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多努力,就有多幸运》 致 在追梦的路上, 还在默默努力的你。 泰戈尔说, 长日尽处,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将看到我的伤痕, 知道我曾经受伤,也曾经痊愈。 1 生活的苦与甜,都无须拒绝 刚开始从事理发行业的时候,客人时常投诉我手重:洗头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客人的耳朵,围毛巾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客人的脖子。因此,我练习了三个月洗头,连拿剪子的希望都没有。 因为没有那么多活儿,我也就时常偶遇隔壁文具店的老板老潘。 老潘四十多岁,老婆早逝,他一个人带着孩子。他使劲儿卖货一个月也就赚个两三千,老婆生病欠亲戚的钱还没还完,每当孩子要交学费的时候,老潘抽烟就抽得格外凶。 “孩子又要交钱了?” “一年到头什么课本费、学杂费就算了,这次学校组织春游,又要额外交午餐费。我一天才赚三十块钱。” 只要我开一个话头,老潘就会滔滔不绝地说下去。理发店特有的染发剂味道、吱呀吱呀的电扇声和老潘絮絮叨叨的声音,共同组合成那个夏天特有的记忆。 有个叫燕子的年轻姑娘,时常光顾老潘的店。燕子姓杨,是附近一所小学的老师,经常需要采购一些文具,作为奖品发给学生。但谁都看得出来,燕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总是会多看老潘几眼,也会跟老潘温柔地说几句话。 每当有人拿他们俩打趣时,燕子就一边笑一边用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老潘,而老潘则笑着否认。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你真不知道杨老师看上你了?” 老潘露出无奈的笑,说:“我配不上她。像她这样的姑娘,能找到更好的人,而不是我这种四十岁还带着孩子的光棍儿。” 忘了说,老潘除了嘴能说,长得还有点儿帅。可就算燕子再有心,老潘没这个意思也没用。 就在我们都觉得燕子要铩羽而归时,剧情突然峰回路转——当看到燕子像老板娘一样坐在老潘的桌子后面收钱的时候,我们都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有了燕子的老潘,也开始有点儿不一样了,少了一点儿以前那种破罐子破摔的劲儿,多了一点儿温柔和腼腆。他总是用温柔、包容但有点儿悲伤的眼神看着燕子。 我并不清楚老潘的悲伤由何而来,当时的我有点儿旁观者的悠然。只是有那么一次,我问老潘:“什么时候办事儿(结婚)?” 老潘不说话,只是抿着嘴,苦涩地笑笑。那时我还没听说过“墨菲定律”——如果一件事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 一个平常的下午,燕子的妈妈来了,她坐在小文具店门口的小板凳上,呜呜哭了半天。再开明的父母知道自己乖巧温顺、条件优越的女儿,要嫁给一个带着孩子的光棍儿,都难免迟疑,更何况还是在这种封闭的小镇。很多街坊因此将老潘的文具店围得水泄不通。老潘的女儿放学回来,听到围观者的指指点点,扔下书包就跑了。 “事发”那天我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看热闹。但人生总在某些时刻露出一些真相:生活就是一地鸡毛,别人的是,你自己的也是。所谓的英雄,并不是电影里那些拥有超能力、拯救地球的超级英雄,而是那些面对一地鸡毛,一边清扫,一边往前走的人。我觉得老潘能算得上是个平凡生活里的英雄:老婆病了,他卖了房子,借遍了亲戚钱,那时候还没什么网上众筹,后来没钱了,病也没治了;老婆死了,他一边还债,一边辛苦带孩子。 后来,老潘去找女儿了,燕子带着她妈回了家,再也没来过。 老潘几乎没怎么争取就放了手。但就像是故事中另一只靴子落了地,老潘反而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这之后,老潘的女儿进入了叛逆期。老潘为此焦头烂额,几乎没什么时间为失恋伤感。 孩子到了叛逆期,老潘必须身兼母职,跟孩子谈心。有时候,他也无能为力,比如女儿想要一条昂贵的连衣裙,一千三百元。连衣裙在专柜里头摆着,却跟老潘绝缘。老潘愁得两天睡不着觉,他跟女儿承认了自己的无能为力:“你妈生病时欠的债还没还,咱不能让别人紧着裤腰带,咱们穿着那么贵的裙子,这不对。爸现在没钱,等债还清了,不管多贵的裙子,都给你买,行吗?” 老潘的女儿没闹别扭就接受了。之后,父女俩还是没事儿就闹闹别扭,有点儿小情绪:女儿考试不及格,老潘跳起来就攥着鞋满街追着她打,女儿也巾帼不让须眉,跑得贼快。尽管如此,我倒觉得他们相处得格外平顺了。 后来我辞了洗头的活儿,跟老潘也没什么联系了。 大约五年后,我途经那一带,发现理发店已经不在了,老潘的文具店却还在,门口摆着各种花样的书皮纸,生意看着挺不错的。他有了新的妻子,岁数看着跟他差不多。女儿的穿着不鲜亮,笑容却格外爽朗,也有了点儿文静的样子。 又见到老潘,我俩坐在大排档里喝酒。我觉得我特别嘴欠,忍不住问他还记不记得燕子。 老潘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我说的是谁。他夹了一颗花生米,喝了一口啤酒,说:“记得,其实燕子后来找过我,希望我带她走。” “私奔?那你咋说的,是不是特感动?” “我啊,我挺羡慕她的,小姑娘得过得多好,才能有这么天真的想法。”老潘一边摇头,一边把陈年往事带来的怅惘倒了倒,“不是一路人啊,过不到一起去。有的人从生下来到死都顺风顺水,有的人就七灾八难。你以前是不是给我讲过什么王子和玫瑰的傻故事?咋说的来着?” “我也不记得了。” 我们一人一杯酒,玻璃杯一碰,各自一饮而尽。 那时我也刚分手,如同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他的玫瑰花,对这事连提也不想提。 即使再坚强的人,也会有软肋。老潘的软肋,是女儿想要却没能买得起的那件连衣裙;是那个他有点儿喜欢,却终究没能娶得起的姑娘。 而我的软肋,是那个假装忘了的童话故事。 2所有云淡风轻,都是伤愈后的硬痂 有一家媒体采访我的时候,记者问我:“刚火起来的时候是不是特别兴奋?” 我说:“不是。” 记者有些疑惑:“火了,你不高兴吗,有那么多人喜欢你?” 我说:“火了,代表很多人喜欢你,但也有更多人讨厌你。” 其实早在所谓的“火了”之前,我就已经感受到了那些“讨厌”。 “你写得越来越水了!” “我花这么多钱,你就给我看这个?” “更新得也太慢了,你一天天都在干什么啊?” …… 尽管那些支持和理解、喜爱和欢呼的声音也很多,但人总是对不友好的态度更敏感,所以刚火的时候,我其实并不开心,直到在一次行业聚会时,我偶遇小枫。 小枫入行之前是个文学青年,每个月都给杂志社投稿的那种。他对文学,尤其是小说,有着极其浓厚的兴趣。毕业后,小枫不顾家人反对,去了一个他很喜欢的网站做了编辑,成为北漂大军中的一员。编辑的日常生活很理想,至少符合小枫的预期。他看过很多书,也能将自己对故事的理解、写作的技巧,拿出来跟作者讨论,帮助他们修改稿子。 人对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总是怀揣着超出现实的、深厚的情感。尽管薪水很低,小枫却很投入。他每天跟作者讨论作品,经常加班到深夜,加上刚到北京不适应,终于大病了一场。就算是发烧到三十九度,一手打着吊瓶,他也会用手机回复作者的信息。同时,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创作梦想。 小枫写完自己的第一本书后,像平常一样把这件事作为好消息分享给了同他关系最好的两个作者,在小枫心里,他们已经是他的朋友了。那两位作者,大约也觉得这是值得分享的事,便告诉了其他人。 再到后来,事情渐渐变了味儿,有人开始质疑小枫的作品抄袭了作者的投稿。只有质疑,根本没人拿得出证据,但莫须有的怀疑一时间甚嚣尘上,整个贴吧充斥着对小枫的各种质疑。 在各种各样的质疑声中,也有作者为小枫发声,为了维护小枫而战,但对当时年轻的小枫来讲,这件事情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我能想象得到年轻的小枫,在寂静无人的北方寒夜,对着电脑屏幕冷得打哆嗦,不断刷新页面,不断看到那些虚妄和恶意的评价。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如此直面人性的恶。 后来的小枫,做过主编,做过影视公司策划,最后,还是回到了网站,回到最初挖掘作者的岗位。他依旧尽心尽力,但此时的他已经明白,对他来说重要的不是恶意,而是那些善意。 他曾经告诉我:“很多事儿,习惯就好;很多声音,不听就好。问心无愧就够了,尽力过,对得起喜欢你的人,就该对自己满意了。” 小枫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淡然,他相信,那些指责他的人在当时未曾意识到他们在做的事会带来的后果。 后来有一次,我和朋友聊天,谈及小枫,朋友露出了羞愧的表情。原来他也曾是路人,也曾在那次事件里发表过类似“可能哦”这样语焉不详的评论。朋友甚至告诉了我冰山之下我不知道的尾声:小枫曾经离开过一年,因为他患上了抑郁症,不得不回老家休养。 这些是小枫没跟我讲的。他的故事里,只有事后的原谅,甚至理解。也许所有的云淡风轻,都是伤口痊愈后的硬痂。朋友告诉我:“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对任何网络事件发表过评论。我知道我有评论的自由,但我没有伤害别人的权利。” 比起小枫,我要面对的情况已经好得多了。我听说,有作者收到过刀片做成的椅子,是粉丝寄过去催更新的;我也见过网上的一些口水战,有的粉丝为了维护自己喜爱的作家而去攻击别的作家。至少这些,我都不曾经历。 去年的某一天,我的编辑找到我,希望我录一段视频,台词只有一句:“我就不更新。”我于是特意沐浴更衣,然后对着镜头,尽量做到编辑要求的“面无表情”地说:“我就不更新。”那天评论区又炸了: “你快去更新(抓狂)!” “呜呜呜,为什么啊?” “蜜蜂,你要是被绑架了就眨眨眼。” …… 直到最后,评论区只剩了一句重复刷屏的话:“没关系,你开心就好。注意身体,我等你。” 谢谢你们,虽然这只是一个玩笑,但我开心了,也从此释然了。 我并没有经历过小枫那样的伤害,我遇到的只是咬牙切齿地催我更新,却连寄刀片也舍不得给我寄的读者。但我的幸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 3我就是那个“小镇青年” 每当我跟人说起我仍然在老家生活时,对方常常点点头,然后用一种佯装赞叹的口气说:“啊,那很好啊。”但我们都知道,当他们这么说的时候,通常带着敷衍和不认可。尤其在我赚了点儿小钱,有了点儿小名气之后,再说到这事,对方总是忍不住问为什么,仿佛我这个“小镇青年”应该有更高的追求。 我不是没尝试过“大城市”的生活。我在北京和杭州都短居过一两年,在那里生活、工作、恋爱,仿佛要扎根发芽、长长久久地居住下去,但最后我还是忍不住回到故土,成为大城市的一个过客。 人人都有自己想要生活的地方,而我已经待在了自己想要生活的地方,过着我想过的生活了。有人爱繁华,爱热闹,爱永远不停地冒险,就有人爱简单,爱安静,爱触手可及的温暖。 有人想住在大城市的中心,收快递最多只要三天,外卖只需要半小时,深夜两点有商店营业,热门电影首映、外国明星演出每个月都有好几场;有人只想要一个院子,一间明亮的书房,两条狗一只猫,一棵高高的苹果树,一份喜欢的工作,几个可以交心的朋友,亲人在身旁,闻得到饭菜香。 这是我很早之前就懂了的事情。 我有一个认识了很多年的读者,他跟我一样,曾经是个小镇青年,也从小镇青年长成了如今的小镇老头——他姓卢,在当地当校长已经有很多年了,人称“卢校长”。他们整个小镇的人,几乎都知道卢校长。 卢校长夫妻二人都是知识分子,夫妻俩当年回小镇教书的时候,也曾受到镇上人们不太善意的揣测。但日子久了,大家渐渐因他们的品德而折服,又真心替他们委屈了一阵子。 也有人直接去问卢校长,这么大本事的人,为什么要回老家教书? 卢校长回答,他们是自己愿意回来的,他们夫妻俩本来就喜欢孩子,又喜欢小镇生活,想来想去,哪里也不如家乡好,干脆就回来了。 这话一传开,有一半人不信,说没准儿是卢校长嘴硬。但也有一半人说,卢校长两口子读书多了,肯定有自己的想法。 这是二三十年前的事儿了。 这之后不久,卢校长的孩子出生了,再后来,孩子上学了,孩子去省里读高中了,孩子去北京读大学了,孩子去国外留学了,卢校长夫妻俩始终没离开小镇。他俩一直住在学校附近。那是街角的一栋小楼,楼后是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一棵蜡梅,这蜡梅从一棵小树苗长了几十年,成了一棵老树。卢校长说,当年他就是喜欢这棵树,才买了这栋小楼。蜡梅花开的时候,满树黄色的小花,半条街都是香气。 蜡梅生长的日子里,卢校长和妻子经历了新生减少、学校裁并,也有市里和省里的学校想请卢校长夫妻去教书,说职位和住房都能安排。夫妻俩却没去,他们觉得在小镇教书更好一点儿:升学压力不那么大,书面工作不那么多,家长和孩子都是他们熟悉的人。再说,他们已经住上了自己喜欢的房子,干吗还要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在大城市里,再要拥有一个这样的独立院子、一棵几十年的老蜡梅,不得要他们夫妻再奋斗二十年? 心满意足的工作,悠闲自在的生活,他们已经拥有了,换一个大城市,再等二十年又有什么好? 那几年,正赶上小镇人们去大城市赚钱的热潮,卢校长夫妻俩这么“不上进”的想法,几乎得不到认同。 逢年过节大家聚在一起,谈论的话题也多是“今年在哪里”“赚了多少钱”“明年要去哪儿”“准备赚多少”……当谈到卢校长拒绝城里的高薪工作时,大家都感叹“可惜了”,他们一个个都恨不得自己能顶替卢校长。 这两年,在外赚钱的人又渐渐回到小镇,为了孩子上学,为了照顾老人,为了不再做那让人厌倦的工作,为了终究有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 有一年,卢校长的儿子带着媳妇回来过年。 卢校长的儿媳妇是个华裔,汉语说得很好,但是卢校长总忍不住要跟她练习自己很多年都用不上的英语。他们一家出门,差不多半个镇子的人都跟他们打招呼,卢校长会热情地用自己生疏的英语为儿媳做翻译。 镇上的人都说,卢校长这是打算跟儿子、儿媳出国了。 但卢校长夫妻并没有跟着儿子、儿媳出国。过了一阵子,他们夫妻俩自己去了趟欧洲旅行。等他们回来,邻里问起,他们才说,去欧洲旅行是两夫妻早就计划好了的,练习英语也是为了这趟旅行,至于跟着儿子、儿媳妇去美国住,他们想都没想过。国内的大城市他们没觉得有意思,美国的大城市也不会有意思。 卢校长六十岁那一年摆酒席庆寿,宴席摆在院子里,镇子里的人都来了,宴席从早办到晚。宴席上送菜的是邻里,掌厨的是学生,席上坐着的每一个都是和卢校长相识小半辈子的人。卢校长六十多岁的时候去学了开车,驾校老师居然还是他当年的学生。 生在小镇,有时流言多、议论多,但无人问津又是另一种苦恼。 卢校长后来迷上了小说,也成了我早期的读者之一。他最爱做的事儿,就是帮我“捉虫”,告诉我一些词可以怎样用。他说,他也想试试在网上发表小说。 一个人能做什么事?可以过怎样的生活?人生是否会停滞不前?这些问题的答案,不会因为我们生活的地方改变而真的有所不同。困住我们的,也不是我们的脚所站的地方。 大城市和小镇子又有什么区别呢?满足与遗憾永远会同时存在,但生活总会继续,人生总是在不断向前。 在这世界上,有些人想做的事情,想要实现的梦想,需要离开家乡才能完成,但有些人只需要一间小小的院落。 后来卢校长发表了他小说的序言。他说:我生活在一个北方小镇。这个小镇子十分可爱,我很喜欢。我给他留言说:“我也很喜欢。” 多年后,我知道了一个挺酷的乐队,叫“九连真人”,唱客家摇滚的。九连真人的主唱阿龙和阿麦白天在学校里教课,晚上就变成摇滚青年去巡演。在节目里他们说,他们也不是没在大城市待过,但待不下去,太压抑了。于是他们回到了老家,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他们平常虽然朴素,但上了台就光芒万丈,蛰伏在身体里的力量顺着每个音符流进听众的耳朵里,一个一个炸裂开。客家民俗的特色,对别人而言是新鲜有趣的,对他们自己而言是亲切的乡音。 火了之后,他们说:火只是几天,生活还是要自己调节。 我深以为然,我们无论想要怎样的生活,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生活永远没有普适的方案,有的只是无数种选择。 是啊,我就是那个“小镇青年”。 4经历风雨,方见彩虹 开始写作之后,我才意识到比没有钱更可怕的,是没有灵感。 那时候,我躺在床上,一整天连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觉得自己好像再也无法继续下去了。有一次,我一个月都没更新文章,每天都觉得自己是个废人:没有才华,不会成功,梦想是空想,整个人极度抑郁,满脑子都是负能量。 情绪低落到谷底的时候,觉得连身体也坏掉了,没有力气,没有精神,头也痛,背也痛。每天早上,我睁开眼睛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怎么一天又一天,没完没了啊?现在我可以坦诚地说,那时候是有过“算了,不干了,不活了,就这么一了百了”的念头。 后来我是怎么撑下来的呢? 其实记不真切了。就是一天一天地想,算了,不挣扎了,就这样吧,但又日复一日地勉强自己做一点儿小事——去吃饭,去洗碗,出门散步,看看电影,看看书。 人这种生物有时候真的很强大,忽然有一天,我的身体和大脑好像自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情绪一点点好起来了,身体忽然也不觉得不对劲了。然后某天早上,我又能打开文档了,不知不觉就写下了新的一章。我记得,那一天我又开心起来了,又充满希望和信心了,我整个人就像是从一个厚厚的壳子里挣脱了出来,整个世界都变轻盈了。 恢复更新之后,大飞就在qq上和我聊,问我近况如何。 大飞是很早就加入读者群的读者,他有时候会找我聊天。我想我闹消失,他大概也默默担心。经历过低谷的人,总能很容易地辨认出同类的气息。 大飞来自一个南方小城,大学毕业之前,他家还是他们城里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别小瞧小城市,大飞家里虽然没有上亿资产,千八百万还是有的。所以大飞从小就过得惬意,初中经常和同学打架、和老师顶嘴,高中时就开始早恋,礼物成堆地送。其他男同学把特步当名牌爱惜得不得了的时候,大飞就穿耐克和阿迪达斯了,鞋子穿脏了就直接扔掉。大飞爸妈看儿子不求上进,觉得万贯家财交给他指定完蛋,于是在大飞念高一的时候,他们给他生了个弟弟。 这事儿当然是瞒着大飞进行的,反正大飞在学校寄宿,每周末回来一趟只为了要钱和洗脏衣服,根本不关心其他事情。等到了暑假,大飞大包小包回家问:“我妈呢?”他爸答:“你妈在外婆家呢。给你生了个弟弟。”大飞顿时火冒三丈,跟父亲大吵一架,然后转头奔去他外婆家,看到了那个让他气得脸红脖子粗的“奶团子”。 打老妈和“奶团子”的事情,大飞还干不出来,他只好把“奶团子”的奶瓶、奶嘴什么的,能砸的都砸了,能扔的都扔了。可大飞再闹也不能把弟弟塞回他妈妈的肚子里,大飞就恨透了他爸他妈以及他弟,也再不去外婆家了。 过了两年,大飞勉强上了一所大学,更是连家都不怎么回了。那几年,他也不管家里的事情,直到有一天他发觉银行卡里没人给他打钱了,这才知道他爸投资失败,破产了,带着剩下的那点儿钱跟别人跑了。 大飞终于回了家,虽然他已经没有家了。 大飞妈妈那时带着他弟弟住在外婆家。他见到了他妈妈。他妈妈看着他,很冷静。 “家里的生意一直都是你爸打理,我也是这半年才知道你爸生意亏得厉害,一直是拆东墙补西墙。之前打你电话,你也不接。现在,你爸爸已经找不到了,家里还欠着钱。你弟弟刚读小学,你妈我也没什么本事。你自己看着办吧,留下来也行,跟你爸一样跑得远远的也行。” 那天不是大飞生命中最冲动的一天,却是他最有勇气的一天。那天,他对他妈妈说:“我不走,我来还钱。” 那一年,大飞大四。 他活到二十来岁,从来没有遭遇过挫折,然而所有错过的挫折就像说好了一样,纠集在一起,一块儿来袭。上大学时大飞也不务正业,没什么真本事,空有一张文凭,肯招他的公司里,月薪开到三千已经算高的了。三千块拿来还债,得到猴年马月去。 那会儿,房产市场正火热,大飞听说,房产中介这份工作要求不高,谁都能干,干得好了一个月能拿到两三万,于是,曾经的轻狂少年去做了房产中介。大飞大学时交的女朋友一开始说和他共患难,陪大飞还钱,可没过一个星期,女友就发了一条短信,跟大飞分了手。 大飞说:“我不怪她。她有什么义务陪我?何况,我也想过好多次,要不算了,我也跑吧。” 幸好房产中介这行确实薪水高。虽然一开始大飞连连碰壁,但现实总会推着人自己成长。一开始,大飞一个月赚不到三千块,还不会攒钱。熬过了大半年后,大飞也能等客户等到深夜,也能自己煮点儿挂面,辣酱一拌,就算吃过一顿饭了。 有一个晚上,大飞等一个客户。那个客户要租房子,一开始说八点到,八点没到,大飞一直等,等到十点。十点其实不算晚,更晚的客户,大飞也等过。 八点多,大飞打电话问客户什么时候到,对方就特别不耐烦地反问他:“是不是不能等?不能等就不用等了。” 大飞只好默默地等。 九点半的时候,客户发了条短信,说:“很快就到了。” 大飞心平气和地回复:“好,我等您,您慢慢来,不急。” 十点的时候,他又给客户打电话。 客户直接训斥他:“你等得不是不耐烦吗?我已经签了别的房子了。你态度这么不好,还想要我租你的房子?”客户说完就挂了电话。 这类事情并不少见,但那个晚上,大飞再也忍耐不住了,委屈和不甘心冲击着他。他给那个客户又拨了一个电话,他的手在发抖,声音却特别冷静,解释说他没有不耐烦,客户签约别的房子当然没问题,但他认为客户不应该把失约的原因推到他头上。 客户没等他说完就骂他神经病,说明天一定投诉他,让他好看,然后又挂了电话。 大飞还不死心,又拨过去,电话立即被挂断了。 大飞没有再试,他收拾了东西,准备下班。天气很冷,大飞一个人在路上走,嘴里呼出一片白雾。大晚上,天很黑,月亮很圆。有人在放烟花,天上不时有亮光闪过。他给家里打电话,没人接。 于是,他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出租屋走,全世界好像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失败、无用,他想去死。 但他没有去死,他先回去煮了一碗面。从家里带来的辣酱已经吃完了。于是,白水煮的挂面,只放了一点儿盐。那碗面特别难吃,但大飞还是一口一口吃下去了。每吃一口大飞都在想,吃完就去死。 这碗面没吃完,他妈妈就打来了电话。 好多年之后,大飞还记得那个夜晚有多黑,路有多远,还记得那碗面有多么难吃。他说,如果不是那碗面太难吃了,他怎么也吃不完,如果不是他妈妈恰好打来了电话,也许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了。 但过了那晚之后,他们就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那一年的大年三十,他们一家三口吃年夜饭。他妈妈举着酒杯对他说,现在这样也挺好,钱虽然没了,但她知道原来她还有这么好一个儿子。 他妈妈还说,其实最开始知道家里破产欠债,知道大飞他爸跟着别人跑了,她就想带着大飞的弟弟去死。但她又想,总得等大飞回来。 他妈妈说:“幸好那时候没急着去死。” 大飞也想起那个晚上。他也想,幸好那时候没急着去死。 在这一年,他和他妈妈说的话比过去二十年还多,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个弟弟不是一个麻烦,原来他除了花钱和打架还有别的能力,除了暴躁和愤怒还有别的情绪。 再后来,大飞攒下来一些钱,寻到机遇,自己创业。又过了几年,大飞还清了债务,有了自己的事业。当然其中艰辛不必言说,那样绝望又失意的夜晚也还有好多个,但等夜晚过去,新的一天就开始了。 总是看见了黑暗才让我们看见光明,总是知道了有地狱才知道有天堂,总是经历过了漫长的煎熬,我们才相信我们有重获新生的能力。 5那些一起拼过命的人,后来都去哪儿了 在我不漫长但十分复杂的职业生涯中,沥工算是比较特殊的了。 我们从家乡一起结伴出去,然后在炎热的夏天,往返于烫脚的路面。 那时年少,行囊空空,心中茫茫,感觉未来还特别遥远,每一天都十分漫长,仿佛永远不会结束。我们总是施工到深夜,然后带着手指头上洗不去的沥青污痕,去最便宜的那家面馆吃夜宵,一人只点一罐啤酒,慢慢喝到啤酒的气泡跑光。 然而,最后太阳也落了山,一转眼十来年过去了,当年一起干活儿、一起喝酒、一起打架、一起讨债的小伙伴各奔东西,过起了当年自己未曾想过的生活。 当年最爱唱“我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胖子,早早结了婚。他的老婆是长辈介绍的同乡姑娘,是家里的独生女,经营着一家小小的水果店。没人想到她竟然出人意料地看上了家徒四壁、四处打工赚钱的胖子。 胖子结了婚就不再四处打工了,而是留在了小镇子,他用这些年攒的钱买了一辆面包车,跟着车队跑客运。 那些年,胖子白天开车跑客运,晚上打牌、吃烧烤。等到孩子出生了,胖子又多了一项业余爱好——“炫娃”。孩子上了小学,调皮得天怒人怨,还爱当孩子王,常常偷偷拎了自家的水果给小弟当零嘴。 胖子自己也教训过儿子,但等到老婆训孩子了,他又舍不得。于是胖子的老婆追着打孩子,胖子追着老婆喊“算了算了”成为街道一景。 日子虽然过得鸡飞狗跳,但鸡飞狗跳有鸡飞狗跳的乐趣。 当年最丧气、最爱发愁的瘦杆儿,在大城市扎了根。他在小工厂学手艺,手艺越来越精,跳槽当了小组长,然后又成了管理层,从此以后,过起了升职加薪、存钱买房的城市白领生活。 他结婚没多久,妻子是公司的女同事,有一点儿小资情调,爱带着瘦杆儿去旅行,带他享受生活。 瘦杆儿仍然爱发愁,总说经济危机了,要失业啦,钱要省着点儿花啦,但其实他副业的收入很不错,经济危机暂时也危害不到他的小家庭。 最近见面,他已经长胖了,有了啤酒肚,瘦杆儿不太满意自己这副身材,但大家都说这叫幸福肥,得珍惜。 他又说自己老婆不急着生孩子,非要先养狗,好大一只金毛。他本来不太乐意,现在天天是他一边夜跑,一边遛狗。等到放假回老家,他还得担心自家“狗儿子”在宠物店住得不好。 长得最帅的是小庄,当年我们一起打工的时候,就算他穿着脏衣服,不洗头,也有人来搭讪。 我们都开玩笑说,以他的帅气程度,要是晚生十来年,没准还能出道当个明星偶像,然后我们几个就分工,给他当助理,当司机,当经纪人,总之抱着小庄这棵大树来赚钱。等到小庄年老色衰过气了,我们就抛弃他。 当年小庄有一个女朋友,是他高中的同学。按照现在这些青春校园电视剧来看,可以说他们是校草和学霸的经典组合。 小庄和女友是邻居,两人青梅竹马,慢慢就谈起了恋爱。两家的家长一开始对他们早恋也没有太大意见,只要求不影响学习。但高中毕业时,学霸女友去了重点大学,校草却因为偏科严重,高考落榜,女友的家长就不太满意小庄了。 小庄复读了一年,仍然没考好,于是放弃。 女友也说,有的人天生不适合考试,那就算了呗。 当年打工时,我们每天休息的时间很短,但小庄有空闲就要联系女友,给她发信息,说酸话,攒钱给她邮寄礼物,充满希望地说等女友毕业他们就结婚。小庄热切相信他们可以在一起,一直到白头。 他们确实结了婚。 但那段婚姻也让双方顶了不少压力:家长的反对和旁观者的流言。当爱情渐渐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的时候,疲倦感袭来,他们结婚两年之后,悄无声息地离了婚。 小庄去了南方的城市,每年过年才会回来,他仍然很帅,据说也有了新的女友。 与小庄截然不同的大彭,对爱情和婚姻嗤之以鼻,认定单身的男人最幸福。每每小庄去找女友诉衷情,他就在背后连连摇头,一副看见良家妇女失足的痛心表情。 摇头的大彭在两年后,遇到了一个姑娘。 这姑娘是大彭朋友的朋友,他们是在一次吃饭聚餐时认识的。大彭说话刻薄,还特别爱发表意见。姑娘是个爱较真儿的人,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就意见不合,在饭桌上互怼到其他人不敢插话,最后这次聚餐以姑娘被气得眼睛通红,差点儿哭出来告终。姑娘恨不得咬掉大彭一块肉,大彭却被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第二天就忘了自己的单身宣言。 大彭虽然嘴巴“坏”,但毕竟是一个脑瓜灵活的大好青年。他追了姑娘大半年,各种傻事都干过。姑娘动了心,于是开诚布公跟他说,她谈恋爱,必以结婚为前提,而且她是独生女,未来只能定居家乡。 大彭一口答应,姑娘却说先别答应得太早,还得去跟他家里人商量好。 于是,大彭就拿着这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跟家里说。大彭这么多年都没谈过女朋友,家里人怕他真当一辈子单身汉,就赶紧答应了。没想到,大彭和姑娘谈了好几年恋爱,几年之后就真的跟着姑娘远离家乡,去做了“上门女婿”。 曾经的我们再怎么想,也想不到我们会是现在的模样,再怎么规划,也规划不出自己现在的生活。 那时年少,我们有很多理想化的想法,但那些理想并不一定都能实现,于是纷纷落地滚进最世俗的生活里。 现在成人,我们有更多世俗化的人生需求,但世俗的生活过久了,渐渐又生出了一点点浪漫的理想主义。 这或许就是命运最大的善意,无论我们怎么选,到最后我们总会发现,原来人生总是有比我们预想中更多的可能。 有可能,就还有希望。 6 没有正确的生活,只有恰好的自己 以前我在外地打工的时候,住处附近的街口有家小炒店。说是小炒店,但是冬天主营涮锅,夏天主营烧烤。 小炒店历经两任老板,上一任老板姓汪,这一任老板也姓汪。两任老板是父子,新老板年纪轻,于是新老板上任之后大家都叫他小汪老板。 小炒店之前一心一意做小炒,到了小汪老板手上,就开始花样百出地变身,各种业务都涉及一点儿。在固定成冬天涮锅、夏天烧烤之前,小汪老板还搞过麻辣烫、过桥米线、担担面。搞到最后,小汪老板就把麻辣烫、过桥米线、担担面都煮了,随意加菜,做成了涮锅。小炒店物美价廉,一锅烩,什么都有,很受欢迎,我们收工晚了,就常常去那里吃夜宵。 我们在那里待的时间久了,自然就跟本地人交流起了八卦信息。 于是,我们渐渐知道,那个胡子拉碴、靠着柜台看电视的小汪老板,十来年前还是个大学生。当年他去北京念了大学,邻里都拿他当自家孩子的榜样。过了几年,小汪老板毕业工作后,月薪涨到两万,他更是成了街头巷尾的名人。 不过,再后来,小汪老板竟回来接手了他爸的小炒店。一开始,是小汪老板他爸——老汪老板出了次车祸,伤了腰,他回来看老爸。 小汪老板的老妈虽然健在,但毕竟照顾一个比自己体形大很多的男人,还是气力不足。何况家里的小炒店也不能就这么一直歇业。 于是,小汪老板请了长假回来照顾家里。这假一请就是两个月,家里人开始劝小汪老板回去上班。老街邻里关系很好,都很亲近,老汪生活不方便,邻里都愿意搭把手,也愿意出出主意,于是邻里也劝小汪老板回去。 家里有什么事情,大家帮点儿忙就行了,不需要这么耽误工作。再说了,请这么久的假,老板不怪罪? 小汪老板这才坦白,他第一个月是请假,但第二个月就已经辞职了。 他原本就不打算回去上班了。大家都以为他就是想跳槽,另找下家。 “跳槽也很好啊,别人都说跳槽工资能翻番呢。”大家这样说。 小汪老板却说:“也不跳槽,打算回来开小炒店吧。”大家哗然。 汪家辛辛苦苦培养了一个大学生,竟然回自家当小炒店老板?那干吗不省点儿事,读个高中就行了,还念什么大学? 早二三十年,大部分人经济条件都不太好,能赚钱养家的门路也少,大家没的选,干什么赚钱多,就一窝蜂去干了,管它什么喜欢不喜欢,适合不适合。时间久了,大家就忘了我们还可以选——虽然这活儿赚钱,我也能干好,但我就是不想干。 关于小汪老板干吗放弃两万月薪加年底奖金这样稳赚不赔的高收入,大家有过各种猜想。要说八卦,那人民群众的想象力比我这个写小说的强多了。 有说小汪老板其实是被炒鱿鱼了,爱面子,不肯说实话,所以说是自己辞职不干的。 有说小汪老板是被女朋友甩了,受了情伤,心里难过,所以灰心丧气回老家的。 有说小汪老板得罪了人,欠了一大笔钱,还不起了,于是偷偷摸摸跑回来逃债的。 再之前,还有人说,什么月薪两万啊,肯定是吹牛皮的,在外面压根儿没赚几个钱,牛皮吹不下去了,这才回来的。 但小炒店终究还是换了老板,老汪退了休,小汪上任了。从此之后,小炒店卖起了涮锅、烧烤,大家想换换口味,想吃夜宵,想找个地方跟人吃吃饭、聊聊天,又多了一个去处。 天长日久,大家也就习惯了,渐渐不再多说,只是话头挑起来时,心里仍然很疑惑。 有一阵子我经常失眠,于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去小炒店吃夜宵。到那会儿,店里没什么人,就我跟小汪老板,于是他也坐下来,陪着我吃东西、聊天。 聊来聊去,我开玩笑问他,北京那么好的地方,好不容易考出去,干吗回来? 小汪老板笑了,然后说了一件事。 其实,人民群众猜的也不算太错,小汪老板那会儿工作确实不怎么开心,月薪两万不是那么好拿的。除了工作强度、业绩压力、人际关系,还有漫无边际的空虚感,这些都让人觉得窒息。当工作辛苦又没什么成就感的时候,这份工作,除了能赚钱,对自己的生活好像半点儿意义也没有。可是即便看到手机短信提醒工资到账,小汪老板的内心也毫无波澜。 小汪老板说,他晚上躺在床上,就会好奇等到自己七老八十,什么都干不了,躺在摇椅上回忆往事的时候,自己会想些什么。转念又想,每天都过得这么抑郁烦躁,能活到七老八十吗?然后他就想起了那个退学的男生。 那是他上大学时发生的一件事。有一个和他同一届的男生,从南方的一个小县城来到北京念书。男生个性老实,沉默寡言。男生在数学系,他们本不在一个学院,却因为宿舍相邻,渐渐成为熟人。 那男生常常抱怨自己身体不舒服,体检并没有查出什么问题,但他越来越觉得不舒服,精神越来越差,意志越来越消沉,却也是事实。到后来,他干脆躺在床上,连课也不上了。 他们的班长也好,辅导员也好,都来劝他,说这么下去,一直缺课挂科,会被劝退的。 从很小的地方考上大学,是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男生连这也不在乎了。 直到有一天,那男生的父亲到学校来,帮他收拾了宿舍的东西,带他走了。 临走时,男生的父亲一直跟辅导员道歉,说给他添麻烦了。 男生走了之后,才渐渐有人说起来,说辅导员带了学校的心理医生来给他看过,后来又带着男生去过医院,男生得的是抑郁症。 男生念的是数学专业,课程很难,压力也很大,但男生并不热爱或者擅长这门学科,不过是恰好能报这所学校的这个专业,于是就来了。他硬撑着上课,硬撑着学习,虽然身体还在坚持,但已经消磨得一点儿心气儿也没有了。 那个男生退学的时候,是大三。 但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个专业感到厌倦,对这种大学生活感到不堪重负的?他有没有意识到自己或许并不能一直撑到毕业?这个疑问时不时从小汪老板的脑子里冒出来。他忍不住问自己:能不能一直撑下去? 小汪老板回来照顾受伤的老爸之前,其实就在考虑辞职了。那时候他想的是,如果在大企业当螺丝钉不适合自己的话,那就试试创业吧。所以,他一直在积极地寻找机会和项目。 他回到家乡当一个月小炒店的代理老板,竟然当出了乐趣。 少年时期,他在小炒店帮忙,只觉得又闷又热又无聊,待久了,连头发都有一股油烟味儿。年纪大了,他自己当上小炒店老板,视角到底不一样,就跟看自己家傻乎乎流鼻涕的丑孩子一样,哪里都讨人喜欢,成天想打扮他然后抱出去。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回来当小炒店老板了。 小汪老板有时候倚着椅子靠背,懒洋洋地自嘲:“哎,说白了还是没出息,没大志向。” 小炒店老板这个职业,相比以前在大企业工作,更辛苦,赚钱也没有更多,说出去还不怎么体面。小汪老板做这个选择大概压力也不小。但顶着这样的压力,他还是做了这样的选择,足见他的决心。 不过,这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后来这些年,其实我跟小汪老板也没什么联系,只是偶尔看到他在朋友圈发个消息。 看起来,这几年,小炒店生意很不错。小汪老板招了几个服务生,自己得了空闲,也时不时出门玩,或开着车去大城市看巨幕电影,或去旅游景区爬山、漂流。 他一路遇到旅行伙伴就跟人说:我在创业啊,我的创业项目是城镇小炒店。 大部分人都当他在说冷笑话,或者尴尬地说一声“哦”,但有一个姑娘却哈哈哈大笑,说:“这么说起来,原来我家还有一个祖传产业等我继承呢。” 那个姑娘后来成了小汪老板的新娘。 最开始我们非常努力,希望自己拥有更强的能力,然后有更多的选择去过自己的生活。后来我们发现,把我们困住的并非自己的选择,而是别人的期待、世俗的看法。 牛奶再有营养又怎么样?有人天生不耐乳糖。麻辣小龙虾卖得再火又怎么样?有人注定对小龙虾过敏。所以,读过大学的小汪老板选择了开小炒店,这个在大城市工作的姑娘,选择嫁给了一个小炒店老板。 正如网上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千山万水走到最后,我们最终负责的对象,还是自己”。 7大叔大婶罗曼史 天气热起来的时候,隔壁的大叔大婶又开始吵架了。 他们吵架的原因总是些琐事:炒菜没有开油烟机,窗户的玻璃没有擦,今天跟人打牌打错了哪一张,该不该开空调…… 大叔嗓门很大,倘若喝了两杯酒,更是一点儿也不收敛,声音就从他们家厨房一溜,蹿到我们家二楼。大婶也不遑多让,大叔敢喊起来,她就敢动手,使劲拍大叔的胳膊,问大叔:“你喊什么啊?你喊什么啊?丢不丢人?” 他们吵了很多年,一天也不停歇,鸡毛蒜皮的事情也要争论一番,到最后两个人就互相撂狠话:“要不是看在儿子的分儿上,我早就不跟你过了。” 他们是最常见的小城夫妻,经过媒人牵线搭桥,没多久就决定接下来一起共度几十年。 从此以后,两个人磕磕碰碰地凑合过日子,能过一天是一天。要是有了孩子,人生的重心就全放在孩子身上,孩子他爹或者孩子他妈就变成一件摆在家里会动、会说话的家具。哪个人会真的在乎家具呢? 但我知道,他们并非这样的夫妻。 有一年,大叔大婶的儿子准备结婚,要把家里的家具都换成新的。于是大叔大婶就忙着收拾旧家具,叫邻里来挑一挑,有用得上的就搬走,剩下的太破、太旧的就扔出去。 我被拉了壮丁,抽调去搬东西。 老房子里的东西大叔大婶都舍不得扔,摆着积了好多年灰,这会儿要搬走,把我们一群小伙儿呛得不行。 我们搬一会儿就站着偷懒,把柜子抽屉翻来翻去。大家都开玩笑说,要是找着了宝贝,见者有份。 抽屉打开,宝贝没见到,旧纸片倒是有一堆,翻了两下就看到泛黄的信封。大家那会儿也没有什么隐私的概念,就打开来看。 原来是大叔写给自己父母的信。 开篇第一句说,最近没什么变化,过得还行,吃得也行,就是很想念家里,也很想念桂香…… 念到这一句,大家不约而同地拔了个高调,“嗯”了一声,然后兴致勃勃地凑了过来。 桂香,就是大婶的名字。 信里又写:“桂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子,我这辈子是肯定要跟桂香结婚的。要是爹妈实在不能同意,我以后就跟桂香在外面生活……” 念到这里,大叔的儿子进来了,瞪着我们问:“干什么呢?” 大家哄然大笑,说:“没想到你爸还是个情种。” 他吃了一惊,把信抢过来看,然后也大笑起来,笑完又说:“你们别乱讲话啊。要是我爸知道了,会大发脾气的。”我们发誓绝不会提,然而抬着桌子出去的时候,看到大叔大婶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们觉得莫名其妙,问我们:“吃多了啊,笑什么啊?” 我们忍不住笑得更大声了。 谁能想得到呢?小城镇里一对柴米油盐的老夫妻,年轻时候也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后来过了几年,我年纪也大,不似一个小毛头了,周围的人也愿意跟我一块儿聊闲天了,才听大叔讲起他和大婶的事情。 大叔和大婶曾是同学,那时候他们离学校都比较远,一群小伙伴各自从家里出发,走路去学校,走到半路渐渐会合,就一起同行。这其中就包括大叔和大婶,但他们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就是搭伴。过了几年,大叔辍学打工去了,他们就没怎么见面了。 两个人没什么默契,也没什么约定。但两人晃荡到二十多岁,都还没有结婚。 大叔说,他也相过不少亲,但就是觉得不对劲儿。后来,经过媒人牵线搭桥,他们两个这才又见到对方。 大叔的妈妈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大婶,觉得大婶个子不高,性格比较内向。碰巧大婶的妈妈也看不上大叔,觉得他家里太穷,大叔上学时的学习成绩也不如大婶。但是大叔和大婶偏偏看对了眼。长辈们和年轻小情侣僵持不下。 大叔仍然要出去干活儿,每周要写两封信。一封给大婶详细交代这周都干了什么,有什么感想。写得不像情书,倒是像心得汇报。还有一封写给自己爸妈,掏心掏肺诉衷情,说自己如何如何觉得大婶好,就想跟大婶结婚。这一封反倒像情书了。 大叔笑着说:“想不到吧,你大叔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能写会说的人啊。” 我跟着点头,暗地里却笑翻天了——我们何止知道,我们还看过呢。 曾经冲动、浪漫、不顾一切的小情侣,慢慢在生活里打磨,成了一对闹哄哄的市井夫妻。他们的生活毫无情趣、没有柔情,我将来绝不要这样过一生。 大叔大婶的儿子在城里工作,结婚,定居,很少回来。后来,大叔大婶的儿媳妇生了孩子,大婶就拖着行李去了城里,去带孙子了。 大叔其实不太赞成这样做,在大婶走之前,他总跟邻里抱怨,说儿子儿媳既然指望她帮忙带孙子,那么把孙子放到老家来带多好,干吗要让她离开家,去陌生的地方? 大婶却唱反调,说儿媳妇当然也舍不得自己的小孩,她去城里带孩子就很好。她都没意见,他的意见未免太多! 大叔气得够呛,于是站在家门口放狠话:“你要是被儿媳气哭了,别给我打电话!” 大婶到底还是给大叔打电话了。 大婶其实是个“窝里横”,她只跟大叔吵架,对其他人都很温和,连对着自己儿媳妇都是温顺的样子。她住在儿子儿媳家里,儿子儿媳上班了,她就一个人带着个半岁的小孙子。但到底是个老人了,做事情难免有疏忽,她一不小心就把小孙子给摔着了,额角磕出了一长条血痕,差点儿伤到眼睛。儿媳抱着孩子大哭,坐在医院里指责大婶不用心,差点儿毁了小孩一辈子。大婶哪里听得了这种话?她伤心地给大叔打电话,说自己还是回去算了。 大叔脾气火暴,先是恨铁不成钢地把大婶骂了一顿,转头就订了票,要去接大婶回来。 大叔倒是不骂儿媳妇,但把儿子骂了个狗血淋头。儿子儿媳给大婶道了歉,但大叔再也不肯让大婶待在城里跟儿子儿媳一起生活了。儿媳妇最后工作和带孩子不能兼顾,只能把小孩儿送到大叔大婶身边。 老夫妻俩又回到小城镇,依旧过得吵吵闹闹,说不了三句话就要拌嘴。只是吵架的话题,多了一个小孙子。 这世上有多少个这样的市井小镇,有多少对这样吵吵闹闹的夫妻?只是两个人,柴米油盐争吵着过一辈子,从来不谈论爱情,不说我多么需要你,也不说我多么依赖你。然而,这样两个人,却能相伴到老,做到不离不弃。 多少人年少时,曾以为这是最糟糕、最庸俗的人生结局,向往着电影和小说里男女主人公的罗曼史。多年后,也许我们才会忽然发现,其实这样过一生,也很不错。 8人人都想做情圣 念书的时候,我们班上有一个男生叫石头,他从别的县城转过来读中学,没什么朋友,恰好和我是前后桌,于是我们就慢慢熟络起来。我们都属于不爱学习的那种孩子,大把大把的时间闲着无聊。 有一天,我趴着睡觉,石头忽然猛戳我胳膊,让我看窗外。窗外经过的是一个隔壁班很有人气的女生。 石头傻乎乎地问:“你觉得她怎么样?” 石头问过这个傻问题之后,忽然就打起了精神,在学校里活跃了起来。他积极地混进爱运动的男生圈子里,每天傍晚都去打篮球。他热切地盼望着组织一个篮球队,好跟隔壁班的男生搞班级比赛。 上自习的时候,他一看到那女生抱着作业本经过,就大声咳嗽,故意弄出点儿声响。在走廊上聚众聊天的时候,他也绝对要聊得最大声。所有能起哄、能出风头的事情,他都要插一脚。 他像一只叽叽喳喳却飞不起来的小麻雀,为了吸引某个人的注意力,扇着翅膀非要跳起来试试,鸣叫时声嘶力竭,似乎在说“快看我,快看我”。他和一群男生站在楼上,等女孩子经过时,就起哄,喊她的名字,贱兮兮地大笑。可是,那女生却始终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样子,并没有多看他一眼。 石头烦恼得要命,大半夜不睡觉,跟几个男生躲在洗手间里抽烟,被宿管老师逮个正着。他们一个一个站到前台被训话,那个年代,训导主任讲话一般都比较难听,从来不顾及学生的尊严,把他们说得一无是处,还问他们承不承认。 其他男生,每一个都像落水狗一样老实又狼狈地认错,只有石头梗着脖子不服气,想做个有骨气的家伙。最后,其他老老实实的家伙都逃过一劫,只有他被记了过。那个处分,直到临毕业前,学校不想让学生档案太难看,才给他抹掉了。 经过这件事之后,石头安静了好一阵子。 后来分了班,毕了业,各种各样的事情越来越多,大家也就不再关注这件事了。 我那时候四处晃荡,各种事情都试着做,有一回被伙伴拉着去吃饭,才又遇到石头。我们聊起学生时代做的傻事,石头自嘲说:“人家怎么会看得上我?是我太蠢了。” 他说这话之前的半年,还去见过那女生。 那女生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学,在一个山清水秀的旅游城市。 石头找人要了她的联系方式,厚着脸皮给她打电话,说自己近期去那边旅行,问她肯不肯为自己这个校友兼老乡尽地主之谊。女生答应了,说等他来了,请他吃饭。 石头满心欢喜。他那时候已经工作,但年轻男生从来不会攒钱。他跟身边的朋友借了钱,给自己买最便宜的车票,给女生买最贵的礼物,剩下来的钱都做旅行计划。要去景点玩,要去看电影,要打车,要吃饭…… 石头坐了很长时间的火车,一踏上这座城市的土地,就给女生打电话。女生很明显地吓了一跳,但还是如约来见他,请他吃饭。两个人聊天、吃饭,一起逛这座城市最出名的景点,聊高中时候的老师和同学的旧事,抢着要买单结账。 石头一路上都非常开心,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眼看天就黑了,他还要约女生看电影。女生说她该回去了,宿舍有规定的熄灯时间。 石头虽然失落,但还是喜滋滋地看着那女生打车走了。等人走了,石头才想起来,礼物还没来得及给对方。 他约女生明天见面,女生却很错愕,说明天要上一整天课,后天也要上课。带给她的礼物?实在不必这么客气。明天去她的学校,把礼物给她?千万不要,太麻烦了。 最后,连这一天的花销,女生都还了他。 石头一颗火热的心,霎时跌进冰窟窿。他把这些年的事情一股脑儿地说给女生听。 他发短信问女生:“我很喜欢你,我喜欢你很多年了,我一直在等你,你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女生半天没回复,石头打车到了女生的校园外,女生的短信才发过来。 “很抱歉,我没有这个想法。你说的这些事情,我没什么印象了,也不觉得跟我有关系。如果我一开始知道你有这样的想法,我也不会见你。” 他以为他闹了那么多事情,他喜欢女孩的风声应该传遍了全校,总会有一只小鸟把这消息传到女生的耳朵里。他喜欢她好多年,为她做尽了傻事,但是女生原来从未注意到或听说过这些事。 那个晚上,石头在学校里的石凳上坐到天亮,他想天亮之后就能见到她,再当面向她表白。但天亮之后,石头却站起来离开了。他坐火车回家了,二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石头都没怎么睡,旁边的大叔还总把头靠在他肩膀上。 石头一直留着那条短信,时不时拿出来看看。 石头说,读书的时候,人人都以为自己可以做情圣,遇见一个心爱的女生,就能像至尊宝一样脚踏祥云。后来才会发现,那些长相平凡,身材不高,能力不出众,口才不怎么好的家伙,放在人群里,连太出风头都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天生就不能做情圣的吧,即便粉墨登场也像在扮演小丑。 他做得越多,越像个傻瓜,这段往事对他来说不堪回首。那时候,他很伤心,以为这辈子都会被笼罩在这件事的阴影里。 然而,几年过去了,石头终究认识了别的姑娘,并跟别的姑娘结婚,生了可爱的小孩,纠结在婆媳关系里,为存款和孩子的未来感到烦恼,过喜忧参半的琐碎生活。 当年的短信早就被他丢在脑后,初中的往事变成笑谈。偶然再见到那个女生,石头也只是看一眼,然后让自己的孩子喊“阿姨好”。 再说起当年,回想起那时候的伤心劲儿,石头忽然改变了看法。他跟我说,曾经的那些年,恨自己不能做情圣,爱一个人必须要“一万年”,后来这些年,才恍然意识到幸好没做成情圣。 少年时的梦想破灭的那一天,我们会以为人生就此暗淡无光,再也不会好起来了,但其实并非如此。 不管你受多大的伤,生活还是要继续,你还是可以爱别人,可以结婚生子,还是可以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这是我年轻时最喜欢的句子,但不懂其深意。经历世事后,我才明白人生残酷,该放下的都要放下,这样才能继续前行。 我们大抵都是俗人,但或许这俗气的人生,才是最好的人生。 9人生不易,但愿你能挺住 记不清楚是哪一年了,初雪比往年来得晚了点儿。 辉哥是踩着第一场雪走进我家的。辉哥是个挺有资历的作家,他在大号上写了十年网文,还有个写二次元小说的“马甲”,也崭露头角了。 但我只习惯叫他辉哥。 从前,我跟很多媒体分享过我的故事,比如做过很多零工,汽车装潢、沥工、洗头、义齿加工等。这些工作谈不上轻松,风吹日晒的,真的很苦。但辛苦的是身体,心态上我还是个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我只是有点儿苦恼,为什么自己做什么都比别人上手慢。直到我遇到写书这件事儿,我才知道,原来你朝着不对的方向努力,只会事倍功半。 辉哥呢,跟我有点儿相反。他家庭和睦安稳,从小就老老实实读书。他短跑很厉害,拿过不少好成绩,初中升高中还有加分,学习成绩也不俗,凭着自己的能力上了县城里最好的高中。 后来就出了状况。 他总是想去洗手,哪怕刚刚洗过。他不能接受家人走进他的房间,弄乱他的摆设。后来他严重到无法坚持四十五分钟一节的课,总是觉得心慌、头疼。家人带他去看医生,也不知道医生让他做了几百道题,反正他们拿回来不少药。那些药让辉哥越吃越胖,他渐渐从一个清秀挺拔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少年老成的胖子。 辉哥休学了,在家待了两三年,除了打游戏、看电视、看小说,其他什么都干不下去,他很难集中精力了。后来,他对着镜子发现了一件事儿,如果再这样下去,他就毁了…… 于是,他收拾行囊,不顾家人的反对,孤身去了北京,投奔了一个书友群里的网友。现在看来,他的胆子还是挺大的。但辉哥后来自我调侃说:“谁会对一个穷胖子起什么歹心呢?” 书友在网吧工作,也介绍辉哥去网吧。时间长了,辉哥玩腻了游戏,开始写小说。 我之所以说他跟我相反,是因为他是那个身体没怎么吃过苦、受过罪,心灵上却苦不堪言的人。他家小有积蓄,一直给他寄钱,后来辉哥渐渐能自己养活自己了。他写小说颇有天分,他写一个原本天资颇好,却因为变故颓废了的人,为了改变命运而不断抗争,有奇遇,有波折,有披荆斩棘,有九死一生。 他在故事里构建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可以与主角一起扭转命运。他有了一些读者,那些读者里有一些和他一样迷茫的年轻人,或者家境贫穷,无力升学;或者生活一片坦途,却找不到生活的意义。他鼓励他们说:“你可以去找,别放弃,我都可以,你也可以。” 辉哥重新建立生活的信心,是从那些留言和鼓励中开始的。 “你写得真好!” “快点儿更新啊大神,我都迫不及待了。” “太崇拜你了!” 辉哥这才知道,原来也会有人喜欢他,崇拜他,觉得他很厉害。人有时候很自我,仿佛不在乎外界的任何评论;有时候又很脆弱,非要别人的肯定才能接纳自己。 后来,辉哥恋爱了。 辉哥的女朋友是他的书粉群主,也就是粉丝后援会会长。她是个湖南姑娘,叫小文,读大四,她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看他。小文太痴迷辉哥的小说了,她毕业后选择了北漂,北漂一年后就跟辉哥结了婚。 小文的家里因此跟小文断了联系,他们完全不能理解,前途光明、年轻漂亮、乖巧懂事的小文,为什么突然这么叛逆,为什么坚持嫁给一个什么都没有,高中肄业,没车没房没固定工作,写小说的胖男人。 但小文就是嫁了,一个上市公司的法务专员和一个无固定收入的网文写手结婚了。 辉哥一直很痛苦,痛苦于无法被小文的父母接受,痛苦于小文要跟他受这些苦。最穷的时候,两个人的晚饭就是天桥下买的一套煎饼果子,热乎乎的,你一口我一口,嘻嘻哈哈就吃饱了。辉哥拿到稿费,也会带着小文下馆子,小文喜欢吃烤鸭,他们就回回都去吃烤鸭。 有一次,辉哥也说想去找个工作,小文却制止了他,说:“你要坚持把你的书写完。”当时那本书200万字,收入仅仅够温饱。 小文虽然是个女孩,却比辉哥还要勇敢。 辉哥每天都把自己关起来写够一万字,渐渐在网文的江湖里,蹚出了一条血路。 旧疾复发不足以阻止他“日更一万(字)”,屋子漏水不能阻止他“日更一万”,舟车劳顿也不能阻止他“日更一万”…… 他的小说框架宏大,有真性情的人物,也有神秘传奇。有了自己的风格和固定的读者群,辉哥渐渐富裕起来了,他买了房子、车子,都写小文的名字。他陪小文回娘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也算衣锦还乡。他父母也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只是我知道,辉哥还是很苦。 有一段时间,我俩的写作都卡壳了。我说卡得“不想活”了。辉哥说,如果不是老婆孩子都依靠他,他早就撑不下去了。 人生一步一个坎儿,仿佛永远没有坦途,我们要咬着牙,撑下去。我们虽然没有生在天堂,但要朝着它奋力向前。 辉哥踏雪来看我,送了我一本他新出版的书,并说他刚刚加入了作协。 他还说,旧书已经完成,新书还没选定题材,市场不是很好,很容易扑文(不能上架)。 孩子要上学了,户口解决不了,他急得焦头烂额。 我知道,他只是说说,喝完这杯酒,回到那座城,他还会是那个咬着牙、低着头,撑过生活里无数风风雨雨的辉哥。 10漂泊的情侣,四处为家 我在北京租房子的时候,遇到一个室友,叫成峰。 我住次卧,成峰住隔断间,还有一个女孩子住主卧。我搬进来的时候,成峰已经在这里住了半年了。我昼夜颠倒码字,他们上班早出晚归,所以我们很少碰面,只有周末才有点儿交流。大家能有这点儿交流,源头还在成峰。 成峰有一手好厨艺,一到周末就烧排骨,炖猪蹄,自己煮火锅,然后邀请我们一起吃。我一开始不太好意思,后来成峰私下跟我说,让我当个电灯泡,给他和主卧女孩创造点儿机会,我这才接受了他的美食“贿赂”。 其实坦诚地说,我从一开始就对成峰追求主卧女孩的事儿不太看好。隔断的男人和主卧的女人,不是经济水平差距大,就是生活观念差别大。 主卧的女孩叫小雨,性格很开朗,我们一起吃了几次饭,她有时候买了水果或者熟食,也会分给我们,有时候周末还会点餐,问成峰会不会做什么小龙虾啊,锅包肉啊,要会做,她就买食材回来。 她出食材,成峰出手艺,我嘛,就出张嘴。 当然,我也不白吃,成峰表达了追求意向之后,我就积极当个“托儿”,用我的八卦来帮成峰收集信息,用我的嘴碎来衬托成峰的稳重可靠。 这样悠闲又快乐的周末,过了好几个,眼见成峰一颗怦怦乱跳的少男心就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然而有一天,周末的美食断供了。 那个周五,成峰殷切地问这周大家想吃什么。小雨不太好意思地说,她有约了。 小雨交了一个男朋友,她周末要去和男友约会,不能跟我们这种单身宅男一起刷剧吃饭了。 成峰十分伤心,整个周末都自暴自弃地狂点外卖,瘫在窄小的客厅沙发上问我:“他哪里比我好?他厨艺比我好吗?他比我更喜欢小雨吗?” 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都不知道,但有一个问题的答案我们是知道的。至少有一点,他确实比成峰好——小雨的那个男友,是她以前跟我们提过的一个男同事,是本地人。这意味着,他家在这里是有房子的,如果未来小雨和他有结果,小雨不必租房子住,不必再继续漂泊。 失恋的成峰郁闷了一个周末,第二个周末总算捡回了男子汉的自尊心,他不肯让小雨看到他的颓废,于是做了一大盆水煮鱼。成峰化悲愤为食欲,我舍命陪君子,但我俩吃到差点儿吐出来,也没吃完那盆水煮鱼。 很多年后,我和成峰再次聊起他这段失恋经历时,成峰说他能想起来的,全都是那盆辣死人的水煮鱼,胃痛抵过了全部的心痛。 再后来合约到期,我们都搬离了那套房子。 我和成峰还常常有联络,但再也不知道那个爱吃小龙虾和锅包肉的小雨怎么样了。 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恋情之后,成峰有一段时间沉迷于打游戏。他费劲地追女孩没有成,却在游戏里认识了一个女孩。 女孩叫阿雯,是个打游戏技术特别烂而且运气也特别差的姑娘。成峰第一次跟阿雯组队,那一局还没打完,成峰已经感觉自己被气得丢掉了半条命。退出那一局游戏之后,成峰心平气和地劝阿雯:“记住我的名字,下次组队不要遇到我,我怕我会忍不住先干掉你。”阿雯给他回复了一个十分高冷的表情,然后说:“呵呵,你以为你是第一个说这种话的人吗?我才没那个工夫记住你们呢。你们好好记着我吧。以后看见本姑娘,就跑吧。”成峰为阿雯这种精神叹服,且真的记住了她。 过了好一阵子,成峰又在游戏里遇到了阿雯,这一回阿雯总算不跟他一队了。于是,成峰仰天大笑,立即跟自己的队友通报——他们赢定了。果然,阿雯没让人失望,她拖得整队水平直线下降。 游戏结束之后,成峰去联系了阿雯:“你玩游戏总是输,你怎么还总喜欢玩呢?”阿雯回复得很快:“你谁啊?”成峰和阿雯这才算是正式认识了。 阿雯玩游戏糟糕透顶,跟成峰完全聊不到一块儿去,在其他方面他们却很契合。他们都来自小城市,都上了一所很一般的大学,懒懒散散地度过了大学时光,仓皇地跟同龄人一样,毕业后找了工作,想着慢慢寻找人生方向和未来的目标,结果发现这世界根本不等他们。他们都喜欢做吃的,相信美食可以治愈一切。他们都很喜欢小孩子,但认为如果为了小孩而全方位地牺牲自己,也不太能做得到。他们觉得以后在哪个城市生活都可以,并没有执念。 除了游戏打得烂,在成峰的描述里,阿雯简直是个完人。而关于游戏打得烂这件事,阿雯也有一套完美的说辞:“我打游戏是为了娱乐,又不是为了赢。” 他们在网上聊了两个月之后,见了面。 成峰说:“你真人比较清秀,没有那么酷。” 阿雯说:“你真人比较瘦,但我其实喜欢胖一点儿的。” 成峰说:“我没有房子,估计以后也买不起,只能回老家。” 阿雯说:“我也没有房子,估计以后也买不起,但我不喜欢我老家。如果我也不喜欢你老家,我们就得换个地方生活。” 他们在一起第三年的时候,成峰的一个小伙伴邀请他去成都合伙做白酒代理。成峰跟阿雯商量过后,两个人一起从北京迁到了成都。 到第五年,成峰白酒代理做得不顺利时,阿雯又带着成峰去了拉萨做婚纱摄影。他们漂泊过好几个城市,尝试过好几种工作。不久前,他们结了婚,仍然没有房子,也没有定下来要生活在哪个城市。 有人问他们:这样漂泊不定,哪里才算是家呢? 他们说,和家人在一起,四处都是家。 11因为是家人啊 我写的小说渐渐走红之后,我认识了一些读者和作者。 那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写“男频”小说的还有不少女作者,看“男频”小说的也有不少女读者。她们不是只喜欢言情小说的吗?她们能理解“男频”小说吗?我拿这话题去跟一个编辑交流,结果被编辑反问:“女读者怎么了?女作者怎么了?我还是女编辑呢!” 那个编辑,就是小苗。 小苗一向严肃高冷,既无亲和力,也没有情绪表现。但我一说女作者、女编辑,小苗就有点儿炸毛。 小苗出生于沿海的一座小城,是家里三个小孩里的第二个。我们这一辈人,家里有三个小孩的,大抵都是因为家里想生一个男孩,小苗家也不例外。在这样的家庭里有不公平,是很自然的事情,没有人约定说做了家长就得公正无私。小苗说,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姐姐是不被期待的小孩,是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同学无意中提出了一个问题。 同学问她:“你大伯和小叔家的小孩,都叫什么雪峰、雪云、雪雯。你姐姐和你叫小禾、小苗,怎么不叫雪禾、雪苗?” 这问题一出,小苗也愣住了。她转头去问堂妹,为什么她们名字的第二个字都是雪字。堂妹也不懂,转头去问了自己妈妈,隔一天才转告小苗:“我妈说,家谱上写了,我们这一辈是雪字辈。” 那我和姐姐呢?我和姐姐,难道不算是家里的小孩吗?这个念头慢慢浮上心头了。 小苗回家问自己爸妈。爸妈敷衍说,名字嘛,叫什么都一样。排辈这种事情,本来就是只针对男孩子的,是堂妹家瞎取名字。要是小苗不喜欢自己的名字,改一个也行。 于是小苗曾经偷偷在自己的课本上写过“雪苗”两个字,但是等她长到成年,爸妈也没有给她改名字,最终她也没有成为雪苗。 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她的妈妈当高龄产妇,生了一个弟弟,取名雪树。 小苗长大之后,曾经问过妈妈,为什么非得生个儿子不可。 妈妈一边炒菜,一边说:“那有什么办法!女儿都是要嫁出去的,总要生个儿子给我们养老。” 小苗说:“我和姐姐也会给爸爸妈妈养老。” 妈妈却笑道:“你们说得好听。” 那笑声始终萦绕在小苗耳边,她曾经想与父母亲近起来的想法,就慢慢随着这声音消失了。 小苗迅速地长大成人。她很用功地读书,很早就开始恋爱。她想如果自己的家人不可亲近,她就自己来为自己选择家人。有一件事情很奇怪,她和姐姐小禾本该同病相怜,可是她们的关系却不怎么好。 姐姐总是很听话,毫无怨言,帮着做家务,看孩子,读书马马虎虎,对爸爸妈妈的偏心也并不在意。看着姐姐小禾,她就感觉像是看到了一个另一面的自己,说是感到厌恶,倒不如说是恨铁不成钢。 小苗上了大学,认真交了男友,他们约定好结婚,还起好了未来小孩的名字。她毕业一年就结了婚,爸爸妈妈对她的丈夫并不怎么满意。婚礼那天,妈妈当着两家长辈的面,拉着小苗的手,对小苗谆谆教导。 要好好照顾家庭。 要顺从老公和公婆。 要给老公家里生一个大胖小子。 小苗抽回了被妈妈拉住的手,微笑着没说话。 她的老公握着她的另一只手,说:“我们讲好了,男孩女孩都好,我们只要一个孩子。”爸爸妈妈当场变了脸色,忍到宾客散去后,才对小苗破口大骂,说她是故意让父母难堪,讽刺自己的爸爸妈妈。 小苗反问:“如果不是你们心虚,怎么会觉得这是让你们难堪?” 爸爸打了小苗一个耳光,走了。 临别前,妈妈说:“你们总觉得自己年轻,上学比我们多,比我们聪明有文化,但其实你们什么都不懂。” 自那以后,小苗和爸爸妈妈的关系就更疏远了,除了过年,几乎从不回家去。 有一天,小苗正在上班,忽然接到妈妈的电话。妈妈说,她姐姐小禾在闹离婚,让她劝劝她姐。小苗很长时间没有跟自己的姐姐联系了,但她怎么也想不到,她姐姐小禾那样的人会提出离婚。在她的印象里,她以为姐姐是个无论面对什么事情,都会永远忍耐的人。 不过,还没等到小苗联系自己的姐姐,小禾就先打电话找她了。 小禾问小苗,她离了婚之后,打算到城里找份工作,到时候可不可以暂时在小苗家借住几天。小苗答应了。她没有劝姐姐不离婚,甚至连问都没问。 过了小半年,小禾总算离了婚,然后来到小苗所在的这座城市。 小禾念到高中就不念了,早些年在工厂打工,后来结了婚,有了孩子,就在家带小孩儿。她凭自己是很难找到工作的,就拜托了熟人介绍工作。在小苗家住了一个月之后,小禾找到了工作,包食宿,就离开了小苗家。 在这一个月里,小苗渐渐与小禾亲近起来。两个人的相处和交流,远胜于以前的几十年。小禾一到妹妹家,就把所有的家务一手包办了,而且迅速哄得小苗的女儿什么事情都要带上大姨。小苗以前就知道姐姐手巧,但是不知道她会剪窗花,会折纸,会做动物形状的糕点,会把苹果削成小兔子。小苗以前只知道姐姐性格温顺,但是不知道她也不是毫无底线地退让,不知道姐姐离婚是因为姐夫出轨,虽然姐夫拼命挽回,但姐姐仍然坚定地要离婚。离婚之前,她还跟姐夫打了一架。 小苗也终于说起自己这么多年对小禾的不理解,她不明白为什么小禾可以接受被自己的爸爸妈妈这样对待。 小禾却反问她:“不然呢?和你一样总是愤怒,总想发脾气问个究竟?你试过了,有用吗?我只是很早就接受了这个事实。虽然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但他们不怎么疼爱我。这就好比你是我的妹妹,可你也不怎么喜欢我。” 那时候,小苗才意识到在自己责备爸爸妈妈,认为他们没有资格做自己的父母时,其实自己也没好好做过别人的妹妹。爸爸妈妈看不上女孩子,于是轻忽她们。她看不上姐姐的性格,于是轻忽姐姐。她做的事情和爸爸妈妈有什么不同呢? 在这一个月之后,小苗就常常和小禾联系了。虽然这么多年她们并不亲近,但能聊的话竟然很多,之前冷漠的几十年不可挽回,然而重新开始的那几年,却渐渐填补了曾经的裂痕。 又过了几年,弟弟雪树也长大成人了。有一年,小苗和小禾回家过年。 小苗和小禾被支使去买菜,没想到雪树也主动跟了去。那么多年,在小苗的印象里,雪树一直都只是被妈妈娇惯、被爸爸重视的那个弟弟。小禾常常带着雪树,小苗却从小就对雪树横眉冷对。 雪树沉默地跟着她们来到菜市场,又拎着蔬菜回来。到了小区附近时,雪树才跟两个姐姐说,爸妈想要两个姐姐出点儿钱,家里再凑凑给他买房子,但这并不是他的想法。他已经明确拒绝过了,他告诉小禾和小苗,如果爸爸妈妈不死心,偷偷跟她们商量,她们也不要答应。这样对她们太不公平。 这个弟弟从小受到优待,独享疼爱,却一无所知,还常常在姐姐们面前炫耀,长大之后,却开始为姐姐们鸣不平。 在那一瞬间,小苗忽然感觉其实有一个弟弟也不算是太差的人生体验。 小苗一度以为,有那样的爸爸妈妈,大概就意味着她天生运气不好,虽然生活在这个家里,却并没有和这些人成为家人的缘分。 但是,我们本不是因为降生在同一个家庭才成为家人的,而是因为降生在同一个家庭,才让我们有机会朝夕相处,可以经历同样的喜悦,可以看到彼此所有的伤痛,彼此坦露内心,才可以成为家人。 人与人的关系,有时候大概也需要等一等,等水到渠成,沉睡的莲子就开出花来。 12不是每个人都必须选轰轰烈烈的人生 有一个读者曾经跟我说起自己的故事,希望我能把它当素材或者原型写进小说。他说,这素材不用占很大篇幅,就是芸芸众生中两个小配角,万千个故事里的一个小小的故事就好。 他只是希望,他和她的故事可以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某种印记。如果有些事情在真实的人生里不会发生,那么或许在故事里会有一个结局。 读者叫阿凯,而她叫小郁。 阿凯和小郁是在大学里邂逅的。 开学第一天,阿凯坐了一整天的硬座火车,拎着巨大的袋子,扛着被褥走进学校。那天在新生接待处帮忙的学姐恰是小郁。 阿凯扛着自己的大包小包站在桌前,小郁正低着头认真看手机。阿凯等了一会儿,小郁也没注意到他。 阿凯结结巴巴地喊人家同学,试图引起小郁的注意。 小郁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笑眯眯地说:“叫学姐。” 阿凯看着小郁圆圆的脸,弯弯的笑眼,瞠目结舌。 后来阿凯才知道,小郁不仅仅是长相显小,年纪也是真的小。 小郁比低一届的阿凯还小两岁。 她是那种家庭条件很好,自己也很聪明的小孩。很早,她的爸妈就认识到了年龄的优势,让她在小学的时候跳了两级,于是她以比别人都小的年纪进入了大学。 关于她的未来,她的父母也早有一套详细的规划——读研,在大学或者研究生期间交往一个男友,在毕业进入职场的头三年就结婚生小孩。 这样,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这个年纪,别的女孩子被婚姻、被生小孩缠得脱不开身,满脑子乱麻团的时候,小郁却可以心无旁骛地开始做事业。 迎新会上,阿凯又见到小郁。 小郁正和几个学姐坐在一起聊天,见到他走进教室,小郁笑着说:“就是他,你们可没看见,他的眼睛瞪得比牛眼睛还大。” 于是,几个学姐笑成一团,阿凯满脸通红,囧得直冒冷汗,特意选了个远远的座位。 不过幸好,迎新会上小郁一群人没有再戏弄他。 之后是漫长的军训。 阿凯渐渐熟悉了大学生活,虽然没跟宿舍所有的男生打成一片,但也有一两个关系处得不错的。 有一天周末,阿凯去食堂给整个宿舍的男生带饭,他刚打包好,后背就被人戳了一下。 他回头,看到小郁。 小郁说:“学弟,饭卡借用一下呗。” 小郁同样作为宿舍代表出来打饭,却忘了带饭卡,然后就看到了阿凯。 阿凯窘迫地把饭卡借给了小郁。 他还是没法叫小郁“学姐”,但直接叫对方的名字又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很没礼貌,于是他每次见到小郁都有一种像是什么东西爬上了脊背的感觉。 但大概越是这样,小郁越觉得戏弄他很有趣。 小郁几乎从不刻意管别人叫“学弟学妹”,都是直呼其名,但轮到阿凯就不一样,她始终管他叫学弟。 这一度让阿凯宿舍的男生们起哄,说小郁学姐对阿凯另眼相看,让阿凯去追求小郁。 但不管是起哄的人还是被起哄的人,都没把这说法放在心里,起哄之后就散了。 小郁是很典型的有点儿娇气又有点儿任性的小“白富美”,而阿凯从头到脚都写着“我没钱”“我嘴笨”,而且更重要的是,阿凯长得还不帅。 每次遇到小郁,听到她笑眯眯、懒洋洋地叫自己“学弟”,阿凯就觉得脊背发痒。 大二的时候,阿凯交了一个女朋友。 他们在同乡会认识,那女孩是另一个学院的学妹。她就是刚刚入学时的“阿凯”,笨拙、慌张,努力想要做好,却总是很慌张,好像周围的东西都长了刺,她动一动就会扎到自己。 阿凯很照顾她,带她在这个校园里散步,跟她在图书馆看书,去食堂的二楼吃每周特价的菜。她过生日的时候,阿凯只需要买一个小小的蛋糕就行了。 有好几次,他跟女友牵手走在校园里的时候,遇见了小郁。 小郁还是笑眯眯地喊他“学弟”,阿凯却莫名感到羞惭。 就像小郁的爸爸妈妈有一套关于小郁的未来人生规划一样,阿凯也有一套自己的人生规划。 大学的时候尽量做更多的兼职,攒下毕业离校的第一笔租房和生活的资金,毕业之后找一份工资高、前景也还不错的工作,在第一年还清助学贷款,之后三年要给弟弟攒大学学费,三十岁之前结婚、生小孩,然后好好工作,好好存钱,还要为自己的孩子好好计划将来。 阿凯列这个人生计划的时候,一个人在图书馆。不知道为什么写下计划这种事情让他感觉很羞耻。 他的身后还是响起了熟悉的声音:“学弟,你的计划很不错嘛。” “她说我的计划很不错。”阿凯这样跟我说起这件事。 但正是因为这计划很不错,所以才能更明确地看到他们的人生如此不同。 阿凯不是那种聪明有出息的男孩子。他竭尽全力才考上这所大学,但一进大学就知道靠自己死读书、使蛮力那一套在大学里已经行不通了,更何况未来还要进入社会。他的脑子并不怎么聪明,但他有自知之明。 那次之后,阿凯很长时间都没见到过小郁。 隔了很长时间,阿凯才辗转知道小郁已经去了国外。 很多年之后,阿凯出差又来到大学所在的城市,有老同学约他聚会。他们五六个人去了一家餐厅,点完菜,有同学发了朋友圈,没想到不多时就有人留言说:那可是小郁学姐家的店啊,快跟她说,叫她给你们打折。 同学们咋舌之余,提起了当初小郁唯独对阿凯有所不同。 原来当年也曾经有同学追求过小郁,不算太认真的那种追求,只是试试看而已。 小郁很直接地拒绝了,说她不跟学弟交往。 于是有人问:“那阿凯呢?” 小郁说:“他长得显老,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然而他们认识那几年,阿凯从来没想过试试看。 席间有人笑话阿凯:“现在才知道,后悔了吧?要是娶到小郁,可以少奋斗三十年啊。” 阿凯笑着没说话。 后来,阿凯成了我的读者。再后来,有一天,阿凯跟我说起这个并没有发生过的爱情故事。 其实毕业以后这些年的人生如同他所计划的那样,他工作、存钱、结婚、生小孩,像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着安稳又踏实的生活。 即便偶尔想起大学时的事情,一切也都像过眼云烟,像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 然而,同学聚会却又让他意识到这并非自己的想象。 我也问他是不是后悔了。 阿凯回复得很快。 他说没有。即便是现在,他再回想起来,仍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他说,他的心大概没有年轻过,所以永远学不会年少轻狂。 只是,他也想知道,如果那时候,他往前走一步,接下来会怎样,他们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我试过好几次,如阿凯所说,写一写他和小郁的故事,想要写出不同的故事发展,不同的故事结局,然而最终也没有成型的故事。 其实,人生或许就是这样,很多事情都不会有结局。 这场没有真正发生的爱情故事,也不是什么坏事。 因为什么都没发生过,所以记忆不会蒙尘,水晶不会破碎。 我们还记得曾经有无数种可能,我们只是选择了眼前的这一种。 不是每个人都必须选择轰轰烈烈的人生,也不是每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摆在眼前就必须一头扎进去。 13浪子一去不回头 临近过年的时候,外出工作和读书的人,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 于是,时不时就会有人拉着我一起聚会,或是就在家附近找地方吃顿烧烤,或是大家开几辆车一起去市里玩,吃饭唱歌,玩一整晚。 那一阵子,往往就是小镇上最热闹的时节。 虽然我们这些留在小镇的人,平日里很爱小镇的清静,但到了热闹的时候,也不免跟着感到一阵兴奋和激动。 这就好比池塘里的游鱼,平时在池塘里游来游去自得其乐,不过偶尔跳出池塘,甩甩尾巴也颇有趣味。 小光却一向不太爱凑这个热闹。 上学的时候,小光就有点儿孤僻,别的男同学在那个年纪往往特别爱出风头,总是成群结队地行动,他倒是更愿意看看书、画个画什么的。 他说,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给自己找乐趣,反而和别人玩不到一起去。 小光是独生子,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他的爸爸妈妈很早就出去做生意了。 他爷爷奶奶家很偏僻,周围邻居家也没有同龄的小孩。 大孩子不愿意带着他,他也不愿意带着小孩子玩,只好自己待着。 幸好小光并不因此感到寂寞。 小光初中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回来了。 他们生意做得不错,赚了不少钱,不过,小光的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所以他们决定还是要离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近一点儿。 于是,小光的爸爸妈妈在市里买了房子,也把生意转到了市里,把爷爷奶奶和小光都接到了市里,给小光办了转学。 小光的爷爷奶奶在市里住不惯,很快就搬了回来,小光只能留在市里的中学读书。 小光搬走的那天,把之前从我那儿借来的书还给了我。 我们原本也不算很好的朋友,但小光大概也没有别的朋友了。那以后,每年放假,小光要是回来,我们偶尔也会见个面,可聊的话也不太多,常常就分享一点儿最近知道的小说、漫画之类的。 小光在市里读大学,很普通的大学。不过,家里人并不失望。他爷爷奶奶一向疼他,而且在老人家眼中,考上大学就已经很了不得了。他爸爸妈妈的生意越做越大,未来也不指望儿子靠学历找工作养家糊口,有个大学生的名头就已经很满足了。 念大学的时候,小光交了第一个女友,之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他暑假回来看爷爷奶奶,我笑问他,一个安安静静的小文青,是怎么把自己变成情场浪子的。 小光看起来变化不大——话仍旧不太多,依旧是高瘦文弱的样子。 他笑说,他也不知道。 “我只是感觉我好像没办法安定下来。” 他是这样说的。 很多年之后,我写小说,写到一个角色,有读者给我留言说,他很能理解那种角色。 那个读者跟小光一样,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孤独地跟着爷爷奶奶长大。虽然,成年之后,父母也非常努力地修复与他的关系,但裂痕始终存在。别人都以为他应该最向往家庭的温暖,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时间。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内心始终无法安定下来。 大学毕业之前,终于有一任女友和小光交往的时间超过了两年。小光爷爷过世的时候,那女孩还参加了葬礼。据说,小光的爸爸妈妈也很满意这个女孩子。 大学毕业之后,就像给小光安排工作一样,小光的爸爸妈妈也给女孩安排了工作。在小城市的人际关系网里,小光的爸爸妈妈也算颇有能力的人了。两个小孩的工作都很安稳,收入不高,但空闲很多,也很体面。小光的爸爸妈妈甚至开始准备给他们买房子,准备婚礼。 未来就像是一条笔直的道路在小光的眼前展开,一路绿草如茵延伸到远方。 就是在这个时候,小光的奶奶过世了。 小光全家都回来处理葬礼的事情。 在这之前,我已经在各种零散的工作里打了很多个滚儿,终于开始写小说了。小光听我说了,问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感觉好不好。 我说,很好,比想象中的还要好,但也很可怕。 小光点了点头。 之后那一年,小光没有结婚,他和女友分手,辞职,离开了家。 所有人都觉得他是昏了头,他一定不知道自己在放弃什么。 小光去了上海。 小光读大学的时候就在学摄影,参加了学校的社团——这倒解释了为什么他一次一次分手之后,还总能交到新的女友。 小光在社团认识的学长在上海做旅拍,之前就在问有没有人想跟他合作。 小光跟着闺蜜团去泰国,跟着新婚的夫妻去日本,跟着大学生们去西藏,他在朋友圈传过很多照片,但没有一张是他自己的。 相比于做一个参与者,他更乐于做旁观者。 过年的时候,小光和爸爸妈妈一起回来扫墓。他来我家拜年。我给他看我写的小说,跟他说我们这个圈子里各种各样的事情,他跟我讲关于旅拍的故事,遇到的各种人,见到的各种景色。 他比以前话多了,而且还学了一点儿冷幽默。 他说,他爸妈之前气得要死,不过这两年好像是放弃了一般,不再要求他放弃他那没什么前途只是四处玩闹的工作,也不要求他赶紧找个对象结婚。 现在反而是他们关系最好的时候,不互相勉强。 他的爸爸妈妈不再责备小光不能成为一个顺从父母、懂得感恩的儿子,小光也终于不必因此感到自责或愤怒。 “他们可能觉得我不是他们想要的那种儿子。这很公平,我小的时候也觉得他们不是我想要的父母。” “也许等到我年纪大了,有一天忽然觉得或许回来也不错,然后就决定回来了。” 春节结束之后,小光重新回到了上海。 整座小镇子,在短暂的繁华和喧闹之后,终又归于平静。 有多少人留在温暖的家,有多少人拎着行囊离开,又有多少人站在原地迟迟下不了决心? 所谓的安定,究竟是什么?如果心始终动荡,那么假装平静,维持着所谓安定的生活,是不是真的有意义? 人潮如奔流,总有人驻留在港湾,总有人随着浪潮去大海。 14那些曾经憎恶,后来热爱的事儿 小女孩的名字叫瑞玲。 我曾经住在她家隔壁,常常听到她叮叮咚咚地弹钢琴。 她爸爸是个开客车的司机,经常早出晚归。她妈妈是个中学老师,对她要求严格。 正是因为她的妈妈是老师,所以在这个小小的县城,窄窄的家属楼里,瑞玲拥有一架钢琴,有一个本职工作为中学音乐老师的钢琴老师。 但瑞玲并不喜欢弹钢琴。 于是等妈妈一出门,她就偷偷看电视,估摸着妈妈快回来了,才开始装模作样地弹琴。但是她妈妈一摸电视机后壳就知道她偷懒,就把她拎出来一顿好骂,训得瑞玲哇哇大哭。然而等到她妈妈一出门,她又故技重施。 不过,瑞玲也渐渐学得聪明了。她看电视,一等播放广告就弄条湿毛巾盖着电视机后壳盖,给电视机降温。这法子挺不错,她妈妈一直以为瑞玲真的乖巧起来,收了心。结果有一回,瑞玲看电视看得太入神了,她妈妈都拿钥匙开了门她才发现,于是被她妈妈逮个正着。 那一天晚上,瑞玲被一顿好打。 这些都是瑞玲她爸跟我说的。 收工回家之后,瑞玲的爸爸爱喝一点儿小酒,然后就私下转悠,跟邻里打招呼。夏日傍晚,常有人架起桌子在路灯底下打牌,瑞玲爸爸并不参与,但常常站在一旁看,要是有人赢了,他叫得比当事人声音还大。如果有人跟他聊天,他聊不了两句就要说到瑞玲。 提起瑞玲这个百宝尽出的偷懒劲儿,瑞玲爸爸真是又气又喜欢。他摊开他的手掌,跟我学瑞玲如何哭诉:“你们看我的手指,又粗又短,我弹钢琴比别人要累得多。我不想学了啊,反正我也当不了钢琴家。” 我那时候觉得瑞玲说得很对。 不过,瑞玲爸爸和瑞玲妈妈仍然押着这个手指短短的小丫头学钢琴。 我以为那大概是因为父母都有一种偏执的念头,认为小孩子凡是成绩不好,必定是因为不够努力,弹钢琴也是如此。 不过幸好并不是太久之后,瑞玲小丫头对弹钢琴的兴趣终于超过电视剧了。 据我观察,这并不是因为瑞玲忽然爱上了钢琴之类的乐器,而是出于少女的优越感和虚荣心。 瑞玲的学习成绩很一般,长相也和普通初中生没什么两样,一副青春可爱的样子。 但当她已经可以弹出流畅的曲调之后,她就开始打开自家的大门,请同学们到家里来玩儿,并且大大方方地给他们弹一两段。然后,她就能享受女孩子们“哇,好好听”“你好厉害”的赞美了。 这样一来,瑞玲坐在琴凳上弹得更起劲儿了,高高的马尾在脑后荡来荡去。 瑞玲的爸爸很得意,常常说:“你看我和瑞玲妈妈做的是对的。我就知道我们家丫头最终会喜欢上弹钢琴的。” 也许他是对的,但没有这个机会验证了。 在一个早上,瑞玲的爸爸发生了车祸,他全责。唯一值得庆幸的,大概就是除了他自己并没有其他人受伤。 然而瑞玲爸爸的治疗费,还是让瑞玲家失去了自己的房子,让瑞玲失去了她的钢琴。 那个晚上我收工回来,看到一辆车子拖走了钢琴,瑞玲站在楼道门口一直看着,眼睛红红的。 小丫头见我看她,就转头跑开了。 再后来,瑞玲一家搬走了。 我写小说之后,有一些过去认识的人会来联系我,就开玩笑式地跟我打招呼,或者嘻嘻哈哈地问我,到底写网文算是怎么一回事。 有一天,瑞玲也来联系我,她问我还记不记得她,她说她爸爸在网上看到我的照片。 瑞玲爸爸虽然有要跟人聊天的心,却不太会用聊天软件,得让瑞玲代劳。 我们聊起近况。 瑞玲爸爸受伤之后,虽然恢复了过来,但也经历了漫长的复健期。那期间,只有瑞玲妈妈一个人的工资用于整个家庭的开销。 瑞玲爸爸伤好之后,原本打算继续开车,但在小县城里传言总是很多,瑞玲爸爸作为司机很难再得到信任,瑞玲爸爸因此很是消沉。 瑞玲当然不能再学钢琴了,她还要迅速成长起来,帮助妈妈收拾家务,照顾爸爸,成为这个家庭的一根小小支柱。 幸好瑞玲原本就不爱学习,也就不必因此而感到两头为难。 经过这几年的动荡,他们小小的家庭也终于趋于平静。瑞玲妈妈在放假期间帮别人补习,收入还算不错。瑞玲的爸爸开了一家卖教辅资料的书店,比较清闲,多少也有些收益。 瑞玲爸爸又恢复了当年言谈必提瑞玲的老习惯,现在日日发愁他的女儿什么时候找男朋友,什么时候出嫁。 瑞玲高中毕业之后,去当了幼师。 她说,她最大的优势是会弹钢琴。 她小时候从来没有真的喜欢过弹钢琴,但没想到工作这几年,她天天给一群小朋友弹琴,反而开始喜欢上了。 有时候下了班,应付完那些又闹腾又难缠的小屁孩之后,瑞玲会在音乐教室坐一会儿,慢慢弹一会儿琴。 就像小时候背诵过的那些又长又难记的诗句,那些不知所云、不解其意的散文,突然有一瞬间在脑海中浮现,然后变得有意义。 人越长大,想讲的话反而越来越少,多少喜怒哀愁都付诸一曲琴、一句诗、一次深夜对月久久的仰望? 不过,到了这时候,瑞玲爸爸反而开始发愁,他说:“下了班就应该早点儿回家,再不然就多去认识几个人,交个男朋友啊。弹来弹去,还想当钢琴家吗?” 当年小瑞玲说的话,又被瑞玲爸爸丢回去给她。人生有时候还真是一个又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轮回。 我们到这个年纪,其实也都知道,很多事情未必有结果。但如果我们能不求结果,仅仅只是做这件事就能感到乐趣,那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有时候,或许正是这些没有用也没有结果的事情,才让我们的人生多了一点儿味道。 15生活是一个浪头接一个浪头的潮汐 我是在打零工的时候认识阿星的。 阿星个子高,又瘦,一双细长的眼睛,实在不是一副帅气的长相,但他会讲话,惹人发笑和惹人发怒的话都很擅长,而且他有一股永远不会被浇灭的和美少女搭讪的热情。 有一回我们聊天,有个一起工作的人表达了自己的悔意,说起当年自己读小学的时候门门一百分,说起自己念初中的时候生物学得非常好,可惜念高中的时候不努力,成天打游戏,只混了个高中文凭就出来打工了,再看看当年那些去念大学的同学,过得不知道多舒服。 阿星提起他的表哥阿伦。 小眼睛阿星有一个浓眉大眼的学霸表哥。 在小城镇家家离得都很近,阿星家和阿伦家就在同一条街上,两个人同一年生,阿伦只比阿星大三个月。阿星小时候一直跟着阿伦,两个人亲如兄弟,不过到了读书的年纪,两个人就渐渐走向不同的方向。 阿伦从上一年级开始成绩就很好,总拿第一名,同一间教室里的阿星却成为吊车尾的那一个。偏偏他们还在同一个班,于是逢年过节,阿星的爸爸妈妈都备受煎熬。人人都说,阿伦不得了,未来可期。 一开始,阿星并不放在心上,还是跟着阿伦傻乎乎瞎乐。 毕竟阿星又没什么办法,他打完电子游戏就想睡觉,阿伦却偏偏精神奕奕还能做两页数学题。他记一页英文单词,要花一整夜,但第二天早上醒来就忘得干干净净,而阿伦记住的东西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 最后,连阿伦也劝他好好学习,摆出当大哥的架子,拿出自己做学霸的那一套经验来传授阿星。 阿星烦死了这一套,于是跟阿伦渐渐疏远。 到了念高中的时候,阿伦考上重点高中,阿星则勉强去了区高中。 高考之后,阿伦不负众望,考上了重点大学。阿星连高考也没有参加,还认识了几个社会上的小兄弟,经常和他们一起染染头发,打打耳洞,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骑着借来的摩托车四处交朋友。 自此之后,阿伦当然成为亲友教导小辈的典范,而阿星嘛,当然被大家当作了反面教材,也有很多人说他那是愤世嫉俗。 阿星喝着啤酒抽着烟,跟我们说他和小兄弟们四处闲逛,凑钱去吃烧烤,后座上带着小姑娘去唱歌,三更半夜把凑钱买来的二手车开进了路边稻田里的故事。 然后,阿星说,去他的愤世嫉俗。 后来,阿星和几个以前的朋友开始做生意。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 阿星的生意居然做得很不错,他胆子大,赶上了好时机,然后就乘风而起。 现在这时代,忽然之间大学文凭再也不算什么荣耀徽章了,工作还是得自己找,每一个难缠的客户和不好惹的领导都得自己应付,连请假都得提心吊胆,最后也只能拿一份普通的工资。 阿星那个时候已经和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子结婚了。他用他的甜言蜜语把人家小姑娘追到手,他们谈了两三年恋爱。当年,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阿星的生意做得还很一般,而且他给人的感觉仍然是不太靠谱。不过,女孩怀孕的时候,阿星已经买下第一套房子,并且足以让女孩每天只需照料家里,在家里当个“全职太太”。阿星也乐于如此。 他的妻子能够赋闲在家,证明他这个做丈夫的有能力。 等到阿星的妻子生下第一个孩子之后,大家开始关心阿伦到底什么时候结婚。 阿伦有一个恋爱了很多年的女友。他们在大学的时候认识,一起留在大学所在的城市,当起了两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据说两个人的初步计划是先攒钱买房,然后再结婚。 然而好几年过去了,攒下来的钱离首付还遥遥无期。 忽然有一天,所有人坐在一起吃饭,有人就说,阿伦现在这份工作不行啊,不如也和阿星一样,自己创业当老板多好。 私底下,亲友也开始议论,当年看阿星不务正业,总担心他以后不知道做什么好,担心他没出息。现在看阿星倒是人脉广又会办事。阿伦读书读得多了,反而太清高了。 阿星把这话转发给我们,嘻嘻哈哈地说:“我们家这帮亲戚真是天才,以前说我是愤世嫉俗,现在轮到说他清高了。” 不过,阿星辉煌的老板生涯并没有持续太久,他的钱来得容易,花得也快。而且,人在顺风顺水的时候,难免就会膨胀,以为做什么都能轻而易举获得成功。 他和几个朋友看中了一个网红餐饮连锁生意,于是合伙投钱包揽了整个市以及下辖县城的分店。他们的投资的确有些草率,而且显然是被所谓的营销弄得昏了头,以为自己的店一开,每家店的顾客都会排起长龙。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阿星他们开的店因为收益太少,没有足够的资金维系,陆陆续续关掉了。而且他们原本做的生意,因为不符合环保规定,也不能再继续做下去了。 仿佛只是一瞬间,阿星的兜里就没钱了。 一开始,阿星还发朋友圈,说什么“千金散去还复来”。我们都笑话他,大概这是他唯一记得的诗句。 但阿星渐渐发现,千金散去很容易,回来并不太容易,于是就慢慢颓丧下去了。 阿星的妻子反而振作起来,她那时候怀了二胎,却肯挺着肚子去楼下帮阿星的妈妈摆水果摊。 这时候,风水又转回到阿伦头上。 辛苦工作的阿伦和女友,用这几年的积蓄以及两家老人帮忙凑的钱买下了婚房,而且阿伦所在的公司也传出了要上市的消息,阿伦作为老员工,眼看身价也要跟着水涨船高。 阿星忍不住跟我们抱怨,说不应该这样啊。按照逆袭小说的套路,就该他这个不务正业的一路逆袭,哪里有让他走到半路上,一个跟头又跌下去的道理呢? 但生活这件事,原本就不讲道理。 所以,我们的人生永远不会如此无趣。 我们从不同的地方来,看到不同的风景,去往不同的方向,遇到一个又一个转弯、一个又一个浪头。 我们无法改变这一事实,也无处躲避这命运,我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以为过不去这一个转弯,回头却发现浪头已在身后。 最近一次看阿星的朋友圈,他又“晒”起自己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儿子去游泳的照片了。父子三人一人抱着一只救生圈,正站在一波一波的浪头里嬉戏。 16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说与人无一二 人们总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想,所谓“不如意”可能就是那些付出了努力,而没有得到相应回报的事儿吧——至少不如预期那样好。 十之八九啊,我们人生得面对多少无可奈何啊。 做理发工作的时候,我经常能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可能人在理发的时候,是生活当中不多的被迫拘束自己的时候。 《了不起的咔嚓》里说得好,人无法面对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就会去理发馆了。 有一次晚上快打烊了,我透过玻璃窗看到一辆白色的suv停在窗外,从车里走出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当时正好我手里没活儿,就去迎接了这位先生。 洗头的时候,我们东拉西扯聊了很多。但我感觉,他只是想找个人,把这些话说出去。而我,恰好出现了。 他是做工程运输行业的,家就在理发店附近,回家前抓紧时间理个发,当时已是十点半了。 等理完发,我顺手把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和名片盒递给他,名片上印着的“王志总经理”映入我的眼帘。 收拾停当之后,他就开着白色suv走了。 虽然他留下了很多“抱怨”,但走的时候又是光鲜亮丽的成功人士了。 所有狼狈和辛苦,都和剪掉的头发一样,留在了理发店里。 等他再来到店里,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他来的时间还是晚上十点半左右,也是快打烊的点儿。肯定又是刚加班回来,顺道过来理发。 他一进门,我就迎上去:“王总又来了。” “呦?都记住我了?”王总笑着说道。 “白色卡宴嘛。”我也笑着说,顺手指着窗外他刚停下的白色suv。 王总笑着说:“我之前有没有跟你说过你很机灵?这么年轻就这么会来事儿,有前途啊小伙子。” “您见笑了。”我边说边把他的外套接过来,挂在衣柜小格子里。 我总觉得我们店长是个有想法的青年,他曾经说过,理发的过程,跟心理咨询差不多。陪客户聊天,缓解一下他们生活里的压力,让他们舒舒服服地理完发,这样会让客户拥有很好的服务体验。 我记得当时我们还为店长的这句话鼓掌来着,他紧接着说:“这样我们慢慢就能积累一批固定客户。” 于是,我一边给王总洗头按摩,一边习惯性地搭话:“您每次过来都挺晚啊。” “是,最近在做一个项目,比较忙,手下的几个兄弟都连续两个月没有休息了。”王总叹了口气,用手抹了一下自己的上唇。 “听着是个大项目。” “工程本身不大,我们公司体量小,算是从别的大公司接了个小包,但就这样也够我们忙活小半年的。” “小包?”我不明白什么意思,通过我们对面的镜子看了一下王总的眼睛,表示疑惑。 “就是大公司承包大工程,承包的公司再分出来几个小项目给另外的公司去做。分出来的小项目就是小包。我们接到了其中一个。”王总解释道。 “真是辛苦。” 王总轻声笑了一下:“不算,公司是我自己的,手下有几个小兄弟。做运输工程不容易啊,辛苦不说,主要是担着风险。” “您这拿钱干活儿,怎么有风险呢?” “这次的工程款大部分是垫款,也就是我们自己先掏钱干活儿。活儿干完后呢,大公司再付款。如果上面接工程总包的公司卷钱跑了,我们就白忙活了。” “真是做什么都不容易。”我一边做着收尾的工作,一边说着。 理完发,收拾利索了,我又把桌子上放着的手机和名片盒递给了王总。王总道过谢之后开着白色的suv离开了。送走了王总,我们也就打烊了。 后来我听说过一句话:在商业社会里,努力赚钱是一种美德。我第一个想起来的人,就是王总。 王总说他的那几个兄弟都在努力为项目奔波,所以他自己也一刻不能停,要让公司撑下去。蜘蛛侠也说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王总再来我们店,是两个半月以后了。 依旧是晚上十点半左右,没什么人了,我在玩手机,突然听到一个稍微有点儿含混的男中音:“你好啊小伙子!”我抬头一看,王总穿着西裤和衬衫站在店里。 王总看起来有点儿疲惫,一言不发,我主动打破了沉默:“有日子没见您了。” “是啊。前一段时间工作忙,忙得什么也顾不上了。头发长得自己都快看不下去了。”王总叹了口气。能闻得出来,他身上有酒味儿。 《了不起的咔嚓》里说得对,人无法面对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就会去理发馆了。 “今天是喝完酒来的?”我好奇地问。其实一般人喝完酒是很少来理发的。 王总说:“对,喝了点儿。” 我在心里算了一下时间,当初王总说的小半年的工程现在应该是做完了,就说:“工程做完了,庆祝去了?” “唉,工程做完了没错。可是怕什么来什么啊。我们的上游公司卷钱跑了,工程款就拿到了个定金。其他的钱,无望了。”说着,王总又叹了口气。 因为有前几次的接触,我知道王总对这个项目和他自己的公司都是尽心尽力,每天都工作到很晚,知道他为之付出的努力。现在听到钱拿不到的消息,我还是在心里为他惋惜了一下。 想着这些,我不自觉地说了一句:“可说与人无一二。” “什么?”王总问。 我反应过来,我不小心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赶紧说:“想到一句话,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说与人无一二。” 王总用稍微有点儿含混的声音说:“是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啊。唉,我们哥几个真是辛苦了半年了,最后公司都做不下去了。” 我很惊讶:“公司倒闭了?”因为一个项目没做好,公司就要倒闭,我心里更为王总感到惋惜。 “没。暂时还没呢。”王总说。我心里算是稍微被安慰了一下。“但我今天确实是去庆祝了。” “哦?怎么,否极泰来了?”我心里又惊了一下。 王总轻轻笑了一下:“我是庆祝一二了。” 王总通过镜子看到了我疑问的眼神,接着说:“工程款拿不到,但我得把运输的成本给人支付了。把钱归总了一下,又把车卖了,总算应付下来了。公司没倒闭,也算挨过一劫。” 我扭头看了一下窗外,果然,白色suv不见了。 王总接着说:“庆祝的是车卖了个好价钱。我认识的一个老板想给他儿子买一辆车,正好知道我这边有了困难,就买过去了。他没跟我计较价格,算是暗中帮了我一把。公司暂时保住了。从头再来,生活总能维持下去的。” 说完,王总拿起手机,手机上有一张照片,是王总跟那辆白色suv的合照。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除了八九成的不如意,至少还有一二成是如意的。有了这一二成,大约也就足够支撑我们走过这一生了。 17愿你深夜有酒,清晨有粥 小陆和我是在网吧认识的,有一段时间,我俩总是凑在一起包夜。 当时,我们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正享受着年轻带来的无忧无虑。当然,这些感受是现在回望当时才能拥有的,透过岁月的滤镜,年轻时的一切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有一天,我和小陆一起走在大街上,忘了当时在讨论什么话题,他说了一句:“等我长大了……” “等我长大了”之后的内容,我已经忘了,只记住了前半句。我还记得我当时说出的话:“你现在不已经长大了吗?” 小陆好像迟疑了片刻,然后才说:“哦,对哦。” 二十岁出头,不管从什么角度判断,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开始在社会上工作,也已经知道有一个词叫作“讨生活”了。 总体来说,小陆是一个不安分的小伙儿,骨子里又有一些追求浪漫的特质,在感情上,他始终无法安定下来。 经常听到有人说某个人“敢爱敢恨”,小陆是“敢爱”的人,没听他说过特别“恨”谁。当然,他偶尔也会有对前女友、前前女友不好的回忆,我想他在感情的主线上,还是以爱为基调的。 他爱的时候奋不顾身,哪怕是在还“没长大的时候”也是这样。没错,当时的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他女朋友也经常跟我们几个人一起玩,大家也都彼此认识了。只是朋友这个概念是很奇怪的,它有某种独特性,我跟小陆是朋友,他的女友跟我其实也算是朋友了,但我在心里还是把“朋友”分了类。朋友的女朋友,作为我的朋友,是带有一种附属性的。 他们在热恋的时候,你侬我侬。很多细节,外人看来非常平凡琐碎,但在当事人心里,却很重要。 他们的关系持续了一年多,总体来说感情还是很不错的。后来,小陆一个人去成都旅游,敏感的女友觉察出小陆跟别的女孩一起过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美丽的”夏天。 后来,他的女友就成了他的前女友。 等小陆从成都回来之后,我问他:“你为什么要这样?” “怎样?”他睁大无辜的眼睛问我。 我犹豫着说:“为什么你要去找别的人啊?” 这次对话距离现在也有五六年了,小陆的回答我却记忆犹新:“没有为什么。” 小陆后来跟成都女孩还真在一起了,俩人开始异地恋。成都女孩会在假期的时候,从成都跑到我们的城市,两个人相聚几天,然后分离,各自奋斗。有时候,我会拿这事开他们的玩笑,笑说这是“千里为爱走单骑”。 还有一次,我们正一块儿吃饭,我问:“你们一个东北的,一个成都的,婚后怎么生活呢?” 其实我是突然想到这个问题,顺口说出来的。 有意思的是,他们俩异口同声地问:“结婚?” 小陆用眼睛瞪着我看了一会儿,仿佛在说:“别说这么尴尬的话题,行吗?” 大家默契地把这个话题转移过去了,然后,小陆送走了他的成都女孩。 当天晚上,小陆跟我在微信上聊天。他说:“你那么突然问结婚的事,吓我一跳。我没有想过结婚的事情,我还年轻啊,不想受婚姻、家庭的束缚,不能让家庭生活的琐碎耽误我的流浪和夜酒啊。” 后来,小陆去了上海,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上海立住了脚跟,他经常在朋友圈里上传各地的美景和美食的照片。我也会想起他说要追求的流浪。 去年小陆家里的房子要拆迁,他回来办理手续,其间我们相聚了一次。 我们相互问起了近况,倾诉起生活的不易和在外漂泊的艰辛。当年的小伙儿已经“长大了”。 “长大了”的小陆有了一个新的爱好——抽电子烟。 我问起他和成都女孩之后的情况。他告诉我,他选择去上海就是要跟成都女孩一起在上海打拼。可事与愿违,他们在上海一起生活了一年多,小陆突然发现她跟公司的男同事好上了。成都女孩倒也老实,把一切都坦白告诉了小陆,要和小陆分手。 当然,这样的分手让小陆很受伤,但小陆仍然选择了继续留在上海打拼。 “还真是天道轮回啊。”我边放下手中的酒杯边说。 “什么?”他睁大眼睛问我。 我说:“你忘了自己是在什么情况下去找的她吗?” 小陆哈哈笑了一声,拿起他的电子烟抽了一口。“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你问一个东北的和一个成都的,结婚怎么办。”小陆眯着眼睛接着说,“那时候怎么会想结婚呢?那时候才二十三岁啊,谁会二十三岁结婚呢?” “是我太唐突了。”我满怀歉意地说道。 “可是现在我快三十了,仍然是单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还不如二十三岁时候的自己。”小陆落寞地说。 小陆说其实自己也不是因为快三十了才特别想结婚,只是意识到自己“长大了”,在心里认定自己“长大了”。 “长大了之后是不是就要结婚呢?”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摇着头,“我不知道。” 我安慰他说“会好起来的”。 其实他是知道的。二十三岁的时候不谈结婚,三十岁的时候单身,这些都不是太重要的问题,这些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没有谁知道自己的选择对将来的影响是好是坏,我们能坚持的只能是我们当下的选择,不论多大岁数。 他突然问我:“什么会好起来?” 我不明白他问的是什么。 “你说会好起来的,什么会好起来?”他嘴角含笑地重复着问题。 我想了半天,说:“深夜有酒好,清晨有粥也好,只要想要,都会有的。” 他轻轻地笑了一声,拿起酒杯跟我的杯子碰了一下,说:“你说的没错,都会好起来的。” 18走出山村,要走多远的路 有一次我和朋友坐火车出远门,两个人抢了一张硬卧票和一张硬座票。 我是那个幸运儿,硬卧票上写着我的名字。 朋友上了车,便寻思着有没有机会换成临时空出来的卧铺票,要么就悄悄半夜溜过来蹭睡半晚。 朋友放下行李便过来跟我聊天。 他抱怨硬座车厢如何挤,人如何多,然后发小孩子脾气。他说行程这么长的火车就不该卖硬座票,都该改成卧铺,然后再多加两列车。要不是买不着票,谁愿意买硬座票? “话也不能这么说,有人家里很穷的,这些人也需要出远门啊。”对面上铺的姑娘忽然搭话。 那姑娘戴着圆圆的金丝边眼镜,样貌清秀,一双眼睛黑白分明,让人过目不忘。 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姑娘叫小唐,比我们大好几岁,是个正在读博的学霸。 小唐说有人家里很穷,其实说的就是她自己家。 小唐家在南方一个村落里。家里老宅在山上,泥土砌的墙,木栏杆围成窄窄的窗户,门口一片空地,种着橘子树,屋后一口井,井边有木架子盘着葡萄藤。山坡上是层层的梯田和一片片菜地。 早几十年,这在农村算是很好的房子,很好的居所。然而,等到小唐出生,这世界却早不是几十年前的世界了。 小唐要出门去上学。小小一个人,蜿蜒的山路要走一个小时。妈妈只送她到山坳,剩下的路,路边四处有人家又很平坦,于是她就自己走。 不过,小唐从小就很乖,又对读书感兴趣,所以并不觉得苦,也不觉得早上天刚亮就得起床是什么坏事。 小唐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很穷,是在念小学的时候。那年头村里的小学也组织孩子们外出活动,不过不是郊游,而是野炊。大家本就住在山区,实在没什么可游乐的,于是学校就让孩子们带着炊具和食材,去野外做饭吃。 炊具按人头分,你带一块砧板,我带两个菜碗……小唐带了一个桶。 野炊如何,不必再细说,总而言之,临到集合,小唐却发现自己的桶不见了。她告诉了老师。老师们找了一圈没找到,就说回去再找找。小孩子信以为真。 小唐于是乖乖跟着大部队一起回去了,然后问老师:“现在可以找我的桶了吗?”老师于是问所有参加野炊的同学,有没有人看到一个桶。 有同学起哄,笑着问:“什么桶?” “我的桶是只白色的铝桶。” “大家带来的桶大部分都长这样啊。” 小唐讷讷的,说不出话了。 这事儿,大概本该就此不了了之。然而,小唐忐忑不安地带着自己弄丢了桶的消息回家之后,妈妈却不乐意接受这个结果。 翌日,妈妈牵着小唐,来到学校问老师:“能不能找到我们家的桶?” 老师说:“我们都认真找了,就是找不到啊,不信你问小唐。也不是只有小唐丢了桶,隔壁班有个男生也丢了菜刀啊。” 妈妈说:“那我不管,但我们家只有两个铝桶,不能这么不明不白丢了一个。” 小唐以前一直不喜欢那只坑坑洼洼还不怎么洁净,拎起来轻飘飘的铝桶,她就喜欢笨重却很稳当的木桶。但这时候,小唐才意识到,原来铝桶是她家的稀罕物。 小唐愧疚得不得了。妈妈还在跟老师掰扯,但小唐已经该去上课了。小唐的妈妈为了一个桶来学校的事情,同学们也都知道了,纷纷笑着说:“小唐,一个桶,丢了就算了呗,有什么大不了的?”还有人说:“要不我明天把我们家的桶拎过来给你呗。” 这群同学都很喜欢自己的老师,虽然不懂太多,但总知道家长来找老师麻烦不是好事。于是他们便以这样的方式劝小唐。 小唐没有说话。她已知道对于别人家来讲无足轻重的东西,对于她家来说却不可或缺。 小唐小时候还是个兔唇女孩。虽然小时候她因此也受到异样的瞩目,也被小伙伴取过难听的外号,但大概因为爸爸妈妈告诉过她,等到小学毕业,做了手术就会好,所以心底并不会长久地为此而难过。 而且,当她把她将去大城市做手术的消息跟小伙伴们一说,小伙伴们那异样的目光里,又多了一点儿羡慕——没什么人去过大城市,更没有人去做过手术,那得多了不起啊! 那时候,她妈妈一直告诉她,要长大才可以手术,她便一心盼望快快长大。只是后来她才明白,她要等到小学毕业才能做手术,也是因为贫穷。 小唐的爸爸身体不好,妈妈终日操持农活儿,家里的额外收入是爸爸拿竹篾条编的农用品在集市上卖了换来的。 手术费从小唐出生后便开始积攒。这也是小唐家过得格外拮据的原因之一。小唐现在的上唇边还有浅浅的瘢痕,不过好在她皮肤也不算很白,那瘢痕也不算很起眼。 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贫穷时,贫穷从来不是困扰。意识到自己的贫穷之后,又别无选择。 小唐小时候就喜欢读书,除了读书也没有什么其他事情好做。她已经爬过了每一棵橘子树,逛遍了小山坡,连葡萄架子上新冒出来的葡萄串也数过了,于是干脆学习好了。 学习也有乐趣,学习可以见到新天地。她身边原本一无所有,然而打开书,可以看见另一个世界。然后,她开始向往这一切。 “现在的人喜欢说丧气话,学了半句经典,就要炫耀,说什么宁愿没有见过太阳。嗯,要是自己这么丧气,其实也无所谓,却还有人很爱替别人说丧气话。我是最不愿意听这种话的,无论如何,我都想看见太阳。” 她如此贫穷,知道自己没有退路。她得做得比别人都好,才可以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她得拿到所有的奖学金,她得做不可或缺的那一个,所以她总比别人更坚定,不肯轻易动摇。她比别人更恐惧,也更勤奋。 她们村里的女孩子,高中毕业就嫁了人。当她读大学的时候,那些女孩已经生了两个孩子。 她大学同宿舍的朋友大学还没毕业,父母就帮其安排了工作,还在公司附近买好了三居室。 她读研时候的伙伴,一毕业就去了高薪的私企,每年都可以收获一笔丰厚的分红。 她越是往前走,越是看到不同的人。但她越往前走,却越确定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想要做个科学家,一直学习一直向前。如果能改变世界就改变世界,如果不能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然后,等到年老,等到眼睛花掉,她就回老宅,躺在葡萄架底下看星星。 她来城市这么多年,再也没有见过比老家更美丽的星空。 有很多人把贫穷当成一种残缺,仿佛孩子脸上的兔唇,明明孩子没有过错,却遭人轻视,被人讥讽。 还有人把贫穷当成一种羞耻,是需要埋葬的过去,是要视而不见的疮疤,需要戴上层层盔甲来掩盖它。 但也有人把贫穷当作来路和归途。 人各有不同,无外乎如此。 19很多年后,我们平淡地聊起天气 老街上有一对夫妻,四五十的年纪,开着一家杂货店,养着好大一条黄狗,没有孩子。 虽然现在大城市的人们无论买多小的东西都愿意网购,但小城市仍然有很多经营多年的杂货店。 这家店已经开了很多年,大家相处得不像是买卖双方,倒更像是邻里。 老板娘名叫艳红,年龄大了以后,人们便只叫她文老板娘了。 她的丈夫则从这家杂货店开起来之后,就被叫作文老板。 老板娘个子很高,皮肤很白,双目有神,气势慑人,长得有点儿像个超模。 文老板也不算矮,但在老板娘面前要矮半头。他总是笑眯眯的,他一笑,脸上便会出现两个小酒窝。 老板娘年轻时并不算个美人,毕竟当时的审美观点跟现在不一样,不过她的做派却很新潮。 她们那时候读书晚,读高中时已有二十来岁,新潮的老板娘便和班里的学霸谈起了恋爱。 谈恋爱这事儿不算很出格,但出格的是老板娘怀孕了。 老板娘有个暴脾气的老爹。据说当年,她爹就像拖死狗一样,拖着老板娘去找学霸兴师问罪。老板娘家条件很不错,新盖了大瓦房,有明亮的玻璃窗,但学霸家却只有两间快倒了的泥坯房。她爹把学霸一顿暴打,然后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学霸鼻青脸肿,不敢搭话。老板娘却说,他们不结婚。 那一年正是高中毕业,学霸考上了大学,前途不可限量。 老爹原本想着,虽然这个年轻人实在可恨,但如果两人能结婚,倒也不算太坏。然而最坏的结果就落在了他们家的头上。 老板娘做了流产手术,在乡间坏了名声,家里老爹老妈整日给她白眼,决定尽早把她嫁出去。但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本地人总是不太好找,于是老爹老妈便寻思找一个外乡人。就这样,他们找到了文老板。 文老板那时候是个货郎,骑着一辆三轮车,拖着一个小货斗,走街串巷。他年纪轻又勤勉,天生一张笑脸,对谁都很和善,是个很好的对象。 老爹认为,这还有什么可挑剔的?至于老板娘,她当然是没有发言资格了。 媒人带着文老板上门,两人见过一面,家长就拍板说订婚吧。老爹怕文老板家知道老板娘的黑历史,只求快快结婚,送走老板娘这个烫手山芋。然而,老板娘却私下里找了机会见文老板,把自己的事情和盘托出,重点强调了自己坏掉的名誉。 文老板很吃惊,但很同情她,仍然愿意跟她结婚。 老爹虽然一心想找外乡人,避免对方知道老板娘的过往,可外乡人也长着嘴巴,到了谈婚论嫁之际,难免也要打听对方的人品。拖到订了婚,事情落定一大半,文老板的家长才终于得知了旧闻。 当年,据说闹得很不好看。一方家长大骂对方骗婚,另一方却死活不肯退婚。两方僵持不下。然而,当事人文老板却说愿意跟老板娘结婚。 在当年那个情况下,要说爱情实在是没影子的事情,只是文老板太同情她了。毕竟对于老板娘来说,如果再经历一次这样的事情,她的人生会变得更加艰难。 文老板和老板娘结婚,两家的父母都不怎么满意,开始时关系很疏远,除了过年,平常文家都不欢迎老板娘家的人登门。 于是,他们两个人只有互相扶持着生活。 不过,日子久了,木已成舟,这舟一路航行,风平浪静,文老板家只好接受了这个事实,逢年过节两家人也有来有往。 然而,他们结婚好几年,都没有孩子。文老板的妈妈当着全家人说这必定是因为她以前生活不检点的缘故,还要求文老板跟老板娘离婚。 那时候离婚还是件不体面的事。文老板没有答应,两夫妻一起去医院检查,结果却说是文老板无法生育。 老板娘当年才二十五六岁。文老板说,他不能拖累她一辈子,不能让她没有自己的孩子。这时候,他却愿意跟老板娘离婚了。老板娘没有离婚。两个人开起了一家杂货店,养了一只小奶狗。 这店,一开就是十几年。小奶狗渐渐长成一条大狗,渐渐不再四处跑,只趴在店门口晒太阳。文老板和老板娘经营这家店,大家渐渐忘记了他们的名字,把他们当成这小城生活的一部分。 有一天,那个传说中去读了大学,出国留学,拿了美国绿卡,和外国人结了婚的学霸忽然回来。 他回来当然不是为了老板娘。他的母亲过世了,他回老家修坟,顺便来见了老板娘。我们施工队来到这个小城时,正是这个故事进展到最高潮的时候。 据说,学霸现在很了不起,在国外的大学当教授,有一个混血的儿子,据说学霸跟前妻离了婚,据说学霸很念旧情,据说学霸对老板娘很愧疚。 流言乘风而起,只等尘埃落定。 结果该是什么样? 如果这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那么他们该一起走。文老板娶老板娘之恩,在老板娘不离婚陪伴着的这二十来年也该清算干净。无缘的恋人,或许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完成很多年前没有实现的诺言。 如果这是一个悔不当初的故事,那么他该行囊满满,却内心空空。他要么已经遭受了命运的报应,要么即将尝到命运的恶果,他将痛哭流涕,在很多年后意识到自己错失了最爱的人,然后痛苦地度过下半生。 然而最后,老板娘哪里也没去,她仍然在柜台后面卖瓜子、花生和廉价的小饼干。那些痛斥“渣男”的剧情并没有上演。那个学霸恋人的归来,就像一阵风吹起小城的落叶,落叶纷纷细说起了他的陈年旧事,但风很快就停了…… 很久之后的一个下午,我去杂货店买烟。大黄狗卧在门口。文老板正和一个中年男人说话。文老板依旧是那副模样,而那男人看起来颇有气质,文质彬彬,不像是小城的人。老板娘在柜台后面把烟递给我。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那个男人是谁。 多少平淡的生活,背后曾经风云涌动;多少痛苦挣扎,最后掩埋于时光长河;多少恩怨纠葛,只有他们三个人面对面,除了谈谈天气和食物,再也无话可说。 往事的大门一关,眼前的一切都乏善可陈,这就是平凡的生活。 20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青春迷惘 继科学家、大老板、大明星之后,网文写手、网络主播之类的自由职业,成为很多人愿意从事的职业。 遇到小田之前,我只当这是夸张的玩笑话。 小田是老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小很多,我们一点儿也不熟。一天,老邻居忽然把他领过来,拜托我来教导教导他。 小田是一个初中生,还在上学,我又不是学霸,有什么可教导他的呢? 老邻居说,小田不想上学了,想做个网络主播。老邻居自己揣摩着,觉得跟我干的这行差不多,于是让我给他上课,叫他别异想天开,回去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才是正路。 我尴尬地跟老邻居解释说,这两行天差地别,完全不是一回事。但老邻居说,就算不是一回事儿,也差不多,就算差得远,你们年轻人也能沟通沟通。 其实我挺不愿意接这种活儿,毕竟我和现在很多年轻人的隔阂深如马里亚纳海沟。但看着满脸愁苦的老邻居,和他身后满脸木然的长痘少年,我不由自主地说:“那我跟他聊聊吧。” 老邻居一走,小田就像卸下了重担,全身都放松了下来。他们这对年龄差距颇大的父子,虽然在对小田未来人生的判断上分歧大得无法调和,但他们谁都认为我肯定站在他们自己那一边。 读初中的小田目前成绩尚可,不过,他念的只是很普通的中学。不说在全国范围内,就算是放进全市的莘莘学子之中,他也冒不出头。 反正他也不能当顶尖学霸,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也没有太大意义。而且现在失业率这么高,没准等到他毕业的时候根本找不到工作,到最后只能跟他爸一样,在小县城守着一个修车店过一辈子。 小田是这样认为的。 他说,与其这样下去,倒不如好好规划一下未来,早早抓住机会,占领一片蓝海。 现在的年轻人和我们当年真是不一样,他们说起话来一套又一套,个个都好像拥有非凡的智慧。他不仅有理论依据,还有案例支撑。他谈起他知道的那些人。 当年那个读研和出国留学的学霸,现在考了公务员,跟那个三本毕业的老同学成了同事。 隔壁小区的某某,当年顺利考上大学,现在三十来岁待业在家,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 当年那个高中毕业就步入社会的某某,现在拥有了市里最大的ktv。 那个正在读高中的某某某,现在做游戏直播,已经月入好几万。 再看看那些第一批开淘宝店的人,第一批做公众号的人,第一批挖到比特币的人…… “再说说你……” 我没想到我也会在这一刻成为典型案例。 小田说得唾沫横飞,只为证明一个道理——以前的人眼界太狭窄,只懂得按部就班的那一套,所以全都错过先机,成了被时代落下的那一代。 我婉转地劝他:“你要是觉得读书不能出头,学点儿技能也可以啊,可以当个技术型人才。” “那有什么前景?科技发展这么快,人工智能很快就会取代这些技术人员。” 我接着问他:“那你现在想去干什么?” “先试试当主播。” “你有什么才能?擅长打游戏,还是会讲笑话?” 小田摇摇头,说:“我都不会,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能想到一个好点子,再下一番功夫,肯定就能走红的。” 这我就明白了,如此聪明、有理有据的小田为何向往网文作家、短视频up主(视频上传者)、边玩边赚钱的游戏主播等职业。小田看不上自己家修车赚钱这门生意,但也并非真的对自己的人生或者未来有什么异想天开的规划和梦想,说到底,他只是想寻找一条人生的捷径。 我当然开导不了小田。小田在我家吃完中午饭,就回去了。其间,他不断请求我在朋友圈转发他的直播,并且让我呼吁我认识的其他作者也给他转发。我都拒绝了。 我真心祝他幸运和成功,尽管我知道这不可能。 时隔半年之后,小田终于闯了祸。 我们再见面时,他低着头,满脸惶然。 他那么聪明,他说的话那么有道理,可他做的事情,却显得他那么无知,他竟然那么轻易就踏进了陷阱,让人觉得可笑。 他的直播始终没什么粉丝,于是积极地在网上加了各种交流群寻求经验。 他被一个所谓的网红直播公司相中,对方说只要签了他们公司,就可以给他做培训,帮他做运营,给他的直播间引流…… 他可能看遍了网上所有的网红直播视频,却没看过网上一搜一大把的防骗指南。他偷拿了家里的银行卡,一次又一次地给所谓的直播公司打钱,最后还直奔上海想去公司做形象改造。然而,这其实是个皮包公司,地址是假的,联系人是假的,只有小田被骗走的钱是真的。 小田最后报了警,老邻居千里迢迢去把这个几乎吓傻了的儿子领回家。 以前我们犹如井底之蛙,对世界的认知很少,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但现在的我们看到了辽阔的大海、浩瀚的星空,于是很容易自以为是,心荡神摇,其实我们连自己都还没看清。 我们或许已经不是青少年,但面对这个世界时,我们仍然很年轻,很无知,很幼稚,很自以为是。 曾经,我们跟青春期的少年们一样,也都以为自己站在世界的中心,周围都是滔滔浪头,只有自己找准了正确的方向,掌握了唯一的真理。但其实我们只是在时代的洪流里打滚儿,被各种言论裹挟包围。 我们摇摆、浮沉,我们闯祸、犯错,但我们未必还有一个老父亲,可以把我们领回家。 所以,我们都得找到自己的锚,都要找到一点儿可以牢牢握住不放手的东西,让我们在摇摆不定的时候,不至于真的迷失方向。 或者是梦想。 或者是家人。 或者是我们矢志不渝的信仰。 21你,谈论过梦想吗 每当有人想要让我谈谈梦想,谈谈怎么成为一个网文作者的时候,我除了会说说我自己的故事,其实还会说说一个女同学的故事。 姑且就叫她美姜吧。 美姜是那种普通到原本不会被大家记住名字的女同学,但忽然有一天,她的名字就传遍了整层楼。 那是大家愚蠢又无聊,无心上学的年龄,人人都热衷于传播八卦。平平无奇的美姜,有一天在和同桌聊天时,忽然说起了自己的梦想和对未来人生的构想。她说,自己将来要去上海读大学,要去国外留学,要当翻译家,最后还要用自己的稿酬买一套上海的大房子。 她详细地描述了自己的房子是什么样子的,屋里摆着什么家具,挂着什么窗帘,大概就像我们在电视剧里所看到的民国风小洋房。 她又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事业,自己未来的交际圈中个个都是文化名人,然后她会和她未来的老公,在这些人的聚会上一见钟情。 她对于未来的老公,当然也不能不做一番想象,“长得高,长得帅,又有钱,对她言听计从”自然是必备条件,她婆婆还得对她又爱又怕。 大约是当时聊得兴起,围观的人不在少数,于是“美姜的梦想”很快便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传播了出去。 虽然在那个年代,大家对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距还没有这么深刻的认识,也不知道未来的世界发展变化得有多快,但听完美姜的“豪言壮语”,大家都觉得她既狂妄自大又优越感爆棚。 据说美姜这个人,原本在他们班里人缘就不怎么好。她不美丽却很高傲,说话还有点儿刻薄,家庭条件也一般,唯一的长处就是成绩不错,但也并非数一数二。而她所谓的未来,一方面过于不切实际,另一方面则显现出功利的一面,于是大家就有了足够多诋毁和嘲笑她的理由。 一开始,这种嘲笑的话只是背地里小范围地传播,后来就渐渐演化成半公开的。到最后,与她同一层楼、同一届的学生,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女同学。 那一届高考结束后,大家一起吃散伙饭,居然又有人提起美姜:“不知道她考得怎么样,不是说要读上海的大学吗?” 很快就有人回答。 八卦的人和爱看别人被打脸的人,总是有很多。 “我听说她考得不行,差点儿没上二本线,报上海的大学肯定没戏啊。” “我一朋友是他们班的,说她报的是省内的一所师范吧,报的好像是英语专业……” 这些人自己要报考什么学校,读哪个专业,都没怎么想清楚,倒是把美姜的梦想记得很清楚,操心着美姜要去哪里读书。 一看到美姜没能如愿读上海的大学,很多人就得意起来,像是看到小说里那些大放厥词的配角终于被打脸一样,大家内心涌起惬意的感觉。其实他们并不是有多么大的恶意,只是那种小小的阴暗心理在作祟。 确认了美姜梦想的第一步已经踏空,大家就把这话题放到一边了。只是在以后的同学聚会时,仍有人偶尔会提及美姜,将其当作酒足饭饱后的谈资。 据说,美姜毕业后去了上海很有名的外企工作,人也会打扮了,显得漂亮了很多。大家一开始听着有点儿不高兴,觉得自己被反手打了脸,但一听说美姜做的是行政文员之后,又开心起来。 后来,大家又听说美姜工作几年,攒了些钱,去了国外留学——没去她高中时候说的英国,而是去了美国。这个时候,有的人开始说,她还挺厉害的,有点儿本事;有的人说,那有什么了不起,很多国外的学校只要给钱,留学机构就能把人弄过去。 再后来,美姜真的开始从事翻译工作了,虽然并非如她所想的把国外作品翻译成中文,而是把中文作品翻译成英文,但已经有她翻译的书出版了,书上印着她的名字。她当然还称不上翻译家,她所说的名流交际圈、上海小洋房、言听计从的完美老公当然也还很遥远。但是,当年很多嘲笑她的同学,却已经不再说话了。渐渐地,大家聚会时也不再谈论美姜了。 把这个故事转述给我的人,就是曾经嘲笑过美姜的人——美姜的同桌。那个人后来成了一个网文作家。她跟我说,她看着美姜从一个被嘲笑的对象变成一个被羡慕的对象。 虽然美姜仍旧不算很成功,也没有完全实现自己当年的梦想,但美姜确实一直心怀希望,也有无数种可能。她也想要这种希望和可能。于是,她开始写网文小说。 当她写出一点儿成绩之后,她给美姜的qq留了言,表达了她的歉意和她的感谢。 她没想到,过了两天,美姜就回复了她。美姜说,其实她知道大家都在嘲笑她,都在等着看她过得怎么样,正是因为这样,她从来不会忘记自己的梦想。而且,大家嘲笑她,她也不冤枉,她那时候说的话,实在太可笑了。 梦想或许过于虚幻,或许偶尔有点儿可笑,或许永远不可能实现,但有时候我们缺少的恰恰就是梦想。 梦想真的是个好东西,我们永远不要忘记它。 22我们终要学会一个人做选择 大雄决定和他的前女友小水结婚的时候,给我们几个老朋友发来了信息。 他和小水已经分手好几年了,忽然又有了结婚的决定。我问他,他家里人这回同意了没有。大雄隔了好一会儿,才回复说:“他们不同意,但要结婚的人是我。” 我有点儿感慨。认识大雄这么多年,他终于改变了。 朋友圈子里,大雄从小到大都是最乖、最懂事的那一个。他家境好,父母与其他长辈大都是小有名望的人,他又是独生子,难免备受保护。 小时候,他性格懦弱、容易动摇。他在学校挨过几次批评,也都是因为无法拒绝我们这些损友,被我们带着去做“坏事”。 成年之后,他便成了一个做任何事情都想得到他人的参考意见,权衡所有利弊得失的人。 他买东西要选最热销的产品,他要选最好的大学、最热门的专业,他毕业那一年找工作,也是综合考虑各种职业后才做出了决定。 这原本也不算很糟糕。只是,当他确实从听取长辈和他人的意见中找到了做事的捷径之后,他越发对自己的决定没有信心了。 他更愿意相信别人的经验之谈、别人的意见和指点,如果做某件事不能得到大部人的支持,他就宁可不去做这件事。 但人生中,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这样权衡利弊,计算得失,把前程后路都算得清清楚楚。 大雄第一次做出出人意料的选择,大概就是选择了这位前女友。按照大雄家一贯的处事方式,大雄的女友应该是精心挑选出来的,门当户对、性格讨喜的女孩子。然而,大雄偏偏一不小心认识了小水。 小水是大雄某一任相亲对象的朋友,她被相亲对象拉着来活跃气氛,没想到经过几次见面,大雄和那位相亲对象没有成,倒是和小水成了朋友。 一开始,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小水不是那种会让人一见钟情的女生。她长得不怎么美,还胖乎乎的。她有足够的自知之明,很愿意在朋友中当那个丑角,逗大家开心,像个大玩偶一样不会对男生产生吸引力,也不会让女生产生危机感。 在他们做朋友期间,大雄还交往了好几任女友,最终都草草分手。对那些女孩子来说,大雄像是一张没有吸引力但稳妥的安全牌,如果过了两三年她们想要结婚,大雄一定是最优的选择,但现在的女孩子大多数还是想先恋爱。 大雄很难过,也很迷茫,不知道这一回要去哪里听取意见。然后,他想到了小水。 然而,小水也给不出什么意见,只是默默陪着他,做好吃的给他吃。大雄也是在这个时候渐渐了解小水的。原来小水在她家附近的一家幼儿园工作,还做得一手好菜。小水是单亲家庭出身,她和弟弟跟着妈妈在农村长大。小水的弟弟是个学霸,老师们都说她弟弟肯定能上重点大学。小水曾经尝试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从不惧怕失败,也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她坚定地相信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样子——包括她自己。 无论家庭背景,还是性格习惯,小水都与大雄截然不同。但正是这种不同吸引着大雄。 他们开始交往的时候,大雄已经猜到家里人不会满意,所以两个人悄悄地谈恋爱。直到有一年大雄过生日,小水出现在大雄的公司门口给大雄送礼物,他们的恋情才曝光。 正如大雄所料,这个消息在大雄的亲友圈里引起一阵哗然。大家轮番和他聊天,轮番去考察小水。最终大家得出两个结论,“她个人条件不好,家庭负担又重,不适合做你的女朋友。”“你不过是一时之间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你以后一定会后悔。” 一开始,大雄对这样的论调还很抵触,等家族里同辈的堂兄表姐们都来现身说法时,大雄终于动摇了。他和小水分手的时候,大家都说:“你看,我早就说过你们不合适。” 大雄却无法说出“正是因为你们反复这样说,我们才分手的”这种话。 他其实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软弱了。如果自己的选择有足够多的人支持,即使选错了也不能全怪自己,而且还可以这样自我安慰:这么多人都选错,可见我错得理所应当。这样也不会有人嘲笑他,还会有很多人和他一起承担结果,但如果他一意孤行,那么所有的结果,就只能由他自己承担。 大雄说,他那时候还没有承担这一切的勇气。 那之后,大雄仍然会做出大家所期待的选择,过着那种看起来一帆风顺的生活。只是,他宁愿绕道多走一段路,也不肯从小水工作的那家幼儿园门前过。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幼儿园已经搬走,大雄也早就升职加薪,曾经相过亲的对象也终于到了要结婚的年纪,忽然又接二连三地联系大雄。 家人们齐心协力要给他选一个最好的女孩子,大雄却意兴阑珊。他说没忘记小水,也开始觉得没意思。 他再遇到小水时,她瘦了很多,大雄第一眼差点儿没有认出她,只是看到她嫣然一笑,才喊出她的名字来——小水。 其实小小一座城,朋友圈总有重叠,他多少也听过小水的消息。他知道她离开这座城,知道她的弟弟考上了很好的大学,知道她已经结了婚,又离了婚。 他们两个又可以坐下来聊天了。 那一年很奇怪:年初,大雄的大表姐执意闹离婚;年中,二堂兄被揭穿出轨;年尾,他就重新遇到了小水。 那一天,大雄忽然意识到寻求所有人的支持,听取大家的意见,期望得到最保险、最安全的人生,或许才是最不可靠、最荒诞的想法。 我们总会遇到一些问题,无法借鉴大家的经验,无法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法。 我们终究要学会自己一个人做选择。 但也正是这些选择,让我们成为我们自己。 23假如明天不如预期 飞雪是从大二开始写小说的,那还是网文野蛮生长的时期,各家网站各自为营,大把的作者纯粹是出于爱好,但飞雪已经开始赚钱了。 那时候,她的作品上了热门推荐,她很珍惜这次机会,于是熬夜码字,只睡两个小时就爬起来,去上第一堂课。 就是在那个早上,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鼻梁上长了一块红斑,横跨鼻梁,均匀蔓延到眼底。同宿舍的女生还跟她开玩笑,说她这个是最时髦的“晒伤妆”。 飞雪没有把这块红斑当一回事,以为只是很寻常的过敏。红斑后来也自己消退了。但是不久之后,她的脚踝上也长出了红斑,接着是手臂。 那时候,飞雪心里已经隐隐有点儿害怕了,但又抱着一种“一定是自己杞人忧天”的心理,迟迟没有去医院。 飞雪在评论区跟读者交流,提起自己最近很容易疲劳,动不动就发烧,连键盘都快敲不动了。她之前就提过自己皮肤过敏的事,还自我嘲讽说差点儿毁容。 隔了几天,飞雪再看评论,有读者针对她说的内容回复她,让她快点儿去医院看看。那个读者说自己有个朋友曾有相似的症状,一直没放在心上,后来病情恶化,直接住进了icu。 飞雪心里一惊,感觉像是被人戳破了一个巨大的谎言。等到周末回家,飞雪犹豫了一会儿,也没有跟自己的爸爸妈妈说,就悄悄去了医院。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去医院就像是做贼,仿佛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又仿佛自己悄无声息地去,就不会惊动什么可怕的恶魔。 但没有用。飞雪挂的是皮肤科,医生面诊之后,就让她去验血了。之后,她的意识就模糊了,医生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她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她的手忍不住在发抖。 她得的是红斑狼疮,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多发于女性,不可治愈,有潜在遗传风险,需要终身服药,发病原因有很多,但没有人能确定到底是哪一个。 确诊之后,飞雪开始接受治疗,但心里其实一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她心里反复想的是:为什么会是我得这种病?如果我之前多多注意,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这结果? 这样的念头和疾病一样让人痛苦。 人得了红斑狼疮这个病,不能劳累,不能生气,不能对自己有丝毫的疏忽,要忌口,要每个月定期去体检,要始终记得小心照顾自己。原本飞雪开始治疗时,病情还不算太严重,确诊之后,飞雪病情反而开始出现反复。 那几年,飞雪住过好几次院,其中有一次是因为飞雪和朋友们出去吃了火锅。飞雪没有告诉朋友们自己生病的事情,一群人出去吃饭,就去了之前他们聚会常去的饭店。飞雪也没有说不好。 飞雪说,那时候她既不甘心,也抱有侥幸心理。确诊了那么久,她始终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尤其是在面对以前一起疯玩的朋友们时,她竟然觉得自卑。 她不想跟别人说自己是个病人,不能吃这、不能吃那;她不想让别人总是照顾她、迁就她;她不想要别人对自己的同情和可怜;她不想在别人的目光里,看到他们因为自己的不幸运而产生的幸福感。 但这一顿火锅,真的让飞雪吃足了苦头。 她又住进了医院。这一次是角膜发炎,而且激素导致股骨头出现了问题,为此她坐了两个月轮椅。不过经过这一次,飞雪总算真的知道怕了,也总算是“认命”了。 万万没想到,飞雪在认命之后,认识了后来的男朋友。 那时候她坐着轮椅去医院复查,妈妈去拿药了,她就自己操控着轮椅去买水喝。医院本来就有饮料自动售卖机,但偏偏那一次矿泉水被摆在最上面的一排,飞雪够不着。这时,有个人问她:“你是不是要买矿泉水?”那个人后来就成了飞雪的男友。 飞雪的男友是来医院探病的,他的朋友因为车祸撞伤了腿,他下班后来照顾朋友。 这次在医院偶遇之后,没过多久,两人居然在小区附近的公园又见面了。 飞雪虽然不能晒太阳,但她仍然不愿意闷在家里,于是常常去公园。 幸好现在飞雪每天作息很规律,早睡早起。一天早上,阳光很温和,妈妈把飞雪包得严严实实,推着她去附近的公园。安顿好飞雪后,妈妈就去买菜了。 每天早上,飞雪的男友都会来这个公园跑步。 其实,飞雪的男友也住这附近,但两人能再次相遇也算够有缘分的,尤其是在飞雪被妈妈包得像个神秘怪人的情况下,对方竟然能认出她。 他一开始误以为飞雪是残疾人,特别照顾飞雪。他看到飞雪自己摇着轮椅却不小心卡在石凳旁边,便过去帮忙,然后又推着飞雪去飞雪想去的地方。之后,他每回路过,都会问飞雪要不要帮忙。 飞雪没解释,毕竟要跟刚刚认识的人说自己的病,是一件有点儿尴尬,也有点儿自作多情的事情。 后来,飞雪用起了拐杖,两个人再次在公园见面。他显然吓了一跳。飞雪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她一向讨厌被人可怜和照顾,但这个恶作剧,让她觉得有意思。 飞雪的男友正式约飞雪出去的时候,飞雪才跟他说明自己的病情。两个人犹豫纠结了很久,才正式在一起。 后来,飞雪开始更新小说了,不过她更新得极慢。 她和男友一直谈恋爱,迟迟没有结婚——说到底,男友的爸爸妈妈对飞雪的状况有点儿介意。 不过,飞雪已经不那么放在心上了。她现在过得还算幸福,但并不认为幸福是理所当然和永恒不变的。没有谁和谁能永远在一起,请感谢曾经同路的缘分! 曾经,她熬不下去时,想一死了之;后来又想,人生已经这样糟糕了,还能再坏到哪里去?万一有好的事情发生,自己却错过,那多可惜! 以前她总想自己骗自己,现在却越来越懂得面对现实。 飞雪说,从生病开始,她总觉得自己所有未实现的梦想,都成了泡影。 其实,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每个人都还有明天,只是这明天或许与我们预想的不同。 可世上又有谁能拥有一个与自己预想中完全一样的明天? 24可爱不可说 有一阵子,我的朋友迷上了做手工皮具,我也因此认识了波哥。 波哥开着一家手工皮具店,店面不大却很雅致,位于一座古镇长街的尽头。原本旅游区生意就不错,波哥的网店更是小有名气,波哥也算是个有钱的老板。 有一回,朋友和我一起出去旅行,到波哥所在的那座小城,不仅见到了传说中的波哥,还见到了他美丽的妻子。 波哥很热情,说要请我们吃饭。 临出门时,不知道什么缘故,他的妻子还责备了他几句,才让他离开。 吃饭吃到热闹的时候,朋友讲起玩笑话,说波哥有两个本事无人能及,一个是坐着不动专心雕花的本事,一个就是追到他老婆的本事。 大家起哄,请波哥教教我们这本事。于是,波哥说起了从前的事情。 十多年前的波哥,还是个一无所有的小青年。他家境一般,学历普通,头脑不算很聪明,也不太开朗,有关他的一切看起来都很普通。 在他工作的第一家公司,他就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叶子。不用想也知道,他的妻子当然是公司的“女神”,人人都喜欢她也不足为奇,而波哥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个。 那会儿,公司的男同事轮流给“女神”叶子买早餐、买零食、买花,找各种理由给她送礼物,约她吃饭、看电影,旁敲侧击问她喜欢什么。 当时,波哥的工位在叶子旁边。尽管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波哥一无所有,而且那时候他已经迷上了做皮具,开销很大。波哥只好像个炮灰一样,给叶子打打杂,倒倒垃圾,说一些会让人发笑的过度关心的话。 叶子当了这么多年的女神,当然不会轻易就被这些小手段打动。 一切都如清风拂松冈,明月照大江。 日子久了,男同事们就纷纷没了心思,少数几个还没有死心的,也渐渐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说到底,现如今谈恋爱,早就不是非谁不可的年代了。叶子个性爽朗,还开玩笑说:“哎呀!大家变心太快了。” 只有波哥,那时候什么都没说,仍然一如既往。等到波哥终于可以做出自己觉得拿得出手的皮具时,他就把一件皮具当礼物送给了叶子。 那是个小小的钥匙包,打磨得很软很薄,除了角落里一片小小的叶子,再也没有其他纹饰。 叶子看着那个钥匙包,知道波哥真的在上面花了很多心思,与别人那种心血来潮或许有点儿不同。于是叶子坦诚相告,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管你做什么,我们应该都不太可能。我之前跟大家说的话,也是开玩笑的。我不喜欢的人,追我再久,我也不会喜欢的。” 波哥点头,说:“好,我知道了。” 但叶子还是收下了钥匙包,她给了钱,说算是她买下来的。 那之后没多久,波哥就换了一份工作,他打算花更多心思在做皮具上。听老同事们传言,叶子之后交了一个男友,很理想的“高富帅”,跟叶子十分般配。 他们之间会再有交集,完全出乎波哥的预料。 那些日子,波哥时不时会想起叶子,在有别的女孩子对波哥示好的时候,波哥也始终觉得自己还没有把叶子放下。 忽然有一天,叶子主动联系了他。 叶子说她的闺蜜很喜欢那个钥匙包,她想跟波哥定做一个,送给闺蜜当生日礼物。波哥应叶子的要求做好了钥匙包,两个人约了个地方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叶子说请他吃饭,等菜的时候,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说起了以前同事的旧闻,也说起了各自的近况。 吃过饭,两个人就各自散了。这之后,两个人其实也没有太多的联系,偶尔朋友圈点赞,或者有什么觉得对方能帮上忙的,就问问对方看能不能搭把手。 时间过得飞快,两个人忽然就成了七八年的老朋友。波哥还是老样子,一心一意做皮具。叶子却先后交过好几任男友,总是分分合合。 叶子不开心的时候会问波哥:“你还喜不喜欢我?要是和我交往的人是你,你一定不会让我难过,对不对?” 波哥通常都不会回答这些问题,只是问她在哪里,要不要他去接她回家。 他知道,第二天叶子就会后悔问这些问题。她要么拼命道歉,要么就很长时间不再联系波哥。 有一天晚上,叶子又喝醉了,给他打电话。他送叶子回家,叶子家里的灯开着。一个男人打开门,皱着眉头瞪他。叶子抬起头,看到那男人,扑到对方怀里,哇哇大哭。男人扶着叶子,问:“你是谁?” 波哥说:“出租车司机。” 这样真的很不好。波哥也很清楚这一点。但人毕竟是软弱又自私的动物,总会摇摆不定,总会承受已知的伤害。不管是波哥也好,还是叶子也好,都是如此。 其实波哥看不出来吗?叶子嘴巴上说着只把波哥当朋友,却忍不住偷偷留意他是不是还在爱她。 其实叶子不明白吗?她交过那么多男友,每一个都是她“会喜欢的”类型,可是最后她哭泣的时候寻找的那个人,却是她认为自己一定不会喜欢的那一个。 波哥离开那座城市,到小镇开店的第二年,叶子发信息问他,她可不可以来找他。 然后,叶子成了小店的老板娘。这大概确实不算一个畅快淋漓的故事。 我们很愿意评论别人爱情的好与坏、对与错。我们很喜欢听人说如何判定此时此刻这个人是否值得去爱。 但如果把上述句子里的“爱情”两个字换成别的词,比如梦想、信仰等,我们是否还能轻易地做评论,轻易地把判定的权利交给他人? 说到底,如果梦想、信仰、爱情这些东西都能简单说清楚,大概就失去它们独特的意义了吧。 25人生偶尔也要回头看 很早之前,我在网上学画漫画,认识了小路。 我们时常聊天。小路家庭条件不错。他的爸爸是水电工,常年跟着包工头在外地跑。他的妈妈和奶奶在家守着一个小铺面卖早餐。那个时候的平凡市井人家,全部的心力都用来赚钱养家糊口,没有人去买一堆育儿指南,或者天天上网咨询自己的儿子为什么不爱跟家长交流。 童年时期的小路常有一种被忽视的感觉。他常常看着隔壁家的小孩。隔壁家也开早餐店。小路家卖米粉、面条,隔壁家卖包子、花卷。但隔壁家的日子却过得自在得多。 他们家卖完早餐,就差不多歇着了。大人们聊聊天、打打牌,顺便看店,卖掉早上剩下来的存货。 小孩子不管是在玩还是在看电视,大人们都不生气,还时不时打发自家小孩去对面小卖部买烟,顺便给小孩子几块钱买零食。 要是兴起,附近城镇有什么热闹看,他们就开着小小的二手车,一家三口大晚上去看烟火,白天去看热闹——至于早餐店,关门就好了。 小路看着隔壁家,羡慕得不得了。再看看自己家,爸爸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风尘仆仆地赶回家一趟,妈妈只懂得问自己作业做完没,考试考了多少分。他家的那家店铺分明叫早餐店,却从早忙到晚,三餐都开门迎客。 那时候的小路,很想跟邻居小孩换一换。他不敢跟妈妈发脾气、跟奶奶闹别扭。他也想去看烟花、看热闹,他也想拿着钱去随便买零食,他也想过不用天天被追着问成绩、问作业,看起来那么快乐自由的生活。 那时候小路的心里还只有些羡慕,然而到了初中,小路却开始有了愤怒。 小路一直喜欢写写画画,初中的美术老师很喜欢小路,跟他说,他可以试着学画画。小路动了心思。他回家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一开始没作声,后来说要去问问美术老师。 妈妈真的去问了。小路满心欢喜。一开始妈妈听美术老师说小路画画还算有点儿天分时还在点头,但一听说学画画所需的费用之后,就开始摇头了。 “我们家里哪有这么多闲钱啊。”妈妈操着一口方言说,然后又问老师,“小路是不是特别适合画画,以后一定能当画家?” 这种事,谁能保证?美术老师立刻含糊其词起来。 小路不怪美术老师,却恨起妈妈来。他说,他妈妈扼杀了自己的梦想,毁掉了自己的未来。小时候对邻居的羡慕又浮现出来,现在的愤怒和憎恶撞击着小路的心,他觉得太委屈了。 他那天跟妈妈回去,怎么想都过不去那道坎儿。于是,他决定离家出走。他漫无目的,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天渐渐黑了,他肚子也饿了。愤怒和委屈渐渐沉下去,小路掉头回家了。妈妈和奶奶忙了一天,甚至不知道他离开过。 那个时候,小路萌发了一个念头:等到他大学毕业,他就要把这些年的委屈都原原本本倾诉出来,让这群大人知道他们做家长有多么不合格,然后他就要离开这群让人失望的大人们。 有了这个念头之后,小路开始加倍用功,努力学习,毕竟他想潇潇洒洒地离开,理直气壮地控诉。 既沉闷又紧张的初高中生涯,一晃就过去了。高考结束,学生离校前,学校要把宿舍清空。原本依照小路的意思,那些东西都又旧又破,统统扔掉就好,妈妈却不同意。妈妈亲自跑到学校来,要帮小路把行李拖回家。 小路觉得这样做太小家子气,气得要命,跟妈妈大吵了一架。然后,他自己拖着行李箱往前走,根本不打算管自己妈妈了。 没多久,下起了小雨,天色暗下来,小路越走越生气,却也越走越觉得心虚。他回头,看到妈妈拖着沉沉的书本、被褥和其他杂物在艰难地前行。细雨落在她头发上,满头的头发看起来像是覆盖了一层白霜。 小路忍了又忍,还是跟着妈妈一起拖回了那些小路觉得根本没有必要留下的“垃圾”。那时候的小路有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想着:算了,体谅他们吧,谁叫我摊上的是他们这样的家长呢。 大学毕业那一年,小路在大城市找到了工作,并且向家人们宣告自己将要留在那座城市发展。那一年,爸爸妈妈一起来到这座城市,带着小路看房子。 小路万万没想到,自己家里节俭穷酸了那么多年,竟攒下了一笔钱,能给自己在落脚的城市买房子。对于小路来说,这笔钱几乎是巨款。 他本该有“骨气”一点儿,应该想想自己从小到大那些年攒起来的委屈和愤怒,应该实现自己年少轻狂时许下的愿望,他要离开,要控诉,要数落这群家长从没有半分为自己着想。 然而,他没有。 小路在毕业那一年就拥有了自己的房子。他的同事和老同学们都在抱怨租房太麻烦,房价又涨得飞快,买房一年比一年困难。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幸福。 原来经过社会的磨难,尝试过自己谋生,小路才知道那些年父母打拼的艰难,才知道童年时候的委屈,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 那时候的家长们,他们做得足够好了吗?不够好。但他们已经竭尽全力。他们未必真的想忽视小孩子们的委屈,但有些委屈,他们也是没有办法。 我们常常说,人要往前走,要放下不可改变的过去。 但如果不回顾过去,我们不会知道我们身后有人为我们遮挡风雨,不会知道有人为我们背起压顶的石头,不会知道在那个下雨的下午,天色越来越暗,雨越来越大,其他人都已经离开,还有个瘦弱的身影拖着沉沉的行李。 我们不会知道,我们曾拥有过多少东西,误解过多少人,我们曾经多么自以为是,多么以自我为中心。 当年小路所羡慕的隔壁邻居家,想开店就开店,想带着孩子出去玩就出去玩,现在还是守着那家早餐店,他们的日子仍然过得很悠闲,和周围的邻居打打牌,摇着扇子,一直打到天黑了,才各自散去。 现如今,想让小路跟他们交换,小路也不肯换。 26为热爱的事情不遗余力,你试过吗 一个人拖着行李去参加义齿培训的那一年,我二十二岁。 时值五月,我搬进在北京的第一个住所。那是一间八人宿舍,看起来人挺多、挺热闹,却都很孤独。当时的我,还没敢奢望有一天可以写一本书,只是想“先独立”。 晚上九点,“深夜书摊”经常会在小区门口亮相。书摊老板还挺年轻的,看起来二十五六岁,单眼皮,戴着黑框眼镜,圆脸,身材敦实,个子不高,少言寡语。他不怎么招呼客人,只顾着低头看书。他有一个不怎么好看的大招牌,上头写着“正版图书,全部五折”。当时能做到这一点的,还只有五道口的地标书店——“豆瓣书店”,但五道口离我有点儿远,所以我渐渐成了“深夜书摊”的常客。 晚上九点,烧烤摊、凉皮摊、麻辣烫摊和书摊一起占据了小区门口的空地。一边划拳喝酒,一边静默翻书,这场景我时常觉得有点儿魔幻。 后来,我渐渐与老板熟了,也和他加了qq好友,时不时找他订一些书。 有一次,我去取订好的书,交了钱,忍不住问他:“你这么卖书,赚钱吗?” 他推了推眼镜,说:“我从没想着靠卖书赚多少钱,我就是喜欢书。” “那一辈子摆书摊吗?” “现在先摆书摊赚点儿小钱,攒够了钱开个书店,要是有了更多的钱,我就开一个私人图书馆,让人免费看书。” 我有点儿惊讶,我从没想过,一个每天会碰面的,永远低着头安安静静看书,外表朴素沉默的人,心里藏着这样美好的愿望。 “祝你早日梦想成真。”除了祝福,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听说很多书店倒闭,后来变成了连锁甜品店,倒是生意兴隆。对于开书店这事儿,我并不乐观。 黑糖是我第一个熟悉起来的同事,也是先我一步入行的“前辈”。她性格开朗,时常不顾形象,搞怪逗笑大家,人缘特别好。 她家庭负担很重,爸爸生病,家里欠了很多债。她几乎把所有工资都寄回家,自己只留下吃饭的钱。梦想对她来讲是奢侈的东西,生存才是摆在她面前最难的命题。 黑糖每天七点半下班,然后到隔壁广场的711便利店去兼职,赚点儿小钱。别的姑娘稍微赚点儿钱,就会给自己买点儿衣服、化妆品,黑糖永远穿着军绿色的工装长裤,两件纯色t恤轮流穿,素面朝天马尾辫,一双帆布鞋是从天桥上买的,二十五块钱。 唯一能让她眼睛发光的是写作。每天晚上兼职结束回到家已经十一点,黑糖就会坐在电脑前面开始写小说。 写小说还挺难的,人物、情节、文笔、结构……她不是科班出身,唯一的优势是看了很多小说,但她每天都坚持写大概2000字,无论到多晚。 再到后来,她辞掉了兼职的工作,每天下班回到住处就开始写小说——当时,她逐渐能够靠写作赚钱了。 写书这件事并不容易,尤其是网络小说写作门槛低,在海量的网站与写手中间,上架容易,获得高点击量难。 阿萌住我奶奶家隔壁,小时候我们关系还可以。后来阿萌早恋,学习成绩下滑得特别厉害,再后来她去了职高,我们渐渐联系就少了。但我知道她是有一个梦想的。 有一次,我们在楼下相遇,一起坐在树下聊天。 大约是春天,记忆里微风惬意,阳光暖人。 阿萌说:“以后,我想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师。” 在一众还没开窍的学生中间,阿萌总是穿得最好看、神情最恣意的那个。哪怕是学生服,她也能想办法穿出花样,内搭白衬衫、卡其色针织马甲,外面穿一件卡其色的长款工装棉服,白底拼色板鞋,学生服裤子下面会露一点点焦糖色长棉袜,一周五天,他都能搭配出来不一样的风格。 只是当时所有人都盯着考试成绩,没人觉得她与别人不同的审美能力是一种天分。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把学习成绩搞好才是最重要的。 五年后的一次机缘巧合,我去了一趟青岛,见到了当年的书摊老板,当时他已经开了一家文化空间复合独立书店。 书店分了三个区域,图书排放区、咖啡店、文化活动区。他还是习惯坐在书架中间低着头看书,还是戴着差不多的一副黑框眼镜,沉默不语。 我们在他的书店见面,他请我喝咖啡,简单的寒暄过后就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我们相视一笑。 “恭喜你,梦想成真。”我举杯敬他,心怀羡慕。 七年后,黑糖在大理买了一套房子,成了半个当地人。 七月,雨季来临,她带我去有名的菌汤火锅店吃饭。雨淅淅沥沥地落在屋顶上,我们坐在二层,凭栏听雨吃火锅,她给我讲和朋友开房车去泸沽湖看风景的故事。 多年不见,我们聊起近况。她家里的债已经还清,小有积蓄,刚够买房。如今,她定居大理,有几个知己好友,写了两本畅销书,目前正在筹备新书。 八年后,阿萌没能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却成了一个穿搭博主,在网络上有几十万粉丝。 每天早晨她上班之前,会把一身的衣服搭配好,然后让她老公帮忙拍照,用修图软件修好,上传到社区,再匆匆忙忙送儿子上学。 日常,她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业余,她实现了她的梦想——让更多的姑娘知道怎么发现自己的美,表现自己的美。 服装设计师也好,穿搭博主也罢,她说,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她一天也没放弃这件事儿。 我特别喜欢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小男孩,非常喜欢音乐,但音乐是有门槛的爱好,学习过程中需要很多钱,男孩家里很穷,根本负担不起。 他想了一个办法,用廉价的、随处可见的纸板,制作了一个纸钢琴,用笔画上了黑白琴键,在上面练习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无声的音符,一个一个铺就了他实现梦想的道路。 他学会了编曲,开始靠编曲赚钱;他买了第一架钢琴,开始崭露头角。他就是在第六十七届奥斯卡颁奖大会上,凭借动画片《狮子王》主题曲获得最佳音乐奖的汉斯·齐默尔。 从古至今,为了热爱的事情不遗余力的人,从来不曾少过。追梦的漫漫长路上,你会遇到无数艰难与诘问,但只要你愿意再多走一步,你就有可能达成所愿。 世界比你想的要大,未来比你想的要远。 27岁月太长,别轻易嗟叹 最开始全职写作的时候,周围的人其实都不知道我到底在干什么。后来我在网上稍微有点儿名气,也赚了些钱,大家还是认为我没在干什么正经事儿。等到最近几年网上开始曝光网文作者的收入时,左邻右舍、亲朋好友才真正意识到,我在这行当居然混得还不错。 常常有人在我面前感慨,说想不到还有这样的事情,又问我,有没有想过会有今天。 我想了想,要说有,也有;要说没有,也没有。 二十来岁的时候,我做过各种各样的梦,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灰心,对未来的人生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具体的规划。 那时候,我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不知道人生会有什么转折,我们会在某个瞬间以为我们掌握了自己的命运,然后在下一瞬间发现并非如此。 我做装潢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哥们儿——小陈。 小陈来自村里,他高中毕业后,跟着叔叔学做木工。休息的时候,大家抽烟聊天,他就在一旁听,不怎么插话,但做事情的时候,他却很勤快,从来不会不耐烦。背着他的时候,他叔叔就说,他是可惜了,读书时,他成绩一直很好,高考却考砸了。 “怎么没复读?”有人问。 “谁知道!他不肯嘛。”他叔叔说。 一起干活儿时间长了,我和小陈也就渐渐熟悉起来。 我又问他:“干吗不复读一年,读个大学多好。” 他笑得像个学生,说:“那会儿觉得念不念大学,都没什么意思。” 再过了好几年,他才说:“因为觉得复读很丢脸。” 当年,他成绩确实不错,模拟考试考过全校头几名,高考却莫名其妙地考到了二本线以下。这落差实在太大,他难以接受。 其实说完不复读之后,他就后悔了,跟着叔叔当学徒,他更后悔。但少年的心性大概就是这样,后悔也不回头。 小陈不抽烟,休息的时候,他就坐在桌子边喝点儿茶。主人家里有个读小学的小丫头。小丫头扎两个小辫子,好奇心相当强,我们干什么,她都跟着我们打转,盯着我们瞧。刨木头要看,打墨线要看,不仅要看,还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恨不能趴在木头上看。 我们这一大群男人里,小丫头最喜欢小陈。谁说小孩子天真?小孩子才最看脸。我们都五大三粗臭烘烘的,只有小陈勉强值得看两眼,而且小陈还很会哄小孩。他会把做木工的工具拿给小丫头玩,还会在小丫头的作业本上画简笔画。小花朵、小叶子、小动物,活灵活现。 他肯画着玩儿,还肯一笔一笔教小丫头,非常有耐心。我们这群被小丫头嫌弃的老爷们,一边抽烟,一边跟小陈他叔开玩笑:“你这侄子以后给你找个侄媳妇是不愁了。” 他叔却摇头:“那可不好说。” 不好说是因为小陈的家庭。 小陈人很不错,但家境不太好。他来自很普通的农村家庭,父母双方也打打零工,没有什么稳定的收入来源。他家里还有一个年长他五岁的姐姐。 姐姐智力发育迟缓,长到二十几岁还是孩子的心智。她能听懂别人的话,但不理解这些话的意思。她能乖乖的不闹事,但不是真的懂事,也不是真的理解这个世界。她讲话含含糊糊,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行为举止没什么分寸,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不是因为姐姐有智力障碍,父母也不会生他。 他父母对生儿子没有什么执念,家庭条件不好,多生一个孩子也难养。可随着女儿渐渐长大,两夫妻就发现了女儿智力有问题,只好再生一个。 妻子怀着小陈的时候,夫妻二人也有些担心——万一又是个傻子怎么办?幸好小陈越长大越显得聪明机灵,这下夫妻二人才松了一口气。 小陈跟姐姐感情很好。小时候,姐姐带着他玩,或者说把他当小猫小狗般的玩具,就喜欢抱着不撒手,挨了骂也要亲亲这个弟弟。等到小陈稍微大一点儿了,就轮到他带姐姐,所以他很会哄孩子。 如果姐姐没有智力问题,这大概会是很让人羡慕的一对姐弟。但按照他姐姐这种情况,他们感情越好,将来姐姐越是个包袱。因为感情越深,越不能放手不管。 “他还让他爸妈别给他姐找对象。他以后寄钱给家里养他姐。人是好人,有情义,可谁家肯让自己闺女这么过呢?” “那也不好说。” 我们嘴上这么敷衍,心里却也这样想,没有哪户人家肯让自己的闺女嫁这样的男人,而且年轻时候讲的话,总不能句句都当真。 后来,小陈学了两年木工,辗转学做家具了,再后来又进了一家挺大的家具厂。他脑子聪明又勤奋肯干,听他叔叔说那家具厂的老板很看好他,还想收他做女婿。 他叔叔很满意,说:“以前可惜他没去念大学。你看现在,满大街都是大学生,大学生也不好找工作呢。” 是啊,人生,可真是什么都不好说呢! 我本来以为小陈的故事就这样了,没想到后来又见到小陈。 小陈回来了。那一年,他姐长到了二十八岁,家里人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得给他姐找个人来结婚。这想法也不是头一天冒出来,姐姐长到差不多二十来岁,亲戚们就在七嘴八舌说这事儿。 不然怎么办?叫他爸妈养女儿一辈子?也不是不行。可他爸妈年纪大了,等到爸妈一走,他姐怎么办?岂不是拖累小陈? 他爸妈一贯不怎么理事,在这件事上,犹豫了七八年,等到小陈都到该找对象的年纪了,他爸妈才下了这个决心。 他们得狠下心做这个决定。不能拖到最后,把这个艰难的决定留给儿子。小陈当年年少说得出那样的话,当然是个好弟弟,可家里人也不能因着这句话,真让小陈负担姐姐一辈子。 家里人带姐姐相了几个对象,最后选定了一个邻村的老男人。老男人是个跛子,一脸凶相,早年结过婚,但妻子早早病死了,也没有留下孩子。 这老男人也是亲戚介绍的,亲戚拍着胸脯说,他有手艺会赚钱,又攒了这么些年钱,经济条件是没问题的。而且老男人看着挺凶的,但在村里口碑很好,绝不会有什么打人骂人的事情。再者,住得也近,都是乡里乡亲,要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大家难道会放着不管吗? 能养活姐姐,还不欺负人。这已经是家里人对姐姐的结婚对象唯一的要求了。 小陈那时候接到妈妈的电话,妈妈在那头说:“你姐姐这样,有人要她就不错了,还能指望什么呢?” 还能指望什么呢? 小陈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指望过——他指望姐姐能变正常。小陈开始赚钱的时候指望过——他指望自己能照顾姐姐。结果这些指望都是空想,是不能实现的愿望。姐姐不会变正常了。他也没有那么坚定和强大。 小陈想,这大概就是姐姐的命运吧。他回了一趟家,要先去看看那个将和姐姐结婚的男人。姐姐对结婚这件事当然是毫无概念的,只欢天喜地地迎他回来。 小陈跟着父母,拉着姐姐去那个男人家。说真的,那个男人不算太差。可姐姐很害怕那个男人,很害怕那个男人的家。 姐姐一刻也坐不住,团团打转,嘟嘟囔囔地说“是臭的”“要回去”,拉着小陈的手臂要走。小陈坐着不动,姐姐就更用力地拉他。 小陈知道这将是他人生翻转的关键一刻。 他坐着不动。他的父母开始呵斥姐姐。那个男人板着脸看向他们。 他说,那天,他坐在那里,感觉像是一个浮在半空看着这一切的旁观者。 时间过得很慢,像人的一生那么长。 他听到自己用理性的声音说,姐姐跟这个男人结婚,不会过得很好,但也不会过得太坏。他没有必要做多余的事情。他不可能真的背负着姐姐过这一生。 于是,他甩开了姐姐的手。姐姐目光呆滞地看了他一会儿,哇的一下哭了。 其实以姐姐的智力,她未必真的有什么伤心失望,或者感觉被抛弃。小陈却在那时候,听到了自己心里有根弦崩断的声音。 那天,他带着姐姐离开了。那天他意识到,这不是姐姐的命运,这是他的命运。后来那几年,我蹲在家里码字,他就在乡下做家具。家里人瞒着他,把姐姐嫁了。 有时候,我们在街上相遇,就点点头,或者聊两句,心想:人生就这样了吧。但一转身又想:不甘心啊,不服气啊,人生不该就这样吧。 再后来,互联网发展迅猛,自媒体火起来,营销手段层出不穷,我码着字,忽然也取得了点儿成绩,小陈在淘宝上开了一家做定制家具的店,也成了半个网红品牌。 再后来,大龄单身青年小陈交了个比他小七八岁的女朋友。 当年,我们做工遇到的小丫头已经长大,居然还记得那个耐心教她画简笔画的哥哥,她在网上看到了小陈的家具店,知道了小陈的故事,爱上了小陈。 那一年,我们和小陈的叔叔看着小陈带着小丫头一笔一笔地画,他叔叔说:“那可不好说。” 果然,人生中什么都不好说。 命运无常,我们的梦总是做得太多,但又经常灰心丧气,失望和希望像潮水一样轮番上场。 但这或许就是命运,只要你肯努力,它永远可以改变。我们永远有机会说,今天还不是终点,未来还没来。 28那个在经济寒冬里失业的中年人 2019年,某个商业大佬说,去年是这十年最坏的一年,但又是接下来的十年里最好的一年。我对这事儿原本没有什么敏感性,直到朋友圈里出现了第一个失业的人。 阿丹工作多年,渐渐年长,不再跟得上现在的市场,掌握的技术又单一,这一年他的业务再难有进一步提升,传说中的业务调整就落到了他头上。 在经济寒冬来临后的第一个低潮期,阿丹就被裁员了。他尝试找新的工作,但找到一份工作混碗饭吃容易,可找一份适合自己,有发展空间,未来可期的工作却很难。 阿丹失业两个月,一开始接连有面试,有入职邀请,到后来,面试越来越少,阿丹都想回过头去接受之前的offer,可对方却说已经停止招聘了。到最后,连相识多年的猎头也无能为力,只说有机会再联系他。 对于年长,缺乏行业号召力,不处在行业金字塔顶端的人来说,大环境很不友好。 阿丹担负着房贷,担负着一个妻子、一个读小学的孩子的生活与教育费用,眼见银行存款余额一日少过一日,内心的煎熬和焦灼就一日多过一日。 生活不如意时,人就会产生强烈的挫败感。 一开始阿丹还经常和朋友们交流,渐渐地连人都不怎么出现了。阿丹的情绪低落到谷底,连吐槽抱怨都没有了心思。 那阵子经常有这样的社会新闻:某某公司的高管失业自杀…… 有人意识到阿丹好久不出现,互相一问,大家竟然都没有阿丹的消息,给阿丹发消息也没有人回复,打电话竟然也没有人接。 有人顿时吓了一跳,担心阿丹也发生了什么不测。 这一群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背负着全家命运的中年男人,他们不由得感怀了一整天,末了,纷纷推荐靠谱的理财产品、保险产品,集思广益。 这一天大家聊得尽兴,忽然有人意识到:咦,阿丹刚刚不是在朋友圈里冒了泡? 大家果然在线找到了阿丹。原来阿丹消失数日,是回家乡小镇去了。 眼见找工作不顺利,心态也跟着一日不如一日,恰好儿子也要过暑假,阿丹干脆带着儿子回老家去看看。然而这一趟小镇之行,却出乎意料地让阿丹调整了自己的心态。 阿丹失业归家。以前总是劝诫阿丹好好工作、好好存钱,把阿丹当个毛头小青年的老爹,却说失业算什么,他老头子一辈子都没上过班,还不是养家糊口,养活了阿丹,何况阿丹有房有车。一直认为阿丹工作太辛苦的老妈,干脆说早就不希望阿丹干了,那么辛苦,是拿命换钱,这种工作少干一天才是赚一天。 虽然小镇经济不景气,人人抱怨物价上涨,却也人人都在安然度日。小镇居民从不谈论全球经济下行,国际局势危机,财富资源再分配,或者在经济寒冬要如何自保之类的话题,他们只是一日又一日地生活。如果后一日比前一日艰难一点儿,那么就再比前一日多一点儿努力。当然,他们也绝不相信失业了就过不下去。 隔壁街开杂货店的大叔,在阿丹念书的时候就在外地开厂房,虽然只是家庭式的小作坊,但一直是大家心目中有本事的小老板。 然而,随着大企业扩大规模自建流水线,国外企业迁出,他的业务订单减少,小作坊渐渐无法维持,大叔挣扎了两年,入不敷出,只好关闭了厂房。 他拿着资金,靠之前建立的人脉,又租了仓库和货车,搞起货运生意。没想到一场台风,毁了仓库,也误了货期,一时之间资金周转不过来,他的货只能转给他人。 几多起起落落,人到中老年的大叔,仍需奋进,撑起整个家。 镇里的一位老奶奶常常拎着鸡蛋和新鲜蔬菜来街头巷尾摆小摊,她家就住在附近的山边。她年轻的时候,老公出事故离开了,她一个人带大了儿子。她当年在老碗厂打工,一天枯坐十二个小时,往源源不断的白瓷碗上贴青花,手指头都贴木了。和她一起工作的老姐妹纷纷熬不住了,只有她一个人熬了七八年。 然而,儿子成年后,结婚生子,却渐渐与老人离心。 老人一副身子骨还硬朗,一点儿不肯受气,不再依靠儿子,自己开垦土地,自己养鸡,早上卖完了蔬菜和鸡蛋,下午就悠悠然和邻居打牌消遣。晒着太阳到黄昏,老人家只图当下自在。 邻居家的高中生,今年刚刚毕业。他高考失利,没考上大学。家里人劝他复读,他却觉得自己又不是平常成绩出色,高考意外失手,复读又有什么意义?倒不如老老实实回家干活儿。他也说到做到,日日守在家里,一会儿看着烧烤摊子,一会儿去上菜。油烟熏着,热炭烤着,他忙得眼镜脏了都没工夫擦,却还得抽空一边干活儿一边跟女朋友打电话。 镇上很多人家都是这样的情况:家境贫寒,带着儿子留守老家的妻子,养育着儿女,照顾着公婆,计算着家里开销,省下每一分可以省下来的钱,然后十天半月才和外出打工的丈夫通一次电话,翻来覆去只有“家里都好”“你最近怎样”“什么时候回来”几句话可讲。 阿丹说,他在小镇住了大半个月,看着周围的人,忽然觉得其实自己也没有什么不同。台风来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在风雨中挣扎。那么,我们又凭什么那么高傲,总去怨天尤人? 暑假还没有结束,阿丹带着孩子提前回到大城市。房贷还得交,工作还得继续找,但他的心态已然有所不同。 或许人生没有那么多绝境,我们只是走上了一条波折的窄路。 路是难走一点儿,但我们终究要努力走下去。 疾风已起,我们唯有继续奋进。 29既然都过去,又何必再提起 过年的时候,我听朋友说,阿雷好像又和他的初恋女友复合了。我听到这消息时,有一点儿吃惊。 当年阿雷和初恋女友的恋爱史颇为传奇,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他们分手的时候,还有很多人感慨叹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复合的消息,却不能让人感到高兴,反而让人觉得怅然若失。 我没忍住,还是打听了他们的近况。 阿雷的初恋是在高中时期。阿雷和他的初恋女孩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他们幼年时期一起玩过家家,常常扮演别的小朋友的爸爸妈妈,小孩儿学着说大人话,做大人事情,也像模像样。 那时候他们年纪都小,而且家长们没有把早恋当作洪水猛兽,大家也常常拿他们开玩笑。等长到情窦初开的年纪,两个人就不再在家长们面前手拉手了。家长们也不是傻瓜,不过念在他们成绩好又乖的分儿上,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一路读到高中,两人成绩都好,又一起分到了重点班。那时候,他们两个还是地下恋。直到有一回,阿雷一不小心把女孩递给他的小纸条夹进了作业本里。 阿雷作业本一交上去,就发现自己出了错。他先去找科代表追讨,然而心明手快的科代表早已经将作业本都交到了任课老师的办公室。 他又去老师的办公室,找借口想要回自己的作业本,谁知道任课老师一看他慌里慌张的样子,就知道内有乾坤,随便两句话就打发了他。 阿雷灰心丧气地回到教室,女孩儿已经知道了阿雷的疏忽,又急又怕,正趴在桌上掉眼泪。阿雷手足无措地去安慰,却不得其法,眼看就要打响上课铃了。 高中时候的孩子,人人都是“大嘴巴”。这一场课间十分钟的闹剧,很快便传得整个教室人人皆知。 煎熬一整日,却无事发生。等到下一堂课,任课老师就带来了作业本,并让科代表把作业本分发下去。 任课老师眯着精明的小眼睛,说:“有些人呢,仗着成绩好就三心二意,不好好读书。一有点儿风吹草动,又吓得魂不守舍。拿出点儿骨气来好不好啊,敢作就敢当啊。” 说是这样说,骂是这样骂,但阿雷给女孩的小纸条,到底夹在课本里,原物奉还了。 不过经此一事,阿雷到底“敢作敢当”了。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渐渐知道,某某班有一对学霸在早恋。 一开始班主任还十分警惕,但现代社会,青少年早恋,大抵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况双方家长都已经默许了。 再者,那年头的学校非常重视学习成绩,学霸到底还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然而,所有校园时期的恋爱都必然迎来分离。那一年高考,女孩考上自己心仪的学校,阿雷却意外失手,刚过二本线。阿雷并不甘心,他几乎没有犹豫,就决心复读一年,他那时候信心满满,女孩也说一定会等他。 或许是再一次的运气不好,或许其实阿雷心中并没有自己表现得那么轻松、有把握,阿雷复读一年的成绩虽然好过上一年,却仍然不如预期。这一次,他犹豫了很久才接受这样的结果。 他还很年轻,却已经知道不能这样再耽误一年。 分数不高,可选择的学校就少。最终,他们也没能实现高中时期的愿望,没能在同一个城市读大学。 但阿雷每两个星期就会坐火车去看女孩。他坐最便宜的绿皮火车,买一张硬座票,靠着窗子摇晃一整夜。绿皮火车里的臭味,贴在后背的汗湿的衣衫,邻座乘客时不时靠过来的沉重的脑袋,几乎构成了阿雷整个大学时期最深刻的记忆。 他们不是不吵架,不是没说过分手,但那么多年的感情缠绕成网,他们磕磕绊绊总是被网兜回来。 他们吵得最厉害的是那一回。 阿雷刚刚度过一个难熬的晚上。车厢里不知道是谁脱了鞋,臭得乘务员都过来检查了好几遍。邻座大妈带着的小孩哭闹了大半个晚上,好不容易累了歇下来,对面大哥的呼噜声就响了起来。 阿雷前一个晚上刚刚为了赶论文,熬了一整夜,正是又累又困的时候,他才合上眼就被吵醒了。 阿雷攒了一肚子苦水,来到女孩的学校。说来也巧,往日女孩的学校大门敞开,随便出入,可那天却偏偏要检查学生证,外人来访也非得有本校学生来接才行。阿雷憋着劲儿在门口等,隔了好一会儿,才看到女孩过来。 女孩不是一个人来的,她坐在一个男生的自行车后座上。那男孩像所有青春校园剧里的男孩一样,白衬衣,帆布鞋,头发干净,眉目清秀。 阿雷的自卑和嫉妒随着胃里的酸水儿一起涌上来。他吐在了女孩学校的门口。他已经快一天没有吃过东西了。女孩搀着他去学校的长椅上休息,那男孩还给他们买了水和面包,问他们还需不需要帮忙。阿雷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摇了摇头。 后来的争吵,就像是一个不好的征兆。曾经的矛盾与隔阂,渐渐显现出来。女孩和阿雷去吃饭,在点什么菜这种小事上就开始拌嘴,结账时又有争执,一路回学校走着路都能吵起来。 其实高中时两人成绩差不多,偏偏阿雷考砸了,他有没有过不服气呢?既然已经异地恋,虽然女孩子柔弱,但非得每一回都是他那么辛苦地来看她吗? 所有的负面情绪像潮水一样将阿雷淹没,他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他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女友,他不会落到今天的境地。如果不是女友,他大可不必如此为难自己。 人们许诺,一开始总是心甘情愿,说“我愿意为你”。 人们毁诺,终究会义正词严,说“全都是因为你”。 女孩气急败坏地和阿雷说分手,阿雷却冷笑,说:“你是不是早盼着这一天?” 他们从小就认识,相爱那么多年,如果白头偕老,那是怎么样一个美好的结局? 两个人到底还是舍不得就这样分开。后来,他们接连大学毕业。原本两个人都打算考研,但女孩先一年考上研究生,第二年阿雷也考过,只是报考的学校他复试没过,如果服从调剂,他就得再和女孩异地恋下去。 阿雷选择放弃读研,然后来到女孩的城市工作。女孩好像做任何事都比男孩顺心,阿雷却困于原地。阿雷尝试过好多事,他聪明,有才华,肯努力,有上进心,但好像总是运气不够,成功好像近在眼前又好像远在天边。 他们一起住在出租屋,女孩像收拾自己的家一样收拾这个房子,雪白的窗帘,绿色的水草,游来游去的金鱼。女孩非常照顾他的情绪,不想让他太累,不希望他有压力,连安慰他的话都说得小心翼翼。她心疼他,他却当作是同情和可怜。 每次争吵过后,男孩便会多疑,一方面认为像女孩这样没经历过挫折和失败的人肯定不能真的理解自己,另一方面又确信自己根本没有给人带来幸福的能力,自己应该和女孩分手。 他自己困在了情绪的泥潭里,偏偏要把身边的人也拖下水。他分明知道自己正在歧路上越走越远,却好像堵着一股气,非要去路尽头跌个头破血流。 女孩渐渐变得沉默与疲惫,时常晚归。阿雷隐隐有一种不安。他甚至想,如果女孩出轨,他一定要痛骂她,然后原谅她。可等到他真的发现女孩和别人关系暧昧时,他却直接冲过去,跟人大打出手,完全听不到女孩的劝阻和哭声。 他像是终于得偿所愿,又像是终于失去所有。 那一天,女孩陪人家去医院,为了让对方不追究男孩的责任,低三下四地拼命道歉。他却回到家,把家里弄得一片狼藉。 女孩子回来后和他说分手。 那一年冬天,阿雷没有回家过年。倘若回去,他不可避免地要见到女孩,不可避免地要被家人们追问分手的缘由。 他曾经躺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什么都不做,以为自己就会这样死去。 但是那一年之后,他忽然转运。因出色完成负责的项目,他拿到高额奖金。他的上司离职,邀请他一起创业。然后他开公司,买房子。 不过好几年,却仿佛一瞬间,命运就换了一副面孔对待他。 饭局上,有熟人和阿雷开玩笑,说大概是那个女孩子克他。阿雷气急了,当场和那人翻脸。其实阿雷早已后悔,去挽回女孩,但女孩却已经恨他到极点。 没有遭遇人生挫折,没有被命运捉弄的时候,我们总是轻易地说要相爱到永远。 当挫折过去,命运发生转折,我们又会去触碰心中的遗憾和愧疚。 然而,对于那些真的因此而受伤的人来说,此时的遗憾和当年的诺言一样,让人觉得厌烦。 阿雷越是表现得悔不当初、旧情难忘,女孩就越是恨他,越是无法原谅他。与阿雷分开后的这些年,其实女孩过得也并不顺利。她毕业后参加工作,年纪渐长,职场上的那些纷争和倾轧,她久久无法适应。 工作上的事情,似乎和学习相差太远。学业上努力十分,得不到十分的回报,但总会有六分成绩,而工作上只有十分和零分的差别。 她也曾经再度恋爱,怀着曾经的伤痛和对未来的憧憬,然而结束的时候才发现,阿雷已经算是很难得的了。 人事不顺,原来连心态都会变。人会变得软弱,变得卑微,变得无法保持原本的自我。 她如此恨阿雷,竟又渐渐原谅他。何况今日的阿雷也不同于往昔。她还去哪里找一个比阿雷更好的人? 一开始年少气盛,爱和恨都说永远,要这样才够爱憎分明,才够快意恩仇。 但人生多艰难,世事多愚弄,感情和时间一样,说过去就过去了。爱和恨最后像是流水一般在生命中冲刷过去,岩壁上只留下水痕。 他俩共同的朋友也说,反正他们现在也都没有对象,又有这么多年积累的感情,再说阿雷现在春风得意,女孩也算苦尽甘来。两个人再在一起,也是不错的选择。 其实朋友说得也对。人生几多风雨,往事不必再提。这实在没什么不好,这分明是个大团圆的结局。 泰戈尔说,长日尽处,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将看到我的伤痕,知道我曾经受伤,也曾经痊愈。 30再见仍然是朋友 成为职业作者之后,我才发现我的交际圈急剧缩小。 作家这种职业,日夜颠倒,别人工作我们睡觉,别人放假我们赶稿,勤奋起来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都坐在电脑桌前码字,懒惰起来就切断了所有的联系,从这个世界上“蒸发”。 老朋友们的聚会不会有时间参加,连线上聊天都不能赶上热点的话题。 新朋友……哪里有什么时间交新朋友……能有聊得来的作者、编辑、读者就已经是万幸了。 然而越是想珍惜旧日的朋友,越会发现周围的人要么因为某个原因忽然不相往来,要么就是悄无声息地渐行渐远。 前一阵子,常常组团码字的作者大白跟我们说,他们大学同学组织聚会,其实当年的大学同学联系渐渐都少了,说是聚会,大概就是组团吹牛或者巩固人脉。 大白原本懒得去,不过当年和他关系比较好的大学朋友忽然单独联系他,言辞温和,十分客气,说多年不见,聚会见见吧。 大白只得答应下来。 等答应了,大白立刻感到后悔。说起来,他跟这个朋友,其实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就闹掰了。 大白和这个朋友是大学室友。 室友是当时的宿舍长,有一个爱给人当大哥的习性,照顾人也体谅人,各种事情都能张罗,男生缘和女生缘都很好。大白是他们宿舍的老幺,一直很受照顾。 当年他们的感情很好,一起翻过墙、翘过课,失恋的时候互相陪着喝酒,还互相不嫌弃地抱头痛哭过。 大白是独生子,几乎把室友当半个大哥。大二那一年暑假,他们宿舍相约去西藏旅行。火车一路西行,他们前一天还乐呵呵地打牌,到晚上就集体反胃,蹲守在垃圾桶旁边吐得昏天黑地,只有这个朋友还能撑得住,给他们三个递纸巾,扶着他们,免得他们踩到自己的呕吐物。 等到下了火车,那几个人手软脚软能走路就算不错 ,最后还得靠室友帮他们搬运行李,打车去旅馆。好不容易歇下来,室友还得看着他们,怕他们发烧。 忙了一整天,等他们精神起来,室友反倒差点儿病倒,把他们吓了一跳,连旅馆老板也惊动了。不过还好,只是虚惊一场。 末了,等这一趟旅行回来,他们都开玩笑说他们这回算是真正过命的交情了。然而,过命的交情也会掰啊。 大白在大三的时候交了一个女朋友。这个女朋友碰巧和室友是同乡。大学生谈恋爱都比较单纯,不会太考虑未来的事。但等到了大四毕业那一年,现实终究要面对。 大白一心要留在大学所在的大都市,女友是家里的独生女,而且家里早早给她安排了后路,回家又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自然一心想要回家乡。 这一对年轻情侣,各自说服不了对方,于是都把主意打到了室友大哥的头上,都希望室友大哥给自己当先锋。 大白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情,也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室友可靠的形象深入人心,他和女友会在为难的时候依赖他,也是理所当然的。这大概就是他们最后闹掰的开始。 朋友也好,情人也好,亲人也好,关系开始变坏的时候,都是彼此之间忘记了保持应有的距离的时候。 大白理所当然地以为室友和自己站在一边,会规劝自己的女友。万万没想到,室友却跟他长篇大论,讨论为什么他的个性不适合在大城市发展,让女友跟随大白留在大城市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大白说,那时候大概是太不服气了吧:“我虽然说把你当大哥,但你还真摆起大哥的谱,教训起我来了?” 大白全程板着一张脸,室友自然也察觉到了他的不高兴,话说到后面,就不再说了。两个人喝了点儿啤酒,吃了点儿烧烤,就一起回宿舍了。 虽然此时两个人还是一起走,却已形同陌路了。但真正的矛盾爆发,还是在大白和女友分手之后。 互相无法说服的情侣,只好以分手作为结局。 上一次失恋,大白还能拉着室友大哥去喝酒,这一次,女友却抢先喝醉了酒,还打电话来找室友大哥,让他去接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做朋友的,大概只有非常成熟、非常理智的成年男人们了吧。大白显然不是。室友虽然一直当“大哥”,但仍然只是一个大学生而已。 大白当着其他几个室友的面,指着对方的脸,骂他别有居心,搅和得他和女友分手,然后乘虚而入。两个人大吵起来,以大白摔门出去为结束。那之后,两个人就算是绝交了,不来往也不说话。 毕业时,因为他们两个人闹别扭,他们宿舍的人连顿散伙饭都没吃上。没想到好几年之后,大家却要在大学聚会上同桌吃饭。 大白怀着几分尴尬去聚餐。他做了不少心理建设,也预想了好几种开场白,把一来一往的对话排演了好几次。他的主要宗旨,倒不是和解,而是想建立一个新形象——大气爽朗,心底毫无挂碍的成熟男人形象。 说到底,大白虽然瞧不上别人互相吹牛,但在这种场合下,自己也不能输啊。然而,聚会并没有像大白演练的那样进行。 大家三三两两地说话,讲的都是当年上大学时的傻事和那些原本以为已经不记得的事情。 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孔,都映照着过去的时光。 大白倒是想把自己全新的成功人士的形象端出来,可惜氛围不允许,他也没好意思当那个同学聚会上惹人讨厌的暴发户傻瓜。 饭吃到尾声,室友对大白做了个手势,约他出去抽烟。他们一开始没有说当年的旧事,也没有说彼此的近况,反而评论起今天的饭菜和双方的身材。等到烟抽完,两个人往回走,室友才先开口说“以后常联系吧”。 曾经的事情,确实都已经模模糊糊难以再记起,但那几年真正把对方当作大哥的感觉忽然又涌上心头。 我们曾想过很多次:为什么朋友突然就没有了呢? 但我们很少先开口说一句:“嘿,以后常联系吧。” 我们时常说,朋友总是走着走着就散了,毕竟大家生活的圈子已经不同了,三观未必相合,散了就散了,我们还会遇到新的朋友。 好像有了这样有说服力的理由,我们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对过去的朋友放手。 但朋友之所以是朋友,就是多年后再见,我们挥挥手,回顾过去的时光,仍能感受到温暖。 其实,就算旧日的朋友已经不在身边,那又怎么样?何必说放手?反正再见面,我们仍然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