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壹 - 她敢确定,每天放学看到的那个青年是鬼。 她能看到一些东西,用老话讲叫“不干净的”。 “不干净的”是鬼,是幽灵,是冤魂,总之是常人用肉眼看不到的东西。 这种能力俗称阴阳眼。 有阴阳眼不是什么好事,也不是什么坏事。 鬼看多了也就不怕了,有的缺胳膊有的缺脑袋有的缺半截身子,基本上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儿变成鬼就是什么样儿。鬼不害人,鬼只求人。流连在人世的鬼大多夙愿未了,生前必有什么愧事,或放不下什么人。 她上学放学都要经过这个十字路口,这里交通事故频发,那青年也许是在这里不小心丢了命。 可他静静地站在路口,身上没有任何伤口,看上去与活人无异,不像因交通事故死亡。他手里握着一束剪春罗,微微垂着头,眼神漫无目的地放空。 她之所以注意到他是鬼,是因为他在这里连续站了叁天,人们对他毫无察觉。两个女孩挽着手有说有笑地穿过了他的身体。 他没有影子。 啊!他是鬼。 第四天放学的时候,她不得不立在这里等红灯。 是春天,街边种着玉兰树,簇白玉兰顺融融春风一路开一路掉,馥馥花香带着不容抗拒的气势扑鼻而来。 “你好。” 青年鬼忽然偏了偏头,看向她,轻轻吐出这么一声。 陌生的、带着点犹疑的温柔嗓音,他能看到她。 不干净的东西,要视若无睹,否则会被纠缠。 她目不斜视,没有作声。 青年再次出声道:“你好,你能看到我。” 她仍置若罔闻。 第五天,青年仍站在那里,手里仍握着剪春罗。 “你好。”青年再次轻轻对她说。 她握紧书包背带,大踏步向前走去。 第六天,青年没有站在路口。 她心下松了口气……是成佛了吗,还是终于甘心踏进轮回呢?她踢着步子往回走,身边一对路人小声地议论: “…死了。” “怎么死的?” “自杀,吞药。” “……他…” 声音至此戛然而止,她疑惑地回过头去,身边没有任何人。 身边只有一个死胡同。 是因为被鬼魂搭讪过所以产生了幻觉吗…… 她晃晃脑袋,清醒一下意识继续往家走去。 走进小区拐了个弯之后,她再次顿住步子——青年鬼魂就立在她家楼下,手里握着一束剪春罗,脚下空空荡荡没有影子。他仰头往上看,她卧室的窗子就在他头顶上。 她握紧了手,强作镇定从他身边走过。 这是简单的六层住宅楼,没有电梯,因此她要独自走过黑洞洞、空荡荡的楼梯。 好在他没有跟进来。 第七天,她出门上学时他还站在那里,放学回来也是。 她从他身边走过,这次他跟上了她的步子。 昏暗的长长的楼梯上只有一个人的呼吸声。 鬼魂走路悄无声息,但她感到身后侵髓的凉意。那凉意越来越近,在她后颈逗留一瞬,又矜持地保持住距离。 她不敢回头,鬼魂缠身,后果究竟如何她不得而知。 到家了,她用力敲门,一声比一声急促,她没带钥匙。 妈妈说着“来了来了”,边赶来开门,她的心跳几乎快要停止了。 鬼,鬼就立在她身后,在她身后不到半米的距离。他会一直跟着她吗?他会跟着她走进家门吗? 这么想着,门开了。 妈妈问道:“又忘带钥匙啦?” 她点点头,闷不作声往屋里走。 青年鬼魂似乎消失了,他没有跟进来。 屋内温暖明亮,妈妈已经做好了饭,肉菜香味飘满整间屋子。 “快去洗手。” 妈妈说:“还有,昨天老师给我打电话,你成绩又下降了呀?女孩子要强一点好,是不是谈恋爱了?现在可不是该谈恋爱的时候。等你长大就知道了,女人自己要强才是正理。” 她胡乱应着,一口一口吞下饭去。 她爱吃妈妈做的饭。 晚上回了自己房间,她默默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一抬手不小心撞倒了放在床头的玩具狗。 她捡起掉在床上的玩具狗,它还缺了只耳朵。 这只狗是什么时候买的? 或者是什么人送的? 她已经不记得了。 它就一直摆在她床头,好像它的存在理所应当似的。 她没拉窗帘,月光照进来,很亮。 好像每晚的月光都是这么亮,像银色的水倾泻在屋子里。她在床上缩成一团,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是忘记了什么事吗? 还是被鬼魂纠缠因此产生了怪异的感觉呢? 她正想着,忽然听到窗户被轻轻敲了两下。 心脏停顿一瞬又咚咚狂跳起来,她一动都不敢动,这里可是六楼。 “哒哒”,玻璃窗又被敲了两下。 她僵着身子不动,窗户没有再次被敲响,而是从窗外传来一声轻轻的、类似叹息的声音。 “晨曦,记得来……” 她模糊听到这么一声,是个男孩的声音,语气里带着顽皮的笑意。 晨曦是她的名字。 是谁……? 她不记得认识过与她关系如此亲密的男孩。 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她坐起身朝窗户看去—— 青年就立在——或者说,飘在她的窗前。 他仍然微微垂着头,手里握着一束剪春罗。 他抬手摸了摸玻璃窗,似乎想努力看清屋里的样子。 她狐疑惊恐地和他对视,青年弯起眼睛笑了笑:“你好,你能看到我。” “你想要做什么?”她有点忐忑地问道。鬼魂叩门,必有托求。自己如果帮他完成夙愿,他也许就不会再纠缠自己了吧。 被问到问题,青年却沉默起来。 他看了看手里的剪春罗,说:“我想赎罪。” “怎么赎罪?” “不太清楚,之前以为自己死了会好一点,但死后还是愧疚。” “…什么罪。” “杀人,我差点杀了一个人。” “……你是杀人犯?” 青年眼神晃了晃,隔着玻璃轻轻说:“算是吧,半个杀人犯。”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杀人犯的鬼魂缠上了,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情。 “…那,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青年表情淡淡的,他举起手里的花束给她看:“这束花,麻烦你帮我转交给一个人。” “什么人?男人女人,人在哪里?” 青年露出一点说不清无奈还是惨淡的笑,他说:“周日吧,周日上午九点,我带你去。” - 贰 - 周日,她偷偷从家里溜出去。 妈妈对她管束很严厉,大约是单亲家庭的缘故,妈妈很希望自己的女儿争气,“女孩要好强,不要跟男孩走太近”,从小妈妈就这样教育她。 可她是偷偷叛逆的,她很早之前就偷偷配了家门钥匙。 青年仍然站在那个路口,微微垂着头,见到她之后笑了一笑。 青年慢慢带着路,他似乎对这里很熟悉。 这是个小城,如果对这片规划得乱七八糟的城区熟悉至此的话,说明他生前是本地人。可是她怎么从来没见过他? 他们走过一段胡同,走过她常去的冷饮店,走过小公园,走过学校,走过公交车站……穿过这条马路,前面就是体育场。 是在体育场吗? 又是红灯,她规矩地站在路边等。 一辆货车平稳地开过去,留下有点呛人的尾气。青年再次迈开步子,他们进了体育场。 体育场有群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正在打球,青年走上了观众席,很随意地找了个位置坐下来。 她问道:“我要把花交给谁?” 青年拍拍他身边的位子:“请坐,看会儿球吧。” 她并不懂篮球。 场上两队人,为一只球跑来夺去,看得人眼花缭乱。 “一支篮球队,”青年开口了:“往往有12个人。一般有7位替补,上场的是5个人。” 她不知道青年为什么要和自己说这个。 “上场的队员角色分为大前锋、小前锋、中锋、控球后卫、得分后卫。” 球场的男孩们因为进了球而欢呼、拥抱,她忽然发现穿红色队衣的这一队场上只有4个人。 “可是这边……” “嗯,他们缺一个小前锋。” 青年说:“小前锋是最重要的得分者,在防守的时候,这个位置通常负责抢断和篮板球。” “你说这个有……” 额头被敲了一下。 她诧异地摸了摸额头,青年却指了指台下。 一个穿红队衣的男孩气喘吁吁跑到场边,他队友抱怨道:“太慢了元哥!” 男孩抬抬手:“来了,正式开始吧。” 队友撞了撞他:“没等来?” 男孩表情不虞道:“滚。” 队友嘻嘻哈哈滚去站位,男孩又朝体育场门口看一眼。 他在等谁呢? 她正想着,听到身边的青年轻轻问道:“你觉得,他等的那个人会不会来?” “……不知道。” 青年透露出那种有点惨淡的笑,说:“也是,谁知道呢。” 她再问:“我该把花交给谁?” 青年沉默地注视她,突兀地、没头没尾地问道:“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什么奇怪。” “这里一直是春天。”青年抬头看天:“从来没有变过。” 一阵暖融融的风拂过,她问:“什么意思?” “你床头那只玩具狗,还记不记得是谁送的?” “是……” “还有,你班上那个空出来的位置是给谁的?” “我……” “你生活里缺了个人,晨曦。” 篮球场闹腾着的男孩们忽然消失了,她诧异地看过去,空荡荡的篮球场上一个人都没有。 身边的人牵起她的手,将那束花放在她手里,然后握紧。 青年变成了那个穿红色队服的男孩。 他握紧她的手,眼里忽然渗出泪来:“对不起、对不起晨曦,对不起……” 她不认识他,她不知道这个鬼魂为什么能够碰触到她,还要对她说对不起,可是她也止不住地流下泪来。 “我没想过会这样,晨曦,对不起……我不敢去看你,也不能去看你…我以为自杀之后会好一点儿,可是没有…许晨曦,你当初为什么那么迁就我呢!” 她摸了摸自己脸上的泪水,手里的剪春罗也沾上两个人的泪。对了,差点忘了,剪春罗是她最喜欢的花。 面前这个满脸泪水的男孩抱紧她,说:“谢谢你来看我的球赛,回去吧,晨曦。阿姨等你太久了。” 这句话似乎是魔咒,在男孩说完这句话之后,她的身体猝然坠落,最后一下子落回柔软的床上。 是床上。 她试着睁开眼睛,可是阳光太刺眼,刺得自己直流泪。 她慢慢坐起身,这里是哪儿?似乎是自己的房间。 可是一切都变旧了。 她伸出手想去挡阳光,却发现自己几乎没有力气抬起手来。并且—— 这只瘦骨嶙峋、大大的细细的手是谁的?自己的吗? “吱扭”,门被推开,一个头发白了一半的身材臃肿的中年女人推开了门。 几乎就在抬眼看见她的一瞬间,中年女人愣在了原地。 她手里的袋子坠在地上,西红柿骨碌碌滚了一地。 中年女人眼圈慢慢红了,她一步一步慢慢走过来,抱住女儿:“晨曦、宝贝啊,你终于醒了……” 怪异的嗓音,这个女人抱着自己号啕大哭。 她是谁? 许晨曦心想,是妈妈吗? 可是她妈妈很年轻,这个脸上满是皱纹、头发半白、身材走样的女人是谁? 她是妈妈? 她怎么会是妈妈。 她不会是。 否则,就好像自己夺走了妈妈的青春与黑发似的。 - 叁 - 许晨曦升高中,她成绩很好,性格内敛,是老师尤其喜欢的那种乖乖好学生。 徐路元是许晨曦的同班同学,他调皮得要命,理科极好文科极差,下课呼朋唤友一大堆,是让老师又恨又爱的那种学生。 两个人本该毫无交集,如果晨曦干坏事没有被发现的话。 许晨曦家教很严。 她来自单亲家庭,母亲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将她拉扯大,因此性格不免强势。许晨曦吃饭时从不说话,从不吃垃圾食品,每天六点起十点睡,课余时间听英语听力和必背古诗词,家里自己的家务几乎全部独立完成,妈妈还要求她会修理一些基础的家电。要会换保险丝。 当然,特长班也要上,学钢琴学国画学芭蕾,课余时间几乎被排满了。 她没抱怨过,但她不喜欢这种生活。 许晨曦并不喜欢要强上进,许晨曦只想老老实实当个普通孩子。她并不想承受太多注视的目光,来自师长的,来自同龄人的或爱慕者的。 可是她爱妈妈,就像妈妈爱她一样。 所以她不想做出太多反抗,就顺着妈妈指出的这条路,一路优秀着也不错。 可人总归是要有发泄口的。 她高一的时候学会了抽烟。 没有任何人知道,也没上瘾,就只是通过飘薄的烟雾发散一些无法说出口的苦闷。她往往在放学后来到楼顶,慢慢地吞云吐雾。 小城市管得不严,她看上去那么乖,和老板说:“是给爸爸买的。”烟和打火机轻易就到手了。 她是个有点奇怪的早熟的孩子,但披着一层好学生的皮。真正的许晨曦是什么样子,大概只有她自己和徐路元知道。 徐路元那天去帮哥们拿藏在楼顶的漫画,刚一推门就闻到点烟味儿。 有人在抽烟? 他抬眼往前看,他们班学委正冷着眼睛看他,垂在身侧的手指指间红点明明灭灭。学委可是个好学生,笑容总是挂在脸上的,什么时候露出过这种表情。 他“哇”一声,耸耸肩,说着“学委好”,到墙角去撬地砖。地砖当啷撬开了,徐路元拿出漫画,却不想立刻离开。 许晨曦被撞见这事儿,心里正飞速盘算着怎么混过去。假装他认错人了?不大可能。给他点封口费? 晚风一时吹,将空气里那点烟味儿彻底吹散了。 徐路元清了清嗓子:“咳,学委。” 许晨曦沉默地看着他。 他抓抓脑袋:“…没什么,别老抽烟,对身体不好。” 许晨曦没成想他就只说这个,反问道:“没有其他要说的?” 徐路元平日里看着张扬跋扈,其实还是孩子心性,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啊?” “……没事。”许晨曦将烟屁股摁在废弃花盆里,声调不起波澜:“今天的事请不要往外说,谢谢了。” “必然。”徐路元挠挠头,发现确实找不到话说了。 “那,每天见?” “明天见。” 自那之后,两人的目光时不时会在班级里相碰,然后若无其事地分开。 徐路元,他在许晨曦眼前晃悠的次数越来越多,两个人能说上两句话了。 “上回你们那个舞蹈汇演,我也去看了。”徐路元趴在栏杆上,看着她说:“你们跳成那样儿得练多长时间?” 许晨曦缓缓吐出一口烟雾:“五六年吧。” 徐路元一打响指:“我也打了六年球,技术也不赖,你明天来看看呗?” 许晨曦心性高,骨子里不太瞧得起与自己同龄的人,遑论整日在球场上蹦跶的混小子。 她磕掉一点烟灰:“打球?” “篮球哇,”徐路元做了个跳投动作:“我可是校队主力,你不知道?” 许晨曦向来不关心这些,轻轻摇头。 “一支篮球队往往有12个人,一般有7位替补,上场的是5个人;上场的队员角色分为大前锋、小前锋、中锋、控球后卫、得分后卫。各个队打法不一样所以核心球员也不一样,我们队侧重前锋。小前锋是最重要的得分者,在防守的时候,这个位置通常负责抢断和篮板球......” 男孩絮絮叨叨说着,女孩吞云吐雾听着。 夕阳拖着尾巴晃晃悠悠往天边坠,许晨曦摁灭烟头,问:“你最近总来这里做什么。” 徐路元挠挠头:“就,想跟你交个朋友......” “跟我交朋友?”许晨曦又露出平日里那种稳重恬静的笑:“不好意思,不需要。” 徐路元平时闹得欢,这时候不知怎么却拘谨起来,脸色透着点儿红:“哎,你这人怎么这样儿,你班会时不是说有什么问题随时找你问吗?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呢怎么还?” 许晨曦歪了歪头:“随时欢迎问题,你有什么题想问?” 徐路元又被问着了,半大小子伸手指了指她,欲言又止地:“我,我可是真心来找你玩儿的,你别太过分!” 许晨曦跟看智障似的:“你今年几岁了?” 徐路元:“十五。” 许晨曦没想到他真就乖乖回答,也一时语塞。默了默,说:“咱们这个年纪,最好不要总是单独相处。交往过密容易叫别人说闲话。让教导主任看见,有嘴也说不清。” 徐路元内心还是憨的,有生理冲动但半点不懂男女暧昧,梗着脖子问:“那怎么了,那是他们思想龌龊!我就是,就是想交你这个朋友,不行?再说谁想跟你单独相处了,我叫你明天看咱们班跟五班儿打球呢!满操场乌央乌央的人,那叫单独相处吗?我就是想看你——” 说到这儿打了个嗑儿,吞吐几句脸更红,自己把自己说住了。最后瞪她一眼:“随便你,爱来不来,谁稀罕呢!” 少年摔下这句话转身走了,许晨曦抬头看了看天,突然笑出了声。 生活,也还是蛮有意思的。 第二天,她第一次挤在雀跃尖叫的姑娘丛中看球。 是上午大课间,往常这个时间她在练口语。 她往那儿一坐就自动有女生凑过来,她脾气好,成绩好,长相又是那种没有攻击性的漂亮,没有女生不喜欢她。 “晨曦,你也来看打球啦?”女生挽着她的胳膊:“咱班徐路元是主力,我们都是来看他的。” “什么是主力?” 女生吐吐舌头:“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最厉害的那个呗。” 许晨曦看不懂,几个男生流着臭汗在操场抢一只球,实在没什么美感。 但他们好像很开心。 开场前徐路元往这边看了一眼,离太远,看不清楚是什么表情。 似乎是他们班赢了,女生们齐齐高呼:“徐路元!徐路元!叁班!叁班!” 男生也噢噢噢地欢呼,场上十来个男生奔跑欢呼,抱成一团。 太阳打在身上暖洋洋的,大课间结束,快上课了。 许晨曦回到教室,同学们也陆陆续续地回到座位。 她在黑板上写好下节课任务,转过身来对同学们说:“下节课语文老师抽查文言文背诵,没背完的抓紧时间。已经背过的同学,可以......” 说到这里顿了顿,因为有人从她身后路过,湿润冰凉的指尖恶作剧般点了点她的后颈,抽回手时顺势勾了勾她的马尾。整个动作持续时间不到两秒,动作如行云流水且瞒天过海,因为不管是已经落了座正在听她布置任务的、还是嘻嘻哈哈打闹着刚进教室的同学,丝毫没有任何异样。 始作俑者晃晃悠悠甩着手从她身后绕出来往座位走,有位女生佯装生气,嗔道:“徐路元你过分,水都甩到我这里来啦!” 徐路元拖着长音:“对不起啊大小姐——”说着瞥一眼许晨曦:“我认错,自罚到讲台背课文成不成?” 他张扬惯了,同学们一阵起哄,许晨曦站在讲台冷着脸看他。 班长站上讲台:“安静!元哥坐回你位子,都快把课本拿出来,最近语文老师心情可不太好。” 班长是个无论在男生女生中都很有威信的人,他这一番话给足了徐路元面子,班里乱糟糟的场面也立即安稳下来。班长拍了拍许晨曦的肩,她说:谢了。 班长点点头,回了座位。 许晨曦立在讲台上监督背诵(学委的任务,直到正式上课老师进教室前都要在讲台上监督)。 过了没两分钟,徐路元蹭地站起来,动作幅度很大,凳子都被碰在地上,咣啷一声。教室里背诵课文或者说笑的声音停顿了一瞬,徐路元拎着课本往讲台走,站在许晨曦右后方,贴黑板吊儿郎当站着。 这回没人再起哄,一是因为老师快来了,二是因为徐路元脸色不太好看。 平日里嘻嘻哈哈的人一旦严肃起来,是很有威慑力的。 班长看了讲台一眼,没再制止。 这天放学后,许晨曦又到楼顶去放松。 高中的学习比初中吃力很多,更何况还要学习一众特长课业。妈妈希望她优秀,所以并不因为高中学业的繁重而降低对她特长的要求。最近她钢琴遇到了瓶颈,钢琴老师说:“晨曦,不集中注意力是不会进步的。” 可是她觉得她没什么耐心了。 从下午开始天就一直阴着,现在天仍然是灰蒙蒙的,今天没有夕阳。 她隔着栏杆往下看,这里是七楼楼顶。假如现在跳下去,脸先着地,里面骨头大概会碎裂,然后混着脑浆血肉软组织一起截在同一二维平面。还是会震碎整个头骨、身体飞溅成血沫? 她轻轻往前头迈了迈。 “喂,许晨曦。” 一个熟悉的声音将她拉了回来,她顿住了动作。 徐路元扔过一瓶水来:“还抽,把嗓子都抽坏了。” 许晨曦接住这瓶水,将已经快要燃尽的烟掐灭了。 今天白天的事儿有点尴尬,两个人一时都没说话。 徐路元咳一声:“你生日是不是快到了?” 许晨曦点点头:“从哪儿知道的?” 徐路元嘿嘿一笑:“保密。” 他又说:“哎,你知不知道过几天有个乐队来咱们x城演出,就是有点儿远,不过我搞到票了,要不要一起去?” 许晨曦当然知道,那是她一直很喜欢的乐队。 “你也喜欢?” 徐路元得意洋洋道:“当然,我可是铁杆fans!正好是周六,早上咱们早点去,公交差不多一个小时......不过结束就很晚了,你家长同意吗?” 许晨曦正抬头看云,一只鸟振着翅膀从乌云下头滑过去。 她说:“同意的。” 当晚回家,临睡前妈妈推开她房间的门,问道:“晨曦,你最近成绩怎么也下降了?钢琴钢琴没学好,成绩成绩也下滑,再这样下去可怎么办?” 晨曦拔掉正循环听力的耳机,说:“我会调整的。” 妈妈叹口气,又问:“还有,别和男生走太近。昨天我看你和徐家那小子一块在路上走?姓徐的作风不好,有其父必有其子,你理他远点儿,听到没有?” “听到了。” 妈妈点点头,转身关门离去了。 许晨曦和徐路元关系越来越好。 班上开始有人传他俩的绯闻了。 半个月后,x乐队来到这个小城市演出,时间是周六到周一,徐路元和许晨曦因为有作业要写、不方便过夜等等原因,只能去听一场周六的。 许晨曦的妈妈很忙,周六日一直很忙,许晨曦第一次跟国画老师请了假,谎称身体不适。 周六早上七点,许晨曦和徐路元坐上了公交车。 不只是他们两个,还有徐路元的几个朋友,一共七八个人,一路说笑打闹,许晨曦从来没参加过这种小范围的聚会。都是同班同学,但她和大家都不是很熟,面上端着笑,心里有种犯罪般的奇特愉悦感。 大概都是夜猫子,闹了一会儿多数人便沉沉睡去。徐路元悄悄猫到后排,将倚在许晨曦身上的女同学扒拉到一边去,自己理直气壮挤过来。许晨曦看他一眼没说话。 徐路元憋着笑,压低声音说:“看你这样儿太逗了,强行端着笑,跟吃瘪了似的。” 许晨曦难得跟他说话不带刺儿:“平常不也这样吗,习惯了。” 徐路元啧啧两声:“想耍脾气就耍呗,对谁都笑眯眯的,多累。” 许晨曦看了一眼他,忽然问道:“有没有人说过你像小狗?” “?” “没骂你,就是......有点傻乎乎的,但不让人讨厌。” 徐路元的脑回路十分清奇,重点放得也偏:“不讨厌,就是喜欢咯?” 许晨曦点点头:“还行,小狗一般都听话,不让人烦心。” 车子慢悠悠到了目的地,几个孩子玩得很开心。 徐路元觉得这是他认识许晨曦以来,她笑得最多也是最真的一天。 ......好像,好像变成能让她开心的小狗也不错。 徐路元傻乎乎地想,她笑起来多好看呐。 ——当然不是指假笑。 - 肆 - 许晨曦家里的门禁是七点半。 演唱会白天场持续到六点,他们往车站走时,徐路元和许晨曦走在一行人的末尾。 徐路元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只玩具狗,还带着商标吊牌,显然是刚从商场拎出来的。 许晨曦带着疑问看着他。 徐路元说:“不是喜欢小狗嘛?送你的,看见小狗就开心了吧?” 许晨曦摸了摸小狗的脑袋,玩具狗憨态可掬,那傻不愣登的眼神和徐路元一模一样。 她说:“真傻。” “啊?”徐路元差点以为自己送礼还要挨骂,正想说点什么挽救时,却看见许晨曦笑眯眯的。 这次是真笑。 “谢谢你,徐路元。” 徐路元咳一声摸摸脑袋:“谢什么,本大爷想送就送,想送谁送谁......走快点,慢死了。” 少年佯作镇定地转过身去,两只耳朵都红了。 那天回家,许晨曦第一次挨了耳光。 “看看现在几点了?!”妈妈气得直发抖:“七点,我打电话到家没人接,去你学校没人,找遍整个区都没人!现在都九点了,九点!!你干什么去了你?!” 许晨曦忍着脸上火辣辣的疼,说:“和同学去看了演唱会,路上有点堵车。” “看演唱会!”妈妈的声音刺透耳膜:“看演唱会!学什么都学不好,还有闲心看演唱会!” 妈妈嚯地转身,咣啷咣啷挨个拉开衣柜的门,她终于找到皮带,指着许晨曦吼:“你给我跪下!” 许晨曦跪下了。 “看演唱会!”皮带抽在背上,条件反射绷直了身子。 “我让你看!看演唱会!”一字一鞭,女人的怒气几乎掀翻房顶:“你这是跟谁学的?!说!” 许晨曦咬紧了唇,没掉一滴泪。 “是不是徐家那小子?他爹在外头养了多少女人你知道吗?!让你跟他保持距离!保持距离!!”皮带密如雨点抽下来,许晨曦身子一晃,单肩包从身上滑下来,没拉好拉链的包里滚落出一只玩具小狗。 她看到那只玩具狗滚落出来,颤了颤睫毛,没有去捡。 “这是什么?” 妈妈捡起那只小狗,憨态可掬的玩具狗,脖子里蝴蝶结处塞着一张小纸条。 【徐路元=小狗,小狗会让你开心。 许晨曦,开心每一天!】 傻气外露的纸条,几乎能想象这个傻乎乎的男孩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写下这句话。 妈妈攥紧了玩具狗,一下又一下抽在许晨曦身上:“造孽!我让你造孽!不学国画,你凑到男的身边去!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告诉过你没有,啊?!” “我让你开心、我让你开心!!” 小狗的耳朵被扯坏了,肚子里棉花也露出来,缺了耳朵的小狗孤零零躺在地板上。 许晨曦忍着背上火辣辣的痛和喉咙里呃呕感,也伏在地板上。 已经十二点了,妈妈哭得没有了力气。 最后她已经没有一点怒气,只和许晨曦一样跪在地上,呜呜地、哀怨地哭,像责备出轨的、负心的丈夫一样。 她跪着抱住同样跪着的女儿,有气无力地说:“晨曦啊,别凑到男生身边去。妈妈可是只有你了。你是要他,还是要妈妈?” 许晨曦慢慢地、一点一点抱住妈妈的胳膊,声音里带着超乎年龄的冷静与淡漠:“我知道了,妈。” 周一,许晨曦请了病假没来上学,她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来。 听说她从楼梯滚下来摔伤了,要休养一周。 徐路元正情窦初开不自知,满脑子都是许晨曦,两天不见就没精打采的。 他突然积极起来,上课笔记做得倍儿棒,还抄了两份;他数学一向靠天分,课本几乎全是空白,这回却老老实实把新课的解法变式都写下来。 这一转变把同桌吓得不轻,同桌匪夷所思地跟后桌说:“你觉得元哥是不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这属实有点吓人。” 后桌摇摇头:“附体哪有突然爱学习的?再说咱们不能迷信。我觉得八成是脑子出了问题。” 徐路元自然不理俗世纷争,终于在周五那天跟自告奋勇,说要代替班上同学去探望许晨曦同学。 班主任是个小年轻,用脚趾头都知道这小男孩什么心思,笑眯眯说:“哟,那可不巧。班长已经把这事儿领了,你俩要不商量着一块儿去吧。” 徐路元咬牙切齿,最后跟班长一块往许晨曦家走。 班长是个蛮严肃的人,两人一路上没什么话说。 快到许晨曦家时,班长突然问:“你喜欢她?” 徐路元“啊”一声,喜欢又能怎么的? 班长苦笑一声:“不跟你抢。我只是劝你,最好不要喜欢许晨曦。” 徐路元听不得许晨曦半点不好,揪住班长领子问:“你什么意思?” 班长的眼睛透过镜片平静看向他:“如果她能恋爱,初叁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一起了。我比你更适合她。但是,问题不在我,也不在她。” 徐路元快被他绕晕了:“你,你会不会说人话到底?!” 班长打开他揪着领子的手,整了整衣领:“她母亲管束太严,许晨曦是不可能跟任何人恋爱的。见过护着幼崽的母兽没有?《动物世界》、《人与自然》,看过没有?你敢碰一下许晨曦,她母亲就敢把你撕成碎片。” 徐路元愣了一会儿,说:“我没那么龌龊......” 班长笑了:“你以为我在说什么?我也没那么龌龊。总之,别离她太近,否则受伤害最深的不是你,而是晨曦。如果让她母亲的弦一直绷紧,晨曦就永远没有喘息的机会,你听懂了吗?” 徐路元愣在原地,那天他没有去许晨曦家。 许晨曦回学校之后,一切照常,除了两个人的交集越来越少。 许晨曦最近到楼顶抽烟抽得越来越凶,光靠香袋已经快掩盖不住烟味了。 徐路元经常在通往楼顶的楼梯口默默看着她,在她转身之前离开。 少年爱得小心翼翼,少女活得百无聊赖。 那只掉了耳朵的小狗,许晨曦后来从垃圾桶里捡回来了。 耳朵丢了,找不到,但她将它偷偷洗干净,藏在了书柜最里头。 她挨打时没有哭,挨骂时没有哭,却在将这只小狗藏在书堆后面时泪流满面—— 小狗多傻啊,它什么都不知道,缺一只耳朵都不知道疼,也不知道喊,也不用因为喜欢上什么人而提心吊胆。 小狗多傻啊。 她慢慢地将书重新摞起来,小狗隐在书柜深处的黑暗里。 小狗多傻啊。 一学期很快过去,开春,下学期开始了。 街道两边玉兰一路开一路掉,香气馥馥扑鼻而来。 许晨曦完全恢复成淡漠温柔的样子,连楼顶她都很少去了,太忙,忙到精神恍惚。 徐路元现在不想看到她,一看就心酸,一看就难过。 如果靠近一个人是伤害她,那他该怎么办? 他这么想着,盯着海报发呆。 同桌撞了撞他:“牛啊元哥,进市赛了!” 他敷衍地应着,这种时候他就特别难受,要是许晨曦能跟他一起分享这份喜悦该多好啊。 他想偷偷地再看她一眼,一抬头,她竟然已经站到他桌前了。 徐路元愣了半秒,几乎是条件反射站起身来,瞪着眼睛看她:“你......” 许晨曦拈起桌上那张海报,微笑道:“进市赛了,恭喜。语文老师让我对你进行一个小小的采访,下午有时间么?” 徐路元点头:“有,有,有。” 许晨曦说:“那好,放学后你稍微在教室留一会儿,最多半小时,不会耽误很长时间。” 徐路元同桌“哇塞”一声:“高端啊!学委,我能不能在旁边观看啊,保准不打扰进度——” 徐路元一捶同桌脑袋:“滚边儿去,采访环境要绝对安静,懂不懂?这是职业素养,懂不懂?怎么哪儿都有你?” 同桌哼哼唧唧跟后桌抱怨去了,徐路元看了看许晨曦,许晨曦点点头,回座位上课了。 放学后,许晨曦和徐路元留在教室里,许晨曦拿好记录本和录音笔,徐路元端正坐在座位上。 “不用紧张,只是个简单的采访。”许晨曦看了看他:“可以开始了吗?” 徐路元点点头。 确实只是几个简单的问题,发在校报上给学生看的,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正能量的车轱辘话。 二十来分钟采访就结束了,许晨曦合上本子,点点头说:“谢谢。” “......没事。”徐路元抿了抿唇,他突然有点慌。 这是不是他唯一一次跟她单独说话的机会了? 许晨曦已经站起身,却突然问道:“班长已经和我说过了。” 徐路元抬起头,看着她。 许晨曦说:“他说得一点不错,我母亲控制欲很强。” 风从没关的窗户吹进来,带进一点玉兰香气。 徐路元动了动唇:“那......” 许晨曦说:“可是我没办法,她这辈子只剩我了。我爱她,我不能因为这些情情爱爱就——就放弃亲情——我离开她,她会发疯。” 徐路元定定看着她。 许晨曦说:“对不起,她这辈子太苦了。我不能为一个外人抛弃她。” 徐路元眼角湿了,他说,你不用解释,我明白的。 许晨曦点点头。 她抬起步子,刚迈出两步,徐路元说:“许晨曦,下周市赛,你能不能来看?就这一次,最后一次。” 许晨曦顿住步子,她说,好啊。 徐路元点点头。 许晨曦没回头,她又说:“到那时,送我一束剪春罗吧,那是我最喜欢的花。我还没收到过花。” 那天夕阳将教室的一切镀上一层暖光,徐路元看着许晨曦的背影,她微微晃动的马尾,她露出一点伤痕的小臂。 那是他这辈子看她的最后一眼。 - 市赛那天,徐路元一早去花店买了剪春罗,认真热了身,这是他准备得最认真的一场比赛。 许晨曦说了会来—— 同学们都知道她一向是说到做到的。 可是临近比赛了她都没来,还有五分钟比赛正式开始,徐路元对裁判匆匆说:“老师,我去门口看一下,就一下,很快回来!” 还不待教练反应他就冲向体育场门口,大门外停着很多汽车。他目光越过这些车往外看,人头济济,就是没有许晨曦。他看着身上红色的队服,抿了抿唇。 他又跑回体育场,队友嘻嘻哈哈撞他:“没等来?” 他表情不虞道:“滚。” 队友嘻嘻哈哈滚去站位,他又朝体育场门口看一眼。 许晨曦没有来。 - 他们学校赢得了比赛,观众席上欢呼声掌声雷动,他们学校那一片席位却很沉默。 他擦着汗回到休息区,问,怎么了? 同桌红着眼圈看他,说,元哥,咱们班学委出车祸了。 - 撞到许晨曦的是辆长途货车,司机叫王平顺,事故原因是疲劳驾驶。 许晨曦在车轮底下捡回来一条命,但成了植物人。 医生说,她也许会醒来,也许不会醒来;也许明天醒来,也许要过几十年才会醒来。 后续治疗的高额费用由肇事者承担,王平顺跪地求她母亲,求警察,求法院,求了很久没法儿减刑,也没法儿不赔钱。这不是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问题,只要被撞的女孩儿不醒来,她所有的医疗费用和日常支出就都得由他承担。 过了不到一星期,王平顺自杀了,喝农药死的,死在老家屋子里,家里有个尚未成年的女儿和一个生活无法自理的老爹。 - 伍 - 王平顺他母亲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泼妇。 泼,但不精,馋而且懒。她的泼只是为着宣泄满腔的不快,这不快也许来自身边人对她的鄙夷,也许来自自己愚昧的心性,也许来自年年岁岁除却农活与锅灶便无所事事的烦闷。 她的性情,用土话说叫“一阵子一阵子”的。 有时你会觉得她特别通情达理,你去她家借个簸箕,她不仅要将簸箕借给你——嫂子你家是不是还缺蒸笼?也拿去。刚做了点棒子饼,拿去给孙子吃,嗨,街里街坊,不碍事!有时你会觉得她简直难呛得过分,哪家几年前短了她几粒米,几块布头,几个馍馍,她记得一清二楚;谁在她家门前拔了几棵草喂羊——尽管那几棵草显然就是自己从石头缝里钻出来、不认主的——她也要叉腰站在房顶上骂好半天。 人们对她的印象就是:揣着袖子,笑嘻嘻的,捋着半白的头发(她有点少白头)神秘兮兮地将手拢在嘴边,仿佛她知道宇宙间一切秘密似的;她的眼睛在笑意过后变得非常严肃,声调也压得很低:“嫂子,我跟你说呀——”她用这般议员讨论政治大事的神情去讨论谁家占了谁几分地、谁媳妇在外面偷汉子、谁家小子发了财,藏着掖着不让村里人知道。 王平顺打记事起就知道自己母亲是饱受身边人鄙夷的,这种鄙夷几乎约定俗成,甚至不是出于道德羞辱。就只是因为她蠢,她管不住嘴,她拖着肥胖身子到处晃悠,她挑拨离间,不辨好坏是非。 王平顺的父亲是东北一个财主的小妾生的儿子,小时候很聪明,私塾先生说这将来一定是做大官的。他同他那苦命的母亲一起留在这边。后来战乱,财主死在逃亡路上,主母把持家务,命令小妾将香火送回去,于是王平顺的父亲回了祖籍。本家那边不好过,弟兄们嫉妒他的机灵,主母更视他如眼中钉,再后来,听这家的佣人说,主母手底下的人活生生将小少爷打傻了。 傻子不能留在本家,“有辱门楣”,于是又送回华北,他亲生母亲,也就是王平顺的奶奶这儿。 奶奶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可再精明也不敢去跟一个有些底蕴的家族抗衡,于是索性一咬牙在中原扎了根,自己折腾买卖,也不找男人。好折腾歹折腾给儿子讨了个媳妇——当然是没人要的。这个媳妇就是王平顺他母亲。 这样的家庭是很受人笑话的,王平顺他奶奶精明,人家在背地里也只说她精明,势力,不说她好。于是王平顺打记事起,一直受着村人半嘲笑半同情的目光,有的人逗他:“平顺儿,你娘在家干嘛呢?又打你爹了没?你奶跟你娘又吵架了没?” 王平顺上学不怎么聪明,小学没上完就在村里乱跑,给富人家打零工。 到他十叁岁的时候,他奶奶终于对他母亲忍无可忍,一纸休书将他母亲休了。 他母亲在门口骂了半天,拖着他又嫁了人。 嫁了个老光棍,老实,木讷,近乎蠢,讨不到媳妇是因为穷。 这天下雨,王平顺顶着块塑料布趟着雨跑回家,今天干活儿多,他好饿,他想吃娘贴的饼子。 他气喘吁吁跑回家,推开屋门,家里那盏不怎么亮的灯竟然亮着,后爹和娘看起来都挺高兴,虽然他们都没给过他好脸色,但他们此刻看起来挺高兴。 他也就放下了心,至少今天不用挨打了。 可他后爹见到他之后很快地板起脸来,那双木讷的、老实的眼睛看着他,说:“正要跟你说呢,家里有闲人没闲饭。这么大,该出去挣钱了。” 他娘靠在炕上笑嘻嘻地:“顺儿,去挣钱呀,你要有弟弟了,挣钱养弟弟呀。” 王平顺十四岁时到砖窑上干活。 十四岁,身子骨还细弱,但得在冲天的热浪中将一车车砖从砖窑拉到砖垛去。衣服没个干的时候——除非离了砖窑。离了砖窑,衣服也就干了,但衣服上很快结一层汗碱,再流汗再结,没个完。 肩膀被绳子勒得起泡,老板的女人看这么小的孩子怪可怜,给他在肩上围一条毛巾,这样可以让皮肉少受一些苦。可这压根没什么用,这点善心度不了苦难人。刚开始拉砖的时候勒得皮肉疼,睡一觉之后,整个肩、脖子就跟不是自己的了似的;再后来肩膀上磨出两道厚厚的茧,适应了这个压力,骨头也有点变形了。 但也有好事。 砖窑里不全是力气活儿,砖厂里也有女工,填订单的看厂房的,进砖厂左拐,第一排宿舍就是给女工住的。有个女孩叫艳芬,是邻村的,她居然有个收音机,大伙儿歇工时都来她宿舍听收音机。 那个时候收音机叫“匣子”,王平顺很爱听匣子,尤其爱听新闻。 他那时候比一般人爱耍点小聪明,经常装肚子疼,偷偷溜到她宿舍来听匣子。艳芬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后来跟他熟了,就说:“我不关窗户了,你要听匣子,从窗户钻进去,捯开我被子,匣子就裹在被子里。” 有时候他跟艳芬一起听匣子,两个人听得哈哈大笑,好像一点儿都不累了,身上的骨头好像一下子轻松了。有一回他突然看着艳芬,看她红艳艳的嘴唇与明亮的眼睛,他想——我将来娶媳妇,就要娶艳芬这样的。 拉了两年砖,这中间他多了个弟弟,爹娘很宠弟弟,拿弟弟跟宝儿似的。 十六岁,他跟着村里人到大城市打工。 一开始刮腻子,后来干木匠,都不太顺心,过年时没挣着钱不敢回家,别人回不了家的都收到了家里来信,有的还寄了点熏肉;他呢,他啥都没有,一个人闷到街边去抽烟。 十八岁那年过年他回去了,弟弟让爹娘惯得无法无天,指着他大喊“肏你娘的”,他在家里像个外人,他在家里待不住。他在村里乱遛跶,不知怎么的就遛跶到邻村去,他在村口看见个女人,挺着大肚子,穿一身红衣裳,跟在一个男人身后慢慢地走,那女人跟艳芬长得很像。 他在村口立了一会儿,去找熟人打牌了。 二十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开车,在出租车公司学了两年,觉得太黑,不肯干。又晃荡了两叁年,有人给他介绍开长途。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过年回家,有人给他说媒。对方比他大叁岁,媒人说,女大叁,抱金砖呀。见了面,那女人倒是长得很年轻,讲话也很斯文,就是看起来身体不太好,跟朵纸花一样。女人没什么意见,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就点点头说:“我都行,离了家就行。” 他们结婚了。 女人确实念过书,性情也跟村里一般女人不一样,因此时时有些瞧不起他。说实话,他跟捡到宝儿似的,虽然这女人不是他理想中的艳芬——他老婆身子太弱,说话太刻薄,也不爱笑。可是她真好啊,她聪明,懂得多,在什么事儿上她一点拨,他就觉得顺堂了。 他结婚后生活艰难了一段时期,老婆是个能吃苦的人(尽管有时候身子骨受不住),肯跟着他跑长途。年轻不懂这行水深,油费克扣等一并减下来,余到手里剩不下几个钱。他一咬牙,自己的女人不能跟着受罪,于是将老婆劝在老家,自己在外头放开手脚摸爬滚打,混了几年,在同村年轻人里挣得最多,他把家里(当然是和老婆的小家)重新装修了。 这时候爹娘好像一下子发现了他这个宝贝儿子,好像从土坑里发现一块鸽子血一样。他娘逢人就说:“我们顺儿可能耐,脖子上挂个大手机!要买楼啦,要往北京买楼!” 他缺家庭那点温暖,因此爹娘一招手,他就哈巴狗儿似的往家滚。 他娘说,顺儿,不能有了媳妇忘了娘啊。 他爹说,你弟上学靠你了,让他们知道他哥多么能耐。 他喜滋滋从家里回到自己家,账上就少了五千块。那时候他一年也就挣叁四千。 老婆因为这个跟他又哭又吵,她说我不是嫌你给钱,老人咱们该孝敬孝敬,但你拿钱能不能先跟我商量?咱们也得用钱,咱们还想要孩子——你一开这个头,往后他们再狮子大开口,你给不给? 王平顺冷静下来,他觉得老婆说得在理。 可一扭头见了爹娘,就把媳妇的话忘干净了。 他们生了个女孩,平顺看着女儿疼得慌,眼里眉梢都带笑。爹娘却不喜欢,嫌不是个孙子。 老婆因为这个没少受气,他心疼老婆,在县城租了房,让老婆跟女儿住县城。 他娘在村里到处讲老婆的不是,没影儿的事也捏造出来,依然泼得十里八乡都知晓她威名,依旧蠢得令人发指。 女儿五六岁的时候,老婆死了。 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要说是病死的,可老婆只是身子弱,没大病。 要说是气死的—— 村里人都说是气死的。 老婆出了殡,女儿拉着他衣角问妈妈去哪儿了。 女儿长相随他妈,好看,让老婆教得会说一口流利普通话,打扮得像个小公主。他心酸地抱起女儿,说妈妈给你挣钱去了,给你买新衣裳去了。 他把女儿托给爹娘养,每月打五百块钱。 再后来他过年回家,女儿神态已经和她奶奶十分相似,那么像他老婆的一张好看的脸,举止神态却粗俗泼辣,因此将好看的眉眼也带得庸俗起来。他心里一阵阵难受。 他爹娘又说,住的房子漏水,于是他出钱找人重新翻修,修好之后,他爹娘却将房子跟弟弟家的换了。忘了说,弟弟已经找了个媳妇一起住,还没到婚龄不能领证,但办过酒席了。 他叁十叁岁那年,他弟因为跟人打架,让人打死了。 他叁十五岁那年,他娘死了,去沟里拔野菜时不知怎么一栽,就再也没起来。 女儿十岁,跟着不是亲的爷爷过,他觉得不太妥,于是接到身边来,读民工子弟小学。 他跑长途不能老回家,好在学校能寄宿,一个月回一趟就行。 他叁十九岁,爹中风瘫痪了,生活不能自理。 他没法留在家里照顾爹,更舍不得让女儿照顾,于是花点钱请同村人帮忙翻翻身。 人家哪里肯好好照顾,他回家时满屋恶臭,床上都生蛆了。 花销很大,爹吃药要钱,这是一笔最大的开销。 雇人要钱。 在外头租房要钱,女儿上学要钱。 再加上日常开销,他感到有点透不过气。 女儿成绩很好,上高中了,老师要求用电子邮件发作业。女儿上回去网吧交作业时让一群小流氓堵住了,此后他下决心一定要给女儿买一台电脑。可除去上头这些,他实在支不出更多的钱。 他咬咬牙,连接了几个黑活,几乎连轴转。 这活来钱快,活儿了就能支工资,够给女儿买台电脑了。 这天是周日,女儿给他打电话,说这次排名又进步了,老师说加把劲儿,有机会上985。 王平顺问什么是985,女儿说就是名牌大学。 他很高兴,觉得再苦点也没什么。 他已经连续跑了四十多个小时,眼前有点发花。 他在路边眯了一会儿,继续打起方向盘。 货必须从x小城运,他出城时经过体育场附近,眼前一闪,撞倒了一个女孩。 他惊出一身冷汗,抖着腿下了车,那女孩脑袋下头一滩血,看上去跟他女儿差不多岁数。 他慌在原地不知所措,路人有的叫了救护车有的报了警,有的认出这是许姐的闺女。 人群围着女孩七手八脚,大太阳明晃晃晒下来,体育场里掌声雷动。 - 陆 - 许金梅是家里老幺,但不受宠。 上头两个哥,农村里头还是重男轻女的观念。她大哥倒是很喜欢她,上学回来记得给她带点稀罕东西,巧克力什么的。 她跟大哥差十岁,大哥心性高,人聪明,模样好看,也会交际,但打点起关系也毫不手软,家里的钱大半用在了这上头。大哥十六岁那年考进了市里的学校,但没上。一是费钱,二是他想考军校。 大哥真的聪明,靠自学差一分就能够军校的分数线,但命真的不好。大哥跟家里人说,就考两年,两年不中,就把档案调回来,自己找活儿干。 大哥有过几段恋爱经历。 第一段是在白洋淀当兵时碰到的去那儿旅游的姑娘,那姑娘看中大哥了。姑娘是城里人,脾气任性,但大哥很喜欢她。姑娘家里人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只说,要是结婚,只能入赘。 因此他们分手了。 第二段也是当兵时认识的,家境差距太大,也分了。 第叁段是考军校之后的事——这段直接导致许金梅整个家庭命运的转折,因此过后再说。 先说考军校。 第一次,大哥差一分进学校,第二次,选拔比往年都要严格,因此又落了榜。他当兵时跟不少部长排长打好了关系,对方都劝他再坚持一年,他摇摇头,提档案回老家了。 第二年分数线骤降,可他档案已经调回来,没法儿再考了。 第叁段恋爱就发生在这时候,他听到消息后心里难受极了,心意灰败时心想干脆听凭命运摆布,于是让父母说了媒。对方是个不错的女孩,念过书,很明事理,但在谈婚论嫁时出了岔子。 房子已经盖好了,未来亲家来家里看了看,一看条件太差,把彩礼加到了两万。 未来亲家说:姑娘嫁到苦人家,彩礼就不能少,否则将来吃苦。 这两万块钱,在当年是绝对的天文数字——那时候许家一年五口加两个老人的开销也就几十块。能借的亲戚都借了,凑不够。 大哥性格过于傲,自己去未来丈人家说和,不知被说了什么难听的话,回来之后性情就不大正常,黑着脸说:不娶了,不娶了,娶他娘的蛋! 自此之后,大哥就逐渐显露出疯病,整个家也跟着落败。 在讲许金梅之前,为什么要铺垫大哥的事情呢? 不知各位有没有听过一句诗:“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虽然解放后女子地位提高,女性不再完全是男性的附属物,却依旧难逃由男性主导的命运。 许金梅的命运很大程度上受大哥影响,二哥跟她交集并不多,因此二哥的事情不再赘述。 大哥疯病闹得最凶的时候,许金梅辍学了,因为家里再也支付不起第二个孩子的学费——前头还有个二哥呢。 她在家里除了挨打就是挨骂,大哥清醒时还晓得跟父母讲男女平等,男孩女孩要一样疼,可是现在大哥疯了。 大哥清醒的时候很少,清醒时就写诗,她看不懂的那种诗。她有时候看着大哥通红的眼、胡子拉碴的脸,心里一阵一阵地难受——大哥之前是多么好看的一个人啊,村里多少姑娘悄悄地看着他偷偷脸红,连跟她最要好的春香都说将来要嫁给他。 可是现在他变成什么样了呢? 大哥从小就爱看书,看的都是她不懂的。什么叔本华什么尼采什么黑塞,还有很多诗,中国的外国的。外国诗不像中国诗一样朗朗上口,大哥说这都是翻译过来的,原先都是外国话。 许金梅问,都是英语吗? 大哥说,不全是,有的是德语,有的是法语,还有西班牙语或者日语。 她说,那真厉害,什么样的人才会说这么多门外国话呢? 大哥说,不是一个人翻译的,是很多人,有的人会这个,有的人会那个,谁会翻译什么就翻译什么。 她觉得很神奇,她也想学外语。 不过这个梦想被扼折在贫寒的家境与二哥的脚步下了。 现在她一边听着发疯的大哥在门外咣当咣当摔东西,自己在屋里抚摸那一摞一摞的书。 她随手翻开一本,慢慢念出声:“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什么叫诗意呢?她不太懂。 但这片大地栖居着太多不幸,这可以算是诗意吗? 大哥咣当一声推开门,指着她问:“你动它干什么?” 许金梅摇摇头,大哥的眼神好陌生,充斥着暴力,这不是她认识的那个大哥。 家里人现在都不在,她抖着心脏往后退。 大哥一把抓起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嘴里又是哭又是笑,她觉得头上有温热的液体流下来。 她觉得裤子掉了,这裤子是妈的裤子改的,松紧带不结实,一碰就掉。她感到身后大哥的呼吸粗重起来,就像牲畜的本能,她的下体撕心裂肺地疼。 她推着,哭着,嚷着,大哥,大哥,求你停下,你看看我是谁……可是没用。 大哥已经不是大哥了,他甚至没有正常人的理智。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都停下来,大哥的眼神渐渐恢复清明。 他看着小妹头上的血,下体的血,自己露出的性器,他后退了半步,问:小梅?这是怎么了? 小梅不说话,她只是哭。 大哥眼睛里刷地落下两行泪来:小梅,你告诉我,这是大哥干的吗?你说,别怕。 许金梅点点头。 大哥说,我知道了。 他转身出了屋门再也没回来,许金梅自己擦干了眼泪,洗干净了身体。她不知道说出来会怎么样,她直觉还是不说的好。 第二天,大哥尸体从河里被捞上来,应该是自杀,因为上衣整齐地迭起来放在河边,让石头压着,衣服上口袋有个纸条,上头潦草写着:大地无尺规,命不爱我。愿爹娘善待小梅。 大哥死后,家里更加萧条,许金梅去市里打工了。 她识字不多,也没什么渠道去找清闲活计,只能做女工里最苦最累的活。 第一份活是冷冻厂的,她们站在齐到膝盖的冷水里洗海鲜。许金梅跟两个女孩合租一间房,中午轮流带饭,除了面疙瘩还是面疙瘩,发工资那天加个鸡蛋就是美味。 她身体撑不住,大病一场,回家了。 第二份工作是做表,工厂里飘着不知什么化学物质,她干了两个多月又病倒了,再次回了家。 第叁回她很幸运,找到了份会计工作,包培训,她就这样一直做了下来。跟她一起培训的人里有个长相蛮精神的男人,不久之后他们就谈对象了。 男人会哄人,花言巧语,许金梅从没被人这么哄过。 她这时候已经拿到了正式工作——这么多人里就她一个合格的。男人凭她的关系进了厂,她每月工资分一半出来给男人,买鞋买衣裳看电影。 再之后,她怀孕了。 她怀孕之后男人就没了踪影,连工作都不要了,人间蒸发。 许金梅挺着大肚子守着空荡荡的屋子,忽然坚强起来。她想,日子越是跟我过不去,我越要过给他看!这个孩子我要生,而且要养得很好。 坦白讲,许金梅在感情方面没有深深受挫,但她对男人自此深恶痛绝。 她生了个女儿。 并且这个女儿,越长越像大哥。 一样的好看的眉眼,一样温和的神情,一样聪明得过头的脑袋。 这是她的,她的女儿。 女儿好乖,好聪明,她无论学什么一学就会。 许金梅自己也不断晋升,现在已经是个小组长了。 女儿在不断长大,许金梅也逐渐感到一些危机。 女儿迟早会谈恋爱,她掉下来的这块肉迟早要跟别的男人去亲热。 不要。 为什么?凭什么? 她这么宝贝的女儿,为什么要去跟别的男人谈情说爱? 她一面鞭策着女儿当个独立的女人,一面用尽全力把她牢牢拴在身边。 徐家那小子惹怒了她,她找姓徐的谈过,对方保证不会再让自己儿子骚扰她女儿。 然后,她女儿和那小子去看演唱会,她怒火攻心,对女儿动了手。拿皮带抽,抽完又后悔,抱着女儿说,晨曦,妈妈不能没有你,你要他还是要妈妈? 再之后一个月,女儿出车祸了。 女儿成了植物人。 肇事司机扑通给她跪下,说姐,求你高抬贵手,钱我实在给不起……我家里还有个不能自理的老爹和一个上中学的女儿… 许金梅指着他,恨不能将他撕成碎片:“高抬贵手?!我高抬贵手了,我女儿怎么办?!这可是个活生生的人哪……” 哭一通骂一通闹一通,许金梅咬牙切齿回医院守着女儿,她握着女儿的手越想越心碎。 她的宝贝晨曦啊。 徐家那小子想来看晨曦,被她堵在门口,她说,晨曦每次见了你都没好事,你就是晨曦的劫啊。求你别来找晨曦,别来祸害她了,行不行?你是给她下了什么迷魂药?!要不是你,要不是去看你的破球赛,她会出事儿吗? 男孩红着眼圈立在门口,轻轻说了声对不起,自此之后他没来找过晨曦。但许金梅常常看到他立在她家楼下抬头往上看,好像这样就能看到晨曦似的。 一看就是十年。 至于肇事司机,当年出事后不到一周他就自杀了。 许金梅本来都签了调解协议书,都是苦命人,她知道对方也挤不出这么多钱。 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但王平顺自杀了。 徐家那小子顺利上了大学、读了硕士,听说中间搞过一次对象,后来又分了。 许金梅辞了职在家每天守着晨曦,她现在从周边工厂拿一些能带到家里的活计做。她每天跟晨曦说话,希望晨曦早点能醒过来。 这天她出门买菜,路上听见有人说,徐家那小子自杀了。 吞药。 她掂了掂手里的西红柿,往家里走去。 - 柒 - 晨曦,我知道我说这些话你听不到,但我还是要说,说给自己听。 晨曦,你当初为什么那么迁就我呢? 当时哪怕你稍微拒绝一下,或者偷个懒,等到下半场再去,也不会碰上那辆货车。 晨曦,从知道你也许不会再醒来时,我就告诉自己,等十年。我等你十年。 这十年里,你要是醒,我跟着活。你想嫁给我就嫁给我,想嫁给别人我就当你兄弟,不让你受一点欺负;谁都不想嫁,我就照顾你一辈子。 这十年里,你要是死,我就跟你去,这是我欠你的。 如果十年过去你还不醒,那么晨曦,我就要罚我自己了。 这十年里,我无数次盼着听到你的死讯…… 你知道吗…活着,等一个永远不会醒来的人,好难受…… 晨曦,假如真有天堂或者来世,我一定做一只让你快乐的小狗!我会舔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的嘴巴,你的脖子,我会把尾巴摇得很欢快,眼睛亮晶晶看着你。我会用毛茸茸暖烘烘的身体暖你的手,你的手总是冷的。 晨曦,你说会有来世吗? 阿姨不让我见你,我也没有勇气见你。 那束剪春罗,我好想送给你。 晨曦,我是个懦弱的人,我一直想逃…… 有时候我甚至想,干脆换个城市改掉名字算了!可是我总能梦见你,梦见你醒了,你立在床边说:“徐路元,还不快起床?你几岁了?” 晨曦,那年你十六岁,我也十六岁,可是我现在都二十六岁了。你呢,你的思维还停留在十六岁吧?你还在想着,那个烦人的徐路元今天又要捣什么乱吧? 晨曦,我念大学的时候试着谈了一段恋爱,并不好。 女孩很好,但我无法……我承认当初是逃避,我想让自己分清楚愧疚与爱…可是晨曦,我发现根本无法分离,我应该是爱你的。 那女孩过得很好,幸好当初她只是看上了这张脸。现在她在自己创业,蛮上进的。 当年咱们班都去看了你,除了我。据说班主任哭得眼睛都肿成桃子,咱们毕竟是他带的第一届呢。 学校给你办了退学,但毕业典礼上戴的帽子给你留了一份,毕业照也留了你的位子。 是班长要求的。 感觉也没什么其他要说的,十年一眨眼就过了,我除了等你,什么都没干。 晨曦,我先走了,我不能再这样带着愧疚与不可得的爱活下去,这样太难受了。你记得来找我。 我会努力做一只让你开心的小狗。 —————————— “徐家儿子自杀了。” “怎么?怎么死的?” “听说是吞药。” “他……是总到许姐楼下站着的那个?” “是呢。” “唉……年纪轻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