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叔驯养手则》 【金刚狼】 “突变是进化的关键,它让我们由单细胞生物进化成宇宙生物的主宰,过程很缓慢,历经成千上万年,但每数十万年间都会出现一突变周期。1” 衣装革履的男人坐在星条旗前面面带微笑,打着发蜡的头发在灯光下闪着光,他接着说,“然而现在变种人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我想电视机前的很多人同我一样,在得知我们生活的地方,居然还有这些……呃,‘人’的存在时,心里直骂脏话。我们居然和这些怪物生活在一起?这该怎么办呢?” 主持人夸张地说:“我觉得还是把他们全部都关进监狱里去最好。” 观众们欢呼着鼓起掌来。 吉米吸了吸鼻涕,把视线从电视机上移开,转身走掉。 ——吉米就是那些人口中的“怪物”。 吉米看着街边橱窗玻璃上倒映出来的自己:湖蓝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末梢微微鬈曲,皮肤如雪花石般白皙。和普通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 从表面上看还真是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个变种人。 时年八岁。 目前处于流浪状态。 或许是发展速度过快的工业导致的环境污染,还是一战二战遗留下的核辐射什么的,总之,在人类中,有一小部分人的基因发生了变异,这种变异让他们拥有了超乎常人的能力。 这种新人类被称为变种人。 这天,天气阴沉,沉甸甸的铅灰色云层悬在脑袋上,仿佛随时都会砸下来,冬日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像鳗鱼钻进岩洞般哧溜钻进衣领,冷得叫人直打颤。 吉米缩了缩脖子,把脸埋进围巾里。这条围巾是他用在垃圾桶捡来的几团毛线织成的,原本上面还沾了咖啡渍,但洗干净了就好。因为不管那团毛线都不够织一整条围巾,所以东一块西一块,颜色驳杂不堪。 衣领透着一股阳光和肥皂的味道,闻上去非常舒服。托前几天的好天气,让他可以洗洗这件捡来的大衣,这件大衣穿在他身上显然太大了一些,但也正好可以让他在这么冷的天气把手和脚都藏起来取暖。 吉米走过人行道,努力让自己不在意路边推车上传来的烤肠和薄饼的香气。摆满时髦衣服的敞亮的橱窗映出他羸弱瘦小的身子,破旧衣服洗得发白。行道树的树叶早已落完,光秃秃地矗立在大马路两旁。书店外面那棵有些歪斜,支着木棍用绳子捆着,因为前几天一个酒鬼开车把树给撞歪了。 理发店店主养的狗今天难得没有蹲在门口,而是在门里面。吉米原以为不会被注意到,结果路过时那只狗又朝着他狂吠起来。吉米本来觉得这只狗只会乱叫,还曾不怀好意地担心理发店的生意,没想到这只狗从来都只冲着穷人叫。到底是这只狗鼻子太灵呢,还是他身上的穷酸味太浓呢? 穿过这条街,位于路南边的街角有一家门面有些寒酸的店,这里就是他的目的地了。 这是一家面包店,店主安迪先生每天下午六点左右就打烊歇业,到临近六点的半小时,最后一批面包都会作半价处理,对于穷得响叮当的吉米来说,这无疑是天大的好事儿。 走出面包店的时候,夜幕已经落下。 正是华灯初上,霓虹灯彩迷离醉人。 吉米揣着面包,感觉人生真是美好。 走到半路时,大雨骤至。 吉米暗骂一声老天,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店贴着墙根站着避雨,店员出来嫌恶地将他赶走,他只好钻进附近一条巷子里。 把垃圾桶的盖子取下来顶在头上挡雨,他长得小,这个盖子正正好给他挡住了雨,风渐渐小了些,雨也不是那么斜了,他就取下散发着恶心气味的盖子,坐在一户人家的后门台阶上等着雨停。陪伴他的还有右手边三步开外的垃圾堆。 他摸着揣在怀里的纸袋,舍不得马上就吃面包,惦记着回了家,煮上一碗热汤之后再就着吃。 —— 吉米并不知道隔着一堵墙的后面却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夜晚的裙摆刚扬起一袂。 酒吧开始营业,酒保在柜台后面擦着玻璃杯。 穿着黑色皮衣的男人推门进来,在吧台边坐下,幽暗的灯光下,他的脸部轮廓显得格外棱角分明,眉头紧锁着,一双黑色的眼睛似乎藏着野兽般的光芒,沧桑、颓废和狠戾三种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完美地糅杂。他叼在嘴上的雪茄翘起,一张揉得不成样子的纸币被随手丢在桌上,一只手拔下叼在嘴上的烟,廉价烟草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开来,“伏特加。” 玻璃杯被推至面前,透明的酒液微微荡漾。他端起酒杯,仰头一口灌下。 酒精划过喉咙带起火辣辣的感觉,让身体慢慢有了一些微醺的醉意,但很快,这点微薄的醉意就消散不见了。 罗根知道,这是他的化学免疫能力又起作用了。他永远也喝不醉。 他抬起手朝酒保比划了一个姿势,示意再来一杯。 “嘭——!” 门被重重地撞开。 几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浩浩荡荡地走进来,酒保默默地躲了起来。 “嘿,兄弟,你居然还能这么悠闲地在这里喝酒?”领头的彪形大汉像一座小山似的靠在罗根旁边,其余几个人也纷纷围上来,原本就晦暗的光线被遮蔽得所剩无几。“把昨天从我们那里弄去的钱都交出来。” 罗根不紧不慢地喝下最后一口酒,转过头朝带头人笑了一下,“这条丧家犬还叫得挺好听的,要不要再加两声来听听?” 大汉直起身来,也笑了起来,他抽出刀时,正看见坐在吧台上的男人狠狠盯着他,那人的一双眼睛在黑暗中格外明亮,某个瞬间,他的瞳孔似乎骤然纵向收缩,杀气如决堤的洪水般泛滥溢出,直教人不寒而栗。 用上武器可就犯规了,罗根想。 但是,这回他可能真的要倒霉了,真是怪事——他的爪子居然伸不出来! —— 背后的屋子里突然响起枪声,吉米吓得跳了起来。 这阵枪声并没有持续太久,没过一会儿就停了。 隔着垃圾桶的另一扇铁门“砰”的一声被推开。 吉米赶紧缩进墙角的阴影中。 一个人影门里冲出来,踉踉跄跄走了几步,就咚的一声一头倒进了垃圾堆。 混着血的雨水蜿蜒着流到吉米脚下的阶梯前。 雨慢慢停了下来,水珠沿着屋檐断断续续地落下。 过了好一会儿,吉米才迟疑着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他看见一个身形健硕的男人一动不动地埋在枕头状的黑色垃圾袋里。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残羹烂叶的臭味和雨垢的恶心气味,倒是把血腥味给掩盖住了,稀释的血液混杂着红红绿绿的汁液汇成细流流进墙根附近的下水道里。 这人脸朝下,背对着他,背上一道道深深的痕迹,好似案板上处理后的鱼。皮肤被水浸泡得发白,皱得可怕,翻开的皮肉也呈现烂肉一般的白色,全身上下仿佛浮着一层死亡的灰白色。略长的短发凌乱不堪,夹杂着沙砾和垃圾,白色的背心上也染着颜色诡异的污渍。除了刀伤,吉米又数了数他身上的枪孔,足足有十一个。简直是被打成筛子了。 打架斗殴在这个城市并不少见,美国枪械管制并不像中国那么严,械斗三天两头见报,每天在这种暗巷中,都有生命惨烈而悄无声息地消失。 吉米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了,可没那闲工夫和多余的钱乐善好施。而且,他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人,这种时候就该发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美德。 吉米蹲下身子,伸出手指戳了一下那人露出一点的侧脸,被捂热的指尖就像戳在一块冰上。 ——已经死掉了吧。他想。 如果还活着的话,他说不定还会去外边,随便找个大人好心地打个紧急事件电话,当然,等人救活了,他绝对会讨取一些助人为乐的费用。 不过现在大概没有这么做的必要了吧。留的太久的话,被警察带去问话可就惨了。 “反正你都已经死了。不如为社会作最后一点贡献,为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提供一两顿饭的资金吧。”吉米注视着这具尸体,轻轻说道。 说完,他毫不在意垃圾堆的肮脏,伸出手去,在尸体身上翻找起来。 希望这个家伙不是穷光蛋。吉米祈祷着。 很快,吉米发现了这人脖子上的吊坠,轻易地坠子扯了出来,上面吊着一块铭牌,铭牌上的内容,叫吉米愣在原地。 吉米拿指腹揩拭了一下金属表面的污垢,紧紧地盯着铭牌上的字看—— logan 字母下面是一排数字:45825243 翻过来的另一面: wolverine to be continued... ※※※※※※※※※※※※※※※※※※※※ 1出自《xm1》电影最开始。 大概大家不太记得这个正太了,附上一张电影截图。 小受是原著人物,非原创,当然,是电影版的。 小平头的样子: 求作者收藏 【结伴】 这个牌子吉米是再熟悉不过的,每个登记在册的变种人都会被发这样一个狗牌一样的金属牌子。 wolverine ——吉米记得这个名字,或者说代号。即使是在变种人中,这个男人也是出类拔萃的强悍。在档案上也是用红笔划出来的。 吉米甚至能清楚地把这个男人的资料背出来: wolverine,危险系数5(最高系数),超强自愈能力,两只手能伸出三根骨爪,因参加武器x计划而使全身骨骼包上艾德曼合金。 和他这种危险系数1的废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很强,但是变种人的强大基于他们超乎常人的能力,当他们使不出能力时,这种强大就会被大幅度削弱。 吉米默默地羞愧地把脸埋进手里去。 ——非常抱歉,他的能力是让他附近未定义范围内的变种人的异能无效化。 白炽灯吊着一根红绿交缠的电线悬在半空,泛黄的旧报纸围成无底的圆锥体,盖在灯泡上面作灯罩。滚烫的玻璃灯泡中,烧红的灯丝毫无顾忌地向外散发着光和热。 罗根迷迷糊糊地转醒过来,大脑仍处于当机状态,一片空白。睁开眼睛就刺入眼帘的明白光线让他在开始几秒时什么都看不到,世界陷入一片混沌,然后缓缓地画出轮廓。 罗根僵硬地躺着,身体还没有回暖,但他很快明白过来自己被人救了。 不远处传来液体沸腾的咕噜声,浓汤的香气勾得人馋虫大动,塑料帘子被掀开,一个裹成棉团状的孩子正蹲在煤炉旁边,拿着勺子搅拌着一锅汤。 但罗根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孩子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他看上去太小了。 这时,吉米也看到了罗根的苏醒,他没马上过去,而是盛了一碗汤端过去,“喝口汤吧。” “谢谢。”罗根点点头,谢过之后稳稳地接过碗,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汤水鲜亮,一口热汤下肚,暖意在五脏六腑扩散开来,第一口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到了第二口时,味蕾才迟迟将尝的美妙滋味传递到大脑。他一向是个不挑嘴的人,军旅生涯时,比石头还硬的黑面包也可以吃得津津有味。 罗根从来不知道玉米浓汤可以好喝到这种地步! 一块面包被递到面前,抓着面包的是一只白嫩的小手,“叔叔,给你。” 罗根抬起头,男孩可爱的脸庞映入眼帘,他的小脸蛋白皙水嫩,脸颊上还有被热气晕出的粉红,嘴唇嫣红,水泽泽的;黑色的头发微长,看上去柔软极了,叫人想要揉一揉。最吸引人的却是他的双眸,那是一双湖蓝色的眼睛,清澈透亮,滤尽一切杂质,如小鹿般温驯湿润。 暖色的灯光下,细碎的光落在他的身上,在他的周身笼成氤氲一般,在罗根看来,这个孩子仿佛本身就发着光。 罗根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又是道谢,然后接过面包。脑海里仍遗留着刚才的美好画面给大脑带来的冲击。 也是因为这最初的邂逅给罗根留下的影响太深刻,以至于到后来,在他心里,吉米总是清澈纯真、散发出温暖的光,还缭绕着食物甜美香气的存在。 饿意被缓解,罗根放下碗,这才注意到自己是在一个塑料棚搭成的屋子中,简易到简陋的地步了。 “你爸爸妈妈呢?”罗根问。 吉米扶着下巴,不解地眨巴一下眼睛,“什么?” 罗根说:“不是你爸爸妈妈救了我吗?” 吉米歪着头,“不是,是我救了你。叔叔。” 罗根棕色的眼睛里闪过惊愕的神色,不可置信,“你?” 吉米:“嗯,是我从垃圾堆里把你捡回来的。” 罗根也不纠结太多,诧异之后,大大方方地表示了感谢,“谢谢你,孩子。” 吉米:“不用谢。” 他在心里默默地想:我做的只是离你远点,好让你自我愈合的能力能发挥出来而已。 罗根迟疑了一下,接着问道,“你一个人生活?” 吉米点点头,罗根也没多问,再好的世道也总有几处惨剧,流浪儿无论在哪个世纪都到处存在。 吉米没再找话题,端了一个碗拿着一块面包坐在他边上小心翼翼地吃起来。 罗根觉得这孩子窝在他边上吃饭的样子简直像一只藏在树洞里啃松果的花栗鼠,可爱极了。 “我们晚上就睡在这?”罗根问。 吉米看着他,理所当然地说:“我们没别的地方可去啊,也没有钱。” 罗根点点头,盯着透着一层塑料膜外的城市灯火看了一会儿,他皱起眉来,“今晚想不想睡在床上?” 吉米干净无邪地仰头看着罗根,星辰在他的眸中被点燃,他狠狠地点了一下脑袋,“想!” 罗根笑起来,蒲扇般的大手落在他的头上,揉了一把,“好!想的话叔叔就带你去……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吉米。” 罗根在唇齿间将这个名字咀嚼了几遍,隐隐的熟悉感浮上心头,“吉米,嗯……真是个好名字。” 罗根浪迹天涯多年,一直在底层摸爬滚打,对于黑暗世界他是再了解不过的了,罪恶的形态,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是差不多的。 吉米牵着他的大手,时不时小跑一段路才能赶上罗根的脚步,他紧紧地握住罗根的四根手指,汗津津的手心把罗根的手也弄湿了,有些打滑。罗根反手把他的小手包在手心里,他已经很多年没这样和人牵过手了,真是比女人的手还嫩,这样柔柔软软的,总觉得稍一用力就会捏碎掉。 事实上,吉米的右脚小脚趾生了一个冻疮,每走一步都让他觉得踩在刀尖上般疼痛。但他没有说出来。虽然还是个孩子,但他早就忘记了世界上有撒娇叫苦这么一回事儿了。 罗根终于注意到了吉米的异样,他太小了,刚才人多的时候差点要被人群冲散。罗根眉头紧锁,把孩子一把捞起来,放在肩膀上。吉米的重量完全妨碍不到罗根,简直比羽毛还轻,罗根想。我得把他养得结实一点,罗根于是这么决定。 走进地下竞技场的一瞬间,兴奋的欢呼、恐惧的惨叫、得意的笑声混杂在一起,如浪潮般扑面而来,空气浑浊不堪,弥漫着烟草、汗渍、体味混杂起来的奇怪味道,一个大汉回过头,凶神恶煞的眼神叫吉米瑟缩了一下。 吉米看到一个四四方方的铁笼子,两个男人在里面像是野兽一般地厮杀纠缠,地上沾染着斑斑血迹。看台上许多男人挥舞着钞票声嘶力竭地大吼着怒骂着,各种下流话简直不堪入耳。然而喊的最多的还是“kill him”。 对于小吉米来说,害怕的同时,又有新鲜和好奇,大抵只要是个雄性生物,就会被这种男人热血的场景给感染。 罗根走到看台上,把吉米放下来,“怕不怕?” 吉米眼睛亮晶晶的,干脆利落地回答,“不怕。” 罗根笑了一下,“干得好!不愧是我的小男子汉!看叔叔给你去给你赢一笔旅宿费来。” 吉米站在高高的台上,目送罗根昂首阔步走向战场,白炽灯的光打在罗根的身上,照射下山一般强壮高大的影子。 “罗根叔叔加油!”他大喊道。 罗根转过头,带着满满的痞气,自信而嚣张地扯了扯嘴角。 铁笼咔哒一声关闭。 身形足足有罗根两倍的壮男不屑地居高临下地睥睨着罗根,露出一个血腥凶恶的表情,戏谑道,“小子,瞧你这小身板,操得了女人吗?” 罗根默然地瞥了他一眼,扭了扭脖子,精钢铸成的脊椎发出令人牙酸的脆响,蓄势的手臂绷起流畅的肌肉,“我觉得你以后大概操不了了。” 拳风迎面而来的一瞬间。 罗根的对手仿佛看到,男人棕黑色的眼眸里中亮起野狼般嗜血的凶光,杀气似一把锐利的尖刀破囊而出。 to be continued... ※※※※※※※※※※※※※※※※※※※※ *狼叔原名詹姆斯,小名也叫吉米 求作者收藏 【刺芒】 罗根首战告捷,他接过裁判手里递过去的钱就要下台。 大腹便便的主事人拍了拍罗根的肩膀,脸上美金味道的微笑彰显着对生命的默然,“嘿,兄弟,别走得那么快嘛。再来几场吧。下一场,赢了的话,这个数。”说着,他比划了一个手势,罗根没有考虑太久,现在的他确实非常需要一笔钱,他伸出三根手指,“只打三场。” 罗根回过头,视线立即捕捉到站在高台上的吉米,这个孩子激动得脸蛋都红扑扑的,沐浴着孩子纯粹崇拜的眼神,罗根顿时觉得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灌满了精神。 这时,吉米敏锐地捕捉到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先望向台上的罗根,而后者此时似乎正专注于战斗,完全没有注意到异样。 吉米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搜索着,很快,他的焦点就集中在了一个男人身上——他看上去似乎没什么特别,穿着一件浅棕色的像是战术背心的衣服,背着两把日本刀,露出两只有着结实肌肉的手臂,流畅的肌肉线条完美地诠释了力与美的结合。栗色的短发四六分,一张帅气的脸此时却带着浓浓的危险味道,他盯着罗根看的神情,就好似瞄准猎物的野兽。 这个男人是同类,而且很危险。 或许是吉米的眼神引起了男人的注意,男人转过头来,阴寒的眼神冷冷扫过,吉米瞬间有一种被一条蛇爬过肌肤的错觉,湿腻恶心,激起一片鸡皮疙瘩。那人微微地弯了弯嘴角——游曳的蛇信子寻着猎物的气息,蛇吻和毒牙已然准备就绪。 吉米顿感脊背发凉,他立即扭过头,朝罗根投以担忧的视线。 罗根未曾注意。 男人把两只手伸到背上,抽出刀,他周围的人听到刀刃出鞘时的声音,纷纷避开。 吉米惊慌起来,他向着罗根大喊起来,“罗根!小心!!!” 罗根听到吉米惶恐的叫喊转过头,他对面的敌人以为抓住了破绽,兜拳冲去,罗根也没回头看,好似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利落地一个闪身,精准地错过了敌人的攻击,反手狠狠地给了一肘子,那人如同被一记棒球棍狠狠击中,直接白眼一翻,四脚朝天昏死过去。 还没等罗根对吉米表示自己的疑惑,利刃破空之声就敲响了耳鼓,这时也不需要什么野兽的直觉了,迎面而来的刀锋寒光已叫他心中警铃大作。 男人斩断了铁笼的柱子,轻松得好似在切一块豆腐,可想而知,这把刀砍在一个人的身上会是怎样的情况。 刀刃擦过金属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男人推倒斩断的铁柱,一跃上台,示威般耍了个漂亮的刀花。 “还记得我吗?金刚狼。”男人的问带着森然的笑意。 罗根敢确定,自己的记忆里应该没出现过眼前这个男人,但他并不敢保证自己和这男人从无瓜葛,因为他丢失了十一年前的记忆。如今他的记忆是从十一年前他苏醒的那个军事小岛上开始的。 男人把刀搭在铁笼上,绕着走了一圈,摩擦产生的亮橙色火星迸溅出来,“你就那么喜欢被关在笼子里?像个动物一样,被那些低等的人类围观?” 罗根深深地皱起眉,“你到底是谁?” 男人继续说,“听说我们以前是战友,不过我是不记得,你好像也不记得了。然后后来我们打过一架。” 看来是寻仇了,罗根全无畏惧:“所以?” 男人停下来,铁笼的另外三面发出吱呀一声朝三个方向折断倒下,“我并不觉得我们上次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话音未落他猛地抽刀,揉身而上,罗根闪身,险险避开。 战役拉开帷幕,吉米几乎无法用眼神捕捉到男人挥刀的轨迹,刀锋在空中掠过的寒光残影编织成一道密密麻麻的网,将罗根包围在里面,当看到罗根身上出现第一道血痕的时候,吉米的心都揪了起来。 角落里响起一声枪响。 男人的动作停顿了片刻,反手一挥刀,吉米只捕捉到“叮”的一声脆响,男人转过头“彬彬有礼”地朝着黑暗里的某个角落打了个招呼,他微笑的弧度和阴鸷的眼神叫人骨头都要打颤,“不要打搅我们打架!而且,如果想对付我们的话,请起码开架坦克来。人类。” 方才不知所踪的老板正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他一手拿着枪,另一只手上则拿着一个被子弹击穿的手机,他背后墙上的弹孔清晰可见。 吉米看着这个男人打了个寒战,因为自己在这,这片场地上变种人是不可能使出自己的异能的,这种净化无关异能的等级高级,迄今为止,还没有变种人破例。那么眼前这个男人,如果不是变种人中的例外的话,那他就是个能将人类的能力锻炼至超人境界的普通人。不管是哪一种可能,都太可怕了。 吉米一个激灵终于从惊吓中脱离出来,他明白过来自己现在真正该做的是什么——离开!越远越好! 金刚狼使不出异能就死定了! 然而场上的战斗情况却远没有吉米想的那样乐观,失去了钢爪的罗根就如被拔去利牙的狼,面对敌人凶猛的攻势,几乎没有招架之力。 兔起鹘落之间,胜负的天平早已倾斜。 刀锋在空中掠过一个凌厉的弧度,却在接近罗根喉咙时将将错开,男人一个旋身,飞起一脚,将罗根踹飞出去。 罗根被狠狠地砸在了墙上,身体无力地滑了下去。男人走过去,唰的一道,刀尖擦着他的耳根直入墙壁,他抬起脚,毫不留情地踩在罗根的伤口上,狠狠地碾了下去,罗根发出痛苦的闷哼。 男人抓狂地拎起罗根的衣领,“你到底是不是金刚狼!我认识的金刚狼绝对没有这么弱!你的爪子呢!你怎么不伸出你的爪子来!你是在鄙视我吗小狼狗!你引以为豪的自愈能力呢!这么点小伤过了好几秒了居然还没有愈合?!” 罗根没有在敌人面前流露出软弱的态度,可事实上,他也很抓狂,很想问:为什么他的爪子居然伸不出来了!他的愈合能力也消失不见了! 这异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需要的时候摆脱不了,需要的时候又消失不见。这算什么,该死的老天,你这是在耍我吗? 男人的眼神是浓浓的失望,“居然是冒牌货吗?” 罗根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笑容,棕色的眸中落入火星,赤焰霎时燎原,“你就这么期待我用爪子问候你?”话音未落,军刀般的钢爪猛地刺进男人的肩膀里。 男人回过味儿来,不怒反笑,“非常好……这才是我认识的金刚狼。” 罗根拔出骨爪,以一击重击分开两人的距离。 ——真正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罗根就发现刚才他给对方的“礼物”,刺穿了骨头的伤口,对方居然已经完全愈合。 看来这人和自己一样,都是拥有自愈能力的异能者。念及此,罗根的心下又沉重了几分。 最要命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他发现,房间内已经失去了吉米的踪影。 罗根难遏狂躁,沉声问:“你到底是谁?” 男人笑得又贱又嚣张,他一甩手,刀锋上的血珠溅在墙上,“你可以叫我deadpool(死侍)。” 这时的吉米早就跑出了房间,生怕他无法控制的异能范围还会将金刚狼包括在内,他足足跑出了一条街,但这样也意味着他无从得知战场的情形。 他想知道金刚狼是否能赢得战斗,但又不能接近,抓心挠肺地着急。 “你好,男孩。”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吉米抬起头。 夜色微凉,男人半笼在阴影中的侧脸比街边海报上的男明星还要英俊,墨绿色的眼睛深邃迷人,透着一股魅惑的味道,他棕色的头发微长,带着一顶黑色的礼帽,穿三件式的西装,连路灯下他的影子都显得格外修长和优雅。 “你、你好。” 男人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你有见过一个棕色短发、穿着棕色背心,背着两把刀的叔叔吗?……嗯……是个看上去很怪咖的人。” 吉米立即反应过来,“看到过!” “在哪?” 吉米指向他刚刚跑出来的那家店,“那个叔叔忽然冲进店里拿刀乱砍人!” “……那个白痴,”漂亮叔叔的脸瞬间黑了几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长长地呼出,他似乎在努力保持着声音的平稳,“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孩子。” 说着,他状似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朝着目的地走了过去。 吉米定睛分辨—— 漂亮叔叔拿出来的,是一盒扑克牌。 to be continued... ※※※※※※※※※※※※※※※※※※※※ 求收藏作者专栏 【牌皇】 死侍抽身退开,拉开距离,看着被罗根的爪子弄出坑坑洼洼豁口的刀刃瞥了瞥嘴,“这刀还真不经操。不得不说,你的爪子还是一如既往的锋利。” “谢谢,”罗根说,“你可以用你的爪子来和我打。” 死侍笑了一下,“说得对。”说着,他貌似随意地把手上两把日本刀扔开,双手握拳置于身侧,在他左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的指骨缝隙之间,两把闪着金属寒光的直刀无声地破开肌肤,静静地滑出。 罗根眯起眼睛,觉得眼角有点抽搐,“……”这什么情况? 死侍得意地贱笑起来,他举起自己的刀来,“伙计,你看,我的家伙可比你的家伙大多了吧?” 罗根正色:“我觉得还是要试一下才知道谁的家伙比较硬。” 锵——! 刀锋和钢爪狠狠地撞在一起,擦出的声音叫人耳鼓作痛。 在罗根再一次朝死侍竖着爪子扑过去的时候,死侍突然停住动作,两把刀迅速地收进手臂,他睁着眼睛紧紧盯着逐渐接近的罗根,棕色的瞳孔中红色的光芒汇聚起来—— 轰! 罗根只来得及把两只钢爪挡在胸前抵抗突如其来的红色高能射线,然而强大的冲力还是将他掀飞起来,直直撞在墙上,砸出一个大洞来。 红光散去。 罗根从废墟中爬起来,抬起手,惊愕地发现自己的爪子已经被烧得通红。 渐渐淡去的尘雾中,人影不疾不徐地接近。 罗根:“你的异能还真有趣。” “谢谢。” 死侍的声音响起,却是在罗根的身后。而罗根的前方,幻影还未散去。 罗根猛地转身,钢爪险而又险地接住朝自己脑袋斩下的刀刃。 两股力量相较不下,罗根的肌肉紧紧地鼓起,仿佛一块块坚硬的铁疙瘩,一看便知那皮肤下蕴藏着多么强大的力量。 罗根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力量开始上扬,战斗的天平似乎开始朝他倾斜。 突然,前方袭来的力量猝不及防地撤去。 罗根一个踉跄,险些没稳住身形,电闪火石之间,死侍已经用瞬间移动出现在了他的背后。 能在背后捅一刀,他就绝不会正面同人硬磕——这一直是死侍说一不二的处事准则。 他举起刀。 “韦德!”暗巷的另一端,一个发怒的声音如平地惊雷响起。 咻——! 深渊般的黑暗中,发着红光的什么东西疾速朝激战的罗根和死侍飞去,它的速度快如子弹,罗根无可闪躲,而死侍仿佛刚才被吓着了,一时好像忘记使用瞬间移动。 叮。 飞来的物体准确无误地打在死侍的刀上。 这是一张扑克牌。 方块k,凯撒大帝的半身像描着淡淡的红边,威严中带着隐隐的煞气。 世界停顿了零点一秒。 扑克牌毫无预兆地轰然炸开。 巨大的冲击波把两个男人骤然分离。 西装革履的男人穿过光与影,手上拿着一副扑克牌,他并未看手上的牌,但手却没停,一直在利落地洗牌。每一张牌的边缘都泛着微薄的红光,而他的双手这有节奏地一张一合,像是拉奏手风琴一般将一叠牌拉起又合上,唰唰唰的声音编织成一首奇妙的歌曲。 死侍周身骇人的杀气此刻已褪得一干二净,他伸着手,战战兢兢地说,“雷、雷米,冷静。” 被唤作“雷米”的西装男冷笑一声,两手忽的一张,一串牌整齐地悬浮在半空,然后他一挥手,这些牌就如离弦之箭般朝死侍激射过去。 死侍只得用高能射线来对付,红色的激光将飞来的扑克牌尽数击中,但这引发的强大爆炸波还是让周围遭难不浅。 “罗根,好久不见。”西装男说。 罗根觉得自己应该认识这个男人,但他一时记不起来。 “你是谁?”罗根问。 西装男继续说,“说起来我们也有十一年没见了。那个军事小岛上,还记得吗?” 罗根终于记了起来那确实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十一年前,失去记忆的他,醒来时第一个遇见的人就是眼前这个男人。“是的……我记得。”往昔的记忆似被春风拂过,一瞬间复苏萌发,然后时至今日,那些事留下的印象却也只如雪泥鸿爪,记不清晰了。 死侍窜进了他们俩中间,将两人阻隔开来,像是一只守护骨头的狗狗一样,用戒备的鄙夷的眼神盯着罗根,仿佛在说“你休想勾引我的雷米”。 但是罗根直得完全没有明白这家伙在干什么,只觉得莫名其妙一头雾水。 雷米朝罗根礼貌地颔首致意,“抱歉,稍等一下。” 罗根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雷米说完,突然捏住韦德的脖子狠狠地摁到地上去,狂化暴走的样子完全无法让人联想到刚才那个翩翩贵公子般的男人,“你他妈的是小学生吗!跑出去不知道说一声啊!还打架!我准你打架了吗!你是非要我在你脖子上拴根链子是不是?!” 韦德灰头土脸地抬起头来,他一点都不生气,不仅如此,还露出一个陶醉般的猥琐的表情,“没想到最近你的口味成这样了。好吧,如果你非要试的话,我也不会拒绝的……” 雷米:“……” 罗根:“……” 罗根:“……我猜我和他以前一定经常吵架。” 雷米:“何止吵架。……我很抱歉没有管好他,大家都是变种人,现在也没有什么对立的立场了。我不觉得继续争斗下去有什么意思。” 韦德举着刀不满地嚷嚷起来:“雷米,你不能这样!我又没做错!他都把我脑袋砍下来过,我还不能还他几刀吗?捅几刀又不会死。捅死了还给社会做贡献呢。我韦德有恩不偿有仇必报,我一定要把这狼獾剁碎了作晚饭。” 雷米:“不就砍了你脑袋吗,又没死成。闹什么闹,给我滚回来。” 韦德瞬间蔫了下来,“好吧……” 罗根:“我砍了他脑袋?” 雷米:“好像是这样的。就在那个军事小岛上,那时韦德作为实验体刚刚被施以可怕的实验。具体你们打起来的事我不太清楚,我并不在场。” 罗根摇了摇头,“我不记得在那都发生了些什么。” 雷米耸了耸肩,“好吧。反正那时候,我到岛上去接应你时,实验基地已经成了一片废墟。你不肯跟我走,我就准备自己回去。结果……”雷米把视线移向身旁的韦德,韦德腆着脸笑了一下,“我就看见这个家伙摸进我的飞机里,脑袋还接歪了,要我帮忙……幸好我心理素质过硬。” 韦德感动不已地表示,“雷米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 雷米正色反驳,“不,我本来是想将你踢进海里的。” 韦德转过头无奈地对罗根叹了口气:“我的雷米就是这么嘴硬,其实他心比谁都要软。我知道他一定是太担心我了,所以才那么生气,我不怪他。我有什么办法呢?雷米明明喜欢我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他却从来都不肯坦率地面对自己的心意,总是用暴力来伪装自己的善意。然后作出一副受不了我的样子,要赶我走。得了吧,谁能比我更了解,雷米根本离不开我。你看吧,我一不见,他就火急火燎地跑出来找我了。好吧,我原本只是想下楼买包烟。后来觉得很久没做运动了,就想着顺便找个人砍砍吧。哈,看我运气多好,居然遇见了小狼狗。” 雷米默默地举起扑克牌,冷冷地看着韦德,凉凉地开口:“你知道我提前从牌局抽身,损失了多少钱吗?……好吧,你那装满稻草的脑袋肯定想不到,我告诉你,起码三百万。” 韦德凝重地沉思了一会儿,然后珍重其事地问:“我能用身体偿还吗?” 雷米:“你还是去死吧。” 罗根:“……” 此时此刻,他最想知道的是,为什么刚才还那么剑拔弩张的气氛会变到现在这样活泼欢乐。 罗根向韦德问道:“那我们还打吗?” 韦德不耐烦地摆了摆手,“不打了,没意思,你太弱了。” 罗根:“……” 三个男人站在他们制造的废墟中,居然家长里短地聊起天来,雷米从口袋里拿出一支雪茄递给罗根:“我记得你爱抽雪茄。” 韦德立即在一旁酸酸地说:“雷米你记别人的事就记得这么清楚,你记得我喜欢什么吗?” 雷米面无表情地回答:“你喜欢犯贱。” 罗根接过雷米递过来的打火机点烟,烟草燃烧,尼古丁让他的大脑有那么一小会的放空。 雷米:“这些年都在哪?” 罗根:“世界各地。一看就知道你比我混得好多了。” 雷米笑了一声:“变种人的日子一直不好过,我也差不多,从不白天出来打转。这个没脑子的家伙三天两头给我惹祸,一直在搬家,停留的最久的地方也只住了半年。” 雷米提出一个建议,“难得遇见个认识的变种人,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罗根摊手,“我没钱。” 雷米:“我有。” 罗根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得先找……” “谁?!”雷米机敏地大喝一声,一张扑克牌应声飚飞出去。 一个孩子从墙角踉跄着跌出来,他睁着一双湖蓝色的美丽眼睛,略带茫然地看着发着红色微光朝着自己疾速接近的扑克牌。 to be continued... ※※※※※※※※※※※※※※※※※※※※ 求收藏作者专栏 【同居】 罗根的瞳孔骤然收缩,那一瞬间,整个世界他仿佛只看见那张朝着吉米飞去的扑克牌,刹那间灌满四肢百骸的惊慌让他有如突然从高空坠落。 “吉米!!!”罗根爆发出一声怒吼,拔腿追了上去,“躲开!” 吉米呆呆地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啊?” 飞到一半的扑克牌上的红光忽然毫无预兆地熄灭,然后像是一张普通的扑克牌一样,后继无力,轻飘飘地就要落地,吉米伸出手,正好把牌抓住。 然后他举着扑克牌,噔噔噔跑到雷米面前,一脸天真无邪地对雷米说:“叔叔,你的东西掉了。” 跑到半路猛地刹车停下的罗根脸上还留着方才慌张的神情:“……” 韦德瞠目结舌,露出“这丫居然徒手接炸弹”的表情来,用不可思议地眼神审视着眼前的小男孩。 雷米眯了眯眼睛,接过吉米手中的扑克牌,意味深长地看着吉米,“谢谢。” 好吧,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平安无数总归是好事。不是吗? 于是进行刚才的提议,去喝一杯。 韦德高举酒杯,豪气干云地说:“来拼酒吧!小狼狗!我绝对会把你喝趴下的!” 罗根哈哈大笑:“居然和我比谁更能喝酒?哈哈哈哈。” 韦德一口干掉一杯烈酒,啪的把杯子砸在桌上,“不敢吗小狼狗!来啊!”说着他还撅起嘴吹了几声逗弄狗狗的口哨。 罗根:“操,来就来!” 雷米默默地打开钱包,数了数钱,然后才放下心来,一边喝着一杯鸡尾酒一边笑眯眯地围观两个疯子拼酒。 吉米坐在他的旁边,乖巧地喝着一杯加糖的柠檬水,一言不发。 雷米掏出一张扑克牌,先作了一个深呼吸,然后集中精神盯着手里的牌,集中……集中……集中……但是,直到他额角都爆出青筋了,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什么都没有发生。 身体深处的那头野兽仿佛沉沉睡去,无论如何都无法唤醒。 吉米也在偷偷观察着身边的漂亮叔叔,刚才虽然他站的远,但当时的情形他还是看清了的。后知后觉的,他算是想起了这个漂亮叔叔的资料—— 牌皇(gambit),能操作非生命物体中的能量,使非生命物体运动起来并且引爆。危险系数4。 吉米越过罗根望向韦德,可这个男人他就不知道,那么强,按理来说,不可能不出现在变种人档案上的。 此时的韦德和罗根喝得正酣,他啪啪啪拍着桌子骂,“我和你说!今天是我状态不好!不然我早把你脑袋砍下来了!妈的,真是见鬼了!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时候……嗝!”他打了个酒嗝继续说,“那时候我听见角落里有个蠢蛋打电话叫人,还敢朝老子开枪!妈的妈的!我本来是要把子弹望他脑袋弹的,结果却弹歪了!” 罗根也喝得醉醺醺的,像只煮熟的虾子,耳根脖子都红了,“我那会儿也伸不出爪子!” 雷米沉吟片刻,看着明显脸红脖子粗的罗根,他想起一件事来——罗根曾说过麻醉药对他无效,因为他的变异包括了化学免疫。 而现在,罗根喝醉了。 雷米低下头,若有所思地用目光梭巡着做他身边的孩子,但碍于身高问题,他只看得到这个孩子的发旋儿,和一点点清秀的侧脸。 这时,吉米注意到了雷米的视线,他抬起头,朝雷米笑了一下,清澈的笑容像是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直照进人的心底。 雷米愣了一下,回过头去。 罗根最后喝了个半醉,但总算还有点意识。当晚他和吉米也得偿所愿,可以躺在床上睡觉—— 雷米在城里赢了几处房产,借了一处给罗根栖身。 雷米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本小笔记本,把写下地址和电话号码的纸撕下来放在桌上用水杯压好,“等罗根醒了给他。”说完,他揉了揉吉米的头发,“好好休息。” “叔叔再见。” 吉米倚在窗台目送架着怪咖叔叔离开的漂亮叔叔离开,他们走出没多远时,怪咖叔叔忽然手舞足蹈起来,漂亮叔叔一阵手忙脚乱,然后被怪咖叔叔一把揽了过去,捧住脸亲了下去。怪咖叔叔把漂亮叔叔拉进了墙边的影子里,吉米只看见两个黑影纠缠着动来动去,紧接着漂亮叔叔的叱骂声传了出来。 隔壁响起“砰”的开窗声,一个穿着吊带真丝睡裙、红色大波浪卷发的女人扒在窗户边,朝着楼下骂起来,“死基佬,大半夜的别在楼下吵!发春去别处!” 话音刚落,怪咖叔叔就被一拳揍了出来,满脸杀气地朝楼上的女人竖了个中指。 女人抱胸斜倚,一脸蔑视。 吉米察觉到邻居阿姨的目光,转过去朝她笑了笑,“good night。” 吉米回到房间,看着烂醉躺在床上的罗根,又看看了布满灰尘的房间,捋起袖子,露出一个坚毅的眼神。 —— 正午炽热的光线透过厚重窗帘的隙缝进入房间,驱散一线阴暗,罗根甚至可以看到在光里舞动的尘埃。 罗根在床上坐起身,伸展筋骨,骨节发出咯咯的脆响。虽然没有手表,但看起来已经不早了。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睡得这么舒服过了,真是难得。而且……自己昨晚,是喝醉了? 嗯?等等,好像把什么东西忘掉了。 罗根在房中梭巡的视线最终落在了电视桌旁边上的围巾上。 ——记起来了,我捡了一只“小花栗鼠”。 小东西去哪了? 他没有疑惑太久,因为厨房里传来烹饪的声音。大概是在做饭? 罗根决定去看看,他掀开被子下床,这回穿戴衣服的效率格外高,因为平日里总要翻找半天的干净衣服已经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床头柜上。 罗根稍微愣了愣,套上裤子之后,走到柜子旁边用手指揩了一下表面,一点灰尘都没有。 进了卫生间,罗根更吃惊了,昨晚还更公厕似的卫生间现在已经干净的跟五星级酒店似的了,连浴缸内壁都没有一点水垢,盥洗台上没有一点水珠,但从架子上湿润的小毛巾可以看出,他捡来的小东西已经洗漱过了。 罗根拿起放在漱口杯上的牙刷——上面已经挤好牙膏了。 把自己整理得清爽干净的罗根走进厨房,两只煎得金黄漂亮的荷包蛋刚刚下锅,趁着洁白的瓷器显得格外诱人。 “叔叔,你起来得正好。先坐下吧。”吉米看到罗根进来,说道,他仿佛忽然想起什么,“对了,你要牛奶还是麦片?” 罗根拉开椅子坐下,“麦片。”他慢慢地回过味来了,“呃……这个我来吧。你要牛奶吗?” “是的,牛奶,这里的玻璃杯太大了,倒半杯就好了。” 烤面包出炉,一大一小面对面坐着安静地吃东西。 罗根瞟了几眼对面的吉米,事实上,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复杂。 本来他还以为养孩子是件麻烦事的…… 今天早上起来,这个小东西居然还把家务都干了,甚至做好了饭就等着自己起床伺候着。 罗根难以解释自己的心情,他嚼着烤的松软的面包,细细品味着从舌尖传来的淡淡甘味,一只手不停地转着叉子。 他非常非常非常不想承认自己现在有点羞愧,只是一点。 为什么总觉得是他在被照顾呢? 吉米察言观色本事极强,探过头小心翼翼地问:“叔叔,很难吃吗?” “不不。”罗根看到他小狗一样的眼神完全无法招架,他赶紧解释。 吉米像是松了一口气,“那就好……”然后复又低下头吃东西。 罗根的目光正巧落在了吉米的手上,一双孩子的手上,却有疤痕和老茧,右手小手指上还有红色的冻疮。 他到底是经历了多少事才会这样知世故不矫作。他的心中该是怎样的不安才会这么懂事乖巧啊。 酸涩的感觉在心底泛开,罗根觉得很不好受。 看今天早上自己受到的待遇!这年头,娶个老婆回来都不见得能这么舒坦呐! 吉米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拿出一张纸给罗根,“这是雷米叔叔留给你的。” 罗根接过去,点了点头,“好的……对了,吃完饭,我带你去买几件新衣服。” 吉米仿佛十分受宠若惊,两只湖蓝色的眼睛水汪汪的,感激不已地看着罗根,“谢谢叔叔。” 罗根受不了地想:小花栗鼠摇起尾巴来了。 罗根弯起嘴角,不知为何总觉得有几分苦涩,他揉了揉吉米的脑袋,手感出乎意料地好,于是忍不住多揉了几把,“男孩子不要露出女孩子一样的表情。” 吉米缩了缩脖子,“对不起……但是,真的谢谢叔叔。” 吃晚饭,罗根就牵着吉米出门了。 他看了看人潮涌动的街道,一把把小吉米抱起来放在肩膀上,“抓牢。” 吉米听话地狠狠揪住罗根的头发,像是抓住方向盘。 罗根:“……,别抓我的头发乖孩子。” 吉米抱住罗根的头坐稳,身在高处让他拥有广阔的视野。罗根旁边的男人也牵着一个孩子,那个孩子羡慕地看了罗根一眼,然后拉着爸爸的衣袖撒起娇来也要像他这样骑肩膀。 吉米的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心里甜滋滋的。 to be continued... ※※※※※※※※※※※※※※※※※※※※ 求收藏作者专栏 【指控】 昨晚被折腾到半夜,直到中午雷米才迷迷糊糊地睡醒,而他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把半压在他身上的男人踹下床去。 韦德这下算是被摔醒了,他从地上爬起来,全身赤|裸地站在床边,全无羞耻心,然后比照着杂志上的男模在阳光下摆了个健美的pose,接着朝雷米抛了个性感火辣的眼神,“亲爱的,早上好。” 雷米面无表情道:“我好想阉了你,怎么办?” 韦德谄媚道:“亲爱的,一大清早起来就这么大火气会长皱纹的。” 雷米浑身上下散发着阵阵寒气:“闭嘴。” 让韦德这种话唠一直保持安静的状态实在太为难他了,没过几秒,他就重新开口,这回改变战略,说些正经的,“狼獾和那男孩呢?” 雷米打开衣柜,拿出一条干净的浴巾:“我把前几天赌二十三点赢来的那套房子借给他们住了。” 韦德骇然道:“什么?!难道是免费?!” 雷米:“没错。” 韦德骇然加倍,他悲愤地说:“雷米,这样也太便宜狼獾那家伙!你和那个混蛋的关系居然好到这种地步?” 雷米耸了耸肩,“又不差那点钱。而且……你没发现,他带着的那个孩子有点特别吗?……人生是一场不停歇的赌博,每一刻你都要面对无数的决定,然后开动脑筋,考虑在哪下注,这会影响到后面的整个牌局。我从不下无用的注。” “just believe me,”雷米轻笑一声,眼波流转之间透着一股别样的风采,邪魅清隽,“我输过吗?”说完,他仿佛想起什么似的,脸色变了变。 听着雷米在浴室里洗澡传来的水声,韦德望着磨砂玻璃背后的人影,扶着额头,无声地笑了起来。 ——我是你唯一的败局,何其有幸。 “嘿,亲爱的,我们一起洗吧。” “不!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啊,门坏了。” “……” —— 午后购物的人还算不少,敞亮宽阔的商场里人群熙熙攘攘,吉米坐在高处,看见各种颜色的脑袋攒动着,有趣极了。广播里放出的流行音乐飘扬在房间里,和人们的脚步声以及喧哗声,编织成一支繁华的曲调。 吉米已经很久没有进过这样的商场了,现在的他简直是以虔诚崇拜的眼神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我们得买一些童装,儿童面霜,对了,还有冻疮药膏。”罗根把心里列的购物清单过了一遍,“吉米,还有什么别的需要的吗?” 吉米不胜惶恐,“那不是要很多钱?” 罗根阔气道:“钱不是问题,叔叔有钱。” 吉米皱着眉想了好一会儿,“叔叔你给自己买几件衣服吧。而且,你该买把刮胡刀的。” 罗根笑了笑:“叔叔要用自然会买,你只要说你想要什么就好了。” “嗯……”吉米扭捏着,不好意思地问:“你可以买一个热狗面包给我吗?我很久没吃肉了。” 仿佛被什么忽然狠狠地击中心灵,罗根难辨心头滋味,“不用担心,跟着我,以后天天买肉给你吃!” 吉米从罗根肩上下来,一边闷声不响地吃着面包,一边鬼鬼祟祟地用视线偷瞄着罗根。 “小子,干什么?”罗根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看他小口小口地吃面包,虽然很可爱,但还是会觉得斯文过头了。罗根想自己得把他的男孩教得男子汉气概些。 “叔叔,你会不会嫌我麻烦?”吉米问。 罗根:“不。” 吉米似乎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纠结地整张脸都要皱到一起,“我可能……我可能……” 罗根:“怎么?” 吉米老成地叹了一口气,“唉,没什么。” 罗根被他小大人的样子逗笑了,“你这小子。好了,我带你去挑几件衣服。” 儿童服装区的导购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姑娘,金棕色的头发盘在脑后,露出一张漂亮的脸来,即使脸颊上有几点雀斑,也不碍过路的男性被她的红唇和深蓝色的双眸吸引。虽然有点微胖,但包裹着浅蓝色的制服却更好地凸显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 这个漂亮姑娘对罗根的第一印象本来是很好的,这年头这么帅气且有男人味的男人可不好找,“你好,先生,你是要给你的孩子买衣服吗?” 罗根看着美女明亮的双眸,就被勾了过去,但他很快回过神来,“没错。我要给我的孩子买几件衣服。” “哦……多么可爱的孩子啊!”导购员看着吉米赞叹道。 罗根与有荣焉,颇为得意。而吉米则有点不好意思地往罗根身后躲了躲。 导购小姐热心地介绍,“您来这儿买就对了!最近正在做活动,如果你有折扣券的话,还可以有更多的优惠。” “嗯,先买个三四件衣服吧。”罗根说。 导购小姐拿出商品目录的书,“您是要自己挑还是我来推荐?” 罗根接过书,“我先看一下……”他唰唰唰翻了几页,发现一件带绒边毛帽子的米色大衣,他想象了一下,吉米穿着这件衣服一定很像花栗鼠,于是他沉吟一会,指着图片说,“这件不错。” 导购小姐甜甜地笑了笑,“好的。先试一下吧。”她很快从架子上找到了衣服,拿过来给罗根看。 罗根点了头,导购小姐就带着吉米去换衣服了。 于是罗根只能孤零零地在原地等,他的四周到处都是各种可爱的童装,墙壁上也是粉红粉蓝的温馨颜色,带着孩子来买衣服的大多数都是女人。罗根无聊地环顾四周,看到一件白色的外套,这件外套显然是设计给女孩的,有着蕾丝边和可爱的木质小熊纽扣。真是太可爱了,罗根忍不住拿起衣服,还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吉米穿的话,会很可爱吧?他忍不住想。不对,吉米是男孩子啊! “妈妈,那个叔叔好奇怪哦。” 罗根闻言抬起头,就看见一个妈妈牵着自己的孩子匆匆离开的背影。 罗根:“……” 他默默地把衣服放了回去,依依不舍地看了一会儿,又拍了拍上面莫须有的灰尘。“咳咳,”他轻咳几声,有点窘迫地四下看了看,然后捧起男款童装的商品目录书不作声地认真翻看了起来。 “我自己来吧。”吉米微微红着脸说。 “这件衣服有好几种穿法的,我来帮你嘛,别害羞呀。”导购员温柔的笑容让吉米把拒绝的话吞了回去。 吉米把外套脱了下来,耳根都活了,他是真的不好意思,因为他现在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捡来的,虽然昨天晚上洗了澡,但他还是觉得有一股熏人的味儿。 导购员看到吉米身上穿的旧衣服,心里不由地抱怨了几句:那个爸爸真是太不像样了,居然给孩子穿这么不合身的衣服。 吉米的袖子有点短,露出半截小臂来,上面黑紫的小点和旧疤叫导购员不得不注意,这只是太扎眼了!吉米被导购员姑娘盯得不好意思,于是低下头,却露出了后颈的一些黑红的伤痕。 一个爸爸会这样子虐待自己的孩子吗?她想了想那个男人的发色和眸色以及外貌又看了看眼前的孩子,实在不觉得他们会是父子关系。 导购员脸色渐渐沉了下去,“那个男人是你的爸爸吗?” 吉米不太明白这个姐姐为什么要问这个,但他还是诚实地回答,“不是。” 导购员接着问,“那他是你的亲戚?还是你爸爸妈妈的朋友?” 吉米摇头,“都不是。” 导购员努力让自己更冷静一些,但她的正义感几乎要爆炸了,“那你怎么认识他的?” 吉米:“我在一个巷子里遇见了那个叔叔,然后后来叔叔就带着我走了。” 导购员深呼吸,再深呼吸,正气凛然地抓住吉米的肩膀,以坚毅的眼神注视着他,她此时悲怆大义的样子有如复仇女神,“不要怕!孩子,我会帮你的!” 吉米微微张着嘴,傻愣愣的:“啊?” 瞧这个可怜的孩子,他还什么都不明白了,多单纯的孩子!哦,我不能让他知道这个世界的龌龊。这样想着,导购员到角落毅然决然地按下了电话。 对方很快就接通了——“您好,这里是警察局……” 罗根把整本书都翻了一遍,吉米还没换好衣服出来。真是奇怪,他想着,站起来又东张西望起来。 罗根一下子就发现了来势汹汹的警察,对方看见他,仿佛寻着目标似的眼睛一亮,他懵了一下,冲我来的?是因为变种人的身份吗?这些人是怎么知道?吉米!吉米在哪里?我得把他带走!不不,说不定那些人不是来找我的,我不能自乱阵脚。这些想法在他大脑里沸腾翻滚,叫他头疼不已。 这时,吉米和导购员终于出现了—— 还没等罗根开口,那个漂亮的导购员就用她纤细的手指直直指向罗根,并且用义愤填膺的语气大喊道:“就是他!就是那个男人!” 警察掏出证件,并大步走近,严肃地说:“您好,先生,您被指控涉嫌诱拐和虐待儿童,请跟随我们回去进行调查。” 罗根觉得自己的耳朵完全听不懂对方说的是什么语言,他过了好几秒,才以梦游般不可思议表情,轻飘飘地问:“你说什么?” to be continued... ※※※※※※※※※※※※※※※※※※※※ 求收藏作者专栏 【我的男孩】 警察掏出证件,并大步走近,严肃地说:“您好,先生,您被指控涉嫌诱拐和虐待儿童,请跟随我们回去审讯调查。” 罗根觉得自己的耳朵完全听不懂对方说的是什么语言,他过了好几秒,才以梦游般不可思议表情,轻飘飘地问:“你说什么?” 一旁的吉米诧异不已,他不可置信地扯着罗根的衣角问,“叔叔,你诱拐和虐待谁了?” 导购员:“……” 警察:“……” 导购员站出来,他把吉米从罗根身边拉来:“我就是打电话的艾米丽,刚才我带这个孩子去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他的身上都是伤,孩子说那个男人和他素昧平生,是前几天在街上遇见的。再看看他的样子,就不难想到孩子身上的伤是从哪来的了。” 罗根愤怒起来慑人的气势吓得警察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我从没有伤害过吉米!” 吉米跟着点头。 导购员用安抚和怜悯的眼神瞧着吉米,对他说:“孩子,你不必怕的。尽管把真相说出来就好了,美国可是一个法治社会,每一个有良心的人都不会放过伤害孩子的恶徒。” 吉米茫然地说:“可是罗根叔叔很好的。他给我买好吃的……嗯……还有,还有……”他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恍然大悟般说,“对了,叔叔还带我一起睡觉。” 导购员倒吸一口凉气,她猜测到了这个男人恶心,却没想到他居然做到这种地步!连这么小的孩子也下手!不过这孩子虽然瘦了点,但确实漂亮可爱。虽然一直听说世界上有一些癖好特别的人喜欢折磨玷污这种身骨还未长开男女莫辨的孩子,没想到她也会碰上一个!决不能姑息这种人渣!决不能! 她从边上抄起商品目录的书兜头就朝罗根砸了过去,狠狠地大骂,“人渣!” 罗根气极反笑,指着导购员,“听着,我真的不想打女人。你他妈的指控我,证据在哪?” 一听到听到“证据”两个字,导购员顿时来了精神,意气飞扬地昂起头,蔑视地睥睨罗根一眼,雄纠纠地把吉米拉过来,不小心让吉米的脚磕到了箱子上也没注意到,“你要证据是吧?我给你看!” 说着,她就把吉米的袖子拉了起来,因为皮肤白,所以红紫的淤青、长年注射留下的蓝黑针孔和疤痕都格外明显,边上的警务人员看了之后都惊诧得连连吸气。 这些触目惊心的伤口这么毫无预兆地映入罗根眼帘,他只觉得好像有谁迎面给了他一拳似的,让他整个大脑都轰的震荡,嗡嗡作响。他的耳朵外面似乎覆盖了一层膜,周围人鄙夷的责骂声全部无法传入,只有羞惭的潮水决堤而来,叫他难受有如窒息。 吉米也生气了,在他的眼前,导购员姐姐原本漂亮的脸变得扭曲,鲜红的嘴唇一张一合吐出难以置信的可怕话语,刺得他耳膜生疼。 ——仿佛飓风骤至,吹进积满尘埃的记忆,那些他不想记起来的回忆断断续续复苏: “……吉米,你的异能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 “……你能拯救人类!对,就是那样做!……” “……听我的话,杀了他,杀了那个怪物,乖孩子……” “……这才是正义,吉米,你的异能应该用在正义的地方……” 这些记忆化成千万根针扎向他的脑子,叫他痛苦得几乎要抽搐起来。 吉米尖利地大叫起来,“放开我!放开我!那是不对的!是不对的!” 他的叫喊渐渐染上凄厉的哭泣,警察们和导购员立即手忙脚乱地安慰孩子,吉米抬起头,看着这些把自己围起来的大人,他们的影子好似化成了一只怪兽,吵杂的声音汇成一声得意的嗥叫,这只野兽张开血盆大口就要一口将自己吞下。 ——“罗根!!!” 吉米站在原地,无助地大声呼喊。 “救我!” 重重人影被拨开,罗根从光中走出来,蹲下身子,一把把他的男孩抱住,“好了,好了,别哭了。我的孩子,别哭了……”罗根笨手笨脚地安慰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哄一个孩子。 吉米揪着他的衣服,把脸埋进罗根的衣服里,贪婪地嗅着这个男人身上的味道,烟草味、机油味和汗味混在一起,并不好闻,可此时吉米却觉得这个味道让他无比安心。尽管只认识了一天,他却莫名其妙地非常相信这个男人。 罗根抱着吉米,一手轻轻地摸着他的头发,一手抚着他的背部。 吉米慢慢哭歇下来,只还在那有一下没一下地打着哭嗝。 罗根没说什么,他稍微抬起头,平静地望向指控自己的漂亮女人:“你现在还要指控我吗?” —— 罗根搬了一张板凳坐在浴缸边上,温热的水面上浮着厚厚的一层泡泡,他把小吉米剥得一干二净,放进水里。 吉米坐在水里乖乖地配合洗澡,他把泡泡吹到罗根身上,笑着说:“罗根,我今天很开心。” 罗根看着他的笑容愈发难受,“你开心就好。” 因为吉米太矮了,所以罗根没有放太多水,水不深,只淹到吉米的腰处往上一点,露出皮包骨的身材来,他太瘦了,几根肋骨历历可数,然而他的肚子却有些突起,这是营养不良导致的。他的皮肤白得透明,蓝色的静脉都可以清楚窥见,那静静起伏的蓝色山峦里流淌着他幼小鲜活的生命,却也格外脆弱。 吉米假装很高兴地玩耍着,他扭过身,去拿放在浴缸边缘的小鸭子。 他小小的身躯在罗根面前伸展开来,原本就因为瘦而突出的两块肩胛骨因为他此时的动作更加明显,像一只狂风过后、翅膀受伤的蝴蝶。 罗根很久没有说话,他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把手指轻轻地点在吉米手臂的伤上,“疼不疼?” 吉米低着头玩,好似全然不在意的样子:“现在不疼了。” 罗根深深地出了一口气:“当初受伤的时候疼吗?” 吉米抬起头,扯着嘴角露出一个笑容,“不记得了。”他举起手上的黄色鸭子,挤了两下,鸭子发出唧唧的奇怪声音,“叔叔,你看,很有趣是不是?” 罗根勉强地笑了一下,不再继续话题,然后那些伤口却不停地挠着他的眼睛,叫他无法歇下心上的负担,即使是一个流浪儿,身上有这样的伤口也太奇怪了,他花|茎般纤细的手臂上的小黑点分明是长期注射、针扎留下的痕迹,要知道一般这样的伤是不会留很久的,而这样的情况就表明曾经有个人在这个孩子的身上频繁地制造伤口,才会导致伤口一直没褪。 “你只是想转开话题吧,吉米。” 吉米摇了摇头,“不是。我是真的不记得了。现在一点都不痛了,真的。叔叔你也别在意了啦。” 罗根深深地看着他,“可以告诉我吗?” 吉米脸上的笑没有持续很久,他的嘴角似乎还有些僵硬,低下头,只盯着手上的鸭子,不停地揉捏着,眼神涣散而无焦距,“哥哥不喜欢我。” “爸爸妈妈也不喜欢我。” “我、我我是个坏孩子。我不乖,不按照哥哥说的话去做,所以哥哥要惩罚我。这是应该的,不听话的小孩就要被罚。” 晶莹的水珠落入白色的泡沫中,隐藏不见。 罗根伸出手,遮住他的眼睛,他的手心触及温热的湿润,吉米的睫毛柔柔扫过,像是一支羽毛,在他心上也轻轻划过,“吉米,你是世界上最乖的孩子。” “……我的孩子。” —— “吉米,晚安。”罗根说着,在吉米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吉米笑了起来,嫌弃似的说,“叔叔你真的该刮胡子了。” 罗根揉了一把吉米的头发,“你这小鬼!”说完,他就从吉米的床边站起来,给吉米关上灯,回去自己的房间。 塔哒。 门缝终于合上,光线被截断,吉米躺在床上,觉得四肢百骸灌满了倦意,却一点也睡不着。 他很害怕。 于是罗根躺上床还没过十几分钟就听见了门被轻轻打开的声音,他睁开眼睛,就看到抱着白色枕头,光着一双小脚丫偷偷潜进来的小吉米。 吉米的一双眼睛在黑暗中水润润亮晶晶的,“罗根,我能和你一起睡吗?” 不行——罗根下意识就像拒绝。因为他有时会做噩梦,这些噩梦总会惊醒他的爪子,而让他伤害到自己不想伤害的人,因为这,他可被好几个女人甩了。 “我很抱歉,但是、但是我不能陪你睡。” 吉米仿佛很受伤,原本高高扬起的尾巴耷拉了下来,“为什么?” “我不想在梦中伤害你。” “不,你不会伤害我。” “这不是我能控制的事,吉米。” “真的不行吗?” 那双湖蓝色的眼睛中倒映着自己的影子,罗根觉得他的刚硬都尽数被融化,整个人都掉进了孩子纯洁的眼眸中。 好吧,大不了……大不了就一晚上不睡觉嘛。他这样想着,“你上来吧。” 吉米瞬间笑逐颜开,光着小脚丫啪嗒啪嗒跑过去,钻进被窝里。 罗根像是母鸡包着小鸡一样把吉米搂在怀里,“好了,快睡觉吧。不然可就长不高了。” 吉米把半张脸埋在被子里,应了一声。 “晚安。” “晚安。” 罗根不知道自己是后来什么时候睡着的,但那个晚上他睡得特别好,没有噩梦,没有惊悸,只有恬静的梦境,以及怀中的小东西散发出来的温暖。 to be continued... ※※※※※※※※※※※※※※※※※※※※ 求收藏作者专栏 【老鼠窟】 雷米借给他们住的这套房子位置稍微有点微妙,这片在纽约人口里是被称为“老鼠窟”的地方,小偷、骗子、妓|女、皮条客、瘾君子尽数聚集于此。在这座永远不会停止扩张的钢铁森林里,欲望的枝干上早已驱生出了太多罪恶的果实。 然而罗根觉得这还算是个适合他居住的地方——躲在黑暗中的阴影是最不容易发现的。 其实以前吉米也不太会往这边走,约翰告诉过他这一带很危险,不能接近。 忘了说,约翰是他遇见的另一个流浪儿,他们那片儿所有流浪儿的小头头。 头几天吉米一直没出门,罗根当然知道这附近龙蛇混杂,他可不放心吉米一个人出门。 而又因为要配合孩子的作息时间,他不太好晚上去打|黑拳赚钱。罗根只得出卖廉价劳动力,因为没有合法身份证,工资被压得很低,但他金刚狼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力气。同样的时间,他能干别人两倍三倍的活儿,挣得也不算少。 罗根已经很久没有过上这么有规律的生活了。每天早上九点起床,吉米已经给他把牙刷毛巾都准备好,走进厨房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早饭,然后九点半带上吉米准备的中饭出门,下午四点下班回来,顺路把吉米写好的菜单上的菜买好,一到家,丰盛的晚餐也准备好了。 甚至于罗根在工地上吃午饭的时候,众工友也总是望着他的盒子,无比羡慕地说:“你老婆手艺真好。” 罗根又惊诧又骄傲地回答:“这是我孩子给我做的。” 然后在罗根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擦汗时,众工友又会无比羡慕地说:“你老婆真贴心。” 罗根于是再次又惊诧又骄傲地回答:“这也是我孩子给我准备的。” 过了好一段时间,罗根才猛地发现自己生活已经大变样了,以前他居无定所,走一站是一站,没钱了就去打架或者打工,赚一笔花一笔,饿了才吃顿饭。 而现在,罗根饮食规律,作息规律,生活规律,手袋里有个干净的手帕,胡子整齐了许多(罗根没有接受剃光胡子的建议,他认为那样会显得像一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也不必每天从一堆脏衣服里面选一件不怎么脏的来穿。 除了要担任atm取款机的角色之外,其他事情都不必他操心啊。用工友的话说就是“你孩子比老婆还贤惠啊”。 吉米这个孩子看似弱小,其实比他更会生活,从他搭的那个小窝就可以看出来,用捡来的废品却能造出一个还算安适的栖身之地着实不易,不仅如此,从他比一般流浪儿要干净的脸蛋、没有泥垢的指甲和整齐的头发就可以看出这个孩子很会打理自己,即使是在那么窘迫的情形下。罗根无法想象,一个离开父母的八岁孩子是如何做到这种地步的。 如今吉米也从不叫罗根担心,反倒是罗根,每天吉米都得提醒他把衣服领子翻好、出门记得带东西等等琐事。 这是他们同居的第十三天。 吉米一如既往地待在家里,对外界似乎一点都不好奇。在他自己看来,自己早就告别了活泼多彩的童年时代,外面的世界剥去华丽表象,展现在他眼前的全是冷漠和残酷。 从更小的时候开始,他就不会对一直在同一个地方而感到不耐烦。 各种有趣的电视节目可以让吉米在沙发上窝一整天。 中午十二点,电视上正在放午间新闻—— “近来,针对层出不穷的变种人和人类发生冲突事件,领导人协商会议后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对策,方案如下:一、设立专门处理变种人的机构csa,关于变种人的事宜,广大民众可以致电咨询这个部门;二、施行变种人登记政策,请变种人群众主动地到政府部门进行身份登记,并标注异能类型。三、如有未登记者被查出是变种人,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惩罚……” 看到这,吉米忽然想起一件毫不相关的事情——昨天下午晾在阳台上的衣服大概是可以收了。 衣服挂在窗台外面的铁栏杆上,稍微有点费劲,吉米得探出点身子。 “吉米!”一个充满惊喜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吉米一跳,或许……还带了一点怒气? 桀骜少年的身影现出,棕发棕眼,高鼻梁,白皮肤,颇为帅气,然而看他神情便知他是一只难以驯养的野猫。 “约翰!”吉米高兴地回应道。 被叫成是约翰的少年把最初流露出的喜悦之情收起来,没有好气地问:“你这些天去哪了?我找了你好久。” 吉米立即道歉,“我很抱歉。但是,我遇见了一个大叔,现在他带着我一起生活。” 约翰投以鄙夷的眼神,“大人都是不可靠的!我都说了我会罩着你的,你怎么能先背叛我。” 吉米没想到会用上这么严重的词,约翰是他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也不想和约翰闹不和,“不不,我没有背叛你!还有,罗根叔叔真的是好人。” 约翰冷笑一声,“你先下来,我们好好聊聊。” 吉米攀着窗沿的手握紧:“……” “你下不下来,你自己想好,我这次走了就再也不来找你了。” 吉米只得下楼去了,出门的时候正好隔壁的漂亮阿姨也在外面,吉米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你爸爸不在,你要去哪?”这还是邻居阿姨和他说的第一句话。 吉米没有隐瞒:“我们朋友来找我。” 邻居阿姨点点头,“说完话就早点上楼,不要在外面贪玩知道吗?” 吉米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thank you,mrs wallace." 邻居阿姨阴下脸来,"not mrs,miss wallace." 吉米:“……” 约翰是吉米到这座城市的第二天认识的,最初的相遇并不友好:吉米身上带的钱全都被约翰抢走,还被嘲笑只有那么点零花钱。 吉米不哭不骂,从地上爬起来拍拍灰,然后像尾巴一样跟在约翰后面,约翰早上起来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中午吃饭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上街“干活儿”的时候也看见吉米站在远处盯着自己,看到他天真无邪的眼神,吉米越来越烦躁,但是一上前,这小家伙就跑没影儿了。 到最后约翰终于崩溃了,他把从吉米那抢来的钱全都换了回去,还给了他几颗糖,警告他不要再跟着自己。 结果吉米把糖塞进口袋里之后还是继续盯着他。 约翰抓狂泪奔:“啊啊啊!鬼啊!你到底想怎么样啊?!” 吉米满心崇敬地问:“我可以跟着你混吗?”混这个词儿还是他这几天跟着约翰听来的。 约翰历经千难万险终于甩掉了吉米,他正得意时,却不小心在扒别人钱包时当场被捉,那人可不管什么小孩大人的,把约翰打了个半死,他昏倒在路边,再醒过来时,吉米正陪在他身边。而他身上的伤已经被处理过了,腰上一条五厘米长的裂口也被整齐地缝好。 “这是你干的?”约翰问。 “是的。你不用怕,我技术很好的。一岁的时候,我哥哥就教会我解剖青蛙了。”吉米认真地回答。 纠结了好一会儿,约翰才扭捏着道谢,“……谢谢。” 吉米认真地说,“没关系。哦,对了,钱都是从你床缝里找到的那个盒子里拿的,买药全花光了。” 约翰:“……”那是他全部的积蓄。 约翰最后帮吉米搭了一个临时小屋,每隔三两天去找他一次,但没带他一起生活。他嘴上说是嫌弃吉米碍手碍脚。但他自己心里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每当对上吉米的眼睛,他的心里总是难以压抑负罪感和自卑感。 华莱士对约翰有点印象,他有时晚上会出来兜售劣质香烟,她曾经遇见过几次。也不知道隔壁家那个看上去很乖的孩子是怎么和这个小滑头认识的,她这样想着,走到窗户边看了几眼。 两个孩子在说着什么,约翰似乎很暴躁的样子,说到后来,他狠狠地踹翻了墙边的垃圾桶,然后气呼呼地走了。 吉米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像是叹了口气,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吉米对约翰说的是:“我不会离开罗根的。至少现在不会。” 这一点无法调和,两人最后以一拍两散为结局收场。 真是小孩子。华莱士笑了笑,放下帘子就要离开,这时,她却看见一个瘦猴身材的男人缠住了独自走在路上的吉米,那个男人看上猥琐极了,摇晃的脚步代表着他可能刚从酒瓶子堆里爬出来,他们说了几句话,吉米转身作势要逃,却被人一把拎着衣领死命地拖进了巷子里。 华莱士右手夹着的烟啪嗒掉落,不小心烫到了她的左手手臂。 回过神来之后,她翻出放在抽屉深处的枪,匆匆忙忙地就往楼下跑。 在楼梯口时,华莱士一没注意撞上了来人,她抬起头,原本就要脱口而出的脏话绕了一圈,说出口时就成了:“我刚才看到你孩子被一个男人拖进了巷子里!我认识那个男的,一个恶心的□□!” 罗根懵了半秒,接着抓住面前这个的女人,声音都颤抖了起来,“在哪?” 他们迅速地朝楼下跑去,罗根不敢想象,如果不是自己恰好有事回来一趟的话会发生什么,哦,不,自己就不应该带着一个孩子住在这种地方,都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但愿他还赶得上。 吉米要是出了事,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to be continued... ※※※※※※※※※※※※※※※※※※※※ 求收藏作者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