第178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姬朔     书名:天才反派他妈靠美食在娃综杀疯了
    等到这时,傅朝再吃了点清炒野菜,就像是一场缤纷多姿的宴会来到了收尾,那恰到好处的苦味,让他飘飘然的灵魂得以平稳落地。
    再回味起刚才的舌尖盛宴,好像整个春天的烂漫香气都将他包裹,满足之意,久久回味。
    傅朝从不吝啬他的夸赞,果断朝着南枝竖起大拇指:
    “你果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厨师!”
    南枝喜欢听别人这么夸她,少有的没有谦虚,而是轻哼了声,眼里尽是笑意。
    就差直接点头了。
    而傅朝贯来口才好,这样一句夸赞根本不够。
    他重新起筷,没吃一道菜,都会大肆赞美一番,把它们吹得天上有地下无。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琼浆玉液,吃了就能白日飞升。
    ……当然,这桌野菜的美味,跟琼浆玉液区别不算太大。
    傅朝在夸,南意和庆希也不甘示弱,都要夸。
    现在的他们已经磨练出不错的彩虹屁功底——
    南意话少但精炼,真诚秒杀一切;
    庆希语序混乱却靠着可爱掰回一城。
    两只崽崽各有各的特色。
    不过,在南枝看来,他们吃得开心这件事,比彩虹屁还要重要许多倍。
    就算他们什么话都不说,南枝依然觉得满足。
    饭桌上唯一安静的是陆时序。
    他不是不想夸,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夸。
    他的词汇库绝不贫瘠,但在遇到眼前的状况,仿佛自动歇菜,毫无用武之地。
    好不容易想出的零星词汇,转眼就被南意庆希傅朝他们比下去。
    这让他越发放慢了筷子的动作,垂眸不知道在暗自思索些什么。
    南枝没有太放在心上。
    她慢腾腾地喝了口面汤,觉得无比满足。
    野菜野花的香气,令她的所有毛孔都随之打开,整个人好似躺在了蜜罐里,连灵魂都能感受到被滋润的惬意。
    果然不错呢。
    ……
    等这顿饭结束,南枝让南意和庆希出门去玩会儿再回来。
    两个小家伙都吃得肚皮溜圆儿,南枝怕他们撑到,便索性让他们去消消食。
    南意不太想去。
    奈何庆希太热情,磨了他半天。
    南意这才勉为其难地同意了,眼巴巴地看了南枝好几眼,才不紧不慢跟在庆希背后出门去了。
    南枝朝他们的身影,扬声说:
    “不要跑,慢慢走,小心肚子痛。”
    刚准备拔腿跑起来的南意和庆希,当即放慢了脚步。
    南枝倒是不太担心他俩会阳奉阴违。
    庆希开心起来可能会忘记她的叮嘱,但南意不会。
    这是南枝对自家一一的绝对自信。
    等孩子们出门去了,南枝准备起身收拾餐桌。
    傅朝抢先一步:
    “怎么能让你来?你去坐着好好休息,剩下的都由我来打扫!”
    南枝倒没推拒:
    “好啊,你……”
    她忽的噤声。
    然后就看着陆时序,没有多说一句话,就直接开始收拾碗筷。
    南枝的眼神变得古怪而诧异。
    她知道陆时序的洁癖,也知道他性子矜贵孤傲,不喜欢做这类家务事。
    以前两人恋爱时同居,南枝偶尔喜欢鼓捣点吃的,吩咐他打扫。
    陆时序没有拒绝,只是转头就请了钟点工阿姨。
    第235章送给你
    所幸南枝并不在意陆时序用什么方式完成家务。
    钟点工也好,他亲自动手也好,总归是把任务完成了。
    只是,她从那件事看出了陆时序的挑剔和龟毛。
    不管他隐藏多么好,骨子里仍是金娇玉贵养大的大少爷。
    这份认知近乎根深蒂固。
    所以,看到陆时序现在卷起袖子,生疏地收拾餐盘碗筷,她才会惊讶、动容。
    不过她隐藏得很好,仅仅是眼底飞快掠过一丝情绪,再多就看不出来什么。
    傅朝没有发现。
    他的精神头都在陆时序身上。
    眼看陆时序抢先一步动手,他仿佛自觉落了下风,抢着挤进厨房:
    “好了,你堂堂陆先生哪里懂什么洗碗?还是交给我吧!”
    傅朝拍拍胳膊,炫耀着他当初在南家小馆的打工经历。
    没错,他跟陆时序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不同!
    他可是真切体会过社畜辛苦的打工人!
    傅朝骄傲地扬了扬下巴,用眼角余光瞥着陆时序。
    此时的傅朝已经抢占了洗碗池的位置,容不得陆时序插手。
    陆时序便只好将扫荡一空的碗碟送进洗水池:
    “给你。”
    这句话落在傅朝耳里,几乎和“我认输”划上等号。
    傅朝很是来劲儿,精力十足地开始了从洗碗、擦桌子等一系列厨房善后工作。
    南枝简直没眼看。
    更不想评价傅朝的阴阳怪气。
    他是不是忘了自己以前同样是个大少爷?
    “我去屋后面掐点野菜回来。”
    她留下这句,提上竹篮子出门。
    傅朝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去吧!记得多玩会儿!”
    南枝:……
    都说了她是去掐野菜不是去玩!
    不过,真的走出屋子,踩到高处,眺望远方的风景,南枝惬意地眯起眼睛,被温和的阳光晒得懒洋洋的。
    她干脆把竹篮子找地方放下,自己爬到一块大石头上面坐下。
    前几天连着下雨,加上山里空气清新,这大石头表面几乎没有灰尘。
    南枝便将它当成了自家的懒人沙发,撑着手臂,屈起一条腿,另一条腿悬空在边缘,自在地晃晃悠悠。
    她仰起脸,闻着淡淡的枣花香气,倦意不自觉涌上……
    陆时序悄悄寻了机会,跟着走出屋子时,看到的就是背对他坐在石头上的南枝,以慵懒得没骨头似的姿势蜷在那里。
    她仰着头,山风有一下没一下地扫过发尾,在她细得能一只手掐住的后腰处,来来回回地扫荡、撩动。
    这一刻,陆时序竟然嫉妒起了能吹起她发丝的风。
    噼啪。
    他不自觉往前迈出半步,踩到根枯枝,发出声响。
    南枝懒懒地回头看了眼:
    “是你啊。”
    陆时序觉得喉咙干涸得厉害。
    他看着南枝那一头浓墨瀑布般的长发,心里发痒。
    随后不知道想起什么,就转头走开了。
    南枝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却未在意。
    她换了个姿势,屈起膝盖,把下巴放上去,半合着眼,随时要睡过去。
    这时,一股清新的草木花香扑鼻而来,叫人心旷神怡。
    连带着南枝的困意都扫空不少,她微微抬起眼皮:
    “花冠?”
    没错,正是由陆时序亲手编的一顶花冠。
    绿色草叶打底为骨,彩色野花做点缀丰盈了肉。
    在这时节,漫山遍野都开着知名和不知名的花,色彩缤纷,美不胜收。
    陆时序的审美好,不同颜色的花朵在他手里搭配起来,不管色彩多么丰富,也不会让人觉得杂乱无章,反而有种和谐、恰到好处的美感。
    就算是南枝看着,也不由得心生欢喜。
    她本来就喜欢植物,在家时,花瓶里的鲜切花就没有断过。
    所以,看到这样一顶漂亮到叹为观止的花冠,很难不为之心动。
    陆时序看出来了。
    他再次把花冠往前递了递:
    “送给你。”
    南枝有些犹豫。
    总觉得那花冠像个烫手山芋,接了就是麻烦。
    陆时序似是明白她的顾虑,提醒:
    “只是一顶随手就能编成的花冠。”
    当然不可能是随手就能编成的东西,它需要耐心和审美,还有天时地利人和。
    南枝心知肚明。
    架不住她也是真的喜欢。
    于是接下来,捧在怀里:
    “真好看。”
    陆时序凑近了些:
    “不戴上吗?”
    南枝一眼扫过去。
    陆时序蠢蠢欲动的脚步,迅速变得安分。
    南枝没理他,想了想,把花冠抬手戴在头上——
    在异世如履薄冰十二载,回来后也是处处谨慎。
    她的心智变得成熟而强大,也不可避免的会觉得沧桑,心境不再当年。
    却没想,小小一顶花冠,让她重新感受到轻松、愉悦,仿佛回到爷爷羽翼下的少女时期的感觉。
    这……实在是让她怀念。
    所以,当陆时序提出用手机给她拍照时,她同意了。
    她盘腿坐在石头上,头顶花冠绚丽烂漫,乌发清淡飘逸,不经意侧眸看去,眼睛微微眯起……
    霎时间,好像整个春天都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为她编造出香甜而美好的梦境。
    这股气息骤然钻进陆时序心脏,好似有不受控制的电流,从心脏又蔓延到全身,让他怔愣了许久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