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奴》 雪奴 友情提示,目前得出的部分雷点: 1.情节发展偏现实向。主角是奴隶,经历坎坷传奇,随着剧情发展慢慢有所好转。 2.攻14章出场,40章与受相爱,开始互宠。 3.主要角色均非完人,都有闪光点、性格缺陷,随着剧情发展完善,相爱会成就彼此。 4.结局he ,但仇恨的尽头从来没有皆大欢喜。战火纷飞、权力争斗,世事令人唏嘘。 最后,感谢观阅! 当成一段历史传奇来看,希望你能享受。 ——————————————— 永初元年七月初五,天山脚下,北匈奴右贤王营地。 新月天边高悬,银辉破开昏沉暮色,照亮山脚下牧人们的帐篷,圆顶白帐似是一地孕育着珍珠的贝壳,沉睡于沙漠中的绿洲。 橘红色的火把点点如豆,高鼻阔目的美人穿行而来,匆忙聚作一团。关外入夜清凉,她们却穿着单薄的红裙,各自怀中抱着一枚盘鼓,站定后将之置于地面。 无边艳丽,夹杂着塞外薄如暮烟的苍凉。 舞姬脱靴摘袜,赤足站在鼓盘上,随着乐声高纵轻蹑、浮腾累跪,以双足激发出阵阵鼓声。 鼓声洪壮,时而如奔腾汪洋,时而如缠缓清溪,仿佛不远处正有千军万马借着茫茫夜色急奔而来。 “大庆在即,还跳得如此凌乱!”乐舞班的孙掌事手中拿着一截皮鞭,双目锐利如同鹰犬,“一堆贱骨头!右贤王若是怪罪下来,看我不扒了你们的皮。” 这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目光在跃动的美人间逡巡,见彤云般的人群向四周散开,露出中央一名持剑的少年舞者,男人的视线便再移不开。 少年身长六尺余,腰肢纤细,头戴小圆帽,帽檐紧贴两根七彩雉鸡尾,手腕脚踝各戴一圈细碎铜铃,右手紧握一把亮银宝剑。 他身穿明黄底色的绫罗彩袖舞衣,就像是赤红花心中,那根带着晶粉的黄蕊。 地面上,七盘一鼓分作两列铺开。 少年旋身飞舞,动作干净利落,彩袖翻动,剑舞飞扬。激扬鼓点中,剑光碎雪惊空,赤露的双足仿佛刚从空中飘落的冰雪。 鼓声骤停,少年从盘鼓上一跃而下,回首顾盼间冠带飞扬,清澈的眼神穿过世间的风霜雨雪,直直看到人的心底里去。 偏在此时,那精灵般的少年腹内一阵空鸣,强撑许久的双腿在触地的瞬间一软,生生摔了一个狗啃泥。 他是饿得两腿发软,脸先朝地摔了个狗啃泥。冠带滚落,长发披散,脸上污糟糟一片,引得众人发出爆笑。 “雪奴——!”孙掌事一张刚冒出薄汗的老脸瞬间气得发绿,跑上前去将那少年拽起来,破口骂道,“没吃饭是怎的?” 雪奴心想,我每天傍晚吃一顿主人的剩饭,就算是只狗也都吃不饱罢。然而他不过是个奴隶,能活着已是不易,只得对掌事报以苦笑。 近了细看,这名唤雪奴的少年竟生得红发碧眼,但眉目却不似寻常胡人深邃,他的轮廓柔和,眼神温软得像是一头小鹿。最为奇特的莫过于他的肤色,与常人并排站着时,便好似白雪落在黄纸上。 异于常人的雪白皮肤,是羯族人的特质。他们不同于寻常胡人与汉人,不见容于胡汉,向来被两族视作奴隶畜生,无须询问名姓,全唤作“白雪奴”。 孙掌事嘴里骂骂咧咧,手上却用劲给雪奴擦拭面颊,对着他白皙的小脸又掐又捏,揉出道道红痕。 雪奴朝孙掌事咧嘴笑了笑,轻轻伸手将他推开,没有说话。 “嗳,雪奴,亏得你生了副好皮相。 ”孙掌事沉沉叹了口气,道,“可咱们当奴才的……” 向来当奴才的都是猪狗不如,纵使生了一副好皮相,仍旧是命如草芥。孙掌事话到一半,两人皆知其意,是不必再说了。 雪奴收起笑容,低眉顺目点点头,换上件乌漆墨黑的破棉袄,起身跟着众人走进凄冷的夜风中,开始练功。 所谓“练功”,须得背贴着一根立柱站好,一腿绷直,另一条腿抬起越过头顶,必须让小腿胫骨紧紧贴在耳边。 然而,他十一岁时沦为奴隶,十二岁才开始学舞,又是个肩宽腰窄的男儿郎,浑身骨骼经络较女子更为僵硬。幸而年纪不大,夜夜被逼着苦练两年,他方能勉强曲腿摆出这姿势,却总碰不到耳朵。 “若主人不悦,”孙掌事抡起鞭子,使劲在他大腿内侧的软肉上捣了几下,“你要如何活下去?”话音未落,他径直捉住雪奴的脚踝,硬生生将他一条腿掰过头顶,用牛筋皮绳捆在背后的立柱上。 整根腿筋撕裂般地疼痛! 雪奴双瞳剧烈收缩,大口大口地喘气,豆大的冷汗颗颗掉落。然而,他自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痛呼——雪奴是个哑巴,只能断断续续地发出若有似无的“啊啊”叫声 。 夜深露重,朔风如刀,空旷的原野蒿草丛生,舞姬们陆陆续续练完离开。雪奴面色苍白,任由孙掌事帮自己换了另一条腿,继续孤零零被绑在立柱上。 孙掌事是个近六十岁的老鳏夫,单看他明明是个汉人,却靠着在匈奴贤王手下训练舞女来讨生活,便知其生存已是不易,遑论再娶妻生子? 此刻,他面上带着慈和的笑容,眼中却充斥着黏腻的欲望,慢悠悠踱步走到雪奴身前,给他擦了把汗,装模作样用鞭子在他腿上、身上敲敲打打,生生将对方激出一身鸡皮疙瘩。 “人生天地间,便是来受苦的。”雪奴能分明地看到,他的喉结鼓了鼓,咽下口水,才开口问自己,道,“能有片刻欢愉实属不易,嗳,雪奴,想填饱肚子么?” 雪奴过了今冬才十四岁,但他幼年遭逢巨变,人情世故比别人懂得都要多,见到孙管事的模样,自然知道这口吃的得来绝不会容易。 他勉强扯起嘴角笑了笑,一双鹿眼灰蒙蒙没有神采,摇了摇头。 孙掌事瞬间色变,重重抽了他两鞭子,骂:“一个阉奴,屁股能有多金贵?纵使你、你……!若真等得不耐烦了,休怪我将你那点子破事抖落出去。” 毕竟雪奴的主人身份特殊,老奴才惜命不敢出格,只从怀中掏出一条手臂长的粗铜链子,紧紧扣在雪奴双腕上的铜铃圈间。 他恨恨地朝少年脸上啐了口唾沫,才离去。 雪奴奋力摇头,将那点唾沫甩掉,却总觉得自己脸上黏腻湿滑,透着十足的恶心气味。 他抬起头来,万里长空,群星闪耀,但天地茫茫独留自己。 他心中凄苦难耐,闭眼长啸一声,喷出的热气瞬间化作一股白霜,心想,这老东西三番两次用“破事”来要挟于我,可我不过是个寻常牧人的孩子,又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他至今所做过最坏的事,不过是将瘸腿的南匈奴小质子刘玉埋在雪地里——后来还跑回去将他挖了出来。为了这多余的良心,险些被小瘸子的母亲给活活打死。 幸而喜好歌舞的贤王乌珠流乘轿辇经过,见雪奴身形漂亮,着孙掌事将他收入舞乐班去练舞,这才留下了半条命。 雪奴抬头望向绑在自己脚踝上的牛皮筋,心想,白天背着小瘸子来回往返,日落后还要排练到半夜,此刻实在精疲力竭,若是不将我绑着,怕是早就倒下了;但若是一直被这样绑着,我决计活不过今夜。 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还能过多久? 他抻长了手,仅能让指尖触到皮筋,无法撼动它分毫。腿筋被绷到极限,冷汗一滴滴落下来,砸在地上,寒风吹过便滚成一颗冰霜。 就差那么一个指节的长度,他就能发力将皮筋扯下来,但这一丁点的距离此刻却如天堑一般,遥不可及。可他不能死在这鬼地方,他已经快忘了吃饱饭的感觉,无论如何也不要做个饿死鬼。 孙管事想要他,前前后后暗示了许多次,只不过碍于他的主人而不敢硬来——他的主人名唤李雪玲,是大周朝洛阳高官的女儿,南匈奴左部帅刘彰正妻,十四年前南北匈奴议和,带着年仅两岁的刘玉出关为质。 有时候,雪奴被饿狠了,也想过先低一低头。男子汉大丈夫,原也不在乎这个,可是到了此时……雪奴的脑海里翻滚着种种念头,他的目光也四处游移着,忽而一点雪芒映入眼中! 他心头一跳,脑中灵光一闪,猛地低下头,又将腿筋扯得生疼,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果然,刚才舞过的那把长剑,此刻正落在他脚下一掌外。 少年狡黠一笑,双眸灿若星辰,将长腿一伸,足尖发力勾起,便把长剑踢至半空,继而伸手紧紧握住。他手腕轻旋,极熟练地挽了个剑花,那皮筋瞬间断作两截,应声落在地上。 雪奴饿得两眼发黑,没了皮筋约束后果然马上扑倒在地,缓了好一阵才清醒过来,急急忙忙朝着小瘸子所在的营帐赶过去。 好容易走到栏杆外,他一低头,才发现手中仍拿着剑。 他盯着透着寒光的三尺青锋,双眼中跳动着仇恨的冷火,然而此时此刻,他还没有能力复仇。 当他第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的时候,便被孙掌事一脚踩在地上,生生看着其他试图逃跑的奴隶们被凿开天灵盖,灌入滚烫的水银,然后落下一层完完整整、血肉模糊的人皮。 他恨恨地一咬牙,胡乱将那柄透着寒气的铁剑一扔。 “咻——”破风声响,剑身竟整个没入地面! ※※※※※※※※※※※※※※※※※※※※ 预警一下:姓周的不是攻,姓曹的才是攻。谢谢各位(づ ̄3 ̄)づ╭?~ 欺辱 “天杀的小杂种——!” 雪奴佝偻着背,蹑手蹑脚从李夫人帐篷外摸过,他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却还是惊醒了李夫人。女人尖锐的叫骂声穿破长夜,又被淹没在塞外茫茫风沙中。 有时候,雪奴忍不住想,李雪玲怕是早就被这茫茫的草原和荒漠逼疯了吧,她甚至夜里根本就是睁眼睡觉。此刻,这中原悍妇双目圆睁,一巴掌掴在雪奴脸上,把他打得嘴角流血,继而骂骂咧咧地一把薅住他的头发,强迫少年跪在磨刀石上。 “贱奴才!若非我将你留下,给你一口狗食吃,你能活到今日?早与你那短命的爹娘黄泉相见了!不知感恩的狗东西……” 石板冰冷刺骨,待会儿离开时说不得会被粘掉一层皮。雪奴浑身酸软无力,整个人都在颤抖。 但这一切加起来,也不会比李夫人的话更能刺痛他。 三年前,雪奴还叫柘析白马,他的部落在玉门关外的云山附近放牧,他们的家园水草丰美,天蓝水绿。 那日傍晚,天空中云蒸霞蔚,族人们围作一圈高歌曼舞。 父亲满脸胡须、形容枯槁,已经看不清真实的面容。他坐在一辆小木车里,月白的武士袍下隐约现出双腿的轮廓,消瘦得如同一对枯柴棒子。日薄西山,太阳像是一颗金晃晃的珠子,正嵌在他的唇峰上。 翠色草场上不知何时飘起一道烟尘,那是张牙舞爪的匈奴铁骑,他们手上的锋镝闪烁着粼粼波光。匈奴人秋狩的日子,是父亲的祭日;匈奴人大庆的日子,他母亲的祭日。 他们血洗了自己的部落! 幸存下来的女人与孩子,统统被匈奴人劫回营地,年轻的被充为军妓,年幼的则被卖给中原行商。 李夫人通晓胡汉语言,负责在贩奴时为匈奴人翻译、与中原行商谈价。她在卖掉两个姐姐之后,以一种极为恶毒的眼神盯着白马,仿佛想要将他扒皮拆骨一般,那恶意来得莫名,白马至今都记得。然而,最后她却瞒着匈奴人,偷偷将自己藏了起来——那年,她的儿子刘玉意外堕马摔成个瘸子,身边只跟着一名刘彰的义子、名唤刘曜。孤儿寡母出关为质受尽白眼,连个奴隶也养不起。 在匈奴,奴隶是一种财产,李夫人养不起奴隶,便把雪奴“偷”了过去。 她或许是从那时起便患上了失心疯。 怕人发现自己偷窃,她便用铁钳将雪奴满口乳牙尽数拔除,不让他说话。怕有人说这奴隶来路不明,她便以烧红的洛铁在白马稚嫩的脚掌上烫下一个汉字“奴”,继而请来孙掌事,对白马做出……他此生经历过的、最为残忍的事情,将他彻底伪装成一名中原商人带过来变卖的白雪奴。 杀他父母,残他身躯,践踏他的尊严。不许他说话,更不许他再提及自己的父母、部落,如此便留他一命,不将他卖到天涯海角。 等到白马的牙齿再次长齐,已经是第二年的夏天。柘析白马变成雪奴,成为李夫人那瘸腿儿子的专属“人马”,背着他风里来雨里去。 满心愤恨无处诉说,哪里来的“感恩”一说? 耳边忽然传来“哗啦”一声,雪奴从回忆中惊醒,抬眼望去。 黑不溜秋的少年刘曜站在帐篷内将窗帘掀开,帐内一灯如豆,小瘸子刘玉想必还在伏案读书。他头也不抬,扯着嗓子大喊:“娘!莫要吵我读书——” 李夫人爱极了这个儿子,闻言一把甩开雪奴,跑到帐篷前絮絮叨叨说了几句,而后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去了。 刘曜长得敦敦实实,嘴却碎得很,见雪奴一瘸一拐走进营帐,还调笑他:“还道你自个跑了,这么晚回来不是找死么?” 雪奴脱靴摘袜,到角落里拎出来一桶清水,将自己擦拭干净。 瘸腿的刘玉坐在书案前,从怀里取出一小块油纸包裹的冷肉,递给雪奴,问:“孙掌事又为难你?” 雪奴闻言一愣,轻轻笑了笑,眼神中流露出柔软的悲伤,摇摇头。 “公子也太偏心了!每日都给他留东西吃。”刘曜牛高马大,将雪奴往旁边随意一拱,抢过油纸包,咕哝道:“什么为难不为难的,老东西想要干他屁……” “曜哥!”刘玉面露不愉,只喊了一声。 刘曜虽因年长刘玉一岁,当他一声“哥”,实则只是刘彰的义子,身份尴尬,绝不敢忤逆刘玉。闻言立即将那油纸包扔在地上,不再多说一字。 雪奴皱了皱眉,蹲在地上,伸出两指将油纸包小心翼翼拎起来拆开,饿死鬼投胎般,大口咀嚼一小块既冷又臊的羊肋排。 “曜哥就是嘴碎,你莫要理会他。雪奴,你冷不冷?” 雪奴摇头,低头,眼角一滴泪落在地上,没人看见。他是真的害怕,怕自己会在这个冬天,饿死在仇人的营地。 这天晚上,雪奴啃完根本没什么肉的羊肋排,将自己再擦了一遍。 等到刘玉看完书,便给他擦脸、洗脚、宽衣解带,背到床铺上,在他腿上揉了小半个时辰,日日如此,小瘸子仍旧毫无知觉。 “算了,雪奴,我知你难过,咱们都一样。” 给刘玉掖好被角,雪奴缩进角落里的枯草堆,几乎将自己卷成一团。兴许因为刘玉与父亲都有腿疾,他脑海中又浮现出匈奴铁骑劫掠家园的画面。 刀光剑影里,父亲忽然从他那坐了十一年的木头小车上站起。也不知是凭着什么力量,他竟以两条已经残废的枯腿,硬生生撑起一个七尺男儿的身躯。 匈奴人长.枪挥过,父亲头颅落地,但他仍旧直挺挺地站着。 冷风透过帐篷上的破洞吹了进来,灌了雪奴满口。他却毫不在意,目光穿过那破洞,遥望着星辰满布的苍穹,幻想有朝一日,天高海阔,瀚海翱翔。 刹那间,他忽然福至心灵,睡意全消,强撑着酸痛的身体坐了起来。 雪奴盘膝打坐,双手置于膝上,调息吐纳,以中原汉话默念:“不计众苦,少欲知足。专求百法,惠利群生。志愿无倦,忍力成就”。 这心法很是奇怪,全由汉文作为口诀,雪奴不知如何将它译成羯族话或匈奴话,他甚至根本不知它是个什么东西。 那时候,雪奴还小,舅舅每天教他骑马射箭,而父亲因为行动不便,常年都窝在一辆木头轮椅上,母亲为他唱歌,他便一卷接一卷地看书。 父亲很喜欢看中原的书,他常常说书中有圣哲,能教人看见眼前没有、甚至从未见过的东西。只可惜雪奴对着那些密密麻麻的符号,半个也看不明白,纵使父亲教过他许多遍,他的天资实在愚钝,根本记不住汉字。 然而父亲却并不肯罢休,雪奴不愿认字,父亲便教他说汉话,说什么中原骗子很多,学好汉话免得以后吃亏上当。父亲还将这功法拿来作例子,让雪奴理解汉文的精深博大,他晕晕乎乎地听过一次,可也就是那么一次,便能一字不落地复述出来,实在又看不出天资愚钝的模样。 雪奴后来想过,大概是自己天生就与中原犯冲吧,尤其是中原的女人,尤其是,李雪玲。 只可惜儿时玩心过重,雪奴从未认真练习,倒是被捉来做了奴隶后,一次饿昏了头误打误撞地练了起来,不过须臾,他便觉得一股难以名状的内劲在周身游走,饿意稍减。 但今夜当他再次修炼,却觉得自己一呼一吸与日月星辰相连,那股真气渐渐凝聚,由细流转为山涧中的泉流。周身游走,冲破了某个穴道,最终落回丹田,臌胀一团,带来了十分的饱腹感。 “哎。”刘玉与刘曜都睡着了,雪奴轻轻叹了一声,喃喃道,“我叫柘析白马,我父亲是柘析曷朱,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绝不能死在这鬼地方!”雪奴心中盘算,冬天过去之前,一定要要想办法逃出去。 “哪个小畜生又来生事——?!” 李夫人清晨起来便见帐篷外插着把铁剑,当即开始叫骂,女人尖锐的声音刺穿了本就四处透风的帐篷。 雪奴抽了个冷子,忽然从睡梦中惊醒,悄悄掀开营帐的帘布,用一只眼朝外偷瞄。那是自己昨夜负气甩出的铁剑,也不知气劲过去后还能不能拔.出来。只求光明神保佑,李夫人千万莫要将它放进嘴里给嚼碎了,否则孙掌事非杀了自己。 是时,天光未亮,朔风从西北刮来,将万千晨露吹成白霜。天地间霜雾狂舞,像是正在上演一场刀光剑影的厮杀。 雪奴确定李夫人走了,便急匆匆拎着两个大木桶,跑到营帐数里外挑水。说来也怪,平日里颇为沉重的水桶,此时提起来竟然十分轻松。雪奴心中不禁泛起一个念头,莫不是昨日练功之效? 他还没有来得及深思,已经走到了营帐之前。 锅中热水翻滚腾起白烟,他在李夫人恶毒的目光里,恭恭敬敬将刘玉收拾干净,背他到汉人先生的营帐里读书。 刘曜向来跟刘玉形影不离,他们两人读书时,雪奴就像只狗般乖乖蹲在帐篷外的角落,伸长耳朵随时探听主人们有无吩咐。 他不愿仔细思量自己此刻的处境,只怕会越想越难过,便抬头望向远处连绵起伏的群山,圣洁如镜面的湖泊,看到塞外天地一切都如此浩大,心中烦恼烟云般消散。 此时,他虽用了“塞外”一词,实则从未去过中原,他只是曾经从父亲那里听过一句话:塞外的东西都很大,中原的东西都很小。 每每回想起父亲的这句话,他都不免生出疑惑:难道中原的人真有鸽子蛋那么小?父亲不是一直都不良于行?他是什么时候去的中原? 然而,雪奴再也没有机会询问父亲了。 从晨光初现到紫霞漫天,雪奴蹲在营帐外,低头数了三千八百七十三只蚂蚁,抬头数了两百二十九朵流云,感叹就连小瘸子刘玉,也有书中的“颜如玉”为伴。 总算听得刘玉召唤,雪奴飞奔入内将小瘸子背起,跟在刘曜身后朝他们的营帐跑去。少年修长的双腿转得跟风火轮似的,他一整日水米未进,只在傍晚能分到一口剩饭,实在太饿了! 夕阳草场,北风萧瑟,平直辽远的地平线光秃秃的,只有两道模糊的剪影,突兀、渺小,渐行渐远。 远处不知何时腾起一股烟尘,“咯噔咯噔”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骏马健壮的铁蹄将地面砸得泥浆四溅,原来是部落中的贵族乌达,他正带着众少年策马玩乐。看到雪奴三人,顿生戏谑之心,他掉转马头,不过片刻便已追了上来,将三人团团围住,挡住去路。 “吁——”乌达二话不说,兜头抽了雪奴一鞭子,笑喊,“大家快看!都说中原金砖铺地,这杂种的坐骑也不同寻常呢!” 乌达跟刘玉同样是十五六岁,却因为是纯种的胡人,生得高大健壮,这一鞭子,就将雪奴的手臂打出一道高高隆起的红痕。 雪奴连退两步,又被别人的马给拱了回来,一个踉跄趴倒在地,背上的刘玉也滚到一旁。 乌达大笑不止,纵身跃下那头枣红色的矮马。 他跨步上前,一脚踩在少年红如夕阳的柔软赤发上,将他的脸踩进身下的烂泥里,嘴里发出“呜呜噜噜”不知所谓的兴奋叫喊。 雪奴连气都喘不上来,更莫说发出痛苦的叫声,他的双腕上扣着铜锁,单凭脖子完全无法发力——再说,即使他发力撞开乌达,又能跑到哪里去? 右贤王手下牧人五万之众,匈奴人全民皆兵! 他唯一能做的,只是向光明神祈求:不要让我死在这个疯子手里。 “刘曜,别乱来!”刘玉以双手撑住上身,让自己坐在地上,转头对乌达说,“请你放开他,我们两部井水不犯河水。你想违背贤王与我父在长生天面前订下的盟约,引来刀兵之祸吗?” 虚闾权渠单于死后,呼韩邪单于趁机入京朝见汉人皇帝,匈奴便分裂为南北两部,相互厮杀数百年,终于在刘彰的推动下,出现了十四年和平局面。 “尊贵的小杂种。”乌达终究只是部落小头目的儿子,不敢轻易伤害刘玉,他目中精光一闪,轻轻抬起脚掌。 雪奴脑袋弹起来,口鼻中喷出烂泥,而后大口大口喘气。 乌达大笑,踩住雪奴的后背,半蹲下去粗鲁地扒开他的破棉裤:“玩死两个奴隶,赔你二十个!” “唔!”雪奴只觉得刺骨的冰寒突如其来,未及抵抗便已被乌达将棉裤扯至膝弯,雪白的下身袒露出来,众人的视线火辣辣地刮过。 乌达一把揪起他的阳.物,朝众人大喊:“还真是个阉奴!” 雪奴双眼紧闭,半点也不愿直视自己丑陋的下身——依照处理奴隶的惯例,他被孙掌事阉割了。虽然当时对方念他年幼,下手极轻,只将囊袋中的肉芽挑出而不伤及根本,并且这两年来又有生长复原的迹象,可他两侧的囊袋仍旧比别人的瘪小,那处更是一丝毛发也不生。 厌恶、恐惧、愤恨交织成一团业火,猛烈地灼烧着他的心,无形的浓烟刺得他双目剧痛,眼角落下数颗硕大的泪珠。 赛马 刘玉五指抠进土里,将缠绕在指缝间的野草连根扯出。 未待他开口,刘曜早已飞身冲出,将乌达扑倒在地,瞬间与他扭打在一处。他骑在乌达身上,重拳砸在对方眼眶上,几乎要将这厮眼球打爆。 其余少年们见势不妙,一股脑冲上去将刘曜拖出来扔在地上,一个个压上去拳打脚踢,直将刘曜压得失禁! 周遭充斥着少年们不知残忍为何物的笑闹声、叫好声,听在雪奴耳中,像是轰隆隆的雷鸣,震得他脑中天旋地转。 “忍一时风平浪静。”刘玉以双手作为支撑,艰难地爬到雪奴身边,把他推到干燥的草堆中,正准备帮雪奴把裤子穿好,却听得一个男人的声音。刘玉心下暗道得救了,扭腰反身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大喊:“贤王——” 不待对方回应,他已将脑袋磕在地上,整个人伏身不起。 “少年郎们玩玩罢了,做甚么大惊小怪?” 北匈奴右贤王乌珠流身长八尺、腰带十围,容貌甚是奇伟,胯.下一匹汗血宝马竟被他衬得十分娇小:“嘿,我这侄儿总是如此礼数周到,起起起!闹甚么闹?” 不待刘玉开口,满脸鲜血的乌达反倒当先冲上去告状,大喊:“大王!这畜生阉奴要咬人了!” 乌珠流吹胡子瞪眼,一鞭子抽下去,叱道:“咬?用屁股咬?看你那点出息,连个汉人小子也打不过,莫说是我匈奴儿郎。” 雪奴慌忙将裤子穿好,连滚带爬站起,把刘玉背在背后,恭恭敬敬低头站着。夕阳给天地蒙上一层血色,雪奴的脸颊苍白,这时却像是熟透的石榴果实,鲜红剔透。 他的睫毛浓密如小扇,在眼下落着一片阴影,一双灰绿的眼睛濡湿,偷偷望向乌珠流,仿佛害怕极了。实则,他只不过是扫视了一圈,见孙管事缩头缩脑跟在马屁股后头,便知道是他将人引过来的。 孙掌事远远望着雪奴,神情很复杂。 乌珠流看见雪奴的脸,面露迟疑,似是忽然想到什么,却最终还是被他脑中那些声色犬马所淹没,想不起来了。他用手中的马鞭指了指刘曜,道:“我的地方,不许私斗杀人,奴隶各归其主。乌达,你与他单打独斗。” 刘曜闻言,如同脱笼的困兽,冲到乌达面前。 刘玉却不如他这般单纯冲动,立即出声阻止:“不!大王,我不希望父亲问起时,知他义子死得如此狼狈。”他心道,刘曜若真的把乌达杀了,难免最终要陪葬,不能逞一时之快。 刘玉没能拦住刘曜,可刘曜也没能碰到乌达。 乌珠流策马上前,打了个响哨,胯.下汗血宝马引颈长嘶,前蹄咚咚两下踢在刘曜胸口,将他整个人踹飞出去,吐出一口鲜血。 乌珠流对着屁滚尿流的刘曜狂笑不止,不再管他,转头朝刘玉说道:“像你父亲,鬼主意最多!你待如何?” 刘玉感到雪奴浑身气得颤抖,不着痕迹地在他肩头捏了一把以示安慰,仰头朝乌珠流笑道:“让他们赛马,不伤和气。” 匈奴是马背上的民族,男女老少皆以走马为乐。少年人之间比试切磋,常以赛马定输赢,是举族认可的一项比试。 乌珠流点点头,然而当他看到刘玉枯瘦的双腿,还是迟疑了片刻。 乌达发出一阵爆笑大喊:“你拿什么与我比试?让他——”他说着,伸手指向被马踹飞后动弹不得的刘曜,“这个屁滚尿流的奴才?还是他——”他转了半圈,指向衣衫不整的白马,“这匹野性难驯的羯马?” “他不是……”刘玉怒极,正要与乌达分辩,却被乌珠流出言打断,见他忽然来了兴致,直觉汗毛倒竖。 “羯马?好——!”乌珠流饶有兴致地看了雪奴一眼,笑道,“刘玉,那屁滚尿流的小黑子业已趴下,让他对战乌达,有失公允。你既行动不便,本王便准你驱使这白雪奴,以二对一,不算便宜了乌达。” 刘玉大惊:“贤王!” 乌珠流举起手中长鞭,一挥,皮鞭在地上抽出“啪”一声爆响,下令:“御好你的马,莫要辱没乃父威名!” 乌达爽快点头,道:“赛马便赛马,大王,今日便让我们看看,到底是匈奴马厉害,还是羯马轻灵!谁若是输了,便剁一根手指!” 众人发出一阵爆笑,都道羯马的特点是屁股雪白。 刘曜数次想要从地上爬起,却被贵族少年们踩在脚下动弹不得。 “啊!”雪奴发出一声模糊的吼叫,继而低头咬紧牙关,抖抖上身,示意刘玉抓紧自己,与骑着匈奴马的乌达并排站在一起,双眼紧盯终点处的湖泊。 “等等——!” 乌珠流策马上前,震得雪奴两股战战,巨大的阴影罩在他和刘玉的头顶,声如落雷:“天下的马儿哪有穿衣的?岂不是成了衣冠禽兽?”他生性好色,最喜欢玩弄美人,只不过雪奴年纪尚幼未曾引起他的兴致,但当个玩笑看看倒也不错。 雪奴脸上瞬间血色全无,认命地将刘玉放在地上,见后者也没有做声,他便更明白,他们都别无选择。 雪奴明明眼泪簌簌掉落,手上却迅速将衣裤脱光,继而重新背起刘玉。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浑身上下不着寸缕,听得乌珠流一声令下,便开始在呼啸的寒风中撒足狂奔,在众人赤.裸裸的视线下与一匹畜生赛跑。 可他非但不觉得冷,竟还有种被烈火烧伤的痛感——别人从他在生死边缘的挣扎中吸取快乐,对他残缺瘦弱的身体尽情意淫,这从未有过的难堪的侮辱,令他跑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 然而人纵使再快,又如何能跑得过马? 雪奴扒在终点的湖岸边不住干呕,刘玉伏在一旁,脱下外衣盖在他身上,不住为他拍打后背,低声道:“大丈夫能进能退,待会儿我求求情,他们不敢动我。” “愿赌服输!难道你也跟他一样,不男不女?”乌达却不依不饶,非要剁掉刘玉一根小指,着人将三人压住不许反抗,抽出匕首欺身上前,锋刃在刘玉竹节般漂亮的小指上擦出一道血线。 雪奴心中千回百转,最终鼓起勇气奋力推开旁人:“啊啊啊!”(剁我的)他将眼泪甩掉,瞪大眼睛环顾四周,将这些人的脸烙印在脑海中。心想,我今日所受屈辱,来日必让他们十倍偿还! 刘玉一愣,吼道:“我是主人,滚回去!” “啊啊啊啊啊!”(跑输的是我)雪奴灰绿色的双目混合着天地间最后一丝夕阳,变成了暧昧的紫色,如瑰丽的宝石。 孙掌事满头大汗,附在乌珠流耳边说了几句,后者点点头,调笑一番,这篇也就揭过去了。 只有乌达在离开时,低声在刘玉耳边嘲了句:“亏得你有个忠仆!摔成个瘸子,还未记住教训?” 刘玉额角青筋暴起,指间伤口血流不止,始终不发一言。 乌达等人笑闹着离开,夜幕彻底落下。 冷风从九天坠落,狭长的彤云遮蔽天空。天空中断断续续传来沉闷的雷声,一场暴雨将落未落。 雪奴与刘曜趁着暴雨未至,在湖泊边将自己洗涮干净,又背了一桶水回去烧好,给刘玉仔细清理。李夫人被乌珠流传唤过去,三人便围在一起,同吃一锅煮得稀烂的羊杂碎。 刘玉招呼雪奴道:“过来一起。我娘去乌珠流那了,不会回来。” 雪奴起先推拒,听得此句,才大起胆子坐到刘玉身边。他知道,李夫人什么都没有,唯有一副好皮相,她为了让儿子过得好,早就跟了乌珠流,跟他睡觉。 “狗娘养的匈奴畜生!”刘曜呼噜着没什么肉的热汤,许是被柴火熏的,眼眶通红。 是夜无星无月,隆隆雷声中,如刀的寒风吹落零星的雨点。雪奴的衣衫破烂不堪,刘玉索性让三人同挤在自己的床上,紧紧挨着相互取暖。 雪奴方才赤身奔跑,又以冰水净身,此刻似是染了风寒,浑身都是滚烫的。 刘曜将他搂到自己胸前,见对方略有些推拒,便低声道:“对你没兴趣,我可不想明早起来见身旁躺着个死人。” 刘玉摇摇头,道:“曜哥!莫要胡言乱语,咱们会比匈奴人活得都要长。” 刘曜“嘿嘿”笑,道:“我看见了,门口那柄剑是雪奴插的。” 雪奴耸耸肩,朝另一侧稍稍挪了些。 刘曜不死心,又说:“昨晚你又在念经,莫不是个潜伏的刺客?” 雪奴这才瞪了他一眼,竟开口说话:“练功,管饱。”他的声音跟他的皮肤一样,像是刚刚飘落清冷的冰雪,不消片刻便化去无痕。 余者均未惊讶,显是早就知道雪奴是能说话的。 “胡说八道,你念的分明就是佛经,自我慰藉罢了。”刘曜“啧”了一声,嘲道,“你跟孙老狗睡一觉,什么吃的没有?” 他这话说完,忽听得一道响雷,骤雨降下,暴风吹开帐篷上的小窗,巨大如银龙的闪电几乎将黑沉的夜幕撕裂。 电光忽至,雪奴双眸中光芒闪烁,活像一头受惊的鹿。 刘曜就此心满意足,话锋突转,问:“你们听说过‘白马银枪岑非鱼’么?” 雪奴摇头,心想,什么人叫这样奇怪的名字? 刘曜见雪奴瞪大了眼睛瞧着自己,愈发快意,笑道:“我听过路的行商说的,月前,岑非鱼单枪匹马连挑十二连环坞八大寨!还有四寨的寨主是女人和老头,他不稀得去。” “用枪?”雪奴想起父亲,他是个用枪的好手。父亲传授自己口诀的那日,便是匈奴人前来劫掠的时候,口诀念到一半,他便起身前去迎战。 刘曜说到动情处,唾沫星子四溅,道:“枪乃百兵之祖!据说这人先前是个耍棍的和尚,因偷喝了二十年的烈酒,这才生出七情六欲。枪法无敌,任性妄为。大丈夫当如是!” 雪奴听得这话,想到父亲也总是在喝酒,只可惜再看不到了。他想着想着,年幼的心忽然对这个神话传说般的中原高手,生出一种莫名的向往之情。 “我若是能学成绝世神功,定将这营地里上上下下屠个眼不见为净。”刘曜伸手在雪奴脑袋顶上薅了一把,“哥平时逗你玩的,莫放在心上。” 雪奴喃喃自语:“武功再高,杀不完匈奴人。” 刘曜没好气道:“就你能耐,那要如何?跳舞唱歌么?” 刘玉沉默地听着二人对话,忽然开口,道:“不可再拖,咱们须得寻个机会。” 雪奴瞬间清醒过来,他们也想逃! 刘玉正准备将自己的思虑托出,冷不防天空中又一道惊雷滚落。 这一回,却是正正打在了他们的帐篷顶上! 洁白的帐篷瞬间燃起一簇凶猛的烈火,雷电沿着湿淋淋的梁柱传下,蓝紫色的电芒像一张渔网,沿着地面上的积水蔓延开来。 “失火了——!” “来人!” 雷雨掩盖了呼救,没有人来帮助他们。 头顶是熊熊烈火,脚下电芒张牙舞爪,滚滚浓烟迅速充满整个营帐。雪奴将棉被扔到地上,立即背起刘玉。刘曜则伸出胳膊罩在二人头顶,三个少年十分狼狈地逃出了失火的营帐。 雪奴将刘玉背进李夫人的帐篷,又探出头向外看去,直至那顶帐篷被烧焦:“天火,是光明神阿胡拉的神谕。” 他话音未落,大火却蔓延至此处,三人再次逃窜。 眼睁睁看着属于他们的两个帐篷全被烧毁,少年们无处可躲,只能彼此紧紧依偎,缩在干枯的胡杨树下。 刘曜哆哆嗦嗦地叫骂着:“什么神佛都救不了咱们!” “只能靠自己,”刘玉冻得嘴唇发青,眼神却十分坚定,“我们一起想想。” 他们抱在一处彻夜未眠,商议出一个朦胧的逃跑计划——再过一月,乌珠流将为中原皇帝驾崩举办大庆,届时众人喝得大醉,刘曜便去盗来马匹,于营地东南角那棵两百年的胡杨树下等待。 雪奴向来活得如履薄冰,心思较之二人更为缜密,问:“夫人知晓,同意?” 刘玉面色苍白浑身颤抖,上下牙打架,断断续续道:“今年五月,大周的皇帝死了,即位的新皇帝痴傻无能,时局必将动荡。父亲雄才大略,定会有自己的谋划,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不会顾虑我与母亲,我们自然也不能拖累他。” 刘曜心大如斗,竟在雨中打起呼噜。雪奴也并不很懂甚么朝堂、时局,他只是伸出冰雪般洁白的手掌,将刘玉的小指握住:“若能活,我会报答你。” 但他知道,刘玉哪里盼望一个奴隶能报答自己? 夜奔 塞外夏短冬长,转眼便到了部落大庆的日子。 刘曜一大早便没了踪影,雪奴则照例挑水烧水,背着刘玉跑过茫茫雪原,去到汉人先生处读书。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广袤的沙漠换上冬装,清晨的大地上,只有一行孤零零的脚印,连接在两个帐篷之间。 午时过后,部落中的众人纷纷忙碌起来,教书先生也抱起酒壶准备过节,布置了一篇策论便将刘玉打发走了。 雪奴将他背回营帐,将诸般事物安排妥当,又与他一起堆了三个没鼻子没眼的小雪人,这才往乐舞班处跑去。 排练至傍晚,孙掌事怕夜里出乱子,故而不给众人饭食。 雪奴饿得心神不定,眼神四处飘荡,数次瞥见乌达在远处窥伺,几乎要怀疑他知晓了自己的计划。 然而,等他被孙掌事狠狠训了一通后再看,却再也找不到乌达的影子了。雪奴心想,这必定是小瘸子说的“做贼心虚”了。 夜幕降临,部落中的男女老少围着一个巨大的营帐,数百处篝火几乎照红了半边天。 奴隶们忙碌穿梭,将各式烤肉瓜果呈上,匈奴人笑语晏晏,用大碗装了酒“咕咚咕咚”痛饮狂歌。 乐舞班的歌姬舞姬轮番上阵,凤尾的箜篌、曲项的琵琶,走珠落玉盘似的悠扬;马头琴流出奔腾激扬的乐章,将整个部落的热情点燃。 接下来,便是一场压轴的《七鼓舞》。 悠扬的竖琴声,拉开了纷扬风雪形成的大幕。舞姬们穿着朱红薄纱,纤腰素手、丰乳肥臀,怀抱盘鼓款款行来,仿若漫山遍野同时绽放的杜鹃。 她们将盘鼓置于地面,雪白柔嫩的赤足激发出暴雨似的鼓点。长袖惊空,倩影朦胧,灯火辉煌的营帐仿若天宫乍现人间。舞蹈跳至高潮,鼓点突然消失,舞姬们模仿着花朵绽放的姿态,瞬间向四周散去。 “嚯?!”众人的胃口被提到极致,聚精会神盯住那万千红颜中的一点颜色,持剑少年身着透明黄纱衣,以凤凰于飞的姿态伫立在一枚大鼓上。 他静立片刻,抬眼望向坐在首座的乌珠流,一双灰绿色的鹿眼在灯火的照耀下,变成荡漾着春水的湖泊。 鼓点随少年的舞步响起,三尺青锋反射出亮银光芒,卷来漫天风雪。雪奴的身体灵动如蛇,舞步轻灵如风,时而带着男子的壮怀激扬,时而带着女子的柔媚娇艳,剑舞刚柔相济、尽态极妍,不分男女地鼓噪出人们内心深处的欲望。 在满堂□□视线的缠绕中,雪奴一把扯掉舞衣——其下竟是不着寸缕,只戴着镶金嵌玉的首饰琳琅。羯人特有的白皙皮肤冰雪般晶莹,胸前两颗雕琢精细的鲜红宝石,年轻的□□如同等待采撷的荔枝,流着芬芳的甘蜜。 雪奴在喝彩声中结束剑舞,单膝跪地,所有人都已屏住呼吸,甚至乌珠流也忘了叫他起身。 “贤王,您莫不是被一个稚子勾去了魂魄?”李夫人唇如涂丹,坐在乌珠流身旁,脸上带着极其怪异的神色,表面看来厌恶十足,但皱起的眉峰却露出了一丝隐秘的惋惜。 乌珠流若有所思:“他的神情,令我想起当年玉门关外,他很像……像是……” “大王,您还有心思想别的?”李夫人说着话,捏了捏他的手掌。 乌珠流猛拍大腿,笑道:“奴隶怎能与夫人相比!但剑舞非凡,你说该赏赐些什么?” 雪奴悄悄抬头,瞥见乌达脸上不停变色,心道不妙。 小贵族犹豫片刻,终于站起朝右贤王抱拳,道:“乌达想请贤王将这白雪奴赏赐给我。” 刘玉闻言色变,李夫人面露不愉,嗔怒:“不过是匹跑不快的羯马,竟也有人要抢我的?”继而罕见地缠住乌珠流,不住向他献媚。 雪奴抬眼对上李夫人,见她眼神中带着决绝,再看刘玉握住酒杯的一双手,指节微微发青,便知二人虽无言语,却已做了个无比艰难的抉择。 乌珠流“哎”了一声,爽快地挥挥手,道:“毕竟是夫人的奴隶,你若能给他一样赏赐,今夜,就让他给你当一回马驹子,你骑个一两回玩玩,新鲜劲便过去了。” 乌达朝身后招招手,着人捧来个精致的木盒,拿出一双金缕长靴,扬着下巴朝雪奴笑喊:“好马配好鞍。” 雪奴满心都是逃跑,思虑重重地坐到乌达身旁,任他捉住脚腕,将饰品似的长靴套在自己脚上,只奇怪大小刚刚合适。 酒过三巡,再过三巡,整个营地缭绕着酒气。 乌达喝酒上头,抱着雪奴□□,钳住他的下巴强迫其张嘴,举起酒碗从上倒下,看雪奴呛得呜呜咽咽却又无法出声,仿佛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伸出舌头去□□他嘴角颈窝沾着的酒水。 雪奴被恶心得不行,不料众人忽然发出一阵爆笑。 “刘玉尿裤子了!” “你们中原来的人怎都如此豪放?!” 刘玉满脸通红,□□秽物流出,但当他抬头望向雪奴,眼神却万分清明与无惧,只故作羞愤,颤声喊了句:“雪奴!” 雪奴闻言会意,想要起身,却被乌达一双铁钳似的手捏住腰杆:“不识趣的小畜生!没你的事!” 李夫人目光闪烁,视线在儿子与雪奴间游移,轻咬朱唇,贴在乌珠流耳边细语几句。 但见她□□半露,纤腰被乌珠流环握,嗔怒时亦带着十分的娇媚,不消片刻便说服了这名风流好色的贤王,只是自己再无脱身机会。 刘玉如蒙大赦,伸手让雪奴背起自己,将脸整个埋在他后心上,偷偷含着热泪,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离开。 乌达一拳砸在酒桌上,生生将一只犀角杯打爆。 营帐外,风雪漫天。 雪奴走路叮叮当当,觉得金银首饰紧紧黏在皮肉上,只后背与刘玉紧贴着的地方尚有丝毫温度。 “放我下来,你这样不行。”刘玉正人君子,双手无处摆放,最终在雪奴头顶揉了一把。 雪奴本就十分紧张,这会儿更觉莫名其妙,将刘玉放在路边的树桩上垂眸看去,鹿眼蒙着层紧张混合着茫然的水雾。 刘玉将自己的狐裘脱下,递给雪奴,道:“今夜只怕是难熬。” 雪奴浑身冻得通红,他本就不承认自己是奴隶,四下无人时更无须推拒,只在心里默默记上,塞外风雪夜,一件带着他人体温的冬衣。 他穿上衣服,感觉生命力又回到体内,背起刘玉向着东南角的老胡杨树疯狂奔跑,脚下镶满宝石的金缕靴灌满冰渣,勾起泥浆碎草屑,炸裂般溅至半空。 胡杨树已在视线内,雪奴与刘玉两人俱是心如擂鼓。 树下,乌红色的马尾摇摆,甩出冒着热烟的雪粉。刘曜身形隐在黑暗中,只伸出一只手不住挥舞。 “有逃奴——!”背后突然响起乌达饱含怒气的吼叫,在寒夜中听来甚至带上了一丝凄厉。 刘玉回头扫视一眼:“别怕!他们都喝醉了,继续跑!” “呜——呜——呜——!” 方才那个树桩旁,乌达正正站着,狂啸大喊引来零星守卫。他见族人喝得酩酊大醉,便从怀中掏出鸣镝吹响。 “快跑!雪奴快——!” 雪奴紧盯着前方,心跳漏了半拍,反应过来后豁出性命大步奔逃。 刘曜见势不妙,牵马朝二人狂奔。一面大声呼喊,一面迅速抬腿翻身上马,搭箭上弦、张弓满月,对准乌达脑门心连射三箭。 “咻——!” 乌达侧身避开迎面而来的箭矢,嘴里不断吹响尖锐的鸣镝——这是匈奴人世代相传的警报,不消片刻,整个匈奴大营俱被惊醒。 “手来!”刘曜一手策马,一手递出。 雪奴跑得断气,递出颤抖的手掌,试了两三次才被刘曜捉住,继而被一股巨大的牵引力拖向上方。 他咬牙憋出一股劲,高高抬腿踩上马镫,千钧一发间带着刘玉□□马上,这才能稍喘口气,却立即色变。 “你偷了乌珠流的汗血马?!” “王侯将相……”刘曜哈哈大笑,调转马头,对着马臀噼噼啪啪一阵乱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驾!” 匈奴骑兵迅速集结,然而汗血宝马岂是凡品?片刻便已跑至天边。 “刘彰的儿子跑了!”乌达气得面如猪肝,扯过侍卫的铁胎弓带兵策马狂飙,吼,“死活不论!给我追——!” 众人在大庆时喝酒吃肉,浑身精力无处使,兴奋地将追击当成狩猎,抬箭对着远处一通猛射。 箭矢如潮水疯狂喷出,阴影紧紧追在马蹄后,将白雪染成乌黑。 “小瘸……公子!你坐前面去!”雪奴见箭雨暴烈,心想,若是小瘸子死了,我跟刘曜被抓后决计活不下去。即刻反身将双手搭在刘玉肩头,使劲一抬一推,与他调换位置。 刘曜当先策马、雪奴在后掩护,刘玉被夹在两人中间。 然而刘玉三年前堕马摔瘸了腿,而后便再没有骑行过,此刻被颠得五脏六腑全都绞在一处,再闻见自己□□污秽的臭气,竟“哇哇”狂呕起来。 “咻——!” 铁箭凌空破风,直击雪奴,正正扎在他后心上。 “雪奴!”刘玉将苦胆汁都吐了出来,却听得一声爆响,箭矢裂帛,雪奴背后发出“叮”的一声。他大叫着回头察看:“嗳!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原来那箭矢好巧不巧,正卡在雪奴颈间佩戴的项链上。 “你们趴下趴下!找死吗?!”刘曜被惊出一声冷汗,大吼,“莫要回头!抓紧我!” 说罢,抽出一根铁箭向后猛掷,狠狠插入马臀。 “咴——!” 马儿吃痛,猛然停顿,一对前蹄高高抬起,凄厉的嚎叫响彻整个平原。铁蹄落地,砸出两个巨坑,碎土飞石四处迸溅。 汗血宝马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速度猛跑起来,马蹄爆响,震得山河摇晃冰雪破碎。 刘玉头晕目眩,被这突如其来的停顿抖得一个踉跄,竟一脑袋栽下马去! 刘曜见状顾不得其他,放开马缰伸出双手,反身紧紧抱住刘玉。 雪奴连忙挪到前方,一手控马,一手捉住刘曜手腕,带着两人悬在左侧马腹边。 三人如此跑了片刻,将一众匈奴追兵甩得老远。 “我的手要断了!”然而雪奴的手臂也被拽到了极限,他的双腕间还锁着那条铜链子,必须一手紧抓马缰,另一手牵住刘曜,承受着来自两个方向的巨大拉力,“千万抓紧!我拉你们上来!” 刘曜根本找不到着力点,但马儿只要停下,便一定会被匈奴人赶上。成败生死,在此一举,他牙关紧咬嘴角冒血,喊:“一!” 雪奴双腿夹紧马腹,咬牙:“二!” “三!” “起——!” 雪奴催动丹田,运足内劲,硬生生将另两人同时拉至半空。 “咚!” 刘曜脚踩马镫准备发力,忽听得一声闷响。 雪奴定睛一看,却是积雪过深,将一块凸起的巨石埋了起来。刘玉悬在马腹旁,脑袋正正撞在那石头上。 雪奴双瞳剧烈收缩:“刘玉!” “走!别停下!”刘玉被撞得头破血流,电光火石间,一把抓住马臀上插着的箭矢。先用力将之捅入,刺得马儿狂嘶,再猛地拽下,带出一注鲜血:“你们走!放手!” “刘曜?!”雪奴从未想过,刘玉这样的小公子,竟会牺牲自己成全一个奴隶。 身后蹄声震天,追兵顷刻便至,他的心中瞬间生出一股犹疑。心想,若是勒马停下,我们三人必定要被抓;若是催马奔走,就是我不讲兄弟情义抛下了他们,即使逃出生天又怎能安心?可他想活,想吃一口饱饭!他等了三年,只有这一个机会,他必须跑,一刻不停地跑! “就说你劫持公子,我们还有机会。”刘曜见状当机立断,放开抓着雪奴的那只手,改用双手抱住刘玉,将他紧紧搂在怀中,一起滚到地下,“你若留下必死无疑!走!” 马上不再拥挤,冷风呼呼灌了进来。 雪奴浑身佩环叮当作响,驾一匹发狂的汗血宝马向前冲锋,随即消失在茫茫雪原。 匈奴骑兵乌泱泱一片,从四面八方涌上来,将刘玉刘曜两人团团围住。乌达冲入重围迅速扫视,却不见雪奴踪影,立即带领一队人马向前追击:“一帮废物!追!” 剑侠 月在中天,暴雪不止,雪奴已狂奔整整一个时辰。 匈奴营地彻底被甩在身后,再看不见,久违的自由与巨大的无助纠缠在一起,混在漫天暴风雪中劈头盖脸向他浇了下来。 大部分匈奴人在抓到刘玉时便已停下,只有乌达像条毒蛇般,对他一个毫无用处的奴隶紧追不放。 雪奴边跑边想,这汗血宝马中了数箭,此刻鲜血狂飙,身后的匈奴马个个都是耐力极佳,只要我出了一点差错,决计会被他们追上,须得想个办法脱困才是。 “吁——!” 雪奴勒马驻足,深吸两口寒气,面前是一个分岔口,一条向东北,一条朝东南。 身后的马蹄越来越响,他的心跳也随之越来越快。这要么是他此生第一个选择,要么是最后一个,生死只在一念间。 雪奴眼神一定,俯身贴在汗血马耳边低语:“马儿马儿,你且选一条安全的去路,莫再让人捉住驯养,回家去罢!” 马儿双目濡湿,倒映出近在眼前的、雪奴那双纯净如鹿的灰绿眼眸,仿佛真能听懂他的话。长嘶一声,不知是为着身上的伤痛悲鸣,抑或是为自由高歌,前蹄在地上剐蹭,急速向东南方跑去。 雪奴见了马儿离去的方向,一把从脖间扯下项链,朝落东北向的路口扔去。继而瞄准一座覆满积雪的巨大树墩翻身跃出,于空中双手抱头缩成一团,以狐裘将自己紧紧裹住。 他重重摔下,于没过膝弯的积雪中滚了一路,直至狐狸毛上沾满雪渣,将自己变成一颗硕大的雪球,才到那树桩旁边定住。 如此,雪奴便伪装成了一棵树墩! 风雪呼啸乱卷,不消片刻便将地上的痕迹隐去。马蹄声由远及近,震得路旁的枯树枝簌簌抖落冰棱。 “吁——!”乌达发现情况不对,于岔路口前勒马,目光在两条道路间逡巡,“两条路?” “此处有马蹄印,当是向着东南方跑了。小主人,追?” 乌达策马徐行,从树墩前走过,视线刮过雪奴的伪装,心头泛起一股异样的感觉:“他有一双绿色的狼眼。” 他说着话,视线再次扫过那棵树墩。 一轮明月大如圆盘,正正高悬中天,雪奴浑身剧烈颤抖,带着雪粉簌簌掉落,眼看就要被发现。 幸而一阵狂风起,吹动空中漂浮的狭长流云。 光影忽明忽暗,乌达看不真切,便抛去这一丝怪异。他朝着分岔路低头细看,流云飘过后,月光再次洒落,雪地中金光一闪。 乌达迅速捕捉到这刹那的闪光,眼神一亮,笑道:“果然是个狡诈的奴隶!” 骑兵下马,将埋藏在雪地中的项链拾起交给乌达,问:“主人,我们已追出近三十里,只不过是个白雪奴,我看……” 乌达一鞭子照面抽下,将那骑兵打得皮开肉绽,叱骂:“给我追!” 雪奴听着马蹄声渐远,却半点不敢松劲,知道乌达是个暴虐的小贵族,这样人的往往十分偏执,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他心中计较,乌达若是追不到我,定然返回再看,届时便会发现树墩的变化,然后往另一侧追击;然而我又已经没了马匹,不消片刻就会被他们追上。 我面前三条路,一不可原路返回,二不可追在乌达身后,三不可另走一路。我既已走到这里,余下的选择只有苦捱! 雪奴思虑迅速,下定决心后便不再摇摆。 他外头裹着的狐裘已经被冻成僵硬的壳子,索性缩在其中盘腿打坐,默念那套不知名的心法。调匀内息,催动气劲流转周身,渐觉四周的寒冷减退。 风雪一夜不停,乌达寻雪奴不见,知道自己被骗。约莫一个时辰后,果真折回此处仔细察看,继而又朝着另一条路跑去。 再过一个时辰,那贵族少年气急败坏地返回,在原地徘徊了近一刻钟。直到右贤王派人前来传话,道那小奴隶已被射伤无须再查,这才恨恨地离去。 雪奴练功时,六感分外清明,听见匈奴人一问一答,知晓刘玉与刘曜都已经脱险,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内。 再过两个时辰,他才将内息收回丹田,练功时物我两忘的感觉逐渐消退,饥饿与寒冷便漫了上来。 雪奴红发披散,碧眸清澈,浑身皮肤同冰雪一般洁白剔透。 他张大了双眼,伸出羊脂玉般的食指,指尖轻轻点在冻成一个硬壳的狐裘上面。 “剥!” 冰壳子发出一声脆响,裂缝沿着他的指尖同时相上下蔓延。 当罩在雪奴面前的冰冷硬壳破成两半,整个荒原风销雪霁,清晨第一缕微光落在少年挺翘的鼻尖,继而将他整个笼罩。 雪奴从一颗冰雪巨蛋中被孵化出来,仿佛光明神来到世间。 再回首,天大地大,何处为家? 为奴三载,终得自由,雪奴面向匈奴的方向,定定地站着,直到雪落满头,一时间竟不知该往何处去,积雪片刻便已没过脚背。 情势不容他犹疑,雪奴转念一想,只要人有自由,去哪里不都是好的吗?他索性追着汗血马奔逃的方向,沿东南那条小路离开。 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广袤雪原只有两行脚印。 白天,雪奴一刻不停地向东狂奔,那是家的方向。渴了,便凿开冰封的湖面,灌下一肚子凉水;饿了,便将冰雪捏作一团,当成青稞饼子吃下。 夜里,在树兜中避风,盘腿打坐调息运功。只是这功法如瀚海汪洋,无人指点,能够运转已是奇迹,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成为岑非鱼那样的高手。 约莫过了半月,雪地上的人畜脚印越来越多。雪奴知道,自己已经快要走到集镇,便越发小心。 这天夜里,他照例寻到一块背风的崖壁,仗着自己饿得骨瘦如柴,从窄小的裂缝间钻进石壁底部,那是一道因常年遭受水蚀而产生的狭长空洞。 打坐至半夜,雪奴耳朵抖动,忽然睁开双眼。他卧倒在地,胡乱抓起积雪堆在面前,将这一道缝隙糊住。 片刻后,急促的马蹄声爆响,成群的骏马片刻间已奔至崖壁前。 雪奴敛声屏息,以食指在积雪中戳出两个窟窿,凑上前去窥探。 天空中星月如钩,胡杨林黑漆漆一片,冷月清辉洒落,冰晶随着云朵流动闪烁微光,仿佛漫天星子都落在地上。 “哈哈哈哈!周坞主!切磋切磋,你莫要跑呀!” 当先那人策马狂奔,背后背着柄长剑,乃是一名白衣剑客。五名壮汉用生硬的汉话笑闹喊叫,对他咬死不放。 剑客被逼至绝路,索性勒马定在原地,调转马头。 从雪奴的方向望去,只看得见他背影挺拔,身材劲瘦,宽阔的背脊绷得笔直。一如雪中劲松,任凭狂风吹打纹丝不动。 片刻后,竟有一只雀鸟翩然落在他肩头。 “吁——!” 五名胡人胯.下马儿健硕,顷刻便至山前。见这剑客定在了原地,极熟练地在其四周围成半圆,将所有去路堵死。 显然,这是一股盘踞当地的山匪。 “周坞主剑术很是厉害,未想到人还这般年轻俊朗,只不知你跑个什么劲,难道是怕爷爷们将你扒皮拆骨当狍子吃了?” 说话的男子立在正中,手中拿一对硕大的铜锤,当是五人的头领。 “十二连环坞不愧是江南第一帮!不止水上称雄,在雪地里脚下都比别人滑呢!我看坞主干脆改个名字,莫叫周望舒,叫周望逃得了。” 众人将周望舒当成了落网的困兽,满口污言秽语混着笑声,在塞外空旷雪夜中久久回荡。 雪奴暗地里细细打量,见周望舒头上发髻一丝不苟,玉冠上镂空雕着八卦,织锦白衣暗绣祥云纹饰,腰间挂一枚通红的血玉佩。 穿着打扮华美古朴,不似寻常江湖人。 果然,周望舒听得这些羞辱言语,不见丝毫怒气,端端正正坐在马上。月下白衣胜雪,与对面五人泾渭分明。 对方不见周望舒答话,嘲道:“周坞主千里迢迢出关至此,莫不是就为了半夜在这雪地里与我们跑马?” “不知右贤王有何赐教?”周望舒的声音如冰似雪,说话间不带半分情绪,却不怒自威。雪奴听得双眼大睁,直觉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听过的,最为好听的声音。 男人显然是被对方的威压所震慑,即刻举起铜锤,提高了声音,道:“咱们飞沙帮三月前才归附贤王,坞主真真是与传言一般消息灵通。其实呢,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兄弟几个想与你切磋一番,看看这中原武学到底是个什么狗屁模样。” 周望舒根本不为所动,只说:“请先传话。” “你!远到是客,还是先由我们兄弟几人好好招待一番吧!”男人铜锤相碰,擦出一道亮银火花,其余四人得了信号,瞬间拔出武器,同时向周望舒攻去,“便请你埋骨此地,永世不回!” 雪奴见周望舒根本没有动作,一颗心提到嗓子眼,莫名地为他着急起来。鼻尖凑到冰雪上也未发觉,温热的鼻息将冰雪化开一个小洞。 “铮!” 五人攻至面前,周望舒这才拔剑。然而也就是他拔剑的这一刹那,五名男子应声滚落在地,没能发出任何多余的声音,也不见血迹。 雪奴连眼都没眨,却根本未能捕捉到周望舒的动作。见他只是拔剑出鞘、再收剑入鞘,电光火石间,一剑取了五条性命! 说书 这一剑令雪奴看得激动不已,顿时心跳如雷。他心想,若是我能如此人这般,便再不会受旁人欺凌,当是何等的逍遥自在?但我想必此生都不可能学得这样的武功。 雪奴想着,不禁悲从中来,发出一声轻叹。 周望舒耳朵一抖,显是发现山底有人,然而他只回头看了一眼,根本不放在心上。 白衣剑客策马缓步前行,肩头的雀鸟轻啄他的发髻,扑扇翅膀,依依不舍地飞离。 直至周望舒化作一片白雪消失风中,一道极细的血线才从那五人脖间线路,鲜血缓缓流出。 雪奴看得入神,等血花开到自己脚下才反应过来,飞速钻了出去。当晚练功被打断,饥饿感如潮水席卷,只觉前胸后背都在相互摩擦。 他连滚带爬扑到尸群边,趴在雪地里翻找食物。 “唔唔唔!”硕鼠般疯狂咀嚼冷硬的干粮,咕咚咚一气灌下整袋马奶,直直吃到小腹鼓胀,差点没噎死过去。 雪奴先道了一声“得罪”,伸手摘掉尸体身上的金银首饰,又选了一个与自己身材相仿的人,将其外衣剥下。他并起食中二指,摩挲尸身上的剑伤,想起自己在乌珠流处所受的欺凌,呆望着冰冷的尸体。 片刻后,雪奴长啸一声,速速逃离当场,怀揣从仇人处得来的金银与食物。 他走在风雪中,四周漆黑一片,受到周望舒镇定气度的感染,开始冷静思虑自己的未来。 心想,这飞沙帮竟是乌珠流的人,可见匈奴势力范围极大。他当年血洗了我的部落,此刻云山牧场说不得仍在他掌控下。若是乌达铁了心要抓我回去,我跑回部落无疑是自投罗网。 雪奴面朝着家的方向,停住脚步,现在他连家也不能回了。 恰在此时,风停雪止,晨光破开云层洒落大地,将雪地中一行隐约的马蹄印照得晶莹闪光,雪奴不禁感叹:“果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小瘸子的大道理从前听来无趣,未料处处都能用上。” “以后当要好好读书习武,”想到那白衣剑客周望舒一剑直取五人性命,这剑客既是乌珠流的敌人,跟在他身后定然安全,他又忍不住想起没有逃出来的刘玉和刘曜,喃喃道,“也不知他两个如何了。” 说罢,从衣物上撕下布条,将手脚腕上四只铜铃包好,循着对方的马蹄印跑去。 雪奴追了周望舒七八日,心中越发好奇。 这白衣剑客在冰天雪地里走走停停,凡遇高山低谷,必然前往查探,他并不欣赏风景,倒像是在寻找些什么。 “可他的模样也太淡然,万丈高崖边一骑漫步,马蹄声慢悠悠地响,跟奚琴奏出的乐章同样动听。”雪奴在路上孤苦难耐,竟突发奇想,凡等待周望舒入谷上山,必定团个小雪人,放在身边与自己说话。 有时无话可说,便学着周望舒的马蹄声,“得啷得啷”地瞎叫唤。 因为总是跟在周望舒身后,雪奴从未看见过他的正脸,但在心中将这剑客的眉目描摹过千百遍。 “剑客必然有一双冰冰冷冷的眼,他看东西时总是扬着下巴,连脑袋也不转,”雪奴对着他那没鼻子没脸的小雪人,食中两指勾起,从太阳穴处向外比划,“那么眼神就是斜斜地睨着,将世间万物视作草芥。” 山匪马帮的宵小前来搦战,周望舒能甩则甩。 只因骑着一匹凡马,偶尔会被追上,他总是先问来意,再表态度,每每等待对方先动手,这才拔剑出鞘,一剑毙命。 雪奴对他的崇拜之情日益增长,在其身后越跟越近。 某日晨昏相接时,周望舒行至云山山脉间的狭长谷地。 山中忽然窜出一群穿狐裘豹皮的西域人,身法诡异灵动,逼得这剑客出了两招。 雪奴躲在上方山崖间向下眺望,不禁为周望舒捏一把汗,慌忙间脚筋抽搐,踢落一块滚石,“哗啦”碎在地上。 “你必要埋骨黄沙地!逃不过天山圣教的追杀!”西域人磨刀霍霍,仿佛周望舒已是俎上鱼肉。 然而周望舒始终从容不迫,只冷冷地问了一句:“道法自然,谁可称圣?”他说罢,连出两剑,一剑杀一人。 铮——! 周望舒出了第三剑,最后一个西域人大喊着喷血倒地。但剑客并未收剑入鞘,而是转身面对雪奴所在的方向,视线从地上的碎石处,移至头顶断崖。 雪奴紧贴崖壁站立,敛声屏气,吓得满头大汗。 天地静谧,大雪纷扬,寒风吹落铁剑血槽中的红珠子,“嘀”一声被摔在石板上。 雪奴将心一横,索性提着嗓子长叫一声:“喵——袄——?” “铮——!” 周望舒似是笑了一下,收剑入鞘,向前走了一步,脚步声回荡在峡谷中。他停顿片刻,调头翻身上马,嘚啷嘚啷地朝前方行去。 雪奴迫不及待地窜上前,只捕捉到一个朦胧的影。 剑客的眉目看不分明,却是浓黑如墨,一袭白衣伫立天地间,是一幅中原宗师出手绘就的精美水墨画。 周望舒自南向北,走遍了云山西段的荒原与谷地,终于来到玉门关外一小镇,径直走了进去。 雪奴停步驻足,低头查看自己的行装——从死人身上扒下的衣裤鞋袜,由雪白变为污黑的狐裘。 他随着母亲信奉天山祆教,最为注重洁净,每日晨昏时分必然仔细清洁自身。但这几日匆忙逃命,竟把阿胡拉给抛到后脑勺。 想到周望舒那身白衣,只觉两人云泥之别。 雪奴到丛林中寻得一处冰湖洗澡,攥住沾满泥浆的长发使劲搓揉,闭眼咬牙在湖水中浸泡,爬上岸时抖得跟筛糠一样。 牙齿不住颤抖,他瞥见放在岸边的包袱,满满的金银饰品。甚至于乌达那双金缕靴上的宝石和金线,也全都被他抠了下来,而靴子则早已被烧成灰烬。 “刘玉说怀璧其罪,我不过是天地间一个落魄流浪子,丝毫没有与他人抗衡的能力,平白拿着这些,反易招人眼红。”雪奴堆了个没鼻子没脸的小雪人,哆嗦着与他商量,“少带些?你说得对。” 于是,他便从中捡了些质细碎轻薄的,用精钢箭挑起,放在炭火中细细烤化,拨弄成小块的碎金、碎银,再以雪水浇冷,埋进泥土中剐蹭,如此便与市面上流通的碎银两没什么两样。 其余事物,直接在一棵大树下挖坑埋了。 他虽然衣衫破烂,但收拾得清爽,一双碧眼倒映出山河雪原,说不出的清明灵秀。 雪奴长啸一声,迈步朝着集镇走去。 西域与中原的关系若即若离,自十四年前赵王梁伦到玉门平叛,双方休战言和,开设边贸集市互通有无,出现了十余年的“原初盛世”。 集市上车水马龙,叫卖声此起彼伏。西域的皮毛、兽骨、奇珍异宝,中原的药材、香料、绫罗绸缎,琳琅满目。 雪奴万分好奇,挤在人群中偷偷张望,忽而被人在脸上捏了一把。 “这是谁家的白雪奴?竟自个走到集市上来,模样倒也俊俏,不知是个什么价钱?将你主人唤来。” 说话的是个汉人,脸上带着轻浮的笑,根本不把这羯族少年当人看待。他说着话,一巴掌拍在雪奴屁股上,抓着臀瓣又掐又捏。 雪奴心中羞愤难当,他不愿多生事端,只用力挣开这令人恶心的男人,迅速钻到人群中去。 他想不明白,为何羯人总是无法避免沦为他人奴隶的命运? 雪奴走过一片冒着白烟的小吃摊,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他站在远处,将手伸入荷包,反复搓捏着一小粒碎银子。仔细观察摊上的食客,摸清了吃饭买卖的规矩,鼓起勇气从容走近。 那小摊十分简陋,直接在雪地里摆了数张小方桌。 雪奴看别人都吃馄饨,自己也点了一碗,付给店家一文银子。然而纹银在塞外并不常见,他受店家指点,又到街边当铺换了些五铢钱。 他习惯了躲藏,此时捧起碗喷香的葱花猪肉馄饨,寻到角落处的位置,然后背对着街面独自坐着,伸长耳朵听街边满头白发的老人说书。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建安二十五年,前朝文帝受禅,天下遂分为三国。” 雪奴听着这段《三国演义》,心中觉得好笑。 只因小瘸子刘玉一家向来认蜀汉的刘禅为祖宗,不敢将前朝旧事拿来品评。然而,成王败寇,天下百姓不都拿来取乐? 惊堂木“梆”地拍在桌上,说书人嘿嘿一笑。 “今天说的,便是这魏国的降将、大周的申门亭侯,镇守玉门二十年,一朝谋反受诛、身名俱灭的赵氏父子——赵铎、赵桢两个将军。” 一个清冷的男声响起:“你说得不对。” 雪奴听这声音熟悉,下意识回头去看。 冷不防手中汤匙掉进碗里,油星子溅入眼中,当即捂住双眼,哭唧唧将脑袋转了回来,不敢让那人看到自己狼狈的模样。 周望舒肩头落了层薄薄的雪粉,可见一直稳坐如松,也不看那说书的老头,只问:“赵家军不过五万,大周兵力是其数十倍,如何谋反?”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那说书人也不恼,笑:“这位公子是年轻人,不知当时朝堂局势。武帝病危,发诏令诸侯藩王各归封国,只那齐王在京中盘踞。赵王梁伦前往凉州收兵,赵铎是齐王的亲信,拒不交出兵权,还与那北匈奴的乌珠流内外勾结,其心昭然若揭。” 周望舒的声音冷似冰湖最底层的水,道:“原初六年五月,齐王于洛阳病逝。而赵氏父子‘谋反’,是十月初五。” “哈哈就是!赵氏父子原是为了带兵去阴间为齐王护驾么?” “我说老头,你这一个案子说了大半月,这赵多赵少的听来太也无趣!时至今日,谁还管他谋不谋反?” “要我说当时本就该是齐王即位,结果却便宜了怀帝这个傻子。这大周朝啊,我看是气数将尽!” 众人笑得乐不可支,指着那说书人不住嘲讽。 老头尴尬地摇摇头,惊堂木“梆”地一拍,道:“那今日老头便给你们说个,新鲜的。” 他莫名其妙地久久停顿,屈起手指、以指节在桌面敲击三下,又停了片刻,这才继续说:“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自从武林第一人赵铎谋反被诛,中原江湖十年萧条。你们可知赵氏父子师从何处? 听客扯着嗓子,答:“这有谁人不晓?中原武林至尊,少室山。” “是极!五年前,又有一名僧人入了红尘,江湖自此被他一杆银枪搅动。这人便是白马银枪、江湖浪子,岑非鱼。” 好事者被吊起胃口,问:“岑非鱼我可听说过,月前单枪匹马挑了十二连环坞,要知道坞主周望舒,那可是武林公认的剑道天才,他竟也落了下风,这花和尚到底是何等样人?” 雪奴的耳朵竖得老高,觉得中原、江湖、武林,无一样不新鲜。尤其是从他人口中听见周望舒的名字,便觉得二人间共享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心中激动不已。 然而周望舒听到此处,却将钱放在桌面上,默默离开。 说书人一捋胡子,道:“周望舒失踪数月,江湖传言,他是与人约战,战败被杀了。否则,十二连环坞所掌控的江淮河运,也不会就此落入江南士族公卿们的手中。” 借命 雪奴听得云里雾里,到此处,却禁不住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正准备为周望舒辩护。 人群中传来一阵喧哗,他生怕多生事端,只偷瞄着周望舒,看他走进不远处一家客栈。连忙背对街道坐下,几乎将脸埋进碗里。 “你说的是这名红毛羯奴?”男人吼声如雷,内劲十足。 雪奴惊恐地回头,发现一名彪形大汉正对自己怒目而视。大汉身后跟着两名打手,另有一人雪奴却是见过——正是方才兑换五铢钱时,那名和和气气的当铺老板。 当铺老板额头冒汗,卑躬屈膝,道:“正是正是!您但看他皮肤雪白,便是逃跑的羯奴无误。咱们做点小生意,受石爷您和飞沙帮的庇护,方才我留了个心眼,看他身上还有许多余钱……赃物,便寻思着,就当作十月的孝敬钱给您留着。” “你个老东西!知道你石爷喜欢走旱路,滚滚滚!”石爷哈哈大笑,一把撕破雪奴的外衣,见他身上金银零碎掉落在地,“你这白雪奴胆儿忒大!须得学学为奴为婢的规矩,给老子识相点,玩够了便不为难你。” 雪奴整个人都落在石爷的阴影中,心中难免惧怕。但他自从冒死出逃,呼吸到自由的空气,哪里还能再忍受为奴的苦楚? 纵使无用,他也必须反抗! 雪奴一把扯起四角方桌,朝着石爷猛摔过去,调头就跑。 “小畜生!”滚烫的汤汁淋了这大汉满头满脸,他瞬间色变,“老子看你往哪跑?!” “救命——!” 雪奴只跑了三步,便被人挡住去路。 石爷一步跃至他身后,胳膊一抬一抡,粗糙的手掌掐着他的腰杆,直接将他整个人扛在肩头。 雪奴虽大声呼救,周遭的人却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哪怕是替他说句公道话。哪里还有刘玉所说的,世间君子俱是“泛爱众而亲仁”? 石爷在雪奴的臀瓣上狠狠抓捏:“老子今天弄死你个贱奴!” “救……”雪奴还想再喊,余光瞥见周围,甚至还有人正低头偷偷在地上捡碎金渣,即知求救无用。 “操!”石爷阔步前行,满眼都是欲望火光,忽然吃痛大叫。 雪奴竟一口咬下,直将石爷的耳朵咬掉了一大半! 石爷当即暴跳如雷,将雪奴抡起来摔在地上,一条粗壮的大腿踩在他肚子上,将这瘦弱的少年踩得鲜血狂喷。 “救……唔!”雪奴被踩得五脏俱裂,眼前发黑。 雪奴心知这一顿打决计逃不过了,便迅速催动内劲,举起双手护住脑袋,将身体蜷缩成一团,祈祷不要令脏腑受到致命内伤。 拳脚如同暴风雨般,从四面八方落下来。 雪奴挣扎不脱,不多时便疼得昏死过去。 再次醒来,已是月在中天。 雪奴的头被打破了,头发被揪下数缕,浑身青紫充血,幸而内劲催动及时,竟未被打伤内脏和骨头。可即便如此,他也根本没法再站起来。 雪奴半死不活地躺在雪地里,感觉到浑身冰冷,连血也不再流动。心想,我怕是活不过今夜了,可我生来从不作恶,为何命运待我如此不公?孤零零一个人流浪天地间,连饭也不曾吃饱过。 他不甘心! 风雪夜,三更天,万家灯火灭,只有客栈二楼一灯如豆。 周望舒坐在桌边,眉峰紧蹙,他的面前放着两张黄纸。 第一张,是奇形怪状的变体字,意为:幽州军旧部,十月初六收尸,不见赵桢;第二张,则是上好的洒金银光纸上写着古拙劲正的汉隶:三弟,莫往。 他叹了口气,将两封书信都卷成小筒,放在油灯上烧了。 提起桌上三尺剑,推开窗户直接一跃而下。落地后立即退后一步,抬手按在剑上,“何人?” 地面积雪半尺,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深陷其中,似是一条刚从屠夫手下狼狈逃脱的野狗。这团物事的后面,还拖着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零星散落着几个血掌印。 月光洒落,雪白血红,触目惊心。 周望舒冰冰凉凉的两字,生生将雪奴从鬼门关内拽了出来。 雪奴浑身浴血,抬手顿在空中,不敢碰到对方一尘不染的靴子,气若游丝:“救我……求……” 话未说完,手便重重落在地上,没了声息。 “人各有命。”周望舒皱眉,从这半死不活的白雪奴身旁饶了过去。循着他在地上拖出的那道血痕,走到馄饨摊上。 “有何赐教?”周望舒的声音与冰雪一样冷。 “约在半夜,扰人清梦。”空旷的街市,十字路口只摆了一张方桌,手持惊堂木的说书人独自坐着,“老朽自知命不久矣,万望见谅。” 周望舒点头:“请讲。” 说书人“梆”地一拍惊堂木,笑道:“却说原初六年十月初五,匈奴将领乌珠流,亲率八万大军攻打玉门关。大周朝的前锋赵桢,领五千白马军冲锋在前,带三万赵家军出西门与敌交锋;镇西大将军赵铎身中毒箭,坚持亲率兵两万驻守东门。你知,他防的是什么?” 周望舒冷哼一声,道:“赵王梁伦驻扎在云山东麓,后半夜乌珠流撤兵,他便领十万幽州军,全歼了幸存的两万赵家军。” 赵氏父子西出玉门抵御匈奴铁蹄,还需分神向东,时刻提防着大周朝那利欲熏心的王爷,对忠臣良将们阴谋算计。 说书人哈哈大笑:“赵氏父子军神在世,以弱胜强并非难事。东面,有曹三爵带一千白马军前来增援,以他的武力,万军丛中生擒梁伦,根本不在话下。” 此话一出,周望舒若有所悟,问:“曹三爵手下白马军中有奸细?” 乌珠流撤兵,西面不再有威胁。北面的鲜卑仍在内乱,根本无暇他顾。南面青山延绵,荒无人烟。东面既是梁伦所在的方位,也是曹三爵带兵增援的来向。 问题,必定就出在东面。 梁伦不是赵家军的对手,若是正面交锋,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全歼对方,他定然使了什么阴谋,比如说,奸细。 然而西线战事吃紧,军中将士不可能与外人联络,如此想来,便只能推测——曹三爵从东面带来的一部分白马军中出了奸细,他可能是赵氏父子的亲信,连夜出逃、轻装简行,先于大部队到达云山,再与梁伦接头,伪造书信、假称增援。 若真相如此,那么一切都说得通了! “书,说完了。”说书人却不答,收起惊堂木,仰头长啸——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 “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他双手在两侧滑动,原来早已没了双腿,坐在简陋的轮椅中。木轮转动,白头说书人颤颤巍巍没入黑暗中,吟咏着一首《白马篇》。 周望舒紧握长剑,声音提高了许多,大喊:“你是白马军!奸细是谁?” 说书人不答,只悲歌—— “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周望舒双眉紧拧,声音虽依旧平稳,言语间却带着一股怒气:“幽州军旧部有消息,当日,不见赵桢尸首。” 说书人惊诧,瞬间流下两行血泪:“乞奕伽!” 周望舒还想再问,却被一声惊呼打断。 “小心!” 雪奴不知何时爬到巷口,扯起嗓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 突然三箭凌空射来,呈一竖排插进说书人的后脑,令其当场毙命。 周望舒眼神凌厉,在箭矢飞来的瞬间,便从袖中掷出一枚形状奇异的匕首。刺客应声落地,咬碎齿间□□,黑血狂喷死了过去。 他连忙上前查探说书人的鼻息,近了一看才知,这满头白发的说书人,竟是个满脸伤疤的沧桑青年。 青年颈间挂着一根旧得发白的红棉绳,周望舒将绳子轻轻拈起,发现上面系着一块兽骨军牌,上书:白马军,骑兵部,某某。 军牌上的姓名已经模糊。 周望舒沉默良久,睁开双眼。 长剑背负身后,一手抱起说书人的尸身,一手将雪奴拎起,走到城外森林中,雪奴埋下包袱的湖边。 他在湖边挖了个大坑,埋葬说书人,在其坟头插一块无字木牌。 “咳、咳咳,救我……”雪奴被扔在地上,半截身子浸在水里,被刺骨的冰寒冻醒,“求求你!周大侠!” 铮! 周望舒拔剑,道:“我此生第二恨的,便是胡人。” “别、别杀我……别杀我!”雪奴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中,连滚带爬从周望舒脚下跑开,却又栽倒在坟边,鲜血溅落无字牌,回头哭喊,“我生来想当胡人吗?!” 周望舒不为所动,一步步朝他走来。 雪奴涕泪横流,拼命挖开冰雪与土石,双手血肉模糊。他掏出早上埋下的包袱,甩到周望舒面前:“求你放过我吧!” 周望舒面带嫌恶,一剑刺出。 “不——!” 雪奴感到寒风刮过,大叫一声,连忙捂住脖颈。 然而周望舒只是将剑尖点在木牌上,行云流水刻下一行字: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雪奴瘫倒在地,不住吐血,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死了。 “借我……”他强撑着睁开眼,知道自己若是不抓住这最后一丝希望,今夜必将葬身此地,鼓起勇气抓住周望舒纤尘不染的皮靴,“借我一命。” 雪奴颤抖着把话说全,无所顾忌地摇尾乞怜:“周大侠!就当你借我一条命!我可帮你找……” 眼泪簌簌掉落,只觉得周望舒化成了朦胧的白影,他高高在上的,身后藏着一轮明月。 “人各有命。” “求你。” “你知,何谓国难?” “嗯……” 雪奴一声嗫嚅,跟猫叫似的,而后便再无声息。 周望舒伫立片刻,肩头落下一只雀鸟,轻轻啄他玉冠上的八卦,发出柔软的吱吱叫声。 茫茫雪原,黑白光影都搅在一起。周望舒肩头的雀鸟飞起,在玉盘似的圆月上,映出一个展翅腾空的黑影。 白衣剑客反身走来,一手捉住雪奴后颈,提着他穿过漫天风雪,皮靴上带着个鲜红血手印。 “呼——!” 雪奴翻身惊醒,见个白衣男人正于窗边打坐。他长发披散,神情冷峻,剑眉斜飞入鬓,身侧铁剑透着寒气。 男人眼神从床上扫过,闭眼继续打坐。 雪奴知道自己得救了,这人就是周望舒!他直勾勾地盯着对方看了好一阵,连眼也忘了眨。 周望舒的眉目浓黑如墨,凤目含光,然而刚刚那一瞥,眼神却似寒夜中的温茶,令雪奴从中窥见了久违的、人世间的温暖。 雪奴反应过来,低声下气地,问:“我……睡了很久?耽误您的事了吗?我、我我已经好了!我们走吧。” 他动作慌忙,扯得浑身伤口生疼,直接从床上滚下,撞在周望舒身下的长榻上:“我、我我……”雪奴几乎要哭了出来。 周望舒气守丹田,开口:“你已伤愈,便可自行离去。” 寻迹 雪奴跪坐在地上,偷偷抬头。 想起那夜里的说书人,知道周望舒在查赵氏父子谋反案,需要在关外寻找许多知情人士,便试探性地问:“您不是在找人吗?我会讲汉话、匈奴话、羯话,巴、氐、羌这些胡族方言也略懂一些,我可以为您翻译。” 周望舒沉默片刻。 雪奴心中暗道糟糕,自己这话说得不好,像是在要挟对方。若是惹得他不悦,现在就将自己扔出窗外,大雪连天饥寒交迫,自己决计是活不成了。 然而,周望舒却抛出一个问题:“先前我与那说书人说话,你都听见了?” 雪奴当时虽然意识模糊,但关键的东西全都听见了。他正待答话,转念一想:这人明明如此英武,他的地盘怎能被岑非鱼一人独挑?若是连地盘也舍得,必定是为了更重要的东西。 他隐约感到,周望舒要查的谋反案,绝对干系重大,为免节外生枝,对方说不得会杀人灭口。 “我当时晕死过去,没有听见。”雪奴低声答话,直勾勾望向周望舒,神情真挚,“听见一些,也是完全不懂。” 周望舒瞥了雪奴一眼,也许知道他是在打哈哈,直截了当,道:“我要找的人,名唤乞奕伽。” 雪奴脑力过人,瞬间即知自己部落中并没有这人,但看周望舒的模样,定是这几日苦寻未果。 自己必须对他有用,才能继续跟在对方身边,受他庇护。雪奴实在走投无路,他被人打怕了,不想再体会一次濒死的感觉,他心如擂鼓,决定撒个谎,道:“我、我似乎听过这名字。” 但他也知道话不可说满,只说“似乎”。 周望舒目光如剑,瞬间刺向雪奴,问:“他虽是羯人,但必定隐姓埋名,你如何得知?” 竟真的给我挖了个大坑! 雪奴已经撒了一个谎,此时承认定会激怒对方,他只能赌一把,恭恭敬敬答道:“乌珠流带兵到我部落劫掠,打仗时听人喊过。但那时我才十一岁,只记得他是部落中的战士,平时不叫这个。” 周望舒眸光一闪,盯着雪奴看了好一阵,不知是在分辨他所说的话是真是假,抑或是在想要不要杀他,脸上现出一种矛盾、复杂的神色。 雪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望舒脸色,见他眉头微微拧起,心下暗道糟糕,带着哭泣喊道:“求您别赶我走!我父母都被匈奴人杀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何平白无故前来劫掠,对,对!他们像是在找什么人一样!会不会是跟你一样?我、我虽不知部落是否还在,但可以带您去找。” 周望舒将视线移开,随口问道:“你多大年纪?” 雪奴松了一口气,他知道周望舒“第二恨”的就是胡人,此人心里头不喜欢自己,根本就不愿意帮他。然而,此时周望舒询问他的年纪,多半是想要更了解他,如此便会多一份恻隐心、少一丝杀戮气。大侠的心中在挣扎。 雪奴实话实说,怯怯地答道:“过了今冬便十四了。” “十四岁,十四岁。”周望舒喃喃两下,又问,“你父亲是汉人还是羯人?” 雪奴含糊答道:“您只要看我的模样便知道了。” 周望舒刚才已经看了雪奴好一阵,此时只是瞥了他一眼,道:“你不像一般的胡人。” 雪奴听得此言,不解地瞪大了眼睛望向周望舒,反问:“不像?” 他除了赤发碧眼,实则长得与中原人没什么两样,说是纯种胡人也可,说是胡汉混血也可。 雪奴先前也有过很多疑问,父亲会汉话、爱看中原的书,知道的武功心法也都是中原人的玩意儿,可他一直不良于行,不应该去过中原,更不可能从中原千里迢迢跑到边塞来吃沙子。 然而,在被匈奴劫掠前,雪奴从未出过云山,何曾知道胡汉之别? 此时想来,父亲形容枯槁、满脸胡须,平时很难看清面容,自己对他的记忆也十分的模糊,越来越不确定他到底是胡人还是汉人。 他想着想着,倒把自己也给弄糊涂了,似乎突然捕捉了什么,然而不及细想。 周望舒不置可否,起身推门而出。 房间里干干净净,雪奴他不敢再爬上床,也不敢随便坐下,干脆继续跪在地上,陷入焦灼的等待,内心天人交战。他刚才骗了周望舒,而且未料对方竟相信了自己的话,这个谎实在难圆,心道,周望舒是我的救命恩人,阿胡拉在上,我若欺骗于他,必然是良心难安。 可他转念又想,可若我无用,周望舒多半会对我弃而不顾,届时那些恶霸找来,我便没有活路。而且我听到了他与说书人的密谈,知道得太多了,若我不做些什么,指不定他什么时候就要灭口。 眼下,我也只能咬着牙强行将这个谎给圆了,只要将他带到部落,他便不能拿我如何;若是部落不复存在,他也查不到什么,届时我借着地形优势,自可伺机逃脱。 半个时辰后,周望舒回到房间,一手端着碗药汤,另一手中拿着两根木棍。木棍间搅着一团橙黄粘稠的东西,散发着诱人的香甜气味。 雪奴长舒一口气,关切地问:“您病了?” 周望舒将东西都递给他,望着药碗,道:“喝。” 雪奴二话不说,将黑糊糊的药汤一口饮尽。他还在想着两人先前的问答,心道自己平生第一次说谎,骗的却是救命恩人。 药汤入口苦涩,正如心头滋味。 见雪奴把药喝完了,周望舒便向窗边走去。 雪奴把碗放好,视线却一直没从自己另一只手上拿着的木棍上移去。他从未见过这东西,直觉是什么好吃的,看来看去,实在是忍不住了,大着胆子问:“这是给我的?” 周望舒坐在窗边,碾碎一粒花生洒在手心,引来一群雀鸟。直到雀鸟飞尽,他才用眼神扫过雪奴,朝少年招了招手。 雪奴将东西递给周望舒,见对方双手拿着棍子,分向两旁扯开,拉出一道极长的银丝,眼神明澈温润,然而他看着的不是自己,而是手中这玩物。 周望舒淡淡地答道:“买药送的。” “是……糖?”雪奴瞪大了小鹿似的眼睛。 “小孩子玩意儿。”周望舒随口道。 “甜吗?”雪奴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再问。 周望舒见他那模样,似乎心有不忍,轻轻晃了晃手中的东西,道:“拉丝麦芽糖,很甜。” 雪奴站在周望舒身前,低下头,试探性地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双眼瞪得跟猫似的:“好甜!原来麦芽糖是这种味道?” 客栈伙计送来数桶热水,将屋里的大木桶倒满。 周望舒把木棍递回雪奴手中,望着窗外自顾自倒酒喝,道:“洗澡换衣服,明日午时出发。” 雪奴舔着嘴唇,差点没把牙粘掉,用力点头,竟将那两根木棍擦干净收进怀里。 周望舒皱眉,可也没说什么。 看雪奴迅速跑到木桶边,背对自己脱光衣物。少年身形修长漂亮,肩胛单薄,背沟深陷,因为连日受饿挨打,瘦得一对蝴蝶骨像翅膀般突出。 雪白的皮肤布满青紫淤血,微卷的红发落在腰窝。 “你干什么?!”雪奴正费力解开手脚腕上包裹铜铃的布条,周望舒突然出现在身后,捉住了他的手腕,瞬间如坠冰窟,“不……” 周望舒抽剑连劈四下,铜铃断作两半应声落地。 雪奴满脸惊诧,周望舒近在咫尺,身上带着淡淡的酒气。这名剑客身高八尺,眉目如画,武功既高,人也是如此正义不凡,在他年幼的心中,简直如同刘玉所说的先圣完人。 少年忍不住落下泪来,真心诚意跪地,磕了个响头:“您的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男儿膝下有黄金,只可跪天、跪地、跪父母。”周望舒回到窗边继续喝酒,窗外吹来寒气,将他的呼吸化为白霜。 雪奴将自己整个泡在热水里,心中矛盾异常。 他思虑片刻,“哗啦”一声将脑袋探出水面,张口就要对周望舒坦陈实情,却见对方目中染上淡青天光,弹剑作歌。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他唱了一会儿,见雪奴愣在水里,不知想说什么,“借问谁家子……” 雪奴与周望舒视线相交,又打了退堂鼓,只轻轻说了句:“我叫柘析白马。” 永初元年九月初六,天空飘着小雪,两人离开集镇。 周望舒翻身上马,目不斜视,将马鞍后头空出一截。 雪奴却自觉走在前面,接过缰绳为其牵马,忽然听周望舒说:“我以为胡人都会骑马。” 他茫然抬头:“我会骑马。啊?!” 周望舒提剑挑着雪奴的衣领,直接将他甩到身后,奋力催马向外跑去,道:“我也会。” 雪奴一脑袋撞在周望舒后背,把鼻尖都磕红了。 周望舒与前几日不太一样。雪奴忽然觉得,这个剑客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冰冷,他只是……似乎只是心中有过很深刻的仇恨。 雪奴回首遥望城门,听城中人声鼎沸,又是一日悲欢离合反复上演,见门上头刻着几个大字,在他眼里只不过是几个歪歪扭扭的图案,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你不识字?”周望舒勒马。 雪奴顿感无地自容,没有答话,只告诉他:“沿着云山朝东南方向走,但不要太靠近。山里豺狼虎豹很多,我父亲就是被豺狼咬断了腿。” 他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从未注意过的事情——父亲的双腿是好的,根本没有被野兽噬咬过的痕迹,更像是是堕马致使的头部淤血积压,就跟刘玉一样。所以,自己才会对小瘸子心存怜悯。 “你来指路。”周望舒将雪奴提到前方,双手环过他,再次催马,道,“此地,名唤白头镇。” 雪奴跟周望舒贴得极紧,感觉到练武之人体温很高。心中突突狂跳,心想,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这剑客便知道我不识字,不知他什么时候会识破我的谎话,到时又会否一剑杀了我? 他怀着这样忐忑的心情,带着周望舒走了三天,来到云山中段。 山间云雾缭绕,冰雪封冻。 周望舒手掌轻拍,将面粉碎渣抖掉,两只鸟儿吃得小腹鼓胀,连着扑扇数下翅膀才飞起,欢快地吱吱叫个不停。 雪奴将嘴边的粉末抹进嘴里,背着周望舒偷偷嘬了几下手指,转过来夸他,道:“您特别喜欢这些雀鸟?您的心地真好。” 周望舒摇头,见四周不少圣火残迹,问:“羯人也信奉祆教?” 雪奴想了想,道:“我们这一支部落名唤羌渠,据说是受到光明神的指引,从天山迁徙到此处,我母亲就是圣女。当然,现在看来传言恐怕都是假的。” 山路陡峭湿滑,两人下马徒步。 终于走到平原,却发现上边一片雪白,连匹马的影子也没有,只到处垒着高高的玛尼堆。 “啊——!”雪奴瞬间泪崩,冲上前去跪地不起,趴在石头堆上仰头长啸,“父亲!母亲!羯族的兄弟姐妹!” 少年涕泪横流,疯狂地用脑袋撞击石头,前几日刚刚愈合的伤口崩裂,洒落几滴炽热的鲜血:“上天为何如此……不公……” “切莫过度伤怀,”周望舒居高临下望着雪奴,声音仍旧冰冰凉凉,“世上无人不死,早晚而已。” 雪奴内心仇恨翻涌,抬头对周望舒怒吼:“你知道什么?他们是我的父母亲人!是我的兄弟姐妹!我们世代在云山放牧,天降的灾祸便来到面前,我们有什么错?” 周望舒垂眸,问:“伤心又有何用?起来!” 雪奴只觉得周望舒心肠冷硬,一时被气昏了头,对他大喊:“他们都死光了!没有了!我都是骗你的,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乞奕伽!闻所未闻!我只是在利用你!” 周望舒背对雪奴,蹲在地上,团了两个雪团子。将它们摞在一起,拼成个没鼻子没眼的小雪人,塞进雪奴手中:“莫哭。” 继而抓起雪奴的衣领,将他横着提在手中,一路朝山林更深处走去,道:“还道你聪明,那些石头,是大风吹来的?” 雪奴闻言一愣:“你说得是。”石头不可得自己飞来,一定还有人活着。 他手里冰凉,眼看着雪人渐渐融化,视线忽高忽低,远处雪原上成片的玛尼堆,随着周望舒快步前行,迅速向后退去,彻底消融于天地间。 奸细 日落月升,山中寒气逼人。 雪奴被周望舒牵着,从正午行至夜半,穿过儿时游戏的山崖,走过平如镜面的圣湖,温暖的回忆如傍晚时分逐渐涨起的海潮。他觉得自己仿佛在一夕之间重新做回了“人”,自匈奴大营逃出来后走的每一步,都将这三年的艰辛踩在脚下,碾作泥水。 世上无人同情你,你又何必再去顾影自怜?雪奴心中暗自叹息。 这三年当中,他一次次地徘徊在生死边缘,每每以为自己再也撑不住时,总能绝处逢生。这才明白,人皆是在世间的苦难中被磨成型的,正如小瘸子常说的“贫贱忧戚,玉汝于成”,越是美玉便越不畏惧雕琢。他不愿让仇恨的烈火焚烧自己,去效仿那些逞一时之快而丢了性命的奴隶,他不断地遗忘已经过去的痛苦,不断地在仇人的脚下学会坚强,一刻不停地向前奔跑。 他深刻地懂得苦难,才在苟延残喘中学会了如何战胜苦难。 纵使他很渺小,纵使他疲累至极。 “冷?”周望舒回头,眉如剑、目若星,眼神似寒夜中的一杯温茶。 雪奴冻得鼻尖通红,道:“不、不,唔,是,有点……冷。”他不愿让周望舒看轻,然而整个山头都被大雪封冻,他说话时就觉得自己活像个喷着白烟的大锅,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周望舒将雪奴一把抱起,用披风裹住继续前行,两人身长相差近二尺,跟父亲抱着儿子没什么两样。 雪奴这时才隐约地体会到,自己还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 他看着周望舒的侧影,心想,在白头镇上被打的时候,周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我不应怨恨他们,因为他们不过是庸庸碌碌的平凡人,不是那些悍匪的敌手,无须为一个陌生人冒险,世上原不缺一个柘析白马,原就没有谁欠谁的。 人世间总会有没来由的恶与恨,因此恩与情才显得弥足珍贵。这天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因此侠义的精神才为人所称道。 周望舒恨胡人,谁又知道是否他的父母族人都为胡人所杀?他能经过一番挣扎而伸出援手,雪奴觉得,他当得起一声大侠,而自己却利用了他。 “我骗了你,周大侠。”雪奴把脸埋在周望舒胸前,觉得他胸膛结实极了,“我不是有意的,不,我是有意的,不不,我……” “单凭一个名字,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我本不怀期待。”周望舒抬头仰望,星河横亘,“须知,知止不殆方能长久。不明白?” 雪奴摇头,道:“我只知道你救了我,而我骗了你。” 大雪纷扬,染白了两人的头发。 “我曾在峨眉山学道,”周望舒摇头,继续前行,“都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时常觉得自己过得,唉。”雪奴对天地的不仁颇有体悟,然而话到一半又咽了回去,好奇地问,“你是道士?” 雪奴的视线忽高忽低,觉得天河似在流淌,听周望舒在耳边低语:“然而我非天地,岂可见死不救?我非神明,岂能轻易判你生死?奈何人活一世,许多事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雪奴觉得奇怪,问:“谁人能逼迫你?” “中原的奴隶,都是不戴枷锁的。”周望舒欲言又止,仿佛有许多话想说,却最终全都压在了心底。 雪奴只听明白了一件——周望舒早就知道自己在骗他,但他顺水推舟,把自己送了回来。 雪奴心中半是羞愧,半是欣喜。他从未如此迫切地想要了解一个人,明知不该问却还是问了:“你是赵桢的儿子?你要为父报仇吗?” 周望舒摇头:“我的血是冷的,才会对你见死不救。我心里没有道,当不起大侠的称谓。” “可你还是救了我,你离开,本就应该,你回来,才更难得。你是个大侠。”雪奴嘴上虽如此说,心中却瞬间生出了无数的推论,周望舒不想复仇还说他自己冷血,莫非,他并不是为了给赵氏父子翻案,而是……要杀人灭口? 周望舒停下脚步,问:“你知赵桢战死时,多大年纪?” “将军么?总该是已过而立。”雪奴心事重重,随口猜了句。 周望舒面无表情,叹:“赵将军战死时,十五岁。” 他的语气森然,白衣青峰,像寒夜里远在天边的七杀星。 雪奴敏锐地感觉到一股杀气,心中惊疑不定,我带他来此究竟是对是错? “到了。”周望舒将雪奴护在怀中,从背后拔剑出鞘,只用左手挥剑,接连将三支飞箭格挡开,“认识?” 雪奴循着箭矢射来的方向,望见一座瞭望塔。塔下,是一个巨大的山崖溶洞,洞口守卫森严,俱是白皮羯人。 “别动手——!”雪奴操着略有些生疏的羯话大喊。 然而两地相隔甚远,塔上的羯族战士居高临下,听不清喊话,三根箭矢仍搭在弦上,吼道:“外族人,滚!” 雪奴转头道:“可以先让我……” 然而,周望舒根本不将守卫放在眼中。他提剑上前,一跃而起,从容格挡开四面八方射来的箭矢,继而如鹘鸟般轻盈落在洞口,目不斜视,问:“让你什么?” 雪奴从周望舒怀里跳下,跌跌撞撞跑到前头,朝着如临大敌的守卫们大喊:“我们不是敌人!是我!柘析白马!” 守卫们举着武器面面相觑,看这少年是羯人模样,所说也是羯族语言,彼此嘀咕两句,答:“我们部落中没有这个人!” “我、我我,对!我找须提勒!他是我舅舅!”雪奴历经生死回到部落,竟已无人认识自己。他急得双眼通红,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羯人少年,你不该将外族人带来,滚!” 雪奴往山洞里跑,被守卫用武器叉出洞口。他便大喊着须提勒的名字,然而山洞中黑漆漆一片,连回音都没有。 周望舒抱起雪奴,剑指前方,道:“让我们进去,或者将你们的首领请出来。” 雪奴呼吸未匀,见周望舒说完便动手,登时被吓得魂飞魄散,抓住他的肩膀大喊:“你别杀他们!” 周望舒先向高塔掷出一枚造型奇异的匕首,瞬间割断了守卫的弓弦,“咄”地扎进木梁中,如何也拔不出来。 守卫们一哄而上,周望舒侧身轻旋。他身法奇绝,人剑如一,只用剑身在守卫后颈、肋下、头顶轻拍数下,每击必中。健壮的守卫们应声倒地,瞬间昏死过去。 雪奴的话刚喊完,周望舒已在山洞内站定,收剑入鞘。纵使剑未饮血,他恍惚在方才那短兵相接的瞬间,窥见了人间最耀目的剑光。 周望舒牵起雪奴柔软的手,道:“我不喜杀人,走。” 溶洞幽深,地面湿滑,淌着涓涓细流。 “啊!”雪奴被冷得双腿发软,跌了一跤,周望舒索性像方才一样,将他整个抱在怀中。 这一路走来,雪奴实在有些受宠若惊,不禁发问:“周大侠,多谢。可你,你为何对我这样好?” “你说得对,没有人生来知道自己是胡是汉,重要的并非胡汉,而是他做了什么。”周望舒警惕地察看四周,随口答,“你是个孩子,我与你一般大的时候……” 话音未落,只见整个洞穴突然火光大盛。 周望舒将雪奴抱紧,拔剑出鞘,道:“你舅舅来了。” 但见溶洞巨大,四周崖壁上数十道狭长裂缝瞬间燃起火光。七名健硕男子戴着兽骨头盔,自空中疾速跃下,从四面八方将两个外来者团团围住。 “他们是什么东西?我舅舅可不是这般青面獠牙!”雪奴可从未见过自己的族人作此种打扮,朝周望舒大喊,“将我放下,我也可作战!” 铮——! 周望舒环顾一周,似是成竹在胸:“作战,是大人的事。” “你背后有两个!”雪奴惊呼道。 七名男子瞬间攻来,雪奴只得紧紧搂着周望舒,想为他守住身后。 然而话方喊出,只见寒芒一闪,那两人头上牛角被削去半截,周望舒的剑已收回,断角才应声落地。 “赵家七门阵。”周望舒觑准时机快步上前,如一道幽冥鬼影,刹那穿破包围,自平地飞跃至三丈高空,挥剑刺去,“你是乞奕伽!” 亮银剑光闪过,照出黑暗中一张布满伤疤的脸。 舅舅竟然就是“乞奕伽”?舅舅就是那个叛徒?! 雪奴双瞳紧缩,无比震惊,完全不敢相信。 他张嘴欲喊“舅舅”,却在临出口时咬住牙关,心想,我到现在也不知周望舒到底是何目的,他武功如此高超,若是舅舅因我而有所顾忌,定会死在他剑下,我又有何面目去见爹娘? 但舅舅又是白马军中的内奸,害死了数万名戍边将士,如此无情无义,别人要来索命也是理所应当的。 救命恩人和亲舅舅,雪奴的内心天人交战。 乞奕伽听得这一声喊,竟出现了片刻沉默。 他被周望舒一剑划破脸颊,本就伤痕斑驳的可怖脸庞鲜血直流,在幽冥烈火的照耀下,如同地狱恶鬼。 他亮出□□,横扫而过,大声叱问:“你是何人?” “要将你扒皮拆骨的人!”周望舒迅速闪避。 雪奴只见枪头在崖壁上划出一道闪烁星火,他从不知叔叔有如此功力! 乞奕伽轻挽枪花,一杆银枪刚劲无敌,功法套路霸道至极,将周望舒逼得节节败退,一时间竟占了上风:“中原人滚回中原!此处没有你要找的人,更没有你要找的真相!” 周望舒以短兵对长兵,本就失了先机,但他面上仍是淡定自若,仿佛毫不担忧战败被杀。果然,待他看到乞奕伽双手握枪,先是向后一收,继而突刺斜挑,将自己披风刺破挑落后,终于开始反击。 “好一招‘守志奉道’!”周望舒大喊一声,终于提剑刺向对方,“你的《六合枪法》可谓是炉火纯青!” 与此同时,他的披风落在地上,露出怀中抱着的赤发雪奴。 雪奴调头望向乞奕伽,灰绿色的鹿眼倒映着溶洞中的熊熊业火,微卷的赤发像是暗淡的火焰:“舅舅!” “白……马?白马!”乞奕伽听得这一声,竟在激烈的打斗中瞬间止住,呆立原地不能动弹,眼中倒映出雪奴伤痕斑驳的脸庞。 “哐——!” 周望舒剑尖点在乞奕伽喉头,后者手中长.枪落地,滚到剑客脚下,被他随意踢飞。 乞奕伽双眼不眨,紧盯雪奴,怒吼:“放开他!” “首领!”七名战士迅速上前,将三人围在中央。 乞奕伽胸膛剧烈起伏,吼道:“全都滚开!滚!中原人,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但罪不及妻儿,你只可冲我来!” 周望舒笑了笑,眼中不带丝毫温度,问:“若我偏要拿他试剑呢?”其实,他的剑与雪奴隔得很远,只有乞奕伽因过度紧张而失去了理智。 众人被乞奕伽挥退,隐入黑暗中。 “你不可如此!”乞奕伽慌忙大喊,神情极为痛苦。 连雪奴也不知他为何会如此慌张,舅舅既然能出卖数万赵家军,则应当是个极为冷血的人。可现在,周望舒假装以雪奴为人质,只是一次要挟,乞奕伽却如此激动。 周望舒直视对方的双眼,问:“为何?” 乞奕伽被激得双眼通红,欲言又止,最终深吸一口气,道:“赵将军就是为他们而死的。” 周望舒垂眸,道:“你不说实话。” “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放过他吧!”乞奕伽眼中流出血泪,滴在剑锋上,瞬间碎裂,“我就是为了族人,才背叛了少帅。” 周望舒收剑入鞘,将雪奴放下,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 雪奴连忙跑到乞奕伽身旁,搀住他的手:“舅舅,我回来了。” “好孩子。”乞奕伽欣慰极了,却见周望舒手中的东西,当即双膝一软,跪倒在地,接连磕了九个响头,“我,乞奕伽,愧为人臣!愧为人!” 周望舒迅速将手撤回,洞穴内光线昏暗,雪奴只看出那是一块残缺的玉石,单看一块,根本辨认不出是个什么形状,问:“这是什么?” 周望舒将东西收了起来,说:“你不该听。” 雪奴能感受到,自从周望舒认出乞奕伽,杀意就越来越浓。他在这短短的交锋中,又变成两人初识时那种冰冷的模样。雪奴有些害怕,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朝周望舒大喊:“请你不要杀他,周大侠!” 周望舒一把抓住乞奕伽的后颈,运起轻功推出洞穴。 灭族 雪奴走到洞穴深处,见其中竟有块极宽广的平地,山顶敞开一个巨大的豁口,天空仿佛一只倒扣其上的圆盘,灿烂星河与皎洁白月都被盛放在内。 众人见他到来,登时如临大敌。 雪奴举起双手,证明自己是三年前被抓走的羯族中人,细数记忆中的种种快乐,终于取得了大家的信任,而后随口编造了一个名字,便朝着高台上的一丛圣火走去。 火光金白,人影被投射至岩壁上,仿若幽冥鬼魅。 “愿阿胡拉与你同在,阿纳希塔的儿子。”说话的,是满脸褶子的圣火祭师,被部落中人称作“老麻葛”。 雪奴仍记得,在自己很小的时候老麻葛就是如此神通。他行了个祆教的大礼,心不在焉地说道:“您还认得我。” 老麻葛笑容慈祥,让雪奴坐到自己身边,和蔼地说:“你身上,有不息的圣火。” 雪奴经历生死,已经不大相信神明了,但他不能对老人出言不逊,只问她:“舅舅会被杀吗?” 老麻葛幽幽叹道:“死神早已等在乞奕伽的门外。” 雪奴喃喃道:“我们要想个办法救他。” 老麻葛却握住了他的双手,叹道:“我时日无多了,孩子,我要替阿纳希塔将两件礼物转交给你。” 雪奴想着救人,心中焦灼,挣脱老麻葛的手朝外跑去,边跑边喊:“礼物以后再看!我把大家找来,先想个办法救……哎?!” 一个近百岁的老妪,只是稍一抬手便将自己凌空抓了回来!是时,雪奴对武学尚且知之不详,简直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雪奴被老麻葛用双手抓住,只觉得一股极强的内劲如洪水奔流,源源不断钻进自己的体内。他浑身青筋暴起,雪白的皮肤布满血丝,感觉自己像一只将要被挤破的羊皮水袋。 老麻葛虚弱地喘息,突然大叫一声,继而慢慢地将刚才传入雪奴体内的内力封在他的气海里,悲叹:“以你现在的体质,尚不能承受这股力量。我再传你一篇光明神诀,须在每日子时运功,将气海中的内劲反复琢磨而化为己用。” 老麻葛念诵着口诀,将浩瀚汪洋般的内力化作江河,共分七次为雪奴传功。她每传一次,便将那股内力封入雪奴的气海,如此反复,她自身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枯瘦干瘪。 “呼——!”雪奴突然被传入巨大的内力,无时无刻不在忍受着巨大的冲击,昏厥数次再醒来,月亮移至东天,在洞穴中已看不见了。 “老麻葛?老麻葛!你怎么了?”雪奴猛然惊醒,只见一个已经瘦到脱形的老妪躺在一旁。 老麻葛悠悠转醒,虚弱地说道:“我休息片刻,你且将口诀背来。” “光明清净,寂灭无常。会无忧愁,诸恶不侵。”雪奴每说一句,都要偷偷地向身旁看一眼,两句过后便已坐不住了,“您真的没事吗?您为何要牺牲自己传功于我?我、我的身体,是不是这辈子都没法练成什么功法?” “不,孩子,你是阿胡拉在人间的化身,注定将带领胡汉两族走向光明的未来。穷于为薪而火传,我给予你的不仅仅是武学修为,更是整个部落乃至于羯族的希望,是人的灵魂里头的东西,它们薪火相传以致生生不息。”老麻葛气若游丝,双眼半睁半闭,颤颤巍巍地从手边的祆教圣物中取出一样东西,递给雪奴,“这是,第二件。” 雪奴伸手接过,只见一块残缺的玉石,扁平古拙,更精细地刻了些繁复的暗纹,整块碎玉呈一个马头的形状:“这有什么用?” 老麻葛摇摇头,道:“寄托你父母思念。” 雪奴想将碎玉挂在胸前,然而他心思细密,知道财不可露白,又将东西小心翼翼地塞进靴内,再问:“您既如此厉害,为何三年前匈奴人杀来……” “武力再高,难敌千军。”老麻葛捉住雪奴的一只手,用力地握着,告诫他,“白马,人心之狠毒,甚于剑锋千万倍。未来的路上荆棘遍布,你须时刻谨慎提防,既不可轻信他人,也不可失了本心,当以内心光明照亮漆黑长夜。” 这话云里雾里,雪奴根本听不懂。 他思来想去,心中原有的疑问与今日乞奕伽叛徒身份的暴露相叠加,他忍不住生出一个莫名的念头,试探性地问老麻葛:“我有几个疑惑,您能帮我解开吗?” 老麻葛闭目,点头:“问罢。” 雪奴深吸一口气,道:“我父亲他、他会汉话,他那么喜欢中原的东西,他去过中原?” 老麻葛:“他是个汉人,乞奕伽把他带到族中时,胡汉边界上的战火刚刚停歇。” 雪奴双瞳一缩,问:“他教过我一篇心法,口诀乃是汉文,像极了佛家的经文。” 老麻葛:“你父曾在少室山习武,是佛门的俗家弟子。” 雪奴双唇轻轻颤动,问:“我们部落中,是不是……是不是只有他一个汉人?” “你呢?”老麻葛张开双眼,问,“你觉得自己,是胡人还是汉人?” 雪奴语噎:“……我不知道。” 老麻葛:“若你自认为汉人,族中便有两名汉人。若你自认为胡人,族中便只有他一个。” 雪奴隐约摸到了真相的模样。 舅舅是白马军旧部,是害死数万将士的奸细,放眼整个部落,他只对残疾的父亲照顾有加。在雪奴的脑海中,父亲的模样已经十分模糊,他只记得他形容枯槁,而脊背却挺得笔直。 他会是赵桢将军吗? 雪奴已经完全乱套了:“老麻葛,可赵桢将军,不是死了吗?” 老麻葛闭眼,疲累至极:“乞奕伽把他带来,阿纳西塔治愈了他。”她紧紧攥着雪奴的手,用力地握了三下,继而沉沉睡去。 忽然,人群中传来一阵喧哗,雪奴起身张望,将乞奕伽带着周望舒回到洞中。 “您且好好休息!向阿胡拉借点火行吗?”雪奴瞥见老麻葛身旁铜盆内用来点火的药粉,登时觉得寒意袭人,随手用麻布片包了些“圣洁的种子”,匆匆忙忙跑向乞奕伽的营帐。 “周大侠,给你些点火的……”雪奴见周望舒迎面走来,忙不迭跑上前去举起布包。 然而,周望舒目不斜视,刹那间已与他擦身而过。 雪奴看着周望舒离去的背影,视线越来越模糊。觉得他与自己就像刘玉所说过的泾河与渭河,纵使短暂相交,也仍然清浊分明,继而各奔东西,再不能相见。周望舒待他好,跟待那些雀鸟没什么两样——救命也好,施舍也好,被骗也好,他根本就从未将一个羯奴少年放在心上,故而无所谓动怒或原谅,更莫说相交相知了。 雪奴垂眼,对着周望舒离去的方向,轻轻道了声:“多谢。”他心想,纵使你今后再不记得我,我也会永远铭记你的恩德,记得你曾摒弃两族间的嫌隙,救我于生死边缘。 雪奴长啸一声,将心中的愁绪抛诸脑后。 他随手给自己搭了个狗窝似的帐篷,然而心中思虑万千,半点睡意也无,心想,老麻葛的意思,应当是默认了我的疑问。我父不修边幅,实则眼眸清亮,不像一个碌碌无为的寻常百姓,我十一岁时他约莫只二十出头。他让我修炼的内功,刘曜说听起来像是佛经,匈奴来的那日,他使出的不就是方才乞奕伽的那招“守志奉道”? 帐篷外点了一小簇圣火,橙黄的火光映在雪奴一双鹿眼里,变成了一团没有温度的鬼火。雪奴越想,越肯定自己的猜测,心中愤愤难平。他双腿枯瘦如柴的父亲,十年未曾踏出云山,娶了羯胡小帅乞奕伽的妹妹,生下个赤发碧眼的儿子。 可他也许就是专杀胡人的大周名将,可他,也许是枪法如神的武林天骄。 雪奴越想越心寒,恨不得立马跑到乞奕伽面前去质问他:我父亲到底是不是赵桢?若是,你怎可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的少帅?若不是,那真正的赵桢到底是不是被你出卖,又背负着一身不实的罪名,去了何方? 然而当他望向对面的断崖,见周望舒在上头打坐,白衣剑卿沐浴着清冷的银月光华,便又冷静下来。 他心想,单看刘玉的爹如此狠心,便知政治当中无善恶。若我真是赵桢的儿子,这旧案、这阴谋、这千丝万缕利害干系,能成为多少人手中的筹码?则又是“怀璧其罪”。白头镇上我如此小心,一文银子尚且引来他人迫害。老麻葛看透了世间事,反反复复告诫我必须步步为营,不可轻信他人,无论周望舒是敌是友,我暂时都不能让他看出端倪。 雪奴放下帘幕,翻身便睡,陷入了久违的酣眠。 天光未亮,鸟鸣阵阵,再醒来是清晨时分。 雪奴偷偷掀开帘帐,虽不见周望舒在何处,却还是蹑手蹑脚地从帐篷后头钻了出去,绕到乞奕伽帐中。 是时,乞奕伽跪在地上,双眼充血,眼圈乌黑,显是一夜未眠。他见雪奴进来,愣生生望了他好一阵,继而对着他接连磕数个响头,悲叹:“乞奕伽,愧对五万赵家军英灵。” 此举,令雪奴如遭雷击。 他虽已有猜测,却还是在这瞬间怔住了,嘴唇哆哆嗦嗦,道:“我父……” 乞奕伽重重磕了一个响头,伏地不起:“我对不住你父亲!对不住……少帅!” 雪奴直觉像在做梦一样,然而有了先前老麻葛的回答,他心中本已有了些准备,一时间说不上是什么心情,将乞奕伽搀扶起来,随口劝道:“舅舅,你不要朝我跪拜,单看你如今境遇,便知当初的事另有隐情。” 乞奕伽泪眼婆娑,不听劝慰。 雪奴双手捏住他的肩膀,令他直视自己,道:“舅舅!如今英灵尽已埋骨黄沙,你再悔恨也于事无补。我的疑惑,老麻葛已经为我解答。我的身世,只有你我和她知晓,万勿冲动,当心引来周大侠。” 乞奕伽幽幽叹道:“白马,颇有乃父遗风。” 雪奴:“当年……” 乞奕伽伸手摁在雪奴肩头,面色凝重,道:“时间紧迫,接下来我所说的每个字,你都须听清。” 他从腰间取出一支极普通的匕首,抽刀出鞘,轻扣刀鞘内沿的机关。只听“咔哒”一声脆响,鞘中弹出个严实的小暗格,装着一张泛黄的青纸。 乞奕伽抽出青纸,道:“原初六年十月,赵王梁伦领亲兵赴玉门,与大帅交接兵权。他假称路遇暴雪、道路不通,驻扎在北山山阴。向时,乌珠流尚且是个小头目,可他野心勃勃,与赵王密谋佯攻玉门关;又派人与我联络,以整个羯族部落为质,胁迫我传递军机。” 雪奴眉峰紧蹙,将乞奕伽所言在脑中过了一遍,发现了问题,道:“若你仅是泄露军机,不至于扭转整个战局。” 乞奕伽点点头:“赵王趁双方交战无暇他顾,遣使传书大帅,向他索要虎符,临阵易帅乃是兵家大忌,此举自然被大帅拒绝。赵王似乎早就算好了,回头便将此事上报朝廷,朝廷遣国丈谢瑛为使,持节巡察,匈奴则退兵不动。 “是时,朝中易储的呼声很高,谢瑛忙得焦头烂额,他连夜赶来,匆匆看了几眼,不见大军临城,便回禀武帝言赵王所报属实。武帝勒令大帅,七日内交出帅印、虎符。此七日内,玉门关遭到两面夹击,赵家军血战力竭,向朝廷连发九道带血的羽檄,均被赵王在北山拦截。” 乞奕伽眼中的血红越来越多,一拳砸在自己胸前,欲大吼,然而声音却已喑哑:“我便是那道催命符啊!” 雪奴脑海中浮现出尸山血海,问:“你……做了什么?” 乞奕伽几乎要发不出声音,喘息着回答:“你父十二参军,入并州军下属的白马营,十五为白马少帅。他与曹三爵从虎符中发现楼兰秘宝,将其分为三块,二人各执一块,第三块令曹三爵秘密送与齐王梁攸。” 雪奴满心疑惑:“曹三爵是谁?白马军又是什么?” “没时间了。”乞奕伽神色慌张,迅速说道,“我与千骑白马军护送曹三爵到东海寻齐王,回程途中才知武帝下诏讨逆。赵王领幽州军前往玉门,匈奴依约撤军。幽州军赶到时,只见全副武装的赵家军,便将他们尽数当做叛军……诛杀了!” 雪奴血气刚刚上头,却越听越冷,胸膛剧烈起伏,问:“乞奕伽,你到底做了什么?!” 乞奕伽泣不成声,竟然略有些七窍流血的迹象。他跪地抱头痛哭,道:“我随曹三爵从东面来,趁他领兵突进时潜逃。我、我提前带着……赵王的人,和他伪造的圣旨,一并送给大帅,让他们开城门,迎接……援兵。” “你!如何能做出此等伤天害理的事情?!”雪奴夺过乞奕伽手中的匕首欺身上前,将刀刃紧紧贴在他颈间,整个人剧烈地颤抖,“你!你——!” “那你要我如何做呢?!”乞奕伽怒吼。 雪奴吼了回去:“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何惧哉?我没读过书,却也知道忠君爱国!你是大周朝的百姓,是赵家军的将士。五万人和五百人,孰轻孰重,难道分辨不出来么?!” 乞奕伽悲痛欲绝:“食君之禄,而令父母愁!大周何曾将我们胡人视作百姓?五万人是人,五百人就不是人了?人命怎能以数计量?天地间最多的便是人,可部落里的人,是我的父母兄弟!” “哐当”一声,雪奴手中匕首落地,他始终没有下手。这能怪谁?他们都不是老天爷,哪里争得出一个答案! 乞奕伽只是一枚棋子,在那些以天下为局者的手中,他的命,五百羯人的命,五万将士的命,乃至于天下百姓的命,俱是轻如鸿毛。 乞奕伽告诉雪奴,赵桢本领兵在西线作战,带千骑白马军向外突围出了玉门关。而后又在云山受到乌珠流的伏击,仅有乞奕伽凭借地形优势,带其突出重围,来到羯族的地界。 最终,赵桢在圣女阿纳希塔的照料下捡回一条命。 乞奕伽引颈就戮,双眼汩汩冒血:“但那已是一年后,赵家被满门抄斩,株连九族。少帅回不去,也不能回去,日日借酒消愁。后来……总之,他与你娘有了你,便留下了。” 雪奴背脊发寒,浑身颤抖:“他们为何要置我父于死地?” 乞奕伽闭目摇头:“没有为何,利字当头便是如此,你永远不要轻信中原人,不要轻信任何人。” 雪奴,一时无语。 “你的敌人,是乌珠流与梁伦。可他们权势滔天,你无法撼动分毫。”乞奕伽说完最后的话,终于大口大口地开始吐血,“不要去……报仇……白马……好好……活……” “舅舅!”乞奕伽的血染红了雪奴的衣襟,带着他的话,如利剑般,将少年的心扎得满是窟窿,“如此血海深仇,你叫我怎能放下?!” 雪奴看着乞奕伽布满疤痕的脸,直到天光微明。 清晨第一缕微光穿进营帐,落在雪奴双眼上,那灰绿的宝石,经过此夜后,变得无法描摹的深邃。 乞奕伽满脸青紫、七窍流血,是被人毒杀了。 雪奴慌忙将那道矫诏收入匕首的鞘内,带着刀大叫着冲出营帐。 “人呢?你们怎么了?人呢?你们都怎么了?!” “起来!起来啊——!” 日光入渔网般洒落,网住了洞穴中所有的生灵,照亮天地间纷扬的雪花,微小浮游的尘埃颗粒。水源旁边横七竖八的羯人,男女老少,俱是七窍流血。 “啊啊啊啊啊——!” 整个世界没有了颜色变幻,没有了光阴流动,只剩下雪奴孤独而巨大的喘息在他自己的耳边回响。 部落中,不剩一个活人。周望舒,早已不知去向。 围攻 雪奴没有让自己沉浸在悲伤里,他在连日带夜的奔逃与躲藏中学会了太多。 他抹干了眼泪,在祭台上垒起一个小小的玛尼堆,心中暗自推测,有人早就在水源处下了毒,族人们毫不知情、日日饮用,才会在同一个夜晚发作,若真如此,下毒者必会再来查看。 他明白,想要在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不可有任何犹豫,于是迅速换下沾满鲜血的衣物,以方巾包裹赤红长发,隐于黑暗当中,步步为营地走出洞穴。 回首遥望,雪奴的内心竟有一丝可怜的庆幸,庆幸自己昨晚的经历太过离奇,故而根本无暇吃喝。他搓红了双手,捂住口鼻,不敢去碰被冻僵了的耳朵,生怕它们一碰就掉。 暴烈的风雪席卷大地,令人睁不开眼。 雪奴循着周望舒的脚印,在封冻的雪山中狂奔。他边跑边想,周望舒纵然心中愤恨,也不至于残杀老弱妇孺,更兼此等手段太过卑鄙,他那样的侠客绝不会做。雪奴甚至觉得,周望舒若真见到此番惨状,是绝不可能坐视不理的,故而他应当是在半夜就已经离开。 但为什么是半夜呢?他是发现了什么异常,或是去追逐什么人? 雪奴凭借着自己幼年时所学的捕猎经验,艰难地分辨出周望舒的足迹。可是,这剑侠轻功太好,他在雪地中奔跑,就像是一只飞鸿踏雪而过,他所留下的轻浅痕迹不消片刻就已被雪所覆盖。 雪奴只能沿着周望舒离开的方向追逐,幸而片刻过后,他便发现地上还有数行不同的脚印,兼有一些打斗的痕迹,便一路半蒙半猜,直直追到后半夜。 此夜新月如钩,光线暗淡,负雪的群山比白日里更显巍峨,给人一种被包围和挤压的错觉。 雪奴远远地就听见了打斗的声音,他佝偻着身子躲进草丛中,缓缓地向前方推进。与初遇时很像,他不声不响地趴在冰雪中,偷看周望舒与人对决。 不远处,三名劲装黑衣人将周望舒围在中央。 白衣剑客的额发垂落数缕,形容有些罕见的狼狈,他的手在抖,身体也有些轻微的摇晃。 “周坞主,不不不,您现在已经不是坞主。听说你的地盘被朝廷的人给抢了?中原人呐,心眼儿忒小。”说话的男子身材高大,肩扛一柄六尺长的斩马|刀,说话流里流气的,“这深更半夜又冷又饿,你帮个忙,赶快将东西交出来,免得咱们都遭罪。” 周望舒持剑轻挥,正正刺在斩马.刀的刀尖上,他借着一股巧劲,一剑将对方推开数丈。然而,他的行动已不及平时轻灵,只不过是慢了半步,前方的去路又被另一名黑衣人给堵上了。 这人同样身形魁梧,一柄四尺长剑于常人来说,必定会因过长过重而成为鸡肋,但在他手中却显得十分轻巧灵活。他将剑身一转,把剑刃对准周望舒,冷冷道:“莫跟他废话,咱们联手把事办了。” 斩马.刀听了却不乐意,竟扛着刀跑上前来与这人争吵:“你个榆木脑袋!若是他并未把东西带在身上,咱们把他杀了,又能去哪里找?师父生气起来,又要打你的屁股了!” 四尺剑面无表情,骂:“蠢猪!他单骑出塞,能将东西藏到哪去?”说罢绕开斩马.刀,一剑刺向周望舒。 常言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周望舒剑长三尺余,未交手便已占了下风,这下更被对方以巨力震退了数尺,喷出一口青紫色的污血。他的气度依旧从容淡定,不去擦拭嘴角的血迹,仿佛吐血的人不是自己,此时终于开口,道:“诸位拜火教的高手,本应在天山上远离尘俗寻求大道,为何要做他人的走狗?” 斩马.刀吵不过四尺剑,便调转刀刃对向周望舒,嘲道:“都说你是江南第一剑客,却不想竟是如此的羸弱不堪,咱们不得不下山来,教教你们中原江湖客如何做人呐!” 白马远远看着,直觉有些奇怪。 他心道,周望舒是个不苟言笑的人,作战时几乎从不与人废话,更莫说此时已然中毒,按理应当速战速决,却突然与对方作口舌之争,应当是为了套话。如此想来,斩马.刀此一言是默认了周望舒所言“他人的走狗”,透露出自己是为着“东西”而来。 果不其然,周望舒印证了自己的推测后,直言戳穿了对方的身份,道:“你们投了齐王,当真是鼠目寸光。” “周坞主还是担心担心自己罢。我看你内力凝滞、脚步虚浮,所吐污血呈青紫色,显是中了川狼毒。”说话的是第三名原先一直沉默着的黑衣人,他身材劲瘦、个头不高,后腰皮革袋中插着两把形状怪异的弯刀。他声音冰冷,双眼湛蓝,言谈中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斩马.刀不乐意听了,骂道:“你管他中了甚么毒?打死再说,快点儿的!” 碧眼男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四尺剑问:“你动手,还是我动手?” 碧眼男冷哼一声,道:“我只是教他知道,此举并非我等所为,故而只能怪他运气不好。周什么?今夜是生是死,交给手中刃罢。” 雪奴紧张极了,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战场,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字不落。他以此推测,这三人乃是周朝齐王从天山上雇下来的高手,专门找周望舒抢夺“东西”的。族人中毒多半不是他们所为,因为他们的目的只是对付周望舒,根本没有必要大费周折。 然而,不是他们,又能是谁呢? 碧眼男脚步如猫,轻灵无声,行至周望舒面前三步停下,郑重地道了一声:“请!” 他冷冷地吐出这一字,瞬间抽出一金一银两把弯刀,从左右两个方向同时进攻。两把弯刀如同狂舞的毒蛇,令人避无可避。 周望舒许是从未见过此等怪异武学,纵使立即举起铁剑在身前迅速格挡,也只能堪堪将那弯刀挡住。幸而他身经百战,不消片刻便掌握了对方攻击的规律,找准破绽,抽剑突刺! 碧眼男眼神一闪,正欲后退,却发现周望舒因毒气攻心,其进攻的动作出现了刹那停滞。他便捉住这个时机反守为攻,弯刀一挑,将刀尖刺进周望舒的右肩。 周望舒旋身退步,登时血流如注。 碧眼男虚虚地挥了两下刀,掸掉刀尖血,叹道:“不错。” 话音未落,周望舒已换了左手持剑,直直冲着碧眼男的左胸刺去。他的动作丝毫没有因换手而变得迟钝,显然是练过双手剑。 碧眼男嗤笑,将双刀交错,架在胸前。只听“哐”的一声,他借着双刀弯曲古怪的弧度,紧紧锁住了周望舒的长剑,让他一时难以抽|出,只能被自己带着跑。继而猛地发力一扯,将周望舒朝他所在的方向拉了过去。 周望舒被这一扯带得失去重心,看似猝不及防,实则正中他的下怀! 他中了川狼毒,内力凝滞,只能出奇制胜。先令碧眼男如愿锁住自己的长剑,令长剑沿刀身曲线穿进双刀间的缝隙,使出暗劲提剑一挑,对方的双刀便与自己的长剑紧紧卡在了一起。碧眼男以为自己锁住了他,殊不知其实也被周望舒卡住,周望舒抽不走剑,他不也拔不走刀?拔不出刀,意味着他无法再次发招。 周望舒已然反客为主,再借着碧眼男的一扯过后那一瞬间的松懈,强行将自己的内力蕴至掌中,使尽全力以剑身挑起对方的双刀向斜后方甩出,是借力打力。 碧眼男猝不及防,平生第一次在打斗中被人同时夺了双刀! “阿九!我干你娘的!”只听一声怒吼,原是弯刀飞快射出,刀尖正刺进那看热闹的斩马.刀的脚背上,他瞬间暴怒,骂道,“我去你妈的切磋比试!中原人娘们儿唧唧那一套!一起上!” 雪奴被两人精妙的武学震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能与周望舒打得有来有往。又见那碧眼阿九模样特异、武功奇高,且是拜火教的高手,他便目不转睛地望着,将每招每式都深深烙在脑中,决心要将这刀法与老麻葛所传授的心法同时修习。 周望舒必定是在山洞中喝了水,只因功力深厚且所饮不多,并未与雪奴的族人同时毒发。尽管如此,当他与面前这三名高手缠斗许久后,也难免成了强弩之末。 玉门夜雪,高手决战,杀气四溢,千钧一发。 “喵——袄?” 雪奴已经一无所有,他不愿再退缩,于是沉下心来鼓起勇气,扯起嗓子学了一声山猫叫。他想要以此知会周望舒他还有帮手隐在暗处,让他将三人引来,自己好出其不意帮他的忙。 三名黑衣人未觉有异,但这一声猫叫,周望舒是听过的。他瞬间忆起了什么,且战且退——却是朝着相反的方向,领着众人远离雪奴。 雪奴不得不主动进攻,他伸手摁在怀中布包上,极为谨慎地前行,寻到一处上风向,悄悄地将布包中的药粉撒了个干净。 药粉在月下闪着细碎荧光,无声无息,落在黑衣人的后背上。 铮! 周望舒在羯族部落中见过那助燃的药粉,恍悟出雪奴要做什么。他立即跃步腾空,飞身俯冲,将长剑横在身前,与碧眼男的一双弯刀激烈碰撞,溅出两道闪电般的火星。周望舒继而滚落在地,提起雪奴的衣领,带他飞快地窜向山下。 火星子落在碧眼男的后背上,瞬间点燃了那星星点点的助燃药粉。 碧眼男始料未及,尚不知自己身后为何窜出烈火,大叫着滚进雪地,然而无论如何都无法扑灭那火焰。 “阿九!”斩马.刀与四尺剑上前帮忙,一个不注意,反而将自己也点燃了! “阿胡拉终于发了一次威!”雪奴热血澎湃,望向周望舒,“周大侠,你如何了?” 周望舒喷出一口毒血,眼前发黑,一个踉跄跌倒在地,顺着陡坡向山下滚落,他只能将雪奴抱在怀中以免他受伤。如此向着山下滚了一路,干干净净的白衣上已是血迹斑驳,他也在半途便已经昏迷。 “咚”的一声,周望舒的左腿撞在一块巨石上,两人终于停了下来。 雪奴眼看山上闪着三点橙黄火光,知道是三名黑衣人正极速向下跑来。他将心一横,把周望舒放在背后半背半拖,继续疯狂地逃窜。 幸而他从小长在云山,选了一条隐蔽的小道,又不要命地催发出气海内被封住的内力。让那些汪洋般的内力在自己体内乱窜,催着他不受控制地一路狂奔。 雪奴数次跌倒又爬起,双眼始终朝着前方。 周望舒被他剧烈地晃动抖得不住咳嗽,恍惚转醒,气若游丝道:“放我……下来……” 雪奴的手却钳得铁紧:“我的命是你救的,莫要多说,撑住!” 周望舒显是疲累至极,不再与雪奴分辩,强行运功逼出部分余毒,人虽乏力,却总算是找回了些许精神:“我害了你。” 雪奴轻叹,不语。 周望舒时而昏迷、时而清醒,不知雪奴凭着什么力量,竟背着他跑了整整一夜。 直到日光破开云层,这瘦弱的羯族少年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浑身热汗湿透棉衣,脱力昏迷。他已再无一丝力气,剧烈地喘息着,说道:“你走……找个山洞……藏……”话未说完便已没了气息。 周望舒爬到他身边,强撑坐起,将雪奴的外衣解开,双手交叠摁在其上,使劲按压数次。 然而,雪奴依然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周望舒不愿放弃,尽管雪奴看起来像是已经死了,他还是如此反复按压了数十回。不知过了多久,雪奴终于发出一声极深长的抽气声,继而重新开始呼吸。 周望舒眉峰舒展,双眼阖上,倒在雪奴身上,一动不动了。 这是雪奴第二次被周望舒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天空像是床破了洞的被子,白雪棉絮般扑落。 雪奴强撑着,将周望舒拖进深林,回头把两人的足迹隐去,又脱下他的靴子,在雪地里故布迷阵。 周望舒干净的皮靴上,仍留着一个发旧的血手印——那是我留下的,雪奴心想,血迹是最难洗去的,他救过我的恩情永不能忘。 少年抖抖脑袋,重新背起周望舒,一路跌跌撞撞,寻得个隐蔽的山洞。 只是那洞口正对北方,寒风卷雪呼啸着往里猛灌。 雪奴不得不费力地捡来数块大石头将风口堵上,又在缝隙间塞满零碎的石块,只留一处极细的缺口观察四周。 一束紫色的霞光从那个缺□□.入,落在周望舒脸上。 此刻,他面色泛青、嘴角冒血,显是余毒未清。 “周大侠?周大侠!你醒醒啊!”雪奴几乎要哭出来了,使劲摇晃周望舒的肩膀,却始终无法将他唤醒。他又想起三年前的冬天,暴雪不停,母亲躺在雪地里,永远地闭上了她那双宝石般的绿眼睛。 雪奴抖抖脑袋,不敢再想,颤抖着双手取出水袋,把它杵进周望舒嘴里一阵猛灌,又在他小腹上来回按压:“醒醒、醒……太好了!” 片刻后,周望舒剧烈咳嗽,吐出一口青紫色的污血,呼吸稍稍恢复。 死马当活马医罢! 雪奴接连给周望舒灌了两袋清水,他吐出的毒血才逐渐变淡,然而清水用尽,仍是远远不够。他不得不跑出山洞,用里衣裹了好大一团白雪拿回洞中化水。 天气太过寒冷,积雪中夹满冰渣。雪奴心中焦急,可他的双手已没什么温度了,干脆解开外袍,将冰雪焐在自己胸口。 “嘶——!”冰雪缓慢地融化,冰水顺着少年白得近乎透明的小腹流下。他被冷得剧烈颤抖,大张着双唇发出无声的呻.吟。勉强接满一袋,他便连滚带爬地扑到周望舒身旁,捏开他的嘴唇将雪水灌下。 如此,一袋用完、再接一袋,周望舒的情况逐渐好转。 “再坚持一下,你马上就能好了,周大侠。” “娘……” “你也有娘?不不,你当然有娘!”雪奴听得周望舒出声,高兴坏了,跑到外头继续包雪团子。 然而他稍一侧目,忽见寒风吹落枯叶,直觉有人正朝此处疾速行来,便将积雪拨乱,抖落衣袍中的白雪盖去脚印,跑进山洞。 脚步声越来越近,雪奴双手抓着碎石一顿猛塞,“咔”的一下,终于在对方到来前完全堵住洞口。 一块薄石片掉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漆黑的碎石屑随风飘散,擦着雪奴的睫毛飘过,两名黑衣人正好走到山洞前方。 雪奴一颗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听二人似在争执,不正是昨夜里的斩马.刀与四尺剑?! “楼兰埋在土里两百年,金银财宝早都化成灰了!真不知师父在想些什么,跟个汉人眉来眼去。”斩马.刀骂骂咧咧,握着根树枝四处敲打,“都说了脚印在那边,偏你心眼子最多。” 四尺剑嗓音低沉,但内劲深厚,说话声震得人耳朵生疼,道:“金银财宝?你懂个屁。瑟明帝国的钢盔铁甲才是楼兰真正的宝藏。” 洞中空间不大,仅容两人并排躺下。 雪奴将周望舒搂在怀中,捂着他的嘴,大气都不敢喘。 斩马.刀搜寻并不认真:“反正我看那汉人野心挺大,人却蠢如猪,迟早要完。”他说着说着,已在洞口来回转了两次,继而离开。 “汉人多是奸诈狡猾,平庸的,才是可遇不可求。”四尺剑话不多,心思却很缜密,即使斩马.刀已看过一次,他仍旧走上前去再次细细查探。幸亏这地方已被斩马.刀踩得凌乱不堪,故而他也未能发现异常。 雪奴手心冒汗,松开周望舒,窜上前去侧目向外望。 避难 雪奴敛声屏气,透过岩壁上的小孔窥视四尺剑。 “嗯?白……”未料周望舒忽然醒来,且发出了一声轻哼。 雪奴差点被他惊得跳起来,连忙竖起食指贴于唇上,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有声音!”四尺剑耳聪目明,周望舒的轻哼未能逃过他的耳朵。他旋即飞身上前,落地时的一脚带着霸道的内力,散发出的气劲竟震得山洞微微摇晃,落下一阵碎石粉尘。 雪奴吸入粉尘后鼻尖酸涩,不受控制地仰头张嘴,差点打出喷嚏。他立即用双手紧紧捂住自己的口鼻——喷嚏没打响,反将眼泪逼了出来。 “你是狗耳朵吗?我可什么都没听见。”斩马.刀不住催促,也懒得过去,“快点的!雪太大,脚印要看不见了。” 四尺剑摊开手掌,抚摸洞口的碎石壁垒,道:“周望舒,很狡猾。” 雪奴暗道不妙,伸出食指左右摇晃,示意周望舒稍安勿躁,自己则以后背撑住洞口的石头堆。 突然,四尺剑伸手向前,猛推一气。 雪奴运功死守,直咬得牙齿流血才成功挡住,高兴地咧嘴朝周望舒笑了笑。 千万束紫红霞光穿过石缝,将漆黑洞穴照得如梦似幻,光芒镂刻出少年精致的轮廓。 周望舒点点头,洞穴外隐约传来靴底摩擦雪粒子的沙沙声,他与雪奴对视一眼,都以为四尺剑已经离开,终于松了一口气。 忽然间,却听“铮”的一声! 一柄四尺长剑缘着碎石壁垒间的缝隙刺入。雪奴吓得面色惨白,周望舒浓眉紧拧,比出一个手势,示意他过来。然而雪奴若是离开,碎石壁说不得就要被四尺剑推倒,周望舒虽已无生命危险,可体内余毒未清,显然不是两名天山高手的对手,只要被发现,他和雪奴绝对都没有活路。 雪奴摇摇头,忍住内心的恐惧,任由一柄长剑在自己周围一下一下地刺入与退出,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万丈高崖前,一块松动的石头上。 剑刃再次退出,雪奴已是满头冷汗。天地静谧,唯有四尺剑步行离开的声音。雪奴无声地喘息,对着面无表情的周望舒笑了笑。 然而就是在这瞬间,外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四尺剑原来是佯装离去,半道折返,使尽全力刺入了最后一剑。 寒铁生生从雪奴手臂上擦过,雪白的大臂皮开肉绽,鲜血汩汩冒出。周望舒按剑欲起,却被雪奴制住——狭小的空间内,他借着筋骨柔软,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曲起长腿,脚尖点在周望舒左肩胛上,咬牙朝他摇头。 斩马.刀等得不耐,发出一阵爆笑,喊道:“你哈哈哈哈!你那模样太滑稽了!稚子带着个废物,还能把天翻过来?” “那阿九儿时呢?”四尺剑将长剑慢慢推入碎石壁,直至其整个没入。 洞中的两人俱是屏住呼吸,不敢有丝毫动作。 四尺剑终于缓缓向外撤去。 疼痛伴随着刺骨的冰寒,雪奴觉得,剑锋几乎要割到自己的骨头上了,他踢起散落在地上的衣袍,垫在自己与碎石壁间,顺势抹去剑身上的鲜血。 “神神道道的。老七,你走是不走?”斩马.刀完全没了耐性,说罢便走。 鲜血顺着雪奴的胳膊流下,慢慢浸出石缝。 四尺剑背后的雪地,被血水染出了一道隐约的殷红痕迹,他若有所觉地回头查看。恰好日落西山,夜幕降临,看不出任何异常,他不得不强压住疑心,道:“走。” 周望舒见雪奴手脚、鼻尖俱是通红,盯着他灰绿澄澈的双眼,劝道:“你不必如此。” “别……说话……”雪奴额头冒汗,胸口却冻得青紫,连话都说不好了。他摇了摇头,朝外跑去,继续接雪水给周望舒洗胃,“他们、他们都……死了,周大侠,你不要死。” 如此约莫重复了三四次,周望舒吐出鲜血,总算是得救了。雪奴如释重负,笑着笑着慢慢倒下,像一片雪花落在地上。 周望舒伸手探在雪奴额头,只觉得火烧般滚烫。然而他这时根本无力动作,只能先撕下里衣为雪奴包扎大臂,再将他湿透的衣帽鞋袜全部脱去。 “柘析……白马。”见他左脚掌上一个大大的“奴”字烙印,周望舒的动作忽然停住,伸出食指,隔空在凸起的疤痕上比划数下,又看了一眼雪奴的睡颜,“胡人。” 哐当一声,一把质朴的匕首从雪奴靴中掉落,周望舒不觉有异,随手捡起放在身旁。他以两指拈着雪奴的束腰革带,见半块碎玉从袋中露出,便用食指轻轻推了回去。 最终,周望舒卷着一件狐裘披风,将雪奴抱在怀中降温发汗。 雪奴又梦见自己第一次逃跑被抓时的情景,孙掌事把他提到牢房中,看匈奴人活剥逃奴的整张人皮。他把所有能吐的东西都吐了出来,又在雪地里跪了一日,饥饿摧折人心,令他恨不得马上死去。 “爹,我好饿。” “什么?” “周大侠?”雪奴悠悠转醒,吓得弹了起来,大叫一声,“我、我、我,我不是有意冒犯!” 周望舒将他拉了回来,用披风裹好,道:“小心着凉。”他说话时,语调没有什么起伏,完全不似关心人的模样,倒像是问对方“吃了没有”。 不过雪奴还是受宠若惊,他甚至有些惊慌失措,试探性地问:“我睡了多久?是不是耽误您的事了?抱歉,我……” “一天一夜,你很好。”周望舒叹了口气,直视雪奴,道,“应当道歉的是我。当晚我发现异常,推测下毒者必定在部落附近暗中观察,故而独自离开,正巧遇上这三名天山来客。事出突然,我未能顾及到你,抱歉。” 雪奴使劲儿摇头,暗中观察周望舒,见对方神色无异,应当是真的没有因为自己的昏迷误事而生气,才暂时放下心来。他心里也明白,自己平平无奇,在周望舒眼中是个无足轻重的路人,他离开时只怕想都没有想到自己。 雪奴寻回自己的衣物,将匕首插进靴中,不露声色地摸了摸革带侧袋中的玉石,继而笑道:“我又不是你儿子,哪能事事仰仗于你?你本就无须理会我,能让你挂心片刻,我也应感恩戴德。” 逝者已矣,此种无奈他经历了太多,又因近日大起大落,对人世无常有了新的体悟,不得不更加豁达一些。心中藏着深仇,眼里却有光明,才能在重压下继续生活。 “我们走么?我只求跟着您走到关内,便自己去寻个生计。”雪奴穿着身土色皮毛袄子,小臂小腿束上皮革护具,腰围一条手掌宽度的皮带,其上系着些渔猎用具。 周望舒看着他稚嫩的面容与跟年龄不符的沉稳神情,忽然说了一句:“你跟我回江南。” 雪奴目瞪口呆,听周望舒咳了一声,略不自然地说:“江南气候好些,捕鱼打猎都能吃饱。” “真……真的?”雪奴的肚子发出一声巨响,高兴得不知所措,“那我们现在就走吧?我还从没去过中原,去父亲……”他说着话,忍不住向外走去,继而又跑回来,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儿。 周望舒看向他,眼带疑惑。 雪奴差点说漏嘴,连忙将话头拐过来,道:“父亲一直说,中原是个好地方,那儿的稻子一年收三季,人人吃穿不愁。”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周望舒摇头叹息,问,“你知,何谓国难?” 雪奴记得分明,这是他第二次提出此问。他心想,周望舒看样子不过二十出头,若有心结,自然是在上一辈。可大周近二十年来风调雨顺,没有什么外族入侵,自然就没有国难。他是江南人,而江南旧属东吴……是了。 雪奴脱口而出,问:“你是东吴孙氏的后人,想借楼兰秘宝来复国?” 周望舒倒抽一口凉气,面色凝重地望着雪奴。 雪奴以为自己猜对了,却不想周望舒突然笑了起来,无奈道:“你懂得倒多。” “好了!我知道自己没什么见识。咱们还是赶紧行路吧!”雪奴臊得小脸儿通红,不得不转移话题,赶紧把这篇揭过去。 周望舒却没有动作,道:“只怕眼下还走不成,白马,我的腿摔断了。” “是那夜滚下山时摔的?周大侠,我,对不起。”雪奴想起当天晚上,周望舒抱着自己滚下山腰,迅速逃离三人的围攻。当时他只觉得天旋地转,山上一团火光,晃晃悠悠不停闪动。 而周望舒即使摔断了腿,看起来也是不痛不痒,令雪奴更加钦佩。 随后,两人换了处背风的山洞,在荒山野岭中暂时安顿下来。雪奴用风蚀的石头打磨出薄石板、石锅,架起烤架等等,捡来干草树叶,在山洞中搭了个简陋的帐篷。 游牧民族的天赋尽显,令周望舒都有些吃惊。 雪奴做完这些,便抱来一堆柴禾,让周望舒用剑削成木板。他盯着对方的剑,好奇地问:“小瘸子常说宝剑都有名姓,它叫什么?” 周望舒:“此剑名为‘望舒’。” 雪奴恍悟:“剑以你为名?” 周望舒眼神闪烁,低声道:“我以剑为名。” 雪奴点点头,心想,周大侠的父母当是爱剑成痴,否则谁会为自己的孩儿取个如此凶煞的名字? “小瘸子?”周望舒半躺在帐篷里,手中动作不停。 雪奴盯着剑客带着薄茧的大手,道:“刘玉,他是南匈奴的质子。被乌达设计堕马摔断了腿,李夫人就把我弄回去,给他当代步的畜生。” “不可自轻自贱。”周望舒将木板递给雪奴,又问他,“你们被抓了多少人?” 洞中点着篝火,暖意袭人。但雪奴并未就此头脑发昏,他知道周望舒是在探听情报,便答:“我当时年幼,只记得有许多人。” 周望舒继续削木头,问:“有一对姐妹,你可有印象?” 雪奴心想,周大侠是个好人无疑,但我这事越少人知越好。料想他是从舅舅口中探听到了消息,舅舅若要为我掩藏身份,所说的话当是半真半假。 他想罢,也不绕弯子,答:“羯人不多,我记得确有一对姐妹,她们的父母俱是羯人,故而两人都生得赤发碧眼。可惜后来父亲死了,母亲守寡,又与一个中原人生了个黑发黑眼的儿子。” 这回答印证了周望舒心中猜想,他长舒一口气,问:“他们都如何了?” 雪奴想了想,道:“小的约莫是被卖了,那名妇女被乌珠流……玷污,没能挨过冬天。她的尸体被扔在雪地里,跟……我娘一起。”他努力压制住内心的悲情,然而真情流露无法自制,只得加了句“跟我娘一起”,以掩饰自己目中的热泪。 周望舒:“我不该问你。” “我三岁便学骑马,五岁时,小马驹摔断了腿,大人都说没法治了,我却不肯。哭向找母亲求救,便见她如此为马驹接骨疗伤。”雪奴从周望舒手中接过木板,半跪在地上,拿着木板在他腿上比划。 “我是马?”周望舒失笑,不料雪奴手上突然用劲一勒,他猛然吃痛,双眼一瞪,跟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 雪奴莫名地觉得,这样的周大侠竟少了一份仙气、多了一点人味,大着胆子调笑道:“我的手劲大,比不上周大侠家中的如花美眷吧?” 周望舒不解,反问:“如花美眷?” 雪奴扬了扬下巴,道:“你怀中藏着个香喷喷的小银球,我见李夫人也有,不是女人用的么?” 周望舒将小球从怀中取出,揭开包裹其上的绣花方巾,便闻暗香扑鼻。球体长短不及拇指,自中部分为两半,可随意开合、扣紧,球顶则勾着根细长银链,正是王亲贵族的女眷们,最爱使用的小香球。 周望舒摇头道:“银薰球,是家母亲手所制。荆州的山梅花,她每年六月都去山中采撷。” 雪奴恍然大悟:“难怪我初次见你时,便觉得你似寒梅临雪,原是有股幽香。你母亲定是个大美人。” 周望舒摇头,不语,额前冒出冷汗。 雪奴为其包扎好伤处,便将披风盖在他身上,见周望舒始终面无表情,似乎断骨的事情也是不痛不痒,忍不住羡慕,道:“您真厉害,伤不重,很快就能好。” 大雪封山,人迹罕至,转眼便已过了一个月。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纵使周望舒武功再高也无法违背这自然规律。此时,他仍旧半躺在地上,曲起一条腿坚持打坐。 雪奴天光未亮便外出打猎,在封冻的山涧旁去皮放血,回到山洞将猎物放上烤架。再去捡些白雪回来化成水,让周望舒擦拭身体,净面漱口。 周望舒脱下锦衣白袍,他的皮肤白净健康,浑身肌肉紧实,紧绷的背脊跟猎豹似的优雅漂亮,胯间那物因突然受冷而勃.起,也是雄伟异常。 雪奴想到自己身上最丑陋的地方,更觉羞愧,根本不敢直视对方。 周望舒擦好了身子,穿上衣服,与雪奴围坐在篝火边,问:“这几日都是傍晚回来,可是猎物难找?” 雪奴将烤野兔撕开,放在洗净的树叶上,递给周望舒:“前几日,野兔都还肯出洞吃草,现越来越冷,真是好难才逮到。” 周望舒身上有伤,加上身形高大,纵使再多几只兔子也是吃不饱的。 雪奴虽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将大部分都给了他,自己只留一小条兔腿,细细啃咬咀嚼。 周望舒想了个办法,道:“你去找些树枝来。” 雪奴立刻捡来一堆树枝,靠坐在周望舒床边,侧头望他,问:“做什么?” 当的一声,周望舒怀中的银薰球落在地上,他愣了愣神,不小心被树枝刺破指尖。指尖滴出一颗血珠,他赶忙捡起小球,继续编织,道:“做几个鸟笼子放在外边,撒上些炭火堆边掉落的食物碎屑,等雀鸟自投罗网。” “你真聪明,什么都知道。”雪奴可没做过这等精细活,明明是学着周望舒的模样,也清楚他每个编织步骤,但手指就是不听自己使唤。 周望舒接过他手中的东西,三两下编好,再递给他,道:“仇恨不值得拿起,不容易放下。”他莫名其妙地叹了一句,其后便不再言语。 洞中幽静,只有树枝摩擦的沙沙声,听得人耳朵痒。 临行 鸟笼捕猎缓解了两人的食物危机。 然而,随着天气转冷,山里的动物彻底没了踪迹。雪奴怕周望舒觉得自己没用,不敢以实相告,只好背着他烤制猎物,再将肉块切成细条,装在两个用树叶卷成的小筒里——其中一个先垫些撕碎的树皮,故而表面看来,两人吃得都差不多。 只是到了半夜,雪奴必然会被饿醒。他腹内空空,鸣声如雷,根本无法入眠,更怕这响声将周望舒吵醒,只好像在匈奴大营时一样,不声不响地爬起来,跑到山洞外头练功“充饥”。 雪奴先前修炼的,是父亲所传的佛门心法。 其实,说佛门并不贴切,他只是从刘曜口里听得一句调侃,道这口诀像是佛经。说传授也不贴切,他不过是偶然听得几回后记在脑中,再于天山飞雪下数十个凄冷寒夜中,独自跌跌撞撞地摸索着练习罢了。 幸而雪奴悟性极佳,虽修习日短,体内仍凝出了一股极细的真气。 此时,他回忆着老麻葛所授的《光明神诀》,反复尝试开启气海、运功催动真气,起先数十次总是不得其门而入。可雪奴并未灰心,专心地与功法进行较量,到后来竟连饥饿与寒冷都抛诸脑后。他正凝神屏息地进行第十五次失败后的又一次运功,忽然脑中灵感乍现,仿佛有一扇石门訇然中开,气海里锁住的所有真气猛然迸出。 温凉如水的佛门真气,炽热如火的光明真气。 两股气息相互碰撞,水火不容。雪奴对此始料未及,被逼得生生吐出一口鲜血。他忙不迭地刨土把血迹掩埋,同时向洞中探头探脑地观望,见周望舒面色安详仍在梦中,这才松了口气。 雪奴随意抹了一把嘴角,竟还要继续练功。 他心中感慨,《光明神诀》果然与自己先前所练的佛门心法天差地别。佛门武功庄严深厚,均是自外而内。先与万物合一,将天地间的真气凝聚于手掌,再流转周身,最终汇聚于丹田、沉入气海。拜火教的功法则奇巧诡谲,是自内而外。先将所有的真气纳入丹田,再运功打开气海,通过修炼,令真气与自身合同,最终达到随心所欲。 这回,雪奴首先全力控制好气海的开合,继而放出少量真气用于修炼,感觉真气缓缓流过周身,如同光明普照,饥饿感也逐渐消退。 雪奴睁开双眼,见东方既白,心中略有些踟蹰。 他心想,那日遇见的三个黑衣人均是拜火教的高手,可见天山武学极其高明,若自己能上山拜师,得到指点,说不得也可练成神功。 然而,母亲曾告诉过他,拜火教早在老麻葛那一代就已分为两派。 一派从天山上走了下来,进入云山,过寻常牧民的日子,正是他的族人。他们信仰光明神,却放弃了对极致武学的追求,只想要现世的安稳。另一派始终追寻至高武道,对阿胡拉有着狂热的崇拜,他们不像是人,更像是神的奴仆。 两派水火不容,即使雪奴隐姓埋名,也难免因为对待信仰的不同态度而露出马脚,此路不通。 再看周望舒,此人既能不远万里前来查案,决计是有着长远考虑、不会轻言放弃的人。 虽然乞奕伽嘱咐雪奴不要报仇,可少年的内心深处,仍旧留着一丝不甘。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跟在周望舒身边,见机行事,做一次“蚍蜉撼大树”的冒险。 天亮了,周望舒忽然睁开双眼,他的眼神一片清明,显是已经醒了很久。 “白马?”周望舒喊了一声。 雪奴低着头假装穿裤子,边跑边答:“这天气太也寒冷,我出去尿尿,感觉□□都要给冻掉了。”见周望舒眉峰微蹙,雪奴怕他疑心,连忙缩头缩脑地问了句“可是我的话太……粗俗了?”以试图掩饰。少年灰绿的眼珠子跟琉璃似的,眼白则极干净,合在一起如同不染尘的画中人,只是眼神满含担忧。 周望舒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摇头道:“我教你一招剑法。” “什么?!”雪奴瞠目结舌,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周望舒坐在地上,抡起树枝于空中轻挥一圈,道:“此招威力极强,只可在危急关头使出。” 雪奴仍旧疑惑:“可你,为何……” 周望舒手中握“剑”,好似瞬间变了个人,只问:“你学是不学?” “学!”雪奴斩钉截铁,目不转睛盯住周望舒。 “越女与袁公战,以竹枝为剑,守三招、攻一招,将其逼得化身白猿遁逃,她即为峨眉派的开山始祖。”周望舒又比划了一次,却不说招式手法,只问,“你有何感悟?” 雪奴眼珠子骨碌转了一圈,答:“人到武功高强时,随手拿起什么东西都能御敌。我当以越女为榜样,苦练武功,届时连妖魔鬼怪都不用惧怕了。” “道法自然。”周望舒摇头叹息,轻挥树枝,半点风声也未曾带出,枝头却已点在雪奴胸口,“学武不仅是招式,更在道心。不可急功近利、思虑过多,应当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记清楚没有?” 雪奴支支吾吾,点头道:“是。” 雪奴知道,周望舒一定发现了自己夜里偷偷练功,他话里有话,是在提醒自己,怕自己急功近利、走火入魔,于是更加钦佩与感激他,越发地认真起来。 “锋霜影雪。”周望舒收回树枝,边说边在空中比划,道,“此招手腕发力,挑起敌方武器、破其防御;进而剑身轻旋,连环冲刺五下。若是使用得当,可一招毙命。” 雪奴照猫画虎,将周望舒所授剑招完整重演,总觉得不得其神,喟叹:“可这太快了!我使出来,威力不及你十一。” 话虽如此,雪奴只看过三次便学会了周望舒的一招剑法!周望舒对他的表现颇感惊异,道:“未想你天赋过人,苦练一番,定有所成。” 雪奴不明白,疑惑地问:“都说您是江南天剑,我在您眼里头也算天赋过人?” “天剑?”周望舒眼神暗淡,摇头哂笑,道,“天赋如你一般,才配称作天剑。我三岁开始习武,此招学了两年,只是不愿令人失望罢了。” 雪奴知道不该多问,收起树枝,单膝跪地,朝周望舒磕了个响头,道:“您于我有再造之恩,当受此拜。” 周望舒嘴唇翕动,受此一拜,不置可否。 不过,雪奴终究是没能听从周望舒的劝诫。 他夜里修习《光明神诀》,进益不少,可运行的真气从无至有,六感越发清明。白日里单练周望舒的锋霜影雪,其攻速愈来愈快,最终可以树枝为剑,一招将剑刺入树干两寸。如此,他也能勉强猎得些落单的动物,令二人不至于饿死深山。 然而,随着学武日益深入,他心中变强的欲望与日俱增,仇恨如火苗般越烧越旺,根本没有办法不急功近利。 雪奴学成一招,只觉得不满足。 一次捕猎途中,他追逐着一只矫捷灵敏的野兔,未能一击即中,心中既气恼又难过。此时,他突然忆起那拜火教高手阿九的双刀功夫,当即脚尖轻挑,从地上随意踢起一根树枝,改作双手持“刀”式。 他边想边出招,竟毫无错漏地将阿九的动作完整重演。再回过神来,野兔已经被两“刀”四断。 见识到双刀的威力后,雪奴就瞒着周望舒暗自修习。遗憾的是,他所知仅为残招,即便勤加修炼,也不过是日渐熟练而已。 “我要报仇,这些都远远不够。”雪奴在地上堆了个小小的雪人,在它脑袋上放了一点绿叶,当作周望舒的玉冠,问它,“我偷学你的武功,行么?” 雪人不答,他便自言自语起来:“你说得对,此非大丈夫所为。那,你能收我为徒吗?”他自然等不到答案,只觉雪人头顶那点绿叶像是个绿帽子,横竖看着都不顺眼。 于是,少年手持树枝,轻挥一下,指甲盖大点的叶片便瞬间被划作两半,无声落在雪上。 雪奴收“剑”,转身回到洞中。 周望舒撑着雪奴捡回来的长树枝,正在洞穴中艰难地行走。 “您怎么下来了?”雪奴生怕对方不再需要自己,连忙跑过去将他搀扶着送到帐篷里,担忧地劝道,“当心伤口裂开。” 周望舒摆摆手,道:“转眼已过两月,大雪将要彻底封山。你我再留,定会困死山中。” 雪奴乍听要走,竟有些不舍,劝道:“您说得对,可你才休养了五十三日,腿伤必然还未痊愈,只怕会落下病根。” “五十三日?” “五十三日,我心里记得清。” “你今日去山下集市,采买些干粮。七日后,我们避开行人,走山间谷地回中原。”周望舒说着,给了雪奴几枚碎银子、一袋刀币,道,“关门附近的集镇,两种通货均可使用。匈奴人在找我,虽然我一向独来独往,可你仍须作些伪装,切记安全第一。” 雪奴把钱币收进怀中,扯了截黑布将头发包住,朝周望舒郑重地点头,道:“明日天亮前我一定赶回来!您不必担心。” 周望舒拄着拐杖,将雪奴送出山洞,边走边说:“我知你心性纯良,然幼年遭逢大变,思虑较常人更多。教你一招保命,将你带回江南,是希望你能放下仇恨,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周大侠,我只想自保。如果,真能跟你回到江南,我就将从前的事都忘掉,安安生生过日子。”雪奴双手握拳,坚定地答道,说罢不再停留,欢呼着冲进风雪中。 看少年在雪中奔跑,轻盈灵动如鸿鸟翩飞,周望舒本就温润的双眼,更添了一丝温度,嘱咐道:“白马!路上小心。莫要妄动杀心,也无须惧怕杀人。” 雪奴笑着挥手,边跑边喊:“是!您回去吧。” 大雪簌簌扑落,周望舒靠在石壁上,从腰间抽出一支仅手掌长短的玉笛,贴在唇边吹奏起来。 悠扬的乐声混着白色的霜露,从白衣剑侠的唇边流泻。 少年的身影消融于风雪中,笛声也由婉转变为激昂。吹到后头,乐声中甚至带上雄浑的内力,漫天剑气如雪花狂舞,割裂了树枝碎冰,如星火四溅。 “因祸得福,《飞鸿曲》总算是成了。” 周望舒握着玉笛,眺望远山,陷入漫长的等待。 雪奴满心欢喜,一口气冲到山下。 再往东北跑了十里,来到一座没有城墙的集镇,称云山边集——往年,胡汉边界常有战事,到处都是战火痕迹,集镇大都临时开设,商户们往往只是暂住其中。 然而雪奴虽兴奋,却也没忘了小心为上。他生怕有人知晓周望舒需要伤药,会在药铺里放下眼线,若自己配了什么药方便可能泄露他的所在,故而在集市中逛了好久,分别在数个商贩处采买,不着痕迹地将周望舒所需药材配齐。 再买足干粮,打个蝴蝶结将大包袱背在背后,雪奴心里止不住地大叫着:我就要去江南了! 傍晚时分,紫红霞光铺满万里雪原,商贩们慢慢悠悠地收拾货物。 “江南龙泉剑,冠绝天下!” “洛阳棠溪剑,名门所选!” “漠北七星刀!哎——!” 雪奴听得这一声叹息,心中生出好奇,停在摊位前,问:“七星刀如何?” 那店家摇头失笑,道:“便宜!嘿,您来一把么?劈柴狩猎,倒是能用上呢。” 雪奴听到“江南”二字,双眸一亮,再看那龙泉宝剑光华流转,连腿都迈不开了,十分想要拿起来试试招法。只是周望舒的武功轻灵奇绝,带着浓烈的南方特色,若自己公然以剑使出,怕是会教人认出,平添麻烦。 “刀,给我来两把轻些的。” “您拿好了!” 雪奴手里提着两把短刀,心中莫名添了一丝底气。 霞光散尽,日落月升,天色彻底黑了下来,集市上人烟不减反增,熙熙攘攘,格外热闹。 雪奴走到街头,忍不住被老乞丐说的故事所吸引。 杀来杀去的江湖事,引得他抻长脖子隔街眺望,侧耳闭目仔细聆听,脑海中浮现出金戈铁马、刀光剑影,直觉热血澎湃。 老乞丐:“那江南天剑周望舒,实是名不虚传。他单骑单剑只身出关,连挑塞北诸多马帮,为民除害,是大快人心!” 好事者应声道:“听闻两月前,他在白头镇一剑斩石爷,平了飞沙帮恶贼。侠之大者,仁义为先!无论胡汉,周望舒都不愧为大侠。” 两月前不就是自己遇到周望舒的时候?他竟不声不响,跑去把石爷杀了!雪奴不知为何只觉得鼻尖发酸,自作多情也罢,试想除父母外,何曾有人如此厚待自己? 正在此时,不远处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轻蔑笑道:“周望舒哪里当得起‘大侠’的称呼?” ※※※※※※※※※※※※※※※※※※※※ *这两天太忙,晚上加班熬夜,白天全天上班,更新晚了抱歉,不过还是会坚持日更了=3= 偶遇 雪奴听得有人轻蔑周望舒,张嘴便欲反驳,未料听客们闹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地同那人吵了起来。 人群中有人扯着嗓子嘲道:“总比你个臭乞丐强吧!” 如此大言不惭,竟还是个乞丐?雪奴心中好奇,顺着众人的视线望去,见那出言不逊的乞丐与自己隔了一条街,背靠河边的石栏杆,曲着一条腿坐在地上。原本,老人说书,附近的听客将街道堵得水泄不通,可雪奴的视线轻易地穿过了人群,落在那乞丐的身上,总觉得他也在望着自己。 那乞丐的声音极其洪亮,穿过人海,远远地传到雪奴耳中。 “大侠,自然非我……非岑非鱼莫属了!岑大侠十七岁独闯江湖,枪挑大漠神龙刁鹏云、刀斩金眼雕邱志,自龙门至玉门,悍匪莫不闻风丧胆。那周望舒呢?不过是个黑道小毛贼,控制江淮水路从中渔利,岑大侠将他挑了下来,还利于江南百姓。” 此言一出,听客们纷纷点头,有不少人都是赞同的,附和道:“岑非鱼十七声名鹊起,刀枪棍棒无所不精,至今未尝败绩。论资历、论武学,称得上是中原武林第一人!” 也有人不服,反驳道:“他入少室山修行数年,修为日增、自创武学,若清心寡欲当个和尚,说不得能成一代宗师。然其好色贪杯,流连风月场,如此邪性怎能称侠?” “你不曾喝过二十年的烈酒,怎能醉倒在十丈软红中?”那乞丐摇头晃脑,轻轻拍打着身后倚靠的石栏杆,仿佛是在哼唱着什么,继而哈哈大笑,无赖似的喊道,“反正岑大侠、周小侠,岑大鱼、周小虾。岑非鱼就是比周望舒大,哪里都比他大!” 雪奴只道这人是酒癫子,不再凑这热闹,收起好奇转身便走。 那乞丐占了周望舒的便宜,提起身旁的一只大酒囊,晃晃悠悠地离开了。他走后片刻,方才被他倚靠着的石栏杆突然“啪”的一声,裂作三段,噗通扑通落入小河中。 风雪夜,商贩们的摊位上挂起一盏盏风灯,橘色火光点点如豆,光影随风摇曳,朦胧梦幻,无比温馨。 雪奴腹内空空,伸长脖子东张西望,被一家卖馄饨的小摊给吸引住。摊主是一名老者,他熟练地舀起十余个浮在沸水上的馄饨,一把倒入碗中,再淋上一勺高汤、洒满浇头,碗口冒出股股带着香气的白烟,看得人口水直流。 雪奴抬腿欲往,却觉身后突然传来一股拉力,扯得他无法挪动分毫,心中登时惊疑不定,生怕临到头来突生变故。可又他想起临行时周望舒的嘱咐,伸手摸了摸自己方才买来的两把七星刀,立即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猛然回头,瞪着对方骂道:“你干什么?!” 可他并未看到土匪恶霸,入眼的,是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他身上带着股浓烈的酒气,就像刚从酒桶中爬出来似的,雪奴仅仅是闻见便觉得头脑晕眩。 他从那股刺鼻的酒气的冲击中回过神来,发现此人模样熟悉,不正是方才那个酒癫子、疯乞丐? “施主。”乞丐打着赤膊,胸前挂一串硕大的佛珠,他先是单手立掌,正正经经对着雪奴比了个稽首,继而瞬间色变,吼道,“你包袱里有肉啊!化点儿缘怎么啦?” 和尚化缘倒还吃起肉来了!雪奴不欲节外生枝,强忍着怒气,压低声音道:“化缘,化什么缘?我与你无缘,放手!”他的声音十分清冽,纵使隐含怒气,听来也教人耳朵舒服。 “相见即是有缘,我还就吃。”乞丐说罢,迅速从雪奴包袱中掏出块风干肉,后者完全未及反应,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乞丐泰然自若地咀嚼。乞丐吃完一块,又掏一块,笑道:“嘿!我饿了,你又带着肉,如鱼得水,即是有缘。我又吃,老天爷让我吃,怎么啦?” 雪奴活了十四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偏生对方还是个脑袋恍惚的醉汉,他不敢也不能把对方如何,自己被气得脸色发红,骂了句:“好不要脸的人,滚开!” 他使劲一把推开乞丐,系好包袱转身就走。 那乞丐没想到雪奴看似柔弱,手劲却如此大,被他推得一个踉跄,在原地单腿跳了好一阵。 雪奴心中正得意,却不知那乞丐何时跑到他身前去了,雪奴一脑袋撞在乞丐胸口上,当即眼冒金星,只觉这人穿着铁甲钢盔。 “你到底要干什么?!”雪奴不愿再忍,抽刀出鞘,沉声威胁道,“你既醉酒又肚饿,偷了我的东西,我可怜你、不与你计较了。若再胡搅蛮缠,休怪我刀下无情。” 乞丐闻言,脸上浮现出极夸张的惊恐神情,八、九尺高的大汉缩在地上瑟瑟发抖,抱头哭喊:“大侠饶命!不要杀我!” 集市上来来往往的人,都朝着两人望了过来。 乞丐来劲了,不住大喊:“救命!救命啊,杀人啦——!” 围观者甚众,雪奴羞愤难当,连忙把刀收起,一脚将疯乞丐踹翻在地,朝着馄饨摊跑去,喃喃道:“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恰是戌时二刻,馄饨摊上吃客寥寥,雪奴长舒一口气。 “老板,来碗纯肉馅的馄饨。” “好咧——!您坐好了,我给您端过去。” 雪奴点头道谢,找到角落的空位,背对人群坐着等待。抬头,漫天星河如瀑;回首,万家灯火辉煌。他不禁感叹:“今日怎么如此热闹?” 店家将馄饨摆在桌上,笑答:“今天可是元辰节呢。”他收了雪奴的钱,顺口说了两句吉利话。 雪奴很久没过节了,问:“元辰节?” “孟喜月的第一日,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人未到、声先至,酒气扑面而来。先前那醉醺醺的疯乞丐,不知何时已坐在雪奴身旁,大掌在桌上一拍,那馄饨碗便“咻”地滑到他面前。疯乞丐毫不客气,舀起一个便吃:“呼!好烫!你怎知我爱吃纯肉馅儿的?” “你怎么还死皮赖脸地缠着我?!” “我吃我的馄饨,与你何干?哎,馄饨真好吃。” 雪奴扑到桌上,双手抱住陶碗想将馄饨抢过来。然而那乞丐力气奇大,他既抢不动、又不好意思收手,两人一阵僵持。 疯乞丐眼睛骨碌碌转了一圈,仰头哈了好长一口气,雪奴不明所以,还道他要放弃。 不料,他竟……竟朝碗里做了个吐唾沫的动作! 雪奴吓得瞬间松手:“你恶不恶心?!” 疯乞丐哈哈大笑,将碗推到他面前:“给你给你,别客气啊。我没有真的吐进去,你尝尝就知道。” 即使那乞丐根本就没有吐口水,雪奴见了他的动作,哪里还会再吃?!他算是明白了,这人是有意纠缠,只得认命喊道:“店家,再给我来一碗馄饨!” 疯乞丐伸手比出食中二指,乐呵呵晃了两下:“两碗!” 雪奴既气又怕,挪到小桌对角的位置,偷偷抬眼打量对方。 这疯乞丐短发及肩,满脑袋凌乱卷翘,像是常年不曾清洗。可仔细一瞧,又会发现他身上干干净净,甚至带着股脂粉香气?八尺壮汉佝偻着吸溜馄饨,说不出的滑稽。可他面上悠然自得、极为满足,仿佛是在吃什么山珍海味。 “来喽——” 雪奴正看得出神,店家又摆上两碗馄饨。 “店家,这味道比二十年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疯乞丐将整碗剩汤倒进嘴里,再抢一碗,立即开吃,“我的!” 店家须发皆白,闻言颇感惊讶:“客官莫要说笑,二十年前,你才多大个?” 疯乞丐:“我七岁时头次出塞,在你这吃了碗救命的馄饨。” 未料,店家竟记了起来:“咸宁二年,洛阳瘟疫,出塞的人很多。但我记得你,你骑了匹白马,饿倒在我摊前。” 疯乞丐笑道:“是了!捐身赴国难,来参军的。” “你二十七?”雪奴踹了他一脚,没好气道,“怪不得脸皮忒厚。我付的钱,如何就成了你的?” 疯乞丐抱起陶碗把汤喝光,冲雪奴咧嘴笑。 雪奴被他看得如坐针毡,忍不住抬眼瞪回去。 疯乞丐是黑发黑眼的汉人,轮廓却极深刻。他双眉如刀,下巴上留着青皮胡茬,即使形容狼狈,也能看出是个极英俊的人物。最令人惊异的,是他的眼。普通人若是好酒贪杯,多半双目浑浊,可这人疯疯癫癫,眼睛却明亮如星。 只这一点,便能在芸芸众生中显出不凡,真是奇也怪哉! 雪奴打了个激灵,被他笑得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抱起陶碗背对这疯乞丐,小老鼠似的咀嚼吞咽。 他将最后一个馄饨舀起,张嘴欲吃。 疯乞丐突然并起食中二指,在雪奴背后轻点两下。 “你对我做了什么?”雪奴登时无法动弹,被疯乞丐双手掌着肩膀,转了个方向,大骂,“你这么大的人戏耍一个小孩子,还有没有廉耻了?” “最后一个,是最好吃的。”疯乞丐将脑袋伸过来,揪着雪奴的勺子,将馄饨吞下,明知故问,“这馄饨是你的?” 雪奴几乎要崩溃了:“我出的钱,我出的!” “你的钱?” “我的!” 疯乞丐在雪奴身上四处敲敲打打,对着他的头巾吹气:“你唤何名?倒是应我一声啊。”——就好像雪奴是变戏法的,能从帽子里吹出个兔子。 雪奴崩溃了:“你就是来找事的对吧!” 疯乞丐取出雪奴的钱袋,继而坐回原处,抬腿架在他大腿上。冰天雪地,他连鞋袜都不穿,脚踝却是热的。加之浑身肌肉虬结,雪奴知道,这是个练家子,内力深厚不畏寒冷。 “你也是个穷鬼。”疯乞丐懒洋洋地将钱袋倒空,对着银子细细查看,“这钱哪儿来的,嗯?” 雪奴心跳漏了半拍,这人在自己买刀的时候,就看出银两不对劲!他眼力太好了,他一定是来找周望舒的?他们是敌是友? 雪奴心中回转两次,答:“捡来的,全都孝敬给你。” “你二爷可没那么容易上当,从实招来!”疯乞丐嗤笑一声,手指勾了勾雪奴的下巴,明明是威胁,眸中却带着笑意。 他挨得近了,见雪奴双眼灰绿,唇红齿白,不住感叹:“还是个小美人,藏头露尾做什么?莫非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你!” “你舌头打结?只会大吼大叫,‘你你你’的,没半点风情。” 二爷鹦鹉学舌般嘲弄着雪奴,顺势扯下他的头巾。 空中新月如钩,漫天大雪纷飞,橘色的灯火交相辉映。馄饨铺子冒着袅袅白烟,街头巷陌人来人往,交织出一幅极温馨的冬日夜景。 雪奴微卷的赤发散落,整个人被朦胧的火光笼罩,灰绿双眸漾着翠而不妖的春水。 其中星星点点,都是世间的光明。 “你……要开光么?” “什么?叔,钱是我从一个白衣剑客身上偷的。他被三个黑衣人围攻,受了重伤,我便悄悄摸了他的钱袋。后来他向西北方逃走,你若现在去追,应当还来得及。” 二爷本已看得愣住了,却被这声“叔”给吓醒了,一手摸在自己的青皮胡茬上:“别叫得那么亲热,老子才二十七。” 说罢抬手,在少年身上轻点两下:“要说实话才行。” 雪奴被他解开穴道,如释重负,问:“我可以走了吧?” “砰——!砰砰砰砰!”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爆响,继而是接连不断的巨响。少年郎们嬉笑打闹,从两人身后跑过,带着湿冷的□□气味。 “放炮竹啦!过新年啦!” “爹!娘!回家啦——!” 雪奴怕迟则生变,道:“行了么?我就住在镇上,爹娘若还不见我回家,定会带人来寻。我想,您定还有要事在身。” 天际炸裂的烟花,倏然绽放,瞬间消失。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二爷抬头仰望,一掌扣在雪奴头顶,抓着头发将他拉至面前,眼神游过他的眉梢眼角、鼻尖唇峰,叹,“你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雪奴眼中映出二爷的影,他的嘴唇干涩、眼睫颤动,眼神中有一团冷火,两人便如此相对而视。这一眼,是秋去春来,是滚滚红尘中早已故去的深情。 他忍不住问:“你在看谁?” 二爷听见声音,如遭雷击,连忙将雪奴甩开,有气无力地答道:“不行,你得跟我去……嘿!你这小兔崽子!” 雪奴可不懂什么深情,觑到机会立即抽出双刀。 他本可用那招锋霜影雪一击突袭,想到这人身份不明,若让他发现端倪,说不得会连累周望舒。 故而这一击,使的是从阿九那里偷学的拜火教双刀。 刀路诡谲,锋刃直劈二爷面门。 二爷是个内力深厚的练家子,他纵使酒醉、反应仍旧极迅速,仅用双指拈着块碎银,“铛铛”两下便挡去雪奴的速攻,不止借势化掉对方力道,反将内劲蕴在碎银中,对准雪奴的两处要穴猛掷。 雪奴不懂点穴,只是不愿被打。他瞬间催动体内真气,无师自通地将气劲渡至刀身,勉强挡住那两粒碎银。 只听“铛铛”两声,碎银带着火光飞出。 一粒打穿桌面,直将地上的石板砸出个小洞!另一粒弹在二爷胸前,将他的大佛珠打烂一颗,其余珠子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二爷痛不欲生,双手抱头大喊:“拜火教妖人,你赔我珠子!” 二爷的行为令雪奴大为吃惊——如此关键时刻,这疯乞丐竟不顾对手的刀锋,趴跪在地,去捡他那滚得到处都是的珠子。然而更令他吃惊的是,这疯乞丐如何就认定自己是拜火教的妖人了? 雪奴满心疑问,却知道机不可失,且自己根本不是二爷的对手。想起他曾在白头镇上求人救命而不得,便知危急时刻是不能仰仗他人出手相救的。 毕竟这天地间,哪有这么多周望舒? 他扯起嗓子,大喊一声:“谁的钱袋掉了?好多的——金子!” 众人蜂拥而至,小小的馄饨摊瞬间被围得水泄不通,二爷则遭人踩来踩去,险些被扒了裤子。 雪奴哈哈大笑,抓起包袱撒腿就跑。 漫天烟花开开落落,黑色的天幕上,五光十色的光点被拖成细长的彩带,绚烂、瑰丽。 雪奴朝着周望舒的方向狂奔,置身风霜雨雪,穿过苍茫雪原,天地间的芜杂,仿佛都被他甩在身后。 雪奴憋着一口气,跑了大半晚,终于回到云山脚下,又累又困,腹内的馄饨早被消化干净。 更莫说这碗还少了一个,他没头没脑地想着,不禁“呸呸”两声,直觉那疯乞丐太也晦气。 他坐在背风的大树上,准备休息片刻,从包袱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打开,是两根木棍串起的拉丝麦芽糖。橙黄晶莹的软糖已被冻硬,然而闻到甜味,少年还是口水直流。 这是我给周望舒买的,雪奴想着,心生欢喜,我总算能报答他一次了。 “我这十几年,一直填不饱肚子。”雪奴对着麦芽糖说笑,偷偷从上面掰下一根细糖丝,捏在指尖,伸出舌尖轻舔,又笑,“若是去到江南,便不用愁啦。” 然而,他话音未落,后心忽然被一颗石子打中,整个人朝下坠落。 那瞬间,父亲的轮椅,刘玉坐在地上不能动的模样,走马灯般浮现在他脑中,巨大的恐慌如洪水侵袭。 “啊——!” 雪奴只觉得天旋地转,然而当他闭上双眼,却未等来落地的痛楚,而是掉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反应过来时,已被二爷打横抱着转了个圈。 疯乞丐将他压在树干上,脸贴过来,咬牙切齿:“小兔崽子心眼儿忒多,你倒是跑呀!” “滚开!”雪奴冲对方吐了口唾沫,自然被闪避过去。 二爷将他扔到地上踩着,嘲道:“还满地金子?你二爷的精元都要被人给踩喷出来了!” 雪奴见他浑身上下布满脚印,形容狼狈至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骂道:“臭流氓,活该!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是不会……喂!” 二爷脚尖探到雪奴腰窝,轻轻一踢,将他提起扛在肩头,朝远处走去,喃喃自语:“小小年纪不学好,信个邪教还要杀要剐,老子能和你个光屁股小孩计较?” “我可是有马的人!”二爷说着说着,突然没头没脑地喊了一声,满眼都是炫耀。喊罢,他倒真从林间唤出匹白马,将雪奴扔上去,用绳索勒住,反手啪啪打了两下屁股,笑:“屁股上几两肉都没有,拜火教的伙食也太差了。入我佛门多好?” 雪奴一时间被他弄得乱套,气闷大喊:“老流氓!你放开我!” 二爷拍马朝山上走去,笑:“你可别拍坏了我的老马,否则将你当个小马驹子骑上山去,看你还敢说这些污言秽语。” 雪奴气得就要吐血:“你血口喷人!你!你不想知道周望舒所在?” 二爷在他屁股上揪了把,骂道:“老子是傻的么?” 雪奴却欲哭无泪:“是啊。”不仅傻,还疯! 二爷摇头晃脑道:“此处上山只有一条道,顺着走,哪有找不着他的?” 雪奴用力踢在马腹上,可那老马只打了个响鼻,根本不叫一声。 他低头才发现,马儿头戴金镶玉刻的面具,嘴里塞着个黄金嚼子,腹侧挂精钢锁甲,甚至于马尾都被编成小辫。马蹄上也包裹的,是厚厚的丝绸锦绣,踩在雪地中毫无声息。 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 被存稿箱出卖,定时给我吐出来了。第二次发的才是修好的,多了八百字呢qaq 误会 雪奴被疯疯癫癫的二爷抓住,满心担忧的却是周望舒的安危。 自己被捉,仅仅是技不如人。可若他将二爷带往山洞中,从而危及周望舒的性命,则是不仁不义。也许是因为太久没过上“人”的日子了,雪奴对外物已经没什么渴求,只要活着,他便能苟延残喘下去。他只知道,要活,便要作为一个“人”而活下去,因此人心中的道义无论如何也不可丢,与出卖救命恩人相比,自己的生死反倒是其次。 即使我自己逃不走,也须尽全力将这疯乞丐引开,雪奴心中思虑不停。 奈何那马儿似有神通,边走边摇屁股,竟将他一个世代游牧的羯人颠得哇哇大吐。三岁能骑马的柘析白马生平首次“晕马”,简直羞愧到不想活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雪奴忍着强烈的眩晕感,一面挣扎一面吼叫。 二爷翘起小指掏了掏耳朵,摘下腰间的大酒囊,咕咚咚狂饮一气,大掌一擦、嘴便抹净,笑道:“老子是你二爷,早先就说过的。瞧你这小小年纪记性竟这般差,果然是妖法练多了。” 妖法?他为何总说自己是拜火教的妖人? 雪奴又呕了一阵,忍不住心疼自己的馄饨,不过也因此想起来了一些。方才在馄饨摊上与此人交手,他怕暴露周望舒的招法引人猜疑,便以两把七星刀使出碧眼双刀客阿九的功夫,恰巧当时自己一时情急,莫名其妙地使出了一股极强的内力,内力灌注于刀身,将两枚碎银弹开,竟将桌板都砸穿了。 此人许是将自己错认成了阿九,雪奴心道,这是一件好事。 “喂!你这不识好歹的中原人,难道不知道你爷爷我是谁吗?”雪奴狡黠一笑,狐假虎威地喊道。 二爷哈哈大笑,在雪奴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答道:“年纪轻轻就出来胡作非为,长得跟个瘦猴儿似的,爷听过你的名号,今日一见更觉你并非浪得虚名。天山碧眼双刀客,阿九,是也不是?” 雪奴呸了一声,威胁道:“那你就该知道,此地乃是我天山派的地盘!周望舒是师父要的人,我们来了数十个师兄弟于白头镇截击他,任他甚么白衣剑卿,出了关便是一条网中鱼。我看你这模样半点不像个好人,多半也是要对他图谋不轨,若你就此收手,目的亦可达到。若你不识好歹,却决计没办法我们手上抢人!” 都说“双拳难敌四手”,任此人武功再高,面对数十个兄弟,哪有不退缩的道理?雪奴心里的小算盘,打得梆梆响。 二爷正在悠闲地喝酒,闻言噗嗤一笑,喷出一口酒水,骂道:“浪费!你、你个妖教美人,呸,妖人!欲以花言巧语,乱我心邪?二爷可不上你的当。” 雪奴撇撇嘴,“是祆教!臭乞丐。” 二爷摇头晃脑,喝酒:“妖教!妖怪的妖。” “祆教!你不识字吗?”雪奴几欲抓狂,从未想过自己竟有骂人不识字的一天。 二爷再喝了一口酒,继而将酒囊贴在耳边使劲儿摇了两下,听得其中水声,便知酒已不多。他想了想,反手将酒囊拿到雪奴头上,摇晃着倒了下去:“爷说是什么那就是什么!不愿做妖教,那便是袄教,大棉袄教!” 莫看马儿颠簸,二爷人也摇摆不定,倒出来的酒水却无丝毫偏移,正正淋在雪奴下巴上,原来是要帮他冲干净下巴上沾满的秽物。二爷冲罢,大掌在雪奴嘴上一抹,笑道:“嗨呀!好软的嘴,如何就去吃了袄教的妖饭?你们真有数十个师兄弟?” 雪奴:“……” 他若是未记错,方才这人用手才擦过他自己的嘴?雪奴不敢多想,随意编了个数字好取信于人,说道:“算上我,共有三十七人。实话告诉你,周望舒早已经身受重伤,我今日下山就是为他买药的,怕他还没上天上就死在半道,不是白忙活吗?纵使你不与我们抢人,此人无几日可活,你又何必得罪我们天山圣教?” 二爷闻言,眉峰微蹙,问:“他受伤了?” “难道我们还会对他手下留情么?”雪奴用他那少年独有的清冽声音说着这种话,残酷中带着一丝天真,给人一种无比诡异的感觉,“把腿给打断了呗。” 二爷眉头舒展,道:“你们有三十七人?” 雪奴以为他已经上当,终于松了一口气,笑道:“三十七人!” “你二爷万军从中七进七出,害怕你区区三十七个袄教妖人?驾!驾!”谁想二爷竟丝毫不惧,他狠狠一鞭子抽在马臀上,催马疾行而上,兴奋地喊道,“上山捉妖,抢空妖窟!” 二爷喊完,又回头敲他脑袋,问:“你们那三十七个兄弟里,有没有与你长得一般好看,年纪稍微大点儿的?年纪太小,下不去手,只能拿回去杀了吃肉。喂?喂!你怕不怕?” 他说罢,在雪奴身上轻轻点了两下,后者当即不能动作、无法言语。雪奴索性两眼一闭,安心装死,何必封他哑穴?我本就已经无言以对。 二爷一路上信马由缰,竟真找到了两人藏身的洞穴,当真邪性。 雪奴心急如焚,强行开启气海,催动丹田里的真气浑身乱窜,试图以此冲穴。可是二爷功力深厚,点穴手法奇特,任他如何横冲直撞,在觉得喉头腥甜时,还是只冲开了哑穴。 “师兄!有贼人来了小心……唔!唔唔唔!” “你个小妖人,打草惊蛇懂不懂?” 二爷根本不把对手放在眼中,反而是没料雪奴竟能强行冲穴,对他尤为好奇。他先捂住雪奴的口鼻制止他大声嚷嚷,再伸手贴在他灵台查探,继而面露异色,叹道:“好深厚的内力!双刀、碧眼、矮子,你还真是阿九?” “你才是矮子!”雪奴一口咬在二爷手掌上,骂道,“怕了就将我放开!” 二爷将内劲聚在指尖,再在雪奴颈间重重点了一下,立即令他闭上嘴,继而扛着他翻身下马,朝着洞穴走去:“我呢,有三不杀:一不杀亲朋,可你我非亲非故;二不杀良将,你毛都没长齐呢,也算不上;三不杀孩童,你们胡人显老,我看你定是未及弱冠。故而我不杀你,却不得不教你些东西。” 雪奴心中惊惧到了极致,却口不能言、无法动弹。 幸而二爷走到洞前,其中却是空无一人,地上的篝火根本就没点起来,根本没有人活动过的痕迹。 周望舒抛下自己,独自走了?雪奴半是庆幸半是失落,心想,算算算,毕竟我于他已没甚用处,他也不必真带我去江南。若他能因此躲过一劫,我即便是死了,也了无遗憾。 二爷眉峰紧蹙,额前一道悬针纹如利剑高悬,沉声道:“人来过,他被你们弄到哪儿去了?” 雪奴翻了个白眼,腹诽道:你问我,倒是让我说话啊。 茫茫夜色中,忽然传来一声暴烈的笛音。 “哈哈!月下吹箫,不是你还能是谁?”二爷将雪奴扔到地上,头也不回地走出山洞,朗声道,“穴道十二个时辰后自行解开,你且在洞中面壁思过,莫要继续学那妖教邪术,害人害己。” 这是周望舒的笛声,他竟然还在!雪奴想要叫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更要命的是,二爷走到洞外,转身一掌劈下。洞顶的石头被拍得开裂掉落,将整个洞口死死堵住,只余几丝缝隙。 雪奴倒在地上,视线穿过石缝,天地都是倒转的,只能隐约看到一些、听到一些。 他看到周望舒在吹笛,感觉到笛声中饱含雄浑的内劲,仅是乐音便能将飞沙走石碎冰乱雪全都卷至半空,劈头盖脸砸向二爷。 二爷站定雪原中,不为外物所动,漫天星河月色落入他眼,令他的双眸星辉闪耀。他伸出食中二指,于空中拈来一片枯叶,放在唇边轻轻吹响。 笛声激扬,梵音袅袅,两股强劲的真气在空中激烈碰撞。 “砰——!” 两股乐声同时停下,真气于半空炸开,将地面砸出个巨坑。 周望舒拄着一根木柴,从洞穴对面土坡上的大树后走出,长舒一口气,欲哭无泪:“二哥,你来救我,还是消遣我?” 二爷施展轻功,魁梧的八尺大汉,兔起鹘落就到了周望舒面前。他两指捏着周望舒的下巴,仰头轻笑道:“一走就是两个月,妓馆里的鸭子都要被老子嫖光了!” 周望舒收起玉笛,拍开他的手,念叨起来:“我那是风雅地,听曲享乐、谈笑风生,可不是拿来让你嫖的。倒是你,浑身脂粉气,像只老鸭子。” 冰天雪地里,二爷只穿一件玄色锦袍,上衣解开掉在腰间,赤膊赤脚,油亮健硕的胸肌袒露在外。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模样,也笑了起来:“我当时正与老冯喝酒,听乔姐说你被人围攻,失了下落已有月余。可把我吓着了,衣服也不曾穿,连夜就骑着马来了。” “你和老冯喝酒,也要脱得精光?”周望舒提起木棍,点在二爷小腹上,笑道,“幸而你早养了一身膘,可以御寒。” 二爷捉住他的木棍,随手扔掉,拍干净自己胸前的雪花,将周望舒打横抱起,拿在手里掂了两下,道:“叫你不要来,偏不听老人言。饿得没剩下三两肉,还好意思比你二哥长得高?” 二爷八尺余,周望舒近九尺,明明是后者比前者高上些许。然而,二爷看起来就是高大魁梧些,抱着个大男人也毫不违和。 最令雪奴吃惊的,还是周望舒的笑容。心中不禁好奇,他们是兄弟?看起来却不是一路人。 周望舒闭眼,掐着太阳穴,道:“你就别学我娘说话了,烦得嘴里长燎泡。你如何寻到我的?只怕是见了我刻有暗号的银子,那羯胡少年……” “你别话多,观音菩萨下凡么?”二爷跨步上马,长吁一声催马下山,“你知我有三不杀,那小胡孩跟个鸡崽似的,自然是放了。” “屁话,他人呢?”周望舒闻见二爷身上酒气熏天,根本放不下心,伸出两根手指比在他面前摇晃,问,“这是几?” 二爷甩开马缰,颠儿颠儿地以双腿夹紧马腹,低头掰手指,半晌答不出来。 落难 周望舒叹气:“你喝醉了!醉酒误事。” “那个阿……什么?忘了,那个妖教小美人儿,自然是被我给普度了!”二爷知道周望舒仇视胡人,生怕他执意要杀人,故而假模假样双手抱头嚷嚷了好一阵,继而出其不意地迅速点了周望舒的睡穴,“你老实歇着,咱们明日去把事办完,早些回家过年。” 佩着金羁的白马晃晃悠悠,片刻后便融于风雪。 雪奴倒转的视野中,在他看来,周望舒仿佛是走入了青天,自己则像块石头落在冰冷凡间。 他躺在幽黯洞穴里,眼泪顺着面颊滑落,哭着昏迷过去。一股北风倏忽灌入洞穴,尚挂在他脸上的一颗泪珠直接被冻成了冰晶,少年面色苍白如雪,浑身都蒙上了一层霜露。 雪奴不敢再等待任何人,期盼任何人,不知过了多久,他便被冻醒过来,睫毛颤动,睁开双眼。 是时,天光已明,他试着催动真气冲穴。 但这次不似先前幸运,真气不受控制地在体内乱窜,将他逼得喷出一口鲜血,瞬间又昏死过去。 云开日出,光影交错,云霞飞舞,昼夜更迭。 雪奴无数次尝试,无数次失败被反噬,一次次地努力,乱窜的真气仅仅只能让他不被冻死。然而纵使整个人已在死亡边缘,他仍旧只要一恢复意识便尝试冲穴脱困。 奈何屋漏偏逢连夜雨。 第二日子夜过后,雪奴的穴道并未如二爷所说的那样自行解开。他痛苦,却不能叫喊;他挣扎,却无法动弹。死亡如阴影笼罩,雪奴心中惊恐、悲伤、彷徨如江河入海,汇成一股,端的是五味杂陈,不知如何描述。 他努力让自己睁开双眼,只求万不要像母亲那样,在雪地里一睡过去便再不能醒来。 再过几个时辰,雪奴实在疲累到了极限。他再也撑不下去,干脆彻底开启气海,催发出所有真气,让它们完全不受管束地在体内狂奔浪涌。 他在这剧烈的冲击下双眼充血,浑身青筋鼓胀,仿佛下一刻便要从体内爆开。 雪奴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啊啊啊啊啊——!” 少年凄厉的吼叫响彻山谷,紧接着是一声巨大的轰鸣,洞穴整个炸裂塌陷! 天山山脉,荒漠冰原。 二爷单手策马,灌下数口烈酒,再将酒囊杵到周望舒嘴边。 周望舒只喝一口便罢,摆摆手,道:“喝酒伤身。” “兀然而醉,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二爷闭目长叹,将酒囊拿回来一气喝光,嗤笑道,“咱们家小云多金贵。” 溪云是周望舒的字,他实在懒得跟个醉鬼计较,嘲道:“唯酒是务,焉知其余?二哥,人若心有愁绪,不是借酒消愁,便爱胡言乱语。如今看来,你两样都占了。” 二爷面色通红,晃晃悠悠,道:“不喝酒的男人,那还叫男人么?”说着说着,一脑袋栽在周望舒肩头,瞬间打起呼噜。 周望舒认命地接过马缰,叹:“于事何补?” “你……不懂……”二爷梦中仍在与周望舒吵架,咕哝着,“大哥,我害了……大哥。” 两人连着骑了一日两夜,终于赶到北匈奴营地。 “吁——!”二爷将马缰一甩,火烧屁股般跳下马去,扒在路边的树桩上哇哇狂吐,对着那棵树桩大骂,“这匈奴的水土专克老……恶!” 周望舒将马牵到路旁:“它日行数百里也未见不适,到底谁不是男人?都让你不要多喝了。照夜,待会儿听到笛声,劳烦你过来接我们。” 照夜通体亮白,在夜中如有辉光,打了个响鼻表示明白。 二爷终于吐完爬起来,大摇大摆走到周望舒身前,曲腿蹲半蹲,懒洋洋道:“得!没马骑了,快骑你二哥脖子上来罢。谁让你没了腿呢?” 周望舒不愿与他分辩,将一杆粗树枝做出的拐棍扔到照夜蹄边,继而单腿跳到二爷背上,立即便听见耳畔风声呼啸,见四周景象飞速向后倒退,不禁赞一句:“好轻功!” 是夜无星无月,茫茫雪原凛风如狼啸,凄清萧瑟,是个潜行入营的好时机。 “娘——!” “过去!”周望舒皱眉催促。 二爷莫名其妙,风雪太大,一切人声在雪幕中都显得极渺小悠远,他大喊着问:“什么?!” “李雪玲出事了,快过去看看。”周望舒揪着二爷的耳朵向他解释,“她是刘渊之妻,十四年前胡汉议和,带其四子刘玉前来为质。大哥的儿子被抓来为奴,便是由她作翻译卖给了中原商队。 “方才那声‘娘’喊的是汉话,是……刘玉喊的?”二爷登时紧张起来,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疾速狂奔,不想却还是晚了一步,“遭了!有人捷足先登。” 他们赶到时,只见两名汉人少年。斯文的那个,抱着个女人的尸体,黑壮的那个抽刀呲牙,俱是悲愤交加。 黑壮少年刘曜见到来人,立即挥刀挡在身前,大吼:“你们是什么人?滚开!休怪我剑……” “你让开我看看。”二爷在刘曜身上轻轻一点,将他定在原地,大摇大摆走上前查看李夫人的尸身,见其双手握着一把华美匕首、颈间一道割伤右深左浅,下了定论,道,“她为何要自刎?小子,她死前见过谁?” 斯文少年刘玉面露迟疑,反问:“你是齐王的人?” 二爷摸了摸胡茬,不答他的话,再问:“还挺机警,你就是刘玉?” “莫说废话,他当然是刘玉。”周望舒捂住二爷的嘴,不让他再乱搅和,朝刘玉说,“我是周望舒,你不必信我,但请听我一言。” 刘曜不服,咆哮着大喊:“你都被岑非鱼打得屁滚尿流了,如何信你?!” 周望舒面无表情,可语气却透着毫不遮掩的轻蔑,嘲道:“岑非鱼算什么东西?在下手中有怀沙楼,背后有江南望族,目的是对付乌珠流。我猜你们也是恨毒了他,如何?” 刘玉抹了一把眼泪,先是斥责刘曜,继而恭维周望舒,道:“久仰周先生大名,不知有何赐教?” 二爷将周望舒的手扯下,逗弄孩子似的朝着刘曜龇牙咧嘴。 周望舒懒得管他,朝刘玉说:“长话短说,你想不想回中原?” 刘玉点头,道:“日思夜想。” 周望舒:“三年后,你为我办一件事,我保证令乌珠流身败名裂、死无全尸,且让你被刘部帅风风光光迎回中原。” 此时的刘玉一无所有,甚至他唯一的、不那么光彩的依靠——他的母亲李雪玲,也已经莫名自刎于帐中。他根本没有资本与周望舒讨价还价,反而是必须抓住一切机会离开此地。先前他已失败一次,却也因祸得福,因巨石猛击后脑将脑中淤血撞散,此时下半身已经能够活动。 在恢复行走的日子里,刘玉反复琢磨,并不断责备自己太过莽撞。他是左部派来的质子,怎能轻易背弃盟约逃离此地?他必须想办法,名正言顺地回去,一则不显得他胆小怕事,二则顾全了两族的颜面与曾经的盟约。 故而,周望舒给他开出的条件,他根本无法拒绝。 刘玉当机立断,点头道:“好!谢过先生。” 周望舒自腰间取出一枚铜制刀币,上书“怀沙”二字,他将内劲蕴于掌中,轻而易举便便把刀币一分为二。 刘玉接过信物,见上面是个“沙”字,问:“你为何要对付乌珠流?周先生若觉不便透露,自可不答。” 周望舒摇头,道:“赵氏父子,国之良将。无奈为奸佞所害,天下不知其冤,此可谓‘国难’。今我知其冤屈,又有微末之力,若不助其沉冤昭雪,岂不是枉为人?” “先生高义。”刘玉站起身来,朝周望舒行了个礼,“请您务必小心齐王梁炅,方才的刺客便是他派来,向我娘探听赵桢之子的消息。” 二爷啧啧称奇:“你不是瘸子么?” 刘玉摇头道:“我出逃堕马、因祸得福。您知道我先前腿瘸,难道是见过雪奴?” 周望舒点点头,道:“他助我脱困,眼下身上带着钱,在云山边集一带。探营危险,过后我将回去寻他,你无须挂心。” 白雪奴?脱困?二爷脑中浮现出赤发碧眼的“阿九”,心里咯噔一跳,感觉自己可能、可能醉过头了。可叹一个奴隶,竟有勇气为救周望舒而假冒了阿九与自己周旋?! 他偷看周望舒一眼,心想,自己一是醉得不清,故而思虑不周,未能识破那白雪奴的谎言。二则是那少年内力深厚,他想当然地就认为对方确是阿九,如此一来便更加担忧周望舒要找胡人少年的麻烦。自己不杀孩子,可周望舒……反正,后来他瞎编一气,暂时稳住了周望舒,谁想竟闹出这天大的误会! 他怕对方知道真相后要大发雷霆,笑着打了个哈哈,道:“将他打发走了,带着个孩子总是不方便。你娘说了什么?”二爷心道,快快说完,我可得快马加鞭赶回去救他! 刘玉点头,答:“我只听得后面几句,娘说赵桢将军所出,自然是黑发黑眼的汉人模样,被她卖给中原商队,许是被带到江南为奴。” 二爷眸光一闪,面色沉了下来,问:“此话当真?” 刘玉:“千真万确。是了,你们快跑!我娘要求刺客去刺杀乌珠流,才以此情报交换。可他身边高手如云,刺客单人匹马怎能得手?刺客只重伤了乌珠流,现已带着情报逃跑。武士们俱已被惊动,快走!” 周望舒轻拍二爷肩膀,对刘玉道:“你节哀。” “善恶到头终有报。贫僧不为你超度她,小友珍重。”二爷垂眸转身,双眼陷在阴影中,“老子要去杀了乌珠流。” 周望舒一巴掌拍在他天灵盖上,吼:“你莫要犯浑!乌珠流要死,那也要死在大周的律法之下。” “有刺客——!” 锋镝声响,匈奴营地里数万支火把瞬间亮起。 二爷气闷地一掌劈下,将东南角那棵老槐树一掌两断,吹响口哨。 黑暗中一道白影如电,划破长空,照夜向二人狂奔而来。 “二哥,走!” “来日,我定要让他们每一个人,血债血偿!驾!” 一骑绝尘,自天山至云山,再到羌渠部落。 整个洞穴中极度森寒,尸体尚未腐烂,二爷将周望舒放到高处,只见浮尸遍野,不禁悲从中来。 “他是乞奕伽。”他背对周望舒,将须提勒的尸体从营帐中拖出来,又把所有尸体堆在枯柴上,“当年若非我冲动行事,也不会教他趁机潜逃,害了大哥。” 周望舒抓了把药粉,蕴足内力洒至半空:“你不能未卜先知。逝者已矣,你只改个名字,又有何用?” 磷粉纷纷扬扬,飘落到尸体上,光芒闪耀如同碎星。 “我对不起他。” 二爷点火,双手在胸前比出数个结印,念了段往生咒。 他私心作祟,背起周望舒,沿着他先前与雪奴逃跑的方向,一路走回那个山洞。 可远远望去,那山洞已经坍塌! 周望舒终于察觉不对,捏着二爷的耳朵质问他:“你到底有什么事瞒着我?” 二爷不住求饶:“我、我我,哎!我就是把那个白雪奴认错……错当成拜火教的双刀客阿九,就把他……” “你对他做了什么?” “他内力深厚,我就加重了点穴的力道,将他关在山洞中面壁思……三弟!三弟!你的伤还没好!” 周望舒强行翻身,滚落在地,拄着拐杖跑向废墟。他直接用手将碎石拨开,直到双手鲜血淋漓,也不曾发现雪奴尸身。 他满心悲痛:“你怎能如此草菅人命?!你放浪形骸惯了,竟忘了自己是谁!” 二爷自知有错,面色泛青,道:“我当时,确是有些醉了,这是我的错。可他内力深厚,根本不是一般人。你看此处,有血迹,有脚印?!他还是冲穴逃了出来,善哉!善哉!” 周望舒循着血迹,见雪奴确是往山下去了,面色稍霁。可他不愿理会二爷,自顾自翻身上马,缰绳一甩,跑了。 二爷杵在原地,看着地上那个被踩坏的雪人,道:“以后再不……不喝那么多了,至多三爵、三爵。溪云!你等等我啊——!” 却说雪奴当日强行冲穴,引得真气乱流,将洞穴冲毁。 尘埃落定后,只有一个灰黑的人影立在其中。 雪奴红发如血,绿眸如电,直直望向前方。他一步步走出废墟,却在洞口外的平地驻足,迟疑片刻。 地上,有一个小小的雪人,被人用树叶点上了一双绿眼,用树皮戴上了红发——那是周望舒做的雪人,在他离开的时候。 “周……” 雪奴闭眼,身体轻轻颤动,握拳的双手鲜血滴落。继而抬腿,一脚将雪人踩进冰雪中,朝着山下走去。 他一瘸一拐走到集市上,茫然地望着热闹的街道、喧嚣的行人,不知要去往何方。去江南么?他要如何走到江南,路途近万里,沿途到处都是抓捕胡人、贩卖为奴的军队。 “嘿,少年人,来一串拉丝麦芽糖么?不甜不要钱!” 雪奴回过神来,见一个笑容憨厚的老头,正挑着根长长的木棍,上面琳琅满目,是形状各异的麦芽糖。 他眼神黯然,失落道:“给我来一串,多少钱?” 老头笑得合不拢嘴:“两个铜刀币,不甜不要钱!甜吗?” 雪奴看也不看,直接把整个麦芽糖塞进嘴里,双目垂泪:“你骗人,根本就不甜。” 老头笑问:“是个什么味儿?你跟我过来,咱们说说。” 雪奴迷迷糊糊,跟着老头边走边吃,来到一个窄巷中,道:“是苦的,真的是苦的,不对……” 他发现麦芽糖的味道不对,可已无法反抗,当即晕死过去。 老头朝着朝身后喊道:“陈老板,这白雪奴可是上等货色!” 富态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道:“白雪奴少年漂亮,可也老得快,毛发旺盛不好伺候。三钱银子,不能再多。” 老头踢了雪奴一脚,道:“老头子干这行多少年了,是个什么货色能看不出来?这少年算是半个阉人,下刀的人功夫好,他既能人事又可省了你不少麻烦,声音没得说,毛发也不是问题。大过年的,您就给个四钱银子吧!” “个老滑头,成交!” 当雪奴再次睁眼,只见自己被关在铁笼子中。马车晃晃悠悠,身后是一堵城墙,墙上也不知写的是什么。 他的衣服被剥掉,值钱物事一样不剩,换了身粗布麻衣。 幸好靴子还在,靴子里的匕首也没被搜走,只要有矫诏,父亲便有沉冤得雪的一天。 笼子里还有别的少年,他伸手推了推对方,问:“这是什么地方?他们要把我们卖到哪去?” “洛阳。”那少年模样斯文,很有些书卷气,问,“你睡得也太久了,吃了多少麦芽糖?” 雪奴苦笑:“整个吞了。” 那少年面露疑惑:“都这种时候了,你还笑得出来。知道他们要将咱们卖到什么地方去?” 雪奴摇头。 那少年咬牙切齿:“模样一般的,被卖去做苦力。模样中等的,卖去为奴仆。模样姣好的……” 雪奴又乐了:“我算模样好的?” 那少年没了脾气:“你他妈长得……!你是不是傻的?你家大人呢?” 雪奴反倒笑了:“我一直想来洛阳,卖了又如何,你不会跑么?” 他说着话,催动体内真气,抓握住铁笼的大门,竟将锁住笼子的一根细铁链给生生掰断了:“你想走,走呗。” 那少年还没反应过来:“你……那你为何不走?” 雪奴垂眸轻叹:“天大地大,你能跑到哪去?不是饿死街头,便是再被人抓。若有心要逃,须得按兵不动,审时度势。你还走不走?” 那少年神色复杂,最终还是把铁链打了个结,不跑了。 雪奴想起二爷夜行万里,出塞救援周望舒。忽然明白周望舒比岑非鱼厉害的地方,就是他有朋友、有势力、不是单枪匹马。 他苦笑,挪到另一个角落,与那少年挤在一处取暖,问:“你唤何名?别怕,都是胡人,以后咱们相互照应。” 那少年思虑片刻,答:“我叫檀青,是鲜卑人,你?” “雪……我叫柘析白马,羯人。” 马车晃晃悠悠,驶向未知的将来,数十年的乱世,就在柘析白马踏足洛阳城的这日,悄然酝酿。 序章·玉门夜雪·终 春楼 洛水西来,将王都一分为二。 宫城在北,官衙府邸朱阙结隅,达官显贵冠盖习习;外廓城在南,四十九里七坊街冲辐辏,贩夫走卒俱是平头百姓。白日,货郎们自天津桥过洛水,入东西二市讨生计;夜里,桥上车水马龙,王孙公卿们至南市纵情寻欢。 泰熙三年四月,钟声五响,朝阳飞落,繁华王都缓缓苏醒。高大的金楸檀缀满粉白花苞,风起花枝乱颤,街道上光影浮动。 “花魁娘子,送春纳福——” 春光暖透人心,青山如是楼派出花车游街,花魁娘子临江仙在前独领风骚,尚未开.苞的新鲜少年少女在后点缀。 车上美人如云,男女皆有,透着盛世风光。车下行人摩肩接踵,有人锦衣华服,也有人衣衫褴褛,蒸腾着盛世背后的些许悲凉。 周朝自赵王收凉并二州兵权,胡汉议和通商,已出现近十七年的原初之治。故而,这车队中有几个胡人少年,便也不足为奇。 胡人天生颜色美,车队里最为打眼的,是个赤发碧眼的羯胡少年。 青纱帐随风舞,他软软地躺在高车上,长发披散如水波微卷,戴半张水滴形镂空银面具,只露出挺翘的鼻尖与薄唇,一颗唇珠鲜艳欲滴。 这胡儿年方二八,身长七尺二寸,肩宽腰窄,天生一副好骨架。因曾在塞外匈奴为奴,十余岁便被主人半阉了,浑身皮肤光滑洁白,像块温润的羊脂玉。 他自小跟乐班学舞,浑身筋骨柔软,精通七鼓,能反弹琵琶。在春楼中被调.教三年,健舞能跳拓枝、胡腾、胡璇,软舞能作长袖、白舞、折腰,乐器无一不精。 京中不少显贵都看过他的舞,知其雅号为“点绛唇”。 马车辚辚,招摇过市,留下漫天香风花雨,珠落玉盘似的琵琶声绕梁不去。点绛唇一对灰绿鹿眼波光流转,病病怏怏惹人怜爱。 然而他心中却怄得慌,不住抱怨:“饿极饿极,愣头青!什么时辰了?今天不会又没饭吃吧?” “刚过午时,你饿死鬼投胎?”鲜卑少年将脑袋从纱帐外探进来,他眉眼浓黑,面容英俊,靠坐在花车外缘,拨弄一把金镶玉的竖琴,“我说白……点绛唇,你又乱喊什么?冯掌事晚上将你吊起来打。” 原来,这辆花车上的两名少年,便是白马与檀青。可为何柘析白马刚摆脱了雪奴的蔑称,又得了个滑稽可笑的“点绛唇”? 却说永初二年正月,他好不容易逃离山洞,在云山边集因贪吃麦芽糖被人贩子迷晕,四钱银子卖给中原行商。 马车晃晃悠悠三四日,自关西至洛阳,穿过洛南定鼎门,进入晕着脂粉气味的花街宜人里。 那夜漫天飘雪俱是粉紫,面容姣好的少年少女被驱赶下车,脱光衣服任人挑选。 白马和檀青年纪相仿,一个明秀,一个英挺,被卖至城里最富盛名的春楼——青山如是楼,作了卖艺的倡优。 来春楼的人里头,不是风雅客,便是附庸风雅的,老板拿了一卷词牌名,挨个给楼中的倡优妓子作号。 入了青山楼,便只许称号,再不能提起自己的名。如此,柘析白马便换做点绛唇,檀青则为青玉案。 白马大字不识一个,根本不觉有异,但檀青是个读书人,可难受了好一阵。然而难受过后,日子仍要继续,被抓、被卖、受训。 韶华易逝,转眼三年过去,两人相互照应已是亲如兄弟。 白马无力地扫了把琵琶,道:“将来要让咱们做皮肉买卖,再如何打,也就是吓唬吓唬你。想我在匈奴的时候……不想提了,腹内空空,男儿膝下什么也没有,点什么鬼的名字。” 他虽已十六,却因身有残缺,嗓音未如同龄少年般发生变化,仍旧清冽干净,透着股雪水的凉意。用着抱怨的语气,也能让人听出柔软的委屈,看似天生就比别人更弱气。 檀青手中琴弦少拨一根,吓得不轻:“呀!你说老冯听到没?” “别自己吓自己,他又没长着狗耳朵。”白马靠在凭几上,琵琶扫扫停停,“一弦错,谁人能听?” 檀青视线游移不定,道:“方才那人看了我一眼。” “看你的人多了,不看才奇怪。”白马沿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一个白蒙蒙的影子。 檀青:“他本来没看,弹错才看的。” 白马饿得手抖,琵琶“铮”地弹多了个音。 那白影瞬间回头,遥遥朝着花车望来。 白衣玉冠,三尺剑,白马心跳漏了半拍,琵琶脱手而出。 幸而檀青眼疾手快捞住琵琶,嘲道:“还道你不担心。” “周……你说什么?”白马迅速接过琵琶,重新开始弹奏,“我是饿得头晕气短出癔症了,除了晚饭,再没什么可担心的。” 说罢,垂眉敛目,眸光瞬间黯淡。 花车颠簸,如乘小舟于风浪大海,载沉载浮。 檀青面色凝重,低声道:“虞美人跳楼那日,正好十四岁。按楼里规矩,先向恩客展艺,继而拍卖初夜——价高者得。可愿意对雏儿下重金的,哪有善类?当夜,她没法忍受,便从三楼一命呜呼。” 白马扫弦,想起他与檀青被买来的那日。十四岁的虞美人,漂亮得如同新鲜红石榴。 可她偏就在众人面前,从三楼跳下,摔得脑浆子都流了出来。 第二天,雕栏仍是雕栏,屋檐瓦顶的金粉,仍旧反射着熠熠日光。 “不怕,哥帮你想办法。”白马抬脚伸过头顶,脚尖轻勾,将青纱帐放下,“大不了逃出去,我可是逃过几千里的人。” 檀青“嘿”了好长一声,钻出帐外,随口道:“这话你三年前就说过,可一年又一年。你说你几千里都逃了,怎会受困于青山楼这几里地?定是骗我的。” “你只消练好哥教你的功夫,其余的,自然是哥我自己来打点,不必挂心。”白马老神在在,净占着檀青的便宜,然而慵懒的笑容中却深藏着几丝忧虑。 “去你的!咱们不陪.睡,赚不到几个钱。你遇到的达官贵人不少,人要给钱、赎身,你却都婉言相拒。你到底要什么?”檀青想不明白,看白马那副懒散模样,摇头叹道,“算,看你那绣花枕头的德行,还是等哥哪天发达了,回……回不了鲜卑,带你逃到江南去罢。” 白马听到“江南”二字,突然愣神,笑而不答。 花车慢慢悠悠开过,两个骑马的游侠儿也从车下走过。 “小云,美人有你哥哥好看?”二爷扔了颗碎银,打在身边人的太阳穴上,拖长了声音喊。 “去你的!”周望舒回头,策马扬鞭抽在他身上,笑,“箜篌弹得不错,琵琶像要杀人。走!早把事办完,你早回温柔乡。” 黑白两匹骏马,驰向宫城中。 事实证明,檀青并非杞人忧天。 青山如是楼只养三种人,一是卖身的妓子,二是卖艺的倡优,三是卖力气的掌事、打手和其余杂工。 当然,春楼也遵循大周律。入楼时,各自报上生辰八字,刻成木牌挂至后院的梧桐树上。男子年满十六、女子年满十四才算成年,卖艺的倡优若成年时尚无人赎身,便会被拍卖初夜,而后沦为风尘妓子。 白马心眼多,当初为掩藏身份,报八字时故意说小了整整一岁。 檀青生在五月初六,比他大半岁多,故而游街后一个月,便是他展艺卖身的日子。 两个少年同住,趴在窗边烦恼。 小院里的金楸檀高大,花枝正触到窗框,他们满心怒气无处□□,有下没下地揪花苞。 “卖了是死,卖不了是生不如死。”檀青心中本就郁闷,可现在,连卖身这事也进展得并不顺利,“不如,我们现在就逃?” 周朝开国时,武帝分封诸侯九十余,世族门阀无功受禄。此时执政的周惠帝,是个公认的庸君,任由国丈谢瑛逼走托孤重臣,为朝臣们加官进爵以拉拢帮派。洛阳城里遍地王侯,财宝布帛堆积如山。 世风侈靡,朝政腐朽,时人皆以阴柔为美。 檀青英挺俊秀,精通音律,倒像是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但客人很少买账,莫说赎身,初夜能否卖出高价还未可知。 “受训两年,卖艺不过半载,你弹琴唱歌连个笑脸也不给,在楼里都吃我的用我的,逃出去拿什么过日子?”白马掐着太阳穴,像是眼皮极重,快要抬不起来了,“更莫说那些杂役个个能打,掌事又成天把你盯死。” 檀青翻起白眼,活像条离了水的鱼,气得话都说不清:“我是、是……绝不可去卖、卖……总之就是不行!” “人若只知逃跑,总要走到绝路。”白马忽然睁眼,指尖发力,电光火石间已把整个花苞揪下,正正弹在檀青脑门上,打趣道,“横竖要卖,不如博个高价,自己能多存点钱。” 檀青扯着头发满地打滚,大喊:“啊啊啊——我不去!”他几乎陷入癫狂,直接张嘴把花苞吃了。 白马两腿一蹬往地上倒,跟他一起打滚:“你差不多得了!若实在不行,灯一吹换我上,瞧你那点出息。” 手下人卖不了好价钱,莫说自己日子不好过,更过不去楼主那一关,冯掌事为此操碎了心。 白马安抚了檀青,两人商议后,便主动请缨跳舞为他助阵。 然而,眼看日子临近,白马也开始头疼了。 展艺须精心准备,前两日都不准吃饭。饥饿摧折人心,他此生最怕的莫过于饥饿,挨饿时不知自己何时会死去,每刻都被死亡的阴影笼罩。 “我要跑。”檀青肃容道,对着铜镜里妖里妖气的自己皱眉。 “先前那些都不提罢,就说逃出去之后。”白马人看着弱气,却因数年来杂草般地生长着,力气出奇的大,强行把檀青脑袋一揪,继续给他画眉,“咱们是杂户,户籍纸在洛阳府尹手上不能动,出城门时如何对付戍守城门的中军?” 檀青:“你不是有个当大黄门的义父?求他出点钱赎身。” 白马笑道:“谁也不做赔本的买卖。我攀上董晗不到半年,做他在坊间的耳目,本就无甚大用,只不过因与其同病相怜,得些许照拂。勉强求他赎我还行,你?头次见他就指着别人鼻子骂。” 檀青擦掉眉粉:“我看那个殿中中郎就很喜欢你,有门儿吗?” “不过是个掌管宿卫军的小官。”白马将檀青的手甩开,给他涂唇脂,“再说,孟殊时若真心对我,无论如何,我都不可对他不义,陷其于危难,这是男人的担当。” 檀青一把推开白马,吼:“你平日处处当好人,谁都认作朋友,偏不把我当兄弟!” “我……”白马饿得脚步虚浮,没防备被推倒,竟因筋骨柔软而双腿叉开,劈了个一字马,“我日你二大爷,愣头青!” 檀青登时转怒为笑,踩在白马大腿上调笑:“你总是吹自己有神功在身,到底何时才能练好?那日初见时,一招断了锁……” “那锁链本就有缺口!”白马欲哭无泪,那日他与檀青被关在同一个铁笼中送到洛阳,为了唬住这愣头青,便假装淡定、实则使出了全部可操控的内劲,将本来就有缺口的锁链给扯断了,谁知檀青就认定了他有神功在身? 白马无奈道:“你知我身体残缺,练功本就不易,现在也不知怎的时好时坏。再说双拳难敌四手,被抓了咱们必死无疑。” 檀青将白马拖起来,朝他道歉,唉声叹气:“其实大丈夫能屈能伸,可我是……总之我与你不同,我可怎么办?” “就你金贵。”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说了你也不懂。” 两人各自都有秘密,白马看得明白,也不追问。 他帮檀青换上天青色的绉纱衣,道:“不管是谁,我会给他的酒水里洒寒食散。飘飘欲仙,还知道个屁?若不行,你便蕴足内劲将他劈昏,哥来帮你善后。” 檀青还是紧张:“呸!你别占我便宜。” 冯掌事扯着嗓子催促二人。 白马回骂两句,将檀青牵上台去,嘱咐:“孙子被剜膝盖骨,能征战天下;韩信受胯.下之辱,辅佐刘邦建立伟业。我们全须全尾的,只不过是时运不济。俗话说舍得一身剐,哎?你要忍住,檀青。”白马本欲筹钱赎身而后去往江南,谁知因缘际会,现在的他不能走、不愿走,只求一切顺利,自己能实现愿望,亦能攒够银子为檀青赎身罢,“再忍忍,哥真的有办法。” 檀青被他逗乐了,问:“你还想把皇帝拉下马?” 白马狡黠一笑,反问:“不行么?”此时的他一改慵懒习气,与平日简直判若两人,灰绿双眸玻璃珠子般透亮,叫檀青看了直觉背后有依靠,心里也有了底气。 檀青知道,白马无论如何都会全力帮助自己,他们已经共同度过了太多难关。他伸手在白马肩头重重拍了一下,道:“先谢谢了,兄弟。” 展艺 檀青肤白、眉目浓黑,此时额发全部梳到脑后,整整齐齐地束了个发髻。少年身长七尺五寸,头戴乌黑的小帽,身穿天青绉纱衣,越显得气度风流雍容,君子如玉。 他执一把琵琶,跪坐在铺满红毯的圆形高台中央。 身后朦胧纱帐中,白马腰肢紧窄柔韧,伏跪于地,作为檀青奏乐之伴舞助兴。 他偷偷望了一眼,见檀青敛目凝眸,气质出尘,便觉得自己央求冯掌事取消先前的安排、变一人独舞为琴舞相伴是对的。两人虽然都学过跳舞,檀青还有些功夫底子,跳起舞来比白马更有气韵,但若是让他如此不留尊严地献媚,只怕这愣头青会气得直接咬舌自尽。 虽然我那样劝他,白马心想,可谁在众目睽睽下做这样的事情,心中会不难过?我只是知道难过无用罢了。 琵琶声起,白马似是一把劲弓挽作满月,倏然跃起。 数十条长纱帐随风飘散,带着花香铺在客人的脸上。待得众人将纱帐揭去,禁不住爆发出阵阵惊呼。 白马赤发披散,戴半张镂空银面具,唇若涂丹,鲜红欲滴。他此时只穿一件宽大的石榴红纱衣,雪白的赤足在衣袍下若隐若现。 平日里,掌事们管教得严,白马在形容举止上不敢不讲楼中的规矩,且须尽力求得他人怜悯,如履薄冰地过着,好让自己的日子安稳一些,故而他惯常都是一副病怏怏、懒洋洋的模样。 然而,他毕竟是七尺男儿,跳起塞外的胡璇,端的是刚劲猛烈,隐隐透着一丝深埋心底的杀机。 再看满座宾客鸦雀无声,俱是心神荡漾,白马禁不住嗤笑一声,旋身急转如风,劲舞裙摆飞扬。他对着客人们将长腿踢过头顶,霎时春光乍现,再次引来一阵惊呼。 白马乘势将纱衣扯去,随手抛下台,见倒还有人上前哄抢,便扬眉笑了起来。他心想,我要仔仔细细看清你们的面目,今日受此大辱,明朝定来讨还。 吏部中郎刘端、工部侍郎余闻、太子少保李悦轻、襄阳王梁范……达官显贵济济一堂,为的不是上朝议政,而是在春楼里看两个少年人卖弄风姿。 白马仿佛看到远处天空中一片阴云渐起,山雨欲来风满楼,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纵使大周亡了,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家早已经没了,没有人将他当人看。 客座下一片哗然,只因白马红衣下不着寸缕,只戴着一身金雕银镂的首饰。 他自腰间抽出一把软剑,与檀青对视一眼。 下一刻,琵琶声疾如骤雨,剑舞越发清健旖旎,满室银光如乱雪惊空。 白马跳得正欢,却饿得手腕脱力。软剑不意间脱手而出,快如奔雷,奔着二楼雅座而去,闪电般刺入帘幕中! 白马自知闯祸,当即单膝跪地,不敢抬头。 “没吃饭是怎的?”冯掌事立即跑上台,捏着耳朵将白马拖到台下跪着。 冯掌事回头,见大堂中气氛不错,杂役来报贵客无恙,便暂时顾不上白马。他连忙着人搬来软榻,把檀青抱到榻上,[已删除],[已删除],[已删除]。 站在一旁的妈妈开始喊价:“鲜卑人面目英俊,高大健壮,胡儿年方二八尚未经人事,精气十足。” 正值此时,客座中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开个价,这白雪奴爷买了!” 白马眼中闪着恶狼般的凶光,抬头的瞬间,却立刻换作迷蒙的神情,望向那名不知好歹的客人。 喊话的是个玉面青年,生了一对上挑的吊眼,笑起来像极了正在捕猎的狐狸,阴毒而机敏:“掌事聋了?” 冯掌事赔笑,道:“桓爷,小的知道您是皇亲国戚。可行有行规,既入咱们青山楼,左右不过是为了买个乐子。” 玉面青年从客座跃起,落在台边,抓起白马的头发,迫使他仰头与自己对视,笑道:“爷就喜欢这个,你不开价,我便自己带走了。” 冯掌事跑下台去,劝道:“桓郁公子!这白雪奴尚未成年,按律不可接客。求您莫要与我们为难,小的这就着人为您换两个好的。” 桓郁一手就着头发将白马提起,另一手在冯掌事脸上啪啪拍了两下,骂:“我就喜欢年纪小的,就喜欢脾气不好的!” 白马偷偷打量,见这人面色潮红,似是吃多了寒食散。 他穿布衣带铁剑,座上犀角杯盛着紫葡萄酒,应是身无功名、腹无诗书,兜里更没有银钱。 京中桓氏乃是望族,以广陵王的岳丈桓温为首,冯掌事称他作皇亲国戚,这亲戚可不是随便敢乱攀的。只怕是桓温家中刚来洛阳的远亲,不晓得京中满城满朝金紫。 白马双手抓住桓郁的小臂,低头轻声道:“您弄疼我了。”他看似惊惶,实则暗自催发真气,把内劲蕴于掌中,看桓郁神思迷乱便趁机在他手上狠狠掐了一把,希望早些摆脱。 桓郁吃痛,甩开白马的手。可他当真是药吃多了伤到脑子,不怒反笑,再次将白马拥入怀中:“这匹马儿还挺烈?我更喜欢。” 三人相持不下,但看官们都乐得欣赏。 [已删除] [已删除] [已删除] [已删除] [已删除] [已删除] “白银八百两——” 喊价由低升高,勉强达到了楼主的要求。 台下,三人移至后台。 桓郁仍在喝醉似的撒泼,喊叫:“你们楼主好大的架子,看不起我也就罢了,连广陵王也看不起么?” 白马烦不胜烦,随口道:“爷您别生气,我们只看不起您。” 他知道桓郁吃多了寒食散,药性过后是不会记得今夜之事的,只不想他如此不依不挠。索性扑上去抱着这疯子求情,趁机一掌劈在对方胸前,见桓郁当时就疼得倒吸凉气,差点没笑出声来。 桓郁连吃几回哑巴亏,都不知道是遭到何人暗算,气得直接从袖中拿出个包着药粉的小布包,踉踉跄跄走上前,朝白马和冯掌事洒去,破口大骂:“给脸不要脸,爷今天晚上就拿你试药!” 迷药效果强劲,冯掌事当即昏倒在地。 恰在此时,二楼雅座中忽然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 “黄金百两,人,我要了。” 那声音如冰似雪,说话间不带半分情绪,却不怒自威。 檀青双目如电,循声望去。 那是方才被白马软剑甩入的房间,帘幕被放下后仍在微微摇动,隐约透出个白蒙蒙的影,温茶似的黑眼睛。 那是周望舒的声音! “卑鄙小人!”那是白马心中一惊,羞愤难当,瞬间生出迟疑,如此便因疏忽而吸入了两口药粉,登时头脑晕眩。他挣扎着走了两步,还是因为药效太过强劲,最终倒在桓郁怀中:“什……什么东西?” “不是瞧不上我么?今晚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好东西。”桓郁打横抱起白马,即使大笑也透着股阴郁的味道,“都给爷滚开!” 白马实在晕得不行,伸手摁住太阳穴。 他并没有放弃反抗,他可以忍辱负重在夹缝中求生,却绝不可受如此奇耻大辱。 白马悄悄将食中二指探入发间,拈住一根以红线系在发丝上的细小皮革带,两指挤压,革带中露出一截钢针。 他顺势用钢针的针头戳破指头,令自己保持清醒,柔声问:“桓爷,您要带我去哪?” 桓郁听得白马低头,心中高兴,答:“去个好……” 不料白马夹住银针,对着他的左眼弹去! “叮——” 银针落地,针头仅沾着白马自己的指尖血——他实在瘫软无力,可惜了,这招保命的飞鸿踏雪一击不中,已不能再用。 “你是月季花么,还带刺?”桓郁低头笑说,忽然猛抽下一耳光,压低声音骂,“贱人!”手打在白马白皙柔软的面颊,瞬息留下红印。 白马闭上双眼,紧咬牙关,努力使自己保持冷静。他心想,我身在春楼,不是什么王宫官邸,往日里难对付的人还不算多?光明常在,父亲、母亲、老麻葛,他们都在真神的国度守护我,这次,我能应付。 桓郁的声音却如同跗骨的蛆虫,在他耳边不停回响:“白雪奴肤色最白,拿来试药再好不过。” 白马先前遇到的人多少都还讲理,至不济自己还有机会下药。但桓郁不仅疯癫,还是个会用药的江湖客,一时间他完全想不出脱身法子。 桓郁见他惊惧无语,不知为何又起了兴致,笑说:“上回我买了个白雪奴拿来试药,只可惜那药炼得不好,他死时浑身血脉都是蓝的。若是练好了,当是绿色才对。是了!你这对眼珠子也是绿的,小鹿似的好可怜,和我的药相配。” 白马长舒一口气,强压心头怒火,心想,我为报血海深仇苦苦熬到今日,绝不能死在他手上。可我也不能强行运功,此时若暴露武功,即便杀了桓郁,下场也好不到哪去。只能先忍忍,待到我俩独处时再下手。 他反复劝慰自己,最终鼓起勇气,说:“爷,我陪你,只求你待我好些,别在众……” 少年心气高傲,他的声音本是清冽至极,然而深陷泥潭不得不低头屈服,这请求中更透着股屈辱和不甘,将桓郁那变态的心挠得奇痒难耐。 眼看白马就要被桓郁带出,却忽见一柄软剑疾速飞来。 软剑正是白马先前所舞的那支,剑身从桓郁左肋与大臂间的缝隙穿过,钉进铜板打制的墙面。 “谁?!”桓郁面色青白,大吼,“什么东西敢挡我的去路?你可知道我叔父是谁!” 白马被扔到地上,撞得几乎要背过气去。 “我的乖儿子,才来京城几日,便将你爹给忘了?你可是爹一把屎一把尿给喂大的,不孝,不孝!” 天地都是倒转的,白马只看到一个朱红的人影,他龙行虎步、身手矫健,几乎是话音未落便走到了自己跟前。 桓郁想要故技重施,手刚摸到药包,尚未反应过来就被对方一拳打碎了手腕。来人哈哈大笑,叫着“乖儿子”,攥着桓郁的手,翻转过来将药包闷在他自己的脸上! “你得多补补,尤其是这颗狗脑子。” 桓郁软塌塌地倒下,那人扯着他的腰带将他拖到窗边,也不知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竟能有如此神力,他直接单手将桓郁提起来晃了两圈,继而猛地扔出去,“这年头连狗也能来逛窑子,生意越来越难做喽。” 白马此时已经看不清东西,总觉得声音熟悉,却如何也想不起来,更怀疑这人也是个疯癫的——最后这句如何听来,都觉得是将他自己一并骂了进去。 男人向白马走来,他的脚步声极轻,应当是个内功深厚的高手。 他越走越近,但白马等了许久也不见下文,忍不住抬头偷看。 入眼是一只皮靴,扑面而来是一股淡淡的酒气。 男人居高临下地俯视白马,随手将软剑从墙上拔下。他盯着白马看了好一阵,才弯下腰,伸手将东西送回。 白马虽根本握不紧,却还是接过软剑,强忍着疲惫,道:“多谢,实在是为您添麻烦了,我自己可以。”他说罢,手脚并用地试图爬起来,奈何实在没有力气,每每刚一将自己撑起,便啪地倒在地上。那模样既狼狈又可怜,深深埋着一股不屈的倔强。 朱衣男人伸手,在白马脸颊上捏了把,他的指腹粗粝、动作野气,却没有带着任何□□的意味,似乎只是在确认白马的长相。 “你不必谢我。”果然,他摸完后便收手,将白马扛在肩头,边走边说,“难道不记得我了?我如此英俊神武的一个人,你如何就会忘了?奇也怪哉。” 男人开口就是一种十分熟稔的语气,像与白马是相识多年的旧友。 灯火摇曳,漫天柳絮被风吹入走廊。 春楼中,每个房间都是一个世界。或充斥着淫词艳曲,或是赤条条的白肉交战正欢,或是新来的妓子哭哭啼啼,整个天地光怪陆离。 白马被朱衣男子抱着,穿过灯火暧昧的走廊,回到自己的房间,只觉得他浑身滚烫,心跳极有力。 男子将白马放到床上,转身推门而出:“爷就住在楼里后院,你若想我,只管朝天喊一声,随叫随到。” 此人只怕是有病,这是白马昏迷前最后一个想法。 温泉 朱红的披风带着淡淡的酒气,裹着少年雪白的身体。 白马难得酣眠,他又梦见三年前的元辰节。云山边集飞雪漫天,热闹的街市上风灯盏盏,街边人来人往的馄饨摊上,破陶碗冒着白烟。他舀起最后一个馄饨,刚刚张嘴准备趁热送入口中,却被醉酒的疯乞丐半道抢去。 他被点中两处要穴,鹅毛般的雪花灌进喉咙。夜空变成了巨大的梦魇,乞丐的面目融于天幕,唯余一对清亮的眸子,变成天幕上唯二的璀璨晨星。 “你还我的馄饨!” “哗啦——!” 白马挣扎着起身,不料,一盆热水劈头盖脸落下。透过顺着睫毛流下的水帘,他看见衣衫整洁的檀青正站在床边,双目通红地望着自己。 “我真是失心疯了才来照顾你!”檀青原本抱着个铜盆刚走到床边,准备用热水为白马擦身,奈何被他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叫惊住,手中铜盆带着热水脱手而出,将白马浇了个满头满脸。 铜盆哐啷啷掉在地上,檀青呆愣愣地站在床边,手里还拿着条湿棉布,欲哭无泪:“不如直接在你枕头边上放碗馄饨,估计早八百年就能把你馋醒了!” “你没事?”白马头昏脑涨,迷迷瞪瞪地捏了捏檀青的脸,又在他屁股上揪了两把,最后才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如释重负,“没事没事,摸到你的贞操还在哥就放心了!” 檀青眼眶湿润,哽咽:“哥没事,先生他、他买……救了我,你呢?” “我也被人救了,好得很!”白马一拍胸口,将自己打得咳了起来,继而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未料那桓郁的药粉如此厉害,此时他的头脑仍有些晕眩,方一站起又立马栽倒在檀青身上,两个人便抱在一起滚到门边。 檀青破口大骂:“你是傻的吗?!” “是啊!”白马斩钉截铁。 两人相对而视,同时笑出声来。小小的房间内没有灯光,但劫后余生的喜悦却若有实质。 “怎么我身上……”白马抽抽鼻子,寻着气味一路走回床边,将那件朱红色的外袍捧起嗅了嗅,“好大的酒气?算了,洗个澡再回来说话。” 话虽如此,他却一面抱怨,一面仔仔细细地将那件外袍叠好,放在桌上,继而胡乱套了件衣裳,喊着话跑出房:“愣头青,看你干的好事!乖乖把被单换了,回来再打你屁股。” 檀青原本还想与他互骂几句,见白马一路跑得踉踉跄跄,出门时更是啪地一声撞在门框上,知道他此时还在难受,只是不愿表露出来让自己觉得愧疚。檀青心里实在很不落忍,喊了声“你路上小心些”,便认命地开始打扫这个烂摊子。 白马一路跌跌撞撞,偷跑到偏院中的温泉池子里。 他将长发挽成髻子,束在头顶,修长的脖颈连着漂亮的肩胛,站在齐胸深的池子里,像只凫水的天鹅。 白马差不多清洗干净,走了两步,靠在池边,憋了一口气将半张脸浸在水里。 他心中不停思虑——方才我听得分明,可以肯定出价买定檀青的人就是周望舒,他的声音带着冰雪寒气,纵使三年过去我也不会忘记。如此想来,我游街那日见到的白衣人应当也是他,当时他正策马向宫城行去。然而,白日入宫城的,不是贩夫走卒便是达官显贵,这几年我四处打听过,确定周望舒只是个江湖客,根本没有功名在身。那日,他到底是去做什么?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周望舒那样出尘脱俗的人,如何会来到青山楼参与妓子拍卖?难道他对檀青一见倾心? “不,周望舒不会喜欢我们这种人。”白马摇头轻叹。周望舒与父亲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与青山楼又有什么联系?一夜单骑出玉门,三年奔波四海间,他在秘密地谋划着什么? 旧案、灭族、宫城、青楼,一切看似毫无关联,但白马能够感觉到,冥冥中仿佛有人手捻针线,将它们全都串在了一起,一张巨网已经织就。 那个人,是谁? “呼——!” 白马将脑袋探出水面,灰绿的双眼蒙上雾气,映出水上的落叶浮沉。他侧头,问落叶:“你说,周望舒是不是把我给忘了?” “自然,他只会记挂赵桢的儿子。”然而落叶无情,随水漂流,很快就不见了踪迹,他只得自问自答,“他难道要为我父翻案?你说,他会为我的族人报仇么?” 哗啦一声,白马突然从水中站起,扯过岸边的浴巾擦身,喃喃道:“算,莫要异想天开,报仇须靠自己。可我的玉佩被人搜走,哪里还能找着?舅舅给的矫诏,我连看都看不懂,说是从乌珠流枕头底下偷得亦无不可,能证明个什么?” “我,能做什么呢?” 月白如霜,照得少年浑身雪白光亮。漂亮的蝴蝶骨,光裸的背脊,窄腰丰臀,两个可爱的臀窝,实是一副极美的出浴图景。 夜风起,吹皱池水,草木摇曳沙沙作响。 白马正想得出神,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一道灼热的视线落在自己背上。 他一回头,只见池边有一个人影。两人相隔太远,匆忙间一瞥,他只看到那人一对眸子映着月光,亮晶晶的,正盯着自己看。 白马吓得一个趔趄,叱道:“何人鬼鬼祟祟!” 那人听见白马叱问,仿佛离了体的游魂瞬间归位,抖抖脑袋仰起脸。他的上衣解开挂在腰间,油亮健硕的胸肌袒露在外,背着光看不清面目,隐约是个高大英挺的青年男人。 哗啦一声,男人跃入池中。 即使在水中,他行时却如履平地、足下生风,眨眼间就已走到白马身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白马,沉声道:“是我。” 男人身长约有八尺余,白马与他几乎面对面挨在一起,整个人都被他的阴影所笼罩,感受到一股极强的威压,直觉此人绝不好惹。一个春楼卖艺的少年郎半夜沐浴时脱得精光,突然遇上个雄壮武夫,不是白马胆小,而是现实令他不得不害怕。他吞了口口水,低声下气道:“恕小的失礼,打扰了您的雅兴。告退。” “转过去,莫说话。”男人突然伸手,抓着白马的头发把他压在池边,强迫他头朝前方,命令道,“别动。”他的手掌炽热,动作温柔,抚过少年雪白柔软的脖颈、肩胛、脊背,直到臀沟。 没有情.欲,像是在鉴赏玉器。 “客人,我不是……”白马浑身颤栗,几乎要背过气去,满心都是无可奈何的悲戚与愤怒,“我不是妓子。”他越说越没有底气,到最后几乎是声细如蚊,身在青山楼,谁能相信他是干净的? 其实此刻四下无人,若换了先前那头脑不清白的桓郁,白马早就动手了,可偏生对象是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武夫。白马很懂得审时度势,知道自己不是此人对手,就没有必要挣它个鱼死网破。 唯有与其周旋伺机脱身,才是解决之道。 白马想通此节,强行令自己镇定下来,放软了语气,央求:“贵客,小人遭逢巨变,不得已入楼卖艺,求您念在小人年幼,饶了我冲撞您的罪过。我这就去帮您找几个美人过来服侍罢。” “年幼?”男人一把捂住白马的嘴,凑到他耳边,侧着脑袋低声问,“多大了?” 灼热的鼻息混合着酒气,喷在白马耳边,他的恐惧到了极限,大喊:“十、十五,十五——!” 男人听过,沉默片刻,忽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同时将白马放开,叹道:“男大十五变!上回见你还是个小鸡崽,晃眼竟成了个小鸭子。” “是你?!”白马听得了这人的声音,便想起了七八分,再一回头近距离地瞥了他一眼,听完他的调笑,立马就全部记了起来——这不就是三年前那个倒霉的疯乞丐? 白马大叫一声,逃命似的跑出浴池。然而他跑得太快,浴池边的鹅卵石又十分湿滑,没跑出两步就脚下打滑,再次跌进水池。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二爷稳稳地接住白马,顺势把他搂在怀中,一手掌住白马的后脑勺,让他靠近自己,使两人鼻梁相触,笑着逼问:“甚么你你你的?说说,我,是,谁?” “疯乞……”白马刚喊出两字,直觉对方呼出的热气喷在脸上,万分危险,只得强压怒火,喊了声,“二爷,您别闹我了。” “你父母都是胡人?”二爷星眸闪亮,就是不肯撒手。 “我母亲叫阿纳希塔,父亲叫柘析曷朱,俱是羯人。”白马掩藏身份惯了,遇到有人盘问都用此话回答,此时脱口而出,料想二爷看不出假来,只是心中不解,问,“您何来此问?” 二爷听罢,笑着摇头:“你长得漂亮,不似寻常胡人深目高鼻,他们那样啊,不好看!自从见了你,我便一直寻思着找个胡人女子,生他十个八个跟你一般漂亮的儿子养来玩玩。” 他明明在笑,声音里却带着难掩的失落。 你才是儿子呢!白马既惊又怒,觉得被人侮辱了。偏偏对方比他强势许多,他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尴尬笑道:“您若喜欢,生他百八十个又有何不可?我不打扰您的雅兴,告退了。”说罢,挣扎着想从二爷怀中脱身。 “且慢!”二爷紧紧抱着白马,锁住对方不准动弹,“是你自己投怀送抱,还兴玩完就跑?” 他头发长长了一下,随意地束在脑后,刀眉、星目,剃净胡须后模样干净利落,整个人气度大变,可那股子疯劲儿还在骨子里,凑在白马面前,委屈地问:“刚才救你一命,不晓得知恩图报么?” “晚上救我的人,是你?”温泉里热气蒸腾,白马面颊绯红,愣愣地说,“那……多、多谢?” 每当白马忆起往事,总因为仇人与坏人太多且太过遥远,往往不知到底应该要恨谁。 有时候,他会觉得是二爷害得自己沦落至此。然而,那口麦芽糖毕竟是自己主动去吃的,若要论起来,还是周望舒教他知道糖有多甜。难道他要连周望舒也一并恨上?白马心头总有百般滋味,偏没有一种是恨——他要恨的人太多啦! 可他又十分矛盾,觉得这很不应该,只怕是自己被温泉的雾气,或是二爷的酒气给熏晕了罢。 少年低眉敛目,灰绿双眸中惊异、庆幸、感恩、疑惑、愠怒交替浮现。他心中原有些动摇,然而转念一想,方才叠好朱红外衣时,自己是多么地小心翼翼?而那衣袍却正是面前这流氓所有。 思及此,白马羞臊不堪,下定决心先把这人好好打上一顿才算,他低声喃喃道:“可害我沦落至此的,不也是你么?”他本是用着疑惑的语气,然而声音轻柔干净,听到别人耳中便像是委屈极了。 二爷听见他的呢喃,面上浮现出懊悔的神色,刚准备温言安抚。 白马却已悄悄运起一股内息,化作内劲蕴于掌中,突然发难。他使劲挣脱束缚,朝二爷胸口劈去! “哦豁?”二爷被打得猝不及防,可一点儿怒气也没有。他看着白马的架势,直道自己是糊涂了,忘了这少年是个内功深厚的练家子,若非如此,三年前他决计不能骗过自己。 二爷打算好好领会白马的武功,看看他到底是哪路神仙,故而不动不防,好整以暇。未料拳头打到身上,却挠痒痒似的,他白眼一翻,心道,那日难道真是我喝得太醉? 二爷想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装模作样地干嚎:“别打!别打了!疼!疼疼疼疼疼!好疼!” 白马出招迅速,可体内真气时好时坏,打在二爷那健壮的身上如泥牛入海,毫无作用。 他被二爷叫得心中生出一股邪火,越打越急、越急越气,下手失了方寸,拳脚乱七八糟,倒把自己弄得气喘吁吁。再看二爷不动不防却毫发无伤,白马简直恨不得一拳头闷死自己,最终不得不停手:“哼!” 二爷可怜兮兮地揉着自己的“伤处”,贼眉鼠眼地“偷瞄”白马,见他终于喘匀了气,这才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掌中揉按,温言道:“给你赔个不是,莫气坏自己。想打我说一声就是,二爷自己来,何必自己动手,打疼了没有?” 白马起先是觉得反感,这些话他已经从客人们嘴里听得太多。然而听着听着,他却觉得二爷的神情太过诚恳,话也透着十分的真心。白马从未想过,这个地方还有人会真的在意自己的感受。 而且,方才二爷……还救了他。 “你……不会要掉猫儿尿了吧?”二爷正经不到片刻,翘起一根食指,点在白马脸颊上戳来戳去。 “你!”白马欲破口大骂,可转念一想,这人武功高强,连皇亲国戚也敢随意得罪,大约有些背景,我若能给他留个好印象,日后或许用得上。况且我命若飘萍,哪有悲春伤秋的资本? 事已至此,不该感情用事。 白马想明白后,立即挤出一个微笑,道:“我不过是个逃奴,死了也不会有人伤心,劳您一直记挂,哪还能有怨气?” 二爷听了这话,瞬间没了玩心,将白马放开,自个泡在水中,摊手靠在池边,侧头瞥向白马,嘲道:“这不说实话的毛病还是没改过来,你心中怨我直说就是,何必阴阳怪气,怕个什么劲儿?” 变脸比变天还快!你这遇佛杀佛的疯和尚,谁见了能不怕?白马一阵腹诽,边擦身边说:“我是真心感谢您,否则我这辈子,怕是没有机会来到洛阳。再者,你忧心周大侠,夜奔万里出关寻他,我很是敬佩。” 现实如此,尊严、感情都须先放一放。 白马长得好,声音干净清冽,态度软和地说话,便仿佛每个字都用了万分的真心。 二爷尴尬挠头,问:“你生辰是什么时候?” 白马穿好衣服,闻言打了个激灵,心道这人看似粗枝大叶,实则心细如发,我不可掉以轻心,答:“原初……八年正月初一。”玉门关一役在原初六年五月,赵桢落难于关外,次年八月生下白马。 他到青山楼时,则谎报为原初八年正月,因为正月是周望舒让他看到希望的时候。 “所以那天你点了碗馄饨?”二爷思路清奇,不曾纠结他的年龄,而是突然想起馄饨,简直与白马默契极了。他仰头望来,眼中倒映着少年洁白的影。 许是他这对眼睛生得太好了,清亮有神,望着白马时便如同天上地下只看得见他一人。 白马莫名心动,傻了:“馄饨?” 那呆愣愣的模样,像个扒在洞口探头探脑的小兔子。 二爷吹了个口哨,摆摆手:“得,你回去吧,我之前说的话还算数,若有所求,尽管开口。待到你生辰时……” 白马懵了:“什么?你先前说了什么?不,我已是感激不尽,您不必如此。” 二爷侧头看他,眼神像两道钩子,舔着嘴,笑道:“生辰时,贫僧给你开光。” 白马过了好一阵才回味过来,惊得双目圆睁,心道自己真是傻了才会听这疯乞丐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他轻哼一声,蹲在池边,红着脸将二爷的左手从水中捞出,细细摩挲。 二爷一脸期待,还道白马已经为自己的魅力所倾倒,却不想他慢慢张嘴——突然使劲咬在自己大臂上! 白马实在装不下去了,大声骂道:“臭流氓!” 二爷吃痛,奈何白马因受外貌声音所限,且常年被逼着练春楼中人的形容举止,寻常时候实在难狠起来,这一声“大骂”听在二爷耳中,倒似在撒娇说情话。他浑不在意手上的牙印,反倒乐不可支:“老子说话算话,正月初一,非把你给——普度了!”说罢,伸出食中二指,捏了捏白马的鼻子。 度你二大爷!白马拍开二爷的手,丫子狂奔,片刻就不见踪影。 月光遍洒,天地间白霜一片,水中有一轮圆月。 二爷伸出两指,在水里一捞,那月亮便摇晃破碎,散成千万波光。 阴谋 夜半三更,春楼中大半房间灯烛已熄,细语低喘入春夜小雨。 白马趿拉着木屐,哒哒哒地跑回房间。天气乍暖还寒,他哈着气搓了搓手,从里边将一把小铜锁挂在门上,转身跑朝床铺边跑边喊:“青玉案!你就睡着了?”他见檀青躺在床上,裹着被子活像一条大毛毛虫,眼珠子一转,轻手轻脚地靠近,忽然一跃而起、两腿一踢,梆梆两下甩掉木屐,跳水似的扎进檀青的被窝里,冰冷的脚丫子蹬到对方小肚子上,笑问,“死了哦?” 檀青猝不及防,被冷得跳了起来,骂道:“你怎么没被淹死!” 两个少年相互殴打,终于精疲力竭。 白马气喘吁吁地趴在枕头上,拖长了声音,咕哝着:“洗澡遇到个酒癫子,晦气。” “跟我比晦气?今晚在台上,想死的心都有了。”檀青叹气,但不知想起了什么,眼神马上又亮了起来,兴奋道,“不过要说起来,你定然想不到!先生就住在后院,似乎也是青山楼的人。” 白马打了个呵欠,故作漫不经心,问:“他还好么?不,我是说,你的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檀青想着,微笑起来,道:“是个玉树临风的正人君子。” 白马恹恹的:“哦,怎么说?” 檀青并未发现他的异常,一面回忆、一面傻笑,道:“先生用百两黄金买了我的、我的初、初夜。”他见白马闭上了眼睛,也不知有没有在听自己说话,伸手在对方肩头拍了两下,“可当我被送入厢房,他却衣冠整齐,只让我坐下说话。” 白马翻身背对檀青,懒洋洋地问:“说什么?” 檀青睡在内侧,白马睡在外侧,他翻过身来,视线正好落在门上,说话间忽然发现门上窗棱边落着一道黑影,当即知道有人躲在门口偷听。 “你不舒服?”檀青发现白马语气不对,扳着他的肩膀将人翻过来对着自己,继续说,“先生让我帮他办事,然而反复告诫我,此事不可向第三人透露。” 白马捉住檀青的手,在他手心比划了个叉,指了指门,继而随口道:“我没事,累了,先说说你的先生。让你办什么事?不会连我也要瞒吧。” 檀青与白马相处日久,两人极为默契,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大声说道:“你有所不知!他见我时,脸上戴着个模样可怖的青铜面具,怪吓人的。他只让我叫他作先生,许是戴着面具的缘故,声音也瓮瓮的听不清楚。他说这事极为紧要,若我办好了,便可重获自由;若不能守口如瓶,便将葬身此地。” 可疑。 虽然二楼贵客厢房有帘幕遮挡,可是周望舒已经当众亲自喊价,他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若是有心之人,先听声音、再去稍微一打听,定然知道出价的就是他。 再者,若旁人没有一个知道他的身份,那么以檀青的“聪明才智”,就更不可能猜得出来了。更别说檀青根本就不认识周望舒,他又何必要遮掩面目?倒像是此地无银,故意引人猜疑。 白马思及此,不由疑心,喃喃自语:“难道不是他?” 檀青疑惑,用胳膊肘拄了拄他,问:“是谁?” 窗上有影,门外有人,白马不可多说。 “也许是我的一个故人,他心地很好,喜欢给雀鸟喂食。我猜那人多半是他,可又不知他为何遮掩面目,也许又不是他。”白马拉起被子蒙在两人头顶,道,“算了,你只要当心就行,万不可轻信他人。你的运气虽好,可福祸相依,应知世间的好事情多半没有白来的。” 白马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半。 若对方真是周望舒,听见这话多半能想起自己,三年前两人共同经历许多事,多少还是有些“共患难”的旧情,希望他会因此而对檀青好一些。若不是周望舒,这话就会让对方忌惮自己,他若怕身份暴露,就会对檀青手下留情。 檀青肚子里没有这些弯弯绕绕,他听白马说什么,就觉得他的意思仅止于此,笑道:“是。我还没谢你,白马,现冷静下来,只觉先前你所说的很都在理。” 白马眨眨眼,随口道:“自个儿兄弟,说这个。” 片刻后,少年们呼吸轻缓,翻身便已入梦。 门口窗纸上逐渐现出两个朦胧人影,晃了晃,逐渐消失。 待得偷听的人走了,两个少年蒙在被子里小声商量。 檀青有些紧张,问:“偷听的人,会是谁?” 白马眼神清明,道:“一,青山楼的人。二,你那个‘先生’的人。不过他既然住在后院,极有可能与青山楼是一伙的。” 檀青莫名其妙:“你这两句话,不都是一个意思?你就是说,先生是青山楼中人,他派人过来窥视咱们,他想看我是否如约而行不透露他的嘱托?可我好像,说得也有点多了。” 白马摇头:“不多,你什么都不说,反而太刻意。像咱们这样,说一半、留一半,才是人之常情,更能取信于人。现在,他多半已经信你。” 檀青:“信我?真的?” “信你是个傻不拉几的愣头青,刚好给他当刀使。”白马轻轻哼了一声,懒洋洋道,“青山如是楼原本就不是个寻常的地方,咱们早就在贼船上了。你难道从未注意?” 檀青摇头,不小心撞在白马脑门上。 白马一把推开檀青,捂着被撞红的额头,继续说:“其一,楼中上至掌事下至杂役,虽不知有没有特别厉害的,但多少都有武功底子。其二,你我来了近三年,京城中大大小小的官员,谁也不曾在这里找麻烦。” “有些特别没有眼力价的乡巴佬不算。”白马撇撇嘴,想起桓郁,补了一句。 檀青心思不如白马复杂,想当然道:“因为楼主是乔姐,她一个女人经营不易,请江湖客来看家护院很正常。再者,她人长得美,又八面玲珑能周旋,故而没有人找麻烦。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青山如是楼的东家姓乔,不知其名,早年丧夫,四处辗转奔波,算是半个江湖人。 她来到洛阳后喜爱京中繁华,从别人手中盘下此楼,治理产业雷厉风行,周旋于权贵间左右逢源,遂将一个小小的春楼发展成京中第一的风雅地。楼里人唤她作乔姐,稍有些身份地位的客人,大都给她个“小乔”的美称。 这奇女子近些年来已经不大抛头露面,行踪也无人可知,更不晓得多大年纪。白马只远远看过几次,觉得她总是三十出头的模样,肤白唇红,极其美艳动人。 白马摇头道:“掌事每旬向我们例行问话,有时则要指使我们去套客人的话,探听情报,询问消息,你觉得这也很寻常?” 檀青目露疑惑,道:“许是我不讨客人喜欢,未曾做过这事。” 那是因为你愣头愣脑,不被别人骗就已经不错了!白马翻了个白眼,只能自己思考。 “楼主,乔姐?” 他闭上双眼,回想起二爷与周望舒的对话。 三年前,二爷出关寻周望舒,曾说过“妓馆里的鸭子”“听乔姐说你被人围攻”,周望舒则说“别学我娘说话”。 白马从前不愿回想这段经历,况且天下同名同姓者多不胜数,他也未曾注意。现想来,乔姐莫不就是周望舒的母亲? 若真如此,青山楼极有可能是周望舒与其母“乔姐”二人的产业。 江湖上有周望舒照应,以十二连环坞作依仗;白道上有乔姐周旋,春楼在京城,人多是非多,可用以营利兼探听情报。另有倡优妓子被高官赎身,更像是把人安排进了朝廷,譬如泰熙元年花魁许韶华被广陵王梁遹娶回。 江湖上关于周望舒出身的传言很少。 许多人都只知道他是江南人士,自幼在蜀中峨眉山学艺,后来因缘际会结识了十二连环坞上代坞主,凭借其高强的武功和过人的胆识接手了这个位置。江湖人不知其与乔姐的关系,故而看不出这一明一暗两股势力,极有可能是在为了某件事而谋篇布局。 三年前,周望舒独自出塞,此举引发了三个后果。 其一,岑非鱼在他离开时枪挑十二连环坞,江淮水路的控制权落入江南望族手中。 其二,乌珠流派塞外匪帮追杀周望舒,多半是怕自己与赵王梁伦的旧事被查出。 一方面,乌珠流可能收到了赵王的指示,派人追杀周望舒。 另一方面,乌珠流害怕旧事败露,早早地就派人找到了白马的部族,在他们的饮水中下毒——是了!白马恍然大悟,怪不得当时自己一回到部落中,族人就全部毒发。 其三,齐王梁炅勾结天山派,三名剑客围攻周望舒,要从他手中夺取有关楼兰秘宝的“东西”。乞奕伽告诉白马,赵桢与曹三爵从虎符中发现楼兰秘宝,将其分为三块,二人各执一块,第三块令曹三爵秘密送与先代齐王梁攸。 梁炅自他父亲处继承秘宝的碎块,故而知晓其中秘密。 白马从前未曾细想,周望舒与父亲并无半点关联,梁炅为何要向他索要东西?若非周望舒偷了齐王的东西,那便是周望舒从别处得了父亲或曹三爵手中的东西。 白马觉得以周望舒的脾气,断不会做出偷鸡摸狗的事,可这事还能如何解释? 他想着想着,竟不知周望舒是敌是友了。 朝堂、江湖、匈奴牵连不休,白马直觉周望舒有一个惊天谋划。 赵家军旧案不止牵连着赵王梁伦、匈奴右贤王乌珠流,父亲留下的三块虎符碎片,更隐含了楼兰秘宝与瑟明帝国的强大军备,财帛动人心,多少人想要那宝藏? 自己一旦身份暴露,必定会处在漩涡的中心。 千丝万缕,一团乱麻,白马眉峰紧蹙,太阳穴突突直跳。他看了眼檀青,见对方肤白眉黑,英挺帅气,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对周望舒的计划有了个模糊的推测。 其一,周望舒曾经出塞查案,遇到过白马军的旧部,从舅舅口中得知了一些隐情,料想以他的聪明才智,一定已经清楚了其中原委。 其二,周望舒曾经向自己询问过“与你一同被抓的人当中,是否有一对姐妹”,当时族中的双胞胎姐妹只有自己的一对姐姐,他是想旁敲侧击,寻找“赵桢的遗孤”——要么是为了查案,要么是为了虎符碎块,要么就是为了灭口。 然而赵王与乌珠流都欲除之而后快,周望舒找自己,必定非是为了灭口。只可惜舅舅为自己隐瞒了身份,周望舒按照错误的描述去找人,决计是找不到的。 其三,周望舒出高价买了檀青的初夜,那价钱甚至可以为檀青赎身了,然而他或者二爷却没有对檀青动手,而是神神秘秘地让檀青去办事。 白马联系前后,不禁推测周望舒要以檀青为胚子,亲手捏造一个“赵桢遗孤”。他要用真假参半的方式,将旧案的真相揭开。 自己是否应当挺身而出? 白马犹豫了,一方面,羯族人背叛过一次,自己又没有信物在身,很难取信于人。另一方面,自己藏身暗处,更能自保。 然而他一想到檀青,心里十分过意不去,只叹是福是祸,现在都躲不过了。 檀青被白马瞪着,忍不住抽了个冷子,抱怨道:“你别那样看我,眼睛绿得跟狼似的。” 白马长舒一口气:“愣头青,你或许会有危险,但我会保护你。此间事了,咱们去江南寻个生计,给你娶媳妇过日子。” 檀青云里雾里:“怎的突然说起这个,我能有什么危险?我求先生连你一并赎了,可他未作回应。但你放心,我决计不会抛下你。江南就江南罢,咱们一块儿娶妻。” 白马哂笑摇头,给两人掖好被子:“睡觉!” 檀青突然想起什么,一激动坐了起来,问:“你先前不是问我先生说了什么?” 白马疲累至极,蒙头便睡:“我都知道,你不用说了。” “你就不能装装傻?总是这样话说半截惹人厌,我很想说啊!”檀青抓狂,无奈白马今夜已精疲力竭,翻个身就已经打起呼噜,他只能自言自语,“先生说,他就喜欢我这样、这样英气的少年郎,像个……武将,尤其是我知音识律。他还要教我骑马射箭,读书识字,然后让我为他去办一件极重要的好事,不过暂时不能告诉我。” 黑暗中,白马眨了眨眼,露出一片柔软的水光。 消息 洛京繁华,清晨宜人里的沟渠里飘着美人们净面梳头所留下的香粉油脂,芬芳斑斓天女巧手织成的锦缎。 白马早已再不寄希望于阿胡拉,可仍旧保持着对洁净的苛求。他虽彻夜未眠,翌日清晨照例五更不到便起床,抢在众人之前将自己收拾好。 晨光熹微,白马独自走过林荫小径。 凉风穿而过林,地上晃动着树木朦胧的碎影,叶片摩擦发出的砂纸声刮着耳廓。抬头,千万点新绿缀满枝头,始觉又是一春,又是一年。 哗啦——! 少年舀水净面,坐在水渠边的桃树下擦脸,对着水中的虚影说话:“当时我和愣头青同在台上,他为何不选我?还说要带我去江南。” 然而人有愁绪,水却无言,水波浮动着粼粼金光。 他揪了根细长桃树枝,每日都先将周望舒的锋霜影雪练上数次,树枝一点便破去一片枯叶。再折一支化作双刀,重复练习阿九那套不知何名的天山双刀。 枝头枯叶与干花簌簌扑落,水里少年的影碎成千万片。倒影始终默然不语,白马收“刀”身侧,只能自问自答:“许是我已长大,他不认得了罢。” 这三年,他的命运始终被别人掌握,过得如履薄冰,既要进行严苛的训练,也要应付刻薄的掌事和下流的客人,明里暗里收集消息,想尽办法寻找报仇的法门。指腹上的老茧,不是舞刀弄枪而成,便是拨琴扫弦磨得,为两文银子喝到吐出苦胆,没有尊严也没有气节,难怪周望舒不会认他。 憋屈,难过,很多时候白马都觉得再过不下去。 然而,当他想到自己还须拼命攒钱,托人四处寻找两个失散的姐姐,什么辛苦与耻辱,都能咬牙咽下。 白马仰头长啸一声,用力甩掉手里的桃枝,半枯萎的暗红花瓣铺满水面,随水漂流。他抱起木盆转身离开,忽闻不远处传来男人的低沉的吼声—— “去!莫要扶我,没、没醉!” 声音突如其来,惊得白马失手掉落手中木盆,盆子骨碌碌滚向地处,落入茂密的夹竹桃丛。他忙不迭追过去,踏入树丛便踩到条人腿,差点吓得跳了起来。 朱衣男人趴在岸边,右手杵进河渠,被白马甩掉的桃花枝勾在他衣袖上,枝杈纷繁如人的手指。男人怕是醉得不清,如何也甩不开花枝,以为有人在扶他,不住嚷嚷着:“去!去!去!” 白马本不愿多管闲事,只怕这人跌进河里淹死了,自己必定良心不安,匆匆忙忙帮他翻了个身:“……” 男人刀眉浓黑如墨,正是二爷。 白马心里怕他,可想着送佛送到西,还是忍着熏人的酒气,沾湿抹布给他把脸擦干净。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人抬起来,可喝醉酒的人身体沉,白马刚走出两步,便被二爷带着压趴下。他又继而拱着二爷硬邦邦的胸膛,从他身下钻出来,咬着牙半背半抱着把人挪到廊下。 白马愤愤地拍打二爷的脸,低声唤道:“二爷,你这样会着凉的。” 二爷醉得厉害,白马表面一脸无奈,心中却暗自窃喜,手上毫不留情,噼里啪啦对着二爷的老脸一顿抽,终于将他打出了一丝清醒。 “白、白的……淹死鬼?没醉!”二爷一把攥住白马冰凉的手,嚷嚷,“你!打我!我……我让我大、大哥揍你!”他显然还是酒醉未醒,睁着眼胡言乱语。 “起来吧,太阳都晒屁股了。”白马毕竟是个少年,多少有些玩心,不敢明着骂人,趁机嘴上占他便宜,“说说,你是疯乞丐,还是老流氓?” “爷是疯……乞丐?”男人眉峰紧蹙,似乎是在思索,一面喃喃自语。 眼看旭日东升,稀稀拉拉的人朝水渠走来。 白马低头,将耳朵贴在二爷唇边,听他说:“大哥,别走。” “你大哥是谁呀,那么厉害?”白马好奇,二爷与周望舒天差地别,必定只是结义兄弟,他如果有个大哥会是何等模样,为何令这疯疯癫癫的男人如此挂怀。 “这、这你都不晓得?老子的大、大哥,是大名、名鼎鼎的大、大哥,赵、赵……找不着了。大哥?”二爷半醉半醒,舌头打卷儿,半天说不清楚。不知他是否做了恶梦,突然挣扎着坐起,大喊:“大哥等我!” 二爷腰身好,呼吸间惊起而坐,白马未想他醒得这样快,根本来不及退让。两人几乎是脸贴着脸,四目相对,嘴唇碰在一处。 梆——! 白马手中木盆应声落地,涨红着脸窜出老远,头也不回地跑了。 二爷醉眼蒙眬,望着少年落荒而跑的背影,目光由呆滞转为清醒,再转为不可置信的惊异。日光落下,他两眼瞪得像只波斯猫,那对琥珀色眸子晶莹闪光,仿佛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 白马慌慌张张跑到房中,啪地把门拍上,狠狠擦了两下嘴。 房里,檀青已经不见踪影,他的衣物还在,惯用的琵琶却不见了,地面上残留着隐约的脚印,想必已被人接到后院的贵客居所。白马扯开衣服扇风,坐在桌边一面喝水一面擦嘴,总觉得唇上沾了酒气,无论如何也擦不干净。 他越想越气,恨恨地放下茶杯,却并未听见陶杯碰撞木桌发出的声响,目光落在茶盘上,只见杯子下面压着一张草纸。 纸上画了一个青瓜、一个马头,背面是一棵毛茸茸桃树,朔月在中——白马不识字,这是他和檀青的暗语。 “铛——铛——铛——!” 院子里,铜锣三响,美貌的少年少女身着天青色的练功服鱼贯而出,开始苦练才艺。 白马将草纸团起来塞进香炉,倒了些白水进去,逃命似的推门而出,一口气跑到练舞的偏院。 冯掌事手里软鞭子照面抽来,不留痕迹,却疼得钻心。数十名舞者被赶到一处,先开经络、再练动作,日光渐盛,众人的衣服也都差不多湿透。 到此为止,是做好了基本的日课,掌事打开记录用的书卷,笔锋轻勾,道:“今日跳折腰,点绛唇你来带。点绛唇?点绛唇——!” “啊?是!”白马满头大汗,饿得头晕眼花,止不住地喘气,耳朵里全是自己呼吸引起的嗡嗡响。 三年,他依旧不习惯那个滑稽的“雅号”,反应过来时又挨了一鞭。 临江仙唱起《出塞》,古拙的旋律带出昭君那柔情与豪气交织的绚丽色彩。 白马以背示人,只露出侧脸和闪着碧波般的绿眼睛,折起衣袖,勾起小腿,劲瘦的腰肢绷成暴雨降临时弯曲而不折的青竹。 他不以卖身求荣、以色侍人的“小人”自视,形态刚柔并济,神意是合于自然,是一个生灵在天地间以肢体的动静彰显生命的苦难与快乐,正如宋玉所言“张弛有度,圣哲所施”。 歌尽舞成,余韵不去。 “凉风习习,你却汗流浃背,在看什么?” 二爷猿猴般扒在偏院外一棵桃树上,偷看院内少年舞蹈,冷不防周望舒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吓得他一屁股摔在地上,怒吼:“走路不出声专躲人背后,你是鬼吗?!” 此人身形魁梧,桃树被他晃得厉害,青涩的桃子骨碌碌往下掉,正砸在两人头顶。 二爷一跃而起,抽出周望舒的玉柄剑,穿中一颗落在半空的桃子,反手对向自己,张嘴便咬,嘎巴嘎巴地边嚼边抱怨:“你家这桃子,真他娘的酸!” “唤你三声,不见反应。”白衣剑客不明所以,面无表情道,“乔姐说你昨夜连喝两局,日出也不见回来,怕是掉到水渠里淹死了,让我来收尸。” “那你可得把我裹在竹席里头抬回去。”二爷说话,桃汁儿飞溅。 周望舒一身白衣,连忙退避。 二爷得意笑道:“我初见大哥那年八岁,热血冲头离家出塞,在玉门关内穿越一处沙地,路遇流沙被埋了进去。他当时,也不过十四五的年纪,收到我父快马加鞭传去的书信,二话不说,单骑跑到关内寻了我数十里地。” 自从玉门一役,二爷便甚少谈及大哥。 周望舒不解,问:“乔姐总说你与我父怕是很对脾气。怎想到这事?” 二爷一手提起周望舒的后衣领,足下发力,将他带到高处的瓦顶,道:“大哥虽英武,却天生体弱,从娘胎里带着病。他把背我出沙坑,行了数里路,我奄奄一息,只记得他的肩宽却很瘦,背后有对突起的蝴蝶骨。”他说罢,朝偏院中努努嘴,道,“像,太像了。昨夜怎不选他?” “胡人,会落人口实。”周望舒循着他的视线,见青衣少年正面朝大树压腿,汗湿的薄衫紧紧贴在身上,现出宽肩、窄腰和突兀的蝴蝶骨,沐浴在日光下,整个人是发着光的雪白,“而且聪明过头,反倒不好。” 堂堂大周戍边将领怎能与胡人结合? 二爷挑眉,仔细查看周望舒的神情:“周道长你那什么眼神?我看你分明就是心疼,就是舍不得用他,莫不是动了凡心?” 周望舒神情坦荡,望着脚下摇头,叹道:“曾许诺带他去江南,全赖你一通搅和,未能成行。你若得闲,当给他说声对不起。” 二爷嚷嚷着:“屁话,昨夜咱俩个去偷听,他都被你害成那样,却还是你是个什么……对,是个‘极好的人’!是不是对你也有情?” 周望舒冷下脸来,道:“休得胡言乱语。” 二爷哈哈大笑,伸出食指勾了勾周望舒的下巴,被对方一巴掌拍开。他像是习惯了,也不在意,笑道:“你不要,我反正是要了。走了!” 周望舒没了脾气,指尖轻点,把二爷定在当场:“让你办的事办好了没有?” “总对哥哥动手动脚是个什么脾气?” 二爷嚷嚷着:“办了办了!姓刘的小子在天山习武,我的人几番周折已将信送到。据说他们两个现在武功不错,而且刘玉的父亲是匈奴左部帅刘渊,这人心思重,这十几二十年来一直苦心孤诣地熬着,眼下势力越来越大,断不会投靠赵王齐王之流。刘玉想要回中原,绝对会尽全力把‘那个人’擒住带来,他是个聪明人,稍一想就能明白你的安排。” 周望舒掐着太阳穴,问:“还有呢?” 二爷撇撇嘴:“你倒是先把我解开啊!” 周望舒不答,背对着他望向远方。 二爷无奈道:“昨夜第二顿酒是在外头吃的,请了国子学的老臣七八个,后来老冯又带来八、九个饭桶,二十几人喝得稀糊烂醉,跑到赵王府门口撒尿,说是‘尿谏’。只有你爷爷我……” “行了!”周望舒懒得再与他啰嗦,也不解穴,只道,“回头你若得空,替我跑一趟江南,找我大哥,两月未收到他的音讯。顺道看看四弟那边,听他说又遭齐王找了麻烦。” 周望舒说罢,闪身便消失无踪。 二爷随意一运功,便将穴道冲开,挠了把刺猬似的头发,坚持对着周望舒离开的方向把话说完:“你爷爷我尿得最远!嗨呀,剃个头去。” 然而话虽如此,他抬脚临走,远望偏院中又起了新的舞蹈,一条腿滞在空中也忘了。直看到日头偏西阳光刺眼,白马仰头擦汗发现了他,这才脚下打滑,噼里啪啦地滑了下去。 隐秘 白马见二爷从房顶摔下去,实在莫名其妙,喃喃道:“他到底喝了多少酒?晌午已过竟还晕着。” 然而,除了莫名其妙以外,他见到二爷时,心中不由地生出一些别的想法。 白马心里有恨,背上背着血仇,时常幻想自己如那些话本故事里的英雄人物,随便几个谋划就翻云覆雨。可他大字不识,空有一身真气无处使,根本没办法玩弄什么阴谋诡计。 原本要报仇,他只寻得了一条无比艰难的路。 在楼中多结识一些达官显贵,攀上贵人,最好能接触到赵王,即使做个下人也好,只要能埋伏在他身边伺机而动,不说翻案,就是不翻案,也能有亲手杀了他的一日。 若是不能接触到赵王,那就混进宫去,凭自己看人脸色的本事,只要过上那么三五七年,一定能混到个好位置。为此,他早在年初就已经认了大黄门董晗作义父,这也许是上天对他别样的“眷顾”罢。 故而檀青让他出逃的时候,他十分的犹豫。他不是不愿想办法出逃,而是心有挂碍,一直留在京中等待时机。他辜负了舅舅的嘱托,也辜负了老麻葛的期望,白马心中是矛盾的,可是复仇的欲望驱使着他,忍辱负重,一路向前。 这是后话,眼下不提也罢。 现在周望舒出现,一切便不同了。 按照白马与檀青谈话时的推测,周望舒找不到自己,就想要以檀青为胚子亲手捏造一个“赵桢遗孤”。 白马不确定周望舒的此举有何目的——他是单纯只想挖出真相、对付赵王梁伦?或是与父亲有旧,或是想要为国除奸?更有甚者,只是崇敬赵家军,不愿见忠魂蒙冤而倾尽全力去翻案? 他只知道,只要周望舒撕开一道口子,勾结匈奴乌珠流构陷忠良的赵王必定脱不了干系,这就够了,只要赵王能为他所犯下的过错偿命,白马别无所求。 他要亲手为父报仇,一定要搭上周望舒。 然而,眼下见不上周望舒,直路不通,他只好绕行曲径,先以跟周望舒走得极近的二爷为突破口。 白马刚刚练完舞,与临江仙配合得极为默契,回头向她打听道:“姐姐,你知道二爷么?” 花魁临江仙自幼长在青山楼,虽才二十出头,资历却很老,她知道的隐秘事情很多,为人也极重义气,白马很喜欢她。 今年初,虎头虎脑的檀青曾得罪大黄门董晗,亏得白马从中转圜才得无事。临江仙自此对白马另眼相看,白马也就打蛇随棍上,时常向她打听事情,两人的交情愈发好了。 美人朱唇轻启,笑道:“此人姓曹,是楼主的义子。他武功高强,知音识律,不光家财万贯,出手还很阔绰。只一点,此人好酒贪杯。” 临江仙果然知道! 白马继续追问:“他三年前也来这儿住过吧?大言不惭,说他把此处的……那啥,都……那啥光了。你知道,他说话粗俗得很,我不想说。” 临江仙捂嘴笑了起来,道:“你怎如此可爱?还去避讳这几个词儿!” “你是女子啊。”白马红着脸咕哝道。 临江仙伸手在白马脑袋上薅了一把,道:“三年前,他确实曾来住了几月。我记得这事儿,我还陪过他,以为他有隐疾呢。你不知道,这人点人陪酒,往往事还未办自己却先喝趴下了,跟个酒桶似的,竟也没喝死过去,多半是武功太好的缘故。” 临江仙说着,眼珠子一转,附在白马耳边低声说道:“兄弟姐妹们都说,即使把事办了也不亏。昨夜,为青玉案出钱的就是他,你打探他做什么?” “男的也喜欢他!”此问几乎是脱口而出,白马十分不解那人能有什么魅力? 临江仙叹了口气,道:“情爱发乎于心,原不必分男女。你长大便懂了。” 白马反应过来,脸一红,立即调转话头,道:“我就是随口问问,担心檀青愣头愣脑,可别吃亏上当。可昨天晚上明明是周……明明是别人喊的价,跟二爷又有什么关系?怎会是他出的钱?” 临江仙瞟了白马一眼,似乎想到什么,却是欲言又止,只说:“二爷这人很仗义,为朋友一掷千金也不是没有过,你管他呢?贵人们的事情,咱们还是不要多问的好。” 虽然这春楼可能是周望舒家的产业,然而展艺当晚必须先拿出真金白银才行。未想这邋里邋遢的疯乞丐,竟能随手一挥豪掷百两黄金? 白马心中惊叹,自己的月钱才几两银子,刨去吃穿用度、接济同行做人情,剩下的都用来托人寻找阿姊,幼小的内心受到了剧烈的冲击。 周望舒随口乱喊一句,二爷就能为他出那么多钱,可见这两人关系极好,必定是共同谋划大事。白马越想,越觉得自己猜得不错,若真能接近二爷,得了他的信任,也许就能问出他们的密谋。走一步看一步,接近了周望舒,说不得自己还有机会参与进去。 临江仙见白马神思凝重,出言打断了他,调笑道:“青玉案不是二爷喜欢的类型,我陪他喝过酒,知道他大约哈哈,大约是喜欢你这样的,你想去把二爷抢过来么?” 白马心不在焉,摇头道:“我哪敢呢。” 他见临江仙裙袍过长走动不便,连忙过去帮她把长裙挽好:“吃饭去么?实是饿狠了。” “还在找你那对姐姐?银子若不够花,只管向我要。” “攒点钱不容易,若非万不得已,我不会花你的。可姐姐,你不打算出去了?”临江仙是个有钱的,可白马不是轻易向别人乞讨的人,次次都是回绝。 临江仙莫名其妙,反问:“出哪去?咱们就在院子里吃罢,瞧你瘦得。” “多谢姐姐。”她既避而不答,白马亦不好再问。 临江仙自半年前檀青那事之后,一直都很照顾白马——给他加餐、置办冬衣,甚至时不时问他需不需要银钱。那种好并非施舍,且与对别人不同,白马真心感谢她。 风起花落,晨光甚好,莺莺燕燕聚在中庭大树下纳凉。 临江仙牵着白马来到树下,杂役把地方打扫后呈上饭食。 白马饿死鬼投胎似的埋头猛吃,他自懂事以来便甚少吃过饱饭,唯有吃饭时无法矜持。稍稍填饱肚子,他心里便又开始计较。 他想,我看周望舒年纪也不大,左不过二十七八,他对父亲的事应当不会太熟悉,所以我一直觉得他不会是父亲的旧识,更没有什么理由为父亲他们翻案。周望舒所知道的旧事,多半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不是他自家的长辈,那便是他的朋友兄弟。 三年前周望舒出塞遇险,乔姐让二爷独自前去寻人,可见此人不仅与周望舒是结义的好兄弟、与他家里关系匪浅,更是一个同样知道周望舒的密谋、知道父亲的旧案的重要人物。 而且单看二爷那模样,瞧着其实不算太老,略有些像是个历经风霜当过兵的人——白马前后一联想,禁不住要猜:二爷会否曾是并州赵家军?他会否是父亲的旧识?会否从自己身上看出蛛丝马迹? 唉,我这模样,就是他看出来,多半也不会往父亲身上想。毕竟,谁能想到大周戍边的将军会生下一个半胡半汉的儿子?说出去不仅令人疑其忠心,更会惹来笑话。 白马想着,自嘲似的摇头苦笑。 临江仙给白马布菜:“慢些,没人跟你抢。” “唔——”白马嘴里塞得满满当当,使劲一口吞下,“我、我又让你见笑了,你也吃。”他惯常安静待着,不敢引人注意,此时被如此照料,反倒受宠若惊。 白皙的小脸泛起红晕,让人觉得窝心。 檀青时来运转羡煞旁人,白马与他关系好,楼里人都看在眼里——檀青虽读书识字且精通音律,但不会讨好客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时常和白马同吃一碗饭。 有些无聊之人此时刺挠不到檀青,便来白马处嚼舌根。 “别看青玉案平日不声不响,竟也有苦尽甘来的时候。枉你处处照应,也不晓得提携你。”妓子心小嘴碎,妒火无处烧。 白马自视与他们不同,从来不愿理会,只轻笑摇头道:“人各有命,大家都不容易。” 临江仙则嘱咐白马,道:“听姐姐的,富贵都是水中月、镜中花,世间没有白来的好运气。你可莫再与楼中那些不三不四的人牵连不清,乱嚼舌根,不知何时便会让人割了舌头。” “嗯。”白马低头称是,不敢插手女人间的唇枪舌战。 然而他听了临江仙的话,却是心中一动。 他心道,临江仙自幼长在青山楼,虽才二十出头但资历却很老,她这话说得很奇怪,除了指桑骂槐,怕是话里有话地在暗示什么。 白马知道青山楼与周望舒的联系,故而不禁会往深处去想,临江仙知道二爷的背景、暗示檀青被接走并不是“白来的好事”,而且还劝自己不要多问,她必定知道更多秘密,只是不一定会全都告诉自己。 白马正想得入神,却有一名年轻貌美的妓子听了临江仙的“酸话”,不高兴了,当即回嘴道:“仙儿姐说得是极,怕是自己深有体会,我以后当小心仔细莫要被人抽了嘴巴哈哈哈。” 此话引得旁人捂嘴偷笑——从前,临江仙总被花魁一寸金压过半头,两人虽是好姐妹,但也时常相互使绊子。 泰熙元年,一寸金被惠帝长子、广陵王梁遹看中,接入府做侍妾,原名谢韶华。谢韶华临行那日,临江仙拦住她的轿辇指着对方的鼻子骂,最终被狠狠抽了十个耳光,成了当年楼里最大的笑话。 啪——! 出言讥讽的妓子正笑着,突然被临江仙扇了一耳光,听她慢条斯理地说道:“谁说不是?妹妹可莫要步姐姐的后尘,长个记性。” 那妓子面上表情还未变,泪珠已汩汩落下,登时捂着脸跑了。 众人又是一通哄笑,吃过饭后相继回去休息。 临江仙没什么胃口,望着埋头苦吃的白马,捏了捏他白玉似的耳朵,笑道:“咱们这出身入宫的,几人能有好下场?更莫说广陵王……唉,韶华易逝,她就是不明白。” 广陵王为惠帝庶长子,其母只是个宫女且被皇后毒杀,他的身后没有什么势力,常年郁郁寡欢,直到娶了一寸金,为心爱之人彻底改变。 周朝立嫡、立长、立贤,惠帝的皇后萧氏多年没有生育,眼下广陵王作太子实至名归,被册封是早晚的事情,一寸金也算是押对宝了。 临江仙为何欲言又止?她很重义气,决计不会嫉妒别人。 韶华易逝,是不是指一寸金选了一条必定会没有善终的错路?这条路的关键在于广陵王是否能夺得太子位,临江仙的意思,大概是广陵王会出问题。 白马想到便问:“姐姐是收到了什么风声?” 临江仙苦笑道:“左不过是街头巷尾传的那些。广陵王独宠一寸金,为她改了往日的脾气,跟从名师修学,礼贤下士,数次在议政时得到朝臣们首肯。从前广陵王年幼时,先帝便对他万分的器重,眼下今上对他也十分满意,你说还能有什么?谢韶华要享福了,可这时来运转的福气,当真能长久么?” 白马点头道:“我明白了。” 临江仙颇感惊异,低声问:“你明白什么了?” “天底下的父亲,都是爱儿子的。”白马想到父亲,他的面目已经模糊,但那一轮剪影,一直透着夕阳柔和温暖的金光。他看了眼临江仙,知道不好说破,只言:“即使天家,也有这人之常情。然而,有时候家业大了,父亲的偏爱只会让儿子被亲戚们仇恨。可是他的儿子说到底,似乎并没有与亲戚们周旋的能力,只要一着不慎,便会万劫不复,身边的人也会被殃及。姐姐,还是在为故人忧心。” 问题确实出在广陵王的改变上。 他无能继承大统也就罢了,可现在极有可能被立为太子。先前,白马与常人一般,只看到太子的好,却没有再想深一层。 太子位是一柄双刃剑,广陵王继承大统,就是断了别人即位的可能。 广陵王梁遹并非当朝皇后萧氏所出,一直为皇后所忌惮,这是一个敌人。 他的叔公赵王梁伦,早在惠帝为太子时就敢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白马不信他会对现在的太子多么恭敬,这是第二个敌人。 老国丈、谢皇太后的父亲、当朝太傅谢瑛,在武帝死后就将与自己同为托孤重臣的赵王逼出了洛阳,他专权干政、把持朝纲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是第三个敌人。 齐王梁炅虽远离权力中心,可从他对楼兰秘宝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来看,似乎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是第四个敌人。 现在随便数数,大的敌人就已经有四个,广陵王若真被册封为太子,届时,皇后萧穆淑、太傅谢瑛、赵王梁伦、齐王梁炅以及前后两代、数十个手握兵权的藩王决计再坐不住,凭他在街头巷尾那些传言中所展现出的智谋心性,白马可不相信这些人他都能对付。 即使广陵王敢于争这一把,即使他有些谋略,可他无依无靠,又能用什么去与人争斗?王妃桓婉,桓家,桓温?白马觉得桓家不过是广撒网罢了,若真是风口浪尖,他们不一定会站在广陵王的身后,因为他的路确实很难走。 白马不懂朝政,只是从人之常情来推断,就知道广陵王这样既没有势力依靠、也没有什么雄才大略的人,是很难在众多豺狼虎豹似的藩王、外戚间守住自己的江山的。 那么,一寸金也就有可能被卷入危险中,临江仙果然还是忧心一寸金的安危。 然而,一寸金既然能从众人中脱颖而出被广陵王看上,则也是个极聪明的女子。临江仙晓得危险,她自己更不会不晓得此路难行。 只怕此中真的有人在推波助澜,她不得不去,不能不去。 白马转念一想。 泰熙元年,广陵王纳一寸金为妾。 泰熙元年,周望舒出塞查案。 莫非这也是周望舒一早的布置?莫非他从那时开始,就把一寸金安插在广陵王的身边?他想要一个根本没什么势力的王子,为他做什么? 白马一时间没法再想得深入一层,不过他觉得朝廷越乱越好,乱了,他的机会也就到了。 临江仙见白马一脸兴奋,幽幽叹道:“谢韶华走时,与你一般大,却没有你这样聪明。俱是苦命人,你可莫要去走他们的老路,还是……为自己活着罢。二爷是个好人,若你喜欢,跟了他真的不亏。” 白马:“……” 临江仙摇头,明明是笑,却莫名带着些悲凉,唱着:“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楼塌了。” 白马抬头,见罡风自九天飞落,扬花漫天,云中有雾。日光是凉的,金粉浮光也是白的,天地间充斥着暴雨将至的征兆。 探听 “抢我馄饨、封我穴道、吓唬我,还说……说那样的话。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大混蛋。”约莫是被临江仙说的话给惊着,夜里二爷入梦,白马抱着枕头磨着牙,呓语不止。 他身披金甲,手握长.枪,踏碎成片的白骨,趟过尸山血海,来到红彤彤的婚房前。红烛帐暖,鸳鸯锦被,殷红的盖头掀开,面前赫然现出二爷那张野性的俊脸。 白马呼吸急促,翻个身猛然坐起,发现原是被子裹得太紧,此刻自己已被憋得满面通红、汗湿衣襟。他一面喘气,脑海中断断续续浮现着梦中的情景,恐怖血腥混合着梦幻绮丽,余韵久久不去。 我为何会做那样的梦?白马呆坐了一会儿,实在想不明白,只能猛捶枕头、一阵自言自语:“臭流氓,看我把你的老底儿掀出来!啊、啊——且!”说罢鼻尖一酸,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喷嚏。 四月清晨微寒,凉风自窗口钻入。 白马三两下穿好衣服,打着呵欠爬起来关窗,疑惑道:“昨夜睡前我不是关窗了么?” 窗外,一名黑衣人两脚勾在房檐上,倒悬于窗框右侧两寸处,收敛了气息,在空中微微摇晃。 啪——! 随着白马扣上窗户,黑衣人脚腕与腰腹同时发力,跃起至半空,继而一个翻身,稳稳当当地落在屋顶。他明明生得高大健壮,这一落地却未曾发出丝毫声响,仿佛是猫儿变来、脚底长着肉垫,可见是个轻功了得的人物。 此人穿着墨色夜行服,半长的头发高高束起,以一条腥红三角巾覆住口鼻,只露出琥珀色的双眼。他蹲在檐边,探出脑袋,饶有兴致地朝下张望,见白马抱着个磕破角的木盆向水渠走去,立即无声无息地踩着屋檐瓦顶尾行其后。 清晨雾气未散,花叶上蒸腾着微蒙的白烟。小径两旁林花着雨,都成了胭脂颜色。 白马值此年岁,抽条很快,为省钱,平日总是穿着不合身的宽大衣袍,紧紧系一条掌宽的腰带,七尺余的男儿竟也显得有些弱不胜衣。 他从林间疾行而过,无意间触动了道旁的树木,枝头水露带着落花砸下来,他便笑着把木盆举在头顶,高高兴兴地跑走了。 巨大的野牡丹花瓣间集满露水,终于不堪重负,剥地一声、落在地上,继而被黑衣男人大脚踩扁,瞬间零落成泥。 白马与往常同样,先折树枝练剑,再折一枝练刀。 只可惜他没有一个真正的师父,手里翻来覆去练的都是那几个记忆中的片段——即使出招已是行云流水,身法快至惊鸿游龙,其威力不过尔尔。更莫说他时常连饭也吃不饱,纵使真是游龙,最多也只能显出个泥鳅的模样。 耳际充斥着树枝挥动发出的咻咻声,漫天帘幕般的飞花落叶。 黑衣人隐在茂密的夹竹桃后头,明亮的双眸中映出白马天青色的身影。 修长的手脚,劲瘦的腰腹,细长枝条里毫不掩藏的杀意,那招招毙命的打法与白皙柔弱的外表极为矛盾。这个名为柘析白马的羯胡少年,纵使零落成泥,也无时无刻不在向天地宣示着,他的内心从未真正屈服于任何事物。 咻——! 一道微弱的气流顺着树枝尖飞出。只听噗噗数声,气流刺破夹竹桃修长椭圆的叶片,径直点到黑衣人面前。气流本就微弱,倏而散开,冷风沾到了他的眉心。 白马自学数载,竟练出了一道朦朦胧胧的剑气?! 流水淙淙,丝竹声起。 丝竹声落,午后青山楼,开张了。 白马盥洗后练功如常,既要接近二爷,当日便开始行动。他先去向楼中掌事们打探,都说二爷是楼主的义子,武功高强,在江湖上颇有名望,尊称二爷。 黑衣人大白天穿得浑身漆黑,莫名其妙跟了白马一路,见他那小心翼翼、仿佛揣着什么惊天秘密的模样,实在忍不住解下猩红面巾捂嘴偷笑——模样粗野英俊,正是二爷本人。 二爷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走在楼里,浑不在意旁人目光,从怀中捏出两锭金子,找到几个熟人耳语一阵,哈哈大笑着回去了。 于是,当白马跑去打听,听到的都是醉人的好话。 “他是楼主的结义兄弟,姓曹,三岁读书识字,五岁下笔千言,文采斐然,天下才共一石、他独占八斗。” “他精通音律,从不将人分作三六九等,不轻看咱们,虽流连花丛,然风流却不下流。家财万贯,富可、可……哎呦说不出口。总之出手十分的阔绰就是了。” “我还听说二爷武艺高强,曾在鱼山习武,技压岑非鱼。在点苍学艺路遇周望舒,将其打得满头包。上可……下可……直是武神再世。” 周望舒是你们家少爷你知道么?白马每听一人说话,必然要腹诽一阵。 见众人将二爷说得天花乱坠,他终于被自己的腹诽给撑到反胃,摆摆手不愿再听,捂着满身的鸡皮疙瘩落荒而逃。然而,没能问到有用的东西,白马又不死心,不得不再跑去询问其他客人。 客人们的说法越发荒诞,譬如二爷是楼主儿子养的娈童,与楼主生了少爷,直是越问越糊涂。 白马如此又问了三日,终于到了月末休息日。 他总觉得自己这几日忙得脚不沾地,却似乎不曾问到什么有用的东西,难免灰心丧气,干脆抱着脑袋呼呼大睡,直到日上三竿被一阵奇怪的乐声吵醒。 青山楼地方宽敞,未成年的少年少女们各自分开,两人同房。白马与檀青住在二楼角落,房间门朝南开,东西两面都有窗户。一侧窗户斜对街巷,少年人闲来无事,时常趴在窗边看街头人来人往。另一侧窗户正对青山楼的大院,其中最老的那棵金楸檀,枝杈刚好点到窗外一尺,枝头花苞寥寥,还有一颗硕大的花苞却是半残不死,约莫是常常被白马和檀青揪来泄愤的缘故。 白马刚睡醒,寻声而去,揉着眼睛推开窗扉。 啪! 他刚一推开窗户,只隐约看了一眼,便立即把窗重重阖上,背靠其上以身体堵住窗口,吓得瞬间清醒过来。 乐曲声随之停歇,背后传来催命般笃笃笃的扣窗声。 白马等了片刻,那声一次三下、音不徐不疾,却始终没有停歇。他不得不咬咬牙,打开窗户,挤出个僵硬的微笑,道:“二、爷爷,不,二爷,您这是做甚?” “小白马儿,听说你近日都在打听我?”朱衣青年斜椅枝头,刀眉飞扬,双眸如星,端的是无边英俊。纵然白马见过诸多显贵公子,也不禁被二爷的雍容气度吸引,反应慢了半拍。 片刻后,白马才觉出对方叫了他的真名:“你怎知我……” 二爷怀抱胡琴,随意在弦上揉了把,激出的乐声却带着调,笑答:“这么大点地儿,你对我的思慕之情,爷隔着墙都能觉出来。” “您……”白马朝后连退两步,“梆”地踢倒矮脚凳一个,那凳子骨碌碌滚了一路,“啪”地撞在墙上摔坏了——哪有矮凳如此不禁摔的?不过是白马的生活太过拮据,房里许多东西都已坏了许久,他与檀青没钱修理罢了。 白马心疼矮凳,内心几欲抓狂,脸上却装出委屈模样,低眉敛目道:“您莫要言语戏弄。” “谁戏弄你了?”窗外没有任何可供站立的平地,仅有一簇金楸檀的花枝,二爷此时便是以脚尖轻轻点在枝头,“总是冤枉我!是男人,就把头抬起来说话。”其余花枝随风摇曳,偏他脚下那枝稳如磐石,可见轻功精妙。 白马心底有股不服输的气,最是受不了激将法,闻言立即抬头与二爷对视。 二爷的头发长了许多,胡乱束在脑后,他的面目修整过,干干净净,带着股昂扬的精神气。年月流逝,他反倒更显年轻,练武之人精气十足,像是二十七八岁。 两人两次相遇俱在深夜,白马从未如此清楚地打量过二爷,未觉自己竟看呆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轻咳一声恭敬问道:“您屈尊降贵前来,可有吩咐?” 白马习惯见风使舵,平日对付一般客人,俱是游刃有余。可面前的男人实在令人捉摸不透,光天化日扒人窗户是个什么脾气?他活了近十七年,尚未遇到过行事如此乖张的人,直觉有一丝危险。然而,为了接近周望舒的密谋,白马不得不去与二爷接近,简直矛盾透顶! 白马干杵着,心里唾骂,面上假笑:“您是楼中贵客,有事尽管吩咐。” 二爷的微笑却很真诚。他单手收起胡琴,伸长脖子缓缓靠近,正容沉声道:“你过来,我与你说个事情。”言语间带着股不容他人质疑的威严,像是要说出什么惊天大秘密。 白马心里咯噔一跳,满脑袋问号:这人不会就要这样直接拉我入伙吧?他又不是我肚里的蛔虫!难不成,他从我身上发现了我爹的影子? 白马心中有些激动,迅速走了过去,将脑袋凑近二爷,肃容道:“您请说。” “我说……”二爷嘴唇贴在白马耳边,与他白皙如玉的耳朵仅有分毫距离,静止片刻,突然凑上前,在白马柔软的面颊上亲了一口! 白马猝不及防,被吓得运起内劲,一把推开对方。 哗啦——! “糟了!” 只听枝叶爆响,二爷站立不稳,竟从二楼高的树上栽了下去。 白马迅速扑到窗框上,探出脑袋朝下张望,然而偌大的院落,却不见二爷踪影,他试探着喊了几句:“二爷?二爷!” 白马不见回音,慌张地大喊大叫,心中充满恐惧——若是将二爷弄伤,得罪了此人要如何是好?不仅见不上周望舒,自己怕还要被人打死。 “二爷——!” 他心急如焚,惊慌失措,不停地呼唤,渐渐将大院里其余人都吵醒过来。 众人推开门窗,不明所以地探头探脑。 二爷这才从树干后头走出,大摇大摆朝围观者举手行礼,继而双手张开,虚虚地放在面前,抬头向上朝白马的房间大喊:“柘析白马!二爷喜欢你——!” 众人哄笑,白马的小脸蹭地一下红到充血,啪地摔上窗户。 “那夜里你我坦陈相对后,爷是辗转反侧、寤寐思服!二爷对你初见倾心,再见痴心,终日费心,欲得芳心,煞费苦心,想得催心,难道你……喂!” 白马实在忍受不了被人注目的羞臊,一巴掌拍在窗户上,窗扉被他突然汹涌的内劲冲开,“咻”一声飞出,落在楼下,直将二爷的额头打出个大大的包。 白马气得眼睛都红了,暗骂:“莫名其妙!” 义父 二爷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就此开始对白马缠烂打。 然而,白马知道凡事欲速则不达,他怕被对方弄乱阵脚,且觉得事出反常必有妖——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仅仅相识数日,二爷便对自己穷追猛打?他生怕二爷再来作妖,找了几片木板、几个铁钉,对着窗户眼儿一阵敲打,准备把那扇被自己拍坏了的窗户给封死。 啪——! 白马钉下最后一颗铁钉,擦了把汗,心道,都说盗亦有道,二爷好歹是个有身份的人,总不至于光天化日强行破门而入罢?他不放心地看了看另一扇窗户,窗外是热闹的街市,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白马舍不得把它也封上。 “点绛唇!你这辈子除了吃还会作甚?董大人唤你过去!” 白马正迟疑间,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一回头,便见到冯掌事站在自己房门口,扯着嗓子干嚎。说来可笑,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明明没甚么残缺,却如女子一般、成日涂脂抹粉,将他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 白马放下锤子,迅速将自己收拾一番,跟在冯掌事身一路小跑,问:“他怎的这时候过来,这也太早了吧,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 冯掌事瞥了白马一眼,理了理自己鬓边的一枝淡红楸花,嘱咐道:“贵客看样子心事重重,你须得好生伺候,仔细些看人脸色说话就是。他的烦忧非你可解,莫要如往常般问东问西,只须将他所说一字不落地记下,过后回禀于我。” “老冯,不好伺候啊。”白马扯了扯冯掌事的衣角,他知道此人色厉内荏,两人独处时,冯掌事往往不像平常在众人面前那般严厉,他也算是个称职的“上司”,十分的护犊子。 冯掌事翘着兰花指,一把拍开白马的手,低声骂道:“你当自己是来吃花酒的公子哥儿么?董晗有武功在身,我若安排人守在附近必定被他发现。你赶紧拿东西去,我到时将窗户开一条缝儿,着人在院中远远看着你们。” 白马笑嘻嘻地跑去拿乐器,继而跟在冯掌事屁股后头跑。 朱红回廊,灯烛辉煌,照得光线昏沉暧昧,地板光可鉴人。 白马穿鹅黄绉纱长袍,怀抱一个大箜篌,跟着冯掌事走到回廊尽头,一个奢华的厢房前。 冯掌事朗声通报,木门从两侧滑开,他有条不紊地打点好一切,继而带着杂役们悄然告退。 白马嫩如枝头花苞,对董晗露出个笑容,问:“义父今日终于得空了?” 大黄门董晗,穿宝蓝锦袍、束琥珀冠,高瘦清癯,没有寻常阉人的扭捏姿态,不答反问:“听说你前几日被桓家的游侠儿轻薄,吃亏没有?” 他见了白马的笑容,蹙起的眉峰稍稍舒展。 白马跪坐在表演席上,与董晗隔着十余尺,故作不愉,撇撇嘴道:“那都是月前的事了,只有您贵人事忙,到这时候才听说。” 董晗喝了杯酒,道:“人老了便是如此,你瞧我额前这缕白发。” 白马笑道:“看着像丹顶鹤,有仙缘,能飞得高。” 白马过惯了看人脸色活命的日子,心思十分细腻,通常别人随口一句话,听到他耳中则要拐上三拐,品出其中深意。他来到青山楼后,常常观察楼中众人如何迎来送往,又花了心思将见过的客人一一记下,时时暗中留意,很快便能摸清客人的喜好。 果然,看白马没大没小地故意拍马屁,董晗倒觉得亲近。 “这话就你敢说。”董晗笑了起来,又喝了一杯,道,“义父近来事务繁忙,但料想你如此机灵,总能化险为夷。先前我让你随我入宫当差,你不愿意。现在想来,不去也好,进去两年少年意气全磨没了。” 白马摇头,语气淡淡的,道:“谢义父抬爱,可我没那个野心,也没那个命吧。” 董晗朝白马遥遥举杯,道:“不慕富贵虚名,远离颠倒是非,你面上温顺、内里坚韧,跟那些凡俗之物不同。我当初若有你一半坚持,不进宫、不认得他,也不会数十年为他劳心劳力——偏偏人还不是我的。此杯,敬你。” 白马嗅到不寻常的气味,他可无意探听大黄门的秘辛,只恭恭敬敬答了一句:“不敢。” 白马心中嗟叹,若董晗一个月前说这话,自己定然要怄死。 他在年初刚刚出来接客时,远远地见到董晗一面,当时妓子们议论纷纷,都在说世风日下、阉人也来逛窑子。白马觉得好奇,问了临江仙,才知道此人是个身份不同寻常的阉人——他是惠帝的贴身奴才,一路陪着惠帝从太子变成皇帝,眼下更是萧皇后眼中的红人,很得帝后的信赖。 原本宫中有权势的阉人前来逛窑子,因为自身残缺的缘故,大都喜欢找那些浓眉大眼的男子作陪,以“采阳补阴”。董晗从一批新鲜的倡优中点中了檀青,多半也是看他长相英俊、很有男子气概,只可惜檀青愣头愣脑,对董晗这样的阉人很是看不惯,不仅不会阿谀奉承,还时常直接讽刺对方。 如此,檀青终于激怒了董晗,幸而那次白马亦在厢房中作陪,他怕檀青出事,并且心中又早有接近董晗的想法,故而立刻挺身而出。三两个回合下来,白马不仅使得董晗息怒,还因那股子与外貌毫不相符的英勇义气,得了董晗的赏识。 如此一来二往,董晗越来越喜欢他,最终将他收作第四十七名义子。 在白马原本的计划当中,取得董晗信任、跟随董晗入宫、混成萧后的心腹,再慢慢借力对付赵王,是除了直接混到赵王身边以外的,一条最有成功复仇之希望的道路。 天知道他当时多想跟随董晗进宫。拒绝对方的邀请,不过是欲拒还迎的把戏。 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周望舒出现在白马面前。 白马隐约窥见了周望舒耗费数年而成的暗中谋划,知道他成功扳倒赵王所需的时间,绝不用太久。 其实说到底,哪一条路都万分艰险,白马想要走更快的那条,因为他还年幼,他不想为复仇葬送自己的一生。 白马与董晗随意聊了一会儿,见对方仍旧不太高兴,然而却什么都不说。 他想着,虽说我决意打入周望舒的内部,然而前路茫茫,成功与否谁又可知?我还是不能放弃董晗这棵大树,若将他伺候好了,往后无论做什么,都多一份助力。 白马想要抓住这个表现的机会,问:“我弹几首小曲儿,给您舒舒心?” 董晗闭目养神,轻轻点头。 白马轻拨竖琴,伴着悠扬的前奏低声道:“义父处在这个位置,高处不胜寒,知音难觅。我不敢妄称您的知音,只是我日日身处此楼中,根本没地方将您的秘密透露出去。您若有什么心事,只管说与我听,说出来,心里就舒坦了。” 董晗懒洋洋地答道:“心中事多,容我想想罢。” 白马不再多言,专心奏乐。 他心想,董晗在武帝时便是侍奉东宫的寺人监,及至惠帝登基,他也变成了大黄门,深得皇后萧穆淑信赖,成为了帝后两人的心腹。 董晗围着帝后转,他们的难处,必定就是董晗的难处。 然而,大周上上下下都知道,惠帝痴傻。白马虽不认为一个真傻子能当皇帝,可空穴来风、必有其因,惠帝即使不是真傻子,也绝对是个庸人。 庸人无远虑,能看见朝局动荡的不是惠帝,而是萧皇后。故而他推断,董晗今日是在为萧后的难处而忧心。 惠帝的皇后名唤萧穆淑,样貌奇丑无比,家室不算显赫,年近二十才嫁给痴傻无能的皇长子梁衷为妃,再熬了数十年,终于等到成为皇后的一日。 听说萧后一直将惠帝吃得死死的,她还能有什么烦心事? 白马一曲毕,心中隐有猜测,问:“义父可忘忧?” 董晗听得眉目舒展:“忘忧,却不能解忧。” 白马宽袍大袖的绉纱衣松垮地垂在地上,鹅蛋脸雪白柔嫩,气质纤尘不染,笑着跪地前行,挪到董晗身侧为他捏肩,柔声道:“愿为义父分忧,或者您觉得我身份低微,不配听?” 董晗捉住白马的手,揉弄把玩片刻,将一支镂金孔雀羽交到他手中,道:“咱们同病相怜,义父不会轻看你。然而说与你听,你难道还能帮我不成?” 阉人多在性事上无能,大都须借助外物纾解情.欲,痒、麻、疼、痛,各有所好,董晗到青山楼来,多半是让人为他挠痒。 白马为董晗脱靴,捏着毛羽,轻轻扫他的脚底心,笑道:“荆轲刺秦时,殿上一众臣子均没有武器,乃是侍医夏无且解开药囊扔向荆轲,拖延了片刻,秦王方得机会拔剑,最终击杀刺客。有时候,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用处,也许我机缘巧合,意外成就了您的大事呢?再者,纵使唇儿无用,您将烦恼与我说一说,心中也能舒坦一些。” 董晗机警地看了白马一眼,问:“我记得你未曾读书识字,然而前人典故竟记得这样清楚?” 烦忧 白马点点头,坦然道:“我记性好,时常听人说书。再者,青玉案读过很多书,我与他同住一屋,时常让他给我讲前人的典故,不是有这样一句话么?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您莫看我身在春楼,不过是个卖艺的,伺候人的活儿也不好做呢。” 董晗哈哈大笑,夸白马心思灵活。 “父亲过世后,您是第二个如此善待我的人。我是真心想为您分忧。”白马嘴上说着感恩的话,心中却想,董晗在情.欲中沉沦的模样丑陋不堪,我切不可臣服于肉.欲,沦为他这样的人。此外,我还须小心谨慎,他若不是轻看我,也不会让我做此等羞辱的事情。 董晗闭目轻哼,极为享受,他喜欢痒:“第二个,心里还想着那白衣剑侠?世上没有完人,你若真了解他,白月光便成了地上霜。” 白马的语气带着深刻的情感,温软里透着雪水清香:“我还是觉得他好。”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毫无疑问,董晗被触动了,“我初见那人时,也是念念不忘,最终误了此生。少年郎,用情不可深。” 白衣剑侠,指的自然是周望舒。 白马知道董晗是个极重感情的人,为了给自己塑造一个“痴情”的形象,他曾把周望舒的事情拆开来、添油加醋地说给董晗听。 并且,人若共享了秘密,关系便会拉近。他当然不可能爱上周望舒,对此人念念不忘,只是因为雪夜救命的恩情。白马崇敬他的人品与武艺,窥见了凡人可企及的强大,做梦似的憧憬着变成周望舒般的江湖传奇。 扮演单纯的痴情人,为的是卸下董晗防备。 正如白马所料,此番对话过后,话匣子便被打开了。 渐渐地,董晗面上泛起潮红,轻哼几声,开始吐露心声:“我的主子们,近来很是烦忧——儿子没有贤能才干,媳妇儿一家不省心,叔父还对家产虎视眈眈,老丈人又如此盛气凌人。我替他们办事,想要找几个能看家护院的人。然而,手里除了钱,什么也都没有,一日复一日,事情毫无进展。” 白马将他的裤腿搂起,用孔雀羽慢慢扫弄,笑道:“愁也愁不来,义父康健,别急坏了身子。” 董晗张开白玉似的手,解开白马赤色长发,五指探进去轻轻抓弄,发出压抑的低喘:“嗯,好孩子……” 白马脑袋低垂,羽扇似的睫毛在下眼睑上落下一层阴影,鼻尖微微泛红,鲜红的唇珠像是时刻可能滴落的水滴。别看他面上如此,后背却被激起了成片的鸡皮疙瘩。 面上再如何,伺候别人,总令他无比羞愧。 总觉得活成如今这模样,实在愧对父母。 然而,他不得不如此苟延残喘下去,迅速收拾了心情,开始揣摩董晗的话。 董晗云淡风轻,将朝廷里的腥风血雨说成家长里短,大抵在上位者皆是如此,把整个天下看作自己的家业,把天下的百姓看作家中的牲畜。 白马笑着,心里有些唏嘘。 董晗哂笑:“听不懂了罢?” 白马一面伺候他,一面柔声问道:“若义父不想让我懂,我自然不懂。若您想让我懂,那么我便懂一些。” “有意思,你且说说看。”董晗轻哼两声,暂时沉沦在欲望当中。 主子,代指萧后和惠帝。他们虽掌握权柄,却前狼后虎如履薄冰。 儿子,自然是广陵王。 广陵王梁遹,乃是惠帝的庶长子,其母仅为一寻常宫女,偷偷在皇太后的庇护下生下了这个儿子,而后不久便被萧后毒杀。惠帝胆小,对此根本不敢作声。广陵王自幼长在宫中,却习惯了受人冷落,才智不算出众,更从未表露过对皇位的向往。 只不过他是个痴情人,在青山如是楼遇到了谢韶华,从此便如同换了个人似的,开始奋发图强。 媳妇,是广陵王妃桓婉。 桓婉出自司州桓氏,父亲尚书令桓温乃是清谈家的领头人物,桓氏家族盘根错节,在司州很有名望,他们算是广陵王除了长子身份外、唯一的倚靠了。 然而桓家的野心很大,他们不仅想要控制广陵王,更派出家中的年轻人前往各个势力派系中为人幕僚,不知到底是有些什么打算。 叔父,是赵王梁伦。 他是先帝的同母弟,多年来手握并、凉、幽三州兵权,开疆扩土倒不曾有过他,但为天子杀功臣、收兵权,贡献尤其突出。及至先帝驾崩,托孤不成,被谢瑛逼出镇守豫州,共掌控着四州兵权。 老丈人,自然就是老国丈、太傅谢瑛。 他少年得志,借着家族势力平步青云。先帝深爱其大女儿谢雁,可惜红颜薄命,病重垂危之际请求武帝娶了自己的亲妹妹,自此谢家“一门二后”,谢瑛风光至极。 眼下,谢皇后成了皇太后,谢瑛与赵王梁伦同受武帝托孤,却大胆到把托孤的诏书从中书监手中“借走”。后又掌控禁军威慑赵王,将对方吓得只敢躲在大司马门外长啸,连夜逃出京城。 此后,谢瑛总揽朝政,任赵王为侍中、大司马、假黄钺、大都督、督豫州诸军事,发配出去镇守许昌。将自己晋为太傅、大都督、假黄钺,录朝政,甚至于令“百官总己以听”,其手中权力几乎等同皇权。 萧皇后害怕大权旁落,她的眼中钉便是这四股势力。 萧后毒杀广陵王的母亲,如今报应不爽,自己至今没有生育,眼看着这个庶长子越来越有贤名、极有可能即位,她心中不痛快。萧后不痛快,便一定会在惠帝耳边吹枕旁风,总是朝臣再如何议论广陵王贤明,惠帝只怕还是觉得他没有才干——即使并不如此认为,也迫于萧后的淫威,不敢表露。 目前,萧后还能压住广陵王,并且这皇子她早晚都要对付,即使对方真成了太子,以萧后的手段也有的是方法让他被废黜,故而并不急于一时。 更何况广陵王是惠帝的亲儿子,惠帝纵然不喜,广陵王没有过错,他也不会与自己的儿子大动干戈。 桓家一直低调处事,与各个派系的矛盾尚未显露,眼下,不会对萧后等人造成致命的伤害。 赵王与谢瑛水火不容,偏安在外——指不定哪天就驾鹤西去了。 试想,萧皇后辛辛苦苦熬到今日,控制了惠帝,面前却一直挡着一个谢瑛,她只怕是时时刻刻都如鲠在喉。 从董晗的话里看来,皇后想对付谢瑛,她准备动手抢回被谢英霸占多年的权柄,却苦于找不到帮手? 白马想得入神,不发一语,像是没什么话可说。 董晗被他伺候得极舒服,服用了掺了寒食散的酒水,额头冒出一层薄汗,见他那模样,叹道:“就说你听不懂吧,不懂也有不懂的好。只是我从未想过,有钱无处使,竟也是如此愁人的一件事。” “义父莫要太过伤神。”白马心中有了计较,道,“就说主子刚刚当家那年,老丈人闹出来天大的笑话,便知道他是草包一个,纵使眼下得志,也不过是火仗风势,不值得您如此费心。” 惠帝即位那年,谢瑛将武帝的原初年号改为惠帝的永初。完全违背《春秋》所载,新帝即位后第二年方可改元以敬先皇。闹出天大的笑话,又急急忙忙再改了个泰熙年号。 白马以此调笑谢瑛,实则并非是当真觉得这事是个笑话,而是要借此向董晗表明:我不仅听得懂你的话,我知道得也不少,或可为你出谋划策。 董晗目露精光,诧异一个春楼倡优竟能听懂自己的暗语,玩笑般问道:“你能为义父解忧?” 他问完此句,似觉不妥,喃喃道:“可叹如今京城中万马齐喑,我四处奔走,毫无所获,只能到春楼与一倡优谈国家大事。”他自言自语间,似乎终于想明白了,笑道,“算,就当广撒网罢,今日之事不可向旁人透露半句,否则莫怪义父不念旧情。” 看董晗的模样,估计是被萧后逼得太急。 然而朝中局势不稳,谁也不愿此时就站好队。更莫说萧家自萧皇后父亲去世后,便呈现衰落之象,哪有人愿意舍弃谢瑛、赵王等人,去投奔一个掌握不了实权的皇后,或者无能的皇帝? 白马为他理好衣衫,侧身躺在董晗身边,懒洋洋地把玩他腰间的玉佩,道:“大道理我可不懂,但身在青山楼,见的人遇的事都不少。心中有些朦朦胧胧的东西,或许真能帮到您的忙。” 董晗肃容,问:“你想到什么?” “我认识一个人。”白马肃容,可他没有把话说死,只言,“只是我知道,若想为义父办事,须慎之又慎,我还须再看看、再想想。” 董晗点头称是,正欲开口细说,门扉被扣响三下,侍卫的声音隔着门传入—— “大人,家中有事,须回了。” “备好轿辇。” 白马立即起身,为董晗穿衣梳头。 他单膝跪在董晗身前,低眉顺目为他打理腰带玉佩,心想,这人义子无数,只爱颜色好的少年人。我拒绝入宫追逐名利,可让他记得我。但若想得他信任、为他器重,必须将眼下的困局解开。万事不可靠别人,周望舒未必能算无遗策,我也需要抓紧董晗。 他想着事情,不防头发被董晗揪起一缕,听他道:“你都有白发了?风尘飘摇,过得辛苦。” 白马起身将董晗送出,边走边说:“人各有命罢。” 董晗:“今日我知你有才干,往后你便是义父的落在市井中的眼耳口鼻,平日多听多看,若能寻到几个人为我助力,义父绝不亏待你。” “是,义父。”白马低眉敛目,眸中却有精光一闪。 紧追 屋外头日光明媚,春.色正浓,雀鸟叽叽喳喳。 白马在前引路,鹅黄纱衣晕着一层柔和的暖光,仿佛带上了一层柔软的细绒毛。 三名侍卫们在后环顾董晗,将他紧密护住。一行五人下了楼梯,穿过长廊,冒着漫天浮动的花雨,走到楼中庭院。 高大的长楸树下,人头攒动,粉白花雨纷纷扬扬,落得极不寻常。 侍卫上前将人群驱赶开。 白马心中咯噔一跳,心道,此楼中如今最爱作妖的,非二爷莫属。那金楸檀的花枝正好点在自己窗边,晨起时他刚刚将窗户封上。二爷若是故技重施、再来扒他的窗户,定然要吃个“闭窗羹”。以他那样的性子,只怕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 他带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压低脑袋、惴惴不安地行至树下。 果不其然,那大树上还真有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他骑在最高最长的枝头,怀里抱着把蟒皮三弦琴,正旁若无人、兴高采烈地弹拨。 琴声欢快、激昂、热烈,音波推出气浪,雄浑的内劲带着火山喷发般的热情,将满树的花苞都给振开了。 见到二爷的一刹那,白马平静的脸上,仿佛瞬间现出一道裂纹。 开窗不好、关窗不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为了接近周望舒,平白无故捡来一个“烫手”的二爷,他真有些悔不当初,心里翻来覆去地只有一句话——我为何要犯贱去打听他? 花雨随乐音而动,飘摇天地间。 二爷骑在枝头,与二楼同高,对着白马房间的那扇已被封死的窗户,瞎唱:“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小马儿,起床、开门、收拾漂亮,让我——进去吧!” 众人鼓掌哄笑,白马脸色青白红紫。他因为相貌与中原人不同、外表又十分出众,总是被人注目。平时,除了为客人奏乐跳舞助兴,他从来都是低调行事,从来小心翼翼,只想安安生生地活着。 然而,幼年受人欺侮的记忆,总会在午夜梦回时浮现心中。他很害怕,因为眼下他并没有能力去反抗任何人,他怕受人欺压强迫,怕再有人让他脱光衣服,当一匹好看的羯马。 此时他行至树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有人艳羡、有人嫉妒,有人惊异于他的颜色、毫无顾忌地对他品头论足。 白马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董晗却觉得有趣,笑道:“哪家的痴儿,竟如此倾慕于你?” “他?痴儿?”白马重复着董晗的话,喃喃自语,不解地望着二爷,越看越觉得此人并非痴情,而是疯癫。 二爷独自疯癫也就罢了,可他发疯的对象正是自己,白马的心中五味杂陈,实在无法再忍受他的无理取闹,抬头大吼:“二爷,请您自重!” 二爷猛地回头,目光如电,射至白马脸上。他见少年纱衣鹅黄,长身玉立,面目如雪如玉,竟一个激灵突然腿软,从枝头摔落下去。 “当心——!”白马见二爷陡然栽了下来,吓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一句“当心”脱口而出,没有丝毫犹豫。他说罢反应过来,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在心里暗骂:当真是鬼迷心窍了! 铮! 二爷身如游龙,众人根本未看清楚,他便就着脑袋朝下、坠落的姿势,脚尖轻勾几下,在几条树枝间来回转换。 他迅速找到一条稍微稳当些的枝条,继而仅以脚腕发力,便将自己整个人送至其上,用双腿稳稳地攀住树枝,再次坐了下来。 二爷张开五指,狂放地扫了一把琴弦,大笑,朗声唱道:“心乎爱矣,遐不谓矣。心中藏之,何日忘矣?小马儿,你担心我!” 白马心头,原本笼着一层总也驱散不了的黑暗阴影。 安宁的幼年生活突逢巨变,苦难的奴隶生涯挣扎求生,辛酸的倡优岁月无人关爱,他在漂泊零落中入一片水上浮萍般摇摇晃晃地长大了。仿佛他的顽强就是天生的,仿佛他的心天生就是一块石头,他的心事,不曾向任何人诉说,也没有人曾经问起。 没有人在意他,甚至于他自己,都并不在意。 “心中藏之”“心乎爱矣”,白马听见这一句诗歌,内心仿佛有数百朵烟火疯狂炸裂,五光十色,光华耀目。 如同多年前的元辰节,那个一个风雪夜。 董晗并不在意白马的心思变化,他只是望着二爷,目露疑惑神色,仿佛在自言自语,问:“他的模样,我曾在何处见过?” 白马心思早已飞远,回头:“啊?”他双眼大张,日光落下,灰绿色的眸子像透光的上好琉璃。 董晗摇头轻笑:“京洛出少年。许久未见如此血气方刚的少年了,这人武功不错,歌儿唱得也好,像……像鄄城县公。” “大人。”侍卫轻咳一声,似乎是在提醒董晗什么。 董晗摆摆手,陷入回忆:“陈思王、曹祭酒,他们一家子,俱是性情中人。当初曹祭酒全力劝谏,本就是不偏不倚、忠于朝廷,奈何他太过刚直,太不通达人情,不会退让,唉……现下说说,倒也无妨。” 突然间,他双眼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拊掌笑道:“说到曹祭酒,国子学的那帮读书人、老冯将军……咱们大周的忠义之士,原就不少。” 白马被侍卫的咳嗽声唤醒,低头静听董晗所言。 他记忆力惊人,流言蜚语听得也多,当即知晓董晗所说的,乃是魏武帝之孙、陈思王次子、官居大周国子祭酒的曹跃渊。 此人恣情纵性、豪放不羁,此外还是公认的文采斐然、武功高强,曾做出痛饮狂歌、一日策马飞驰玉门上阵杀敌的壮举,洛阳城中至今仍流传着他的豪迈轶事。 可惜,曹跃渊因为上书陈情、请令齐王即位,而被废黜。后又因别的事情上书怒斥先帝昏庸,朝中有人在先帝耳旁鼓唇摇舌、进他的谗言,曹家最终被满门抄斩了。 坊间流言,都说从前的齐王是个大贤人,周武帝年迈病重,其嫡长子、如今的圣上又毫无治国才能,满朝文武一边倒地支持齐王梁攸。 当时,只有以谢瑛为首的外戚,作为藩王宗室的敌对方,坚定地站在惠帝身后。董晗一路陪着惠帝走来,说不得还有过与谢瑛共患难的时候,只不过世易时移,双方变了,各自的立场也变了,朋友不再,变为仇敌。 董晗透过曹跃渊,想到了什么? 白马自然明白——敌人的敌人,是自己的朋友。 那些在皇权斗争中随齐王之死、受谢瑛迫害,蛰伏待时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眼界高远,忠心于朝廷,在惠帝已经即位的当下,纵使不愿肝脑涂地为其效力,亦绝不会向谢瑛或者别的势力偏斜。 白马知道董晗是找到了方向,他要向那些赋闲隐居的老人们求援,立即向他贺喜,道:“恭喜义父寻得良方!不过,唇儿还是更希望您能保重,莫因过度操劳而伤身。” “闻琴音而知雅意,唇儿,你太懂人心了。”董晗收回视线,面露欣喜,笑道,“未曾想,今日前来散心,竟能豁然开朗,说不得你真是我的福星,能给义父带来好运气?” 白马连忙谦虚道:“哪里的话,义父吉人自有天相。” 董晗十分开心,亲手为白马扯了扯衣襟,道:“莫要再送,半月后,义父再来看你。其实,说句实话,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期望,你也不必太放在心上,像我这般病急乱投医。且行且看罢,只记住一条,小心谨慎。” 白马点头称是。然而,他心中所想,却是如此一来,自己若想为董晗寻找可用的棋子,便是难上加难。不过纵使再难,他也不会放弃,更何况他心中确实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历史与命运的暗涌潜流许久,终在此日开始奔流。 白马目送董晗走出大门,再回首时,漫天花雨如瀑。 此日天朗气清,碧空如洗,长楸树柔软的花瓣飘飘摇摇,粉红与雪白相杂。他行在花雨中,被花粉呛得打了个喷嚏,回过神来,已经走到了院中最大的那棵长楸树下。 二爷仍稳稳当当地坐在树枝上,迎着日光,弹琴作歌。想来也是奇怪,寻常时候,若有人如他一般玩闹,大都会因为太过尴尬而被当作哗众取宠,引来嘘声一片。 然而,此人没脸没皮,在万众瞩目下仍旧泰然自若,跟与白马单独相处时,没有丝毫的不同。大抵是他心中本就坦然,看的人心中便不会生出轻蔑,他心里头快乐,看的人也能感受到他的快乐。 二爷兴高采烈,为围观众人展示自己的琴技与歌喉,一低头,才发现白马已经走到树下,眼角沾着一片泪滴似的花瓣。他一个扭身,双脚勾在枝头,整个人倒挂在树梢上摇来摇去,朝白马大喊。 “小——美人儿——!” 二爷嬉笑着摇头摆尾,从高处荡下,晃眼便来到白马面前——他在摆荡的过程中,脑袋一抖,张大嘴“叭”地一声,将梢头最大的一个骨朵儿咬下,带着一段手掌长短的枝条,叼在嘴里。 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二爷已经倒悬在白马面前,两人四目相对,彼此的脸近在咫尺。 二爷一点一点,慢慢贴近。 白马敛声屏息,双目圆睁。 灿烂日光下,他那对漂亮的眼睛越来越绿,从深冬湖泊,变成孟春江水,是蓝田翡翠,是喀纳斯最神秘的远古圣湖。 光阴岁月,在此刻逐渐变得柔软绵长,仿佛被日光融化,滴滴答答、颗颗掉落的石蜡。 两人的双唇,就这么碰到一处,刚刚折断的花枝还带着泥土和树叶的清香。 白马双瞳瞬间收缩,只听“砰”的一声。 二爷以内劲催发,将一个紧闭的花骨朵儿逼得灿然绽放! 他用舌尖将花枝推至白马嘴里,腰腹发力,倒转翻腾,一个翻身飞落而下,单膝跪在白马面前。 三十岁的大男人,双眼明亮如星,面上带着赤子般的笑容,仰头直勾勾盯着身前的少年,柔声唱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白马眼眶红了,他的心莫名地抽动,甚至有些发疼,不禁微微张嘴。 花枝落地,花瓣粉白|粉红,羽毛般清扬浮空,好似一场春梦。 “莫、莫名其妙!” 白马大叫着跑开,方一转身,立刻满面通红。 二爷落寞地低头拾起花枝,将半残的花朵插在领口,懒洋洋环顾四周,骂道:“看甚么看!不给钱白嫖老子啊?!” 他虽气势汹汹,可围观众人都不怕他,见他竟也会被人拒绝,纷纷大笑不止,出言“安慰”他。 转眼已是五月中旬,大街小巷弥漫金楸檀的花香。 大半个月里,二爷时不时赶走白马的客人不说,还隔三差五地给他找事。 晨起爬树,弹琴唱歌扰人清梦。 二爷的琴弹得确实不错,带着边塞的风沙,又有着精编的韵律曲调。可白马夜里不是练功就是陪客喝酒,清早呼呼大睡,好几次都直接推窗动手打人——偏生还打不过他。 二爷得了便宜,任由白马对自己拳脚相加,踩在一条花枝上岿然不动。白马见他这老神在在的模样,满心都是无可奈何,越打越生气,只能返回床上,把脑袋埋在枕头里,将自己裹成一个“花卷”。 二爷夜里敲窗,提着个白玉玛瑙的小夜壶催他尿尿。 白马知道此人贪杯又易醉,只要不带酒气,多半就不会有过分的举动。他每次都隔着老远的距离,先好好闻一闻二爷身上的气味,确定他并未喝酒,才把东西接过来,心道都是大男人,原就无须避嫌,转身便尿上了。 流水声伴着二爷“半夜尿尿舒筋益气”“年轻人不可贪睡,当心那话.儿越睡越软”此类荒唐言语,哗啦哗啦地响。二爷老脸有城墙那么厚,还时不时探脑袋过来偷看白马,指点他把尿的方向,连口哨都谱了好几种曲调,以达到“应天合人”的尿尿的境界。 白马面无表情地尿完,伴随着二爷“试试老大夫的经络按摩秘方?”的询问,转身便把夜壶朝他掷出,问一句“老大夫就没有哑巴药?” 二爷可不敢碰那夜壶,随手扯过墙角的珊瑚树当叉子,颠颠儿地从窗口跳出去。 他到底是来做什么的? 白马可不相信他只是来送个夜壶,可他偏就那么走了。 虽然白马完全想不明白此人为何就缠上了自己,但是在这个事儿精的烦扰下,他感觉到日子越过越快。换言之,他的日子似乎没有往常那么难过了。 如此一日又一日,白马对二爷那时而阴郁、时而深情、时而浪荡——但大多是时间都是幼稚的脾气,竟开始习惯了。 又是五月的一个夜晚,白马不陪客,难得清闲。 白马为了练功不岔气,干脆将两扇窗户都关上,希望今夜不再遇到二爷。他阖上窗户,喃喃自语:“不知愣头青近来过得好不好,他可不要多说多错,把我卖了。” 原本,白马气海中封存着一个祆教老祭司毕生的功力,他必须在每夜子时练功,以将巨量的真气化为己用。然而,他幼时遭人残害身体,虽然随着年岁增长慢慢恢复过来,可毕竟伤及了根基,纵使每夜勤加练习,也未必能在武道上有所成就。 更莫说身在青山楼的这三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来练习。 头两年,他与檀青还有同时被买来的一干少年少女,同住在一个大通铺里,没日没夜地练习歌舞乐器,别说练武了,就连读书识字的功夫也是没有的,往往脑袋一沾着枕头便睡着了。他只能不分冬夏,每日早早地起床,趁着小沟渠边没什么人,提心吊胆地练一些招法,内功却搁置了。 今年年初,他们终于得到掌事的认可,方能出来表演、陪客,不仅开始有了一些私房钱,还能两人同住在二楼的小厢房。 白马与檀青同居,两人朝夕相处,他若是练功,断无可能不漏痕迹。一开始,白马只是时常在陪客时观察客人的武功,将他们一一记在脑中,等到回房歇息后试着练习,继而观察檀青的反应。 檀青对白马过目不忘的本领尤为佩服,而关于武学的来路,往往是白马说什么、檀青就信什么。相处日久,白马知道檀青纯良,索性不再隐瞒,反倒把佛门心法传给他,希望自己能有个助力。 别看檀青平时做事愣头愣脑,读书学习却是一等一的聪颖,这心法白马只给他解释过三次,他便已经能够自行修习,或许是心思单纯,学东西的时候比常人更加心无旁骛吧。 白马叹了口气,安慰自己道:“不过,他若一不小心露了马脚,其实也没什么。如今京城里伽蓝遍地,和尚到处都是,佛门心法亦算寻常,应当不至于引人疑心。而且,我别的武功,他也不晓得。” 白马当然没有把所有功夫都露给檀青,毕竟世事难料,人心变幻无常,这种事情自己再清楚不过。 如今檀青走了,他凭着记忆,开始使用平时捡来的趁手的木棍子,光明正大地练习从那碧眼双刀客阿九身上偷看来的天山双刀。 白马一面划着,一面自言自语,道:“檀青人不笨,只是心思单纯,我教他时再三叮嘱过,应当不会被发现。” 他挽了两下木棍做的“刀”,叹道:“可是周望舒那样聪明,他以前发现我偷偷练功,就并没有直说过什么。说起来,愣头青一直待在后院,眼下也不知如何了,他那个样子,周望舒会喜欢么?” 白马又是一“刀”劈出,明明没有运功,却不知为何漏出了一道真气,气息从桌边擦过,险些将桌腿劈坏。他一个闪身,害怕再出意外,忙不迭收起双“刀”,过去检查那条桌腿,脑中又浮现出一个疑问:“那个藏头露尾的‘先生’,到底是不是周望舒?” “就是周望舒,这么个大活人你不问,偏要去费脑伤神,是个什么脾气?”二爷的声音忽然在窗边响起。 白马被吓得滑了个趔趄,绊倒了桌上的茶壶,茶壶撞飞杯盘,五六个小杯子噼里啪啦打碎了。他大叫着跑起来打扫,气鼓气涨,骂道:“你是吊死鬼投胎么?总是大、半、夜地!扒人窗户!” 他已经放弃对二爷维持虚假的客气,因为即使再好的涵养对上这没脸没皮的人,似乎也并无用处。 且此人脾气怪异,又精明能识人,虚情假意怕是要弄巧成拙。 二爷单腿踢开窗户,脚尖勾着上方的窗框,蝙蝠般倒悬着,笑道:“功夫都是哪里学的?早知青山楼还教你们这个,爷也不必跑到山里苦练十年。身子不如你精贵,可到这来卖身,边享乐边学。” 白马对他这些粗俗言语已习以为常,讥讽道:“您自个来陪两个客人,试试不就知道了。不是会两百多式功夫么,花魁非您莫属。” 二爷“咄”地跳落在地,将背的大包袱随手往桌上一放。 他把东西乒乒乓乓地摆上桌,笑道:“趁热来吃,这可是刚从十二连环坞里卷来的稀奇货,爷想着你最是爱吃,自个一口都没碰。一回来就跑到厨房去热菜,哎!馋死我喽!” “周望舒的十二连环坞?” “此话的重点,在于爷一口都没碰,你为何反倒关心起他?” “你去江南替他办事?他的地盘果然没有被人夺去。他在洛阳,在……楼中?”白马一听到周望舒的消息,知道自己的猜测已八九不离十,激动得两眼放光,直觉陪二爷闹了大半个月也并非一无所获。 二爷脸垮了下来,浓眉拧在一处,言语中略带着一丝委屈的气恼,咕哝道:“你吃不吃?” 白马暗自观察他的神色,知自己说对了,便不想逼得太紧、怕自己反露马脚,脑袋一点,道:“吃!” 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根本无法拒绝任何与吃有关的事物。 吃饭 菜品甚繁,眨眼间摆满了一大桌。 白马假装鼻尖发痒,伸手摸了摸鼻子,实则迅速地用小指在唇边擦了擦,摸到嘴唇周围仍是干的,这才放下心来——二爷拿来的饭菜刚刚热过,此时正腾着水汽白烟,香气扑面而来,他实在害怕自己不觉垂涎,那样也太丢人了。 其实白马也很无奈,他对于饥饿的记忆太过深刻,每每想起匈奴营地里小瘸子给他留下的那些根本没有肉的羊排,他都觉得腹部隐隐作痛。在匈奴整整三年,他几乎不曾吃过一顿饱饭。太过饥饿的时候,他甚至趁着晨起挑水,跑到湖边偷偷挖一些草根树皮混着冷水吞下。然而,这并不顶饿,往往不过多时东西就已经消化光了,他能听见自己腹内咕噜咕噜响,猜测那大概是自己的前胸和后背都在生气,隔着他那一肚子的水正在打架呢。 故而,世间诱惑千万种,唯有食物令白马难以抗拒。他的视线穿过二爷,在十余个菜碗间来回游荡,仿佛少看哪个一眼都是一种损失。如此,也就逐渐忘了心中的疑惑,忘了问二爷去过哪里、为何前来,为何偏偏来找自己? “不喜欢?”二爷行事不拘一格,时常给人一种粗枝大叶的感觉,实则心却很细。 他仅用余光瞟了白马一眼,便立即发现对方神色有异,或许是怕自己又惹他不高兴,忙不迭解释道:“那地方河鱼好吃,我想着你打小在关外长大,怕是没有吃过。莫不是闻到这股子周溪云的鱼腥味儿,呛着了?” 白马:“……” 他记得,三年前二爷出塞寻找周望舒,见面时开口便唤他作“小云”,当即推测溪云是周望舒的字。白马不懂其中深意,只觉得这闲云野鹤般的名字,与周望舒冰冷孤傲的性子并不十分相符。 再想起那日,自己跑到云山边集围观老人说书,二爷像个疯乞丐似的坐在地上,大骂“周望舒算什么大侠?”此时随口一句话,竟又把周望舒拿来当说笑的佐料。 白马以往没有见过他这样的人,很有些怀疑二爷跟周望舒到底是不是十分要好。 二爷看了白马的脸色,虽不知他神情迷茫在想什么,但见他脸上没有厌恶的神色,知道不是菜不合口,便伸手在他肩头轻轻拍了两下,笑道:“坐坐坐,都是自己人,何须与我客气?” 三更半夜,凉风习习,二爷极像是一簇火苗,将他的四周照得既亮又暖。 白马罕见地没有与他斗嘴,微微躬身,朝二爷拱了拱手,道:“请您先入座。” 如此一来,二爷倒是受宠若惊,大张着嘴愣在原地,不怎么敢坐了。他神神道道地围着白马转了一圈,机警地贴在他耳边说话:“你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给附身了?你可不要对我的小马儿动手动脚啊。” “没有!”白马翻了个白眼,想要生气,侧目一看二爷正对自己挑眉毛,便知自己又中了他的计,原本装得好好的,却被他一句话给激怒。 白马深吸一口气,柔声道:“多谢您有好事时还能想着我,您坐吧,我伺候您吃。” 二爷咬咬嘴唇:“你一天到晚多辛苦啊,还是您先坐,我伺候您吃。” “我!”白马险些又要骂出口,在心中不断劝慰自己:权当他是个三岁小儿,不与他计较罢。他将怒气强压回去,道:“您来我房里,是贵脚踏于贱地,简直令此处蓬荜生光,我本来昏昏欲睡,见了您以后顿时来了精神,只想伺候好你。” 二爷摆摆手,笑道:“不然,不然。你瞧你,”他说着,伸手摸了摸白马的脸颊,“肤白胜雪。你看我在房中来回走动,根本都不会撞到东西,这正是因为你白得如同一颗夜明珠,将房间都照亮了。如此美人,我疼爱还来不及,又怎会让你伺候我,做那下人要做的事情?” 两人虚情假意地客套了一番,将彼此都吹上天去了。 二爷似乎觉得这样很有意思,若非怕菜凉了,也许他能如此玩一个晚上。 白马却是筋疲力尽,他本就是个心眼很多的人,凡事比别人想得更深三分,往往别人随口说一句话,他都要琢磨出个五六七八来。累得很,却也是这样的疲累,才能使得他在此残酷人世间苟延残喘下来。 他抹了把汗,无奈道:“二爷,我看您还是拿回去独享罢,我明日晨起还要练功呢。” 二爷不依不挠,一手搭在白马肩头,道:“不,我就想在这里吃。” 白马将他的手拱掉,朝床铺走去:“那我先睡了,您自个吃,吃完我来打扫。” 二爷抬腿,脚尖一勾,出其不意地将白马绊了一个趔趄,顺势将人带入怀里,笑道:“我看你不是馋得很么?” 白马终于败下阵来,一把掀开二爷,抓狂大喊:“吃吃吃!我饿得胃疼呢!” 二爷哈哈大笑,拉起白马的手,让他与自己挨着坐,道:“你要多说实话。” 经二爷这一通胡搅蛮缠,白马垂头丧气,食欲稍减。 待得他脑袋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险些忘了如今的身份。他虽已不再为奴,却仍旧低人一等,是一个任人呼来喝去、看人脸色过日子的倡优。就跟周望舒曾经说过的一样,来到中原后,他成了一个不戴枷锁的奴隶。 白马平日里都是谨小慎微,不晓得为什么,一遇上二爷就容易露出几分真性情,在他面前,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现在想来,不免后怕:他面对的可不是平常人,而是一个家财万贯的武林高手。大凡武林高手,总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没有激怒对方也就罢了,若什么时候惹得二爷一个不痛快,他手起刀落杀了自己,按照《大周律》来判连杀人都不算,只要能给青山楼足够的赔偿,也就无人追究了。 况且,二爷赏他一口饭吃,并没有带着轻蔑侮辱的意思,纵使此人脾气再古怪、再讨人厌,自己还是应当懂得感恩。 白马拿起筷子,夹了一条小鱼,鱼儿肉质十分鲜嫩,他夹菜时生怕一个不小心碰坏了,手有些微微发抖。然而等他好容易将鱼放进碗里,却没有立即大快朵颐,而是紧咬双唇,仔仔细细地先剔鱼刺,然后把肥美的鱼肉堆在一个空碗里,推到二爷面前。 他陪客时惯常如此,先用吃的堵上客人的嘴,然后挖空心思灌酒。 可眼下剔完了鱼刺,桌上却没有酒,话匣子不好打开,他准备伺候伺候吃饭,只不晓得对方爱吃什么,于是就那么呆坐着,眼巴巴地看着二爷吃完一只鸡腿,嘴唇晶亮。 二爷抬头准备夹菜,才发现白马并没有动筷子,自己手边放着一满碗鱼肉,刺儿都被人给剔掉了。他双眼一睁,眼珠子一转,咋咋呼呼地问:“怎么,你不喜欢吃鱼?” 白马看着二爷亮晶晶的嘴唇,咽了口口水,道:“您先吃,我伺候着。” 二爷眉头一皱,放下筷子,双手按在膝上,瞪着白马嚷嚷起来:“嘿,你可真有意思,我给你钱了吗要你伺候?” 白马恭敬道:“您是贵客,伺候您是应该的。” 二爷被他气笑了:“原来你给青山楼干活还是不拿钱的?新鲜,你可还有甚么兄弟姐妹?给我介绍介绍,统统拖到爷的马场里去干苦力,那我可发财了。” 白马:“……” “再说,爷有手有脚,何故要人来喂?”二爷说着,迅速拿起筷子,从白马剔好刺的碗里夹了一大筷子鱼肉,一下戳到他嘴边,“尝尝这江南的芦花鱼,你甭在爷面前装相,看你那对眼睛饿狼似的,都要放绿光了。” 喂到嘴边的东西都不吃,那可就真是傻子了! 白马二话不说、一口含住,险些把二爷的筷子咬断,大口大口地咀嚼,直觉唇齿留香。 他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高兴得又开始得意忘形了,撸起袖子、抄起筷子,随口道:“我谢谢您了!我也有手有脚的好吗?自己来。” 白马觉得,身旁此人甚是矛盾:想对他好点吧,偏如此善于惹人不痛快;想要讨厌他吧,这行事做派偏令人恨不起来。 他只能含着一口饭菜,鼓囊着腮帮子,恨恨道:“我这可不是饿的,我眼睛本就是绿的。” 二爷摇头轻笑,这才高兴起来,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一点点倒入杯中,自顾自地喝酒。 白马心思活络,马上知道二爷是看穿了自己的套路。 方才他先低头猛吃,故意不放酒水在桌上,他知道,自己说是要伺候他,实则并没有多少诚意,没了灌酒的机会,定然不会主动出击、对他嘘寒问暖,场面自然会变得十分尴尬。 如此,二爷再出言调笑,白马很容易就会被他激怒,从而忘了自己的身份。 他是在帮自己,白马心想,我应当说些什么感谢他,可是,我又能说些什么?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觉得鼻尖发酸,为了掩饰,只能埋头猛吃。 二爷吃完了鸡腿,随意夹了些小菜,他似乎并不饿,只是一味地喝酒。随着酒气渐浓,他的眼神中逐渐带上了塞外寒冬的飞雪,似乎陷入了业已逝去的回忆。 白马吃了一成饱,先稳住心神,给二爷夹了一筷子小菜,道:“不是说你自己都没动过这菜么?眼下肯定饿了,别光喝酒,先垫垫肚子。” 二爷赞了一句:“晓得疼人了,不枉我一路念着你。”继而兴高采烈,就着那一碗脆竹笋和其他三两样小菜一通猛吃。 白马偷偷看了他一眼,心里十分惊异,自己吃遍了这一大桌子,独独不喜欢那那几样小菜,所以方才随意夹了一筷子给二爷。二爷听了他的劝告,开始边喝酒边吃菜,满桌子大鱼大肉,他却只吃那几碗小菜。 要不是饱腹感太过真实,白马就要以为这是在做梦,二爷仿佛偷偷溜进了自己的心里——若非如此,为何自己爱吃的菜他都没碰过?他好像只是吃了一筷子竹笋,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白马想着,摇摇脑袋,不太愿意相信自己的猜测,他觉得更有可能的是,这人天生就跟自己脾气相反,说不定他就是大鱼大肉吃多了,就想换换口味,对菜色如此,对人亦如此,要不然青山楼中如此多的莺莺燕燕,他为何单单纠缠自己一人? 二爷可不知道白马已经从菜想到了他,再从他想到了莺莺燕燕。 他这人遇上看着顺眼的人时,无论身份地位天差地别,都没有什么架子,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此时正轻车熟路地给白马剔鱼刺,嘱咐他:“多吃点,慢点,没人跟你抢。” 白马不敢要他做这活计,连连说道:“使不得。” 二爷却摸了摸他的脑袋,笑道:“小孩儿长身体,都是贪吃的。” 白马吃到两分饱,心情里渐渐高兴起来,眉毛一挑,咕哝道:“我长身体,您多吃长点儿,长膘也是一样的。” 白马赤色长发随意捆作一束,露出两只白玉似的耳朵。 二爷看不到白马的脸,只能一直盯着他的耳朵看,反唇相讥道:“我吃来长膘,过了秋天好让你宰来吃肉?爷的肉是那么好吃的吗?”说罢,迅速在白马耳朵上揪了一把。 白马抖抖脑袋,气闷地瞪了二爷一眼,道:“你们佛家,不是说众生平等吗?如此,你曹二爷跟鸡鸭猪牛又有何不同?” 二爷抚掌大笑:“有意思!不过你说得虽没错,可那是出家人的话,二爷早些年就已经还俗,现在是个俗人。我虽没有自视很高,可也是有底线、讲原则的。” 白马捧着他,随口问:“敢问二爷,有什么原则?” 二爷清了清嗓子,答:“原先呢,我有三不杀:一不杀老人,二不杀女人,三不杀孩子。” 白马觉得不对,插话道:“你上回可不是这样说的!” 二爷哽了一下,挠挠头,道:“噢,后来我调了一下。” 白马:“……” 简直是无耻之尤! 二爷自顾自地点点头,道:“瞧你这脾气,就知道记那些无用的东西。我呢,一直自认为不是个多么金贵的人,心中没有挂碍,做和尚也做得,作乞丐也做得。可心中一旦有了牵挂,那便会把自己当成千金之躯,不可损伤毫分。” 白马被他说得稀里糊涂,问:“什么是牵挂?” 二爷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白马,笑得眉眼弯弯。 白马起初不解,然而见了他的眼神,忽然福至心灵,就那么明白了。他的脸颊蹭地一下烧得通红,低声骂道:“臭流氓!” 二爷绕来绕去大半天,竟然还是为了调戏他。 酒醉 原本,伺候客人吃饭对于白马而言,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他只须打扮好、坐在那儿,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以他的细心与耐性,寻常人物都能轻松应付。 然而,今天这小半个晚上,他与二爷共处一室,两人相互挨着坐在桌边,除了吃饭之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对方也未曾做过什么轻薄举动。他的心里却七上八下,忆起往昔时伤感,受到厚待时感激,时而气闷,时而悸动,皆因此人不循常理,仿佛叫自己遇到了命里的克星。 他用吃食将受到调戏的气闷压进肚子里,心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二爷的脸皮只怕有三层城墙厚,以后我当少与他作口舌之争,不能被他带着走。 白马将视线从二爷脸上移开,大口大口地吃了一会儿,见二爷不怎么动筷子,意思意思与他客气了两句,确定对方似乎真的不饿,才放开手脚疯狂地呼噜起来。 一个毛绒绒的脑袋几乎埋在碗里,把精细的江南小鱼当羊腿似的啃得梆梆响。 二爷摸也摸过、抱也抱过,觉得自己暂时占够了便宜,便越发殷勤地为白马布菜。他看着白马痛快地吃饭,脸上笑意渐浓。然而片刻过后,他却叹了口气,道:“三年前那事,我一直记得。” 白马正吃着,闻言动作一僵,一块快要到嘴的肥肉掉进碗里。为了掩饰,他便抱起饭碗,埋头刨了几口,咕哝道:“三年前有什么事?太久,记不清了。” 二爷哆了一口酒,道:“三年前周溪云出塞查案的事你全都知道,我晓得你是个不会多嘴的聪明人,也就不与你绕弯子了。那原本是个圈套,若是往常,按他的性子是决计不会前往,我也不知他犯了什么病,偏偏不听劝告单骑出关,一去就是数月。他娘按捺不住,催着我去寻他。” 白马“哦”了一声,仍旧不看二爷,随口道:“那你那时候还说自己一听到消息、连衣服来不及穿就赶了过去,原来是信口胡诌,花言巧语。” “嘿!”二爷咧嘴大笑,一巴掌呼在白马脑袋上,胡乱揉了几下,“那你方才还说什么‘太久,记不清’呢,你也是花言巧语,想要哄我开心?” “我!”白马哼了一声,压住怒气,有了前几个回合的缠斗,他已经知道二爷这人是给点儿颜色就要开染坊,自己只要不咬他的钩、他便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吵也吵不起来,故而说出一个字后,便继续埋头苦吃,不再辩白。 果然,白马不理会二爷,二爷也不与他斗嘴,继续说道:“我走得匆忙,身上分文没有,一路行来不是劫富济自己,便是化缘,幸而有真气护体,没被冻死。我走到云山边集,觉得有些累了,便随意坐在人气最旺的一处街头,看对面兵器铺子的老板们口若悬河,骗那些初入江湖、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 白马知道二爷是看见自己买了两把七星刀,嘲笑他没有眼光,差点一口饭卡在喉咙里被噎死过去,好容易咽下饭菜,他也没力气再争辩,懒洋洋地说道:“好咯好咯,我就是个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二爷您天下第一咯。” 二爷:“……” 他没想到白马已经破罐子破摔、任由自己调笑,冷不防被这句话哽了一下,不是很服气,于是便抬腿在桌下轻轻碰了碰白马的小腿肚子,白马忍不住一脚踢了回去。不想二爷的小腿全是肌肉,硬邦邦的,白马踢他一下,乃是杀敌八十、自损一千,痛得飙泪而不能言。 二爷这才满意,给白马夹了一筷子菜,继续说道:“那时集市上人来人往,我哪里注意过谁?这事说起来还得怪你,若非你生得好看,我怎会穿过那样拥挤的一条街,从数百人中一眼就望见你?若非我一眼就望见了你,我怎会看见你所用的银钱上,刻着周溪云的记号?我若没有看到那记号,又怎么会嫉妒他认识了你这样好看的人?我若不嫉妒他,又怎会去吃你用他的钱买来的肉干?所以,别的先不说,这事儿真的怪你,你可不能抵赖。” 白马:“……” 二爷微微仰着脸,面上带笑,道:“那日正值元辰佳节,夜色渐浓,各个摊铺都挂上了一盏橘色风灯。我在你身后拉了一把,你战战兢兢地回头看我,一对眼睛跟小鹿似的。那一眼,就看进了我的心里。” 白马:“……” 他打了个激灵,背上鸡皮疙瘩起了一片。 二爷又哆了一口酒,道:“周溪云的钱,就是我的钱,你拿他的钱买馄饨,我便吃了你的馄饨,本来并不是想为难你。谁料你为了掩藏他的行踪,竟然敢与我动手。我见你所用的是天山双刀,内力又如此深厚。阿九是天山派新一代的中坚力量,他做事狠绝、出名早,当时在关外风头正盛,我一路行来听得不少有关他的传言,想当然地将你错认为他。” 白马:“那时候你问我是不是阿九,我答你说是,其实就是想要借他的名头,吓唬吓唬你。让你误会,是我自作自受,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这事怪不得别人。” 二爷摇头道:“我又不是真糊涂,若换作平常,断然不会如此草率。我当时,一是喝得有些醉了,没有仔细思虑;二是关心则乱,知道梁炅那厮勾结天山派围堵溪云;三是因为自己武功高强,虽听过天山双刀客阿九的名头,却觉得他三两招败在我的手下,也是理所当然,故而将你认错。” 白马听了这话,只轻轻瞟了二爷一眼,他对二爷那些惊人的不要脸的言论已经见怪不怪,而且此人武功确实高强,这话别人说来是自负,从他口中说出,其实还挺有点道理。 白马摇摇头,觉得自己真是疯魔了。 二爷:“找到周溪云以后,我的酒劲更大,脑子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你小小年纪走上歪路,十分的要不得,就将你点了穴道扔在洞中面壁思过。离开的时候,我嫌周溪云聒噪,更怕他因你是胡人又曾为难他的缘故想要杀你,便将他点了穴道强行带走。谁知阴差阳错?这一走,差点将你害死。几日后,我知道了实情,心中万分懊悔,幸而再回到那洞穴前去寻你的时候,你已经离开。” 往事历历在目,白马脑中风雪漫天,他摇摇头,将冰冷的苦楚抛诸脑后,道:“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人各有命,该发生的,任谁也改变不了。” 二爷点点头,看着杯中酒水映出自己的轮廓,道:“诸行无常,是生是灭。因缘与劫数,皆是命中注定。不过,那次喝醉办错事害你受苦,并非天意,而是我错。我心里万分悔恨,循着你的足迹却找不到人,被周溪云打了个半死。此后我便发誓喝酒不过三爵,你看着,此乃第二爵。” 二爷举起酒杯,对着白马敬了一下,继而一气饮尽,酒气渐渐浮上脸来。 白马吃了个五成饱,整个人彻底冷静下来,有了力气,心中就开始算计:此人短短数日间,往返于洛京与江南,必定是日夜不停、狂奔数百里,此刻好容易坐下来休息喝酒,心里松快,也是嘴最松的时候,我可趁机多灌他几杯,许能套出些话来。 他可不信这个每次与自己相遇、身上必定带着酒气的男人能戒掉杯中物,趁二爷陷入回忆,偷偷为他再倒了些酒,随口道:“二爷,你真的不必再说这个,我都忘了。” 此话其实也不假。 白马心里装了太多东西,那些与自己有关的苦痛,除了深入骨髓的饥饿,其余的大都在岁月光阴的作用下渐渐变淡了。 二爷闻言一愣,继而摇头轻笑,道:“梁彦没死的时候,有个狂士,此人最爱在家中赤身裸体。别人讥笑他,他便反驳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褌衣,诸君为何入我褌中?” 白马听着故事,心想,此人竟敢直呼先帝名讳,怕是对朝廷不满,他们的秘密那么多,我且多给他灌些酒,总能旁敲侧击问出一些。 于是,他挖苦二爷一句,反问:“你俩挺像的,他是你爹?” 趁机,又偷偷添了些酒。 “你爹!”二爷给了白马一个爆栗,又在他脑袋上胡乱揉了一把,道,“爷的意思,这大千世界自然万物,本都是无主的。有人欲将其占为己有,才想出礼法、规矩来约束人。我自认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俗人,你在我面前,不必谨小慎微,想什么便说什么,要什么便拿什么,失去不必伤怀,得到也不必惴惴不安。我若是你,遇到我这样的人,被害成如今模样,心中怎能不气?” 白马这个年纪,毕竟未读书识字,对二爷所说的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似懂非懂,也并不在意,反倒好奇他的身份:“我说不气就是不气,我气了难道还能撒在你身上么?既然不能,我又何苦与自己过不去。反倒是你,原是做过和尚,有人供养没有忧虑,才能说出这种天真的话来。” 天真?二爷摇头,知道眼下与白马说不通,也就不执着了。 他看着白马饿死鬼投胎似的吃相,不禁想起当年云山边集的馄饨,想到这孩子幼年遭逢巨变、三年为人奴役,好容易吃了碗馄饨,还被自己抢了,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他是个胸怀坦荡的人,心有愧疚毫不掩藏,当即说道:“我那时不仅吃了你的馄饨,还抢了你快到嘴边的馄饨,哎,再给你赔个不是。” 说罢,又举起一杯,朝白马敬了一下,喝掉半杯:“此乃第二爵,又小半爵。” 白马:“……” 他真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人,摆摆手,道:“我不是那样小肚鸡肠的人,昨日不可追,今日能过得好,我便心满意足了。真的,你不要以己度人,你自个小心眼,便觉得我也跟你似的小心眼儿。哼。” “人,当真能心满意足?”二爷摸了摸白马的脑袋,动作中颇有些宠溺的味道,“别看你不识字,说话一套套的,我很喜欢。” 白马吞下滑溜溜的热豆腐,烫得直哈气,道:“檀青教我,他,呼呼,好烫!他生在富贵人家,读过很多书,也时常读书给我听。我小时候不聪明,读书认字根本就学不会,这几年哪里有时间精力?如此也就……你就瞧不起我吧。” 白马别的都不太在意,却因为总也学不会写字认字,在这一点上很怕被人看不起。 “爷三岁能识千字,每学古诗、随口成诵,可这又有何用?” 二爷与周望舒不同,后者是听十句、说半句,当年他带白马走出白头镇时,见白马不认字,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城门上的“白头镇”三个字念给他听。可二爷却是听半句、说十句,他全不在意白马是否识字,不仅不在意,反倒长篇大论地劝慰他,道:“你没听过吗?都说人生识字忧患始,知道得越多、日子越是不好过,要不然怎么总说穷书生、酸文人?依我看,人只要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不识字原就没什么。” 白马突然松了一口气,觉得在极少数的时候,二爷也是个不错的人,自己与他相处时异常轻松,甚至时常忘了伪装。 二爷拈着个酒爵,轻轻碰了碰白马的筷子头,借他的筷子尖儿弹起颗醋溜花生米,迅速张嘴接住,道:“檀青那个绣花枕头,读书认字马马虎虎,功夫几乎没有。你人机灵,武功也不错,那时候连我也能骗过,总不能是那小子教的。他个三脚猫的功夫,半夜起来偷偷练那佛门心法,估摸着也是哪个野和尚传授的。” 你才是野和尚! 白马咬碎一根鱼骨,心里唾骂,面上却乖乖答道:“我的招式都是从客人身上看来的,春楼中来的人物形形色.色,不是达官显贵,便是江湖客,他们喝多了就爱显摆,看不起我们这些人,自然从不设防。” 他只说招法,对自己的内功避而不谈。 “看?用……眼睛,”二爷伸出食中二指,微微弯曲,作了个挖眼睛的动作,“你就这么用眼睛看来的?你可莫要诓我,若真有人如此,那各门各派早就倒台——没人缴钱缴粮作学费,饿死祖师爷了!”或许是白马所言太过惊人,或许是二爷知道他不想谈及内功,他也就没有多问,而是顺着白马的话,发出一声惊叹。 不用眼睛难道用屁股么? 呸!真是近墨者黑,被这人带得粗俗了。 白马不反驳他,只吐出三根拇指长短的鱼刺。 他将鱼刺夹在指尖,摊开手掌,猛然甩出。 三根鱼骨破风而出,不发出丝毫声响,却半点不差地钉住了墙面挂饰上的同一颗珍珠。 “飞鸿踏雪!”二爷拊掌赞叹,一眼就认出了白马的暗器手法,说道,“此招手法独特、针势凌厉,且悄无声息。行军作战时,往往为伏兵所用,尤其在暴雪天气,埋伏在雪地中的伏兵以钢针施展此招,钢针借力而行,瞬间扎穿马儿的……哈哈哈!让它们目不能视,剧痛发狂,失去作战之力。乃是幽州军队里的武功。” “扎穿什么?目不能视,扎穿是马儿的眼……你!”白马面色微红,别过头去,低声骂道,“你连马都要调戏!我,算!此招乃是我陪禁军里的大爷们喝酒时,遇到有人滋事,见其中有人使过一回。” 二爷随口问:“幽州军跟定梁伦,单独出来干的不多,李峯、孟殊时、唐未……总不过十来个,还有何人?” 他竟连这事都知道?白马打了个激灵,提起防备,含糊其辞道:“我就是见过罢了,不晓得什么幽州并州的。” 此招飞鸿踏雪针,乃是禁军殿中中郎将孟殊时授与白马的。 两人相识于两年前。 当时,孟殊时刚刚升任殿中中郎,被同僚请来喝酒。禁军们路过偏院,见庭院中风吹落木萧萧,正在练舞的少年人赤发如枫、肤白胜雪,不顾大周律法与楼里规矩,强行将他带去陪酒。 禁军是洛阳唯一的戍卫军队,向来在坊间横行,且人多势众,故而无人敢为白马发声。他用尽花言巧语曲意逢迎,暗中灌酒、掺寒食散,把几个闹得厉害的色鬼灌倒。 抬头一看,孟殊时正看着他摇头轻笑,招手便让他退下了。 后来,孟殊时单独来找过白马几回,只不过此人谦和有礼,每次前来酒也不喝,几乎就是与白马说说话,也曾数次为他解围。 白马发间插着的钢针,便是孟殊时教他一招飞鸿踏雪的暗器手法后,亲手为他系上,再三嘱咐他时刻防备客人,出了任何事情,孟殊时都会为他担着。 虽然白马不相信区区一个殿中中郎能有多大能耐,可他不得不承认,此人算得上是这几年里,唯一对自己真心相待,甚至有些痴情的……客人。 当董晗说出烦忧后,白马立即就想到了孟殊时,还准备过几天就托人给他传话,让他前来与自己相见,到时候再探探口风,将他骗去给董晗差遣。 此时,白马听了二爷的话,很有些心不在焉,满心都在琢磨着,原来孟殊时竟是幽州军出身?那么,他是否曾参与过玉门关一役,他的刀刃,是否曾经沾上父亲的鲜血? 白马暂时不愿多想,他也不敢再多说,只怕多说多错,反问二爷:“您是幽州军?” 二爷总有很多歪理邪说:“我最是怕冷,不喜过冬,如何会去幽州参军?爷这辈子最为不耻的便是幽州军,穿的那身袍子比别人铠甲还厚,心眼子忒多。” 他摇头晃脑,道:“不过,爷打小跟随大哥从军,立下军功无数。” 白马见怪不怪,吃得几乎顶到了喉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筷子:“嗝儿——!哦,爷您厉害,要我为您鼓鼓掌么?” 二爷“切”了一声,提起白马的筷子开始比划,问:“那你看我此招,如何?” 白马能看出来,他所使用的乃是剑招,招式灵动多变,非常眼熟。 二爷出招迅速,几乎是一晃而过,收招后朝着白马一扬下巴,道:“武功都是用眼睛看来的,这话是你自己所说,那便学学方才我出的这招。若是学不会,嘿嘿。” “这样么?” 白马翻了个白眼,提起另一根筷子,依样画葫芦,把二爷比划的剑招原样重现,最后还挽了个漂亮的剑花,道:“这是周大侠的剑法,但他只教过我一招锋霜影雪,其余的我虽见过,然而未得他的许可,我是不会偷学的。” 二爷不高兴了,忘了惊讶于白马的武学天赋,只是嚷嚷道:“别人的就可学,偏他的不行?”他见白马一脸不屑,似乎很是气恼,开始咋咋呼呼地说道,“我跟你说,他那人不行!你看他来了这楼中也大半个月,虽然日日念叨着你……” 白马禁不住喊了一句:“偷他的就是不行!” 周望舒乃是白马的救命恩人,这几年中,每当白马遇到令自己厌恶的中原人,都会把周望舒从记忆深处挖出来想上一想。每每想到此人忍着“第二恨的就是胡人”的心思,向自己伸出援手,他便更加坚定地相信中原也有好人,自己不可仇视他们,要不然就会沦为与他们一般令人厌恶的人。 因此,白马渐渐遗忘了周望舒的冷淡,记忆里保留下来的,都是周望舒的好,他不容别人亵渎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白马不是很高兴,起身开始收拾桌子,用胳膊肘拱了二爷一下,是赶人的意思,低声道:“夜深了,小的来收拾打扫,还请您回去歇息,我会记得二爷的好。” “我再教你几招么?你也好多记得记得我。”二爷捧着个大脸,捉住白马的手,拉他过来与自己对视,“春宵苦短,少年人刻苦学习才是正途。” 白马不答,甩开二爷的手,开门揖手送客,道:“夜黑风寒,二爷慢走。” 二爷深深地看了白马一眼,点点头,双手抱胸,懒洋洋地走到门边。 白马以为他闹了大半个晚上,也应该累了,就等二爷快点离开,自己好上床歇息。 然而二爷一只脚踏出房门,却突然转身回来,“啪”地一掌拍在门框上,把白马锁在自己与门板中间,低头,将嘴唇贴在他耳边,问—— “小马儿,你不是,想接近我么?怎的,总把我往外赶?” “二爷何出此言?” 白马抬头望向二爷,双眼湿漉漉的,活像只被豹子狩猎的麋鹿。 “起先你打听我,这本身很合常理,我如此英俊风流的人物,你不打听才是奇怪。令我生疑的是,我这么个生生的美男子与你近在咫尺,你竟半点也不动心——自然,我也特地看过了,你并非不举。能撇开人之大欲,奇也怪哉……” 灼热的气息带着酒气,扑打在白马脸上。 白马闻到酒气,暗道糟糕,他怎知道二爷如此没有酒量,自己只偷偷为他添了几杯而已,这就喝醉了? 二爷眼眶微微发红,眼神有些迷离,直勾勾地盯着白马,仿佛又变回了初遇时,那个疯癫模样。 掩饰 此番,白马听了二爷不要脸的言论,不仅没有发怒,反倒松了一口气。 只不过他又有些拿不定主意,心道,此人表面粗粝,却并不是个糊涂人,他察言观色的本事不差,况且还比我多活了十数年。方才的话看似没头没脑,然而细想之下,必定另有深意——起先我探听他的消息,他或许觉得我……看上他了,想要抱他的大腿;然而一段日子过下来,他发现我对他并没有那方面的念头。 如此一来,白马的所作所为确实显得十分古怪。 可这不能怪我啊,白马苦不堪言,谁曾见过这样不要脸的人?心想,我若是个渔夫,他便是一条不待我放饵抛钩,便已经蹦跶上岸自投罗网的鱼。试问谁人见了能不吃惊? 白马这一发散,直觉脑中仿佛有几千条鱼在岸上瞎蹦跶。 他迅速摇摇脑袋,将这些荒唐念头抛诸脑后,稳住心神,想着,二爷即使再神通广大,也不是我腹内的蠕虫,他不知道我的目的,只不过是在吃我豆腐的时候随口试探我,呸!然而若我装傻充愣,不让他试探出东西,只怕会弄巧成拙更令人疑惑。 白马看着二爷,见他目如朗星、神情温柔,当即心生一计。 “二爷。” “你说,说你倾慕我已久,想要一亲芳泽。” 白马翻了白眼,继而望向饭桌。 桌上杯盘碗盏一片狼藉,最为空荡荡的乃是方才两人所用的饭碗,那是江南特制,碗底浅、碗口小。 他看着小碗,说道:“那是江南的碗。听闻,江南几乎没有人挨过饿,故而大家吃饭,都拿小碗。” 二爷天生健谈,任谁说一句话,他几乎都能接上来,立即点头道:“对,江南是鱼米之乡,物阜民丰。南方开化比中原晚,风物多柔美秀丽,人不大讲排场、端架子,去过日子确实不错。然而,哪里都会有人挨饿,小碗是有钱人家的东西。” 白马叹了口气,道:“三年前,我刚从乌珠流的营地里逃出来,你知道白头镇么?我在镇上无端受人侮辱,因反抗而被打了个半死。周围全是人,却没有一个敢出声。是周大侠救了我的命,此事他想必是没有放在心上,应当未曾与你说过。” 二爷机警地向门外探出脑袋,迅速望了一眼。 白马脑中思虑万千,不觉有异。 二爷两眼一瞪,用一种并不必要的声量大声说道:“提他做什么?他没说过,你也不必多感谢他。哎!你先不要生气,”他说着话,见白马面色不对,连忙一手捉住他两个手腕,将人死死压在身前,“我了解他还是你了解他?他那时自顾不暇,带着你只是个累赘,想也知道不可能有救你的心思。最后决定带上你,多半是你自己聪明,用什么办法把他糊弄过去。” 白马甩开二爷的手,却挣不脱他的压制,无奈道:“他看破了我的谎话,却没有拆穿。纵使他确实是被我哄骗才出手救我,可他救了我却是不争的事实,我认定他是个好人,我必须报答他。” 话虽如此,白马还是不禁感叹,二爷确实很了解周望舒。 “你这样不好。” 二爷听了白马的话,不禁发出一声轻叹,苦笑道:“做人不可没有良心,那样容易众叛亲离、孤独无依。可也不能太有良心,任凭对着什么人都讲感恩——毕竟人都是从飞禽走兽变来的,天下间披着人皮的禽兽不在少数。” 他说着,又朝外瞟了一眼,继而大声道:“而且周……” 二爷每说一句话,熏人的酒气就拍在白马脸上,叫他苦不堪言,甚至觉得自己都要醉了。 他连忙打断二爷的夸夸其谈,插话道:“知道知道,多谢二爷教诲!反正周大侠救了我不假,遇到你的那天清晨,他说要带我回江南。我一个高兴,就跑了数十里,赶到云山边集采买干粮药草,谁想到结果遇上了你?” 二爷低头,几乎要跟白马脸贴着脸了:“此乃命中注定,一见钟情。” 他说罢,用鼻尖碰了碰白马的鼻尖。 奇怪的人,去你的一见钟情! 白马鼻尖着火般迅速向后退去,觉得自己就要融进门板里去了。 他愠怒道:“我若没有遇见你,现在也不会在此处。江南的稻子可产两季,河里有鱼有虾、不会挨饿。周大侠说过要带我去江南,纵然并未成行,我也一直心向往之,始终记得。” 白马说的都是实情,只是把那些鲜血淋漓的画面略去。他这么个年纪,为生存不得不骗人同情,心里却还保留着那么点岌岌可危的自尊,不愿彻底把自己剖开了让人可怜。 “檀青展艺那晚,我听见他的声音,我知道那就是他。” “我想见见他,向他道谢。” “我想去江南,我不喜欢这里。” 或许是背负太久,又或许是疑心过重,他不敢把自己身负的血海深仇说与任何人。 可这些话轻描淡写,内里却是心如刀割。 对方毕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二爷听罢,眼神里甚至流露出自责。 他拉着白马的手,把他拖到怀里,贴在他耳边,温言道:“你跟了我,咱们回青州。胡人喜欢骑马,二爷有个马场,我对不住你,以后日日都亲自下厨,让你吃最好的。” 白马只觉得耳边既热又痒,自己仿佛初生赤子,沐浴在二爷那温柔言语所化成的水池子里,很想说个“好”字,那么他此生便算是能够安定了。 可他是男子汉大丈夫,不,即便他不是男人,也还是个人。周望舒教他,人生天地间,不仅仅只是为了一口饭食,男儿膝下有黄金,只可跪天跪地跪父母。 他断不能为另一个男人,屈膝折腰。 二爷低着头,面目被阴影笼罩。 白马看不清他神情,也不敢看他,挣扎着起身,说道:“多谢二爷肯问我的意思,但我绝不会以色侍人。若有一日,我能与你比肩,或许……” 他却不知,此时二爷脸上带着坏笑,正望着窗外屋顶上一个白色的身影,龇牙咧嘴,耀武扬威。 那人月下独坐,面若冰霜,肩头停着只雀鸟。 他摊开手掌,让鸟儿啄食其中的零碎小食。鸟儿吃得大腹便便,更加不愿离去。那人也不管它,收了手,取出玉笛吹奏。 二爷偏要把白马捞回来钳在手里,带他来到窗边,正对着窗外的屋顶,大声说道:“人生苦短,既然早晚都可,为何要等?时不我待,不如春宵一度,先把事儿给办了。我这么大一个宝贝儿,晚了,可就被人抢去了。” “不,你又喝醉了。”白马实在后悔,他都不记得自己给二爷偷偷倒了几杯酒,看这模样决计是醉了!他嚷嚷着:“你放开我,放开我!二爷,你这样是触犯律法,要……” 二爷却不管这许多,他面色微红,伸手在白马脸上乱摸一气,叹道:“你这眉眼、背上这对蝴蝶骨,每一寸都似为我而生。” 他的指腹粗糙,掐着白马柔软白皙的脸颊,来回不过揉捏了数次,便把他的脸摸得留下数道红痕,看上去不仅添了几分颜色,更多了几分诱人想入非非的色气。 “什……”白马脸上既痛又痒,心里更是酥酥麻麻、莫名其妙,他十分紧张,伸出手脚胡乱踢打,一句话还没有骂出口,忽觉脸上一凉。 二爷趁着月色皎洁,使劲在白马侧脸上亲了两口,哄道:“乖了,二爷疼你。”他的唇上有酒,冰冰凉凉,在白马脸颊上留下了一个透明的水痕。 说话间,伸出一手,绕到白马背后,对屋顶上的白衣人比了个中指。 “臭流氓!”白马刚刚对二爷生出的好感,顷刻间如烟云消散。他心想,我果然不能在吃饭时与人谈事情,更不该给他灌酒! 可那酒也不是毒.药,为何这人一碰就疯?! 他不及多想,飞速抬腿,照着二爷面门踹去。 二爷向后一闪,轻易躲开,然而人却委屈至极,不解地问道:“你非和尚,我已还俗,男欢男爱,如何就成了流氓?难道你父母是并排面壁而坐,神思合一就生下了你?我看你对我也是很有点意思么。” “你怎么来了?!”白马自知打不赢,出其不意地发出一声惊呼,试图以言语转移对方注意。果然,二爷不知是不是心里有鬼,闻言立即向身后望去。 白马趁此机会,转身拔腿就跑,准备从二楼窗户跳到树上。 偏生二爷的动作更快,抬腿就到了白马背后,伸手便缠上他的腰腹,将他给捞了回去,问:“宝贝儿跑什么?这儿可是二楼!” 白马多次与二爷缠斗,对他已使过的招式十分熟悉。这人所学约莫是佛门武学,内劲刚猛雄浑、招式大开大合,即使只使出两成,自己也决计无法抵挡。 只能以言语分其心——打架打出心计来,他也很是无奈。 白马声音颤抖,轻轻地呼了一声:“疼……” 二爷立即紧张起来,不敢动弹,问:“别动,我看看,伤到哪儿了?” 白马靠在窗边,慢慢曲起一腿。 他日日被逼着练舞,腿上筋骨极软,脚掌轻轻踩在二爷胸口,石榴红色的绸缎袍子滑落下去,露出光洁如雪的大腿,委屈道:“打了人还不承认,你自己看。” 别看二爷平日嘴上没个把门的,此时却老脸微红,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有些无所适从:“我……没碰着你的……腿啊?” 白马睁着对灰绿色的鹿眼,睫毛颤动。即使有着一副比寻常中原人更为高挑的身材,在二爷的映衬下也略显柔弱。 他人长得清丽,做出此等神态不显扭捏,反倒惹人怜惜。 二爷懵了,杵在原地,睁眼说瞎话:“好像是有一块红的。” “你再过来看看。”白马直直望着对方。 二爷闻言,红着脸靠近。 白马抓住机会,一脚蹬在二爷胸膛上,借力翻身,从小窗一跃而下,大骂:“蠢蛋——!” 二爷回过神来,已经过了片刻,手里只剩下一条扭曲如水蛇般的腰带,嘲笑着他鬼迷心窍,竟栽在一个少年手里。他摇头轻笑,当即运功拔腿,跨出窗框,月下身影矫健如猎豹,自言自语:“这匹马儿倒真有点意思。” 谁料他人还在空中,鱼山落鹰的轻功姿势未收,半道竟被一颗从屋顶飞来的肉干击中肋下。那肉干暗含内劲,令二爷吃足苦头,如同断翅的鸟儿扑棱棱落到地上。 二爷抬头,对着掷出肉干的白衣人破口大骂:“见色忘义周望舒!”继而急起直追,跟着白马一路跑到荷花池,绕过层叠假山、钻进九曲回廊。 过了许久,周望舒冷如冰雪的声音才随风传来:“恃强凌弱,岑非鱼。” 夜遇 白马逃命本事极佳,他一面应付二爷,一面观察好窗外诸般事物。 待得一脚踹在二爷硬邦邦的胸膛上,借力翻身钻出窗外,他便分毫不差地攀上了那一枝刚好点在窗口的长楸树的枝丫。 碎散的花瓣在空中划出一个半圆形,继而飘散零落,在地上洒了一片。 少年人身形灵活,但见他猴儿般在枝杈间游移一番,三两下就已从树上爬下,双脚初一点地,不得片刻休息,旋即火烧屁股般冲入了黑暗中。 二爷被周望舒以一粒肉干击中麻穴,扑棱棱落在地上,再起身追去时,已与白马隔了一段距离。 白马向着偏院的一个小湖跑去,因他的功夫在二爷面前等同没有,想要以弱胜强是绝不可能,他便穿过九曲回廊,扎入假山丛中,试图借助地形优势甩开二爷。 况且白马知道,二爷此人虽不怎么要脸,可勉强还算是个正人君子。方才两人在房中独处,对方又喝多了酒,一时情动难以自持,也是无可厚非。只消让他吹吹冷风,清醒过来,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自己,热情与耐心都消磨干净,应该也就会离开了。 湖边布满假山,湖中荷花茂密,夜风一起,花摇影动如梦似幻。 二爷一路追着白马,只见他的身影在黑暗中忽隐忽现,被弄得头晕脑胀。 片刻后,他果然如白马所料,逐渐冷静下来,刚刚停下脚步,准备回房睡觉。 忽然刮起一阵狂风,风吹云动,遮蔽明月的乌云散开,银辉遍洒大地。二爷的心中忽然生出一种感应,微微侧头,透过左前方假山间一道极细小的缝隙,远远窥见了白马的身影,见那少年紧紧贴在假山后,朝外边探头探脑。 “着——!” 二爷一声爆喝,但见他手掌一摊、手指一勾、手臂一振,指间夹紧周望舒打他时所用的那颗肉干,将内劲灌注其中;再两指一弹,手中肉干登时化作神兵利器,眨眼间就已穿过假山间的缝隙,一招点中白马的大腿。 二爷得意洋洋地吹着口哨,小跑上前:“我看你往哪跑!” 白马绕来绕去,将自己也绕得稀里糊涂,正扒着假山寻找二爷,冷不防大腿根上一痛。他的腿脚登时失去知觉,手上没有东西可抓,整个人不由自主地软倒下去。 眼看着白马就要倒地,却在最后一刻被二爷稳稳接住。此人轻功高强,身形好似幽冥鬼魅,也不知是从何处飞来,只是一个呼吸的功夫,他便已无声无息地闪现在白马身前。 二爷将白马一把捞进怀里,贴在他耳边笑问:“小马儿如何跑得这样快?难不成真是马儿变来的?你让爷骑一回,好弗啦?” 白马惊疑不定,问:“你!你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他对旁人的视线十分敏感,然而方才根本没有感应到任何人的目光。回味过来,顿觉二爷好似一只翱翔高空的鹰,将自己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随时准备俯冲下来将他一口叼走,令他莫名害怕。 二爷大笑道:“我从来处来,往你所在处去。说起这个,你只怕是不晓得,原本我已经打算回房歇息,可谁料刚动了这个念头,忽然就起了一阵狂风,闭月浮云刹那间消散。我一侧脸,便见到你在月下如明珠生辉,令人移不开眼。” 白马被二爷封住腿上的要穴,摁倒在假山上。 他咬牙切齿,以双手将自己和对方隔开,低声骂道:“先前,我认为你是武林豪侠,对你毕恭毕敬,然而你却如此不讲江湖道义,恃强凌弱。今日你若欺侮我,来日我必、我必要将你碎尸万段!” 小湖偏僻,夜色深沉,白马带着喘息的低吼在这情景中,竟变得有一丝旖旎。 二爷欺身上前,如阴云般将白马压住,重复他的话,问:“来日?”他捉住白马的双手,摁在自己心口,“你听听我的心。” 白马怒不可遏:“都是龌龊念头!” 然而到了这时候,二爷嘴上虽这样说,但是并没有即刻动手。 他只是言语戏弄,嬉笑道:“我可算明白,那夜那姓桓的臭小子,为何定要将你掳走。”他认真地看着白马,眸中只有白马的身影,仿佛天上地下,只看得到他一人,低声道,“莫要乱动,挑起我的邪火,你可受不住。” 他摊开手掌,一把抓握住白马的一侧臀瓣。白马身无二两肉,唯有屁股还不算太瘦,加之常年练舞、筋骨柔软,二爷抓住捏了两下,似乎觉得手感颇好,忍不住赞了一句,又使劲儿捏了两下,最后重重一拍,笑道:“等等,还未到时候。” 白马看着二爷的眼,知道他并不是这样不解风情的人,再听他说出这句话,只觉得此时的情景奇怪极了,不禁发问:“你在等什么?二爷,我与你无冤无仇,你到底要做什么?” 远处房顶上,瓦片轻响,哒哒、哒哒,极富律动。若有人仔细一听,则会发现那是一阵极轻微的脚步声。 二爷耳朵抖动,咧嘴狡黠一笑,以一种全不必要的声量大喊:“你二爷最是爱马,在青州有个牧场。想把你买将回去,剥光了衣服,嘴上栓个马橛子套在房中,养一辈子!” “我还从未养过羯马,想来你这白花花的大腿缠住爷的熊腰,喊我用力,也是别有一番风情。”偌大庭院中,仅有两人紧紧抱在一处,二爷说话的声音却越来越大,无比突兀。 白马被点了腿上的穴道,上身却还能动,“羯马”二字将他埋在心底的曾经受辱的回忆引了出来。 他气得眼眶通红,虽自知完全不是对手,还是挣扎着与二爷过招。 二爷以掌接拳,交手时击出一连串噼啪脆响。他打得并不认真,分神留意着黑暗中的脚步声,忽然耳朵一抖,听得那脚步声变换了方向,正朝着自己赶来,于是便急忙忙低声喃喃道:“来了来了。” “我要杀了你!” 白马反抗不成,反被对方将白皙的手掌攥住,二爷手掌滚烫,将他弄得浑身颤栗。 过不多会儿,两人俱是薄汗覆面、气喘吁吁。 二爷抓起白马的手掌,伸出舌头,在他手心里轻轻舔了一下,笑道:“你以为周望舒会来救你?他不会,他不敢,因为,他害怕。” 白马浑身战栗,发出喘息:“唔……” 耳边蝉鸣蛙叫,头顶星河天悬,自然万物辽阔壮丽,他却被挟制在这一座人造的楼阁中,被人亵玩。此情此景,他的身体却还不争气地,起了微妙的反应。 白马脑海中闪现出周望舒的身影,他策马徐行,寒夜中剑刃随风掠出,轻而易举便将那些包围着他、斥骂他、挑衅他的狂人,一刀毙命。 可自己却卑微如蝼蚁,周望舒救了他一次,不会再来救他第二次。 白马既难过又气恼,十分想彻底打开气海,将二爷炸死算了。 只不过,他毕竟不是个冲动的人,且在三年前吃了教训,知道此招凶险,稍有不慎便会爆体而亡。故而这三年中,他一直尝试着以佛门心法固本培元,再以此心法催动光明真气,因势利导,化去真气中的凶煞。目前,他已经能够控制一股光明真气,在体内流转一个小周天。他稳住心神,暗自放出了这一股真气流转只腿部经络,试图冲穴。 然而二爷的点穴手法极巧妙,白马不曾在别的地方见过,他体内的真气流转一个周天后,竟并未起丝毫作用! 二爷得意挑眉,大喊:“若他真来救你,我这个曹字倒过来写!” 白马似有所感,抬头一看,瞬间双瞳紧缩—— 只见月下屋檐上,那人一袭白衣翩然而来,面目冷若冰霜,肩头停着一只胖嘟嘟的雀鸟,正扑棱棱拍打翅膀。 周望舒,来了。 “救……唔!” 白马大叫救命,被二爷一手捂着,心里咆哮:不是说“曹”字倒过来写吗?! “唔唔唔!臭混唔!”白马在二爷手上咬了一口,骂出两颗字,又被捂住嘴。 “他还真来了。”二爷低声咕哝,双眼紧盯周望舒,琥珀色的眼珠转个不停,随即一定。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动作一滞,旋即收起手掌、加大声音,把脸贴近白马,令两人脸颊相互摩擦:“小美人儿太也热情!” 白马双眼圆睁,颜色灰绿,比之湖水更加清澈灵动。二爷吞了口口水,趁着白马挣扎,一口轻轻咬在他脸颊上:“乖一些,疼你。” 在高处看来,乃是一副耳鬓厮磨、欲.火燃烧的模样。 白马知道此景不堪入目,不敢发出声音——他不愿让心中偶像,瞧见自己如此狼狈的模样。他再次催动真气循环周身,血气猛然涌起,几乎要将他的身体撑爆,他却咬紧牙关死命硬撑。 二爷全心听着屋顶的动静,一面做着夸张而并不实在的假动作,忽觉脸上一热。他一转头,便见到白马口吐鲜血、双目布满血丝——这少年不知何时已经冲开穴道。 不仅如此,白马还以其人之道治其身,一指点在二爷的大腿上,竟是将他的点苍七绝指完全临摹! 二爷动弹不得,白马解气地冷哼一声,一脚将他踹翻在地。他见二爷咋咋呼呼地大喊大叫,忍不住再抬腿狠狠踹了他几下。 然而,白马自己是强行冲穴,腿脚尚不算灵便,一是担心二爷冲开穴道擒住自己,二是想着周望舒快要到场,不愿让他见到自己的狼狈模样。他便强撑着不适慌忙逃窜,跌跌撞撞地走到湖边——突然眼前一黑,抬腿迈步,愣生生就走进了湖里! “周溪云!看个屁快救人!” 白马意外落水,二爷一时间腿脚不能动弹,只得抬头朝高处大喊。 周望舒刚刚走到当场,闻声未有犹疑,但看其肩头雀鸟惊飞入天际圆月,他的身影如电光一闪,顷刻间已跃至湖心。 白马长在苍莽草原,是个旱鸭子,入水便如泥牛入海、无迹可寻。 白衣剑客脚尖点水,凌波荡漾,转身轻旋两周,竟踏水而行,没有高超的天赋与多年苦修绝无可能。他眉峰微蹙,循着水面波纹,摘下佩剑,啪地甩到二爷脸上,一个猛子扎进水里。 荷花池中淤泥水草满布,目之所及几乎都是一片黄绿土黑。 周望舒气也不换,张着眼睛四处游动,觑到个白晃晃的影儿,双腿一抖冲上前去——伸手一捞将东西拿到面前,却是不知谁扔下来的手绢。他的嘴角泄出一连串小小气泡,转身换了个方向,朝湖心那一丛幽绿茂密的水草扎了进去。 时间过去小半刻,周望舒和白马都不见踪影。 “难不成坞主也有被水淹的时候?”二爷心里担忧,强行冲穴,自言自语道,“回头得跟师父说道说道,这点苍点穴手法,人人都可冲开,我练它到底有何用?有……何用?有何用!日!冲不开?那小鬼什么来头?!” 水下,白马陷入昏迷,微卷的赤红长发与水草缠在一起,仿佛被森绿鬼影拉入无边深渊。月光穿透水面,洒落在他惨白的脸上,显得他仿佛已经出离了人间苦难,永远归于沉寂。 周望舒气息将绝,穿过簇簇水草,拨开带刺的莲花根茎,脖颈间被划出数道细小血线,终于找到白马。 “哗啦!” 白衣剑客怀抱气息奄奄的少年胡儿,从水底跃出,谪仙降世般落在二爷身边。 “哗啦!” 谁料二爷先一步强行冲开穴道,抬脚就朝湖里扎去! “二哥?”周望舒落地抬头,只见二爷留下的一个朱红色的魁梧背影。是夜,他两度入水,救出两个自己投湖、秤砣般沉底的旱鸭子,面上无可奈何,心里千头万绪。 白马已经长大,周望舒单手拎着,会拖到地上。他似乎觉得这不是很方便,干脆将白马打横抱在怀里。 对于二爷则没什么所谓,周望舒将他随手掂起往肩上一搭,肩头坚硬的肌肉磕在他肚子上。只听“噗”的一声,二爷从口里吐出小鱼一条。 吱呀—— 周望舒毫无困难地走到白马厢房前,推开门后,把二爷随手往地上一丢,将白马小心翼翼放在床上。 他取来热水、干棉布,径直朝床的方向走去,经过二爷时,看他那睡得香甜的模样,周望舒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上腿一抬,随意一脚踩在他小腹上——二爷便如同一头鲸鱼,噗噗地喷出小水柱。 二爷爆发出一连串咳嗽,终于装不下去,暴起大骂:“有你这样对待哥哥的?!” “我该把你剥光了天葬,令鸟儿分而食之,舍身饲鸟,你此生也算是做了件好事。说不得还能成一代高僧,青史留名。”周望舒给白马擦脸擦身,换了套干净衣服,“说了,莫要欺负他。” 二爷坐在床边,望着白马并不轻松的睡颜,撇撇嘴,道:“哥就想看看,你到底会不会救他,没想到你周溪云也是有心的么。” 他说着,伸手在白马脸上掐了一把。 周望舒一把将他那不安分的手拍开,不答,只说:“去厨房端碗姜汤来。” “老子不去!”二爷翘起二郎腿,伸手揪周望舒的头发,咕哝道,“你倒命令起哥哥来了。 剑客甩起抹布,掸开二爷的咸猪手,问:“去不去?” “不去!打死不去——!”二爷屁股黏在床上,翘起脚尖,耀武扬威似的颠了两下。 “咳、咳咳。”周望舒半夜受风,咳了几声,起身欲往厨房。 二爷摁住他,鲤鱼打挺跳起来,两步跨到门边,十万分的不耐烦:“去去去去去!” “周大侠?”白马悠悠转醒,气若游丝,意识恍惚睁不开眼,只隐约见到一个模糊的白影,“多、咳咳、多谢。” 周望舒手掌冰冷,覆在白马额头,道:“你无大碍。” “那日,我下山……”白马正说话间,不料二爷来得如此迅速,哐当一声踢开门。 白马皱眉。他原本借着落水,轻声细气想惹周望舒怜悯,好与其攀上关系——自己虽尊敬周望舒,不愿被他厌恶,可报仇的事情远比任何东西重要。更莫说自己这样的人,哪里还敢求周望舒另眼相看? 然而,话才开头便被打断,多了个讨厌的人在场。 白马与二爷大眼瞪小眼,实在不怎么“柔弱”得起来。 二爷与周望舒相对而视,也横不起来了。 场面尴尬,气氛全无,白马一时间不知该用什么语气继续说。 拒绝 在场三人,仅有周望舒一人不觉气氛有异,他见白马欲言又止,却不知其想说些什么,只得率先打破沉默,道:“雪……白马,令你沦落至此,是我二哥的错。” 他的语气仍旧淡淡的,仿佛开口呵气便能带出一缕白雾。 “喂!一个巴掌拍不响啊,他也有错!”二爷打断周望舒的话,挺起胸膛表示不服。 白马见周望舒在场,知二爷不敢胡来,抬眼望向他,质问:“我有什么错?” 二爷呵呵一笑,道:“你的错处有三:一,你生得太过合我心意,令我见了便心生欢喜。二,你惯常装出一副虚伪姿态,与你好好说话,你却阴阳怪气。三,我满心欢喜追求你,可你接近我却是为了他,我一颗真心原本琉璃似的,眼下已经摔得鸡零狗碎。我知你见上了周溪云,必定会将我抛诸脑后,可你也不想想,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么?” 他说着,伸出食指戳了戳周望舒的发髻,问:“啊,你说你是么?” 瞧他那副委屈模样,硬生生颠倒了黑白,不止颠倒,甚至还要倒打一耙。 白马无话可说,不过他回忆方才的情形,忽然发现一件事情。 二爷应该早在出门时,就看见了周望舒的身影,故而半道返回,捉弄自己。他故意大声说话,为的是让周望舒听见;他捉住了白马,却并没有真的动手,不过是在周望舒面前做戏,想要将他引过来——看周望舒会不会对白马出手相救。 可,这是为何? 白马眼神扫过面前两人,见二爷伸出不安分的手,贼兮兮地戳周望舒的发髻,周望舒微微动了一下,向二爷丢了一记眼刀,可他的眉目间并没有怒意。无须推断,白马便知道他们感情甚笃。 至于二爷偶尔会在背后说周望舒的不是,则是此人惯常胡说八道,嘴上没个把门的,言语无心开玩笑罢了。先前白马为此愤愤不平,现想来还是自己太嫩了,太过较真,试想像二爷这样的急脾气,定然是个快意恩仇的人,他若真不喜周望舒,一定不会认这个兄弟。 白马深刻地记得,周望舒曾说过一句话,他说:“我的血,是冷的。” 当时,白马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可他不觉得周望舒是个冷血的人,若真冷血,他便不会忍住仇恨救自己于危难。二爷是否也跟自己一样,认为周望舒并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他总在言语上“占便宜”,是否只是不喜欢周望舒身上的一些脾气习性? 譬如万事皆不关己的冷淡、譬如不分青红皂白地憎恶胡人。 所以,方才他借着欺负白马的机会,激周望舒伸出援手,去救一个倡优、一个胡人、一个与他并不相干的平常人。 白马想着,忽然觉得二爷在自己心中的形象,莫名地高大起来,就连他嘴角挂着的那一抹傻笑,也很有些高深莫测的味道。 可是如此良苦用心,周望舒是否能明白?或许二爷根本不在意被误解罢。 周望舒见白马被二爷呛得无话可说,飞快地瞥了二爷一眼,道:“闭嘴。” “哦。”二爷在嘴上划了个叉,侧脸对白马咬牙切齿,“你笑什么?小心爷打你屁股。” 白马见此情此景,忍不住笑了出来,周望舒在场,他可不怕:“笑你!” “楼里人多口杂,说话不方便。”周望舒拿着一条干棉布,摊开盖在白马头上,不太熟练地以棉布包着他的头发,擦两下、停一下,如此反复,白马的赤发仍贴在脸颊边滴水。 白马不好说话,二爷却看不下眼,撂下手中东西,抢过棉布,包住白马的脑袋一顿搓。 不一会儿,白马抖抖脑袋,头发已经半干。 周望舒的表情虽无变化,眼角眉梢却带着一丝尴尬,又从二爷手中接过姜汤,喂到白马嘴边,道:“喝药。近来诸事缠身,不得空闲。但那时说过的话,我还记得。” 二爷偷偷插嘴:“他没钱、没权,还怕乔姐,日日偷偷向我问起你,却连面也不敢露。你若嫁给他,定受不了婆婆的折磨。还是爷英俊多金父母双亡还经验……” 周望舒不多言,剑柄轻摇,点中二爷的哑穴。 白马一口热汤下肚,感觉整个人又活过来了,笑道:“未曾想您还记得这话,我已经觉得心满意足。三年前你我共同经历生死,无奈世事无常、天意弄人,原本我以为此生再不能见到您。谁想前几日展艺时,我听见您为檀青喊了价,立即就认出那声音是你,后来知道您并没有对他做什么,而是将他接到后院,另有安排。您的事,我在三年前也算知晓一些,眼下心中隐隐有些猜测,想着您或许是在谋划大事,必定事务繁忙,故而不敢贸然前去找你。” 周望舒盯着白马,看了片刻,道:“我不是个食言而肥的人,三年前未能寻到你便离开,是因有要事在身,不可耽搁。前几日见到你,我嘱咐二哥代为照顾,只不想所托非人,反倒让你受了欺负。你不必再来找我,此间事了,我会带你去江南。” 白马:“可我找你,并不是为了去江南的事情。” 周望舒不解,看着白马:“为何?” 白马:“我已经长大,是个男子汉,自然不必处处寻求别人的庇佑。只不过,您知道我身负灭族大仇。柘析白马是男子汉,一愿为族人报仇,二愿替叔叔赎罪。” 周望舒:“与我何干?” 白马:“我知道您自有一番谋划,虽不敢妄自揣测、不会与任何人提起、不会再去深究,但我知道您是个仁义为怀的大侠,跟着您,我的两个愿望都能达成。周大侠,我想要为您效犬马之劳,只求您能借一股力,助我复仇。” 周望舒:“我们不同路。” 白马:“周大侠,我知道我们的目的不同,然而此事若办了,矛头终将指向一人,咱们殊途同归,我知道很多东西、我手……”他说着,想起二爷还在场,及时住嘴,道,“请让我助您一臂之力,更请您帮帮我。” 二爷冲穴跟玩儿似的,听闻白马的话,露出一副极夸张的吃惊神情,叹道:“哟,没想到你是真聪明,他的事儿都让你几句话给猜完了。”他无事可做,嘴也闭不上,用靴尖去撩白马露在被子外头、光洁的小腿。 白马被火舌舔了一般,向后闪躲:“别碰我!” “别碰他。”二爷的脚掌被周望舒一剑拍开,当即哇哇大叫。 白马憋不住笑,感觉周望舒一来,自己便像小孩儿被欺负后找来大人帮出气似的痛快。 他见周望舒满脸无奈,却又毫无嫌恶的神情,不由羡慕起二爷。心道,他们不是亲兄弟,但感情甚笃,可如今我在世间唯一的亲人、我的两个姐姐,却不知正漂泊在什么地方,她们是否还在人世,是否会受他人欺凌? 白马心中片刻欢喜、片刻失落。 周望舒思虑清楚,果断地答道:“我不知你如何猜测,也不管你如何猜测,我行事问心无愧,只是不便多言。你年纪尚幼,又是全族唯一血脉,我不会让你牵扯进来。此间事了,我会兑现诺言,带你回江南。其余,不必挂心,谨记心中更不可装着仇恨。” “我可以帮……” “无须多言,不可与人提起我,不可前来找我。”周望舒说罢,将药碗放在二爷手中,转身离开,临走前了嘱咐一句,“先前让你办的事,麻利点办好了,乔姐生起气来你自己去交代。” “交代个屁,她能管我?还有你,你那是跟哥哥说话的语气?越来越不像样了。”二爷将碗一撂,双手扯着自己的耳朵,诡异地一面点头答应、一面满口抱怨。 他见白马挣扎着试图起身,一手将白马摁倒在床上,语气不善,骂道:“睡你的睡你的!二爷发话,明日停工休息不接客,何苦如此拼来?” 白马从周望舒嘴里撬不出东西,只能硬着头皮对二爷旁敲侧击,问:“你跟周大侠都住在后院,是他在教导檀青?檀青过得好不好?他都学了些什么?” “你无须知道得太多。”二爷看着周望舒离去的方向,叹了口气,罕见地没有多言。 白马心道,二爷是不屑于说谎的人,若自己猜对,他定然一口就承认;若是猜错,他也断然会否定。如此遮遮掩掩,则必是另有隐情,只不过他不愿多说。 他试探性地问:“不是周望舒在教檀青,但有人在教他,对不对?那是什么人?你们有很多人,是一个帮派?” 二爷酒醉后口干舌燥,起身咕咚咚喝了半壶水,他不答白马的问题,反问:“那小子是你哥们儿?你两个相互牵挂,倒是很讲情义。放心罢,他很有点用处,他们不会让他出事。而且有我在,我会保他安全无虞。” 白马皱了皱眉:“他不爱想事,你们不要骗他。” 二爷似乎是累了,不答、不动。 白马可不愿再招惹他,把心一横,蒙头大睡。可他又不敢真睡了,一对绿眼睛骨碌碌地转,不过一会儿就听见二爷发出微微的鼾声。 白马掀开被子,见那朱衣男人盘腿斜椅在窗框上,凉风穿堂入室,吹动他额前几缕翘起的发丝。刀眉、漆黑的睫毛,眉间一道悬针纹即使在睡梦中也未消去。 他能有什么忧愁? 白马轻脚默手地起身,围着二爷转了半圈,对他比了个中指,又伸出一根食指,在他眉心处虚虚地划了一下。 第二日,午后阳光暴晒大地。 二爷在一片金白中缓缓睁眼,见自己身上披了条薄被单,呜呜叫着跳到床上,差点把白马吓得魂飞魄散。 “你疯了?”白马正酣眠中,突遭一庞然大物从天而降压在身上,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双眼瞪圆,活像只被踩了尾巴的波斯猫。 他尚没有认清眼前的情形,只觉得好梦被人打断,一肚子气无处撒,大吼:“滚!我不想与你说话!”说罢扯过被子,似乎又要蒙头大睡。 “你还是心疼我么?昨夜是我的错,是我的错。”二爷拉着白马的被角,把下巴搁在他的手上,微微侧脸、仰着头望向对方,笑道,“可我现在才想起来,昨夜那酒水莫名其妙,竟是越喝越多。你个小东西!”他伸手,在白马鼻梁上轻轻一捏,被后者摇头甩开,便继续自说自话,“你不知我只有三爵的酒量,多了,人就痴了。” 白马被人当面戳破了小动作,表情僵硬,梗着脖子支支吾吾:“那我,还、还不是看你喜欢喝酒!你身上总带着股酒气。” “酒非好物。”二爷摇头晃脑,装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摸摸白马的脑袋,道,“你今日歇着罢,日日喝酒看着怪可怜的,往后二爷罩着你。” 白马撇撇嘴,咕哝着:“谁要你罩?你不来祸害我,我便谢天谢地了。” 二爷苦笑道:“我又不是故意欺负你,我原是想好好疼你,谁想你自己脑中成天装着那些个,什么,对,那些个‘龌龊东西’,自己晃晃悠悠走水里去了。老子吃沙子长大的人,想也不想,方一能动弹便跟着你一起跳了下去,你都没有一点儿动容。” 白马:“……” 二爷忽然想起什么,掰着白马的下巴,仔仔细细打量他,问:“还来强行冲穴,你学过点穴么你就冲?脾气比你二爷还急,让我看看可有内伤。” 白马使劲摇脑袋,甩开二爷的手,无奈道:“您离我远些就成了,真的,二爷,我那是牙齿磕了嘴唇,碰的。” 二爷凑到白马面前,迅速在他额前落下一个轻吻,不待白马反应,一跃而起,兴高采烈地推门而出,大喊:“老赵?老李!今儿爷请客,所有账都记老子头上——!” 白马目瞪口呆地望着前方,两扇木门打开,日光爆裂,照得人睁不开眼。 二爷几乎与门框同高,站在门口,颇有种顶天立地的意思。他似乎对白马的视线若有所觉,挠着后脑勺、转过身来,高高扯起嘴角给了白马一个露齿的微笑。 “砰!” 二爷笑得灿烂,冷不防撞在门框上,面上立即由笑转怒,骂骂咧咧地跑走了。 白马忍了好久,终于在大门阖上后,捶着枕头哈哈大笑。 ※※※※※※※※※※※※※※※※※※※※ 我太蠢了,昨天入v申请还没弄好,写着写着睡着了。 明天一定万无一失!(跪。) 夜访 那夜过后,二爷又像往常一样嘻嘻哈哈,或许是他太过自信,或许是根本没有将白马那三脚猫的功夫放在眼里,纵使他知道白马与自己接触,目的并不单纯,却仍旧毫不设防。 此人成日游手好闲,那对琥珀色的眼珠子一转悠,就会将青山楼闹得鸡飞狗跳。或许是钱多烧心的缘故,他不是在楼中吃喝玩乐,就是出门耍个一两日,时常大半夜才回到后院。只是无论多晚,只要他一回到楼中,必然先去找白马,给他送些莫名其妙的零碎小食和小玩意儿。 白马看着他那没心没肺的模样,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可忙的,实在担心周望舒的谋划,会不会因为这个不靠谱的人而半路夭折。 不过,二爷信誓旦旦地说要“罩着”白马,或许也算是说到做到。 白马陪客人喝酒,二爷在门外唱歌;白马被客人欺侮,二爷抡起拳头就上。 总之,自认识二爷,白马日渐地消极怠工,成天懒洋洋躺在窗边一张破旧的木躺椅上,看街市上人来人往。等到日光晒红了半张脸,他翻个身再睡到日落西山,偷偷摸摸跑到温泉池子里,边洗澡边做糖水煮鸡蛋。 不想张嘴开吃时,忽听哗啦一声水响,温泉池子里竟钻出来一个人! “什么人!” “莫再生气了,小马儿。” 白马哗啦啦钻出池子,便见二爷嘴里插个小管儿,尸体般从池底浮出。他被吓得再钻进水里,打翻破陶碗,甜甜的蛋花洒满池子,变成水中月。 两人拳脚相加,从水里打到岸上。 二爷凭着一身好轻功,每每要被打中便蹿上房顶。 白马只能在下边抡着拳头干瞪眼,大骂:“我不想与你说话!” 二爷委屈极了,蹲在房顶上,双手托腮,喃喃道:“昔日举案齐眉,现成糟糠之妻。你如何能过河拆桥,见上周溪云便将我弃如敝屣?” 白马:“……” 到后来,白马的客人都被二爷赶跑了,赚不到钱,又不愿意拿二爷的钱去花用,只得四处向兄弟姐妹们化缘。幸而他人缘好,总能讨来些东西。 这时候便显出了二爷的矛盾处。 他虽说他喜欢白马,成日成日绕着白马转,可又半点看不出有要为他赎身的意思。按照白马的心机,以二爷如此财力而言,白马想哄得他为自己赎身,并非难事。谁想,白马见了二爷,总忍不住从心底冒出一股无名火,说什么都不愿对他低头、求他帮自己的忙。 他当然也知道二爷对自己很好,可他更明白两人短短数十日相识,再喜欢又能好到哪里去?故而,白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过二爷的真心。 他一直将临江仙的话记在心里:身在青山楼,最忌讳的就是自作多情。 可是,自个心里头的计较是自己的打算,人世间的事却并不都能遂人愿。 两个人保持着这种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你来我往一段时间,白马自己都不知为何,竟开始有些习惯了——若有哪日二爷不来烦他,他还会莫名其妙地想起来,当真是奇也怪哉。 幸而,二爷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楼中,这几日他就一直未曾在白马面前出现,想必是出了远门。 冯掌事碍于二爷的身份,一直不好出面斥责白马,索性两眼一闭,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白马也就什么都不做,坐吃山空,成日闷在自己房中。 五月末,三更天,春夜豪雨不停。 青山如是楼灯火摇曳,生意受天气影响,娼妓们难得清闲,早早歇下。橘色风灯盏盏熄灭,唯余看门跑堂的杂役,还耷拉着眼皮子苦熬。 无人看管与打扰,白马高兴坏了,他没有像别人那样蒙头大睡,而是趁机关门闭户,躲在房里练功。 他从床底下取出两根树枝削成的木棍,棍身已经被磨得十分光滑。他凝神屏息,以棍为剑、为刀、为枪,脑海中的画面走马灯似的交替浮现,全都是这些年月中,他所见过的武功招式。 然而,记忆最深的,仍旧是黑暗洞穴中,乞奕伽用过的“守道奉志”。□□如银龙空中舞,白马总是忍不住幻想,此招若是父亲用来,会是何等的英武模样? 可惜,自己以前从未看过,以后也再看不到了。 白马抖抖脑袋,眼神定在手中的一把匕首上,道:“我不可再悲春伤秋,再过七日,便是与董晗约定再见的时间。” 那是一支极普通的匕首,白马抽刀出鞘,以一食指轻扣刀鞘内沿的机关。只听“咔哒”一声,鞘中弹出一个严实的小暗格,格中装着张泛黄的青纸。 青纸折痕深重,其上更是布满斑驳的暗色痕迹,只叹纵使曾经有血有泪,在这冰冷黑暗的刀鞘中装了近二十年,连赤红血色都已经消褪成了淡淡的青黑。 匕首反映着烛光,打在白马没什么血色的脸颊上,他自言自语道:“周大侠暂时不会让我参与他的谋划,那么董晗这边就更不可松懈。我知道,董晗看不起我,他不一定会将这约定放在心上,可我必须时刻准备好,我必须抓住这个机会,拿出个办法给他。” 哐的一声,白马阖上匕首,单膝跪在床边,从床底拖出一个破旧的木箱子。 他小心翼翼地将匕首放进木箱中的另一个小盒子里,再以油布裹了两层,关上箱子时,不禁伸手在小盒子上轻轻拍了两下,喃喃道:“姓孟的近日也不见人影,若再不来,我便不得不托人给他传讯了。” 董晗刚刚提出烦恼时,白马就想到了禁军。大周自先帝时便有铁律,在京藩王一概不许养兵,少数几个功臣获许培养自己的护卫队,也仅仅只是作为仪仗。故而,禁军乃是京城唯一的戍卫军,是京城唯一的武力,谁若想要控制洛阳,则必先控制禁军。 这一点白马知道,不光他知道,所有人都知道。 然而,董晗没有提起禁军。 为何?因为他没法拿下禁军。 都说君权神授,天下人本就是皇帝的臣民,本就应当效忠于皇帝,此外,朝廷又给了他们该有的官职、俸禄,只此一点,每个官员都该感恩戴德。然而,数十年前京中两位巨富争豪,并穷绮丽以饰舆服,就连先帝也对其中一人暗中相助,开启了一个穷奢极靡的时代,极少有人能在此时以忠心战胜欲念。 皇帝已经不能再为他们加官进爵,否则长此以往,终有一日,他们会与天子仅有一片纱的距离。况且,天子所赐官爵都无法填平心中欲望的人,你怎能期望他们的忠心?今日天子赏赐财帛,他们便为天子所用,明日他人给予他们更多的钱财和律法所不能容的权力,那么他们是否也能改口将他人当作天子? 想必,禁军的高层将领已经被别人招揽,而董晗所代表的帝后,既拿不出更好的东西,也不相信他们的忠心。故而,他们对于禁军束手无策。 白马先在那时想到禁军,自然就想到了孟殊时等一众禁军中的小军官。 再到上回半夜与二爷吃饭,因一招“飞鸿踏雪针”,说起孟殊时的幽州军出身,他便更加留了个心眼,一是想:这姓孟的会否曾参与过十八年前的那场血战?二是想:这些幽州军的旧部,若跟着赵王干过“大事”,自然是前途无可限量,缘何跑到京中做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出来单门独户地干?赵王梁伦势力很大,即使要用人,也根本轮不到孟殊时这样无权无势的小角色。 故而白马推测,以孟殊时为首的一众脱离幽州前来京城的禁军小头目,已经不算赵王的势力。并且,他们的官职太过低微,京城中的人,谢瑛、广陵王、桓家,他们身处高位,俯视其下,都看不起这些武夫。 可是,白马却一直混迹市井,身处尘埃泥土中,仰视其上,恰恰看到了他们可以利用的地方。 反复思虑后,他觉得把孟殊时介绍给董晗驱使十分可行。白马闭眼回想,粗略一算,已近半月不见那姓孟的,既有些无奈,也在心中嘲笑:这些人满口情情爱爱,只不过是玩玩而已,自己半句都不可信。 片刻后雨势稍减,青山如是楼门口的迎客铃叮咚作响。 一名杂役正打着瞌睡,冷不防脑袋忽然磕在桌上,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一抬头,便见到一名戴着斗笠的黑衣客疾行入内,他忙不迭跑上前去,笑道:“风雨迎贵人,孟爷来得……” “废话少说。”孟爷两指捏着块碎银,轻轻一弹,正打进杂役外衣内袋中,“你知道我来做什么。” 杂役见怪不怪,连连道谢,将孟爷送到二楼,见房间里还点着灯,便道:“点绛唇等着您呢。” 孟爷站在门前,余光瞟见杂役退下,而后才摘下斗笠、振衣抖水。 他伸手曲指,轻扣三下门扉,轻轻地问了一句:“白马,能进来么?” 哐当一声,门开了道缝。 这人可算是来了!白马一开门,心里乐坏了。可他知道自己不能表现得太过谄媚,便只穿月白里衣,先将脑袋探出仰头望向来人,假装是从床上爬起、睡得迷迷瞪瞪,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说道:“进来呗,我又不是女子。” 孟爷推门而入,将斗笠放在桌上,是个眉眼英气、气度儒雅的武人。 他道了一声“冒昧叨扰”后,就那么站在原地,不动了。 逛窑子倒还讲起礼了,孟殊时也算是个人物。 白马苦笑,将椅子拖出来,随口道:“坐吧,浑身酒气,孟大人的饭局刚散?”他看着孟殊时,心道这人忒奇怪,大大小小也是个当官的,在自己面前却总有那么点儿愣头愣脑的味道。 “同僚都是失意人,没钱来青山楼吃喝,请他们下馆子聚聚。”孟殊时坐下,从腰间截下短刀,立在桌边,“房里点着灯,以为你没睡,这才进来的。” 白马点点头,道:“前半夜闷热睡不着,你淋湿了,我去后厨拿碗姜汤吧。” 孟殊时攥住白马的手腕,将他拉回来,贴着少年白玉般的耳朵,低声道:“恍惚中以为走到家门口,实在是想你了。” ※※※※※※※※※※※※※※※※※※※※ 今天并没有万无一失。 今天同样没有入v,因为我弄错申请格式了。 算了,我决定不入v了。 ※插播广告,明天三更。 卧谈 果然,这地方没有善男信女,孟殊时毕竟不是真愣,三两酒下肚,什么事做不出来? 白马连忙抽回手,扯起袖子,将孟殊时与自己隔开,顺势用力给他擦脸,道:“孟大哥,你是朝廷命官,应当很清楚大周律法,不是我不留你,只是眼下还不行。若你心里有事,尽管说与我听,我虽帮不上忙,却没有地方可以出卖你。” 屋里点着油灯,焦黑的轻烟伴着滋滋声升腾至半空。 火光昏黄温暖,少年的面庞被黏上了朦胧柔和的光边,灰绿的双眸中仿佛有一潭刚刚被石子儿击中的碧波,让人不敢轻易碰触。 白马见孟殊时不答话,又接着说了一句:“自然,你若强行要留下来,我也挡不住你。只不过,我虽很喜欢你,然而此时让你……我并非心甘情愿,你留下又有什么意思?” 孟殊时略带歉意地放开白马,笑道:“你愿意见我已是帮了大忙。莫怕,孟某什么都不做,只想跟你说说话。” 白马心中暗道鬼才相信,面上却作出一副备受感动的模样,笑道:“您是正人君子,来来去去的客人那么多,只有你曾想过要帮我赎身。” 孟殊时叹了口气,道:“孟大哥是真心喜欢你,只可惜我没本事,在军中没法出头,一个铜板当两个使也存不下钱来,不知何时才能给你赎身。”孟殊时的兄弟们手头拮据,他也好不到哪儿去,只做个小小的殿中中郎,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想献殷勤其实很简单,你只须买些吃的来,和我谈些风花雪月又有什么用?白马心里觉得好笑,他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何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总喜欢和他们这些朝不保夕的人谈情说爱? 他不知这人为何就看上了自己,还许诺要为他赎身。 他只知道,赎身需要很多钱,姓孟的一时间断然拿不出来。白马只要抓住这一点,求孟殊时为自己赎身,多半可引他上钩、铤而走险为董晗办事,去赚取荣华富贵。 白马想着,忽然有那么点不忍,毕竟,孟殊时无论喜欢自己什么,他都是带着真心来的。 白马摇摇头,露出感动神色,道:“你能把我当人看,柘析白马已是感激不尽。然而,你既真心对我,我就更不能害你断子绝孙。只求您帮我离开此地,我不喜欢这里,孟大哥。” 这话倒是有一半真心,他此身残缺,不打算祸害任何人。 “我定然是要帮你的!白马,莫要自轻自贱。”孟殊时起身,帮白马把外衣披上,苦笑道,“莫要如此客套,我哪算什么大人?小门小户出身,真刀真枪杀出来。禁军里官员繁冗,都是外戚与藩王的亲信,拼死没什么混头。现只想多弄点钱,带你离开此处。你若喜欢平静,我们便归隐山林,不去听那些世俗流言;你若喜欢热闹,我便带你闯荡江湖、浪迹天涯,我的功夫还可以。如何?” 都是外戚与藩王的亲信? 白马耳朵轻轻抖动,是听得了想听的东西:孟殊时能看明白朝中的风起云涌,他知道各方势力已经划分了派系、甚至侵入了禁军,可他的语气又是那样无奈与愤懑,多半是不屑于此,又无奈于现实。 白马知道自己先前的猜测是对的,大家都在紧紧盯着禁军,都想掌控禁军。 他心中有了计较,试探性地问:“风大雨急,今夜怕是不能停了。你上半夜应酬喝酒,下半夜又淋了雨,一身□□的,若现在再出去吹风,纵使身体再好,只怕也会感染风寒。” 孟殊时毫不在意,摇头,耿直地说道:“不会,我常年习武,身体好得很。从前一直在苦寒之地,当了禁军以后,值守时更是日晒雨淋,也并没有因此就病了。” 白马无奈,心道这人怎么这般不解风情,我已经暗示得如此明显,他本就有留下来的意思,可这话到底是装作不知,还是真没听懂? 孟殊时浑身都是湿的,可他脊背挺直,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自带着一种翩翩风度,面上更没有寻常客人的露骨神色。 白马不敢相信他有多正直,但至少从表面上看,孟殊时像是一个正人君子。而且,自己先前一番话,已经警示过姓孟的,得到他的承诺,相信他不会对自己动手。如今,白马将自己作为“鱼饵”抛下,孟殊时答应为他赎身,等同于跳起来一口咬住了钩子。 他决定还是兵行险地,今夜,将孟殊时留下来深谈。毕竟客人来去并不受自己控制,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白马笑道:“现在太晚,等你回家天都亮了。正好我这几日都闲着,白天睡了大半天,眼下并不疲乏,您就留下来,躺在床上养养神?” 孟殊时缩了缩脖子,似乎有些挣扎,最后点点头,沉声道:“我坐,你睡,我确实有些心事,说完就走。” 说罢,只听哐当一声响,桌边立着的短刀被他不小心踢倒在地。 孟殊时:“……” 白马忍着笑,站着看他弯腰拾刀,发现这三十来岁的愣头青,脸已红到耳朵根子。他心想,一样米养百样人,天底下有二爷那样没脸没皮的,却也有孟殊时这样正经的,此人到底喜欢我什么?他真喜欢我么? 白马劝道:“大人睡床,我坐着,反正我睡了也白睡,成日不做什么好事。” 孟殊时斩钉截铁道:“风尘中求得自保,比朝中钩心斗角更难。你面上谁也不得罪,心中却洁身自好,过得很不容易,我都知道。” 白马背对孟殊时倒水,闻言杵在原地,手中还拿着半包已经打开的寒食散,正准备倒进茶水里给姓孟的喝。 孟殊时见床尾有个小立柜,柜门因太老旧而没法完全阖上,露出一点旧棉被的被角。他便转头问白马:“柜中的棉被可用?” 白马这才回过神来,手一抖,把整包寒食散都倒入了杯中:“……”他连忙放下手中东西,急急忙忙道,“那床太旧了,是檀青用过剩下来的。我给你取我的来。” “不必,行军打仗,时常风餐露宿。能睡在你身旁,我该做个美梦了。”然而孟殊时的动作迅速,待得白马藏好东西回头时,他已经取了床被子铺在地上。 孟殊时倒地就睡,两手垫在脑后,侧头望向白马,道:“听闻近来有两人对你死缠烂打,那时我在外执行公务,不得照顾你。我明日带人教训教训他们?” 世界上还有人能教训二爷么?你可别给我添乱了。白马腹诽道,他对付一个二爷,已经是一个头两个大,若孟殊时再来添乱,那真是,他都不敢想了。 他见孟殊时坦坦荡荡地睡着,双眸反映出烛光,没有丝毫杂念的样子,心里一个犹豫,还是将方才那杯茶水倒出窗外,只把开水壶拿到床边,放在孟殊时身旁,道:“酒后□□,多喝水。” “多谢。”孟殊时狂饮两杯,赞了句“水很好喝”。 白马摇着头睡到床上,扯起被子将自己紧紧裹住,道:“孟大哥,我是个男人,这些事都能处理,帮我教训人的话请不要再说,平白惹人笑话。倒是你,年纪轻轻当上殿中中郎,日日都与圣上如此接近,前途无可限量,哪来那么多愁绪?” 孟殊时叹息,道:“我等小官,护卫的乃是圣驾所在大殿,日常就是巡防值守,若不是我时常抢着外出办公,只怕这一身武功都会废了。我听人说,有些人当了数年禁军,直至被外派也见不到圣上,何来‘前途’一说?” 白马:“人各有命,我不觉得孟大哥是平庸之人,纵使时运不济,也一定会有时来运转的一天。我能看出来,你与别人不同。” 孟殊时躺着,纹丝不动,道:“我非自贬,而是你有所不知。禁军自前朝便已设立,后来却成了是大周开国的最大助力,这些事情,街头巷尾都有流传,想必你都知道。此一建制,利弊均等,如同剑有双刃。” 白马过目不忘,听过的传言故事更记得清楚,孟殊时所说的事,他自然知道。 周武帝的父亲,乃是前朝丞相。当时,禁军拱卫京畿,平日严禁佩戴武器。他趁皇帝出宫祭拜先祖,控制住洛阳武库,等同于扣住了满城禁军的“脉门”。待得皇帝回到宫中,禁军、武库皆已不受自己所控,于是不得不“禅位”。 向时,魏蜀吴三国鼎立百余年,曹丕称帝数十年后,封刘禅为安乐乡公,孙皓退守江东,天下一统近在眼前,终究还是为他人作了嫁衣裳。 周武帝为防藩王作乱,因循先朝王侯不可带兵入京、从燕赵等地挑选良家子轮流充当禁军拱卫京畿的旧制,却再不敢令禁军势大。 眼下,洛阳禁军由中护军选拔、考核、监察,由北军中候统率,下设左、右卫将军,领骁骑等六军、屯骑等五校,其下再各自细分。 如此,禁军受多人节制,难以在朝夕间生变。 白马点点头,道:“剑有双刃,看谁用得好。你们现在虽然受制很多,但皇帝不会对你们疑心,虽有掣肘的时候,却更加安全,这不挺好的么?” 孟殊时摇头,道:“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咱们表面风光,内里根本不得志,我也就对你说说,别……别看不起我。” 若换作别的诗句,白马多半不晓得,可这句诗他却很清楚。不为别的,只因为作诗之人闻名京城,正是作《三都赋》而使得洛阳纸贵的左思,客人们很喜欢谈论他。 左思曾作过《咏史八首》,其二有言: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都说这是对时局不满,因周朝沿袭前朝辅政大臣陈群陈长文所创之“九品中正制”,选官用官,皆凭门第出身。出身官宦世家,一出生有光明前程;出身市井中,辛苦操劳一辈子,也很难得到那些世家出身的高官的肯定。 如此经年累月,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局面。 孟殊时在此用了这句诗,同样也是对朝廷不满。 禁军聚集在王朝的权力中,其中大大小小的军官,各自掌握着不同层级的权力,高级军官往往受到各路势力的大力招揽,甚至会“货比三家”,最后择一于己最为有利的势力效忠,划分成大大小小的阵营,关系网无比复杂。 如此一再发展,各路势力已不满足于只招揽军官,更会将自家的子弟们派入军中,对他们全力相助,让他们逐步登上高位,以为己方势力谋求利益,增添一分与他人角逐的军事保障。京中数万禁军的阵营,转眼已经成为士族与王侯角逐的战场,将领官职高低全看出身。 如此,世家子弟参军便是将军,寻常百姓子弟拼死也只能任低级军职。 孟殊时的本事,白马并不清楚,可他的武功应当是极好的,而且他曾在幽州参军,能审时度势、从赵王手下全身而退,再入京为官,也可以看出,此人乃是一名人中翘楚。 只可惜他的出身并不高贵,故而一直郁郁不得志。 白马无奈道:“从前,我被抓到匈奴当奴隶,简直畜生不如,当时满心只想能有一口饱饭吃。故而在我看来,若不与人攀比,小门小户,家有余粮、身无是非,娶妻生子、白头偕老,简直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往后,咳,会的。”孟殊时说着,莫名其妙地咳了一声,似乎是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了。他沉默片刻,道:“其实,我并不想做禁军,成日待在宫中,实在没什么意思。少年时,我曾随同乡到幽州参军,在行伍中,晋升全凭军功。我喜欢战场狼烟,喜欢与兄弟们并肩作战。” 白马虽已有过猜测,此刻亲耳听孟殊时说出来,却又是另一番心情。他哽咽了一下,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稳,道:“既然如此喜欢,那你为何不再从军?” 孟殊时眼神一暗,摇头叹道:“经玉门关一役,我再不想打仗。我那时年轻,在军中官职不高,而且很敬佩……唉,不提也罢,此事,孟某问心有愧。总之,那一战中,我并没有拿到多少军功,甚至还因为事情办得没头没尾,王爷原本对我还有些印象,这一遭便惹了他的不痛快,不过,此事孟某问心无愧。后来我便离开了幽州,受试选入朝中作禁军,不过数年,混了个中郎,原本也算孟家祖坟上冒青烟了。” 白马的神情有些呆滞,喃喃道:“你是幽州军?” 孟殊时陷入回忆,眸光一暗,道:“玉门关外风雪夜,幽州儿郎浑身浴血,屠刀所对,却……不提,也罢。” 这是说不提,就能不提的吗? 乞奕伽临终所述,一一浮现在白马脑海——匈奴撤军,幽州军见并州军全副武装,便将他们当作叛军,尽数诛杀。 尽数,诛杀! 暗线 白马努力抑制住追问的冲动,不敢在孟殊时面前露出丝毫异常。可是,内心郁积数年、汹涌的愤恨与难过,哪里是忍一忍就能压制下去的?他用五指抠着被单,几乎要将棉被抠出五个洞,咬牙笑道:“不打仗,很好。可赵王势大,你为何舍近求远?” “那人刻薄寡恩,兄弟们跟着他做过许多错事,良心难安。”孟殊时闭着眼,对白马不设防备,也完全没有察觉到白马的异常,继续说道,“未知朝堂中明争暗斗,更甚于战场刀兵。赵王、谢国丈,两派势同水火,在我禁军内招兵买马,现我们如同一盘散沙。表面看来,风光无限,可我却知道,这是一株空心大树,朝不保夕。” 赵王梁伦和老国丈、太傅谢瑛同为先帝钦定之辅政大臣,只可惜谢瑛仗着自己有个做皇太后的女儿,在朝中只手遮天,先帝尚未出殡的时候,他便将赵王逼出了洛京。可他也不想想,赵王毕竟是藩王,且是个心狠手毒的老滑头,他一时退避,过了七八年时间,怎么可能不卷土重来? 所以,如今的官场上,赵王与谢瑛两派斗得最厉害。 所以帝后都很害怕,四处想办法,想要对付这两个最为危险的人物,而尤以并非宗室中人的外戚谢瑛为最大的敌人;所以,广陵王适时崛起,一是谢韶华的爱让他奋进,更多的是外力拉扯着他,让他不得不成长,以防大周的权柄落在外人手中。 白马眨了眨眼,让一颗泪珠从眼角滑落,随意揩了一把,抽抽鼻子,心里盘算着如何引孟殊时上钩。 他假模假样地建议道:“禁军护卫乃是皇帝,其余众人是皇帝的臣子,他们的东西也都是皇帝的东西,你只管拿就是了。” 孟殊时苦笑:“这可没有你想那么容易,他们哪看得起我等小官?都是从北军中侯那一层开始角逐下来,上头层层站队,要到最后才能轮到我们。然而,总是轮到我们,这又是什么好事么?是什么光彩的事么?” 白马呼了一口气,平复心情,道:“我却觉得你想得太复杂,太平盛世来得不易,大家都是惜命的人,不会轻易胡来,他们收买你们,多多少少就是好个面子,有谁敢做那大不敬的事情?所以我觉得,无论是赵王或是谢国丈,给你多少好处,你就拿多少好处么,苍蝇再小也是肉。你可以安心拿、两头吃,两头都不帮。”他知道孟殊时不是这样的势利小人,所以故意说了这么一大堆,是想让对方越听越反感。 果不其然,孟殊时睁眼,语气虽仍旧柔和,眼神却变得无比坚定,道:“我是大周的臣子,应当效忠于天子皇权。我站了谁的队,都是不忠不义;然而若是不站,圣上又不会管、也管不了我们这些小人物的死活,只能立马卷铺盖走人,过往所有拼搏,前功尽弃。况且,我也已经不可能再回幽州。” 孟殊时出生于书香门第,忠君爱国的观念根深蒂固,若换作别人与他说这番话,他只怕是要不屑或愤怒。可白马是个胡人,更是他喜欢的人,他用足了耐性,谈起了一些平日里不太能直说的东西。 白马知道,时候到了,他深吸一口气,开始今夜的表演。 他假装脑中灵光乍现,忽然坐起身来,冷不防用力过猛,一脑袋栽下床,骨碌碌滚了两下,刚好撞进孟殊时怀里,喊道:“孟大哥,你、你、你的机会来了!” 孟殊时立马浑身肌肉紧绷,不敢动弹,问:“你,你疼么?” “孟殊……叔叔,大人!”白马一个激动,险些没大没小、喊出孟殊时的名字,他拉起对方的手,与他相对而视,问,“先别管我,我且问你,你为何不愿跟从赵王或谢瑛?” “俱是奸佞小人,无德无才,无论谁能角力获胜,于国于民均无裨益。我虽任性妄为,却出身书香门第,从小便知、知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他望着面前的白马,说话逐渐变得吞吞吐吐。 少年肤白似玉、眉目如画,十五六的年纪不幸沦落风尘,如九天上的六角冰晶刚落下地——虽然原本洁净刚强,过会儿便要化成冰冷雪水,跟泥土混在一起。 孟殊时见不得,他知道这少年跟别人不一样。 可白马却不知道孟殊时还有这番心思,他只道对方是因为两人太过接近,而起了反应。他心道,正常男人难道都是如此,不用脑子只听下半身的? 然而他正有些愠怒,脑中却不自主地浮现出二爷那张得意洋洋的老脸,想起他坦坦荡荡地说“男欢男爱,人之大欲,乃是自然之理”,便又……又不那么气了。 白马红着脸,爬回床上,背对孟殊时,道:“他们二人即使拿下对方,可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多半没有做大事的能力和魄力,注定没法长久。依我看,你方才所说的想法很对,他们既不在乎你,你也不必在乎他们。然而,你还是可以吃着他们的,却不为他们办事,不行么?”他还要再试一试,确定孟殊时确实不慕虚名与蝇头小利。 孟殊时断然拒绝,道:“不,白马,我父从小便教我:‘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他说罢,看向白马,可白马没有读过《论语》,哪里明白这拗口的话有何含义? 孟殊时见白马没有反应,才想起来他不识字,无声地道了声“抱歉”,迅速解释一番,道:“此话的意思,若是生在世道好的时候,一个人当不了官、赚不了钱,落魄贫穷、低人一等,乃是何故?” 白马:“自然是他自己没本事。我明白了,若是世道好,你却混不好,那是自己没本事。若是世道不好,你却家财万贯,定然是用了什么卑鄙手段,赚的都是黑心钱,这是令人耻辱的事情。” 孟殊时点点头,道:“故而,子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从前,我一心想要为国出力,求取功名,无奈世道如此。现如今,我已经不想要别的什么,只想……” 白马生怕他说出什么“与你双宿双栖”这类的屁话,连忙出言打断他,道:“我没有看错你,你是个忠君爱国的伟丈夫,方才所言,请你莫要放在心上,我只是试探你一番。” 孟殊时恍悟,笑道:“孟某的回答是否令你满意?” 白马:“我很是敬佩你,孟大哥,而且,我知道你并非没有别的选择。” 孟殊时:“还能如何?” 白马喜欢和孟殊时说话,或许是因为他读的书多,知道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他从来不用世俗的眼光去看待白马,不会事先给他下定论,白马说话,无论有没有道理,他必然先认认真真地听上一遍、琢磨一番,而后再来与他交谈。 此时,孟殊时不知是否相信白马能给他指出一条明路,可仍旧摆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白马擦了把汗,道:“世家子坐享高官厚禄,良家子积功升迁,这是如今的世道。然而,眼下只是世风侈靡,却还算是个太平时候,没有到‘邦无道’的时候。我且问你,真正到了要掉脑袋的时候,满庭士兵是听从作威作福的将军,还是听从与自己同生共死的当头上司?” “兄弟们自然是听我的,否则我也太无能了。”孟殊时想也不想,答道。 白马:“所以我说,那些已经在赵王、谢瑛背后站好队的高级军官,他们能做什么?不外乎是作威作福,向你们下命令。可真到了关键时刻,官大一两级,就真的能起作用么?我看不然。” 孟殊时点点头,不做声。 白马继续说道:“反而是你,你是殿中中郎将,从权力上来说,你直接指挥着两三百名禁军,他们是你的部下,是你的军中兄弟。以你的才德人品,他们对你定然心服口服,危急时刻,能够听你号令。故而,你退,可护卫大殿保帝后平安。” 孟殊时的眼神有了变化,望向白马,示意他继续说。 白马:“从职责来说,你只须戍卫大殿,对皇帝负责。你不应该向任何人偏倚。” 孟殊时:“你所言,正是我的心声。忠君爱国,是我的本分。” 可你也不想想,现在的皇帝,是一个值得你付出忠心的明君么?白马腹诽道,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有为孟殊时的赤诚动容。他摇摇头,道:“从身份来说,你身在禁军,也有奉上级官员或皇命外出办公的职责,每日都有许多禁军来去各地办公差,你做什么,都不会引人注目。” 孟殊时慢慢回味白马的话,有些懂了:“你的意思是……” 白马:“你进,可直接奉皇命行事,暗中动作不会引人注目,可作为……圣上与外界藩王、臣子暗中联系的一道线。” 孟殊时眸光一闪,不禁拊掌叹道:“对!是我太过狭隘,只想着站队,却未能食君之禄、分君之忧,未曾想过我的微薄之力,也能有为大周效劳的地方。” 白马话已说得如此明白,孟殊时若还不懂,或许就真的不适合做官了。 他知道孟殊时想要往上爬,也知道孟殊时心中不屑与赵王、谢瑛之流为伍,便抓住了这个矛盾,引导他走上一条最为艰险的忠君之路。 他方才对孟殊时说得委婉,意思大抵是:若有兵变或突袭,你就是皇帝身边最后一道防线;若是皇帝想要暗中与外界联络、招揽势力,你就是自带着障眼法的一条秘密连接线。你的用处很大,你的前程也很光明,只要找对了路,效忠于皇帝。 白马只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孟殊时:惠帝是个愚痴儿,你纵使再忠再勇,跟着他哪里又能有什么未来?惠帝被萧后所控制,你最终,不是变成萧后的心腹,与她沆瀣一气,便是成为赵王、谢瑛等人,脚下的一颗小石子,湮没于黄土中。 孟殊时若真通过白马,与董晗搭上线,必定会违背他的初心。 白马想着,心中惴惴不安,很是过意不去。 可他没有别的办法,他只有孟殊时一个人可以利用,白马挤出一个微笑,道:“孟大哥,你哪里是毫无用处?你的用处简直太大了。你时常劝我不要轻视自己,现在,我也要如此劝你。那些世族公卿成日高高在上,做什么事都是想当然耳,看不到你身上的能量,这是他们的一处大疏漏,却也是你的一个机会。” 孟殊时十分惊喜,不禁夸赞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祸福相依,有用与无用全看如何去用。白马,你实在是冰雪聪明,与你说过一番话,我心中的烦忧烟消云散,虽前路茫茫,但我已找到方向。” 冰雪?聪明?!白马被孟殊时一席话语激起一身鸡皮疙瘩,扯起被子蒙住脑袋,瓮声瓮气道:“我不聪明,只是习惯了看人脸色过日子,心眼儿多。你知董晗是我义父,他近来在找忠于大周的人,为帝后办事。其中种种隐秘太多了,我不说,你应当明白。当时,我就想,这或许可以作为你的一条出路。” 孟殊时自然明白,而且不仅仅是明白而已,他思虑一番,忽然抛出一个问题:“我懂,不过,这些话是你一早想好的,还是董晗教你说的?” 白马双瞳一缩,心虚了,反问:“你说什么?没有人教我,没有人。” “不是。”孟殊时低头,伸手挠了挠后脑勺,道,“我……你不要多想,我只是觉得,你似乎懂得很多。” 白马听对方的语气,知道他没有疑惑或生气,悬着的心微微定下,道:“我若懂得不多,是个无用之人,谁又会喜欢我?谁又会在意我的生死?我不想与别人一样,自然比别人更加奋力求存。孟大哥,我不骗你,也不害你,我有自己的苦衷。” 我对不住你,白马在心里说了最后一句。 “我没有怀疑你的意思,白马。孟某只是觉得,”孟殊时说着,稍稍低头,一笑,那笑容略带着些与其身份不符的腼腆,像个二十出头的毛小子,他说,“我只是觉得,你如此思虑周全,却都是为孟某着想,我觉得,我觉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