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扮男装》 穿越 俗话说,小暑不见日头,大暑晒开石头。七月末的天气就连轻轻拂过的微风都变得十分粘腻。 在知青点的大院里,童颜正蹲在房檐下洗衣服。她上身穿了件短袖海魂衫,外面又套了件长袖白衬衫,下身是军绿色长裤外加一双绿胶鞋。 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 随着搓洗的动作,额头上的汗珠儿沿着秀挺的琼鼻“噼里啪啦”得往下掉,落在洗衣盆里最后晕染开来。 衣服清洗两遍,原本混浊的水才变得清澈透亮。 童颜望着水盆里的倒影轻轻叹了口气…… 齐耳短发瓜子脸,黝黑的皮肤一笑牙齿都比肤色白,一双灵动的桃花眼里装满了憋屈。 她已经穿过来一个多月了,可还是有点不适应自己现在的身份。 童颜原本是一名演员,刚斩获金象影后的桂冠,没想到在去庆功宴的路上却遭遇车祸,再睁开眼睛就来到了这里——华国1974年。 也不知道自己在原来的世界死了之后,爸爸妈妈怎么样了?应该会很伤心吧…… 现在这具身体和她长得六分相似,如果皮肤能变得再白皙一点应该能有七分像。 其实她应该感谢上天能让自己重活一次,可是为什么要让她穿进自己看过的一本年代文里呢? 而且还是个病秧男配! 对,是男配……而不是女配。 说是男配,其实也只不过出现三章,每次出场都是为了给男女主感情的发展添砖加瓦,最后的结局更是一笔带过。 她也不知道原身是怎么消失的,当她的灵魂进入到这具身体里的同时也接收了记忆,虽然有些记忆还很模糊,但还是能透过各种碎片了解个大概。 原身也叫童颜,性别:女,今年十七岁。她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叫童大宝,两人是双胞胎长相有9.5分相似,童大宝被朋友忽悠一时脑热申请下乡当知青,直到上火车前家里人才知道这件事。 他们的父母都是重男轻女的极品,哪可能让自己的宝贝儿子来乡下受苦,于是只能兵行险招让原身女扮男装冒充童大宝来到杏花村下乡当知青,并威胁她不许暴露身份。 原身是个性格懦弱的女孩儿,并且从小被教育成了扶弟魔,什么事都以弟弟为中心,于是家里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她做出了妥协。 如今成了女扮男装的原身,童颜简直是欲哭无泪。 虽然她在穿越前刚刚出演过花木兰这一角色,但一丁点儿都不想每天提心吊胆地扮成一个男人! “童大宝,外面有人找!” 一声透着幸灾乐祸的呼喊把她从神游太虚拉回到现实中。 童颜抬起头,见好几个知青嘻嘻哈哈走进院门,也不知道他们交头接耳在嘀咕些什么?从她身边经过时更是一脸同情。 放下手里的衣服,童颜抿着嘴唇,默默站起身往外走去。 那几个知青像是习惯了她这副德行,随后笑嘻嘻地假装进了屋。 “欸!你们说童大宝艳福真是不浅啊!” “拉倒吧!那种艳福一般人可消受不起!” “估计老田家这是赖上他了,可怜啊……” 院门外,童颜看着眼前的女人就是一顿心塞。 这姑娘谈不上漂亮,性格却是极品中的翘楚,即自私又恶毒。 童颜能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人是书中女主的反派妹妹——田小娥。 “大宝哥,这是我娘烙得苞米面大饼子,送给你。”田小娥对眼前的瘦弱少年打心底就瞧不上,可脸上仍然虚伪地笑着,就像少女怀春一般。 她上前一步,一心想把手里的食物塞到对方手中。圆圆的脸蛋上点点雀斑,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清晰可见。 “我妈说过,不能随便收别人的东西。”童颜不自觉地往后退一步,心里忍不住埋怨自己招惹了这么一个粘人精。 这事还要追溯到一个多月之前。 童颜穿越过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公社组织社员挖水渠,因为天气过于闷热再加上她刚刚穿越和这具身体不太契合,结果眼前一黑,在摔倒之前本能地扶了一下身边人的胳膊,被扶的人就是田小娥。 这是个男女大防的年代,即使只是轻轻碰触也会有闲言碎语传出来。 因此,田小娥趁这个机会赖上了童颜,一心想要嫁给她成为半个城里人。 童颜曾义正言辞地拒绝过田小娥的“爱意”,可这丫头偏是不听,我行我素像极了狗皮膏药。 如今,她只能改变套路,发挥上辈子的演技把一个唯唯诺诺的妈宝男演绎得淋漓尽致。 田小娥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如果不是别的男知青都看不上她,她才懒得搭理这个懦弱的男人! “你妈又不在这儿,再说我又不是别人。”这么说着,她故作羞涩地低下头声音也是越来越小。 “我妈说了,除了她以外不管谁都是别人。”童颜露出一脸憨态,语气里尽是漫不经心。 这田小娥是书中男女主角成功走在一起的阻力之一,如今她不去招惹男主却总缠着自己,这和书里写得不太一样啊? 田小娥被她的言语气个半死,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大宝哥,现在村子里都在传……” “你先等等!” 知道她要说什么,童颜忙伸手喊停懒得继续扯皮下去,正好这时书中男主沈绍卿从他们身边经过,她赶紧出声把人叫住,“沈点长,你等一下,我有事找你!” 沈绍卿止住步,蹙眉看向面前的两人,一个娇纵蛮横一个病恹阴沉,都没什么好印象。 “什么事?” “咱们回知青点再说吧。”童颜没错过他眼底那一闪而过的厌烦。 比起被别人烦,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烦别人。 “那个,田小娥同志,我还有正事就先回去了。”童颜说完,头也不回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个转身就进了知青大院。 留下田小娥气得使劲儿跺了跺脚,手里用布包好的苞米面大饼子被她捏到变形,有沈绍卿在,虽心有不甘,也只能暂时放弃纠缠。 她刚想重新堆起笑容,就见沈绍卿漠然地扫了她一眼,这一眼让人不寒而栗,随即便进了知青大院。 田小娥不自觉地缩了缩肩膀,立刻把到嘴边的问候又咽了回去…… “你找我什么事?”回到知青院里,两个人对立而站,沈绍卿俯视着比他矮一头的童颜,雌雄难辨的弱鸡样不禁让他又重新皱起眉头。 童颜不明白这人为什么每次看见自己都是这副德行,好像欠他钱似的。 作为书中男主,本世界的天选之子,她就算再生气也不敢轻易得罪。 一般小说里的男主角都是上帝的宠儿,沈绍卿也不例外,身材高大颀长,皮肤冷白薄唇,一双略长的丹凤眼像一汪古潭,幽深如墨,而又自带多情。 整个人看起来矜贵斯文,一眼望去,能让人轻易怦然心动…… 其实就是一个妥妥的白切黑! 当初看小说的时候童颜觉得这种人设特别带感,如今见到真人,她只想离得远远的。 “点长,听说你过几天去市里,能帮我寄封信吗?” 自从原身下乡之后没收到过一封家书,更不用提包裹之类的补给。 童家人在忽悠原身下乡时曾经承诺过每个月会寄五块钱贴补她,结果现在变成了没影儿的事。 她脑子里原身的记忆不太全,童颜想往童家寄封书信,试探一下他们的态度究竟如何,顺便提一提补贴费的事隔应隔应他们。 想象着那对极品父母看信之后的表情,她偷偷勾起唇角,眼底划过一丝狡黠。 在今天之前,童颜给人的印象就是个死气沉沉的病秧子。沈绍卿见她笑得像只小狐狸,微不可察地轻挑了一下眉。 “嗯,可以,在我临走之前把信给我。” “好的,谢谢点长!”童颜还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中,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人设有点崩。 “不客气。”沈绍卿又深深看了她一眼,没再言语便转身回了屋。 这座知青大院原本是地主的房屋,前几年被征用之后就一直给下乡来的知青居住。 为了避嫌,男女知青宿舍中间砌了一道院墙,院墙上的红字标语非常醒目。 算上童颜,院子里的男知青一共有六个人,每三人一屋,幸亏原身当初还有点儿小聪明,在下乡那天偷偷吃了几粒花生把自己弄得一身红疹子,大家不知道她这是过敏,以为是什么皮肤病便把她单独安排在一个装杂物的小土房里居住。 晾好衣服回到屋,童颜这才敢把穿在外面的长袖衬衫脱掉凉快凉快。 撩开衣服看着那犹如竹竿般纤细的腰肢,她重重叹了口气,原身在下乡前没少吃苦,皮肤粗糙黝黑,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处白净的地方。 而且她这副小体格还有点儿羸弱,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这具身体的发育都不需要刻意束月匈。从曾经的36d突然变成贫乳,童颜适应了一个多月每次看到那处飞机场还是有点想哭。 不过,以目前的处境来看,这副模样倒是让人充满安全感…… 此时,在不远处的田家,田小娥把那两张苞米面大饼子气呼呼地扔回锅里,“咕咚咕咚”喝下一葫芦瓢的凉水再算把心底的怒火压下去。 “你这是咋了?嘴撅得都能拴头驴,这是谁惹你生气了?”焦翠英见她回来拉长个脸心里有了一定猜测。 “娘,那个童大宝跟个大傻子似的,我真是太烦他了!”田小娥一脸的不耐烦,微厚的嘴唇撅得老高,如果拴头驴,没准还真能拴上…… “傻点好,这样的人以后不管啥事都会让你说了算,忍一忍,享福的日子还在后头呢!”焦翠英安抚性地拍了拍她的胳膊,吊梢眉下的三角眼里满是算计。 “就他那样我是真看不上!” 田小娥还想继续发牢骚,就被她娘的话打断了,“那可是京市来的知青,你不想个当城里人了?” “……”她死死咬着嘴唇没再说话。 ※※※※※※※※※※※※※※※※※※※※ 刚刚忙完三次元的事情,今天正式开新文啦!如果喜欢请赠个收藏哈!(^3^) ——*—— 下本开文:《七零反派的心头肉》 简介: 百花仙子凝瑶因为得罪天帝被贬落凡间,可是下凡的途中却出现偏差,神魂被卷进一本书中。 故事发生在华国七十年代,原身是这本书里知青男主的未婚妻女配。 据书中介绍,女配叶凝瑶是一个白富美,父亲是国营大厂的厂长,母亲是妇联主任,大哥是部队营长。本该一辈子顺风顺水的人生,就在男主下乡没多久后改变了。 男主竟然背着她喜欢上了当地的村花女主。 此时,穿过来的凝瑶正代替原身坐在去往大洼村的牛车上,成了一名千里追夫的下乡女知青。 将要面对她的剧情是:被冷酷男主狠狠抛弃,被全村人排挤,被懒汉占尽便宜,最后郁结而终一场大病撒手人寰…… 回顾完剧情,凝瑶探过身子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赶牛人的肩膀,问:“我嫁给你当媳妇怎么样?” 黑芝麻汤圆小仙女x人狠话不多二流子 ps:1女主白切黑,男主没啥三观只会无脑宠女主。 2这是以家长里短为主,俩祸害边虐渣边恋爱的甜文。 改变 在沈绍卿临行前,童颜把自己写得那封信交到他手中。洋洋洒洒十页纸,她就不信原身父母看完信之后还能吃得好睡得香! 北方的夏天很少下雨,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在沈绍卿离开村子的第二天,他们所处的杏花村就开始雷声阵阵下起了瓢泼大雨。 这场雨来得太过突然,马上就要秋收了,生产大队很怕因为这场雨造成麦子倒伏的情况,到时候影响收成大家都别想吃饱肚子。 为了让所有麦子都能够颗粒归仓,生产队大队长高大根组织社员24小时巡逻看守麦田,如见情况不对立马抢收。 除了村里的老弱妇孺以外,所有青壮年都必须参与巡逻,每两人一组,每隔两个小时轮换一次。 和童颜一起巡逻的是村里有名的混不吝赵小虎。 胖墩一个,牛眼一瞪看起来戾气很重。 说起这个赵小虎,他是杏花村一霸,心眼小爱记仇,平时最喜欢逞凶斗狠,村里人都怕他,知青们也不愿得罪他。 童颜对此人没什么印象,可赵小虎却对她印象深刻,不为别的,只因为田小娥在赖上童颜之前和赵小虎的关系不清不楚,两人勾勾搭搭快小一年了。 本来赵小虎想过段时间去田家提亲的,却没想到半路杀出童颜这个程咬金,如今田小娥根本就不愿意搭理他,这让他把童颜恨了个彻底。 也许是真爱,赵小虎平时对田小娥那是百依百顺,怕惹她生气,即使是心里记恨着童颜,他也不敢真去找其麻烦。 如今两人被安排在一组巡逻,赵小虎知道自己报仇的机会来了…… 眼前的麦田一望无垠,轰隆隆的雷声在耳边炸裂开来。从天而至的雨水狠狠地砸在脸上,即使穿着雨衣也让人有些扛不住。 生产队的雨衣只有四件,大伙儿都是轮换着穿,童颜身上这件雨衣之前穿它的人估计是个老烟枪,一股子旱烟味儿都能把人薰吐喽。 天空黑压压的,只有当闪电划破天际的时候,周围的一切才会变得清晰无比。 她用手掌心使劲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看着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麦田莫名有些心慌,此时她还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二流子正在打着坏主意。 “童大宝,咱们去那边的树下躲躲雨吧!”怕对方听不清,赵小虎特意双手合拢放在嘴边大声喊道。 这种鬼天气方圆百里都不可能有人出没,想到童大宝一个城里人应该不会懂得雷雨天的禁忌,他心中的恶意愈发浓重。 雨水砸下来让人根本睁不开眼,童颜无法看清对方的神情,她压下心底的疑惑,大声回复道:“咱们不能去,树下危险!” 赵小虎没想到她会知道这种常识,邪恶的种子已经埋下哪有轻易放弃的道理。既然这个方法行不通,那就换个方法行事! 怕被看出心怀不轨,他装傻充愣道:“树下能有啥危险的?” “树木导电,不能去树下躲雨。”怕他听不清,童颜特意扬高了声音。 心里不禁有些纳闷,按理说雷雨天在农村这种意外时有发生,怎么赵小虎不懂得避雨常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我以前总去树下躲雨。”赵小虎恨得牙痒痒,可又无可奈何。 雨势越来越大,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没再说话,冻得“哆哆嗦嗦”守着这片麦田直到下一班的社员来替换他们才离开。 回去的路上,童颜刻意和赵小虎保持一定距离。 刚刚避雨的事让她心生戒备,直觉告诉她,这个赵小虎对自己充满恶意,具体为什么童颜暂时还没想到原因。 “童大宝,你是不是跟田小娥处对象呢?”赵小虎平时做事不会如此沉不住气,但一想到田小娥会因为这个病秧子而把自己甩了,心里的愤恨已经让他失去冷静。 电光石火之间,童颜突然想起书中的一段剧情,也更加肯定了心里的猜测,她忙摆手否认道:“没有,赵同志请你别乱信谣言,这对田小娥同志影响不好!” 据书中描述,田小娥因为嫉妒女主而不停作死,到最后真把自己作死了。在剧情走过四分之三的时候,突然冒出个赵小虎,他为了替田小娥报仇不断挑衅男女主,虽然最后没有成功,却让广大读者们对他印象深刻。 只因为这人又狠又变态…… 童颜为自己无意间招惹到这么一个玩意默默点蜡…… 此时的赵小虎哪会听她的解释,见她不敢承认关系更是怒不可揭。 他恶狠狠地骂道:“敢做不敢认,童大宝你还真不是个男人!” “……”她本来就不是男人啊~面对变态男,童颜很怂……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万一自己惹火了这位,没准她会再死一次,她很惜命的。 “你说得对,我确实不是个男人。” 赵小虎没想到她这么孬种,一时间气得不知道该骂些啥。 每年下大雨,村路都会变得坑坑洼洼泥泞不堪,如果稍不留神还容易踩到塌方处。 想到这个童知青才来村里不长时间,赵小虎眼珠一转,故意把人往经常坍塌的地方领。 换作平时,童颜对村里的每条路都还算熟悉,可这样恶劣的天气直接把她这个路痴弄懵了。 虽然心里清楚这个带路人没存什么好心眼儿,但她别无选择,只能打起十二分精神继续往前走。 赵小虎也在紧紧盯着脚下的路,他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让这个姓童的怂货摔不死也要摔断腿! 在前方不远处,有一段路因为土质松软明显出现了坍塌现象,路旁是一个土沟,这简直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好时机。 他勾起一抹邪笑,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童颜一直都在关注着赵小虎的一举一动,见他加速她也只好跟着加速,好在能看清前面不远处就是知青大院,她心底紧紧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松懈几分。 当快到塌方处的时候,赵小虎早已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和兴奋,他转过身朝童颜大声喊道:“童大宝你速度点儿!别娘们儿唧唧的!” “欸!好!”嘴上这么说着,童颜却放慢了速度,还没等她琢磨明白这个大变态的用意,就见赵小虎话音刚落一个趔趄直接栽进路旁的土沟里…… 沟挺深,里面积满了淤泥,赵小虎这一个跟头下去瞬间变成了泥人。 “你怎么样?没事吧?!”“哗哗哗”的下雨声充斥在耳边,童颜根本听不见他的呻|吟和咒骂声,更看不清他目前的情况如何。 土沟又深又陡,以她这小体格单凭一己之力把人救上来是不可能的,如果强出头有可能连自己也会搭进去。 再说,童颜可不想因为一个变态而亲自涉险。 幸好前面不远处就是知青点,她决定先回去找人! 在坑底,赵小虎疼得“哎呦哎呦”直叫唤,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哪哪儿都疼。见童颜不赶紧下来救他,反而转身就走他是既气愤又害怕,“童大宝!你给我回来!别扔下我!”…… 等到童颜带着众人来救他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 泥人赵小虎此时脸色苍白,疼得已经晕死过去,大家伙儿拿着粗麻绳和铁锹费了半天劲儿才把他弄了上来。 “快把他送去卫生所吧!” 下这么大的雨送他去县医院救治显然有点不太现实,只能先送去村里的卫生所瞧瞧病。 童颜身高一米七,在一众男知青当中个子最矮,大家见她瘦瘦小小也帮不上什么忙就让她先回去了。 其他几个人合力把赵小虎抬起来冒着风雨去了村东头的卫生所。 这场大雨直到第二天清晨雨势才慢慢减弱有了放晴的迹象,杏花村的村民们都松了口气,默默感谢老天爷的仁慈,成全他们这些以种地为生的农民下半年有粮吃不用挨饿。 昨天出去巡逻的知青,今天都可以休息一天,童颜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从小土炕上爬起来。 可能是被雨水浇得受了风寒鼻子稍微有些不通气,她伸出手指使劲儿揉了揉鼻尖儿,脑袋更是昏昏沉沉。 咦?不对!触感不对! 童颜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眸,疑惑地展开双手看了看,这一看整个人都吓精神了! 原身因为常年干活,双手不但布满老茧,而且手掌心和指弯处还有皴裂的地方,每次她洗脸时都能感受到它的粗糙。 可现在,这双手竟然变得光滑细腻,连一个茧子都没有了,这是怎么回事?! 实在是太诡异了! 她举起双手反复看了好几遍才敢确认这双看似养尊处优的手是自己的。 像是想到了什么,童颜连忙撩开衣服,见身上还如以前那样没有任何变化,心里不禁有一丢丢失望。 不过转念一想,又十分庆幸,如果身体突然转变太大只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危险,本来就在掩饰身份,她可不想在这个时候出任何差错。 可是这双手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呢? 童颜轻皱细眉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回来 对于暂时解不开的谜题,童颜也懒得再继续浪费那个脑细胞。 昨天送赵小虎去卫生所的知青回来说,这次赵小虎伤得不轻,有一条腿直接摔断了。 卫生所只能给他简单包扎一下,如果想痊愈还是要去正规医院。 他是在回家路上出事的,这年头如果换作平时,生产大队一般不会管,可架不住赵小虎他娘一哭二闹三上吊,愣是把队长高大根熊得一愣一愣的,只能找来马车把人送去县医院,又自掏腰包垫付了医药费。 后续如何,童颜没心情去打听,只因为她真的感冒了,再加上之前受得那点刺激,还隐隐发着低烧。 这场感冒整整休养三天才算好。 在知青院子里有两个大瓦缸是蓄水用的,知青点没有井,平时大家都要轮流去河边挑水喝。 清甜的河水很好喝,味道不比后世的矿泉水差。 今天是童颜负责挑水,几天没干活,整个人脚下发飘,浑身没有力气。 河边距离知青点走路要十多分钟,她拿着扁担和两个水桶刚出院门口就被拦住了,“童知青,你等一下!” 童颜回过头一时想不起眼前的男知青叫什么名字,“找我有事吗?” 原身和她一样,有着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笑起来十分勾人。怕引人注意,童颜故意寒着一张脸给人的感觉冷淡又疏离。 “沈点长明天回来,你明早和其他人一起去村口帮忙搬东西。”已经相处有一段时间,郑洲对这个瘦小的男知青还是没有什么好感。 才十七岁的年纪,小身板儿跟只小雏鸡似的,刚下乡的时候就生病,三天两头有病,就这样能干啥活?估计一阵大风都能把人刮跑喽! 看出对方不太喜欢自己,童颜也不愿意拿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为了不暴露身份,她只想当个透明人,“嗯,我会准时去村口的。” 见她还算服从组织安排,郑洲满意地点点头。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郑洲就带着所有男知青们一起去村口接物资。 杏花村是个有着一百多户人家的小山村,除了知青大院以外,道路两旁几乎家家都是残旧不堪的土房子,能盖上石头房的,那都算是家庭条件不错的。 童颜紧紧跟在他们身后一直在默默听他们聊天,虽然她有原身的记忆,但关于这个年代的许多事都是一知半解。 “欸?你叫啥名字来着?”原本走在前面的李祖川突然回过身自来熟地用胳膊怼了怼童颜的肩膀。 “我叫童大宝。”童颜紧抿着嘴不动声色地躲开他。 因为以前发生过被男粉丝骚扰的事情,她很反感陌生男人的碰触。 “哦,我想起来了!”李祖川笑嘻嘻地放慢脚步和她并肩而行,瘦弱的身材不比童颜胖多少。 见大家都没有回头,他刻意放低声音说道:“以后有啥需要直接跟我说,我都有门路。” 这个童大宝他观察很久,内向不爱说话,应该不是个会惹事的人,所以他才敢过来搭话。 童颜抬起头瞳孔一缩,心里已是震惊无比,这人胆子忒大了吧?就不怕自己举报他吗? “看把你吓得,你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准没事儿。”李祖川伸手想要拍拍她的肩膀却被童颜躲开了。 “我的皮肤病还没好利索,传染给你可就麻烦了。” 李祖川迅速收回手尴尬地挠了挠头发,“那行,有事记得找我,我先去前面找他们。” “嗯,好。”童颜木然地点点头,心里早被他那副避如蛇蝎的样子逗笑了,没想到这招儿还挺管用。 因为前几天的那场雨,通往村口的土路泥泞不堪,他们深一脚浅一脚比平时多走了五六分钟路程才走到村口。 可能是路不好走的缘故,直到天色大亮,才见一辆马车从远处慢悠悠得过来。 “大家快过来帮忙卸东西!” 郑洲满脸笑意地走向马车,并对车上的人自然熟稔地喊道:“绍卿,你可算回来了!这帮家伙都快烦死我了!” 童颜随着他的目光看向马车,沈绍卿今天穿了一件洁白平整的衬衫,嘴角微微勾起,“你们怎么气郑洲了?” 平时总爱板着个脸,冷不丁露出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还真是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般的错觉。 显然,男主现在心情不错。 童颜偷偷撇撇嘴,在心里暗自吐槽:原来这张扑克脸也会笑啊? 这时,沈绍卿突然转过头,正好和童颜来了对视,并把她的小表情看进眼里。 童颜:“……” “童大宝你愣啥神呢?快过来搬东西!”郑洲的语气颇为不耐。 “哦,好。”童颜哪敢再走神,她立刻跑到马车前帮忙搬东西。 等把她支开,郑洲立刻侧过身子对沈绍卿小声说道:“我刚刚听人说,赵小虎放话要卸了童大宝一条腿,你说这事该怎么办?” “知道为什么吗?”沈绍卿望向那个俊秀单薄的少年,剑眉微挑。 “前几天赵小虎掉土沟里了,现在人还在县医院躺着,按理说童大宝救了他,不知道那个混蛋是怎么想的?”郑洲把额前的碎发往后拢了一把,神色颇为无奈。 那个赵小虎的大舅在公社革委会是个小头头,就连生产队队长都拿他没办法,更何况他们这些人在屋檐下的插队知青呢? “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暂时只有我,我也是听赵小虎的小跟班狗剩说的。” 沈绍卿沉思一瞬,语气淡淡,“这件事不要再跟任何人说,童大宝是咱们知青点的人,不能放任不管。” “行,我知道了。”点长发话郑洲哪敢不听,见他这么仗义,心底更加敬佩几分。 这次去市里采购回来的都是过段时间秋收所需要用的农具和劳保用品。 沈绍卿来杏花村已经一年有余,平时办事灵活稳重,于是村支书便把买物资的事交给他全权负责。 好不容易有人去趟市里,村里各家各户和知青们都让他帮忙捎带了不少东西。 看着满满一马车的货物,童颜很好奇男主是怎么从市里把它们弄回来的。 三个人负责去生产队送物资,一个人负责去广播室通知村里的人到村口领东西,看在童颜身体病弱的份上她被留下来和沈绍卿一起看管村民们的物品。 刚刚还热闹喧嚣的村口突然变得冷清,童颜不自在地摸了摸耳朵,他们谁都不说话好像不太好。 就在她想找点话题打破什么沉默的时候,沈绍卿突然侧过头命令道:“从今天开始,除了睡觉,不管去哪儿你都要跟着我。” 语气是毋庸置疑的霸道。 “……为什么?”童颜瞪圆双眸,不自觉地提高音量,这个要求有点儿过分啦! 怕吓到她,他不打算说出真正原因,“过几天秋收老知青要负责带新人,我负责带你。” “那也不用十多个小时都在一块儿呆着啊?……”童颜不情愿地小声嘟囔着,不过比起其他人,她宁愿选择略微熟悉的书中男主带自己。 声音不大,沈绍卿却听了个一清二楚,他拿起马车上的记事本翻看着,只当没听见…… 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原本寂静的村口又恢复了之前的热闹景象。 即使雨后路不好走也无法阻挡村民们来这里领东西的热情。 他们这个村子四面环山实在是太偏僻了,就算去趟县里都要三个多小时,而且村子太穷根本买不起拖拉机,出行只能靠一头骡子和一匹马。 如果见谁出趟门,大家都会上赶着求人捎带东西。 童颜扫了一圈见人群中没有田家人这才松了口气,她实在是受不了田小娥那粘糊劲儿。 “呦!沈知青,你这出去几天咋还瘦了呢?”说话的是村东头的刘寡妇,三十多岁,保养得白皙富态。 平时村里这些婆娘们闲着没事总爱在言语上对沈绍卿撩拨几句。 谁叫这沈知青不但人长得高大帅气,而且为人还礼貌正直呢? 同样都是大城市来的,其他那几个知青可都傲着呢! “是啊!一看就是为了给咱们捎东西吃了不少苦!”王大婶眼珠儿一转,偷偷往马车前挪了挪,想要插队到前面去,“沈知青,快把婶子的东西给我,家里还烧着水呢!” “欸?你咋还插队呢?”有人见她不好好排队,不免小声嚷嚷了一句。 “关你屁事?!滚一边去!”王大婶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大家听她这话都自觉地闭紧嘴巴不再管闲事。 沈绍卿手上的动作没停,仍给旁边正常排队的村民发东西。 “王婶儿,你烧水是准备干嘛用?”他抬起头语气平淡随和,让人觉得这只不过是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闲话家常。 “……”王大婶被问得一愣,她根本就没烧水,哪知道要烧水干嘛? 是啊,这热乎的天她烧水要干啥用? “我……我这人爱喝凉白开。” “呦~王婶儿你还真是穷讲究。”刘寡妇撇撇嘴,语气里尽是嘲讽。 谁家不是天天喝井水河水,她非要烧开了喝,这是嫌家里柴火太多? “我爱喝啥喝啥关你屁事?”平时王大婶就特别瞧不上这个寡妇,如今被这小蹄子怼了几句,心里哪会愿意,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谁都不让过。 沈绍卿像是没听见一般低头继续干活,童颜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泼妇骂街。 以前拍戏,那些演员表演得都太假了,像这种真情实感,自然流露的对骂还真是第一次见,她恨不得找个小板凳坐下来好好观摩一下。 “小小年纪好奇心别太重。”沈绍卿把手里的包裹直接塞到童颜怀里,紧接着又继续给别人发东西。 ※※※※※※※※※※※※※※※※※※※※ 预收文:《白莲花女主六零当极品》,求个收藏! 简介: 在冬山屯有个赵老四,一家子都是极品,穷得叮当响来讨人嫌! 大儿子:嗜吃如命; 二儿子:一身懒骨; 三儿子: 偷奸耍滑; 四儿子:朝三暮四; 小闺女:以上。 摊上五个不省心的讨债鬼,赵老四愁得不行,咋样才能把他们赶出家门去祸害别人呢? —— 某霸总文里的白莲花女主赵陶陶一朝觉醒,不小心穿越成了赵老四的小闺女赵桃花。 从众星捧月到一地鸡毛,她……有点懵。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为了吃饱穿暖,让一家子极品通通改邪归正、引上勤劳致富路,赵陶陶星眸微转,而后一脸茫然。 致富?该怎么办?她不太懂~ 不久之后,冬山屯的老少爷儿们通通变成了柠檬精,无不羡慕赵老四的好福气! 大儿子:成了国营饭店的大厨; 二儿子:开起货车四处忙; 三儿子:脑瓜好使当会计; 四儿子:成了文工团里的台柱子。 小闺女:拿下沈之初,躺赢。 —— 天之骄子沈之初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有个放在心尖尖上的小青梅, 不过青梅和他不在同一个世界, 只有每晚入梦他才能见到心上人。 突然有一天,日思夜想的小青梅却变成了那个好不容易才摆脱掉的前未婚妻, 沈之初很想骂一句:这草蛋的人生! 『不按套路出牌*小白莲x荷尔蒙爆棚*兵哥哥』 ps:1女主穿越前是霸总文里设定好的虚拟人物,白莲花属性,前期一切行为举止不能等同于正常人类; 21v1sc,女主有金手指,本作者觉得不算粗; 3全文架空,以家长里短为主,群像文。 土豆 童颜差点儿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了一个趔趄,如果没记错,这男人好像才21岁吧?按照实际年龄算,自己还比他大呢?哪里小了? 直到所有人的东西发完,王大婶和刘寡妇还站在那里吵个没完。 有些人领完自己的东西并没打算走,而是站在一旁看热闹。这村里打架干仗那都是常有的事。 这年头能吃上饭就不错了,哪有什么娱乐节目,个个看热闹都不嫌事大。 这俩人都是个顶个的泼妇,不把人脑袋打出个狗脑袋那都不叫精彩! 可时间长了,见他们一直只打嘴仗也不动手,有几个人观望半天觉着没什么意思就走了。 “王婶儿,你家的热水再烧下去可就干锅了!”其他人的东西都分完了,沈绍卿把她家的包裹从马车上拿下来,再递到她怀里说:“一会儿王叔从地里干完活还要回家吃饭吧?” 王大婶本来骂得正欢,一听到她家男人的名字立刻恢复一丝清明。 “哎呦对!我还要回去做饭!都怪这小蹄子让我把正事忘了!”王大婶这人平时敢怼天怼地就是不敢武逆自家男人,她把包裹搂在怀里对叶绍卿说了句感谢便急匆匆地走了。 “这老王婆子就是条疯狗,咋见人就咬呢?”刘寡妇见人走远了,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忙恶狠狠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想找回些脸面,然后也拎着东西赶紧离开了这处是非之地。 童颜挑眉看完这场闹剧,打心底里佩服男主的蔫儿坏,这种男人她还是少招惹为妙。 见马车上的东西都搬空了,沈绍卿抻了抻衬衫上的褶皱,直到褶皱恢复平整他才抬头,“咱们先把马车还回去吧。” 如今,诺大的村口又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和一匹马,童颜不太想和他独处。 “沈点长如果没事我先回去了。” “有事,上来。”这会儿功夫,沈绍卿早已坐在了马车前面,手里还拿着一根鞭绳,芝兰玉树的样子怎么看怎么不搭,完全不像是会赶马车的人。 童颜摸了摸鼻子还是坐上了车。 上辈子为了演好花木兰这一角色,她曾经和一群大老爷们共同相处过一个月,只为了揣摩男人的心理和日常习惯。 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那一年《花木兰》这部电影曾创下一个票房奇迹。 可是影视作品终究不是现实世界,童颜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把所有人都蒙混过去,尤其是眼前这个书中男主,像只腹黑的狐狸,她可不敢跟他太过亲近。 这么想着,她不自觉地往车尾挪了挪。 沈绍卿正侧坐着赶马车,余光中看见她像是很嫌弃自己似的往车后挪,只觉得莫名其妙,自己好像没得罪过她吧? 这辆马车是向邻村借的,泥泞的道路让它一路颠簸,童颜被颠得摇头晃脑,小脸儿渐渐变得苍白无血色,感觉五脏六腑都快移位了。 见沈绍卿像棵松柏一样坐得笔直,她忍不住开口问道:“点长,你坐在那里不觉得颠吗?” 其实她的本意是想让他赶慢点儿,万一碰到个深坑翻车了怎么办? 临死之前的那场车祸好像在她心里留下了阴影,无论是马车、自行车,车速太快她会晕。 来到这里,汽车暂时没坐过,所以还不知道晕不晕。 “这里不颠,你可以坐我旁边。”沈绍卿转过头见她脸色不太好,不自觉地放缓了速度。 “你没事吧?咱们马上到了。” 他没想到这小子的身子骨会这么弱,连马车都不能坐。 童颜眉心微皱,轻轻揪了揪耳垂,强压下身体的不适只盼快点儿到达目的地。 这个揪耳垂的小动作让沈绍卿不禁愣怔一瞬,脑海里浮现出他弟弟的模样,如果那孩子还活着的话,今年也该十七岁了…… “我还能坚持。”童颜抻长脖子见前面的村庄炊烟袅袅,心底那股子心慌劲儿渐渐安定下来…… 等把马车还回去后,两个人的后背上各自背了一大袋土豆。 童颜都快恨死这个杀千刀的男主了!那么多知青不选,为什么非选她过来帮忙? 从没被背过这么重的东西,她使用不好那种巧劲儿,这一袋子土豆都快把她折磨疯了。 “你后背要弯得再低一些,两手托住。”沈绍卿蹙眉看向她,有些后悔留下她和自己搬东西。 这小子还真是,身子弱人又笨。 童颜哪知道男主心里是怎么想的,她现在一门心思都在和这袋土豆作抗争。 这里到杏花村大概需要走半个多小时,她紧咬着嘴唇浑身憋着一股劲儿。 从小到大童颜都是个坚强独立的人,她知道如果这一次自己在一袋土豆面前服了软,那么今后的路更不可能好好走下去。 “如果背不动就放下歇会儿。”沈绍卿一直走在她后面,见她步履蹒跚莫名生出一丝恻隐之心。 “不用,我能行。”童颜低着头不敢看前面的路,她怕自己抬头看不到目的地会一时泄气。 见她还挺能硬撑,沈绍卿没再多说什么。 两人一前一后足足走了近一个小时才回到知青大院,郑洲见他们回来了忍不住追问道:“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童颜累得没空搭理他,放下东西有气无力地揉了揉肩膀转身进了自己的小土屋。 “路不好走。”沈绍卿把自己身上那袋土豆放下来吩咐道:“这两袋东西你找个地方放好,这可是咱们未来一段时间的伙食。” 知青下乡第一年吃得是国家粮,不用太担心温饱,从第二年开始就只能挣工分换口粮。 他们这些知青刚下乡的时候哪懂得省粮食,有多少吃多少,一年的粮食不到半年就见底了。 如今只能自掏腰包换粮食,马上就是秋收,为了添饱肚子好干活,这次去市里沈绍卿多买了一些劳保用品和隔壁村换来了这两袋子土豆。 “嗯,行!”郑洲看着他们带回来的东西早已心花怒放,但还没忘记刚刚童颜那张冷脸,“童大宝那小子怎么了?” “应该是累着了,让他好好休息一会儿吧。”沈绍卿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进了自己的屋子。 背了这么久的东西一身臭汗,忍到现在已是极限。 …… 此时,田小娥正坐在自家大炕上,沉着一张脸任由她娘叫骂着:“你是不是好日子过够了!还敢去医院见赵小虎那个王八蛋?你是不是想要气死我啊?!” 焦翠英一手掐着腰,另一只手狠狠地戳着她的脑门,仿佛再怼几下就能把进水的脑子怼清醒喽。 田小娥她爹田大满蹲在一旁的门槛上,嘴里吧嗒着旱烟卷一直没吭声。 “孩儿她爹你倒是说句话啊?!看着你闺女往坏道上走你都不管?!”焦翠英气得不行,却不敢大声喊叫。 “你们娘们儿家家的事少问我!”田大满梗着脖子一脸不耐,臭婆娘生不出儿子还天天变着花儿得闹腾,真是烦! “每回你都这套磕,不就是看我没生出儿子吗?”瞬间,焦翠英眼里含着泪花心里十分憋屈,“你看今天家家户户都到村口领东西去了,只有咱家啥也没买!就你这窝囊样,也只配生闺女!” “你啥意思?不乐意过就赶紧滚!”田大满被说得有些没脸,他怒目圆睁地站起身,本就长得虎背熊腰,如今黑着个脸更是吓人。 他刚想动手打媳妇,就见田小娥正狠狠地瞪着自己。 有赵小虎罩着,田大满不敢把这个小闺女怎么样。于是心虚地收回手,气呼呼地转身出了屋。 等屋里只剩下他们母女两人,焦翠英对田小娥恨铁不成钢道:“你瞧见没?我就是因为嫁给你爹这么个既窝囊又爱动手的男人命才这么苦,如果你再敢找赵小虎以后就别回来了!” “我知道了,我不会再找他。”田小娥沉着脸作出保证。 今天差不多整村人都去领东西了,焦翠英是真的被刺激到了! 这说明啥?说明他们老田家是全村最穷! 如果想改变命运,她只能指望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嫁个好人家! 大闺女自小懂事漂亮不用操心,小闺女却长相普通还十分叛逆,真是有操不完的心! 见田小娥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她也就没再多费口舌,“过几天秋收,你姐该从你姥家回来了,以后凡事多跟你姐学学!你如果有她一半省心,我都能多活十年!” “嗯。”田小娥低着头,眼底的阴鹜一闪而过。 …… 八月份的太阳照在身上依然火辣辣得热。 在金灿灿的麦田边,杏花村的生产大队长高大根正站在那里给这些下乡的知识青年们开会。 “主席同志说过,要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作为新社会的知识青年你们从五湖四海而来,彼此之间更应该团结一致……” 铿锵有力的言语让新来的几个知青连连点头表示赞同,争求在大队长面前留下一个积极上进的好印象。 只有童颜一直缩着肩膀隐在人群后试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她可一点都不想表现自己,在换回身份之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总之就是一切低调。 “童大宝?童大宝出列!”高大根是军人出身,转业后仍是一派军人作风,嗓门之大直接打断了童颜的神游太虚。 “到!”童颜刻意压低声音,少了原有的那份软糯听起来足足的少年音,她硬着头皮从众人中走出来。 澡堂 “童大宝,你身体养得怎么样了?过两天就是收秋,劳动强度会很大,你能顶得住不?”高大根看着眼前这个长相过于俊秀单薄的小伙子不自觉地紧皱眉头。 “高队长,我没问题。”童颜淡定地迎上他审视的目光,认真保证道。 原身下乡之后的全部身家只有五块钱,虽然第一年有国家发的补贴粮可以让她暂时解决温饱问题,但如果不参加收秋劳动挣工分估计等国家粮吃完了她就该喝西北风了。 “行,如果到时候顶不住就吱声。”高大根摆摆手让其重新回到人群中,“其他人如果有事就趁现在抓紧办,过两天秋收可不允许你们随便请假!” 童颜暗自松了口气,额头已布满一层薄汗,不是吓的而是热的。 现在的天气还很热,男知青们最多只穿一件短袖衬衫,只有童颜又穿t恤又穿衬衫,就怕别人看出端倪。 幸亏她给人的印象就是个病秧子,穿这么多衣服也不显突兀。 等开完会大家都散了,沈绍卿对童颜勾勾手指,“童大宝,你过来。” 最近这段日子,童颜被迫整天跟在沈绍卿身边,俨然成了他的小跟班,虽然天天都要面对男主那张禁欲脸,但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至少院子里的这些知青开始对她慈眉善目,没人再敢得罪她。 “点长什么事?”童颜热得不行,额前的碎发已经湿成一缕缕得特别难受。 这男人有什么事不能回知青点说吗?非要站在太阳底下说话? “我明天要去县里办事,你跟我一起去。”沈绍卿没错过她那充满怨念的小表情,这才发现两人在太阳底下晒着呢。 晒太阳补钙,她有啥可怨念的? 沈绍卿一动不动,只当看不见。 最近他发现这个童大宝很是表里不一,平时对人对事看似很冷很淡,一副阴沉沉的样子,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却总会不小心暴露出不为人知的一面。 挺有意思! 听到要去县里,童颜强压下心底的兴奋,“你要带我去?” 她穿越过来后还没去过杏花村以外的地方,对这个世界的所有印象都来自于原身的记忆,仿佛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而已,让人很没有归属感。 如今有机会感受这个世界,她当然乐意! “嗯,明天早上五点出发。”沈绍卿说得是肯定句,而不是在征求她的意见。 听说赵小虎快出院了,不把人带在身边他不放心。 “好!我知道了!”马上就能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童颜唇角微翘,心里喜滋滋的,这算是她自穿越以来第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秋收前最后一次去县里,大家都不想放弃这次出门的机会。第二天一早,除了他俩以外还有好几个知青也坐上了去往县里的马车。 其实今天除了逛街,童颜还有一件最要紧的事需要办,那就是:洗澡! 从穿越过来后她就没洗过澡,平时男知青们都是用院子里的公共浴室洗,说是浴室,其实就是个简陋的草棚子里面放个大水缸,也有人嫌麻烦就跑去河边洗澡的。 很显然这两种哪个都不适合童颜,她每次都是趁天黑没人的时候在自己的小土屋里用湿毛巾简单地擦擦身子。 整个夏天身上都非常粘腻一点都不清爽,好不容易能够进城,下次出来还不知道是猴年马月,她不想错失这次良机。 马车的速度不快,她暂时还没出现晕车的征兆。 “点长,一会儿到县里我能单独行动吗?”两人在马车上并排而坐,童颜说得很小声,音量控制在只有她和沈绍卿能听清。 “嗯,可以。”沈绍卿没问她具体原因,只要把她带出村躲开赵小虎的那几个狗腿子,其它事他也懒得管。 “谢谢点长!”童颜没想到男主会这么好说话,她不自觉地嘴角上扬,第一次露出一抹发自内心的笑容。 那双漂亮的桃花眼灿若星辰,灼灼的目光仿佛能把人的灵魂吸进去,沈绍卿忽然感觉心脏像是被什么戳了一下,他忙侧过头不自在地望向远处的麦田。 “……”童颜盯着他那黑乎乎的后脑勺感到十分无语,这人有时候挺没礼貌的! “童知青,你准备去县里买什么?”大家都知道童颜平时很节俭,同车的知青都很好奇她今天怎么会舍得花钱买东西?难道真和那个田小娥处对象了? 童颜不知道这些人已经脑补一堆剧情,她看了一眼沈绍卿,见那男人没有想要替自己解释的意思,只能实话实说:“沈点长让我去县里帮他忙。” 一句话让那些和她同一批来的知青羡慕不已,心想:也不知道这干巴瘦的小子怎么会那么走运,刚下乡就有知青点的点长罩着。 他们也好想有这待遇!! 其实这个问题童颜也曾想过,但没能想通,刚穿过来那会儿男主对她一直都是冷冰冰的,虽然现在也没给她太多好脸色,可的确要比之前的态度强了许多。 为了不崩人设,别人再说什么她都只是憨憨点头,多余的话一句没有。 沈绍卿听着这些人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一直都没做声,直到马车到了县里他才转过头重新看向童颜,“下午三点在供销社门前等我。” 回村的马车会在四点出发,人是他带出来的,就必须安然无恙地带回去。 “嗯,好。”此时,童颜心里想的都是一会儿洗澡的事,她敷衍地点点头算是答应下来。 杏山县是个贫穷落后的小县城,下了马车,童颜先是观察同车的知青们都去了哪个方向,然后与他们反方向背道而驰。 其实她一点都不担心会在澡堂碰到熟人,一路上童颜已摸清这些人今天都要去的地方,而且这么热的天气大多数人都不会舍得去澡堂洗澡的。 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经由一番打听,她才在纺织厂的厂区旁边找到一家归属于纺织厂的洗澡堂。 这个年代洗澡都凭票据,童颜没有澡票,但她知道有的职工家属舍不得花钱洗澡会偷偷出售澡票,她只要在澡堂附近转悠一圈就可以了。 童颜找到一处没人的地方,把早上穿出来的衬衫脱掉,露出两只纤细的胳膊倒是隐约有了几分女生相。 “小兄弟,你要澡票不?”这时,一个穿着白衫蓝裤的胖大婶悄悄走到童颜身边,还不时四处张望着,熟稔的动作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要!大姨,多少钱一张?”童颜咧开嘴露出白晃晃的八颗牙齿,显得皮肤更黑了…… “八分钱。”胖大婶眼珠儿用手指比划出一个八字。 “能不能再便宜一点。”即使有原身记忆,童颜还是不太清楚现在的物价是多少,兜里只有五块钱,最好能省则省。 谁能想到有朝一日,她这个曾经花钱如流水的购物狂会为了一两分钱而厚着脸皮讲价。 “只能给你让一分钱,七分钱。”其实澡票一般都卖五分钱,胖大婶见童颜年龄不大就想坐地起价。 “好,给我来一张。”童颜不想再继续耽误时间,从挎兜里掏出七分钱递了过去。 澡堂有两个门,正门在厂区院里,侧门在厂区外,胖大婶高高兴兴地收下钱,把她领到侧门外便离开了。 刚走进去,扑面而来的是澡堂子里独有的潮湿味儿,说来也巧,今天正好赶上澡堂的开放时间,不然就算有澡票也洗不上澡。 幸亏现在天气炎热,能在家里冲凉没人会浪费澡票来澡堂洗澡。因为人少,童颜省下了排队的时间。 守门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低着头不知道在鼓捣什么,直到童颜把澡票递到她面前才抬头。 “男池在那边。”女人接过澡票,用下巴指了个方向接着又低头鼓捣着手里的东西。 “那个,姐,我是女同志。”童颜挠了挠头发,有些囧。 她胳膊这么细,怎么还能被人认成是男人呢? 其实这也不能怪人家认错,就她那个齐耳短发的造型和那粗糙略黑的皮肤都挺能误导人的,谁家姑娘会像她那样把头发剪得那么精短?又把皮肤弄得那么糙? “啥?!女的!”女人不自觉地扬高声音,又重新抬起头认真打量了老半天,才指向右侧的女浴池,“女池在那边。” “谢谢。”能顺利进入女浴池,童颜竟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成就感,这种感觉真是特别爽! 就连积压在心底许久的那股子憋屈劲儿都仿佛少了几分。 她真是太想当个正常女人了! 女浴池里面都是淋浴,半米一个莲蓬头,没有隔断更谈不上隐私,童颜找了一处不起眼的地方就开始洗了起来。 女人们洗起澡来要比男人慢上许多,好不容易能来澡堂洗,每个人都带了一堆衣服床单,一边洗澡一边洗衣服,这场景童颜还是第一次见。 挺壮观! 由于是封闭空间啥味儿都有,再加上室温太热,洗着洗着她突然有点胸闷上不来气,脑袋里更是“嗡嗡”作响,怕摔倒,她手扶着出水管道缓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恢复知觉。 在一旁洗澡的大娘见她状态反常,忙关心地问:“姑娘你没事吧?” “谢谢大姨,我没事。”面对别人的热心肠,童颜勉强扯出一抹笑容。 如果晕倒在这里,那她的身份随时都有可能曝光! 忍住不适,匆匆又洗了几下,童颜不敢再继续洗下去。 等她从浴池走出来时,守门的女人又偷偷瞄了她好几眼,目送她出了澡堂才收回好奇的目光。 感受着外面的新鲜空气,童颜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你怎么在这儿?” 这声音低沉、性感,最关键是耳熟,童颜闻声看过去,微微上扬的唇角吓得定格在那里,大脑一片空白…… 秋收 阳光下,她的头发还挂着水珠儿,一张小脸儿被刚刚的热气熏得通红,水汪汪的美眸里除了震惊还夹杂着一丝心虚。 “沈点长,你也是来洗澡的?”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衫,挺拔的身姿显得气质更加卓尔不凡。 此时,她最庆幸的是,从澡堂出来前便穿上了长袖衬衫,女性化的部位早已被遮挡得严严实实的。 除了头发是湿的,一身行头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 沈绍卿有轻微洁癖,每次进城都会来澡堂洗个澡,能在这里碰到童颜,他也很意外,“嗯,你这是洗完了?” 见那双湿漉漉的眼眸里闪过惊慌,他微不可察地皱了下眉。 “沈点长我还有事要办,咱们三点再见。”童颜可不想在这儿多作逗留,身后的澡堂里不止一个人知道她是女儿身,万一暴露身份那她算是彻底完了。 “嗯,好。” 沈绍卿的话音刚刚落下,她便迫不及待地跟他挥手告别,直到疾步走出老远才敢拍拍胸口直呼一句“好险”! 好不容易来趟县城,即使什么都不买,童颜仍然很高兴,尤其洗过一个热水澡浑身上下都舒爽无比。 回城的马车上,比起大家的满载而归,只有她和沈绍卿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买。 两人并排而坐,清冽好闻的淡淡香气飘至鼻尖儿,童颜吸了吸鼻子,忍不住用余光偷瞄他那英俊的侧脸,心里不禁感叹上天的偏爱。 这个男人长得可真白,是那种冷白皮肤,自己和他最少差两个色号,而且五官也完美得无可挑剔。 不可否认,同为“男人”,沈绍卿的颜值要比她高出一大截。 最最重要的是,他还特别穷讲究! 竟然用洗头膏洗头!比起连肥皂都用不起的自己,这男人简直是太招人恨了! “看够了吗?”沈绍卿突然转过头对上她的眸子,眼神促狭,语气淡淡。 从童颜打量他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察觉到了,能忍到现在才出声实属不易,真搞不懂这家伙傻乎乎地盯着自己看什么? 被抓个正着,童颜不自觉地摸了摸耳朵装傻充愣道:“点长,你皮肤真好,比女人的都好~” 没有哪个男人愿意拿自己和女人的容貌相比较,沈绍卿瞬间沉下脸,紧抿着薄唇懒得再搭理她的脑残。 童颜见他气得不说话了,嘴角轻轻上扬,紧接着又缩到一旁做起了透明人。 …… 在东北地区,多以种植春小麦、苞米、大豆、高粱为主,八月正是小麦的收获季。 像童颜他们这几个新来的知青从来没经历过秋收,此时还理解不了秋收意味着什么。 每个人在沈绍卿那里领到一把磨好的镰刀便跟着其他老知青一起去了麦田。 清晨的空气格外新鲜,队长高大根板着个脸,双手叉腰早已等在麦田边,见知青们都过来了,他拉过沈绍卿小声嘱咐好几句才放心离开。 把所有人负责的区域划分好,沈绍卿走到童颜身边站定,“从现在开始你看我怎么割麦子,你就怎么割。” 想了想,怕她跟在自己身后看不懂,他特意弯下腰用慢动作一手薅着麦秆一手挥舞着镰刀做了一个标准的示范。 看似简单的动作,实际做起来有点儿难,童颜学他那样薅起一把麦秆割了好几下才把它们全部割断。 “不要平割,要斜着割。” 童颜从小就运动神经不发达,即使沈绍卿又做了一遍示范,她依然没整明白角度问题。 整整十分钟过去,收割速度毫无进展…… 沈绍卿从来都不是个好脾气的主儿。 人生第一次碰到这么笨的人,他深吸一口气试图压下心底的火气,然后迈着大长腿三步并作两步走,还没等童颜反应过来,一只大手就已覆盖在她的柔荑之上。 童颜闻着那若有似无的冷香,只听他低沉的声音中带有一丝恼怒,“看着镰刀,刀刃斜角朝上。” 两人现在离得极近,热气喷洒在耳边,她的耳朵被弄得又酥又痒,红得不行,她忍不住缩了缩肩膀,并身体前倾,想从男人的怀抱中逃离出来。 “你自己再割一下试试。”沈绍卿是站在她的身后,并没发现她的反常,更不会知道自己刚刚的动作有多么暧昧。 “嗯,好。”见他终于松开手,童颜轻吁一口气,整理好慌乱的心绪认真盯着那金灿灿的麦子又割了起来。 手把手指导确实让她进步明显,割了两三下便找到了感觉。 沈绍卿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见她动作越来越熟练,便放心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割麦子。 刚开始割麦子,大家还都是干劲十足,可长时间一直保持一个动作任谁都受不了。 童颜弯着腰,埋头割了一个多小时就觉得有些体力不支了。 而且随着天气越来越热,身上的汗水一茬接一茬得往外冒,她快被热死了! 艰难地直起腰,童颜用袖口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儿,望着眼前看不到边际的麦田有点眼晕。 还有那么多麦子没有割,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割完…… 此时此刻,她特别想不顾形象坐在地上歇一歇,哪怕只是休息一分钟也好,可又担心真坐下来会思想懈怠而影响进度,那样还不如憋着一口气赶紧把这片麦田收完再休息。 在她周围除了沈绍卿,还有两个男知青在干活。因为天气太热,他们早已脱下短袖衬衫,穿着跨栏背心上阵,那挥汗如雨的样子简直和平时人模狗样的斯文作派大相径庭。 沈绍卿的身材很好,虽然皮肤白皙得像个温润书生,其实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极品身材。 望着他那结实的脊背离自己越来越远,童颜轻抿着唇瓣,活动了一下酸胀的肩膀,继续埋头苦干起来。 不同于清晨出工时的兴高采烈,当下午收工时,每个人都苦着一张脸跟打蔫儿的茄子似的,拖着疲惫的身体像只蜗牛一样往知青点走。 下午的时候,大队又给他们每人发了一副白线手套,这可是新来知青才有的待遇。即使戴着手套干活,村里那几个女知青的手掌心仍然磨出了一串水泡。 回到男知青点会路过女知青的院子,女知青们在院子里,正围坐在一起互相挑着水泡,童颜偷偷看了一眼自己的双手,大大小小五六个水泡,心里有点儿发愁。 女知青的皮肤嫩,摸了一天镰刀起几个水泡属于正常现象。男知青们皮糙肉厚倒是没有被磨出泡的,童颜怕引人怀疑,根本不敢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手也起了水泡。 把一双小手藏于身后,她沉默不语地刚想往自己的小土屋里走,就被沈绍卿叫住了,“童大宝,你过来。” 知青点吃的都是大锅饭,不论男女知青每个人都要轮流做饭,今天正好轮到童颜掌勺。 猜他应该是为了晚饭的事,童颜无奈地走了过去。 就不能让她先进屋喝口水再干活吗? 忍着心中的不满,她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点长,找我什么事?” “跟我进来。”沈绍卿扫了一眼她那悄悄藏起来的双手,把人领进自己住的屋子。 这是童颜第一次进男知青住的房子,青砖瓦房就是好,宽敞明亮,而且里面收拾得干净整齐,一点儿都不像大老爷们住的房间。 “你先坐那等一会儿。” 屋子里除了火炕以外还有一张写字台和一个凳子。童颜十分听话地坐在凳子上等待,好奇他找自己干嘛。 沈绍卿从炕箱里翻出几样东西放到她面前,然后点燃煤油灯冷着声音命令道:“把手伸出来让我看看。” 看着桌上的碘伏和纱布,惊讶于他的观察细微,童颜心中一暖,不太情愿地摊开双手。 灯光下,青葱般的小手娇软细嫩,显得掌心处的水泡既丑陋又狰狞,除了三个像黄豆粒大小的水泡,另外有两个水泡是花生粒那么大的。 今天上午教童颜割麦子时,沈绍卿就注意到了她那双无比违和的嫩手,就连京市那帮只知玩乐的纨绔子弟都没有她的手嫩,能磨出水泡不足为奇! 拿出一根缝衣针放在煤油灯上烤了烤,沈绍卿把烤好的针递给她,“先把泡挑开。” 童颜接过针却下不去手,从小到大她最害怕打针,看到尖锐细小的物体就会心慌,让她挑,还不如干脆杀了她! 见她一直不动,沈绍卿疑惑地看向她,脸上有些不耐。 “这泡能不能不挑?”晕针不算是什么大毛病,但她一个“大老爷们”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 “不行,快挑。”他的语气不容反驳。 “……”童颜白着一张脸紧咬着下唇,比划半天也不敢往下扎,“点长,我眼神儿不太好使,你能不能帮我挑?” 迫于无奈,她决定先把脸皮放在一边。 “那么大的泡你看不见?” “屋子太暗,看不清楚。”她坚定地摇摇头。 沈绍卿快被她这无赖劲儿气笑了,如果不是看在她和自己弟弟的年龄一般大不懂事,他一定会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两记爆栗醒醒脑子。 拿过童颜手里的缝衣针,他放在灯上又烤了烤,然后抓起那只布满水泡的右手,趁她还没反应过来上去就是两针,动作那叫一个快、狠、准。 “……”这就完了?童颜瞅瞅手心又抬头眼巴巴地看着沈绍卿,一时无语。 疼是不疼,就是满腔的情绪刚想发泄出来,现在却卡在那里出不来,有点儿难受…… 女主 “擦药你应该会吧?”放下针,沈绍卿把桌上那瓶碘伏毫不客气地推到她面前。 对上那双似笑非笑的凤眸,童颜立即见好就收,“这个我会,就不劳烦您了。” 她拿过碘伏小心翼翼地处理好伤口后,还不忘嘟起嘴唇吹了吹,这双手自从变得娇软之后就变得异常敏感,哪怕只是上药而已都让她疼得想哭! 这副娘里娘气的作派过于辣眼睛,沈绍卿不自觉地皱起眉头,语气颇为不善,“这点疼都受不了,接下来的秋收劝你还是别干了?” “我能行的!”顾不得疼,童颜连忙抬起眼,举起两根手指发誓道:“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拖大家的后腿!” 大丈夫能屈能伸,她现在不得不为那五斗米折腰。 沈绍卿没想到她反应会这么强烈,联想到之前关于她的传闻,语气不自觉地比刚刚软了一些。 “伤口要用纱布包扎好,不能沾水。” “哦,好。”童颜拿起旁边的纱布胡乱往手上缠着,完全不知道自己此刻的形象在男主心中就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可怜虫…… 关于传闻的由来还要从原身下乡时说起,整个知青点下乡插队的知青中只有原身一个人没有什么行李,仅带了四套衣服就来了,春夏秋冬各一套。 而且每次去供销社什么东西都不买,这可不就是爹不疼娘不爱才会有的待遇? 如果不是大家见过她往家里寄信,都曾以为她是个孤儿呢! 见她缠得毫无章法,沈绍卿微微动了动手指,最后还是没能忍住,他紧抿着薄唇拽过那只软若无骨的小手重新帮她包扎了一遍…… 一个男人握着另一个“男人”的手腕,认真细致地缠着纱布,怎么看怎么别扭。 他指尖的炙热烫得童颜轻轻蜷缩起手指,忍住想要抽回手的冲动,小脸儿不禁染上了一抹红晕。 如果不是知道书中男主有轻微洁癖和强迫症,她真会怀疑这人帮自己包扎伤口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癖好。 直到手心被纱布规规矩矩地缠好,沈绍卿这才满意地松开手,见她像个傻子似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便用力拍了下她的肩膀,“愣什么神呢?该干嘛干嘛去吧。” 突然来这么一下,童颜差点儿没给他跪喽,本来已到嘴边的感谢也被拍没了。 手劲儿这么大,是菠菜吃多了吗? 虽然她是个“男人”,那也是弱不禁风的男人啊,男主就不怕这一掌下去把她拍出毛病吗? 为了维持好病秧子的人设,童颜决定还是要装一装,她用粉拳抵在唇边一阵猛咳,“咳咳咳,沈点长,那我先回去了,咳咳咳~” 沈绍卿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语气又恢复了平时的清冷,“去吧。” 直到童颜离开房间后他才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每次面对沈绍卿,童颜都感觉特别心累,很怕一不小心就暴露身份。如今回到自己的一方天地,她才敢卸下一身防备。 扫视着四面黄土的小屋,她举起发酸的胳膊颤颤巍巍地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 以前拍戏时童颜住过比这里还恶劣的地方,所以对于住宿环境她还算适应良好。 喝完水,她躺靠在被垛上仰望着灰突突的屋顶一时之间有些失神,关于未来该怎么办,还是一片茫然。 甩掉那些负面情绪,童颜举起那只缠满纱布的右手,沈绍卿那张冰山脸随即浮现在眼前。 好像……他并没有书中描述得那样冷酷无情嘛~ …… 第二天在去麦田的路上,童颜一直把右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没有拿出来,走起路来整个人看着傻酷傻酷的。 几个男知青从她身边经过都是一脸促狭。 李祖川堆起假笑忍不住凑过来逗闷子,“童大宝,你说你这皮肤咋就跟个大姑娘似的呢?你都把咱男知青的脸都丢光了。” 这年头家家都是兄弟姐妹一大堆,没人会把孩子当成宝,谁不是从小干活长大的?这童大宝还真是个宝! 昨晚,当大家看到她右手缠着纱布给他们做饭时都挺意外,因为有沈绍卿在,当时他们没人敢说些什么。 可这么有意思的事憋在心里实在影响身心健康,李祖川忍到现在不想再忍了。 “我没觉得丢人,你还有事没?”童颜肃着小脸儿,看起来怪凶的。 作为“男人”,她也知道这事挺没面子,但也不能怪她不是? 谁能想到原本满是老茧的双手会突然变得细嫩啊?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而是个坑!巨坑! 见沈绍卿从远处走过来了,李祖川忙摆摆手嬉笑道:“没大事!今天可别再把小嫩手磨出泡来喽,不然就真成小白脸了,哈哈哈~” 人丑嘴贱! 童颜眉心微皱,有种摩拳擦掌的冲动,如果不是要行事低调避免过多的身体接触,她真想上去凑他两拳! “大宝哥!”随着一声故作娇羞地呼唤,田小娥顶着那张雀斑的小脸儿出现在童颜面前。 刚走一个,又来一个。 她快被这些人烦死了,“田小娥同志,你有事?” “大宝哥你这是要去收秋吗?” “嗯。” “对了!给你介绍一下。”田小娥完全不在乎她的冷漠疏离,忙从身后扯出一个女人推到她面前,“大宝哥,这是我姐田小花,我带她过来见见你。” 这句话说得颇有见家长的意味儿,可童颜并没有立刻反驳,而是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女人——书中女主田小花,她心里顿时冒着八卦的泡泡。 田小花今天穿了一件棉白小褂,下身的黑色长裤肥肥大大,两条乌黑油亮的长辫子很符合这个年代的打扮。 一双眸子笑起来像月牙一样弯弯的,而且唇红齿白长得确实很漂亮。 童颜不禁又多看了她两眼,难怪沈绍卿那个腹黑男以后会和书中女主走到一起,如果她是个男人也会喜欢这种看似温柔善良的女孩儿。 现在这个世界是要开始走剧情了吗?童颜仔细回忆了一下那本年代文,一时之间不太敢确定。 此时,田小花也在暗搓搓地打量童颜,新来的这个男知青长得可真俊,就是体格弱了点儿…… 俊“男”美女往那儿一站,即使毫无暧昧都自带cp感。 一旁的田小娥误以为两人这是看对眼了,简直快要气疯了!她不敢怒怼田小花,只能梗着脖子吼童颜,“童大宝你个臭流氓!你瞅啥呢?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除了赵小虎以外,凭什么是个男人眼里就都只有田小花一个人?!明明是同一个爹娘生的,上天真是太不公平了! “……”童颜揪了揪耳朵,脑袋被吼得“嗡嗡”的,她算是看出来了,下次再遇见田小娥一定要离得更远一些才行,这人就是个神经病。 “田同志话可不能乱说!我倒无所谓,难道你想坏了亲姐的名声?”面对这种油盐不进的极品,童颜怼得毫不客气,“还有,麻烦你以后别管我叫哥,我今年才十七岁,应该比你小。” 像是被人戳中了心事,田小娥心虚地瞄了一眼田小花,见对方面色平静,暗自松了口气。 她转过头恼羞成怒道:“我才十八岁,没比你大多少。” “大一天也是大,反正以后要称呼我为同志,我还要干活先走一步。” 隐约记得书中剧情就是从女主回村之后开始的,面对这么多书中人物,童颜只想躲得越远越好,绝不瞎掺合。 见童颜跑得比兔子还快,田小娥气得使劲儿跺了跺脚,连这么个废物男人都勾引不到,她可真丢人! 一旁的田小花尽力控制着面部表情,才没让自己笑出来。 “这个童大宝就是大傻子,也不知道娘为啥非要让我跟他处对象!”为了挽回一些颜面,田小娥撅起嘴装作一副很不乐意的样子。 “娘也是为你好,如果实在不喜欢就别勉强。”田小花说完,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那云淡风轻的样子让田小娥恨得牙痒痒,她突然指向从身边路过的沈绍卿,在田小花耳边小声低语道:“你刚从姥家回来不知道,这是咱们村去年来的男知青,你应该没见过他,怎么样?是不是长得很好看?” 田小娥侧开身让田小花看得更真切一些,眼底的算计一闪而过。 全村人都知道沈绍卿平时不近女色,村里有好几户人家想和他结亲都被他直截了当得拒绝掉了,她可不认为田小花会被另眼相看。 她就是希望田小花能喜欢上沈绍卿,越喜欢越好!到时候被无情拒绝……想想那画面就特别爽! 田小花随着她的手指看了过去,嗯……这个男知青的确长得高大帅气,但她更喜欢像刚刚童大宝那种类型的男人,斯文俊秀,尤其那种桃花眼特别撩人,一看就是个温柔无比,又不会家暴的男人。 虽然自己的年龄比童大宝大了那么一点点,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娶了她,日子只会越过越红火,不亏的! 见她笑得一脸娇羞,田小娥以为她真的看上了沈绍卿,脸上不禁浮现出一抹得意之色,心里开始偷偷谋划起来…… ※※※※※※※※※※※※※※※※※※※※ 排雷:原女主有自己的cp,不会真的喜欢上女主,更不会喜欢男主。 围堵 在金色的麦田里,童颜甩了甩酸胀的胳膊,挥起镰刀刚要割麦子就被沈绍卿叫住了。 “童大宝,咱们谈谈。” “点长,什么事?” 之前被李祖川和田小娥隔应得不行,她现在余气未消所以脸色并不是很好看。 “你现在和田小娥同志是什么关系?”刚才他们在一起说话有很多人都看见了,沈绍卿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但想到赵小虎的狠戾,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 听到田小娥的名字,童颜不禁轻轻皱眉,“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她也不知道书中女配为什么会这么看得起自己并一直纠缠不休,她既不是富家子弟也不是知青点里长相最帅气的,图什么啊?! “嗯,没有最好。”见她不像是敷衍,沈绍卿也不想再多说什么,但还是忍不住提醒道:“她不适合你,平时最好离她远点。” “谢谢你,点长。”即使语气很淡,童颜仍感受到了他的善意。这句叮咛犹如一缕午后的阳光,让她脸上的愠色像冰雪一样消融得无影无踪。 这是个人人自危的年代,大家都活得如履薄冰,每一份善意都是那样的难能可贵。 这一刻,童颜彻底放下了对他的某些成见…… 有了昨天的经验,她今天干起活来顺手不少。忍着手心处的灼痛和浑身上下的酸痛感,新一天的劳动开始了。 在农村,秋收是大事,就连在学校读书的学生也要放假回家帮忙秋收。 在村里,家庭条件不错的孩子会被送到五公里以外的公社小学去读书,如果学习成绩好就继续往上读,如果不是学习那块料,几乎小学一毕业就回家务农了。 正巧,今天在男知青干活的麦田旁是几个刚从学校回来的半大小子,十一二岁的年纪,带着高粱红的小脸儿上却少了一分稚嫩多了一分老成。 比起大多数知青,这几个孩子割起麦子又快又利落,没几分钟就把他们落在了身后。 从弯腰割麦子开始,童颜就一直没抬过头,她现在只想早点割完早点休息,所以并没有察觉到在不远处有个孩子一直在偷偷观察她。 为了省粮食,很多知青一天只吃两顿饭,以前中午那顿不吃还能挺得住,如今劳动强度加大,不吃点东西那肚子“叽里咕噜”的真受不了。 这时,沈绍卿从隔壁村换来的土豆就派上了用场,每人中午一个烀土豆,虽吃不饱肚子却能顶住饿。 把土豆吃完,童颜拿着自己那把镰刀和一盆脏衣服去了村西头的小河边。 洗衣服,磨剪刀两不耽误。 割了两天麦子她这把镰刀用得有些钝,早晨的时候还能凑合用,到了中午,麦秆连割两三下才能断,严重影响下午的进程。 就算再累再不愿意动,也要先把镰刀磨好才行。 晌午的太阳是最炎热的,幸好河边种满了垂柳,绿树成荫,微风细细吹来倒比知青点凉快许多。 走到河边,童颜先把洗衣盆放到一旁,再用清澈的河水把衣服泡好。然后把磨刀石放在地上准备磨镰刀。 之前沈绍卿教过大家怎样磨镰刀,当初学习时,童颜觉得没那么难,可真到了自己磨刀的时候却怎么都磨不好。 废了半天劲不说却白费力气,无奈之下,她只能丢下镰刀,打算还是先把脏衣服洗了再说。 在秋收之前,河边算是村里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平时不是有人挑水就是有人洗衣服。可这两天秋收开始,这个时间段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留在家里好好歇息,所以此时的小河边只有童颜一个人在。 “呦!童大宝你这是洗衣服呢?啧啧啧……娘们干的活你干得倒是挺顺手。”流里流气的调侃中尽是恶意得冷嘲热讽。 随着一阵哄笑声,童颜转过头就见赵小虎带着两个半大孩子站在她身后,那样子像极了地痞流氓的作派。 “哈哈哈,就她那熊样可真给他们知青点丢脸!” “可不是!孬种一个!” “哈哈哈……” 这里是河边,童颜随手拿起镰刀警惕地站起身,她可没忘记雷雨天那次的事情,当时只是猜测赵小虎没安什么好心眼儿,如今看来他确实挺恨自己。 比起那次背地里使坏,今天的赵小虎倒挺高调!竟然不再掩饰他的恶意。 “如果不会说人话就把你们的狗嘴闭上。”童颜看向他们三人,其中一个如果她没记错,上午在麦田干活时曾见到过。 这么看来,他们能在这里出现并非偶然。 听了这话,几个人皆为一愣,谁都没想到平时看起来老实内向的男人会如此顶撞自己。 “童大宝我看你是活腻了!”赵小虎微眯着眼,咬牙切齿道。 住院这段时间田小娥只去医院看过他一次,就算自己怎么求她都不回心转意,这一切都是童大宝的错!一定是这小子勾引了田小娥!如果自己再忍着那就是个特大号的绿毛王八! 跟在赵小虎身后的赵树根和王大头不约而同地上前一步,呈半圆形把童颜包围起来,一副胜券在握的嘴角十分恶心人。 “你们想干嘛?” “干嘛?当然是揍你!之前有沈绍卿护着你,我这帮兄弟拿你没办法,现在我出院了,咱俩的账该算算了。” 三打一。 童颜扫了一眼手里的镰刀,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胜算能赢,她之前拍功夫片和武术指导学过一些拳脚功夫,但真刀真枪和人打架她没试过。 看来今天这场架应该是避免不了,童颜只想再拖延一点时间想想该怎么脱身。“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上次你掉坑里是我救你的,你这是打算忘恩负义?” “你他娘的少废话!”赵小虎被问得有些恼羞成怒,脸上的横肉皱在一起看起来凶神恶煞。 “今天我不打折你一条腿,我就不姓赵!” 说时迟那时快,他话音刚落,一个虎扑就朝童颜身上扑了过来。 “……”童颜下意识地往后退,可速度还是慢了,眼看着赵小虎就要把她扑倒,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从天而降,瞬间把她拉出了包围圈。 因为速度太快,童颜随着惯性撞进一个坚实温暖的胸膛里,还没等她回过神,头顶已传来一句低沉的声音,“赵小虎,你想干嘛?” “沈绍卿,别多管闲事,快滚!”看见来人,赵小虎对他恨得牙痒痒。 当初在沈绍卿刚下乡的时候,因为其高大帅气的形象,赵小虎也曾经找过他的麻烦,但每次吃亏的都是自己。 后来随着沈绍卿在村里稳稳地站住了脚,赵小虎更是拿他没辙了。 回过神后,童颜这才发现自己还在男人的怀里并且紧紧拽着人家的衣摆不撒手,那画面有点儿不忍直视。 她立刻站直身子从他的怀里逃出来,小脸儿腾地一下红了,犹如煮熟的虾子一般。 “谢谢你。”童颜的声音很小,主要是觉得太丢人,每次她有困难都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在帮自己。 沈绍卿没注意到她的反应,他挪动一步把人挡在身后,然后看向眼前的三人警告道:“童大宝是新来的知青,我有责任和义务管这事,劝你们把不该有的心思收一收。” “如果我不收呢?”赵小虎死死盯着两人,恨不得能把他们盯出个窟窿。 “我的手段,你应该知道。” 沈绍卿语气平静,仿佛他只是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如果不是领教过他的厉害,赵小虎他们一定不会把他这话放在心里。 在村里人的眼中,沈绍卿是个阳光正直的下乡知青,可只有他们知道这人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又阴又狠。 回想过去吃过的几次亏,王大头悄悄拽了拽赵小虎的衣袖小声说道:“虎哥,不然咱们这次先算了吧……” “不行,堂哥咱们不能怂!”在此之前,赵树根没和沈绍卿打过交道,好不容易能替堂哥出口气,他不想这么放弃。 “你们闭嘴!” 权衡利弊之后,赵小虎虽然心有不甘但也不是傻子,有沈绍卿在,他根本近不了童大宝的身边,只能先回去再另作打算。 俗话说输人不输阵,临走之前他还不忘放句狠话,“姓童的,你给我等着!有本事你天天跟着沈知青!咱们走!” 直到他们转身离开,童颜这才长吁一口气,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再次感谢道:“点长,刚刚的事给你惹麻烦了。” “没事,下次不要单独出来。” 两个人对立而站,沈绍卿看着她头顶的发旋儿浅浅一笑。 软软的发质,毛茸茸的,不禁让他想到了家里的京巴狗——傻蛋儿。 都是小小一只,不爱叫,却有着锋利的牙齿不容小窥。 嗯,挺有趣…… 童颜并不知道这个男人正把自己和一只狗相提并论,她抬起头,秋水盈盈的眸子里装满了感激之情。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如同小旋风一般,带着村路两旁的尘土直冲着他们就过来了。 “童大宝,虎哥肯放过你,我可不!今天不给你个教训我就随你姓!” 弟弟 这声大呼小叫引得两人侧过头,只见原本已经走远的赵树根又折了回来,沿着河边一路跑来还一路叫嚣着。 就在他快要冲到他们面前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一个趔趄脚拌在旁边的石头上,整个人一栽歪,直接栽进了河水中。 “……” “……” 童颜和沈绍卿都被他这骚操作给雷到了。 “堂哥救命啊!我不会游泳!救命!”赵树根在河水中拼命扑腾着,一张猪腰子脸早已吓得刷白。 “咱们回去吧。”沈绍卿拿过童颜手中的镰刀,只冷冷地扫了一眼河水里的人便迈开步子往前走。 “咱们不救他吗?”童颜端起地上的水盆着急问道。 虽然这个赵树根不是什么好人,可真要出了事该怎么办? “那水只没过膝盖,他不会有事的。” “……”童颜回过头又看了一眼河水里的赵树根,见他正狼狈地往岸上爬,这才紧跟在沈绍卿的身后回了知青点。 直到回了知青大院,沈绍卿把镰刀还给她,“这把镰刀磨得不行,需要重新磨。” “哦,好。”接过镰刀,童颜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她也知道磨得不好,但就是不会磨啊! 不过这话她可不敢说出口,只能拿着镰刀和磨刀石打算回到屋子里继续磨。 至于那一盆没洗完的衣服,只能留到晚上再继续洗。 见她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沈绍卿强忍着一股想要撸毛的冲动从裤兜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她。 “给你,这是刚才送来的。” 幸亏有这封信,他才会去河边找人,并及时阻止赵小虎他们。 “我的?谢谢。”童颜接过信,见上面的地址是京市纺织厂便知道来自京市的家书邮来了…… 回到屋里打开那封信,堪堪两页纸,字里行间尽是敷衍的态度,就连一句关心话都吝于说出口。 一目十行读完之后,童颜不禁嗤笑出声,这原身父母还真是无情!看来他们是打定主意不管原身的死活,并绝口不提当初的承诺。 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自信,会觉得女扮男装这种事可以隐瞒一辈子! 怕被旁人抓住把柄,不管是她的去信还是那边的回信,大家都十分默契地没提互换身份的事。 把信纸折叠重新放进信封里,童颜把它妥善地放进了自己的行李袋中。 …… 镰刀磨不好,用起来就不给力。童颜不好意思再找沈绍卿帮忙,只能硬着头皮拿它割麦子。 效率不怎么样还把自己累得够呛。 第二天一早,睡醒后腰酸背痛腿抽筋,真是爽得不要不要的…… 这一刻,她想死的心都有! 从土炕上来回滚了两圈她才不情愿地坐起身准备起床。 掀开被子,一双小巧的玉足入目眼帘,娇娇嫩嫩的,就连足尖的趾甲盖都晕着晶莹的粉色。 童颜不禁看傻了眼,更吓破了胆。 今天之前,原身的脚又黑又糙,并没有这样一双细腻光滑的小脚…… 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这种诡异的事情。 上次是手,这次是脚,那下次会是什么? 童颜突然觉得脑子乱哄哄的,在穿越之前她是个无神论者。穿越之后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彻底颠覆了她以往的认知和三观。 还好上次已经被吓过一次有了经验,这次虽然又被吓到但还算适应良好。 这两次变化都是一天早上睡醒之后发现的,也就是说改变是在睡梦中发生的。她觉得,就算再怎么匪夷所思的事情都应该有一个契机才对。 仔细回忆昨天经历的种种,她猛然发现好像上次在双手发生改变的前一天她也曾遇见过赵小虎,而且当时的赵小虎想把她引到树下让闪电劈死自己,只不过她当时没有证据罢了。 这么说……她身体的变化和赵小虎有关? 没时间再细想下去,童颜迅速穿好衣服准备去开工。 在穿鞋的时候,她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脚,心里有些庆幸:幸亏脚的尺码没什么变化,不然她还要重新买鞋,怪费钱的。 童颜长这么大,终于体会了一把什么是“豌豆上的公主”。上辈子她算是娇养长大的,但身子再怎么娇都没有现在这双脚娇贵。 从知青点走到麦田这一路上,她这双娇嫩的小脚被胶鞋磨得不行,地上的石子更是无比硌人,每次只需十多分钟的路程愣是让她走了近二十分钟。 好不容易到了麦田她已是满头大汗。童颜再次确认,上天送给她的绝不是馅饼而是坑! 现在秋收这么累,拥有一双这样的脚只会让她更遭罪而已…… 想想就气人! 啊!!杀千刀的赵小虎! …… 在千里之外的京市,童家。 童大宝手里拿着他姐寄过来的信翻来覆去看了半天,连连叹气。 他和童颜长得及其相似,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皮肤更白皙一点儿,骨架也更大一些。 “宝啊~你还看什么呢?快收拾收拾去你奶家住一段时间!”童母刘文慧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念叨着,干巴瘦弱的身子一脸温和,看起来特别贤妻良母。 她转过头见儿子还在看那封信瞬间变了脸色,忙伸手扯过来扔到桌子上。 “这破信还看啥?!你姐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你看你以前对她多好,现在让她帮这么点儿忙都不乐意!” 在童颜刚下乡的时候,童父童母多多少少也会觉得对不起女儿,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一丢丢心虚和不安早就被他们抛之脑后,现在反而开始责怪起童颜来。 谁家闺女不是家里家外的操持,一心为家做贡献?所以不管啥事那都是她应该应份要尽的义务,还妄想每个月从家里领五块钱,简直是做梦! “我姐不是白眼狼!我要下乡把她换回来!”童大宝气呼呼地踢了一下凳子腿,他现在十分后悔当初经不住别人忽悠,一时脑热报名下了乡,结果把他姐给坑了…… “去啥去!不许去!”刚从外面回来的童父童建国一进屋就听到了这句话。 宝贝儿子要下乡,那还了得!他们童家也算得上是三代单传,童大宝就是老童家的金疙瘩,下乡的事想都别想! “那农村可不是你能呆的地方,痛快把心思收一收去你奶家!” 一张略显疲惫的国字脸上因为生气胀得通红。 这段时间左邻右舍好几个人打听童颜的去处,他们谎说人去了外地的姥姥家。 现在童大宝的身份是下乡知识青年,幸好周围的人还不知道。如今把他留在家里实在是太扎眼了,如果碰到有心人查一查,那这狸猫换太子的事可就露馅了。 所以,童建国和刘文慧几番商量后决定把童大宝送到城东头的爷爷奶奶家住一段时间。 “我不去,我想我姐,我要去找她!”比起跟父母的感情,童大宝和童颜的感情更好一些。 父母都是双职工,平时没空管他们姐弟。从小到大都是他姐领着他玩,给他好吃的,在外面受欺负也是他姐替他出头,之前他已经像个懦夫似的当过一次逃兵,他不想再继续错下去。 “找啥找!童大宝我可告诉你!你爷你奶都岁数大了,如果你把他们气出个好歹来那你就是老童家的罪人!”知子莫若父,童建国非常清楚应该说些什么能让儿子心软。 毕竟才有十七岁的年纪,又被家里保护得太好,“傻白甜”的童大宝听了这话差点儿没气哭喽,哽咽了好半天才问:“那我姐咋整啊?都是因为我她才下乡的。” 见儿子服了软,童建国偷偷松了口气,语气也不再那么强硬,“我和你妈会想办法把她弄回来的,你先安心去你奶家避一避。” 其实他们根本没有门路把女儿调回京市,说这些谎话只是为了安抚儿子而已。 “真能把我姐调回来?”童大宝眼前一亮,信以为真。 “能,估计过完年就差不多了。” “那行,我去我奶家!” 有了家人的保证,童大宝的脸色终于多云转晴,并主动帮忙收拾行李。 此时,童老爷子和童老太太还不知道自家儿子儿媳干出的缺德事。 童建国夫妻二人更不敢把这事告诉给父母知道。因为心虚,他们只把童大宝送到了汽车站点,临走前还不忘叮嘱他在爷奶面前不能说漏嘴。 直到儿子坐的那辆小客车缓缓开动,刘文慧那颗悬着的心才算落了地。 “大宝他爸,你说咱们这谎能撒多久?”这段时间她总被噩梦惊醒,就怕有一天事情败露连累了儿子。 “唉……能瞒一天是一天吧。”童建国摸了摸裤兜,从兜里拿出一根烟卷捏了好几下才放进嘴里。 也不点燃,就那么叼着它。 “那……万一颜颜那丫头把这事捅出去咋整?”一想到那臭丫头竟然敢写信提钱的事,她就气不打一出来! “她没那胆子,而且她也舍不得让大宝吃苦。”童建国自认为很了解女儿,所以并没把童颜寄来的那封信当回事。 “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这句话像是在安慰妻子,也像是在安慰他自己…… 塌了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杏花村的麦子已经收割得差不多了。 和往年一样,今年又是个丰收年,大家心里“噼里啪啦”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想到下半年能分到的粮食,脸上都是一片喜气洋洋。 这段时间,童颜被手脚折磨得苦不堪言,如果不是秉着“不劳动没饭吃”的坚定信念,估计她早就受不住了。 今天是收麦子的最后一天,知青点的这些知青们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平时需要一天才能完成的工作量今天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所有麦子都收割完了。 曾经一望无垠的麦田如今变得光秃秃的,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自豪,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点长,秋收任务顺利完成了,咱们晚上是不是该好好庆祝一下啊!”说话的人是郑洲,他把镰刀扔到一边,一屁股坐在土坷垃上,然后毫无影响地抻了一个懒腰。 身心得以彻底放松,大家都随着他坐到地上累得不想动。 “可不是,咱们今天该改善一下伙食!” “是啊!这段日子天天吃土豆都快吃吐了!” 他们馋肉,可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弄不到肉,如果能弄到一点荤油拌饭吃也是好的。 知青点里能有本事在方圆百里弄到肉的人只有沈绍卿和李祖川,李祖川这个人无利不起早,大家对他不抱有任何幻想,于是都用热切的目光盯着沈绍卿,期待他能发挥一下助人为乐的精神。 “你们想吃什么?”沈绍卿也知道大家最近累坏了,尤其是坐在他对面的童大宝,每天晃晃悠悠地上工,步履蹒跚地下工,病怏怏的,没想到竟然还能坚持下来。 童颜见他看着自己问话,可没敢自作多情地以为他是在问自己,而且她也没有闲钱改善伙食,于是僵硬地低下头用麦秆逗起了蚂蚁…… 这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让沈绍卿轻拧眉心,他侧过头对郑洲说道:“你先带他们回去,下午好好休息,晚饭我来负责。” 有他这句话,每个人都开始两眼放光,如果现在是黑漆漆的晚上没准外人会以为进了狼窝。 “点长你真是仗义!” “沈哥以后你就是我亲哥!” 童颜在一旁听了兴致缺缺,不管沈绍卿能弄来什么好吃的都和她没关系,还不如回去美美睡一觉来得实在。 大家原地稍作休息之后就兵分两路离开了麦田,具体沈绍卿能去哪里弄肉谁都不知道。李祖川眯缝着小眼睛见沈绍卿走远了不由得冷哼一声。 回到知青点,女知青们得知晚上要改善伙食都兴奋不已,来这里下乡的知青们,家庭条件参次不齐。 不过除了童颜以外,间隔几个月吃上一顿肉还是能够承受的。 童颜回到自己的小屋先是洗漱干净,便躺到炕上慢慢睡着了。 晚饭做的是猪肉片炖大白菜,猪肉肥瘦相间能有三斤多,是沈绍卿从邻村换来的。主食是高粱米饭。 终于不用再吃土豆,大家吃起白菜来就跟吃山珍海味似的,极其满足。 饭桌上,沈绍卿刚要动筷子便发现少了一个人,“童大宝呢?怎么没来吃饭?” “童知青说他身体不舒服,晚饭不吃了。”今天轮到女知青魏敏做饭,见大家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平时性格内向的她不自在地缩了缩肩膀。 “身体哪儿不舒服?” “他没说。” 童颜那副弱不禁风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之前一直都是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断,所以魏敏听说她不舒服也就没太当回事。 那小子到底有没有生病,作为从医学世家长大的沈绍卿比任何人都看得明白,一直以来只不过是懒得戳穿她而已。 一想到她上午逗蚂蚁时的可怜样儿,沈绍卿难得生出一丝恻隐之心。 “给他留出一碗饭菜吧。” 随即又补充道:“他这顿饭从我的粮食里扣。” “哦,好。”魏敏是个实在人,怕大家把菜都吃光了,她忙去厨房找来一个海碗把饭菜装得满满当当后放到一旁。 桌上的几个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给童大宝的碗里盛满了饭菜,这让他们不禁怀疑魏敏是不是看上了童大宝那小子。 粮食是从沈绍卿的身上扣,肉也是沈绍卿找回来的,即使心里再不乐意,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 …… 昏昏沉沉睡醒一觉,外面的太阳已经落山了。 童颜揉了揉“咕咕”叫的肚子饿得人心慌。 那些知青她太了解了,一个个都跟饿狼似的,厨房不可能还留有什么吃的,但她实在是太饿了,即使喝了一大杯白开水还是不顶饿。 知青点的厨房在女知青的院子里,童颜先是隔着墙头望了一眼,见那边的屋子还亮着灯,便拿起手电筒准备过去烀个土豆填饱肚子。 黑灯瞎火看不清周围,她刚迈出院门,一个人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窜了出来,童颜被吓了一跳。 “谁?!” “童知青,是我。”魏敏手里端着海碗木愣愣地站在那里,眼底难得流露出一抹热切。 她在院子里已经等了大半天,可算盼到童大宝那屋的灯亮,她终于可以完成任务回去睡觉了! 其实沈绍卿并没让她这么做,只不过魏敏这人太实在,办事过于认真负责,一心等待想把晚饭交给童颜。 好像从没想过如果童颜一觉睡到大天亮该怎么办? “哦……是魏同志,请问有事吗?”童颜顺着手电筒那微弱的亮光看见她手里的吃食愣怔了一下。 “这是你的晚饭,我刚才又热了一回趁热吃。”魏敏把手里的海碗捧到她面前,童颜下意识地伸手接碗,还没等她问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魏敏就已迫不及待地转身跑了。 “……” 童颜低头看了看还冒着热气的饭菜,再看向已跑回屋的魏敏,一股暖意涌上心头。 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有书中男主那块美玉在前,她还没自恋到会觉得魏敏对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假男人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虽然不清楚魏敏为什么突然对自己这么好,但这份好意她会记在心里的。 她准备明天把粮食钱还给人家,一想到仅剩的四块多钱又要少去几张毛票,她的心疼得直抽抽。 吃了那么久的土豆,好不容易能吃上一口带有荤腥的炖白菜,此时,童颜身心愉悦,无比满足。 一小片猪肉含在嘴里胜似人间美味……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上辈子活了二十多年她算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父母慈爱家庭和睦,大学毕业后顺利签约一家靠谱的经纪公司,闯荡娱乐圈的过程中也比别人顺风顺水得多。 如果不是遭遇意外穿越到这里,可能她一辈子都不会真正体会到什么叫作“苦中作乐”,“适者生存”。 一大海碗的饭菜入了肚,童颜仰靠在凳子上微眯着眼,唇角弯弯的样子像极了一只慵懒的猫……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知青点的大门就被敲响了。这个时间大家刚刚起床,迷迷瞪瞪看清来人都觉得不会有啥好事。 高大根刚进院子就开始提着嗓门喊沈绍卿的名字。 “高队长,你找点长啥事啊?”李祖川见他沉着个脸,以为是昨天弄猪肉的事出了什么茬子,脸上不禁露出一抹幸灾乐祸的笑容。 正在这时,沈绍卿从屋里走了出来,还没等开口就被高大根拽到了一旁,“你快把知青们组织起来,在今天中午之前把场院的麦子都收喽!” “出什么事了?” 昨天才彻底收割结束,很多麦子还没有晒干,晒不干的麦子容易发芽,正因为这样,沈绍卿才会有此一问。 “今早李老汉找到我说他从昨晚开始浑身关节疼,怕是这两天会有雨,所以咱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费点事先把麦子收起来。” 这李老汉是村里的活天气预报,不过时准时不准,像上次下雨他那关节炎就没犯病。 如今正是秋收的关键时期,每一步都不能大意,如果晾晒的麦子真被雨水浇了,后果谁都付不起。 沈绍卿也听说过李老汉的大名,他抬头看了一眼雾薄云稀的天空,应声道:“好,我现在就叫他们赶紧收拾去场院。” 一上午的时间全村人都没闲着,没干透的麦子不能摞在一起放,需要另找地方平铺烘干。 童颜和其他几个知青从早晨醒来到现在都没吃上一口热乎饭,更没机会让她找到魏敏把饭钱还上。 八月的天气喜怒无常,昨天还是晴空万里,今天就有可能电闪雷鸣。这次李老汉的天气预报还真准! 下午两点刚过,天空慢慢变得黑压压一片,一场大雨瓢泼而至。 幸亏大家紧赶慢赶在中午之前把麦子全部都收了起来,才没造成损失。 此时,童颜站在沈绍卿的身旁已饿得前胸贴后背,空旷的场院里只剩下几个处理善后的人。 因为雨下得太过突然,他们又没有雨衣,只能暂时躲在屋檐下避雨。 看着眼前豆大般的雨点儿,童颜莫名有些心焦,还没等她弄明白这种情绪缘自哪里,一声惊呼让她心里咯噔一下。 “童大宝!不好了!你那屋的房子塌了!” 搬家 “……”童颜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可现实就是这般残酷。 想到屋子里的被褥和衣物,她顾不得雨势凶猛,整个人冲进大雨之中往知青点跑去。 作为知青点的点长,沈绍卿不可能坐视不管,等他们跑回知青点的时候,童颜那屋的房顶已经陷进去了一大块,雨水顺着窟窿正“哗哗”往里灌水。 “太危险,你先别进去。”沈绍卿上前拦住想要往屋里闯的童颜,然后转身问向刚刚跑来报信的男知青,“其他屋子有没有漏雨的?” “童知青旁边那屋也塌了。” “你先去告诉大家别往这两个屋子附近走动,然后回屋换件衣服别着凉。” “好的,点长。” 三个人都被浇了一个透心凉,幸亏童颜穿得多,身材又“板正”,不然以这种湿身程度瞬间就会露馅。 心系屋里的那些东西,童颜急得不行,“点长,我要进去取行李。” “现在不行,房子随时会塌,你先跟我回屋擦擦身子。”沈绍卿怕她干傻事,不由分说把人拽进自己的屋里。 “!!!”童颜瞪大双眸,被他的话吓得不轻。 擦身子?!擦什么身子?! “点长我没事,不需要擦身子。”她试图挣开桎梏却怎么也挣不开。 “别废话,快进去。”沈绍卿以为她只是因为不好意思,于是进屋后把人按在凳子上,又找出一条干净的毛巾扔给了她。 “拿它擦擦吧。” 沈绍卿是个有洁癖的人,不可能拿自己的东西给别人用,这条毛巾是他备用的,还是崭新的。 “谢谢。” 害怕被识破身份,此时,她那颗心脏“砰砰砰”乱跳个停,仿佛要跳出胸腔似的,眼底的慌乱一闪而过,童颜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慢慢镇定下来。 毛巾这么新她不好意思用,握在手里一直没动。雨水顺着头发丝一滴滴掉落在地上,很快脚边的地面湿成一摊,童颜低头盯着脚尖儿囧得不行。 “快擦擦,如果感冒还要花钱买药。”见她傻乎乎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沈绍卿很容易便猜到了她的想法。 “谢谢,我之后会还你一条新毛巾的。”童颜紧咬着嘴唇,拿起毛巾轻轻擦起了头发,并在心里又记下了一笔人情债…… 这间屋子除了沈绍卿以外还有一个叫周政的男知青在居住。 周政是知青点的老三届,盼了好几年也没能找到回城的机会,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今年终于等不下去了,就和村里的王家闺女处起了对象,正准备秋收之后结婚。 马上就要办喜事了,他平时都不怎么在知青点呆着,所以,现在屋子里只有沈绍卿和童颜两个人在。 身上湿漉漉的,特别难受。都是男同志没什么忌讳,沈绍卿先解开衬衫的纽扣,一颗一颗,修长白皙的手指搭在扣子上异常性感。 上辈子没少和男明星演对手戏,童颜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但此时此刻她却因为一个简单的解钮扣动作,可耻地心跳加快,小鹿乱撞了…… 刻意忽略那份突如其来的悸动,她红着脸撇过头假装自己在擦拭头发,不敢再多看男色一眼。 很快,湿透的衬衫和背心被沈绍卿换了下来,他裸着上半身从童颜面前一晃而过,再从炕箱中翻找出两个背心,并把其中一件递给童颜,“换上吧。” “……”目光顺着他手里的白背心往上看,清晰可见的八块腹肌映入眼帘,她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伴随着擂鼓般的心跳声继续向上看,越过他那凸起的喉结,童颜的目光最后对上那双深邃的凤眸。 “我真的不用换……”慌乱、心虚、羞涩各种心情交织在一起,她快要崩溃了! 因为肤色黑,沈绍卿没注意到她脸上那抹不太自然的红晕,见她固执得很,难免有些生气。 本来就不是个多温柔的人,现在只觉得眼前这个童大宝的性格真是别扭得不行! “换不换随你。” 童颜把那件背心轻轻放在一旁的桌子上,心里顿时松了口气。冰凉湿透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时间一长,她不禁有些瑟瑟发抖。 一个直男对着另一个“男人”不可能产生什么怜香惜玉的想法。 沈绍卿见她那副可怜相,只觉得她是自作自受不值得任何同情。 “我出去看看,困了就去炕上睡一觉吧。”外面的雨势渐渐变小,沈绍卿找出一件雨衣套在了身上,男模般的身材就算披个麻袋都特别有型。 “要出去吗?”本来还在瑟瑟发抖的人忽然眼前一亮,“你什么时候回来?” 童颜想得很简单,她想趁他不在的时候把身子擦一擦,实在是太冷了! “我出去你很高兴?” 她眼底那抹雀跃虽然一闪而逝,但还是被沈绍卿捕捉到了。 “没有啊……”没想到他会有此一问,童颜忙稳住心神狡辩道:“我只是担心雨天路滑,你注意安全。” 都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自古只有糖衣炮弹才能迷惑人心。 就算他是书中男主也免不了俗。沈绍卿没再深究,只是挑眉看了她一眼后,便在童颜的殷切期盼下出了屋子。 透过窗户见他离开了知青点,童颜长吁一口气,连忙站起身把屋门从里面反锁上。 这座院子的每一个房间都是用长木条做门栓,只要有心人从门外用个细铁片之类的稍微一钩,门就能轻易打开,十分不安全。 为了以防万一,童颜又把屋里的两张凳子顶在门口,然后才开始脱衣服。 她先用毛巾把赤|裸的上半身擦干,然后盯着沈绍卿那件背心纠结半天,最终还是没穿它,而是把脱下来的湿衣服用力拧了拧,直到再也拧不出一滴水后又把它们穿回身上。 怕明天得风寒,她只能穿着湿衣服坐在炕头,然后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灌热水。 晚上六点,外面的雨已经停了。 童颜住的小土房被这场大雨摧残完已变得破败不堪。 幸好塌陷的地方不是在火炕那边,被褥和衣物都没有湿,只是有点潮,晾晾就能干。 男知青宿舍一共有两间,沈绍卿那间是两个人住,另外一间住着三个人。 现在这里成了危房,就算再不愿意搬家,她也只能硬着头皮选择其中一间和别人同住。 毫无疑问的,她选了沈绍卿那间。 “你以后就睡中间吧。”屋里的火炕很长,再睡两三个人也能住得下。平时,沈绍卿和周政一个住在炕头一个住在炕尾互不打扰,只有火炕中间没人住。 “……”手里抱着被褥,童颜看向沈绍卿欲言又止。 两边都是男人,她不能睡中间。 “怎么了?”沈绍卿见她站那儿不动,蹙眉问道。 “点长,我从小有个毛病,睡觉喜欢贴着墙睡,不然睡不着觉,你看……” 说得这么直白,他应该能听懂吧? 童颜一脸期待地看向他,心里偷偷祈祷他能发次善心和自己换个地方。 沈绍卿懂是懂了,但并不想换。 “你可以贴着脚底下那面墙横着睡,地方也够用。” “不行不行,我怎么好意思占那么大的地方。”童颜想都没想就拒绝道。 笑话!她可不想每天晚上闻着他们的臭脚丫子入睡! “点长,要不咱俩换下地方?”为了不睡中间,她可以不要脸皮。 连一丝犹豫都没有,沈绍卿直接断了她的妄念,“我睡觉认地方,换不了。” “……好吧。”把丢出去的脸面再捡回来,童颜没敢再多做纠缠,不然把男主惹急了,把她赶到另一间男知青宿舍住只会比现在更惨! 这个男主虽然有点狗,但不得不承认,有他在,自己感觉很踏实。 直到晚上六七点钟,童颜才见到另一个舍友,周政。 童颜下乡时间短,而周政这个人平时不太爱说话,身上充满了文人才会有的忧郁气质。 所以在这之前,两人没有过任何交集。 “你好,我是童大宝。”都在一个屋住着,童颜觉得自己应该主动打声招呼以示友好。 结果,周政连看都没看她一眼,上炕翻个身,背对着他们就闭上眼睛睡觉了。 “……”这种没礼貌的人,童颜不是第一次见,拿热脸贴人家冷屁|股的事做一次就可以了。 心里默念着不生气,她撇撇嘴,把自己的被褥往沈绍卿那边挪了挪,然后气呼呼地钻进被窝蒙头而睡。 发生的一切正好都落入沈绍卿的眼里,见她吃瘪的样子,他不厚道地勾了勾嘴角。 这一夜,心事重重的童颜失眠了…… 怕打扰别人休息,黑暗之中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心里默默数着绵羊却怎么也睡不着。 因为火炕足够大,她和其他人的距离能隔着半米远。 左右两边的人睡相还算好,至少不磨牙、不打呼噜。 “你怎么还不睡?”慵懒性感的问句突然打破了这片寂静。 循着声音,童颜看不清沈绍卿的表情,更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醒的,又或者同样一直没睡。 “我快睡着了,晚安。”以为他在催促自己睡觉,童颜忙闭上眼睛装睡。 怕他不信,她故意发出几个“呼噜呼噜”的鼻音,发着发着,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听着身旁渐渐轻浅均匀的呼吸声,沈绍卿侧过头,透过点点月光若有所思地看向童颜。 她身上有一股若有似无的奶香味儿萦绕在他的鼻息之间,勾得他毫无睡意。 花生 这童大宝哪来的钱买麦乳精喝? 闻着这股香甜的味道,平时不爱喝麦乳精的人此刻竟然感觉到了饥饿……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不出一天功夫,知青点房子塌了的消息被传得人尽皆知。 那可是整个村子唯一一座青砖瓦房,平白无故让这些知青们住说不嫉妒那都是骗人的。 如今有两间房子塌了,虽然只是不起眼的小土屋,也够大家偷偷幸灾乐祸好几天的。 除了童颜之前住的那间,另一间一直是用来放杂物的。 房子塌得厉害,修葺它既费工又费料,根本没有再修葺的必要。 几天之后,队里研究决定那两间屋子设为危房,等啥时候村里有闲钱了啥时再修。 望着曾经住了两个月的小屋,童颜抿着嘴感觉很微妙,失落之中竟生出一丝不舍。 “愣着干嘛呢?咋的?还挺舍不得这破房子?”趁她不注意,李祖川用肩膀使劲儿撞了她一下,一副哥俩好的样子让童颜紧皱眉。 “你有事?” “跟沈绍卿住一个屋是不是特别没意思?想不想换到我们这屋?”李祖川裂开嘴,笑得贱兮兮的,“我们屋可有好东西,保证你晚上睡觉不无聊。” “不去。”童颜厌恶地往旁边挪动了两步,她真是越来越烦这个李祖川了,特别自来熟,平时最喜欢做些偷奸耍滑的事,一脸精明相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人。 没想到她会这么不给面子,李祖川紧咬着后牙槽,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心想有沈绍卿撑腰就是不一样,脾气都见长了,真是欠收拾! 刚想给她点颜色看看,这时,郑洲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像是没注意到两人之间的反常,他看向童颜说:“童大宝,我找你有事,你跟我过来一下。” “嗯,好。”不用再对着李祖川,童颜快步走到郑洲身边跟着他出了知青大院。 李祖川见这两人根本不把自己当回事,气闷的同时在心里记下了这笔账! 直到走出很远,童颜才问:“咱们去哪儿?” 麦子已经都收割完了,这几天都在场院里晾晒,今天应该没有农活才对。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郑洲走在前面转过头,脸上是毫不掩饰的促狭和赤|裸|裸的嫉妒。 嫉妒?童颜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可让他嫉妒的。 两人走到村尾的小桥边,他才停下脚步,“人在那边等着你呢,我先回去了。” 不远处的木桥上站着一个姑娘,眉眼弯弯,沐浴在阳光下整个人像镀了层金边。 看清是谁之后,童颜愣怔一瞬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她和书中女主只见过一次面,这人找她干嘛? “你什么意思?你确定她找的是我?”不是沈绍卿? 童颜伸手拦住想走的郑洲,并斜视45度角送给他一记大大的白眼。 怎么身边的人一个,两个都这么欠呢? “当然是找你,快过去!”本来心里就嫉妒得不行,她还这种态度,郑洲的心里就更气了,说出的话犹如百年陈醋一样酸,“真没看出来你这小子挺有本事,招惹一对姐妹花,你也不怕田老爹打死你。” 一个屎盆子就这么扣过来,童颜的脸色瞬间就黑了,“郑知青,今天是你把我带到这儿来的,我之前只见过田同志一次,请你说话注意分寸。” “行行行,算我说错话了。”郑洲挠了挠头发,也觉得自己说话确实过了。“你快去吧,人家还在那儿等着呢。” “我来之前你并没跟我说要见田小花,想让我见也行,你必须跟我一块去!”童颜拦着他不让走,微微仰起下巴一脸严肃,“我可害怕传出什么不好听的流言。” “人家只说要见你,可没说见我。”郑洲自知理亏,声音越说越小。 他无奈地站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你跟我去我就见,你不去我不见。”童颜双手插兜,一动不动。 “真是服你了,我跟你去!”郑洲拗不过她,只好走在前面带路。 前些日子秋收,郑洲在麦田里见过田小花几次。在一群灰头土脸的村民当中,田小花就像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一样耀眼夺目,于是他瞬间就动了凡心。 今天,当田小花主动跟他说话的时候可把他激动坏了,结果人家不是来找他的,是找童大宝的。 论各方面条件他怎么都比童大宝强吧?所以他不服!就因为这样才说了那些不理智的酸话。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桥头,见到心上人,郑洲那张国字脸都快笑开了花。 “田同志,我们来了。” “童知青,郑知青你们来啦~”田小花笑盈盈地看向童颜,落落大方的模样让人生不出反感之心。 “田同志,你好。”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位还是书中女主,童颜可不想轻易得罪她。 “我听郑知青说你找我,请问你找我什么事?” 她问得很客气,脸上的笑容很真诚。田小花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对童颜的为人更加满意了。 “那个……郑知青,我能和童知青单独说两句话吗?”田小花觉得郑洲这人很没有眼力见,傻站在那里都不知道回避。 “没事,有话你们说,不用管我。”郑洲也想走,但童颜在旁边死盯着他,他怕闹出什么不愉快,不敢走啊。 “郑知青不是外人,田同志想说什么就说吧。”童颜对郑洲的反应还算满意,如果他敢说走,她会立马转身离开,谁的面子都不给! 既然他们都这么说了,田小花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心想下次再也不找郑洲传话了,这人太不懂眼色! 有外人在,她红着脸举起手里的一小捆芹菜递到童颜面前,“童知青,我刚刚听说你住的那间屋子塌了,老人们都说吃这个压惊,给~” 芹菜是刚收割的,绿泱泱的,特别水灵。 这熟悉的情景,熟稔的台词…… 童颜的脑海里白光闪现,内心震惊不已。 这芹菜,书中女主不是应该把它送给男主的吗? 为什么会送给她?! 而且这剧情怎么还提前了?! 一种不好的预感隐隐往外冒,但她不敢深究…… “那什么,田同志不好意思,我吃芹菜过敏,谢谢你的好意了。” 这年头凡是吃的东西都金贵,不管女主出于什么目的,她都不能要。 “不不不,是我不知道你过敏,你不用不好意思。”童颜的道歉反倒让田小花变得无措起来,同时,对这个彬彬有礼的男人更添几分好感。 回去的路上,郑洲板着脸一直没说话,心里想的都是刚才的一幕幕,思来想去还是忍不住闷声问道:“童大宝,你吃芹菜真过敏?” “不过敏。”童颜在前面走得飞快,心里的余气未消。 “那你为什么要骗田同志?”郑洲紧跟在她身后,对这个答案十分不满。 他替田小花不值,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的人怎么会看上这个病秧子呢? “人家送你东西你还骗人,真是把好心当成驴肝肺……” 她没计较,他倒来劲了!童颜停下脚步转过身,然后掷地有声地说道:“郑洲同志,咱们来到这片广阔天地是为了锻炼自己接受再教育的,你这种占人便宜的思想非常不可取。” 郑洲被她怼得心头一梗,一时脑袋发懵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童颜可不管他心里怎么想的,自己平时为人处世都已经够低调的了,但低调不代表她好欺负! 话说到这份儿上场面有点尴尬,沈绍卿和周政他们朝这边走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两人脸上皆是愠色。 “你们刚才去哪儿了?” 经沈绍卿这么一问,童颜想起那捆芹菜莫名有些心虚,“没去哪里,你们要去干嘛?” “我们要去找好东西,你要跟过来吗?”说话的是知青赵和平,金丝镜框后的眼里含着笑意,他是整个知青点出了名的好脾气。 在书中,赵和平只出来五章就挂掉了,想到不久之后会发生的意外,童颜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阻止他的英年早逝。 郑洲一听他们要找好东西,立刻会意过来,原本微沉的脸色堆起了笑容,“你们怎么不叫上我啊?” “找了,没找到你们。”沈绍卿不动声色地看向他们没再多问。 在杏花村的东面有一座山,村里人都叫它杏山,可山上其实一棵杏树都没有。 山脚下原来是一片荒地,这两年人们把这片地开荒出来种满了花生和苞米。 童颜跟在他们身后来到这里时还是一头雾水,直到看见周政闷声不吭地拔下好几棵花生秧,再把它们和一堆枯草一起扔进旁边的垄沟里,才看明白这些人想要干嘛。 “你们不怕被人看见吗?” 花生地旁边是苞米地,被一圈苞米杆围着挺隐蔽,可如果有村民路过这里发现他们做坏事该怎么办? 她真是没想到,平时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几个人,竟然背地里还干这种事! “看把你吓的,这里的人都挺纯朴,没事儿。”郑洲从兜里掏出一个火柴盒,然后蹲在垄沟旁用火柴点燃了花生秧。 他们一年分下来的粮食就那么多,一个个又正是嘴壮的年纪,天天干农活,那点粮食根本就不够吃,即使有家里寄来的钱填补,有时候还是会饿得饥肠辘辘。 所以偷几颗花生烧着吃是他们偶尔会干的事,大队里的人即使看见了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看不见。 一群年轻人背井离乡来到这里不容易,谁也不会因为几颗花生上纲上线。 ※※※※※※※※※※※※※※※※※※※※ 感谢在2020-10-21 07:31:18~2020-10-23 17:12:5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拉条子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搬走 随着一缕缕白烟冒起,垄沟里传来一阵阵烧糊的味道。 郑洲和周政把烧得差不多的花生秧用树枝挑出来然后拍灭上面的火苗,一颗颗花生落在地上黑乎乎的。 “你尝尝,这个能吃了。”郑洲捡起几颗花生递到童颜手里,讨好的意思非常明显。 今天的事是他一时糊涂做得不对,所以有错就改是他为人处世的准则,能屈能伸大丈夫。 “谢谢。”童颜接过花生,但是没有吃,她把它们放进挎兜,算是接受了他的好意。 见她不吃,郑洲只当她脸小抹不开面子,于是又把其它花生分给沈绍卿和赵和平。 沈绍卿接过花生先是用手掌心来回搓了搓,接着掰开一颗便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那副模样仿佛吃的不是花生,而是在吃满汉全席。 优雅,矜贵,泰然自若。 一点儿都不像正在干坏事的人。 “童大宝,你怎么不吃?”赵和平也吃得十分斯文,之前他和童颜只是点头之交,经过今天,倒是比以往亲近了几分。 “你们吃吧,我吃花生过敏。”这次她没说谎话,原身是真的吃花生过敏,至于其他人,比如说郑洲会不会相信,那就不知道了。 可想而知,郑洲猛得从花生堆里抬起头瞅了她半天,最终动了动嘴唇啥话也没说出来。 没一会儿的功夫,这点花生被几个人挑挑拣拣吃了个精光。 每人分到十颗二十颗花生,虽然根本吃不饱,但也知道见好就收。 把撸光果实的花生秧再扔回垄沟里点燃,直到一切都已毁尸灭迹,沈绍卿才发话,“把火灭了咱们走吧。” “这个我来!”郑洲正好站在垄沟边,他二话不说就开始解裤带…… “!!!”童颜被他的动作吓得不轻,想也没想直接捂上眼睛怒斥道:“你变态吧?脱裤子干嘛啊?!” 其他几个人:“……” 郑洲被她这声怒吼吓得一哆嗦,差点没把泌尿系统吓出毛病,可开弓没有回头箭,没过两秒钟,童颜还是听到了一阵“哗啦啦”的水声…… 沈绍卿站在一旁,见她捂着脸耳根通红一片,不禁高高挑眉问道:“你脸怎么这么红?” “……”是啊,她现在的表现在别人眼里太反常,好像有点过了…… 怎么圆过去呢?童颜的小脑瓜开始高速运转起来,如果圆不过去就会惹人起疑。 渐渐稳住心神,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系裤带的声音,心下有了主意。 她放下手一本正经地说道:“咱们都是有文化的下乡知识青年,应该懂得礼义廉耻,他怎么能随地大小便呢?这么做和小狗有什么区别?” “噗……”周政原本肃着的一张脸,因为最后一句话而破功。 “哈哈哈,郑洲,你怎么随地大小便呢?”赵和平被童颜那副正义凛然的样子逗乐了,在整个知青点就属童颜的年龄最小,所以大家只当她这是小孩子心性。 “都是一群大老爷们,有啥不能尿的?就她事儿多。”被形容成狗,郑洲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如果换作平常他一定会挥拳头,今天心里有亏,所以只是嘟囔两句而已。 周围一圈都是粮食,不用尿把明火彻底浇灭,万一引起火灾咋整? 这臭小子就是个啥也不懂的缺心眼儿! 他们这副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服谁的样子,沈绍卿看在眼里嘴角轻扬,“行了,咱们回去吧。”说完,带头离开了这片田地。 …… 京市。 童建国手里拿着来自西南部队的信封一脸愁容。 一盅白酒抿了一口接一口,有种一醉解千愁的架势。 刘文慧见他这样,坐在一旁也跟着叹气。 这封信就像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拆不拆开都是错。 “大宝他爸,要不你打开看看承军写了啥?” 闺女被他们哄去下乡当知青,但他们却把宋承军这个人给忘了。 如果让他知道童颜替弟弟下了乡,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是部队来信,咱们能随便打开吗?”想到宋承军那孩子以前就跟个狼崽子似的,童建国的心底有些发怵。 童家老爷子和宋承军的爷爷曾经是战友,两家人又住得极近,童颜和宋承军算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以前两家人也开过玩笑想把俩孩子撮合到一起,但是俩孩子都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于是这事就作罢了。 只是没想到,宋承军在南方当兵好几年一直和童颜有书信往来,如今收到来信,童家两口子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对方是军人,聪明着呢,万一事情败露他们一大家子那可就完了。 “那不打开,时间久了,万一承军那边起疑该咋整?”活了三四十岁,刘文慧第一次做亏心事,俗话说撒了一个谎需要用无数的谎话来圆,现在这个谎话快要圆不下去了。 “部队那么忙,估计他不会注意到。”童建国这么说,看起来是在安慰妻子,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如果他再来信,到时候咱们再想想办法。” “唉,也只能这样了。” 最后,这封信还是被刘文慧拆开了,见上面写得只是一些日常琐事,童家两口子这才松了口气。 …… 自从“芹菜花生”事件之后,童颜只要见到郑洲都要绕道而行,能少瞧一眼是一眼,实在是那家伙太膈应人。 难得有休息时间,她又找来信纸往童家写了第二封信,也是给童家最后一次机会。 她占了原身的身体,本应该替原身照顾其父母,可如果童家人不顾念那一点点亲情,那她以后也没有义务尽孝道。 比起第一封信的留有余地,这次童颜的言辞更加直白,并且把下乡的生活写得要多惨有多惨,如果他们依旧无动于衷,就别怪她以后把事情做得太绝。 在书中,原身在村里心惊胆战过了三年多性格变得越来越内向孤僻,最后是顶着“童大宝”的名字参加七七年高考才离开杏花村的。 可想而知即使后面书中没有交代,以童家父母的尿性,最后去读大学的一定是原身的弟弟童大宝。 所以,从下乡开始,原身就一直在替他人做嫁衣。她不是原身,更不可能傻呵呵地等到七七年再离开杏花村。 不得不承认,她和童家人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果解决不好容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到底要靠什么方法离开这里,她还需要再好好想一想。 刨去上次洗澡的费用,她现在手里还有四块九毛三分钱。 童家父母曾经承诺的五块钱根本指望不上,看来她要找找有什么生财之路才行。 童颜从仅剩不多的毛票中抽出五毛钱,敲响了女知青的院门。 上次那顿饭钱她一直没有机会还给魏敏,想到拖欠了这么久,她心里特别过意不去。 在知青点,女知青加起来一共有三个人,除了吃饭时大家会聚在一起吃,平时男女知青很少凑在一起活动。 来开门的正巧就是魏敏,她见到门外的童颜先是一愣,然后才拘谨地打招呼。 魏敏的长相是属于那种小家碧玉类型的,身材娇小眼睛圆圆,看起来特别怜人,如果性格再活泼一点一定会很招人喜欢。 把手里捏着的五毛钱递到她面前,童颜笑吟吟地感谢道:“谢谢你上次给我留了饭菜,这是饭钱,不好意思这么久才给你送来。” “啊?”魏敏早就把送饭那件事忘得一干二净,反应半天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上次的饭菜是沈点长给你留的不是我,饭钱也是在他的口粮里抵扣,这事他没跟你说?” 没想到事情原来是这样,童颜喃喃低语道:“他可能忘了吧……” 同时,一丝暖意在心底慢慢流过。 “这钱你直接还给点长就行了。” “嗯,谢谢你。” 从魏敏那里回来,童颜攥着这五毛钱找遍了知青点都没看见沈绍卿的身影。 直到晚饭前才见到他和周政一起从外面回来了。 与往日不同,今天周政脸上的忧郁之色少了几分,难得露出一丝笑模样。大家打听之后才知道,周政的婚房终于收拾利索了,他今天就会搬出知青点开始新的生活。 结婚的日子定在初冬,趁大家都在,他难掩喜悦之情宣布了这一好消息。 和他结婚的新娘叫王素云,两人是自由恋爱。在今天之前,童颜从远处看见过几回,那姑娘衣着朴素,笑起来特别温柔。 别看周政平时不苟言笑,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在书中,七七年的那场高考他如愿考回了城里,可并没有像很多人那样回城之后就抛妻弃子,而是把妻儿都接到了城里。 这一点,在当时来说实属难得。 宣布完喜讯,三人回到屋里,童颜站在一旁看着周政收拾行李便主动走过去帮忙,“还需要弄什么?我可以帮忙。” “不用,谢谢。”周政抬起头,扯出一抹浅笑。 两人从认识到现在,说过的话十根手指就能数得清。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在周政背着铺盖临走之前,他还是没忍住对童颜多说了两句。 “沈绍卿是个很好的人,以后这屋里就剩你们两个了,希望你们能相互包容、体谅。” 周政说这些话的目的是为了童颜好,在知青点,凡是个明白人都能看出沈绍卿有意罩着这小子。 如果没有沈绍卿在,估计这小子早被赵小虎扒下几层皮了。 改吗 曾经周政和其他人的想法一样,觉得童大宝是个冷漠木讷的人,但和他同屋相处之后才发现这小子其实很善良,可能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谢谢,我会的。”童颜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人,虽然内心惊讶于周政能说出这么一番话,但对方的真心实意她能感受得到。 “嗯,等我结婚记得去喝喜酒。”见她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周政点点头,毫不犹豫地走出了知青点。 决绝的背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在未来与曾经彷徨的青春岁月之间做了一个利落的了断…… 天色渐渐暗沉,没了周政,童颜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和沈绍卿竟然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了! 以前三个人睡一屋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怎么呆怎么不自在。 自从搬来跟他们合住,童颜都是尽量避着他们洗漱,今天等了半天也不见沈绍卿出去,她只好尽量降低自身的存在感。 昏暗的屋子里,烛火随着微风轻轻摇曳,见沈绍卿正坐在炕头认真看书,童颜打来一盆温热的洗脚水找了个离他最远的地方开始洗脚。 每天晚上用热水烫烫脚,算是这一天当中最惬意的时候了,童颜双手扶在炕沿边仰起下颌一脸享受。 沈绍卿从书中抬起头,无意间看到的就是她这副如猫咪般慵懒的模样。 他刚想收回视线,这时,童颜抬起左脚,倾下身用毛巾擦了擦。 娇嫩,小巧,还透着诡异…… 那是一双和自身肤质反差极大的脚。 如果不是知道脚的主人是个大老爷们,说这是一双女人的脚都不为过。 眼底划过一丝疑惑,沈绍卿低下头,又把注意力放回了书中。 童颜擦完脚,偷偷瞄了一眼炕头,见那人还在看书,她轻吁一口气,端起洗脚盆出了屋子。 在临睡觉之前童颜没忘还钱的事,拿出那张放在兜里一天的五毛钱,她走到沈绍卿身前轻声说道:“点长,谢谢你之前给我留饭,这是饭钱。” 知道她指的是什么,沈绍卿看了一眼钱,什么都没说便把它接了过来揣进兜里。 本来还有一堆感激的话想要说出口,见他没有想要交谈的心思,童颜便把那些话通通都咽了回去…… 上辈子因为拍戏,童颜早就过惯了夜猫子般的生活,在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生物钟并没有跟着调整过来,冷不丁过上早睡早起的生活让她很不习惯。 后来天天都要干体力活儿,累得她沾枕头就想睡觉,时间长了倒是把混乱的作息时间调整过来了。 可自打搬到这屋与人合住,她那脆弱不已的睡眠质量好像又有了混乱的趋势。 就比如说现在,凌晨一点躺在炕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周政把行李搬走后,童颜便把自己的被褥挪到了炕尾。现在她和沈绍卿一个住在炕头一个住在炕尾,中间隔着差不多两米距离。 长这么大,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单独睡在同一间屋子里,不失眠才奇怪。 直到天露鱼白,她才渐渐有了睡意。 从不适应到适应,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而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晃便到了九月下旬。 这段日子,村里有两条传闻和童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第一条是,据说赵小虎欠了一笔不小的赌债,最近跑到外地躲债去了,暂时没空来找童颜麻烦。 另一条是,老田家开始对外放大招儿,焦翠英逢人便夸童知青,那暧昧的态度简直就是老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可她又不会太主动,让人觉得自家闺女不值钱的事她可不干。 于是不明所以的人都以为是童颜上赶子在田家人面前表现自己,一心想求娶人家闺女田小娥。 随着流言四起,最先着急的竟然是田小花。 趁田小娥不在家的时候,她主动找到焦翠英想问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童大宝是她想相中的男人,如果她妹喜欢,那她绝对收回不该有的心思,可现在的情况是,田小娥并不喜欢!她绝不能让童知青成为自己的妹夫! 在田家,田小花是最受宠的闺女,焦翠英并不知道她的心思,便洋洋得意地把自己的计划全盘托出了。 她就是想靠外面的流言给童大宝施压,让其娶了田小娥。 “娘,小娥根本不喜欢童知青,你这么做是不对的。”好不容易碰到个合适的,田小花心里急得不行,就怕她娘的阴谋诡计会得逞喽。 没想到自己闺女的反应这么大,焦翠英撇撇嘴很不赞同地说:“啥对不对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妹那死丫头成天和小混混勾搭在一块儿,早就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了,如果不帮她找个老实本分的外来户,就她那样能嫁给谁?” 每次提到这个焦翠英就是一肚子气,那赵家穷得叮当响,赵小虎还是个不着调的混不吝,她可不想让闺女重走她的老路! 不过,她并没有告诉田小花那小混混是赵小虎,万一大闺女沉不住气去找人家麻烦那可就完了! 见她态度坚定,田小花烦躁地抠着手指,犹豫半天才试探性地问:“娘,我觉得童大宝那人不错,如果小娥实在不喜欢,你说我嫁给他咋样?” “你想都别想!”焦翠英被她的话吓了一跳,这才反应过来田小花找她唠嗑的目的。 “那童大宝就是个窝囊废!配你妹可以,配你不行!” 她大闺女长得这么好看,怎么也应该嫁个吃公粮的正式工! 童大宝想和她大闺女处对象,那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 此时,焦翠英已经脑补很多,心中牟定是童大宝那只癞□□勾引了田小花。 “我这就找他算账去!竟然敢背地里打你的主意,他想得美!” 说完,就要往屋外走,田小花见这阵仗立马出手把人拦住,“娘,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打个比方!我和童知青一点都不熟!” 如果真放任她娘出去闹,那丢人现眼的只会是她田小花。 “你别想骗我!就那癞□□娶你妹我都觉得是他高攀,想娶你门儿都没有!”焦翠英梗着脖子,因为生气已是满脸通红,三角眼里的怒火犹如奔涌而出的岩浆看着怪瘆人的。 “我真的没骗你!我可以对天发誓!” “你们这是干啥呢?吵吵囔囔从外面都听见了!”田大满从外面回来刚进院门就看见两人站在屋门口拉拉扯扯的。 许是被打怕了,只要田大满一瞪眼珠子,焦翠英就条件反射性的心底发怵。 本来还火冒三丈脾气瞬间蔫了下来,“我们能干啥,唠嗑呢呗。” “嗯,是啊,爹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虽然田大满犯起混来只打媳妇不打孩子,但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田小花很怕他爹,并打心底排斥长得壮实的男人。 这也是为什么她会看上童颜的原因。 对于这个懂事的大闺女,田大满还是有几分喜欢的,本来渐升的火气也被她温柔的语气瞬间抚平了。 “你们唠嗑就唠嗑,别大呼小叫的,借比邻右听到了像啥话?”说完,他弓着身子背过手大摇大摆地进了里屋。 目送他离开,焦翠英用胳膊怼了怼田小花小声嘱咐道:“我可警告你,如果你敢和那个姓童的有什么,我一定让小子在村里呆不下去!他只能当你妹夫!” 田小花知道她娘还在气头上,于是忍下想要争辩的冲动,准备一切等她和童知青交往后再说。 …… 九月正是大豆秋收的时节。 村里的男女老少又再次拿起镰刀去大地里收割大豆。 和收麦子时不同,这次干活高大根没给大家按男女分组。像童颜收割的那几亩地的旁边是村里的刘寡妇和女主田小花。 大豆的豆秸都长得非常结实,一般割完一亩地就要磨下镰刀再接着割。 幸亏有之前割麦子的经验,童颜现在对磨镰刀这活儿十分熟练。 九月的天气是个秋老虎,尤其过了晌午太阳特别毒辣。割豆子比割麦子还要累人,童颜弯着腰,左手抓住豆秸,右手挥舞着镰刀往下割。 在她左边干活的是沈绍卿,右边正巧是女主田小花。 被头顶的烈日晒得有点晕,童颜直起腰用脖子上的毛巾轻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恍惚之间,脑海里突然冒出一段书中剧情,也是原身为男女主的感情发展添砖加瓦的重要情节。 据书中描述,男配童大宝由于体格子太弱,在收割大豆的时候他一时手劲脱力,一把镰刀抡出去便把女主的手臂割伤了。 因为女主有晕血的毛病,一看见流血瞬间就晕了过去。童大宝那弱鸡般的体格根本背不动女主去卫生所,最后还是男主沈绍卿好心把人背到卫生所包扎的。 从此以后,女主田小花就对男主芳心暗许了。 剧情就是这么个剧情,如今魂穿过来的童颜却犯了难。 主要是她最近把身体锻炼得不错,根本不会有手劲脱力的时候,更不可能无缘无故把镰刀抡出去。 可是不割伤女主,书中的剧情会不会跑偏? 童颜眉心紧皱,左思右想之下没了主意。作为21世纪的五讲四美好青年,让她故意伤人,她真的做不到! 收完周围一圈大豆,沈绍卿抬起头就看到童颜呆呆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抿嘴,面部表情十分精彩,就像个傻子似的。 马上就要到晌午了,她负责的田地连一半都没割完,现在竟然还有功夫在这儿愣神?! 沈绍卿手里拎着镰刀,沉着脸走到她面前,然后用镰刀背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不善地说:“再发呆,天都快黑了。” 梦境 还在为走不走剧情而纠结的童颜,被他冷不丁这么一拍,整个人吓得一哆嗦,语气里含着抱怨,“沈点长,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你没做亏心事害怕什么?快点干活!”天热使人烦躁,沈绍卿的耐心早被这些豆秸磨光了,此时的语气听起来不太好。 “知、道、了……”咬重字音,童颜在心里送了他一记白眼。 平时早就习惯了他斯文外表下的表里不一,这人只不过是语气欠揍,人还是很好的,自己可以不同他一般见识。 在一旁干活的田小花正好把这一幕看在眼里被气得不行。 童大宝以后有可能是她的男人,就算沈绍卿是知青点点长也不能随便这么欺负人吧? 难道累了就不能先休息一下么? 实在可恨! 如果不是因为顾忌她娘,使她最近不敢轻易接近童大宝,不然她一定要替童知青出这个头! 可能是怨念太重,童颜和沈绍卿同时看向田小花,见小村花正狠狠瞪着他们,两人各有所思…… 童颜:女主这是啥眼神?难道田小花现在对男主上心了?觉得自己在这里太碍眼? 之前她还以为女主送自己芹菜是抱着什么不一样的心思,照这神情看来,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沈绍卿倒是看懂了眼神背后的含义,他冷嗤一声并没把这份怨念当回事。 想到女主有可能现在就对沈绍卿动了凡心,童颜不禁松了口气,心想她应该不用再抡镰刀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而走剧情了吧? 自认为是电灯泡的童颜,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她弯下腰加快了割豆秸的动作。 没有什么情况,比给人当电灯泡更尴尬的了! 下乡这么久,童颜只有脚下这么一双鞋子穿,即使是炎热的夏天,她也是穿着这双绿胶鞋挺过来的。 就算质量再好的鞋也禁不住天天磨,如今鞋底被磨得很薄,再加上她的脚娇软异常,每走一步都是煎熬。 为了加快割豆秸的速度,她便没太注意脚下的路。 割下来的豆秸是很坚硬的,每年大豆秋收,人们都会换一双厚底鞋再干活,童颜不知道这个注意事项,即使知道她也舍不得钱买新鞋穿。 就在快割完一亩地的时候,她的左脚突然一阵刺痛,被豆秸扎穿了鞋底…… 人倒霉起来连喝口凉水都塞牙!可能是上辈子前二十多年过得太顺遂,所以穿越之后才活得这么悲催! 不知道伤口有多大,童颜只觉得脚掌心那里特别疼,而且左脚根本不敢沾地。 “沈点长,我脚扎了。”想到未来的几天有可能挣不到工分,童颜紧咬着下唇求助似地看向沈绍卿,心里十分懊恼自己的粗心大意。 “怎么这么不小心?”早晨上工前他特意嘱咐过干活时要注意脚下,没想到才过去几个小时就有受伤的。 沈绍卿放下镰刀朝她这边走过来,见她疼得白了脸,不禁软下语气问:“哪只脚?还能走路吗?” “不能,太疼了。”童颜很想把鞋脱下来看看伤势,但她那双脚长得实在过于违和,决对不能在人前暴|露。 “能麻烦你一下,扶我回知青点可以吗?”这片地里除了自己,只有沈绍卿和田小花,再往远了瞅还有刘寡妇,男女授受不亲,她不可能让田小花或刘寡妇扶自己回去,只能把全部希望放在沈绍卿身上。 “走吧。”他在童颜身前弯下腰,把宽厚的脊背面向她,“我背你。” “!!”童颜被他的举动吓得后退一步,忙推辞道:“不用背,我蹦着走就行。” 他们现在的位置正处于田地的中央,沈绍卿转过头,看着她如同在看个傻子,“如果想从这里蹦回去,你那只右脚也不用要了。” 到处都是割下来的豆秸,看来只扎伤左脚并没让这小子吸取教训。 其实童颜也不想蹦,但迫于无奈啊,总不能真让沈绍卿背回去。虽说自己是个飞机场,可怎么也要比男人的月匈脯绵软啊。 前胸贴后背,她怕露馅儿。 “童知青,你怎么了?”田小花刚割完一片地,见两人站在那里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便忍不住走了过来。 “我没事,你去忙你的吧。”童颜露出一个礼貌性的笑容,因为心里有鬼,她下意识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受伤了。 怕被村里人看见告诉焦翠英,田小花不敢在童颜身旁多呆,见她说没事便三步一回头走回自己负责的区域,重新低下头开始割豆秸。 “上来,我只把你背出这片地,其余的路自己蹦着走。” 沈绍卿再次弯下身子,态度不容反驳。 童颜不动,垂死挣扎道:“两个大男人背来背去,您觉得合适吗?” “如果你是个女人,我绝不碰你。” “……” 最后,她只能认命般地趴了上去。 男人的后背很硬,童颜尽量抬高上半身,让月匈与背之间能有一点点空隙。 怕沈绍卿注意到某些不该关注的地方,她故意没话找话哄人聊天。 上到天文,下到地理,大到国家,小到个人,她只能捡些自己懂的知识说。 语气中还夹杂着一丝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 热气喷洒在耳畔,痒痒的,一阵酥麻的感觉从耳朵经由四肢百骸最后钻进心尖儿颤了颤。沈绍卿垂下眼睑,俊脸上悄悄多了两抹淡淡的红晕。 一路上,他沉默不语,但并没打断她的喋喋不休。 直到出了田地,童颜那张小嘴才消停。 把她从后背上放下来,沈绍卿的脸色已经恢复如常。 “你今天的话有点多。” “呃……我只是太疼了,想分散一下注意力。”童颜赶紧抻了抻衬衫上的褶皱,惊慌中随便找了个借口。 从田地到知青点虽是土路,但还算平摊,在沈绍卿的搀扶下,她就这么一蹦一蹦得回去了。 此刻,童颜十分庆幸自己今天穿了束胸,不然照这样蹦哒,月匈前的波动一定会让她原形毕露。 这个时间段大家都在地里干活,两人回到知青点后整个院子静悄悄的。 当她坐到炕上时额头已沁出一层薄汗。 “把鞋脱下来看看。”沈绍卿从炕箱里找出碘伏和纱布,无奈地勾了勾嘴角。 他备的这两样东西好像一直都用在了童大宝身上。 童颜还不知道沈绍卿早就已经看到过自己的双脚,心中稍微有点忐忑,她小心翼翼地脱下鞋子,白色的袜子有一部分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以为伤势很严重,她的心不由得咯噔一下,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完了,工分没了。 童颜皱紧眉,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她把袜子慢慢褪下来,一道不深的伤口随即跃入眼帘。 见伤得不重,她那两条细眉这才舒展开来不再苦着一张脸。 整颗心都在伤口上,她便没忘了去观察沈绍卿在看见双脚后的反应。 接过沈绍卿递过来的药刚想处理伤口,就被男人按住了手臂,“你先别急着涂药,看看伤口里有没有异物。” 伤口处已经干涸不再出血,童颜听了他的话,忍着痛仔细检查了一遍,见被扎伤的地方并没有倒刺之类的异物,便打开装碘伏的瓶子开始上药。 粉嫩圆润的脚趾因为情绪紧张和伤处的灼痛不自觉地动了动,沈绍卿只扫了一眼便挪开了视线。 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童颜受不了这么安静的氛围,于是低头处理伤口的同时随便找了话题问:“点长,你怎么会备这些东西呢?” 全知青点只有沈绍卿这里有碘伏和一些常用药,有些东西就连村里的卫生所都没有。 “因为我有预知能力。” “嗯?”童颜竖起耳朵,瞪圆眼睛,刚想问沈绍卿能预知到什么,就听他继续说道:“我能预知到自己以后会有个不省心的舍友,所以特别有先见之明。” “……”她又不是傻子,哪会听不出来这狗男人在损自己,童颜流露出一道自认为很凶的目光狠狠瞪了过去。 一时间又想不出要怎么回怼他,她快被自己的蠢笨气到了! 嘴角微不可察地勾起一个弧度,沈绍卿一本正经地交待道:“你下午留在屋里休息吧,伤口虽然不深,也不能太大意。” 如果感染,只会更加麻烦。 兴许是人在最脆弱的时候都会想到自己最亲近的人。 这个下午,童颜躺在炕上睡得昏昏沉沉,一个接着一个的噩梦让她冷汗涔涔。 梦中,她的灵魂在游荡,前方是滔天的火光,周围除了刺耳的鸣笛声还伴随着救火车的声音。 刚开始,她并不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直到看见父母,她才明白原来自己回到了出车祸时的案发地点。 童颜的父亲是一名很成功的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两人才四十多岁的年纪,此时却苍老了许多。 熊熊的火光之中,童颜的母亲撕心裂肺地嘶喊着,如果不是童父一直在抱着拦住她,没准她会冲进火里去寻找自己的女儿。 一向冷峻严厉的童父也已泪流满面,童颜在一旁看得万分焦急,她想过去抱抱他们,告诉他们自己就在这里,可是却怎么都动弹不得。 迎新(含入v公告) 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是出车祸因为某种撞击而死,同时一直抱有侥幸心理,希望除了自己以外车上的其他人都不会有事。 但通过这个梦境,她才不得不面对现实,和她同车的人全死了,不是撞死就是烧死的,连一具全尸都没有,真的很惨烈…… 这时,童母实在受不住这强大的刺激晕了过去,童颜大声呼喊着妈妈的名字,可他们谁都听不见…… 待她从噩梦中惊醒过来,已经是泪眼婆娑。 胡乱擦掉眼角的泪珠儿,做了好几个深呼吸,童颜才从那种绝望悲伤的情绪中缓过来。 原来的世界有爸爸,有妈妈,有爱她的粉丝,可她却再也回不去了…… …… 东北的天气有一大特点,那就是春秋特别短,上个月还在穿短袖背心热得不行,下个月没准就要换上羊毛坎肩保暖。 在十月中旬大豆秋收之后,杏花村的知青点又迎来了三个下乡知识青年。 两女一男中有一个是沈绍卿的旧识,也是书中的恶毒女配韩玉婷。 据书中介绍,韩玉婷是个京市白富美,她和男主是高中同学,刚入学的第一天就对男主一见钟情了,但一直求而不得,后来男主下乡,她不顾家里反对,托关系也来到了杏花村当知青。 之后没少做一些拆散男女主的坏事,当然,最后和大多数女配一样,她坏事做尽结局凄惨…… 童颜回顾完剧情,对这个韩玉婷十分好奇,可惜到目前为止她还没看到真人。 为了欢迎新来的知青,晚上,他们这些老知青们特意准备了一场迎新会。 说是迎新会,其实大家就是想借此机会,在秋收之后吃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 至于这些吃喝都是他们平时省吃俭用省下来的,新知青们为了能融入集体,也都纷纷拿出从家带来的口粮,只有童颜一个人啥都拿不出来。 兜里的四块多钱是保命钱,如非必要,童颜是绝对不会再动用它的。 见大家都有出钱出东西,她哪好意思白白占别人的便宜。于是她找到沈绍卿,想说明情况不参加这次活动。 “你跟我来。”听明白来意,沈绍卿紧抿着薄唇把她带回屋子里。 又有新的男知青下乡,郑洲那个缺心眼儿自作主张决定搬到了他们这屋,此时他正在厨房帮忙还没空搬家。 沈绍卿从炕箱翻找半天才从里面找出一瓶黄桃罐头递给她,“这个你给他们拿去,就说是你从家带来的。” 见他又从炕箱里掏东西,童颜只觉得好笑,这箱子还真像是哆啦a梦的百宝箱,要什么有什么。 “这瓶罐头我不能要。” 这年头一瓶罐头要不少钱,上次那条毛巾她还没能力偿还,如今再拿罐头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还上。 之前看这本书的时候,作者一直强调男主很腹黑不是什么热心肠的人,但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童颜觉得他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 “给,我不太爱吃甜食。”见她不接,他不由分说把那瓶罐头塞进童颜的手中。 比起自己软若无骨的小手,沈绍卿的手掌心覆着一层薄茧,碰触在她细嫩的肌肤上如一股电流穿过,酥酥麻麻的,童颜下意识地立刻抽回手,小脸儿上浮现一抹嫣红。 幸亏原身皮肤黑,如果不仔细看应该注意不到她的反常。 童颜也搞不清楚自己干嘛总是心跳加速小鹿乱撞。母胎单身二十多年还没有哪个男人让她接连失态过。 可她知道自己绝没喜欢上沈绍卿,真正爱一个人应该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哪怕分开一秒都觉得难熬,她并没有这样。 不禁抬起头,她无比认真地看了沈绍卿好几眼。 最后的结论是:这书中男主从上到下都不是自己会爱上的类型,可能所有的悸动都只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沈绍卿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那双漂亮的桃花眼里水盈盈的,他不自在地轻咳一声,“这么看着我干嘛?我脸脏了?” 她怀里抱着那瓶罐头没再推辞,再拒绝那实属矫情。 “谢谢你点长。”这句感谢童颜说得真心实意,眼前这个男人赠予了她无数的温暖,不管怎么样,这段恩情她会记一辈子。 “嗯,咱们出去吧。”他确实不爱吃这种东西,放在那儿也是过期。 迎新会是在女知青那边的院子里举办。两人一前一后来到女知青的院子后便没再说过话。 童颜把自己手中的罐头递给正在做饭的女知青柳燕,而她旁边站着的新知青就是书中女配韩玉婷。 刻意压低声线使声音听起来低沉粗犷一些,童颜不禁多看了韩玉婷好几眼才说:“这个给你们。” 比起和男知青相处,其实她最怕的是这些女知青。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真的很可怕,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暴露身份。 “这是新来的知青,韩玉婷。”柳燕主动给两人做了下介绍。 韩玉婷人如其名,长得亭亭玉立一看就出身不凡,但眼底毫不掩饰的不屑和脸上的高傲却让她整个人略显刻薄。 “你就是和沈点长住一个屋的知青,姓童的那个?” 在过去的一个小时里,韩玉婷已经把所有关于沈绍卿的事情都打听了个遍,同时还在这些女知青的面前宣誓了主权,谁想打沈绍卿的主意门都没有! “嗯。”童颜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个书中女配,不禁有些同情她今后的遭遇。 唉,用情至深真是害死人。所以即使韩玉婷对她没什么礼貌,她也没想和这个悲剧人物一般见识。 韩玉婷自作主张地伸手拿过那瓶罐头放到一边,见童颜正用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不禁有些气闷,“你还愣着干嘛?我有喜欢的人,别对我抱有幻想。” 从小就有无数爱慕者追求自己,这种眼神她太熟悉了!就这长得跟只小家雀似的男孩儿竟然敢肖想自己,真是美得他! “……”童颜没想到这个女配会这么自恋,自己不过是愣了一下神会脑补这么多! 怪不得男主看不上她,看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一点都不假。 “呃……韩知青你好像误会了,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怕以后生出麻烦,童颜觉得有必要和她说得清楚明白一点。 第一次被男人这样直白地绝了面子,韩玉婷恼羞成怒道:“切~最好是这样!” 说完,辫子一甩,转身就走。 “……” “……” 杏花村隶属杏山县的管辖范围之内,而杏山县又是远近闻名的贫困县,可想而知,杏花村会有多穷。 即使他们这些知青有的人得到家里救济,想拿手里的这些粮票和钱换购东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迎新会上,女知青们做了一大盆土豆炖豆角,清凌凌的,一点肉沫都没有。 除了这个还有白菜叶、大葱等一些蘸酱菜。 值得庆幸的是,主食是苞米面掺白面的手擀面条,量足够大管饱。 童颜拿来的那瓶黄桃罐头也被打开放在一个搪瓷盘子里当作一盘菜上了桌。 这时候的天气不算太冷,在院子里用木板搭个长桌子吃饭还是可以的。 女知青有五个人,男知青这边是六个人,为了避嫌,他们分成两边对立而坐。 在知青点,童颜一直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只是去一趟厕所的功夫,大家都已找好位置坐了下来,童颜回来时瞅了瞅沈绍卿旁边唯一一个空位,别无选择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沈点长,你是不是应该给大家讲几句话?”新来的男知青刘德庆是个中规中矩的教条主义者,初来乍到他想试探一下这里的知青觉悟高不高,有没有资格与他深交。 以前读书的时候就知道沈绍卿这个人不爱耍官腔,韩玉婷急不可耐地站起身摆出一副解语花的姿态想替他解围,“绍卿今天嗓子不舒服,作为一名新知青我想跟大家说两句。” 男青们还不知道内情,女知青们是知道的,于是都用无比暧昧的眼神在两人之间来回穿梭。 “韩同志,请你叫我沈知青,咱们应该不熟。”沈绍卿淡漠地看了她一眼,神色平静。 面对这样一个大美人,大家没想到沈绍卿会这样不留情面,你瞅瞅我我看看你,面面相窥。 在众人面前被喜欢的人打脸,韩玉婷气得脸色涨红,可她不敢惹沈绍卿生气,只能紧咬着嘴唇勉强扯出一抹笑给自己台阶下,“那好,我听你的。” 童颜对这出神女有梦,襄王无心的戏码不敢兴趣。她现在全部的注意力都在那盘黄桃罐头上。 从小她就爱吃甜食,以前只要一生病她妈就会给她买瓶黄桃罐头吃。 也不知道她妈晕倒之后现在怎么样了…… 想到这些,童颜湿了眼眶,红红的,就像一只可怜的小兔子。 因为天色已晚,大家的注意力又都在韩玉婷的身上,所以除了沈绍卿以外没人注意到童颜的情绪。 “男儿有泪不轻弹,为盘罐头你至于吗?”两个人紧挨而坐,沈绍卿轻而易举就注意到了她的反常。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哭,但这眼泪看起来很碍眼。 ※※※※※※※※※※※※※※※※※※※※ 公告:小可爱们,从第18章开始入v了,明日零点会有万字更新,为了感谢大家还会有抽奖活动。感谢大家支持哈,爱你们!(^3^) ——*—— 下本开文:《七零反派的心头肉》 简介: 百花仙子凝瑶因为得罪天帝被贬落凡间,可是下凡的途中却出现偏差,神魂被卷进一本书中。 故事发生在华国七十年代,原身是这本书里知青男主的未婚妻女配。 据书中介绍,女配叶凝瑶是一个白富美,父亲是国营大厂的厂长,母亲是妇联主任,大哥是部队营长。本该一辈子顺风顺水的人生,就在男主下乡没多久后改变了。 男主竟然背着她喜欢上了当地的村花女主。 此时,穿过来的凝瑶正代替原身坐在去往大洼村的牛车上,成了一名千里追夫的下乡女知青。 将要面对她的剧情是:被冷酷男主狠狠抛弃,被全村人排挤,被懒汉占尽便宜,最后郁结而终一场大病撒手人寰…… 回顾完剧情,凝瑶探过身子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赶牛人的肩膀,问:“我嫁给你当媳妇怎么样?” 黑芝麻汤圆小仙女x人狠话不多二流子 ps:1女主白切黑,男主没啥三观只会无脑宠女主。 2这是以家长里短为主,俩祸害边虐渣边恋爱的甜文。 黑市 面对他的调侃,童颜吸了吸鼻子努力把眼泪憋了回去。 她看起来像那么爱贪吃的人吗? 侧过头肃着一张脸看他,见他眼底尽是浓浓的促狭,童颜紧咬着牙,口不对心地说:“我不爱吃甜食。” “哦……” 哦什么哦?!讨人厌的家伙!! …… 韩玉婷的父亲是革委会主任,如果不是为了追沈绍卿,她也不会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知青。 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女,在这么多人面前她毫不惧场,讲起来话来更是慷慨激昂。 她有心在沈绍卿面前努力表现自己,可那男人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自己身上,而是和旁边那个小瘦子聊得火热,这让韩玉婷越想越憋气。 不敢惹沈绍卿,她只能把心底的火气迁怒于童颜,待讲话完毕,韩玉婷笑呵呵地看向对面,“我的话讲完了,不知道童知青作为前辈能不能给大家讲两句?” 有她这个珠玉在前,其他人再说什么都不可能比得上,她就不信沈绍卿还能发现不了她的好!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看向童颜这边。 被突然点名,童颜愣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以往的面无表情。 平时低调没有错,但受到挑衅她不想表现得过于懦弱,那样以后只会挨欺负。 而且以前什么场面没见识过,只不过讲两句话而已还难不倒童颜。 但,这女人太自以为是了,她不想随着韩玉婷的性子来。 “我来到杏花村还不到半年,比起在座的各位,他们比我更有发言权,如果韩知青想向大家学习,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你可以多虚心请教,我相信只要有心,你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廖廖几句话,韩玉婷被怼得哑口无言,她瞪向童颜气闷不已。 因为平时不接触,女知青们对童颜的印象还停留在:性格特别内向,是个浑身病气的小菜鸡,刚刚那两句话说得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倒是让他们对她刮目相看。 以前在家里一直作威作福的韩玉婷哪会这样善罢甘休,她刚想讽刺几句,就听沈绍卿开口说道:“大家吃饭吧,菜凉了。” 其实他们这些人盯着这盆土豆炖豆角都盯老半天了,谁知道韩玉婷会说个没完没了,把菜都说凉了,如今沈绍卿发话,都迫不及待地开始伸筷子。 平时大家吃饭都很斯文,童颜低着头,慢悠悠地夹了两根豆角放进碗里吃完,等再去夹第三根的时候才发现那一大盆豆角已经没了…… 再看那些蘸酱菜也都吃光了! 他们嘴上是安马达了吗?这吃饭速度也太快了吧!! 再低头看看才吃两口的过水面条,没有配菜这面条该怎么吃? 她看了一眼暂时还无人问津的黄桃罐头,真想夹一块将就着面条吃,可是自己刚刚说过不爱吃甜食,再去夹它岂不是自打脸? 童颜皱着一张小脸纠结不已,这时有人从旁边推过来一只碗递到她面前。 “吃这个吧。”低沉性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童颜转过头对上沈绍卿那双略带笑意的眼睛。 “谢谢,你自己吃吧。”她把那碗土豆炖豆角推了回去。 今天刚收一瓶罐头,现在再抢人家吃食就太不厚道了。 “我吃饱了,这菜我只夹了一块土豆。”沈绍卿有轻微洁癖,平时吃大锅饭都是单独吃,大家对这一点早已习惯,每次都会单盛一些给他。 今天的菜也不知道是谁做的,实在是难以下咽,所以他只吃了一些蘸酱菜,豆角什么的都没吃。 平时大家一起吃饭,沈绍卿都很能装,所以童颜并不知道他有挑食的毛病,以为他是为了给自己留菜特意这么说的。 心中一暖,有些感动。 “谢谢你,点长。” 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就这么饱含感激地望向自己,沈绍卿不自在地轻咳一声,心跳也跟着漏跳了半拍,“不客气。” 像他们这些知青平时和村里人一样,白天下地劳作,晚上不到七点就关灯睡觉,生活非常乏味。 好不容易能趁着迎新会闹一闹,大家谁也不想那么早就休息。 干了一天活,童颜已经困得频频点头,刚开始她还有些抹不开面子提前离开,架不住这些人聊个没完。 天气这么冷,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可聊的? 想到自己是个体格虚弱的人设,她用手指轻轻怼了怼沈绍卿的手臂。 “沈点长,我有点儿头疼,能回去休息吗?”童颜揉了揉太阳穴,紧抿的双唇向下微弯。 “嗯,我跟你一起走。”说着,沈绍卿比她先站起身对大家说道:“我和童知青先回去了,你们聊。” “欸?我也跟你们走!”郑洲还没忘记自己要搬家的事,他急着跟回去,趁两人没睡觉前把自己的东西搬过去。 同沈绍卿和平共处好好的,突然冒出个白痴横插一杠,童颜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如果他们屋里非要住进来一个人,她真希望那个人是赵和平!温柔和气,一定很好相处。 三个人回到屋子,郑洲扫了一眼炕上然后笑嘻嘻地问:“我应该睡在哪啊?” “我住在炕尾,点长住炕头,你睡中间。”想到当初自己刚搬进来时的窘态,童颜突然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既视感。 “那行,我去搬行李,你们给我留门啊。”对于睡哪儿郑洲毫无意见,他这个人本来就糙,睡哪儿都一样。 等他出了屋子,一直没说话的沈绍卿从炕箱上拿下自己的被褥直接铺到了炕中间。 “……你怎么占了郑洲的地方?”童颜没看懂他想干嘛,这家伙不会是想换到中间睡吧? 他不是换地方睡不着觉吗? 沈绍卿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些意味不明,之后他钻进被窝双眼紧阖,手臂挡在眼前看不清神色。 在童颜以为他睡着的时候,他才开口说道:“炕头太热。” 北方的火炕到冬天特别暖,尤其是刚睡觉时,那热度都能把嗓子眼儿烤冒烟喽。 童颜不疑有他,想到郑洲那货在炕头被烤得来回翻滚的傻样,心情瞬间就好了。 不过,男主这心也忒坏了吧?哈哈哈~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没等到郑洲回来,童颜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听到耳边传来浅浅的呼吸声,沈绍卿把手臂放下来侧过身,凝视着沉睡中的侧颜,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奶香味儿,莫名有些烦躁。 为什么不愿意让郑洲挨着她睡呢? 那个答案,他也想不明白。 …… 十月末,县城里大街小巷的行人已经变得特别少,再配上寒冷的北风“呼呼”地吹着,显得更加萧瑟不已。 把上次写的信投进街道旁边的邮筒里,童颜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服往黑市走去。 秋收之后就是农闲,村里的知青们终于又有机会来县里采买了。 童颜没钱,但还是跟着大家来了县里。 人家年代文里的穿书者在穿越过来后都会偷偷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虽然她的特长是演戏和唱歌,可作为一个五讲四美的社会好青年,她觉得自己应该也有靠双手勤劳致富的能力。 尤其,她还欠沈绍卿一条毛巾外加一瓶罐头,如果不想想财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杏山县的黑市在一处七拐八拐的胡同里,这个年代还不允许做买卖,不管生意大小,凡是金钱交易都算是投机倒把。 平时红袖标动不动就会来个突击检查,所以这里的人不管看见谁都是一脸警惕。 时间长了更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只要一搭眼就能看出你是来找茬的,还是真买东西的。 她能知道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多亏了郑洲那个大嘴巴,像他们知青点的那些人虽然进城的次数不多,可每次如果没粮票了都会来这里买黑粮。 刚踏进胡同,便有无数道目光“刷刷刷”地看了过来,那犀利的眼神儿让童颜误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土匪窝。 她不自觉地喉咙一动瞬间挺直腰杆,然后屏住呼吸,装作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 黑市虽小五脏俱全,大到粮油米面小到针线布头,只有你买不起的,没有什么东西是人家小贩不敢卖的。 绕着黑市转了一圈。 童颜把里面的东西记了个大概,如果想挣快钱就只能卖些独一份的东西,而且从杏花村来县里一趟可不是那么轻松容易的事。 既要独特,又必须是大家都需要的,还要在当天全都卖出去的东西,她暂时还没有想出来…… 由于她一直在胡同里晃悠却不买东西,那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像极了平时给红袖标当眼线的缺德货,好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已经开始看她不顺眼了。 几个人使了个眼色,正当他们想围过来吓唬她的时候,童颜突然转身出了胡同。 尾随着那道熟悉的身影来到一处不起眼的青砖瓦房,她才停下脚步。 房子的位置很偏僻,看起来残破不堪,童颜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刚刚如果没看错的话,进去的那个人应该是沈绍卿? ※※※※※※※※※※※※※※※※※※※※ ps:下一章入v,在18、19、20章留下2分评论的小可爱都有红包相赠哦~ —————— 下本开文:《七零反派的心头肉》 简介: 百花仙子凝瑶因为得罪天帝被贬落凡间,可是下凡的途中却出现偏差,神魂被卷进一本书中。 故事发生在华国七十年代,原身是这本书里知青男主的未婚妻女配。 据书中介绍,女配叶凝瑶是一个白富美,父亲是国营大厂的厂长,母亲是妇联主任,大哥是部队营长。本该一辈子顺风顺水的人生,就在男主下乡没多久后改变了。 男主竟然背着她喜欢上了当地的村花女主。 此时,穿过来的凝瑶正代替原身坐在去往大洼村的牛车上,成了一名千里追夫的下乡女知青。 将要面对她的剧情是:被冷酷男主狠狠抛弃,被全村人排挤,被懒汉占尽便宜,最后郁结而终一场大病撒手人寰…… 回顾完剧情,凝瑶探过身子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赶牛人的肩膀,问:“我嫁给你当媳妇怎么样?” 黑芝麻汤圆小仙女x人狠话不多二流子 ps:1女主白切黑,男主没啥三观只会无脑宠女主。 2这是以家长里短为主,俩祸害边虐渣边恋爱的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