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闹钟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月丽雅     书名:重生六零:逃荒种田养娃记
    若不是场合环境不恰当,朱新生都想对救命恩人,表达自己的感激涕零。
    对方真是好人呐,不仅把她从濒死边缘救活,还待他如亲人一般。
    为他烤如此好吃的肉,还不限量!
    (……朱紫萱:所有人以及狗狗的烤肉,不都是我烤的么?!)
    嗯嗯,还是吃完再找机会吧,这肉可真香,怎么能这么好吃呢。
    他努力与烤肉奋斗,阿黄不乐意了。
    土里弄出来的人,居然和自己比赛吃肉。
    不行,不能被对方比下去,它得保持自己“吃肉第一”的宝座。
    然而,它太低估朱新生,高估自己。
    它都吃撑着了,朱新生还在滋滋有味的吃着。
    ……可恨呐,居然敢抢我阿黄“吃肉第一”的宝座。
    神色不善的盯着对方,恨不得把对方手上拿的肉拍飞。
    一想起这个念头,它就不由双眼含泪。
    它不应该吃撑成这样,应该早些出手阻止对方吃肉才对。
    说得它好像早些想明白就真敢动爪子一样。
    朱新生没能接受到它的脑电波。
    感受到阿黄看他,只以为对方还想吃烤肉。
    他可没有把肉给狗吃的习惯,念头一过就将阿黄甩到九霄云外。
    专心吃着自己手上烤肉,从小到大,这还是头一次吃得这般尽兴。
    不是没有过吃饱肉的经历,但味道就完全没法比。
    别说烤肉,就是炒肉他都不敢,担心散发出味道引起人注意。
    要么煮熟,要么埋地里烘熟,有的时候时间来不及,肉就半生不熟。
    如何能与现在吃的美味相比。
    忆起过往,对比现在,他特别想留在队伍里。
    觉得只要不违背道义良心,他什么都愿意去做。
    看着肉一块块少下去,朱清英内心的波动不比他少。
    尤其把阿黄都比下去,直接荣登吃肉大户第一宝座。
    面对这样一个吃啥都能一比四的新成员,她只觉得心累。
    这样吃法,地主家也遭禁不住啊。
    更不要说现在所有人的经济支撑就靠着自家闺女一个人。
    就连赚来一百多元的喜悦,都被此事给盖了过去。
    一个晚上就干掉二十多斤肉,吃的不是肉,全都是钱。
    一顿晚饭十几二十元钱,加上早饭中饭,一个月至少得六百元打底。
    ……普通双职工家庭,一个月五六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
    哪怕按最高一百多元计,也远远比不上他们的消耗,她能不愁么!
    她的眼中,闺女吃再多都能忽略看不见。
    以前是阿黄顶锅,现在又多了一个朱新生。
    后者虽然能忽略阿黄的种种怪异表现,但他没办法对朱清英的震惊视而不见。
    “嘿嘿”笑着解释,“烤好的肉不能浪费。”
    浪费你个头啊浪费,你不吃,难道我闺女还会继续烤不成。
    解释都不用心,真是气人,亏她之前还觉得这人不错。
    心里虽然恼怒,这事情不是她想如何就能行。
    都在一个队伍里,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把想法憋心里还能如何。
    就算她不在意,也得给闺女留面子。
    这人是闺女救下来,安排到队伍中保护她和两个孩子。
    就是忒能吃,兜兜转转,她脑子里还是被这一个念头支配着。
    眼不见心不烦,干脆拉着两孩子边上休息去。
    孩子们可不似她顾虑重重。
    “奶奶,小叔叔好能吃,是我见过最能吃的。”
    “对对对,奶奶,我也没见过比小叔叔还能吃的。”
    说得好像她见过一样,怎么就招来这样的吃货本货呢!
    心里叹口气,嘴里还得替对方遮掩。
    “奶奶也没见过,据说吃得多的人力气大,你们小叔叔力气一定特别大。”
    “奶奶,我要锻炼,等我力气大起来,就能多吃肉。”
    “奶奶,我也要我也要。”
    怎么就将力气大和吃肉给等同起来,她不是这个意思!
    多说多错,算了,她还是不计较这事,越计较越觉得脑子跟浆糊似的傻兮兮。
    待到把孩子们安抚好睡下,她才想起来正经事还没说。
    转头见闺女这会儿已经吃完烤肉,朱新生正忙着收拾善后。
    她几步来到对方身边,“紫萱,我这几天采了些能染色的植物。”
    “新生要熬胶,明天估计会耽搁挺长时间,这两件事可以一同进行。”
    她刚刚就有想到,卖出去的那些,她是不用担心颜色后患。
    但留在手里的,包括朱新生身上穿的,需要尽快把颜色变一变。
    “那你对颜色有什么要求没有?”
    “没有,不管什么颜色,下水不易褪色就成。”
    植物染料,不懂的话,弄得不好就特别容易褪色,有些甚至洗一次褪一次。
    她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颜色好不好看的不重要,不易褪色是首要考虑因素。
    “那就蓝色吧,这个我小时候见村里人染过。”
    她就这个颜色知道整个染色过程,别的颜色是否一样操作暂时不清楚。
    “行,明天我会把要染的衣服全都给到你。”
    并在附近找一个大容量“石头锅”,方便染色。
    事情说好,朱清英放心睡觉去了。
    打算明天大干一场,展示一下自己的能力。
    朱新生吃饱喝足,满意的继续回头干活。
    坐在熬胶的灶前,吃得太饱让他有些昏昏欲睡。
    正打算努力睁开眼睛保持清醒,就看到眼前出现一个东西。
    将眼睛再张大一些,才看清楚眼前出现的东西是钟。
    村里能买得起手表戴的人不多,但买得起闹钟的不少。
    村长家里就有一个,看时间特别方便。
    虽然他此时脑子转得慢,心里还是明白,“这个闹钟给我用么?”
    “嗯,钟的时间我已经调好,你来看看,这里是调闹铃的地方。
    需要将这个闹铃开关打开,然后调到我们需要的时间刻度上。”
    介绍完之后,就将闹钟递给他,让他自己琢磨。
    朱新生拿到闹钟后,一眼就喜欢上。
    他以前连摸都没机会摸,想不到现在直接就能上手。
    想怎么碰怎么碰,想怎么摸怎么摸,这种感觉让他特别爽。
    就连瞌睡都醒了不少,一时之间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简直百看不厌。
    他还尝试调闹铃刻度,知道其余人在睡觉,只要一响就快速按掉。
    试了几次越发觉得好用,嘴角越裂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