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刀》 第1章 清安乞儿 清安镇位于大梁国江陵府腹地,清安人临赣水而居。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条赣水,就带动了整个清安镇的发展。县丞的政绩,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生活来源,全都托了河神爷爷的福。 大梁开国十一年,从狼烟四起到太平盛世,战火从来都没有影响到,这个以渔牧业为生的小镇。正所谓‘荒山野岭把身安,哥儿活得像神仙’。 清安虽然算不上荒山野岭,老百姓也没有过上,神仙般的日子。但大多数人,勉强也算得上是安居乐业。 而曾乞儿,就是这大多数之外的人。 清安县卢青街,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一瘸一拐地蹒跚着。少年脏兮兮的,一件破布衣裳,上下没有一处完整的地方,补丁破了,还能补上一个补丁。少年拖着比自己大上不少的布鞋,眼神中充满了疲惫,疲惫深处却透射出一股,难为常人察觉的坚毅。 少年踉踉跄跄,走到一个摊铺面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掏出自己仅有的几块铜板,伸出手去:“刘叔,要两个包子。” 中年摊主看了少年一眼,从蒸笼里挑了两个最大的包子,递给少年:“曾乞儿啊,不是刘叔说你,这点钱屯点稻米多好,还能多吃几顿。” 少年接过热气腾腾的包子,咬了一口:“有没有下顿还不一定呢。” 听了少年这话,被称作刘叔的中年摊主,面色沉了下去,苦口婆心道:“曾乞儿,你以为你有多少资本,真的打算和那马三死啃?” 刘叔口里的马三,正是让那曾乞儿狼狈至此的罪魁祸首。 曾乞儿之所以叫曾乞儿,不是因为他是乞丐。恰恰相反,十来天以前,他有着可以糊口的手艺,和虽然破旧,但也能遮风避雨的堂屋。 曾乞儿从小在清安镇长大,随着娘亲姓曾,单名一个毅。乞儿是自己的小名,他很喜欢这个名字,每当街坊邻居叫他乞儿的时候,自己总能想起娘亲,那个坐在自家院落口一面纳绣,一面等自己回家的娘亲。 恩,乞儿,娘最爱这样叫我了。 至于他那位从没见过的爹爹,曾乞儿早就当他已经死了。 曾乞儿六岁的时候,拜了卢青街最有手艺的醴酒师傅,开始了自己的酿酒生涯。 多少年过去了,拜师那天的场景,曾乞儿还是历历在目。 娘亲提着一篮土鸡蛋,牵着懵懵懂懂的自己,到卢青街,找到那位姓向的老人。一向性格温柔还算宠溺自己的娘亲,那天神情严肃,板着脸叫自己给老人磕头,不容拒绝。 大梁朝有句口口流传的俗语:“清安的醴酒,秣陵的灯花,米脂的姑娘,河套的骏马。” 这清安自然就是曾乞儿所在的清安镇,秣陵则是大梁朝的都城,所谓灯花指的是楼船的灯火。秣陵城的繁华,不是曾乞儿这种,从小在清安县长大的土包子,能够想象的。 每天就算到了亥时,钱塘江支流上,还漂流着大大小小的楼船。江上灯火通明,如繁星之于浩夜,明明闪闪,是首屈一指的天下奇观。 至于米脂和河套地区,现在已经不属于大梁朝了。 十二年前,前朝大楚皇帝突然夭折,这位小皇帝登基不到两年,未满十周岁就命丧黄泉,无子无后。冠军大将军姜永碌举兵谋反,三日破邯郸。同月,汴京陷落,齐王曲铭战死,晋王曲夏被囚,国祚断绝,天下震动。 安国公张瑞奇北上勤王,虽然安国公大略雄才,楚国国力正直蒸蒸日上时期。但是姜永碌发动的太迅速,准备也异常充足,大楚国二十三路地域,竟半数落入姜永碌的手中。 同年姜永碌建国大顺,定都汴京,年号定南,安国公张瑞奇建国大梁,定都秣陵,年号崇明。 从此,那个夕日强盛的大楚帝国一分为二,大顺与大梁暂时按甲休兵,形成对峙局面。 曾乞儿只吃了半个包子,脸上不自觉的,洋溢出幸福的神情。无论多大的坎儿,吃一口刘叔的大肉包,喝一口自己亲手酿的冰镇醴酒,都不再算得上是什么事儿了。 少年把剩下的一个半包子放在怀中,蹭了蹭满脸的灰尘,让自己看着不太像是一个乞丐。 “街坊们都知道他马三不是东西,可人家上面有人啊,曾乞儿你就忍一忍,难道你想和你向老哥一样?” 刘叔的话在少年耳中回响,私塾的胡先生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曾乞儿还没学艺制酒之前,常常去私塾的墙院边,贴耳根偷听胡先生讲课。也不是他曾乞儿多笃实好学,实在是小孩子贪玩好奇而已。 这位循循善诱的胡先生,既没有轰走,时不时来蹭课的野孩子,也没有孺子可教,此子将来必成大器的肺腑之言。只是时不时笑着,教导少年几句圣贤的金玉良言,少年说不上受益匪浅,也大大小小懂了一些道理。 比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少年就觉得很对。 师父向老头这一辈子最挂念的,就是自己的酒铺子。去年老人走的时候,还呢喃着什么“问人间谁是英雄?有醴酒临江,横槊曹公。” 老人这辈子没读过书,可这句话确实少不了听他念起,每次看到老人那意气风发的神态,曾乞儿感觉那个人不像是师父,更像是说书先生,常挂嘴边的曹公。霸业宏图,锦绣江山,尽在手中。 老人走后,铺子由老人的儿子向大哥接手,向大哥鸡鸣而起日落而归,向嫂嫂温柔贤惠,勤俭持家,一直帮衬着向大哥忙里忙外。加上曾乞儿也算得了老人几分真传,酒铺子在老人走后的一年内,生意还保持着红红火火。 如果没有马三就好了。 马三是卢青街出了名的地痞流氓,当然是臭名。仗着自己有个在县太爷衙门里,当差的捕快表亲,这些年没少干欺男霸女,胡作非为的勾当。 也不知马三是贪图向大哥,酒铺子的红火,还是看上了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的向嫂嫂。竟然勾结自己在官府的表亲,强行给向大哥安插了个“勾结盗匪”的莫须有罪名,将向大哥的酒铺子,霸占了过来。向大哥冤死狱中,向嫂嫂沦为马三的房中玩物,他们一儿一女两个孩子,被抛尸荒野。 可能是见曾乞儿,实在是穷得叮当响,没啥油水可捞。在狱里关了几天,挨了几顿毒打就给放了出来,连曾乞儿那个,破的恰好遮风挡雨的小屋,也给马三一道顺了过去。 就因为一个稍有权势之人,临时兴起的贪恋,让一家子人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好一个安居乐业的清安县,好一个太平盛世的大梁朝。 刘叔看着发呆的落魄少年,以为他听进了自己的劝导,继续道:“你今天来刘叔家住,我家那个崽崽投军去了,正好给你腾出点地方,等过几天给你介绍个活儿干,听说河下街的张老汉,缺个捞鱼的帮手,你不是会水吗,可以去他哪儿帮衬帮衬。” 少年其实一直不明白一个道理,为什么圣贤们说的话,总是有点自相矛盾的意思。 比如什么“大丈夫宁折不屈”,“大丈夫能屈能伸”,又有“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等等。 这些个大道理,曾乞儿越想越难受,越想越难以理解。但是他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连隔壁刚刚会打酱油的丫头小杏,也知道这个道理。 少年不再迷茫,心头豁达,缓缓抬起了来头,眼神愈发的坚毅明亮,用仅能自己听到的声音说:“这世道,不公平。” 第2章 杀人如杀鸡 雨水刚刚冲刷过,这个平凡的小巷,空气中混杂着泥土和牛粪的味道,让外来人丝毫不会嗅到他的血腥。谁能想到,两天之前,在这个静谧小巷里,有两个不满五岁的孩童,被人活活掐死,然后抛尸荒野,尸骨无存。 泥土小路因为雨天的原因,变得潮湿而泥泞,让无意路过的富家人踩上之后,忍不住要骂上一句娘。一只比脚的主人大上几号的布鞋,踩在了泥土小路上,可能是鞋实在是不合脚,鞋主人的行动相当拗脚,在小路上留下一串串奇怪的脚印。 少年轻车熟路,来到一个青石院落跟前,望了一眼木门前贴的封条,深吸了一口气,一个助跑就翻跃进了院子。 “阿黄!”可能是怕发出太大的动静,少年轻声的唤了一声。 “阿黄,出来,有好吃的!”少年说完掏出来怀里的半个肉包,朝着空中挥了挥手。 “汪汪汪”一条骨瘦嶙峋的土狗从墙角的狗洞探出了脑袋,双眼放光,盯着少年手中的肉包,“嗖”的一声就窜了过来。 “哈哈,你这个饿死鬼,不对不对,饿死狗才对。”少年好像因为“饿死狗”这个叫法颇为有趣,自己也忍不住咧开了嘴。 名字土的不能再土的土狗阿黄,一口就消灭了少年手中的半个肉包,意犹未尽,死死盯着少年,摇曳着狗尾巴。 “你的狗鼻子还真灵!”少年见着土狗随时准备,恶狗扑食的样子,下意识的用手护住了前胸。在那个位置,是剩下的一个肉包,“不行,不行。这是给小杏的,那丫头可是真真正正的饿死鬼投胎,要是知道你吃了她的东西,非得咬死你不可”。 这可不是少年舍不得,那剩下的一个肉包,实在是丫头小杏的战斗力太过骇人。少年还清楚的记得那年,只有三岁不到的小丫头,为了抢半串糖葫芦,在寒风凛冽的腊月,把有两个小丫头高的,瘦马街小墩崽子,欺负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哭着喊娘亲。 小丫头鼻青脸肿,挂着青色的鼻涕虫,小脸蛋儿红扑扑的,在寒风中向恰好目睹这一幕的少年,挥舞着自己胜利的果实。 可能是丫头小杏的恶名,着实唬住了土狗阿黄,阿黄讪讪的摇了摇尾巴,低着头病怏怏的走了。 “怂样儿!”少年喂完狗后,推开了小院灶房的木门,从灶台上挑了一把明晃晃的物件,凌空挥舞了两下。这是大年初一时,曾乞儿问隔壁推豆腐的,万老哥借的刀,用来杀鸡颇为顺手。 因为娘亲身体不好,曾乞儿六岁就开始,慢慢为娘亲分担担子,杀鸡这样的事,自然是得心应手。一把刀,一个盆儿,把鸡的脖子处的毛拔掉一些,露出鸡皮。然后在露皮处,用刀割断血管,用小盆儿盛满鸡血。用沸水热烫,拔毛,开膛,破肚,切头,切块。毫不拖拉,一气呵成。 万老哥家借的刀,还颇为顺手,曾乞儿大致挥舞了几下,便小心翼翼的将刀藏入怀中,又是轻松的一个翻越,出了小院。一阵小跑,只留下一个瘦弱的背影,似乎稍微的风吹雨打,就能将这个身影击倒。此时的曾毅,在某些大人物眼中,渺小如沙粒。这样的小人物,死就死了吧。 清安县,瘦马街。一个常年吊着青鼻涕虫的小丫头,正蹲在地上玩小石子,十数个小石子,在小丫头的小手板儿上,手心手背来回交替。 小丫头显然是玩石头的行家老手,一只小手灵活的抛起石头,然后分毫不差的全部接住。小石头在她手中摇摇欲坠,却一直不曾有一颗石子,离开她的掌控。 “唉,谁啊!!!” 正玩儿的起劲的小丫头,被突如其来的一直手掌按住脑袋。这讨厌的一只手,打断了小丫头,将近半个时辰的石子游戏。自己本来还有几十下就能破纪录,从玩石子高手,变成玩石子高高手。这让小丫头瞬间就炸了毛,整个人一下就跳了起来,双手握拳,准备随时和来人大战一场。 转头看见来人是自己第二喜欢的乞儿哥哥,小丫头瞬间由阴转晴,一下就抱住了少年。小丫头脑袋迈进了少年的怀里,好像丝毫不记得这个坏蛋,刚刚打断了自己的大事:“乞儿哥哥,杏儿好想你!” 少年曾毅任由小丫头,死死抱住自己,揉了揉她的脑袋:“知道的,要不咋上来就往我身上蹭鼻涕虫。” “哪有啊”,小丫头脸蛋一红,抬起头,最后还不忘用鼻子,蹭了一下少年的破布衣裳,“乞儿哥哥,坏人有没有欺负你?我听许大娘说他们可坏了,不给人饭吃!”在小丫头眼中,不给饭吃,就是这世上最大的委屈。 “没有的。”曾乞儿淡淡笑道。 小丫头使劲睁大眼睛盯着少年,虽然少年说得风淡云轻,可做为少年从小到大的跟屁虫,小丫头心里清楚,少年定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你骗小杏!他们肯定肯定不给你东西吃。”小丫头由放开了少年,小手插在腰间,气呼呼的盯着曾毅。 “你看,这是什么?”,曾乞儿眼看小丫头这么不依不饶,不得不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肉包子。 “哇,是给我的吗?”小丫头眼中闪耀着光芒,眨巴眨巴眼睛,不等少年回答,就一口含住了肉包。 “哈,慢点吃”,少年眼见打发了饿鬼投胎的小丫头,转而问道,“万老哥呢,我有些事情要麻烦他。” 小丫头眯着眼,还在回味肉包子的美味,用手指头使劲的向西边点了点。 瘦马街街头,一个身穿石青色粗布衣裳的憨厚汉子,正在和一个妇人讨价还价。 “我说老万,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看着你平时挺老实的人,你咋能这么心黑,这个劲儿想赚相亲们的钱。”妇人也是瘦马街的老街坊,曾乞儿也见过几面。 “赵大姐,这八文钱的新鲜豆腐,卖了好几年了,你也知道的。”憨厚汉子实在不会,和街坊领居讨价还价,只是絮絮叨叨,已经卖了好几年了,希望老街坊能够高抬贵手,再便宜他就赔钱卖豆腐了。 “老万啊,不是大姐说你啊,你说你赵大哥,平常对你还算照顾吧。你刚搭摊子的时候,是谁替你打的背篓?你岁数也不大,可不能学那些外面的白眼狼,忘恩负义啊。”妇人说完还故意瞟了几眼,汉子放在身旁的竹背篓。 憨厚汉子无奈挠了挠头,最后当然是妇人大胜而归,妇人拿到比以前少两文钱的豆腐,脸都笑开了花儿,一个劲儿的夸憨厚汉子重情重义,还说改天一定要给汉子介绍个媳妇儿。汉子都笑着一一答应。 “万老哥,我有点事要麻烦你。”曾乞儿一直等到妇人离开,才走到憨厚汉子面前,语气诚恳道。 “乞儿,啥事儿你就说吧,老哥能帮就一定会帮。”憨厚汉子还没问少年什么事情,就等不及答应道。 “老哥,过年借你家杀鸡的那把刀,可能没办法还你了,我家还有几壶自己酿的醴酒,就当给你赔不是了。”少年眼神透亮,一板一眼的小心询问。 “小问题,小问题。”憨厚汉子满口答应。 “还有,我家现在给强人占去了,不过他们好像也没打算管它,就是进去的时候,可能有点麻烦。”少年继续解释。 “小问题,小问题。” 少年说完,对着憨厚汉子深鞠了一躬。 “街坊领居的,使不得使不得。”憨厚汉子连忙用手扶着少年。 “不只是替我自己。”少年郑重地说。 憨厚汉子仿佛没听懂少年的意思,挠了挠头。 少年之后又对憨厚汉子鞠了一躬,这才拖着比自己大几号的布鞋,转身离去。 望着这个仅仅十二三岁的少年,他的背影,比那些所谓的大人物,不知要高大多少。憨厚汉子默默背起盛豆腐的竹背篓,若有所思。 第3章 追凶 可能是清安这个名字,给位于江陵府的这个小镇,带来了幸运与和平。无论是十一年前的那场改朝换代的巨变,还是现在的平静祥和。清安县抛尸荒野,阴暗龌龊的勾当虽然也有,就比如向家老大的事件。只有深陷旋涡中心的几个当事人,才深刻体会到了祥和下的丑陋恐惧。但小镇呈现给大多数老百姓的,还是一个平平安安。 所以随着马三在大梁朝的金字招牌“万牌坊”被杀的消息,逐渐传开,这个安宁小镇的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种奇怪的氛围。 老百姓们会恐惧,这种当街杀人的行为,粗鲁地撕开了清安镇平静祥和的假象,老百姓们意识到了,自己好像没有那么安全。连马三这种有权有势的地头蛇,人家说杀就杀了,那自己这种无依无靠的平头百姓,凭啥活得安安稳稳? 恐惧的同时,又有人会好奇。到底是什么人敢杀马三?马三本人作恶多端,为害乡里,恨他的人自然多如牛毛。但谁会真的有这个胆子,去杀一个有背景、有靠山,周围恶霸簇拥的凶恶地痞?清安镇九成九的百姓,都自认没那个胆魄和实力。 大多数百姓,表面上对凶手这种猖狂行为,长吁短叹,世态炎凉。可暗地里还是忍不住叹上一句:“杀得好!” 大多数人就是这样,自己无论日子过的如何艰苦,如何被欺凌压榨,他们没有勇气去反抗斗争,努力改变现实。却总想着有一天,自己一觉睡醒,坏人坏事会自动消失的干干净净。从此,天下清平。 总而言之,马三的死,给这个不见烽火的小镇,注入了一针兴奋剂。 清安镇一共两万多户,这两万户分别在十三条街区扎根。其中又以瘦马街最为繁华,古道西风瘦马。整个卢青街的产业加起来,恐怕还不够在瘦马街购置一幢豪宅庭院,是真真正正的寸土寸金。能在瘦马街落户的,都是些非富即贵的大官人。 一幢富丽堂皇的府邸,坐落于瘦马街正北处。气势相当不俗的府邸,坐北朝南,府邸大门左右,两尊青纹石雕刻的貔貅张牙舞爪,眼若铜铃,一看就是出自秣陵的能工巧匠之手。 府邸内院主阁,有两人相对而坐,中间一张金丝檀木方桌,桌上随意摆放着几盏紫砂茶具,几缕轻烟缥缈,茶香沁人心田。 方桌左首是一位身穿织锦圆领长袍,一副富家翁扮相的中年男子,他此时正往那紫砂茶壶里冲茶,一双戴着班玉戒指的大手上,不合时宜地长满了厚实老茧。只见织锦富人慢慢地把水面浮珠的水汤,沿着茶壶边缘冲入,高冲低洒,稳稳地让茶汤到了壶口,没有丝毫急躁。 与织锦富人相对而坐的是一名黝黑汉子,一身朴素劲装,健康的肤色和壮硕的肌肉,就像是常年劳作的庄稼汉子。可黝黑汉子身上隐隐散发的气息,却令人胆寒。那是一种久经杀伐的气息。想必没有人,会傻到将黝黑汉子,当作那老实淳朴的庄稼人。此时黝黑汉子正闭目养神,如老僧入定。耳中只有那织锦富人冲泡茶汤的簌簌之声。 “马上就要到那秋收时节,在下拜托韩兄的事情,您还记在心上的吧。”织锦富人一边仔细刮着茶汤的泡沫,一边开口问道。 “你们万牌坊,放着那么多能生钱的生意不做,偏偏打上了粮食的主意,现如今天下太平,岁物丰成,家家都有富余的粮食。怎么,你谢老板闲着钱没地方花,还是万牌坊缺人手?要屯粮食玩儿?” 被织锦汉子称作韩兄的黝黑汉子依然闭着眼睛,面无表情,“要是缺人手的话,你谢老板一句话,我韩立轩马上出人出力。要是闲着钱多没地方花,不如谢老板您把门下的一些小生意,让韩某来帮忙打理打理。” “韩兄说笑了,万牌坊虽然家大业大,那也是大老板们的产业,我谢乐闲只是个跑腿的而已。纵然你我交情深厚,在下也没有权力把大老板们的生意,交给韩兄您呀。” 织锦富人用汤勺缓慢除去茶汤的泡沫,动作轻盈至极,“至于为何屯粮,那也是大老板们的意思,在下也不敢妄自揣测,自然是那造福百姓的好事,还得有劳韩兄了。” 黝黑汉子点了点头,开口道:“这是自然,你我合作多年,这点小事,我们钱权酒色帮还是可以办到的。” “哎,生意有大小之分,事情可没有大小之分,在我这儿,只要是生意,就是大事情。”此时织锦汉子,正用开水浇淋茶壶,使热气内外对攻,茶香已经逐渐在他的细心烹制下熬了出来,“还有,不是你我的生意,是老板们的生意。” 黝黑汉子显然早已习惯了谢乐闲的咬文嚼字,对此置若罔闻。 织锦汉子放下手头的动作,望着依附在茶壶外的水珠,随口道:“今日未时,万牌坊的事情,韩兄听说了吧?” “一个愣头青,杀了一个小地痞。听我的人说,这小子是在为什么人报仇?”韩立轩睁开了眼睛,郑重说道。 “是卢青街的一个孤儿,叫曾毅。为自己被害死的掌柜的伸张正义,竟然在我万牌坊动手,当着十多个地痞的面,杀了地痞马三,一刀封喉啊。”织锦汉子神色轻松地道。 “这小子到有几分侠义心肠,手段也干净利落,韩某人喜欢。”韩立轩望向织锦汉子,“不如让他到我手下做事,如何?” 织锦汉子轻笑一声,笑盈盈道:“韩兄又说笑了,钱权酒色帮纵使需要这样的好汉,那曾毅也是在你我的地盘,动手行凶。我万牌坊多久没出这样的事端了?这在下要是不能拿下他,交由大老板们处置,那我这个清安镇的掌柜的,也是做到头了。” 韩立轩皱了皱眉头道:“这马三也真是废物,这么多手下,竟然死在一个孤儿手上?这些年的粮食是白吃了。” “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总之是要将这人捉拿回来再说。”织锦汉子用手背碰了碰茶壶,试了下温度:“茶好了。” 只见他小心地端起茶壶,对着小方桌上放着的三个茶杯一圈圈,循环的斟沏,动作连贯均匀,一看就是浸淫此道的行家。两人喝茶,确是三盏茶杯。 “用不用我帮忙?”黝黑汉子看着织锦富人慢悠悠地沏茶,开口道。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真正该头疼的不是你我,而是那位县太老爷,人我已经派出去了,那小子跑不了。”大概绕着茶杯转了三圈,织锦富人放下手中的茶壶,开口道,“这些年我们的县太爷可是好手段啊,民夫民妇们,可都活在一个好世道里呢,这白日当街杀人,可不符合我们的太平盛世啊” 听了织锦富人的话,韩立轩难得笑了笑,他凶煞的气势,没有因为别扭的笑容消逝分毫:“恩,太平,太平,太平好啊,太平才好发财。” 织锦富人双手捧起一盏紫砂茶杯,递予黝黑汉子:“雨前界山霉茶,韩兄请慢用。” 韩立轩一手拿起茶杯,一饮而尽:“好茶,好茶!” 织锦富人叹了口气,哭笑不得。 细小的雨珠,窸窸窣窣地从天际落入人间,降落在清安这片富饶平和的土地上。江陵府地处大梁东南,这里的雨,不同于北方的来势汹汹,来的快,去的也快。也不同于华南地区的瓢泼大雨,泛滥成灾。在这里是一种春雨如油的味道,细腻的雨势,冲刷着泥土青草,同样也滋润着清安县的百姓。 细雨之中,有两道身影头戴斗笠,身穿红蓝官服,赫然便是公门中的捕快。 其中一人三十出头,额头到颧骨处有一道刀疤,却不显狰狞可怖,反而充满了沧桑疲惫之感。刀疤汉子手握一只粗布鞋子,若有所思。 另外一人青年模样,器宇轩昂,一身正气,一手握着官府配置的官刀刀柄,一手放于小腹之上,开口道:“老大,你放心,凶手跑不掉的。” 刀疤汉子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扔掉了布鞋,迈开了步伐,青年捕快紧跟其后。 这刀疤汉子正是那马三的表哥,王狄。王狄吃了十几年的公门饭,侦查经验相当丰富,武艺也颇为不俗。一手公门中广为流传的六扇刀,竟被他练得登峰造极。这些年依靠自己的经验和身手,破了几桩大案。是县太爷的心腹爱将,在清安镇也颇有口碑。 青年捕快刚入公门一年,姓王,名讳安。对王狄这位本家兼同僚前辈,极为仰慕和敬佩。 王狄和王讳安搭档了一年,维护一方治安,在清安县有“大王小王”两大捕快的美誉,令一般匪盗蟊贼闻风丧胆。 这二人此时正是带着县太爷的手谕,务必将凶手曾毅捉拿归案。 距离“大王小王”十几里处,有一处矮小坟包,坟前没有一点贡品和香火,仅仅竖立着一块破旧木牌,孤孤零零。 木牌上没有写着“某某之墓”或者“某氏之墓”,而是相当奇怪的雕刻了“曾毅娘亲之墓”六个隶书小字。 此时墓前出现了一位赤脚少年。一张稚嫩却坚毅的脸上,被水打湿透彻,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少年在雨中喃喃自语,轻轻地为那小坟包,添了一杯新土。 第4章 酥雨化疾雨 墓前的赤脚少年,正是手刃马三的曾乞儿。几个时辰之前,他在万牌坊的所作所为,连自己都不知道,在小小的清安镇,激起了滔天波涛。几方势力,都被曾乞儿这个愣头青,打的措手不及,以至于不得不,对谋划已久的几处布置,做出调整。 对于这个清安镇的孤儿,终究是一件意难平的心结。所以哪怕明知承担不了后果,自己还是选择去杀马三。 因为,已经到了不能了结的地步。 “娘亲,以前你常用的几件物拾,孩子给带过来了。我还真舍不得啊,以前好歹能让孩子有个念想,可现在不行了唉。我这就给你捎过去,放心啊,孩子这几年都保存的很好的。”曾乞儿从怀里掏出几个物拾,乍一看,都是一些闺中妇人所用的物件。 曾乞儿把几件物拾,规规整整的摆在坟前。在这阑风伏雨中,显然是点不起火苗的。曾乞儿借着雨势,挖了几个泥坑,小心翼翼地把几个物拾,依次放入小坑中。 填好了小坑,曾乞儿又冲着小坟包,郑重地磕了三个头,这才慢慢起身道:“马上要秋收了,今年没有孩子帮忙收成,不知道刘伯伯一个人,忙的忙不过来。还有瘦马街的小丫头小杏,现在已经是小姑娘了,可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反而愈来愈强烈了呢。还有万老哥,还是一样的好说话,愿意为街坊邻居吃些亏,也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把小杏这个疯丫头带大的,万老哥的性子,还不得被小丫头欺负死啊。还有胡先生......” 曾乞儿对着小坟包,慢慢地将这些年的人和事,一一告知娘亲。雨势渐渐的大了起来,少年仿若不知,仍由大雨倾盆而下。 “娘亲啊,还记得小时候刘伯伯,让我跟着他种田,你死活不肯,非得让我跟师父学酿酒......” 说到此处,少年突然戛然而止,呆呆的望着小坟包。一时间,此处没了少年略显轻松的声音,只剩下大雨如注,天未凉风。风和雨交织在一起,如哭似泣。 少年突然红了眼睛,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娘,乞儿想你了。” 不是因为这世道的不公,也不是因为自己的凄惨境遇。而是那种,只有在最亲最亲之人面前,才会显露出的情感。 少年最亲之人,早已化为一杯黄土。 两道身着红蓝官服的身影,不知何时,已经到了曾乞儿身后。正是前来追凶的“大王小王”二人, 找到了凶手,青年捕快正要拔刀上前,被身旁的刀疤捕快伸手拦住。刀疤捕快王狄摇了摇头,示意青年捕快稍等片刻。 两人就这样,默默地在风雨中,望着那个瘦弱的背影。 不知道过了多久,曾乞儿慢慢转过身来,早已没了先前,面对至亲之人的委屈软弱,看了看两位来者不善的捕快,对着刀疤捕快开口道:“你就是马三的表哥吗?” 刀疤捕快没有开口,就算是默认了曾毅的提问。 “那我问你,马三做的事,你知不知情?”哪怕是面对比马三不知道强多少的王狄,曾毅依然不改他坚毅的神态。赤子之心,一往无前。 还没等王狄开口,旁边的青年捕快怒喝道:“你个杀人凶手,多什么话,还不束手就擒!” 曾毅这才慢慢望向青年捕快:“你可知我杀的是谁,又为何杀他?” 青年捕快显然不知道少年杀马三的内幕,他见着杀人凶手在自己和老大面前,气焰还如此嚣张,好像他杀马三,是那理所应当的事情。已经气极:“你个黄口小儿,马三虽然无赖流氓,也轮不到你来判他死罪,白日当街行凶,你还有没有把我大梁朝的律法放在眼里!” “呵,大梁朝律法,要是大梁朝真的有所谓的‘律法’,请你告诉我,向家三口为何会蒙冤而死!”曾乞儿也愤怒了,他想不通,捕快现在开始和自己说什么大梁律法,那向老哥一家冤死的时候,他又去了哪里! 王讳安哪里听得懂少年的“胡言乱语”,只当他是眼见难逃法网,发起了失心疯。他奉命擒拿凶犯,刚刚因为少年在坟前的自言自语,已经没了耐性,此时哪里想和曾毅多话,手握官刀,欺上前去。 曾毅盯着,远比自己高大壮硕的青年捕快,死死的握住手中的杀鸡刀,竟因为用力过猛,掌间渗出了一丝鲜血。 他不愿意放弃,就像他面对这不公的世道,不愿意低头一样。他能够向马三挥出一刀,对上青年捕快,少年明知非自己所敌,他还是不愿放弃。 或许这位青年捕快只是奉命行事,又或许他根本对向家老哥的事情不知情。可你挡在了我曾毅的身前,这世道已经够昏暗了啊,我曾毅手中有刀,我只想更清楚的看看这世道而已。 在距青年捕快十步的距离,曾毅动了。瘦小的身影,一瞬间爆发出惊人的速度,一下就闪到了青年捕快的身侧,少年朝着王讳安挥出了自己的刀,毫不犹豫。 从头到尾,刀疤捕快王狄只是默默的看着这一切。 王讳安,大梁朝江陵府江陵城人,生于前朝昭兴七年。王家是江陵府数一数二的大家族。王家太公王从锡,乃是前朝礼部尚书,皇恩浩荡,王家一时间在江陵城风头无两。 十一年前的那场大变,王家太公是那一小撮最不顺应大势的人。死忠于已经没有血脉的楚国曲家,面对那当今圣上的顺天之举,竟然在朝堂上破口大骂。堂堂黄紫官卿,却对那恶毒之词无所不用其极,最后一头撞死在朝堂柱上。 王家虽然表面上未受到波及,王从锡还得到了一个“文毅”的美谥。可明眼人都知道王尚书的做为,有多么的逆龙之麟!不过是当今圣上宽厚仁德,王家才能得到苟存。 在如此的官宦世家,书香门第长大,王讳安从小读的是四书五经,学的是仁义礼德。自然是认为公道自在人心,一颗侠义心肠,见不得有什么不公不正之事。这也是他一意孤行,来到清安县做一个小捕快的原因之一。 这位王家公子从小痴迷武道,王家当时家大业大,自然由着公子的性子。各种武师,资源更是毫不吝啬的砸给了王讳安。所以王讳安年纪轻轻,武义却相当不俗,走的是正统纯正的大家路子。 此时曾毅就算速度再快,气势再骇人,在他王讳安眼中,就像狡兔凶恶地扑向虎豹,显得如此滑稽可笑。 只见他侧过身去,轻描淡写地躲过了曾毅势在必得的一刀,右肩猛地一荡,一个重击甩在了曾毅的整张脸上。 曾毅瞬间被打地睁不开眼睛,整个人朝天旋转了一周,重重倒在了地上。 两人从交手到胜负已分,只有一瞬。从头到尾王讳安都保持着,右手握刀,左手放于小腹之上的起势,冷冷地看向倒地不起的少年。 少年人已经瘫痪不起,可右手还是死死地,握着那把从万老哥家借的杀鸡刀。少年只觉得眼珠异常酸楚,鼻梁骨和脸颊仿佛被打碎了一样,火辣辣得疼。 曾乞儿挣扎着想要站起,全身力气却仿若被抽干了一样,几次尝试都不得起身。 青年捕快一个健步,闪到了曾毅身前。曾毅只看到一阵黑影闪过,然后感觉自己右手腕骨遭到一处重锤,杀鸡刀也因为强烈的疼痛和震荡,脱手而出,曾毅双臂垂下,再也没有了反抗的力气。 可能是曾乞儿比想象中的弱太多,青年捕快根本没有拔刀,就解决掉了这个当街杀人的罪犯。王讳安也是有些惊讶,转头看向刀疤捕快。 王狄对着青年捕快点了点头,从怀里掏出一捆麻绳,向青年捕快扔将出去。 雨一直下,两个头戴斗笠的官府中人,正艰难的在这山间小路中赶路,其中一青年捕快,肩上扛着一个昏迷的少年。少年破破烂烂的一身装扮,双手双脚都被麻绳给死死捆住。 正是“大王小王”两位捕快和被捉拿的曾乞儿。 由于曾乞儿娘亲的安葬之处过于偏僻,再加上这暴雨天气,几人的前行之路变得异常的泥泞难行。 “老大,这小子没什么力气,也不会武功,你说他是怎么杀的表弟?”王讳安扛着曾乞儿,冲着前面开路的王狄问道。 “三儿虽然武义肤浅,可也是被我调教过的路子,还有几个狐朋狗友在旁,这小子有不少运气成分。”王狄一边用官刀刀鞘拍落了几枝野生藤蔓,一边开口说道。 这种野生藤蔓,藤枝长满了尖刺和肉粒,粘上人的衣服或皮肤后,会迅速缩卷成一团,很难处理。在江陵府的荒山野岭中最为常见。 “可怜了三儿,也不知道怎么得罪了这个愣头青。”王讳安紧跟着王狄的步子,身法轻盈灵动,总是能巧妙的躲过藤蔓的难缠。 “也怪我平时太惯着他,成日游手好闲,惹是生非。唉,谁叫娘这么宠三儿,我一句重话都说不得,现在可好,落得这个下场。”提及此处,王狄这种看管生死的汉子,也是伤感不已,“早知道我一定多打三儿几板子,娘再怎么说我也不顾了。” 走着走着,在前方开路的王狄突然停下步子,朗声道:“什么人在暗处鬼鬼祟祟,在下清安镇捕快王狄,请阁下速速现身!” 第5章 雨落人头落 走在刀疤捕快身后的王讳安微微一愣,停下步伐,右手缓缓握住官刀刀柄,警惕地环顾着四周。 除了雨珠溅落在捕快斗笠上的滴答声,王讳安耳中一片安静。 这种诡异的气氛并没有持续多久,刀疤捕快王狄突然哈哈一笑,转过身拍了拍王讳安的肩膀:“老弟,别紧张,我刚刚就是开口诈了诈,我们公门中人做事,免不了处处小心,最怕阴沟里翻船。” 王讳安咧了咧嘴,紧握刀柄的右手还没来得及松开。 王狄瞬间爆射而出,朝两人右侧的灌木丛中,挥出致命的一刀。 刀疤捕快一出手,刀光流溢,这大山之中最不起眼的灌木被劈的七零八碎,碎木屑和灌木枝叶向四周炸裂,一道人影露了出来,只见他踉踉跄跄的倒退了几步,满脸的难以置信。 他手握一把已经被劈碎的断刀,前胸的伤口不深不浅,却足以致命。鲜血从胸前喷涌而出,血柱在大雨中被冲散,回归天地自然。 这位来自万牌坊的精壮汉子,轰然倒下,死不瞑目。 “不愧是我们县里护一方平安,为老百姓口口称赞的王捕快,好刀法,好刀法。”几道身影从雨幕中缓缓走出,为首一人身穿淡黄织袍,腰间挂着一块品相、成色都颇为不俗的玉牌。玉牌之上赫然刻着一个“牌”字。 其余几人都是寻常百姓的打扮,落在常年浸淫武道的王狄眼中,这几人步伐沉稳,站位看似随意却堵住了自己二人的退路,一看就不是什么庸手,至少也是倒在自己手下那人的水准,一时间杀机毕露。 “你伙计的尸体都还没凉,你就过来对我一番奉承,这万牌坊的人,可不怎么厚道呢。”王狄此时刀已回鞘,对于他来说,刀是用来杀人的,而不是拿来声壮气势。 黄袍男子好像丝毫没有在意,手下刚刚做了王狄的刀下冤魂。也没有奇怪,王狄一眼识破了自己的身份。万牌坊在这十年崛起迅速,如果他王狄连自己这块“铜玉腰牌”都认不出来,那才是奇了怪哉。 在万牌坊,重要的人物,都会佩戴刻有“牌”字的腰牌,正是身份和权势的象征。身份由低到高,分别是“铜玉”,“银边”,“金镶”。整个清安县,只有黄袍男子和掌柜谢乐闲,有资格获得那“铜玉腰牌”。 名叫吴为的黄袍男子轻轻摇头:“他自己技不如人,对上王捕快,那是十死无生。” “一共七个人,黄衣服佩戴铜玉腰牌的那个稍微麻烦一点,我来对付,剩下的五个,加上树上藏着的那个,交给你了”王狄毫不避讳万牌坊几人,开口对王讳安说道。 青年捕快的回应,唯有握刀而已。 “王捕快别那么紧张嘛,我万牌坊向来只做生意,并无想要和两位动手的意思,你们为朝廷做事,我们是万万不敢和两位打生打死的。”吴为眯着眼,笑意盈盈。 王狄冷哼一声,并没有理会吴为的“肺腑之言”。不敢动手?不敢和朝廷打生打死是真,要是干掉自己两个小卒子,回去交差,那还不是随手而为。 “王捕快,我此次只是来接一个人。这位小兄弟肩上的少年,那是几位老板都点名要见的人,还请王捕快务必不要难为小弟,小弟他日必有重谢。”吴为口气诚恳,和剑拔弩张的气氛格格不入。 无论是王讳安,还是万牌坊,亦或是那个杀千刀的小人物曾毅。都远远低估了自己,对这个不成器的表弟马三的宠爱。 马三自幼父母双亡,马三的姨妈、自己的母亲,因为一些前尘往事,一直觉得愧对于马三一家,马三父母死后,更是对这个外甥宠溺到极至。王狄自己也是爱屋及乌,从小没少给马三这个调皮蛋擦屁股,虽然马三一直闯祸,可老母对马三的宠爱,从来没有减少分毫。要是老母知道弟弟被一个贱骨头当众割喉,会是什么后果? 王狄的喉咙滚动了一下,他能为表弟杀了向老大全家,毁了自己十几年来秉公为民的清白,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交人?我王狄必然提着这小子的人头,去向老母谢罪。 三儿,是哥哥没保护好你。王狄的眼中闪烁着疯狂。 无论是刀疤捕快王狄,还是青年捕快王讳安,都丝毫没有要交出曾乞儿的意思。一个于私,一个于公。 “王老哥,能不能打个商量?就算我吴为求你?” “老大,那六个小卒子交给你了。”王讳安放下肩上仍昏迷不醒的曾乞儿,一脚踏步,一下就出现到了吴为身前。 “唉。” “唉。” 两声叹息,雨声淅淅。 吴为袖间猎风鼓动,与青年捕快对了一拳。 一人手中无刀,一人手中有刀,却不到出刀的时刻。吴为仍然面带笑容,不动如山。王讳安攻势未竭,人还在半空之中,以胸口为轴,重心移到左臂,挥出了他的第二拳。 吴为的眼睛一直盯着远处的王狄,脸颊因为王讳安的拳风,被刺的生疼。他也伸出了手臂,护住了自己的门面。 “嘭!” 本来如离弦之箭的暴雨,在王讳安这一拳下,竟然凝结成大片的水幕,就这样悬停在了两人四周。 水幕碎开,同时碎裂的还有吴为的袖袍,一齐四散开来。 “江陵府王讳安,拳力刚猛,速度也不慢,没有辱没王家家风和老尚书的一世清名。”吴为左臂裸露,还是没有正眼看这个后生。他的眼中,始终只有那个拖着疲态的刀疤捕快。 崇明七年,一位来自祁连府的大人物路经清安镇,这队人中的一个管事,与当地的一位老汉起了冲突。老汉是清安镇有了年头的挑粪人,这位管事上街时遇见老汉,觉得老汉肩头气味实在冲人,对老汉恶语相向。 老汉干了二十几年的活儿,平常都是乡里乡亲的,哪里听过管家这般言语,就对着管事嘟囔了两句。结果不言而喻,老汉被管事的几个护卫打翻在地,挨了不少拳脚和辱骂。 当时还是清安镇捕头的王狄听后,直接一人一刀来到那位大人物跟前,重伤了两名有着三品武力的护卫后,面色平静的恳请大人物交出管事。 最后王狄带着瑟瑟发抖的管事,来到老汉面前,和这位跋扈管事一齐给老汉道歉。 老汉从被毒打后一直坐在地上唉声叹气,两人道完歉后,王狄将老汉扶起,挑起了被打散的担子。 老人从怔怔出神,到热泪盈眶。 王狄也因此被降职,如今他虽然战功赫赫,口碑也极好,深受县太爷重用,却始终是个捕快。 天下武人习武,从一到十,如登险峰,步步为营,强者为尊。 四年前,王狄就能重伤两名三品武人,现在又到了什么程度? 吴为对于这位始终没展示真实实力的捕快,不敢有什么轻视之心,要知道,自己也才是那三品武人而已。 同是三品,却也有着云泥之别,吴为自问当然也能应对两名普通三品武人,可谁知道这王狄有没有跻身四品? 这也是他一直不愿意和此人正面交手的原因,毕竟万牌坊做生意,和气生财嘛。 和王讳安对了两拳,他已经大概了解了这个年轻捕快的深浅。现在的吴为,想的是怎么在解决了王讳安后,对付更加棘手的王狄。 吴为眉头微皱,隐约之间听到了不似落雨声的尖锐之声,还没来得及思索,就感觉这个声音,永远的印在了自己的脑海之中。 “习武第一天,师父就教我,与人交手,若非生死之战,可以有所保留,最忌讳的,却是那心不在武。师父的教导,我王讳安字字放在心头,与那不会武功的曾毅动手,也是不敢懈怠。”王讳安手握官刀,并没有向王狄那样杀人收刀,而是倾斜刀尖,好让那雨水冲刷刀口血水。 “你师父没教过你,我来教好了。” 大雨磅礴依旧,随着雨水一齐落下的,还有万牌坊管事吴为的人头。 第6章 勤乎学而立其名 万牌坊崛起十年,大大小小的店铺林立在大梁朝,甚至最近几年,隐隐约约有往更北扩张的迹象。一般地方,分派掌柜,管事各一人。 掌柜是地方最高的负责人,直接受老板们的调派,统筹万牌坊在地方上的一切事宜。开铺子,做生意,游离于江湖与庙堂之间。 管事则是协助掌柜,是万牌坊在地方的真正执行者和江湖的代表人,明里暗中,去摆平一切事务。 简单来说,这掌柜负责做生意挣银子,管事负责敲打地方江湖。这些年,清安镇万牌坊管事吴为和掌柜谢乐闲,一外一内,配合得当,使万牌坊在清安镇迅速扎根,每年几百万两的流水银子,可谓是一个风生水起。 吴为正代表了万牌坊在清安镇的最高战力,光是背地里铲平的江湖门派,就有十一个之多。为万牌坊在江陵府的开疆扩土,立下了汗马功劳。吴为也是唯一能和钱权酒色帮的韩立轩,扳扳腕子的人物。这两人在清安镇的存在,未尝不是被上面所认可的一种平衡。 吴为,绝对没有表面的那么和和气气。 至少被他挑断手筋脚筋的江湖中人,这辈子也不会忘记他的笑容。 那让朋友如沐春风,敌人怵目惊心的笑容,永远的留在了他的脸上。 万牌坊随行的几个汉子,寒意从脚趾涌向头皮。 吴管事被一个小捕快杀了?这怎么可能?三品巅峰武人的命,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 已经不能用骇人听闻去形容了。剩下的几个随从,呆呆地望着雨中那个年轻的捕快。 虽然头戴斗笠,却也受不住暴雨的肆掠,雨水从捕快年轻的脸上滑落,显得模糊而迷幻。 年轻捕快倾斜的官刀,和脚边吴为的人头,让万牌坊的几个随从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此时他们有的人已心生退意。 离吴为尸体最近的一个汉子,此时哪里敢正视那个年轻的杀神。撤退的念头刚起,一个身影闪到他的面前。 “死!”汉子的求生欲,让他递出了自己生平最凌厉的一刀。 “噗嗤。”汉子只觉得,被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道刺破心脏,这种力量,让他失去了抵抗和生命。 王狄在了结汉子以后,瞬间又闪到另一人身侧。因为吴管事的毙命,几个原本准备合围王狄的万牌坊随从,哪里有心恋战。 面对几年前就重伤两名三品武人的王狄,他们这些一二品的武人,在各自为战的情况下,丝毫没有任何胜算。 剩下的便只剩下一场屠杀。 王讳安此时已经收刀,淡淡道:“袭击朝廷人员,目无大梁朝律法,死有余辜。” 在前面屠杀的王狄仿佛心领神会,对万牌坊的随从各个痛下杀手。 他做事最是果断,在王讳安出手的那一刻,自己就没打算放过这些人,至于会不会得罪万牌坊这个庞然大物,和老母三儿相比,反而显得最不重要。 王讳安站在雨中,脚边是万牌坊吴为的人头,有些怔怔出神。 他想到了儿时的一件趣事,记忆犹新。那时的王讳安,还是江陵城王家小少爷,那时的老爷子还在朝中处尊居显,被大楚朝皇帝尊称“善心公”。 老爷子是大楚朝书法集大成者,外柔内刚,笔致圆融冲和,而有遒丽之气。被当时还是安国公的梁朝开国皇帝评云:“萧散洒落,真草惟命,如罗绩娇春,鹤鸿戏沼。” 老爷子作书不择纸笔。不像其他的书法大家,要求材质、产地、做工、年岁等,对纸笔最是讲究。 王老爷子却很注意坐立姿势和运腕方法。他认为,只要姿势正确,手腕轻虚,即使是粗纸,秃笔,信手拈来也能挥洒自如,别出新意。 某位从秣陵来镀金的官员,以为喜书法者,都对那笔墨纸砚情有独钟。花大力气从有着“墨乡”之称的余杭,弄来了一套“书圣”王右军,用过的鼠须笔。送到了王家府上,老爷子全程黑着脸,看着对笔墨大吹大擂的秣陵官员。 最后老爷子毫不客气的“请”出了这位安国公一系的官员。对还是孩童的王讳安说了一句:“勤乎学而立其名,多有补益。” “学而立其名,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做到,恩,有些想老爷子了。” “跑了一个,东南方向。”不多时,王狄便跨刀来到了王讳安身边,擦了擦脸上的雨水,“你去解决,之后去镇上叫上兄弟们,这万牌坊怕是还有后手。” “老大,那你自己小心。”王讳安点了点头,一步两步便消失在雨幕之中。 王狄见王讳安离开后,抚了扶斗笠,竟在泥地里盘膝而坐,全然不顾雨水与泥水。 “人走了,别装死了。” 地上躺着的曾乞儿闭着眼睛,无动于衷。 “我王狄这一辈子,杀了挺多人的。其中有四十七个人,不是穷凶极恶为害乡里,就是立场不同,不顺从朝廷。这些人,包括我王狄,都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早就做好了哪天被人干掉的准备。”刀疤捕快语气平静,双手放于膝上,“却有一成人两幼童,是那淳朴良善之辈。” 王狄停顿了片刻。 地上的曾乞儿眼皮颤了颤。 “给你个报仇的机会。”王狄话音刚落,抽出腰间的官刀,寒光一闪,切断了曾乞儿手脚的麻绳。官刀也一齐落在了曾乞儿的掌边,伸手即得。 曾乞儿依然视而不见,这个少年,似乎真的昏迷不醒。 “你杀的那个人,是我弟弟”王狄闭上了双眼,声音微微颤抖。 “他是我弟弟啊!”王狄睁开双眼,一声怒吼,石破天惊逗秋雨。 与此同时,地上的曾乞儿突然暴起,迅捷的拿起地上的官刀,朝王狄挥去。 王狄轻易躲开了意料之中的一刀,曾乞儿也没想过这一刀会有何收获,一刀之后,身形如同猿猴,向身后的密林深处逃去。 王狄望着渐渐远去的曾乞儿,缓缓起身,呢喃道:“三儿,娘。” 曾乞儿早就已经清醒,亲眼目睹了之前的那场厮杀。王狄的恐怖,他知道现在的自己,哪怕刀在手中,也绝对不可与之匹敌。 趁着现在青年捕快离开,自己借助雨势和地势,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曾乞儿双耳灌输着潇潇风雨,哪里林树越茂盛,便朝哪里钻游。 “你也是决策果断,心性异常坚毅之辈,可惜了,实力不够。”曾乞儿不见其人,却听见了王狄在四周的声音,仿佛这声音是来自风雨自然之中。 仅仅三吸,一鼓比这疾风还要来的迅疾的旋风,从曾乞儿的后背传来,曾乞儿只觉得汗毛炸起,一个跳跃,翻上了面前的大杨树。仅仅在曾乞儿跃起的一瞬,一道无可匹敌的拳罡击在了大杨树上。 瞬间,如摧枯拉朽一般,大树坍塌,掀起了滚滚尘土,在暴雨中如烟似雾。 一道身影矫捷远去! 不等烟雾散去,刚刚击倒杨树的汉子,猛地一踏步,以比前方身影更快的速度,一瞬就到了身影背后,一拳挥出。 太快了!曾乞儿压力爆增,感受到来自身后的拳罡,这一次,他避无可避。 这一拳,实打实的击中了曾乞儿的后背。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曾乞儿手中的官刀险些脱手,他借着拳势,速度反而提升。 王狄这一拳似乎留有余手,曾乞儿的身子骨可比不上大杨树,若是挨上王狄全力一拳,他自然必死无疑。 不过现在的情况好像也是一样,必死无疑。 曾乞儿受了一拳之后,疼痛难忍,他此时,有点想哭。 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本是那最该顽皮愉悦的年岁,他却好像历经了世道的黑暗。 为什么向老哥明明老实厚道,勤勤恳恳经营自己的酒铺子,却会祸从天降。 为什么好人会生老病死,坏人却长命百岁,娘亲那么好的人,会离开自己,从此自己孤苦无依。 为什么坏人的拳头,总是比好人要硬? 就在王狄准备挥出自己的第三拳时,前面的少年停止了逃跑,转过了身子。 少年泪流满面,咬紧嘴唇,手握官刀。 第7章 人间犹存正气 曾乞儿眼中闪烁着雷电风火,视死如归。 王狄凝视着这个倔强的贱骨头,有些发愣,他想到了以前的自己。 那时的王狄,亦一腔热血,亦意气风发。 无论是庙堂还是江湖,他都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真真正正的问心无愧。 可最终,却因为亲人,变成了自己讨厌的人。 两人就这样在风雨中,遥遥相对。 慢慢收回思绪,王狄反而有些轻松,开口道:“怎么,不溜了吗?不然我在给你十个呼吸的时间,你尝试尝试,总比现在的局面要好。” “向老哥说过,你是个好捕快,为了乡亲们,丢了自己的官帽。”曾乞儿没有因为,这个看似能活命的提议心动,答非所问,“被自己口中的好捕快陷害,他一定很难过吧。” 没等王狄回答,曾乞儿已经举起了手中的刀:“我要杀你。” “你不练武,才能如此大放厥词。”听了曾乞儿的狂妄之语,王狄也没有动怒,摇了摇头:“等你真正开始攀登武道险峰,才知道你今天的话,有多么可笑。” 王狄破天荒的,对这个杀害表弟的贱骨头,有了一丝怜悯。如果他没有遇到自己,或者没有选择这么极端的手法,直接了结表弟的生命,未尝不是一个习武的好苗子。可如果少年没有那么坚决,选择了忍辱偷生,那他便算不上什么好苗子了。 这本来就是一个死结。即是对王狄,也是对曾毅。 “一旦开始习武,就算是入了江湖,从此就是一条不能回头的断头路。天下武人分为十品,想要成为一代宗师,以武成圣,方法五花八门,道路数不胜数,每条道路,却必须步步攀登,慢慢打磨,没有捷径可言。三到四品是一个大槛,这天下大多数人都被这道槛拦下。我们清安镇,算上捕快小王,死于他手上的万牌坊吴为,钱权酒色帮的香主韩立轩,以及卢青街大泽园的胡海,胡镖头。明面上也就四个三品武人。”王狄口中的三品武人,并没有自己。 “至于暗地里,还有哪些高手,连我也不能全部清楚。这清安镇,也没有你想的这么简单。”王狄并没有马上出手,反而为少年解释道:“这六品到七品却是天堑,七品武人,已经算的上是大梁国数一数二的高手,真有了这般实力,天下何处去不得。” “至于十品武人......几十年来,也只有那几位神仙人物了。”说道此处,王狄也颇为激动神往。 十品武人,一代宗师,吾辈所向之。 曾乞儿听得似懂非懂,但他也知道自己和王狄的差距,可能比王狄口中的天堑,还要宽。他依然目光如炬,寻找着出手时机。 “蚍蜉撼树。” 曾乞儿出手的心念刚起,眼前的男人已经闪到了自己面前。 一拳,曾乞儿被击中额头。 “嘭!”曾乞儿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快被气压挤爆,身体瞬间就失去了重心,倒飞而出。 曾乞儿全身被密林枝丫划破。雨势已经冲刷不了,身上骇人的鲜血,他的脑袋嗡嗡作响,倒在了数丈之外。 王狄低头捡起曾乞儿脱手而出的官刀,开口道:“连我一成的拳力都受不住,你好像报不了仇了。” “贱骨头,下去陪你师父娘亲吧!”王狄疲惫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神色,跃到曾乞儿身前,手起刀落。 “叮!”意料之中切入血肉,破碎骨头的声音并没有传出,反而是那金属撞击金属的锐利之声。 王狄感觉自己被一股巨力所阻,一刀未成,十来年的江湖经验,使他形成条件反射,瞬间就退到了十来丈开外。 一个和王狄同样打扮的青年身形,进入了他的视野。 同样的箭竹斗笠,同样的红蓝官服,同样的腰间佩刀。 青年捕快右手握着官刀刀柄,左手微微握拳,放于小腹之上。青年捕快如同一杆锋芒毕露的银枪,势必要捅破这苍天暴雨。 这人正是那江陵府王讳安。 他年纪轻轻,已经到了三品武人的境界,轻功也相当了的。很快就擒住了万牌坊的漏网之鱼。王讳安担心万牌坊的后手,心道:“此地离清安镇并不遥远,县衙里的高手也就自己和王狄两人,两人分开反而危险,与其回去求援,倒不如和老大一起护送囚犯回镇。” 王讳安想通其中关节,封住万牌坊随从穴位后,就循着踪迹追了过来,却正好目睹了王狄出手的这一幕。 “老大,你......”刚刚千钧一发之际,他来不及思考,下意识的出手救人,面色疑惑和沉重,向王狄询问。 王狄看清来人后,面带苦涩。他先前故意放走一个万牌坊随从,又以求援为由,支开自己这个同僚,就是为了方便动手。他万万没料到王讳安会那么快返回。 自己这个小兄弟,崇拜尊敬自己不假,可却也是刚正异常之人。王讳安的眼中,非黑即白,是那宁折不弯的性子。凭自己对他的了解,要让王讳安方便自己行事,那是万万不可能。 “老弟,这人是害死三儿的凶手。”王狄叹了口气,“兄弟你今天给哥哥个面子,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王讳安脸上露出纠结的神色,仅仅片刻,便恢复清明:“老大,你糊涂了,我们收到的手令,是将此人捉拿归案,并非当即斩杀。他现在已经毫无还手之力,须拿他回去,交由县太爷决断。” 大丈夫立于世,树德务滋,除恶务本。 “他未满十四岁,按大梁律法,最多也是充军三万里,三儿的仇,不报了吗?”说到最后,王狄竟是一字一句的吐出字眼。 王讳安道心清澈,并没有因为同僚的求情,有所退让,开口道:“于私,三儿的仇,自然要报,算我王讳安一份。于公,我们任务在身,我却不能让老大你在这杀了他。” 大王小王,清安镇衙门的两大高手,风雨晦暝,拔刀相向。 “罢了,罢了”,两人对峙不久,王狄重重的叹了口气,收起官刀,漫步向王讳安走去。 王讳安神色不变,依然保持原先的姿势,冷冷地看着,已经收手的王狄:“老大,回头是岸。” “锵!”大王小王同时拔刀,刀身相触,仿佛磅礴的雨势都为之一滞。 七招过后,王狄面不改色,回刀入鞘。 王讳安凝重如水,握刀的手也微微颤抖,可他依然没有退后分毫,始终护于曾乞儿身前。 一个捕快,拼命保护一个刚刚相识,之前还有过交手的罪犯。这种落在谁眼中,都是滑天下之大稽的蠢事,王讳安却是做的天经地义。 “我尚且三品之时,就已经不把韩立轩,胡海之流放在眼中。现如今我初入四品,本以为整个清安镇,已无人可敌。”王狄看着眼前任然屹立的青年捕快,神色复杂,“我已经对你王讳安评价很高了,到头来,却还是低估了你。” “你王讳安能护住他一时,却护不住他一世,好自为之。” 王讳安目送王狄落寞的背影后,整理了一下自己已经湿透的红蓝官服,抬头望去,视线所及,尽是山水云雾。 曾乞儿做了一个梦,梦中的自己,再也不用去学堂墙边贴耳根,而是堂堂正正的端坐在书桌边,窗明几净。讲台上的胡先生,手握书卷,笑容和蔼。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 曾乞儿头靠着王讳安的后背,明明被暴雨淋的透彻,却倍感温暖,曾乞儿闭着眼睛,幸福洋溢:“谢谢。” 雨幕之中,一个青年捕快背着一个乞丐少年,飞速前行,明亮如星。 第8章 鱼钩所 大梁国开国十一年,基本沿袭前朝大楚的旧制。大楚国全国二十三路,天下巨变之时,有十三路落入北方姜永碌手中,做为大顺国的开国版图。安国公张瑞奇守住了剩下十路,开国大梁。 大梁开国皇帝张瑞奇,废除前朝军团制,把原本的十路细化为十四路,硬生生的比大顺国多出一路。形成路、州、镇三级,以府统领全州,层层划分,最终权力回归中央。 由于北方逆贼姜永碌,本是前朝,北军团冠军大将军,武将权力过大,才酿成大楚亡国之祸。大梁国明主张瑞奇痛定思痛,大肆削弱武官权力,削州政权力,使民、兵、军、政完全区分。各司其职,设立六部,互相制衡,防止一家独大。权力真正的落到了帝王手中。 这就造成了,地方的七品县令的权力,甚至比某些秣陵城的二品武将更大,这种奇怪的现象。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对于想要封侯拜相,千古留名的武将,这将是最坏的时代。 清安镇县令云泽,乃是前朝昭兴年间进士。从政十四年,经营清安镇十年,兢兢业业。对清安镇百姓是有鱼水之情的,是老百姓口中的青天大老爷。这几年论起为政绩效,这位云县令,在整个江陵府,都是排得上前三的。只要在熬几个月,顺风顺水,不出什么大篓子。在大梁国五年一次考评中,混到一个中以上的评价,这位县太爷就可以更进一步。从此仕途官路,用平步青云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位主政一方的县令,此刻正在自己的县衙府邸,坐于下首位置,正襟危坐,如履薄冰。 清安镇的县丞,更是连坐的资格都没有,只能低头赔笑。 那原本属于县令云泽的太师椅上,坐着一个石青色粗布衣裳的粗糙汉子,汉子同样正襟危坐,与这张太师椅格格不入。 与县令云泽不同的是,粗糙汉子是出于习惯,县令云泽是出于身份。 能让一方县令如此惧怕首座之人,只因一块令牌。 一块镌刻着双尾鲤鱼的令牌。 令牌出自大梁朝鱼钩所。一个文人,武将,江湖人都闻风丧胆的朝廷机构。 大梁开国皇帝张瑞奇,对反贼最为忌讳,除了各种制度手段,削弱武将和地方。他还亲手打造了天下最大的情报机构,鱼钩所,亲任总都督。“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搜集情报,监视江湖。” 上到庙堂的王侯将相,下到江湖的普通把势。鱼钩所建立十年来无孔不入,无人不能审,无人不敢杀。 县令和县丞商议完秋收事宜,回到县令府邸,面对突然出现到太师椅上的汉子,云泽是真的惧怕到了极点,而不是什么所谓的官场权术。对于粗糙汉子,云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如果曾乞儿在这里,他会惊讶的发现,位于首座的粗糙汉子,竟是那瘦马街万老哥。 “听闻你管辖区域,出了一桩命案。”粗糙汉子一改在街坊面前的木讷神色,语气冰冷。 几句普普通通的询问,落入云泽的耳中,却是别有一番滋味。他立马起身,恭敬道:“大人,放心。下官已经派出县里好手,务必将杀人凶手捉拿归案。” 粗糙汉子冷冷地看了县令云泽一眼,周围空气仿佛停滞一般,动魄惊心。 县令云泽汗如雨下。 片刻,粗糙汉子收回视线,开口道:“你我同为陛下效命,本是同僚,你也不受鱼钩所管辖,无需多礼。” 县令云泽不敢抬头,一旁的县丞更是恨不得自己马上消失,他实在是想远离这片修罗场。 “不过这个曾毅,必须活着带回来”粗糙汉子顿了顿,“不能有半点闪失。” 县令云泽心中瞬间覆雨翻云。在官场打滚多年,早就做到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如何把控风声,滴水不漏地迎合上意,云泽更是练就的炉火纯青。 听这位鱼钩所大人的意思,貌似粗糙汉子更在意曾毅这个人,而非行凶一事。 云泽有些后悔,自己日理万机,哪能对辖区每户人家都有所了解。对于这个卢青街的孤儿,他还是知道的太少。 “放心,我这次并非为你云泽而来。”冰冷的声音再度传出,云泽此时听后却如同天籁,如释重负。县丞更是双脚发软,匍匐在地。 “大人,大人!” 一道急促的叫喊,打断了粗糙汉子的天籁之声。县令云泽悲愤填膺,对来人怒目而视。他甚至愤怒到,忘记了上首还有一位大人物,恨不得将来人扒皮抽筋,处以极刑。 刚刚进入府邸的县衙小吏,哪里见过这种阵仗?望了望从未如此愤怒的云大人,和跪倒在地颤抖的县丞大人。他扑通一下就跪了下来,耗尽生平所有勇气,颤声道:“禀报大人,凶手曾毅已被擒拿,正在堂上等候。” 县令云泽喜极而泣,人生的大喜大悲,莫过于此。他请示的望向粗糙汉子。 粗糙汉子点了点头:“你只管按章行事。” “快,快带我去见他!” 曾乞儿望着风风火火进来的几个人,有些懵。 娘亲口中草木知威的县太爷,刚刚握着自己的手,连口道“辛苦了?” 自己杀了马三,成为了囚犯,不应该是县太爷,最恨之入骨的那种人吗? 自己真的搞不懂,这些大人物的想法。曾乞儿站起身子,扯动到了伤口,疼的他咬了咬牙齿。 县衙里没有想将自己杀之后快的王狄,没有舍命带自己回来的王讳安王大哥,只有几个热情到虚幻的大人物。曾乞儿不知所措。 “快给这位小兄弟安排最好的牢狱。”县令云泽拍了拍曾乞儿的肩膀,“小兄弟,你先休息,你放心,本官一定替你主持公道。” 就这样,曾乞儿被一个小捕快,搀扶着,来到了清安镇大牢。 “小兄弟,够有种的啊,敢杀王阎王的弟弟。”搀扶曾乞儿的也是一年青捕快,十七八岁的样子,看到做为杀人犯的曾乞儿,脸上竟带着兴奋之色。 “说说呗。”小捕快一边扶着曾乞儿前进,一边用胳膊碰了碰曾乞儿的肩膀。 “要我说什么?”曾乞儿显然还没从,热情的县令大人哪儿,缓过神来。 “还能说什么?你怎么从万军从中,取那马三的首级,然后潇洒离去啊。”小捕快手舞足蹈,兴奋的道:“小兄弟,你是不是有个绝世高手的师父啊?他老人家还收不收徒?” 曾乞儿不知如何开口,自己杀马三,可不是什么英雄十步杀一人,潇潇洒洒。 其中酸楚痛苦,无人知晓。 可总归算对得起向大哥和师父了。 小捕快一直在曾乞儿耳边,滔滔不绝。曾乞儿也不开口,两人就这样,走到了廊道的尽头。 清安镇大牢的尽头,是一堵精铁墙壁,墙壁上锈迹斑斑,光泽暗淡,散发出腐朽的气息。 墙壁的正中央,是一个圆形的盘钮,镶嵌在墙壁之中。随着这堵精铁墙壁,一直沉寂在祥和的清安镇地下。 小捕快不再嬉皮笑脸,掏出一根云大人刚刚交给他的玄铁钥匙,按照大人的叮嘱,将钥匙插入圆形盘钮的圆孔之中。 “咔。”一阵沉闷的声响,随着钥匙的插入,在阴沉的大牢里突兀传出。小捕快双手握住圆形盘钮,沿着顺时针方向转动圆盘。 圆盘转动的异常缓慢,小捕快口中发出“哼哈。”之声,颇为费力。 正当曾乞儿犹豫,要不要上前帮忙。廊道中轰轰作响,泥土尘埃激起,尘埃落地,精铁墙壁竟然一分为二,陷入两侧石墙之内。 原来这并是一睹墙壁,而是一座大门。大门之内,依然有一条廊道,阴阴暗暗,仿佛没有尽头。 “进去吧。”小捕快的声音,打断了呆若木鸡的曾乞儿。 曾乞儿慢慢踏入走廊。 “给你。” 曾乞儿回头,接住小捕快抛来的物件。入手冰凉,质感像是一把精工钥匙。 “轰隆!”没等曾乞儿多加思索,精铁大门轰然关闭,清安镇大牢,重归黑暗。 第9章 狱中人 曾乞儿眨了眨眼睛,迅速地适应了黑暗的环境。他七岁的时候,就随着卢青街的猎户杨二哥,进山捉跳子。跳子是江陵一带的特产野味,跳子喜阴,骨细肉厚,柔嫩味鲜,肉味甘甜而性温,食用以后能补益心神。清安的百姓最喜欢这种吃食,光是做法,就分为:炖、炒、烤、煎、烹等多种。 曾乞儿一个人,不知道在清安的大山密林之中,度过了多少夜晚。对于这点黑暗,他当然能够很快适应。 比起黑暗,更让他感到不舒服的,是廊道深处深深的压抑。就好像是在大山之中,被经验老道的虎豹所盯上,令人毛骨悚然。 曾乞儿盯着廊道深处,在黑暗下,它如同一个黑色的旋涡,仿佛能够吞噬一切光明。神秘,致命。 曾乞儿深吸了一口气,向前迈开了步子。 做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乡下娃娃,曾乞儿对于神鬼之说,天地玄学,深信不疑。不止是曾乞儿,整个清安镇的百姓都坚信,抬头三尺有神明。一个小小的清安镇,光是河神庙宇,就有七座之多。大大小小的寺庙、山神庙、文庙更是数不胜数。香火鼎盛,民生虔诚。 这让“卖香人”在清安镇相当吃香。所谓卖香人,其实就是从江陵城这样的大城,往返进口用来供奉神明的香火。这种又能挣银子,又能积攒阴德的生意,自然是使清安人趋之若鹜。 曾乞儿对于神鬼玄学,是敬畏远大于惧怕的。他会在每年除夕换上新的门神贴画,求一个心神安定。他会在大山密林之中,极为遵循老猎户们,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规矩。比如绝不能张口喊同姓之人的姓名,避无可避之时,则以一声“喂”作为代替。每逢喜事、悲事,他都会去离清安镇最近的“清安观”,上一炷香火,与菩萨诉心求愿。 这并不代表,他曾乞儿会惧怕神鬼。一个差点对世道失去希望的少年,连活下去,都得苦苦支撑,又怎么会惧怕,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呢。 曾乞儿又想到了,那个年轻挺拔的身影。那人诚毅坚定,双肩扛起日月星辰,仿佛是在说:“这世道有我,还算不上太差。” 越靠近廊道深处,越是静的可怖,曾乞儿只觉得这条道路,异常漫长,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眼前出现了一栏杆铁门,乍一看,和寻常的牢狱之门,并无太大差别。 曾乞儿沉住气息,用手指轻轻触碰试探栏杆铁门,步步为营,终于找到了栏杆铁门的钥匙插口。曾乞儿将小捕快给予的钥匙,插进了钥匙插口。 “咔。”随着栏杆铁门的打开,曾乞儿长须了口气。只不过是间普通牢狱,处于深幽之中,竟然让自己如临大敌。 曾乞儿一脚迈出,踏入房间之内。脚下传来松软的触感,不同于廊道的石土地板,房间内被铺满了柔软草料。 房间异常广阔,黑暗之中,不见尽头。也不知清安衙门,为什么会修建如此巨大的牢狱。 曾乞儿也不关门,盘膝就地而坐。 “娃娃。”一道幽幽之声,从曾乞儿脑海深处传出,毛骨悚然,他猛地打了个机灵。 曾乞儿迅速起身,警惕地四下环顾,黑灯瞎火,不见阳光,如同身临阿鼻地狱之中。 “娃娃,过来。” 脑海之中的声音,再度响起,曾乞儿竟然不自觉地向前走去。 “对,过来,往前走,往前走。”明明是幽幽的苍老之声,却散发着无尽的诱惑,让曾乞儿听后,忍不住想要照着声音的指示行动。 一只形如地狱枯骨的手臂,从黑暗中探出,下一刻,就要抓住前进中的曾乞儿。 “啊!”曾乞儿灵光乍现,从声音的蛊惑之中回过神来,整个人向后一跃,冷汗直流。 曾乞儿望向枯手的主人,后怕不已。刚刚那种状态之下,哪怕声音的主人叫自己,从悬崖上一跃而下,自己也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沉气归田,道心清明。”曾乞儿也不知从哪里看过这句话,在最危急的时刻,出现在了自己的脑海之中,让自己挣脱声音的蛊惑,有惊无险。 黑暗之中,一位老者双腿盘膝,眼睛半睁半闭。满脸的皱纹,如同三伏天里的水田,绵长而干涸,纵横交错。 与其皱纹及其不匹配的是,老者一头青丝齐肩,亮丽秀美,如同青春少女,在黑暗之中诡异至极。 老者的脖颈和四肢,被五条紫红色蟒蛇死死咬住,蟒蛇围着老人相互缠绕成一团,还在不时蠕动着肥大的身躯。 老者的双肩和后背,被三条古朴锁链贯穿,锁链深陷在老人身后的墙壁之中,不知深浅。 老者明显没有意料到,曾乞儿能够跳出自己的蛊惑,一手抓了个空,右臂的蟒蛇疯狂摆动着头颅,拼了命的想要贯穿老者的手臂。 “啊!!!”老者喉咙发出痛苦的嘶吼,右臂落空之后,无力的垂下,紫红色蟒蛇也也停下了对老者的攻击,獠牙紧咬老者骨头,不停的蠕动身躯。 曾乞儿从来没见过如此诡异的画面,心底寒意升起,转身就想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老者左手握拳,半睁半闭的望向曾乞儿,一时间,曾乞儿竟然难以迈动步伐,老者身上散发出强烈的吸引力,竟然是要将曾乞儿,慢慢拉扯过去。 曾乞儿双腿如入泥潭,咬着牙,艰难地想要挣脱老者的吸引。无论是诡异的紫红色蟒蛇,还是青丝老者,都异常骇人听闻。“绝对不能过去!”曾乞儿发自内心道。 一边是来自老者的强大吸力,一边是苦苦支撑的曾乞儿,双方一时间形成僵持,一时间老者竟然是奈何不得曾乞儿。 “娃娃,你过来,老夫有事相求。”老者颇有些龙搁浅滩的落寞,声音不再充满蛊惑,而是苍老如深山古寺。 曾乞儿置若罔闻,只是要紧牙齿,虽然不能前进分毫,可也能保持不动如山。 “好厉害的娃娃,先是破了老夫的玄易音,现在又能坚持在老夫的气场之下。”老人左拳松开,“虽然我现在苟活于此,续命都成妄想,实力十不存一。但是你一个连内功,都未曾修习的小娃娃,竟然全凭意志,和老夫抗衡!” 曾乞儿瞬间压力巨减,如释重负。他也不再着急逃离,回头凝视老者。他清楚,老者现在好像被紫红色蟒蛇所困,并不能伤害自己。 “哈哈哈,可惜,可惜!”老者先是盯着曾乞儿,紧接着仰头大笑。 “嘶嘶!”青丝老者脖颈的紫红蟒蛇,随着老者的放肆举动,又一次疯狂地撕咬老者的脖颈,老者疼的咬牙切齿,堪堪收住了笑声。 曾乞儿看得实在胆战心惊,老者凭借血肉之躯,竟然可以在紫红蟒蛇的血盆大口之下,不被撕咬破碎,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咳咳,娃娃,你被武人内劲所伤,心肺神气已碎,只怕活不长咯。”显然,紫红大蛇虽然不能撕碎老者肉身,却也对他造成了巨大威胁。 曾乞儿神色淡然,他到不是觉得这个青丝老者会欺骗自己,能以如此诡异的姿势,出现在安清大牢深处,已经不能用常理去度之。只是自己能从王狄手上活下,已经侥幸至极。自己现在能多活一天,多看清一眼这世道,就多赚一天。向家大仇得报,只可惜,自己不能亲手和王狄了结恩怨。 “娃娃,你有心事?”青丝老者不知是活了多少年的老怪物,一眼就看出曾乞儿心神涟漪。 曾乞儿双拳微微握起,开口道:“我的后背,额头各中了一拳,据那人所说,他是四品武人。能活着,就是老天爷的恩赐。可惜,不能亲手杀他。” “年纪轻轻,如此暮气沉沉,还不如我一个老头子。没意思,没意思。”青丝老者眼神微眯,神色玩味。这让本来就半睁半闭的眼睛,愈发不见踪迹。 “娃娃,你想不想学那绝世武功?” 第10章 画中人 青丝老者的声音,在这安清牢狱深处,幽幽回荡。如同石入江河,渐渐消沉。整个房间都静了下来,这才是这里原本的状态,噤若寒蝉。 曾乞儿没有马上回答,青丝老者也没有再次开口,就这样饶有兴致的看着少年。 想不想学武?自己自然是想的。这些天的经历,让曾乞儿,渴望强大。如果自己比那王狄还要强,自己就能去保护向大哥一家。又或者,马三连一点不轨之心,也不敢产生。 要不要跟这个老者学?诡异的青丝老者,能够以这样的形式受困于此,绝对非同小可。曾乞儿虽然不曾踏入,武学的那道玄妙大门。可还是能感受到,青丝老者的强大,那是远超王狄的存在。 老者之前的表现,手段尽出,想让自己靠近,绝非善意。这样的人,会诚心教自己学武?他愿意教,曾乞儿敢学吗? 曾乞儿脸色纠结不已,这让青丝老者有些笑意,开口道:“你这个少年老成的娃娃,还会这么犹豫,你可知外面,有多少武道的天才胚子,天天挤破了脑袋,只为老夫能指点一招半式?” 曾乞儿抬起了头,仿佛下定了决心,望向青丝老者道:“你的武功,能不能杀王狄?” 听了少年的问话,青色老者明显一愣,随后就是一阵狂笑不止。 “哈哈哈哈,你个娃娃,一定想让老夫被这几个小蛇折磨,故意讲笑话给老夫听,对吧?”青丝老者扛着紫红蟒蛇的疯狂撕咬反扑,神色一面狰狞痛苦,一面笑意难止,哭笑不得,莫过于此。 曾乞儿有些疑虑,这老者看着厉害,他的武功却连王狄也杀不了,那学来何用? 青丝老者咧着嘴巴,也不知是被紫红蟒蛇咬得钻心,还是因为笑得过于放纵,岔了气。 “王狄就是伤你的那个四品武人吧?学了老夫的武功,别说杀一个四品武人,哪怕某天娃娃你寂寞难耐,想要去那皇帝老儿的养心殿,欣赏那游龙戏凤的风景,皇城高手,也没人能拦得住你。”青色老者收起笑声,对疑惑的曾乞儿说道。 曾乞儿松了口气,虽然他不知道养心殿是什么地方,那里的游龙戏凤,又是怎样绝美的风景。不过好像学了老者的武功,对付王狄应该足够了。 曾乞儿似乎是下定了决心,上前一步,就要磕头。 青丝老者左掌虚抬,曾乞儿便又再一次动弹不得,他就这样弯曲膝盖,似跪不跪的样子,有些滑稽。 “老夫只是教你武功,并不是收徒。你这头一磕,天地父母,我就成了你师父,那是不成的。”青丝老者好像想到了什么,皮笑肉不笑。 曾乞儿有些奇怪,他发现这些大人物的想法,实在是难以捉摸。先是热情异常的县令老爷,再是这个诡异的青丝老者。 要知道,自己小时候拜师向老头,第一件事就是磕头。磕了头,师父喝了徒弟的“拜师茶”,才算是认了入室弟子,弟子如儿,从此徒弟谨遵师命。向老头的醴酒技艺,也是非弟子不传手艺。 学习酿酒尚且如此,学武功,不拜师就能学,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 青丝老者似乎是看出了曾乞儿的疑惑:“娃娃,你放心,老夫绝不藏私。不拜师,你也能学那杀王狄的武功。” “好。”曾乞儿不再犹豫,若真如青丝老者所说,自己命不久矣,那他的最后“遗愿”,就是要杀掉那个刀疤捕快,向家惨案的罪魁祸首,一报还一报。 青丝老者微微点头道:“那好,老夫先传你一套内功,你且记好了。” “前辈,我这就可以学武功了吗?”或许是青丝老者,求着自己学武的态度,过于奇怪,曾乞儿诺诺问道。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娃娃你是那练武的好胚子,老夫我一见如故,心生爱才之意,这就传你武功!”青丝老者说的过于激动,又引起了紫红蟒蛇的撕咬。 不等少年答话,未见青丝老者开口。他的声音,就直接出现在了曾乞儿的脑海之中,与曾乞儿刚进房间的手段,如出一辙。 “武术武术,习武主要习的是一个术,而并非武。世人俗人和所谓的高手大家,以讹传讹,误人子弟。不断演化改进,只为能够练成,那最最有效的杀人手段。却是只抓住了细枝末节,而丢弃了根本之道。” 青丝老者任然不曾开口,声音继续在曾乞儿耳中,悠悠回响。 “这习武,最关键的在一个“养”字。养身,养息,养心。吐纳运气,气血游走于穴道,都有讲究,半步都马虎不得。这最基本的丹田吐纳之法,反而被大多庸人人嗤之以鼻。所谓气聚则生,气灭则亡。门明是对,司帝之门,吐纳灵气,熊魂魂.....” 随着青丝老者的声音,曾乞儿进入了一种玄妙的状态。并非起先的受人蛊惑,而是心随意动,一股细小的气息,如同林间溪流,沿着自己的身体,微微流动。溪流在某些位置,或停滞,或泛起,或形成细小气旋,带着微微温暖之意。这或许就是青丝老者说的气血了把。 不知过了多久,气息溪流沿着曾乞儿的穴道,走了个遍,最后汇集于他的小腹之中,细微一片,一呼一吸,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不知为何,这种感觉,让曾乞儿颇为心安。 “你这娃娃,还真是习武的好胚子啊,竟然那么快就学会了...丹田吐纳法。”青丝老者神色颇为古怪,眯着眼睛道。 曾乞儿收敛心神,望向自己武道上的第一个“师父”,真诚而感动。虽然明知青丝老者有所图谋,但是对于曾乞儿来说,受到这世道的善意,还是太少太少。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娃娃,你再按照老夫的口诀,运气一个小周天。”青丝老口语气平淡,随意道。 “好。”曾乞儿按着那《丹田吐纳法》,将腹部的小溪流,调动了起来,身体暖意升起。暖意之下,还有一股难以察觉的燥热。 正当曾乞儿气沉丹田之时,青丝老者突然一张口,“呵”的一声,一团诡异的紫色火焰,从青丝老者口中喷出,飞向运功中的曾乞儿,快若闪电。 “啊。”曾乞儿发出了痛不欲生的喊叫。 紫色小火焰,直直撞进曾乞儿的丹田之中。此时正值《丹田吐纳法》的收功时刻,紫色小火焰直接被曾乞儿吸入丹田之中,融入气息溪流,嘶嘶作响。曾乞儿全身毛孔散发青烟,一瞬间,烟雾弥漫,将曾乞儿包裹起来。 诡异的一幕发生了,原本缠绕撕咬青丝老者的五条紫红色蟒蛇,尽然齐齐松开獠牙,抬头缓缓望向烟雾之中的曾乞儿。紫红色蟒蛇凶恶而狰狞,吐着信子,仿佛看到了天下最绝美的食物,猛地齐齐向烟雾咬去! “哈哈哈哈,穆隐,没了这陨禅蟒,你如何困住老夫!!”青丝老者的笑声,在整个幽室中激荡。清安镇大牢,幽静之处,某个怪物,即将出世! 秣陵,原本并不叫秣陵。大梁朝皇帝张瑞奇,收复大楚三路失地,安北方,迁都金陵,改名秣陵。 金,金碧辉煌。秣,草料谷物。大梁皇帝为何改“金”为“秣”,其中门道,不为人所知。 虽然名为秣陵,秣陵却是全天下最繁华的都市。来来往往的商队,进京施展抱负的书生,渴望名动天下的游侠。如同一大锅混杂的杂烩,争相涌入这个都市,川流不息,络绎不绝。 秣陵城内城,围墙林立,几只十来人一队的大内侍卫,全副武装,巡逻于宫城街道,戒备森严。 内城文曲殿内,分为四十九阁,每一个阁间,都摆放着不同的书本和器皿。有精巧的毛笔笔筒,有被翻阅无数的儒家典籍,有行如流水的大家书法。 每一件或几件物件,分别对应着一副书生画像。从大楚到大梁,无一不是学富五车,鸿儒大家。 殿内一共画像八百副,文运炳炳烺烺,夺目耀人。 其中正中一阁,名为文曲,与殿其名。阁间之内,空空荡荡,只有一副素画悬挂其中。 画中一青衫儒生,一手轻握儒家最基本的书籍《大学》,一手指敲自己额头,做思索状。儒生微皱的眉头,难掩其俊爽之气。画间有词:“知行合一,止于至善。” 第11章 楚殇 习风阵阵,萤火虫群一明一暗,如同灯火璀璨,点缀着秣陵内城的大片低檐。此时,秣陵的天气早晚清凉,午后高温暴晒,正是民间所述的“秋老虎”,最是熬人煞人。许多老人承受不住,稍患风寒,就是一场场人间离别。 一个宫女打扮的青葱少女,右手握着烛火灯笼,左手提着沉香食盒,急促地迈着小碎步,小心翼翼。 宫女穿过一道道宫门廊道,来到一座朴素书楼跟前。书楼分上下两层,由白榆竹木搭建而成,无牌无匾,在这宫阙深宫之中,有些出世和扎眼。 宫女在书楼前停下步子,望着朴素的书楼,有些畏惧犹豫。 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宫女的面前,宫女轻轻抬头,见到来人,竟然下意识的“啊”了一声。 “奴婢黄桃参见大爷爷,黄桃该死,顶撞了大爷爷,黄桃该死。”名叫“黄桃”的宫女已经语无伦次,手里拿着娘娘给予的食盒,站也不是,跪也不是。想到面前这位大爷爷的种种传闻,青葱少女汗如雨下。 “给我吧。”少女面前是一位银白发老人,老人身材高大,一身素衣。银白的长发,被他以玉簪髻于脑后。老人声音中庸醇厚,传入宫女黄桃的耳中。 黄桃只觉得自己手中的食盒,被老人轻轻接走。没了这个烫手的山芋,宫女黄桃立马跪下,把头埋在地上,微微发抖,这下连请罪的勇气也没有了。 宫女黄桃度日如年,一直跪在书楼之外,许久之后,才敢偷偷抬头。早已不见了老人的身影,黄桃的一袭薄裳,早已被冷汗打湿透彻。少女瘫坐在地上,双手捂着小嘴,泣而无声。 书楼之内,一个同样一身素衣的中年男子,坐于绿竹书桌之前。不到十尺长短的书桌,堆满了书籍纸张。中年男子用手臂支撑着脑袋,正在小憩。 银发老人手提食盒,站立于房间一侧,看着书桌前的中年男子,目光仁慈和蔼。 仿佛是感受的了老人的注视,中年男子缓缓地睁开双目,第一眼就看到了守于一侧的银发老人,向他投去笑意:“老杨,我睡了多久?” 被中年男子称为老杨的银发老人,微微颔首道:“回陛下,不到一刻。” 相貌平平无奇的中年男子,竟是那大梁朝的开国皇帝,九五之尊,张瑞奇。 “恩。”张瑞奇伸了个懒腰,抖擞精神,低头翻越起了桌上的奏章书籍。 “陛下,这是越娘娘送来的。”银发老人走到书桌之前,却发现根本没有能放下食盒的位置。 “恩,我正好饿了,哈哈,老杨,一起吃点。”张瑞奇接过食盒,直接放在白榆竹地板上,风风火火地打开了食盒,给自己盛了一碗吃食,用盒里的玉勺吃了一大口,“恩,是我喜欢的四黑粥,越妃手艺不错。” 四黑粥,是以黑米,黑芝麻,黑豆,核桃为料,煮烂熬制而成。是大梁寻常人家,常见的宵夜之一。堂堂大梁皇帝,却对这四黑粥,情有独钟。 张瑞奇又吃了几口粥,抬头看了看站着的银发老人,哈哈一笑:“哈哈哈,光顾着吃了,把你给忘了。来,你也吃点。” 张瑞奇直接把自己手中的半碗四黑粥,递给了银发老人。又低头给自己盛了一碗,动作迅速且干练。 银发老人接过张瑞奇的玉碗,也不动口食用,只是这样端着玉碗,看着大快朵颐的主公。 如此皇恩,唯有命报。 三下五除二,张瑞奇连着喝了两碗粥,直接用素衣袖口擦了擦嘴角。将玉碗放于脚边,拿起桌上的奏折,批阅了起来。 银发老人默默收拾起了食盒。 “道南路今年频繁洪涝,我大梁朝福威初至,那边的基础设施和安防机构,还远远不够啊。老杨,你说该如何快速安抚灾民?”张瑞奇一边批阅奏折,一边开口轻声询问。 立于一旁的银发老者,低头垂目,默不作声。他虽为司礼监秉笔太监,有票拟、批红之权。当今大梁朝圣上英明,朝臣实干,这种问题,是万万轮不到自己回答的。 果不其然,张瑞奇未等银发老者开口,就自言道:“明日朝政,还得和刘公,徐卿他们几人商议一番,银子,钦差,都不能少了。” 张瑞奇放下手中的奏折,似乎想起了一件事:“昨日穆卿所说的,西北吐扎部与我大梁牧民,起了些许冲突.......” 一阵清风拂过,打着慵懒的小卷儿。 立于书桌一侧的银发老者,不见他挪动脚步,突然出现在书桌跟前,后背朝着桌前的张瑞奇,银发老者双手上下不断起伏。 大梁皇帝张瑞奇,并没有因为,银发老者如此大不敬之举,雷霆大怒。眼中竟有些期望和惋惜的意味。 “咳。”一声轻轻的咳嗽,出现在原本只有主仆两人的书楼,书楼角落,一个青衫儒生,背对主仆二人,手中把玩着一件玉制骏马。 青衫儒生朗目深邃,身材修长。一头长发有些枯燥凌乱,被他随意扎起。两鬓已经泛白,黑丝中的几缕白发轻柔。就像一位为顽皮学生,操碎了心的书塾先生。 青衫儒生的出现并不显突兀,仿佛他早就立于此地,自然而然。他未出现还好,一出现在书楼之中,就让这书楼以后没了他,就存在了瑕疵。 “这《千里之行》,乃是我大楚贞元年间,西湖大手唐立沪,呕心沥血之作。玉石取至西南太平山,唐立沪突出骏马的英姿飒爽,器宇轩昂。明明静止的物件,却有万马奔腾之势。”青衫儒生声音中正平和,略带磁性。 “侯爷要是喜欢,这《千里之行》拿去玩就好了。”面对这个宵禁之时,闯入自己书房的不速之客,大梁皇帝张瑞奇没有丝毫帝王架子,反而神色尊敬肃穆。 青衫儒生把玉马,放回角落的书架之上。转过身子,平淡的看着书桌前的帝王。 银发老者身上气息反复流转,如临大敌。 青衫儒生平淡如水。 “咳咳咳。”青衫儒生又是一阵轻咳,可能是过于劳累,眼角有些血丝泛起,叹息道:“我大楚人杰地灵,天工开物,百家争辉。却被小人窃我国运,你与北方的姜永碌一样,都是那乱臣贼子啊。” 青衫儒生字字如平地惊雷。这等大不敬之词,大梁皇帝张瑞奇听后,唯有苦笑。 “大胆!”银发老者声音洪亮如钟,表情已经气极,张瑞奇还没来得及阻止,一袭素衣,已经出现到了青衫儒生跟前。 银发老者宽大的手掌缓缓伸出,掌风过处,万物凋零。 看似极为缓慢的一掌,却令青衫儒生避无可避。 青衫儒生心不在焉,脸上愁容展露,平平地递出一拳。青衫儒生的出拳姿势十分怪异,四指握于掌间,拇指竖起,与银发老者拳掌相对。 本是毁天灭地的碰撞,却并没有想象之中的气机外泄,反而像是两个不会武功之人,拳掌相击,只是发出了一声闷响。 银发老者一瞬间,又出现在原来的位置,脸色涨红紧闭双目,双手放于丹田之下,运气调息。 青衫儒生摇了摇头:“你不用随时担忧你主公的安慰,留有余手,自己吃了大亏。我要是想杀他,他也不会活到现在。” 张瑞奇朝青衫儒生微微鞠躬,由衷道:“侯爷心系天下,张某自愧不如,佩服不已。” “陛下,你.....”还在调息的银发老者,见到自己主公如此作态,恨不得立即斩杀青衫儒生,维护主公的帝王威严。 “何-人-擅-闯-皇-家-内-院!”一道雄浑的声音,从皇城的最西处,悠悠传来,由低到高,随着最后的一个“院”字落下,剑光铺天盖地,如天罗地网,包围青衫儒生。 白榆木的书楼,随着剑光的降临,瞬间变为齑粉。银发老者轻挥手臂,护住身后的张瑞奇。剑光之后,只剩下一主,一仆,一书桌。 一名月白色夹袍的中年剑客,出现在张瑞奇的右侧,冷冷地盯着青衫儒生。 张瑞奇微微摇头叹息,青衫儒生轻而易举,化解了剑客的攻势后,依然心不在焉:“好大的阵势。” 一时间,皇城之内灯火通明,铁甲兵器之声,铖铖作响,喊声震破天际,“护驾,护驾!” 青衫儒生目光遥望远处,无视逐渐针对自己形成的合围,竟然吟起了诗。 “甲马尚在淮海北,旌旗初放楚江头。” 第12章 棋子 一位身穿竹叶软布罗衫的女子,轻轻席坐,一串串水墨梅花,点缀着女子逶迤拖地的长衫。女子肤如凝脂,柔丝环绕,气质更是出尘绝世。她就那么坐在那里,就是一副风景。 女子不远处,一个刚刚学会行走的稚童,手提着一只小竹葫芦,张着嘴巴,呆呆地望向出尘的女子。稚童眼中光芒闪烁。 “是……娘亲吗?”稚童向出尘女子伸出白嫩的手臂,想要离这天下最好看的女子,近一点,再近一点。 “娘亲!!!”稚童耗费自己所有的气力,冲着女子喊道。因为刚刚学会行走,一下失去了平衡,摔倒在了地上。 几岁大的孩子,也不哭不闹,只是拼命抬头,想多看女子几眼。 女子缓缓抬头,对着倒地的稚童,轻轻一笑。倾国倾城的容颜之下,散发出浓浓爱意。 “砰…砰砰。”曾乞儿慢慢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身体也有了一些知觉,一张仍是少年的脸庞,早已浸透眼泪。 “娘….”少年声音有些嘶哑。那个梦,梦里的女人皮肤比娘亲好的多,穿的也是娘亲从没穿过的富贵衣裳。自己的娘亲,一年四季,总是一袭淡蓝,好像从来不曾见过她的其他衣裳。 可曾乞儿确定,她就是自己的娘亲。那种血液骨肉之间的触动,是不会有错的。 “娘,你真好看。” “哼,哼!”一个吊着青色鼻涕虫的小丫头,正在用她的小手,扑腾着一只飞蛾。可能是这场大战,小丫头一直没能拿下“飞蛾将军”,她一只小手,越挥越快,气呼呼的。 终于,在小丫头野蛮的攻势下,飞蛾被小丫头捏住了翅膀,还没来得及小丫头欢呼。一声轻哼传来,吓了她一个激灵,一下没捏住飞蛾,飞蛾成功的逃离了小丫头的魔爪,从此天高任鸟飞。 “啊!”小丫头也叫出了声音,双腿一跳,直接来了个原地旋转。小眼珠子一边打转,一边看着躺在床上的少年。 少年四肢已经恢复了知觉,身体还是有一些酥麻,小腹好像燃着一团火,炎热,焦灼。 “乞儿哥哥,你醒啦!”小丫头正是那瘦马街的小杏,只见她几个大跨步,一蹦一跳的就来到了少年身边。将小脑袋靠在少年的双膝之上,吸了吸鼻子。 “小杏?”少年喉咙干燥异常,他又开始犯迷糊了。自己不是在清安大牢,和老伯伯学习那《丹田吐纳法》吗,怎么一下会出现在丫头小杏的面前? 小丫头蹦蹦跳跳的来到桌前,很是懂事的给曾乞儿倒了一杯清水,甜甜一笑:“给,乞儿哥哥!” 曾乞儿接过水杯,想要去揉一揉丫头小杏的脑袋,手臂却使不上什么力气。 “老万!老万!乞儿哥哥醒啦,你快来呀!”小丫头突然扯着嗓子大声嚎叫,给还在床上半躺着喝水的曾乞儿,被呛了一大口。“老万,老万!!” 在小丫头无穷无尽的呼喊声中,一个石粗布青石衣裳的汉子推门而入,望着躺在床上的少年,久久不语。 “万老哥?我这是在你的住处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曾乞儿很是疑惑。 那汉子的身份,实则是那大梁朝鱼钩所的百户,万入禾!在他随身携带的“双鱼护龙”之上,两只鲤鱼,一只双目无神,一只神采奕奕。万入禾的这块令牌,可是点亮了两只鱼珠的,他在安清经营多年,手眼通天,无疑是高手中的高手。 “你,还记得什么?”万入禾面不改色,向曾乞儿询问道。 对于这位瘦马街的老街坊,曾乞儿自然是信任至极。自己还是刚刚有记忆的时候,自己和娘亲还未在这清安镇站稳脚跟,这位万老哥就帮衬了许多,可以说是母子二人的恩人都不为过。 曾乞儿望向粗糙汉子,心里出奇的踏实,眉头轻轻一皱。陷入了回忆:自己记得和大牢里的老伯伯学武来着,老伯伯很是奇怪,不肯收自己为徒,却传授自己内功。最后在自己收功的时候,小腹如同火烧一样,自己全身焦热,像是要沸腾一样,疼的失去了知觉。 万入禾静静地听着曾乞儿从入狱时的叙述,小丫头小杏一边玩着手指,一边竖起耳朵。 “原来是这样,是万老哥救了我!”曾乞儿一边向万入禾说到,一边浮现回忆,“可…..” “我大概知道了,你一定有些许疑惑,先在我这里好生休养,等你恢复元气,我会告知于你的。”万入禾打断了曾乞儿的询问,就要离开。像是明白少年的疑惑似的,还未等少年开口,万入禾转身道:“你身体的异常,我会想办法的。” 待到这位熟悉又陌生的街坊离开,曾乞儿重新躺下。他确实有很多不解之处,小腹的灼烧之感使他痛不欲生。记得自己七八岁的时候,最喜欢听街上说书先生讲那武侠演义。其中屡屡有大侠练功走火入魔的情景。其中有人丧失理智,从此在江湖上掀起血雨腥风,成为一代魔头。有的人则练成绝世武功,威震武林。更多更惨的,却是一命呜呼。 自己这应该是算走火入魔了吧,不知等着自己的,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想到此处,曾乞儿艰难的闭上双目,在疼痛之中沉沉睡去。 万入禾离开曾乞儿的房间之后,进入一座小四合庭院,在一处偏僻厢房处,低头垂目,静谧守候。 粗糙汉子不知在房间之外站了多久,一阵低沉的声音传出:“进来吧。” 万入禾闻声,轻推房门。因为房间位于阴处,常年不受光照,颇有些阴暗。万入禾根本没去直视出声之人,单手握拳,单膝跪地,朗声道:“卑职鱼钩所甲等百户万入禾,参加都督!” 发声之人一手把玩黄花梨手串,陷于阴影之中,对行跪拜之礼的万入禾视若无睹。 “那个孩子醒了?”男人声音依旧低沉。 “都督料事如神!” 被称作都督的男人轻咳一声:“同僚们都说你万入禾,为人木讷,做事凌厉,最不好相处。没想到,万百户的马屁,拍得也是这样的干!” 万入禾这才抬起头来,冲着阴影中的男人憨厚一笑,好像完全没听懂都督大人的讽刺。 “这么说,那个人已经脱困了?”阴影中人无视了憨厚淳朴的万百户,开口道。 “据小人观察,那个人离开清安之后,往东去了。未接到上面的命令,小人不敢贸然行动。”万入禾开口答道,“还请都督下令!” “往东,也对。老东西肯定第一时间去找我麻烦了,哈哈,赵老怪,你肯定料不到,我就在清安,哈哈哈。” 万入禾心中汗颜,那位大人,竟然会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自己连忙装作没有看见,低头俯首。 “老东西不是你能应付的,你是我在清安重要的一颗棋子,暂且无须处理其他事务。” 万入禾丝毫没有因为“棋子”一词而感觉刺耳,依旧挺直腰背,行跪姿。 “你杵在这儿做什么?”过了片刻,阴影中人低沉道:“等那孩子醒了,安排和我见一面。” 万入禾这才起身告退,正当他准备踏出离开厢房之时,背后传来阴影中人的低沉之声:“万百户。” “都督!”粗糙汉子正要转身跪拜,一个黑衣男子出现在他的眼前,男子脸呈国字,腰间插着一把灵巧玉尺。上位者的气息流露,远远胜于朴素的大梁朝帝王,张瑞齐。 男子单手托扶万入禾的手臂,冲着这颗还是大楚朝时期,就埋于清安镇的棋子,和声道:“老万,杏儿的事情,幸苦你了。” 这位常年戴着憨厚面具的鱼钩所老谍子,竟然有些颤抖。 第13章 善恶 “小弟弟,莫要闹!小妹妹,不要跳!娘亲归来,带来一包黄豆一包糕。” 一个七八岁的孩童,被一团红袄裹得严严实实。还未到秋分时节,现在的清安,午后还算颇为凉爽。孩童却一身寒冬腊月的年时打扮,左手握着一个拨浪木鼓,右手拿着糖糍粑粑。一边蹦蹦跳跳,一边用清安的乡音哼唱着童谣。 身穿红袄的孩童,跳着跳着就到了上源街。在上源街的街口,竖立着一座古朴坊门,坊门正中高挂一块牌匾,匾上有书:“知善知恶是良知”。 红袄孩童名叫南风。小南风不懂匾上,用的是什么写法字体,就连“善恶”二字,也是前些天刚刚请教的胡先生。可这“知善知恶是良知”几个字,小南风觉得写的是真的好看。 “胡先生的学问,是整个清安镇最大的呐!先生什么都知道呢!”小南风咬了一口糖糍粑吧,小眼睛立马弯成了月牙,有点粘牙。 清安镇,算不上什么百年古镇。但在江陵府的腹地,也实实在在的存在了六十多年,平平静静。 十年前,清安镇来了一个读书人。读书人一点没有游学山水的架势,也不像其他赶路的读书人那样,背着装满学问的书箱。 读书人空着双手,怀里揣着一本旧书,一来清安,就住了下来。 读书人来的第一天,就在清安镇办起了私塾。可能是自觉学问不够,以免误人子弟。读书人的小私塾,只教十岁以下的孩童,不分男女。 这在清安镇可是稀奇事,私塾刚开张的第一天,门庭若市。男女老少,好像整个清安镇,都来到私塾凑热闹。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清安的老乡,看热闹归看热闹。送我家娃娃去什么私塾念书?怎么可能嘛。家里的牛羊不放了?农田不耕了?猪草驴料不割了?哪能让我家娃娃浪费时间,去念书?什么时候,女娃也能学那圣贤书了?男娃女娃在一个屋,那还能了得?这个读书人,一定读书读烧了脑子。 读书人好像早就料到了这个情况,他开始家家户户的东奔西走。一个个地劝说那些家有孩童的大伯大娘,不急不躁,苦口婆心。 那些天,经常能在王叔的农田上,或是李伯的鱼场边,看见读书人的身影。他一边挽起袖子帮忙干活,一边和乡亲们聊天。这读书人,干起活来,竟然也是一丝不苟,一点也不像双手不沾阳春水的新手。 也不知道读书人,给乡亲们灌得什么迷魂药。有的不到半天,有的花费十来天时光,竟然真的让读书人骗来了学生。 望着一个个懵懵懂懂的小孩,读书人说不出的自豪。这些小孩,有的穿着草鞋,扛着锄头就来私塾上课了。这些小屁孩,哪有什么“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的觉悟。 读书人姓胡,清安镇的乡亲,都叫他胡先生。 小私塾名为“清心”。 清安镇上源街清心私塾。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 小南风虽然还是不太懂,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胡先生说了。自己吃饱了,给旁边饥饿之人一口吃的,是善的一种。自己吃饱了,还要去抢别人饥饿之人的食物,就是恶。 当小南风抬起头,继续问胡先生:“先生,那自己明明饿了,却要给不饿的人粮食。和自己饿了,去拿别人吃饱了的人的粮食。是善还是恶呀?” 胡先生没有回答,只是微笑颔首:“先生只是告诉你最基本的善恶,小南风能从中思考出自己的问题,就得学会去钻研。等小南风想明白了,自己走出一条路来,那就是你的学问,到时先生还要请教你嘞。” 小南风听的含含糊糊,他只是看胡先生站在暖阳之中,笑得真是好看,也跟着一起咧开了嘴角。 “我得回去多多读书,钻研出胡先生也不知道的学问来!”小南风小手握了握拨浪小鼓,暗自下定了决心。 “啊!”小南风正抬头看着坊门,想着自己马上就能成为,胡先生这么有学问的人了。一下子撞在了什么人身上。 小南风一下就被撞得七荤八素,吓得松开了左手的波浪小鼓,右手紧紧捏住糖糍粑吧。心中暗道:完了。 他只觉得被一双大手拍了一下,自己被一股轻柔的力道托到了空中。还没等小南风反应过来,他就被来人一手抱到了怀里。 小南风惊魂未定,一边回想自己刚刚受到的惊吓,一边抬头偷偷望向抱着自己的人。 只见那人,器宇轩昂,身穿一身灰色麻布编织的衣裳,腰间挂着一把略显破旧的刀鞘,胸膛之处微微敞开。 那人的眼神,有点冷。 小南风吓得连忙低下头,就让那人抱着,不知所措。 “咚咙咙。”一阵清脆的声音响起,小南风又是被吓得抬起了头,一身红袄,向一只受惊了的小狐狸。 “这不是你的小木鼓吗,这么吓唬人吗?”男人摇了摇手中的波浪小鼓,递给了怀里的小男孩。 重新握着波浪小鼓的小南风,轻轻眨了眨眼睛,就这样让男人抱着,走出了上源街。 男人依旧冷冷的,一边走,一边问着怀里的小男孩:“你这个小子,走路不看路,是不是想着娘亲做的好吃的?” 面对这个很可怕的男人,小南风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开口辩解道:“才不是呢,我在思考学问!” “学问?你这个小家伙,还懂什么是学问?”灰衣男人有些好笑地问道。 眼见自己被人小瞧了,小南风有些生气,也不管这个男人有多可怕了:“那当然了!我的先生,可是清心私塾的胡先生!胡先生是全天下最有学问的人了,他的学生,能没有学问吗?” 小男孩好像忘了,除了胡先生,自己也没见过其他的先生了。在陌生男人面前,一下子把胡先生,从清安镇最有学问,升级到了全天下最有学问。 “哦?那么小先生,你在思考什么学问呢?”灰衣男人依旧带着笑意,打趣道。 小南风还是第一次被人叫做小先生,洋洋得意地点了点头,指点江山道:“我在思考,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这个可是天大的学问!” 听了小南风的豪言壮语,灰衣男人收起笑意,郑重问道:“那小先生,我问你。有两个人,一个人为了自己的亲戚,杀了别人全家。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了什么,去杀了凶手的亲戚。这两个人,谁是善人,谁是恶人?” 小南风听后,毫不犹豫地道:“第一个人是恶人,是大大的恶人!” “那第二个人,是大大的善人咯?”灰衣男人开口问道。 “不,是大大的傻子。” 灰衣男人听完小南风的答案后,陷入了沉默。 他就这样抱着小南风,行走在清安镇的石板小路上,步伐平稳沉重。 小南风第一次被陌生人抱着,这个男人又可怕,又奇怪。可他竟然不着急让男人放下自己。小男孩天性好奇爱动,见灰衣男人没了声音,没过多久,就疑惑道:“哥哥,你要带着我去哪里呀?” “去杀人。” “是去杀那个,杀人全家的大恶人吗?” “对!”,灰衣男人停下了脚步,“小先生,你怕了吗?” 因为不小心撞到陌生男人,都被吓得不敢抬头的小南风,此时竟然昂首挺胸,向上努力伸了伸脑袋:“南风不怕!” 灰衣男人,姓王,名讳安。 你曾毅,尚且年幼,不会武功,遇不平之事,都能拔刀相向。我王讳安,身怀武艺,腰间有刀,为何不能杀那该杀之人? 清安镇,余晖慢慢洒落,云彩由远及近,慢慢被抹匀。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孩子,说要带他,去杀人。 第14章 大王小王 清安镇瘦马街,本是寸土寸金的富贵之地,却有两座极为扎眼的人家。一座是由泥土墙壁围成的院落,据说是清安镇县太老爷的宅院。清安镇县太爷云泽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平常时间总是在县衙门工作到深夜。这自家宅院,反而没有回来过几次,只留老父老母,在此颐养天年。这自家宅院破旧至此,正是他老人家清廉的体现。每每提及此处,清安镇的老百姓们都要竖起一只大拇指:有这样的青天大老爷,真的是清安百姓修来的福分啊。 还有一座矮小庭院,青砖白墙,到不如县太爷的宅院来的寒酸,但放在富丽堂皇的瘦马街,也是相当的一贫如洗了。 矮小庭院内,一个目盲老妪,佝偻着背,坐在庭院的小木凳上。老妪跟前放着一个木制脸盆,盆内盛满清水,倒映着老妪黄的泛黑的脸庞,充满幸福。 “娘,温度合适吗?”老妪身后,站立着一个刀疤汉子,或许汉子充满疲惫的脸上,只有在此时,才会露出些许柔情。 “挺合适的,老二啊,娘总感觉最近头发掉的快,我是不是真的老了啊?”老妪微微低头,由着刀疤汉子搓洗着自己的头发。 “没有的事,我娘年轻的很呢,咱们出门遇着外人,你‘老二老二’的喊儿,别人还以为我是你弟弟呢。”刀疤汉子一边轻搓老妪头皮,一边开口答道。 男人握刀冷血的手,此时次刻却为老妪清洗头发。 老妪听了儿子的奉承,笑骂道:“你个老二,跟你娘这么油嘴滑舌的,尽说这些假话,你娘是瞎了,可还没聋!别人说的什么我会听不到?” 刀疤汉子笑而不语,弯腰舀起一瓢清水道:“来,转个身。娘,这秣陵的香皂好闻吧,隔壁的周太太就一直在用,听说洗后不掉头发。” “你个败家玩意儿,这钱是哪儿来的?咱家是干啥的,人家周太太家是干啥的。我们能跟人家比吗?你有这个钱,还不如给家里买些白肉,给咱家三儿攒点嫁妆!”老妪说完就要起身,却被刀疤汉子用手按住肩膀,力道恰到好处,稳住了老妪,又不会让她吃疼。 “娘,你就放心吧,这香皂,是人家周太太送我的,不花钱!”刀疤汉子显然早就想好了措辞,这香皂,其实是他在秣陵走商的商贩处购置。 “哦,周太太啥时候这么好心了,还是我儿有面子。”老妪很容易的相信了刀疤汉子,对她来说,儿子孝顺懂事,肯定不会欺骗自己。 知道香皂没花一分钱以后,老妪安分的坐了下来,一边享受刀疤汉子的洗发,一边有些忧虑:“也不知道咱家三儿咋样了,他从来没出过咱清安镇,到外面会不会受人欺负?你说那江陵城有啥好的呀,除了地方大了点儿,哪里比得上咱们清安镇?这三儿也是……也不给我这个大姨打声招呼。” 刀疤汉子微微一怔,片刻便恢复常态,答道:“娘,三儿好不容易想找个正经活儿干,你就别絮叨了。儿已经打点好了,保证苦不着三儿。” 老妪置若罔闻,不停地絮絮叨叨:“我就喜欢三儿闲着,人家三儿也不花你银子啊。你娘是个瞎子,你这个当哥哥的,不照顾着弟弟,谁照顾?三儿在清安混的挺开的,老老实实呆着不好吗?又不是吃不上饭了,非得跑去什么江陵城。我看啊,多半是你这个当哥哥的强迫我们三儿,招呼都不打,人就走了。我还想过两年给咱家三儿相中个媳妇儿,我看老周家的小倩就挺不错。三儿可不能学你,老大不小了还打着光棍儿。” 一个灰衣青年,抱着一个孩子,出现在了母子二人面前,无声无息。 江陵城王讳安,清心私塾南风。 青年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握刀,默默望着小凳上的老妪,神色复杂。 刀疤汉子扫了青年一眼,倒完木盆里最后一瓢清水,拿起毛线布料,慢慢为老妪擦拭头发。 “娘,小王来了。”刀疤汉子打断了老娘的絮叨,开口提醒道。 “大姨,我顺路来看看您。”王讳安放下怀中的小南风,上前一步道。 老妪听到王讳安的问候,有些惊喜:“小王?你看你当差这么忙,还来看大姨,吃饭没有啊,大姨这就给你热饭去。” 王讳安点了点头:“我还没吃呢,那就麻烦大姨了。” 目盲老妪在刀疤汉子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好,你等着啊,大姨马上就去。” 目盲老妪在自家庭院,轻车熟路,三步两步,走进了厨房。 刀疤汉子正是那清安镇的最强武人,阎王,王狄! 王狄擦了擦双手,对上王讳安冷冷的目光,两人相对无言。 小南风满脸好奇,乌黑的小眼珠直转溜,一会儿望着灰衣哥哥,一会看向刀疤大恶人。 “你,都知道了?”王狄率先打破了沉默。 王讳安没有回答,掏出一块银子,轻放在小木凳子上:“给大姨的。” 王狄自嘲道:“也对,咱们干的就是查案追捕的差事,凭你王讳安的本事,知道了也不奇怪。不过我没料到,你会这么快找上门来,你以为我那天放你一马,是敌不过你?只不过是我不愿与昔日同僚,拼个你死我活而已。” 王讳安右手不停摩擦着刀柄,开口道:“那天,我有两成胜算赢你。现在,你没有刀。” “小王,哥哥是真的不愿和你动手,那个曾毅,说到底只是个外人。不说他杀了三儿,哥哥让你把人带回了衙门,交了差事,没想到如今你竟然对哥哥起了杀心。” “三条人命!” 王狄听后,叹了叹气道:“江湖之中有句老话,最是俗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我虽为朝廷做事,可何尝不是深陷江湖之中?有些事,不得不做,有些人,不得不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老话俗话,最是能道出这江湖的无奈啊。” “你的江湖,和我的江湖,不是一个江湖。”王讳安刀已出鞘,“既然你深陷错误的江湖,就让我来结束他吧。” 王狄双手握拳,仍然没有出手的意思:“小王,咱们换个地方,你大姨她……” “现在,你没有刀!” 小南风早已躲在远处,不时朝这边张望着小脑袋。 一道灰色,卷起庭院里的枯叶,电光石火,击向王狄的胸口。 “哈!”王狄大喝一声,运足气道,双掌抬起,竟是想空手接住王讳安的刀! 王讳安深知眼前之人的实力,看见王狄这个起势,暗暗朝刀尖调运气劲,那道灰色,越来越快! 灰衣王讳安神色冷漠,“你是四品武人又如何,照样挡不住我这一刀!” “嗤!”森然刀气,刺穿王狄的双掌。 王狄双掌骤然收起,他的整个身躯,卷缩成一张硬弓。 原来,接刀只是虚招,王狄本就不可能接下这精、气、神齐聚的一刀。 然而,王讳安却来不及收招变招了。这本该是自己习武以来,最为得意的一刀。 眼前的“硬弓”,虽未动,却散发出浓厚的爆发力。王讳安在半空之中,全力挥刀,劈向下方弯腰成弓的王狄。因为强行逆运内力,王讳安一口鲜血吐出。 “完了。” 此时的王狄,如同一个在深山钻营多年的老猎户,以躯为弓,以拳为箭。张弓搭箭,射虎豹。 六扇刀,大梁军中兵士最为流传的刀法。没有过多花里胡哨的招式,注重实战杀敌,仅仅六招:扫、劈、拨、削、斩、突。王狄却将这朴实的六招,发挥到极至,扎实地踏入四品武人的殿堂。 手中无刀,以拳代刀。 王狄的双拳,扎扎实实地锤在了王讳安的小腹之上。与此同时,王讳安的刀,也斜劈在了王狄的右肩之上,刀身入肉四寸。 王讳安整个人倒飞而出,重重地击穿了院落的白墙,尘土飞扬。 “啊。”院落厨房的老妪,发出一声尖叫。 “娘,没事,仇家上门,我和小王能应付,你好好呆在厨房。”王狄一边开口,一边拔掉自己肩头的官刀。鲜血从王狄肩头喷涌而出。 这个刀疤汉子,带着疲惫的神色,拖着刀,缓缓走到白墙之前。眼前的灰衣青年,已经失去了意识。 “我没有刀,也能杀你。” 第15章 御宝 王狄正欲迈开步子上前,突然感觉衣角被人拉住。他低头望去,一个小男孩,咬紧嘴唇,死死抓住自己。 小南风双手伸出,也不敢抬头看被自己拉住的大恶人,吧嗒吧嗒地滴着泪珠。 王狄手脚麻利地包扎了右肩的伤口,蹲下身子,按住了小南风的脑袋:“小朋友,你跟小王是什么关系啊?” “别杀我,别杀我,我……不认识什么小王。”小南风这下哭得更厉害了,连忙摇头道。 “你不认识他,还这样护着他,再不放手,我就杀了你!”王狄皱起眉头,厉声道。 听了大恶人的威胁,小南风好像反而不那么害怕了。只见他抬起了小脑袋,倔强的盯着王狄。他用行动,告诉了王狄,就算被杀,也不会放手。 王狄见此,哑然失笑道:“你这小朋友,还有点江湖义气。放心吧,我是清安镇的捕快王狄,可不是什么坏人。小王敢带你过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肯定料到我不会对你动手的。” 话音未落,王狄伸出两根手指,“嗖”的一声点在了小南风的胸口。小南风一下子晕倒了过去,抓住王狄衣角的小手也慢慢松开。 处理完小南风,王狄低头看向倒在地上的王讳安。 “江湖就是这样残酷,我们这个级别的战斗,可不是什么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往往一招不慎,就是死。空手对上你,我也不敢留手,你武功路子虽然纯正,可还是年轻了点。三条人命?哪怕三十条人命,跟你王讳安又有何干?” 话音落下,王狄举起了手中的刀。 “够了。”一道轻声,幽幽飘来。 “呵,怎么,丁使者也要学学王讳安,来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王狄显然认识声音的主人,可他并没有放下手中的刀。 “王狄!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你又是因为什么,从一个小小的县衙捕快,变成了堂堂四品武人。”一道笼罩在黑袍之中的身影,出现在了王狄眼前,“卢青街的向家还有那个小伙计,你说杀也就算了。这王讳安,还有他背后的王家,可是大人重要的谋划之一。你难道想坏了大人的大事?” “原来从那个时候,丁使者就一直在监视在下。”王狄冷笑一声,“连我在曾毅身上留下三处致命暗劲,他已经成为了必死之人,丁使者藏于远处也能看出。丁使者可真是好功夫啊。” “要不是大人早有预料,安排我过来,你还真是要坏了大事啊。”黑袍人语气冰冷,透露着阵阵杀意。 王狄冷冷地看了黑袍人一眼,随后哈哈一笑,扔掉手中的刀:“既然是大人的谋划,我王狄又怎么会不听从呢。丁使者千万莫动怒气,哈哈。只是在下颇为好奇,如果现在站着的人是王讳安,丁使者会不会出面阻止,救在下一命呢?” 黑袍人并没有回答王狄这个问题,带着晕倒的王讳安,消失在这个矮小院落。 “老二,你受伤了?”老妪神色紧张,慢慢走了过来。 “哈哈,没有,娘你就放心吧。” “门明是对,司帝之门,吐纳灵气,熊魂魂.....千万锤凿,烈火焚烧若等闲。”曾乞儿盘膝而坐,皮肤上微微汗珠冒起。此时他正在运用老伯伯传授的《丹田吐纳法》,“看来只有在运功《丹田吐纳法》的时候,这灼烧之感,才会有所缓解。” 曾乞儿双掌朝下,完成了《丹田吐纳法》的收功。他睁开双眼,站了起来。 离他从万老哥家苏醒,已经过了半个多月。在丫头小杏的精心调理下,自己的身体已经慢慢恢复。只是这小腹之处的灼烧之感,若有若无,反反复复,却愈发强烈。每每发作之时,疼得曾乞儿脸色发白,冷汗直流。 自从曾乞儿偶然发现运功《丹田吐纳法》,可以缓解灼烧之感开始,这打坐运功,已经成了自己每日不可落下的功课。运功之后,曾乞儿脱下衣裳,给自己擦拭汗珠 “嘎吱。”丫头小杏推门而入,一蹦一跳的,先是看了看擦汗的曾乞儿,开心地将眼睛完成了月牙。又看了眼桌上放着的半碗汤药,小丫头瞬间没了笑意,嘟着小嘴道:“乞儿哥哥,你怎么只喝了半碗药!这可是小杏幸幸苦苦熬制的哦,你不喝药,怎么恢复身体!” 小丫头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曾乞儿无奈地说:“我三天前就已经痊愈了,你这丫头,非得继续逼着我喝药,很苦的……” “哎呀,这药当然是喝的越多,对身体越好啊。乞儿哥哥你再喝两天好不好,以后小杏保证不逼你喝药了!”小丫头依然不依不饶地道。 曾乞儿放下手中的手帕,又好气又好笑地拿起药碗,开口道:“对了,小杏你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小杏听后一愣:“我能有什么事,当然是监督你喝药啦……哦,对了,老万叫你去南厢房找他!” “恩,谢谢小杏,我先去了。”曾乞儿趁机放下手中的药碗,穿上衣裳就溜出了坊间。 “好的。”小杏点了点头,接着好像想起了什么,“哎,你等一下……” 逃出了房间,曾乞儿竟然有一些紧张。万老哥找自己,肯定就是要告诉自己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还有小腹的灼烧之感,不知道万老哥有没有办法解决。 曾乞儿按照小杏所说,来到了一所偏僻厢房,敲了敲门道:“万老哥,我进来了。” 房间由于常年不受阳光照射,有些阴暗低沉。房间内部飘散着淡淡熏香,味道很是好闻,是曾乞儿叫不出名字的一种香料。 “这种香薰,名为‘私语’。气味清醇、幽雅,沁人心脾。如同少女在耳旁倾诉私语。是去年木棉国的进贡之物。”想象之中的万老哥并没有在此,说话的是一中年男人,男人一张国字脸,声音威严而稳重。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杏儿的父亲,穆隐。”国字脸男人开口道。 “穆叔叔您好。”曾乞儿只知道,小杏从小跟着万老哥长大,小杏称呼万老哥“老万”。从不知道她和万老哥的关系,也没听说过小杏的父母。这人既然出现在万老哥的家中,那自然是小杏的父亲无疑了。 “你经脉深处原本的三处暗劲,因为《御宝决》的缘由,已经被治愈的七七八八。还有一些位于五脏六腑的内伤,因为你现在境界太低,内力只能游走于经脉,入不了五脏六腑。这枚大还丹,你现在就服下,平日勿忘运功调理,内伤便可无碍。”穆隐语气平淡,透露着阵阵威严。只见他手掌轻合,也不见如何动作,一方古朴木盒,凭空出现在了他的掌中。 穆隐将木盒轻抛给曾乞儿。 曾乞儿接过木盒,面带疑惑之色。穆叔叔的说辞,与老伯伯如出一辙,自己果然是中了王狄的暗手。如果没有老伯伯和穆叔叔,自己必死无疑。曾乞儿心中的决心,变得更加坚定。 王狄,必杀之。 “这《御宝决》,就是牢狱之中的赵四五传授于你的心法。是一套极为神奇的内功心法,连我也只是对其略知一二。天下的内功心法,无一不是位于五行之中:木火土金水。可这《御宝决》,却能够跳出五行之外!它没有没有木之活力,没有火之光辉,没有土之承载,没有金之收敛,没有水之滋润。《御宝决》就像一部不存在的内功心法,也许正是它不在五行之中,才能拥有如此逆天的恢复能力。传说内功大成之时,只要留有一丝真气,便可起死人肉白骨。”穆隐平淡地道出这《御宝决》的惊天秘密。 曾乞儿听得目瞪口呆,半晌之后才开口道:“《御宝决》有如此可怕的能力,流入江湖之中,恐怕早就掀起腥风血雨了吧。”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穆隐脸上露出欣赏的神色:“你年纪轻轻,身怀如此神功,却能不被冲昏头脑,很是难得。知道《御宝决》内幕的人,少之又少。连我也是在七年前,和赵四五交手之后,结合各方的情报,才堪知一二。其次,想练成《御宝决》,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曾乞儿小腹的灼烧之感突然发作,咬了咬牙齿,硬是坚持没有发出声音。 穆隐淡淡看了曾乞儿一眼,继续道:“条件之一,这个人,必须不会武功。如若之前修习过其他内功或武技,是绝对练不了《御宝决》的。这天下任何武功,无一不在五行之中。习武之后,或多或少,难免会被这些武功,沾染五行之气。而修炼《御宝决》,关键在于一个‘无’字。” 穆隐端起桌上的茶杯,有些古怪地看着曾乞儿:“这第二个条件,就是修习之人,必须是武学上的废柴,废柴中的废柴。” 第16章 鱼与龙 “穆叔叔,抱歉了!”曾乞儿实在难忍腹部灼烧的折磨,向穆隐道歉之后,盘膝坐下,进入了一种玄妙的状态。 穆隐点了点头,并没有在意曾乞儿的无礼,慢慢品着桌边香茗。 在名为“私语”的香薰之中,曾乞儿周身雾气泛起,如坠云雾,覆盖着浓浓的神圣之感。 运功一个小周天后,曾乞儿浑身通透舒畅,小腹的灼烧之感也淡化了许多。起身向穆隐抱以歉意。 穆隐放下手中的香茗,有些惊讶道:“原来这就是《御宝决》,好一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不过,好像有点奇怪。不愧是赵四五的独家内功,还真是玄妙。乞儿,趁机服下大还丹。” 虽然是两人第一次相见,穆隐却给曾乞儿一种信服的感觉,平淡却肃穆。就像是,一位严厉的父亲? 曾乞儿打开古朴方盒,一颗淡黄色丹药,盛放在盒中。曾乞儿并没有过于端详,一口将大还丹服下。 清香扑鼻,清凉的感觉,由喉咙传遍全身。呼吸之间,都有一种畅快之感。 眼见曾乞儿已经将丹药服下,穆隐继续解释道:“几乎每个人,从一出生,就会伴随某种五行之气。往后习武,感受自然,面对和自己相符的五行,会更加心有灵犀。修习与自身相符的武功,也更加迅速,这是自然的恩赐。当然,有的天才,会拥有两种甚至多种五行之气。这些武道天才,只要名师稍加指点,走对了路子,必将会名震天下。” 曾乞儿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道:“那您说我是废柴的意思是?” “没错,还有一种人,万中无一,不带任何五行之气。这种人,就是武道上废柴中的废柴。然而却是修炼《御宝决》的唯一人选。那赵四五,就是这样的人。而现在你曾毅,成了天下第二个习得《御宝决》的人。”穆隐平淡地盯着曾乞儿。 曾乞儿手足无措,一时间不敢与坐着的穆隐对视。穆隐的眼神,让他产生了‘怕’,这样的情绪。 穆隐带给自己的威压,和王狄还有赵四五的完全不同。他仅仅只是平淡地坐在那里,就让曾乞儿感觉不可抗拒。这种感觉和生死危机又不太一样,曾乞儿甚至有种那比死亡,更加危险的错觉。 “哈哈,傻孩子。”穆隐的笑声,打乱了曾乞儿的思绪。只见他朝曾乞儿招了招手:“过来,让叔叔看看。” 眼前的男人,笑容和睦。曾乞儿在晃神之间,走到了穆隐的身前。 只见穆隐缓缓伸出右掌,轻拍在曾乞儿的小腹之上。一股冰寒之气,从穆隐手掌进入曾乞儿小腹,原本的灼烧之感,比起运功《御宝决》后,更加淡化了许多。 “这赵四五,为了脱身,在你身上留下了一些东西。现在它已经暂且被我封住,发作的间隔周期会大大增长,疼痛的感觉也不会和以前一样强烈。下次发作之时,只要运功《御宝决》进行压制,应该无碍。”穆隐收起手掌,一滴蓝色水珠活灵活现,印在了曾乞儿的腹部。 穆隐敲了敲曾乞儿的额头道:“这本是我和赵四五的恩怨,无意牵连到孩子你。这块‘双鱼护龙’你且拿去,以后的安排,老万会吩咐你的。” “双鱼护龙”,出自大梁鱼钩所。 鱼钩所,只护帝王,不护江山。 曾乞儿痴痴看着手中的令牌。两只神采奕奕的鲤鱼,尾巴互相缠绕。两只鲤鱼好似拼命向上腾跃,要实现那“鲤鱼跳龙门”的壮举。可无奈双尾相缠,两只鲤鱼互不相让,都想跃进属于自己的龙门,却只能无穷无尽的停留在原地。 有小杏,有王讳安大哥,有万老哥,有胡先生,有穆叔叔。这世道,好像也不是那么坏。 曾乞儿难得发自肺腑地纯真一笑,像是一个孩子。 他本就只是个孩子。 曾乞儿抬头之时,已经不见了穆隐的身影,只留下他的声音回荡:“见过我的事,还请不要告诉杏儿,拜托了。” 曾乞儿将“双鱼护龙”握在手心。穆叔叔的恩情,默默记在心里。 先前与穆隐的对话,并没有完全解决曾乞儿的疑惑:“老伯伯为了脱身传授我《御宝决》,那灼烧之感又是从何而来?还有撕咬老伯伯的大蛇,好像…….” 万入禾推开了厢房房门,打断了曾乞儿的思绪。他还是一副憨厚模样,见到了曾乞儿手里的“双鱼护龙”,大惊失色。令曾乞儿一阵疑惑。 实在不能怪他作为老牌谍子,也会流露自己的真情实感。实在是曾乞儿手中的“双鱼护龙”太过骇人,那可是点亮了四目的两条鲤鱼! 穆隐,作为鱼钩所的副都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点亮四目的“双鱼护龙”,原先只存在于穆隐的四名义子之手。要知道,鱼钩所的总督,乃是当今圣上张瑞奇。穆隐虽为副都督,却是鱼钩所的实际掌权者,毕竟圣上日理万机,总督只是挂名而已。而携四目双鱼护龙的四位义子,才是真真正正的穆隐之下,万人之上。 万入禾虽然知道穆隐的部分安排,却没想到他对曾乞儿竟会重视至此。这曾乞儿虽在鱼钩所内无职无权,可江湖中人,谁又敢小觑了这点亮四目的双鱼护龙? 万入禾很快便恢复了憨厚模样,“啪啪”地拍响双腿两侧衣衫,单膝跪地道:“卑职鱼钩所百户万入禾,拜见大人!” 曾乞儿见是万老哥,正要笑着打招呼,却被他这个架势给唬住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反应。 “卑职之前护卫不周,令大人险些丧命,还望大人恕罪。”粗糙汉子低声道。 曾乞儿这才回过神来,连忙伸手去扶跪着地万入禾:“万老哥,你这是做什么啊。我我我…….” 万入禾连忙解释道:“大人见过了都督,领了四目盎然的双鱼护龙。从今往后,鱼钩所之内,除了皇帝陛下和都督大人。鱼钩所所有谍子,都将听从大人差遣。” “你在……说什么啊?”鱼钩所,皇帝,都督。这些词语一齐涌入曾乞儿脑海之中,令他呆若木鸡。 “大人只需记住,这双鱼护龙,万万不可随意向人展示。所谓祸福相依,就是这个道理。”万入禾在曾乞儿的搀扶下,站起身来,“恭喜大人,已经跻身成为一品武人。都督吩咐,今后由卑职传授大人肤浅武艺。” 曾乞儿珍重地点了点头,祸福相依,胡先生也说过这个道理。虽然还是不解,万老哥为何称呼自己大人,可万老哥总不会害自己就是了。 “万老哥你刚刚说,以后传授我武艺?”曾乞儿一时忘了鱼钩所的事情,又惊又喜道。 万入禾点了点头道:“没错,只不过卑职武功甚微,只能传授大人一些入门招式而已。” 曾乞儿暗暗握紧双拳。习武,自己终于可以正式学武了吗? “我曾毅的拳头,一定要比坏人更硬。” 万入禾平复了情绪,继续道:“依都督所述,大人的资质,就算习武,也绝不可能修炼上层武学。这里有三套武功招式,卑职恰好知晓皮毛,贪多嚼不烂,还请大人选择一套修炼。” 万入禾言毕,捧上三本书籍递予曾乞儿。 曾乞儿心中一暖,有些不好意思:“万老哥,以后还是别‘大人大人’地叫我了,奇怪的很。像往常一样,叫我乞儿就好。” 万入禾点了点头:“卑职领命。” 曾乞儿颇为汗颜,接过万入禾手中的三本书籍。两厚一薄,乍一看就像是几本平凡书册。 “《点苍拳》、《金沙形谱》、《伯安二三式》。” 第17章 伯安二三式 “《点苍拳》,吾六岁习武,九岁练拳,今三十余载。我辈武人,拳到踏山河,武至逝江海。若有朝一日,不得不向苍天出拳,这拳,出是不出?吾于南疆苍山距苍天最近之处,向苍天连出三十六拳,创下此套拳法…….” 阅至此处,曾乞儿仿佛看到了,创下此拳的高人在苍山之中,拳如疾雨,豪情万丈。心神涟漪激荡。 “《金山形谱》,楚国淮西路金山之中,多飞禽走兽。我隐匿其中,与猿猴同居,与狼群共舞,与虎豹栖息,同大鹏觅食……耗时七年零六个月,写下‘形谱’初卷。后又历经三年光阴,整理、完善、融合,终于创出《金山形谱》。此书乃我一生心血,内有十二形,六十四招。融会贯通者,可天人合一,无敌于世……” 曾乞儿心中敬意,油然而生。前辈十年光阴于金山之中,与世隔绝,只为完成形谱。他激动问道:“天人合一,无敌于世?” 万入禾挺了挺身子,解释道:“据说这位前辈,也只做到了‘形似意似’的境界。至于将十二形,六十四招,融会贯通后,能不能无敌于世。估计只有练到了这等境界,才可知晓了。” 曾乞儿收敛了心神,继续看向那本最薄的《伯安二三式》。 “此书,乃当世人杰伯安侯,在我塞寒军巡察之时,指点军中教官,信手拈来之式。三生有幸,我有幸目睹。每每回忆侯爷英姿,感受颇深。将其记录整理,加以自身注释,留于军中,壮哉我大楚军威!” 曾乞儿微微一愣,喃喃道:“这大楚,是哪里的尚武之国?那《金山形谱》与《伯安二三式》,竟然都出自此国。这伯安侯,是何等豪杰?他随手的几招几式,竟然能流传于军中。” 万入禾略微思酌,沉声道:“这本是前朝秘事,在本朝是绝对禁止议论前朝之事的。鱼钩所建立十年,缉查百官,监视江湖。做的最多的一桩事,就是斩断一切与前朝的关联。多少人物,明里暗里,因为一个‘疑似勾连前朝余孽’的罪名,死于鱼钩所的牢狱之中。” 曾乞儿如五雷轰顶。 十年以来,在鱼钩所的重重手段之下,对于曾乞儿这些老百姓来说,前朝大楚就像是根本不存在一样,消逝在了历史洪流之中。万入禾无视了曾乞儿的惊骇,继续道:“现今是崇明十一年,你可知十一年前,这天下没有什么北逆、大梁二分天下。这天下,是大楚朝的天下!这伯安侯,就成名于这最繁荣伟大的王朝里。大楚塞寒军,乃大楚第一强军。伯安侯当年在此军中留下《伯安二三式》,虽然是他人记载,可这是他唯一一部流传于世的武功。” 伯安侯,谢玉堂,谢太傅,谢伯安。二十五岁,平定南疆四十四部族,开辟大楚道南路。二十八岁,封侯伯安,拜太子太傅。本来这等开疆扩土的功绩,封王也毫不为过。可伯安侯心不在庙堂之高,主动退出这等朝堂复杂纷争。一个侯的爵位,朝中各方都能容忍,相安无事。 谢玉堂武功臻至化境,却心不在江湖;功绩足以封王拜相,却心不在朝堂。这样一位君子,究竟心属何处? “伯安侯谢玉堂,武功深不可测,是我鱼钩所‘水草榜’榜首!‘水草榜’,每五年更新一次,记录着江湖中对我大梁朝廷,最具威胁的一小撮人。鱼钩所综合武功、危险程度、威胁大小,由高到低排位。现在榜上十三人,都是我大梁朝廷,必除之人。伯安侯谢玉堂,对十一年前的楚国心怀愚忠,这等余孽妄想死灰复燃,颠复大梁皇权。此人危险至极,曾三次出入秣陵城皇宫内殿!” 曾乞儿听后久久不语。半晌之后,对着那本《伯安二三式》深鞠一躬。这才挽起袖子,重新将其捧起。 万入禾见曾乞儿此番行为,摇了摇头道:“怎么,见伯安侯三次出入皇宫内殿,被其武功折服,想要选这《伯安二三式》?” 曾乞儿轻轻摇头,好像是在询问,又好像不是:“伯安侯谢玉堂,以一人对抗一国,是什么支撑着他呢……” 万入禾陷入沉思。 曾乞儿凝视万入禾的双目,郑重道:“万老哥,我要学这《伯安二三式》。” 万入禾见曾乞儿有了决定,不再多言,开口解释道:“这《伯安二三式》,记录着一套刀法。本是伯安侯谢玉堂随手演练的几招,却被军中大将记录下来,加以自身注释。可以说,其中大部分内容,都是这位军中大将的理解。因为在塞寒军推广的原因,注释相当详细也容易理解。这位军中大将,本身也是一位高手大家。他从最本质之处,整理出了这套刀法。我现在与你大致讲一讲……” 走出南厢房,曾乞儿安心定志。有万入禾这样的高手引路,相信自己很快就能理解这《伯安二三式》。剩下的就只有不断练习和实战了。习武,没有捷径可言。 曾乞儿来当院落之内,日头高照,四下无人。 “锵!”一柄寒刀被曾乞儿拔出,是万入禾随手赠与,供曾乞儿练习所用。 曾乞儿脑海之中,浮现出那个刀疤捕快拿刀的身影。 “王狄,四品武人。” 如今自己阴差阳错,练了《御宝决》,恰恰入门一品。曾乞儿刀身微微前倾,迈出右脚,做了一个《伯安二三式》的拔刀式。 曾乞儿手滑至刀柄后部,手腕抖动,前脚猛然一踏步,刀刃向上一抬:“刺!” 穿风之声呼啸而过,曾乞儿重重的呼了几口气,收刀回步,重新摆好拔刀式。 “想不到万老哥所说的,调用气息,竟是如此的耗费体力。”他内力稀薄,又是第一次出刀,掌握不到运用内功的精髓。耗费了大量的内力,运用到刀法上的还不到三成。 “再来!”曾乞儿略微调息之后,按着《伯安二三式》中的“突刺式”,又一次的出刀;“刺!” “不行,刀法威力是比第一次强了点,可内力耗费更多了。”曾乞儿气喘吁吁,又一次收刀。 “再来。” 曾乞儿一次次地出刀收刀。到这第七次出刀的时候,终于调用了四成的内力。 “穆叔叔说的果然没错,我习武资质太差。不说那王狄,连王讳安大哥的刀,也是相当的举重若轻。哪里像我这般笨重。”曾乞儿咬紧牙关,举起了精疲力竭的右手,“再来!” “呼。”这一刀,曾乞儿竟因为力竭,脱手而出。 曾乞儿头脑一阵晕眩,整个人跪在了地上,他双手颤抖撑地,勉勉强强提起气息,打坐调运起了《御宝决》。 半个时辰之后,曾乞儿睁眼收功。弯腰捡起了刀:“再来!” “呼!”曾乞儿又是脱刀而出。 “这次,我使了八次‘突刺式’才力竭,很好,继续运功!”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清安镇瘦马街,一极为扎眼的泥土院落内。万入禾面无表情,直勾勾地盯着眼前之人:“想不到云大人如此大义,衙门内那么大的排场,云家却潦倒至此,还真是青天大老爷。” 县令云泽唯唯诺诺,此处正是他在瘦马街,为显廉洁,名义上的“云府”。他的父母还有一丫环,在他收到鱼钩所这位大人的传令后,早已被他支开。 “大人莫要笑话下官了,这地方主要图个清静。适合下官奉令承教。”云泽低着头,小心道。 “下月中旬,一支百人队,将从开临镇,经过清安,行军玉门。按照当朝管理,今年待发配的囚犯,将移交队伍,由队伍送至玉门。” 云泽心领神会,连忙开口道:“下官会做安排,从名册中将曾毅顶替。” 万入禾看了云泽一眼,县令云泽心中一惊:难道自己又会错大人的意思了?不应该啊,大人明显对这曾毅相当重视。 万入禾似乎没有因为,云泽的打断儿恼怒,开口道:“不必,我只希望此事能顺利进行,曾毅也务必在那只西行的队伍之中。明白吗,云大人。” 云泽心中暗自盘算,正欲拱手开口。 “云大人,曾毅是鱼钩所的人。”万入禾平淡的声音,使县令云泽,如坠冰窟。 第18章 秋意 云泽藏于袖中的双手,十指紧扣,因为用力过度,手指关节已经泛白。 “大人,下官……” “云大人!做好你该做的事。”万入禾不带任何感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怒气。 “是,是。下官不该…….”云泽猛然跪地,却不知该如何开口。万入禾消失在院落之中。 “该死,我方才竟然想算计那曾毅,云泽啊云泽,你这十几年太平官做下来,人都糊涂了啊。”县令云泽颤抖着张开掌心,双手早已被他握得麻木。一片枫叶徐徐飘落,落入云泽的手掌之中,“秋天来了啊。” 清安镇河下街一深巷处,有一口千年古井。古井上波纹琉璃,由于岁月的原因,令人看不清雕刻的是何物。古井不大不小,恰好能放入一盛水小桶。至于为什么是千年古井,源于河下街刘老汉之口。 河下街的孩子们,特别喜欢听刘老汉讲的,古井的传说。传说,当年姜太公飞升之前,曾在此饮甘甜井水一口。姜太公忆苦思甜,福泽降临古井,只要有人在此处打水十万次,就能去天庭喝上一杯姜太公的美酒。 后来,孩子们长大了,不爱听古井的故事了。清安镇才六十来年,鬼才相信这古井能有一千年了。刘老汉却不依不饶,见大孩子不相信他了,接着去忽悠年纪小点的孩子。河下街的大孩子们,哪儿会让晚辈们跟自己一样,继续被刘老汉骗上几年,纷纷骂那刘老汉是个老骗子。慢慢的,连三岁的小娃娃,都不再相信古井的传说了。 去年冬天,刘老汉死了。 再也没有人会讲古井的传说,也不会有傻子相信这个传说。 除了一个人,会相信。因为他就是个傻子。 河下街“千年古井”前,一个傻子,正卖力拉扯着绳索。傻子十八九岁,一身薄布粗麻。小麦色的肤色,结实却不显臃肿的肌肉,透露着活力的气息。傻子面相清秀,身材修长。可惜就是傻了点。 只见他小腿蹬在古井沿口,呼呼喘气,将一桶井水从井中提了起来。傻子一手抓住水桶,瞧也不瞧自己的辛苦成果,一手将水倒入了井中。 几滴井水溅在了他的脸上,他也不去擦拭。拉着绳索,将水桶放入古井之中。 傻子是个外乡人,从他听到古井的传说时,到今天,整整五百天。 “张傻子,打完没有,快点让开。”一位肥硕妇人,提着和她小腰差不多粗细的水桶,扭着屁股,走到古井前面。 “我不叫张傻子,叫张三。”傻子没有回头,专注着盯着古井,慢慢提起水桶。 肥硕妇人呵呵一笑:“呵呵呵,我还叫李四呢,你还说你不是傻子。” 傻子将水桶举过头顶,站在一旁,看了肥硕妇人一眼。 傻子这种白费力气的行为,又引得肥硕妇人一阵“花枝乱颤”,只见她眼珠子转了一圈,调戏道:“我说张傻子,姐姐这桶水给你打,这样你就能更快地,喝那姜太公的美酒了。” 傻子摇了摇头,眼神清澈:“不打,我又不傻,平白无故帮你。” 气得肥硕妇人跳了起来,波涛汹涌。她指着傻子的头骂道:“你个大傻子,这不是死脑筋吗?给谁打水不是打?姐姐给你机会你还不乐意了?” 傻子就这样举着装满井水的水桶,坚定道:“不打。” 肥硕妇人咬牙切齿,正欲上前打这个傻子两耳光。一对上傻子的眼神,妇人竟然有点害怕:“算了,谁知道这个傻子会做什么事。” “哼,真是晦气!”肥硕妇人晃动着屁股,一扭一扭的离开了。 妇人走后,傻子这才准备将井水重新倒入水井中。 一片枫叶徐徐飘落,枫叶漂浮在水面之上,带起了细小漩涡。傻子盯着水面,有些走神。 一位中年书生走了过来,书生始终笑容温馨。就如傻子眼中的落叶一样,让人看得痴了。 书生微微俯身,竟然和傻子同观水上飘叶。 傻子做事透着一股傻劲儿,唯有这个书生,能让他暂时停下手中的傻事儿。 傻子见了书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胡先生,你来了。” 果然是傻子,不会聊天。 “今天的云很淡,风很轻。张三,你知道云淡风轻的真正意义吗?”书生背起了双手,明明看着水中飘叶。却说空中的云很淡,风很轻。 傻子眼神清澈明亮,一点也不像是傻子:“原先不知道,来了清安镇,我大概是知道了。” 书生点了点头,抬头望向傻子,轻轻询问道:“今天的书读了吗?” “先生,我是先读完书,才来打水的。”傻子也笑了,笑容朴素,好像是说了什么十分自豪的事情。 书生伸出双手,替傻子拍掉了双肩的灰尘:“水可以打的,只要不耽误读书。要不是我戒酒了,到时候还真要向你,讨一杯姜太公的美酒喝。” 傻子更加不好意思了,也不说话,只是傻笑。 书生伸手拾起水桶里的落叶,轻轻摇了摇,抖落枫叶上的水珠。书生弯下腰,将枫叶放在泥土之上。 落叶归根。 “有时间,可以来清心私塾听听课。” 清心私塾,传道授业解惑,只教十岁以下孩童。 傻子张三眼睛有些湿,望着书生远去的背影,深深地鞠了一躬:“先生,谢谢。” 天气渐渐入秋,在县令云泽的组织下,清安镇的老百姓开展了秋收事宜,有条不紊。今年的收成大好,依照往年的惯例,老百姓缴纳一笔粮食给朝廷后,还能结余不少。还没等秋收开始,就有风声,钱权酒色帮以银换粮,折率相当丰厚。钱权酒色帮都是些厉害的大人物,向来只挣银子,什么时候会做这等福利百姓的好事?老百姓们忧心忡忡,也不知道这消息是真是假。 一大块乌云在清安镇上空游走,秋风拂过。曾乞儿双腿盘坐,在他的四周,秋叶飞速旋转,远远望去,如同田间的飞蝗。 闷雷之声响起,又要下雨了。 “刺!”曾乞儿猛地挣开双眼,周围落叶齐齐聚在他的前方。 随着雷声落下,落叶四下飞散,仿佛遮蔽了这片天空。一道白芒,由下向上,对着苍天而去! 曾乞儿收刀落地,他此时使得是《伯安二三式》的“突刺式”,却想的是《点苍拳》上前辈的那句“对上苍天,拳出是不出。” “原来对苍天出刀,是这等的豪气。半个月来,这“突刺式”终于能用上八成的内力,接下来恐怕到我参悟刀法之前,再难有所提高了。”曾乞儿抬头望苍穹。 细雨如丝,散落而下。 “《御宝决》好像也有些精进,万老哥说半月之后,让我去趟县衙。半月…….就是今天了。”曾乞儿回到里屋,撑起一把油纸伞,向县衙走去,“说到底,我好像还是犯人来着,不知道县太爷会如何处置。” 据清安镇不远的一处官道之上,一支军伍正朝清安镇冒雨前进。队伍一百来人,领头将领,身材魁梧,银甲傍身,跨于马上。其余士卒,要害之处,皆着有皮革防护。军队之中,甚至有几人背着强弓,一支百人小队,竟然存在弓箭手。 大梁国,十人出一兵,百人出一将,千人出一弓。一名优秀的弓箭手,需要十到十五年来培养。经历战火,存活下来的弓箭手,更是精锐中的精锐。这只百人队伍,就有五个这样的弓箭手! 百人队在雨中依旧保持队形,一看就是一支强军。 “夫长,前方十里处,就是清安镇。”一精壮斥候,骑快马归来。因为是和平时期,又在大梁境内,这只队伍只派遣了一名斥候。 魁梧将领,手臂一抬,声音威严凝重:“兄弟们,加快行速,午时之前,到达清安镇。” 第19章 江湖事江湖了 “升堂!” 两名衙役立于衙门左右,“铿铿铿”击地三次。大门敞开,“明镜高悬”四个字,挂在堂内正中,映入眼帘。县令云泽端坐堂上,威严肃穆。 旁边一青衣师爷,声音绵软细长,如同没吃早饭:“明皇在上,清安县衙为主为民,大公无私。传嫌犯贾余。” 师爷话音刚刚落下,一个手戴枷锁的犯人,被两名衙役带了上来。 “跪者何人,家住何方啊?”县令云泽充满威严地说。 “回大人,草民贾余。家住清安镇瘦马街。”传唤之人又说了一边自己的姓名。他明明已经被清安县衙,调查的清清楚楚,上到祖籍三代的信息,早就放到云泽的办公案前了。 云泽听后,面色愠怒,厉声道:“贾余!张家当年心怀慈悲,收养了你,教你识字,给你饭吃。这些年张家待你如亲族,可你竟然勾结山贼,妄图侵吞张家家产。还好本官接到举报,下令将你缉拿,才避免了一桩大祸。如今山贼已被剿灭,证据确凿,你可知罪?” 跪在堂上的贾余颤抖着抬起脑袋,有气无力道:“知罪,草民知罪。” “罪民贾余,勾结外贼,欲谋东家家财。此等不忠之举,罪大恶极。按大梁律法,充军西北。带走。”县令云泽一字一句,使人听后心生诚服。语调停顿把握的恰到好处,不知他私下练习了多久。 贾余似乎无力起身行走,被两个衙役拖了出去。 堂外等候的曾乞儿,有些焦虑,不知何时会召见自己。他干脆闭上了眼,脑海之中,不断回味《伯安二三式》的精妙刀法,一时间渐入佳境,忘记了时间。 “传,嫌犯曾毅。” 这场秋雨,来得算不上多急促。油油腻腻的,腐蚀雨中行人的意志。 清安镇的轮廓,在雨中隐隐约约。一个人,出现在了百人队伍之前。 那人以黑布覆面,一袭田间蓑衣,扎实防水,在江陵雨天内最为常见,用来避雨再好不过。 那人手上没有任何兵器,独独一人,就这样挡在了前去清安镇的队伍之前。 魁梧将领做了个手势,队伍停了下来。魁梧将领面色凝重,多年的行军经验,也让他见过一些军中高手。他自然不会觉得,眼前拦路之人,是烧坏了脑子,敢拦截军队。 雨中之人即不言语,也不出手,仿佛地上生根,就这样站在那里。 几名步卒,在将领的示意之下,暗暗上前探去。这些步卒,是大梁军中最常见的编制。以七人为一小队,两名剑盾手,一手持铁剑,一手持铁皮木遁,用来掩护队伍,伺机进攻。四名长枪兵,相互配合,对敌人发动最猛烈的攻击。还有一名投矛手,背负尖刺短矛,进行远处投掷。 显然,魁梧将领要用这七人队伍,来探虚实。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哈!”距离蓑衣之人三十步的时候,投矛手拔出短矛,向其投掷而去。 短矛重重地穿过雨幕,瞬间就来到了蓑衣之人面前。 蓑衣之人轻轻扭头,脚步未曾挪移一步。气势惊人的短矛就这样落在了他的脚边。 与此同时,几名士卒手握长枪,冲将过来。一下就到了长枪的进攻范围,四人其其出枪,封住了蓑衣之人。避无可避,退无可退。 蓑衣之人哈哈一笑,不退反进,伸出手掌,横扫而过。 他掌速如风,瞬间就扫向了四条长枪。四名士卒就像刺到铁块一般,被蓑衣之人的手掌震的生疼,长枪再也不能前进分毫。 被最先扫中长枪的那名士卒,长枪直接脱手而出,被蓑衣之人欺身而上。 “噗!”拳入血肉。刚刚上前支援的一名剑盾手,双目血红,直接被蓑衣之人一拳贯穿身体。 他到死也不能瞑目,为他挡下无数刀剑的盾牌,怎么就挡不下这人的一拳。 蓑衣之人一脚踹在了另一位剑盾手的身上,速度太快了,剑盾手甚至没来得及递出盾牌。电光石火之间,蓑衣之人拳头已至,那名长枪脱手的长枪兵,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拳,轰在自己的头上。 仅仅一个照面,魁梧将领就折了三名士卒,他双手紧握缰绳,下令道:“杀!” 刀光箭雨,一齐涌向蓑衣之人。 曾乞儿有些忐忑,随着人群,走在清安镇的街道上。“发配西北,充军两万里。”县令云泽简单的几个字,牢牢进入曾乞儿的脑中,“西北,好远好远,要离开清安镇了吗?” 县令云泽有些反常,甚至不在意自己佩刀上堂。只是简单几句,就决定了自己的去向。曾乞儿默默想着万老哥的嘱咐,视线扫荡四周,想要记住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镇子。 一同发配西北的除了贾余,还另有三人,全都垂着头跟在领队衙役之后。衙役大步在前,丝毫不担心身后犯人,做出什么忤逆之举,只是时不时地扫曾乞儿几眼。 除了曾乞儿,其余囚犯无精打采,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平和的清安镇,每年都会按时清除几只“蛀虫”,如同垃圾一样丢掉。剩下的老百姓,才能继续平平安安,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有的人,出生到死,都未曾离开清安半步。 大梁老百姓嘛,耕田种地就好了,读什么书,练什么武。 一行人渐渐地,走出了清安镇。四下空旷无人,雨势之中,竟看得见太阳。阳光被雨珠反射透亮,暖洋洋的,让人站在雨中,也不会觉得秋雨寒冷。 衙役停下了步子,他正是当时带曾乞儿,去清安大牢的年轻衙役。在他年轻的脸上,略显紧张地说道:“就在这里等一会儿,马上有人来接你们。” “现在应该快午时了吧。”曾乞儿看了看天空,闭上眼睛,继续在脑中推敲刀法。 这时,一名刀客缓步走来。 刀客瞎了一只眼睛,一只眼睛被黑色眼罩包裹。他的刀,细而长,不像是大梁出产的刀。 年轻衙役正焦虑等待,见到刀客,又惊又喜地道:“你来了。” “我来了。”刀客的刀,比他的声音要快。年轻衙役还保持着惊喜的表情,他的人头,已经向空中抛起。 “拿了赏钱,去给妹子买她最喜欢的衣裳。”这是他生前,最后的想法。 “谁是曾毅。”刀客语气平淡,仿佛刚刚他杀的不是人,是削了一块木头。杀人,已经成了他的生活。 “你是谁?”只有一面之缘的年轻衙役,死在自己眼前,曾乞儿心中翻江倒海。这段时间见惯了死人,自己也杀过人。照理来说,早已适应,而此时此刻,他竟然想要呕吐。 “你是曾毅。那其他人,可以死了。”年轻刀客直接宣布了其他犯人的命运。哭喊声,尖叫声,兵器切割血肉的声音,混成一片。曾乞儿脑中一片空白,愣在原地。 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原来,这就是江湖。 独眼刀客已经收起了他那奇怪的刀,走到曾乞儿面前,淡淡道:“你跟我走吧。” “到底是为什么,人要学武。” “是为了不让会武功的人,杀自己。”以前的曾乞儿,会这样回答。 “又到底是为什么,要有江湖?” “习武的人聚在一起,就有了江湖。” “江湖,江湖。血聚成江,汇成湖。江湖两个字,是所有江湖人用命写出来的。” “不对,这绝不是江湖,一定是哪儿搞错了。” 一青年捕快,顶天立地,手握官刀,对自己点了点头。一国字脸中年,目光严厉,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一中庸书生,笑容和睦,扭头问自己:“乞儿,今天的书读了吗?” 秋雨扰人,日光暖人。曾乞儿拔出了他的刀。 “有意思。”独眼刀客双臂环抱,冷眼旁观。 “难道你练刀,就是为了杀其他人?”曾乞儿像是在问刀客,也像是在问自己。 “不然呢?”独眼刀客冷笑一声,反问道:“你为什么练刀?” “这世道,没有刀,心头不安稳。” 第20章 秋风瑟 “哈哈,哈哈哈,有意思,真是有意思。老子眼泪都笑出来了。你以为有了刀,心就可以安稳了吗?”独眼刀客笑得前俯后仰,“对我来说,只有钱才会使我安稳!再锋利的宝刀,也会有卷口的一天。武功再高的人,也会死。唯独有钱,是不会变的宝藏。不过有一点你说对了,这世道,的确该死。” 曾乞儿右脚向前探出,刀头指向独眼刀客。独眼刀客很强,比自己要强得多。二品?三品?甚至和王狄一样四品? 不过那都没有关系了。 “那你找我,也是为了钱?”曾乞儿目如海雕,想要从独眼刀客身上找到破绽。独眼刀客手臂环抱,慵懒地站着,似乎全身都是破绽。 “当然是为了钱。不是为了钱,我怎么会脏手去杀那些渣滓。不过看来,你好像不会乖乖让我带走了。东家只让我活着带你过去,那你少条手,或是断条腿,应该也是可以的。” “为什么要杀那个衙役?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他,把我们引到这里的吧。”曾乞儿开口问道。 “他?还要给五两银子,杀了省事儿。”独眼刀客嫌弃地说道。 年轻衙役的尸体,静静倒在曾乞儿身边,尸首分离。他只是为了给小妹买件新衣裳,挣点外快。按照刀客的话,只要把人带到此处,耽误一盏茶的时间,自己就能有五两赏银。小妹还在等他回家,他却丢了性命。 这世道,确实该死。 “怎么,见我全身都是破绽,觉得反常。想等我先出手,好来一个后发制人?”独眼刀客冷笑一声,他可没工夫在这儿耗下去,那位承诺只拖延半刻时间。 独眼刀客猛地向前一跃,明知道曾乞儿的目的,他还是迎了上来,这就是绝对实力的碾压。 “好快。”曾乞儿压力骤增,“不过,好像没有王狄快,能够看得清他的动作。” 独眼刀客曲掌成爪,抓向曾乞儿的手腕,竟然想将曾乞儿的刀夺下。曾乞儿暗自调运内力,朝着独眼刀客的手掌斜劈而出! 独眼刀客心中一惊,产生了一种要被一刀斩断手掌的预感。独眼刀客快速收掌,曾乞儿转守为攻,气势大涨,借着刀势向独眼刀客的手掌追去。 独眼刀客勉强提刀招架,曾乞儿攻势太快,独眼刀客竟没能来得及拔刀出鞘。 “咔。”曾乞儿这一刀之威,直接将包裹狭刀的精致刀鞘,震得粉碎。一粗一细,两柄刀碰撞在了一起。 独眼刀客佩戴的头巾,在剧烈的撞击之下,被震荡脱落。一时间,披头散发,略显狼狈。 “没想到,这小子除了刀法迅猛,还身怀上承内功。以阴凛铁为主料做成的刀鞘,竟然被他一刀震碎。这跟情报完全不符啊,害的老子差点阴沟里翻船。”独眼刀客一头凌乱长发,在风雨中飞舞。差点被一刀斩断手掌的他,竟然笑了,“这下,可得让老板加钱了啊。” 独眼刀客掌式一变,化掌为拳,直击曾乞儿上腹太乙穴。曾乞儿连忙想要收刀阻挡,谁料他的刀,如同生根一样,死死粘在了独眼刀客的细长狭刀之上。 “这是什么功夫。”曾乞儿来不及多想,只能运功《御宝决》,和独眼刀客对了一拳。 一阵钻心的疼痛,由五指传来,曾乞儿拳势被震散,果然没能挡住独眼刀客这一拳。被独眼刀客一拳砸中小腹。 曾乞儿被震得体内器官,如同错位一般,一口鲜血吐了出来,可曾乞儿竟未退半步。独眼刀客只觉得,自己的拳头如同伸进了火炉,强烈的焦灼、炎热,就像是冬日里的野火,烧之不尽,永恒地附着在他的手掌之上。 “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小子的内功,竟然如此古怪。”独眼刀客除了手掌灼烧之外,内力竟然出现了紊乱,当下心中大惊,“不好。” 曾乞儿强忍着被击中小腹的不适,猛地将刀拔起,因为独眼刀客内力紊乱,再也吸附不住曾乞儿的刀。曾乞儿整个人冲向独眼刀客怀中,一刀如游龙归海。 独眼刀客抬手一刀,朝曾乞儿头部扫去,此时他完全忘了什么任务,想抢先一步,杀死敌人。 独眼刀客的刀细而长,本是一寸长一寸强。可现在二人贴身而战,独眼刀客刀长的优势,成了致命的劣势。 “噗呲。”一条手臂飞出,曾乞儿的刀,先至。两人同时分离,拉开了距离。 独眼刀客此时只剩下一只手臂,另一只手拖着狭刀,在秋雨中站立不稳,凄凄惨惨。曾乞儿左胸被狭刀划伤,流血不止。 独眼刀客双目赤红,好似一头充满仇恨的野兽,死死地盯着曾乞儿。 “给我死!”他速度快到了极致,刀也疯狂到了极致。发疯般冲向眼前的猎物。 曾乞儿闭上了双眼,淡淡地吐出了几个字。他刀身微微前倾,一脚踏出,手滑至刀柄后部,手腕抖动,前脚踏步,刀刃向上一抬:“伯安二三式,突刺式!” 独眼刀客,姓汤,出身东海群岛,祖祖辈辈都是渔民。汤家居无定所,靠着捕海和运送出海的行人,维持生计,一条船撑起了一个家。刀客十岁那年,汤家遇上了海贼,船没了,家也没了。海贼当中,有位东洋武士,收养了刀客,免其一死。前提是,刀客要亲手杀了自己的父母。 他照做了,杀了自己的父母,还被挖掉了一只眼睛。但他活了下来,成为了东洋武士的传人。 独眼刀客十四岁,杀了武士,拿着他的刀,将那伙海贼连同家人,杀得干干净净。 “海贼为财,烧杀抢掠。我不去抢,自己挣钱,杀几个人又如何?要怪,就怪这个世道。是它,把人变得不像人。” 崇明十一年,秋雨萧瑟,独眼刀客死了。天变得有些冷,秋日也不再温和,曾乞儿突然有点想喝酒…… 蓑衣之人一掌拍死一名剑盾手,步伐变得有些沉重。此时的他,浑身浴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士卒们的。 “夫长,我们已经折损了十七名兄弟了。”一名甲长跪在魁梧将领之前,堂堂军伍男儿,此时竟有些哽咽。 魁梧将领只是点了点头,比起甲长,他更加知晓一些内幕。这种看似送命的行为,何尝不是一种消耗对方的手段。等到蓑衣之人气息衔接不上,露出一丝破绽,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一个字。 如今魁梧将领心中再舍不得,此时也只能下令进攻:“不能让之前的兄弟,白白牺牲。” 无论是围攻士卒,还是蓑衣之人,双方都没有了多少斗志。竟然默默产生了一种默契,士卒们不再去拼死围剿,以死换取蓑衣之人的体力。蓑衣之人也不再发出致命的攻势,士卒们停止了继续伤亡。 “独眼那边应该也差不多得手了,没想到这只百人队战斗力会这么强,他们似乎还掌握对付武人的手法。在这样下去,怕是会阴沟里翻船。”蓑衣之人一边防御,一边思考着脱身的方法。 魁梧将领也发现了眼前的形势,自己的士卒们士气低落,这样反而会给到对方,调理运气的时间。他暗道不妙,正要御马上前,亲自指挥进攻。 突然,蓑衣之人一手擒住一名士卒,以士卒为盾牌,横冲直撞。 他本来就只想拖延时间,此时见势不妙,以他的武功很开就冲出了包围。 “罗将军麾下果然是一支强军劲旅,韩某人领教了,在下改日再与将军切磋武艺,告辞。”蓑衣之人步伐迅捷,几次跳跃,就消失在了雨中。 魁梧将领怔怔出神,半响之后,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我罗林,对不起兄弟们。” 第21章 无钱 残阳如血,一道彩虹出现在天的尽头,若隐若现。这场秋雨,并没有持续多久。坑坑洼洼的地面上聚起小水坑,波光粼粼,折射这世间百态。 一道浴血身影,跃入清安镇万牌坊当中。一富态之人,一手轻提软笔,正在宣纸上挥洒笔墨。只见他笔走如龙,宣纸之上,正要书写“有钱能使鬼推磨”几个字。此时富态之人刚好写下“有钱能使鬼”五个字,“推”字正要下笔。 “你怎么直接过来了。”富态之人是那万牌坊掌柜,谢乐闲。他显然认识,这位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 那人一手扯下蓑衣,露出了自己健壮的身材,竟是钱权酒色帮的香主,韩立轩。 韩立轩一手抓起桌边的杯皿,仰头倒入口中,道:“你这破地方,越来越没意思了。韩某不求有酒喝,现在连茶水也没有了,这清水喝的真没劲!” “韩兄,还请指教在下。”谢乐闲眉头微皱,停下手中的笔。 韩立轩一手扔掉手中杯皿,跃到了一墙边柜台之前,伸手粗鲁地翻找,道:“谢老板,酒呢,快拿好酒来。老子刚杀了人,不喝酒,不得劲。” “啪!”谢乐贤猛地将毛笔拍向桌面,对韩立轩怒目而视,皮笑肉不笑道:“韩香主,你可知道袭击朝廷军队,屠杀士卒,在我大梁朝是何等罪名?这个时候你不按计划,前往江陵,反而来在下这里做客,谢某人真是谢谢你了。” 原来袭击百人队伍的,正是钱权酒色帮香主韩立轩。他此时对外宣称,在江陵城办事,是万万不能出现在清安镇的。 韩立轩仿佛没有听见谢乐闲的讽刺,继续在立柜边,翻箱倒柜。 “韩立轩!你不要以为这些天,我万牌坊损兵折将,你就能无法无天。你难道想因为你一个人,坏了你们帮主和大老板们的大事?”显然因为管事吴为的死,在清安镇明面上,万牌坊与钱权酒色帮的势力,已经失去了平衡。谢乐闲还真有点担心,眼前这个香主,会做出什么错误的决定。 韩立轩转头盯着谢乐闲,不带任何感情。这位万牌坊谢老板,没人见过他出手。几乎所以人,都以为谢老板不会武功。但这个“以为”,究竟是不是真的以为,韩立轩看不出来,所以他没有出手。 片刻之后,韩立轩才缓缓道:“独眼汤月死了。” “什么???”谢乐闲一阵发寒,恐惧的感觉从骨髓涌出。宣纸之上,因为谢乐闲之前地拍桌,一团墨汁正好遮住一个“钱”字:“有能使鬼。”几个字,别扭至极。 曾乞儿看着眼前的人,久久无言。还是那个充满正气的脸庞,还是那个顶天立地的身影。 王讳安左手缠满绷带,挂于肩上,道:“你杀了他。” 这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答案,显而易见。 王讳安蹲下身子,又去检查另外几具身体,道:“这个独眼刀客,叫汤月。据说师承东洋,一手诡异刀法,行走江湖。这个人,实力强悍,六亲不认,只要你愿意付钱,他就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所以,他死了,很难调查是谁要对付你。” 曾乞儿正要讲述来龙去脉,被王讳安伸手打断。 “独眼汤月,是三品武人。”王讳安顿了顿,若有深意的看着曾乞儿,继续道:“曾毅,你变强了。” “王大哥,你有酒吗?”曾乞儿痴痴站着,半天竟憋出了这一句话。 王讳安仿佛没听见一样,还是那样冷冷的,道:“我还要回去复命,你比较特殊,今天又出了这样的事情。县令大人交代了,你一会儿也回趟衙门,先走了。” 王讳安几个飞跃,就离开了曾乞儿的视线,看的出,他的轻功很好。 在王讳安走后,他的声音才传了过来,有些幽怨:“小屁孩一个,喝什么酒。” 曾乞儿站在原地,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下个月,要十三岁了呢。” 清安镇的衙门,此时此刻,热闹非凡。 夫长罗林已经恢复了淡漠的表情,他手下的一干士卒,也全都挤在衙门院落,个个面带悲愤。 县令云泽带着师爷、县丞还有几名衙役,被一群士卒团团围住。 云泽面容焦虑,冲着身旁一小衙役道:“我让你查的,这些天清安镇来往可疑人等,可有结果?” 小衙役冷汗直流,比起大人的责罚,更加恐怖的是这群按耐不住的大头兵。他颤声道:“回大人,最近清安镇没有可疑人等出没,根据将军所属,那人武功奇高无比,能让将军折损。他隐藏行踪来到清安镇,兄弟们也是难以发觉啊。” 小衙役的话,对于这群刚刚浴血的士卒,无疑是火上浇油。一时间骂声不断,百人队的甲长,甚至直接拔刀:“弟兄们拼死拼活,你们这群废物却只会说风凉话,老子他妈砍了你。” 夫长罗林对其视而不见,两只手握五尺大刀,矗于地上。清安镇的衙役,哪里能和边伍老卒相提并论,他早就吓得失了魂,一时间竟然忘了闪躲。 甲长本就力气极大,愤怒之下,直接将小衙役劈成了两半。衙门院落,鲜血四溅。 士卒们见了血,激起了体内血性,个个跃跃欲试,竟然有要血洗清安镇衙门的架势。 “罗将军,放任手下杀害我大梁官吏,你这是要造反不成吗?”县令云泽义正言辞,面对疯狂的士卒毫无畏惧道。 “够了!老于,你把刀收起来。还有你们,一个个还有我大梁士兵的样子吗?难道我罗林,带出了一群土匪?”百夫长罗林将大刀猛地一顿,怒喝道。 云泽冲着罗林鞠了一躬,仿佛刚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谦逊道:“罗将军,本官一定会将犯人绳之以法,给将军死去的兄弟一个答复。只可惜将军任务在身,不能亲眼所见。” 他刚刚故意引导小衙役,出言激怒这群士卒,为的就是逼罗林出面,稳定局面。果然不出自己所料,这群士卒已经有所收敛,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送走这群瘟神。只可惜小衙役死的稀里糊涂,哪怕做鬼想要寻仇,也找不到真正害死他的人。 百夫长罗林冷笑一声,道:“世人都说军旅无情,今日见了云大人,小将才知道什么叫做‘一将功成万骨枯’。” 云泽仿佛根本没听懂一样,继续作揖道:“本官早已备好行军粮草,还望将军勿要心急。等要发配西北之人,被本官手下带回,将军就能即刻启程!” 叫做老于的甲长深怕百夫长做出决定,军令如山,到时兄弟们可真就白死了。他心急如焚,道:“夫长,这群窝囊废,哪能拿下贼人。你可千万不能不管死去的兄弟们啊。” 县令云泽抢先回答道:“这位将军不必担心,本官手下有一四品武人,拿下此贼不在话下。” 云泽此话半真半假,王狄确实已经四品武人。可这王狄,在几日之前,已经不知踪迹。云泽甚至怀疑,动手袭击军队的就是王狄。 “好了,既然云大人手下有如此高手,那捉拿贼人的事,就拜托大人了。我和云大人谈话,你们一群人围在这里,像什么话!老于,还不给我带人出去。”无缘无故折损人手,现在手下甲长又被人当枪使,已经让罗林烦躁不已。县令云泽做为官场老油子,老谋深算。百夫长在大梁是从六品武官,除非罗林真的想造反,还真拿云泽这个地方七品命官没有办法。 “大人。。。”甲长老于一咬牙,还想说些什么。 一青年捕快,左手绷带缠绕,赫然出现在人群中央。青年目光冷冷的,也不看周围层层包围的士卒。他就那样站着,如雨后破土而出的一颗笋,士卒们一下就停止了骚动。 第22章 豪赌 月初升,残月如女子峨眉,散发出淡淡的光芒。月光散落在这个挤满人的院落,院落如同一块被冲洗后的石板,光滑、细腻。 王讳安一手吊在肩下,一手轻轻敲打刀鞘,仿佛根本没有看到这层层包围。 本来喧闹的院落,随着他的出现,安静了下来。寂静的可以听见杨树上秋蝉的哀鸣,天渐渐入秋,生命慢慢枯萎,蝉如雨落。 百夫长罗林首先打破了寂静,道:“想必这位就是王兄弟了,好一个英雄出少年!” 他只以为王讳安是那四品武人王狄,却没曾想过小小的清安镇衙门,会有两位高手。没想到歪打正着,清安镇大王小王,只不过罗林眼前的是小王,并非阎王王狄。 王讳安看了魁梧将领一眼,冷冷地道:“县令大人早已给各位安排好休憩驿所,好像并不是在清安县衙吧。” 罗林哈哈一笑,将手中大刀递给身旁一名亲卫,道:“王兄弟,小将和云大人商讨交接事宜,下边的一群大老爷们儿没见过世面,非得一起来看看。小将这就带弟兄们离开。” 罗林挥了挥手,一群士卒们如潮水般退去。 “等等。”王讳安眯起了眼睛,显然是发现了什么,强忍着心头怒火,一字一句道,“小周是谁杀的?” “不好。”百夫长罗林和县令云泽同时心中一惊。 “这个愣头青,怕是要坏事。”云泽暗暗道,王讳安的脾气他最清楚不过。由于王讳安王家的身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自己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还不能随便给他个差事应付了事。这一年以来,如同自己衙门内的炸药一般。以前还能安排心腹王狄去监视、压制他,可现在王狄如同人间蒸发,清安镇怕是再也没有人能压住王讳安了。 县令云泽板着脸,强打精神,道:“小王,罗将军是从六品武官,你怎么和上官说话的呢?”云泽急忙岔开话题,想用礼德去压这个,从小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年轻人。 百夫长罗林笑了笑,在他那五大三粗的脸上,显得相当的尴尬别扭。罗林放下脸皮,道:“王兄弟,误会,都是误会。事情是这样的……” “我问,小周是谁杀的?”王讳安语气还是一样的冷,只不过冷中带着杀气,让听者更加如坠冰窟。他不再无视这群士卒,眼神如刀,直勾勾地看着百夫长罗林。 百夫长罗林心中一凛,全然不在意自己被王讳安打断,继续解释道:“王兄弟,你听小将解释……” “老子杀的,咋了。”罗林再次被人打断,只不过这次是他自己的甲长。 甲长老于走了出来,拔刀指向王讳安,道:“夫长,咱们不用受着窝囊气。老子杀北逆的时候,这小子还在玩泥巴呢,还怕了他不成。” 百夫长罗林脸色已经阴沉如水。 “好,好,好。”王讳安抬头望月,连道三声“好字”。上弦月,月很美。 “王兄弟!” “王讳安!” 百夫长罗林和县令云泽同时出声,话音未落。甲长老于手中的刀,不知为何就落入了王讳安手中,老于还保持着握刀指向王讳安的动作。 “唰。”的一声脆响,老于整个人一分为二,整整齐齐。尸体已经倒下,血液还未来得及涌出。 甲长老于和小衙役的死法,如出一辙。 王讳安一手已负于身后,院落内四面八方,百十来人,没有一个人看到年轻捕快挪移半步。 “王兄弟,好高的功夫啊。”百夫长罗林一字一字地吐出口,已经愤怒至极。 县令云泽闭上了眼睛,闭口不语。秋风对他来说,凉飕飕的。此时,再做什么已经于事无补。 王讳安再一次无视了这位大梁朝从六品武官,他的眼中好像只有明月和秋风。 令县令云泽没料到的事发生了。百夫长罗林说完,竟带着一干士卒转身离去,甲长老于的尸体被裹起一齐带走。人已死,血已凉。 曾乞儿见到接引的队伍时,有些小委屈。怎么,这群士兵就这么痛恨杀人犯?先是一个个凶神恶煞一般,全都阴沉着脸,将自己的配刀给收缴。而后自己被责罚背负整支队伍的马料,还时不时有士卒过来故意刁难自己。不过曾乞儿从小也没少受人白眼,本就不指望这些人会善待自己。他现在收到的善意,已经足够多了,曾乞儿很满足。 想到此处,曾乞儿由衷一笑,苦中作乐。曾乞儿扛着比自己还要高上许多的麻袋,跟着这支队伍向西行去。昨日的场面浮现在曾乞儿脑中,独眼刀客的话语和临死的眼神,曾乞儿难以忘记。 “再锋利的宝刀,也会有卷口的一天。武功再高的人,也会死。” 宝刀也许会老去,可武功很高很高,比清安镇的清安山还要高的人,也会死去吗?曾乞儿不懂,他想都不敢去想,自己能不能成为那样的高手。可万一有幸能见一见,也是极好极好的,到时一定得请他尝尝自己酿的醴酒。那好像是自己最拿得出手的东西了,连师父这样严厉的人,喝了自己的醴酒也会闭目回味一番。曾乞儿知道,那已经是老头子最好的赞赏了。 队伍清晨出发,已经行走了好几个时辰,一路无言。曾乞儿从来没有在军队生活过,他不知道是不是每支军队,气氛都是这样的阴沉古怪。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清安镇方向传了过来。不多时,一人一马飞奔而来。那人一身清安镇普通百姓打扮,骑马来到百夫长罗林身侧。 罗林拉住缰绳,身旁另外一位甲长传令道:“就地休息,生火造饭。” 百人队伍停止前进,曾乞儿也跟着停了下来。士卒们很快就几人为一队,有的起灶,有的砍柴,各自忙活去了。 清安百姓装扮的那人,扶于罗林耳旁,道:“夫长,我查清楚了。清安镇一带,姓韩且有实力的,就只有钱权酒色帮的韩立轩了。” “韩立轩……”罗林若有所思。 “韩立轩五年前,就已经是三品武人,确实有实力拦截我们。不过,此人于两天之前已经离开清安镇,前往江陵城。”那人继续低声道。 “他早不去江陵,晚不去江陵,偏偏这个时候去。”一想到钱权酒色帮,罗林一阵头疼,“钱权酒色帮……难怪他们敢袭击朝廷军队。不过他们到底为何如此呢……” 身旁那人轻声提醒道:“夫长,不排除有人故意假报姓氏,误导我们。” 罗林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 清安镇万牌坊书坊,房外相隔一条小型廊道,就是万牌坊做生意发财的铺子。此时万牌坊内火爆非常,各式各样的人物,挤在这个小铺子内昏天黑地,只求“万牌坊中取万金。” “什么?你还自报了姓氏??”外面的声音再嘈杂,生意再兴隆,也消除不了万牌坊掌柜谢乐闲,此时内心的冰冷。 “谢老板,你什么时候这么稳不住了。”韩立轩终于找到了酒,酒是好酒,十五年的陈酿花雕。 “这个韩立轩,早就知道不可信赖,可并不是没有脑子。他到底想做什么,难道钱权酒色帮另有谋划?”谢乐闲已经不敢往下深思,一但钱权酒色帮另有什么谋划,万牌坊和钱权酒色帮的联盟被打破。这飘零江湖,又会要掀起多大的风雨,又有多少人,难逃其难。现在自己这边一无所知,一旦钱权酒色帮发起难来,万牌坊就会相当被动。 一定要将此事详细汇报给大老板们。 “怎么,谢老板已经在思考怎么除掉韩某了?”韩立轩又给自己灌了口酒,酒入口温润酥喉,“你这花雕,就只比白水浓了一点。” 谢乐闲重新提起笔,在宣纸上书写起来,看似心不在焉道:“韩兄,有何高见?” 韩立轩哈哈一笑,道:“你我兄弟一场,韩某人这就代劳,去把曾毅给你抢来。顺便替谢老板杀人灭口,不知这样能不能保住在下一条性命?” “你是想杀尽朝廷一个百人队?”谢乐闲阴阴地道,语不惊人死不休。 韩立轩好像丝毫不觉得,自己所言的是什么忤逆之事,道:“我一个人只有五成把握,要是谢老板肯出手,此事自然是十拿九稳。” “开牌!天湖!”书房之外,一人本输的血本无归,他卖了家中两岁女娃,还借了钱权酒色帮二十两银钱,做为赌资。这是他最后的一搏,输了,注定是无钱还债,家破人亡。 可是他赌对了,一夜富贵。 那人发疯似地咆哮着,鼻涕眼泪糊满整张脸:“媛媛,爹赢了,爹赢了,爹这就领你回家。” “谢老板也不想被人来个顺藤摸瓜吧?”韩立轩一边喝酒,一边随意道,“怎么,开赌坊的,不敢赌?” 第23章 泣之鹰 万牌坊谢乐闲的书房,内饰装修颇为讲究,各式古董收藏,文人墨画规矩放置。本是附庸风雅之地,此时却充满了酒气,如同一个醉汉的卧室。 韩立轩只是咕噜咕噜地灌着酒,好像已经口渴至极,而这十五年的花雕可以解渴一般。 谢乐闲陷入了沉思,半响之后,开口道:“韩香主,你真是好手段啊。这些年,在下实在眼拙愚笨。竟然将韩香主当作,那只能武不能文之人。钱权酒色帮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帮!” 谢乐闲还是第一次将韩立轩称为韩香主。这次对话,不仅仅是对韩立轩,更是对韩立轩背后的钱权酒色帮。 黝黑汉子韩立轩使劲眨了眨眼睛,不知是因为第一次与谢乐闲针锋相对,还是已经有了些许醉意,竟然有些得意之色,道:“谢老板,你一向只做生意。你我联手,必然能将事情做的滴水不漏,这笔生意稳赚不赔。而且,你还有选择吗?” “韩香主,好一个逼上梁山啊。”谢乐闲转身望向屋外,熙熙攘攘,热热闹闹。那是他亲手打下的产业,“稳赚不赔?现在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止损罢了。” 眼见谢乐闲语气有所松动,韩立轩渐渐放下心来,道:“及时止损,不也是做生意的本事?” 谢乐闲道:“如此一来,在下就陪韩香主走一趟吧。” “哈哈哈哈。”韩立轩笑了,笑得十分开心,“有谢老板这句话,这十五年的花雕,喝着痛快。” 书房的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青石粗布的憨厚汉子,肩上挑着竹扁担,背后背着竹背篓,走了进来。 韩立轩笑容僵住,混迹江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吃饭手段。谢乐闲很会赚钱,韩立轩能在钱权酒色帮立足,除了武功,还有另外一样本领:只要是他见过的人,他就能牢牢将其印在脑中,永远不会忘记。 所以,韩立轩知道进来的人,因为他见过。他记着这人是卖豆腐的。 谢乐闲一脸疑惑,显然他并没有韩立轩的本事,能记下如此普通的面孔。谢乐闲奇怪的是,自己门口的守卫,怎么会放这个人就这样进来。 憨厚汉子见到书房里的二人,好像有些不好意思,道:“是这里要送的豆腐吗?” 谢乐闲也发现了其中的古怪,还没来得及细想,身旁的韩立轩已经出手! 韩立轩双手如钩,就像是空中盘旋寻觅食物的鹰,向憨厚汉子扑了过去。仅仅是第一次照面,韩立轩就使出了自己的成名绝技,鹰爪手。他这一手爪,凌厉如风,能碎金石,不知有多少高手死于他的鹰爪之下。 韩立轩很快,快到谢乐闲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可有人看清了,不仅看得清,而且比韩立轩更快。 憨厚汉子猛地将肩上扁担一勾,一边竹箩筐向韩立轩手爪飞去。 “咔!”韩立轩一手插入箩筐当中,奇怪的是箩筐并没有被韩立轩的爪力震碎。韩立轩感觉自己五指插入某种柔软之物,一陷其中,再也没了声息。 韩立轩还有另一只手,只见他吸了一口气,整个人在空中直接倒立起来。一招鹰撮霆击,另一只鹰爪手直击憨厚汉子天灵盖。 憨厚汉子转身将扁担送出,轻描淡写,竹扁担被送到了韩立轩的肋骨处。 一寸长,一寸强。眼见扁担比自己鹰爪来得更快,韩立轩只能收爪向下一握,紧紧爪住憨厚汉子的竹扁担。 一股强烈的波动,通过扁担,传入韩立轩手爪之上。韩立轩手爪一麻,忍不住想要松手。 韩立轩急中生智,抓着扁担,整个人在空中旋转,转到了憨厚汉子后方,一脚朝着扁担踢去。 “砰砰砰砰!”韩立轩连踢十一脚,想要用脚力,抵消扁担传来的震动之力。 随着韩立轩的出脚,以憨厚汉子为中心,一阵阵地散发空气波纹。书房的古董收藏,被空气波纹波及过后,无一不碎成裂片。一瞬间,书籍纸张,漫天飞舞,如同天女散花,飘落而下。 “给我死!”韩立轩五指隐约散发金光,手指之间,渗出血来。 “咔。”竹扁担终于受不住韩立轩的爪力,扁担头直接被抓碎,韩立轩势如破竹,顺着扁担,一路向下,抓向憨厚汉子。 竹扁担完全化为齑粉,韩立轩的鹰爪手,来到了憨厚汉子原本握着扁担的手掌之前。 憨厚汉子一掌抬起,与韩立轩的手爪撞在了一起。于此同时,憨厚汉子另一手一拳轰出。 韩立轩本以为,竹扁担就是憨厚汉子的兵器。却没想到,憨厚汉子的掌力竟然如此的惊人,自己的鹰手直接被一掌震开。 憨厚汉子的拳头,轰在了韩立轩的肋骨之上。 韩立轩整个人向后飞出,他的几根肋骨,直接被憨厚汉子这一拳,从后背之处震了出来。 白骨沾染了血花,变成了血骨,依附在韩立轩的后背,如同老鹰的翅膀一样。 可怜韩立轩练了一辈子的鹰爪手,竟然以这种方式,雄鹰展翅。 谢乐闲“嗖”地一声,来到了韩立轩身边,着急地道:“韩香主,没事吧?” 威震八方的钱权酒色帮香主韩立轩,此时已经奄奄一息,有气无力道:“谢老板,此人怕已经是四品武人,非你我可敌,风紧扯呼。” “好。”谢乐闲点了点头。一柄尺长短剑,从谢乐闲的织锦长袍中滑出。 “你!”韩立轩胸膛之处,冒出一柄尺长短剑,短剑散发着冰冷寒芒,急速地吞噬韩立轩的生命。 韩立轩整个人陷入了疯狂,双手握爪,拼命挣扎着想要起身。可他却不能如尝所愿,整个人被一只大手,死死箍住,生机飞速流逝。 谢乐闲将短剑拔了出来,在空中轻轻挥舞几下,甩掉短剑上的血液,看都不看地上韩立轩的尸体,朝着憨厚汉子深鞠一躬,道:“反贼韩立轩袭击朝廷军队,现已伏诛。在下万牌坊谢乐闲,听凭大人差遣。” 憨厚汉子正是那鱼钩所百户,万入禾。万入禾亲眼目睹了谢乐闲的背后暗算,面无表情道:“你知道我的身份?” 谢乐闲笑了笑,完全没有了刚才,面对韩立轩的手足无措,不卑不吭道:“大人想必是朝廷的人了,我们大老板和何公公乃莫逆之交。我们万牌坊,自然心向朝廷。在下见反贼韩立轩如此猖狂,将我大梁律法视为废纸,心痛不已。这才义愤填膺,将其击毙。” 万入禾冷笑道:“怎么,搬出何公公,怕我杀你?只可惜,你猜错了,我并不是辑事厂之人。” 辑事厂,由楚朝沿袭而来。由皇帝亲信宦官当作首领,是朝廷独特的监察机构、特务机关。辑事厂可不经三法司批准,直接缉拿四品以下官员。到楚朝末年,宦官独大,辑事厂膨胀到顶峰,甚至可以越过皇帝,干涉朝政。这也是大梁开国皇帝,设立鱼钩所的原因之一。现在的辑事厂已经不比当年,失去了监察百官的权力。仅仅负责安防京城,以及暗中探查国内反朝廷势力。 谢乐闲心中一惊,失声道:“莫非大人是‘鲤鱼’?” 万入禾没有回答谢乐闲这个问题,道:“万牌坊和朝中几位大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年又一直安安分分,朝中的吩咐,也能够做的不辱使命,自然不可能会有反贼。可这韩立轩,他背后的钱权酒色帮……” 谢乐闲听后心中一定,也不再去猜想这位大人的身份,忙道:“韩立轩已死,拿去背黑锅,钱权酒色帮也是可以承受,他们自然不会也不敢和朝廷起什么冲突。反贼韩立轩,利欲熏心,竟然打起了军队装备物资的主意,想用来壮大自己的势力。此人,死不足惜!” 万入禾看了谢乐闲一眼,谢乐闲连忙低头,不去与万入禾对视。 “韩立轩和他背后的人,就交给你了。”万入禾走到了韩立轩尸体旁边,将他爪上的箩筐拔出,“还有,别再打曾毅的主意。” 万入禾走后,谢乐闲冷汗直流,呆呆地望着韩立轩的尸体。虽然韩立轩死于自己手上,可他却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悲哀。 “这清安镇,也有鱼钩所的势力?而且早就盯上了自己。。。。还有这曾毅,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受鱼钩所庇护。那位大人,想必就是解决独眼汤月的人了,他隐匿于清安镇这个小地方,到底所图何谋?” 谢乐闲脑中如一团乱麻,书房凌乱不堪,秋风一遍一遍吹打着房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万牌坊谢老板,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 第24章 大傻个小丫头 清安镇河下街,一张简易长桌,招摇过市地摆放在道路中央。长桌周围几名精悍汉子簇拥,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老实敦厚的清安镇老百姓,可不敢惹上这群人,个个敬而远之。平常还颇为热闹的街道,此时却显得格外冷清。 “他娘的,俺们明明做干的是天大的善事,你们说这群人怎么这么不识好歹,个个躲着俺们。”一满脸胡子的彪悍汉子,开口抱怨道。 “对啊,对啊,都是些愚夫愚妇。帮派以银换粮,价格那是相当公道。今年收成又这么充足,这种利国利民的好事,偏偏没人来换,真是一群蠢笨之材。”说话这人,豹头环眼,一身短衣劲装,胸口露出一撮黑乎乎油腻腻的胸毛。明明长得比胡子汉子还要吓人,说话语调用词,却文绉绉的。 精壮汉子们纷纷抱怨起来,横眉立眼,嗓门洪亮。老百姓们远远望一眼都瘆人的慌,哪里敢靠近? 一十五六岁的文弱少年,肩上扛着一小米袋,怯怯懦懦地朝几名精壮汉子走了过来。小小的米袋在他瘦弱的肩上,摇摇晃晃,似乎随时就要将少年压垮。 “几位大哥,请问是这里以银换粮吗?”少年喘着粗气,紧张地问道。少年的爹突然病倒,一家子人,一下子垮了顶梁柱。爹爹还等着银子救命,少年实在没有了办法,这才硬着头皮来换银子。 一群钱权酒色帮的帮众,杀气腾腾,围着少年。少年低着头,双腿一直打颤。 “换,换,换。来,好弟弟,哥这就给你换银子。哈哈。”胡子汉子一把抓住少年肩膀,前后摇晃。少年瘦弱的身子,就这样被一群精壮汉子,不停地折磨。 “你听说了吗?陈家的狗蛋儿用粮食换到银子了!” “这事儿到底靠不靠谱呀?好像张老汉家,也给换银子了。” “我家那口子,刚才也去拿着粮食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换到唉。” 同样的场景,在清安镇各个街道上演。钱权酒色帮以银换粮,价格实诚,童叟无欺的消息,一下子就在整个清安镇传了开来。 名叫张三的傻子,今天却没有去古井打水。只见他蹲在古老榕树下,双手撑着脑袋,正在欣赏树下蚂蚁搬家。 “傻大个儿,你怎么在这里,今天怎么不去打水?。”一个小丫头,鼻子上挂着青色鼻涕虫,一蹦一跳的来到了张三旁边。 小杏本来欢天喜地,手舞足蹈的过来。可看见已经有人占了自己绝佳的位置,小脸蛋瞬间就耷拉了下去。这人还是镇上出了名的傻子,他哪里看得懂蚂蚁将军们的威风。 张三没有搭理这个小丫头,目不转睛,盯着地上的蚂蚁。蚂蚁们排成一条长龙,有条不紊地进入榕树下的泥土巢穴,搬运着什么腐败食物。 小丫头看到蚂蚁将军们,立即来了兴致,很快就忘了还有个碍眼的傻大个。她蹲在张三的对面,伸出一只指头,想要掐断这条运输长队。 张三在小杏伸手的同时,也伸出了同一根指头,抵住了小杏的指头。大指对小指。 丫头小杏狠狠瞪了一眼张三,激起了玩性。小丫头飞快地移动自己的指头,想要绕过张三的阻拦。 可张三连头都没有抬一下,他的手指,不快不慢。却刚刚好能抵住,小丫头胡乱移动的指头,就是不让小丫头的毒手指向蚂蚁长龙。 “喂!傻大个,你欺负人!”丫头小杏是那争强好胜的性子,眼见始终摆脱不了张三的阻挡,生气道。 “我怎么欺负人了?”张三淡淡道。 “你你…….你手指比我的大,才可以挡住本将军的进攻。你等着,等我长大了,一定可以绕过去的!” 张三收起了手指,道:“那你明明比蚂蚁要大很多,却要破坏它们,算不算是欺负人?” 丫头小杏显然是被张三问住了,她依然逞强道:“蚂蚁是动物,怎么能算是人呢?” 张三抬起了头,清秀帅气的脸,朝小丫头靠了过来,大眼瞪小眼。 “那你告诉我,人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呢?同样生存在一片天地,同样需要吃饭呼吸。难道就因为我们是人,所以就要比其他动物特殊?” 如果是其他街坊听到张三这番言语,肯定会嗤之以鼻,果然傻子就是傻子,尽说疯话。可丫头小杏听了以后,竟然嘟了下嘴,也不去看蚂蚁将军了,思绪神游万里。 张三也不去管小丫头,继续去看那蚂蚁搬家,痴痴呆呆的。 “喂,你还没回答我呢,怎么不去打水了?难道你个傻大个,终于发现了那个传说,其实是骗大傻子的!”丫头小杏突然开口道,也不知道张三的问题,她想没想到答案。 “我今天打过了。”张三道。 “打过了?”小杏道。 “恩,我一天只打一百遍,这是规矩。”张三道。 “啊?这是什么规矩啊,你每天多打几遍,不就能早点到十万遍了嘛!”丫头小杏显然也听过古井的故事,她其实也抱有一些好奇,想要看看打水十万遍后,到底会不会有姜太公送酒。 张三摇了摇头,回答道:“规矩就是规矩,要是没有规矩,我半天就能打完了。” 丫头小杏瞪大了眼睛,她本就圆鼓鼓的眼睛,此时更大了,就像是水里的金鱼。 “你是不是傻啊?你一个时辰打一万遍,也要十个时辰。再说,水井这么深,水桶又这么沉。你怎么可能一个时辰打一万遍水!” 张三没有回答,他耳朵贴在泥土上,好像要去听蚂蚁的脚步声一样。 “喂,你在干嘛。” “喂,谁定的规矩啊?” “喂,你一定是在骗我对吧?” “喂,傻大个儿……” 张三无奈起身,他并没有回答丫头小杏的一个问题,反问道:“你这个年纪,为什么不去清心私塾听先生讲课。等你长大了,你一定会后悔,你小时候没有把握住读书的机会。” “我才不爱读书呢。”小丫头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思。但她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拍了拍胸脯,自豪道,“我是要当将军的人,将军带兵打仗,是不用读书的。” 张三听后,有些晃神,望着空中飘过的一片云。云不算淡,白色中夹杂着丝丝稠密。风也不算轻,天气转凉,风吹在身上,有些冷。 张三喃喃道:“将军,也是要读书的啊……” 小丫头学的有模有样,也昂着小脑袋,和张三看向同一片云。 她才不信傻子说的话呢。自己以后要做大将军,是不会去读书的。那应该做什么呢?当然是多和自己麾下的众多将军们玩耍啦。飞蛾,蚂蚁,泥鳅,青蛇,黄狗…….小丫头麾下将星璀璨,这才不是她不想读书的理由呢,恩,一定不是。 “喂,傻大个,镇里有人在用银子换粮食,你怎么不去啊?”小杏道。 “你呢,怎么不去。”张三道。 “我啊,老万有钱呀,不用换的。你是不是傻啊?”小丫头笑了,整张小脸都咪在了一起,甜甜的。 自己竟然会问傻子是不是傻。 张三突然觉得,眼前挂着鼻涕虫的小丫头,很有意思。所以他也跟着笑了。小丫头成了清安镇除了胡先生,第一个看见张三笑的人。 她竟然会觉得傻大个笑的,有点小帅气。干脆以后就让他,做自己第三喜欢的人好啦。 “我也有钱啊,丫头,你是不是傻啊?” 一个傻子,一个小姑娘,蹲在榕树之下,看那生命起伏,看那云起云落。 第25章 西风折朽木 静江路,是大梁十四路之一,地处大梁中南,因为一条滔滔不绝的静江,而得名。沿静江西去,沿途树木开始慢慢变淡薄,山路也变得蜿蜒崎岖。天地之间,不再是丛山密林,和风细雨。取而代之的是崇山峻岭,天高海阔。 罗林的百人队,至离开清安镇到今天,已经将近一个月了。队伍一路走走停停,出了静江路,向玉门开进。 队伍一路走来,又接管了其他几个沿途城镇的囚犯。队伍规模迅速膨胀,八十来人的士卒,押送一百来人的囚犯,浩浩荡荡,曾乞儿如今也不再寂寞。 因为县令云泽的吩咐,曾乞儿是唯一几个没有佩戴枷锁的囚犯之一。他此时的工作,也从身抗军资,换成了手推独轮小车,着实轻松了许多。 曾乞儿此时正推着他的独轮小车,灰头土脸,行走在队伍之中。由于山路并不好走,加上独轮小车的独轮,实在过于粗糙破旧。几百斤的物资摆放在小车上,给其他人,还真不见得是个轻松的差事。 可曾乞儿现在已经是稳扎稳打的一品武人,他很快就掌握了独轮小车的平衡。曾乞儿一边推着小车,一边神游天外,不断推演着《伯安二三式》上的刀法。曾乞儿自从发现能够如此“练刀”,他每天几乎没有停止过脑中的推演,如疯魔一般。 百夫长罗林在几天之前,收到了某位大人传来的消息:袭击队伍的钱权酒色帮香主韩立轩,已经伏诛。此事完全由韩立轩个人贪恋引起,钱权酒色帮已经将这等叛徒,开除帮派,捉拿其亲族,男性充军,女性发配教坊司,以儆效尤。 百人队对于曾毅的怒火,也随之消失。罪魁祸首已经伏法,自然没有人再去难为,一个毫无关联的少年。 可这个世界上,总存在着这样一种人。他们或生活不顺,或受人压迫。平时唯唯诺诺,逆来顺受,遇到谁都矮了一截。可当出现了一个比他们更加低等的存在,他们就会抓住机会,死死去欺压那个“低等生物”,比其他人都来得更狠。仿佛这样做,就能发泄他们的某种情绪,改变他们自己的地位一样。 刘炜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刘炜世代军籍,父亲和三个哥哥,全部死于十一年前的那场巨变。由于父兄的原因,百夫长罗林也对他颇为照顾。刘炜入伍不满一年,没打过什么硬仗,可他刘炜并不是什么孬种,手上也是有过人命的。 刘炜依稀记得,几个月之前,自己在火光和哭喊之中,随军队攻入匪寨。刘炜第一个冲进匪寨内院,大杀四方。死在他手上的匪中妇女余孽,就有足足七人之多。每次回想起自己这段光辉岁月,特别是最后那个被自己活劈的小姑娘。小姑娘无助的眼神、不敢反抗的脆弱、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的身躯,都会让刘炜身体充血,陷入兴奋。 一个月前对韩立轩的围攻,正是刘炜第一个表率,将队伍带入了围而不攻的状态。杀杀匪孽可以,开玩笑?我刘炜怎么可能跟一个恐怖的武夫拼命。 那个瘦弱少年的到来,无疑又一次让刘炜陷入了兴奋。开始自己的几次挑逗试探,少年都是丝毫不敢反抗。再加上整个队伍都相当不待见少年,刘炜更加可以肆无忌惮的宣泄自己的情绪。 这些天来,刘炜从言语到行动,用他自认为宣泄的方式,一天天地羞辱着少年。几天前,百夫长罗林隐隐透露过些许消息,队伍的其他人,也不再难为少年,刘炜也跟着消停了几日。队伍陆陆续续加入了其他囚犯,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虽然刘炜是士卒,他们也不敢去明着反抗刘炜,可刘炜还是觉着欺压那个瘦弱少年,要舒坦得多。 刘炜这几日无从发泄,着实心痒难耐。终于被他找到了机会,此时瘦弱少年身边,并没有其他士卒。 刘炜昂首挺胸,摇头晃脑地到了瘦弱少年身边。四下张望了一遍,刘炜突然猛地朝独轮小车踹出一脚。 两人同时一愣。 曾乞儿正神游万里,突然感觉撞上了什么东西,抬起了头,一脸疑惑。 刘炜震惊地望着瘦弱少年,在自己的这一脚之下,独轮小车并没有意料的翻倒。相反,独轮车正稳稳当当地,停在了自己的面前。 曾乞儿眼见自己撞了人,正要道歉。刘炜整个人暴跳如雷,指着曾乞儿骂道:“狗东西,走路不长眼睛吗,撞到了你大爷,看不见吗?” 曾乞儿眉头一皱,也看清楚了来人的模样。这个士卒十六七岁,三天两头过来刁难自己,曾乞儿索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曾乞儿虽然神游万里,可一直调运气机,稳当地推着独轮小车,还真不太可能撞着别人。如此看来,这个士卒是要故意找茬。 刘炜见曾乞儿没有求饶,只是站在那里并不开口,更加愤怒,道:“狗东西,你是哑巴了吗?大爷我问你话呢,是不是三天两头没教训你,你给大爷上房揭瓦了?” “麻烦让一下。”曾乞儿有些莫名其妙,他搞不懂士卒的想法,也不想和士卒起什么冲突,索性推着小车想要绕过去。 “狗东西,给大爷站住。”刘炜先是没有踹倒独轮小车,现在自己又一次被少年无视,仿佛受到了天大的羞辱,伸手朝曾乞儿的肩膀抓去。 刘炜的手搭在了曾乞儿的肩膀上,就如同摸到了一条泥鳅,又滑又腻,一只手完全没有着力点。 曾乞儿就这样推着独轮小车,从刘炜面前走了过去。刘炜因为用力过于猛烈,险些摔了一跤。 几个目睹此幕的囚犯,忍不住发出一阵嗤笑。 “他娘的,今天还真是邪了门儿!”刘炜一张脸瞬间涨成红色,拔出了随身佩刀,指着已经逃离的曾乞儿,“狗东西,你给大爷站住!” 一个背着行囊的魁梧囚犯,一副不嫌事大的看热闹模样,道:“这位军爷,这小兄弟好像没有把大爷您放在眼里呢。大爷您是兵,我们是囚犯,这小兄弟的胆魄,我老张是佩服得很。” “对啊,对啊。我们也是相当佩服。”周围一干囚犯,全都停了下来,起哄道。 刘炜恶狠狠地环顾四周,将这几个囚犯的相貌暗暗记下,想要以后找回场子。近处的其他几名士卒,也发现了这边的异样,慢慢地走了过来。 曾乞儿头既没有回头,也没有停顿,接着推着自己的独轮小车,向前踏了几步。 刘炜已经气到了极点,对着羞辱自己的罪魁祸首曾乞儿,咆哮道:“狗东西,大爷我叫你站住!!!撞了大爷,就想着逃跑吗?就你这个怂样子,还是杀人犯呢?我看你是把生养你的娘给杀了吧?” 刘炜话音刚落,眼前的瘦弱少年缓缓回头。少年无视了刘炜手中的刀,无视了他大梁士卒的身份。就这样直直地盯着这个人,这个在刚刚羞辱娘亲的人。 刘炜被少年的眼神一触,竟然有一种,身浸无尽海水之中的感觉。那种冰冷和无助感,让刘炜瞬间不敢与曾乞儿对视,想要逃走。 在几位囚犯的注视下,刘炜还是放不下脸面,正要嘴硬几句。 上一瞬还在刘炜十来步开外的瘦弱少年,下一瞬,就出现在了刘炜的面前。 刘炜还没来得及细想,这个瘦弱少年,怎么会有如此惊人的速度,甚至没来得及挥刀。因为少年的拳头,已经轰到了刘炜的小腹之上。 曾乞儿的这一拳,没有重量,不轻不重。因为这一拳,直接让刘炜失去了行动能力。刘炜的身躯,一瞬间如触电过后,整个人瘫痪在了曾乞儿的面前。 曾乞儿右肩轻轻向前倾斜,抵住了刘炜的下巴,支撑起这个大不了自己几岁的年轻士卒。 曾乞儿右手还保持着出拳的动作,他的左手,已经轻轻的握住了刘炜的后颈。 刘炜下巴靠在曾乞儿的肩上,与这个瘦弱少年头部贴着头部。他此时头部之下,已经丧失知觉,裤裆前后都已经湿透,一股恶臭扑鼻。后颈感受到瘦弱少年冰凉的左手,刘炜好像能体会到一点,那个匪寨少女的绝望。 刘炜带着哭腔,颤颤道:“你…你不能杀我,你不能杀我。我是大梁士卒…….这天下是大梁的天下,你是大梁的囚犯……” 曾乞儿此时很是平静,平静到没有人相信,刚刚爆发出拳的是这个瘦弱少年。少年并没有回答刘炜,他甚至没有去听,自己身侧的士卒,说了什么。 “你好奇怪啊……”少年有些无奈,有些失落,仿佛是被勾起了某件心事,“这是为什么呢?” “咔。”山路一旁,仍在严秋中坚挺的枯树,被西风吹断了它最后一根枝丫。在这个树木本就稀少,西风烈的狭路之中。 曾乞儿的左手,毫不犹豫的掐断了大梁士卒的脖子。在这个大梁朝的天下,尽是大梁士卒的军队之中。 第26章 铜钱命 西风凌冽,风如在冰块中冻藏过的寒刀,一阵又一阵地斜刮行人的脸颊。 一个瘦弱少年,一手拎着比他高大壮实许多的年轻士卒,对抗着深秋,亦对抗着西风。 年轻士卒已经死了,死的是那么的安静脆弱,没有发出一点点声响。 几名围观的囚犯,无一不瞪大眼珠。作为整个事件的目击者,他们现在还是感觉到匪夷所思。匪夷所思到没有人去在意,少年身手的干净利落。这瘦弱少年一定是疯了,才敢在大梁的军伍之中,杀大梁的士卒。 动作干脆到好像他杀的不是人,而是捏死了一只秋天濒死的昆虫。 那个起哄的魁梧囚犯,已经从震惊中恢复,他此时左顾右盼,蠢蠢欲动。 几个靠近的士卒,各自亮出武器,大喊着冲了过来。 年轻士卒的死亡,就像一个导火索,在这个临时组成的队伍里,引起了连锁反应。谁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因为所有人,都已经身处危险之中。 曾乞儿仍然停留在原处,思绪却不知飘了多远。几个最先赶到的士卒,对峙在瘦弱少年十几步之外,迟迟不敢上前。 曾乞儿在等,他也等到了要等的人。 百夫长罗林,很快就来到了曾乞儿面前。这位身经百战的老卒,很快就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层层包围,只有百夫长罗林一个人。 罗林没有骑马,他的五尺大刀插将在泥土之中,目光如炬,甲胄之间银光闪闪。他虽然仅仅是个冲锋陷阵的士官,隐隐之间,已经展露出大将风范。 罗林深深地看了一眼刘炜的尸体,神色复杂。 “这个孩子的哥哥,是我的战友。十一年前,除了还是孩童的刘炜,刘家的男人,全都死于战火之中。他的哥哥,将这孩子托付给了我。刘炜入伍不到两年,虽不成器,也勉强能算是一个军人。”罗林抬起头,这是他第一次正视这个瘦弱少年,“别说有这份交情,就凭你一个充军囚犯,屠杀大梁军人。我现在也应该带兵,将你拿下。” “所以我才在等,但是你没有这么做。”曾乞儿已经将年轻士卒的尸体放下,手握刘炜的佩刀,道。 罗林又一次被这个瘦弱少年,给惊到了。他收起了原先准备的说辞,道:“前阵子为了稳定军心,放任弟兄们对你挤压刁难,是我的不对。” 曾乞儿道:“这不重要。” 罗林哑口无言,这个戎马十余年的铁血汉子,竟然被一个少年扰乱心绪。 罗林半天才疑惑道:“小子,你今年多大?” “刚刚满的十三。” 罗林正了正身子,开口道:“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是不会相信,有你这么少年老成的人。我像你这么大,虽然也已经握刀,可仍是一个横冲直撞、做事冲动的傻小子。” 罗林顿了顿:“看来,你并不是那种因为冲动,去杀人的傻小子。” “我遇见过一个比你老很多的老伯伯,他也说过我少年老成。”曾乞儿看似地随意挥了挥手中的刀。如果罗林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杀人过后,一边和自己对话,一边推演刀法,不知道他会是怎样的心情。 “你虽然不是冲动行事,我也不知道你的考量。可因为你杀了刘炜,差点会给所有人带来灾难。”罗林声音嘶哑,“会死很多人。” 曾乞儿没有说话,他虽然被称作少年老成,可他远远没有罗林想得那么远。 少年仅仅是觉得,那个人该杀而已。 罗林见曾乞儿没有说话,继续道:“如果现在我带兵来擒你,你总不可能乖乖束手就擒。” 罗林仿佛说了句废话,曾乞儿却很认真的想了想这个问题。思索过后,才点了点头,道:“这个人该杀,我当然不会束手就擒。可你带来的士兵,他们却个个不该杀。所以,我也不知道那样的话,我会怎么做。” “一旦我们交手,而我又对你的实力判断,产生了严重的错误。两败俱伤,这些充军囚犯,可没有一个善辈。到时候,大家都会死的。”罗林闭上了眼睛,世人有世人的心酸。 “我罗林,从军十余年,没有百夫不挡的勇武,没有给我庇护的靠山。完完全全是我拿命去拼,才活到了今天。战场之上,你越怕死,越容易死。”百夫长罗林仍然闭着双目,像是说与曾乞儿,也像是说与西风,“这一路上,我已经折损了人手,也见识到了武夫的恐怖。我不敢,也没资格,拿剩下弟兄们的命去赌。赌你曾毅,是几品武人。不练武,人命就不是人命了吗?” 曾乞儿对于军伍之事,一窍不通。可他现在,却有一点理解,眼前这个银甲傍身男人的心情。 人命就是人命,不论是酿酒的、当兵的、还是习武的,都只有一次生,一次死。是一样值钱的。 “希望你到玉门之前,大家可以相安无事。” 百夫长罗林的话,随着他的离去,消散在风中。 曾乞儿默默地在原地挖了一个土坑,将年轻士卒的尸体放入坑中。少年将土坑填好,喃喃几句言语,重新推起了小独轮车。 没人听到少年说了什么,人人对其避而远之。只有一个同样年岁不大的士卒,估计是受了罗林的命令,远远观望着。 十三四岁,家境穷苦,这样的人一抓一大把。在大梁朝,给了他们一个活命的机会,他们正是做战场炮灰的最好人选。 在百夫长罗林的指挥下,队伍砍了几个蠢蠢欲动囚犯的脑袋,这场风波才得以平息。 这只队伍,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唯一能证明发生过什么的,有曾乞儿方圆几丈的空旷,有一串生起事端囚犯的人头。 其中就包括起哄的魁梧囚犯,他的人头,同其他六名囚犯一样,被木串串起,立于随行木车之上。木串构造很是简易,并不牢靠,在西风中摇摇晃晃,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像是在诉说一段故事。 没人敢去招惹曾乞儿,曾乞儿一路也乐得清闲。他每天除了吃睡,全都放在了练功之上。在《御宝决》和大还丹的调理之下,王狄留下的暗伤,已经完全康复。连同刀客汤月在自己前胸的那一刀,刀疤也已经慢慢变淡。 这让曾乞儿对《御宝决》回复能力的强大,深有体会。至少自己现在,不会轻易没命。危机情况,哪怕以伤换伤,也是曾乞儿能接受的情况。 一路以来,那个和曾乞儿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士卒,都只是远远观望。少年士卒名叫铁娃,他搞不懂百夫长,为什么会交给自己这个新兵蛋子,这么艰巨的任务。到今天半个多月,铁娃一直提心吊胆地盯着那个少年武夫,铁娃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香。生怕那个危险的武夫,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不过还好,这个杀人凶手,好像理都懒得理会自己。 铁娃一边抱怨,一边又不得不执行军令。正在他纠结之时,眼前的少年武夫竟然转过了头,他好像还在看自己这边? 曾乞儿又演练了几遍刀法,连续几天,都没有什么好的感悟。他索性收回念头,望了望四周,发现竟然空无一人。 曾乞儿有些哑然,他无奈地挠了挠头。还好远处有个年轻士卒,正看向自己这边。 曾乞儿推着独轮小车,笑着向铁娃这边走了过来。 铁娃眼见曾乞儿越来越近,心中大骇,想要逃跑,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 正在铁娃天人交战之时,曾乞儿已经推着小车,来到了他的跟前。 曾乞儿停了下来,向少年士卒问道:“请问队伍这是到哪里了?还有多久能到玉门?” 铁娃愣在原地,恐怖武夫好像在,请问自己一个大头兵,语气还相当客气。 曾乞儿以为铁娃没有听清,又开口问了一遍,不卑不亢。 “啊……我们现在,位于陲玉路铜锣州。不出意外,还有十天,就可以到玉门关了。”少年士卒整理了语言,有些紧张道。 曾乞儿点了点头,随后疑惑道:“从静江路到陲玉路,都差不多用了两个月时间。怎么陲玉路到西北路的玉门,只要十多天呢?” 年轻士卒清了清嗓子,因为刚好知道问题的答案,有些兴奋道:“这静江路,可比西北路和陲玉路要大多了!西北路和陲玉路加起来,还不一定有静江路大嘞。” 昔日大梁大顺二分天下,其中大梁只保留原本楚国的十路领土。皇帝张瑞奇将十路重新划为十四路。这西北路和陲玉路,正是新划分的两路领土。西北路地处边境历经战火,陲玉路地势险恶且少雨多旱。这两路自然赶不上,土地肥沃广阔,繁华和平的静江路。 只不过这些讯息,铁娃就无从得知了。他只是在老兵的吹嘘中,得知静江路很大很大。至于多大,以及涉及范围,历史根源,铁娃一无所知。 曾乞儿点了点头,看着眼前面色微微涨红,略带青涩,手舞足蹈的少年士卒,曾乞儿突然道:“要喝酒吗?” 少年士卒听后更加兴奋,随后又是一阵手足无措,低声地说:“我还没成年,不能喝酒的。” “自己做的醴酒,不是高粱酒,没成年也是可以喝的。”曾乞儿笑了,似乎这应该算不上欺骗未成年? 少年士卒在西风中摸了摸鼻子,也不知醴酒是何物,豪情万丈:“给俺整上一壶上好的醴酒。” 第27章 剑客 曾乞儿哈哈哈大笑,也许只有面对同龄人的时候,曾乞儿才会也像是个少年。 当然,还有对丫头小杏,对土狗阿黄……. 曾乞儿从独轮小车上,摸出一只小竹葫芦,葫芦油的发亮,泛着几块细小黄斑。 曾乞儿将葫芦贴在耳处轻轻摇晃,似乎还有三成水酒的样子,一手将葫芦扔给了铁娃。 少年士卒手捧葫芦,双目放光。 铁娃一手将葫芦口的木塞拔出,抛向空中。曾乞儿一阵汗颜,连忙接住被铁娃抛弃的木塞。 铁娃接着将葫芦横着一扫,送到了自己嘴边。葫芦中本就不多的酒水,因为铁娃这一豪爽作态,洒了一大半。曾乞儿又是一阵肉痛。 做好了万全准备,铁娃这才仰头一饮,喉咙发出极大的咕噜之声。好像稍有一个动作不到位,就会被曾乞儿这样的好汉,给小瞧去了。 “咳咳咳…….喂,酒是这个味道吗?怎么和那马尿一样。”铁娃弯着腰,一阵急促地咳嗽,骂道。 曾乞儿立马扭过头去,耳边是铁娃的咳嗽声,少年的嘴角,没心没肺地慢慢上扬...... 随着队伍的前进,目的地玉门,也愈发的靠近了。 玉门关,大梁十大雄关之一。玉门太守余孝游就曾经笑言:“二十万强军,可争天下,不可破玉门关。” 玉门,地处大梁西北路。与西北路接壤的,无非是一些草原牧民和西羌部族,根本不可能出现所谓的二十万强军。余孝游的话,到底有多少水分,自然无从验证。 大梁真正的心头之患,是北方自称大顺的北逆。大顺拥有比大梁更辽阔的土地,更充足的人口兵源,连良马、铁矿等几处优良的军资产地,都是紧紧握在大顺的手中。 虽然大梁近些年风调雨顺,歌舞升平,一幅繁华锦绣的江山美景。可真正识局势的人,对于大顺南下这件事,心照不宣,时间问题而已。 自从喝了曾乞儿的澧酒之后,铁娃就认定了曾乞儿这个朋友。开玩笑?我铁娃和曾乞儿,可是喝过拜把子酒的,那关系,是一般人能比的? 铁娃本就是个质朴的乡间少年,少了这层隔阂之后,在曾乞儿身边叽叽喳喳,胡吹海吹着自己的英雄事迹。 可能是铁娃实在太过年轻,没有太多拿的出手的英雄伟迹。渐渐地变成了向曾乞儿讨酒喝,以及询问曾乞儿的江湖事迹。 对于此事,曾乞儿也是一阵头疼。没想到,自己的随口一言,竟然培养出来个小酒鬼。 对于铁娃四处打听自己江湖事迹,曾乞儿这等江湖新手,也只能靠着自己仅有的一点经验,知无不言了。 “乞儿乞儿,你再给我讲讲,你是怎么一刀开天,一刀劈地,斩杀那个独眼刀客的呗?”由于铁娃的任务只有监视曾乞儿,少年士卒实在太过无聊,没有一会儿又凑了上来。 曾乞儿只好停止练刀,无奈地看了一眼这个同龄人。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真正用心,这是那个年轻捕快教给曾乞儿的。所以曾乞儿虽然无奈,却目光诚恳,听得极为认真仔细。 曾乞儿道:“你好像已经听了很多遍了吧。” 铁娃丝毫没有听腻歪的感觉,大大咧咧地搂住曾乞儿的肩膀,激动地道:“总觉得你少说了什么环节,就比如那个独眼刀客明明一拳打中了你,却又停止攻势,让你有了斩他一臂的机会。虽然乞儿你很厉害,但是这确实有点说不过去啊。你再说一遍呗,从头到尾,可千万别漏掉了什么。” 铁娃是第一个把自己当作朋友的同龄人,曾乞儿一点也不嫌烦躁。这样被少年士卒搂着,曾乞儿笑容灿烂道:“我也很是奇怪,之后也经常去回忆总结。我被独眼刀客一拳击中腹部,他那一拳很重,我连视线都是一黑。就算是我这种刚刚习武的新手,也知道要趁势进攻。可他的招式却有所停滞,内力也好像没法吸住我的刀,这才让我有机会胜他。” 铁娃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样子,沉吟道:“你是不是身怀什么绝世武功,让那独眼刀客明明是打你,自己却吃了亏。” 曾乞儿也陷入了沉思:“绝世武功……” “哈哈哈,乞儿你一定是那种无师自通的高手,自己领悟了什么绝世武功,自己却不知道。”铁娃一阵大笑,“以后有你做我的兄弟,拿出去吹牛,可比老甲长总说的‘又睡了哪家怡红院的头牌’,要有面儿的多。” 曾乞儿有些疑惑,怎么这里的甲长这么奇怪,竟然喜欢和牌位一起睡觉。 还没来得及让曾乞儿深思,铁娃嘻嘻笑道:“乞儿,你再说说你和臭捕快的一战呗。” 王狄,对于这个人,曾乞儿实在不愿过多提起,转口道:“要不要喝酒?” “那当然了。”也不知道是谁,刚开始被酒呛到,说澧酒是那马尿,铁娃随后急忙摇头:“军队里是不让喝酒的,要是被老甲长撞见了,你可不知道有多惨。我铁娃第一次能喝你的酒,那是最最厉害的英雄豪杰,才做得出的大事。” “那酒不喝了啊?” “喝,当然要喝啦。” “什么时候喝?” “等到晚上扎营,我偷偷来找你。” 两位少年的对话,耐人寻味。 玉门关,是一座完完全全的兵城,城墙古朴,城楼高耸入云。关外沟壑纵横,大大小小几十处哨站环绕,仅仅一条弯弯折折的小路,连接玉门内外,让人望而生畏。 西北多风沙,今天起风起沙,只是西北很寻常的一天。 一个很寻常的人,牵着一匹马,行走在玉门外的小路之上。四周风声萧萧,卷着黄沙,行人却并没有选择去玉门避风。相反,他一步一步,朝着远离玉门的地方走去。 行人全身连同头部,被一团白色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了他的眼,和眉。 眼锐利如刀,眉淡薄如云。 行人牵的马,也是一匹白马。白马在这黄沙之中,依然昂着脖子,踏着和行人完全同步的步调。黄沙没有玷污白马如雪的毛发,西风没有吹折白马高傲的头颅。能看得出,白马相当骄傲,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面对这样的好马,自然也不会奇怪,他的主人既没有让它托运货物,也没有骑着它赶路。 行人仅仅是这样牵着它。 风越来越大,沙越来越浓,就连玉门关,也只能在风沙中若隐若现。 十几名骠骑,喊叫着,不停拍打着自己的兵器。风沙声混杂着马蹄声,他们常年出没在风沙之中,很快就发现了孤孤零零的行人。 十几名骠骑,就像是发现了难得的猎物,很快就将行人包围。 骑士们打着马鞭,吹着响哨,兴奋而嗜血。 “好马,献给王爷,他老人家一定龙颜大悦。”一名剽悍骑士,一眼就看出了白马的不同凡响,激动道。 “你他娘的毛都不懂,就在这瞎用成语。皇上才是真龙,有说王爷龙颜大悦的吗?”一名手握铜锤,面容丑陋的骑士,骂道。 骑士们发出一阵哄笑,虽然他们连龙颜大悦是什么意思都不清楚,可对于落井下石,还是很乐意的。 剽悍骑士尴尬一笑,连忙朝着行人开口道:“这只羊可真是蠢笨,竟然在这种天气,一个人在外游荡。还好爷爷们今天出山剪镖,就算光凭这匹白毛儿,爷爷们都赚大了。看老子今天不开了你这肥羊的瓢!” 一阵呼声在剽悍骑士耳边响起,手握铜锤的大汉,竟然一铜锤砸在了剽悍骑士的头上。剽悍汉子的脑袋,一下变成了一个漏气的皮球,脑浆、鲜血混杂着喷涌了出来。 “他娘的,老子先开了你的瓢再说。他娘的你是老大我是老大?老子忍你很久了。”手握铜锤的壮汉,将铜锤从剽悍骑士脑中拔出,舔了舔嘴唇,望向白衣行人,两眼放出贪婪的光芒。 周围骑士对于铜锤壮汉杀掉同伴,毫不在意,反而一个个挥舞兵器吼叫了起来。 骑士们打着马蹄,绕着白衣行人旋转。 “嘶!”一道细长的声音响起,声音所到之处,连大漠黄沙,也是为之一滞。 铜锤壮汉耳中仍然回荡着“嘶”的声音,他身旁的同伴,却齐齐倒了下去。 “轰!”剩下的骑士,竟然和被铜锤壮汉开瓢的剽悍骑士,同时倒下,一叠叠黄沙激起。 骑士们的马匹,依然围绕着行人旋转,哪怕现在已经马上无人。 铜锤壮汉猛然惊醒,他如同脱力一般,恐惧由心底深处袭来,再也握不住自己的兵器。 至始至终,白衣行人唯一的动作,好像只有轻轻地摸了摸白马的脑袋。 铜锤壮汉兴奋而来,却好像已经再也无法离开。 此时,只剩下铜锤汉子和白衣行人两人,他不得不去接受这个现实:自己的手下都死了,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你……究竟是什么人?”铜锤壮汉忍不住问道。 “我叫锦瑟,是一名剑客。” 铜锤壮汉这时才发现,在行人被一团白色包裹的腰间,有两柄剑。 白衣行人声音如泉水叮咚,甜的沁人心田。 既是剑客,也是少女。 第28章 锦瑟 名叫锦瑟的剑客,腰间佩戴的两把剑,完全大相径庭。 一把灰蒙蒙的,剑柄由不知原料的木料制成,剑鞘也是木制的。剑鞘和剑柄似乎是同一种材料,剑身藏于剑鞘之中,如同老汉打盹。在黄沙之中,不起眼至极。 另一把剑竟然不配剑鞘,要知道,好的剑鞘,才配得上好的宝剑。没有剑鞘的剑,是不完整的,容易误伤和破损。这把没有剑鞘的剑,从剑脊到剑锋,时刻闪烁着黄灿灿的光芒,看上去就锋利无比。只不过在这种天气下,很难让人察觉剑的光辉。剑刃翘起一个诡异的弧度,明明是把剑,却给人一种刀剑融合之感。 两把剑唯一相同的地方,是它们的长度:四尺二寸。一毫不长,一毫不短,规规整整。不知它们本就是同源,还是剑客后天收集而来。 锦瑟终于抬起头,看了看仍然骑在马上,铜锤却已不知所踪的首领汉子。 一双丹凤眼,深邃夺目,散发出一往无前的锋芒。 “你说的王爷,是西北王张瑞文,还是凉王卢艾?” 无论是西北王张瑞文,还是凉王卢艾,都是巨擘般的大人物。可这两个名字,从锦瑟的口中说出,却显得这样的平淡无奇。 西北王张瑞文,是当今圣上张瑞奇的大哥。张家“文武奇才”四位兄弟,老二张瑞武死于十一年前的那场改朝换代,老四张瑞才于幼年夭折。 命运如此,只有张瑞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西北路做起了闲散王爷。 凉王卢艾,正是前朝大楚的西路军团长。卢艾手握重兵,毫不犹豫的站了张瑞奇的队,一路上战功赫赫。皇帝张瑞奇,曾私下与朝中重臣有言:“南方得以安定,十成功劳。凉王占两成,刘公占两成,我占一成,谢太傅占五成。” 张瑞奇有如此点评,可见凉王卢艾为张家皇朝的开辟,奉献了多大的功劳。 对于“凉王”这个王爵封位,还存有一段趣闻。“凉”谐音“梁”,也不知当时礼部是如何抉择的,竟然稀里糊涂地把“凉王”给敕封了出去。圣旨已至,万万不可变动。卢艾领旨后大惊失色,连忙上奏,请求“凉”字除去两点水,改封京王,陛下准奏。 京王的封号还没用多久,就有一书生来到王府。书生字字如刀,言道“京”寓意京城,京城之王,是什么人物? 卢艾大惊,重赏了书生,连忙上奏,请求再改封号,陛下不准。 提议的书生得了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卢艾却尴尬不已。 他是原本的“凉王”,名义上的“京王”,却很少有人称呼这两个封号。现在无论朝中文武,还是江湖豪杰,都是称卢艾一声“卢王”。 “凉王”、“京王”、“卢王”,都是他卢艾。 而锦瑟,不知何种原因,竟然称卢艾“凉王”。这是卢艾最忌讳的封号。 首领汉子,双腿颤抖,朝锦瑟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一般的江湖剑客,无一不爱惜自己的佩剑。有些痴迷一点的用剑高手,甚至会成天抱着自己的剑,夙兴夜寐,只求能达到一个人剑合一的境界。 锦瑟却很不一样。 她除了练剑感悟和出剑杀人,就再没有额外碰过自己的两把剑,连看都没有多看一眼。 “西北王张瑞文胸无大志,喜好收集良驹宝物。凉王卢艾韬光养晦,这些年故意疏远中枢,消弱自己的权力。”锦瑟将手从白马的脑袋上抬起,她的手指很长很细,手心手背手指,全都长满了茧子。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却相当得粗糙,让所有看见这双手指的人,都会忍不住叹上一句可惜。 首领汉子,牙齿微微颤抖,道:“女侠,我们只想着整个玉门,王爷最大,献了宝马去讨好王爷,还没有想好要献给哪个王爷。” “我很好奇,到底是哪位王爷,会养着一群马匪。”锦瑟的手,已经放在了那柄不带剑鞘的宝剑之上,她从不多余去碰剑。 所以,她是要出剑杀人。 首领汉子瞳孔一缩,他并不了解锦瑟的习惯,可他却能感受到眼前白衣的杀气。 锦瑟的杀气,和首领汉子这种手上茫茫多人命的杀气,完全不同。那不是可以用杀人数量,去衡量的杀气。那是一种一往无前的气息,代表着少女的决心。 首领汉子一咬牙,反正都要死,汉子此时倒是释然了。他此时想到的最后一个人,竟然是那个死于他锤下的剽悍骑士。剽悍骑士跟了他七年,一直口无遮拦,却把大哥错误地当作了兄弟。 锦瑟叹了口气,竟然有些落寞。她的手指,从宝剑上移开:“我很不喜欢杀人的,你告诉我想知道的,我就放你离去。” 首领汉子声音微微颤抖,道:“女侠,你说的是真的吗?” “你叫我什么?” “女侠……” “哪里有言而无信的女侠?”锦瑟将目光偏向一侧,吐了吐舌头,白袍之下,藏住了少女情怀。 恍然间,首领汉子产生了一种错觉。他竟然会有觉得,眼前的白衣女侠,有一点点俏皮可爱。 首领汉子连忙抛开不切实际的错觉,这可是他唯一活命的机会,忙道:“是卢王,我们是卢王的手下。” “柱国大将军……卢艾吗?”锦瑟轻咬嘴唇,这是她进入思考的习惯性动作,“五年前,卢艾上书,主动裁西北军十万。原来他裁的兵,都变成了匪。” 首领汉子压根没听过这些朝中权斗,生怕被女侠误会,因此改变主意,连忙道:“女侠,我们可不是什么兵。我都当了十多年马匪了,一直在玉门一带活动,是王爷收编了我们,发钱发粮。” “按道理来说,你就十来人的手下,卢艾怎么会让你知道这些内幕?”锦瑟微微皱眉,本就如云的薄眉,此时更是如同一片愁云。 首领汉子如竹筒倒豆,对锦瑟的疑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首领汉子走了,头也不回,只留下一串黄烟袅袅。锦瑟真的没有杀他,放虎归山,似乎是行走江湖的大忌。 可锦瑟却毫不在意,就像她自己说的,哪里有言而无信的女侠。 原来,整个凉州,云集七十二大寨,这些大寨,无一不是匪如飞蝗。五年前,一个叫周伏虎的人,凭借强悍的武功,和毒辣的手段,仅仅用了一年,将七十二寨整合了起来。 从此,七十二寨,只有一个寨主。 大寨主周伏虎。 手握铜锤的汉子,虽然不是七十二寨的寨主,却能知晓连七十二寨寨主,也未曾知晓的秘闻——周伏虎背后,是卢王府! 铜锤汉子叫周银川,他是大寨主周伏虎的亲侄子。所带骑士,其实都是周伏虎的亲信。 真真正正的放虎归山。 锦瑟抚摸着白马的毛发,眼中尽是温柔之色:“宝光,你还真是会惹麻烦。这次送走了小麻烦,却要迎来大麻烦。” 只可惜,这等风情,在萧萧风沙之中,无人欣赏…… 罗林的百人队伍,在距玉门仅百里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白袍白马的人。 也不知道白袍人对罗林说了什么,竟然就这样加入了队伍,随同队伍一齐前行。 白袍人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明明从玉门方向过来,却又要重新折返玉门。一袭白袍包裹,只露出了眼和眉。眼锋利如刀,眉淡薄如云。 白袍人虽然腰间佩剑,却从来不见他练过剑。这一点让铁娃愈发坚信,这个白袍人一定是哪儿来的纨绔子弟。配着两柄花架子,招摇过市,欺骗欺骗向往江湖的无知少女。 白袍人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照顾自己的白马。马是好马,铁娃对白袍人相当鄙视,却不得不承认他的马是匹宝马。 “乞儿,你说那个花架子,是什么来头?”行军枯燥无味,好不容易来了个新人,铁娃作为队伍里最年轻的人,自然耐不住好奇,跑来向曾乞儿问道。 当然,还有一个和铁娃一样年轻的少年。 曾乞儿却表现的和铁娃完全不同,仅仅只是看了一眼白袍人,就沉浸于练功之中。 此时,铁娃过来询问,他是实在不愿扫了朋友的兴致,停下手中的事情,认真地向白袍人望去。 曾乞儿用手敲了敲下巴,认真分析后,道:“看不清模样,不过他之前一人一骑,在西北路行走,又佩剑在身,一定是一位高手。” 听了曾乞儿认真的分析后,铁娃握了握拳头,鄙视道:“我呸,乞儿这就是你江湖经验不足了吧。乞儿我告诉你啊,向他这种装模做样的花花公子,我见得多了去了。怎么,以为弄两把花架子,就是那行走江湖的剑客了?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拐骗了多少无知少女。” “啊……拐骗少女?我觉得能用两把剑的,一定很厉害吧。”曾乞儿有些听不懂铁娃的用词,这些天曾乞儿,跟这个同龄人,也学会了一些知识。 比如“黄花大闺女”的真正意思,又比如那怡红院,是做什么生意的。 曾乞儿听着有些脸红,胡先生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并不是没有道理。 想到跟铁娃学的知识,曾乞儿有些走神,继续望着白袍人。只见白袍人卷起袖子,弯着腰,要去提刚刚打好的水桶。 “这你又没见识了吧,我告诉你啊…….”曾乞儿耳边是铁娃的叽叽喳喳。 白袍人这时突然抬起头。 少年和少女,隔着一条溪水,遥遥相望。 少年觉得,那人的眼和眉,特别美。 第29章 骕骦,春秋 小溪之水,涓涓东去,溪中石子折透着粼粼波光,更加显露着溪水的甘甜。 再甜的水,甜不过少女的笑。 少女没有笑,她第一次被人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曾经,她对上过毒蛇一般的眼神,对上过枯萎糜烂的眼神,对上过充满智慧的眼神。 却从没对上过少年的眼神。 少年就这样痴痴凝望,溪水继续流淌,流云继续漂浮,少女却不见了踪迹。 “喂,乞儿,你到底有没有在听俺说话啊?你说你一直瞅瞅瞅,瞅啥呢,这么好看?”铁娃突然跳到了曾乞儿面前,伸出拳头锤了锤发呆的曾乞儿。 曾乞儿这才收回目光,可那般风光,他却再也忘不了了…… 有句话说的好,行百步者半九十。罗林虽然没读过什么书,现在却对这句话深有感触。 几柱香之前,罗林收到斥候禀报,有几队不明来历的精锐骑士,紧紧地咬着队伍。罗林将能派出的斥候,全都派了出去。连铁娃,也不再监视曾乞儿,不知被调往了何处。整支队伍,如同汹涌激流中的一叶扁舟,一不小心,就会泯灭于漩涡之中。 一名斥候骑马风尘而来,斥候面带愁容,还没来得及下马,就冲罗林开口道:“夫长,方圆五里,仅仅是骑士,就有六股之多,对方七八人一股,佩刀持弩,虎视眈眈。步卒更是不计其数,具弟兄们估计,约莫有近千人。” 罗林嘴唇干裂,他此时已经下马,眺望远处,不知所想何事。 “我们有多少弟兄?”罗林平淡道,作为队伍的百夫长,罗林不可能不知道问题的答案,可他还是问了。 斥候也知道,罗林要的不是答案。可他还是回答果断:“弟兄们九十一人,弓箭手五人,骑士七人,长枪剑盾俱在。” 斥候顿了顿,深呼了口气,坚定道:“夫长,弟兄们可以一战。” 罗林抬头看着斥候,斥候跟了罗林三年,罗林从甲长变成了百夫长,斥候却还是那个斥候,斥候家中有妻有儿。长官在马下,士兵在马上,这本是在军伍之中,绝不该发生的场景。 斥候神色肃然,视死如归。 罗林想去拍一拍斥候的肩膀,却发现自己根本够不着骑马的斥候,笑骂道:“你一副要全军覆没的样子,晦气得很,你是要咒死老子啊?这是大梁的天下,老子还穿着大梁的军服呢。我罗林不信,连着撞见两次袭击朝廷军队,老子能有这么倒霉!” 斥候跟着百夫长罗林一起,没心没肺地露出了笑容。 “李茂。”百夫长罗林突然收起笑容,厉声道。 “属下在。”斥候这才想到自己还骑着马,连忙翻身下马,单膝跪地。 “速乘快马前去玉门,将此事禀报给太守大人。” “大人,请让属下同兄弟们一起杀敌。”斥候抬起头,有些哽咽。 罗林向前几步,他这下总算可以,去拍一拍斥候的肩膀,轻声道:“老子和九十条兄弟的命,就交给你了。” 这天下是大梁的天下,更是强者的天下。 越临近玉门,包围队伍的马匪越来越多。马匪也不动手,步步逼近,不停压缩着百人队伍的空间。 一时间,人心惶惶,所扣押的囚犯,也已经蠢蠢欲动。 一队百来人的骑士,呼啸着来到队伍面前,如山流崩塌,压得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 一面向凶恶的骑兵,策马而出,对百人队伍喊道:“你们这儿,谁是管事的,还不滚出来,拜见寨主。” 罗林一袭银甲,手握五尺大刀,骑马走了出来。罗林一人,仿佛就有了与百人骑兵抗衡的气势,只见他怒喝道:“大胆匪贼,竟敢堵截朝廷军队,还不丢掉武器,速速散去。否则朝廷的天威,你们怕是承受不起!” 罗林言毕,面向凶恶的骑兵,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似的,哈哈大笑道:“朝廷?尽是像你这样的酒囊饭袋。我们的大寨主,才是当世第一英雄豪杰。你跟皇帝老儿熟不熟?回去和他打个商量,叫他把皇帝的位置,让给我们大寨主坐上几天。” 还没来得及等罗林怒斥,一道浑厚的声音传出:“铁熊,退下。” 名叫铁熊的凶恶骑兵,对声音的主人,敬畏恐惧至极。听到声音,立马骑马退下。 一位道士走了出来。道士一身在大梁道观常见的道袍,道袍不知被清洗了多少次,已经泛起大片大片的白斑。宽大道袍之下,是道士枯瘦的躯干,显得极不合身。 道士并没有骑马,四十来岁,面带笑容,慈眉善目的模样。只见他左手不停掐拿窍诀,混迹在一群凶悍骑士之中,相当的扎眼。 罗林看见,道士背后,背着一把剑。 道士开口了,声音从容浑厚:“这位长官,贫道乃凉州七十二寨寨主之一,段须瓶。此番前来叨扰长官,实在是愧疚。只不过受贵人委托,贫道不得不来。” 这古怪道士,又是自称贫道,又是自称寨主。罗林暗暗称奇之余,在脑海中不断回忆。自己是静江路的调防部队,对于西北路凉州的江湖势力,实在所知有限。可这凉州七十二寨的凶名,连他一个静江路的百夫长,都有所耳闻。罗林的心,一瞬间沉到了谷底。 道士见罗林没有回答,毫不在意,接着娓娓道来:“贫道前来的目的,长官心中已经知晓,应该不用贫道多余讲述了吧?” 果然,是因为那白袍人。怎么我罗林这一路,尽成了他人的挡箭牌?只不过这箭,罗林还必须替白袍人挡下。 罗林心头苦涩,却不得不开口道:“段寨主,贵寨的威名,我是早有耳闻。对于贵寨的大寨主,我罗林也是相当佩服。只不过,寨主你有你的贵人,我罗林官微人轻,却也有我的贵人。我的那位贵人,怕是不会因为在下的三言两语,就出来与段寨主相会了。” 段须瓶身后的骑士,已经按捺不住骚动,百人队几里之外,还有近千名悍匪。凶恶之徒,蠢蠢欲动。 段须瓶笑了笑,摆了摆手道:“无妨,无妨。还请长官前去通报一声,可好?” 罗林紧张地吞了吞唾沫,正要开口。 “你找我?”一道白衣,从百人队伍中,缓缓走出。 白衣如白浪,大漠黄沙之中,有白浪涌出,本就是一幅奇观。 白衣出现,风停了,沙也停了。距队伍很远很远的地方,古瑟声渐渐响起。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锦瑟,是少女的名字。 段须瓶死死盯着锦瑟。他并没有去盯锦瑟锐利的丹凤眼,而是盯着锦瑟的两把剑,直到少女走到了段须瓶的眼前。 “好,果然是女中豪杰。”段须瓶赞叹道,这才将目光从锦瑟的剑,移向锦瑟。白衣连着白色的头罩,让人看不清锦瑟的面容和身材。段须瓶如果知道,眼前的白衣,竟是一位二八佳人。以他先出世,后入世的不凡经历,这份赞叹,又会多几成真心,少几成虚伪。 “这两柄剑,一柄叫‘骕骦’,一柄叫‘春秋’。”锦瑟的声音轻轻柔柔,仅仅让段须瓶一人听到她的言语。 段须瓶的眼光要远超铁娃,自然看得出两柄剑的不同反响,点了点头,道:“骕骦一骨独当御,春秋二时归至尊。好马配好鞍,好剑佩豪侠。女侠的宝剑,贫道见识了。” 听到名震凉州的段须瓶,接连赞美自己,锦瑟反而摇了摇头:“死在它们手上的一流武夫,没道理不知道它们的名字。” 段须瓶脸色微变,冷声道:“这么说来,贫道在女侠眼中,还勉强算得上是一流武夫?” 慈眉善目段须瓶,道上无人不晓,出尘剑段须瓶,不笑的时候,最是可怕。 锦瑟对此置若罔闻,西风又起,这次的风中,没有沙。笼罩着白衣的头罩,被风吹的有些凌乱,锦瑟伸出手,轻轻将头罩履平。 所有人都看着她的手。 段须瓶在等她出剑,听说她的剑,很快,快如风沙。 马匪们有不屑,有好奇,可无论抱着怎样的心情,都想亲眼见识下女剑客的风采。 士卒们心怀希望,希望这只手,可以创造奇迹。 曾乞儿发现,白衣姑娘,连手都是这样的好看。 这是只很干净的手,指甲修剪得很是整洁,不带一丝污垢,一看就是用剑的手。只有用剑的人,才会如此爱惜自己的手,因为他们更爱惜自己的剑,绝不允许宝剑被玷污。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就是少女手上厚厚的茧子。 “罗夫长,给你带来麻烦了。我以为他们至少也要等我到玉门,却没想,来得这么快。”锦瑟对百夫长罗林,微微致歉。 对于这种神仙打架,罗林只有尴尬一笑。 铁娃双手拉扯着名叫‘宝光’的白马,白马躁动嘶叫着,铁娃的嘴已经张得巨大:“乖乖,她还真是个剑客,不对,应该叫女剑仙。” 白衣轻轻一跃,右手拔起“骕骦”。所有人眼中,随着白衣的出剑,都眩起了一片黄灿灿。如光、如灯、如火。 少女锦瑟剑势如雷雨,剑气如惊鸿。 第30章 白衣如血 白衣的剑,并没有去向道士段须瓶。而是如同清晨天空,落下的水滴,“啪”地一声,滴在了队伍不远处的马匪步卒之中。 周银川一副马匪卒子扮相,混迹在人群之中。直到白衣出现,他本就不算帅气的脸上,浮现出极端扭曲的神情。 周银川很想报仇,他也有这个实力报仇。名叫锦瑟的剑客,是第一个看到他狼狈模样的人,所以,她没有理由继续活着。 周银川一路马不停蹄,凭借多年在凉州的经营,也不回去禀报叔叔周伏虎。直接找上了据此最近的寨主,段须瓶。 周银川很怕死,作为凉州七十二寨大寨主周伏虎的亲侄子,他没道理不去珍惜自己的命。他知道名叫锦瑟的女剑客,剑很快。所以他找到了出尘剑段须瓶,这个在七十二寨也能排上前十的高手。他吃过锦瑟一次亏,所以这次,又有高手压阵,又有千军万马包围,他不信,锦瑟不死。 他并不需要出头,他要做的,就是在远处,好好欣赏白衣夭折。 突然,周银川心往上一提,一股从来没感受过的寒冷,席卷他的全身。 “大胆!”当段须瓶意识到要发生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锦瑟的剑,确实很快。 周银川的眉心,出现了一点嫣红。红色慢慢晕开,白衣降落在周银川眼前,如天外飞仙。 周银川死了,在马匪云集的中心。除了段须瓶,没有人知道周银川隐匿在这里。周银川死也想不通,锦瑟是怎么发现自己的。 段须瓶也想不通,他也来不及去想通,他的剑,已经递到了白衣背后。 出尘剑,说的是段须瓶本人,也说的是他的剑。一柄出尘剑,不知杀了多少尘世中人。 这一次,当然也不会例外。出尘剑在段须瓶手中嗡嗡颤鸣,仿佛已等不及,去将白衣染成血红。 白衣却没有去看背后如毒蛇般的剑,她仅仅是看向倒下的周银川,默默一声叹息。就在出尘剑距离锦瑟后心,不足五寸之时,锦瑟右手拇指抵住骕骦剑柄。如剑如刀的骕骦,轻灵地向后一转。不偏不倚,正好用剑锋,抵住了出尘剑的剑尖。 段须瓶一剑未成,人还停留在空中,又是一剑送出,直击锦瑟的手腕。 一柄骕骦,就像长了眼睛似的,带动着锦瑟的手,又一次用同样的位置,挡住了出尘剑。 “叮叮叮。”段须瓶连出十二剑,白衣依然没有回头,却恰恰好挡住了段须瓶所有的出剑。好像不是锦瑟在拿剑,而是剑自己,在引领着剑客。 段须瓶一惊,哪怕自己浸淫剑道二十余年,此时也有些怀疑:“莫非这剑是活的?” 段须瓶已经落于地上,他一手负后,一手持剑,神色凝重异常:“哪里来的妖女,西北路什么时候有这样一柄女剑了?难道她的境界,比我还要高上一层?” 出尘剑段须瓶愈发坚信,眼前的白衣,已经超出了自己的境界。他又是一剑递出,这一剑,又轻又慢,不带一点点风声。对于背腹受敌的人来说,看不见,只能用听了。而段须瓶的这一剑,却连听也无法听到,阴毒至极。 果然,锦瑟毫无动作。 就在段须瓶以为一剑得手,暗喜之时,锦瑟缓缓转过身子,随手挑开段须瓶的暗中杀招,摇了摇脑袋,竟然有些笑意道:“你这臭道士,竟然想到用这种方法对付我,可我又不是瞎子。就你这般模样,还配剑客二字?” 段须瓶为了递出刚才那一剑,连握剑,也是相当轻巧。被锦瑟一剑格开,再也握不稳自己的剑,出尘剑脱手而出。 听了锦瑟的嘲讽,段须瓶脸不红心不跳,整个人如蜻蜓点水,向后弹射了出去。 “伤白袍剑客者,赏银百两。杀白袍剑客者,赏银千两,封寨中三当家。死于其白袍剑下者,亦赏银钱。弟兄们,给我杀。” 前一刻还道貌岸然,高人风范尽显的段须瓶,这一刻完全展露出山寨寨主的匪样。连出尘剑也不要了,消失在人群之中。 罗林亲眼目睹了道士与白衣的交手,大喝一声道:“弟兄们,亮出你们的刀剑,让这群西北蛮子,见识我大梁的军威!” “虎虎虎。”士卒们也沸腾了起来,面对十倍于自己的敌人,发出了呐喊。 “老韩你说的果然没错,什么江湖道义,什么高人风范,都是狗屁。入了江湖,岁数越大的,越不要脸。”见识到了段须瓶的逃跑技术,锦瑟用只有自己能听清的音调,轻轻地骂了一声。 一袭白衣飘飘,越过罗林的百人队,抢先迎了上去。同样是高手,同样是剑客。一个用自己手下的命,去填补无尽缺口。另一个,挡在了仅仅一面之缘的士卒之前,一人对千人。 匪浪如潮水,将西北黄沙仅存的那一点白色,淹没...... “将军。小人乃静江路江陵府开临镇田国陶将军麾下斥候,百夫长罗林领兵奉命调防,护送江陵秋后发配囚犯。一个时辰以前,队伍在玉门城外受到悍匪袭击,小人领罗夫长之命,请大人速速增援。”李茂一路快马加鞭,在包围还未形成之时,砍杀了几名马匪,冲了出去。他火速赶到最近的一个玉门哨所,跟哨长简单说明情况之后,被领到了一个营帐之中。 李茂所跪拜之人,未曾披甲,身着大梁军中,中层将领服饰,蓝衣灰领。这位将军三十出头,李茂通过服饰判断,这是一名千夫长。千夫长背对着李茂,不知在想些什么。 李茂一看千夫长没有动静,心中念着弟兄们的生死,如野火燎原一般,焦急万分。李茂站了起来,竟想去伸手抓千夫长:“将军,请速速出兵,一百多条人命,十万火急啊。” 站在千夫长身旁的亲信,移步挡住了李茂,喝道:“放肆,见到大人,还不跪下。” 李茂收回视线,看着挡住自己的亲信。亲信很年轻,十七八岁的面容上,充满了威严。 不知道他杀没杀过敌人,感没感受过失去袍泽的痛苦。 李茂猛地挣开了亲信的阻拦,大声吼道:“将军,将军!” 千夫长转过身来,挥了挥手,示意亲信退下。千夫长对李茂礼貌一笑,道:“兄弟,我能理解你的心情,稍安勿躁。此事我已经上报给太守大人,领兵出城,这等大事马虎不得。” 李茂入伍多年,最是清楚军中的这些繁文缛节,听到千夫长这番言语,他心凉了大半,又一次双手抱拳,跪了下去:“将军,人命关天,人命关天啊。对方只是马匪,将军带领嫡系部队,击溃他们,轻而易举!” “急不得,急不得。” 李茂心中一横,堂堂七尺男儿,竟然痛哭流涕起来:“将军若是不出兵,小人宁可一死!袍泽尽死,小人怎会苟活于世。我李茂对不起罗夫长,对不起兄弟们......” 千夫长赞赏地冲李茂点了点头,望着这个双目通红,却还抱有一丝希望的斥候,千夫长猛地拔起亲信的佩剑,朝着李茂的心口插了进去,一剑穿心。 “恩,走好。”千夫长将带着鲜血的剑拔出,随手抛给了亲信。 年轻亲信没想到千夫长竟会杀害袍泽,他双手抱剑,双脚颤抖。 千夫长转过身子,朝亲信礼貌一笑,道:“学会了吗?” “学会了...学会了。”年轻亲信,大脑一片空白,已经不知道自己回答了什么。 “学会什么?你还差的远呢。”千夫长大步走出营帐,“把人埋了吧。” 残阳如血,映射在玉门关内外。距玉门哨站不足十里,血水比残阳还要鲜红,这是热的,新鲜的人血。 血腥味飘散在空中,明明起着西风,地处西边的玉门哨站士卒,却全都闻到了东边传来的气味。不浓不淡,刚刚好算得上刺鼻。整个玉门,四万守军,纹丝不动...... 段须瓶握着不知从哪儿捡来的剑,死死盯着战场。 白衣早已染成了红色,连锦瑟手里的骕骦,也被染成了通红。骕骦不再散发光芒,暗淡了下去。锦瑟的每一次出剑,每一口呼吸,都仿佛是她力竭前的最后一击。可她却还是站在那里,一剑又一剑的刺出。被她刺中的地方,绽放出一朵朵血花,女侠连杀人,都是艺术。 可是女侠,并不只有风风光光,万人仰慕。女侠中了剑,挨了刀,也是会死的。 锦瑟不知道中了多少剑,挨了多少刀,杀了多少人。可她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罗林拼命的挥舞着大刀,到最后眼中已经不见旁人。他只觉得身边的弟兄,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到最后,连自己也重重倒下,背后插着刀剑几把。这位一路出生入死却还没有死的百夫长,感觉这次,是真的会死了。 白袍被砍的破破烂烂,锦瑟的头罩也被削去。少女的脸,凝结着丝丝血污。少女的眉,也凝结成愁云。 锦瑟又中了一刀,伤她的马匪满脸兴奋,容貌狰狞,她甚至能看清,伤她马匪脸上的毛孔。锦瑟抬剑挑飞马匪,自己终于是站立不稳,骕骦支撑着身体,单膝跪在地上。 “好机会!”段须瓶动了,这是他第二次出手。剑不是出尘剑,少女却感觉比出尘剑,要快一万倍。 第31章 江湖之大,说与谁听 段须瓶之所以被称作出尘剑,三分是因为他道士出身,剑意飘零于尘世之外。七分却是因为他的剑,尽斩尘世中人。只有越无情,越出尘的剑,才会越快,越好杀人。少女锦瑟,恰恰是死在他手上的第一百位高手。 “喀...”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血腥迷雾深处,苏醒了过来。 春秋,剑鞘剑柄,皆是木成,让人觉得这柄未曾出鞘的剑,一定朴素至极。事实也是如此,这柄剑确实很朴素。 黑黝黝的剑身,如同一个黑洞,不会泄露出丝毫光辉。好像连日光不小心落在剑身之上,也会被它吞噬一样。剑刃看起来有些厚重冗余,似乎未曾开锋一般。这样的一柄剑,不带一丝剑气。 可就是这样一柄剑,洞穿了段须瓶的胸口。鲜血并没有喷涌而出,而是顺着朴素的剑,滴滴答答地滴在干燥的土地上。 润物细无声,滋润西北路贫瘠土地的,是人的鲜血。 段须瓶不是不知道锦瑟有两柄剑,比较起骕骦,他甚至对那把从未出鞘的朴素之剑,更加忌惮。作为一个江湖老手,段须瓶能活到现在,从一个道观小道士,变成了名震凉州的段寨主,不是没有他的道理和资本。 所以当段须瓶意识到,锦瑟的剑意比自己更浓、剑气比自己更盛的时候,他选择了另外一种击败锦瑟的方式,这当然是最正确的方式。 段须瓶一直在等,等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剑客,油尽灯枯。段须瓶以为自己等到了机会,所以他果断出手。哪怕出手的瞬间,段须瓶的注意力,也还是集中在那把从未出鞘的春秋之上。 可哪怕段须瓶是这么小心,哪怕天时,地利,人和,无一不在段须瓶这边,他还是被春秋贯穿了身体。段须瓶甚至没有看见,锦瑟是怎么出手的。仿佛这把朴素的剑,从一开始就是长在段须瓶的胸口。 少女一手撑着骕骦,一手握着春秋,半跪在地上。春秋之上,还带着个一人,一个快死了的人。少女没有抬头,她想要伸手平抚被风吹乱的头发,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多余的一只手。锦瑟轻咳了一声,一口鲜血,从她的喉头涌出。 锦瑟今年十六岁,她第一次单独行走江湖,就遇上这种阵仗,遇上了段须瓶这样老辣的高手。她知道,只要杀了段须瓶,马匪自然会一哄而散。 可是要在千军万马之中,杀这样一个惜命、经验老道、剑术极高的人,恐怕不容易。 所以从一开始,锦瑟无论受多重的伤,哪怕再摇摇欲坠,她还是保留了一份精气神,一份去拔春秋出鞘的精气神。 想要骗过段须瓶,并不容易,锦瑟这次是真真正正的油尽灯枯。 春秋一出,大局已定。 可还是差了一点点,本该夺命的一剑,离段须瓶的心脏仅仅半寸距离。老天似乎不站在锦瑟这一边。 段须瓶慢慢向后退去,一步一步,只见他猛地一仰头,自己拔出了贯穿胸口的春秋。锦瑟握剑的手,缓缓垂下,刚刚的一剑,已经耗费了少女所有的气力精神。 段须瓶重重躺在地上,不断喘着气,看也不看胸口拳头大的伤口,只是仰头死死盯着锦瑟。他倒了,少女还没倒。他输了,输给了一个不知刚练剑几年的少女,无论是剑术还是剑意,段须瓶输得一塌糊涂。可这又如何?最终活着的人,依然是他段须瓶。少女比他高一个境界,又有何用?如今她气息流尽,只能任人宰割。段须瓶只需要等,等着少女死于自己手下的刀下。 而段须瓶自己,回山寨养几个月的伤,又是那个名震凉州的出尘剑。这次生死之战,见识了锦瑟风华绝代的剑术,段须瓶大有感悟,回去推敲总结一番,说不定有机会冲击那个境界。 段须瓶愈发庆幸,几年前自己被周伏虎招入麾下,是多么明智的决定。正所谓,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七十二寨,就是他段须瓶笑傲江湖的资本! 就在这时,一双草鞋出现在了段须瓶的眼前。这是一双绝不可能出现在西北路的草鞋,这种草鞋只有在泥土肥沃的田间,绿树繁枝的山里,才能见到。 段须瓶艰难的抬起了头,看见了草鞋主人的模样。这是一个比少女还要年轻的少年,少年身材瘦弱,穿着一件比自己身材,大上很多号的粗布囚衣。 眼见第一时间来的不是自己人,段须瓶警惕地问道:“你是谁?” “我叫曾毅,大家都叫我曾乞儿。一品武人。”少年就是曾乞儿,曾乞儿此时手中握刀。 少年略微停顿,仿佛想起什么似的,连忙补充了一句:“我是个刀客。” 段须瓶躺在地上,他伤势极重,已经无法动弹。眼见着少年举起了刀,段须瓶笑了,笑中噙着眼泪:“我草你大爷的,你他娘哪儿冒出来的杂鱼,一品武人...要是老子全盛时期...” 段须瓶再也没有机会说完他的遗言,他的人头滚了出去,带着他的不甘和愤怒,走向了黄泉。 “匪首段须瓶已死!” “匪首段须瓶已死!” “匪首段须瓶已死!” 一道还略微稚嫩的声音,由战场的中心,散播而出。声音不停的喊叫着,慢慢由洪亮变得嘶哑。起初并没有相信,直到有人亲眼看见,声音的主人,手提段须瓶段寨主的人头。 “段寨主死了!段寨主死了!” “你还砍个屁人啊,寨主都被人砍了,快扯呼吧。” “这怎么可能,寨主堂堂六品武人,怎么会死?” “妈的,老子先扯呼了,你在这儿等着给寨主他老人家收尸吧。” 正所谓兵败如山倒,更何况倒的还不是兵,只是一群马匪,一群完完全全因为寨主的武力,齐聚一堂的马匪。如今寨主已死,马匪们一哄而散,个个恨不得自己能多长一条腿。 骑马的悍匪远比步卒要撤得快,看见眼前碍事挡路的步卒,骑马悍匪毫不犹豫地挥出了自己的刀。 场面混乱不堪,马匪撤退的伤亡,甚至远远超出,死于锦瑟剑下马匪的数量。这本是追击的最佳时机,可百人队还能站着的士卒和囚犯,已经不多了。 之前有囚犯想要趁乱逃走,甚至有的想要主动配合马匪。可七十二寨的悍匪,才不管你是兵是囚,只要是挡住他们的人,统统一顿砍杀。囚犯们被逼无奈,这才和朝廷士卒站在了一起,共同抵抗屠杀。 残阳仅剩的几缕余辉正在散去,玉门城外的血,映红了凉州的半张天空。 锦瑟已经简单的洗过脸,她此刻放下头发,轻轻靠在曾乞儿的独轮小车旁。骕骦,春秋,挂在少女的腰间。 “我来替你运功疗伤吧,我虽然才一品武人,可我的功夫,有些特殊...”曾乞儿第一次这么近地看着少女,少年不知为何,有点紧张。 “不用。”锦瑟淡淡一声,一双丹凤眼,遥望玉门关。 少年被拒绝后挠了挠头,继续道:“你可以不用过于自责,百夫长罗林还没死,虽然队伍算上囚犯,一共只剩下十二人了,铁娃也死了......铁娃,就是那个给你牵过马的少年士卒,他是个很不错的人,他本该经历更多的喜与悲,坦荡与挫折...他本不该死的,很多人都不该死的...” “你别误会,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就是自己有的时候啊,发现这江湖,真的是好大。这么大的江湖,坏人却比好人还要多,所以我很感激,感激那些我能遇上的好人。这个队伍,好像好人比坏人要多一点,我跟百夫长罗林没有什么交情,甚至还杀过他手下的兵,他却没有带兵拿下我。因为他不想死人,我也不想...百夫长罗林也是好人。姑娘你当然也是好人,你那么厉害的武功,你要离开,那些马匪一定拦不住你。可是你呢,却挡在了我们的前面,因为你知道啊,虽然马匪们因为你而来,就算你走了,他们也一定不会放过我们的。” “罗夫长说了,一会儿就会有城里的部队,来接应我们。姑娘你行动不便,不愿让我替你疗伤,没有关系的。铁娃说过玉门是大城,比清安镇要大多了,这么大的城,肯定有医生替姑娘疗伤的。” “清安镇就是我的家乡啊。姑娘你听没听过江州,清安镇就在江州。清安镇也是有很多好人的啊,娘亲、师父、向老哥、王大哥、胡先生、万老哥、穆叔叔、小杏...好多好多。不瞒姑娘,我有些想家了,虽然家里没有什么人...可去了这么远的地方,这里只有沙和血,就难免会想起家,想起那些人。马上年关了,万老哥答应过我,会向胡先生讨要一对春联,帮忙贴在我家门口。” 曾乞儿自从娘亲去世以来,第一次这么啰里啰唆,也第一次那么像是一个少年。 因为娘亲走后,少年就长大了。 可面对眼前的姑娘,少年却忍不住,倾诉衷肠。 曾乞儿有点失落,并不是因为想起了家乡清安,而是眼前的姑娘,对自己说的这些事情,好似毫无兴趣。她淡淡的一句“不用”之后,就再也没有开过口。 是啊,潇洒的女侠怎么会对乡下少年的柴米油盐,产生兴趣呢?曾乞儿低下了头,并肩坐在了锦瑟的身侧,左手搭着右手,不知道该去说些什么。 “人是我杀的。”耳边一道声音传出,清澈动听。 “啊?”曾乞儿呆若木鸡。 “我说,出尘剑段须瓶,是我杀的,不是你。”锦瑟转过头,狠狠地瞪了曾乞儿一眼,嗔怒道。 “恩。”曾乞儿傻傻一笑,少年突然觉得,自己已有了整个江湖。 第32章 意难平 凉州,位于西北路之北,毗邻漠北大草原。十一年前的那场改天换地,大梁失去了全天下最肥沃的良马产地,河套。大梁朝廷这些年大力打造凉州,企图将凉州,变成第二个河套地区。在凉州州牧高若愚的苦心经营,和朝廷的鼎力支持之下。大梁与漠北几大部族达成协议,引进良马配种,聘请漠北经验老道的牧民,峰回路转。凉州大牧场,已经开始有了雏形。 西北路气候恶劣,想在此处重现河套牧场的繁华,并非易事,凉州州牧高若愚,凉王卢艾,任重而道远。 马蹄声渐渐响起,蹄声有力而急促,是出自凉州牧场的上等良驹。能够骑乘此等良驹的,不是大富大贵,就是凉州最精锐的斥候。凉州斥候,马术精湛,马上弓更是天下一绝。连从小在漠北大草原长大的部落牧民,也要由衷称赞凉州斥候,乃天下骁锐。 少年就这样和少女并肩而坐,以敌人之血为酒,以漠北风光为菜,其中滋味,只有少年和少女,才能体会。 锦瑟比曾乞儿,先听到了马蹄声,她那如薄云的眉,微微皱起,道:“走。” 曾乞儿有些走神,听到锦瑟空灵的声音,微微一愣,疑惑道:“姑娘,去哪儿?” “往北,现在就走。”锦瑟回答干脆利落,她虽然此时已经卸下白袍头罩,露出少女的面容。可锦瑟给人的感觉,还是那个手握骕骦的女剑仙,清清淡淡的,不食人间烟火。 曾乞儿听到少女的回答,失落的感觉,悄然从心底深处升起。他笑了笑,道:“祝姑娘一路顺风。对了,我叫曾毅,还不知道姑娘的名字呢。” “傻子......”锦瑟吐了口气,少女究竟是恼火曾乞儿不解人意。还是恼火他啰嗦了半天,才想起问自己的名字,无人可知。 少女的心思,本就像那山间淡雾,好猜,又不好猜。 显然,对于十三岁的少年,要猜中少女的心思,比一刀砍了捕快王狄,还要难上一万倍。 曾乞儿望了一眼锦瑟,有些不好意思,自言自语道:“姑娘的父母,怎么给这么好看的姑娘,取上这样的名字。清安镇的张傻子,也很是清秀好看,难道好看之人的父母,都有这个嗜好?” 锦瑟嘴角一阵抽搐,她已经明白,眼前这个叫曾毅的少年,并不是要诚心气煞自己,他是真傻。 “女侠,要大度,要大度。堂堂女侠,和一个一品的小孩,置什么气。”锦瑟想到此处,竟然想去伸手拔腰间骕骦。可惜少女气息枯竭,现在哪有多余力气,手握骕骦剑柄,迟迟出不了手。 曾乞儿完全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打了一个转儿。他面带疑惑之色,望着锦瑟一手握骕骦的模样,少女面色微红,鼓着腮帮。 曾乞儿并不知道,锦瑟握剑,只有杀人时。 “姑娘......需要帮忙吗?” 锦瑟有些泄气,放开了她纤细修长的手指,也不去看曾乞儿,问道:“你有没有看见宝光?” “宝光......姑娘,你是说你的白马吧。你放心,它好好的呢。”提起白马宝光,曾乞儿又想起了铁娃,少年有些失落。 “曾毅,你去帮我把宝光牵过来,好吗?”锦瑟看着曾乞儿的眼睛。锦瑟练剑以来,就很少求人,因为老韩说过,求人不如求自己。可锦瑟知道,有求于人,一定要诚恳,要诚恳地看着他的眼睛。 虽然她求的人,只是个一品武人,是个毛头少年。这个少年,除了傻了点,倒也不坏。 对上锦瑟的眼睛,曾乞儿有些恍惚,少年想起了两人的第一次对视。白衣的眼,锐利如刀,剑长四尺二,斩尽天下不公不平不顺。 此时的锦瑟,一样如此。哪怕她已经手无缚鸡之力,随便一个马匪,都能杀了她。 可少女的眼神,未曾变过。少年相信,她以后也是如此,只会越来越亮。虽然只是初识,可少年就是很相信。 “恩。”曾乞儿回答一声,向远处走去,去牵白马宝光。 比曾乞儿先到的,是凉州的精锐斥候。斥候共十一人,他们骑着凉州牧场所产的好马,背着重磅强弓,各个身着板甲铁奎,精锐至极。 斥候们昂首挺胸,趾高气昂,骑马巡视着战场。 “我们是玉门杨千夫麾下斥候,你们领队的将领,身在何处,出来搭话。” 经历马匪的冲击,还活着的人,除去锦瑟和曾乞儿,仅仅十人。这些人,却没几个能站着的。 百夫长罗林,劫后余生。曾乞儿简单地替他包扎了伤口,这个身经百战的坚韧汉子,身子紧靠袍泽的尸体,在哭。 问话的斥候,迟迟没有得到回应,面色微变,一眼扫到了地上躺着的罗林。只见他将缰绳一抖,骑马朝罗林冲了过去。周围斥候,笑容玩味,袖手旁观。 马蹄声音愈来愈大,斥候面色狰狞,不断靠近地上的罗林,他尽然想直接驾马践踏罗林。 罗林对此毫无反应,他神色麻木,张着嘴巴,只是死死握着死去袍泽的手。罗林早已经哑了嗓子,满脸泪水。 “轰!”一个瘦弱的身影,挡在了百夫长罗林身前。 曾乞儿一手牵着白马宝光,一拳轰出,直接轰在了冲击的马蹄上。凉州的好马,一脚蹬在曾乞儿的拳头上,就停止了前进。斥候的马抬头后仰,发出惨叫,人仰马翻。斥候被一拳,震下了马,滚落在了地上,扬起滚滚尘土。 曾乞儿年轻的脸上,写满了愤怒,前所未有的愤怒。少年对斥候的愤怒,甚至超过了杀害向家的主谋,王狄。 王狄为了保住自己表弟的命,因公徇私。少年想不通,这个斥候明明穿着和罗林一样的大梁军服。可他又是为了什么,对刚刚浴血奋战,死里还生的袍泽,痛下杀手。 锦瑟将脑袋轻轻别向一侧,她刚刚目睹了一切,她也知道斥候是为了什么。为了他那可笑的面子,作为大梁最精锐骑兵的面子。 剩下几名等着看戏的斥候,面色呆住,他们死死盯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拔出了武器。 被曾乞儿击落的斥候,此刻已经起身,它的马已经在曾乞儿一拳之下,奄奄一息。 斥候因为有马为他减轻冲击,到没有受什么伤。他此刻面色涨成了紫色,恶毒地盯着曾乞儿,拔刀而出。 刀是好刀,由精钢千锤百炼而成,刀如白练,百斩不折。大梁为了打造凉州铁骑,着实下了血本。 斥候虽然怒极,却也是身经百战的战士,并没有因为受到了羞辱,去进攻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年。他此刻死死盯着曾乞儿,不断地迈着步子,扎了一个马步,下盘四平八稳。 曾乞儿牵着白马宝光,手无寸铁。宝光懒散地打着响鼻,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少女锦瑟。 “你是什么人?”斥候冷冷地问道,刚刚少年所展露的那一手,已经足足证明,眼前的瘦弱少年,并不是一般人。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曾乞儿并没有回答斥候的问题,少年的语气,比斥候更冷,“回答我!” 斥候冷笑一声,也不着急进攻。他在等,等自己的同伴发起冲锋,瘦弱少年必定会被砍成肉泥。 眼前的少年再厉害,也不可能抵挡得住骑兵的冲阵。更何况他们是凉州铁骑,天下最精锐,最骄傲的骑兵。 “为什么?你们自己找死,敢无视我的问话,还问我为什么?你可知道我们是什么身份?”斥候道。 曾乞儿摇了摇头。 “我告诉你!我们乃凉州铁骑,杨武杨千户麾下斥候,凉州铁骑之中的精锐!”斥候神色傲气,对于自己凉州铁骑的身份,他是发自内心的骄傲。 他也有能力骄傲,凉州铁骑,百万大梁士卒之中,挑出的精锐。他们有最好的马,最快的刀,最强的弓。 他们是天下第一骑兵。 可曾乞儿并不知道什么凉州铁骑,不知道什么天下第一。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有些想杀人。 斥候的笑容瞬间僵住,眼前的少年,竟然朝自己冲了过来,赤手空拳。 曾乞儿放开牵着白马宝光的缰绳,以一种规律的节奏,小跑着冲向斥候。少年突然想起了那时在万牌坊,自己也是这样冲向马三,那是少年第一次杀人,因为意难平。 现在的少年,仍是意难平,终究意难平。 所以,少年想杀人。 不远处的斥候,一共十人,刀口对着曾乞儿,齐齐发起了冲锋。 曾乞儿一边冲向地上的斥候,一边弯腰随手捡起一把刀。刀是马匪用过的刀,刀刃布满缺口,黯然无色。这种普普通通的刀,在劫后余生的战场上,随处可见。 一刀出,地上的斥候腹部一阵凉意涌起。 曾乞儿从拾刀,到移步斥候面前,到出刀。仿佛只有一瞬,一气呵成。 斥候被拦腰斩断躯体,他长大着嘴巴,身为天下最精锐的骑兵,临死之前,斥候也砍出一刀。一刀歪歪扭扭,被曾乞儿侧身闪去。斥候一分为二,上半身跌落在地上,下半身弯曲跪下,轰然倒地,再也没了声息。 少年的眼中,第一次也有了江湖中,所谓的杀意。 第33章 白马北去 斥候的尸体倒在地上,鲜血喷涌而出,大片大片,流淌到曾乞儿的脚下。面对前方发起冲锋的骑兵,曾乞儿竟然闭上了眼睛。 风声呼啸,马蹄声哒哒,大漠上几株稀疏的草木声簌簌,天空中秃鹫盘旋声哀鸣。曾乞儿能听到马上斥候呼出的空气,夹杂着冲锋战马的呼吸,越来越近。他甚至还能听到更西的玉门,军营之中,刀枪棍棒,士卒们操练呐喊。 骑卒们到了。冲在最前面,距离曾乞儿最近的两名骑卒斥候,同时挥刀。刀如弯月,勾起一个斜斜的弧度,在战马冲刺的速度之下,刀光变得更加的凌厉,令人猝不及防。 两名骑卒斥候,动作出奇的一致,一左一右,一个去削曾乞儿的脑袋,一个去削曾乞儿的面颊。 曾乞儿听到了,钢刀的破空之声,一左一右,近在咫尺! 曾乞儿动了,轻描淡写地出刀向前一挥。如果说骑卒斥候的刀如弯月,曾乞儿的这一刀,却如同轻风。 轻风拂面,不存在快或不快。因为这世上,哪有人能躲得过轻风? 两名斥候骑卒,感受到一阵轻柔的风吹向自己。刀碎,人死。 第三名骑卒到的时候,正是曾乞儿刚刚出刀之时。他大喝一声,一刀至上往下,正正中中地劈向曾乞儿。 曾乞儿睁开了双目,看也不去看已经中刀,尸体却还骑在马上的两名骑卒。少年向后一跃而起,闪开了第三名骑卒的这一刀。 曾乞儿人在半空之中,连出四刀,朝着四个不同的位置,同时攻向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名骑卒。 那第三名到的骑卒,一刀未成,因为马的惯性,冲到了曾乞儿后方。骑卒斥候勒马转身,准备朝瘦弱少年发起第二次冲锋。令斥候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看到了此生难忘的场景。 两名无头骑士,颈部鲜血向天空肆无忌惮地喷出,朝着位于后方的斥候冲了过来。 还有四名同伴袍泽,胸口冒出黑洞洞的口子。黑色的血液,从口子中流了出来,四名骑卒,四处伤口,全都位于同样的位置,刀刀致命。 剩下的三名稍稍落后的骑卒,此时已经完全反应了过来。这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瘦弱少年,他的刀实在太过诡异。 三名骑卒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直接弃刀转身而逃,毫不犹豫。 曾乞儿冷冷看着三名逃跑的骑卒,将那柄捡来的刀,猛地朝前抛掷出去。一刀穿过一名骑卒的后心,刀柄如肉,骑卒落马而亡。 剩下的两名骑卒,疾驰远去。曾乞儿摇了摇头,他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快不过战马。 那名不幸目睹袍泽死亡的骑卒斥候,显然没有他三位同伴逃的果断,斥候惊恐地望着曾乞儿,如同看到了鬼。 可是曾乞儿连看都不去看骑卒斥候,少年朝一边的少女走去。 锦瑟轻轻靠着独轮小木车,伸出手臂,张开五指。名叫宝光的白马,拼命用脑袋蹭锦瑟伸出的五指,模样愉悦而享受。 曾乞儿走到了锦瑟的面前,沉默不语。 “你突破了?”锦瑟明明看到了曾乞儿的出刀,此刻却不去看曾乞儿,只是不停地揉白马宝光的脑袋。 “恩。”锦瑟不去看他,曾乞儿却一直看着锦瑟,目不转睛。 “二品还是三品?”锦瑟道。 “应该是三品。”曾乞儿道,因为没经历过二品或者三品,也没有师父指导,曾乞儿也不太清楚现在自己的情况。他只是感觉,体内气息流速快了,自己的刀,也更快了。 锦瑟只是点了点头,就不在多言。这种跳跃品阶的情况,锦瑟自己也经历过。一个十六岁,就超越出尘剑段须瓶的女剑仙,怎样的大世面没见过?什么样的绝世天才没见过?她自己,就是那最天才的天才。连老韩这样赤口毒舌的人,都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称锦瑟是那天生的剑仙坯子。连骕骦、春秋两柄宝剑,都心甘情愿当做锦瑟腰间的装饰品,只有在锦瑟杀人的时候,才会拿出一用。 锦瑟不说话,少年好似也不会说话了。唯有风吹草木之声,风是西北最烈的西风,草木是在多沙干燥的凉州,依然坚挺生长的芦荟。 锦瑟突然笑了,她偏着脑袋,望向曾乞儿道:“怎么?现在不是一品武人,刀客曾毅了?” 少女模仿着曾乞儿的语气,让曾乞儿相当汗颜。看来她还在为自己杀段须瓶的事情,耿耿于怀。 年少无知,没见过多少世面的曾乞儿,此时突然如饮醍醐。少年就像被天上星君附体一般,开口道:“斩杀出尘剑段须瓶的高手,是女侠....是女侠....” “我叫锦瑟。”少女收起目光,声音清澈。 “斩杀出尘剑段须瓶的高手,是女侠锦瑟。”曾乞儿说的斩钉截铁。 少年站立得笔直如松,少女靠车坐得慵懒随意。少女眼中,挂着笑意。 “曾毅,扶我到宝光上面好吗?”锦瑟道。 “好。”曾乞儿答应道,上前将锦瑟扶起,少女的身体柔柔软软,一点也不像是习武之人。曾乞儿知道,姑娘要走了。 白马宝光很是通人性地低下头颅,锦瑟在曾乞儿的搀扶下,骑上了白马。 少年手足无措,他经历过离别,此时面对少女锦瑟,他却不知道如何告别。 “曾毅,你会不会骑马?”锦瑟骑在白马上,低头俯视着曾乞儿。 “不会。”曾乞儿猛地一抬头,对上锦瑟的眼睛,连忙改口道,“会。” 锦瑟叹了口气,还真是个傻子。望着没了下文的曾乞儿,锦瑟已经放弃了少年会开窍的错觉,无奈道:“难道你看不出来,我已经没什么力气骑马了吗?” “曾毅,上马!”还没等到曾乞儿反应,锦瑟已经下达了命令。对付少年,她决定采用最直接的方式。 “好嘞。”曾乞儿开怀而笑,连忙一跃而起,好像自己再慢一步,姑娘就会改变主意一样。 “嘶!”曾乞儿屁股刚刚沾上马背,白马宝光突然猛地一震,直接将不会马术的少年,抖落到了地上。 白马宝光原地踩踏着土地,一脸高傲地望着地上狼狈不堪的曾乞儿。 曾乞儿尴尬地挠了挠头,入门武道几个月来,曾乞儿第一次觉得,武功毫无用武之地。他总不能一刀砍了白马吧? “宝光!”少女挥手朝白马的脑袋上拍下,因为气息枯竭,少女这一掌并没有多大的力量。 也许是感受到了锦瑟的怒气,白马宝光老实了许多,可它依然昂着头颅。能让它低头的,恐怕只有锦瑟本人了。 曾乞儿心有余悸地盯着白马宝光,虽然担心自己再次被白马震落,曾乞儿还是毫不犹豫地跃起。 少年觉得,别说跌倒一次,哪怕跌倒一万次,自己能坐上姑娘的马,都是赚大了。 “来,我教你骑马,很简单的.....”锦瑟娓娓道来,曾乞儿听得相当认真仔细,一字不漏的一一记下。 “会了吗?”锦瑟问道。 “会了。”曾乞儿答道。 “真会了?” “姑娘,你放心,我虽然没骑过马,但是我在家乡,骑过水牛。我想,骑马和骑水牛,估摸着应该是差不多的...” 白马宝光又是猛地一抖,曾乞儿瞬间失去重心,眼前唯一能搀扶的物拾,好像只有少女的腰肢了....... 可是就算再借曾乞儿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去搂姑娘的腰肢啊。少年又是重重摔落在地上,白马宝光好像因为曾乞儿,将自己和水牛相比,有些生气了。 “这,这马听得懂人话?”曾乞儿屁股坐在地上,惊讶道。 “你个傻子,怎么不去握住缰绳,我教你的东西,都白教了?”锦瑟虽然没有力气,却在马上坐得稳稳当当。 少年低头不敢说话,他第一眼看到的,是姑娘的腰肢,哪里还看得见什么缰绳? 曾乞儿第三次坐上了马背,胸口贴着锦瑟的后背,一阵清香传进曾乞儿的鼻子。“这就是铁娃说的,女人香吗?真是奇妙。” 曾乞儿望着少女的背影,忍不住道:“锦瑟姑娘,我怎么感觉,你在憋笑?” 锦瑟没有回答少年,只是把头,埋得更低。 “我落地的样子,就这么好笑吗......”曾乞儿自说自话。 “走!”过了片刻,才传来锦瑟的声音。 “去哪儿?” “往北走。” 临走之前,曾乞儿深深地望了一眼百夫长罗林。这个身经百战的将士,似乎已经恢复了神态。 夕阳西下,长河落日。两人一马,朝着凉州之北,奔腾而去。 第34章 昔日无人,今朝有卿 一群饥饿的秃鹫,盘旋在玉门外土地的上空。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秃鹫两眼散发出绿油油的光芒,直到白马远去,秃鹫们才疯狂地扑动着翅膀,朝地面飞来。秃鹫先前恐惧地上白衣的气息,虽然微弱,却令它们本能的避而远之。 地面之上,尽是秃鹫所爱之食物。 那名幸存的斥候骑卒,眼中尽是黑色翎羽飞舞,耳中尽是秃鹫低声哀鸣,如哭似泣。 斥候重重地吸了口气,望向百夫长罗林,神色复杂。先前自己的同伴,企图马踏这位百夫长,才引起了队伍被少年所灭,这一连串的悲剧。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斥候看到这位军服沾满血渍的百夫长,竟然感同身受,产生了些许悲愤之情。 这本是面对马匪袭击,侥幸存活的罗林,才会产生的情绪。而斥候骑卒,会产生这种情绪,究竟是因为受到了曾乞儿的刺激。还是从内心深处,作为军人替百夫长罗林打抱不平,斥候自己也不清楚。 骑卒斥候下了马,走到了罗林跟前,随手拍赶走几只觅食的秃鹫,拱手道:“我是玉门关第九哨杨千夫长麾下斥候,奉千夫长之命,接送队伍入城。” 大梁十一年太平盛世,从士卒到将军,军服皆是灰衣蓝领。各个地方番薯,士卒、甲长、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又有几处细节不同。像骑卒斥候,军服臂章纹绣四颗砂砾,代表所属凉州。军服右胸处的猫头鹰图案,正是骑兵斥候的独特象征,天下第一骑,凉州铁骑。 百夫长罗林的军服,腰部两侧和前胸黑色条纹交错,正是他百夫长身份的象征。 骑卒斥候从军多年,自然认识罗林的军服。这位百夫长,披头散发,军服血污弥漫,勉强站了起来。 “我是罗林,静江路江陵府开临镇百夫长。队伍于申时二刻,遭遇凉州七十二寨马匪袭击,损伤惨重。”罗林很是平淡,就像是一个局外人。 骑卒斥候一时间不知如何开口,他看不出罗林内心是否愤怒。可是他知道,在城外杀得昏天黑地,而城内的自己人却始终袖手旁观,无论换作谁,这番滋味,足以冲淡劫后余生的喜悦。 骑卒斥候不再去思考上官们的勾心斗角,他作为凉州斥候,只能做到奉命行事。斥候看着这位名义上的长官,转口问道:“刚刚那位刀法诡异的少年是?” 罗林不假思索道:“那人是从静江路押运至此的囚犯,武功高深莫测,危险至极。由朝廷好手交予队伍,他几处大穴被封,一直被困。马匪袭击队伍之时,这人不知用何手段脱困,暴起杀人。” 骑卒斥候点了点头,曾乞儿出现的时候身穿囚服,手段又是此等毒辣,罗林所言应该不虚。斥候对罗林说道:“罗夫长放心,千夫长已经吩咐过了,遭遇这等兵祸,并非罗夫长之过。还请劳烦夫长整合幸存队员,与我回去复命。至于那个囚犯少年的事,我会如实禀报给千夫长的。” 罗林朝斥候抱了抱拳,转身集结队伍去了。转身的一瞬,罗林紧紧咬住自己的牙齿。用力之大,罗林两颗牙齿直接被自己磕破,碎牙在他口腔中翻滚,划破口腔,渗出鲜血。鲜血顺着罗林的嘴角流下,这位百战老卒,全然不知。 西北的荒原,一望无垠,此时又是快要入冬的时节,生机敝零,大漠更显无尽凄凉。 两人一马,在大漠之上,风驰电掣。曾乞儿眼中事物不断倒退,唯有少女的背影,永远在自己面前。 曾乞儿第一次骑马,就是驾驭白马宝光这等宝驹,本该是步履维艰,可曾乞儿此时却是如此得心应手。曾乞儿曾被鱼钩所都督穆隐,一语道破天机,称曾乞儿是武道上废柴中的废柴。显而易见,曾乞儿至少在马术方面,并不是什么废柴。 “你先前故意留那个凉州斥候一命,是想要给百夫长罗林一个交代?”锦瑟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因为少女受伤极重,声音略显虚浮。 曾乞儿被锦瑟看穿了心思,点了点头道:“我杀了几个斥候,又没能将他们全部杀死,总要和罗夫长划清界限。” 罗林果然理解了曾乞儿的用意,或许这就是男人之间的默契,点到即可,不必多言。 锦瑟道:“那你可知道,玉门防备森严,城外总共十二座哨所,每哨至少驻军千人。而距离战场最近的哨所,不足十里。从马匪初次集结,到尘埃落定,整整两个时辰,玉门那边本该早就收到城外的消息,却始终按兵不动?” 曾乞儿听到锦瑟的言语,眉头微微皱起,摇了摇头。 锦瑟虽然看不到曾乞儿的动作,却能感受到他的疑惑,继续道:“有人压下了消息。” 曾乞儿身体一震。 “那些斥候,能在马匪溃散的第一时间赶过来,一定是时刻盯着这边的情况。极有可能,就是他们所属的部队将领,压下了队伍被马匪袭击的消息。”说到此处,连锦瑟都是一阵叹息,“所以啊,你大可不必留下这一手。压下消息的将领,为了稳定军中士气,总不会做得太过分,还去难为百夫长罗林。” 曾乞儿久久不语。 “还是想不通?同是大梁朝廷军队,压下消息的将领为何见死不救?”锦瑟突然想起,这个叫曾毅的少年,比自己还要年轻。哪怕少年的刀再快,处事再小心老成,少年终究是少年。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都像是一轮旋涡,少年只有慢慢靠近旋涡,才会越来越感受到旋涡的黑暗、深邃。 最后少年是被旋涡吞噬,还是岿然立于其中,锦瑟也无从判定。世人有世人的造化,世人亦有世人的辛酸。 锦瑟不再过多解释,转口问道:“你犯了什么法,他们要抓你?” “杀人。”曾乞儿道。 “杀什么人?”锦瑟道。 “杀该杀的人。” 曾乞儿收了收缰绳,让白马宝光放缓了前进的速度,道:“所以啊,我虽然希望世间只有好人,可我自己却不是好人啊。” 少年吸了吸鼻子,有些伤感。锦瑟听到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说出这种只有老韩这样的老骨头,才说得出口的话,忍不住有些好笑,问道:“你曾毅,怎么就不是好人了?” 少年撇了撇嘴,道:“我也杀了很多的人。” “你杀的人难道有我多吗?锦瑟轻咳了一声,有些艰难,“难道你杀的人,都是好人?” 曾乞儿生怕锦瑟姑娘误会,连忙摇头道:“不是,他们好像,都不是好人。” 锦瑟抬头遥望,大漠之中,一片绿洲矗立。绿洲之上,有湖、有树。湖透彻如镜,树青葱如新。周围空气,开始变得清新湿润,这个一向独来独往行走江湖的女侠,第一次有人陪伴同行。她抿了抿嘴唇,向曾乞儿问道:“曾毅,我们是什么人?” 曾乞儿想破了脑袋,才想出了自己和锦瑟的共同之处,道:“习武之人。” 锦瑟点了点头,显然认同曾乞儿这个答案,只见她继续问道:“我们在什么地方?” “凉州啊。”曾乞儿不太明白,姑娘为何明知故问,这是他第一次感受漠北风光,“没想到,这大漠中,也有绿树湖泊。” 少年还是一样的不开窍,可这次锦瑟没有丝毫的恼火,她轻轻说道:“江湖,我们在的地方,叫江湖。” 曾乞儿猛然惊醒。 “所以啊,习武之人,学那三尺剑,身在江湖中。杀几个不好的人,怎么了?想着想那的,多不痛快。”锦瑟声音虽然轻柔,却是那么得豪情万丈。 “可姑娘,你的剑好像是四尺多一点。而我,学的是刀啊。”曾乞儿有些不好意思道。 刚刚还心气平和的锦瑟女侠,此时又有一种想要拔剑的冲动。 “锦瑟姑娘,谢谢你。” 一路走来,曾乞儿一直都是一个人。师父,教他酿醴酒的技艺,让曾乞儿有了谋生的手艺。赵伯伯,传他《御宝决》,让曾乞儿不至于死于王狄的暗手。万老哥,教他《伯安二三式》的刀法,带曾乞儿进入了武道殿堂。 却从来没有人,去教曾乞儿什么江湖道义,教少年该去如何行走江湖。没有人去告诉少年,什么人该杀,什么人不该杀。少年总是一刀在手,杀他觉得该杀之人。少年有时候,会觉得自己错了,怀疑自己会不会有一天,成为王狄那样的人? 可是今天,有个白衣少女,对曾乞儿说:江湖中人,杀几个不好的人,怎么了? 少年就觉得啊,面前的少女,一定是那天下第一的剑仙。 “恩,知道了。”锦瑟声音愈发细微,白衣少女在马上摇摇晃晃,猛地跌落了下去。 第35章 月下拔剑,风云涌起 月明星稀,一缕篝火,在大漠绿洲之中闪烁。焰光氤氲,映照着少女的脸。少女双目紧闭,睫毛微微颤抖,闭月羞花。 少女轻哼一声,缓缓的睁开了双目。夜已深,第一时间,少女双眼透露着迷糊。 一道瘦弱的背影,呈现在少女眼前。背影一手握刀,一手放于小腹之上,提刀一劈一斩,刀如白练,却丝毫听不到破空之声。 曾乞儿从小就相当聪慧,记性极好。习武之后,他甚至可以做到一边生活,一边在脑海之中演练刀法。大部分习武之人,不分冬寒夏热,步步耕耘打磨。只为在有限的生命里,不断提高自己的修为境界。而曾乞儿这种一心二用的本事,如若让其他高手知道,非得活活气死不可。 此时的曾乞儿,正在回忆清安镇王讳安的刀法。年轻捕快出刀灵动,不拘泥于一招一式。自己练刀之后,曾乞儿才能领悟到一些,王诲安刀法之神奇。 也许是感受到了背后少女的目光,曾乞儿回头转身,又惊又喜道:“锦瑟姑娘,你醒了啊。” 锦瑟已经收起迷糊的神色,目光如刀,冷冷地盯着曾乞儿。 曾乞儿被少女看得有些毛骨悚然,疑惑道:“锦瑟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锦瑟已经起身,月光和火焰交融,照射在白衣的身上。锦瑟眼神冰冷,半晌过后,道:“你碰过我的身子?” 曾乞儿眼见被锦瑟姑娘误会,连忙解释道:“姑娘,你别误会,先前你受伤极重,晕了过去。我将你带到此处,调运内功为姑娘疗伤。至于姑娘所说的碰过你的身子,运功之时,我倒是用掌心触碰姑娘后背神道穴,用拇指触碰过姑娘的天突穴,用掌背...” 曾乞儿还在支支吾吾,白衣已经飘到了曾乞儿的面前。骕骦的剑尖,紧贴肌肤,对准曾乞儿的喉头。 轻风吹拂着锦瑟的秀发,少女的剑,只要再前进一寸,曾乞儿必定血溅当场。 “我不是说过,不用!” 锦瑟的声音很冷,曾乞儿感受着骕骦剑尖的温度,也是很冷。 再冷,冷不过此刻少年的心。 “不然,你会死的...”曾乞儿声音苦涩,他扔下手中的刀,“我不想你死。” 锦瑟死死盯着曾乞儿的眼睛,想从少年的眼中,找出什么痕迹,坚定她杀他的决心。 曾乞儿慢慢闭上眼睛,眼里有泪水滑落,坦然道:“姑娘,你要是觉得我做错了,就杀了我吧。就像姑娘自己说的,江湖中人,杀几个不好的人,怎么了?” “你以为,我下不了手?行走江湖,我可是杀人如麻。”锦瑟把头偏向一边,这一偏头,就成了她最后看少年的一眼。 “不是啊,我只是觉得,能认识锦瑟姑娘,就算死了,也不亏的。”曾乞儿闭着眼,挤出了一个笑容。 “何况是死在姑娘手上。”这句话,曾乞儿并没有说出口。 “咻”地一声响起,锦瑟抬手将骕骦向夜空抛出,这把不带剑鞘的宝剑,在空中变成了一弯圆月。剑尖触地,深深地插在了泥土之中,剑身剑柄,颤鸣不断。 一滴血珠,从曾乞儿喉头冒出,曾乞儿睁眼的时候,只能看见白衣的背影。 白衣如雪,白衣腰间,仅仅挂着一柄春秋。 “姑娘,你这是?”曾乞儿并没有因为自己劫后余生,而如释重负,少年似乎预料到了什么,心中反而一痛。 “不能杀人的剑,我留它何用。”锦瑟一手牵着白马宝光,声音依旧冰冷,冰冷之中,却有少年不曾察觉的颤抖,“剑名骕骦,送你了,千万别学我,辱没了它。” 名叫骕骦的剑,如刀如剑,黄灿灿的光芒,折射着月光。骕骦依旧颤鸣不止,仿佛是在哭诉,哭诉自己被锦瑟所抛弃。 “姑娘,你是要走了吗?可你的伤...”曾乞儿已不再言语,因为锦瑟用行动,已经告诉了他答案。 “无论是凉州七十二寨,还是姓杨的千夫长,都不会轻易放过你。你岁数还小,特征极为明显,行走江湖,一定要多加小心。”锦瑟一边缓步离去,一边轻轻开口,“我实力已经恢复三成,与其担心我,不如多担心担心自己,怎么在马匪和朝廷的追杀之下,活下去。” “走了。” 锦瑟的声音,随风飘散。白衣明明走得那么缓慢,曾乞儿却感觉,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追上她了。 少女或许永远也不会,笑着模仿自己的语气,说一句:“怎么?现在不是一品武人,刀客曾毅了?” 西风又起,此时的西风中,再也没有了古瑟幽幽。曾乞儿伸出左手,握住骕骦剑柄。 宝剑入手,很冷,冷得发烫。 月色之下,篝火之前,有一少年,拔剑起舞。 一座宏伟古寨,立于凉州青龙山之中。凉州多荒漠而少孤山,青龙山,是西北路凉州为数不多的一座崇山。古寨盘山而起,此时的青龙山,经历五年的改造打磨,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一座天然营寨。 古寨所用材料,并不是一般匪寨常用的粗木,而是以精铁炼制成壁。古寨城墙散发阵阵寒光,城墙之上火把林立,森严而肃穆。 与其说其是一座寨,不如说其是一座城。古寨的防御,比大梁某些城池,还要更加坚不可破。 古寨城墙正门,两道金色牌匾,高高挂起。每一块金匾,仅仅书写一字。 左边金匾书曰:“七”,右边金匾书曰:“二”。 凉州七十二寨,匪如飞蝗。大大小小的寨子,加上位于青龙山的总寨,悍匪云集,足足十万人。寨中高手如云,五品和六品的武夫,就有将近百人。大寨主周伏虎的武功,更是深不可测。 这等势力,无论放在何处,都是威震一方的存在。 可现在,凉州七十二寨,却因为一位少女,一位少年,折戟成沙。 古寨大殿之内,一座巨型王座森森立在大殿尽头。王座由极为稀有的川河玉制成,川河玉,并不产于大梁境内,而是来自极西的纳鱼古国。 大梁极西处八百里,翻越太平山,有一古国,名曰‘纳鱼’。纳鱼国的历史,比前朝大楚还要长久深厚,据说已经存在千年。 在纳鱼古国都能算上稀有的川河玉,在大梁凉州,却有着如此骇人的数量。 川河玉制成的巨型王座,长约七丈,高约五丈。一道灰色身影,坐于王座之上。身影的主人本是极为魁梧伟岸,可与王座相比,却显得如此孤零渺小。 七十二寨大寨主,周伏虎! 此时的周伏虎,双腿垂挂在王座之上,两只手挎着双腿。周伏虎一脸漠然,看不出任何情绪。 两具尸体,盖着白色绒布,静悄悄地躺在大殿之内。 每隔十步,一颗斗大的夜明珠镶嵌在大殿墙壁之中。大殿之内虽然没有丝毫烛火,却明亮如白昼。 大殿之内除了两具尸体,还有一道身影。此时,这道身影正单膝跪地,低着头颅。 “这么说,连段须瓶也不是那白衣少女的对手?”周伏虎的声音由王座上传来,没见他多大声音说话,整个大殿之内,却都回荡着周伏虎的声音。 大殿内下跪之人,是周伏虎的亲信之一,此人也姓周,名清波。 七十二寨的大寨主,武功高深莫测,手段毒辣至极,西北路人人皆知。这样的高手,还有一个仅有七十二寨之人才知道的习惯。大寨主周伏虎生性多疑,却对于亲族之人,极为重视信任。 周家在西北路算不上大族,自从周伏虎统领七十二寨以来,周家的各种亲族,全都被周伏虎在七十二寨中安居要位。哪怕不是周家之人,只要姓周,也会在周伏虎这里,谋得一份肥水差事。 周伏虎的这个习惯,还是被寨外的有心之人所打听到。于是就有人打起了主意,改名换姓,想来七十二寨谋一份富贵。 这些投机之人的身体,全都被拖去喂了狗。而他们的人头,则被堆成了驻京观,就摆放在大殿门口。 所以周清波虽然不是周伏虎的亲族,可他的这个姓氏,却没有掺杂半点水分。 周伏虎虽然有十二位寨夫人,无数女人,却一直没有血脉。没有人敢说,是大寨主周伏虎的问题。所有人都纷纷唾骂大寨主的女人没用,不能给七十二寨带来一位少寨主。 还好,周伏虎有一位亲侄子,叫周银川。周伏虎对其他周姓亲族,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亲侄子周银川。 周银川虽然武功低微,却因为周伏虎的宠溺,受到了全寨人的尊敬。周伏虎虽然没有明言,却无人不把周银川当作七十二寨的少寨主。 可现在周银川死了,成为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躺在大殿之上。 周银川本不该死,周银川的随行护卫中,隐藏了两名五品武夫,这是在西北路绝对不可小觑的实力。 可周银川还死了,因为他遇到了锦瑟。锦瑟本已放过了周银川,可惜周银川自己没有放过自己。 没人会去向大寨主解释这些,却总要有人,去承受大寨主的怒火。 第36章 世人皆苦,江湖不在 “大寨主,根据逃回来弟兄们的说法,白衣少女叫锦瑟,剑术高超,的确略胜段寨主一筹。”周清波不敢抬头,这句话,是他事先反复斟酌才定下的说辞。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好不容易上位,赢得寨主的赏识,今后凭借‘周’这个姓氏,前途必然是平步青云。可没曾想这才当差没几天,就遇到了这样的血光之灾。 以大寨主的脾气,周清波甚至想来一个远走高飞。无奈寨中其他几个老油子管事,把自己盯得死死的,深怕周清波跑了,要他们去顶雷。 看玩笑,今儿轮到你周清波当值,你周清波就算是死,也要将此事如实禀报给大寨主之后,再死。 “略胜一筹?”周伏虎的声音平淡如水,“人抓到了吗?” 周清波汗如雨下,硬着头皮道:“禀报大寨主,人还没有抓到。不过,已经传令下去了,白衣少女和杀害小寨主的凶手,绝对不可能活着逃出凉州!” 王座之上,迟迟不见回应。周清波右眼皮猛烈抽搐了一下,只见他瞬间化为一道流光,朝大殿门口疾掠而去。 周清波跟随周伏虎多年,周伏虎喜怒无常,城府极深。周清波对周伏虎的性情说不上多了解,他却很清楚,大寨主什么时候,会想杀人。 我周清波虽然惧你周伏虎,可要我乖乖把命送给你,不可能! 周清波当机立断,他也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因为周伏虎确实对他起了杀心。 周清波眼见离大殿大门,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王座上的周伏虎,只是冷冷看着自己的手下,背叛自己,动都没打算动一下。 周清波的速度又快上了几分,只见他身如猿猴,左跳右窜,几步就跃出了大殿。 大殿之外,几只烦人的乌鸦,‘呀呀’地从周清波身侧飞过。殿外的月亮很圆,空气很清新。周清波很喜欢殿外的空气,这是自由的气味。天下之大,我周清波堂堂五品武人,哪里去不得?因为你周伏虎的迁怒,就要自己把项上人头砍下,双手捧着交给你? 周清波很想放声大笑,大殿距殿外距离八百八十八步,连总寨的普通马匪卒子都知道,何况经常出入面见周伏虎的周清波。出了大殿,凭借自己对总寨和青龙山的了解,自然是天高任鸟飞。哪怕是周伏虎,也绝不可能找到自己。 周清波很庆幸,庆幸自己的选择是多么的明智。他是越来越觉得自己,大胆心细,抉择果断,绝对有成为枭雄的资质。 想到此处,周清波再也忍耐不住,放肆的笑出了声。 “哈...”一口气息涌上口鼻,并没有发出周清波收悉的笑声,而是带出了一口黑血。 一时间,不止是口鼻,周清波连同双目和耳朵,齐齐涌出黑血。黑血散发出腐败的臭味,刚刚远去的几只乌鸦,再一次“呀呀”地飞了回来。 “不可能...”周清波艰难的低下头,自己的胸口,赫然显现出一个黑色的手印,“断,恶,掌。” 周清波再也站立不住,轰然倒下。乌鸦在他的尸体处盘旋,‘呀呀’低语。 周伏虎还是那样坐在王座之上,还是那样的不带任何情绪。 “段须瓶的尸首都放在面前了,难道我看不出白衣少女剑术高超?小波啊,你错了,大错特错。周银川,废物一个,我会因为他的死,而迁怒杀一个不是那么废物的手下?坏就坏在银川的身份,是七十二寨大寨主的亲侄子!你不该背叛我的,连周姓之人,都要背叛我......”周伏虎开口了,却没有人能听到,因为他的话是说给死人听的,“凉州七十二寨之主,手下十万众,一手断恶掌称霸西北路,好不风光!可又有几人知道,周伏虎,周大寨主,无视朝廷,称霸江湖,其实不过是王爷的一条狗!” 周伏虎面露疲惫和感伤,这是他七十二寨的手下,这辈子也不可能看到的表情。 “现在,能稍稍体会我的苦的人,又少了一个。银川,叔叔给你报仇。” 一个惊世骇俗的消息,炸翻了整个西北路的江湖。 凉州七十二寨,放出追杀令。追杀的对象,是一个少年,一个少女。 少年的身份,很是飘忽神秘,据说是从静江路押送而来的囚犯。凉州七十二寨,买通接管囚犯的军中士官,一一核对下来,竟然发现少年的名字,根本不在发配名册之中。 少女的名字,叫锦瑟,一袭白衣,腰间有剑两柄。 比起没有丝毫线索的少年,少女的身份,更加吸引人们的眼球。白衣缥缈,女侠,剑术高超,冰清玉洁,闭月羞花。几个词语组合在一起,不得不让人想入非非。无论是书生还是豪侠,都为之仰慕,心神往之。 关于少女的身份,众说纷纭。有人说少女是南海观音岛,那位女剑仙的关门弟子,首次下岛历练,所以江湖上才从来没有她的讯息。又有人说,少女来自古纳鱼国,乃纳鱼国第一柄宝剑。更有甚者,声称少年少女,是一对隐居山林的武术世家子弟。少年少女互为连理枝,奉父命一起出山历练三年,三年之后,就操办大婚,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至于消息真假,就无从得知了。每个传出消息的人,无一不绘声绘色,口若悬河。仿佛此事是他亲手操办,少女是他多年好友一般。 这也不怪西北江湖以讹传讹,实在是凉州七十二寨的追杀令,重现江湖的消息,太过劲爆。要知道,凉州七十二寨,被大寨主周伏虎,统一五年以来,这是第二次放出追杀令。 第一次,是在五年前。周伏虎一人,放出七枚追杀令,放给西北路的七大门派掌门人,这七位掌门,无一不是成名多年的顶尖高手。而周伏虎的名字,却根本没有人听到过。那七位掌门,全都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无名小卒,嗤之以鼻。 然后他们都死了,死在无名小卒的断恶掌上。凉州七十二寨,大寨主周伏虎,名震西北路。 所以这一次,所有人都在放肆猜测编排,白衣少女的身份。因为她,不可能活。女剑仙夭折,这种新闻,总是能激起某些人,内心深处的邪恶情愫。 至于那个少年,只是白衣夭折的调味剂罢了。江湖上死于仇家追杀的人还少了?你又不是美若天仙的女侠,谁他娘会对你有兴趣。 可总有人对少年有兴趣,少年的身份,也不是完全没有线索。 玉门地处边塞,茫茫大漠之中,孤寂一片。塞外苦寒,还有什么东西,能提起男人的兴趣。 答案是酒和女人。 一个男人,摇摇晃晃,行走在深巷之中。男人正是来自静江的百夫长罗林,他手上提着半壶劣酒,‘咕噜咕噜’地朝口中猛灌。 罗林正喝着酒,也刚刚享受了女人的滋润。酒是玉门的特产老窖,很浓,很烈。罗林喝惯了江陵的高粱水酒,现在喝起玉门的老窖,上头得很快,也醉得很快。 他何尝不想一醉不醒。只要还有一点点清醒,他就会被仇恨的火焰吞噬胸膛,他怕自己会忍不住,忍不住去杀那个姓杨的千夫长。 忍不住也得忍。 如果有一天,罗林能将那个人踩在脚下。罗林一定会毫不犹豫,捅那个人一千刀,剐下他的肉,提着他的人头和一壶玉门老窖,跪着祭奠死去的兄弟们。 所以他现在,不得不对着那个人微笑,低着头咬着牙,服从那个人的命令。 从队伍全军覆没,他罗林活下来的那一天开始,罗林就一个复仇者。他不是为自己而活,他的身上,背负着一队兄弟的命。 服侍罗林的女人,很是年轻,估摸着十五六岁的样子。罗林并没有问她为什么这么年轻,要做这等差事,两人甚至没有过多余的对话。世间疾苦,好像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心怀苍生。 女人显然是个新手,动作相当生疏青涩,弄得罗林有些生疼,可却远远赶不上罗林受伤的疼痛。死里逃生,身负重伤,罗林本不该找女人,更不该喝酒。 道理人人都懂,可有些事情,并不是你讲道理,就可以挺得过去。 罗林左摇右晃,推开了一块木栏栅。大战之后,他已经没有了什么兄弟,成了活脱脱的光杆司令,罗林暂时归置杨虎杨千夫长麾下。杨虎倒是做得不错,又是给抚恤银子,又是安排住处,让罗林好生休息调养,养好身子再回归军中。 罗林眼神迷离,走进暂时安居的院落。 “他娘的,不痛快,真他娘的不痛快。”他一边嘟嘟嚷嚷,一边走向院中柴房。 “你就算走进房子,拿了你的刀,也没有用。”一道声音突兀地传出,声音的主人是一个黑衣青年。 黑衣青年蹲在院子角落,一根芦苇草,被他叼在嘴上。黑衣青年不显眼至极,虽然他就蹲在院子角落。可哪怕是一个清醒之人,第一时间走进院子,也很难发现黑衣青年的存在。 罗林好像根本没有听到黑衣青年的劝告,醉醺醺地走进柴房。果然如黑衣青年所述,罗林的五尺大刀,横放在柴房桌上,寒光闪闪。 看似无意时间,罗林的手,放在了刀柄之上。 一声嗤笑传出,罗林的肩膀,被什么人重重拍了一下。罗林眼中哪里还有什么醉意,他猛然转身,朝身后挥出了他的刀。 第37章 九刀 “叮”的一声脆响,黑衣青年伸出右手两指,正好夹住了罗林的五尺大刀。罗林的刀被黑衣控住,进也不行,退也不行,不能移动毫厘。罗林因为用力过猛,涨红了脸。 “给我倒。”黑衣青年伸出左手,同样还是食指中指,飞快地朝罗林的身上点了一指。 罗林瞬间如同触电一般,全身酥麻,失去了重心,慢慢松开了握刀的手。这个已经受伤的魁梧将领,发出一声闷哼,硬是没有倒下去。 “咦?”黑衣青年没有一指放倒罗林,有些惊讶和尴尬,随后又是一阵嗤笑,“想不到,你个不习武的人,骨头会这么硬。” 黑衣青年顺手将罗林的五尺大刀夺过,食指拇指夹着刀刃,轻轻一扣。这柄跟随罗林征战半生的百炼钢刀,直接从黑衣青年的指尖触及之处,断裂成两段。 黑衣青年身子一侧,朝着罗林连出数十指。黑衣青年的指速,越来越快,如同暴风骤雨,仿佛随便一指,就能破碎巨石。 而现在罗林以血肉之躯,硬抗了黑衣青年数十指。 黑衣青年指法极为精妙,指中藏有丝丝暗劲,由他的指尖传入罗林的经脉。暗劲顺着经脉上下游走,震荡罗林全身筋骨。黑衣青年收起手指,罗林终于再也站立不住,跪倒在地。 民间有俗语:“伤筋动骨一百天。”而现在的罗林,全身筋骨都被暗劲所伤,哪怕他能在黑衣青年手上活下去,今后也是废人一个。 黑衣青年上前一步,用胳膊搂住罗林的脖子,在罗林耳边轻声道:“罗夫长,请教个事儿呗。” 罗林半身中指之处,冒着丝丝青烟,他也不言语,偏过头面向黑衣青年,怒目圆睁。 “罗百夫长初到凉州,在下招待不周,还请见谅啊。”黑衣青年望着罗林充满愤怒的脸,笑容更甚,“我这‘点苍指’,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享受四十九指的。我方才控制劲力,让罗百夫长恰恰好能够承受在下的指力。怎么样,我这待客之道,还算可以的吧?” 黑衣青年双手按着罗林的双肩,慢慢地走到了罗林的背后,依旧轻言轻语道:“跟你一起过来的那个少年,是什么人,他去了什么地方?” 罗林心中一紧,“果然来了吗?”同时也是一松,至少,不是那个人派来的人。 “哦,对了,忘了提醒罗百夫长,那个少年杀了出尘剑段须瓶。”黑衣青年语气浮夸,道。 黑衣青年仅仅几招,就制服了罗林。罗林已经意识到了两人的差距,他收起抵抗的心思,道:“英雄,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意思。” 黑衣青年又是一声嗤笑,连嘴角扬起的弧度,都是一模一样。好像他根本不会用其他表情,来表达笑意。 黑衣青年替罗林揉了揉肩膀,道:“周大寨主的追杀令一出,整个西北路江湖,都知道了,罗夫长亲自带过来的人,你会不知道?还是说,罗百夫长把在下当做三岁小孩,以为随便几句就能混弄过去?” 罗林叹了口气,道:“你是凉州七十二寨的人?” “我啊,只是一个想要赚银子的人。”黑衣青年也学着罗林的样子,叹息一声,“我已经回答罗百夫长的问题了,该你了啊。 面前的汉子,只字不提。 黑衣青年笑着搓了搓脸颊,弯腰捡起罗林落在地上的酒壶,打开酒壶瓶塞,小小嘬了一口:“我就搞不懂了,酒这么难喝,还有这么多像你一样的酒鬼,宁可醉生梦死,也不愿清醒一回。” “就像啊,这事明明跟你毫无关联,说了就好了嘛,真的是。”黑衣青年一边说着,一边将拗断的半截刀,插在了罗林的肩胛骨上。 “啊!”罗林痛苦地叫了出来,他挨过刀,挨过很多刀。从军十来年,罗林身上的刀伤箭伤,有十几处之多。对于他来说,受伤早就是家常便饭。 可他没受过折磨。 黑衣青年又是一笑,轻轻地将刀向上拔起。他的动作轻盈而缓慢,生怕动作稍微粗鲁一点,就要毁坏眼前的美景,像是去珍惜一件艺术品。 这对挨刀的人,无疑是生不如死。可罗林,不想死,他绝对不能在这里死。 死在玉门的深巷之中,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五尺大刀,现在已经只有二尺半。刀头滴着新鲜的血液,黑衣青年轻轻将刀对准了罗林的腋下,猛地插了进去。 “我的指不够舒服,那罗百夫长自己的刀,可还享受?那个少年,难不成是罗百夫长的私生子不成?一定是的,不然,你怎么可能替他挨刀。” 刀,再一次被缓缓抽出。快速刺进罗林的骨头,缓慢地剥离而出。连刀刺入的力度,拔出的速度,都是如出一辙。黑衣青年,显然是个对自己相当苛刻之人。同样,能做到如此精细的出刀,黑衣青年的刀法,不可谓不精妙。 罗林不再理会黑衣青年的讽刺,闭上了眼睛。“对啊,为什么呢?我罗林,为什么要去替那个少年挨刀?我知道的本来就不多,一个名字而已,告诉他,又有何妨?” 又是一刀插入,这次是背部的骨头。罗林咳出一口鲜血,他竟然笑了。这是他从清安出发以来,第一次笑。可能是人快要死了,总会是要轻松许多,这个军中汉子,确实负重太多了。 似乎遇到少年以来,罗林的运气就从来没有好过。连着两次高手伏击,一次比一次凶险,连着两次都是自己活了下来。这是第几次了,身边的人全都死了,仅仅自己活了下来,第四次,还是第五次? 罗林意识陷入了模糊,落在身上的刀,好像也不再这么疼了。 我罗林,虽然不是什么舍己为苍生的大侠,甚至连一个江湖中人,都算不上。可是啊,少年和我一起抵御过马匪,这是袍泽之情。少年为我挡过斥候的冲击,这是救命之恩。 要我出卖少年,哪怕仅仅一个名字,好像也做不到。如果真的做到了,我罗林,和害死兄弟们的杨武,还有区别吗...... “要是再喝一口酒,就好了。你别说,曾乞儿的醴酒,还真他娘的好喝。”罗林只觉得,身上的刀,越来越轻。到最后,刀好像停止了。 起沙了,西北路,风带着沙,是家常便饭。黑衣青年盯着倒在地上的罗林,这个人因为一个名字,挨了九刀。每一刀虽不致命,却是痛心切骨。罗林,始终没有开口说一个字。 黑衣青年想要挤出一个标志性的轻笑,却发现已经笑不出口。 “我啊,其实本来打算杀你的。可你挨了九刀都没有告诉我答案,就没有灭口的必要了吧。”黑衣青年转过身子,推开了院子的栏栅。 黑衣青年说的什么,罗林并没有听清,可他现在,还不能死啊。 回甘药铺,是玉门几十年的老字号铺子。回甘药铺不仅仅替病人抓药,还肩起了看病的责任。铺子里的老中医,医术高明,救死扶伤,为‘回甘药铺’打下了一块金字招牌。 这天正午,玉门风沙席卷,并没有什么人来看病抓药。回甘药铺冷冷清清,只有一个看店的小伙计,坐在药铺柜台发呆。 小伙计百般聊赖,一个黑衣青年走进了铺子。黑衣青年脸上,挂着浅笑,走到小伙计面前,掏出一锭银子道:“去田平巷,最里面的院子,有生意。” 小伙计一愣,他一时没想明白黑衣青年说的有生意,是什么意思。 “快去叫你们最好的医生,救人。” 老中医姓徐,人命关天,徐医生带着学生,冒着西北风沙,前往黑衣青年说的地方。 “师父,你老人家名声远扬。寻常只有别人上门看病拿药,第一次见着有人这样就诊,你说奇怪不奇怪。”可能是因为天气恶劣,徒弟从被徐中医临时喊来帮衬时,就没停止过抱怨。 徐中医已经是花甲之年,对于徒弟的抱怨,他只是紧闭嘴巴,步伐又加快了几分。 “师父,您老人家倒是说两句话呀,这鬼天气,您老人家身体能受得住吗?”徒弟也加快步子,追上了徐中医。 徐中医一边推开院子木兰栅,一边道:“令儿,什么人都可以看重一个‘名’字,唯独医者,万万不可。” 老人楞在原地。 “师父,你又开始说教了。”对于徐中医的教导,徒弟显然没有听进心里,“师父,你是怎么了?” 深巷院内,一个血人,朝师徒二人缓缓爬来。血人身后拖着长长一条血痕,不断呢喃:“李茂,铁娃,猴子...我..要活下去。” 第38章 哪个男儿不是酒鬼 在凉州与漠北大草原的交汇之处,有一天然隘口,名曰治风口。治风口崖上载满了胡杨树,树木在崖口两岸连成对排,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胡杨清香。胡杨耐旱耐涝,生命顽强,可拒风沙。 崖下是一个颇具规模的村落,由于此处连接凉州与漠北大草原,过路的梁人、北卑人来来往往,各路商队络绎不绝。北卑人常年在漠北游牧,虽然漠北部族多如牛毛,部落迁徙复杂至极,大梁人总是习惯,把漠北的游牧民统称为北卑人。 隘口村落名叫云安。云安村由当地的豪强联合统辖,虽然位于大梁境内,却完全脱离大梁朝廷的管辖。其中势力最大的豪强,名叫肃水。云安村的老百姓,不认天子,只认肃老爷。 像云安村这种大梁朝廷所谓的“法外之地”,在大梁境内并不是独树一帜。天下几大名门大派,早就在大梁还未开国之时,就已经挑选好了风水宝地。这些门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经营,不断发展壮大,枝繁叶茂。大梁朝廷,天子张瑞琪,他们不说不放在眼里,也不会太过于给朝廷面子,进水不犯河水而已。 在北方的大顺国境内,甚至有一座城池,正正中中的矗立在大顺国土中央,城中人口何止十万。人家大顺‘中央大王’姜永禄,连个屁都没有放过。 北逆姜永禄,和张瑞琪的做法完全相悖,开国却不称帝。大顺政权成立以来,分封东南西北四路大王,共掌天下。而姜永禄,自封中央大王。当年谋反的姜永禄放权地方,大搞民生建设。扶龙的张瑞琪却大肆集权中央,疯狂扩军膨胀,三次征漠北,一次扩安南。时至今日,有心之人琢磨起南北两位帝王来,很是耐人寻味。 中央大王国土的正中央,竟然有一座不归中央大王掌管的城池,岂不为天下人耻笑? 天下人没有去耻笑大顺中央大王,只因为城中有一人一剑,让天下人觉得此事,才是理所应当。 这是一个武道为尊的时代。朝廷,重要又不那么重要。 云安村的一处十字地段,有一处造酒的作坊。作坊名曰欢喜酒家,长居凉州的人,很少有不爱饮酒的。欢喜酒家是云安村唯一一家酿酒作坊,无论是酒楼还是客栈,村里的百姓还是过路的行人,想要在治风口喝上一碗酒水,都得上欢喜酒家。 欢喜酒家大门处,一兰木牌匾悬立,匾上笔走如龙,一气呵成。书写之人,似乎不仅仅书法造诣高深,武功也是令人叹服。 这位书法功底深厚的高手,没有在牌匾上书写什么诗句或对联,而是写着几个俗的不能再俗的大字。 “打酒五斤起,带刀者随意。” 这个带刀者,自然不是随便配把刀就成,你得有让掌柜的肯为你打酒的本事。 这天欢喜酒家的生意还是火爆异常,几个铺里的伙计,忙前忙后,火热朝天。 一个脑袋从人群中钻了出来,只见那人岁数年轻,蓬头寇面,活脱脱的一个小乞丐。 柜台上的招呼客人的伙计,瞬间就没了笑容,白了小乞丐一眼,道:“要饭的去街上要去,别挡着铺子生意。” “我不是来要饭的。”小乞丐声音细微,却透露着一股坚毅。让人听后,不自觉的会认同小乞丐的话,就是一言九鼎。 柜台伙计显然没有招呼小乞丐的意思,他连看都难得看小乞丐第二眼。伙计满脸笑容,冲着旁边打酒的客人,道:“这位爷,要订酒还是打酒?” 小乞丐就是被整个西北路江湖追杀的曾乞儿,他自从和锦瑟分手后,改头换面,一路北上。七八天的行程,来到了云安村。 云安村,就凭这个‘安’字,曾乞儿也觉得该在此处停下。 宝剑骕骦,被曾乞儿用素布包裹,藏于隘口一棵胡杨树下。他虽然还不知道周伏虎放出的追杀令,却也清楚自己现在处境危险。一个少年,一把如刀如剑的骕骦,实在太过扎眼。 曾乞儿倒没有因为伙计的白眼,而提起什么火气。他扭头走到欢喜酒家门口,蹲着坐了下来。 欢喜酒家生意火热,人来人往,倒没有伙计来撵曾乞儿走。只不过因为曾乞儿的这般打扮,倒是收获了好心路人的几枚铜板,着实让这个三品武夫高手哭笑不得。 红日渐渐于漠北尽头消褪,云安村的过客也随着天色的阴沉,少了起来。欢喜酒家的伙计送走了最后一位订酒的顾客,打着哈欠出了大门。伙计正要打烊关店,看到了依然蹲在门口的曾乞儿。 伙计显然记得这个小乞丐,凉州的云安村不比江陵的清安镇。云安村民风剽悍,鱼龙混杂,像曾乞儿这样年轻的乞丐,并不多见。 伙计微微一愣,用脚轻轻踹了踹蹲着的曾乞儿,道:“小鬼,打烊了,别蹲着了。” 曾乞儿抬起了脑袋,眼神清澈,向伙计说道:“我不是来要饭的。” 伙计有些咋舌,感情这个小鬼在这蹲了一天,就是为了重复这句话? 伙计有些好笑,问道:“那你不会是来打酒的吧?门口的牌子没看见吗?算了,你肯定也不识字,牌子上写得清清楚楚‘打酒五斤起’。” 伙计叫游安,云安村土生土长的百姓。游家只是云安村的普通人家,全家七口,就没有一个识字的。连游安的名字,都是照着云安村取的。 “后面还有五个字,‘带刀者随意’。”曾乞儿站起身来道。 游安虽然不识字,他却知道木匾上写得是什么字。此时他见小乞丐竟然识字,不由惊讶问道:“你带刀了?” 刚刚说完,游安就发现自己讲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不由笑了笑。 “没有带。”曾乞儿道。 “原来是个小酒鬼。”游安不再理曾乞儿,走进铺子,抬起门栓就要关门。 门外的小乞丐,依然盯着自己。 “得得得,我是服了你。”游安无奈放下门栓,“你别进来哦,等着!” 此时铺子里的其他伙计已经收工回家。游安是本地人,最受欢喜酒家掌柜子的信任,守夜看店的任务,自然交给了游安。 游安蹑手蹑脚地走到了酒柜面前,一大柜子酿好散装的好酒。这种偷酒解馋的事情,游安倒是没少干过。为了打消掌柜的怀疑,他甚至在外表现的滴酒不沾,游安在欢喜酒家打工了三年,愣是让别人都以为他游安不喝酒。漠北儿郎,哪有不饮几杯凉州老窖的? 这种为外人拿酒吃,游安还是第一次干。他犹豫了一下,将酒瓢从价格最低的劣酒上,移到了第二廉价的凉州老窖。只见他打开封泥,舀出一瓢凉州老窖,用酒碗盛上,手段相当娴熟,一滴酒水都没有撒出来。 游安从酒柜处快步走到正堂,不过半盏茶的功夫。他是真的担心好心没好报,这个小乞丐会趁着自己盛酒,进店偷什么东西。 虽然店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几坛二十年的老窖了。 “还好,那个小乞丐似乎挺老实的。”游安看到曾乞儿依然站在门外,规规矩矩的,不由松了一口气。 “快喝,喝完赶紧滚蛋。”游安将酒碗递给门口的曾乞儿,有些不耐烦,“他娘的,我自己都是只敢偷喝这粗曲酿的老窖。” 曾乞儿双手接过酒碗,把酒碗端在了嘴边,道:“你人倒是不坏。” 酒香入鼻,有一种焦糊的香味。 游安看着小乞丐装模作样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小鬼,你要喝快点喝,不喝就把酒还给我,赶紧滚蛋。” 曾乞儿冲着游安一笑,饮起凉州老窖。酒色细腻,入喉过后,如同天上的火烧云,辛辣气味充满口鼻,焦糊的香味更是浓郁了一分。 曾乞儿放下酒碗,这是他第一次喝西北路的凉州老窖,仍在默默品味:“曲虽然是最次的三等曲,不失酱香。手艺确实不赖,特别是过滤这一环节,本店应该是有自己独门的技术吧?” 游安着实一惊,这个小乞丐对自家老窖的点评,既不是大多数酒客的“好酒,好酒。”也不是少数文人的什么,“入口如琼脂,醇香浓厚。” 这个小乞丐竟然从酿酒人的一面,说出了这凉州老窖的门道,还被他说的八九不离十。 游安一下子对这个小乞丐来了兴致,也不着急关铺子,双手环抱道:“没想到,你还是同行?” 曾乞儿点了点头,正色道:“这回,你相信我不是来要饭的了吧?” “你这小鬼,说话口气怎么像个老夫子一样。”游安嘻嘻一笑,曾乞儿一板一眼的样子,让他想起了云安村里的那位老夫子。一板一眼,走路慢吞吞的,那般模样,很像现在的曾乞儿。 “那你是来干嘛的?” “我是来找活干的。”曾乞儿端起酒碗,将剩下的酒水,一饮而尽。 凉州老窖,滚入曾乞儿的喉咙,很辣。酒烧喉咙,更烧脑袋。这个喝惯江陵水酒高粱,和自家醴酒的少年,难得有了些醉意。 第39章 先生 游安伸出手掌,摸了摸下巴的胡须。稀稀疏疏几根胡须几个月前,刚刚在游安的下巴上生长。这让游安很是满意,自己总算是能独当一面的大人了。 游安觉得,胡子越长的人,肯定就越厉害。就像当年那个在欢喜酒家留字的大侠,据掌柜子的描述,就是一个胡子拉渣的粗犷汉子。 现在自己的胡须,虽然刚刚冒起一层青色,可总算离那大侠又进了一步。游安从小时候起,就对那江湖豪侠,极为崇拜,豪言壮语说自己以后一定要去闯荡江湖。这几年游大侠,一路波折,闯荡来闯荡去,还是没能走出云安村。 眼看曾乞儿面色泛起一轮红晕,游安有些好笑道:“凉州的老窖,不是你这种喝法。两口一碗,你以为你是凉州七十二寨的好汉啊?” 来往的客人,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凉州七十二寨。游安听说,凉州七十二寨的好汉,吃的是人肉,喝的是人血。喝起这凉州的老窖,自然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曾乞儿确实有些微醺,这倒不是他不胜酒力,他饮起酒来,很容易就会上脸,这可能是曾乞儿年纪还小的原因。加上他第一次喝凉州老窖,还没有习惯凉州老窖的燥和烈,有些微妙的味道。 曾乞儿将酒碗递交给游安,道:“谢谢你了,还不知道怎么称呼?” 游安接过酒碗,并没有回答曾乞儿的问题,好奇道:“难道你是第一次喝凉州老窖?你不是凉州人?年纪这么小,就独自前往这西北路最荒苦的凉州,你这小鬼可不一般啊。” 曾乞儿早就想好了一番说辞,解释道:“的确如你所言,我叫铁毅,来自西北路泉州。一路上随着家族迁移,本是要前往玉门关,没想到路上遭遇马匪袭击,我和父母亲族,都被冲散了。我只管向北走,一路上又饿又渴,还好还随身携带些存粮,这才坚持走到了云安村。” 铁毅这个名字,取自铁娃和曾毅。那个叫铁娃,活泼好动的少年,一直想着有一天,可以仗剑走天涯。现在曾乞儿决定带着骕骦,替铁娃走一走这西北路的江湖。 说到此处,曾乞儿又想起了百人队被马匪冲击的画面,想到了死于马匪刀下的铁娃,想到了很多死人,以及活人。 还有那袭白衣。 曾乞儿有些伤感,借着些许醉意,重重地叹了口气。少年入江湖以来,很少失落过,更谈不上失望。 游安倒是看出了少年的失落和失望,他从小在云安村长大,村子受肃水肃老爷的庇护,自然没有遭受过马匪的袭击。这云安村,比起凉州其他大大小小的小镇和村落,简直是世外桃源。 可游安多多少少能理解少年的心情,仍是少年,就遭遇劫难,不得不与父母亲人分离。游安隐隐起了恻隐之心,只是他自己还未曾察觉。他眼见曾乞儿如此低落,以为他是想起了父母,连忙道:“你自己也说了,你和父母只是走散了。这方圆几十里,只有云安村这一个可以落脚的大村落,你父母一定会寻过来的,到时你们就可以团聚了。” 曾乞儿冲着游安挤出一个笑容,游安的好意,他心领神会。可曾乞儿又怎么能去找寻父母呢?母亲早就离开了自己,至于父亲,曾乞儿连见都未曾见过几次,仅有几段儿时模糊的记忆而已。 胡先生说过,“与人为善,予己为善。”娘亲还在的时候,曾乞儿没少去清心私塾听胡先生讲课。胡先生几次都走出门来,笑着邀请曾乞儿进私塾听课。可是曾乞儿,每次见着胡先生,都是逃之夭夭。同龄的几个去私塾读书的小伙伴,说起胡先生,总是谈虎色变。这个先生长得斯斯文文,却是凶恶的很呢。除了每天检查弟子学生功课以外,胡先生还不许他们听课时打瞌睡。要是被先生捉住上课打瞌睡,虽不会挨批评,却是要被罚抄写书本文字。 抄书,对这群孩童来说,是最最头痛恐怖的惩罚了。 曾乞儿要是进私塾读书,哪还有时间去照顾娘亲,替娘亲分担担子。 所以曾乞儿虽然知道胡先生的学问很大,却几乎没有和这个镇上的唯一先生,有过什么交流。 唯一的几次,是曾乞儿从师父的酒作坊下工以后,想要和往常一样,来清心私塾,听听先生讲授学问,听听学生郎朗读书声。曾乞儿一路小跑到清心私塾,却发现私塾大门紧闭,私塾放假。 曾乞儿毕竟还只是孩童,自己并不喜欢跟师父学酿酒手艺,唯一的兴趣,就是忙里偷闲时,跑来清心私塾听课了。曾乞儿虽然从未进过私塾的大门,没有认识过同门的师兄弟,却隐隐约约,已经把自己当做私塾的学生了。 此时的曾乞儿,产生了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小孩子蹲在墙角,哇哇大哭。 那天的胡先生,一手负后,一手握书,走到了曾乞儿的面前。胡先生一袭淡雅青衫,腰杆挺得很直,笑容温柔。 曾乞儿抬起头,泪眼汪汪,觉得胡先生果然是个坏人,自己哭的这么难过,他却还在笑话自己。 只见胡先生卷起泛黄的书本,轻轻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笑而不语。 那时的曾乞儿,搞不懂为什么先生明明是读书人,却这么不爱惜书籍。先生手上的书本破旧泛黄不说,竟然还用它来敲自己的脑袋,实在是过分。 “送你了,有时间记得要读。”胡先生弯下腰,将手中的书本,放在了曾乞儿的怀里。 孩童抱着书本,站起身,转身就跑。 孩童身后,是胡先生的哈哈大笑。 从那天之后,胡先生每次见到曾乞儿,总要问上一句:“乞儿,今天的书读了吗?” 先生一直是曾乞儿心中,最有学问的那个人。“与人为善,予己为善”,就很有道理。所以曾乞儿很少去恨一个人,清安镇王狄算一个,骑马冲向罗林的凉州斥候算一个,姓杨的千夫长算半个。 可曾乞儿最最恨的男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曾乞儿不知道那个人,模样如何,是生是死。如果他还活着,曾乞儿很想去问问那个男人,为什么要抛弃娘亲。 “喂,你不是要找活干吗?是想凭着自己的手艺,来酒铺子做伙计吧,这我可做不了主,你得去问掌柜的。”游安见名叫铁毅的少年,一直情绪低落,连忙转移话题道。 曾乞儿这才回过神来,这个酒铺伙计,白天的时候虽然不搭理自己,可那毕竟是人之常情。这个伙计,其实也是好人。 “嗯,不打紧的,那我就在这等掌柜的过来。” “唉,这可不行,酒铺子可不能进外人。”游安连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他以为曾乞儿要进屋住上一晚。 曾乞儿其实并没有要进屋的意思,伙计不知道自己底细,有防范之心再正常不过。他朝游安解释道:“大哥你不要误会,我挨着铺子休息一会儿就好。” 游安看了一眼曾乞儿破旧单薄的衣裳,陷入了纠结。只见他咬了咬牙,道:“这可不行,你是不知道,这凉州的夜晚,可不比你们泉州。冬至将近,这一起沙啊,可是要人命的。我明早开店,要是看着你的尸体躺在门外,太不吉利了。要是被客人或者掌柜的见着,我这个酒铺伙计就不用干了!” “没关系,我走远点就好了。”伙计紧张的样子,惹得曾乞儿有些想笑。不说自己身怀《御宝决》,真气无时无刻流通于经脉,以他三品武夫的体质,要在风沙中丧命,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游安一把抓住了曾乞儿的胳膊,道:“今天碰上你,算我倒霉。你进来吧,就睡在我旁边,明天一早我叫你起早,可千万不能让掌柜子和其他伙计见着咯。” 曾乞儿心中一暖,正想拒绝游安的好意,已经被游安拖着走进了欢喜酒家内。 酒家其实并不大,放酒的酒柜密密麻麻,占了酒家大半位置。屋内点着几盏烛火,灯火温馨,确实比屋外暖和了许多。 游安领着曾乞儿走进一个房间,房间十分拥挤,恰好能塞下一张床铺。 游安率先躺在了床上,给自己盖好被子后,望着依然站着的曾乞儿道:“还愣着干什么,睡觉!我告诉你,可别打什么歪主意,去酒铺子拿走什么值钱物件。我一直盯着你呢,你要是有什么动作,我马上给你撵出去。” 曾乞儿有些犹豫。 “怎么,还不想和我睡一个被?你个小鬼,可不要得寸进尺。” “那个,大哥...酒店的烛火不用灭吗?” 游安这才拍了拍脑袋,道:“我给这事儿忘了,还不是因为你打岔,你赶紧去把烛火灭了。” 曾乞儿吹灭烛火,在游安不耐烦的催促之下,上了床铺。刚刚还放话要一直盯着曾乞儿的伙计,早已鼾声如雷。 曾乞儿背靠着这个刚刚认识的伙计,心中暖暖的,安心睡去。 第40章 清安的醴酒 凉州的天,总是要比秣陵城亮得晚上一个时辰。云安村的百姓不养鸡鸭,自然没有那鸡公清晨叫早。估摸着接近巳时时分,灰蒙蒙的一片天空,才洒下淡淡几缕晨光。 游安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也不知他做了什么美梦,笑容香甜。 一阵猛烈的敲门声响起,惊醒了游安的清晨美梦,他一个激灵坐了起来,回身望去,不见昨日小乞丐的身影。 “不好。”游安心底一沉,自己平日也不会那么迟起床,偏偏昨日睡得如此之沉,连报更人的叫早都没有听见。 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迅速下床,手忙脚乱的穿好衣裳,朝酒铺大门走去。 游安目光一瞟,看见了放在堂屋桌上的鸡蛋白粥,白粥已经不再冒热气,已经凉了许久。游安想到了那个小乞丐铁毅。 游安抬起门栓,将酒铺大门打开。门外敲门的,同是欢喜酒家的伙计,龙小云。 龙小云看见游安衣衫不整,一副刚起床的模样,骂道:“小游啊,这都什么时辰了,你咋才起床?马上开张了,一会儿掌柜的就要来铺子里,他要是看到铺子还没收拾妥当,可不是要把你臭骂一顿!” 游安见着龙小云兴师问罪的样子,心中一顿不爽。 他娘的你又不是掌柜的,不就比我在铺子多做几年工吗?还不是个伙计,神气什么。 可自己又的的确确睡过头了,这铺子一晚上没收拾,一会儿掌柜的见着了,可不是要给自己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游安暗骂一声,下意识的回头一望。 铺子里的石砖地板,清理的干干净净,桌子板凳,摆放的整整齐齐。哪里像是没有收拾的样子? “小游,你挡着我干嘛,还不赶紧的,进屋收拾铺子!”龙小云一脸不耐烦道。 游安转过头,挺直了腰板,道:“谁说我没收拾了,你自己进屋看!” 龙小云一脸疑惑的走进酒铺子,心道:“游安这小子,明明是刚起床,还撒谎逞能说收拾好了,一会儿我就替掌柜的,先骂他一顿。” 铺子堂屋一片明亮,似乎比平日还要干净一些。龙小云张大了嘴巴,忍不住地说:“你是什么时候收拾好的,明明才刚刚起床的样子啊...” 游安伸手抓起桌上的鸡蛋,一边剥开蛋壳,一边得意道:“谁告诉你我刚起的?我刚起的话,这铺子是你收拾的不成?” “看来收拾铺子,和这鸡蛋白粥,都是小乞丐铁毅做的了,自己果然没有白做好事。只可惜这白粥已经凉了,也不知道铁毅去了哪里。”游安心里暗暗琢磨道,大口咀嚼着鸡蛋,喝了一口桌上的白粥,“真香。” 欢喜酒家如常开张,生意依旧火爆,人来人往。一个中年男子,佝偻着背,急匆匆地走进了酒铺子。 “掌柜的!”游安眼睛最尖,第一个看到了进店的掌柜的,放下手中的活,连忙道。 龙小云鄙视地望了游安一眼,其他伙计也纷纷和掌柜的打起招呼。 欢喜酒家在云安村一直口碑极好,生意兴隆。掌柜的却丝毫没有富贵之人的做派,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冲着几个伙计点了点头,转身握住一个顾客的手,热情道:“这不是云贵客栈的石头吗?今天的八十斤好酒早就备好了,一会儿就让小龙给你们送过去,咋还用麻烦跑一趟呢?” 名叫石头的客人,是云安村云贵客栈的一名杂役。因为客栈今天有一桌非同小可的酒席,虽然平时欢喜酒家都会准时送酒,可管事还是不太放心,派遣石头过来看看情况,招呼招呼。 眼见欢喜酒家的掌柜的如此热情,还记得自己一个杂役的名字,石头一时间手足无措。听说欢喜酒家掌柜的,和自家老板都是朋友呢! 石头楞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搭话。掌柜的丝毫没有在意,拍了拍石头的肩膀,道:“老弟就放心吧,绝对稳妥,一会儿你跟小龙一块儿过去就成,我这边还忙,就不招呼老弟了。” 对于掌柜的的热情好客,伙计们倒是习以为常,游安眼见掌柜的招呼完石头,立马迎了上去,道:“掌柜的,有个事儿要和你说一下。” “哦?”掌柜的看了看游安,“什么事情,要是家里有什么困难,尽管开口,我能帮衬的话,肯定会帮衬些。” 游安听了掌柜的这番言语,心中一暖,笑着摇了摇头道:“游安多谢掌柜的,家里可好得很呢。倒是昨日有一个小乞丐来铺子里...” 游安将曾乞儿来欢喜酒家的事情,向掌柜的叙述了一遍。自然是隐藏了自己偷酒,和带曾乞儿进店的删减版本。 “哦?还有这样懂行的小兄弟,他现在人在哪里?”掌柜的一瞬间来了兴致,他也是懂酒之人,这欢喜酒家的几位伙计,各司所职,却都没有学到掌柜的的手艺。掌柜的一直少一个徒弟,如果可能的话,这个叫铁毅的少年,似乎是个不错选择。 “这个嘛...”游安有些不好意思,铁毅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 “我在这里。”一个衣着破烂的少年,走进了酒家,“掌柜的你好,我就是铁毅。” 看到曾乞儿本人,掌柜的点了点头,少年眼神坚定,步伐沉稳,应该是个能吃苦之人。 掌柜的说道:“小兄弟你好,我叫何泰山,是这里的掌柜的。听小游说,你想到我这里讨口饭吃?” 曾乞儿点了点头,道:“的确如此,几年前,我和一位老师父学过酿酒的手艺。” “哦?敢问小兄弟,会酿什么酒?”何泰山道。 “醴酒!”曾乞儿道。 “哦?”何泰山眼睛一亮,这醴酒他也喝过,成本较低,口味寡淡苦涩。他也大概了解醴酒的制作过程,只不过凉州人,很少有喝过醴酒的。这并不代表醴酒不好喝,或是凉州人不喜欢喝醴酒。这里的人,喝惯了凉州老窖,要突然有一种没喝过的酒进入市场,恐怕也很难让当地人接受。 可欢喜酒家不一样。治风口方圆几十里,就只有欢喜酒家一家酒铺子,酒家的口碑也相当良好。要是在自己家推出醴酒,不至于被当地人太过抵触。 这就要看这个叫铁毅的少年,能不能带给自己惊喜了。 “你随我来。” 曾乞儿跟着何泰山,来到了欢喜酒家的后院厨房。厨房里,堆放着大大小小的陶瓷器皿,几个大箩筐放在角落,被白布遮盖。一股酒曲的香味,扑鼻而来。 曾乞儿进屋后一惊,怪不得这欢喜酒家能垄断云安村的造酒业,那几个被白布遮盖的箩筐,酒香扑鼻,曾乞儿一闻就知道是上好的酒曲。光凭这几个箩筐,清安镇向家的酿酒作坊,就远远比不上。曾乞儿掀开一个箩筐的白布,闭上了眼睛,仔细感受纯正的酒曲香味。 “我这里基本上什么都有,你这就做一坛醴酒,给我看看。”何泰山见到曾乞儿进屋后惊讶的表情,有些得意。这里放着他半生心血,能被人认可,何泰山自然笑逐颜开。 曾乞儿点了点头,认真的将双手洗净,朝着桌上一个器皿走了过去。何泰山暗暗点头,酿制美酒分为几大步,这几大步却没有净手这一步。而真正的酿酒巧匠,从净手开始就是讲究。就凭曾乞儿洗手的手法和认真的态度,何泰山相信这个少年,不会让自己失望。 只见曾乞儿查看器皿之后,重新走进庭院,认真挑选了一捆晾晒的大麦,曾乞儿用手心抚摸了遍大麦的嫩芽,点了点头。 完成了大麦的挑选,曾乞儿又开始挑选起来酒花、酵母、酒曲等原材料,精耕细作。 何泰山一一记在心里。 曾乞儿一边将大麦浸泡在温水之中,一边把另一束麦芽放于木制凹槽之内,用小木锤挤压研磨。 何泰山有些不明所以,不知曾乞儿研磨青麦,是何用意。 熬汤,发酵,过滤,二次发酵。这本是别人吃饭的手艺,曾乞儿却丝毫不避讳。曾乞儿井井有条,不到一个时辰,一个小型酒坛,就呈现在了何泰山的面前。 “完工了。”曾乞儿捧着酒坛,清安镇土地的麦芽品种,毕竟不同于凉州,还有酒曲制作也大不相同,曾乞儿自己也不知道这坛醴酒,味道如何,“接下来就是控温等酒成熟了,大概要十二三天的样子。” 何泰山点了点头,他不比游安的粗浅手艺。作为酿酒的行家,几步下来,他已经大致知道了曾乞儿的深浅。何泰山对曾乞儿欣赏之意越来越浓,也有些期待曾乞儿酿制醴酒的出坛。 “好,这些天你先在铺子住下,就先和小游挤一挤,收拾收拾卫生。工钱我按小游的份额,先给你记着,我也很想试一试出自凉州的醴酒。” 第41章 佳酿出坛,天下绝色 自从曾乞儿给掌柜的何泰山,展露了酿酒的手艺后,就在欢喜酒家落住了下来。曾乞儿平日也就帮衬着打打杂,也不再练刀,只是趁着游安睡去夜深人静之时,打坐修心。正好借着这个机会,稳固自己《御宝决》的境界。 曾乞儿的到来,对于欢喜酒家的伙计游安来说,自然是天大的好事。以前只有自己留夜看店,难免有些无聊枯燥,现在店里多了一个少年,宁静夜晚的人气味儿,浓重了几分。再加上这个叫铁毅的少年,手脚麻利不说,还特别肯干活,总是主动包揽其他伙计不愿意做的一些粗活,让平日懒散的游安也轻松了不少。这让游安越看曾乞儿越欢喜,庆幸自己是好人有好报。 转眼之间,就到了醴酒开坛的时刻。这期间,何泰山仅仅来过欢喜酒家一次,询问了一番店铺情况后,就匆匆离去。年关将近,掌柜的忙里忙外,游安听说何掌柜手头的生意,好像也不止欢喜酒家这一门面。 游安从小观察力就比寻常人要强,加上他头脑灵活,又有些小聪明,很是讨何掌柜喜欢。游安发现,何掌柜似乎对这个叫铁毅的少年,十分重视。 这天戊时初至,欢喜酒家就剩下了游安,当然还有酒家的新人曾乞儿。游安正在柜台前发呆,一抬头看见了,正向欢喜酒家走来的何泰山。 游安发现,何掌柜今天有点奇怪,平时掌柜的雷厉风行管了,平时走路都是疾如风。可今天,何掌柜走得很慢。 何掌柜的身边,还有一个人。 只见那人面容白净,整张脸耷拉着,没有一根多的胡须。游安发现,那人只有一只左手。 独臂男人走得很慢,何掌柜一直保持着和独臂男人一样的步子,不急不躁,独臂男人右跨佩刀。游安莫名其妙的有些紧张。 “泰山,你写信给我,说有我没喝过的好酒。就因为你这句话,我从漠北赶回村子,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啊。”独臂男人还在酒家外面,开口道。 何泰山听后哈哈一笑,道:“铁兄,这喝酒是其次,主要是老弟几年没见你,这回好不容易把你骗回来,你可不得在老弟这儿好好玩玩儿。” 独臂男人眉头一皱,作势转身就要走。他从漠北大草原因为一坛酒赶回来,现在却因为何泰山一句‘喝酒是其次’,就要回去。此人性格,实在是过于古怪。 何泰山笑声爽朗,连忙拉住了独臂男人,道:“这酒,一定是做不了假的好酒。说来,还是和你同姓的小师傅,刚刚酿制成的。” “哦?”一提起酒,独臂男人又来了兴致,“泰山,你什么时候,也学会糊弄人了?大老远的把我叫过来,就给我喝刚出坛的新酒?” 独臂男人眼中,唯有美酒和快刀。至于是不是同姓本家所酿,他丝毫不感兴趣。这何泰山大老远叫自己过来,不给自己喝他店里十五年的凉州老窖就算了,竟然拿刚出坛的新酒来糊弄自己? 何泰山依然笑意不减,道:“这就是铁兄不懂了吧,这次带你喝的,是醴酒。这醴酒可不像老窖,放的越久越醉人。这醴酒啊,刚出坛的,才最是清新爽口呢。” “哦?”独臂男人将信将疑,被何泰山拉着走进了欢喜酒家,“这醴酒我也不是没有喝过,味道像马尿一样,不得劲儿!” 游安在屋内竖起耳朵,独臂刀客和何掌柜的对话,他一字不漏的听进了心里。这独臂男人怎么跟和掌柜的一个毛病,说话喜欢加一个“哦”字,也不知道他和掌柜的,是谁先跟谁学的。 游安憋着笑,走上前去,低头哈腰道:“掌柜的好,铁大侠好。” “哦?”独臂男人见这位店里的年轻伙计,竟然认识自己,有些惊讶,“你认识我铁正元?” 何泰山还没等游安开口,瞪了游安一眼,连忙道:“铁兄,这是我三年前招的伙计。你上次来我店里,都是五年前的事情了,他哪里认识你。只不过这鬼小子,机灵着呢,一定是刚刚听到了我们的对话。” 游安一边嘻嘻哈哈,一边走向堂屋内的方桌,将长凳从桌子上拿下,收拾了起来。 铁正元点了点头,也不多说什么,转口问道:“泰山,你说的好酒呢?赶快拿来。” 曾乞儿早已听到了堂屋的动静,先前何泰山有过吩咐,说是今天会来店里开坛。曾乞儿提前将包裹酒坛的温湿布取下,此刻听到铁正元的问话,抱着酒坛走了出来。 看到少年手里的酒坛,铁正元眼睛一亮,道:“快,端过来给我尝尝。” 曾乞儿看到了铁正元:独臂挎刀,一张苦丧的脸写满了‘不高兴’三个字。可铁正元的眼睛却是亮的,这不仅仅是看到了喜爱之物,而眼神放光。这个独臂男人,心中有执念,和白衣锦瑟一样。 曾乞儿抱着酒坛,放在了方桌之上。铁正元立刻走了过来,何泰山依然紧跟铁正元的步伐,游安也嘻嘻哈哈围了过来。 一坛酒,一盏烛,一方桌,四个人。 曾乞儿一手握着酒坛坛底,另一手抓住油布酒塞,一把打开了酒坛。连铁正元都是一阵紧张。 酒坛并没有装满,淡黄色的酒水冒着气泡,静悄悄的搁置在酒坛之内。游安见了,失望道:“切,这是什么酒啊,连香味都没有。色相更是和那马尿,有得一拼。 何泰山始终保持微笑,没有开口。 铁正元盯着酒坛,没有理会游安的抱怨,正声道:“拿碗来。” 铁正元不比游安,他醉心于美酒,又是习武之人,五官比常人敏锐得多。这醴酒,并非没有香味,曾乞儿开坛起,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清香。不同于凉州老窖,醴酒的清香给铁正元一种清凉的感觉,被漠北风沙常年吹打的他,嗅到这股香味,有种说不出的舒适。 游安虽嘴上抱怨,他还是希望曾乞儿酿的酒,能得到何掌柜的赞赏。游安连忙从酒柜上拿出四个陶碗,给每个人都倒了一碗醴酒。 酒入陶碗,气泡更加多了,香味也冒了出来。连游安也忍不住想尝一尝曾乞儿酿的醴酒。 何泰山见游安倒了四碗酒水,笑而不语道:“小游,你平日不是滴酒不沾吗,怎么给自己也倒了一碗?” 对于自己这个伙计平日的一些小动作,何泰山作为掌柜的,其实早就心知肚明。游安虽然有些小聪明,油嘴滑舌,可这孩子本性不坏,深讨何泰山欢喜。何泰山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游安冲曾乞儿眨了眨眼睛,解释道:“铁毅说了,醴酒算不上酒的,可以喝。” 曾乞儿见状,只得无奈的点了点头。怎么感觉这话,自己确实说过,可并不是对伙计游安说的? 所有人都在等铁正元先端起酒碗。终于,铁正元不再只是嗅着醴酒的酒香,端起了酒碗,将酒水送入嘴中。 曾乞儿也喝了一口醴酒。果然,这水不是清安镇的山泉水,味道还是欠了一点。 何泰山、游安随后也品尝起来。 铁正元很快就喝完了一碗醴酒,也不说话,拿起酒坛又给自己倒上了一碗。只见铁正元仰头饮酒,又立刻放下酒碗给自己倒上醴酒,接连喝了四碗酒水,酒坛不离手。 他明明只有一只手,却能做到连贯地倒酒饮酒,没有人看到酒坛离开过他的左手,酒碗却一次又一次的送到了他的嘴边。 曾乞儿暗自叫好:“好功夫。” 何泰山笑了笑,道:“铁兄,你干脆抱着酒坛子喝算了,这才叫豪迈!也没有人和你抢剩下的。” 游安也喝完了一碗醴酒,听何掌柜这番言语,他瘪了瘪嘴,欲言又止。 “我铁正元又不是凉州七十二寨的马匪,我喝酒,从来只用酒碗盛着喝。”铁正元一边回答,他的手和口也没有停下,又喝了一碗醴酒。 眼见酒坛就见了底,铁正元这才放下酒坛,哈哈笑道:“都说这天下有四大绝色。清安的醴酒,秣陵的灯花,米脂的姑娘,河套的骏马。小兄弟能酿出如此美味的醴酒,想必是南方来的吧。” 铁正元一脸苦丧的表情,连笑也是苦丧的模样。 曾乞儿心中一惊,他还在清安镇的时候,也经常听师父说起过,所谓四大绝色。他一直以为,那是师父见自己没出过清安镇,说的夸张言语。不然要是清安镇的醴酒真的闻名天下,作为清安镇的向家酒铺子,怎么还赶不上云安村的欢喜酒家? 还没等着曾乞儿想通其中关窍,何泰山的声音已经传了出来:“铁兄,铁毅是跟同路的老师傅学的手艺,可能是老师傅早年去过南边,我们铁毅可是实打实的泉州人啊。” 何泰山放下酒碗,冲着曾乞儿点了点头。 曾乞儿暗一声道:“不好。”千算万算,他也没有想到自己清安镇的醴酒,竟然真的是师父口中的‘天下绝色。’ 第42章 追杀令至 铁正元默默看着曾乞儿,意味深长。 曾乞儿很快就回过神来,道:“何掌柜说的不错,教我这一手的老师傅,确实来自南方。” 四人之中,唯一没有喝完碗中酒的,就只有曾乞儿了。曾乞儿拇指扣住半碗醴酒,望向铁正元。 铁正元的左手,有意无意地放在了刀柄之上,同样伸出拇指,轻轻擦磨刀柄。伙计游安依旧嘻嘻哈哈,细细回味醴酒滋味。 铁正元又是一声大笑,朝何泰山说道:“泰山,给铁某备上二十斤小兄弟酿制的醴酒,可好?” 铁正元饮了好酒,心情大好。 何掌柜自然满口答应。 “泰山,那就拜托你了。”铁正元说完,伸手作势要抓曾乞儿的肩膀。 铁正元掌如狂风,掌间暗劲流动,掌风过处,扫灭了点亮的烛火。 曾乞儿还是没有动,拇指扣着酒碗,小小饮了一口。 铁正元的手掌到了曾乞儿的肩膀处,瞬间如雨过天晴,猛烈的暗劲消散,重重地拍了拍有些发愣的少年。 “好小子。不愧是姓铁的男儿,这酿酒的手艺没得说!”铁正元深深地看了曾乞儿一眼。少年面带些许惊讶,夹杂着丝丝喜悦的情绪。铁正元转身大步就走,他来得很慢,走得却很快。 堂屋内没了烛火照耀,陷入了黑暗。游安这才反应过来,疑惑道:“烛火怎么熄了?” 言毕,游安就想摸着黑,重新点亮烛火。还没等游安找到生火芯子,何泰山从怀里掏出火折子,将烛火重新续上。堂屋内烛光摇曳,何泰山重新续的烛火,比起起初的灯火辉煌,要黯淡许多,恰好照射出淡淡光影。 游安见何掌柜已经点亮烛火,他也不再寻找生火芯子,重新回到了方桌之前。游安搬起凳子放在桌边,自己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好奇道:“掌柜的,那个一只手的大侠,是什么人啊?” 何泰山点燃烛火后,目光一直停留在店铺门外,那个地方,正是铁正元离开的位置。 “他不是已经说了吗,叫铁正元。”何泰山移开目光,笑着望向伙计游安。 游安抿了抿嘴,他感觉今天的掌柜的,有点奇怪。 “我当然知道他叫铁正元了,我的意思是,铁正元是什么人?”游安两手搬着凳子,屁股也不离凳子,向何泰山靠近了些。 何泰山笑容不减,这个生意人,好像对谁都会面带笑意。何泰山的笑,让曾乞儿想到了万牌坊吴为,那个死在王讳安大哥刀下的管事。 何泰山和吴为的笑容很像很像。胡先生也时常挂着笑容,可给曾乞儿的感觉,和前者完全不一样。 胡先生的笑,使人如沐春风。 而何泰山的笑,虽然看似热情洋溢,却让曾乞儿不是那么舒服。 “这铁正元,就是在店铺门口,刻下那十个字的人!”何泰山背着手,走出了酒铺,“小游,你今天就回家住。” “打酒五斤起,带刀者随意。” 游安正来了兴趣,跟着何泰山走出了院子,正要追问铁正元的故事。他突然听到何掌柜这么说,微微一楞,正想要开口。 游安看到了何泰山的眼神,闭上了嘴巴,再多的疑问好奇,都吞进了肚子里。 欢喜酒家的掌柜的,待人待客热情认真,面面俱到。可对自己的伙计,却是相当严厉苛刻的。也只有最讨掌柜的喜欢的游安,何掌柜才会稍微和颜悦色。 游安很聪明,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和掌柜的嘻嘻哈哈,油腔滑调。什么时候,该对掌柜的绝对服从。 就像现在,游安带着一肚子疑惑,直接转身就走,一句话也没有多说。 何泰山目送游安离开,他很喜欢这个小伙计,小伙计很是聪慧。何泰山何掌柜有两个不为人知的喜好。 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喜欢赚不聪明人的钱。 所以聪明人和不聪明的人,何掌柜都很喜欢,来者是客。 何掌柜背着双手,转过身子,直勾勾地盯着堂屋内的曾乞儿。 少年默默紧握双拳。 “上个月,凉州七十二寨出动一千三百六十五名马匪,围剿一只前往玉门的小队。马匪之中,有六品武夫段须平坐镇,有五品武夫三位,四品武夫十七位,一二三品武夫更是数不胜数。”何泰山依旧笑着,只不过他眼中的欲望,已经毫不遮掩,“小铁你家也是上个月去的玉门,遭遇马匪袭击。不会这么巧,刚好是同一天的事情吧?” 曾乞儿已经不再心神忧虑,既然已经被看破,少年也不必再担心,更不必忧虑。 令曾乞儿惊讶的是,他自己都不知道围剿百人队的马匪,是怎样的实力。这个远在治风口云安村的一个酒家掌柜,竟然对马匪的战力,如数家珍。 曾乞儿没有开口回答,何泰山也没有给少年回答的机会,继续道:“你若不是周伏虎追杀令上的那个少年,我还真想收你为徒,教给你更多酿酒的手艺。可也正因为你酿的醴酒,实在太过纯正,这才坐实了你的身份!” 何泰山面露惋惜之色,寻常之人,只知道追杀令上的少年来自静江路。而何泰山不一样,他清清楚楚的知道,少年是从一个叫清安镇的地方,走出来的。 “清安的醴酒,清安的醴酒,好一个天下绝色!就让这请安的醴酒,换我何泰山一个荣华富贵!”何泰山话音未落,整个人已近跃进了堂屋,他矮小的身材,爆发出不可思议的速度。 曾乞儿眼前一道黑影闪跃,何泰山的速度简直快到不可思议。曾乞儿一个扫堂腿,勾起桌边长凳,朝何泰山扫荡而去。 长凳断裂,何泰山速度丝毫不减,只见他拳脚齐出,攻势凌厉。 屋内烛光摇摇欲坠,墙壁上的影子忽明忽暗,两道影子交缠在一起,只见左面的影子狂攻不止,右边的影子唯有招架之势。 眨眼之间,曾乞儿已经接了何泰山数十招,挨了五六拳。还好,何泰山的拳头,似乎不是那么硬。 可何泰山的速度却奇快无比,曾乞儿每次想要提气躲闪,都被何泰山抢先一步,将曾乞儿死死封锁在原地,寸步难移。 游安一个人走在街道上,街上静悄悄的,只有一只野狗,不断冲着游安吠叫。要是平常时刻,游安遇着如此不长眼的野狗,肯定要狠狠教训它一顿方能解气。 可现在的游安,却视而不见。他在脑中不断回忆,从掌柜的和铁正元的出现,到自己的离开,画面一层一层的浮现。 不对,今天的掌柜的很不对劲,一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不知不觉,游安已经走到了自家大门面前,爹和娘,还有哥哥姐姐,一定早就睡下了吧。游安就这样楞在自家门口,却迟迟不愿推门而入。 一阵风,吹动了游安的衣衫。游安猛然惊醒,一向佝偻着腰背的掌柜的,今天的腰杆,挺得很直。 “嘭!”曾乞儿又一次和何泰山对了一掌,曾乞儿承受不住何泰山的掌力,连退数步。 曾乞儿身体碰及酒柜,几坛好酒被他打碎,本就充满酒香的酒铺子,酒味更浓,杀气也更盛。 “拿未来便宜徒弟的命,换一个凉州七十二寨寨主的位置,这笔买卖,不要太划算!”何泰山竟然停下了攻势,拿起一坛店里最好的酒,慢慢悠悠地喝了起来。 铁正元从不抱着酒坛喝酒,铁大侠不是凉州七十二寨的马匪,喝酒只用碗盛。 原本用瓷杯喝酒的何泰山,此时却抱着酒坛子痛饮。追杀令至,拿下少年者,入寨接替段须瓶段寨主。过了今天,他何泰山就是那凉州七十二寨的寨主之一! 曾乞儿眉头紧皱,丹田不断调运《御宝决》,他的身体却如同决堤之坝,内力积攒的速度,远远比不上流逝的速度。 何泰山笑了,一切竟在自己掌握之中。 “怎么,现在感觉到不对劲了?年轻人,江湖险恶的很,武功再高,又有什么用呢?中了我这迷月香灯,一样得给我跪下。” 欢喜酒家之内,烛火昏暗,散发出迷幻的光芒。几坛打破的酒坛子,不断向外涌出水流,曾乞儿全身筋骨越来越软,眼前的何泰山,由一个人幻化成了两个重影。 第43章 云安老爷 迷月香灯,传自遥远的南海,无色无味,却相当醉人。不幸中了迷月香灯的人,很少有能醒过来的。因为中下香灯的人,不会给他们醒来的机会。 曾乞儿双腿也开始发软,眼前一片眩晕,何泰山人影的数量越来越多,重重叠叠。 曾乞儿现在明白,不是何泰山速度太快,是自己的速度变慢了,行动变迟缓了。 很多中原的高手,都未曾听闻过来自大海的迷月香灯,更何况是初入江湖的曾乞儿。就像何泰山说的,曾乞儿还是太年轻。 曾乞儿猛地抬起拳头,想要提气跃起,却终于站立不住,一手抡碎身边的一壶酒瓶,“哗啦,哗啦。”酒柜上一大片的好酒碰撞在一起,碎裂成碎片,少年失去了意识,重重倒在了地上。 今晚,浪费了许多好酒。作为欢喜酒家掌柜的何泰山,连看都不去看那些漏出的好酒,他的眼中,只有倒在地上的少年。 这是天降的一份富贵,属于他何泰山的富贵。 少年倒地之后,何泰山也不再喝酒,只是用余光,斜斜地盯着倒下的曾乞儿。 欢喜酒家突然就没有了声音,变得很静很静。今夜,本来就很静。 不知过了多久,何泰山动了,他一跃跳到曾乞儿身边,一只手将少年提起。仅凭清安的醴酒,何泰山还不能完全肯定这个少年,就是追杀令上的上年,于是才有之后的出言试探。直到现在,大势已成。 “哈哈哈哈。”何泰山笑了,大笑不止。这个平日一直把笑容挂在脸上的掌柜的,今天一定是他笑得最开心的一次。 欢喜酒家的大门“吱吱呀呀”的摇晃了两下,门随风而动。今夜本是个很安静的夜,既没有沙,也不该有风。 何泰山双目微微眯起,整张脸冷了下去,死死盯着大门。 大门还在摇晃,却始终不见有其他动静。 “阁下既然到了,为何不进店坐一坐。”何泰山缓缓把手伸进怀里,冷冷道。 “你的铺子不大,却全是酒味儿。我这个人啊,只要是别人喜欢的东西,我都喜欢。”一道平凡至极的声音由门外传来,平凡到他话还没说完,何泰山就已经快忘了他的声音,“唯独这酒啊,我是想喜欢也喜欢不上来啊。” 何泰山冷哼一声,道:“装神弄鬼,阁下既然不喜欢酒,又何必来我这欢喜酒家。我的铺子,别的没有,唯独这好酒,要多少有多少。” 一声嗤笑传出,那人继续在屋外说道:“要别的没有吗?我看未必吧。” “那你还想要什么?”何泰山道。 “酒!” 声音的主人,明明对酒喜欢不起来,此时却说过来找酒。何泰山有些听得不明所以,低声问道:“阁下要什么酒?” “清安的醴酒!” 何泰山的心已经沉到了谷底,用手更加握紧了晕倒的曾乞儿,感受到曾乞儿的重量,何泰山才略微安心。何泰山出手之前,想了无数个被人插手的情况,铁正元的去而又返,云安村老爷肃水的突然到访,等等等。他何泰山,也都有一一应对的对策。 可何泰山怎么也没想到,会被一个陌生的人,一道陌生的声音抢夺自己的富贵。 何泰山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你是谁?”何泰山沉声道。 “我是谁,你自己出来看看不就知道了。”声音传进堂屋,近在咫尺。 “哦?”何泰山冷冷道,“你觉得我会轻易出这个门吗?” 声音的主人身在何处,实力如何,何泰山一无所知。像他这种,不知道阴了多少‘大侠’的黑店掌柜的,怎么可能和一些江湖愣头青一样,傻愣愣的冲出门去。 声音的主人,明显是想诱导自己出门,何泰山现在一手握住曾乞儿,一手捏着根小火折,死死盯着大门门口。自己依仗地势,就算是神仙冲进门内,也要中自己的迷月香灯。 “唉,麻烦死了。”平凡的声音,突兀的出现在何泰山的背后,何泰山全身毛孔骤然炸起,冷汗已经不受控制的冒了出来。 “我啊,只是一个想要赚银子的人。”何泰山的肩膀,被什么人重重地拍了一下。他僵硬着脑袋,慢慢向身后望去。 那是一个一身黑衣的年轻人。他的长相,和他的声音一样平凡,平凡到连何泰山这样眼观六路的生意人,也找不到黑衣年轻人身上的一处特征。 黑衣青年一手捂着口鼻,一手搭在何泰山的肩上,一脸嫌弃的样子。 何泰山突然迅捷如灵猴,旁人很难想象,这样一个身材矮小,上一秒还瑟瑟发抖冷汗直流的何泰山,怎么就能一瞬间爆发出如此惊人的速度。 何泰山扭动身体,一下子挣脱了,黑衣青年搭在自己肩膀的手。他左手拇指轻抬,一根小小的火折子,亮出了微弱而迷幻的光芒,摇摇曳曳,仿佛一阵风刮过,火苗就会熄灭一样。 迷月香灯,朝黑衣青年面前晃去。 黑衣青年刚刚被何泰山挣脱,而失重的一只手,慢慢悠悠地摆荡到了何泰山的手腕处。黑衣青年的手,就像是因为无力,而随意搭上何泰山的手腕一样。 何泰山手腕被两根手指死死扣住,一丝电流,由何泰山的手腕迸射奔流,如同河鱼入海。电流经过了何泰山一只手臂,何泰山的一只手臂就失去了知觉。 迷月香灯脱手落地,被黑衣青年随意用脚踩灭。 “人啊,总是这样犯贱,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黑衣青年笑了,他的笑,和何泰山又有所不同。黑衣青年的笑,是轻视的笑,蔑视的笑,赤裸裸的蔑视。 “你这只手臂废了。” 斗大的汗珠,从何泰山全身,不受控制地冒出,这次是真正的不受控制。一直混迹江湖,摸爬滚打多年,从未失手过的何掌柜,竟然没有了反抗黑衣青年的念想。 “不过也没有什么可惜的,对死人来说,一只手有没有都一样。”黑衣青年伸手轻轻接过,何泰山手中的曾乞儿。黑衣青年竟然放开了握住何泰山的手指,伸手端起桌上的一个酒碗。 酒碗之内,还剩着一口曾乞儿没喝完的醴酒。 黑衣青年冲着酒碗,挤眉弄眼,恶狠狠地道:“这真的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清安的醴酒,要是再不好喝,我以后就不会尝试喝酒了。” 黑衣青年愁眉苦脸,喝酒这等天下男儿欢喜的美事,对他来说,就同喝药一样难受。 “他娘的,我喝的这是马尿?” 一缕晨光,艰难的突破云安村上空的天际。云安村,由于地理和天气原因,天亮的总是很迟。现在又是初冬时节,天亮得就更加晚了。 可有一个人,很早就起了,甚至比云安村第一缕晨光还要早。 他总是云安村第一个早起的人,十多年以来,未曾改变。 肃水肃老爷,做事总是很稳,做人总是很有规矩。每天起床,用膳,练功,就寝,都定死在一个时刻,分毫不差,雷打不动。 肃水连走路迈出的每一步,都是一个模子规划好的长度。这样的人,仅凭这样的习惯,就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可怕。 肃水的确是一个可怕的人,云安村最大的豪强,树立在凉州与漠北大草原之间。朝廷朝廷管不到,连凉州七十二寨的马匪,进村也必须下马。 这样的人,傻子都知道可怕。 肃水端坐在自家宅院的紫竹藤椅上,明明是供人倾靠,舒展身体的紫竹藤椅,肃水却坐的端端正正,纹丝不动。 肃水闭着眼睛,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这也是他的习惯,每日起床,一人在院中独坐,等天亮。 “老爷,出事了。”一道声音低声响起,一个管家打扮的中年人,低着头道。 肃水眼皮都没有挑一下,好像根本没有听到管家的言语。 “老爷,欢喜酒家的何泰山,死了。” 天还未亮,人的血已凉透。 第44章 喝酒喝出的大侠 一场大火,赶在天亮之前,点亮了云安村的天。 被烧着的铺子,是云安村唯一的酒铺子,欢喜酒家。据说着火的因,是铺子守夜的掌柜的何泰山,多饮了几杯自家新酿的好酒,失手打翻了店内的烛火,火沾着酒水,迅速吞噬了整个酒铺子,势不可挡。 至于着火的果,活生生地摆所有在云安村村民面前。昨日还欢欢喜喜生意火爆的欢喜酒家,今朝只剩下几堆断梁残壁。掌柜的何泰山,化成了一具黑糊糊的尸体。 游安一夜未眠,他回家之后,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心里堵得慌。天色刚刚明亮,游安就穿好衣衫,急匆匆的朝欢喜酒家走去。 离欢喜酒家越近,游安心里就越是焦虑,“今天的云安村的人,怎么都起得这么早。”行人慢慢变多,一个个低声细语,像是在讨论着什么。 一只大手,突然握住游安的肩膀。正在行走的游安吓了一跳,抬起头惊恐地看着大手的主人。 那人阴沉着脸,一脸的不开心和不耐烦,用他唯一的手,紧紧握住游安的右肩。 铁正元! “跟我走。”铁正元根本不给游安考虑回答的机会,一把将游安夹在腋下,风风火火的远离欢喜酒家。 游安还没缓过神来,就觉得天和地一阵挪移,交换了位置。风声不断灌输游安的双耳,四周景物飞速倒退,弄得游安一阵恶心烦躁。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不再起风,游安被铁正元放了下来。游安正想破口大骂,胃部一股酸味泛起,游安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 “哈哈哈。你个小子,未免也太没有用。才二十里的路,就狼狈成这个卵样子。”铁正元哈哈大笑道。 铁正元连笑都是那么苦丧的样子,看来并不是他不喜欢笑,而是实在太过天生丽质,长成了一副这样的鬼模样。 游安又是受到了惊吓,这铁正元竟然带着自己一个大活人,徒步走了二十多里路?他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抬起头四下张望,果不其然,四周只有荒草和大胡杨树,哪里还看得见云安村? 游安一时气上心头,也不管眼前是的这位,是什么武功盖世的高手,指着铁正元的鼻子骂道:“姓铁的,你到底想干什么?带小爷来这么远的地方,你可让我怎么回去啊!我爹找不着我,肯定又以为我怠工跑去玩耍了,小爷都要被你害死了。” “看你挺机灵的小子,原来是个没卵用的孬种,出村二十里都要和爹娘汇报?”铁正元无视了游安的怒吼,盘腿坐下道。 游安一下被铁正元问住了,他不愿被铁正元看不起,急忙道:“谁说小爷我是孬种?想当年,小爷我闯荡江湖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玩泥巴呢!” 铁正元刚刚坐下,打开随身携带的酒囊,正要来上一口。他听了游安这句,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混账话,直接被酒水呛到,低头咳嗽了起来。 游安双手叉腰,看着铁正元咳嗽的样子,得意道:“看你挺威风的小子,原来是个没卵用的孬种,喝口四十度不到的烧酒也会呛到?” 铁正元抬手擦了擦嘴角,看着游安洋洋得意的样子,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烧酒,是四十度不到?” 眼见铁元正也高看了自己一眼,游安得意道:“我是什么人啊,在酒铺子里泡了三年,你当我白干的啊。起先你带着我飞的时候,我的一张脸都压在了你那破酒囊上面,你里面有多少酒,是多少度的什么酒,只要出自我们凉州,我自然是清清楚楚的。” “你个小子,这么多年,是第一个让我浪费好酒的人。”铁正元继续喝起了酒,他喝酒不用坛,用酒囊用酒碗,却比别人抱坛痛饮的人,还要喝得快。 铁正元不去看游安,看着闹心。他不去因为游安的无礼而发怒,却因为浪费了几滴烧酒,闷闷不乐。 “喂,胡子大侠,你的大胡子呢?”游安一直对,这个在欢喜酒家刻字的大侠,兴趣十足。此时掌柜的不在,游安见到了活人,他也不去管,铁正元为什么把自己带到这里,凑上前去问道。 铁正元正闷闷不乐,没由来听到游安的问话,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面颊,奇怪道:“胡子大侠?我铁正元什么时候留过胡子?” “你以前不是可多胡子了吗?怎么说没就没了?”游安好奇心更浓,竟然伸出手掌,去摸铁正元的下巴。 那是一张干燥的、饱经风霜的脸,却很白净,没有一根多余胡须。 眼见游安凑了过来,铁正元面不改色,盯着游安的眼睛,忽然开口道:“小子,你对你们掌柜的那么恭顺,对我却这么无礼。是不是你能看出来,我是个好人,而你们掌柜的不是?” 游安将手从铁正元脸上移开,看着这个名震漠北的大侠,毫无惧色,嘻嘻哈哈道:“没有没有,我们掌柜的当然是好人。至于你嘛...一定是那响彻江湖的大侠!” “哦?”铁正元再次摸了摸自己的面颊,打趣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大侠?” “能写出‘打酒五斤起,带刀者随意。’这等文采飞扬的对子,能是一般人吗?”游安冲铁正元挤了挤眼睛。 铁正元不再去理这个油嘴滑舌的小子,放下酒囊,平静道:“你们何掌柜,死了。” “我说铁大侠,你带我过来,是不是要教我武功啊?”游安一脸兴奋。 铁正元没有重复第二次,因为没有必要。他拿起刚刚放下的酒囊,又想喝上一口。铁正元面色犹豫,一通纠结之下,还是放下了已经见底的酒囊。不行,欢喜酒家没了,这酒得省着点儿喝。 这种想喝酒又不能喝酒的憋屈,简直比挨上大顺西路大王的全力一掌,还要难受。 “你说什么...”游安脸色僵住,声音颤抖。 原来,那种不好的感觉,是真正厄运的预兆。 “这云安村,你就别回了,跟在我身边,给我酿酒喝。”铁正元轻咳一声道,他才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带走游安。何泰山表面上是欢喜酒家的掌柜的,实则是云安村老爷肃水的人。这几年下来,何泰山私下替肃老爷干了多少脏活累活。何泰山一死,肃水必然不会放过每一条线索。到时候,这个小子被肃水带走,是福是祸,无从得知。 铁正元铁大侠,这是救他一条命,才不是因为一路贪图美酒。 游安有些哽塞,他知道铁正元不会骗自己。铁正元说何掌柜死了,何掌柜就是真的死了。 死,这个词,对游安来说还是太大太重。 “铁大侠,掌柜的是怎么死的?你会给他报仇吗?”游安颤声道。他在欢喜酒家三年下来,虽然看出了何掌柜不是好人,可掌柜的对待自己,也是真正的好。 “不知道。不会。”铁正元的回答干脆明白,“我只知道,你继续待在云安村,会有大麻烦。” “你...不是大侠吗?你和掌柜的,不是朋友吗?”游安失落道,铁正元铁大侠,和自己想象中的江湖豪侠,好像不太一样。 “哦?谁告诉你,我和你们掌柜的是朋友?再说了,我算狗屁大侠,顶多是个喝酒大侠。”铁正元笑了笑道,称自己是狗屁大侠的高手武夫,全天下可能就独此一位了。 “掌柜的,还请你喝过酒。”游安道。 “全天下,想请我铁正元喝酒的人,多了去了。只要你的酒好喝,天涯海角,刀山火海,我铁正元都要赶去尝一尝。”铁正元淡淡道。 “那你们就算不是朋友,也有那么久的交情了,现在掌柜的死在你眼皮底下,你却连替他寻找仇人的心思都没有?”游安心里堵得慌,愤愤道。 “这天下那么大,江湖那么深,死人那么多。我铁正元是不是只要认识,都要去管一管?”铁正元语气冷漠如冰,眼中却闪烁着落寞。铁大侠铁正元,心中有执念,“再说,你以为你们掌柜的,没有利用我铁正元的招牌,为己牟利?这么多年,我也是视而不见而已,没管他多蹭几坛好酒,都是够意思了。” 游安神情低落,喃喃道:“那你干嘛要管我啊,让麻烦找我不就好了吗?不行,我得回云安村。” 游安瞥了铁正元一眼,转身就跑。 铁正元还是那样坐着,连起身的心思都没有,他一手掏起已经见底的酒囊,不再犹豫,将剩下的烧酒一饮而尽。 铁正元昂着头,还想多挤出几滴好酒,身前响起一阵脚步。 “铁大侠,云安村,怎么走来着?” 第45章 无名之人,名为无名 黑衣青年蹲在晕倒的曾乞儿面前,就这样一直盯着少年看着,少年未醒,黑衣未动。 “喂,该醒了。” 黑衣青年轻笑一声,端起从欢喜酒家随手顺的酒坛,对着昏倒的少年头上,一泻而下。 曾乞儿猛地睁开眼睛,整个人后仰而出,朝着黑衣青年连出三拳。 黑衣青年挂着笑意,一手握剑,剑无剑鞘,如刀如剑。“铛铛铛。”三声,黑衣青年用剑身,横着挡下了曾乞儿三拳。 “你是酒还没醒吧,出拳这么软绵绵的。喝酒误事啊,你看你醉成一滩烂泥不说,醒了还提不起力气,你这个样子还怎么和我打架。” 曾乞儿紧握拳头,拳头正中一道血印浮现,鲜血滴滴答答地顺着拳头,滴落在地上。虽然只是击中剑脊一侧的薄面,锋利的宝剑,还是将曾乞儿的拳头划破。 “啧啧,看来我的剑,比你的拳头要硬一点。”黑衣青年眼见划破曾乞儿的拳头,把剑抬起,细细欣赏起来。 宝剑剑刃、剑脊,闪着黄灿灿的光辉。 “这不是你的剑。”曾乞儿冷冷盯着黑衣青年,一字一顿地说。 黑衣青年伸出两只手指,在剑刃处慢慢磨挲,“真是把好剑,也不知道和我的‘点苍指’,哪个更硬。” 曾乞儿整个人向黑衣青年跃出,如同一颗流星,一拳轰在了黑衣青年的太阳穴上。 “这不是你的剑!” 黑衣青年依然观摩着手中剑,完全无视了曾乞儿的怒火,同时无视了他的拳头。 曾乞儿心中掀起惊涛骇浪,自己十成十的一拳,打在黑衣青年要害之上,竟然没能让他移动分毫。 “你的拳头,太软了啊小弟弟。”黑衣青年轻笑一声,这才扭头望向曾乞儿,“拳头不够硬,千万别大声说话。” 黑衣青年一指伸出,对着曾乞儿的额头,轻轻一弹。 风停了,空气也停了,时间如同静止一般,只有黑衣青年的手指再动。曾乞儿明明看得见黑衣青年的手指,慢慢点向自己,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手指离自己越来越近。 一粒小石子,落入深潭中,激起的却是万丈波涛。曾乞儿整个人倒飞而出,少年在十几丈之外,弯曲着背,身体痉挛,仿佛再也站不起来。 少年还是站了起来,双目赤红,双腿颤抖。 黑衣青年挂着笑,深深地看了曾乞儿一眼。怎么这天下之人,会有这么大的差距。有的人声名远扬,见了自己却怕得要死,几招过后,就失去了反抗之心。有的人默默无名,却愿意为他人挨上九刀。有的人还会因为一把剑,和自己拼命。 飞蛾扑火,意欲为何。 黑青青年弄不懂看不透,他也不需要弄懂看透。毕竟他只是一个无名之人,无名之人,会杀人就够了。 “看给你急的,不就借你的剑看看吗?我看着你藏在胡杨树下的,这不怕你喝醉了忘了,好心给你带过来。还你!”黑衣青年笑着将手中剑抛出,稳稳地落在了十几丈之外的曾乞儿身边。 手握剑柄,重新感受宝剑骕骦的温度,少年笑得很开心。 “谢谢。” 黑衣青年轻轻一跃,就出现在了曾乞儿面前,道:“谢我什么,谢我救了你一命?” “谢你把剑还给我”曾乞儿道。 黑衣青年瞠目结舌,随后竟然发出一阵狂笑:“这天下,竟然还有你这么可笑之人,一把破剑,比你的命还重要?” 这是两人的初见,所以曾乞儿并不知道,黑衣青年第一次笑得这么放肆。黑衣青年也不知道,这把剑,确实比少年的命还重要。 天下之大,总是能找着几个可笑之人。 黑衣青年将脸凑近,盯着曾乞儿,少年的脸,充满黑衣青年的瞳孔。少年未醒之时,黑衣青年已经看了他很久。 “那你可知道,我救了你不止一次。”黑衣青年道。 曾乞儿抬起头,看着黑衣青年。少年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看到曾乞儿疑惑的表情,黑衣青年轻笑一声道:“你该不会不知道凉州七十二寨,追杀令的事情吧?” 曾乞儿摇了摇头,他知道凉州七十二寨肯定不会放过自己,可什么‘追杀令’,自己是听都没有听过。 这也不能怪曾乞儿心太大,他自从和锦瑟分手以来,接触的都是些平民百姓。欢喜酒家偶尔打酒的几个江湖人,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虽然凉州七十二寨放出追杀令的事情,在整个江湖已经传的沸沸扬扬,可曾乞儿这个当事人,却一直蒙在鼓里。 黑衣青年轻轻拍了自己的脑袋,他是被少年搞得有点头疼,道:“我要是像你这样闯荡江湖,不知道已经死了几百遍了。曾乞儿,你的运气是真的好,好运有我这样的人,给你擦屁股。我这一路光是替你解决的隐患,就有十多伙人。不然你以为你可以平平安安,走到云安村?还有那几个在段须瓶的进攻下,侥幸活下来的可怜虫,我都替你处理掉了。” 黑衣青年声音平淡如水,几十条人命,在他的嘴里,就像是喝了一口水一样随意。 曾乞儿紧紧握住骕骦,死死盯着黑衣青年。 “这么凶盯着我干嘛,小弟弟你该不会是,那种恩将仇报的人吧?”黑衣青年大惊小怪道,演技相当拙劣。 曾乞儿久久不语,如果黑衣青年所言是真的,不说自己完全敌不过黑衣青年,就凭黑衣青年几次救下自己,曾乞儿也出不了剑。 “那些人是无辜的。”曾乞儿声音低落。 “无不无辜,关我什么事。我要做的,就是让你活着,小弟弟。”黑衣青年伸出手掌,按住曾乞儿的脑袋。 “我就想亲眼看一下,能让义父赐出第五块‘双鱼护龙’的,究竟是怎样的人。” 曾乞儿想要挣开黑衣青年的手,奈何被黑衣青年按得死死的,实在无力挣扎。曾乞儿问道:“你是穆叔叔的人?你叫什么?” “穆叔叔?难道你不应该叫义父吗?至于我啊,只是一个想要挣银子的人,一个无名之人。”黑衣青年道。 曾乞儿暗自摇头,伸手摸了摸怀里点亮四目的‘双鱼护龙’,穆叔叔随手就给自己了,并没有想认自己作义子的意思。曾乞儿倒是满怀希望,希望有个像穆隐一样的父亲。 “胡先生说过,人不分贵贱,名字也是一样的,你总要有个名字吧。”曾乞儿道。 “你嘴里的这个胡先生,倒不像是寻常的读书人,竟然说出这种离经叛道的言论。”黑衣青年摇了摇头,轻笑道,“你非得叫我名字,就叫我无名好了。” 我本是无名之人,名叫无名。 “好,无名。”曾乞儿道。 “难道你不应该再加一个‘哥’字吗?”无名道。 曾乞儿没有理会无名的要求,低声问道:“百夫长罗林,也被你杀了吗?” “那是自然,我无名做事,一向稳妥。”无名偷偷瞄了曾乞儿一眼,“不过这罗林倒是硬骨头,死活都不愿说出你的身份。” “哦...”曾乞儿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逗你的啊,小弟弟。”无名抬起按在曾乞儿头上的手掌,重重拍了下去。 少年咬牙切齿。 过了好一阵子,少年突然开口:“你现在见到了我,是不是很失望。” 无名转过身子,看向不远处的云安村落,轻声道:“我啊,起初的确是非常失望,至少现在的你,配不上这块‘双鱼护龙’。远远配不上。” 曾乞儿等着无名继续开口,铁娃曾经告诉自己,这大人说话,最是不直接,喜欢讲究那些弯弯绕绕。比如想骂一个人,会先说一长段夸你的话语,最后在后面加上一个‘但是’。 所以曾乞儿觉得‘起初’后边,一定有一个‘现在’。 无名回头看了看曾乞儿,少年一副期待的表情看着自己,无名忍不住一笑,又是一巴掌重重拍到了少年的脑袋上:“现在啊,至少你还挺可爱的。” 曾乞儿一阵无语,这都是什么人啊? 曾乞儿定下心思,将这几天的事情,重新梳理了一遍。无名也不去管曾乞儿,拿着一壶从欢喜酒家顺来的酒,左看右看,就是不去喝上一口。 “何泰山,怎么样了?”曾乞儿道。 “死了。”无名道。 “人死了,会有麻烦吗?”曾乞儿问道。 “会啊。”无名道。 “那我们现在,为什么还待在治风口呢?”曾乞儿坐在地上,稍微调息内观自己的身体,少年望向崖下不远的云安村,灯火稀疏,已经入夜。 黑衣青年又想去拍曾乞儿的头,被少年扭头躲过。 无名摸了摸鼻子,兴致阑珊,说道:“小弟弟,我作为前辈,是得给你传授一点江湖经验了。有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现在已经将近十二时辰之后了,云安村的当家的,一定派人向远处寻找咱们,他怎么也想不到,我们还在这治风口。” 曾乞儿点了点头,理好像是这么个理。 突然之间,远处竖起许多火把,又有人喊道:“前面有可疑的人!” 一时间,呐喊声一浪盖过一浪。 无名朝着曾乞儿尴尬一笑,整个人猛地跃起:“放心,哥哥替你去解决。” 曾乞儿手握骕骦,站了起来。 十几个人握着火把,将胡杨树下的少年,围了起来。 黑衣青年无名,在黑夜之中,销声匿迹,哪里还看得见人影? 第46章 宝剑染新红,无名杀肃水 今夜的治风口很静,也很冷。西北路很少有如今夜这样的天气,无风,却令人冷到骨髓。 木已成林的胡杨,千千万万的飘絮在空中滚动,如裹成团的气浪,更如浩瀚宇宙中的浮沉。曾乞儿站在浮沉之中,是显得如此渺小,人命亦是如此。 少年已经被层层火把包围,胡杨的飘絮飘落在火把上,瞬间化成一鼓青烟,灰飞烟灭。包围曾乞儿的有十七个人,领头的一人,穿着一件灰色梭布夹袍,身材高大,面部轮廓坚毅,典型的西北凉州人的面貌。 此人名叫狄俊,是云安村方家的头号打手。云安村不仅仅是肃水肃老爷的云安村,出了火烧欢喜酒家这样的祸事,死的是肃水的人,其他豪强说不定会忍不住,偷偷幸灾乐祸一番。 可这毕竟是云安村,天子龙威不至,马匪进村下马的云安村。豪强们再看不惯肃水一家独大,肃水也是云安村的云安老爷。现在出了事,其他豪强不可能继续在家安安稳稳。 狄俊原本抱着‘旁人大火烧山,老子稳如泰山’的态度,压根没指望能找到什么线索。敢在云安村杀何泰山的人,会是什么简单货色?他狄俊何必要去触碰这个霉头。叶家老爷也是心照不宣,安排狄俊去巡视治风口两岸的可疑人等。狄俊带着一伙人,慢慢吞吞的巡视完治风口北岸,这才刚到南岸没多久,自己手下一个愣头青就大喊大叫。 狄俊看到远处胡杨树下的两人,心中一紧,故意把队伍带向另外一处,可自己手下的愣头青,却等不及喊出声来。我狄俊堂堂一个习武之人,不比你这愣头青眼力要好?没见着老子把人领走,你他娘的还鬼喊鬼叫个屁。 坏就坏在这里,这只队伍,并不是只有叶家的人。还有两个肃水的手下,跟随在队伍之中。这不,一个肃水的手下,看到情况,早已跑去云安村搬救兵。狄俊在另一个肃水手下的目光之下,硬着头皮领着人过来。 狄俊黑着脸,他现在只希望这个人,不是云安老爷要找的人。可狄俊离少年越近,他的脸就越黑,心就越寒。 少年手中,拿着剑。 根据欢喜酒家伙计的供词,酒家有两个伙计,于今晨失踪。一个十三四岁,叫铁毅。一个十七岁,叫游安。铁毅刚到云安村半个月左右,最是可疑。 而另一个和少年在一起的黑衣人,已经不见踪影。 “铁毅?”狄俊恶狠狠地盯着曾乞儿道。 曾乞儿没有回答狄俊的问题,少年只是手握骕骦。宝剑骕骦,如剑如刀。握在少女手上,它就是剑。握在少年手上,它就是刀! 狄俊旁边之人,姓童名浩兴。童浩兴到不像狄俊这样心情沉重,叫铁毅的少年,是肃老爷势必拿下之人,自己要是能生擒铁毅,自然是大功一件。 “铁毅?真的是你?”童浩兴大喜过望,眼前的少年,八九不离十,就是肃老爷要找的人。 曾乞儿没有动,狄俊也没有动,童浩兴却已经安耐不住。 他童浩兴习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求一个飞黄腾达?现在飞黄腾达的机会就在面前,有什么再等的必要? 一尾银色的长蛇,电光石火之间,咬向了胡杨树下的少年。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西北路武夫多使长枪,这一手银蛇枪,童浩兴就足足练了十五年。 银蛇枪,攻势如银蛇缠身,可它却仅仅只有四招:扎、刺、点、拨。就是这四招,童浩兴练了十五年,早已经将这四招融入了自身,手到擒来。杀人,四招都是多,一招就够了。 曾乞儿也出刀了,并不是《伯安二三式》里的刀法,仅仅是毫无章法可言的挥出两刀。 第一刀,蛇身被拦腰斩断,银蛇枪碎。第二刀,风驰电掣,掠过了童浩兴的双手。 “啊!!!”童浩兴两只手腕被齐齐斩断,鲜血如注,向天空喷涌而出。头顶上灰白的胡杨飘絮,也被血染红,形成漫天的红绒。 童浩兴,已经踏入三品武夫多年,本不应该这么快,折在一个初入三品的少年手上。童浩兴这些年投靠肃家,是好,也是不好。肃家能给童浩兴一个安心习武的世外桃源,却也让他少了很多实战的机会。 投靠肃家之前,童浩兴也算在凉州小有名气,一手银月枪,不知饮过多少武夫的鲜血。投靠肃家之后,童浩兴丝毫没有懈怠,反而比之前更加勤奋练武,连自己的银月枪,都有所精进。 可他还是输了,就算侥幸能活,也再也拿不起枪了。这就是江湖,血淋淋的江湖。两人生死一战,很少有像说书演义里的大战三天三夜,天昏地暗。我不比你弱,却在你手上撑不过两招,高手往往几招之间,就已经定下胜负。 童浩兴之前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的枪,只有四招,招招都是杀人的招式。 可他不仅仅少了实战的机会,还低估了他所面对的对手,同时立功心切,着急出手。 身在江湖,往往一个错误,就足以让你万劫不复。所以童浩兴败了,被一个少年,两刀废掉。 童浩兴跪倒在地,双手血流不止。一个大男人,发出只有女子才能发出的分贝。尖锐的喊叫声,充斥着在场每个人的耳朵,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 可是没有人去看童浩兴的凄惨,更没有人去同情他,因为敌人还活着。 狄俊一直盯着曾乞儿,自从他见到了少年,视线就没有从他身上移开过。这是狄俊多年以来的习惯,不清楚敌人的手段前,绝不会轻举妄动。这个习惯,让狄俊活到了今天。 曾乞儿的刀很快,快到狄俊也没能完全看清,少年是如何出的刀,所以狄俊要再确认一遍。狄俊做事,一向谨慎。 “弟兄们,回报老爷的时候到了。这个人,就是老爷要找的人,给我上!”狄俊一声令下,身边的好手吼叫着冲向了曾乞儿。 他们是叶家忠心耿耿的仆人,叶家在乱世中庇护他们,他们就应该做出回报。 这些人,无一是泛泛之辈,童浩兴的败北,没有给他们增加一丝退意。他们也不像狄俊这样小心谨慎,不然怎么有人会见到少年,就大喊大叫。 他们只知道,拿下少年,回报老爷。 童浩兴的惨叫声,被滔天的喊杀声盖过。不知是谁,冲向少年的时候,觉得童浩兴挡路碍事,一脚将他踹倒在地。 喊杀声震破天空,漫天的血絮飘舞,血絮下的人,陷入了疯狂。 冲向曾乞儿的好手,有的使刀、有的使棍、有的使剑,多数的人还是使枪。西北路产好马,多骑兵。武夫要是对上骑马的骑士,还是枪用着最顺手。西北路武夫,多数使枪。 六杆长枪,一枪接着一枪,从四面八方刺向曾乞儿。 曾乞儿仍然是一刀,骕骦由西向东,正好是西风吹来的方向。 六柄长枪,枪头触及骕骦的剑脊,就如同生铁粘上铁磁,再也拔不下来。六名拿枪的好手,脸色涨红,拼了命想要把长枪,从少年诡异的剑中拔下。 这是独眼刀客汤月的刀法,曾乞儿第一次实战使出,对付这些拿枪的武夫,最是有效。 其他的围攻好手也到了,刀剑棍棒,亮亮闪闪,齐齐朝曾乞儿身上招呼过来。 “退!”曾乞儿轻呼一口气,六名握枪的好手,同时撒手,倒退数步。他们的枪,依旧沾附在骕骦之上。 曾乞儿手中骕骦,画成一个圆弧,弧上带着六根突刺,连胡杨树的飘絮,也不能进入圆弧之内。 更别说是好手们的刀枪棍棒了。 叫骂声,惊呼声乱成一片。围攻曾乞儿的好手齐齐倒退,距离圆弧中心,空出了大片空地,再也没有人能够靠近。 站在不远处压阵的狄俊瞳孔一缩,瞬间化作一道白虹。狄俊用的是剑,一剑直至圆弧中心! 云安村老爷肃水,刚刚接到了手下送出的消息:治风口南岸,发现可疑的人物,叶家的狄俊,已经和对方交上手了。 肃水面色阴沉,向治风口南岸赶去。他依旧迈着和往常同样的步伐,不紧不慢,整个人却行如疾风。 肃水要亲自看一看,究竟是谁,在云安村放火杀人。 “肃老爷这么着急想去干嘛,我觉得大可不必。因为你要找的人,自己会找上你的啊。”一道平凡的声音由远处飘飘而来,一道黑色的身影,迈着和肃水同样严谨规律的步子,一瞬间就挡下了前进的肃水。 肃水冷漠地望向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年轻人。那人嘴角挂着轻笑,看似轻松随意,可肃水知道,连笑容扬起的角度,都是年轻人设计好的。无数次笑,无数次扬起嘴角,都是同样的模样。这个人,和自己很像。 肃水停下了脚步,他也不着急前去治风口南岸,云安村肃水老爷,做事一向很稳。 “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对啊,我不是已经告诉肃老爷了吗?”黑衣青年就是丢下曾乞儿逃之夭夭的无名,现在看来,无名并非逃跑,而是直接来找肃水本人! “好,很好。”肃水的声音没有一丝波动,“你来做什么?” “我来杀你。” 黑衣无名始终轻笑着,蔑视的轻笑着。被他蔑视的人,是云安村第一豪强,肃水。 第47章 治风口风起 “我来杀你。”这句话,肃水不知道听过了多少回。毕竟云安村这座法外之地,无论是大梁朝廷,还是江湖门派,都把它当做眼中钉。而肃水,就是眼中钉里的,那一根最尖锐的刺。 而肃水却依然活着,活得越来越好。那些来杀肃水的人,全都死了。云安村肃水老爷,并不是想杀就杀,他还活着,就是最好的证明。 “很好。”肃水面不改色,无论发生什么,他自始至终就只有这一个表情。如同戴上一个面具,展现给世间人。世人所拥有的喜怒哀乐,在肃水的脸上,从来不会浮现。严谨、自律到畸形。 “有人要杀你,反而很好?”无名道。 “不是有人杀我,很好。是你做的很好。”云安村的长街,看不见一个行人,一缕灯火。肃水一直看着无名,连眼睛也未曾眨一下。虽然来杀他的人,全都死了,可是想杀他的人,却有很多还活着。明里暗里,连肃水都不清楚有多少人想要杀他。 所以他不得不严谨,不得不让生活变得枯燥单一。只有这样,他才能保持十分的敏锐。面对任何敌人,肃水都不会轻视,任何时候遇敌,肃水都是巅峰。 现在的肃水,亦是巅峰。无论是气势,还是武运。 肃水说无名做得很好,却不做过多的解释,因为肃水不是多言之人。 可有人是。 “肃老爷过奖了,不过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小手段。让你调走了云安村所有能用的人,去寻找杀人凶手。然后在你最想不到的地方,伏击你肃水老爷。这不过是职业习惯而已,对你肃水老爷,可没有什么作用。” 肃水确实没有料到,无名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来杀自己。从一开始起,黑衣青年的目标就是自己。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只因为他是肃水。出其不意,又能如何?我肃水无时不刻不在巅峰,无时不刻不把命握在自己手中。调走旁人又能怎样,我肃水就是云安村,武功最高的那个人。 “你姓张?”肃水道。 无名不置可否的一笑,故作疑问道:“肃老爷,我大梁朝地方官员册子里,好像没有肃老爷这个七品命官吧?” 无论是朝廷还是凉王府,起初都是想将云安村掌握在手中,对于肃水采用的是怀柔政策。奈何肃老爷油盐不进,几次扯皮下来,肃水也上了朝廷的必杀名单。 鱼钩所水草榜,肃水榜上有名。 在大梁朝就是如此,朝廷能够容忍你拥匪十万众,在深山里建营立寨,成为祸害一方的马匪。能够容忍你开宗立派,称霸江湖。却绝不允许你带着几十个人,建城安民。 见着肃水没有回答,无名继续道:“当初礼部要给肃老爷一个‘治风侯’的爵位,都被肃老爷您给拒绝了。肃老爷还真是不求名,不求利,一心只为云安百姓呢。”无名轻笑一声,连虚伪的恭维也被他收起,“‘伯安侯’谢玉堂,当年也仅仅封侯,你肃水又算个什么东西,能和谢玉堂相提并论!你既不求扬名立万,封王拜相,又不求神功出世,称霸江湖。你肃水对老百姓那么好做什么?一心为民,好一个一心为民。那是皇帝陛下,和他的臣子才要做的事!” 面对无名的质问,肃水毫不动怒,只是脸上难得浮现一丝惆怅,轻语道:“我肃水何德何能,能与侯爷相提并论。肃水勉强能做到安一方,而侯爷,能安天下啊。” 治风口这个名字,就说明了它不该有风。可云安村的长街上,却起风了,起的竟然还是东风。 黑衣无名站在长街之东,他是鱼钩所最会杀人的人。无名杀人很快、很干净。我本无名,我生来就是为了杀人。 一个人不可能没有弱点,不可能真正毫无死角,金刚不败。一个对外展现的无比强大,苛刻律己到恐怖的人,一定是因为他想要隐藏的东西,比常人更加脆弱,一碰即碎。 无名知道,肃水就是这样的人。因为无名自己就是。 无名来云安村,不是为了救曾乞儿,救下同门师弟,只是雪中送炭的随手为之。无名更不是来聊天的,他说话的目的,就是杀人。所以当他看到肃水情绪波动的时候,就知道机会来了。 一道亮得发白的光束,由长街之东,直击长街之西的肃水,光卷着风。 这道光,令肃水避无可避,白光甚至晃的肃水睁不看眼睛。 可肃水不需要避,更不用睁眼。 肃水左手探出,不紧不慢,白光即将穿透肃水胸口之时,肃水的手掌也到了。肃水手掌一握,白光瞬间化作散落的飞羽,朝天空四散而出。云安村的天空,亮如白昼。 白光未散,无名已经出现在了肃水身侧。肃水仍然紧闭双目,似乎被强光刺激地睁不开眼睛。无论你速度再快,只要你是人,动了就必定会带着风,人越快风越快。无名也是人,所以他也带动着风。无名丝毫没有打算隐藏自己的踪迹,黑衣青年眼中,燃烧着旁人看不见的东西,叫做战意。 鱼钩所无名,作为杀手,为了杀人不择手段。哪怕目标只是一个不会武功手脚残疾之人,无名能偷袭就不会正面进攻。 点苍指无名,作为武夫,他也渴望酣畅淋漓的这一战。对手是肃水,就不可能存在任何偷袭取巧,能找到肃水的一个破绽,已经是无名的幸运。 这就是习武的魅力,也是习武之人的悲哀。 无名的两指,已经离肃水不到三寸。点苍指,出自鱼钩所入门武学《点苍拳》。无名这些年结合自己的武道,将拳化为指,指法可近可远,近是暗劲,远成剑气。比起点苍拳的霸道,点苍指要更加凌厉。 肃水抬起右掌,想要去捏无名的两指,与他抬起左掌捏碎点苍指剑气的招式,如出一辙。 无名曾经笑言,要去试一试自己的点苍指,和宝剑骕骦哪个更硬。可现在面对肃水的肉掌,他却完全没有尝试的念头。 只见无名两指射出一道白色光线,手指却是向后撤去。这道白光比起刚开始攻击肃水的那道,要短的多。光芒却更加明亮,速度也更加快! “嘭!”无名的第二道剑气,还是被肃水一掌捏碎。只不过这次并没有向天空射出,而是直接在肃水掌中爆炸开来。 肃水一只肉掌,鲜血模糊,可他连看都不去看自己的右手。无名要退,肃水就进。只见他左掌右掌同时拍出,就要将无名挤压成肉泥。只要是人,动作就会带着风,速度越快风越快。肃水的双掌合得很快,却没有带一丝风。“治风口”肃老爷,出掌带风,还怎么安一方百姓? 无名瞳孔猛地缩小,他那颗早已冰冷的心脏,竟然如同着火一般,烈火焚心。 可无名这次没有退,他猛地在地上扎了一个标准的马步,右指向左,左指向右,交叉着点向肃水两掌的掌心。 肃水的下一招,是握掌,万物在他的掌心,无疑都会被碾碎。可当肃水的掌对上无名的指,却怎么也无法握掌。 无名的下一招,是指出剑气,凌厉的剑气,无论是金石还是名剑,皆可洞穿。可当无名的指对上肃水的掌,却怎么也无法射出剑气。 肃水闷哼一声,两掌挤压着无名的两手四指,慢慢向内闭合。无名一口鲜血,喷到了肃水的脸上,肃水面无表情,只是盯着无名。从肃水见到黑衣无名之时,他的视线就未曾离开过无名。 这就是肃水,绝对的专注。 眼见自己的指,已经快要扛不住肃水的掌,无名笑了,仍然是轻视的笑。只不过这次,无名笑的是自己。肃水的资料他早已倒背如流,可真正交上手,才知道肃水竟然是这个德行。早知如此,自己随便再带一个四五品的武夫,在这个时候,给肃水后心来上一剑,保准肃老爷一个透心凉。 万事没有早知如此,无名杀人,也绝不会带帮手。更何况跟水草榜相关联的任务,本就是最高的机密,鱼钩所一般谍子绝对没有权限涉及。 除非带另外几个点亮四目“双鱼护龙”的人,来帮自己。可那三个人,各自远在天边不说,无名跟他们也极为不对付,不可能和无名一起执行任务。治风口南岸,倒是有一个无名看得顺眼的少年,也是点亮了四目的“双鱼护龙”。 无名一阵自嘲过后,竟然自暴自弃,骤然撤回双手四指。肃水心中一阵疑惑,他不明白黑衣青年为何要送死。 疑惑归疑惑,肃水可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生死之战,所有的一招一式,肃水早已形成条件反射。 肃水双掌逼退无名的指,直接对着无名的脑袋捏去。 无名双手垂下,右手小指轻轻勾起,一道剑气,直击肃水心脏! “原来如此,黑衣青年想用他的命,换我肃水的命。我的命,换他的命,到底值不值?”一向果断的肃水,面对如此不按套路出牌的无名,犹豫了。 第48章 落幕 入夜已深,治风口南岸,满地的胡杨落叶,还有人的血。 这里原本有很多人,这些人持着刀剑,高举火把。而现在,榕树之下,仅仅站着一个少年。 少年不知道从谁身上拿下一囊清水,清水顺着宝剑流淌,冲淡了剑上的鲜血,却冲不淡宝剑的剑气。大战之后,曾乞儿不去检查自己的伤势,而是将骕骦清洗的仔细而认真。曾乞儿不知道的是,某位少女,用骕骦杀人过后,只是随意的把剑身,在死人的衣服上蹭一蹭。然后就把骕骦当作挂饰一样放在腰间,再也不去看它一眼。 骕骦的第一任主人,有名剑数十把。就连骕骦这样的宝剑,在剑气凌人的主人面前,也只能黯然失色。 第二任主人锦瑟,更加过分。对一把名剑,如同单身老汉对待家中闲置的碗筷,用完就放下。连最基本的洗碗都懒得去做,下次吃饭接着用就是,嫌弃得很。 第三任主人曾乞儿,与前两任对比下来,简直是剑客的模范,曾乞儿这才是对待名剑的态度嘛。不过令人无语的是,曾乞儿实力低微不说,竟然把骕骦当作刀来使。 曾乞儿正仔细清洗着骕骦,少年的脸靠骕骦很近,认真观赏骕骦剑身纹理。毫无征兆,剑身猛地一颤,直接拍打到了曾乞儿的脸上。少年脸上被骕骦抽出红印,一脸疑惑道:“这是怎么回事?” 云安村上空的那束白光,仅仅持续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对于有幸所见的百姓来说,兴奋地将白光当作是百年难遇的奇观。却没有人知道,云安村的天已经随着白光亮起,天翻地覆。 治风口北岸,两人一骑,并肩而立。其中一人,体型挺拔,一身云锦衣衫,面带忧郁之色,痴痴望着崖下的云安村落。如果村里百姓见到此人,无一不会对其深深鞠躬。不因为别的,只因为这人是护一方平安,云安村肃水肃老爷的管家。 管家身旁的一人,一袭黑衣。黑衣青年衣衫破烂,一副疲惫的样子,可他的眼中却亮着夺目光芒,精神抖擞。 “这...肃水怎么突然就死了,我在云安村近十年的潜伏经营,不就全都付之东流了吗...”管家语出惊人,谁又能想到,肃水身边的管家,最信任之人,竟然是一名谍子。 管家身旁的黑衣青年,正是无名。现在无名依旧站着,肃水无名两人交手的结果,不言而喻。 无名心情舒畅,听了管家这句绝不该出现的大逆之言,竟然一点也不气恼,只见无名轻笑道:“胡杨,义父当时埋下你这颗棋子,不就是为了方便监视肃水,最后扳倒这个反贼。现在肃水人都死了,一了百了,皆大欢喜。你放心,肃水的死,有你胡杨一半功劳,我一定会如实向义父给你请功!” 鱼钩所麾下外勤谍子,分为甲乙丙三等,所有谍子依照任务、实力、作用划分等级。像清安镇万入禾,就是甲等谍子,而万入禾这个身份,从头到尾都是假的。鱼钩所谍子,没有姓名,没有身份,只有代号。鱼钩所成立十年,有的谍子一经埋下,就是十年。有的碟子,连和自己接头的上官都死了,谍子却还活着。这些谍子将被所有人遗忘,只有一个孤零零的代号,记录在都督穆隐案前的小册子里。也许一辈子,也不会有人再提起。 这就是作为谍子的宿命,亦是使命。 胡杨作为穆隐在肃水身旁埋下的关键棋子,其重要程度和危险程度,不言而喻。十年以来,胡杨每一天都是提心吊胆,如履薄冰。 现在肃水死了,一切本该结束了。可本应该解脱的胡杨,却好像失去了世界一样,现在的他,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相比胡杨,无名反而是幸运的。至少无名,只要会杀人就行了。 眼见身旁的胡杨,依然面色忧虑,哪里还有一个鱼钩所甲等谍子的样子,无名脸色沉了下去,道:“肃水死了,云安村的天蹋不了。你胡杨,依旧是肃老爷生前最信任的管家,他的旧部,你能拉拢多少就拉拢多少。你现在,应该作为肃水的管家,多想想下一步该怎么稳住局面。而不是作为鱼钩所谍子胡杨,去思考你不应该思考的东西。懂吗?” 无名的敲打,点到为止。大家都是聪明人,胡杨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恢复了他面无表情的管家模样。这些年下来,胡杨作为肃水的管家,对肃水的表情倒是学的入木三分,深入生活之中。 胡杨一字不落的记下无名的话,不是因为这个年轻人有击杀肃水的实力,而是因为他那枚点亮四目“双鱼护龙”的令牌。 胡杨将无名的言语,字字剖析,顿足失色。原来除了自己,云安村还有都督安插的人。肃水一死,接替他交椅的必然是第二大豪强,龙白涛。这龙家,是早就在凉州治风口扎根数十年的大族,龙白涛为人自负,武功卓越,连肃水他都不服。没想到,连龙白涛都是都督的人。 “自己的这位顶头上司,还有什么做不到的?”胡杨看似面不改色,其实早已经魂不附体,“大人说的果然不错,有些东西,不是自己应该考虑的。” 胡杨转过身子,冲着无名深深地鞠了一躬,诚心诚意道:“卑职一定做好分内之事,不辜负大人提点。” 无名也不去看比自己大上几轮年岁,却恭恭敬敬的胡杨。无名只是俯视着逐渐躁动的云安村,嘴角挂着浅笑,突然说了句胡杨听不懂的话:“胡杨,我以后也有名字了。” 胡杨仍然鞠着躬,心中反复琢磨大人此话的言外之意。 “以后叫我无名。”无名转过身子,重重拍了拍胡杨的肩膀,“你回去办事吧,这下云安村可要热闹咯。记得,把马留下。” 胡杨又是冲着无名一鞠躬,大步流星的走开了。胡杨树下,独留无名一人。 无名始终挂着笑,目送胡杨离开后,无名突然用手捂住嘴巴,剧烈的咳嗽起来。 一口鲜血突兀的出现在无名的掌心之中,无名止住咳嗽,随意的将鲜血抹在自己的衣服上。 此时的无名,莫名想起了那个刚刚死在自己手上的肃水。 那个男人,比自己想象中要强大的多。同样,实力越强的人,背负的东西就越沉重。 正因为云安村肃水的这个名,让肃水面对无数次刺杀,都未曾后退一步。也因为云安村肃水这个名,让肃水面对无名的以命换命,不得不退。 无名最后的那一指剑气,已经是强弩之末,哪怕击中肃水,也未必能将其击杀。肃水不是不懂,可肃水不敢赌,不敢拿整个云安村的未来,和无名去赌。 高手相争,退就是死。更何况肃水的对手,是无名。 一个人背负的东西一旦太多太重,他就做不到一往无前,也成不了杀人的利器。 所以肃水死了,死在了无名的面前,肃水临死的时候,双眼仍然是死死地盯着无名。 “听说你滴酒不沾?”无名默默望着已经倒下的肃水,肃水全身,中了无名十四指,招招致命。 这回的黑衣青年,没有笑,他也没有要等肃水回答的意思。倒在无名面前的男人,已经只有呼气,没有进气。 “我真的很佩服你这样的人,二十年前的肃水,还不是什么云安村肃老爷。肃水和铁正元,当年关系最好,名声最大的两位大侠,凉州最爱酒的两个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一夜之间,形同陌路。一个留在治风口,组建了云安村,从此滴酒不沾。另一个,远赴漠北大草原,沦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酒鬼。” 无名蹲了下来,伸手去将肃水的眼睛轻轻闭合上。 “我啊,是想喝酒,却屡次难以下咽。但你肃水,还有义父,明明是嗜酒如命的人,自己也能喝酒,却怎么也不会去喝一滴美酒。” 无名站起身来,不再去看肃水的尸体,又恢复了他标志性的轻笑模样。 “还有啊,我不姓张,我叫无名。如果按照你的意思,我大概是姓穆吧。” “要是你不是反贼就好了。这天下的反贼,杀也杀不干净,愁啊。” 云安村的天,变了。再也没有人有闲心,去管欢喜酒家的案子。龙白涛在稳坐云安村第一豪强的位置之前,总要死上那么些看不懂时世的人。龙白涛和肃水的管家胡杨,既然都是鱼钩所的暗手,从今往后的云安村,是谁的天下,毫无悬念。 榕树下的少年,再也不见无名归来。曾乞儿整理了自己的衣衫,从治风口走出,西北路的江湖,少年想替另一个少年,走上一遭。 少年腰间,挂着剑,剑名骕骦。 第49章 溪山镇,望月宗 溪山镇,一座陲于大梁朝最西北的小镇,本来是没有什么人来这梁朝之北,大顺之南的无名小镇的。 因为溪山镇,既不属于热闹繁华之地,也不属于天高皇帝远,能让一方豪杰强做地头蛇的地段。哪有人会闲着没事儿,来到这个边陲小镇找麻烦。 其实也可以说,是没有人敢来找麻烦。因为离溪山镇不到二十里的地方,就是鼎鼎大名的望月宗。 望月宗,听这名字,就不像是什么二流三流的江湖游侠一时兴起,创立的宗派。恰恰相反,他的创立相当浪漫。 传说,一百来年前,一对年轻的神仙眷侣,来到这本来荒芜的山峰上。那本就已经当世无敌手的男儿,就这样痴痴地盯着天边皓月,白天闭目,晚上睁眼。哪怕当天乌云蔽日,月光稀疏,这位痴情的男儿,也要独独对着天空,望上一晚上。 饶是那位不染人间烟火,菩萨般的仙子,也是读不懂他心中男儿的想法。一开始她还以为身边男儿,遥望明月,有所感悟。武道一途,越是向后修行,越是讲究一个修心,万事离不开一个机缘。 加上仙子本人,也不是那尘世中的凡夫俗子,就耐着性子让伴侣冷淡了自己几个月。后来仙子发现身边男子,在遥望明月的时候,还会忍不住发出,啧啧的赞叹声音。那仙子实在是纳闷,就忍不住好奇地问身旁男子:“看什么呢,这么好看么?” 那位当世已经找不到任何对手的绝尘男儿,如痴如醉,字里行间尽是温柔:“靡儿,这月亮真像你。” “嘿,你别说,这真不愧是咱望月宗开山祖师的媳妇儿。要是换做俺家那个黄脸婆,别说半年,半天没理她,不得剐了俺呀。”老谭是那溪山镇的客栈老板,他那客栈,也没取什么沾有仙气儿的名字,店名老谭客栈,通俗易懂。 老谭客栈本来没有什么人气,毕竟一个镇子上的乡亲们都认识,平时也只有几个南来北往的路人,或者慕名前去望月宗拜访、拜师的武夫,会到老谭客栈投宿休憩。 再加上望月宗向来低调出世的风格,所以老谭客栈生意虽然算不上冷清,也只能让老谭一家勉强糊口。 自从三年一次的武林大会,轮到望月宗举办后,这老谭的生意也跟着好了起来。每天形形色色,四面八方的武林中人,有趾高气昂的名门弟子,有长的就像绝世高手的大侠,甚至还有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侠,好不热闹。 老谭甚至把自己的屋子,和从亲戚朋友那借来的,一共二十多间房间作为客房。可还是供不应求呐,老谭口中的那个黄脸婆,也是每天晚上笑开了花,反反复复的数着银子。 老谭几乎每天都要亲口,将这个望月宗神仙眷侣的传说,吹嘘个百来十遍。仿佛自己就是那开宗立派的宗师一样,对老谭来说,光荣的很呐。 “宋哥哥,那老掌柜又在重复宗门里的传说了,好讨厌呢。”说话的是一位妙龄少女,玉立亭亭,明眸皓齿,一席乌黑的头发自然披肩。这般大好容颜的少女,却不是什么冷尘如水的仙子。 少女始终保持一副迷糊的神色,少女眼中,只有她的意中人。少女虽然嘴上说老掌柜讨厌,却也吃吃的笑了出来,甚是可爱。 “老谭就是这样的,话是糙了点儿,不也是夸咱们开山祖师的英勇无敌,咱们二代师祖的美貌无双嘛。”少女旁边的少年长的就不那么讨喜了,一双桃花眼勾起,少年肤色略白,笑起来很是邪气。一袭白裘,轻衣缓带,还配着一把折扇,一看就是那种大街上看见美丽容颜的女子,就要上前调戏一番的反派角色。 “宋哥哥,你好像,比老掌柜还要讨厌啊。”少女毕竟是未经俗事,而且对宗门相当尊敬。虽然调侃自家祖师爷与二代师祖的是宋哥哥,少女还是脸色微红,略微责备道。 “好啦,好啦,我讨厌。铃铃,以后我下山,你就别求着我带你了,你爷爷都训我好几次了。”少年一脸失落的模样。 “不是的,宋哥哥,你很好,不讨厌,英勇无敌,所以下次也带着铃铃吧。”少女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甚至没有发觉,自己也用上了身边纨绔的词语。 “哈哈,就知道在铃铃心中,我是英勇无敌的嘛。”少年无良的笑了起来,显然就是经常干这种调戏师妹的勾当。 “掌柜的,你这儿就没多的位置了吗!”一位身材魁梧,全身油腻,将毛茸茸的胸膛敞露在外的汉子,大声喝道。与他同行的,还有七八个相同打扮的汉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 “这位大侠,你也看到了,俺们家客栈,已经容不下一桌人了啊。毕竟还有几天就武林大会了。”老谭笑嘻嘻的,一副市侩商人模样,他的潜台词是,你们几个还是老实点,没桌就是没桌,这是人家望月宗的地盘。 虽说这几个大哥长得足够唬人,但老谭也不怕他们闹事,毕竟人家望月宗那可是实打实的大宗门,高手如云。你这几个一看就是小卒子的哥们儿,会有什么高手? “那桌就两个人,少说也能坐十来个人吧。”那大汉似乎天生神经大条,完全听不懂老谭的暗示。只见他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少年少女的那一桌,嘭的一声,把随身配刀,拍在了桌面上。 大汉的这一举动,把正在调戏师妹的无良纨绔,吓了一大跳。少年抬起头来,看见大汉的那一撮胸毛,更加地打了个冷战。 “这位兄弟,哥几个远道而来,没个歇脚的地儿。哥儿几个想要和二位凑一桌子,能不能给个面子?”大汉也不是真的莽夫,当然不会在望月宗的地界,上演一出强占桌位的恶霸行为。再说各路好汉行走江湖,也经常发生一起拼桌的江湖豪气。 几家本不相识之人,几壶美酒,一桌好菜,一番寒暄下来,一见如故结为好友。好一个和睦江湖的美谈。 所以大汉看来,少年没有理由拒绝自己的请求。 少女呆呆地抬起头来,眼中仍然带着迷糊的神情,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样。纨绔少年则是邪邪笑了起来。 少年少女不远之处,被一桌人挤得满满的。那一桌一共五人,四男一女,都是年轻面孔。岁数最年长的人不超过二十岁,岁数最小的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五人统一的青衣长裤,统一样式的佩剑,应该是出自同门的师兄弟。 此时他们的眼睛没有去看,旁边桌子的少年少女,一个个耳朵却竖了起来。 “向师兄,这两个小家伙,是什么来头。仅仅两个人,却占着客栈最大的坐位?”五人之中的一少年低声问道。 少年名叫符长春,符长春明明也才十六七岁的年纪,却称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女小家伙。还有几天,就要召开江湖正派,三年一次的武林大会。符长春跟着师兄弟,前来望月宗递上一份帖子,顺便长一长见识。 符长春也是第一次踏入江湖,只见他故作深邃,表情凝重的等待着师兄的回答。五人之中唯一的女子,见了师弟的模样,用手肘猛地捅了一下符长春的肋骨。 “唔。”符长春疼得直流眼泪,可他又不敢大声叫喊,生怕惊动旁边桌上争锋相对的一伙人。符长春咬紧牙关,可怜兮兮地向师兄求助,“向师兄,师姐又揍我了。” 被符长春称为向师兄的男子,饮了一口客栈的粗茶,压根没有替符师弟出头的意思,向师兄说道:“跟我们没关系的事情,莫要多问。” 五人中的另一位师弟,嘻嘻哈哈,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符师弟,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师姐,那可是垣州第一小辣椒,还故意问这种糊涂问题。这个时段,你有银子,能包下一座京城上好的客栈,却未必能在溪山镇的老谭客栈,占下那么大一桌坐位。那少年少女,怕是望月宗上,下来的人!” 符长春听了另一位师兄的话后,心中一惊,传出的却是另一位师兄的惨叫声。原来,自己的师兄,也逃不过“垣州第一小辣椒”的毒手。 向师兄没有理会师弟师妹的打打闹闹,他面色凝重,对五人之中年纪最小的一人道:“曾师弟,一会儿那边要是交上手了,由你拔剑。” 江湖就有江湖的规矩,特别是门派之间,有的规矩甚至比朝堂还要来得复杂。双方对峙,一人亮出兵器叫做投石问路,表示自己这边的人,不想图生事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各不相干。要是所有人都亮出兵器,那就是生死相向了。 曾师弟十五六岁,体格精瘦,穿着和同桌师兄弟同样的青衣长裤。唯一不同的是,曾师弟背上,背着一方四尺多长的方条包裹。 曾师弟明明是一桌中最年轻的一位,却不怎么开口说话。少年身上,看不到少年该有的朝气与活泼。 曾师弟神色平静,点了点头道:“知道了。” 第50章 崇明十五年 “师姐,怎么就只见你欺负我们,小师弟凭什么没挨过揍!”符长春大声嘟囔道,显然对师姐的差别对待,相当不满意。 被称作师姐的女子,十八九岁,一张杏仁小脸,两腮始终挂着浅浅薰红。师姐复姓欧阳,名青云。欧阳青云和师兄弟们一样,青衫长裤,男子的练功劲装,穿在欧阳青云身上,显得格外匀称。 欧阳青云等人,出自垣州剑派,碧慈门。垣州位于大梁西北路,最西处。大梁江陵府诗人王少伯,有诗句“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孤城,指得就是垣州的塞寒城。边塞苦寒,这垣州比邻近的凉州,还要更加贫瘠、荒凉。 垣州的第一大门派,无疑是溪山镇望月宗。望月宗弟子门人不足百人,不问世事,相当的低调。可是江湖之人,没有人会因此小觑了这个百年以前,诞生过天下第一人的宗门。望月宗的低调行事,反而给宗门添上了一层面纱,神秘浪漫,却更加令江湖人忌惮。 三十年前,武林盟主何松神秘失踪,生死未卜。何松的武功早已踏入宗师,天下之间,能够伤何松的人都是少之又少。 十品武夫,即是宗师。 何松为人刚正不阿,一身侠气。他的人品也是令天下豪杰折服,连他曾经的生死仇家,都心甘情愿的为其扶剑。 这样一个武功、人品都抵达人间巅峰的大好男儿,就这样悄无声息的人间蒸发了,震惊江湖。 从此以后,武林盟主的位置,空悬至今日。从何松失踪那天开始,武林再无盟主,三年一次的武林大会,由各大派轮流举行。 江湖所有名门正派,因为一个何松,三十年武林无盟主。 碧慈门,只是垣州二三流的门派,门中掌门杨云,止步四品武夫二十年。 向师兄口中的曾师弟,自然就是曾乞儿。曾乞儿离开云安村之后,一路波折,一人一剑行走江湖。 也正是这次行走江湖,曾乞儿知道了什么叫做真正的江湖险恶。少年尝试到了,所谓背叛的滋味。 那是一个雨夜,这是曾乞儿来西北路,遇到的第一场雨。也是他生命中,最大最浇人的一场雨,暴雨如注,山河仿佛都在震动。 少年握着骕骦的手,渗出了鲜血,宝剑在雨中哭泣,少年亦在哭泣。 是欧阳青云,发现了杀出重围后,流血到昏迷的曾乞儿。 她救下了他,她是他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崇明十五年,是曾乞儿在碧慈门的第二个年头。 曾乞儿很幸运,幸运能遇上欧阳青云。是她将已经快要跌入深渊的曾乞儿,拉了一把。女子一张红扑扑的杏仁小脸,挂着酒窝,对曾乞儿说:“别怕,师姐保护你。” 从那以后,曾乞儿更加的刻苦习武,孜孜不倦。因为少年心中,也有了需要保护的人,保护碧慈门的同门师兄弟,保护师姐。 从那以后,曾乞儿也不再轻易相信任何人,因为少年有了需要保护的人。轻易信任别的人,自己真正想要保护的人,可能就会受到伤害。曾乞儿决对不允许,向家老哥的悲剧重演。 欧阳青云听到符长春的抱怨,她的纤纤玉指,使劲地向符长春腰间一拧:“你们要是都像小师弟这样听话,哪还用得着师姐我教育!符师弟,师姐觉得你最近的腰子,有一点点不舒服,师姐来给你舒展舒展。” “师姐手下留情啊,师弟我再也不敢造次了,师姐手下留情!”符长春一直鬼喊鬼叫,他现在哪里还管得着,打扰到隔壁的几位箭在弦上的大侠,“师姐,猪那才叫腰子,你师弟我是活生生的人啊,我这叫肾脏。唉,师姐你轻点啊。” “你要是再胡闹,我就给你掐成猪腰子!”欧阳青云道。 曾乞儿始目不斜视,盯着隔壁桌的一伙人物。 “小师弟,我怎么感觉你在憋笑?”另外一位同门师兄叫陈龙,还好符师弟嘴多,替他承受了欧阳师姐的毒手。陈龙得以从欧阳青云手上逃脱,望向曾乞儿道。曾乞儿面色古怪,一动不动。 “你他娘的,说话呀倒是。”胸毛大汉的怒喝声传来,一个与大汉同行的汉子,急忙拉住了胸毛大汉。 与大汉同行的另外一个汉子,以为两位小家伙被自己的兄弟吓傻了,连忙解释道:“两位不要误会,老胡天生性子急,就是这脾气,我们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和各位拼个桌。这位少侠,能否给哥哥个面子。”汉子说完掏出十两银子,放在了桌上。他自认为场面话说足了,又讲道理,又给了别人好处。自己哪里是什么恶霸,简直就是和蔼可亲的大叔嘛,对面的肯定没有理由拒绝啊。 “有意思,欺男霸女到我宋清头上来了,来之前也不打听打听,自己是什么人物,溪山镇地头蛇!”不管汉子多么讲道理,多么给面子,少年反正是这样想的。 “铃铃,揍他们好不好?”宋清、偏着头,邪邪的问身边这位,叫做刘铃铃的师妹。 “好。”刘铃铃甜甜的答应,一脸模糊的模样,虽然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汉子见眼前这个少年那么不上道,不仅无视自己,还问揍自己好不好?饶是自己的好脾气,也被气的不轻,但是他却没有立即发作,而是瞥了瞥旁边的老胡。 老胡足足愣了半盏茶的时间,脸色也由红转青,由青转黑。 他娘的,老子好歹也是也是一代人物好不好,虽然二十岁之前一直想要加入什么名门大派,屡屡碰壁。可是这并没有影响老胡的雄心壮志,这个门派不要俺,总有门派要俺不是? 老胡还真是想多了,确实没有什么门派要他。直到他最后一次,前去一个叫逍遥门的宗派,拜师学艺。老胡永远忘不了,逍遥门弟子的嘲笑:“就你这寒碜样儿,还想加入我们逍遥门?去当土匪还差不多。” 要是换做以前,有人敢这么讽刺自己的大侠梦,老胡不得跟他拼命不可啊?可是那天不知道为什么,老胡还真当土匪去了。 那逍遥门弟子还不知道自己的讽刺,给老胡指了条“明路”。 估计是老胡天生丽质,长的就像山大王,还他娘的够义气,对敌人也够狠,这几年死在老胡手上的亡魂,估计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好一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这几年还真给老胡混出了头,凭着自己的狠劲儿,和写满我是土匪的形象,老胡还真在岭北混成了个大当家。手下一千来号兄弟,开山立寨,占据险要之地。当地官府也象征性的,围剿了几次老胡的山寨,可这年头除了大梁京都秣陵,哪儿还没个土匪?没有朝廷的命令,哪个县令会为了一点政绩,和一千来号人的土匪硬碰硬? 虽然自己到头来还是成了土匪,但老胡仍然有一个大侠梦。这不,听说武林大会广邀天下豪杰,在望月宗商讨天下大事。老胡就把山寨交给二当家打理,自己带着几个心腹弟兄,从八百多里外的岭北来到了溪山镇。“虽说人家望月宗没有给自己请柬,但自己怎么说也能算上天下豪杰了吧?”老胡每次想到自己也是天下豪杰,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不过显然,眼前这个纨绔公子哥儿,没把自己这个天下豪杰放在眼里。这把老胡给气的啊,他本来就是一点就爆的急脾气,听到这小子不给凑桌,还要揍自己?那还把不把自己这个岭北地头蛇,放在眼里? “嘭!”老胡又猛地用自己的九环大刀砸在了桌上,这次力道更加猛,声音更加大,直接震洒了穆青酒桌上的酒水。 穆清这回反而被老胡气笑了,怎么这大哥只会这一招吓唬人? “他...他娘的,你小子挺神气啊,你胡爷当年大杀四方的时候,你爷爷还在给你换尿片儿呢!你小子真他娘的有种!”老胡火冒三丈。 老胡的手下心腹们,一个个握住了刀柄。他们可以肯定,只要胡爷一句话,弟兄们就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给这个挺能装的纨绔公子哥儿砍成肉泥。 老谭客栈,一瞬间风声鹤嗅。 第51章 方向 “糊液?没听说过,到是听说过粪液。”宋清握住了刘铃铃的小手,依旧一副笑盈盈的欠抽样儿。 “什么乱七八糟的,小子记好了,胡爷我是岭北地头蛇,人送外号猛如龙。”这老胡不知道天生少根筋还是咋地,既然没听出宋清在骂他,仍然报出了自己响当当的名号。 “我说粪液,你到底是蛇啊,还是龙啊?”宋清也是想图个乐子,这十五年来自己的娱乐项目也就是下山,这下山也仅是从望月宗到溪山镇,宋清从没见过外面的人和事。 前些年溪山镇还有几个刺头和宋清作对,可以给宋清找找乐子。不到一个月这些刺头,就给宋清收拾的服服帖帖的,自己还真是高手寂寞,高手寂寞啊。好不容易来了个二愣子,宋清怎么能不逗逗他? “他娘的,老子当然是龙了!猛如龙!今儿这桌我还要定了,你快给爷爷我滚开。”老胡简直是被这宋清搞的火冒三丈,也不顾这溪山镇貌似不是自己的地盘了,反正这桌他是要定了。 “那不知道胡爷听没听过溪山镇地头蛇?”宋清一改最初吊儿郎当的态度,一本正经的对老胡问道。 “啊?溪山镇地头蛇?俺还真没听说过,改天俺一定去拜访拜访那位兄弟。”老胡拍了拍胸脯。 “不用了,你跨不出这个门了。”宋清淡淡说道,此时,他还端起了一碗酒水,慢慢品味。 “有杀气!”老胡怎么说也是刀口上舔血过来的,如果他没什么本事,也不可能在牛鬼蛇神混杂的岭北,杀出一片天。 他感觉说完这句话,眼前的少年气势都不一样了,还有那隐隐的危机感,可是用人命堆出来感觉,这感觉从不会骗自己。 老胡可不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拔出了九环大刀,死死盯着眼前这个少年,他的心腹们也个个儿紧张,拿着刀,将少年围了起来。 酒店角落,一个本来头都不抬,戴着草帽的中年男子听了宋清的话,也看似随意的往酒桌这边瞥了一眼。 “难道这小子是高手?”老胡心里暗暗紧张,因为他的的确切感受到了杀气。 “这次碰到硬茬子了!”起先提出凑桌的汉子是老胡的头号心腹,也是寨子的三当家,马珀。他虽然紧张,但也是跟着老胡从死人堆杀出来的狠角色,握着刀,紧紧盯着宋清。 “这溪山镇还真是卧虎藏龙。”草帽男子瞥了一眼这边的气势,暗暗想到。 “宋哥哥,大家怎么都不说话了?”刘铃铃一脸不解,对宋清撅了撅小嘴儿。 “呵。”宋清没有回答刘铃铃,而是慢慢放下了手中的酒碗。 此时,所有人都是瞳孔一缩! “他娘的,谁暗算老子?”老胡感觉脑袋被人招呼了一手狠的,回应他的,是无穷无尽的棍棒。 同样,老胡的兄弟们也好不到哪儿去,被突然冲出来的一群壮汉围殴,一个个倒地不起,惨叫连连。 “宋哥儿,我来了。”一个精壮汉子从老谭酒店的大门冲进来,一脸殷勤的的跑向宋清,他还不忘顺带给老胡招呼一棍子。 “呵呵,小逸,告诉他们谁才是溪山镇地头蛇。”宋清拉着刘铃铃,站起身来。 这个名叫龙逸的宋清一号狗腿子,神气凛然的看着众人,大声喝道:“溪山镇,我们穆哥儿说了算!” 看到这一幕,那个以为宋清要大开杀戒的草帽男子,一阵剧烈咳嗽,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噎死。 老谭客栈出了这档子事儿,曾乞儿一桌五人,也坐不下去了。“哗啦啦”地声音响起,众人齐齐站了起来。 “师兄,我还用拔剑吗?”曾乞儿见此一边倒的局势,尴尬问道。 向师兄瞥了一眼,在地上惨叫的老胡众人,冲众师兄弟挥了挥手,道:“回房。” 碧慈门众人,在老谭客栈后院,定下来的住房,一室两厅样式。欧阳青云独自一间厅室,众师兄弟一间厅室。也只有他们这样,慕名而来的末流门派弟子,才用得着在老谭客栈住店。像是江湖上有名的一些大派,望月宗早就给安排好了宗门客房。 “陈师兄,你不是说那一对少年少女,八成是望月宗下来的吗?望月宗是什么地方?那可是百年前的天下第一人,白宝墨创立的宗门!望月宗整个宗门不足百人,却有资格举办三年一届的武林大会,那宗里的高手,还能少了?”众人一回到客房,符长春就忍耐不住,开始了抱怨,“今天这哪里是高手过招,分明就是流氓打架。少年少女还能是那望月峰上,下来的高手?” 欧阳青云见符师弟又开始了喋喋不休,恶狠狠地瞪了符长春一眼。向师兄没有把符长春的话语放在心上,他眉间紧蹙,陷入了沉思。 陈龙哈哈一笑,故作恐吓道:“符师弟,那算师兄我看走眼了,行不?你就少说几句,不然明天师姐不让你上望月峰了。” 符长春双手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巴。 “曾师弟,那位公子哥,刚刚说自己叫什么?”向师兄望向曾乞儿,问道。 曾乞儿从一开始起,就一直注意隔壁少年少女的动作,此刻听到向师兄问起,他立马回答道:“宋清。” “这望月峰上,望月宗当今掌门,就是姓宋!”向师兄沉声道。 宋衡风,望月宗第七任宗主掌门。据说此人不爱练功,却特别喜爱收藏山水墨画。别的高手都是收藏名剑和秘籍,宋衡风却收藏了一座楼的山水墨画,足足四千幅名画。这座堆满山水画的楼,楼名“山水楼”。 宋衡风不爱练功,却是个天才。能成为望月宗宗主的人,哪里会是什么庸手? 众人听后都是一惊,符长春小心询问道:“向师兄,会不会是巧合?” “巧合?这宋清今天的做派,明显就是本地的地头蛇。这溪山镇本地才多少人,偏偏他就姓宋,还在武林大会这个节骨眼上,这样肆无忌惮。这宋清,八成是宋衡风的亲族,说不好还是宋衡风的儿子!”向师兄在屋内来回踱步,“这事跟咱们没关系,师父本就没打算能和望月宗扯上什么关系,咱们帖子备礼送上,礼节到了就好。这次主要还是我们师兄弟下山游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练武也是如此,万万不可闭门造车,武林大会过后,我们就出一趟垣州。” 符长春的表情随着向师兄的话语,波澜起伏,待到最后他惊呼道:“出一趟垣州?师兄我们去哪儿啊?” 欧阳青云伸手捏了捏符长春的脸蛋,充满笑意:“去哪里?当然是翻越太平山啦!” “什么?太平山据此六百多里不说,而且山高数千丈。山势崎岖,荒无人烟,凶险至极。连师父去了都未必能毫发无损的回来,就凭师姐和向师兄两个二品武夫,外加我们三个一品武夫。去了太平山,还能活着回来?”符长春惊讶道。 太平山,又名太平山脉。山脉绵延千里,从大梁西北到大梁西南。太平山上有四季,每隔几百里,就是一道新的风景。太平山中的无人区,别说碧慈门的四品武夫掌门,就算是七品武夫贸然闯入,也只有死一个字。 欧阳青云笑意更浓,两只酒窝,若隐若现:“小春子,你也知道去太平山是送死呀,哪你还问!我们当然是去凉州历练了。” “凉州好啊,听说凉州比我们垣州,要好玩儿多了!”符长春一听要去凉州历练,相当兴奋,随后又好似想起了什么,“喂,师姐,和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叫我小春子。要叫师弟!我已经十六岁多了,正式习武两年,是堂堂一品武夫!” 曾乞儿十指微微握起,神色惆怅。 “师姐这不是叫习惯了吗,怎么,小春子,长大了就嫌弃师姐了呀。”欧阳青云抬起手掌,作势就要往符长春身上打。 符长春和曾乞儿很像,都是很早就没了父母的可怜人,是碧慈门收留了这个孩子。欧阳青云比符长春大上三岁,又是掌门人欧阳啼的女儿,从小和符长春一起长大,对这个符师弟很是照顾。 符长春一直叽叽哇哇,反抗着师姐的欺压。连欧阳青云的外号,都从‘垣州小辣椒’直接提升到了‘西北母老虎’。符长春作死换来的,当然是来自师姐的亲切招待。 曾乞儿将这一幕幕全都放进心里,少年现在很幸福。眼前的少年、女子,就是他要去保护的人,是他练刀的方向。 夜黑风凉,老谭客栈大门紧闭,街道上不见行人,落叶被风卷着打转儿。两位黑衣蒙面之人,突兀的出现在了老谭客栈门前,无声无息,杀气尽显。 第52章 老谭客栈(上) 两只小巧的黄鹂,成双成对,在树梢上相互啄点着羽毛。少年少女,脱净身上衣物,在黑夜之中紧紧相拥。 流莺啼碧树,明月窥金罍。 “宋哥哥,这样子你就不冷了吗?”少女的声音,细如绸丝,在少年耳边如夜莺细语。 名叫宋清的少年,听了师妹细微的声音,又更加抱紧了怀中人儿。宋清借着月光,隐隐能看见师妹红彤彤的小脸蛋,羞得快要渗出水来。 宋清胸口如同燃烧着烈火,憋得他喘不过气来。 “铃铃,我的好铃铃,宋哥哥还是很冷。”宋清的脸,紧贴着少女的脸。 叫刘铃铃的少女紧咬嘴唇,少女的唇红如玫瑰。 “那...铃铃应该怎么办呀?”刘铃铃躺在师兄的怀中,有种说不出的奇妙,哪个少女不怀春?何况抱着自己的,是宋哥哥。 “你应该这样子。”宋清一边开口,一边向师妹伸出邪恶之手,自己马上就可以,亵渎小师妹。 “啊!”少女发出娇呼的声音。 “少宗主?”一道低沉的声音,由门外响起,打搅了少年少女的春宵一刻。 宋清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显然不打算对呼唤自己的声音,做出回应。 “少宗主,您再不回话,我就要进来了。”那道声音又一次响起。 宋清一下子扫了大半的兴致,他放开了怀里的师妹,冲屋外不耐烦吼道:“滚远点,别耽误了我的大事。” “少宗主,保护您的生命安全,是我第一大的大事。”声音顿了顿,“宗主有令,寸步不离。” “寸步不离?那你要不要进来,和我一起睡觉啊!”宋清向屋外咆哮,他想不通宗门里,怎么都是这样的老古董。自己来溪山镇多少次了,要是有什么危险,自己早就遇上了,“还不滚远点,在院子里守着。” “是。”屋外之人,略微犹豫,最终还是妥协道。 屋外之人名叫许风东,是望月宗“风”字辈的高手。望月宗历代弟子,大都按辈分赐名,到了第七代掌门,字辈“清风明月”。掌门人宋衡风见到许风东,都要亲切的叫上一声师弟。 而此时此刻,宋衡风的儿子,却对许风东如对低贱仆人。许风东毫无怨言,宋衡风的儿子一向如此,宋衡风儿子的为人,不代表掌门人宋衡风。许风东跟随宋清下山,就是为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保证宋清的安全,虽死不辞。 许风东一杆白竹枪不离身,被他倾斜背在背上。望月宗因为第一代宗主,天下第一人白宝墨,成名于天下。望月宗能威震江湖近百年,靠得却是望月宗的枪法。 望月枪法进如残月勾魂,退如圆月夺目。 许风东只是远离了房间几步,他有一种预感,今夜一定会发生什么。 一阵猛烈的敲门声,在这个宁静的夜晚,骤然响起。 “开门,开门!快开门!” 老谭睡眼惺忪,大半夜被自家黄脸婆,踹下床铺的感觉,着实让老谭烦躁不已。大半夜的,老谭客栈早就住满了客人,自家的黄脸婆财迷心窍,还让老谭去开客栈大门。黄脸婆说了,让客人住在后院喂马草房,银钱照价收取。这不,刚刚听见人敲门,自家黄脸婆就迫不及待,收拾草房去了。 老谭心里把来人咒骂了一百遍,墨墨迹迹的打开关门的横木。 门外狂风涌入,来人不多,四名男子全都装配硬货,一看就不是什么简单货色。 为首一人凶神恶煞,一脸不耐烦的样子,正是他急匆匆的敲门。 “你在墨迹什么玩意儿,这么半天才来开门,还做不做生意了?”男人见到老谭,怒骂道。 老谭尽管心里极为烦躁,看到门外的人,立马换上了一张笑脸道:“这位客官,现在已经很晚了,本店早就打烊了。” 这是老谭开店多年的经验。开始先给要住房的人,拔高客栈的价值,好方便老谭之后,安排几人入住草房。 老谭眼神轻轻瞟向来的几人,除了敲门的凶恶汉子之外,其他三人均低着头,看不清面貌。 凶恶汉子猛地伸出手掌,将老谭推向一边,一干人等大步涌进了老谭客栈。 凶恶汉子进店之后,四下张望,大声喊道:“快给我们兄弟几人,安排上好的客房!” 老谭被凶恶汉子重重推倒在地,过了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你这个老板,是怎么当的?墨墨迹迹,信不信老子砸了你的店?”凶恶汉子显然是个急脾气之人,大步走到老谭面前,重重地踹了地上的老谭一脚。 老谭艰难的起身,仍陪着笑道:“这位客官,不是小的不愿招待几位爷,实在是小店铺子太小,这客人早就住满了啊。不如...” “不如什么?”凶恶汉子猛地一把抓住老谭的衣衫,将老谭拉扯了过来。 “不如,几位去草房将就一个晚上,这银钱就不用几位付了。”老谭怯生生望着凶的要吃人的汉子,声音越来越小。他此刻早已魂不守舍,哪里还记得自家黄脸婆,银钱不变的嘱咐? “什么!你让我们兄弟几个住草房?你这个不知死活的小老儿,老子砸了你家的店!”凶恶汉子被老谭激怒,一把推开老谭,怒骂道。 一楼靠墙的一间房屋,房门打开,一个青年男子走了出来。男子腰间佩剑,骂骂咧咧,这个时段在老谭客栈入住的,有几个不是江湖中人? “你吵个屁啊,客栈是你家开的啊,大半夜的其他人不要休息了?”青年男子瞥了一眼凶恶汉子众人,声音充满了抱怨。 凶恶汉子死死盯着青年男子,拔出了自己的寒刀。 位于后院的曾乞儿众人,也是被客栈大堂的吵闹声惊醒。五人已经起身,手握着剑,屏气凝神观察着大堂的动静。 符长春握剑的手已经渗出汗水,他有些紧张道:“师兄,没事吧?” 向师兄透过单薄的纸窗,望向客栈大堂的方向,此处并不知道大堂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的向师兄,其实和符长春同样紧张。向师兄不知道接下来,会出现什么变数,等待自己师兄弟众人的,又会是什么劫数。 可是作为众人的主心骨,向师兄不能表现丝毫慌乱。 “陈师弟,你去看看,千万不要和对面交手。”向师兄道。 陈龙紧张地点了点头,就要出门。 “我和陈师兄一起去,有个照应。”曾乞儿拍了拍陈龙的肩膀,道。 “千万小心。”向师兄道。 “小师弟,你...”欧阳青云脸上尽是担忧神色,却又欲言又止。先前陈师弟出门她没有开口,现在小师弟要一同前去,欧阳青云只能将想要说的话,吞进肚子里。 曾乞儿冲欧阳青云一笑,道:“师姐,师兄,你们放心。我可是入门学了两年剑法的,我和陈师兄只是去打探情况,绝不出手,我俩自保足以。” 欧阳青云紧咬嘴唇,忧心之色并没有因为小师弟的一句话,有所消退。望着小师弟离去的背影,欧阳青云突然感觉小师弟,似乎不是自己心中所想的那个小师弟了。 “少宗主,客栈大堂有些动静,我去看看,你自己小心。”许东风冲着宋清所在的屋子,恭敬说道。 屋内并没有人回答许东风,只能听到少年的粗气声,和少女的娇呼声。 许风东叹了口气,对于少宗主的这杆子破事,他只能视而不见。 许风东朝隔壁屋子招了招手,两名男子出现到了许风东眼前。两名男子手持银枪,太阳穴高高涨起,一看就不是寻常武夫。 “你们二位,护着少宗主,我出去看看。”许风东嘱咐道。 “是,许师叔。”两位握枪男子腰杆笔直,朗声回应道。 许风东缓缓向大堂踏去,他并没有拔枪而出。弦月枪许风东,出枪只要一瞬间,这是许风东作为一个七品武夫的自信。 许风东眼观六路,掀开了后院与大堂相隔的帘布。 大堂之内兵器声交错,凶恶汉子和青年剑客,已经交上手来。 老谭客栈的大门还没有关上,大风肆无忌惮地涌入大堂之内,风吹鼓着许风东单薄的衣衫。 许风东丝毫不觉得寒冷,他的眼中,只有交手的两人,和两人之后压阵的三人。 “嘭”地一声响起,青年剑客被凶恶汉子一脚踢中小腹,重重地摔在了大堂木桌之上。木屑四散,青年汉子滚落到了许风东三步之处,奄奄一息。 “给我死!”凶恶汉子大喝一声,朝青年剑客一刀劈下。 许风东眉头微皱。 突然之间,凶恶汉子刀锋直转,死死劈向站着观望的许风东,刀的速度,与青年剑客交手时候相比,快了十倍! 青年剑客整个人,在凶恶汉子出刀的瞬间,一个鹞子翻身。一柄寒剑,快若奔雷,朝着许风东的腰腹刺来。 三个压阵之人,也化作三把快剑,朝许风东杀来。 屋内空气骤然变冷十倍不止,空气凝结成霜。弦月枪许风东,脸色大变。 第53章 老谭客栈(下) 冷风嗖嗖,令人明明身在客栈之内,却如同深临暴风风口。也不知是风带着剑,还是剑带着风。 敌人的剑很快,杀招埋得很深。可许风东,还是那个望月宗的弦月枪。 只见许风东左手做出微握状,背后的白竹枪猛地一抖,冲破苍穹,来到了许风东手中。 弦月枪许风东枪如弦月,一枪隔开了凶恶大汉的寒芒。与此同时,许风东右手死死握住,偷袭自己的剑。鲜血顺着剑刃,从许风东掌中滴落了下来。 青年剑客面色大变,他想要将剑拔出。自己的剑,却如同钢铁入熔炉,死死困在了许风东掌心之中。 许风东看也不看近在咫尺的青年剑客,白竹枪在他手中如飞燕游龙,许风东朝前连点三枪。 三枪恰好点中三道剑光,其中两道剑光消陨,握剑两人倒飞而出。 第三道剑光,在许风东枪花刺过的一刹那,气息暴涨,剑光比原先还要更加暗淡。 可许风东见到黯淡的剑光,却是瞳孔一缩,这三人之中竟然还隐藏着一名七品武夫! 一环扣一环,杀招尽出。 许风东大喝一声,一脚顺势踹飞跪在地上的青年剑客。只见他右手猛地搭在长枪杆上,双手握枪,朝着越来越近的剑光,猛出数十枪。白竹枪枪身,被许风东压成一杆弯月,剑光却没有为之停顿一刻。 许风东身上青筋暴起,他的血管,都在剑光的逼迫下,凝固了。 “月落鸟啼霜满天。” 许风东手中枪,突然幻化成了三道星辰。星辰夺目,更加致命。 向许风东攻来的那柄剑上,随着星辰的出现,竟然慢慢有雪霜凝结。握剑的七品武夫忍不住道:“好一个霜满天。” 他本是来杀人的,来杀人的人,本不该有那么多的话。 可就连他这样的杀手,见到望月宗许风东的枪法,也忍不住发出赞叹。哪怕这枪,是刺向自己。 远处的曾乞儿和陈龙,冷眼旁观。曾乞儿见到了许风东的枪法,也忍不住为之一叹。 望月宗独占望月峰,屹立百年,果然名不虚传。 许风东心中焦虑不已,自己从小就入了宗门,至今二十余年。望月峰“风”字辈子弟的烙印,早已在许风东心中根深蒂固。许风东不会觉得,对方是单纯的针对自己,少宗主那边恐怕已经出事。 许风东只想着快速结束战斗,直接使出了杀招。 杀手手中的剑,已经凝结成霜。下一刻,剑已肉眼可见的速度,破碎成琉璃粉末。杀手松开了空空如也的剑柄,向后爆退。 “结束了。”许风东持枪欺上,解决了这个七品武夫,其他人自然不足为惧。 许风东突然不动了,大堂的圆桌间、房梁上,依旧凝结着寒霜。许风东的腹部凉意涌起,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影。 “老谭!” 老谭佝偻着背,他手上的匕首,已经完全没入许风东体内。匕首之上,闪烁着绿油油的光,绿光疯狂吞噬着许风东的生机。 “不可能!”许风东做梦也不可能想到,在溪山镇土生土长,见谁都会笑起褶子的老谭,竟然也是高手。 高手并不是关键,关键是高手的刀,捅向了自己。 许风东先前递出聚精会神的一枪,只求一击必杀已经没有了剑的,七品武夫杀手。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已经晕倒的老谭,是怎么来到自己跟前,又是怎么把刀捅进自己身体的。 远处的陈龙,发出一声惊呼。目睹了一切的曾乞儿,捂住了陈龙的嘴巴,叹了口气道:“走吧。” “啊!”许风东整个人都陷入了疯狂,他的白竹枪更加快了,谁都知道,这是弦月枪的拼死一搏。 四柄刀剑,齐齐插入了许风东的身体,正是凶恶汉子、年轻剑客,和另外两名被击退的杀手。 许风东的枪,也毫不迟疑地洞穿了老谭的心脏! 溪山镇的天空,就如同一块纱稠,纱上点缀着星辰粉末。星辰之下,一道人影踉踉跄呛,冲进了老谭客栈的后院。 一股血腥味在后院蔓延,可惜人影已经嗅不到丁点血腥味。人影单手握枪,浑身浴血。 弦月枪许风东! 许风东左摇右摆,来到了宋清所在的客房门前。两具尸体,直挺挺地躺在门口,望月宗弟子,连出枪的机会都没有。 许风东一颗心坠入倒了谷底,他一脚踹开房门:“少宗主!少宗主!” 与屋外充满血腥味的空气,大不相同。房间之内,散发着少女余香。 一男一女,衣衫不整,抱着蜷缩在房间角落。男子见到破门而入的许风东,两眼泪光盈盈,带着哭腔道:“许叔叔,救我,救我啊!” “少宗主!”许风东艰难走了过去,一把握住了男子的手,男子正是望月宗少宗主,宋清。 一道声音,突兀的从许风东背后响起:“师叔在屋外浴血厮杀,九死一生。师侄在屋内和自己的小师妹鬼混,共赴巫山。哈哈,若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会知道大名鼎鼎的望月宗,竟然会出这样的笑话。” 说话之人,眼眸深邃鼻梁高挺,一头卷着的头发,被他用发带轻轻箍起。一身古香绸缎,全身却始终透露着草原的气息。 “北卑人。”许风东白竹枪紧握,咬着牙,“你们究竟要做什么!” “我们要做什么?当然是从你们南人这里,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北卑人的眼中,燃烧着仇恨的火苗,“你还是先顾好你自己吧,看看你一身的伤,还硬挺着做什么,该躺下休息了。” “少宗主快走!”许风东大喝一声,白竹枪抖擞,直击北卑人的气户穴。 “好一条望月宗的好狗。”北卑人一跃而起,两指夹住许风东的白竹枪,“谁都别想走。” 北卑人手指一拧,一杆早已伤痕累累的白竹枪,猛然断裂。北卑人的肉掌,狠狠拍到了许风东同样伤痕累累的身体上。 “少宗主...你快走...”望月宗风字辈高手,弦月枪许风东,陨落! 北卑人杀了许风东之后,毫不停顿,动如脱兔,一手抓向仍在角落发抖的宋清。 “啊。”宋清早已陷入奔溃,他一把抓起身旁少女,向前挡去。 “宋哥哥...” 北卑人抓住刘铃铃,随手向后重重一扔,他的目标是望月宗宗主宋衡风的儿子,宋清。他不会在望月宗的地盘,浪费一丁点时间。 少女重重地摔在地上,少女泪流满面,却仍然清醒,可她却恨不得自己,立刻失去意识。她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不相信宋哥哥会这样对自己。 真的很疼,疼得让刘铃铃不得不清醒。 北卑人死死抓住宋清的肩膀,宋清也很疼,不过他的疼和刘铃铃的疼,不是一种痛楚。 “啊,大侠饶命啊,我是望月宗宗主宋衡风的儿子,你不能杀我,不能杀我啊!”宋清最后发出了绝望的呐喊。 “杀你,我怎么可能杀你!”北卑人指尖在宋清身上一点,宋清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北卑人将宋清扛在肩上,冲着房间的窗户跃出。屋外星空璀璨,星空之下,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握着剑,站在后院之中。 “你,你要做什么?”符长春盯着翻出窗户的北卑人,少年握剑的手,在颤抖。 符长春见曾乞儿和陈龙一直没有回来,鼓起勇气,自告奋勇,要出去打探一番。陈师兄和小师弟也是一品武人,都能独当一面,自己当然不能落了下乘。 要成为师姐口中的男子汉,总要做一些事情。这样一来,师姐下次要揍自己的时候,也要掂量掂量符长春男子汉的身份。 符长春一想到,自己可以少挨师姐几顿揍,也就不那么害怕了。 符长春在欧阳青云的再三叮嘱下,走出了房屋。女人就是麻烦,自己只是去探路,又不是和人打架,怎么可能出事情。师姐人虽然凶巴巴的,可终究还是个女人呀,也不知道师姐这么凶,将来怎么嫁的出去。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却总是把师姐的终身大事,当成是那天大的事情。师姐若是能嫁个好人家,符长春宁愿自己不做那江湖大侠。好像师姐能不能嫁出去,和自己做不做的成大侠,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可是,自己对于师姐的婚姻大事,是相当的上心啊。 符长春原准备去大堂查看,却看到了宋清屋外的尸体。符长春捂住嘴巴,猫着身子,躲在了屋外。 ‘北卑人’、‘少宗主’、‘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屋外的符长春,听到了一切不该听到的。 少年的父母,就是死于北卑人的马蹄之下。 少年颤抖着起身,带着哭腔,对那个异族之人说道:“你要做什么。” 符长春不想更多的梁人,死在北卑人的马蹄之下。 “蝼蚁!”北卑人看了一眼挡着自己去路,却仍在发抖的符长春,一掌挥出。 “不!”一道金黄的光芒,由大堂与后院相隔之处,长驱直入,剑气凌人! 这是另外一个少年郎,无助的嘶吼。 第54章 江湖无故人 “我的阿鲁力,你见过最快的东西,是什么?” “最快的东西,当然是大草原上的骏马了!” “哈哈,那我的阿鲁力,你想不想学骑马?” “大草原上的男子汉,哪有不会骑马的!我要学!” 名叫阿鲁力的北卑人,小时候觉得大草原的骏马,是全天下最快的东西。逐渐成长的草原男儿,发现世间有很多东西,都要比骏马快得多。 没有最快,只有更快! 而现在,阿鲁力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那夺目的金光,就是全天下最快的一道! 金色离阿鲁力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亮。一树春风,嫩于金色。这一次,是剑带着风。 剑还未到,风就已经先到一步。风吹拂过阿鲁力轮廓力挺的脸,阿鲁力能感觉的到,风中带着几珠水滴。 水滴,来自卷起那道金色的少年郎。 少年郎眼前已经模糊成一片,少年郎看不清向后飞出的符长春,符长春仍然握着剑,口中轻声念叨:“爹、娘。” 少年郎看不清越来越近的阿鲁力,阿鲁力早已以逸待劳,出手想要夹住少年郎的手中剑。 少年甚至看不清自己的剑。 “我叫符长春,我呀,和你一样,也没了爹娘。”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师兄了!小师弟,快叫声符师兄来听听。” “小师弟,这碧慈剑法,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问你符师兄我就好了。千万别问师姐,师姐武功虽然比我好,却最没有耐心了。唉?师姐你在啊,师姐我在跟小师弟夸你呢。饶命!师姐我再也不敢了。小师弟救我,救我啊!” 快一点,为什么我的剑,不可以再快一点? 只要再快一点,符师兄就安全了,要快! “为什么!”曾乞儿握着骕骦的手,也在抖。就和第一次拿起剑,面对强敌的符长春一样,“为什么我的剑,会这么慢!” 阿鲁力想要夹住金色的手指,仅仅触碰了一下金色,就被剑气逼的脱手而去。 阿鲁力虽然不是,专门练指上功夫的高手。可他的指,能夹住许风东的白竹枪头,却夹不住,曾乞儿的骕骦剑尖。 虽然没有让金色停下,可金色的速度,还是在阿鲁力的指下,大打折扣。阿鲁力终于看清了那一抹金色,这是一把古怪的兵器,线条诡异,如剑如刀。 阿鲁力向后爆退,只求避让金色的锋芒。 对于剑,最重要的是什么?四品之下的剑客,会回答:剑术。剑术千变万化,绝妙顶尖的剑术,化腐朽为神奇,四两拨千斤。再厉害一点的剑客,会回答:剑气。一剑出,剑未至剑气先至。据说大顺中央的那一城一剑,手握枯树枝杆,也能散发剑气八十斤。就像鱼钩所无名,明明不使剑,一双点苍指,剑气无穷。 而最顶尖的剑客,会怎样回答? 剑势! 一个刚刚学会拿剑的稚童,若是占据了剑势,他的剑,就足以杀死一个顶尖武夫。 阿鲁力不是顶尖剑客,他甚至连剑都不曾使过。可他却清清楚楚,曾乞儿的手中骕骦,挡不住。 退,再退,一退再退。曾乞儿的剑,连变三招,紧紧逼迫阿鲁力。同样,曾乞儿的剑势,再而衰,三而竭。 终于,阿鲁力退无可退。阿鲁力猛地一声怒吼,一只肉掌,直拍曾乞儿的天灵盖。 阿鲁力一掌至上而下,颠倒乾坤。骕骦在阿鲁力要害三寸处,停止。骕骦剑势,风吹云散。 骕骦的剑气,却震伤了阿鲁力的心肺。 “小师弟!”一声绝望的尖叫,在璀璨星空下,响破天际。 阿鲁力又是一掌,拍在曾乞儿的胸口,曾乞儿整个人如断线风筝,倒飞而出。 一股腥甜涌向阿鲁力喉头,他肩抗晕倒的宋清,也不去看被他拍飞的曾乞儿:“此地是望月宗的地盘,不宜久留。” 阿鲁力向空中跃起,消失在了星空之下。 “符师弟,小师弟!”一位青衫女子,发了疯地跑了出来。女子梨花带雨。远处惊醒后,观战的几名江湖人,见到此幕,都是轻轻偏过了脑袋。 夜很静,静到只能听清女子的哭泣。一刻之前的夜也很静,静到欧阳青云,听到符长春的呼噜声后,这个在符长春眼中最凶的母老虎,起身轻轻给符长春盖好被子。女子嘴角的酒窝,在她笑的时候,很显眼。 一刻之后,物是人非。 两个岁数相仿的少年,静悄悄地躺在床铺上。一个双目紧闭,一个拼命地瞪大眼睛。 “师妹,符师弟怕是不行了。”向师兄低着头,不忍心去看躺在床上的符长春,符长春嘴中满是血沫。 “师姐,打中符师弟,打伤小师弟的那个人,武功实在太高了。”陈龙声音充满内疚,他和曾乞儿去前院巡视了一番后,从大堂折回,刚刚好目睹了阿鲁力拍向符长春。 陈龙一个一品武夫,根本来不及反应,更加来不及阻止。陈龙同样想不到的是,小师弟的剑,会这么快。 欧阳青云耳中,根本听不见其他师兄师弟的声音,她只是握着符长春的手,哭成泪人。 “师姐...你哭的样子,真丑。”符长春眼皮越来越重,可他还是拼了命地睁着眼睛。符长春想不到,什么时候连睁眼,也成了这样困难的事情。 “师姐...小师弟怎么样了,他,还好吧。” “师姐...我一点也不后悔,不后悔...拔剑...我是男子汉,我是剑客...我还没对敌人拔过剑呢,我拔剑的样子...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帅气?” “师姐...”符长春握着欧阳青云的手,缓缓松开,“姐姐...” 姐姐,虽然你那么凶,还那么严厉。最过分的是,你特别喜欢欺负我。可是啊,我还是想和姐姐你在一起,和大家在一起啊。我符长春不后悔朝北卑人拔剑,我恨他们。虽然我从来没有开口提起过,从来都是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可我恨北卑人,恨他们的马,更恨他们的刀。我还不想死啊,人死了,就没意思了。 这段话,符长春没有能说出口。崇明十五年的春天,又一个少年郎,身死江湖。有多少少年郎,身死江湖中。 曾乞儿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曾乞儿,既没有握剑,也没有拿刀。可他就是这样两手空空,就成为了天下第一人。 所谓的天下第一人,是要能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一个孩童,看不清面容,手里握着一个小竹葫芦,一蹦一跳的来到了,已是天下第一的曾乞儿面前。 孩童声音稚嫩,分不清是男孩还是女孩:“喂,曾毅,你为什么不拿刀?” “我的刀,沾染了太多的血。”曾乞儿下意识道,仿佛这个回答,就是来自他内心最深处。 “那你为什么不握剑?”孩童不依不饶,继续问道。 “我的剑,太慢了。”曾乞儿道。 孩童把小竹葫芦猛地扔向曾乞儿,双手叉着小腰,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你既不愿用刀,也拿不动剑,那你习武,是来干嘛用的?简直是废物嘛。” 曾乞儿一手接过孩童扔来的小竹葫芦,小竹葫芦内,是酒,紫色的酒。曾乞儿尝了一口葫芦中的酒水,很烈,天下再也没有,比小竹葫芦更烈的酒了。 明明是个孩童,却随身携带这么烈的酒。 “我...的确是个废物,有很多不好的事情,眼睁睁的在我眼前发生了。可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身为当局者,却无力改变局势!我永远都只能做一个旁观者。” “我曾毅,的确是个废物!”已经是天下第一人的曾乞儿,眼神迷离,陷入癫狂。 刚刚还痛骂曾乞儿的孩童,突然眼珠子一转,改变了语气道:“不,你才不是废物勒,你有我,怎么会是废物!” 孩童说的话,古怪至极,可曾乞儿却若有所思。 “我,有你?”曾乞儿似懂非懂。 “对呀,你有我。”孩童拍了拍小胸脯,得意洋洋,“我可比你的刀,你的剑,要厉害一万倍!” “一万倍,真的有这么多?”曾乞儿仅仅小饮一口紫色酒水,就已经伶仃大醉。 孩童故意把身子转过去,用他的小鼻子,出着气儿哼道:“那当然了。” 曾乞儿烂醉如泥,双手死死抓住孩童的肩膀:“那你告诉我,快告诉我,我要怎样,才能不做一个废物!” 曾乞儿下手极重,可孩童却面不改色,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孩童眼里,闪烁着紫色的火焰,幽幽道:“只要你把小葫芦里的酒,喝干净!” 第55章 紫 孩童的声音,如同梦魇一般,重重地撞击着曾乞儿的本心。曾乞儿醉眼惺忪,他这才发现孩童的衣服,和小竹葫芦中酒水的颜色一样。 浓郁的紫,神秘的紫。 曾乞儿第二次打开小竹葫芦的瓶塞,眼睛死死盯着小竹葫芦里的液体。 “为什么我会这么没用?” “没用到自己想要保护的人,都没有办法去保护。没用到最重要的人,一一离自己而去。” “为什么坏人的拳头,就一定比好人要硬?” “只要你把小葫芦里的酒,喝干净!” 曾乞儿毫不犹豫,仰起了头。紫色的酒水,由瓶口涌入,充满了曾乞儿的喉咙。 明明饮一小口就烂醉如泥的酒,曾乞儿却喝了一口又一口。明明只有成人巴掌大小的小竹葫芦,其中酒水,却如同无穷无尽。娘、向大哥、铁娃、符师兄...明明可以不用死的啊。 曾乞儿早已失去了意识,他的脑中只存在一个念头:喝,喝快一点,一定要把酒喝完!或许从曾乞儿饮酒的第一口,就已经失去了意识。 随着酒水的涌入,曾乞儿的身体,逐渐冒起青烟,就如同当年在清安大牢里的少年。曾乞儿的小腹,如同燃起一炉火炉,强烈的灼烧,也顺着曾乞儿的血管、经脉,席卷全身。 青烟继续包裹着曾乞儿,那个递给曾乞儿小竹葫芦的孩童,嘴角扬起诡异的笑容。孩童的面容,逐渐清晰,竟然是四五岁时的曾乞儿。 孩童面容渐渐扭曲,很快,孩童的身体也扭曲凹陷,如同大厦崩塌。 最后孩童竟然化作了一团火焰,紫色的火焰,可以吞噬世间万物的火焰。火焰将青烟中的曾乞儿包围,吞噬! “师兄,曾师弟全身上下,怎么都在冒烟?”陈龙亲眼看到,躺在床铺上的曾乞儿,全身上下散发青烟。自己这个曾师弟,一天之内,不止一次让陈龙大惊失色。 欧阳青云眼眶通红,怔怔出神。这个刚刚经历,最残酷离别的女子,此刻很有可能,再次失去另一位少年郎。 欧阳青云听到了陈龙的惊呼,她那娇小的躯体,猛的一惊:“小师弟!” 欧阳青云勉强抬起,因为痛苦脱力的手,想要触摸小师弟的额头。 欧阳青云的手,被向师兄给半路拦截。向师兄紧张的看向昏迷不醒,异象横生的曾乞儿,道:“师妹,曾师弟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们是两眼一抹黑,一无所知。已经有几位住店的好汉,前去望月宗,通报这里的情况了。师弟中了那个北卑人两掌,就凭我们的低微内力,根本不可能帮上什么忙。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望月宗的高手,下山救曾师弟。” 欧阳青云瞪着眼睛,拼命挣扎,想要挣脱向师兄的手。欧阳青云带着哭腔道:“向西鸥!你明明是我们之中,武功最高的人。遇见了情况,你却让符师弟去,让小师弟去,让陈师弟去!符师弟中掌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欧阳青云声嘶力竭,欧阳青云这番话语,本是万万不该说出口的。作为碧慈门掌门人的掌上明珠,她的一句话,很可能就要造成,同门相残的局面。这是一个伤心到极点的女子。 向西鸥被师妹质问,眼神愧疚,没有底气地说:“师妹,你又怎么会懂,我的苦衷。” “你的苦衷!你有什么苦衷,要让符师弟去死!要让小师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只是想摸一摸,自己的弟弟,都不行吗?”欧阳青云又哭了,已经不知道,这是女子今天第几次落泪。 “你以为我想符师弟死?想曾师弟变成这样?我怎么会想到,变成现在这个样子,那个北卑人,武功实在太高了...”向西欧突然大声吼叫道,他第一次遭遇这样的变故,辩驳之后,又是沉默了下来。 陈龙眼见师兄师姐起了争执,心里焦急不安,楞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放开我,你放开!”欧阳青云发疯般的挣扎。 “师妹,对不起了。”向西鸥突然出手,朝欧阳青云身上穴位点了两指。 欧阳青云的武功,本不比向西鸥低上多少。两位最疼爱的师弟,接连遭遇不幸,此刻的她,已经处于奔溃的边缘。 向西鸥突然出手,欧阳青云两眼一黑,晕倒在了向西鸥怀中。 “向师兄,你...”陈龙大惊道。 “你师姐已经失去理智了,扶她去房间休息。”向西鸥握住欧阳青云的香肩,淡淡道。 陈龙从向西鸥手中接过欧阳青云,落寞说道:“知道了,向师兄。” 等到陈龙扶着欧阳青云走出房间后,向西鸥望向紧闭双目的曾乞儿,久久无言。 青烟从曾乞儿身体里疯狂的涌出,由于少年身体温度太高,曾乞儿所穿的碧慈门劲装,直接燃烧起火焰。 向西鸥目瞪口呆,正当他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的时候。曾乞儿腹部的淡蓝色水滴图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成水珠。一丝紫色的火焰,从原先水滴图案的位置,冒了出来。 火焰包裹着水珠,悬浮了起来,紫色火焰似乎要将水珠融化。 紫色火焰一出现,附着在曾乞儿衣衫上的明焰,就如同耗子遇上老猫,长蛇遇上猎鹰。明焰拼命的想要逃离,位于曾乞儿丹田上方的紫色火焰。 紫色火焰除了颜色诡异以外,平淡至极。它就飘悬在曾乞儿的丹田上方,安安分分,从出现以后,就没有了任何动静。 燃烧的明焰,起初对紫色火焰敬而远之。到了后来,明焰竟然慢慢吞吞,主动向曾乞儿丹田上方的紫色火焰靠近。 耗子惧怕老猫乃天经地义,可耗子主动送到老猫嘴边,还要对老猫说上一句:快来吃我。 这样的怪事,全天下闻所未闻。 明焰刚刚触及紫色火焰,就如同一张纸仍进了火堆,眨眼之间,曾乞儿全身都被紫色火焰笼罩。原本位于曾乞儿小腹的淡蓝水滴,终于在紫色火焰的炼化下,灰飞烟灭。 不可思议的是,紫色火焰仅仅包裹着曾乞儿,竟然不顺着棉质的床被,木质的卧床,顺势蔓延。 向西鸥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他离床上的曾乞儿很远,却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了,来自紫色火焰的高温。那是能让万物,都化为灰烬的温度,而此时的曾乞儿被火焰笼罩,完好无损!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望月峰,顶峰高九百丈。峰上绿荫一片,苍翠欲滴,峰间烟雾缭绕。几座古朴建筑,在烟雾之中若隐若现,如仙人洞府坠于凡间。 望月峰并非只有一山一峰,群峰绵延,其大多数山峰不见人影,可寻仙踪。只有正西处一座伟峰,山腰往上山顶往下处,有一丝人间香火的气息。 伟峰名为“摘月”。从摘月峰通向溪山镇的山麓地带,有一蔚为壮观的山门,山门牌匾用紫朱凤漆涂抹,“望月宗”三个字,在山门牌匾上凤舞龙飞。 石梯绕山而起,沿着山门石梯往上攀登,不会武功的壮年男子,约莫要走上一个时辰往上的时间,方可以到达一宽阔广场。 “摘月峰”山腰往上山顶往下处,一宽阔广场,从峰内凿刻而出,刀刀如鬼斧天工。广场视野开阔,由广场放眼向山下望去,使人心旷神怡,平白产生胸怀天下之气魄。 然而并不是望月峰最美的景。望月峰最美的景色,并非向山下俯视凡间,却是向天上遥望宫阙。 宫阙,是嫦娥的广寒宫。 “何夜无月,何处无松柏,但少闲人如无二人者。糜儿,你我就在这处崖峰,开宗立派。两人一宗门,好不快哉!” 这里,是百年前的天下第一人白宝墨,和他结发妻子的宗门。 望月宗,从创立的那天起,就已经名动天下。百年后,仍是如此。 望月宗广场之上,有一座宏伟高楼,高楼上有一盏古钟垂吊。每日的卯时,午时,戌时,古钟都会敲响一次。每日三响,一响九声,雷打不动,风雨无阻。 今日的望月宗,卯时已至,古钟却还未响起。一个噩耗,在古钟响起之前,传遍整个望月宗。 风字辈高手许风东,死于溪山镇,少宗主宋清,不见踪迹,生死未卜。 第56章 名门正派,齐聚溪山 田新是溪山镇土生土长的百姓,这些年来,田新一直在溪山镇,做着赶车驾马的活计。 武林大会即将到来,南来北往的江湖人越来越多。这些江湖人,行头打扮的一个比一个敞亮,出手一个比一个阔绰。几日下来,田新从江湖老爷手上,获得的打赏钱,比他小半年挣得车马费,还要多上不少。 这可让田新乐开了花,他更加卖力赶车驾马,仿佛生活都看到了希望。这天田新比往常,还要早起半个时辰,刚刚到卯时,溪山镇的朝阳,仍藏在流云之下。 田新拉着他的马,已经在溪山镇镇口处,忙活起来。田新抚摸着老伙计的鬃毛,希望今天的老伙计,可以给自己带来红火生意。 田新眯起了眼睛,借助云下微弱余辉,朝望月宗方向眺望。 一个黑点,已超越想象的速度,朝着田新闪烁而来。仅仅几个呼吸的时间,黑点就从望月峰山脚处,出现在了田新眼前。 一个老道,面色红润,白发白眉白胡须,手持白色的浮尘。老道面带微笑,冲着目瞪口呆的田新点了点头。 一看就是世外高人的老道士,在距离田新十步之处,气定神闲。田新又是激动又是紧张,还没等他做出什么反应,一股狂风刮了过来。风中卷着滚滚沙尘,三个背负古剑的人,不分先后的出现在了田新面前。 三人之中,两男一女,年岁稍长的男子和女子,冲老道士点了点头,就再也没有了动静。两人眼神冷漠如寒霜,向田新这样的山下人,他们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不要说田新,就连整个溪山镇,似乎也没有进入两人视线。两个人沉默不语,冷冷望向望月宗。 唯有看着最年轻的剑客,似乎没有看见,已经捷足先登的老道士。年轻剑客咧着嘴角,吊儿郎当地朝田新走了过来:“老哥,起挺早的啊,你能发大财。” 田新不知所措,他只能挤出微笑,冲这等神仙人物尴尬点头。田新发现,年轻剑客背后的古剑剑鞘,比同行的二人,要古老破旧得多。 好在这种尴尬的气氛,并没持续太久。一男一女,脚踏云烟,飘飘然落在地上。 男子一袭白色梭布圆领袍,头顶玉白色状元帽,男子一双俊目,尽透自信与威严。女子一袭水雾绿裙,乌油油的秀发,标致白皙的脸蛋,一双小巧的绣花鞋,穿搭在女子的玉足之上,脱俗出尘,尽显女人柔情。 田新看得有些痴了,男子女子,就像是年画里走出来的天上神仙。不然这人间,哪里会有如此好看、般配的伴侣? 如画中走出的男子,闭上了眼睛,深深呼了一口气道:“梦儿,还是这里的空气好,望月峰上烟雾缭绕的,吸进身体里太不舒服了。” “是的呢,方哥。”一道古怪的声音传出,先到的年轻剑客捏着鼻子,一脸坏笑,冲着男子女子道。 与男子同行的绝美女子,听了年轻剑客的言语,低下了头,两朵晕红如同天边红霞,浮现在女子面颊。只见女子低声回答道:“是的呢,方哥。” “哈哈哈哈。”年轻剑客放肆大笑。 被女子称作方哥的男子,眼见意中人,被年轻剑客如此嗤笑,也不动怒。他只是轻轻牵起女子的手,笑意盎然。握住了男子的手掌,女子竟然褪去娇羞之色,坚定地抬头望向意中人。男子女子,眼中有星辰闪烁。 “切,方哥,梦儿,你俩真是没意思。”年轻剑客伸出拇指,蹭了蹭自己的鼻子。 “舍利弗,南方世界有日月灯佛、名闻光佛、大焰肩佛、须弥灯佛、无量精进佛,如是等恒河沙数诸佛,各于其国,出广长舌相,遍复三千大千世界,说诚实言:汝等众生,当信是称赞不可思议功德,一切诸佛所护念经。” “舍利弗,西方世界有无量寿佛、无量相佛、无量幢佛、大光佛、大明佛、宝相佛、净光佛,如是等恒河沙数诸佛......” “舍利弗,北方世界有焰肩佛、最胜音佛、难沮佛、日生佛、网明佛,如是等恒河沙数诸佛......” 一道道空灵之声,从天空降临。声音中包含着悲苦,包含着慈悲,包含着万物生灵。整个溪山震,都听到了这心怀苍生的经文,连年轻剑客,也是收起笑容,神色肃穆。 一个赤脚和尚,身披袈裟,一双手掌相合,闭目走来。 赤脚和尚一出现,除了老道士,所有人都是合手作揖。赤脚和尚好似从云端而来,即将往云端走去。 赤脚和尚到了众人之前,依旧合掌闭目,口中念念有词。只不过这次,溪山镇其他人,无法听到和尚朗诵经文。和尚仅仅念给有心之人。 心,指的是本心。尚存本心,不忘初心,说来容易,要做到却是难如登天。 远处又是一阵烟尘滚起,八个壮汉,抬着一座喜喜庆庆的花轿,健步如飞。 花轿在众人面前稳稳放下,抬轿之人个个腰杆笔挺,面无表情。花轿鲜红的遮帘被人抬起,一条魁梧壮硕的汉子,从轿中走出。 汉子目如狼,身如虎,却坐着女人出嫁的花轿,这等搭配,实在奇葩。 汉子一眼扫过在场的众人,哈哈一笑道:“老道士,大和尚,剑宗的逍遥小子,镜水云庄的四方云梦,你们都先到了啊。哈哈哈,各位真是好轻功,恕我来晚一步。” 赤脚和尚看也不看,从轿中走下的汉子,继续吟声朗诵佛经。 老道士仍然面带微笑,冲着轿中汉子点了点头。与他之前对待车夫田新,毫无区别。好像在老道士眼中,名震天下的逍遥门彭飞,和溪山镇的一名驾马车夫,并没有什么区别。 俊美男子放下了,牵着绝美女子的手,两人同时朝彭飞抱了抱拳,动作如出一撤,心有灵犀。 青年剑客从怀里掏出一枚铜币,朝彭飞扔了出去,笑道:“姓彭的,这是给你的,过门用的份子钱。你可要好生藏好了,别被你家的恶毒丈夫,和尖酸婆婆发现了。到时候,我好心做成坏事,反而连累了你,那多过意不去。” 铜币离开了青年剑客的手掌,很慢很慢地向彭飞飘去,一枚铜币如同在空中飘零的羽毛,好似完全失重,随风飘到了彭飞的眼前。 电光石火间,铜币猛的一个激灵,向天空飞去。彭飞早就料到不会如此简单,他的手比铜币更快,一瞬间,铜币就被彭飞两指夹在指间。 彭飞面带微笑,对青年剑客笑道:“多谢。” 青年剑客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无趣道:“没意思,真是没意思。你们这些名门正派的老骨头,都跟成精了似的。明明生气得很,却要摆出一副风淡云轻的样子,我大老远来这破地方,连架都没得打。” 青年剑客口中的名门正派,似乎也包括了自己的宗门。 “小师叔!”与青年剑客同行的负剑女子,皱着眉毛说道。 “知道啦,知道啦。架没得打,话也不让说,我都要烦死了。”青年剑客话音未落,他的人就化为一道幻影,幻影消散,也不见了青年剑客的踪迹,“我去找点乐子,再会咯。” 同行的负剑男子,冲着彭飞抱拳,致歉道:“彭掌门,小师叔他就是这个脾气,还望海涵!” 轿上下来的魁梧男子,正是逍遥门门主,彭飞。天下七大名门正派,逍遥门正是其一。没想到此次的武林大会,逍遥门门主竟然亲至。 彭飞摆了摆手,十分大气地说道:“你们剑楼的这位逍遥小子,除了习性,连名字都是如此逍遥。哈哈,我下次去剑楼,一定得厚着脸皮,和老掌门讨要这个小子。让他投我逍遥门,逍遥门逍遥小子,你们看多合适。” 负剑男子一时间,不知如何去接下前辈的玩笑话。 “我才不去你们逍遥门呢,在我们哪儿,我好歹是个小师叔。去了你们逍遥门,你个花姑娘记恨我,指不定要让我去端茶送水。”明明已经消失的青年剑客,又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我就回来看看,有没有在背后说我坏话!” 青年剑客再一次无影无踪。与青年剑客同行的,负剑男子和女子,互相对视了一眼。他们彼此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无奈。有这样一位活宝小师叔,的确蛮无奈的。 “哈哈,曾逍遥,你还真的是逍遥。”彭飞望着青年剑客离去的方向,发出爽朗笑声,随后转口问道,“宋衡风宋门主呢?怎么没看见他?” 一个人,肩挑明月,从望月峰而来。十品武人,宗师宋衡风,竟是骑马而来。 第57章 武人相重,惺惺相惜 望月宗宋衡风,骑的是最劣等的马。马间的行囊,有三杆长条,被素布包裹。长条两长一短,最长的大约有两个人这般长,在马背边上弯成一个弧形,马每前进一步,长条都会随之震颤。最短的约六尺左右,直挺挺的竖起,如春之笋,夏之竹。 所有人都知道,三杆长条,是宋衡风的枪。望月宗宋衡风,十品大宗师,每一枪出世,就等于又多了一个十品大宗师。 三枪皆出,就是三名十品大宗师的攻势。据说只有南海观音岛上,那位女剑仙,十六年前与三枪皆出的宋衡风,有过交手。至于孰胜孰负,没有第三个人知晓答案。 文人相轻,武人相重,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武人之间本应该惺惺相惜,英雄惜英雄。 可是宋衡一路走来,没有找到和他,惺惺相惜的人。他是个天才,绝对的武道天才。十六年前,刚刚二十出头的宋衡风,就能向南海观音岛的女剑仙,递出他的枪。十年前,第六代望月宗宗主主动退位,宋衡风成为了,第七代望月宗宗主。那一年,宋衡风刚刚二十六岁。 宋衡风身边,没有人能和他惺惺相惜,因为没有人配。所有人都对宋衡风寄予厚望,期待望月宗百年之后,诞生第二个白宝墨。 可惜,宋衡风虽是天才,可他却不爱习武。宋衡风喜欢绘画,和收藏字画,最喜山水墨画。 天下之事,有时就是如此的无奈,如此之滑稽。一心向武,拼命修习的人,一辈子都在下三品止步。而有的人,看看字画,就能踏入十品大宗师。 命运即是无情,也是有趣。 宋衡风一件苍蓝夹衫,长发飘逸。玉树临风,似乎就是专门用来形容,宋衡风这样的男子。 宋衡风来到众人面前,拍了拍马背,轻轻跳下马来,宋衡风眉间有愁容。 彭飞首先走出,声音洪亮:“宋宗主,你可算到了,这溪山镇是你的地盘,还是得由你来坐镇。” 逍遥门作为天下七大名门正派,门主彭飞的言语,却是江湖味十足,一点也没有大宗之主的气派和架子。 俊美男子也上前一步,诚恳道:“宋宗主,你请放心,七大派同气连枝。如今有人在望月宗滋事,我邵方和水镜云庄,必将责无旁贷。” 男子的绝美伴侣,也是上前道:“宋宗主,我和方哥,一定会找到带走世侄的凶手。” 水镜云庄,位于大梁陲玉路,庄中高手如云,武功更是天马行空。江湖曾经流传这样一段故事:一刚刚练武的人,询问自己的同门师兄,想要请教这天下,到底有多少种兵器。师兄自然也是不知,不过作为师兄,自然也有师兄的办法。师兄告诉师弟,去水镜云庄走上一遭,庄中人用几种兵器,天下人就用几种兵器。 这虽然只是江湖人茶余饭后,大肆讨论的夸张故事,多数场合,用于前辈给晚辈吹牛皮。却因此可见,水镜云庄武功之庞杂,兵器之繁多,实属天下一绝。 俊美男子名叫邵方,绝色女子名为蒋梦。两人即是同门师兄妹,又是相互携手的伴侣。两人一同出入江湖,江湖又有雅号“四方云梦”。 江湖中的美人配公子,原来并不仅是茶楼之中,向往江湖之人的美谈。 老道士见到宋衡风,点头道:“宋宗主。”老道士名为释云虚,来自大顺朝武当山。武当山,坐落于大顺东路,其山势飞翥,如星河倒悬。山中有道观七十二座,武当山不仅仅是道家圣地,亦是武术殿堂。 释云虚已经年近百岁,依然精神抖擞,红光满面。此次武林大会,武当山正是释云虚,和他的关门弟子前来望月宗。 赤脚和尚,听到了宋衡风的马,也是缓缓睁开眼睛,冲着宋衡风深深作揖。赤脚和尚,法号枯默,乃大顺太安寺的得道高僧。这位枯默和尚,佛前枯坐十八年,只为求半厘佛理。当年中央大王姜永禄,带兵包围太安寺,扬言要一把大火,烧了这座千年寺庙,斩断佛家最根正的传承。枯默和尚仍是如磐石一般,没有离开佛祖座前半步。 三年前,枯默和尚终于领悟佛理。从此以后,太安寺少了一个枯默大师,凡尘中却多了一个替良人超度、替乡民治疗急症的赤脚和尚。 宋衡风没想到太安寺来的人,竟然是枯默和尚。因为枯默和尚,已经三年不入太安寺。 宋衡风对枯默和尚也是颇为尊重,他拱了拱手,道:“多谢大师,多谢诸位师兄,今日诸位对望月宗之恩,衡风谨记于心。” 众人也是齐齐朝宋衡风拱手。 天下七大名门正派:千年古刹太安寺、以武正道武当山、垣州的望月宗、逍遥门、剑楼、镜水云庄、东海的雪落东方。 现如今,望月宗宗主宋衡风,太安寺枯默和尚,武当山释云虚老道,镜水云庄“四方云梦”,逍遥门门主彭飞,剑楼的叔侄三人,齐聚溪山镇。 却不见雪落东方的人在何处。 “宋宗主,我听说袭击许师弟,劫走世侄的是北卑人?”邵方开口问道,义愤填膺。 宋衡风点了点头,道:“正是。” 邵方手握成拳头,厉声道:“北卑人,屡次犯我大梁领土,杀我族人,做尽丧尽天良之事。我邵方有朝一日,定要去它漠北走上一遭。让北卑人,也尝尝流血的味道,尝尝我边塞同胞的痛。” 蒋梦握住了邵方的手,望向慷慨激昂的意中人,目光憧憬:“方哥,我同你一起。” 宋衡风望了望彭飞,彭飞神色同样愤慨,显然是对邵方的言语,感同身受。镜水云庄和望月宗,同属大梁境内。可镜水云庄不同于,望月宗的出尘脱世。这些年来,一些庄内之人,如邵方这般,已经对大梁朝产生了归属之感。 而逍遥门,坐落在大顺西路。据说彭飞和大顺西路大王,交情非同一般。 其实不说邵方对大梁的归属感,北卑人杀我族同胞,无论大梁还是大顺,都是不可容忍。 彭飞正要表态,令所有人没料到的是,枯默和尚上前一步,双掌微合道:“算上贫僧一份。” 金刚怒目,亦是血流成河。 邵方先是一愣,随后朗声笑道:“好,大师,这向北卑人讨债,邵方定会算上大师一份!” 枯默朝邵方深深作揖。 彭飞也是大声笑道:“我以前只闻枯默大师佛前枯坐,出寺后普度众生,心生敬佩。直到今日,彭某才是对大师刮目相看。” 师兄们同仇敌忾,惺惺相惜,宋衡风却是面带愁容。蒋梦心思细腻,见到宋衡风愁眉不展,安慰道:“宋师兄,你也不必过于担忧世侄安危。北卑人既然劫走世侄,定有所图谋,不会伤害世侄性命。” “嗯,多谢蒋师妹。”宋衡风点了点头,依旧一脸苦色,“诸位师兄,你们且在此等候目击证人,衡风先进镇看看。” 众人皆是答应,宋衡风牵着他的马,踏进了溪山镇。 溪山镇,虽然就在望月峰下,可宋衡风已经很久没来了。上次来溪山镇的时候,宋衡风还不是,望月宗第七代宗主。有个不比宋衡风大几岁的人,坑蒙拐骗,让他偷了自己老子,准备五十大寿开坛的美酒。 宋衡风抱着美酒,一脸邀功的下山。就是在离溪山镇镇口,不远的老榕树下,两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树下痛饮。 最可气的是,那个骗自己偷酒的人,喝的还比宋衡风多,足足多出二两四钱。 榕树之下,宋衡风微醺,大叫着说自己,要成为那天下第一人。另外一个青年,头发乌黑而整洁。他虽然喝的比宋衡风多,却不像宋衡风这般喝了点酒,就完全忘了,明天被发现偷酒后,老爷子会如何的雷霆大怒。 他只是一口又一口饮酒。趁着宋衡风吹牛,还不赶快多尝尝,他冒死偷来的好酒? 酒坛见底之时,那人才开口对着烂醉如泥的宋衡风,说道:“衡风,下个月,我要出征道南了。” 宋衡风只是指着天空,大叫道:“好,好!”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宋衡风已经快要忘记,因为宋衡风已经多少年,没有见过那个,同样意气风发的男儿。 宋衡风不知不觉走到了老榕树下,宋衡风已是望月宗第七代宗主。宋衡风已从那个因为偷酒,被老爷子罚去南海观音岛,和女剑仙试剑的顽劣之子,变成了为儿子操尽心的父亲。 而宋衡风却没有成为天下第一,也不再见过,那个榕树下一起饮酒之人了。 谁说我宋衡风不喜欢习武?天下武夫,谁不想做那天下第一人。 谁说我宋衡风,是绝世无双的天才,当世之中,没有惺惺相惜之人?与我宋衡风惺惺相惜之人,姓谢,名玉堂。 这个混账,当年骗老子,去偷我老子的酒。 第58章 握枪人姓宋 天还未亮,老谭客栈又来了一个客人。客人一身苍蓝色夹袍,长发飘逸。客人手里牵着一匹,年岁老的不能再老的劣马。让看见老马的路人,胆战心惊,生怕下一秒,劣马就会告别他的主人,累死在街头。 老谭客栈昨夜发生了一件大事,大到西北路的天,都可能因此塌陷。 目睹此事的江湖人,很快将此事传遍整个老谭客栈。也不知是望月宗实在是人丁稀少,还是武林大会事宜繁忙,接收外界消息不那么及时。直到现在,望月宗别说派人来控制客栈,避免放走一个可疑人等。就连一个望月宗弟子的人影,都未曾在老谭客栈出现过。 有的住店之人,生怕惹事生非,在刚刚得到消息的时候,就已经远走高飞。有的住店之人,多久没遇上这样的江湖大事了,他们‘有幸’成为经历者,总得留下来看看热闹。当然,其中不缺心怀鬼胎之人。 总之,现在的老谭客栈,该走的人都走了。留下来的,都是自己想留下的。 老谭客栈大门敞开,一副凄凄惨惨的光景。宋衡风牵着劣马,还没走进老谭客栈,就听到了女人的哭声。 “你这个杀千刀的老谭,老娘我真是看走了眼,以为你是本本分分过日子的人。没想到,你这个天杀的王八蛋,也去沾染这些打打杀杀的玩意儿!这下好了吧,你死了,死得好呀。你要是不死,老娘也要打死你这个杀千刀的。练武的,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一个身材消瘦,脸色蜡黄的妇人,指着放在大堂的一具尸体,又是哭又是骂,疯疯癫癫。 “你个臭婆娘,你说谁不是好东西?”一位九尺壮汉,背上背着一杆黝黑大枪,一把握住了妇人的手,骂道。 妇人流着鼻涕眼泪,一手被人紧紧握住,疼得要命。她抬起脑袋,伸出手爪,发疯般地锤打,九尺壮汉的胸口:“臭练武的,老娘就说你不是好东西,怎么了?来人呀,快来人呀。练武的不得好死呀,要杀人啦!” 九尺壮汉被妇人,搞得心烦意乱,他一手握拳,眼中杀机浮现。 老谭客栈之中,尽是练武之人,妇人的一句‘练武的,就没有一个好东西。’明显是得罪了众人,此时所有围观之人,都是对妇人漠然而视。 一只手掌,搭在了壮汉的手臂上。那只手臂,九尺壮汉正准备抬起,挥向妇人。 九尺壮汉转身恶狠狠地望去,他倒要看看,是谁路见不平,多管闲事。 一个蓝袍中年人,面带愁容,出现在了壮汉眼前。不知什么原因,明明是第一次见到蓝袍中年人,壮汉的怒气,却只因看了蓝袍中年人一眼,就已经烟消云散。 蓝袍中年人并没有看向壮汉,宋衡风的眼睛,从他刚踏进老谭客栈开始,就没有离开过大堂的地面。 地面之上,九具尸体,整整齐齐的躺着。尸体简单的被摆放在草席之上,无一不是要害受创。很难想象,昨夜的老谭客栈,发生了怎样的恶战。 其中离客栈大门,最右处的一具尸体,最是伤痕累累。全身上下,刀剑伤痕密布,其中有七处伤口,就足以让中招之人亡命。可躺着的这个人,却硬生生的抗下了七道致命伤,直到他左胸的那处掌印,了结了他的性命。 躺着的尸体,是宋衡风的师弟,许风东。 宋衡风就这样默默看着,倒下的许风东。客栈大堂的所有人,都随着宋衡风的出现,安静了下来。宋衡风看向师弟,而所有人,都在看宋衡风。 客栈里留下的人,有的是二三流门派的弟子,有的是来武林大会,凑热闹的游侠。他们之中,没有人见过宋衡风,更不知道眼前的蓝袍中年人,就是鼎鼎大名的望月宗宗主。 可当蓝袍中年人,出现在老谭客栈的时候,所有人看向他,就如同看向一颗璀璨的星。这个人,好似发着光,这个人,让所有习武之人,突然不想继续习武。 似乎除了蓝袍中年人,所有习武之人,都配不上一个‘武’字。 蓝袍中年人动了,客栈中的所有人,都看着他缓慢迈出脚步。蓝袍中年人,并没有放开握住九尺壮汉的手,他始终目不转睛,来到了最右侧的尸体处。 九尺壮汉踮起脚尖,一路轻手轻脚,跟着宋衡风的手,一直前进。一个壮汉如此扭扭捏捏的作态,本该是引起所有人的嘲笑,可是没有人去嘲笑壮汉。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宋衡风身上。 “师弟。”宋衡风默望已故之人,轻轻一声叹息,“知了。” 被宋衡风栓在客栈门口的劣马,原本正打着盹,安享自己的晚年。它听到宋衡风在大堂的声音,仿佛通了人性一样,抬起了头,向大堂内部望去,老马识途。 那柄竖放在老马背上,如春笋夏竹的长条,直接冲破包裹,“嗖”的一声,来到了宋衡风的掌心。 所有人都是瞳孔一缩,传说望月宗宗主宋衡风,有名枪三杆。其中一杆,就叫做‘知了。’ 宋衡风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突然枪锋一转,对着自己的左手掌心,划出一道血印。 知了入掌心,晕起殷红一片。 一时间,老谭客栈,剑气眩成一片。剑气出自名枪‘知了。’剑气逼人,却不伤人。 离宋衡风最近,也离名枪‘知了’最近的九尺壮汉,被宋衡风掌中剑气,逼迫地闭上了眼睛。壮汉也是用枪的高手,宋衡风的剑气,本不是冲着他。 可现在,他再也没有继续站立的气力,‘扑通’地跪了下来。壮汉紧闭的双目,有泪水流淌。 宋衡风思绪惆怅,鲜血顺着他的掌心,滴滴答答,滴在了许风东脚边的地上。 “宋衡风以鲜血起誓,替许师弟报仇。” 宋衡风既没有做为宗主,宗门被人挑衅的愤怒。也没有师弟被人杀害,独子被人掳走的仇恨。他只是当着许风东,和老谭客栈所有江湖人的面,说‘宋衡风起誓,替师弟报仇。’语气平平淡淡。没有人认为宋衡风做不到,只因为他是宋衡风,望月宗第七代宗主。他是有望抵达百年前,天下第一人白宝墨境界的人。 宋衡风放开了九尺壮汉,手握六尺枪,向老谭客栈后院走去。 九尺壮汉在宋衡风走后,依然跪地不起,泪流满面。宋衡风在他面前毫不保留,剑气惊现。同是练枪之人,宋衡风的仅仅一枪,令壮汉仿佛看到了一片汪洋大海,受益匪浅。 “沙河派段宏,谢宋宗主赐枪!”九尺壮汉大声呐喊。 感受到客栈大堂的剑气,向西鸥也走出房间,来到后院之内。向西鸥看见踏入后院的宋衡风,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 宋衡风进入后院以后,丝毫不做停留,走到了院落最里边的房间,推门而入。 房间之内,一个少女,蜷缩在床铺之上,把脑袋埋进了双腿之间。 “铃铃。”宋衡风走到少女床边,一只手将少女抱进怀里。 少女麻木地抬起了头,目光痴痴呆呆,少女的眼泪,早已流得干干净净。 少女被宋衡风抱在怀里,神志模糊道:“宋哥哥?” 见过了师弟许风东,和两名望月宗‘明’字辈弟子尸体后的宋衡风,都没有一滴眼泪落下。 此时,却因为少女的一句“宋哥哥”,这位十品大宗师,鼻子竟然一酸。 宋衡风声音哽咽:“是宋伯伯。” “宋伯伯...”少女张大嘴巴,欲哭无泪。 少女将她的脑袋,默默埋进了宋衡风怀中。 “铃铃,宋伯伯带你回家。” 宋衡风走了,抱着一名少女,带着三名望月宗门人的尸体,就这样走了。堂堂望月宗宗主,儿子被人掳走,宋衡风连问都没有去问,客栈内所谓的‘目击证人。’ “恭送宋宗主!”跪在地上的九尺壮汉,大声喝道。 “恭送宋宗主!”整个客栈的江湖人,无论之前抱有怎样的目的,此时此刻都是诚心呐喊。所有人恭送的,不是望月宗宋衡风的名头,而是宋衡风的枪。 宋衡风走了,他的剑气却依然在。在他走后的一刻钟之内,整座客栈内鸦雀无声。 一个背负古剑的青年剑客,突兀的出现在客栈大堂之内。青年剑客瞥了瞥,地上剩余的六具尸体,后怕说道:“好吓人的剑气,这宋衡风仅仅一枪,还是自残,剑气竟然会这般吓人。难怪师兄再三嘱咐,让我这次下山,一定不要和三个人交手。其中一人,就是宋衡风。前些天我还想找个由头,和他打上一架。” “还好,还好。”青年剑客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重重地吐出一口气。 客栈内所有的江湖人,都是目瞪口呆。这武林大会来的都是什么神仙?宋衡风前脚刚走,众人还没缓过神来,又来了个青年,说要和宋宗主打一架? 青年剑客眼神飘过,看到了仍然跪在地上的段宏,笑道:“你还跪个锤子啊,人都走远了。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段宏一阵憋屈:老子跪的是宋宗主,关你屁事?你有什么资格,叫我快快请起? 段宏脸色别扭,在青年剑客的搀扶之下,站起身来。 ‘他娘的,这小子是要和宋宗主打架的人,我段宏惹不起啊。’段宏内心深处,一片翻江倒海。还没等他考虑清楚,要不要试探一下青年剑客的时候,青年剑客已经转过了身子。 “你们一个个的,眼睛瞪那么大做什么。告诉你们哦,我也是高手,和宋衡风宋宗主一个级别的!”青年剑客向客栈众人扫了一眼,道。 本来还怀疑,青年剑客是高手的人,在听了青年剑客这番话语之后,全部都翻了个白眼。 搞什么嘛,原来是个吹牛不打草稿的小后生。 第59章 曾氏遇曾氏,青衫见青衫 青年剑客一阵头大,看见了众人的表情,他也知道这些江湖虾米,心里想的是什么。 怎么?他们是嫌自己太年轻,还是高手架子不够,竟然怀疑我曾逍遥是江湖骗子。 比起那些大宗师,自己是年轻了点。年轻咋了嘛,有谁规定过,年轻人里,出不了高手?韩家的那个小姑娘,比我曾逍遥还要年轻,怎么不见有人怀疑她? 至于所谓的高手架子,那他曾逍遥是更加学不来。曾逍遥看见,某些所谓高手的高人风范,都是恨不得上前捅‘高手’两剑。你以为你是宋衡风?装个锤子。 曾逍遥不再去理会,这群没有眼光的小鱼小虾,只见他大摇大摆,拉开了通往后院的门帘。 曾逍遥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院外的向西鸥。向西鸥刚刚目送宋衡风离去,焦虑的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曾逍遥朝向西鸥挥了挥手,说道:“你好呀。” 向西鸥见有个负剑青年,朝自己挥手,他一时间不知所以,迎了上来。向西鸥心不在焉,对曾逍遥说道:“你好。” 曾逍遥摸了摸鼻子,道:“不知这位小兄弟,因何事烦心?” 向西鸥瞥了曾逍遥一眼,内心有些无语:自己二十出头,却已经练剑六年。别的前辈叫我小兄弟,自然是没有问题,你这个看着也才二十三四岁的人,怎么就端起江湖老资格的架势? 出于礼貌,向西鸥压住不耐烦的心思,回答道:“没事,兄台多虑了。” 曾逍遥走上前去,与向西鸥并成一排,一手搭在向西鸥的肩上。勾肩搭背道:“小兄弟,有什么事和前辈说,前辈我可是高手。” 向西鸥眉头紧皱,想要摆开曾逍遥,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曾逍遥笑盈盈的,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向西鸥却始终碰不到,曾逍遥的手臂。 向西鸥心中一惊,疑惑道:“你真是高手?” “如假包换。”曾逍遥勾起一个神秘的笑容,伸出了手指,“你看到树上那只黄鹂没有?” 向西鸥顺着曾逍遥的手指望去,庭院内,树梢头,一只黄鹂叽叽喳喳的鸣叫。 向西鸥点了点头,道:“看见...了。” 向西鸥话音未落,曾逍遥忽然拔出背后古剑,还未等向西鸥看清,曾逍遥手中古剑。曾逍遥剑已归鞘。 向西鸥张大嘴巴,望向树梢头。原本在树梢歌唱的黄鹂,‘扑通’一下坠落在了地面之上,向西鸥还未来得及惊呼,匪夷所思的一幕发生了。 被剑气击中落地的黄鹂,竟然扑扇了几下翅膀,飞向了天空。 向西鸥耳中回荡黄鹂鸣叫,整张脸一片苍白。向西鸥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剑,就是连师父,堂堂四品武夫,也做不到这么远距离,剑气伤黄鹂。 可就在自己身边的青年剑客,不仅仅做到剑气击中黄鹂,竟然还让黄鹂毫发无损。这是人能使出的剑?向西鸥除了惊恐之外,只觉得自己,如同井底之蛙。 曾逍遥洋洋得意,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摇了摇呆住的向西鸥:“怎样,相信我是高手了吧?” 向西鸥目光呆滞,点了点头。 曾逍遥心中开心不已,现在不仅仅让向西鸥,相信自己就是高手,他曾逍遥还找到了,让别人相信自己是高手的办法。 谁要是再不相信自己是高手,就露一手给他们看看。 “喂,现在快告诉前辈,你有什么心事?”曾逍遥道。 “是,前辈。”被这样的高手,搂住肩膀,向西鸥如芒在背,“前辈,我是在等望月峰下来的高手。” “我就是啊,我这不是来了吗?你有什么事请,尽管开口。”曾逍遥道。 “我在担心,我曾师弟的安危。”向西鸥道。 “哈哈,巧了,前辈我也姓曾。你快说说,我这个本家,遇上了什么危险?”曾逍遥笑得更加开心了,着急问道。 “我那位曾师弟,全身冒着紫色火焰。”向西鸥不敢对前辈,有所隐瞒,如实回答道。 “啊?”听了向西鸥的话,曾逍遥被吓得一个激灵。 老谭客栈后院房间之内,欧阳青云仍然保持昏迷。在欧阳青云旁守候的陈龙,听到房门被人推开,从房间走进堂屋。 向师兄身旁,跟着一个背负古剑的青年,青年一双银眸,无时无刻不透露着邪气的味道,让陈龙很是不舒服。 “师兄,这位是?”陈龙打起精神,小心问道。 “这位是望月峰下来的前辈,你回欧阳师妹的屋子,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不要出来。”向西鸥神色凝重,吩咐道。 陈龙满是疑惑,师兄的吩咐,他不敢大意。陈龙点了点头,重新回到了欧阳青云的房间。 “前辈,请跟我来。”向西鸥恭敬道。 “请。”曾逍遥伸出一只手,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 向西鸥先行一步,进入了曾乞儿的房间。曾逍遥还未走进房间,就已经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炽热。这种炽热和火焰又有所不同,那是一种灼烧毛孔的感觉,令曾逍遥本能的,泛起一阵不适之感。 房间被紫色笼罩,紫色的光,紫色的火。 紫色的气息。 曾逍遥瞪大眼睛,怔怔地望着床铺之上的少年。 曾乞儿全身被一团紫色火焰包裹,火焰不像是火焰,更像是雾气。火焰明明能够吞噬万物,此刻却如同水雾一样,轻轻笼罩铺上的曾乞儿。连紧贴的床铺被褥,也没有沾染一丝火苗,仿佛这紫色火焰,就是曾乞儿的一部分。 眼见前辈没了声音,向西鸥连呼吸都是加重了几分。房间内气氛诡异,除了向西鸥,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被紫焰温度焦灼,而发出的重重呼吸。房间之内,安静的可怕。 “前辈?”向西鸥终于按捺耐不住,开口询问道。 曾逍遥回过神来,不知道他刚才在思索些什么,道:“嗯,你再说一遍,你这位师弟姓什么?” “姓曾。”向西鸥小心翼翼,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得罪了前辈。 “普天之下,姓曾的人可不多。”曾逍遥一改往常玩世不恭的模样,右手紧握背后古剑剑柄,古剑缓缓出鞘,“我来试一试,这到底是什么火!” 随着曾逍遥背后古剑出鞘,整个房间的空气,都是产生了波动。那是一把古老的剑,没有比‘古老’这个词,更适合古剑了。古剑剑身,布满符文,厚重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古剑表面,灰蒙蒙一片,哪怕剑已出鞘,剑仍然在沉睡。 没有人能够想象,当古剑苏醒之时,会散发怎样的威能。 曾逍遥手握古剑,神色凝重,步步为营,剑势朝包裹曾乞儿的紫色火焰而去。 向西鸥死死盯着古剑,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终于,古剑剑尖,触碰到了紫色火焰外层,这是剑与火的第一次交锋。 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古剑将火焰从中隔开,没有受到丝毫阻扰。紫色火焰依旧平淡燃烧,好似它不是一束火,而是一层纱。 正当曾逍遥疑惑之时,古剑剑身猛地一颤,原本黯淡无光的古老符文,突然散发出刺眼的金光。金光神秘而庄严。 随着金光的显现,曾逍遥神色大变:“不好。” 一道紫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沿着古剑剑身,朝曾逍遥涌了过来。 紫色火焰,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剑宗掌门的师弟曾逍遥,天才中的天才,练剑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清安镇上源街,一竹楼庭院。 庭院正门,一块朴素木匾高悬。木匾雕刻着‘清心’二字。这两个字,是当年一个姓胡的先生,一笔一划雕刻。 木匾刻字,规规矩矩普普通通,一点也没有所谓的大家风范,以及什么笔走如龙的气势。‘清心’二字,就像是出自一本,供最开始识字之人,使用的临摹字帖。 清心私塾,每十日放假一日。每到放假的前一天,私塾里的胡先生,会亲自站在私塾门口。手里拿着糖果,一一发送给下课回家的私塾学童,笑着嘱咐学童们,回家以后千万别落下了功课。 所以对于清心私塾的学生们来说,每月最开心的一天,不是放假的那一天,而是放假的前一天,日落之前。 孩童们接到胡先生亲自发放的糖果,喜滋滋的,个个暗下决心,放假也不能忘记读书。 可对于贪玩的孩童,又有几人能做到,学问无遗力?暗自定下的决心,回到家中,见了娘亲,早就把读书抛在了脑后。 清心私塾的庭院,虽然不大,却被收拾的整整洁洁,一尘不染。今天正是私塾放假休课的日子。 一位青衫读书人,笑容和睦,与另一位国字脸中年男子,相对而坐。 两人之间,一方矮小木桌,木桌上十九道线条,纵横交错。两人盘膝而坐,每人手边,各放着一盒竹制棋子。 棋子不是什么贵重之物,竹子就取自清安镇清安山,八文钱一盒,可以下上好几年不掉颜色。 青衫读书人持白子,国字脸中年持黑子,两人鏖战正酣。 另一名青衫儒生,头发凌乱,目光忧虑,黑发中几缕白发轻柔。青衫儒生手提竹篮,走进了清心私塾。 “你来了。”青衫问道。 “我来了。”青衫答道。 第60章 一院之内,三人当国 国字脸中年男子,眼见青衫儒生出现在院落,连忙放下手中棋子,哈哈一笑道:“胡先生,你有客人,我们这就算是和棋?” 胡先生笑意不减,面对国字脸中年男子的提议,点了点头道:“好的。” “你这只臭棋篓子,哪儿来的脸皮,跑到清心私塾,跟胡先生下棋。”青衫儒生瞥了一眼棋桌残局,心中一目了然,开口说道。 国字脸中年男子摸了摸,腰间佩戴的玉尺,辩解道:“侯爷,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下棋是下得好,胡先生下棋也下得好。可我穆隐的棋力,也仅仅比十段低了一点而已。我现在正和胡先生杀的难舍难分,一百三十多手,不分胜负。要不是你突然到访,孰胜孰负还不一定呢。” “是一百三十三手。”胡先生轻轻出声,补充了一句。 “对,这世上能和胡先生,大战一百三十三手,不分胜负的,又有几人?”国字脸中年男子,朗声道。 “胡先生让了你几子?”青衫儒生问道。 “十二子呀,胡先生可是天下无双的国手,当年和棋圣黄龙士,在月天亭手谈十局的人。让我这个比十段,稍差一点的高手十二子,有什么使不得?”国字脸中年男子,义正言辞道。 胡先生也放下了手中棋子,低头捡拾起桌上棋子,一颗一颗地放进棋盒。胡先生动作很慢,对于这八文钱一盒的棋,很是爱惜,也不知按照他这个速度,这满桌的棋子,要什么时候才能收拾完毕。胡先生一面拾棋,一面正色道:“使得,当然使得。” “原来在你穆影的词典里,稍差一点,就是从勉强二段,到十段的棋力。”青衫儒生抬起左掌,冲着正在拾棋的胡先生,竖起一个拇指。青色飘然如烟,青衫儒生举手投足,皆是风采,“胡先生既要控制节奏,慢慢扳回让子的劣势。又要从七十手左右开始,稳住局面,让黑子不露败势。这等对棋局掌控的火候,玉堂自愧不如。” 青衫儒生,就是前朝大楚伯安侯,谢玉堂。谢玉堂走进清心私塾后,仅仅扫了桌上棋局一眼,就能对棋局走势,以及下棋之人心里的博弈,了然于胸。 国字脸中年男子口中的,谢玉堂下棋下得好,绝对不只是一个‘好’字,这样简单。 国字脸中年男子,就是那鱼钩所都督,穆隐。而不知出于何故,谢玉堂称穆隐为‘穆影’。 影子的影,暗影的影。 此时此刻,鱼钩所都督,和鱼钩所‘水草榜’第一人谢玉堂,同处一院。似乎这两人,关系还不一般? 若是那些在鱼钩所里兢兢业业,把都督穆隐的命令,视作是不成功便成仁死谕的谍子们,见到了这一幕,不知会作何感想。 ‘水草榜’第一人,前朝余孽谢玉堂,朝廷必杀之人。竟然和我们都督谈笑风生? 被谢玉堂一语道破天机,穆隐面不改色,丝毫不觉得尴尬。只见他大大方方地站起身,对仍在拾棋的胡先生,告别道:“既然侯爷有事拜访胡先生,穆隐就先告辞了。下次找个不被人打扰的地方,我一定要和胡先生,分出胜负。” “这破竹子做的棋,收拾那么仔细做什么。我哪儿刚寻得一份,黄龙士早年视若珍宝的一套云墨棋,改日差人给先生送来。”穆隐实在看不惯,胡先生的磨磨叽叽,笑着说道。 穆隐口中的‘刚寻得一份’,轻描淡写。而其中过程,究竟是抄了谁的家,又是灭了谁的宗门。 胡先生抬起头,微笑道:“不用的,这棋又便宜,摸着又舒服。我下了两年多,现在正是下着最顺手的时候。” 黄龙士,所有识棋之人公认的棋圣。能用黄龙士早年都视为珍宝的棋,手谈一手,对于懂棋痴棋之人来说,此生足矣。 更何况是天下附庸风雅之士,梦寐以求的“六书七画八棋”中,八棋之一的云墨棋。 可清心私塾的胡先生,却觉得这黄龙士珍藏过的云墨棋,还不如清安山遍野生长的杂竹,所制成的棋,用着顺手。 谢玉堂轻咳一声,摇了摇头道:“你穆影也知道,胡先生和黄龙士在月天厅手谈十局。无论是当年天下人,疯狂找寻的棋谱,还是这场手谈的胜负手。除了胡先生和黄龙士本人,还有第三个人知道吗?别人对黄龙士的云墨棋视若至宝,趋之若鹜,在胡先生眼中,或许就真不如这竹棋好下。” 穆隐听了谢玉堂的言语,瞠目结舌道:“难道当年的月天厅十局手谈,是胡先生赢了?不对呀,为何当年胡先生和黄龙士,要手谈十局?若是五胜五负,该作何结局?” 胡先生并没有替穆隐解决困惑,他好似突然想到什么一样,放下掌中几粒棋子后,笑着望向谢玉堂,道:“侯爷,你这竹篮里放的,是专门从九江带来的松花蛋吧?” 青衫谢玉堂微微一惊,眉角深处的尾纹,叙说着岁月。 “胡先生,你这也能知道?” 穆隐上前两步,看向谢玉堂手中竹篮。竹篮很是素朴,充满了农家气息。竹篮之上,白色布料遮盖,确实很难猜出,其中所放何物。 穆隐也是疑惑问道:“胡先生的本事,已经这般之大了吗?” 胡先生哈哈一笑,解释道:“这还用猜吗?你谢太傅的脾气,一直就是这样,酒只喝花雕,书只读亚圣。什么事情呀,一旦被侯爷你认定,就再难改咯。就好像呀,你认定了来我这清心私塾,就要吃着九江的松花蛋,喝着江阴的花雕酒。” “这么说来,竹篮里面还有江阴的花雕?”穆隐吞了吞口水,这个已经准备告辞的人,听到有好酒,立马赖在了清心私塾,“侯爷,据说你当年在望月峰下,喝过宋清海准备用来,五十大寿开坛的洞藏花雕。以你喝这么多年花雕的经验,这宋清海的贺寿酒,是不是全天下最好喝的花雕?” 胡先生站起了身子,双手扶着青色长衫,快步走向谢玉堂。青衫谢玉堂,心不在焉,似乎完全没有发现靠近的胡先生。 谢玉堂喜欢清心私塾,喜欢来这里和这里的先生,喝上两杯花雕小酒。九江的松花蛋,拌着江阴的花雕,冰凉温润,这样的搭配,怎么能不醉人心脾。 ‘清心私塾’,重在私塾,传道受业解惑,只教十岁以下孩童。清心私塾,却贵在清心。也只有在清心私塾的时候,谢玉堂的心,才会稍微的不那么乱。 可现在的谢玉堂的心,却越来越乱。 “嗯,这九江的松花蛋,就是嫩冻清脆。”胡先生已经自己打开了竹篮白布,他也不去看竹篮中的一盏花雕,直接用手抓起小碟盛的松花蛋,大快朵颐,“我已戒酒多年,穆隐也是滴酒不沾,看来这花雕小酒,又只有侯爷你一个人品味咯。” 鱼钩所穆隐,嗜酒如命,却能做到滴酒不沾。他也和胡先生一样,戒酒多年。 戒酒之后,穆隐干脆画饼充饥,染上了另一个奇葩习惯,看他人饮酒。别的酒鬼看旁人喝酒,都是越看越馋。可这穆隐,竟然能越看越醉,比真正喝酒之人,还要‘喝’得痛快。 青衫谢玉堂眉头越皱越深,心也越来越乱。旁边的胡先生,好像完全没有发现谢玉堂的异常。只见胡先生吮吸着,手指松花蛋余香,一双柳叶眼,更加眯成了弯月。 谢玉堂是个很念旧的人。正如胡先生说的,什么事情,一旦被他谢玉堂认定,就再难改掉了。遥望整个天下,能被伯安侯认定的东西,又有几样? 有谢玉堂一辈子也戒不掉的花雕小酒,有昔年万邦之主的大楚国,还有一名女子。 女子姓曾,来自舶羊湖剑楼。 第61章 学生 清安镇上源街清心私塾。 一丝春意提前光顾清安镇,天气渐渐暖和。清心私塾这一方小院,已经有了绿枝新芽。一壶春意,就如谢玉堂手中竹篮的一盏花雕小酒,出现在合适的地点,同合适的人,能饮一杯无。 一袭青衫,满面都是春暖花开,一边享受九江的松花蛋,一边享受初春日光。 同是一袭青衫,谢玉堂却已经心乱如麻,在唯一能让他清心的清心私塾。 穆隐握着圆润玉尺,他心思缜密,早就发现了院内气氛的不对。这一方院落两道长衫,都是他穆隐不愿招惹,也招惹不起的人。他也不再去等待谢太傅的美酒开坛,笑着说道:“穆隐不比二位淡泊明志,还有些许杂陈俗事,需要在下处理,先行告退。” 一袭青衫如和风润雨,挡在了想要离开的穆隐面前。 青衫谢玉堂。 穆隐的笑在他脸上僵住。穆隐望向眼前的青衫,那是一道略微单薄的身影,头发凌乱如春天野草,青衫恰逢不惑之年,神形却苍老如垂暮将死的老翁。 而正是这道单薄的身影,征道南,安天下。在昔日群英荟萃的大楚,他都是最为璀璨的一颗明星。 这位曾经在静江支流北岸,一人挡下北逆之首姜永禄,八万骁骑的绝世男儿,现在挡在了穆隐一人之前。 没有人知道,伯安侯谢玉堂在想什么,更没有人知道,青衫谢玉堂,心属何方。 穆隐目光凝重,缓缓开口道:“侯爷,你这是?” “我今天来此,拜访胡先生只是顺路。”谢玉堂依旧手提竹篮,依旧心不在焉。 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鱼钩所都督。那个当年血洗大梁朝江湖,令江湖无人不闻风丧胆的穆影,影是皇帝张瑞奇的影子。一道暗影,震慑江湖宵小,清洗庙堂暗瘤。 连天下第一大帮‘钱权酒色帮’,和七大名门正派,都不得不避鱼钩所锋芒。 那个自身实力超群,与顶尖高手交手无数,独面刺杀无数,至今无败绩的十品大宗师。 在青衫谢玉堂,平淡的将话说完后,穆隐的一颗心,沉到了谷底。 “穆影,我来问你,你为何要把陨禅天火,给乞儿。”青衫谢玉堂一字一句道。仍在享用九江松花蛋的胡先生,轻轻抬起了头,他感受到了谢玉堂言语中,那股子乱。乱得就像胡先生手上,用来成棋的野竹,漫山遍野,杂乱不堪。 穆隐却是比青衫谢玉堂,更加心乱。他不知道谢玉堂,是如何得到的消息,也不知道谢玉堂,为何现在才找上自己。青衫谢玉堂的心思,天下人本就看不懂,猜不透。 楚国国祚断绝,几乎所有的有识之士,都是良禽择木而栖。唯独这颗昔日大楚最璀璨的明星,选择了被天下人摒弃,逆势而为。 既然心怀死灰复燃的执念,青衫谢玉堂又是为何,要在那静江支流北岸,一人挡住姜永禄征梁的八万骁骑。又是为何,青衫三次出入秣陵皇宫,而大梁皇帝张瑞奇,却始终安然无恙? 穆隐强颜欢笑道:“侯爷,陨禅天火,是赵四五传给的曾乞儿,并非我穆隐。侯爷,你怕是找错人了。” 谢玉堂淡淡望着穆隐,青衫满是疲惫的眼神,透放出冰冷的视线。谢玉堂慢慢开口:“赵四五一向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当年孤家寡人一个,机缘巧合之下,夺下了连十品大宗师,都为之垂涎的陨禅天火。之后被你穆影得到风声,足足谋划四年。伏笔暗棋,一触即发,由你穆影亲自出手,这才将赵四五囚困于清安大牢深处。你用陨禅蟒无时无刻折磨着赵四五,就是为了得到陨禅天火。” 穆隐不再旋转把玩手中玉尺,他暗暗紧握玉尺,开口道:“陨禅天火,一火之威,陨灭佛陀,因此得名。这陨禅天火令十品大宗师垂涎,又能怎样?他们却根本无法控制天火之威,更别谈将其炼化。这赵四五的《御宝决》,却能克制天火,刚刚好能够驾驭住,陨禅天火的威能。这等十品大宗师都垂涎的异宝,被曾乞儿一个一品武夫拿了去,他知道真相之后,怕是会笑醒。这是天大的机缘!” “我穆隐给他的!”穆隐神情激动,面对青衫谢玉堂,毫不畏惧道。 “你穆影是什么人?张瑞奇的一道暗影而已。你当年为了得到陨禅天火,收纳无数不具五行之气的百姓,送入鱼钩所栽培。之后又以各种手段,将他们送去赵四五面前。想看那赵四五为了脱困,将陨禅天火传于他们。而那些人,无一不死于赵四五之手!你穆影,是在拿乞儿的命,去赌博。”青衫谢玉堂依然是那道青衫,可是胡先生却觉得,眼前的那个安天下的谢伯安,变得陌生起来。 就像是私塾里孩童的家长,因为自家的娃娃,被别家的大人,骗去农耕别家的田地。最后自家的娃娃又是劳累,又是被别家人欺压凌辱。孩童的家长,又是自责没有管好自家娃娃,又是对别家的大人,火冒三丈。 而此时此刻,那个一人安天下的儒将君子,就像是寻常百姓人家的家长。 “是二十七人,二十七名不具五行之气的棋子。丝毫不沾染五行之气的体质,本就是万中无一,你谢伯安可知道,我为了找到这些人,费了多大的心神气力。”穆隐背负双手,转过身子,他竟然看都不去看,那个一人独挡八万骁骑的男子,“而这二十七个人,原本就没有资格得到陨禅天火!堂堂陨灭佛陀的天火,寻常的人,怎么配得上它?二十七个人的死,全都是为了第二十八个人的活。” “第二十八个人,是乞儿。”谢玉堂喃喃道。 “对,正是因为曾乞儿不是我送去的谍子,对陨禅天火和赵四五的事情,一无所知。正是因为之前的二十七个人,都是我送去的谍子,全都被赵四五识破。赵四五才会心甘情愿,把陨禅天火和《御宝决》,传给一个少年!” 穆隐一语道破天机。这桩谋划,穆隐不知筹谋了多久,耗尽多少心血。一将功成万骨枯,在鱼钩所都督穆隐的眼中,又有几人,不是用之即弃的棋子。 “乞儿,是婉儿的孩子。”谢玉堂神色落寞,低下了脑袋。自己亲口说出,某位已故之人的名字,谢玉堂痛苦至极,“婉儿将乞儿托付于你,你穆影,就是这样照顾乞儿的!” “我对乞儿怎么就算不上照顾?这些年来,我安插了多少鱼钩所的人,潜伏在这个小小镇子,只为了乞儿。那点亮四目的‘双鱼护龙’...” “喂,你俩可别在这儿打架啊,明天学生们还要来听课呢。”胡先生一脸担忧,打断了穆隐的言语。只见他用手指,轻轻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你们两个,一个仅仅和乞儿有过一面之缘,另一个连见都未曾见过那孩子。我可是乞儿的先生...” 胡先生一脸委屈,普天之下,能让胡先生觉得委屈的事,绝对不多。 普天之下,能让胡先生自称先生的人,更加不多。这个在秣陵城文曲殿内,与殿其名的读书人。听过他讲述学问的学生很多,胡先生,胡炳深,桃李满天下。当年的大楚朝,所有有幸听过胡先生,讲述学问的人,都会自称是胡先生的学生,以此为莫大殊荣。 可是能让胡先生自称先生的人,当年仅仅三位。 现在,清安镇,又多出了两位。 第62章 宗师之战 清心私塾,小院南风未起,大战却一触即发。 胡炳深焦虑万分,一脸愁容,左手握拳,不断敲打着右掌掌心,在小院里来回踱步。 “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呀。你两要是在这里打架,打坏了桌椅板凳,明天可就有学生,要站着听课了。” 两个绝顶高手,当世之中,最最危险的人之二,即将在清心私塾大战一场。胡炳深胡先生,不去担心自己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是担心打坏了东西,影响明日学生的上课进度? 也许正是如此,胡炳深才能被整个清安镇的百姓,称作先生。清安的百姓,完全把这个与殿其名的读书人,当成了某位落魄书生。 可哪怕对于一个落魄书生,清安镇的百姓,还是会发自内心的,称胡炳深一声‘胡先生’。 因为这个姓胡的读书人,会亲自下地,帮忙百姓耕作农活,死皮赖脸地把他们的娃娃,‘骗’去清心私塾读书。被胡先生骗过的老百姓,偶然间发现,自家娃娃念书之后,好像懂事了不少。自家娃娃突然就懂得了爹娘的辛苦,抢着去承担爹娘的活计。娃娃还不时念念叨叨,百姓们听不懂的话,说什么‘百善孝为先’,胡先生教过他们的。 这个姓胡的读书人,每逢年关,会亲自给家家户户,送上一副对联。对联是胡先生亲手写的,收到对联的老百姓,多数大字不识。可他们觉得呀,胡先生的字,是真的端正得很呢。 这个姓胡的读书人,教完书后,总会继续在私塾里呆着。他在私塾里,点一盏孤烛,等着来私塾找他代笔写信,或是念书求字的老百姓,来者不拒,不收银钱。 清安镇的老百姓,不是太懂,这样高贵的读书人,哪怕再落魄,也不至于独自在清安镇,教书十四年,连个媳妇儿也不见胡先生找一个。每次有好心的大娘,要给胡先生介绍亲事的时候,胡先生总是笑着拒绝大娘的好意,摇头说‘不用’。 清安镇的老百姓,识字的不多,却人人会写‘先生’二字。他们觉得啊,只有像胡先生这样的先生,才真真正正配得上‘先生’二字。 青衫谢玉堂,望着穆隐的背影。穆隐的影子,被斜阳拉扯的很长很长,而鱼钩所穆隐,又是谁的影子。大梁朝皇帝张瑞奇?是,又好像不是。因为谢玉堂知道,穆隐做的一些事情,连张瑞奇都不知情。一个欺君之人,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做他人暗影? “穆影,你转过身子来。”谢玉堂左手微微握成拳头,把手放到嘴边,轻咳了一声道。 谢伯安,绝对不可能背后偷袭。 穆隐听到谢伯安的话后,身体不易察觉地一抖。明明背对青衫谢玉堂,穆隐就能免去一场大战,可他还是缓缓转过身子。 谢玉堂有谢玉堂的骄傲。穆隐,鱼钩所都督,那道血洗江湖的暗影,也有自己的骄傲。 哪怕你是一人独挡八万铁骑的谢伯安,也不能触犯穆隐的骄傲。 “胡先生,你说笑了,我穆隐区区十品大宗师,怎么敢和十四年前,就迈入皈依境的谢伯安交手!”穆隐身体转得很慢,一边回身,一边语气无奈。 天下九成九的武夫,都以为十品大宗师,是那道以武成圣断头路的尽头。可当真真触摸到,十品大宗师的门槛后,他们会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可笑。 正所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十品之上,为天人。天人境,有翻江倒海之能,所谓天人,就是天上之人,天外之人!天人才是真真正正的以武成圣,区区肉体,可碎山河。虽是肉体,却不再是凡胎,天人扶我顶,结发受长生。 而天人境之上,还有一个更加深不可测的境界——皈依境。一皈依觉,觉而不迷。二皈依正,正而不邪。三皈依静,静而不染。 皈依境,无论是内力,还是心境,都已经趋于饱和。内力如浩渺江河,源源不绝。心境如无风之湖,宁静思远。百年之前的天下第一人,白宝墨,就到达了这个境界。 皈依境之上,是一个传说中的境界,虚紫境。千年以来,赳赳武夫,群英荟萃,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到达了虚紫境。 传说虚紫境的人,一拳,可以将这苍天,打出一个窟窿。 青衫谢玉堂,十四年前,便是皈依境。当年的谢玉堂,一人挡八万骑,一袭青衫可安天下。 所谓皈依境,需要心境如无风之湖。而现在谢玉堂的心,早就乱成一团乱麻。 “我早已不是皈依境了,你大可放心。”谢玉堂神情落寞。可无论是胡先生,还是穆隐都知道,谢玉堂的落寞,并不是来自境界大跌。 到底是何人何事,让青衫如此心乱如麻。 “敢问侯爷,你现在是什么境界?”穆隐已经转过身子,他的眼睛直直盯着谢玉堂。 穆隐集中所有精气神,注视着谢玉堂,可是谢玉堂,却没有看向穆隐。他好像永远都是,那么心不在焉,没有人知道谢玉堂,心属何方。 “我和你一样,堂堂十品大宗师。” 同是十品大宗师,一个区区,一个堂堂。穆隐和谢玉堂练武的心境,天壤之别。 “好,谢玉堂就是谢玉堂。还请侯爷早点出手,穆隐请侯爷赐教。”穆隐声音一响,整个清心私塾的空气,都是泛起了阵阵涟漪。 “喂,你们两位,都是客人唉。在这里打架,有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胡炳深作为清心私塾的主人,又一次被无视。他叹了一口气,委屈道。 “好的。”谢玉堂话音刚落,一抹青色,在穆隐身前半米处,缓缓浮现。青色来得是那样得慢,不说在场的三人,如果私塾的孩童还未下课,连他们也能看清,青色的浮现。 青色来得又是那样的快,快到让人看得清,却躲不掉。青色逐渐凝聚成人影,谢玉堂眉间紧皱,眼角的眼纹更加明显。 只见谢玉堂直直伸出一拳,他出拳姿势十分古怪,四指微躯,拇指竖起。这样的姿势,似乎一点力气也用不上来。 可是那抹青色,将这用不上力气的一拳,直接贯穿穆隐的身体! 十品大宗师穆隐,连一招都没有使出。 胡炳深吃惊地望向穆隐,眼睁睁地看着穆隐的身体,被谢玉堂一拳贯穿。 “咦?”谢玉堂收回拳头,略微惊讶地看向穆隐。 穆隐的胸口,出现了一个黑洞洞的口子,透过口子,可以看到穆隐身后,青翠挺拔的绿竹。 穆隐也是表情惊讶,眼神中透露出惊恐。他显然没有想到,青衫谢玉堂的拳头,会这么快。 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穆隐被拳头洞穿的胸口周围,空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出一阵强烈波动。以洞口为中心,穆隐整个身子,都朝中心吸卷。一时间,穆隐无论是面貌,还是身体,都变得虚幻起来。 胡炳深微微一愣后,抚掌而笑道:“好一个穆隐,好一个'风流神影',当真是风流,当真是神奇。” 漩涡以极快的速度,被漩涡中心吸收,待到最后,竟然缩成一颗黑色的圆球。 谢玉堂伸出手掌,一把握住黑色圆球,圆球瞬间化作一缕黑烟,消逝于天地之间。 “他应该早就走了。”谢玉堂张开手掌,目光停留在自己掌心处,心不在焉,“人走暗影留,而且还能瞒天过海,让他的影子继续和我交流。怪不得,他处处出言扰我心神,为的就是让我发现不了,穆影已经不是穆影。” “哈哈,这'风流无影'当真是厉害,竟然可以骗过你谢伯安。这下好咯,不用打架了。” 两位破坏力极强的宗师,要是在清心私塾打起架来,那还不得把胡炳深,这小院子给拆了?更何况其中一位十品大宗师,曾经还是一位实打实的皈依境。 这架打不起来,作为私塾的先生,胡炳深自然是开心极了。 谢玉堂眼神扫过,那里的胡炳深,同是一袭青衫,却是满脸笑容。与谢玉堂自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胡炳深也看向谢玉堂,同是一袭青衫,却充满了疲惫与消愁。 “咋了,你该不会架没打成,还想找我打一架吧?”胡炳深笑道。 谢玉堂没有理会,胡炳深的玩笑话,神态落寞道:“胡先生,穆隐在清安镇的所作所为,你可知道?” “你说乞儿的事啊。”胡炳深收起笑容,此时的胡炳深,才更像是一位先生,“知道的。” 春风拂面,院内的两道青衫,一人放肆享受春意。一人身在春日下,却无时不刻,感受着严寒。 谢玉堂没有说话,没有人知道青衫谢玉堂,所想何事,心属何方。 “你是想问,我为何不去阻止穆隐?”胡炳深道。 谢玉堂点了点头。 “看到那绿新竹了吗?”胡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谢玉堂的问题,反而指向院中的一颗绿竹,“你可知道这绿竹,为何能长得这般讨喜?” 谢玉堂顺着胡先生手指望去,那颗春天新绿,泛着露水油光,坚韧挺拔。连谢玉堂看见,心情都是一阵舒畅。 “胡先生你知道的,我道理懂得不是很多。”谢玉堂轻轻摇头,道。 “因为这绿竹的心,是空的。”胡先生伸手抚摸绿竹枝叶,缓缓开口,“千年之前,所有竹子,却是实心的。竹子为了更快的生长,更好的吸收养分,慢慢的变成了空心。” “空心的竹,比实心的竹,要高大数倍。”胡先生顺着绿竹嫩叶,接着抚摸竹节,“可是空心的竹,却比实心的竹要脆得多。于是空心的竹,又长出了一层层的竹节,变得坚毅挺拔。” “竹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人呢。” 小院的绿竹,春日下,和风中,格外得好看。 第63章 冬蝉入易水 大梁垣州溪山镇,一名背负古剑的年轻剑客,一手提着酒坛子,行走在溪山镇街头,如同失魂落魄。 就在一刻之前,年轻剑客曾逍遥,死里逃生。 曾逍遥并没有听说过,陨禅天火,佛陀陨灭。 可他却永远忘不了,那一团诡异的火焰。 要不是自己的古剑“易水寒”,感受到了来自紫火的威压,自行激活剑身之上的“大咒大悲”纹,曾逍遥恐怕今日还真会,阴沟里翻船。 “大咒大悲”纹,是舶羊湖剑楼,最最古老的符文之一。 剑楼的剑客,取用各种天才地宝、生灵精鬽,在剑上炼制符文。用于增加剑的威能。 舶羊胡剑楼,数百年的底蕴传承,附着符文之剑,共一百六十八柄。然而记载炼制符文的古老卷轴,仅仅剩下六卷。 也就是说,舶羊湖剑楼,附着符文的剑,只会越来越少。 其中“大咒大悲”纹的炼制方法,早已失传多年。曾逍遥背负的古剑“易水寒”,也仅仅能使用四次“大咒大悲”纹。 曾乞儿体内,仅仅一丝陨禅天火泄露,就浪费了古剑“易水寒”一次“大咒大悲”纹。 再多来几次,曾逍遥的家底,恐怕都要交代在这里。 这种了亏到姥姥家的买卖,曾逍遥怎么可能去做? “这天气快要下雨了,前辈我得回家收衣服了。小兄弟,滔滔江湖,我们有缘再会。”在向西鸥的目瞪口呆之下,曾逍遥消失的无影无踪。 “亏死我了,这架还没找人打上,就用掉我一道'大咒大悲'纹。我曾逍遥好不容易,想要做一件救世济人的好事,却换来这个结果。”曾逍遥一脸肉疼,自他从老谭客栈逃出,“亏”这个字,不知已经重复了几百遍,“我曾逍遥以后再做好事,我就是狗。这种救人于水火之中的侠道热肠,还是交给宋衡风宋宗主,这样的大侠吧。” 曾逍遥刚刚提起宋衡风,他就看到了宋衡风。 溪山镇镇口不远处,一参天大树,高不可攀,遮蔽天上日头。 宋衡风就站在树下,牵着少女的手。宋衡风的那匹劣马,被随意拴在树下。马背上,三道人形躯体被白布裹起,想必是望月宗弟子的尸体。 “乖乖,这树怕是要成精吧。”曾逍遥看到稀奇古怪的事物,很快就暂时忘记了,在老谭客栈做的亏本买卖。 “奇怪,真是太奇怪了。”曾逍遥一闪就来到榕树之下,与宋衡风并肩而立。 “有哪里奇怪了?”宋衡风淡淡问道。 “你们望月宗,本就是一个奇怪的地方。而望月宗内,最奇怪的人,就是你宋衡风!”曾逍遥一手叉腰,一脸严肃,“西北路少水多沙,而在这西北最西的垣州,却长着一颗,只有在南方多雨湿润之地,才有的榕树。它还长得这般巨大,你说望月宗的风水,是不是很奇怪?” 宋衡风点了点头,道:“确实奇怪,那请问我宋衡风,又哪里奇怪了?” 曾逍遥一改严肃的神色,指着宋衡风哈哈大笑道:“你宋衡风,简直是一个怪胎!” 名叫刘铃铃的少女,一脸迷糊的望向宋衡风。宋衡风无奈地摆了摆头,他以为曾逍遥,又要说自己多么天才,多么不爱习武,荒废了武义。江湖上无人不对当年的宋衡风,寄予厚望,若不是宋衡风不爱练武,一定是百年之后,第二个白宝墨。 可是曾逍遥下面的话,让这位面带愁容的望月宗宗主,笑了,笑得很开心。 “你们望月宗'清风明月'的辈分,天下皆知。可你作为宗主,偏偏不叫宋风衡,要叫宋衡风。”曾逍遥说到此处,已经捧腹大笑,“还有啊,你老子明明叫宋清海,你却要给你的儿子,取名宋清。哈哈哈哈,宋衡风,你敢说你不是望月宗内,最奇怪的那个人?” 其他或许存在有心人,也发现了宋衡风的这点古怪。可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曾逍遥这样,在榕树之下,对宋衡风大声质问。 宋衡风先是沉默不语,半晌之后道:“酒。” “好勒。” 曾逍遥的手中酒,稳稳当当的落入宋衡风手中。 榕树之下,有一蓝衫君子,树下痛饮。 “我宋衡风,就是不服我自己的老子,怎么了?”宋衡风人在榕树下,笑得很狂妄。 十几年来,宋衡风不仅仅是武功,连酒品都是,丝毫不见进步。 曾逍遥也是徒生豪情,他曾逍遥,何时又服过什么人? 就连舶羊湖剑楼楼主,曾逍遥的那位师兄,天人境的大剑仙。也是对自己这位小师弟,无可奈何。 曾逍遥,活的最是潇洒。人活一世,如果连“逍遥”二字,都做不到的话,习武有何用之,练剑又有何用之? 你就算到了当年谢玉堂的境界,依旧是画地为牢之人。 这不是他曾逍遥的活法。 曾逍遥哈哈大笑,右手紧握“易水寒”剑柄,大声道:“宋宗主,你敢不敢接我一剑?” 刚刚还在老谭客栈感叹,幸亏没去招惹宋衡风的曾逍遥。此时此刻,竟然主动求剑。 宋衡风也是哈哈一笑:“有何不敢?” “我这一剑,名为'大咒大悲'!”曾逍遥手中“易水寒”出鞘,有金色符文浮现。 “我这一枪,没有名字。”宋衡风一抬手,三柄长枪之中,不长不短的一杆,被他握入手掌。枪长一丈五尺,宋衡风单手握枪,朝地面猛地一蹬,“招式没有名字,我的枪,枪名'冬蝉'。” “不,你这一枪有名字,名声威震天下。”曾逍遥手握“易水寒”,一剑递出。手握冬蝉的宋衡风,只觉得霎时间,波涛汹涌,如深陷浪花当中。 “我这一枪,叫什么?”宋衡风问道。 “叫,宋衡风的枪!”与曾逍遥话语同时出现的,是宋衡风的枪。 冬蝉涌入易水之中,究竟是谁更加寒酷如死寂。 天渐渐明亮,大批大批的队伍,由四面八方,逐渐涌入溪山镇。 “你听说了吗,望月宗宋宗主的独子,被人在望月宗的地盘,给强行掳走了。” “什么?谁胆子那么大,在武林大会这个节骨眼上,捅了那么大的篓子?” “这可不,现在挑衅望月宗,就等同于挑衅,七大名门正派!” “听说,还是漠北来的人干的。” “北卑人?他们好大的胆子,敢来我大梁的武林大会,闹事!” “你可别睁眼说瞎话,武林大会,什么时候算你们大梁的了?照你这么说,除了望月宗和镜水云庄,有四大派都在大顺境内。剩下的雪落东方,深处海外之地,也不属于你们大梁!” 周围的武林之人越聚越多,他们小声议论,始终保持与镇口的七大派,两百步之远,不敢有丝毫逾越。 这等架势,让混迹在七大派高手之中的车夫田新,更加的如坐针毡。他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能紧紧牵着自己的马。 “看到那个牵马的没有?”有江湖游侠,指了指车夫田新,低声说道。 “看到了,一副车夫打扮,慌里慌张的,难道这位也是高手?” “你个井底之蛙,那是宋衡风宋宗主!” “什么?!” “据说宋宗主,老马不离身。” “那宋宗主的枪呢,听说宋宗主有名枪三杆。” “你懂个屁,像宋宗主那个境界的高手,自然是无枪胜有枪,无招胜有招!” 同行的汉子,听完了游侠的指点,放眼向“宋宗主”望去。 只见宋宗主左顾右盼,紧握缰绳。嗯,果然有十品大宗师的风范。自己先前咋这么眼拙,把宋宗主,当作是寻常车夫? “大家都静一静!”逍遥门门主,彭飞声音洪亮如清晨古钟,在方圆之内悠悠回荡。 所有在场的江湖人,都是暗暗惊叹道:“好深厚的内力!” 待到围观的江湖中人,停止了议论,彭飞这才继续道:“各位朋友,昨晚发生之事,我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大家请放心,我们七大派,一定会给各位一个说法!我彭飞,绝对不会让宵小之辈,逍遥法外。” 彭飞的声音,传遍整个溪山镇,让每个听了的江湖之人,都是心神往之。练武若是练到,彭门主这等境界,自然是豪情万丈,此生无悔入武道。 七大派其他人,没有觉得彭飞此举,有何不妥。舶羊湖剑楼的负剑女子,却是眉头微微一皱。 察觉到了女子的异常,同是剑楼的男子传音道:“师妹,小师叔不在,且沉住气。” “哼,什么时候轮到这逍遥门,代表我们舶羊湖剑楼了?”负剑女子冷哼一声道。 “有请昨日前来通报的好汉,当着诸位的面,再重新叙述一遍,昨日的变故。”负剑女子的话语,没有传入彭飞耳中,只见彭飞继续说道。 许久不见有人走出,彭飞又接着重复了一遍:“有请好汉。” 一双小手,艰难地掰开了,挡路的两名壮汉。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 小姑娘两腮挂着高原红,可爱而纯朴。 “白胡子师父,你怎么不等我呀!”小姑娘语气带着责备,却是甜甜一笑,小姑娘洁白的牙齿上,少了两颗门牙。 第64章 高手 所有的人,都对突然冒出来的小姑娘,投去好奇的目光。在场的诸位,哪怕没有高手风范,也是一身江湖味十足的行头。羊角辫小姑娘的出现,在这群江湖人中,那是相当的扎眼。 行走江湖嘛,最不能委屈的就是自己。你没有犀利的身手,和绝世的武功,没有关系。花钱置办一身高手的行头,行走江湖,也是相当吃得开。 一代武林,有一代武林的天骄。前些年,江湖中人喜欢身着一袭青衫,瞻仰瞻仰青衫谢玉堂的风采。最近几年,大梁大顺境内,白袍玉带风靡。这些个江湖游侠,又开始争相模仿,大顺中央那一城一剑的英姿。管它会不会使剑,腰间先佩剑一柄再说。 看到了羊角辫姑娘,释云虚老道士,下意识抚了抚自己的白须。他对羊角辫姑娘的宠爱之意,丝毫不做掩饰。 突然出现在众人面前的羊角辫姑娘,正是武当山释云虚老道的关门弟子,北微。 释云虚抚须笑道:“小北微,白胡子师父不是在这儿吗?” 羊角辫小姑娘看见了释云虚,先是偷偷一喜。随后好像想起,自己被白胡子师父抛弃,不应该这么快就高兴起来,忙道:“白胡子师父,你为什么不等小北,为什么呀!” “小北微,师父脚力快,先到一步。师父在溪山镇等小北微,不是一样可以吗?”释云虚望向羊角辫小丫头,一脸宠溺。 “白胡子师父,你可以让我骑马呀。”小北微小脸一红,原本就挂着少女高原红的脸蛋,愈发的圆润红透。就像是一颗熟透了的果实,让人忍不住想去摘下它。 羊角辫口中的骑马,自然不是骑乘普通马匹,她是想要骑在师父释云虚的肩上。坐着师父施展的“纵云梯”,来溪山镇多惬意呀。总比自己小小一个人,跟着一群江湖臭臭的爷们儿,赶路过来要好。 武当山其他的弟子,要是知道羊角辫小姑娘的这个想法,非得被惊掉下巴不可。堂堂武当山七十二道观之一,“云虚观”的第一任,也是现任观主,武当山的老祖宗释云虚,这等功德圆满的神仙人物,会和一个小姑娘玩那骑马游戏? 果不其然,释云虚听了羊角辫小姑娘,过分的要求后,他的白胡子气得吹起了气儿:“胡闹,尊师重教,尊师重教,我是你师父!” 羊角辫小姑娘被白胡子师父,严厉批评后,嘟起了小嘴,自言自语道:“白胡子师父,一点都不疼小北。” 羊角辫小姑娘眼眶红红的,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老道士释云虚猛然一愣,他那本就是装出来的“生气”,在羊角辫小姑娘一句话之后,瞬间垮掉。 年近百岁的武当山老祖宗,一脸的后悔和歉意。就像是一个刚练剑的后生,因为一直练不好师父教的一招一式,而产生深深的内疚。 释云虚一身武当山最普通的道袍,身材高大笔挺,一点也没有老年人的驼背。只见他走向羊角辫小姑娘,在委屈至极的小姑娘面前蹲了下来:“小北微,师父给你骑马。” 羊角辫小姑娘猛地抬头,一双乌溜溜的眼珠,仍然闪烁着泪光。小姑娘伸出小手,摸了摸释云虚老道的白胡子,瞬间就笑开了花儿。 她就这样当着七大派高手,和一干江湖好汉的面,骑上了释云虚的肩膀。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若不是亲眼所见,又有谁会相信,这天下还有人能骑上,武当山老祖宗释云虚的肩膀? 其中一围观好汉,更是一口老血喷出。羊角辫小姑娘,不到十岁,仅仅撒个娇,就能骑‘天人境’高手的马,自己苦苦练武二十几年,有个屁用。 “那个,彭门主,还需要我叙述昨日的状况吗?”一个雨丝棉衣的汉子,配着九环大刀,吞吞吐吐地,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比起行头,这位简直比七大派的高手,还要像是高手。 彭飞尴尬的一声咳嗽,看了看释云虚老道士。释云虚微笑以表示歉意,冲着彭飞点了点头。 释云虚老道,又重新回到了七大派高手所在的位置,只不过老道肩膀上,多了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 羊角辫小姑娘,狠狠地瞪了彭飞一眼。 众人又是一阵感叹:小人得志,典型的小人得志啊。仗着有武当山老祖宗的宠爱,小姑娘竟然敢凶,逍遥门门主彭飞。 彭飞向雨丝棉衣的汉子,投去鼓励的目光,道:“还请好汉重新叙述一遍,越详细越好。” 雨丝棉衣汉子点了点头,神色激动。能和逍遥门门主搭上话,自己这趟去望月宗报信,真的是赚大了。回到宗门后,可以吹上一辈子的牛皮。 “彭门主,事情是这样的。昨日大概丑时三刻,一伙人,突然入驻老谭客栈。他们一进门就大声嚷嚷,说是客栈没有客房,要求掌柜的老谭,给他们安排上好的房间。我虽然行走江湖不久,也知道江湖险恶,这虽然已是深夜,可我却一直提心吊胆,不敢深睡。果不其然,让我刚好能够目睹这深夜的杀招,可真是一个惊心动魄!” “谁要听你的江湖经验,赶快说重点的部分!”舶羊湖剑楼的负剑女子,一脸不耐烦,打断了雨丝棉衣汉子的唠叨。 雨丝棉衣汉子正描绘的起兴,突然被七大派的大人物打断,他胆战心惊地望向负剑女子。女子脸色寒如冬霜,一看就不是容易相与的人物。 “这位剑楼的女师侄,不妨让好汉把话说完。”逍遥门门主彭飞,脸上挂着笑容,和和气气的说道。 舶羊湖剑楼的负剑女子,眉头紧皱,这彭飞可真是损得很。师侄就师侄,仗着辈分排位,一个师侄她也忍了。竟然还故意在师侄前面,加上一个‘女’字。怎么?你彭飞是看不起练剑的女子? 与女子同行的负剑男子,听到了彭飞这番话语,却是另外一番感想:彭飞故意强调女子来自剑楼,这不是当着这么多江湖人的面,强调我剑楼的弟子,是女子这样的无理之人? 眼见同行师妹就要发作,负剑男子连忙抢先一步,道:“是我师妹唐突了,好汉还请继续。” 彭飞深深看了负剑男子一眼,哈哈一笑,正要开口。 突然之间,一道流星,陨落于众人之间。 “轰”的一声,地面之上,被砸起了一个巨大的坑。一时间,沙尘涌起,浓烟滚滚。 待到浓烟散去,众人望向巨坑深处,皆是大惊失色。 一个人,倒着身子,一只脑袋半条身体,深深地扎进了泥土地面。那人整只手臂都被掩埋,仅仅露出一双手掌。手掌之间,紧握古剑一把。 负剑男子如遭雷击,死死盯着突然出现之人,手中的古剑,一脸惊恐的表情:“这...这不是小师叔的‘易水寒’吗?” 负剑女子听闻,也是花容失色,她那张冷若寒霜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惊恐的神情:“不可能...这不可能,小师叔九品巅峰武夫的实力,还有楼主亲赐的名剑‘易水寒’,有什么人能杀了他?” 先前负剑男子只是传音给同门女子,在确认了埋进土中之人,手握小师叔的‘易水寒’无误后,负剑女子发疯了似的叫出声来。 在场的所有人,听闻负剑女子的惊呼后,都是震惊万分。眼前这个埋进土里的尸体,真是舶羊湖剑楼的‘逍遥小子’? 到底是什么人,能杀一个九品巅峰的天才。 “不!小师叔,你不能死,你怎么可以死!你是舶羊湖剑楼未来的传承啊。不,这一定不是真的!” “吵吵吵,成天的,吵死了。你小师叔我,可活得好好的。” 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之下,原本埋在泥土里的握剑人,突然间拔地而起。 曾逍遥一个翻身,随手把‘易水寒’插在地上,伸了个懒腰。 高手,这绝对是高手。 曾逍遥不知道,他的狼狈登场,竟然误打误撞,第一次被别人当作了高手。 第65章 陨禅 来自舶羊湖的负剑女子,眼见曾逍遥突然‘活’了过来,喜极而泣:“小师叔,你,没有事?” 曾逍遥衣衫破旧,一身的灰尘,相当的狼狈。只见他伸出拇指,蹭了下自己的鼻子,道:“我能有什么事,你们的小师叔可是高手。” 舶羊湖负剑男子也是松了口气,自己这位小师叔,还真是不让人省心。这次连出场的方式,都是这般的吓唬人。 “小师叔,那你这是?”负剑男子瞟了一旁的彭飞一眼,小心问道。逍遥门门主,面无表情,看不出此时此刻,有什么想法。 “我啊,不过是和宋宗主打了一架。”曾逍遥拔起地上的‘易水寒’,古剑灰蒙蒙的,似乎永远陷入了沉睡。 古剑归鞘,曾逍遥一跃来到了剑楼两人面前,咧了咧嘴。 舶羊湖负剑男子,突然感觉,眼前的小师叔,很不一样。 “恭喜‘逍遥小子’突破九品巅峰的天堑,这天下,又多了一位十品剑仙。”老道释云虚开口道,羊角辫小姑娘在老道的肩上,释云虚发自内心的开心,连话都是多了起来。 舶羊湖负剑女子,听到释云虚的恭贺后,嘴唇都开始颤抖。释云虚,可是武当山天人境的老神仙,他说小师叔突破了,就一定不会看走眼。 “小师叔...你现在,已经是十品大宗师了吗?”负剑女子激动万分,泪流不止。 “好像是吧,你哭个锤子,我又没死。”曾逍遥耸了耸肩,对于哄女人,和装高手一样,曾逍遥都是外行中的外行。 “太好了,太好了。剑神庇护我舶羊湖剑楼,三十年了,我剑楼,终于又出了一名十品剑仙。”负剑女子依然流着泪,她抬头凝望天空,不断向剑神祷告。 舶羊湖剑楼,垂于大顺朝东路。三十年来,剑楼除了一位天人境的老楼主,就再也没有出过十品以上的大宗师。当年七大派之首的舶羊湖剑楼,也因此慢慢落魄。 这也是负剑女子,如此高傲的原因。你一个刚刚创立还不到三十年的逍遥门,凭什么和我剑楼共同背负,七大名门正派的名头。 你一个还不到十品大宗师的彭飞,又怎么配和剑楼的老楼主,相提并论!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让舶羊湖剑楼八百位持剑人,看到了希望。 逍遥小子曾逍遥,这块天生的剑坯子。老楼主代师传剑,曾逍遥不到二十五岁,就已经是九品巅峰的剑客。他曾逍遥,就是舶羊湖剑楼的传承,是整座剑楼,未来的楼主。 负剑男子也是大喜道:“我需将小师叔突破的好消息,速速禀报给老楼主,他老人家一定会大喜过望!” “四方云梦”也是同时上前,朝曾逍遥抱拳道:“恭喜恭喜。” 彭飞爽朗一笑,对曾逍遥说道:“这下子,‘逍遥小子’要是再送我份子钱,我恐怕无法接住咯。” 曾逍遥笑着冲彭飞眨了眨眼睛,他左顾右盼,四下张望。并没有看见,一枪把自己送到这里的宋衡风。 正是因为向宋衡风出剑,滔滔易水,被渺小濒死的冬蝉吞没。曾逍遥才得以感悟剑道,踏入十品大宗师。 十品九品,一品之差,天壤之别。 可哪怕是现在,已是十品大剑仙的曾逍遥,依旧没有把握,接下宋衡风的冬蝉。 若是‘知了’、‘冬蝉’、‘萤火’,三枪齐出的宋衡风,又会是怎样的风采。 就连曾逍遥,那个谁都不服的逍遥小子,也忍不住,对望月宗宋衡风的枪,高山仰止。 “宋宗主,十多年来,你一直滞留十品大宗师。难道这十多年来,你的枪,真的和传闻一样,没有丝毫进步?如此惊艳的枪法,真的是出自一个,不爱习武之人的手?”曾逍遥喃喃自语,舶羊湖剑楼逍遥小子,第一次因为他人之事,身陷纠结之中。 周围围观的江湖中人,无一不心神荡漾。能亲眼见证一位十品大宗师的诞生,对他们来说,自然是莫大的殊荣。 习武一辈子,能遇见几个十品大宗师?这趟武林大会,果然没有白来,以后吹牛,他们都比没来的师兄师弟,有了资本。 曾逍遥回过神来,很奇怪的是,自己终于成了众人认可的高手。在场的江湖人,无一不对曾逍遥,投来仰慕的目光。 可是曾逍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飘飘然。他不再理会两位师侄的欣喜若狂,和众人狂热的目光,奇怪地问道:“咦,赤脚老和尚呢?” 众人这才发现,原本位于七大派角落,默诵佛经的枯默和尚,不知何时,不见了踪迹。 因为镇口齐聚的七大派高手,现在的老谭客栈,死人比活人多。 除了仍然躺在客栈大堂,无人收拾的六具尸体。整座客栈,只剩下了碧慈门师兄弟四人。当然,还有已经身死江湖的少年郎,符长春。 向西鸥十指交叉,双眼通红地盯着床铺上的少年。 少年仍是被一团紫火包裹,不见动作。 连曾前辈都拿紫色火焰没有办法,小师弟怕是凶多吉少。向西鸥将头埋下,不再去看曾乞儿,自责、愧疚,充斥着向西鸥的心房。 他虽是师兄,可也和师弟师妹们一样,初入江湖。如果自己能够处理的好一点,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突然,床铺上被紫色火焰包裹的曾乞儿,猛地睁开双目。 曾乞儿瞳孔之中,是无穷无尽的紫色。 “师弟!”向西鸥惊喜地喊道。 床铺上的曾乞儿,依旧平躺着,一双紫眸,死死盯着天花板。对于向师兄的呼唤,完全置之不理。 “师弟,师弟。你能听到我说话吗?”向西鸥站起身来,慢慢靠近曾乞儿道。 紫色火焰,如同发疯似的,朝着曾乞儿身体毛孔,钻涌进去! “啊!”曾乞儿大声吼叫,整个人朝着天花板,飞了出去。老谭客栈的这所房间,木屑横飞,天花板被曾乞儿撞出一个大洞。 而少年,却已经不在。 “曾师弟!”向西鸥大惊失色,仅仅片刻,曾乞儿就已经消失不见。 “哈哈哈,老子终于重见天日了。狗日的穆隐,狗日的赵四五,现如今,你们谁能奈何得了我?”曾乞儿眼中,尽是癫狂。 他整个人悬浮在客栈半空之中,脚下有紫色火焰悬浮。 一个赤着脚的和尚,如枯石,如悬壁。就这样站在老谭客栈之外,双手合十,双目紧闭。 赤脚和尚,并没有诵读,烂熟于心的佛法古经。他只是紧闭着嘴巴,好像在等什么人。 曾乞儿一眼就看到了客栈之外,碍眼的和尚,他的眼中杀意浮现:“臭和尚,老子警告你,不要挡路。” 赤脚和尚对此置若罔闻。禁语,也是一种艰苦修行。 “切。”曾乞儿轻瞟了赤脚和尚一眼,脚踏紫色火焰,朝远处遁去。 霎时间,曾乞儿只觉得背后汗毛炸起,一只虚幻的大手,朝他的后背握来! “找死!”曾乞儿的瞳孔,被紫色填满,陨禅天火,又一次从他的体内涌出,“老子又不是没杀过和尚!” 紫色火焰包裹着空中的曾乞儿,火焰冒着紫色的气泡,明明是火,却如同沸腾的水。 水与火,本不相容。 那只虚幻的大手,散发着靡靡之威,朝着泛着紫色气泡的曾乞儿,猛的一握! 大手遮蔽了紫色火焰,在空中不停的颤抖。虚幻大手仅仅坚持了三个呼吸,就瞬间化作金光,向四面消散。 陨禅天火,佛陀陨灭。 何况眼前的和尚,还不是佛。 “挡路的,都给我死!”曾乞儿不再远遁,卷着一团紫色,朝赤脚和尚飞去。 少年身上的滔天杀意,以及恨意,将赤脚和尚瞬间吞没! 究竟是杀意掩盖着杀意,还是恨意吞噬了杀意。 第66章 非微尘,非凡人 恨意滔天,杀意亦是滔天。可这滔天的恨意和杀意,竟然没有向外扩散一丝,而是凝结成霜雾,死死聚集在赤脚和尚身上。 感受着如同阿鼻地狱的滔天戾气,枯默和尚仍是不动分毫,重重地叹了口气。 “和尚!装神弄鬼。”曾乞儿咬牙切齿,眨眼之间,已经来到赤脚和尚身前。 只见曾乞儿挥出右掌,一道暴虐到极点的紫色,伴随着曾乞儿的右掌,朝着枯默和尚,扑面而来。 “非微尘。”一直禁语的枯默和尚,突然开口。一道又一道的纹波,如同佛祖梵音降临,从四面八方,朝着中心的曾乞儿,挤压、普度。 四周的空气,都随着梵音的出现,变得庄严而神圣。 佛祖心中,万物皆微尘,万物非微尘。 曾乞儿的头皮,如同快要炸裂一般,双目赤红,浑身都在颤抖。 “啊!”一道一道的梵音,普度着空中,恨意滔天的紫色,曾乞儿表情扭曲至极,“和尚,我要杀了你!” 一道道的波纹,仍然在拍打着空中的曾乞儿,可却再也听不到佛祖梵音。一阵阵凄凄惨惨的尖叫,如同来自地狱最深之处,蒙冤最深之人。 “给我死,给我死啊。”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娘亲,娘亲对你一片真心,倾付了所有。把她的一切,都给了你!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丝丝黑色,由曾乞儿内心最深处,冒了出来。黑色融入紫色,如同水乳交融一般,陨禅天火中泛着黑色丝线,更加徒增诡异。 随着黑色的出现,枯默和尚猛地睁眼,暗道:“想不到,这孩子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怨气,竟可以堪比数千年积怨的天火。” “给我死!”佛祖梵音,瞬间支离破碎。黑紫色的火焰,再也没有了束缚,火焰漫天,离枯默和尚又近了一步。 “非凡人。”枯默和尚,双目圆瞪,双手合十,重重吐出三个字。 一时间,空气都似乎凝固。 一道金光,从枯默和尚的眉心处飞出,快如奔火,一瞬间就击中了近在咫尺的黑紫色火焰。 曾乞儿如同失去了知觉,整个人悬浮在半空之中,保持着伸手抓向枯默和尚的姿势。 一抹彩云,突然出现在溪山镇的天空之中,彩云之下,佛光流溢,降临凡间。 溪山镇所有的人,都是情不自禁地抬起了头。被佛光笼罩的他们,心情舒畅,神智精神,格外的清明。竟然无一不产生了一种,皈依佛门的冲动。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远在溪山镇镇口的曾逍遥,凝望天空彩云,眉头紧锁道。 曾逍遥踏入十品大宗师之后,对于天地自然的观感,由心而发。对于大道之远,大道之玄,他曾逍遥仅仅如管中窥豹。这等佛光奇观,正是千万条大道之中一条,稍稍展露大道威能,就让这位‘逍遥小子’,望洋兴叹。 不只是他,在场的所有江湖人、老百姓,无一不对大道之远,大道之玄,望洋兴叹。 大道归一,曾逍遥的手,紧紧握住了背后‘易水寒’。我曾逍遥的道,就是最正确的大道。任你魑魅魍魉,仙佛神魔,我曾逍遥亦可一剑破之。 想到此处,曾逍遥不再眉头紧锁,又恢复了逍遥小子,嬉皮笑脸的神态。整个人化作一道流光,朝着彩云正中飞去! “小师叔!” “逍遥小子!” “曾师弟!” 七大门派之人,无一不高声劝阻。 仅仅一个呼吸,曾逍遥就从溪山镇镇口,到了老谭客栈跟前。一个蓝衣男子,长发飘逸,手握一杆二丈大枪,凝望着前方战场。 望月宗宗主宋衡风! 此时的宋衡风,不仅仅手握大枪‘萤火’,连‘知了’和‘冬蝉’,也是在他身侧,千钧一发,蓄势待发。 这是曾逍遥今天,第二次和宋衡风并肩而立。上一次,他还是九品巅峰的武夫,这一次,曾逍遥和宋衡风一样,乃十品大宗师! “你来了。”宋衡风淡淡道,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 那里,有一赤脚和尚,满头大汗,默念经文。有一被紫色包裹的少年,悬停于半空当中,神色痛苦至极。 曾逍遥闭上了眼睛,他的气场缓缓放出。曾逍遥第一时间没有去感受,客栈之外的佛光流溢,而是感受到了身旁宋衡风的剑气。 三枪齐出的望月宗宋衡风,这种浩渺如汪洋大海的剑气,比起剑楼的掌门师兄,也是相差无几。 而舶羊湖剑楼老掌门,三十年前便是天人境。 宋衡风,仅仅十品大宗师十几年,又不是用剑之人。可他的剑气,竟然可以和掌门师兄,不分伯仲。曾逍遥终于知道,为什么当年几乎所有人,都对宋衡风寄予厚望。因为这个男人,就是天才。没有比‘天才’,更加合适的词汇,去形容宋衡风了。 此时的曾逍遥,竟然全身开始微微颤抖。颤抖不是来自惊惧,而是来自兴奋。明知非自己所敌,他竟然想和三枪齐出的宋衡风一战! 因为面对宋衡风身上的剑气,真正练剑之人,不可能不想去试上一试。 正当曾逍遥热血沸腾之时,一道沉重的脚步,重重地踏在了溪山镇上方。 一位数十丈高的罗汉,手握铜锤,从天边走来。 罗汉全身佛光普照,看不清容貌,整个身体虚幻到了极点。罗汉一出现,就令目睹罗汉的曾逍遥和宋衡风,如入梦境。 “弟子枯默斗胆,恭请弥勒尊者。”枯默和尚冲着虚幻的罗汉,深深作揖。与数十丈之高的罗汉相比,赤脚和尚显得是如此的渺小,如凡世尘埃。 “枯默,你可知将我请出五台山的后果。”罗汉的心声,直接在枯默和尚内观响起。宋衡风和曾逍遥,完全听不到罗汉所说的言语。 “弟子知道。”枯默和尚恭恭敬敬,千言万语,在枯默和尚的口中,仅仅化作‘知道’二字。 知,知生死,知贵贱,知进退,知爱恨,知善恶….. 道,道儒、道佛、道道、道众生。众生,皆凡人。 众生,非凡人。 手握铜锤的罗汉,深深地望了枯默和尚一眼,道:“好。” 枯默和尚露出了笑容,这是他入太安寺苦修以来,第一次笑。我虽不是佛,心怀苍生。我虽修得是佛,可证万道。 “还请尊者,不要伤害那孩子。”枯默和尚双腿盘膝,他竟然不再行佛家合掌之礼,而是双掌合拢放于心口,“弟子愿以肉身,和四十年修得的半厘佛理,换那孩子一个平安。” “可以。”罗汉也不在多言,身为五台山弥勒尊者的一成法相,罗汉早已经金刚不败,立地成佛。 众生皆苦,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在宋衡风和曾逍遥的注视之下,罗汉手握铜锤,飘向了空中悬浮的曾乞儿。 一锤,两锤,三锤,四锤… 十六锤,十七锤,十八锤。 一锤又一锤,足足十八锤,敲打在了曾乞儿的身上。 宋衡风和曾逍遥屏气凝神,足足十八锤,却仿佛已经过了三百年岁月。 随着第十八锤落下,罗汉手中铜锤破碎成金光。一声虎啸响起,一只黄色猛虎,数十丈长的身躯,出现在了老谭客栈上方。山中之王,俯视凡间。 罗汉骑上了猛虎,又是一声虎啸,罗汉和猛虎,一同消失于天边晨曦之处。 溪山镇上空的彩云,渐渐消散。 曾逍遥嘴巴张得十分之大,缓缓道:“宋宗主,你相信有神仙吗?” “不相信。”宋衡风开口答道。 “那这怎么解释?”曾逍遥不依不饶,想让这个比自己早十多年,进入十品大宗师的天才,解释一下自己看到了什么。 宋衡风转过身子,‘萤火’、‘冬蝉’、‘知了’归位。曾逍遥只觉得,宋衡风的剑气消散,压力骤减。 “你曾逍遥,觉得自己剑术如何?”宋衡风没有替曾逍遥解释的意思,反而问道。 “勉勉强强吧。”曾逍遥伸出拇指,蹭了蹭鼻子,道。 曾逍遥口中的‘勉勉强强’,是整座天下,比他剑术惊绝的人,不超过十指之数。 “如果一个刚刚练剑的小子,看到了你曾逍遥的剑术,他会不会觉得你是神仙?”宋衡风继续问道。 曾逍遥耸了耸肩,道:“大概会吧。” 宋衡风不再言语,一袭蓝衣,如一阵清风,消失于老谭客栈。 “你干嘛去啊。”曾逍遥大喊道。 “我去牵我的马。”宋衡风的声音,悠悠回荡。 第67章 紫归巢 曾逍遥目送宋衡风离去,不知不觉之中,他也和先前老谭客栈的那些‘小鱼小虾’一样,来了一个恭送宋宗主。 这就是宋衡风,无论是出现,还是离开。无论在何时、何地,所面对何人,他都会让所有的人,目光不自觉的移到宋衡风身上,然后便再也无法移开。 一抬女子出嫁的花轿,在八个健步如飞的壮汉抬举之下,来到了老谭客栈之处。 逍遥门门主彭飞。 他虽然没能亲眼目睹罗汉法相,却亲眼看到了彩云佛光惊现,目送了金光西去。 彭飞掀开花轿垂帘,目光凝重地向前方望去。 一个少年,全身赤裸,依然悬浮在半空之中,双目微闭。仿佛罗汉法相,根本没有来过这里,更加没有往少年身上,砸下十八铜锤。 一个赤脚和尚,盘膝而坐,双手放于心口,满脸笑容。 彭飞心中好不奇怪,正要开口:“枯默大师,这是….” 刹那之间,悬浮于空中的少年,突然张开了嘴巴。 一道紫色,从曾乞儿嘴中涌出,如过隙白驹,向盘膝闭目的赤脚和尚飞去! 佛光刚刚消散,杀气和怨气又起。 “大师,小心!”彭飞忍不住一惊,开口提醒道。 那道紫色,竟然是一个五六岁的稚童。稚童一身紫衣,一手握着紫色小竹葫芦。葫芦当中,已经空空如也。 “你这个臭和尚,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你给我死!”紫色的稚童,咬牙切齿,显然对枯默和尚,恨到了极点。 枯默和尚不言不语,紫色离枯默和尚越来越近! 紫色还未到,杀意和怨气,就已经浓厚的连空气,都是瞬间沸腾。 “啊!?”在所有围观者的惊呼声下,那道紫色,直直的洞穿了枯默和尚的心脏! “哈哈哈哈,和尚,死吧!”紫色稚童在洞穿枯默和尚后,猛地回身,死死盯着枯默和尚的后背。 枯默和尚的背影,一点也不高大挺立,略带佝偻。若不是他所穿的袈裟,枯默和尚给人的感觉,简直就是一个上了岁数的,平常老翁。 枯默和尚的心口,连同他捂住心口的双手,全都空洞洞的。伤口边缘,附着燃烧着紫色的火焰。 鲜血,从枯默和尚空洞洞的伤口流出,血是金黄色的。 突然,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盘膝而坐的枯默和尚,从头顶百会穴处开始,逐渐粉碎成金色珠末。 破碎仍然在扩大,枯默和尚的身体,从上至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一粉碎。 枯默和尚依然面带笑容,直到笑容粉碎。他的身子,不再像是肉体凡胎,而是像在风中碎裂的纸屑。 金色的珠末,并未随风消散,而是围绕着枯默和尚盘旋。 “我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紫色稚童,望着背对自己的枯默和尚,疑惑道。 粉碎已经蔓延到枯默和尚的心口,金色的珠末,触及紫色的火焰。一时间,佛光重显,仅仅一个呼吸的时间,紫色火焰被旋转的金色珠末,熄灭! “不好!”紫色稚童神色大变,脚上紫色火焰浮现,朝远处发疯般的遁去。 也许是挨了罗汉法相十八锤的缘故,紫色火焰的速度,远远不如刚刚出现那般,迅速。 金色珠末并没有趁胜追击,继续围绕着枯默和尚旋转,直到盘膝而坐的和尚,完全化身为金色珠末。 紫色稚童,已经完完全全消失于,众人的视线当中。 “回来。”一道声音,由紫色稚童心中响起。就像是佛在说:放下。 “不!”原本环绕着的金色珠末,仅仅一瞬,就出现在了远在天边的紫色稚童身旁。 金色珠末顺着稚童脚跟,环绕盘旋,金色所到之处,紫色一一黯淡熄灭。 “不可能,这不可能。自己是陨禅天火,天火一出,佛陀陨灭。这个赤脚和尚,仅仅是一个臭和尚而已。离得道成佛,还差得远得很。自己怎么连一个和尚,都解决不了?” 解决不了不是关键,关键是臭和尚死了,化作了粉末,还要拉它陨禅天火垫背。 陨禅天火,被一个凡尘的和尚陨灭,天大的笑话。 金色珠末不断缠身,越来越多,越来越密。紫色稚童陷入了疯狂:“不,给我住手,住手啊!!!” 紫色稚童的惨叫声,回荡于整座溪山镇的天。 他的惨叫声,并没有回荡多久。随着金色完全淹没紫色,紫色稚童的声音,也随之消失。 金色珠末如风驰电掣,旋转着来到了曾乞儿面前。 曾乞儿双目紧闭,仍处于昏迷。 在紫色稚童眼中,如雷霆暴雨的金色珠末,到了曾乞儿的面前,瞬间化作了润雨和风。 金色珠末依旧盘旋,在曾乞儿的鼻息处,分为了两道细长延绵的长流。金色细流如春天的和风,缓缓被曾乞儿吸入鼻中。 佛光消散,珠末消散,怨念消散,紫色消散。 一切的一切,都随着金色珠末,完完全全进入曾乞儿的体内,归于平静。 “我的乖乖,大师这是什么招数。”曾逍遥一脸震惊,低声道。 彭飞神情复杂,凝望着枯默大师,化作珠末的位置。彭飞双手合十,深深地作了一个揖。 不仅仅是彭飞,镜水云庄的‘四方云梦’,也刚刚赶到,完全目睹了枯默大师自行坐化,灭杀紫色稚童的过程。 蒋梦和邵方互相对视一眼,下一刻,两人齐齐奔向了,仍陷昏迷之中的曾乞儿。 就在两人距曾乞儿仅仅三步之时,曾乞儿前方的空气一阵扭曲,一道魁梧的人影,挡在了‘四方云梦’,前进的身影。 魁梧身影双掌齐出,快若狂风,一手攻向邵方,一手掠向蒋梦。 ‘四方云梦’神色巨变,两人仓促之间出掌,同时和魁梧身影对了一掌。 ‘四方云梦’双脚蹬地,齐齐后退了数步,才抵消掉了魁梧身影的掌力。 “彭飞!”看清了突然朝自己出手的魁梧身影,邵方厉声喝道。 逍遥门门主彭飞,依然笑容爽朗,好似自己刚刚,根本没有朝,同为七大名门正派的‘四方云梦’出手一样。 “哈哈,二位这么迫不及待,是要对这个小兄弟做些什么啊?”彭飞笑道。 邵方死死盯着逍遥门彭飞,脸色难看至极。 蒋梦一边伸出纤纤玉手,只见她将手背在身后,一边柔声道:“彭师兄,这位小兄弟是我镜水云庄,一位师兄的远方亲戚,与我和方哥有过一面之缘。如今我和方哥,见到这位小兄弟受伤极重,心焦得很。我那位师兄,可是极其疼爱他这位远房表侄。还请彭师兄将这位小兄弟,交予我师兄妹二人,好让我们回镜水云庄,让他们叔侄团聚。” 彭飞一人击退‘四方云梦’二人,并不代表他就真的可以以一敌二。一来是他突然出手,攻其不备。二来是镜水云庄的‘四方云梦’,并不擅拳掌之长,各有兵器,各有成名的绝技。 蒋梦一手袖箭,藏于她的水雾绿裙之下,若隐若现。蒋梦的袖箭,不仅快,更加奇。她的敌人,不可能知道她的身上,有袖箭几座。在什么时候,什么位置,会要你的命。 而邵方,更是擅使短匕。短匕也是很快,很是出其不备,专攻敌人大穴。邵方仪表堂堂,如玉君子,竟是使用如此阴毒的兵器。一旦被邵方的短匕欺身,只要一个不小心,中了邵方一匕。他的攻势就如同毒蛇缠身,绵延不绝,那就是一个十死无生。 ‘四方云梦’一个近使匕,一个远使箭,皆是奇招,使人防不胜防。 连逍遥门门主彭飞,堂堂九品巅峰武夫,同时面对‘四方云梦’,也是忌惮万分。 然而他还是向‘四方云梦’出手了。 “哈哈,那可请问云梦仙子,你师弟的这位表侄,叫何姓名,来自何地啊?”彭飞同时面对‘四方云梦’,他的注意力丝毫不敢懈怠,看似随意开口,却是集中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蒋梦面不改色,轻轻说道:“这位小兄弟,名叫韩当立,祖籍凉州。” “不对吧,这位小弟弟姓曾,就是垣州本地人。”曾逍遥打了个哈欠,不合时宜的开口道。 无论是镜水云庄‘四方云梦’,还是逍遥门彭飞,听到了曾逍遥的声音,都是面色惊变。 第68章 何为逍遥 蒋梦和邵方互相对视了一眼,他们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忌惮。 在‘四方云梦’心中,此番七大名门正派,所来之人当中,实力最强悍的两人,一禅一道。太安寺的枯默和尚,武当山的释云虚老道,都是那天人境的老神仙。 如今,太安寺枯默和尚,刚刚在自己二人面前坐化。武当山的释云虚老道,一向清心寡欲,无欲无求,这几年收了一个关门弟子小丫头,只是对徒弟疼爱至极。 在这二人之下,当属望月宗宗主宋衡风。十六年前,仅仅二十岁的宋衡风,就是那十品大宗师。现在十六年过去了,虽然传闻宋衡风的枪,一直停滞不前,毫无进步。可传闻终究是传闻,江湖传闻,又有几成的可信度? 不过好在望月宗人丁稀薄,一直是不问江湖事。宗主宋衡风,更加是一个淡泊名利之人,连武夫最根本的习武,宋宗主都是异常懈怠。 除了这三位高手,镜水云庄的‘四方云梦’联手,本是无人畏惧。 可随着舶羊湖剑楼,‘逍遥小子’曾逍遥的临时突破,情势已经今非昔比。 ‘四方云梦’有信心拿下一个九品巅峰的武夫彭飞,可面对十品大剑仙,他们又有几成胜算? “只希望这曾逍遥,不知道‘陨禅天火’的事情。”蒋梦已经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心中想道。 曾逍遥逍遥随性,放浪于江湖,确实没听过‘陨禅天火’的名头。可他却是亲自尝试过‘陨禅天火’的威能。还是九品巅峰的曾逍遥,面对一丝‘陨禅天火’,都是用上了一道‘大咒大悲’纹,险些丧命。 与宋衡风试剑,又是用上一道,却是被宋衡风的冬蝉,一枪挑飞。 现在已是十品大剑仙的曾逍遥,只剩下两道‘大咒大悲’纹。 逍遥门彭飞,冲着曾逍遥笑道:“怎么,这位镜水云庄的远房亲戚,还是来自舶羊湖剑楼?” 曾逍遥缓缓朝三人走来,一边挂着笑容,一边道:“这位小兄弟虽然姓曾,却不是我舶羊湖剑楼之人。不过嘛,我刚刚好认识这位小兄弟的朋友。” 曾逍遥越来越近,‘四方’云梦和彭飞,都是越来越紧张。十品大剑仙,还没有出剑,就是如此的剑气逼人。 蒋梦暗握袖中袖箭,冲着曾逍遥笑道:“曾师弟,你是不认错人了,这位韩小兄弟,确实是我镜水云庄师兄的表侄。” “错?错不了。”曾逍遥已经走到了蒋梦面前,他笑着盯着蒋梦。这位江湖中美名远扬的云梦仙子,强行挂着笑,汗流浃背。 曾逍遥伸出右手,慢慢捏住蒋梦的尖尖下巴,道:“无论是你们‘四方云梦’,还是花姑娘彭飞,攀亲带故是假。看上了那位小弟弟体内的邪火,还有老和尚的一生佛法,才是真吧。” “曾逍遥,放肆!”眼见蒋梦被曾逍遥如此轻薄,邵方再也按捺不住,一把寒色短匕,如同响尾毒蛇,直取一侧的曾逍遥。 “方哥,住手!”蒋梦花容失色,开口连忙阻止邵方。 她伸出纤纤玉手,想去拦住邵方的寒匕。绿裙摇曳,却是杀机暴起,五道寒光惊现,朝着曾逍遥五处大穴而去。 袖箭比邵方的短匕还要来得快,让曾逍遥不得不防。可只要曾逍遥一去防守蒋梦的袖箭,就会被邵方的短匕刺中要害。 邵方低着身子,手中短匕,发出响尾毒蛇般的声音。“嘶嘶”作响,完全掩盖了蒋梦袖箭的声音,想要扰乱曾逍遥,对袖箭方位的判断。 曾逍遥哈哈一笑,也不见他如何动作,‘易水寒’出鞘,一剑隔开了邵方的响尾短匕,整个人将蒋梦拥入怀中。 五道寒光穿过曾逍遥的身子,独留虚无残影,却没有伤到曾逍遥分毫。 “‘逍遥小子’好功夫,不愧是十品大剑仙!”彭飞看着曾逍遥的背影,由衷赞道。 蒋梦被曾逍遥搂入怀中,如同一条无骨水蛇,软绵绵的。她面色通红,再也没有了挣扎的气力。 “放开梦儿!”邵方心中一阵焦急,一柄寒匕,又朝曾逍遥攻来。 可仅仅下一刻,邵方就不再动弹分毫。 易水寒的剑尖,不知何时,已经触及邵方的喉头。古朴如蒙上灰尘的古剑,只要邵方前进一步,就是一个身死道消。一阵寒意由心底涌起,邵方喉头滚动了一下,眼神转动,惊恐地望向曾逍遥。 曾逍遥仅仅两招,就将同是九品武夫的‘四方云梦’,一一制服。 十品大剑仙,原来是如此的恐怖。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镜水云庄的‘四方云梦’,今天要栽在曾逍遥手上的时候,曾逍遥突然妩媚一笑,道:“是的呢,方哥。” 放于蒋梦腰间的手被松开,位于邵方喉头的易水寒归鞘。曾逍遥两手枕着脑袋,转过了身子。 此时,原本位于溪山镇镇口的江湖人,也陆陆续续,闻风而来。 舶羊湖剑楼的师兄妹,也亲眼目睹了,紫色稚童和枯默和尚的神仙打架。 舶羊湖剑楼的女子,姓卫名渡雨。卫渡雨的心绪,随着小师叔被偷袭而惊,到小师叔两招制服‘四方云梦’而喜。她现在,却是又有了别的心思。 她虽然不认识‘陨禅天火’,却是知道连‘四方云梦’和彭飞,都是如此垂涎的东西,一定是宝物中的宝物。 “小师叔,你这是?”眼见曾逍遥要放手的样子,卫渡雨急忙询问道。 曾逍遥冲着负剑女子一笑,道:“你和贺师侄,现在在这等着宋宗主,武林大会可是重中之中,千万别耽误了。” 曾逍遥口中的贺师侄,就是同行的舶羊湖负剑男子,贺峰。 “小师叔,你口上说着武林大会重要,自己却要当甩手掌柜,跑去玩耍。”卫渡雨神色幽怨,叹了叹气,“这位姓曾的小兄弟……” “好了,师叔我有更重要的事情,你不懂。”曾逍遥蹭了蹭鼻子,双脚一瞪,就已经消失不见。 你们为了紫色火焰,为了老和尚的半厘佛理,斗的你死我活也好,七大名门正派相残也罢,与我曾逍遥何干?我曾逍遥,只顾得上手中剑而已。 下楼之前,师兄交代绝对不能招惹的三个人。 枯默和尚已经坐化,宋衡风宋宗主,曾逍遥已经接下了他一枪‘冬蝉’。 剩下一个,武当山的老道士,我曾逍遥自然也要去试上一试。 想到此时,曾逍遥暗自偷笑:“掌门师兄,幸亏有你的一番嘱咐,我曾逍遥不用一个一个,去分辨谁是高手。毕竟我自己,就学不来什么高手架势。” 要是那位舶羊湖剑楼,天人境的大剑仙,知道自己苦口婆心,一番好意,被小师弟如此去利用,非得活活气死不可。 曾逍遥走后,‘四方云梦’仍是惊魂未定。这也是二人,第一次和十品大剑仙交手,实在是太过恐怖。 彭飞眼睛一直盯着眼前的‘四方云梦’,待到曾逍遥离开后,他整个人向后一跃,来到了曾乞儿身旁。 正当他要抬手抓起地上的少年,一叶柳树残叶,如昙花一现,直接出现在了彭飞的掌间。 逍遥门门主彭飞,一手逍遥掌,几十年的雄浑内力,竟然被一叶残叶穿破。 彭飞强忍着疼痛,低头看向自己掌心。 一片柳叶,软绵绵的,匍匐在彭飞掌心之中,彭飞已经鲜血直流。 “这是?雪落东方的飞花摘叶!”彭飞想要拔出柳叶,软绵脆弱的柳叶,一入彭飞手中就已被折断。另一半柳叶,深陷血肉之中。 “出来!”彭飞大喝一声,内力汇集于掌中‘心肺气穴’,气爆声大作,彭飞肉掌中的半柳残叶,瞬间化作齑粉。 “逍遥掌,逍遥心法。若有一卮芳酒,逍遥自在无妨。彭门主,果然是好功夫。可惜,小女子并没有携带好酒。”一道温柔轻声,幽幽飘来溪山镇。 一位红衣女子,撑着一把精致花伞,缓缓走来。 红衣古色天香,女子佳人绝色。 第69章 红衣东方来 红衣女子,一身大红色,这般艳丽妖娆的色彩,穿在她的身上,却是如此的清新纯粹。 女子双目深邃,诉说着一壶醉人觞酒,一段倾肠故事。 红衣飘逸,女子双手藏于红衣之下。正是这双旁人看不见的手,摘花飞叶,击伤了逍遥门门主彭飞的逍遥掌。 彭飞一手握拳,被柳叶击穿的伤口,仍是疼痛不已,他看清了红衣女子,开口道:“东方钰,你也来了。” 逍遥门门主彭飞,为人英雄豪气,广结天下豪杰。无论见了谁,都是一脸豪爽的笑容。 可彭飞看向红衣女子,却笑不出口。 因为她是东方钰。 来自雪落东方的十品大宗师,东方钰。 女人,本就是这个世上,最难以对付的生物,更何况这个女人,还是一位十品大宗师。彭飞怎么笑得出口? 可彭飞还是笑了,仰天长笑:“哈哈哈,想不到连遥遥东海的雪落东方,连你东方钰,见到了‘陨禅天火’,也是动了凡心!” 东方钰轻轻摇头,一袭红色,也是随风摇曳,如孤单之人,内心的那一盏红烛。 “不是的。”东方钰淡淡道。 “难道东方姑娘来此,不是为了‘陨禅天火’”彭飞面露喜色,他完全对东方钰的突然袭击,不闻不问,只是小心询问道。 “自然不是。”东方钰道。 “那是为了什么?”彭飞问道。 “为了这个孩子。”东方钰抬起,藏于红衣之下的手指,指向了彭飞身旁的曾乞儿。 红衣姑娘指尖灵光闪烁,指节白嫩如藕。 只可惜,彭飞此时此刻没有丝毫,欣赏东方钰玉指的心情。他的一颗心,完完全全的沉了下去。 “好!陨禅天火果然是陨禅天火,让东方姑娘不仅仅动了凡心,还暗箭伤人。”彭飞又是一阵大笑,转过了身子,看向一侧的‘四方云梦’,“彭某武功低微,自然敌不过东方姑娘,就是不知镜水云庄的‘四方云梦’,是不是也和彭某一样,知难而退。” 先前东方钰摘花飞叶,只伤彭飞最强悍的掌,却不伤他要害。落在彭飞口中,却成为了东方钰暗中伤人。四周围观的众多江湖豪杰,都是隐隐替逍遥门彭飞,鸣不平。 雪落东方,七大门派不过如此,也会使出此等,暗中伤人的伎俩。 蒋梦听到了彭飞的言语,陷入了沉思,面露纠结之色。彭飞分明是想拉自己和师兄下水,‘陨禅天火’出世,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缘。因为一个十品大宗师,镜水云庄真的会放手? 彭飞此人看似豪爽无害,却招招使得阴毒至极,问题是‘四方云梦’还不得不接招。因为他们不想放弃,这等天大的机缘。 枯默和尚的一生佛法,加上陨禅天火,此时都在那个少年的身上! 无论哪方势力,哪位高手,得到了那个少年,都是一桩天大的机缘,能够让其实力飞速提升,从一方平地,直入云霄。 彭飞眼见‘四方云梦’陷入纠结,心中暗喜。若是拉‘四方云梦’下水,自己这方三名九品武夫,自己和邵方进攻,蒋梦远处袭击。对上不擅长近战的东方钰,也是可以一战。 可是东方钰并没有给彭飞这个机会。 “彭飞!”一身娇呼传来,一袭大红色,填满了彭飞的双目,遮蔽了他的视线。 你东方钰的绝技摘花飞叶不去用,偏偏要和我彭飞近身对掌? 彭飞如此心思缜密之人,也是激起一丝血性,大喝一声,一掌破空而出。 再怎么心思缜密,再怎么尔虞我诈。始终是江湖人,始终在江湖中。 “嘭!”东方钰红衣中玉手探出,和彭飞的粗糙大手,对了一掌。 一声巨响响起,围观的江湖中人,无一不感到面颊一阵火辣。这是来自两人对掌,所产生的内力余波。 彭飞只觉得自己手骨,都是产生了一道裂痕,整个人连退十几步,才稳住了身子。 彭飞脚踏之处,一个个坑坑洼洼的大坑,赫然留在了地面之上。大坑冒着黑烟,如同大炮炮弹,坠落地面。 东方钰卷着一袭红衣,飘飘然落地,一双深邃的眼睛,凝望着远处的彭飞。 “方兄,蒋师妹,你们还不出手!”彭飞咬着牙齿,大声喝道。 蒋梦神色一凝,终于下定了决心。 一袭绿裙在空中飞舞,十数道寒光,角度刁钻,向东方钰飞去。 眼见师妹出手,邵方也不再多言。身形游离,一个瞬间就到了东方钰的眼前,半尺寒芒,朝着东方钰肩头狠狠插去。 四人本是七大名门正派的同门师兄弟,此时却是毫无保留,完完全全的生死相向。 在真正利欲面前,亲兄弟都可能自相残杀。更何况是一个,武林盟主空悬三十年的,所谓七大名门正派。 东方钰面不改色,一只如藕的玉手挥动,三叶柳叶挥出。 针尖对麦芒,三叶柳叶击落数十道袖箭后,速度丝毫不减,朝着蒋梦面门攻去! 东方钰轻盈如堂前飞燕,红衣在空中旋转,一双玉足,“噔噔”两下,一脚踢掉了邵方的寒匕,一脚踢中了邵方心口。 邵方一袭玉袍,被东方钰印出了一个小小脚印。如三寸金莲一般的脚印,直接让邵方一口鲜血喷出,整个人都是倒飞了出去。 柳叶慢悠悠的飘来,蒋梦瞬间神色大变。只见她轻哼一声,一袭绿裙翩翩起舞,如同天女散花。 无数道袖箭,如同成千上万的毒蜂,以云梦仙子为中心,争相而出。 “叮叮叮”一阵阵清脆的声音响起,蒋梦冷汗直流,手段尽出。终于,在她袖箭的狂风急雨之下,东方钰的摘花飞叶,有两枚柳叶陨落。 唯独剩下最后一枚柳叶,孤孤零零的飘向,已经无处可逃的蒋梦。 邵方感受到了蒋梦的心神不宁,知道伴侣现在岌岌可危,强忍着被东方钰踹中的劲道。邵方人还在半空之中倒退,一柄弯弯曲曲的墨绿色匕首,从袖中滑落至邵方的左掌。 “去!”邵方一手猛地一抖,墨绿色匕首,从他的左手猛地射出,快到了极点,避无可避。 东方钰仍是一袭大红色,人还在半空中旋转,红得亮丽夺目,红得赏心悦目。 墨绿色寒匕,离东方钰仅仅两寸距离,所有围观的江湖中人,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与此同时,东方钰的柳叶,也飘落在蒋梦的眉心之前。 “彭师兄,救我!”蒋梦一股寒意涌上头脑,魂飞魄散。 “好。”和东方钰对了一掌之后,就再也未动的彭飞,重重答应道。 众人只觉得眼睛一花,原本站于蒋梦身旁压阵的彭飞,一瞬间就出现在了东方钰面前。 东方钰闷哼一声,扭动灵巧腰肢。墨绿色的寒匕,并没有想象之中,击中东方钰的要害,而是洞穿了她的肩膀。 彭飞身形如虎豹,双掌运气,大喝道:“东方姑娘,彭某还你一掌!” 逍遥掌,出掌人是真逍遥,恣意逍遥,逍遥恣意。 中掌人亦是真逍遥,逍遥到处,似云似水。 东方钰此时此刻,就深有体会。彭飞三十余年逍遥心法的内力,集中在他的掌间,轰在了东方钰的小腹之上。 东方钰整个人,如同坠入浮云当中,飘飘荡荡,逍遥游。东方钰在半空之中,侃侃躲过邵方的寒匕,还没来得及换气。十品大宗师的内力,竟然承受不住彭飞这一掌。 “不!”邵方滚落于地上,发出撕心裂肺的怒吼。 他想要努力起身,却因为伤势过重,一次又一次的跌倒。 云梦仙子蒋梦,杏眼圆睁,一脸的难以置信,一脸的不甘心。 她想不通,逍遥门门主彭飞,明明可以一掌击落,已是强弩之末的柳叶,他为何要见死不救。 柳叶从蒋梦的眉心处穿过,随风漂浮,再也没有了劲道,等待柳叶的,只有落叶飘落土地。 等待蒋梦的,只有一个陨落。 从此镜水云庄‘四方云梦’,只有四方,再无云梦。 第70章 一道一童一甲子 一个白眉白发白胡须的老道士,肩上坐着一个羊角辫小姑娘,慢慢悠悠地走在溪山镇镇外。 西北路垣州,位于大梁最西、最北处。土地本是最为荒苦、贫瘠。可这溪山镇的风水,却是相当的人杰地灵。不仅仅拥有高手如云的望月宗,连水土地貌,都是如那烟波江南一般,养人醉人。 溪山镇,就如同一副水墨淡画,有树有溪有湖,还有恣意逍遥的江湖人。 老道士带着羊角辫小姑娘,沿着涓涓溪流,缓缓而行。老道士一脸幸福洋溢,羊角辫小姑娘却是嘟着小嘴,不知道在思考什么人生。 羊角辫小姑娘不说,老道士也不去问,这对年龄相差快两个甲子的师徒,倒是有些默契。 羊角辫小姑娘,两只眼珠子在眼眶里直打转,她一开口就露出了,缺了两粒门牙的一排牙齿:“白胡子师父,我感觉好不舒服啊。” 释云虚老道眯起了眼睛,不言不语。 “喂,白胡子师父,我说,我感觉好不舒服!”眼见自己被释云虚无视,羊角辫小丫头小手胡乱一抓,恰好抓中释云虚老道的胡须。 握住白胡子师父的白胡子,羊角辫小丫头猛地向下一揪。 “小北微,师父疼。”释云虚老道白眉紧紧皱起,被羊角辫小丫头弄得有些吃疼,说道。 “哼,谁叫白胡子师父,不理小北。”羊角辫小丫头气呼呼的,好像被人揪胡子的,不是老道士,而是她自己。 释云虚老道很是委屈,自己这位关门弟子,是武当山千年一遇的道祖灵童。道祖的一丝清灵气,流落凡世间。 四年前,释云虚访遍群山万座,步行八万八千里,这才在漠北大草原上,一户普通牧民人家,寻得了羊角辫小丫头。 释云虚老道,带小丫头上武当山之后,既不要她学习《道德真经》,唯道是从,从道为事,在武当山清修道法。也不教她修习武功,领略天人风光。 释云虚老道,完完全全的把北微当作了孙女。从今以后,人们见到武当山‘云虚观’观主释云虚,屁股后面总是跟着,一个羊角辫小丫头。 丫头叫北微,少了两粒门牙。谁人北楼上,微风不能长。 北微,北微,知善明恶,逢凶化吉。 释云虚老道士,一边继续沿溪流而行,一边无奈说道:“小北微,你是哪里不舒服?” 羊角辫小丫头,这才松开了,握住释云虚白胡子的小手,一手指向远方。 羊角辫小丫头指的地方,是溪山镇。 释云虚放眼望去,溪山镇的轮廓映入眼帘。溪山镇依然是那个溪山镇,平平静静,如一副淡水墨画。 可释云虚却知道,羊角辫小丫头为何而不适。 “他们打他们的架,小北微,答应师父,不要再去注意那边了,好吗?”释云虚老道温柔说道。 羊角辫小丫头没有理会师父的劝告,依旧盯着不远处的溪山镇,一双眼睛乌溜溜的,如同两颗墨色宝石。 “他们可不是打架,会流很多很多血,死很多很多人的。”羊角辫小丫头,声音之中有些胆怯,“那个一向和白胡子师父,玩不来的大和尚。还有穿绿裙子,很好看很好看的姐姐,就死了呢。” “刚刚的确消失了一道,接近宗师的气息。”释云虚停下了脚步,两只手托着羊角辫小丫头,望向溪山镇的目光,又凝重了几分,“小北微放心,师父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连天人境的老神仙释云虚,都只是感受到少了,消失了一道九品武夫的气息,却不知具体是哪位高手陨落。 不会丝毫武功的羊角辫小姑娘,竟然能够感觉到,是镜水云庄的蒋梦陨落。 至于太安寺枯默和尚,释云虚老道提都未曾提及。 羊角辫小丫头甜甜一笑,她只要一笑,就能露出两粒缺了的门牙:“有白胡子师父在,小北当然放心啦。小北就是不太舒服。” “小北微,江湖人就是如此,利欲熏心,人心不足蛇吞象。”释云虚说道。 “江湖,好可怕呀。”羊角辫小丫头怯生生道。 “小北微,江湖再可怕,你也不必怕的。”释云虚道。 “为什么呀?”羊角辫小丫头歪了歪脑袋,“我知道了,是白胡子师父,一定会保护我的。” 释云虚摇了摇头,好似有什么东西,从他心头放了下来:“师父也不能永远保护小北微,师父有一天,也是会离开小北微的。” 羊角辫小姑娘,听了释云虚老道的话,眼眶瞬间就红了。显然,小小年纪的小丫头,却明白了师父所谓的‘离开’,是什么意思。她吸了吸鼻子,有些委屈道:“白胡子师父,你是神仙,神仙才不会离开小北呢。” 释云虚老道望向溪山镇,若有所思。他看不到头顶羊角辫小丫头 的落寞,哈哈一笑道:“师父可不是什么神仙,有神仙给你骑马玩的吗?” “白胡子师父,那我为什么不用害怕江湖呀?”羊角辫小丫头很是懂事,不再继续深究这个话题,转口问道。 “因为小北微,根本就不用入江湖。”释云虚回答道。 “白胡子师父,你是要小北一心修道,莫问江湖事?”羊角辫小丫头两眼大大的,充满了灵气。 “也不用。”释云虚摇了摇头,道。 “那是…..” 羊角辫小丫头话音未落,一道浓郁的剑气降落。师徒二人之前,出现了一个背负古剑的青年。 羊角辫小姑娘,道祖灵童,可知祸福。可她也是一脸惊讶的,看着眼前的负剑青年。显然,连北微也没有预感到,负剑青年会这时出现。 释云虚望向十步之外,锋芒毕露的负剑青年。曾逍遥丝毫没有收敛浑身剑气,肆无忌惮的滔滔剑气,如黄河之水,席卷两岸石壁。曾逍遥一身剑气,无穷无尽地拍打着师徒二人。 “逍遥小友,你有事?”释云虚老道冲着曾逍遥点了点头,笑问道。 曾逍遥陷入了沉默,望向十步外的师徒,足足三个呼吸,静默不语。 对释云虚师徒来说,是三个呼吸。对于曾逍遥,却好像已经过了万年。 曾逍遥咧嘴一笑,一下来到了释云虚师徒面前。他伸出自己惹人厌的手,捏了捏羊角辫丫头的小脸,道:“小姑娘,真可爱。” 羊角辫小姑娘嘟着小嘴,气呼呼地瞪着曾逍遥。 小姑娘的脸蛋,可不是谁都可以冒犯。 曾逍遥尴尬一笑,挥了挥手道:“云虚道长,我走了。” 羊角辫小姑娘,恶狠狠地望着曾逍遥。负剑青年背影落寞,好像比刚刚出现的时候,要矮了一大截。 “白胡子师父,他刚刚想对你出剑!”羊角辫小姑娘,连忙告状道。 “你好像比人家,要凶得多啊,小北微。”释云虚哈哈一笑,“我们小北微,也学会‘恶人先告状’咯。” 羊角辫小姑娘,抬起小屁股,狠狠地坐了几下释云虚的后脑袋。她显然对‘恶人’这个称谓,很是不满。 “那个人好可恶,小北的脸,只能师父你捏呀。”小姑娘坐得太猛,前摇后晃,一下子没找到平衡,险些从释云虚肩上掉下来。 “师父当然知道,他想出剑。”释云虚淡然道。 “那白胡子师父,你怎么不揍他?”羊角辫小姑娘愤愤道。 “哈哈,他既然没有出剑,师父为何要揍他。”释云虚老道笑着问道。 “哼,算他走运!”已不见曾逍遥的背影,羊角辫小丫头依旧怒气未消。 “人贵有自知之明。”释云虚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可也因为这个‘自知之明’,舶羊湖剑楼逍遥小子,恐怕此生无望天人境。” “白胡子师父,你的意思是,如果他向你出剑,就有望仙人境吗?” 释云虚老道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不,他会死。” 坐在老道士肩上的小丫头,‘噗嗤’一下就笑出了声。 “你师父又不是宋衡风,有这么好的脾气。师父年纪大了,脾气也大了。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拿师父我,砥砺剑心。”释云虚开口道。十品大剑仙,在他眼中,依旧和马夫‘田新’,没有丝毫差别。 羊角辫小丫头嘟着小嘴,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这才像武当山‘云虚观’的老神仙嘛。小丫头丝毫没有觉悟,她现在,正骑在武当山老神仙的肩膀上。 若是小丫头知道,释云虚年轻的时候,因为某句空穴来风的传言,一人将大楚朝都城汴京,闹的天翻地覆。活生生让那位万邦之主的天子,亲自出皇城致歉。 若是小丫头知道,白胡子师父年轻的时候,因为一道素菜的口味,和某位太安寺的和尚,足足斗了一个甲子。释云虚觉得那道素菜,放盐更加美味。而太安寺的和尚,却觉得放糖更加可口。 两人每隔十年大战一次,一道一僧,一个甲子交手了六次,释云虚三胜三负。 要是羊角辫小丫头知道了,白胡子师父年轻时候,更多的光辉事迹。她会不会还天真的以为,师父是因为年纪大了,脾气才变得差的? 第71章 宗师挖坑 曾逍遥就这样走了。 带着他的古剑易水寒,和满身的剑气而来。而现在,舶羊湖剑楼的天才曾逍遥,剑心碎,剑气尽。 正如释云虚老道所说的,曾逍遥恐怕,此生无望天人境。 逍遥随心,一直是舶羊湖剑楼曾逍遥的本心,是他的道。可是现在,他却没有选择遵循本心,也不再逍遥了。 和释云虚师徒对视的三个呼吸,是曾逍遥活到现在,最最凶险的时刻。比起对上外泄的陨禅天火,还要凶险一万倍。 因为曾逍遥自从,站在师徒二人面前开始,就已经没有选择。不出剑,道心奔溃,二十五年的逍遥随心,毁于一旦,此生无望天人境。 出剑,就是死。 半成胜算也没有。 曾逍遥以前也见过,武当山云虚观释云虚。甚至亲眼目睹过云虚观前,释云虚被某位太安寺的赤脚和尚,找上家门。两人就在武当山上,云虚观前,互拼内力,斗了足足三天三夜。 那是一个昏天黑地。连巍峨雄伟的武当山,供奉了几百位道教老神仙的圣地,都是因为两人的交手,变得黯然。 最后还是武当山掌教黄楼,亲自出面,替他这位云虚观师祖,自认略输一筹。 至于为何,脾气比南疆苍山还要大的释云虚,会因为晚辈的一句劝告,自认输下这场比试。江湖中传言种种,其中最靠谱的两种传言。其一是说,一僧一道交手至最后一天,释云虚也发现自己的内力,拼不过比自己年轻十余岁的大和尚,掌教黄楼出面,正好给了释云虚一个台阶下。 其二是说,当时掌教黄楼,附耳悄悄给释云虚说道:“师祖,再打下去,我可兼顾不着你这云虚观了。在咱家门口打,多亏啊,拆的都是我武当山的家底。你改日啊,去太安寺找回场子,他们那里是千年古刹,经拆得很。” 曾逍遥真正以敌人的身份,对上释云虚后,发现第一种说法,就是扯淡。 第二种说法反而大有可能。因为十年之后,释云虚果然找上了太安寺。那年的枯默和尚,还没有佛前枯坐十八年。那年的太安寺,据说被人拆的稀烂。 哪怕如此,曾逍遥以前,觉得释云虚老道,除了胡子白一点,头发白一点,眉毛白一点,也没啥子仙风道骨的样子。 可当曾逍遥真正以敌人的身份,站在释云虚面前的时候。那三个呼吸时间,让曾逍遥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危如累卵。 释云虚,也成了让曾逍遥,第一个想出却不敢出剑之人。 曾逍遥第一次那么憋屈,愁愁苦苦。此时,他有点想宋衡风宋宗主了。 曾逍遥刚刚想起宋衡风,他就看见了宋衡风。 他似乎每次想到宋宗主,就会立马看见那个蓝袍男人。这是曾逍遥今天第四次见到宋衡风。 这位望月宗十品大宗师,正在溪山镇外不远的泥土地上,扛着个铁铲,挖坑。 曾逍遥目瞪口呆,他有点看不懂这位大宗师,是什么情况。 宋衡风卷起衣袖裤袖,一把铁铲,被他狠狠插进泥土地里,宋衡风伸出靴子,用脚将铁铲又送进泥土几分。 “你好像很不开心。”宋衡风没有抬头,就已经知道,曾逍遥到了。 “看到你我就开心了。”曾逍遥的表情,瞬间由阴转晴,屁颠屁颠的一路小跑,来到宋衡风旁边,“宋宗主,你这是干嘛呢?” 宋衡风抬起头,古怪地望向,一脸殷勤的曾逍遥,心道:“这个年轻人,不会是又什么问题吧?自己年轻的时候,那江湖上的女侠,也是发疯似的仰慕自己,望月宗宋衡风,风靡一时。现在上了岁数,风光虽说不减当年,也不至于连男人,都被自己的风流,给勾去了魂儿?” 宋衡风稳住了心思,瞟了曾逍遥一眼。那小子还是一脸坏笑,搓着手掌,好像没看出来,宋衡风的想法。 要是曾逍遥知道,这个快要迈入不惑之年的大宗师,产生了这种误会。那曾逍遥还不得,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挖坑。”宋衡风咳嗽一声,道。 “挖坑干嘛?”曾逍遥呵呵一笑,接二连三地问出了,愚蠢的问题。 “埋人!”宋衡风道。 曾逍遥搓磨着掌心,看了一眼泥土地面。 整整齐齐一排,十多个泥坑。其中三座泥坑,和外面的泥坑相隔甚远,三座泥坑簇拥在一处,已经被填上了新泥。 “宋宗主,你们望月宗就死了三个人吧,挖这么多坑干嘛?” 这句话放在任何,刚刚失去宗门之人的场合,说出口来,都是极其的不合适。会被他人视作是挑衅,很有可能就会引发起一场血腥。 正是因为,说的人是曾逍遥,听的人是宋衡风。这场血腥,就必不可能发生。 宋衡风擦了擦额头汗水,继续拿起铁铲。一把铁铲入土,发出的声响,独具美感,别样的动听。 “一会儿,会用的得到,过来帮忙。”宋衡风低头道。 “好勒。”曾逍遥也不多问,呵呵一笑,就要去拔身后‘易水寒’,“你这样挖太慢,让我来。” 然后曾逍遥就看到了,宋衡风的眼神,蓝夹袍男子有些幽怨。 曾逍遥瘪了瘪嘴,他搞不懂宋宗主有枪不去用,干嘛非得那么费力气,挨个儿的挖坑。你宋衡风自己多此一举就算了,我曾逍遥好意帮你,你还要让我也一个坑一个坑的,去白费力气? 至于挖这么多坑,一会儿要用到何处,曾逍遥也不再去追问。宋衡风本就是望月峰上,最奇怪的那个人。 宋衡风将铁铲插进地里,松开了手。只见他走到了,入江湖不离身的劣马身旁,从马上取下一个皮制酒囊,打开酒囊,小小的嘬了一口。 玉树临风宋衡风。宋宗主只有在喝酒,和握枪的时候,才是真真正正的玉树临风。 然后,曾逍遥就屁颠屁颠的,接过了宋衡风的手。拿起铁铲,弯腰挖起了坑,相当的轻车熟路。 “曾逍遥,我怎么感觉你好像变了。”宋衡风喝酒喝得很慢,喝酒若是喝得快了,容易喝醉。宋衡风不想喝醉,宋衡风酒品之差,全天下皆知。 “嘿嘿,知恩图报,知恩图报。”曾逍遥笑嘻嘻的,干起活来,热火朝天,毫不节省气力。 这天清早,溪山镇郊外,发生了一件怪事。刚刚起床,去镇外拾取柴火的溪山镇老百姓,会发现有两个长得颇为英俊,行头很像那么回事的人,在挖坑。 一排又一排,整整齐齐,足足数十个土坑。似乎都是一个背负古剑的年轻人挖的。至于另一个蓝袍中年男人,早就已经迷醉,一身的酒气,抱着一匹老马,鬼哭狼嚎。 “宋宗主,宋宗主!”曾逍遥望着醉的不省人事的宋衡风,一脸无奈,拍了拍宋衡风的肩膀道。 他搞不懂,怎么像宋衡风这种内力深厚的高手,说醉就醉? 一点也不高手,一点也不宗师。 曾逍遥一脸坏笑,狠狠地拍了宋衡风一个巴掌。 谁说我曾逍遥打架打不过宋衡风?我可是抽了他一个巴掌,还是他连还手,都不敢还手的那种。 “谁?接我一枪!”宋衡风中了曾逍遥一个耳光,摇头晃脑,迷迷糊糊道。 曾逍遥强忍着笑意,一下子跃至宋衡风一百步处,他可不想,无缘无故再挨宋宗主一枪。 “宋宗主,我挖了八十八个坑,吉利得很,不知道够是不够啊?”曾逍遥朝远处的宋衡风,大喊道。 “好,好!第一,第一!”宋衡风也冲着曾逍遥大喊道。 “宋宗主,你要做喝酒第一,还是作画第一啊?”曾逍遥第一次见到,如此作态的宋衡风,一时间玩性大起,连忙把握机会打趣道。 “第一!习武之人,还能做什么第一?我宋衡风,要做就做天下第一人!” “而不是什么狗屁倒灶白墨宝之后,有望的第一人!” 狗屁倒灶,白宝墨。将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词,连接到一起的,是望月宗第一代宗主白宝墨的后辈,宋衡风。 “说得好!”曾逍遥哈哈一笑,他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完全不了解,百步之外的那个握枪之人,“宋宗主,可有酒喝?” 不久之前,溪山镇镇口的榕树下,宋衡风正是喝了曾逍遥的酒,还曾逍遥一个十品大剑仙。 我曾逍遥现在,喝你宋宗主一口酒,还你一个天下第一人! 我虽此生无望天人境,若能见证一个天下第一人,亦是无悔无憾。 我曾逍遥等着你宋衡风,成为天下第一人的那一刻! 曾逍遥豪情万丈,胸中激昂之气,如同广阔混沌。 只可惜,宋宗主一点也不配合,十品大剑仙的豪气焕发。宋宗主根本不照着剧本,把酒囊扔给远处的曾逍遥。 他就这样摇摇晃晃,一头栽倒在地。 第72章 天人指路 垣州溪山镇,这座如一幅淡墨水画的小镇,在它靠近东方的天边,才恰恰放出缕缕晨光,就又迎来了一滴鲜血。 清晨的这一滴鲜血,不同于丑时时分的老谭客栈,那么的惊心动魄,步步皆是杀机。 鲜血如清晨露珠,一滴一滴慢慢从女子眉心处,渗透而出。 作为镜水云庄的云梦仙子,九品巅峰的武夫蒋梦,连死都是这般的诗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蒋梦天使一般的脸蛋上,写满了愤怒和不甘。 世人只道,镜水云庄的‘四方云梦’,一对神仙伴侣,妻子蒋梦对于夫君邵方,痴情痴心,夫唱妇随。 却不知,‘四方云梦’,其实是云梦强于四方。邵方还是八品巅峰武夫之时,蒋梦已是九品武夫。 而现如今,她已经和逍遥门彭飞一样,离十品大宗师,仅仅一步之遥。 雪落东方东方钰,十品大宗师,最强的是她一手绝技,摘花飞叶。彭飞,邵方,蒋梦三人围攻东方钰,邵方近身,彭飞压阵。云梦仙子蒋梦,一人去接东方钰的摘花飞叶,还能击落东方钰的两枚残叶,就是云梦仙子实力的最好证明。 只可惜原本压阵的彭飞,却并没有替云梦仙子,击落已经摇摇欲坠的最后一枚残叶。 这座江湖,没有人管你是不是女人,没有人在乎你多么的花容月貌。正如某位常年隐居于南疆苍山,相貌极其丑陋的老前辈说的:“老子又不是靠脸,赢得世间人的尊重。” 江湖不是皇家深宫选妃,也不是风靡江南的‘怡红院’,没有人可以靠脸,赢得世间人的尊重。哪怕是皇家深宫和江南怡红院的女子,也不仅仅是靠脸吃饭的。 云梦仙子蒋梦信错了人,就只剩下香消玉损。 逍遥门崛起不足三十年,到了第二代门主彭飞手里,直接跻身七大名门正派。其中虽然有一些名门正派当中,习武苗子凋零衰落的原因。可逍遥门崛起的绝大部分功劳,是靠门主彭飞从尸山血海当中,一步一步杀出来的。 恣意逍遥,意气风发。 这八个字,雕刻于大梁西路逍遥门,对岸崖壁之上,凤舞龙飞。 所有逍遥门门人弟子,行走江湖时,无一不将这八个字,放在心头当中。若是连逍遥门人,都不能恣意逍遥的话,天下哪里还有逍遥之人? 可这逍遥门门主彭飞,却是整座逍遥门里,活得最不逍遥的那个人。“外豪爽,内缜密,有枭雄之姿。‘’这是二十年前,一位使棍的老瞎子,在初见彭飞后,给彭飞的口评。 老瞎子看不见彭飞,却一语中的。 若是彭飞真的像逍遥门门训那样,恣意逍遥,意气风发。区区大顺西路的二流门派,可能在三十年内,跻身天下天下七大名门正派? 门主彭飞一人,背负了太多,只为逍遥门内所有其他人,恣意逍遥。 而彭飞现在,却是真正的意气风发。 击向东方钰的一掌,是彭飞习武四十年来,最最得意的一掌,没有之一。 这一掌逍遥掌,也是不辱‘逍遥掌’之名,乃真逍遥也。 全天下能有几人,不到宗师境,却能向十品大宗师出掌。彭飞今天一人,出两掌。怎么能不是真逍遥? 彭飞意气风发,抬头放天长笑。 彭飞的笑声,却遮不住邵方的哭喊声,绝望到极点的哭喊。 邵方本就深受重创,又因为救妻心切,强行在被东方钰踹中的情况下,逆转内力。 比起彭飞的意气风发,邵方现在浑身,使不上一丁点气力。 崇明十五年春,对于‘镜水云庄’,是一场灾难。蒋梦身死,邵方残废。 现在这场噩耗,自然没有来得及传向,位于陲玉路的镜水云庄。唯有邵方一人,独自忍受丧妻之苦,和杀妻之恨。 “梦儿…..”邵方声音嘶哑,整个人趴在地面之上,一步一步,爬向不到百步的那一抹绿色。 百步,对于九品宗师来说,只是一瞬即至。可对于现在的邵方,却是那么的遥远,是生与死的距离。 与绿色相对的,是一抹大红。 妖艳的红,孤独的红。红衣呕出红色的鲜血,鲜血沾染红衣,大红色的衣,和暗红色的血,相织相印,就像是艺术。 东方钰中了彭飞最为逍遥的逍遥掌。不得不说,彭飞很会找时机。他掐准了东方钰,躲避邵方匕首刺向要害,在空中换气的时刻。 虽是十品大宗师,依然要靠内力来发挥宗师之能。 不到皈依境,内力仍有穷尽之时。武夫们为了内力可以在体内流动更久,与人交手之时,消耗更少内力,就需要换气。 换气时间长短,一口气使用间隔,因人而异。就像通往清安镇小路上,百人队围杀三品武夫韩立轩,罗林最初的战术,就是不惜牺牲的围攻,只为了换韩立轩一个换气的时机。 换气是一个武夫最虚弱之时,可对于十品大宗师来说,只需要一瞬。 可彭飞,正是把握住了这一瞬。甚至连东方钰还没开始换气,他就已经出手了。正正好,一掌击中换气时的东方钰。 东方钰虽是十品大宗师,可她毕竟不像曾逍遥那样,能够欺身制服‘四方云梦’。东方钰本就不擅近身战斗,连出四道摘花飞叶,已经耗费了她许多内力。加上和彭飞对掌,击飞近身的邵方,看似简单随意,实则凶险万分。 高手交战,充满了变数,一招不慎,就是死。如果让曾逍遥再来一次,他也未必能如此之快,制服‘四方云梦’。 曾逍遥能瞬间制服‘四方云梦’,一是他刚刚突破宗师境,剑气破长空,剑势正值巅峰。 二是曾逍遥出手的时候,已经靠近‘四方云梦’,正是出剑的最好距离。 东方钰同时面对三位九品武夫,其中彭飞和蒋梦,更是一只脚触踏宗师境。东方钰不敢有丝毫保留,每一次出手,每一股内力,都是最合适的时机,用在最正确的地方。 连换气,东方钰都是计算好的,重伤邵方,彭飞压阵替蒋梦击落‘摘花飞叶’,东方钰在那一瞬间换气,最合适不过。 万万想不到的是,彭飞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竟然背叛蒋梦,在这个时候选择出手! 东方钰低着头,两只白如玉藕的手指,掐捏着一枚残叶。红衣之下,是东方钰颤抖不已的娇弱身躯。 彭飞大笑之后,死死盯着东方钰的手中残叶。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选择趁胜追击。毕竟东方钰‘摘花飞叶’的厉害,他是领会过的。一个宗师境武夫的临死反扑,会造成多大的威能,彭飞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因为在他彭飞眼中,自己的命,比宗师境东方钰的命,还要值钱。 比在场所有人,加起来都要值钱。 彭飞收起手掌,整个人如风,直接出现在了曾乞儿面前。这个少年,才是七大门派自相残杀的因果,彭飞不可能本末倒置。 彭飞一只大手,直对晕倒的曾乞儿抓去! 刹那间,一道极细极快的光,直奔彭飞太阳穴! 彭飞整个人的注意力,完完全全集中在东方钰身上,他哪里能料到,众多江湖人当中,竟然还隐藏着高手。 彭飞只觉得一股,自己从来没感受到的杀气,由背后传来。他瞬间从脊梁到脚趾,凉的透透彻彻。 出于一个顶尖武夫的本能,彭飞虽然没看到那道极快的光,也没感觉道危险来自何处。他还是千钧一发,整个人如同一只炸毛的老猫,在空中艰难的扭动着身躯。 极细极快的光,从彭飞太阳穴处擦过。一丝丝黑血,在流光之后,从彭飞太阳穴处流了出来。 还没来得及彭飞做出反应,一个人影跃出,一杆黑色大枪,朝着彭飞心口攻来! 与此同时,那人张开嘴巴,又是一道极细极快的光,从他口中飞出。 “找死!”彭飞大喝一声,还没等他看清来人,就是一掌,下意识的轰出! 一个白发白眉白须的老道士,站在溪山镇郊外,双目微闭,轻轻道了一声:“走!” 原本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曾乞儿,心湖深处一道声音响起,如同巨石落入,一湾雨后残留的小水坑。曾乞儿猛地睁开双眼,整个人如猎食之豹,向远处遁去。 第73章 骕骦刀 彭飞右手一掌,直直轰在来人的黑色大枪枪头,枪头经受不住来自逍遥掌的内力,一杆大枪弯曲到了极致。 “咔嚓”一声脆响,握枪来人的黑色大枪,枪身因为整只枪的弯曲,二百年白梓木制成的枪身,直接从正中崩裂。 握枪袭击彭飞之人,也是受不住逍遥掌的内劲,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撤下了握着半条枪身的手。 彭飞左掌扫过,直接震碎袭向自己面门的流光,耳边劲风声响起,一道黑影飞速而逃。 “不好。”彭飞心中一紧,等他反应过来,突然惊醒的曾乞儿,已经离自己数百步开外。 一个渺小的黑点,飞快的远离溪山镇战场。 彭飞心中大急,也不去管突然袭击自己之人,只见他整个人扎起马步,重心下移到距地面不到三尺。随着彭飞的这个姿势起势,以彭飞为中心,一阵阵半弧形的旋风激起。 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快,连位于风口中心的彭飞,都是逐渐幻化成残影。 逍遥门三大看家绝技,逍遥心法,逍遥掌,逍遥游。 别家的内力心法,都是将位于丹湖的内力,凝结成细流。内力如溪水,缓缓流淌武夫的经脉气穴。而逍遥心法,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将修行之人的内力,破散成片。习逍遥心法者,自身内力根本不用游走经脉,更不可能存在什么丹田之湖。成片成片的内力,汇聚在武夫的各大气穴,蓄势待发。 逍遥掌,恣意逍遥,逍遥恣意。出掌人是真逍遥,中掌人亦是真逍遥,逍遥到处,似云似水。 而正是因为逍遥心法的特殊性,才衍生了逍遥游。逍遥游,逍遥游,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逍遥游大成,天下何处去不得。 宋衡风老马不离身,因为老马识途。彭飞以花轿代步,因为逍遥遨游。彭飞虽然只是九品巅峰的武夫,他的轻功,却足以傲视天下群雄! 所有人看向彭飞,都是产生了一阵迷幻,仿佛风口中心的那个魁梧汉子,已幻化成天上鲲鹏。 “去!”被逍遥掌乘虚而入,内力紊乱的东方钰,忽然抬起玉手,她手中的一枚柳叶,飘飘荡荡慢慢悠悠,如落柳之絮,飞向风口中心的鲲鹏。 鲲鹏展翅,旋风消散,东方钰的摘花飞叶,也消失在旋风当中。 空气中,独独残留被旋风卷起的尘土,黄沙烟雾迷人眼。 曾乞儿从苏醒之后,就奋不顾身的飞逃,背后的溪山镇逐渐缩小成影。他现在逐渐回过神来,自己明明在老谭客栈,中了北卑人两掌,为何醒时却出现在溪山镇街口? “符长春师兄怎么样了?师兄只是一品武夫,又不比自己身怀《御宝决》。那个北卑人武功又极高,希望符师兄平平安安。” “欧阳师姐怎么样了?自己和符师兄受伤,最伤心的人就是师姐了吧。” 曾乞儿心乱如麻,他现在恨不得立马赶去老谭客栈,亲自看看师兄师姐的状况。可是,曾乞儿心湖最深处,一道声音告诉自己,走! 曾乞儿不得不走,因为曾乞儿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那道声音,就是自己的本心,就是最最正确的选择。 可那道声音,又好像不是自己的本心,自己明明是想去看望师兄师姐的啊。 曾乞儿心神大乱,却又不得不照着,内心最深处的声音,飞速而逃。他现在的身体,似乎已经不属于自己。 正当曾乞儿心乱之时,位于他头顶上空的一朵浮云,突然一阵剧烈晃动。一只傲视凡间的鲲鹏,从浮云中钻了出来。 鲲鹏裹着云雨,一瞬间就到了曾乞儿面前。 “哈哈哈,小友,跟我回逍遥门,吃香的喝辣的。”随着鲲鹏降临,一道声音炸起,曾乞儿这才看见,来得并不是天上鲲鹏,而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汉子。 “走。”那道声音,又在曾乞儿心湖深处响起。曾乞儿头疼欲裂,心烦意乱,唯有出刀,才能释放内心抑郁之气。 “骕骦一骨独当御!” 原本置放于老谭客栈角落,如剑如刀的骕骦,仿佛自己活了过来,直接破窗而出!向西鸥又一次目睹了怪事一桩,他愣愣地望着窗上的破洞,半晌才敢确定,这并不是因为自己压力过大,而产生的幻觉。 彭飞笑意洋溢,这次的逍遥门彭飞,是发自肺腑的笑。眼前这个少年,自己势在必得。他自重身份尊贵,不适合以大欺小,直接动手拿人。可若是少年敬酒不吃吃罚酒,彭飞也会毫不犹豫,将其拿下。 为了老和尚枯默的半厘佛法,和陨禅天火,他彭飞都敢对东方钰出掌,又怎么会在意什么江湖道义。 所谓的江湖道义,只不过是强者讲给弱者的笑话而已。江湖道义,由强者制定,由弱者遵守。 少年自从念了一句,彭飞这种大老爷们儿,听不太懂的诗句后,就再也没有了声音。少年就这样看着彭飞,一脸的焦虑急躁。 一个呼吸,两个呼吸,三个呼吸。 彭飞突然笑容僵住,猛地回头。一抹金色的光,从很远的地方,向彭飞飞来! 彭飞看得很清楚,因为那道光很亮,亮到明明在清晨白昼当中,却像是在黑夜中行走的流星。 金光之下,连日光都如陷入黑夜。 彭飞头皮一阵发麻,脚下旋风又起。曾乞儿发现,那个魁梧男人,似乎又变成了天上鲲鹏。 “飞剑!”彭飞施展逍遥游,险象环生,那抹金色擦着彭飞而过,来到了少年的手中。 如果在场的不是彭飞,换作任何一个九品武夫,都万万不可能躲过骕骦一剑。 曾乞儿重新握住骕骦,心中急躁的感觉,瞬间如过眼云烟。因为少年,想到了一个人。 一袭白衣,一双如刀的眼,一双如云的眉。 如今曾乞儿也十六岁了,正是初见时,少女的年岁。那时的白衣,好像已经是七品之上的武夫了。 一想到这样里,曾乞儿就有些气馁。自己果然如穆叔叔所说,是那废柴中的废柴。三年之前他便是三品武夫,在碧慈门的这两年,曾乞儿无时不刻不再练刀,可他却依旧没有突破三品。 少年握剑之前,是三品武夫。而少年握剑之后,却已经步入四品。 彭飞神情凝重地望向,手握骕骦的少年。眼前的少年,明明不到上三境,却能够掌控飞剑。哪怕他彭飞心细如针,城府极深,也忍不住露出惊讶万分的表情。 七,八,九境,是为习武之人所谓的上三境。七境是一个天堑,许多声名远扬的武夫大侠,其实都是七境不到。只有踏入上三境之人,才能真正配得上‘高手’二字。 而眼前的少年明明不到上三境,却让九品巅峰的武夫彭飞,感觉到了高手的气息。 “果然,陨禅天火这般强横,加上老和尚的一生佛法,直接解决了天火不受武夫压制的问题。简直是一场白白送上门的机缘!”彭飞再也掩饰不了眼中的炙热。有了陨禅天火,自己从一只脚入十品,变成稳入宗师境不说,实力必然在宗师境当中,也是难有敌手。 对峙两人,一个万分炙热,一个心绪安定。却是心绪安定之人,先出了他的刀。 刀名骕骦。 第74章 四品战九品 “你是谁呀?”一个一身紫色的稚童,懵懵懂懂地睁开了眼睛,稚童手里,握着一个紫色的小竹葫芦。 “我就是你。”曾乞儿从云雾中走向紫色稚童,四周景物,皆是云雾缭绕,如同仙境。 紫色稚童,还是那个紫色稚童。可现在的紫色稚童,不具备任何邪气和戾气,而是充满了灵气和佛气。 稚童的眉心处,一颗淡黄舍利图案点缀,珠光宝气。 “跟我走好吗?”从云雾中走出的曾乞儿,右手握着骕骦,伸出左手,冲着紫色稚童温柔一笑。 “好呀。”紫色稚童亦是甜甜一笑,右手握着小竹葫芦,左手伸出了自己的小小手掌。 少年的手,和稚童的手,紧握在了一起。 空气之中,一阵淡淡的佛气弥漫。手握骕骦的曾乞儿,面向眼前的九品巅峰武夫,挥出了他的刀。 “枯默大师?”彭飞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空气中圣神的气息,脱口而出道。 “不对,是你!”彭飞的眼神,由炙热转变成贪婪,眼看着少年和手中的骕骦,离自己越来越近。 “好!”彭飞哈哈一笑,一双肉掌气势如虹,一掌去拍骕骦剑脊,一掌去擒曾乞儿握剑的手。 本应该变招相迎的曾乞儿,却连握刀的姿势,都没有改变分毫。少年一双坚毅的眼睛,炯炯有神,这是曾乞儿步入四品之后,挥出的第一刀。 彭飞的手掌,刚刚触及曾乞儿握剑之手,一股暴虐的紫色火焰,从曾乞儿掌心之中涌出! 彭飞大喝一声,掌风迫退曾乞儿手中紫火。彭飞这一招擒拿手,也因为紫色火焰的出现,而宣告失败。 与此同时,彭飞的另一一只手掌,与曾乞儿的骕骦刀,重重对撞在了一起。 就像是一颗石子扔向人的手掌,石子势消落地,也未能击穿手掌。可是手掌的主人,会感觉到由石子带来的疼痛。 还不是一般的疼。 明明是彭飞后手,击打骕骦最不锋利的剑脊处。他还是没能拍散骕骦剑气,整个人连退五步! 而曾乞儿,感受到骕骦之上,传来的彭飞雄浑掌力,如同翻江倒海一般。曾乞儿整个人向后旋转飞出。 曾乞儿咬着牙齿,足足在空中旋转了十三圈,这才双脚落地,又是倒退了十三步,这才站稳脚跟。 彭飞早已经收掌站立,待到曾乞儿落地之后,他方才开口道:“陨禅天火,果然不同凡响。小友,你手中这把宝剑,可有名谓?” “骕骦。”曾乞儿喉头滚动,缓缓开口。 彭飞点了点头,作为世人眼中的大老粗,彭飞连‘骕骦’二字如何书写,都是完全不知道。 可少年手中那柄黄灿灿的,如剑如刀的骕骦,却是挡下了彭飞的逍遥掌。 虽然彭飞第一次出手,为了生擒曾乞儿,仅仅用了三成掌力。可对面那个握剑少年,仅仅是一名四品武夫。 四品战九品,虽然仍是不敌,却是宁折不弯。 “小友,你师父是哪位用刀的高手?”彭飞背负双手,望向不远之处的握剑少年,道。 “我没有师父,我的刀,是自己学的。”曾乞儿慢慢答道。 两人又重新陷入了对峙。彭飞对眼前这个,身怀大机缘的少年,很是感兴趣。除了自己以外的高手,死的死伤的伤。要么就是连‘陨禅天火’这样的宝物,也不能让他们生起贪恋。 陨禅天火,以及枯默和尚的一生佛法,彭飞已经如同探囊取物。 而曾乞儿,九品大宗师作为对手,他的压力如同排山倒海一般。刚刚那一刀出,耗费了曾乞儿大量的精气神。曾乞儿需要时间换气。 “那你的刀法,总不能是自己创的吧。”彭飞笑着看向曾乞儿,随意道。 溪山镇,不仅有榕树,还有桃花。桃花朵朵,已经成熟透彻。淡淡的桃花芳香,在溪山镇的清新空气之中氤氲,徒惹人欢喜。 曾乞儿和彭飞,同时深吸一口气,花香扑鼻。少年却是不怎么喜欢桃花。 少年最喜欢的啊,是家乡清安镇遍野的绿竹。 “当然不是,我的刀法,师承伯安侯谢玉堂。”曾乞儿话音刚落,又是一刀挥出。 彭飞听到‘伯安侯’三个字的时候,已经笑容僵住。待到‘谢玉堂’三个字,从曾乞儿口中说出,彭飞瞳孔猛地一缩。 真正的用刀高手,讲究一个人刀合一,随手的一招一式,皆是刀法。可曾乞儿这次并没有随心出刀,少年一板一眼,挥出了《伯安二三式》当中的‘破空式’。 曾乞儿一刀横切挥出。少年破空后收刀,骕骦的残影,却也已经存留在了空气当中。 残影其声如惊雷,其势如洪水,撕裂了空气,直奔逍遥门彭飞! “来得好!”彭飞双掌飞快,一双巨大粗糙的手,如初春的飞蝶,轻盈灵动的在空中划过,随后一掌向前推出。 彭飞的手掌,同样也在空气中留下残影。周围的空气,如同冰块入沸水,泛起了大片大片的气浪。 彭飞的手掌残影,直直撞向切来的骕骦残影。 骕骦的剑气,竟然无法切破,彭飞一掌而产生的气浪。骕骦残影一阵晃动,不足一个呼吸,就被气浪震碎。 曾乞儿依旧稳如泰山,双手微动,又是挥出了一招‘破空式’。 一招,两招,三招。曾乞儿就像是清心私塾里,被胡先生罚写抄字的孩童。胡先生对于顽皮犯错的孩童,并没有什么过于严厉的惩罚,千篇一律,罚写抄字。 有时候抄写圣贤语录,有时候抄写上课时,胡先生讲述布置的作业。抄的花样有很多种,可那最最惨,也是让所有清心私塾学童,最为噩梦的惩罚抄法,就是抄写一个字。 抄写的字,由胡先生定,每个字只要抄写五遍。五遍,五个字,看似最为简单轻松不过。可胡先生却要求,每个字都必须写的规规整整,那得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才算得上过关。 这样的规矩,就让一些耐不下性子的顽劣学童,明明只要求是抄写五个字,却抄了百遍千遍,还不能达到先生的要求。 这种奇葩的规矩,怎么会不让学童们讨厌?学童们总是私下抱怨,明明是故意刁难,胡先生还美其名曰:“学以专心为精,以恒心为贵。” 而曾乞儿的这三刀‘破空式’,就完全符合了胡先生的抄字要求。完完全全,一板一眼,连起手的细微动作,都是一模一样。 三道骕骦残影,一道紧接着一道,朝着彭飞的大手残影而去! 第75章 萤火争皓月(第二更) 曾乞儿四周空气氛围,随着三道骕骦残影出现,连温度似乎都变得寒冷。 寒冷的骕骦残影,一道接着一道,穿过彭飞的手掌残影。这次,是真正的冰块投入沸水当中。 本就沸腾的空气,因为三道骕骦剑气的添入,变得更加的虚无缥缈。虚无之中,蕴含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破坏力。 三道骕骦残影,穿过彭飞的虚无掌印,直接到了彭飞本尊之前。彭飞随意轻拍三下,骕骦残影消散殆尽。 而彭飞的虚无掌印,却是在留下三处被洞穿的痕迹过后,毫不停滞地击向曾乞儿。 曾乞儿连出三招‘破空式’,也不打算去换气,正打算继续依葫芦画瓢,使出第四道‘破空式’的时候,彭飞的虚无掌印却到了。 掌印带动着沸腾的气流,疯狂挤压着曾乞儿手中的骕骦,曾乞儿想要出刀,却出不得。 “啊!”曾乞儿发出痛苦的喊叫,彭飞的虚无掌印,不偏不倚,拍到了曾乞儿胸口正中处。 陨禅天火,瞬间从曾乞儿胸口处冒出,紫色火焰灼烧着空气,与虚无掌印碰撞在了一起。 曾乞儿经受不住彭飞的虚无掌印,整个如同断线风筝,倒飞而去。 可哪怕是这样,少年依旧没有放开,紧握骕骦的手。 彭飞的虚无掌印,一边继续前进,追击倒飞而出的曾乞儿,一边抵抗着陨禅天火的灼烧。 紫色的火焰,附着在虚无掌印之上,如同野火燎原,不断的吞噬着彭飞的虚无掌印。 彭飞的虚无掌印,因为陨禅天火的吞噬,变得更加的虚无,越来越淡。 虚无掌印慢慢追上了,在空中倒飞的曾乞儿,眼看就要又一次拍中曾乞儿的胸口! 突然之间,掌印周围沸腾的空气,一阵扭曲。掌印终于经受不住陨禅天火吞噬,瞬间消散,如同雨过天晴。 “不愧是陨禅天火,竟然潜意识地来抵挡我的逍遥掌。”彭飞暗暗称奇道。他看着倒飞而出的曾乞儿,就像在看一个,已经属于自己的珍宝。 十六岁的握剑少年,在彭飞的眼中,已经不再是人,而是一件物拾。 四品和九品,差距有多大?是凡星与银河的差距,是萤火与皓月的差距。 曾乞儿一个四品武夫,敢对九品巅峰的彭飞,挥出自己的刀,连彭飞也是相当的敬佩欣赏。 只可惜,四品依旧只是四品。哪怕曾乞儿身怀神功《御宝决》,哪怕曾乞儿拥有陨禅天火,和枯默和尚的半厘佛法,也仅仅是四品武夫。 曾乞儿《御宝决》恰好入门,陨禅天火刚刚旁身,曾乞儿完全不知道,如何将天火威能施展。至于枯默和尚的半厘佛法,就更加的如山中云雾,曾乞儿连察觉都未曾察觉。 少年的路,还很长。在这之前,四品武夫,仍然是四品武夫。 彭飞自从刚开始,险之又险的躲过,剑势位于顶峰的骕骦飞剑,就再也没有了压力。几次交手试探,彭飞皆是轻描淡写,完全是抱着观察天火的心态。而被彭飞当作玩物的曾乞儿,却是屡屡九死一生。 九品巅峰武夫给曾乞儿的威压,远远不止五品的差距,那样简单。 原本背负双手啧啧称奇的彭飞,突然眼前一片眩晕,头脑都是一阵意识模糊。这位稳坐钓鱼台的逍遥门门主,冷汗从额头滚下。 “难道是刚刚那个袭击我的人。”彭飞稍微稳定心神,暗暗道。 就在刚刚,隐藏在众多武林人士当中的用枪高手,口吐黑色飞针,虽然没能击中彭飞太阳穴,却是划伤了彭飞的肌肤。 飞针过处,有黑血留下。 “这个混蛋,竟然下毒!”彭飞一时间心慌不已,暗骂道。 这也怪不得一向江湖经验老辣,心思缜密的彭飞。实在是偷袭之人时机掐得太好,再加上曾乞儿突然逃窜,眼中只有陨禅天火的彭飞,哪里还会看得见其他东西? 在欲望面前,人会变得疯狂,也会变得愚蠢。 现在离彭飞被划伤,已经过了一刻有余,彭飞无论是中了什么毒,都好像已经无药可救。 只可惜,中招的人是彭飞,彭飞修炼的是逍遥心法。 正因为逍遥心法,彭飞还能为自己所犯的错误,采取补救的机会。 逍遥心法,没有丹田内湖,全身的内力,各聚一处,互不相容,互不相干。 所以,黑色飞针残留的剧毒,仅仅停留在彭飞左边太阳穴处,被他太阳穴的内力包裹,并没有汇聚到,全身各处经脉心肺。 坏就坏在,太阳穴,是习武之人,重中之重的一大穴户和要害。稍稍出现差错,等待九品巅峰武夫彭飞的,就是一个‘死’字。 彭飞咬了咬牙,连犹豫也不见他如何犹豫,猛地发出一声闷哼。一瞬间彭飞左边太阳穴处,高高鼓起,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踊跃而出。 “嘭”的一声闷响,彭飞脑袋左边,直接被内劲炸裂,一瞬间鲜血如注。 彭飞的左目,也因为他太阳**力的爆炸,炸成了碎花。 算不上英俊,却绝对算得上大侠风貌,英雄豪杰的彭飞,此时他的半张脸,都已经血肉模糊。 彭飞脑袋依旧嗡嗡作响,排出太阳穴剧毒,却深受重伤,自废一目的彭飞,竟然心情大好,歪着嘴巴笑了笑。 彭飞惨烈恐怖的面容,笑起来,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怨鬼。 彭飞脚下生风,整个人来到了曾乞儿面前。此时的曾乞儿,微闭着双目,手握骕骦倒在地上。 “小友,你可还好?”彭飞一手遮住已经报废的左眼,一边朝曾乞儿亲切问道。 若是能迈入十品大宗师,别说瞎一只眼,哪怕是断一条臂,彭飞也是心甘情愿得很。 要是能领会十品大宗师,短暂的风采,彭飞甚至觉得,死亦死已。 一只眼睛,换一个十品大宗师,哪里亏了?况且彭飞的眼睛,也不是曾乞儿弄瞎的。 所以彭飞看着曾乞儿,依旧心情大好。 曾乞儿依旧紧闭双目,似乎中了九品巅峰武夫一记逍遥掌后,已经丧失了意识。 “你是个天才,陨禅天火在你身上,也不算暴殄天物。”彭飞俯视着曾乞儿,就像望向一只蝼蚁,“很幸运,你成了我彭飞,迈入十品大宗师的垫脚石。” “结束了。” 一阵清风,从彭飞身后吹来。风吹在彭飞身上,很舒服,很惬意。彭飞甚至想闭上双目,尽情享受清风的洗礼。 他似乎忘了,自己现在只剩下一目。 若是彭飞真的闭目享受,那他就再也不可能,有睁开眼睛的那一天了。 同样的亏,彭飞绝不会吃上两次。 清风从西方吹来,西北路刮西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这里是溪山镇。 那个风水完全异于,其他西北路地界的溪山镇。 彭飞昨日刚上的望月峰,却也通过他细腻的观察,发现了溪山镇和望月峰,风水的古怪。 这是彭飞第一次在溪山镇,感受到西风。西风温柔,在风中沉睡,似乎是最好的选择。 出于九品巅峰武夫的意识,和多年行走江湖的老辣,彭飞一瞬间幻化成天上鲲鹏。只见他整个人,硬生生的原地平移了二百步。 一枚柳叶,飘零于风中,似乎随时都会坠落。 “摘花飞叶!”彭飞看清柳叶之后,头皮发麻,一阵后怕。 摘花飞叶,对准的是彭飞的后心,却洞穿了他的右边胸口。东方钰在彭飞施展逍遥游时,放出的摘花飞叶,竟然可以一路尾随彭飞,直到现在杀机尽显。 “东方钰这个臭婆娘!”彭飞一口鲜血咳出,他低下脑袋,想要检查位于自己右胸的伤势。 彭飞低下了头后,看到的却是,右胸左胸,对称着两个空洞洞的口子。 左胸伤口,紫色的火焰粘上彭飞的身体,早已如虎入羊群。 二百步之外的少年,哪里有什么昏迷的样子。少年眼神坚定,手中骕骦轻轻倾斜,‘滴滴答答’,鲜血顺着骕骦剑刃,滴在地上。 第76章 逍遥门彭飞 大楚国西北地界,有一个连三流都算不上的小小门派。门派虽然小门派,却有着颇为大宗之范的名字,名为逍遥门。 整个门派,加上掌门人彭云雨,和掌门人的儿子彭飞,扫地大爷王大爷,伙房的厨子方能,还有替门派缝补衣裳的刘姨,拢共也才二十一人。 据门内弟子私下传言,逍遥门掌门之子彭飞,为人最为诡谲神秘,连逍遥门中人,都仅仅是只听其名,不见其人。 彭飞连出门,都是乘着一座花轿。 逍遥门二十一人,刨去门主彭云雨,和门主之子彭飞,以及后勤的三位人才,一共也才弟子十六人。 而这十六人当中,竟然有一半的弟子,被彭飞选做抬轿轿夫。八名轿夫,八名瞎子。也不知是逍遥门少宗主,偏爱瞎子轿夫,还是做了彭飞的轿夫之后,才沦为失明之人! 整座逍遥门,除了门主彭云雨,连替彭飞抬轿之人,都未曾见过彭飞本尊。 这天,门主彭云雨,一手牵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回到了逍遥门。 彭云雨手牵孩童,一脚踏进掌门人内院。只见他游走于小院之内,一路辗转,最终停留在一座后院假山之前。 彭云雨站在假山跟前,半天不语。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缓缓道:“飞儿,出来,是爹。” 假山山体之中,有一个黑洞洞的凿壁口子,放眼望去,一片黢黑。使人不知洞口深浅,通往何处。 没有人回答彭云雨,好似逍遥门门主,对着空气,自说自话。 彭云雨叹了一口气,放开了牵着小孩的手,摸了摸孩童的头,温柔道:“你进去吧。” 年仅十岁的孩童,竟然就这样,径直走进假山山洞,好像对于孩童来说,完全不知道恐惧为何。 只见孩童小小的身体,一下子就钻进了假山山体。孩童进去不到十个呼吸,一声凄惨的尖叫,从假山洞中传出。 “啊!我不要见人,我不要见人啊。爹,救救孩儿啊。爹!”一道人影,如同鬼魅,从假山洞口钻出,那个人怀中抱着一个小孩。 只见那人十六七岁,披着一身破破烂烂的棉絮衣裳,赤着脚板,一股疯疯癫癫的模样。 最为恐怖的是那个人的脸。半张左脸,如同在熔岩之中浸泡过一般,半张脸似乎随时会融化脱落。 而那人的另一半右脸,却全都是刀剑伤痕。伤疤纵横交错,除了那人唯一的右眼,整张脸没有一处光滑平整之处。 “咦,是个小孩。”那人从假山之中出来以后,用他那可怖的脸,靠近怀中的孩童,“小孩,你不怕我?” 那人怀中的孩童,倔强的睁大眼睛,望着整张脸都被毁容之人,泪水在孩童眼眶打转。 显然,十岁的孩童,还是害怕这个面向恐怖之人的。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孩童仍坚强答道:“不怕。” 面向极为可怖之人,听了孩童的回答,先是一愣,紧接着就是一阵狂喜道:“爹,这个小孩,不怕我。” 原来,面向极为恐怖之人,竟然是逍遥门门主彭云雨之子,彭飞。 彭云雨叹了口气,道:“这位是故人之子,灵檀。” 彭云雨望向彭飞手中的孩童,脸色瞬间化作温暖春风,道:“灵檀,你以后就跟着你彭飞哥哥玩,让他教你读书写字。” 换作任何与孩童灵檀同龄之人,对于面向可怖的彭飞,必然是一个敬而远之。 然而孩童灵檀却极其懂事,且反常的点了点头。 “哈哈哈,爹,孩儿有伴了,孩儿有伴了。”彭飞看到孩童不假思索的点头之后,欣喜若狂道。 “唉。”逍遥门门主彭云雨,又是一声叹气。 对于自己这个孩子,彭云雨是亏欠了太多太多。 从此之后,逍遥门从二十一人,变为了二十二人。孩童灵檀,也成了逍遥门内,除了门主彭云雨,第二个见过彭飞本尊的人。 而孩童灵檀,仅仅跟着彭云雨学习写字半年,就开始和彭飞学习武功。 逍遥心法,逍遥掌。除了只有逍遥门父子才会的绝技——逍遥游,彭飞对于灵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师父,对于自己的开山大弟子,那是一个仔细、耐心。 “彭飞哥,你的武功那么高,门主的武功,一定更加更加的高了吧。”灵檀道。 “是啊。爹的武功,很高。”彭飞道。 “那你那么高的武功,门主那么高的武功,我们为什么不把逍遥门,发扬光大啊?”灵檀问道。 “爹自然有,爹自己的考虑。”彭飞道。 “那我等我学会了武功,一定要将逍遥门发扬光大。”灵檀道。 “彭飞哥,你的身法好快啊,那是什么功夫?”灵檀道。 “这门功夫,名为逍遥游,乃我逍遥门独门绝技。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逍遥游大成,天下何处去不得。”彭飞道。 “彭飞哥,逍遥游这么厉害,我也想学啊。”灵檀道。 “灵檀,这功夫我可不能教你,那得要爹同意。”彭飞道。 “彭飞哥,宗门之外,好高好高的那座崖壁,上面刻字‘恣意逍遥,意气风发。’是谁刻的呀,他的武功一定很高吧?”灵檀道。 “我很少出这个院子,小时候倒是好奇,问过爹。爹只是说,那是一位故人所刻。” 这一年,寒风萧瑟。明明是大年三十,阖家团圆的时刻。整座逍遥门,凄凄惨惨戚戚。 十年之前,门主彭云雨带回一个十岁孩童,就再也没有了踪迹,生死不知。原本还指望跟彭云雨,修炼武功的逍遥门弟子,也是逐渐逃出宗门。 门主之子彭飞,自从遇见了孩童灵檀,就再也没有踏出宗主的庭院半步。本来给彭飞抬轿的瞎子,也是因为没有了工作,拿不到银钱,被各自遣散。 就在昨天,扫地大爷王大爷驾鹤西去。整座逍遥门,就只剩下了两个人。 逍遥门门主之子彭飞,还有一个叫灵檀的青年。 青年已经来到逍遥门十年了,门主彭云雨,也已经失踪十年。 灵檀盯着冒着沸水的锅子,喜气洋洋。一锅的饺子,在水中起起伏伏,似乎在预示,今后逍遥门的去向。 “彭飞哥,吃饺子了。”灵檀打捞起锅内水饺,美滋滋地说道,整座逍遥门,唯有灵檀依旧乐观喜气,有那么一点过年的气氛。 彭飞负手立于雪中,漫天飘雪,全然不知。 今年的雪,特别的大。彭飞站立于大雪满地之中,却未曾留下一片脚印。 彭飞抬头望着漫天飘雪,并没有回答灵檀。 这还是彭飞哥,第一次没有搭理灵檀。若是往常,自己给彭飞哥煮了饺子,他一定会很开心。 “彭飞哥?”灵檀小心问道。今天的彭飞哥,很是奇怪。 “灵檀,你不是想学逍遥游吗?”彭飞依旧抬着脑袋,他并没有回答灵檀的话语,反而问道。 灵檀面露喜色,激动道:“逍遥游,不是要门主准许,彭飞哥才能教我吗?” “不用了。”彭飞负手望向灵檀,他那张可怖至极的脸上,写满了落寞,“我现在就教你,你可看好了。” 一时间,风雪欲静,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了彭飞和灵檀二人。灵檀发现,那个往常面目丑陋可怖的彭飞哥,精致豪迈如天上鲲鹏。 “灵檀,你下山去吧,你所学武义,皆是最最上乘的功夫。从今往后,好生修习,足以你傲视群雄了。” 风雪继续回归漫天飘舞,而逍遥门彭飞,早已不在。 “彭飞哥,我是不会下山的。逍遥门,必将会发扬光大,在你彭飞哥的手里。” 第77章 大会开幕(第二更) 曾乞儿整个人瘫坐在地面之上,随手将骕骦放在身体一侧,一双眼睛,紧紧盯着远处,只剩下一目的魁梧汉子。 这到不是曾乞儿如今膨胀,不再爱惜骕骦宝剑,而是曾乞儿要去确定,魁梧汉子已经死得透透彻彻。 从魁梧汉子的言语中,曾乞儿知道了,位于自己体内的紫色火焰,名为陨禅。 而那个梦里手提小竹葫芦的孩童,到底是陨禅天火,还是曾乞儿自己,少年也是茫无所知。 曾乞儿二百步之外的彭飞,拼尽全力,用全身内力抵抗着陨禅天火的蚕食吞噬。 可就像是在暴雨之中,用干草去搭建房顶,哪怕干草再多,也终究抵挡不住暴雨。 彭飞从最初的失魂落魄,到用肉身硬抗天火的不知所措。现在的彭飞,突然放弃了抵抗,调用自己所剩无几的内力,一个瞬间就到了曾乞儿身旁。 曾乞儿大惊,想不到彭飞被自己骕骦洞穿心脏,被陨禅天火灼烧身躯,还能如此得快! 慌乱之中,曾乞儿抬起骕骦,向前刺去。 彭飞比曾乞儿要快得多,他伸出两指,将骕骦紧紧夹住。骕骦划破彭飞的指尖,鲜血直流。 可是彭飞现在,已经完全不在乎了,只见他一边控住骕骦,一边将脑袋紧贴曾乞儿耳侧,虚弱道:“年纪挺小,脾气倒是挺大,我只是想请你回逍遥门做客,你个小子就要杀我。” 彭飞猛地一阵剧烈咳嗽,紫色的火焰,已经彻底蔓延于彭飞胸口正中。 “小友,咱们讲点江湖道义,你既然杀了我,就没道理不替我完成遗愿了吧。大顺西路肃天涯对岸,有一座架势特别宏伟的门派,那就是我的宗门了,宗门名为逍遥。”彭飞声音愈来愈小,眼睛愈来愈沉,“小友你抽空去一趟,逍遥门内最矮最旧最破的一间小院,院中假山体内有一山洞,假山洞内有我委托给你的东西。” 最后一丝紫色火焰,向上狂涌而起,随之火焰熄灭。逍遥门彭飞,也随着焰灭,化作一团水汽。 曾乞儿死里逃生,惊魂未定。先前彭飞突然自己引爆太阳**力,深受重伤,又是遭受十品大宗师东方钰‘摘花飞叶’袭击。 曾乞儿心领神会,一剑骕骦出。骕骦一骨独当御。 虽说最后了结彭飞性命的,是曾乞儿。可若要真正算账来,彭飞之死,东方钰占三成功劳,绝技‘摘花飞叶’,让彭飞不得不避,从而忽视了正面看似无害弱小的曾乞儿。偷袭彭飞的持枪高手占三成,他那不知名号的剧毒,让彭飞不得不引爆太阳**力,实力大损。陨禅天火占三成,陨禅天火,佛陀陨灭。强如天人境枯默和尚,也不敢用肉体去硬抗天火之威,彭飞沾染上了陨禅天火,自然是必死无疑。 还有一成,就是曾乞儿自己。出手果断,一锤定音。 若是没有之前的种种伏笔,彭飞必然不会身死曾乞儿之手。可若是没有曾乞儿最后的一锤定音,九品巅峰武夫彭飞,也万万不可能身死异乡。 至于彭飞最后的遗言,到底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还是彭飞留下的暗手,曾乞儿现在无从思量。他只是坐下地上,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溪山镇清新如天地初始的空气。 曾乞儿脑中,不断回放着于彭飞交手的画面。与九品巅峰的高手一战,可不是随便哪个武夫,都能拥有的宝贵经验。 这一战,虽然险之又险,可最终结果却是曾乞儿生,彭飞死。对于曾乞儿来说,无疑是一笔极为宝贵的财富。 享受着溪山镇吹起的清风,曾乞儿是练武以来,第一次也有那么一点点意气风发。 可曾乞儿还没能享受多久,大战过后些许的惬意。一阵阵呐喊声,从不远处的溪山镇,不停回荡。曾乞儿虽然远在溪山镇外,还是能感受到处于溪山镇的天崩地裂。 曾乞儿神情凝重,握着还没来得及擦拭鲜血的骕骦,站了起来。 一名男子,身着古色天香的汉家袍子,出现在了曾乞儿的面前。那人头发色系偏深,头发微微泛起小卷儿,鼻梁高挺,轮廓分明。 “是你!”随着这名男子的出现,曾乞儿的眼神,逐渐变得冰冷。 溪山镇郊外,一背负古剑的青年剑客,盘膝坐在土地之上。剑客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纸鸢,剑客纹丝不动,也能通过手中丝线,操纵纸鸢在天空飘扬。 别的成年之人放纸鸢,是因为童心大起,手握纸鸢线头,就像是回到了童年。 而青年剑客曾逍遥,却是一脸不耐烦的模样,百般聊赖之下,才拾起这儿时的玩具。 堂堂十品大宗师宋衡风,竟然枕着剑客曾逍遥的大腿,呼呼大睡,鼾声如雷。 要让曾逍遥这样的人,一直坐立不动,给他人当做睡眠靠枕。宋衡风宋宗主,果然不是一般人。 曾逍遥中指不缠绕纸鸢线头,缠了又松缠了又松,也不知反反复复了多少次。 “宋宗主啊,宋宗主,我这都快放了半个时辰风筝了,你这是要睡到啥子时候哦!” “酒量不好,就不要学别人喝酒好吗?又不是每个大侠,都是饮起酒来,千杯不醉。你就不会稍微调用一下,你作为望月宗宗主的雄浑内力,也不至于这样醉成这样啊。” 回应曾逍遥的,唯有宋宗主的鼾声。 “愁啊。”曾逍遥低头看向宋衡风,又是一个巴掌,拍向了宋衡风的后脑勺,“我得多占占便宜,才算得上不亏。” 一阵阵滔天的呐喊之声,从溪山镇方向传播过来。“钱可通神,权倾天下,酒醉饭饱,色欲迷天。普天之最,唯我钱权酒色帮!” 呐喊之声如惊涛拍浪,气势足以震破云霄。 到不是对面呐喊的人,内力多么雄浑深厚,完全是人多势重的碾压。 曾逍遥眼见着,密密麻麻的黑点,慢慢地将小小的溪山镇,围堵的水泄不通。 “我的乖乖,这是什么情况啊。”曾逍遥张大嘴巴,望着如蚂蚁般的人群,有些发愣,“宋宗主,宋宗主,快醒醒啊,出事了。有人杀到你家门口来了!” 曾逍遥也不管宋衡风能不能听见,一把抬起宋衡风沉重的脑袋,直接往身边石头上一放。 曾逍遥摆脱了宋衡风之后,站起身来,扔掉手中的纸鸢。 青年剑客望向溪山镇的方向,眼神炯炯放光,竟然有些期待和玩味的意思。 一白发白眉白胡须的老道士,站在溪山镇外溪水之旁,一脸的无辜。 老道肩头的羊角辫小姑娘,腮帮高高鼓起,正生着白胡子师父的闷气。 “钱可通神,权倾天下,酒醉饭饱,色欲迷天。普天之最,唯我钱权酒色帮!” 气势滔天的喊声,传到了一道一童的耳中,羊角辫小姑娘北微一脸的惊讶,也忘了自己正生着白胡子师父的闷气,开口问道:“白胡子师父,这是什么人啊?” 释云虚暗自松了一口气,就因为自己不让小北微下水捉鱼,这丫头一直跟自己发着脾气。 钱权酒色帮,简直是释云虚老道的恩人。 “一群人多,声音大,没啥本事的人而已。小北微,不用在意。”释云虚笑着解释道。 “哦,那我还是下河捉鱼吧。”羊角辫小姑娘嘟了嘟嘴,又重新望向溪山镇溪水。 老道释云虚一阵头大,他那个后悔啊。早知如此,就给钱拳酒色帮,说得厉害一点,多好。 第78章 钱可通神 “周兄,七大名门正派不是同气连枝吗?这是...”一头戴方巾的江湖汉子,望着溪山街头的惨烈状况,忍不住去问身旁之人。 那人也是满面红光,一脸激动兴奋的样子。能够亲眼目睹九品武夫高手,甚至是十品高手的混战,对于这些混迹江湖的武夫来说,最是养眼精彩。 虽然他们之中,也没有几人,眼睛能跟上七大名门正派的身法。可这并不影响大家看个热闹。 高手打架,那可是给众江湖人开了眼界。要不然说高手怎么是高手呢,打架光是扬起的尘土,都有数丈之高。 要不是害怕,被七大门派存活下来的高手记恨,围观的江湖中人,早就拍手叫好了。 “这叫做什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看啊,这些站在山巅的名门正派高手,和我们这些下三品的武夫,也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被称作周兄的武夫汉子,神情一脸激动。好像他看了一场高手打架,自己就是那山巅之上的高手了一样。 “哦,周兄,怎么说?”头戴方巾的汉子,一脸期待憧憬,问道。 被称作周兄的汉子,故作神秘,轻咳了一声,道:“这些名门正派的高手,因为一方宝物,才会拼得你死我活!” “宝物?周兄,我怎么看着像是,他们都是为了那个逃窜的少年。”头戴方巾的汉子,脸上写满了怀疑,“彭飞彭门主,就是化作一只鲲鹏,啥也不顾,直接追向了逃跑的少年!你还别说,彭门主这般的大侠,一招一式,还真是豪气尽显。” 被称作周兄的汉子一阵尴尬,显然宝物之说辞,完完全全是他自己捏造而成。现在听到头戴方巾的汉子,提及了逍遥门彭飞,连忙转移话题,愤慨道:“我呸,彭飞算个屁的大侠,我今天算是看清这位‘大侠’了。你没看见就是因为他,我家云梦仙子,才会陨落当场!” 头戴方巾的汉子,连忙作出一个噤声的手势,“不会吧...” “钱可通神,权倾天下,酒醉饭饱,色欲迷天。普天之最,唯我钱权酒色帮!” 钱权酒色帮滔天的呐喊声,由四面八方骤然响起。溪山镇江湖中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于溪山镇外,那些高手听到号令后的反应。 因为滔天之声,是由四周传向溪山镇。 呐喊如水浪纹波一般,一浪又一浪的拍打溪山镇。众多江湖之人当中,也没有什么内力深厚的高手,他们一个个捂着耳朵,神情痛苦万分。 滔天的号令之声,仿佛就是来自天上的‘号令之声’,让他们情不自禁的,想要去臣服。 听到号令之声的东方钰,一袭红衣拖曳在地,艰难的站起了身子。她现在成了为了,在场的七大名门正派,唯一一个能起身之人。 她一手拿捏暗香残叶,目光冷清地望向镇口。 一个胖子,哈哈大笑,脚下生风,从溪山镇镇口,几步就移到了众多江湖中人之前。 没有比胖子,更加合适去形容,东方钰眼前的这个人了。只见他一身宽大肥厚的黄色绸缎,绸缎内却是一件大红色的背心,倒是和东方钰一袭大红,异曲同工。 黄色绸缎之内,塞满了胖子的肥肉,明明是可以自由松紧的绸缎,竟然险些塞不下胖子的肥肉。 东方钰看到眼前胖子,一张如鹅蛋般圆润的脸,都是向下一沉。 “东方姑娘,好久不见。”身披绸缎的胖子,双脚落地之后,就是望向东方钰,笑着打了打招呼。 胖子一笑,他的整张脸都被揉挤成一团,嘴巴和眼睛,都是眯成又细又长的细缝。 “钱四道,你来做什么?”东方钰并没有心情,回复胖子一个笑容,她抬起右手掐捏的残叶,冷冷道。 “看来钱某,来得正是时候啊”名叫钱四道的胖子,掏出绸缎下的肥胖大手,摸了摸下巴,“不对。对于东方姑娘来说,钱某我是来得很不是时候!” “东方姑娘,你这么着急抬手做什么?生怕我钱某人,不知道你东方钰的绝技‘摘花飞叶’?姑娘请放心,这点江湖阅历,我还是有的。”钱四道笑容满面,娓娓道来。 一眼被钱四道看穿了目的,东方钰面露落寞之色,缓缓放下已经抬起的右手。 “哈哈,东方姑娘,识时务者为俊杰。钱某是万万没想到,你们七大名门正派,会自己拼杀成这样。你东方钰虽然活了下来,却也已经是强弩之末而已。钱某倒要看看,东方姑娘你的独门绝技,还能用上几次!”钱四道话中虽然满是大局已定的味道,却不见他有丝毫放松。一个胖子,一座山墩,毫无破绽。 “你来做什么?”东方钰又一次开口,又一次重复了之前的提问。只不过这次,东方钰满是无奈,神情落寞。 “钱权酒色帮作为武林第一大帮派,我钱四道作为钱权酒色帮的使者,这武林大会,我怎么就不能来了?”钱四道背负着手,他的眼睛,被满脸赘肉遮藏,目光却依旧停留在,东方钰一双玉手之上。 “不过另钱某人没想到的是,你们所谓的七大名门正派,竟然会自相残杀。钱某倒是相当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你们杀红了眼!”钱四道拍了拍自己肥大手掌,“不过这倒是省了,钱某人不少力气,一些专门为你们准备的后手,看来是用不上了。” “宋衡风的儿子,是你们抓走的!”东方钰一双淡眉,微微皱起,“好一个大梁的天下第一大帮,竟然勾结北卑人。” 位于漠北大草原的牧民,劫掠大梁边境和土地和百姓,那叫一个家常便饭。大梁朝廷,开国十五年,三次征漠北。梁人的手上,同样也沾满了北卑人的鲜血。 梁人和北卑人,已经沦为水火不容之势,仇恨只会传遍世世代代,万万不可了结。 钱权酒色帮若是暗中勾结北卑人,管他什么天下第一大帮,管他帮内汇聚多少高手,都必将被天下人唾弃。 钱四道听了东方钰的诛心之言,不慌不忙,依旧微笑道:“东方姑娘,口说无凭。咱们虽是江湖中人,做事也得讲一个证据,你说对不对?” “嗯,对。”东方钰暗自神伤,低下了头。 清风卷起,一枚柳叶,裹着东方钰的神伤,飘飘荡荡的飞向钱四道。 第79章 落花无情 一叶残柳,在西北路垣州刮起的风中,显现的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摇摇欲坠,慢慢悠悠,似乎随时都会降落在地上。 可是胖子钱四道,却从来没有忽视过这枚残柳,只因为残柳出自东方钰之手。 东方钰先是故意在钱四道面前抬手,企图误导钱四道,让他以为自己已是强弩之末,虚张声势而已。 钱四道果然中计,一语道破东方钰的‘真正企图’。 所谓的‘真正企图’,也是东方钰想让钱四道去以为的。 东方钰自己,实则暗藏最后一手‘摘花飞叶。’摘花于掌,飞叶出手,东方钰无论是所剩内力,还是心气精神,都彻彻底底濒临枯竭。 柳叶飘向钱四道,能否得手,已经跟东方钰没有了关系,完完全全交由老天爷定夺。 钱四道,钱权酒色帮四大使者之一。一个内力深厚,轻功了得的胖子,九品巅峰武夫。他除了钱,和自己的眼睛,什么都不相信。 自己的眼睛告诉自己,东方钰受伤极重,确实已经内力枯竭,绝不可能在放出一道‘摘花飞叶。’ 他相信自己的眼睛,可他还是全神贯注,盯着东方钰的一双玉手。雪落东方名震天下的十品大宗师,哪怕是虎落平阳之态,钱四道也绝对不敢有一丝掉以轻心。钱四道内心也远远没有,看起来这般平静。 果然,残叶出手,钱四道眼皮猛地一颤。他第一时间,就做出来决断。 钱四道虽然看上去肥胖臃肿,可他的轻功,却是技冠群雄。除了逍遥门彭飞,逍遥游实在过于深奥奇妙。以及老神仙释云虚,天人境那在云端的境界压制。钱四道的轻功,绝对算得上榜首,比十品大宗师东方钰还要快上一丝。 钱四道如此高的轻功,想要闪躲慢慢悠悠的风中残柳,看上去是信手拈来。 可是他并没有选择去躲。你东方钰油尽灯枯的最后一击,钱四道准备充足,为何不敢接?若是能接下十品大宗师的一击绝技,对于钱四道今后习武路途,那是可以开拓一片坦荡大道的。 钱四道想不到的是,自己无意之间,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东方钰的‘摘花飞叶’,一旦出手,除非命中对方,不可能停止,也必定不可能躲掉。 ‘摘花飞叶。’首次现,穿伤彭飞最强悍的手掌。二次现,杀‘四方云梦’云梦仙子。三次现,贯穿施展逍遥游的彭飞右胸,成就曾乞儿,四品杀九品。 没有人,可以躲掉落花无情,残叶暗伤。 钱四道虚掌一抬,在他的掌心正中,有一块不知材料的玄色方石。随着钱四道张开手掌,一股剧烈的吸引力,如同深海旋涡,从钱四道手掌玄色方石,放射而出。 本就摇摇坠坠的摘花飞叶,在这股强大的吸力之下,更加的摇摆不定。残柳在风中,扭动着软软绵绵的身体,似乎下一秒就会化为齑粉。 可不知道过了多少秒,残柳依然在风中摇摆,就这样悬停在在,离钱四道掌心一尺处。 一滴滴汗珠,从钱四道肥胖的门面上滑落而下。东方钰侧身坐在地上,一袭大红包裹着她曼妙的躯体。 “唉。”冷眼旁观的东方钰,轻叹了一口气。 原本和残柳对峙的钱四道,突然一口鲜血喷出。只见他整个人连退数步,肥胖的躯体,就如同一颗巨型球体。 一声巨响炸起,小小的柳叶,终于被钱四道掌心吸力,吸到他的掌心之中。柳叶刚刚触及玄色方石,瞬间化作粉末。 钱四道稳住身子,只见因他退后留下的痕迹,石屑尘土飞起。 “哈哈,摘花飞叶,不过如此。”钱四道哈哈一笑,若是和东方钰交手之前,他还不敢如此大放厥词。可现如今,今非昔比,他钱四道,可以堂堂正正的接下,十品大宗师的成名绝技。 钱四道如何不能张狂,如何不能放肆而笑? “蠢货。”一道低沉的声音突然响起,一朵淡淡的梅花,不知何时从空飘落,就要降落在钱四道头顶。 此处,似乎并没有生长梅树。 随着低沉声音的响起,一阵迅风吹来,风中似乎包含着清脆的银铃之声。 就如同南疆土花族少女出嫁之时,所佩戴的银制鳞片。银片在少女头饰之上,柳腰之间,叮叮当当,好听得很。 一根极为普通的竹筷,千钧一发之际,穿插进入,即将降落钱四道头顶的梅花。 竹筷尾端,一根丝线缠绕,丝线很细很长,仿佛没有尽头一般。丝线之上,吊坠着一个银质铃铛。 竹筷带着落梅,眼看就要向远方飞去。 突然之间,小小的落梅,不知道为什么会,蕴含着足以毁灭一切生物的能量。落梅刚刚受竹筷影响偏移,直接就在钱四道肩头上空,爆炸成花雨。 铃铛声音响起,钱四道就已经料到不好,可惜还是太晚了。 钱四道仅仅位移数步,就被落梅的爆炸波及,梅花的香味在空种弥漫,很浓很香。 爆炸的烟雾还未曾散去,没有人知道钱四道是生是死。 就像在场的江湖中人,没有人知道,东方钰的一手残柳,为何只见飞叶,不见摘花。 现在他们知道了,钱四道也知道了。 残叶暗伤,落花无情。 牵连着竹筷的丝线,也因为爆炸断裂。一道瘦高瘦高的人影,一下就出现在了众人之前。 那人一脸着急的模样,望着落梅香烟弥漫,喊道:“老钱,还活着吗?” 原来,正是这位瘦瘦高高之人,出口提醒钱四道,也正是他出手拦下,就要降落于钱四道头顶的落梅。 “完了,出大事了。”钱四道的声音,略带哭腔的传出。梅花香烟散去,只见原本富贵堂皇的胖子,一身丝绸破碎成烂片。他的那件红色背心,如今也变成破布一片,一身的赘肉裸露在外,十分油腻晃眼。 钱四道左边肩膀血肉模糊,他的左手,早已随着落梅爆炸,一同化作了灰烬。 高高瘦瘦的来人,看了钱四道从香烟中走出,松了一口气,道:“你个蠢货,一个捡漏的大好局面,被你搞成这个样子。还好兄弟们在镇外守候,要是被他们看见你这怂样,这个帮派四大使者,你也不用做了。回家好生卖你的猪肉去。” 钱四道一脸委屈,愁眉苦脸道:“权哥,我都这么惨了,你还损我。我这一身的肉,可不会拿去换银子。” 瘦瘦高高之人,名为刁权,和钱四道一样,是钱权酒色帮四大使者之一。 刁权,和东方钰一样,同为十品大宗师。 不同的是,刁权容光焕发,无论是武运还是体力,都正值巅峰状态。而东方钰,接二连三的大战,已经是油尽灯枯。 溪山镇外,八千钱权酒色帮帮众,将小镇围堵的水泄不通,虎视眈眈。 情况似乎对于七大派,不是特别好。 第80章 钱与权(第二更) 钱权酒色帮,崛起十余年,作为大梁第一大帮。远远不仅是帮众人数众多,这样简单。 帮内人才齐聚,群英荟萃,也远远不仅是一群,只懂得打打杀杀的大老粗。 然而现在,钱权酒色帮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简单粗暴。 人多势众,四个字来形容溪山镇的钱权酒色帮,再合适不过。 八千帮众,里三层外三层的将溪山镇围起,其中还有一小撮上三品的高手武夫。 帮派不是军队,更何况是鱼龙混杂的钱权酒色帮。八千帮众,熙熙攘攘,闹哄哄的乱作一团。溪山镇内的江湖中人,一个个的提心吊胆,生怕钱权酒色帮的帮众,杀将进来。那自己可死的太冤枉了,他们大多数人只是来溪山镇凑个热闹。可现在看来,似乎有灭顶之灾,要降临在自己头顶。 “诸位,稍安勿躁。”钱四道声音如洪,他断了一臂,实力大损。可他的声音却如同开山凿壁,所用的炸药,在每一个江湖中人耳旁炸起。 如此深厚的内力,比起现在在溪山镇镇口,喊话的彭飞,也是旗鼓相当。 “这武林大会,是全天下武林中人的大会,是属于我们的盛宴。钱某有一疑问,想要询问大家,我钱权酒色帮,算不算得上是江湖门派?” 钱四道满身赘肉裸露,好在现在是初春时节,溪山镇的气候还算得上温暖舒适。不过以钱四道的内力,就算是在寒冬腊月中不穿衣裳,也不会感受到丝毫寒冷。 没有人敢去接钱四道的问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似乎答案显而易见,可谁又能知道钱权酒色帮的使者,会是什么习性?搞不好说出的答案,不符合钱使者的胃口,那回答问题的人,可不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不管别人怎么去想,反正周囍是万万不可能接话的。他的心思就比较多一点,周囍在老谭客栈,亲眼目睹了众人伏杀许风东。一向观察敏锐的周囍,就觉得此次武林大会并不简单。 于是他结交了老谭客栈,头戴方巾的小江湖。 头戴方巾的小江湖,一看就是那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以为自己出了江湖,可以仗剑走天下。周囍三句两句,就把小江湖忽悠的,要认自己做结义大哥。这种小江湖,关键时候拿去做挡箭牌,最为合适。 周囍正寻思如何脱身,突然眼前一道黑影晃过,一个瘦的像竹竿的人,出现在了周囍跟前。 “你觉得算不算?”又高又瘦的刁权,毫无感情地看向周囍,冷冷道。 周囍心头那个难受啊,怎么如此幸运之事,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只见他抬起头仰望刁权,挤出了一个比哭,还要难看得多的笑容,咬着牙齿挤出来声音:“回上使的话,当然算,钱权酒色帮,乃天下第一大帮!” 刁权目光不透露任何情感,只是这样看着周囍。周囍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以前自己遇过最厉害的人,也才是四品武夫。周囍因为有幸,和四品武夫说上两句话,他都吹了整整半年。 被大宗师这么近距离的凝视,周囍内心之恐惧,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想跪,都不敢去跪,生怕上使一个不开心,随手结果了自己。 “好!这位兄弟说得极好!”钱四道的声音,如同天籁,打破了周囍的煎熬,“那请问这位兄弟,我钱权酒色帮,有没有资格参加武林大会?” 周囍哪里敢说半句没有,对于拯救自己于水火的钱四道,投去哀求的目光,连忙道:“有!大大的有!” “说得好!”钱四道神情激动,想要鼓掌,却才想起来自己已经缺失一臂,尴尬一笑道:“大家为这位兄弟鼓掌!” 一时间掌声雷动,这些江湖中人,哪里敢不听从钱四道的要求?别看这个胖子,看着和和气气,那可是和十品大宗师东方钰,掰过腕子的高手。 钱四道双眼眯成细缝,和和气气问道:“这位兄弟,请问你觉得,钱,权,酒,色,哪个是男人最爱?” “权!当然是权!”刁权还没等周囍回答,抢先答道。 “权哥,你且让兄弟自己定夺。”钱四道笑嘻嘻望着刁权,他一笑,就更加看不见双眼。 钱四道说完,就转头望向,一脸茫然的周囍。 周囍瞬间陷入天人交战。大梁第一大帮派,钱权酒色帮,钱,权,酒,色四大使者。钱四道最爱真真金白银,帮中大大小小的生意,都是交由钱四道搭理。 钱四道可是钱权酒色帮的财神爷,这也难怪刁权这种目无情感的人物,为了救钱四道,也是着急的露出真情实感。 除了刁权在帮内,和钱四道交情最深之外,还有大部分原因,是钱四道能为帮派,带来大量的流水银子。要是这位财神爷栽在此处,对于钱权酒色帮的损失,不亚于失去一位十品大宗师。 而刁权,却贪恋帮内权力。作为帮派的执法使,刁权在钱权酒色帮之内,可以监察各个部门堂口。钱权酒色帮的帮众,畏惧这位权使者,甚至比畏惧帮主,还要更胜一筹。刁权的权力之大,甚至可以制衡监管帮主。帮主若是违背了帮规,也要受到执法使的严惩。 周囍如万箭穿心一般难受,酒色肯定被他首先排除。他要是说男人最爱‘钱’,务必得罪了刁权,要是说男人最爱‘钱’,不讨钱四道欢喜。 左右为难,里外不是人。 要不怎么说,三教九流多人才。周囍绞尽脑汁,才小心翼翼道:“小的以为,男人所爱之物芸芸,唯有钱和权,最使人迷醉。男人究竟是爱钱,还是爱权,不同的男人,自有各自的风流。” 周囍竟然又把皮球踢了回去,回答的模模糊糊,等于是在放屁。 他这一招,对于钱四道和刁权,却极为受用。周囍说完之后偷偷瞄向两位上使。 只见刁权仍是面无表情,钱四道却是欣赏的点了点头。 “这位兄弟,听了你这番言语,钱某如同醍醐灌顶。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钱某之前迷恋‘钱财’,现在看来,确实是钱某人的一厢情愿。天下英雄所爱,与钱某人何干?钱某人所爱,又与天下英雄何干?”钱四道神色激动,似乎真的被周囍的一番言语所打动,说出的肺腑之言。 “好的,好的。”周囍连忙点头哈腰道。 “说得好!”刁权也是面无表情,点了点头道。 “好的,好的。”周囍眼见刁权松了口,心里的一颗巨石,总算是可以放下,连忙语无伦次道。 “自从何松失踪,武林盟主之位,空悬三十年。如今已是何松失踪的三十年整。这三十年来,因为没有武林盟主,各大派早就已经散成一盘散沙,整座江湖是又乱又脏。这才酿成了今日,七大派互相残杀的局面!”钱四道面露痛心之色,“钱某人,很是痛心。钱某人恨自己,不能为这浩浩武林,付出一点微薄之力。” “痛心!”刁权也是点了点头,道。 “我们应该吸取教训,痛定思痛,绝对不能让今日悲剧,在重现。这位兄弟,你说对不对?”钱四道问道。 “对的,对的。”周囍一脸谄媚,回答道。 “好样的,敢问兄弟姓名?”钱四道问道。 “小的名叫周囍。”周囍忙道。 “好,周囍,从今往后,你就是我浩浩武林,那第一把交椅!在下钱四道,拜见周盟主!”钱四道单膝跪地,朗声道。 “好的,好的。” 第81章 重组武林(第三更) 钱四道一步踏出,面向众人,热情洋溢,他的声音又加大了几分,道:“周盟主果然,深明大义,拯救我等如水深火热之中,请大家继续鼓掌!” 四周众人,皆是鸦雀无声。他们一时间都忘记了,现在是钱权酒色帮,大局在握。钱权酒色帮说周囍是武林盟主,那他就是武林盟主。 可周囍怎么可能做得成,那武林盟主?不说周囍的下三品的实力,和上一任盟主何松,完全无法相比。就光从人格魄力上来说,周囍哪里又有半点武林盟主的样子? 周囍自己也是呆若木鸡,他微微张着嘴巴,“好的”两个字,上一刻还从他的嘴里说出。 “好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又是何等之难! 周囍做梦都没有想过,能和钱四道这样的大人物,有所交集。更别说,去做什么武林盟主。 你让他一个三品武夫,说自己是武林盟主,浩浩武林头把交椅,不是痴人说梦,又是什么? “周盟主,周盟主?”钱四道立于周囍一侧,笑着喊道。 “钱上使,我.....”周囍与钱四道并肩而立。身材矮小的胖子,却让身板还算高大的周囍,一瞬间矮了一大截。 “怎么,周盟主不愿意,站出来力挽狂澜,拯救这飘零江湖,于水火之中?”钱四道一张挤满横肉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去。 刁权也是人影一闪,就站到了周囍身侧。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一权一钱,并肩站立在周囍两侧。若不是周囍一脸苦相,和不停颤抖的身躯,还真有一点武林盟主登场的派头。 周囍偷偷瞟了身侧刁权一眼,刁权还是那样的面无表情。周囍却能深刻感受到,身侧高瘦之人的杀气。 周囍面露扭曲之色,耗尽了所有力气,大声呐喊:“我愿意。” 这一刻,是周囍习武以来,最风光,也是最出人头地的一次了。 “好!”钱四道瞬间笑容灿烂,满脸红光的点了点头。 “好!”刁权依旧面无表情,也是点了点头。 “我不愿意!” 一名背负古剑的女子,从众多江湖中人当中,赫然走出。女子面如寒霜,眼神更是冰冷如寒霜,死死盯着周囍。 周囍一瞬间压力骤增,浑身上下说不出的冰冷。 钱四道用他唯一的手,撘住周囍的肩膀。感受到钱四道传来的内力,周囍瞬间心中大定,由负剑女子传来的寒冷气息,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周囍挺直了腰杆,努力地望向负剑女子。 这做武林盟主的感觉,还挺好。换作自己以前,哪里敢去正视,向负剑女子这样的山上仙子? “你是什么人?”钱四道也望向负剑女子,皮笑肉不笑,一脸的肥肉被堆叠成一块。 “舶羊湖剑楼,卫渡雨!”负剑女子冷冷道,一手拔出背负古剑。女子的剑薄如蚕丝,日光照射之下,折射出寒忙阵阵。 “好一个舶羊湖剑楼卫渡雨。你有胆量!”钱四道虽然断了一臂,却依然老虎打盹,猛虎惊醒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吃人。 一束亮得发紫的光,快若奔火,直逼钱四道眉心。 “师妹,快走!”同为舶羊湖剑楼的弟子,贺峰,一人迎上钱权二使! 卫渡雨有些发愣,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先前师兄一直给自己传音,钱权酒色帮大势所归,让自己切莫轻举妄动。卫渡雨也是一只隐忍,终于直到周囍一个下三品的武夫,竟然要坐上武林盟主的交椅。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什么时候以七大派为首的武林盟,轮得到钱权酒色帮,来规定谁谁谁做盟主了? 武林盟若是真要推举一位盟主,那也是楼主那样的天人境大剑仙,才配得上武林盟主的位置。 卫渡雨甚至从内心深处,有一丝鄙夷师兄,过于贪生怕死。练剑之人,若是不能为不顺不平之事,血溅五步,那还练剑做什么? 可现在的情况,却是师兄贺峰,因为自己的出头,而第一个冲杀上去。 刁权依旧面无表情,连看都没有去看贺峰越来越近的剑,和他那滔天剑气,更别说要移动分毫了。 周囍根本没有察觉到,有剑朝自己这方袭来。因为贺峰的剑,对他来说,实在太快了。他只是本能的毛骨悚然,入坠冰窟。 刁权瘦高如竹竿的身体未动,钱四道那如山墩的身躯,却是动了。他面对贺峰的剑,主动迎了上去。贺峰只觉得眼前突然显现一团肉球,还没等贺峰有所反应,贺峰手中三尺剑,就不受控制的,偏离原本的轨道。 钱四道大手一握,直接握住了贺峰的古朴宝剑。贺峰眼前突然多了一张油腻的肥脸,他方寸大乱,手中三尺剑被钱四道握住,贺峰只好一个扫堂腿,扫向钱四道的下盘。 钱四道也是脚掌抬起,他后发却先动,一腿直直对上贺峰的扫堂腿。 贺峰只觉得自己踹向一块铁板,强烈的疼痛,从他的小腿传来。贺峰的腿骨,都是在这一对腿之下,被震烈粉碎。 “师妹,快走啊!”贺峰大喝一声,手中的三尺剑,竟然开始散发黯淡光芒。 “你说你这是做啥哦,大家以后都是武林盟的兄弟,和和气气,一起听从周盟主的号令。如此拼个你死我活,这是何必?”钱四道话虽如此,却丝毫没有留手的意思,一股股强烈的吸力,由他手掌传至贺峰剑上。 贺峰的古朴宝剑,竟然直接在钱四道手中,融化成铁水。 钱四道一掌融剑,紧接着就是一掌拍出。可怜贺峰没了兵器,无论是速度还是掌力,又远远赶不上钱四道。他只能抬起手臂,下意识的去挡钱四道这一掌。 又是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响起,贺峰手臂挨了钱四道一掌之后,直接捶中自己胸口,胸骨都是凹陷了进去。 贺峰整个人,持剑滔天而来,却空手倒飞而出。 负剑女子哭红了眼睛,手尺如薄蚕的古剑,迎了上来,想要去接住空中倒飞而出的贺峰。 溪山镇镇口,一个背负古剑的青年,大大咧咧的走了过来,就想要用手掰开水泄不通的人群。 “让一让,都让一让好不好?” 第82章 剑欲出 被曾逍遥搭上肩膀的钱权酒色帮帮众,一脸凶狠,他那冰冷的眼神在曾逍遥身上,来回游离。 这一块儿其他的钱权酒色帮帮众,正愁闲的蛋疼。钱使者和权使者已经进入溪山镇,为得使者号令,他们这些帮众,只有干干在小镇外守候着。 八千帮众,从远处望去,都是一片密密麻麻的黑色蚂蚁。哪里有什么人,敢再靠近溪山镇? 这个负剑青年,也是没有眼力见,没有到了一定程度,才敢傻傻地往镇子里冲。 周围簇拥的凶恶帮众,都是停止了各自的胡吹海吹,朝着曾逍遥围了过来。 他们倒是没有着急出手,可百十来号凶恶的大汉,光是冷冷地盯着一个人看,也不是谁都能受得了的。 也不是所有帮众,都觉得曾逍遥是烧坏了脑子,过来送死。帮众之中,倒是有几个有心之人,已经低头议论纷纷,有机敏一点的,是直接跑去禀报帮中高手。 感受到自己四周百十来条汉子,传来的冰冷目光,曾逍遥有一丝丝尴尬。怎么?现在十品大剑仙,连借个路都这么难了吗? 曾逍遥一只手放在嘴巴,轻咳一声,正要说话。 一只粗糙的大手,已经向曾逍遥,推了过来。 曾逍遥望向推揉自己的凶恶大汉,尴尬的氛围,又更加浓盛了起来。 凶恶大汉的一身蛮力,还没碰到曾逍遥身子,就已经消散殆尽。凶恶大汉的手刚刚碰到曾逍遥衣角,就感觉到曾逍遥身体之上,传来的一股子波动反震之力。 凶恶大汉只觉得一只手如触电一般,整个人连退数步。他被身后同伴握住身体,那只碰过曾逍遥的手臂,却再也抬不起来了。 百十来条汉子,皆是一脸惊恐的望向曾逍遥。显然他们并不是傻子,曾逍遥虽然未曾移动,可就凭他动都没动,就震退了二品武夫凶恶大汉,这个背负古剑的青年,却是确定高手无疑。 “叮叮哐哐”一阵响声起,百十来条汉子,佩戴兵器的,都是亮出了自己的兵器。 曾逍遥眼神微微眯起,向稍稍靠东处的地方望去。曾逍遥目光所及之处,除了密密麻麻的黑色蚂蚁,和现在所在位置并无差别。 两个呼声之后,风声突起,一位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如一阵龙卷,从曾逍遥目光之处出现,很快就到了曾逍遥面前。 那人目光冰冷如严冬酷寒,冷冷地俯视着曾逍遥。 曾逍遥则是晃了晃脑袋,打起了哈欠。 “你是什么人?此处被天下第一大帮,钱权酒色帮封禁,闲人擅闯,一律视为挑衅。”墨色裰衣的汉子,负手俯视曾逍遥,冷冷道。 曾逍遥看向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点了点头,他也负起双手,冷冷道:“那我就是想进去,你又能如何?” 曾逍遥完全照着,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学的有模有样的,‘嗯,以后就这么来,钱权酒色帮,不愧是大梁第一大帮。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高手架子十足,这才能唬住人嘛。’ 想到此处,曾逍遥竟然笑出了声,一下就从冷若酷寒破功。 曾逍遥的举动,无疑是激怒了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 “放肆。”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整个人直接弃身而上。所有的钱权酒色帮帮众,都是觉得眼前一花。他们之中不乏中三境武夫,却根本跟不上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欺向曾逍遥的身法。 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无疑已经迈入上三境。钱权酒色帮,大梁第一大帮,号令天下英雄豪杰。除了溪山镇这种,属于望月宗直辖之地,和治风口那样的法外之地。连清安镇这种安宁小镇,都渗透了钱权酒色帮的势力。 帮规森严,帮众层层划分,各司其职。 从下至上,拥有帮众、精英、香主、堂主、十二大护法、四大使者、副帮主,一直到帮主。 像是清安镇,朝廷和钱权酒色帮,共同的弃子韩立轩,其职就是香主。而钱四道和刁权,就是四大使者之中的,‘钱’、‘权’二使。 而墨色裰衣的英俊男子,在钱权酒色帮之内,担任护法一职。 这次钱权酒色帮谋划已久,层层布局,意图争夺武林盟主之位。其中更远更深的谋划暗手,无从知晓。 可钱权酒色帮对于武林盟主之位,却是势在必得,无人不知晓。除了从总舵调来钱四道、刁权两位使者,还有四位实力强悍的护法,亦是跟随使者而来。 还有西北路垣州分堂的堂主,以及垣州各路香主,皆是在前一天接到帮内号令。这才形成了八千众包围溪山镇的布局。 以钱权酒色帮的能力暗手,连大梁朝廷,此刻都还不见得知道,垣州的天已经变了。随之而变的,是整座天下江湖。是整座天下,拢阔了大梁,大顺,以及漠北游民部族。 十年一次的武林大会,大梁朝廷不可能不派谍子监视。只不过谍子身在何处,实力如何,都已经不再重要。 现在任何人,想要传出消息,都已经太晚了。更何况,八千帮众围着溪山镇,连一只麻雀都不可能被放出去,更何况大活人。 除非有人硬闯。以一人,破八千人。 这八千人,还是个个练武,至少都是一品武夫。连上三境的武夫,都是有六位,还有十品大宗师刁权坐镇。 再加上七大派因为陨禅天火出世,自相残杀,天人境枯默和尚为了封印天火,坐化成佛。云梦仙子蒋梦,逍遥门门主彭飞,接连陨落。镜水云庄邵方,和红衣东方钰,都是身负重伤,内力枯竭,自身难保。 钱权酒色帮大局已定,稳得不能再稳。 可是,现在却有一个背负古剑的青年,识图以一人。破八千人。 哪怕这个背负古剑的青年,来自天下剑客为之向往的圣地,舶羊湖剑楼。哪怕他刚刚突破,现在已是十品大剑仙。 要想撕破大局已定的钱权酒色帮,都是绝不可能。 可曾逍遥,还是独自来到了八千人面前。那个面对老道释云虚,不敢出剑的舶羊湖天才,面对更加凶险的八千武夫,剑欲出。 第83章 出剑(第二更) 曾逍遥还没有出剑,面对欺身而来的,钱权酒色帮护法,曾逍遥连剑都不屑于出。 众多包围曾逍遥的帮众,都产生了一种错觉。眼前背负古剑的青年,似乎动了,又似乎没有动。 离曾逍遥比较近的钱权酒色帮帮众,听到了一声如蛋壳碎裂的声响。 然后高手架子十足,也的的确确算得上高手的,墨色裰衣护法,重重地飞了出去。 护法身形波及到围观的帮众,原本密集如蚂蚁汇聚的众多帮众,一瞬间稀稀拉拉,倒成一片。 叫骂声,惊呼声,混在一起。八千武夫,已经因为一人,沸腾。 如果有人从空中俯视溪山镇,会看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原本密密麻麻的黑色蚂蚁当中,一道长线由西到东,活生生地将黑色的蚁群切开。 “一张快赶上我帅气的脸,看着就像是高手,看着就来气。”曾逍遥拍了拍手掌,道。 他先前直接一拳出,直接挥在了,欺身而来护法的脸上。受了十品大宗师一拳,英俊的护法就算不死,也必然毁容了。 墨色裰衣护法,本是钱权酒色帮十二大护法之一,八品武夫。放眼整座西北路,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倒霉的是,墨色裰衣护法遇上了曾逍遥。一个第一讨厌别人装高手,第二讨厌别人长得帅气的十品大剑仙。 而墨色裰衣护法,无疑令舶羊湖剑楼逍遥小子,最最讨厌之人,两项全占。 好像有一个姓宋的握枪人,也是高手风范十足,也是一袭蓝衣风流倜傥。可曾逍遥,却一点也不讨厌他。 所以啊,什么讨厌的,喜欢的。被人所规矩的条条框框,说白了都只是,心所不想,心所不念的‘借口’罢了。这种东西,还是得分人啊。 而曾逍遥现在,就是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念了。反正此生无望天人境,何必要在乎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 这位舶羊湖剑楼的逍遥小子,一手握住背后易水寒剑柄,闭上了眼睛。 “杀!”众多钱权酒色帮帮众,不知是谁先喊出了声。 “杀啊!”然后就是一层又一层的声浪,接二连三的喊杀声,涌向舶羊湖曾逍遥。 八千武夫,比起当年静江沿岸之北,大顺征梁的八万骑,还要更加恐怖。 曾逍遥此时此刻,和当年独挡大顺八万骑的青衫男子一样,独自一人,面对八千人。 当年的青衫谢玉堂,成功挡下大顺征梁八万骑,青衫英姿动天下。 而那年的青衫谢玉堂,乃皈依境。 比之青衫谢玉堂,差了两个大境界的曾逍遥,易水寒出鞘。 远在溪山镇郊外的曾乞儿,突然闻到了梅花香味。 梅香由溪山镇传来,很清甜很好闻。可是曾乞儿,却没有心情品尝梅花清香。 曾乞儿只是一张脸冷到了极点,比最北最北的寒冰极地,还要冷。曾乞儿死死盯着不足二十步,身着古色天香汉家服饰的男人。这还是少年,第一次这样去盯一个人。 身着古色天香汉家服饰的男人,名为阿鲁力,来自漠北大草原,也就是大梁百姓,口中的北卑人。 正是这个人,掳走了宋衡风之子宋清。一掌击杀拦路的符长春,两掌直接将曾乞儿打成重伤,为之后的陨禅天火出世,点起了导火索。 阿鲁力万万没有料到,自己两掌重伤曾乞儿,竟会引起如此巨大的连锁反应。 直接导致陨禅天火出世,七大派同门相残。逍遥门彭飞,镜水云庄蒋梦陨落,天人境枯默和尚坐化。 阿鲁力随便两掌,竟然为钱权酒色帮省去了这么多的麻烦。若是今日钱权酒色帮大事成,论功行赏,阿鲁力绝对是第一功臣。 曾乞儿现在,并不确定符长春已经身死老谭客栈。可连曾乞儿自己,身怀治愈能力逆天的《御宝决》,中了阿鲁力两掌都是九死一生。更何况只是一品武夫,资质平庸的符长春? 符师兄依旧活着,只是曾乞儿欺骗自己的一丝幻想罢了。 少年懂,却不愿意去相信,曾乞儿不敢相信。北卑人阿鲁力,又一次让曾乞儿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弱小,就像是一只他人随手,可以捏死的蚂蚁。 少年要变强,变得很强很强,强到可以去保护,自己想要保护之人。而这成为强者的道路,从杀阿鲁力开始。 阿鲁力见到曾乞儿,也是露出了惊讶之色。他对上了曾乞儿冰冷的眼神,开口道:“你怎么恢复的这么快?” 从曾乞儿被阿鲁力击中,到现在不足五个时辰。阿鲁力被曾乞儿骕骦剑气,伤及心肺,实力也是大损。没有数月的静养,都是难以痊愈。 阿鲁力此番前来溪山镇,和钱权酒色帮达成协议,只是必要之时,出面即可。并不需要他去面对,七大派高手武夫。 他也是百无聊赖,刚好在距离曾乞儿与彭飞比较近的地方,看到了彭飞施展逍遥游,天上乌云幻化。 阿鲁力看到此等异象,也是不敢轻举妄动。他一路小心翼翼,沿着乌云而来,赶到之时,大战已经结束。 而眼前这个少年,这个之前在老谭客栈,剑势让阿鲁力不得不避的少年,中了阿鲁力全力两掌,竟然好生生握剑站立在此处。少年好像除了衣衫破旧,灰头土脸,仅仅是比较疲倦而已。 这让来自漠北的汉子,怎么不惊讶? 曾乞儿并没有,要替阿鲁力解答疑惑的意思。就是曾乞儿自己,也是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你的剑,很快很快。它是我目前为止,对上的最快的剑了。可你的实力好像不行,你还在下三品?”阿鲁力收起震惊的神色,“刚刚升起的异象,也是你做的?” 曾乞儿还没有,回答阿鲁力的上一个问题,阿鲁力又是接二连三的抛出疑问。这个来自漠北大草原的汉子,对于在老谭客栈偶然交手的少年,充满了浓浓的好奇。 少年依旧没有开口的意思。阿鲁力发现,少年眼中有紫色闪动。少年手中握着的,如刀如剑,黄灿灿的兵器,也是浮现起一层紫色。 紫色,似乎可以吞噬万道,陨灭万物。 第84章 剑气惊 阿鲁力那深色的瞳孔,瞬间就填满了紫色。紫色浮现,阿鲁力的眼中,就再也容不下其他任何东西。 包括自己的命。 梅花香味依旧焚香四溢,浓郁的梅香之中,有一点紫色,在阿鲁力不足二十步之处,霎时惊现。紫色很美,妖气的美,诡异的美。紫色逐渐由一个点,向四周云散开来,光晕环绕而迷幻。 阿鲁力竟然忍不住,想要沉醉于紫色当中。他有些奇怪,上次少年的剑,还是渲染着闪亮的金光,怎么这才几个时辰不见,少年的剑就被紫色包裹。 要知道,习武之人,不光光是修的是,杀伤力极高的外家功法。更是讲究修习‘气’。气,乃五行之气,木土水金火。一个人可以根据自身资质,能够选择的内功心法,有千种万种。哪怕是资质较差之人,依靠后天的勤奋和机缘,也未必不能成为高手。 可武夫所带的五行之气,是老天爷给的。从一个人的出生,到死亡,伴随一生。哪怕是一些或霸道,或邪门的武功,也仅仅只是能武夫重新沾染,新的五行之气,却很难磨灭武夫本生携带的气。 化气为内力,内力如山涧溪流,从武夫的丹田内湖,游走于经脉心肺。炼气炼气,讲究的是一个滴水穿石,精耕细作。 可仅仅几个时辰,曾乞儿的剑气,就从初见时霸道的金,变成了诡异的紫。这种事情,阿鲁力是闻所未闻。 阿鲁力现在却来不及,思量其中门道,因为那一点紫色,已经彻底晕开,离自己愈来愈近。 七品巅峰武夫阿鲁力,面对握剑少年,竟是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 阿鲁力一身古色天香的汉服,因为他的高速偏移,摆起了一片衣角。就在阿鲁力偏移的下一刻,那抹可以吞噬一切的紫色,出现在阿鲁力原本所在之处。 紫色光晕晕散开来,阿鲁力方才险之又险,避开了曾乞儿夺命一剑。紫色光晕,就从骕骦之上散播而来,向一侧的阿鲁力席卷而来。 阿鲁力大骇,手中掌风激起,一时间空气如卷折的飘云,疯狂向散播的紫色挤压。 “邪了门儿了!”阿鲁力轮廓挺拔的脸颊,此时已经陷入扭曲,他的额头和太阳穴,青筋暴起。掌风更甚,试图逼走骕骦上传来耳朵紫色。 他本就负伤在身,极为不适合与高手过招,放肆地施展内功,只会让阿鲁力伤势越来越重。可现如今,他对上一个下三境的少年,竟然是命在旦夕。阿鲁力也无从顾及,今后的伤势会如何了。 曾乞儿一剑未成,在空中急转身体,朝着侧向一旁的阿鲁力,向上一刀抬起。 骕骦在少女手里是剑,在少年手里就是刀。 还没能完全逼退紫色侵袭的阿鲁力,又要面对曾乞儿的破空一刀。 阿鲁力一时间感觉压力骤增,右掌继续挥动掌风,破退席卷而来的紫色。左掌却是狠狠排向骕骦剑脊。 阿鲁力左掌所包裹的熊熊内力,在还未触及骕骦剑脊之前,就已经沾染了一片紫色。 陨禅天火疯狂灼烧着阿鲁力的内力,阿鲁力一掌未成,反而招惹到了一团紫火。他见势不妙就要扯掌,身影不断变幻,又是险之又险的避开了曾乞儿一剑。 曾乞儿连出两剑都未能伤及阿鲁力,他依旧仗着剑势,骕骦一抬至头顶,就是扭头向阿鲁力劈下。 “北卑人,你敢不敢接我一剑!”曾乞儿一边骕骦追下,一边放声道。 “你这哪里是剑,明明使得是刀法!”阿鲁力上次交手,少年还没有诡异的紫色火焰。险之又险的闪过曾乞儿两剑,阿鲁力对紫色的火焰,是忌惮到了极点。 他又怎么可能,去接曾乞儿的手中骕骦。 阿鲁力汉服袖袍,猎风鼓动,他双掌齐出,对上了少年手中骕骦。 曾乞儿内心坚定如磐石,紫色火焰裹着骕骦剑,剑未到,火势已经涌向阿鲁力。 阿鲁力双掌齐出,其实只是虚招,他整个人接着掌风推倒,爆退而去。 曾乞儿眯了眯眼睛,这个动作,好像是和治风口上,多次救下曾乞儿的无名学的。 无名的招牌动作,一是嘴角轻视的上扬,二是双眼微微眯起。 曾乞儿眯着眼睛,手持骕骦就朝阿鲁力追去。阿鲁力退,他就近,骕骦的剑势,只会如同雪山崩塌,越来越多,越来越凛人! 阿鲁力和曾乞儿拉开了十数步距离,强忍着骕骦传来的反震,一口鲜血被他咽下。他看也不看少年一样,转身就是身形如猿,飞速逃窜。 曾乞儿手握骕骦,追了上去。一个四品武夫,却能追杀七品武夫,滑稽,又不算滑稽。 滑稽是因为,对战比自己高了三个大境界的武夫,还能占据上分,江湖上也曾有过这样的战绩。但那毕竟是凤毛麟角一样的江湖传说,那些能跨越三个大境杀敌之人,无一不是天才中的天才。只要不是少年夭折,那是稳稳地能进入上三境。 甚至是冲击十品大宗师,也不是那天方夜谭。 不算滑稽的是,因为出剑人是曾乞儿。 旷古至今,唯一同化陨禅天火的人。 呼啸破风之声,从阿鲁力耳旁灌入,他的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阿鲁力万万想不到,几个时辰之前,险些丧命在自己手上的少年,现在已经非自己可敌。 早知如此,他阿鲁力哪怕冒着,被望月宗捉个正着的风险,也要去击杀曾乞儿。 万事没有早知如此,阿鲁力要为自己错误的选择,付出代价。 代价很可能是自己的命。 不过幸运的是,握剑少年虽然剑气惊人,骕骦所带的紫色火焰更是难以抵挡。好在曾乞儿的轻功身法,和丹湖内力,还是保持四品武夫的水准。 曾乞儿望着越来越远的北卑人,也开始有些坐立难安。可惜自己现在虽是能敌得过,受伤颇为严重的北卑人,想要杀他却相当不易。 毕竟曾乞儿,并没有一门拿的出手的轻功。 正当阿鲁力的身影,快要消失在曾乞儿视线之时。曾乞儿手中骕骦,突然嗡嗡一颤。骕骦宝剑仿佛是对少年说:“这都追不上,你这个第三任主人,也未免太没出息了。” 曾乞儿停下了追逐的脚步,盯着手里的如剑如刀的兵器,有些发呆。 风云突变,原本被紫色包裹的金色,突然激起层层光晕。金色的光晕,竟然一时间,将陨禅天火包裹。 曾乞儿手中骕骦,直接脱手而出,直直向前飞去!骕骦剑气,如天上惊鸿。 第85章 剑气落 一尾流星,就这样在阿鲁力身后浮现。阿鲁力能感觉得到,突然之间,大风起。很大很大的风,就像是天的尽头之处,一位老神仙,吹了一口气。神仙气息卷过,无论是何人,何物,都不可能逃过飓风侵袭。 可这世上,又哪里来的神仙?漠北大草原的好男儿,信的是手中弯刀,和胯下骏马,以及长生天图腾。长生之主,会永永远远的庇护草原男儿。 阿鲁力咬紧牙关,头也没有向后回头一下,只见他周身流动起一纹纹碧波。阿鲁力的速度,随着碧波的出现,又是快了三分! 可再快,也快不过背后骕骦。一骨独当御的骕骦,金色包裹着紫色,仅仅三个呼吸,就已经到了阿鲁力的后心。 “不!”感受到背后,那近在咫尺的浓浓杀意,阿鲁力发出了最后的惨叫。他的速度又一次提升,正要继续向前猛然移动,那抹金色的兵器,却是更快一步,从阿鲁力背心穿过! 骕骦从背后穿过阿鲁力心口,没有丝毫停留,直接消失的无影无踪。紫色的火焰,却残留在阿鲁力伤口之处。 紫色蔓延,如脱缰野马,疯狂吞噬着阿鲁力的生机。本就被一剑穿心的阿鲁力,在越来越多的紫色之下,更加是死得彻彻底底。 曾乞儿仍然停留在原地,大口大口的呼着气。他方才好似心中有一道声音,让自己放手,从而骕骦才能脱手而去。 骕骦一骨独当御,这柄金灿灿的宝剑,在穿过阿鲁力心口之后,就再也没有了踪迹。 曾乞儿有些尴尬地摸了摸脑袋,这把宝剑,对于自己这个主人,似乎不满意的很呢。 方才金色将紫色反噬,似乎就是来自骕骦剑的抗议:你曾乞儿,凭什么让一团紫火裹着我的剑身?你可知道,打造我的人,是多么的鬼斧神工?昔年大楚朝文曲殿,揽星阁,都是由他主持打造的?你又可知道,我的第一人主人,当年有多么的雄姿英发?大剑仙这个称谓,又是如何而来? 曾乞儿现在当然不知道,为何一个铸剑的铁匠,会去打造大楚‘文曲殿’和‘揽星阁’,这种木匠所做的活计。 还有那骕骦的第一代主人,真的当得上“大剑仙”三个字? 曾乞儿此时自然是无从思量,少年现在只想,找到失踪的骕骦剑。 那可是锦瑟送给自己的剑,曾乞儿是心爱得很嘞,千万不要被哪个路过的人,给捡走了。 曾乞儿想到此处,赶紧朝着骕骦消失之处,飞奔而去。一颗不大不小的石头,突然出现在路上,曾乞儿一脚被石头绊住,一个重心不稳,就向前摔去。堂堂四品武夫曾乞儿,因为跑得太着急,摔了一个狗吃屎。 曾逍遥一人,已经和八千武夫战作一团,风萧萧兮易水寒。孰胜孰负,没有丝毫悬念。这位来自舶羊湖剑楼的天才,陨落溪山镇,只是时间问题。 溪山镇内,一个背负古剑女子,瘫坐地上,放声大哭。舶羊湖剑楼的女仙子卫渡雨,不再面若寒霜。梨花带雨的卫渡雨,怀中躺着的是他的师兄,贺峰。 钱四道暗暗摇头,一副惋惜的神色,好似贺峰的死,跟自己毫无关系。 这种惋惜,落入卫渡雨眼中,自然是恶心到了极点。卫渡雨眼中泪还未干,就想要起身拔剑。 其实钱四道是真的挺替贺峰惋惜的。大局已定,本就无需再有人牺牲。他不想杀贺峰,可贺峰想要杀他。 准确来说,贺峰是替师妹死的,他本不用死。因为死不死一个贺峰,对于此刻大局大势,是完全没有丝毫影响。 钱四道不是一个喜欢杀戮的人,除了钱和自己的眼睛,钱四道不相信任何东西,更不会去做任何无谓的事。 他被东方钰的‘摘花飞叶’,炸断一臂,却也只是感慨自己过于轻敌,阴沟里翻船。而对于罪魁祸首东方钰,他却连杀心,都没有起过。 要知道一条手臂,对于武夫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可钱四道就是如此‘淡泊’之人,淡泊到除了钱,万物皆为粪土。 一个没有任何作战能力的东方钰,亦是影响不了大局。毕竟雪落东方,也是武林盟的一员。 而名义上的武林盟,刚刚推举周囍为盟主,总要做做样子。 钱四道叹了一口气,他习惯性的望向身边的刁权。瘦如竹竿的刁权,怔怔盯着溪山镇口东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权哥,你想什么呢?”钱四道耸了耸肩,问道。 溪山镇口,一震重锤的声音传出,接着便是越来越大的,钱权酒色帮帮众的叫骂之声。 钱四道和刁权互相对视了一眼,刁权手中铃铛声音响起,瘦如竹竿的身影,直接消失于原地。 钱四道凝望着溪山镇镇口东,目光停留的地方,是先前刁权所望之处。 一个蓝夹袍,玉树临风的男子,依旧枕着石头,呼呼大睡。哪怕离他并不算远的溪山镇,已经喊杀成一片。 天空之上,一抹金色光点浮现。一道惊人的剑气,直接插在了蓝夹袍男子的耳边。 “谁?敢不敢接我一枪?”宋衡风猛地坐了起来,向自己耳侧望去。 一把如剑如刀的兵器,赫然插在地面之上。 第86章 春蝉 “你总是这个样子,长不大。”一道如青瓷一般,圆润透亮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圆润透亮的声音,裹着风声,明明声音的主人就在那里,却好像是来自很遥远的地方。 一个面带干练之色的老人,默默站立。老人一身质朴麻衣,老人下巴之处的白色胡须,精致地扎起麻绳辫子。老人除了胡须是白色的以外,竟然是一头黑色头发。 老人发质略显干瘪干燥,他那干练的面容,隐隐约约能看出些,宋衡风风流倜傥的韵味。 麻衣老人身边,站着一位高大魁梧的壮汉。壮汉高达两米,一身结实的肌肉,在他的黑色劲装之下,显得十分拥挤。 壮汉背后,背负着比他还要高的三条布包裹。虽然长条裹着素布,可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壮汉背负的是三条大枪。 如此壮硕的汉子,却不是什么凶恶之徒。高大汉子眼睛眯起,一张粗糙的脸上,总是挂着质朴笑容,使旁人看了,无不心生好感。壮硕汉子手里,牵着一头毛驴。 毛驴慵慵懒懒打着响鼻,低头用嘴巴在地上,刨着什么东西。 宋衡风朝着声音望去,一眼就看到了高大魁梧的汉子,却是无视了麻衣老人,醉眼迷离道:“你是谁?” 高大魁梧的汉子看着宋衡风,质朴的笑容,更加向上弯起一个弧度,微微鞠躬回道:“宗主,是老宗主。” “老宗主,原来你也叫老宗主,怎么和我的老子,用的同一个称呼,真巧!真烦。”宋衡风摇头晃脑,好像连惊天而落的剑气,也没能让他醒酒。 面带干练之色的麻衣老人,听了宋衡风的话后,面色不见有什么改变,却是轻轻摇头。 高大魁梧的黑衣汉子,拉了拉握着毛驴的缰绳,不紧不慢解释道:“宗主,我是阿文,老宗主他就在我边上呢。” 宋衡风点了点头,这才慢慢望向,比高大魁梧的汉子,矮了一大截的麻衣老人。 两人目光相对,风吹草木动,剑气起。 高大魁梧的汉子,似乎对于突变的气氛,没有有丝毫察觉。他依旧笑容淳朴,回身仔细照料身边的老毛驴。 宋衡风与麻衣老人对视了许久,目光渐渐由迷离,转向清澈。宋衡风这才缓缓开口:“宋青海,你来做什么?” 面带干练之色,一身质朴麻衣的老人,竟然是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青海。 望月宗第七代宗主宋衡风的老子,宋衡风最最不服的那个人。 剑气消散,宋衡风也恢复了清明。宋青海望向,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开口道:“你儿子丢了,不慌不忙,还在这里喝酒睡大觉。可真是‘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宋宗主,你还真是潇潇洒洒,风流倜傥得很!” 宋衡风蓝色夹袍微微浮动,瘪了瘪嘴道:“我儿子丢了,我不慌,你慌什么?” 如果曾逍遥见到此幕,一定又要刷新三观了。那个喝酒前平和儒雅,喝酒后恣意疯癫的宋衡风,刚刚好像是在赌气撒娇? “你丢了儿子不慌是你的事,你这个父亲做得好。”宋青海抚了抚被扎成麻绳的白须,“可我丢了孙子,做老人的着急。” 宋衡风转过身子,不再去看自己的老子。他缓缓几步走到路边,一匹劣等老马,正趴在地上闭目养神。 “老伙计,起来了。”宋衡风轻轻拍了拍劣等老马的脑袋,温柔道。 正在享受春风日浴的劣等老马,听到了主人的召唤,只是眼皮一抬,又接着闭目养神。 宋衡风无奈一笑,简直比大爷还大爷的劣马,架子端起来,宋衡风是相当难伺候。 无奈,他只好转过头,继续向宋青海看去。 “你安安心心待在望月峰养老就行了,一把年纪的,别因为这点小事下山,大动干戈。”有一个耍赖偷懒的老伙计,宋衡风只好无奈向宋青海说道。 宋青海一向雷厉风行,宋衡风淡泊名利,悠闲懒散。这对父子的处事风格,是完完全全的大相径庭。 宋青海见着宋衡风这副无所谓的样子,哪怕早就习惯了儿子的态度,他还是忍不住心生烦躁,语气有些冷:“宋宗主,你继续春风入醉,我自己去找我的孙儿。” 宋衡风耸了耸肩,仍是不为所动。 名叫阿文的高大壮汉,显然是见惯了,这对父子之间的生活状态。他连忙做起了和事佬,朝宋衡风说道:“宗主,老宗主他心忧少宗主的安危,下山走动走动,也是正常的事情嘛。” “嗯,那你们走动吧,我还有事。”宋衡风瞥了瞥身旁的劣质老马,一脚踹在了马臀之上。 安逸享受日光的劣马,依然是雷打不动地躺着。 离三人不远处,刀光碎空,剑气浓郁,喊杀惨叫之声,更是不绝于耳。 可望月宗的这三人,却好像根本没有听见,和感受到来自溪山镇的激烈苦斗。 “你要去救那个舶羊湖剑楼的孩子?”宋青海话锋一转,平淡道。 宋衡风被自己老子一语中的,微微一楞。 望月宗第七代宗主宋衡风,随性慵懒的神色,消失的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除了我自己,天下再无并肩之人的气势。是宋衡风大喊着说:“第一人,要做就做天下第一人。而不是什么狗屁倒灶白宝墨之后,有望天下第一人。”的气势。 宋衡风抬起头看向宋青海,连眼神之中,亦是剑气:“是。” 这个宋清海眼中,一直不是那么听话的儿子,四十岁却仍处‘叛逆期’。叛逆对抗着自己的老子。 就像宋衡风明明知道,宋青海最不愿意听到,宋衡风回答:“是”。 他还是把‘是’这个字,说出了口。 “去送死?”宋青海道。 “谁死谁活,要问问我的枪。”宋衡风道。 “你的枪?你的什么枪?”宋青海道。 “宋衡风的枪。”宋衡风话音刚落,在一旁休憩的劣等老马,突然睁开了眼睛。 魁梧壮汉阿文手里牵的毛驴,也在同时抬起了头。 “这话谁教你的?你的枪,又是谁教给你的?”宋青海一阵沉默之后,开口问道。 风起,名枪‘知了’已经握在了宋衡风手中。 门柳不连野,乍闻为早蝉。 “话,是舶羊湖剑楼的孩子教我的,很好用。”宋衡风眼神复杂,望了宋青海一眼以后,转过了身子,“枪,是老爷子你教我的,也很好用。” 这是宋衡风,第一次称自己的老子,为老爷子。而不是直呼其名。 “所以你就要用我教你的枪,去送死?”宋青海的声音,没有丝毫波动,从宋衡风身后传来。 宋衡风背对宋青海,他看不见宋青海的表情。可从手握名枪‘知了’的那一刻开始,宋衡风就已经回答了宋青海的问题。 “你呀,从小就喜欢更我作对。我知道你是因为你娘亲的事情,怨我。可怨归怨,孩子你还是懂那父子尊卑,仁义礼德的。这么多年了,从来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是我宋青海,亏欠了你,更加亏欠你娘。” “你知道我最烦你哪一点吗?别的不学,偏偏要学那谢玉堂!从小时候起,你就把谢玉堂当作,标杆一样的存在。他谢玉堂的一句话,对你来说,比我这个当老子的,还要管用。谢玉堂有什么好?用错了情的迂腐儒生一个,为了一个女人,什么都能放得下,什么都能弃之不顾。” “怎么?现在又要学他,来一个一人一枪,对抗数千武夫?” 宋青海的话,如同重锤,一遍又一遍的捶打宋衡风的本心。 虽然宋衡风最不服的就是自己的老子,可他不得不承认,老人每一句话,都说到了点子上。 可正因为这样,宋衡风才更加要去。 蓝夹袍中年男子,一手握枪,一手握着已经站起来的劣等老马,缓缓向战场走去。 “风儿。”背后有苍老声音,叫住了宋衡风。 “嗯?”听着陌生的声音,宋衡风有些疑惑,慢慢回过了头。 声音的主人,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宋青海。 宋衡风鼻子一酸,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不服的那个男人,已经这么老了。 老人和高大魁梧的汉子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七八十人。 这些人,人手握着大枪,剑气破西北。 第87章 舶羊湖剑楼(上) 在大楚国靖江的入海口之处,往北一百里不到,有一泊银湖落座。湖畔青山秀丽,湖边羊肠古道蜿蜒,依山旁湖,风水极佳。 湖水碧如烟波,一年四季,湖面都会泛着丝丝浩渺云烟。 湖名舶羊湖。 舶羊湖正中之处,有一小方浮岛,浮岛之上,有一座传承七百多年的古楼。古楼的名字,很是简单名了,名为剑楼。 剑楼是一个修习剑术的门派。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从数千年前开始,玄明大帝武破南天门,打开了天与人的间隔。天界丝丝灵气流露人间,人间的一些天资卓越之人,感受到了天界的灵气,不断演练尝试,创造出了能用肉体凡胎驱动灵气的法门。 于是就有了所谓的,吸收天地五行之气的内功心法。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等到天庭发现南天门破碎,镇压玄明大帝,缝补天上与人间的缝隙。天界灵气已经在凡间留存了数十年。 内功心法,以及以心法为基础的武技,已经在人间遍地开花,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于是,就形成了最初始的江湖。 那时的江湖中人,无一不是天之骄子,毕竟将灵气转换成自身内力,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的。不像现如今,内力心法,各派武功,已经经过多年的演变提炼,分化简化。习武的门槛,已经被降得很低很低。 哪怕习武门槛如此之低,武夫,也是百里挑一的人杰。更不用说数千年前,天门初开时代的习武之人,那是多么的强悍。 当然,这终究是一个美丽神秘的传说而已。这五行之气,究竟是从天地形成开始,就诞生于凡间,还是真的是来自天界的灵气?这世间,又究竟有没有仙人?玄明大帝,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一位,武碎南天门的上神? 没有人敢妄自定论。正如某位太安寺的活佛说的,信则有,不信则无。 有没有天上神仙,无人可以知道答案。可这飘零江湖,确确实实的存在了数千年。 数千年来,江湖之中,敢用兵器的名称,作为门派名称的宗门,那是少之又少,寥寥无几。能有这等气魄的,无一不是大派中的大派,门派之内的高手,也无一不是如蜂如云。 而作为百兵之君,百兵之主的剑。敢用‘剑’作为门派名称的宗门,数千年来,唯独舶羊湖剑楼。 剑楼,不仅仅是一座楼,它是一个象征。象征着天下所有练剑之人,心中的那块净土。 自从七百多年前,那位称号是‘大剑仙’的男子,一剑开凿舶羊湖,两剑升起剑楼浮岛。剑楼诞生,就一直云集了全天下,最最会使剑的一小撮人。 而剑楼之中,这群全天下最最会使剑的人当中,又有最为剑气风发的三大姓氏。 一姓卫,二姓方,三姓曾。 卫姓,是七百年前,开创舶羊湖剑楼的‘大剑仙’的姓氏。‘大剑仙’开创舶羊湖剑楼之后,人去楼不空。‘大剑仙’的后人,从此在剑楼浮岛定居,大兴土木,起造了剑楼雏形,在此传承‘大剑仙’的剑术。 哪怕现在‘大剑仙’的后人剑意凋零,近十年来连十品大剑仙,卫家都没有再出一位。可这依旧不能磨灭,卫家对剑楼和天下剑术的功劳贡献。 方姓,近三十年来,才开始在剑楼崭露头角。完完全全是因为一个姓方之人。 剑楼楼主,方唯雪。 整座舶羊湖剑楼,除了方唯雪之外,再无方姓之人。整座舶羊湖剑楼,除了方唯雪之外,再无天人境的剑意。 而曾姓,才是现如今,舶羊湖剑楼的顶梁支柱。舶羊湖剑楼,剑意最盛,剑气最浓的人,除了楼主方唯雪,和少数几位剑楼老人之外,全部都姓曾。 其中曾家,又以一位女子,最为风华绝代。 女子名为曾婉,是十品巅峰的大剑仙。 今年的剑楼浮岛,天气颇为奇怪。还未至小雪时节,舶羊湖就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 瑞雪初降,舶羊湖面还未被凝结成冰。一尾堆满茅草的小小渡船,由舶羊湖湖畔,慢慢划向剑楼浮岛。 一身着棉袄的稚童,手握木剑,在渡船上大肆舞剑。 稚童完全不顾天气的寒冷,和这漫天的落雪,依旧走出了船舱,站在船头,演练自己的‘封魔剑法’。 一面容消瘦的男子,身披草料蓑衣,从船舱内探了出来。男子看了稚童自创的‘封魔剑法’,先是点了点头,而后又苦笑着摇了摇头。 稚童一套自认为行如流水的剑法下来,汗水也从稚童的身体上冒了出来。稚童显然对自己的剑法很是满意,他自顾自地点了点小脑袋,看到了正在一旁观望的男子。 稚童‘咯咯’地笑了起来,昂了昂小脑袋,瞧着那意思,是想要听到蓑衣男子的表扬。 “逍遥,你不冷吗?”蓑衣男子无奈的笑了笑,并没有对稚童的封魔剑法,做出什么中肯的评价,反而问道。 稚童偷偷擦了擦被寒风冻出的鼻涕,又是拿着自己的木剑,对着空气挥舞了几下,兴奋道:“爹爹,我一点也不冷,练剑怎么会冷呢?” 蓑衣男子看了看逞能的儿子,心中滋味复杂,缓缓道:“逍遥,你真的这么喜欢剑吗?” 持剑稚童还不犹豫,豪气答道:“那当然啦,爹爹,你看我的‘封魔剑法’,使得好不好?” 听了稚童的回答,蓑衣男子唯有苦笑。蓑衣男子姓曾,来自舶羊湖剑楼。十年前蓑衣男子游历江湖,造化之下,与一位江南女子,结下了露水姻缘。 女子是江南富商的千金,蓑衣男子的本意是,自己的儿子平平安安,做一个潇潇洒洒的富家翁,就已经心满意足。 蓑衣男子给儿子取名逍遥,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千万不要像自己一样,身陷泥泞江湖。 可终究造化弄人,人们往往刻意规避的事情,反而容易成为现实。自己的儿子,竟然从会走路开始,就痴迷于‘剑’。 第88章 舶羊湖剑楼(中) 曾逍遥母亲宠溺,外公家境又是如此充实,自然是可以满足曾逍遥的爱好。曾逍遥房中各式各样的木剑,都是有数十把之多。 收到曾逍遥母亲传来的消息,蓑衣男子这才无奈下剑楼。他虽然期望自己的儿子,不要踏入飘零江湖之中。可若是曾逍遥非要学剑,与其让那些所谓的用剑高手指导,不如把他带回剑楼,由自己亲自教导。 自己的儿子,要学,就学那全天下,最为纯粹的剑术,在剑气最浓厚的舶羊湖剑楼。 曾逍遥见爹爹有些发呆,没有去点评自己的‘封魔剑法’。他也不生气,大喝一声,抖起一个自以为帅气的起势,又开始了雪中舞剑。 蓑衣男子摘下头顶的草帽,朝着雪中舞剑的稚童扔去。草帽飘飘荡荡,在风雪之中,看似随意,却恰好降落在了稚童的头顶。 感受到了头顶草帽的重量,曾逍遥停止了舞剑,偏了偏脑袋,望向自己的爹爹。 “逍遥,从今天开始,爹亲自教你使剑!”蓑衣男子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 草帽恰好能替曾逍遥遮挡风雪,一顶平凡的朴素的草帽,戴在头顶,竟然能让人温暖了许多。 “爹爹,你说明明是一顶普普通通的草帽,草帽本身也不能带来多少温度,为何戴上它,能感觉到温暖了这么多?”曾逍遥偏着脑袋,好奇问道。 原本以为痴迷剑术的儿子,会因为自己的话语,变得开心兴奋。可曾逍遥这番牛头不对马嘴的问话,把蓑衣男子弄得有些懵,他竟然下意识地问道:“为什么?” 蓑衣男子似乎一时间,忘记了眼前手握木剑的稚童,是自己那仅仅六七岁的儿子。 “因为草帽虽破虽小,它却在合适的环境里,放在了合适的地方呀。”曾逍遥张开了嘴巴,甜甜一笑,“爹爹,我说的对是不对?” 曾逍遥没有因为蓑衣男子的话,变得开心兴奋。蓑衣男子却因为曾逍遥的话,如醍醐灌顶。 是呀,剑,就是最适合自己儿子的物件。而剑楼,就是曾逍遥最最合适的环境。 既然如此,曾逍遥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练剑呢?难道只因为他是自己的儿子? 可笑,滑稽。 蓑衣男子猛然想通其中关节,哈哈大笑。整座舶羊湖,湖水微微泛起,蓑衣男子的笑声,在天地中回荡。 曾逍遥嘟了嘟嘴,他还不知道,自己的随口童言,竟然蕴含着极深的剑意。直接替自己的父亲,答疑解惑。 天生剑坯子,就是如此而已。 蓑衣男子心头舒畅,心情大好,自己的儿子,就是那天生的剑坯子,就是应该去学那最纯粹最凌厉的剑。 他望向曾逍遥,越来越欢喜,笑问道:“逍遥,爹爹亲自教你练剑,你为何一点也不开心兴奋?是觉得爹爹的剑,配不上你的本心剑意?” 曾逍遥眼皮微微垂下,他不知道爹爹为何会突然这么开心,更听不懂什么是‘剑意’,什么又是‘本心’。 曾逍遥的小脸蛋,在风雪中愈发红润,讪讪问道:“爹爹,你还会使剑吗?” 蓑衣男子猛然一愣,他这才想到,自己的儿子,似乎并不知道自己的爹爹,有多么的厉害。 更加不知道舶羊湖剑楼,这五个字,对于天下练剑之人的意义所在。 蓑衣男子笑容更盛,接着回答道:“爹当然会!” 曾逍遥瘪了瘪小嘴,显然是觉得自己的爹爹,是在吹牛皮。 蓑衣男子笑容逐渐尴尬,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原来是怀疑自己的实力。这也怪不得曾逍遥,寻常时间,曾逍遥一直跟着外公和母亲。父子二人,一年还未曾有一次相见的机会。在加上曾逍遥的父亲,无论是从穿着,还是长相,都和说书先生口中的高手剑客,一点也沾不上边儿。 蓑衣男子摸了摸自己的后脑袋,对于穿着打扮,和假装高手风范,他是真的学不来。 不过还好,没等蓑衣男子思考清楚,怎么去向儿子,证明自己是用剑高手这一点,曾逍遥的声音已经传来过来:“爹爹,那你用剑厉害吗?” 稚童的声音之中,虽然充满怀疑,可他的眼睛,却是炯炯放光。显然在孩子的心中,父亲这个身份的分量,是极重极重的。曾逍遥虽然不怎么相信,蓑衣男子会是用剑高手,他却相信‘父亲’说的话。 曾逍遥仍然抱有一丝期待,万一爹爹真是高手呢? 蓑衣男子走上前去,按了按儿子戴着草帽的小脑袋,柔声道:“爹爹,用剑不算厉害。” 曾逍遥心里一阵失望,小孩子不会掩饰表情,曾逍遥虽然担心爹爹不开心,没有说出自己的失望。可他那一张小脸上,却是满满写着:‘切,爹爹果然不是什么高手啊。’ 这个时候的曾逍遥还不知道,蓑衣男子口中的‘用剑不算厉害’,和外公为自己请的,号称‘江南快剑’的师父,口中的‘剑术超绝’。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是有多么的大。 ‘用剑不算厉害’的随手一剑,吓都能吓死‘江南快剑’的‘剑术超绝’。 曾逍遥心里满是失望,娘亲还骗自己,说跟着爹爹,能学那最好的剑。早知道爹爹这么不顶用,自己应该跟着‘江南快剑’,学那一手‘风驰电掣’。‘江南快剑’随随便便的露了一手,就让曾逍遥羡慕向往的如同迷醉。 自己要是哪一天,有‘江南快剑’这般厉害,那该多好啊。 可惜还没等着曾逍遥跟着‘江南快剑’,学习绝技‘风驰电掣’,自己那一年都未见过一次的爹爹,突然出现在江南娘家。 一个多月的赶路,将曾逍遥从富贵的烟雨江南,带到了宁静的舶羊湖。 蓑衣男子哪能看不出曾逍遥的心思,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低调,打消了曾逍遥练剑的热情。 开玩笑,自己的儿子,可是那天生的剑坯子。好好加以打磨,未必不能成为,曾家在那个女子之后,第二位十品大剑仙。 蓑衣男子连忙伸出手指,指向水雾之中的剑楼浮岛,解释道:“爹爹的剑虽然不厉害。可那里有一位爷爷,和一位姑姑,他们的剑术,那可是顶呱呱。” 曾逍遥听后,表情由阴转晴,天真问道:“姑姑漂不漂亮?” 第89章 舶羊湖剑楼(下) 舶羊湖剑楼浮岛,漂浮于如镜如玉的舶羊湖之上,浮岛周围烟雾缭绕。不同于山林之间树木烟瘴升起的雾气,围绕着舶羊湖的雾水,更加的让身处浮岛中人,心神宁静。 心静如无风之湖,说的就是浮岛剑楼中人,练剑时的心境。 旭日初升,位于大楚国东境的舶羊湖,日头很早很早就从湖面缓缓升起。一个身着素色劲装的少女,却是比舶羊湖初升的日头,还要起得早。 少女一手紧握薄剑,一手拿捏剑诀,正在剑楼浮岛沿岸,演练着剑法。这套剑法,是少女的师父,昨日才传授于一干弟子的。依着少女好强的心性,她一定要成为师父弟子当中,第一个熟练剑法的人。 少女的剑很薄很薄,薄如春蚕吐丝,刚刚浮起的日光,被少女手中的薄剑折射,映射出少女那坚定好强的神情。 少女又是一个‘鲤鱼跃龙门’,一剑破空刺出,她的额头,已经爬满了密密麻麻的汗珠。显然,旭日未升之时,少女就已经起身练剑。 少女一套剑法下来,虽然略显生疏青涩,可也算得上是勉强有了一丝剑形。少女开心一笑,果然,少女还是要笑得时候最为好看。青春无敌,清纯动人。 水雾之中,一艘长长窄窄,堆满茅草的渡船,慢慢的显露了出来。练剑的少女看到渡船之后,整张脸又一次恢复如初的冷漠。原来,少女的笑容,是那么的奢侈宝贵,不给他人欣赏。 渡船缓缓靠岸,渡船才刚刚触碰剑楼浮岛岸头,一个身穿棉袄的稚童,一手握着木剑,从渡船上跳了下来。 稚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兴奋模样,下船之后东张西望,放目打量剑楼浮岛。 曾逍遥眼中,水雾弥漫,浮岛充满了宁静祥和的气息。水雾深处,似乎有一座气势恢宏的琼楼落座,在山的那一边。 然后曾逍遥就看到了握剑的少女。少女脸上汗渍未干,目光冰冷,生人勿进,冷冷盯着曾逍遥。 曾逍遥张了张嘴巴,手中的木剑,险些脱手,自言自语道:“爹爹,姑姑也不漂亮啊,倒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 曾逍遥的话,传到了手握薄剑的少女耳中。少女目光变得更加冰冷,‘唰’地一声抬起了手中剑,就要向曾逍遥刺去。 蓑衣男子接着从渡船中探出,看到了冷若酷寒的少女,就知道了儿子闯了祸。连忙挡在曾逍遥身前,略带歉意地向少女说道:“渡雨,这是我儿子曾逍遥,童言无忌,见谅见谅。” 蓑衣男子转身按住曾逍遥的脑袋,开口介绍道:“逍遥,这位是剑楼掌剑,李士的唯一女弟子,卫渡雨,叫姐姐。” 曾逍遥呼呼的出了口气,这位卫渡雨姐姐,刚刚好像是要用剑刺自己呢。这么凶巴巴的女生,曾逍遥怎么可能叫她姐姐。 躲在父亲身后,有了蓑衣男子撑腰的曾逍遥,那是一个硬气,豪言道:“就她这么凶的女生,我才不叫她姐姐呢!” 名叫卫渡雨的少女紧咬银牙,寒声道:“那你要叫我什么?” “我要你叫我哥哥!”曾逍遥手握木剑,探出个小脑袋,冲着卫渡雨做了一个鬼脸。 蓑衣男子一个板栗,就敲在了曾逍遥的脑袋上,笑骂道:“你这个臭小子,比你卫渡雨姐姐小上那么多,还想着别人叫你哥哥。” 卫渡雨也是被曾逍遥气笑了,冲着躲在蓑衣男子身后的稚童,冷冷道:“你是觉着不服气?想要压我一个辈分?叫你这个小屁孩哥哥那是不可能的,我师父和楼主是一个辈分的师兄弟。你要是想压我一头,我告诉你一个法子,可以去成为楼主的师弟。到时候,我卫渡雨倒是可以叫你一声师叔!” 听了卫渡雨如同天方夜谭的负气话,曾逍遥竟是蹭了蹭鼻子,大声说道:“好,那我就去做你的师叔!” 面对儿子的童言无忌,蓑衣男子唯有冲着卫渡雨,歉意一笑。 卫渡雨不再理会这一对父子,因为这两个人,已经浪费了一会儿自己练剑的时间了。 少女冷若寒霜,左手中指食指相贴,轻轻放在她那薄如蚕丝的古剑剑身。只见少女薄剑一抖,一道银光亮起,“唰唰唰”几道清脆声音响起。少女身影在空中如彩蝶飞舞,她的薄剑随着身形一闪一闪,少女剑过,空气之中都是留下了淡淡的剑意。 曾逍遥一脸目瞪口呆,想不到这个凶巴巴的姐姐,还是一位用剑高手。比起那‘江南快剑’,也是不曾逊色。 曾逍遥虽然嘴硬,不去称卫渡雨一声‘姐姐’,可却对这位姐姐的剑术,佩服的五体投地。 “渡雨,你的剑术,可是更加厉害了呢。” 一道风韵十足,略带磁性的女子声音,从远处传来。曾逍遥只觉得,女子的声音是真的很好听,使人听了之后发自内心的舒服。 还未等曾逍遥仔细回味女子柔声,一个身穿竹叶软布罗衫的女子,就这样出现在了浮岛岸边。女子长衫逶迤拖地,一朵朵水墨梅花点缀她的长衫。 女子肤如凝脂,柔丝环绕,气质更是出尘绝世。曾逍遥发现,如同神仙的女子,最好看的地方,还是她的手。 女子一双修长的手指,干净的一尘不染。仿佛时间任何其他东西,沾染上女子的双手,都是对其的一种玷污。 冷酷如卫渡雨,听到了女子的赞扬,少女脸颊之上竟然泛起朵朵红晕。见到了绝世女子,卫渡雨停止练剑,默默垂头,有些害羞地说道:“渡雨多谢曾师叔。” 卫渡雨此等作态,更是给曾逍遥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他一瞬间对这位出尘绝世的女子,佩服的五体投地。 女子也不再多做点评,她只是冲着卫渡雨温柔的点了点头。少女见到此幕,面颊更是红如熟透的果实,少女兴奋地握紧了手中薄剑,暗自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更加勤奋练剑,曾师叔那样的女剑仙,才是自己最好的榜样。 出尘绝世的女子转过身子,右手压着左手,微微蹲下,冲着蓑衣男子轻轻施了一个礼,轻声道:“大哥。” 看着出尘绝世的女子,蓑衣男子也是发自内心的欣慰。眼前的女子,正是自己的妹妹,曾婉。曾家,也是舶羊湖剑楼,唯一一位十品大剑仙。 蓑衣男子点了点头,转身拉过躲在自己背后的曾逍遥,介绍道:“婉儿,这小子就是你常念叨着,要见一见的小侄子。” “逍遥,还不叫姑姑。”蓑衣男子有些高兴,冲着曾逍遥说道。 身着棉袄的稚童,依旧手握木剑,痴痴呆在原地。因为曾逍遥看到,在爹爹转身过后,那位出尘绝世的女子,竟然冲着自己吐了吐舌头,做了一个鬼脸。 第90章 流年似水,剑似流年(上) 溪山镇镇口之东,有一飓风卷起。风很大,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还不还? 飓风风口,一个青年手握古朴之剑,雄姿英发,如同天界战神。 握剑青年姓曾,来自天下握剑人心中的圣地,舶羊湖剑楼。 曾逍遥手中的古剑易水寒,附着黯然金光,时隐时现。本就古朴气息扑面的‘易水寒’,更加是裹上了一层又一层的神秘气息。 如果此时仍然冷静的有心人,仔细观察飓风风口的曾逍遥,就会发现,这个手握古剑的剑客,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剑气凌人,不可战胜。 手握古剑的青年,面对汇聚成蚂蚁的人群,一剑又一剑递出之后,精神已经逐渐暗淡。 这个以一人敌八千武夫的疯子,从拔剑开始到现在,还没有换过一口气。 曾逍遥不敢换气,更不能换气。被八千武夫包围,每一个都非等闲之辈,每一个武夫无论几品,都多多少少了解武人的气息流转。 曾逍遥一旦在包围中换气,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敌人,都有可能送这位舶羊湖剑楼的大剑仙,去地狱。 可曾逍遥又不是皈依境的大能高手,只要一口真气在胸,气息就能随身流转,络绎不绝。曾逍遥不换气带来的后果,就是越来越虚弱,气息也越来越弱。 气息濒临枯竭的时候,也就是这位刚刚踏入十品宗师的剑仙,陨落的时候。 可是现在围攻曾逍遥的钱权酒色帮帮众,已经没有了一位冷静之人。每一个武夫都是陷入了疯狂,恨不得立即将这个天才剑仙,撕裂成碎片。 “这一剑,叫做似水流年。逍遥,姑姑演示给你看,你可不要再走神分心了。”温柔磁性的女声,回响在曾逍遥的脑海之中。一个梅花长衫的出尘女子,温柔握剑,更加温柔的看着曾逍遥。女子的剑,就像是淡画之中,点缀的那一点墨色。女子一剑出,墨色也是在画中晕开。 “似水流年。”曾逍遥突然改变了握剑姿势,单手温柔持剑,一剑平平淡淡的送了出去。 所有冲杀向曾逍遥的钱权酒色帮帮众,都是情不自禁的停止了攻击。 因为他们的眼中,被一幅动人的墨画填满。一群成日里只知道杀伐,不知道月光的大老粗,本是不懂得艺术,更加不懂得欣赏艺术。 放在往常时刻,哪怕将‘画圣’吴道子的作品,放到这些帮众面前,他们都不会去多看一眼。拿去擦屁股,都是嫌弃纸质不够舒服。 可是现在这些不懂艺术的大老粗,竟然是因为一副淡画,停下脚步,如痴如醉。 哪怕这种沉醉,可能并不是因为欣赏,哪怕这种沉醉,仅仅只存在了一个呼吸。 可就因为一瞬间的沉醉,让他们之中的很多人,永远的记住了这幅淡画。 画名‘似水流年’。 然而这并不单单只是一幅淡画而已,它还是一位十品大剑仙的一剑。 剑名‘似水流年’。 杨昌俊,钱权酒色帮西北路垣州大旱城的香主。大梁划分路、州、镇三级,以府统领全州。人口密集,城市繁荣的镇,虽然也同是镇一级别的城池,可人们往往不称其为镇。 像西北路凉州‘玉门关’,称其为‘关’。静江路江陵府江陵城,称其为‘城’。 大旱城也是如此。虽然同是钱权酒色帮的香主,清安镇的韩立轩是三品武夫,而大旱城的杨昌俊,却是五品巅峰武夫。 杨昌俊倒是不同于钱权酒色帮的其他帮众,大旱城香主的身份,让他也结交了不少文人雅客,见识了不少的书法字画。 虽然杨昌俊仍是不懂得,如何欣赏这些风雅之物,可却好歹培养了一些,分辨字画好坏的眼力。 就像天下附庸风雅之士,甄评而出的‘六书七画八棋’,连杨昌俊也知道那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杨昌俊一天之前,收到帮派使者带来的‘天’字级的调令。他立马召集好手,星夜赶路,从大旱城赶到了溪山镇。 这也是杨昌俊第一次收到‘天’字级的调令,果然是阵势浩大,除了自己带的上百号好手之外,帮里竟然在小小的溪山镇,汇聚了八千武夫。 连高在山巅的四大使者,都是来了两位。 杨昌俊心情紧张,和一干兄弟,守候在溪山镇镇口东。使者进溪山镇之前,发下号令:未经调令,不得入镇,有外人擅闯者,格杀勿论。 杨昌俊看着手下弟兄胡吹海吹,嬉嬉闹闹,他却是心情复杂。因为杨昌俊有预感,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果不其然,还未等帮众们吹嘘多久,一个背负古剑的青年,就出现在了众人之前。 这个人,一拳,解决了帮派里的十二大护法之一。 要知道,护法可是八品武夫。那这个背负古剑的青年,到底拥有怎样的实力,才可以一拳解决掉护法。 而这个青年最擅长的,却似乎不是拳,而是剑。 八千武夫,因为一个背负古剑的青年,陷入了沸腾。杨昌俊也跟随着众人一起围攻,那个飓风口中心的男人。 青年的剑,果然很可怕,他每出一剑,就有一大片的兄弟倒下。杨昌俊也是站在远处,侧面朝着曾逍遥放出了两招,皆是被曾逍遥轻描淡写的化解。 杨昌俊虽然喊杀声震天,可却一直没有正面冲杀上去。开玩笑?堂堂八品的护法,都是被握剑青年一拳秒杀,自己是嫌命长还是咋的,没事逞英雄的往前冲? 虽然要是能伤到曾逍遥,等待自己的必然是一个飞黄腾达,前途似锦。这也是众多帮众哪怕死伤惨重,却依旧疯狂围杀曾逍遥的主要原因。 可杨昌俊还是觉得,保住自己的小命,比什么虚无缥缈,九死一生的飞黄腾达,要可靠的多。 一个钱权酒色帮大旱城的香主,杨昌俊已经觉得够了。至于飞黄腾达的机会,还是让给其他弟兄们好了。 可这一次,杨昌俊就算是想躲,也躲不掉了。 他听到那个握剑青年,轻轻吐出四个字,似水流年。 第91章 流年似水,剑似流年(下) “好美。”明明离握剑青年很远的杨昌俊,却仍是被那一幅淡画给陶醉。 不同于一般帮众,不懂得欣赏艺术。受过不少文雅之物熏陶的杨昌俊,是真的觉得那幅淡画,好美。不仅仅是从视觉上,更是由心而生。 明明出剑的是一位青年剑客,杨昌俊却仿佛看到了,一位长衫衣袂,出尘绝世的女子。 女子倾尽了世间所有的温柔。 杨昌俊内心深处,隐隐有些嫉妒。究竟是哪一位男儿,三生有幸,能让如此林下风致的女子,倾尽温柔。 然后杨昌俊就在陶醉之中,被一片绚丽虚幻的光晕淹没。 被淹没的不仅仅是杨昌俊,包围曾逍遥的钱权酒色帮帮众,此情此景,都是像那杨昌俊一样,感同身受。 真的就像曾逍遥所说的那样,流年似水。 而曾逍遥的剑,却似流年。 曾逍遥明明是向前平平出剑,似流年的剑意,却如同光波散开,瞬间向四面八方扩散。 剑意波及之处,无人没有陷入沉醉,也无人能够在沉醉之后苏醒。 曾逍遥一剑过后,双目之中已经满是泪水。这个向来放荡不羁的‘逍遥小子’,竟然在哭? 他竟然也会哭? 这世间还有什么苦事悲事,能让舶羊湖剑楼的逍遥小子落泪。曾逍遥最凌厉的剑,名为‘大咒大悲’。而无论多么大咒大悲之事,到了曾逍遥这里,全都被化作了闲云野鹤。 曾逍遥微微仰头,目光漂浮于天空深处,他的思绪也随着目光,飘向远处。 这一剑,并不是曾逍遥的剑。‘似水流年’,出自一位姓曾的女子。女子很多年之前,就已经化作了一杯黄土。 “姑姑,你看到了吗?逍遥如今也是十品大宗师了,逍遥如今也可以,使出姑姑的剑法了。可是逍遥觉得啊,这么厉害的剑法,逍遥使出来,怎么就及不上姑姑半分呢?” “姑姑啊,你当年不顾家族的劝阻,和楼主师兄拔剑相向。一人一剑破掉了,剑楼近八百年传承的‘护楼大阵’。你抛弃了家族对你的情感和厚望,抛弃了‘舶羊湖剑楼’这五个字,甚至抛弃了你的剑......” “没有剑的剑仙,那还能叫做剑仙吗?姑姑,你究竟是因为什么人,放弃了你的所有所有?这天下哪有人配,让曾婉放弃所有。” “姑姑,你下楼之后去了哪里?过得怎么样?那个人,有没有负你?” “姑姑,逍遥想你了。” 那个见谁都是一副嬉皮笑脸,似乎没有丁点,在意上心之事的曾逍遥,已经泪流满面。 曾逍遥虽然不知道,曾婉下楼之后的行踪,可他却知道,姑姑已经不在了。 除了舶羊湖剑楼楼主方唯雪,没有人知道,这位舶羊湖剑楼的十品大剑仙,无论是剑气还是剑意,皆是会当凌绝顶的女子,当年为何一意孤行,放下了自己的剑,孤单一人独下剑楼。 究竟是什么人,能让一向温柔淡雅的曾婉,一人破剑楼剑阵,从此被舶羊湖剑楼抹去姓名。 究竟是什么人,能让对待剑楼楼主,如兄如父的曾婉,义无反顾地向天人境大剑仙方唯雪,递出她的剑。 究竟是什么人,能让曾婉放下自己的剑。 她负了家族,负了楼主方唯雪,负了整座舶羊湖剑楼。 唯独不负他。 而他,却负了她。 大剑仙曾婉,放下了她的剑。而她的剑,却没有被其他人放下。 流年似水,剑似流年。一剑如流年流逝,随着剑流逝的,还有钱权酒色帮,九百名武夫。 舶羊湖剑楼曾逍遥,用已经被舶羊湖剑楼,除名女子的剑,一剑破九百武夫。 使出‘似水流年’过后,曾逍遥却是遥望天空,泪水流淌,说着些旁人听不到,也听不懂的话。 曾逍遥方圆五里,已经没有一个活人。 一阵轻盈干脆的铃铛声,在风中忽然响起。曾逍遥依旧遥望天空,目不斜视。 一个又瘦又高的人,出现在了曾逍遥眼前。 钱权酒色帮,四大使者之一,刁权。 刁权目光一扫周围事物,光秃秃一片,四周别说是活人,连一片野草也没有留下。地面如同被剑切割过一般,圆润光滑。残留的剑气浓郁到了极致,甚至凝结成了声音,发出‘滋滋’的声响。 刁权冷漠地看向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那个青年剑客握剑之手轻轻垂下,抬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 “你很厉害。”刁权冷冷开口。 曾逍遥终于是回过神来,也不去擦眼边的泪渍,看了看前方的刁权,道:“厉害吧,我也觉得自己厉害。” “你的这一剑,让我们损失了很多兄弟。”刁权目光冷漠,缓缓道。 “还好吧,不过你放心,你们的兄弟也厉害着呢,我也是硬挺着而已。这么厉害的一剑,我也使不出第二剑了。”曾逍遥脑袋一歪,笑道。他倒是实诚的很,一点也不隐瞒自己虚弱的状况。 “你尽管换气,我不出手。”刁权突然话锋一转,没由来的说出这样一句话。 “谢谢啊,那我就换一口好了。”曾逍遥咧了咧嘴,竟然真的当着十品大宗师刁权的面,换了一口气,“舒坦!” 曾逍遥依然一副放荡不羁的本色模样,似乎刚刚出剑后哭泣的那个人,只是剑气所产生的幻觉。曾逍遥慢慢抬起易水寒,指向刁权,道:“来吧。” 刁权摇了摇头,叹道:“剑都拿不稳了,还想着和我交手。” “总要尝试一下子嘛,兄台放心,我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曾逍遥随手舞了两个剑花,嘻嘻哈哈。 “这次,好像要死了呢,这个人看着挺厉害的样子。死就死吧,死了也好,死人才是真真正正的逍遥。毕竟只要是活人啊,哪有什么真的随心随性。不知道死了之后,能不能见着姑姑。”曾逍遥自嘲之后,就是朝刁权一剑出,说是换一口气就是换一口气,曾逍遥压根没有继续拖延时间的意思。 “不知道这个人,和宋宗主谁更厉害呢?” “叮”的一声,曾逍遥的剑,并没有对上前方的刁权,而是被一杆大枪拦住。 大枪看着很是眼熟,因为曾逍遥就挨过它一枪,枪名‘冬蝉’。 一个蓝夹衫的中年男子,出现在了曾逍遥和刁权二人之间。 这一次,宋衡风没有牵着他的马。 第92章 讨剑(上) 微风徐徐,一位青衫长裤,脚上穿着草鞋的少年,一脸焦急,东张西望。 少年满脸汗水,也不知道是因为着急心切,还是奔跑的太过迅猛急切。少年正是‘骕骦一骨独当御’,一刀杀彭飞,飞剑斩阿鲁力的曾乞儿。 曾乞儿此时仍然穿着碧慈门的服装,来回折返奔跑,迂回着靠近溪山镇。 骕骦剑离家出走之后,曾乞儿甚至完全感受不到骕骦的丝毫气息。这柄由锦瑟赠予,跟了曾乞儿三年的宝剑,似乎是真的再也找不到它了。 这还是曾乞儿第一次,切断了与骕骦的感应。他虽然实力大不如骕骦的前两任主人,可对于宝剑那是一个无微不至。以前哪怕不随身佩戴骕骦,曾乞儿也能够由心湖之处,与骕骦产生丝丝微妙感应。不会像今天这样,彻彻底底失去与骕骦的联系。 曾乞儿恨不得犁地三尺,只要能让这柄脾气不小的宝剑,重新握在自己手上。少年唯有握剑,心头才能踏实。 突然之间,一个光点,在远处的溪山镇镇口,一闪即逝。哪怕只有一瞬间,曾乞儿却是感受到了,一股非常熟悉的气息。 曾乞儿楞在原地,朝着溪山镇镇口望去。能被曾乞儿看见的,只有隐隐约约,密密麻麻的黑点。 “骕骦?不对,骕骦的气息似乎不是如此。那里究竟是什么,会让我有这种感觉。” 曾乞儿突然莫名的揪心,因为光点只是一瞬即逝,那道熟悉无比的气息,亦是一瞬即逝。曾乞儿也无法确定,那里究竟是什么,能让自己莫名的熟悉。 熟悉之中,似乎还有一丝温馨。 “娘亲?”一位身着蓝色朴素衣衫的女子,在曾乞儿脑海之中,缓缓呈现。 曾乞儿瞬间如同五雷轰顶。 这种想法,那道身影,刚刚呈现在曾乞儿脑海之中,就再也无法被抹去。 就像是决堤之水,水浪无穷无尽的拍打,孤独渺小的少年。 自从娘亲走后,少年就长大了。自从娘亲走后,少年就一直是一个人。 “娘亲...不会的,怎么可能会是娘亲。”曾乞儿浑身不自觉的颤抖,泪水已经涌上他的眼眶。 曾乞儿虽然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不会的”,“不可能”。可少年内心深处,却是泛起了浓浓的期待,以及思念。 思念那个,自己最想念的人。 曾乞儿再也站立不住,也不先去管丢失的骕骦了,整个人化作一尾流星,朝着溪山镇镇口飞去。 曾乞儿马不停蹄,他还没有赶到气息散发的位置,密密麻麻的黑色蚂蚁逐渐扩大,映入眼帘的是,蚂蚁们疯狂吞噬、汇集于一处。 原来密密麻麻的黑点,全部都是手握兵器的武夫。而武夫们疯狂吞噬、汇集的那处地方,仔细观察之下,会看到几十个手握大枪之人。 上千的武夫,已经和手握大枪的几十人,战成一团。与其说是作战交手,不如说是淹没吞噬。 无论是人数,还是实力。手握大枪的人,都远远比不上,快要将他们淹没的上千武夫。 一时之间,刀光剑影,长枪破空,剑气也是浓郁到了极致。 然而这里数千人汇聚的杀意和剑气,竟然是比不上蚂蚁群深处,也就是光点绽放之处的剑气。 曾乞儿完全没有去想,哪里聚集来的这么多的武夫,也完全不管前方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 他现在只是想立刻赶到,剑气最盛之处。亲眼看一看,那里为什么会出现,和娘亲如此相似的气息。 两道身影,挡住了曾乞儿前进的道路,打断了少年的思念。 一位身着朴实麻衣的老人,一位高大魁梧的汉子。 麻衣老人白须黑发,下巴处的白色胡须,被扎起麻绳辫子。精致之中,颇有贤者风范。 高大魁梧的汉子,一脸和和气气的笑容,左手牵着毛驴,右手牵着劣马。魁梧汉子有两米来高,而他的背上,背着比他还要长上不少的三杆长条包裹。 “小兄弟,这么着急,是要赶去哪里?”麻衣老者看向曾乞儿,问道。他的手上,握着一把如刀如剑的兵器,兵器黯然无色,连平日里一直散发的黄色光辉,都是消失不见。 见到这两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曾乞儿整张脸都是沉了下去。少年握了握拳头,此时的他,手中无剑,亦无刀。 麻衣老人见到曾乞儿这般架势,哑然失笑道:“小兄弟,年纪轻轻,戾气却是重得很啊。” 麻衣老人就是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而高大魁梧的汉子,自然就是宋清海的随身扈从,阿文。 阿文笑眯眯的模样,不知道他是不是担心,被曾乞儿误会,连忙笑着解释道:“小兄弟,我们不是你的敌人。” 曾乞儿内心深处,有种强烈的感觉,眼前的这两个人,绝对很强很强。若是真如高大魁梧的汉子所说,不是敌人,自然是最好。 曾乞儿顿了顿,开口道:“那麻烦你们让一让,还有这位老人家,请把我的剑还给我。” “你的剑?老夫只知道这把骕骦剑,八百年前,由天下第一巧匠鲁滨打造。其后成为了那位‘大剑仙’,七十七把名剑之一。”麻衣老人笑容玩味,这是一向严肃雷厉的宋清海,很难出现的一种表情,“之后数百年,骕骦剑都是销声匿迹,不知所踪。五十年前才得到确切讯息,这把名剑被韩家所收藏。据说近几年来,都是由韩家的那位小丫头,佩戴此剑。” “小兄弟说这是你的剑,那倒是老夫孤陋寡闻了。请问小兄弟,你和韩家的小丫头,是有什么说不清楚的关系?小兄弟你放心,你要是不方便说,老夫绝对不会多问。可老夫总不能把这柄好剑,随便交给一个不明身份之人吧。” 宋青海言毕,随手把骕骦递给一旁的阿文。阿文松开了牵毛驴的手,就要去接剑。被阿文松开的毛驴,猛地抬起脑袋,发出了愤怒的嘶叫。 阿文无奈地耸了耸肩,只好重新牵起毛驴,松开了牵劣马的手。谁知道,阿文刚刚松手,劣马又是一阵更大声音的嘶叫。 毛驴还有劣马,这两位大爷,相互大眼瞪小眼,非得争一个高下不可。 宋清海哈哈大笑,只好把骕骦插在地上,笑着望向曾乞儿。 这位宋衡风眼中,严厉苛刻的老子,此时竟然是燃起了,熊熊八卦之火。 第93章 讨剑(中) 宋清海的话,曾乞儿听的云里雾里。什么天下第一巧匠鲁滨所铸造的名剑,什么大剑仙所配的七十七把名剑之一,什么近些年由韩家小丫头随身佩戴。曾乞儿都是第一听人说起。 这些都不重要,也不关键。曾乞儿只知道,骕骦是锦瑟送给自己的。那个拔剑只在杀人时的白衣少女,因为曾乞儿,而坏了自己一直以来的规矩。 每每回忆此事,曾乞儿都是会忍不住偷笑,少年怀春,难免会往更深处想。 那个眼锋利如刀,眉单薄如云的白衣,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舍得杀自己? 少女临走之前,告诉自己,莫要辱没了宝剑骕骦。 三年过后,曾乞儿却刚刚踏入四品武夫的门槛。这好像稍微有一些,辱没宝剑。不过自己这些年,可没少练剑。加入碧慈门之后,曾乞儿也是学习了一些微薄剑术。现在骕骦在他的手上,刀使剑法,剑使刀法。虽然仍达不到一个随心所欲,可也勉强算得上熟能生巧了。 境界低微的曾乞儿,也只能如此安慰自己了。 斩杀九品巅峰武夫彭飞,应该不算辱没宝剑骕骦了吧? 所以这个突然出现,还擅自夺取骕骦的老爷子,跟曾乞儿说了些云里雾里的言语,少年就很生气。 这剑明明就是锦瑟送给我的,这个老爷子现在却要我,说什么和韩家小丫头的故事? 这让曾乞儿如何能不郁闷。 曾乞儿郁闷归郁闷,可现在的少年,虽然仍是少年。却再也不是三年前那个,遇到任何不平之事,都会毅然拔刀的少年了。 比之三年前,曾乞儿长高了不少,结实了许多。也变得更加成熟,内敛。 曾乞儿碧慈门修习的这两年,不单单学会了用剑,还学会了不露锋芒。 少女握剑,唯有杀人时。少年露锋芒,唯有握剑时。 “老人家,我不认识什么韩家姑娘。这把剑,是另一个姑娘送给我的。还请您把它还给我。”曾乞儿心不在焉道。他现在心中万般焦虑,一是想要立刻赶到蚁群中心,寻找那道像极了娘亲的气息。二是宝剑骕骦被人夺走,他实在是开心不起来。 听了曾乞儿的回答,宋清海明显一愣,问道:“那这把剑是哪位姑娘送给你的?” 曾乞儿心头一紧,三年前他仗剑行江湖,对于凉州七十二寨大寨主周伏虎,所放出的追杀令,曾乞儿也是后知后觉。 时至今日,锦瑟和曾乞儿二人,仍然在追杀令上赫然留名。当年的曾乞儿,就是因为相信了一位,路上结识同行三个月的‘同伴’。向其吐露了自己的身份,这才引来杀生之祸。 好在阎王爷暂时不打算收曾乞儿的命,让少年提前发现了‘同伴’的布局。在凉州七十二寨的高手,未赶来之前,曾乞儿手握骕骦,于雷雨天气之中,杀出重围。 流血至晕倒的曾乞儿,遇到了欧阳青云。 如果曾乞儿没有偶然之间,听到‘伙伴’们的谈话。如果晕倒之中的曾乞儿,没有遇到欧阳青云。那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所以少年不会再轻易相信任何人。 相信了不该相信之人,真正需要相信保护的人,往往就可能会受到伤害。 当宋清海一问起锦瑟,曾乞儿就下意识的,把宋清海划到了与自己相对的一方。 宋清海是什么人,望月宗第六代宗主。他什么人物什么风浪,没有见过。一看到曾乞儿神情微变,他就已经了然于心。看来这个青衣少年,已经把自己当做了敌人。 “罢了罢了,你有难言之隐,我也不为难于你。只是这剑嘛,老夫可不能轻易给你。”宋清海侧过身子,抚摸了一下毛驴的脑袋。 本就不开心的曾乞儿,看到宋清海这般模样,一丝杀气,就要从少年心中浮出。 还未等曾乞儿杀气流露,原本左手牵劣马,右手牵毛驴的阿文。高大魁梧的身体猛然一闪,电光石火之间,就来到了曾乞儿面前。 曾乞儿心中大骇,朝着眼前高大魁梧的汉子,就是一拳挥出。 曾乞儿拳头仍在半空之中,他的双肩,就被阿文的两只大手箍住。阿文依旧和和气气的样子,客气道:“小兄弟,你有一点点不清醒。” 话音刚落,阿文就将曾乞儿整个人提了起来。十六岁的曾乞儿,比之三年前,要结实高大不少。可曾乞儿在阿文面前,就像是一只任人宰割的小鸡仔。 阿文举起曾乞儿,猛地向空中一扔。 曾乞儿只觉得身体像是不属于自己一样,天旋地转,一阵头晕目眩。 只见曾乞儿被阿文抓住之后,高高向空中抛起,眨眼之间,曾乞儿就消失于云彩之间。 宋清海看了看阿文,高大魁梧的汉子眯着眼睛,和和气气。 “阿文,是不是有点过了?”宋清海摇了摇头,“这骕骦剑,我看很大几率真是他的。” 阿文内心一阵无语,感情你老人家,知道是剑是人家的啊。那你还调戏别人做什么? “老宗主,他有点不清醒,我这不也是为了他好嘛。”阿文的内心活动,自然没有让宋清海知晓。他笑着冲宋清海微微鞠躬道。 “年轻人,气盛一点,也不是什么坏事。衡风当年,可比他还要狂妄。”一提到自己的儿子,这个当着宋衡风的面,总是骂宋衡风不成器的老人,竟然是一脸欣慰。 阿文内心又是一阵无语,宋宗主是什么人,二十几岁,就已经是十品大宗师,望月宗宗主,最有望到达当年白宝墨境界的男人。是这小子能比的?他哪有半点宋宗主的风采? 还未等阿文接话,一个黑点在空中冒出。 “三,二,一。”阿文刚刚说完‘一’字,缓缓伸出右手。 一道坠物带着劲风,从空中落下。高大魁梧的汉子,发型都是被劲风吹得凌乱起来。 劲风过后,阿文右手多了一个青衫少年。阿文握着少年的脚腕,将他倒立提起,和和气气问道:“小兄弟,清醒一点没有?” 第94章 讨剑(下) 好在阿文手疾眼快,抓住了从高空坠落的曾乞儿,否则如此高度的坠落,曾乞儿非得被摔成一滩肉泥不可。 曾乞儿只觉得头晕脑胀,和阿文交手,仅仅只是一瞬。然而就是这一瞬,曾乞儿就被阿文瞬身制服。虽然曾乞儿没有兵器,可也不至于会败得如此难堪。 和和气气,高大魁梧的汉子阿文,无疑已经稳稳踏入上三境。而那个身份比高大魁梧的汉子,还要高上不少的老人家,极有可能更加厉害。 曾乞儿被阿文倒立提在空中,他的一颗心彻彻底底的沉了下去。就像阿文所希望的一样,曾乞儿现在真的清醒了不少。 曾乞儿能杀七品武夫阿鲁力,完全是仗着阿鲁力大伤未愈,还有最后骕骦的心有灵犀,飞剑取敌人性命。 可曾乞儿自己,却根本没有掌握飞剑奥义。他能仗势杀七品武夫,并不代表自己,就已经有了上三境的实力。 至于杀逍遥门彭飞,更是天时地利人和,各种因果杂糅,缺一不可。 而突然出现的这两个人,光是高大魁梧的汉子,曾乞儿都是极难对付。更加不用说那个骕骦在掌中,贤者风范十足的麻衣老人了。 曾乞儿手中无剑,同时对上两位上三境的武夫,胜算几乎为零。 而这个魁梧高大的汉子,似乎只是立威,并不打算伤害自己。若是阿文想杀曾乞儿,制服曾乞儿之后,就不会是把曾乞儿,抛向空中这样简单了。 被阿文倒立提起,曾乞儿等待体力和心性都平复之后,这才开口道:“嗯,知道了。这位大哥不知怎样称呼?” 适当认怂,也是少年的一种成长。而且麻衣老人和高大魁梧的汉子,似乎真的不是敌人。就像胡先生说的,‘大丈夫能屈能伸’。有时候脸皮厚一点,未必是什么坏事。既然胡先生都说过了,曾乞儿自然是厚着脸皮,心安理得的很。 胡炳深确实说过‘能屈能伸是丈夫’。可什么做人就是要厚脸皮,这样有辱斯文的话,他胡炳深可是从来没有说过。 远在静江路清安镇的胡柄深,一方矮桌放于私塾小院。胡先生正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整理一些,有关前朝地貌的撰文。胡先生突然猛地打了一个喷嚏,他放下手中撰文,表情疑惑,自语道:“这天气好像也不算冷呀?” 阿文笑着把曾乞儿放下,搓了搓手掌,腼腆道:“叫我阿文就好。” 阿文介绍完自己,微微回身,手掌滑向不远处的宋清海,道:“这位是宋老...恩...宋老。” 曾乞儿双手抱拳,微微鞠躬道:“宋老,先前确实是我冲动失礼了。您是前辈,是乞儿莽撞了。” 宋清海摆了摆手,说道:“这倒是没有什么对错之分,年轻人不冲动一点,那还能叫年轻人吗?只不过,冲动之后带来的结果,以及造成的代价,都要你一个人承担咯。” 曾乞儿也是一阵后怕,鞠躬的身子更加低了一截,恭敬道:“乞儿多谢宋老指点,还请宋老把骕骦剑还给我,我还有十万火急的事情,需要赶去处理。” “难怪你小子突然对我那么客气,和阿文交过手,觉得硬抢是抢不过了,索性来一个曲线救国?”宋清海抚摸了一下自己的结辫白须,哈哈一笑,“绕来绕去,没两句又绕到骕骦上了,你小子还真是能屈能伸。” “乞儿是你的名字?”宋清海问道。 “是的,乞儿是我的小名。”曾乞儿回答道。 “乞儿乞儿,行乞之人,伸手求食之人。给你取这个小名的人,一定希望你平平安安,生活平淡安稳一些,就足够了吧。”宋清海不知何故,也是徒升感触,感慨道。 曾乞儿眼神游离,又一次陷入了思念当中。问世间何物最愁苦,唯有思念而已。问世间何物最醉人,唯有思念而已。 “你既然这么想要这把骕骦剑,又这么想赶去那边送死,为何迟迟不肯说出,赠剑之人的姓名?”宋清海深深望向青衫少年,手中无剑的少年,仍然是那么的坚毅挺拔。少年目光之中只有思愁焦虑,却无怀疑闪躲。 “前辈,实在抱歉。乞儿绝对不会说出,那人的姓名。”曾乞儿毅然回望宋清海,话语之中,满是倔强。 宋清海深邃如古井的眼神,在曾乞儿身上停留许久。曾乞儿被宋清海眼神扫过,就像是独自度过了数个春秋。 “好,剑还给你,你可接好了。”宋清海突然哈哈一笑,背负在高大汉子阿文背后的三条长条,其正中一条刹那猛烈颤抖。一道白光闪过,曾乞儿再次朝宋清海望去,宋清海手中,多出了一杆银白色大枪。 大枪古朴而穹劲,大枪给曾乞儿的感觉,就像是一头深海老蛟龙。 蛟龙出海,覆雨翻云。 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有名枪两杆。其一名为‘苍生’,枪至造化境,不为鬼神为苍生。另一名枪,名为‘白蛟’,这天地之间,岂有蛟龙愁失雨? 蛟龙出海,就是雨,也是云。 而望月宗第七代宗主宋衡风,却是有名枪三杆。这个不惑之年,仍处叛逆期的宋宗主,连枪的数量,都要去压自己老子一杆。 宋清海让曾乞儿接剑,却是自己拔枪而起。正当曾乞儿疑惑,下意识问道:“前辈,您这是?” 宋清海手中‘白蛟’,如云雨翻腾,铿锵一枪抖擞。恍惚之间,有蛟龙咆哮。曾乞儿只见到一条凶狠无比的白色蛟龙,从滔滔海水当中,翻腾而出,直直咬向曾乞儿自己! 与此同时,插于地面的宝剑骕骦,光芒四溢。黄灿灿的光辉,重新由骕骦深处绽放,骕骦剑甚至比,白色蛟龙的速度还要快,一瞬间就重新回到了曾乞儿手中。 重握骕骦的曾乞儿,剑气大增,只见他握剑顺势在空中一转。一柄如刀如剑的宝剑,剑锋走势轮挂而出。 骕骦剑尖一点,恰恰对上了白色蛟龙,撕咬而下的牙齿。 第95章 可敢随我去杀人? 白色的蛟龙,卷起云雨,裹着滔天的气焰,一口咬向宝剑骕骦。 白色蛟龙在触及骕骦的一瞬间,并没有发生意料之中的剧烈对撞。白色凶恶的蛟龙,在曾乞儿目瞪口呆之下,竟然是钻入骕骦剑身之中。 云雨消散,雨过天晴,一道彩虹竟然出现于溪山镇天空云边。曾乞儿呆呆抬起右手,望向骕骦剑。 如刀如剑的骕骦,剑锋依旧勾起一个奇怪的弧度,似乎和往常没有任何区别,似乎宋清海一枪抖出的蛟龙,只是一抹幻象而已。 然而白色蛟龙却是实实在在的,钻进了骕骦剑中,蛟龙沉睡。 “前辈,您这是?”曾乞儿一脸疑惑,向麻衣老人问道。 宋清海‘白蛟’握入掌中,白色的胡须辫子微微翘起,整个人的气势,都是天翻地覆的变了。 曾乞儿觉得眼前麻衣老人,已经不再单单是一个人,而是一杆大枪。 一只蛟龙。 宋清海收起笑容,正色道:“这剑,当然不能白白还你。” 望月宗第六代宗主的气场放出,一览无余。 “那前辈是需要我做什么?”曾乞儿也是挺直腰背,小心问道。 “带着你的剑,随我去杀人。” “杀人。”两个字从宋清海口中说出,轻描淡写。可曾乞儿却知道,宋清海要杀的人,总不能是那几十个握枪的武夫。 可曾乞儿还是多此一举的问道:“前辈是要我同你去,杀那数千武夫?” “准确的说,是钱权酒色帮的数千武夫。”宋清海道。 “老宗主...”扈从阿文听了宋清海的决定,笑容在脸上僵住,想要开口劝阻。 “我望月宗弟子,和我的亲儿子,都敢握枪赴死。我宋清海又怎么能退?”麻衣老人握枪之后,纹丝不动,下盘马步扎扎实实,如同和大地相融,“我要是退了,还配得上是望月宗,握枪之人?” 宋清海的声音低沉,却如同瓷器一般圆润好听。曾乞儿听后肃然起敬,望向宋清海的眼神,少了几分忌惮,多了几分敬重。 “前辈可是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曾乞儿低声询问,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退隐江湖近二十年。据说他在望月峰上颐养天年,已经二十年没握过枪。 平时宋清海的两杆大枪,都是由扈从阿文贴身背负。 “望月宗宗主,那都是过眼烟云罢了,老夫现在只是一名握枪人。”麻衣老人抚须淡然道。 整座西北路,又有几人敢小觑了,姓宋的握抢人。 “前辈,实不相瞒,乞儿实力低微,恐怕不能同宋前辈对抗数千武夫。”曾乞儿得知麻衣老人身份后,依然不卑不吭,抱拳道。 宋清海一眼就看出了曾乞儿的心思,说道:“你放心,老夫并没有如此无赖,还你一柄剑,就要你陪老夫赴死。” 曾乞儿心中一定,继续问道:“那么请问宋前辈,需要乞儿如何陪同前辈杀人?” “想当年,骕骦剑第一任主人,人间第一位‘大剑仙’卫无涯,收藏名剑七十七柄。老夫看小兄弟你,也同七十七这个数字,缘分颇深。老夫也不难为于你,七十七打个对折,七十人。小兄弟你只要破钱权酒色帮,七十武夫,自然可以带着骕骦离去,从此和老夫两不相欠。” 扈从阿文听了宋清海这段,一点也不无赖的言论,内心又是一阵无语。感情老宗主口中的打对折,就是去一个零头。天下哪有这般无赖的算法? 阿文原本以为这等亏本买卖,青衫少年是万万不会答应。说是破七十武夫,可那如潮水般的数千武夫,可不单单是摆设。 闯阵容易,出阵难。强如十品大宗师曾逍遥,面对八千武夫围攻,都是那么的力不从心,如履薄冰。 宋清海的要求,看似是攒够七十条武夫性命,就可以和曾乞儿一笔勾销。 可曾乞儿一旦扎入数千武夫之中,真的能做到专挑软柿子捏,攒够七十武夫性命就出阵?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情。 一旦入阵,就要抱着赴死之心。 青衫少年怎么可能,因为一柄他人相赠之剑,去赴死?他又不是七大派之人,又有什么理由去赴死? “好。”曾乞儿仅仅对宋清海的要求,做出肯定回答,就再也没有多说一个字。 魁梧汉子阿文,不可思议地看着青衫少年。少年目光坚定,右手稳稳持剑。难道他不清楚,此番前去有多么的凶险? 宋清海倒不像扈从阿文这般惊讶,麻衣老人哈哈一笑,气定神闲,朗声道:“阿文,开路!” 高大魁梧的汉子,听到老宗主的命令,也是收起惊讶之情。阿文背后靠左一杆大枪破空而出,如干燥松柏一般的大枪,来到了阿文手中。 原来扈从阿文,也是握枪人。阿文背负的三杆大枪,两杆属于老宗主宋清海,还有一杆,是他自己的枪。 望月峰上,哪个武夫不是握枪人? 这位一向和和气气的高大汉子,眼神深处,燃起了战意。 阿文就如同望月峰上的巨型岩石,整个人一跃就扎进了,不远之处的战阵之中!比开始瞬身靠近曾乞儿时的速度,还要快上数倍。 “杀!”十多位钱权酒色帮帮众,刀剑棍棒齐出,正围杀着两位望月宗握枪人。 两位望月宗的握枪人,是望月宗“清风明月”,明字辈的弟子,一位四品武夫,一位五品武夫。 虽然围杀二人的钱权酒色帮帮众,最强的也才是一四品武夫领头。可是一番车轮战下来,两位望月宗‘明’字辈的弟子,已经沦为强弩之末。 他们人多势众,在十品大剑仙曾逍遥面前,折戟成沙就算了。难道还斗不过两个中三境的武夫? 两位望月宗的弟子,并没有坚持多久。那位‘明’字辈的四品弟子,已经挨了数刀,快要支撑不下去。 “师弟小心!”望月宗‘明’字辈五品弟子,一枪扫过,替师弟挡下致命的一击。 “死!”几位钱权酒色帮帮众面色狰狞,望月宗‘明’字辈五品弟子,救下了师弟,自己却露出了致命的破绽。 只见他如困兽争斗,一枪捅穿一名杀将过来的,钱权酒色帮帮众。四把明晃晃的兵器,也是穿破他的血肉,切入骨髓。 “不!”望月宗‘明’字辈四品弟子,发出了绝望无助的嘶吼,“师兄!” 围杀二人的钱权酒色帮帮众,突然发现众人之前,多出了一座‘山峰’。 山峰降落,一道迅猛无比的黑影晃过,所有帮众都是腹部一凉,齐齐向后倒去。 第96章 望月峰上,握枪人皆敢赴死 望月宗‘明’字辈四品武夫,脱力跪倒在地,手中大枪被他平平放于地面。望月宗弟子抬起头,看到了高大魁梧如山峰的身影。 “对不住,来晚了。”一向和和气气,笑不离脸的扈从阿文,神情凝重,歉声说道。 见到阿文之后,望月宗‘明’字辈弟子,突然踏实的想要去,头枕西风,安然入眠。 然后,这位望月宗‘明’字辈弟子,又看到了走来的一老一少。 老人身着朴实麻衣,黑发白须,一杆如江水白蛟一样的大枪,紧握在老人掌中。 少年青衫长裤,眼神坚定,右手一把如刀如剑的兵器,散发黄灿灿的光芒。少年瞳孔眸子当中,似乎有紫色闪烁。 “老宗主...”老人二十年后,重新握枪,出现于战场当中。望月宗‘明’字辈弟子,心神激荡,就想要起身敬拜老宗主。 不只是他,还存活的所有望月宗握枪人,皆是心神激荡。 溪山镇四周山水之间,似乎有歌声回荡。歌声,是望月宗一代人,共同咏唱的悲歌。 望月宗,七大名门正派最为人丁稀薄,也是最脱俗凡尘的宗门。向来不问江湖事,安居在垣州溪山镇这一隅薄地,自修望月枪法,得观月大道。对于江湖争锋,王朝更替,一直都是不闻不问,妥妥的做了百年的旁观者。 然而今日,面对钱权酒色帮,预谋重组武林,却是望月宗之人,第一个迎了上来。 一宗之人,除了老弱,皆是握枪而来。 大剑仙曾逍遥,一剑破九百武夫,已是到了极限。而九百武夫,仍是不到八千的十分之一。七千多名武夫,仍是如蚂蚁成群,密密麻麻,使人望而生畏。 而望月峰几十位握枪人,却如同飞蛾扑火,毅然赴死。 “我望月宗,向来不问江湖事,这个出世的隐世门派,从开山祖师爷白宝墨算起,也是安安稳稳的做了百年。”宋清海那如瓷器一般的润声,传遍整座溪山镇。宋清海和彭飞、钱四道的喊话,又有不同。并不属于内力深厚,声音响亮雄浑,而是一种由心而生的低语。就像是同一位老朋友,秉烛夜谈。 “而今朝不同往日,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同小让。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我望月宗如何辞?” “我望月宗,如何退!”这一句,麻衣老人彻底从喉咙中喊出。 声音苍老而嘶哑。 “我望月宗,不退!”望月宗所有,活着的浴血男儿,皆是放声怒吼。 一时间,几十人的声音混在一起,竟然是盖过了,七千多钱权酒色帮武夫的喊杀之声。 望月宗握枪人的气势,也随之到达了顶峰。 “一枪出,直捣黄龙。”宋清海放声喊道,手握大枪‘白蛟’,一枪平平刺出,白浪翻腾,直捣黄龙。 这一招“直捣黄龙”,是所有望月宗弟子,初次练枪之时,由当代掌门人,亲自传授。 仅仅一招,朴实无华,却是枪法之中,最基本也是最实用的一招。百年以来,望月宗一直由当代宗主,亲自演示传授给刚刚入宗的弟子。寓意所有望月宗弟子,扎实基础,莫忘初心。 往往是最朴实的招式,才能杀人。 望月宗几十名握枪人之中,不乏‘风’字辈弟子。多年以前,这些望月宗老人,正是由宋清海,亲自传授他们“直捣黄龙”。 数十年之后,他们又一次见到了宋清海的“直捣黄龙”,皆是群情沸腾,热泪盈眶。 望月宗‘明’字辈弟子也是如此,“直捣黄龙”这一招,他们早已烂熟于心。第一次见到老宗主的“直捣黄龙”,无人不热血澎湃。 “一枪出,直捣黄龙!”所有望月宗握枪人,都是紧跟着宋清海,齐齐递出了自己的枪。 “一剑出,直捣黄龙。”曾乞儿手握骕骦,也是心神澎湃,宋清海宋老宗主,教了自己一招“直捣黄龙”。 天下之间,所有兵器练到最后,都是不知不觉地走向融会贯通。能集百家之兵,于大成之人,江湖之上,还未曾听过有这等天才英姿之人。境界稍微低于融会贯通的高手,倒是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位。 如那大顺中央的一城一剑,手握枯枝,却能散发剑气八十斤。 真正的高手,早已是无兵胜有兵,无招胜有招。你让从来只是握枪,从未练过剑术的宋衡风,去使剑。蓝夹衫玉树临风的男子,未必不能使出惊绝剑术。 曾乞儿用骕骦剑,使出望月宗枪法“直捣黄龙”,也依旧是剑气凌人! 曾乞儿面前的一位钱权酒色帮帮众,死死地瞪大自己的眼睛。同为四品武夫,来自西北路某镇的钱权酒色帮香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曾乞儿,骕骦直捣黄龙! 一阵血肉刺入肉体的声音发出,所有望月宗握枪人,无一人没有直捣黄龙! “二枪出,斗折蛇行。”宋清海大喝一声,一招‘直捣黄龙’未尽,左手稳稳握着大枪‘白蛟’,右手拇指,沿枪向前滑动数尺。 只见‘白蛟’枪身,如同长蛇蜿蜒,枪头更是随枪抖动,像极了出洞觅食的白蛇。 枪锋过处,血花惊现,中枪的钱权酒色帮帮众,如同被毒蛇咬中要害,几个呼吸之间,就失去了生机。 “二枪出,斗折蛇行。”所有望月宗握枪人,各自握枪,右手拇指沿枪向前滑动数尺。 动作如出一辙! 一时间,仿佛有成百上千的毒蛇出洞。毒蛇开会,五彩斑斓的蛇行出现于空中,蛇身蜿蜒,蛇头左右疯狂撕咬,钱权酒色帮众多武夫。 “二剑出,斗折蛇行。”曾乞儿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妙境界,骕骦剑带着自己的右手,如痴如醉。 骕骦剑幻化成一条金色小蛇。四尺二寸的骕骦剑,不比望月宗握枪人的长枪。虽然蛇身短了许多,却是更加的灵动诡异。 中剑的钱权酒色帮武夫,甚至没有发现,自己已经死了。他们只是看到金光一闪,依旧向前呐喊厮杀。几个呼吸之后,看到金光一闪的那些帮众,就像是毒蛇剧毒发作,齐声倒地身亡。 第97章 大剑仙,当破敌七十七人(上) “三枪出,枯树逢春。”宋清海接连两枪递出,又发出来一声低沉到,只有自己可以听到的声音。 问:“枯树逢春时如何?” 答:“世间稀有。” 枯树尚有逢春时,迟暮英雄宋清海,重回巅峰,又有何不可? 这一须臾,望月峰第六代宗主宋清海,仿佛回到了三十年前。那时的江湖风流,可不是什么一城一剑,而是一宗两枪。 ‘白蛟’可翻江倒海,白浪如潮。 ‘苍生’泣鬼神,苍生笑苍生。 高大魁梧的汉子阿文,刚刚一枪‘斗折蛇行’盘曲而出,他背后的最后一条长条,如同旭日破晓,一枪出世。 名枪破晓之后,并没有来到宋清海手里,而是如同一圆落日,悬浮在数千武夫的头顶上空。 所有人,都是被旭日光辉灼烧,一些内力低微的人抵挡不住,用手遮住眼睛。明明被‘苍生’光辉亮得眩晕,可所有人都是忍起不住抬头。 ‘苍生’出世,宋清海手中‘白蛟’也没有停下,白色老蛟龙,正值枯树逢春,久旱逢甘雨。白色蛟龙左突右突,搅入黑色蚁群之中,势如破竹。 并不是所有人,都没有听见宋清海,口吐而出的第三枪。曾乞儿在旭日破空之时,心有灵犀,也是送出了自己的剑。 “第三剑,枯树逢春!”宋清海的苍老背影,和他的无双枪法,深深的映在了曾乞儿的脑中。 少年记忆力,本来就是遗传娘亲,过目不忘。 宋清海三枪出,曾乞儿如同身临其境,整个人陷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状态。哪怕他也没有听见,宋清海第三枪出时,所说的‘枯树逢春’四个字。 曾乞儿却是使出了‘枯树逢春’的剑术。 曾乞儿骕骦在手,也是幻化成一轮金色的旭日。骕骦化成的旭日,虽然赶不上‘苍生’的夺目耀人,却也是重夕汇聚,鲜艳动人。 曾乞儿跟前的一凶恶汉子,张牙舞爪,眼见此处,有一个不握枪但握剑的青衫少年,提着刀就朝曾乞儿杀将过来。 凶恶汉子先是被‘苍生’旭日,照射的目眩头晕,紧接着又是被迎面而来的金光,闪烁着一丝迷醉。 凶恶汉子绒毛密布的胸前,一道弯弯旭日划过,钱权酒色帮的凶恶汉子,一脸难以置信。他就这样在金光之中,永远的睡去。 凶恶汉子,已经是死在曾乞儿手上的,第十个人了。少年与宋清海的约定,还差六十人。 曾乞儿并不是什么弑杀之人,这几年习武练刀以来,他一只都是只杀该杀之人,杀一些少年觉得不好的人。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不得不杀之人。如独眼刀客汤月,如逍遥门彭飞。曾乞儿同他们本不相识,更谈不上仇怨。 身在江湖,生不由己。 有时候杀什么人,该不该杀人,并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 而这一次却很不一样。曾乞儿本可以拒绝宋清海,宋清海已经将骕骦还给了曾乞儿,曾乞儿也道破了宋清海,望月宗第六代宗主的身份。 这样一位武功武德齐头并进的宗师,哪怕曾乞儿拒绝了他的要求,他也未必会吹毛求疵,去管曾乞儿要回骕骦剑。 可曾乞儿还是答应了宋清海,答应同他一起闯阵,一起杀人,一起赴死。 曾乞儿一不是七大派之人,二没有任何挂念,需要他闯阵杀人。武林风云变幻,与他何干?谁做那武林盟主的位置,亦与他何干? 可是少年仍然答应了宋清海,淌上了本不属于自己的浑水。 一来少年多年之前,就与钱权酒色帮结下恩怨,在曾乞儿心中,对这个帮派映象差到了极点。 二来是因为一个人。一个来自碧慈门,姓符的师兄。 符师兄中了北卑人一掌,而北卑人又是为了,掳走望月宗宗主宋衡风的儿子。 现在望月宗的门人弟子,同钱权酒色帮帮众,战在了一起。 曾乞儿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玉门关前,初出茅庐的无知少年了。还要去追问白衣锦瑟,为何同为大梁官兵,姓杨的千夫长,要故意压下百人队遭遇袭击的消息? 一丝丝蛛丝马迹,串联在一起,北卑人和钱权酒色帮,绝对关系匪浅。 北卑人阿鲁力已经死于骕骦剑下,可是曾乞儿并不觉得,他欠的债就已经还清。 北卑人背后之人,曾乞儿也会一一找上门去,让他们血债血偿。 可能是宋清海这样的奸商,也着实觉得拖少年下水,实在是太不仗义。 于是这个无赖老头子,连使两招,非望月宗弟子不传的招式,“直捣黄龙”,“斗折蛇行”。 这让离宋清海最近的曾乞儿,成了最为受益匪浅的那个人。 连麻衣老人所使的第三招,‘枯树逢春’,也是曾乞儿一人,得以领会其枪势精髓。 曾乞儿本就记忆力极强,学习能力也是匪夷所思。这可能是老天爷,对这个不具五行之气的废柴,一点点的恩赐吧。 宋清海三招过后,曾乞儿就像看到了一条康庄大道。大道景色,在宋清海三枪之下,被曾乞儿尽收眼底。 麻衣老人的强悍,曾乞儿比在场任何人都还要体会更深。越是体会的深,曾乞儿越是一阵后怕:宋前辈怕是已经踏入宗师境,我真是活得不耐烦了,竟然有对宗师境高手出剑的想法。 曾乞儿正在感叹,自己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挂于天际的那一道夺目旭日,以极为缓慢的速度,缓缓扩大。 无论是钱权酒色帮帮众,还是望月宗弟子,都是被旭日光辉,逼迫的呼吸困难,很少有人可以直视天空旭日。 魁梧汉子阿文一枪挑飞,一名钱权酒色帮帮众,抬头望向天空旭日,神往笑道:“多久没看到,老宗主的枪了。” 二十年前,天下人只知道宋衡风一枪惊人,三枪令天下英雄折腰,连望月宗当代宗主,都是主动退位,让宋衡风贤者居之。 却有极少之人知道,宋衡风的枪,就是跟那位退位主动让贤,被宋衡风掩盖光芒的宗主学的。 江湖人就是如此的健忘,向来只是崇拜强者。很少有人,去歌颂老一代的天下英豪。 再往前推三十年,宋清海的名字,亦是响彻整座江湖。 第98章 大剑仙,当破敌七十七人(中) 长枪当空,枪杆笔直挺立,就像是腊月寒冬依旧挺拔的柏杨树。枪头枪锋,却是朴实无华,内敛到了极点。如果有人能够飞去长枪之旁,如果旭日不是那么的耀人夺目,人们就会发现,长枪枪头枪锋,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么朴实。 枪锋之间,有剑气流转。枪头之上,银丝缠绕,像极了攀援的凌霄花。 旭日当头,烈的让所有人,都是脸颊滚滚发烫。旭日的光辉,已经遮蔽了一切。哪怕仅仅是清晨初升的旭日,它的光,就足够让万古长夜苏醒。 长枪,旭日,其实是一样的。 可现在所有人,既能看到长枪,也能看到旭日。 他们已经分不清,天边的那一束耀人夺目的光,到底是长枪,还是旭日。 旭日日光,若是恰到好处,洒在人间行人身上,温暖行人冻僵的身躯,温暖行人冰冷的心。 而长枪,作为兵器,它从诞生开始,就只有一个使命。那就是杀人。 分不清天空之中,是旭日还是长枪,是很严重很严重的错误,会丧命的错误。 钱权酒色帮的帮众,一边看到旭日慢慢扩大。一边看到一杆大枪,在长空之中,旭日之下,朝着他们横扫千军。 旭日逐渐膨胀扩大到极点,日光降临人间。 “好暖,好舒服。”所有被日光笼罩的钱权酒色帮帮众,都是忍不住发出感叹。 而与钱权酒色帮帮众,相对的望月宗握枪人,却是看到了另一幕景象。 大风起,所有的浮云,所有藏于旭日之下的黑暗,都随着大风起,消散殆尽。 天地之间,唯独只剩迟暮英雄正气。 带起大风的,是一道剑气。准确一点来说,化成大风的,是一道剑气。 剑气如风,由天上降临人间,朝着密密麻麻的黑色蚁群,横扫而过。 大风入阵,吹过钱权酒色帮的帮众,就如同秋天田野的镰刀。而钱权酒色帮的帮众,就是被镰刀扫过的草木。 无论是为百姓饱腹的小麦,还是惹人讨厌的杂草,镰刀扫过,皆是一分为二。 舶羊湖剑楼的大剑仙曾逍遥,一剑破敌九百人。望月峰下,溪山镇前,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一枪斩一千三百武夫。 宋清海的‘枯树逢春’,比起大剑仙曾逍遥,借曾婉之剑意,使出的‘似水流年’,还要多破敌四百人。 不同于如同淡水墨画的‘似水流年’,直接让中剑之人,在死亡之前,欣赏了一幅美到极致的画。然后中剑之人,随着流年消失于人间,尸体都没有留下。 宋清海的这一枪,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大风刮过,如镰刀割草。 枪势走到了尽头之处,一千三百名钱权酒色帮的武夫,被大风刮过,身躯都是一分为二。 鲜血如同喷泉,肆无忌惮的朝天空之中喷洒而出。 一千三百具尸体,整整齐齐,一同变成了两千六百块碎肉,跌落在土地之上。 人死了,他们的鲜血却没有停止喷涌。惨叫声,恶心到呕吐的声音,无助的咆哮之声,颤抖的惊叹之声,组成了一部交响乐。 溪山镇这一曲悲歌,并不单单只是望月宗人谱写述说。 还有整座武林。包括这一切的幕后黑手,钱权酒色帮。 若是说“似水流年”像是画,真正触目惊心之人,仅仅是中剑的九百武夫,然而他们都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 其他的钱权酒色帮帮众,除了感叹曾逍遥的实力强悍,以及对帮派中剑之人的些许惋惜,并没有再多其他感触。 而宋清海的‘枯树逢春’,却让仍然活着的人,亲眼见识到了,什么是炼狱。 一千三百具尸体,两千六百块碎肉,漫天暗红的血色,无一不刺激着钱权酒色帮帮众,强大无比的神经。 这些人手平均几条人命的亡命徒,此时此刻,也是胆寒到了极点。仍活着的不到六千的武夫,已经有人心生退意。士气这种东西,聚集起来很难,要散的话,却是很快。 不管是对于军队,还是人中之杰的武夫,没有哪个人想去死。 大风过,黑发白须的麻衣老人,握枪挺立。漫天暗红的血色,映照着宋衡风的英雄迟暮。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扈从阿文的心脏,突然如同瓷器破碎,一鼓揪心的疼痛,和莫名其妙的不详,涌上高大魁梧汉子的心头。 “老宗主......”这个跟了宋清海,近四十年的魁梧汉子,突然声音哽咽,朝着激起大风的宋清海望去。 宋清海依旧手握大枪‘白蛟’,双目平视正前方处。黑发白须的老人,就像是一座入云山峰,峰名望月。 宋清海双目之中,已经没有了生机。 原来,所谓‘枯树逢春’,只不过是冬天枯树的回光返照,枯树凋零之前,绽放出绮丽的花朵而已。 数十年来,本就凋零的武林,从今日之后,又少了一位十品大宗师。 曾乞儿渐渐也发现了,身侧宋清海的不对劲。少年从宋清海那一枪‘枯树逢春’出世,就如同天人遨游,好像曾乞儿自己,就是宋清海刮起的那道大风。 大风尽,曾乞儿也是从玄妙当中脱身,他一脸疑惑,望向身侧老人。 麻衣老人虽仍然握枪站立,却已经不在人间。 “枯树逢春”,算不上是宋清海,这辈子最为惊绝的一枪。可确是这位迟暮英雄,黄昏来临之前,看遍无限夕阳的一枪。 深深习得宋清海枪势枪意的曾乞儿,将手中骕骦轻轻放在地上,郑重整理衣衫,对着死而不倒的宋清海,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一敬宋清海将骕骦宝剑,完好还给自己。 二敬宋清海,独自开辟大道的无双枪术。 三敬宋清海,悉心传授自己的三枪。 一枪‘直捣黄龙’,二枪‘斗折蛇行’,三枪‘枯树逢春’。 每一枪每一势,都让武道刚刚起步的曾乞儿,受益匪浅。 “弟兄们,那个老头子已经死了,大家千万不要怕!更不要退!对方没了主心骨,给我杀啊!” 第99章 大剑仙,当破敌七十七人(下) 望月峰下,溪山镇内。小镇之内,方石阶梯参差不齐,黑瓦红砖的矮小房户,排成一排一列。 溪山镇内,距离老谭客栈不到百步之地,有一古老石桥。桥下溪流穿过整座小镇,波澜不惊,如同一张古画再现。 整座朴素到极点的小镇,唯一具有一点仙气,神韵所在就是这座小镇石桥。碧水泱泱,绿树掩映,偶尔有一艘,满载货物的小船,悠然在桥洞中穿过。 一个裸露半身,独剩一臂的胖子,站在石桥正中央。如此打扮,如此油腻的胖子,属实大煞小镇风景。 这位油腻胖子,正是钱权酒色帮,四大使者之人,今天这幕武林大戏的策划之人,钱四道。 刁权感受到曾逍遥气息离开之后,钱四道也没有在老谭客栈停留,如今大局已定,溪山镇又被钱权酒色帮帮众,围堵的水泄不通。钱四道这人比较喜欢安静,他心情大好,也不继续留在人多眼杂的老谭客栈,独自一人来到溪山镇古桥之上,欣赏小镇风情。 这倒是苦了周囍,这位稀里糊涂,就当上了天下武林盟盟主的三品武夫,没有了钱四道压阵,失去了狐假虎威的资本。 周囍内心慌得要命,可他又不敢对钱四道,提出任何要求。可怜兮兮的周盟主,只能满怀哀求的目送钱四道离去,自己一人独自面对,虎视眈眈的众多江湖好汉。 胖子钱四道,优哉游哉,站在古桥上欣赏风景。而他的大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 先是一道石破天惊的剑气,从小镇镇口东,辐射而来。以钱四道九品巅峰武夫的感悟,他自然感受到了那道剑气,有多么的不同凡响。 前来溪山镇的钱权酒色帮高手,除了九品巅峰的钱四道自己,以及十品大宗师刁权,再无其他高手。 更没有哪位,能用出如此恐怖的剑法。 很显然,释放如此惊天剑气之人,来自武林七大名门正派。 钱四道眉头紧蹙,这个眼中一向只容得下金钱的胖子,开始有些担心刁权了。 钱四道微微摇头,暗道是自己多虑了。除了武当山释云虚老道,还真没有哪位高手,能够稳稳吃下十品大宗师刁权。 而武当山,向来是不问红尘事。武当山上,唯属释云虚最不问红尘。谁人做武林盟主,谁人想争霸天下,跟这座道教圣地,都没有什么关系。 钱四道更是算准了,天人境老神仙释云虚,绝对不会出手。 虽然同为七大派,有像武当山这般不问红尘,一心修道的宗门,也有像逍遥门这般,意欲称霸武林的门派。 其实在钱四道的算计当中,望月宗这种人丁稀薄,脱俗尘世的宗门,也是不会掺和进来搅动是非的。 为了以防万一,他还留下了一道后手。委托漠北大草原上来的人,掳走宋衡风独子宋清,必要时候可以拿来当做人质。 就算是事情败露,也可以把锅,丢给北卑人。 钱四道早就做好万全准备,光是七大派的资料,他都是收集了整整两年之久。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钱四道如何能算到,恣意逍遥,放浪形骸的曾逍遥,会像个疯子一般,硬闯钱权酒色帮,八千武夫。 曾逍遥之所以做出,这般愚蠢到极点的举动。一是因为,他的两位师侄,仍在溪山镇内,作为舶羊湖剑楼楼主的师弟,卫渡雨的小师叔,曾逍遥不得不管。 二是逍遥小子面对释云虚不敢拔剑,剑心破碎,他想要从钱权酒色帮这里,拿回点什么。通俗一点说,就是想找点刺激。 钱四道更加算不到的是,原本两不相识的舶羊湖剑楼逍遥小子,会和望月宗第七代宗师宋衡风,结下不解缘分。 一向淡泊的宋衡风,为了曾逍遥,也是一人独闯钱权酒色帮八千武夫。 而宋衡风的老子宋清海,竟然同望月宗所有握枪人,一起下望月峰,战钱权酒色帮八千武夫。 钱四道又不是神仙,他怎能料到这变数之外的事情。只不过,哪怕徒增这么多变数,钱权酒色帮依然是大势所趋。 不过是死了一些,无伤大雅的炮灰罢了,一点也不浪费银子。 当然,钱四道现在并不知道,这等惊天变数,已经让钱权酒色帮,折损了两千武夫。 虽然大多是下三品的,普通帮众和精英帮众。可放眼钱权酒色帮整座在西北的势力,仍然算得上是伤筋动骨。 事后光是抚恤银子撒下去,都是一笔巨额开销。要是钱四道知道这般损失惨烈,他怕是要肉疼死。 钱四道正眉头紧蹙,反复思考这惊天剑气,到底从何而来的时候。溪山镇镇口东,又是一阵大风起。 钱四道眺望远处,神色大变。 “这是...枪发出的剑气?”钱四道作为九品巅峰武夫,视野自然能够所及甚远,他看到了长空当头,那一轮旭日,“宋衡风?” 若不是自己必须坐镇溪山镇,钱四道恨不得,马上赶往溪山镇镇口东,一探究竟。 还未等钱四道想清楚,镇外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一个人朝着钱四道缓缓走来。 一个头戴草帽,身着蓑衣的人,缓缓走上古桥桥头。 蓑衣之人刚刚出现,钱四道就看向了他。蓑衣之人也看着钱四道。 蓑衣之人背部的宽大蓑衣之下,隐隐鼓起一个矮小山包。 以钱四道多年眼力,藏于蓑衣之下的矮小山包,是一柄剑柄。既然有剑柄,必然少不了有剑。 那人的蓑衣之下,的的确确藏着一把剑,一把好剑。 “你是谁?”看着越来越近的蓑衣之人,钱四道冷冷问道。 蓑衣之人没有回答钱四道的问题,他只是一步一步,缓缓靠近古桥中央的那个胖子。 “他娘的,你不会也来自舶羊湖剑楼吧?”油腻且不修边幅的胖子,心情烦躁,狠狠地冲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蓑衣之人距离钱四道仅仅五步的时候,停了下来。 只见他伸出双掌,慢慢脱下穿着的宽大蓑衣。钱四道发现,这个男人的手掌,很长很大,布满老茧。 第100章 上架感言 臭不要脸跟风写一写上架感言。九月三十号发的书,到现在收藏不足四百,首次订阅估计会很惨,希望不是0,不然就尴尬了。 我一直都是起点的忠实读者,白嫖过很多盗版,也全订过百万字的正版。从初中接触第一本网文,到现在自己写书,已经是十多年的老书虫了。 从读者转变为写手,完全是因为一次巧合。在图书馆翻着起点武侠类网页,偶然看到百万武侠征文。我比阅读网文更早的,是看实体的武侠小说。那时候我看的第一本书,是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从此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金古的实体书,被我翻了个遍,上课看,下课看,放学看,睡觉躺床上也看。典型中了武侠的剧毒。 我内心深处,和很多痴迷武侠的读者一样,是有一座自己的江湖的。现在有机会把故事,讲给大家听,重度中毒的我,当天就到图书馆写了一章,三千字,反复斟酌考量,花了我三个小时....然后心满意足的上传征文。 之后两天,又写了两章。七千字收到起点签约的消息,我的内心,是有些小满足,小得意的。 因为我写的故事,被我的责编所认可。我很感谢我的责编水墨,没有他最初的认可,《锦瑟》写不到现在的近三十万字。 之后我一直佛系随缘更新,有灵感就写,也没有什么大纲,平均几天一更。那时完全不懂起点的机制,什么新书期,什么推荐,什么稳定更新,我压根都不了解。也的确因为我的佛系,错过了很多机会。 所以说《锦瑟》成绩那么差,完全是我本人的原因。 《锦瑟》写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爱好那么简单了。由爱好,上深到了热爱,不光是热爱,还包含着责任。 我很感谢,几位每天把推荐票投给我的兄弟。作家后台看到那一两张推荐票,我的心都是暖暖的。 到现在,《锦瑟》已经保持每天稳定更新了,也有了完整的大纲。以后成绩还可以的话,会系统完整的把故事讲完,预计二百万字。成绩差的话,我也会坚持不太监,八十到一百万字完结。 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一边写书,很累,却仍然要坚持前行。 为了我心中的武侠,为了我寥寥无几的几位读者。 说了那么多,其实是有点小亏的,因为以前作为读者的我,也不会去看什么上架感言。有这十分钟时间,不如多码码字。 但是我啊,成绩虽然稀烂,还是希望有人来追《锦瑟》,来看看黑羊啰里啰嗦的上架感言。我很希望,你们是陪着我的,而不是我一人孤独单机。 像我这样的写手,整个起点千千万万,他们比我更加努力,仍在写作的路上,孤独煎熬。 孤独的人,都不再孤独,煎熬的人,都能熬到尽头。这是我由衷的希望。 最后,祝武侠大热。武侠未死,江湖中仍有一群,热爱它的人。 凌晨预计放三章,订阅超过三十的话,继续加更。 黑羊拜谢。 第101章 孤香梅陨(上) 蓑衣之人脱下蓑衣,露出了他那略微消瘦的身材,这人满脸胡渣,满是憔悴。果然不出钱四道所料,他那厚重蓑衣之下,隐藏着一把古剑。 蓑衣之人一点也没有多余废话,竟是直接伸出右手,握住了古剑剑柄。 钱四道的肥胖眼皮颤抖,皮笑肉不笑道:“打架之前,总要让钱某知道在下的来头吧?” 脱了蓑衣的草帽男子,神色黯然,迟疑片刻之后,还是开口说道:“我只是一个罪人罢了。” “敢问大侠,何罪之有?”钱四道移开目光,俯视小溪溪水。 “我有何罪,与你何干?”蓑衣之人连声音,也是充满了深深的负罪之感,似乎真如他所说的一样,是一个负罪之人。 钱四道哈哈一笑,清了清喉咙,开口道:“钱某人也是刚刚才有了大侠的心境。在那之前,钱某人以为,这天下最令男儿迷醉的事物,唯有金钱而已。为了争论到底是,钱最讨男儿欢喜,还是权最令男儿迷醉,我钱四道和我的一位老哥哥,足足争论了十几年。每次我们两位相见,都要因为此事挣他个面红耳赤。” 钱四道摸了摸自己的油腻肚皮,继续道:“直到今天,钱某人遇见了周盟主。周盟主一席英雄言论,真是让钱某人茅塞顿开。钱某人爱钱自然没错,可我权哥迷恋权力,那就错了吗?” “天下之人,各自推崇天下之事,各走各的道,就是最最正确不过的了。就像大侠你说的,你何罪之有,的确跟钱某人毫无关系。钱某人乐意做那周盟主的伯乐之人,不让此等英豪被天下人埋没,自然也与大侠毫无关系。” 钱四道义正言辞,正气凌然,眼神却是轻瞟向蓑衣之人,“所以,钱某人奉劝这位大侠,各走各路,自问自家事。大侠可不要做出什么,有违大事所趋的事情啊。” 听了钱四道的‘掏心之言’,蓑衣男子似乎真的有所动摇。只见他低着头,草帽遮盖他那憔悴的面容,没有人知道他此时此刻,在想什么。 整座古桥,独存溪流淌水之声。 “大侠?”钱四道首先打破了沉默,小心问道。 “我不是什么大侠,只是一个曾姓的罪人罢了。”蓑衣男子声音越来越小,说到‘曾’字,后面的声音都是声细如蝇。 钱四道九品巅峰武夫的敏锐观感,倒是可以听清蓑衣汉子的低声细语。 “曾姓...舶羊湖剑楼。”钱四道猛然想起一件江湖密闻。 十八年前,舶羊湖剑楼的一位,剑气剑道皆处巅峰的十品大剑仙,不知因为何种原因,突然叛逃舶羊湖剑楼。 舶羊湖剑楼近八百年的传承,为了阻拦这位,执意下楼而去的大剑仙,直接祭出了当年首位‘大剑仙’,卫无涯留下的剑阵。 那一天,浮岛之上,幢幢古楼昏暗无光,舶羊湖湖水,都是被剑气削去三丈。 由卫无涯留下,传承八百年的剑阵,被那位风华绝代的十品大剑仙,一剑破之。 大剑仙破阵之后,被剑楼楼主,天人境方唯雪拦住。 那位意图叛逃剑楼的大剑仙,竟是向天人境方唯雪,毅然出剑。 两人交手的胜负,以及其中细节,恩恩怨怨,不为他人所知。钱四道只是知道,最后的结局,就是十品剑仙下剑楼,被舶羊湖剑楼抹去了姓名。 整座江湖,知道这等密文的人,都是少之又少。钱四道也是通过近两年,对七大派情报的调查收集,一点点顺藤摸瓜,才能得知这段密闻。 新一代的舶羊湖弟子,根本不知道剑楼的这段前尘往事,更没有听过那位大剑仙的姓名。 人们只以为,舶羊湖剑楼衰落,是因为青黄不接,三十年未诞生十品大剑仙。 却不知舶羊湖剑楼之所以衰落,是因为一位女子。 女子姓曾,名婉。曾婉一剑破剑楼剑阵,刀剑无情,舶羊湖剑楼不仅仅是折损多位高手。连当时剑楼内最为风头无两的曾家,也是受到了曾婉的牵连。曾家的高手,或是避嫌或是内疚,或是对曾婉叛逃的愤怒,纷纷放下了手中三尺剑。 曾婉的大哥,更是随曾婉之后,下楼而去。立誓不带回曾婉,不归舶羊湖。 想到此处,钱四道更加正视了眼前蓑衣男子,缓缓问道:“大侠可是舶羊湖剑楼,‘归湖剑’曾康?” 归湖归湖,曾康十八年前,离开剑楼浮岛,却没有一天,不心系舶羊湖剑楼。 “我是曾康没错,却配不上‘舶羊湖剑楼’,这五个字。”蓑衣剑客,果然就是曾婉之兄,曾逍遥之父,曾康。 “要是你曾康,还配不上舶羊湖剑楼,这五个字的话。那么剑楼之上,除了楼主方唯雪,就再也没有人可以配得上,‘舶羊湖剑楼’这五个字了。”钱四道不知为何,突然很理解眼前这个落魄男子。 胖子钱四道,其实是个相当感性之人。他会因为击杀邵方,而心生惋惜,也会替曾康的处境,深深无奈。 如果钱四道是曾康,一边是自己的亲妹妹,一边是有养育传剑之恩的舶羊湖剑楼。钱四道又该如何抉择? 除了无奈还是无奈,除了落寞还是落寞。 落寞与无奈,本是可以共存的,就如长天与秋水,小溪与古桥。 可曾康的无奈和落魄,却同他背负之剑的名字一样,挥之不去。 曾康的剑,剑名‘奈落’。奈落剑,是舶羊湖剑楼,仅存的一百六十柄符文古剑,最古老的七柄之一。 其符文威能,比之曾逍遥的古剑‘易水寒’,还要强悍三分。 这并不是说曾逍遥的剑术,比不上自己的老子曾康。到了曾逍遥十品大剑仙的境界,剑本身倒没有那么重要了,可以锦上添花,却不能雪中送炭。 而且曾逍遥二十五年以来,最美的一剑,却是出自被舶羊湖剑楼,除名之人。 “你本不该杀贺峰。”说到贺峰,曾康落寞之中,又加了一分落寞。 因为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从卫渡雨出头,到贺峰中掌,仅仅发生于电光石火之间。隐匿于人群之中的曾康,没有来得及救下贺峰。 这让曾康内心,对舶羊湖剑楼的愧疚,又是重上了三分。 第102章 孤香梅陨(下) 溪山镇这座颇为狭小的古桥,竟也是散发出浓郁剑气。精华纯粹的剑气,剑气之中,不带有一丝多余的杀气。 “曾大侠,难道你没看见吗?是你的师侄,要杀我钱四道!既然要杀我,又没把握接下我钱四道一掌,怪的了谁?”钱四道不再俯视过桥溪水,他仅剩的一只手,背负身后,深深望着曾康。 曾康依然是那么的落寞,重重叹了口气道:“贺峰,是为了保护他的师妹。渡雨一直都是这种争强好胜的性子,三十岁的大姑娘了,一点也没有改。” 钱四道心道:三十岁那叫大姑娘?明明是黄脸婆了。不过那位背负古剑的舶羊湖剑楼女子,似乎保养的很好。一点也看不出,她已经三十多岁了。 “所以呢?所以钱某人,就要因为贺峰是保护师妹,不是有意杀我,我就要站在那里,让他捅一剑?”面对这位舶羊湖剑楼的‘归湖剑’,钱四道针尖对麦芒,气势丝毫没有弱了半分。 你是鄱阳湖剑楼‘归湖剑’曾康,我还是大梁第一大派,钱权酒色帮的使者呢。 同是九品武夫,钱四道虽然断去一臂,实力大损。可他仍然不会怕了曾康。 “所以,舶羊湖剑楼罪人曾康,请钱使者指教微薄剑术。”曾康话音刚落,背后古剑‘奈落’出鞘。 古剑出鞘,古剑剑身,密密麻麻的盘写着神秘符文。一时间,剑气染满了溪水。 “曾大侠,你是铁了心,要和钱某人动手?”钱四道手掌微微抬起,掌心之中,一块玄色方石,席卷着天地空气,“你曾康的牵挂,除了妹妹曾婉,和舶羊湖剑楼,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吗?” “别的东西...”曾康手握古剑‘奈落’,眼神漂浮,陷入了深深回忆。 “我来提醒一下曾大侠,你的儿子,曾逍遥。”钱四道缓缓说道。 一听到曾逍遥的名字,落寞如曾康,瞳孔深处,也是闪烁出一道亮光。 “逍遥他,很好。”曾康很早很早,就来到了溪山镇老谭客栈。他甚至亲眼目睹了,望月宗许风东遭遇伏杀,目睹了宋衡风的冬蝉入易水,目睹了儿子曾逍遥,突破十品大宗师。 曾康始终藏匿于暗处,这位自称舶羊湖剑楼罪人的‘归湖剑’,自始至终,都是作为一位旁观者。 “逍遥他...已经和你们的人,交上手了。”钱四道不知道溪山镇口东,美如墨画的剑气来自何人。曾康作为曾逍遥的父亲,传授曾逍遥剑术的师父之一,自然是能感受到,曾逍遥的独特剑气。 放浪形骸,恣意逍遥。 除了曾逍遥的剑气,曾康还感受到了,属于妹妹曾婉的那一抹温柔。 曾康痛苦的表情,更加的在他那满脸胡渣的脸上舒现。无论是当年曾婉叛出剑楼,一剑破舶羊湖剑楼剑阵,两剑战天人境方唯雪。还是曾婉下楼之后的了无踪迹,直到身死异乡。曾康身为大哥,都是满满的愧疚。 他自称罪人,既是舶羊湖剑楼的罪人,也是妹妹曾婉的罪人。 曾康十八年前追随曾婉下剑楼浮岛,可整整十年,他都没有打听到曾婉的一丝讯息。仿佛自己的亲妹妹,就如同人间蒸发一般。 直到八年前,一路辗转寻觅的曾康,才收到某人的带话:剑气尽,梅花陨。 收到消息的曾康,犹如五雷轰顶,痛苦至极。因为给自己传话的那个人,经过他手的消息,不可能有假。那个人更不可能欺骗自己。 那个曾经风华绝代的剑仙,自己的妹妹,就这样死了。曾康到现在,连她埋在哪里都是不知。 曾康今后些年,除了寻找妹妹曾婉所葬之处以外,还在做一件事。 找到那个负了妹妹的男子。 当年那人究竟是谁,除了楼主方唯雪,连曾康这个大哥,也是完全不知情。曾康立誓不带回妹妹,不归舶羊湖,他自然不可能去问楼主方唯雪,那个负心人,究竟是谁。就算曾康问了,方唯雪也不可能说。 现在曾婉已故,而她又被舶羊湖剑楼除名,死不得入葬剑楼剑冢。曾康就算是寻得妹妹所葬之处,也不可能带妹妹回舶羊湖了。‘归湖剑’,将要永永远远的浪迹天涯。 这几年游走调查,曾康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他已经隐隐约约,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这也许是支持心已死之人,苟活到今日的原因吧。 曾康离真相越来越近,也知道此行前去探明真相,是有多么的凶险。作为一个父亲,曾康临行之前,想要看一看自己的儿子。逍遥小子,这块天生的习剑璞玉,果然没有让曾康失望。 在曾康的亲眼见证之下,舶羊湖剑楼,又是诞生了一位十品大剑仙。 那个当年手握木剑,狂使‘封魔剑法’,面对少女卫渡雨,躲在自己身后狐假虎威的小屁孩,已经超过了父亲。 所以曾康想不出,除了舶羊湖剑楼,和妹妹曾婉,自己还有什么挂念。 钱四道自然不可能知道,这些年曾康到底经历了什么,背负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他以为曾康是想到了曾逍遥,震惊道:“原来和我钱权酒色帮交手之人,就是曾逍遥!十品大宗师,一人独战八千武夫,好不威风!” 哪怕是十品大宗师,也绝不可能,一人敌八千武夫。 曾康何尝听不出钱四道话中的讽刺,他何尝不知道,曾逍遥是去赴死。 可他仍是替曾逍遥深感欣慰。十八年来,曾康虽然心已凉,血已冷。可他的剑心,却没有碎。 这位落魄的舶羊湖剑楼“罪人”,剑道之上,一直保持九品的水准,甚至更近一步,稳入九品巅峰。 曾康懂自己的儿子曾逍遥,就像他懂自己的妹妹曾婉,当年为什么执意下楼一样。 曾康不同于其他曾氏族人,从来没有怪罪过妹妹曾婉,他只是深深的自责,以及无力的愧疚。 曾康更加懂自己的儿子,所以哪怕曾逍遥面对的是一个必死之局,曾康对于曾逍遥,也是一个无牵无挂。 第103章 望其项背之人 “看来曾大侠,只记得自己的儿子,却忘记了为你生子,养育儿子的那个人。”钱四道不紧不慢,他拖着肥胖的身材,在古桥桥头来回踱步,“看来钱某是有必要提醒一下曾大侠了,那位在江南水乡的富家贵妇人,曾大侠难道一点都不记挂的吗?” 钱四道的声音,字字如刀,切割着曾康本就凉透的心。 妹妹婉儿被别的男子所辜负,曾康自己,又何尝不是负了某位江南女子。 冥冥命运,一报还一报。 “你...”曾康痛苦的抬起头,望向钱四道的眼神之中,满是怒意,“她并不是江湖中人...” “是啊,一个奔向知命之年的贵妇人,不是江湖中人,理所应当在家安安心心,等着抱孙儿呢。曾大侠,你说对吗?”钱四道很喜欢这种感觉,目睹了曾康的手足无措,以及熊熊怒火,钱四道很是满足。 这种掌控局面的感觉,让钱四道重新稳坐钓鱼台。他虽然不可能提前预知,曾逍遥在武林大会召开之时,步入十品大宗师。却是早就把七大名门正派高手的已知情报,掌握的了然于胸。 哪怕是曾康这种多年之前,已经离开舶羊湖剑楼的人,钱四道亦是调查的清清楚楚。 钱四道一人,可抵十品大宗师,绝非流传于钱权酒色帮内的,虚言妄论。 曾康愤怒之后,陷入了沉默。向他这样的剑客,很难有什么东西,扰乱他的心境。可钱四道却是做到了,一针见血。 “决定权,完全在曾大侠你自己手上。”钱四道那讨厌至极的声音,又一次在曾康耳边响起。 “浮生如草,岁月催人。” “罪人曾康,一步一金花,愿笑尘缘了。” 随着曾康几句莫名之语,曾康消瘦落寞的身躯,都是微微颤抖。 钱四道仿佛产生了错觉,脚下穿镇而过的溪水,都是停止了溪水东流。 一抹古剑,在钱四道眼前乍现。古剑不带任何剑光,亦不带任何剑气。 唯有离愁,放惹相思。 宋衡风离愁别绪,却没有使其相思之人。连那个曾经陪伴宋衡风的女子,也是离他而去。 望月宗宗主宋衡风,似乎除了整座楼的书画文墨,就再也没有了让他上心之事。 当刁权见到宋衡风的时候,他是那么的不想见到这个人。 二十年前,所有与宋衡风同一时代的江湖人,都是被这个蓝夹衫君子,遮蔽了光辉。 哪怕当年的刁权,也是如此的名震天下,如此的使天下英雄望其项背。可是不管刁权如何努力,一次又一次的打败成名已久的高手,一次又一次的写下逆天战绩。刁权的前面,永远有一衫蓝色夹袍。 哪怕那个人,仅仅只是蜗居在望月峰,几乎不入江湖。哪怕他多么的荒废武道,痴迷字画水墨。人们提到天下最最英姿的青年俊杰,还是‘宋衡风’三个字。 或许正是常年被一个人,踩在脚下。刁权才会由一个痴迷武道的武夫,变成现在迷恋权力的钱权酒色帮执法使。 既生瑜,何生亮。同样是天才的刁权,又有哪里不如他宋衡风了?为什么天下人,只知道他宋衡风,而对于刁权,却是那么的漠不关心,不闻不问! 望月峰下,刁权终于是见到了,当年这个让他望其项背的男子。 这是刁权第一次见到宋衡风,当年的两位天才,都已是迈入不惑之年,不再争锋相对,不再锋芒毕露。 刁权哪怕之前从未见过宋衡风,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男人。 “宋,衡,风。”高高瘦瘦,似乎不喜欢怎么说话的刁权,一字一句道。 “你小子,我喝醉了,你就把我扔在那里不管了?一点都不懂关爱前辈。”宋衡风拦下曾逍遥的剑,冲着青年剑客,幽怨道。 “宋宗主...”每次见到宋衡风,都是嬉皮笑脸的曾逍遥,竟是一改常态,怔怔出神道。 “怎么?只准你曾逍遥,拿数千武夫砥砺剑心。不准我宋衡风,也来磨一磨我的手中枪?”宋衡风面色轻松随意,竟然开起了玩笑。 “你本不该来。”曾逍遥道。 “认识了你,来就是我的宿命。”曾逍遥道。 “哪怕你是宋衡风,也不可能敌得过数千武夫。”曾逍遥道。 “你好像比我要弱一些,你都能敌,我为何不敌?”宋衡风道。 “我不能敌的。”曾逍遥道。 “那青衫谢玉堂,能不能敌?”宋衡风道。 “是青衫动天下的谢玉堂,还是丧家之犬的谢玉堂?”曾逍遥哈哈一笑,终于是恢复了逍遥小子的常态,打趣道。 丧家之犬这个词,用来形容现在的谢玉堂,其实是再适合不过。只不过天下除了曾逍遥,没有人会这么去形容,那位青衫儒将。 “你啊,还是太年轻了。”宋衡风笑着摇了摇头,叹道。 曾逍遥面色一惊,凝声问道:“莫非现在的谢玉堂,也能一人敌数千武夫?” “当年也好,现在也罢,他谢玉堂能一人挡八万铁骑,我又为何不能试上一试?”宋衡风蓝袍随风浮动,声音也是意气风发。 原来这个天才中的天才,也有望其项背之人。 当年为何是他宋衡风独占鳌头?只不过是因为谢玉堂身居大楚庙堂,不在江湖之中罢了。 曾逍遥和宋衡风你一句我一句,完完全全忽略了十品大宗师,刁权。 “好,你很好。宋衡风,你还是这般的看不起他人!”刁权按下胸中杀气,冷冷道。 宋衡风这才看向刁权。这个高高瘦瘦如竹竿的阴沉男子,宋衡风之前似乎并没有见过他,更别提看不起他了。 所以宋衡风有些懵。 “请问你是?”宋衡风充满疑惑,问道。 “原来你们不认识啊,看你的样子,我还以为你和宋宗主是老相识呢。”曾逍遥有些虚弱,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 逍遥小子的无心之言,无疑是火上浇油。 刁权多年之前,那道已经被自己埋藏起来的阴影,又一次一塌糊涂的遍布刁权满身。 自己望其项背之人,竟然不知道自己是谁? 可笑,可笑至极。 一阵银铃声突兀响起,手握冬蝉的宋衡风,瞬间陷入‘叮叮当当’的声音当中。杀气遍野。 第104章 青衫动天下(一) 溪山镇最美最动人的,不是穿镇而过的小溪淌水,也不是镇中一面饮酒,一面谈天说地的江湖人。而是小镇之外,那大片大片的桃林。 桃花朵朵,桃花依旧,寻常时分渡船人架船而过的桃林,已经洗净了前世铅华。来来往往的游侠,寄情于桃林溪畔,在桃花香气中落幕。 今日的桃林,却显得不那么的鲜艳。比桃花更艳丽的,是人的鲜血。 漫天的血,无尽的血,连蔓延三百丈的桃林,也为之黯然。 一个血满衣衫的少年,手握一把如刀如剑的兵器,在由人群组成的滔滔巨浪之中,挣扎着。 曾乞儿此时就像一个溺水之人,明明不会水,落入水中仍要不断扑通挣扎。 然而挣扎却是无畏的,不管你如何挣扎,最终还是会被巨浪吞没。挣扎与不挣扎的唯一区别,只不过是,可以溅起多大的水花而已。 “五十,五十一,五十二...”曾乞儿虽然身体疲倦,内力也是慢慢流逝,可他的双目,却越来越亮。 手中骕骦,也是越来越快! 宋清海已死,他与曾乞儿之间的约定,就算是随风而逝,也应该是情理之中之事。 然而少年却仍然身陷阵中,一遍又一遍的起剑,出剑,收剑。此时此刻,曾乞儿就如同一个傀儡,不不断断的重复着,相同而且无畏的动作。 然而少年却不同于傀儡,哪怕是最最顶尖的傀儡大师,也绝对不可能创造出,眼神炯炯的傀儡。 少年本可以走,他是紧接着魁梧汉子阿文之后,发现宋清海仙逝的人。那时钱权酒色帮武夫,被宋清海的一枪‘枯树逢春’,折煞腰杆,心生退意。 曾乞儿那时候要走,没有人会出手相拦。但是曾乞儿却没有走,而是当着数千武夫的面,给宋清海老爷子,磕了三个响头。 哪怕少年已经初成长,哪怕少年经历了那么多的江湖险恶,哪怕少年心里清清楚楚:这个世道,坏人比好人要多得多。 少年还是会做出一些,世间人所谓的傻事。 也是因为少年做的这些傻事,曾乞儿虽然杀了很多人,完完全全和仁德圣贤沾不上边。曾乞儿却终究不会成为,清安镇王狄那样的人。 曾乞儿的一身青衫,已经被血水染红透彻,分不清是自己的血,还是敌人的血。 曾乞儿步入四品武夫之后,《御宝决》也是有了一大精进。曾乞儿在清安大牢之中,偶然习得《御宝决》,完全是赵四五以口相传。 曾乞儿作为天下身怀《御宝决》的第二个人,对于自己修炼的内功心法,却是了解的相当之少。 《御宝决》,作为内功心法,和武人境界的划分一样,划分为三境。 下三境,身体内力如同江水激流,比之寻常武夫,要流转快速数倍。轻伤不流血,外部重伤亦可愈。当年曾乞儿下三境的时候,胸口中了独眼刀客汤月一刀,伤势极重,也是一月之内伤势愈合如初,连刀疤都未曾留下。 《御宝决》中三境,内力如同满溢之湖,一招一式之间,皆是附着内劲。只要是要害未受重创,战无止境。 《御宝决》上三境,内力化形,如宝光流溢。身怀御宝决的上三境武夫,哪怕是站着让人拿刀砍,寻常招式连体外宝光,都是万万不能破之。就算破坏了内力宝光护体,想要伤到身怀《御宝决》的上三境武夫,除非是大境界的压制,也是痴人说梦。 这也是为什么,赵四五仅仅凭借肉身之躯,就能硬抗陨禅蟒的撕咬。《御宝决》练至上三境,不光是身体愈合速度,连同肉身强度,也是如佛祖灵宝一般强悍。 当年鱼钩所都督穆隐,身为十品大宗师,擒拿一个不到宗师境的赵四五,都是要花费几年时间布局,费劲心机,鱼钩所高手尽出。这才将赵四五,困于清安镇大牢深处。 《御宝决》虽然如此逆天,可也有着无法弥补的缺憾。神功《御宝决》,除了不在五行之中,非不具五行之气之人,不可修炼之外。《御宝决》,只能由不会武功之人修炼。 当年赵四五机缘巧合之下,偶得《御宝决》。那时的赵四五,虽然是不具五行之气的“废柴”,却也是一位中三境的武夫高手。 赵四五竟然自废武功,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手段,把自己习武后沾染的五行之气,清除的干干净净。 自废武功,是习武之人大忌中的大忌。境界越高,实力越强悍之人,早就练到了随心所欲,武功招式融于生活的境界。散去自身功力,远远不是自跌境界这般简单。 因为武人的武功,已经融于生活之中,被自己的身体所认同。你要从自己身体内部,去除一大片的东西,对于身体的主人,将是多么大的损伤。 一个不小心,丹田经脉伤损,再也无法习武不说。直接暴毙当场,也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而且并不是说,自废武功,就可以去除自身所沾染的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是天地的气息,区区肉体凡胎,只能利用五行之气练武养生。想要对抗去除它们,难如登天。 当年的赵四五,除了具有大决断,自废一生武功之外。他还掌握了某种特殊的法门,让自身武功全废的同时,十几年习武沾染的五行之气,也是随风散去。 赵四五从当年中无境的武人,变成现在连鱼钩所都督穆隐,都为之忌惮的高手,不是没有他的理由。 想要在滔滔武林中出人头地,天赋、机缘、决断、毅力,都是重中之重。比如赵四五,虽然天赋极差,习武十多年仍然滞留中三境。比起二十五岁,就踏入十品大宗师的曾逍遥,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然而机缘到了,赵四五不惜身死的危险,也要牢牢握住指尖机缘,才有了今日之恐怖实力。 除此之外,《御宝决》还有一个,让所有习武之人,望而却步的缺憾。 第105章 青衫动天下(二)【均订2咸鱼求订阅】 《御宝决》,作为习武之人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内功心法,防御能力和愈合能力固然强悍。却是极为难以提升境界。 特别是每每修到大境界的门槛,想要跨过门槛,鲤鱼跃龙门,比起修炼其他内功心法的武人,困难程度足足提升几个量级。 赵四五身怀《御宝决》,一身神功足以笑傲江湖。而单论武道境界,赵四五在被穆隐设计,困于清安镇大牢深处之前,仅是八品巅峰武夫而已。《御宝决》加上霸道的陨禅天火,八品巅峰武人,却连穆隐这般十品大宗师,也是为之忌惮。 而曾乞儿足足三年,却仍是三品武夫,直到同化陨禅天火,“骕骦一骨独当御”,这才步入四品。内力如满溢之湖,一招一式,皆附着内劲。 曾乞儿不知其中门道,还以为是自己的修行天赋,实在是差劲的可以。 传说《御宝决》大成之时,一口真气在胸,起死人,肉白骨。 这等如同神迹的逆天奇效,简直是匪夷所思,已经超过了练武之人,所能触及的范畴。 而自从玄明大帝武破南天门,《御宝决》出世,到今天曾乞儿身怀《御宝决》。从古至今,一共有九位武夫,大机缘在身,得以修习《御宝决》。 然而这九人当中,却没有一个十品大宗师。 也就是说,虽然传说《御宝决》大成,一口真气在胸,起死人,肉白骨。可事实证明,九品巅峰,就是修炼《御宝决》的武夫,那条断头路的尽头。 曾乞儿之前,包括赵四五的八名前辈,无一不是天之骄子,无一不是大造化大机缘之人。可他们,全都于十品大宗师止步。 十品大宗师,对于天下九成九的武人,都是云端一般的存在。若是能到九品巅峰,也是众人神往,可望不可及。 可真正一心向武的武痴,内心深处,哪有不想亲自看一眼,十品大宗师的风采的? “此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已有涯随无涯,殆已!”曾乞儿一面驱动体内《御宝决》内劲,一面就是一剑挑出。 朝着曾乞儿冲将过来的,三名钱权酒色帮武夫,同时感觉自己丹田深处,泛起一旋难以压制的躁动。三名钱权酒色帮武夫,全身内力随着躁动的泛起,都是微微一阵停滞。 三人同时大惊,他们还没来得及检查体内躁动,眼前一阵金光闪起。三个人,三道剑光,剑光殒没,人命也被剑光一同收去。 《御宝决》中三境,一招一式皆附着内力。曾乞儿的剑还没到,他那对自身温润如玉,对敌人霸道如雷的内劲,就已经率先击中了,三名钱权酒色帮帮众的丹田。 被曾乞儿霸道的内劲击中,三名下三境的武夫,自然不可能抵挡得住《御宝决》入体。 “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曾乞儿解决掉眼前的,三名钱权酒色帮帮众,方得稍加喘息的机会。 曾乞儿抬头向战场他处往去。老宗主宋清海一枪“直捣黄龙”,两枪“斗折蛇行”,所有望月宗握枪人,都是一同跟随老宗主奋起杀敌,士气大振。 待到之后宋清海三枪“枯树逢春”,陨落望月峰下溪山镇前,所有的望月宗握枪人,皆是陷入了悲愤之中。 宋清海已死,望月宗握枪人,却是破釜沉舟,继续谱写一曲悲歌。 宋清海的贴身扈从阿文,已经和钱权酒色帮的一位护法,战在了一起。阿文高达两米的身材,如同黄冈巨岩,一杆大枪在手,虎虎生风。除了钱权酒色帮护法,还有数十位武夫,或明或暗,一齐围攻扈从阿文。 钱权酒色帮如潮水的攻势之下,阿文也是挂了彩,伤势颇为严重。 其他众多望月宗握枪之人,接二连三的倒下,一番白恶化的血战下来,望月宗仍然活着的握枪人,已经不足十位。 恐怕今日之后,垣州溪山镇望月宗,就要从七大名门正派除名。望月宗虽然脱俗出世,也难免需要派遣一些弟子下山,或是历练游历,或是处理与宗门相关的凡尘俗世。 这些下山弟子,难免会与山下的江湖人,有所摩擦。混江湖嘛,两伙不同的人,不产生些什么火花,好像都不叫做混迹江湖一样。 有摩擦,就难免会与他人结下仇怨。今日之前,望月宗两位十品大宗师坐镇,高手如云。 望月峰下,溪山镇前,这曲悲歌开始谱写,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一枪“枯树逢春”,仙逝望月峰下。第七代宗主宋衡风,亦是陷入苦战,在众多武夫的包围之下,想必也是难逃一死。 而望月宗的上三境高手,从银月枪许风东开始,皆连陨落。 今日之后,消息一旦传出溪山镇,又有多少仇家,多少之前眼红之人,会来望月峰落井下石。 望月峰上仅存的老弱妇孺,又有几人能在,望月峰握枪人死尽之时,逃过这场劫难。 宁做含冤鬼,莫做江湖人。无论多么意气风发,多么高处不胜寒的江湖人,都有人老力竭的时候,也有彗星陨落的时候。巅峰之时,万众追捧。落寞之时,却是人人落井下石,恨不得吐上一大口唾沫。 待到那个时候,不仅仅是江湖人自己,连他的亲朋好友,也是难逃一劫。 曾乞儿一想到今后,望月宗的何去何从,少年心头愁绪绵延,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然而,现在并不是曾乞儿,替他人操心的时候。少年自己,亦是深陷乱阵之中,自身难保。 一道暗红色身影,出现在了曾乞儿面前。 只见那人负手而立,一件暗红色软缎袄子,发丝长如流水。曾乞儿发现,这个人是闭着眼睛的。 “你杀了我们很多兄弟。”暗红色软袄男子,冲着曾乞儿缓缓开口。 曾乞儿仔细看向暗红色软袄男子,他那闭起的眼皮,微微抖动,一双长长睫毛,也是随着眼皮上下浮动。 这人是个瞎子。 既然是瞎子,又怎么能够看到,曾乞儿杀了很多人。 第106章 青衫动天下(三) 一身暗红软缎的瞎子,除了一头如流水的头发之外,全身上下,再也没有了能入人眼的东西了。 连极为鲜艳,极为吸人眼球的红色,也不能把旁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衣衫之上。 只要看见瞎子的人,就忍不住去欣赏他的长发飘飘。红软缎瞎子的头发,在风中飘逸,却不显丝毫凌乱,幽幽西风仅仅是一种衬托,衬托着瞎子的如水发丝。 “你使的并不是枪,而是剑。不对,是刀。”红软缎的瞎子,见曾乞儿迟迟没有回答,他那微微颤动的眼皮,对上了曾乞儿的眼睛,“你并非望月宗之人。” “我不是。”曾乞儿道。 “你也非七大名门正派的弟子!”红软缎的瞎子继续道。 “我不是。”曾乞儿依然道。 “你既不是望月宗弟子,也不是七大派之人,为何要硬闯进来,屠杀我帮派兄弟?”红软缎的瞎子疑惑问道。 瞎子名叫程归,乃钱权酒色帮十二大护法之一。疾风知劲草,瞎子虽然是瞎子,看不见东西,可瞎子除了眼睛以外,还有很多种方法,去看清这世界。 程归甚至比大多数双目健全之人,要看得更清楚。 他早就发现了曾乞儿,明明是中三境的气息,却充斥着柔和与霸道。一个极有可能刚刚四品的武人,竟然能将霸道与柔和,这两种完全相悖的气息相融。 程归对此很是疑惑,在加上曾乞儿的实力确实不弱,折在他手上的兄弟,已经有五十多人了。连中三境的高手,都是有七位,死于青衫少年那如刀如剑的兵器之下。 所以作为钱权酒色帮的护法,八品武人程归,要来亲自会一会青衫少年。 “看不惯贵帮派的一些行事而已,还有我与故人,已有约定。”曾乞儿不温不火地答道。 “我钱权酒色帮,有什么地方让你看不惯的?”程归刚刚开口,就已经心生后悔,因为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 果然,曾乞儿只是轻轻摇了摇头,并没有回答程归。 钱权酒色帮,作为大梁第一大帮派,却一直被某些所谓的名门正派唾弃。特别是大梁开国以来的这些年,钱权酒色帮迅速膨胀,势力扩张到大梁版图的每一个角落。扩张的如此之快,招收的帮众自然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大梁开国十五年以来,钱权酒色帮明里暗中,做了多少有违江湖道义的勾当,连作为帮派护法的程归,也不全清楚。 一将功成万骨枯,钱权酒色帮能在十多年时间内,膨胀至大梁第一大帮派,完全是用无数人的尸骨和血水,堆积出来的。 罄竹难书,用来形容钱权酒色帮这些年的,所作所为,再合适不过。 似乎除了自己帮中之人,已经没有其他什么帮派,看得惯钱权酒色帮了。 瞎子程归轻咳一声,转而问道:“你的故人,并非故乡之人,而是已故之人,可对?” “对的。”曾乞儿这一次,回答的倒是干静利落。 “你的故人,可是望月宗宋清海?”程归问道,这位钱权酒色帮的护法,倒是不同于帮中其他兄弟那样。程归的心早就归于平静,所以他说话语速很慢,不急不躁。 “是的。”瞎子与少年,一问一答。曾乞儿压根不想,说一句多余的话。 “你答应了宋老爷子,要杀我钱权酒色帮几人?”程归最为钱权酒色帮之人,地位极高的护法,竟然态度诚恳地问曾乞儿,要杀自己帮派几名兄弟? “七十人。”曾乞儿亦是诚恳答道。 “你现在还差几人?”程归问道。 “十一人!”曾乞儿答道。 “你完成了约定,可会退去?”程归小心问道。 曾乞儿微微一怔,他是被瞎子的问题,一下子问住了。少年略微迟疑,这才答道:“不会的。” “唉。”程归微微摇头,叹了一口气。 心性沉稳坚毅如曾毅,也是仍不住开口问道:“我要是肯退,你愿意放我走?” 程归又是摇了摇头,叹道:“你错了,不是我放过你。而是你和我,互相放过。” “可现在,你和我,却要互相不放过对方。” 曾乞儿四品武人的境界,在程归面前,本应该是蝼蚁一样的存在。然而程归作为八品武夫,竟然流露出一些意思,想要四品武人曾乞儿放过他? 这让曾乞儿更加看不透,眼前双目失明之人的心路历程。 “宋清海宋老爷子也是一样,我钱权酒色帮,并没有要为难老爷子的意思,更别说让老爷子赴死。是他带着望月宗所有人,来赴死的啊,是他,不愿意放过我们!”程归说到此处,神情激动,两只闭目眼皮,疯狂颤抖着,“我钱权酒色帮做错了什么,我帮中弟兄,又做错了什么?先是舶羊湖的曾逍遥,再是望月宗宋清海!” “两千条人命,两千条兄弟的命啊!!在他们这些十品大宗师,在他们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眼里,我帮中兄弟的命,就那么的不值钱吗?”程归愈来愈激动,最后竟是发出疯狂的嘶吼。 瞎子的嘶吼,比较整座战场的喊杀声,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可曾乞儿听进心里,却如五谷杂陈,难受的很。 少年何尝不知道,暗红色软缎的瞎子,说出口的东西,其实是有道理的。 瞎子说的有道理,难道就说明曾逍遥错了?难道就说明宋清海错了? 曾逍遥为了营救困于镇内的两位师侄,以及砥砺自己破碎的剑心,毅然闯阵,流年似水,剑似流年。何错之有? 宋清海为了儿子宋衡风,为了七大派所捍卫的道,带着望月宗全宗握枪人,前来赴死。何错之有? 那钱权酒色帮,死去的两千帮众,又是何错之有? 有些想法,其实是想不通的。有些道理,其实是不讲道理的。每次遇到想不通,讲不通的道理的时候,曾乞儿都会胸口发闷,难受得很。 特别是对于武夫来说,当你拥有不讲道理的实力的时候,你还会不会继续讲道理? 少年每次想不通,讲不通道理的时候,唯有出剑而已。 第107章 青衫动天下(四) 薰薰的风,依稀吹拂着少年的面颊,也吹拂着少年的青衫。 缓缓流过的溪水,只见水流,却不闻水声。 天地之间,有哭喊声,有杀伐声,有嘶吼声,有刀枪兵器的铿锵之声。却唯独没有,原本就属于这里的溪水声,没有风吹桃林之声,没有行人脚步踩踏泥土的声音。 有一种声音,无论是今日之前,还是今日之后,都将会永永远远的存在。那就是长枪破空之声,快剑亦是如此。 哪怕望月宗握枪人尽死,望月宗的枪,也永远不会死。 少年的刀,亦是如此。 哪怕这世道有太多太多的,讲不清楚道理的道理,曾乞儿都想要去跟它讲一讲道理。用手中的刀。 “我也是不懂,明明一个时辰前,还未曾相识的你我,现在要拼个你死我活。”曾乞儿握着刀的手,越来越紧。 一身暗红的瞎子,又一次摇了摇头,这已经是他见到曾乞儿后,第三次摇头了。 “不是你死我活。”程归道。 “那是什么?”曾乞儿道。 “是你死,我活。”程归本因激动颤抖不已的眼皮,一下子就停止了跳动。暗红色身影的瞎子,双手负在身后,薰薰西风,也在吹拂瞎子程归的脸颊,吹拂着他的软袄。 曾乞儿露出一个苦笑,道:“原来你不是什么,心怀天下的圣贤啊。” 程归没有回答曾乞儿的这句玩笑话。两人无论是身份,还是实力,都是天壤之别。程归能放下身份,同曾乞儿唠唠叨叨,说出了貌似心怀苍生的言论。并不是因为程归认可了曾乞儿,仅仅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倾听之人而已。 接连两次目睹十品大宗师的风采,身边的兄弟,一个又一个的倒下。程归虽然是个瞎子,却能够触目心惊。程归心中感触,就像是天边搅起的风云,树欲静,而风不止。 程归一直是一个心静之人,可面对十品大宗师的剑和枪,他的心也是乱了。 他需要让自己的心,重新回归平静。 所以,曾乞儿才能有幸,听到八品武夫的“肺腑之言,苍生之论。” 然而眼前这个瞎子,并不是什么心怀苍生,救济众人的活菩萨。他是钱权酒色帮,十二大护法之一。手上沾的人命,已经可以堆砌成,一座不大不小的驻京观。 曾乞儿既然自己选择不退,他又有什么让曾乞儿退的理由? 八品武夫程归,和四品武夫曾毅,唯一的相同之处,仅仅只是共同沐浴薰薰西风而已。 “所以你刚刚说可以放我走,是因为好玩挑逗一个将死的虫子。还是想在我领死之前,也要毁灭我的心性?”曾乞儿除了苦笑,还是苦笑。自己刚刚,竟然被一个钱权酒色帮的刽子手,说的有些动容。 “不是的。”程归已经完全平静,就这样安安静静的“望”着曾乞儿,“我只是想找一个人,吐露心声而已。” “你的心声,是天下习武之人,都不在相互为难,不在相互不放过对方?”曾乞儿也是回归坚定,冷冷望着程归。 “这确实是我的心声。”暗红色的身影,顿了一顿,“不过那是建立在,我帮一统江湖的前提之下。” “在此之前,就让我程归做那,为帮派开山辟路的恶人吧。” 瞎子程归的余音,还未消散在风中,风中竟然传出曾乞儿的“哈哈”大笑。 这还是娘亲走后,曾乞儿长大以来,第一次笑得这么放肆。 程归一脸疑惑,等待曾乞儿大笑完毕,这才问道:“你在笑什么?” 曾乞儿收住笑声,左脚向前踏步,右手握刀紧贴自己肋骨。曾乞儿使了一个《伯安二三式》里,经典的三大起刀势之一。 “你明明就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屠夫,明明就在你们那个什么狗屁帮派,做了那么多的坏事!就连我的老家清安镇,巴掌大的安然小镇,在你们钱权酒色帮刚来扎根的时候,都是有那么多无辜的人,死在你们手上!”曾乞儿的骕骦刀,缓缓向前移去,直到剑尖隔空指向瞎子程归,“就为了你们的什么一统江湖,死了多少无辜的人?你口口声声说别人,十品大宗师,视你帮内兄弟性命如草芥。那你们自己呢?有没有把自家兄弟的命,当作是人命?” 程归微微一怔,显然也是被曾乞儿的话,直击本心。 “秩序建立之前,总是要有牺牲的。”程归平静道。 “你所谓的建立秩序,只不过是给你们的野心,找的借口而已。别再骗人骗己了,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说什么希望所有江湖人,都能互相放过。你是手上无辜人的鲜血沾染多了,害怕含冤之魂,会找上你吗?”曾乞儿咬着牙齿,声音愈发冰冷。 当年钱权酒色帮,刚刚入驻清安镇,为了扫清当地扎根已久的江湖门派,盗匪蟊贼。采取了“宁可错杀,莫要放过”的铁血手腕。 当时的清安镇,足足数千的普通百姓,被当做了马匪反贼,直接是被钱权酒色帮,宣布了死刑。 那个时候的大梁朝,刚刚平定南方,正和靖江以北的大顺北逆,杀的不可开交。哪里有什么时间,去处理清安镇这竿子小事。 钱权酒色帮,也正是钻了乱世之中,朝廷虚弱的空子,才得以迅速在大梁朝崛起。清安镇,只是钱权酒色帮崛起路上的,一颗垫脚小石而已。请安镇这类的惨案,还发生在大梁朝各地。 这也是为什么,钱权酒色帮作为大梁第一大帮,却被武林盟排挤唾弃的主要原因。 虽然武林盟,也不见得都是什么正人君子。像是逍遥门彭飞,像镜水云庄“四方云梦”,也因为陨禅天火出世,撕破了脸皮。 可钱权酒色帮,太过于赤裸裸,连最后一块遮羞布,都是不要了。武林盟,当然要跟钱权酒色帮划清界限。 待到南方安定,南北按甲休兵,钱权酒色帮已经膨胀成了庞然大物。至于什么秋后算账,大梁朝是想都没有想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了了之。 第108章 青衫动天下(五)【求订阅!】 “这位大爷啊,我家虎子一直老老实实,从他能扛起锄头那天,就一直是下地种田啊。乡里乡亲的,都可以作证啊。我家虎子,一个晚上的功夫,怎么就成了盗匪反贼了?”一位身着质朴衣衫的大娘,死死拽住一劲装壮汉的衣角,哭诉着。 大娘的身边,一个面色黄蜡的老汉,低着脑袋畏畏缩缩。 劲装壮汉的同伙,趾高气昂,目光如火炬,如同君王一般,扫视着清安镇卢青街的其他围观百姓。 被壮汉目光扫过的百姓,纷纷垂头,生怕这位来自钱权酒色帮的大爷,一个不高兴,又或是一个高兴,就要给他们安上一个反贼的名头。 那是不是反贼,还不是钱权酒色帮的大爷们,说了算的? 像是田家的老四虎子,那是乡里乡亲们看着长大的。一天大半时光,都是在自家田上耕田,这么老实的孩子,怎么可能和反贼粘上一丁点边? 一个穿着半袖的年轻小伙子,被钱权酒色帮的大爷,踩在脚下。半袖的年轻小伙子,就是大娘的儿子,虎子。 虎子刚刚吃完早饭,扛着锄头,和娘打了个招呼就准备出门。突然,两名壮汉持刀冲进田家,竟然说虎子自己是朝廷反贼。 什么时候朝廷的反贼,由着地方帮派来捉拿了?再说自己一个耕田的,什么时候变成朝廷反贼了?虎子虽然长得壮实,也有些力气,平常经常会帮衬乡亲,做一些卖弄力气的活儿。可再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反抗朝廷啊。 虎子起初还红着脸辩解,挨了钱权酒色帮帮众几拳之后,虎子全身发软,直接被壮汉从家里,拖到了街上。 田家大娘哪里会让别人,冤枉自己的儿子?于是这天清晨,清安镇卢青街小巷,就有了这一幕。 来自钱权酒色帮的壮汉帮众,刚开始也是任凭田大娘撒泼甩皮,田大娘的哭喊之声,果然引来了许多愚夫愚妇。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钱权酒色帮刚刚入驻清安镇,那是必须要给这些愚民见些血,今后他们才能老老实实的。帮派以后做起事来,就要方便的多。 围观的清安镇老百姓越来越多,田家大娘一直抓着,钱权酒色帮帮众的衣衫,叽叽歪歪个不停。 劲装汉子也是被搞得烦躁,一旁用脚踩着虎子的同伴,朝劲装汉子使了个眼神,点了点头。 “他娘的,你啰嗦个什么,你说有人可以作证,谁可以?嗯?”劲装汉子一把推开田家大娘,恶狠狠的道。 在钱权酒色帮帮众,凶狠到快要吃人的目光扫视之下,老实软弱的百姓们,果然没有人敢上来搭话。 “虎子啊,不是乡亲们见死不救啊,这个情况,就算是站出来给你作证,这些大爷难道就会放了你?作证的人,也是要白白搭上一条性命啊。”围观百姓都是一条街的,自然是知道田家的虎子,不可能是反贼。可他们那里敢出来送死?纷纷如此自我安慰道。 “娘亲,我可以,可以替虎子哥说话。”一个刚刚学会说话几个月的稚童,被一个蓝衣轻衫女子抱在怀中,一双乌溜溜的眼珠,抬头看着娘亲好看的脸,小声说道。 好在蓝衣轻衫女子,站的离钱权酒色帮帮众比较远,在加上稚童整个脑袋埋在女子怀中,声音细小如丝。若是被钱权酒色帮的帮众听见,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小孩,这一对母子,就是要惹上杀生之祸。 “没有用的,乞儿。他们只是为了杀人,找一个借口而已。”蓝衣轻衫女子,轻轻按住稚童的脑袋,温柔道。 “他们为什么要杀人啊?”年纪尚幼的稚童,眼眶泛红,带着哭腔问道。 “是啊,他们为什么要杀人呢。”蓝衣轻衫女子目光飘向远处青山,像是在回答儿子的问题,又像是喃喃自语。 “他们是坏人。乞儿,记住以后碰见坏人,不要和他们讲道理。”终于,蓝色轻衫的女子,轻轻地说出了答案。 “反贼,丑老婆子,你也是反贼!” “死!” “臭老头子,你看个什么,你是同伙!” 稚童被娘亲按住脑袋,靠在蓝色轻衫女子的怀里,无法回头看到背后惨况。 “娘...”这个刚刚学会说话的稚童,哭出了声音。 “乞儿没事的,娘亲在呢。”蓝色青衫女子,温柔依旧。为了自己的孩子,女子可以倾尽一切,放下一切。 娘,你不是答应乞儿,会一直在的吗... 血染青衫的少年,骕骦紧握,面对钱权酒色帮的护法,少年决定不和他再讲道理。 因为暗红色软袄的瞎子,就是所谓的坏人啊。 “你什么都不懂,你不懂的...”瞎子程归,本已恢复平静的心,被曾乞儿的几句言语撞击,又是重新泛起波澜。 “你一个刚刚练武几年的小子,杀了多少人?被几人背叛过?又背叛过几人?你怎么会懂这江湖的险恶残酷!” “你又怎么会明白,秩序的重要性!唯有建立秩序,这残酷无情的江湖,才能变得风平浪静!” “我程归,在做正确的事情,我是为了,天下武林!挡路的人,都去死好了。” 程归话音未落,暗红色身影就如同鬼魅一般,朝着曾乞儿欺身而来。 曾乞儿早就已经蓄势待发。可哪怕如此,曾乞儿还是因为程归骇人的速度,大惊失色。 曾乞儿一刀朝前递出,使出了自己最开始练刀,就开始修炼的《伯安二三式》里的“突刺式”。 这一招,曾乞儿不知道已经练了几千几万遍,每一个动作,每一寸刀法,早已熟烂在少年的脑海当中。 猎风鼓动,金属冲破空气的破风之声,猛地响起。 红色暗影一闪即逝,以更快的速度,出现在了曾乞儿的右侧。 一条快如急鞭的暗红,朝着曾乞儿的门面扫过!那是瞎子程归的一招腿法,被他这一腿踢中,就算是千斤重的巨石,也是会瞬间化作齑粉。 少年瞳孔猛然收缩,这一招,曾乞儿避无可避。 第109章 青衫动天下(六) 钱权酒色帮十二大护法之人,瞎子程归,并不是天生的瞎子。 很久很久以前,江湖之中,有一个仗剑行侠的剑客,剑客名叫程归。 剑客程归的剑,来自舶羊湖剑楼。少年程归在剑楼浮岛,练就一身武艺,一柄游龙剑,惊绝整座剑楼浮岛。 程归持剑下楼出岛,满身锋芒,立志要在这混沌江湖,闯出一番名堂。唯有行侠于世界,方能不辱“舶羊湖剑楼”这五个字。 程归也确实做到了,至少他以为自己做到了。 一袭暗红衣衫,一柄游龙三尺剑,扶弱抗强,救济世间人。程归一路在江湖闯荡,所遇不平之事,都要仗义出剑。 两年时光流逝,程归“英雄剑”的名声,也是慢慢的在江湖之中传开。 然而这世间,最不好当的,就是英雄。“英雄剑”的名声越来越大,慕名而来,求助程归的人,也是越来越多。 这些人当中,有的是真的受到了压迫,遇上了那跨不过的槛。而有的人,却单纯是为了报复仇家。更有甚者,隐藏于寻求帮助的表面之下,是冲着“英雄剑”程归本人而来。 程归的仇家,也是越来越多。这朵混沌江湖之中的青莲,距离莲花枝干夭折,也是越来越近。 某一个残月之夜,月洒人心头,如盐巴那般咸,如糖醋那样甜与酸。 “英雄剑”程归,与某位结识十年的生死兄弟,一同受到邀请,来到某处山林深处,杀一个人。 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然而,这一切都是一个局。除了程归本人,邀约求助的人,出发之前互相商榷的人,十恶不赦的人,程归结识十年的人。所有的人,全部都是局中棋子。 那一个残月之夜,程归双目被毁,来自舶羊湖的“英雄剑”死了。 然而程归却没有死。多年之后,那个已经“死”过一次的程归,变成了钱权酒色帮的护法。 不再握剑的程归,一身凌厉腿法,直接是步入八品武夫。 一名剑客,最重要的是他的什么?有人说是手,因为没有哪一个剑客,不是爱惜自己双手的,因为他们更爱自己的剑。有人说是眼睛,眼睛是一个剑客出剑的契机,失去双目的剑客,连剑都是出不了。 所以程归瞎了,也放下了剑。 但是瞎子程归的腿法,比当年“英雄剑”程归的剑,还要犀利三分! 一条鞭腿,疾如风,快如影,直扫曾乞儿门面。 程归的腿还没有到,曾乞儿的门面,就被腿所带的劲风,刺的火辣辣的疼。 曾乞儿一招“突刺式”未成,想要收剑已经是来不及了,曾乞儿整个人向下一坠,想要蹲身躲掉程归的一招腿法。 可曾乞儿蹲身的速度,又怎么能赶得上,八品武夫程归,最凌厉的腿的速度呢? 曾乞儿下坠的同时收剑,他刚刚下坠到一半,程归的腿已经是到了。 空气瞬间仿佛如同灼烧一样,一股紫色火焰,从曾乞儿的眉心涌出,直直奔向程归扫来的腿! 瞎子程归看不见陨禅天火的出现,他却感受到了空气中,温度的变化。他心中一紧,腿法却没有半点收势。 程归不相信,青衫少年能拿出什么东西,挡住自己最为犀利的腿。 事实也如同程归所料,一腿扫过,直接是将连成一片的陨禅天火,一分为二。空气当中那阵灼烧的气息,随着程归一腿至,更加是被烧的一丁点也不剩。 程归的这一退,连陨禅天火也是退避三分! 这倒不是说堂堂陨灭佛陀的陨禅天火,不如一个肉体凡胎的八品武夫。陨禅天火被曾乞儿同化之后,失去了本身的霸道,其中威能,作为四品武夫的曾乞儿,连十分之一也是不曾施展出来。 程归一腿退陨禅天火,他的腿势也是大打折扣,瞎子程归只感觉自己的腿,如入泥潭,变得沉重了百倍。 程归那颗提起来的心弦,也是随之沉重了百倍。 程归的腿还是到了,攻势大打折扣的鞭腿,重重地扫到了曾乞儿头上。 曾乞儿遭受如此重击,整个人都是被一腿扫飞。只见青衫少年犹如断翅之鹰,飞入了由钱权酒色帮组成的,人堆当中。 程归这一腿,送走了曾乞儿,也波及到了许多自家兄弟。那些激战正酣的钱权酒色帮帮众,被突然飞来的重物击中,纷纷倒成一片。 曾乞儿死死握住骕骦剑,整个人落地之后,强忍着脑海剧烈的震荡,在地上打了数十个滚。 曾乞儿一路滚远,借助滚动,消除来自程归腿法的力道。 如若中招的人不是身怀《御宝决》的曾乞儿,换作另外一位中三境的武人,哪怕程归的腿法大打折扣,挨了这一击鞭腿,也是必死无疑。 曾乞儿一个翻身跃起,手握骕骦茫然的四下张望,并不见那道暗红色身影。 曾乞儿口干舌燥,脑袋更是如若是一团浆糊,视线都是模模糊糊一片。曾乞儿重重摇头,强打精神,现在可不是放松警惕的时候。 曾乞儿通过模糊的视线,仍是捕捉到了那道暗红身影。身影略过,这次又是一股猎风涌起。 “这一次,一定要刺准了。”曾乞儿呼吸沉重,暗暗想到。 《伯安二三式》的“突刺式”,用来破瞎子程归的腿法,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同样是一袭青衫,若是谢玉堂随手使出的“突刺式”,绝对能让程归折腰。 还是曾乞儿自己太慢了。 青衫少年马步平稳,静静的等程归的一腿至。 西风薰薰,曾乞儿刀身微微前倾,迈出右脚。 程归暗红色的腿法,划破空气,依旧朝向曾乞儿门面急撞而来。曾乞儿呼吸平稳,渐入佳境。时间缓缓流逝,程归快如急鞭的一腿,曾乞儿却像是等了万年那么久。 青衫少年终于还是等到了,那一招致命的腿法。《御宝决》哪怕再逆天,也不可能接连抗下,程归的两腿命中要害。 曾乞儿是在赌。拿自己的命,赌自己的刀,能不能刺中程归的腿。 一刀突刺,冲破虚空。 第110章 青衫动天下(七) 暗红色的影,如一阵风吹过。 血染青衫,如一朵青莲露水。 一袭青衫,不偏不倚的触碰到了那抹暗红。青衫之前,是一柄黄灿灿的剑。明明是剑,却是使出了刀法。 骕骦搅动起一道细微旋风,旋风随然细,却有着万斤的重量。黄色旋风疯狂收卷着空气,包裹着程归凌厉之腿的暗红色软袄,刚刚触及黄色旋风,就是瞬间化为了齑粉。 这一刀突刺式,曾乞儿不知道演练了多少遍。少年从刚开始练刀的,一刀使出三成内力,到现在一刀使出十二成的内力。《伯安二三式》里的这一招“突刺式”,一定是曾乞儿练的、也是用的最多的一刀。 曾乞儿并没有把攻来的程归,当作是一位八品武夫,他就像平时无数次练刀一样,平平淡淡稳稳当当的一刀突刺。 然而曾乞儿的这一刀突刺,却又和平时练刀大不相同。同形,不同意。这一刀突刺式,比曾乞儿平时练刀,要凌厉了太多太多。 凌厉到一刀而过,直接搅烂了程归的暗红色软袄,刀势直逼程归的左腿。然而骕骦扫过的,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条腿,那是程归的腿。比英雄剑的剑,还要犀利三分的腿! 早已双目失明的程归,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预感,自己的腿,即将对上某种坚不可摧的兵器。 失去视觉的程归,除了其他四观,比常人要灵敏得多之外。甚至连第六感,都是要比常人要敏锐。 正是因为程归的第六感,让这位当年已死的“英雄剑”,现在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为了建立心中的秩序,程归可以做任何事情,只要不做英雄。 狗屁的英雄。 程归的感觉是没有错的,毕竟他即将踢中的兵器,名叫“骕骦”。当年第一个被称作“大剑仙”的男子,所用的兵器。 瞎子程归心随意动,左腿在空中走势顺变,疾风涌起。 青衫少年手握的骕骦剑,直直擦着程归的左腿一侧,一刀突刺过。 程归的左腿,紧紧贴着骕骦剑刃,顺着骕骦剑身,一腿踢在了曾乞儿握着骕骦的手腕处。 曾乞儿手腕受到中招,骕骦剑直接是脱手而出,向天空飞去。曾乞儿整个人猛然倒退。 如若不是遭受到天大的打击,曾乞儿是不可能放下手中剑的。事实也是如此,骕骦并不是因为曾乞儿的吃痛而脱手,实在是程归这一腿的力道,过于之大,直接将骕骦从曾乞儿手中震飞出去。 曾乞儿紧咬牙关,一股深入骨髓的痛,从曾乞儿的手腕处传来。这种痛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曾乞儿的右手手腕,已经慢慢失去了知觉。 一道殷红色的细线,在程归的左腿处渐渐显现。一秒,两秒,三秒。殷红色细线缓缓扩大,鲜血如流水,从程归左腿上那道长长的线条处,冒了出来。 “你....”瞎子程归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被一个中三境的少年所伤。 “结束了…”曾乞儿暗暗叹气,自己还是实力不够啊,心意相通的一刀突刺,既然只是轻伤了程归。 如果在骕骦剑上沾染陨禅天火,会不会是另一个结果?自从曾乞儿“骕骦一骨独当御”,飞剑杀阿鲁力之后,就在也无法让陨禅天火,附着在骕骦剑身之上。 仿佛是来自骕骦的反抗一般,凭什么让我被一抹诡异的紫色包裹? 归根结底,还是曾乞儿实力太弱,对陨禅天火的掌握还远远不够。没有办法那么快的,让陨禅天火与骕骦宝剑,好好和平相处。 可若是包裹着陨禅天火的骕骦剑,还能不能够刺出,这心意相通的一刀?曾乞儿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少年很多年前,就已经不再患得患失了,少年早已没有了什么资本。曾乞儿现在,只想用心去珍惜当下。 当下所拥有的,才是少年最最珍贵的宝藏。 深春杨柳,已经翠绿如油,一滴滴的雨珠,逐渐累积成丝丝细雨,落在溪山镇的午后。一段因果缘分,一道流走时光,沾挂在杨柳枝梢。溪山镇郊外独有的,大片大片的桃林,也是被因果缘分包围。 从清晨激战到午后,老宗主宋清海,从望月峰上下来的握枪人,已经没有一人站立。 整座浩渺战场,除了层层包围,眼神嗜血炙热的钱权酒色帮帮众,只剩下青衫少年一人。 瞎子程归眉头皱起,满脸都是写着复杂情绪,程归左腿伤口已经被他用内力封住,不再血流。程归一瘸一拐,朝着曾乞儿走来。 “你的身上,真的有很不可思议的力量。”程归慢慢靠近,对着血染青衫的少年,说着话。 “你怎么可能,会使出这样的刀法,那不是一个中三境,刚刚练刀没几年的少年,能使出的刀。” “你是谁,你又经历了什么?”程归第一次正视这个青衫少年,凝重问道。 “我叫曾毅,是一名刀客。”曾乞儿无奈一笑,还是回答了程归的问题。 曾乞儿突然想起了,玉门关前的那一道白衣。当时少年所面临的状况,和现在是多么的相似啊,一样的浴血奋战到最后一刻,一样的无解之局。 那时的少年,身边还有少女。少女一人力挽狂澜,一剑震惊西北,春秋一出,大局已定。 可现在呢,面对比当年玉门关前,还要凶险的局面,独独只剩少年一人。 真的结束了啊。 “曾毅,好名字,配得上你。”程归郑重开口道。 “曾毅,你的这一刀还真是够快!”程归继续道。 “曾毅,你的这一刀还真是够慢。”一道圆润如青瓷的声音,突兀响起。 “宋老前辈?”曾乞儿浑身颤抖,抬头仰望天空,向天诉说。 圆润如青瓷的声音,并没有回答曾乞儿,而是继续响起:“也是,谢玉堂创出的刀法,算什么破烂东西。也不知道衡风,为什么就那样的崇拜这个小崽子。” 声音的主人,似乎对谢玉堂相当不满。他的不满,或许是因为,自己一向叛逆的儿子,竟然会崇拜一个年轻人,以其作为标杆。 儿子的这种行为,让老人有些吃醋。 “曾毅!” “乞儿在的。”曾乞儿喃喃答道。 “为什么不用,我刚刚教你的那招?难道连你,也觉得我宋清海,不如那个青衫腐儒?” 第111章 青衫动天下(八) 声音的主人,似乎对谢玉堂相当不满。他的不满,或许是因为,自己一向叛逆的儿子,竟然会崇拜一个年轻人,以其作为标杆。 儿子的这种行为,让老人有些吃醋。 “曾毅!” “乞儿在的。”曾乞儿喃喃答道。 “为什么不用,我刚刚教你的那招?难道连你,也觉得我宋清海,不如那个青衫腐儒?” 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一共教了曾乞儿三枪。一枪“直捣黄龙”,二枪“斗折蛇行”,三枪“枯树逢春”。 一枪比一枪要举重若轻,一枪比一枪要气势逼人。 特别是第三枪“枯树逢春”,耗尽了宋清海一生英雄气,英雄迟暮,黄昏日落。 那一枪“枯树逢春”,是宋清海单独传给曾乞儿一个人的。 “宋老前辈,要我使得,一定是那‘枯树逢春’了。”曾乞儿心性豁然开阔,就像是一汪无穷海水。 青衫少年闭上了眼睛,从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开始,就再也没有了什么,数千钱权酒色帮帮众,没有了什么凶险至极的无解局面。 整座溪山镇战场,唯独只剩青衫少年一个人。 曾乞儿一路走来,本就是一个人。可是慢慢的啊,少年也开始有了,除了娘亲之外的人。丫头小杏,清心私塾胡先生,鱼钩所穆叔叔,铁娃,白衣锦瑟,黑衣无名,欢喜酒家伙计游安,碧慈门符师兄,欧阳青云师姐,老宗主宋清海... 有了这些人,少年已经足够足够。少年的心,也是被这些人,填满填热。 所以少年,就更加没有理由,不去好好练刀了。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一次又一次的无奈,少年都没有办法,成为能够改变局势的人。 少年什么时候才能,练成那种可以守护,自己想要守护之人的刀法呢? 少年是真的,不想在失去任何一个好人了。 如丝一样的落雨,滴滴答答,落在青衫少年头顶,肩上。染满鲜血的青衫,被雨水打湿过后,红色淡水逐渐沏了出来,在青衫少年的脚下,慢慢凝聚成一湾淡红浅水。 一道惊雷,在清安镇天空尽头炸响,曾乞儿猛然睁眼。 一抹金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重新飞回,握在了青衫少年的手中。 瞎子程归眉间皱纹,更加的深了三分,不知何种原因,随着雨水落下,程归心里泛起一阵极其不舒服的感觉。 他隐隐约约感觉到,却不敢不想去承认,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来自跟前的那个四品武夫少年。 曾乞儿脚下那湾,由血水凝聚而成的淡红浅水,慢慢向外扩散而去。一抹霸道诡异的紫色,也在曾乞儿脚下出现,紫色在浅水上漂浮,像是一抹紫色的油。 雨落风轻,青山绿水,落尽繁华的之后,是江湖人独有的哀愁。雨中的青衫少年,就像是一盏悠闲的灯火,在雨中孤孤零零,透露着寂寞的微光,自顾自的幻想一曲悲情调子的轻歌。 瞎子程归愈发的心烦意乱,他的心一向很静,自从“英雄剑”程归于残月密林中死去,就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向今天这样搅动程归平静的心了。 然而这个武功低微的四品刀客,竟是一次又一次的,让程归无法平静。 程归虽然第六感远远敏锐于常人,可他的内心深处,是拒绝承认,让自己心乱如麻的,会是一个少年。 一只蝼蚁,一只两人交手,少年必死,程归必活的蝼蚁。 瞎子程归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感觉,这种强烈的不适之感,让这位八品武夫高手,坐如针毡。 唯有青衫少年马上死去,程归的心才能重归平静。 瞎子程归面露狰狞之色,那道暗红色,发疯似的冲向雨中的那盏“青色孤灯。” 钱权酒色帮剩下的数千帮众,都是停下了喧哗,朝着程护法这边望来。所有帮众眼中,都是闪烁起一道暗红色残影。 “好快,不愧是程护法。” “是啊,那个青衣服的小子,死定了。” 整座溪山镇战场,数千人,没有一个人,会觉得青衫少年可以活。包括曾乞儿自己。 若是一个四品武夫,敌得过八品武夫的话。那么武人拼命练武,提高自身境界,又有什么意义所在呢? 曾乞儿心如一片汪汪海水,此时此刻,他根本没有去想,自己能不能敌得过八品武夫程归,能不能挡下程归疯狂全力的一招。 少年只是单纯的想去,听一听宋老宗主的话。 “一剑枯树逢春,敬宋老宗主。”曾乞儿默默低语,他要用自己的刀,敬老宗主宋清海,敬慷慨赴死的望月宗一代人。 问:“枯树逢春时如何?” 答:“世间稀有。” 钱权酒色帮的帮众,只看到那个青衫少年,就像是被远处掠来的程护法,吓傻了一样。青衫少年当着所有人的面,竟然是将手中唯一可以,负隅顽抗的兵器,高高抛向空中。 那柄如刀如剑的兵器,在所有人头顶悬浮,像是当头旭日。这颗旭日,是金色的,散发着金色的光,流溢着金色的气息。 金色旭日一出现,所有的钱权酒色帮帮众,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道夺命的旭日,他们不久之前就见过了一次。 旭日落下,一枪扫过,斩杀了钱权酒色帮,一千三百名兄弟。 “这...不可能!”所有见到金色旭日的钱权酒色帮帮众,无一不是心如死灰。那柄收割人命的镰刀,那座遍地尸骸的修罗场,没有人想经历第二遍。 瞎子程归看不见当头旭日,他只是更加的心乱,他竟然产生了一种错觉:死亡正慢慢向自己走近。 暗红色的速度,又是快上了三分,就要触碰到青衫少年。 金色旭日说是在空中悬停,其实只有一瞬间而已。只不过所有的人,都是被这一瞬间,恍惚的如同隔世。 旭日慢慢变细变长变尖,直到最后变回了剑的形状。 准确的说,那并不像一柄剑,剑身弧度诡异弯起,如剑如刀。 明明是黄灿灿的宝剑,却瞬间化作了一条白色老蛟龙,向冲来的瞎子程归,张开血盆大口。 老蛟出海,覆雨翻云。 第112章 青衫动天下(九) 宋清海的一枪“枯树逢春”是扫向整座溪山镇战场。数千钱权酒色帮武夫,一同分担大枪‘苍生’扩散的威能。 而曾乞儿的一剑“枯树逢春”,却是只对准了一个人,八品武夫瞎子程归。 白色的出海老蛟龙,冲破漫天雨幕,朝着那道暗红色身影掠来。所有人随着老蛟龙出海,都是听到了阵阵龙吟之声。 龙吟之声浑浑浊浊,白色老蛟龙由慵懒变得威严。所有的人,都在龙吟声之下,为之胆寒,俯首称臣。 包括八品武夫护法程归。 程归作为老蛟龙撕咬的对象,他所受到的威压和震撼,比之钱权酒色帮其他帮众,要多得多。 瞎子是看不见东西的,所以程归的耳朵,就异常灵敏。龙吟声浑浊响起,程归的一颗武胆,直接被龙吟声震碎。 武夫若是失去了武胆,那就算不上是武夫了,而是懦夫。 “啊!”程归身体前屈,一声怒喝,冲着眼前的青衫少年,一掌拍出。 为了能马上击杀这个四品武夫蝼蚁,程归甚至没有去使他最犀利的腿法。而是整个人在半空中跃起,平行于大地地面,他的掌风亦是冲破雨幕,直击青衫少年。 曾乞儿一招“枯树逢春”之后,无论是所剩内力,还是精气神,都是萎靡到了极点。曾乞儿全身《御宝决》疯狂流转,从丹田之处,硬生生地挤出了一丝内力。 曾乞儿右臂被程归废掉,少年无论是刚刚握剑,还是现在出掌,都是用的左手。左手,并不是曾乞儿的惯用手。 然而,曾乞儿还是出手了。 曾乞儿青衫随风鼓动,抬掌一抖,青色的掌,与暗红色的掌,在落雨中重重相撞。 全盛时期的瞎子程归,曾乞儿都是没有退避半分。现在面对一个武胆破碎的武人,曾乞儿又有何惧之? “嘭,嘭嘭,嘭嘭嘭嘭。”青色与暗红色两掌相对,在空气中发出一阵巨响。然而这仅仅只是开始,空气气压因为两人双掌相撞,不断产生对流震荡。以对掌二人作为中心,一层又一层的雨幕,被震荡波及,纷纷发生爆炸。 落雨如同断帘玉珠,啪啦啪啦,一颗带动着一颗,由二人中心扩散到远处。 曾乞儿一声闷哼,后背青衫由于受到了瞎子程归的掌力内劲,鼓起了一个低矮小包。曾乞儿仅仅坚持了一个呼吸,就如同断线风筝,穿破雨幕向后飞出。 哪怕程归一颗武胆已碎,哪怕程归并不擅长掌法。八品武夫的掌力,也不是曾乞儿一个四品武人,可以轻易承受的。 程归面色由狰狞转变为绝望,猛地抬起头。死亡的气息将那道暗红色包围,白色老蛟龙,已经冲到了程归跟前。 “这是...”这一瞬间,已经双目失明多年的程归,突然之间看清了周围景物。 程归的眼中,除了无穷无尽的冷雨之外,还有一头白色蛟龙盘旋在空中,冷冷的看着自己。 白色老蛟龙的眼中,全是浑浊与漠然,开天辟地之时,它似乎就已经存在于这片天地。 “你就是‘英雄剑’。”目无天地的白色老蛟龙,竟然对着程归口吐人言。 “不!我不是什么‘英雄剑’,我乃钱权酒色帮护法,程归!”程归眼神茫然,重回光明的他,突然不想用眼睛看清这世道,“狗屁的英雄!这个世道,最不需要的就是英雄!” 一袭暗红,在冷雨中张牙舞爪,陷入癫狂。 白色老蛟龙,面无表情,依旧冰冷的望着眼前蝼蚁。 “自欺欺人。”白色老蛟龙说完最后一句话,转过他那庞大的身躯,蛟龙入海,朝着天的尽头飞去。 “自欺欺人...”蛟龙入海之后,程归突然停止了癫狂,跪倒在雨水之中,“原来我一直是在,自欺欺人么?” 这个来自舶羊湖剑楼的“英雄剑”,双手捧着脸,在冷雨中嚎啕大哭。 白色蛟龙消失于天地之间,那道暗红色,却是永远的倒在了地上。 钱权酒色帮的帮众,只是看到当头旭日,瞬间化作了一道白光,朝着程护法飞将过去。 白光消逝,蛟龙入海。而那道暗红色,心脏之处,留下了一个空空洞洞的口子。 雨继续下,雨水淋在程归的脸上。那个已死的“英雄剑”,面带笑容,脸上除了雨水,还有泪痕。 钱权酒色帮护法程归死了,舶羊湖剑楼“英雄剑”,却是活了过来。 “程护法...”钱权酒色帮的帮众,个个目瞪口呆。虽然程归和曾乞儿交手,对于当事人来说那是一个惊心动魄。可是落在一般的下三境,和中三境武夫的眼中,仅仅只是一瞬即逝而已。 钱权酒色帮当中的很多帮众,都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数千武夫,皆是鸦雀无声,天地之间唯有落雨之声。 一个握刀人,在蛟龙入海之后,缓缓向程归走来。 钱权酒色帮此次布局,除了两位使者之外,还来了四位护法。一位因为长相太过帅气,被曾逍遥一拳秒杀。一位在和扈从阿文交手的时候,与那个高大魁梧的壮汉,同归于尽。还有一位,就是倒在冷雨之中的瞎子程归。 而握刀的汉子,就是钱权酒色帮最后一位护法。 握刀护法低头地盯着倒地的程归,片刻之后才慢慢道:“程护法他死了。” 数千武夫,依旧雅雀无声。哪怕他们听到了一个,如同夏日炸雷的消息。他们还没有从这个噩耗之中,缓过神来。堂堂八品的程护法,就这么死了? 你要说长相英俊的赵护法,被那个握剑青年一拳秒杀,人家是十品大宗师,那倒也是情有可原。 可是程护法呢?死在了一个小鬼手上?这人好像还只是一个四品武人。 这怎么可能?这绝不可能! 握刀护法神色复杂,收回目光,望向远处的青衫少年。 曾乞儿也一样倒在地上,少年平躺着望向天空,任凭雨水打湿自己。少年已经没有了,一丝站起来的力气。 “娘亲,乞儿答应过你,要好好活着。现在呢,乞儿不争气,要来陪你了。”青衫少年含着笑,亦含着泪。 第113章 青衫动天下(终) 清逸的雨,绵绵不断,纷至沓落。雨丝撒入风中,淡淡无痕。西北路垣州,很少会有如今日一般,温柔的小雨。 剑气,随雨而生,以雨为伴。春雨如油,如甘露,如珍珠。滴滴而落的不止是雨水,还是剑气。 蛟龙归海,白光消散,漫天的剑气融入细雨之中,一同飘落望月峰下,溪山镇前。 青衫少年浑身被雨水浇透,平平躺在雨水泥泞之中,抬头望天怔怔出神。 少年的兵器,深深插在泥土地中。一粒一粒的雨水露珠,沾附在骕骦剑柄剑身,这把百炼神兵,此刻和倒地的青衫少年一样,已经是很累了。 骕骦需要休息一小会儿,少年也是需要休息一小会儿。 这些年,少年一直是负重前行,他虽从来没有开口抱怨过,但却真的已经是很累很累。 累到曾毅现在必须当着数千武夫的面,躺下休息。 钱权酒色帮的数千帮众,没有一个人,再向前迈出一步。这个看似是中三境的青年,带给了他们太强烈的震撼。 今日之后,无论少年是生是死,青衫必将名动天下。 握刀护法倒是不像,其他帮众兄弟那样惊愕失色。同样作为八品武夫,握刀护法的眼界,是要远远高于帮内其他兄弟的。 青衫少年的那一刀,虽然骇人听闻,蛟龙出海,带起了云雨,杀八品武夫程归。握刀护法心里清清楚楚,换作是自己,也绝不可能接下青衫少年那一刀。 可是握刀护法,还是从中看出来一些门道。 与其说是青衫少年的一刀,不如说是那把如刀如剑的诡异兵器,所放出的一刀。 只不过是用了某种特殊手段,借助了少年的手使出而已。 握刀护法所想的,其实是对错参半。 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给曾乞儿还剑之时,还送了曾乞儿一枪。宋清海一枪抖擞,暗藏一道枪意,蛰伏于骕骦剑之中。 白色老蛟龙,从宋清海还剑的那时起,就一直在骕骦剑中。 然而,这一招“枯树逢春”,却是曾乞儿自己实打实使出来的。自己的丹田内力,自己的剑意。同时借助了宋清海的枪势,和白衣锦瑟的剑。 瞎子程归虽然是八品武夫,放眼整座天下,也足以傲视群雄。可程归又怎么肯能,挡得住来自宋清海的枪势? 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可是三十年前,江湖中最最风流的那几个人之一。 青衫少年一枪枯树逢春,敬宋清海老爷子,敬所有望月宗握枪人。少年觉得吧,自己应该没有让宋老前辈失望。 握刀护法脱下所穿披风,轻轻盖在了程归的尸体之上,为其遮风避雨。 握刀护法一步一步,走向仍在休息的青衫少年。 “你叫什么名字?”握刀护法慢慢靠近了曾乞儿,开口问道。 曾乞儿对此视若无睹,这两天来,发生了太多太多事,曾乞儿也认识了太多太多人。 这些人中,敌人要远远多于朋友。每一个敌人,都问过曾乞儿:“你叫什么名字?” 逍遥门彭飞,北卑人阿鲁力,还有刚刚死于少年剑下的程归。 曾乞儿都会一一回答。 而所有的人,都已经死了。 曾乞儿现在却不想回答握刀护法,因为少年已经太累太累了。他现在只想休息,永远的休息。 “你的那把兵器,虽然像刀,但是应该是剑吧。剑使刀法,还能如此的霸道,如此的惊绝,你真的是很可怕。你的师父,一定闻名于天下,他是十品大宗师?”握刀护法并没有去追问,曾乞儿的名字。他被曾乞儿的刀法所震撼,内心之中对这个青衫少年的出生,万分好奇。 青衫少年似乎并不是,望月宗握枪人。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你还只是个四品武人。你杀程归的那一刀,应该是蕴含着你师父的刀意吧。哪怕如此,四品杀八品,你还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人。” “不!是第一次听说。”握刀护法俯视着曾乞儿,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震撼。 如果握刀护法知道,就在一天之内,几个时辰以前,曾乞儿刚刚杀了一位,一只脚踏入十品大宗师的武夫。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可惜,真是可惜。说实话我还真想看看你,能走到哪一步。我其实是不想杀你的,哪怕你杀了程归,杀了帮派那么多兄弟,可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你和我个人之间,并没有丝毫恩怨。”握刀护法感慨万千,那是为一个天才陨落,发出的真正惋惜,“可是当着那么多兄弟的面,我又不得不杀你,莫怪哈。” 握刀护法继续俯视曾乞儿,雨水顺着他的头发流下,滴落曾乞儿的脸上。 “你挡着我看云了。”曾乞儿盯着眼前握刀护法的脸,突然开口道。 “死之前,告诉我你师父的名字。”握刀护法没有被曾乞儿出言打断,作为练刀之人,他是真心仰慕,传授曾乞儿刀法的师父。 “垣州碧慈门,欧阳啼。”曾乞儿道。 “哦?这位前辈的名号,在下倒是未曾听过,敢问他老人家是什么境界?”听到曾乞儿口中如此陌生的名字,握刀护法疑惑问道。 “四品。”曾乞儿道。 握刀护法微微一愣,随后就是一阵大笑。 “哈哈,小兄弟,你可真会看玩笑。既然你不愿意报出尊师名号,那我就不再勉强了。”握刀护法收住笑声,显然是没有相信曾乞儿的胡话。 这还真是他冤枉曾乞儿了。曾乞儿从练刀开始,学的是谢玉堂的《伯安二三式》,由万入禾领他入门,今日又跟宋清海宋老宗主学了三枪。 可他真正的师父,就只有欧阳啼而已。真正手把手教过自己武功的,只有师父欧阳啼,和师姐欧阳青云两人而已。 曾乞儿记忆力极好,曾乞儿或是交手,或是目睹的每一个高手,他们的一招一式,都会刻录在曾乞儿的脑海之中。 曾乞儿平日里冥想练刀,就是在不断推演各路高手的招式。取其精华,结合到自己的刀法当中。 曾乞儿正经的师父虽然只有欧阳啼一个,可他却是集合了百家的武功,成为了少年自己的刀。 似乎除了境界提升的有点慢之外,曾毅也没有鱼钩所都督穆隐,说的那么愚笨。 “可惜了,临死还这么淡然,你真的配得上‘天之骄子’这四个字。”握刀护法微微摇头,拇指轻扣刀柄格把,一道寒芒涌起。 钱权酒色帮护法,举起右手握着的刀,停止在原地。 不仅仅是他,风也停了,雨也停了。数千名凶恶武夫,也是停了。 一声轻咳响起,青衫少年的身侧,不知何时,多了一位青衫儒生。 青衫动天下。 第114章 如玉君子,可饮酒一杯(一) 墨染悠悠岁月,横剑竖刀,笔落诗笺。 一袭青衫的中年儒生,一手撑着单薄油纸伞,满是愁楚,默默站在青衫少年一侧。 细雨已经停止落下,青衫儒生慢慢收起油纸伞,弯腰把油纸伞放在曾毅旁边。 青衫儒生望向躺在地上的曾气儿,他那充满颓唐的双目当中,难得展露一抹温柔神色。 风水灵雅秀气的溪山镇,落雨过后,更加是美如一副墨画。而青衫儒生明明刚出现在墨画之上,却让溪山镇这幅画,少了他便不再美。 青衫儒生并不是溪山镇,这幅墨画的主人,却成了墨画风景。 “孩子,你受苦了。”青衫儒生的声音略微嘶哑,头发鬓角已是缕缕白丝。青衫儒生一脸愁容,就像是一位,为了自己的顽劣学生,操碎了心的私塾先生。 曾乞儿缓缓扭过脑袋,少年现在唯一的力气,可能只能做到扭过脑袋了。 青衫儒生看着曾乞儿,曾乞儿也看向青衫儒生,少年并不认识这个人。 “你是谁?”握刀的钱权酒色帮护法,仍然停在原地,保持着抬手握刀姿势,没有动弹分毫。 钱权酒色帮护法,并没有感受到,来自青衫儒生的一丝威压。也没有被青衫儒生的气场,波及分毫。 可护法却仍然是保持静止,这种静止,是护法发自内心的决定。在青衫儒生出现之后,连风雨都是静止,护法又怎能不保持静止呢? 数千钱权酒色帮的帮众武夫,也全都是发自内心的保持静止。所有人都随着青衫儒生的出现,静如画中人。 “孩子,不要管这些人这些事情了,跟我走好吗?”青衫儒生看似平静的声音之中,隐藏着一丝颤抖,一丝哀求。 曾乞儿没有说话。 “孩子,你为什么要练武呢...你娘当年,最不想让你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练武。”一提到某位已故之人,青衫儒生那看似平静的声音,都是不再平静。 青衫儒生的这句话,如同平地惊雷,在曾乞儿心房最软弱之处,触电一击。 曾乞儿心中愁绪泛滥成灾,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涌上心头。 “你是谁?”曾乞儿呼吸急促,故作镇定的问道。 就在方才,钱权酒色帮的握刀护法,也问过青衫儒生相同的问题。 “我姓谢,名玉堂。”青衫儒生不再去望,躺在地上的曾乞儿。因为哪怕多看少年一眼,谢玉堂都会忍不住想起一位女子,一位他永远放在心上的女子。 曾乞儿瞬间有如惊弓之鸟,浑身上下有如触电一般。近在咫尺的青衫儒生,竟然就是《伯安二三式》的创造者,一袭青衫可安天下的伯安侯,谢玉堂。 然而曾乞儿现在,却来不及震惊眼前青衫儒生的身份。少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只想知道这个人,和娘亲的关系。 曾乞儿略微调整呼吸,好让自己显得不是那么狼狈,开口问道:“伯安侯,你认识我娘亲?” 微风拂过,一同飘落的还有春天。溪山镇这片湿润的土地,描摹着一片草长莺飞。有了今日数千人血的滋润,来年的春天,这片土地的野草,想必会更加的茂盛。 谢玉堂一头杂乱枯燥的头发,被这阵风吹的更加杂乱。他的心,却比他的头发还要乱。 这就是为什么,十多年来,谢玉堂明明有着万千思念,却始终不愿意见曾毅的原因。 曾毅,曾乞儿,是那位女子的孩子。而青衫谢玉堂心房处,最重要,也是最软弱的位置,就存放着那位女子。 然而谢玉堂最不愿意想起的,也是那位女子。 若是与她的孩子相见,被他的孩子问起她的事情,如玉君子谢玉堂,又怎么会对她的孩子有所隐瞒? 所以对于她的孩子,谢玉堂一直是做到不问不扰。既是为了曾乞儿,也是为了谢玉堂自己。 相见必定会徒增忧愁,剪不断理还乱,不如不见。 然而现在,谢玉堂不得不和曾乞儿相见。因为他不可能看着,她的孩子在此地死去。 “我是你娘亲的朋友。”谢玉堂两手握住,随风起舞的青色长衫,平淡回答道。 “朋友”两个字,从谢玉堂的口中说出,没有人知道那包含着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这道可安天下的青衫,内心深处是多么的痛苦。 “谢大哥当然是婉儿的朋友,是婉儿很亲很亲的人。”当年那位梅花长裙迤逦,笑起来温柔如水的女子,就是对谢玉堂如此说的。 曾乞儿心中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从谢玉堂说出“朋友”二字之后,也是随风消散。 少年内心深处,真的是很不希望,自己一直憧憬的那道青衫,会是自己的什么人。 “原来是娘亲的朋友啊,不过娘亲怎么会认识,伯安侯这么厉害的人物?”曾乞儿有一些放松,也有一些兴奋,好奇问道。 其实曾乞儿自己,和同是少年郎的铁娃、符长春,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在所有少年郎的内心深处,都有着一位厉害到云端的大侠。少年们时常会憧憬那位大侠的风姿;会反反复复回忆着,大侠那已经烂熟于心的英雄事迹;还会幻想着有一天,能与那位大侠,见上一面。当面向他请教几招高超武义。问一问他,行走江湖,应该守什么规矩,讲什么道义,才算得上是大侠。 要是能与大侠喝上几杯小酒,那当然是最好了。 而现在少年心中的那个大侠,就站在自己身侧,他竟然还认识自己的娘亲,认识自己。 这让曾乞儿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就算是死在,钱权酒色帮帮众的刀下,也是值了。 “我和你娘亲,从小就认识的。”谢玉堂依旧淡淡开口。曾乞儿并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娘亲,其实是青衫儒生,最不愿意提起的人。 “伯安侯...谢玉堂!”钱权酒色帮握刀护法,轻轻舔了舔嘴唇,声音激动而又惊恐。 激动是因为,作为练刀之人,能见到当世刀法,最最风流的那道青衫。 而惊恐是因为,那道青衫,似乎和那个少年站在了一起。 第115章 如玉君子,可饮酒一杯(二) “嗯,我是的。”青衫谢玉堂这才望向,钱权酒色帮的握刀护法,语气平淡道。 “侯爷...你...我...”握刀护法已经语无伦次,他现在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是握刀护法面对,舶羊湖剑楼曾逍遥,和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都不会发生的状况。 没有练过刀,怎么会懂当年那道青衫的刀。 就算是钱权酒色帮的握刀护法,练刀数十年,也不会懂青衫谢玉堂的刀。 他虽然不懂,却依旧仰慕之。 谢玉堂颇为理解握刀护法,善解人意的问道:“怎么称呼你?” “祁连府刀客,贾中。”钱权酒色帮的握刀护法,并没有提起“钱权酒色帮”,这五个代表身份的字。 仅仅是报上了自己的出生,姓名。 在伯安侯谢太傅面前,贾中有什么资格展现,自己的所谓身份? 贾中现在,仅仅是江湖中的一个练刀人而已。练刀的人,遇到了最会使刀的前辈,恭敬而虔诚。 谢玉堂点了点头,便不再继续多言。至始至终,谢玉堂都没有去看,层层包围的数千钱权酒色帮武夫。既然是层层包围,谢玉堂又是如何突然出现在此处,而没有一人能够察觉? 原来曾乞儿一直练的武功《伯安二三式》,它的创作者,和曾乞儿的娘亲,从小就是朋友。 “那...你认不认识,那个男人?”曾乞儿心头悸动,内心一阵纠结,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那个男人,虽然曾乞儿说的这般隐晦,可是谢玉堂仍是一听就懂。那个曾毅不愿意,叫上一声父亲的男人,那个少年最恨的人。 谢玉堂何尝不是,不愿意提起那个男人。谢玉堂又何尝不是,恨那个男人入骨?当年舶羊湖剑楼的大剑仙曾婉,为了那个男人,一剑破剑楼大阵,弃剑下楼。 而那个男人,却负了她。甚至连曾婉的离世,那个男人都是不能脱开干系。 这让青衫谢玉堂,如何能不去恨那个男人?昔日大楚朝最璀璨的明星,楚梁两朝最为善战的儒将,一生大大小小的兵事,历经百余场,无一败绩。平定南疆各部,开辟大楚道南路,一袭青衫独挡大顺姜永禄,八万征梁骁骑,一袭青衫可安天下。 原来只是一个痴情男子罢了。 红尘多少可笑,痴情最无聊。 “认识的。”谢玉堂只能做到,尽量不去看,躺在地上的曾乞儿,故作平淡道。 谢玉堂的声音,散入风中,就像是一记重锤,重重地敲在了少年眉心正中。 曾乞儿紧咬下唇,因为用力过猛,嘴唇被少年牙齿咬破。微带咸味的鲜血,充斥着曾乞儿的口腔。 曾乞儿将鲜血吞下,艰难问道:“请问伯安侯前辈,那他还活着吗?” 谢玉堂理解曾乞儿的心中苦,母子二人,从小被那个男人抛弃。母子相依为命,一路颠簸来到静江路清安镇。 曾乞儿的记忆力极好,从少年记事时起,满满都是娘亲一个人,为了扛起这个破碎家庭,为了将曾乞儿抚养长大,受了太多的委屈,做了太多,本不是女子应该做的事情。 曾乞儿相当懂事,他早就下定决心,等到自己力气足够了,一定要为娘亲分担一份担子。 于是曾乞儿六岁,就拜了清安镇手艺最好的醴酒师傅,向老头为师,和师父学习酿酒的手艺。 曾乞儿七岁,就主动放弃了,在清心私塾念书的机会。曾乞儿虽然很喜欢私塾的先生,喜欢去私塾读书看书。可曾乞儿知道,娘亲本就身子骨极差,自己必须去为娘亲分担一点担子了。 一直都是懂事听话的曾乞儿,那天死活都不肯,再去清心私塾一步。稚童冲着自己的娘亲哭哭闹闹,说自己一点也不喜欢读书,自己要去酒铺子里酿酒,自己喜欢下河摸水捉鱼。 一直都是温柔软弱的娘亲,那天拿着两寸厚的竹条,狠狠的打了曾乞儿。稚童始终保持倔强,红着眼睛,死活也不肯再去读书。 那天也是曾乞儿,第一次看见娘亲哭。惹得娘亲伤心,稚童心如刀割,可始终不愿意半点妥协退让。 那天夜里,稚童静静趴在床铺上。稚童一边让娘亲心疼的,替自己被打肿的屁股抹上膏药,一边没心没肺的笑着。 为什么别家的小孩,都有一个顶天立地的爹爹?为什么别家小孩的爹爹,都是这样的疼爱他们的娘亲。 而自己的爹爹,却是要抛弃娘亲? 曾乞儿是多么的恨自己的爹爹,他多么希望,自己的爹爹已经死了,而不是丢下娘亲不顾。 每当曾乞儿一提到那个男人,娘亲总是会很伤心。所以自从曾乞儿懂事之后,就再也没有向娘亲问过,那个男人的事情。 而现在,有一个青衫儒生,认识自己的娘亲,也认识那个男人。 曾乞儿就很想知道,那个人究竟是死是活?如果他还活着,又为什么要辜负,全天下最好的女子? “你爹爹他,还活在世上。”谢玉堂不愿意欺骗少年,艰难开口道。 谢玉堂懂曾乞儿的苦,可又有几人,懂谢玉堂的苦? 谢玉堂也多么希望,那个男人已经死了。可正因为那个男人,是婉儿喜欢的男子,谢玉堂就不可能亲手送他上路。 微风无言,飘零树梢头。愁苦无言,扰乱一袭青衫。 “谢伯伯...”曾乞儿抿起嘴巴,瞬间泪崩。 “孩子,换个地方说话。”谢玉堂心头又是一阵绞痛,他轻轻抱起地上的青衫少年。 曾乞儿在青衫儒生怀中,嚎啕大哭。 那个男人,果然没有死。他果然,抛弃了娘亲。 钱权酒色帮握刀护法,眼见谢玉堂要带走青衫少年,纠结万分。一想到自己身后的数千兄弟,护法贾中一咬牙,挡在了青衫面前,道:“侯爷,这个少年,你不能带走他。” 青衫儒生平淡望向护法贾中,一眼望穿了春水。 “侯爷,他杀了我们很多兄弟,还请您止步。”护法贾中大吼一声,为自己壮大声势。 数千钱权酒色帮武夫,听了贾护法的话,也是回过神来,大吼着朝一袭青衫冲来。 少年只是在青衫怀里放声痛哭,青衫只是温柔看着少年。 第116章 如玉君子,可饮酒一杯(三) 望月峰落霞谷,隐匿于望月群峰之间,青山绿水,四时常在。四月初春的芳草香味,仍然意犹未尽,一抹晚霞,已经初步在落霞谷上空,如流水一般坠落。 一个蓝夹袍的男子,靠着落霞谷内参天巨树,又饮起了酒。一名半身赤裸的青年,一脸的虚弱病态,然而半身赤裸的青年的心情,并没有因为他的糟糕状态,受到丝毫影响。半身赤裸的青年喜笑颜开,赤着脚板,站在穿谷溪水河心正中。青年的手捧清清溪水,清洗着自己那算不上帅气的脸蛋。 半身赤裸的青年,正是舶羊湖剑楼曾逍遥。曾逍遥手捧溪水,溪水很甜,很清凉,使曾逍遥欲罢不能,上演了一出小溪戏水。 只可惜,曾逍遥并不是什么沉鱼落雁的女子,不然望月峰落霞谷,又是一副新的风景了。 “宋宗主,这个地方可比你们望月峰大广场,要舒服惬意得多了。你可不厚道,有这等宝地,怎么不早点带我过来玩?”曾逍遥心情舒畅,又是一把溪水扑上脸蛋,大声喊道。 曾逍遥的声音,在空旷谷内不断回荡。恣意逍遥之人,沐浴落霞之后,只会更加的恣意,更加的逍遥。 蓝夹袍男子宋衡风,酒品最差,却最爱喝酒。好在他现在才刚刚开始饮酒,并没有多少醉意。 宋衡风枕靠着参天巨树,十分正经的回答道:“这不是之前跟你,关系不到位吗?” 曾逍遥哈哈一笑,对着这位望月峰的天才,二十年前让天下所有武夫,望其项背之人,放肆调侃道:“这么说来,咱哥俩现在是关系到了咯?来来来,宋宗主,先把你们望月宗的绝学《观月》、《赏月》、《摘月》,打包传授于老弟我。宋老哥你这么厉害,作为你的小弟,我可不能太弱了,丢了你的脸。” “逍遥小子”曾逍遥,完美的展示了,什么叫做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个杆子就往上爬。 宋衡风回应逍遥小子的,只有亲切的一个字。 “滚。” “得令。”曾逍遥的脸皮,堪比凉州玉门关的城墙,只见他猛地一跃,扎进了溪水之中。 “你大伤未愈,还强行使出,不属于你剑意的剑术。现在随便一个小卒子,就能要你这个十品大宗师的命。”宋衡风轻轻瞟了一眼,在水中遨游的曾逍遥,“莫要作死。” 落霞谷穿谷而过的溪水,并不算太深。溪水水面,刚刚能触及曾逍遥的胸口。只见曾逍遥如同一只灵活青鱼,时而沉水,时而冒出脑袋,欢快得很。 听了宋衡风的话,曾逍遥脑袋冒出水面,笑道:“这点浅水,算个锤子啊,我们那的舶羊湖才叫深呢,还不是被我潜到了湖底?我现在好着呢,你家这小溪池子,还能把我堂堂大剑仙淹死不成?” 曾逍遥看着树下的蓝夹袍,眼珠子一转,好笑道:“难不成宋宗主,不会游泳?” 宋衡风饮了一口酒水,不再去看这个心性未熟的小孩。 “哈哈,被我猜对了吧。堂堂望月宗宗主,既然不会游泳,好笑,太好笑了。”曾逍遥在溪水里,欢乐的不行。 其实到了宋衡风这种境界的高手,已经不存在会不会游泳,这种说法了。高手内力充沛,可在水中呼吸,行走自如的就像在陆地一样。 可宋衡风宋大宗主,连多喝两口小酒,都会烂醉如泥。曾逍遥还真觉得内力什么的,都是在扯犊子。搞不好,宋大宗主,还真不会水,或者是怕水? 曾逍遥是越想越觉得好笑,他本来就深受重伤,这一放肆大笑,体内气息一时间走岔了道。 只见曾逍遥脚底一滑,整个人朝溪水扑下,扑通一声就闷进了水里。 曾逍遥吃了一大口水,朝着水面伸出手臂,疯狂的在溪水中挣扎着。 冰冷的溪水,不断灌入曾逍遥口中,曾逍遥含含糊糊,冲着树下的蓝夹袍中年喊道:“宋宗主,救命!!” “救...命...”曾逍遥的嘴巴,被溪水不停充斥着,声音充满了无助和绝望。 树下的蓝夹袍男子,依旧无动于衷。 终于,溺水的曾逍遥不再挣扎,慢慢的沉入了溪底。溪水水面,泛着细小的水泡,证明着这里刚刚,还有一个活泼的青年。 风平浪静,落霞谷上空的落霞,又是朝着谷内靠近了一些。树下的蓝夹袍男子,连看都没有看小溪一眼,更别说去救那个溺水青年了。 “嘭”的一声巨响,穿谷溪水,突然冒起了一道巨大水花,水滴漫天飞舞,有几滴还溅到了树下的蓝夹袍男子。 一个半身赤裸的青年,一下子就从水底冒出,跃到了树下宋衡风旁边。 曾逍遥的肌肉精壮而结实,一副受到了婆家欺负的媳妇儿模样,冲着宋衡风委屈道:“宋宗主,你也太铁石心肠了吧。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大好青年,在你面前溺水而亡。” 这倒是曾逍遥错怪宋衡风了,宋衡风是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谈何眼睁睁的? “幼稚。”宋衡风眼皮一阵抽搐,曾逍遥的快乐,人到中年的宋衡风,是真的看不透,“把衣服穿上。” 曾逍遥突然收起了嘻嘻哈哈的神情,一边穿上衣服,一边问道:“老爷子那边,真的不用去看一看了吗?” “老人,自有老人的福气。”宋衡风语气平淡,看不出有什么波澜情绪。 不用看,是因为宋衡风已经知道了,宋清海的结局。 曾逍遥难得惆怅,他和宋衡风一样,也有一个很厉害的父亲。不一样的是,宋衡风最不服的就是自己的老子。而曾逍遥却把父亲,视作领路人。 曾逍遥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 “总要把老爷子,带回望月峰吧。”曾逍遥语气苦涩,有感而叹。曾逍遥何尝不知道,望月宗老宗主的结局? 宋衡风扭过头,深深的看向曾逍遥。 曾逍遥的头发,还挂着细细水珠。原来这个孩子,并不是心性放荡,目无旁人。他只是懒得去顾及,那些无关紧要的人而已。 “走!”宋衡风话音未落,一袭蓝色,已经消失于巨树之下。一峰一谷一落霞,写尽江湖风流。 第117章 君子如玉,可饮酒一杯(四) 李威,西北路土生土长的垣州人士,二十多岁的时候,带艺投入垣州数一数二的镖局——“西风镖局”。李威凭借四品武人的境界实力,以及一身凌厉迅猛的刀法,敢打敢拼命。 通过近三年的走镖押镖,李威也是在垣州江湖,闯出了一些名头。现在的李威,已经从押镖镖师,摇身一变,成了“西风镖局”的金牌镖头。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李威明面上的身份。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李威这个人。 李威的真实身份,实则是一名鱼钩所的乙等谍子。虽然李威现在的真正实力,比明面上要强得多,已是五品巅峰的武夫。 同是鱼钩所的外勤谍子,地位也是有着天壤之别。像是静江路清安镇的万入禾,虽然仅是初入五品,却是鱼钩所甲等百户。万入禾不仅仅是照料,穆隐穆都督的女儿小杏,有面见都督的权力,还是一颗关联到,清安镇众多关节的关键棋子。 万入禾可以说勉强算得上,是都督穆隐的心腹之人。只要不出什么大问题,日后的前途,必然是飞黄腾达。 而李威就要悲惨的多,别说是面见都督穆隐,自从他被安插进垣州之后,除了单线联系的上线,李威就再也没见过一个同僚。 多年西北风沙吹打之下,李威都快要忘了,自己并不是土生土长的“西风镖局”镖头,而是一名鱼钩所的谍子。 直到十年一次的武林大会,定在溪山镇望月宗召开。李威这颗被尘封的棋子,才重新启用了起来。 “西风镖局”作为垣州的老牌镖局,虽然跟七大名门正派,这种位于高山之巅的大派,没有丝毫的牵扯。但一份拜帖,一份随礼,还是必须要送到望月宗的。 至于人家望月宗看得看不起“西风镖局”,那就是人家的事了,面子上的工程,总是要过得去。 李威作为“西风镖局”的金牌镖头,自然是很容易的,将这个上望月峰拜帖的机会,拿到了自己手里。 于是乎,他带着几名随行年轻镖师,一路赶来溪山镇。 李威一行人,就入住在溪山镇老谭客栈。 昨夜凌晨十分,老谭客栈杀机起伏,望月宗许风东被围杀至死,望月宗宗主的独子宋清,被人掳走。多年的间谍经验,让李威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他还正在思考如何传出消息,结果巨变频发。先是陨禅天火出世,太安寺枯默和尚为了封印天火,坐化成佛。紧接着七大名门正派自相残杀,实力大损。钱权酒色帮一招收网,大局在握。 现在钱权酒色帮,竟然要推举一个下三境的武夫,坐上武林盟主的宝座。事态已经恶化到难以掌控的局面。 李威虽然尘封多年,可他心里却是清如明镜。比起一个统一的,由钱权酒色帮掌控的武林盟,朝廷自然是愿意看到一个,人聚心不聚的七大门派。 一旦今日事成,周囍这个傀儡成功上位,一个名义上的武林盟主上台,钱权酒色帮的手,就算是正式伸入了武林盟。 这绝对是大梁朝廷的大忌。 至于朝中的一些大佬,跟钱权酒色帮的一些千丝万缕的联系,李威当然也是顾不了那么多。他的职责,仅仅是鱼钩所的乙等谍子。鱼钩所,应该要消除一切威胁朝廷的存在。 若是李威能够阻住这一切的发生,等着他的,注定是一个前途无量。这是一个长期蛰伏垣州,看不到光和希望的死棋谍子,变成活棋的唯一机会。 李威暗自盘算,他那一颗本已如同死灰的心,也是活了过来。 连十品大宗师东方钰,都是无法阻止,钱权酒色帮的一统大势,凭借自己一个五品武夫,怎么可能逆势而为? 然而,现在逆势的机会来了。 那个钱权酒色帮的胖子使者,竟然转身离去,独自留下傀儡周囍在风中凌乱。 李威暗自握了握所配刀鞘,这柄刀,跟了他十多年,饮了无数武夫的鲜血。今天,也不会是一个例外,李威已经开始想象,自己受到都督嘉奖的场面了。 李威看向那个站在风中,行头打扮很有那么一回事的“武林盟主”。他拍了拍身边年轻镖师的肩膀,接过镖师手中,本打算送给望月宗的拜礼,大步走出人群。 尴尬立于风中,手足无措的武林盟主周囍,突然看到一个镖头打扮的汉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西风镖局镖头李威,协同本局子弟,为周盟主拜上贺礼一份。愿盟主千秋万代,一统武林!”李威声音洪亮,走到了周囍五步开外,单膝下跪道。 李威的这一狗腿子行为,让众多江湖人,立即炸开了锅。 “我呸,什么东西,这么快就出来表忠心了?生怕人家周盟主记不住你?” “西风镖局数十年的金字招牌,就要坏在这只走狗手上!” “这李威据说早已迈入中三境,给一个下三境的‘高手’下跪,不觉得躁得慌吗?” 使者钱四道走了之后,江湖中的忠肝义胆、誓死不屈的气节之士,也是多了起来。 与李威同行的几名年轻镖师,个个面红耳赤,感受到周围江湖人鄙夷的目光,他们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李威本人却是毫不在意别人的唾弃,双手捧着贺礼,把脑袋低低埋起。 周囍先是一愣,随即脸上泛起一阵晕红,血液充上了周囍的大脑。周囍知道这个送礼之人,他是西风镖局,声名远扬的镖头。 这是周囍第一次,受到武人的尊重,也是周囍的一次,受到了武人的跪拜。 周囍恍恍惚惚,有一种站在山巅的感觉,然而这只是开始,是自己成为武林盟主的第一天。 一切,都是会好起来的。 周囍意气风发,激动着想要接过李威手中贺礼。周囍保持着微笑,想要让自己看上去,更加像是一代武林盟主。 刹那之间,周曦突然发现,自己的心脏,插上了一把刀。 那个刚刚还跪地臣服的男人,在自己耳边轻轻说了一句:“鱼钩所乙等谍子孤草,送你上路。周盟主,走好。” 第118章 如玉君子,可饮酒一杯(五) 溪山镇古桥中央,曾康已经重新穿上蓑衣,头戴草帽。小溪传镇而过,不断有白浪翻滚出溪水,这座古朴石桥,布满了剑痕,在溪水拍打之下摇摇欲坠。 小镇古桥将坠未坠,草帽蓑衣的男子,已经剑归鞘,站在原本钱四道站立的位置,怔怔出神。 “被他逃掉了...”曾康依旧孤独,依旧落寞。 只不过从曾康‘奈落’出鞘,剑光迎上钱四道的那一刻起,曾康的罪名又加重了一份。 曾康所罪之人,从舶羊湖剑楼罪人曾康,妹妹曾婉,多了一个江南贵妇人。 当贵妇人仍是如水女子之时,曾康就已经是一个罪人。钱权酒色帮那个惹人厌的胖子,不过是帮曾康看清了这一点而已。 溪山镇古桥上这一战,无论是曾康身死,还是钱四道陨落,都比现在的情况要好太多。 钱四道身负重伤,不敌曾康,却能在曾康的奈落剑下逃走。如此一来,胖子钱四道对江南贵妇人的威胁,马上就要变成现实。 这就是两人的情报不对等,带来的巨大影响。曾康无论是身世经历,还是擅长武功路数,钱四道都是了如指掌。而曾康对于这个油腻胖子,却是一无所知。 曾康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看着臃肿肥胖的胖子,竟然身怀超越十品大宗师的轻功。 曾康能出剑伤钱四道,却万万不能将其斩杀。 刚刚溪山镇突然下起了落雨,无论下雨还是天晴,都是一身蓑衣的曾康,终于是做出了决定。 曾康的脑海之中,那道如水的江南女子的身影,早已经挥之不去。 九品巅峰的剑客曾康半世浮生,前二十年,给了舶羊湖剑楼。后二十年,给了妹妹曾婉。 他现在决定,留几天给那个,自己辜负最深,也是爱自己最深的女子。 蓑衣消失于古桥之上,落雨停止,落霞浮起。 溪山镇往南数十里,桃林渐渐变浅,周围景物地貌,也慢慢开始恢复成垣州的普遍贫瘠。青草土地渐渐变淡,石子风沙逐渐出现在人的视野。 一个衣着破烂,赤裸半身的胖子,脚下生风,头也不回地望南逃去。 胖子断了一臂,正是刚刚在曾康剑侠,死里逃生的钱四道。接连几番大战下来,钱四道也是心身力竭,体力内力仅仅残留三成不到。 武林盟的实力和底蕴,实在是太过深不可测。哪怕是一个大好的捡漏局面,钱权酒色帮此次欲图重组武林,还是遇上了一些阻碍。 损失和变故虽然大了一点,不过仍然在钱四道的风控当中。待到尘埃落定,钱权酒色帮能够真正插手武林盟,一切付出与牺牲都是值得的。 至于武林盟主周囍,钱四道才不会管他的死活。周囍一个人被他丢在溪山镇,若是能活着出来,那是他的造化,还能继续做几天盟主。若是周囍身死溪山镇,仍然有王囍、李囍拖上去顶雷。 此次钱权酒色帮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当着天下武林豪杰的面,表明一个要插手武林盟的态度。如今,目的和威慑都已经达到,先拿周囍顶雷过渡一下,最终武林盟主的位置,还不是要掌握在帮主手里? 总的来说,局面依旧顺利,钱四道除了挨了曾康一剑,有点扫兴之外,总得来说还是一个心情美丽。 此时的钱四道依然不知道,一剑一枪,破钱权酒色帮两千武夫。 他更加不知道,一袭青衫,已经入阵。 如果知道了这些,钱四道是不是仍然会心情美丽? 一道瘦如竹竿的身影,在钱四道面前显现。钱四道看向比自己还要狼狈的身影,先是一惊,随后仍不住放声大笑道:“权哥,咱们兄弟俩还真是难兄难弟啊!” 那道瘦如竹竿的身影,正是“权”字使者,刁权。 刁权右臂袖口空空荡荡,在风中飘舞。刁权本就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已经阴沉的快要滴出水来。 钱权酒色帮的这一对上使,哼哈二将,一天之内竟然同时断掉一臂。还真是一对难兄难弟。 钱四道瞟了一眼刁权杀气腾腾的眼神,心头一紧,连忙收起笑容。钱四道那肥胖油腻的身材,靠上前去,低声问道:“权哥,点子那么扎手啊?” 刁权没有回答这个惹人厌的胖子,他可不像钱四道那么心大。一只手臂,对于武夫来说,那是多么大的损失!手臂包含的经脉和气穴,与武夫心肺大穴相通相连。一臂断,实力大损不说,以后想要慢慢恢复提升实力,都是难如登天。 刁权回忆起那道蓝夹袍身影,突然发现这么多年来,自己是如此的可笑。 自己以前总是想着,与望月宗的天才宋衡风,那个自己望其项背之人交手。领教宋衡风三枪齐出的风采,给天下人证明,我刁权绝对不输那个蓝夹袍男子。 可到了今天真正交手,他却连宋衡风一枪“冬蝉”都是接不住。 原本还能自欺欺人,说是天下人不实英雄。可现在两人真正交手,刁权才真正知道两人的差距。 被宋衡风一枪粉碎手臂,加上心境大跌,刁权直接是一口鲜血喷出,佝偻着身体,神情痛苦至极。 这让一旁的钱四道被吓了一跳,这回自己可是玩笑开大了,权哥被自己气得吐血了。 崇明十五年春天,钱权酒色帮十品大宗师刁权,于溪山镇以南的沙地之中,跌入九品。 正当钱四道一脸愧疚茫然,不知道怎么去安慰权哥的时候。一道稚嫩的娃娃音响起:“白胡子师父,前面有两个坏人。” 钱四道目光一凝,循声望去。 一个白须白眉白胡子的老道,肩上坐着一个羊角辫丫头,向钱权二使走来。 钱四道猛然想到一个人,一个脾气比南疆苍天还要大的道士。 自己不会这么倒霉吧... 老道士在钱权二使数十步之停步,望向两人。 “前辈可是武当山云虚观释云虚,释老观主?”钱四道也不顾一旁咳血的刁权了,朝着老道士小心问道。 “是的。”老道士的声音,如同深山古寺,幽幽飘来。 第119章 如玉君子,可饮酒一杯(六) 钱四道心里暗骂一声倒霉,面色诚恳谦虚至极,想要拱手却发现自己只剩一条右臂。他用油腻的身躯,蹭了蹭身边佝偻着身子的刁权。刁权也是抬起了头,望向眼前一道一童。 “在下钱四道,久仰释老道长大名!”钱四道恭敬开口,伸出右手,握成拳头。 瘦如竹竿的刁权,略微犹豫,也是伸出左手,握住了钱四道的右拳。 “在下刁权!” 钱权二使,一人断左臂,一人断右臂。配合默契,一齐向释云虚老道行了一个抱拳礼。 “咯咯咯。”羊角辫小丫头的笑声传了过来,“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一钱一权。一人只有左手,一人只有右手。你们两个人身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一样的吗??” 钱四道一阵尴尬,今日之前,自己和权哥好歹还都有两只手。 刁权冷哼一声,放下了抱拳的手臂。 “你们就是那个什么什么帮的吗?”羊角辫小丫头,实在是觉得这一对哼哈二将,太过滑稽,捂着小嘴笑嘻嘻问道。 钱四道心中一紧,这个小丫头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武当山虽然也是七大名门正派,但武当山上毕竟都是修道之人。谁来做武林盟主,谁人妄图称霸武林,对于山上之人来说,全如天边浮云。 释云虚此次来溪山就是走个过场,老道士的主要目的,还是想带着小北微,游玩山水之间,大好山河。 钱四道也是算准了释云虚的心性,为了避开释云虚,钱四道还专门等到他老人家出镇以后,才开始下令包围溪山镇。 钱四道一路小心翼翼,生怕招惹了这个脾气很一般的老道士。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因果之下,钱四道还是遇上了释云虚老道。 钱四道只想糊弄几句,和老道士从此相忘江湖,再不相见。对于自己的身份,那是不敢多提一句。 可羊角辫小丫头既然问起,钱四道也万万不敢,在天人境老道面前,打什么马虎眼。 只见胖子钱四道硬着头皮答道:“是钱权酒色帮。在下乃钱权酒色帮使者,钱四道。我旁边这位是使者刁权。” “什么什么帮,名字还真是又臭又长,好难听啊。”羊角辫小丫头吸了吸鼻子,道。 钱四道唯有苦笑,假装没有听到羊角辫小姑娘的话语。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钱四道低头暗道。 羊角辫小丫头见胖子没了声音,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在眼眶里不时打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在江湖中威名赫赫,在帮内呼风唤雨的钱权二使,竟然像是两个做错了事情,等待家长惩罚的小孩子。 一时间气氛有一点尴尬。 钱四道心中一横,正要开口告辞,羊角辫小丫头的稚嫩童声,又是传了过来:“你们帮派咋咋呼呼的,吵死人了。还有你们两个,一个人吃的和肥猪一样,一个人一张阴森森的鬼脸,一看就不是好人。” 刁权脸皮一阵抽搐,怒火攻心。若如不是羊角辫小丫头身下的老道士,刁权肯定会一掌拍死小丫头北微。 童言无忌?你还不是仗着老道士释云虚,肆无忌惮的很。 钱四道心境到不像刁权这般狭隘,只见他立马如同小鸡啄米,连忙道:“是是是,姑奶奶说得是。” “你说谁是姑奶奶?”羊角辫小丫头‘哼’的一声,双手叉腰,气呼呼地瞪着钱权二使。 钱四道万万没想到,因为自己恭维的过分了,用错了词,反而得罪了小丫头。 “白胡子师父,我要揍他们。”羊角辫小丫头小手朝钱四道一指,冷哼道。 “好的。”释云虚点头道。 砂砾飞起,老道士的道袍无风自动。天人境的威压降落,钱四道瞬间汗如雨下,陷入绝望。 “哎呀,白胡子师父,谁要你揍了?是小北微自己动手!”羊角辫小丫头因为师父的自作多情,有些不开心。自己好歹也是武当山云虚观,老神仙的关门弟子,怎么什么事情,都让师父动手呢? “嗯,小北微自己来。” 包围钱权二使的天人境威压,瞬间消散。 钱四道猛然抬头,他突然发现,这个扎着羊角辫,缺了两粒门牙的小丫头,是那么的可爱。 自己真是有眼无珠! 钱四道猛地摔了自己一个耳光,为自己的有眼无珠,发自内心的愧疚。 羊角辫小丫头只觉得,眼前一团肉球晃过,一个油油腻腻的胖子,就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女侠,请动手!”钱四道伸出肥头大耳,坦度恭敬,气势十足。 仿佛能挨上羊角辫小丫头一顿揍,是自己天大的殊荣一般。 羊角辫小头灿烂一笑,两颗缺掉的门牙露出,更是让丫头的笑容,甜上了三分。 至少在胖子钱四道心中,小丫头的笑是甜如蜜汁。 小北微举起,带着婴儿肥的拳头,重重地砸在了钱四道的身上。 “女侠好武功!”为了配合羊角辫小丫头,钱四道不要丝毫节操,还发出了一声惨叫,“女侠饶命!” 羊角辫小丫头,被这个胖子逗得十分开心,小拳头上下挥舞,嘴中不停的念念有词。释云虚老道士,也是抚须而笑。 钱四道看到释云虚笑了,表演的更加卖力。 刁权在远处看的脸皮一阵抽搐,堂堂天下第一大帮的使者,竟然为了苟活,被一个小丫头凌辱?成何体统! “权哥,救我啊,女侠实在武功太过高强了!”胖子钱四道惹人厌的声音响起,刁权冷着脸,缓缓朝羊角辫小丫头走去。 羊角辫小丫头左右开弓,一手锤着钱四道,一手锤着刁权。 溪山镇南边这一沙地之上,钱四道惨叫连连,刁权板着冷眼。天下第一大帮的钱权二使,面对小丫头北微,毫无招架之力。 终于,羊角辫小丫头似乎是打人打累了,她收起了拳头,面色红润,擦了擦自己额头的汗珠。 钱四道冲着小丫头露出一个,自认为深讨小朋友欢喜的笑容,道:“女侠不愧武功盖世!敢问女侠,可以放过我兄弟二人了吗?” 丫头小北微也是一笑,露出了两颗缺掉的门牙,甜甜道:“本女侠为民除害,在没有师父的帮助之下,击退你们二位绝世高手。” “是是是。”钱四道笑容愈发灿烂。 “你笑的可真丑。”丫头小北微也是笑着,看向胖子钱四道。 钱四道心中一惊,望向丫头小北微两颗缺掉的门牙,心领神会。只见他继续保持笑容,冲着自己的牙口就是一拳。 两粒门牙,已经出现在钱四道的掌心之中。 钱四道吞下口中鲜血,又是对着羊角辫小丫头一笑道:“女侠,我现在笑的好看了吧?” 小北微只是随便的一句无心之语,她哪里想到钱四道,会对自己如此之狠。羊角辫小丫头,被钱四道吓得有点愣神,缓缓开口道:“这样,你和你的瘦子兄弟,又有一处不一样了呢。” 钱四道又是一阵心领神会,冲着一旁刁权使了一个眼色。 “不可能!”刁权与胖子多年搭档,一下就明白了胖子的意思。 为了取悦一个小丫头,被当做死狗一样打就算了,现在还要自残?赳赳武夫的气节何在? 刁权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只肥腻的手指,点在了自己穴道之上。 “你!”刁权已是不能动弹,他万万料想不到,钱四道会对自己出手! “权哥,对不住。”一只肥腻的拳头,出现在了刁权的嘴边。 第120章 如玉君子,可饮酒一杯(七) 北星点点生辉,溪水于星空之下东流。一缕篝火,在溪流边上若隐若现,火堆中不时冒起木屑火星。除了溪水东去之声,这方天地,就只剩下炭火燃烧的声音。 一个浅色直裰的中年男子,浅浅蹲在溪水岸边。中年男子两鬓白发轻柔,眉稍之间满是愁楚。 伯安侯谢玉堂。 谢玉堂双手拿捏着青色长衫,眼神专注凝重,正在用溪水,清洗着一袭青衫。 同是青衫,却不是青衫谢玉堂的青衫。 篝火之旁,一个包裹着青衫的少年,目光投入篝火,怔怔出神。 谢玉堂的一袭青衫,穿在曾乞儿身上,稍微有一些臃肿拖沓。而曾乞儿那沾满血渍的青衫,此时正在谢玉堂的手中。 谢玉堂拧干手中的衣物,站起身子,抓住青衫双肩之处,重重地抖动了几下。待到湿水被他抖动干净,谢玉堂拿着洗好的青衫,向篝火这边走了过来。 谢玉堂在曾乞儿的对面盘膝坐下,捡起火旁的柴火,简单的支起一个木架,将少年的青衫架在篝火之上,安静的等着青衫水汽蒸发。 自始至终,曾毅都是没有抬过头,更没有说上一句话。 这时的月光,让人无言,往事不堪回首。 谢玉堂拿起身边的皮制酒囊,打开酒囊木塞,将囊中酒水缓缓倒入一半弧碗中。 谢玉堂又是拿起一个简陋弧碗,继续倒上了一碗酒。 倒完了酒,谢玉堂将两个简陋弧碗,放置在篝火旁的石板块上,用石板余温,去温暖碗中酒水。 “这花雕酒,还是要喝热的。”谢玉堂目光憧憬,静静等待花雕酒慢慢温热。 “我其实以前是不喝花雕的。年轻的时候,也算得上嗜酒如命之人了,可却从来没有喝过,这产自江南水乡的花雕酒。我一直觉得啊,这么柔和如水的酒,应该是没有什么喝头的。”谢玉堂一边开口,一边放下长袖袖口。之前因为在溪水中清洗衣物,谢玉堂将长袖袖口了卷起来。 “可自从我在望月峰下,喝了某位老爷子,用来祝寿的洞藏花雕之后,就在也离不开花雕了。” “香,浓,醉。酒色柔美,入口柔和滋润,酒香馥郁芬芳,酒味甘香醇厚。乞儿,你说这世上,怎么能有这么好喝,还能养生的好酒呢?”谢玉堂砸了砸嘴巴,回味着多年前,偷喝的洞藏花雕。 “之后呢,无论我是去喝腥辣的老窖,还是喝醇正的高粱酒水,都是找不到喝花雕的感觉了。” “唯有这江阴一带的清水花雕,才能勉强入口咯。”谢玉堂从怀里摸出一个油纸小包,轻轻打开,原来是几粒青青酸梅。 想不到一袭青衫可安天下的谢玉堂,还喜欢这种闺中少女最爱的糖果吃食。 谢玉堂一边将酸梅投入温润的酒水中,一边继续道:“还是宋清海宋老宗主,请我喝的洞藏花雕,最到位。” 听到宋清海这三个字,曾乞儿终于是有所反应。少年微微一颤,他想到了自己战程归之时,一招突刺未果,宋老宗主从天边传来的声音。 这位望月宗宗主,似乎也有提到青衫谢玉堂。 曾乞儿抿了抿嘴巴,问道:“谢伯伯和宋老宗主,是旧相识吗?” 谢玉堂谢伯安,竟然浮现出一些不好意思的神色,道:“旧相识算不上,我和宋清海宋老宗主神交已久。” 曾乞儿带着疑惑,望向对面的中年儒生。谢玉堂一直专注的,把控着温酒火候,眉梢的皱纹纹路,叙说着岁月。明明是一个心思细腻如软袄的人,却是一头凌乱如野草的发。 “我呀,若不是担心老宗主的枪不长眼睛,早就想上望月峰,登门拜访拜访宋清海老宗主了。”谢玉堂道。 曾乞儿越发疑惑,既然两人未曾相见,那宋清海老宗主过寿辰的时候,是怎样请谢玉堂喝那洞藏花雕的? 谢玉堂显然不想在,自己与宋清海的关系上,叙述太多。他放下手中的简陋弧碗,摊开双手,让自己的手更加靠近了一点火堆。 “我与宋老宗主也没什么太多羁绊,只不过是带坏了,他的宝贝儿子而已。” 谢玉堂一句话盖棺定论,曾乞儿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少年虽然仍是疑惑,也不再去多问了。 星月之下,一少年一儒生,安安静静的烤着篝火。月光不知被何物揉碎,铺洒在少年和儒生的身上。 “谢伯伯.....”曾乞儿抬头凝望天上皓月,正准备开口。 “酒烫好了。来,趁热喝。等你自己喝过了这江阴花雕,你就知道谢伯伯,没有骗你。”谢玉堂打断了曾乞儿的问话,端起半弧酒碗,一只递给了曾乞儿,一只放在了自己的嘴边。 曾乞儿神情低落,接过了谢玉堂递来的半弧酒碗。 谢玉堂一手持碗,一手轻轻扇酒水香气,香气入鼻,清润甘甜。谢玉堂把酒碗送到嘴边,轻轻的喝了一口。 曾乞儿也是端起酒碗,轻喝了一口。 花雕酒水入喉,就像是一位刚刚出嫁,仍然佩戴红红盖头的女子。温润柔和,却能在柔和之中,令人迷醉。 “好酒。”曾乞儿点了点头,继续喝了一口。 酸梅的青涩滋味,融于花雕酒水,更加的为这份独属的柔和,添了一份酸甜。就像是掀起出嫁女子的盖头,吻上了女子抹上胭脂的红唇。 从小在酒铺子里张大的曾乞儿,竟然是被两口柔和的花雕酒,迷陷醉眼。 “有些话,一定要喝了酒再问。有些话,一定要喝了酒再回答。”谢玉堂和少年相对而坐,微微一笑。 此时的谢玉堂,竟然是心静如水。 曾乞儿隔着火光,望着略显迷幻的谢玉堂。这道可安天下,亦可动天下的青衫,刚刚在替自己清洗衣衫。 这种只有自己的爹爹,替未曾长大的孩童,才会做出的事情。谢玉堂却为曾乞儿做了。 那么的自然而然,那么的温润如玉。 曾乞儿鼻子泛酸,慢慢问道:“谢伯伯,你为什么要救我啊?” “你刚刚,不是准备问这个问题的吧?” 能与君子月下对饮,与有荣焉。 第121章 如玉君子,可饮酒一杯(终) “不是啊。”曾乞儿低下脑袋,把酒碗放于脚边,双手环抱大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可是我现在,就是想问。” 谢玉堂又是饮了一口花雕,色泽黄润的花雕,在谢玉堂舌尖回甘:“我说过了的,我和你娘亲,是朋友。” “若是你朋友的孩子,遇到了危险,你会不会救他?”谢玉堂啧了啧嘴唇,轻轻问道。 “我当然会的。”曾乞儿考虑都没有考虑,回答的果断坚决。 “那你还有什么疑惑呢?难道我谢玉堂,就不是为朋友出手的人?”心如止水的谢玉堂,面带微笑道。 “不是的…..”曾乞儿眼中挂着落寞与无助,“既然是朋友,娘亲走的时候,谢伯伯为什么不在。” 若是得不到的因果,不再打扰,将它轻轻放在泥土之中,静静等待来年初春之时,它的悄然绽放。 而青衫谢玉堂,就是将因果放下之人。谢玉堂不仅仅是放下了因果,他还守候在埋葬因果的泥土地旁,任凭雪打风霜,任凭雨淋衣衫,光阴流淌之中,有着谢玉堂的执着。 谢玉堂依旧心静如水,只不过宁静之下,是谢玉堂痛苦的神情:“孩子,有些事情,并非不想,而是不能。” “就连娘亲入土而安的时候,也不能来看一看吗?”曾乞儿语气之中,满是委屈。 娘亲去世的时候,仍是少年郎的曾乞儿,直接是去向家酒铺子,预支了自己五年的薪水,请清安镇最好的木匠,订造了一口上好的棺材。按理来说,没有哪家的掌柜的,会给伙计预支,那么长期限的薪水的。 向家的老哥,一是对这个父亲带出来的伙计,确实有一些兄弟情义。二是内心淳朴的向家老哥,也是可怜这对孤儿寡母,可怜这个七岁,就替娘亲扛起整个家的稚童。 向家老哥仅仅预支了曾乞儿一年的薪水,剩下的银钱,完完全全是自己硬塞给稚童的。 不仅如此,连曾乞儿娘亲的葬礼,都是向家老哥一手操办。 向家老哥的恩,少年是一直记得的。 说是葬礼,那天娘亲下葬,仅仅只有三个人在场。曾毅,向老哥,胡先生。 胡先生亲手为曾婉的坟墓木牌,刻上了“曾毅娘亲之墓”这六个字。据胡先生所说,那是娘亲自己的意思。 看着委委屈屈的少年,谢玉堂如鲠在喉,不知道如何开口。这些年,他几乎年年都会去上曾婉的墓前,看上那位女子一眼,说一些青衫的心中之话。 曾婉下葬的时候,谢玉堂其实是在的。就在同一天,有两位跟曾婉离世相关的十品大宗师,死于青衫手上。 就在同一天,已是皈依境的绝世男儿,境界大跌。青衫终日酒气熏天,整整一年就没有清醒过,整整做了一年的酒鬼。 只不过这些,谢玉堂都没有打算告诉曾乞儿。青衫谢玉堂既然选择不去打扰,那就干脆让往事,随风消散。 “乞儿,是谢伯伯的错,谢伯伯对不起你们母子。”谢玉堂盯着碗中酒水,目光如水流离。 曾乞儿猛地抬起了头,眼睛亮得发光,道:“谢伯伯,乞儿不怪你的,娘亲也一定不会怪你。你对乞儿的好,我是能够感受到的。那种感觉…..就像是父亲一样。” 曾乞儿的声音越来越低,少年呼吸沉重,突然加大了自己的声音:“我只想知道,那个人究竟是谁!” 谢玉堂的呼吸,也是重上了几分,一双望穿春水的眼睛,望向篝火后的少年:“你先告诉谢伯伯,你若是知道了你父亲的身份,你会怎样去做?” “我要杀他。” 谢玉堂发现,曾乞儿眼眸深处,闪烁着紫色火焰。 “你父亲,他是有苦衷的。”谢玉堂声音干涩,又是一口花雕入喉。明明谢玉堂自己,就是恨那个男人入骨,就是想杀了他。可他现在却是要告诉少年,他的父亲,是有苦衷的。 这种愁,这种苦,也只有青衫谢玉堂一人承受,也只有青衫谢玉堂可以承受。 “苦衷….苦衷…”曾乞儿双手抱着脑袋,紫色的火焰,隐隐在少年指尖浮现,“苦….他再苦,能有我娘苦!!!” 少年突然变得暴虐狂躁,紫色的火焰,裹着黑色的气息,从少年身体每一处毛孔,钻了出来。 青衫谢玉堂,只是默默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心如刀割。 太安寺枯默和尚,封印陨禅天火之时,偶然发现曾乞儿,隐藏在最深处的怨气,竟然可以堪比数千年的天火。 于是才有了赤脚和尚,传一生佛理给曾乞儿,封印陨禅天火的同时,超度曾乞儿体内怨气。 然而,天人境的封印初成,枯默和尚的超度才刚刚开始,远远没有到,度化曾乞儿体内怨气的那刻。 曾乞儿刚刚历经大战,内力枯竭,正是最为虚弱的时刻。现在收到了“生父仍然在世,当年抛弃娘亲”的消息。少年体内的怨气,竟然是趁机蔓延而出,连已经被封印的陨禅天火,也是随着怨气流出,蠢蠢欲动。 曾经的皈依境大能,现在画地为牢的谢玉堂,非常清楚,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曾乞儿自己真正的做到放下,少年才能像枯默和尚希望的那样,放下。 少年自己放下的时候,就是积怨消散,陨禅天火彻底同化之时。 佛祖吟语,终究只能给迷路的人,指明方向。真正走出迷雾,还是要靠迷路之人自己。 谢玉堂清楚归清楚,可要他自己做到放下,谈何容易?所以他心甘情愿,十几年的画地为牢。 “啊!!”本已经身受重伤,内力枯竭的曾乞儿,浑身上下,突然散发出接近宗师的气息。 气息危险而致命,怨气越来越浓,紫色越来越深。 谢玉堂端起酒碗,将碗中最后一口酒水,一饮而尽。 “杀!我要杀了他!”曾乞儿猛地跃起,放于一侧的骕骦,飞到了曾乞儿手中。 连这柄如刀如剑的兵器,此时也是充满了怨念。 “杀!我要杀了你!”曾乞儿脚下紫色火焰显现,一眼就看到了,此地的唯一一个活人。 紫色风暴涌起,仅仅一个瞬间,曾乞儿就闪到了谢玉堂的眼前。 少年一脚踏碎篝火,一剑对着谢玉堂心口刺出! 夜空当中,一颗最闪亮的流星划过。曾乞儿的剑,一剑穿心。那道一人独挡八万骑的青衫,在少年面前,竟然是如此的脆弱,连反抗都没有反抗。 鲜血飞溅,骕骦宝剑,已然插在谢玉堂的心口。谢玉堂面带歉意笑容,主动上前贴近了少年。 一只温暖粗糙的手掌,按住了少年的脑袋:“孩子,没事了。” 第122章 内力化形,宝光流溢(上) 少年呆若木鸡,少年周围是一层又一层的浓雾,伸手不见五指。 “杀!杀掉一切你所憎恨的人,毁灭一切你所厌恶的物。你的存在,就是为了毁灭。” “你还在犹豫什么?你又是在等什么?难道这世道给你的恶意,还不够多吗?” “想一想你的娘亲,想一想向家铺子的老哥,想一想兵卒铁娃,想一想你的师兄符长春…..想一想那些在你面前死去的人,你的软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人,去死!” “你现在拥有力量,能够摧毁一切的力量。你只要说一句:我愿意。这足以摧毁一切的力量,我就给你!” “说吧,拿去吧,去做你压在心中,想做而没有能力做的事情吧!” 少年目光痴呆,他低头望向右手,手上多了一把血红色的兵器。这把兵器,如剑如刀,少年似曾相识。可兵器上那来自地狱最深处的怨念,让少年感到陌生。 充满魔力的声音继续蛊惑着,声音的主人,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怨恨,在它的眼里,世界的存在,就是一种错误。 声音的主人,似乎就是少年自己。 毁灭,我拥有足够毁灭的力量,为什么不去毁灭? 少年目光越来越涣散,慢慢地张开了嘴巴“我愿….” 一阵孩童的啼哭之声,在少年身边响起。少年循声望去,一个一身紫色的稚童,手里提着一个小竹紫葫芦,蹲在浓雾深处,“呜呜呜”的哭泣。 稚童的哭声,与滔天的怨念之声相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可当哭声响起,少年竟然的视线,竟然可以穿过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看到浓雾深处哭泣的稚童。 “你是?”少年本已涣散的眸子,又恢复了些许清明,耳边不时响着,紫色稚童的哭泣之声。少年迈开了步子,慢慢朝着浓雾深处,紫色稚童走去。 “不要过去!”怨念的声音,在少年的脑海深处炸响,少年痛苦的蹲下身子,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脑袋。 然而那充满怨念的声音,却没有消失:“就三个字,三个字而已!说出口,说出口你就解脱了!” “说,快点说吧。” 少年在怨念声音的诅咒之下,越来越痛苦,目光又是重归涣散。 突然之间,稚童的哭泣之声戛然而止。少年蹲在地上,艰难的抬起头,双目通红,朝着浓雾深处望去。 一个蓝色轻纱的女子,温柔地将紫色稚童抱起。蓝衣女子一手托抱着紫色稚童,一手摆弄着紫竹葫芦,看向稚童的眼神,笑意盈盈,满是温柔。 紫色稚童进入蓝衣女子怀里,马上停止了哭闹,也是跟着“咯咯咯”的笑着。 “娘…..” “娘!”少年一面对抗着来自声音的怨念,一面痛苦的起身,发了疯地跑向蓝衣女子。 少年内心深处,万分嫉妒,蓝衣女子怀中的紫色稚童。 “娘….我是乞儿啊!”少年声嘶力竭,可他无论跑得多快,似乎都永远跑不到蓝衣女子身边。 少年越是跑向浓雾深处,怨念的气息就越是浓重,少年也是更加的痛苦,濒临崩溃。 可是少年不在乎。 若是能再看娘亲一眼,堕入深渊也好,失心成魔也罢。少年只是想听到蓝衣女子,再叫自己一声“乞儿。” 一句就好了啊。 刹那之间,浩然正气涌现,一个青衫读书人,手捧书籍《大学》,微笑的看着奔跑着的少年。 “乞儿,今天的书你读了没有?”青衫读书人和和气气,一双月牙一样的眼睛,笑起来更是如一轮弯月。 无穷无尽的怨念,在青衫读书人出现之后,消散了三分。少年的痛苦,也是霎时间减少了三分。 “胡先生….”少年由开始的发了疯的奔跑,慢慢减速。 少年的另一侧,珠光宝气乍现,一阵阵佛光普照,一朵朵彩云漂浮。一个双手合十,持着脚板的老和尚,踏步而来。 “非微尘,非凡人。乞儿,你即是微尘,又是凡人;即非微尘,又非凡人。唯独不是那,充满怨念的天火。” 赤脚和尚的声音,充满着神圣肃穆,声音响起,无穷无尽的怨念,又是消散了三分。 少年已经停下了奔跑,神智恢复了清明。一个青衫儒生,就在少年的正前方,背对着少年。 青衫儒生两鬓白发轻柔,他的背影,如同沧海,如同桑田。一袭青衫,可安天下。 “谢伯伯…..”少年望着那道青衫背影,喃喃道。 青衫儒生转过身子,一眼望穿了春水:“乞儿,你觉得这浓雾,烦是不烦?” “浓雾烦不烦?当然烦,身在浓雾之中,无论怎么努力奔跑,也跑不到娘亲的面前。” “烦!”少年紧紧握拳,右手传来一阵熟悉的质感。 “既然烦,为何不用你的刀,破了它!”青衫儒生朗声道。 少年低头望向自己的手,那把如刀如剑的兵器,已经不沾染一丝怨念,黄灿灿的光芒,照耀人眼。 这是白衣送给自己剑,白衣白如初雪,怎么能让白衣的剑,沾染怨念! 少年紧握骕骦,正要出手。 青衫儒生,却是比少年更先出手。只见青衫儒生手中,多了一把刀,一把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刀。 青衫儒生一手握刀,平平淡淡普普通通,向前一刀挥出! 青衫儒生的刀,没有一丝章法,也不带一成内劲,连破风之声都是没有发出。一刀出手,浓浓的雾气,果然没有半点反应。 少年跟着青衫儒生,朝前递出平平淡淡的一刀! 一刀出,少年四品入五品。 青衫儒生并没有收刀,只见他拇指按住刀柄,刀锋一转,平行一刀切出! 少年学着青衫儒生的模样,也是平行一刀挥出。 一刀出,少年五品入六品。 少年的气势因为平淡的两刀,到达了顶峰。一大鼓内劲,沉积在少年胸口,等着第三刀的挥出。 少年本以为青衫儒生,会挥出第三刀。没想到的是,青衫儒生竟然一手丢掉了刀,冲着少年大声道:“曾毅,为何不挥出你自己的刀!” 第123章 内力化形,宝光流溢(中) 少年眼神彻底恢复清明坚毅:“我是曾毅,天地之间,没有什么天火,亦没有什么怨念,只有一个曾毅。” “只有曾毅的刀!” 少年缓缓抬起手中刀。一时间,这方天地的所有怨念,全都集中在了少年的右手。少年咬紧牙齿,艰难抬起手臂。 怨气由雾凝结成丝,丝丝缠绕,少年握刀的手,有如千万斤沉重。 少年欲出刀,却被天地怨念压迫手臂,手臂悬浮于半空之中,怎么样也出不了,这气势巅峰的一刀。 少年望向眼前的青衫儒生,青衫儒生目光欣慰,冲着少年点了点头。 “出刀。”手捧书籍《大学》的青衫读书人,笑着说道。 “出刀。”赤脚老和尚,声音如老寺古钟,雄浑传来。 浓雾深处的蓝色轻纱女子,抱着紫色稚童,刹然回头。蓝衣女子望向少年的眼神,亦是满满温柔。 “出,刀!”少年放声呐喊,刀如白练,当空劈下。 浓雾被刀光消散,怨气被剑气堙没,这方天地,都是随着少年的一刀出,而变得虚幻。 刀光刺眼,越来越亮,天地之间只剩下一片亮白。 少年被刀光刺激的满眼泪水,可他始终是瞪大眼睛,不愿意闭眼。 少年担心,自己一闭上眼睛,就再也见不到蓝衣女子了。 白光消散,曾乞儿内心最深处,那一丝黑色的怨气,也是随光消失的无影无踪。 曾乞儿全身上下,散发着珠光宝气。宝光晃人眼球,一丝丝白色细线,浮现于曾乞儿的身上,跟随着曾乞儿体内内力游走。 内力化形,宝光流溢。曾乞儿一刀踏入上三境。 曾乞儿面前,出现了一个中年儒生。 月色如水,繁星浩渺。中年儒生的心口,插着一把如刀如剑的兵器,兵器的剑柄,握着的是少年的手。 中年儒生挂着歉意笑容,嘴角有鲜血溢出。 曾乞儿泪流满面,望向中年儒生,牙关颤抖,就要拔剑。 一只大手,重重地握住了曾乞儿的手:“乞儿,你这一拔剑,谢伯伯可就真要没命了。” 悔恨、内疚、无助的情绪,如同雪山崩塌,冲击着曾乞儿的本心。少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插在谢玉堂心口的骕骦,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已经用内力,封住了自身的心肺大穴。你后退一点,接下来交给我就好。”谢玉堂声音温润,使人听了如沐春风,很是安心。 可是曾乞儿又怎么能安心呢? “谢伯伯,你武功那么高,为什么不退?”曾乞儿声音颤栗,向后退了一步。 “有些事情,是不能退的。”谢玉堂接过曾乞儿的手,反手握住了骕骦剑柄,“这一退啊,就是一无所有了。” 暮色之中,残月很美很美。怪不得那座,连绵如仙境的山峰,名为望月。 月光之下,谢玉堂握着骕骦剑柄。这还是他第一次,受了这么重的伤。天下又有几人,能让青衫谢玉堂受伤? 二十年前,一名女子,伤了青衫谢玉堂的心。二十年后,女子的孩子,也伤了青衫谢玉堂的心。 谢玉堂的呼吸也是慢慢变重,他不知道骕骦被拔出,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虽然已经第一时间,封锁了自身大穴,做了最为果断正确的决定。 可骕骦剑,毕竟刺的是谢玉堂的心脏,很疼的。 “乞儿,你现在是七品武夫了吧。一跃三境,当真是厉害!”谢玉堂发出称赞,依然没有去拔剑。 重新掌握身体的曾乞儿,回忆起刚刚那段梦境。梦里的谢伯伯,一直鼓励着自己。少年似乎有了一些眉目,为什么武功强如谢玉堂,能躲却不躲自己的剑。 少年仍然泪水长流。少年发誓,这一定是自己最后一次哭了。 是不是哭的人,都是脆弱的人? 其实有的人哭,比有的人笑,要更加坚强。 谢玉堂为了清除曾乞儿内心怨念,情愿挨上曾乞儿的穿心一剑。以自身作为指路明灯,带着少年走出层层迷雾。 可为什么梦里会有胡先生,会有一个,自己从来没见过的老和尚? 曾乞儿不相信什么空穴来风。因为有胡先生的一身浩然正气,有老和尚的佛说佛法,加上最后谢玉堂的悉心传刀。曾乞儿才能挥出自己的刀,黑色怨念消散,一刀入上三境。 一定有什么少年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暗藏在曾乞儿体内心中,守护着少年。 “乞儿。”谢玉堂一阵剧烈的咳嗽,他的手稳稳握住骕骦剑柄,说道。 “谢伯伯,乞儿在的。”曾乞儿声音沙哑,心如针扎。 “你的花雕酒应该还剩下一点吧,能不能给谢伯伯喝一口?”谢玉堂脸色苍白,笑问道。 曾乞儿默默转身低头,那缕黑暗中闪耀光辉的篝火,已经被曾乞儿自己踩碎。曾乞儿蹲下身子,端起了半碗花雕酒。 酒水已凉,酒香已被大风吹散。 曾乞儿端着酒碗,将酒碗放在谢玉堂嘴边。 喝了一口曾乞儿喂的江阴花雕,谢玉堂闭起了眼睛,美滋滋的模样,似乎仍在回味好酒滋味。 一道金黄色的光芒,在黑夜当中骤然亮起,骕骦宝剑,从谢玉堂的心口拔将而出。 骕骦落地,不时发出哀颤之鸣。谢玉堂手疾眼快,伸手捂住自己心口伤口。谢玉堂手掌之上,青色碧波浮现,调用自身内力封堵伤口。 然而谢玉堂为了避免气血流逝,已经将自身大穴封住,丹田停滞。仅凭他手掌的残余内力,想要缝补心口的伤口,无疑是杯水车薪。 谢玉堂脸色苍白,面带笑容,摇摇晃晃,一头倒了下去。 一旁提心吊胆观望的曾乞儿,一瞬间体内宝光浮现,空气之中,似有金属玉器相互敲打之声,铿锵作响。 曾乞儿一跃而来,探出手掌托扶谢玉堂的后背,将谢玉堂轻轻放在地上。 上三境《御宝决》内力,发了疯似的,从曾乞儿的手心,涌向谢玉堂的心口。 曾乞儿低头看着,憔悴濒死的谢玉堂,又是一滴泪珠,不争气的掉落下来。 第124章 内力化形,宝光流溢(下) 暗夜篝火重新燃起,微弱的焰光,在大风中飘飘零零,似乎西风再强上一丝,篝火就会被吹灭。 然而,重燃的星星篝火,比起它初次燃烧之时,还要更加的亮,更加的不折不曲。 一青衫长裤的少年,与一中年儒生,盘膝对坐。月光被揉的更碎,抛散在篝火前的二人身上。西风不冷,月光有些冷。 中年儒生的白色裰衣,左边心口处,一个破碎的洞口显现。西风毫不客气的,灌进破碎洞口,洞口亦是飘飘零零,比起旁边的篝火,还要多出一些孤独和清冷。 破碎洞口附近,本是白色的裰衣,被一片殷红铺满。红色在黑夜篝火之下,引人夺目,杂乱无章。乱如中年儒生的发,如春天肆无忌惮生长的野草。 不过还好的是,破碎洞口里面,更深的伤口,并没有继续释放红色。 中年儒生双唇发白,双目紧紧闭起。中年儒生两只大手平平伸出,与他相对的少年,手掌贴着手掌。 儒生与少年对掌的地方,氤氲着迷幻雾气,雾气就像是,某件从未出世的稀世珍宝。 珍宝显世,异象横生,万夫震动。 视线继续顺着二人双掌,投向盘膝而坐的青衫少年。 少年身上的雾气更浓更重,虽是雾气,却是散发着宝光, 仿佛青衫少年本人,就是那天下罕有的稀世珍宝。 如果有高手仔细观察一番,就会发现,围绕青衫少年的蒙蒙雾气,其实来自少年的每一个毛孔。 雾气就是青衫少年的内力! 内力化形,几乎每一个上三境的武夫,都是可以做的到。 可是一般的武夫,仅仅是在施展凌厉的招式,或是抵御敌人致命的攻击,将全身内力浓缩成一点一线,方才可以内力化形。 内力化形之物,往往就与内力的主人,所修炼的内功心法、所使用兵器,有着莫大的关联。 比如弦月枪许风东,他修炼的内功心法,性属寒,冷如月光。所以许风东最凌厉的枪法,也是内力化形为枪。一枪出,连老谭客栈的空气,也是凝结成霜。 以此为例,用枪的高手,内力化成枪。用剑的高手,内力化形为剑。 而青衫少年,却是在运功的时候,就可以不自觉的内力化形。哪怕是十品大宗师,仅仅运功打坐,都不可能内力化形。 别的武夫高手,内力集中一处爆发,化形为物,进攻敌人。 而青衫少年,内力化形之物,不是刀也不是剑。而是少年自己。 雾气沿着少年身体轮廓,森森漫漫。雾气随着少年体内,经脉的内力溪流而流。 青衫少年之外,还有一个内力化形而成的少年。 别的武夫高手,内力产生于丹田内湖,随着经脉而流。 更厉害一些的高手,周身部分经脉打通,开辟气穴,气穴也能产生些许内力。虽然气穴运功而生的内力,远远赶不上,丹田内湖的内力充盈。 可丹田只有一个,而气穴可以有很多个。多个气穴共同产生的内力,就会远远超过丹田内湖。 气穴越多,内力越发深厚。有的内功心法,可以辅助武夫开凿气穴。有的天材地宝灵丹妙药,也可以开辟身体气穴。 各种正邪法门,凡是涉及到气穴的开辟,无一不是被江湖中人,视为珍宝中的珍宝,稀罕得很。 这也是为什么,古往今来,有那么多的高手武夫,拼着走火入魔,也要去冒险开辟身体气穴。 然而气穴虽然可以开辟多个,终极有个限度。气穴的运功原理,类似于小型的丹田,气穴开辟的位置是相当的讲究。 两个气穴离得近了,气流漩涡产生干扰,武夫内息越来越混乱,积少成多。武功大退走火入魔都是轻的。因此直接暴毙的武夫,也是数不胜数。 江湖之中,曾经就有一位成名已久的前辈,闭关十年方得神功大成。这位前辈出关以后,凭借一身盖世武功横扫江湖。 然而三年之后,这位前辈高手,突然于家中暴毙而亡。纠其死因,就是因为有三处气穴,位置开辟的近了毫厘。 气穴开辟的远了,气穴不能相互呼应,起不到开辟气穴的作用不说。连来自丹田内湖的内力,都是会因为多余的气穴,白白流逝浪费。 所以,高手的气穴越多,越是难以开辟新的气穴。从开始的两个气穴,一般高手还是能照应的过来。可数十个,上百个气穴呢? 每一个开辟的大小、位置都是要讲究。每个气穴相隔的距离,都是大学问。 光是开辟气穴的法门,抢手程度,甚至要超过一些绝世武功。 武人习武炼气,化天地之气为经脉内力。内力,就是一个武夫的基础,也是习武之人的重中之重。 如果没有了内力的支持,再华丽炫目的招式,和街头表演的卖艺杂技,也相差不了多少。 拥有数十个气穴的武夫,都算得上是高手中的高手。 连青衫谢玉堂,也才只有二百多个气穴而已。 要知道,青衫谢玉堂当年虽然境界大跌,可是已经开辟的气穴,自然不可能因为境界跌落而闭合。 皈依境的大能,二百多个气穴,就能够内力绵延不绝,战斗之时,连换气都是不用换。 谢玉堂能在被骕孀刺中的一瞬间,做到封堵全身二百多个气穴,避免心血流逝。不然哪怕再高的高手,被人一剑穿心,哪有不死的道理? 谢玉堂对内力的掌控力,简直匪夷所思。 然而比青衫谢玉堂更加匪夷所思的,是与他相对而坐的曾乞儿。 曾乞儿一刀入上三境,内力化形,宝光流溢。 曾乞儿运功之时,连毛孔,都是会产生内力气流。气流汇聚成雾气,在青衫少年之外,化形成一个由内力变成的少年。 虽然身体毛孔产生的内力,远远赶不上开辟气穴,更加比不过丹田内湖。 但是连青衫谢玉堂,曾经的皈依境大能,都只是开辟了二百多个气穴而已。 而一个人,身上拥有多少毛孔? 答案是无数个。 第125章 尘埃落地(上) 这就是《御宝决》的恐怖之处,虽然修炼条件极为苛刻,提升境界也是难如登天。 可《御宝决》一旦大境界提升,对武人实力的提高,何止一个量级。 特别是身怀《御宝决》的上三境武人,内力化形,宝光流溢。全身毛孔散发内力,变成人形宝盔护体。 想要杀上三境的御宝决武夫,除非大境界的压制,强行破开护体宝光,一击伤其要害。 想要通过人海围杀,消耗身怀《御宝决》高手的内力,无疑是痴人说梦。 当年十品大宗师穆隐,想要擒拿八品巅峰的赵四五,都是布局多年,手段高手齐出。 《御宝决》高手,相同境界,基本上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当然事无绝对,普天之下,像《御宝决》这样不在五行之中的诡异功法,虽然没有。但是比《御宝决》霸道强悍的,却也是存在。 《御宝决》强就强在,它逆天的恢复能力,和防御力。 这是一本注重修身的内功心法。 内功心法固然重要,可最重要的,还是用它的人。 真正的高手,就算调用一丁点内力,使用最普通最低劣的招式,也能够杀人。人定胜天。 曾乞儿也是禁闭双目,额头的汗珠,如雨一般冒出滑落。青衫少年神色紧张,一颗心脏绷紧到了极点。 青衫少年之所以汗如雨下,并非因为一直运功,为谢玉堂疗伤而力不从心。而是心忧眼前人。 《御宝决》逆天的治愈能力,虽然是止住了谢玉堂的伤口。 可谢玉堂因何而伤?曾乞儿的骕孀剑。 那是剑势足已灭杀,九品巅峰武夫彭飞的剑。 谢玉堂还是毫无抵抗的被命中要害,谢玉堂心口的伤口依然存在。 现在谢玉堂的情况仍是凶险至极,就算是侥幸活了下来,也是虚弱之极,再难恢复实力。 曾乞儿现在不敢保留分毫,也不敢有丝毫的分心。 一时间,空气之中竟是发出铿锵作响之声,宝光大放,亮如白昼。 “醒一醒,谢伯伯。”青衫少年心乱如麻,他只是如同一个傀儡,一遍又一遍的运功《御宝决》,将内力传于谢玉堂。 “乞儿求你。” 少年所求之人,不知是谢玉堂,还是举头苍天。 溪山镇镇口东,本是梅香充裕,桃香弥漫的空气之中,充满了血和恨的味道。 八千钱权酒色帮武夫,仍是八千武夫。区别只是死人与活人而已。 两千多个死人,却有四千多具尸首。 每个活下来的钱权酒色帮武夫,热血冲散,疯狂褪去。在充满着血色的西风之中,只剩下凉意。 来自地狱的凉意,那是从死人堆里爬出的感觉。 成千的肉块,引来了一直在空中盘旋的秃鹫。 战斗开始之时,秃鹫们就成群盘旋于天空,眼睛冒着油绿色的光芒。这些自相残杀的人类,将会成为秃鹫们最好的食物。 战斗结束,近千只秃鹫,不要命似地从空中扑下。 明明还剩下五千多人,还个个是双手粘满鲜血的凶残武夫。平常时候,别说是这些躲在暗处,伺机而动的秃鹫,哪怕是猛虎猎豹,见到了他们,都是会发自内心的胆寒,绕道而行。 然而秃鹫们却是如此的肆无忌惮。秃鹫们已然把剩下的武夫,当作了死人。 在场没有哪个人,不是已经死过了一次。没有哪个人,不沾染死亡的气味。 一个手握长刀的钱权酒色帮武夫,实在忍受不住死亡的压抑。只见他双腿终于是,软的支撑不了自己的身体。 那名武夫扔掉手中长刀,整个人瘫坐在了地上,拼了命的呕吐、痛哭。仿佛连自己的肠子,都是要被呕吐出来。 三只秃鹫飞来,疯狂的叼啄,呕吐武夫的身体。武夫被秃鹫叼啄的血肉翻滚,也是全然不知。 率先崩溃的钱权酒色帮武夫,打破了表面的安静,撕破了所有幸存者默认的沉默。 整座战场,绝望的气氛,如同瘟疫蔓延。一个个的钱权酒色帮武夫,放肆的呕吐着,痛哭着,哀嚎着。 伴随着秃鹫的哀鸣,修罗场之后,又是另一座修罗场。 有一个人没有吐,也没有哭。 钱权酒色帮的握刀护法,只是瘫坐在地上,目光焕然。 他这辈子,做的最勇敢,也是最愚蠢的一件事情,就是握刀冲向那袭青衫。 明明知道那个人的恐怖,握刀护法仍是冲向了青衫谢玉堂。 就是仗着自己身后的数千兄弟,自己竟然敢去挑衅青衫谢玉堂。 握刀护法现在看到,自己所依仗的兄弟们,凄凄惨惨,如同惨死鬼魂。他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 好在青衫谢玉堂没有伤他的打算,握刀护法只是突然感到一阵清风吹过,自己被清风扫落。谢玉堂连同那个少年,一同消失于战场。 在数武夫的层层包围之下。 想起来也是可笑,哪怕是数千武夫包围,十品大宗师执意要走,他们这些虾兵蟹将,谁人能拦的下来? 无论是舶羊湖剑楼曾逍遥,还是望月宗老宗主宋清海,都并非不想走,而是不愿走。 两位十品大宗师意在赴死,又是杀了钱权酒色帮两千兄弟。 接连的大战加上刺激,竟然是让握刀护法丧失了理智。 反正自己这些人,不可能拦得下青衫谢玉堂,那自己又何必硬着头皮,冲向那袭青衫呢? 结果的区别只在于,自己死了,谢玉堂离开。或是自己没死,谢玉堂离开。 握刀护法也是被绝望的气氛感染,此时此刻,他竟然产生一种退隐江湖的冲动。 一个苍老而高大的身影,手握大枪,站立在这座修罗场正中央。 望月宗老宗主宋清海。 宋清海枯树逢春,死而不倒。宋清海死后依然一身英雄气,秃鹫们忌惮这位老宗主,全都远离了那个苍老身影。 “我的个乖乖,这也太惨了吧。”一道充满惊讶的声音传来。 握刀护法麻木地抬起了头。 声音的主人,是一个背负古剑的青年。 你怎么好意思说出“惨”这个字?这里变成这样,有你一半的功劳。 握刀护法望向曾逍遥,满怀悲愤。 第126章 尘埃落地(中) “起沙了……”一名钱权酒色帮的武夫,就像是丢了魂魄一样,痴痴地抬起了头。西风吹过武夫绝望的脸庞,风中的细微沙尘,磨挲着武夫的脸。这名钱权酒色帮的武夫,昨日刚刚过了自己二十岁的生日。 这个年轻的生命,幸运的从炼狱中活了过来。然而炼狱之后,又会有怎样不同的炼狱,在等着他。 江湖,本来就是一座炼狱。情义、道义、恩义,这些活人才拥有的东西,江湖似乎并不需要。在江湖中磨砺越久,活人越不像活人。 手握大枪,死而不倒的望月宗老宗主宋清海,身前出现了一个蓝夹袍男子。 宋衡风平淡地望着这个麻衣老者,从宋衡风的眼里,看不出任何情绪。 远处一层单薄的黄色,随着西风飘来。黄色更远的地方,是一层更深的黄色。一层又一层,黄色越来越深,风也是越来越大。 “风儿,爹从近日起,传你望月宗的枪法。” 《观月》,清风发疏林,皦月上素壁。悠然倚庭楯,爱此风月夕。人间好时节,俯仰成宿昔。少年不痛饮,老大空叹息。” 宋衡风在《观月》中,学会了喝酒。从此江湖之中,多了一个极爱饮酒,酒品又极差的蓝夹袍握枪人。 “《赏月》,月中画,画中月。有月就有画,有画就有月。” 宋衡风在《赏月》中,学会了作画赏画。藏字千卷,藏画万幅的山水楼,在望月宗拔地而起。 “《摘月》,吾伸手即可摘月,天上明月,在吾手中,如同掌中之镜。镜水月光,观月赏月摘月,就是吾之枪法。” 宋衡风从《摘月》当中,学会了什么?是天下第一人的气魄,还是逍遥江湖的淡泊? 宋衡风之所以把那道青衫,当作望其项背之人。是因为那道青衫,就是宋衡风心中,最最风流的江湖人。以青衫为背影,是想着有一天能够超越背影。 然而宋衡风心中,一直有着另一道背影。背影的主人,就这样手握大枪,双目神气,死而不倒,站在宋衡风的面前。 连宋清海自己,从来都是不知道,自己会是儿子的背影。 在宋清海的映象中,宋衡风一直都是一个不怎么听话,不怎么成器的孩子。 就像在宋衡风的映象中,宋清海一直都是一个严厉苛刻,不怎么喜欢自己的父亲一样。 造化如此,捉弄世间人。 “你个老东西,让你在望月峰养老你不听。一把年纪了,非得来凑我们年轻人的热闹。怎么?还以为是在几十年前,是你宋清海一骑绝尘江湖的年代?” “就算是在几十年前,你这么玩,也是要出事情的。” “你说你稳了一辈子,英明了一辈子。做什么事情之前,都是为宗门考虑,为你自己考虑。连我娘,都是因为你的这个性子,才….” “怎么到老到老,越来越不稳,越来越意气用事了呢?” 宋衡风始终平平静静,就像是在和面前的麻衣老人,拉拉家常。在老人还在的时候,宋衡风从来没有这样,和老人拉家常,做这种作为儿子,最为本分的事情。 西风还有黄沙,一遍又一遍的吹打宋衡风的蓝色夹袍。宋衡风脱下自己的袍子,踏上前了几步。 长袍一抖,风沙激起。蓝色袍子被宋衡风,披在了麻衣老者的肩上。 宋衡风的手,依然停在老人肩头,他静静的看向老人的眼睛,久久无语。 “老爷子,衡风带你回家。” 苍天无情人有情,江湖冰冷残酷如炼狱。但是江湖人,又有几个能跟“死人”一样,无情,无道,无恩? 黄沙越来越密,曾逍遥慢慢眯起了眼睛,视线能见度,随着起风起沙,骤然变得很低很低。 在曾逍遥的映象中,望月峰溪山镇,风水灵秀,环境优美。在这座如墨画的小镇呆了几天,曾逍遥都快望了自己身处西北路垣州。 西北路垣州,大梁最为贫苦,最为荒凉的一州。历经炼狱,连溪山镇也是回归了西北风貌,风沙骤起。 成片的桃林,依稀的古槐,干净的溪水,一点都不搭这激起的风沙。 不足一刻钟,黄沙已经将整座溪山镇笼罩。一个细小光点,在黄沙深处闪烁了三下。三下过后,光点已经来到了劫后战场。 “好轻功!”曾逍遥看了一眼来的人,由衷赞叹道。 所来之人,是一个衣着暴露的油腻胖子,胖子仅剩的一只手臂,夹携着一个长相英俊的后生。 “阁下的轻功那是好得不谈了,可是阁下的打扮嘛…..”曾逍遥盯着这个衣着暴露的胖子,手指摩擦着自己的下巴,打趣道。 那个胖子回头看了一眼曾逍遥,冲着曾逍遥憨厚一笑,道:“这位就是舶羊湖剑楼的逍遥小子吧,真是久闻不如一见,舶羊湖剑楼曾逍遥,果然帅气,果然有高手风范!”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可曾逍遥听了胖子虚伪的恭维,看到胖子那缺了两粒的门牙,他就有种忍不住要拔剑的冲动。 帅气,高手风范,这两个曾逍遥最讨厌别人身上的“品质”,被胖子用在了自己身上不说。这个胖子连那两粒少了的门牙,都是那么的惹人厌,像极了一个讨厌人的小丫头。 不过现在曾逍遥内力枯竭,深受重伤,虽然胖子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真动起手来,曾逍遥恐怕还打不过,这个讨厌的胖子。 现在随便一个中三境的武夫,都可以解决曾逍遥这个十品大宗师。舶羊湖剑楼逍遥小子,在放出不属于自己的剑意后,活脱脱的成了一个花架子。 君子动手不动口,曾逍遥正想讽刺两句,过一过嘴瘾。只见那个胖子完全无视了自己,笑嘻嘻地望向宋衡风:“宋宗主,在下独闯龙潭虎穴,以损失一臂,内力大损的代价,终于是杀出重围,从北卑人手中,救出了您的儿子。” 曾逍遥盯着油腻胖子,脸皮一阵抽搐,这个胖子漏洞百出不说,怎么好像比自己还不要脸? 第127章 尘埃落地(下) 独子被一个九品巅峰的武夫,单臂夹在腋下,宋衡风却是看都没有看胖子一眼,也没有看自己的儿子。 脱去蓝夹袍的宋衡风,只是默默望着自己的老子,双手轻轻搭在麻衣老人肩上。 本来就特征极为明显的油腻胖子,自然就是钱权酒色帮的使者钱四道。现在,钱四道除了身材臃肿,又多了几个独一无二的特征。几百斤重的胖子,放眼天下,除了钱四道,还是能找出一些人的。 可是独臂,缺少门牙的几百斤重的胖子,可能就只有眼前的这位了。 至于同样被钱四道迫害的刁权,不知是不想看到宋衡风,还是另有其事,并没有出现在劫后战场上。 钱四道说的正气凛然,自己九死一生,用一条手臂的代价,从龙潭虎穴中救出了宋清。可他却丝毫没有,把这位望月宗的少宗主,还与宋衡风的意思。 曾逍遥越看这个油腻胖子,越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个衣着暴露的胖子,怎么看着笑的那么牵强。 钱四道右眼皮停不下来的跳动,一张布满肥肉的脸,也是赘肉狂颤。 什么叫做“肉疼”,钱四道可谓展现的淋漓尽致。 两千多名弟兄的折损,三名护法,十多名堂主,上百名精英武夫。光是给死者亲属的抚恤银子,都是一大笔开销。更不要提重新培养一批人才,那将会是多么恐怖的一笔数字。 这让除了钱,万物皆为粪土的钱四道,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可是他现在还必须要假装十分高兴,笑着望向宋衡风。钱四道虽然颇为感性,却是一个很会控制情绪的人。可现在,他那抽搐的肥肉,出卖了自己的情绪。 钱四道一直凝视着宋衡风,这个男人,一枪断权哥一臂。同为十品大宗师,可是连刁权,都是接不下宋衡风一枪。 在钱四道心中,眼前这个淡泊名利的男子,那个二十年前,让天下所有武人望其项背的天才,一定是十品大宗师中,最强的那一个。 钱四道把宋清带到宋衡风面前,其实也是在赌。只不过赌注不是钱四道最喜爱的钱,而是命。 虽然钱四道除了钱财,一切皆为粪土。可拿自己的命作为赌注,与这个望月宗的天才对峙,钱四道还是有些心神不宁。 胖子仅剩的一只手,手掌紧握,汗水不自觉的从胖子手掌中溢出,打湿了他的整个手掌。 在钱四道的注视之下,宋衡风动了。宋衡风手掌一抬,钱四道都是肥肉一颤。先是舶羊湖剑楼曾康,再是天人境老神仙释云虚。钱四道是真的被这些七大派的高手,搞出来阴影了。 果然自己还是只适合挣银子,江湖太危险。 宋衡风轻轻将麻衣老人双眼何闭,将裹着蓝色袍子的宋清海放在地上,这才转过身子,望向钱四道。 宋衡风没有在意胖子漏洞百出的谎言,也没有去看胖子腋下的宋清。宋衡风只是从宋清海手中,接过大枪“白蛟”,一枪如白蛟出水,随手朝着自己右方一刺。 一道清水水波,穿破漫天黄沙,还没等众人有所反应,一阵阵惨叫声响起。 眼睁睁的看着又一批兄弟倒下,钱四道右眼眼皮,更加的一阵猛烈抽搐。 钱四道微微张口,声音有些苦涩:“宋宗主,一枪破黄沙,好枪法好枪法!” 站在一旁看热闹的曾逍遥,这回是对这个油腻胖子,佩服的五体投地,一脸欣赏的表情,冲着钱四道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我望月宗握枪人尽死,唯独我宋衡风残活。从今往后,望月峰望月宗,一人一宗门,你可明白?”宋衡风手握宋清海的大枪,十品大宗师的气质,展露无疑。 钱四道吞了吞口水,他何尝听不出宋衡风的警告。 望月宗其他握枪人虽然死绝,但是只要有我宋衡风在,望月宗就在。你钱权酒色帮还有这座武林,可千万不要犯浑,想要做出什么趁火打劫的愚蠢之事,对望月峰上剩下的老弱妇孺,动起什么歪心思。 望月宗一直以来脱尘出世,本来就在钱四道要对付的计划之外。只不过今年是望月宗主持武林大会,情况颇为特殊,钱四道这才让北卑人劫走宋清,留作后手。 现在宋衡风的意思,让他别再自找麻烦,人家的实力摆在哪里,就算望月宗往后,真的只有一人一宗门,钱四道又哪里敢上峰报复? 带上几千人围杀宋衡风?这种亏银子亏到姥姥家的买卖,钱四道是绝对不可能做得出的。 “宋宗主请放心,望月宗从此一人一宗门,何等豪迈。钱某人回去以后,一定昭告天下豪杰。”钱四道强打了精神,含笑道。 一定会把宋宗主的意思带到,前提是,钱某人回去以后。钱某人要是出了什么意外,帮派内其他掌事之人,会做出什么事情,就不是钱某人可以操控的了。 宋衡风好似根本没有听懂,钱四道话中的要挟暗示,只见他打了一个响哨。一匹老的不能再老的劣马,一只不时摇摆尾巴的毛驴,从风沙之中出现。 劣马和毛驴看起来相当的不对付。一马一驴,时而快时而慢,前前后后不时变幻速度,互相嫌弃着对方,怎么也不愿意与对方并肩而行。 宋衡风抱起被蓝袍包裹的麻衣老人,将他轻轻放在毛驴身上。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毛驴刚刚背上宋清海,钱四道竟然看到毛驴眼眶之中,噙着泪水。 连一直跟毛驴不对付的劣马,也是低头沉默,没有去争抢这个,送老宗主会望月宗的机会。 “我在郊外挖了一些坑,去把你们的人埋了吧。”宋衡风放好大枪,一手牵劣马,一手牵毛驴,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 “宋宗主,坑可能不太够啊。”曾逍遥一路小跑,跟上宋衡风。明明是我曾逍遥挖的坑,你宋宗主倒好,完完全全淹没了我的功劳。 钱四道望着两位宗师的背影,眼神有些复杂。待到二人消失于黄沙之中,钱四道才猛然想起,宋衡风的儿子好像还在自己手上。 第128章 沙起大旱城(一) 钱四道当然没有完全听从宋衡风的话,把钱权酒色帮阵亡的兄弟,埋进曾逍遥挖的土坑里。 十品大剑仙曾逍遥,完完全全没有利用一丝剑气,一铲子一个小坑,辛辛苦苦忙活了一个上午,这才挖了八十八个土坑。 而钱权酒色帮的弟兄死伤惨重,这么几个土坑,怕是杯水车薪,根本不够用的。 钱权酒色帮幸存下来的武夫,看到使者钱四道的出现,一瞬间就有了主心骨。等到气氛稍微平和下来,钱四道说了几句鼓舞军心的话语,开始安排打扫清理战场。 曾逍遥在郊外挖的八十八个土坑,在钱四道的安排之下,留给了望月宗的握枪人。 而自己帮内阵亡的兄弟,则被埋在了郊外的那片桃林附近。虽然直接挖个大坑火化,比修墓立碑,要节省银子的多,可一直视财如命的钱四道,并没有选择这般去做。 数千个土坑坟墓,排列的整整齐齐,安放于桃林之旁,武人闻桃香而睡。 风沙迷离,钱四道重新披上了一层,绣着狼头的披风。这个油油腻腻的胖子,望向成排成列的土坑坟墓,双目迷离:“这沙也太大了,眼睛都混进沙子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沙,足足持续了七天七夜。溪山镇已经多久没起过,这么大的沙了。让生活在这里的乡民,慢慢的忘记了垣州的贫瘠。 风沙依旧,一点也没有要停止的势头。 老陈是大旱城土生土长的老百姓,在西北路垣州的这座大漠之城,生活了三十多年。可哪怕是早已熟悉风沙,懂得如何在起沙时生存的老陈,也不会选择在这种鬼天气出城。 然而今天是一个意外。老陈和自己的媳妇儿,一直经营一家布料铺子,生意虽然算不上红火,也勉勉强强能够养家糊口。常年在西北打拼的人,并不需要什么花里胡哨的衣裳。 老陈铺子里提供的布料,也多是比较粗糙,防风防沙极好的料子。就在一天之前,老陈接到了一单大单子,来下单的人匆匆忙忙,只是给了老陈很大手笔的定银,和一个送货的地址,就是匆匆离去。 要求送货的地址,就是离大旱城不远的溪山镇。 武林大会这种江湖中的盛会,对老陈这种市井百姓来说,还是太过遥远。不过老陈还是听到了,一些关于溪山镇的传言。 据说在几天之前,一伙当地的土匪和押镖路过的镖师们,在溪山镇镇口东,杀的昏天黑地日月无光。两方加起来,那是死了上百来号人。 溪山镇作为望月宗的地段,本来就相当脱俗出尘,在老陈这种百姓面前,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老百姓们越传越邪乎,说什么每到太阳落山之时,溪山镇本地人养的狗,都会是止不住的狂吠。溪山镇镇口东,那死了上百人的地方,平白无故的会传出兵器相撞的声音。 老陈的媳妇儿,刚开始听到货要送到溪山镇,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说什么也不让老陈,在这种天气去溪山镇送货。 老陈盯着放在桌柜上的白花花的银子,还是一咬牙,装好了货物,带着一个胆大的伙计,一大清早就从大旱城出发。 老陈一路奔程,就是为了能赶在天黑之前,赶到溪山镇。 这种天气,本来就能见度极低,要是等到入了夜,谁又知道风沙之中,藏有什么危险的东西。 “掌柜的,你走那么快做什么?客人又没有规定,必须今天把货送到。搭建的帐篷反正也带来了,等到了晚上,我们随便找个防风的隘口,睡上一觉不就好了。”初生牛犊不怕虎,老陈铺子里的伙计,虽然也听说了前几天溪山镇的传闻。可当他听到掌柜的,要去溪山镇送货的时候,想也没想,主动请缨,陪老陈一起来送货。 老陈望了望天空逐渐降落的日头,莫名的一阵心慌,他总觉得此次前去溪山镇,不会那么的简单。 “跟着走就行了,少说几句。”老陈一边用手遮挡风沙,一边走在前面开路。 如此恶劣的天气,想用驴子拉货,是不怎么可能了。老陈背着个大大背篓,背篓里塞满了要送去的料子,估摸着有百十来斤重。紧跟老陈的伙计,力气不小,拖着一个两个轱辘的简易木板,也是满载货物。 天气渐渐变黑,如此恶劣的天气,想要赶到溪山镇怕是不可能了。在风沙中夜行,先不说会遭到什么猛兽的攻击,光是在风沙中迷失方向,无疑也是找死的行为。 恐怕今日,真的要像伙计说的那样,得在风沙外扎营过夜了。 老陈一边继续前进,一边目光扫视,想要在天黑之前寻找到,天然的防风隘口。 突然,老陈猛地一愣,停止了脚步。 “掌柜的,你咋不走了啊?”伙计的话音未落,他也停下了步子。 一座沙雕,映入了二人的眼帘。 沙雕大概有一米来高,一左一右两大团沙,被一条长线相连。沙雕在风沙之中,巍然不动,仿佛存在了许久岁月。 最为诡异的是,在老陈的仔细观察之下,这个沙雕被长条连接的两团,越看越像是两个人形。 两个只有上半身的人! 老陈双腿有些发软,关于溪山镇的传说,又一次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中。 “这是什么东西?”伙计放下了手中的推车,大大咧咧的朝着沙雕走去。 “大包,回来!”老陈知道名叫大包的伙计,胆大包天。可他也没想到大包会这么莽撞。 “掌柜的,你怕什么,这不一点事儿没有。”大包已经靠近了诡异沙雕,伸手拍了拍沙雕左处的人形。 手感很硬,显然已经被风化了很久很久。 老陈正要上前拉回伙计,突然间停下了脚步,眼皮子一阵狂颤。 “掌柜的,你咋了,咋咋呼呼的?”大包一手搭在雕像之上,一边笑着冲老陈问道。 慢慢的,连大包也是笑不出口了。被他撘着的“沙雕”,竟然是猛地抖动了一下。 第129章 沙起大旱城(二) 大包搭在沙雕身上的手完全僵住,冰冷、麻木的感觉,由大包的一只手,开始向全身蔓延。 站立在风沙之中,大包可以清楚的感受到,沿着自己手臂攀爬流过的冰冷电流。 老陈也是瞪大眼睛,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看起来封尘无数岁月的沙雕,一丝丝裂痕,出现在沙雕之上,越来越多,越来越密。 “咔”的一声响起,整座雕像化作风沙,融入了满天风沙之中。 两个盘膝而坐的人,赫然出现在了老陈的视线当中。 靠左的是一少年,灰头土脸,少年的眼睛仿佛有星辰闪烁,紧盯着自己对面的一位中年儒生。 中年儒生双目闭合,似乎陷入昏厥。他只是抬起双臂,与靠左的少年双掌相对。 藏在这座沙雕之下的,竟然是两个人! 又或者不是人。 哪有人可以在风沙之中,坐立这么久,身体鼻口全被掩埋,依然岿然不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于害怕,而产生的幻觉,雕像破碎,老陈恍然间好似看到了宝光大亮。 宝光明亮而虔诚,很像大旱城中,那座受万民敬仰的佛庙里的佛像,所散发出的宝光。 这又让老陈升起一丝怀疑,似乎没听过有哪种鬼,可以散发出和佛像一样的光芒。 昔日大楚国的辉煌岁月,儒、释、道,三大家齐头并进,各领风骚数十年。更有无数的百家小道,一些小家小道在地方上的影响力,甚至还要超过三大家。 楚国朝廷的宽容政策,即是百家争辉,又是群魔乱舞。 十多年前的那场山河巨变,大楚国一分为二。大顺中央大王姜永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无数寺庙道观被查封,文献经典被烧毁。连千年古刹太安寺,都是差一点被姜永碌带兵,一把大火给烧掉。 大量无家可归的僧侣和道士南逃,背井离乡,为了心灵的信仰,来到了大梁。 史称“两家南迁”。 两家,自然指的是儒,释两大家。而那些小家小道,大多数都灭亡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哪怕仍有逃过一劫的小家,也是苟活于阴暗之中,再难传播弘扬自己的信仰和学问。 因为不仅是大顺,大梁朝廷也是深受这些“歪门邪道”所害,除了三大家之外,严禁各路小家小道。 当年鱼钩所初步成立,风头无量。在庙堂监察百官,在江湖清洗反贼。 原本的辑事厂,就被鱼钩所狠狠压了一头。各种厂卫番子,被调离出京城,去做查禁小家小道这种打杂的活计。 厂卫番子平时靠什么来填满自己的腰包?除了来自下层和地方官员的孝敬之外,绝大多数的收入来源,就是靠的两个字——抄家。 抄家,这个官员们谈之色变的名词,却是番子们最为梦寐以求的活动。 抄家就等于发财。 以前辑事厂都是抄的什么人?不是王公贵族,就是朝中大员。这些大佬个个富的流油,随便动动手脚,上下打通一番。百分之一,乃至千分之一的油水,落入自己的口袋,那都是一份天大的富贵。 而现在这种权力,落入了鱼钩所手中。辑事厂却要去干查封百家,这种又苦又累,还没有丁点油水的活儿。辑事厂大权旁落,连孝敬的银子也慢慢变少,这种凄惨境遇,和发配边疆也没多大的区别。 说来也是造化弄人,大顺朝独尊儒术,集力打压佛家道家。佛家香火最鼎盛的千年故刹太安寺,道家最修心养性的圣地武当山,都是在大顺朝境内。 反观天下最有学问的几位儒家巨擘,和几座书香味鼎盛的书院,都是在大梁朝。 大梁朝西北路,佛家香火最为浓郁,光是大旱城,就有十万虔诚信徒,老陈自己就是其中之一。 老陈摸了摸胸口的观音玉佩,那可是在大旱城,雷公寺开过光的。 老陈慢慢平复心情,他望了望已经被吓得浑身麻木的伙计大包,和两个不知是人还是鬼的家伙。正当老陈犹豫,要不要丢下伙计跑路的时候,那个眼睛闪烁星辰的少年,骤然收掌。 少年眼中留有情绪万千,其中最多的,还是欣喜和放松。 与少年相对而坐的中年儒生,在少年收掌之后,失去了可以支撑的依靠。只见中年儒生整个人向前一倒,少年手疾眼快,一把接住了中年儒生,将儒生平放在地上。 风沙中突然出现的少年和儒生,自然就是曾毅和谢玉堂二人。 谢玉堂被曾毅误伤,一剑穿心,陷入了濒死之境。 曾毅不敢有丝毫分心,全神贯注的运功《御宝决》,为谢玉堂疗伤。 少年整根弦高度紧蹦,整个脑海中,只有谢玉堂的全身经脉气穴。 在曾毅的眼中,只能看见谢玉堂的微薄内力,沿着谢玉堂的周身脉络游走。 微薄的内力,代表了谢玉堂微薄的生机。 曾毅全力以赴,甚至忘记了时间,整整在暴风狂沙中坐了七天七夜。沙尘将少年和儒生埋没,少年也是全然不知。 七天七夜没有合眼,七天七夜没有停止操控内力。 运功传于他人,本来就是一件极为耗费精力的事情。每个人的内力都大不相同,要做到用自己的内力救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长时间的耗费精神,加上高强度的运功,哪怕曾毅《御宝决》护身,也是已经支撑不住,身体陷入了透支状态。 不过好在谢伯伯,被自己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曾毅这七天的努力,并没有化为泡影。 现在谢玉堂得救,曾毅绷着的弦也是松了下来,整个人挂着浅笑,双目变得无神。困意涌向曾毅心头,少年猛地向后倒去。 少年倒在地上,激起了层层沙尘。 距离曾毅最近的伙计大包,他的胆大包天,好像仅仅限于,在大旱城内的活人身上。 现在遇到了“鬼”,大包直接被吓得半死。他只感觉有什么东西,要向后倒去,下意识的伸手握住了那人的手。 握手之后,大包才突然想到,自己好像是握住了一个“鬼”。 这位胆大包天的伙计,双腿一软,求助地望向刚刚还被自己嘲笑的老陈,声音干哑而无力:“掌柜的…” 第130章 沙起大旱城(三) “掌柜的…这可怎么办啊?”大包一边握着“鬼”冰冷的手,一边颤声道。他现在是害怕的连放手,都是不敢放手,生怕惹得鬼一个不高兴,吃掉自己。 老陈壮起胆子,心里默念一句“菩萨保佑”,上前走了过来。 借着太阳快要落山的余辉,老陈深深的看了昏倒少年一眼,好像不是鬼。 “救人!”老陈仅仅露出片刻犹豫神色,就做出了决定。 “人?掌柜的,这两个哪里像是人了?”听到了老陈的声音,大包才敢收回自己的手,小眼睛一直瞟向晕倒的少年。 “他们可能遭遇了风沙,被困在这里了。别问了,先救人再说。”没等老陈说完,他已经把曾毅的手撘上了自己的肩膀。 “掌柜的,你可别随便起善心啊。就算这两个东西是人,我可是听说,每次起沙的时候,就有马匪假扮迷路的行人,来骗取过路人的善心啊。你现在帮他,小心好心没好报。” “再说你现在想救人,要怎么救?货还送不送了?”小包眼看掌柜的要做傻事,连忙开口劝道。 “先卸一部分货放在这里,把人放车上,回大旱城。”老陈的脸黑的可怕,显然他虽然下定决心救人,却不清楚救这两人,到底是福还是祸。 伙计小包还想继续劝说:“掌柜的,老板娘他本来就不让你来送货,你现在因为两个可能是马匪的人,半途回去,那她还不得跟你闹啊?” “大包!”老陈狠狠地瞪了伙计一眼,掌柜的的眼神,让大包感到陌生,“你错了,好人,是会有好报的。” 老陈指了指天空:“菩萨看着呢。” 寒风刺骨,夜色也离土地愈来愈近。老陈和大包二人,顶着风沙,半路折返,赶往大旱城。 曾毅平躺在简陋二轮板车之上,一路颠簸,身体摇摇晃晃,猛然睁开了眼睛。 “别动,压低了声音再说话,听到我的声音了点点头。”曾毅身旁,传来谢玉堂的声音。 谢玉堂声音虚弱细微,混迹在风沙之中,走在前面的老陈二人,根本没有听到后面有人说话。 曾毅作为上三境武夫,自然能捕捉风沙之中,谢玉堂的声音。眼见谢伯伯已经醒了过来,曾毅万分欣喜,随后又是点了点头。 “对面有两个人,正在拖着我们往南走,不知道身份。” “我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是真真正正的手无缚鸡之力。乞儿,你还剩几成实力?”谢玉堂无喜无悲,哪怕现在实力全失,也听不出他有何感伤。 曾毅身怀《御宝决》,每个毛孔皆是气穴,再加上陨禅天火护体,内力自然是相当充沛。七天七夜的精神消耗,一时功成,才导致他陷入昏厥。现在在木制板车上休憩了一会儿,他已经恢复的一些实力。 “约莫五成的样子。”曾毅稍稍活动活动筋骨,低声道。 “嗯,五成够了。十步之后,你先出手制住前面那两个人。不知对方身份,先别伤了人家。”谢玉堂说道。 曾毅点了点头,平复了自己的呼吸,在风沙中,静静默数着前面两人的步子。 “七、八、九、十。” 一声重重的咳嗽声,从木板车上响起。前方拖车的大包,明显一愣,老陈也是疑惑的扭头。 “呼”的一声响起,刹那间便重归宁静,风中唯有沙尘。 那个灰头土脸的青衫少年,突然出现在老陈二人之前,他的手紧紧握着老陈二人手腕。一股热流从那人手指传来,老陈二人虽然不吃疼,却是半步也不能移动了。 “不要担心,我只是问两位几个问题。我现在问一句,你们答一句。”青衫少年平淡扫过老陈两人,从穿着打扮还有气质上来看,这二人应该只是路过的百姓。 可是曾毅却没有丝毫松懈,鱼钩所万入禾万老哥,那是比眼前的两个人,看起来还要百姓一些。 青衫谢玉堂,乃鱼钩所“水草榜”榜首之人。若是被鱼钩所的谍子得知,谢玉堂现在已经手无缚鸡之力,哪等着曾毅和谢玉堂的,又会是多么凶险的境遇? 曾毅压根没有觉悟,自己是鱼钩所,第五个拥有点亮四目“双鱼护龙”之人。若是鱼钩所有人想要伤害谢伯伯,他不介意让穆隐穆叔叔的手下,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老陈二人根本不知道这个如鬼魅的少年,是怎么出现在他们面前,又是怎么制住他们二人的。 伙计大包被吓的魂飞魄散,他先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望向老陈,随后便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老陈强打精神,望向少年的眼睛。 那是一双很清澈,很坚毅的眼神。拥有这样眼神的孩子,不会是太坏的人。 “你问。”老陈声音颤抖,仍然挺直腰干,与青衫少年对视。 曾毅心中,对二人的身份,已经有了初步的判断。他握着老陈二人的手,微微放松,问道:“你们是什么身份?又是要去哪里?” “我叫陈多,在大旱城老陈布纺,做批发布料缎子的生意。我旁边这位叫包大,是我铺子里的伙计。” “我们本来打算去溪山镇送货,路上遇到了昏迷的二位,现在准备先送二位回大旱城,找大夫给二位看一看。” 老陈的话,让曾毅心中一暖。如果他所言非虚,为了救两位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冒着“农夫与蛇”的风险,放弃了原本挣银子的机会。 那陈多和包大,那就绝对算得上是,曾毅所遇见的为数不多的好人。 “你可听过钱权酒色帮,大旱城中,有多少帮众?”曾毅稍微思考,问道。 听到钱权酒色帮,老陈眼神之中,流露出一股惊恐和愤怒的神色,老陈把头低了下去。 “听过啊,具体多少人我也不知道。”老陈随后抬头,深深望了曾毅一眼,又马上低下,“你可不要去招惹他们啊,他们很不讲道理的。” 曾毅呼吸有些急促,他从老陈眼中,看到了和清安镇百姓一样的东西。 因为压迫而产生的愤怒,绝望,最后直到忍受。 凭什么总是好人,被人压迫?人善被人欺,曾毅不信。 “我惹得就是他们。”老陈的手被青衫少年松开,少年声音冰冷,胜过寒夜风沙。 第131章 沙起大旱城(四) 大旱城,落座于西北路垣州以南。算不上什么地势冲要险峻之地,也比不上凉州玉门关的巍峨雄关。大旱大旱,这里唯有苦涩的沙和龟裂的旱地。 大梁朝廷,在大旱城屯兵六千。由于大旱城没有什么农耕作物,此地屯兵,全部都是只吃军饷的营兵,战斗力虽然比不过凉州斥候,但也比靖江路的大多数老爷屯兵,要高上许多。 靖江路地处大梁内陆,不接边塞,仅靖江一路虽然屯兵数十万,但大多数都是两季种地,两季拿枪的屯兵。 大梁朝初立之时,烽火连天,南北厮杀,铁马冰河。大梁朝兵源不足,兵部尚书徐若茂上书,恢复前朝屯田兵制。 屯田兵制,始于大楚朝开国年代。所有屯田兵卒,握枪为兵,下地为农,两季一轮换,可以很好解决兵源不足的问题。 当然这些屯兵,战斗力自然比不上营兵,更不用说和边塞老卒相比。 当年押送曾毅,罗林的那个百人队,就是靖江路为数不多的营兵。都算得上是在靖江路里,最精锐的部队了。 寻常屯田兵,维护治安,剿剿匪患还行。你要他们去和真正的百战营兵硬碰硬,也不是不可以。可若是用来围剿武夫,恐怕是不够看的。 当初玉门关前,杨姓千夫长手下的凉州斥候,明明知道曾毅是武夫的水准,仍是敢和曾毅一战。直到最后,曾毅突破三品武人,连杀数人,刀法过于诡异,凉州斥候们这才溃散而逃。 凉州斥候,被称为天下第一骑兵,并非是浪得虚名。 亥时初刻,大旱城早已经闭城宵禁,城楼唯有几把稀稀拉拉的火把,在滔滔风沙之中,似乎随时都可能覆灭。 一位身穿大梁垣州编制服饰的士卒,一手握长矛,一手持火把,站在大旱城城楼之上。他身边一同守门的同伴,早已抱着长矛,斜靠着城墙墙垛,呼呼大睡。 黑暗之中,三个人影缓缓朝大旱城移动过来。其中一少年拖着二轮木板车,一生意人打扮的中年,和伙计打扮的小年青,一左一右站在少年两侧。 除了拖车的青衫少年,其他两人神色颇为慌张。 “站住,什么人!”城楼之上的握枪士卒,冲着城下突然出现的三人,大喝一声。 安静的黑夜当中,突然响起一阵大喊,没怎么吓着城下的三人,倒是把士卒正在睡觉的同伴,吓了一大跳。 “牛蛋,你他娘的,大晚上的瞎吼个锤子?”士卒的同伴猛地惊醒,抱着长矛东张西望一番,发现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冲着士卒大吼道。 “我娘不就是你娘吗?”牛蛋嘀嘀咕咕道。 “哥,有三个人过来了。”名为牛蛋的大梁士卒,知道自己闯了祸,朝着黑夜中的三人嘟了嘟嘴巴,赶紧转移怒火。 被吵醒的士卒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朝黑夜中望去。 “什么人?” “是二牛不,我是老陈啊,今早清晨刚刚从大旱城出来的。”老陈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似乎认识守门的士卒。 名叫二牛的大梁士卒,揉了揉眼睛,黑暗之中,他也看不太清来人的具体模样。只是从声音和体型,基本能确定说话之人就是陈多。 二牛不慌不忙,接着朝城楼下喊话:“老陈,你不是今天不回来吗?这是怎么搞得?” 显然老陈在走之前,已经和大梁士卒打好了招呼。 “这不风沙太大了嘛,路上刚好遇见订货的客人,和客人商量着改了日程。”老陈的声音,继续飘向城楼。 二牛握了握手中长矛,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只见二牛突然神色一变,厉声道:“不对,你不是老陈!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就是老陈?” 黑暗中的人影快步走出,走到了城下一个箩筐跟前,放了什么东西进去:“二牛,你自己看看,我给你的证据。” 箩筐连着城上的木桩,二牛听后,解开木桩绳索,将箩筐缓缓拉上了城楼。 二牛伸手去箩筐中一探,一份沉甸甸的重量,进入掌心。二牛脸色瞬间由阴转晴,看也不看老陈给的“证据”,就将它收入自己囊中。 “行,你是老陈没错了。一旦宵禁,除非太守大人的调令,不可开城门。” 老陈冲着城楼拱了拱手,陪笑道:“二牛,没事的,我把货物就放在城边上,明日再来取。你先把我们还有客人拉上城楼就好。” 二牛点了点头,冲着自己的弟弟牛蛋招了招手,一齐将箩筐放下了城墙。 曾毅走到木板车后,小心的搀扶起谢玉堂。一行四人,先是伙计大包,再是曾毅,接着是谢玉堂,最后是掌柜的老陈。按照这个顺序,被两个守门士卒拉上了城楼。 二牛深深的看向中年儒生,明明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却给他一股很特别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一片深秋? 哪里有人,会像是一片四季? “这位是?”二牛目不转睛,下意识的问道。 谢玉堂身边的青衫少年,目光发生了细微变化。 “哦,这位就是给我订单子的老板,旁边这位少年是老板的侄儿。”老陈上前一步,放低了声音,附在二牛耳边,“这位老板身体不好,一直患有痨病。” 二牛瞬间谈虎色变,赶紧冲着众人挥了挥手:“走走走,早上记得来取你的货。” “多谢,多谢。”老陈冲着大梁士卒,深深的拱了拱手。 “谢伯伯,你重伤未愈,我来背你。”曾毅等人一下城楼,曾毅就一把背起了谢玉堂,“待到天亮,乞儿先去药铺拿些药,御宝决虽然止住了你的伤势,还是要喝些中药,消除炎症、减轻疼痛的。” “我明天拿了药,先和掌柜的去溪山镇送货,掌柜的帮了我们,是个很好的人。” “等我在溪山镇和师姐他们打个招呼,就回来照顾你。每天都运功一遍《御宝决》,在你伤好之前,我都不走了。” 谢玉堂一点也不矫情,就任凭青衫少年将他背起,少年一路絮絮叨叨的,像极了一个人。 “谢伯伯?” 中年儒生没有答话。少年背后,儒生的笑,是幸福的。 第132章 沙起大旱城(五) 溪山镇老谭客栈。距离武林大会结束,已经是过了八天,现在的老谭客栈,早就不再是当初的热热闹闹,红红火火。 重回冷清的溪山镇老谭客栈,才是它最真实、最原本的状态。这里没有打打杀杀的江湖汉子,只有偶尔来往歇脚的走商过客。 然而八天之后的老谭客栈,仍然有一伙江湖人存在。那是一伙青衣长裤打扮,腰间别剑的人。 两男一女,无一不是面带惨淡愁容。其中又是一那位梨形圆脸的女子,最为消愁。 青衣长裤的女子,眉间眼眸,皆是离愁。女子似乎是在想念什么人,也似乎是在等什么人。 女子要等的人,已经八天没有出现了,生死不知。 就像是很久很久以前,久远到连大楚朝,都是还未成建立。那时候有一本匠心巨作,名为《世说新语》。书中有言:桓公少与殷侯齐名,常有竞心。桓问殷:“卿何如我?”殷云:“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人,并非草木,并非牲畜,也非沙石河流,而是活生生的人。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都有着他独特的色彩。年少时不忧春风染白鬓,长大后却顾离乡万里愁。待到垂垂晚年,江湖垂暮,蓦然的回顾这一生,或许拥有诸多悔憾,或许拥有点滴清欢。 如果仍有来世修行,还赴前生道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子的修行途中,多了一个少年的影子。 女子心里特别清楚,也非常理智,那位少年郎,是自己的师弟,自己的弟弟。 同是师弟,少年郎又和符长春完全不一样。少年郎不爱说话,一天十二时辰,少年练剑的时间,比其他所有时间加起来,都还要多得多。 女子曾经也问过少年郎:“曾师弟,你为什么那么用功练剑?” 少年郎只是擦拭了一下满脸汗水,淳朴笑地冲自己一笑。 “因为我要保护师姐你,保护你们。” 少年郎明明只是一个一品武夫,他身上的大部分剑术,都是自己教给少年郎的。可当少年郎开口说:“我要保护师姐你。”的时候,是那么的令人信服。因为女子知道,少年郎一定做得到。 少年郎的影子,也在女子心中越来越重,少年的背影,也越来越高大宽阔。 女子一直没有告诉少年郎,他已经成为了,自己修行路上的影子,成为了自己会经常前往的背影。 少年郎,和所有的师兄师弟,都不一样。 可是女子在少年郎心中呢?会是怎样的存在? 女子知道,少年郎有着他人没有的大毅力。从初见之时,女子重重紧握,躺在血泊中的少年起,她就知道,他是怎样的人。 哪怕浑身浴血,哪怕满是伤痕,哪怕被信任的同伴,从背后狠狠的一刀捅向心脏。少年的眼睛,依旧充满着希望。 女子当时紧紧握住,少年郎沾满鲜血和污渍的手,对他说:“别怕,有师姐保护你。” 女子也知道,少年有着他的苍天万丈,有着他的烟波万里,有着他的山影重重。少年在初春的四月,握剑走过桃林阵阵,回首人间惊鸿。少年走过西北路漫天的黄沙,走过垣州塞寒城的泥泞小巷,走过凉州玉门关外的羊肠小路。少年还有很多很多路,要去走。 女子还知道,少年心中所想,是领略四季的风流,是触摸凡人遥不可及的星空,是穿过一场梦幻时空。最后能够回首人间百态,笑着对他心中重要的人说:“你看,答应要保护你们的,我做到了。” 少年的路,远远不会限制于一个垣州碧慈门。所以女子作为少年郎的师姐,她不会对少年透露半点心中情义。 就让我和你,做那永远的师姐师弟。 符长春的尸体,已经被埋于那片郊外的大桃林。符师弟是孤儿,从小父母就死在了北卑人的刀下。他能安葬在垣州,同垣州数万将士,一同守护大梁边疆,保卫大梁百姓,未尝不是一种最好的归宿。 陈师弟和向师兄,是要折返回碧慈门的,对这两位师兄师弟来说,碧慈门就是他们的家。 他们答应过自己,最后再等待自己一天。今日,就是最后的时限。 那曾师弟呢?他的归宿又是哪里?他和符师弟一样,被北卑人打中,伤的很重很重。听向师兄说,曾师弟还被一团诡异的火焰缠上了,连望月宗下来的高手,都拿火焰没有什么办法。 这种情况下,曾师弟还会回来吗? 师弟可以回的,一定可以的….. 从我第一眼看到曾师弟,就知道他是一个倔强的孩子,倔强到与冰冷的命运抗争。 所以,他会回来的。 他会回来的吧? 独自坐落在四四方方的庭院内,欧阳青云的眼神,有些迷离。仍是一袭青衫长裤,屋外的风沙,有些漏风,吹进了四方庭院。 欧阳青云有些冷。 向西鸥和陈龙二人,正在收拾行李,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弄来的马车,众人的衣服物拾,已经在马车上装的妥妥当当。 包括一些符师弟,和曾师弟的物拾,也是被一同放上了马车。 向西鸥朝着师弟陈龙使了一个眼神,陈龙点了点头,慢慢走到了欧阳青云跟前。 陈龙面露不好意思的神色,低声冲着欧阳青云说了一句:“师姐,该走了。” 庭院地面落叶飘飘,欧阳青云仍然双眼迷离,没有丝毫反应。 “师姐,再不出发的话,天黑之前,就到不了胡须镇了。”陈龙看到如此不在状态的欧阳青云,也是一阵心疼,他突然鼓起勇气,“师姐,曾师弟他已经…..” “好了。”一直发呆的欧阳青云突然抬起了头,女子抿嘴而笑,女子最好看的梨窝显现,楚楚动人,“出发咯,回家!” 欧阳青云拍了拍青色长裤,笑盈盈地道。 “怎么了?看我做什么呀,走吧,不然一会儿天要黑了。”欧阳青云伸出脖子,冲着师兄弟们嘻嘻一笑,一副乖巧的模样。 欧阳青云的两只手,紧紧揪住自己的衣角,衣角布料撕裂,她也是没有发觉,依然笑着。 “师妹…” “师姐…”向西鸥和陈龙二人,看向欧阳青云,都是于心不忍。 “我很好啊,一点也不伤心的。”欧阳青云张开小嘴,仰头一阵傻笑。 “师姐,对不起,让你伤心了。” 女子自我麻醉的傻笑僵住,两行清泪,再也无法掌控,从女子眼眶落下。 一个青衫少年,出现在四方庭院当中。青衫少年走向和自己相同衣衫的女子,与女子重重拥抱。 第133章 沙起大旱城(六) “师姐,我很开心,还能在这里见到你。” “师姐,怎么我一不在,你这个当师姐的,连剑都是不练了?” “师姐,你眼睛都红了。没事的,有我在。” 欧阳青云轻轻仰面,重重紧靠青衫少年的胸膛。十六岁多,快要十七岁的曾毅,已经是比欧阳师姐高上不少个头了。 师弟的胸膛,温暖,坚定,就像是一道避湾。欧阳青云,也终于是坚定了自己的心,看清了自己心中,少年的影子。 欧阳青云慢慢微笑着,放下了自己仰起的脑袋,轻轻靠在曾毅的肩膀上。 “师弟…..回来就好。” 四月黄沙倾城,老谭客栈四方庭院的浅绿池塘,蛙声阵阵,由浅入深的传入碧慈门四位师兄弟的耳中。院外虽是黄沙漫天,院内却是温情织语。蓦然回首繁华,那道青衫少年,仍在不变的灯火阑珊。 她也在等着他。 “回来就好。” 欧阳青云说完这句话,泪水停止,浅笑依旧。她脸颊两侧的梨窝,悄悄藏起了思念。她就这样贴着青衫少年的肩膀,不想离开,也不想抬头。 “曾师弟,能回来就好。”陈龙也是鼻子一酸,上前两步,轻轻的拍了拍曾毅的肩膀,“曾师弟,你都不知道你不在,师姐她有多替你担心!” 陈龙说完,还向欧阳青云望了一眼。出乎所料,欧阳青云这一次,竟然难得没有暴走,她只是安静的靠在曾毅肩头,不言不语。 曾毅握住欧阳青云的香肩,慢慢帮师姐正起身子,转身冲着陈龙和向西鸥重重点头,道:“陈师弟,向师兄,让你们担心了。” “没事没事,师弟你人好好的,就是最好最好了。”见到曾毅回归,陈龙一扫阴霾,也是上前将曾师弟紧紧抱住。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向西鸥望向曾毅,神色很是复杂。向西鸥是几位师兄弟中,唯一亲眼目睹曾师弟,诡异行为的人。 以向西鸥现在的阅历和眼界,他自然不知道,曾师弟身上,发生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陈龙抱着曾毅的手突然松开,想起了什么事情:“曾师弟,你回来的刚刚好,我们正好一起回碧慈门。” “你看,你的东西,师兄都给你收拾好了。”陈龙用手指了指,已经装载完毕的马车。 此次碧慈门师兄弟下山游历,原本是准备等到武林大会之时,到望月宗送上一份拜帖,随后众人就一同前往凉州,闯荡江湖。 如今遭遇此番巨变,符长春身死江湖,众人也不打算继续游历凉州了,准备直接回碧慈门,把所见的江湖密文,报于掌门欧阳啼。 曾毅后退一步,摇了摇头道:“陈师兄,我恐怕不能跟你们回碧慈门了。” 青衫少年身后的欧阳青云,眼睛渐渐瞪大,望向曾毅的背影,随后女子又是一阵黯然升起。 陈龙也是因为曾师弟的话语,大吃一惊:“曾师弟,你是有什么事情要处理吗?师兄弟都在这里,大家会帮你一起解决的。” “那我们也先不回去了吧,陪曾师弟一起处理完事情,再回碧慈门。”陈龙转头去看向西鸥,投去一个征求的眼神。 向西鸥面容苦涩,道:“陈师弟,你让曾师弟把话说完。” 曾毅点了点头,答道:“我有一位很重要的亲人,需要我去照顾。不是什么大事情,师兄师弟你们先走吧,等我忙完手头上的事情,就回碧慈门找你们。” 欧阳青云和陈龙都是同时松了一口气。 “小师弟,我陪你一起去吧。”站在曾毅身后的欧阳青云,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开口道。 “师姐,你还是和师兄们回碧慈门比较好。”曾毅回身,望向欧阳师姐,他发现,师姐好像哪里不太一样了。 “你的亲人,就是师姐的亲人。”欧阳青云伸出衣袖,擦掉自己脸上泪痕,“你的这位亲人,是不是身体不好,有疾病在身?” 曾毅想了想谢玉堂的状况,点了点头。 “你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哪里懂得怎么照顾病人?师姐心细,做事也利索,我和你一起去照顾他。”欧阳青云微微抬头,女子望向曾毅的眼神亦是坚决。 “曾师弟,你就让欧阳师姐同你一起吧,你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我们也不放心。”陈龙开口劝道。 “嗯,这样也好,我和陈师弟,你和欧阳师妹,大家互相有个照应。”向西鸥道。 “小师弟,你是把师姐当作外人吗?”欧阳青云面容泛红,微微低头。 曾毅深深的看着欧阳师姐,青衫少年又怎么能,再让师姐伤心呢? 大旱城的危险,主要来自谢伯伯。那些谢伯伯昔年的仇家,鱼钩所的谍子,想要一鸣惊人的江湖人,都有可能对谢伯伯出手。 只要谢伯伯不暴露身份,在大旱城中,还是很安全的。如今曾毅已经是上三境的武夫,《御宝决》宝光护体,又有霸道的陨禅天火,十品大宗师之下的敌人,曾毅都是有一战之力。 曾毅现在已经有一些能力,去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好吧,麻烦师姐你了。” 欧阳青云恍然抬头,如一抹醇香,带着三分淡然,三分喜悦,三分甜蜜。还有一分,是欧阳青云早已流逝的少女情怀。 曾毅答应老陈掌柜的,要帮他送货到溪山镇。曾毅背起百斤重的背篓,一个人拖着双轮板车,车上装满运送货物,还有伙计大包。 曾毅一路健步如飞,虽然很快,却很平稳。让坐在板车上的大包一路大呼小叫,有惊无险。 以曾毅上三境武夫的脚力,不到一个时辰,就已经从大旱城,赶赴溪山镇。 曾毅和欧阳青云并肩走出老谭客栈,已经送完货物的大包,站在客栈门口,东张西望。 见到曾毅出门,大包立马扑上前去:“大侠,你忙完了吧?现在回铺子呗?” 大包人生第一次体验了什么是轻功,对于这个掌柜子执意要救的青衫少年,他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就是传说中的大侠了吧? “走吧”曾毅笑了笑,和欧阳青云并肩而行。欧阳青云只是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大侠,你练了几年武功,咋这么厉害呢?” “你那天在风沙里,是不是在修炼什么绝世神功?老陈有没有打扰到你老人家修炼?” “咦,大侠,这位女侠是大嫂?江湖儿女果然不一样,行走江湖,连衣服都是穿的一样的。” “女侠,我叫大包,跟大侠是朋友,我来采访下你…..” “啊,女侠饶命!” 欧阳青云的梨形圆脸,就要滴出水来,一只玉手,死死的掐在伙计包大的腰子上。 “欧阳师姐,好像还是那个欧阳师姐啊。”曾毅脑袋向后枕着双手,笑着大步向前走去,一点也不去管伙计大包的死活。 第134章 沙起大旱城(七) “让一让,都让一让。”两个胸口敞开茸毛外露的大汉,一人手持粗结鞭绳,一人手握巨大同铃,出现在了大旱城西方的主干道。 虽然是主干道,也仅仅是一条泥土道路,比之大旱城其他街道,宽敞平整一些而已。 垣州大旱城,比不上金碧辉煌的秣陵。青石砖块铺成的道路,在大旱城相当的罕见。只有在大旱城万牌坊,和将军府门前的道路,才有小小几丈的石砖道路。 连大旱城太守府邸门口,都是一样的泥土道路。 两个剽悍强壮的大汉,身后跟着的是更加剽悍的怪物。怪物大概有两个大汉这般高大,头大如斗,耳大如扇。四肢就像是四条圆形巨柱,支持着怪物的巨大身体。 怪物全身无毛,土灰色的皮肤干燥而厚实,一只长长的鼻子,如同一只巨大的软管,在空中摇摇晃晃。 怪物两只尖锐粗长的白色獠牙,从它的嘴里伸出,望而生畏。 大旱城的老百姓,哪里见过这等怪物?根本不用两个大汉提醒,纷纷惊恐的躲闪。别说被怪物的牙齿撞上,就是站在怪物身侧抬头,都是给人一种无穷的压迫。 怪物的左侧,有三个男人默默行走。其中一人书生模样,眉毛很细很长,书生一脸愁容,两条长眉交织在一起,拧成了麻绳。 另外两人,朗目深邃,鼻梁高挺,轮廓分明,棕黄色的头发天然卷起,两人原来都不是汉家男儿。 两位外族男人,一高一矮,身高相差整整二尺。两人同是一身戎装劲服,一把镶嵌绿色宝石的弯刀,佩于腰间。 “这…这是什么怪物!”一伙计打扮的青年,望向巨型怪物,瞠目结舌。 青年正是和曾毅,一同去清安镇送货的大包。曾毅一行三人,卸了货物,一路奔波,终于是在天黑之前,赶回到大旱城。 曾毅也是震撼于巨型怪物的凶悍体格,不过曾毅很快就转移目光,冷冷地盯着怪物身侧的外族男子。 “北卑人,大旱城里,竟然有北卑人。”曾毅望着二人,若有所思。 “你们看,怪物上面,坐着一个人!”欧阳青云伸手指向怪物的背部,众人循声望去,怪物的背上,放着一个竹制椅轿。怪物大步大步的前进,椅轿却能始终稳稳当当,屹立在怪物背部。 竹制椅轿之上,坐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 女人一袭淡黄薄纱,薄纱仅仅覆盖住了女人的身躯半身。女人胸前一对玉峰高挺,在薄纱之下若隐若现。她那洁白如莲藕的手臂和大腿,毫不遮掩的暴露在外。 女人没有穿鞋,一双如玉嫩足,踩在怪物背上,轻轻抚摸着怪物的背部。 同是一袭轻纱遮面,让人看不清女人面容。 仅仅是女人所展现的身材,都已经是风情万种,面纱之下,又是怎样的一副倾国容颜? 欧阳青云面色浮起淡淡绯红,轻轻低头:“好不害臊。” 大梁的正常女子,穿衣风格比较保守,就算是欧阳青云这种江湖儿女,看到怪物上衣着暴露的女人,也是忍不住有些害羞。 怪物上的女人,自然也是来自漠北大草原。 大包胆子本来就比较大,那天之所以被曾毅吓得半死,纯属发挥失常。对于怪物这种看得见的生物,他还是不怎么害怕的。 大包一脸兴奋和好奇:“大侠,这是什么怪物啊,我们要不要跟过去看看?” 曾毅将目光从北卑女子上收回,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巨兽,无法回答大包的问题。 “嗯,太阳还没有落山,跟过去看看。”曾毅点了点头,道。 曾毅对于这些突然出现的北卑人,也是心生好奇,他们总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大旱城。 因为阿鲁力,曾毅对北卑人完全提不起好感。一旦发现他们做出什么,威胁到谢伯伯的事情,曾毅不介意让这群异族人,永远的留在大梁的土地。 有巨型怪兽开路,这群人前进的很是顺利。大旱城的百姓,九成九的人都未曾见过巨型怪兽,凶残骇人的巨兽,竟然甘心被一个女人骑乘。哪里有人不怕死,敢去招惹这伙人? 终究有不怕死的人。 其实也不是不怕死。只不过当有一些东西,需要用生命维护的时候,有一些人,会毫不犹豫的站出来,去维护它。 携带巨型怪兽的一伙人,被一队巡逻士卒拦下。 士卒一共七人,全都穿着大梁蓝衣灰领军服。从军服上可以看出,他们都只是最最普通的士兵,并没有一位士官。 “站住,你们是干什么的?”一年轻士卒,手握长矛,义愤填膺地挡住了前进的北卑人。 曾毅三人也是停下了步子,曾毅认识这个年轻士卒,他叫牛蛋。昨天凌晨,正是牛蛋和他的哥哥二牛,用箩筐将曾毅等人送进了大旱城。 牛蛋的哥哥,二牛在七人队伍当中。 二牛一脸的不耐烦,显然没想到自己的弟弟,会突然冲出巡逻队伍,挡下这群凶神恶煞。他一把抓住牛蛋的手臂:“牛蛋,你这是做什么?快跟我回去。” 巡逻队的另外五名大梁士卒,也是在北卑人前十步之外停下,几名士卒有些疑惑的望向牛蛋。不过很快,他们也是手握长矛走了过来。 面对从来没见过的巨型猛兽,他们还是坚定的护住了自己的袍泽,与牛蛋共同拦住了这伙北卑人。 “哥,你放开。”牛蛋梗着脖子,面色通红。这还是牛蛋长大以后,第一次违背自己哥哥的命令,“你不觉得这群人,相当的可疑吗?” 二牛瞟了一眼被牛蛋挡住的北卑人,最前面的两位凶神恶煞,面露凶光,恶狠狠的瞪着大梁士卒。巨型怪兽身侧的三个人,神色平淡,看不出有什么波动。 二牛一个巴掌,重重地拍在了牛蛋的头上:“人家可不可疑,关你屁事啊?你以为自己是太守老爷,还是方将军?” “上面又不是瞎子,人家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大旱城,能有什么问题?” 第135章 沙起大旱城(八) “快,跟哥哥回去,弟兄们都看着你呢。”二牛紧握牛蛋的胳膊,又是用上了三分力气,想要把弟弟从这群恐怖的人面前拖走。 “这位军爷,我们可是正经的生意人。这是太守府的手谕,上面有太守大人亲笔的文书。”长眉书生突然开口,他手中握着一叠薄薄卷轴,恭敬地递到牛蛋的手上。 牛蛋涨红着脸,一把接过书生手中的卷轴。牛蛋大字不识一个,别说是牛蛋,巡逻队伍七名士卒,没有一人识字。 他们都是大梁朝最普通的世袭营兵,别人刚刚学会握筷子的年岁,他们就学会了握刀。 读书识字,对于这些世袭营兵来说,太过于遥远。若是识字的话,他们也不会继续做这最普通的士卒。 牛蛋虽然不识字,作为经常守卫城门的士卒,来自太守府的手谕,他还是有幸见过几次的。 太守手谕,确实是长眉书生递来的卷轴,这般材质样式。 “看到了没有,就你会多管闲事。人家是正经的生意人,快跟哥回去。”二牛冲着北卑人一顿低头哈腰,“不好意思啊,我家弟弟性子鲁莽,不会来事儿,诸位大人勿怪。” 二牛一直都是一个小人物,他也清楚自己只是一个小人物。家里除了媳妇儿和两岁大的儿子,二牛就只有牛蛋这一个弟弟了。 二牛很有小人物的觉悟,面对弟弟牛蛋,他可以随便打骂,发泄脾气。面对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二牛却是卑微到了骨子里。 弟弟牛蛋显然没有二牛这样圆滑,他见到了太守府的手谕,仍是涨红着脸,杵在原地一动不动。 “牛蛋!”二牛眼见形势越来越糟糕,声音沙哑。 自己这个弟弟,虽然平日里老实听话,可一旦倔起来,连十头牛也是拉不过来。 “哥…..”牛蛋同样声音嘶哑,这个年轻士卒双眼通红,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他紧握着长矛的手指,因为用力过度,泛起了一行行的白斑。 “大哥和爹爹怎么死的,难道你忘了吗?”牛蛋声嘶力竭,冲着自己的哥哥大吼道。 “大哥和老爹都死多少年了?他们都是好人,菩萨保佑,早就投胎去做富贵人家的儿子了!”二牛越来越慌张,一边拉扯着弟弟牛蛋,一边不时望向前方的北卑人。 巨型怪兽一侧的两个佩戴弯刀的北卑人,眉头紧紧皱起,也是越来越不耐烦。 “哥….你忘了爹爹和大哥是怎么死的,可我没有!” “我一直记得,一直记得的。每天我连做梦,都是红色的,红色的血,那是爹爹和大哥的血…..” “爹爹和大哥,浑身都是伤,浑身都是血。他们就这样站在我的面前,告诉我,他们被刀切开的伤口,好疼。” 牛蛋咆哮着,挣扎着。他们一家是世袭的营兵,牛蛋的爹和大哥,都是死于北卑人的刀口之下。 这是二牛第一次听见牛蛋,说起梦的事情。二牛楞在原地,眼前被一片血色填满,望着咆哮着的弟弟,二牛一阵揪心疼痛。 原本紧握牛蛋的大手,也是因为这阵心疼,缓缓松开。 牛蛋猛地挣开二牛的大手,双手持矛,冲向了前面的北卑人。 二牛已经楞在原地,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弟弟,向万丈悬崖跳去。 “牛蛋!” 年轻士卒已经听不见,身后袍泽的呐喊。他现在眼前只剩下一片血色,那是爹爹和大哥的血。 在仇恨的驱使之下,牛蛋如同螳臂当车,冲着这群来自漠北大草原的商人,刺出了他的长矛。 “找死。”长眉书生双眼微微眯起,眼前陷入疯狂的士卒,离他越来越近,充满血腥气味的长矛矛头挑起,狠狠对准了长眉书生的额头。 一阵劲风吹起,书生的衣衫和长眉,随着身后的劲风掠过,向前漂浮飞舞。 佩戴弯刀的较高的北卑人,已经欺身来到牛蛋身前,掌中带风,完全无视了士卒牛蛋刺来的长矛,一掌向牛蛋的胸口拍去。 “嘭”的一声响起。 身材较高的北卑人,只觉得手掌拍中了,一块富有弹性的钢铁。一股揪心的疼痛,从北卑人的手掌传向全身。击中“钢铁”的北卑人,丹田一阵翻江倒海,整个人连退十余步。 被身后的同伴稳住身形,较高的北卑人惊恐的抬起了头。 一个青衫少年,右手保持出掌姿势,左手紧紧握住牛蛋攻来的长矛矛头,稳扎马步,轻轻低着头。 青衫少年正是在一旁观望的曾毅,他虽然站在远处,上三境的灵敏听觉,他还是大致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眼见士卒牛蛋就要失控,曾毅不假思索的站了出来,替牛蛋挡下北卑人的一掌。 “可恶!竟然偷袭我!”较高的北卑人怒火攻心,他不认为是自己的功力不如青衫少年。少年突然袭击,加上自己并不擅长拳掌功夫,这才被他占了便宜。 曾毅平淡地抬起了头,望向了那个长眉书生。 书生和身后的北卑人不一样,他是汉人。见识过那么多的高手,直觉告诉曾毅,这个长眉书生,绝对不简单。 手握长矛的牛蛋,惊讶地望着突然出现的青衫少年,他不知道这个人是敌是友。作为军人,武器被别人制住,牛蛋只是下意识的想要拔出曾毅手中的长矛。 牛蛋起初怕伤着青衫少年,只是轻轻收手,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从长矛矛头传来。无论牛蛋多么使劲,长矛矛头始终分毫不动,青衫少年也是分毫不动。 “锵”的一声,北卑人的弯刀出鞘,一道势不可挡的寒光亮起。曾毅看都没有去看砍向自己的北卑人,他的刀,对曾毅来说,还是太慢。 寒风掠过,寒刀就快要触及到曾毅的鼻尖,所有的人,包括长眉书生都以为,曾毅要死于寒刀之下。 曾毅突然身形一侧,仅仅是身体移动半寸距离,巧之又巧的躲过了北卑人的一刀。 曾毅的脚始终没有动过,他一手握着长矛矛头,一手握拳,拳如劲风,轰向北卑人的肋骨。 第136章 沙起大旱城(九) 感受到自己前胸肋骨处,越来越猛烈的拳罡,较高的北卑人,瞳孔逐渐的缩小。 北卑人瞳孔缩小的速度,甚至没有前胸肋骨处拳罡的速度,来得快。 “这个青衫少年,究竟是什么来头?他的身法,他的拳头,为什么会这样的快!”北卑人已经来不及再继续思考。曾毅的拳头还没有到,北卑人就已经提前体会到了,肋骨断裂的感觉。 一股绵软如烟海云波的劲道,赶在曾毅击中北卑人之前的瞬间,千钧一发之际,包裹住了曾毅势在必得的一拳。 曾毅抬头望去,那个队伍中唯一的汉人长眉书生,伸出了他瘦弱枯长的手臂,轻描淡写地压在曾毅的拳头上。 拳如高温熔炉内铸烧的钢铁,掌如漠北草地下暗藏的冰河。 曾毅的拳,书生的掌,拳掌紧紧相贴。水和火,冷和热,刚毅和阴柔,相交相缠,再难分离。 较高的北卑人,面带极为惊恐之色,盯着被书生握住拳头的青衫少年,趁机撤出了战斗。 曾毅的手,就像是探入了,一层粘稠的云烟之内。本来气势如虹的一拳,一瞬间力道就在云烟之中,完全消散。 长眉书生的眉毛,本就拧成了一团麻绳,在他压住曾毅的拳头之后,眉毛便皱的更加深了。 青衫少年的拳头,比书生想象的要重得多。 曾毅的手被那股诡异的绵软之力包裹,竟然开始慢慢的失去知觉。 曾毅心中一凛,《御宝决》瞬时调动,青烟白雾从曾毅的毛孔中流出,一具由雾气化成的少年,附着在曾毅的身体之上。 一阵又一阵的内力劲道,由曾毅的周身毛孔,不断冲向曾毅被压住的拳头。 每一道内劲抵达拳头,曾毅的拳头都是恢复了一分知觉,重新恢复了一分力量。 一道比一道要强大,一道比一道要夯实。 感受到青衫少年不断传来的内力,长眉书生也是心中一紧,连忙从丹田气穴调动内力。 内力如同江中白浪,一道又一道地涌向长眉书生的手掌。 长眉书生虽然看起来,刚过而立之年,却已经是修炼了四十几年内力的纯正武夫。 八品巅峰的扎实内功,加上长眉书生自身阴柔绵软的内功心法,他不相信,眼前这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少年,内力上可以拼得过自己。 “既然你自己找死,那就别怪我的废掉你的胳膊了。“长眉书生目光轻蔑,扫了一眼面前,正在疯狂调动内力的青衫少年。 “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强悍的实力,一看就是江湖中,某位成名已久前辈的心爱弟子。” “出手果断,功法也是刚猛纯正,看起来不足二十岁,就已经是上三境的武夫。” “天赋,机缘,心性,皆是上承。”长眉书生目光复杂,欣赏、妒忌、惊艳,全都浓缩入长眉书生的瞳孔。 自己白手起家,苦练内功多年,一路颠簸,拜师五人,历经十数次生死之战。为了能多开通一道气穴,长眉书生甚至能对,自己的多年挚友出手,杀人夺宝。 长眉书生熬了四十多年,这才勉勉强强,有了些许起色。 然而,眼前的这个青衫少年,仅仅花了几年,就达到了长眉书生,四十三年才达到的境界。 这让长眉书生惊艳的同时,怎么能不去嫉妒曾毅! 命运为何如此的不公平?为什么上天给了你超绝的天赋,还要给你上等的身世,给你逆天的机缘。 这不公平! 老天爷,为什么会如此的不公平? “你就算天赋再逆天,身世出身再惊人又能怎样?” “十几岁的少年,连江湖真正的模样,都是如雾里看花,又能经历几次生起之战?” 青衫少年境界上,本来就不如长眉书生,若是少年不顾及自身伤势,和长眉书生互相对攻。 长眉书生一招不慎,还有可能阴沟里翻船。 可是青衫少年,在被长眉书生按住拳头的时刻,竟然选择不断向拳头输入内力,和自己拼内力? 这长眉书生要还是拼不过,四十多年的功力,是真的练到狗身上了不成? “还是江湖经验太少,被我控住的瞬间,惊慌之下,做出了最错误的选择。” “可惜,一旦和我的内力相撞,想要撤手,非得要你付出惨重的代价!”长眉书生太阳穴激烈突起,他的两根眉毛无风自动,源源不断的内力,从长眉书生的丹田气穴,汇入掌下,和曾毅的御宝之力猛烈相撞。 “我到要看看,你几年的薄弱内功,如何拼得过我!” 长眉书生的自信,不仅仅来自自己四十年的积累沉淀,还有那经脉打通的七十七个气穴。 七十七个开窍的气穴,哪怕是在上三境的高手之中,也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长眉书生一手紧压曾毅的拳头,一手负于身后,俯视着青衫少年。就像是一个指点晚辈武功的前辈。 反观曾毅,低下头颅,用来掩饰内力不足的痛苦之情,拳头被长眉书生死死控住,不能移动分毫。 曾毅能做的,只有飞蛾扑火,源源不断的输送自己的内力,直到内力枯竭。 “小师弟!”欧阳青云望着被控制住的曾毅,一声揪心的惊呼。 从曾毅拦下牛蛋的长矛,到一掌击退较高的北卑人,仅仅发生于电光石火之间。 欧阳青云仅仅是下三境的武人,根本来不及她做出反应,小师弟就已经被长眉书生控住拳头。 现在两人互拼内力,内力气机在二人全掌之间相互对攻。此番状况,对于互相拼比内力的二人,自然是凶险至极,容不得半点分心。 可在旁人眼中,曾毅和长眉书生,却是一动不动。 唯有二人周围,不断升腾的气旋和劲风,告诉其他人,他们并不是表面上那么平静。 欧阳青云心忧曾毅的安慰,提剑跃入战圈,一剑像长眉书生刺去! 欧阳青云剑锋未至,她的手突然被人重重握住。 青衫少年松开了握矛头的手,握住了欧阳青云的手。 小师弟凝视着自己,对自己重重点了点头。 第137章 沙起大旱城(终) “找死,还有功夫去管其他人!”青衫少年越是神态淡然,长眉书生越是气愤。他死死盯着,明明就已经是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还要强装一副安然模样的青衫少年。长眉书生气穴之内的内力,终于是毫不保留,如同洪水倾泻,肆无忌惮的涌向自己的手掌,对撞来自青衫少年的微薄内力。 “我本来并没有打算,到大旱城出手伤人,竟然你自己找死,就不要怪我无情了。”长眉书生眉如丝雪,对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天才”,第一次起了杀心。 欧阳青云持剑的手,被曾毅紧紧握住。少年的手掌温暖而干燥,掌心传来的力度,仿佛是在告诉欧阳青云:“师姐,没事的,有我呢。” “师姐,没事的,有我呢。”曾毅偏头望着欧阳青云,目光坚定,不容置疑。 对上了曾毅的眼睛,欧阳青云就真的可以去相信,有青衫少年在,一切都是会没事的。 因为自己的这个小师弟,总是队伍里面,最让人放心的那个人。 比欧阳青云的父亲,掌门人欧阳啼,还要让人放心。 欧阳青云自己,也说不出,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坐在巨型怪兽上的黄纱女子,不断用自己的白嫩玉足,为身下的怪兽按摩。凶猛狂暴的巨型怪兽,在黄纱女子的亲昵抚摸下,也是变得温顺平和。 黄纱女子一双涂满烟熏,细长而充满魅力的眼睛,深深地看向青衫少年。 而青衫少年的眼中,只有师姐一人而已。 没有四季如流,没有世道疾苦,甚至没有制住自己的八品巅峰武夫。只有师姐,你一人而已。 我说过的,要保护师姐你。 保护,就是哪怕牺牲生命,也不会让师姐受到伤害。我现在,可以做得到了。 两个佩戴弯刀的北卑人,眼看长眉书生和青衫少年互拼内力,陷入僵局,现在可是拿下青衫少年的绝佳机会! 两人互换了一个眼神,就要出刀偷袭曾毅。 骑在巨型怪兽背上的女人,似乎是看出了二人的想法,说了一句并非大梁官话的语言,两位佩戴弯刀的北卑人高手,停步在原地,不敢有丝毫逾越。 那个被曾毅一掌击退的较高北卑人,虽然面露不甘之色,对于巨型怪兽上女人的命令,他却不敢不去听从。 显而易见,这个黄沙覆身的女人,才是整个队伍的核心人物。 长眉书生气上心头,因为青衫少年明明被自己制住,他丝毫没有慌张不说,连正视都是没有正视自己。 这让长眉书生没由来想起了一个人,一个二十年前的天才。 难道所谓的天才,都是这样看不起他人? 长眉书生大喝一声,内力如黄河之水,滔天而起。而曾毅,就像是黄河之水中的一叶扁舟,明明身处惊天洪水当中,摇摇曳曳,起起伏伏,似乎下一秒就会被洪水覆灭。 一秒又一秒过去了,那孤孤零零的一叶扁舟,却依然坚挺在洪水之上。 长眉书生的呼吸,开始慢慢变重,攻向曾毅的内力,也不如开始那样接二连三,夯实绵延。 反观曾毅,位于拳头之上的内力,开始有多少,现在还有多少。拳头的内力上一秒被长眉书生吞噬,下一秒就有新鲜的内力,从少年体内传来,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长眉书生明明感觉,只要自己的内力再强上一丝,青衫少年那脆弱飘零的防线,就会被自己攻破。 然而时间慢慢流逝,青衫少年脆弱的防线,还是开始那样脆弱,却始终冲不过,攻不破。 “这…是怎么回事?”长眉书生也慢慢意识到了不对劲,自己一口气未换,呼吸开始变得急促,面色也是涨得通红。丹田气穴也是入不敷出,难以填补掌间损耗的内力。 这样下去,自己最多还能再坚持一刻钟。 反观青衫少年,面不改色,马步平稳,拳头虽然是被长眉书生按住,却丝毫不露惊慌之色,仿佛一切尽在少年的掌控之中。 “不可能,这小子一定是在强作镇定!再挺一挺,再坚持一会儿,他肯定就要支撑不住了。”长眉书生汗如雨下,望向曾毅的侧脸,就像是看到了一只怪胎,“难道他已经打通了上百个气穴?他才多大岁数,这绝对不可能!” 曾毅的确没有打通上百个气穴,甚至一个气穴都是没有开窍。然而,他却有无数个毛孔。 每一个毛孔,都是一个小型气穴! 和身怀《御宝决》的曾毅互拼内力,从一开始,就注定了长眉书生必输的结局。 二人拼的越久,长眉书生就会输得越惨,伤得越重。 长眉书生,现在意识到不对,已经是来之不及了。 曾毅的拳头,就像是一个没有尽头的旋涡,无穷无尽的吸收着长眉书生,所剩无几的内力。 “不….住手!”长眉儒生的瞳孔之中,哪里还有什么惊艳,哪里还有什么嫉妒? 他的瞳孔之中,完完全全被恐惧所填满。至始至终,那个青衫少年,都没有看自己一眼。 眼睛,是一个武夫最关键,也是最神采的东西,胜过武人的拳头。 武人的武运、武势,全都集中在一双招子上。 然而这个青衫少年,看都没看自己一眼,自己就要输了?这会是多么巨大的差距? 骑乘巨型怪兽的黄纱女子,也是震惊万分。女子很清楚,长眉书生的实力。就是这样一位高手,竟然在和青衫少年互拼内力之下,渐渐落入下风,直到现在即将落败。 女子望向曾毅的眼神,更加的惆怅复杂,竟然还流露出些许的期待。 黄纱女人朝着两位佩刀手下,使了一个眼神。 两人心领神会,一高一矮,同时拔刀,刀光、杀气同时乍现。两人一出手,就使出了杀招,对于这个青衫少年,他们不敢再有任何的轻视之心。 刀风从欧阳青云身侧擦肩而过,二人应该庆幸,他们并没有把刀锋,递向曾毅身边的欧阳青云。 所以曾毅,也收起了对两位北卑人下杀手的打算。 第138章 那些人 “粗犷辽阔苍凉的原野,戈壁黄土烈日的风光,那是内地人的西北。热情淳朴家乡话,风烈酒浓人情厚,这才是西北人的西北。” 一道辽阔的嗓音,像是西北天空的云天鸥,歌声并不显得动听,也不见得有多么的惊艳。 它仅仅是带着厚重和纯朴,那是在西北吃着黄沙长大,枕着戈壁而眠的西北本土人,独有的歌声。 纯正自然的原声,那是怎样的技巧,都模仿不来的高歌。 男人的歌声,浑然飘向泥土长街的众人。歌声之下,一青衫少年猛然撤拳,两道拳头残影,一左一右锤向冲将过来的两位北卑人。 两位北卑人,来自漠北大草原。漠北大草原,虽然比西北垣州还要北,但草原游牧牛羊的男儿,又怎么能懂西北的高风和黄沙? 曾毅懂。 曾毅虽然不是生于西北,也不是长于西北。少年却是在西北,遁入武途。 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曾毅历经了太多的悲情和死亡。也有幸风光了西北的巍巍和辽阔。 男人纯朴高亢的歌声,传到曾毅的耳中,是那么的心旷神怡。 歌声,即使武道。 一旦“武”字,融于了生活,成为了武人的命,生活里的一切一切,皆可称为武道。 武,就是生活。 习武的初衷,并不是为了杀人。曾毅自从月下篝火,一刀斩灭心中的最后一道怨念,心境豁然开朗。 以前曾毅杀过的人,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些人身上的戾气,却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少年。 曾毅虽然比之同龄人,懂事长大得要快,性格也是坚毅不折。 但是少年独面世道黑暗的年岁,还是太早太早。 在曾毅世界观还没有形成的年岁,他所遇见的坏人,就比好人要多很多。 少年的所谓“少年老成”,何尝不是对一颗赤子之心的保护? 然而身处黑暗之中,又怎么能做到,真真正正的出淤泥不染? 少年为自己修的壁墙再厚,展示给世人的一面,再成熟冷漠。黑暗暴戾的气息,也是能够无孔不入,感染少年的一颗赤子之心。 再加上少年对娘亲的怀念,对抛下娘亲的那个人的执念,相交相融,淤泥污垢混杂。这才导致了,在少年内心最深处的黑色怨气,可以堪比陨禅天火。 如果任由怨念滋生,少年就算侥幸不死,也必定逃不了一个堕入魔道的结局。 少年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 不幸的是,少年的身世,少年在别人最纯真愉悦的年岁,就已经历经世道黑暗。 幸运的是,黑暗之中,还有那么几个,比明灯还要璀璨的人。 那些人,在少年最绝望,最迷茫的时候,拉了少年一把。 少年以前有温柔坚强的娘亲,教会自己做一个人。所谓做人,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就是单单纯纯的人而已。 有不带一点读书人架子,永远笑容洋溢的胡先生,教自己怎么做一个读书人。虽然少年现在远远算不上是读书人,但是先生说过的道理,少年到现在还没有忘记,少年还要花一辈子去“记下”。 有向家的师父和向老哥,在自己最无助,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为少年分担一些担子。哪怕仅仅分担一点点重量,却在最关键的时节,给了少年希望。 有清安镇捕快王大哥,为了并不相识的“犯人”,毅然决然的向同僚出刀。那个肩挑明月的青年捕快,告诉了自己,这个世道其实还算不上太坏。 有清安镇大牢的赵伯伯,有鱼钩所万入禾万老哥,都督穆叔叔。一步一步的,带领少年踏入武途,让曾毅慢慢也有了一些,可以保护别人的能力。 有士卒铁娃,有欢喜酒家游安,有碧慈门符长春。这三位性格,脾气,出生大不相同的少年,却都有着同一个大侠梦。正是他们,让少年明明身处,肮脏的泥泞江湖。却还可以收获,干干净净的友谊。 有百夫长罗林,和自己并肩作战,惺惺相惜。共饮敌冦鲜血,共卧西北黄沙。 有黑衣无名,这个鱼钩所能最爱杀人,也最会杀人的人,喜欢用手指,叩弹曾毅的脑门。 有欧阳青云师姐,正是师姐,在少年快要跌入深渊之时,伸出手,拉了少年一把。欧阳青云的脸颊泛起梨窝,对少年说:“别怕,师姐保护你。” 有太安寺枯默大师,降伏陨禅天火而不伤少年。坐化成佛,心甘情愿的为一个初见之人,生生世世的超度怨念。 有望月宗老英雄宋清海,宋老爷子先借剑,再还剑,最后传于曾毅三招入神枪意。老人的握枪背影,曾毅永永远远也不会遗忘。 有青衫谢玉堂,这个天下最为英姿的青衫,二十年前,因为曾毅娘亲而心乱心伤。二十年后,因为曾毅而心平心静。青衫谢玉堂宁死,也要带着少年,走出内心迷雾。 还有锦瑟,江湖之大,说与卿听。这个有点冷酷,有点小帅气的女侠,告诉少年:“学那三尺剑术,身在江湖中,杀几个不好的人,怎么了?” 锦瑟的剑,少年一直握在手心。 男女经验严重不足的少年,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可如果要问少年,谁是他喜欢的女子,少年考虑都不用考虑,一定会是那道白衣。 那些人,有的仍然陪在少年身旁,有的少年已经很久未曾相见。 有的,已经永远的离少年而去。 少年就觉得啊,为了那些人,那些已经不在,那些仍然还在的人。自己总得要做些什么。 曾毅的拳头,重重地轰在了,两位北卑人的刀口之上。 少年的拳,很平很静。少年的心,也是很平很静,不带一丝的暴戾和杀意。 因为曾毅的突然撤拳,长眉书生终于得到解脱。一口殷红的鲜血,从长眉书生的口中喷出。 书生神色黯然,他那对彰显武夫身材的眼睛,也是变得目无光彩。 少年仅仅一人站在那里,无论是身前北卑人高手,还是身后的营兵士卒,都是不能够跨越,那道青衫。 第139章 白云星月,信奉神秘(上) 两道快如深海白涛的弯刀,攻向曾毅的拳头。 刀再快,也快不过曾毅的拳头。 两位同时出刀的北卑人,亦是同时对上的曾毅的拳头。 曾毅的拳头,平平淡淡,既没有击打两位北卑人的身体要害,也没有去向,弯刀处比较薄弱的刀柄刀身相交处。 曾毅的拳头,就这样轰向了两位北卑人手上,最为锐利的刀锋。 寒光闪闪,一刀能砍碎精钢的漠北弯刀,砍到曾毅的拳头上,就像是砍到了一块神兵利器。比精钢还要坚韧百倍、千倍的神兵。 武人的拳头,就是最坚韧的神兵。 如果仔细看向曾毅的拳头,会发现少年拳头之外,紧紧包裹着一层如雾气一般的气。 气是曾毅《御宝决》产生的内力,内力化形,宝光铿锵而现。此时此刻,曾毅的拳头,就是一块稀世珍宝。 宝光大放异彩,身材较高的北卑人,一手银月弯刀直接破碎成片。弯刀碎片向上飞起,碎片越过曾毅的头顶,旋转飞向众人后方。 “咔。”兵器切入实木的声音响起,一颗老胡杨树,被断碎的弯刀没入体内。西风吹过老胡杨树,大树依然在风中高耸挺拔,好似根本没有被弯刀碎片命中。 半截插入老胡杨树的弯刀碎片,被西风轻轻一吹,瞬间化为了粉末。粉末随风散去,手握断裂弯刀的较高北卑人,也是逆风猛地倒飞而出。 两人之中,较为矮小的北卑人,弯刀被曾毅的拳头轰中。他整个人青筋暴起,痛苦的大喊出声。 曾毅的拳头,死死压在矮小北卑人的刀口之上。矮小北卑人的刀,已经承受了曾毅的大部分拳力。然而感受到曾毅仅剩的两分拳力,矮小的北卑人,面对这一拳之威,直接是双膝跪地。 “轰!”矮小北卑人的膝盖,深深埋进土地之中,他痛苦的慢慢弯曲脊背。这个漠北大草原吐扎部,最最勇敢、脊梁骨挺立最直的草原儿郎,在曾毅的拳头之下,弯下了他骄傲的脊梁。 曾毅淡淡看向双膝跪地的北卑人,不由心生一丝赞叹。这个人明明承受不住自己拳力,却不同于他的同伴。跪在地上的矮小北卑人,仍然咬牙颤抖,高举着手中弯刀。 “你叫什么名字?”以一敌三,击退北卑人队伍的三位高手后,曾毅慢慢松开欧阳青云的手腕,朝着跪地的北卑人问道。 矮小北卑人猛地抬起头,眼神中血丝密布,额头青筋暴鼓,就像是一头受伤嗜血的凶兽。 身材矮小的北卑人,似乎听不懂大梁官话,他只是这样死死盯着曾毅,盯着这个让他跪下的男人。充满了不甘和愤怒,受到了比天还要大的侮辱。 趁着这一间隙,长眉书生重重的换了几口气,强行压下身体剧烈的不适,长眉书生就要继续攻向曾毅。 “陆叔叔。”身后传来黄纱女人的声音,长眉书生猛地停下脚步。 那个身材较矮小的北卑人,屡次挣扎的想要起身再战,无奈身体并不配合自己的勇敢刚强,宁折不弯。 一只皮肤细腻,略微消瘦细长的手,伸向了跪倒在地的矮小北卑人。 仰望着朝着自己伸出手的青衫少年,跪地的北卑人,更加发出了一声不甘的怒吼。 这个少年,一拳击垮自己不说,现在竟然还来羞辱自己?堂堂草原男儿,需要你们梁人的怜悯?需要你们梁人的搀扶? 曾毅倒不是怜悯跪地的矮小北卑人,他只是看到了面对绝对实力的碾压,依然奋力挣扎,拼死抗争的北卑人。曾毅想到了他自己。 那一年,清安镇清安山,曾毅也是同样如此,面对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刀疤王狄,依然不愿低头,更不愿意放弃希望。 “王狄….等谢伯伯伤势恢复,就去和这个刀疤汉子,了结恩怨吧。” 自从曾毅一刀斩断心中怨念,踏入上三境以来,少年心中的戾气,也是随之消散。 少年现在的心境,遇到了所谓坏人,也不会像以前一样,非要拼个你死我活。 当然,只有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你才有资本,选择怎样和对方了结恩怨。实力不够,遇上凶恶至极的死结,你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你,杀你身边重要的人。 但是对于这个刀疤捕快,曾毅独自面对的第一个“坏人”,少年必杀之。 少年不是不能放下这段恩怨,而是不想。 双膝跪地的矮小北卑人,不断的咆哮着,对于青衫少年伸出的援手,他并不打算领情。 “陆叔叔,麻烦你扶一下满鳌,我们走吧。”黄纱女人坐在巨型怪兽的背上,俯视着自己这边的三位高手,一双如柳叶的淡眉紧紧皱起,目光闪烁着复杂的情绪。 自己手下最厉害的三位高手,竟然是一同败在了一个少年之手。如若不是亲眼目睹,又有谁能相信这个事实? 长眉书生倒是不像两位北卑人高手,他现在已经心灰意冷,对于青衫少年,连恨都是恨不起来。 在真正和少年交手,互拼内力之后,长眉书生才知道,二人的差距是有多么的大。 人就是如此,记恨、怨念、嫉妒那些比你优秀的旁人,再正常不过。但是如果面对永远只能仰望的天才,这些负面情绪,便会全部化作烟云。 哪里有地上泥土,去那嫉妒天边苍云? 长眉书生先是扶起,名叫满鳌的矮小北卑人,接着人影一闪,来到了较高北卑人的身旁。 这个连接曾毅一掌一拳的漠北高手,在曾毅的拳势之下,被一拳击昏在地,嘴角渗透着血液,模样相当惨淡。 北卑人队伍的行动力相当之高,稍加整顿伤员武夫,转身就走。 高手过招,也是瞬间分出胜负。站在曾毅身后的牛蛋,先是眼睁睁地看着,青衫少年和长眉书生,一动不动的站了许久。随后仅仅眨了两下眼皮,两位佩刀的北卑人,就是一人倒飞,一人跪地。 牛蛋还没看懂发生了什么,北卑人就已经折戟沉沙,欲要退去。 “你们,等….”牛蛋张开嘴巴,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了青衫少年的眼神。 青衫少年望向自己,重重地点了点头。 既是点头,也是承诺。 第140章 白云星月,信奉神秘(中) 牛蛋从来没有想过,在西北黄沙尽的最后,最让他忘不了的,是那双眼。 那是一双深邃的眸子,深邃之中,却有富含着平淡。眼睛的主人,明明是一个比自己还要年轻的少年,却能够让人看一眼,就由心地升起敬畏,不得不去信服眼睛的主人。 那是一双包容了大千江湖,万种颜色,却依旧保持平静的眼睛。 牛蛋沉陷于青衫少年的眼神之下,北卑人队伍,已经向远方走去。 牛蛋的哥哥二牛,见到出手拦下牛蛋的人,是熟悉的面孔,连忙走上前来。 二牛的蓝衣灰领大梁士卒服饰,已经被汗水打湿透彻,满脸的汗水,还没来得及擦拭。 “这位小兄弟,我家牛蛋性子鲁莽,做事冲动。要不是今天有小兄弟你,我们家可就是要遭了大灾。”牛蛋这个精明市侩的小人物,现在哪里有什么精明的神色?他那张饱经风沙霜露吹打的脸上,眼角皱纹挤做了一团。二十多岁,正值青春的小伙子,却像极了一个孤寡老农。 二牛双目重新恢复神采,对于青衫少年,充满了感激。二牛重重的握住了牛蛋的肩膀,道:“牛蛋儿,还不给恩人谢恩?” 曾毅摆了摆手,开口道:“心中有执念,执念最是容易让人失去理智,冲动做出一些越过规矩的事情,其实是可以理解的。” “冲动本身是没有什么错的,于情于理,我也能够理解你。可是你真的准备好,承担因为冲动,而造成的后果了吗?” “我们还年轻,江湖有那么大,虽然很难很难,但命运是可以通过人,去改变的。” “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呢?你的父亲,还有大哥,一定也希望你去试一试的。” 曾毅轻轻了拍了拍士卒牛蛋的肩膀。听了青衫大侠的言论后,年轻士卒有点愣神。 曾毅从前,都只是听别人的道理。去琢磨,去思考自己的道理。这还是曾毅,第一次告诉别人一些道理。 曾毅心安理得,借用了某位真正高手,说过的话。在年轻士卒面前,青衫随风而舞,高手风范十足。 曾毅的这些道理,明明自己还没有领悟透彻,现在却告诉了士卒牛蛋。 牛蛋望向风中那道青衫,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他虽然有点听不懂,青衫少年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却费劲脑汁的把少年的话,一字不漏的记了下来。 冷静过后,牛蛋也是有些后怕。不管怎样去说,青衫少年,确确实实救了自己的命。 所以牛蛋也是坚信,少年说的这些话,就是最正确的真理。 曾毅也没有过多的去解释,毕竟自己就只是个半桶水的“读书人”,除了识字写字,听过一些胡先生讲的道理。曾毅肚子里,好像也不存在多少墨水。 牛蛋和二牛还要继续巡逻城防,在士卒二牛的坚持下,曾毅答应了兄弟二人的改日拜访。 二牛又是重重地道了几声谢,说什么过些天,一定带着牛蛋亲自去老陈的布料作坊,隆重感谢恩人。 告别了巡逻的七人,曾毅一路上,实在有些受不住,伙计大包的叽叽歪歪。这个这辈子没见过高手,见到的第一个高手就是上三境武夫,身怀《御宝决》的曾毅。 伙计大包面色涨红,手舞足蹈的一直在曾毅耳边吹嘘、询问。好像方才一以敌三的,是他大包一样。 曾毅瞟了一眼欧阳师姐,欧阳青云用手捂着小嘴,低头痴痴的笑着。 “大包,我记得陈掌柜说过,今天下午有单大生意,让你一到大旱城,就回铺子帮忙的吧?” 曾毅也不怎么好意思,打断陷入狂热的伙计大包。趁着大包因为语速过快,被自己的口水呛咳了嗽。曾毅连忙开口,“好心”提醒道。 “咳咳咳…”伙计大包,弯腰拍了拍胸脯,好不容易才止住了咳嗽,“对啊!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大侠,我们快回铺子吧,你可别和掌柜的说,我跟你看了好一会儿热闹啊。” “我还得去趟城里的药铺,为伯伯拿些药。”曾毅如实说道。 “让欧阳师姐和你先回去吧。” 欧阳青云双手遮住小嘴,伙计大包如此大肆吹嘘小师弟,欧阳青云作为师姐,有些开心得意。 “小师弟,我和你一起去药铺吧。”欧阳青云深深望向曾毅,柔声道。 “师姐,你先去看看伯伯,他一个人在那里,我不太放心。”曾毅向欧阳青云投去一个安心的眼神,郑重道。 “好吧,小师弟你自己小心。”欧阳青云想了想,还是先去照顾小师弟的伯伯,比较妥当。 要是伯伯能欢喜自己,那就再好不过了。想到此处,欧阳青云面色微微泛起潮红,声音也越来越轻柔。 曾毅倒是没有发现欧阳师姐的异样,他向大包询问了药铺的地址,大步朝药铺的方向走去。 西风越来越小,这场持续了将近十天的风沙,终于是要到达了尾声。 曾毅神色轻松,步伐迅速,大步大步地走了数百步。身后没有了欧阳青云和大包的身影,曾毅的脚步逐渐放慢。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青衫少年一边走着,一边哼着家乡清安镇的淮阴戏腔。 无意之间,曾毅走进了一道无人小巷。 “出来吧,明明受了伤,还要跟着我做什么?”曾毅在小巷止步,对着空气,缓缓开口道。 一个手握弯刀的人,出现在了小巷巷口。 曾毅的一颗心,瞬间变得冰冷。这个人,正是之前曾毅与之交手的矮小北卑人。 矮小北卑人望向曾毅的目光,充满了愤怒,随时准备向少年扑杀而来。 “我本是想讲一次道理,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过看样子,你们是不打算放过我了。”曾毅目光冰冷,平淡地望着握刀北卑人。 来得正好,一起解决掉,免得犯下大错。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如同海棠花开一样的女声,唱起了江陵独有的淮阴戏腔,一个半身黄纱的女人,赤着脚板,走进了小巷。 第141章 白云星月,信奉神秘(下) 小巷又长又窄,仅仅只有几户人家。两侧年代古老的老台门,大门紧紧闭起,门上全是沙尘和划痕。 住在小巷的人家,或许有好久没有回过故乡了,又或许是永远也没法回来了吧。 曾毅上三境武夫的杀意,竟然随着黄纱女人的戏腔唱起,渐渐的归于平静。 曾毅一边放开气场,检查感受周围环境,一边望向黄纱女人。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很美。虽然她以轻纱遮面,仅仅是一双勾魂明目,和半颗露出来的挺立鼻梁,没有人敢想象,面纱之下的女子容颜,会是多么的惊艳。 女人眼边的胭脂很重,不同于大梁女子的妆容,黄纱女人的眼睛,像是被烟雾微熏过一样,更加的勾魂迷人。 只要看了女人一眼的男人,便会不自觉的,陷入香烟熏腾之中。 “你有事?”确定了黄纱女人没有带其他扈从,曾毅的敌意也是稍稍褪去。 黄纱女人手下的三大高手,皆是败于曾毅手上。女人若是来杀自己的,只有两种可能。 要么有更高的高手,隐藏于暗处。要么女人自己,就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 不过曾毅觉得,这两种可能性不大。毕竟长眉书生,已经是那八品巅峰的高手了。比长眉书生还要厉害?只能是九品之上。 九品武夫,那是武林盟七大名门正派,逍遥门门主彭飞这种境界的存在。因为武林大会的原因,曾毅有幸见识到了,许多位于山巅云端的高手,自己也是感触领悟颇多,迈入上三境。 可这并不代表,高手就是菜市场里的大白菜,这么容易碰见。 能让九品武夫心甘成为扈从的,可能只有京城秣陵的那位天子了。 八品巅峰的长眉书生,身为汉人,却甘心沦为黄纱女人的随身扈从,这已经够让曾毅咂舌的了。 黄纱女人的身份,也是让曾毅愈发的捉摸不透。 黄纱女人仅仅带着一个手下败将,独自来见自己,她埋伏杀招的概率不大。 尽管如此,曾毅却没有丝毫的掉以轻心。珠宝玉器铿锵交错声响起,曾毅身上逐渐浮起了一层人影雾气。 曾毅就这样望着黄纱女人的眼睛,那双令无数男人沉沦的眼睛,曾毅却是心如止水。 曾毅在等她开口。 “小朋友,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不知道过了多久,黄纱女人似乎是看够了青衫少年,这才开口问道。 女人的语气带着五分调侃,带着五分魅惑。 这还是曾毅习武以来,第一次被人叫做“小朋友”。 青衫少年依然没有开口。 果然,黄纱女人没有等着少年开口,就继续道:“看你的样子,最多最多,也不过二十岁不到。” “嗯,叫你一声小朋友,应该不过分。”黄纱女人声音就像是一块暖玉,无形中使人心生好感。 “不到十七。”曾毅的杀意,又是减少了一分,连少年自己都未曾发觉,“你多大?” 黄纱女人浅浅一笑,风情万种:“果然是小朋友,你娘亲没有告诉过你,千万不要问女人的年龄吗?” 曾毅摇了摇头,道:“你看起来也不大。” “比你大十岁,你是小朋友。比你大半岁,你也是小朋友。”黄纱女人笑意不减,盈盈道。 “小朋友,你还真是不可思议。不到十七岁,竟然可以打败陆叔叔…”黄纱女认眉头皱起,似乎是陷入了沉思。女人的一举一动,惹人怜爱。 “你也是不可思议。”曾毅回应道。 “小朋友,你是要开始夸姐姐好看了吗?”黄纱女人吃吃的笑着,哪怕轻纱遮面,她还是伸出手掌,遮住了自己的嘴巴。 “你一个北卑人,竟然会哼唱淮阴戏腔。”曾毅细细回味,女人的淮阴戏腔,确实纯正地道。比起大部分靖江中南的水土女人,还更要有一方水土的女人味。 “说明姐姐天资聪慧呀。”见到曾毅不是夸自己好看,黄纱女人一脸憔悴失望,“果然是个小朋友,一点也不….” “你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我还有事。”面对如此倾国倾城,风情万种的女人,曾毅却是丝毫不解风情,打断了黄纱女人的调侃。 黄纱女人瞬间意兴阑珊,眼神幽怨,收起了调戏的意味:“小朋友,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神秘’。” 曾毅一遍又一遍的过滤记忆,“神秘”这个词,还是他第一次听说。 青衫少年摇了摇头。 “你当然不会知道,你们大梁朝,怕是也没什么人知道。”对于曾毅的无知,黄纱女人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女人提及到“神秘”,眼中的魅惑与妖娆全无,仅仅剩下了愤怒和恐惧。 那个站在巷口的矮小北卑人,也是神色痛苦,咬牙切齿。 曾毅将一切尽收眼底,等着女人继续开口。 “‘神秘’是一个人,也是一群人,一群很可怕的人!” “他们身穿白云袖衫,举着星月旗帜,就这样突然出现在了漠北大草原。”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出现的,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来自何方。三年前起,第一个神秘出现,到现在越来越多的神秘,已经慢慢占据了漠北大草原。” “那里是我们的土地!”黄纱女人目光闪烁着泪花,声音不再酥柔魅惑,变得激动颤抖。 “他们就像是病菌,无穷无尽,无孔不入。不断的蚕食着我们的土地,不断的蚕食我们的族人。所有反抗神秘的人,都死了。所有顺从神秘的人,都成为了神秘。” 本是倾国倾城的黄纱女人,神神叨叨,像是说到了什么极为可怕的事。女人不仅是声音颤抖,手脚也不自觉的抽搐着。这是经历了怎样的炼狱,才会连仅仅提到它的名字,都会如此的颤栗不安。 “我们是生活在漠北大草原的部族,从小喝的是牛羊奶,骑乘的是大骏马,信奉的是长生天。” “可现在呢?漠北大草原,已经不是已经以前的漠北大草原了。” “它变了,完完全全的变了。” 第142章 吐扎部(上) 黄纱女人神情激动,她那圆润挺直的白皙大腿,也是开始颤抖。与激动的黄纱女人截然不同,曾毅却是陷入了沉默。 曾毅总感觉黄纱女人,说的事情太过于虚幻,直接颠覆了曾毅的世界观。凉州一年,垣州两年,曾毅到西北路生活三年多,只知道西北路以北的漠北大草原,是北卑人的土地。 曾毅曾经遇见过的所有人,说起漠北大草原,也只是会说到北卑人,从来没有说过什么“神秘”。 北卑人,是梁人对漠北大草原上,生活的游牧部落族人的统称。漠北大草原,位于西北路以北。漠北大草原是西北路的北方,但漠北大草原的南方,却远远不只是大梁西北路。 漠北以南,还拢阔了大顺西路半数土地,大顺北路全部土地。甚至更西更西处,太平山以西的地域之北,也是接连着漠北大草原。 整个漠北大草原,比大梁朝的现有十四路土地加起来,还要来得广阔。光是人口上万的中型、大型部族,整个漠北大草原就是有数百个之多,几百人、数十人的迁徙小部族,更是多如牛毛。 这些分散的部族,有的互为同盟,有的依附于领地内强大的部族。有的却如同水火之势,彼此之间的仇恨,甚至要超越对梁人的仇恨。 还有领地间隔较远的部族,甚至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土地无垠,天苍野草茫茫的漠北大草原,在中原还未形成的一个统一的政权之时,就一直处于现在这种混乱状态。数千年过去了,最最人杰的漠北英雄忽焰霆,也只做到了一辖二十七个大部族,统领三百四十五个小型部族。在漠北草原一呼百应,能够和当年的大楚帝国分庭抗礼。 忽焰霆仅仅统一了十分之一的漠北大草原,就敢和中原万邦之主——大楚帝国掰腕子。若是漠北大草原建立起,如同中原这样集中统一的王权。北卑人入主中原,问鼎天下必将是势不可挡。 忽焰霆已经死了数十年,这位漠北最后的英雌,灵魂归服长生天之后,他的后人就再也没有了忽焰霆的风采。 与大梁朝西北路接壤的北卑人部族,实力最为强大的名为吐扎部。吐扎部人口十一万,男儿皆会弯弓骑马,女人也会握刀杀人,民风比之西北路还要剽悍。十一万人口的吐扎部,人口不足整个西北路的百分之一,却让西北王张瑞奇、西北总督何夫之头疼不已。 仅仅一个吐扎部,就已经成了大梁朝的心腹之患。黄纱女人口中的“神秘”,却能够让一直来去如风,脊梁骨又硬又直的北卑人,如此胆颤。 那将会是怎样的存在?三年前的一个“神秘”,到现在又发展成了什么地步? 曾毅久久不语,黄纱女人波澜起伏,稍微平复了下心情。她望向青衫少年,从少年的眼睛中,看不到任何东西。 黄纱女人名叫古雨,她不得不承认,虽然自己叫青衫少年“小朋友”,但是古雨一点也看不透眼前少年。 他始终是这样平淡,不悲不喜。古雨仅仅带着扈从满鳌,前来和曾毅相会,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她虽然放肆调侃曾毅,语气暧昧而随意,可是古雨暗藏的那根心弦,却是仅仅绷起,不敢有丝毫逾越少年的底线。 眼见曾毅始终没有反应,古雨却是忍耐不住,语气努力保持着平稳柔和:“怎么,小朋友不信姐姐的话?” 曾毅深深看向古雨,没有人知道他现在想的是什么。曾毅能够明显感觉的到,黄纱女人虽然语气依旧柔和酥软,她那份因为一个名字而升起的恐惧,却再难以挥之而去。 “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曾毅还是开口了,对于这个神秘的“神秘”,曾毅也是心生敬畏,少年隐隐约约感受到了一些压抑。 “小朋友你请问。”古雨轻咳一声,用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第一个问题,你说第一个‘神秘’,从三年前出现在漠北大草原。却没有知道他从哪里来,又为何出现在漠北大草原。但是总要有一个,第一个见到神秘的人吧。” “他是谁?”曾毅问道。 古雨轻咬嘴唇,陷入了纠结。她在考虑,要不要把这些在漠北大草原,也绝对算得上绝密的讯息,告诉一个刚刚认识,彼此交手过的梁人。 古雨很快就做出了决定,自己有求于人,自然不应有所隐瞒:“第一个神秘,具体见到的是谁,我也不清楚。不过我却调查到了,他最早见到的部族大酋长。” “哪个部族,族长叫什么?”曾毅道。 古雨面露悲愤之色,愤愤道:“瓦罗部,大酋长霍札萨克。” “正是这个人,最先背弃了长生天,背弃了他的族人。大酋长霍札萨克,就是我们漠北游牧民中,第一个成为神秘的人!” “瓦罗部,也是十数万人口的大部族,在霍札萨克的助纣为虐之下,神秘很快就笼罩了整个瓦罗部,和他周边的领地。” 曾毅虽然面部改色,却是听得心惊胆战。这个神秘,究竟是什么人?竟然可以一个人,把整个瓦罗部都吸纳入了自己的组织。 要知道,北卑人是最难驯服的人种。他们骨子里流的是滚烫好斗的血液,不信命运不信神鬼,只信手中的刀和胯下的马。还有大草原之上的苍茫天空,北卑人称之为长生天。 而这个突然出现的“神秘”,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能让大酋长霍札萨克臣服。 “第二个问题,这个‘神秘’是不是高手?他是什么境界?”曾毅摸了摸额头,问道。 “见过第一个‘神秘’的人,少之又少。他从来没有在人前出过手,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哪个境界的高手….”古雨虽然没见过第一个“神秘”,但有着如此魔力的人,一定是高手无疑,“现在我知道最厉害的‘神秘’,叫做穆耶纳什,是天人境的高手。” 第143章 吐扎部(中) “穆耶纳什,本是我漠北大草原的第一高手。此人天生六指,指法也是快得出齐。截至今日,还没有人能在穆耶纳什的六指之下,活下性命。”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漠北的‘英雄’,竟然会自甘堕落,沦为‘神秘’。”古雨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为穆耶纳什的堕落,而深感惋惜。 很显然,黄纱女人和这位漠北第一高手,本是旧识。 “堕落?这个堕落从何说起?我好像并没听你提起过,有关神秘的罪行。这个神秘又有什么危险之处?”曾毅虽然心中隐隐猜到了答案,他还是向古雨询问。 “漠北大草原不比你们南方,你们有那么充足的物资,那么安逸的环境。而我们呢?我们除了草和泥沙,什么也没有。” “一切的一切,都要靠漠北人民的刀,拿命去一点点的争取!” “我漠北大草原的游牧人民,以前虽然是,零零散散居无定所。为了生活,还会来掠夺你们南人的土地和人民。部族之间,为了抢夺资源和食物,互相残杀更是家常便饭。” “日子过得虽然疾苦,脑袋终日别在自己腰间。我们至少是为了自己而活!” “再危险,再穷苦,活得再不容易。我们却是自由的。” “只要在长生天之下,我们都是自由的。”古雨目光迷离,这个充满魅惑的北卑女人,第一次在曾毅面前,流露出了真情实感。 “无论在天涯海角,我们也忘不了草原上那遥远的家乡。有草,有河,有马,我们就永远是为自己而活。” “然而那些成为了‘神秘’的游牧族人,背弃了长生天。他们是在为别人而活。” 女人慢慢的,呆呆站立于小巷,泪落如雨。 曾毅目光复杂,望向北卑女人,他虽然有些理解北卑人,心里却是极为的不舒服。 资源匮乏,土地贫瘠,不是你们拿刀掠夺的理由。更不是你们,抢杀大梁老百姓,辛辛苦苦耕作一年,才有些许收成农田土地的理由。 北卑人来去如风,从来不和大梁朝廷大军硬碰硬,只是挑凌弱的村庄,防御薄弱的居镇下手。你们骑马凶狠而来,挥刀满载而去,留下的却是哭泣的大梁百姓,和破败的庄园。 多少梁人,因为你们所谓的为了生活,所谓的为了自由,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这些话,曾毅并没有说给黄纱女人听。就算少年一吐心中不快,也没有任何作用。哪怕他现在杀掉黄纱北卑女人,也是没有任何的作用。 北卑人该来掠夺还是要来,西北路的人民,受尽了这群游牧部族的苦,也恨透了他们。 曾毅不是什么大英雄,也从没想过要做大英雄。遇到不平事,少年会毅然拔刀,曾毅不怕是非,也绝不会去主动招惹是非。 以一人之力,逆天下大势,除了青衫谢玉堂,谁还有这等魄力? 曾毅能做的,只是在乱世中,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仅此而已。 至于和黄纱北卑女人?道不同,不相为谋。 曾毅一点也没有,出言安慰黄纱北卑女人的意思。等到古雨哭声渐渐停止,曾毅这才继续问道:“所以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找我又是有什么事情?” 无论黄纱女人的话中,有几分水分,几分真实。她都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告诉自己这些秘闻。 古雨吸了吸鼻子,泪眼婆娑地望向曾毅。这次倒不是她故意博取少年同情,而是想到了那些自甘堕落的族人,古雨心痛不已。 “我想请你,跟我去一趟漠北大草原。”古雨目光凝重,望向曾毅道。 “为什么要我去?我又能去为你做什么?”曾毅问道。 “之所以选择你,是因为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特别是你的眼睛。你的一双眼睛,写满了坚毅和…..” “你应该是看我,打败了你的陆叔叔吧。”曾毅突然开口,打断了古雨。 古雨被少年一语道破,丝毫不显尴尬恼怒,继续说道:“你武功高超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却是你梁人的身份。” “漠北大草原,对你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没有人知道你的来历,你就和第一个出现的‘神秘’一样。” “你不用顾虑任何事情,有我的协助,做起事情来也是方便许多。和第一个‘神秘’不同的是,他是恶魔,来腐化信奉长生天的族人。而你却是天使,来拯救漠北堕入深渊的人。” “还有,你的却很与众不同。”古雨轻轻挑起烟熏媚眼,她的眼中依旧噙着泪光,单纯无形的魅惑,单纯的惹人怜惜疼爱。 曾毅依然不为所动,道:“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不过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古雨讪讪看了曾毅一眼,这个少年,半点男人的样子也是没有,连骗都是懒得欺骗自己。曾毅的淡然,让古雨升起了一丝挫败感,连她自己也未曾察觉。 不过古雨决定来见曾毅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说辞:“现在整个漠北大草原,已经有三成被‘神秘’腐化。然而他们的野心,绝对不可能停留在漠北大草原。” “远比漠北大草原富裕,资源充实,人口密集,民心淳朴的大梁朝,就是他们下一个目标!” 黄纱女人语出惊人,这一次就连曾毅,也是不再继续淡然。 当年的漠北大英雄忽焰霆,统一了十分之一的漠北大草原部族,就能够和大楚帝国分庭抗礼。 现在神秘却占据了,近三成的漠北大草原部族。这般膨胀的势力,若是南下入侵大梁,将会给这刚刚安稳十几年的天下,带来怎样巨大的动荡? 曾毅双目充满了震惊,他还是不敢相信黄纱女人的话,喃喃问道:“你是谁?你又怎么敢确定,神秘会入侵大梁?” 眼见曾毅有所波澜,古雨也不再继续向他隐藏身份,开口道:“我是吐扎部的公主,大酋长古男杰的女儿,古雨。” 古雨神色痛苦,她已经哭肿了的眼眶,又是泛起丝丝血丝:“我的父亲古男杰,也是一位‘神秘’。” 第144章 吐扎部(下) 这条尘封多年的长长小巷,泥土道路坑坑洼洼,用脚走起来,都显得略微费劲。风沙已经逐渐停止,坑坑洼洼的泥土地上,被一层浓浓的沙子填铺。 西风以一种紧凑的节奏,一阵又一阵,吹得路边仅有的几颗榆树叶子,漫天飞舞。长巷就像是与整座西北隔绝,隔壁街道偶然路过的马车吆喝声,赶车的汉子说着垣州方言,若隐若现。告诉了小巷里的三人,确确实实身处西北路垣州大旱城。 曾毅的背后,已经被冷汗打湿。吐扎部的领地,距离垣州大旱城,不到五百里。 而现在,一个黄纱北卑女人告诉自己,吐扎部已经臣服于另一个庞然大物——“神秘”。这个庞然大物,意在南方。 古雨缓缓抬起纤纤玉手,放在了自己的面纱之上。 曾毅重重地吐了口气,“神秘”何时南下?也许是几年,也许是几月,又或者,他们已经骑着快马,踏上了征程。 曾毅满是平静坚定的眼睛,对上了古雨烟熏漫漫的眼睛。 在青衫少年的注视之下,古雨漫漫摘下了自己的面纱。 面纱之下,是一张精致到虚幻的容颜。如此妖媚的女人,却是一张娃娃脸,古雨脸蛋白里透红,很是年轻。或许真如她自己说的,仅仅比曾毅小朋友,大了不到半岁。 女人的唇,像是一团燃烧旺盛的烈火,丝丝心动。轮廓匀称的下巴中心,有一颗朱砂美痣。曾毅这才发现,女人的眉心正中,也长着一颗同样的朱砂痣。 女人的鼻梁高立挺拔,一双烟熏媚眼,本来就是女人身上,最最好看的一处。然而戴面纱的古雨,和摘下面纱的古雨,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 黄纱遮面,仅仅看了古雨的一双媚眼,就会让人心里发痒,身陷淡淡烟熏之中。黄纱摘下,一张精致完整的容颜,却是让人不敢心生一丝亵渎之心。 古雨的媚眼,配上她那精致的容颜。倾国倾城,都是谦虚之言。 就是连曾毅,也是心里泛起阵阵涟漪,面前的这个北卑女人,真的很好看。 古雨拇指和食指轻拈面纱,垂下了白皙透亮的手臂,幽怨之声传来:“我的父亲古男杰,正带着族人走上绝路。我的外公穆耶纳什,也是身陷地狱之中。我的家人,我的族人,全部都变了。变成了他人掌中,随意玩弄的傀儡。” 曾毅暗暗叹息,一部一族之人,全都沦为“神秘”。年仅十七岁的古雨,众叛亲离,逃离故乡。只为了心中所信的长生天。 还有漠北人的自由。 难怪古雨身边的扈从陆叔叔,是那八品巅峰的实力。作为漠北第一高手穆耶纳什的外孙女,古雨身边要是没有几位高手,那才叫是不可思议。 然而,这全部都是过去式了。穆耶纳什连长生天都可以背弃,血浓于水的亲族,十几年对外孙女的疼爱,从古雨背叛“神秘”的那一天起,就全都化作了泡影。 日后若是相见,古雨也是站在了全族的敌对一面。 古雨众叛亲离,一路来到南方,经历了什么,她自己没有说,曾毅也没有去问。 曾毅知道,那段时光,一定会是古雨最痛苦,最绝望的记忆。 曾毅发现这个叫古雨的女人,比好看更多的,是她的坚强。 “我这次来南方,就是为了见大旱城的太守大人,和他说明漠北大草原的天翻地覆,以及问题的严重性。” “希望你们大梁朝可以鼎力相助,赶在局面还没有恶化到,不可收拾的情况。出兵漠北,扫清恶魔一般的‘神秘’,还漠北一个清宁,还天下一个清宁。” 古雨痛苦绝望的眼神中,燃起了一丝希望。在她的心里,大梁朝一直都是辉煌繁荣的帝国。物资粮食充足,兵卒士气高昂,以一国之力作为后盾,先下手为强。现在出兵漠北,一扫如毒瘤一样的“神秘”,即是拯救漠北游牧人,也是拯救大梁朝自己。 曾毅暗自摇头,心里为古雨的天真而叹息。 先不论古雨的消息真假,就算她所言全都属实,神秘也即将南下中原。就算她能说服大旱城太守,大梁朝廷,也绝对不可能向漠北发兵。 大梁朝三次征漠北,营兵、屯兵,西北各路驻扎士卒,十数万大军,浩浩荡荡开往漠北大草原。 光是十几万士兵的开销,就如同一个深不见底的洞,多少银子都是填不完。 打仗就是烧钱,十几万士兵,所需要的是上百万的人力后援。军饷,物资,装备,粮草,哪一样不需要烧银子? 加上各方大佬的扯皮,朝廷的银钱拨下来,一层一层的油水瓜分,能用到刀刃上的银子,还不到一成。 这还仅仅是十几万士兵,在漠北大草原毗邻大梁朝的边境,打了几场,仅仅是数据好看的胜仗而已。 大梁朝若是倾全国之力,深入漠北大草原,恐怕支撑不了三个月。都不用北逆南下,大梁朝自己也会被恐怖的开销拖垮。 古雨不知道,曾毅却是清清楚楚。 漠北大草原的部族,虽然群雄割据,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王朝政权。可是每个部族内部,所有的人却是上下一心,自己人就是自己人。 而大梁朝呢?帝国庞大却也臃肿,统一而又分散。各种山头各种大佬,互相扯皮。明面上,帝王圣主在上,吾等为了帝国,为了陛下,必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实际上呢?却是各个心怀鬼胎,自己人专门给自己人使绊子。你倒台了,我不一定能上台。但是我就是乐意,费尽心机和财力,看着你倒台。 古雨就算见了大旱城太守,太守就算真的一心为国为民,得罪各方大佬,惹怒大梁天子,冒死上奏大梁天子。 漠北有大军整装待发,即将入侵大梁,请陛下立马出军漠北,扼杀敌人于摇篮之中。 这样的奏折,谁能信?谁又敢信?就算是事实,就算相信太守的“一派胡言”。看见奏折的大梁官员,也是要装糊涂,想尽一切办法把折子压下。 估计大梁皇帝张瑞奇,还没有看见奏折长什么样子,“神秘”大军就已经兵临城下了。 第145章 药不能医人 青衫少年缓步走出封尘小巷,比起他走进小巷的时候,步伐要沉重千倍万倍。 曾毅最终还是没有答应古雨,同她共赴西北,拯救古雨的族人。曾毅也没有告诉古雨,她就算见到了大旱城太守,向他诉说了漠北惨状,也是无济于事。 曾毅只是和古雨约定,若是她一直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七日之后,曾毅会在封尘小巷,等着古雨。 小巷不远处,就是大旱城的老字号药铺,曾毅心不在焉,抓了几味活血化瘀的药材,大步朝老陈布料铺子赶去。 曾毅小时候,跟着清安镇卢青街出了名的老中医,学习了一点皮毛医术药理。娘亲一直身体不好,旧病缠身。娘亲舍不得花费银子,去请郎中看病。曾毅十岁的时候,就翻烂了老中医家的几本医理古书,每月总有那么几天,清安镇的百姓会看见,一个半大的稚童,独自钻进清安山中,寻药采药。 那些连清安镇经验最老道的猎户,都从来没有踏入的深沟老林,曾乞儿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却是钻了个遍。 每次孩童浑身遍布,被植被刮伤的血痕,手中握着几株草药,冲着在家中焦急的娘亲傻笑。 娘亲手中紧握的竹条,见到曾乞儿的笑容之后,都是会忍不住的放下。 也正是在曾乞儿十岁的那年,少年又一次背着娘亲,偷偷摸摸地钻入深山老林里采药。少年为了采一株药性良好的药材,徒手攀爬数百米高的陡峰,差点摔死。 当曾乞儿摘到这珠在药铺里,卖一两三文银子一钱的药材,少年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少年总以为,娘亲一直喝那些调理身子骨的汤药,身体总是会好起来的。 少年这次去了足足三天,他半夜回家,衣衫破烂,蹑手蹑脚地打开院落房门。少年已经做足了,被娘亲痛打一顿的准备。 望着自家宅院内,贴在房门两侧喜喜亲亲的春联,曾乞儿莫名的一阵心揪。 春联是新帖的,年关将至,胡先生亲手写下这幅春联,送给曾乞儿一家。 “上联:万家元夕宴,下联:一路太平歌。” 阖家团圆,吉吉利利。 那天明明没有下雪,曾乞儿却感觉很冷,冻入骨髓。 少年推开房门,娘亲就躺在离少年不到五步的床铺上,十指相握放在身前,静悄悄的。 再也没有人,拿着竹条吓唬着要抽打“顽皮”的自己。那个人的竹条,除了自己拒绝,去清心私塾念书的那天之外,就再也没有第二次落在曾乞儿身上。 再也没有人,搬着一方低小竹凳子,独自在院落内,一面纳绣,一面等着自己回家。 再也没有人,一面骂着自己,说不许有下次了,一面喝下自己熬制的调理汤药。她喝药的时候,眼中含着泪光。 那个说一直会在,一直陪着自己的人,就这么走了。曾乞儿连她的最后一面,都未曾见到。 那一天明明没有下雪,却真的很冷,冷得冻入骨髓。 她明明什么也没有做错,却真的很殇,殇离别。 曾毅虽然谈不上识百草,也算不上什么救死扶伤的大夫。可他还是会一些,简单调理身子的方子。 方子药材虽然都不昂贵,但是很好用。 药到病除,药却不能医人。 曾毅手里提着刚开的药材,回老陈布料的路上,又买了几个土陶碗罐。一路上曾毅眉头紧蹙,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曾毅反反复复分析黄纱女人的话,女人的话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她恐惧悲伤的姿态,不像是在作假。 女人费尽心机,把自己骗去漠北大草原,就算有所图谋,也不可能是为了针对自己。 就算女人对于“神秘”,有所夸大或者隐瞒的部分,她的父亲大酋长古男杰,应该确实已经和她一刀两段。 至于古雨是真的为了,漠北族人的自由,为了信仰的长生天。还是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利欲,曾毅就不好妄自断定了。 漠北大草原突然出现的“神秘”,就算没有古雨说的那么可怕,三年时间,统一近三成的漠北大草原部族,意在南方。那也应该是超越吐扎部的存在。 光是一个吐扎部,就够大梁朝廷头疼不已得了。这个超越吐扎部的存在,也确实会对大梁朝廷照成更大的威胁。 现在最坏的状况,就是自己从古雨那听到的,全部都是千真万确。一个叫做“神秘”的组织,很快就会南下大梁,而大梁朝廷,却对此一无所知。 如果古雨说的是假的,曾毅就没有去漠北大草原的必要了。古雨竟然有所隐瞒,指不定什么时候捅自己一刀,这种来自身边人的伤害,最是致命。 如果古雨说的全部都是真的,曾毅就更加没有去送死的理由。 不说别的,“神秘”光是明面上的实力,就有一个天人境的穆耶纳什,加上十一万人口的吐扎部,和更为强大的瓦罗部。 曾毅一个七品武人,仅仅因为一个女人的三言两语,两眼一抹黑,跑到人家的地盘,去拯救整个漠北大草原和大梁朝? 曾毅觉得自己脑子还算正常,这种事情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尽管这个女人很美很美。 假设一切都是如古雨所说,那么“神秘”南下大梁,已经是大势所趋。逆势而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曾毅似乎还做不到。 一股剧烈的压力,突然涌了过来。曾毅在老陈布料铺子门口停下脚步,双拳紧紧握住。 自己还是太弱了,“神秘”即将南下,自己七品武人的实力,要在北卑人的铁蹄之下存活,都是极难极难。又怎么去谈,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呢? 曾毅就这样站在铺子门口,迟迟没有推门。曾毅脑中快速回忆,思考着破局的方法。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鱼钩所都督,穆隐。 鱼钩所,作为大梁朝最大的情报监察机构,连清安镇都有暗藏的谍子。那漠北大草原,自然有他们的眼线无疑。 漠北大草原发生这么大的变动,神秘就算做的再怎么隐秘,也肯定有所风吹草动。 如果古雨所言非虚,鱼钩所在漠北大草原的谍子,应该也察觉到了什么。只是不知道谍子有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没有把消息传出来。 说起来,曾毅自己也有一个鱼钩所的身份。曾毅掏出怀中,一枚双尾缠绕的鲤鱼玉佩,两只鲤鱼,四目神采奕奕。 点亮四目的“双鱼互龙”,鱼钩所内,穆隐之下,万人之上! 曾毅看了一眼“双鱼互龙”,将玉佩紧紧握于手心之中,推开了老陈铺子的大门。 第146章 他的刀 天色已经渐渐入夜,老陈布料铺子,就开在自家庭院之内。老陈的客户,都是大旱城的纺织门面,和一些做衣裳的手艺人。老陈会提前一年,赶在去年秋分之前,就屯好今年的原布坯子。 所以老陈的布料铺子,并不需要多大的门面,他索性就在自家院落内,找了一间小柴房,开设布料铺子,用来招待客户,和摆放一些布料样品。 那些原布坯子,都是堆放在另一间小仓房当中。 老陈家的院落,是具有典型西北风光的四合院。青砖黄瓦,一间主人住的主房,一间改装成铺子的柴房,一间客房,一间小仓房。 平日里老陈一家三口,住在主房。铺子里的伙计包大,睡在铺子柴房。 如今曾毅三人暂时安家在老陈家里,曾毅和谢玉堂被安排在了小仓房,欧阳青云则在客房休息。 曾毅进入老陈的四合院,一盏烛台灯火,闪烁着微光。 一个青衫儒生,坐下院中小竹凳子上。青衫书生一手握着一根厚实竹签,一手那着一片四枚叶片的竹制风扇。青衫儒生岁月沧桑的脸上,挂着一抹难得的微笑。 青衫儒生对面,一个六七岁的孩童,双手抱着小竹凳子,目不转睛地,盯着青衫儒生手中竹签。 孩童整个屁股,压在了小竹凳子的一半,另一半被他双手抬起。孩童在竹凳上摇摇晃晃,就像是骑着一个灵活马儿。 “陈肖,你认不认识我手上的是什么东西?”青衫儒生伸出双手,朝面前孩童比划了一阵。 六七岁的孩童吸了吸鼻子,两只眼睛瞪得圆圆鼓鼓的,重重点了点头道:“知道知道,是竹子!” “帮我拿一下。”青衫儒生将手中竹制扇叶,递给名叫陈肖的孩童。青衫儒生弯下腰,捡起放在地上一片刻刀。谢玉堂手握刻刀,轻描淡写的,在竹签上刻画了几笔。 站在门口的曾毅,此时也是和孩童陈肖,表情出奇的一致。陈肖目不转睛,嘴巴因为惊讶,而微微张开。 曾毅的表现,也是一模一样,震惊之色,溢于言表。 哪怕仅仅是一把,又钝又薄,只能削砍细长竹片的刻刀。哪怕谢玉堂身受重伤,功力全失。孩童陈肖看到的是,青衫儒生的手一抬一落,几行刻纹和一个细洞,就出现在了粗糙竹签身上。 虽然只是几刀几笔,粗糙的竹签,还是那个竹签。却像极了一件艺术品。那种连秣陵手艺最好的雕刻师傅,也会为之叹服的艺术品。 孩童陈肖是欣赏和惊叹,而曾毅却完全不一样。 曾毅已经是上三境的武夫,从开始练武,曾毅练的就是刀,练的是青衫谢玉堂的刀。 同样是一抬一落,落入曾毅的眼中,却是另外一番壮美的风采。 青衫谢玉堂的手,就像是一阵青色的清风,清风之中,带着浓郁的刀意。 谢玉堂的刀意,本是这世上,最纯粹的刀意。然而,谢玉堂的刀意,却一点也不伤人。 不会丝毫武功,身体比较羸弱的孩童陈肖,在这世上最纯粹的刀意面前,竟然是连一点压迫感都没有。 粗糙钝拙的刻刀,锈迹斑斑。可他到了青衫谢玉堂的手上,却像是活过来了一样。 刀一旦有了生命,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都是如探囊取物一般。 这才是真正的刀法,青衫谢玉堂的刀法。 刀意扑面而来,曾毅缓缓闭上眼睛。谢玉堂的刀意出现,就是随风散去。 仅仅几丝刀意流向门口的曾毅,曾毅浑身毛孔炸起,珠宝玉器碰撞的声音,铿锵响起,一层人形雾气浮现。 曾毅瞬间如同坠入深海之中,完全由刀的气息,形成的深海。 谢玉堂放下手中刻刀,朝孩童伸出左手,张开掌心:“陈肖,谢谢你暂时帮我保管它,现在可以给我了。” 陈肖立马如同小鸡啄米般点头,将握在手里的竹制风扇,放在了谢玉堂的手掌当中。 谢玉堂微笑着朝陈肖点了点头,接过竹制风扇。也不见谢玉堂怎样动作,“咔”的一声,一个竹子做的小风车,就出现在了青衫谢玉堂的手中。 谢玉堂伸出拇指,在风车扇叶边缘轻轻一滑。 谢玉堂,是一个很念旧的人,也一直有自己的习惯。 别人的习惯,可能是十天半月养成。而谢玉堂的习惯,却是一辈子的。 就像他习惯喝花雕酒一样,他出拳时,习惯拇指竖起。 拇指,是武人握住刀柄的一只指头,也是谢玉堂最喜欢的指头。 风车扇叶均匀转动,风带着扇叶,发出了“呼呼”的响声。 风车只是单纯的响着,却像是一篇动人的弦乐,孩童陈肖听得都痴了。 陈肖一脸的羡慕和憧憬,看着青衫谢玉堂手中风车。 谢玉堂哈哈一笑,将风车递给了孩童陈肖。 陈肖眼睛都是亮起了光,怯生生的暼了青衫谢玉堂一眼,随后便欢天喜地的接过风车。 孩童陈肖嘻嘻笑笑,用手指不断拨动着风车扇叶。 风车的声响,从均匀单纯,变得急簇嘈杂。种种细微变化,全都落入了曾毅耳中。 “喜欢吗?”谢玉堂问道。 孩童陈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竹制风扇,重重的点了点头。 “喜欢的话,我就送给你。”谢玉堂道。 孩童陈肖猛然抬头,满脸的欣喜,随后又是摇头:“爹说了,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 “你还挺有原则。”谢玉堂笑道。 “那当然啦,爹是好人,他的儿子,也要做一个好人。”陈肖不舍地看了竹制风车一眼,将风车递给了谢玉堂。 “老陈确实是一个好人。”谢玉堂摆了摆手,并没有接陈肖递来的风车,“这个竹风车,是你和我一起做的。你帮了我,拿了它,不算随便的。” “真的不算吗?”孩童陈肖面带犹豫,他确实很喜欢这个竹风车。 “真的。”谢玉堂道。 陈肖一下子蹦了起来,握着竹风车,跑进了院落主房。 没过多久,主房内传来老陈的声音:“儿子,拿了东西要说什么?” 陈肖马不停蹄地跑了出来,满脸轻松和欢喜:“谢谢曾伯伯。” 第147章 气穴开 等到孩童陈肖欢欢喜喜,拿着谢玉堂送的竹风扇,回到主房房间。谢玉堂这才拍了拍手,望向站在院落门口的曾毅。 曾毅全身冒着雾气,双目微微闭起。 月下荧光,四方庭院,两道青衫。 谢玉堂的刀意,通过曾毅的毛孔,被吸入了曾毅的身体。刀意如流水,混入了同样如流水的经脉内力之中。内力带着刀意,沿着经脉溪流缓缓流淌,曾毅的每一个经脉,每一个器官,都是被刀意一遍遍的浸透。 一个微微旋涡,在曾毅的左臂经脉,不断泛起波澜。旋涡越来越大,旋涡汇聚的内力也越来越多。等到内力溪流,第三遍流过左臂旋涡,一个小小气旋从旋涡中冒出。 旋涡在刀意的带动下,竟然是可以自己产生细微内力,如同一个小型丹田。 曾毅的第一个气穴,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打通了。 曾毅一直缓慢运功御宝决,竟是逐渐忘记了时间。待到曾毅运功第十八个周天的时候,曾毅的周身经脉,也是被打通了十八个气穴。 青衫少年一动不动,等到来自谢玉堂的刀意,完全被自己吸收,这才气沉丹田,缓缓睁眼。 天边白云深处,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曾毅竟然在门口,站了整整一夜。 一夜未眠,曾毅却是没有丝毫困意,反而一阵神清气爽。曾毅感觉自己的内力,比之昨天要充沛了许多,《御宝决》也是更上一层楼。 曾毅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青衫谢玉堂。 谢玉堂闭着双目,面对着曾毅,仍然坐在昨晚的小竹凳子上。 曾毅睁眼的一瞬间,谢玉堂也是睁开了眼睛。 望向谢玉堂深邃的眼眶,曾毅心中一阵感动。因为谢伯伯的纯粹刀意,曾毅灵光乍现,运功打通了十八个气穴。 谢伯伯身体状态极差,却是守在自己身边,为自己护法。曾毅心里清楚,谢伯伯这是担心,自己感悟刀意的时候,出现什么差错。 曾毅大步走上前去,道:“谢伯伯,药材我已经拿来了。我先给你运功疗伤,然后再去熬制调理汤药。” “你别忘了,我现在可是曾伯伯。”谢玉堂发自内心的笑道。 “曾”这个姓氏,对谢玉堂来说,太重要太重要。 曾毅冲着谢玉堂拱了拱手,又是重复了一遍:“曾伯伯,药材我已经拿来了。我先给你运功疗伤,然后再去熬制调理汤药。” 早已长大懂事的曾毅,难得顽皮。 “不急。”谢玉堂伸出手,把旁边的小竹凳拉了过来,递给曾毅,“听大包和一起过来的姑娘说,你回来的路上,和北卑人交过手了?” 曾毅这才想起,欧阳青云应该早就到了。他先前担心欧阳青云和伙计大包,支开了他们二人后,才走进封尘小巷,引出了跟踪自己的古雨。 从古雨那里听到了惊天秘闻,曾毅瞬间感觉压力骤增,心情有些沉重。 曾毅心里一番纠结,最后还是决定,先不把这件事情告诉谢伯伯。谢伯伯大伤未愈,又是《水草榜》榜首,不知道有多少人,等着青衫谢玉堂死。 之前哪怕谢玉堂境界大跌,依然是十品大宗师的实力,天下又有几人,能杀青衫谢玉堂? 而现在,却是谢玉堂最危险的时候。老陈是个可靠的人,曾毅决定一直在老陈铺子养伤,等谢伯伯伤势好了大半,再另做打算。 很快做出了决定,曾毅开口道:“那个是我碧慈门的师姐,欧阳青云,很好的一个人。” 谢玉堂点了点头,若有所思:“我知道,你欧阳师姐的确很好。” “是一伙来自吐扎部的北卑人,来见大旱城太守,具体不知道是什么事情。”曾毅隐瞒掉“神秘”的部分,简单说道。 “北卑人不比我们汉人。他们骨子里流着都是好斗的血液,天生崇拜强者,强者为尊。”谢玉堂将竹凳子,放在曾毅身下,“你武力压他们一头,却没有对他们赶尽杀绝,做人留一线,他们应该是不会心生仇恨。” “汉人却不一样,无论是以前的大楚,还是现在的梁人,北方顺人。都是一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说的倒是好听。无非就是自己走不出,自己设下的心结罢了。” 谢玉堂神色惆怅,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曾毅听的认真仔细,谢伯伯说的这些话,他都一一记在脑海里,日后得去仔细琢磨琢磨。 “仇恨和怨念,是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东西。是武人最为疯狂的魔障,甚至比欲望,还要可怕得多。”谢玉堂笑着说道。 曾毅看着面带笑容的谢伯伯,心中一疼。 “仇恨和怨念……”曾毅对此深有体会,正是因为自己埋藏最深处的仇恨和怨念,才导致了重伤谢伯伯。 “我一定不能再让仇恨和怨念,掌管我的身体。”曾毅双手握拳,暗暗立誓,“曾毅,就是曾毅。曾毅,只要做曾毅就够了。” 谢玉堂一眼就看出了曾毅的异常,淡淡笑道:“乞儿,你知道吗?我现在的心,越来越平静了。” “在见到你之前,谢玉堂的心,一直都是乱的。乱成一锅粥,乱得不像话。” “可是啊,这几天和你相见之后,我那颗心却愈发的平静了。”谢玉堂指了指自己的心口,那里被曾毅所伤的伤口,还未曾痊愈,“谢伯伯真傻,一直忍着不去见你。早知道会是这样,早点和你见面就好了。” “谢伯伯…..”曾毅声音苦涩,他其实听不太懂,谢伯伯说的什么。青衫谢玉堂的后几句话,毫无逻辑可言,只有青衫谢玉堂听得懂。 不过曾毅觉得,谢伯伯能因为自己静下心来,自己就很开心。 “所以啊,你也不用太在意,被你捅一剑换我一个静心,不亏的。”沧桑如沉水的谢玉堂,竟是开起了玩笑,“再说了,让谢伯伯受伤的也不是你,而是陨禅天火。” “陨禅天火……原来你的名字,叫做陨禅天火。”曾毅坐了下来,想到了那个满身紫色的稚童。 第148章 黄沙鲤鱼(上) 曾毅为谢玉堂运功《御宝决》疗伤之后,按照以前在老中医古书上,学习的方子,为谢玉堂熬制了一陶调理身子的汤药。 汤药算不上什么灵丹妙药,只是最基本的,帮助伤势康复、伤口愈合的土方子。 待到谢玉堂将汤药服下,回房间休息。曾毅来到老陈布料铺子。像老陈铺子这种,接商户订单的铺子,几天没有接到生意,都是正常的事情。 伙计包大无聊的趴在铺子柜台,打起了瞌睡,鼾声阵阵。 曾毅轻轻走进柜台,在柜台上取了一些宣纸和笔墨,并没有去打扰这位,大白天就开始入睡的模范伙计。 曾毅退出老陈布料铺子,重新回到了,自己和谢玉堂休息的小仓房。小仓房原本是,堆积布料原坯货物的地方,三个隔间两个厅堂。其中两个隔间已经被老陈媳妇儿,收拾干净,搬来崭新床铺,供曾毅谢玉堂二人休憩。 谢玉堂已经回自己的房间睡下,曾毅将从老陈铺子拿来的纸张,平平铺在厅堂的圆桌上。 曾毅端正站立,右手握笔提起,笔峰入墨,陷入了沉思。 大旱城,十几万的人口,驻扎营兵六千,是西北路垣州,除了塞寒城之外,最邻近漠北大草原的镇级城市。 大旱城民风剽悍,地理位置虽然算不上冲要之地,却绝对算得上是边境重镇。 鱼钩所谍子遍布天下,清安镇和治风口云安村,曾毅都是见过了鱼钩所的谍子。 堂堂大旱城,一定也存在鱼钩所埋于此处的谍子。就是不知道,鱼钩所在此处的势力如何?是不是能在曾毅,控制的范围以内。 无论古雨所言是真是假,曾毅都认为,很有必要将此事,汇报给鱼钩所穆隐。至于事情的真假,事态的严重性,穆隐作为“鲤鱼”首领,江湖庙堂无孔不入的暗影,自然有办法去甄别。 然而曾毅却不知道穆隐所在何处,要联系到穆隐,必须通过鱼钩所。 利用鱼钩所的情报,判断分析“神秘”组织,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若是鱼钩所介入的话,那些经验老道的谍子,必然会盯上曾毅。蛛丝马迹之下,谢玉堂的身份,会不会因此暴露? 曾毅思考再三,还是决定联系鱼钩所。 万入禾万老哥说过,自己手里的这块“双鱼护龙”,四目齐亮,在鱼钩所内,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曾毅曾经在治风口遇上的黑衣无名,也是点亮四目的“双鱼护龙”,曾毅倒是可以利用这个身份。 毕竟拥有“双鱼护龙”,曾毅就是大旱城所有谍子的上级。 就算最坏的情况发生,以曾毅上三境武人的实力,在大旱城内,想要护住谢伯伯应该也不是难事。 分析好其中关节,曾毅又是反复演练了几条应急方案,这才掏出怀中的“双鱼护龙”玉佩。 曾毅笔落宣纸,照着“双鱼护龙”玉佩,临摹了起来。 不多时,几张两只鲤鱼尾巴互相缠绕的简单墨画,就出现在了曾毅手中。 曾毅又问老陈讨要了一套黑色衣衫,换上黑色衣衫,将骕骦剑用油布包裹,曾毅走出了老陈家的院落。 曾毅在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一个上午的时间,整个大旱城,大大小小的街区巷道,落座建筑,已经完全的刻画在了曾毅的脑中。 曾毅慢慢走到了,一所买豆浆馒头的小吃铺,小吃铺几个简单的桌椅板凳,摆放在街上。装着馒头的蒸笼香气腾腾,一个上了岁数的老汉,守着铺子。 老汉也懒得吆喝,就在自家小吃铺前,津津有味的看着小人书。 曾毅走到小吃铺前,扫了一眼蒸笼,道:“老板,我要两碗豆浆,十个馒头。” 老汉满是疑惑地抬起头,来回打量眼前的黑衣少年,似乎在怀疑少年的饭量。 曾毅从怀中掏出银子,道:“放心,我能吃下。” 收了银钱,老汉很快就收起了怀疑,利索的给了曾毅两碗豆浆,十个馒头。 曾毅大大咧咧坐下,大快朵颐起来。曾毅喝豆浆的声音很是响亮,馒头就着豆浆,也算不上什么好的搭配,曾毅却像是在吃山珍海味一样,让看到的人,无一不食欲大开。 曾毅很快就喝完了一碗豆浆,馒头却是只吃了两个。曾毅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懒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似乎已经吃撑了。 一个衣衫破旧,满脸黑泥的小叫花子,双眼放着光,一直盯着曾毅。 小叫花子经常在这片街区乞讨,他早就注意到了曾毅。西北梁人做生意实在,这家小吃铺子的分量,一直都是足足的。 光看曾毅精瘦的体格,小叫花子就已经料到,曾毅绝对吃不完,两碗豆浆十个馒头。 小叫花子想要前去讨要,曾毅吃剩下的东西。可是当他看到,曾毅放在桌上被油布包裹的长条,小叫花子就立马怂了下来。 他可不是什么没有眼力见的人,桌上那个被长条包裹的油布,怎么看怎么像是,说书先生说过的兵器。 别看那个穿黑衣服的,精瘦精瘦的样子,而且还浪费粮食。可人家是练家子啊,万万不是小叫花子,可以惹得起的。 小叫花子一直吞着口水,他准备等曾毅一走,自己就立马冲上前去,将他浪费的东西拿走。 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在老汉发现喊骂之前,喝三大口豆浆,拿走五个白馒头! 小叫花子千盼万盼,那个黑衣练家子,却始终不见起身的意思。他自己吃饱了喝足了,竟然晒起了太阳。 小叫花子自己,可是肚子饿的咕咕叫,再等下去,豆浆都要凉了。终于,饿得头脑发晕的小叫花子,抹掉了理智。怯生生地走上前去,在黑衣练家子三步外停下,伸出了脏兮兮的手。 那个晒着太阳的练家子,冲着自己笑了笑。笑容就像是冬日里的暖阳,小叫花子竟然一时忘记了豆浆馒头,只是痴呆地看着黑衣少年。 黑衣少年笑了,小叫花子也是跟着笑了。 “坐下吃。” 第149章 黄沙鲤鱼(中) 小叫花子惴惴不安的坐了下来,他知道,有这样笑容的人,一定不会是什么坏人。 小叫花子也顾不上自己脏兮兮的手,一手抓起馒头,一手端起豆浆,“呼呼”地吃了起来。 曾毅只是看着小叫花子,没有风沙的西北初春,日光降落,舒舒服服,还是很能挠人心头的。 叫花子仅仅吃了几口,就抬起脑袋,眼中饱含着感激的银光,含含糊糊地对曾毅说道:“恩人,谢谢。” 谢谢,并不是只是谢曾毅的施舍。 主要是因为,这个陌生的黑衣人,把自己当作了堂堂正正的人。 “坐下吃。”仅仅三个字,从黑衣人口里说出,却是那么的具有力量。 小叫花子一口气,吃掉了五个漫头,一大碗豆浆。 曾毅担心他吃撑,打断了小叫花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叫花子这才放下手中漫头,不好意思地抬起了头,道:“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小杂种。” 曾毅微微一楞,默默不语。 小叫花子眼皮垂下,心里紧张。他见到恩人突然沉默,还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不善言辞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挽救。 “你是垣州本地人?”曾毅问道。 小叫花子重重点了点头:“我从小没了爹娘,就在这里长大的。” 曾毅五指张开,放在了小叫花面前的桌子上:“既然你在西北路长大,不如就叫‘西涯’好了。” 小叫花子盯着曾毅,有些发愣。 曾毅目光诚恳,就这样望着小叫花子,少年伸出去的手,始终没有向后退缩。 “嗯!”两行热泪,从小叫花子眼眶落下,他那脏兮兮的手掌,重重地握住了曾毅的手,“西涯…我以后的名字,就是西涯。” 曾毅笑容不减,伸出另一只手的拇指,沾了沾碗中剩下的豆浆汤渍,在木桌上写下了“西涯”两个字。 小叫花子很是懂事,跟着曾毅照葫芦画瓢,也是在木桌上,写下了“西涯”两个字。 曾毅吃惊地看着小叫花子,认认真真写下的两个字,问道:“你还会写字?” 小叫花子摇了摇头,道:“我不识字。” “但是你教我了,我就会了。” 曾毅深深地望了小叫花子一眼,握住小叫花子的手一转,压在了小叫花子的脉搏上。 小叫花子也不反抗,只是好奇地看着曾毅。 半晌之后,曾毅才开口道:“西涯,没有生存能力之前,乞讨是可以的,可万万不能做偷抢的事情。” 小叫花子想都不想,就重重点头道:“我以前会偷,现在不会了。” “嗯。”曾毅点了点头。 “因为你告诉了我,不可以。”小叫花子西涯,眼神坚定,承诺道。 “西涯,帮我做一件事好吗?”曾毅问道。 “好。”小叫花子又是一阵点头。小叫花子从小就没了父母,在世人的白眼中长大的他,看得很清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他就算被人打死,也不会相信某些所谓的好心街坊。却可以因为一个笑容,无条件的相信这个黑衣少年。 “我这里有几幅简单的墨画,你能帮我张贴在大旱城,最繁华的地方吗?”曾毅小心询问道。 “好的,那些地方我熟悉,我一会儿就去给你张贴。”小叫花子满口答应道。 “若是有人问起你,关于这幅墨画的事情。你就对他说,这是一个黑衣服的人让你做的,让他去西区永和街,最长的那条古巷,我在那里等他。” “说完立马就走,记住了吗?”曾毅斟酌一番,嘱咐道。 “记住了。”小叫花子道。 “好,你再重复一遍。”曾毅道。 “若是有人问起我,关于这幅墨画的事情。我就对他说,这是一个黑衣服的人让我做的,让他去西区永和街,最长的那条古巷,那个人在那里等他。”小叫花子一字不差,把曾毅的嘱咐口述下来。 曾毅又是微微一惊,小叫花子记忆力惊人,和自己很像。 “我现在教你一套,可以强身健体的口诀,你可记住了。每日有空的时候,可以练一练,对锻炼身子骨有些好处。”曾毅目光凝重道。 曾毅把手中墨画递给小叫花子西涯,和他告别后,慢慢向老陈铺子走去。 之所以选择,让小叫花子西涯替自己张贴墨画。曾毅主要是担心,鱼钩所跟踪自己,顺藤摸瓜找到老陈铺子,发现在铺子里养伤的谢玉堂。 虽然曾毅作为上三境武人,想要在曾毅不曾察觉的情况下,跟踪曾毅,并非易事。 在大旱城繁华之地人多眼杂,曾毅也不一定无死角的,记下每一个可疑的路人。再加上对方是鱼钩所的老牌谍子,先是万入禾再是无名,鱼钩所的谍子,一个比一个手段高明,曾毅不敢有丝毫大意。 小叫花子西涯,只是个拿钱跑腿的局外人,鱼钩所的谍子倒不至于难为一个叫花子。想要知道是谁画下的“双鱼护龙”,隐藏在大旱城的鱼钩所谍子,就不得不按照曾毅的意思,前来找自己。 曾毅坚信,他一定会来的。 至于传授小叫花子西涯《御宝决》,曾毅也是妙手偶得,这个小叫花子无论是心性,还是极强的学习能力,都是像极了以前的曾乞儿。 关键在于,西涯刚刚好是那不具备五行之气的废柴,又没有武义傍身,是修炼《御宝决》的最佳人选。 因果已经被曾毅埋下,至于是福是祸,曾毅也不敢妄自断言。就当作是,西涯帮助自己的一些补偿好了。学会了《御宝决》心法,西涯也不至于在大旱城继续被人欺负。 西风烈天涯,曾毅希望自己这次,没有看错人。 日后的几天,日子过得淡然如水。曾毅上午起床,帮着老陈铺子,做一些打下手的活计。午饭过后,曾毅就前去约定好的小巷,一边练刀,一边等候鱼钩所的谍子上门。 太阳落山后回老陈布料铺子,为谢伯伯运功疗伤。和谢伯伯聊聊天,听谢伯伯说一些,以前的故事。 关于那个人的事,曾毅却再也没有问过。 第150章 黄沙鲫鱼(下) 这天早晨,曾毅肩膀搬着原布坯子,从小苍房走向老陈布料铺子。 曾毅还没有踏进老陈铺子,伙计包大的声音,就已经大喊着从铺子传出:“曾大侠,那天遇见的两个当兵的,过来看你了。” 曾毅听后微微一愣,因为“神秘”和鱼钩所的事情,曾毅忙得焦头烂额。 他这才想起,那天救下的士卒牛蛋,说是过些天要来老陈铺子,当面郑重感谢自己。 欧阳青云听到包大的喊声,也是从客房中走出,欧阳青云褪去青衫长裤,换上了一套,大梁大家闺秀的打扮。 粉嫩的衫袄,点缀着几朵雏菊。碎花长裙离地三寸,刚刚好露出欧阳青云,一双小巧精致的绣花鞋。 欧阳青云轻轻抬头,望了跟前曾毅一眼。 曾毅大步走进老陈铺子,欧阳青云右手轻压着左掌,默默跟在曾毅身后。 曾毅还没来得及,将手中布料坯子放下,一个蓝衣灰领的黝黑汉子,连忙抢着接过曾毅手中布料:“恩公,我来我来。你这种大侠,哪儿能做这些粗活?” “牛蛋,傻站着干嘛?还不过来帮忙。”说话的汉子,正是大梁朝守门巡逻士卒,二牛。 牛蛋手里提着两个土灰色篮子,一个装着几壶垣州特产烈酒,一个篮子装着些吃的土特产。 包大很自觉的,接过牛蛋手里的篮子。曾毅看在眼中,倒是没有拒绝士卒兄弟的好意。 有的时候,接受别人所还的“人情”,未尝不是一件,成全他人,成全自己的事情。 牛蛋还是那样的腼腆,一点也不像是,会冲动攻向北卑人队伍的人。 人不可貌相,越是忠厚老实的人,所爆发出的能量,越可能是毁灭性的。 曾毅深深望了牛蛋一眼,随口问道:“你们今天不用当值的吗?” 二牛佝偻着身子,搓了搓手道:“恩公,这大旱城拢共也才这么些当兵的,哪里有不用我们值班的。这不是和兄弟们打了个招呼,来这块巡逻,正好看望恩公。” “没什么问题吧?”曾毅一听二人是当差期间,过来找的自己,连忙问道。 “恩公放心吧,这大旱城里治安好得很,几年来都找不到什么细作,顶多是一些小偷小摸的蟊贼。” “这些小扒手,他们是谁,在哪里混饭吃,我都清楚得很。这日子寡淡的,就不说了吧。” 曾毅点了点头,就像清安镇一样。这些地方的小偷,都是和衙门里当差的,打过招呼的。 平常没少喂饱,这些公门中的大爷。小扒手们都是有一个,德高望重,技术高超的师父。 平日里打街得来的财物,大部分都要交给自己的师父。再由师父打点公门里的大爷,以后出了事情,也好罩着这些小扒手。 大梁朝武官地位低下,可大旱城这种边塞重镇,那还是当兵的说的算。 毕竟别人拿命,替大梁朝守疆卫土,军饷地位偏低就算了,总不能连外快油水,也不让别人捞吧? 这种原本属于县衙门的油水,自然而然的就落去了,人多枪杆子扎实的军队手中。 “北卑人在大旱城没有细作?”曾毅好奇问道。 二牛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道:“北卑人哪里会这些啊,那是朝中大人们才会的智谋。那群蛮子,除了抢劫,啥也不会。” 提及北卑人,士卒牛蛋的拳头,又是紧紧握住。 北卑人大大小小那么多的部落,没日没夜的争抢资源,各个部族之前相互拼斗,连自己都是顾不上来,哪里有心在大梁朝安插细作? 就算某些强大的部族有心,也是无力。首先是语言不通,漠北大草原会说大梁官话的,那是少之又少。要学会垣州地方方言,对这些从小握刀不握笔的游牧人来说,并非易事。 再加上北卑人和梁人,从外观上就大不相同,很好区分。 西北路梁人,对北卑人恨之入骨。倒不是所有北卑人,都记恨梁人。 那些不在大梁边境,没有和大梁军队发生冲突的北卑人,就对梁人完全没有仇恨。 多种因素,就导致了漠北大草原上,大梁朝廷的细作很多。大梁土地上,北卑人的细作,却是寥寥无几。 曾毅因为“神秘”的事情,对北卑人这个词,很是敏感。二牛从小在大旱城长大,又是世袭营兵,对北卑人当然是了解甚多。 曾毅抓住机会,继续问道:“你们平时和北卑人起过战事吗?他们的实力怎么样?” 二牛清了清嗓子,开口道:“方圆五百里,也就大旱城这六千兄弟,有些战斗力了。” “其他那些镇的驻扎屯兵,无论是人数还是战力,都远远比不过北卑人。” “每次烽火点燃,大旱城里的弟兄们,都会由将军带领,前去支援。” “北卑人来得快,跑得更快,也不和我们正面打仗。每次仅仅是逮到几股尾巴,到没发生过什么大规模的冲突。” “至于实力嘛,一盘散沙而已。那是远远比不上我们大梁朝的。” “离大旱城最厉害的部落,叫做吐扎部,几万人的男丁,烦得要死。” 曾毅心中一惊,二牛说的,倒是和古雨说的内容一致。 大梁百姓以为,漠北大草原的游牧民,都是北卑人。 二牛这种边塞老卒,却是很清楚北卑人的实际情况。 “几万人…大旱城才六千人。”曾毅喃喃道。 二牛显然知道曾毅担心的是什么,自豪道:“要吐扎部倾全族之力,来进攻我们大旱城?他们大酋长还没有这般魄力。” “放心吧,就算北卑人来了,有兄弟们在,他们也是个有来无回。” 以前是没有魄力……现在却不一祥了…… 曾毅怔怔出神,又和二牛聊了几句,便匆匆出门。 必须加快,去联系鱼钩所谍子了。 二牛从老陈铺子走出来以后,面色阴沉如水,眉头紧紧皱起。 “哥,你咋了?”看出了二牛的异常,牛蛋忐忑问道。 “你先回去巡逻,哥还有点事情要处理。” “不该问的,莫要多问。” 牛蛋愣在原地,望向二牛的背影,他突然发现,自己一点也不懂二哥。 第151章 我是无名(上) 二牛从老陈铺子走出,一路低着头,面色阴沉,心情凝重。 他这次来老陈布料铺子,没有其他目的,就是单纯的拜见恩公。 若是没有曾毅,弟弟牛蛋的莽撞,惹怒了那群北卑人高手,一定会出事。 弟弟是除了媳妇儿和儿女,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二牛是真的,很感谢挡下弟弟、挡下北卑人的那个少年。 这本来是一次,报恩还愿的美好画面。 只可惜,二牛在老陈铺子的院落,看见了一个人。一个他怎么也不该,在这里看到的人。 一个青衫儒生,一边在庭院里晒着太阳,一边挑选着,箩筐里暴晒的黄豆。 这个人,二牛见过,见过不止一次。 那天城楼之上,二牛就觉得这个人,很是眼熟。 病怏怏的,却一眼望穿了春秋。 因为那天是晚上,灯光昏暗,再加上那个人那天的衣裳,并不是一袭青衫。 老陈说这个人,是他的客人,患有严重的痨病,所以二牛才没有多想,也没用多看。 然而,今天白天,二牛却是看的清清楚楚。一袭青衫,可动天下。 鱼钩所作为全天下最大的情报机构,眼线谍子遍布四方海外。 精英中的精英,才有资格被选进鱼钩所。 所以,鱼钩所构建的间谍网虽然大,外勤人员却严重不足,供不应求。 像是江州的清安镇,仅仅只有万入禾一个,甲等百户谍子。 鱼钩所人员严重不足,却能够保证情报的快速、准确。除了谍子优秀,所埋藏位置刁钻之外。 大部分还是要靠,地方的非鱼钩所外勤人员。 这些外勤人员,受命于鱼钩所,却非鱼钩所中人。 有的是终日混迹黑市、酒楼的三教九流,有的是衙门内跑腿的衙役,有的甚至是实力名声兼具的江湖人。 有的,就是像二牛这样的营兵士卒。 他们和鱼钩所紧紧捆绑在一起,为鱼钩所提供情报,换取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 鱼钩所新鲜血液的补充,大部分都是从这些人当中,选拔获取。 权限低一点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上线,就是在大梁赫赫威名的鱼钩所。 二牛就是整个大旱城,多位非鱼钩所外勤人员,其中之一。 二牛只知道,自己除了大旱城营兵士卒,还有一个身份:朝廷某位大佬手下的谍子。 二牛虽然不知道,自己受命于鱼钩所,可当他刚刚被大人选中,成为谍子的那天起,就记住了一小撮人。 大人吩咐过,这些二牛记下的人,全部都是威胁朝廷的极端分子。若是有关他们的情报,直接启动大旱城最高权限,第一时间向大人汇报,重重有赏。 而那个坐落庭院的青衫儒生,就是最危险、最关键的那个人! 他的样子,早就刻在了二牛的脑中。 二牛的心情凝重,只是暂时的,仅仅因为一点残余的良心,有些愧对于恩公。 这种愧疚,很快就被强烈的激动给冲散。 自己只要将这个消息,成功送给大人,等待自己的,必然是一个飞黄腾达。 “在这个破烂地方,老子受的白眼,是够够的了!”二牛面色狰狞,似乎在做最后的挣扎,“老子就是要一步步往上爬,一个消息而已,一句话的事,却能改变我的命运!” “恩公,对不住了,多谢。”二牛的脸吹着冷风,心情大好,一片坦途,正在自己面前出现。 二牛没有发现的是,那个一直挑选着,竹篮黄豆的青衫儒生,在自己走出门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曾毅向往常一样,快步走到西区永和街封尘小巷。当曾毅走到离小巷二十步距离的时候,他停了下来。 曾毅死死盯着小巷巷口,握住了手中被油布包裹的骕孀。 “终于来了吗?”曾毅慢慢平复心情,一身黑衣,和往常一样地向小巷走去。 进去小巷,一条又长又破旧的古巷,映入曾毅眼帘,小巷和往常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是这条原本只有曾毅一人的小巷,现在又多了一个人。 一个手提皮箱的书生。 书生一袭被洗得发白的青衫,文文弱弱的样子,提着一个似乎装有行李的皮箱,站在巷中一户人家门口。 书生疑惑地望着古老台门,一只手揉摸着脑袋。 书生发现了出现的曾毅,转过身子,疑惑之色化为欣喜的表情,冲着曾毅问道:“老乡,请问这家人,是不是姓张?” 曾毅默不作语地望着书生,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书生又是恢复了疑惑之色:“奇怪了啊,是这儿没错啊,表叔难道不在家?” 书生的表情动作,看不出一丝不妥,仿佛他真的是,那来投靠表叔的读书人。 无论书生表演的如何天衣无缝,曾毅都有九成把握,确定了他的身份。 就凭他突兀的出现在这里,在这个早就空无一人的小巷,来找什么亲戚。 还有一个文弱书生,却流露着纠纠武夫的气息。 书生并没有表面,看起来的那么镇定。 他确实是鱼钩所在大旱城的谍子,看到小叫花子西涯,张贴在闹市的墨画,书生先是跟踪观察了小叫花子几天,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今天书生终于是按耐不住,拦下了小叫花子询问,确定小叫花子只是个跑腿的,他这才犯险来到约定的地方。 可是当他一看到黑衣少年,他就后悔了。 自己凭着在大旱城多年的经营,加上六品武人的实力,按理来说不可能出现什么问题。 可是书生却发现,自己竟然看不透那个黑衣少年。 自己果然是安稳日子过久了,看到了除了自己,十年都未曾看到的“双鱼护龙”,书生也是被扰乱了心智。 “这张家的人,早就搬走了。”率先打破沉默的人,竟然是曾毅。 书生强笑一声,道:“那这家人,现在姓什么?” 曾毅暗暗摇头,你作为来张家探亲的人,不去关心张家人去了哪里,反而关心别人家的姓氏? 这个鱼钩所的谍子,比起万入禾都是相差甚远,更不用说和无名相比了。 “姓穆!”曾毅手腕一抖,一块双鱼护龙的玉佩,霎时间出现在了书生手中! 第152章 我是无名(中) 玉佩入手润滑而冰凉,书生手握玉佩,甚至能感受到两尾鲤鱼,身上的清晰纹路。 书生根本不用去看,他就知道,自己握着的东西,叫做“双鱼护龙”。只有鱼钩所当中,最为优秀的那一群谍子,才有资格拥有。 两条尾巴互相缠绕的鲤鱼,四只黯然无光的鱼眼。 鲤鱼被点缀光彩的鱼眼个数,从一到四,代表了“双鱼护龙”主人的实力与地位。 甲等百户万入禾,就是点亮了双目的“双鱼护龙”。书生自己,也和万入禾一样,“双鱼护龙”点亮了双目。 据说点亮四目的“双鱼护龙”,只存在于都督大人的四位义子之手。 哪怕是书生玉佩刚刚入手,就知道了自己拿的是什么东西,书生还是低头望向手中玉佩。书生要亲眼确定,黑衣少年的“双鱼护龙”,被点亮了几目! “一目、两目、三目、四目……” 书生瞬间如若五雷轰顶,大脑都是一片空白。 “四目….这….你是…..”书生死死盯着手中巴掌大小的玉佩,竟然是失去了,抬头去看黑衣少年的勇气。 “看够了吗?”黑衣少年语气冰冷,声音从长巷之初缓缓传来,“看够了的话,还给我吧。” 书生手提着的皮箱跌落在地上,皮箱散落,皮箱之内,竟然真的只是些寻常衣物。 “鱼钩所甲等百户金志奇,拜见大人。”书生单膝跪地,低着脑袋,双手捧着“双鱼护龙”玉佩,颤抖道。 曾毅慢慢朝书生走近,金志奇听着大人越来越靠近的脚步声,呼吸都是越来越重,双腿也是越来越疲软。 这段长巷里的短暂时光,对于谍子金志奇来说,简直是煎熬。 一只手掌,轻轻搭在金志奇的手上,“双鱼护龙”被黑衣青年重新拿走,金志奇浑身被汗水浸湿,有一种虚脱的感觉。 “鱼钩所,在大旱城有多少谍子?”黑衣青年声音依旧平淡,落入金志奇的耳中,就像是一具冰冷的死尸在说话,不带一丝人类拥有的感情。 “回大人,小人只知道,是我自己一人在大旱城。不过小人可以肯定,大旱城一定还有其他同僚。”金志奇不敢有丝毫隐瞒,如实回答道。 鱼钩所埋于大旱城的谍子,都是由都督穆隐亲手安插。连金志奇这个所谓的大旱城最高权限,也是不知道其他同僚所在何处。 金志奇诚惶诚恐又诚恳的一番言语,“上官”曾毅听了,却像是听了,一段毫无价值的废话一样。 果不其然,金志奇听到了,来自大人的轻哼之声。 金志奇瞬间汗如雨下,面前的这位大人,无论是他的身份,还是那高深莫测的境界,都是让金志奇,无法心生一丝反抗之心。 “小人在大旱城经营十年,大旱城一直是比较安稳。小人虽然一直不曾和同僚接头,可这十年以来,小人也是吸纳了,二十一名可靠之人,为我鱼钩所收集情报!” 金志奇语速飞快,大旱城这些年一直平平稳稳,从没发生什么大事。没有和同僚接过头,属实正常不过。 虽然日子平稳,但他金志奇也不是吃白饭的。像这种替鱼钩所,发展壮大的手段,当然得向大人如实汇报。 曾毅当然听得出,金志奇邀功的意思,可惜曾毅也算不上鱼钩所中人,并不能替这位,任劳任怨的谍子,记上一功。 曾毅不知道金志奇,为什么会这么害怕,这点亮四目的“双鱼护龙”,在鱼钩所内,当真这么好使? 金志奇的这种情绪,对于曾毅来说自然是好事。 一个人一旦某种负面的情绪,累计爆发,他就会失去本来的判断力。 曾毅没有说话,言多必失。对于鱼钩所的这套,吸纳外勤谍子的体系,曾毅是一无所知。 一无所知的话,等金志奇说就好了。 金志奇见到大人依旧冰冷而沉默,生怕大人以为自己在虚报功劳。连忙竹筒倒豆一般,把自己这些年吸纳外勤谍子的信息,完完全全的汇报给了大人。 就差说出他们祖宗十八代,埋在什么地方了。 曾毅眉头紧紧皱起,他在那些谍子的名单里,听到了一个不该听到的名字。 营兵二牛。 这个二牛,是见过谢伯伯的。 “这些人,可知道《水草榜》?”曾毅压下心中不安,缓缓问道。 “大人放心,他们虽然不知道《水草榜》,却是在小人的吩咐下,牢牢记下《水草榜》上反贼的画像。” “一旦有人发现可疑情况,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小人。”金志奇忙道。 一阵微风,吹过金志奇的脖颈,凉飕飕的。 曾毅手握骕孀,他最终还是收起了,击杀金志奇的念头。 自己现在的目的,是联系鱼钩所都督穆隐,向穆隐传递有关“神秘”的情报。若是现在杀掉金志奇,这条唯一的纽带,就是要断了。 自己现在手持,点亮四目的“双鱼护龙”,就是鱼钩所在大旱城中的最高权限。 连二牛的上级金志奇,都是对自己言听计从,一个二牛,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事态一有不对,再做决断也不迟。 “二牛……你又会如何选择?希望不会让我失望吧。” 曾毅始终没有,叫金志奇起身的意思,继续问道:“若是碰见,超出你权限以外的情况,你又该如何处理?” 金志奇始终不敢抬头,舔了舔嘴唇道:“超出小人权限的事情,十年来还未曾发生过。” “若是真的有这种情况,小人会激活埋藏的暗箱。由收到暗箱消息的’信鸽’,再去汇报给上面。” 金志奇对曾毅没有丝毫怀疑,都督穆隐的四位义子,金志奇一个也没有见过。 曾毅手中的“双鱼护龙”,又是货真价实的存在,金志奇自然是无条件的信任,面前这位都督的义子。 金志奇猛然想起了一个人。 都督穆隐的四位义子当中,最年轻,也是最会杀人的一位。 那个人,无论是身材还是气质,都是极为符合面前的黑衣少年。 第153章 我是无名(下) 那个人,那个无名之人,那个鱼钩所内最会杀人之人。 据说多年以前,已经是九品武夫。 而面前这位大人,才多大的模样? 最多也才二十不到。 这位都督的义子,莫非十五六岁,就已经是九品武夫? 金志奇背脊处一片凉意,他不敢再想下去。 想得越多,金志奇就对黑衣大人,恐惧越深。 金志奇不敢去信,却不得不去信。 黑衣青年不是那位大人,又会是谁? 还有什么人,能够这么年轻,就让自己这个中三境巅峰的武夫,看不透境界? “我要你启动暗箱。”曾毅略微斟酌,开口道。 深陷恐惧之中的金志奇,先是一愣,随后毫不犹豫道:“属下遵命!” 大人让自己启动暗箱,那就启动暗箱好了。 至于大人明明作为都督的义子,却要使用暗箱联系上级。这其中原因,金志奇想不通,也不需要想通。 他只需要无条件的,去服从大人命令就好了。 “好了,起来吧。”曾毅点了点,声音也是变得些许温和。 金志奇没有丝毫反应,依旧跪地不起。 曾毅也是相当的无奈,继续问道:“最近北卑人,有什么动作?” 金志奇回答道:“还是以前那样,倒是吐扎部这半年来,突然停止了对我大梁边境的骚扰。” “大旱城收到的重要情报,我每月都是会汇报给上面。”金志奇又一次,暗示了自己的兢兢业业。 曾毅却完全没有注意到,金志奇的暗示,他的一颗心沉到了谷底:“吐扎部…有时候敌人的静,比动要更加可怕。” 金志奇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启动暗箱联系上级。每月他都会筛选情报,把重要的情报,给汇报上去。 至于通过什么方法,曾毅没有多问,鱼钩所这点手段若是都没有,哪还算得上什么,天下最大的情报机构。 “好了你去做事吧。”曾毅将“双鱼护龙”玉佩,放回怀中,“若是有关《水草榜》的情报,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 “我这些天都在此处,千万不要擅自行动。”曾毅郑重吩咐道。 金志奇满口答应,转身离去了。 《水草榜》上,都是些什么神仙人物?金志奇在大旱城十年来,除了三年前凉州云安村肃水,突然被暗杀身亡。金志奇就再也没有,收到过什么跟《水草榜》有关的情报。 正所谓祸福相依,若是这份关于《水草榜》的富贵,真的落在金志奇头上,他区区一个六品武夫,敢去独揽功劳吗? 根本不用曾毅吩咐,金志奇也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曾毅。 哪怕如此,对他金志奇来说,也是大功一件。 有都督大人的义子坐阵大旱城,他金志奇哪里敢做什么,逾越规矩的事情? 金志奇当年隐隐约约得到风声,送肃水肃老爷上路的,就是这位大人。 金志奇走出小巷,整个人都是虚脱一般。他打起精神,蛰伏十年,这何尝不是自己的一桩机缘? 曾毅心事重重的回到老陈铺子。庭院之内,欧阳青云和谢玉堂正在聊着什么。 欧阳青云的圆脸红扑扑的,笑容很有感染力。 连谢玉堂,都是被欧阳青云的笑容感染,眉脚之间,笑意流露。 谢玉堂和欧阳青云同时抬头,望向走来的曾毅。 二人望向曾毅的眼神,完全不同。 谢玉堂眼神充满了肯定,肯定之中,有一些谢玉堂早就失去了的东西。 东西的名字,叫做希望。 “乞儿,你回来了。你师姐正在和我说,你在碧慈门的事情呢。你的师父和师兄师弟,都是不错。”谢玉堂道。 曾毅听后,向欧阳青云望去,师姐的眼神流溢着波纹。那是曾毅从来没有见过的眼神,连以前的师姐,也是没有这样的眼神。 欧阳青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垂头。 “欧阳师姐,伯伯的汤药,就麻烦你了。”曾毅向欧阳青云说道。 “小师弟,和师姐,不要说麻烦二字。”欧阳青云缓缓起身,检查正在熬制的汤药去了。 待到欧阳青云走后,曾毅才对谢玉堂说道:“'谢伯伯,上午来院子里的那个大梁士卒......” “乞儿,在你眼中,你娘是一个怎样的人?”谢玉堂打断了曾毅,站了起来。 这些天来,曾毅为谢玉堂运功疗伤,二人一直都是心照不宣,没有再提起曾毅的父母。 现在谢玉堂主动问起,曾毅毫不犹豫地答道:“娘亲,是一个既温柔又刚烈,既坚强又软弱的人。” “她是很好的人。” 如此矛盾的性格,似乎很难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 听了曾毅的回答,谢玉堂先是点了点头,随后又是摇了摇头:“果然还是婉儿的孩子,最懂婉儿。” “乞儿,或许你根本不懂你娘亲。” 谢玉堂的话,同样是异常矛盾,究竟是最懂?还是一点也不懂? “你的娘亲,是一个很温柔很温柔的人。她所展现的刚烈,也都是只因为你,她的孩子。” “她是一个很坚强很坚强的人,她的软弱,也都只因为你,她的孩子。” “你的娘亲,是这个世间,最好的女子。” 一个梅花长衫的出尘女子,同时冲着曾毅谢玉堂,温柔一笑。 女子掌间,三尺剑依在。 一道及其不合时宜的声音,突兀的出现,梅花长衫女子,瞬间化为泡影散去。 “听说有个小伙子,冒充我混饭吃?无名的名字,还是响亮得很哦,只要往那里一摆,别人都是要被吓死。” 一个相貌身材,平庸到极点的黑衣青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庭院之中。 黑衣青年嘴角勾起一个邪魅弧度,他就坐在小竹凳子上,距离曾毅二人不足十步。 “青衫谢玉堂,这可是大大的反贼啊。小弟弟,你是怎么和他混在一起的啊?”黑衣青年面露惊讶之色,“小弟弟,快过来。你好不容易长那么高,可别被他带坏了。” 曾毅望向这个熟悉的面孔,一点也没有久别重逢的欣喜。 曾毅心中苦涩,手中的骕孀剑,却是被他用力握紧。 “小弟弟你真是个白眼狼,好不容易相见,你就想着对我出剑啊?” 第154章 战无名(上) 天边很高远,浮云很闲散,夕阳温柔,像是一首细腻温婉的江南小词。夕阳略微带着释然,日落西山,都是为了明日的光辉,可以变得更加亮。 大旱城南北两侧,一望无垠,除了沙还是沙。黄纱像是巨大的浪涛,汹涌而来,又悄然向远方涌去,尽情演绎着大漠豪情。 小院内,旱草迎风飘飘,已经被青衫儒生,精挑细选过的黄豆颗粒,安安静静地躺在木竹簸箕当中。那个突然出现的黑衣青年,就这样伸出他那白皙的手臂,随意从竹木簸箕之中,抓了一把黄豆,就这样吃了起来。 黑衣青年吃的很香,很随意,眼睛眯起,尽情享受夕阳。就好像,这里是他家一样。 “黄豆要过油煎炸,才好吃入味,你这样直接吃,是会坏肚子的。”青衫谢玉堂的目光,停在黑衣青年身上,这个人实在是太过于普通,除了比正常汉子稍微白皙一点,就再也没有任何一处特征。 谢玉堂并不认识黑衣青年,黑衣青年却称谢玉堂为“反贼”,青年的身份,可想而知。 “多谢哈,我练过武的,身体好。”黑衣青年不以为然。就像是一个,一点也不把家中前辈的金玉良言,放在心上的年轻后生,因为年轻,所以锋芒毕露。 鱼钩所无名,这个本来没有名字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具体年龄,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出生。 人们只知道,鱼钩所内,有一个无名之人,最是会杀人。 谢玉堂摇了摇头,他当然知道这个人练过武,而且武道境界绝对不会低了。 谢玉堂虽然重伤未愈,被他自己闭合的经脉气穴,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重新打开。可谢玉堂却是能感受到,这个普普通通的黑衣青年,身上的气息。 黑衣青年的气息,不同于任何,谢玉堂见过的其他高手。作为一个练武之人,作为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鱼钩所谍子,无名的身上,竟是不带有一丝的杀气。 黑衣青年身上的气息,完完全全是一种,普通到极点的气息。就像是摆放在自家卧房的镜子,看到了黑衣青年,就仿佛是看到了自己。 正是因为无名身上的气息,太过于普通,发出气息的主人,这才注定不会普通。 “这个人,境界应该是要高于乞儿,又是称自己为反贼,情况似乎不怎么好。” “伯安侯,对于你,我一直有一个疑问。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多年,我是每天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香。今天好不容易见面了,我可一定要问上一问,你也一定要回答我,满足一下粉丝的好奇心。”无名又是抛起一粒黄豆,抬头用嘴巴接住。 谢玉堂用手轻抚长衫,随和道:“让你难受了那么久,应该早点来问的。” 无名笑了,不是他计算好的,无数次的嘴角上扬,而是放肆大笑。 早点问,无名的确应该早点来问的,因为他发现,伯安侯谢玉堂,比自己想象中有趣得多。 实在是太有趣了。 “以前连义父都是惹不起你,我哪里敢来触这个霉头?就只好委屈一下自己,控制住我的好奇心呗。”无名收起笑容,笑意却是继续,残留在他的面颊上。 谢玉堂倒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落井下石说的这么好听。这个黑衣青年,倒是和鱼钩所都督穆隐,一个德行。 “你的义父,就是穆影?”谢玉堂问道。 “堂堂伯安侯,连大梁官话都说不清楚,是隐,不是影。”无名蹭了蹭鼻子,“大梁官话,完全是延续你们,前朝亡楚的语言,你不应不清楚的啊。” 谢玉堂没有计较无名的暗自挖苦,道:“到底是什么事情,你请问吧。” “我想采访一下,这位亡楚最大的忠臣,大梁最大的反贼。被你所忠心的主子曲家,抢了女人,是怎样一种感觉…..” “住口!”一直以来,还算风淡云轻的谢玉堂,突然头痛剧烈,两只眼睛瞪向无名,表情痛苦,怒喝道。 “差点忘了,小弟弟也在这里,那我下次在请问你好了。”无名轻轻拍了拍后脑袋,恍然大悟道。 谢玉堂双腿踉跄,向前踏了两步。 “伯安侯,你现在可不是什么皈依境大能,连十品大宗师,都已是奢望。可千万别想不开,和我动手啊。”无名轻视的瞥了瞥狼狈的谢玉堂,什么青衫动天下,一条落水狗而已。 曾毅手握骕骦,没有说过一句话,紧紧盯着黑衣无名。 曾毅不知道,无名说了什么事情,能让已经心如止水的谢伯伯,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应。 “亡楚”、“曲家”、“女人”。曾毅隐隐约约猜到了什么。 谢伯伯喜欢的女子,最后嫁给的人,是前朝皇族曲家? 现在由不得曾毅多想,因为他所面对的,是黑衣无名。那个鱼钩所内,最会杀人,最会攻人破绽的人。 无名轻轻一笑,拇指食指相贴,一道白光骤然亮起,直直击向谢玉堂。 谢玉堂低着头,单手抚面,喃喃自语:“为什么….你怎么能在乞儿面前,提及此事….你….” 曾毅根本没有去听,谢玉堂说了什么。黑衣少年的眼中,唯有黑衣无名。 院中柳絮轻轻飞起,飞向天涯。谢玉堂依旧痛苦不已,无名的指却到了,同时到的,还有曾毅的剑。 骕骦一骨独当御! 三年之前,无名都是不敢硬接,曾毅的骕骦剑。三年之后,握剑的人已入上三境。 无名自然不可能,去硬接少年的剑。 无名继续保持着微笑,曾毅所带的剑气,吹乱了无名的发。 “唰唰唰”三道破空之声响起,三点白光,封死了青衫谢玉堂的去路。 招招直击谢玉堂要害。 曾毅右手抬剑,剑气近身,逼退了黑衣无名。少年左掌猛地挥出,一道灵巧诡异的紫色火焰,挡下了无名的三指剑气。 一时间,宝光玉器铿锵之声大响,黑衣少年手握骕骦,挡在了黑衣青年跟前。 “无名,你的对手,应该是我。” 第155章 战无名(中) “哟,小弟弟翅膀硬了唉,现在都敢和哥哥动手了。”无名单手负后,笑意不减地望向曾毅。 无名余光扫向谢玉堂跟前,在谢玉堂前方的土地上,仍然残留着暴虐的紫色。 紫色火焰浮动,滋滋作响,空气中的水汽,都是被火焰蒸发。 紫色的火,紫色的光,能够破灭一切。 三年前无名曾毅两人初见,少年仅仅只是下三境的武人,少年还不会运用“陨禅天火”。 三年之后,少年已非吴下阿蒙。 无名曾经对曾毅说过,曾毅远远配不上,义父所赐的“双鱼护龙。” 而现在无名发现,自己是远远低估了曾毅。 自己果然远远比不上义父,无论是境界实力,还是识人眼光。 “目光别那么冷漠嘛。我又不是,那些喜欢冷酷剑客的怀春少女,你这么冷,哥哥会伤心的。” 无名说完,还摸了摸自己的心口,演技浮夸:“心都碎了。” 曾毅的眼神,一直随着无名的手指而动。三年前的治风口沿岸,面对云安村高手的围攻,无名丢下孤军奋战的曾乞儿,独自跑路。一点也没用和队友,共同进退的风范。 后来云安村发生巨变,曾毅也是得到风声,云安村肃水肃老爷身死,死在曾毅无名相见的同一天。 云安村老爷肃水,九品武夫。曾毅作为当局者,种种迹象表明,肃水是死于无名手下无疑。 无名的指,可以杀九品武夫。曾毅又怎么敢,有半点松懈之心? “无名。”曾毅目不转睛,突然开口。 无名听到曾毅喊起,这个他见到少年,才临时兴起取的名字,开心一笑。 “小弟弟,想我没有?” “无名,你能不能,不难为谢伯伯。”曾毅冰冷的目光,产生了些许松动,“算我求你。” “小弟弟,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无名问道。 “你是鱼钩所的人,穆叔叔的义子,手持点亮四目'双鱼护龙’之人。”曾毅答道。 “那你可知道,你的谢伯伯,又是什么人?”无名继续问道。 “伯安侯,谢玉堂。”曾毅道。 伯安侯,谢玉堂。仅仅一个身份,一个名字,却是包含了太多太多东西。 “那你听过鱼钩所’水草榜’?”无名问道。 “知道的。”曾毅答道。 无名抬起左掌,不断搓揉拇指食指:“你既然什么都知道,为什么还要问,问我能不能,不难为他谢玉堂!” 无名的长发随风飘舞,他用于束发的发带,刚刚被曾毅的骕孀剑气斩落。 “因为我不想,与你为敌。”曾毅目光变得柔和复杂,仅仅持续一顺,很快又是恢复坚定。 风有些大,无名轻轻眯眼。曾毅并没有看到,无名眼中同样的松动,一闪即逝。 无名依然轻视一笑,话语之中,带着惋惜,带着无奈,却唯独没有后悔:“既然不想和我交手,你又为何要护着他。” 曾毅瞳孔猛然一缩。 “不对,无名的脸上,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感!” 白光如疾雨,密密麻麻的出现在了,曾毅的后方。 曾毅的后背,是青衫谢玉堂。 谢玉堂佝偻着背,目光失去了往日神采。 谢玉堂的后背大开,如疾雨如流星的光,越来越靠近谢玉堂的后背。 “来不及了。”曾毅心中一阵懊悔,或许自己根本不应该心存侥幸,和无名多言。 一旦停止进攻,就会有破绽。 一个手提紫色葫芦的稚童,慢慢朝发愣的曾毅走来。 “喂,曾乞儿,你在干嘛?”紫色稚童,晃了晃手里的小竹葫芦,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曾毅一脸的悔恨,喃喃道:“我在干嘛……我根本就不应该,停止攻击,来不及了,谢伯伯他……” “我没问你以前在干嘛,我问你现在,在干嘛!”紫色稚童无语的摇了摇小脑袋,“有什么来不及?那个黑衣服,手指所放的剑气,那么慢,跟乌龟一样,有什么来不及的!” 紫色稚童气呼呼的,冲着扔在发愣的曾毅大吼一声。 曾毅被紫色稚童猛地喊醒,茅塞顿开。 是啊,哪里有什么为时已晚?曾毅虽然不知道,无名的指尖剑气,是在何时埋下,又是何时出现在自己后方。 但是,现在无名的杀招虽然显现,却远远没有到,不可挽留的局面。 为时已晚?是弱者对自己的欺骗。 一阵紫色闪烁,小院之内,同时出现了两个曾毅。 一个紫色,一个黑衣。 紫色的曾毅,双目紧紧闭起,仍然面对着黑衣无名。 紫光淹没了宝光,火焰燃烧,一时间盖过了,珠宝玉器铿锵之声。 黑衣曾毅,雾气环绕,直接是出现在了谢玉堂身后。 黑衣曾毅伸开手臂,轻轻护住了青衫谢玉堂。 黑衣曾毅雾气环绕,那个由内力化形的人形,附着着黑衣青年。 “你……”无名目光惊愕,眼睁睁地看着曾毅,为谢玉堂挡住了,暴风骤雨一般的”点苍指”。 无名冷如冰封寒雪的心,轻轻地震颤了一下。 好不容易遇见一个,自己看的比较顺眼的小弟弟,就要这么陨落了?还是死在自己的手上。 无名微微叹息,自己是不是应该像曾毅说的那样,放谢玉堂一马? 谢玉堂的人头,换一个曾毅的死,到底是赚了还是亏了? “无名!”曾毅用自己的后背,挡住了无名暗藏的杀招,“你已经有点亮四目’双鱼护龙’了,杀了伯安侯,你又能得到什么!” “你还想当鱼钩所都督不成!”曾毅声嘶力竭,大声喊到。 数十道点苍指剑气,陷入了曾毅护体内力之中。数十道剑气,如同陷入泥潭,极为缓慢地,冲破了曾毅的护体宝光。 肉身硬抗数十道点苍指,曾毅就像是被无数只蚂蚁,同时撕咬着身体。 钻心的痛,让曾毅睁不开眼睛。 如此疼痛之下,曾毅却是一脸笑容。 自己做到了,自己赶在谢伯伯被击中之前,挡下了无名的杀招。 “小天,谢谢你。”曾毅想着紫色道童,无名的数十道点苍指,穿破了内力化形的少年。 第156章 战无名(下) 老陈布料铺子内,两个曾毅。 紫色的曾毅,随着黑衣曾毅身中点苍指剑气,逐渐在浮草之侧,分散成靓影成双。 紫色分散,像是风,更像是雨。紫色轻轻地,向天边的天际划过,在大漠的陌上景象之中,飘飘然然,不辞而去。 暴虐气息散去,仅仅剩下一缕思愁。愁绪无声,无痕,无意,无缘。 数十道点苍指剑气,穿破曾毅的护体宝光,从曾毅后背穿将而过。 黑衣瞬间被血色浸透,黑衣少年后背之上,密密麻麻,像是一座布满弹孔的坚固墙壁。 墙壁伤痕累累,却依旧矗立。 曾毅的两只手掌,从谢玉堂的双臂,移到青衫肩头。少年挂着浅笑,额头轻轻靠在谢玉堂后背,睡着了一样。 青衫谢玉堂头发凌乱,目光颓唐,感受到背后曾毅额头的温度,猛然抬头望向黑衣无名。 无名同样是一头凌乱的发,嘴角依旧保持一个勾起的弧度。只是无名的笑,是那么的牵强。 “你…..” “你…..” 两人同时对视,同时开口。 “你知道的,我只是想要杀你而已。”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谢玉堂,无名并没有立刻出手,“作为朝廷必除之人,一人之力,欲敌两国。你应该早就有这个觉悟。” “我知道的。”谢玉堂闭上了双眼,这道青衫,背负了太多。而现在,他的后背,又要背起一个少年。 “不过呢,我也可以不杀你。你虽然是鱼钩所水草榜榜首,那也仅仅是义父为了迎合上意。毕竟现在龙椅上的那位,巴不得你谢玉堂,死得透透的。” “义父那么多年,都是没有为难你谢玉堂,甚至暗中还帮过你几回。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你那高深的境界而已。” “义父那么做,自然有他的理由。我无名如何去做,自然也有我的理由。” “只不过我没有想到,当年那道可安天下的青衫,如今竟然如此的不堪。不堪到,还要让一个少年,替你挡下我的杀招!” “谢玉堂,你太脆弱,太软弱,这么多年,一直画地为牢。” “没有人会没有弱点,一个高手,要做的就是,无限隐藏自己的弱点。而你谢玉堂的弱点,太明显,太不堪一击。” “就算我不杀你,你现在这副德行,早晚也要死在别人手里。”无名声音冰冷,语气之中,竟然夹杂着愤怒,“难道伯安侯谢玉堂,要靠着曾婉儿子的保护,才能够安享晚年?” 无名的话,很难听。在黑衣无名眼里,眼前的人,不是什么可安天下的青衫,也不是什么皈依境大能。更不是天下所有武夫,望其项背的那个人。 只是一条落水狗而已。 因为谢玉堂,无名做了自己很不想做的事情。 自己口中的小弟弟,倒在了无名自己手上。 谢玉堂最明显、最脆弱的弱点,二十年前,是一个叫曾婉的女子。二十年后,是女子的孩子。 “所以,你是真的想知道问题的答案,还是仅仅为了,扰乱我的心神?”谢玉堂一动不动,女子的孩子,就这样默默靠着谢玉堂的后背,安静的入睡。 “你和穆隐一样,找到了别人的弱点,就会一直抓着不放,直到游戏结束。你们这种人,很可怕。”谢玉堂一阵不止的咳嗽,面色苍白,气色差到了极点。 “都有。”无名耸了耸肩,“不过看来我的问题,确实是多此一举了。” “你一来不会满足我的好奇心,二来也没资格,让我扰你心神,攻击你的弱点。” “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真的是混的一年不如一年。”无名眼里的嫌弃味道,一点也不加掩饰,轻蔑地瞥向青衫谢玉堂。 低风吹过,风不算大,西北春天的风,让谢玉堂有些发冷。谢玉堂止住咳嗽,道:“你也知道,乞儿是谁的孩子。” “大剑仙曾婉。”无名顿了顿,“和晋王曲夏的儿子。” 无名讽刺一笑:“不,人家现在可是,大顺朝南路大王,曲夏。” 这片土地上,最伟大的王朝,大楚。当年的那场天地巨变,前朝大楚皇帝突然夭折,这位小皇帝登基不到两年,未满十周岁就命丧黄泉,无子无后。冠军大将军姜永碌举兵谋反,三日破邯郸。同月,汴京陷落,齐王曲铭战死,晋王曲夏被囚,国祚断绝,天下震动。 姜永禄化北方为东南西北中,五路领地。 自称中央大王。 可笑的是,大楚朝唯一的正统血脉,晋王曲夏,摇身一变,变成了乱臣贼子姜永禄的南路大王。 而大楚朝的臣子谢玉堂,一人之力,对抗两国。 青衫谢玉堂最爱的女子,是南路大王曲夏的女人。 “无论是北逆之首姜永禄,还是当今圣上,最不愿意看到的人,就是大剑仙曾婉的孩子!”无名双手负后,目光凝重望向远方,“义父作为当今圣上的左右手,天下鲤鱼之首。曾婉和曲夏的这个孩子,又怎么能瞒过义父的眼睛?” 这桩秘闻,无名并没有听穆隐提起过。作为鱼钩所内最优秀的谍子,他竟然是在穆隐不知情的情况下,暗自调查出了,当年大剑仙曾婉一剑破剑阵,弃剑下剑楼的真相。 无名面对谢玉堂,这位世间仅有的几位,知晓曾毅身世的知情人。竟然是毫不避讳,继续道:“你当年和义父之间,达成了协议。具体是什么,只有你们两位清楚!” “现在的结果就是,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曾婉的孩子,在当年那场截杀之下,胎死腹中。” “大剑仙曾婉心灰意冷,退隐江湖。身负重伤,暗疾无数的曾婉,不久之后也是消香玉陨。” “曾婉一死,无论是北逆姜永禄,还是当今圣上,都是将心放回了肚子里。” “又有谁能够料到,这只是你和义父之间的瞒天过海!” “连曾毅的父亲曲夏,都是不知道自己的儿子,还活在世上!” “这个楚国唯一的正统血脉,现在却已经是上三境的武夫了。”话至此处,无名也是神情激动,“若是圣上,或是姜永禄知道,曾婉的儿子,仍然在世,他们还能够睡得安稳吗?” 第157章 人在草木间(上) 谢玉堂深邃的目光,如同一缕古道西风,深深地落在黑衣无名的身上。 佛语有云: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又有古诗云:“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无论是佛家的得道高僧,还是儒家的文人墨客,又或者是尘世凡间的百姓,全都知道这个道理:“草木亦有情。” 人活天地间,也是活在草木之间。 尘世间的一花一树,一草一木,皆有灵气。草木皆有情,人非草木,又岂能无情? 谢玉堂眼前的黑衣青年,这位鱼钩所无名之人,亦是凡人。 凡人就是有感情的,所以无名也有感情。 黑衣无名依然望向远方,他的脑中,依然回荡着,曾毅对他大声的喊话。 “你已经是拥有点亮四目‘双鱼护龙’之人了,你还想要什么?难道想做鱼钩所都督不成?” 无名到底想要的是什么?连无名自己也不知道。 一直以来,义父要他杀什么人,他就会去杀什么人。他所做的事情,仅仅是回报义父而已。 如果没有义父的收养,无名早就和爹娘一样,已经不再世间。 “就像你猜测的一样,我和穆影之间,确实达成了协议。”谢玉堂的话语,打断了无名的思绪,“穆影答应护住乞儿,不计一切手段,抹掉乞儿仍在世上的痕迹。作为交换,我也要替穆影做一些事情。” “知道乞儿仍在世间的,仅有四人。我,穆影,那位老公公,还有胡先生。” “现在,又多了你一个。”谢玉堂转过了身子,伸手扶住了曾毅,“所以,以后也会只有四个人知道对吧?” 以后知道曾毅仍在世间的四个人:无名,穆隐,谢玉堂口中的老公公,胡先生。 青衫谢玉堂自己,今日将会死于无名之手。 “杀青衫谢玉堂,想想都觉得刺激。”无名收回视线,深深看了昏迷的曾毅一眼。 “你放心,乞儿身怀神功《御宝决》。你这点不成气候的指法,伤他可以,却是很难杀他。”谢玉堂客观评价道。 无名凌厉迅疾,险些让谢玉堂丧命的《点苍指》,竟然只是不成气候? 无名也没有因为谢玉堂口中的“不成气候”,而觉得刺耳。自己仅仅只是九品武夫,而面前的这道青衫,当年却是皈依境。 再怎么虎落平阳,也湮灭不了青衫曾经的风采。 “你错了,以后可不是,只有四个人知道这个秘密。”无名轻视一笑,邪邪地望向青衫谢玉堂。 谢玉堂怒发冲冠,死死盯着黑衣青年。 这道疲惫脆弱的青衫,竟然让仍处巅峰的无名,心中萌生一丝退意。 “那么激动干嘛,以后依然是五个人而已。”无名心中暗暗鄙视自己,面对功力全失的谢玉堂,自己有什么好怂的。 谢玉堂微微愣住,握住曾毅肩膀的手,微微用力。 “为什么?” 无名向谢玉堂慢慢走来,笑道;“你无不无聊啊,有什么为什么的?你现在这个样子,可不就是我想杀就杀,想不杀就不杀吗?” 无名从谢玉堂手中,接过了昏迷的曾毅,黑衣青年在谢玉堂耳旁轻声道:“杀了伯安侯,我可就出名咯!我可不想出这个名,多影响以后杀人啊?” “你要是死了,小弟弟那会多伤心啊?” 无名对着曾毅一阵打量,轻轻拍了拍曾毅的后背:“我小弟弟这么厉害啊,经揍的,经揍的。” “无名,多谢。”谢玉堂郑重说道。 “杀了你,坏了义父的大事,我可不想被义父揍一顿,那可就亏大了。”无名朝谢玉堂摆了摆手,心中暗暗想道。 无名低头,望向曾毅的脸庞。 少年的脸颊轮廓均匀,除了一股坚毅的神情,并没有多么好看。 “你爹和你娘,都是那般好看的神仙人物,怎么你小子倒是长歪了呢?”无名轻轻摇头,“一定是你还小的原因,等小弟弟长大了,武功又好,人又帅气,还不是得迷死那些女侠们?” “愁啊。”小院之内,传出无名深深的叹息。 浓淡适中的碧螺春茶香,充斥了整个房间。 身着青衫的少年,在茶香中缓缓睁开双眼。 还是那个熟悉的仓房小间,黑衣无名坐在青衫少年床前,一手捧着茶杯,细细品味。 “小弟弟,你可算醒了。这《御宝决》还是厉害啊,怪不得当年义父不择手段,也要拿下赵四五。” “义父对你可是真好,我可是嫉妒了哦。”无名嘬了一口香茶,“还是这身行头适合你,你可是机灵死了,以为穿一身黑衣,你就成了鱼钩所无名了?” 曾毅眼神逐渐恢复清明,盯着饮茶的无名,就要起身。 “啊……”曾毅所中的数十道点苍指剑气,虽然在化形宝光之下,威力大减。 也就是曾毅,身体在《御宝决》的常年打磨之下,变得相当的强悍。 再加上《御宝决》逆天的恢复能力,曾毅方能硬抗黑衣无名,那“不成气候”的点苍指。 扛下归扛下,曾毅想要恢复伤势,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运功调理。 “谢伯伯呢?”曾毅牵动了伤势,不能继续起身。 “你都伤成啥样了,还关心你的谢伯伯。”无名放下手中茶杯,有些无语,“你谢伯伯死了。” 曾毅死死盯着无名那张普通的脸,想要挣扎起身,却是被无名单手按住胸口,不能动弹。 无名弯下身子,另一只手拿起一把如刀如剑的兵器,道:“小弟弟,你是在找它吗?你看你,总是看不住自己的武器。这怎么能行?这个坏毛病,得改。” “说来也巧,武林大会这等大事,义父也是不太放心,安排我过来看一眼。” “我人还没进溪山镇,就被钱权酒色帮,浩浩荡荡的武夫人堆给挡住咯。” “我又不是你的小表哥曾逍遥,那么头硬的去硬闯八千武夫。” “这些大宗师的神仙打架,吓都吓死人了。” “我这种低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溪山镇尘埃落地,无奈回到大旱城。” 第158章 人在草木间(中) “这茶水喝的可真是寡淡,还是酒好喝。”无名低头嘬了一口碧螺春,顺手把茶杯放于身侧,“这刚刚放松了还没有几天,你又是给我惹麻烦。” “大旱城中,突然出现‘双鱼护龙’画像,我就知道又有活儿干了。于是我就一路顺藤摸瓜,不料惊喜连连。先是发现了小弟弟你,再是抓到了谢玉堂,这条最大最肥的鱼。” 可能是无名按在曾毅胸前的手掌,力道有些大了,曾毅躺在铺上,一阵剧烈的咳嗽。 无名看得是一阵心疼,连忙缩手。 一抹青色飞快朝上跃起,曾毅的拳头,直奔无名的面颊。 拳风迅猛,拳头距离无名面颊两寸之时,曾毅的拳头被无名的手掌重重握住。 拳力并没有立刻枯竭,无名的手掌,握住曾毅拳头之后,仍然是向后移动了两寸。 无名的掌背,重重地撞在了自己的脸上。 无名掌间发力,点苍暗劲连翻喷出,直接把曾毅压迫的跪倒在床铺之上。 无名伸出另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脸蛋,委屈道:“小弟弟,你可真是下死手啊,还好你现在状态不佳,陨禅天火也是未曾及时调用。” “不然啊,我可真的要因为你这一下,阴沟里翻船。” 又一次被无名制住的曾毅,双目赤红,抬头倔强望向黑衣无名。 谢伯伯死了…..曾毅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无名口中自己的表哥,曾逍遥是什么人。 那道青衫,那个像父亲一样的男人,那个少年心中江湖的大侠,就这样死了? 如果不是自己重伤谢伯伯,天下能伤他的人都是寥寥无几,何谈杀伯安侯? 如果不是自己,面对黑衣无名,少了往日一往无前,靴刀誓死的决心,谢伯伯根本就不会死。 也许天下人皆懂,青衫谢玉堂的风姿。却没有人懂得,青衫谢玉堂的善良。 你陪我一程,我就记你一生。 “啧啧。”眼见如同困兽一样的曾毅,无名轻轻瘪了瘪嘴。 一只又细又长的手指,重重弹在了曾毅的脑门正中。 “逗你的啊,小弟弟。” 曾毅跪在床铺上,慢慢呆住,少年的眼神,继续滞留在无名身上。 “给你个面子,我无名,从来不乘人之危。”眼见曾毅情绪不再暴躁,无名松开了握住曾毅的手掌,拍了拍胸脯保证到。 鱼钩所无名,哪怕是要杀一个,手脚残废之人。无名是能够偷袭,就绝对不会正面进攻。 无名说自己不会乘人之危,就和瘦马街的丫头小杏,说自己不喜欢吃桂花糕一样。纯属扯淡。 曾毅对无名的话,也是有些怀疑。毕竟黑衣无名的步步杀招,可是没有带着任何水分的。 他是真的没有乘人之危,拿下鱼钩所《水草榜》榜首,还是故意欺骗自己? 别人的话,曾毅还能够判断一个虚实。面对这个无喜无悲,连笑容都是一个模子的黑衣青年,曾毅是真的拿不太准。 “怎么,不信我啊?我心都是碎了唉。”无名捂住心口,做出一副心碎的痛心模样。 “谢伯伯,有人喊你。”无名一边双手捂住心口,一边冲着仓房门外大声喊道。 不多时,一位青衫儒生,推门而入。 “乞儿,你醒了。”谢玉堂快步走向曾毅,眼里满是关怀之意。 “谢伯伯…..你没事。”曾毅见到谢玉堂,又是想要起身,却是被无名粗鲁按倒在床上。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差不多行了哈。都是病人,老老实实呆着,好好养伤。”无名摆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 谢玉堂端起,被无名剩下的半盏碧螺春,微微品了一口:“怎么,我给你泡的茶,不好喝吗?” “是啊,难喝死了。还是酒好喝。”无名又是一阵嫌弃。 当年的大楚皇宫,连龙椅上的那位九五之尊,也是对谢玉堂的茶艺,赞不绝口。 到了无名嘴里,伯安侯精心调制的碧螺春,就成了“难喝死了”。 谢玉堂轻咳一声,也没有和无名一争口舌之快。谁叫现在无名武功最高,他说话的声音,自然是最大。 就算不杀青衫谢玉堂,无名也好舒舒服服的“趁人之危”一把,好不容易碰上了现在的伯安侯,无名怎么也要过过嘴瘾。 “那你喜欢喝什么酒?”谢玉堂开口问道,心里在盘算着,怎么给这位鱼钩所大爷,再去弄点好酒过来。 连鱼钩所都督穆隐,都是对青衫谢玉堂恭敬有加。穆隐的义子,此时却是呼来唤去,好不威风。 “我啊,不会喝酒啊。”无名轻轻一笑,不以为然道。 哪怕是青衫谢玉堂,此时也是有些尴尬。怎么这位鱼钩所都督的义子,连说冷笑话的功力,也是深得穆隐真传? “你们这些能喝酒的人,我可是好生羡慕。”无名也是看出了谢玉堂的无奈,撇了撇嘴,“江湖之中,好像没有了好酒,那这江湖都是白混了一样。” “你也不是江湖人。”曾毅躺在床上,手臂枕着脑袋,突然开口道。 无名和谢玉堂同时向曾毅望去,无名歪了歪脑袋,好奇问道:“那我是什么?” “你啊,朝廷鹰犬一个。”曾毅咧嘴一笑,他的脸上,挂着淡淡幸福。 对自己很好的两个人,不用交手。现在能在一屋之内,畅谈无阻,曾毅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少年此时就暗暗惦记,要是每个对自己好的人,都能互相和睦相处,那该多好啊。 很快少年又是放肆一笑,被自己异想天开的想法,逗得有些开心。 江湖那么大,那些个好人啊,能见面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说交手就交手? “好啊,小弟弟,你是演义小说看多了吧?哪里看的这个词语?感情我保家卫国,一片忠心,到你这里就变成朝廷鹰犬了?”无名笑骂一声,一巴掌拍向了曾毅的脑袋。 无名的巴掌也不快,曾毅很快就扭头闪过:“无名,我可是受伤了,你说你从来不乘人之危的哈。” “没大没小的,叫哥哥。”无名没有发现,这次自己嘴角上扬的弧度,比以前的自己,要高那么一些。 第159章 人在草木间(下) 无名一掌未果,也不去继续和曾毅计较,转口向谢玉堂问道:“伯安侯,据说你和望月峰上的那道蓝夹袍,有些交情?” 谢玉堂点了点头,如实回答道:“是的。” 无名一瞬间就来了兴趣:“你知不知道,这一次的武林大会,可是近百年最精彩的一次了。” “望月宗上第六代、第七代宗主,同时出枪,战钱权酒色帮数千武夫。剑楼的那一位,我一直看不顺眼的逍遥小子,竟然是先我一步突破宗师境,也是拿钱权酒色帮的武夫,来砥砺剑心。” “曾逍遥我熟,宋宗主你熟。” “你说曾逍遥这种,万事都不如自己手中剑有趣的浪子,没理由跑去送命啊?还有望月宗宋衡风,这个痴迷字画的呆子,从来都不曾想过称霸江湖。谁做武林盟主,关他宋衡风屁事啊,他是脑子进水了,才握枪闯阵?” 无名愤愤然,不仅是因为,那个舶羊湖剑楼的逍遥小子,先自己一步进入十品大宗师,无名以后见着他,怕是要绕路走。 更加是因为,无名作为朝廷的人,他的任务他的职责,理应去全力阻止,钱权酒色帮的重组武林盟。 毕竟一个由钱权酒色帮带领的,统一的武林盟,要比现在同盟不同心的七大派,对朝廷的威胁要大得多。 然而,无名却怂了。面对大势所趋的钱权酒色帮,无名选择了避其锋芒,先观察一下。 而曾逍遥虽然是七大名门正派中人,照着他的性子,这种事是万万不可能掺和的。 无名自然不知道,曾逍遥面对老道士释云虚,剑欲出而出不得,那种感觉,是有多么憋屈。 谢玉堂眼神惆怅,也是想起了自己最为风流的时候,自己屁股后面的那个跟屁虫。 “宋清海老爷子,已经仙逝了。望月峰握枪人,也只剩下衡风一人。”谢玉堂语气平淡,没有人知道青衫内心所想。 江湖那么大,青衫谢玉堂的那些故人,甚至是那座庞大的王朝,都是逐渐离青衫而去。 而谢玉堂,却始终站立在山巅,俯视山下风景。这种落寞滋味,怕是没人可以懂。 “嗯。”无名心不在焉,这些个不听话的高手,死得越多,对朝廷越是有利。无名虽然不会幸灾乐祸,也绝对做不到有什么触动。 “伯安侯,宋老爷五十大寿的时候,那是一个沸沸扬扬。连当时的大楚朝廷,都是奉旨:御赐宋宗主金如意一柄,江南彩缎八端,金玉环八个,赏银千两。” “后来你伯安侯府邸,又是给宋老爷子,送出彩玉寿星一尊,沉香拐杖一只,迦南佛珠一串,福寿香一盒,金锭一对,银锭四对,彩缎十二匹,玉杯四只…..” 谢玉堂摆了摆手,打断了无名的报贺礼。连谢玉自己,都是忘记了当年给宋老宗主,具体送的是什么贺礼。 谢玉堂不会告诉无名,那是他平定南疆封侯之后,心怀愧疚,给宋老爷子补上的买酒钱。 谢玉堂只是亲手挑选了一尊彩玉寿星,寿星出自西湖大手唐立沪,着实耗费了谢玉堂不少心血。 而这位年轻后生,却是连二十年前,自己送的零碎物品,都是记得清清楚楚,如数家珍。 谢玉堂哪怕早已见识了,鱼钩所的厉害,此时也是心生钦佩。 “宋老爷子,令人尊敬,是一代英姿风流。”谢玉堂轻轻说道。 “那是那是,你们这些死脑筋的大侠,总是莫名其妙的惺惺相惜。”无名很是不以为然,“重点不是这里,重点是,当年那个人,代表皇族,也是上望月峰为宋老爷子贺寿。” 无名确实是那壶不开提哪壶,熊熊的八卦之火,在他心中燃烧,无名轻轻眨了眨眼睛,偷偷看了曾毅一眼。 曾毅仍是枕着脑袋,躺在床上,若有所思。 无名再次提及那个人,谢玉堂到不像开始那样,反应剧烈。 谢玉堂饮完最后一口茶水,还是替无名解惑道:“所以那天,我才没有上望月峰。” “不仅没有上望月峰,我还把宋老爷子的儿子,在老爷子五十大寿的当天,骗来陪我喝酒。” 无名听后滑稽笑道:“怪不得人家宋老宗主,那么不待见你。” “哈哈,你这叫做什么?夺子之恨。比别人的夺妻之恨,还是要厉害得多。” 无名哈哈大笑,谢玉堂唯有无奈摇头。 曾毅躺在床上,默默听着谢伯伯的恩恩怨怨,也是有些好奇。 无名之前就说过,谢伯伯心爱的女子,成了大楚王室的女人。 这种心酸苦楚,一定不好受吧,曾毅有些心疼谢伯伯,所以他也没有在此事上多问。 曾毅仍在继续暗自思索,究竟是哪位神奇女子,能让青衫谢玉堂心动。 曾毅不问归不问。可对于少年心中的大侠,谢伯伯,曾毅还是免不了八卦。 正当曾毅在脑中八卦的时候,谢玉堂却主动开口:“乞儿,是时候,告诉你关于你娘亲的事情了。” 曾毅微微一愣,他有点想不通,为什么话题转变的如此之快。 曾毅心里隐隐浮起一丝不安,只是下意识问道:“我娘,她有什么事情?” 无名也是面带惊讶之色,望向谢玉堂。那个谢玉堂心头最重要,也是最柔软的名字,青衫此时却是主动提起。 “你还记得,我之前才问过你,你娘是什么样的人吗?”谢玉堂问道。 “乞儿知道的,我娘她对我很好,很好。”先前谢玉堂话音未落,就是被突然杀到的黑衣无名,所打断。 曾毅现在重新回忆,娘亲的软弱,是因为自己,娘亲的刚烈,也是因为自己? “你娘的名字,叫做曾婉。”谢玉堂淡淡的声音传来,青衫的声音之中,又包含着什么? “我知道啊,娘亲是叫曾婉没错.....”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曾婉这个名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小仓房大门突然被风吹开。 一袭大红衣,一手撑着江南纸伞,一手拿捏柳叶。 佳人绝色的女子,站在门口,温柔地望向曾毅。 女子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第160章 北婉南钰 仓房大门打开,风涌入了小仓房间,风刮在无名的脸上,如纤细的长鞭。无名面部的神经,愈发紧张了起来。 无名伸出手指,想要捉住脸上缠绕的长鞭,无名并没有成功。 大红衣衫的女子,目光深邃得像看破红尘的老僧。女子皮肤白皙细腻,让人很容易地,去忽略女子的年龄岁月。 在这片悠悠神州,东海的入海口之北,有银湖一泊。银湖中央的一块浮岛,矗立着一雄伟楼宇,楼名舶羊湖剑楼。 剑楼内,一女子大剑仙,长裙梅花点缀,遗世独立。 东海的入海口之南,东海深处群岛落座,海上星河升起。岛屿被一个姓东方的姓氏,独占灵气茂盛之地。 东方,既是家族,也是宗门。 雪落东方当中,有一大红衣衫的女子,摘花飞叶,出尘绝世。 曾婉和东方钰,二十年前,江湖之中最令江湖人,为之仰慕的两位女子。 北婉南钰,哪个男儿,娶其中一人为妻,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世界,要被天下英雄眼红妒忌死。 舶羊湖剑楼曾婉,动了情,弃了剑。义无反顾,与宗门为敌,与天下为敌,只为了她和他的孩子。 雪落东方的东方钰,二十年后,依然孑然一身,清心寡欲的就像是天上仙子。 所以曾婉死了,惨死南方的溪山镇,连下葬的时候,都是寥寥无人。 曾婉坟前的排位,写着的是“曾毅娘亲之墓。” 没有人知道当年的那个,令天下习武之人,仰慕的大剑仙曾婉,会埋骨在,偏远安乐的清安山。 东方钰还活着,因为没有人能让东方钰动情。 黑衣无名嘴巴微微张开,风吹打进他的嘴里,吹打进他的喉咙。 无名看着一身大红的女人,不知道天下还有哪个女人,怀着和东方钰相似的柔情。 柔情到终身未嫁,天下没有哪个男人,配得上红衣东方钰。 看着红衣东方钰,无名又是一阵头疼。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不知是敌还是友不说。关键在于,现在的小仓房当中,无名已经不是拳头最硬,说话声音最大的那个人了。 愁啊。 曾毅缓缓立起脑袋,朝着小仓房门外望去,那个一袭大红色的女人,深情的望着自己。 曾毅并不认识这个人。但是曾毅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女人,一定是一位高手。 “我娘,她究竟是什么人?”曾毅也是隐隐感到了不对。青衫谢玉堂,是娘亲从小长大的玩伴,而现在这位突然出现的高手,也是认识娘亲。 娘亲,曾婉,到底是什么人? 那个人,又是什么人? “孩子,让姑姑看看你。”东方钰收起油纸伞放下,朝曾毅伸出如藕玉指。 曾毅茫然的张开嘴巴,这么好看年轻的女子,是自己的姑姑? 无名摸了摸脑袋,咧嘴朝东方钰说道:“大姐,你难道看不见,人家小弟弟躺在床上,是受伤了吗?” 东方钰面露焦虑神色,快步上前走去:“孩子,是谁伤了你?逍遥门彭飞吗?” 先前武林大会,逍遥门彭飞,镜水云庄四方云梦,为了抢夺陨禅天火,联手战大宗师东方钰。 东方钰被彭飞重伤,仍是一叶飞叶出,成就曾毅四品杀九品。 之后东方钰又是对上了,钱权酒色帮“钱”字使者,钱四道,断钱四道一臂。 武林大会落幕之后,钱权酒色帮倒是没有难为东方钰。毕竟钱权酒色帮,今日当着天下武夫的面,揽下了武林盟主的交椅。 对于名义上武林盟的一员,雪落东方,钱权酒色帮也不至于做得太过分,徒给自己树立强敌。 武林盟主落入钱权酒色帮之手,钱权酒色帮以后还要有大动作。 与大梁朝廷的博弈与妥协,以及漠北的势力。江湖中零零散散,武林盟之外的门派,就足够钱权酒色帮忙上好一阵子了。 七大派的这些高手,钱权酒色帮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能拉拢就拉拢。 连只剩一人一枪一宗门的望月宗,哪怕是杀了钱权酒色帮那么多帮众,照理来说是已经结下死仇。 可钱权酒色帮和宋衡风,都是能够一笔购销。 钱权酒色帮,是不愿意招惹这个,宗师境最强的男子,白白增加伤亡。 宋衡风也是有所顾忌,一大家子的老弱妇孺,由不得他宋衡风意气用事。 东方钰待到武夫浪潮褪去,自己在溪山镇修养了一会儿,伤势稍加恢复,自己就急匆匆地去寻找曾乞儿。 曾毅独自面对,九品巅峰武夫彭飞,必定是一个凶多吉少。 东方钰有所感应,自己的飞叶,彭飞绝对躲不掉。 东方钰赶到,曾毅彭飞交手的战场,什么都没有发现。 此时此刻,彭飞的尸体早已被陨禅天火陨灭,曾毅也是被青衫谢玉堂带走。 东方钰一路疗伤,一路寻觅曾毅踪迹,这才来到了,距离溪山镇最近的大旱城。 先前无名使出点苍指,九品巅峰武人气息流溢。再加上曾毅陨禅天火涌出,在溪山镇见识过,陨禅天火的东方钰,立马朝着老陈布料铺子赶来。 东方钰前进的身影,被一位黑衣青年挡住。 开什么玩笑,这个娘们儿看样子,是知晓曾毅的身份,是敌是友都不知道,无名怎么会放她接近小弟弟? 无名怂归怂,现在一屋之内,除了自己稍微能看一点,两道青衫,老弱病残。 “我说老谢啊,你说只有四人知晓小弟弟身份。胡先生和义父好像都不长这样啊。”无名一脸的不可思议,望向红衣东东方钰:“莫非你是……那位老公公?” 眼中如此养眼的美人,竟然是一位老头子,无名想到都是一阵恶寒。 这位不知道,该叫大姐还是大哥的大哥,是修炼了什么邪功,变成这般模样? 东方钰深邃的目光当中,寒意闪烁,刺人骨髓:”让开。” 无名嘴角勾起一个弧度,盯着东方钰的眼睛,毫不惧色道:“你不是问,是谁伤了曾毅小弟弟吗?” “大姐啊,那个伤小弟弟的人,就是在下。” 第161章 落叶苍天(上) 红衣东方钰目光冷如寒霜,停在了黑衣无名的身上。 这个一身黑衣的青年,一张极为普通的脸上,挂着相当惹人讨厌的笑容。 嘴里扬起,目光轻斜,明明境界不如自己,却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而且这个人,竟然大大方方的承认了,是他伤害了曾乞儿。 本来就长着一张惹人厌恶的脸,东方钰知道,有这这样一张面容的人,看似普普通通,其实是相当的可怕。 因为你不知道像无名这样的人,什么时候会突然,从迷雾中站出来,要你的命。 “是你伤了乞儿?”东方钰进门的时候,无名正和曾乞儿相谈甚欢,曾乞儿脸上的幸福笑容,是最最纯真的那一种。 东方钰虽然厌恶无名这样的人,但是理智告诉她,能让曾乞儿发出这般笑容的人,不会是敌人。 所以看似多余,东方钰还是重新问了一遍。 “是啊,不信你可以问伯安侯,青衫谢玉堂总不至于骗你了吧。”黑衣无名耸了耸肩膀,淡淡一笑道。 “侯爷,可是如此?”东方钰侧了侧脑袋,郑重问道。 谢玉堂和无名不一样,他当年是见过东方钰的。这位和曾婉齐名,共称北婉南钰的女子,也是给青衫谢玉堂,留下了颇深的映像。 谢玉堂也不知道,东方钰是怎么知道曾乞儿的身份的。 在谢玉堂的映像中,东方钰和曾婉当年的关系,似乎并不怎么好。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二十年前的谢玉堂,就是那让天下所有武夫,望其项背的第一位。 江湖之中,从来就没有什么,绝代双骄。 好事之人提起曾婉,就总是会和东方钰去对比,提起东方钰,又要拿曾婉去比较。 这种环境下,两个人的关系,也很难变得和睦。 谢玉堂自然不可能,在此事上撒谎,如实答道:“确实是他伤了乞儿,不过……” 东方钰一身大红,衣袂飘飘,她的一只如莲藕般滑腻的手,中指弯曲轻扣食指,柔弱向前探出,指向黑衣无名。 东方钰的另一只手,藏在红衣之下。 谢玉堂吐了一口浊气,他知道,自己已经多说无益。 无名面不改色,盯着眼前不到五步的红衣东方钰。虽然这是两人第一次相见,东方钰虽然,不认识普普通通的无名。无名却是认识红衣东方钰。 鱼钩所最会杀人的人,连伯安侯府给宋清海五十大寿,拜上的贺礼都是清清楚楚。他又怎么会不清楚,眼前红衣的身份。 这也是为什么,无名要称呼东方钰这样的绝色佳人,为“大姐”的原因。 黑衣无名知道东方钰的年龄,更加知道她的摘花飞叶。 连十几天前,东方钰在溪山镇,落花无情,炸断钱四道一臂,无名都是知道的清清楚楚。 无名虽然自认为,比起钱权酒色帮的那个胖子,要厉害得多。 可他不认为,自己能接下东方钰的成名绝技。 毕竟当时的钱四道,面对的是身受重伤,油尽灯枯的红衣东方钰。 而现在,看这位大姐的气色,已经是恢复了三四成的实力。 无名表面稳重如山,实际上却是慌得不行。 他心里已经暗自盘算,怎么样跑路了。 “这个大姐,看上去挺关心小弟弟的,应该不会难为他。”无名心中自我安慰道,自己就算丢下曾毅和谢玉堂开溜,也是说得过去。 开什么玩笑,眼前的这位哪里是一般人啊,那是和大剑仙曾婉齐名,二十年前就迈入宗师境的东方钰。 二十年前,无名都还不曾练武,这样的神仙,哪里是无名可以对付的? 眼见东方钰这个起势,无名就知道这一战在所难免。 打架前唠唠嗑,是无名多年的优秀习惯。 这个习惯,让无名一次又一次的杀掉,比自己强上一线的武夫。 而无名自己,却活到了现在,成为了鱼钩所之内,最会杀人的人。 “大姐,我听说,你当年和大剑仙曾婉齐名。以东海入海口为界限,北婉南钰。” 无名一手负后,指尖暗劲狂涌,轻笑着望向东方钰。 “然而实际上,你自己却是最为清楚,你比曾婉差得远了。你,远远不如她。” 曾毅躺在床上,眼见大战一触即发。 大剑仙…曾婉? 是和娘亲同名,还是就是娘亲? 一袭大红色,吸引着屋内所有人的眼光。 谢玉堂在看红衣的眼睛,东方钰深邃目光中,少了什么东西。 那是和青衫谢玉堂自己,很像很像的眼神。只有失去生命中,相当重要的东西,才会出现这种怅然若失的眼神。 这个世界本是好的,我却愿意为你,把整个世界变坏。 无名在看红衣的手,红衣之外的手,缓缓抬起指向自己,惹起怜惜柔情。红衣之下的手,杀机暗藏,不知道何时会要自己的命。 无名吞了吞口水,这是他第一次,面对如此强悍的敌人。 鱼钩所无名孑然一身,从不打无准备之仗。以前要是这种情况,无名早就风紧扯呼了。 然而现在,无名却有不得不留下的理由,为某个人,挡下暗藏危机。 这也是为什么,无名会和舶羊湖曾逍遥,这么对不上眼的原因。 两人之间,是有那么一些相似之处的。人们总会下意识的,去厌恶和自己相似的人。可能本质上来说,人就是追求完美的,所以厌恶自己。 曾毅的视线,却在红衣之上迷离。 红衣动了,她向前探出的玉手,食指在中指的按拿之下,轻轻一扣。一滴水珠从东方钰指间弹出,飞快地冲向无名! “不对啊,大姐你咋不按剧本走?”无名膛目结舌,按理来说,东方钰最介怀的事情,就是自己与曾婉的南北高低之争。 然而无名挑拨的话说出,东方钰却丝毫没有波动。反而是抢先朝无名攻来。 无名拇指按压食指,轻轻一弹。 白光比水滴还要快,一瞬间,白光融入水滴之中。 白光消散,水滴蒸发。 一片飘飘荡荡的柳叶,慢悠悠地朝无名飘来。 “终于来了!” 第162章 落叶苍天(下) 青青垂柳依依,不仅仅耐水耐湿,同时也是耐旱耐热。 特别是眼前一袭大红色手中的垂柳,柳叶青翠欲滴,柳梢露珠透射着晶莹剔透的亮光。柳叶被比柳叶更加娇嫩欲滴的女子两指扣住,让人看得有些痴了。 嫩柳配佳人。 然而无名却是小仓房之中,唯一一个没有心情欣赏这番美景的人。 无名非常清楚眼前的这枚柳叶。 柳叶只是寻寻常常的初春垂柳,拿捏柳叶的女子,名叫东方钰。 青青垂柳,慢慢悠悠飘飘荡荡,看似毫无方向,一阵清风就能将柳叶吹落。可无论柳叶如何游荡,西风如何吹拂,柳叶的前方,就只有无名一人。 一般的武夫把式,在习武练功或者与人交手切磋的时候,在出招之前,都会大喊一声自己即将要使招式的鼎鼎大名。 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告诉别人自己即将出招,好让对手注意招架。 武夫不是莽夫,恰恰相反,能够习武之人,大多都是天资比寻常人要聪慧一些的。 能够在漫漫武道坚持下来,一往无前之人,更加是人中龙凤。 这样的人又这么会去做,提醒敌人注意招架的“蠢事”呢? 出招之前大喊一声,一是通过声音进行运气。武夫释放招式,无一不是将丹田气穴的内力,向体外迸发。而人的声音,也是由体内向体外发出。武夫在出招时通过喊声调节气息,可以使气息更加顺畅。看似简单洪亮的喊声,其实每个字的间隔,每个吐字的声调、频率、音量,都是大有讲究。 二是喊出自己招式的名称,可以帮助武夫提升气势。一套被武夫练得滚瓜烂熟的功夫,自然是武夫最自信、最得意的招式。 当然,这只是一般把式所使用的手段。像无名这样已经登堂入室的高手,很少有人用这样的方式运气和提升气势。 高手们运用内力的手段早就已经炉火纯青,哪里需要如此多此一举? 至于提升气势一说,可能确实也有些小到可以忽略的作用。登堂入室的高手,哪一个又不是对自己自信且自负?他们的每一招每一势,皆是带着石破天惊的气势。 别的高手可以忽略的提升,无名却不会忽略。 因为他是鱼钩所无名。 黑衣无名嘴角依然挂着笑意,目光随着飘飘荡荡的柳叶由远及近。 “点苍指!” 无名右手食指和小指伸出,浮于胸前压阵。左手拇指和食指向前猛地一指! 鱼钩所无名,喊出了自己最为得意的招式的名称。 从练武到现在,无名也只是练了这一招而已。 当年那个把《点苍拳》交给无名的国字脸男人,告诉过无名,这本武功,就够无名练一辈子了。 义父说什么,自己就做什么。多年以来,从未改变过。 现在的黑衣无名,已经远远超越了当年创造《点苍拳》的武夫。可无名却依然修习着《点苍拳》,孜孜不倦。 两道白色的圆形颗粒,随着无名的一声大喊,从无名的指尖射出。 还未等到白色颗粒碰撞上空中悬浮的柳叶,又是两粒白色射出。 “二、四、六、八、十……”一共三十六道白色颗粒,接二连三地撞向飘零柳叶。 “将剑气凝结成固态的颗粒,剑气浓郁的程度,比起这孩子之前的‘点苍指’,强了十倍还不止。”立于一侧的青衫谢玉堂,目光停留在了柳叶与剑气碰撞的地方,“不知道能不能挡住东方钰的摘花飞叶。” 三十六颗颗粒,三十六道剑气,几乎在同一时间撞向了东方钰的柳叶。 一阵阵清脆悦耳的碰撞声响起,叮叮咚咚。 三十六道剑气,却是三十五声声响。 响声过后,半空之中悬浮的,只剩下一颗无名的剑气。 柳叶裹挟着残风,飘零落地! “我破了红衣东方钰的成名绝技!”哪怕心性坚韧果敢如无名,此时也难免有一丝涟漪在心湖泛滥。 东方钰的飞叶很慢,无名的点苍指却是快若奔虹。 仅剩的一粒白色突然光芒大作,声响也由清脆转变成刺耳,直奔红衣东方钰而去。 东方钰深邃的眼眶里,写的是东海那难以描摹的翡翠,写的是女子那义无反顾的深情。 独属于红衣东方钰的深情。 红衣东方钰指尖指的是无名,眼神却望的是曾毅。 “大剑仙……曾婉。”曾毅头枕着半躺着,眼神也是停留于那一抹大红色。 “娘亲….”曾毅的眼中,那一袭红衣,竟是渐渐化成了一位梅花长裙的女子。梅花长裙的女子不再是曾毅眼中,那个软弱朴素的曾婉。而是和红衣东方钰一样,仪态万方,遗世独立。 三枚破败残柳,如同秋日里败落的无根之叶,回旋降落在无名上方。 东方钰一手轻轻捏捺大红袍子,一手缓缓探出,五指一握,将飞速袭来的白色颗粒捏碎在掌间。 东方钰深邃的目光向上移去,声音轻盈剔透:“落叶。” 曾毅眼中的蓝衣,也随着东方钰的声音,重新化成了红衣。 猛然惊醒的曾毅,抬头望向无名上方三枚打着旋儿的残柳,惊慌出声:“小心!” 无名还来不及从破掉“摘花飞叶”的喜悦中回神,三枚残柳已经分别降落在了他的头顶和双臂上方。 无名甚至比曾毅还要先察觉到三枚夺命的残柳,一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情绪从无名心底升起。多年之后,无名才知道这种情绪的学名。 叫做恐惧。 几乎在曾毅出声提醒的同时,无名一直浮于胸前压阵的手动了。 黑衣的右手食指与小指,猛地向上抬起。无名的双指所到之处,连空气都是被剑气洞穿。 无名头顶上方残留的空气,化成了两串糖葫芦,被无名两指做成的“竹签”穿过。 无名很快就是恢复常态,赶在残叶降落之前,用剑气相迎。 黑衣青年嘴角又一次勾起了浅笑,双眼微微眯起,对上了红衣东方钰深邃如古寺老僧的双眼:“苍天。” 第163章 红颜 这世间有两样东西,是女人最难以长期拥有,也是最自欺欺人的。 青春和美貌。 莫道世上红颜少,座上岂无薄命人。 红颜,似乎总是和薄命搭配在一起。并非是因为红颜们往往都会命薄坎坷,而是人们不愿意看到昔日的倾国红颜,人老珠黄,青春不再。 所以当红颜青春不再的时候,她们就已经死了,在大多数人心中。 红衣东方钰的美貌,就像是一座屹立在极地里的动人冰雕,只要仍在极地之中,冰雕就永远不会融化。 可是东方钰的青春呢? 是二十年前,和那位出尘绝世的大剑仙并称“北婉南钰”的时候?还是更早些年,夕阳隐没于东海群岛,一袭红衣蹲下捡拾贝壳的时候? 东方钰自己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眼睛从群星闪烁,变得古井无波。 从沿着海岸奔跑弯腰收集贝壳,嬉笑欢愉的小姑娘,变成了双指捏拿杨柳,武功深不可测的东方钰。 当眼前这个黑衣青年,在自己轻吐“落叶”的时候,仍然可以笑着出指的时候。东方钰终于是发现自己早已青春不再。 东方钰没有因为无名略带调戏的叫自己“大姐”,而感觉青春不再。却因为无名的一指“苍天”,开始有些伤春悲秋。 女人,本身就是世间最最难以捉摸的生物,更何况是红衣东方钰? 当曾毅大声开口提醒无名“小心”的那一刻,连东方钰也是迷惑了:“乞儿这孩子,好像很在意黑衣青年的生死?” 东方钰微微抬头,望向前方那位让人看一眼就没了印象的男子,东方钰深邃的眼神中,颤栗着幽幽云彩。 无名一指“苍天”,三道剑气。 原本降落于无名头顶的那枚细长残柳,被“苍天”的剑气彻底湮灭。 而东方钰的另外两枚落叶,无名实在是力不从心,分散而去的“点苍指“剑气,并没能抵挡住残柳降落。两枚威能大减的残柳,实打实的陷入在了无名的双臂之中。 无名双手大臂的经脉、气穴,统统被落柳搅得稀烂。 无名双臂血肉模糊,重重垂下,依旧对红衣东方钰轻轻一笑道:“大姐,多谢手下留情。” 东方钰从无名的笑容中,看不到一丝感谢的味道,她只是看到了他的轻蔑。他所轻蔑的东西,会是什么呢? 不过和无名交手,东方钰确实已是手下留情。“摘花飞叶”,摘花于掌,飞叶出手,落花无情。 若是降落在无名头顶的不是残柳,而是暗花,无名可能就不是两臂被废那样简单了。 同是九品武夫,钱四道面对已是强弩之末的东方钰,都是被落花炸断一臂。无名对上实力恢复三四成东方钰,至少还没落下什么残疾,只不过是经脉被残柳暗劲所伤而已。 这是一件值得开心和庆祝的事情。 至少黑衣青年自己觉得心情还不坏,一想到钱权酒色帮的那个胖子,无名就觉得有些开心。毕竟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奢望,可以胜过东方钰一招半式。 自己双臂被废,胜负已定,一屋子人的生死,已经完全掌握在了这个没有感情的大姐手中。一想到这里,无名又变得不怎么开心了。自己之所以会和十品大宗师过招,还不是因为小弟弟?现在的情况和自己一开始就跑路,好像没有什么区别啊。自己先前没少得罪这位大姐,真是白白搭上一条小命。 “愁啊。”无名抬头望向房梁,忧郁地叹了一口气。 “孩子,他伤了你,你为何要护着他?”东方钰的手指重新藏于一袭红色之下,望向半躺着的曾毅,开口询问道。 还未等曾毅开口,无名讨厌的声音又一次响起:“怎么了,小弟弟关心我,大姐你吃醋了啊?” 曾毅躺在铺上左右为难,不知如何开口。 一尾红色盛开,曾毅的手已是被东方钰紧紧握住。 感受到东方钰手掌清凉的温度,一股融融暖意,莫名地从曾毅心中升起。曾毅望向眼前第一次相见女人,喃喃开口:“前辈,我……” “叫什么前辈?孩子,叫我姑姑。“东方钰的声音温柔中带着些许幽怨,望向曾毅的眼神,充满了关怀。 曾毅一眼就看到了,东方钰眼中深藏的那片彩云。 曾毅心中的姑姑,或许就是东方钰这般模样的吧。大气,温柔,真切。 “姑姑。”从小到大,除了娘亲再无亲人的少年,终是仍不住开口。 红衣笑了,深邃和忧虑常伴的十品大宗师东方钰,露出了豆蔻少女才有的笑容。 “小淘气,都长这么大了,姑姑当年给你取名的时候,你还没有姑姑一个手掌大呢。”东方钰一边笑意盈盈,一边泪花闪烁。初春和凛冬,红衣都曾独自走过。 “曾毅……不是胡先生取的名字吗?”谢玉堂疑惑望向东方钰,喃喃自语。 谢玉堂声音再细微,又这么能瞒过十品大宗师的耳朵?东方钰听后眉头一紧,本就幽怨的红衣变得更加幽怨:“胡炳深这个臭教书的,刚去清安镇,就把乞儿的名字改成了曾毅。他以为多读几本破书就了不起啊?随便改别人幸幸苦苦取的名字。” 谢玉堂听到东方钰的抱怨后暗自咂舌。赳赳武夫,若要评出一个天下第一人,还真不好说,毕竟当世的几位顶尖高手,无一不是天外之人、天上之人,也不会为了一个“第一”的名声,大战三百回合。 除了百年之前公认的天下第一人白宝墨,就连位于巅峰的青衫谢玉堂,也没有去认“天下第一”这个名头。各领风骚十数年而已。 可要是论万千儒门学子之中,最最有学问的读书人是谁? 除了文曲殿与殿其名的那一位,天下谁人敢当? 大楚国时期万生同堂,只为听得先生一方学问。大顺大梁两朝帝王,位于山巅的顶尖武夫,儒门寒窗苦读的万千读书人,都要一同尊称“先生”的胡炳深。 原来也会被别人叫做“臭教书的”? 谢玉堂有些想笑。下次去“清心私塾”,一定要喝上一大壶江阴花雕。 第164章 剑仙 “娘亲一直都是叫我乞儿的。原来,乞儿是姑姑取的名字吗?”曾毅和东方钰二人明明是第一次相见,竟然是相互心生亲近之感。 “乞儿乞儿”,望月宗第六代宗主宋清海,给出的解名是:“行乞之人,一生不求荣华富贵,只求平安顺利。” 取名之人东方钰,本意或许不是如此,可总归是希望曾婉的孩子,能够平安顺利的。 “北婉南钰”,连谢玉堂都是不知,当年的绝代双骄,关系竟然如此的非同寻常。 这也难怪无名“南北之争”的言论,并没有激怒红衣东方钰。因为在那一袭红衣心中,自己本来就远远不如曾婉。 “东方钰和曾婉的关系,竟然这般的亲近。啧啧,这可是大情报啊。”无名双臂被废,还不忘继续插科打诨。 此事若是放在二十年前,的的确确算得上一桩惊天秘闻。谁能想到一直被江湖好事者,拿来一比高下的两位绝世佳人,不仅没有像传闻之中那么的水火不容,反而结为金石之交。 可放到现在,谁又会关心已故多年的曾婉和不问红尘事的东方钰,是怎样的关系呢? 连无名知晓此事之后,都是唯有苦笑而已。 “姑姑,娘亲她,真的是大剑仙吗?”曾毅的声音有些颤抖,不知是因为大伤未愈,还是因为“大剑仙”这三个字,放在温柔软弱的娘亲身上,实在太过沉重。 “当然,你的娘亲,舶羊湖剑楼曾婉,是这个世上最最厉害的大剑仙。”东方钰握着曾毅的手又加上了三分力气,语气坚定陈恳。 曾毅瞬间愣住。 “我说大姐,你口里的这个最最厉害,虽然算不上有多大的水分。作为百兵之主的剑,难道就真的只有她曾婉一人位于云巅?”这种给高手排名次的事儿,不仅仅是江湖上的好事者,无名也是觉得非常有趣。 “那些已经归西的老前辈们就不说了。光是曾婉的师兄剑楼楼主方唯雪,当年与曾婉的一剑之争,胜负手虽然只有他们兄妹二人知晓。哪怕退一万步,假设当年咱们方楼主不忍心对师妹下狠手,输曾婉半寸剑意。可老楼主天人境的剑意摆在那里,一个大境界的压制,堂堂舶羊湖剑楼楼主,怎么就不能去争一个最最厉害?” “还有南海观音岛的那尊女菩萨,那可是在南海磁剑林,砥砺剑心一个甲子的神仙。莫非就因为大姐你在东海,人家在南海,你就选择性无视这位使剑的老祖宗?” “更不用说现在北逆中央的那一城一剑。仅凭一人剑气,力压舶羊湖剑楼一宗门的高手。北逆匪首姜永碌是什么人?那可是一言不合就带兵火烧太安寺的狠角色。这种和陛下相互博弈的狠人,愣是让别人在自己的地盘正中央修了个城池,只准进武人,不准进官家。” “能把姜永碌都制得服服帖帖,也难怪现在江湖上的各种传言,直接将北逆中央的那一城一剑,给抬到了‘天下第一人’的位置。” “这人可是比当年侯爷你还要受欢迎啊。”无名深深地望了谢玉堂一眼,一阵长吁短叹,也不知道是真的心生感慨还是故作姿态。 “肖弑的剑,我也没有见过,不敢妄自揣测。”谢玉堂顿了顿,沉思道。 无名一脸惊讶的表情,语气浮夸道:“我还以为是我无名见识太少,没有见识过一城一剑的八十斤剑气,原来连侯爷你也没见过?” 谢玉堂毕竟之前身处庙堂,大楚帝国分崩离析之后,谢玉堂为了楚国仅存的丝丝香火,疲于奔波。到后来曾婉梅陨清安,青衫谢玉堂境界大跌更是心乱如麻,无心顾及江湖俗事。 大顺中央崛起的那一城一剑,到底有多么的剑气风发,谢玉堂不清楚。 二十年来,甘愿画地为牢的谢玉堂,何尝不是沦为他人掌中的棋子? 这枚棋子,青衫谢玉堂做的心甘情愿。 能够在茫茫乱世、滔滔洪流之中,依旧静如卧莲,不忘初心之人,谢玉堂似乎只认识一个。 胡炳深胡先生。 现在,又似乎多了一个少年。 “肖弑的剑,出自武当山。”谢玉堂一语惊人,道出了连鱼钩所无名都不曾知晓的江湖秘闻。 “还有这样的事?那肖大剑仙的剑和武当山掌教黄楼比谁更厉害?”无名双眼一亮,一脸兴奋地问道,一点也不像刚刚被人废掉双臂的样子。 “黄掌教自己说过,不如肖弑。”谢玉堂说完,神色复杂地望向曾毅,也不再继续深入评价大顺中央一城一剑的剑术如何。 谢玉堂只知道,那个梅花长衫的曾姓剑仙,二十年前便是十品巅峰,比刚刚突破宗师境的大剑仙曾逍遥,还要年轻几岁。 在青衫谢玉堂心中,她就是最最厉害的剑仙。 “乞儿,苦了你了。”东方钰完全没有想要回应无名的意思。无名这种给高手排个“一二三”的行为,像极了那些武道路途寸步难行的下三境好事者。 “我觉得吧,就我刚刚说的那几位,南海观音岛的女菩萨第一厉害,北逆中央的一城一剑第二厉害。至于剑楼的师兄妹二人,并列探花吧。” 无名一副不嫌事大的模样,心满意足的给出了自己精心研究过的剑仙排名。他好像忘了,除了自己,这一屋子的人,都是跟曾婉的关系比较好…… 可奇怪的是,这几个人都没有对无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小仓房一时间陷入了安静。 东方钰一手紧握曾毅,另一手轻轻放在了曾毅的头上,望着迷惘的少年,红衣东方钰有些心疼。 就是眼前这个孩子,大剑仙曾婉和大楚皇子曲夏的儿子。 就是因为他的这层身世,无数的人不愿意看到他可以活下去。明枪暗箭,阴谋阳谋,统统对准了曾婉母子。 那位女子一人挡住了所有,只为护住自己的孩子。 他本来是这个世上最幸运的孩子,现在却成了这个世上最不幸的孩子。 第165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一) 阁楼静默,天空不语。 唯有树叶窸窣。 东方钰在这片宁静中猛然抬头,坚定开口道:“乞儿,你可知道是谁让你们母子流离失所?又是谁害死了你的娘亲?” 堂前三只飞燕乍然惊起,屋内三人听闻红衣之言,心中滋味反复酝酿,却是截然不同。 当年曾婉的死,归咎于何人?屋内四人,除了曾婉的亲身骨肉曾毅仍然蒙在鼓里,其他几人早就是知晓了其中内幕。 对于孤香梅陨的起因、经过、到最后的尘埃落地,其中明里暗里的杀机何止千万,参与进来的势力更加是错综复杂。真真正正的去分摊这份责任,下棋之人不会低于五指之数。 “凶手”,亦是有直接间接之分,曾婉的死,已是大势所趋。 当年曾婉不死,这场乱世不知道还要持续多长时间。 曾毅缓缓闭上了眼睛,娘亲的离世,远远没有自己以为的、看到的这样简单。 大剑仙曾婉,哪怕放下了她的剑,又怎么会简单? “娘亲…..原来不是因为身子骨差而病逝的吗……” 真相,就在少年触手可及的前方。 “姑姑,你说。” 曾毅的声音,平淡中隐藏着很重很重的沉甸。 不同于谢玉堂二十年的画地为牢,不愿不想不能与曾婉的孩子相见。东方钰没有那么多的顾虑,她对曾婉执念,来自于二十年前绝代双骄的骄傲。 东方钰要报仇。 开始准备道出那几个人的名字,红衣那苍凉无波的声音,也慢慢变得起伏。 “害死你娘的罪魁祸首,正是南帝北王两尊人皇!” 一道道超越生死的气息,朝床铺上半躺着的少年碾压而来。 少年比三年前成长结实了许多,不再是那个被人一眼当做落魄乞丐的身子骨,斩怨念入上三境,武道上也算得上是登堂入室。 然而少年,依旧只是少年。 “这两位号令天下,俯瞰苍生,却又水火不容的人中之皇,在某些事情上倒是保持出奇的一致。”曾婉的冷笑中透露着悲哀,“那就是逼死一位已经放下所有的女子。” “咳咳。”青衫谢玉堂的轻咳声响起,他那本就沧桑悲苦的背影,突然之间佝偻了几分。青衫黯然神伤,推门离开了这间小仓房。 无名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上下打量着红衣东方钰,最终还是将想说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十八年前,大梁天子张瑞奇,大顺中央大王姜永碌二人心有灵犀,高手尽出,由北到南,围杀已经不再握剑的剑仙曾婉。” “参与这场围杀的梁顺朝廷英犬、南北江湖高手,多达上百人,藏在幕后出谋划策、动用伏笔暗棋的那些所谓‘智囊’国手,也是个个都是朝中骨干,国之脊骨。” “连九品以上的高手,南北两大朝廷都是动用了近20位之多。” “十八年过去了,除了当年陨落在侯爷手上的两位十品大宗师,以及各自恩怨命丧江湖的几位高手,现在应该还有接近十人仍然在这世间苟活。“ “姑姑能力有限,这些年也仅仅掌握了其中四人的姓名,却不能奈他们何。”东方钰声音苍凉依旧,深邃的眼睛里,藏住了落寞神采。 虽然东方钰说的轻描淡写,这种楚顺梁三朝共同潜藏的绝密,十八年,四个名字。一袭红衣整整付出了一个青春。 女子最最宝贵的东西,就是她的青春。 “乞儿,姑姑现在就能告诉你那四个人的名字。”红衣攥紧了曾毅的手掌,少年坚毅了十七年的眼睛,第一次没有了神采。 无名站在一旁双手垂落,暗暗叹气道:“告诉他又有何用?连你东方钰都无可奈何的人物,小弟弟连我都打不过,又谈什么报仇?既然报不了仇,又有什么必要知道仇家的姓名?” 不要说是东方钰无可奈何,连境界大跌画地为牢的青衫谢玉堂,都是无可奈何。 并非由皈依跌入宗师的谢玉堂武功不及那些人,实在是那些人的身份、背景过于特殊。 快意恩仇,血溅五步,冲冠一怒为红颜,江湖中并不少见。可大部分都仅是存在于下三境武夫之中。越高的高手,越大的大侠,所受到的束缚和牵挂也是越多。 哪里有那么多逍遥随心,江湖任我闯的风流人? 这也正是舶羊湖剑楼曾逍遥剑心可贵的原因。 “乞儿希望姑姑一定要如实告诉我。”曾毅的眼睛依然空空洞洞,声音却是坚定异常,毫不犹豫。 “好孩子,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姑姑。”东方钰放开了紧握曾毅的手,一抹红羽瞬间笼罩了整座小仓房。黑衣无名也是同一瞬间就失去了听、嗅、味、触四种感觉,仅仅剩下的视觉,只能看到那美得诡异的红衣。 “真是小气,我又不会偷听你们说话。就算一不小心听到了,我也不会随便告诉别人啊。”无名耸了耸肩,叹气道。 黑人无名,十八年前甚至刚刚习武,自然不曾接触当年的那场围杀。 可这位来自鱼钩所的谍子,就算不去刻意调查,也清楚其中一人是谁。 “这四名参与围杀你娘亲的高手,有京城第一剑仙明品,此人徒有剑仙虚名,却早已沦为张家鹰犬,坐镇秣陵京城。明品的剑,十八年前就是九品巅峰,现在更是半只脚踏入宗师境界。” “这第二人,乃大顺西路大王普河山。普河山不仅仅是武学上早已稳固宗师境,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大顺当代军神。” “这第三人,太安寺三禅和尚,天人境。” “这第四人,境界虽然和我一样,同为宗师。却是四人之中最可怕的一位。” 无名眉头紧紧皱起,望向那团如火一样的红衣,忧心忡忡:“这要是让小弟弟知道,义父也是当年几人之一咋办?” 愁到连“愁啊”都说不出口的鱼钩所无名,还是没有办法阻止东方钰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张瑞奇的那道暗影,鱼钩所都督,穆隐。” 第166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二) 今日是个好天气,无沙、无尘、无风。 一缕暖意投射在长长窄窄的小巷里边,一黄纱遮面的婀娜女子低着头,看向自己右手中的一颗朱柰,怔怔出神。 朱柰是女子最喜欢的果实,入口轻软如嚼棉絮,果香清冽,酸中带着甜味,就像是人生。 女子手中的朱柰表皮皱巴巴的,已经远远谈不上新鲜。扔掉它吧,果实还是好的可以食用,吃掉它吧,皱巴巴的模样,实在是让从小锦衣玉食的女子,提不起一丝食欲。 一颗西北路百姓见都没见过的朱柰,被女子捏在玉掌之上,反复把玩。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拥有着令全天下男人迷恋身材和容颜的女子,整个西北路恐怕是找不出第二位。 吐扎部公主——古雨 自从那日和曾毅分开之后,古雨一直致力于面见大旱城太守,希望太守大人深明大义,上奏大梁天子,至此大梁帝国出兵漠北,一扫神秘阴霾。 这个仅仅比曾毅大了一岁不到的女子,肩膀上支撑的确是整座漠北。 古雨一路忙碌奔波,从最最普通的巡逻士卒,到大旱城守城副将。从太守府里跑腿的下人,到太守大人的智囊师爷。古雨上下打点,喂饱了这群大梁朝廷的老爷们。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昨日,古雨得到了一次和太守大人面谈的机会。 在仕途浮沉浸淫二十来年的太守老爷,一见到古雨就知道这位女子,是给自己带来麻烦的,而不是带来银子和前途的人。 古雨哪里是这位大梁官场老油子的对手?整个面谈,古雨连开口提起漠北大草原的机会都是寥寥无几。太守大人一副代表天朝上国风度的模样,侃侃而谈。 最后古雨只好破釜沉舟,打断了太守大人的“悬河泻水”,单刀直入地把形势挑明。 结果古雨刚刚提起西北路内乱的茬,就被日理万机的太守大人给“请”出了太守府。 与亲族决裂,与故土长辞,古雨为漠北付出的所有心血,似乎在她走出太守府府邸大门的那一刻,全都化作了泡影。 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异国他乡屡屡受挫,这位吐扎部的公主第一次感觉这么的无助。 那个叫曾毅的少年,似乎早就预料到了古雨此行会失败,让古雨七日之后来此处等他。 古雨来了。虽然在大梁朝屡屡碰壁,古雨还是愿意为这个充满魔力的少年赌一把。 古雨已经站在小巷中,独自等待了两个多时辰,迟迟不见少年前来赴约。 “他果然是骗我的吗?”这一路走来,古雨受到的欺骗与伤害,不可谓不多。少年的那份欺骗,也只是一场毛毛细雨而已,根本算不上什么。可是突然之间,女子心口涌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究竟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如古雨调戏般所说的:“你很特别。” 古雨自己也不知道。 她知道,他不会来了。 他还是来了。 少年满脸的颓唐,眼神之中那份独属于少年的坚毅,悄悄地藏了起来。 嘴唇发白,四肢无力,少年似乎是受了极重极重的伤。 区别于那日初见之时,内敛如大漠地底最深最深的树根,势不可挡如万马奔腾的少年。 古雨突然发现,他原来和自己是同一类人。 少年身上肩负着的东西,不见得比古雨的要轻。 有什么东西,会比漠北大草原和长生天还要沉重? 古雨又一次心痛不已,这次不是为自己的族人,不是为漠北的命运,不是为长生天下发生的灾难。 而是为眼前这个第二次相见的少年。 曾毅和古雨都没有开口,和曾毅同行的一位黑衣青年却是活泼乱跳,抢先说道:“这么美味的朱柰,都快被姑娘你给盘坏了。你还吃不吃?不吃的话给我吃呗。” 古雨皱了皱眉头,她刚刚被曾毅的情绪所感染,竟然没有看到和曾毅并肩的黑衣青年。 “你要是喜欢,我可以让满鳌给你去拿新鲜的,这个的味道已经不太好了。”古雨被人看出自己的无聊,古雨也是有些羞涩。 “不打紧,不打紧的,小弟弟,你快去给我拿过来。”黑衣青年双手似乎带有残疾,不方便抬起手臂。 古雨露出了一个微笑,伸手将朱柰递给了曾毅。 曾毅接过古雨手里的果实,并没有把它放进无名一直张大的嘴巴,而是顺手把它摆在了无名的头顶。 黑衣青年头顶着朱柰,一下就安静了下来,无名眼神不时上飘,小心翼翼道:“小弟弟,别淘气了,快把它从我头顶上拿下来。一会儿摔碎了多浪费粮食啊?” 曾毅没有去理会无名,能让无名安静下来,何乐而不为? 曾毅费劲心思联系大旱城黄沙鲤鱼,就是为了接触鱼钩所上线,把古雨情报传递出去。既然现在能够直接见到无名本人,鱼钩所的谍子早就已经无关紧要了。 对上古雨那如烟雾熏腾一样的眼睛,曾毅开口道:“看来,你没有从大旱城太守那里,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古雨收起疲倦,笑盈盈道:“我这不还是觉得小朋友你靠谱一点吗?” 古雨望向曾毅时,眼神中带着的韵味,曾毅虽然不懂,无名作为大梁朝事业有为的青年小伙儿,不可能不懂。 古雨的眼中充满了诱惑,那是一个无辜纯洁的女子,特有的诱惑。可古雨偏偏又是那么的倾国倾城。 诱惑之中,似乎还投入了一份情感? 无名暗暗咂舌,想不到小弟弟这样看着木讷的人,也是如此会吸引女子。 这小子要是长大几岁,在帅气一点,那还了得? 古雨抬起手背,轻轻擦拭着额头的汗珠,风情万种。 虽然今日温度算不上多么炎热,对于古雨这样未曾练武的女子来说,两个时辰的等待,也不是太过好受。 “我旁边这位,是鱼钩所中人,他会帮助你的。” “如若我答应你远赴漠北,拯救你的同族,我又能有什么收获?” 第167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三) 淡淡日光洒落街道,街道老旧而狭长,被日光镀上了一层更加淡淡的金色,街道两边坐落着的是矮小简陋的民居。民居一排接着一排,紧紧地与街道相拥。 徒有民居,不见百姓。 曾毅早已习惯了这独属西北的风土人情,一丝丝忧伤,不知何时已经悄然跑到了他的眉梢。 “无名,你知道大旱城为什么一点也不热闹吗?”曾毅与无名并肩而行,长长的狭街,却只有两人。 “垣州这么偏远贫瘠,连同属西北路的凉州泉州都是比之不上,更不用说去和江陵府、秣陵城去比人烟灯火了。秣陵的灯花,天下奇观,可不是说说而已。”无名上次来西北路还是三年之前,大旱城十万出头的人口,基本上是全民信佛。虽然佛家香火鼎盛,却是整座大梁朝最最贫瘠荒凉的土地之一。 “无名,那你知道这里的人为什么都信佛吗?“曾毅还没有给出上一个问题的答案,又是一个新的问题抛出。 “当年北逆势起,独尊儒术,北方无数的庙宇道观被捣毁,连数千年底蕴的真佛诞生之地太安寺,都是差点被一把大火烧掉。虽然最后太安寺没有被烧毁,对万千佛家信徒却是致命的打击。太安寺三位得道高僧,枯默、松南、三禅离开太安寺,普天之下宣言佛法,好让他们佛家香火不至于这般凋零。” “佛道两家南迁,这大旱城当年也是接纳了一批北边来的虔诚信徒。再加上十一年前三禅和尚在大旱城开坛论道,宣扬佛法,这才导致了大旱城全民信佛的盛况吧。” 无名不紧不慢,娓娓道来。 曾毅忽然停下了前进的步子,回身望向无名的眼睛。 “这条街上的男人,一部分正站在大旱城的城楼之上,更多的人,却已经埋骨于方圆百里的黄沙之下。” 无名也停下脚步,缓缓看向曾毅,他在少年身上看到了些青衫谢玉堂的影子。 “军人的遗孀家人们,有的选择离开这个他们男人为之付出生命的城镇,剩下来的,也很少有出门闲逛的心情。” “因为他们脚踩过的泥沙,都掺杂了自己亲人的血。” 曾毅的声音平平淡淡,少年的眼睛和身旁的无名同时眯起。 无名一直就没有亲人,所以也没有失去亲人的痛苦。 “秣陵的灯花,为何能一直繁华?是西北人,拿命换来的。” “西北人信佛,也许有两家南迁的一些原因。可他们啊,正是因为这片土地业力太重、牵挂太多,信仰才会这么纯正。” 西北路有军歌苍凉嘹亮:军歌应唱大刀还,势灭北卑出玉关。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 “所以这就是你决定只身前往漠北的原因?也是为了这片土地的牵挂?”无名冷笑一声,“这片土地,这座王朝,跟你曾毅有半毛钱关系?” “不对,是我弄错了,不仅有关系,还是天大的关系。” “这座王朝的天子害死了你的母亲,篡夺了你们曲家的锦绣江山!北逆之首姜永碌甚至分封南路大王,来玷污你爹天下正统的身份。” “可谁又能料到,曲夏和曾婉的儿子,竟然活得好好的。” “你,曲毅,才是这天下南北最最正统之人。你的父亲,是楚国最后一位封王,你的祖父,是压得连漠北英雄忽焰霆都抬不起头的千古大帝!” “你本应该是最最仇恨这片土地的人,现在却要为它去送死?”一向痛恨大梁反贼的无名,面对这位当今陛下最忌惮的人,竟然是一改常态。 “你一个七品武夫,装什么救济苍生的大侠啊?” “我恨这座王朝,不恨这片土地。”曾毅笑了笑,表情似乎不再忧郁沉重,“我只是去探探风,又不是去找‘神秘’单挑,没你想的那么危险。” 无名神色复杂,深吸了一口气,道:“我一定尽快将此事上报给义父。” 无名显然不同于大梁朝其他的达官贵人,作为鱼钩所点亮四目“双鱼护龙”的谍子,他很快就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无名宁愿相信黄纱女子的无稽之谈。一座统一的漠北大草原,所凝结成的能量,已经不能用恐怖强大去形容。 摧枯拉朽,势不可挡。 “嗯,麻烦你了。”曾毅不再看向无名,缓缓把头低下。 “小弟弟……当年之事的隐情,除了当事人谁也说不清楚,义父他….” “无名哥,你手上的伤,我来给你看看吧。”曾毅伸手按住了无名的肩膀,认真说道。 “得了吧,小弟弟你被我打的这么惨,自己先好好调养吧。鱼钩所家大业大的,随便找几个神医还不是轻轻松松?” “小弟弟,你该不会是为了你的小情人古雨才决定去漠北的吧?英雄难过美人关,你可别傻了吧唧的拿命和别人玩儿啊。”无名突然开口,这时候的无名,才是真正的无名。 “滚。”曾毅面无表情,暗骂一声。 下一瞬间,少年仿佛想到了什么,又变得害羞和向往。 “我有喜欢的姑娘了。” “啊?” “她是和娘亲一样厉害的大剑仙。” “小弟弟,你喜欢的该不会是玉门关外的那道白衣吧?这个女人可不简单啊。” “锦瑟姑娘她怎么了?”曾毅疑惑问道。 无名左顾右盼,突然压低声音道:“据说,我是说据说啊,她不喜欢男人。” “锦瑟姑娘这样的剑仙,不喜欢别的男人,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少年变得更加疑惑了。 “哈哈哈哈哈,小弟弟你还小,你还小。” 停在狭长的古道,仿佛连时光也是被一同停下了。无名收起了笑声,很认真地去看眼前少年。 二人都知道到了告别之时,并没有太多的沧桑和百感交集,曾毅只是将手搭在无名的肩上。路边野草蓬勃生长,和三年前一样,二人谁都没有说出“再见”二字。 “什么时候动身?”无名问道。 “走之前把谢伯伯安顿好,然后和姑姑去一次大顺西路。”曾毅答道。 “你就这么相信东方钰的话?小弟弟,随便相信陌生人可是要吃大亏的啊。” “我当然相信姑姑。” “为什么?就因为她长得好看。” “因为啊,她是大剑仙曾婉的朋友。”少年笑了,灿烂如春江上的一阵风。 第168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四) 夜深,人静。 还是那条又窄又长的古老街道,四周安静的可以听到西风的声音。 厚重浓郁,裹着西北历史人文的西风,竟然是吹不散长街中人的酒气。 两个身材魁梧的汉子,一摇一晃,勾肩搭背地行走在古老街道的中央。白天就四下无人的整条街道,现在更加不可能有人。 只有两只鬼,两只醉鬼。 “他娘的,他张钰算什么狗东西?赶骑在老子头上撒尿?老子憋屈啊。”一位明显喝得更醉的汉子,一只手搭着同伴的肩膀,骂骂咧咧道。 “是啊,就他们钰楼的那些小鱼小虾,之前谁见了我,不是一口一个’大头哥’?” “现在呢?他张钰都没正眼看爷爷!”另一位叫大头的汉子,吐了一口唾沫星子,骂道。 “谁…你说谁是爷爷?”喝得更醉的汉子,怒目一瞪,怒喝道。 “当然是彪哥您啊,这大旱城谁不知道?除了香主,彪哥就是最大的大爷!”大头连忙谄媚道,还不忘竖起一个大拇指。 叫彪哥的汉子这才脸色稍稍缓和,随后又是一阵痛骂:“还提香主干嘛,人都死翘翘了。要不然还轮的到他张钰嚣张?” 原来,这两只醉鬼是大旱城钱权酒色帮的帮众。武林大会钱四道召集八千武夫,大旱城香主杨昌俊战死沙场。杨昌俊带的百来号兄弟,因为围攻曾逍遥的时候,有幸观赏到了大剑仙的“似水流年”,竟是一个人也没活着回来。 钱权酒色帮在大旱城的实力大损,只剩下彪哥、大头这种实力不行的寥寥十数人。 就彪哥这些人,远远不够继续维护,钱权酒色帮在大旱城的产业。一些不长眼睛的三流宗门,也是慢慢打起了歪心思。 “这群不长眼睛的狗东西,等帮派里的高手一到,看老子不宰了他们!”彪哥怒上心头,酒意也是清醒了几分。 大头可不像彪哥这般,在背后编排自己的香主。 ”你余彪算个屁啊?连张钰都摆平不了,还敢编排香主?也只敢在我大头面前牛气哄哄了。还等帮里的高手一到?等帮里高手一到,第一个死的就是你余彪!你贪污帮派银钱,去讨好戏绾里那位小娘子的证据,老子早就准备好了。”大头扶着彪哥连连点头,心里却早就把彪哥当做了一个死人。 大头没想到的是,他自己比彪哥还要先死。 先死一个呼吸。 一个女人出现在了两只酒鬼面前。 月光之下,女人一袭淡如流水的长衫,从双手到眉梢皆是杀气。 突然出现的女人,着实把钱权酒色帮的两位吓了一跳。虽然女人长得年轻标致,可这大晚上的,一个目光冰冷,浑身带着杀气的女人,突然出现在道路中央。 换作是谁都会慌。 彪哥的酒已经清醒了大半,被女人的目光注视,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你是谁?为何挡在爷爷面前?”彪哥大吼一声,给自己壮胆道。 女人没有说话。 “臭娘们拿把剑吓唬谁呢,爷爷告诉你,我钱权酒色帮的兄弟们就在街道那头!” 女人右手握着的,是一把很薄很薄的细剑。细剑折射着月光,亦是折射着女人的杀气。 这到不是彪哥虚张声势,他们钱权酒色帮本来就不剩多少兄弟了。在这个节骨眼,难免会出现什么不长眼睛的人,打着什么不想眼睛的主意。 大旱城整个帮的兄弟,吃饭睡觉喝酒嫖妓,全部都是一起行动。 毕竟钱权酒色帮的威慑摆在那里,帮众们遇到的摩擦不少,却没有什么不长眼睛挑事的人。 女人依然没有说话。 “喂,我们是钱权酒色帮的人,长眼睛的别挡路!”大头倒是比彪哥聪明许多,这几天虽然其他帮派的态度变化了很多,却没有人敢动他们这些下三品武夫。 开玩笑?帮派只是一时失势,等钱权酒色帮回过神来,大旱城这块地界,迟早要回到掌控之中。 这个女人不知道是哪儿冒出来的劫匪,看见自己哥俩醉醺醺的,这才打起了歪心思。 多半是不知道自己二人的身份,大头连忙搬出“钱权酒色帮”的名头,女人必然知难而退。 正是因为大头的聪明,让他死在了彪哥的前面。 果然,钱权酒色帮的威名一出,女人明显有所触动。 女人的表情有所触动,身形也是随之动了。 可惜的是,大头和彪哥二人没有看见女人移动分毫。 大头彪哥二人,同时瞳孔扩散,两道冲天的血线喷出,两只醉鬼,彻彻底底变成了死鬼。 女人的剑,先刺向的人是大头。 “你们的兄弟,早就在地下等着你们了。”女人声音冰冷,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道狭长小巷。 原来女人并非哑巴,只是不爱说话而已。 以前不爱说话,现在就更加不爱说话了。 第二天清晨,大旱城巡逻的士卒,看到了此生难忘的场景。 十来具尸体,尸首分离,堆满了狭长古老的街道。 这些人的表情有愤怒,有喜悦,有质疑。 却唯独没有他们最该有的神情——惊恐。 仿佛这些人在死的时候,都没有想过会死。 事情很快传到了太守府,被太守大人压了下来。每一个发现此事的士卒,都被塞上了一份颇为丰厚的封口费。 由于死者的身份全都来自钱权酒色帮,事件被县令大人定性为帮派斗争。 死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甚至是朝廷的一颗毒瘤。算得上是为国为民,皆大欢喜的大好事。 再加上动手的人显然是高手,能够让十几位武夫都没有察觉凶手的出手,那会是多高的高手? 太守大人显然不会闲的没事,去给自己找点刺激。 这场屠杀被压了下来,倒也算得上情理之中。 亲眼目睹屠杀惨相的士卒们,却是知道其中一处,不为人之的细节。 凶手在现场一座木房门上,留下了刻字。 字体娟秀轻盈,一点也不像是什么绝世高手,反而像是某位深处闺中,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 “钰楼卫渡雨杀。” 第169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五) 天空渐渐阴沉昏暗,绵绵细雨降落。 一辆不算多么豪华的马车,慢慢悠悠地行驶出城,小雨滋润着乡村与河流,大片大片的田野映入眼帘。 成堆的田野绿中带着淡黄,散发着独属乡村的清香。满眼尽是铺天盖地的稻谷庄稼,茫茫成海。 马车很快就被田野淹没,木头车轮“咕噜咕噜”地转动,在田间小路上留下了两行痕迹。 驾驭马车的,是一位质朴少年。少年一手握着缰绳,一手甩着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舞鞭。少年忧郁的眼角,也是被眼中绿野所打动,稍稍平和了下来。 一道温润如玉的声音,从马车中传出:“'乞儿,你连续赶了十数个时辰车马,也该休息一下了。就在前面小坡处,歇一歇脚吧。” 马车中又是一道苍凉女声响起:“侯爷,乞儿他现在怎么说也是上三境武夫,内力充沛夯实,这才赶了一天多的车马,哪里又需要休息?” 马车里的男人一阵轻咳,笑道:“东方,眼前的乡间风光大好,僻静悠远,难道就不值得停下来,好好欣赏一下?” 说话的男人正是青衫谢玉堂,谢玉堂身旁,一位遗世独立的红衣淡然而坐,十品大宗师东方钰。 东方钰心湖跌宕起伏,放眼向远方田野望去,确实是一阵心旷神怡。 “伯安侯不愧是当年的皈依境大能,漫漫绿田,也是蕴含着无边的武道。习武修心,何尝不是侯爷说的那样,动静结合。有时静下心来,放缓自己前进的脚步,反而能够更快的抵达终点。”东方钰因为谢玉堂的点拨顿悟,暗暗想道。 “侯爷这份心境,东方钰远远不如。” 谢玉堂接下来的话,彻彻底底打破了,东方钰对“高手谢玉堂”的崇敬与幻想。 “此时停下来,小酌一杯,岂不美哉?” 东方钰表情古怪,果然什么高人境界,什么习武先修心的言论,都是骗人的啊。 明明就是酒鬼想要喝酒了。 赶车的少年,听了谢玉堂的话,缓缓停下马车。 少年转身一笑道:“好的,正好也到了给谢伯伯运功疗伤的时间。” 自从东方钰找到曾毅,道出曾毅惊天身世之后,三人结伴而行,离开大旱城,朝着大顺西路而去。 现在三人已是进入了大梁锤玉路 导致曾婉陨落的幕后之人,乃南帝北王两尊权倾天下的帝王。而参与当年那场围杀,仍然在世的高手,东方钰这些年来,仅仅打听到四人的名字。 曾毅想要知晓所有仇家的姓名,就必须从这四个人之中入手。 京城第一剑客明品,对梁朝张家忠心耿耿,又是常年坐镇秣陵内城,为大梁天子看家护院。 不说明品根本不可能向曾毅透露,当年那场围杀的丝毫细节。就算明品犯了失心疯,向曾毅吐露事情真相,曾毅现在也绝不可能踏入秣陵半步。 就凭马车上这几人的身份,怕是仅仅走到秣陵城外,就已经被千军万马、千万武夫给包围了。 大顺西路大王普山河,坐镇大顺西路十八年。 大顺西路临界大梁朝西北路和漠北大草原,虽然十几年未起什么大规模的战事,边境的狼烟和摩擦,却是一天也未曾停过。 大顺西路军团,理所应当的成为了整座大顺最最精锐的部队。 普山河统军百万,自己又是十品大宗师,加上大顺西路大王的王爵身份,曾毅想从他这里了解些什么,自然也是难如登天。 至于鱼钩所都督穆隐,是这几人最令人难懂,也是曾毅最不想面对的人。 穆隐作为天子张瑞奇的暗影,清清楚楚的知道曾婉的孩子,并没有在当年那场劫杀之下,像所有人希望的那样,胎死腹中。 曾毅能够安然的活在平安镇,十几年不被大梁朝廷探明真实身份,穆隐可谓是费尽了心机。 当年正是穆隐暗中出手,瞒天过海,保住了曾毅性命。又是在穆隐的牵引策划之下,曾毅《御宝决》傍身,收服陨禅天火。 曾毅的一生,都被那位国字脸男人影响着。 穆隐说是曾婉母子最大的恩人,也毫不为过。 可正是这位本该让曾毅感恩戴德的恩人,偏偏又是当年那场围杀的参与策划之人。 曾毅看不懂穆隐,再也看不懂他了。 三年之前,万入禾府中的亲情画面,让曾毅感到迷幻。 没有人知道鱼钩所穆隐,想要的是什么。 四人之中,唯一有机会提供线索的,只剩下了太安寺三禅和尚。 佛家讲究的是一个清修,传承数千年的太安寺,当世最可能立地成佛的几位大师之一三禅,为何会参与到当年那场劫杀之中? 曾毅除非亲自见到三禅和尚,否则不可能知晓答案。 三禅和尚放弃成佛机缘,坠入世俗武林,在那场围杀之后,再也没有踏入太安寺半步。 从此三禅和尚,只讲别人的佛法。 三禅和尚自己,心中佛已死。 三禅和尚现在,据说就在大顺西路。 田间凉风吹过,刚刚好清凉人心。这种天气,这般风光,确实当浮一大白。 曾毅跳下了马车,将马车牵引到了谢玉堂所说的小小山坡。 曾毅栓好车马,从马车后方取下了一坛子江阴花雕。 想要在西北路搞到一瓶江阴的花雕酒,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满足谢伯伯这位酒鬼,曾毅也是费了不少心思。 曾毅一手握着酒坛子,一手搀扶着谢玉堂下了马车。 旁边那位如深山古寺的红衣,双眼微微闭起,眼不见为净。 “姑姑也一起喝一点?”曾毅望向东方钰,随口问道。 “我不喝酒。”东方钰的声音有些冷。 曾毅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姑姑今天这是怎么了? 谢玉堂伸手整理衣衫,目光远眺,哈哈大笑道:“乞儿,不用管你姑姑,再说这和女人喝酒,有什么意思?” “谢伯伯,我到时少喝一点就是了。”曾毅一眼就看出了谢玉堂的意思,他这是担心多一个人抢酒吃? 谢玉堂又是一阵爽朗笑声,连青衫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脚下的那座谢玉堂自己画的牢笼,已经不再攻不可破。 自从青衫遇见青衫以后。 第170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六) 曾毅熟练地倒了两杯花雕,杯子不大,杯身由白玉手工打造,刚刚好可以整个握在掌心。 酒没有温热过,在西北路找来的江阴花雕,口感品质也远远比不上谢玉堂亲自带来的花雕酒。 谢玉堂此刻心情颇好,轻轻抿了一口杯中酒,温和说道:“前面就是汉泉州了。” 东方钰也是双手轻托红衣,下了马车。东方钰见到曾毅一脸疑惑的模样,开口解释道:“这些天我们一路向东,现在已经到了锤玉路与大顺西路的边界之地。再望西走十几里路程,就算得上是北顺的地界了。” 东方钰眉宇深深,望了谢玉堂一眼:“汉泉路是前朝楚国的叫法,现在一并并入北顺版图,是北顺西路大王普山河的地盘。” “侯爷,这位北顺军神,当年可没少遭受您的打磨。”东方钰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趣事,难得微微抿嘴。 谢玉堂没有理会东方钰的调侃,继续抿了一口酒道:“普山河练武倒是扎实勤恳,精耕细作,算得上是大器晚成。至于普山河的治军之风、行军之魄,‘军神’二字却是有些当之有愧了。” 东方钰略带顽皮地问道:“这些年,普山河打的胜仗可是不少。” “就拿现在还在掌兵治军之人来说,西北的卢艾就是要强于普山河。近十年起势的张家二皇子,也是一位用兵的奇才。更不用说姜永碌自己了。”谢玉堂一饮而尽,将手中酒杯递还给曾毅,“普山河这些年打下不少胜仗,却没有一场硬仗,完完全全的以势压人。不过以普山河的用兵之法,确确实实再适合不过裹挟大势,稳扎稳打,出不了什么大岔子。” “姜永碌不仅是用兵,在用人方面也是要胜过张瑞奇太多。”谢玉堂摇了摇头,感慨道。 东方钰暗自摇头,她虽然不知兵,也懂得实际战绩远远大过纸上谈兵。对谢玉堂的评价敢苟同。 凉王卢艾这些年扎根西北,除了当年天下巨变之时,携整个楚国西军团站队张家之外,也没做过什么其他“大事“。大梁三次远征漠北,所征用的凉州兵马,也是在大军之中碌碌无为。这些年卢艾甚至还自断双臂,主动裁减凉州军马。 凉州多荒漠而少孤山,地势荒凉复杂,是整个大梁的门户之地。凉州士卒的军饷、装备、人力补给都是整个梁朝最为顶尖的,凉州牧场的打造更是为了和北方骑兵分庭抗礼。卢艾空有一手好牌,却打不出什么好的战绩,可见此人有多么平庸。 凉州境内现在兵马加起来不足二十万,无论是治军用兵,还是政治眼光,亦或是军力实力,卢艾怎么和拥兵百万的西路大王去比? 至于张家的二皇子,也仅仅是在道南路土司内乱之中,打了几场小胜仗而已,完全跟普山河不是一个层面的人。 在东方钰心中,能和普山河去争夺“军神”名号的将帅,只有眼前的青衫而已。 东方钰也不纠结,转而向谢玉堂问道:“那侯爷的意思是,张瑞奇的能力,顶天了也就能到公爵,远远不够称帝?” “当年那么多支打着勤王名头的军队,枭雄也好,忠臣也罢。论资排辈,比张瑞奇威望资格要高的人,好歹也能凑齐五指之数。为何偏偏是他张家篡夺了皇家正统?”谢玉堂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个人太复杂了,比姜永碌要复杂太多。” 清风从田野间吹拂而过,一层层绿中泛着黄色的稻谷,翻涌起了浪花朵朵。清风亦是吹拂少年的脸颊,从大旱城到锤玉路与大顺西路的边境,由于谢玉堂的“拖累”,三人一路走走停停,时不时小酌一杯,磨炼心境。明明是两大宗师加一位上三境的阵容班子,硬生生的花费了近两个月的时光。 曾毅心如止水,除了眼角的忧郁再也无法抹去,少年似乎变得更加的沉着收敛。曾毅倒是不像东方钰那样,对谢玉堂的“修心”建议由什么成见。曾毅一路走走停停,揣摩《御宝决》第三境的奥妙,滴水穿石,终于是在上三境站稳了脚跟。 什么家国大业,什么王朝复兴,曾毅是丝毫提不起兴趣。少年知道自己曲家皇族身份之后,对那个人的恨,甚至是更胜了几分。 少年只是想找到,那些伤害过娘亲的人,仅此而已。 对于吐扎部古雨的邀请,曾毅从一开始的岿然不动,到最后以卵击石,决定孤身前往漠北大草原。藏在少年内心最最重要的原因,梁顺天下之大,竟是容不下一个十七岁不到的少年。 至少是容不下,现在弱小的少年。 曾毅现在的处境,真的就像古雨说的那样,前去漠北,他就是第二个“神秘”。只有在漠北,曾毅才能彻底褪去身上的某些光环。 漠北大草原,神秘降临,对于别人来说是龙潭虎穴,危险莫测。对于曾毅,却比在大梁境内要安全得多。 曾毅将酒坛酒杯放回马车,与谢玉堂相对盘膝而坐。 “谢伯伯,我们开始吧。” 谢玉堂也不多言,只是微笑颔首。 两道青衫掌心相对,一时间烟雾熏腾,宝光大作。 这虽然不是曾毅在东方钰面前,第一次运功《御宝决》,这等内力化形雾气的异像,还是让这位十品大宗师啧啧称奇。 一道暗红色身影出现在了东方钰十步之外,身影的面容被连衣头罩遮盖,看不清楚。 来人握拳捶地,单膝下跪道:“岛主,那个和尚的消息打听到了。” 东方钰轻轻将手背在身后,重重地看了谢玉堂一眼,道:“知道了。” 暗红色身影抬起脑袋,循着东方钰的目光望去。 “岛主,这是?!”看到了那道青衫,暗红色身影声音颤抖,大惊失色。 “和尚人在哪里?”东方钰没有在乎下属的惊讶,叹了一口气道。 “大顺西路,肃天涯!”暗红色身影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仍是颤抖咬牙,“岛主,这人可是……” “去肃天涯等我。”东方钰眼神幽幽,不带丝毫感情,一枚杨柳,捏在东方指尖。 第171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七) 东杭府,又叫做东杭古城。这座城足足矗立了上千年岁,庄严而厚重,历经了年代的积累与沉淀。东杭古城作为大梁两浙路杭州的中心统府,虽然与京城秣陵分属于不同两路,相隔却只有二百里不到。这座位于秣陵东部的古城,地势略略高于身处盆地的京城秣陵,两地之间是广阔的平原和平整的官路,北逆骑兵由东杭西进秣陵,用不着半日,就可以兵临城下。 如此京城门户,冲要重镇,却没有重兵云集和严密防守。反而是门户大开,商贾云集,一片繁荣商业贸易之城的感觉。 无论是朝廷,还是百姓,或者是来往行商的生意人,谁也不会相信北逆的马蹄,能够波及到东杭古城,在这里囤积重兵,就是毫无意义之事。开玩笑?静江沿岸朝廷百万雄兵士饱马腾,要是还挡不住北逆的攻势,那整座大梁朝,都是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了,一个东杭城的得失,也变得无关紧要。 东杭城内街道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的车马当中,混杂着南腔北调。从各个地方汇聚东杭的人们,有的昂头行走,有的驾着马车,有的当街吆喝。车马过后扬起的尘土,也掩盖不了这座城市的繁荣。 无名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行人,嘴里叼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摘采的芦草,这位常年刀口舔血的鱼钩所谍子,难得放松。 无名眼睛微微眯起,看似漫无目的地走着。一位饭店老板,亲自站在自家饭店门口,热情地和来往的行人打着招呼。无名打了个呵欠,欣然踏入饭店。 饭店堂屋,摆放着各种用箩筐装起来的生蔬,颜色鲜艳明亮,一看就是店家今早刚刚进货的新鲜食材。无名路过堂屋,将嘴里的芦草吐了出来,用嘴巴叼走了箩筐里的一颗白萝卜,“嘎嘣嘎嘣”地咀嚼起来。 街边随意的一家小小店铺,店内却是别有洞天,无名轻车熟路,七拐八拐地走到了一间包房面前。 无名叼着萝卜,侧身撞开了房门。 房内香气弥漫,一大锅红油沸腾,放在屋内的餐桌上。大锅内煮着鱼肉,鱼肉被红汤滋润,白皙的肉质裹着鲜美的红汤,大锅旁边摆放着几盘野菜,一位国字脸男人正吃的满头大汗。 无名进来后,国字脸男人也不看他,又给自己盛了一碗鱼汤:“弥海里打捞起的老斑鱼,西蜀那边的做法,又辣又好吃,快来一起吃点儿。” 无名吞了吞口水,望了望自己无法抬起的两只手臂,无奈的啃了一口白萝卜:“义父,您自己慢慢享受吧,我怕是没有口福咯!” 这位欢快享用鱼肉火锅的男人,就是那道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暗影。 穆隐抬头望了门口的无名一眼,随手夹起一把野菜,浸泡在火锅红汤中涮上一小会,一边将野菜送入口中,一边问道:“手怎么了?” 无名风卷残云吞下嘴里的白萝卜,无奈道:“东方大姐伤的呗。” “东方钰实力怎么样?”穆隐似乎并不关心自己义子的伤势,又给自己夹了一块鱼肉。 “实打实的十品大宗师,孩儿在她手上仅仅撑了两招。”无名回想起东方钰的“飘然落叶”,也是心有余悸,“东方钰有伤在身,实力不足五成。” “连你都撑不住两招,这位当年与曾婉齐名的女子,竟然是在三名九品武夫手上翻了车?”穆隐的语气中充满疑惑。 “逍遥门彭飞和云梦仙子,本来就不是一般的九品武夫。再加上和云梦仙子心有灵犀的邵方压阵,对上不擅近战的东方钰,还是有三到四成胜算的。”无名在穆隐对面坐下,开口分析道。 穆隐一边咀嚼鲜美鱼肉,一边若有所思。 “把这三人中任意一人换成孩儿,胜东方钰的胜算都是要再降低两成。”无名继续开口道。 无名本来就擅远不擅近,在暗不在明,走的是和云梦仙子蒋梦差不多的路数。若是将无名换上“四方云梦”之一一人,去围攻东方钰,都不会有“四方云梦”配合的这般默契。 而逍遥门彭飞,掌力雄浑,招式大开大合,又有逍遥游傍身。正是因为他是彭飞,作为九品巅峰的武夫,才能够和东方钰近战,游刃有余。 东方钰不擅长近战,只是和她自己的神乎其技“摘花飞叶”相比。一般的九品武夫,也很难与东方钰近战撑过十招。 黑衣无名的厉害,在于他的韧性和手段。 这也是为什么,无名数次和强上自己一线的高手生死之战,最终都是他活了下来。 无名还有一道,自己都不知道的厉害之处。 这也是江湖人畏惧,这位鱼钩所最会杀人的谍子的原因。 无名一点也不懂,畏惧死亡的滋味。 “所以曾乞儿都知道了?”位于餐中对面的国字脸男人,哪怕是坐着吃鱼肉火锅,上位者的气势散播,连无名都是感到了压迫。 “是的。”无名呼吸声都是重了一分。 “东方钰,真是厉害。十八年了,没想到真的被她找到了蛛丝马迹。”穆隐一边大口嚼着鱼肉,声音含糊而随意,“你也早就知道了对吧。” “义父,孩儿......”无名声音微颤,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已经被穆隐挥手打断。 “你一直对那孩子感兴趣,凭你的本事,暗中调查过后,知道了些什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有一点我想不太明白,你为何要杀金士奇?” “鱼钩所百户,死在了鱼钩所无名手上,你说这事怪不怪?” “难道真的就是,为了保一个受伤的谢玉堂?”穆隐放下碗筷,平淡地望向黑衣青年。 无名,一直都是自己最满意,也是最喜欢的义子。 无名惨然一笑,抬头看了穆隐一眼,他就瞬间放弃了狡辩的念头。 果然,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义父啊.…. 这道令江湖和庙堂,同时胆寒的暗影,只有越了解他的人,才知道他到底有多可怕。 第172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八) 无名算不算那个最了解穆隐的人?或许算,又或许根本就算不上。 这个无论是武道还是仕途,一直都是无名标杆的男人,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又暗藏了哪些震动天下山河的布局? 无名心中苦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同这个生命中分量最重的男人,渐行渐远。 屋内两人都没有开口说话,餐桌上的火锅冒着“滋滋”的气泡。火锅的油烟,吹进无名的眼睛,这位从小就烙下鱼钩所印记的谍子,眼睛有些发涩。 也许是那道江湖暗影已经吃饱了,这才打破了安静压抑的氛围。 穆隐拿起桌边的手巾,一边擦拭嘴巴一边盯着无名,道:“你先找个地方养伤,鱼钩所里的事,就先放一放吧。” 无名知道已经多说无益,站起身来,重重鞠躬笑道:“孩儿告退。” 穆隐点了点头,目送无名离开房间。一个短发长衫的男子,在无名离开后,从房内的山水屏障后走了出来。 短发男子看向穆隐,低头问道:“义父,用不用我去送他?” 房内的空气又一次安静了下来,比之穆隐无名父子对峙时的氛围,还要更加的压迫。国字脸男子双手藏在餐桌之下,用手微微握着衣角。 不知道过了多久,短发男子发现,那位位高权重、震慑江湖庙堂的暗影,竟然在走神。 短发男子略微犹豫,还是开口提醒道:“义父?” 穆隐依旧没有回过神来,只是怔怔出神地望着房间的红杉木门,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事情。 “去吧。”穆隐沉重的声音终于是响彻,像是坛中落石,在激起了一层水花过后,又是重归于平静。 短发男子推门而出,嘴角洋溢着深深的笑意。 人生千奇百怪,每个人的经历各有不同,当别人说着听着、笑着乐着、哭着吼着的时候,我在干的只有一件事情——杀人。 我很会说,总是能三言两语的挑拨离间,本来感情坚若磐石的两个人,因为我的几句话,就变得刀剑相向自相残杀。我总是能通过说话,来调动他人的情绪,敌人变得愤怒、疯狂、歇斯底里的时候,我的目的便达到了。说话,能给我节约很多杀人的时间。 我也很听话,一直以来,义父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义父让我杀谁,我就杀谁。这不正是我存在的意义吗?鱼钩所无名,要是连人都杀不了了,我对义父来说,就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我不会哭,我不是什么感情麻木、没有泪水的杀手,我是天生就不懂什么是流泪。父母惨死,全族被屠杀,我只是站在漫天火光中,平静地看着朝我砍过来的屠刀。 我在火光中,看到了义父,被义父带了回来。从那以后,义父就只教我一件事情。 我也不会笑,可“笑”终究和“哭”不是一回事,哭很多余,笑却很重要。又有谁会刻意防备一个,满面笑容的人。我开始练习微笑,因为微笑可以帮我更好的杀人,那是义父最在意的事情。 可是现在啊,我好像会笑了,不是那种练习过无数次、连弧度都是设计好的笑容,而是真正的笑。见到那个少年之后,我好像会因为开心,去笑了。 我会笑了,对于鱼钩所无名来说,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很麻烦很麻烦。 少年带给我的并不只有笑,还有别的更多的情绪。以前深信不疑、也不会胡思乱想的事情,我竟然开始去想了。 我会去想,如果有一天,无名不会杀人了,在义父心中的位置,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个想法刚开始在我心中种下,就像是一颗充满活力的种子,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我再也不能忍受这种感觉了,有没有可能,有没有一丝可能,无名在义父心中,不仅仅是杀人的工具? 我想知道答案,我等不了了。 现在啊,我知道了答案,也学会了哭。 我眼前的这个人,叫做邝寻风,和我一样是手持点亮四目“双鱼互龙”的人,这个人一点也不喜欢我。 邝寻风比无名要高上一个个头,身材高大英俊,一根根短发就像是长青铁树。邝寻风俯视着本来就长相平庸的落魄青年,一人英俊高大雄姿英发,一人平凡平庸神情落魄。 湛蓝的天空流云如水,汗白玉石板铺设的街道,人来人往,没有人会去注意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青年。 除了邝寻风。 邝寻风一眼就看到了混迹在人群中的青年,邝寻风等这一天,等了太久。 青年垂着双手,望向邝寻风。 行人熙熙攘攘,茫茫人群之中,有两人一动不动,相隔不到五步。 “弟,我来送你。”邝寻风道。 “恭喜你,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无名道。 “既然双手已废,你何必要回来?没了‘点苍指’的你,对义父又有什么存在的价值?”邝寻风道。 “义父不会允许,一个知晓无数秘密的废物活着。”无名自嘲道。 “你错了!我们四个人中,义父最喜欢最重用的人就是你。他甚至愿意为了你,打破自己的原则。”邝寻风毫不掩饰自己的妒意,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所有的勾心斗角都变得多余。 “不可能……”无名内心一片混乱,鱼钩所无名,终于是被他人的言语,扰乱了心神。 因果报应如此。 “义父是什么人?他既然能知道金士奇是你杀的,你觉得他会不知道你被东方钰废掉了双手?” “你选择回来,就等于是替义父做出了决定。” “哥哥很感谢你选择回来,亲手送走你之后,破了我心中的魔障,冲击十品大宗师,也不是不可能!” 此时此处,就像是一个喧闹的集市,一个远离了尘世纷扰,我行我素、自在悠然的集市。人流交错,邝寻风三步两步,已经走到了无名的面前。 无名已经完全放弃了反抗,不过想想也是,一个废人还有什么反抗的资本? 第173章 旧事新事入山河(九) 已经走到无名跟前的邝寻风,瞳孔猛然地一缩。 东杭古城,千娇百媚,万物滋生。 无名抬起了自己的右臂。 “无名哥,你手上的伤,我来给你看看吧。” “得了吧,小弟弟你被我打的这么惨,自己先好好调养吧。鱼钩所家大业大的,随便找几个神医还不是轻轻松松?” “我虽然受伤很重,《御宝决》运转的内力,却是一直保持充沛,我先给你运功疗伤,免得留下什么暗疾。之后你再去找鱼钩所的医生,慢慢调理恢复。” “小弟弟啊,现在都会照顾人了呀,真是帅气。” 邝寻风做梦也料不到,无名能够重新抬起他的手。 无名的点苍指,有多么的致命,同属鱼钩所的邝寻风,不可能不知道。同为穆隐的义子,无名邝寻风的实力本就不相上。也正是因为同为穆隐义子,十几年来,邝寻风一直把这个义父更为器重的弟弟,当做了心中魔障。 无名的点苍指,能够去接东方钰的“摘花飞叶”,就足够杀邝寻风。 更何况是一个毫无防备的邝寻风。 无名本就是鱼钩所内,最会杀人的人。 白光一闪即逝,无名从手指延伸到手臂,洞穿了邝寻风的心脏! “你!”邝寻风的生机,就像是这川流不息的人群,匆匆路过,只留下满满的不甘和难以置信。无名双手被东方钰所废,这个情报绝对不会出错,如若不是无名双手被废,失去了价值,义父又怎么会想除掉自己的得力义子? 可事实确是,无名用他的点苍指,“送”走了邝寻风。无名的手既然还能杀人,那他为什么要故意在义父面前,表现成一个废物的样子?他难道不知道义父的做事方式?他究竟在想什么? 邝寻风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答案了,无名没有必要和一个死人,解释什么。无名艰难地拔出洞穿邝寻风心脏的手,双手恢复垂落,没有说一句话。 高大英俊的男人,失去了力气,缓缓跪倒在地。男人没有了支撑,轰然倒地。 “东方钰这个老娘们儿,下手太狠了,要是没有小弟弟的《御宝决》内功治疗,我怕是真要废了。” “痛死我了,这双手完全恢复,不知道还要等多久唉。” 来往的人群,因为短发男子的突然死亡,变得更加哄乱、拥挤。却没有人注意到,一道平凡的背影,正在缓缓离去,哪怕背影的主人,已经斩破魔障,入十品大宗师。 火锅香气已经渐渐散去,穆隐却依然坐着,不时把玩着手中玉尺。穆隐张开掌心,又一次看了一眼掌中的纸条,这已经是穆隐的第九次去看掌中纸条了。 纸条皱巴巴的,是无名留下来的,纸条上写着的字不超过十个。就是这十个字,即将掀起一场席卷神州的风暴。 “神秘势起,即将统一漠北。” 穆隐掌中一片淡蓝水波涌出,终于是将纸条化成了灰飞。穆隐心事重重,站起身来。 “都督!”房间外,一道急促的声音传来,声音颤抖的厉害,充满了惊惧。 “讲。”穆隐沉声道。 “邝爷他…邝爷他…..死了。” 穆隐猛然愣住,半响过后,一丝笑意,在他的脸上浮了出来。 大梁锤玉路,红衣迎着麦浪缥缈,东方钰目光深邃,望向麦浪的尽头。先前给东方钰带来消息的暗红色人影,早就消失的无声无息。 两道青衫同时睁眼,曾毅才刚刚凝神收功,耳边就传来了东方钰的声音:“三禅和尚,现在就在肃天涯。” 曾毅暗暗握紧双拳,同东方钰一起望向麦浪深处,点了点头。 “知道了和尚的踪迹,也不见得真能从他那里得到什么。乞儿你到时如何面对和尚,可要仔细考虑清楚了。自报身份?指望老和尚良心发现?如若出了什么问题,就凭我们几人,在天人境的三禅面前,怕是讨不到好。”东方钰神情凝重,这将近两个月的行程,她也是完全恢复了实力,宗师和天人,这两大境界的鸿沟,不是一个巅峰期的东方钰可以跨越的。 十品巅峰剑仙曾婉,战天人境方唯雪。十品最强宗师宋衡风,三枪齐出,战南海观音岛的女菩萨。像曾婉和宋衡风这样的狠人,一代江湖出来两三个,就已经足够骇人听闻了。 而且虽然这两场宗师战天人的胜负,虽然不为江湖人所知,可大多数习武之人,还是要更加看好两位天人境剑仙。 毕竟只是巅峰期的东方钰,不是巅峰期的谢玉堂。 “要是侯爷实力恢复,就要好办多了。”东方钰所指的恢复实力,并不是指皈依境。显然,在红衣的心中,谢玉堂无疑也是一代江湖的两三个狠人之一。 “找到三禅,也未必要打架。我和三禅虽然不熟,与太安寺还是有一些香火情的。没想到当年婉儿的事情,三禅也有份……”谢玉堂拍了拍曾毅的肩膀,“乞儿,出发吧。” 三人重新上了马车,向着大顺西路又是靠近了十几里。就在距大顺西路一步之遥的边境,赶车的少年,突然停了下来。 谢玉堂疑惑地忘了曾毅一眼,问道:“乞儿,怎么了吗?” 少年回头一笑,眼里有星辰闪烁:“无名哥现在应该把消息带给那个人了,欧阳师姐也应该到碧慈门了吧。” “放心,穆隐对他的义子好着呢。”谢玉堂不认识无名,也不知道穆隐会如何对自己的义子,却仍是出言安慰,“你师姐已是二品武夫,临行前我稍稍指点了她一招,路上就算遇上危险,自保也已经足够。” 此行大顺西路,危险重重,欧阳青云纵然不舍,她一个二品武夫自然也不会去拖累小师弟,欧阳青云一个月之前,已是和三人分手,回碧慈门去了。 曾毅摸了摸脑袋,问道:“谢伯伯教师姐的招式厉不厉害?” 谢玉堂嘴角轻颤,喃喃道:“你娘亲的剑法,当然厉害。” 两个月之前,谢玉堂绝不会主动提起曾婉。画地为牢的青衫,已经开始尝试走出牢外。 曾毅有些激动,又有些感伤,问道:“谢伯伯,我可不可以学娘亲的剑法啊?” “你啊,要学,就学你娘亲最厉害的剑。谢伯伯可不会。” 谢玉堂整理衣衫,正襟危坐,青衫前方,是大楚的汉泉州。 第174章 肃杀天涯(上) 肃天涯,恣意逍遥,一峰独秀。 由锤玉路进入大顺西路,西风依旧,黄沙化黄土。脚踏大顺西路的黄土地,神奇、神韵、又神往。 黄土沉积,托举起来了一块天然的平台。平台上一伟峰矗立,一面紧靠背后的西北群山,一面被滔滔江水沟谷切割,光秃润滑。山峰裹挟着浩浩冲天之势,直入云霄,山尖如同刀尖,空寂无人,死亡和肃杀的气息笼罩着山崖,难以容下苍苍生灵。 肃天涯下远方的一片蜿蜒黄土之上,一架马车悠悠荡荡,朝着肃天涯缓缓驶来。 驾驭马车的青衫少年,将眼前的豪迈风光尽收眼底,少年的眼中,有苍云,有黄土,有孤峰,有江河。奔腾的河流在两岸之间不断涌起奔腾的水花,因为水波冲击而产生的白色泡沫,大片大片,在空气之中久久残留,热浪和水汽混杂在一起。虽然已经入秋,天气微凉,少年脸上依旧是炎热的感觉。 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有文明。悠悠华夏文明,传承数千年,有两条江河,伴随着华夏人的诞生和繁衍。 黄河,静江。 黄河孕育生命,静江繁衍文明。 在肃天涯下奔流不息的,就是黄河。黄河发源于太平山脉,由大梁北上进入大顺,再向东南蜿蜒而下,贯穿了整个大顺东西南北中五路十七州,最后奔流入北海。 马车继续前行,强劲的西北风从侧面呼啸吹过,风贯穿河谷,轰隆隆的声音就像是打雷一样,在众人耳中越来越响。 曾毅第一次见到滔滔黄河,胸口闷热,积压多年的浊气,被江水统统都冲挤到了曾毅的胸口。少年一跃跳下马车,冲着奔流而过的长河放声怒吼。 少年的声音盖过了轰隆隆的“雷声”,反复回荡于两岸岩石之间,惊天动地,最后顺着河谷汇入黄河,顺流而下朝远方而去。 一扫胸中浊气的曾毅心情大好,回头望向从马车中探出脑袋的谢玉堂,开口问道:“谢伯伯,这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的‘雷声’,是从哪里传来的声音?” 谢玉堂难得一见曾毅心情如此大好,也是心中轻松,解释道:“这似雷似鼓的响声,正是肃天涯旁边的‘天瀑’,飞流直下撞击岩石、黄土的声音。” 曾毅心中一惊,疑惑道:“什么样的瀑布,竟然有资格叫做‘天’?” 谢玉堂走下马车,俯望崖下滔滔河水,感慨道:“等你真的见到了‘天瀑’,就明白了,这个‘天’字,它当之无愧。” 曾毅心中期待,缓缓点头。 两道青衫都是停步观赏黄河之气魄,东方钰不知道是一个人呆着无聊,还是也被黄河流水震撼,跟在谢玉堂之后下了马车。东方钰双手藏于红衣之下,略带调侃道:“侯爷,如此豪迈风光,不来一杯?” 谢玉堂丝毫不觉得尴尬,一本正经地望着黄河流水:“景色虽好,今天却有要事需要处理,办事不宜饮酒。” 曾毅费劲心思弄到的江阴花雕,早就在两日前被叔侄二人喝得一干二净。到了北顺,想喝到江阴的花雕,那是比在西北路还要难。自从喝过望月宗宋清海的寿辰洞藏花雕,谢玉堂是再也喝不下花雕之外的好酒了。要是有酒,这位老酒鬼怎么会不来一口? 曾毅心中佩服,对谢伯伯谢大侠的江湖崇拜又是高了一分。谢伯伯果然是老江湖,脸皮厚如黄河两岸的岩壁。 东方钰很是无奈,她和曾毅截然相反,这两个月相处下来,对于这道震动天下的青衫,东方钰的好感和崇敬,就像是“天瀑”的落水一样,飞流直下。 “黄河两岸多沃土,又以河套地区最为肥沃。就凭这一条黄河,北顺的实力十年之内,都会是稳压南梁一筹。“ 听了谢玉堂的评价,曾毅又有些疑惑,向青衫请教道:“大梁不是也有一条静江吗?” “并不是说静江所带来的产出不如黄河,而是这南江北河虽然同为自然的恩赐、生命的母亲,却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对于这两条江河的评价,古人早就已经盖棺定论:‘黄河孕育,静江繁衍’。我的这点学问,远远不够评价南江北河。就简单的从产出上看,一个偏重于军事和民生,一个偏重文化和工商。南北两朝,一个重于扩充军力土地,一个重于民生建设,张瑞奇是走错了路子。” “侯爷的意思是,南梁这些年不应该扩充军力,而是要侧重于工商和民生?”两条江河,竟然牵连着国运,东方钰也是来了兴趣,问道。 “北顺扩军膨胀是对,南梁扩军膨胀就是错。张瑞奇太急了,北方的浩浩大势让他不安,这十年来疯狂扩军备战。正确的路数,是通过民生和工商,带动军力的发展,而不是像现在,因为扩军而大大拖累了民生和工商。” “至少明面上看,南梁的军力已经和北顺不相上下了不是吗?一个静江防线,固若金汤,天兵不可破。”东方钰若有所思道。 谢玉堂轻轻摇头,颇为英雄迟暮:“这天下走势,我早就已经看不清楚了。” 曾毅刚刚心怀若谷的心情,也是随着谢玉堂的几句话沉了下去。他比起东方钰和谢玉堂,获得的信息不同,所以看到的也不同。 静江防线固若金汤,天兵不可破,那西北路呢?数十万兵马,能不能挡住完整统一的北卑人? 九曲十八弯,一剑劈秦晋。繁衍了数千年的华夏文明,今后将会面临怎样的苦难?少年的脸依旧炎热,他深吸了几口气,反而更加的躁动了。 “谢伯伯,我们走过去吧。”曾毅压下心中的不安,道。 东方钰深邃的眼神,移到了曾毅身上,红衣微微偏头。 “也好,我们现在位于肃天涯对岸,这里又处于黄河的激流处,马车不可能安然渡河。”谢玉堂点头道。 三人栓好马车,脚踏黄土,步行朝肃天涯走去。 第175章 肃杀天涯(中) 三人沿岸一路行走,黄河沿岸曲折蜿蜒,九曲十八弯,所以视野并不开阔。曾毅还没有看到所谓“天瀑”是不是真的是那天上之水,瀑布激起来的水汽,就已经湿润了曾毅的脸庞,抵消了黄河白沫的热浪。 曾毅连心跳都是“扑通扑通”的变快了几分,要知道练武练到了曾毅这种境界,可以随心所欲,控制调节自己的身体器官。曾毅就算是让心跳停止跳动,一时半刻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可现在还未见到“天瀑”,只听声音、只觉气魄,将已经让一个上三境武夫心境波荡。 终于,拐过了最后一道蜿蜒黄土,曾毅看见了“天瀑”。 那如同黄色巨龙一般的瀑布,完完全全的呈现在了众人眼前。 曾毅在刀劈斧砍的黄河崖岸边停步,少年只要蹲下伸手,就能触摸到褐黄浑浊的黄河之水。黄河之水裹挟着千军万马的气势,滚滚杀来。黄河河道在此处如同被刀斧一刀斩断,河床突然陡峭向下,垂直切割,一点也不留半点缓冲地带。 这里原本就是黄河激流处,河水汹涌,浩浩荡荡。河水越过被切割的河床,更加的澎湃汹涌,河水相互争夺着、拼抢着、撕咬着,只为了更快冲过窄小的河口。河水就这样冲了出去,义无反顾,一头向前方断崖处扎了进去。天瀑之水,从天向下坠落,在下游河床激烈翻腾,溅起了浓浓的水雾,水雾由低到高,层层变幻。 曾毅嘴巴微微张开,被眼前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深深震撼。 还未等曾毅从震撼中回神,身旁一道浑浊的气息,冲天而起。气息似乎要和黄河之水比谁更浑浊,要和天降天瀑比谁更跌宕! 曾毅猛然转身,一袭红衣飞舞,欲要融入黄河之水。 “姑姑!”曾毅忍不住惊呼出声。 红衣,和黄河相比,已经不能用渺小去形容渺小了。红衣瞬间融入水雾之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谢玉堂也是看的心惊肉跳,语气中充满了困惑:“东方钰肯定不是第一次看到‘天瀑’,怎么还会想要借黄河之势,去冲击那道天堑?” 曾毅目光死死盯着天瀑下的层层水雾,道:“谢伯伯说的天堑是?” “宗师到天人。”谢玉堂声音虽小,瞬间淹没于两岸拍浪、激流涌动的声音之中。曾毅听后,却像是一道炸雷在耳旁响起,少年震耳欲聋,头脑有些晕眩。 破境,讲究的是一天时、地利、人和,万事离不开“心”,万道离不开“缘”。“心”和“缘”缺一不可,再加上天时地利,做好万全的准备,武夫才会选择去突破。 更不用说从宗师到天人这一大境界,传说武夫想要突破这一天堑,除了之前提到的种种,武夫必须要找到一件本命之物,作为突破契机。这件本命之物,不需要多么珍贵和稀有,却是全天下最适合武夫本人之物,那是武人的天人之道,缺它不可破天人境。 连曾经的皈依境谢玉堂,都心惊于东方钰的突然破境。是因为谢玉堂根本看不到,东方钰已经找到了突破的契机。虽说武术重要的是术而并非武,每个武夫的道也大不相同,谢玉堂也可能看走了眼,发现不了东方钰突破的契机。可是东方钰连本命之物都是没有,又谈什么突破天人境? 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违背了天地规律,前无古人。 “谢伯伯,姑姑她能成功吗?”红衣入白雾之后,就完全不见了踪迹,黄河还是那个黄河,天瀑还是那个天瀑。唯一的改变,就是岸边三人变两人。 谢玉堂没有回答曾毅的问题,因为他想不到东方钰成功的可能。谢玉堂更加想不到,一起相处了两个多月的十品大宗师,有什么理由自寻死路。 “成功,世间再多一位天上之人。” 天人境是什么概念?是武当山释云虚,太安寺枯默和尚这般的神仙。 连望月宗宋衡风,鱼钩所穆隐,都只是宗师而非天人。 曾毅压下心中的不安和激动:“那失败呢?” “宗师陨。” “姑姑,她一定会成功的。”曾毅双手紧紧握拳,从红衣东方钰消失之后,少年的目光就没有从天瀑上离开。 谢玉堂不知道如何和曾毅解释,境界不到,说的多了少年也未必会懂。就算懂了,也未必是正确的那条道,反而会害了少年。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莽莽苍苍的两岸黄土上,在层叠厚重的黄色砂岩间,奔腾的生命之河,以傲人的姿态傲然直立在天地间。 还一点谢玉堂没有告诉曾毅,东方钰很可能是为了,增加己方面对三禅的筹码,而选择的拼死一搏。谢玉堂眼角皱纹勾勒,有些伤感。东方钰已经为了婉儿付出太多太多,现在,又要付出自己的生命。这个女人,用情至深。 但是谢玉堂却远远没有曾毅乐观,因为强大,所以悲观。 那道飘飘红衣,可能已经陨落。可能正在痛苦抗衡,即将陨落。 这是东方钰蔑视天地自然和规律的代价。 哪怕是十品大宗师,仍然躲不过天地降下的劫难。 恍然之间,一道剑气冲天而起,水雾呼啸升腾,声音在整座肃天涯震荡,山谷轰鸣响应。 曾毅和谢玉堂同时一惊。 “婉儿?”谢玉堂两鬓白发,目光沉重,“东方钰怎么会有婉儿的剑意?” 曾毅也是又惊又喜,这道气息对少年来说再熟悉不过。少年心中失落,他知道气息的主人,不可能是娘亲。 “乞儿,快出剑!”谢玉堂虽然搞不懂,为什么东方钰会发出曾婉的剑意,可他还是第一时间对曾毅喊道。 因为青衫谢玉堂知道,再没有谁的剑,有曾婉那样温柔了。 曾婉的剑意,对练剑之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旷古烁今的机缘。 曾毅眼眶湿润,亦是追随红衣东方钰,朝着黄河天瀑拔剑,骕骦一骨独当御。 “娘亲…..” 第176章 肃杀天涯(下) 曾毅以为自己已经感受到了黄河之水的浩然雄浑,可当他跃入崖下水雾的时候,曾毅发现自己错了,他感受到的,依然是冰山一角。 天瀑流水所产生的水雾,很冷,刺骨的冰冷,瞬间笼罩了持剑的少年。曾毅身怀神功《御宝决》,浑身毛孔皆是气穴。无穷无尽的气穴,带来的不仅仅只是深厚到可怖的内力,还带来了对天地人间的感同身受。曾毅《御宝决》越是练的炉火纯青,越是深有体会。十二三岁就“少年老成”的曾毅,现在却越来越变得情绪化了。每一个行人、每一片树叶、每一块泥土,所包含的情感,都毫无保留地传递给了曾毅。 过目不忘的少年,接纳了所有的感受。 这也是为何曾毅在谢玉堂的引领下,斩心中咒怨,连跳三境入七品的原因。 曾毅仅仅是浮于天瀑之旁、黄河之上,就已经冷得发抖。源自黄河的寒冷之气,自然不会放弃这个传递能量的机会,发了疯似地穿过曾毅的毛孔,融入少年体内的内力江河,然后瞬间被《御宝决》内力吞没。 一丝寒气可以被《御宝决》瞬间消灭,那么无穷无尽的寒气呢? 曾毅全身被御宝决内力化形包围,宝光忽明忽暗,铿锵的金银玉器碰撞的声音,在整座河谷当中回荡。哪怕是此等异像横生,曾毅确实连在黄河中坚持下去,都是难上加难,更不用说是出剑了。 “好冷……”虽然《御宝决》内力依旧在曾毅体内雄浑流淌,却不能给曾毅带来一丝温暖。曾毅脸上浮起了一层寒霜,嘴唇被冻得发紫,曾毅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曾毅右手紧握骕骦,左手五指张开伸出。既然抵抗不了寒冷,曾毅就试着去感受它。 黄河仿佛也是发现了少年的改变,笼罩着曾毅的水雾,竟然是绕着少年旋转起来,其他地方的水雾,也是源源不断地,被旋转的水雾带动牵扯了过来。水雾越来越多,曾毅也越来越冷了。 浑身只剩下寒冷的曾毅,感受到了黄河的情绪。 这条孕育华夏生命的母亲之河,在哭泣。 所以曾毅也哭了。 少年的眼泪,就像是身旁的天瀑之水,停不住地往下流。十七岁的少年,感受到了华夏文明数千年的悲壮。 曾毅的意识也越来越模糊。模模糊糊之间,曾毅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少年,撑着竹筏,在黄河水面上漂流。曾毅梦里的黄河,和现在看到的黄河完全不一样,梦里的河宁静得连浪花水波都没有。整条黄河,只有一叶竹筏。少年旁边,还有一个人。那人侧坐在竹筏上,脱了鞋袜,双脚在河中淌着水。 曾毅看不见那个人的面容。 “你可真是个爱哭鬼。”一道奶声奶气得声音,在少年心湖响起。 曾毅听到了奶声奶气的声音,安心地露出了笑容。 “要请出这尊大爷,可真不容易。” 一丝丝紫色的火焰,心不甘情不愿,顺着曾毅的毛孔涌出。 诡异的一幕发生了,原本被白色雾气和宝光包围的曾毅,身体外的那一层内力化形,渐渐转换成了紫色。 紫色的雾,化形成了第二个曾毅,铿锵宝光之中,掺入了一丝妖媚的气息。妖媚和神圣,偏偏又是这般的和谐,共存于手持宝剑的少年身上。 陨禅天火现!万妖诸魔皆化为灰飞,佛陀陨灭!冷入骨髓的感觉,瞬间消失的干干净净,唯一仍然存在的,只有黄河母亲的哭泣。 连曾毅手握的骕骦,也是被一层淡紫色包裹。 自从陨禅天火和骕骦宝剑闹掰之后,曾毅就很难再请出“小天”这位大爷。陨禅天火唯一一次出现,还是曾毅舍命替谢玉堂挡下无名的点苍指。 这一次陨禅天火的出现,不仅仅在骕骦的默认下包裹剑身,冰释前嫌,竟然还主动融入了曾毅《御宝决》内功之中。 这让能够通过内力调动陨禅天火的曾毅,第一次真真正正感受到了天火的强大。 那是真的可以陨灭佛陀的力量。 曾毅信心大增,艺高人胆大,脚底踩着黄河水,手中握着骕骦剑,大步朝着飞流的天瀑走去。 前方倾斜的天上之水中,曾毅感受到了来自娘亲的气息。 谢伯伯说,那是大剑仙曾婉的剑意。 几步的距离,曾毅就已经走到了天瀑之前。抬头遥望这座如黄龙直下一样的瀑布,曾毅内心出奇的平静。此时此刻,渺小的少年,已经不再渺小。 曾毅耳边如打雷一样的落水溅落,却丝毫沾染不到曾毅的衣衫,曾毅周身的水和雾,全都被陨禅天火净化升华,干干净净。 曾毅深深呼吸,慢慢抬起了握着骕骦的右手,一剑破秦川,挑破了倾泻而下的瀑布水幕。曾毅屏住呼吸,一步踏入了天瀑正中。 进入了天瀑,反而安静了下来。黄河水面上激流奔涌之声,天瀑落水之声,浪拍崖岸之声,统统消失的无影无踪。 天瀑之外,汹涌雄浑。天瀑之内,悄然宁静。 曾毅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块凹凸不平的岩壁。岩壁没有历经流水的打磨,棱角异常的分明。看似普通的一块黄河岩壁,之所以能够吸引曾毅,是因为岩壁上刻着一串字。 “一二三四五,下河捞龙王。” 字迹歪歪扭扭,既不带书法,也不带剑气。就像是一个连雕刻之术的皮毛,都未曾掌握的普通人,在这里吃力刻下的字。 能在天瀑正中,刻下自大到癫狂刻字的人,不可能是什么普通人。 就算不是高手,也一定是疯子。 “一二三四五,下河捞龙王……哪条河里会有龙王这种神灵?刻字之人如果真的有这等神通,他是人是神?如果是人,他有会是什么境界的武人?为什么会是一二三四五?暗藏着什么寓意?” 曾毅痴痴望着崖壁,陷入了沉思。虽然崖壁刻字不带一丝剑气,它却牵动了曾毅的剑气。 曾毅就这样对着崖壁,翻手间,搅动了黄河之水。 第177章 华夏劫 黄灿灿的骕骦剑,在浑浊褐黄的黄河水中翻腾涌动。曾毅的剑入水之后,变得异常缓慢。少年一柄骕骦剑稳稳握在掌间,既没有剑行如星火闪烁,也没有剑气如汗牛充栋,骕骦宝剑带着曾毅,在黄河流水中畅游。 曾毅随剑而舞,渐渐进入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此时此刻的曾毅,仿佛自己就是滔滔长河中的一粒,随波逐流,随心所欲,畅游长河。 骕骦剑入黄河水,并没有划破黄河水,而是融入黄河水。 骕骦融入黄河,而曾毅,融入了骕骦。畅游在黄河之中,曾毅浑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就像是自己刚刚步入武道,感受到内力运气周天的感觉。感受黄河母亲温柔的同时,曾毅也感受到了黄河母亲的悲壮。 曾毅慢慢开始懂得了,这条孕育华夏文明的母亲之河,为何而哭,为何而泣? 华夏民族,自诞生以来,有过光辉,也有过苦难。这片苍茫土地和土地上的人民,所经历的幸福与痛苦、荣耀与屈辱、辉煌与磨难,黄河一江东去,全部都承载了下来。 这条孕育孩子的母亲河,不仅仅是见证者,更加是历经者。数千年下来,它一直陪着它的孩子。 数千年来,华夏人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天灾人祸,脊梁骨都没有被击垮。灾难只会让华夏人更强大,痛苦只会让华夏人更坚强。 无论内部如何王朝更迭,如何战火燃烧,它都始终是这天地方圆,最强大的文明。 浴火重生,凤凰涅槃。 东南北海之间,最骄傲的,就是华夏人,无论梁顺。 安南俯首,西羌臣服,北卑马蹄不敢南下。 母亲的欣慰、痛心、喜悦、骄傲,全都汇入了混浊的黄河水中,汇入了母亲的眼泪中。 现在,黄河把她的感情、把她的厚重、把她的爱,告诉了握剑的少年。 少年只有十七岁,却见证了整个华夏文明。 孕育、崛起、破碎、凝聚、鼎盛…… 一个碧眼方瞳的人,平静淡漠地站在茫茫草原之上。这个草原上的人,眼神中抱富了死亡与枯寂。 这个人,或者说不是人的家伙,顺着长天苍云向南眺望。 他看到了曾毅,曾毅也看到了他。 仅仅是看了他一眼,曾毅感觉自己内心最深最深的一处,被草原上的人一眼望穿。 遥遥草原上的那位存在,似乎比曾毅自己还要了解曾毅。 被人洞穿的感觉,十分微妙,被不安裹挟却又发自内心的想要去臣服。这让曾毅想到了当年的清安大牢,在赵四五的玄易音的蛊惑之下,曾毅也进入了相似的状态。最后曾毅得以挣脱赵四五的蛊惑,原因是一句不知道在何处看到的“学问”。清安大牢之后曾毅也有过仔细琢磨,那句帮助自己道心清明的学问,似乎是来自胡先生。 不过此时的情况,和清安大牢时的状况又不可同日而语。 赵四五是声音,草原上的存在是眼神。清安大牢的曾乞儿还未曾修炼内功、踏入武途,现在的曾毅已经是上三境的武夫。能够瞬间看穿上三境的高手,并使其产生想要臣服的欲望,这会是多么强大的存在? 最最令曾毅感到可怖到虚幻的事情,当年的赵四五就在自己身旁,而现在这个人,不知道在多么遥遥的地方。 相隔万里,却能蛊惑一个上三境武人。更何况一路磕磕绊绊,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人的少年,心境本来就要强于一般的上三境武夫。曾毅可以清晰的知道,眼前的一切并不是幻觉,那个草原上的存在,此时此刻正在凝视着自己。这个比赵四五还要强大的存在,眼中埋着死亡,那是必须亲眼见证过死亡本身,才会被深埋下的眼神! 岩壁干燥而反光,隐隐映照着少年的脸庞,少年那始终坚毅的眼神,竟然产生了一丝丝的动摇。清安大牢的曾乞儿有胡先生的学问,现在位于天瀑当心得曾毅呢? 一路风沙,一路磅礴,一路波涛。华夏的母亲之河,难道就没有漠北大草原广阔宽厚了?黄河的温暖温馨顺着骕骦剑而上,最初是骕骦在黄河里畅游,现在是黄河在骕骦里荡漾。曾毅掌心酥酥麻麻,一股暖意由握剑的掌心打着螺旋,钻进了曾毅的内力心湖。很快,这股来自母亲的温暖,就已经遍布了曾毅的全身。 水的温暖最后旋转成一粒裹着大地的水滴,悬浮在了曾毅心湖之上。曾毅的那座不大不小的心湖,有儒学、有佛语、有紫雾、有宝光。现在又多了一粒浑浊的水滴。 原本阴森冰凉的黄河水,给曾毅带来了母爱一样的温度,少年此刻充满了勇气,面对那位来自草原上的“死亡”,少年不再畏惧。 坚毅的眼神暗藏着悲壮和光辉,竟是一时间压下了死亡的眼神。草原上的那位存在,明显一愣,随后很快又恢复了荒草般的枯寂。 一阵波纹涌起,曾毅眼前的景象也开始慢慢变得扭曲,直到消失化为黄河白沫。一行歪歪扭扭的刻字,重新浮现在曾毅眼前:“一二三四五,下河捞龙王。” “神秘……”曾毅缓缓闭眼,他现在充满了力量,却依旧心有余悸,那位存在的眼神一定不是人可以发出来的。他就是死亡本身。 “您让我看到这些,是想告诉我华夏的劫难要到来了吗?”曾毅的剑仍然浸泡在黄河水里,回答曾毅的,只有不断翻腾的浪花。 浪花翻腾汹涌,却无声。 直到现在,曾毅才彻彻底底的相信了谷雨。那位来自草原的公主,并没有危言耸听,也不带丝毫的水分。甚至谷雨都没有意识到,她所对抗的究竟是多么恐怖的存在。相隔万里的一眼,就能动摇上三境武夫。那么让桀骜不驯实力庞大的金帐酋长和漠北第一高手穆耶纳什沦为“神秘”,也就显得那么的顺理成章。 那位存在拥有无穷的魅力,或者说魔力更加恰当。 第178章 枯树断江河 曾毅将骕骦剑背在身后,少年脚底踩着的是黄河水,感受着她的气息,少年心情沉重而复杂。因为脚底暗涌的内力,曾毅可以稳当站立在汹涌奔腾的河水水面,这并算不上多么高深的手段,内力略加雄浑的武夫就可以做到踏水而不沉,更不用说是内力深袤无尽的曾毅了。其实黄河水势对于普通百姓是天河降落,威严而不可侵犯,对于艺高人胆大的武夫来说,并不算多么的凶险。 之所以对曾毅如此凶险的原因,是因为曾毅感受到了来自黄河的情绪。这是连大宗师都不可能感受到的东西,在黄河水的牵引下,曾毅见证了黄河的流滞,也见证了华夏的兴衰。 潺潺水波,千古风韵。 曾毅一边平复着震撼,一边向棱角分明的岩壁走去,曾毅几个步子就触碰到了不知道存在多少岁月的岩壁。手掌传来冰冷幽灵的质感,后背是两位母亲的气息。 感应着背后气息,曾毅久久不能心静,自然也无心去领会岩壁刻字的深奥。曾毅收回了手掌,不再去研究岩壁的刻字,目光凝聚在黄河水面。水面之下,是与少年血脉相连的气息,娘亲那温柔的气息。 先前谢玉堂叫曾毅出剑,曾毅不假思索就持剑跃入天瀑白雾。少年持剑看光阴荏苒,岁月长河,确实是受益匪浅。不过自始至终曾毅都是领悟的黄河母亲的剑意,并不是他真正母亲——大剑仙曾婉的剑意。 曾婉的气息温柔中带着沧桑,在水面下如群虾细鱼聚集,越来越强烈却又越来越陌生。陌生到曾毅觉得那道气息变得不再属于娘亲。 曾毅始终顶着貌似安静的河水,眼皮突然猛地一跳,少年的心脏就像是被一只突如其来的寒手握住,全身毛孔气穴瞬间炸起。 “来了。” 一抹嫣红出水,一点落红深情。女子的柔发散乱,头发和脸蛋参杂着来自黄河的水珠泥珠,泥泞而杂乱。女子的衣衫却是干净而干燥,一点也没有沾染黄河的水汽和浊气。 红色如落英缤纷,轻舞飞扬,十里落英为红颜。 女子终于是沉浮在水面之上,大红色的袍子艳丽轻扬,散开铺落于水面。女子深邃的目光穿过了神情紧绷的曾毅,投放在了曾毅身后的岩壁上面。 确定眼前女人散发着娘亲的气息,熟悉而又陌生,温柔中夹杂着深邃,宁毅中夹杂着云波。曾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只觉得喉咙被什么东西给紧紧堵住,身处喧嚣之外的天瀑,曾毅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迷惑。 东方钰深邃的眼中带着一丝痴呆,就像是一名未曾睡饱瞌睡的人,慵懒而缓慢地抬起了她的手。 东方钰张开了手指,对准了曾毅和他身后的岩壁。 那颗紧握曾毅心脏的寒手,莽足了力气,死死地朝曾毅的心脏一握。曾毅的心脏如同炸裂一般,一鼓前所未有的压迫感和危机感,在东方钰抬手的那一刻,已经是悄然冒出。等到东方钰手心对向曾毅的这一刻,泰山压顶一般的压力瞬间由红衣传来,那是比逍遥门鹏飞还要强烈数十倍的力量,强大到曾毅想要放弃抵抗。 可是青衫少年的字典里,从来都没有“放弃”二字。娘亲走后,孤苦无依,曾毅没有放弃;王迪追杀,未曾习武就去对敌中三境强者,曾毅没有放弃;玉门关前,千余马匪冲阵,曾毅没有放弃;溪山镇外,四品战九品,曾毅没有放弃;八千武夫浩浩,阵中只剩青衫一人毅然,曾毅没有放弃。曾毅虽然未必是可以改变局势的那个人,却总是毫无保留的战到了最后一刻,最后一口内力,最后一丝希望。 因为曾毅比任何人,都要懂得珍惜和感恩生命。乱世如危卵,活着,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枯树逢春!”曾毅毅然决然,抬手举剑,被紫色和宝光熏陶的骕骦腾空而起。天瀑中心的这方区域,放漾着神秘诡谲的紫光,紫光甚至可以穿透千年悠悠的黄河,发出紫光的物件,是一颗如同圆月一般的球体。 宋清海老爷子死前传授的枯树逢春,是曾毅威力最强的一招。这一剑祭出,没有了宋清海暗藏的蛟龙剑气,有的只是属于曾毅的坚定决然。连曾毅自己都未曾察觉,自己的剑气虽然不如宋老前辈大势压人,可曾毅的剑意,已经不输当世任意一位高手。 天瀑空间一阵扭曲,一起陷入扭曲的还有二人头顶的那轮圆月。圆月渐渐变换成了它本来的模样,如刀如剑,散发着诡谲阴冷的浓浓气味。诡谲,是陨禅天火的千年积幽,携剑出世。阴冷,是骕骦八百年来,痛饮武夫鲜血攒下的记忆。 半空中的骕骦气势越来越小,直到凝聚成一个点。一点凝结,骕骦剑朝着东方钰掌心泛起的纹路,横扫而下! 紫色如长虹,碾压一切途经的空气。黄河水面因为紫色长虹的现世,河水争相避让开来,长虹剑气河水空气不可近! 一线之长的紫色,延伸到了一点红衣之前,红衣掌心波纹和紫色长线对撞在一起。轰鸣一声巨响,空气、水珠、岩石同时炸裂成粉末,铺天盖地的毁灭气息以天瀑为中心向外扩散。 以天瀑下的这一处帘洞为中心,足以灭世的力量疯狂向滔滔长河和两岸山崖传播。帘洞上方,倾泻千年的天瀑之水,瞬间拦腰折断。以被切割的瀑布水帘处为分界线,界限下方落水蒸发,空空如也。界限上方的黄河流水,就这样悬停在了半空之中。 被斩断的不只是天瀑,而是一整条黄河。 亲眼目睹了这一幕的谢玉堂,忧郁而凝重。就算万分之一的可能被东方钰赌对了,天人境的突破,也不可能出现黄河断流的奇观。 只有天人境的攻击,才可能如此毁天灭地。 天瀑下方,一定是发生了什么。 “难道是三禅?”谢玉堂心中焦急,身形一动,青衫入河水。 第179章 她的剑 天瀑大片大片的浪水被剑气的能量蒸发,断崖处滚落奔波的流水,一触碰到金戈铁马的剑气就被瞬间蒸发,这才造成了天瀑位置视觉上的黄河断流。并非黄河不再流动,而是流水全都蒸发成了浓雾。 本就白雾渺渺的天瀑周围,更加的雾霭纷纭,白雾上笼罩着紫雾,世界都像是进入了梦中仙境。过眼云烟迷离了红尘滚滚,厚实的层层水雾获得了大量“新鲜的血液“,开始流动了起来。一缕缕雾气在瀑布断流处产生,如同细丝一般融入到层层水雾的”大家庭”之中。 雾里看花的少年郎呼吸沉重,少年依然感觉的到那道复杂的气息,与骕骦剑的联系却被完全斩断。红衣款款从浓雾中走出,那柄黄灿灿的兵器被东方钰两指相扣,失去了往日骕骦宝剑的神采。同时失去神采的还有东方钰的眼睛,厌世深邃的眼眸看也不去看曾毅,也没有给曾毅说话的机会。东方钰食指拇指轻轻一搓,黄色光芒一闪而过,骕骦剑掉头直奔它的主人! 根本来不及给曾毅反应的时间,一切来得并不突然,只是因为红衣出手实在似乎太快了,快到骕骦剑已经到了曾毅的眼前,曾毅却连黄色的光芒都未曾捕捉。 曾毅耳中一阵刺耳的哀鸣声响起,劲风掠过少年耳垂,像是一种生硬冰冷语无伦次的叮咛。少年似曾相识,似懂非懂。 少年终于还是懂了,穿过薄雾,一对淡淡的光束投进了曾毅的眼眶,那是东方钰深邃却依旧温柔的目光。骕骦宝剑并没有直击曾毅的眉心,而是擦着曾毅的右耳飞过,宝剑深深插入曾毅背后岩壁四尺,如同生了根一样。遭受宝剑一击的岩壁并没有意料之中的碎裂,除了石面上多了一个洞眼和剑柄,和最初的状态没有什么差别。 天瀑流水重新回落,落水因为强大的重力降临在二人头顶,水流的冲击不能沾染东方钰半点衣衫,却湿透了曾毅的身体,面对降落的水流,曾毅并没有选择用内力护体,而是任其倾盆而下。滔滔黄河又恢复了往日的奔流不息,少年的一剑却永远让江湖铭记。这是让黄河之水停滞一息的一剑。撤掉护体内力的曾毅不再宝光化形,脚下也是失去了重心,朝着河底深处陷去。 曾毅闭上了双目,陷入了黑暗之中。耳中灌输着河水的翻腾,鼻尖浮沉着河水的浑浊,眼前一片黑暗。失去了五感的曾毅,全神贯注地用自己第六道观感去感受刚刚刺向自己的一剑。 那不是娘亲的剑,而是东方钰使了曾婉的剑。黄河是有记忆的,无论是泥土、水珠、还是绿藻,全都收录了黄河的记忆。曾毅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娘亲在这里出过剑。 除了东方钰熟悉而陌生的一剑,曾毅看到了更加细微却更加纯粹的,曾婉的剑。河水疯狂朝着曾毅口鼻耳朵涌入,没有内力和陨禅天火护身的曾毅,自然无法抵抗浩渺的长河。身体越陷越深,四周河水越来越黑暗,曾毅却是浑然不知,少年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黄河那点细微的记忆之中。 青衫谢玉堂出现在了东方钰身侧,东方钰脸上和发间的泥珠已经洗净,怔怔出神盯着水底深处。 “乞儿呢?”谢玉堂心急如焚,顺着东方钰的目光望去,“不行,太危险了。” 没有等到东方钰的回答,已经后知后觉的谢玉堂就要一掌破开黄河水。东方钰冰冷清凉的手掌挡下了谢玉堂的起势:“大伤未愈,就不要出手了。” 谢玉堂两鬓的白发满是水珠,回头仔细凝视着东方钰。他看不懂这个女人,从来就没有看懂过。如此疯狂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连突破天人境都是这样的随随便便,似乎将要身死道消的人不是自己一样,这样疯狂的女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谢玉堂庙堂江湖浮沉多年,自认为略懂一些观人之术,在谢玉堂看来,东方钰对曾毅的关切不像是作假。 “他可以渡过去的,这么多道槛他都渡过去了……”东方钰的声音,在白白浓雾中徘徊,可就是连声音的主人,也是在颤抖着祈祷。 “你就这么肯定?莫非你已经突破天人,可以做到预知祸福的境界了?”谢玉堂语气中带着愤怒,理智告诉他应该立刻出手救下挑衅死亡的曾毅,君子风度又让他愿意去相信东方钰。 眼前这个女人,为婉儿付出的东西,不见得比谢玉堂自己要少。 “还没有突破到那层门槛,可总算是摸到一点门道了。”话至此处,连苍凉如东方钰也是轻盈一笑,仿佛陷入了某种幸福的回忆,“我肯定,因为这里是她娘亲入十品剑仙的地方。” 向下沉默自寻死路的身影,其实并非完全放弃了对自己的保护。透过衣衫,曾毅皮肤上浮着一层像牛奶皮一样的紫色淡乳。淡乳并非曾毅自发而出,而是来自曾毅体内的陨禅天火,面对少年脑袋有坑的自杀行为,陨禅天火及时出手制止。同化后的天火自然是和曾毅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境遇。 你要找死,别拖累了老子。 曾毅当然不可能察觉到来自陨禅天火的“好意”,他现在除了那一道多年以前被黄河记录下来的剑意,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事物。 大剑仙的剑意并没有多么得千变万化,凡人静观皆可得,在东方钰那一剑的牵引之下,和曾毅产生了某种感应。虽然曾婉从来没有在曾毅面前使过剑,甚至连武功也没有展露过,娘亲总是那么的善良软弱。 曾毅还是找到了血浓于水的契合,大剑仙曾婉的剑意就在曾毅眼前,可看,可听。可读,可悟。 黑暗之中,晕开了一幅画,一幅淡水墨画。绿竹长裙翩翩,梅花点缀起舞,这世上最温柔的一剑,剑名“似水流年”。曾毅紧闭的双眼,遮挡不住他那坚定毅然的目光,曾毅伸手握住背后的骕骦剑柄,看破迷雾。 第180章 飞鸟不过黄河岸 飞鸟不过黄河岸,河水滔天汹涌,千层水浪连天激荡,连展翅高飞的鸟兽也不敢横穿过河。一阵嘹亮的高歌由靠肃天涯的一岸渐渐响起,中气十足的歌声令听者内心安稳,就好似一颗厚重的花岗岩石从悬浮危险的高度,安然平稳的落地。 “你晓得天下黄河几十几道湾哎?几十几道湾上,几十几只船哎? 几十几只船上,几十几根竿哎?几十几个那艄公嗬呦来把船来搬? 我晓得天下黄河九十九道湾哎,九十九道湾上,九十九只船哎。 九十九只船上,九十九根竿哎,九十九个那艄公嗬呦来把船来搬。” 唱歌的人并没有多么高超的歌唱技巧和天赋,有的只是黄河两岸渡船人独有的气概,和歌唱者磁性厚实的嗓音。 唱歌的人,是一个和尚。 和尚约莫三十出头的年纪,一身发白的布衣沾染不到一粒黄河水,慈眉善目中似乎包含了对苍生的悲怀。和尚一会儿眉头紧皱表情沉重,一会儿眉头舒展喜上眉梢,不知道这位出家之人此时心中想的是什么,可以瞬间反复的变幻脸上表情。可不管表情怎么变幻,和尚的歌声却没有受到表情的影响,洪亮的歌声盖过了大河流水,在河谷间悠悠荡荡,没有产生一丝的停滞。 九曲黄河水势浩荡复杂,大大小小的河湾和支流何止九十九道?歌声可以盖过大河流水声,却盖不过大河的天启传承。不过唱歌的和尚与歌声一比,就要显得寒碜得多。和尚并没有坐着九十九只大船乘风破浪,衣着朴素的和尚穿着布鞋,脚底踩着的仅仅是一根镂空的细长竹条。单薄的竹条在河水中随波逐流脆弱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在大浪中覆灭,更何况竹条上还托着一位百来斤重的人。 和尚自然也不可能有九十九根竿,和尚粗大的手里握着的,是连渡河撑杆都算不上的紫山竹杖。不到五尺的竹杖浸泡在河水里,起不到一点掌握方向、稳定“船只”的作用。和尚脚下安身立命的竹条随浪而起,摇摇欲坠,很让人担心下一秒一个浪花拍过,就会歌声戛止,船沉人亡。 这也正是最令人诧异的地方,承载和尚的竹条荡漾翻腾,在激流中找不到方向,脚踩竹条的人却可以稳稳当当。无论脚下如何微薄脆弱、如何上下随浪迅猛波动,竹条上的人却像是和竹条黏在一起了一样,纹丝不动,连歌声都是没有一丝丝紊乱,充沛着本就激昂万千的河谷。 望着看似随波而下,实际上离天瀑位置越来越近的和尚,谢玉堂轻轻感叹一声:“好原始的声音。” 青衫君子身边的东方钰,显然没有伯安侯的修养与心境,她和谢玉堂一样心系水下少年,却做不到谢玉堂一样儒雅随和。东方钰眼中带着些许烦躁,只是轻轻瞥了一眼游荡漂泊而来的和尚,深远忧愁的目光又重新回到了水底波纹深处。 成群结队的飞鸟,远远地见到了肃天涯高耸的峦峰,听到了激流冲击岩石的浪涛。这队由北往南迁徙的飞鸟没有一丝的犹豫和征兆,在两只头鸟的带领下东西分成两支队伍,默契的绕开了河谷。 飞鸟的举动哪怕会加大不少迁徙的时间,哪怕飞鸟在天不在水。它们祖祖辈辈,就是如此的敬畏这条古老的河流,骨子里的鲜血和基因,已经传承下了对黄河的敬意和畏惧。 飞鸟不过黄河岸。 在水不在天的和尚,独木欲过黄河岸。 飘飘荡荡独木难支的镂空竹条,最终还是如期而至,和尚在距离谢玉堂二人不到二十步的距离停止了高歌。 谢玉堂低头抬手为自己轻轻整理衣衫,踏水向前微微拱手道:“小师父唱的是黄河民谣,玉堂听的是大河慈悲。” 对于出家之人,这位青衫君子总是给予最多的尊重。 东方钰任凭当年最风流的青衫对和尚道谢施礼,红衣仍是无动于衷。作为青衫的唯一女伴,红衣似乎不怎么符合儒家礼数。 比起东方钰,脚踩独木的和尚似乎要更加不合礼数。无论是否跻身武道,无论是否投身军伍,天下任何一人受到了谢玉堂的拱手礼节,都会去诚心回礼,这是对大楚最璀璨的人杰,那位止梁顺两朝干戈的青衫的尊重。而布衣和尚却是完完全全无视了谢玉堂,他依旧心事重重,不断变换着面容神色,时而欢喜,时而悲伤,时而激动,时而踌躇。 被人无视的谢玉堂有一丝丝无奈,更多的是对眼前奇怪和尚的好奇。 和尚的无理行为,连东方钰都是看不下去了。她虽然心思没有放在和尚身上,作为十品大宗师,气机流转不息,却能够自然而然的感受到周遭的氛围。 三人脚下的流水有些发冷,哪怕是顶尖的武夫,身怀高深内功,被黄河之水长时间渗透侵蚀也会有损元气,虽然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对于今后的修炼之途却是有害无利。 布衣和尚顾不着渐渐发冷的河水,因为比河水冷得多的目光,已经飘落在了和尚身上。和尚打了个寒颤,朝着目光的主人望去,衣袂飘飘的红衣女子,结合着冷艳与热情、深邃与纯洁,竟然有些出奇的好看。女子就像是广寒宫里的嫦娥仙子,清冷柔情,又像是蟠桃宴上落座的得道女仙,大方威严。总之不可能是人间俗粉就对了。 布衣和尚陷入了东方钰的眸子,足足愣了几秒。好在他的表情本来就变幻诡谲,让人难以捉摸,不然恐怕和尚就要感受到来自“仙子”的杀气了。说不定还有机会和“仙子”切磋几招?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和尚在心里默念了一句“佛祖莫怪”,变幻无常的表情定格在了焦虑。和尚左右摇头,急匆匆开口道:“你们二位,谁是伯安候谢玉堂?” 黄河水道漫长,水域众多。在大顺西路肃天涯一带河床断层较多、河道也颇为蜿蜒曲折,水势比黄河其他水域要更加急一些。在这里的鱼为了适应激流勇进,脑袋普遍偏大,通过增加重量和向前的重心更好的生存。 哪怕是极为不欢迎和尚的东方钰,此时就像是脚下河水中的鳙鱼,一阵头大。东方钰被和尚活生生的给气笑了。 就算你没见过谢玉堂,分不清青衫红衣,总不会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吧? “无名之辈,故弄玄虚。”东方钰轻扯嘴角,临近天人境的压迫,毫无保留的倾泻在了布衣和尚全身。 第181章 和尚也可好美色 流水的声音哗哗作响,布衣和尚背后的山石湿润而光滑,久经风霜的石头却经不住黄河千年的匆匆略过,尖锐锋利的山岩,统统在流水和岁月之间变得光秃秃的。 除了一块刻字的岩壁,唯有它依旧棱角分明,依旧干燥炎热。本来就因为刻字与众不同的岩壁,愈发显得格格不入。 “一二三四五,下河捞龙王。” 岩壁上不足一指粗细的圆形小孔,永远地扎在了那歪歪扭扭的“龙”字正中。原本插在岩壁上的宝剑,心有灵犀,与少年同时入水,此时此刻已经重新握在河底少年郎的手中。 东方钰不知道的是,岩壁上丝毫没有对仗之美、歪歪扭扭的刻字,就出自面前痴痴呆呆的和尚之手。痴痴呆呆,歪歪扭扭,倒是异常的搭配。若是被红衣知晓了岩壁上稀泥一滩的刻字,是布衣和尚疯癫刻下的,红衣恐怕会对和尚更加的厌恶。东方钰喜欢好看的字,一抹嫣红眼中的“好看”,并不是所谓书法大家的鸾飞凤舞、挥斥方遒。东方钰喜欢的是工工整整、隽秀清逸的字体。这种在大梁南方花上两文钱就能买上一整本的字帖,被众多文人雅士所鄙夷,却最是深得红衣的心。 一想到那一行行规整朴素的字体,东方钰鼻尖轻耸眼帘垂下,脸颊两页竟然是微微泛起少女才会拥有的红晕。两片淡淡的红朵在女子的脸上抹匀,像是天边涂满的玫红色晚霞,一缕接着一缕渐渐变浅,直到消逝在海面和云层之间。又像是悄然盛开的紫薇,美得让赏花之人恨不得将其占为己有,又不忍心伸手触碰,两朵红色摇摇曳曳,娇嫩欲滴。 看得和尚都痴了。 和尚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破了出家人不染“欲念”的清规,若是被师父知道自己的傻徒弟,因为东方钰变得更傻更痴,今晚和尚睡觉的时候,一定会被师父他老人家托梦大骂“蠢驴”。 老和尚平时叫喊徒弟,最顺口的称呼就是“蠢驴”了。 布衣和尚委屈得很,师父作为和尚叫自己蠢驴,自己作为和尚总不能喊上师父一声“秃子”吧。 想到这里,布衣和尚顿时心如死灰,师父他老人家昨日刚刚坐化成佛,去极乐世界陪伴佛祖修行去了。今晚就要托梦回来臭骂自己一顿,布衣和尚牙关颤抖,眉头紧紧皱着。 和尚可不会心存侥幸,幻想老和尚前脚刚去五台山,不至于时刻盯着自己这位不成器的徒弟。又或者师父老人家得道深厚,心怀四海,总不会因为这点凡尘小事,专门下来骂人。 布衣和尚之所以没有产生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一是作为佛门弟子兼老和尚的“得道弟子”,布衣和尚做了疑似坏了清规的事儿。和尚觉得因此挨师父一顿骂,也说得过去,主要是他老人家前脚刚走后脚就下凡显灵,未免有些太小题大做。 二是作为老和尚名义上的衣钵传人,布衣和尚太了解师父的秉性。师父身为佛门中人,却一点儿都没有得道高僧的修养和慈悲为怀的大师风范。老和尚脾气极差不说,还相当的吝啬抠门,为了几块铜板的归属,老和尚一把老骨头可以撸起袖子和别人大打出手。 最奇怪的一点是,老和尚生平最痛恨女人,当年开坛讲佛,老和尚拒绝女信徒入场听讲不说,甚至当着众多信徒的面,竟然对世间女子破口大骂。布衣和尚甚至都怀疑,老和尚当年是因为被情所伤,这才心灰意冷遁入空门。 这女子有什么不好,至少眼前的一席红衣,布衣和尚就觉得好得很嘞。 师父的种种脾气,让布衣和尚有些不明白,老和尚当年是如何“混”进的太安寺,又是如何成为太安寺三大高僧之一。 临近天人境的压迫越来越重,东方钰的杀气也越来越浓。 红衣就算再清心寡欲不解风情,她还是读懂了布衣和尚眼中的味道。东方钰心中泛起一阵恶心。 起初谢玉堂见到布衣和尚神情凝重面色痛苦,还在担心布衣和尚扛受不住接近天人的压迫。虽然布衣和尚能在黄河激流中安然无事,内力境界应该差不到哪里去。可接近天人境的压迫,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遭受得住的。 钱权酒色帮使者钱四道,九品巅峰武夫。在武当山那位老神仙的压迫之下,都是如坐针毡,升不起一丝抗逆之心。 可谢玉堂渐渐看出了些端倪,和尚的痛苦面色,似乎并非因为东方钰的气场,而是心中有事? 最应该心如止水的佛门中人,心事重重还如何潜心归佛? 能够面对东方钰临危不乱的人,至少也应该是一位实力不俗的宗师。 莫非这位看着三十出头的小师父,就是他们要找的三禅和尚? 谢玉堂轻轻摇头,他虽然没见过佛门之中这位最离经叛道的大师,三禅本人却已经百岁高龄了。 佛家不比道家的修身养生,寻求长生大道。凝结舍利尘归尘土归土,百年之后化为世间尘埃颗粒,就是修行的最后,也是修行的最初。 所以就算三禅再离经叛道,返老还童的可能性却是微乎其微。 布衣和尚自然不会是三禅和尚。三禅和尚这辈子没有一位名义上的弟子,脾气固拗到极至的老和尚,竟然是独自把一个没有爹娘的孩子拉扯大。布衣和尚已经没有了一两岁的记忆,从自己记事开始,老和尚就是老和尚。脾气一样的差,胡子一样的白,腰背一样的佝偻。布衣和尚曾经一度以为,老和尚是想找一个可以使唤差遣的人,给他养老送终。 事实也是如此,几十年来,老和尚唠唠叨叨的骂声就没有停下过,布衣和尚不到四岁,就要给老和尚劈柴挑水做饭。 老和尚也从来没给布衣和尚讲过佛,或许老和尚打心里就不打算让打杂的下人,成为和尚。 布衣和尚还是成了和尚,和尚名叫余大富。 第182章 两个和尚 余大富摸了摸鼻子,望着天边那只迷失了队伍绕河而过飞鸟,眼神渐渐变得温柔迷离。当年山河震荡南北激战的时期,少不了一些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先斩后奏的大将。无论结果和成败,都化为了一桩桩豪迈壮举,流传于街头巷尾茶楼酒肆,脍炙人口的故事,足够说书先生喝光两大碗茶水。 可先剃头后做和尚的,这等丝毫不亚于小说演义里面,一刀砍下某位欺君罔上、民怨沸腾的皇亲国戚的人头,一手提血淋淋的人头,一手持三尺轩辕剑,潇潇洒洒踏进宣政殿,挥手把人头抛向皇帝老儿,要杀要剐随你便。最好是人头热乎,鲜血不凝结成块,依旧滴滴答答,这样视觉上效果最好。好一个精忠报国碧血丹心的忠臣。 所以当三禅和尚看到给自己打杂跑腿的童工,剃好光头刺好戒疤屁颠屁颠喊自己师父的时候,老和尚竟然是一时语塞,忘了应该怎么去骂小和尚。一旦执拗的老和尚不知道如何骂人的时候,他就只有生闷气的份儿了。年龄代沟差了一个甲子,武学境界差了十个大境的老和尚生着小和尚的闷气。 低头盯着小光头愈发扎眼的戒疤,老和尚终于是忍不住嘀咕起来:“头发谁给你剃的?” 老和尚的声音又细又尖,像极了一位幽怨的小媳妇儿。 “师父,山下陈妈妈帮忙剃的呀,大白刀片蹭过脑袋,嚓嚓几下,可舒服了,师父。”小和尚咿咿呀呀手舞足蹈,可能是因为自己第一天当上和尚,小光头既兴奋又开心。 听到“陈妈妈”几个字老和尚整张脸绿成了一片,冷哼一声:“她收了你几文铜板?” “师父,人家陈妈妈可喜欢我了,又热心肠,不要铜板的。”小和尚张开手掌心来回磨蹭着自己的光头,有些不好意思,“再说…再说了,徒儿哪儿来的铜钱啊。” “哼,陈婆子有这么好心?她还不是想要巴结我?”一听到小和尚没有花一分钱,老和尚脸色一缓,顺手朝着小和尚的小光头一蹭,“你下山采购时候偷偷藏得不是铜钱,难道是黄豆粒子不成?我眼睛还没花,分得清是扁是圆。” 被这么吝啬的师父知道了,自己为了买镇上的糖人串串,偷偷藏了一文铜钱,小和尚吓得浑身发抖,不敢出声,只是忍不住地用余光偷偷观察师父的表情。 “师父,你咋知道勒,师父。”小和尚低声问道。 “我咋知道,我是世人眼中的活神仙,你觉得你骗得过神仙?还有,我不是你师父,别以为剃个头刺个戒疤就是和尚了。”一提到戒疤,老和尚又转口问道:“你这么丑的戒疤,歪歪扭扭的,是谁给你刻下的?” “师父,你我们是念佛的,怎么能叫做神仙嘞,应该叫做菩萨。” 小和尚有模有样的教育着自己的师父。 “我自己!”虽然奇怪老和尚发现了自己的小手段却不生气,小和尚还是迫不及待得承认自己亲手干下的壮举。 “唉,作孽啊。”老和尚不满老茧和斑纹的手掌搭在了小和尚的小光头上,叹了口气,几十年来,第一次露出了深深复杂的眼神。 被老和尚搭着脑袋,小和尚眯着眼睛蹭了蹭自己的小光头,有些享受。 “师父,咱们这么穷,你又这么抠门,咱们为什么不在讲佛的时候收点银子呀,您要是实在不好意思,庙里几尊大佛都灵验得很呢,保佑人们平平安安,也可以收点上香人的香火钱呀。咱们也不至于这么穷不开锅。”余大富剃了头做了和尚,作为庙里的第二位和尚,使命感暴增,开始替老和尚出谋划策起来。 老和尚难得没有生气,相当认真地回答道:“和尚不拿香火换银子。” 小和尚昂了昂头,立刻反驳道:“可是师父,太安寺的大殿里,不也是按银钱分发香火的吗?” “所以说,不是剃了头的人,就变成了和尚。”老和尚站起身子,用力地捏了捏自己那破旧的布衣衣角。太安寺的三大高僧,连一件拿得出手撑门面的袍子都没有,更不用说佛光普照的袈裟了。 这一老一小两位和尚,虽然没有余大富描述的那么揭不开锅,可那股子日积月累的穷酸气,却是怎么也吹散不掉。 “师父师父,你快教我念经吧!”小和尚也跟着老和尚站起身来,可任凭他如何踮起脚尖,小光头都蹭不到老和尚的手掌了。 “念什么经?还不做饭去!”老和尚起得直跺脚,终于是恢复了那个性情如火的常态,“蠢驴,还不做饭去!” “啊,今天你收了这么聪明伶俐的徒弟,咱们下山吃斋饭去吧。”小和尚嘻嘻一笑,提议道。 这么隆重的日子,当然得吃点好的。 “我会做糖人串串的,比山下的小老头做的好吃还好看。”老和尚答非所问。 “真的啊,师父你真好,我做饭去了。”小和尚的心被幸福填满,一路小跑劈柴生火去了。 也不知道当年聪明伶俐悟性极高的余大富,怎么就变成了痴傻愚笨的大和尚。余大富连一本佛经都没读过,不存在读书读傻的可能啊。 老和尚到死都没有承认自己有余大富这么一个徒弟,所以余大富做了近三十年的和尚,却还是那个余大富,连个法号都是没有。余大富不是没想过给自己取一个一听就是高僧的法号,可想到自己死乞白赖拜的师,法号哪有不让师父取的道理?这不是等于承认三禅和尚不是自己师父了吗? 师父是那个师父,徒弟却不是那个徒弟,这位名义上三禅的衣钵传人,说得死一点连和尚都算不上。 哪里有没有师父的和尚?哪里有没读过佛经的出家人? 那位老人昨天才刚刚携道升天,余大富就已经开始想他了。 自己越来越笨没错,却也越来越听师父的话了呀。 余大富望着全天下最好看的红衣,如是评价着自己。 第183章 莲与金刚 红衣临水的姿态,淡泊成了纯色的写意。东方钰心境已经出尘,一个人一幅画,却总是在东方钰内心深处低垂。东方钰有着一颗清净澄澈的诗心,却感受着余大富奇怪而失礼的眼光,所以东方钰并没有给这个“剃发未出家”的和尚投去多么诗意的目光。 东方钰两只保养极好细腻光滑的手,自然下垂在红袍之下,柳叶虽然没有在指尖拿捏,暗藏的攻势和杀机却已经蓄势待发。望着面前痴痴呆呆的和尚,东方钰心中升起了一丝的怜悯。表情反复变幻的和尚,有那么十几秒种表情定格于一种世人看不懂的思绪。东方钰读懂了令人厌恶的布衣和尚,那样的表情,一定是想起了某位重要的人。 和尚生命中最重要也是唯一重要的另一位和尚,已经走在了初秋的天,走在了老和尚蜗居了大半辈子一亩三分地的破庙。 “小师父,我就是谢玉堂。”谢玉堂继续含笑拱手,冲着余大富和气说道。 陷入回忆的余大富如梦初醒,眼神中是一望无垠的浑浊,久久沉醉过后剩下的是痴痴不语。东方钰着实是无法忍耐和尚奇怪的无礼,哪怕是和尚稍稍流露出与东方钰相似的思绪,也无法抵消东方钰对布衣和尚的厌恶。 一枚柳叶,如同一支无须素笔,洞穿了河谷间层层空气,直奔近在咫尺的布衣和尚。东方钰的摘花飞叶,第一次脱离了以往的慢慢悠悠飘飘荡荡,残叶以一种不可思议快到极致的速度,瞬间出现在了布衣和尚当前。余大富瞳孔之中的那枚绿色不断扩散,一种麻麻酥酥轻轻颤颤的感观,随之在和尚心中泛起。 “叮”的一声金属撞击的脆响,在河谷间瞬时震荡,残柳在碰撞到余大富的额头之后,柳尖未曾入肉半分就已经被震荡反弹,残柳软绵绵的飘落,卷进了大河奔流之中,悄然间没有了声息。 东方钰摄魂夺命的成名绝技,在和尚面前变成了情人之间随风倾诉的情话,温柔绵软酥骨酥魂。黄河依旧翻涌奔腾,崖璧依旧傲然耸立,微风依据沉沉低语,好像什么事情都未曾发生过一样。东方钰古井无波的眼中,终于是翻腾起惊涛骇浪,比起脚下的黄河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东方钰内心实际上却是比表现的还要更加惊骇。虽然说东方钰并未使出十成十的功力,她与布衣和尚并不存在什么仇恨或者渊源,看似风驰电掣的一枚残柳其实没有多么的可怕,东方钰第一招只是试探这位痴痴呆呆却又不似低手的和尚。哪怕是如此,现在的东方钰比起望月峰下溪山镇前的东方钰,要强上太多太多。 东方钰不掺加丝毫水分的扪心自问,哪怕站在自己面前的和尚是太安寺的三禅或枯默,都不可能动也不动的接下红衣的“摘花飞叶”。飞叶出手避无可避,天人境的高手要接下东方钰的成名绝技并非难事,天人或出手或出剑挡下柳叶暗伤,东方钰都不会有丝毫的吃惊。可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痴呆和尚,竟是连手掌都未抬起一下,仅仅是和尚额头的血肉,就已经让残柳折腰。 谢玉堂也是眉头紧皱,连皈依境的青衫都不可能用皮肤血肉接下东方钰的“摘花飞叶”。谢玉堂方才没有看到布衣和尚有过出手,也没有看到和尚的护身内力外放。这个和尚要么就是拥有极为强悍的金刚肉身,要么就是已经到达了那个传说中,一拳可以洞天的境界。这个看着就不简单的和尚,在两位宗师的面前表现的太过不简单! “水上红蕊动人韵。”刚刚肉身接下“摘花飞叶”的和尚置身事外,不知是在风中,还是在雨间。和尚说的虽然不是多么富有诗韵的句子,却也比“一二三四五,下河捞龙王”要风雅了太多。显然是眼前的绝世红衣,让余大富心苑婆娑阑珊,写起诗句来也是超常发挥。 听到余大富并不算多么轻佻的诗句,东方钰脸颊淡红微微泛起,不同于想起某位字迹镌秀的男子,东方钰这次是被余大富彻底激怒。东方钰挥动大红色袍子的衣袖,残风鼓动,水面三人脚下逐渐旋转起了暗藏的漩涡。东方钰两只如莲藕一样倾世傲骨的双手探出,轻轻朝着布衣和尚一推。 “满目花羞遮衣露。”布衣和尚眼皮微抬,因为见到了红衣之下的莲藕玉臂眼前一亮,仍不住出口成诗。 “小师父作的一首好诗。”谢玉堂笑意难掩,看出来布衣和尚并非庸手之后,青衫君子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 东方钰出手毫无停滞,眉毛之间的不愉快随着和尚的“好诗”,又是更上了一层楼。莲花微微推开了河水水面,荡漾着一阵阵的涟漪,一时间风雨淼淼,水波轻柔之中烟雨朦胧。随着波浪的靠近,余大富仿佛嗅到了红衣身上独有的莲花香味,处处蕴藏着迷人的皎颜。 布衣和尚心中喜悦难掩,丝毫没有意识到氤氲水浪和清新莲香之中包含的杀意。 “轻浮之人,有辱佛门!”东方钰一声轻喝,手掌与水浪之间隐约间卷动着淡薄内力,薄薄的一层内力却使得手掌与水浪之间的画面天旋地转,渐渐破碎成片,一寸空气中蕴藏的能量之大匪夷所思。 余大富心中一阵疑惑,随后又释然的笑了出来。师父他老人家也经常说自己“有辱佛门”,既然师父不承认自己是真和尚,余大富又哪里配得上“有辱佛门”?余大富小时候脑袋灵光鬼主意多多,倒是能猜到几成老和尚的想法,没有引路人的求佛路途艰辛,余大富怕是走了弯路,导致变成了现在这般痴蠢模样,更加的猜不透老和尚的想法了。 不过余大富有一点可以肯定,讨厌世间女子的老和尚,一定会喜欢眼前红衣。 毕竟他们“英雄所见略同”,都认为他余大富“有辱佛门”。余大富想到这里,开心的嗅到了自然芬芳,不枉浮华中一生清修。 第184章 与剑争锋 北有寒梅一朵,暗香浮动,临寒独自开,遗世而独立。 南有红莲一只,葱茏碧玉,相逢不语中,倾国而戏水。 花开倾国,美人倾城,北婉南钰,写近了江湖中几十年的女子风流。这对绝代双骄风靡江湖的时期,万千江湖儿郎的梦里女侠,就再也不存在第三位女子。 仅仅是初次遇见红莲一朵,痴呆和尚余大富的心中,就再也容不下第二位女子。现在似乎余大富真的要和红衣交手,可他余大富连做和尚都只是半吊子一个,又哪里会打架?三禅和尚不许余大富读佛经典籍,更没有教过余大富半点武艺。方才东方钰突然出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脑袋昏昏沉沉的余大富根本反应不及,来不及闪躲,甚至来不及害怕。 现在红衣虽美,轻柔缓缓充满诗意,可她那气势汹汹的敌意余大富还是可以感受得到的,余大富一手紧紧抓住紫竹禅杖,一手单掌而立,闭上眼睛瞎念一通。三禅不准许余大富阅读经书,也没有给余大富教过佛法,老和尚开坛讲道和修行念经却从来没有避讳过余大富。从小机灵聪慧的余大富为了完成自己的和尚梦,就开始偷偷地跟老和尚学习起来。一开始余大富还有所遮掩,生怕老和尚知道自己偷学“手艺”会很不开心,可余大富渐渐发现三禅和尚并没有避讳此事,就开始肆无忌惮的模仿学习起来。 可太安寺三大活佛的法,又岂是余大富这种佛门都不曾踏入的孩子可以参悟的?天人的莫测境界,三禅的独特佛理,在余大富面前就像是一片极静凶险的汪洋,而余大富就是一个连游泳都不会的稚童。 老和尚显露出来的东西虽好,对于余大富却是天方夜谭。偏偏小和尚又是那种钻牛角尖,不服输的性子,几次请教老和尚无果之后,余大富自己瞎子摸象,一条路走到黑。 于是乎,余大富变得越来越痴呆,瞎悟了三十年的佛,余大富现在就像是头顶了一整座混沌,从来不曾有过一刻的清醒。 “师父他老人家说过,啥子……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做不成师父的入室和尚,做一个姑娘的风流和尚,也挺好的。”余大富先是嘀嘀咕咕随口念叨了几句胡编乱造的佛家经文,转而释然欣慰道,和尚的脸上阴霾散去,不知道是想起了老和尚的“至理名言”还是即将成为风流和尚的真情流露。 要是老和尚听到余大富在这里胡说八道,他老人家非得气得从五台山降世,一脚把这头蠢驴踹下黄河。纵使三禅再离经叛道,也不可能说出这般大逆不道的言论,也不知道余大富从哪里听来的混账话,倒是记得有模有样。 风浪平了又起,大朵大朵的水花溅起,冲淋着余大富的衣衫,河水卷着淤泥,冲进了余大富口无遮拦的嘴里。和尚正嘀嘀咕咕,这一下被入口的河水呛得咳嗽,满口都是泥土水草腥味。 东方钰一双平眉弯折成了一对月牙,她不明白为何和尚这都不躲?东方钰手指招式不变,一颗心却是向下沉去。和尚单纯的装疯卖傻也就算了,肉身挡下自己五六成功力的“摘花飞叶”却是铁打的事实。 时光很短,天涯很远,和尚修佛已久,苦不能入道。今朝余大富与红莲初见,蓦然之间,和尚似乎发现了自己不能得道的原因。 “师父,我找到它了…..”一朵红莲,使得余大富痴了又痴,醉了又醉。既然是清修之人,又怎么会懂得痛饮滋味?所以和尚这次又算是破解了吧。 余大富寻道路途艰辛,今日方才渐渐进入佳境,一道比黄河流水要急促千倍的激流,突然出现在余大富脚底。就在和尚脚下数寸的河水发了疯一样猛烈对撞,和尚脚踩的单薄竹片瞬间搅烂成残渣,旋转着涌进了大河深处。失去安身之处的和尚布鞋触及到冰凉的河水,整个人也是因为激流的牵引失去了重心,整个人腾空向后倒去,一屁股坐入了黄河水底。 前一秒还令两大宗师刮目相看、捉摸不透的神秘和尚,下一秒却狼狈的如同落水之犬。 余大富红莲花下死的风流被突然打断,和尚满脸写着愤怒,两脚朝天的坐在水中,目光凌厉地扫视着周边水面,想要去寻找破坏自己得道的罪魁祸首。和尚身下的水河水愈发的激烈,就像是一盆烧到沸腾还在继续增加炭火的红油,河水不断地冲撞沸腾,逐渐向下凹陷成一个倒着的三角。 流水由边缘向河水内部绘制倒状三角,水流不断转着漩涡,最终流入凝结成三角的一个顶点。就在三角绘制完成的同时,三角顶点位置惊现一道紫色明火,一道由河底床岸贯穿到河面三角顶点的剑气冲天而起,宝光琳琳的紫色围绕着剑气,卷起了一道剧烈的龙卷风暴。紫色肆意蔓延,宝光大作之后暗藏着是无比残暴的气息,使人望尘莫及,不敢挑衅紫色天威。 这一切实则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东方钰出手推动浪波,余大富闭目求道,裹挟紫色的剑气冲天而起。 这出水一剑意不在黄河,也不在山崖,而是直指天穹。来自近天人境东方钰的攻势,仅仅只是剑气而过的一瞥轻鸿,剑气瞬间搅烂水幕和东方钰攻向余大富的水浪之后,不做丝毫停留,冲破河谷,欲与肃天涯争锋。 滔滔黄河在剑气之下化为涓涓细水,无垠天穹在剑气之下化成博云一片。紫色剑势正值鼎盛之期,万物皆避其锋芒,万万不可以与之争斗,争者必死。 可偏偏有脑袋转不过弯的人。 余大富在看清打扰自己与红莲之物的本尊以后,大喝一声,手持紫山竹杖与剑气并肩冲天而起。 “何方妖魔鬼怪?和尚我来将你降服!”余大富目露凶光,双手狠狠握住紫竹山杖,对着身侧的剑气当头一锤。 和尚似乎忘了,老和尚仙逝之前再三嘱咐,一定要把紫竹山杖完好无损地交给那位故人。 第185章 一柄竹杖 早秋来临,第一片初秋落叶,妄图脱离厚重的大树转而拥向更加厚重的大地,当它费劲全力挣开大树母亲的怀抱,划过斑驳的阳光轻吻大地的时候,才终于发现离开了滋养自己的大树,树叶就只能化为滋养大地泥土的肥料。定南十六年,崇明十五年对于万千佛家信徒来说是最最痛心疾首的一年,太安寺的三大活佛,只剩下了南松大师一人。 三禅和尚就走在了第一片落叶降落大地的这一天。比起枯默和尚以自身度化陨禅天火,永世不得修习佛祖座前,三禅大师的结局要好了太多。在老和尚离世的前一天,突然拿出了一柄从未被他人所见的紫竹山杖,老和尚把紫竹山杖交给自己唯一不是弟子的弟子,难得没有去骂余大富。老和尚只是心平气和又郑重其事的把竹杖交到了余大富手中,反复念叨着一定要亲手转交给那个人。 余大富浑浑浊浊的脑子并没有疑惑老和尚为什么会突然性情大变,他只是认真的接过老和尚手中竹杖,又认真的记下了那人的名字。 余大富倒没有完全沦为一名傻子,他伸掌摸了摸紫竹山杖崭新的纹路,并不像是什么上了年代的值钱古董:“师父,我去哪里找你说的人啊?” 三禅和尚头一次没有因为余大富“师父”二字而感觉刺耳,老人伸出和三十年前一样苍老的手臂,手掌轻轻按在了余大富的光头上面,就像是三十年前按着那位先斩后奏的小和尚一样。老和尚流露出不符合人设的复杂与温情:“别悟了。” “别悟了。”是三禅留给余大富的最后一句话,师父走了,跟睡着了一样。 老和尚多年之前就“亲切”嘱咐过余大富,在老人走后,一定要将其肉身火化。被老和尚骂的冷汗直冒的余大富,自然将这件事情牢记于心。老和尚这样安排的原因,有一些不愿看到坐化金身被江湖好事人争夺,掀起腥风血雨的原因,更多的是三禅自己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得道高僧。老和尚肉身火化,唯剩下一片灰飞与尘埃,什么佛家传说的舍利子、宝光异象,余大富是一样都没有看见。这让余大富这个半吊子和尚更加怀疑,老和尚是怎么混到的太安寺三大高僧的名头。 不过显然在余大富这里,老和尚的千叮咛万嘱咐,三十多年的师徒感情,那是比不上与红衣的初次相见,一见倾心的。老和尚好歹还骂声不停,红衣却是充满厌恶,根本没有理会过余大富。不过余大富并没有什么良心上的谴责和觉悟,师父都让自己别悟了,不去悟佛,又去悟什么呢? 悟的是你。 旷远的蓝白天云,高高地挂在黄河头顶,仿佛相隔万丈遥不可及,又仿佛就在紫色暴风的咫尺之间。从一切暴掠而过的紫色,就在触及天宫的咫尺之处,被一柄紫色竹杖拦下。 布衣和尚的眼目之中,早就看不到凡世的埃尘,他只是静静站在时光陌上,紧紧扣住了得道的弦线,同时也扣住了紫色深深之中的那柄剑。余大富一柄紫山竹杖锤下,与暴风相比脆弱不堪的竹杖并没有想象中的被搅烂成粉末,哪怕是谢玉堂以为的陨石相撞也没有发生。 余大富手中的一柄紫竹山杖,就像是层林尽染的旷野里的第一缕晨光,晨光打破了黎明的黑暗,和尚的山竹杖直接搅碎了势如破竹的紫色。紫色风暴骤然停止,和尚的竹杖扣下了少年的剑。 几个呼吸之前还是与肃天涯争锋直指苍天的紫色,残风散落,消散的无隐无踪。 握剑的少年就是沉入河底的曾毅,黄河水中的曾毅眼前是空洞的黑暗,耳侧是轻抚的水草,少年悟到了与大剑仙血肉相连的一剑。 “似水流年”之中夹杂着河水的豪迈向前,早就已经被陨禅天火保护包裹着的曾毅,突然随心出剑,这才造成了柔情如淡水墨画的“似水流年”,在曾毅的手中变成如此的惊天动地。 同是流年扩散,曾婉的剑如水韵晕散开来,使人在流年中沉醉且逝去。曾毅的第一剑由于潜意识下,陨禅天火的不受控制,诡异的火焰肆无忌惮地向外扩散,竟然是卷起了惊天的紫色风暴。 曾毅被一柄突如其来的竹杖拦下骕骦剑,这才渐渐从画中走出,重归天日之下的曾毅收拢了心神,向手握竹杖的和尚投去感激的目光。和尚布衣布鞋,面容无悲无喜,一手紧握竹杖压着骕骦宝剑,一手立掌承天衔地,一看就是一位苦于清修心怀苍生的大师。 和尚的表情突然由淡然转变成恼羞成怒,正当曾毅疑惑为何大师会如此失态的时候,和尚压在骕骦上的竹杖猛地抬起,又猛地落下,力压泰山的一杖裹着透心凉的寒风,直击曾毅头顶大穴! 曾毅瞬间惊起一层冷汗,惊慌失措之间下意识的举剑护住头顶。 刺耳的金属撞击之声钻进了曾毅的耳朵,骕骦剑被一柄竹杖挤压成一个凄惨的弧形,曾毅调用丹田气穴御宝决内力由骕骦剑朝紫竹杖涌去,却惊讶的发现让骕骦退却的竹杖上竟然不带有一丝内力。或者说突然攻击自己的布衣和尚,竟没有修炼过内功,和尚就像是一个不曾练武的普通人,仍是周天未开的状态。 “这怎么可能?”曾毅说白了只是个混了三年江湖的小白,这位小白见识过的高手却一点也不少,死在这位小白手上的高手一点也不少。和尚这样不带一丝内力却挥手间携泰山之势的对手,曾毅却是第一次遇到。这让空有一身浩渺内力的曾毅手足无措,想要拼内功都是不行。 “这都什么人啊,太不按照常理出牌了。” 骕骦虽然堪堪挡住了紫竹山杖,骕骦的主人却远没有骕骦那么的坚硬,曾毅浑身骨头承受着和尚纯粹的力量,整个人手脚朝天,屁股对地,狼狈落入水中。 第186章 老虎参禅 什么是佛?禅又是何意?佛曰:“不可说,不可说。”禅的真谛,在于大千宇宙世界,也在于微小琐碎家常。禅的影子,无时无刻不存在于生灵万物的内心最深处。只是有些人发现了禅的影子,有些人捕捉到了禅的踪影,有些人则一辈子背离了禅的意,起贪恋好杀伐。捕捉到禅的踪影的人是僧,亲眼看到禅的影子的人是佛。所以三禅和尚是佛,余大富连僧都算不上。 余大富始终没有捕捉到一丝禅的踪影,却依葫芦画瓢学习佛的感悟,三十年来余大富还能保持半梦半醒的状态,已经实属难得,换做其他人可能早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白痴。 从来没有读懂过佛,也没有练过内功的余大富,三十多年的依葫芦画瓢,竟然是画出了金刚破坏的力量和金刚不败的肉身。这位在深山老林闭门造车的半吊子和尚,一出世第一次出手就令两位宗师叹服。 天瀑下的东方钰柳叶淡眉紧紧皱起,凝望着肃天涯山峰。刹那之间,余大富一杖退散紫色风暴,两杖力压骕骦宝剑。曾毅从天空被击落入水,东方钰再也无法安然,红色残影飘飘,一脸担忧之色地来到了曾毅入水的河面。 “男伢子,挨顿揍不见得是坏事啊…”谢玉堂轻轻摇头,确定曾毅并没有出什么大问题,谢玉堂也是暗自松了一口气。青衫不再去看东方钰的背影,转而陷入了沉沉思念。虽然曾毅的这一剑,无论是剑形威力还是气势,都完全和她大相径庭,青衫谢玉堂仍是看到了她。 那个浅梅点缀,出尘绝世的大剑仙。 “乞儿!”东方钰凝视着河水,发出担心的呼唤。 曾毅被余大富一杖击入水中,狼狈的姿势,与先前他无意“害”余大富做不成莲花下的亡魂,如同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紫色的火焰腾腾冒出,曾毅仅仅入水数丈就稳住了身形。少年透过水面遥望仍在云处的布衣和尚,充满了疑惑。 曾毅之所以接不下布衣和尚的一杖,其中有几成和尚自身诡异、力量出奇的原因。而更加打的曾毅措手不及的原因,是因为骕骦宝剑。 从锦瑟赠剑的那天起,骕骦虽然偶尔会嫌弃第三任主人的不成器,却一直都是曾毅最最信赖的伙伴。骕骦和曾毅一样,无论遇上多么强大的敌人,对抗多么锋利的兵器,都可以做到一往无前。正是因为骕骦曾经的表现一直都是这么的势不可挡,在曾毅的心中,渐渐产生了这样的意识——没有钝的兵器只有弱的武夫,自己手中的骕骦剑就是世上最无敌的兵器。 可当骕骦接上布衣和尚势大力沉的一杖的时候,竟然是有些力不从心,这把曾经大剑仙卫无崖的七十七炳宝剑之一,竟然会在一柄竹杖面前避其锋芒。这还是当初那个抽拍曾毅耳光,与陨禅天火争相吃醋的骕骦剑吗? “这突然杀出来的和尚有些奇怪。”曾毅紧紧握了握骕骦剑柄,确定这位“老伙计”没有出现什么问题。穿过河水滚浪,传来的东方钰的声音,曾毅连忙回过神来,一跃重新回到了水面上方。 “姑姑…” 看到曾毅并无大碍,东方钰心中一松,却仍然关怀问道:“乞儿,没事吧。” 作为十品大宗师东方钰一眼就看出自己问题的答案,却仍然是“多余”的啰嗦问道,就像曾婉明明知道曾毅对胡先生的赠书爱不释手,却仍是会问曾毅有没有看书一样,那个时候的曾乞儿虽然会乖乖回答娘亲的问题,心里不免觉得娘亲有些啰嗦了。自己喜欢读书,也喜欢胡先生,胡先生送的书,曾乞儿怎么可能不每天阅读呢?长辈们一些看似多余的关心,却是那么的爱意深沉,温暖着不怎么懂事的晚辈。 曾毅心中一暖,朝着东方钰坚定地点了点头。 余大富也是慢慢落在曾毅二人一侧,和尚的眼中失去了癫狂与愤怒,变成了一种相思的色彩。望着一袭大红色袍子的女子背影,余大富想起了师父说过的一句话:“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余大富虽然见识不多,可还是见过老虎的。记得十几二十年前,师父带着余大富去鸿泉寺讲道的时候,七百信徒,其中就有一只老虎。 鸿泉寺后山的山中之王,在三禅师徒驻留寺庙的第二天,虎出山林。三禅大师有猛虎为伴,坐禅鸿泉寺半山石室之中,三禅参禅说法,众僧聆听,猛虎静卧感悟佛性。山林古寺内梵音不绝于耳,猛虎吃斋静心参禅。 老虎不伤生灵,皈依佛门。余大富见到的唯一一只老虎,灵气而温顺,所以余大富怎么听怎么觉得“山下的女人是老虎”是在赞美女人温柔。连师父这样讨厌女人的人,都认为山下的女人是老虎,余大富自然不会吝啬自己的赞美。 余大富一想到赞美红衣,就想要去吟诗。 “山上大老虎,山下大红袍。问心喜哪位?红袍胜老虎。”余大富老脸一红,手掌握拳放在嘴边轻轻咳嗽一声,用来遮掩和尚的娇羞。可和尚内心何尝不在暗喜?感觉自己这次发挥还可以,心中红衣听了一定会和自己一样,暗自欣喜吧。 剧本似乎与和尚预想的稍有出入,红衣猛然转身,三枚夺命柳叶直接出手! “姑娘,你这是?”和尚冷汗暗流,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难道是自己写的诗句,不讨红衣的喜欢?这还真是余大富冤枉东方钰了,就他出口的几句狗屁诗词,根本不入东方钰的一对聪耳,又哪里来的喜不喜欢? 东方钰只是恼怒于和尚突然攻击曾毅,将手足无措的少年击入水中罢了。 这一次的柳叶缓慢而漂泊,足够和尚做出反应了。虽然余大富方才已经决心悟自己的道,心甘情愿地去做东方钰红袍下的风流死鬼。可这种心境一旦被人打破,余大富就再也找不到那种誓死卫道的气节风骨了。 “还是活着,多看红衣两眼划算啊。”余大富一边想着,一边朝着三枚柳叶一杖挥出! 第187章 河套的骏马 东方钰毕竟不是余大富心中乖巧、灵性的老虎,自然是读不懂余大富混沌痴呆中的禅意。红衣也没有兴趣读懂一个傻和尚,她倒是觉得用残柳落絮直接回敬和尚比较合适。 大顺西路毕竟不是大梁西北路,二者虽然视觉看上去都是一片橙黄,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西北路为黄沙,大顺西路为黄土。西北路的黄沙磨砺,让多少少年成长成为真正的男子汉,大顺西路黄土的肥沃,让万千穷困百姓,真真正正的拿起了自己的饭碗。仅仅是大顺西路的一座河套大牧场,就是直接的养活了一百来万人,大顺朝垄断了整个河套的产马,未经朝廷允许饲养牧马者充军,未经朝廷允许培养种马者杀头。大顺朝廷又是拨款又是拨粮,大肆鼓励当地牧民替朝廷养牛养马养羊。牛羊给予百姓,骏马上交朝廷。 朝廷白给当地百姓牛羊马崽不说,还拨给百姓们银子鼓励他们不要背井离乡,按成年健壮的畜牧数量直接发银钱,养得越多赚得越多。老老实实地替朝廷养牛羊马,比去南方的繁荣之地打拼要划算得多。 一个在河套大牧场拥有百头牛羊,十匹骏马的牧民,比起南方一些开铺子的商人还要有钱。曾经也不是没有闹过这样的笑话,一位南来走商的老板,在河套大牧场结识了一位长相憨厚衣着淳朴的年轻牧羊人。一番攀谈之下,南方老板被这位善良淳朴的年轻人所感动,决心出资帮助年轻人扩大自己的“小牧场”。结果南方老板正能量满满地去视察年轻人的“小牧场”的时候,尴尬的发现年轻人口里的“小牧场”,竟然有八百头牛羊一百匹骏马。虽然大部分都是属于朝廷的资产,可年轻人仅仅是替朝廷养牛羊骏马的工钱,都是南方老板身家的几倍,这还是没有算上朝廷奖励给年轻人的牛羊和土地的情况下。 南方老板欲哭无泪,再看年轻人淳朴善良的笑容,竟然是写满了恶霸地主的奸诈贪婪。 至于大顺朝廷从政策中收获了什么?保证了五大军团战马的质量和数量,全国牛羊肉丰富的补给,最重要的是天下民心。朝廷给银子让我养牛羊骏马,养好了牛羊还有一部分归我自己,哪有人不会对大顺朝廷感恩戴德呢?老百姓们享受了朝廷十来年的恩德,朝廷需要征兵纳粮修路收税的时候,还不是民心齐聚一呼百应? 仅仅是河套大牧场的牧民都是富得流油,更不用说河套大牧场间接辐射着的产业链。工、农、军、商、政,没有哪个行业没有吃到河套大牧场的红利。 一叶之秋,一座河套大牧场的形势,映射着整个大顺西路的形势,更体现了整个大顺朝的态度与方向。当年野火燎原篡夺楚国正统的北逆,渐渐地展现了大国应有的雄厚国力与上升进程。 肥沃的黄河两岸并非只有浪花与光秃的石壁,位于黄河沿岸的植被多达上千种,又以蕨类和根茎类的植株最为繁多。河道弯折区域的陡峭岩壁下方,由于长年泥沙的淤积,导致水深变浅,积沙成岸,生长出一层又一层白色的芦苇,茫茫似草原,当地人称之为“草海”。初秋降临,正是芦苇开花的好时节,放眼望去“草海”随风荡漾,一片壮观。黄色的水流边上簇拥着一片片白色的“海洋”,一颗颗的芦苇种子脱离了白色的“海洋”,成群结队地向黄河中心奔去。 三枚来自江南的柳树嫩叶,随着大片的芦苇种子一起飘荡,明明是两种地域两种季节的植物,现在却恰当的融汇在了一起。一点也不奇怪,一点也不扎眼。余大富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除了为数不多的几次跟着三禅和尚远途讲佛,这个三十来岁的和尚甚至没有去过其他地方。春夏秋冬,几十年更更替替却始终如一的芦苇塘子,和尚怎么都看不厌。簇簇而来的三枚柳叶,给芦苇草海添加了一笔浪漫与凄美,这让心神荡漾的和尚又有些发愁,以后要是没了柳叶,一直讨自己欢喜的草海应该也没那么好看了。 和尚忍不住多欣赏了柳叶几眼,直到暗藏杀机的残柳随着芦苇种子飘到了眼前,和尚手中早就高高举起的竹杖,这才慢慢悠悠地锤在了慢慢悠悠的柳叶上。 一杖扫落了东方钰的三枚残柳,余大富忍不住暗自叹息。 曾毅在一旁手握骕骦凝视着和尚,久久不能压下心中的震惊。东方钰的摘花飞叶有多厉害?连无名都是被一招废掉双臂,奇奇怪怪的布衣和尚竟然一杖击落了三枚?似乎还不费什么力气。 东方钰也是愁云展露,与如此惹人讨厌的和尚交手,比想象中的要棘手得多。 “小师父可是师承太安寺?”温润的声音在余大富身边响起,和尚混沌不清的心湖似乎有一盏烛光亮起,烛光虽然微弱,却是伴着焰火第一次出现在和尚的心湖之中。 余大富认认真真地看向落在自己身侧的青衫,这个人是和红衣一伙的,应该也要和自己打架才是。余大富猛然想起了自己下山的目的,猛地拍了拍后脑袋,对谢玉堂说道:“你是伯安候谢玉堂。” 还没等到谢玉堂点头搭话,余大富就像是做错了事情的坏孩子,连忙把作为兵器的紫山竹杖往谢玉堂怀里一扔,慌乱道:“师父让我把这个给你。” 余大富说完把头低下,仍然不忘偷偷瞄了一眼红衣英姿,嘀嘀咕咕道:“给你也可以…” 谢玉堂将余大富胡乱扔出的竹杖握入掌心,仔细看去,竹杖构造简易且干净,四到五尺的尺寸似乎是用来辅助登山的拐棍,谢玉堂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之处,望了一眼布衣和尚,道:“小师父可是三禅大师的徒弟?” “师父是我的师父,小师父不是师父的徒弟。”布衣和尚有些激动,又有些踌躇道。 第188章 不见金身不死心 谢玉堂暂时捉摸不透和尚所言的暗藏禅机,既然是三禅的弟子,布衣和尚怎么也算得上一方大师了。谢玉堂哪里知道,余大富连和尚都是半吊子一个。 “东方,看出什么了吗?”谢玉堂朝前走了几步,将紫竹山杖交给了东方钰。 东方钰探出红袍下的一只手,接过谢玉堂递来的紫竹山杖,一股子似曾相识的气息传来,东方钰陷入了思考。曾毅也是认真打量起这柄让骕骦避其锋芒的竹杖,曾毅目不转睛,眼睛盯的有些发酸,仍是没有看出竹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曾毅那点江湖阅历,除了同属锦瑟腰间的那柄老汉打盹的春秋,就再也没有见识过可以和骕骦一较高下的兵器。 “这不是竹杖。”东方钰的语气不太轻松,却充满了肯定,“这是一柄兵器!” 东方钰话音未落,一只藏于红袍之下的手“唰”的一声来到了竹杖跟前,东方钰一手拇指贴着中指,淡薄却肉眼可见的剑气萦绕于东方钰两指之间,东方钰的目光凝视着竹杖,所有的人都和东方钰一样,目光齐聚在了紫竹山杖上面! “铿!”东方钰两指从竹杖正中切割而过,指势和剑气在触碰到竹杖的同时,随着一声金属碰撞的声响戛然消失! 谢玉堂也是颇为吃惊,向东方钰询问道:“东方,你左手使了几成剑气去攻,右手又使了几成内力去守?” “左边剑气十成,右边未带内力!” 除了带来紫竹山杖的余大富本人,其他几人见到十品大宗师满指剑气落下,竟然是这样的结果,表情多多少少产生了微妙的改变。曾毅已经亲自尝试了紫山竹杖的威力,所以听到东方钰的言语之后并没有多么吃惊。九品武夫无名尚且需要避开骕骦剑芒,那么这柄让骕骦剑芒暗淡的竹杖,仅凭自身材质挡下十品大宗师的一指,似乎也不那么骇人听闻了。曾毅看了看东方钰,又看了看布衣和尚,有些好奇紫竹山杖的来历。 “你师父三禅,让你把这竹杖交给我们,是什么意思?侯爷好像和你师父并不熟,而我东方钰…..”布衣和尚的身份已被谢玉堂道破,东方钰五根手指紧紧攥了攥紫竹山杖,红衣提起三禅的名字,声音渐渐冰冷,“日夜盼着他去死。” 余大富很认真的思考了东方钰的问题,奈何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师父是什么意思。余大富最终还是败下阵来,略带责怪地拍了拍自己的榆木脑袋,好不容易可以提升红衣对自己的映像,谁晓得脑瓜子这么不争气啊。 “姑娘,师父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余大富弱弱回答道。 “你师父呢?把他叫过来。”东方钰一手反握着紫竹山杖,冷冷地看着余大富,有些生气。不说自己是东海九岛之一的莲花岛岛主,与太安寺同属武林盟,这三禅竟是连青衫谢玉堂的面子也不给,派一位傻子徒弟下山羞辱自己几人。 老和尚真以为自己已经媲美当年那位创寺真佛了?在她东方钰和谢玉堂眼皮子底下玩什么禅机? “姑娘你不是说了吗,师父他已经死了。” “啊?”余大富突如其来的一言,让东方钰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师父他被姑娘你盼死了。”布衣和尚声音平平,掀起了一片碎金似的涟漪。 东方钰心中有所松动,她相信这个痴傻和尚再怎么荒唐,也不会如此编排自己的师父。 “三禅什么时候死的?”河水的流动随着一天中的日出日落,也会变得缓慢或急促。随着白浪的越来越急,浪花溅射,东方钰撑起了一直背在红袍后的油纸伞。 “师父他是昨天死的。”余大富不敢直视东方钰,深怕一个不小心,又要惹得红衣生气了。 “昨天?我们今天要来找他,他就刚好算准了昨天去死?还真是赶巧了!”东方钰怎么听余大富的大实话,怎么觉得和尚是在扯淡。 “东方…”谢玉堂向余大富投去歉意的目光,奈何这位刚刚失去师父的小师父一点也不领情,布衣和尚眼中除了红衣一朵,别无他人。 东方钰强行压下心头的火气,她本来就是江湖人豪爽直率的性子,从溪山镇到肃天涯,东方钰总是一言不合就直接出手,女子苍凉深邃之中的火爆,总要被她揍过以后才能知道。东方钰以为和尚在跟自己打着机锋,冷冷道:“带我去见你师父的坐化金身。” “师父他的肉身昨日已经火化了。” “带我去看他的骨灰!” “师父的骨灰已经归沉黄河了。“ 东方钰举目眺望对岸的肃天涯,为何明明是崖却要叫天涯并非天崖?崖上薄雾轻岚清风徐徐,很少有人知道雾中的那座矮小破庙,居然一直隐居着太安寺的大活佛。 东方钰久久不语,河边芦苇轻摆,一袭大红色突然融于风中,声音留在水里:“你什么都证明不了,却一口咬定三禅已死。你说他死了,我偏偏认为他还活着。是死是活,总要我东方钰亲眼去瞧一瞧!” 东方钰的身形极快,她的声音还飘荡在众人耳间,身形可能已经在肃天涯上的那座破庙了。和尚就算想要隐瞒什么,此时也来不及做出应对。 谢玉堂暗暗摇头,东方钰既然已经上崖了,他总要跟过去看一看。虽然谢玉堂相信出家人不打诳语,三禅若是活着,布衣和尚绝不可能为了欺骗自己几人,去编造三禅身亡的谎言。可青衫莫名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与东方钰虽然谈不上交心,可她总是为了曾婉付出整个青春的人,算得上是顺梁阵营之外,寥寥无几的同伴了。谢玉堂担心红衣在肃天涯有什么变故,一手搭住了余大富的肩膀,道:“小师父,我们也一起去看看。” 不给余大富拒绝的机会,谢玉堂给曾毅投去一个放心的眼神,青色裹挟着余大富朝肃天涯而去。 照应东方钰归照应东方钰,谢玉堂是绝不可能把这么危险的和尚,留下来和曾毅单独待在一起的。向来温润如玉的青衫,难得霸道了一次。 第189章 恣意逍遥,意气风发 十品大宗师的爆发速度,远不是曾毅可以媲美的。有一只脚迈入天人境的东方钰和伤势恢复六七成的谢玉堂二人,若是真遇到了什么棘手的麻烦,也不是加上一个曾毅可以解决问题的。在真正的大宗师面前,曾毅的实力连一盘开胃凉菜都算不上,顶多是一盘饭后瓜果。 曾毅重新返回河岸马车,少年脱下湿漉漉的青衫,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短衬。曾毅十指交叉,借着暖阳普照伸了一个懒腰,重重地吐了一口浊气。 曾毅背靠马车面朝黄河,趁着这短暂的休憩饱饱观赏了一眼天空的暖阳。阳光折射着绮丽,投射在肃天涯一处的崖壁上,八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在阳光之下崖壁之上格外的耀眼。 曾毅忍不住想到:“怎么黄河两岸的人,都那么喜欢刻字。等我把小时候练过的书法捡起来,再多读几本书,也要去刻几个字玩玩。” 少年想要重新练字的目的不用多说,堂堂上三境的高手,怎么也不能刻出天瀑下的那样歪歪扭扭的字体吧,太丢面儿了。至于读书,曾毅仅仅读了几年私塾,身上仅仅带着一本书,连半个读书人都算不上,顶多是半个半读书人。他现在能想到刻在崖壁的短句,勉强和布衣和尚余大富半斤八两。 肃天涯的刻字,一看就是练过书法又有学问的人刻下的,而且这个人一定是一个高手。肃天涯崖壁高耸陡峭,根本没有落脚之地,壁石坚硬,寻常铁器很难给崖壁带来什么伤痕,曾毅自认为自己现在御宝决陨禅天火全开,顶多可以在崖壁上画上浅浅一笔。留下字迹之人,无论是轻功还是内力皆是会当凌绝顶。 “恣意逍遥,意气风发。” 曾毅想到了那个要“请”自己去宗门做客的男人,男人的宗门叫做逍遥门,逍遥门彭飞,几个月前也是名动天下的豪杰。而现在,却是连一具尸体也没有留下,练武可以让你走上顶峰,也可以让你瞬间跌落谷底。这项风险极大的投资,令少年有些唏嘘。 曾毅自己都不知道,那位当破敌七十七人,满眼皆敌的青衫少年,经过江湖里几个月的酝酿传播,已经名动天下。虽然曾毅斩北卑人阿鲁力,杀逍遥门彭飞的战绩无人目睹,就算有人有心复盘,也很难去把逍遥门门主的死,算在曾毅一个四品武夫的头上,太过于不可思议。逍遥门门主当着所有人的面大鹏展翅,追向曾毅以后,就突然离奇消失。要知道,在血腥险恶的江湖里,消失和死亡唯一的区别,可能只是找得到找不到尸体而已。武人失踪,九成九是被什么人给杀了。 现在江湖里流传着众多说法,比较可信的一种就是,逍遥门彭飞被宋清海宋老爷子顺手宰了。因为钱权酒色帮的目击者,看到了曾毅完好无损地同望月宗宋清海闯阵,加上宋清海身死,曾毅被谢玉堂带走不知所踪,所以这种说法虽然没有证据,却颇为令人信服。 七境八境九境,曾毅一天之内,斩杀了上三境三个层次的武夫。七和九的惊天战绩其余人不曾知晓,曾毅与程归的那一战,却是被无数人目睹了所有的过程。中三境杀上三境,身怀恐怖天火,仗剑却使刀法,这位从清安镇走出来的少年,彻彻底底的青衫动天下。 有些人甚至将曾毅与三年前玉门关外的那位少年,做起了串联。三年前昙花一现,现在仍然处在凉州七十二寨“追杀令”上的少年,也是来自清安镇。还好这些年穆隐手段干净利落,除了几位知情者,根本没有人会把曾毅与大剑仙曾婉做出什么串联。不然等着曾毅的,那就是全天下无穷无尽的追杀了。 不知道是不是那场溪山镇外的炼狱,对幸存的钱权酒色帮武夫阴影太深,曾毅在这些人脑海中的形象变得越来越扭曲可怖,以至于一个响当当的匪号在江湖中悄然传播——西北路割麦人。 剑为镰刀,人命为麦。 曾毅如果知道,自己稀里糊涂地替曾逍遥和宋清海被了一大半的锅,在江湖中流传着这样的匪名,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心情。 至少现在少年的心情还挺轻松的,三禅坐化,指向仇家的唯一线索突然被掐断,曾毅反而释然。仇家过于强大,现在的曾毅知晓了几个名字,也不过于事无补,甚至可能还会影响练武心境。 “就让那些欺负过娘亲的人,再苟活几年吧。”曾毅微微握拳,眼神游离在肃天涯刻字之上,他想起了逍遥门彭飞临死时说的几句话。 彭飞让曾毅,替他办一件事。 曾毅一直就很奇怪,为何彭飞临死之时会求自己来逍遥门一趟。大家都不是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什么杀了别人就要替别人完成心愿的故事,纯属扯淡。像彭飞这样的枭雄,做出这番安排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目的。 莫非真的有针对曾毅的暗手? 如果真是这样,那堂堂逍遥门门主未免太过于幼稚了。曾毅理解不了,所以他决定去逍遥门看一眼。自己按照彭飞所说的去做,那么一切真相自然会水落石出。 武林盟七大派之一的逍遥门,就坐落于肃天涯对岸。曾毅从马车上取出一双路途中编织的草鞋,换掉了自己现在穿着的靴子:“还是穿自己打的草鞋舒坦。” 风软江水云轻子山,曾毅在山脚遥望一座云雾缭绕,如梦如幻的山峰,心中琢磨着逍遥门会在什么地方。依照彭飞的描述,逍遥门就在肃天涯对岸,大方向是对的,可具体的位置就难到了曾毅。 “如果我是逍遥门门主,我一定找一座看着就像是有神仙的山,开宗立派,这才气派。”曾毅点了点头,还是决定从跟前这座比较出尘的山头开始找起。曾毅绕着山头转了大半圈,这才找到了上山的山路,沿着泥土山路向上攀登,没过多久脚下的山路就变成了青石台阶,这让曾毅愈发相信自己判断的正确。毕竟这等给山路铺台阶的手笔,官府不可能在这种较为荒芜的地方烧钱,那就只有出自江湖宗门了。 第190章 血逍遥(上) 踏上与峰顶相连的青石板路,曾毅突然停止了前进的步伐,少年静悄悄地抬起脑袋,向远方藏于云间的山峰望去,久久不语。残云几朵在余暮之中,静静撩动着远处山头的肌肤,山峰孤傲而立,极像一位征战沙场多年的将军。 “不对……”曾毅心中更加疑惑,突然一个大步向前冲去,阳光斑驳散落,一道矫捷坚定的人影在斑驳中大步流星。 一座瞭望方台出现在了曾毅眼前,瞭望台不大不小,远离石板大道,半身悬空凸出,欲要跃入悬崖云端,看的人惊心胆战。瞭望台上胡乱摆放着一把牛角硬弓,白色轻盈的箭簇散落一地,一尾简易的烽火烟墩竖起,茅草的灰烬与黑糊糊的柴薪残留在台内,似乎有人不久前点燃了烽火。 “这里怎么会有烽火台?搭建的手法虽然与西北边军不同,却也做的极为实用。”曾毅在西北路打磨了三年光阴,自然是没少见过梁朝军队用来防范北卑人侵略的烽火狼烟,“门派仿造军队的手法,用来防范仇敌进攻,倒也说得过去。” “这满地的弓箭又是怎么回事?” 无论是梁朝还是顺朝,他们的人民都源自于昔日的大楚帝国。大楚人尚武,长枪朴刀弓箭朝廷一律不禁,满大街随便一个老百姓都是佩刀出门,就算到街上遇到身背强弓的汉子也是不足为奇。武将佩刀披甲上朝,文官佩剑持笏进殿,民风剽悍到连北卑人都避其三分。那时候哪有北卑人敢来掠夺中原土地?楚国百姓不去漠北大草原打秋风,草原儿郎们都要感谢长生天的庇护保佑了。这或许就是大楚帝国能够力压漠北英雄呼焰霆的原因之一,老百姓从骨子里就没有害怕过北卑人。 到了张家天下,起初依然武风浓郁,练武之人和大大小小的门派甚至比起前朝只多不少。梁朝江湖也是波浪涌动,“繁荣”了起来。江湖繁荣,对于大梁朝廷和百姓都不是什么好事情。江湖复兴,是要死很多人的,唯有江湖萧条,才能太平安稳。于是才有了梁朝初期的那道暗影,那道血洗江湖的暗影,鱼钩所的凶名就此遍布天下,一时间江湖庙堂人心惶惶。你最最宠爱的小妾,隐藏的身份可能是鱼钩所外勤谍子,你随口而出的枕边风,可能就成了她正式成为鲤鱼的敲门砖。 穆隐血洗江湖的结果,就是几乎所有大大小小的门派,都收到了来自朝廷的一枚官印。只有得到大梁朝廷的允许,武人才有资格开宗立派。虽然收到朝廷的官印,朝廷的手也伸不到宗门内部,除了低调一点,武夫们还是该干嘛干嘛。但是这枚沾满武夫鲜血的官印,对于赳赳武夫来说,是极具羞辱的象征,大梁江湖从此一蹶不振。 连天下第一大帮钱权酒色帮都是避鱼钩所锋芒,屈辱地接下了朝廷的官印,其他那些铁骨铮铮的宗门领袖,下场可想而知。据说钱权酒色帮帮主,直接是将朝廷的官印放在床头正对面,每日睁眼闭眼,都可以看到这枚出自礼部的“官家枚印”。 十多年过去了,江湖虽然看上去已经风平浪静,鱼钩所和穆隐的阴影,却永永远远地笼罩在了所有人的头顶。不是没有愿意为大梁江湖抛头颅洒热血的好汉,这些好汉们前赴后继的对穆隐展开了刺杀,却没有一人留有全尸。 大梁朝江湖落魄,二三流的门派每年都在逐渐消失,大派名门也是岌岌可危,不敢作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像云安村这样的法外之地,自然是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早晚都会被朝廷铲除。 耕地耕得好好的你让我去习武?疯了吧,打打杀杀动不动就见血的事情,是咱们老百姓能掺和的?你是想让你家的新媳妇儿,变成老寡妇不成? 老百姓不愿意练武,大梁朝廷更是对制式兵器严加管制,允许配短刀却严格禁止弓箭盔甲,私自藏弓者可是要杀头的。此处虽然是大顺境内,武风尚可,可像是烽火台上这种样式的牛角硬弓,也绝对在朝廷的黑名单中,因藏弓罪被朝廷捕获,少说也是充军之罪。 曾毅将一枚箭雨握在掌心,继续朝山上走去。越来越多的瞭望台沿着阶梯出现,大概每二十五到三十个阶梯就会有一座新的瞭望台在悬崖边立起。每一个瞭望台都有箭矢和狼烟的痕迹。 “这逍遥门,是养起了一支军队啊。”虽然越来越多的迹象表示此地组织似军伍而非门派,可肃天涯岸除了逍遥门,谁还有这等手笔? 最令人诡异的,是接连十数座瞭望台却连一个守卫的人影都是没有。 “逍遥门,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阳光下少年斑驳的影子,突然陷入一片晕眩,就像是被强烈的紫外线直直照射瞳孔,如果有人恰巧看到了少年的影子,他一定会头昏目眩:黑色的影子之外,隐隐约约重叠起一道紫色的光影! 人影脚踏石板,在石板处留下了一道冒着火焰的凹陷石坑。 “一步,两步,三步。” 狂风呼啸吹过,山间闲云落地,三步,三个凹坑,少年从山腰至山顶。 山顶的风更加的重,衣衫单薄身材也算不上高大的少年,在风里显得那么的微小。山顶的云更加的轻,轻到似乎只要少年向前伸手,就可以手捧白云。这里并没有曾毅想象中宏伟敞亮的宗门,有的只是一方像是被剑削过的平台,平台有些拥挤,险峰之上恰好能容下曾毅一人。只要曾毅上前或退后一步,就会落入万丈悬渊当中,哪怕是大宗师,掉下去也只有活活摔死。 一条粗大的铁链,深深埋入平台之下,狂风声在曾毅耳边呼呼大响,比风声更响的是被风吹动的铁链。 铿铿锵锵,摇摇晃晃,欲坠不坠。 铁链向峰下坠落,大概呈六七十度的弧度,铁链前方三百步的云端,是一座宗门。 第191章 血逍遥(中) 曾毅稳稳站立在山巅平台,左手在后背处轻轻握着右腕,朝着云雾之中的那座傲然于世的宗门眯起了眼睛。上三境武夫的视力,区区几百米的云雾,曾毅还是可以轻易看破的。更不用说山顶的云雾本来就不算厚重,远远比不过黄河最深,也比不上漠北最远。 白雾未浓,青雨未央,在竦峙相间的山势与碧绿窸窣的草木之间,依依然石碑楼宇点缀。山路蜿蜒而上,一侧靠着石壁,一侧竖立栏杆,十步一转,叶茂其中。木头栈道在云雾中凭空而起,给人一种天宫浮木的视觉效果,被这样景色包围着的宗门,一看就是出神仙的地儿。 一块巨型石碑,挡住了曾毅想要窥视宗门内部的视线。石碑上的深深刻字入木三分,一撇一捺的痕迹之间,闪烁着金灿灿的金沫。一块石碑,象征着权势与富贵,彰显大宗气派。 巨型石碑上刻着仅仅两字——“逍遥。” “忧郁常在,逍遥无门。”曾毅第一次见到如此神仙气魄的宗门,仅仅是从外观表现的架势,都比整个碧慈门的家底强上千百倍。 一环空心圆铁环,紧紧镶嵌在巨型石碑的正下方处。铁环似乎与巨型石碑从最初打造开始,就已经融为了一体,不知道镶嵌铁环的工匠有何用意。铁环紧紧箍住一把粗长精炼的铁链,铁链像是被什么东西牵引住了一样,朝着空中苍穹高高悬起,大约七十度弧度的模样。 铁链穿过天空云雾,在狂风吹动中呼呼作响,刺耳的声音穿破山谷,跟随着铁链走到了曾毅所处的这方平台,定格在曾毅的脚下。 “这条铁链,竟然连接了两座山峰!”曾毅忍不住一叹,转而又陷入了疑惑,“另一座山峰的宗门就是逍遥门无疑了,我刚刚看到了上山的山路,看来这一条铁链的用意并不是为了通往逍遥门。” 曾毅随即对自己之前的猜测摇了摇脑袋,要是这条铁链是用来通向逍遥门的绳索,那整个逍遥门弟子这辈子都别想下山了。铁链虽然较粗,却是仍然容不下一人脚掌,在山谷之间被大风鼓动的没有一刻安稳的时候。整个逍遥门除了门主彭飞,怕是没有人能有这等轻功,穿越铁链抵达逍遥门。 “此方平台位于势高之处,逍遥门位于势低之处,如果真的是连接两地的通道,铁链存在的目的,也应该是由逍遥门通向这里的平台!” “除了门主彭飞,没有人拥有踩着铁链来到这里的轻功,那么这里一定是逍遥门的禁地。” 如此一来,沿山一路的瞭望台与烽火也勉强可以解释,毕竟是一代大宗的禁地,防御森严一点也是可以说得通。曾毅三步从山腰至山顶,看似轻松平常,对于一般高手来说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直向上的青石板路在上山腰处被拦腰折断,只剩下一方直耸入云的平台。 “这里到底是存放着什么宝物?又或者隐藏了什么秘密?”曾毅一时间想不通此方平台的作用,因为留给他的只有光秃秃一片空地。 “我可没有时间下山,再去找上逍遥门的山路了。”曾毅紧了紧背后负剑的背带,一只脚率先踏上了铁链。 曾毅一只脚板踩上了躁动不安的铁链,一瞬间,连狂风大作的铁链也是安静了下来,匍匐在少年的脚底。 好景不长,仅仅几个呼吸过后,铁链又是一阵比先前波荡十倍的摇晃。精铁破空,哪怕是上三境武夫挨上这么一下,也只有瞬间毙命的下场。 “你还真是聒噪。”眼见铁链反抗式的躁动,曾毅脚底氤氲起一片紫火。曾毅隔着紫色火焰踏着铁链,如履平地。 紫色火焰既不猛然跳动,也不顺着铁链向前蔓延,它仅仅是安静的浮在曾毅的脚下,就像是一滩安静的雨水。有了陨禅天火,曾毅终于可以安稳地踏着铁链,向着低峰处的逍遥门走去。 几百米的距离,踩在曾毅脚下却显得是这样的漫长,就像是从清安镇到玉门关的距离。虽然陨禅天火让曾毅脚下变得平稳,铁链却一点也没有安静下来,反而随着曾毅越走越远,变得异常的愤怒。之所以说是愤怒,是因为毛孔皆是气穴的少年感受到了铁链的情绪。 曾毅越是往前走,越是佩服能够通过这条铁链之人的轻功。他是有陨禅天火所以艺高人胆大,而且是从高往低走,只要稳住重心并不需要多么好的轻功。可走过铁链的那个人却完全不一样,人家靠的是实打实的轻功,由低向高,燕子飞过。 曾毅完全没有看上去那么淡然,曾毅注意力百分之两百的集中在脚下和前方,不敢有丝毫的托大,一个不小心摔下去,少年就算是把《御宝决》练到了第四层,也是必死无疑。 不过还好,清安镇到玉门关的距离虽远,少年还是走到了。 所以现在曾毅也有惊无险的走到了逍遥门。距离逍遥门还有十几步铁链的时候,曾毅一脚稳住下盘,一脚轻轻向下低坠,借着这股子力道整个人从铁链上一跃而起。 “铿锵。”一阵响声蹦出,曾毅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巨型石碑面前。 重新脚踩地面的曾毅暗暗出了一口气,他也不去细看巨型石碑的波澜壮阔,直接朝逍遥门宗门大门走去。 湿润和清凉的气息,随着曾毅的呼吸,传入曾毅的肺叶,一半浸湿一半甘甜,山野旷谷中独特的清香刚刚好舒适滋润。滋润之中,隐隐约约蕴含着淡淡刺鼻的味道。 这股味道并不属于这里。 曾毅的眉头从舒缓到紧紧皱起,刺鼻的味道虽然被清凉的山野之息冲得很淡很淡,曾毅还是可以敏锐地捕获到它。 那是血腥味,还有炭火烧糊的气味。 这两种气味混杂,总不可能是逍遥门弟子在杀鸡烧火了。有死人,新鲜的死人,很多很多死人。 曾毅微微一颤,默默闭上眼睛。 万籁俱寂,唯有心跳不止。少年再睁开眼睛之时,踏入逍遥门大门的步伐,变得坚定了许多。 第192章 血逍遥(下) 崇明十五年秋天的逍遥门,比以往要更加得冷。一地的秋枫落叶,如火焰一样铺满了整个逍遥门大殿广场的石板,逍遥正殿紧靠一座低矮山坡,山坡上长满了五颜六色的蘑菇,错落在已经渐渐披上霜红的山林之间。 这里并没有曾毅想象中的尸横遍野与断桥残壁,恰恰相反,整个逍遥门连一个人都没有,甚至连一声蝉鸣也是听不到。 气氛安静到了诡异的程度,虽然逍遥门看上去没有一位死人,可是死人的血液已经穿过了落叶满地,渗透进了石板缝隙之中,淡淡的血腥味已经和山上的这座宗门融为了一体,几十年、几百年都不会散去,因为冤屈和仇恨不会轻易散去。 曾毅不知道的是,许多年前的逍遥门,也仅仅只剩下了一人。多年之前的那个人叫做灵檀,发誓要振兴逍遥门。几十年悠悠时光,两个年纪相仿少年的影子竟然以这样的方式重叠在了一起。 曾毅顶着寒风踩着落叶,进入了那座名为“逍遥”的宗门正殿。殿内比殿外还要宏伟肃穆,曾毅刚刚踏进大殿大门,没有去看那樽高高挂起书写着“恣意逍遥”四个字的牌匾,也没有去看堂前方木案上的那一把把用来纪念先人用的香火,曾毅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一块烧焦的墙壁吸引。墙壁位于正殿西南角,烧焦的炭火味和淡淡的血腥味,或许都是来自这块墙壁。 用鲜血书写的草书,带着纵容与恨意,铺天盖地的洒满整张残壁。曾毅不用去看血书的内容,也深深感受到了血书作者的恨意。这种恨意,比起所有死在曾毅手上武夫临死之时透露出来的恨,还要强烈百倍千倍。 曾毅还是艰难地辨识出了血书的内容。 “多逍遥,以汝肉为餐。 多逍遥,以汝血为酒。 餐可饱腹酒可暖骨,食汝肉,饮汝血,仍不能解吾恨! 杀我同袍,屠我妻女,灭我宗门! 仇似火,恨不绝,癫甚狂!” 颤栗的血色充满了曾毅的双眼,一位满身伤痕苟延残喘的男人,撕咬扯断了自己的右手食指,痛苦地在这块墙壁上写下了他的仇。他的仇,是杀同袍,屠妻女,灭宗门。他的仇似火,烧遍了艳阳天;他的恨不绝,随着全宗门人的血液渗入进了石板与泥土里面;他的癫,甚狂…… “癫甚狂…癫胜狂…”曾毅被这份仇恨感染,呼吸有些仓促。 “这个人是死是活?如果他还活着,这份仇恨又将会怎样去折磨他…” 很快,曾毅就不用去担心这个将会被仇恨折磨的人。 “写的蛮好的吧,我是等到他写完,才杀了他的。他就跪在你现在站的位置。”曾毅背后的声音,残酷的回答了曾毅的疑问。 曾毅的手指有些颤抖,少年十指微微张开垂下,像是要去抓住什么东西。 “对于人来说,绝望与幻想是同时存在的东西。人一旦陷入了绝望,就特别容易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而让人陷入绝望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让他的幻想破灭。” 曾毅背后,这个一起杀人凶手的人,竟然侃侃而谈似乎蕴含哲理的问题。可是曾毅清清楚楚,这个人说的是什么。 曾毅更加清楚,一个能够屠杀七大派之一满门的人,会是什么样的实力。 也许正是这样的实力,才会让在墙壁上挥洒仇恨的人这样的绝望。 灭宗屠夫的话,竟然充满了道理。 “你的手在抖。你难道在害怕?”曾毅背后的男人发出一声轻笑,“西北路割麦人,竟然也会害怕?” 曾毅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流传江湖的匪名,他之所以会颤抖,是因为感受到了墙壁上的仇恨。 秋风扫落叶,原本庄重无比的逍遥门大殿,挤满了被秋风吹进来的枫叶。 秋风吹动着落叶,亦吹动着少年的衣衫。 “为什么要灭人全宗?”曾毅叹了一口气,轻轻问道。 “为什么灭人宗门?呵,你为什么要对钱权酒色帮八千武夫出剑?” “又是为什么要在玉门关外对凉州斥候拔刀?” “往远了说,又是为什么要杀清安镇地痞马三?” 背后的男人显然很了解曾毅,竟然一一说出了少年不为旁人所知的故事。 可是曾毅却一点也不认识这道声音。 逍遥门,一路蒸蒸日上,几月之前还欲图争霸武林。可是现在,连劈柴生火的伙夫都死了,真的死的是干干净净。 偌大的宗门,没有留下一个逍遥门弟子。没有人的门派,能算得上什么门派呢?或许今日之后,七大派只剩六大派。 “如果不是你杀了门主彭飞,我又怎么可能这么轻松的灭了逍遥门全宗?一群杂鱼,死了就死了吧。” 男人的声音愈来愈近,男人的气息逼迫着曾毅后背脖颈。 “曾乞儿,逍遥门全宗被屠,你也要负责任的。” 曾毅眯起了两只眼睛,希望可以冲淡些许血色的仇恨。可终究会于事无补,既然感觉到了他的仇,就忘不了他的仇。 “你的剑很快。”实力恐怖的男人始终没有出手,破绽大开的曾毅也始终没有回头。 “不过,我不会给你出剑的机会。” 曾毅果然没有去拔那柄背负在后的宝剑,少年只是静静地站在秋风满堂之中,有些走神。 “杀了这么多的人,也害死了这么多的人。深夜降临,西北路割麦人是否还睡得安稳?” 男人有意无意之间,给曾毅灌输着自己二人其实是同道中人的思想,他说过不会给曾毅拔剑的机会,就一定不会给。 男人自信到自负,他一定会在曾毅出手的瞬间,拍烂少年的头颅。 “你应该没有杀我的理由吧?” 前方少年的问题,让男人感到了失望。明明是方才问过的问题,曾毅又继续问了一遍。 理由?杀人还需要理由? 滔天的腥风在曾毅背后涌起,曾毅浑身破绽,武夫敏锐的直觉无限放大了临近的死亡。 少年头皮发麻,被一只猩红的手掌洞穿了头颅! 第193章 逍遥影 “杀人不需要理由,不等于我会随意杀人。格局格局,欲要铸成大势格局,必须有人要死的。”曾毅背后的男人五指成抓,突然出手,安静的连蝉鸣都没有的逍遥正殿,破空之声轰鸣作响,紧接着又戛然而止。男人的手从曾毅的后脑穿过前额,男人五指收力散开,想象之中的血雾并没有随之扩散,反而是一颗颗迷离的紫色,如宝珠落玉盘,在一阵清脆悦耳的撞击声之中随风而散。 眼前的场景是男人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他的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惊愕,整个人向后退了几步:“风流无影!你怎么会穆隐的绝学?” 云边日落前最后的几缕残阳,投射过男人眼前的紫色残影,残影晃动,被男人洞穿的头颅位置仿佛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吸引力,这股神秘的吸引力牵动着紫色的残影和空气,如同一个漩涡,确实有几分穆隐“风流无影”的味道。 但这并不是穆隐响彻江湖的风流无影,饶是血洗逍遥门的男人再了解曾毅,他也不可能见识过曾毅的这一招。见过曾毅紫色幻影的就只有大旱城老陈小院内的无名和谢玉堂二人而已。 “风流无影,真是个风流的名字。可我这招并不是跟穆隐学的,还没有想好什么威风好听的名字,既然现在在逍遥门,就叫逍遥影好了。”曾毅的身影出现在了男人的背后,在随随便便定下招式名称之后,曾毅握住了背后骕骦的剑柄。 剑入掌心,曾毅心中踏实了许多。骕骦剑,陪着自己走过了那么多道槛,战胜了那么多的敌人,今天自然也不会例外。 男人先前大局在握,又是嘲讽曾毅因为害怕而手抖,又是和曾毅大谈哲理。现在轮到他背腹受敌破绽百出,显然没有先前那么淡定。男人一袭猩红色的血袍,一只略微苍白的手臂从袍中探出,突然袭击之后迟迟没有收掌。 不是男人不愿意收起手掌,而是做不到。 紫色的残影依旧面朝充满仇恨的墙壁,背对猩红血袍的男人,残影空洞漩涡逐渐扩散,紫色的宝珠和如丝紫气先是向外呈扩散之势,随后很快就被空洞漩涡吸引,沿着漩涡的涡轮汇集成紫色的海。同时被漩涡吸引的还有男人苍白的手臂,巨大的吸引力就像是一只来自地狱的手爪,死死地抓住了男人的手腕,一步步地将男人拖向地狱。 男人脸上的冷汗就像是残影破碎的紫色宝珠,大粒大粒地从男人头顶冒出,咫尺之前的紫色空洞让男人看到了死亡,陨禅天火,绝对不可以靠近! 然而最糟糕的事实却是他早就已经和陨禅天火近距离接触过了。男人突然袭击的右手,洞穿而过的就是陨禅天火形成的残影。一朵紫色的火焰凄美的在男人手婉处盛开,男人清楚知道西北路割麦人最危险的地方,不在于他如刀如剑的宝剑,也不在于他那匪夷所思的内功。 西北路割麦人的恐怖,来自让佛陀陨灭的诡异天火。男人忌惮曾毅身上的陨禅天火,用内力化形的手掌去进攻曾毅,这才避免了陨禅天火直接吞噬男人的身体。如果不是男人的小心谨慎,这场战斗已经宣告结束了。 陨禅天火不紧不慢,温水煮青蛙一般的侵蚀着血袍男人内力化形的手爪,这本来就是男人防止陨禅天火灼身的手段,可他现在却不能让化形手爪脱离手掌。血袍男人原本的设想是就算被陨禅天火缠上,散去内力化形的壳子,也仅仅损失些许内力而已,远远不会被天火威胁肉身。可现实却和设想有所偏差,由于紫色残影强烈无边的吸引力,让血袍男人现在不得不在内力化形的手爪上耗费大量内力,去对抗紫色残影空洞的吸力! 一旦血袍男人被牵引靠近紫色残影,陨禅天火额威力会直接吞噬他没有内力化形保护的肉身,等待他的下场只有化作灰飞一片。 所以他现在能做的,就只有源源不断地补充内力化形流失的内力,一面对抗着紫色残影的吸力,一面抵抗手腕处绽放的那朵紫花。血袍男人的这种做法无疑是饮鸩止渴,源源不断补充的内力沾惹到陨禅天火,成为了紫花盛开最好的养料。原本血袍男人手腕的一小朵火焰,已经顺着他苍白的手臂向上蔓延,为了让天火不接触到自己的肉身,血袍男人只能不断加大内力化形手爪的面积。 这样无疑又是更大的消耗,更多的养料,更快的灭亡。 “完了。”格局刚刚有了雏形,欲图在乱世中争霸的血袍男人,即将在这座被他血洗的宗门内,化成灰烬。与历史中许都下落不明的高手一样,除了曾毅不会有人知道他死在了这里。 血袍男人内心升起浓浓的悔意,杀人放火潇洒离场多好,自己现在在家沐浴更衣,小酌一杯漠北以西的珍藏醹渌,笑谈王图霸业,它难道不香吗?非得来招惹西北路割麦人,成为他镰刀下的一束麦穗。 血袍男人像是踏入了万籁俱寂的盲区,眼中只有紫芒芒的一片。 “我要死了吗……” 近在咫尺的紫色残影烟消云散,归于尘泥。血袍男人来不及吃惊或者喜悦,出于顶尖武夫求生的本能,他一瞬间就做出了反应。 血袍男人终于可以腾出手来处理如蚂蚁附骨的陨禅天火,只见他瞬间转身,朝着曾毅隔空一拳挥出!内力化形的手爪脱离了血袍男人的身体,带着紫色的火焰向曾毅一爪抓来!手爪没有了血袍男人的内力支撑,仅仅一个呼吸就完全被紫色吞没,紫色的火焰来到曾毅身前,就像是雨滴落入江河,融进了曾毅的身体。 血袍男人双脚猛踏地面,他脚下的石板如同豆腐渣一样,瞬间破碎凹陷,灰蒙蒙一片烟尘涌起,骕骦剑冲天而起,剑光辉耀,退散了滚滚烟尘。 曾毅握剑凝神,寻找着血袍男人的踪影。 “咦,逃了呀?”少年摸了摸后脑袋,气氛安静的有些尴尬。 第194章 逍遥门 逍遥正殿的地面被血袍男人一脚踩碎,大坑深处留下了血袍男人的足印,地面平铺的石砖也没有避免余波,纷纷粉碎成沙。满殿泥沙和残木,可见血袍男人这一脚的威力,是铆足了劲想要跑路。毕竟像血袍男人这样的高手神仙,濒临死亡的机会可是不多得的。 曾毅灰头土脸一屁股坐在地上,一点也不像打架赢了的那个人。少年轻轻擦拭着骕骦剑身,三年来,每次打架结束曾毅都会擦拭一遍宝剑,无论宝剑饮没饮血,杀不杀人。 曾毅之所以没有选择追击,一是血袍男人逃跑的姿势过于潇洒干脆,曾毅一个不留神就没有了对方的踪影。二是血袍男人实力深不可测,这次是吃了曾毅逍遥影的亏,二人正面交手,曾毅也不能确定自己有几成胜算。三是曾毅的轻功确实不怎样,依旧是上三境武夫平均的水准,他就算有心斩草除根,也万万赶不上血袍男人的逃跑速度。 方才血袍男人陷入陨禅天火的纠缠中时,曾毅之所以没有挺剑而出,并不是他有多么的侠义精神,绝对不会背后偷袭。别人都要来杀你,还去和别人谈侠义? 一道残影,两个少年。曾毅本尊虽然已经移动到血袍男人背后,却没有掐断与紫色残影的联系,曾毅利用这层联系操控火焰,保持残影长时间的凝结。 “第一次操控残影,还是很不熟练的。”因为一处细微的差错,残影瞬间消散,没有除掉血袍男人终究是一个威胁。 不过曾毅到没有什么遗憾,少年疲惫的眼神中,闪烁着兴奋:“下次再被高手偷袭,他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逍遥影的消耗还是很大的,连续用不了几次。这种消耗,可不是内力多少的消耗,最伤的是心神。”经历了一番战斗,曾毅开始细细琢磨了起来,遗传曾婉惊人的记忆力,曾毅可以记下战斗中的每一处细节。再加上《御宝决》带来的惊天感知力,曾毅不可能错过提升实力的机会。 “我之前有些过于依赖《御宝决》了。内力化形,宝光流溢,《御宝决》毛孔皆气穴,一呼一吸间将内力化作人形,我就忽视了武夫自身的内力化形。”回忆起血袍男人内力化形成的手爪,曾毅一边复盘一边站起身来,“完全可以在御宝决人形之外,再内力化形一层,可以是一柄剑,可以是一双拳。威力一定会增加不少!” 确认了自己想法理论上的可行性,曾毅被逍遥门人的仇恨带来的阴霾也是一扫而空。 “此刻不方便尝试,以后再仔细钻研。”曾毅回头深深看了一眼墙壁的洒洒血书,转身离开已经残破不堪的逍遥门大殿。 “逍遥门彭飞让我去内院假山,既然来了,就去那里看一眼好了。”曾毅来逍遥门的初衷,毕竟不是和血袍男人打架,想到彭飞死前的遗言,曾毅决心依照彭飞遗言去看一眼。逍遥门全宗被血袍男人血洗,就算彭飞真有什么后手,那些埋伏的人,也一定死干净了。 这样想来,血袍男人竟是替曾毅扫清了一些可能在暗处的麻烦,曾毅一边寻找着彭飞所说的内院假山,一边唏嘘。 “这里果然是一具尸体也没有,也不知道那人到底用了什么手段。”曾毅脚踩落叶,靴子与落叶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残阳渐渐隐匿,曾毅走遍了逍遥门整个宗门,也没有发现彭飞所说的内院假山。 “这么庞大的建筑群怎么可能找不到?难道彭飞在骗我?”曾毅放弃了继续寻找的想法,与血袍男人交手受益匪浅,远算不上空手而归,“莫非彭飞骗我过来,真的埋伏了杀手,然后这些人已经被那个男人解决了?” 曾毅一头雾水,这些想法终究只是没有证据的猜测,走着走着,一条泥土山路出现在了曾毅眼前。说是山路,都有点抬举了这条坑坑洼洼的烂泥道,荆棘与野藤,遮蔽了大半前进的道路,羊肠泥路蜿蜿蜒蜒,通向山林之深。 曾毅突然心情舒畅,想要去逍遥门后山看看。 紫火冒出,曾毅朝着泥路深处走去。有了陨禅天火开路,荆棘与野藤自然无法阻止曾毅前进的步伐。天火焚烧出恰好可以前进通道。 曾毅慢慢悠悠地前进,看似随意的欣赏着山间野景,其实暗暗操控着陨禅天火,霸道的天火在曾毅的有心控制下,变得温顺如水。滴水穿石,曾毅能够十七岁入上三境,除了机遇福源,靠的是少年日复一日的苦练。 山路的尽头,山势格局突然由狭隘变成了开阔,野景俗物散去,飘飘然一片山堑影绰进入了曾毅的眼帘。曾毅心中一提,再往前走了几步,仿佛进入了一片不属于世界的区域。 少年的脚下,是茫茫一片白雪。 此地的时间,仿佛是定格在了多年以前的那场大雪。 “这….”原本就寂静无声的逍遥门山脉,在此处更加的安静了,仅仅温存着曾毅的心跳声,连心跳都好像已经不属于自己。曾毅来不及诧异脚下的积雪,驻足眺望,被眼前的巍峨深深吸引。一块巨石冲天而起,楔于两座相向而倾的山峰的缝隙之中,将两峰融会贯通,巨石正下方一座石台空炯深邃,俨然如仙境。 平台与两座巍然山峰之前,形成了一座天然门洞,门洞气势恢宏,展现了可以吐纳万物的胸怀,矜持隐匿的坐落在不为人知的山野之间,曾毅不禁遐想不止。天然门洞之后是一条弧度倾斜向银河而去的大道,天地精华集结于此间方寸,”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鲲鹏之冀,凡人目所不能及也。”根本不用多加思考,曾毅就知道这条大道的名字,名为“逍遥”。 峰下不远处有一座孤零零方形宅院,庭院的瓦檐同样积攒着落雪,早已没有了人间气息。 “这个玩意儿..叫做假山?” 第195章 逍遥游 彭飞对眼前门洞的称呼,令曾毅相当无语。他影像中的假山,应该是和万入禾宅中的那座小坡相差不多的。小坡、绿藻、池塘,难道这不应该才是假山么? 如果眼前的恢宏壮阔,并不是来自老天爷的手笔,那到底是什么实力的人,能有掌开两峰,拳送山柱的实力? 曾毅不再继续胡思乱想,他现在总算明白,逍遥门为何要叫做“门”。也只有眼前的天门,才有资格作为一宗之门。 当年彭云雨父子所在的逍遥门,也就是一方庭院,两座云峰。至于曾毅之前看到的殿堂和楼宇,都是逍遥门起势之后,慢慢扩建的“排面”建筑。 真正的逍遥门,出现在了曾毅的面前! 真正的逍遥门,随着真正的彭飞鲲鹏当空的那一刻,就已经随之离去。仅仅剩下一片白茫茫的落雪,还有冰雪的寒意。 曾毅没有去打扰那座封尘的院子,少年向着逍遥天门走了几步,来到了天门下的石台前方。石台通体漆黑黯然无色,和曾毅头顶的逍遥天门一样,石台也不可能是老天爷的手笔。 曾毅双手按在石台上方,同时也抬起了脑袋,从正底下仰视逍遥天门。铺天盖地的气流从逍遥天门坠下,气流不断互相挤压,越来越多倾泻下来的气流,向平台正上方的小小区域靠紧,气流压缩的质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 如果任凭气流砸下,哪怕曾毅《御宝决》防御力再怎么逆天,曾毅也会被瞬间压成肉泥。 可是曾毅竟然就是任凭气流砸向自己。 曾毅双手探出手指,手指沿着石台边缘滑动,手指感受着石台钝拙的质感,曾毅的身体渐渐变得越来越轻。 这种感觉非常之奇妙,曾毅慢慢开始失去身体的知觉,然而曾毅却没有做出任何的抗拒,整个身体顺其自然,就像是融入了风中,自身变成了一缕风。 即将降临的天门气流,却迟迟不见其落下,不是气流太慢,而是风太快。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我自逍遥游神州,天下之大,何处去不得!” “灵檀。” “彭飞哥。” “我现在就传你本门绝学《逍遥游》,你可看好了。” 一道年轻的背影,负手立于大雪之中。年轻背影的身侧,一位与曾毅年纪相仿的少年,正拼命挣大着眼睛,生怕错过彭飞哥的一招一式。 然而年轻背影的主人,没有一招,也没有一式。他只是静静立于风雪中,呼吸均匀,有些驼背。 “彭飞哥,你怎么不出手呀?”少年兴奋的期待了半天,却迟迟不见年轻人出手,忍不住开口问道。 年轻背影的主人没有回话。 虽然岁数相近,曾毅却已经是身怀《御宝决》的上三境武夫,他看到了少年看不到的东西。 年轻背影的主人明显已经出手了,就在他话音刚落之时,年轻人浑身的气势发生了惊天的变化。 背影依旧有些驼背,天地间存在的气息,尽然是以年轻背影的主人为中心,跟着他流转了起来。 武人丹田内力,说白了就是纳天地气息为己用,只不过不同的内功心法有不同的获取方式,以及不同的运用技巧。 内力心法再怎么五花八门,也必须照着天与地的规则。而这道年轻的背影,竟然暂时的让逍遥天洞的天与地,按照自己的规则运转。 这世上,真的存在这么强大的武夫?曾毅有些不确定自己所看到的究竟是幻觉,还是真正发生在此处的故事。 年轻背影脚下积雪微微向下凹陷,肉眼不可看见的细微气流,出现在了年轻背影的脚下。 先是脚下,很快便遍布了年轻背影的全身。 略微佝偻的背影转过了身子,不知道是笑还是哭的表情,揉了揉少年的脑袋:“你不是一直想学逍遥游吗?教给你以后,记住遇到打架打不过的人,一定要跑。” 之所以不知道那人是笑还是哭,是因为那人的面容太过于恐怖。 伤痕累累,刀剑爪痕,交叉刻在那人的半边脸上。那人的另一半脸,却是比这半边还要凄惨。另半边脸完全扭曲,就像是在岩浆中浸泡过一样,一只充满血丝的眼珠,直勾勾顶着被他按揉脑袋的少年。 面对容貌如此可怖的男人,少年竟然是调皮一笑,满口答应道:“彭飞哥,你放心吧,我练武又不是为了打架。” “彭飞…逍遥门主彭飞可不是这般模样。”曾毅心生怀疑,他见过的逍遥门彭飞,自信而豪爽,正派大侠的派头十足。 “逍遥游,不是要门主准许,彭飞哥才能教我吗?”名叫灵檀的少年,兴奋中带着迟疑。 “不用了。”彭飞负手望向灵檀,他那张可怖至极的脸上,写满了落寞,“我现在就教你,你可看好了。” “彭飞哥,你都让我看好几次啦!我看着呢。” 彭飞暗自摇头,其实根本不需要灵檀去看,只要他身处这方天地下,他就一定可以学得会。区别只是看以灵檀的悟性,能够学到几成模样。 这方天地的规则,由他彭飞来定! 一时间,风雪欲静,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了彭飞、灵檀、曾毅三人。气流漩涡逐渐扩大,彭飞依旧背负双手,朝着逍遥天门冲去! 越来越多的气流,聚集在彭飞身边,彭飞裹着大堆的气流,来到了逍遥天门正中央。 “好快的速度,这个彭飞比和我交手过的那个彭飞还要快!”曾毅也和少年灵檀一样,死死盯着彭飞。 彭飞瞬间来到了两峰之间的缝隙,低头望了一眼仍然满脸兴奋的灵檀,就要化鹏而去。 彭飞充满血丝的眼球扫过,突然发现了在一边观望的曾毅。 “什么人?竟敢偷师我逍遥门门派绝学!”彭飞的声音刚刚响起,这方天地所有的压迫都集中在了曾毅的身上,想要将这位不速之客赶出这不属于他的地方! “区区残念而已,竟然还想杀我?你这逍遥门的绝学,我曾毅学会了!”仍是少年的曾毅,难得年少轻狂了一回。 第196章 逍遥令 “好大的口气,我倒要看看,你如何活着从这方天地出去!”彭飞声音冰冷,狰狞可怖的脸庞满是杀意,位于浩淼气流中的彭飞,抬起了手掌,对准了远处的曾毅,五指缓缓弯曲。 曾毅瞬间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压迫,那是比清安大牢里赵四五的气场还要强大数百倍的压迫,发出压迫的人,似乎是老天爷。 若是四方压迫靠近了曾毅的身体,这比曾毅头顶气流还要恐怖的压力,必定可以瞬间将曾毅绞杀!可是曾毅又怎么可能让彭飞的天地将他包围? 细微的气旋出现在了曾毅膝盖之下的位置,曾毅感受到了一阵轻盈,就好像自己展开了一对看不见的翅膀。天与地的压力包围之势未成,曾毅就已经瞬间移动到了百步开外的位置。 “《逍遥游》!你怎么可能已经学会了《逍遥游》?”彭飞就像是被一道雷电劈中一样,麻木地晃动着手指,继续操控天地之能去进攻曾毅。 只可惜曾毅就像是一只滑不溜秋的泥鳅,每一次都可以赶在压迫包围自己的前一刻逃之夭夭。 徒劳无功的彭飞逐渐心灰意冷,《逍遥游》的速度,他再清楚不过了。他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曾毅可以悟到《逍遥游》九成的真谛!彭飞为了传授灵檀《逍遥游》而制造的这方天地,多年之前彭飞的《逍遥游》与这方世界一同保留了下来,在这方世界当中,有些武学基础的灵檀可以瞬间领悟逍遥门最最高深的绝学——逍遥游。可是曾毅怎么可能学得会?《逍遥游》如果没有《逍遥心法》的支撑,就是一个纸上谈兵的幻想和笑话。只有将自身内力凝结成块,不再受丹田的规制与束缚,《逍遥游》才可以畅游千里而不停。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曾毅在这方天地间如鱼得水,学会了《逍遥游》更是可以在此随心畅游。曾毅嘴角有些轻轻上扬,双目微闭发了疯似的汲取着天地带给他的道。 “这方天地本来是为了小灵檀创造的,却没想到被这个突然闯入的外来者夺走了机缘!”彭飞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只是本尊留下的一道残念,自然是奈何不了悟透《逍遥游》真谛的曾毅。 “他已经完全悟透了。” 突然,彭飞看到外来者身上涌出一团紫色火焰,外来者一边施展《逍遥游》躲避天地的威压,一边调用紫色火焰试探性的触碰逍遥天门处的气流。 “你大爷的…偷师了《逍遥游》不说,竟然还想利用我的天地,完善自己的功法。”彭飞一阵肉疼地抽搐,脸色难看到了极点,“贪心的小鬼,想让我彭飞成为你武道路途的垫脚石,做梦!” “轰”的一声雷霆巨响在曾毅脑海中炸起,由彭飞创造的一方世界瞬间坍塌,曾毅作为“客人”不得不退了出来。 “别着急走啊….”曾毅一脸不舍地望着头顶烟消云散的气流,充满了回忆与留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在彭飞的天地里,可以爆发式的提升武夫悟性,这种千载难逢的机缘曾毅又怎么会错过?他恨不得在天地里修炼自己所有的招式。正如和曾毅交手过的血袍男人评价的一样,曾毅现在最大的倚仗就是陨禅天火,一番权衡之下,曾毅还是决定先让陨禅天火来享受这份福源。 可惜彭飞很快就察觉到了曾毅的意图,自毁天地,使曾毅被迫退了出来。 晴空万里,秋风略过,曾毅感受到了一身清凉。 “虽然我才刚刚唤出小天,就被迫退出了这方天地,不过这逍遥门的绝学《逍遥游》,已经全部被我全部掌握。”曾毅离开了天门洞下的石台,稍微犹豫过后还是向那座世外小院走去,“彭飞说的是内院假山,我还是去拜访一下吧。” 世外小院之中,果然有一座假山,很曾毅想象中的假山比较吻合。 “看来是我想错了啊。彭飞要我来的地方其实是这里?”曾毅一眼就发现了假山体内开凿的洞穴,洞穴无比黑暗,不知深浅。 “进去看看吧。”刚刚才让院落主人吃瘪,曾毅自然是艺高人胆大。洞穴比曾毅想象中要宽敞许多,欠身通过窄小的通道之后,一块较为舒适的地下居室修建在假山下方。虽说是居室,却早就没有了人烟气息,蛛网和灰尘布满了地下居所,一地老鼠的死尸让曾毅有些许反胃。 居室角落树立着一张书柜,许都残破旧书已经被灰尘堆满,一枚亮闪闪的印章在黑暗中极为扎眼,曾毅伸手接过印章,左手五指微握,一朵紫色火焰从曾毅掌心冒出。借着火焰的亮光曾毅看清了菱形印章的刻字——逍遥令。 从假山走出,曾毅手上多了一枚菱形令牌,两本古书。 “逍遥心法,逍遥掌。彭飞叫我来的目的,竟然是传功!”曾毅有些怀疑彭飞的用意,也许诱骗自己进入那方神奇天地,斩杀曾毅才是他的目的。但事情尘埃落地,曾毅确是满载而归。 “吾门逍遥,世代掌门,单传此令。不求浮华乱世,单求孑然吾身,切记切记。” 这份逍遥门历代的传承,现在传到了曾毅手中。暂时将这份厚重放于一旁,曾毅又接着逛了逛内院:“先找个地方闭关,消化一下今天的收获。此处似乎是个不错的地方,不过还要知会谢伯伯他们一声。” 做好了打算,曾毅决定还是先下峰与谢玉堂二人汇合。 “这次用《逍遥游》下山,看看能有多快!“ 晴空幻云雨,旋风起,鲲鹏现。 大梁秣陵京城,秋雨伴秋风。 “义父,孩儿恳请您三思!”一位精锐汉子,身穿蓝黑武官长衬,腰系四目双鱼护龙玉佩,匍匐跪倒,挡住了另外一位中年国字脸男子。 国字脸男子按了按跪地男子的肩膀,示意他安心以及起身。国字脸男子对着在一侧候着的丫环吩咐道:“荷香,去皇城的马车备好了吗?” “备好了,老爷。” 神秘势起,风雨欲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