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宫宠后之美人暗妖娆》 第1章 初始 “小姐,准备好了吗?” “嗯。云影,父亲也要参加吗?” “家宴老爷都会参加的。” 天!在心里忍不住翻个白眼。莫名其妙来到这个地方就够倒霉的了,可是还非常“幸运”地穿越到一个大家贵族里,每年都要举行一个家宴,整个族人参加,还要对各个小姐少爷这一年的学习情况进行考验。如果表现最差的话,就会打一顿板子,还要禁足一个月,也就是不可以出门,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而且按照云影所说我附在这个身体里的小姐就是那个年年被打被禁足的可怜人。因为根本没有人请过夫子教过她。这么大的宅子里,那位很少出现的封建大家长根本不会去特别在意一个死了娘,不受宠爱的女儿,所以一切责任都推在不学无术的女儿身上。至今没有发现自己的女儿被虐待,被欺负,甚至早被人害得一命呜呼了。 好吧好吧,船到桥头自然直。看看情况再说吧。 明明是和武术会一起到江南某个神秘的寺院里考察一种失传的功夫,可是自己误入一个偏僻的禅房时,就被莫名其妙地带到这里了。更恐怖的是,醒来时发现脸孔不是自己的,身体也不是自己的,我竟然占据了一个12岁的小女孩的身体。而且醒来全身痛得死去活来,听醒来看到的唯一的一个丫环说,这个小女孩是被同父异母的弟弟推到池塘里,溺水了。原来那个可怜的女孩已经溺水死了。那又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 一想到自己在现代蒸蒸日上的事业,在设计界越来越响亮的名声,我就觉得肉痛。冷静了好几个时辰,才把那个叫小红的侍女喊来,问了这里的情况。所谓知彼知己,才能百战百胜。 当然,首先就把这个据说和自己一起相依为命,一起长大的小侍女换了个可以让人忍受的名字,也就是——云影。而且强调了几次,如果有人问起她名字从何而来,可以体面地回答,从“云破月来花弄影”而来。也算对得起主子了。 据她所说,现在我应该在晋朝。估计就是动乱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某某朝代。原谅我这个历史白痴,什么唐朝明朝那种繁荣有名的时代我还知道点。这个晋朝对于我简直就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老天,我怎么这么命苦啊。 而现在我呆的地方是京城建康四大家中的谢家,其他还有王家,桓家,庾家。而在这个家族里,自己是庶出的四小姐,被扔在这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院子里,几乎都被人遗忘了,身边也只有一个和自己一般年龄的侍女,这也就是为什么醒来时除了云影没有任何人探望过自己。估计我不附在这副身躯的话,她死了就随便葬了吧。现在我也知道了,这是个不受宠的小姐。这是全府公认的事实,那些看脸色行事的丫环奴仆们已经不怕这个有名无实的四小姐,经常欺辱她,偏偏这位小姐性格怯懦,胆小怕事。那些个奴才们更是欺到头上来了。 在这个家中,父亲谢于轼有一个正妻五房妾室。大夫人赵雅芝有一儿一女,嫡子是大儿子谢奕,嫡女是二女谢暖薇。二娘有一个儿子,三哥谢安。据说他是这个家里唯一对自己好的人。三娘无后,喜欢吃斋念佛,不理尘世。不知道为何,对她,父亲很尊重,从不干涉她的生活。四娘也就是“我”的娘,苏然然。在生谢尾萤——也就是我的时候难产而死。据说在世时非常受宠,父亲曾经说过为了她不再娶妾。也正因为她的死,五娘才可以入门。五娘生有一儿,叫谢万,今年才8岁。难以想象这么小的孩子就会害人,肯定与上梁不正下梁歪有关系。 不过我很快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个谢尾萤虽然不受宠,但是简陋的别苑里却有很多金银珠宝,我是个设计师,当然知道那里面有很多还是价值不菲,很是难得的珍品。难道这里面有什么不可以说的秘密? 想想觉得是我可能是推理书看多了,成自然反应了。也就不想深究了。 开始,我还有所期待,说不定哪天自己又穿回去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我是彻底死心了,想想还是任命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在这先踏实地生活吧。既然想通了,也就觉得一下子松了口气。 不过,从今以后,可要对现在的状况有所觉悟。也要记住自己不叫安锦,叫谢尾萤这个事实了。 在现代我虽然是个设计师,可是因为家族关系(我家是开武馆的,而且有几百年历史了),我从小就开始学武,基本上所有传统的路数自己都学了个遍,所以在大学毕业后,很自然地参加了城市里最有名的武术会。虽然这副身体实在太弱了,可是我依然不想放弃,也不急于一时,根据身体情况,按照记忆里的武功底子,从基本功练起,只希望未来有一天可以恢复我以前一半的身手,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至少可以保护自己。 可是自己刚规划的惬意生活还没有过上几天,就从云影那里听到了要参加家宴这个噩耗。 让云影梳了一个简单的少女发髻,画了淡淡的妆,这时才发现这具身体竟然也是个美人胚子,大而水盈盈的眼睛灵动清澈,黑而柔顺的长发,白皙而光滑的皮肤,配上刚穿上的白色碎花席地长裙,简直像不识人间烟火的仙女。连自己也忍不住迷上了。一个字,美。不过这美在这个家可是会变成祸根,想想拿起眉笔把眉毛添得稍粗稍黑,这样就把整张脸的平衡破坏了,看上去就有点俗气,预期中的效果达到,不免有些洋洋自得地轻笑。不顾云影惊愕的目光,轻拍一下她的额头,牵着她的手袅袅地走出去,去参加该死的家宴。 天,我的屁股,我可不想让它开花。 和云影到达正厅的时候,各房的人都已经到齐了。低着头,一副胆小怕事的样子混进去,在一个有阴影的角落里坐下。谁知,才刚到有个清秀的少年就看到了我,跑过来打招呼,我看着这个外表俊朗的少年,在心里哀悼几分钟为什么现代没有遇到过这么帅的人。 “尾萤,前些日子听说你病了,现在可好些了?”见我一脸陌生地看着他,他的神色有些疑惑,身后的云影拼命对我使眼色,我才有些清醒过来。在这个家里唯一会对我这样和颜悦色的只有三哥谢安。随即展开一个自认为甜甜的笑容,轻声说:“三哥。已经好多了,你不用担心。” “噢,这样我便放心了。”见我一直望着他,他的脸竟然红了红,天啊,哪来的清纯美少年。只是他看我的眼神有点怪怪的,我也说不出哪怪。 一个伟岸严肃的中年男子进来后,整个喧嚷的大厅突然安静下来。原来是大家长谢于轼到场了。谢安也对我微微一笑,随即回到了三娘身边的座位,坐下的时候不忘对我做了个调皮的鬼脸,不过脸不可避免地依然微红,有趣。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感到的温馨,不免对他也回报一笑。 我坐在角落里,默默地打量周围的人,根据云影的介绍:在谢于轼右边坐着的,是一脸雍容华贵的正妻赵雅芝,果然有大家风范。在她旁边的是大哥和大姐。大哥面色微沉,目光冷漠,嘴角紧紧地抿着,显然是对这种无聊的聚会很反感的样子。大姐乖巧端庄地坐在那里,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不过让我感兴趣的是,又是一个古代美女,和谢尾萤的美一点都不同。她的美才是地地道道地尘世美女,穿着华美,妆容精致,一副古典美人的优雅。才出场,在场的一些年轻王公贵族就对她频频侧目。 忘了说,为了考验的公平,也为了向外人展示谢家的才华和能力,也会偶尔请一些有名望的人来做客,其实说白了,老的来当评委,年轻的来变态相亲。看看二姐那副娇羞的样子,真是让男人流口水啊。 跟着排下来的是,二娘和三哥。三娘是从不参加这样的聚会的,谢于轼对此似乎已经默许了。 如果可以,我巴不得也不参加这样的聚会。一点也不好玩。值得注意的是,坐在谢于轼左边稍下一点的是五娘,看她那副春风得意的样子,是在向所有人炫耀她所受的宠爱吧。这也难怪,古代的女人一直都活在男人的庇护下才能生存。 不过,有一次,我偶然从云影口里听到,五娘的样子有些像我逝去的母亲苏然然。难道只是个无聊的替代品?如果真是这样,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可炫耀的,不是应该感到悲哀么? 在她旁边坐着的,是传说中8岁的谢万。之所以对他特别注意,是因为这不知死活的小子害死了这副身体的主人,现在既然自己在上面寄居了,必然要为死去的灵魂讨回公道,不过不急,对小孩子下手,会看不起自己的,让他再长大一点,自食其果吧。 我几乎被遗忘在角落。那些取乐的人们只恍惚记得往日有一个供他们嬉笑的女孩,笑过了自然就忘了,谢尾萤的存在,只是一个单纯的乐子。没有人会同情她,也没有人会善意地对待一个不受宠的妾室的孩子。 第2章 家宴 家宴开始。一片繁荣景象。 先是谢于轼随意地问了那些夫子们对这群孩子教授的情况。我惊奇地发现,那里面不知为什么会冒出了一个自己所谓的教书先生。女人的心,真是堪比蛇蝎。这么小的孩子,就被他们视为眼中钉,这般为难。我开始同情起这个身体的主人了。 不过,接下来的日子,就让我帮她讨回公道吧。 谢于轼随意地问,那些夫子便随意地答。在谢于轼点点头后,家宴才正式开始,一群美丽的舞娘涌出来,真真是歌舞升平的富丽景象。在这个时代很多官宦人家都有自己养的舞姬来喝酒取乐。 我看他正襟危坐的样子,似乎凭空添了威严和声望,有一种电视上大家长的气势。看着这个该称为父亲的人,我既不厌恶也不喜爱。只是淡漠地看着这些虚伪的繁华表象。似乎这里的一切都不关自己的事。 云影曾经告诉过我,所谓的考验,第一关考的是四书五经,第二关是谢于轼出题随意赋诗,第三关是根据宴会的此时此景,随意赋诗。不过我并不放在心上,只乞求上天让所有人忘了自己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子吧。 宴会进行一半的时候,终于要进入正题了。不过我并没有这样的认知,依然埋头认真地向这些从没见过的美食进攻。 不知何时,周围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鼓掌声。我虽然奇怪,可是美食当前,也顾不上这么多了。 旁边的云影可就不那么轻松了,这么重大的事,小姐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她担心今年被处罚的又是小姐,所以在一边急得眼泪都快留下来了。在一旁不停地提醒她今晚的事,虽然小姐从昏迷中醒来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可是心急如焚的云影来不及想那么多了。都快轮到小姐了,看着狼吞虎咽的小姐,现在只能乞求没有人注意小姐了。 世事一贯不能如愿,正在专心致志的我突然被云影拍醒过来,云影也顾不上什么规矩了,只希望我不要只顾着吃了。 我有些尴尬地看着众人,悄悄地在衣摆上摸了摸油腻腻的小手,在一片鄙夷的目光中似乎渐渐明白了发生了的事。被众人遗忘的四小姐,在8岁的小弟弟奶声奶气地开口问:“爹爹,那四姐呢?”后,所有人才忽然想起往年那个供人娱乐的小小姐,如果说二小姐的知书达理是谢家的荣耀,那么四小姐懵懂无知就是谢家的耻辱。 我看到那个被称为爹爹的人眉头皱了皱,但仍然镇定地对藏在角落里的女儿淡漠地说:“老四,既然提起了,你便随便背首诗经吧。” 我面无表情地站起来,和刚刚的尴尬神色全然不同,处之泰然地对那个父亲的人盈盈一拜,冷冷地说::“父亲大人说了,女儿自当竭尽全力。” 面对众人快要勃发的讥笑,我微微一笑,在惊讶的目光中开始朗诵: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 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 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看着众人低沉下去,从红到白,从白到青的脸色,我有些恶作剧地想:都踩到狗屎了吗?果然,选了这首极具讽刺的诗,是正确的选择。看着云影不可思议的表情,我只能在心里说对不起了,虽然吓到你是不人道的,可是自己的屁股更重要些。 比起众人惊愕的神情,特别是五娘几乎面如死灰,我知道她肯定在想,明明没有请任何先生教她,为何她会……?封建大家长只是神色微微变了变,很快就恢复下来。 他用威严的口气继续说道:“背得不错。接下来开始第二关。我看今日月色不错,不如就以望月为题吧。” 我若无其事地坐在那依然专心地吃桌上的美食,像周围的事与自己无关。大家看着我的懵懂,以为刚才的诗只是巧合,又在心里期待看我的笑话。 我满足地拍了拍自己的圆鼓鼓的肚皮,耳朵却没有错过哥哥姐姐们赋的诗,老实说,他们真的很有才华,如果不是上高中时被强逼背了那么多首诗,自己现在该痛哭流涕了。大哥赋了一首和边关有关豪放型的诗,二姐的诗是典型的婉约风格,不过这才符合她大家闺秀的身份,三哥的诗虽然平常,可是那诗中的胸襟和抱负也迎得了一片喝彩。 怎么这么快,又轮到自己这个学无所成的四女儿了。看众人期待的神情,期待我出丑的神情。我在心里说,对不起了各位,今年可能为了我的屁股要让你们失望了,真是罪过罪过。不过看到三哥真诚担忧的神情时,我对她安抚地笑了笑。 我在心里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太过惊世骇俗了。所以吟了张九龄的《望月怀远》: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众人此时惊愕得忘了言语,鸦雀无声。名人的效应呀,而且是有名的诗人。 我对着父亲再次盈盈一拜,清冷道:“父亲大人,小女拙劣,不知此诗可否过关?” “好!好个‘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今日得以领略如此好诗,不枉来此一聚。宰相大人真是好福气呀!” 我迎声望过去,是哪个不知名的傻瓜火上加油的,要知道,我可是一个不受宠的妾室之女,再夸下去,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我早被那些恶毒的目光杀死几百次了。一看,真是个老实的大叔,一把络腮胡,很粗犷正直的样子,我就喜欢这种不做作的人,可惜现在有点担心他以后的命运了。 大家长依旧不动声色,可我清楚看到他的眼眸中一闪而过的诧异,难道他是知道尾萤并没有被任何人授课,很快他接着淡然说道:“好诗。你们要向老四学学。”说着凛冽的目光扫了扫另外几个儿女。 我看到,大哥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炯炯地望着自己,二姐依然大家闺秀的样子,小弟弟的脸色微窘,恨恨地看向自己,所有人中只有三哥是真诚地向自己笑,不忘伸了伸大拇指。我忍不住会心地笑了。 最后一关了,大家长只让大家随意吟一首便可。大哥的诗赞颂了朝廷,不愧是当了官的人,二姐来了首闺中怀人,三哥像是不太擅长吟诗,和上一首一样是首展现踌躇满志的诗,8岁小弟弟也凑热闹来了首能见人的诗。最后,又轮到我了。 看着在座女的少女怀春样,男的志在必得的纨绔子弟样,我有些看笑话地轻轻开口: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看看,我多么的善解人意,你们心里的话,都被我表达出来了。既然喜欢,就多摘点红豆,支持一下红豆产业吧。我在心里笑得快翻天了,可是脸上依然面无表情,看着身边似懂非懂的云影,我想掐着她的脖子说,你的主子忍得快岔气了,拜托你不要露出这种表情来。 看着二姐羞红的脸,大家长平静的脸,自己该过关了吧。万恶的家族考验该结束了吧。 正在我打算拉着云影偷偷溜走的时候,大家长的一句话生生地把我前进的步伐拉了回来。我无奈地挪回迈出去的脚。 那句话是说:“嗯。今年各位表现的都很好。辛苦了。刚才经过在座大人的商议,今年略胜一筹的是老四。其他的就不分上下,今年的惩罚也就免了吧。现在老四你说说,你有什么愿望。为父一定帮你达成。” 对了,云影好像说过这次胜出的人可以达成一个愿望,不过往年都是二姐的专利,今年被自己不想打屁股的心情破坏了。 虽然知道有些胜之不武,可是也顾不了这么多了,有了,既然他要达成我的一个愿望,也不能让这种好事白白浪费了吧。 秉着不浪费资源的原则,我说出了自己的心中所想:“希望爹爹可以答应女儿,没有女儿的允许,以后任何人都不可以随便踏入曲阑苑。”其实也就是那个没人注意的破旮旯,今天真是让大家下巴脱臼太多次了,心中愧疚啊! 大家长的神色第一次变得很奇怪,仿佛我所说的愿望不像这个年龄该说的一样。不过这次我的想法很单纯,只是单纯地不喜欢外人打扰自己平静的生活罢了,并没有任何企图。 想到这,面对他探寻的目光,我抬头坦然地望着他。 良久,他才沉稳地应了声:“好。” 深深地呼了口气,无聊的考验以圆满的结果结束。 不过,我没有意识到这次事件的后遗症。如果知道会这样的话,我宁愿屁股开花,被那些无聊人嘲笑,也不会崭露头角。 家宴结束后不到几天,府里便在传,桓家最受宠爱的六公子喜欢上了在宴会上大败“群雄”的谢尾萤。 据说,六公子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是贵族中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也是建康五公子的“白袍公子”(经常穿着一袭月牙色长袍去骗女人)。多少闺中娇美少女跪倒在他一袭月白色长袍下,多少京城名媛沉迷在他如和煦温暖的春风一般轻柔飘逸的笑容中。听说,他喜欢上了谢家名不经传的四小姐,那些忠实的粉丝恶毒的目光几乎想让那个不知名的四小姐千疮百孔。 美不美,我不敢妄自评论。可是这是个难得一见的变态,我却是敢肯定的。自己是个妖物也就罢了,还连累我成了祸害。 第3章 遇见 往后的日子,我缩在自己的别苑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只为躲着那个时不时出现在家里,时不时又送来一封风雅情诗啊,礼物啊的六公子桓温。 让云影出门买了众多上好的布料,绸缎,在房里做起了老本行,开始做衣服,装扮房间。运用大家长扔给谢尾萤的那些金银珠宝,一步一步让云影依次从外面购来自己立下的单子里的物件,把房间布置得和现代一般。 鹅绒的地毯铺满闺房,用碎布做了几双毛拖鞋,用来脱了鞋子在上面行走,幸好这具躯体还小,没有裹脚,要不然那种畸形的巴掌脚吓都吓死了,这个不受宠的小姐也没人注意她的成长,所以玉足还是天生的,白皙修长,非常美。 又用粉红的薄纱在房间各处做了垂地的窗帘,床也把它弄成在现代睡的席梦思式,铺盖床单全换了,就连帐子也和现代一样用了透明的纱账,房顶用上等地花色绸缎做了天然天花板,又买来一些檀木的家具放上,还有特制的长板书桌,方便绘制设计图和做衣服。 唉,有钱就是好,可以把自己屋子搞得像一间公主房,和现代五星级的总统套房一般,反正时间众多,银子也多,个把月又换一种风格,何乐不为呢? 况且,那日大家长当着众人的面说过,没我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可以擅闯曲阑苑的,这样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我真正想要的! 闲暇的时候我为自己做了几套美美的现代长裙,短裙,小洋裙,衬衫长裤之类之类的,在云影惊愕的目光中按照记忆给她做了几套日本漫画中可爱的蕾丝侍女服,风格非常洛可可,她不出门的时候硬逼她穿上。哈哈,生活如此惬意,在古代的日子也不错嘛。 后来我让云影叫京城最好的师傅做了几十套美美的古装衣服,为的就是了解这个时代的衣服风格,以便自己把它和现代的风格结合起来。 这时候的士大夫盛行宽衣博带,流行穿木屐和草芒屩。舒适方便。 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很快摸清了这里古代人的喜好,再结合上自己无与伦比的创意,做出了很多美得让云影几乎眼花缭乱的衣服。来到这里一直无所事事的心终于安定下来,有了成就感,觉得自己在这里并不是一无是处。 这样辛苦的过了几个月,我看着衣柜里这么多华丽丽的衣装,突然冒出个胆大的想法,既然自己无望回去现代了,为何不争取时间把自己在现代没有完成的理想在这个封建的古代完成呢,而且现在身边就有这么多免费的资源可以利用,为何甘于躲在这个院子里平平淡淡荒废一生,等着那个大家长把自己随意地嫁个不认识的男人。既然如此,何不出去闯一闯呢? 做生意,玩设计不正是自己的强项么。 不过在这之前,快点把身体修养好,把功夫练好,才是上上之策。外面人心险恶,要学会可以防身的能力才行啊。 在这几个月隐居的日子里,只有三哥谢安来这里看过我。因为那个不成文的规定,要进入曲阑苑的人都要经过我的同意,那些心里无我的人,自然不会自己前来碰钉子,所以来这的人寥寥无几。 老实说,我对这个真心对自己好的三哥的到来还是很期待的。他好像把我当作寻常人家里的小孩子,常常带些好玩的物件来给我,是我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唯一感受到的亲情。 不过,让我不安的是,这个三哥常常会露出像现在这样呆呆看着自己的痴迷眼神。 我在心里叹口气,轻唤:“三哥,三哥……” “哦……!?四妹。怎么,怎么了?”清醒过来的他一脸迷茫地望着我。 “没事。妹妹只是想提醒你奶茶快凉了。” 这个宝贝三哥从第一次我领他来我按现代的风格布置得会客厅表现出惊愕的表情后,现在渐渐一切都习以为常了,连我发明的种种奇怪的饮料都不见得吓到了。看来他对这个年少的妹妹可是溺爱得很,应该说痴迷得很。什么事都以妹妹为主。 “四妹,你何不偶尔同我一起出去走走呢?你老是一个人闷在屋子里,我担心你闷坏了。”么么,这个傻哥哥是不是忘了女子都是关在家中,学习女红,学习琴棋书画,不知天下事的。 “三哥,你忘了我们女儿家是不能随便出门的。” “啊,抱歉,我一时忘记了,”三哥的脸微微一红,“我是说,在府里转转也是好的。这么大的宰相府,我和你都来不及一同出去好好逛逛。”这个会脸红的三哥真是又清纯又可爱啊。 “是嘛,”我在心里想了想,来这里这么久还没逛逛这古代的免费园林,何不趁此机会,还有三哥作挡箭牌。想到这,我笑意连连地道:“三哥,今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是个难得的艳阳天,何不现在就去呢?” “好,好,这样最好。”欣喜之情全部在他脸上露出。说着就来牵我的手,我不觉地皱了皱眉,这个三哥习惯还真多,据说以前他最爱这般牵着我的手到处跑,在心里深呼吸了下,也就任由他拉着走了。 出门的时候特别吩咐了云影,她会意地把屋子全都用特制的锁锁住,这是我早早就对她进行的安全教育,在这个府里,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我的命呢。 绕着这个巨大的迷宫百无聊赖地逛,不逛不知道,这个府邸真真是豪华版的别墅。弯弯朝上的飞檐和门廊旋绕的鎏金,交相辉映,气势非凡。迤逦的小道都用青石铺满散水,路边树影森森,一路走来,让人心旷神怡,赏心悦目。 尽管我让三哥绕着偏僻,人烟稀少的地方逛,可是依然不可避免地遇上了五娘和五弟。 不过在我们请安后,她就像骄傲的孔雀一般风姿卓越地随着一干侍女袅袅地走了,走过我身边时,依然不忘轻蔑地“哼”了一声。 不过我对此并不放在心上,让我诧异的是,小小年纪的谢万路过我身边时面容露出的阴狠,望向我的目光中竟有嗜血的阴霾。以及对我天生的敌意。 走了一段,美景当前,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为什么了,注意力很快被那些天然的小桥流水,碧池莲花,黛瓦粉墙,飞檐漏窗,亭台楼阁迷住了。正在这时,远处竟有竹色的琴音幽幽弥漫,是谁轻叩竹弦,谁舞弄萧管,像燕呢,像莺歌。幽怨惆怅,像是萦萦绕之不去的相思喃语……情不自禁地随着音乐前行,以为那个新天地里又出现一个绝世美女,或者家族秘史之类的。 很可惜结果让我失望了。在那迤逦弯转的荷花池中的一个石亭里,一对俊男,一个美女,多半在那赋诗喝酒,时不时又吟出句“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之类的。无聊。 虽然这样想着,可是负责牵手的人早就把我拎到那几个青年面前了。三哥啊三哥,小孩子要实像一点,怎么可以破坏人家的好事呢。 走进了看,才知道是大哥和二姐,还有一个不认识的男子从自己刚到就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看,我条件反射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上面有什么污物么? 那人见到我的反应,竟咧嘴呵呵地笑出声来。我这时才注意到他的样子,又是古代的大帅哥啊。如果不是自己从现代来,电视上帅哥看得太多,定力不错,这会儿该像美目含情的二姐一般娇羞地犯花痴了。 想罢我就淡淡地移开目光,不料却看到大哥以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说自己也是个12岁的孩子,怎么这些人看自己的眼神不像看孩子的眼神啊,是不是平日里自己太过冷静,淡定,不像12岁的小女生啊!看来自己该注意点了。 说到便做,我扬起甜甜地笑容声音嗲嗲地撒娇:“大哥,二姐,你们今日可真有闲情,来这里偷着乐,怎么不叫上我啊,我可是最爱湖上赏景了。对吧,三哥?” “是啊,我看四妹在别苑里闷坏了,今日天气不错,就同来走走。对了,桓温兄怎么也有闲情来这里喝酒赋诗啊。”刚被这个傻哥哥的回答一声喝采,他以下的话却吓了一跳。 桓温?!那个麻烦的花花公子! 我有些惊愕地抬头看他,却对上他玩味的眼神。拜托,我只是个12岁的小女孩,你不必用这样挑逗这样虎视眈眈的眼神望着我吧,早晚会得心脏病的。我在心里哀悼。逛院子的心情全没有了。 只见桓温微微一笑,对三哥道:“本来是找你,可是一上午不见你人影,恰好遇上奕哥和暖薇妹妹,便一起来凉亭赏湖了。” 忘了说,云影说起那个白袍公子的时候曾经替我补习过,这个羞涩可爱的三哥,竟也是建康五公子的一员,也就是闻名建康的“安石公子”。据说三哥有一把上古遗留下来的用非常珍贵的冷青玉做的琴,十六岁时,他凭借一曲《安石寒》轰动整个建康城,于是安石公子的美名便在京城流传下来了。真是想不到呢,会脸红的三哥竟然这么有影响力。 三哥依然兴高采烈的样子,“是这样啊,温,真是对不住了。上午我上四妹那去了。温,这是我妹妹尾萤。四妹,这是桓温,想必你听说过他的才名吧。” 我低头翻了个白眼,才名没听说,花名在外倒是不少。 好了。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这了。我总觉得这个花花公子桓温看我的眼神像在探究什么,让我很不自在。 可是我还是故作娇羞,走上前一步,微微俯身,声音娇滴滴地道:“桓公子。” 暗地里却向云影使个眼色,云影不负我望,上前对各位打了个千,道:“小姐,你吃药的时候快到了,大夫吩咐了,一定按时服用你那身子虚的病才能好,不能耽误。”唉,不枉我教授了她应付突发情况的三十六计啊。 “各位哥哥姐姐,还有桓公子,小妹有点事,不便久留,你们在此玩好,我先走了。” 我正准备告退,三哥已经过来牵住她的手,满脸关心地问:“四妹,怎么了?何时得了病根的?” 我不动声色地抽了抽手,可是挣脱不了,三哥的臂力太大,我注意到那个桓温看向自己和三哥拉着的手眉头皱了皱,表情隐忍。 正在我有些尴尬的时候,一向看不惯我的大哥突然表情沉稳地走过来,巧妙地穿过三哥拉着我的手,脸色依然平静地说:“是啊,四妹,是何时得了病,用不用我去请个好点的大夫替你治治。” 三哥牵着我的手被无意打落,表情有些恼怒。我觉得气氛有些古怪,后退几步,笑得一脸天真地说:“哥哥们别担心,是上次落水留下的体寒症,大夫说再服几次药就没事了。妹妹先行告退了。” 离开的时候我注意到说到落水时,二姐的神色变得有些不自然,难道我的落水不是意外,而是另有内情。唉,真是复杂,管不了这么多了。还是回去好好地泡个玫瑰澡吧。一路和云影说说笑笑地回曲阑苑了。 我没有注意到一路上有个灼灼的目光始终凝视着我离去的背影。 “谢尾萤么,我们来日方长。” 第4章 师徒缘 谢安看着离去的尾萤和神情怪异的桓温,突然觉得心里莫名的闷闷的,像是很不乐意让自己心爱的宝贝被别人看到一般。 和大哥和二姐道别后,与桓温一起出了府,同平日里一样,去了“红缭花疏”。那里是他们五个兄弟聚会的地方。 一进园子,就看到碧绿的竹林里有一个俊雅冰冷的少年在那聚精会神地练剑,一招一式,全是冷意和剑气,盛气凌人。 谢安和桓温在一旁凝视,谢安的眼睛里全是仰慕,有些雀跃地拍手大笑,而桓温,只是静静地站在一边淡淡地望着他们笑。 这时从走廊尽头缓缓走出一个身着青灰色锦缎长袍,面目清秀的男子,一双琉璃般漆黑的眼珠流光溢彩,潇洒挺拔。 见到两人微微一笑,“你们来了。” 谢安依然是那羞涩地笑,“导。” 这时那个刚刚在竹林里练剑的少年也步出竹林,沉稳地走过来。 “进去吧,长生已经等了好久了。” “寻南,你也一直在这里吗?” 被问到的少年依然缄默不语。只见王导随意地扇了扇手中精美的折扇,优雅一笑,“走吧。” 一行人走进深处,就看到地上不知何时多了几个死尸,几人一脸平静,就像什么也没看到一般。 那个叫长生的一脸怒意地坐在亭里大口喝茶,动作粗鲁不堪,可是看起来又无比自然,那张英俊的脸在怒意中变得有些扭曲。有点暴殄天物了。 “怎么,那些找死的人又来了么。”桓温一副吊儿郎当的姿态,明显有幸灾乐祸的意思。 “该死的,老是让我赃了我的手,这些人真是吃了豹子胆了,敢来招惹我们。真是气死我了——”长生依然忿忿不平。 “是一斣珠干的。”王导简单地说出事实。 谢安疑惑地眨眨眼,“为什么呢,我们又没得罪过他们。”一脸乖宝宝发问的神情。 王导耐心地解释,“一斣珠是江湖上臭名远昭的第一杀手集团,按理说,和我们没什么关系,我看,要找我们麻烦的不是他们,而是隐藏在他们身后用钱收买他们的人。” “可是——”话还没完全出口,就被冷冷地打断了,“最近不是新开了一家规模宏大的妓院么,我看里面不简单。”谢安望向声音的主人,是寻南。 桓温轻啜了口菊花茶,不抑不扬地笑道:“好了,不要理那些无聊事了。不如我们上新开的怡春园逛逛呢。” “是嘛,”苏寻南讥笑道:“我好像听说,我们的桓大公子最近对安的那个十几岁的宝贝妹妹颇感兴趣,正想着怎么弄到手呢,怎么会这么快就想另结新欢了,是不是,在谢小姐那碰钉子了。” 桓温难得那一尘不变的邪魅的俊脸变了颜色,“你——” “温,”谢安低垂着眼睑,轻轻问道:“你是真的喜欢四妹吗?”不等回答,接着说:“四妹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如果你不是来真的,和以前一样只想玩玩就过了,那么请你不要去招惹她。她是我最疼爱的妹妹,如果有人敢负她,我绝对不会放过。即使是你,也一样。”说到最后谢安抬起头来坚定地望着桓温。 这小妮子还真不简单,一向脾气温润的安也这么维护她,一想到那个始终对自己拒之门外的谢尾萤,桓温不禁苦涩一笑,道:“我现在还不知道她会不会接受呢,安,说这些太早了。我答应你,无论怎样,都不会伤害她,行了吧。” “好了好了,都是兄弟,说这些做什么。”庾长生赶紧出来打圆场,他是个脾气又直又急躁的人,是不明白为什么温整天游走在那些花丛中,虽然自己这个“火焰公子”也有不少人追,可是打架杀人更有趣些。 “真是好奇呢,那个谢尾萤是个什么样的女孩,让我们战无不胜的花花公子桓温也会苦恼。安,过些时候,你带她来这吧,我很期待呢。对吧,寻南?”说罢,王导又荡出一个和春水一般优雅的笑容。 被说到的少年不语,依然面无表情,一副扑克脸。 这次话题的主人公脸红一阵白一阵,最后无奈叫道:“不要说了。一起去怡春园,走了。” 众人一阵好笑。 该死的臭女人,让我沦为笑话,我一定要把你变成我的,谢尾萤。桓温恨恨地想。 下午在自制的小厨房里,自己动手做了可口的饭菜和云影饱餐一顿。 这个四小姐,地位不是一般的低啊,除了一起长大的云影,连个多余的伺候的奴仆也没有,更过分的是,连一日三餐都没有人搭理。过去都是两人在破烂的厨房里随便弄些吃的,常常不能温饱,所以我的身体才会面黄肌瘦。现在既然自己成了这具身体的主人,必定要负责自己和云影的健康了。 幸好我安锦在现代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女,自小父亲就锻炼我学会自立,上大学后为了不亏待自己的胃,更是特意学过怎么做出美味,所以现在也难不倒自己。 我还记得第一次做好简单的家常菜时,云影边吃边感动得热泪盈眶的样子。抽抽噎噎地说这辈子跟定小姐了。在我眼里,她也是个可怜的孩子,所以自此在心里都把她当作妹妹般疼爱,并不把她当作奴仆般唆使。云影似乎也明白我对她的好,跟我越发亲密无间,对我言听计从。 到了夜晚,也是我开始练功的时候,虽然喝了瘦身的花茶,可是要保持完美身材还是要注意锻炼。生命在于运动嘛。 和往常一样,我先绕着院子跑步练习,又开始按照记忆中的招式一丝不苟地练习,不敢有任何马虎,要知道,这可是关乎日后人身安全问题。既要出去做生意,必然要有自保能力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今日觉得有些不对劲,有不祥的预感。 果然,不一会儿,预感就成为现实了。我正在打家传的掌法,因为身体柔弱的原因,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只是像模像样了。 正在这时,多年习武的敏锐,让我觉察到有一股力量强大的掌风拂过耳边,我移动弱小的身体狼狈躲开,随即站起身来恶狠狠地瞪视偷袭的罪魁祸首,冷冷道:“仗着武功,欺负弱小,算什么英雄好汉。” 昏暗的月光下,我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觉得那人愣了愣,随即放声豪迈地大笑起来。我正担心他这样笑下去会不会吵醒熟睡的云影时,谁料那人盯着我像得到了糖果的孩子一般开心地说,“不错不错,是个好苗子,这个师傅我当定了。” “哼”,我有些轻蔑地一笑,“神经病。” 他大怒,“小丫头,你说什么?!”随即以掩耳不及的速度飘到我身边迅速把我钳制在身下,让我动弹不得。“服不服?” 我痛得龇牙咧嘴,依然倔强地道:“卑鄙!要不是我这身子柔弱,怎么会让你这老匹夫欺负。” 谁知他听罢,不怒反笑:“有趣有趣。丫头,我们来日方长,从今天起我就教你武功,到你打败我那天,你都得叫我师傅。” “我才不稀罕你当我师傅,老匹夫!” “这可由不得你,这师傅你肯也罢,不肯也罢,我是当定了。”说罢又飞身而去。 “老匹夫,你到底是谁?!” “你日后便知。”他传音过来,好厉害。 到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我喊他老匹夫实在太委屈这个自恋师傅貌比潘安,俊朗飘逸的绝世美颜。 不过那妖物一样美丽动人的脸孔配上他那孩子般邪乎的性子,简直是暴殄天物。 再加上他想出来的千奇百怪的授武方式,简直就是对我量身配套的折磨,我在他的恶意教导下,往往搞得全身青一块,红一块,惨不忍睹,每次云影在帮我上药时都泣涕涟涟,眼睛肿得像兔子。 这些我可以忍了,自小练武,这点苦还是能承受的,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这个师傅喜欢掐我肥嫩嫩的脸颊,非要把它揉得变形,捏得我眼冒泪花才肯罢手,简直是活生生的老顽童周伯通。更可气的是,自己武功不如他,只能任他欺负,可是我知道,现在的卧薪尝胆,是为了将来让他死得更惨。 私底下,我替他起了个贴切的绰号——魔头老顽童。简称魔童。不想后来叫出名了这个绰号,在江湖上流传起来。气得他差点把我宰了。 也是后来才知道,他是大家长的一个要好的朋友。至于我如何被他不幸盯上的,用他的原话是说:“要不是那日家宴的时候看你不卑不亢还有那么一点骨气的样子,再加上一次无聊夜游时偶然看到你在那戳戳捣捣,样子傻得要死,一时看不下去才勉强在你的恳求下当你的师傅,要不然我才不会闲着没事干,自找苦吃做什么。你不知道,教你这个笨蛋我要多大的耐心才不把你宰了……”上帝啊,拯救一下这个异教的自恋狂吧,是谁厚着脸皮硬要做我的师傅的,求他走都求不走。 就这样,我和这个安静时勉强还算美男子的师傅开始了一段师徒的孽缘。 问了几次,我才知道他老人家叫桑秦。 据说他早就向大家长告辞云游了,现在为了我留下,无处可去,只好在我这破烂的院子里留宿了。我在心里哀悼几声,后悔啊后悔,早知道就不要好意地留了他一次晚饭,因为太好吃,又是现代新鲜的菜式,某人吃得满脸陶醉,最后就厚脸皮的赖上了。 不过幸好他白天都不知道跑哪去了,只在黄昏时准时来蹭晚饭。一脸惬意地喝喝下午茶,就开始他的教授了。 特别是看了我布置的客厅,他睡得厢房的风格,再加上一次三哥的突然拜访,他藏在屋顶的房棱上看到我送给三哥一套自己做得新式男装后,他也强盗般地向我讨了一套后,据他讲他对自己这一生唯一的徒弟更加好奇了。 切,什么嘛,说得他像个一代大侠一样,不过,拍着良心说,这个冒出来的师傅,武功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简直一神人。一开始,我就迫不及待地学了他独创的一套轻功“缥缈”(名字和他的外貌一样诗情画意)。 学成后,他问我为什么这么急想学最上乘的轻功,我一脸无辜地回答:“废话,当然是为了逃命的时候跑的够快啊。”理所当然的口气,把他气得几乎当场崩溃了。 面部表情阴狠地揪着我可怜的脸颊恨恨地说,“我桑秦的徒弟,何时会落到逃命的下场,你这丫头敢逃试试,我一定扒了你的皮。”连逃命的自由都没有,我欲哭无泪。 对于他的来无影去无踪一直没被府里的任何人看到过,魔童一次在美食面前终于道破了天机。原来这个曲阑苑是整个宰相府里最偏僻最简陋的地方,只要从后面的花园翻墙就可以到达外面的一条暗巷了,顺着这条巷走出去就是主大街了。什么啊,我还以为出去有多难呢。真是感谢这个破地的地理位置便利啊。 说起曲阑苑,其实也不能说是旮旯了,自从几个月前,我就开始打理这里的任何一个角落了。 在现代我选修过园艺设计,这点地方简直太小case了。很快,我就把这个地方打理得如同仙境一样,房间的风格也随着心情的变化不时地变化,不仅三哥羡慕得几乎想搬过来住,连一向神龙见头不见尾的魔童都时时百无聊赖地赖在这里不想动了。这让我很有成就感,对自己长期呆的地方我是不能忍受任何不好的瑕疵的。 夏天也快到了,我正计划着在院子里建一个游泳池,让它与旁边的荷花湖相连,保证水资源的供应。计划很快通过,并且实施起来,雇来的工人都签了保密合同,如果外泄曲阑苑里任何消息的人,不但性命难保,酬劳一分也没有。我可是花了高价的。 对于钱,我到是不以为意。那个从不出现的大家长虽然对四女儿不闻不问,可是每月却看似不经意地送来大量的金银珠宝。我虽然很奇怪,可是也不想深究。自己向来对钱都是淡然视之,所以在别人看来极珍贵的东西我都随意地扔在房间里。整个家里都布置得清雅大方,并不是奢侈的雍容华贵。 游泳池竣工的时候,我拿出早就设计好的游泳服分发给了云影和魔童一人一件,完全忽视两人因困窘而憋得有些发红的脸颊,我看看自己刚刚发育的身体,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害羞的。 幸好他们两个似乎对我一向的特立独行习惯了,很快缓过神来,再加上我早就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发生,已经预备好几块大大的布巾让他们足以围住整个身体,而且大多在晚上才游,黑灯瞎火的,谁能看到谁啊,所以害羞的两人很快释然,和我一样舒适惬意地躺在水里去暑了。 我看着渐渐被自己进化的魔童,在黑暗中有些恶意得逞地露出奸笑,哈哈,看你有一天离了你的宝贝徒弟还活不活得下去。 莫名其妙的桑秦这时突然诡异地打了个喷嚏。 是不是着凉了。他这样想。 第5章 会美人 流年似水啊,就这样悠哉游哉地过,又怡然自得地过了几个月。后院新种的蔷薇开始郁郁葱葱了,依然风华繁茂的夏末。 一日,我专门挑了一个魔童外出的日子,让云影搬着软凳到门口守着,自己悠闲地在游泳池里畅游,在水里嬉戏玩乐了一会儿,就懒懒地靠在岸边一边浅酌杯里的葡萄酒(这可是我研制了好几个月才成功的战利品),一边专注看着手中的设计图纸。 正是碧柳低垂,日影斑驳,偶尔带着浅浅茉莉花香的薰风拂过,天空呈清澄的蓝,云雀游弋于白云间,一切好不悠然自在。 然而,突变徒生。 练武的习惯让我觉察到了危险,可是身体的迟钝让我待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掩饰什么。想到这,我也不打算挣扎了,只闭着眼懒洋洋地对立于墙头的陌生人道:“看够了没有?”其实照我这么瘦弱,发育不良的身体真的一点看头也没有。 那人忍俊不禁地嬉笑出声,“你那搓衣板谁有兴趣偷看啊,你太高估自己了。”完全是玩世不恭的语气。 听他这般说,我并不动怒,只是拿了岸边的大毛巾围上身体,抬头瞥了他一眼,果然是那风流倜傥的六公子,也只有他这样顶着纨绔子弟的采花贼才会做出随便翻女儿家屋子的墙的事吧。 “温哥哥既然来了,就下来一叙,小妹自然会特别招待的。”我荡起孩童般甜美无邪的笑容。 果然,他嘴角邪魅一笑,轻身跃下墙头,漫不经心地向我走来。 我走过去,作轻柔状主动投怀送抱,藏在布巾下肘子不经意间重重向他一拐,他不注意,就被我撞到水里了。让我有点惊讶的是,这个游历在众多花丛中的浪子竟然不会有游泳,这可够他受的了。 在岸边等了许久,也不见他的身影,甚至连气泡都没了,我有些慌了,虽然讨厌他,可是还没到非要弄死他或者见死不救的地步。 扔了毛巾跳到水里,刚想潜入水里救他,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扯进池子深处,当初我为了照顾云影这个旱鸭子,所以游泳池被建成一方很深,一方很浅,匀称交替的格局,没想到今天沦落到被人拉入深处溺死的结果。 就在我几乎以为没了气息的时候,一个陌生的触感附在我柔软的唇上,给我带来了清新的空气。 在水中一个旋转,我肺中的空气又要完了的时候,我被人扯上了岸,一探出头,我就大口大口地喘息,呼吸新鲜空气,看着近在眼前的这张此时扬着得逞的邪笑的脸孔,我条件反射一个巴掌就打过去,没想到他并不躲,“啪”地一声留下绯红的五指印,他眯着眼睛促狭地看着我,依然满不在乎地笑,忽地把我拉到他的怀里又深深地吻我。 我使劲挣扎,可是他的力量太大,挣脱不了,脸憋得绯红,好一会儿,他才放过我,我拍着胸口顺气,他低沉的声音传来:“这是你戏弄本公子的代价。” 我怒极反笑,哼了一声,冷冷地说:“桓公子还真是饥不择食,连十几岁的孩童都不放过。那花花孟浪之名还真不是有心人杜撰出来的。”说着毅然挣脱他的钳制,狠狠地抹了抹红唇,游向岸边。 我的初吻! “我就想试试在你心里我几斤几两,你会不会救我。太善良,是害不了人的。”他也爬上岸来双手抱胸玩世不恭地说。 我定了定神,做天真状,“桓哥哥说什么呢。人家只是不小心碰到你,你就掉水里了,人家吓坏了,还跳下水去救你,谁知你一点都不领情。”委屈的眼神紧紧地盯着他。 他不反驳,似乎也明白我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只云淡风轻地问了句:“是吗?” 我斜眼瞄了瞄他,发现他身上的月牙袍全都湿了,很诡异地贴在身上,身形尽现。我干笑了声,随即淡淡地说:“跟我来吧。” 按理说往日该带他去客房里换衣物,不幸的是,唯一的客房已经被魔童占着了,又不能透露他的行踪,云影的房间也没有什么男式的衣服,只好委屈一点把自己的闺房贡献出去一下了。 虽说古代女子的闺房和贞节一样重要,可是自己应该不算什么正正经经的贤淑女子,不用这么讲究吧。 一路上六公子一直缄默不语,只是目光忍不住四处张望,呵呵,这是不可避免的,这里美得和现代公园一般,来这里的人都被它独特的美引人入胜。来过这里的人,不管是三哥,魔童,还是长期居住的云影都会忍不住驻足观赏,惊叹出声。 进了房间,他才失神地喃喃自语:“有趣,早知道这么有趣,真该早点翻墙来找你。” 我不理他,到里间拿了一件披风随意披上,又翻出一袭月牙长袍给他,我的10两啊,忍不住一阵肉痛。这件袍子在外最少卖到10两,多至20两的。 “喏,穿上走人吧,以后我不想再在院子里的墙头见到你。” 气定闲清的贵公子不客气地接过去,笑眯眯地说:“那种事,我也不敢保证哪天不会心血来潮啊。” 我愤愤地把他推进去,坐在沙发上吃着糕点催促他快点。 进去的六公子并不急着换下湿漉漉的衣服,而是玩味地打量这间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屋子(我汗颜地低头不敢见现代的乡亲父老们啊)。 很多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就这样随意地扔在这个房间的各个角落,足见主人对此的不在意,六公子嘴角不经意地微微上扬,可惜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心里充斥着无数的疑问,据外面的传言,谢家四小姐自小不受宠,这样无母又没有父亲宠爱的庶出必定是受到其他妾室万般欺辱的,以前的谢家宴会中自己偶尔被父亲相逼参加过几次,往年里幼稚无知的四小姐自己是亲眼看到过的,不识字,被那惩罚的十大板打得气息奄奄,有一次和谢安逛院子时还遇到过这个四小姐被下等奴仆刁难,哭得像小花猫一样。可是今年受父亲所托来参加这种相亲式的宴会,本来以为又要无聊的度过,可是那个旁若无人,低头大吃的四小姐不仅出口成章,而且言语犀利,把那些趋炎附势的小人讽得脸色都变了几次,好玩极了。更绝的是她的愿望,在旁人看来是小孩子家不经思考随意说的,可是深意却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手段。桓温敢确定,察觉到她的变化的不仅仅有自己,还有那个老狐狸谢于轼。估计他又在估量这个女儿的可利用之处了。 过后自己放出声说对她感兴趣,想用最快捷的方式接近她,可是京城五公子之一的“白袍公子”的名号似乎对她一点吸引力都没有,自己的礼物,情诗都被毫不留情地退了出来,这是桓温追女人的历史中唯一的失败,很快被传出去,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被那四个兄弟嘲笑了。 最后只好出了最烂的绝招,翻墙会美人了。老实说,自己真是有点饥不择食了。谢尾萤才是个十多岁的孩子啊。 可是为什么刚刚强吻她时自己在心动呢。自己是不是遇到诡异的少女所以自己都变得不正常了? 等在外面的女孩不耐烦的催促声又一次传来,桓温有些心不在焉地换上手上的新袍,穿上才知道它的与众不同,真是新异,领口用金线镶边,长袍上用黑墨随意地涂了奇妙的图腾,其实是我用特制的颜料画的涂鸦。 才一出去,桓温就发现那个女孩一副恶狼吞鬼的样子死死地盯着自己,桓温在心里得意了一把,果然,自己的魅力还是无敌的。摆出个自认为很潇洒的姿势,重拾自己不败的魅力,刚想和她说是不是对他的态度改观了,是不是后悔那几个月对他的拒绝了…… 谁知—— 我看着自己做出来的袍子被完美地展现在自己面前,不由赞叹:“完美!太完美了!” 正洋洋自得的桓温被夸得飘飘然,不过下一句话就把他从天堂一下子打到地狱了。 “完美完美,不愧是我做的袍子!”我跑过去,拎着那袍子左看右看,不住地发出啧啧赞叹声,完全忽视脸色变得铁青的六公子。 桓温正欲发作,谁知一个小丫环突兀地跑进来,对我说道:“小姐,时候不早了,是不是该做饭了,我的肚子在咕咕叫了。”来人正是云影。 转身才看到房里有个陌生的男人,微微惊愕过后,只见云影目光直直地呆望着僵硬的桓温。见此,桓温正欲扬起一个自认为很迷人的笑容,捡回刚刚在我身上失去的自尊。 谁知云影隔会儿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地对身后的我说:“小姐做的袍子真漂亮啊!”又是一声赞叹。 “是吗?!我也觉得不错耶。”完全忽视了屋里的一个大活人,主仆自顾自的边聊边往外走。 桓温彻底石化。是谁说京城白袍公子的魅力男女老少,全都通杀的。为什么遇到这对活宝主仆就什么都没用了。 走到门口,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桓公子,若不嫌弃,就留下来一起用饭吧。” 留下桓温一个人欲哭无泪。 吃饭的时候,桓温一直埋头狼吞虎咽,话也不说,我也觉得做得是不是太过了,于是最后忍不住用安慰的语气说:“那个,以后你要来,不用再翻墙了。叫爹的大丫环青青通知我一声,从正门进来就可以了。如果不经我同意随意爬墙进来,恕我不当客了。”说到最后又带着威胁的口气。 “知道了。”专心于美食的六公子闷闷地应了声。 喝了一盅茶后,我看时间差不多了,魔童也该回来了,所以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桓温虽然打定主意要能赖则赖,可是脸皮的厚度还没练到无坚不摧的程度,只好无奈地走了。回去的路上琢磨着明天,后天,大后天……都要来蹭吃蹭喝蹭玩。 更重要的是,想时时看到这个有趣的小女人。 第7章 如菊 新的一天开始了,看看这具身体,13岁了,也开始发育了,手可盈盈一握的胸,纤细的小蛮腰,凹凸有致,经过一年饮食的调养,和原来面黄肌瘦的样子有了天壤之别,美人胚子的轮廓也开始显露出来,我对着泛黄的铜镜左照右照发现她真的美若天仙,虽不至于倾国倾城,可是比二姐的典雅优美更胜一筹。 有时候我发现三哥和六公子看着我的眼神渐渐呆愣,魔童的目光都变得越来越深,呵呵,是愧疚以前没发现我也是美女,只把我当作鬼灵精怪的丫头吗? 哼哼,对我来说,无敌小魔女更有吸引力。 今天要和云影全城大环游,就此可以试试刚学的易容术效果怎么样。 一个人闷在房间了好半天,戳戳捣捣,出现在云影面前的便成了一个美俊的公子。一袭暗红色雀纹深衣,金线浮云袖边,眉目英挺,神采奕奕,面上却有其他公子少有的温润之气。 云影的目光有些惊愕,似乎不太相信这个陌生的男子是自己服侍的小姐,连脖颈间的喉结都同天生的一般,神似极了。 不过,如果是男人,这个“男人”也太美了吧。 我柔媚地一笑,那老魔头也在一旁促狭地低笑,可是眼眸深处有难以捉摸的神色我无法探究。 我得意地笑几声:“怎么样?还不错吧。” “从今以后,我便是安锦。” 声音一出,低哑深沉,吓得云影差点昏厥过去。 她勉强撑着结结巴巴地问:“小姐,你,你的声音怎么了……” 我嫣然一笑,瞄了瞄在旁边笑得开心地魔头,“这就要问亲亲师傅了,多亏他从哪弄来给我的变声丸,只要一日不吃解药,声音就不会变回来,这样够保险吧。谁也认不出了。哎,哎,云影,你不要发呆了,千万不要爱上我哦。” “小姐——” “叫什么呢,不是小姐,是安公子,记住了。” “是,安小——不是,安公子。” “不错不错,走吧,出发。对了,别忘了把休息牌挂上。”我对三哥和桓温唯一的要求就是只要挂上休息牌就代表我有事,他们就是有天大的事都不能吵我。 从里面锁上门,帮云影挑了我最新设计的男装换上,随意地在上面画了点装,遇到熟人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了。 从后墙拎着云影翻出去(师傅的功劳啊,古代轻功的好处),和云影一路闲逛来到我的店里。 以前他们都未见过我的真面目,只是告诉他们见我的令牌就如同见我。是我之前让一家玉石加工店做的类似章的玉印,上面雕满了诡异的黑莲花,加上雕刻上我的名字时用了独一无二的图腾,相信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仿制。 店长是个年轻人,圆脸,长相清秀,一脸娃娃相,一日我出游的时候偶然在地痞流氓手里救过他一命,听说他是个落榜的秀才,走投无路加上心中感激才留下来当我的账房先生,帮我打理店里生意,算是我的代言人。我做了专门的腰牌给他,根据青龙、白虎、玄武、朱雀四大吉兽的图腾做的,其中朱雀的给了他。后来他也成为我的服装和丝绸生意的左右手,算是我的家人和心腹之一。而且我发现他非常有生意头脑,我粗略地教了他用现代的记账方法和经商理念,没想到不久他就运用娴熟,做出自己的一套手段了。在这方面我自叹不如。 麦七。日后便是商界闻名全国的朱雀王。我的管家。 到了店里我也不声张,不经意间露出玉印给他看,他很明了的点头,神色虽然激动但没有过于表现出来,我对他笑笑,走到里间的会客厅,很随意地找地方坐下,他很快就把账本拿过来,我大致看了看,其实他记得非常清秀,加上这些简单的算术对于我来说太容易的,才半盏茶功夫我就点对好了。盈利还不错,在这样下去,我扩大规模指日可待。 “真是辛苦你了,小七。” “老板,这是小七份内的事,能为老板出力是我的荣幸。再说,小七还没有机会谢谢安老板的救命之恩呢。”他低着头,满脸恭敬,语气诚恳。腰杆直直地跪在地上。 “叫我安锦吧。不用这么生疏。”出来做生意,总不能用小姐的真名,只好把现代的真名搬出来用用了。老实说,虽然我多次出来办事时见他,可是一般都戴了有面纱的蓑帽,一直没用真面目示人,可能他也为第一次见到老板尊荣激动吧。看看,垂在两边的手都抖起来了。 “小七不敢。老板既是我麦七的救命恩人,自然不能越矩。”他的语气越发恭敬。 我扶头无奈,古人就是迂腐,“那还是喊我公子吧,老板有些别扭。” “是,小七明白。” “对了,新铺的事怎么样了。” “铺面、装修、工人的事都办妥了,我也按公子说的要求面向平民化这块,相信会给很多平常人家不少便利。” “嗯,不错,也不能光顾着赚富人的钱,能让百姓穿上好衣服也不错。这是不是就叫与民同乐。” 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云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公子,这话可乱说不得,这可是当今天子该说的话,你可别吓唬我们。” 趴在地上的小七也憋笑憋得辛苦。 “是吗?小七,你快起来吧。我让你物色的大宅你去看了吗?” 他依言站起来,走到一旁立着,回话:“我去看了几所,都还不错。我想公子哪日有空闲了,一起去看了再定夺。” “好吧,过几日我就来与你同去,今天不行,今天是本公子的生日,我们呆会要去怡春园看看,小七可想同去玩玩啊。” “啊——怡春园,”他的脸“哗”地涨红了,不自然地拒绝:“公子,小七是读书人,不宜与公子同去。在这小七祝公子事业有成,步步高升了。” 看他那有趣样,我不禁抿嘴一笑,故意道:“小七想到哪了,我们只是去那听听小曲,感受一下花魁风采,你如何去不得,”见他的脸快要红得滴血了,我才放过他,“逗你玩玩啦,你不去我也不勉强,你忙吧,我走了。” 旁边的云影已经不客气地笑出声来了,这丫头,在我的调教下,越来越猖狂,没个样了。 出门的时候,我转过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过些时日,把家乡的老母接过来吧。” 麦七呆愣在原地。眼里颤巍巍地含着泪水,哽咽道:“谢公子。” 麦七泪眼朦胧地望着自己选择跟一辈子的主子。 深邃清冷的眼睛,一袭华贵的深衣衬得他尊贵无比,气势非凡。仿佛任何人冒犯他都是一种亵渎。 记得自己在一条暗巷里被抢劫的时候,因为包袱里有自己离家的时候母亲交给自己的家传玉佩,所以拼死拽着包袱不放,任由他们的拳打脚踢在身上。一声不吭。这时他像那飘逸的神子一般突然降临,冷冷地瞥了那些地痞一眼,因为他带着黑纱,顶着斗笠,再加上天色迟了,光线昏暗,眼角的血流下来迷住了自己的眼,根本看不清他的面貌,只记得他用冰冷的声音说了句:“这么多人欺负一个柔弱书生,该死。”在麦七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些人就痛苦的呻吟着倒下了。 麦七只觉得他高雅如菊,残暴如剑,那些人被留了性命,可是都被断了右胳膊。可是奇异的是向来讨厌血腥的他并不讨厌他的这一面,相反,他满心崇敬。 最后,只听他用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轻轻道:“滚。”明明声音温和动听,可是麦七却觉得周围的空气全都凝结成冰,冷得麦七打了个寒颤。 麦七从地上有些踉跄地站起来,他却一点都不嫌弃自己被揍了鼻青脸肿的丑样,走过来,递给麦七一张绣了黑色莲花的纯白色手绢。 他盯着麦七看了半晌儿,麦七只记得自己紧张得凝神屏息,不敢丝毫动弹。只见他轻轻地笑了笑,声音出奇的温柔:“吓倒了吗?别怕,有我在,以后不会有任何人欺负你。明日你带着这张条子来惠仁街的‘锦君’店铺找我。我会让你活得不一样,总有一天站在那些家伙头上看他们如何求你。”他的语气淡淡的,可是麦七却觉得自己全身沸腾了,仿佛找到了自己信仰的神子。就是在那一刻,麦七觉得落榜不重要了,盘缠没有了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往后的一辈子自己整个人都是他的了,无论发生什么,自己跟的人便是他。 麦七怔怔地看着他离去的身影,没想到他突然停下脚步,淡笑地说了句:“我就喜欢你这倔强性子。永不服输妥协才是男人。呵呵。” 他像风一般来,又像风一般走了。麦七不知道他是谁,只捏紧了手中的条子和雪白的帕子,暗暗期待明日到了那里可以再次见到他。 第二日自己果然见到了他,虽然他依然戴着蓑纱,看不到他的真面容,可是心里已经充满感激。他交给自己一个令牌,麦七看了图腾,知道是朱雀。 他递给自己时,依然云淡风轻地说:“你装好了,这便是你日后的地位。” 麦七虽然不明白其中深意,可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和云影出了店。 一路闲逛,对街上小贩卖的东西也不像第一次乔装出来那么好奇了。让云影买了两串冰糖葫芦拿在手里添着,迎来了不小的注目,一个大男人在街上和小孩一样吃着一串冰糖葫芦确实不太正常,可是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来这里好玩的也被我玩得差不多了。 逛了一会儿肚子饿了,虽然云影自从我做饭后万般不愿意上酒楼吃饭,可是在我看来酒楼里的美食比我做的那些中餐西餐的高明多了。 强拉了她上建康城里最好的酒楼——朋聚楼。 找了包间就想上去,谁知哪冒出个小子突然出现想抢我刚刚预约好的包间。只见他和酒楼老板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什么,那老板脸色一变,转过来对我歉然道:“这位公子,真是对不住了。那间包间一直是为那位爷预备的,刚才小的以为爷不来了,所以才——真是对不住了,这位爷。” 奴颜媚骨的小人。 我按他说的方向冷冷地望过去,就这样带着不屑直直看到我自以为那个纨绔子弟的瞳孔深处,可是才觉察到那双眼睛的主人妖诡的瞳色后,我就知道自己错得离谱。浅紫蛊惑,银色诡异。这是双什么样的眼睛啊,暗沉如薄暮私语,明晰似萦绕周身。一袭看似普通的深色长衫,腰间却环绕着难得一见的绘了奇特图腾的镶金玉带,俊美的脸上浓黑秀逸的长眉斜扫入随意披散的长发里。一双黑耀石般深色眼眸正霸气而不失好奇地审视着我。气势高贵,而且周身带着危险气息。 我微微一愣,可是很快镇定过来,淡漠道:“四海之内皆兄弟。我相信这位公子知道先来后到,不要彼此伤了和气才好。” 刚刚拦住我们的那小子也冷着一张脸严厉地看着我们,威胁道:“我家公子何等身份,怎会轮到让位给你这小子,我劝你还是识相点,免得我动手。” 我不怒反笑,突然荡出异常妖媚的笑容,冷冽地开口:“是嘛。若是我执意不让呢。我不管这位爷是什么人,俗话说,来者皆是客,不分贵贱吧。再说,朋聚,朋聚,有朋自远方来,相聚一起。如若还分贵贱,这里的生意还想不想做了。” 掌柜见我态度坚决,满脸难色,只好望向那个相貌冷峻的侍卫型人物,只见他愤愤地说“你这小子——”就要拔刀向我冲过来,我鄙夷一笑,不知好歹的家伙。 正要出手教训一下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谁知那人突然开口:“沈清,不得无理。”随即对着我笑了笑,那是怎样的笑啊,冰冷彻骨,眼眸里根本没有任何笑意,我不由全身一寒,这人气势摄人啊,不知什么来头。“刚刚这位公子说四海之内皆兄弟。如果兄台不嫌弃,不如同去喝一杯。” 我看着他,有些底气不足地轻声应:“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公子——”旁边的云影有些担心地拉我的胳膊。我对她安抚一笑。转过头来依然倔强地望着那人暗沉的黑眸。我没有注意那人的眼眸里渐渐浮起一种叫兴味的东东来。 幸好他那人还算娴熟优雅,赏心悦目,比想象中的好相处,到了包间,他喝退了那个叫沈清的,无奈云影也跟着退下了,几杯桂花酒下肚,我俩已经熟络起来,他身上的防备和冰冷也渐渐消失不见。正应了那句老话,不打不相识啊! 最后不知谁先提起的,说是冥冥之中注定我们很有缘份,不如就此结为兄弟。其实一开始这个错误的结拜多有玩笑的成分。那时的我们都没有当真。 我豪迈地喝了一大口酒,笑道:“我叫安锦。今年15了。你呢?”因为不想让他叫我小子,也因为天生的防备,我不想让他知道我上年幼或者更多。每个人都有秘密,我想他对我也同样保留吧。 他也抬碗敬了我一杯,声音虽然冰冷,可是眼中已渐有笑意。“我是司马琅邪。比你大上5岁,以后我是兄长,你是弟弟吧。” “好啊。司马大哥,不错不错。呵呵。”喝了半晌儿,我俩都有些微醉。 “贤弟,于酒为证,你我从今以后便是兄弟。” 第8章 青楼行 那次饭我们吃了足足3个时辰,走出朋聚楼的时候,天色微微昏暗下来,夜幕降临,街上似乎更加热闹起来。经夜晚的凉风一吹我俩的酒意都清醒过来,彼此有些尴尬。 良久,他才沉稳问道:“不知贤弟要去哪?” 我淡淡一笑,“听人说怡春园的花魁美若天仙,我正想去一饱眼福呢。” 他的眼眸涤荡出层层笑意,“是吗?我也正有此意呢。不如我们去听着那绝代佳人的小曲继续喝个尽兴怎么样?” “英雄所见略同。走吧。” 旁边似乎有人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云影悄悄拉我的衣角轻声说:“公子,时候不早了……” 令人讨厌的沈清也异口同声地对司马琅邪说道。 我俩相视一笑,把他俩的话全都忽略不计。齐肩向目的地走去。 走了一段,终于看到传说中的青楼了。而且是这个建康城里最大的青楼——怡春园。我发现这些青楼啊都是叫春呀红的,到哪个朝代都这样,真是难得的共通。说真的,我早就想来见识见识了,可是一直被那些开店的事拌住了,根本没有时间。才到门口就有一干佳丽美眉在那招揽路过的公子老爷们了,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更经典,更让人销魂,嘿嘿,在现代看穿越文都说来古代一定得上青楼里瞧瞧才不虚此行的。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玩的地方了,而且我非常好奇那些花魁名妓到底有什么魅力,迷得古代的达官贵人们团团转,就连现在大家长也有一个夫人是个名妓。就是正得宠的五娘。 虽说传言说她能得宠的一部分原因是她长得像我娘。 这也就很能理解她和五弟为什么想尽办法给尾萤难堪,恨不得杀死她了。 女人的嫉妒心可以毁灭一座城。要不怎么说,蛇蝎美人。 和这个刚认的大哥一同风姿绰约地踏进怡春园大门,风光无限,引来不少侧目,这都是沾了他这个帅哥的光。跟在后面的云影几次欲提醒我,我知道她要说一个女孩家怎么能进这种地方,我真想敲破她的头告诉她我现在可是商人安锦,货真价实的美男子。不经意一瞥,看到沈清的眉头不自觉地一蹙,瞳色更深。什么啊,这个时代的男人不来青楼才是怪胎。当然,除了我家的乖乖男——小七。 很快老鸨就风情万种地迎上来,“哎哟,几位爷,快点进来,我们这的姑娘可全都是貌美如花,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啊。” 我被她身上浓厚的香味冲得头有些晕,定了定神,朗声道:“我们兄弟俩今个是冲着你们新来的花魁来的,”随手扔给她一锭银子,“我们可是贵客,快点带我们去见那个传言里的美人吧。”我暧昧一笑,有些色迷迷的望着她。 她果然明了地娇媚一笑,不过在她那张老脸上几乎把浓妆上的粉挤成一团了,我笑得讪讪,向旁边一瞄,司马琅邪的眉头也不耐地一皱。 “这位爷,不是奴家不想满足你的要求,只是这事我都做不了主啊,我那姑娘啊,羞于见人,硬是摆了擂,赢的爷才能进闺房一见。”她故作无奈地叹气。 我心中不屑。又是固定的老戏码。无聊。 却听到旁边的司马琅邪淡淡一笑,轻声道:“是吗?妈妈何不引荐一下,我和贤弟可是很有诚意的。”说着一使眼色,默不作声的沈清也给了这位大婶一锭白银。 大婶心中欢喜,可勉强不表现出来,领着我们到了里间的大厅,这时我才察觉到今天来的人怎么这么多啊,不是一般的拥挤。 我顺着围观的大多数人的目光看去,发现中间的台上有个丫环一样的人物在交代什么。有人已经议论起连丫头都这么美,那主人还得了。 哼,这种竞赛型玩意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正想打道回府。 司马琅邪已经含笑看着我,不缓不急地说:“贤弟,可有兴趣一探美人芳影,了了今日眼福,一起喝几杯。” 我在心里鄙夷了下,俗,色狼。是你自己有兴趣,不是我有兴趣吧。可是正常男人都应该对美女有兴趣吧。 想罢我勉强笑笑,我知道很难看,装作很兴奋道:“不错不错。得到美人垂涎,可是人生一大幸事。不如大哥去吧。” “这怎么行,好事兄弟要一起分享啊,不如同去吧。” “一起去啊,那个……”我有点结巴,“好吧好吧。好兄弟讲义气!”我豁出去了,管它怎样了,只要不出洋相就行。 我们在这正说着,台上已经变得歌舞升平了,许多貌美的舞娘甩着长长的水袖随着乐师的音乐舞动,蝶步翩跹,身形在光芒中显得迷离,那些男人都一副沉迷的蠢样,开玩笑,现代那么发达的舞台效果,加上精湛的舞艺,比这些强百倍,如果我还露出花痴样,那么也太对不起父老乡亲了。 旁边旁若无人的司马琅邪也有些嘲弄地看着疯狂的人群。想必早已看惯了这种状况。 最后今晚的主角在厚厚的碧玉珠帘后缄默地弹奏了一曲。 此曲只应天上有啊。我想说一句。咳咳,虽然有些夸张了。和名曲《春江花月夜》还差很远。可是来到古代后我确实没有听到比这更美的乐音了。 时而高亢昂扬,时而低叙浅吟。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不愧为花魁。 更让我奇怪的是,一般花魁都不会随意抛头露面,可是这个听说鲜卑来的异域女子想来没有江南女子那般矫揉做作。很快缓缓从层层纱帘间走出来。 那是怎样的美貌啊,倾国倾城便是这般吧。当她走出来那刻,我便看得呆了。愣愣的忘了言语。想必周围的人也是这样吧。司马琅邪的神情也有些呆愣,目光变得古怪。 一袭简单的白色长袖拖地长裙,明明那么寡淡的颜色,那么淡若无痕的装扮,却更衬得她的绝美容颜。两腮杏红,艳若桃花,碧玉般的皓腕上戴着一只罕见的镶玉金镯,眼神如秋水般荡漾,如桃花般勾人魂魄。只是她的面容一直浅浅的,似乎对众人惊艳憧憬的表情全部在乎,不以为意。 淡如雏菊的笑容也若即若离。 绝色啊绝色,我竟然有些莫名的兴奋。呸呸呸,老子可是美女一个,可不能随便动心,可是那嘴里簌簌流出来的不明物又是什么东东啊!惭愧惭愧……我迅速抹了嘴角的口水…… 第9章 闯观 如果说在男人中三哥是阳刚之帅,桓温是纨绔之态,魔童是绝美之颜,司马琅邪是高贵之势。在女人中二姐是娴舒之美,自己因为还没发育完只能算碧玉之秀,那么这位花魁因为多了异域风情而变得妖冶之邪。 不过,我喜欢。我一扫刚才的没精打采,眼神冒出兴味来。司马大哥的建议还不错嘛,有这样的美人在一旁抚琴作下酒菜,肯定毕生难忘。 司马琅邪看着刚刚还一副很无聊的样子的安锦不知为何一下子变得神采奕奕。不知道为什么有种错觉,虽然刚才露面的花魁美得让人忘了呼吸,自己也呆了片刻不知言语。可是远远没有刚结拜的这位贤弟给自己的趣味更强。就像现在自己就开始期待这位小弟弟将要给自己带来的惊奇了。 我正在等待周围花魁有什么新鲜的玩意拿出来比了,就觉察到左边司马琅邪灼灼的目光。我迷惑地望着他,他朝我浅浅地笑了笑,如沐春风,我不幸地闪神了。 正好这时台上的美人冷声道:“规则很简单,右边侧房一的楼到三楼分别请了几个好友在里面品茶,只要各位在诗歌方面的造诣可以打动我的几位好友,就可以见到旦呓了。好了,各位,我在三楼的左边房间里等着闯关成功的公子。具体的,妈妈会告诉各位,旦呓告退。” 原来她叫旦呓。真好听。 我们和众人涌到一楼右边的侧房,很好奇里面呆的是什么神秘人。 这时大婶发话了:“安静,安静。让各位爷等急了,真是对不住。”扬出几个安抚人心的媚笑:“我先介绍一下。一楼的这位是整个建康众所周知的才女——木晚烟。想必各位都知道她的来历了。现在规则很容易,只须各位当众弹奏高唱一曲,如果能把木才女引出小楼阁,便通过了这一关。准备好了吗?每个公子交上5两银子就可以开始了。” 好个赚钱的方法。这种擂台醉翁之意不在酒吧。见花魁是假,赚钱是真。有谁知道哪些幕后人会不会真的走出来啊。可是出于对花魁的狂热依然有不少人争先恐后地交了银子,排队比赛。 我倒不急,让奴仆上了上好的茶和糕点,在一旁的雕花木桌上坐下,招呼了云影一起坐着品茶,闭目养神起来。司马琅邪也正有此意,也悠闲地坐了下来。那个臭小子沈清不知道为什么打死也不同坐,规规矩矩地立在一旁,封建制度的万恶之渊啊。司马琅邪冷冷地坐在那,并不在意沈清。 不过,这个木晚烟是谁啊。不用我问,就有几个看客小声议论纷纷了。 “木大才女,可是当年打败了年少轻狂的金科状元李久才扬名建康的。据说当年那个状元来到怡春园玩乐,不屑当时木晚烟的才名,出言挑衅,于是两人在这里让当时的客人见证下举行了比赛。结果,木晚烟胜了。听说当年那个自负的金科状元从此收敛不羁的性情,不热衷官场,隐身于哪里去了,再也没人见过他。” 他们说的津津有味,我也听得津津有味。原来还有这么一段传奇啊。这个木晚烟,还真是货真价实的才女,厉害厉害,佩服佩服。 一盏茶的功夫还没到,一直拥簇在前面的人群不知不觉都退去了,不少人失意地边摇头边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叹息。 我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转头看了司马琅邪一眼,问道:“不知大哥乐器擅长什么,或者擅长唱什么曲子之类的。” 只见他笑了笑,说:“平日里常常吹箫。歌并不擅长。怎么,贤弟想到怎么做了吗?” “既然我说了好兄弟讲义气,也说好一起闯关了,那我们不如来个琴箫二重奏,我来唱曲行了。只是不知道大哥的箫能否配合。” 他的眸色深了深,淡定道:“我自当尽力。” “那走吧。”我喝了口凉茶,起身。 沈清已经应他主子的意早早交了闯关的银两。 我看了看胜了的休息台,有十几位书生公子样的坐在那饮茶。其实其中并没有任何人的歌曲把传说中的才女引了出来。只是生怕没有人过第一关以下的没了看头,那木才女对那些还不错的曲子就在里面淡淡说了句“过了”便可以了。所以我现在依然没有看到过她的真面目。 在现代我学过古筝,不知道能不能过关。走过去,在摆好琴的台子前席地而坐。随手试了试音。这时司马琅邪也从容地从衣袖里掏出一杆碧玉青箫来。 我准备好,用眼神询问他,他会意地点点头。我便开始唱起来。 虽然不适应声音变成了男声,可是那带有磁性的低沉男声还是很有魅惑力的。看了这群呆了的人便明白了。 据那天在场的某个男子介绍,那日的闯关,有两个英俊少年,不,其中一个堪称绝世少年,另一个周身都萦绕着高贵之气,也没有丝毫逊色。 第一关,只见那绝世少年席地而坐抚琴,伴随着一股如清泉般动听的琴声和突生的高昂饱满的箫声响起,少年淡淡地唱道: 东风夜放花千树, 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 凤箫声动, 玉壶光转, 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 笑意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 灯火阑珊处。 在场的所有人几乎在那配合得天衣无缝的琴箫声和歌声中看到在奢华富丽的元宵之夜里,一个不同凡俗、自甘寂寞的高洁女子,她站在热闹场面之外,孤立于灯火阑珊处,独自享受清新雅致的境界,却又有难觅知音的孤傲之感。 就在在座的所有人还沉浸其中难以自拔的时候,突然从侧房的珠帘里走出来一个女子,虽然一脸泪痕,可是依然难掩她沉鱼落雁之貌,华丽无双。她便是木晚烟。可是她全不顾众人的目光和揣测,急急地走到那位绝世少年面前,动容道:“人生无常,得一知己难寻。晚烟谢谢公子让我找到了心中一直以来的抑郁之结。从今以后,晚烟便云游四海,寻觅人生知己了。现在公子请上二楼。” 那绝世少年只淡淡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木姑娘不用客气,木姑娘一代风华,天下谁人不识君。” 木才女又激动得热泪盈眶。这时众人才知两位公子深藏不露,满腹才华,不可小窥。那几个侥幸过了的书生此时也是一脸愧色。 因为今晚乃传奇之夜,即便那些没有过关的公子,都抢着上了那二楼,园里的妈妈看难以阻挡看客的好奇,只好跟着上了楼。这位说客便是藏在人群里一起上了楼。 上去的时候,吹箫的男子突然对抚琴的绝世少年说:“贤弟让我今日大开眼界,不禁让我想起那句话‘此曲只应天上有’。”众人纷纷点头认可。 可是到了后来才知道,这曲远远还称不上绝代。 那绝世少年浅淡一笑,不以为意:“大哥的箫才是完美无暇。小弟只是平日里消遣用的,今日既然说好和大哥听着旦呓姑娘的曲一起喝酒尽兴,只好把这些雕虫小技搬出来糊弄一下,让大哥见笑了。” 直到这时众人才知道两人参加这次的比赛只为了听小曲喝酒,这是何等洒脱不羁啊!那些输了的公子们气愤得不知南北。这是如何狂妄之徒啊,一部分人悻悻地想,一路跟着想看两人笑话。 到了二楼的比赛场地。众人兀自猜测里面的神秘人是谁。 这时一直跟在后面的妈妈挤到前来,咳嗽了一声,依然用那酥入骨髓的声音道:“恭喜两位公子过了第一关,现在让我为各位介绍一下,在里面的公子是有‘天下第一对’之称的公子舜。”话音一处,就在人群里想打破的蜂窝一下子传开了,据说这位公子舜喜欢对对子,还偶尔做诗玩乐,对遍天下无敌手。 妈妈顿了顿,继续说:“两位公子只需和公子舜一里一外对决就行了。公子舜若自认输了,自会出来见两位。” 在场的各位开始担心两位传奇般的男子就此输了,可是只见那个绝世少年依然是处之泰然的微笑,不慌不忙地对另一个男子说:“大哥,这局就交给你过了,小弟才疏学浅,就不添乱了。” “是吗?”那高贵男子悠哉地把玩手中的玉笛,不抑不扬地应:“好吧,为兄的自当尽力而为。” 这时里面一个沉稳的声音传来:“两位准备好了,那就开始了。我出联了。” “珠树自绕千古色。” 对道:“笔花开遍四时春。” 又出:“四面荷花三面柳。” 高贵男子微微抿嘴,对道:“一城山色半城湖。” “好联,我好久都没遇到这么好的对手了。接着,水车车水,水随车,车停水止。” 男子沉吟一下,把手中墨扇风度翩翩地打开,镇定自若地对出:“风扇扇风,风出扇,扇动风生。” “日上山,月上山,山上日月明。” “青海湖,水海湖,湖海青水清。” 紧接着:“蚕作茧茧抽丝,织就绫罗绸缎暖人间。” 男子对少年微微一笑,对道:“狼生毫毫扎笔,写出锦绣文章传天下。” “天作棋盘,星作子,谁人敢下?” 众人还回不过神来,已对道:“地作琵琶,路当丝,哪个能弹?” “好,好联,再来。 调琴调新调调调调来调调妙。” “种花种好种种种种成种种香。” “沧海日、赤城霞、峨嵋雪、巫峡云、洞庭月、彭蠡烟、潇湘雨、武夷峰、庐山瀑布,合宇宙奇观,绘吾斋壁……” “少陵诗、摩诘画、左传文、司马史、薛涛笺、右军帖、南华经、相如赋、屈子离骚,收古今绝艺,置我山窗。” “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遇此则应如何避之。” 此联一处,在座的人开始沸腾了,这不是那句千古绝句嘛,恐怕他本人都不知道怎么对,这不是有意为难么。众人为两人打抱不平。 一直对答如流的男子也微微愣了愣。 第10章 双煞绝 就在这时,一个如清泉一般澄澈的声音响起:“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礼他、躲他、再过几年你再看他。” 众人迷惑地转过头来寻找那声音的主人,原来是那个绝世少年。 此时他绝美的脸上弥漫着一层淡淡的怒气,但依旧和男子相视一笑,然后对着阁楼里的公子舜冷冷地开口:“够了吗?” 只听到里面的公子舜“哈哈”朗声笑起来,很是豪迈:“刚刚听闻两位公子博学,情不自禁想试探一下,两位果然不愧为绝世。我平日里喜欢摆弄文墨,不如公子陪我玩乐一下。” 依旧是清冷地声音:“随便。” “今日既在这里相遇,不如就以青楼女子的‘相思’为题怎么样?” 绝世少年依然冷冷地站在那并不接话。 公子舜也不生气,自顾自地吟道: 拨灯书尽红笺也, 玉漏迢迢横叶雨。 梦里寒花隔玉箫, 莫误双鱼到谢桥。 此诗一出,就迎来一片喝彩。双鱼,乃书信;谢桥,乃所恋女子的家。以梦里都觉得与相爱的女子隔了很远,写出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情思。不愧是公子舜,好诗。 那绝世少年脸色稍稍动容,想必也觉得是首好诗,但神情并没有任何惧色,临危不乱,镇定自若,在场人无不佩服。他稍一迟疑,清冷的声音便传来: 伫倚危楼风细细, 望极春愁, 暗暗生天际。 草色烟光残照里, 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 对酒当歌, 强乐还无味。 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伊消得人憔悴。 此诗一出,众人皆愣,虽然结构怪异,但今世难找如此好诗。据讲说的这名男子介绍当日的所有人此后都说今日能看到如此绝世少年,都觉得不枉此生了。 隐约听到公子舜喃喃地重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输了,我输了。”然后大笑着大步走出来,这时众人才知道那公子舜长得身材挺拔,眉目英挺,阳刚之相,一点也不像平日里的那些才高八斗的柔弱书生。 “英雄出少年啊,佩服佩服。公子请上三楼吧。” “前辈客气了。正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还有多少高人在外,不敢妄自菲薄。晚生拙作,献丑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公子舜怔了怔,随即释然地笑了。“公子保重了。舜霖就此拜别。不知今日作别,公子可否告诉舜霖如何称呼?” 原来公子舜原名叫舜霖。现在他也问出了众人心中疑惑。一时人人满脸期待。 那绝世少年呆愣住,仿佛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微俯身,温润道:“晚生安锦,不足挂齿。” “再会了,安公子。” 众人又一次沸腾了,原来这绝世少年叫安锦。后来“绝锦公子”之名一时名扬四海。众人看了看依然站在旁边看着安锦柔和微笑的另一面容清冷的男子,听安公子的话语,原来他是安锦公子的兄长,后来传为“冷面贵公子”。两人的才学在文学界统称“双煞”。当然现在好戏还在三楼的斗才。在此先说比赛的后半部分。 到了三楼。客人们才知怡春园的规模庞大,气势恢宏。雕花绕梁的壁画,精美别致的装饰,地板铺了厚厚的紫荆花图案的地毯。跟来的人虽然日日来此寻花问柳,但从没资格上过三楼,所以此时都一脸惊愕,有的甚至下巴脱臼,目光狂热。不愧是建康城里最豪华的烟花之地。 在众人惊诧这里的金碧辉煌时,安锦和司马琅邪却在想,一个小小的青楼,怎么有能力建得如此富丽堂皇,难道这背后有什么人在支配,众人所见到的,不过是薄薄的表面,真正的东西,隐藏在背后……到底是什么人……这种地方,又是做什么的…… 这位说客他那时强压诧异,移开目光看向日后的双煞公子。不料,两人看到这等金碧辉煌的景象表情依然一致的淡淡的,甚至有些漠然,不以为意。 这是何等超脱啊。他惊呆了。不过,冷面贵公子望向绝锦公子的目光非常奇怪,他实在不好说,有一种捉摸不定的狐疑。 不等深究,妈妈引了他们来到第三关的阁楼门口站定。 此时妈妈虽然心中也为小小青楼遇到如此神人觉得诧异,但并不惊慌,只听她突然道出句诗:“‘傲世绝代,天下无双’现在各位不用我这个老妈子介绍了吧。鬼才之名,天下谁人不知。两位公子,你们可能需要自己找比赛规则了。” 众人再次愣在那了。鬼才——非名。鬼才之名天下无人不知。据说他从小便是个天才,八岁成诗,十二岁已匿名参加朝廷的会试,一举夺冠,又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拒绝朝廷授官,消失不见,四处游走。当世有很多才子不满他的盛名,不断寻找他,不断向他挑战,可是没有人能打败过他,据说后来他曾叹道“今世吾再也不能知道输的感觉了”,虽然狂妄,可是当今世上果真无人胜过他。今年他才26岁,可是因为没有对手,早已退隐,离开的时候,他说了句“傲世绝代,天下无双”。从此这句诗便代表了鬼才非名。也代表了人们心中他不败的神话。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屈尊于小小青楼。这里的幕后人又是什么样的人。 没有任何惊慌,那冷面贵公子清晰道:“妈妈的意思是我们要自己引那人讲出比赛规则了。那我们该怎么做。” 妈妈目光赞赏地望了他一眼,对着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指了指,众人的注意力全在两个公子和里面的神秘人上了,一时竟没看到,那满屋琳琅的乐器。“那里有天下人人识得的乐器,两位公子可以任意选择。老规矩,用歌声和乐声引得里面的公子同奏才能让他道出规则。现在我就不打扰两位了。公子请吧。” 绝世少年目光一敛,嘴角勾起一抹轻浅的笑,如潺潺的流水般悦耳的声音响起,“大哥,老规矩。” 银色的眼眸里望着绝世少年的目光暗沉如深深的幽潭,表面波光粼粼,深处却缱绻而静谧。不过没有人发现。 他的眸色中弥漫满氤氲,缓声道:“嗯。” 绝世少年到那屋子里随手拿了一件看起来轻巧的旧古琴,妈妈侘傺地突然出声:“公子好眼光,选了这把‘朝凰’”。那绝世少年微微一愣,很快释然一笑。 找了块空闲的地方恬澹地席地坐下,少年随手挑抹拨试试音色,仰头对银眼男子柔和一笑,仿佛那眼波涤荡出层层清漪。 乐音突生。 很快琴声和箫声如水**融一般化为一体,如冬日高山淙淙流下的激流声,又如春夏葱郁的丛林间涣涣的叮咚溪流声。忽而倏尔远逝,如霞光里孤烟的浮光掠影;忽而夺人心魄,如画梁间旖旎的双燕呢喃。 乐音兜兜转转,沉沉浮浮。伴着绝美的歌声抨击进每个人的灵魂里。 那绝世少年抚琴淡淡地唱: 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几多骄 清风笑 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了 一襟晚照 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几多骄 苍生笑 不再寂寥 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啦…… 忽然周身萦绕满繁华弥天之感,声音细腻空灵,少年那淡淡忧伤的面容像经历过无数沧海桑田一般,唱得在场的每个人灵魂崩溃,唱得……热泪盈眶。可是整个世界依然留下他独自一个人寂寞,没有人知道他心里的痛,心里的悲伤。人人褪去一生繁华,洗尽铅华。回归到最原始最纯净的样子。 孤单时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 迷醉了这个谜一样的夜晚。魅惑了这个谜一样的少年。 人人记得那日少年绝美的乐音,以及他死寂一般冷漠的眼眸。 云影也看着自落水清醒后就脱胎换骨一样全然不同的小姐,一瞬间竟觉得那绝美的面容上闪烁着流光溢彩,一切都美轮美奂。可是云影从来没有比现在更看得这么清楚小姐清冷的眸子里,没有波澜,没有生命力,也知道小姐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快乐,她一直在悲伤,只是那伤口埋得那么深,深到骗过了所有人,也几乎可以骗到她自己。 小姐,只要你可以幸福,快乐起来就好。其他的,都不重要。云影会一辈子陪在你身边。直到哪一天你推开我,否则我绝不背叛你。 第11章 沉浮 这首歌结束了很久,我都恍若未觉,眸子空无一物。依然沉浸在当年看电影《笑傲江湖》时为和之间超越世俗,超脱生命的琴箫交相辉映的情绪里。记得那时青涩的自己感动得潸然泪下,泣不成声。现在的呢,冷漠不堪,在这世间存活只有冷暖自知,再也没有一个对我好,关心我的亲人了。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好想回到你身边和你们在一起。我怕我的消失会让他们奔波寻找,会让他们白了头,会让他们在思念中迅速老去。老天,你为什么要和我开这样残忍的玩笑。 苏轼的《赤壁赋》中“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便是这首歌的精髓吧。我安锦发誓,这是最后一次放纵心中的脆弱,最后一次……允许我在心里流泪……往后的日子,我安锦要好好地活着,要活得比这里的任何一个男人还要强,还要精彩。可是现在让我最后一次把心里的孤单,无措,难过,甚至憋在眼眶里泪水统统在这首歌里发泄出来。 最后一次。此后你便是新的安锦。淡定自若。冷漠如冰。 什么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来到这个世界,我全都体味到了。没有一个亲人。没有爱的人。只有你自己。只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一直孤单,这种煎熬会一直持续下去。 一切恍如昨世。 呵呵,我苦涩一笑,想哭泪水却突然消失了。我定了定神,这时才发现所有人愣愣地看着我回不过神来。司马琅邪望着我的目光更是深不可测。虽然依然冰冷如昔,可是里面充满异样的情愫,灼灼发热,几乎把我整个人溶化。 我甩甩头,再看他,眼里波澜不惊,浅淡如水。一定是我看错了。 颀长淡漠的身影,纠缠飞扬的黑发,薄薄微抿的薄唇,还有如死寂的潭水一般幽静的双眸。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一个人,竟有些怔忪。 这时,从里面传来一个声音:“此曲只应天上有。”其实很多人说过这句话,我却觉得这句才是知音慨叹。 我下意识答道:“可是高处不胜寒。” 一声幽幽的叹息,声音的主人再次道:“两位公子,请进吧。” 我依然有些呆愣,回忆让我脑海一片空白。这时司马大哥突然走过来,拽了我的衣袖进去。这一拉就像把我失落的魂魄拉了回来,我不由对他感激一笑。这时才想起刚才记忆中那阵若有若无的琴声,想必是那个鬼才——非名的和音。 迎面一个全身一袭白衣的中年男子席地而坐,一个人独酌手中的酒,脸容白皙儒雅,却满眼寂寥,发间竟掺杂着不和年纪的白发。我暗想他可是心已老颜也衰,连累了应该健朗的躯体。不知道为什么,他的那些白发让我有些动容,有些感慨。仿佛那就是未来的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我。我不由幽幽叹息。 他淡淡瞥了我们一眼,旁若无人,良久,笑道:“古今只有酒才是世间绝物,没有任何东西比它好。” 我冷笑一声:“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他听了愣住。对着手中的溢满酒的雕花的青铜杯惨笑,怔怔地重复。 “不错。可是连酒都舍了,我该怎样活下去。” 我看他的样子,像是为情所困,不由心中一柔。突然想起以前在网上看到的一段话,最后说,对于旧爱,收藏是最好的态度。 “收藏。” “什么?!”他转过头来一瞬不瞬地望着我。 我无限怜惜地劝他,“把过去所有的痛所有的悲伤所有的爱所有的回忆都收藏在心里。这也是件很美很美的事。”其实我也是在说自己。 他惨淡一笑,身子微微颤抖,最后强作镇定地冷声道:“这是最后一关了。既然我们对酒的看法不同,不如就以‘酒’为题吧。” 他仰头喝了口手中的美酒,气势恢弘地吟道: 锦样年华水样流, 帘影碧桃人已去。 樱桃半是鸟衔残, 此时相对一忘言。 沉吟半会儿,把手中的酒又一饮而尽,继续道: 青雀几时裁锦字, 谁念西风独自凉。 梦里飘离酒一杯, 万言不值残杯水。 人生在世不称意, 何时重拾金樽开。 到最后,声音带着半分哽咽,原来是个离人。捏着的酒杯的手微微颤抖: 江月绝代无穷尽, 惟留昔人离人泪。 司马大哥看着我的脸色几乎接近惨白,以为我被难住了,正想劝我放弃也没关系。我却倔强地对他摇摇头,洒脱笑道:“我来,大哥。我们约定好要一起喝酒的,不醉不归。”然后对非名淡淡地笑了,“为了我兄弟俩可以和旦呓姑娘一起喝酒,对不住前辈了,你只能输了。” 不顾他鄙夷的视线,我平复一下跌荡起伏的情绪,如一道破空之声朗朗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曾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心如撕裂了一般无法遏制疼痛的蔓延,一紧一抽、一震一跃,那些如同前尘往事一样久远的记忆又汹涌上来,为何,为何无法忘记,也舍不得舍去…… 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我果然无法…… 来不及看众人的表情,自嘲地笑道:“还说什么酒不能解千愁,自己还不是沉迷于酒中,沉迷于过去。” 非名“霍”地站起来,表情奇异,身形有些站立不稳,一个趔趄,摇晃着后退了几步。 司马琅邪看着我如白布一般惨淡的脸色,微微皱眉,冷声道:“可够了?”说着就来扶住我单薄欲倒的身子。 非名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叹道:“你赢了。” 声音一出,人群里沸反盈天,众人看我的眼神像在看怪物。我心中惭愧,其实我是借他人之手,胜之不武。不过光从诗看,他的诗太过沉迷,太过失意,太过惆怅,少了气势磅礴,少了男子的气慨和豁达,立足点太低,必定会输给诗仙李白。 他接着说:“我在西郊外有一处别苑,安公子若有空闲,可时来一叙。” 我心中对他的才学敬佩,恭敬地对他鞠躬,“前辈若不嫌弃,晚生自当择日拜访。” 他又转头对僵硬在原地的大婶道:“妈妈,你替我转告旦呓,为兄愧对她的期望。我就此告辞。”大婶似乎没想到当世还有人能闯过这些关,对她的赚钱计划失败有些懊恼,可是当她转向我们时。脸上又完美地堆满了笑容,说:“旦呓等候已久,两位公子请这边走。今晚旦呓就归两位公子了。” 说到最后她的笑容变得很难看,几乎要泫然泪下了。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了,大婶。 众人听到大婶的话,眼神有些暧昧。么么,你们这群色狼以为来这的人这有干那种事这一个目的吗?不过虽然我没有,但不确定大哥有没有啊! 心中懊恼,可是我表面却装得没有任何尴尬,很自然地对他说:“大哥,等了这么久,今日为庆祝我俩的结拜,终于可以听着旦呓姑娘的曲子畅饮几杯了。” 众人一听,果然不少人羞愧得红了脸,那些正人君子不屑地看着那些思想龌龊的人,那鄙夷的眼神仿佛他们冒犯了不该冒犯的神子一般。 第12章 情动 司马琅邪看着我屁颠屁颠跟着大婶去看美女的身影,微微沉吟,这到底是怎样的少年啊,时而天真如孩童,时而沧桑如老者,时而没心没肺,时而悲伤入骨。看着娇憨纯净,却有满腹才华,像个隐身的天才一般。不管是谁,今生也便是结拜兄弟了。直到现在,司马琅邪才真正对在朋聚楼结拜的事认真。再看向我的目光中,渐渐多了探究,兴味,如找到了猎物的狮子一般充满危险气息。我却浑然不知。如待捕的猎物。 大婶把我们送到旦呓美人的闺房门口就离去了,那些一同上来的人群也散去了。想必这个花魁还是受到一定尊重的。云影和脸色铁青的沈清在门外候着。 推门而入,里面的人背影伶俜,听到声音回头对着我们浅浅一笑,什么叫回眸一笑百媚生,我今天算是见识了。一下子眼冒金光,脚步有些飘了。 一进门,我就露出自己的痞子态,色迷迷地叫道:“美人姐姐,你可千万不要再出什么题考我们了,我和大哥只想在你的地盘蹭酒喝。今天可是累死我了。所谓江郎才尽,就是这般折磨出来的。” 旦呓看着吊儿郎当的我,有些发怔,刚刚传出来那个一夜扬名的绝世少年怎么和自己的想象,旁人的描述大相径庭。旁边的司马琅邪嘴角也抽了抽。 不过旦呓还是从容地走过去,笑道:“旦呓自然不会为难两位公子。旦呓早备好了上好的美酒,以为无人能和旦呓同饮,却不想遇到有缘人。” 我怔怔地看着她柔和温暖的笑容,不幸的闪神了。她真像位邻家姐姐啊。 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一手环住她的手臂,同样笑道:“美人姐姐,不用这么生疏,以后你叫我安锦就行了,那,我旁边的是我大哥司马琅邪。美人姐姐,以后我就叫你姐姐,行吗?”我的笑天真如孩童。 司马琅邪……?难道……?!怎么可能! 旦呓倒酒的手有些颤抖,酒不经意间撒出了几分,旦呓瞪大眼抬头望向司马琅邪,顿时身边的空气凝结下来,杀气瞬间弥漫,连呼吸都困难了。不愧是……连气势都如此凛冽。旦呓看着他冰冷的眸,知道自己现在多说了什么,就无法走出这个门了。再看看拽住自己手的我,神情懵懂无知,眸中一片清澄。 在心里叹息一声,定了定神,继续倒酒,对我说道:“好吧,以后我便喊你小锦了。有这么可爱的弟弟是旦呓的福分呢。” 我一时兴起,高兴地叫道:“不如,乘着今日彩头,我们这么有缘,姐姐也和我结们拜吧。我看你比大哥年幼一些,比我年长,以后我叫你‘二姐’了。” 旦呓一惊,司马琅邪的神色也变得复杂,只有我浑然不觉这其中的诡异气氛。 强压下心中对我的不谙世事的无奈,勉强笑道:“旦呓说到底只是一个妓女,地位低贱,怕是高攀不起,小锦还是尽早打消这个念头,折杀姐姐了。” “什么啊,封建思想严重……”我低声咕哝。 “小锦,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其实我觉得人人平等,根本没有等级之分。你不用担心我看不起你,其实我的出身更低贱,我的父亲是个大户人家的贱奴,母亲也是那家富人的丫头,我一出生,就是贱奴了,不过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我觉得胜过那些富人家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后来父母去世了,我才逃脱出来,现在做点小生意勉强糊口。怎么样,比你还低贱吧。再说我对出身这些问题是不在乎的。”原谅我睁着眼睛说瞎话,爸爸妈妈也要原谅我,我只不过是为了她那该死的等级心理,不是有意要把你们贬成这样的。不过,他们也应该不信我的话吧,哪有穿得这么华丽,又有仆人跟随的贱奴啊! 不过,虽然我很不情愿,但不得不承认我的行为举止也不像什么富家公子吧,倒像个无赖。 “怎么样,难不成现在你反过来嫌弃我了。” “不是,旦呓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原来是担心大哥嫌弃啊。 我荡出个自认为非常灿烂的笑容,他果然迷得有些怔忪。 我走过去,亲热地挽住他的胳膊,甜甜地撒娇道:“司马哥哥,你会在意小锦的身份吗?” 见他半天回不过神来,我装作伤心欲绝的样子,哽咽道:“现在你知道小锦的来历了,果然你还是在意的,那么我们只好不当兄弟了,省得有人说闲话。连美人姐姐知道了,都嫌弃我。呜呜……”无比委屈的声音,惟妙惟肖。不当演员真是亏大了。 两人神色一变,异口同声道:“没这回事……” “那不就得了。”我收起刚刚还泫然泣下的泪水,顿时高兴地跳起来。 司马琅邪和旦呓额头一片黑线,才清醒过来被我耍了。两人难得默契地相视苦笑。有乌鸦飞过…………嘎嘎…… “小锦,”什么时候他也这样叫我了,还充满了无奈的宠爱,“真拿你没办法。” 我霍地转头看他,有点受宠若惊。他的目光溢满柔情。连笑容也第一次这么真实,发自内心。旦呓也有些惊愕,没想到传言中冷酷无情的他也会对人这么温柔,看来,小锦对他很重要。 “拿酒来,”我豪迈一笑,扔给他俩一人一个青花瓷酒壶,仰头就喝。拉他们走到窗口,迎着月光起誓,“今日我们三人有缘遇见,在此结拜为兄弟。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离不弃,至死不渝。未来有谁违反誓言,必永生寂寞。我,安锦也不会放过他。哈哈,喝酒喝酒,不醉不归。”说完又仰头大喝起来。酒入愁肠,苦到心底。 “忘了和你们说,”怎么我眼前的东西有些模糊啊,连他俩的脸都变成了好几个,我使劲摇摇头,想让自己清醒点,“我……我和你们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安锦的生日!可是没有人替我庆祝,没有人为我唱生日歌,没有人让我吹蜡烛,也没有人让我许愿望……全世界都忘记了今天是安锦的生日……没有人记得……”声音渐渐弱下去,我的头怎么这么重啊,喂,怎么世界在倒转啊,是不是,地震了…… “安锦是个可怜虫……”我迷迷糊糊地嘟囔。 我最后的意识是,自己跌进了一个滚烫的怀抱,不知道是谁的,好温暖,好像爸爸的一样……我下意识挪了挪,找了个舒适的位置甜甜地睡着了,嘴角无意识地勾起一抹恬美的笑……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啊…… 司马琅邪看着安锦在自己怀中像个孩童一般恬美地睡着,竟被他安详静谧的睡容动容,这么没心机,这么无条件地信任别人,这么天真纯净如婴儿初生般的笑容,憨态。自己好久好久都没有找到一个人能让自己信任地睡着。 “司马公子,还是我来吧。小锦既然醉了,不如让他在这里过一晚吧。我会吩咐下人为公子布置一间上房的。”旦呓说着就要伸手去接过沉沉入睡的少年。不料,司马琅邪一晃,错过旦呓伸出的手,淡淡道:“我来吧。”牢牢的抱着怀中安心的少年,缓缓走向里间的雕花大床。 旦呓心里奇怪,但依然镇定地作辑,沉声道:“那小女去为公子准备好上房。” 正欲推门出去,司马琅邪却突然在身后冷冷地警告:“关于我的任何事,我不希望小锦知道。” 旦呓点点头,“旦呓知道。” “还有,”慵懒的语调:“为了不让小锦怀疑,以后你便称我大哥吧。二妹。” 这样悠然自若的声音却让旦呓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表面依然沉稳道:“是,大哥。” 旦呓出去了,司马琅邪坐在床边默默地望着小锦不同其他男子的安静睡颜,他的睫毛长而卷,在梦中轻轻摇曳,鼻息微弱无声,睡态蜷缩成一团,是婴儿在母体里的姿态。像个一碰就碎的洋娃娃。 这时,睡梦中的人儿突然嘴角勾起一个温柔的笑容,喃喃自语:“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 司马琅邪一怔,也温柔地笑了。如和煦的春风一般,奇异地吹进安锦的梦里,像美丽的绿野仙踪一般,安锦觉得异常心安。 第13章 遇惊 无聊的午后,我找了处有树荫凉快的角落,搬来睡椅,撑开我用丝绸做的大伞,一袭薄薄的白色丝纱长裙,悠闲而舒适。这里人影罕至,唯有花树摇曳。微微虫鸣,飘飘落叶,宁静而怡人。 静静躺在椅子上闭眼沉思。不知道为什么又想起和旦呓姐姐,司马大哥结拜的糊涂事。虽然承认有胡作非为的态度,但是那又怎能不称之为命运注定的相遇呢,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觉得要是身边有他们作为亲人是非常幸福的事,所以结拜的事就脱口而出了。不假思索就说出口的话,说不定才是真心的。 距离那次丢脸的醉酒已经好几个星期了,也不知道梦里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又或者流口水了没,醒来的时候看到就是美人姐姐,这么早就可以赏心悦目,真是幸福啊。不知道昨天抱住我的人,是不是她。我记得那个人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清淡而飘忽,似远还近,似拒还迎。很熟悉,可是有一时想不起在什么地方曾经闻到过这种奇异的味道。 就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三哥突然心急火燎地跑进来,气喘吁吁地走近我,远远地就叫道:“四妹——不好了……不好了!”我皱眉,在这样下去,不好的该换他了,难道他忘了没我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闯入这里吗? 我懒懒地抬眼,配合地问道:“怎么了?”最好有足够的理由,否则,他就有麻烦了。 看着我依然这么悠闲的样子,情急的三哥也顾不上那么多了,一把把我拉起来,边跑边说:“云影被五娘抓起来了,说是要好好教训她呢。” 我心下一凉,冷笑一声,她终于忍不住了,“三哥,你别乱了阵脚,慢慢说,发生什么事了。” 他转过头,道:“说是她把五弟绊倒在地,还出言不逊。我和别的丫环打听了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云影出去给你买了你最爱吃的灌香桃羹,捧着回来的路上不小心碰到了五弟,是五娘太小题大做了。” 不,不,一点也不小题大做,这可是绝佳的机会,就如日本侵略中国的时候,也不是找了个蹩脚的借口,借口不用大,只需好用即可。 这不,远远的,还未到前院,就听到了五娘的声音传来,真可谓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下贱丫头,敢不把主子放在眼里,今个儿我就教教你,是怎么当奴才的……”远远就看到那高高扬起的鞭子,和云影跪在地上簌簌发抖的身子,还有一旁依旧在演戏坐在地上哭得很委屈的五弟,真是个小恶魔,说真的云影跟了我这么久,我这个做主子的都舍不得教训她一言半语的,怎能轮到他人来教训。我急急挣脱三哥的手,暗地凝聚真气,悄悄用了魔童教的“飘渺”,迅速滑到云影面前,及时伸手抓住了那落下的鞭子。 云影一见是我,就爬过来抱住我,恸哭道:“小姐……” 我装作很无辜的样子,呆呆地看着手中的鞭子,似乎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鞭子落到了自己手里。惊慌地把那粗实的鞭子扔在地上,妈的,这家伙一鞭落在云影身上,那单薄的身子还不皮开肉绽啊,这些人真狠! 又摆出一副泫然泪下的凄惨愁容,低低的哽咽问:“姨娘,云影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尾萤在这里替她赔罪了,还请你高抬贵手,原谅她这一回,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训她,不用劳烦您。” 五娘有些怔怔看着手中被挡落的鞭子,心中满是疑虑,可是一看到我弱不禁风的样子,当下猜测我只是护那小丫头心切,出于本能才挡下了那鞭子。那个小恶魔却眼神复杂的看着我,真是鬼灵精,比他老妈还难对付。 五娘一声轻哼,“四小姐,你年纪上幼,不知道怎么管教这些贱婢,今日让五娘教教你怎么管教,以后这些个贱丫头们就不敢把我们这些主子不放在眼里了,你说是不是呢,四小姐?” 说着不顾我在场,一个鞭子又扬向云影,我心中焦虑,又不能在这些人面前轻易显露功夫,想必刚才一时情急的动作已经够让人怀疑了。只好仓促转身,双臂把云影紧紧搂在怀里。 “啪”一声,我仿佛听到了背上皮肉撕裂的声音,真是的,早知道要挨打,应该穿厚点的衣服,那样也不至于打到见了皮肉。痛,痛死我了。 怀中的云影一声哭喊:“小姐——” 三哥也由一开始看我从他面前消失瞬间移到云影面前的呆愣变得悲痛起来,“四妹,你,你怎么样了——”他急急地跑过来抱住我下滑的身体。眼里的沉痛全都显露出来,在这里他是唯一对我好的人,我的心一阵暖和。 本来我早就用真气护住静脉,这一鞭最多只是点皮外伤,虽然火辣辣地痛,但还撑得过去,可是人家是个娇柔的小姐,所以装作很受伤地顺势倒在云影身上,并乘机在云影说了句“我没事”让她放心。 我泪眼朦胧地看着三哥,虚弱地开口:“三哥,我,我没事的。”又用可怜兮兮的语气对愣在当场的五娘说:“姨娘,你就原谅了云影吧。管教不严是我这个主子的错,现在您也惩罚了,这事就这么算了吧。”否则,你可要小心了,我对恶人可是不会心慈手软的。我表面一副怕事的样子,可是心里却狠狠地警告。妈的!痛,痛死了。 五娘看着我胆小怕事的样子,有些鄙夷地看着我,我依然泪光闪闪地,无措地望着她。 “哼,看在你主子的份上,今日就算了吧。” 三哥欲起身和她理论,我扯住他的身体,又扯到了伤口,一个抽气,这次是不用装就用颤音凄凄地低唤:“三哥——”他急忙低头看我,眼里全是心疼,“抱我回曲阑苑,我好痛——”一听我喊痛,他顾不上任何人了,一把把我抱起,匆忙走向曲阑苑。 把头埋在他温暖的怀里,我的头有些眩晕,离开时竟隐约看到不远处有两个人影,我定神一看,是大哥和桓温。这也难怪,三哥也是五公子之一的“安石公子”,桓六公子经常来找他玩乐。隔得太远,我看不清他们的表情,只觉得面色发青,有些僵。 背上鞭痕的疼痛吸引了我的所有注意力,这时也顾不上别人了。 一路上,在心里我冷冷地发笑,亲爱的姨娘,你既然敢打我,就应该有勇气承受后果。我会让你后悔今天的所作所为。 我记得魔童和我说过一个地方,它有个很美的名字,那就是——般若谷。名字美得让人以为那是个世外桃源,可惜,那里风景虽美得让人几乎以为误入仙境,可是在那里生活的人却是整个江湖上人人闻风丧胆的恶魔,据说附近的村名上山砍柴的时候误入了那般若谷,后被发现了一些残碎的肢体被随意扔在去般若谷的路上,一些江湖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英雄少年立志要去般若谷杀了那群恶魔,为民除害,可是人们只看到了他们年轻的躯体被撕成碎片扔给山上的野狗野狼吃了。这些惨痛的恶行在江湖上传开以后,般若谷方圆几里都渺无人烟了。后来这般若谷越传越玄,很多人更愿意称之为恶魔谷。 魔童虽然出身名门,又是天下第一庄的庄主,但是他几乎只是挂名的庄主,他常年在外云游,据说庄内一切事务都交给他那对他忠心耿耿的管家刘伯主事。就这样,年轻的魔童一次远行时,误入了般若谷,在他都几乎以为自己会被传说中的恶魔们撕成碎片,死于非命之类的时候,没想到狗屎运降临在他身上了。可能他自己也不明白,他那搞怪的性情竟和里面的那群恶魔臭味相投,于是他和里面的十怪天天混在一起,大有相识恨晚的意思。就这样,魔童成了进入般若谷唯一活下来的人。在江湖上一时风声鹊起,他的名号就这样打响了,还有人传说他独自一人收服了那十怪,他的仁慈,到最后只劝说那些十怪不要作恶,留了他们的命。他就这样被江湖传颂,成为一时佳话,人人心中的英雄。 其实——当事者这样和我说,其实那十怪并不是什么恶魔,而是那谷中地形怪异,生了很多怪兽,他们十人每人驯服了一头怪兽,当作宠物,那些砍柴的是误入了般若谷中最黑暗的暗流转,那里怪兽遍布,很可能被吃了。据说几百年前,有一个被天界贬下凡间的神子就关押在那里,上神派了很多仙界神兽守在那,不让他逃脱。也据说他被贬的原因是他偷了仙界的一样神物,也一样在那暗流转里,被最神勇的鸑鷟神兽守护着。后人猜测那是一样可以逆转天运的神器。 当然这些外人是不知道的,是那些唯一的知情者,也就是在般若谷的十怪告诉魔童的。后来去挑衅的年少轻狂的少年们是因为他们太年少,太不把十怪放在眼里,以一种名门正派的高傲对十怪出言不逊,惹毛了那群脾气怪异的恶魔,于是他们很人性的把那些挑衅者扔进暗流转里去,给那些怪兽们足够的晚餐了。 流言本来就有三人成虎的力量,所以传来传去就成最开始的那个版本了。而作为我们的英雄主角,魔童那时在十怪又一次把他当作食物送进暗流转时,年轻绝美的魔童睁着水盈盈的大眼睛,无辜地看着他们,揪着其中一人的辫子,指着十个人奇怪的装饰单纯地笑道:“你们长得好可爱啊!”于是那些被外人称作恶魔的家伙们当场没出息的沉浸在他绚烂的绝美笑容里,多年被外人的歧视现在全都化为委屈,他们彻底被魔童没有任何异样的目光感动得热泪盈眶。 说到这,我懒懒地拨了一个葡萄,满足的吃下,冷笑道:“其实你是知道他们就是那十怪吧。你装的还不错嘛。” 第14章 也温暖 魔童苦笑:“若是遇到你,那拙劣的伎俩肯定不行了。可是十怪本来就是本性单纯的人,很容易便信了。唉,我这辈子就被你这小魔女吃定了。” 好了,接着讲,大家应该都猜到了,后来十怪当然没把他扔给怪兽吃了,否则我的师傅不就没了。那十怪只是性情怪异,与旁人合不来的老顽童罢了,他们表面难以沟通,其实内心渴望有人理解他们而已,并不是什么恶人。十怪把魔童带到他们在谷里隐居的乐园里,让他加入他们,那段时间他们在一起过了很快乐的日子。魔童和他们成了好友。直到两年后,魔童要参加剑贤山庄五年庆典时,才离开般若谷。作为剑贤山庄的主人,是不能不参加庆典的,这是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每过五年,在剑贤山庄都要举行江湖盛会,江湖上有点名声的都会收到贴子,江湖各门派聚在一起讨论五年来江湖上的事,如果出了什么祸害,整个江湖都会一起去消灭。 我还记得魔童说十怪中的七怪擅长制毒,魔童在那两年里几乎把十怪的所有独门秘籍都学遍了,什么易容术,制毒术,解毒术,千门术……都学了,现在都变成我的了。我记得魔童配置了一种毒,无色无味,吃了的人会在七天内容颜突然变老,其丑无比,那老太太模样几乎会吓死自己。不过那只是幻像,七天后,一切都会如常。 既然对五娘明的不能来,那就来暗的吧。就拿她做一下这款“无夜”的试验品吧。嘿嘿。姨娘,你可要挺住,七天后保你变得更美。 不过,现在让我更感兴趣的是,魔童可以说是江湖中人,大家长是权贵中人,两个风马牛不相干的人怎么成了好友的。 在这件事上我软硬并施了好几回,都撬不开他的金口,这可是我在他身上第一次失败,一定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看来过段时间我要加紧点功夫,让真相大白了。 “四妹……四妹,你醒醒——” 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哪个臭小子在我耳朵旁边嗡嗡叫个不停,烦死了。 勉强睁开眼,就看到三哥一脸焦虑的看着我,原来刚刚一路上我竟睡着了。不过,我倒宁愿睡着了,不要醒来,这样便不会感觉到背上的痛了。 火辣辣的,非常难受。就在这时,一股清香袭来,眼前三哥的身影变得越来越模糊,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又开始酸涩了,于是我很幸福的睡着了,脸上竟不可思议地带着甜甜的笑容。 这笑容,在桑秦眼里竟变得和孩童一般天真纯净。桑秦看着这张毫无防备的睡颜,不知不觉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之前的一位故人。 那是几十年前的旧事了。那个记忆中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女孩,和自己青梅竹马如同亲人一般的女孩,是那样如一幅雕刻画一样深深埋在心里,埋在自己早该忘记的记忆中。 桑秦坐在床沿,静静地凝视睡梦中的少女,修长白皙的手指悄然滑过那如婴儿一般精致柔嫩的小脸,微微叹气,是什么时候,那个依然在襁褓里皱巴巴丑兮兮小女孩渐渐长大了,变得比那个人更美丽,更加聪颖搞怪,更加天真善良,更吸引自己的目光。 把上好的金创药留给云影,在她的额头轻轻印下一吻,又一次沉沉叹息,转身离去。 “然然……我会替你好好照顾她的……唉——” 奇怪,为什么在梦里,我会听到一声似幽怨,似无又有,似远又近,似在叹息,又似在承诺什么的话呢……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背上不知道为什么一阵清凉袭来,那热辣辣的疼痛瞬间消失了,真奇怪,好舒服啊……嗯,等我醒来,一定要问问云影怎么回事?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了,我姿势不太雅观的扑在柔软的床上。因为在现代习惯了光明,来到这里非常讨厌夜晚冷清,黑漆漆的感觉,所以我尽量都把整个曲阑苑弄得灯火通明的样子,反正这里偏僻无人,又在宰相府的边缘,没有人会发现这里的奇怪的。 “小姐,你感觉好点了吗?小姐,你吓死云影了,以后你可不要替云影出头了,云影是丫头,受点罚是我们作奴才的本分,你可千万不要和今天一样吓我了……”一睁开眼,就看到云影惊喜地眼神,以及那红得和兔子一样的眼睛霎时又奇异地溢满泪水,抽噎地絮絮述说。 我心中一凉,什么做奴才的本分,什么作丫头就该天生被富人欺负,甚至随意拷打,仿佛那些奴隶的命不是命一样。这是什么样的时代啊,我不免觉得有些苍凉。 我伸手抹去她脸上的泪水,柔声道:“云影,别人的命我不管,可是你是我的人,从小和我一起长大,你的命,无论何时我都管定了。我们可是相依为命的姐妹啊。” “嗯,小姐,云影这辈子只跟着你。”她的眼睛又红了。这个善良的孩子,应该在亲人的庇护下单纯地成长,有一天得到幸福。 整理好情绪,我尽量用欢快的语气问:“咦,奇怪了,三哥哪去了?” 云影也急急胡乱地擦去泪水,答道:“是桑师傅让我悄悄把三公子打发了,又给了我一瓶药,让我帮小姐上药。”原来,梦里背上的清凉,是云影在上药,那药真管用,什么时候一定得再和魔童要点带在身上,以防万一。对了,那梦里那声沉沉的叹息又是谁的呢。还有额头,怎么又像感觉到很久以前每晚睡觉时妈妈的晚安吻呢?奇怪—— “云影,你昨天看到什么人进我房间了吗?” “没有啊,小姐。昨天我送了三少爷后,回来遇到桑师傅站在门口,他递给我药膏,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哦,是嘛。”难道是魔童?哈哈,我一定疯了,才会想到梦里那么温柔的人是他,一定是我太想念爸爸妈妈了,才会出现幻觉。 内厅。 “管家,你觉得萤儿怎么样?” “老爷,四小姐自然是聪明伶俐,天真可爱。” “呵呵,”谢于轼平静的脸竟奇异地一笑,“你明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老管家微微一笑,手摸了摸雪白的长胡子,“老爷的意思我明白,这四小姐,不简单呢。上次在宴会上,真是让老奴刮目相看。” “比起暖薇如何?” “老爷是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谢于轼不语,只是转过头来静静地看着这个跟了自己一辈子忠心耿耿的奴仆。 老管家依然是淡定自若的神色,沉沉地说了句,“更甚。” “唉——”微叹,“管家,这么多年,我做的,难道错了吗?” “老爷的心意没错。” “真的要那那样做吗?然然,你会不会原谅我? 第15章 潜藏 “这……哎,小心点,我的古董……” “扑哧,”云影忍不住咧嘴一笑,“少爷,你不用这样吧,我盛了冰红豆汤,喝点解解渴吧,嗯?” 累了一天的我不客气地接过来,“呼啦呼啦”地喝完,做男人的好处就是这样,不用担心淑不淑女的,也不用担心别人异样的眼光。越是自然越是豪迈越能迷倒女人,我抛个媚眼过去,呵呵,那些店里的女丫鬟全都羞红了脸避开我的视线。 云影在一旁无声地掩嘴笑,这丫头,越来越不把我这个主子放在眼里了。 “小七,过来,”我对在不远处监工的麦七招招手,那小子很快跑到我面前来。 “少爷,”气喘吁吁的语气,在一起相处了一年多,这小子越来越崇拜我了,简直把我当成一神人。 “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我淡淡一笑,“这里的事就全交给你了小七。时间也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呐,还有,记着让那些工人在后园种满紫色蔷薇,还有在荷花池里种上各种品种的莲。具体屋子装修的事等我设计好了再动工。记住,这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容不得半点马虎。知道吗?” “少爷,您放心,小七全都会依您的意思做的。您慢走。” “呵呵,小七真好。”我走过去,不客气地揉了揉小七因为一上午的奔波略显凌乱的头发。 小七也腼腆一笑。 “这是小七该做的。要不是少爷……” “我走了。”及时打断小七快要喷涌而出,绵绵不绝的感激之情。 从后墙回到曲阑苑。舒服地泡了个澡,顺便换回一个千金小姐该穿的衣服。今日大夫人让我去见她。一般出了这门,我是不能穿我平日里设计的,而是一直穿着从管家那分下来的寒酸衣物,免得让人疑心。 路过“枫尾亭”的时候,不经意间看到了二姐独自一个人坐在栏边望着湖水发呆,手里捏着一张古代式的宣纸,面色潮红,一副发春的样子。是在想什么人吗? 我向云影做了个“嘘”的手势,悄悄地走到她身后,出其不意地抢过她手中的纸。也许是她太入神,也许是我偷袭的太快。总之,我很容易地就成功了。 二姐回过神来,一声惊呼,就跑过来和我抢,我一边笑着躲,一边念上面的情诗: “似花还似非花……嗯,落花欲寻惜怜人……”我挣扎着避开二姐的围堵,继续念:“时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又一个高难度闪躲,“人何在,”深呼吸一口,大声念出最后一句,“桂影自婵娟。” 我停止挣扎,二姐也预想中地抢过去,“呀,糟了,忘看落款了。”我自语。想再去抢,可是二姐已经宝贝地收起来了。 我邪邪地一笑,“二姐,老实交代,是谁荣获了我们二姐的芳心?” 二姐脸一下子红到耳根,害羞到说不出话。最后,极小女人地跺了一下脚,就像古装戏里的女人掩面走了。 我和云影,站在原地对视一眼,然后大笑出声。 这几年来,除了初次见面大家没什么愉快,后来我和二姐相处得很好。其实她骨子里也就是一个传统女人,期待自己可以嫁个好丈夫,然后生儿育女,做个贤内助。等等。 这段时间,府里的传言我是听说过一些的。关于二姐和那个乡野医师的爱情故事的一些桥段……不过,那个叫陈宁远的大夫真的能写出那么煽情的诗吗? 怎么说呢,我对这个陈宁远其实有过一面之缘的。在某次去店里的路上,看到穿着朴素,外貌清秀,背着一个竹篮的他在一条又脏有暗的巷子里给那些得了病却无钱医治的乞丐们看病。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对他是留有好印象的。如果二姐和他双宿双飞的话,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那么善良的男人,我相信他会给二姐幸福。 再说,还有那次的救命之恩,更是对他心存感激,我自然希望他和二姐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过,二姐的利用价值还有。我估计大家长是绝对不会允许有这种丑闻发生的。 摇摇头,把这些不关我的闲事扔掉。 深“呼”一口气。 然后和云影去大夫人的兰苑。不知道这个只见过一次的大家长夫人找我这个无名小卒干什么。 “尾萤给大娘请安。”说完微微俯了俯身。 “你来了。” “是。” 她终于放下一直捧在两手间把玩的茶杯,抬头淡淡地瞥了我一眼。 我低垂着头,却用余光看着她。那次家宴里离她太远,没有认真地看过她。今天这么近的一看,果然有主母风范,雍容华贵,全身上下珠光宝气,贵妇气质浓郁。 我正神思游离,她突然像看到猎物一般目光凛冽地,定定地望着我,开口说道…… 浑浑噩噩地回到曲阑苑,又懵懵懂懂地从后院翻墙出来。脑子里空空的,依然回荡着刚刚大夫人莫名其妙的话语—— 我觉察到她的目光复杂地望着我,于是头更低了,神情也变得恭敬谦卑。 她用那无比威严又无比随意的语气对我说道:“你不久之后也便走了。” 啊?!我惊诧地抬头看她,正好直直地望进她那无底的眸光中。我不禁有些怔忪。走?!奇怪!我能去哪?再说,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走,她怎么就提前知道了……疑惑中…… 只见她突然喃喃地说了句:“该来的还是要来,报应啊……” 见我奇怪地望着她,她回过神来,向一旁的侍女招招手,从一个盘里拿过一根精美的白玉发簪,对我正色道:“这根簪子是你娘的遗物,现在是时候给你了。你好好保存,我也了了一段心愿。唉……” 她的神情变得有些哀怨,硬生生地把我的疑问逼回去了。本来还想问她为什么我娘的遗物在她手里,为什么现在要给我?可是,看她一副疲惫的神态,便按捺住好奇,恭敬地从她手中接过簪子。 她在侍女的搀扶下起身,朝我挥挥手,就进里屋了,我也识相地告退了。 踏出屋子的时候,背后穿来一声叹息,“天命难为啊……” 我一身冷颤,和云影加快脚步离去。可是寒意久久不散。这就是深闺怨妇的怨气力量吗—— 使劲甩甩头,把不久前在兰苑的事忘掉。疾步走向怡春园,三天前和大哥,美人姐姐说好今天到郊外的玉寒寺踏青的。一想到他俩,郁结的心情便化开了。 这两年,我和他们几乎天天见面,每日在美人姐姐的房间里喝酒畅谈,或者游湖,踏青,上酒楼吃好吃的,总之,和他们在一起非常快乐。这是我荒唐的经历中唯一让我安慰的地方。 今天没有带云影来,那丫头抱怨了好一会呢,我只是莫名地不安,总觉得不太对劲,老是担心又有哪个夫人来找我的麻烦,只好把云影留在那掩护了。 那小丫头可是心不甘情不愿呢,樱桃小嘴撅得老高。 这么快,这个身体的主人十五岁了。想想自己真有点伤春悲秋的姿态,连忙扔掉。 到了怡春园。远远就看到大婶在门口候着了,见到我笑得把肥肥的老脸皱得像一朵菊花一样。 “哟?!安公子来了呀,我家旦呓等您好一会儿了,快请进,快请进——” 我潇洒得学着电视上的翩翩公子“唰”地打开手中的折扇,微微一笑,从兜里拿出一锭银子塞给她,痞痞地道:“妈妈,几日不见,又年轻了不少,真如二八少女了。” 只见她欢欣地把银子装进内襟,又被我的话喜得面色发红。 我趁着他们沉浸其中的时候,赶紧穿过内厅,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镇定地走上三楼。 “美人姐姐,小锦来了!这几日有没有想我啊?”未见其人,先闻我声。 这么久的相处,整个怡春园的姐姐们都习惯我的孟浪作风了。在他们眼里,我就是风流倜傥的锦少。而且我对下人的打赏,向来丰厚,有钱又是我吸引这些美人的一个优点了。反正有钱不花白不花,家里有个免费的赚钱机。 我还没来得及踏进去,就撞见沈清从里面出来,对他的招呼淡淡地点头回应,就径直走进去,完全忽略他嘴角边的苦笑。这几年,他日日和大哥一起来找我们,自然知道我对大哥的重要,对我,比之前客气了不少。但是我从来都是冷淡的性子,除了那些装出来的周旋,是不会放一分气力给对我来说不是很重要的人。 美人姐姐好象刚刚起床的样子,脸蛋微红,长发披散着,十分魅惑。滴——!滴——什么声音啊,条件反射地抹了抹下巴,恩,不好意思,口水又出来了。眨巴眨巴,赶紧清醒过来,色色地靠过去。 她像是见怪不怪了,微微一笑,如夜莺一般动听的声音想起:“小锦来了啊。” “对了,”正在梳发的她转过身来望着我说,“刚刚沈大哥来转告我们今天大哥来不了了。大哥说下次来向我们赔罪。” “哼,”我嘟囔,“又不是第一次了,美人姐姐,要不,我俩也不去,等大哥有时间再说。我们去逛街怎么样?”果然女人的天性啊! “好啊。”旦呓的目光有些复杂,还有些心疼。 旦呓望着前面一脸纯真笑容的少年,有些眩晕,那样明媚的笑容,让他绝世的容颜更加清澄,可是这笑容背后,不知道隐藏的又是这样坚强而无畏的心。 依然记得不久前的一次野外踏青,那日大哥也是因为有事无法同去。于是小锦和自己一起去了。 那日,本是个极好的艳阳天,自己和小锦都玩得很开心,可是在回来的路上,却发生了意外。 是一群黑衣人,从他们对自己招招夺向要害看得出来,他们是来刺杀自己的,相信小锦也看出来了。 他们不是普通的刺客,自己的武功只能勉强应付,更不用说连累了小锦。平日里他们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因为有大哥的存在,早已排除一切危险,今日的刺杀肯定预谋已久。 一个不小心,手臂上便多了一道血痕。 小锦担忧的目光看过来,心一颤,忙定下神来应对。可终究力不从心,一个踉跄,后脚踩空,几乎跌下山崖,是小锦拉住自己下落的身体。可是这时也让黑衣人有机可乘,一剑直直地挥向小锦的胸口,小锦顾及我,微侧身体,躲过了致命的一击,可是却再也躲不了接下来的一掌。 小锦脸色微白,却并未喊痛,两人单薄的身体也滚下山崖。自己也晕过去了。 记得梦中有一个温暖的怀抱紧紧地搂住自己。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趴在小锦的背上了。看着小锦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和血迹,鼻头一酸,泪就滚落下来。从来没有,有人对自己这么好,也没有人把自己当个小女人一样爱护。因为自己身份,很多事,身不由己,可是那一刻,真的很想和小锦就这样天荒地老,他背着自己,永远走下去。 他似乎察觉异常,就急忙安慰:“美人姐姐,你别哭啊。是不是伤口痛啊!没事,你在忍忍,一会就到了。” 原来他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其实伤口并没有疼,而是为他疼。他因为滚下山坡的时候护着自己的关系,被摔得鼻青脸肿,身上都是大大小小的伤口,一定痛极了。可是他还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反过来安慰自己。到底是怎样的忍耐力啊,小小年纪便坚强如此。 哽咽着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他,谁知他微微一笑,淡然道:“姐姐是美人,不可以受伤,难看了你一定会难过的。我就不同了,我本来就是臭男人一个,受的伤没有关系,你不要难过……”小锦,你何尝不是…… 一路上,他走得很艰辛,可是步伐很坚定,依然记得他喘着粗气笑道:“美人姐姐,我知道你和大哥的身份不简单,我这人挺笨的,对这些外加的料不感兴趣。对我来说,你们就是你们,永远不会变。我们是一辈子的好兄弟,好姐弟……” 明明听着像玩笑话,却让对任何人一向冷漠的旦呓再次落下泪来。 这时,小锦的声音又传来:“姐,你在忍一下,马上……就到了。” 第16章 是前奏 旦呓在很久很久之后回忆。就是从那天之后,自己就心甘情愿地坠入地狱了吧。尽管知道自己放出的感情永远不会有回应的一天。可是,依然不后悔,不会后悔—— 即使过了那么多年,依然记得少年小心翼翼地开口:“姐,你在忍一下,马上……就到了。” 芳心如醉,只盼着就这样一世被他背着走下去,永不停歇。 回来的路上,又在那条阴暗的小巷里遇到了正在给那些乞丐医治的陈宁远。我站在阴影里,他没有看到我。他的脸上自始自终都带着难得的灿烂笑容。是,因为二姐回应了他的感情吗?世间真有那么美好的爱情吗,美好到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情? 呵呵。好人终究有好报的。可是才不久之后,我今天天真的想法就全都成为笑谈了。 看着他,便想起他传神的医术,足以媲美华佗。记得也是不久前,和今日一样,本来也是和大哥,美人姐姐一起去踏青的,可是因为大哥有事,所以我和美人姐姐就去了。不知道美人姐姐得罪了什么人,竟差点引来杀身之祸。 依然记得美人姐姐在我怀里大叫一声“小锦,小心”。我一回头,妈妈,差点吓死我了,银光一闪,那黑衣人一剑朝着我的心口刺来,幸亏魔童的武功没有白学,勉强躲过致命一击,可是胸口却挨了一掌,为免美人姐姐担心,我强忍着喉间欲涌的血腥。再也无法稳住两人的身子,不可避免地,我俩掉下山崖了。不过,幸好那些人以为我们死定了,没有追下去。要不然,我那残破的身子,实在应付不了了。 一路跌跌撞撞地活着回去,把美人姐姐送回怡春园,众人未反应过来,我就独自挣扎着回去。脚步飘浮,头一阵一阵眩晕,眼前一片昏暗。可是求生的本能依然让我支撑着往回走。最后,还是支持不了了。苦笑一声,难道今天便是我的死期吗?我当时想,这样也好,搞不好死了就可以回去了……胸中涌出一口一口的鲜血,渐渐我就什么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我睡在一张破旧的床上,就是这条小巷里他们自己勉强搭起的一个让他施药救人的茅草屋。在药草的氤氲中,我看到陈宁远清秀的脸庞上有着一个医者的认真神情,那一刻,我真的被他的善良感动了。在这个古代,封建阶级严重的时代,还有这么善良纯真的人,都是个奇迹。 在我的印象中,他就是个乡野大夫,会点医术,经常从山上采了一些珍贵的药材卖给谢府糊口。不过,我估计他赚来的钱多半全都送给这些穷苦的人了……其实,以前我一点也没有注意过他,自从那天,那么简陋的医学条件,他竟然有本事把我的内伤医好了。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虽然我一直没有表现出来,可是那掌中伤了我的内脏,俗话说就是得了很严重的内伤,我本来还以为一命呜呼了呢…… 他,用超人的医术把我救过来了…… 我相信当时我的眼神肯定是两眼放光,一副要把他吃了的恶魔样,他也被我吓到了,以为我发烧发晕了,忙过来摸我的额头,我也很配合地晕过去了,不过,这次,是饿晕的。不管怎么说,我欠他的,他日一定用足够的东西还他。 回到院子。和云影知会了一声。今天和美人姐姐逛街吃太多东西了。好累! 魔童好几天没出现了,不知道去哪了…… 泡了个热水澡,就幸福地睡去了。 美美的睡梦中,总觉得有人在温柔地抚摸我的脸。好温暖,好舒服,情不自禁地蹭蹭。 第二天爬起来,和各位夫人请安后(一般我是见不到大家长的),我就带着云影去散步晨练去了。 路上遇到了三哥,他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也不容分说便把我拉走了。 后来才知道,那个地方叫“红缭花疏”。听着明明像女人呆的地方,可是到了那我知道我深深的错了,里面全是一群美男子。 “长生,不用想了。燕国这次来,就是要为难我朝。让他得逞一下又如何呢。” “导,你不知道,他们那嚣张的样子,他奶奶的,我恨不得当场把巴图那小子宰了。” 灰袍男子微微一笑,只是那笑容下隐隐藏着冰冷之意,无人看到。 正在那个叫长生的男子气得快掀桌而起的时候,一道笑意盈盈的声音响起:“导,长生,你们都在啊。” 导抬头一看,是安和一名身穿葱绿长裙的小女孩,此时小女孩正低着头气喘吁吁,仿佛经过了长途跋涉,至今还没有缓过神来。 导不自觉地微眯了一下眼。 长生早就移开视线大笑着迎向谢安,“安,你来了。正好,”庾长生把手中的短箭递给他,“燕国的大使出了个考题,要我朝今日之内就要找出答案,可是到现在我们还没想到……你是我们间最聪明的,快想想有什么办法……” 谢安奇怪地看着手中的箭,无辜地问道:“这是什么?” 导走下来,温柔地笑道:“不能折,不能断,不能有破损,怎样把箭变短。一日期限。” 谢安疑惑地望着奇怪的箭。正想着——突然,他的身后传来一声“扑哧”的笑声。 我忍了很久,可是还是没忍住。这个问题怎么这么熟悉啊,好像是我在现代时看到的一个脑筋急转弯。怎么到古代成了两国斗争产物了。 导看向安身后传来笑声的主人,是那个一直低着头的小女孩。她独特而清秀的小脸让导愣住了。特别是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仿佛回荡着一池春水,引人遐思。 只听见安笑意涟涟地望向那个奇怪的女孩,满眼关爱,道:“萤儿,你笑什么?” 女孩一点惊慌都没有地直射在场的几个人的眼眸,收了笑容,静静道:“我在笑,那个使者是不是拿小孩子都知道的问题来开玩笑。” 导来不及脸色一变,莽撞的长生已经凶狠地走上去,狠狠道:“小女孩,话不能乱说,你想挨我的拳头吗?” “长生,你别吓到她。” 那小女孩却对长生的威吓不以为意,目光不惧地看着他,嘴角竟然有一丝冷笑。王导不敢相信,再望过去那样不屑的神色已经消失,可是导直觉自己没有看错。 不知什么时候,南和温走了过来,寻南冷冷一笑,“难道你知道答案不成?” 小女孩淡淡一笑,“我没有看不起你们的意思,不要误解。只是这个问题真的很简单。” 她跨过几个英俊的男人,走进里屋,在整个屋子里环视良久,终于目光定在长生平日里练功时装武器的一个角落。从容走过去,同样挑了一支箭,走过来,接过安手上的箭,放在一起比较。这时导才发现她挑的箭长度比安手中的箭长。 导脸色一变,再看几个同伴,脸色如出一辙—— 避过六公子暧昧不明的目光,我把两支箭放在一起,微微一笑,道:“短箭和长箭放在一起,相比之下,自然就变短了。” 那个叫长生的粗鲁男子拍头一叫,“奶奶的,原来这么简单。”然后飞奔而出,“我要把结果上报朝廷去。”如风般消失不见了。 我愣在原地耸耸肩,示意它原本就这么简单嘛。是他们身在局中总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三哥转过头来对我暖暖笑笑,轻声说:“萤儿,我从不知道,你——” “三哥,我瞎猫撞到死老鼠了,”我急忙打断,“不是你们想的有什么聪明才智。” “扑哧”——现在不是我失笑了,在场的各位美男被我的无赖折服,全都不雅地咧嘴大笑。 我瘪瘪嘴,委屈地想,其实我什么也没做啊—— 最后,不知哪个说了句:“温,这就是传说中把你拒之门外,让你折服的谢家四小姐吗?” 第17章 圈套 和三哥安全地从红缭花疏回来,只觉得身心疲惫,躺在床上,回忆起下午的一切,只觉得尴尬不已。 不知道哪个说了句:“温,这就是传说中把你拒之门外,让你为之折服的谢家四小姐吗?”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耳根发红,脸色发红,可是却要硬生生把这些异样全都压下,面色如常。 只见桓温神色不变,凉凉地回了句:“寻南,你的旦呓姑娘还等你去讨好,轮不到你管我的事。” 我一听,愣了。旦呓!他说的是美人姐姐!难道这个叫寻南的也是美人姐姐爱慕者中的一员么,呵呵,那真是难为他了,两年的相处,我算见识了美人姐姐的冷漠无情。多少人为她自杀,为她倾家荡产,为她休妻弃女……都换不来她的冷冷一笑。 那般铁石心肠的人,爱上便是无底无尽地沉溺了……没有归路…… 想到这,我不由地有些怜悯地看着他…… 苏寻南见自己找碴不成还被反讽,恼羞成怒,冷哼一声,矛头又再次指向我,冷冷道:“既然你这般自信,不妨我们来玩给字谜游戏,考考你四个字。”不屑地望向我,接着道: 一点一点分一点, 一点一点合一点, 一点一点留一点, 一点一点少一点。 三哥见我面色微沉,急忙阻止道:“寻南,不要闹了。” 我眉头一皱,看向这个面容英俊的翩翩少年,想不到他竟心胸如此狭隘,而且眉间竟有暗沉的阴霾,让人很舒服。再看桓温,一向玩世不恭的他脸色竟也变了又变。真是我不犯人,人却常来犯我。 我走到一旁的书桌,若无其事地拿起毛笔,蘸了蘸墨汁,看似从容不迫,可是下笔时心下却忐忑不安,好久不捏毛笔,不知道会不会写了。 好了。我歇下笔,虽然写得歪歪扭扭的,但总算写的还看得懂。我对他们天真无邪地笑道:“我也想请问南哥哥四句呢。”说罢吟道: 一横一横又一横, 一竖一竖又一竖, 一撇一撇又一撇, 一捺一捺又一捺。 温和地笑着扫过众人,心下只能离开这是是非之地,早知道三哥带我来这的话,我说什么也不来。 见他久久紧锁眉头,却答不上来。我盈盈一笑,俯身道:“打扰各位哥哥了。萤儿要先回家了。”说罢调皮地做了个鬼脸,转身离去。 只见桌上那张摊开的白纸上,赫然写着:汾。洽。溜。沙。 三哥在背后喊道:“萤儿——” 见我从容离去,王导脸上露出奇异的笑容,“安,你这四妹可不简单,以后带她常来吧。红缭花疏有趣了不少。” 谢安哪还管得了这些,早就追随而去。桓温悠闲地拂动手中的折扇,又看了看寻南铁青的脸,轻拍他抖动的双肩,明了道:“在她身上捞不到一点好处,”说着又带着愉快的笑意说:“不过,这就是她啊。” “走了,去怡春园。见见你地旦呓姑娘吧。”说完飘然离去。 正想着,就被门外的吵闹声引去了视线。这才刚打发了三哥,又是谁,我这才刚刚躺在软椅上,还让不让人喘一下气啊。 “小姐,小姐——”云影惊慌失措地跑进来,“出大事了。” “怎么了?”我懒懒地翻了个身,这谢府天大的事都不关我的事。 “二姐和那个穷大夫的事被老爷发现了,正大动肝火,还说要动家法呢。” “什么?!”我一跃而起,云影还没缓过劲又被我扯着匆匆跑到大厅。这穷大夫,不就是那个陈宁远吗?动家法,那不是要两人的命嘛。希望一切都还来不及阻止。 才踏进大厅,就看到大家长高高举起荆条正准备向跪在地上的两人打去。陈宁远淡然无惧而直挺的身子和二姐泪如梨花秋风瑟瑟般颤抖的身子。 我心下一凉,身体条件反射施展“缥缈”过去。 那日离开时我曾经同他说过,“今日欠你的,他日我会加倍偿还。” 想不到,这么快,就要兑现。 看着大家长的脸变得铁青,那双如鹰一般凛冽的眸子紧紧地锁住我,似乎我是那天上掉下来的猎物,瞬间的压迫感让我呼吸不畅,身体僵硬得几乎动弹不得。 周围的人抽了一丝凉气,全都惊愕地望着我。确切地说,是望着我抓住大家长打向两人的荆条。此时我的手已经被它刺伤了,正簌簌地往下流血。 顾不上搭理三哥眼里的心痛,大哥奇异复杂,大夫人和五夫人眼中的惊愕…… 我扯动僵硬干裂的嘴唇,勉强笑道:“爹爹,是谁,惹您发这么大的脾气啊。”又看了看跪在地上惊恐万分的二姐,像受了惊一般道:“怎么可能是二姐,爹爹,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反正已经踩了老虎尾巴了,也不怕被他反咬,我强做镇定地望着大家长,笑道:“爹爹,说给萤儿听听,难保萤儿能帮到您呢?” 大家长没有一丝惊慌,只静静地望着我一刻,轻笑一声,脸色放柔,温和道:“萤儿真的想知道吗?”说着放下手中的荆条,温柔地拿过我的手,用随身的锦帕轻轻拭血,“萤儿,你二姐最大的错,就是不珍惜这属于谢家的身子。”是没有让你利用的价值了吧。我在心里鄙视地想。 我抬头看他,虽然他的嘴角上扬,面皮在笑,可是那双漆黑的双眸里却全无笑意。 我依旧无辜地笑。心底的凉意却向四周淡沲开。他说的,可是一年后要送二姐入宫的事。想起二姐看情书时娇羞粉红的面颊,以及陈宁远医治病人时嘴角上扬的角度。我实在不忍,不忍让他们间的情丝被生生地斩断。可是,我无能为力—— 这时,大家长又温柔地询问道:“萤儿真的想帮爹吗?”说罢接过管家送来的药箱为我的手心是伤口上药。 我如木偶般点点头。却敏感地意识到危险的临近。但又像掉进陷阱的孤兽没有一点挣扎余地,只能聆听死亡迈近的脚步。 我现在真如张爱玲所形容的笼中鸟: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死也便死在屏风上。 大家长顿了顿,似有意似无意道:“那么,萤儿能不能替了你二姐,代她入宫呢——” 第18章 琉璃开 “老家伙,你要走了吗?” “嗯。” 我第一次没有和他斗嘴搞怪的想法,其实这几天他老是往外跑,整天风尘仆仆的样子,我也知道他肯定有事,不久便是他离开的时候,可是没想到这么快。今天从那漩涡般的地方逃出来,回到曲阑苑就看到他第一次这么早,这么规矩地坐在客厅里等我。 我乖巧地依偎在他怀里,任他轻轻地抚摸我柔软漆黑的长发。 静静地凝视他一尘不染的绝美容颜,竟觉得恍如昨世。这段时间围绕在我身边的纷纷扰扰,尔谀我诈,奇异般地在这一刻全都消失不见。 我把头如小动物一般蹭蹭他宽阔的胸膛,虽然我一贯与他戏弄玩乐,可是心里早已把他当作亲人一样依赖。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在一起有莫名地心安,还有久违的熟悉感。 “丫头,武林大会就要举行,我不得不离开。” 我“嗖”地露出我的眼睛,惊愕道:“为什么?不是说五年一次吗?现在距离上一次不是才过了三年吗?” 他目光清冷地望向远处,如月光一般清澄深邃,但却大雾茫茫一片,看不到焦点。我知道他一直对这些事没有兴趣的,只是家族使命的责任让他不得不坚持到现在。 如冬日深湖的水一样凉的声音响起:“江湖有一股来历不明的异势力崛起,威胁到武林各大门派,如若不及时阻止,便造成大劫。身为剑贤山庄的庄主,我不能置身事外。” 我抚摸他光洁的脸庞,线条柔和的下颚,挺直的鼻子,如一潭幽泉般干净的眸子。 “答应我,老家伙,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受伤,不要有危险,不要做什么傻事……什么牺牲自己就别人的事还轮不到你去做。事情解决后,便来找我。”我轻笑一声,接着说,“以后,我再穷,再潦倒,也不会让您老人家饿肚子,更不会,老是赶你走了。” 他像想起什么不幸的往事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但还是释然地笑了:“我这把年纪了还要受你的百般折磨,千般刁难,真是让人头疼啊,我这身子骨不行了。” 我感激地看他一眼。其实他是知道我的念头的,可是毫无怨言地教我各种功夫和防身术,还为我清除了那么多对我生意有阻碍的绊脚石。其实我什么都知道,可是我不会说什么,我知道那些无用的感谢,他根本不稀罕,他只是希望我可以过得很好。 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我过得好,可是,我清楚,他一直是那个躲在暗处,默默对我最好的人。全世界都抛弃我,他就是那个唯一不会要我的人。 我理了理滂湃的情绪,装作无事道:“什么叫这把年龄?!”嗤之以鼻的语气,“老家伙,男人三十一朵花,你这朵花正枝繁叶茂呢。” “呵呵,”他轻笑,绝美的脸带上倾城的笑容,让我不免怔忪。真是美色撩人啊。 那笑容让月华失色,让满天星辰黯淡无光,仿若看到一轮朝阳从天际冉冉升起,一瞬间,便放出万丈光芒,摄人心魄。 我情不自禁伸出双臂勉强环抱住他,总觉得这样他才真的在这世间,在我身边。满足地叹口气:“老家伙,若你回来,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我,该怎么办呢。”我并不想让他知道今天我的人生已经脱离了所有的轨迹,我们在曲阑苑平凡而安全的生活也许永远回不来了。 他望着我,温柔地笑道:“无论你在哪,我都会寻来。” “好,你答应我了就不要反悔。” 得到承诺,我放心地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缓缓睡去…… 朦胧中,有人在我额头印下温柔一吻,轻声道:“睡吧。” 原来,一直是他。 梦中的我甜蜜一笑…… 可是残余的理智却让我怎么也摆脱不了今天下午的梦魇—— 大家长顿了顿,似有意似无意道:“那么,萤儿能不能替了你二姐,代她入宫呢——” “轰”地一声,我怔忪当场。脑子一片空白,犹如坠入梦中,花非花,雾非雾,梦非梦……可是,为什么这长梦怎么也醒不过来呢—— 手心上药的力道突然加重,我痛得直抽凉气,转头茫然地望向大家长,终于清醒过来。原来大厅上的众人也呆楞了。一向不受宠的谢家四小姐竟然要替了贤淑美丽的二小姐进宫,这的确不太能让人相信。 我回过神来,嘴已条件反射道:“你在开玩笑吧?” 说出来四周又是一阵抽气声。大家长的脸色竟变都没变,老狐狸。我恨恨地想。 三哥不可置信地开口问,语气里全是急切:“爹,四妹,四妹怎么可以?” 大家长淡淡地反问:“为什么不可以?” “她——”三哥急得语序缭乱,可是却没有说下去了,我看到二娘在袖底强拉着他欲奔上前为我求情的身子。想必二娘已觉察到今日气氛的诡异和大家长变冷的脸色。 我眼神空洞地环望了众人一眼,只觉得头痛得仿佛被悬浮在半空,不上不下。三哥急红的眼里全是没有半点隐藏的担忧;大哥的额头竟有青筋隐隐冒出;五娘一脸愤恨,想必她想不到他们一直欺辱的对象竟成了老爷的砝码,心里颇不平衡;那个谢万的弟弟竟满脸鄙夷(小子竟敢鄙视我!);二姐凄凄的目光中有无声的乞求,是在乞求我对她和陈宁远的成全么;而陈宁远的眼中只有愧疚和一些我难以琢磨的复杂神色…… 我冷冷地看着大家长,第一次露出隐忍怕事怯弱之后的冷漠,今天真是要感谢他,让我免费看了一场表情丰富的人间百态。 “你们下去吧。”大家长突然说道:“管家,送各位主子回屋。” “是。”老管家看向几位夫人,“主子,走吧。” “那,老爷,我们告退了。”我正想随着众人离去的脚步鱼龙混杂而去,大家长仿佛明了我拙劣的想法,瞥了我一眼,威严道:“你留下。” 又用纱布缠住我的手心,竟心疼道:“以后,不要弄伤自己。” 我神色戒备地看着他。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 他却并不看我,仿佛这个屋子里就只有我在深思暗涌,他却在观赏我拙劣的念头。就像快要到手的猎物,并不急以杀死,而是要欣赏一下猎物垂死挣扎的样子。 “如果说,我没有开玩笑,你觉得怎么样?”他的声音平静地仿佛不是经过他的口中。 我痛恨他这种用若无其事的态度就把别人的命运玩弄与骨掌中。于是冷然道:“您并不需要征求我的意见,随意安排别人的人生去换取您最大的利益不是您最擅长的吗?” 他并不生气,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我:“萤儿,对你,是不同的。” 我不屑,有什么不同,同样是利用,我讨厌利用我的人。尽管有时候我无可奈何。无法抗争。 我沉默。 “你去了,你二姐和那个男的的事我便不再追究。” 我惊讶地看着他,很快恢复神色,难道他是知道什么的? 我用没有一丝感情的声音说道:“那与我无关。” “是嘛。”他并不反对。可是这种笃定一切的从容让我冷汗在脊背不停地冒出。 “为什么是我?”我低语。 “我知道你会做得到。” “我要做什么?” “进宫后辅助你姑姑夺得后位。” 我冷哼一声,原来,只不过要做一颗不错的棋子。 额头的青筋一跳,我心中苦笑,却安静道:“你找错人了。我不会进宫。”说着便转身离去。 “真的是这样吗?”他在身后轻轻反问。 明明那样轻柔的语气,却让我前进的脚步重如千斤,再也没有多余的一丝力气。 我收住踏出大厅的脚,站定,为那可怜的姑娘问道:“您爱过我吗?不,应该说,您爱过您的女儿,谢尾萤吗?” 身后是久久寂静到可怕的沉默。 我不等他回答,为自己愚蠢的问题感到悲凉,在这个年代,在这么多子女众多的大家族中,又怎能乞求一个只拿利益说话的父亲付出所谓的爱呢? 决然离去。心里默念着:陈宁远,我欠你的,还清了…… 离去时说的话依然经久地在空旷的大厅里回荡:“我答应您。如果对您来说,我还有利用价值的话,那么,我答应您。父亲。” 可怕的沉默中,突然想起一声悠长而苍凉的长叹。 谢于轼跌坐在木椅上,对默默回到自己身边的老管家轻语:“我真的做错了吗?” “老爷没错,错的是命运。四小姐注定要走这条路。”老管家平淡地声音响起。 “唉——我本想让萤儿一生平平淡淡地活下去。也许,那样对她最好。” “可是,您却保护不了她。”老管家残忍地戳中他的痛处。 谢于轼一贯面无表情的脸神色竟变了又变。对于萤儿差点溺死的事,依旧无法释怀。当年,然然的死也不是意外,可是自己根本保护不了她……本以为一直冷落萤儿,看都不看她一眼,会换来她一生安全,可是,依然避免不了——不知何时,她长大了,变得那么美,那么聪颖,像极了然然年轻的时候,不,比然然当年更甚…… 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权倾天下…… 脑子里依然回荡着自己这一生最爱的女儿那般冷漠倔强地对问自己:“您爱过我吗?不,应该说,您爱过您的女儿,谢尾萤吗?……” 萤儿最后说的对,虽然那般爱她,依然避免不了,利用她…… 第19章 十娘殇 “美人姐姐,这是什么啊,闻起来好香。” 旦呓神色变了变,可是依然说道:“这是‘梦青’。是我游历到西边一些小国家时,从一些过路的波斯商人手中买的。” “是你喜欢擦的胭脂吗?我也要弄一点玩玩。” “不要随便玩,小锦,”无奈的语气,实在对这个好奇宝宝无法,“梦青是很多妓女用来欺骗男人的。把它掺如胭脂,点朱唇。男人意乱情迷之时吻入之后就会坠如梦中,在梦中和男人承鱼水之欢,产生幻境,真实得几乎所有男人都相信梦中的一切。” “是吗?这么神奇,送我几盒玩玩吧。” “送你?!小锦,”又是无奈的语气,安锦睁大眼清澄的目光无辜地望着旦呓,唉,轻抚额角,自己最受不了的就是小锦这样干净的目光,“你拿去吧。不过,小锦,你拿它做什么,我相信你用不着。” “怎么会没用,”见自己阴谋得逞,安锦痞痞一笑,“送给我老相好,以后她就是我一个人的了。” 旦呓再次无奈地摇摇头,无情道:“你不怕她把它用在你身上。” 安锦愣在当场,迷茫道:“对哦,那我再好好想想。” 见他那傻样,旦呓掩嘴轻笑,但很快神情变得悲伤起来,目光复杂地望着站在那笑得一脸天真的少年。 “对了,”安锦清醒过来像想起什么的自语,“大哥怎么还不来?哼哼——他就忙人架子大,老是迟到。真是的,日日有美人姐姐陪着我们世间还有什么不能放在一边的。”我色咪咪地望着美人姐姐。她回了我一个冷眼。 天哪,美人姐姐竟然抛白球给我,疯了疯了,形象!形象!强调了多少遍了—— “小锦,”一个面容冷俊,双眸却饱含笑意的男子推门而入,“几日不见,就在背后说大哥的不是,是不是又想——” 听到熟悉的声音,我欢喜地抬头一看,果然是司马哥哥!可是想到刚刚说人家的坏话被当场抓包,我害怕地向后缩了缩脖子,不敢上前。 “美人姐姐——”我可怜兮兮地向她求助,她理都不理我。真是的,每次大哥在,这招对她都不灵。 今日大哥穿了一身灰色雀纹深衣,腰间系一根青色玉带,右角挂着一个玉纹,额前不经意间落下几丝黑发忽起忽落微掩眼角,极端魅惑极端诱人。 不过——咳咳……我悄悄擦去嘴角的口水……每日都看着,早就习以为常了,自然不会觉得新奇……(你就睁着眼说瞎话吧!) 他含笑向我招了招手,我倔强地留在原地摇头。下一刻,我就被他掩耳不及的速度用长臂圈在怀里了。他如往日一样轻轻抚摸我漆黑的发,嘴角含笑。可是我知道这是我不幸的开始。果然,一会我就被他的双手扣在他的膝盖上,“啪啪”,脆生生的两声。我可怜的屁股。 我挣脱他的羁制跳起来,面色微红,尴尬地看了掩嘴轻笑的美人姐姐一眼,委屈地对他叫道:“形象!我的形象!司马哥哥,不要老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小锦的屁股,我又不是小孩!”转头狠狠地瞪刚刚还来不及退出的沈清,不要装了,我都看到笑得双肩都在抖了! 虽然知道司马哥哥根本舍不得打我,可是很少被异性亲近的我还是觉得很不自然。 他又蹭过来轻揉我的头发,轻笑道:“我倒希望小锦永远都是小孩。” 我轻哼一声,指了指喉结,又指了指昨天刚研制出来的假的细绒胡须,骄傲道:“看到没有,我早就开始发育了!” 司马琅邪脸色微变,但快得倏忽逝去,快得除了旦呓,无人察觉。 “坐吧。我带了你最爱喝的百花青梅酒。” “真的?!”我兴奋地坐下,迫不及待倒了一杯一饮而尽。然后满足地咂咂嘴。自从第一次喝了醉倒之后,一直对它情有独钟,念念不忘,喉间的清香,饶舌不逝的轻微酸涩和辛辣,更加让人回味无穷,那些味道沁人心脾,经久残余。 “今天,”有了好酒,我兴致大增,“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一个绝代艺伶和一个书生的爱情故事。” 美人姐姐走过来在桌前坐下,静静为我们斟酒,两人含笑望向我,示意我接着说下去。 我清了清嗓子,说道:“某某朝代年间,有一个叫杜十娘的风尘女子风靡整个秦淮河,她长得绝美,喏,看看美人姐姐就知道她什么样了,”我小小诙谐一下气氛,“能歌善舞,千种风情集于一身,她目空一切,枕边多少达官贵人都得不到她半点真心。可是,一个叫李甲的书生出现了,被友人错拉入望春楼的李甲,面色儒雅红润,眉眼清秀,一脸单纯地望着这个新奇的花花世界,正好望进了杜十娘那沧桑冷漠的心坎里了。自此,便无可救药地爱上。爱上,便是劫。李甲本是来进京赶考,可是却日日与十娘寻欢作乐,衣香鬓影,很快不但误了读书,上京的路银两也全部花完了,院里的妈妈三番五次嘲讽,赶他滚,无奈之下,十娘想了个两全其美的计……”我微微停歇,大哥吟了一口酒,“果然好计,这样聪颖的女子世间少有。” 我不可置否,接着说:“在和李甲回乡的路上,李甲后悔胆怯了,想起家中严父,自己不但误了功名还娶了个明艳天下的妓女为妻……于是,李甲为了5千两银子把杜十娘卖给一个随行的富商……杜十娘穿着火红的喜服,像一朵娇艳高贵的牡丹花一般傲然站在船头,遗世而独立。她当着所有人拿出了一直珍藏的百宝箱,就是当初离开望春楼时姐妹们假送她的那个箱子。一层又一层,里面装的全是世间难寻的稀世珍宝,其中小小的一颗南海珍珠便值几千两黄金,更何况其他都是世人无缘看到过的珍品。她看着那些人被金钱和欲望透得丑陋的脸,她绝美地笑了,风吹乱了她的发,却掩不了她的倾城之姿。她淡淡却无望地扫了众人一眼,纤手挑出里面种种价值连城的宝物有意无意间扔进江里,笑得天真如戏耍的孩童。李甲后悔了,娶了这个女人就是娶了一座金库啊!可是十娘对世间绝望,那天,沉入那条江的不仅仅是那个装满辛酸的百宝箱,还有一个绝代艺伶生生世世的哀婉……” 说完的时候美人姐姐已经涕泪涟涟了,期期艾艾道:“世间男人都无心,最后受苦的都是女人,她又何必呢?” 我不屑地瘪瘪嘴,狡黠道:“你们猜,如果我是杜十娘,我会怎么办。” 不等回答,我接着恶狠狠地道:“如果是我,我要先把那个懦弱无能,忘恩负义的混蛋男人痛打一顿,当着他的面,带上百宝箱远走天涯,气死他,让他把肠子都悔青了都不关我的事。找个美丽的地方,买一个庄园,过上安逸富足,平平淡淡的日子,又为何不可?女人的人生应该自己选择,何必依附男人。特别是失去所谓庇护之后,便走上绝路,真是世间第一大傻。 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旦呓抬眼惊愕地望着微醉的少年,这么多年在外的游历,思想已经潜移默化了,想不到他那么随意的,便说出来了隐藏在灵魂里的思想。尽管,这种想法,在这个时代无人能接受…… 司马琅邪深深地凝视了安锦一眼,神色复杂,道:“如果世间真有这样的奇女子,我必然用一生去珍惜。” 意有所指的看向某人,不过某个神经大条的人却在那抱着酒狂喝,醉眼朦胧地对着两人傻笑。 我抱着酒坛摇晃着站起来,又猛灌了一口酒,吟道:“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 心之忧矣,於我归处?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 心之忧矣,於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 心之忧矣,於我归说?” 呵呵。我咧嘴“咯咯”地傻笑,这是我来到这里开始喜欢上的一首曹风——《蜉蝣》。 心里无限忧伤啊,不知哪里才是我归去的地方? 不知哪里,才是我安息的地方? 到底是哪,才是安锦该归去的地方呢…… “扑通”一声,我又醉倒了。为什么每次都是我先醉呢…… “老爸,你来了啊,烟,给我一根烟吧。”我打了个饱嗝,伸手想抓住眼前模糊的影子,“让我抽根烟吧,让我清醒一下,醒来我又可以看到你了……我们——就可以团聚了……嘿嘿……” “每次要喝的是他,先醉的也是他。”司马琅邪嘴角放柔。 旦呓淡淡地一笑,“是啊。” 和往日一样,司马琅邪抱起醉态憨厚的少年,到里屋安置好,过了良久,才出来。 旦呓认真地凝视他,沉默在两人间蔓延。 “大哥,明日,我就走了。”旦呓打破沉默。 司马琅邪似乎一点都不惊讶,了然地回答:“无论怎样,需要我的帮忙的话,尽管开口……” 旦呓有些神情黯然地摇了摇头,“大哥,答应我,好好照顾小锦。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司马琅邪神色如常,“你不说,我也会的。”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只到司马琅邪起身离去的时候,旦呓突然神色古怪异常地低喃了句:“大哥,为什么,我们会同时爱上呢……” 接着一声长叹。 暗沉的夜里,一个黑影嗖地出现在明亮的屋子里。 “公主。三王子要您回去。” “是王叔叛乱吗?想不到他的动作这么快。我们在燕京潜藏了这么久的势力也该把那些阻碍清除了……” “大王子他——”欲言又止。 “大王子怎么了,实话实说吧。”女子的眉头微微蹙起。 “大王子逃离燕京,投了宇文部——” “大哥么,唉——”女子神色疲倦,像是一夜间苍老了许多。 第20章 景离 望着堆砌满整个屋子的金银珠宝,我面无表情地招呼云影让小七想办法把它们神不知鬼不觉运送到君锦山庄,那里才是最需要这些东西的。 这,便是对谢尾萤的补偿么?我随便挑了几件细细观赏,还真是大方啊!件件价值连城,足够小七继续扩大规模了,不过,一个女人的牺牲在这个年代换来的就只是这些吗?还真是可笑…… 在后院种了几棵木槿,发髻被我弄得有些凌乱,裙摆被我撩起塞在腰间,脸上、手上、布鞋上全沾了点点黄色的泥土。我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渍,拎着工具往回走。不经意地一瞥,就看到和往常一样,桓温随意地靠在墙头对我玩世不恭地笑。不用猜也知道他是来蹭饭的。 唉,魔童走了好久了,不知道他想不想念我做的饭。有没有听我的话好好照顾自己…… 老家伙,丫头挺想你的。 美人姐姐也走了。 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是不是在预示着我也将离开……尽管在这里,我无归处,没有家…… 我看看满园春色,繁茂的花草,绚烂的色彩弥漫,竟提不起心情观赏。我懒懒地睨了桓温一眼,又低下头无精打采地继续走。 桓温见我神情疲倦,眼神空洞无采,飞身而下,稳稳落在我的面前,站定。从衣襟里掏出一张锦帕,小心翼翼地替我擦干净脸上的泥和额头上密密匝匝的细碎汗珠。神情认真地像在对待一件难得的珍宝。 我就这样乖乖地站着,认真地凝视他。 这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少年不知不觉间已经长大了。已经有男子宽阔的背,成熟的眉眼,刚毅的线条……尽管我一直不想承认,可是他真的是日后闻名于世的一代野心家桓温啊……我虽然对晋的历史知之甚少,可是那些有名的意气风发的少年英雄还是知道的…… 而现在我面前的少年桓温,就是我知道的一个。 我只是想装作懵懂无知,平平淡淡地过完一生,可是未来的路总是身不由己。 什么安西将军,什么荆州刺史……与我无关…… 想到这,我对桓温微微一笑,他也对我鬼马一笑。依然是花花公子桓温。我不知道为什么以后他会变,可是他这么多年对我的好,我依然心存感激。 眉头微微蹙起,使劲拽紧藏在袖里的璃青玉璧。直到指甲陷进手心的肉里,依然没有觉察到疼痛…… 抿紧下唇,神思不由转到那天醉酒醒来的时候—— “嗯……”我难受地呻吟,宿酒好痛苦,艰难地睁开像被粘了胶水的眼皮,就看到美人姐姐满脸憔悴,眼眸里却笑意盈盈地望着我,手里还端着一个精致的青瓷碗。 “醒了?”她凑过来扶我起身,“头很痛吧,来,喝点醒酒汤吧。” “嗯,好痛……美人姐姐,你对我好好啊!”我睡眼朦胧地蹭到她怀里,不愿起床。 她耐心地等我回神,一口一口温柔地吹温了才喂我喝,我闭着眼享受。 久久,我终于挣扎地起床,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每天起床就看到美人姐姐,真是神清气爽啊! “小锦,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要走了。”美人姐姐幽幽的声音突然传来。 “走?!”我转头惊愕地望着她,“你要去哪?” 她并不回答,只轻笑一声,说了句:“不管你信不信,小锦,我爱你。” 我脸色一白,头脑嗡嗡作响,呆若木鸡。浅浅弱弱地勉强一笑,“美人姐姐,你在和小锦开玩笑啊。咦,这个玩笑我和你说给很多次了。” 她绽放出华美的笑容,一顺不顺地瞅着我,良久,走过来,在我冰凉的唇上印下一吻,轻语:“我不在乎,我什么都不在乎。” 我的心一窒,死死地攥紧衣角,强压欲夺眶的泪水,淡淡说道:“姐,你不能喜欢我,我也配不上你。你可以喜欢大哥,喜欢全天下任何一个配得上你的男子,可是就是不能喜欢我,在这个世界上,我不会,也不能喜欢任何人。” 我记不清美人姐姐还和我说了些什么,只记得脑子里白茫茫一片,我目光无神地望着她,看到她哀伤无望的神色,以及淡然凄绝的气息淡沲向四周。 我跌跌撞撞地离去,脑子里依然固执而执拗地回荡着刚刚美人姐姐的话:“锦,我知道你是女的。可是我依然爱你。今天是最后一次,再见,小锦。 我的后人会再次踏上这个地方,为你建立一个国家。” 她的笑容和第一次见面时那般绝美,灿若丹霞,艳丽无疆。只是眼角漏下一滴泪滴在我的手心里,炽热得几乎在我的心底烙下了永世不忘的痕迹。那张眼中含泪,嘴角却倏地绽开笑颜的脸庞。那枯败的眼神里,饱含了痴迷、怜惜、相思、痛苦、希冀。让我仿若坠入迷津里,爬不出来。 我没有办法,我只能逃走,尽管我知道这一次离别之后,我和她之间便是咫尺天涯。 我最喜欢的美人姐姐,也将弃我而去。 就像我蕴着泪水和她轻笑说道:“姐,你也走了,这世上再也没有人如你一般疼我、怜我。” 可是,姐,对不起。对不起…… “萤儿,你这么了?” “啊?!”我迷茫地望着他,“温哥哥,怎么了?菜不好吃吗?” “萤儿,你是不是近日太操劳了,有我这个美男子在跟前,你也会走神。” 我扯着僵硬的嘴皮,笑道:“没事,温哥哥。” 我拿起筷子,使劲给他夹菜,“多吃点,这是你最爱吃的青椒竹荪。椒盐虾。老火靓汤。” 我低头微垂喃喃:“以后,可能再也吃不到了。” “什么?”他抬头疑惑地望向我。 “哦,哦,没事,没事。快吃吧。要不都凉了。” 他歇下碗,双手抱胸,不置一词地望着我:“说吧,这么了?今天你已经恍神好几次了。一点也不像平日的你。” 我抬头惨淡地朝他笑笑。 他厌恶地用手遮住我的脸,我的笑容,“萤儿,不要笑了,勉强得好难看。”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我闻到了他手心浅浅的清香,感受到接踵而来的温热气息。 我深呼一口气,道:“温哥哥,以后萤儿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到时候你不要想念我做的饭才好,我怕我没时间给你做了。” 他的神情瞬间黯淡下去,原来装做若无其事的又何止我一个。 “我听说了。那天安跑到红缭花疏哭了一整天。萤儿,告诉我,这是你地选择吗?” “是。”我平静地望着他。 “那么,你要好好的。吃饭,接着吃饭吧。你今天做的好丰盛。”他面色如常地招呼我吃饭,可是我分明看到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温哥哥,是我欠了你,你忘了萤儿吧。” “死丫头,说什么呢,”他靠过来粗鲁地揉*捏我的头发,“谁会喜欢你这种搓衣板啊。吃饭。” 朋聚楼。 来往人群熙攘,进出的人都是衣着华丽的富家公子,还有文采风雅的翩翩少年。 “司马哥哥,我来了。” 我直冲冲地走过去,快近了才发现他身边还有一个身着青灰色锦缎长袍,面目清秀的男子,一双琉璃般漆黑的眼珠流光溢彩,潇洒挺拔。 一双琉璃般漆黑的眼睛此时正不失好奇的打量着我。好熟悉的眼睛,我回忆了良久,好不容易,终于忆起他就是那天三哥带我去红缭花疏时那个在一旁像近日一样细细打量我的男子,好像叫什么王导。我定了定神,他是绝对不会知道我是谁的,镇静地走过去,在司马哥哥身边坐下。 “小锦,这是王导。我的挚友。今日他一定要和我来见你这个可爱的弟弟。” “安公子,久仰大名。” 我漠然地望他,淡淡道:“彼此彼此。先生高姓大名,建康无人不知。” 一见面,我完全忽视沈清和王导的存在,一直絮絮地和司马大哥抱怨美人姐姐毫无预兆地说走就走,说到最后竟觉得真是委屈无限。 谁知他只是淡淡地回了句:“二妹有自己的事要做,也是迫不得已。” 我气结。这些人还真的是冷漠无情啊。 一顿饭吃下来寡然无味,要哪个人试试被一个男的从开始就盯你盯到结束,你也会觉得山珍海味都变味了。 我看得出司马哥哥对他的欣赏,我知道历史上有个叫王导的很有名,最后成了一代名相。难道就是他?!想罢我咬了一嘴的菜惊讶地抬头看他,一瞬间喘不过气来,呛得我差点喷菜,幸好这时有人体贴地递给我一杯水,我一看,是大哥。 他对我温柔一笑,“慢点。” 我又不幸地闪神了。 那顿饭吃得我云里雾里的,直到离去的时候,王导突然凉凉地靠在我耳边说了句:“安公子,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你像一个人……” 我一愣,一瞬间冷汗迭冒。可是我还是浅浅地对他一笑,淡淡道:“王公子,你可能看走眼了。安锦,从来就只有一个。” 司马琅邪也淡淡一笑,道:“我的安锦,向来天下无双。” 我没有注意,他说的,是我的安锦。 而王导脸色微变。 回到曲阑苑。 我莫名地走到了魔童以前住的房间。在房间里徘徊良久,长叹一声,觉得自己无聊。转身离去,在门边却踩到一张纸,想来可能是魔童走时随意写了忘记扔了。放在桌上被凉风吹了掉在地上了。 捡起地上的纸张,上面赫然写着:如果爱有天意,我将为你一生守候。 一直干涸难流的眼泪终于瞬间决堤,泪如雨下。心痛得让我抽搐,我用手指抵上心口,依然无法站立……痛得无法呼吸…… 第21章 北至回 “大哥,你若为皇帝,我必将这天下的财富全都送与你。” 司马琅邪望着安锦熠熠生辉的眼眸,信誓旦旦的语气,不由想起两人之间的一次笑谈。 “若我俩皆为男子,便做一辈子的好兄弟:若我俩皆为女子,便做一辈子的好姐妹:若……” “若我俩一为男子一为女子呢?”司马琅邪淡淡地打断。 一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少年愣了愣,一时接不上话。 良久,少年红了脸,嘟哝道:“若我俩一为男子一为女子,便结为夫妻,白头偕老……不过,”少年倔强地强调道:“我俩皆为货真价实的男子,若什么若啊!就这样说定了,若为男子便是一辈子的好兄弟。要找什么红粉知己,人生另一半的,喏,美人姐姐摆在那呢,去找她吧……” 司马琅邪缓缓啜了一口酒,若执意找你,是不是会下地狱呢小锦…… 明明是个天真烂漫的少年,为何会偏偏爱上呢? 那么多女人苦苦翘盼,只为她多看一眼,为何偏若执拗如此?世间痴字,如此得来么? 只因他那灿烂笑容下隐藏的浓浓郁郁,难究其底的忧伤……明明那么绝美的笑容,却在他冰冷的双眸里找不到半点真意,甚至察觉不到他身上属于这里的气息,仿佛一下子抓不到,他就如那离了尘世的神子,一去不复返了…… 正和云影在享受美食,老奶洋芋,番茄炒鸡蛋,麻辣豆腐…… 三哥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了。倔强的眼神,孩子气执拗地拉着我的手,却在我一动不动时红了双眼。 “萤儿,我们逃走吧。说什么,也不能让你去那个吃人的地方。” 我不语,接过云影投来担忧的眼神,示意他继续吃。又吩咐她添了双碗筷。让三哥同坐。 三哥依然用被主人遗弃了般委屈的眼神望着我。 我叹口气。歇了筷。固执的小孩。 逃,哼,天涯海角,能逃去哪……更何况,哪里也不是我的家,不是属于我的地方,逃了又怎样,不逃又怎样……只不过从一个囚笼道另一个囚笼罢了。 留下来,还可以成全……为何不可。 用事不关己的语气轻问:“三哥,你见过天上断了线的风筝吗?” 三哥不明所以地瞅着我,满脸疑问。 “断了线的风筝,是抓不住的,因为它不属于任何人,任何地方。只能随风飘荡,随波逐流……沉沉浮浮。”我幽幽道。 我转过头来认真地望着他,直抵内心,“三哥,我便是那断了线的风筝,你懂吗?” 三哥望着我,委屈得似乎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三哥,我累了,我真的累了,你还是走吧……” “三哥,相信我,有一天,你会闻名天下。……得到所有。” 三哥离去的脚步顿了顿,垂头委屈道:“那所有……不包括萤儿啊……要来何用。倒不如——” 三哥没有说完,直至后来,我才明白他的话…… 如梦如幻之中,我像是看到美人姐姐的笑靥如花,又像看到大哥钻石般漆黑的双眸,他们像在御风而行,飘飘荡荡,在濛濛天地之间无所凭依,渐行渐远……离我而去,而我却像个溺水的人,不断悠悠下沉,却无任何浮木,拼命挣扎也无半点着力之处……无所依……内心惶恐不已,张嘴欲呼,可是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眼前无数气泡蒸腾,憋闷难当…… 一切在在梦中时隐时现,时真时幻……最后,我看到美人姐姐对着我笑,笑得凄绝,从她那如秋泓般清澈的眼眸中滴出点点血泪,她冷冷地对我说,小锦,你杀了我…… 我神智一冽,想大声疾呼她,叫她别走,可是她对我轻蔑一笑,便毫无留恋地转身走了…… 突觉身子颤抖不已,焦灼煎熬,痛彻心扉。 正在我觉得心力交瘁,痛得快要死去的时候,一股清凉的液体流入焦灼得口中,仿佛是琼浆玉液一般。我贪婪地吞咽了几大口,眼睛终于勉强睁开。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俏生生的脸,不正是云影担忧的脸么? “小姐,小姐……没事了,没事了,只是一个噩梦……”云影拿过湿毛巾,轻轻擦拭我冷汗迭冒的额头,脸孔。她轻轻抚平我无意识蜷缩的脊背,脸上却挂着怜惜的泪水和隐隐的抽泣声。我知道,我身边会一直陪着我的人便只有她。这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同伴。 我目无波澜地替她拭去脸上的泪水,柔声道:“我没事。” 她俯身过来抱住我,哽咽道:“小姐,你要好好的。” “是,我们都要好好的。云影,我们是唯一的亲人。” “小姐——我替你去盛一碗八宝粥。你看起来太累了。” 我抚了抚发烫的额头,昨夜发烧,竟入了梦魇差点醒不过来了。我勉强起身穿衣,从那昏黄的铜镜里映出我惨败的脸庞和破碎的神光。 我走到云影给我打来的水面前,狠狠地擦了擦脸,想把那个无用的谢尾萤擦去,从今天起,我不为任何人活,只为我自己而活。 谢尾萤不是安锦。安锦也不是谢尾萤。 他们,从来,都是,两个人。 第22章 流火 君锦山庄。 短短三年时间,君锦名下的产业以奇迹一般在整个晋朝迅速崛起,甚至深入各个方面,根系纠缠整个王朝。一时间,君锦,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处不在。而近年新生的朱雀王麦七,这个商业奇才,更是闻名天下。与后来的玄武王青刺,白虎王莲,青龙王歌空,并称四王。 而这以传奇存在的四王的主人,世人称为“锦少”。 此时,君锦山庄僻静的院落里。暮秋九月,屋檐边遗落的燕雏呢喃,微风拂过,纷落了残红一地。凤羽摇落梧桐影,琼庭暗香曾入袖。南方的雨水很充沛,阳光暖曦,万物自然焕发生长。墙头有大篷大篷的蔷薇攀爬,绿叶丛中带刺的红花在风中招摇,恣意绽放,美得不羁。 一个雪白身影,广袖飘举,若行云中,衣袂迭迭若曳月华。 意态懒散的少年淡淡的面容在清晨氤氲遍布的花园中有些模糊。那双比女人还要美还要修长白皙的纤纤玉手此时百无聊赖地抚着手中一只纯白皮毛的似狐似狼的幼雏,正漫不经心地抚摸它柔滑光洁的脊背。那只不明物体时不时舒服地呻吟几声。 “山庄怎么样?”淡漠的语气。轻得让麦七以为身在梦中。 “少爷,山庄共有仆人六百六十人,都是我亲自挑选,背景单纯干净,没有不必要的麻烦。其中七十二位大厨都是各地非常有名的,全尊少爷的吩咐。花匠有五十七人……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没有人察觉山庄的庞大存在。” “做的很好。辛苦你了,小七。工厂呢?” “四十九个大车间。一百四十八个小车间。两百四十五名工人。一切运转正常。可是……”麦七的眉头不经意地撅起,欲言又止。 工厂里的工人都是找了附近穷苦山村里工艺很好的绣娘,采用聘用制,双方签订合同,按月发月钱。本来给他们有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是全天下从没有过的美事。虽然选址的时候就把工厂设在隐蔽的郊区,可是依然避免不了有很多盗贼,流氓,混混光顾砸场。试图骚扰那些年轻美丽的乡村绣娘。让那些工人不免有些动摇。 “怎么了?”少年目光一凛,冷声问道。 “可是有很多流氓混混去砸场,收月钱。各地的连锁店也受到了同样的困扰,损失虽然不大,可是终究对我们的生意不利。”麦七恭敬道。 少年面色微寒,怀中一直安静乖顺的纯白动物像感受到他的心情一般突然睁开两只红眼,露出暴戾,凶狠,凛冽的光。少年抚摸的手顿了顿,像想到什么的对怀中的小物淡淡笑道:“小白,你也觉得那些扰人的家伙该死吗?”又温和地望向麦七:“小七,这些事以后都不会发生了。整个晋朝所有属于君锦的产业以后都会有人暗中保护,清除一切尘垢。这些你不用担心。” 麦七虽然心中疑惑,可是依然恭谨道:“是,小七知道了。” 少年把那只叫小白的毛茸茸的一团递给一直跟随在身边的少女,缓缓走过去,纤手挑起麦七低垂的下巴,直直地望进他的眼瞳深处,与他凝视,如秋泓般清澈柔和的目光几乎把麦七包裹,沉溺其中,麦七忍不住红了脸。 嗫嚅道:“少爷。” 少年放过他,转身盈盈一笑,低沉有磁性的笑声向四周荡漾,竟久久不曾散开。 “小七,”少年突然幽幽一叹,并不看向他,“过几个月,我要去一个地方,不会太久,便回来。设计的样品,我会让人送来给你。”少年转过头来认真地看着麦七,“我不在的时候,一切都拜托你了。” “少爷说笑了,这些都是小七该做的。” 少爷在原地环视这个已经不能用富丽堂皇来形容的山庄,也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一个巨大的屋子,淡淡道:“小七,这里,便是我们以后的家。对我来说,小七不仅仅是我的管家,更是亲人。” 麦七的眼睛一红,“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小七愿永世追随少爷。” 少爷久久不语,最后低喃道:“凤凰涅槃,死而复生。 小七,不用多久,我便归来。” “废物!一干废物!”男子高贵的脸上第一次出现恼怒,“陈文!” 男子口中叫陈文的男子从黑暗中出现在灯火辉煌的大厅内,“属下在。” 男子不动声色地一笑,陈文便被打飞跌到附近的一根金柱上,他来不及擦去唇边流出的鲜血,迅速面不改色地掠过来规矩地跪在地上。 “统领天下的暗门,竟然连一个人都找不到,该当何罪。” 陈文沉声道:“主人,属下无能。” 在一旁默不作声的沈清突然开口道:“主子,这也不能怪陈统领。早在几年前,您吩咐我们跟踪安公子时,就发现他不寻常,我们发动的大内侍卫都被他轻易甩掉了。我们一直无法查清他的身份。这都怪安公子太——” 跪在地上的陈文忍不住为沈清的无知幼稚叹气,尽量把垂得低低的,不想看到他的下场,盛怒的主子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来。 果然,高贵的男子冷冷地笑了笑,说了句,“来人,带这个不知好歹的奴才下去领50军棍。” 沈清怔了怔,只知道直直地跪在地上,即使不知道为什么受罚,可是脸上没有任何的不恭敬。 “全都,滚。” “是。” 安锦,安锦,你在哪?为什么什么都不说便从此消失在自己的世界?就像,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这个人一样…… 三个月了,整整消失了三个月了…… 从前一起吃喝玩乐的地方,他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都没有他的影子,连一点残余的气息都找不到,倏忽而逝……从来没有这般重视过一个人的存在,也从来都没有这般思念一个人,几乎发狂…… 痛苦地抱住头,男子发出撕裂般的怒吼…… 三个月前。 建康城附近的月牙湖。 在那荷花遍布的湖中,各种颜色和品种的荷花争先恐后地绽放出最美的容颜。姹紫嫣红,或明艳或清雅,在清澈剔透的池水中亭亭玉立,偶尔有几个角落的荷苞露出尖尖角。拥有透明翅膀的白色蜻蜓停落在苞尖,构成一幅如诗如梦,意境悠远的精美画卷。即使快要入秋了,可是南方温暖湿润的气候受到的影响很小。现在才能看到这么美的景色。 被风吹起的层层翠绿的荷叶下,有几叶扁舟在旖旎的水面摇曳。一群采莲女在莲叶间一边嬉戏一边唱歌,音如天籁,还夹杂着单纯玲珑动听的笑声。 “好一幅采莲图,真是美不胜收啊!”安锦兴奋地跑到船栏边,指着离大船不远处那群嬉笑的采莲女感叹道。 “这有什么好看的。”司马琅邪不解,一群乡野的女子有什么值得欣赏的。 “真是不懂情趣。唉,可惜我画画不行,否则一定把这些全都画下来,以后再慢慢观赏。”安锦遗憾地叹气。 司马琅邪不动声色地挑挑眉,示意一旁的沈清去取纸和丹青来。 “司马哥哥,你会画画。不不,你竟会丹青啊!”惊讶和怀疑的语气让被小看的司马琅邪有些气结。 极其潇洒地卷起长袍的长袖,走到沈清准备好的书桌台前。沉声道:“我对丹青勉强会点。” 可是过一下,安锦就知道自己一开始错得多么离谱,他口中的会一点,已经是神态动作传神逼真。真是所谓的栩栩如生了。不知道他口中的擅长是不是就要超越当世无人能比的顾恺之了。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一幅美美的美人采莲图就绘好了。安锦迫不及待地抢过来看。 可是越看脸色越奇怪,更多的是尴尬。这幅画里画了5个女子,衣饰发型都有所不同,可是她们的面容,竟奇异地相似。不知道是不是安锦眼睛花了,那些女子的面容分明是自己女装的样子嘛。 “这什么美人图啊,司马哥哥是不是存心戏弄小锦妄为男子啊。把那么多的美人画成我的变身丑女图。男不男女不女的,我不理司马哥哥了。”安锦假装生气地把画甩给司马琅邪,以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而司马琅邪只是怔怔地望着被小锦扔到桌上的画,明明是看着那些女人画的啊,为什么脑子里,笔下都变成了小锦的样子。难道除了他,其他女人再也融不进自己的眼里了吗?可是,小锦是男人啊,为什么老是有这样的错觉。 对小锦的话久久置若罔闻,直到听到他小声嘀咕:“难道想让我变性不成,真是的。乱死了。” 变性。小锦若为女子。司马琅邪被自己的念头吓到了。可是依然遏制不了那样卑鄙的念头。他就像一根攀岩的树根,越来越伸进心底的最深处,并且很快蔓延开。 小锦若为女子。这辈子司马琅邪愿把整个天下送给她。让她做他唯一真爱的女子。 可是,可是—— 生命是幻觉。明明知道不可能,明明知道得不到,还是情不自禁地去妄想,去祈求。 第23章 惊采薇 “谢于轼,你竟乘我不在,送萤萤进宫。你竟忍心至此,把她送进那永不能回头的宫墙之内。” “……谢于轼,然然不会怨你,我替她怨你;然然不会恨你,我替她恨你。我好悔,好悔……” “我要把我的萤萤找回来,天涯海角,我都要把她寻来,这辈子,你再也见不到她……” 桑秦几乎不敢确定这一切的发生是不是真的。因为一斣珠的崛起引发了江湖上的恐慌,自己才离开几个月,就发生了这么多事。她知道,她早就决定那样做,却什么也不告诉他。这个笨丫头,真是玩得过分,这次玩笑开得太过火了。 难怪在他离开的时候,她问他:“老家伙,若你回来,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我,该怎么办呢。” 既然这样,他也会遵守他对她的承诺:“无论你在哪,我都会寻来。” 依然记得当年,风华正茂的桑秦如高贵的神子一般在自己面前说,既然然然选择的是你,那么,我今日便不会带她走。可是,你要好好待她。这样我也放心了。 可是,然然却凄然地死在自己出门在外的时候,而且没有任何办法为她讨回公道,只因为那背后隐藏的是家族斗争的黑幕。然然因为自己人尽皆知的宠爱成了牺牲品。现在,自己又将她的女儿推进了那个无底的漩涡之中。 又何止桑秦不会原谅他,连他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 这,便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么。 用两个心爱的女子作为代价。 “小姐,秋千绑好了。” “是嘛,”我淡淡地望了一眼,有些意兴阑珊的气味。唉,都快无聊死了。还荡什么秋千啊。 “云影,你自己玩吧。我再睡会儿。”说完,又闭上眼懒懒地睡去。这个凉席还真是舒服。 进宫三个月了。还真是岁月如梭,倏忽远逝。在宫外发生的一切似乎离我那么远,远到似乎再也回不去了。 想起刚刚进宫的那天,因为大家长的关系,全家人难得聚在一起用超乎寻常的热情欢送我离开,可是三哥一直没有出现。我知道,他一定是很生气,有我这样对自己命运不以为然的妹妹。其实去哪对我来说也是一样的。不过,他怎么会明白呢。 看着大家长笑得有些假的脸,又想起他把我叫去书房对我说的那些话。 “此次进宫,我们在宫中已经全都安排好了,你只需注意和你一同进宫的那些秀女,必要时用点手段,避免那些人受宠。总之,你只要协助好你姑姑登上皇后宝座就行。虽然四大家族屡屡上书让皇上册封后位,可是皇上三番五次以各种理由驳斥了我们的折子。谁也不知道皇上怎么想的,我们这些臣民也不能妄自揣测圣意。你只要做好你该做的就行。” 他第一次认真地望着我说:“萤儿,你要知道现在四大家族在朝廷上分庭抗礼,力量不相上下。哪个家族的女子被封为后位,那么这个家族的力量将会超越其他家族,真正成为唯一的主人。这关系到我们整个家族的存亡。” 我在心里直翻白眼,这个家族的生死存亡关我屁事。他奶奶的大麻花。烦得我把在外说的脏话都冒出来了。 我冷冷地说:“你要我做的我都会做到,那么,我唯一的要求便是,在我回来之前曲阑苑不许任何人踏入一步。”其实我知道进了那宫门,说什么回来全是鬼话,可是我心爱的地方,宁愿荒废也不愿任何人污染。 他目光复杂地望了半晌儿,点了点头。 我们秀女进驻储秀宫之前都要在一个隐秘的大宅里进行礼仪教育。也就是在那,我遇到了年幼时认识的,在这些家族女眷中唯一的一个让我注意的小妹妹。她叫庾雅。是庾家侧室的三女儿,和我一样是个很不受宠的小女儿。 记得一次随大家长去庾家做客(不要以为我是受重视了,那次是因为全家族的孩子都应邀,不好拂了人家面子,才面前稍上我去的)。因为那种打官腔的宴会太无聊,反正没人会在意我的存在,我便不委屈自己,偷偷跑出那个虚伪的地方,在庾府里闲逛。 其实这个院子和谢府差不多,富丽堂皇,看着很假,都是用大笔银子砸出来的。 在转过一座假山的时候。远远就看到几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孩围着一个稍小的女孩子在那扔石子。嘴里还念念有词:猪……庾雅是猪……真是的,说的这么大,让我本来不想管闲事的,可是那些不堪入目的话全都跑进我无法控制的耳朵里了。 我走过去,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其实我这么小的身躯,根本没有任何威胁性,更不用说他们能看清我啜在嘴角的冷笑了。 “谁是猪啊!”我闲闲地说了句,在他们全都注意到我的存在转过身来看着我的时候,我望着那个年纪稍长,看起来像几个人的头头的那个漂亮小女孩说:“你在说你是猪吗?” 她凶狠地看着我,气急败坏地说:“你没眼睛吗?我是猪才怪!” 我在心里鄙视一下,看她这么骄纵霸道的样子,又是深宅大院里一幅正室小孩欺负侧室小孩的筹码。真是的,能不能换点剧情啊。 我很无辜地睁着大大的眼睛自语:“哦,原来你叫‘猪才怪’。” “你——”她气得有些结巴,“我不是猪才怪!” 我作势掏掏耳朵,笑道:“不好意思,可不可以大声点,我听不见。” 她脸色发红,叫道:“我不是猪才怪!我不是猪才怪!……” 旁边另外几个侧室的孩子已经忍不住笑出声了。可是又惧怕她硬生生地憋住了。脸色发红,像几个成熟的西红柿站在风中簌簌发抖。我知道那是忍得发抖。 我一副无言的神情无奈地抚了抚额头,:“原来说来说去,你真是猪啊!”叹口气,“唉,这个世界上居然有承认自己是猪的人。看来是我太见识浅薄了。佩服佩服。” “你——”她眼眶发红地看着我,随即“哇——”的一声哭着跑去找救兵了。其他几个见风使舵的孩子也相继跑开了。 我自然知道那个骄纵的女孩从小到大没受过这样的委屈,这个小小的教训足够她安静一段时间了。唉,为什么大人的斗争全都要影响到下一代身上呢。 不过,如果我知道以后庾蔷——也就是这个小女孩的命运,我今日说什么也不给她什么教训了。 “哎,你没事吧?” 我用脚尖轻轻踢了踢还坐在地上的小女孩,示意她起来。谁知—— “不要你管!”像某种浑身带刺的动物的低喊。 我在心里大骂三遍自己又多管闲事,定了定神,深呼吸稳定一下起伏的情绪。 笑着说:“你这不知好歹的小妮子,你不要我管,我今天偏偏管定了。”我不客气地拉着她的胳膊拽她起来,不屑道:“看看你这脏兮兮的样子,和我家后巷别人扔掉的小花猫似的。给我起来你!” 她抬起脏兮兮的小脸,似乎被我凶狠的样子吓坏了,真如小猫一样惊慌地望着我。眼中啜满泪水,可是依然倔强地不让它掉下来。不错,倔强的小孩。 我用手指勾起她尖尖的下巴,“怎么,有什么意见吗?” 她眼中溢满怒火,可是瞬间又被她压下去,又变成一副卑微乖顺的样子。哼哼,小妞还想和我斗呢。伪装那么好。 我一把把她推倒在地,鄙夷道:“侧室的小杂种就是不成器,无能。” 她“霍”地抬起头来,里面有屈辱,有不甘。良久,咬牙切齿道:“不要叫我侧室的小杂种。” 呵呵,我轻声笑了,这不,还是忍不了了吧。 “侧室怎么了,我娘也是侧室,可我也好好地活到现在了。怎么,这个身份让你觉得是侮辱吗?你这小妮子,你娘在这么艰辛的环境里能把你好好生下来就不错了,你还想挑三拣四。你不努力变强好好感激你娘,还在这嫌东嫌西,是不是找揍啊!” 她望着我,忘了言语。表情呆愣,似乎还没回过神来。 望着她这傻样,我“扑哧”一笑,“人嘛,是为自己而活。你又不是要过给谁看,何必在意别人说什么。以后别人欺负你,你偷偷来找我,我教你怎么保护自己。” 见她魂魄还在云游,我走过去戳她的额头,“哎呦,是不是真被我说傻了。我叫谢尾萤,是谢府的四小姐。有事找我。” 我向她摆摆手,转身就走。 她在背后突然道:“姐姐,我叫庾雅。” 第24章 宫门瑟 那些嬷嬷对我们的训导结束后,在大选那天,我很不小心地病了。 在别人眼里,那天的事是这样的。 那个谢家的四小姐,因为第二天的大选心情太激动,搞了一夜未眠,结果第二天早上起来面色灰暗,颜容憔悴,全身发热,额头烫得让那些赶来的御医吓得汗都流出来了,到最后,竟起不了身了。 最后,时辰快到的时候,头发凌乱的四小姐嘶哑的嗓子扯着主管太监的裤脚,哀哀道:“高总管,我,我没事。”说着掩嘴咳嗽了几声,困难地接着说:“求求你,让我去吧。”声音竟哽噎得有些岔气。 高陆狠狠地看了这个命不好的女人,不客气地扯回自己的裤脚,冷冷道:“姑娘这个样子,还是休息为好,养好了身子,缘机到了,自会得到圣上恩宠的。”说罢在场的众人都有些怜悯地看向伏在床沿哭得泪落梨花般的美人,大家都知道错过了这次的大选,也将错过一切机会,恐怕这一生都没有机会看到龙颜了。更不用说受宠了。皇帝每次充实后宫那么多的美人,又何止一个呢。怎么会注意到一个不知身在哪的女子呢。 女子一直伏在那哭,哭得在场的人心都快碎了。众人实在不忍心看下去,都纷纷退出来,走时不忘替她掩上门。 也掩住了女子露出的那张脸上依然残存的那抹诡异的偷笑。 我这突如其来的病,一时搞得在秀女之间风风雨雨。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不过这愁也是云影在替我这不上进的小姐愁的。最多还有一个庾雅替我惋惜。而我也很配合的一副哀愁的失意样子做给那些个飞扬跋扈的小姐们看。 特别是当初怕我阻了她们风采的那几个。我不得不承认这谢尾萤生得一副好皮囊。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美丽妖魅,像一株含苞待放的蔷薇,虽然带刺,可是让人甘愿刺伤。更与众不同的是,明明千种风情集于一身,却有那种清丽出尘,仿佛不是这世间的人一样。 在众多秀女中最所谢尾萤出众,再次就是王家的王蝶衣。桓家的桓双双。庾家的庾蔷。 其他秀女或美丽或清秀或娇艳都无济于事,因为她们没有引以为傲的家世,除非以后受到皇帝的特宠,否则是无法和这些女子相比的。 后来才知道,也是在我装病的那天晚上,被庾家最看好的庾蔷莫名其妙地在那天晚上病死了。这里的人都说归去了。虽然此事发生的很蹊跷,可是竟无人查明其中真相,人人闭口不谈这件事,仿佛在掩藏什么。这就是宫廷的生存法则,如果你不受宠,没有人关心你是死是活。她就像昙花一现,就黯然消魂了。 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那个在我印象中飞扬跋扈的庾蔷。在大宅里接受训导的时候,我偶尔见过她几次,每次的出场身边都围满侍女和一些巴结的其他官千金,她像唯一的轴心一样,骄傲而冷漠地站在那,享受这种女王式的待遇。常常如同高傲的孔雀一般仰着头飘飘然走过。在所有秀女中,最出风头的便是她和王蝶衣。她是高傲,跋扈;王蝶衣是傲慢,冰冷,背后一些多舌的奴才称她“冰美人”。据说她俩几次看不惯对方大打出手,连丫鬟都互相辱骂。庾蔷的死,我想这个王蝶衣在心里是高兴的吧。我是尽量低调行事,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桓温的七妹妹桓双双表面性情温和,骨子里透着圆滑,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老好人。亲切地对待所有人,不到两个月,就全都把身边所有人都收买了。人人赞扬她的贤淑和美丽。我曾听桓温说起过这个妹妹,他虽然没说什么,可是神态间的不屑还是很明显的。桓温向来讨厌虚伪的人,而她这妹妹据说在桓家时就收服了桓府大大小小的人。也是桓老爷最宠爱的女儿。虽然她只是个侧室之女,却比嫡女还要受到重视。但据说这个桓双双尤其喜爱她的这个风流倜傥的六哥哥。所以第一次见到我时就面色不善,虽然她很快掩去,换上一副笑盈盈的面孔,可我看出了她对我地敌意。这都要要归功那个关于桓家六公子独爱谢家四小姐的流言了。 我无意和这些人争宠,所以自然不会去招惹她们。可是想到那么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莫名地消失,心底不免有些堵得慌,虽然对与我无关的人我不会难过,不会悲伤。但是依旧记得当年那个被我气哭跑走的小女孩,其实说到底,她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否则为什么不会遮掩自己的真性情,惹来今日的杀身之祸。 最被看好的四个女子有一个病一个死。众多秀女中那天大选时就被封为嫔的就只有桓双双和王蝶衣。我想不仅仅是因为她们的容貌才华出众,更多的是她们背后所代表的四大门阀。如果我不很及时地“病”了,想必现在也是她们其中的一员吧。因为一个未谋面的男人的恩宠而欢欣地接受所有人的巴结和马屁。还真不怕消化不良啊。我不得不说这在古代是个悲剧。 记得那天我让云影乘那些厨房里的人不在,偷偷弄了一些酒肉在房间里大快朵颐,吃得不亦乐乎,昨天为了今早的演戏逼真我生生饿了一天,才出了个虚弱无力,全身冒冷汗的假象,现在自然要补回来。中午的时候,那些秀女回来,远远就听到王蝶衣得意地笑声。还有桓双双谦恭地客套声,当然那些讨好声就如同滔滔不绝地江水一般涌上来几乎把整个大宅都淹没了。 虽然作为一个失意人我很敬业地关着门在那享受美食,可是那些甜得发腻的话还真真差点让我全身不停地掉鸡皮疙瘩。路过我的房间的时候,那个向来高傲的王蝶衣自然不会放过这次这么好的落井下石的机会。 我正和云影在那分一个烤鸡,乐乐地把鸡腿送进嘴里的时候,她轻蔑地说道:“哟,这里面不是我们的睡美人吗?不知道还有没有睡醒的一天了。” 我咯噔一下,差点噎到,她还真是思想前卫,此时就知道睡美人了!要知道这个是我这个千年后的现代人的权力啊!就这样被她抢去了。 我郁闷了一小会,云影以为我是对她的话生气了,撩起双袖,说什么都要冲出去为我讨回公道。我微用力就把她扯回来,叫她乖乖地坐下啃鸡腿。告诉她自然有人会出来充当好人的。 这不,估计在她旁边的桓双双温柔道:“妹妹,还是一起去姐姐那坐坐吧。尾萤妹妹也是错过了,不然也会受到恩宠的。” 说着众人称赞了一下桓双双心地善良,不过,也一干地走了。终于留下一院安静给我。 虽然我没出现在大选上,可是依然靠着那么一点点说什么长得沉鱼落雁之貌的名气和谢家四小姐的身份被封了个美人。随便赐了座最为荒芜偏僻的小院子让我自生自灭。我到觉得他们会不会对我太好了。据说同来的另一个王家的小女儿也得了所谓的急病,很快就被遣出宫了。不过这样也好,我入了宫,也算完成了当日对大家长的承诺,只希望他不要为难二姐和陈宁远才好。 自我那日答应入宫后,就再也没见过陈宁远,不知道他是不是觉得对不起我这个不知名四小姐,还是大家长的吩咐,总之他好像消失了。倒是二姐来过曲阑苑,哭着和我凄凄地说对不起,还说了很多话,我被这女人的眼泪弄得心烦意乱,都不注意她都说了些什么。 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第一次见到二姐时她那贤淑的贵族古典美人的样子。那样高贵骄傲的样子才适合她的身份。 在我被封为美人后,那个未曾谋面的姑姑见谢家入宫辅助她登后位的是我这么个不争气的家伙,让几个太监带了些金银珠宝随便打发了我,就对我不闻不问了。 而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等我拎着为数不多的行李和云影搬到我的新住所——久年轩。在储秀宫最左边,挨近皇宫的边界,属于隐蔽的一个破烂院子。不过,就我那收拾房间的功夫,狗窝我愣是把它变成金窝。 而且地处偏僻,没有外人骚扰,这点我是尤为欢欣的。我和云影又回到了我们初次打理曲阑苑的时候。 所谓见风使舵,冷暖自知便是我的亲身写照。进储秀宫的之前,虽然不能说门庭若市,但是就谢家四小姐这个身份,上门讨好巴结的人也几乎让我拿礼拿到惊叹她们怎么这么有钱。现在一见我被封我美人打发了,昔日开口闭口就是什么好姐妹的那些人统统成了睁眼瞎,见到我就当我是空气鸟兽散。只有庾雅时时来久年轩找我,陪我说说话,聊聊天。其实我就充当一个懵懂不知的忠实观众,听她时而抱怨时而嫉恨说外面那些争宠的丑事。其实我又怎会不知呢,这些老套的情节电视剧里天天放着呢,无聊了。 每次说到那些女人为了争宠使出的各种见不得光的手段,庾雅都会面露鄙夷,神色不屑。不过她再怎么装得不以为然,什么都不在乎,我也看得出来,她不快乐,不甘心。先别说她日渐憔悴的容颜,那深陷下去,周边有淡淡的灰暗的眼眶骗不了我。在众多肥瘦各异,高高矮矮的,美女如云的后宫里,勉强算作清秀可人的庾雅本身没有多少资本去吸引一个在美人堆里打滚的帝王。再说自古男人都是好色之徒,只是格调高低不同。所以同样被封了美人的庾雅虽然不甘,可是无可奈何。我也帮不了她。再加上她那执拗的性子,又不肯和那些女人同流合污,自然不会受到恩宠。我知道,直至今日,庾雅都没有机会被点召侍寝。得不到帝王的宠幸,加上她卑微的侧室身份,虽然庾蔷的死,让她的家族把一点残存的希望放在她身上,可是终究不是唯一的牌。很多有钱没有地位的官家千金如今都在看准势头,主动去巴结宫中如今地位颇高的四妃,而庾雅,因为手中酸涩,又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拍马屁的话。到现在,也没找到个靠山。 我知道我与庾雅不同。我进宫只因不得已,从来没有与谁争宠的心,只期望可以平平淡淡地在宫中活着度过一生。而庾雅,从小在别人的嘲讽中长大,受尽世间冷暖,此次进宫,自然是想得到皇帝宠爱,出人头地,让在家中受尽欺辱的娘有一席之地,有她这样方式的保护,至少不再受那个被外人称为庾家母老虎的主母的欺负。 中午来我这打小灶蹭饭吃的她,愤愤地对我说:“姐姐,那些狗仗人势的死奴才,竟然不把我放在眼里,欺到我头上来了。你是真不知道啊,她们看我不得宠,连午饭都不按时送来。昨天我被扔在那饿了一天。”她可怜兮兮地捂着饿扁的肚子望着我。 我失笑,温和道:“以后你不嫌弃我做的饭粗劣,就常来这吃吧。” 看她整天愁眉不展的样子,我叹气,轻轻道:“雅雅,那些烦恼是自寻的。你若不在意,会好过很多。” 她望着我,幽幽道:“姐姐,我不是你,做不到超脱一切。” 罢了罢了,就帮她这一回吧。 想罢,我有意无意地淡淡道:“空闲的时候,不妨多拜访拜访桓贤妃。” 她抬头,目光灼灼地望着我。 第25章 若朴 虽说一进宫门深深深似海。但是乐在其中,享受后宫生活的女子还是有很多的。以前仆后继的姿态涌入。这个时代,女人除了在后宫中可以得到权力,得到一些骄傲,其他地方便只能一辈子相夫教子,做个亲戚称赞的贤惠女人。 晋朝到了晋元帝这一代,后位一直虚悬。后宫现在有四妃统领。分别为东边仪来宫的王贵妃,西边煬和宫的李淑妃,南边平夷宫的谢德妃,北边霄窕宫的桓贤妃。 王贵妃,仗着娘家的势力和近几年来皇帝对王家的重视,在宫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自诩为最有可能封后的人选。现在育有一女。行事奢靡而招摇,脾气也是有名的火辣,惹到她的奴才常常不死便残,逗她不开心的其他女人都会莫名地不得善终,据说有一次她处死了皇帝一时兴起宠爱的一个仪来宫的宫女,皇帝大怒,有关她的旧账重提,几乎罢了它她这妃位。她不但不害怕,还理直气壮地驳斥她是为了皇帝考虑,不该沉迷女色,后宫也该有严明的法制,要不任何女人都能受宠,那么将她们这些名正言顺的妃子们置于何地。皇帝暴怒,王家人也全体出动为其求情,加上王贵妃多年服侍帝王有功,皇帝才勉强放过她一次。不过禁足三个月为惩。谁知她第二天就若无其事继续耀武扬威,恃宠为傲。这也体现了王家在朝堂上不可动摇的地位。 李淑妃,唯一一个不出身于四大家族却有着不可动摇地位的人。只因她那连续两代忠诚的父亲。左丞相李为。再加上她育有一儿,是当今圣上亲封的怀庆太子——司马绍。太子极其聪慧,天赋异人,今年十岁。在宫中人人称赞。相比之下,他的母亲就逊色很多。胆小怯懦,性情阴柔,常年关在煬和宫中不出来见人。是个极普通的妇人。可能正因为她这样的性子,从不争宠,也没有争后之心,才赢得皇帝对她唯一的儿子的特别眷顾。据外传,其实煬和宫真正的主人是有名的连昭仪。连昭仪出身平民,没有显赫的家世,父亲是一个地方小官。她性格豪爽,心直口快,是个光明磊落的人。在这世俗的染缸中这样的人已经极为稀罕了。据说皇帝就是欣赏她有什么说什么的性子,才会对她格外另眼相看。再加上她为人谦恭有礼,也不恃宠为骄。虽至今无儿无女,但有眼色的人都知道,这个连昭仪对皇帝来说,是另眼相待的。在宫中有一定地位。 谢德妃。也就是我的姑姑。现在有一个王子,两个公主。所谓母凭子贵,就是我这美艳姑姑的真实写照。据说当年皇帝已经冷落她了几个月,就在她被所有人几乎遗忘的时候,她传出了喜讯,后来为皇帝添了个王子,高兴得年轻的皇帝当时就册她为妃。其实当年与我这姑姑一起进宫的还有她的妹妹,当时得宠的是她的妹妹,后来那个小姑姑在探不到底的宫斗中死去了。正是因为对那个消魂美人的愧疚,皇帝才把视线转到了她身上,作为一个帝王的补偿。现在四宫的权力分配的太过平衡,谁也猜不透皇帝是怎么想的。所以四大家族又把视线希望放在了我们新进宫的这一代上了。 还有最后一个不得不说的桓贤妃。我敢肯定,在这后宫所有的女人中,她对皇上,才是那个除了利益除了男女之间唯一特别的存在。这是我在云影进宫这么几个月打听来的情况中敏锐地觉察到的。当然在其他女人看来,这个深居简出的桓贤妃可能是最不受宠的,最为皇帝冷落的。桓贤妃现在育有一儿一女。是个淡泊尘世的人,在霄窕宫中设有佛堂,整日诵经念佛,与世无争,是这个宫里超脱后宫的人。据说一开始对她设佛堂的事,有妃子在皇帝面前多舌,当日就被打入冷宫。皇帝还下过话,桓贤妃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皇帝很少临幸桓贤妃,但是每月都会驾临霄窕宫看望她,他用另一种方式替她圈起了一个保护网。微小得让人不易察觉,所以很少有人明白其中深意。宫中有谣传说,一开始桓贤妃她们进宫时,连续半年皇帝都没有临幸过她,直到后来才突然得了宠,这其中有多少不能说的秘密或者故事,我是有点好奇的。不过在后宫,一个女人若得到了一个男子这般尊重,那么对于他来说,这个女人绝对是不同的。自然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也会听取一个淡泊后宫女人的话。 所以,我让庾雅去找的不是当红的王贵妃或者太子生母李淑妃,而是吃斋念佛,不理尘世的桓贤妃。我相信我的预感不会错。 在后宫,头衔和金银珠宝的赏赐算什么,当一个男人真正注意到你的安全,为你考虑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宠爱。 他把全天下的珍宝送与你,却把你推上后宫争斗的浪尖上,任你自生自灭,那样的属于一个帝王的爱,不要也罢。 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犹记得当日我同庾雅说那句话的时候,庾雅脸上瞬间浮现出的意味深长的神色。 她也不再是那个倔强地朝我喊“不要你管”的小女孩了。在这里,要想生存,要想有立足之地,必然要学会那些生存法则,我也何必强求她依然保持一颗单纯的赤子之心呢。那才是真的害她,不是吗? 庾雅听了我的话整日拜访桓贤妃,并不同她说什么,只是潜心和桓贤妃诵经念佛,讨论佛理。在去之前,我让云影弄来很多佛经的书,替她恶补了很多知识。所以在桓贤妃面前虽不至于侃侃而谈,但不出任何大的纰漏也足够了。 不到两个月,庾雅就笑意盈盈来久年轩找我。与前几次不同的是,她面色红润,一副新婚新娘羞答答的样子,甜蜜蜜地对我说:“萤姐姐,昨日,皇上翻了我的牌。还称赞我心境淡泊,温柔贤淑,和后宫其他女子不同。” 一定是桓贤妃的功劳吧,想不到见效这么快,桓贤妃对皇帝来说,果然是特别的。 我在心里叹口气,这个傻妹妹啊,帝王口中的甜言蜜语就像一个蛊,看似鲜艳华丽,却是致命的毒。怎能当真呢。 不过,我还是为她真心的高兴。 我泡了一杯桂花茶,递给她,温和道:“恭喜你了。” 她不接,却急切地拉住我的胳膊,恳求道:“萤姐姐,再帮帮我吧。至少,让皇上对我另眼相待。我不想,让他忘记。” 我镇静地扯回自己的衣袖,淡淡道:“雅雅,我帮不了你什么。以后面对所有的,是你自己。我,只是个身外人。我只想在这平平安安地生活。” 她泪眼磅礴地望着我,黯然道:“萤姐姐,在这个宫里,你不帮我,还会有谁管我是死是活。难道,你真的不管雅雅了吗?” 我替她擦去脸上的泪痕,叹道:“傻姑娘,姐姐怎么会不管你呢。” “那么,”她的神色有些决然,“萤姐姐,帮我争宠吧。” “雅雅,何必执拗如此呢,那对你未必是好,你会后悔。” “不,我不会后悔。永不。”从她坚决的目光中我竟看到了不合时宜的凛冽之光。 唉,是不是我又错了。 送走庾雅。我吩咐云影把我的家当抬出来,是个简易的大书桌,用来设计草图用的。这么多年,对设计的喜爱都坚持下来了。在大宅的时候,我看到很多贵族千金都穿着我们君锦的衣服,在这方面我还是有小小的成就感的。毕竟那是我唯一保有在现代相同的东西。 这也时时提醒我,我不属于这里的任何一个地方。自然不能爱上任何人,贪恋任何无法预知的温暖。 云影见我满脸疲倦,心疼道:“小姐,你何苦摊上这么个不讨好的事。那个庾家小姐,一看就知道心术不正。” 我幽幽道:“云影,你不明白,再怎么说,她也是我唯一亲近的人啊。” “天又凉了,小姐,我帮你盛一碗热乎乎的糯米粥吧,配上你最爱吃的咸菜。”说着就去厨房。 我望着她,轻轻道:“云影,在哪,我都会好好的。我们都会好好的。” 她转过头来笑靥如花地欢快道:“是,我们都好好的。” “对了,小白呢?”我问道。 “它啊,”无奈的语气,“看上王贵妃的那只鲜卑进贡的长毛猫了。” 我揉了揉发沉的太阳穴,“我说了多少遍了,那不是长毛猫,是从波斯商人买来的波斯猫。” 云影朝我吐吐舌,不以为然。 “它不会让王贵妃察觉吧,惹了那女人,小心被活埋。” “又不是第一次了,不用担心啦。我去盛粥了。” “哎,不要忘了盛上你的。” 看她走远,我也回过神来认真画图。 说起小白,不禁莞尔,这个小淘气。真是胆大包天。才来到就勾引了连昭仪的那只雪白小猫,现在又对王贵妃的那只金贵的波斯猫下手。异性相吸,这我能理解,可是让我无言的是,它是只千年才一见的古神兽耶,和人家根本不是一个种族。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跨族恋?它还真是会赶潮流,找乐子消遣,过得比我这主人还滋润。 小白,是我进宫前,老家伙让人带来送我的礼物。好像是他在般若谷的那群妖魔朋友听说他受了个徒弟特意送给我的见面礼。是那里暗流转中难得一见的吉兽。送给我时,才是幼儿,很好驯服,相处了这么久,果然和和谐,它虽然很调皮,却很对我的喜好。不过它恶搞的功夫也延续了般若谷十怪的优良传统,老是替我找麻烦。幸好它通人性,玩乐都有限度,又老爱在我们生气的时候装作可怜兮兮地引起我们的同情,你简直不敢相信,被称为世间稀有的神兽的一只雄性动物,竟然会和我撒娇! 我和云影对它都很喜爱,所以只要它不闹出有杀身之祸的事,我们都极其宠着它的。 静下心来,为画好的图开始着色。 云影把端上来的粥和咸菜放在一旁的木桌上。凑过来看我画。时不时替我卷卷滑下的长袖。 这是这个月要推出的新款,可是要非常用心的呀。 第26章 墙归实 三公子从家中出走了。 从云影口中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大脑“哗”地一片空白。 …… 三哥的脸微微一红,“我是说,在府里转转也是好的。这么大的宰相府,我和你都来不及一同出去好好逛逛。” “萤儿,前些日子听说你病了,现在可好些了?” …… 三哥不可置信地开口问,语气里全是急切:“爹,四妹,四妹怎么可以?” “萤儿,我们逃走吧。说什么,也不能让你去那个吃人的地方。” 三哥离去的脚步顿了顿,垂头委屈道:“那所有……不包括萤儿啊……要来何用。倒不如——” …… 所有关于三哥的记忆一下子涌上来,让我的脑子好痛,我痛苦地抱住头颅,死死地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响。原来,原来,那天他说的是执意一个人从此离开…… 他委屈地看着她,轻声说,倒不如…… 记得后来他常带我去红缭花疏,每次那个眼神阴暗的苏寻南总会三番五次的为难我,每次那几个美男子合起来刁难我的时候,三哥总会急急地牵起我的手,坚决道:“我不准你们欺负萤儿,萤儿可是我这一世的珍宝。” 那个傻三哥,怎么这般固执呢。 其实不用云影说什么,我也知道,三哥此番出走,将从此隐居东山,整日与王羲之、支遁和尚等文人雅士游山玩水,吟诗作画,过着悠闲的隐士生活。明明历史上说的是他成年后不愿靠家门的声望出仕为官,不屑于踏足复杂的东晋官场啊!为何,为何今日如此呢—— 历史上有名的“东山有贤臣”,那闻名于世的谢安,安石先生啊。 尽管知道,可是宁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不想用那样知道别人命运的眼光去看待身边任何一个人。就像自始至终也知道桓温日后的命运,甚至整个东晋王朝的命运,可是那又怎样呢。我只是个多余的人,根本不属于这里,又怎能幻想去改变什么,我只要学着有一天云淡风轻地接受一切,去平静地看着那些历史上的事一一验证。我无力也不能改变什么啊。 我知道五日前就是三哥的成人礼,他以绝然的姿态让我清醒了。让我不再做梦了。让我明白历史永远是历史,并没有因为我突兀的出现而有任何改变。 而后来的故事,我不知道为什么,三哥和桓温会从好友到敌友。又怎能是我试图改变的,尽管我不想面对现实,宁愿做一个怯懦的鸵鸟,也比时时想起他们之间的事好啊—— 就像每次入睡前,我都要提醒自己,你是谢家四小姐谢尾萤,不是那个为自己而活的安锦。 可是心底依然不免残存着对安锦的幻想,所以那个叫安锦的少年才会以神秘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又有谁知道,那只是我唯一残存的一个梦想去实现而已……我只是害怕,有一天,我会忘了,我是安锦。我只是害怕,我真的变成了完整谢尾萤啊—— “小姐,你没事吧?三公子一定会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云影,”我摆摆手,“你出去,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吧。我只是刚好想睡觉而已。”我缩进暖暖的锦被的,祈求那残余的一点点温暖。 “小姐——”云影担忧道。 我朝她笑笑,“不用担心,我没事,真的没事。”这样最好,不是吗?三哥的离去,就是他日后踏上一代贤臣的必经之路啊,而且他会在那单纯快乐地生活,没有任何世俗的干扰,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啊。我在这替他瞎操心什么啊—— 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美美地睡一觉,醒来又是美好的一天了。 不知何时,小白回来了,跳上我的锦床,用头温柔地蹭蹭我的脸。我抱紧它,睡吧睡吧。 第二天我难得地起得很早,在院子里把老家伙教我的东西复习了一遍。是从什么时候起,不再恶作剧地叫他魔童,而是亲昵地喊他老家伙。是因为他身上有属于父亲的温暖吗? 不可否认,感情的天平称早在他日复一日无条件的宠爱中渐渐偏离,尽管羞于承认,可是无法自欺欺人,他对我,既是良师益友,又是值得依赖的亲人。 如果他回来找不到我,会不会难过,又如果,他找到的,是千万个皇帝女人中微小的我,他会不会失望。 他会不会还是同以前一样宠溺地望着我,为我的不争气,微微叹息。 我可以想象得到,他肯定会极其气愤地朝我嚷嚷:“我天下第一庄的庄主桑秦的徒弟怎么可以跑来这缩着当一个为了一个男人争得死去活来的女人,那不是丢我的脸嘛。你出去千万不要跟人家说你是我徒弟……” 练完功,真是神清气爽。回到里屋,云影已经替我打好了洗脸水,我利索在脸上地胡乱抹几把。就换了素色的便衣卷起袖子冲向厨房。昨天和云影说好了今天包饺子吃的。 虽然我在这可谓是皇帝弃妃之一的待遇。没有服侍的太监和宫女。本来是有的,皇帝对一个美人不至于这么小气,可是在那风头正盛,恃宠为傲的王蝶衣一次闺床上的撒娇之后,这里仅有的几个使唤奴才便被调走了。也就是什么我宫中的奴才不够使唤,没有几个称心的手巧的丫头啊之类的借口就被对爱妾大方的皇帝应允了。 不过这也省得我应付那些奴颜媚骨的小人了。不过倒是云影替我打抱不平了几天,见我不以为意,也就渐渐淡忘了。 再说,我在这的生活,自有安排。那生意场上简直无底的七七管家自然有他的法子给我一切想要的东西,神不知鬼不觉地就从宫外运到这给我了。不知道在这个宫中他收买了多少人。唉,就让他这只千里马继续奋斗去,我这个伯乐只要坐着享福就行。 对他,我是百分之百的信任的。 吃了香腾腾的饺子,就准备和云影趁人少的中午时分,化妆成两个不起眼的奴才去御花园逛逛,散步有助消化,这个真理不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很受用。这个时候那些爱美的宫妃们是不会跑出来去晒黑的,她们一般这时候都在小憩。 御花园真是美得出奇啊。王母在天上的花园也恐怕只能这般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下一跳啊。难怪古书上那皇帝时不时地又摆驾御花园了。这种古代免费观赏的古代园林固然是天仙之地。 绿叶娆娆,落花纷纷,彩蝶翩翩,花香幽幽。虽然接近暮秋了,可是因为南方秋来得晚,加上上千个花匠工人在那天天打理着,是感受不到其中的颓败气息的。 妖娆攒蹙的芍药,娇艳无双的蔷薇,带毒冶艳的夹竹桃,灼灼其华的桃花,落落缤纷的白色樱花。百花争艳。穿梭在其间,简直有种不在尘世的感觉。不愧是游离世间之外,不在人世之中。 这就是皇家啊。在这个时代最权威最高地位最为繁丽的天子居住地啊。 在花园中如翩翩飞舞的蝴蝶一般愉悦地起舞,奔跑,如果不是担心附近的太监听到声音,真想大声地笑出银铃般的欢快乐章来。 这一刻,我很快乐,我很快乐。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回去的时候,一路上遇到了很多来来往往,步履匆匆的太监宫女,不知道他们这么不知疲倦地在做些什么,这么无趣的地方也有那么多的事要做嘛。 正闪神神游中,突然旁边的云影用肘子拐了拐我,我疑惑地望向她,只见她低垂着头用眼神示意我看前面,我转过头去,一个管事级别的老太监,指着我俩正皱眉喊道:“哎,你们两个过来。真是的,今天的人都跑哪里去了。这王贵妃的事是能耽误的吗?你们两个跟着我走,贵妃的波斯猫爬到树上去了,你们两个跟着我去把它抱下来。” 云影要开口说什么,我暗暗朝她摇摇头,低着头恭敬地跟在那个老太监的后面。 走了一段,他才想起什么问我们:“你们是哪个宫的。” 我示意云影别说话,谄笑着上前,压低声音,恭敬答道:“回公公,奴才是霄窕宫里打杂的。” 他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没多说什么,接着走了。 一路上到没出什么差错,去到他说的那棵树下,装模作样地搬来一个梯子,很容易地爬上去把那只通体金黄的大肥猫抱下来。你猜我在枝繁叶茂的树梢后面看到了什么,小白在哪得意洋洋地朝着我撒娇地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然看到它诡异地和我眨了眨眼,一副邪笑的样子。我差点气得飞身过去把它立即揪到久年轩里狠狠打它一顿屁股。 难不成是这小子把人家金贵的小波斯骗到这上面谈情说爱,结果它忽略了小波斯的惊人体重,上来后就下不去了。于是折腾之中,被路过寻找那金贵小妞的太监看到,就急急找人来救了。要知道,这可是王贵妃的心头肉啊。竟然被它这般捉弄!我狠狠地瞪它,如果它看得懂的话,应该羞愧而死了,可人家依然懒洋洋地趴在屋顶,看戏一般观赏我如何美人救猫。 见我成功救了小波斯,它“霍”地起身,跑得没影了。 哼哼,跑得过初一跑不过十五,你等着,回到久年轩有你好看的。我愤愤地想。 我笑得像捡到了一块金砖一般细心把怀里的小波斯递给管事。 他如约地笑了,老脸一下子沟壑纵横。我继续干巴巴地笑。避开去看。 他夸了我们几句,就抱着猫向他的主子领赏去了。也不想想是谁把那肥妞弄下来的。 恭送了他老人家,我们继续往前走。一步两步,还差三个拐角,两个拱门就到久年轩了。可是,我的欣喜没有持续太久,又有一个魔鬼般的声音在我们背后想起—— “前面的,前面的那两个——” 低头,快走,装作没看见—— “你们——”那个穿深衣的太监急急走过来拽住我和云影的衣袖,跑得直喘气。 “公公叫我们?”我深吸一口气,装作很惊讶的样子指着自己鼻子问。 他捂着肚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手上抱着的书全都一股脑地扔给我和云影,边跑边喊:“这是太子殿下要的书籍,耽误不得,快送去景门殿,我,我憋不住了,我要去如厕——”没影了。 我抱着书愣在那。接过云影极鄙视的目光,好像再说,瞧瞧,小姐,你的巧手把我们弄得多像奴才,一段路生生被使唤了几次了。 “小姐,看来我们比那些奴才更像奴才,多亏你的教导,云影才有今天的天分啊。” 我很不淑女地翻了个白眼。这不就说明我的易容技术好嘛。还这么多话。 唉,还是任命地送去吧。如果我知道那个刁钻野蛮傲慢的金主那么难伺候,我一定不会贪恋御花园的美色。 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第27章 青光 一路的景色,如蓬莱仙境,处处巧夺天工,自成一体,格局之巧妙,装饰之精致,堪称一绝。这里的一景一木都在时时提醒我这里是权力的中心,是天下的集大成者。是我怎么也不想卷入的地方啊。 如果说,我在这里最想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如何好好地活着。游离这深宫大院的边缘安静地生活。 曲池柳林,百花庭院,雕梁画布,六角飞檐,气势磅礴。 到了景门殿,被一个太监拦住,问了我们的来意,就在前引我们进去。我和云影一直低垂着头,不敢抬起,以防人家看出什么,而且在这里,也不是低贱的太监们可以随意观望的,太子啊,未来的皇帝的,那么大的人的。 就在我们安安稳稳地准备穿过长廊和庭院走到最里边的书房把书放好就走的。可是偏偏依然正常的耳朵听到—— 十岁的司马绍冷冷地看着这个不知死活的奴才。竟敢,竟敢弄丢他最喜爱的那只金眼凤冠鹦鹉。说罢面色一凛,抬脚就向跪在地上哀哀乞求的小太监的胸口狠狠踹去,不中用的奴才,不要也罢。 地上的小太监垂着头跪在那,身体簌簌地发抖,嘴里不停地说着:“太子饶命,太子饶命……”全然不知致命的危险来临。 只听见身边突然发出一声尖锐的声响,然后“哎呦”一声,一个身影就重重地摔在地上,而且那同样身着太监服的家伙手上的书本巧不巧地正好打在司马绍蹬出去的腿上。司马绍只觉得腿骨上突然一麻,突然就变得酸痛无力地垂下了。 只见那闯了祸的太监急急地爬起身,就啪地一下直直地跪在地上,面色惊恐地使劲向高高在上的太子磕头,嘴上期期艾艾地嘟嚷着“小的该死,小的该死,请太子大人大量,饶了奴才。”说着又挪过来从地上捡起掉在地上的书本。 司马绍被这突发情况搞得一愣一愣得,待明白过来,脸色更青,冷如寒冰,冷声道:“大胆的奴才,谁准你擅闯景门殿的。” 跪在地上低首的奴才似乎委屈道:“回太子殿下,奴才是霄窕宫的,路上被一个太监托了把太子殿下要的书送过来。小的是新来的,不懂规矩,请殿下责罚。”说完又惶恐地朝他重重地磕头。 司马绍厌恶地看着他们,想抬脚踢过去,发泄心中的怒气,可是那脚竟像千斤重,怎么也不听使唤。 正奇怪着,跪在地上的太监又接着唯唯诺诺道:“奴才自知冲犯了太子殿下,罪孽深重,从今以后,自愿贬入奴洗宫,不惹太子殿下厌烦。” 见司马绍没反应,以掩耳不及的速度,拉着那个跪在地上呆愣着,浑身抖得像冬天摇晃的树叶一般的小太监偷偷退下。唉,怎么吓成这样啊,身体都定在那僵硬得不会动了,要我提了力息才把他在太子明白之前拽出那个可怕的景门殿。 才以逃出来,云影就拍着胸脯惊道:“小姐,以后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了,你都不知道刚才那么险,吓死云影了。”说到最后声音都哽噎了。 我拍拍她的头,亲昵道:“现在不是没事了嘛。” 在看看那个吓得忘了言语的小太监,他看上去才和那个残忍的太子同龄啊,他怎么下得了脚呢。 不过刚才用神力在他脚筋上的一点,也够他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了。这也给他小小年纪就这般冷酷无情的一个小小教训吧。看他再敢不敢把人命不当一回事了。 哪天有机会了,还要好好教训一下。这种恃宠为骄的小孩,实在是要不得。 怜悯地望了那小太监几眼,随即温和地牵了他害怕得抽搐的手,慢慢地抚去他眼中的惊恐。罢罢罢,现在放他回去也是要他去送命。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反正我那久年轩偏僻无人,没有人会在意多了个幼不经事的小太监吧。 庭院里依然呆呆地站在那,良久,才发现,自己好像被人耍了!该死的,敢戏弄本太子,哪天被本太子抓到,有你们好受的。他刚才说他是哪个宫的了,好像是霄窕宫。明日本太子挖地三尺,都要把那个胆大包天的太监给找出来。 说着愤愤地就抬脚往前走,随即一旁呆愣的那个守门太监听到“扑通”一声,仅接着是金贵的小太子爷“哎呦”一声,就重重地砸在地上了。尽管他平日里如何凶狠,终究是个十岁的孩子,一时间委屈地哭出声来,两只小手紧紧地握成拳,心里恶狠狠地诅咒,要是让本太子找到你,一定要把你碎尸万段! “阿嚏”,“阿嚏”…… 是谁在咒我啊,才回到久年轩就不停地打喷嚏。冬天还没到的啊,怎么一下子周身有一种阴飕飕的感觉呢,不行,要加件外衫去。撇下那个提泪涟涟的小麻烦鬼给云影解决,就急急地缩进我暖融融的房间里去补我的午觉。 “呼”,满足地叹口气,好舒服啊。 一觉醒来,已经月上树梢了。 我随便批了件薄薄的睡衣,凌乱的长发随意地披着,边走到大厅边不雅地打个哈欠——谁知哈欠才打了一半,就看到一个小太监局促地站在大厅上脸红红地望着我不雅的衣着惊愣在那,傻傻地望了言语。 从厨房里端了热粥来给我吃的云影当时在门口看到的,就是一阵尖锐气愤的女声,然后就是那个十多岁的可怜小太监被我一手拎着扔出大厅了。 不幸的,一觉醒来的我,完全忘记了今天带回来的那个小太监。 神色尴尬地看着被我扔出去搞了全身鼻青脸肿的小太监,不自然地摸摸鼻子,以掩饰我的心虚。可是一旁在帮小太监抹药的云影完全无视我的伪装,碎碎念地数落我:“小姐,不是我说你,忘性也不能到这份上啊,想你正值花样年华,怎么就染了个老年妇女的毛病呢,还把小全子摔得这么重……” 原来他叫小全子。呵呵,我别头偷笑,为什么太监都叫什么什么子呢,韦小宝在宫中的时候也是叫了小桂子,康熙皇帝叫小玄子。 正想岔开话题以转移云影的视线,再这样被她念下去,我都成了千古罪人了。 谁知,那个面目清秀的小太监已经腼腆地一笑,轻声道:“姐姐不是故意的。云姐姐就别说了,而且小全子一点都不疼。小全子还没有谢谢姐姐的救命之恩呢。” 这声姐姐,叫的真甜。呵呵,我得意洋洋地望向忿忿不平的云影,当事人都发话了,也就没我什么事了吧。 乐完,我朝云影说道:“把空下来装了杂物的那间楼阁收拾一下。小太——小全子,以后你就住在那吧,从今以后,就当这是你的家吧,我这不受宠的主子虽然不能给你们什么荣华富贵,可是保你们吃穿不缺还是可以的。安心住下吧。” 伸了个舒服的懒腰,懒得看云影投过来那不争气的目光,懒懒道:“我去书房画图了。云影,你把光调亮点,再加点油,今晚又要熬通宵了。” 云影幽怨的目光又投过来:“小姐,身体重要——” 我急急逃开,嘴不忘调侃一下:“知道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小全子看着那天仙似的姐姐,完全忘了言语。犹低下头,看着掌心的纹络发呆,过了这么久了,为什么还忘不了手心那残余的温度。这个姐姐的手,好温暖啊。就像那个把自己卖进宫里的娘的手一样温暖。 感激地望向那个已不见人影的方向,小小的李全在心里暗暗发誓,她,就是自己一辈子的主子了。 云影在一旁了然地望着单纯的小少年,完全知道他此时的想法。唉,这个主子当年何不是这般走进自己心里的,要不然怎么会忘了他交代给自己的……甘心地呆在她身边,打算一辈子就这样照顾她呢…… 明明表面不谙世事的样子,可是却那么容易就深入人心,用自己身上的温暖去分给别人,无意之间暖了那么多人苍凉的心。让人心甘情愿地不愿离开。不愿离开这世间最为单纯最为无闻最为难求的温暖。也是不需要任何回报任何付出的好。 第28章 知更 “皇上为何迟迟不立后?” 被问道的男子神情迷茫恍惚了一会儿,才幽幽道:“朕早已有了人选。”顿了顿,低喃道:“我一直在等他长大,可是等他长大了,我却再也找不到他了。” 女子依然是淡淡的神情,“皇上爱她?” “是,朕爱他,爱到愿舍了这江山,同他携手到老。” 一直站在窗前答话的男子突然回过头来问容貌淡然的女子,“桓妃,这么多年,委屈你了。” 女子的面容终于微微动容,压住喉间涌上的涩意强作镇静道:“要不是皇上,当年臣妾早就不知被父亲嫁到何方,这么多年,臣妾一直心存感激。只想日日诵经念佛,祈求皇上一世安稳,以报皇上的恩德。” “媛媛,当年本是我对不起你,要不是我带你去见他,也就不会有今日了。” “皇上,”桓妃突然厉声一喝,“当年之事是我心甘情愿,绝非皇上之失。而且这么多年,臣妾的所有心愿皇上都替臣妾达成,臣妾受之有愧。” 皇帝微微一叹,“这么多年朕冷落了你。只是不想你卷入后宫之争,那本不是你该经历的。” 女子了然的一笑,“这么多年,还是皇上最了解我。我们,不愧是知己好友。”不再是朕,臣妾,而是我,我们。 男子难得放下威仪天颜,走过去拍拍女子的头,像怜惜邻家妹妹一般轻斥,“还是和以前一样伶牙俐齿。谁叫我们一起长大,按民间的说法,就是青梅竹马。” “您是皇上,自然和民间有区别。” “皇上,”男子双眸突然变冷,“他们可不把我这个皇上放在眼里。” 女子浅浅一笑,似乎了然,“皇上是要做点什么了吗?” 并不在意他口中的他们也包括自己的家族。 男子又看向她,依然是开始时温润的神情。 “媛媛,今天的早膳用了吗?陪朕吃点吧。” 女子点点头,眼中含满笑意,“好。” 今天在厨房里吃了早饭之后,我实在闲的无聊,最近庾雅比较受宠,已经没有时间来别院找我聊天了。至少没有以前频繁了。不过,这才是我需要的,整天看她在我面前哭哭啼啼的说什么受宠争宠的事,烦都烦死了。 我是皇帝的妃子,但我绝对不是皇帝的女人。 所以后宫离我很远。不,是我离后宫很远。因为,这不是属于我的地方,时间到了,我自会离开,回到那个我为自己经营的家里。回到我的家人中间,不知不觉中,已经把小七,还有山庄的官家忠叔当作自己的亲人了,最重要的是,外面还有最爱我的老家伙。 即使不知道他和我娘,还有大家长有过什么属于他们的故事,可是,我知道,对他来说,我是极为重要的。要不,为什么老是心甘情愿地被我捉弄,为我做他从不喜欢的事呢。 舒服地洗了个澡后,就拉着云影出来闲逛。当然是化了妆的,不过这次不是小太监了,而是普通的宫娥,希望不要发生上次的“惨剧”才好。要不云影的眼神杀死我了。 这几年的朝夕相处,云影这丫头片子好的没学会,对主子没大没小的到学会了,不过,让我庆幸的是,她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奴性倒是几乎没影了。这倒让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不过,在我对她的教育中,能屈能伸才是最重要的,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保住小命才是最重要的,而且,要懂得伪装,对什么样的人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对我没大没小没事,可是对外面那些吃人的主子可是要讲究礼数的,该跪就跪,该示弱就示弱,该逃就逃。万万不能愚蠢得做傻事。 相比前两次看到这皇宫的恢宏雄伟时的惊叹,现在新鲜感一过,倒真没有什么感觉了。 正逛着,突然前面来了个主子似的人物,我和云影连忙靠边,低垂着头双手下垂,乖乖地立在一边。微微俯身作辑,准备和云影匆匆离去。 司马绍看看眼前匆匆而过的两个普通宫娥,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对,是他们身上的香味,有淡淡的桂花香,还有一种奇怪的清幽气息,是在哪了,在哪闻到过这种香味。 “等等。”那个身穿锦衣的小主子开口了,我知道麻烦来了,那个凶狠的太子,可不是自己能惹上的人物,我压低头,可千万不要让他认出来才好。 自己来这宫里,还没遇到前来争风吃醋的女人,到惹上了这么个小祖宗,幸好今日没让小全子一起出来,他负责守门了。要不然他刚救回来的小命又没了。 司马绍想起来了,那天那个不知好歹扑到自己身上的奴才,身上的味道就是这个,当时还奇怪怎么一个奴才身上有香味呢。 尽管我在心里叫了好几次上帝,圣母,玉皇大帝……可是没人理我。那个骄横的太子目光复杂地走过来,邪邪地望着我笑道:“怎么,小太监又变成宫女了。”随即厉声一喊,“大胆奴才敢欺骗本太子,你可知犯了什么罪。” 我暗中拉住云影跪下,脸色慌张,几乎潸然泪下,结结巴巴地说:“太子殿下,奴婢不是有意欺瞒您,只是奴婢冒犯了您,心里想着怕您怪罪,才偷偷跑了的。请殿下恕罪。”又接连磕了几个响头,“请殿下饶了奴才。奴才该死,奴才该死。” 云影在后面低喃:“小姐——” 我暗暗向她摇头,却依然惶恐地低着头重复那几句话。 “该死的奴才。”说着竟一脚向我踢来,我一时恍惚,没有反应过来,即使可以避开,也是万万不能避开的。 胸口闷痛,幸好,他还是个孩子,要不,以他一个王子的身份,是从小习武的,脚力自然不会小。我配合得向后跌去,减少踢在我身上的力道,可是仍然忍不住闷哼一声,好痛。 被云影在后面接过,可是我又慌张地爬起来,凑到他面前恭敬地跪着。 深呼吸几口,试图调整被那一脚踢乱的呼吸。强逼自己挤出几滴泪水,低低地在那哭泣。 司马绍看着这个卑微恭敬的奴才,不明白当日为什么会觉得她有些特别,而且那天她扑过来的身影明明像蓄谋已久,而且她的眼神里明明有捉弄的色彩,那种奸计得逞的笑容,让这一个月来自己躺在床上的滋味变得更加痛苦难熬。自己的脚好端端地怎么会痛得一个月下不了床。不会错,怎么会看错,可是现在跪在地上这个惶恐的奴才,真是她啊。 自己想了一个月,找了一个月,发誓一定要报仇,要好好教训她一下,让她知道他是太子,而她只是个奴才,教会她怎么做一个奴才。 可是看到她唯唯诺诺地跪在自己面前,却觉得一点都没有开心的感觉,自己反而对她的卑微样子觉得恼怒,很不高兴呢。 想罢,他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在她哭泣着磕头求饶的时候,甩了甩衣袖,忿恨离去。 看着小金主莫名其妙地离去,还有他眼中莫名其妙的怒火冲天,我迷茫地眨眨眼,这唱的是哪出啊。这时,胸口一痛,我闷咳几声,竟吐出一口血来。一阵眩晕,云影在我面前的样子渐渐变得模糊不清,最后的意识,就只有她惊慌失措朝我大喊的神情—— “小姐,你要吃的红糖煮鸡蛋。” 我嫌恶地望了它一眼,我知道,红糖煮鸡蛋,嗯,吃一次是很好吃啊,可是,如果你连续一个月都吃这个的话,即使是山珍海味,都变得没味了。可是,云影坚持说吃这个对我的胸口痛的老毛病有用。又没有事实证明,我也无从考证这一切了。 所以,只好硬着头皮上了。看着云影要发飙的样子,我闭闭眼,乖乖地吃下。 本来当日那个臭小子踢我的一脚没有多大劲的,可是却把我的病引子搞出来了。我以前大病过一场,虽然那次意外之后在陈宁远的调理下,把我的那条小命从阎王手里救了过来,可是却落下了胸口疼痛的毛病。 该死的臭小子,我管你是不是未来的主子,管你是不是什么金主,下次见到你,一定让你好看!这样想着,我喝下最后一口深红色的汤汁。 好甜。 可是—— 我最讨厌甜食! 第29章 偲芳歌 原来是吒紫嫣红 氤氲朦胧 如沐春风 分明是良辰美景 在我口中 一说成空 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 烟波画船 满愿春色关不住 冥冥之中 却随去路中 闲着无聊,我搬了我的大画桌来到院子里的那棵高大的槐树下准备画图,边唱边画,好不惬意。这几天只顾着养伤了,店里要的样品差点跟不上,今天就来个临时抱佛脚吧,赶工都要把它完成了。“君锦”的生意在小七的管理下越做越大,成了在全国唯一连锁的店面,不仅仅从事一开始的服装,现在逐渐向布匹,还有各国的丝绸贵锦,各地各民族特色的布料和衣服款式都有卖。现在全天下都在谣传,江湖上有个天下第一庄“集贤”,商界也出了个天下第一庄“君锦”。不过,我对君锦山庄的选址一向低调隐秘,再加上外表它看上去古老而朴素,连小偷都很少关注。很少有人知道外表寒酸的老房子就是君锦山庄的入口,而里面却是难以想象的华美和精致,都是用了在现代的很多建筑风格,还有一些我能解释给那些工人的技术建成的。去过的人都知道,君锦山庄是无与伦比,天下无双的地方,也是我精心为自己,为身边的人建造的家,有一天,我们都会在那里相依为命,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 剪不断 理还乱 闷无端 宿妆残 似这般 都付 奈何天~ 现在天下都在谣传君锦山庄是传说中的圣地,更甚者说君锦山庄在世上被不存在,只有在幻境里,有缘人才可一窥其观。云影转述给我这些的时候,我不免失笑,在古代还真是人神传说盛行啊,哪有说的这么神秘,这是想低调地保护好自己的家,我可不希望到时人人得知君锦山庄后,活在人人对它的窥视之下,那不是要累死我嘛。 甩甩头,继续轻轻地唱歌: 剪不断 理还乱 闷无端 宿妆残 似这般 都付 奈何天~ 正自顾自地想着,小全子突然笑得跑来,老远就听到他的叫声:“主子,主子,呵呵,你看我给你带来什么了。” 万恶的封建等级思想啊,一开始还甜甜地喊我姐姐,第二天从云影那知道我好歹是个美人之后,就开始改口叫我主子了。纠正了他几次完全无效之后,我对这无用功也没了兴趣,爱叫什么,随他的意吧。 我不耐地转头,他手里抱着一团白绒绒的东西,定睛一看,原来是离家出走去泡马子了好久的小白。 只见他气喘喘吁吁地在我面前站定,抬头露出他的一口白牙和我傻笑:“嘿嘿。” 我从他手上接过早就一脸不耐烦和厌恶的小白,小白向来不喜欢别人碰它,陌生人抱它,一开始它还会很乖地装可爱,装乖,可是趁人放松警惕,一不注意,它就会突然发起攻击,更可恶的是,它只抓人家的脸蛋,很容易毁容的。我猜他强忍着让小全子抱着回来,多半是它闻到了小全子身上有我的气味,毕竟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天了。 “嗷”,怀里的小白幽怨地望了我一眼,无限委屈,好像在说:瞧我多给你面子,知道是你的人我就一直忍受着没发作,你知道有多辛苦?好像还不满足,它又用头在我身上蹭蹭,舒服地叹口气。 我失笑。这臭小子。真是会装,我知道它忍着没发作,装得这么无辜委屈,是想逃过几天前它害我拯救被它骗上树的那个金毛肥妞。 我朝它危险地眯了眯眼,小样,还想跟我斗,还嫩着呢。这样就想逃过,没门! 怀中的小白像察觉到了什么,这个女主人好恐怖,浑身打了个寒战。 小全子依然站在原地傻笑,良久,脸红耳赤地诺诺问:“主子喜欢吗?” 看着他献宝般希望得到主子称赞的表情,我实在不忍心告诉它,小白本来就是我的宠物,我回他一笑,说道:“我很喜欢,小全子,谢谢你。叫它什么呢,嗯,看它一身白,好可爱,就叫小白吧,好不好?” 小全子完全沉浸在主子绝美的笑容下,怔忪良久才回过神来,“好啊,主子喜欢叫什么就叫什么。”看着主子欢欣的笑颜,小全子的心有些暖暖的,今天上午出去时无意看到这只在房檐上懒懒地晒太阳的,如狐狸一般可爱的小团,就觉得送给主子一定会喜欢,于是在那等了一上午,彻底确定这只小兽没有主人之后,才找了爬梯,趁它睡着的时候把它偷偷抱来的。 “对了,主子,我,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可以啊,你问吧。”我低头专注于用手指梳理小白的毛发。 “那个,那个——”他吞吞吐吐着说不出口。 等了半天,不见他说,我抬头,看着他紧张得憋得发红的脸颊,我对他鼓励一笑,“什么话,说吧。不用含羞。” 他垂下眼睑,脸色发红地小声说:“刚刚是主子在唱歌吗?好好听,我从来都没有听到过这种好听的歌。” 我在心里暗笑:你当然不会听到过了,那是在现代的流行歌啊。嘿嘿。 “小全子喜欢听吗?”我看着他越发红的脸,“我唱给你听好不好?你好好听着,我边画画边唱给你听。”说完又是对他一笑。 这个小太监好可爱。还会脸红耶。和三哥一样。想到离开的三哥,心中不免一黯。不过,我定了定神,依旧唱给他听。 “原来是吒紫嫣红 氤氲朦胧 如沐春风 分明是良辰美景 在我口中 一说成空 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 烟波画船 满愿春色关不住 冥冥之中 却随去路中 剪不断 理还乱 闷无端 宿妆残 似这般 都付 奈何天~ ……” 小全子看着自己温柔地笑着唱歌给自己听的主子,渐渐竟沉溺于自己的幻觉之中,仿佛又看到了自己的姐姐。 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姐姐,因为家里太穷,不知道被娘和爹卖到什么地方去了。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记忆中在家后山的那片桃林里奔跑的姐姐,脸上甜美的笑容,和现在的主子一样。记得姐姐经常唱家乡的一些歌谣给自己听,记得姐姐对自己说:弟弟,不用担心,以后我们都会过得好好的,姐姐会照顾好你的。我们永远在一起。姐姐那时的神情好温柔,白皙的脸颊上仿佛镀上了一层淡淡的白色透明光晕,像个仙女一样。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也被卖到宫里当了太监,一开始吃尽了苦头,直到那天被主子救了,现在又看到了耶,看到与幼时看到的那种如仙女一般的光晕在主子的脸上淡沲开,很美很美。 小全子那天一直都晕乎乎的。这种幸福的感觉好奇妙。 只记得最后主子怜惜地望着不知何时竟泪流满面的自己,轻轻地把自己搂在怀里,轻轻叹息:“小太监,不用担心,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我们以后都是一家人。” “小姐,唉——”云影担忧地望着我,“你只是一个人,不能对所有人都好,不能所有事都按照你想象地发展。你该对自己更好一点。” 我替熟睡的小全子拉了拉掀开的被子,伸手在唇边对着云影嘘了一声,作了个手势让她跟着我出去再说。 慢慢地和云影踱步到院子散步,望着槐树下的斑驳树影,我轻轻一笑,环住云影的肩,调笑道:“我才不用担心自己呢,不是有你在时时担心了嘛,用不着我。” 云影一副看我不争气的样子,把她的小脸都称得有些老成了。 我把头轻轻靠在她的肩上,深深呼出一口气,“云影,有你一直在我身边真好。这样我就不用太孤单了。” “小姐,”云影有些动容地望向我,“只要小姐需要云影,云影会一辈子陪着小姐的。” “是吗?”我舒服地闭上眼睛,低喃:“真好。” 第30章 风迷 有一天夜里,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起很久之前,仿若前世看到过的一句话:世间的华丽便是人生之干戈,起人敬畏。这后宫女人的干戈,便是发生在这个世间最为华丽最为恢宏的地方,那是这个时代最大的人——皇帝的寝宫,离皇帝最近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不进宫,和司马哥哥现在会怎样。进了宫,自然不会还和以前一样那般懵懂,还在心里揣测司马哥哥是什么人。当进宫时大家长和云影一次次提醒我那个叫司马睿的人便是当今圣上。我对历史的无知终于渐渐有一点穿过层层云翳,透白清明了。 东晋皇族的姓,便是司马。那么司马哥哥,必定也是皇族中人了。我猜云影早就知道了,可是因为什么原因,不曾告诉过我。从司马哥哥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威严气质,他肯定是个王爷之类的人物,什么时候让云影去打听一下,是不是有个又帅又有魄力的王爷,和司马哥哥一样的。呵呵,那样,我就可以让他帮我想想办法,怎样把我弄出宫去,在这里,太无聊了。 还要天天听着各种各样那些秀女妃子们之间争宠的丑闻。今天王婕妤又故意跑到御花园里跳舞了,被刚刚经过的皇帝碰巧看到,当晚皇帝翻了她的牌子;有一个家世普通的美人竟在皇帝最常出现的白花林附近绑了个秋千,顶着烈日炎炎地在那娇声荡秋千,被路过的皇帝听到,直称赞她的声音像百灵鸟一般,就亲自把她抱下来,当晚就翻了她的牌……各种花招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这些女人还真是……这到底是不是这个时代女人的悲哀呢,依附男人,男人是天是地是唯一的神。 好不容易连续几天的赶工终于完成了这个月的任务。早就让小七找好在宫里走动的人,不过,至今我仍然没有告诉他我身为女子的真相,不是有意隐瞒他,只是还不到告诉他的时候,他只单纯的以为我要在宫里当差一段时间,而且我想,以他的聪明才智,是不可能不怀疑的,可是他对我无条件的信任,是对一个主子的尊重,我知道他即使心中有疑,也不会去调查的。这就是一直追随我的小七啊。我当作亲人一般的人。 心中莫名的烦躁,趁云影午睡,小全子外出找伙伴玩乐的时段,我一个人外出走走,当然是捡那些偏僻不起眼的地方去的,我可不想遇到现在正受宠的王蝶衣,桓双双,倒不是怕她们的冷嘲热讽和奚落,而是不必要的麻烦能省就省了。更何况,刚刚还惹了个不明的小金主,我可不相信经过上次的事他便会放过我。所以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我还是能低调就低调吧。 我左拐右拐,走了半天,看着越来越陌生的景色,越来越荒凉的建筑,我有些懂了。我这个头号路痴迷路了。我苦笑一声,认命地试图往回走,哪怕找个一个太监宫女也好啊,可以问问路。可是周围寂静极了,人影都不见一个。 正想着怎么办,突然听到不远处想起一阵好听的箫声,静幽而深远,竟比当日我和司马哥哥一起闯关的时候吹得还要好听。情不自禁忘了我现在迷路的处境,跟着那箫声寻找那来源地。 走着走着,我走到一个奇怪的屋子门口,说奇怪的原因是,在皇宫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与寻常百姓家相同的房子呢。我疑惑地推开门进去,远远就看到在一口天井旁边,有一个背影寂寥的男子立在那,背对我,幽幽箫声就从他的口中,手指间跳跃出来,迷惑了迷路的我。 我呆呆地站在那很久很久,久到我自己的神思都有些恍惚了。他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变得有些模糊飘渺。真是神仙似的人物,可惜就是箫声中悲伤的气息太浓了。不过,这很正常,在这个年代的男子,十个有九个是有才不得志,郁郁而终的。 想必他一个人住在这么偏僻静廖的地方,估计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吧。 正胡思乱想着,他的箫声突然停下来了,他就这样突兀地转过身来,见到莫名出现在这里的我,惊愕地一怔,随即冷冷道:“你是谁?谁准你进我的屋子?” 又是一个冰男子,不过他刚刚转过身来眼里浓的发幽的那种忧郁的深蓝骗不到我,都是外表冷漠内心脆弱的人,这里怎么到处都是刺猬啊,自从我来到这个时代,遇到的男的三分之二都是这种德行。真是—— 我自动忽略他语气里的不客气,自顾自地打量这个还不错的院子,虽然单调的没有种上任何的花花草草,但是至少很干净。 觉察他渐渐勃发的怒气,我对他甜甜一笑,称赞道:“你的萧吹的真好,把我这个迷路的丫头都吸引到这里来了。呵呵。”我继续笑道:“这个院子很好,你一个人住在这吗?” “对了,”不等他有回应,我接着说:“我是谢尾萤。你呢,你叫什么?奇怪了,你怎么会出现在这?” 看他一脸怔忪,看来是被我一下子一连串的问题问懵了。 趁他没回过神来,我不客气地走进他的屋子,只见里面和外面一样,单调,但是收拾得很干净。房间里全都堆积满了书,我随意捡起一本来看,《大学》。再看其他,都是圣贤之书,想来他还真是个读书人。有左右翻翻捣捣,终于找到一本我知道的了,孙膑的《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反正闲着也是无聊。不如和他借了去看看。 “你在干什么?!”一声怒吼,不用抬头,也知道是那位仁兄了。 他表情不善地大步走过来,从我手里拿过书,宝贝地放回原地,又转过头来,正色道:“姑娘,我不知道你是何人,可是请姑娘自重,擅入陌生男子的房间可不是一个好的姑娘家所为。” 我不怒反笑,好一个迂腐的读书人,又讲上三从四德的古理来了。 “那本书借我看看吧。看完又还你,可不可以?”我漫不经心问道。 他“霍”地转过头来看着我,像在看一个奇怪的生物,我摸摸脸,是不是我的脸上有脏物了? 良久,他呐呐道:“你看这样……的书?”语气里是满满的怀疑。 我鄙夷地一笑,“这种书,我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了,现在只是太无聊了,你这里又只有那些诗啊经啊的,只好再看一遍了。” 看他依然不信。其实我倒是没有说谎,我在现代确实很小就看过了,在古代不算。 我好笑地看着他,“怎么,不信啊?要不要我背给你听?” 说着就开始背:“三十六计分为六套。第一套为胜战计。第一计瞒天过海,第二计围魏救赵,第三计借刀杀人,第四计以逸待劳,第五计趁火打劫,第六计声东击西。第二套为敌战计。包括第七计无中生有,第八计暗度陈仓,第九计隔岸观火……第三套攻战计。包括第十三计打草惊蛇……第四套混战计。包括第十九计釜底抽薪……第五套并战计。包括第二十五计偷梁换柱……最后一套败战计。包括第三十一计美人计……好了,还有最后一计,俗语说的好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呵呵。” 有点口干舌燥,背下来足足花了我半个时辰,唉,记忆力不如以前了啊。其实是太久没巩固,背的时候一边想一边背出来,速度很慢。忽视他的目瞪口呆,我这么拼命背出来干什么,我又不是闲着没事干,我是向这个迂腐的书生证明,我们女人,是不好轻视的。我们也是很强的。不过,这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我知道。所以我也清楚刚才赌气的行为多么幼稚,多么愚蠢啊! 再看他,还是一脸呆愣像,我走过去,用手在他眼前挥挥,没反应。再挥挥,还是没反应。我不客气地大力一掌拍在他的肩头,说道:“喂,兄台,你怎么了?” 又指了指自己,道:“你不是被我吓傻了吧?”这有什么好惊讶的。不解。 他回过神来,黯然道:“我没事。刚才看姑娘,不禁想起一个人,一段往事。” 我开玩笑道:“是你喜欢的女子啊?” 他的脸瞬间涨红,结巴道:“姑娘不要乱说,我,我——” “好了,讲了半天,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我催促,“你不会这么小气,连名字都不敢说给我吧,我马上快走了,一个大男人扭扭捏捏像什么样。” 见我都这么说了,他深吸一口气,说道:“在下李久。” 我一愣,等等,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李久,李久,在哪听到过呢。正当我准备不想了问了路回去的时候,我脑子里一个机灵,李久,是他! 我忍不住放声大笑,李久不就是当年那个在怡春园里狂妄挑衅才女木晚烟的新科状元吗?听说他至此消失了,怎么跑到皇宫这个旮旯里呆着了。记得当日在怡春园里闯关的时候,听那些人八卦的,我还在心里说这个名字怎么有点怪呢。 我笑停,突然用不以为然的语气说道:“李公子,久仰久仰。不知李公子可知道木晚烟木才女?” 第31章 忆红颜 不久前,我遇上一个人,送给我一坛酒,喝了之后,可以叫你忘掉以做过的任何事。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酒。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离开那个屋子之后就想起了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里的对话。 想起那坛醉生梦死。 叫小全子给我弄来几瓶酒,是我进宫前最喜爱的百花青梅酒。很奇怪,当初司马哥哥老是带去怡春园里给我的百花青梅酒就是出自宫里的酒。而且是很少人知道的,算是稀少的品种,要不是特意让小全子注意,估计也找不到。喝着喝着便想起电影里无名剑客的话:你知道喝酒跟喝水的分别吗?酒,越喝越暖。水,会越喝越寒。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控制不了自己。 越喝越暖么?为什么我却觉得身心日渐疲惫不堪。 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云淡风轻地说: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命运和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反而记得越清楚。就像我现在,已经渐渐开始遗忘自己不属于这里,自己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自己不能,不能爱上这里的任何一个人。而事实上,我爱了,莫名其妙地爱上了,连我自己没有察觉,直到现在,借着那个属于醉生梦死的幻觉,我承认了自己的懦弱和逃避。我不敢承认,直到现在我依然在幻想某一天我能再次回去,回到我熟识的世界,回来我的家人,还有那个我一直喜欢了整整9年的人身边。 把自己灌得烂醉,渐渐竟眼前一片模糊,脑袋昏昏沉沉的,看着云影担忧的脸,我—— 明明身体已经软了下来,可是为什么闭上眼神智却渐渐又开始在梦境里一片清澄,真是奇怪的极端,可是我知道自己又在回忆离开那个奇怪屋子的时候, 我记得我突兀地问了句:不知李公子可知道木晚烟木才女? 他脸色一白,身体竟突然摇晃了一下,我不免有些不忍。 良久,他惨然一笑,道:“姑娘想必知道木姑娘,故而定知道当年李某的一时年少轻狂,借此讽刺李某不自量力吗?” 听他一言,我顿时后悔不因一时意气揭他人伤疤。随即,不由惭愧道:“对不起。” 他淡然摇摇头,再看他的眼神,早已冷静下来,全然没有了刚才的慌乱和一闪而过的痛楚。不过脸色依然苍白。 他长叹一声,自嘲一笑,“姑娘不用这样。当年确实是李某不自量力,才会败在木姑娘之才下,我自己寻的苦果,便要自己承担。” 我自刚才就一瞬不瞬地望着他,自然不会错过他说到晚烟的时候眼眸时飞逝而过的希冀和痛楚,还有迷茫。难道,难道他当年挑衅不成,却从此爱上才貌双全的木大才女? 越想越觉得可能,他既然心无怨念,却甘愿隐居消失藏在这里,定是心里有了不该有的念头,却因为败在心爱女子的手上,没有胆量述说,只好逃避。 我小心翼翼地试探:“李公子何不像木姑娘一样远走天涯,游历成学。在这孤老终生,也太浪费这一生了。公子的大好青春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如果再如此下去,真是荒废此生了。” 他茫然地望着前方,轻轻道:“一开始的时候是没有胆量,心胸无法豁达,待一切全都知根知节,豁然开朗的时候,却又身不由己了。” “木姑娘确实是特别的,一代风华,才貌双绝。”我和他并排站着,叹道。 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怎么,因为我的相貌,还是不相信我说的。 “几年前,我听说有个叫安锦的少年让她心甘情愿地认输了。”他突然又转过来突兀地看着我,“你听说过吧?” 我被他吓得一怔,良久,讪笑道:“那是人家谬传的,那个叫安锦的哪有这么厉害。是木才女太谦虚了。总之,你不要相信就对了。”我笑了。唉……早知道我盗用人家千古诗人的诗能造成这样的结果,我就不跟着司马哥哥去闯关了。不过,不去,又无法遇到旦呓姐姐了。 “你认识他吗?你确定非名也会谦虚地让他吗?” “那不是我们今天说的重点,”我打断他的猜测,“你确定你不去找她吗?” “她?!你说谁?!”他疑惑地望着我。 我看着他,直直望进他的眼底,看他是不是在装,可是,我猜错了。他这傻子,眼睛里什么暧昧情愫都没有,我猜在这个时代,迂腐的书生人物,往往连自己的感情都分不清楚。书本上又没教过我这些。如果我问他,我估计他肯定很无辜地这样告诉我。 原来,他自己都还没察觉这份感情呢。 我有些同情地看着他,走之前不忘了然地拍拍他的肩,道:“总之,失败是成功之母。坚强点,不要因为一次失败就彻底败了。记住一句话:从那跌倒了,就从哪里爬起来。”说完对他嫣然一笑,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的暗示更强了吧,就差没直接说,你在木晚烟那里跌倒的,你去找到她,找回你失去的自尊,在她身上爬起来。哈哈。只希望他有一天能想通了,那样,这世间又多了一对金童玉女,一世良缘了。 一个黑影在隐藏在角落里,静静地望着不远处那个喝醉酒在耍酒疯的家伙,竟然在院子里拿着一把扫把不成体统地狂扭她的小蛮腰,嘴里不知道唱着什么,歌不像歌,话不像话的,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脑子里装着些什么,边叫边跳,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衣服被她边跳边脱得只剩最后一件白色的亵衣了。更离谱的是,明明已经醉得站都站不稳了,还在那跳来跳去,扭来扭去,真担心她再把最后一件薄衣脱下来。 这个鬼丫头,总是这么古灵精怪。想起以前的事,不由轻轻一笑。 身体左摇右晃,一阵天旋地转,一直拿着扫把鬼叫的人儿一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得满地爪牙,砸成肉饼了。 站在不远处的云影眼看小姐突然要摔到,可是一时却无法接住她,正懊恼惊讶地尖叫一声“小姐”的时候,突然一个白影从远处的阴影中快速一闪过来,恰好接住要和大地亲密接触的小姐。 “桑师父。”云影看清人影,原来是消失已久的桑秦师父。好险好险。云影拍着胸口压惊。 “怎么这么不小心呢。”桑秦抱住下滑的人儿,心疼地皱眉,怀中人儿却一点意识都没有,全然没有惊险过后的诧异,依然酒态安详,最后竟在他的怀里沉沉地睡着了,还不忘无意识地嘤咛几声。 看着在怀中安心睡着,与她完全相似的面容,桑秦情不自禁在她额上印下一吻,自喃道:“然然,然然……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32章 论曹操 换上一贯的白色夜行衣(真是不怕死的人,黑夜里穿这种颜色的衣服简直在找死嘛),花了很长时间易容,最后叫小全子守门,云影跑去我房里睡,以防什么我未知的意外发生,在皇宫里我可不想有任何意外,一点小小的意外可能要用很大的代价来弥补,现在的我,还无法承担这些。 一路施展轻功来到君锦山庄。好久不见小七,还真有点想念他肥嘟嘟的脸,又白又光滑,在上面掐几把肯定很爽。可是因为害怕吓到他,所以一直不敢付诸行动。 “少爷,你回来了。”小七惊喜万分地看着安锦。 少年浅浅一笑,“嗯。辛苦你了,小七。” “那是小七该做的。” “君锦一切都还好吧。” “是。自从少爷找了那些人在暗中保护后,全国的生意就很少被人惊扰了。盈利一直在加升高。只是,有一件事很奇怪。”小七一贯低垂的眼突然变得锐利起来,安锦看到了,欣慰一笑,这才是闻名全国的朱雀王呀。 “什么事?”少年的面色微寒,让一贯冷静的小七变得严肃起来的事必定不会是小事。 “近半年来江湖上一股势力突然从隐秘处浮现出来,而他们一直在寻找的就是少爷。现在江湖上对‘锦少’之事,传得沸沸扬扬,都在猜测锦少是何人。当年少爷在怡春园闯关之事再被提起,‘双煞’之名在世间早已传扬。” 少年面无表情,继续道:“说下去。” “是。这股势力,是已经流传几十年的历史的‘暗门’。因为牵连到少爷的关系,所以小七‘特意’去调查过。这个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沉于底处。不过,让小七奇怪的是,暗门很少会在江湖上活动,可是那些活动的时机,都奇异般的和江湖上的一些动乱和大事件有关。他们的出现,会维持江湖上的平衡,以常人根本不会注意到的手段。所以虽然他一直存在,可是被很多人都忽略了。最近他的活动只为了两件事。一为寻找少爷的下落。二为抵制的势力。” 少年的脸仿佛隐在层层薄雾间,小七竟看不清他的面容,他淡淡地望了麦七一眼,道:“我知道了。” 麦七被他语气中波澜不惊有些担忧,不免提醒道:“少爷,您要小心。” “嗯。对了小七,你的母亲接过来了吗?” “是。少爷的恩德,小七永生不忘。” “我替她老人家准备的院子搬进去了吗?” “是。家母就住在贤德轩。” “嗯。那我就放心了。暗门之事我会注意的,小七只要保护好这个家就行了。”少年突然转过身来定定地望着麦七,道:“小七只要在这等着我回来的那天就好。今晚夜深,我不便和伯母请安,替我像她道好。” “是。少爷。” “我走了。有事我会通知你的。” 说完重新蒙上面纱,瞬间消失在高高的石墙之上。只剩麦七一个人愣在原地,怔怔地望着他离去时那一个白色飘逸的身影,还有远处挂在天空的那轮清冷的明月。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沈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 “曹操的诗。公子好雅兴。”我专心泡茶,淡淡道。 “谢姑娘似乎对此有研究。”他接过我递过去的茶微微啜了一口,叹道:“好茶。” 不知道为什么,进宫后竟对茶道感了兴趣,渐渐开始有点样出来卖弄一下了。 我也同饮,笑道:“不敢,只是幼时读过他的诗。” “觉得怎样?” “果然有一代英雄的气概。” 他“霍”地转过头来看我,我似不察觉一般,依然低头专心泡茶。和他借过很多这个时代的史书看过,知道这个年代的人眼里,曹操是名副其实的一代奸雄。我此刻称赞,必然引起他的惊讶和不解。 其实在政治和生存上,所用的手段是没有奸邪和正义之分的,更何况,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的责任。他有统一天下的决心和雄心,自然要为此付出代价,为此耍种种谋略。在我看来,这些手段在现代是不算什么的,每个站在最高地位上的人,都要有藐视天下的气概和勇气。 在乱世中生存和称雄,必然要做他人之不做,想他人之不想。 迎着他疑惑的目光,我依然低头淡淡道:“乱世英雄,世不乱了,英雄自然就没有了。更何况是敢于做天下之所违的英雄。他们不被世俗所羁束,只为心中的雄心壮志,只为自己的理想。只为看到统一天下的那天。这是值得敬佩的,虽然最后他失败了,可是他毕竟尽最大力量努力过,不论成败,都是英雄。在生存的立场上,你们所为的道义和愚忠是不存在的。” 他目光复杂地望着我,奇怪道:“你很特别,身为女子的你,很特别。” 我笑了,不正经道:“公子,说我特别的,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良久,我收起笑颜,轻声道:“我做的一切只是不想失去自我而已,并没有你们所说的特别。我,不想变得不认识自己了。” “你说的话,我越来越听不懂了。”他疑惑道。 “其实我自己都不懂。”我自嘲地瘪瘪嘴。 “对了,”我突然想起:“我俩都认识这么久了,老是公子姑娘的叫的,怪别扭的。这样吧,以后你叫我尾萤,我叫你李久。”自那次仓促认识之后,我就经常跑来和他借书看,起初他不肯,觉得一个姑娘家尽借些兵书史书谋略的类型,是不合礼数的。可是和我在争吵中讨论了几次学问之后,他就渐渐无话可说的。虽说我不懂什么学问,可是光在现代那些一般人都知道的思想在这就是惊世骇俗的了。 “嗯。”他不置可否。 正在这想强迫他叫几声来听听的时候,一个小太监似的人物突然走进来,恭恭敬敬地和他说:“主子,小爷来了。” “嗯。请他进来吧。”我看着李久瞬间从和我谈话时一派轻松的面容变得严肃而威严,说真的,还真有点当主子的气势,可是,我抬头环绕了一下这简陋的屋子,这么破这么烂的地方真的还有主子吗?可是,让我更加惊讶的还在后面,如果世界上有后悔药吃的话,我断然不会听到那小爷来了,还呆着不走,虽然,这是我问了李久说用不用回避之后他说不用的…… 过了一会儿,就有个淡黄色的小身影跑进来,不忘无比热情地喊了句:“老师——”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我不禁抬头看去,却正好撞上那小孩投向我探询的目光里。看清是谁,我就忘了身在何方,忘了周边一切了,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这小金主怎么会来这啊,等等,他叫李久老师!! 他看到我也惊愕地一怔,然后恍然道:“你这个小宫女,怎么在这?”见我愣在那看着他,他恼怒道:“大胆,看到本太子,怎么不行礼?” 李久正准备阻止,我对他摇头,随即站起来走到小金主面前,恭敬地跪到:“奴婢给太子殿下请安。”我低头哈腰地在地上跪了很久也不见他让我起身,我知道他是故意为难我,报复前几次对他的不敬,咬牙,我忍! “太子殿下!”一个男声突然想起,正是坐在屋子中间的李久,想不到他的声音还有这种阵势,不怒自威啊! 小金主被吓得一愣,随即对他恭敬道:“老师。” 李久严肃地望着自己的爱徒,沉稳道:“难道太子殿下忘了我的往日教导了吗?” “是。老师教训的是。学生受教了。” 听到小金主这么说了,李久脸色才稍微缓缓,对跪在地上的我道:“这里没你的事了,你下去吧。” “是。奴婢告退。”我知道他是有意帮我,所以走时不忘朝他感激一笑,可是此时的他,正襟危坐,面容绷紧,还真有不怒自威的气势,唉,连老师的样子也要装吗?真是—— 第33章 暴打 从李久那破烂屋子里出来,我还有点精神恍惚,想不到他消失后,竟成了太子的老师,也就是太傅了嘛,那怎么他还住在那么偏僻的屋子里。不过,太子和他的关系这么亲密,看来我是不能去那个地方了。 一路往回走,来到第一次来迷路时歇脚的那个假山背后,正想闭眼微憩一下,无法装上开关的耳朵又无法避免地被打扰了,还真是不得半分闲啊! 宫女某某说:“那个身份低微的庾美人,仗着桓贤妃在皇上面前的谗言,都猖狂地忘了自己是什么低贱的出身了,一个侧室的孩子还想飞上枝头当凤凰……(在此省略千字)” 宫女另一某某附和:“就是就是,也不看看她的斤两,主子说了一定不会让她好看……” 宫女某某又说:“哼,我们主子千金之躯,自然不会那么笨的自己去做了,那贵妃主子可不是坐得住的人,何必我们……” “是啊是啊——”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我估计两个人在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之中达成里某种深意。 我正在这听津津有味,这是现实版的宫廷中由大人物身后的小人物间的小小阴谋。可惜还没过瘾,就听到不远处似乎有一个女声在唤她俩,两人连忙噤声,急匆匆地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一脸怅然。这些人还真是过分,来时不经过我同意,走时也不让人舒服。 我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正准备打道回府,突然一道清嫩的男声想起:“你这个贪慕虚荣,胆大包天的宫女,竟然躲在这里偷懒。怎么,勾引太傅大人不成,又在想着什么计划了……” 我惊愕地望向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被他的话说得有些怔忪,他说得奇怪,我也听得云里雾里的,什么叫勾引?还是勾引李久那家伙?!他,他的想象力还真好——我无语中。 我敛眉收回不解的目光,低头装作一副惶恐无知的样子,起身跪在他面前,恭敬道:“殿下说的,奴婢一点都不明白。奴婢因为一时懒惰,躲在此休息,不想冒犯了殿下,请殿下恕罪。” “哼,”他愤愤地看着我,即使我不抬头,都能感受到他此时阴冷的目光,一个小屁孩怎么能这样。 “不但忤逆主子,低贱的身份还想魅惑太傅大人,真是不知好歹!” 小屁孩,还敢说。我不自觉地冷冷一笑,抬头直直地望着他,不再惶恐,不再怯懦,不再卑微。只是以一个大人的目光看着这个小孩。 “你这小屁孩,”忍无可忍,我站起来冷冷地看着他,“还真是惹人厌。” “你说什么?”他恼羞成怒,“你这奴才——” 我走上前,一把揪住他的双耳,漠然道:“怎么,才一句就开始恼羞成怒了吗?您平时作威作福的时候怎么就没感觉到不妥吗?” 他尖叫出声:“放手,该死的奴才!放手!”不管他怎么挣扎我都不放手,他还是个小孩子,而我,已经比他高出一个头了,而且还学过武,他一个臭屁的小孩,哪是我的对手。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不在幼时好好教训一下,那么,以后他当了皇帝之后,怎能为天下百姓谋福,怎能做个贤君?! 头抬得比天高,心地狠得像个暴君,不把人命放在眼里,不把他人放在眼里,还没继承皇位就这般,如若以后成为大统,还成何体统。天下苍生还得了! “疼吗?”我略微使劲,“以自己的身居上位,去欺辱他人,不但没有仁爱之心,还凶狠残暴,小小年纪便这般,还真是该打。”说着我便付诸行动,一把把他擒住,让他匍匐在我膝上,撩起衣袖和他股上的外衣,眼中闪过凶光,在他不断的挣扎和踢打中,还是狠狠地打下去。 “啊——你这该死的奴才,竟然敢打本太子!我一定要把你碎尸万段,诛你九族……” 一声呼喊,接着是谩骂,叫喊,挣扎到最后,毕竟还是孩子,到最后渐渐变成细微的哽噎声,哭声,“啊,你放手,你快放手!呜呜——” 我放轻力道,凉道:“疼吗?在你欺压别人,鞭打别人,随便践踏别人生命的时候,想到有一天也会挨打,也会疼吗?” 他渐渐呜咽着说不出话,只知道哭,但嘴里依然恨恨嘟囔:“你这个臭奴才,我讨厌你,我恨你!” 我冷冷一笑,道:“是吗?我对太子殿下也难有喜爱之情,明明该是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你却这般,真是不讨喜的孩子。”我继续打,“知道错了吗?” “本太子没错,那些下贱之人,天生让本太子欺辱的……啊——”他还没说完,我又一掌打下去。力道控制得刚刚好。 “道歉。快点道歉。” 一直抿着嘴倔强地不认错的他终于痛哭出声,他自小金贵,除了皇帝偶尔的教训之外,怎会有人这般对他,也不敢有,别人只是宠他,阿谀奉承他,为他为从,在这个宫里,人人谄媚嘴脸,趋炎附势,没人敢对他这般——他忍不住心里委屈,这女奴才从一开始就欺负他,不服他—— 想着想着他终于哭着道:“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 “嗯,”我满意地放手,“这才是乖孩子嘛。” 我一松手,他就跳起来,退得远远的,眼神凶狠道:“你这狗奴才,敢对本太子这样,不要让本太子找到你,否则一定让你好看——” 我不惧,只不屑地看着他笑,心想:小屁孩还想报仇,不自量力! 最后,我认真地和他说:“天下人人都是平等的,生存面前,人命没有贵贱之分。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不要轻易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力。要学会尊重生命,那是万物起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苍生便是水,君王便是舟。你再这样下去,小心沉舟。” 说着,又恶作剧地笑:“你这小屁孩,最好去学一下游泳,小心淹死!” 想着还不解气,又上前很容易地擒住他,恶狠狠地蹂躏他粉嫩嫩的小脸。在他杀猪般的叫声中把他的小脸扯向两边,使劲揉捏,就像在玩一个面团一般。只见他眼里啜满泪花,这次是真的委屈地痛哭出声了。在我玩得差不多了,放开他时,他一屁股坐在地上,竟然撒泼地大哭起来,嘴里来嘟囔着:“从来没有人这样对我,从来没有……你欺负我,你欺负我,我要告诉母妃,我要告诉父皇,我要报仇……呜呜呜呜——” 我有些不忍地看着他,正觉得他毕竟是个小孩,我是不是有点过分了。谁料,那个小屁孩又叫道:“我一定要诛你九族,把你全家满门抄斩……”真是儒子不可教也。 我心下一凛,刚才涌起的同情心也消失不见,冷冷道:“你不用费心了。想必殿下也到霄窕宫找过,我并不是那的宫女。连你师父都不知我是谁,你也不用浪费精力寻我了。” 最后,我收敛神态,对他恭敬道:“奴婢谢小主子的‘特别’关照之情,奴婢告退。”说完把他一个人留在那走人。 第34章 挽歌 司马绍怔怔地望着那个大胆的宫女就这样抛下自己这样走了,站在那半天忘了哭,泪水挂在脸颊上成为一道痕迹。 半晌儿,司马绍才回过神来,“该死的奴才!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可是,很奇怪,虽然脸和屁股都痕痛,可是并没有真的生气的感觉,相反,仿佛找到了一个亲人一般,一个敢骂自己,敢教训自己,敢指出自己错的人,而不是和在这个宫里所有人一样,全是对自己假的人。司马绍揉揉自己发红的屁屁和脸颊,脸上竟有莫名的潮红,想忽视心底莫名冒出来的欣喜,想忽视自己眼中脑子里时时都在想着她。可是——藏到心底里的东西,又怎会轻易丢掉呢—— 想着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有一个真正关心自己的人。 想着想着竟第一次像个小孩一样天真而甜蜜地笑起来。露出两个小虎牙。 沉浸在自己思绪的司马绍没有发现,一道本来来此散步的明黄色身影,目光复杂而危险地望着他和刚刚离去的女子。 竟敢对皇子这般,是不是哪个宫女故意勾引的手段,自己不整顿后宫已久,怎么就会有如此大胆新颖的手段了!男子眯起双眼,若看清了那宫女的样子,必定暗杀之。勾引太子,罪不可赦。 潮风起,挽歌唱。 所有的记忆,都是潮湿的…… 此后,期待更多的种种。 期待有一天能再次和他相遇。这便是现在我现在的所有心情,不是作为一个皇帝的弃妃谢尾萤说的,而是作为和司马哥哥一起成长的安锦的立场说的。 寻寻兜兜,我要找的,竟是我从没有认真想过的。 这几日,本来我和李久正在讨论三国历史,特别是对曹操,刘备,孙权等人的讨论(其实就是三国演义里那些有名的人物),我把后人,也就是我们当代所知道,所看的改编《三国演义》作为小说告诉李久,让他很感兴趣,一直闹着要和我好好畅谈一番,我也很久没遇到这么谈得来的朋友了,所以自然也是兴致勃勃的,可是因为那个小金主的关系,我现在很少去“弥屋”——就是李久的那所破房子。皇上赐给他后,他自己起的名字。一般都是在夜晚时才去找他,反正我平日里也不做什么,在现代更是当惯了夜猫子,自然不介意。 本来李久对我作为一个姑娘家的声誉问题还是在意的,可是看我常常一身男装,又一副坦然无谓的样子,也觉得自己过于迂腐的。再加上,我曾鄙夷地问过他是不是介意我为女子,和我交往贬低了他的身份,不愿意相知?他自然绝口否认。看我一脸坚决,他也随我了。我知道他是怕破坏了我的声誉,清白。可是,我本不是这的女子,脑子里,受的思想里都对此不在意的,所以我是无所谓的。知己难求啊,对我来说。渐渐的,他也摒弃了世俗之见,专心和我讨论畅谈了。人生得一知己果真足已。我现在的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不在无趣了。 今晚,我和往常一样,趁云影入睡之际,嗯,我不想告知她,要不她又要碎碎念,让我不要去,以免坏了声誉……等等。我穿上衣服,悄悄地爬墙出去。每晚小全子都会时不时地守在门口,我不想打扰了他。也不想他看到他的主子飞檐走壁的,吓到他的。 和往常一样,我翻墙进去,来到书房门口,一边说着“李久,你这破房子怎么围墙这么高啊”,一边推门进去——谁知,一抬头,就看到李久在对面和我拼命眨眼,什么时候他也有这嗜好了,眼睛病了吗?我永远不会想到李久这么正经的人会有这样幼稚的动作来提醒我,是因为有天大的事被我碰到了,我也永远没想到,我一直心系的人是这样和他相遇的—— 如果我能预知一切,那么我不会来,我宁愿一辈子蒙在鼓里,一辈子不知道,一辈子不相遇也好过这样不堪地遇见啊—— 我正惊讶着想问他今天怎么了,突然别过头的瞬间竟看到一双金黄色镶着边条的鞋子,再往上一点,是明黄色的一角衣摆,我瞬间脸一白,浑身一颤,明明全身僵硬地动不了了,可是身体还是本能地跪倒在地,呐呐道:“奴婢给皇上请安。奴婢不知皇上在此,妄自闯入,请皇上恕罪。” 皇帝看着莫名出现在这的女子,听她刚才进来时的随意,应该是和李太傅熟识的,于是波澜不惊地说道:“嗯。起来吧。”怎么这身形,有些熟悉呢。 “谢皇上。”我胆战心惊地站起来,低头立到一边,神情全是惶恐,我怎么也想不到,这种时候,皇帝不在美妃怀里享受美人温存,会在这里?! 幸好我穿的是平日里化妆出去玩乐的宫女服,连发髻都是最简单的宫女样式。要不,让他知道,他的妃子深夜潜进他的臣子屋子里,不知他会有何感想?话又说回来,怎么他的声音这么耳熟呢?在哪听过?好亲切的感觉。 正在我胡思乱想之际,李久见皇帝没有怪罪我的意思,就笑道:“皇上,此宫女就是臣不久前和您提及过的,那个和臣交好,一同讨论学术的人。刚才臣给皇上说的三国故事,也是她告诉臣的。” 我低着头,看不到皇帝的表情,在心里暗怪这个李久怎么把我俩之间的事告诉皇帝呢! “是嘛,”他浅浅一笑,语气中竟多了玩味,接着道:“抬起头来,给朕看看。是何奇女子,让太傅大人都折服了。” 我低头思绪乱飞,根本没认真听着,只一味想着,这声音好熟悉,好像以前一直听着的,好像一直出现在自己耳边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正想抬头打量他,看看他是谁,就听到一声抬起头来,我就迷糊地条件反射地抬起头来,正直直地望进他的瞳孔深处,依然是熟悉的妖诡瞳色。浅紫蛊惑,银色诡异。暗沉如薄暮私语,明晰似萦绕周身。明黄色龙袍,腰间依然环绕着难得一见的绘了奇特图腾的镶金玉带,俊美的脸上浓黑秀逸的长眉斜扫入随意披散的长发里。一双黑耀石般深色眼眸正霸气而不失好奇地审视着我。气势高贵,而且周身带着危险气息。就如同多年前我第一次遇见他一样。 我像被魔障罩住了一般,就这样怔怔地望着他,忘了言语,忘了身边的一切,甚至忘了世间……不知不觉中,在唇边喃喃道:“司马哥哥——”可是才一开口,这一切就化为空气消失了,我好像和往日一样笑着和他撒娇,甜甜地喊他司马哥哥,我好想——不经意间,我竟然热泪盈眶,可是我倔强地不让它掉下来。 我在那一刻心全乱了,忘了所有,世界一片空白。那种和皇帝是拜把兄弟的喜悦一点都没有,有的是背脊发凉,心里全是绝望,连自己都不知道这是怎么了。那种兄弟欣喜相认的场面我一点也不期待。甚至从那一刻起,我几乎确认这辈子都不会告诉他自己是安锦。 难怪旦艺姐姐说到司马哥哥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难怪司马哥哥不会武功可是身边有这么多高手保护他?!难怪旦艺姐姐和司马哥哥总是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司马哥哥竟是皇帝?!他不是什么王爷,不是什么王公贵族,他是皇帝!? 我忘了,我忘了所有——我怎么也想不起,在一起的种种,我—— 他觉察到我没有任何躲闪的目光,眉头微皱,眼中全是不耐烦,还有厌恶……他,不在是那个宠我的司马哥哥了,站在我面前的是,晋朝的皇帝司马睿……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把我蒙在鼓里,如果——如果我知道,我说什么也不会进宫的,这样的相遇,司马哥哥,你让我情何以堪—— 司马哥哥,此时此景,我该如何面对你。告诉你你的兄弟是你众多嫔妃中的一个。我该怎样告诉你才能保留我仅有的尊严。 “放肆!”他的神情一冷,漠然地望着莫名其妙泫然泣下的我,良久,冷冷道:“滚。” 滚。他说滚。我怔怔地站在那,呆愣着,茫然地望着他,又好像望的不是他。司马哥哥认不出我了,他记不得我了,脑子里装的全是这个,其他的,什么都听不到看不见…… 随即我不自觉地抚上脸,是这张脸,是这张陌生的脸他不认得了吗?苦笑一声,原来他记得的,从来都只是安锦—— 从来司马哥哥只会说,安锦是世上最完美的人。安锦是司马哥哥这辈子最疼爱的弟弟。我的安锦天下无双…… 而现在,同样是司马哥哥,和我说,滚。 见我良久都没反应,皇帝危险地眯起双眼,李久一见皇帝即将动怒,急忙走过来,拉下我,双双跪到在地,急切道:“皇上恕罪,这奴才才进宫不久,不懂规矩,请恕罪。”说着不忘死命扯我的袖子。 我心中酸涩,却强压下心头的一阵阵抽痛,低头恭敬道:“皇上恕罪。奴婢才进宫不久。第一次仰视天颜,一时惶恐,才失了礼数,得了魔障。请皇上恕罪。” 皇帝不语,依然冷冷道:“滚。” 我磕头,突然语气平静道:“是,皇上。” 我深呼一口气,绝望地握紧拳头,闭了闭眼,唇也被我咬得发白,最后竟咬破留下几个血珠子,正好滴落在我的手背上。几乎就是在那一刻,我做了决定,从今以后,这个世上,再也没有安锦,只有一个叫谢尾萤的弃妃,皇帝的女人。 我将永远不会告诉他真相。谢尾萤就是安锦,安锦就是谢尾萤。 第35章 泪华 皇帝?!他是皇帝?! 他是晋元帝司马睿! 司马琅邪。司马睿。 到底是什么蒙蔽了我的心,我的眼睛——让我一再逃避我身边的一切—— 晋元帝司马睿,在进江南称帝时,不正被封为“琅邪王”吗? 司马琅邪,不就是司马睿吗?! 建兴四年,匈奴贵族刘曜派兵攻打包围长安,长安城粮草断绝,后来西晋晋愍帝出城投降,后被杀。西晋灭亡。 大兴元年,愍帝被害的消息传到建康的时候,作为皇室宗亲贵族的琅邪王司马睿为之丧服举哀。三天后,司马睿继承大统,即皇帝位,建立了东晋。 而且据历史上记载,司马睿能从琅邪王继承大统,和王家的支持分不开关系,这也就是王导会成为他的好友的原因吧。王家作为第一门阀士族支持着他,从琅邪王时就在身边,一直到现在的晋元帝司马睿! 恐怕只有我不知道吧,旦呓姐姐第一次就知道一切了吧,之所以一直瞒着我,想必是司马哥哥的意思,又或者他俩早在我之后协定好了一切,约定好不告诉我任何。而旦呓姐姐的身份,想必司马哥哥也是知道的吧。只有我像个懵懂孩童,一直蒙在鼓里,是不是我今日不是自己知道,他们都会一直瞒下去呢?! 难怪闻名天下的王导是他的朋友,而且在他面前都是恭恭敬敬的,难怪第一次见面时那家店家毫不犹豫就把包间让给他们,想必那间本来就是为他准备的。难怪沈觉对我那么生气?!难怪他的身边一直有那么多人暗中保护?!难怪我回去时要甩开那些跟踪的人那么困难?!难怪一起去怡春园时他对那些奢华的装饰波澜不惊?!试想一个见惯了世间最豪华最恢宏的皇宫,而且还是它的主人,还会对那些小儿科侧目吗?!从头到尾,愚钝的是我,其实我早就看到了一切,可是一直不想去深究吧?! 我总以为不论我们之间有什么差距,无论旦呓姐姐和司马哥哥是怎样的人,都不会对我们之间有任何影响,可是到了今日,我才知道,我是何等愚蠢! 呵呵。我凉凉地讪笑几声。哈哈。真是可笑,这命运于我,到底算什么呢。事到如今,我究竟该苦笑,还是大哭? 一路踉跄着回去,奇异般的,我竟出奇的冷静,神思没有丝毫动容。面无表情地望着一路的黑暗,还有远处属于皇宫夜晚的金碧辉煌。灯火阑珊。 为何遍处金碧繁华,在我眼中却是满目凄凉。盛世繁华又能怎样,哪里都不是我该在的地方。哪里都会成为历史。我第一次觉得无奈,不单单是不能左右我的命运,左右历史,更是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对我的嘲笑,嘲笑我的天真,嘲笑我的愚蠢! 是否只有离开。才是我该做的选择。 我握紧拳头,暗下决心,我要离开!离开这里! 我不想成为这众多嫔妃中的一员。我不想成为万千中渺小的一个。 原来的云淡风轻,原来的不在乎,是建立在那个人不是谁的基础上。可是,那个人是皇帝,无论现在后宫人人争宠的对象是司马哥哥!不同,一切都不同了—— 无论日后事情会变得怎样,当我知道所有的真相后,我再也回不了无波无绪的心思,再也回不去天真不知愁的心境了…… 呵呵。又想起那句话:醉生梦死,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有些事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当有些事情你无法得到时,你惟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醉生梦死,也不过是命运和我开的一个玩笑?! 我在有些清凉的夜色晚风中深吸一口气,然后淡淡地笑了。既然命运要让我面对,那么,不管前面等我的是什么,我也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不是为了任何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自己。 我总以为过了这么久,我早已习惯了这里的一切,习惯了女子没有任何地位,习惯了宫中那些女子所做的一切,可是现在,我发现,当我认清一切事实之后,那一切对我来说还是一个梦,我永远都无法融入的世界。 心一抽一紧,一痛一冷,竟让我有些无法站直身体,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心痛了,还是麻木了——胸口也越来越痛,还难受—— 挣扎着到了久年轩,和往日一样,我翻墙进去,可是在才踏飞至高墙上,一阵剧痛突然袭来,我身形一个不稳,功力顿失,竟直直地掉了下去,狠狠地砸在地上。好痛—— 我呻吟一声,想挣扎着爬起来,可是手脚却变得越来越无力,好难受,胸口痛得喘不过气来,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胸口又一阵剧痛袭来,眼前募然变得黑暗,神思一惶,我渐渐就失去了直觉—— 陷入昏迷的我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一滴泪,缓缓地从紧闭的眼角悄然滑落…… “你这又是何苦呢?”一只晶莹修长的手指极其小心地抚上沉睡中的人儿白皙柔嫩的脸庞,眉目心痛地替她擦去那滴泪珠,喃喃说道。 良久,用白衫的衣角替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屈身一把抱起跌落在地上的女子,心疼地低首望了望她淡雅的容颜,细心地替她理了理散乱的长发,绝美的容颜上双唇竟紧紧地抿着,轻叹一声,他极在意地把女子小心翼翼地护在胸前,然后步履轻巧地抱着昏迷的女子消失在一片濛濛黑暗中。 “呃……好痛,水——我要水……”头好痛,胸口也好痛,全身都在痛,到底是谁,趁我睡着的时候暗算我?!(此时该女全然不知自己是昨晚从墙头摔下来了,才全身酸痛的。又加上旧伤复发……嗯,能活过来就算不错了,该女还不知轻重,怪那个什么……惭愧中*) 抚着额头挣扎地坐起来,可是,一个发软,又跌落在床上,幸亏我一直铺的是天鹅绒,又软又柔,要不摔在上面还不又是内伤! “云影——水!”我疼得紧闭双眼,呐呐叫道。 我正想继续喊的时候,一双温暖的手轻柔地托起我瘫软的身体,让我靠在他身上,一碗水及时地凑在我干涸的唇边,我迫不及待地汲取,喉咙间蠕动的声音让身边的人轻笑出声。 我“霍”地睁开眼,停下喝水的动作,不顾身体的疼痛转过身去,看向那个眼中啜满笑意,一脸温柔地望着我的绝美男子。失声叫道:“老家伙?!” 正欣喜地咧嘴一笑,谁知扯到胸口的伤处,不免抽了一口凉气,皱眉俯身在老家伙的胸口等待疼痛过去。 “唉……小丫头,”头顶上的男子叹气,“你何时还能好好照顾自己,让为师放心了。”说着轻柔地拍着我的背替我顺气。 我俯在他身上轻笑,“老家伙,你回来了。”我和以前一样蹭蹭,好舒服啊,我满足地叹口气。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清新清澄的淡菊清香。好好闻。让人心情爽朗。 “上次是你吧?”我把弄着他衣领边的扣子随意地问道。我知道他明白我说的是上次我醉酒了抱我回房休息的事。想到那件事,我不禁脸红起来,也不知道我酒醉之后做了些什么丢人的举动。第二天醒来,看到满院子随便扔在地上的扫帚,还有满目狼藉的花园里的花花草草,还有云影的窃笑中,我也知道自己做了很多“好事”了。 “怎么,现在知道脸红了?”桑秦想到那个抱着扫帚大声唱歌的丫头就忍不住微笑起来。 真是与众不同的丫头。从第一次在那个谢于轼的家宴上看到精灵古怪的她之后,便知道她与任何女子是不同的。明明神情奸诈狡黠,可是对旁人弱者又善良温柔。那日家宴人群攒动,人人穿得讲究华丽异常,在席间觥筹交错,欢声笑语,桑秦本来觉得答应谢于轼参加家宴真是一件无聊透顶的事。可是,唯有她,独自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吃得津津有味,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那般悠然,那般有趣,一下子就让自己把目光怎么也收不回来了。不想,自己竟认认真真地坐在那,一直到她随口便吟出笑中暗讽那些无聊人的诗,直到她厌恶地离去,他才起身跟着去了。更何况,自己是个易容的老手,自然看得出她故意在唇上和眉上加的料,让她的光芒收敛起来,而且她与然然几乎神似的面容,也让他移不了眼。其实,前几年自己是来看过她的,可是那时的她怯懦,愚钝,全然没有当年然然的灵气和敏锐,自然有些失望,可是才离开一次回来,她就像脱胎换骨般炫目的让人移不开眼了。 到底是什么,让她变了。虽然奇怪,可是依然选择沉默,只要这臭丫头开心,又有什么可在乎的呢。 想来,自己还真未见过如此特别的人,更何况她是女子。 第36章 彼岸花 辰光匆匆幽幽,又有谁知道,剩下的时间会发生什么呢,一切,只不过是梦魇的持续罢了,另一种延伸,和漫延…… 谁说彼岸无花? 我开始不定期地回忆起在现代生活的我。重点大学毕业,英语和设计的双学位,幸好,来这还没有一无是处。我是个从小就独立的人,有明确的目标,有倔强坚强的性格,这也是我从小出身武术世家,一直刻苦练习武术的结果。父母从小的教育让我学到了很多,他们对我很尊重,但从不溺爱,在我选择上设计学校的时候,我的那个家族里其他人都很反对,甚至不能理解,多次劝解,在无效之后,都骂我不成器,丢了一个武者的脸。对此我爸妈一直是笑对了,他们顶住所有压力,撑出一片天,让我自由而独立的去追求自己梦想中的生活。 年幼的时候曾看到过一条红色的裙子。一眼看过去,我就像得了魔障一般爱上了,它就像一株红得近乎妖异,冶艳的彼岸花。它像一个蛊,种在我的灵魂里让我怎么也舍不去了,这个梦魇一直纠织到我一路的成长,这也是我后来执意要选择上艺校的原因。 彼岸花,又叫曼珠沙华。传说中的引魂之花,冥界唯一的花。相传此花只生长在黄泉,是黄泉之路上唯一的风景。曼珠沙华的美,是妖异、灾难、死亡与分离的不详之花。可是,即使知道是这样,依然无可救药地爱上,那些梦境中妖异浓艳得近乎于红黑色的花朵,触目惊心的红,如火,如荼,如血,如毒…… 就像爱情。 “小姐,桂花绿茶。”云影小心翼翼地捧着一杯热茶给侧卧在长椅上百无聊赖的我。自从上次旧疾复发昏厥不醒了三天后,他们现在连我下床走动都惶惶恐恐地跟在我身边,生怕我像上次一样从墙头摔下来都没人知道。 “要不是,要不是——那天桑师父在,小姐你,你就——呜呜……”这是这几天云影和小全子在我身边表演的固定戏码。就连一向沉迷“女色”的小白都日日窝在我怀里,心疼地“嗷嗷”叫,怎么赶都赶不走。 其实那一刻,我的心是死掉一回的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我并不是真的喜欢司马哥哥啊,虽然一直说着喜欢他的玩笑话,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当真的,在我心里我一直把他当作哥哥的……为什么,当听到他是皇帝之后,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呢。事实上,卧在床上养伤这一个月,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在云影眼里,就是我有点愚钝的趋向,为此她还特意跑去问了老家伙,我是不是经过那一摔之后,变傻了。我承认我是时常发呆,可是,那是在沉默地思考好不好? 难道我真的喜欢他,爱上了——这个可能性还真是有劲爆性的效果,在我的心湖撩起了不小的涟漪。可是我宁愿从来没有。 我安锦会爱上一个帝王吗?这真是天大的笑话! 再说一个坐拥后宫三千佳丽,全天下才貌双全的女人的一代帝王又怎么可能看上我呢,而且更诡异的是,我一直男装装扮,我们是一起玩乐一起喝酒一起逛窑子的兄弟! 太可笑了,有这种想法的我太可笑了。这一点都不像拥有全天下财富的安锦。一点也不像对什么都不在乎的安锦。所以,所有萌生出来不该有的想法,我都会在一切都还在摇篮中的时候就把它扼杀了! 我想起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我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在艺校里我一向独来独往,虽然课业中对服装的搭配和设计理念一向很异类、大胆,可是现实中的我其实对打扮是一向不在意的。整日穿着黑白两个色调的衣服,虽然都是名家出品,但未免给人单调,寡味的感觉,我也不以为然。可是那个在女人堆里打滚,混得最如鱼得水的花花公子曾澄偏偏看上了,想必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突然对山野小菜感兴趣了。曾澄是学校里有名的风云人物,长着英俊,又有带着邪魅的笑容,还有金贵的身世衬着他的光环,而自己也是学校有名的黑寡妇,整天阴沉着一张脸,话不多,只有学业上出类拔萃,可是和他相提并论,其他的,任何人都想象不出,那个花花公子哪一点看上了我安锦。不仅仅学校里的人不明白,就连我自己都不明白。 大三的时候,他在学校论坛上放话说一个月里一定要把自己追到手,事实上最后是追上了。在吃了一个月的闭门羹,还有一个月的冷嘲热讽,一个月的沉默之后,他用无与伦比的耐心,不比寻常的温柔,还有默默的关心打动了我,三个月之后,我们牵着手,出现在校园里,虽然外观上还是不怎么协调,可是还算得上一道风景。 爱到情浓的时候,我也曾问过他,为何是我,他总是淡淡地笑了,轻拥住我,温和地在我耳边道,安锦,你是特别的。 我的第一次也是给了他,对自己深爱的男人,他的任何要求都不会拒绝的,虽然过后我痛得第二天都差点爬不起来。那天晚上他一直不停地要我,从来不说爱的他竟在我耳边喃喃说着:安锦,我爱你,我爱你。 对和自己发生第一次性关系的男子,一般女生都忘不了的。 就像我现在,依然也忘不了。更何况,那时,我是傻傻地爱上了他,死心塌地的。所以来到这里后,遇到和他相似的桓温,虽然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动心,我还是保持距离,敬而远之的。 就像我没法忘记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一样,我也没法忘记,他的背叛。很讽刺的是,他在床上抱着我说爱我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和其他的女人沉溺在温柔乡里。 我并没有刻意去关注过他在和女生间的风流债,只是和一个称职的贤惠女友在一旁默默回应他的感情。可是,他还是在他的公寓里,和女的……而且正好被前去为他做饭的我撞见。看着在客厅里的沙发上便赤裸交缠的男女,我出奇的平静,默默替他们关好门,不哭不闹,安静地拎着刚从菜市场里买来的新鲜蔬菜走出公寓。来到路口的垃圾桶,利落地把手上的袋子一扔,轻松地拍拍有些脏的手,一段恋情就这样波澜不惊地结束了。 虽然后来他一直等在我的公寓下请求我原谅,甚至跪下来哀求,那么高傲的人,那么意气风发的男子,跪在自己面前请求自己的原谅,我不是没有动心,可是才一刹那,所有的情愫都被坚硬的盔甲封闭了。 我知道我的性子一向和我黑白的喜好一般,看起来色调温吞平实,其实是最为冷漠而凉薄的。虽然我爱他,可是拒绝再次受伤的我,是不再会轻易把感情交出去了。得不到最好的,宁愿不要。 对司马睿,我想也是一样。 不过,可惜了我来这的这副躯体,明明貌美如花,几乎绝美,可是偏偏遇上我这么个不上进的寄主。不过,说起来,我还真是赚到了,来这,不但当了一次美女,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现代的安锦长的虽然不丑,但只能算作清秀可人。也一把年纪了,说不定不到这里来的话,我在现代早就是孩子的妈了。 谢尾萤的生活方式,便是我在现代想成为的另一个我吧。机智狡黠,又美貌动人,还有数不清的惊喜,自己的人生自己任性而为,自己做主。这才是我一直想要的人生吧。不依靠任何人的力量,不乞求任何人的温暖,不奢望任何人的感情……靠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才是真正的安锦吧……直到来这陌生的地方才有勇气孤注一掷,放手去追寻一切。 “姐姐,”一声熟悉的娇媚声音,远远的,我便知道是谁来了,“姐姐好悠闲啊。”果然,一身华丽绸衣的清秀女子缓缓向我走来。 我淡淡地啜了一口清茶,道:“雅雅来啦。”一手无意识地抚摸小白光滑的皮毛。 她本来因为受宠长久没有来久年轩里看我了,可是听说我抱病在身,就开始时不时地出现在久年轩了。和以前一样成了这的常客。 由于我一直向外都说抱恙在身,一时间后宫人人知道了那个花容月貌的谢家小姐是个病美人,长年得病。所谓的中看不中用。 虽然我没有可以打听她过得怎样,可是也是知道她过得春风得意,自然由衷为她高兴。可是知道司马哥哥就是皇帝之后,我便觉得怪怪的了。 募然想起那天在假山后无意中听到那些话后,一直想找个机会告诉她,也想过提醒她不要太过招摇,可是我知道沉溺在虚荣华贵中的她是听不进去了,搞不好还会怀疑我嫉妒她受宠。只好一次次提醒她要小心,特别是不要惹到王贵妃。 她只是淡淡地应了,神情里全是不以为然,我知道她因为桓贤妃的关系,这几个月来,皇上对她是很青睐的,可是再大的宠爱,帝王是不会为自己的一时兴起而去关注一个妃子的死活的。所以,在后宫,有那么多女子化作一缕幽魂,从此消逝的。 “姐姐,近来可好?”我看到她刻意露出来的青瑙石手链,还有她满脸掩饰不了的骄傲和得意,知道近来的皇帝的宠爱让她一跃为后宫的红人,以前那些看不起她,欺辱她的小人都争相巴结,她自小吃苦,好不容易到这一步,自然有些飘飘然了。我理解,可是别人未必理解。 我抬头温和地笑着瞄了她一眼,“还不是老样子,这身体,让我连下床走一下都让云影多嘴。” 一旁的云影不客气地瞥了我一眼,凉道:“小姐这身子说起来,还不是自己不珍惜。活该。” 我苦笑连连,这云影,一点不把我这个主子放在眼里了。庾雅也娇媚地掩面咯咯地笑出声来。一脸打趣。 我举手投降,哀求道:“云影,放过我吧,我好歹是你的主子,不要在雅雅面前让我丢丑啊。” “那要有人知丑而改啊。” “改,我一定改。”谈笑间,小全子已经倒了一杯和我一样的桂花绿茶来了,反正院子里有几棵高大的桂花树。现有的材料,不用白不用。 “呵呵。”庾雅像有万千风情地笑起来,“姐姐还是和以往一样好心境啊。”啜了一口茶,接着道:“这茶还真不错。” “不嫌弃的话,我让云影纳一些现成的送到你院子去。” 雅雅顿时眉飞色舞地扑到我身上,撒娇道:“我就知道姐姐对我最好了。” 第37章 夜暮 “不管怎么说,你要小心。夜路不好走。”我随意道。 庾雅面色一凛,随即笑道:“姐姐不用担心,现在我身边有皇上替我撑着灯笼呢。不会有事。” “嗯。”既然她心里已有自己的打算,我也不准备说什么了。不过,帝王的保护伞是不会永久地替一个女人撑着的。更何况,我现在知道了那个人就是司马哥哥。连美得让我都流口水的旦呓美人姐姐日日在他面前,他都丝毫不动心,更何况是这些女人—— “对了姐姐,”她突然恶作剧般地调皮一笑,“昨日皇上在御花园夜宴,我们的王婕妤在皇上面前竟然很不小心地放屁,还真是又臭又响啊。你不知道皇上的脸有多臭,都绷得发青了。还有在场的众妃,虽然极力忍耐,可是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场面一片喧哗,十分搞笑,王婕妤的脸红得都快滴出血来了。”她见我淡淡地笑了,接着说:“姐姐,你不在场,不知道多遗憾。” 我无奈地望着她,“你又搞怪。”唉,都怪我小时候教她搞怪教太多了,现在还玩小孩子的手段。不过,我知道她是为我出气,上个星期,听说我又病重,那个王蝶衣竟然浩浩荡荡地带了一批人跑来久年轩里看我的笑话。不过,只要她没有特别过分的行为,那种幼稚的耀武扬威我是绝对能忍受的。那些尖酸刻薄的话,对我来说已经不痛不痒了。 在谢府听惯了五娘和小弟弟的辱骂,只当来这又多了个五娘,后妈型人物就行了…… 一旁笑起的庾雅听我这么说,突然正色道:“欺负我可以,可是谁也不能欺负姐姐。” 我有些感动,不过还是淡然道:“姐姐不介意。再说,嘴皮上的欺负姐姐从不放在眼里。” 她又恢复小女生的调皮,看着我调笑:“那是,当年姐姐教我的招数,姐姐在这可是一点都没用过。雅雅知道,姐姐根本不在乎。” 我微微一愣,不在乎,是啊,我不在乎。又想起以前教庾雅演戏的种种路数,简直是三十六计的女人斗争中的实际操作版。再看健康成长为少女,再到女人的庾雅,不禁有些欣慰。 “雅雅,以后不要为姐姐出头。不值得雅雅那么做。” “姐姐永远不知道,姐姐对雅雅多重要……”她一脸怅然地喃喃道。 “你说什么?”她说的太小,我一时没注意听。 “没事没事。”她又恢复神态,仿佛刚才我看到的只是错觉。 她亲昵地把头靠在我的双膝上,像一个和母亲在一起的女孩,轻声道:“姐姐要雅雅不替你出头,那么姐姐可要答应雅雅好好照顾自己。” 我点点头,也不管她看不看得到。轻轻拨弄她额边散落的长发,温言道:“那是自然。雅雅不要太勉强了才是。” 星空辰子满缀,夜临“弥屋”。 高高的墙头突然出现了一个鬼鬼崇崇的白色人影,像鬼魅一般,瞬间就掠过高墙,抵达弥屋中那个唯一还有微弱灯光的窗口。 “进来吧。”屋子里传出闷闷的声音。李久的嗓音一贯低沉,让人有种他一直病中的错觉。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郁闷地从窗户爬进去现身。 他瘪瘪嘴,“除了你,还会有谁深夜爬墙的习惯啊。” 我无言。 我不客气地在他面前坐下,这么晚他还不睡,难道知道我会来找他不成? 像看透了我的想法,他啜了一口茶,淡淡道:“我是专门等你的。不过,我并不是神算,自然不知道你今日会来。” 我讶然,“难道说你这一个月来日日都等到这么晚吗?” 看他坦然地点点头,我再次无言。这小子,天天深夜不睡,还真是精力好啊。什么时候我夜猫子的习惯传染给他了,病情还这么严重! 我知道那日我在皇帝面前失态了,他肯定很好奇。而且我挑了深夜前来,自然是害怕再次来个偶遇,那时候我可承受不了,万一吐血身亡,那就是一代红颜去兮—— 我现在依然对我不久前坠落墙头的事心有余悸。 我接过他倒给我递过来的茶,毫不客气地喝了一大口,然后说:“你没告诉皇帝我是谁吧。” 他摇摇头。我曾多次和他说过不要与任何人说起我的名字,只道我是一个普通的宫女就行。这样做的本意,自然是不想惹到不必要的麻烦。 看他一副闲散悠然,等我说下去的样子,我不免好笑,我又不是什么神秘人物,何必这样。 “我说过我叫谢尾萤。那你可听说过新近的秀女中有一个谢家四小姐,身染恶疾,长年卧床,闭门不出。被封了个美人打发在一所人烟稀少的别院里了。”难怪第一次听到她说她叫谢尾萤的时候他就觉得很熟悉,可是就是没把这个不像样的女人和那个病弱的四小姐联系在一起。 看到他微微惊愕了有些呆愣的神情,我不免得意洋洋一笑,“没错,我就是不得宠的谢家四小姐,皇帝抛弃了的女人。” “说起来,”我邪魅一笑,“我俩还真像耶,一个是皇帝看不上的弃妃,一个是被天下嘲笑的张狂才子。还真是有缘啊。”不顾他渐渐发白的脸色。 良久,他才回过神来,自嘲一笑,“我还以为,还以为——”以为你只是个特别的宫女,以为是个聪慧机智的奇女子,以为可以一直作为知己下去。 我听不清,好奇地凑上前,睁大双眸问道:“你以为什么?” “没,没什么。”他尴尬地摆摆手,目光闪躲地不敢看我凑近的容颜,脸不客气地红了。 好好玩啊,来到这里遇到那么多会脸红的纯情男。 我开门见山道:“我不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帝王女人。我也不想卷入后宫之争。总之,我对争宠没兴趣,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在这里度过余生。这就是我的想法。”我知道他这样做其实不光光是好奇我为何失态,还想知道我是不是有什么目的,阴谋接近他。护主心切,我能理解,司马哥哥确实是一个值得别人为他做任何事的人。虽然一些史书上都说他是个一无是处,没用的皇帝,全都依靠王家的力量才能走到今日,可是我知道,那不是真的,他其实不是人人眼里的他。 我进宫时就听大家长给我描述过他眼中的皇帝,沉迷女色,性情怯懦,一向很少自己决定一件事,都是听从众臣的意思。很少有作为。我几乎也认为是如此了。因为那该死的历史书上的记载,我对这个东晋皇帝一直没什么感想。可是,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司马琅邪和任何人说的一点都不同,我相信司马哥哥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我知道那样高贵冷漠,天生威严的他才是真的他。 又和李久聊了很久,我自觉疲惫,也不忍再看他为了等我守株待兔后那两个出奇明显的黑眼圈,所以,我和他约定在皇帝不会出现的时候又接着长谈之后,便离去了。 一路上,脑子里都是他在我离开时说的那句话:尾萤,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你这样特别的女子。 从弥屋回来,已是接近凌晨的前昼。回到屋子,正准备脱衣上床休息,突然一支短箭从窗口“霍”地从我耳边破鸣而入,插在屏风上,我习以为常地走过去拿下来,嘴里嘟囔着这死太监怎么每次都搞得人心惊胆战的,我真担心哪一天他一失手我的耳朵也跟着没了。 直到有一次夜晚,那个老太监高陆突然出现在我的屋子里,吓得我差点没喊救命。直到看了他带来给我的大家长的书信,我才知道,早就十几年前,他就是大家长安到皇宫里的一颗棋子,并一路扶持他做到了内务总管的位置,让他成了皇帝身边的红人,得到了皇帝的信任。 我知道大家长的笔迹,进宫时他也和我说过会有人来和我联络,可我没想到是他,大名鼎鼎的大总管的呀,后宫多少女人巴结的对象,没想到他是大家长的人,而且还是绝对死心塌地的人,不知道大家认给了人家怎样的恩惠。大家长的信中也说高总管是绝对能信的人。 我突然想起那次大选前我装病时,他脸上的异样,他这么老奸巨猾,我那拙劣的演技,想必当时他就看出我装的了吧。可是还装得那般不动声色,和真的一样。 后来我曾问起过他这件事。他只低头恭敬道:“主人在少主进宫之前就和老奴说过,让老奴配合少主的一切行动,一切听少主差遣。所以那日,老奴全装作不知道。” 我冷笑道:“你明明知道老头让我进宫就是为了得宠,辅佐姑姑得到皇后之位,你明明知道我那样做是为了不得宠,即使是这样,你也不会制止我吗?” 他面色不变,依然恭敬道:“主人说了,少主说怎么做,老奴就怎么做。少主自然有少主的打算。”真是老狐狸,我恨恨地想。 自此之后,每个月这个老太监总会在我完全没准备的时候突然把信送来,可能是夹在给我送来的一点点赏赐上,我估计那还是高陆利用职务之便偷偷给我的,有时候就像今晚这样,突然出现在我房里。 我打开书信,上面大家长寥寥几句,只是平淡地提醒我,病也好得差不多了,也该有所行动了。不要忘记我进宫的使命和进宫前我和他的约定。哼,我知道他这是在警告我不要自作聪明呢!身边有了一个这个大官的奴才不是不好,可是万事都有利有弊,他对我恭敬是因为大家长,同时他也是大家长在我身边埋的一颗棋子,监视着我。想必大家长从他口中知道了我的不思上进,无所事事了吧。 我把信烧掉,冷冷一笑,想监视我吗?哼!我要做的事,还没有人能阻止我,更何况是我最讨厌的威胁! 争宠吗?!看来我要拜会一下自我不受宠之后就没有出现过的姑姑了。那个传说中因为其妹而受宠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