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君人傻钱多貌美》 一 温摩死了很久了。 阿祖经常说,人死后被烧成灰,灵魂会化为青烟升上天空,在那里与离世的亲人重逢。 温摩曾经深信不疑。 但现在她知道,不是的。 她早就被烧成了灰,灵魂却丝毫没有升天的迹象,日日在这株茶花树下徘徊,看着姜家夜夜开筵席,夫人贵女们在宴后聚在一起,讲她的笑话: “哎呀,这也难怪呀,毕竟是南疆来的嘛……” 温摩从小生长在南疆仡族,族中以母系为尊,男女走婚,到了京城人嘴里,就变成了未开化的苟合,以至于每每讲到后来的事,论是什么样的开头,必然要提到她的出身。 “勇武侯也是可怜,只会舞刀弄枪,脑子却是个摆设。仡族女人怎么可能分得清孩子的父亲是谁?他千里迢迢接回来还不知道是哪一个仡族男子的野种。” “是呀,一到京城就爬上了姜家大公子的床,啧啧,当真了不得。” 这是最为她们津津乐道的事,温摩初到京城,就以奔雷般的速度攀上了京城最高的那根高枝——姜家大公子姜知泽。 姜知泽虽然是庶子,但众所周知,姜家嫡子是个傻子,姜知泽身为庶长子,已经从前代家主手中接管了姜家,是姜家真正的主人。 其过程也是满城皆知,非常地简单直接,温摩爬上了他的床,并且“恰巧”被众人撞破,姜知泽不得不为她的清白负责。 “——仡族来的女子,天知道还有没有清白呢!” 她们都这样说,然后用精巧华丽的团扇掩住嘴,轻笑。 “最好笑的是,她凭空飞上枝头,竟然还不肯安份,丢下大公子跟人私奔了,啧啧啧,真是不要脸。” “我听说,那人还是个马夫。” “什么?!”哪怕已经听过几十遍,贵女们还是露出了惊骇的表情,“天呐,她怎么做得出来!” 每每说到这里,往往连团扇都掩不住她们的咯咯笑,活像一群因为找到一只虫子而兴奋的小母鸡。 这些平京贵女的人生,就像冬天的乌桕树一样寡淡无趣,光秃秃一眼就看得到底,温摩猜想她们可以笑上十年,直到有人比她更倒霉的笑料出现为止。 “大公子定要把他们找回来碎尸万段的。” “可不是?哪个男人受得了这样的污辱?” “偏偏他们藏得严实,至今下落不明。” “说不定已对逃回南疆去了。” “不大像,我听我家侯爷说,一个月前,伽南国好像找到了一条什么秘道,荡平了南疆,这世上已经没有仡族了……” 华丽的衣裙伫立在茶花树畔,压低的声音散布在空气中,温摩全都听得清清楚楚。 你们都说错了! 全他妈错了! 温摩的神魂在嘶吼,然而这声音永远没有人听得见。 她没有去爬姜知泽的床,她也没有和马夫私奔,她是死了,被姜知泽活活打死了,烧成一捧灰,洒在了花树下! 茶花亘久殷红,红得就像血,永不凋谢,永远镇在她的眼前。 她死不瞑目! * “阿摩,阿摩?” 有声音从耳边传来,像是隔着水面,遥远而模糊,“你喝醉了,我让傅嬷嬷扶你去休息。” 这声音很温和,很好听,很熟悉。 好像是……古夫人? 温摩的眼皮有千斤重,手脚不听使唤,整个人浑浑沌沌。 有人扶着她走,她每一脚都像是踩在棉花上。 有人扶着她躺下,她软绵绵就倒了下去。 屋子里安静下来。 枕头松软,被子暖和,鼻子里闻到一缕甜甜的香气。 枕头? 被子? 鼻子?! 温摩神魂一个激灵,睁开了千斤重的眼皮,双手抬到眼前,傻傻看了半晌,猛地扑到镜子前。 镜子里的人梳着乖巧的双环髻,即使是才从床上爬起来,发髻也是纹丝不乱——因为出门前傅嬷嬷足足用了两瓶桂花油,才将她一头蓬乱卷曲的长发收拾得服服帖帖,全都乖乖贴着头皮,不敢作乱。 双眉斜飞,即使是刻意柔化了眉梢,还是挡不住那股飞扬之意,傅嬷嬷一面梳妆一面评判:“啧啧,这股子野气,遮都遮不住。” 眼睛更不用说了,随时都是乌黑发亮,傅嬷嬷再三告诫她:“千万不要正眼看人,千万不要正眼看人。这眼睛亮得跟鹰似的,别把人吓着。不,你最好连抬眼都不要,无论谁跟你说话,你都只看着脚尖。” 是的,她的眼力比鹰还要好,能射中一百步外的苍蝇。 此时此刻,她的眼睛还是这样明亮,还没有变成后来的暗淡无光。 这是十九岁的温摩,初到京城的温摩,对一切还充满好奇和希望的温摩。 温摩抚着自己的脸,近乎狂喜。 她,活过来了?! 忽地,她在镜子里看到了床畔的花架。 花架上搁着一盆珊瑚。 珊瑚有半尺来高,华美晶莹,不可方物,在烛光下闪烁着异样美丽的光泽。 她记得这棵珊瑚。 当初她初到京城,古夫人带她回娘家做客,她在宴席上喝多了酒,头昏脑胀,古夫人便让傅嬷嬷扶她到厢房休息。 可是后来,同样醉酒的姜知泽被人送了进来,他扑到她的身上,撕开她的衣服,她拼命挣扎,却全身无力,百忙中一脚踢倒了这只花架,这棵珊瑚砸得粉碎,发现巨大的声响,引来了众人。 众目睽睽之下,她和姜知泽衣衫不整地纠缠在一起,成就了笑话当中最经典的一环——一个来路不明的私生女,不知廉耻地爬上了姜家大公子的床榻。 姜知泽成为了可歌可泣的受害者,第二天就上门提亲。 然后在新婚之夜,就用皮鞭将她抽成了重伤,开启了她为期一年的地狱生涯,如果她没死的话,那地狱还将更加漫长。 她绝不会认错这株珊瑚,绝不会认错这个房间。 这里就是地狱的入口,噩梦的开端。 身体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只是照个镜子,便像是耗尽了全身体力,整个人软绵绵又要倒下去。 她吃力地抬起脑袋,在桌上重重一撞。 “砰”。 剧痛让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 她挣扎着推开房门。 哪怕走路摇摇晃晃,随时会摔倒,她也一定要离开这间屋子! 大央有两位异姓王,一是姜家,二是古家。古王府便是古夫人的娘家,这次是古王妃六十寿辰,王府里里外外灯火通明,装饰一新,长长的游廊下挂满了灯笼。 穿过游廊就是前院,她要找到自家的马车,赶紧回家。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温摩听到了脚步声,还有说话声:“……还有多远?” 风里传来这样一句,温摩瞬间绷直了背脊。 徐广,姜知泽最信任的心腹,信任到,每一次都虐打妻子的快乐的都要与他分享。 灯光已经将人的影子率先投到了走廊上,温摩无处可躲,推开离身边最近的一扇门就藏了进去。 “马上就到了,厢房早就收拾好的,专备着贵客们歇息之用。” 温摩贴在门缝上,看到古家的管家提着灯笼在前引路,徐广扶着一个半醉的年轻男子,走在他的身后。 男子看上去一派斯文,面目俊秀,薄薄的嘴角微微上翘,不笑也像是带着三分笑意,前一世的她只因为副皮相就嫁得心甘情愿——毕竟这样细皮白肉的小哥哥,挑遍全仡族也找不到。 后来她才知道,这人的皮囊有多俊秀,骨子里就有多残忍。 上一世,他一手掐着她的脖子,一手握着刀,切开她的咽喉,慢条斯理,轻言细语:“乖乖的,别动,你一动,血就流得太快,一会儿就流光了,就玩不了多久了,知道么?你可是仡族女子,听说原本还是未来的族长,对不对?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啊。” 血溅上他的面颊,脸苍白,血殷红。 宛如地狱恶鬼。 隔着一扇门,上一世的痛苦悉数苏醒,她的每一块骨头都在颤抖,每一滴血都在沸腾。 不是因为害怕。 而是因为愤怒。 因为恨。 她一定会杀了他! 三人很快走出门缝狭窄的视野,正是前往她刚刚离开的那间厢房。 但她已经不在那儿了。 这辈子都不在了。 温摩缓缓起身,手脚依然软绵绵使不上力气,她扶着床畔坐下,开始回想她到底喝了什么酒。 在南疆的时候,半坛重阳酒能醉倒三个大汉,她一个人能喝一整坛,第二天还照样能进山射猎,箭无虚发,没理由因为席上几杯酒就晕成这样。 酒里……有药? 温摩捧着脑袋,迟钝地回想。 可谁会向她下药呢? 她一个刚从南疆来的私生女,人生地不熟,能得罪什么人? 昏昏沉沉的脑袋实在经不起这样庞杂的思索,温摩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掀起被子往床上一躺,打算睡一觉再说。 这一倒,才觉不出对。 身下的被子并非纯然的松软平坦,中间鼓起了长长一片,软中带硬,硬中带软,枕起来的感觉十分不坏,这是—— “……唔……”黑暗中,被窝里传出一个含糊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睡意,“别动……” 假使温摩手脚利落,这会儿一定已经跌到床下去了。 酸软的手脚替她维持出了镇定的假相,温摩慢慢地转过脸,看到被子一动,从里面探出一张脸来。 屋外的灯笼光芒从窗纸上透进来,变得格外温柔和朦胧,像晕黄的轻纱笼罩在室内。温摩先看到的是一头她做梦都想拥有的、最贵的缎子一般的长发,然后是一张比玉还要温润精致的面孔。 姜知津,姜家唯一的嫡子,原该是天子骄子,接任家主之位,但七岁那年生过一场大病,心智永远地停在了七岁。 上一世,在温摩之前,他就是京城最知名的笑话,人们一般称为“姜家那个傻子”。 现在,他迷迷糊糊抬起头,看着半躺在自己身的温摩,揉了揉眼睛,“姐姐,你干什么?” 即使是满脸睡意,他整个人也如同海棠着雨,明艳欲滴,温摩恍了恍神才撑着想起身,但腿脚不听使唤,一不小心,碰倒了床边的花架。 淡淡光芒下,花架上的珊瑚向地上倒去。 在扎耳的脆响声中,温摩的灵魂发出长嚎—— 为、什、么、每、个、房、间、都、要、放、珊、瑚?! ※※※※※※※※※※※※※※※※※※※※ 开新! 顺便接档文求收藏。 《吾皇》 姜雍容知道自己是史上最无能的皇后,皇帝独宠贵妃,她的寝宫从成亲第一天起就成了冷宫。 她唯一一次行使皇后的职权,是在叛贼攻下皇城之时,准备以死殉节。 可惜最后时刻,被勤王的援军救下,没死成。 救她的人看上去比任何人都像叛军贼首,却是皇家流落在外的骨血,也是未来的新皇。 风长天当了二十多年沙匪,突然有一天跑来当皇帝,十分不习惯。 每天要看许多奏折,还要花费许多时间去选后妃,且一直被催着生孩子。 他不想干了。 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姜雍容。 一个女人。 一个美丽的女人。 一个美丽的、会帮他看奏折的女人。 一个美丽的、会帮他看奏折、还自带一个儿子的女人! 很好,他不单可以不用自己看奏折,连儿子都不用自己生了。 就是她了! 群臣:陛下,姜氏是先帝的皇后…… 风长天:先帝不是死了吗? 群臣:小皇子是先帝和前贵妃之子…… 风长天:很好,随朕,朕是先先帝和前前贵妃之子。 姜雍容:我不说话,我就静静看着这场闹剧怎么收场。 心思深沉手腕圆滑的倦怠女主x日天日地武力值爆表的脱缰男主 1v1he 二 巨大的动静响彻后院,温摩还没来得及从地上爬起来,门已经被推开,一群贵妇人扶着丫环婆子走了进来。 她们行动间皆带着一股香风,整个京城有点脸面的贵妇都来了,当中还包括今晚的寿星古王妃。 “这是怎么了?我还说领着大家看看灯呢,怎么这里这么大动静——”古王妃一面扶着丫头进来,一面颤巍巍道。 然后顿住,“这、这是怎么回事?!” ——一切就和前世一模一样。 只不过姜知泽换成了姜知津,她从床上变成了床下。 至少不是衣衫不整被捉奸在床了! 温摩给自己打气,然后一低头,就发现经过这一番折腾,衣服虽然没像前世一样被扯得袒胸露腹,但已经是领松襟歪,同“端庄”两个字的隔了十万八千里那么远。 “我睡了一觉,原想出门透透气再回去,可头脑不知怎地稀里糊涂,就进了这间屋子。”温摩朗声道,“我发现床上有人的时候吓了一跳,所以才失手砸了珊瑚。” 温摩说话的时候,傅嬷嬷再三给她使眼色,要她低头,低声,低眉顺眼。 但温摩全当没看见。 是什么就说什么,她再也不要来平京贵女那一套。 众贵妇们面面相觑,大家都觉得这理由有点牵强。 且大家都是明白人,古王妃亲自领着大家赏灯,这边厢房就出事,时机未免也太巧了些。 在京城上流贵妇圈里,有一个通行的真理——凡有巧合,必有谋划。 只是到底是谁谋划谁,大家还吃不准,只能先做观望。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贵妇扶着一位老夫人的手走向床榻,爱怜地拉着姜知津的手:“津津你有没有事?没吓着吧?” 这位是姜知津的母亲平乐长公主,虽是年逾四十,肌肤依然细腻白皙,身形纤弱,宛如少女。扶着她的妇人是她的奶娘,身上也有御封的诰命,人称周夫人。 上一世,这个晚上太过混乱,温摩惊魂未定,根本没有注意到她们,原来她们也在? 周夫人慈祥地问姜知津:“公子可认得这位姑娘?她来找公子做什么?” “不认得。”姜知津摇摇头,即便是女孩子,也很难有他那样明丽的面容,他的脸上一派天真,“这个姐姐是来找我睡觉的。” 原本还在欣赏美人的温摩一口老血喷出:“我没有!” 我是想睡觉没错,但不是找你!! 众贵妇恍然:哦,原来这出戏后面的人是平乐长公主! 姜知津虽说身份尊贵,但谁都知道他是个傻子,且大权已经旁落,这辈子就是个吃喝玩乐的废人了。 那些略有点出身的贵女,想嫁进姜家,也是冲着姜知泽去的,谁也不会多看姜知津一眼。 而那些甘愿嫁给一个傻子的人家,肯定是身份不怎么样,铁了心想和姜家沾亲带故,平乐长公主也看不上。 这一来二去,姜知津都已经二十一岁了,婚事还没有着落。 大家悄悄打量这位温家刚接回来的小姐,虽说性子有些粗野,但好歹是个美人,且勇武侯身任羽林卫大将军,日日伴随御驾,深得陛下宠信,正是炙手可热。 姜知津痴傻,平乐长公主将来是靠不住了,所以煞费苦心要为他寻一个能倚仗的岳家,也是人之常情。 这一点一想通,贵妇当中略通透些的,便开口笑道:“恭喜勇武侯夫人了,府上要有喜事了。” 古夫人还来不及答言,平乐长公主微笑道:“这个自然。明日我便请司天监挑选良辰吉日,让犬子上门提亲。”说着,起身过来携了古夫人的手,“犬子冒昧,不知人事,不过事已至此,本宫会让他负责的,定不会辜负令媛。” 只有温摩知道平乐长公主不可能提前设计,但这一招临场发挥,依然充分展示出了平京贵妇可怕的算计心与控场力。 傅嬷嬷一直紧紧地抓着温摩的手,预备温摩再开口就死死掐住她,不让她再生出什么妖蛾子——孤男寡女独处一室,传出去已经是声名尽毁,现在平乐长公主肯提亲,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但温摩没吭声。 她斜眼瞧着床上的姜知津,他脸上还是懵懵懂懂,似乎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掀他被子找他睡觉的人会被大家围着,也不知道大家都叽叽喳喳地说些什么。 又可爱,又乖巧。 可比那人面兽心的姜知泽要强多了。 再说…… 温摩的手在袖子里一点一点握紧,指尖掐进掌心。 要杀姜知泽,当然是嫁进姜家比较容易。 * 和前世一样,回侯府之后,府内激起了轩然大波。 好在温摩这一世嫁的不是姜知泽,所以省下了温如的哭闹,温摩觉得耳根还是比较清静的。 温如小温摩两岁,生得和古夫人如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不过古夫人的温柔持重她是半点也没有学到,温摩和阿娘刚进府之初,就听到了温如的一声冷哼,“哼,什么乡巴佬!” 温如讨厌温摩。 任谁长到十七岁,突然多出一个莫名其妙的姐姐跟自己分衣裳分首饰,都会讨厌。 但今晚温如和颜悦色的,安慰温摩:“姐姐,你也别太伤心,他虽然是个傻子,但他长得好看呀。世上想找出一个那么好看的傻子可不容易呢!再说了,他傻嘛,你还可以照你们仡族的规矩去找别的男人,只要做得悄悄的,他一定不会知道嘻嘻嘻——” “阿如你胡说些什么?!”古夫人道,“这也是女孩子家家能说的话么?还不快回房去?” 古夫人是古王府的旁支庶女,温岚的正妻。 从南疆到京城的漫漫长路上,阿娘曾经十分担心古夫人。因为中原常常有好几个女子共一个丈夫的情形,彼此之间明争暗斗,绝不容情。 但后来到了京城,她们才知道,这次命人千里迢迢去南疆接人的,并不是父亲,而是父亲的正妻古夫人。 古夫人知书达理,性情温和,是平京贵妇之中人人称道的典范,即使是再挑剔的人,也找不出古夫人的毛病。 比如这次赴宴,古夫人带上了自己的女儿温如,也带上了温摩,一样衣饰打扮,吃的用的全都一样,完全不分彼此。 而且姜知泽的真面目一直隐藏得很好,世人都道他是一位温文尔雅的贵公子,有无数女子为他倾心,非他不嫁,温如正是其中之一。 上一世温如得知温摩要嫁给姜知泽,还绝食上吊样样齐出闹了好几场,古夫人也是这般喝斥温如。 温如丢给温摩一个幸灾乐祸的眼色,格外惬意地扭着腰去了。她对这桩婚事非常满意,这样她就成了姜家的亲戚,更有借口去找姜知泽了。 这里古夫人叹了口气,先安慰温摩:“阿摩你别生气,阿如这孩子被我宠坏了,我替她给你赔个不是。”又向温岚道,“侯爷,现在可怎么办?” 十年前越王叛乱,攻占京城,温岚那时还只是羽林卫的偏将,但他以一人之力守住了最紧要的西门,护住了圣驾,等来了援军。事后论功行赏,由四品武官直接封侯,赐号“勇武”。 在老百姓的传言中,勇武侯是一个五大三粗、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但事实上温岚相貌颇为清秀,脱下铠甲的时候,更像一名文士。 他的眉头常年紧皱,眉心刻着一道深深的皱纹,“事已如此,还能怎么办?” 温摩记得,上一世商议她与姜知泽的婚事时,父亲的神情要和悦许多。 当时每个人都以为她攀上了高枝,真心待她的好的人都为她高兴,假意待她好的人更要假装为她高兴,府里上上下下一团喜气。 这一世新郎官换了一个人,喜气骤然少了一大半,连阿娘都愁眉苦脸:“这可怎么行哟?这里的人成了亲就是一辈子,你跟着个傻子可怎么过?” 根本不会有一辈子。 温摩在心里道。 一旦杀了姜知泽,她马上就回南疆。 “可这里讲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不嫁也得嫁啊。”温摩说着,搂着阿娘的脖子,“阿娘,我要是真过不下去了,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回仡族?” 阿娘整个人顿了一下。 温摩知道她不愿意。 这二十年来,她心心念念,都是来京城和父亲团聚。 自从那个清秀冷竣的中原将军闯入她的视线,她就再也看不见仡族男子。她花重金请人教温摩读书识字,根据自己似是而非的猜想来教导温摩中原的礼仪,倾尽全部心力,想在偏僻的南疆养出一个中原的大家闺秀。 其结果当然是失败了。温摩剽悍骁勇,比任何一个仡族女子都像一个仡族女子,阿祖甚至想让她继任族长之位。 教习嬷嬷第一天教导温摩的时候,就被温摩折断了戒尺,赶了出去。 结果就是温摩被罚跪祠堂抄《女则》,抄完整本才放出来。 阿娘在门口含着泪,扶她出去的时候,温摩听到她们在对着她们母女指指点点,“女儿教成这样,当娘的也是够本事了。” “可不是?不过啊,听说她们仡族人都这样……” 温摩想去找她们算账,但阿娘死死拉住了温摩。 “走。”阿娘咬着牙,脸上泪水滑落,“跟我回去。” 教习嬷嬷的戒尺不能让温摩听话,别人的冷嘲热讽也不能叫温摩听话,但阿娘的眼泪,让温摩不得不听话。 她开始听从嬷嬷的教导,学着做一名闺秀,开始学着用笑容掩盖华贵衣料下的遍体鳞伤,和阿娘的每次见面她都笑意盎然,人们都说,丈夫打骂妻子是天经地义,妻子做得不对,丈夫自然该打。 可她不明白自己哪里不对。 重活一世,她终于明白了,不是她错了,而是这个世界错了。 温摩在灯光下注视着阿娘,和京城贵妇红瓷般的肌肤比起来,阿娘的肌肤明显要粗糙一些,但深山与清泉养出来的人自有一种郁郁葱葱的生命力,和躲在绣房内终日不见阳光的贵妇们完全不同。 阿娘是美的,是仡族最美丽的女子。 “我开玩笑的,阿娘你别当真。”温摩笑笑,“快睡吧。” 父亲的身旁,就是阿娘的幸福之地吧。 那么,就让阿娘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吧。 仡族被伽南所灭…… 这句话始终像一团巨大的阴影笼罩在温摩头顶,算算时间,大约在一年后左右。 伽南国在大央西南,名义是大央的属国,但实际情况随时都会随伽南国主与大央帝王的强弱而变化,太/祖曾经说过,伽南像一头狼,你强大的时候它可以给你当狗,你一旦虚弱,它马上就会一口咬断你的脖子。 她必须尽快解决姜知泽,然后赶回南疆。 如果没有来京城,她今年秋天便会接过族长的金杖,这是她的责任。 首先,她要去找回自己的武器。 * 京城的初春依然十分寒冷,除了多出一层绿意,一切和冬天好像都没有什么差别。 南疆终年潮湿温暖,温摩是来中原后才穿上棉衣,这会儿跃下马车,就觉得寒风长了眼睛似的往她身上钻,她打了个喷嚏,裹紧了斗篷。 这一带风景如画,绿草如茵,今日寒食,京中有郊游的习俗,不少人沿水边支了幄帐,呼朋引友,嘻笑玩闹。 温摩没有去水边,而是下了官道,去了另一头的树林。 东面第三棵树下,埋着她的弓/驽和弯刀。 这是当初马车入京城之前,阿娘让她扔了的。 “你看到了,中原女子没有人会带着这样的东西,你不能带着它们进侯府。”阿娘哀求,“就算我求求你了,府中有大妇,不要给她整治你的借口。南疆是南疆,京城是京城,我们来了京城,就要照着京城的规矩来。阿摩,你要懂事!” 温摩到底是舍不得扔,便把它们埋在了这片树林中。 上一世,在姜家她不知道有多后悔,如果带着这两样东西,哪怕徐广身负武功,也没那么容易制住她。 所以重生的第二天,她便出城来挖她的宝贝。 可是挖了半天,竟什么也没挖着。 不可能啊。她在山林间长大,绝不会认错了自己埋东西的地点,而且只有这一棵树下有翻过来的新土,毕竟她是五天前才埋下。 “温姑娘是在找这两样东西么?” 温摩猛然转身。 她挖得太投入了,竟然没有发现身后有人。 姜知泽。 三 徐广站在姜知泽的身后,手里捧着一只锦匣,上前几步,将锦匣向温摩一递。 温摩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变得冰冷僵硬,心跳加速,几乎无法呼吸。 上一世,每一次巨大的痛楚之中,都少不了这个人,是他制住了她,姜知泽才能对她为所欲为。 她的戒备太过显眼,无法隐藏。 姜知泽微微一笑,打开锦匣。 锦匣中躺一架弓/弩,一把弯刀。 弓/弩呈暗棕色,那是被岁月浸染才有的色泽,这是阿祖当年在最凶险的深谷取来的木料,每一根牛筋都是千挑万选。 弯刀刀身细长,刀尖是一道流畅的弧线,像一枚钢铁月牙。 几乎没有经过大脑,温摩已经将这两样东西抓在了手中。 左手弩,右手刀。 仿佛身体缺失的一部分重新回来了,它们给她注入了一股强大的生气,她看着面前的两个人,两手指节微微发白,全身心都只有一个念头—— 杀了他们! 姜知泽骤然有了一种感觉,眼前的女孩子,好像巨龙睁开了眼睛,狮虎张开了獠牙,这一瞬间她周身散发出来的杀气,让她本就张狂的眉目越发耀眼,到了夺目的程度。 “我的东西怎么会在姜大公子这里?” 温摩终于按捺住住自己叫嚣的杀心。 她并不懂武功,所会的只是打猎时练出来的本事,单打独斗对上徐广胜算已经不高,更何况姜知泽的随从们就在不远处,只要她一动手,不单容易把小命交代在这里,还会连累整个侯府。 “五天前是先父祭日,我出城祭扫,回来路上,看见温姑娘抱着这两样东西下马车。”微风拂动姜知泽的衣摆,他的声音十分温和,“温姑娘英姿飒爽,与平京贵女大为不同,令人心折。我瞧姑娘有不舍之意,所以就替姑娘将它们挖了出来,本要上门奉还,听说温姑娘来了城门外,我便过来试一试运气。” 温摩心中一阵恶寒,原来,她还没入城,他就已经看到了她! 难道前世那一晚是他的安排? 不,如果他有心娶她,直接上门提亲,侯府绝不会拒绝。 或者,他知道有人将她送到他面前,因为对她颇为满意,所以就笑纳了这份礼物? 温摩淡淡道:“那真是谢谢姜公子了。”说完,转身就走。 再待下去,她怕她会控制不住自己想动手。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徐广道:“大公子,您到底看上了她什么?” “你一直只知道喜欢那些幼细弱小的猎物,轻轻一撕就能撕碎,连惨叫声都尖细无聊,那才叫无趣。”姜知泽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我从第一眼就知道,她将是最有意思的猎物,跟以前那些截然不同。” 徐广道:“二公子马上要去提亲了……” “呵。”姜知泽冷笑了一下,“那就看他有没有这命了。” * 元摩正准备上马车,忽然听到水边蓦然有喧哗声传来。 水边不知何时多了几个黑衣人,提刀杀向人群,原本悠闲踏春的人们惊叫连连,乱作一团。 “啊啊啊啊啊啊——” 一人一马当先,没命狂奔。 温摩一眯眼,认出是姜知津。 他穿一件朱红圆领外袍,上绣麒麟与牡丹,花团锦簇,灿灿生辉,脸上但凡有一丁点儿瑕疵,都要被这件衣服反衬得一清二楚,但他的脸偏偏就是女娲大人悉心捏就,再浓烈鲜艳的衣裳,在他身上都服服帖帖,妥妥当当。 只是美虽美矣,却成了天然的靶子,太醒目了。 那群黑衣人的目标显然就是他。 他虽然也带了十来个随从,但黑衣人一个个出手利落,随从们不是对手,纷纷被砍倒在地,黑衣人破除障碍,齐齐向他追来。 “救命啊!救命啊!” 姜知津一边跑,一面惨叫。 “大小姐快上马车!”虽然隔着还远,车夫已经是心惊肉跳,“咱们快走!” 温摩却松开了车帘,转身向那一处迎上去。 “大小姐!”车夫惊恐地唤。 温摩置若罔闻。 她走下官道,长腿大步向前,手从箭匣里抽出短箭,上弩。 然后瞄准。 扣动扳机。 做这一切的时候,脚步停也没停。风吹着她的衣衫,勾勒出纤细的腰身,虽细却挺拔,别有一股劲韧之意,像是南疆山野里生命力极其旺盛的藤蔓。 这片草地十分平坦,又近水,视野十分开阔,毫无阻挡。她的弩几乎是一射一个准,接连倒下了三人后,黑衣人才反应过来,挥刀护住身形,只听得“叮叮”之声连响,温摩的弩/箭被挡了下来。 “妈的。”温摩骂了一句,最讨厌中原人的武功了,连弩/箭都能挡。 不过总算阻住了黑衣人追杀的步伐,姜知津使尽了力气,奔到了温摩面前,一个趄趔,险些跌倒,还好百忙中抱住了温摩的腰。 “呜呜呜坏人要杀我!”姜知津上气不接下气,抬头才惊异地认出了温摩,“你、你是那个找我睡觉的姐姐!” 睡你个头。 温摩弩/箭快用完了,但水边游春的人当中不乏高门大户,随从如云,贵人反应过来之后,纷纷命随从前来营救姜知津。 黑衣人彼此望了一眼,知道最好下手时机已逝,打了个忽哨,迅速退向山林,转眼没了踪影。 这些都是姜知泽的人。 姜知泽明明已经掌控了姜家,但不知道为什么,却迟迟没有接任家主之位,还假惺惺说姜知津才是嫡子,家主之位要留给姜知津。他明面上四处延请名医为姜知津治病,暗地里派出无数杀手准备杀死姜知津。 但姜知津仿佛有神明护体,每到紧要关头都能化险为夷,姜知津不知使过多少明枪暗箭,姜知津依然快活逍遥地当他的姜家二公子。 上一世的温摩无比羡慕姜知津这种运气,无数次幻想过,如果她能有这样的好运就好了,只要一次,一次的好运,让她能逃出姜知泽的手心。 温摩走过去把地上散落的弩/箭收起来,“下次不要一个人出门了。” 姜知津咕哝:“我不是一个人,我带了好多人,本来约好和三表哥捉鱼的,谁知道三表哥到现在都没来,哼,我再也不要理他了。” 说着,拉住温摩的衣袖,“呜呜,我不想捉鱼了,姐姐,你带我回家吧。” * 密林中,黑衣人跪下:“我等无能,请大公子责罚。” “无事,各位辛苦了。”姜知泽道, “他在逃命的时候,有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就是哇哇喊救命。” “有没有吹口哨什么的?” 黑衣人彼此对望一眼,都摇头:“没听见。” “有没有掏出令牌或是别的东西?” 墨衣人还是摇头:“也没有。” “有劳各位了。”姜知泽十分客气地让人带他们离开。 这些都是徐广为他网罗的江湖人,江湖人最看重的就是面子,他越是礼贤下士,越能得到他们的忠心。 徐广道:“这都多少次了,若是有令牌,他早就用了。” “可若是不在他的手里,还会在哪儿?”姜知泽皱眉,“一日拿不到号令暗卫的令牌,我便一日不能成为真正的家主。” “那个南疆女人的弩/箭很是厉害,真等二公子娶了她,我们下手只怕更难了。” “那就在他们成婚之前,先下手为强。” 密林树木重重,透过树与树的间隙可以看得清官道,那辆温家的马车正掉转马头往城内驶去。 姜知泽的声音阴冷,“那两个人,我都要。” * 姜知津坐在马车里,好奇地看着温摩的弩,一脸想摸又不敢摸的神情:“姐姐,这个是什么?” “雷驽。” “会打雷的?” “不是,它是用雷木制的。” “雷木是什么?” 姜知津睁着眼睛,五官明丽,眼神清澈至极。 温摩忽然想起来,上一世的时候,姜知泽让她送一碗莲子汤给姜知津。 汤里面当然有毒。 姜知泽说:“他死了,我就放你走,可好?” 她将那碗汤放在姜知津面前,姜知津便是这样的神情,睁着眼睛问:“姐姐,这是给我的么?” 旁边的夫子提醒:“二公子,要叫‘嫂嫂’才对。” 温摩看着他的脸,良久良久,道:“不是,我就是放在这里凉一凉,你不能喝。” 夫子:“……” 那碗莲子汤放凉了,温摩当着姜知津的面,一口气喝了下去。 然后起身离开。 到姜知泽的面前时,一缕腥甜冲上咽喉,毒开始发作。 姜知泽大怒,狂怒,暴怒。 那就是她死前的最后一晚,当时是秋天,屋外秋风萧瑟,月光凄凉。 现在,再度看到这张好看的面庞,中间却不再隔着有毒的莲子汤,温摩的心情很不坏,“雷木,就是在打雷之时,树干本身会发出声音的一种树。有经验的制弩手会在雷雨之时听到这种响声,然后赶快找到那棵树,砍掉树梢,将响声封在树干中,再砍断根部,最后念着几句咒语,便能制成雷弩。” “哇,还有咒语啊?”姜知津的眼睛睁得更圆了。 “据说古老的雷弩有灵,主人遇险时会出声示警,不过我还没有遇到过。” 如果当初她没有把它埋起来,也许在她嫁给姜知泽的时候,它会向她示警吧? 那可是她人生中遇到的最最危险的事。 雷弩是阿祖传给她的,阿祖把雷弩交给她的时候,告诉她:“雷弩的主人,从心所欲,风雷无惧,生死无悔。” 上一世,她一样也没做到。 这一世,她绝不会重蹈覆辙。 ※※※※※※※※※※※※※※※※※※※※ 大家端午快乐! 四 还没到城门,马车便一顿,靠路旁停了下来。 温摩掀开车帘问车夫:“怎么了?” “有贵人。好像是宫里的。”车夫压低嗓音,“大小姐,咱们先让让人家。” 温摩在南疆的时候,觉得侯爷已经是了不得的贵人,后来才知道,像温家这种非世袭的侯爵,在京城根本就排不上号。 确实有一队人马正从城门口奔出来,前后皆是高头大马,中间一辆华丽马车,当真是鲜衣怒马,仆从如云。 但哪一点证明他们是宫里出来的呢?温摩左看右看都没看出来,便问车夫。 车夫道:“他们的马都是北狄的大马,北狄马可金贵了,咱们家也只有侯爷那一匹而已,还是御赐的。” 温摩五岁就进山打猎,对世上的飞禽走兽了如指掌,只有对马一无所知——南疆到处是丛林,根本用不上马匹,所以她压根儿看不出马与马有什么不同,不过这队人马精神充足,马颈下挂着鸾铃,随从的佩刀错金嵌宝,确实不同凡响。 “姐姐看什么?”姜知津凑她身边,也钻了个脑袋出来,一看那队人马,忽然大叫一声,“三表哥!” 那辆华丽马车停了下来,跟着车帘被掀开,露出一张温文尔雅的斯文面孔,“津津?” 小哥哥好相貌! 温摩心里暗暗喝了一声彩。 姜知泽也是走这般文质彬彬的路子,但他的文雅之下有藏不住的阴冷,望之就如山腰下阴暗处未化的残雪,让人心头生寒。 这位小哥哥却如初升的朝阳,眉宇之间有怡人的光辉,是真正从骨子里散出的温润,后来温摩才学会一句话,知道这就叫“腹有诗书气自华”。 姜知津已经忙不迭跳下马车,爬上那边去,大声控诉:“三表哥你怎么才来?!我差点被坏人杀死了!还好姐姐救了我!” 姜知津说着向温摩招招手,“姐姐你过来,这是我三表哥,好多好多姐姐喜欢三表哥,你也一定会喜欢的。” 温摩被说中了心事,心说这样好看小哥哥,谁会不喜欢呢? 车夫却把车帘放了下来,“咳”了一声,代她道:“我家大小姐说,只是举手之劳,二公子不必客气。家中还有事,我家大小姐要先走一步了,告辞。” 这车夫自从姜知津上车起,脸色就不大对了,这会儿“告辞”两个字还没落地,马鞭就已经挥起,驾着马车离开。 温摩上辈子老老实实在家里待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马车也没坐过几回,还真不知道家里的车夫这么有个性。 车夫还教训她:“大小姐啊,那可是你未来的夫婿,虽说还没有正式上门,但已经开始议亲了,你们怎么能私下见面呢?还拉拉扯扯同坐一辆马车,真是大大地不妥。别说您是个侯府小姐,就算是我家的闺女,我也不能让您这么着,姑娘家就得有点姑娘家的样子……” 一直念叨了一路。 温摩后来才知道,侯府的家仆多是追随过父亲的兵卒,要么因为负伤无法另寻生计,要么因为战乱无家可归,父亲全都将他们留了下来,他们看待她不仅是像看待主子,更像是看待自己的孩子。 当时温摩只有一个想法—— 赶快学会骑马,就不用听这唠叨了! * 三皇子风旭只比姜知津大两个月,母妃因与平乐长公主前后脚有孕,便自然而然聊到了一起,两个孩子从小也是一起长大,同别人的情份不同。 “又是姜知泽?” 风旭递了桃花水浸过的布巾给姜知津,问。 “除了我家大哥,还有谁对我如此关爱,寒食游春都不安生,还要给我助助兴?“ 姜知津擦了脸,布巾上染上了一抹红,那是之前溅在脸上的一滴血点子,挺醒目的位置,换成别的贵女大约已经捂着胸口瑟瑟发抖,但温摩好像完全没看见,还跟他聊了半天怎么做雷弩,他微微地笑了一下,“南疆的女子,有点意思。” “她就是温摩?勇武侯才接进京的长女?” “唔,她昨晚爬上我的床,今天又来救我,为了接近我这个知名傻子,还真是不遗余力,且十分地别出心裁,让人印象深刻。” 姜知津托着腮,语调懒洋洋的,眼神里半是天真,半是狡黠。 风旭皱眉:“她到底想干什么?难道真打算嫁给你?” 姜知津扬了扬眉毛:“我怎么了?我虽然是个傻子,但长得好看!” 风旭笑了:“是,你姜二公子人傻钱多貌美,举世皆知。” 姜知津也笑了,指头在膝上敲了敲,“温岚无子,爵位又无世袭,我猜他是怕他过身之后,温家凋零,所以想为女儿寻一处靠山,这一点跟我娘倒是不谋而合。只是要攀附姜家,他也该去攀附我那大哥,怎么会来找我?” “难道……他知道你在装傻?” “不可能。”姜知津笃定道,“以本公子的演技,姜知泽都没看出来。我那大哥虽然是个变态,但脑子还是有一些的。” 忽地,车帘微微一动,车上仿佛拂过一阵无形的风,定下来时别人才发现那是一个人。 他穿着黑衣,蒙着脸,和之前刺杀姜知津的人同样的打扮,只露出一双死气沉沉的眼睛,声音沙哑:“她之前在密林中和姜知泽碰面,姜知泽给了她弩和刀。” “原来真的是姜知泽的人。”风旭吃了一惊,“无命,你可有听到他们说了什么?” 无命的声音没什么起伏:“徐广内功深厚,我不能靠太近,什么也没听见。” “原来如此,勇武侯不傻,他攀附的确然是姜知泽。”姜知津嘴角慢慢露出一个笑容,他生得明丽,唇红如蛇信,微微眯了眯眼,“这下就一点儿也不奇怪了,她爬床,救人,就是为了讨我欢心,得到我的信任,然后,替姜知泽找到暗卫令牌。” “姑母清早就入宫,跟父皇商议你的婚事,如此看来这个温氏你万万不能娶。”风旭皱眉,“我先回去让司天监挑个远一点的吉日,想办法拖延婚事,然后在那之前一定要想法子毁了这桩婚约!” “那怎么行?”姜知津伸了个懒腰,抓了只锦垫过来,软绵绵靠上去,“趋吉避凶的都是聪明人,傻子可得学会趋害避吉啊。越是来对付我,我越该欢欢喜喜抢着要才行。” * 司天监的吉日很快测了出来。 三月十七,上吉。 六月初八,吉。 腊月廿五,大吉。 平乐长公主和姜知津毫不犹豫地:“三月十七!” 消息传到侯府的时候,侯府上下都吓了一大跳。 贵人们的婚事,光是议亲,就要问名、卜吉、纳征、文定等事,迎娶更是大费周章,长则三年,短则一年,少于半年,都显得太过急躁,这下倒好,从议亲到婚礼竟然连半个月都不到! 古夫人来请阿娘商议婚事的时候,阿娘正为温摩取了刀弩回来的事情训温摩,温摩一脸沉痛地道歉,诚实地认错,但坚决不改。 上一世,她已经用生命为代价明白了一个道理:狮虎绝不能卸下自己的爪牙,人绝不能放下自己的武器,无论是人是兽,强大都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阿娘见古夫人来了,便掩口不说了,古夫人告诉两人婚期的事,叹道:“按理,着实太急了些,可长公主已经到陛下面前求了旨意,再过一会子,圣旨只怕就要下来了。咱们实在没法子,也只得如此了。唉,说起来也不能怪长公主操之过急,那样的事情传出去实在不好听,早些把事情办完,流言便也没处传了。” 南疆男女看对了眼,只需要对天地父母告明一下,便可以结成夫妻,生儿育女,前后费时一天的,都算是极为隆重的婚礼,大多是两边说一声,夜晚男子便可以来女子楼下,做成夫妻了。 因此阿娘实在无法理解古夫人的愁意,她对于中原习俗原比温摩上心,道:“我对这些不大懂,听说这些都是由主母打理,那就有劳夫人了。” 古夫人道:“按理确实是我来操办,但有道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你们南疆或许有什么规矩跟这里不一样,总是要注意一下为好。” 阿娘忙道:“不必,不必,入乡随俗,全依这里的规矩就好……” 阿娘的话没说完,温摩便道:“谢夫人体恤,南疆的风俗确实与中原迥异,冲突了也不好,夫人要商议,便同我商议吧。” 说着,拉了古夫人便走,她手上力气大,古夫人几乎是给她拉得脚不沾地。 阿娘急道:“谁让你去的?你快放开夫人!哎你慢些儿!” 温摩经历过上一世的婚事,知道照中原的规矩,待嫁的女子应该一心一意待在闺房绣自己的嫁衣,外加送给新婚夫婿的鞋袜,对婚礼嫁妆的别说商议,哪怕不小心听到一句两句,都要羞红了面颊赶紧去洗一洗耳朵,以免坏了自己冰清玉洁的名声。 温摩上辈子就很不解,明明她的婚事,她竟然说不上话?作不了主?这算哪门子规矩?还讲不讲道理了? 上辈子她被阿娘压着,磨圆了自己的棱角,把自己缩进一个名为“闺秀”的壳子里,哪怕过得再难受,也不敢有怨言。 可这一世,她才不干呢。 上一世她的嫁妆听上去虽然多,但田俱是薄田,铺子也皆是不挣钱的,甚至还有两间已经典进了当铺,婚后第二天就有当铺的人上门说理。 为此她在姜家没少受嘲笑。 当然,别人之所以敢嘲笑她,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她在姜知泽面前不受宠。可这嫁妆要陪就陪,不陪就不陪,她也并没有争什么,为什么要拿那些不抵用的东西来糊弄她? 厅上,温岚正在和一名年轻男子说话,男子生得圆圆脸,一脸笑相,是温岚的侄子温诚,论辈份是温摩的堂弟。 温岚是温氏族中最显赫的一支,却膝下无子,所以族人们极力劝说温岚过继一个侄子继承香火,并纷纷极力推荐自家的儿子。 这位温诚就从其中脱颖而出,来到侯府,虽未去祠堂正式过继,但已经在侯府待了五年,府内是古夫人操持,府外的田产店铺及其他各样事务,都是温诚帮着打理。 此时嫁妆的事情便也是他帮着温岚出主意,温摩进厅的时候,听他从拿着田契说道:“这片田有两百亩,依山傍水,年产丰厚,庄子上还有鱼塘,每年光是鱼也有二三百两的出息,山上还出好笋,把这处庄子陪过去,姐姐定然有面子……” “我不要这个。”温摩踏进厅来,“这处庄子的地荒了快有三年了吧?鱼塘也早给填了,你上哪儿养鱼?” 五 温诚没口子叫冤:“姐姐这话从哪里说起?我刚接手时,这庄子确实是荒凉无比,但自我接手之后,已然打理得井井有条。爹,您实在不信,可以亲自去看一眼!” 温岚舞刀弄枪惯了,这些琐事向来是懒得理会,所以才一股脑儿全交给温诚,他问温摩,“庄子的事,自然是阿诚清楚些,阿摩你是从哪里听来那些话?” 温摩心说我不是听来的,我是息亲眼看到的。 上一世,姜知泽有事出门,她借口出去巡视一下陪嫁田庄,想趁机离开姜家那个地狱。 但可惜的是,姜知泽派徐广一直跟随在她身边。 名为“随侍”,实为监视。 于是温摩只得去巡视了一遍她的嫁妆。 然后就发现那些人真没有嘲笑错,温诚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精挑细选,殚精竭虑”,把所有不值钱的、荒废了的、被他打理坏了的财产全部塞给了她。 “进京的路上,我刚好经过了那处庄子,看见树已经长到田里,鱼塘的草也有三尺高,庄上的房子也都塌了一半。”温摩望着温诚,“不知道阿诚弟弟是如何将侯府的田产打理成那般模样?又如何打算让那样的田产一年给我出息个几百上千两银子?” 温诚涨红了脸,向温岚道:“爹,我对天发誓,绝无此事!姐姐定然是看错了,京郊的庄子没有八千也有一万,姐姐坐在马车上瞟一眼,会看错太容易了。我自从来到这家里,每一日都是兢兢业业打理家产,从来没有一日懈怠过,绝不能将好好的田产治成荒地。爹,您要相信阿诚啊!” “过继了么?叫爹叫得这么亲热?”温摩凉凉道,“你是笃定父亲不会亲自去看是不是?对天发誓,好啊,你就发一个,如果我说的是真的,你马上收拾东西滚出侯府,永远不要踏进来一步,如何?” 温诚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姐姐,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能如此堂而皇之谈论之自己的嫁妆?这些事情自有父母兄弟替你做主的……” 温摩打断他:“——我就问你,这誓你敢不敢起?!” 她脸上乍然变色,眉目之间锋芒毕露,温诚不由自主,后退一步,待反应过来,一挺胸脯,怒道:“姐姐这是信不过我么?既信不过,我再待在这个家里也没什么意思,爹,娘,恕阿诚不孝,告辞了!” “好了好了,都是自家人,不必争执。”古夫人连忙拉住温诚,阿娘也来拉住温摩,场面有几分混乱。 温岚头疼,“都是为了办喜事,吵什么吵?阿摩既然不喜欢那庄子,不要就是了。阿摩,你喜欢什么,只管说吧。” 说着忽然想起来,问温诚:“北里那家香料铺子,还有清凉街那家丝绸铺子,生意可还行?” 温诚一听这话大有将这两家铺子给温摩陪嫁的意思,不由大感肉疼。 那可是侯府最挣钱的两家铺子,他私下吞没三成,交到公账上的收入依然十分可观,遂道:“那两家铺子往年着实还好,可今年香料跌价,丝绸铺子旁边又有了两三家同行,生意也难做了……” “我就要这两家。”温摩道,另点了京城几处热闹地方,“这些地方若有铺子,我也要。田庄就不必了,或者直接折成现银也行。” 总之她的目的就是搞钱。 田产出息太慢,铺子来钱更快,现银最好不过。 阿娘急得在后面直扯温摩的手,她这些天向傅嬷嬷恶补中原规矩,知道中原的出嫁女哪怕是暗示要多少嫁妆,或是要什么嫁妆,都会被人笑话,更别提像温摩这样张口直接要的,传出去指定给人家戳脊梁骨。 温诚一听脸都黄了。 这不是拿刀剜他的肉吗? 他乞求一般望向温岚,“爹,府里开销大,若没有这些铺子,单靠田庄,恐难支撑……” 他的话还没说完,温岚便道:“姜家那边都是富贵眼睛,阿摩嫁的又是平乐长公主的独子,嫁妆里要是没些个拿得出手的东西,定然是要给那边笑话。阿诚,你把家里值钱的铺面列个单子出来,阿摩挑上的,都给阿摩。” 仡族的孩子是随同母亲一起生活,阿舅在大家庭之中扮演的父亲的身份,父亲反而十分疏远。若是住得近还罢了,若是住得远,一年到头也不一定能见上几面。 所以,不管阿娘一天跟到晚跟温摩提起多少遍父亲,在温摩都像是过耳云烟。来了京城之后,上一世她整日都在后院,一个月也见不到父亲几回,和父亲的接触少得可怜。印象中温岚似乎总是皱着眉头,一脸苦大愁深的模样,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柔和的眼神。 比阿舅的还要温和,比阿祖的还要温暖,还带着一丝歉疚和爱怜。 温摩此嫁,算是为温家攀上了姜家,勇武侯府的位置顿时水涨船高,但姜知津是个傻子,牺牲的却是温摩一生的幸福。 温摩知道,这是父亲在补偿她。 温诚像被割了肉一样难受。 在温诚眼里,温家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虽然还没过继,但温岚只有两个女儿,两个赔钱货而已,难道还想回来分家产吗?以后这些还不都是他的? 可万万没想到,温岚竟然要把最值钱的那一份家产全给温摩当陪嫁。 他急得心如油煎,恨不能掐住温岚的脖了让他收回那句话,或是干脆打死温摩这个不知羞耻的南疆女子,竟敢自己开口要嫁妆,简直天理难容! “不行!” 突然,一声尖喝,替温诚喊出了胸膛里憋着的两个字。 温如从屏风后匆匆跑出来,她已经听了半日,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了,“爹,我是嫡女,她是庶女,你把这些东西都给她,那我将来成亲怎么办?!” “阿如!”古夫人低喝,“快别说了。” 温如一脸急怒:“我不说,就什么都没了!再说了,她说得,我怎么就说不得?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是不是?!” 古夫人道:“快住口。你姐姐是要嫁进姜家,嫁妆多些也是应该的。” “嫁进姜家有什么了不起?只有她一个会嫁不成?她嫁的还是那个不中用的傻子,我将来要是嫁给真正的家主,那你们拿什么给我当陪嫁?!家主夫人的嫁妆怎么能比旁人少——” “啪”,温如的话没能说完,脸上着了古夫人一巴掌,温如捂着脸,呆在当地,不敢置信地看着古夫人。 古夫人一脸疲倦,吩咐傅嬷嬷带温如回房,然后向温岚道:“是我教女无方,请侯爷责罚。” 阿娘一咬牙:“姐姐别这么说,姐姐若教得无方,我便更无方了,阿摩,都是你的错,还不快跪下!” 温摩想了想,道:“阿如妹妹说得对,我要把家里值钱的铺子都带走,也不好。这样吧,铺子只要个两三间,但地段一定要最好的。然后陪嫁里的侍女嬷嬷一个也不用,爹把以前同您一起上过战场老兵卒给我几个就好,要能打的那种。” 上辈子陪嫁的侍女嬷嬷一大堆,第二天就被姜知泽调去了别院,也不知道都是个什么下场,现在她需要一些真正能派上用场的人。 温岚一怔,古夫人也怔住。 自古以来,就算有新嫁娘争陪嫁,争的也是值钱的铺面田产,并得力能干的仆妇,从来没有像温摩这样的。 古夫人道:“孩子,你嫁去姜家,主理的是内院,应该多带些内院用得着的人手。那些个老兵卒有什么用?” 温摩早就想好了,朗声道:“我听说姜知津和长公主住同一座院落,内院里的事自然是长公主做主,我大约说不上什么话。姜家富可敌国,国库里的银子也未必有他家的多,就算我铺面带得再多,恐怕也入不了姜家的眼。唯一可以自矜的,便是父亲勇武无双,忠肝义胆,我带着父亲的老兵卒,是要姜家时刻记着我们勇武侯府是以军功封侯,、要他们不敢轻忽了咱们侯府。” 温岚有几分震动,望向阿娘,点头道:“阿摩不愧是仡族女子。” 阿娘心中最大的芥蒂,大约就是嫌自己出身仡族,担心自己配不上温岚,此时听得这一句,眼眶顿时红了。 温摩倒没想到还有这意外之喜。她只是知道温岚一生最骄傲的就是自己凭血肉拼出爵位,遗泽家族,所以特地拿来说事儿而已。 温岚道:“阿摩,你放心,我会为你挑选一批追随我最久的战士,他们就是我侯府的名头,绝不会让你在姜家受委屈。” “谢父亲!”温摩趁热打铁,“我想和父亲一起挑选!” 古夫人道:“这个,舞刀弄棒的,怕有危险……” “罢了,让她来吧。”温岚看着温摩,轻声道。 温摩长身玉立,比一般女子高得多,也比一般女子更英武。二十年前他初到南疆,见到与中原女子截然不同的仡族女子,她们美丽、强大、磊落,不为世俗规矩所羁绊,让年轻的他由衷心折。 眼前的阿摩,即使是在仡族女子当中,也是最美丽、最强大、最磊落的那一个吧? 她是他的女儿,可她才来到他身边不久,很快便要嫁往别人家中。 父女二人相处的时光太过短暂,她想做什么便让她做什么吧。 * 温摩跟着温岚,在前院考校老兵。 他们的年纪大约在三十四岁上下,年纪最大的是那位车夫,已经五十了。 车夫姓张,人称“张伯”。张伯自告奋勇:“大小姐初到京城,性子莽撞,我愿意跟大小姐过去,防着大小姐出什么乱子。” 温摩:“……” 第一个不想要的就是你,我可不想带个爹在身边。 结果温岚一脸动容,拍拍张伯的肩:“老大哥,我就把阿摩拜托给你了。” 张伯抱拳:“侯爷放心,我就算豁出这条命,也会好好护持大小姐的!” 温摩:不是……我还没说要呢! 温岚道:“阿摩,过来见过张伯。你张伯在我初入伍之时,是我的伍长,一直以来都是他照应我,还救过我的命。” 张伯:“侯爷快别这么说,想当初侯爷天纵英雄……” 温岚:“唉,那时年轻……” 两人感慨地话起当年,温摩知道这位张伯大概是甩不开了。 上一世里她和温岚的接触极少,无论是同古夫人还是同阿娘,温岚的话都不多,没想到跟同袍在一起,温岚有这么多话说。 温摩在站在温岚的身后,看着他两鬓微微白了些许头发,恍然地发现,父亲年纪大了。 他原来并不是阿娘嘴里那个英俊潇洒的少年英雄,他已经老了,开始喜欢怀旧。 好在除了张伯,底下挑出来的人都是一个赛一个的靠谱,他们当中有些人一直保持着在军中早晚操练的习惯,身上的腱子肉硬得像铁一般,温摩用了很大力气才控制住上前捏一捏摸一摸的冲动。 另有一些人退了伍便过起了居家日子,但看得出来体格不错,旧日本事都在,只要再练上一段日子,身手定能找回来。 温岚可以说是毫不藏私,把府中最有力的一队人交给了温摩。 温摩道:“诸位,你们和我一样,都是勇武侯府的人,不管我嫁到哪里,除了勇武侯府,我们不用听任何人的差谴。记住,哪怕是姜家的主人,也不能命令你们!” 众人齐声道:“明白!我们只听令于侯府,听令于大小姐!” “很好!”温摩道,“凡跟我去姜家的,月俸加两倍,事情办得好,我另有重赏!” 众人的声音更响亮了:“依大小姐之命!” 众人解散后,张伯神情颇为复杂地点点头,向温岚道:“大小姐若是个男的就好了。” 温岚叹了口气,又笑道:“在仡族,人们是生了个女儿更开心。” 温摩对他们聊什么毫不在意,第二天便寻了个由头是要给这些人做身吉祥衣裳,要众人报上各自的尺寸。 真实目的,是召集他们,为她找一个人。 六 温摩找的人叫达禾。 达禾是温摩三姨的儿子,小温摩四岁,从会走路起就是温摩的小尾巴。在仡族,所有姐妹的孩子都是彼此的孩子,温摩和达禾就是亲姐弟。 温摩进京的时候,达禾一直在后面跟了三天,最后被阿祖派人绑了回去。她曾经以为那个不停挣扎的倔强身影,是她此生见到达禾的最后一面。 可她没想到的是,达禾就像一只小狼崽,竟然循着路线找到了京城,还混进了姜家,当了一名马夫。 然后被姜知泽发现了。 温摩被困在内院,不知道姜知泽对达禾做了什么,在她死后的传言中,她和马夫私奔,下落不明,达禾的结局可想而知,不会比她好多少。 这一世,她一定要护住达禾! “他大概这么高。”温摩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脖子,想了想,又把手掌的位置调高到耳朵,“也有可能这么高。” 达禾正值长身体的时候,个子蹿得比春天的竹子还要快,上一世她在姜家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和她一样高了。 “他是南疆人,身边有一把弯刀,好认得很。”温摩说着顿了一下,想起上一世见面的时候达禾已然是挽着髻,穿着姜家下仆的衣裳,他千里迢迢来到京城,也许路上早已经入乡随俗了也说不定,“也……有可能改了中原人的装束。”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直接道:“大小姐,照这两条,十年也找不着人。” “他头发和我一样有一点点卷,浓眉大眼的,额角上有道小疤,手臂上刺着一只狼头。” 这还差不多,略微有一点头绪。 只是京城数百万人口,鱼龙混杂,要寻一个人外来人实在太难了,手下提议:“要不要报官试试?官府绘了图影,各处张贴起来,找人比较快。” 温摩翻了个白眼:“你当是通缉犯人么?” 另一个道:“那就托姜家试试。浩浩大央,阳为风,阴为姜,大小姐听过这歌儿吧?暗处再没有比姜家势力更大的了。您马上就要嫁进姜家,他们一定肯帮您找的。” 浩浩大央,阳为风,阴为姜。 浩浩大央,明为风,暗为姜。 浩浩大央,暂为风,永为姜。 温摩上一世是快成亲的时候才听到这首大逆不道的歌,据说姜家的历史比大央的皇族风家还要悠久,在风家的太/祖皇帝还在老家当混混的时候,姜家就已经是满门勋贵权倾天下了。 可现在执掌姜家的是谁?拜托姜家,那不是等于她亲手把达禾送进姜知泽手里么?! “不,除了你们之外,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家里人,知道么?特别是张伯。” 张伯知道,就等于温岚知道,且张伯比温岚唠叨多了,温摩想想就头大。 “阿摩……”阿娘同着古夫人进来,傅嬷嬷带着一大群丫环仆妇,屋里的老兵卒们齐齐回头。 傅嬷嬷这辈子都没见过后院里有这么多男人聚在一起,差点晕过去。 阿娘的声音打颤:“阿、阿、阿摩……” “我就叫他们过来报个尺寸。”温摩连忙道,“好了,尺寸已经有了,各位都去忙吧。” 待他们离开,阿娘一口气才喘上来:“我告诉过你多少遍,这里是京城!不是南疆了!你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同男子们称兄道弟,混在一起了!” 傅嬷嬷冷冷道:“这可是给姜家看见,这门婚事可就危险了。” 古夫人道:“你们也别太着急,阿摩知道体恤下人,给下人做衣裳,这点就很好。今后到了姜家也得是如此,对姜家的下人也要一视同仁,知道么?” 上一世自从婚事定下来起,她就是如此这般接受了古夫人与傅嬷嬷轮番上阵的荼毒,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 她们教她怎么走路才能耳坠晃动的范围缩到最小,教她怎么喝茶才能不让口脂沾到茶上,教她怎么管理家务,教她怎么礼敬长辈,教她怎么管束下人……每每她学到忍无可忍的时候,阿娘就睁着一双眼睛含泪望着她,里面充满殷殷的期待。 这一次,三人带着同样的装备而来,温摩后退一步,暗暗握紧了拳头。 感谢上苍,姜家把日子选在了三月十七! 也就是说这辈子只有再受个十来天的罪就行了! 她可以的! 只是在这种情形下,想再把手下召进来询问就有点难度。 好在她院里扫地的媳妇是其中一个老兵的妻子,夫家姓刘,叫刘嫂,她趁着没人的时候悄悄告诉温摩,众人照着温摩的要求,找是找了几天,但全无头绪,没有收获。 温摩也知道以京城之大,单单要寻一个人,着实是大海捞针。 可那是达禾,就算是大海捞针,她也得捞去。 “我家的说他们人手这够,这么找去,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他告诉我一个地方,说大小姐可以去试试。” 那地方叫“得意楼”。 温摩知道得意楼,确切地说,京城就没人不知道得意楼的,那是清凉街最好的酒楼,王公大臣们都爱下的馆子。 但大概只有极少的人知道,得意楼还兼卖各种消息,据说只要付得起价钱,得意楼能告诉你皇帝哪一天驾崩。 对温摩来说银子不成问题。 问题是,她出不去。 比如这会儿才和刘嫂说了几句话,傅嬷嬷就板着脸走进来,问:“大小姐今日的刺绣做了没有?” 当然是……没有。 温摩无奈地拈起针线。 她的手射箭握刀样样来得,闲时还能翻瓦修桥打井盖房子,偏偏拿这根小小的绣花针没办法,光是捏住它就要费九牛二虎之力,还要它找准了地方戳下去,更是难上加难。 温摩绣了半天,绣得心头窝火:“我又不是嫁过去当绣娘的?能不能别绣了?” 傅嬷嬷道:“姜家自然有针线上人供大小姐使唤,但新郎的鞋袜乃是新婚之夜给出郎君的礼物,每一个新娘都得亲手做,夫妻才能和美。” 温摩撇撇嘴:“就我这手艺,做了他也不会穿呀!” “穿不穿是姑爷的事,做不做却是小姐的事。”傅嬷嬷目上光锐利地一扫,“这几针又错了,拆了重来。” 温摩肚子里一声哀嚎。 好想知道自己上辈子是怎么熬下来的。 “赐婚的圣旨已经下来了,陛下命礼部协办婚办,并且要亲自为姜家二公子与大小姐主婚,这可是旁人求都求不来的荣耀。到时候太常寺的人肯定也要来,婚礼全程都有宫里的人盯着,您说您要是送给一双歪歪扭扭的鞋袜出来,还不要给人家笑话死……” 傅嬷嬷的声音叨个不停,温摩却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趁之机,“婚礼之前是不是还是先提亲?” 傅嬷嬷道:“这个自然。虽说时间紧,但过场一个也不能少,不然怎么说得过去?” 温摩微微一笑,十分配合地开始拆线重来。 * 三月初八,姜知津上门提亲。 温家高朋满座,宾客如云。 重生之后,温摩才知道中原的嫡庶之别有多大,上一世姜知泽来提亲的时候,虽说京中泰半贵人都来了,但少了风氏皇族的宗亲们,场面就要差好多。 这会儿整个侯府上上下下红灯高挂,彩袖招人,前厅后院分男宾女客招待,热闹非凡。 领着姜知津上门的人是昭王,昭王同陛下及平乐长公主皆是一母同胞,感情深厚,圣眷尤隆,自身也是弓马娴熟,和温岚私交不坏,这次奉圣命前来提亲保媒,昭王在席上和温岚喝得畅快淋漓,宾主尽欢。 姜知津规规矩矩地向未来泰山大人敬了酒,便乖乖跪坐在席位上,身姿挺拔,望之如芝兰玉树,端得是一表人材,只是……没有片刻便提着酒壶细瞧上面绘的吉祥如意石榴图,连酒从壶嘴里洒了半身也不知道。 温岚看着,半是满意,半是叹息。 满意者,除了太子,天下间再也找不出比姜家嫡子更尊贵的人了,阿摩嫁进姜家,当能一世无忧,且还有余泽庇护温家。 叹息者,自然是夫婿笨笨傻傻的,阿摩受委屈了。 昭王当然知道温岚的心意,心中知道这也是人之常情,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傻子呢?一面让人扶姜知津下去更衣,一面向温岚道:“陛下说好久没办喜事,对这些婚事可是着实看重,前儿个还在御书房问我给侄女什么诰命好,我说都是自家人了,那还不是什么好就给什么哈哈哈!” 这算是皇家对温摩的补偿。温岚起身谢恩,口称:“当不起。” * 后花园里衣香鬓影,公主郡主们穿着最时新的春装争奇斗艳,这个圈子凭温如的身份一直混不进去,没想到往日这些高不可攀人物全到了自己家,还拉着温如一口一个“阿如妹妹”,把个温如乐得晕淘淘地,酒都喝得比平时多些。 古夫人温言道:“阿如,你头发有点松了,快回去理理妆吧,莫要失礼。” 温如知道这是母亲嫌她跳脱得有些过头了,要压一压她的兴头,她只得听话先退出来,“哼”了一声,“娘也真是的,管我管得这么严,那个乡巴佬都爬上人家床了,也没见她管一下。” 丫环道:“小姐何必生气?等将来小姐嫁给姜家大公子,场面定然比今天还要热闹。” 这话哄得温如开了心,拿团扇敲了丫环一下:“还是你会说话……” 丫环便忽然变色,拉着她避到一旁,温如一转身,就见一道修长人影走近,笑嘻嘻向她行了个礼:“这位姐姐,请问新娘子在哪里?” 温如之前也见过姜知津几次,但都是远远瞥上一眼,且视线很快就会转到姜知泽身上去,此时细看,才惊觉姜如津肌肤如玉,眉眼生光,含笑的模样比此时春日的阳光还要耀眼些,整个人忍不住呆了呆。 还是丫环道:“二公子,你走错地方了,这里是后院,你来不得的。” “这里是后院么?”姜知津笑得更开心,“那我可来对啦,他们都说新娘子在后院呢。” 丫环哭笑不得,正待说给他听,温如拉住了她,道:“我告诉你,你往南走,进第二个月洞门,再进最西边的小院子,便可以找到新娘子了。” “谢谢姐姐!”姜知津开开心心地去了。 丫环道:“哎呀,小姐,成亲之前他们两人是不能见面的,他傻,你怎么也同他胡闹呢?” “你懂什么?”温如白她一眼,跟着拿团扇掩住嘴笑,“她们南疆的女人一个个性烈如火,咱们的规矩是不是能见面,她们才没这个规矩呢!不然她怎么嫁得进姜家?到底是姐妹一场,我这是在帮她,弄不好,今日一晤,她能珠胎暗结,后半辈子不就有靠了?” * 今日的客人是为温摩而来,但作为婚事的女主角,温摩只在前面出去见了一下族中长辈以及客人里头较有身份的年长贵妇,羞答答地行了个礼,略说了几句话,收了一堆见面礼,然后便被妥妥当当地送回来了。 傅嬷嬷告诉她:“大小姐是要准备婚事的人,按理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大小姐就在屋里好好练针线吧。” 温摩细声细气地道:“是。” 傅嬷嬷怔了一下,教导了这么多天,还是第一天见识到成效,大感不习惯,临走的时候还回头望了温摩一眼。 温摩文文静静地坐在案边穿针引线。 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傅嬷嬷问自己。但这个念头转瞬即逝,作为女主身边的管家嬷嬷,今天傅嬷嬷可谓是忙到飞起,拎着衣摆急匆匆走了。 小院安静下来,所有丫环媳妇都在宴席上帮忙。 温摩确认院门关上,立即起身,脱了外头的宽袍大袖,露出里面修身的窄袖袍子。 袍子是阿娘凭着想象在南疆做的,可以说是整合了南疆与中原衣袍的精髓,既有南疆衣袍的修身贴合,衣摆又和中原的一样长及脚面。 阿娘到了中原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出了很大的差错,这件衣服就被收在了箱底,一度还想扔了,还好温摩留了下来。 这里是侯府最里头,翻过一座墙,便是一条小巷,隔壁是昌庆伯府,这条巷向来是寂静无人的。 院墙有点高,好在墙旁边有棵大槐树,最边上的枝桠离墙不远。 温摩两手抱着树,往上一蹭。 “新娘子!” 身后忽然传来兴高采烈地一声,跟着有人飞奔过来,在下面抓住她的脚踝,仰着一脸好看得不像话的脸蛋,睁着一双惊诧的眼睛,“你这是要逃婚吗?” 温摩:“……” 不是,没有,你别瞎说。 七 “小津津乖,姐姐出去给你买糖吃。”温摩哄道。 姜知津的眼睛顿时一亮:“我也要去!” “不乖就没有糖吃喽。” 姜知津依然兴高采烈:“没有糖也要去。” 温摩实在没有跟傻子打交道的经验,用哄的吧,人根本不听,讲道理,人胡搅蛮缠,总之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意志坚定。 “你去干什么?府里这么多人,多好玩呀。” “姐姐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姜知津歪着头道,“他们说新娘子要和新郎在一起,你是新娘子,我是新郎,我们得在一起。” 歪理还一套一套的! “我要是不带你呢?”温摩的耐性快耗光了。 “那我就告诉别人新娘子逃婚了,我还要哭。”姜知津说着,眼睛一眨巴,嘴一扁。 “别别别!”温摩立刻服软了,“带你去。” 姜知津顿时收了哭脸,露出灿烂的笑容,“我也要爬树!” 温摩调整一下姿势,在枝桠上踩稳当了,一手扶住最近的树枝,一手往下伸向他。 姜知津顿了一下。 她的手指修长,并不是他见惯的、指若春葱的柔荑,她的眼睛黑白分明,没有一丝儿杂质。 “还愣着干什么?”温摩道,“再不上来,我就不带你出去了。” 姜知津握住她的手,立刻感觉到了她手上传来的力道,以及她虎口处薄薄的茧子,带来异样的触感。 姜知津的目光在她腰畔的弯刀上停了一下。 是握刀握出来的吧? 女孩子当然还是柔情似水的好,姜知泽送一个这款的给他是什么意思? 两人翻过墙,出了巷子,很快就来到大街。 姜知津看着温摩道:“姐姐,你这身衣裳真好看,跟别人都不一样!你这个弯刀也很厉害!” “你的嘴很甜啊!”温摩笑笑摸摸他的头,他比她高,这个动作做起来不免有些吃力,但找不到达禾,估且就拿这个当小弟来用用了。 姜知津:“……” 他的本意是想提醒她,你这一身衣裳太醒目了,要是不换掉,万一有人找过来,很快就会被发现行踪。 但温摩好像完全接收不到,他只得又道:“姐姐,大家都在看你呢。” 温摩环顾四周,果然人们看到他们这边,都忍不住多瞧两眼。 温摩视线猛地落到姜知津身上,视线一下子变得十分锋利。 姜知津的心跳了一下,几乎疑心她要发现什么,脸上愈发做出一脸的纯真,眨着一双眼睛看着她。 一个男孩子,睫毛长这么长干什么?! 眸子长这么水灵干什么?! “确实是太招眼了,不安全。”温摩摸着下巴沉思,四下看了看,发现一家成衣铺子,便拉着姜知津走了进去。 姜知津今天来提亲,一身锦衣玉带,再加上容光照人,他一进来,铺子里仿佛都亮堂了几分,掌柜连忙拱着手去招呼:“公子想看点什么?” 姜知津微笑:“我不用,我家新娘子要买。” 掌柜这才见两人手拉着手,连忙摆出金光闪闪的生意面孔笑道:“二位真是珠联璧合的一对玉人呐!将来定然是要白头到老子孙满堂的!夫人要买些什么?敝店有成衣,有布料,金陵新到的云缎,川中刚来的蜀锦,敝店是样样不缺……” 就冲姜知津这一身的华衣,掌柜自是要拼命推荐上等货色,一面说一面让伙计开箱子拿这些镇店之宝,结果温摩手一指某个角落:“那套衣裳拿来我瞧瞧。” 那是一套粗布短打,颜色灰朴朴,乃是铺子里最便宜的衣服没有之一。 掌柜疑心自己听错了,拿起来再三问:“这件?” “就这件。”温摩接过来,递给姜知津,“去换上吧。” 姜知津和掌柜的,同款震惊。 他这辈子就没穿过这么粗糙的衣料,抗拒道:“我不要。” “那可不行,你自己的衣裳太招眼了,家里要是追上来,随便一问就能找着我们,你想被抓回去吗?”温摩跟他讲道理。 姜知津:“……” ……到底是谁招眼?! “我不会。”姜知津一脸委屈,“小年子不在,也没有丫环,也没有嬷嬷……” 温摩一把接过衣服:“我来帮你!” 姜知津:“!” 你会不会太主动了一点?! 铺子往里走有一间小屋子,是给客人更衣用的。 温摩带着姜知津进去,第一关就遇上了麻烦。 姜知津腰上系着蹀躞带,带钩是金质镶玉,华贵异常,且做工精细,严丝合缝,温摩从来没有解过这玩意儿,摸索了半天都不知道怎么解开。 屋子狭小,一个人尚可活动,两个人便有些挤,这会儿温摩又靠得这样近,姜知津嗅到她身上有一股十分清冽的味道,像是春天里树林间特有的芬芳。 她解了半天不得要领,忽然拔出了刀。 姜知津的瞳孔收缩一下。 这么快就要现出真面目了么? 姜知泽好不容易终于换了个手段,原来结果仍是殊途同归,还是想一刀要他的命,想逼出他的杀手锏? “站好别动。”弯刀雪亮,指向他的腰间,温摩眸子沉着,“等我把它砍了。” 砍……砍什么? 姜知津怔了怔才反应过来,捂住腰带整个人后退,背抵上壁板:“你、你冷静一点!” 温摩有点讶异,他这一声好像和之前天真的样子有点不同。 “我……我怕怕……”姜知津可怜兮兮地道,“姐姐,你能把刀收起来吗?” 温摩这才发现自己吓着人家了,试着解释:“不是,你这腰带太难解了,我只能……” “咔嗒”,姜知津解开了那条镶金砌玉的蹀躞带,并上面的玉佩荷包等物,递给她。 “……”温摩,“你不是……不会换衣服吗?” “嗯,不会换脱衣服,但是会解腰带!”姜知津一脸骄傲的样子,“姐姐,我解得好吗?” “好好好。”温摩直接上手替他把外袍扒了,把那身灰衣给他穿上。 完了之后端详半晌,觉得实在是差强人意。 是不是里衣太白了?明明是一身灰不溜秋的粗布短打,穿在他身上怎么就突然清清爽爽起来? 明明是松松垮垮的样式,怎么穿在他身上就异常整洁了起来? 这姜知津脑子虽然不好使,但身材真是没话说,宽肩、细腰、长腿,再加上老天爷格外偏心的一张脸,大约披只麻袋也一样好看。 温摩想了想,从墙角蹭了点灰,抹在姜知津脸上,再在他衣领上蹭了蹭手,勉勉强强让他略微接近了一点“小厮”的身份。 姜知津强忍着翻脸的冲动,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姜知泽果然换套路了,不再是明枪暗箭的刺杀,而是派她来整垮他的内心。 ——她一定是知道他最讨厌脏吧!!! * 离开铺子,温摩在街头站住脚。 她在深山里从不迷路,每一棵树、每一株藤蔓以及每一缕阳光都会为她指明方向,但在京城的街头人太多、屋子太多、街道太多,声音太过喧嚣,她反而辨不清方向,一时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姜知津问:“姐姐,我们去哪里?” “得意楼。”她依稀记得入城的时候经过过,,对得意楼辉煌的彩楼还有着清晰的印象,可到底是在哪个方向来着? “得意楼?”姜知津的眸子深处微微掠过一抹流光,“姐姐要去得意楼干什么?吃狮子头吗?” 温摩眼睛一亮,“你去过?” “嗯,他家的狮子头可好吃了,我常去的。” “太好了,带上你原来还有点儿用,你记得路怎么走么?” “记得!”姜知津笑眯眯答,指了个方向,“就在那边!” 然而接下来…… “姐姐姐姐,那边有泥人!” 姜知津一面说一面折向东面,温摩只得掏银子给他买泥人。 “姐姐姐姐,糖葫芦!” 姜知津拉着温摩朝南追上扛着糖葫芦的小贩。 “姐姐姐姐,那边有糖画!我要画个大老虎!” 温摩给他拉着东蹿西跑,早已经晕头转向,一把扯住他:“停!先陪我去了得意楼再说!” 姜知津:“不,我就要糖画。” 再这么买下去,她今天就不要办正事了! “你好好带路,回来我给你买,买好多只大老虎!我们先办正事!” “十只?” “一百只都行!” “那就一百只!” 姜知津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她是装得太好,还是当真辨不清方向? 他明明已经带她偏离了老远,她竟然没有发觉。 按说已经过了饭时,但得意楼门车依然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常。 温摩带着姜知津要了一间雅间,向小二道:“给我来一碗阳春面,面要三两三钱,一钱不多,一钱不少。”翻出五两重的一锭金元宝,压在桌上。 小二会意,收了金子:“客倌稍候,面马上就来。” 姜知津神情微微一凛,但端着茶杯,极好地掩饰住了。 “姐姐,这面好吃么?”他问。 “嘘,这不是真的面。”温摩压低嗓子告诉他,“这叫切口,懂么?一会儿有人过来,你乖乖坐着别说话,等事情完了,姐姐就带你去买大老虎。” 不一时,一名干瘦的老头子走进来坐下:“客人想要买点什么?” 他的脸上平平淡淡,声音也板板正正,听上去毫无起伏,就像一个假人。 “找人。”温摩把达禾的外形仔细描述了一遍。 “找人价钱有四档,一档一百两,二档五百两,三档一千两,四档五千两。”中年人说着,又补充了两个字,“黄金。” 入店就得五两金子,温摩已经知道这里的消息定然如传说中一般贵,但贵到这种程度,她的荷包还是小小地吐了一口血。 “一、一档是什么样的?” “一档则半年内有信,生死不论,无信退还五成。” 温摩也不敢问二档,她只付得起一档的钱。 果然还是得早点去铺子里捞点钱才行! 就在她准备掏钱的时候,雅间的门被推开,一名中年文士走了进来。 老头子恭恭敬敬起身行礼:“大掌柜。” “你下去吧,这单生意我来做。”文士吩咐。 温摩见那老头子离开的时候眼神颇为惊异,显然这位大掌柜很少出来待客,她不动声色地打量他:四十来岁年纪,指甲与鬓角修剪得整整齐齐,笑容温和,一脸和气,看上去更像是一位养尊处优的王公,而不像是在暗处贩卖消息的商人。 文士铺开笔墨,笑道:“劳烦客人再说一遍,想找的人长什么模样?” 温摩一面说,他拿一面落笔,最后竟大致画出了达禾的脸,虽有不真切之处,但少说也有六七分相像,温摩忍不住激动道:“对,对,就是他!” “客人放心,一个月内,敝店定会为客人寻到此人。” 一个月? 这当然是好,温摩下意识摸了摸荷包,“这是几档?” 其实她想问的是……你们这儿能赊账吗? 大掌柜有意无意地看了姜知津一眼:“一档。” 一档?! 温摩猛然看向姜知津。 姜知津悄然收回刚竖起来的那根手指,捧着茶杯乖乖喝茶。 温摩狐疑的视线在姜知津和大掌柜身上扫了个来回。 刚才,大掌柜的目光好像不止一次地向姜知津瞟过去。 大掌柜脸上笑容依然从容,眸子却微微收缩了一下。 被、被发现了么? 温摩猛地推案而起,一条腿踩上桌面,弯刀出鞘,恶狠狠道:“是几档就算几档!别以为给我一点好处,就能占我夫君的便宜!我告诉你,他可是我的人!” ※※※※※※※※※※※※※※※※※※※※ 津津:夫人给我买衣服,开心! 八 大掌柜:“……” 姜知津:“……” 两人的目光轻轻一碰,大掌柜咳了一声:“夫、夫人莫要冲动,在下既然是以贩卖消息为生,自然认得姜二公子。这原本是四档的价钱,冲姜家的面子,在下才给夫人打了个小小的折扣,还望夫人不要见外。” 在温摩的眼里,姜知津弱小无助,是个时刻被姜知泽算计谋害的小可怜,却忘了他是姜家嫡子,身份尊贵,在一般人眼里乃是高攀不起的存在。 差点儿还以为这大掌柜有什么龌龊爱好,对他见色起意呢。 “是我误会了,抱歉。”温摩干脆利落地收了刀,放下钱袋,“那就有劳大掌柜了。” “收钱办事,份所应当。”大掌柜收下钱袋,微笑着轻轻拍了两巴掌,几名小厮名贯而入,捧着几只锦匣,“听闻今日是二位定婚之喜,小店无以为贺,备下一点点小小心意,恭贺二人得天作之合,定然白头到老,子孙满堂。” 锦盒里东西都不大,皆是一样样小巧珍玩,或印章,或镇纸,不过看上去光泽浑厚暗沉,年头都不小。 “好玩。”姜知津每个锦盒都打开看了看,“你这个大掌柜真好。” 大掌柜受宠若惊,满面笑容:“公子能喜欢,便是小店的荣幸。” 据大刘说,这得意楼以高价贩卖消息,乃是盘踞在京城暗处的头巨兽,温摩原以为它会有几分峥嵘,带着肃杀与奇诡之气,可没想到这大掌柜如此热情和气,活脱脱便是一位十分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酒楼掌柜,揽客手段一流,还十分殷勤体贴,直接命人将东西送去姜府。 温摩带着姜知津离开得意楼,姜知津恋恋不舍地回望:“狮子头……” “别看了别看了,”温摩捧着他的脸,把他的头扳回来,“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 “比狮子头还好吃吗?” “嗯,应该是。” 这语气显然毫无说服力,姜知津一脸狐疑。 温摩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摸出两粒散碎银子,“姐姐没钱了。” 这点钱估计真的只能在得意楼吃碗货真价实的阳春面。 而且她记得进城之时,她看见过得意楼附近有一处摊子,专做蛇肉羹。 当时她还惊喜地向阿娘道:“原来京城也有蛇肉吃!” 阿娘皱眉:“京城人怎么会吃蛇肉?” 温摩当时还要指要阿娘看,但马车已经拐过弯,再也看不到了。 这会儿站在街头,她又一次陷入了人与车马的洪流里,丝毫想不起那处摊子在得意楼哪个方向,只记得那一片的房屋好像比较低矮,街道也比较拥挤,到处都是小摊小贩的叫卖声。 她把记得的描述给姜知津听,“你知道是哪儿吗?” 姜知津歪了歪头,很想说,我是个傻子啊姐姐,你这么指望一个傻子给你带路真的好吗? 这个时候他应该直接摇头说不知道,或者胡乱将她带到什么地方,都能允分展示出自己的傻子本色。 但她的眼睛明亮,眼底一片澄澈,没有他在别人眼中见惯的轻蔑、嘲讽以及恶意,那里头全是认真。 她是认认真真向他求教,哪怕他是个京城知名的傻子。 是装的吧? 不然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 但,装得可真像啊。那双眼睛像是清澈见底的湖泊,倒映出晴朗的天空,单只是这样看着,也让人心情无端地好起来。 “嗯,我知道!”姜知津露出灿烂的笑容。 他带她多穿了几条巷子,然后在那片区域附近低头发愁:“咦,我记得是这里呀!” 温摩举目四顾,在不远处看到了那面当初在马车上一晃而过的店招牌——王记肉羹。 “哈哈哈,就是这里!”温摩大笑着拉起姜知津的手,“津津真聪明!” 姜知津被她拉着,从小巷阴凉的阴影中,跑到大街明亮的阳光中。 她身上那件奇异的衣裳紧密地贴合出流畅的曲线,挺拔的肩,柔润的胸脯,纤细而清韧的腰肢……葱绿的锦缎在阳光下明亮到耀眼的程度,但比衣裳更耀眼的是她的笑容。 京城的贵女们,好像从来笑不到这样灿烂的程度。 她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告诫要笑不露齿,再长大些就知道笑容太大一则失仪,二则容易长皱纹,她们认为轻抿浅笑才是最优雅、最动人、最合适的。 长到二十一岁,才知道女孩子原来会为了一顿肉羹大笑着一路狂奔,也算是长见识了。 看着这样的笑容,姜知津心里也莫名变得松快起来,一直翘着的嘴角微微上扬,正要勾勒出一道更深的笑意,忽地,眼角余光瞥见身后有道身影,在他回头的那一瞬,倏然消失。 这种感觉太熟悉了。 自从七岁之后,就如影随行。 是姜知泽的人。 他的目光再度落在温摩的脸上,温摩开心地回望他。 他脸上也带着笑容,只是这笑容不再是方才如泉水般涌现的那一抹,而是回到了他一贯的笑。 天真而明媚,像一只完美无瑕的面具。 铺子不大,只有三张桌子,挤在狭小的铺子里,桌子已经看不出本来是什么木料,统一地变成暗红色泽,泛着一层油光。 上好的木料保养得宜,确实会有一层油光,姜知津头一回来这种地方,就犯了一个错误,心想这店虽小,木头却还不错,因此还上手抚了一把。 然后,一股油腻的手感从指尖传来,他整片后脊都颤了一下,连忙掏出帕子把手擦了一遍又一遍,还是觉得指尖粘腻,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温摩则是长腿一迈就去了厨房,姜知津听到她问:“老板有蛇吗?” “有!姑娘你好口福,我清早才出城捉的菜花蛇,你看,少说有四斤重!” 四斤重的蛇……姜知津擦手的动作都顿了一下,若是放在京城贵女面前,贵女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晕倒,倒下之前还要先发出一声尖叫。 温摩也叫了一声,不过声音里全是快活:“好好好!我全要了,一半炖肉羹,一半拿来烤,多多地放辣子。有酒么?吃这个必须配酒!” 老板哈哈笑:“姑娘是个懂行的。”一面扬声唤妻子打酒。 温摩搓搓手坐下来,一脸兴奋,忽见姜知津还在擦手,手上的皮肤都快擦红了:“怎么了?” 姜知津苦着脸道:“太油了,好难受,我要回去洗手,母亲说沾上油,一定要用香胰子才洗得下来。” 温摩想了想,从后厨抓了把东西出来,道:“伸手。” 姜知津迟疑:“是什么?” “草木灰,虽然没有胰子香,一样可以去油。” 姜知津一脸嫌弃:“脏。” “你要脏还是要油?” “都不想要。” 温摩瞪着他,“你讲讲道理,我总不能为了带你回去洗个手就不吃了吧?你知道我出来一趟有多不容易吗?等咱们成了亲,你们姜家的规矩更大,下次我还不知什么时候能吃上呢!你乖乖的,除非天上下刀子,否则姐姐我是不会走的。” 姜知津委委屈屈地:“哦。” “手伸出来。” 姜知津乖乖伸手。 温摩舀了一瓢水,先替姜知津把手打湿,然后用草木灰搓了搓,再用清水递他冲洗干净。 草木灰覆在肌肤上的一刹那,姜知津的脸差点绷不住,几乎想夺手而逃。 但奇异地,那看上去黑灰一片的恶心东西轻易带走了指尖上残存的油垢,清水冲洗过后的手重新洁净起来。 温摩拿衣摆给他把手上的水擦干,道:“灰是世上最干净的东西,不管好的坏的,烧净了之后全是灰。在我们仡族,初生的婴儿要用草木灰洗澡,人死之后也要烧成灰,灵魂才能升入天界,灰烬是世界的本初,一切皆自灰烬中诞生,又在灰烬中结束……” 她的手顿了顿,想到了上一世她化为灰烬的结果。 “哎呀什么人呐!混闯什么?”老板的妻子在后厨骂道。 “对不住,走错门了。”有人飞快地道。 店铺小,声音悉传到前面来。 后厨通着院子和柴房,大约是有人想从后面蹿近路,所以惹得老板妻子不快,并且在后头跟老板嘀嘀咕咕要把院门封了,老板嘴里“嗯嗯嗯”应着,很快便端着一大盘烤好的蛇肉上来。 蛇肉切作均匀小段,每一段都烤得金黄酥脆,裹着一身的蜜油,香气扑鼻。 什么上辈子的苦楚顿时飞到了九霄去云外,温摩操起筷子就要去挟。 姜知津忽然按住她的手。 温摩一呆:“干嘛?” 姜知津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点过了,笑道:“姐姐,这里的筷子不干净,我给你擦一擦。” 就在他用手帕擦筷子的时候,温摩已经另取了一双,哈哈笑道:“津津爱干净,姐姐爱吃的!津津啊,姐姐教你,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烤肉刚上桌的时候最好吃,快来!” 一面说,一面已经挟起一筷往嘴里送。 姜知津脸上还保持着笑容,但嘴角已经绷紧。 毫无疑问,那个去后厨的人,是姜知泽的人。 肉里被下毒了。 她知道吗? 她是姜知泽的人,姜知泽会连她一起毒杀吗? 还是说,她不知道,姜知泽要用她的命来试探他是真傻还是假傻? 她是弃子,还是帮凶? 姜知津只觉得周遭的一切都被放慢。 只有那块金黄的蛇肉,被筷子送到了温摩的嘴边。 ※※※※※※※※※※※※※※※※※※※※ 感谢在2020-06-23 11:59:30~2020-06-30 11:27:0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灬羽痕灬 7个;□□不熊、33039544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灬羽痕灬 20瓶;leo.莹火虫、□□不熊、旧时鸢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九 南疆多虫蛇,蛇肉细嫩且有韧劲,无论是炖是炒是烤,都是绝顶美味,仡族家家户户都爱吃。 来京城之后,温摩再没吃过这种美味了。 上一世,阿娘和古夫人商议婚宴单子的时候,温摩提议一下要不要加道蛇羹,那可是南疆待客的大菜,结果古夫人脸色一白,温如更是惊诧地指着她:“什、什么?蛇?!娘,你听到她说什么了吗?!她吃蛇!” 温摩:“……” 后来她才知道京城贵女别说吃蛇了,听见一个“蛇”字都要花容失色,不失色就不够尊贵不够娇弱不够闺秀。 所以温摩到底没吃成。 现在,肉就在面前,炙烤恰到好处,可以想见定然是外酥里嫩,且加了香料和蜂蜜,油汪汪看着就勾人。 温摩“啊呜”一口,却咬了个空。 姜知津一把拍开了她的筷子,那块肉掉在地上,姜知津摇头:“姐姐,不要吃蛇!我害怕!” 温摩耐着性子:“蛇肉也是肉,有什么好怕的?” “我怕,我不要吃蛇,我不要!”姜知津一脸恐慌,起身往外跑。 他脑袋虽然不好使,但身高腿长的,三两步就去得远了。 温摩可不想再让得意楼找人,恨恨骂了一声,扔下银子追了出去。 “你给我站住!”温摩一面追,一面骂,“再不站住,我就要揍你了!” “我不要!我不要!” 姜知津也不知是被蛇肉吓傻了还是被她的话吓傻了,跑得更快了。 他横冲直撞,不知撞翻了多少摊子,所过之处鸡飞狗跳,小贩们骂骂咧咧,追追打打,声势十分浩大。 温摩暗暗骂了几句,这要是达禾,她非好好抽他一顿不可。 就在她快要追上的时候,姜知津一闪身,进了一家院子。 温摩待要追上去,院内却有两个人拦住了她,一名浓妆艳抹的妇人道:“姑娘,你来错地方了吧?” “我来找人的!”温摩道,“我夫君刚才进去了!” 妇人拿帕子掩嘴笑:“那对不住,若是人人都来我这里找夫君,我的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这间院子花木葱郁,布置得十分精美,空气中浮动着奇异的香气,像是酒香,又像是脂粉香。 屋舍也是十分华美,朱楼绣户后面,隐隐有美丽的女子们望过来。 温摩:“……” 她好像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 据说平江流过这里,都会变成胭脂色。 这里有最美的姑娘,最悦耳的丝竹,最动人的歌舞,也有最出色的才子,最豪爽的游侠。 这里是平京北里,乐坊云集之地。 上一世出嫁前,温摩像所有待嫁的贵女一样,接受成为新妇的教导,其中就有一条,若是夫君去北里,妻子应该怎么办? 去北里找别的女人? 可以啊,但是已经找了别的女人,她这里就永远不再有他的位置了。 这是温摩的答案。仡族男女走婚,情缘淡去的事情也是常有,有人会先说明白,再结新欢,有人是结了新欢,再来说明白。但其实说不说都不重要,一旦看到对方换了人,这段感情自然就干脆利落地结束了。 但教习嬷嬷的标准答案是:妻子应该检讨自己,是不是自己容貌不够美丽,性情不够温柔,或是才情有失,或是对夫君不够温柔,才让夫君要去外面寻找温柔乡。 所以家中若是宽裕,妻子应该将夫君喜欢的女子接回来,一来让夫君不必留连乐坊,二来也给自己挣下贤良的声名,一举两得。 若是不宽裕,无法接人回来,妻子也该好好修饰容颜,打理家务,将家中治理得井井有条,让夫君没有后顾之忧,并且有朝一日,夫君一定会发现妻子的苦心,到时浪子回头千金不换,两人和和美美到白头。 温摩当时听完之后,心情十分复杂,处于有许多脏话要讲但又讲不出来的程度。 阿娘听了却是十分感慨:“原来这便是中原女子。我总算知道夫人为什么会派人去南疆了。” 温岚当初离开的时候,阿娘还不知道自己有孕,这么多年来虽是一心盼望温岚能回头来接她们母女,但真正做这件事的却是古夫人。 阿娘从此对古夫人感恩戴德,死心塌地。 “放心吧我不拦着你做生意。”温摩心说要不是我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还能帮衬你的生意,“我夫君脑子不大好使,身边没人不行。” 妇人咯咯笑:“请放心,我这里最不缺的就是人了,定会将您的夫君照顾得好好的……” 背后烟尘滚滚,那帮要赔东西赔钱的债主们眼看就要追上来了,温摩可没钱赔,她一急之下把刀拔了出来:“给我让开!” 妇人脸色一变,两边正是剑拔弩张要动手,一名丫环从楼内出来,道:“是温大小姐吗?我家姑娘有请。” 在债主们涌上来之前,温摩迅速闪了进去。 “出来!” “赔钱!” “快赔钱啊!” 债主们被挡面门外,群情涌动。 * 不远处,徐广抱臂而立,和一名戴斗笠的黑衣人看着这一幕。 “徐先生,现在怎么办?”黑衣人问,“难得一次他没带护卫,要不……” “事情都到这么大了,难道还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 “不过,公子说过要那温大小姐,徐先生还要在蛇肉里下毒,若是她真的中毒而亡,公子只怕会不高兴。” “公子要留她,只不过是想得个玩意儿,可如果她能吃下那块肉,姜知津便也会跟着吃,到时毒发身亡,公子便可以得到整个姜家,你说,是一个玩意儿重要,还是一个姜家重要?” 他的声音细细森森的,黑衣人微微一颤,“先生说得有理。” 徐广眯起了眼,望向乐坊飞翘的屋檐:“姜知津,运气可真是好……” 他在肉里下的是剧毒,只要吃上一口,便是神仙也难救。 可没想到那傻子怕蛇,一口没吃就吓跑了。 * 很久之后,温摩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宁心儿的场景。 宁心儿的屋子在乐坊最高最华丽的一栋小楼上,春天午后的阳光慵慵懒懒地洒下来,她整个人倚在窗下的矮榻上,那身姿比阳光还要慵懒几分,身形如起伏的山峦,腰线是一道极低的山谷,仿佛一掐就能断。 温摩几乎是用赞叹的眼神看着她,太美了。仡族女子以刚强骁勇为美,京城女子以文秀纤弱为美,宁心儿的美却是另外一种,柔情似水,却又柔而不弱,真的能让人心甘情愿溺毙其中。 原来女伎这么美! 她要是男人,她要天天往乐坊跑啊!! 后来温摩才知道,并不是所有女伎都能有宁心儿这种姿色,宁心儿是花榜魁首,乐坊第一女伎,寻常达官贵人千金也难求得一见。 这样的眼神比什么夸赞都来得真挚,宁心儿毫无疑问地感受到了,她慢慢坐起身子,眼波里像是含着三分醉意,外加三分笑意:“你便是二公子的未婚妻?” “嗯。”温摩点头,“他人呢?” “在沐浴。”宁心儿道,“哎哟,那一身又是菜叶子,又是泥点子,你们做了什么?” 温摩客观地描述:“他砸了一条街的摊子,现在苦主还在外面呢。” 小老百姓讨个生活也不容易,也许一家老小还指着今天的收入吃饭呢,一会儿她得让姜知津赔他们钱…… 这念头还没转完,就见宁心儿一挥手,丫环拿起一只钱袋子下楼去了。 这里视野极好,能看见丫环一径出了庭院,在院门口散了银子,每一份给的定然不少,因为那些苦主最后走的时候还有好几个捉作揖鞠躬的。 温摩再望向宁心儿的仰慕又多了一层,生得这样美丽,出手还这么大方!这位小姐姐放在仡族也是个万人迷啊! 宁心儿笑道:“乐坊是姜家的生意,替二公子还钱,是可以走公账的。” “这家乐坊是姜家开的?”温摩吃了一惊。 “岂止这家?北里的乐坊,不管坊主是谁,背后定然有姜家的一份。”宁心儿懒洋洋道,“据说从前有一代姜家家主娶了一位乐坊坊主为妻,自那以后,全北里的乐坊就都姓姜了。你是他的未婚妻,连这都不知道么?” 最后一句话里,温摩敏锐地感觉出了微微一丝敌意。 据说也有许多妻子,虽然经受过婚前嬷嬷的教导,但婚后上乐坊抓人仍是毫不含糊,又打又骂,战斗力十足,只是多半是打骂那个好端端待在乐坊做生意的女伎,而不是自家那个长了两条腿自己快快活活非要跑来的夫君。 “你放心,就算成了婚,津津要来我也绝不拦着,不会妨碍你们。”温摩道。 她的目标是杀姜知泽报仇,姜二夫人的身份,只不过报仇的工具罢了,一旦杀了姜知泽,她立马回南疆。 她不是温大小姐,也不是姜二夫人。 她是温摩。 只是温摩。 温摩说得这么直接,宁心儿倒是有点意外,然而不等她意外完,温摩又问了:“那个,我就有点好奇哈,津津是个傻子,脑子不大好,床上那件事,他做得来么?” 刚刚披上衣裳从里间走出来的姜知津:“……” ※※※※※※※※※※※※※※※※※※※※ 抱歉今天晚了 十 饶是见惯风月的宁心儿,也被这句话问怔了。 “哪件事?”姜知津出声。 温摩回头,就见姜知津问得一脸天真,眸子澄明,只有心地单纯的孩子,才有这样干净的眼神。温摩顿时有几分心虚,“轭……我就是问问宁姑娘,你晚上睡觉乖不乖。” 姜知津点点头:“我很乖的。” “是啊,二公子最乖了,每次来都是安安静静上床,乖乖一觉到天亮呢。”宁心儿抿嘴笑道,“要是不踢被子就更好了。” 姜知津一脸羞惭:“等我……等我再长大一点,我就不踢了。” 温摩觉得自己真的太禽兽了。 哪怕他长得这样高大,可论心智,他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啊,她想什么呢! 姜知津道:“阿摩姐姐你饿不饿?我饿了。” 温摩的肚子咕地一声,代她回答:饿,快饿死了好吗?! 温摩的原计划出去趟得意楼,然后吃个蛇肉,就麻溜回家去,越是盛大的宴席越是漫长,贵人们一边吃饭一边看戏,能吃上一两个时辰,她回去说不定还能赶上散场。 可现在一跑跑这么远,哪怕是插上翅膀飞回去也来不及了。 宁心儿命人传了一桌客馔,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温摩大马金刀一坐,据案大嚼。 终于不用在教习嬷嬷的监视下夹紧胳膊捧着碗、把一口饭分成十口慢慢嚼,温摩只觉得浑身舒坦,问道:“阿宁啊,有酒么?越烈越好。” 宁心儿正带着几名丫环服侍姜知津吃饭,打发人去取酒:“拿一坛冰雪烧来。” 好家伙,温摩这才知道姜家二公子吃饭的气派,总共得有七八个人围绕,吹汤的吹汤、挟菜的挟菜、剔骨的剔骨、捧茶的捧茶……还专门有个人剥果子。 姜知津还一脸嫌弃,这不乐意吃,那不乐意吃。 这孩子被宠坏了啊……温摩叹息地想,换作是她来带,直接饿他个两天,看他吃不吃。 温摩对冰雪烧是闻名已久,上一世,不管在温家还是在姜家,若有人在席上醉倒撒酒疯,那多半和冰雪烧有关。 据说冰雪烧原是扬州一家酒馆所酿,后来才风靡京城,以“入口凉如冰晶,入腹暖如烈焰”而得名,据说还有不少诗人为它写了许多诗。 这种酒极烈,多半只有资深酒鬼才敢喝,一般人想去尝试,多半要被视为自不量力。身为一个努力学习女则的闺秀,温摩别说喝,连闻都没有闻过。 下人抱了一整坛酒上来。 姜知津看了宁心儿一眼。 温摩是偷跑出来的,到时候要是烂醉如泥,怎么回去? 宁心儿眼观鼻鼻观心,一脸无辜——是她自己要烈酒的哦。 温摩拍开泥封,先深深闻了口——唔,香! 然后抱起酒坛,如长鲸吸水,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姜知津和宁心儿都瞪大了眼睛,一屋子的丫环下人也都看呆了。 温摩一口气喝了小半坛,然后长舒一口气。 果然是清甜甘冽,洁如冰雪,只是比起南疆的重阳酒,还差着点儿意思。 传闻果然不可尽信啊。 她放下酒坛才发现自己震惊了全场,讶然问:“怎么了?”略一思索一下,“这酒很贵吧?能记姜家账上吗?” * 如此一耽搁,回到温家时已经快到黄昏,晚宴都要开始了。 温摩原打算再翻墙回去,哪知刚走进巷子,就看到了一条人影守在墙边。 张伯。 “到底是怎么回事?!” 两人被带到书房,温岚眉头紧皱,已经攒了一肚子火气,“你们怎么说也不说一声就走?去了哪里?!” 古夫人也道:“唉,你们才定亲,就这么一起出门,是要惹人笑话的呀。” 阿娘急得要掉泪:“是我没教好阿摩,她不知道这种规矩,我一定会好好教她的……” 姜知津紧紧地抓着温摩的衣袖,好像随时都会哭出来,“呜呜呜伯伯你别生气,有坏人追我们,我们跑啊跑啊跑,跑了好远好远……” 温岚吃惊:“什么坏人?” 姜知津慌乱摇头:“他们追我们,要抓我们……” 温岚道:“阿摩,你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温摩正想不到什么借口,姜知津倒是给她很好的灵感,她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好端端在院子里,二公子大概是在后院走错了路,进了我的院门,然后就有一群黑衣人跳进来,将我俩绑走,我俩好不容易半路逃脱,躲进了乐坊才得以脱身。” “黑衣人?”温岚眉毛皱得更紧了,眉心勾起一道深深的竖纹,“他们追的是你,还是二公子?” 温摩道:“好像是追津津,我只是附带的,父亲,您说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有人追杀津津?会是什么人?”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心跳微微加快。温岚是羽林卫大将军,手底下也有不少能人,如果能借助温岚的力量,对付姜知泽就更有把握了。 “此事非同小可,我会与昭王商议。你跟我说说那群黑衣人大概是什么路数,使什么兵器,说了什么?” 这个答案对温摩来说是现成的,她把那日在水边遇到的黑衣人描述了一遍。 期间她分了一点神去照看姜知津,生怕姜知津童言无忌,一不小心就把大实话说出来,好在姜知津此时正被书案上的那排毛笔吸引了注意力,拿镇纸将毛笔拨来拨去,玩得甚是得趣。 温岚听完,面色深沉。 温摩也不再追问。父亲能有今日的地位,不可能单只凭一时血气之勇,伴君如伴虎,他能在皇帝身边这么久,城府定然也颇为深沉。 阿娘忧心道:“怎么还有这种事?姜家的人,也有人敢动?阿摩,以后你可得管好二公子,你们最好少出门。” 温摩乖乖道:“是。” 古夫人道:“这次也不是阿摩要出门,是人家找上门呀。侯爷,家里的守卫须得再加紧防范,这种事情可不能再有第二次了。” 温摩在肚子里叹了口气——看来下次很难再混出去了。 温岚答应着,让古夫人等下去,并让人把姜知津送回席上,温摩正要一道离开,温岚道:“阿摩,你留下。” 姜知津原本已经走在前头了,回来拉着温摩的衣袖:“阿摩姐姐,你陪我去吃饭吧。” 温摩道:“姐姐有事,你去找你舅舅昭王吧。” 姜知津道:“我不,我就要阿摩姐姐,我最喜欢阿摩姐姐。” 古夫人微微一笑:“虽是出了点事,但看起来这两个孩子感情倒是更好了。” 温岚的面色也温和了一些,温和地让姜知津离开,姜知津这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书房内只剩下父女俩。 温岚一时没有开口,屋子里里静了片刻,温摩照嬷嬷的教导低着头,忽地温岚的声音响在头顶:“阿摩,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温摩一惊,脸上疑惑道:“我不是说了么?” “你还想骗我?”温岚沉声道,“墙边的枝桠上有你两人的足印,你们是自己爬墙出去的。” “……”温摩重新低下头,只好把锅往姜知津头上甩,“是津津要我带他出去玩。” “那黑衣人是怎么回事?你们当真遇到了么?” 温摩迅速回顾一下自己的谎言,随即找到了一个大大的漏洞——他们去乐坊避难,乐坊云集之处皆是繁华之地,黑衣人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一路紧追不舍?不说乐坊都是姜家的生意,自然会出面救自家二公子,就是巡街的捕快看见也不会坐视不管。 “我们翻墙出去,就在外面的小巷里遇见了黑衣人,他们把我们抓上马车,后来我带着津津逃离,故意打翻了许多摊子,专往热闹的地方跑,那群黑衣人才不敢追了。” 温摩说着这些的时候,恍惚间有一个想法——打翻摊子,跑向热闹的地方,这都是姜知津做的,他难道也是为了甩脱什么人么?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被她甩开了,她怎么能怀疑津津?他只是个单纯的孩子! 这番说辞较为缜密,温岚点点头,负手踱了个来回,开口道:“阿摩,越大的世家,水越深,里头的情形越复杂。你嫁进姜家之后,千万要谨言慎行,不可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像今日,若不是你们自己出去,那些人也找不上你们。” 温摩乖乖道:“是。” “我知道你在南疆长大,对京城的种种规矩都不习惯,但既然来到了京城,只有适应这里的规矩,你才能好好活下去。”温岚语重心长,“去祠堂把《女则》抄一遍,不抄完不许出来。” “又抄?!”温摩苦着脸,脱口而出。 温岚疑惑:“你抄过?” 温摩总不能说自己上一世抄过,只道:“我最怕写字,所以,梦见过自己抄女则。”她朝温岚行了一礼,“那女儿去抄了。” 温岚看着她的背影,脸上露出几分柔软神情。 梦里的事也当真,真是个孩子。 他随即叹息起来,这样的孩子气可没办法在姜家站稳脚跟啊。 还有那黑衣人…… 温岚在书案后坐下,眉头皱起,陷下了沉思。 * 温摩讨厌祠堂。 仡族人不起墓,没有墓碑,也没有灵位,死后便化为灰烬消失在大地上,从此只存在于亲人心中,在年节时才会祭祀。 中原却是把这些木牌当作死去的亲人,长年地供奉香火。 温摩也讨厌写字。 虽然是从小就学,但她向来是能逃就逃,所以长到现在,一手字依然是歪东倒西,乱七八糟。 温岚还派了两个丫环在门口守着她,隔着一扇门,丫环们的声音隐约传来:“听说是喝醉了……” “哎呀,定亲当日,未婚夫妻就一道出门,真是笑死人了,现在竟然还要留下来过夜……” “一个傻子,一个蛮子,倒也般配……” 这种背后嚼舌根的,也非常讨厌。 温摩侧着耳朵,提着笔,心中转着念头,想着怎么收拾这两个丫环,忽然窗上“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人跳了进来。 十一 这人落地的姿势相当不敏捷,直接扑到了温摩脚下。 且动静太大,门外的丫环都听见了。 “什么声音?”她们推开门。 温摩一脚把人踹进了桌底下,深蓝色桌布直垂下来,挡住了丫环们的视线。 “风把窗子吹开了。”温摩坐在桌前,认认真真抄女则,“快关上。” “没风啊,怎么就开了?”丫环们嘀咕着,关上窗子,带上门出去。 温摩的裙摆被扯得动了动,一颗脑袋从桌子底下探出来,姜知津低声唤:“阿摩姐姐……” 他的发丝虽有些松散,但笑容明媚,眼睛闪闪发光,温摩只觉得昏暗的祠堂顿时明亮多了。 温摩瞧了瞧门上方向,扔下笔,钻进书桌底下,声音压得轻轻的:“你怎么来了?” “我想你了。”姜知津眸子漆黑,认真地说。 温摩笑了。他长得这样好看,嘴又这样甜,得亏知道他是个傻子,不然真的很少有人抵挡得住。 姜知津知道她不信。 他很早就发现了,有时候越是说实话,人们越不会信。 与温岚交好的多是武将,酒量都不差,于是今天的晚宴上,下人搬上了一坛冰雪烧。 武将们用海碗喝酒,在客人们啧啧赞叹声里,大约都觉得自己是海量,因此越发豪爽,喝得越快。 已经见过有人对着酒坛直接喝的姜知津,心里头轻轻“呵”了一下。 温摩喝酒的样子宛然便在眼前:她捧着老大的酒坛,手臂看起来明明那样纤细,却十分有力,酒坛稳稳地,半点也没有洒出来,不像这些人,喝半碗洒半碗,形同儿戏。 温摩放下酒坛的时候,衣襟上干干净净,只有嘴唇上有一抹湿亮,衬得唇色分外红润。 笙歌悠扬,欢闹声声,姜知津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这种跳动非常迅疾,非常猛烈,像一只巨大的手掌从他的神魂之上抚过,转即又消失了踪影,只留给他一种非常陌生的感觉,好像有点空虚,有点寂寞。 他当了这么多年傻子,早就习惯躲在躯壳后面用另一双眼睛看世人。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醒我独睡。 孤独么?孤独。寂寞么?有什么好寂寞?尘世如戏台,他人全是戏台上的戏子,他是自在的看客,看戏看得有趣极了,寂寞个什么鬼? 可那一刻,这种从未有过的情绪被唤醒,让他忽然也想喝一碗冰雪烧。 不用他开口,那帮灌了两碗酒便已经眼睛发直的武将们找到了他,笑嘻嘻跟他敬酒。 他知道其中有几个是姜知泽的人,大约是想让他在酒席上出丑。 他笑得比他们还要开心,接过了一碗,然后咕咚咕咚一口喝完。 然后在大家的叫好声里,往案上一趴,脑袋一歪,睡着了。 按照礼俗,从定亲到成婚这段日子里,男方与女方理应将彼此之间的接触减少到无,男方绝没有留宿的先例,但人已经醉成这样,也不好硬抬回去,温岚忙命人扶姜知津到客房休息。 客房中,下人带上房门出去。 原本已经醉死过去的姜知津睁开眼睛,眼神清明澄澈,没有一丝醉意:“无命。” 屋内无声无息多了一条人影。 “去厨房给我偷一只烧鸡。” 这大约是无命一生之中收到的最荒谬的命令,他冷峻的面庞头一次出现了名为“惊异”的情绪,“你真喝醉了?” “让你去你就去,什么时候这么多话了?”姜知津坐起来,感觉到自己两颊在发烫,唔,温摩喝完酒可是脸不红气不喘,比起她,他的酒量还是差了些。 无命很快拿来了烧鸡,用油纸包得妥妥当当,姜知津对着镜子将自己的头发弄乱一些。 无命看了半天:“你到底要干什么?” “温岚没那么好糊弄,阿摩骗不过他,我得去看看她。” 无命呆滞了半晌:“……你不会真喜欢上她了吧?” “她是我未婚妻子,我不喜欢她,喜欢谁?”姜知津在镜子里对他微微一笑,笑得眉眼弯弯,人畜无害。 无命浑身一寒。当初他就是被这个笑容所欺骗,被哄得为他卖身效命的。 “她把有人追杀我的事告诉了温岚……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姜知津摸着下巴,“这对父女到底知不知道那是姜知泽的人?他们自己又是不是姜知泽的人?” 无命没有说话。 他早就习惯了。姜知津的询问从来不是为了从谁那里得到答案,只是自己跟自己对话。 姜知津推窗之前,已经在窗外站了有一会儿。 隔着窗缝,他看到温摩那双拿弓/弩、搬酒坛时都稳如磬石的手,握着一支小小毛笔打颤,抖吧抖吧半天才写好一个字,写完就像是用了千钧之力似地,要叹老长老长的一口气。 ……有点可爱。 他知道他是真的想她了。 京城这个大戏台,他已经看了许多年,戏子与篇目已经是千篇一律,听到上一句就知道下一句是什么,毫无惊喜。 但温摩不同。 她身上有股来自山林深处的、蛮横而天真的生命力,让这死气沉沉的戏台活泼了不少,他好像永远也猜不到她下一步要做什么。 比如现在。 “我听说你喝醉了?”桌子底下的空间狭小,两人已经是耳鬓厮磨,换任何一位贵女,大概已对羞得满面通红,但温摩还凑得更近了一点,吸了吸鼻子,“唔,冰雪烧?” “我喝了一点点,开始有点头晕,现在已经好了。”烛光昏黄,她的唇色好像更红了一些,姜知津强迫自己的视线不要一直落在上面,掏出那只烧鸡,“我听他们说姐姐被关起来了,我怕你没饭吃,肚子饿。” “我是被罚抄书,不是被罚饿肚子啊,已经过吃过了。”温摩笑着接过去,“不过今晚是抄不完了,正好给我当夜点心。谢谢津津。” “真好啊,被关起来也不用饿肚子。”姜知津一脸羡慕。 温摩讶然:“难道你饿过?” “嗯!”姜知津用力点头,“好久好久以前,我发烧,一直发烧一直发烧,大家说我身上有不干净的东西,让我跪在祠堂里,不给我饭吃,我快饿死了,饿得肚子很痛的。” 温摩上一世嫁到姜家以后,和姜知津的接触不多,只是在下人的嘴里听说过一些他的事。 听说他三岁即可诵诗,五岁开始作文,七岁同翰林院学士讲经,是个罕见的天才。因此哪怕家主和公主感情并不怎么好,对他还是十分疼爱。 只可惜,七岁那年家主去世,姜知津也随之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姜家延医问药,求僧访道,什么法子都试遍了,最后虽然烧退了,但人已经傻了。 把一个生病的七岁小孩关进祠堂不给饭吃,估计是姜知泽的手笔。 昔日光芒四射的天才已经变成了傻子,按说已经不会再威胁到姜知泽的地位,不知道为什么姜知泽还是不肯放过他。 “没事了,你现在有我了。”温摩轻声道,“我会保护你,不会再让别人伤害你。” 我会杀了那个人,给你一个安稳的世界。 温摩的眼眸很黑,黑到发亮。 发丝有些蓬乱,额前的头发细碎,微微卷起,为她坚毅的神情添上了几分稚气。 这一瞬,姜知津不想怀疑她。 他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目光,真挚、诚恳、直白,仿佛直接从心中照射出来。 他曾经很讨厌祠堂,因为它深长幽暗,一排排灵位像无声的坟墓,可此时却觉得那些灵位是无言的先人,无声地注视着他们。 “姐姐,你那天为什么要爬到我的床上?”姜知津的语气天真,声音却有一丝发紧。 “嗐,都是误会,我原本只是想……”温摩说到这里顿住了,烦恼地叹了口气,“算了,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总之姐姐我有苦衷,真不是去睡你的。” “姐姐要是不想跟我成亲,我去退婚吧?”姜知津可怜兮兮道。 温摩笑了,拍拍他的脑袋:“我没有不愿意,我很愿意。嫁给你,我就能做成我要做的事。” 姜知津歪着脑袋:“姐姐要做什么?” 温摩在唇间竖起一根手指:“嘘,秘密。” 姜知津垂下眼睛:“嗯。” 有秘密啊…… 虽然有点失望,但,有秘密,不是更有趣么? 温摩道:“多谢你的鸡,你快回去吧,我还得抄书呢。” 姜知津乖乖站起来,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了桌上的字。 嗯……每一个字都歪东倒西,曲里拐弯,难看到了某种境界。 温摩也叹息:“唉,我字丑。” 姜知津心说可不,丑得千姿百态,别出心裁,一般人丑不成这样。 “我也会写。”姜知津拿起笔,“唰唰唰”便写了几个,温摩一看,眼睛一亮。 我的娘,这字丑得,跟她有得一拼! 姜知津搁下笔便要走,温摩一把拉住了他:“好津津,求你别走,快来帮我抄书!” 姜知津露出了为难的神色,温摩立马动之以情,诱之以利:“好津津,我手都抄疼了,你要是不帮我,我抄断了手怎么办?嗯,你要肯帮我的话,我送你一百只糖人!” 姜知津想了想:“要大老虎。” “嗯嗯嗯,大老虎!” “一百只。” “好的!一百只!” 姜知津再次陷入了沉思,开始扳起手指头数数,“白天姐姐还欠我一百只……” 温摩连忙按住他的手,把笔塞给他,“知道了,两百只!” 姜知津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温摩看着这笑,只觉得心都要化了。 多好的孩子啊! ※※※※※※※※※※※※※※※※※※※※ 嘤嘤嘤,最近老赶不上11:00更新,我们换个时间吧,以后晚上21:00更新。 十二 有人帮忙抄书,温摩从袖中摸出一支短笛。 笛子只有五寸来长,十分短小,温摩轻手轻脚地,将它插进门缝里。 姜知津瞧着她的动作,一脸好奇。 温摩露出一脸看好戏的表情,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风不大,但祠堂宽阔,一缕风经过门缝,吹进堂内。 “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门外的丫环忽然问同伴。 “没有呀……”同伴还没说完,就“咦”了一声。 风中确实多了一点声音。 像人的吸气声,就贴在耳边,“咻——咻——”,忽轻忽重,忽长忽短。 两个丫环屏住呼吸,仔细聆听。 声音一直在,咻……咻……像是有个看不见的人影在她们耳边不停吸气。 两人面面相觑,脸色煞白。 闹鬼?! 强忍住已经冲到了嗓子眼儿的一声尖叫,两人撒腿就跑,年纪大点儿的那个稍微镇定一点,停下来朝门内喊道:“大、大小姐,厅上收席了要人收拾,我、我们去帮忙!” “嗯。”温摩闲闲地把笛子拔了下来,“去吧。” 两人跌跌撞撞,转瞬便跑得没影了。 “这是什么?”姜知津好奇地问。 “雷笛。”温摩道。 “跟雷弩一样?” “不是。这是用雷竹做的,雷竹么,就是一种细些的种子,笋特别好吃。” “阿摩姐姐你会吹曲子么?” “我阿祖很会,但我不会。”温摩笑道,“这个是在山林里打猎用的,大家散在各处找不到人,就吹笛为号,比如我就是三长两短,阿禾就是两短三长,各人有各人笛音,找起来人方便……” “阿禾是谁?” “他是我的小弟弟。”温摩说着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头发,“他和你一样乖。” 情不自禁又摸了几下,这头发顺滑如水,手感可比达禾好多了。 姜知津由她摸着,指着笛子道:“阿摩姐姐,我想要。” 这是温摩用惯了的,一时有点舍不得,但又一想,在京城不会打猎,完全用不着,回南疆要多少有多少,也不必在乎这一个。 “行,给你。”她将笛子塞到他手里,“保管好哦,这可是我很喜欢的。” “嗯!”姜知津点头,“我知道,这是定情信物。” 温摩失笑了:“你还知道定情信物啊?” 姜知津认真地点点头:“女孩子送给男孩子的,就是定情信物。” 温摩发现自己真的好喜欢看姜知津,他不拘做什么,说什么,她都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极佳,这大概就是美人的力量吧?她笑道:“那这么说,这只烧鸡就是你送我的定情信物?” 姜知津盯着那只烧鸡看了半晌,觉得“姜二公子送的定情信物是一只烧鸡 ”这一件事情实在有点难以接受。 他思索了一会儿,他撸起袖子,从手腕上解下一缕五彩细绳,绳子上坠着一只小小香包。 温摩见过这个,据说中原每年端午都会给小孩子挂五彩绳,做香包,祈平安。 阿娘在南疆时便也跟着人弄这些个,当然远比不上姜知津手里这个精致。 一般小孩子只有端午戴穿上,他时时刻刻都带在身边,显然是平乐长公主爱他如珍如宝,终年都想为他祈福。 “这也是我很喜欢的。”姜知津将五彩绳系上她的手腕,“姐姐也要保管好哦。” 微风拂过,灯火微微闪烁,温摩看看手上五彩绳,姜知津看看手里的笛子,在灯光下相似一笑。 他这个笑容明光灿烂,让温摩由衷觉得心里一阵温暖。 从上一世到这一世,这是她在京城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不是送给温家大小姐,也不是送家二夫人,而是送给温摩。 “……闹什么鬼?!还不就是你们偷懒?!” 温如的声音远远传来。 温摩立即道:“津津,快走。”扶着姜知津爬上窗子,问他:“记得回房间的路么?” 姜知津点头:“嗯!” “津津真聪明,”温摩道,“以后谁再说我家津津傻,我要打破他的狗头。” 姜知津快活地点头:“一起打!” 他的身影刚刚在夜色中消失,温摩还来不及关上窗子,房门就“砰”地一声被推开。 温如气势汹汹地走进来,身后跟着那两个脸色发白的丫环。 “鬼在哪里?!”温如喝骂,“连我娘的吩咐都不听,你们这个月的月例别想要了!” 又指着温摩道,“你这是干什么?想跳窗子逃走不成?我告诉你,这门婚事,你是成得也得,不成也得成!有这会儿想跳窗的,白天就别跟人家游街啊,现在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你跟那个傻子刚定亲就满大街乱逛,把我们温家的脸都丢尽了!” 温摩道:“这门婚事我挺愿意的,不想逃。” “那你开着窗子干什么?!” “里面闷得慌,我透透气。”温摩道,“父亲只是罚我抄书,没让我不透气吧?” “抄书便是抄书,谁许你开窗子的?”温如气势凌人,“抄书不能开窗子,这是规矩!” 温如对她的态度是始终如一,从前一世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想尽办法找她的碴。知道阿娘最在意自己不懂规矩,温如便事事都抬出规矩来吓唬阿娘。 偏阿娘一听规矩就腿软,由得温如说什么就是什么,还不让温摩顶嘴。 温摩一来为阿娘所阻,二来想着温如小她两岁,是妹妹,三来自己马上就要出嫁,在家的日子不多,因此温如一次又一次的挑衅,她上一世全都忍了。 但这一世…… “呛啷”,弯刀出鞘,搁在了温如的脖颈上。 温如后半截话全堵在了嗓子眼儿,眼睛暴突,眼珠子都快滚出来。 “好妹妹,你教了我这么多温家的规矩,我心中真是十分感激,我也教你一点仡族的规矩如何?” 温摩的声音不紧不慢,轻言细语,全身僵直,一步步后退,她便一步步逼近,将温如逼到了墙壁上,退无可退,“比如说,当我们仡族人要开窗透气的时候,如果有人不让,我们就让那个人断气。” 温如的声音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像猫儿一般尖细:“你、你敢?!” 温摩微微一笑:“我也不知道自己敢不敢,要不你来试试看?” 这个笑容锋利,温摩整个人就同此时抵在温如脖子上的弯刀一样冰冷。温如几乎有点认不出温摩了。这还是那个由着她欺负、不管怎么样都不会还口的温摩吗? “你、你——”温如素来占惯了上风,一时不肯嘴软,只抖了两个字出来,温摩冷冷一哼,弯刀迅速扬起,带起一抹寒光,猛地挥下。 “啊啊——”两个丫环尖叫。 “啊啊——”温如抱着脑袋贴墙蹲下。 “阿如!”门外传来古夫人一声尖叫。 她手里扶着傅嬷嬷,跟着温岚一道过来,阿娘也随行在侧,失声:“阿摩你在干什么?!” 刀尖堪堪在温如鼻尖前面停下,温如看着近在咫尺的刀尖,寒气仿佛一波波向她涌来,冻进了她的骨头里,她没办法动,只能尖叫:“啊啊啊……救命!救命!” 古夫人扑过来抱住温如,上下检视,待发现温如毫发无伤,方长出一口气:“阿摩,我知道你这妹子不懂事,着实是我管教不当,你是做姐姐的,教导她也是应当,只是她胆子小,你莫要拿刀吓唬她,可好?” “阿摩。”温岚眉头紧皱,“谁让你带刀的?” 阿娘急忙来夺温摩的刀,“说了让你把它扔了,怎么又带上了?还差点儿伤了你妹妹!你到底是怎么样?你可已经定了亲的人!” 温摩道:“阿娘,仡族人会走路就会拿刀,到死的那天也要和佩刀一起下葬,刀是我们的命,您忘了么?” “你不是仡族人,你是中原人,是温家人!”温摩手里的刀握得很紧,阿娘怎么也夺不下来,急得直掉泪,“这话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你这孩子怎么就是记不住?!” 不,作为中原人的温摩在京城活不下去,但作为仡族人的温摩,可以保护自己。 “父亲误会了,我的刀不会伤害真正的亲人。”温摩将已经抄好的一叠纸约交给温岚,“这是第一卷,剩下的我明天再来抄。” 她说着,走了出去。 “大小姐!”傅嬷嬷喝。 “阿摩!”阿娘也大声叫她。 但温摩就像没听见,头也没有回一下,手扶着刀,径自消失在夜色中。 “这孩子真是反了天了!”阿娘咬牙,向温岚道,“侯爷,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管教她……” 温岚抬起手,阻止她说下去。 他蹲下身,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 那样东西太小了,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那是,半只蚊子。 刚刚从温摩的刀锋上飘下来。 * 侯府客房。 桌上放着一只巴掌大的瓷盒,瓷盒里趴着一条小小的碧绿色虫子,虫子懒洋洋地掉转了一脑袋,冲向东南方。 “离开祠堂了。”无命坐在灯下,仔细观摩,“看样子是回了自己的房中。” 姜知津点点头:“看来是没事了。” 无命冷冷问:“你把香囊给了她,我以后怎么找你?” “放心啦,用不着几日,她就嫁到我身边来了,香囊还不是一道回来?” “希望这几日没有人刺杀你。”无命面无表情地道。 “那这几日就辛苦无命兄寸步不离我的左右,好好保护我哦。”姜知津倒在枕上,怡然地搁起了腿。 这是无命师门秘宝嗜香虫,每一只虫子只记一种独特的香味,永远都能辨识香味所在的方位,被用来追踪定位,最好不过。 接下来,就看看他的亲亲未婚妻会去哪里,会见什么人了。 会不会有姜知泽? 他很期待啊。 ※※※※※※※※※※※※※※※※※※※※ 定情信物交换达成!感情又深厚了一层呢(不是) emmmm……换到晚上更新有一丝丝不习惯,有一种断更的感觉…… 十三 抄完一本《女则》,婚期便到了。 温摩从一大早便起床梳妆打扮,头上盘着沉甸甸的发髻,再插上沉甸甸的发簪,一颗脑袋约有二十斤重,然后被扶出来,由温家一族远近亲眷添妆。 不管人们背地里怎么议论来自南疆的温摩,当着面大家还是客客气气地,一口一个“大小姐”,拿出来的礼物也要衬得上侯府大小姐的身份,务求不让姜家看轻。 这些都是由温摩带去姜家,温摩顶着沉重的脑袋收着礼物,盘算着将来能换多少银子上路。 一众亲眷所赠之物无不精致华美,然而古夫人拿来的匣子一打开,却把旁人的礼物都比了下去。 那是一整套累金攒珠红宝石首饰,从大簪到项链、从耳环到戒指、从手镯到禁步,无一不备,每一颗宝石皆有鸽子蛋大小,深深嵌在金红色丝缎中,耀眼生辉。 它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叹,亲手将它赠出的古夫人更是让人赞不绝口,人们道:“这样的东西,只怕宫里也找不出几件,夫人真是疼大小姐。” 傅嬷嬷不无得意:“这是我们夫人出嫁时,王妃给的,王妃说,这套首饰传下来有几百年了,还是开国的时候王府就得了,一代代传下来,传了多少年了……” 古夫人打断她,向温摩柔声道:“阿摩,这份东西确实贵重,过了今日,你便是姜家的二夫人,再贵重的东西你也配得起。来,我给你戴上。” 温摩上辈子已经震撼过了,这辈子能较为镇定面对这一大套珍宝,她甚至没有把颈子低过去由古夫人戴项链,因为她在等。 “娘!” 一声尖利的叫喊发自门外,温如不负温摩所望地出现了,她一脸的震惊,一脸的失望,一脸的愤怒,“娘你不是说过要把这套首饰给我的吗?!” 上一世,温如就是这般冲了出来,又哭又闹,还指着温摩的鼻子大骂:“南疆来的乡巴佬罢了,哪里配用这样的好东西?” 这一世,大约是前些天差点儿挨了温摩一刀,温如不敢骂了,但气恼忧愤一样也不少,古夫人温言相劝,怎么也哄不住,终于动怒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是定要让亲戚们笑话吗?!”说着,扬起手来便要打。 温摩看了阿娘一眼。 阿娘已经一脸着急,正要上前拉住古夫人。 上一世,就是阿娘劝住了古夫人,然后命温摩将首饰还给古夫人,两人你推我让,亲戚们一边看热闹,一边在口里称赞两位都十分贤良。 这会儿,温摩悄悄儿伸出一条腿,正要去拉古夫人的阿娘绊了一下,险些摔倒。 温摩连忙扶住阿娘:“阿娘小心些!” 这么一打岔,阿娘没能拉住古夫人的手,那一记耳光响亮地落在了温如脸上。 温如不敢置信:“娘,是你说话不算数,你还打我?!” 古夫人被气得险些晕倒,阿娘忙推温摩,温摩不待她开口,喝一声:“阿如!” 温如给她一唤,捂着脸下意识后退一步。 “谁许你这样违逆母亲?”温摩喝道,“快给母样跪下认错,再敢违逆,小心我替母亲教训你。” 温如五官都在抽搐,整个人被两种情绪撕裂,一种是“你算老几你敢抢我的东西”,另一种是“呜呜我好怕怕我想回家”。 “阿摩……”阿娘刚开了个口,温摩低声道:“阿娘,你为了讨好别人,到底要牺牲我多少次?” 阿娘怔了一下,温摩的目光明亮而锋利,这样的眼神属于在南疆的温摩,来京城之后被阿娘再三劝说,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 “我是为了你好……”阿娘怔怔道,“这里是你的娘家,你总不能得罪了娘家人……” “真为我好,就少说两句。”温摩低声说完,抬高了一点音量,“阿娘,夫人心疼阿如,不肯严加管教,所以养得阿如如此娇纵不知规矩。我出嫁以后,你要多帮着夫人管教阿如,不能再让她这样在众人面前丢脸。” 那边古夫人已经握着绢子命傅嬷嬷带二小姐回房去,跟着又跟众亲眷赔礼,大家纷纷感慨,说古夫人宁愿亏待亲生女儿也不愿亏待庶出女儿,当真是举世罕有的好主母。 古夫人摇头道:“各位都是自家人,我也不怕各位笑话。我们原也没想到会攀上姜家这门亲事,姜家那边都是一双双富贵眼睛,若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陪过去,岂不叫人看轻了?” 说得一点也没错。 上一世温摩的陪嫁就是个笑话,姜家再低等的下人也敢拿这事来开玩笑。 温摩后来甚至想,这会不会古夫人演的一场戏?拿出贵重的首饰只是做个样子,最终温如出来闹了一场,东西还是给了自己的宝贝女儿。 现在看古夫人字字恳切,倒显得是她多心了。 她低下头,由古夫人将项链给她戴上。 古夫人含笑打量她:“我家阿摩生得真是美丽,将来定能讨得夫婿欢心,夫妻和美,白头到老。” 温摩深深行了一礼,道:“谢母亲。” “吉时到——”喜娘唱诺,“新人上轿——” 阿娘还有些怔怔的。 她一直在牺牲阿摩,去讨好别人吗? 那些是别人吗?那些人,是阿摩的父亲,阿摩的嫡母,阿摩的妹妹……她只是希望阿摩的棱角磨平一些,再磨平一些,这样,才能和大家好好相处。 盛装的温摩美丽极了,满头的珠翠也不能盖过她的容光,如果是在南疆,只有最英俊最勇武最聪慧的年轻人才有资格做她的新郎。 但在这里,她却要嫁给一个傻子。 即便姜知津出身高贵,相貌出众,都不能掩盖他是个傻子的事实。 喜娘抖开喜帕,轻轻为温摩盖上,温摩的脸被笼罩在绣着粉色牡丹的喜帕下,阿娘眼前只看得到一片艳红。 她一直按着阿摩听话,按着阿摩学规矩,按着阿摩嫁人,真的是为了阿摩好吗? 她由着阿摩被京城的规矩推着去嫁给一个傻子,她一句话也没有多说,为的不是阿摩,而是她自己,她只想阿摩乖乖的什么事情也不要折腾,不要让别人挑到错处,然后她就可以安安静静在侯府和温岚长相厮守。 她一直以来是打着为阿摩好的幌子为自己好! 喜娘扶着温摩迈过门槛,两名亲戚家的孩子充当金童玉女,为温摩牵着长长的裙裾。 “阿摩!” 阿娘忽然大喊一声,冲上去拉住温摩,“不要嫁,不要嫁!” 所有人都呆了呆。 古夫人笑道:“妹妹,就算再舍不得,女孩子也是要嫁人的啊。” “不,不要嫁,”阿娘眼中的泪水滚出来,“阿摩,这亲我们不成了!” 温摩抬手要掀起盖头,喜娘和古夫人连忙阻止她:“好孩子,这喜帕只有新郎才能掀起。” 但她们两个的力气哪里是温摩的对手,温摩轻轻松松就挣开了她们,在一片惊呼声中掀起了喜帕,看到了阿娘满是泪痕的脸,喉头微哽咽,“阿娘……” 古夫人急道:“快把喜帕放下!唉,要哭嫁也使得,可别误了吉时啊!” “我不能让阿摩嫁过去!”一直以来阿娘对古夫人都是俯首贴耳,这一次却是护在温摩面前,大声道,“我不能让我的女儿嫁给一个傻子!你们这里不能换丈夫,我不能让她跟一个傻子过一辈子!” “你——”古夫人又惊,又气,又急,“哎呀,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怎么给我来这一出?姜家的人都来迎亲了!” 温摩看着阿娘削瘦的双肩挡在自己身前,忽然就想起小时候第一次打猎,本来一直是追着一只兔子,冷不丁蹿出一头豹子,她吓得一动不敢动,那时,阿娘也是这样挡在她的身前。 她一直以为阿娘来京城之后就变了,原来没有。 阿娘就是她的阿娘,永远都是。 “阿娘……”温摩张开双臂,轻轻从后面抱住了她,“你放心,这一次我会嫁得好好的,绝不会有事。你在这里也要好好的,等回门的时候我就来看你。” 温摩说完,松开阿娘,放下喜帕。 阿娘怔怔站在原地,看着温摩在喜娘的搀扶下离去。 这一次? 为什么听上去,好像她已经嫁过一次? * 仡族的婚礼十分简单,一对男女发现心中只有彼此,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便会约定日期见过彼此的父母亲人,然后在天神的见证下结为夫妻,若是两家住得近,前后费时不会超过半个时辰。 京城的婚礼——尤其是贵人的婚礼,却是异常的漫长。 温摩被喜帕罩住了头脸,视野统共只剩喜帕底下一小块,整个人就成了喜娘手里的傀儡,喜娘让拜,她就拜,喜娘让跪,她就跪,好在有上一世拜堂的经验,倒也进行得十分顺利。 只是在夫妻对拜的时候,姜知津忽然嘻嘻一笑,道:“阿摩姐姐你盖着脸看得清么?” 抬手就要来掀喜帕,慌得一众人连忙去拉他,平乐长公主告诉他:“这是喜帕,得入了洞房才能掀。” 姜知津道:“那就洞房啊!” 平乐长公主道:“先吃酒,吃好酒,就能入酒房了。” 姜知津问:“吃什么酒?好吃么?” “好吃。”答话的是一个斯文清冷的声音,“今日席上什么酒都有,二弟想要哪一种?” 温摩的心中倏然一紧,袖中的手不自觉攥了起来。 姜知泽。 十四 红烛高烧,为屋内的一切都镀上一层温柔的红晕。 床是百子雕花拔步床,分三层,桌柜踏脚样样俱全,温摩坐在床上,只觉得里三重外三重,像一只巨大的笼子。 喜帕阻挡了视线,只瞧得见眼前方寸,但一间洞房里有什么,她上一世大约都知道,那时还有一丝紧张和期待,此时她心中毫无波澜,只想倒头睡一觉。 头上的发簪太重,若要卸了,喜娘定然会拦,温摩悄悄地拔了一支,又拔了一支,趁人不备,塞进被子里。 呼,脑袋总算轻松点了。 乐声与喧闹声远远地传来,像是隔了许多里地似的,屋子里悄然无声,喜娘丫环们屏气凝神,只听得一阵脚步声并说话声传来,温摩从里面听到了姜知津含含糊糊的一句:“……我没醉!” 喜娘连忙带着丫环迎上去,门一开,人与声响一下子涌了进来,扶人的扶人,捧衣的捧衣,斟菜的斟茶,道喜的道喜……屋子里一下子热闹起来,温摩只觉得身边的被褥一沉,姜知津被扶到了床上。 然后,一双靴子停在温摩的面前,一双手伸到了喜帕前。 这一幕太过熟悉,让温摩恍然觉得自己仿佛还在上一世的噩梦中。 她猛地侧身避开这双手。 “大公子!”喜娘忙笑道,“大公子莫不是也喝多了?喜帕只能由新郎来掀的!” “津弟醉了,我身为兄长,理应代劳。”姜知泽道。 “哎哟,哪有娶媳妇要兄长代劳的?”喜娘还要再说,姜知泽道,“津弟烂醉如泥,你们打算让新娘子在这里坐一夜么?” 喜娘迟疑一下。别说揭喜帕,多是新郎染病无法拜堂,由兄弟代劳,现在只是揭个喜帕,虽不大好,却也算不是太坏规矩。 “坐一夜就坐一夜。”温摩的声音微微发紧,“我的喜帕绝不会让我夫君之外的人来揭。兄长请自重。” 新娘子亲自开口,姜知泽倒不好动手了,他微微一笑:“弟妹勿要多心。津弟与常人有些不同,我这个当哥哥的,从前诸事都要帮着他,帮惯了。” “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温摩拍拍姜知津的脸,摇摇姜知津,“津津,醒醒,你再不醒,你家娘子的喜帕要给旁人掀了。” 在喜帕掀开之前,新娘子就宛如一件被封印的神物,一声儿不声出,一丝儿不能动。喜娘主持过多桩婚事,头一款遇见温摩这样的新娘,心想还不如让人家兄长掀喜帕呢。 喜娘正要来劝温摩,姜知津“唔”了一声,伸了个懒腰醒来,只见一件红融融的东西罩在温摩头上,随手就掀了:“阿摩姐姐,你带着这劳什子做什么?” 温摩头上的簪子已经拔得七七八八,他这一扯喜帕,温摩的发髻随之散落,甜馥香气蓬外四溢,雾一样弥漫在三层雕花大床之内。 毫无疑问,红色一定是最适合温摩的颜色,温摩也最适合红色的女人。寻常女人穿红色,要么娇艳,要么明媚,温摩却穿出了一种恢宏的锋利之感,红衣在她身上像火焰一样耀眼,所以看到温摩的人,都有一种错觉——好像这身红衣下一瞬便会燃烧起来。 姜知津看着她,喃喃道:“阿摩姐姐,你怎么这么好看?” “津津也很好看。” 啊,和姜知津成亲,比和姜知泽成亲真是要愉快一百倍。姜知津今天一身的新郎冠服,大红缎子上以金线刺绣,衣领与袖口皆缀着浑圆的碧玉与珍珠,一身的珠光宝气,现拉去典当行,一定能当出一大堆银子,更兼肤白貌美,眉长眼清,衣饰愈是华贵,容光便愈是盛烈,温摩忍不住拍拍他的脸,“来,咱们喝交杯酒。” “嗯!”姜知津乖乖由她牵着坐起来,温摩看向喜娘,“我们夫妇要行合卺之礼,无关人等是不是该请出去?” 喜娘只觉得这位新娘子业务十分纯熟,好像比更自己更懂流程,其脸皮之厚、神情之泰然,更是让喜娘叹为观止,她连忙客客气气地把姜知泽请出去,又将屋子里的下人都带出去。 一人道:“我不出去,我要留下来侍候公子。” 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大约十三四岁的年纪,身上穿着内侍服色,直直地瞪着温摩,眼睛里毫不掩饰的敌意。 姜知津从小在宫里长大,身边一如皇子们一样,有内侍服侍。温摩上一世见过这内侍,好像听旁人唤他“小金子”,她上一世和姜知津不多的几次见面中,这位小金子好像确实一直都在。 喜娘劝他:“放心吧,这里有我呢!再说今天是什么日子?是你家公子的大婚之夜,你们先在外头侍候,明儿个再来。” 小金子还是杵在当地不肯走,但到底轻身体弱,由着喜娘带着人半推半轰地弄了出去,门“哐”地一声在他面前关上。 “公子!公子!”小金子急得叫唤,“你快让她们开门放我进去!” “倒是个忠仆,只可惜忒没眼色。”姜知泽本已走到廊下,此时回头道,“别喊了,今夜是你主子洞房花烛夜,再闹,可就要挨板子了。” “都怪我那日拉肚子,没有跟去古王府,才让温家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爬上了公子的床!”小金子气呼呼地,“大公子,方才您也瞧见了,那个狐狸精脸皮怕是比城墙还厚,竟然自己拉着男人喝交杯酒!从古到今都没见过这款的新娘子!” 姜知泽眸色微微转深:“是啊,我也没见过……” 他见温摩的第一眼,就是那片郊外,无意中一瞥,瞧见一个女孩子抱着弓/弩与弯刀下马车,身段修长,腰肢纤细,脸上虽有一丝沉重,但仍然掩不住眉眼间的锋利与飞扬之意。 像一只一展翅就能遨翔于九天之上的鹰。 让人想把她锁起来,折断她的翅膀。 越是强有力的翅膀,折断起来越让人快活啊。 他回头看了那扇紧闭的房门一眼,嘴角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 不妨事,这只鸟儿已经飞进了姜家,他还怕没有机会吗? * 房内,喜娘将白玉单凤玉合卺杯盛上酒,递到新郎新娘面前。 杯子造得像一只小小葫芦,乃是取古礼之意,两人交杯合完,喜娘将两只杯子往床前一掷,一只朝下,一只朝下,乃是大吉之兆。 到此,婚礼算是成了。 喜娘带着丫环替一对新人宽了外衣,将两人送上床,放下喜帐,然后退了出去。 姜知津今夜显然喝了不少酒,脸上红扑扑的,眼神有些迷离,忽地皱了皱眉。 “不舒服么?你等着,我让人给你准备一碗醒酒汤……” 温摩话没说完,姜知津就从身下的被子里摸出一样东西——一支发簪。 再一摸,又一支。 他摸得兴致昂然,摸出了一大捧,还摸出了一大把花生莲子桂圆红枣等物:“哇,姐姐,这都是你塞得吗?” “簪子是我的,吃的不是。”不过摸都摸出来了,温摩就剥了粒花生吃吃,还分了一半给姜知津。 姜知津接过来,瞧着这个歪在床上、翘着腿、剥花生的新娘子,眼神里的疑惑一时差点儿没掩饰住。 温摩一整天没好生吃饭,这会儿把早生贵子的干果们吃了个干干净净,踢了鞋子:“津津,睡觉啦。” 姜知津歪着头看着她。 他的头发已经放了下来,如一匹墨黑的丝缎披在身上,就像是给红色里衣上罩了一件黑缎的外袍,红融融灯光下,眉眼俊美到不可思议。 十五 温摩从前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哥哥,以后大概也不会有了。温摩撑着脑袋,几乎是放肆地欣赏着姜知津的美色。 这要是在南疆,不知道会有多少姑娘到他窗下唱歌。 仡族无论男女,俱是能歌善舞,碰到喜欢的人,便在月光下对着他或她的窗子唱歌,歌声悠远明亮,温摩自小便是枕着这样歌声入梦,歌声同风声一样,是南疆夜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杯合卺酒的酒气微微在心头荡漾,从小听惯了的歌儿自然而自然从梦的深处溜了出来,她低声唱道:“今日正好生欢喜,待我唱与哥来听……” 她听过许多哥哥姐姐唱歌,也有不少男孩子到她窗前唱歌,但她自己还是头一回唱。原来唱歌是这么回事——歌声早就浸在血液里,等到遇见那个让你欢喜的人,你便不由自主地唱起歌来。 姜知津眸子里迸出几星亮光,歪头瞧着她,一脸笑意。 这天真的模样让温摩瞬间回了神:“!” 她在干什么呢? 他还是个孩子! 简直是禽兽啊! “睡觉睡觉!”禽兽温摩往被子里钻。 姜知津拉着她,“不要睡,我要听姐姐唱歌。姐姐唱得真好好听。”声音不同于一般女子的娇柔宛转,曲调也十分简单,但她眼波微抬哼唱的模样,却像是一只小手伸进了他心里,拔弄着他的心尖尖。 痒痒的,麻麻的。 “我乱唱的。” “我就要听乱唱。” “那不行,我们仡族的歌不能随便唱给人听,我方才犯错了,再唱,我阿娘非得来打我不可。”温摩正色道,“津津不想我挨打吧?” 姜知津迟疑半晌,终于点头,“好吧。” 他在温摩身边躺下,被褥里薰得浓浓的百合香,是姜家逢喜事之际必薰的香气。这香气里头还有一丝清幽的味道,像山林深处的一缕雾气,带着草木特有的清冽芬芳,姜知津不自觉凑近,深深呼吸。 温摩把他这个举动视作孩子的依赖,像就小猫凑近大猫,小鸡凑近母鸡,她不由想起了小时候带着达禾的岁月,细心地替他掖好被子,柔声道:“津津乖乖睡哦。” 手正要收回来,被姜知津拉住,姜知津道:“要拍拍。” 温摩只得轻轻拍着他。 姜知津犹不满足,哼哼:“要讲故事。” 这可难到了温摩。 达禾可从来没有要求过听故事,盖上被子,不出五个数就能睡成一头小猪。 “嗯,从前有座山……” 才开了个头,便给姜知津打断了:“我不要听这个,这个没意思。” 麻烦。 温摩作势想往他脑门弹一指甲,但看着这张无瑕的面孔,到底还是下不去手。 “嗯,故事啊……”温摩看着大红刺绣的喜帐,“我给你讲个仡族女子的故事好了。” “好。”姜知津的声音兴致勃勃。 “这个仡族女子,我们叫她阿姐吧。阿姐和我一样,在南疆长大,后来才来到中原,听从父母的安排嫁人。成亲的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喜帐下,心里面有点紧张……” 上花轿前,古夫人塞给她一本小册子,嘱咐她好生学着些。 这一世她直接扔在轿子里没动,上一世却是仔仔细细研究了个遍。 仡族民风开放得多,这些事情她本来就知道些。 姐姐们告诉她,女子的第一次会疼。 不管这个女子平时有多骁勇多坚强,那种疼都免不了。 可那时在喜帐里等待夫君的温摩怎么也想不到,她迎来的疼不是这种。 姜知泽在新婚之夜便撕下了温文的画皮,露出底下残暴的真面目。 “她的丈夫以折磨她为乐,她回门的时候遍体鳞伤,私下向主母诉苦,主母告诉她,中原女子以夫为天,夫君做什么都是对的,女子都要依从,若是闹大了,人人都要看这女子的笑话,连娘家都要蒙羞……” 温摩的声音里有一丝涩意,姜知津看着她,低声问,“她干嘛不逃?” “她逃过,但没成功,被抓回来之后,她再也没能离开过夫家半步。”上一世的经历仿佛是一场噩梦,有时候温摩也会想,那只是一场梦吧?现在梦醒了,她嫁的是姜知津,而不是知泽,一切都已经不同。 “她丢掉了自己的武器,所以不是她夫君的对手,她从前在南疆的时候是最好的猎手,现在在中原她变成了猎物。” 姜知津微微皱眉:“那怎么办?” “有一次,她的夫君让她送毒药给另外一个人,她没有送,自己吃下了那碗有毒的羹汤。”唯一的遗憾是,那毒药发作得太慢,她到底还是在姜知泽的刀下断的气,没能自己死个痛快。 她对姜知津省去了那些血腥的细节,以免吓着小孩子:“于是她就死了,死后被烧成了灰,洒在花树下。她的夫君对外说她跟人私奔,不知所踪,她在死后还听到许多人在骂她,笑话她。” 姜知津感觉到她的声音发涩,她的手在微微发抖,隔得一层被子,那种颤动依然传到了他身上。 “姐姐?”他的声音微微讶然,这次不是故作天真,确实是心中惊异,“这真的是故事吗?” 为什么听上去这么真实? 难道除了温摩,还有一名仡族女子从南疆来到京城,并死在一场被安排的婚事里? 那是谁 “是故事。”温摩强自按下心头的痛楚与恨意,告诉他,也告诉自己,“它就是个故事。” 说完她翻身下床。 “姐姐别走!”姜知津叫道。 温摩没走,温摩只是开了离床最近的箱柜,拿出她的刀和弩,抱上床,放在枕边。 姜知津好奇:“为什么要带它们睡觉?” “它们会保护我们。”温摩道。 姜知津点点头,拉拉她的手:“姐姐,再讲一个吧。这个故事不好听。” 他喜欢她的手在他掌心留下的手感,温暖、洁净、修长。 姜知津一直知道做傻子有很多好处,比如现在,他可以十分“天真”地把玩着她的手。 但做傻子也有坏处,比如他只有七岁,除了拉手以外,他什么也不能做。 “唔,确实不怎么好听。”温摩道,“那就再给你讲一个,还是一个仡族女子,她还是在京城成了亲,不过这一次,她的夫君又好看,又可爱,又送她烧鸡,又送她香囊,待她好得不得了……” 姜知津笑了:“我知道了,这个夫君是我!” “哎呀,那我说错了。”温摩微笑,“这个夫君不单又好看又可爱,还十分聪明呢。” 这一夜,新房里的笑声不断,扩散在静谧的深宅之中。 * 第二天,温摩在姜家醒来。 同样是姜家,姜知泽的屋子清冷萧索,仿佛每一件家具都散发着寒意,姜知津这里却是各色奇珍摆放得琳琅满目,又错落有致,窗前瓶口里插着怒放的海棠花,映得一室皆春。 温摩向来是早睡早起,昨晚虽睡得晚,并不妨碍今早醒来。见姜知津还在睡,她轻手轻脚下了床,放下帐子。 帐子一放下,姜知津便睁开了眼睛。 晚上他是抓着她的手睡的,绝不是他贪恋女色,而是抓着她的手,不论她要做什么,他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对,绝对是这样。 此时手里空了,搁在枕上,枕头是大红缎子,如水一般柔滑,他的手在上面蹭了蹭……阿摩的手指,便是这样滑的…… 不知怎地,这床便有点赖不住了,他也爬了起来。 小金子立即带着人上来伺候,一面拧了布巾给姜知津擦脸,一面仔细观察:“公子,晚上那外狐狸精可有欺负你?” “……”姜知津一顿,“谁是狐狸精?” “嗐,就那个!”小金子朝窗外呶嘴。 姜知津扔了布巾,推开窗子,就见温摩穿着红色里衣,正在练刀。 春日的阳光淡淡地洒在她身上,她整个人仿佛一团明亮的火焰。 “不要脸!伤风败俗!有伤风化!”小金子低低地骂,眼睛里快要冒出火来,“衣衫不整,成何体统?真是丢公子的脸!” “我的脸呢?”姜知津认真地问,“丢哪里了?快点去帮我找回来。” 公子样样都好,大多数时候都是个乖乖的小孩子,就是偶尔会犯起傻子本色,很不幸,现在又来了。 小金子虽然久经风雨,此时还是遇上了新的挑战,苦着脸道:“公子,您的脸就在这儿呢,您摸摸看。” “不是,这不是我的。”姜知津睁着一双眼睛天真道,“快去,你说有人把我的脸丢了,不找回来就不许回来见我!” 小金子只得愁眉苦脸地去了。 姜知津趴在窗上,瞧着温摩,自己都没发觉,自己嘴角带上了一丝笑意。 院子里,丫环们捧着衣裳,着急地劝:“夫人,您好歹先穿上衣裳呀!” 温摩道:“难道我是光着身子?” “哎呀,里衣哪叫衣裳?” “是呀,您这样可真要惹人笑话的,传出去多不好呀。” “大清早不穿衣裳不梳洗就来耍刀子,这这人家还要以为夫人您疯了呢!” 被人笑话?温摩笑了一下,这种事情她可以说是很有经验了,“我夫君是傻子,我是疯子,倒挺般配。” ※※※※※※※※※※※※※※※※※※※※ 感谢在2020-07-01 21:01:05~2020-07-07 21:24:1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灬羽痕灬 5个;诗悠然然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春野琉璃 4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十六 隔着一重院落,两进厢房,是平乐长公主的居所。 平乐长公主是姜知泽的嫡母,上一世温摩在婚后第二天也来拜见过长公主,算起来那是她和长公主唯一一次碰面,长公主不冷不淡的,甚是敷衍地喝了媳妇敬的茶,放了红包,连寒暄都没有寒暄一句,周夫人便开口说长公主这两日身体不适,该歇息了。 这一次同着姜知津来,还未进门,门口的丫环便笑盈盈朝里道:“公子和少夫人来啦!” 跟着好几个丫环来打帘子。 平乐长公主一身盛装,神情端庄肃然,但眼瞧着两人走近,眼睛里却是有止不住的笑意。 温摩照规矩磕了头,献了茶,平乐长公主照规矩赏了红包,说了几句吉祥话,然后便拉着温摩的手坐在身侧,问道:“听说昨晚上你给津津讲了一夜的故事?” 温摩心说这话传得还真快,且走了形,“回母亲,没有一夜,只是讲着玩玩,很早便睡了。” 平乐长公主笑道:“不是怕你们睡得晚。你很好,待津津很有耐心,我心里很是感谢你。” 温摩和姜知津的婚事是她临机生变的一场手段,原说是为姜知津的后半生找一处靠山,现在看来竟当真给姜知津选了一个不错的伴侣。 姜知津挨着温摩坐下,道:“姐姐很会讲故事,还会唱歌!” 平乐长公主笑:“津津今日怎么不挨着母亲坐了?” 姜知津拉着温摩的手:“我喜欢挨着姐姐。” 平乐长公主笑意更浓了,“津津乖,出去玩会儿,母亲有几句话同你媳妇说。” 姜知津摇头:“我就要跟着姐姐。” 说着,脑袋往温摩肩上一搁。 平乐长公主一向拿他没什么办法,向温摩道:“阿摩,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津津不懂事,好多事情都不知道,你比他明白,他不会的,须得你教教他。你们既然成了夫妻,总要以子嗣为重。” 说着,周夫人无声无息上前,递上一只小瓷瓶。 平乐长公主接过来,塞进温摩手里,“这是御医开出来的助兴之物,对身体无害的。” 温摩看着这只小瓷瓶:“……” 婆婆你要不要这么猛? 幸好姜知津听不懂,依然赖在她肩上,专心致志地捏着她的指尖,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见排鸦翅一般的睫毛。 怎么可能对这么可爱的孩子下这种手啊! 她有这么禽兽吗?! 温摩在肚子里咆哮。 但面上还是乖乖道:“儿媳妇遵命。” 长公主满意了:“好了,马车我已经让人备好了,这便入宫去吧。” * 两人是陛下赐的婚,按礼应入宫谢恩。除去这一层,当今陛下是姜知津的亲舅舅,成亲第二天原本就是要进宫磕头的。 上一世,京城偌大,温摩却只待过两个地方,一个温家,一个姜家,仿佛是从一个笼子被提溜进另一个笼子,然后再也没有出来过。 姜家离皇宫不远,站在姜家最高的那一层小楼上,远远就可以望见皇宫栉次鳞比的琉璃瓦顶,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 马车离了姜家,驶过朱雀大街,不多时便到了宫门口。温摩掀开一角车帘,抬头看去,只见宫门如巨人般耸立,无比庄严,她喃喃道:“好高……” 姜知津也把头挤过去,道:“这个不高,那边的西凤门才高,门楼就这——么高。”他手里比划着,“等会儿我带你去看。” 温摩发现自己真的好喜欢姜知津。上一世经历的一切让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戒心,像一头兽警觉地行走在未知的丛林,周遭全是云谲波诡,但到了姜知津这里,一切阴谋与危险都消散了,只剩下晴光朗朗。 她伸手,一把把姜知津揽了过来,抱住。 “好,我等着。”她的下巴搁在姜知泽肩上,懒懒地道。 这个拥抱突如其来,姜知津有些微的意外。 不过很快,他便大大方方地搂住温摩。 温摩的腰很细,却又很有韧劲。姜知津想起那日在郊外水畔,她一面走来,一面给弓/驽上箭,动和极其利落,神态却是从容不迫,一步一箭,箭箭命中。 风拂起她的发丝,那样的温摩真叫人心动。 在婚床上低声唱歌的温摩也叫人心动。 讲故事的温摩、一言不合就抱人的温摩……甚至是那个字写得乱七八糟的温摩,他都觉得很有意思。 非常奇妙地。 这个人好像是从他心里长出来,完美地贴合着他心中的审美,在此之前,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喜欢这样的人。 不,他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 马车在这时停了下来,三人换步辇入宫陛见。 皇帝对于温摩来说,是活说在戏台与传说中的人物。 及至见了面,才发现皇帝一般地也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留着三缕长须,面目甚是英俊,若放在南疆,属于五十岁也许还有人为他唱歌的那一款。 温岚侍立在皇帝身后,给温摩使了好几道眼色,奈何温摩都没有看见,他只得开口道:“阿摩,不得视君。” 又向皇帝请罪:“陛下恕罪。小女才从南疆来到京城,臣教导无方,她不大懂规矩。” 温摩这才想起傅嬷嬷一直教她不能抬着眼睛看人,对方地位越是尊贵,越不能看,如今面对世上最最尊贵之人,她这么直视显然有些无礼,搁别人身上很可能便要得一个“大不敬”的罪名。 但这会儿,皇帝显然不单是“皇帝”,他还是个受外甥与甥妇见礼的舅舅,他微微一笑,不以为忤,“阿摩这双眼睛,和津津倒有些相识。” 和平常那些幽深不可测知的眼神不同,这对新人的眼神俱是明净澄澈,一眼望得到底,坦坦荡荡,一往无前。 温摩微微意外,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一点,正好姜知津也歪过头来看她,她忽然发现了她喜欢姜知津的原因。 姜知津的眼神毫不闪烁,明明白白,干干净净。 姜知津也是恍然才明白过来,为何每次看温摩,都觉得她好像在发光。 她那双眼睛,真的是明亮到发光的程度。 只是,他的坦荡天真都是假的,那,温摩的呢? 她是真的如此,还是姜知泽灵光一闪,抓准了他的喜好,特意让她装出这付样子? 皇帝给了不少赏赐,命太监带新人对后宫见诸后妃。 长公主嘱咐温摩:“看着些津津,别让他乱跑。” 温摩点头。照顾熊孩子她甚有经验,当年的达禾乃是族中第一熊,还不是给她治得服服帖帖? 皇帝有勤恭节俭的美名,后宫人不多,后妃们大多在三十岁以上,年轻的只有三五个而已,显然不是那等动不动就选秀充实后宫的昏君。 后妃们一共给皇帝生了七子三女,其中三皇子风旭同姜知津交情最好,早早便在御花园等着,陪两人去一一拜见,然后复到皇帝跟前,同皇帝一道用膳。 宫中不乏山珍海味,温摩端起饭碗,忽然想起从前在在南疆的时候,她和达禾畅想过皇宫长什么样。 达禾说,皇宫的地一定用金子铺的,瓦则是用银子打的,皇帝吃的不是饭,而是一粒粒的珍珠。 碗里的饭洁白润泽,确实有几分像珍珠。 “姐姐,你在想什么?”姜知津留意到温摩嘴角有一丝浅浅的笑意,这丝笑意让飞扬锋利的温摩看上去有几分温柔,于是悄声问。 温摩摇摇头,低声答:“没什么。” 姜知津:“哼,明明有,你们大人就爱骗人。” 温摩给他那梗着脖子的模样逗乐了:“嗯,我想起我弟弟了。” 姜知津歪了歪头:“那个……达禾?” 温摩讶然:“津津你真聪明。” 姜知津心道:我扮傻子这么久,只有你说我聪明。也不知是我傻还是你傻。 看这小两口吃个饭也能嘀嘀咕咕的,尤为难得的是温摩毫无大人对孩子、常人对傻子那种敷衍轻视之气,皇帝和长公主不由交换了含着笑意的眼神,皇帝吩咐道:“温岚,你也入席吧。” 温岚口称“不敢”。 皇帝笑道:“今日你是朕的亲家公,哪有让亲家公站着的理儿?” 姜知津的婚事看来是了了诸人的一桩心愿,殿内的气氛是前所未有的轻松,皇帝甚至还亲自找温岚喝了几杯酒。 温摩向来是无酒不欢,宫中御酒非同小可,隔这么远她都闻得到酒香,心中蠢蠢欲动,可惜她的席上只有一壶漉梨浆,除了甜没旁的滋味。 姜知津忽然道:“舅舅,我也要喝!” 皇帝大笑:“津津长大了,也要喝酒了,来,给津津斟一杯。” 太监奉命提着酒壶来斟,姜知津一把抢过:“我自己来!”他不单斟上自己的杯子,还斟上温摩的,“姐姐也喝。” 长公主道:“津津乖,你阿摩姐姐不喝酒。” 温摩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酒杯,灵魂嘶吼:不,我喝! “我就要姐姐喝!”姜知津把酒壶往温摩手里一塞,“姐姐必须喝,要全部喝完!要是喝不完,我就不跟姐姐玩了!” 啊啊,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孩?! 温摩简直想抱住他亲一口。 长公主还想再劝劝姜知津,姜知津不高兴了,眉头一皱,嘴巴一扁,筷子一摔:“我不吃了!” 这一招对长公主永久有效,长公主立刻改了话风:“那、那阿摩你就委屈委屈,喝一点……”又悄悄道,“喝不完也不要紧,别给他瞧见就是。” 温摩点点头,努力做出一脸地无奈,勉勉强强地端起酒杯,斯斯文文地学着嬷嬷教她的样子,拿袖子挡住脸,喝了一口。 好酒! 她一口气喝干。 旁边姜知津已经转怒为喜,笑吟吟提着酒壶给她斟了一杯。 温摩又喝了。 袖子挡住了脸,旁人只见姜知津一杯又一杯地给她倒,而她不得不一杯接一杯地喝,直到喝完了一整壶才停下。 可怜呐。 目睹了这一幕的人都心生感叹。 ※※※※※※※※※※※※※※※※※※※※ 嘤嘤嘤,更新的同学我对不起你们!我今天真的是real霉啊!回来晚了更新本来就迟了,还遇上家里宽带出故障,写好更新没办法上传呜呜,还好我利用仅剩的智慧人生头一回连上了手机热点……(嗯,悲伤之余觉得自己有点棒) 这里是以为自己有点棒之后四十分钟的作者君……我已经不知道我的电脑or手机崩了,还是晋江崩了……随缘吧,看到这一章的一定都是有缘人…… 十七 温摩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收获了一大波同情,只觉得这酒温柔醇厚,后劲绵长,实属佳酿,一壶下肚,满足地叹了口气。 落在旁人耳朵里,这一声叹息显然是充满无奈。 温岚放下杯子,向皇帝告罪:“下午羽林卫要考核射艺,臣不敢多饮,还请陛下恕罪。” 皇帝着意抚慰了几句,温岚虽是奏对自如,脸上并无半点异样,但直到终席他都没有再端起酒杯。 散席离殿之时,温岚走到温摩身边,问道:“阿摩,可还好么?” 温摩起先不解何意,是看到他眼中的关切之意,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刚到京城那一晚的接风宴上,阿娘为了让她给父亲留下一个好印象,说她乖巧安静,滴酒不沾来着。 刚刚喝完一壶酒还面不改色的温摩:“……” “还、还好。”温摩道,“只觉得头有些晕,歇歇便好了。” “去抚霞阁吧。”长公主同样是一脸关切,又教训姜知津,“下次可不许让阿摩喝这么多酒了,知道么?” 姜知津乖乖地“哦”了一声。 抚霞阁是长公主旧日所居的宫殿,她婚后也时常入宫,仍是住在抚霞阁里。 姜知津自告奋勇带温摩去歇息,他盘算得很清楚:“等下姐姐你睡觉,我和三表哥去看羽林卫射箭。” 温摩心说,我也想看射箭…… 这个时候就想到了阿祖当年的教导。 阿祖说,做人最好不要说谎,因为当你说了一个谎,至少要用十个谎去圆。 姜知津一手挽着温摩,一手挽着风旭,笑吟吟往抚霞阁去。 温摩才不想一个人在抚霞阁睡觉,正想找个借口跟着他混在一起,待时好跟去看射艺,冷不丁身后一个脆生生的声音道:“津津哥哥!” 温摩回头,就见一片浅粉色的云霞轻盈盈地飞来,带起一股香风,撞开了姜知津和她挽在一处的手,直扑向姜知津怀里。 姜知津笑吟吟抱住了这粉盈盈的女孩子。 女孩子肌肤白如雪,莹如玉,一双眸子黑溜溜地,柔润的红唇撅起来:“哼!津津哥哥最讨厌了,说好了带我一起放风筝的,我风筝都做好三只了,你却跑去跟旁的女人成亲!” 说着,毫不客气地瞪了温摩一眼。 温摩倒没料到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小情敌,便满怀兴味地端详着她。她现下还不到姜知津肩膀高,约是十三四岁年纪,已经是人比花娇,再长个几年,定然能长成一个大美人。 “宜和,别闹。”风旭拎着女孩子的衣领,把她从姜知津身上拎下来,“这位便是你津津哥哥的新婚妻子,不得无礼。” 宜和? 宜和公主? 温摩愣住了。 宜和公主是风旭一母同胞的亲妹妹,她姐姐良和公主是姜知泽的第一任妻子。 上一世待嫁的时间比这一世要漫长许多,阿娘把姜知泽的事情打听得详详细细地告诉她,其中就包括这位姜知泽的元配。 皇帝成功将风家的公主嫁给姜家未来的家主,那场婚礼之豪奢,轰动一时,可惜好景不长,成婚不到三个月,良和公主在西山别院避暑,别院突发大火,公主来不及逃离,就此香消玉殒。 良和公主死后不到一年,姜知泽娶了丞相柳士原之女为妻,柳小姐在成婚不久便罹患病,不上一年,一命呜呼。 当时京中人们纷纷惋惜,说是天妒红颜,也忌英雄,像姜知泽这么出色的人物,偏偏在婚事上这般不顺遂。 惋惜归惋惜,姜家未来家主夫人的位置空了出来,京中但凡有点脸面的勋贵人家,无不摩拳擦掌,准备一展拳脚。 然后就在那个时候,温摩爬上了姜知津的床。 是在亲事定下来以后,温摩才透过阿娘的打听知道这些,同时也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骂得格外惨——京城人眼中最大的一颗好白菜,被她这头外来猪给拱了。 阿娘历数几十家想要把女儿嫁进姜家的名单,其中头一个,就是皇帝家的宜和公主。 “幸好咱们来得及时,再晚上一两年,姜知泽就是宜和公主的了。”阿娘喜滋滋,“现在么,那丫头还没有及笄,只能干瞪眼了呵呵。” 此时的温摩已经明白,无论是良和公主的大火,还是柳小姐的怪病,只怕都和姜知泽脱不了关系。 但宜和公主居然喜欢姜知津,这可真是她上一世都不知道的事。 “对,快叫嫂嫂。”姜知津也笑眯眯看着宜和,“叫了给你红包。” 宜和看着两人身上喜气洋洋的大红吉服,一脸的不甘心,但左有姜知津,右有风旭,特别是风旭,紧紧盯着她,不让她捣蛋。 “嫂嫂。”她极不情愿地、委委屈屈地道。 “乖!”姜知津真个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红包,“好好拿着,以后我要陪你嫂嫂玩,不能陪你玩了。” 宜和拿着红包,嘴撅得更厉害了。 风旭向温摩道:“宜和年纪小,父皇和母妃不免有些娇纵,弟妹勿怪。” 宜和身受万千宠爱,不单是因为年纪小,更是因为良和公主死于大火,文和公主因病而逝,风家如今只得她这么一个公主了,自然是宝贝得如同眼睛珠子一般。 忽地,宜和眼珠子一转,道:“嫂嫂,我方才听说你要去抚霞阁歇息是不是?我带你去吧。让津津哥哥和我哥哥玩儿去。” “好呀。”温摩含笑,“那就有劳公主了。” 宜和便开开心心地牵了温摩的手:“嫂嫂跟我走吧。”说着,拉了温摩就走,身后大队的宫人连忙向风旭和姜知津略一行礼,跟了上去。 风旭瞧着那行人远去的背影,皱眉:“你怎么不拦着?宜和哪会好心带路?” 姜知津微微一笑:“我瞧阿摩乐意得很,当然不能扫她的兴。” 风旭道:“宜和被宠坏了,胆子大得很,什么都敢做,别闹出什么乱子才好,我还是去看看……” 姜知津一把拉住他:“要看也不是这么个看法。” 风旭回头,就看到姜知津黑亮的眼睛里带着一抹捉狭的光。 那是从小到大、无数次他要看好戏的表情。 * 宜和先嘱咐了一个宫人几句,让她先行一步,然后向温摩道:“我让她先去抚霞阁,让那边的宫人先准备着。姑姑有一个月没来了,我怕她们都懈怠了,到时候嫂嫂过去要什么没什么,那可怎么好?” 温摩微笑:“你年纪虽小,想得却很周到。” “那当然啦。”宜和牵着温摩的手,甜甜地笑,“你是津津哥哥的夫人,就算看在津津哥哥的份上,我也要好好照顾你呀。” “你很喜欢津津哥哥是不是?”温摩问她。 “那当然!”宜和道,“津津哥哥是最漂亮的!父皇所有的妃子再起来都比不上!” “……”虽然重点好像不太对,但只要是喜欢就好。 温摩想过了,等杀了姜知泽之后,她会离开京城,到时候姜知津也需要别人的来陪伴,宜和正是一个好人选。 还有,姜知泽一死,家主之位便是姜知津的,风家大约也很愿意把宜和嫁过来。 至于姜家——谁管姜家高不高兴,只要津津高兴便好。 怀着这样的心情,温摩望向宜和的眼神便不由带上了几分慈爱。 宜和觉得这眼神十分诡异,嘴上依然东拉西扯,将温摩带进一处所在,甜甜地道:“嫂嫂,抚霞阁就有前面,我还要给母妃泡茶,就不陪你了,你自己去吧。” 一面说,一面往后退,最后一个字落地,她已经退到了门外,急道:“关门!快关门!” 声音都因为兴奋而变得尖利了。 沉重的木门在温摩身后关上。 四周看上去是寻常院落,比之前见过的宫殿好像要简单许多,既没有雕梁画栋也没有珠帘锦垫,只有院墙十分高耸,全是由海碗粗的木头拼成,异常坚实。 院中的屋子门窗紧闭,听不见什么声响。 温摩站在原地,慢慢闭上了眼睛。 当猎人看不见也听不见的时候,还有一样东西能说明真相。 那就是气味。 京城贵人爱薰香,无论是皇宫、姜家还是温家,空气中到处浮动着种种或清幽或典雅的香气,温摩几乎忘记了空气原本是什么气味。 直到站在这里,她才闻到了空气原本的味道,那是泥土的味道、树叶的味道、昨夜雨水的味道、枝头花开的味道,以及,一丝兽类才有的、热腾腾的腥气。 * 不远处的二层小楼上,姜知津和风旭居高临下,瞧见这一幕,风旭吃了一惊:“那里是羽林卫的兽柙,宜和这是要干什么?” 但转念一想,又松开了眉头,“不过,若这温摩当真是姜知泽派来的,就让她交代在这里也不错……” 羽林卫向来是贵介子弟的进身之阶,是声名远扬的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但自从十年前越王叛乱,温岚奉皇帝之命,严加整顿羽林卫,为了提升羽林卫的战力,温岚是无所不用其极。 比如这兽柙之中就养着从猎场带回来的野兽,让羽林卫练战阵围杀,真刀真枪,绝不含糊。 平日里的兽柙有专人看管把守,这次显然是宜和先派人将人清出去了。 若温摩真是姜知泽的人,让她死在这里,当真是个绝好的机会。 宜和不会认账,只会咬定是温摩自己走错了路,不用他动一根手指,姜知泽安排的人便化为轻烟消失。 院中,温摩静静地站着。 楼上,姜知津静静地看着。 忽地,院中的温摩猛然睁开了眼睛。 空气中兽类的气味骤然浓郁,紧跟着一条黑影从黑黝黝的门洞里蹿了出来,带起一股腥风,扑向温摩。 是狼! ※※※※※※※※※※※※※※※※※※※※ 嘤嘤嘤抱歉有点晚了,然后,大力抱住我的有缘人们!爱你们! 十八 那是一头灰狼,强壮矫健,单从这扑出来的角度与速度,在狼群中应是头狼的地位。 温摩没有动。 她一身华美的吉服,立在空旷的院中,面对迎面扑来的巨兽,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姜知泽站在小楼之上,只觉得她那身红衣耀眼到刺目的程度,金色的钗环在阳光下折射出炫目的光。 为什么不动? 为什么不逃? 敢同姜知泽合作,自愿被安插到他的身边,难道会被一头狼吓呆? 这里地势甚高,被安排作羽林卫的望楼,望上设有驽机,长箭可以洞穿三层牛皮,姜知津的目光落到了那架弩机上。 风旭同他从上一起长大,对他的神情再熟悉不过,微微吃惊:“你想救她?” 不。 姜知津在心中用力地回答。 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他是姜家嫡子,生来就是要追逐一样名为“权势”的游戏,这场游戏中,一国、一城、一家,覆灭起来都只不过指掌之间,何况是区区一条人命? 她若是姜知泽的人,死了正好省他的事。 她若不是姜知泽的人,留在他的身边也是有风险,毕竟她有妻子的身份,同他朝夕相处,难保他不会露馅。 所以,她死在这里,对他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可是,撑着头在床上朝他微笑的温摩……低声唱歌的温摩……手持弓/驽救他的温摩……他的脑海像是变成了一盏绚丽的走马灯,每一帧画面都是温摩。 这短短一瞬,异常难挨。 在温摩这里,时间已经和风一起变慢。 狼扑过来的动作也变慢。 她看清了狼眼中的凶恶,看得到狼牙的尖利,空气中兽类的气息骤然加重,重到这股腥风扑面。 “呛”然一声,她一掀衣摆,拔出了刀。 雪亮的刀光切向灰狼的头颈,灰狼嘶吼一声,避开了要害,迅疾落地。 这一刀只带下了几缕狼毛,温摩有点遗憾。 灰狼大约也发现这个人类难缠,喉咙里低低发出嘶吼,缓缓绕着温摩转圈,像是伺机寻找温摩的漏洞。 温摩一手抓着刀鞘,一手握着刀,缓缓挪动脚步,刀锋始终正对着灰狼。 姜知津怔了一下。 他跟温摩一道入宫,竟没发现她衣裳底下藏了刀。 那么长一把弯刀,怎么藏的? 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紧绷的脸色陡然放松了下来,嘴角甚至隐隐有了一丝笑意。 阿摩,你到底还能给我带来多少惊喜? 风旭冷眼旁观,发现了一件事:“你不想她死?” 姜知津还没回答,忽然眼角余光瞥见一道影子以极快的速度从兽柙内扑了出来。 还有一头狼! 这两头狼仿佛是合谋布局,前一头狼牵住温摩所有注意力,后一头狼趁温摩不备由后蹿出,温摩背朝着大门,根本防无可防。 前一头狼趁此之机,猛扑上前。 两狼一前一后,同时扑向温摩。 温摩只有一把刀,根本不可能挡得住两头狼! 姜知津在望楼上将这一幕尽收眼底,刚刚放松的心骤然收缩,冲到驽机旁,正待将那头狼一箭穿心,就见明亮阳光下,温摩向前踏出一个弓步,右手弯刀斩向前面那头狼脖颈,左手刀鞘猛力抽在后面那头狼的腰身。 两声嘶鸣几乎是同时发出,两头狼轰然落地,溅起一片烟尘。 姜知津手扶着弩机,彻底愣住了。 视线凝固,心仿佛也随之凝固。 偌大皇宫,偌大天地,这一个瞬间,他的眼里心里只有那个在烟尘中持刀的红衣温摩。 久久不能回神。 温摩顿也没顿,提着刀直踹开大门。 外面宜和正带着宫人们听动静,见她出来都吓了一跳,宫人们愣了愣才晓得上前护主,被温摩一脚一个踹开。 宜和生平头一次感觉到了恐惧:“你、你干什么?你别乱来……你要是敢伤了我,父皇不会放过你的——啊!” 她的威胁还没说完,衣襟就落进了温摩手里,温摩扯着她,轻飘飘地就好像扯了件衣裳,直接将她扯进兽柙中。 宫人们惊叫连连,纷纷涌上来,院中的两头狼却让她们却步,一头狼死得喷了一地的血,另一头狼却没死,还在吃力挣扎,眼看就要站起来。 “不要!不要!不要!”宜和尖声,脸色已经白得没有半点血色,只知道叫着这两个字。 但很快她连这两个字都叫不出来了。 温摩直接把她的脸怼到了狼脸上。 粗硬的狼毛扎着宜和的脸,尖利的狼牙就在眼前,腥臭的狼嘴里还喷出一阵阵热气,宜和公主大脑一片空白:“啊啊啊啊啊啊啊——” “害怕么?”温摩按着她的头,“害怕就对了。记住这感觉,这就叫恐惧,你让别人去死的时候,别人心中的就是你此时的心情,懂么?” 宜和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她听到了温摩的话,她想狠声教训温摩一顿,可她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喉咙像是坏掉了,脑子根本管不住它,它疯了似地尖叫着,停不下来。 温摩皱了皱眉,把她拎起来一点,“我说,你听到没有?” 离开那头狼,宜和总算恢复了一点理智,尖声骂道:“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我要让父皇将你凌迟处死——啊啊啊啊啊!” 她的头再度跟狼头贴到了一处,更可怕的是那头狼仿佛恢复了一点力气,嘶吼着要站起来。 风旭转身就要下楼,姜知津拉住他:“别走,好戏还没完。” 风旭没好气:“那是我妹妹!她要杀了她!” 姜知津微微一笑:“放心,你看,她真要杀人,你妹妹早没了。” “公主!”宫人们慌了神,试图来拉开温摩,温摩弯刀一挥,刀尖还滴着狼血,登时让宫人们齐齐止步,只敢大声骂温摩以下犯上,并历数大央种种酷刑,让温摩等着一一去尝遍,短短一炷香/功夫里,温摩身上就多了无数罪名,三族都被夷了七八次。 还有一些老成些的宫人连忙找了羽林卫来。 羽林卫可不会被一把刀吓住,他们人多势众,一个个扑上去,压也把温摩压死了,但温摩刀锋一转,将刀尖对准了宜和,“谁再敢动一下,我就划花她的脸。” “你敢?!”宫人大叫,“她是公主!你要是敢动公主一根头发,陛下一定会叫你死无葬身之地!” “这句骂过三遍了,能不能换个新鲜点的?”温摩淡淡道,“这公主要拿我喂狼,要不是我运气好,这会儿躺在这里喷一地血的就是我,你说我划花她的脸,算不算过分?” 狼血顺着刀尖,滴到宜和脸上。 宜和已经快疯了:“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啊啊啊啊!”狼头又动了。 风旭对这唯一的妹妹宠爱之深,不逊于父母,再也看不下去,姜知津却不放他下楼,道:“宜和已经被宠得无法无天,正缺一个人来管教,这是个好机会。” 风旭道:“宜和要被吓死了!” 姜知津忽然笑了,笑得有点特别。 “你笑什么?” “我是笑你我这样的人真是奇怪,看旁人的生死轻若鸿毛,像是看破一切的神明;看到自己关心的人有险,却同样是心急火燎,和一般的凡夫俗子无异。” “你这人,这时候还有功夫说这个!”风旭挣开他,匆匆走向楼梯。 “风旭。”姜知津在楼上叫住他,“信得过我的话,就别去。” 风旭回头。 楼梯低,从这个角度,姜知津高出许多,逆光而立,当真如同一位神明。 他怎么可能信不过姜知津? 还是从幼时起,他就被这位小他两岁的表弟深深折服,折服于姜知津的头脑与心机,更折服于姜知津的眼光和手段。 他站住了脚,一步一步走了回来,恨恨瞪了姜知津一眼:“要我眼睁睁看着亲妹妹被别人欺负,也不知道你是傻子还是我是傻子。” 姜知津微微一笑,揽着他的肩:“嫂嫂教训妹妹,乃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冲下去才是傻子呢。” 小院中,宜和的嗓子已经快喊哑了。 温摩气定神闲,瞅着她快受不了了,就把她提溜起来,问:“知道错了么?” 宜和坚贞不屈,死不悔改,破口大骂,于是又被塞了回去。 那头狼也是可怜,差不多快要直起身子站起来,温摩就拿刀鞘在它腰上补一记。 狼是有名的铜头铁骨豆腐腰,腰身乃是最大弱点,一击之下登时倒地,被迫和公主头蹭头地相互摩擦。 公主嫌狼臭,狼说不定也在嫌公主香,香得它一边挣扎一边打喷嚏。 “我要……我要杀了你……一定……要杀了你……” 不知第几次被提溜起来,宜和嗓子发哑,眼神已经找不到焦距,“等我父皇来,我一定要让他杀了你……” “别等了,你父皇不会来的。”温摩道,“你以为这帮宫人敢去找皇帝?你让他们怎么说?公主要让狼吃了姜家少夫人,现在正被姜家少夫人抓着跟狼贴在一起?皇帝一来,你害我的事可就瞒不住了,你这么能害人,脑瓜子不可谓不聪明,那就赶紧想一想,是你害死我的罪名大,还是我让你和狼玩一玩的罪名大?” 宜和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只是真的给温摩吓傻了,此时眼睛回了一点神,露出一丝畏惧的神色。 温摩瞧她这眼神,心想,差不多了。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大喝:“温摩你在干什么?!” 温摩心里“咯噔”一下。 是父亲,以“忠义勇武”闻名的温岚温侯爷来了。 十九 哪怕是皇帝亲临,温摩都不怵,但温岚素来是一脑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现在换一下,君女要臣女死,臣女恐怕也该当去死。 而此刻臣女正把君女按在地上摩擦,估计就更加该死了。 望楼上,姜知津准备转身下楼。 这回轮到风旭拉住他:“哪儿去?” “温岚是有名的死脑筋,咱们再不下去,事情就要闹大了。” “宜和都这样了,事情早就闹大了。”风旭眉毛一挑,“要看戏就得看全套,不能厚此薄彼。” 姜知津:“……” “温岚,看看你的好女儿!”原本已经疲软下来的宜和公主陡然间获得了新的力量,尖声叫道,“你们温家就是这样教女儿的吗?!她以下犯上罪该万死——” 温摩原打算收手的,冷冷瞧宜和一眼,手腕一转,刀贴上了宜和的脸颊。 刀身冰冷,外加一股粘腻的腥味,那是狼血,宜和的话猛地被切断,再度尖叫起来:“啊啊啊啊——” “小声点,太大声,脸会动,脸一动,刀锋就很容易割进去。”温摩耐心地叮嘱她。 “温摩!”温岚失声大喝,“住手!” “你是谁啊?”温摩看了温岚一眼,索性装醉,懒洋洋道,“我不认得你,你再敢上前一步,公主脸上就要多一道疤,若是不怕公主毁容,你就过来吧。” “我是你父亲!”温岚怒喝。 “在我们仡族,父亲不是什么要紧的亲戚,家里有阿娘和阿舅就好了。”温摩微哂,“我在南疆长到十九岁,从来没有见过父亲,现在冒出来一个男人就要当我父亲,你够格么?” 竟然连爹都不认! 宜和彻底被震惊了,圆滚滚的大眼睛里全是恐惧,疯子,这是个疯子! 温岚也震住了。 他离开南疆时,温岚的娘尚不知自己有孕,离开之后,南疆与中原音信不通,他压根儿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儿,是古氏派人去了南疆把人接到眼前,他才知道世间有温摩。 作为父亲,虽有苦衷,但确实不够尽职,这点温摩没有说错。只是在他眼中温摩柔顺懂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话会从温摩嘴里说出来。 “阿摩你……你是不是喝醉了?”温岚找到了一个可信的原因,怒气顿时消散了大半,“你快放下刀,放开公主,千万别动手,乖,听话……” 她装得这么明显,这才发现吗?温摩在肚子里叹了口气,“我不放!这个公主把我引进来喂狼,想要我的命,我们仡族的规矩,谁要我们的命,我们就先要她的命,公主这条命,我收下了!” 她说着,刀背微微一侧,压向公主娇嫩的肌肤,压出一道深深的印子。 宜和只觉得脸一下刺痛,以为刀锋划破了脸,顿时魂飞魄散,整个人都崩溃了,尖声叫道:“我错了,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饶了我吧!” 温摩一笑,拍拍她的脸,“乖。” 她提起刀,“噗”地一声,捅进咸宜身边那头狼的心窝里,血溅了宜和一脸。 宜和连尖叫声都没能发出,两眼一翻,脑袋一歪,彻底晕了过去。 宫人们连忙涌上前扶起宜和离开,动作迅速,仿佛生怕多留一瞬都会有生命危险,领头那个走之前向温岚道,“还请温大人好生教导令媛。公主无事便罢,若是有事,你我都要用性命抵偿。” 温岚道:“小女醉酒,举止失仪,冒犯了公主,温某自会去御前请罪。” 温摩在狼身上擦了擦刀,心说她们可不敢让你去御前,皇帝知道她们纵着小公主要姜家少夫人的命还了得?风家和姜家真打起来怎么办? 果然那宫人马上改口道:“那倒也不必,毕竟令媛是喝醉了酒,也不是有意犯上。” “呛”地一声,温摩还刀入鞘,这声音让那宫人浑身一颤,立马走人。 温岚走向温摩,问道:“阿摩,你可还好么?” 这句话,今天温摩是第二次从他嘴里听到了,他眼中也只有关切,并无一点恼意。 温摩没想到他能这般好声气,,不由微微愣了一下。 温岚直接将她的呆愣当成了醉酒后的脑筋迟钝,叹了口气:“是为父无能,看着你被灌酒,却不能护住你……” 他能看到的一壶酒如此,还是许多他看不到的地方,阿摩不知还要受怎样的委屈。 攀上姜家,温家确实能保长远,却是牺牲了阿摩。 他心中一阵愧疚,底下的话说不出来,转而道:“阿摩,你走得动么?要不要爹背你?” 温摩当然走得动,就算从京城走回南疆也没有问题,但她道:“晕得很,走不动。” 温岚便蹲下身子:“上来吧。” 温摩轻轻趴上去,搂住了他的脖子。 温岚起身,背着她往抚霞阁去。 他穿着铠甲,肩背显得十分宽阔,看上去坚实而厚重,仿佛天塌下来都顶得住。 仡族人虽说都最随母亲生活,但父亲也并非就是路人了,父母在不在一起,父亲都是疼孩子的,他们不时便会带着礼物来看孩子,背着孩子满山转,摘花摘果子赶免子,大人和孩子的笑容一起在山间回荡,清脆极了。 温摩从小到大,样样都比同龄人强,招同龄羡慕,没人知道,她最羡慕的就是那些骑在父亲肩背上的孩子。 上一世,温摩同温岚说过的话,加起来也没有超过二十句。初见面时温岚抬起手,大概想抚一抚女儿的头发,但礼仪规矩收住了他的手,她是大女孩了,已经过了同父亲亲昵的年龄。 现在,温摩趴在父亲的背上,脸枕着父亲的肩,铠甲硬硬的有点硌人,但心里却软软的,暖暖的。 原来,这就是被父亲背着的感觉啊。 难怪那些孩子会笑得那么开心。 温摩也要很用力很用力,才能克制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呢。 望楼上,姜知津的视线追逐着那对父女的身影,看着他们走出兽柙,走进宫道。 宫道长长,呈铁灰色,而温摩的红衣灿烂,像盛开的花。 一直目送到看不见的拐弯处,他才收回视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今儿的戏可真不错。” 他和风旭一道下楼,风旭却转向了另一个方向,姜知津问:“去哪儿?” 风旭没好气:“去看看宜和。” “放心吧,宜和没事,阿摩有分寸。” “人都晕了,还没事?”风旭道,“若宜和有什么事,我定要找你算账。” 姜知津一笑,同风旭在望楼门前分道,走出几步,风旭回过身来,唤住他:“你去哪儿?” 姜知津负手朝前走,没有回头。 那是往抚霞阁的方向,正是刚才温岚父女经过的宫道。 风旭想了想,快步追上他,肃容道:“知津。”他一向温文尔雅,难得这样严肃,“你该知道,她很可能是姜知泽的人。” “放心,我不会为美色所惑的。”姜知津微微笑,“什么事要紧,什么事不要紧,我还分得清。” “你知道就好。”风旭让他过去,阳光下,他的步子懒洋洋的,身姿颀长,单凭一个背影也十分出众。 凭着多年对他的了解,风旭心中那丝担心难以解开,有句话没有说出来—— 怕只怕,惑住你的不是美色。 而是那股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强悍生命力。 * 温摩在抚霞阁受到了极大的欢迎,上上下下的宫人都把她当宝贝一样迎进去。 温岚不便久留,叮嘱温摩:“阿摩,这皇宫看着比任何地方都华美,却也比任何地方都危险,以后没事,你还是尽量少入宫吧。” 温摩点点头,她留在京城的目的是为了搞死姜知泽,入不入宫对这一点都没什么用途,少入一点还能省下时间。 距离伽南灭仡族,算起来只剩一年时间,从京城抵达南疆还得三四个月,她的时间不多了。 宫人们备好了高床软枕,温摩躺在上面却睡不着,她一向没有白天睡觉的习惯,更何况心里头还想着下午的射艺。 就在她转辗反侧的时候,门外传来一片欢声笑语,比欢迎她时还要热烈十倍。 “公子来了!” “公子大喜呀!” “公子这身吉服可真是好看!” “……” 姜知津显然和这里的宫人们都极熟的,一个个全叫得上名字,且还加上“姐姐”二字,声音又好听,语气又乖巧,宫人们别提有多欢喜了。 姜知津问:“阿摩姐姐呢?” “少夫人在寝殿睡觉呢。”宫人告诉他,“才睡下,公子还是到偏殿坐坐吧……” “我没睡。”温摩在里头扬声道,“津津过来。” 宫人们早已风闻这位少夫人十分奔放,此时皆忍不住咋舌,笑着将姜知津推进去。 因伺候午睡,殿内都下了帘子,明亮的阳光到此变得幽幽亮,像月光。温摩就侧身躺在这片清幽的光线里,手撑着头,腰线深深地陷下去,腿极为修长。 她已经宽了珍珠刺绣的外裳,浅红色上衣收进裙腰里,裙子是遍地撒金绣石榴如意图纹,料子是最最上等的湖缎,水一般贴合着腰腿,那一双隐在裙下的长腿线条呼之欲出。 姜知津含笑走近:“姐姐,我来陪你睡觉。” 温摩道:“睡觉有什么好玩儿的?你不是跟风旭看射箭吗?也带我去呗。” 姜知津低声笑道:“射箭有什么好玩的?睡觉多好。”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光线太幽暗,还是他的声音太低沉,温摩莫名觉得他的笑声好像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还没等她狐疑完,身边的床褥陷下去一半,姜知津已经上了床。 上床便上床,却没像昨晚那样乖乖睡在旁边,而是直接扑在她的身上,一手撑在她在枕上,对她微微一笑。 这笑容明亮灿烂,眉眼飞扬,五官俊美无倚靠,单只一笑就能要掉了半边魂魄。 然后,另一手往她腿上抚过去,目的明确,动作流畅,丝毫不见青涩生疏。 温摩:“!” 等会儿!你不是不会做这事儿吗?! 二十 “在这里……” 在温摩按住他的手之前,姜知津露出一个眉眼弯弯的微笑,握住了温摩腿侧的刀柄。 温摩的腿上束着革带,弯刀便是插在这革带中。百褶裙宽大,藏在里头一点儿也看不出来,再加上外裳遮挡,谁也想不到姜家少夫人裙子里藏着一把刀。 “呛啷”一声,姜知津把刀拔了出来,一脸开心:“我听她们说姐姐有把刀,能杀狼,原来是真的!” 温摩松了一口气。 同时深感惭愧:津津这么单纯可爱,她怎么能把他往那方面想呢?她真是太禽兽了。 “小心,这刀可利了。” 温摩想把刀拿回来,姜知津却一扭头:“我不,我要玩。”又问,“姐姐,你进宫了还带着刀干嘛?早知道宫里有狼么?” “就是神仙,也想不到皇宫里会有狼吧?你姐姐我是以前吃过不带刀的大亏,所以这辈子我死也不会放开我的刀。” 温摩握着他的手腕,半强迫地剥开他的手指,手指与手指交错,姜知津明显感受到了她肌肤的温度,温热的触感透过指尖,沿血脉经络直入肩臂,透进心脏,心猛地跳动了一下,整个人有刹那的愣神。 温摩没留意,她顺利拿回了刀,插回鞘中,交代他:“这刀一碰就会流血,不许碰,知道么?” 姜知津回过神,乖乖地点头。 温摩瞧着他乖巧的样子,心里很喜欢,抬手捏了捏他的下巴,问:“射艺比试在哪里看?你认得路不?” 姜知津自然认得。 只是到了地方,温摩才发现来早了。 羽林卫配置的是牛角长弓,射程约有200步,但要精准命中靶子,大约在一百步到一百五十步之间,所以靶场十分开阔。 杂役们正在竖箭靶,地上还堆着些杂物工具,尚属一片乱糟糟的情况。 温摩抓住身边一名杂役,问射艺何时开始,杂役回道:“还得有一个时辰,贵人可以申时再来。” 温摩正要带着姜九怀离开,眼角余光,忽然瞥见几名羽林卫远远地从靶场另一头走过,其中一人个子略矮小些,一路点头哈腰,笑得一脸讨好。 竟是温诚。 温诚因有承祧之责,温岚对他也是格外栽培,除了让他接手侯府账目之外,还给他在羽林卫中谋了差事,很显然是希望温诚能承继他的衣钵,就算不能当上将军,好歹也能有个正经官职,能庇护温氏一族。 按说温诚有温岚这座大靠山,在羽林卫应是混得风生水起,坐等旁人来巴结才是,怎么看起来反倒是他在巴结旁人? 温摩皱了皱眉:“津津,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 姜知津拉住她的手:“我不要,我要跟着姐姐。” “那你别出声。”温摩道,“谁出声谁就是小乌龟。” 姜知津立刻捂牢嘴巴,只剩一双宝光灼灼的眼睛露在外头,眨啊眨。 温摩忍不住笑了。 津津真好。有什么烦心的事,只要看到津津,便觉得烟消云散了。 温诚同着那几人走到了靶场后头的墙根下,温摩带着姜知津从另一面墙绕过去,没过多远,就听到了他们的声音。 “温公子,以前就算了,射艺演练只有咱们羽林卫的人,咱们放水就放水,差别也不大,可你今天听说了没有?三皇子和姜家二公子要来看呢。” “就是,姜家那个傻子也就罢了,三皇子可是深得圣宠,眼下东宫未立,三皇子指不定哪天就搬去东宫了,能在三皇子面前露脸,那可是天大的机会。” “可不?区区一百两,就让我们哥几个放弃这么好的机会,温公子你觉得合适么?” 从前征选羽林卫,一要出身高贵,二要一表人材,所以羽林卫走出去一个个鲜衣怒马,英挺不凡,经过十年前越王一役,皇帝长了见识,知道光好看没有用,这才狠下去广征勇士,不论出身。 但也因此让羽林卫里进了不少地痞流氓。 比如眼前这几人,一个个高大威猛,敲起竹杠来却是熟极而流,显然不是第一次干了。 温诚咬咬牙:“那就每人再加三十两,不能再多了。” “嗐,三十两够干什么的?”为首那人肩宽腿长,比温诚高出一截,懒洋洋挥了挥手,“算了算了,咱们还是使点真本事,好生演练,万一入了三皇子法眼,指不定就飞黄腾达了。” 说着,向几人一使眼色,几人附和着他,转身就要走。 “每人再加五十两!”温诚掏出一叠银票,“再多我也没有了!” 几人止住脚步,转回来,接过银票,为首那人笑道:“兄弟们不是差你这点银子,实在是看你可怜,不是温大人亲生的,温大人也没教你什么真本事,难为你倒替温家着想,不想堕了温家的名声,兄弟们着实敬你是条汉子。” “我的苦你们哪里知道,”温诚长叹一口气,他到温家是为继承家业的,没想到还要被逼着学这学那,他“我在温家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里里外外,田亩铺子,哪样不是我在操持?父亲大人他也不是有意不教我,说到底还是他老人家公务繁忙……” 为首那人一声长笑:“你还真是孝顺,说句不好听的,温大人老啦,也不过是在我们面前摆摆样子罢了,还能有多少真本事?自古长江后浪推前浪,羽林卫大统领的位置,也该换个人坐坐了。” “哼!” 墙根后,有人冷哼出声。 “谁?!”几人戒备地拔刀,温诚缩在众人身后。 温摩冷着脸,牵着姜知津走了出来。 几人认得自小在宫中长大的姜知津,虽然他们打心眼里不拿这傻子当一回事,但面上的功夫还是得做,纷纷行礼:“见过姜二公子。”因听说今日姜二公子进宫谢恩,身边这位女子身形高挑,身穿吉服,想来便是新娘了,又行礼:“见过少夫人。” “温诚,你摸摸自己的良心,父亲有没有教过你?!”温摩直接忽略了那几人,目光盯着温诚,无法压抑胸中的怒气。 上一世,她最最羡慕的人不是温如,而是温诚。无数次她在学规矩和女红的间隙里,有事无事也要经过几遍花园,因为每天清晨,温岚都会在花园教温诚武艺。 箭术、枪术、马术……温岚把温诚当成儿子般教导,想把自己一身的本令尽数传授给他。 不知道有多少遍,温摩在心里幻想,如果她是温诚就好了。 就可以跟着父亲射箭、舞枪、骑马,被悉心教导,着意栽培,而不是被关在房间绣那永无止境的嫁衣。 温诚见此事有人偷听,已经然乱了方寸,再发现偷听的是温摩,更是慌了:“父、父亲教没教我,关你什么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还想回来管温家的事不成?” “我今天就要管一管,怎么地?”温摩的目光扫过那几人收里的银票,“温诚,原来你就是这样给侯府当家的,原来你居中私吞的银子是用来干这种事。” 羽林卫人数众多,不论是射艺、刀法、枪法还是马术,皆是分赛制,六人一组,每一次淘汰三人,胜出者可以进入下一轮,第一轮被淘汰的要加强训练,温岚在这点是铁腕,据说那强度能让八尺大汉也要泪眼汪汪。 温诚将自己这组的人全部收买了,无论是哪一个和他对阵,都会让他胜出,这就是这样,温诚才在温岚面前混了个过关。 “你、你不要血口喷人,这些银子都是我自己的!”温诚急红了脸,叫姜知津道,“二公子,你赶快带你夫人走吧,她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好在这么多陌生男子跟前露脸?” 姜知津笑眯眯:“我夫人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不能露脸?” 这一句话获得了在场所有男子的一致认同,温摩是美的,不同于京中贵女那种或清冷或娇柔的美,温摩的美像一把锋利的刀,寒光闪闪,又像一团火,明亮耀目。 这几人都是街巷混混出身,丝毫没有学会贵介公子含蓄的那一套,他们的目光肆无忌惮地打量着温摩,就差没有当面吹一声口哨。 一般女子面对这种目光,多会是羞红了面颊落荒而逃,温摩的视线却是不避不让,盯住为首那一个:“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小人陈山海。” “想要推倒前浪,口气不小。”温摩说着转身走向靶场,扔下一句,“过来,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这一句,既利落,又傲慢。 说话时头也没回,风吹起她的袍角,华丽中有一种夺目的锋利。 姜知津瞧着她的背影,心中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和之前她挥刀杀狼时一样,他的心又冰凉,又滚烫,滋味难以言喻,只想喝一大口烈酒。 那些诗人遇上动人诗情时想浮一大白,估计就是这种感觉吧? 陈山海和同伴们互相看了一眼,都在眼底看到了一丝促狭趣味,在跟上温摩脚步之时,陈山海还凑在温诚耳边低语一句:“你这姐姐有些意思。” 温诚可管有没有意思,他后退一步,想跑。 姜知津高声道:“小舅子你要去哪儿?” 温摩回头,道:“你要是敢跑,这事儿我马上告诉父亲。” 温诚咬牙:“你到底想怎样?!” 温摩冷笑:“不怎样,就想跟你玩个小游戏,不过,等我料理了他,才能轮到你。” 靶场上的杂物已经清理得差不多了,温摩从架子上取了一把弓,试了试弦,陈山海笑嘻嘻问:“少夫人,这是要跟小人比试射艺?” “敢比么?” “哈哈。”陈山海笑了一声,拿起了弓。 靶场上的线划在一百五十步,那是弓箭的有效射程,这个距离内命中率会大为提高,但陈山海一直走出了两百步外,才扣箭上弦,箭尖疾如闪电,一支接一支,三支同时扎进靶心。 “好!”几名羽林卫纷纷喝彩。 “有点本事。”温摩点点头,“为一百五十两银子就肯输给温诚那个废物,你对得起你这份手艺么?” 这话让陈山海微微一顿,那信心满满的骄傲底下滑过一丝涩然,转即便换成玩世恭的笑意,“习得文武艺,卖于识货人,温公子肯出钱,我就肯卖,公平买卖,当然对得起。” 他把弓塞到温摩手里,“大小姐,好好回姜家去当你的少夫人,温诚的事你别掺乎了,这是男人的事。就算你去告发,我的弟兄们嘴都很硬,只要我们绝口不认,你又能怎么样?” 他不打算跟这位贵女多费话,虽然她好看得与众不同,但那付高高在上的模样同旁的贵女并没有什么两样,他说完转身就走。 然后就听得身后三下弦响,一下比一下密集,同时响起的,还有那弟兄们的抽气声。 这帮跟随他一路从清凉坊打架打进皇宫当差的弟兄,什么场面没见过?此时却站得一个比一个呆,眼睛睁得一个比一个大。 陈山海回身。 两百步外,另一只箭靶上,插了三支箭。 和他的一样,三支箭全部命中靶心。 但和他的不一样,这三支箭,每一支都剖开了前一支,三支箭密簇族炸开十几瓣,像一朵盛开的花。 二十一 陈山海控制住了自己的手不去揉眼睛,也控制住了自己的腿不去箭靶面前傻瞧,但他没能控制住自己的眼珠子,它们已经快要滚到地上了。 温摩再度开弓,三箭连出,当着陈山海的面,在另一只箭靶上又扎出了一朵花。 “十年前的羽林卫还是一群酒囊饭袋,我父亲带着他们挡住了越王,你该知道是为什么吧?”温摩问。 这事举世皆知,陈山海当然也不例外:“温大人射杀了越王的主将。” “靶子是死的,射着它没什么了不起,但人是活的,要在千万人之中一箭夺命,那才叫本事。”温摩道,“温诚是窝囊,不是因为我父亲没有教,而是因为他根本没有好好学,懂么?” 陈山海一脸呆滞。 那几名羽林卫也同款呆滞。 温诚更是活像见了鬼——这位私生女回侯府的时候,他还随温岚一起在大门口迎接过,明明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实姑娘,那天从古王府回来后却像是变了个人,不单对他指手划脚夺走了最值钱的铺子给自己当嫁妆,今天居然还会射箭! 一定……一定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附体了! “你。”温摩的视线落到温诚身上,“你站到箭靶那儿去。” 温诚腿肚子有点打颤,哆哆嗦嗦道:“你、你想干什么?” “都说了,一个小游戏而已。”温摩说着,向陈山海道,“带着你的人,押他过去。” 口气不是很客气,但陈山海没有一句废话就照做了。 姜知津抱臂旁观,觉得这很像是丛林之中的法则——两兽相逢,强者统治,弱者臣服。 和他玩惯的游戏法则不同。 权势的游戏从来没有真正的强者,也没有真正的弱者,既没有真正的敌人,也没有真正的朋友。他们像是一只只蜘蛛,盘踞在大网的腹心,脚下的每一根丝线都与别人的相连,天罗地网,千头万绪,所有人都在这张网中。 而温摩这种法则,倒是简单明了,干脆痛快。 温诚被推到箭靶底下,温摩张开了弓,箭尖对准他。 温诚整张脸都绿了:“温摩你敢?!我是侯府的人!你杀了我侯府就绝后了!父亲不会放过你的——” 温摩想了想,松了箭。 还没等温诚松一口长气,下一瞬,就听温摩向姜知津道:“津津,那边有橘子,替我拿一个过来。” 靶场一边设有看台,看台上桌椅已经陈列完毕,宫人们正在一盘盘铺设果子点心,一面忙着手里的活计,一面看着这边的热闹。 姜知津才走过去,早有人小跑着把两个大橘子送到他手上。 姜知津快活地把橘子拿给温摩,“姐姐要吃么?” 温摩下巴一点温诚:“放他头上。” “不,我不!我不!“ 温诚拼命挣扎,姜知津放了半天也没放上去,道:“再乱动,杀了你哦!” 他的声音一派天真,漂亮的脸庞笑眯眯的,不知怎地却让温诚心里生出一丝寒意,竟真的乖乖站住了。 “温诚,你猜猜看我这一箭能不能射中你头上的橘子?”温摩在那头扬声道。 话音一落,箭离统而出。 射你个鬼! 温诚内心咆哮,睚眦欲裂,可双腿发软,想跑都没办法跑,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箭朝自己飞过来。 “啊啊啊啊!”箭尖已经到了面前,温诚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擦着自己头皮飞过,整个人一软,彻底瘫在了箭靶前。 “温诚,你那些小把戏以后都给我收起来,你老实本分,才是侯府的人,不然,就是那只橘子。” 温摩放下弓,道。 温诚颤巍巍抬头,就见一支箭扎在上方箭靶最中心,箭尖上还扎着一只胖大的橘子。 温诚只觉得心脏一阵发冷,这冰冷的箭尖扎穿的仿佛不是橘子,而是他的心。 * 射艺在申时开始,当然在那之前,杂役们已经重新换过了箭靶。 温摩和姜知津坐在看台上,风旭也来了。 宫中规矩多,风旭观射艺,又换了一身冠带,整个人温雅如朝阳初升,温摩不由多看了两眼。 姜知津看看风旭,再看看温摩,幽幽道:“姐姐喜欢三表哥吗?” “嗯,你三表哥长得可真俊。” 姜知津一脸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姐姐不喜欢津津吗?” “津津也俊,姐姐当然喜欢。” “那更喜欢哪一个?” “唔……”温摩沉吟。 还要用想的! 姜知津差点儿维持不了自己的天真表情,手在袖子里握紧了。 “津津。”温摩做出了选择,“毕竟论脸蛋谁也没有津津好看。” “……”姜知津一时间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愁,这是好看不好看的问题吗?这位姐姐你知不知道谁是你的夫君啊! 但面上还是要开开心心地一笑,并给温摩递了瓣橘子。 姜知津:第一次觉得装傻子有点辛苦。 温摩原以为羽林卫战力不错,随便拉出一个陈山海也有这等箭法,但一路看下来,竟没有人能在两百步外命中,几乎所有人都站在一百五十步上,且只有极少数能正中靶心。 实在没什么看头,温摩开始左顾右盼。 “姐姐,你在看什么?”姜知津悄悄问。 “找人。”温摩答。 “找谁?” “不知道。” 姜知津:“……” 温摩是真不知道,她向他形容:“他比我父亲矮一点,胖一点,唉,我只见过他的背影,没看见脸。” 上一世待嫁之时,她经过厅外,听见有人同父亲商议改进羽林卫的兵器,还带来了一把弓/弩,与父亲相谈甚欢,最后携手去花厅饮酒。 那把弓/驽还放在厅上,她忍不住走过去拿起来试了试。 弩比弓的射程远,但也比弓重,带在身边不是很方便,那人设计的是一款轻便的手/驽,可以装在手腕上,箭也改得短小,十分便利。 温摩当时想要一把,但又一想,她自己的雷弩都埋在了郊外,又何必再要这手/弩呢? 于是便叹息着放下了。 这次她一听说射艺的事,马上就想到了那个人。 弯刀可以藏在裙子里,雷弩却没办法带在身边,但如果有一把手/弩的话,立刻就会方便很多。 当时那人与父亲聊天,说他这款手/弩已经研制了三年,因此次射艺局面不佳,射程与准头俱佳者不多,他更觉得羽林卫应该配上手/弩,战力必将大大提升。 他应该在这里,并且此时□□应该已经做得差不多,就等上门找温岚了。 可她那时只见到一个矮胖的背影,此时靶场内外人头攒动,一时真不知道从何找起。 忽地,视线扫过某个角落,看到一名青袍官员站在墙角,皱着眉头,一手捧着一本册子,不知在记录些什么。 矮。胖。 完美符合! 青袍是六品官员的服色,官阶低微,他没有资格入座,只能在一旁观看。 姜知津只见温摩的眼睛一亮——就像方才见到风旭那般的亮法,他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在人群的散落里看到了那个其貌不扬的矮胖官员。 姜知津狐疑。 难不成,她连这样的也看得上眼?! “津津,”温摩凑近他耳边,“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姜知津微微顿住。 太近了。 温热气息送到耳畔,以耳坠为起始,异样的酥麻之感迅速扩散,他只觉得半边身子都微微发软。 “好。”顿了一会儿他才能如往常一般抬头微笑,“我喜欢姐姐,帮姐姐做什么都可以。” 片刻后,那名官员被召到案前,温摩详细询问了那官员的姓名,得知他姓常名远,在工部将作司任职,专造兵械。 那是对了。 “公子听说常大人在做一款手/弩,十分有兴趣,不知常大人能不能送一把给公子?”温摩含笑问 姜知津很配合地点头:“我想要玩。” “公子有命,下官自当遵从。”常远说着,脸上露出一丝疑惑,“不过此物乃下官私下所制,尚未完功,应无第二人知晓,不知公子是从哪里得知的?” 温摩倒没提防这一问,难道能说是两个月后听你自己说的?正不知道怎么答言,姜知津在旁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不知道,反正我想要。” 温摩几乎想去抱姜知津一下。 还是津津好,不管怎么胡说八道,也不会有人追着他刨根问底。 常远自然也不好多问,答应一旦完成,立即便送姜知津一把。 温摩追问:“大概多久能好?” 常远道:“长则两月,短则一月。” 是和上一世差不多的时间。 但她已经不能像上一世那样等着了,她道:“常大人,我会派人协助你,要钱要物要人你只管开口,十天之内,我要见到□□。” 大约是她的语气太过迫切,常远讶异地抬起头。 温摩连忙补充:“公子迫不及待,做好了定然重重有赏。” “嗯。”姜知津点头,“有赏有赏。” 姜家这对新婚夫妇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六品小官叫到跟前,众人明里暗里多为侧目,风旭更是早就注意到了,隔案问道:“二公子要做什么?” “一个玩意儿!”姜知津的声音清朗快活,“很好玩的!” 一句话回答了所有人的疑惑,大家心里都是统一“嗐”了一声,就说嘛,除了玩儿,这位爷还知道什么? 只有温岚,无声地叹了口气。 傻子到底是个傻子,可怜温摩,还要陪着他一起做这些傻事。 * 温摩现在手上能动用的银钱不少,派大刘去铺子里提了一千两,外加几名老兵去了常家。 常远因是私下研制,经费与人手皆有不足,所以工程漫长,如今有温摩之助,不到十天,□□便送到了温摩面前。 它和上一世一样短小精悍,以革带束于手腕,连同箭匣一起也不过三尺来长,手臂屈伸无碍,袖子一遮便能隐然无形。 很好。 隔着一层衣袖,温摩抚着它,心跳微微加速。 可以开始计划刺杀了。 ※※※※※※※※※※※※※※※※※※※※ 谢谢大家的收藏,本扑街这次终于可以顺v了呢!有点开心,也有点紧张,明天我会把前面稍稍修一修,捉捉虫,然后,后天就要洗洗干净入v啦!答应我一定要继续陪着我好吗!说好,快! 二十二 常远把用法诀窍详详细细地告诉温摩,热忱地邀请温摩去院子里试一发看看。 温摩取出匣中第二把手/弩,问姜知津:“津津要不要试试?” 姜知津一直在旁边安静地看着,锦袍玉带,异常乖巧,见问,眼睛顿时亮了:“我可以玩么?” 温摩微笑:“这本就是给你的呀。” “阿摩姐姐真好!”姜知津脸上带着满满的笑容,伸出手。 温摩替他撸起袖子,将□□固定在他的手腕上。 他的手腕与手指皆是骨节分明,修长白皙,黑色□□绑上去,有一种异样的美感。 小金子不情不愿地带人在院子里布置箭靶,望向温摩的眼神仍然充满敌意——带着公子玩这样危险的东西,摆明不安好心。 下人们也都提心吊胆。 果然姜知津第一发就射偏了,直接朝着小金子来。 小金子吓得心胆欲裂,抬脚就要跑,哪里跑得过弩/箭?一记短箭迅速命中了他的背心。 有点疼,但不是想象中的剧痛。 那枚短箭掉在地上,没有半点血迹,小金子背上也完好无损,衣裳都没有划破半点。 常远带过来的箭匣有两种,一种是正常的短箭,发射之后能入木三分,还有一种就是专门给姜知津玩的,箭头与箭身皆是木制,钝钝的没有开锋,最多能射进草绳编成的箭靶,完全伤不了人。 满院子下人都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果真只是个玩具。 在姜家,姜知泽的耳目无处不在,这所小院里只怕也难保干净,温摩的目光一一从这些人脸上扫过,不知道有哪些是真心服侍姜知津的人,又有哪些暗怀鬼胎,伺机就要对姜知津下手。 春日明媚的阳光下,姜知津兴致勃勃地射了一箭又一箭,一连射了七八支,全都落了空,他不满意了:“阿摩姐姐,来教我!” “射箭的时候身体一定要稳,腰部以上绝不能动。”温摩扶住他的腰。姜知津个子高,腰间束着蹀躞带,越发显得腰细腿长,只是她一上手,便发觉他的身体微微一僵。 “有点痒……”姜知津不大自然地道。 “不是挠你。”温摩认真地教他,开始考虑,如果教会姜知津用手/弩,姜知津是不是就多了一个自保的手段?姜知泽也就更难得逞了。 “手臂伸直,朝前。”温摩扶着他的手臂。 姜知津伸直了手,方向却是偏的。 温摩再三提醒,他十分苦恼,“我是朝前呀。” 温摩站到他身前,为他做出示范,“贴着我。” 姜知津从善如流,身体贴近温摩的身体,手臂贴近温摩的手臂,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间不容发。 温摩迟钝地发现,这个姿势等于是自己紧紧地靠在了他的怀里。 他的脑子或许只有七岁,但身体是实打实的二十一岁,坚实刚韧,胸膛硬中带软,软中带硬,靠起来十分舒服,让温摩有种冲动,好像试试整个人陷进他的怀里是什么感觉。 “姐姐,我做得对么?”姜知津问,声音刚好响在她的耳边,因为微微低沉,显出了一丝沙哑。 温摩只觉耳尖上一片温热,顿时有几分面红耳赤。 不是害羞,而是惭愧。 她居然对可爱的小津津生出了几分色心,太禽兽了。 “对。”温摩努力让声音平静些,“射。” 短箭发出一声轻响,“扑”地一下穿透箭靶,正中靶心。 “哇,我射中了!”姜知津一把抱住温摩,在她脸上亲了一口,“阿摩姐姐你真厉害!” 温摩下意识抚住了被他亲过的地方。 这是,她第一次被人亲。 那块肌肤仿佛有了自己的记忆,清晰地感觉到他唇上的温度,以及他身上的气息。 温摩感觉到自己的脸在发烫。 明明知道他纯洁无瑕,如同婴孩,可脸上还是发红了。 “不、不用谢。”温摩做出无事发生的样子,尽量让声音正常些,“咳,射得不错,你自己好好练。” 她说着就打算脱身,手却被姜知津拉住,姜知津的笑容在阳光的照耀下异常灿烂,异常好看,“姐姐再陪陪我嘛,再来一次好不好?” 温摩没办法,只得再示范了一次,姿势才站好,姜知津便从后面贴了上来,跟着她腰间微微一热,低看一看,姜知津的手搂在她的腰上。 温摩默默地抬头看姜知津。 温摩:我怀疑我被吃豆腐了。 姜知津对着她,脸上的笑容依然十分灿烂,眸光十分纯净。 温摩:算了,不要多想,他就是个孩子! 这一箭行将射出之际,姜知津忽然问:“阿摩姐姐,你要这手/弩,是想对付谁?” 他问得十分随意,温摩差点儿就张口吐出了“姜知泽”三个了,反应过来之后微微一惊,他不是在套她的话吧? “我想对付夫子。”姜知津接着道,“他老要我背书,真是烦死了,等我练好了,我就一箭射掉他的帽子,哈哈哈哈。” 温摩顿时为自己的紧张失笑,跟着叹了口气:“最大的仇敌是夫子,津津你可真幸福。” “那姐姐想射谁?” 温摩顿了良久,慢慢道:“射一个上辈子的仇人。” 姜知津一脸佩服:“姐姐竟然记得上辈子的事?!你没有喝孟婆汤吗?母亲说,每个人投胎都要喝一次孟婆汤,把前世的事全部忘掉呢。” 温摩喃喃:“我也希望我能忘掉。” 但是不能。 这里是姜家,她和那个人共处同一个屋檐下,呼吸着他呼吸过的空气,经过着他经过的地方。 这让她寝食难安,每晚都会从噩梦中惊醒。 好几次,姜知津也跟着醒来,揉揉眼睛问她:“姐姐你怎么了?” 后来他还会给她倒一杯水,轻轻拍着她的背,就像她拍着他那样。 夜晚的姜家寂静,窗上一片清幽的月光,像是给屋子里披了一层白色的薄纱,温摩不止一次感到庆幸,她嫁的是姜知津。 他天真,纯净,无瑕,他的目光比月光还要干净,他不会寻根究底,不会再三盘问,不会暗生疑心,他只是安静地陪着她,问一句“阿摩姐姐你还好吗”。 重生之后,温摩在温家也总是这样半夜惊醒,醒来独自一人,再三告诉自己那已经是前尘旧梦,她现在有新的人生,再也不会重蹈覆辙,然后强迫自己重新睡下。 成亲之后,她才明白人类当真是适合群居,同样是做噩梦,醒来一看身边有人陪伴,顿时就好受了很多。 而且,不用再三说服自己,只要看到姜知津躺在身边,就知道这一世是崭新的一生。 “我很好。”温摩总是这样告诉他。 有你陪着,就很好。 我会杀了他。 此时此刻,阳光洒满庭院,海棠在角落开出娇艳的花朵,天空瓦蓝,白云反射着丝丝耀眼的光,温摩看着姜知津,在心中这样宣誓。 我一定会杀了他。 然后,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能伤害我,也没有人能伤害你。 我要这天永远这样蓝,要你永远这样笑。 要那些凶残的恶魔,永远消失。 * 姜知泽出入时,身边明处有姜家府兵,暗处有江湖高手,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徐广时刻在他左右。 徐广是个内家高手,修习了温摩无法理解的内功,上一世,她的每一次反抗都是因为有徐广在,被压制得死死的。 若是不能除掉徐广,杀姜知泽就等于是痴人说梦。 温摩几乎是倾尽家产,提出一笔巨款,托得意楼替她寻一位江湖高手。 她的箭法和刀法都是打猎时习得,对于武功可以说是门外汉,不知道徐广这样的高手高到了什么境界,但姜知泽会这样倚重他,境界想必不低,她倾其所有,要大掌柜替她找“最好的”。 就算杀不了徐广,至少能替她牵制住徐广,这样,她才有机会杀姜知泽。 大掌柜告诉她一个好消息,这两天已经有了达禾的消息,快则今日,晚则明日,估计就能把人带到温摩面前。 很快就能见到达禾了,温摩十分高兴,回府的时候脸上犹带着笑容。 长公主见她一脸笑意,也笑道:“什么事这么开心?古王府请咱们去赴宴呢,抓紧些出门,咱们是主客,去迟了不好。” 平京风俗,新成亲的夫妇会收到各家的宴请,也算是新郎新娘快速适宜新身份的机会。温摩是三日一大宴,两日一小宴,各种爵爷侯爷国公大臣,各种王孙郡主夫人贵女,瞧了个昏头胀脑,压根儿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长公主看着儿子完婚,了却了一桩心头大事,巴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每一家的请帖都没有落下,逢宴必出。 宴席对于温摩最大的吸引力是酒菜,但这样的宴席多半是男女分席而坐,一个在前厅,一个在后院,她再也没有被姜九怀灌酒的机会了。 于是“吃”就成了唯一的乐趣。 午宴结束之后,女眷们或去厢房歇息,或去花厅看戏,或去花园赏花,温摩既不想睡午觉,戏文也差不多看遍了,遂在假山后面躲个清静。 结果还没清静上一会会儿,便有一群贵女语笑盈盈,在假山那头的凉亭坐下了。 她们先是聊了几句园子里的花,然后再互夸了一番彼此的衣裳首饰,然后就有一个人开启正题:“你们瞧见了么?那个温摩居然吃了两条鸡腿,添了两碗饭,天呐,她还要不要脸?” 平京贵女以吃得少为荣,一个个吃起东西来都宛如试毒,半炷香方小小尝半口,一块肉能吃上半个时辰,哦不,说错了,她们从不吃肉。 吃肉显得粗鄙,她们这样说。 上一世温摩也学着她们的样子,一场宴席只吃几根菜叶子,回来饿得不行,自己去厨房下面。 这一世温摩可再也不要受那个罪了。 这个话题显然开得极妙,贵女们纷纷掩嘴轻笑,开始从头到脚嘲讽温摩。 从她的举止笑到她的出身,从她的娘亲笑到她的故乡。 现在又多了一样,笑她的丈夫。 “呵呵,真是可怜了,姜家那个傻子听说现在吃饭还要人喂的。” “这嫁过去,到底是多了个丈夫,还是多了个儿子?” “她可怜什么?那傻子才可怜呢,新娘子是仡族人,指不定要给他戴多少顶绿帽子呢。” “嘻嘻嘻,反正他傻,戴了也不知道。” “就是,说不定还挺开心呢。” 凉亭里一阵轰然大笑。 这样的笑声,温摩在死去的那段日子里,听得可真不少。 只能听,只能受。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站了起来,走向凉亭。 有人看到了她,立即向同伴们使眼色。 于是众人都回过头来,脸上有几分尴尬。 温摩脸上没什么表情。其中有圆滑些的,笑道:“温姐姐你来了?我们正在聊方才的戏文呢——” 温摩一脚踢翻了桌子,桌面上的茶壶茶杯并点心果子等物悉数跌了个粉碎,茶水横流,贵女们惊叫连连,花容失色。 “曹家三小姐,是不是?”温摩捏住最近一人的脸颊,“那位和你私通的表兄可还好?小心一点,不要有孩子,否则你母亲会来灌你喝堕胎药。” 那人脸色大变,尖声:“你胡说,我没有!” 温摩松开她,望向第二个人:“李家小姐,你那位未来夫君在外面养了一个外室,孩子都两岁了,你可知道?” 李小姐震惊:“你胡说什么?!” “不信?你问问她们。”温摩淡淡道,“这件事情我可是听你这些好姐妹说的呢。” “你莫要信口开河,血口喷人!”众贵女连忙道,“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绝无此事!” “哦?不是那外室的院子不是买在曹家隔壁,曹三小姐亲眼所见么?” 曹三小姐脸色发白,“没、没有的事……” 温摩闲闲道:“有没有,李家小姐去看一看不就知道了?” 李家小姐环顾众人,众人的眼神一片闪烁,李小姐重重“哼”了一声,转身离去。 “刘家小姐,你父亲在外头有了私生子,这会儿应该正准备接他回府,让他认祖归宗。” “方家小姐,你们家只剩一个空架子,好衣裳都是姐妹轮着穿,这点你这些姐妹其实早就知道,尤其是赵家小姐,不止一次在背后笑话你。” “赵家小姐,你那位腰缠万贯的未婚夫婿是骗子,他的钱全是借来的债务,这一点方家小姐早就知道,但她打算等你们成亲以后再拿出来当笑话说。” “林家小姐……” 温摩每说一句,就像是往贵女们心上扎下一刀,贵女们脸上的苍白连胭脂都盖不住,开始还能指责温摩胡说八道,到后来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剩发抖。 温摩像个鬼魂,把她们最阴私最见不得人的地方拿都刀戳开了。 “怎么会……”方小姐近乎呻/吟一般道,“你……你不是人……” “猜对了。”温摩微微一笑,笑得冰冷,“我是鬼。” 我死而复生,重来一世,将那些你们在我身边留下的议论,全部还给你们。 “我知道的远不止这些,你们以后若是还管不住自己的嘴,别怪我把别的全都抖出来。” 贵女们颤抖着点头,迫不及待想逃。 “站住。” 温摩唤住瑟瑟发抖的贵女们,她的声音也不大,脸色也没有多凶狠,但语气阴森森的,眼睛里没有一点温度,“还有,我家津津的好处,岂是你们知道的?他是我的夫君,说他的不是,就是说我的不是,以后别让我从你们嘴里听到他的名字,会弄脏了他。” 她的目光从贵人们脸上一一扫过,“听明白了么?” 贵女们看她宛如看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颤声:“听、听明白了。”、 “那就滚吧。” 贵女们落荒而逃。 凉亭安静下来。 世界安静下来。 温摩站在亭中,忽然,仰天大笑。 她上辈子就想这么干啦! 痛快! 她开开心心地捡起地上一只大橘子,剥开来,将一瓣果肉高高抛起,仰头接住。 一路走,一路接,背影都透着“快活”二字。 * 不远处,姜知津和风旭站在游廊上,看这一切收入眼底。 风旭:“她到底是什么路数?” 姜知津瞧着温摩的背影:“我也想知道。” 若不是姜知泽的人,为何这么多秘密? 若是姜知泽的人,为何……会这样对他? 她真的,当他是夫君吗? “我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听到有人为我说话。”姜知津喃喃,“我在她眼里有什么好处?” 一个傻傻的姜知津,有什么好处? 他自己都不知道。 风旭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这种可以称之为“迷惘”的神色,大吃一惊:“小心,这很可能是她的圈套,说不定她已经发觉你在附近,故意说给你听的。” 是,姜知津也觉得,这种可能性更大,因为这样才正常。 真的喜欢一个傻子,那才反常,那才奇怪 。 可是…… ——我家津津的好处,岂是你们知道的? ——他是我的夫君,说他的不是,就是说我的不是, ——以后别让我从你们嘴里听到他的名字,会弄脏了他。 每一句好像都是对心脏的暴击。 姜知津下意识捂住心口。 好像,有点受不住了。 两人身后的树荫中,一条黑色人影倏忽出现,无命平静无波的声音响起:“董大传来消息,他们原本已经在城南杨记脚马店发现少夫人要找的达禾,但今天清晨再去的时候,达禾再次失踪。” 按说失踪了接着找便是,董大做事一向妥当,这种小事还要专门回禀,定然有内情。 姜知津问:“怎么回事?” “事情可能同大公子那边有关。董大请示,是否要告知少夫人。” “告诉她。”姜知津道。 是姜知泽的人对达禾下手? 还是达禾去投奔姜知泽? 阿摩,你会告诉我答案吗? 你到底是敌是友,你所做的一切到底是真心还是演戏……我是不是很快就能知道了? ※※※※※※※※※※※※※※※※※※※※ 努力想写肥一点,结果搞晚了,抱歉抱歉。 明天入v,会有三更掉落哦。 另外,按小可爱教我的办法,附上接档文文案,预收攒起来,喜欢的就请收藏一下叭。 —————— 《吾皇》 姜雍容知道自己是史上最无能的皇后,皇帝独宠贵妃,她的寝宫从成亲第一天起就成了冷宫。 她唯一一次行使皇后的职权,是在叛贼攻下皇城之时,准备以死殉节。 可惜最后时刻,被勤王的援军救下,没死成。 救她的人看上去比任何人都像叛军贼首,却是皇家流落在外的骨血,也是未来的新皇。 风长天当了二十多年沙匪,突然有一天跑来当皇帝,十分不习惯。 每天要看许多奏折,还要花费许多时间去选后妃,且一直被催着生孩子。 他不想干了。 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姜雍容。 一个女人。 一个美丽的女人。 一个美丽的、会帮他看奏折的女人。 一个美丽的、会帮他看奏折、还自带一个儿子的女人! 很好,他不单可以不用自己看奏折,连儿子都不用自己生了。 就是她了! 群臣:陛下,姜氏是先帝的皇后…… 风长天:先帝不是死了吗? 群臣:小皇子是先帝和前贵妃之子…… 风长天:很好,随朕,朕是先先帝和前前贵妃之子。 姜雍容:我不说话,我就静静看着这场闹剧怎么收场。 心思深沉手腕圆滑的倦怠女主x日天日地武力值爆表的脱缰男主 1v1he 感谢在2020-07-13 21:46:20~2020-07-14 22:52:5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灬羽痕灬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二十三 小半时辰后, 温摩离开古王府,在大掌柜的陪同下来到城南一家脚马店。 “在下的人就是在这里找到他的。”大掌柜道。 店面不大,前面停着一辆半新不旧的马车,后院拴着三四匹骡马, 骡马们已经老迈, 毛发褪得稀疏。 “有人么?”温摩扬声问。 屋内传来一阵咳嗽声, 这咳嗽声充满压抑, 仿佛生怕咳得厉害些, 身体便承受不住。 温摩循着声音来到屋前,推开房门, 只见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床上,正吃力地想要爬起来,可惜两腿裹着厚厚的纱布,完全无法动弹。 “你们——你们还我的小铃儿——”男子挣扎着, 摸索到身边的一条马鞭, 试图抽向温摩两人,只是这一击没抽到温摩半点衣角, 反而险些让他自己跌下床,温摩连忙扶住他, “大叔,我是达禾的姐姐, 我听说他这些日子住在你这里?他去哪儿了?” 杨大叔喘息着,定了定神, “你、你不是来抓人的?” 大掌柜道:“这位是姜家的少夫人, 我们知道这些日子是你照顾达禾, 你有什么难处, 只管跟少夫人说明, 少夫人定然会答应的。” “姜家”两个字入耳,杨大叔浑身一震,若不是两腿受伤,眼看他就要跪下,他声泪俱下:“少夫人,您行行好,救救我家小铃儿吧……” 杨大叔的妻子早逝,膝下唯有一女,名叫小铃儿,今年十二岁,生得十分秀气,性情温柔,心地善良,是杨大叔人生中最大的安慰,有时遇上雇主走远路,他不放心将小铃儿一人留在家中,便将小铃儿一起带上。 正是上一趟出远门回城时,遇见了达禾。 “那孩子倒在路边,外衣和钱财都给人扒了去,大约是挨了闷棍被抢劫,我怕他一个半大孩子出什么事,便将他带了回来。” 达禾清醒得很快。 他确实是挨了闷棍,但并不是被抢劫,而是被骗了。有人跟他同路,一路跟他称兄道弟,临了却给了他一顿棍子,卷走了他身边所有值钱的东西。 人救回来以来才发现达禾伤得比想象中要重得多,好在达禾年纪轻,底子厚,再加上杨大叔请医问药,小铃儿悉心照料,达禾终于挺过来了。 但就在昨天,小铃儿出门买药,路上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跟小铃儿说要买马车,小铃儿以为有生意上门,开心地将他带回家。 杨大叔也斟茶倒水,热情招呼这位大主顾。 大主顾说明来意。 杨大叔怀疑自己的耳朵。 他要买的不是马车。 “那是个畜牲!畜牲!”杨大叔用力拍着床,咬牙切齿,额上青筋直露,“他要我把小铃儿卖给他。” 小铃儿是杨大叔的命,杨大叔当场就拿着马鞭把那人赶出了家门。 那人说:“你别后悔。” 杨大叔:“我死也不后悔。” 那人笑了一下:“半死也许就会后悔了。” 杨大叔开着脚马店,南来北往地,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人,但从来没有哪一个人笑得让他这样心寒,仿佛往他心里塞了一大把冰块,冰到全身僵冷。 就在今天早上,十几名大汉冲进脚马店,口口声声说小铃儿偷了他家主人的东西,把个小铃儿生拖死拽了去。 杨大叔拼死阻拦,其中一人拿起旁边的门栓,照他腿上就是一下。 “啊!” 杨大叔一怕惨叫,双腿被打断了。 “小铃儿!小铃儿!” 杨大叔扑在地上往外爬,“小铃儿!” “爹——” 小铃儿被带走了,最后一声呼唤,有半截消失在大汉的手掌心里,他们捂住她的嘴,将她塞进店门口那辆半旧马车里,驾着车扬长而去。 “小铃儿——”杨大叔昏死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达禾已经替他包扎好了双腿,向他鞠了一躬:“杨叔叔,我去把小铃儿找回来。” “他怎么找?”温摩急问。达禾自己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 “我家的车轮刻过印记,看车辙印能认出来。”杨大叔流泪,“我现在只怕他当真找到了他们,他哪里是那些人的对手?少夫人,您是姜家的人,求求您救救他们吧!”说着又要磕头。 温摩连忙扶住他:“那人长什么模样?” “中等身量,三十来岁年纪,一张脸阴沉沉的,做文士打扮。”杨大叔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张脸,“对了,他左边额角有一颗痣!” 温摩的心重重顿了一下。 这些加起来,像一个人。 一个极其危险的人。 “徐广……”温摩喃喃吐出这个名字。 温摩略一思忖,把全身的首饰全摘了下来,悉数塞给大掌柜。 大掌柜一愣:“少夫人您这是干什么?” 从嫁进姜家第一天起,温摩就派大刘带人盯着徐广,大刘告诉温摩,徐广不时便会出去住一两晚,大约是在外面有私宅,很可能是在清凉坊附近,因为每每跟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大刘他们就会失去徐广的踪迹。 “姜家大公子身边的徐广,大掌柜定然知道吧?”温摩道,“我要他私宅的位置。” “少夫人已经付过寻人的款子了。”大掌柜道,“此番还是为了寻人,所以,这条消息在下免费奉送。” * 徐广的私宅确实在清凉坊。 这是一条隐蔽的小巷,大树旁边有扇不起眼的小门。 就是这里了。 温摩换下了赴宴的华服,穿上一身不起眼的短打,从巷子里经过。 四下里十分安静。 达禾是她一手教出来的徒弟,应该知道狩猎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等待,等待,以及等待。 可惜笛子不在身边,温摩摘了一片树叶,放在嘴边吹响。 三长,两短。 很快地,小巷另一头响起来了短促的笛声,两短,三长。 温摩缓缓吐出一口气,一颗心这才落进胸膛。 还好,达禾没有贸然冲进去。 她快步向小巷那头走去。 那一头也有人正快步向她走来。 那人穿着一套不合身的衣裳,头上戴着大斗笠,手里杵着根棍子,还托了一只破碗。 斗笠底下是最最熟悉的面庞,两道浓眉压着一双大眼,原本圆润的面庞削瘦,瘦出了分棱角,让他看起来几乎像个大人了。 分别不过四五个月,少年的身形就像春天的笋子一样蹭蹭往上蹿,看起来已经有她高了。 “阿姐!” 达禾像从前一样扑向她,不过以前可以偎在她怀里,现在已经变成搂着她,“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温摩眼睛有点酸涩,喃喃道:“你要知道我为你这个傻小子花了多少钱,就不会这么说了。” 片刻之后,两人缩在巷角的树荫下,破碗摆在面前,恍然便是一对落难姐弟。 “可是我去侯府找你,你都不见我!” “你去过侯府?!”温摩吃惊。 达禾点头:“他们不让我进去,说你不想见我,让我不要再去找你。” “他妈的哪个混蛋乱放屁——”温摩骂到一半,猜到了,“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瘦巴巴全身上下没有二两肉的,对吧?” 达禾点头:“他们叫他诚公子。”然后有点委屈,“他们说他是你弟弟。” “弟弟个屁!”温摩揽着达禾的肩,“你才是我弟弟。” 上一世,再见到达禾已经是婚后半年左右,他比现在还要高些,五官已经隐约有了一种成年男子才有的硬朗,那时他已经成了姜家的马夫。 “我以为阿姐不要我了……”那时的达禾也是这么说。 那时的温摩既不敢让达禾知道自己的处境,也不敢让姜知泽知道达禾的存在,她每次和达禾见面都是偷偷摸摸,每一次聊的都是让达禾快点离开。 但一直到最后,达禾也没有离开。 姜知泽既然在她死后给他们按上私奔的罪名,想也知道,达禾没有逃出那噩运。 现在不同了。 达禾就在她的身边,她伸手就可以触碰,想抱就抱,想搂就搂,不用担心旁人的视线,不用生怕将他拖入无边的地狱。 “我的阿禾长大了。”温摩又是欣慰,又是骄傲,“不单没有硬闯进去,还知道扮成乞丐。” 被夸奖的达禾露出了笑容,不过这个笑容十分短暂,他咬牙盯着那扇小门:“他们人太多,我白天进去就是送死。我死了就没人救小铃儿了。阿姐你常教我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对。”温摩点头,“那里面有个人身手十分可怕,我们都不是他的对手。” 达禾十分意外:“阿姐也不是?” 在他心里,温摩已经是世上最最厉害的人了。 温摩苦笑:“不是。” 如果换一种情形,她一定会把达禾拉回去,等大掌柜为她请到最好的高手前来相助,再来安排设计,布好陷阱,将每一个细节推敲到毫无破绽的程度,然后才会动手。 徐广是最狡猾最凶狠的猎物,一次就要让他死,因为再没有第二次机会。 可是现在小铃儿在里面。 她知道徐广会有什么手段,多耽搁一天,小铃儿就要多遭一天的罪。 所以,等不了了。 是死是活,就此一搏。 ※※※※※※※※※※※※※※※※※※※※ 一! 二十四 小巷幽静, 少有人行。 大刘背着包袱一走进来,温摩便发现了,立刻向他招招手。 大刘连忙奔上前,把包袱交给温摩。 包袱里是雷弩。 手上多了一份熟悉的份量, 温摩心中稍稍安定一点, 问:“兄弟们都来了么?准备得怎么样?” “照您的吩咐, 都准备好了。”大刘说着, 忍不住问道, “不过,大小姐您到底是要干什么啊?这位小哥又是什么人?您穿成这样模样, 要是给人看见了可不大好……” 温摩:“……” 恍惚觉得身边又多了一个张伯。 “刘叔,你当年跟我父亲身边,也是事事都要这么过问么?” “这……这跟当年到底不一样,当年那是上战场……” “就把这里当成战场吧。”温摩打断了他的话, 凝望着他的眼睛, “刘叔,今夜会有一场恶战, 少说点话,多留点力气, 希望我们都能活着回家。” 大刘怔住了。 ——希望我们都能活着回家。 这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侯爷对他说的话。 大小姐明明是个女子, 长相也是像母亲更多些,可此时此刻, 大刘仿佛从她身上看到了侯爷的影子。 “是!”大刘挺胸得令, 当年征战沙场的风火豪情仿佛又回到了他的胸膛, 身体里充满了使不完的力气。 达禾在南疆见惯了温摩发号施令, 这会儿在陌生的街头重新又找回了当初的感觉, 有阿姐在,事情定然能成! 温摩苦笑。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徐广有多可怕。 她彻底地领教过,留下了深深的恐惧。 这确实会是一场恶斗,敌人不单徐广,更是她的恐惧。 她只有握着雷弩,手心才不会因为紧张而出汗。 达禾看着天色,春天的黄昏来得很早,太阳已经坠往西边,天边涌进绯红色的晚霞。 “阿姐,是不是可以进去了?” 温摩:“再等等。” 达禾:“等天黑吗?” 温摩:“等人。” 达禾:“等谁?”他说着,一脸喜色,“阿姐还找了帮手吗?” “嗯。” 仓促之间,想要绝顶高手是不可能了,她让大掌柜替她寻个帮手,只要能赶到今晚派上用场就好。 不多时,一辆马车驶到近前。 车夫点亮灯笼,灯笼亮了三次。 这是得意楼所用的讯号。 来了。 温摩微微吸了一口气,迎上去。 马车也在此时拉开了帘子,一人跃下来,发出轻微的“呛啷”之声,那是因为身上穿着铠甲。 在暮色与灯笼的光芒中,温摩与对方看清了彼此。 “是你?!” 两个人都忍不住惊诧出声。 来的是陈山海。 马车里接二连三地跃下几名羽林卫,正是那日在靶场见过的熟面孔。 大家和温摩一照面,都忍不住一呆。 温摩也觉得十分玄迷,她问那车夫:“这就是你们大掌柜给我找的人?” “陈老大在这一行信誉极佳,每一单都是做得十分圆满,客人没有不满意的。”车夫客客气气地道,“您要得急,人在京城、天黑之前能赶到、能打,符合这三个条件的,陈老大是第一优先。” 温摩心理落差还是有点大,她想要的是一个江湖高手,江湖,高手,听上起就是那种很厉害的,轻轻一纵就能上房揭瓦——不是,就能上房跟飞来飘去的人。 “陈老大原来还在外面兼差?” 她抱起手臂,打量陈山海。 “没办法,羽林卫油水少啊。”陈山海也抱起手臂打量她,“看来除了在姜家当少夫人,大小姐也兼了旁的差事?” 车夫客客气气地插进来:“二位,若没有其它问题,生意便已达成,小人要回去覆命了。” 温摩挥挥手,打发走了车夫。 货都送到门了,还能换不成?再说就算她想换,时间也来不及了。 只能凑合着用了。 陈山海身后的几个羽林卫也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温摩:“你们出来兼差,还穿着羽林卫的铠甲?” 陈山海展齿一笑,露出一口白生生的牙齿:“大小姐有所不知,有这身铠甲,什么差事都能办得更方便些。说吧,大小姐想要我们干什么?” “姜知泽身边的徐广,知道么?” 陈山海点头:“飞云客。” “什么?” “飞云客徐广,他的名号。这人的师承来历相当神秘,一身功夫也深不可测……”陈山海说着,微微一顿,“你别告诉我你找人来是为了对付他……” 温摩下巴朝远处那扇小门点了一点:“他就在那所宅子里面,我要从他手里救出一个小女孩,还要杀了他。” 陈山海震惊了。 他看看那所宅子,再看看温摩:“大小姐,您有病吗?” “你不行?”温摩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行的话应该早点说,大掌柜难道没有告诉你这趟差很危险?” 陈山海盯着那所宅子,又掉过头来盯着温摩:“大小姐,有没有教过你,不能随便说一个男人不行?” “那你到底行不行?” 陈山海哼了一声:“干了。” 加上一句:“真动了手,就得让他死绝,哪怕留他一口气,姜知泽都不会放过我们,你知道么?” 温摩慢慢地笑了,夜色中,她的笑容危险而神秘,“没有人比我更知道。” * 街头转角处,一辆马车静静伫立,马儿乖巧,良久才仰头喷出一个鼻息。 “我不明白,你来这里做什么?” 风旭坐在马车中,问出憋在心里许久的问题,“无论是她杀了徐广,还是徐广杀了她,对我们来说都是好事。” “好事?”姜知津捏着酒杯,沉吟。 脑子知道,徐广死了,等于斩断了姜知泽一条手臂;温摩死了,等于他身边清除了一个外人。 可心不这么想。 心只要想到温摩有可能会死,便会立刻抽紧。 他身边已经喝空了两只酒坛,他不是嗜酒的人,可这时候却很需要喝点酒,以便让胸膛里那颗心脏放松一点,不要蜷缩成一块又硬又冷的石头。 姜知津将杯子里的酒一口饮尽,“我不想要她死。” 风旭看着他,没有说话,沉默了良久,才道:“你还记得文妈吗?” 文妈…… 他当然记得。 那是他的乳母。 那时父亲去世不久,姜知泽的人前来暗杀他,文妈挡在了他的身前,被刺伤了手臂,鲜血淋漓。 他放声大哭,抱着文妈不肯松手,一直守在文妈身边,哭喊:“我不要你死,我不要你死,我不要你死……” 文妈成了他最信赖的人,他到哪里都要带着文妈,文妈说什么他都听,哪怕文妈让他偷偷跟她出门,他也只是憧憬偷偷上街看百戏杂耍的快乐,完全没有想过有别的可能。 结果他没有看成任何杂耍,文妈把他带间一所宅子,把他关进了一间地窖,要他交出暗卫令牌。 他到此时还记得那间地窖有多冷,还记得文妈关上地窖的表情,比地窖还要冷。 他在地窖里被关了七天。 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七天他是怎样度过的。 被救回去之后,他高烧不退,生了一场大病,病愈之后,他彻底成了一个傻子。 当个傻子真好,不用信任谁,也不用防范谁,反正他想一出是一出,可以突然喜笑颜开,也可以突然翻脸无情。 不能相信任何人。 不能怜惜任何人。 那个守在文妈身边大声哭喊的小孩,已经死在了地窖中。 * 夜色降临,像一块漆黑的幕布,遮住大地。 好戏该上场了。 温摩紧紧握着雷弩,等待着。 一团火光自宅子的隔壁亮起,安静的小巷顿时变得人声鼎沸,惊呼声、喝骂声、呼唤声、狗叫声……此起彼伏,一团喧哗,跟着有人开门进出,拿着水桶挑起,十分忙乱。 趁着这团忙碌的功夫,温摩带着达禾潜到墙根下。 大刘挑选了几个身手迅捷的,已经等在墙根下,两下里略一点头,就等外面准备好。 “开门开门!” 陈山海带着羽林卫,将那扇门拍得震天响,“羽林卫缉凶,快开门!” 小门“吱呀”一声开了,一名大汉原本粗声粗声喝一声“干什么”,见陈山海等人铠甲鲜明,口气顿时弱了三分,“几位爷什么事?” “隔壁有人纵火,人们看见他往你们院子里来了,我们要进去搜拿!”陈山海说着就要带着人往里闯,里面顿时出来好几个人,堵住门口,“几位爷别费事,真有人敢进来,不劳各位动手,我们就能捏死了。” 陈山海喝道:“你这是要阻挡羽林卫缉凶?!兄弟们,给我拿下!” 温摩心说论到无赖的本事,羽林卫确实是好手,只听得“呛啷”连声,羽林卫们拔刀的的拔刀,拉弓的拉弓,里面的人也横了起来,为首那人道:“别给脸不要脸,你们知不知道这屋子是谁家的地盘?” “天子脚下,任你是谁家的,也要归陛下管!” 陈山海说着,大喝一声,冲上去。 一时间兵刃相交,已经动起手来了。 墙根下,温摩等人趁乱翻墙而入,落在了墙内花园中。 计划到此一切顺利。 ※※※※※※※※※※※※※※※※※※※※ 二! 二十五 门口处已经打得不可开交, 温摩借着夜色掩映,爬上园中的大树。 大刘带着人正要潜入屋中,房门忽然打开, 徐广走了出来。 大刘等人迅速伏低, 缩身在花丛中。 糟糕! 原计划是大刘等人趁乱潜入, 然后徐广才被引出来,这样大刘他们就能找到小铃儿救人 。 现在大概是陈山海他们的动静太大,徐广比预料中出来得更早。 徐广有内功, 听力比最好的猎人还要厉害,别说潜进屋中,哪怕只是在花丛中略动一下, 很可能都会被发觉。 而且, 以温摩居高临下的角度, 花丛低矮, 不能藏住所有人,现在只是凭借夜色掩住身形,只要徐广一侧脸,立马就能发现不对。 “连羽林卫都敢打,你们不想活了!”陈山海大吼, “兄弟们给我上,不能丢羽林卫的脸!” 多亏他大喊大叫, 吸引了徐广注意, 徐广目不斜视走过花丛。 陈山海不仅嗓门大,下手更是猛如疯狗。得意楼对他“能打”的评语所言不虚, 徐广手下都不是等闲之辈, 竟也被他一轮猛攻干趴下两个。 “住手!” 徐广一声高喝。 那些大汉令行禁止, 闻言立即收手, 陈山海则充分显示出泼皮无赖的特色,上赶着补上两刀才停下来。 当即又有两人挂了彩,对几个羽林卫杀气腾腾怒目而视。 陈山海只当看不见,向徐广一拱手:“徐先生。” “几位爷认得在下,便好说话了。”徐广淡淡一笑,“几位爷一心为民,这么晚了还要为民缉凶,实在令人钦佩。” 他身旁一名下人递上一只鼓鼓囊囊的钱袋:“这是在下一点小小心意,不成敬意,再往前一点便是北里,几位爷何不找处乐坊坐一坐,同美人喝一杯?” 温摩明显看到陈山海露出了贪婪之色。 再不动手,就没有机会了! 她坐树杈上,身体稳定到近乎凝固,手臂和雷弩仿佛已经生在一起。 陈山海在身上擦了擦左手,脸上笑成了一朵花:“这怎么好意思呢!” 一切都被放慢。 温摩的雷弩缓缓移动,匀速,丝滑无声。 陈山海左手伸向钱袋。 雷弩对准了徐广的背心。 陈山海的手碰到钱袋。 温摩扣动弩机。 箭离弦而出,撕裂空气,发出奇异尖啸。 与此同时,一脸灿烂笑意的陈山海右手猛然出刀,斩向徐广的脖颈。 一箭一刀,一后一前,同时攻向徐广! 温摩没想到陈山海有此一招,心中燃起一股喜意,箭与刀都这样快,没有人能躲开—— 然而就在她这样想的时候,徐广发出了一声低笑。 他轻描淡写地伸出手。 右手在后,扎住了箭。 左手在前,握住了陈山海的手腕。 箭尖距离他的背心不过一寸,刀刃更是几乎已经贴上了他的脖颈,但都被他的内力禁锢,无法再进一步。 他不是人…… 不是人…… 上一世积累的恐惧像海一样汹涌而起,淹没了温摩,那些痛苦穿越了时空,从记忆里猛然复苏,温摩下意识想逃。 “啊!” 陈山海发出一声惨呼。 这一声唤回了温摩的神志,如果她逃了,陈山海必死无疑! 不能逃! 她紧紧握着雷弩,指节发白,仿佛要将雷弩融入自己的血肉中。 雷弩主人,从心所欲,风雷无惧,生死无悔。 无惧! 无悔! “上!” 温摩大喝一声,扣动弩机,弩/箭接二连三射向徐广,每一箭如疾若流星。 徐广扔开陈山海,双掌挥出,那些可以射穿头狼的箭矢好像突然变成了虚弱的茅草,一根根被他折断了。 “兄弟们上!”大刘等人冲出花丛,杀向徐广。 “老大!”羽林卫们嘶吼。 “给我好好干!”陈山海捂着手腕,面色惨白,“干死他们!” 院中开始了一场混战,院外是奔走救火的人群,平京宁静的夜晚被打破了,这一小块角落仿佛成了人间地狱。 但这混战似乎一丝一毫也不能影响徐广,他从从容容,在箭雨中毫发无伤,走向温摩藏身的大树。 温摩疯狂扣动弩机,快到手指都已麻木,直到弓弦空响,她才发现箭已经没有了。 “原来是少夫人。”徐广气定神闲,仿佛在与温摩闲谈,“你又是放火又是埋伏,是为了对付我么?不知我哪里得罪过少夫人,要少夫人动用这么大阵仗?” 温摩眼睁睁看着他走近,巨大的恐惧裹挟而来,她仿佛回到了五岁那年。 那是她第一次打猎,她的猎物是一头狐狸。成年以后看一头狐狸不过是只小玩意儿,可在五岁的孩子面前,那头狐狸简直是一个恐怖的妖魔。 “不要怕。”阿祖教她,“猎人如果害怕,就已经输了。打倒你的猎物之前,你要先打倒自己的恐惧。” “我有点明白大公子为什么那么想要你了,让你这样的女人痛哭尖叫,想来确实会比那些豆腐似的小女孩有意思。” 徐广在树上露出一个阴森森的微笑。 温摩对这个微笑太熟悉了,上一世每一次折磨来临,都少不了他这样的笑容。 “我要,我要……”温摩低语,每一个字都像从骨深处掏出来,掏得异常吃力。 徐广看她如同看待一只已经落入陷阱的猎物,笑问:“你要什么?” “杀了你!!!!” 温摩扔开雷弩,拔出弯刀,从树上一跃而下,斩向徐广。 就像当年斩向那头狐狸。 “睁开眼睛,不要怕。” 阿祖的声音穿过层叠的时光,在这个夜晚抵达她的耳畔。 死无惧,生无悔,不管杀不杀得了他,她一定要斩这一刀。 替上一世的自己斩这一刀! 这一刀快逾奔雷,只可惜,在徐广这种高手眼中,漏洞百出。 他轻而易举夺掐住了她握刀的手,只吐了一点点力气,就叫这只手腕经脉错乱。 巨大的痛苦从手腕传来,温摩发出一声跟陈山海方才一模一样的叫惨叫。 徐广露出了兴奋的笑容,捏住了温摩的另一只手,蓦然感觉到一丝寒意从心底滑过。 这是多年历练的直觉,曾经在生死关头救过他几次性命。 杀气。 浓重的杀气。 高手的杀气。 除了这群乌合之众,暗中还有一名高手。 就是这一个迟疑的功夫,胸口一阵剧痛。 他几乎不敢置信地低下头,看见自己胸前露出一截箭尾,鲜血迅速洇出来,染红衣襟。就像他折磨那些小女孩时弄出来的伤一样。 “噗”,第二支短箭射入,几乎是在同一个位置,将前一支短箭扎得透胸而过。 徐广喷出一口血水。 他终于看清了短箭的来处。 它来自温摩的手腕。 那只已经被他捏伤的手腕,原则上应该不能再动弹,但温摩动了,不仅动了,还如此准确,她的额上全是冷汗,发丝被打湿,贴在脸颊,眸子冰冷,亮得惊人。 第三支。 第四支。 第五支。 第六支。 第七支。 破碎的手腕每动一下都是酷刑,但温摩毫不在意,一记,一记,又一记,她射空了整只箭匣,所有的箭全部扎在了徐广的胸口,在他胸前开出一朵灿烂的花。 “哈哈,哈哈哈哈哈!” 温摩仰天狂笑,状如疯魔。 陈山海呆呆地看着温摩,喃喃:“妈的,怎么会有这种女人?” 那几个人见徐广倒地,顿时没有了战意,不一会儿便被众人放倒。 “快去救人。”温摩喘息着道。 “来不及了。”一个古井不波的声音道,“姜知泽已经收到消息,正带着人往这边赶来,你们再不走,就要被他堵个正着。” 声音的来处就在树下,可在场所有人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他一身黑衣,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双空空洞洞毫无表情的眼睛,全身上下都与夜色浑然一体,若不是他开口,谁也发现不了他。 “大刘,带达禾去救小铃儿,陈山海,带着你的人打扫战场。”温摩吩咐。 打扫战场,即清除他们留下的所有痕迹。 温摩拾起弯刀,想把短箭挖了出来,但手腕剧痛彻骨,力不从心。 黑衣人上前,轻轻一拍,把短箭从徐广的脸膛里震了出来,交给温摩。 温摩接过来,“你是什么人?” “帮你们的人。” 温摩想到徐广那一下愣神。 如果不是那一下制造出的机会,此时躺在地上的恐怕就不是徐广,而是她。 “谁派你来的?” 黑衣人没有回答,侧耳听了听:“他们快来了,我带你走。” “你一定很厉害。”温摩道,“去救小铃儿。” “你确定?”黑衣人看着她,“没有我,你逃不了。” “确定。”温摩忍不住要骂人,“都知道快来不及了,还浪费什么时间,快去啊!” “你很善良。跟他不一样。”黑衣人留下这句话,转身往里去。 跟谁不一样? 不过,善良? 温摩对自己笑一下。 她只是不想再有人受她曾经受过的痛苦。 “撤!”温摩深吸一口气,大喝,“分头跑。” * 街上的人群兀自忙乱,有救火的,也有观望的,还有不停搬东西的。 只要混入人群,便安全了。 温摩这样想。 可是手腕提醒她,她做不到。 剧痛彻骨,像是有人拿锯子一下一下锯着她的骨与肉。 她发出了分散的命令,可自己却快要跑不动了。 “让开!让开!” 大队的人马已经冲过去,当先一人正是姜知泽。 温摩用尽力气把自己甩到街角,靠一墙之隔避开这队人马。 “散开搜索!”姜知泽大喝,“凶徒未曾走远,给我沿街搜拿!” 快一点…… 必须快一点…… 温摩拼命这样告诉自己,身体却如山一般沉重,终于剧痛占领了她的全部意识,她贴着墙根,缓缓倒下。 ※※※※※※※※※※※※※※※※※※※※ 三!!! 入v仪式完成!谢谢大家的陪伴! 二十六 姜知泽带来的姜家府兵在人群中横冲直撞, 把原本就一团乱的清凉坊搅成了一锅稀粥。 火未灭,烟犹浓,到处是喊叫忙乱的人群,孩子找不到母亲, 母亲不见了孩子, 老人无力张开双手, 最终还是跌倒在路旁。 马车所停的地方, 刚好可以将这一片兵荒马乱的情形纳入眼底, 又保持着一段超然物外的距离,不会被波及。 这是姜知津最喜欢和最擅长的角度, 最适合看戏。 多年以来,风旭就是这样站在姜知津的身边,一面随姜知津俯视苍生,一面看着姜知津。 以往这种时候, 姜知津的神情会格外放松,嘴角会有浅浅微笑,就像任何一个被戏台上的表演所取悦的看客。 但这一次, 火光映在姜知津的眸子上,他盯着那片火光混乱的地方,眼睛几乎一瞬不眨,手里紧紧握着一只碧玉盒子,太用力, 指节微微发白。 风旭有点担心。 “风旭,下车。”姜知津打开了那只盒子, “派人去京兆府和大理寺, 搜查那个院落, 里面一定有徐广的罪证。” 他的声音平静, 听不出任何波澜。 “你疯了?”风旭抓住他的手臂,脸上全是震惊,“你现在去找她,岂不是把自己送到姜知泽手上?!就算你能撇清和这件事的关系,也没办法在姜知泽面前再装傻了!” “她杀了徐广,她不是姜知泽的人。”姜知津轻声道。 “她是天王老子也没用!”风旭一改平日里的温文尔雅,咬牙,“我们还没有找到姜知泽的罪状,我绝不允许你犯傻!” 姜知津轻轻叹了口气,“抱歉了三哥。” 姜知津一般叫他“风旭”,很少叫他“三哥”,一旦“三哥”这个称呼出来,就表示姜知津要干个大的。 下一瞬,风旭所坐的地方陡然一空,车厢后壁张开,他整个人被推下了马车。 锦衣华服的三皇子跌落在地,睁睁睁看着马车朝着那片混乱绝尘而去。 活像飞蛾扑火。 风旭在这一瞬风度全无,恨恨怒骂: “姜知津你混蛋!” 骂声不小,但在前方的喧腾嘈杂里就显得微不足道。 火光烟气四溢,人声马声沸腾。 要在这种情形下找人,几乎是大海捞针。 姜知津盯着碧玉盒子。 小虫懒洋洋调整了一下姿势,脑袋换了一下方向。 南。 * 温摩靠着墙壁,头脑英明地想要选择昏迷,以逃避手腕上刺骨的疼痛,但她重重咬了一下舌头,血腥味在舌尖弥漫开来,换来了短暂的清醒。 必须……逃离…… 她挣扎着站起来,然而就在这时,听到了马蹄声。 姜知泽的人追过来了么? 逃已经逃不掉了,温摩站住,“呛”然抽出了弯刀。 她像一只走到绝境的困兽,神情冰冷,目光狠厉。 迎面是一辆马车飞驰而来,车帘掀开,露出一张明丽的笑脸:“姐姐!” 大概是那笑容太明亮吧?温摩恍惚了一下。 是姜知津。 她的心里陡然一阵放松,勉强提起来的最后一丝力气消失,在她再一次倒下去之前,她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姜知津的声音听上去异常温柔:“阿摩你还好么?” “没……事。”温摩低声,“带我走,快。” 姜知津将她抱上马车,行动间好像不小心弄翻了什么东西,下一瞬浓烈的酒香腾起,弥漫在狭小的车厢内。 “哎呀,打翻了。”姜知津扶起酒坛,有点懊恼。 温摩向他伸出左手:“给我。” 姜知津把酒坛递给她,她单手拎着,灌了一大口,酒在体内燃起了一把烈火,温摩稍稍恢复了一点精神。 马车向前驶去,温摩心中悄悄松了一口气,快,再快一点,快一点离开这块地方。 “姐姐你在干什么啊?”姜知津一脸好奇地问。 温摩心说你要是知道我干了什么,定然要吓哭,“没什么。你呢,来这里做什么?” 她白天出来时跟长公主告辞,用的理由是阿娘身体不适,她要回去看一看,按理说姜知津今天晚上应该还在古王府赴宴才对。 “嘻嘻,我今天学到了一个游戏,姐姐要不要和我玩一玩?”姜知津笑眯眯问。 他笑起来好看极了,眼神澄澈,笑容灿烂,像阳光一样能驱散温摩心中的阴霾,方才的腥风血雨步步杀机,仿佛是一场梦。 “怎么玩?” 温摩才问出口,就听到马车后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跟着有人大喝:“停下马车!” 温摩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非常大的错误。 在夜色笼罩的街头,一辆马车可比一个人要显眼得多,姜知津的马车纵马飞驰,姜知泽不可能看不见。 “不要停,快走!”她向车夫道。 现在这种打扮,再加上手腕上的伤势,更别提扎透徐广的凶器还在她的袖掖里,一旦被姜知泽追上,她只有死路一条。 但她忘了,骑马比坐马车的速度快得多,几名府兵纵马追上来,前前后后将马车堵住,包围了起来。 姜知泽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向马车奔过来。 温摩的左手握住了弯刀——雷弩和手/弩的箭匣都空了,现在她只有这把刀。 姜知泽留在身边的都是千挑万选的好手,她的左手刀远不如右手灵活,能凭这把刀撑到什么时候她心中也没有成算,唯一的念头就是——与其束手就擒,不如搏它一搏,哪怕拉个垫背的也好! 可就在她提起残余的力气准备拼死一搏的时候,姜知津丝毫不知轻重,笑嘻嘻将她扑到在车内,“我教你!很好玩的!” “津津不要!”温摩快疯了,这都什么时候了! “不嘛,我就要嘛,姐姐陪我玩好不好?”姜知津不依不饶,双手一扯,“哧啦”一声,竟扯开了她的衣襟,温摩忍不住一声惊呼。 马车外,两名府兵的手已经伸向了车帘,听到声音,不由顿住。 但凡是男人,大多都知道女孩子这种惊呼声意味着什么。 他们望向姜知泽。 姜知泽面沉如水,点头。 车帘被掀开,马车内厮闹的两人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姜知津扑在温摩身上,搂住了温摩,他穿的是宽袍大袖,两片袖子把温摩全身遮得严严实实,温摩发丝凌乱,只露出一片光滑圆润的肩头,让人浮想联翩。 “……”府兵们不自在地别开了视线。 姜知泽盯着车内,目光一瞬不瞬:“津弟,你怎么在这里?” “大哥,我带阿摩姐姐去北里玩游戏呀!”姜知津开心地道,“你要不要一起来玩?” 姜知泽皱眉:“你们要去北里?” “是呀,”姜知津快活地答,“我和宁姐姐约好了,宁姐姐说要教我玩游戏的,她说这个游戏很好玩,大家都要脱光光,阿摩姐姐已经脱了,我还没有脱呢,大哥你要不要一起来?我们一起脱!” 温摩缩在姜知津怀里,手依然没有离开刀柄,但已经不再像方才那样紧张。她忽然发现姜知津真是老天爷派给她的救星——她衣衫不整,姜知泽但凡要点脸面,就绝不会上马车检查,而且车内酒香弥漫,完全盖住了她带来的血腥气。 简直完美。 “你胡说些什么呀……”温摩将脸埋进姜知津怀里,含糊地发出一声娇嗔,“还不快把帘子放下!” “哦哦!”姜知津连忙答应,向姜知泽道,“阿摩姐姐不高兴了,大哥你到底要不要上来?你不上来我要走啦!” 这边的动静早就引起了百姓的注意,不少好热闹的人正探头探脑往这边瞧,听得姜知津这种痴言痴语,纷纷捂嘴笑。 可以想见,“姜家那个傻子邀大哥上车一起玩女人”一定会成为京城又一大笑料。 尊贵的、斯文的、优雅的姜家大公子绝不会想成为笑料的一部分。 “走吧。”姜知泽一挥手。 “好的大哥。”车帘放下,府兵让开路,车夫一抖缰绳,马车扬长而去,姜知津还从车窗里探出头,大声道,“大哥,想玩的话来北里找我呀!我在风花阁宁姐姐那里!记得来哦!” 马车都快跑得没影了,还有“等你哦”三个字悠悠荡荡地飘过来。 “你们两个,跟上他们,看看马车到底去哪里。”姜知泽面罩寒霜,吩咐,然后抬高声量喝合,“继续搜查,一个可疑之人都不要放过!” * “哈哈哈哈……” 马车内,温摩笑得差点喘不过气来,“津津,你简直是个天才!” 姜知津歪头:“母亲也说我很聪明呢。” “对呀,津津最聪明了!津津是我的福星!”温摩万万没想到,竟然用这种方式摆脱了姜知泽,她笑了好一会儿才平复下来,摸摸姜知津的脸,“好了,乖,这个游戏不适合你玩,咱们换个游戏好么?” “我不。” 姜知津抱着她,手停在她的肩上,指尖、指腹、掌心碰触到的每一寸肌肤都滑如丝,润如玉,泛着一层说不出来的香味,在浓郁的酒香中幽然动人。 手掌像是拥有了自己的意识,轻轻抚过,这丝缎般的触感能唤醒铁石人心中最狂躁的热情,姜知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速,并且,口干舌燥。 ※※※※※※※※※※※※※※※※※※※※ 想玩游戏吗?脱衣服那种。 二十七 姜知津的手收紧, 温摩的脸贴在他的胸前,他身上的衣料是最上等的丝绸,贴合着胸膛肌肤。温摩清晰地感觉到滚烫的温度自衣料下透出, 焐着她的脸颊。 肩上那只手的掌心也在发烫, 姜知津体内好像有火焰被点燃。 “津津?” 温摩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此时抱着她的人仿佛不再是往日那个天真单纯的小津津,而一名实打实的成年男子,带着一种强大的气息,让她心中腾起了一种被凶兽威胁到的细微颤栗。 她忽然想到他路过的时机未免太巧了。 凡有巧合,必有谋划——这是京城通行的法则。 疑心这个东西, 就像旋涡, 一旦开始, 便会越旋越大。 温摩被自己的疑心惊到了。 难道,所有的天真都是假相,一直能从姜知泽毒手下活到现在的姜知津所凭借并不单纯只是好运气? 姜知津明显听出了她声音里的疑惑, 手底下也感觉到了她的僵硬。 自从记事起,他用脑子就如臂使指,随心所欲,可此时此刻明知道不应该,竟无法控制这匹心猿意马,体内仿佛有兽舒醒,张狂难耐。 再不松手, 她就真要起疑了。 脑子:快松手。 手:我听不见我只想搂着她。 想到若是他慢了一步, 她很可能就会被姜知泽带走, 手甚至还将她搂紧了些。 “嘶”, 温摩吸了口冷气。 姜知津一个激灵, 立即松开了她。 马车已经进入北里, 名扬京城的繁华灯火从车窗外掠过,映入车内,照出温摩的右手手腕,它高高肿起,红了一圈。 “阿摩姐姐你……你的手怎么了?”姜知津的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疼不疼?” “有点。”温摩道,“我得看大夫,你知道附近的医馆怎么走么?” “知道!”姜知津立即探头出去看了看,告诉车夫,“前面小巷右拐——” 一句话没说完,给温摩一把捂住了嘴,温摩朝车夫道:“不用拐,直接去风花阁。” 姜知津把温摩的手拉下来:“为什么?风花阁里没有大夫的。” 温摩当然知道风花阁里没有大夫,乐坊又不是医馆,怎么可能有大夫? 姜知泽心机深沉,一定会派人在后面跟着他们的马车,一旦马车去了医馆,那岂不是明摆着告诉姜知泽不对劲? 到时马上就会有大批姜家府兵杀过来。 姜知津是真不知道这一点,还是倚傻卖傻,假装不知道? “不是很疼。”温摩道,“去风花阁拿点老酒擦一擦便行。” 事实上她已经疼得快要支撑不住,全凭一股念力不让自己昏过去。 “哦,好的!”姜知津轻易地相信了。 马车驶进风花阁,姜知津熟门熟路进了宁心儿的屋子,一进门便道:“宁姐姐我来玩游戏啦!等我很久了吧?” 宁心儿从里间迎出来,含笑:“二公子路上是不是耽搁了?怎么这会儿才来?二公子再不来,我都要等得睡着了。” 姜知津絮絮地告诉宁心儿,他在路上遇到了阿摩姐姐,又让宁心儿拿酒来,阿摩姐姐手腕疼。 看来,是真的约好的。 温摩心里松了一口气。 津津当然是单纯的津津,是她想多了。 姜知津还说了什么,她已经听不清了,这点疑心一去,她再也支撑不住,软软倒下。 姜知津一把扶住她:“阿摩姐姐!” 宁心儿试了试温摩的鼻息,再掀开温摩眼皮看了看:“是真晕。她怎么了?” 一面说,一面要去搭温摩脉门,一看温摩手腕,她吃了一惊:“徐广的分筋错脉手!” “她带人杀了徐广。”姜知津的声音清冷下来,“能治么?” 宁心儿震了震,仔细看了看温摩的伤势:“还好,徐广大概只用了三四成力,若是出了全力,她这条胳膊就彻底废了。” “治好她。”姜知津的声音有一丝难以掩饰的紧绷。 宁心儿讶然抬头看向他。 她追随在他身边数年,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样紧张的神情。 * 温摩醒来发现自己身在马车上。 车轮粼粼,马车正在驶动。 她翻身坐起来,右手手腕已经包扎过,虽然还是火辣辣的疼,但已经不像昨晚那般痛得她恨不能一头撞晕自己。 前方有琵琶声传来,曲调十分欢快。 她掀开车窗,明亮的光线让她眯起眼睛,在这辆马车前面还有一辆马车,琵琶声正是从那里传来,还夹杂着欢畅笑声。 有姜知津的,还有宁心儿的。 放眼望去,周遭不再是层叠不尽的房子,不再是热闹的街道,而是一片片重峦叠嶂的青山, 春末天气,绿叶已经抽满枝头,满目皆绿,路边有浅黄淡紫的野花盛开,空气里全是清新的草木香气。 温摩忍不住深深呼吸。 这是她阔别许久的、山林的味道。 马车沿着宽阔大道盘旋上山,山间居然也有不少院落,且修整得十分华丽,一看就不是山野人家。 最后马车在其中一座最华丽的大门前停下,门楣上着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炎园。 温摩听说过,炎园是姜家在西山的别院。 所以,这里是……西山? “阿摩姐姐你醒了?”姜知津跃下马车,走过来,他今天依然是锦袍玉带,贵气逼人,“宁姐姐说想来泡温泉,我们不好把你扔在风花阁,就把你一起带来啦,你不会怪我吧?” “怎么会?”温摩灿然一笑,“我谢你还来不及呢。” 她手上的伤太过显眼,姜家人多眼杂,回去定然会被人发现,能远离京城躲到这里来,真是再好不过。 姜知津同女伎玩得兴起要来西山,随手把新婚妻子一道带了过来,这种事放在别人身上或许十分荒唐,放在姜知津身上却再正常不过——有一出是一出,原本就是姜知津的傻子本色。 所以,她在这里既合理,又安全。 不过她还是有点不放心:“你请大夫给我治伤了?” 跟姜知泽当对手,她可不敢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姜知津道:“不是,是宁姐姐治的,宁姐姐有很厉害的酒。” “我练舞的时候,有位恩客送的专治跌打损伤,我瞧着少夫人的手腕好像是扭伤了,所以也给你用了些。”宁心儿款款走来道,“我自己用着是挺好,不知少夫人用着如何?” “很好,多谢。” 温摩觉得,自己上一世悄悄对老天许的心愿好像成真了。 自从来到姜知津身边,她好像真的分得了姜知津的好运气,每一件事都顺心顺意,无比顺利。 京城贵人们有到西山避暑的习俗,每到夏日,西山便热闹非常,权贵们日日开宴,夜夜笙歌,北里有名的女伎都在西山云集,是每年一度的盛景。 现在西山的旺季还没有到来,整座山林悄然无声。 宁心儿把那坛药酒带了过来,嘱咐温摩:“一日三次敷用,用之前最好舒展舒展活活血,园中有温泉,少夫人去那泡泡也是挺好的。” 西山的温泉十分有名,炎园直接将温泉引园中,造了一个巨大的温泉池,以白玉铺地,金龙绕柱,温泉水从龙嘴哗哗注入池中。 温摩不习惯有人在身边侍候,待丫环放下衣物便让她们离开。 她将自己全身浸入池中,温热泉水浸泡手腕,疼痛起初骤然加剧,随后慢慢缓解,微微发热,仿佛在温泉的帮助下,血液在修复受损的经脉,将一切导回正途。 温摩靠在池边,叹息般吐出一口长气,闭上眼睛。 只是不知道达禾怎么样了…… 分头撤离的时候,她隐约瞧见那个黑衣人抱着一个女孩子冲出了屋子,达禾就跟在他身边,有他的保护,应该没事吧? 那个黑衣人又是谁? 奉谁的命令来帮她? 陈山海还活着么? 有没有人被姜知泽抓住? 问题纷沓而来,温摩感觉到脑浆也和这泉水一般在发烫。 忽地,在龙头流泄出的水声外,耳边传来“哗啦”一声。 温摩猛然睁开眼睛,就见姜知津沿玉阶下了水,手里抱着个酒坛子,一步步向她淌过来。 温泉水只到他腰际,他的外裳脱在了池边,只穿一身白色里衣,衣料轻薄,在水中湿得半透明,劲瘦的腰肢在衣裳底下若隐若现。 池上水汽氤氲,仿佛给他俊美的五官镀上了一层仙气,这样涉水而来的姜知津,魅惑如魔,清丽似仙。 真是,秀色可餐。 温摩偏了偏头,颇为心虚地移开自己直勾勾的视线,随手抓起丫环放在旁边的衣裳,胡乱掩住自己。 她那不要脸的禽兽之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要克制啊温摩,他只是个孩子! 何况人家是带着药酒坛子来的,你想什么呢?! “宁姐姐说,刚泡好之后用药酒,阿摩姐姐你的手会好得更快些。”果然,姜知津如此这般道,“我来帮你。” “那就有劳夫君啦。”温摩给泡得懒洋洋,连声音也是懒懒的提不起劲来,这话出口就觉得不大对,她咳了咳,清了清嗓子,将笑容调得慈爱一些,“多谢津津。” 她的脸色泡得微红,发丝垂在颊边,整个人一身湿漉漉的水汽,连眼睛都是水光致致,池水轻柔地漫在她的肩头,指尖上仿佛还残留着昨晚的细腻触感,再给她那声一叫,姜知津心里止不住地发痒,嗓音也了有几分喑哑:“叫夫君。” 温摩抬起眼看着他,无由地就想到了昨晚马车上抱着她时的那个姜知津。 “还没有人叫我夫君,只有阿摩姐姐你这样叫我。”姜知津将笑容调得天真一些,睁着一双纯净无瑕的眼睛,“我喜欢当夫君。” ※※※※※※※※※※※※※※※※※※※※ 夫妻日常拼演技。 通知一下,明天上夹子,更新推迟到23:00,大家不要来早了哦 二十八 上一世时温摩也想过要一个夫君, 并且努力学着中原的规矩,以便服侍好她的夫君。 这一世……“夫君”二字,已经不重要了。 “津津, 你喜欢宜和么?”温摩问。 “喜欢啊, 不过我最喜欢阿摩姐姐。” 姜知津托起温摩受伤的那只手, 一圈一圈小心拆开纱布,再倒上一点药酒在掌心搓开,轻轻按揉温摩的手腕。 甫一碰上,温摩便皱了皱眉,吸了口气。 “疼么?”姜知津顿住。 “还行。”初时虽疼, 但随着药酒效力发散, 温摩便觉得手腕活络了一些, “继续。” 姜知津的手指修长,动作十分轻柔,他神情专注, 垂下来的眼睫黑如鸦翅。 温摩瞧着他,心中多了一丝温柔,道:“如果阿摩姐姐不在了,你就最喜欢宜和了吧?” 姜知津抬头:“阿摩姐姐为什么不在?” “阿摩姐姐有重要的事情去做,不能一直陪着津津。” “什么事情?” 姜知津黑亮的眼睛,里头全是认真,整个人单纯天真, 纯净无瑕。 温摩伸出右手小拇指:“我可以告诉你, 但你不能告诉别人。” 她的手湿漉漉的, 每一根手指都泛着水光, 指掌修长, 小指伸到姜知津面前, 姜知津歪了歪头,才明白这是要做什么,也伸出小指。 两根手根勾在一起,带着湿滑的水汽,感受到彼此肌肤的温度。 “好。”姜知津道,“我一定不说。” “等我办完了京城的事,我就要回南疆。”温摩道。 “回南疆干什么?”姜知津讶然。 “南疆有事。” “什么事?” 温摩想了想,简单地告诉他,南疆除了仡族,还有锡族、阿云族和金山族。仡族在十万大山的最深处,翻过大山,就是伽南国。 姜知津点点头:“我知道伽南,那是大央的属国,每年都会送好多好玩的贡品来。” 伽南国民风彪悍,孩子会走路就要学握刀,这点和仡族十分相似。只不过在伽南国女子地位却十分低下,是男子财物的一部分,父亲死后,儿子可以继承父亲的一切,包括女人。 这和仡族的民风冲突剧烈,在大央还没有把伽南变成属国的岁月里,两族时常有流血争端,世代为敌。 “就算伽南人要打过来,有驻兵去打仗就好啦。”姜知津道,“为什么要姐姐你回去?” 一年之后,伽南人会从深山中突然杀出,在驻军赶到之前,仡族已经全灭了。 可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伽南人确实要搞事情,总不能说她掐指一算得出来的。 只能是提前回去,未雨绸缪,带领仡族挡住这一场劫难。 这点她不知道怎么跟旁人说,更不知道怎么跟姜知津说。 姜知津看她半天说不出话来,“哼”了一声,“你不说,我也知道。” 他扭着头像是生气的样子,温摩不由觉得好笑:“你知道什么?” “他们说,仡族的姐姐们可以有很多很多个夫君,姐姐一定是想要回南疆去找别的夫君了。姐姐不要津津了!” “哈哈哈哈!”温摩大笑。 她大笑起来的样子神采飞扬,室内像是掠过了明亮的光芒。 姜知津恍惚想起了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人向父亲献上一把宝刀,那时他坐在父亲的膝上,看着那人拿住刀柄,缓缓将刀拔了出来。 那时的他大约只有四五岁,但已经有了明显的喜好,他喜欢书,喜欢琴,喜欢棋,喜欢一切安静的东西,刀枪棍棒之流他从来不感兴趣,要不是父亲紧紧地搂着他,他早就回去找新来的棋博士一起下棋去了。 刀离鞘,发出一声悠长的龙吟,刀身明净,如一泓秋水,如一捧月光,那个瞬间,厅中大亮,像是神仙施展了某种法术,窗外的阳光好像全都汇聚到刀身上, 锋利,明亮,夺目。 晃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父亲,我想要!”这个念头自小小的脑袋里油然而生,他脱口而出。 此时,温摩的笑容,比记忆中那把刀还要锋利,还要明亮,还要夺目。 身为姜家嫡子,世间之物,无论多么贵重多么珍奇,于他都是唾手可得,得到了也是可有可无,丢在一边不会再看第二眼。 那种“我想要”的心情,他已经很没过了。 但现在,他想要。 很想要。 想要这个笑容。 想要这个人。 想要紧紧抓住,握在手中,再不放开。 他轻轻拉过温摩的手,贴到自己脸上,轻声道:“阿摩姐姐不要走,好不好?” 他的眸子里仿佛有流丽的光,这般眼睫微低,缠绵低语,温摩险险把持不住,“咳”了一声,托着手肘,收回那只手,“呃,我泡好了,要起来了。” 她的手腕还没好,姜知津不敢用力,放过她,十分幽怨地起身。 温摩松了一口气,心想从前妖妃误国,大约就是姜知津这款的,他要是再这么磨她几下,她都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 美人误人呐。 温摩感慨。 “姐姐,你在京城要做的事是什么?” 已经走到池边的姜知津忽然回头问。 ——杀姜知泽。 这四个字时刻在她心头盘旋,此时冷不丁被问,差点自动脱口而出。 还好她生生咽了回去,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津津你不用知道这些,你只要每天开心快活就好了。” 姜知津微微一笑,笑容如静夜里绽放的昙花一般清雅动人:“我就是呀。” * 温泉仿佛疏通了每一根经脉,温摩换上干爽的衣裳,舒舒服服地走出来。 姜知津也更了衣,穿一身宽大飘逸的家常衣裳,在晚风的吹拂下飘然若仙。 他手里托着一卷纱布,十分细致小心地替温摩将手腕包扎好。 天色向晚,西边最后一缕晚霞散去,暮色缓缓笼罩大地,天光暗淡,而他的脸颊如玉一般微发着光。 这般容貌,这般温柔,这般体贴……她的津津如果不是傻子,京城贵女们仰慕追逐的人应该是他,姜知泽连号都排不上。 等到她杀了姜知泽,他坐上家主之位,就是京城最尊贵的王孙公子,所有女子都会梦想着成为他的妻子,他可以选出最美丽最温柔最动人的那一个。 温摩这样想着,心中有股感慨,有点苍凉,像一个去国的帝王想到自己的臣民有托,可以走而无憾。 姜知津包扎好,抬头对上的就是她这样的眼神。 阿摩阿摩,为什么这样看我? 你心里到底藏了多少秘密? “走吧。”温摩用没受伤的左手牵起姜知津的手,往前厅去吃晚饭。 温泉池建在后园西侧,到前厅差不多要横跨大半个炎园。炎园太大了,温摩来时跟着丫环走的一条路,跟着姜知津走的好像又是另一条路,穿过一个院落,还有一个院落,穿过一道门,还有一道门,迷宫一般,无穷无尽。 忽地,不远处有有一片低矮的废墟,在渐浓的夜色中像一头沉眠的巨兽。 “那是什么地方?”温摩问。 “被烧掉的地方。”姜知津答。 还真是典型的姜知津式答案。 不过温摩也没太放在心上,抬脚继续往前,忽地,顿住。 她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了。 那是姜知泽的元配良和公主去世的地方。 良和公主就是在那里被烧死的。 “大小姐!” 一人急冲冲从游廊上过来,瞧见姜知津,连忙又行了一礼,“请公子安。” 大刘! 温摩飞快向姜知津道:“津津你先去吃饭好不好?” 姜知津点点头。 “乖。”温摩拍拍他的肩,“我一会儿就来陪你。” “我等你哦。”姜知津乖乖地去了。 这边温摩立即抓住大刘的手臂:“你们逃出了多少人?现在是个什么情形?咱们的人都还好吗?达禾现在哪里……” 大刘笑道:“大小姐,你一口气问这么多,叫我怎么答?” 他这一笑,让温摩松了一大口气:“好,你慢慢说。” 大刘告诉她,那晚她下令四散之后,大家专朝往人多的地方逃,但姜知泽来得太快了,且府兵们抓人有一套,看到可疑的人就让街坊来辨认,没人认得来路的全都捆了,布网又极为严密,很难有漏网之鱼。 正当他们正以为自己逃不掉的时候,姜知泽忽然带着府兵们朝一辆马车追去,包围圈顿时出现了漏洞,他们只有这一次机会,再不逃,等那队府兵回来就完了。 可一旦要逃,太过引人注目,反而容易暴露自己。 就在他们举棋不定天人交战之时,两队人马前后脚到来,一队是大理寺,一队是京兆府,两人要接管案件,与府兵交涉。 姜家豪横惯了,自然是寸步不让,两下里几乎要起冲突,这倒是给了他们大好的机会,他们趁乱逃了出去。 至于那几个羽林卫,他们逃起命来更有法子,在巷子里东一穿西一穿,好像就没影了。 “全须全尾,没有一个人被抓。”大刘笑盈盈道。 温摩松了一口气:“好,好。”带出去的人能全部带回来,对于一个头领来说,这是最难的事情。 大刘看着温摩半晌,“大小姐,你真像侯爷。” 温摩意外,她长得明明是像阿娘多一些,“达禾呢?” “达禾小哥带着那个小姑娘回了脚马店,那杨老板的腿伤我也请了大夫,正治着。”大刘道,“现在只有一件事情。” 刺杀徐广,到此全盘获胜,温摩大手一挥,意气风发:“说。” ※※※※※※※※※※※※※※※※※※※※ 啊啊啊我好喜欢夹子,我要在夹子买个房住下来!! 但是文案好像被集体鄙视了……嘤嘤嘤,我很努力地改了又改的呢,真的这么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