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哉大唐少年郎》 第1章 大唐秦风 自唐帝国和突厥结盟于渭水,连年征战不休中原、新生的唐朝得到了一个喘息的机会, 渭水之盟已经过去了半年,但是在大唐文武百官的心里都憋着一股气,上至太宗李世民下至普通平民百姓,无不认为这是大唐之耻。故而在这半年来,包括李世民在内,上下百官咬着牙,为了这个历经数十年苦难的民族而竭尽所能奉献着自己的武力和才智。 公元627年,时值三月。 长安城内外鸟语花香、生机盎然,似乎钟天地之灵秀,柳条嫩枝抽叶吐蕊,美不胜收,好的开始似乎预示着一个生机勃勃的王朝正在健康成长着。 长安城坊市规划整齐,制度严密。 以贯通南北的朱雀大街为中轴,分东西两区。永兴坊位于东区第三街第六坊,北与永昌坊隔春明大道相邻,南邻崇仁坊,离长安东市仅隔两坊间距。 坊里的屋邸栋栋都是豪华大院,庄严辉煌,在此安家落户的无不是大唐达官贵族,这个地带差不多是大唐贵族的集中营。 翼国公秦琼的府第正是坐落于此。 前朝之际,还是太子的杨广和时任唐国公的李渊素来不和,李渊就任太原之时,杨广派遣心腹前往途中暗杀,若非秦琼出现,也就没有了现在的大唐第一家了。 要说李渊此人,还是很念旧的一个人,当他夺天下之后,分封百官府第的时候,把永兴坊最繁华地段的最豪华的府第赐给了秦琼。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登基,太宗对于秦琼这个心腹爱将兼天下第一猛将更是恩宠有加。 初唐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名臣武将闪耀的时期,在这人才辈出的时代里,秦琼是唯一一个受两代帝王礼遇有加的大将。 当然,这也是他用忠勇无双、义薄云天的气概换来的荣誉,作为大唐唯一的上柱国,现在的一切都是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置疑他的功绩。 翼国公府是一栋豪华的不能在豪华的豪宅:府外大门两侧分别威严蹲坐着两具凶猛的麒麟,大门门框是石头结构,圆型拱顶,在门顶,两旁雕花鸟并画有各种字画,每一幅字画各有不相同,意境也各有所分,绝不雷同,整个大门给人的感觉是气派,不同凡响,更为难得的是屋檐的匾额写着气势磅礴的“翼国公府”。 字迹古拙、龙飞凤舞、傲骨森森,有着石破天惊之势。 翼国公府内的院落里,四下流泉白石,奇松异草,将苍翠环绕的府第,点缀得有如神仙世界一般! 林木流泉间,点缀着许多栋飞檐凤阁,及一些假山亭台,一条石板缀成的道路,蜿蜒通向前方。 进入府第的地下是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大道,每块青石都是长约八尺,宽约三尺,甚是整齐,要铺成这样的大道,工程浩大之极。 后院的一栋精舍,建筑在翠竹之间,微风过处,幽籁天成! 幽林深处,剑啸声声,狂风呼呼。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道俊朗的人影边吟边舞,手中的长剑,刹那间就刺出一片剑影,幽幽冷气涌出剑身,凝化成朵朵雪花般的光点,仿佛千万朵梨花开。 剑啸龙吟,狂歌如潮。 剑招大开大阖,气派宏伟,每剑刺出,都有石破天惊,狂风破浪之势。 诵声嘹亮、高亢、雄壮、豪迈,直上云霄。 剑若流星,寒光四射、冷若御风,银练漫天。 剑舞,豪迈肃杀。 侠客行,豪迈雄浑。 当“白首太玄经”一落,本不盈三尺神剑,陡然间,寒光暴长,化作一匹三尺朦朦长虹,宛如银练凌空,天龙舞爪! 强烈剑光,在这刹那之间,几乎令人睁不开眼睛,森森剑气,发出嘶嘶异响,两三丈内,全被砭入肌骨的寒锋所笼罩! 一瞬间,神剑散发着浓浓寒意,使人如置冰天雪地。 黑衣剑客突觉有人偷看,回首望去,却见一个紫衣女孩一脸震撼的站在那里呆呆出神。 小女孩身穿紫色衣衫,姣好的脸蛋,身材线段曼妙玲珑,一头乌黑发亮的浓密秀发披肩而下,凸显出那张眉目精致的脸蛋,给人的第一感觉既靓丽、又青春。 剑客收回长剑,走到小女孩的前面,拍拍他的肩膀,笑道:“玉漱小丫头,回魂啦!是不是被本公子的绝世好剑给吓破了胆了?” 小丫头吓了一跳,拍拍初具规模的玉胸,吐吐舌头道:“二少爷,你吓死玉漱啦。” 秦风笑了笑:“什么事儿?” “老爷有请。” “好,马上就去!”长剑归鞘,秦风一抹额头上的汗水,用手帕胡乱的擦了一下,就往大厅而去。 玉漱小跑的跑着,犹豫了一下,鼓起勇气道:“二少爷,你生了一场大病,变了很多。” 秦风震了一下,头也不回的笑道:“人总会长大的,你看看那些婴儿,哪个都是生了一场病学会一样知识。不信的话,你仔细关注一下就知道了。” “是吗?”玉漱的一双大眼睛骨碌碌的转个不停,也不知她想些什么。 总之,她发现这个二少爷,生了一次病,性情好了很多很多。 虽然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秦风心下叹息:两个不同时代的灵魂融合在一起,哪里还能一样呢! 包括玉漱在内,所有人都不知道眼前的二公子,实则已经到了一个灵魂。 上辈子的秦风,是华夏共和国鼎鼎有名的王牌特工,他在南越执行任务之际,由于战友的出卖,和南越百余个精英同归于尽。 当他醒来之后,已经是魂归千年,并且占据了秦琼次子秦风的灵魂。 经过旁敲侧击,他总算对现在这个身体有了一定的了解。 秦风,翼国公秦琼次子。 上个月的某天清晨,秦风如往常一样起来练武,但在挥舞长槊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长槊竟然打开了他自己的脑袋上,受了重伤的秦风马上陷入昏迷之中,象征着这个时代最高医术的御医们甚至已经下达了死亡判决书,谁曾想到,秦家准备后事的时候,秦风居然醒了过来。 只是,醒过来的秦风已经非复已经的秦风了。 欣喜若狂秦府上下自然不知道,秦风已经换了一个灵魂啦。 这样的理由,秦风也是哭笑不得。 不过总的来说,他很满意眼前这个身份。 且不说他是秦琼的儿子,光是这且身体就很强悍,据他脑海里记忆,他竟然能够在秦琼全力攻击下,能够支撑十余合。 虽说秦琼的战斗力现在已经有所下降,但是纵观整个大唐,有此成绩的恐怕也不多吧。 秦风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提升的空间很广阔。 他相信只要自己重拾前世的武技,绝对是一个质的飞跃。只因这具身体的爆发力、力量、潜力、应变力、速度,比前世的他高出四五倍有余。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重拾前世的武技。 627年。 这一年秦风,十五岁! 上有父母和兄长秦战,下有一可爱幼妹杨雨蝶。 第2章 武者之心 不息于体 秦风,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但是从未见到智能双全的秦叔宝,这一次,总算如愿以偿了。 秦琼不但是大唐的战神,而且还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秦琼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汉子,他是一个集忠、孝、义、仁、勇、智于一体的人物。 想着这个历史名人是自己的父亲,秦风都忍不住加快了脚步。 激动啊! 秦琼年四十有余,他身形高瘦,手足颀长,宽胸粗膀,眉目间不怒自威,身上那股强者的气势,让秦风有了刹那间的窒息,不愧是大唐第一猛将,上柱国秦琼,秦叔宝的威风! 秦琼脸容古挫,相貌清奇,一对仿佛可以洞彻人心的眼睛,使得整个人看上去竟有一种超凡脱俗的魅力,给人一种沉默寡言,却又高深莫测的感觉。 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但是此次见面,无意对上秦琼如电双眸,秦风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较之上一世的一号首长更有万分气势,不愧是百战归来的将军;如此人物,他还是第一次遇上。 此刻,堂堂第一将神态疲乏,眼中有着难以言喻的倦意,面色有些惨白,但是,其精神似乎十分振奋。 “见过父亲!”秦风连忙上前问好。 “父子间不必多礼!”秦琼紧紧的看了他一眼,神色露出一些意外,眼里有着丝丝喜意。他仔细的打量着自己的儿子,一个多月不见,他感觉这个儿子似乎变化了很多,但是变化在哪里,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表面上显得有些冷漠,但眼尖的秦风还是发现,秦琼的耳朵一动一动的,明显是故作姿态的偷听,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怎么也改变不了彼此之间那血溶于水的亲情。 秦夫人不爽秦琼的态度,不满叫道:“装什么装,你肚子里的那点事情还瞒得了我?还好风儿无事,若是有个闪失,我跟你没完。” 秦琼唯唯诺诺,竟然不发一语。 秦风目瞪口呆的看了气势磅礴的杨氏,又看了看在一旁极力维护男性尊严的秦琼,暗自发笑,想不到堂堂第一猛将,竟然和房玄龄一样,被自己的老婆吃得死死的。 秦琼见到窃窃发笑的秦风,脸上挂不住了,忍不住叱道:“臭小子,现在怎么样了,看你像个没事的人一样,是不是不想练武,故意装病。” 杨氏闻言大怒:“秦叔宝你什么意思,儿子现在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你还在一边说个不休。我还没有找你算账呢,我且问你,是大唐的天下重要,还是我们母子的生命安全重要。儿子没事,你不但没有一句安慰的话,竟然还骂他,有你这样做父亲的吗?要是你看不顺眼,我带孩子回娘家,我们娘儿俩自己过。” 秦夫人本姓杨,她出生高贵,是前朝靠山王杨林之女,擅使剑、懂医术、识兵法。 幼时遭遇宫变,流落民间时被秦琼所救,后得知秦杨两家有杀父之仇,但是两人在长期同甘共苦中,逐渐相互理解、爱慕、欣赏,成就了一段令人称羡的情缘。此后天下大乱,杨氏跟随秦琼辗转各地,并于瓦岗建立功勋,成为巾帼英雄。 直到唐朝建立,杨氏在家抚养幼儿。 由于在唐王朝内部斗争中,秦琼坚决站在秦王李世民一边,一起诛杀了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为李世民当太子夺皇位扫清了道路。唐武德九年六月,秦王李世民被立为太子,八月接王位,改号贞观,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唐太宗。 秦琼也因有功,拜为左武卫大将军,赐给七百户的封邑。 杨氏因而被封一品夫人。 此刻,看着威震天下的秦琼在杨氏面前竟然唯唯诺诺,秦风忍不住好笑,房玄龄一代贤相惧内是千古出名的,想不到一代战神也是如此! 都说唐朝的女人地位很高,现在看来果然如此啊! “夫人,夫人!当然是你们重要了。我秦叔宝已经为天下付出太多了,如今天下太平,已经不需要我这样的武将了。”秦琼是为了乱世而生,他的使命是终结乱世,现在天下无祸,他自认为厮杀一生的武将没有了用武之地,平日里憋闷得慌。 像他这种为战场而生的武将,把他圈养一样放在长安城,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秦琼战功赫赫,在军中的威望无人能敌。 征战半生的他乍一休息,还真不习惯呢! 由于渭水之盟,让他们这些武将都憋了一口气,这些日子以来,他几乎都是在军营里度过,连长子出事他都不知道。刚刚回家才听了此事,故而唤他过来,哪曾想到一回来就被在儿子面前出糗了。 秦风望着秦琼道:“天下太平?父亲你真是这样认为吗?不见得吧!” “哦?你有什么见解,且说来听听。”秦琼甫一回来,就发现这个向来就把自己视若猛虎的儿子有些细微的变化,现在见他好像自有一番想法,不由得产生了兴趣。 大儿子秦战没有练武的天资,文才也不出众,二儿子秦风倒是聪明伶俐,且武学天资过人,秦琼也是十分看好他的未来,并且把他看成是自己的衣钵传人。故而,对于秦风平日的作为他都是装作不知道,只因他不想抹杀秦风那份天赋,少年人就应该有少年人的冲动和朝气,当年他也是这样过来的不是吗? “大唐一统天下,战乱几十年的内忧是解除了,但是外患却还依然存在,父亲,难道忘记了渭水之盟了么?说得好听是渭水之盟,说得难听就是渭水之耻,当今圣上是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他断然忍不下这口气,突厥控弦之士几十万,是我大唐最大的敌人,这一次他们搬空了大唐国库,难保他们还有下一次南下掠夺。所以儿子认为大唐和突厥之间,肯定还有一场关系两族命运的对决,这一战的惨烈程度,恐怕和前朝三征高丽有得一比。除了北方的突厥,还有西方的吐蕃和象雄国,东方的高丽,未来,父亲还有大把重上沙场的机会。” “你是说我还有上战场的机会?” 秦琼听着秦风的分析,再想到李世民的为人,颓废之气一扫而空,整个人神采奕奕,似乎获得了新生了一样。 “有!当然有了,父亲是天下第一猛将,你不上战场,谁有资格上战场?”记得秦琼病逝于贞观十二年,如果沿着原来的路,秦琼只有十年的寿命了。 这不是秦风想要看到的结果,他觉得秦琼的病除了身体上的创伤,更多则是来自于心里。对于一个纵横沙场几十年的人战将来说,没有什么比闲赋在家更让他难受的了。 久而久之,他会极度不平衡。 甚至自暴自弃,怨天尤人。 秦琼英年早逝,更多的原因应该是自我压抑,曾经的他是无乱的武将,而他到了后来甚至拿上往日的武器都有些困难,他又怎么好过呢? 眼见着往昔的战友,一个个为国家、为民族建功,他又怎么舒服得了? “哈哈…哈哈……我儿此言不错,我秦琼有的是机会。”秦琼得到了自己最看重的人的肯定回答,忍不住仰天长笑,随着畅快淋漓的笑声,他感觉自己的病情似乎也轻了不少。 杨氏和秦琼心有灵犀,自然了解丈夫的苦楚,现在眼见他放开心胸,也忍不住开心起来。她太了解眼前这位伟丈夫了,他就是为了战场而生的人,离开了战场,他会黯淡无光,会被岁月摧残,继而渐渐的枯萎下去。 而现在,实在太好了!儿子一病变得懂事,丈夫心疴尽去,她又有什么理由不高兴? 秦琼笑了一会儿,回道看向秦风,只见他面容严肃,忍不住一个咯噔,连忙道:“风儿,为父是不是没有机会了?你是不是在安慰为父?” 执着沙场的秦琼都不知道,自己的语音居然有着一丝颤抖。 这一刻,他害怕了,怕自己白白高兴一场。 “且不说突厥、吐蕃、象雄,咱们就说高丽吧,虽说杨广无道,但再怎么说,他三征高丽也是为了给华夏整个民族拓展生存空间,如果他胜了,那么后世子孙将代代传颂他的功绩,遗憾的是他败了,而且败得很惨。我们回头再看眼前的皇上,他英明神武,说是千古一帝也无人否认,他的眼光注定了他的不平凡,隋唐之争是兄弟之争,再怎么说也是关上门来一家子的事情,但是高丽不一样,高丽是永远都是敌人,而且高丽人十分无耻,但凡中原强盛,他们就会卑躬屈膝,如果中原运衰,他们绝对是压倒中原安定的最后一根稻草。依父亲对皇上的了解,你觉得他会放过这个害死前朝几十万将士的凶手吗?” “不会!我太了解圣上了。”几十年的相处,秦琼很了解李世民。 “那么父亲还担心什么呢?父亲是天下无双的秦叔宝,皇上有什么理由不用你?” 秦琼一怔,眼前不禁闪现出自己在战场上的英姿,一股浩然气势猛然涌出,只听他高声道:“你说得对,是我过于执着了。不过,我不会放弃的,哈哈……看着吧,不久的将来,秦叔宝将会再上战场,为国家、为民族绽放他的光芒。” 第3章 武道禅宗 第003章: 再和秦琼、杨氏闲聊一会儿,秦风告辞回房。 “玉儿,我们的风儿终于长大了,知道关心人了。”秦琼望着彬彬有礼的秦风,心中喜不自胜。 杨氏有些失落道:“风儿这一病,真的长大了。只不过,他似乎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事没事粘着我了。” “孩子终有长大的一天,只是迟早而已。难道你希望他一直在我们的羽翼下生活吗?不过这孩子真的变了很多,以前见到我,就恨不得跑到一边,而现在面对着我居然能够侃侃而谈,他,真的成熟了。” 秦氏夫妇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儿子,事实上已经死了,而装在这具身体里的却是一个来自千年后的灵魂。 只不过,秦风这几天得享天伦,他的心里已经把杨氏当成自己的母亲了。 家,是秦风上辈子最渴望的港湾。 现在家已经有了,他没有理由不去呵护这个温暖的家。 …… 时光如水,匆匆流逝。 转眼一个月已过,秦风在大唐已经生活了两个多月。 对于大唐的生活习俗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虽未完全适应全新的生活模式,但他上辈子的工作就是扮演着各种角色,所以,倒也不至于显得别扭,到现在秦风已经将自己视作一个大唐人了。 这段时间以来秦风闭门不出,他除了跟随母亲杨氏学习经史子集、诗书琴画、医术剑法以外,全身心都投入到武学的修练里。 上辈子,秦风出自一个隐于贵州的武学世家。 唐家,在封建社会里是个强大的存在,只不过由于热兵器的盛行,导致武学落没。使得一些武林绝技成了成人的童话,世人皆认为武学只存在于武侠小说里,而事实上,武学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一直都有,只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渐渐的脱离了人们的视线罢了。 贵州唐家,是四川唐门的嫡系传人。 在清末民初,四川发生赫赫有名的保路运动,唐家为了躲避战乱,举家迁移到了贵州凯里地区,而后一直在那里生活繁衍。 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完全融合到当地。 由于唐家准备充分,在迁移过程中,家中典籍丝毫无损,故而,唐门的暗器、轻功、毒药、医术、剑术……得以保存。 虽然处于和平时代,但唐家并不忘本,家族规定每个唐门子弟,都必须学习家传绝技,而前世的秦风无疑是个中佼佼者。后来,也不知道政府是怎么知道唐家隐居于贵州,直接从北平派来一个大员,和唐家闭门密谈半天时间,而后,前世的秦风就成了炎黄中的一员,并仪仗自己的能力和家传绝技,成了炎黄中的皇者。 而当前,让他重拾家传武学,不过是信手拈来之事。 经过一个月的熟悉,秦风对这具强悍的身体满意得不行,如果说上辈子的身子达到六十五分的话,那么现在的身体最少也到八十三左右,而且今生的身子自小就被秦琼打磨,单就抗打击能力,算得上是前世的一倍左右。 唐门暗器,天下第一。 无论任何人中了唐门任何一种暗器,那就只有看着伤口溃烂,然后慢慢等死,当真是惨不堪言。武林中人畏之若虎,头痛不已。 唐门擅使毒药,令江湖中人闻风丧胆、谈之色变。其毒无色无味,故称“无影毒”。并且一中其毒,发作起来很快即引起死亡,所以很少会有人敢同唐门作对。即使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高手,一经中毒,如果没有唐门的独门解药,或者唐门心法的疗毒,亦难逃其祸。 唐门的轻功、剑术、内功虽然没有暗器与毒药名头响亮,却也是天下一绝。传承近千年的世家若是仅凭偏锋之道,怎么能够在大浪淘沙的历史尘烟里活得那么久? 唐门最神秘的典籍要数《武道禅宗》了,此书不但记载了唐门最厉害的功法,而且还录有世上最著名的武学、兵法、战阵、机关、剑法、枪法、掌法、拳法…… 《武道禅宗》只有家主和继任者有资格阅读,前世的秦风被家族当作下任家主培养,所以,《武道禅宗》已经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 秦风得益于秦琼的重点培养,故而,根本不用担心什么错过最佳的学武时机。 由于秦风对于《武道禅宗》里的绝技了若指掌,近一个月里,他以自身的经验弥补了身体所存在的某些不足,学习起来,有事半功倍之效果。 《武道禅宗》的内功心法是“三花聚顶,五气朝元”。秦风凭借后世的经验,在一个月里,已经能自动运转“三花聚顶,五气朝元”心法了。 “三花聚顶,五气朝元”共八品境界,目前的秦风算是处于一品,秦风还没有重生之际,他的天资并不很高,之所以成为国际上第一杀手,一切都离不开他后天性的努力。 眼下的这身体虽然错过了最佳的学武时期,不过秦风相信只要十年时间就能够突破到原来的状态。 况且,武功虽然不在了,但是修练的经验并没有失去,而经验会让他少走无数弯路,节约出最宝贵的时间。 目前他不过十七岁,他还等得起。 前世的他因为自行修练而伤了经络,再也无法练到“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之至高境界,被他视做最大的遗憾。 现在的身体在他看来已经是几近完美的存在,相信能够弥补。 这天清晨,秦风沐浴着柔和的清光,盘坐在院子最高点,吸纳天地之精华,练化做自己的元气。 不知不觉,初夏的太阳已经露出红通通的面孔。 已经过了一个时辰,天也明亮了下来。 再过小半时辰,秦风双眼一睁,悄然伸了一个懒腰,忽然眼睛瞪得老大,“怎么可能!” 他低呼出声来,竟然意外的发现自己的内力一下子暴涨了许多。 若说以往体内的内力如细水慢流,这一刻他体内的内力却聚集成了一条小溪,成倍的增长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秦风从未遇到这种情况,前世他在八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三花聚顶,五元朝元”心法,苦练二十余载,方才纵横天下,成为各国人人惧怕的屠夫。 但是类似这种内力突然暴涨之事,从来未遇到过,一时间也摸不清头绪。 “难道是这里空气好的原因?还是这里的药材药效好?”秦风百思不得其解,但总归是件好事。这样的突破,让他直接从第一品迈进了第二品。 遇此好事,秦风心怀大畅。只见一跃而起,直落于地,眼见四下无人,运起唐门千幻飘香轻功身法,脚尖轻轻的点在了院中的石凳上,整个人凌空而起,踏着空气,斜上飞行,在没有任何踏脚的情况下,他竟凌空飞了两丈远。 秦风身子在空中身形晃了晃,心知以是极限,不在强求落了下来。 有此发现,秦风喜欣若狂,他这具身体练习内功不过一个月,远远还不足以凌空而飞。 依照他的原定练功计划,要达到如今这个境界至少要花三年时间,现在居然莫名其妙的提前整整三年左右,这进步实在是不可思议。 依照这个速度进步,不需要三、五年就可以重出江湖了。 秦风心下振奋,眼中也露出了难以压抑的兴奋之色。 有此佳绩,心态难免无法平静,索性收功不练了,“欲速则不达”对于秦风来说是一个不堪回首的记忆。 闲着无事,秦风慢慢的开始在秦府漫步。 重生月余,他还没有认真了解翼国公府坻,现在正好借机了解了解,对于一个特工人员来说,熟悉自己的环境是执行任务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秦家占地近百亩,院落里芳草如茵,花团锦簇,蜂飞蝶舞,有巧夺天工的假山,有碧波荡漾的小湖,回廊依地势而绕,一条条鹅卵石铺就的幽径通向园中一座座或翠篁环绕、或花丛掩映的精雅别致的小院。 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江南园林,里面的建筑群落古意森森,显然不是近百年来的作品。 游览一圈,差不多都熟悉翼国公府。 而后往正屋行去,在这里见到了杨氏。 杨氏正抱着精灵一样可爱的杨雨蝶,正在笑眯眯的看着秦风。 “二哥,抱抱。” 杨雨蝶一见秦风,从杨氏怀里蹦了下来,张开双臂向着秦风扑来。 秦风哈哈一笑,弯下身子抱起这个粘人的小家伙,疼爱的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 看着兄妹相得的模样,杨氏开怀不止。 “风儿,文武之道,重在张弛有道,近些时日你过于努力了,这样对于你以后的成就不是一件好事,适当的放松好处更多。” 说到这里,杨氏满含殷切道:“风儿,你父亲少年时不屑于文事,这一辈子吃亏于此甚多,武艺再强也只是百人敌,我和你父亲希望你多读书明道理,以后做李靖李药师那样的统帅,而不像你父亲那样只是一个会冲锋陷阵的猛将。所以,你还是去弘文馆上学吧!” 殷切的话语使得秦风差点感动落泪,心里酸酸的甜甜的。语气铿锵道:“定不负父亲、母亲之所望!” “是时候见一见外面的世界了!” 秦风暗自想着,为了练功,他这一个月来了,连翼国公府的大门都没有迈出去过。想要真正的融入到这个世界,结交朋友、增长见识是必然的选择。 对于外面的世界,处于半失忆状态下的秦风茫然不知。整个记忆里,除了记得自家的亲人,什么人都没有印象。所以想要了解外面的世界,学堂是一个最佳的去处。 “母亲!我想去外面走走。”想至此处,秦风有了决定。他想借着今天的时间,对长安进行一个大概的了解。 杨氏永远是最先支持孩子的人,此刻她很欣慰,换做以前的秦风,想走就走想回就回,根本一个招呼都不打,而现在她太满足了,道:“去吧!记得早点回家。” 第4章 将剽窃进行到底 长安! 不过两字,但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却是举足轻重。尤其是大唐时期的长安,更是如此。 大唐都城长安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达到百万人口的大城市。 城里的人口中除居民、皇族、达官贵人、兵士、奴仆杂役、佛道僧尼、少数民族外。仅仅外国的商人、使者、留学生、留学僧等总数就不下三万人。 当时来长安与唐通使的国家、地区多达三百多个。 唐的科技文化、政治制度、饮食风尚等都是由长安传播至世界各地。 另外,西方文化通过长安城消化再创造后又辗转传至周边的日本、朝鲜、缅甸等国家和地区。 当时的长安是世界东、西方商业、文化交流的汇集地,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大都会。 这一点足以让任何华夏子民感到引以为荣。 长安,是隋朝兴建时称为大兴城,李渊登基后便改称长安城。唐长安城沿用隋大兴城旧制,不断修建,更加宏伟壮丽。 长安城布局极具特色:一是宫城居全城北部正中,为宫殿区;其南是皇城,为中央衙署所在地;外郭城从东西南三面拱卫皇城与宫城,是平民与官僚的住宅区和商业区。宫殿区居全城北部中央,显然带有皇帝“至高无上,南面称王”的意思,这可说是宇文恺当年设计长安格局时的中心思想。 二是全城南北中轴线两侧东西对称。三是棋盘式的街道宽畅笔直。“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白居易的《登观音台望城》,正反映了这种整齐划一的棋盘式格局。全城街道两旁都有排水沟,并栽种槐榆,大道笔直,绿树成荫,市容十分壮观。 四是封闭式的坊和集中的市。坊是居民居住区,市是繁华的商业区。 走在长安的繁华大街上,秦风浏览着四周的景致。 这还是他第一次认真的观赏大唐的风采,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暗自感慨,不愧是世界上最大的都会,在规模上,在规划上,****上国的风范尽显无疑,同时也为自己身在中国而自豪在胸。 棋盘式的街道宽畅笔直。长安城内的街道均作南北、东西向排列,相互垂直,笔直端正,宽畅豁达。南北纵列的大街有十一条,东西横列的大街达十四条。 封闭式的坊和集中的市,坊的结构是封闭式的,各坊都有围墙,住宅的门都在坊内。除皇城以南三十六坊只开东西两门,仅有东西大街外,其余各坊皆开东西南北四门,都有一条东西大街、一条南北大街构成的十字街。东西两市四面各开两门,各有两条东西街、两条南北街,构成“井”字形街道,把市场分为九个方块。每方的四面都临街,店铺就设在各方的四围,同行业的店铺集中在一个区域里,叫做行,东市有二百二十行,西市“市内店铺亦如东市”。 西市是长安城商业集中之地,也是长安城经济活动的中心。 秦风此刻的所在之处正是西市。 他牵着一匹马在宽达一百五十步的朱雀大街上漫步行走,额上冒出了些许冷汗,心中却叫苦不迭。 原先还在赞美长安繁华的他,如今却在心底咒骂了起来。 长安tmd到底有多大! 心底有些悔不当初,出行的时候,母亲再三要他带几个护卫。秦风心底不屑,认为呼前拥后是对堂堂炎黄皇的鄙视,当时还在想:“想我堂堂炎黄皇,还需他人保护?” 但是,秦风现在虽未遇上危险,但却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迷路了。 作为最顶级的特工,秦风绝对不是路痴,即便在难的迷宫,在难记的道路都挡不住他。 他曾经坚信天下人都有可能迷路,唯独自己不会。 可如今他却服了,这长安实在太大。 他转来转去,竟然没有遇到一个相识的地方。 看了看已达当空的太阳,摸了摸抗议的肚子,秦风妥协的叹了口气,在这西市走了整整一个半时辰,竟然还没有走出西市。 大唐繁华,由此可知。 日上中天,秦风还是没有找到回家的路。 一人一马,无精打彩的在西市悠转。 再走一会儿,经过一座古色古香的酒楼,闻着阵阵飘出的酒香肉气,听着厨子刀杓声和跑堂喝声响成一片。 秦风感到饥肠漉漉,仰着一望,只见酒楼的牌子上挂着一个金璧辉煌的招牌,招牌上却刻着老套的名字“迎宾楼”。 来到店门口,店小二热情的走了上来,伸手接过他的马缰,将马牵至一旁马厩。 入得店内,店里的生意相当红火,共分四楼。一层是贩夫走卒,行脚商人的栖息之地,二楼是武夫小校会友之所,三楼层文士墨客集会之地,四楼则是包间,整个酒楼划分的井然有序。 见秦风气宇轩昂、装束华贵,店小二殷勤的打算将他迎上二楼。 秦风毫不犹豫的摇头拒绝,在一楼找了一个空位坐了下来。 二、三楼虽是清净,但并不为他所喜。 一楼能从各类人的口中听闻天下大事,各地奇事怪事,对秦风来说这里更有价值。 要了一壶酒,配上四色酒菜,听着四方走卒口中趣谈,自斟自饮。 各地行脚商人莫不称赞大唐繁荣。 当然,也有一些例外。 但是大唐政治清明,百姓商讨国事,并不论罪。 故而行脚商人们也不惧怕,什么话都敢说,根本没有害怕遇上重臣而获罪。 如此开放的言论自由,即便是二十一世纪的华夏国也远远比之不上,由此可见大唐的雍容华贵的大国气度了。 饿到极致的秦风,一边津津有味的品味美食,一边用各种言论下酒,倒是畅快淋漓。 “小二,付账。” 然而,待他吃完,准备付账的时候,神色不由大变。 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原来他的身上根本没有半点银两。 完蛋了! 秦风苦笑不已:第一次出来,难不成要吃一顿霸王餐了么? “公子爷,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每天接触不同人群,店小二已经养成了一副尖利的眼睛。 秦风无奈何道:“小二哥,出门之际,忘记带了银两,你看能不能通融一二,我是翼国公次子秦风,决非白食之人,若小二哥不信,可以跟我回府,我定当十倍付之。” “公子爷,您这不是为难小二么?您说您是翼公之子?谁信啊?”店小二的声音很尖,瞬间传遍了整个楼层,一下子,秦风成了众所瞩目的对象。 “什么?” “翼国公之子?” “不是吧!翼国公是顶天立地的好汉,他的次子怎么会是吃霸王餐之人?” “就是,依我看,又是一个冒名顶替之徒。” …… 秦风长长的叹息一声,想了想,从腰间取下一方玉佩,道:“这是我出生之际,圣上御赐之物,我先抵于此处,待我回家拿了银两再来换取吧!” “谁知是真是假?”话虽如此,但店小二还是接了过来。 “让我看看!” 一个书生上前道。 店小二递了过去,道:“劳烦公子一观。” 书生显然是个见多识广之人,他二话不说,接过玉佩左看右看,这面玉佩做工精致,上面雕刻的手工相当不错,他知道是块好玉,而且上面雕刻一盘龙,看到此处,脸色不由一变,道:“小二哥,此玉佩价值不菲,如果不是御赐之物,寻常人根本不敢佩戴,你看上面这条龙就知道了。也就是说,这位公子十有八九是秦家二公子。” “秦公子,小人无法做主,烦请稍候片刻!” “无妨,小二哥但请自便。” 秦风笑着向书生道:“多谢兄台!” “举手之劳而已!”书生还了一礼。 秦风笑道:“对于兄台,只是举手之劳,对于我来说却是天大的恩情,如果家父知道小弟吃霸王餐,恐怕非要打断我的双腿不可。” “素闻翼公家风甚严,平日本是不信,现在总算见识到了。小可佩服。” “兄台过奖了。” “秦公子,秦公子!”一个五十余岁的胖子气喘吁吁地的跑了过来,行礼道:“手下人不知是二公子,得罪了!这餐饭也值不了几个钱,就当小人请公子吧,平日里想宴请公子也很困难得很呢。”言罢,胖子恭恭敬敬的把玉佩奉上。 “什么债都可以还,人情债却是还不得的,欠人情我素来不喜,掌柜的,你们开门做生意也不容易,我不能白白吃了你的饭。”看了雪白的墙壁,秦风灵机一动,道:“这样吧!我在你壁上题下一诗以作饭资,掌柜的,你看如何?” “求之不得,求之不得!”掌柜的闻言大喜,功勋子弟无不霸道异常,如果换做他人,恐怕早就掀了桌子大闹,眼前这位秦公子不但不闹,反而愿意题诗,对于他这样一个商人来说,无异是天大的喜事。 “小二!小二!还不准备笔墨纸砚?”掌柜的连忙下令准备。 书生笑道:“秦家二郎,文武双全,但从未留下墨宝,掌柜的你有福了。” 这时吃饭的客人们也注意到了醉了撒酒疯的李家少爷,都纷纷围过来观看。 秦风哈哈一笑,接过笔,饱蘸墨水。想到了半年前的渭水之盟,满怀豪情的写下一道词。 在众所注目下,不多时,一首词就跃然于墙上: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渭水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贞观二年秦府秦风题!” 第5章 神秘访客 “好,好一个‘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好词,真不愧是天下第一将之子啊!秦公子壮志凌云,真是吾辈之楷模。掌柜的,此诗一出,你这里想不出名都难,此诗哪是一餐饭可以比拟?值上万金亦不止啊。”书生手舞足蹈,只见他激动得满脸通红,恨不能上阵大杀一场。 “哈哈……再好的诗也不如一饭珍贵!”秦风抛下笔,哈哈大笑的走出大门,牵着骏马,一笑而去! …… “诗好,字亦别是一家,小二,掌柜的,快快,帮我拓下一副,我出十个银饼。”书生看着离去的秦风,心神再次被墙上龙飞凤舞的文字给吸引住了。 “我也要,我也要!我出十五个银饼。” “二十个!” “二十五个!” …… 一字千金,果然是一字千金。 随着人潮涌动,出价的也越来越高,掌柜的乐不可之,手忙脚乱的吩咐着店小二准备拓印的工具。 三楼一处雅间,一个中年人放下酒杯,皱眉道:“什么事这么吵?国志下去看看。” “属下这就去看!” 一个汉子匆匆下楼,在人群里找了一个食客询问,方始明白事情的始末,看了一眼墙上的文字,也忍不住热血沸腾。 噔噔噔! 跑上三楼,气息不定的高声道:“大人,事情是这样的……” “哦,竟有此事?” 中年人闻言,眼神不由一亮:“走,我也下去看看。” “好一个‘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咦,这字好有霸气,啧啧啧,国志,快快快!你让人也拓下一份。”中年人气急败坏的下着命令。 被称做国志的汉子一指楼下混乱的人们,苦笑道:“大人,属下可不敢引起众怒啊!” “哈哈,也罢!秦家二郎,一个孩子,竟然有此豪气,好,很好。哈哈,‘渭水耻,尤未雪’简直说到我的心坎里了,此子大是不凡,走,咱们去秦府找这小子去。” “遵命!” …… 迎着日头,牵着马匹,秦风一边问路,一边观看大唐的风采,倒是舒坦至极,他却不知自己盗来的满江红在长安已经传了开来。 差不多一个时辰,总算找到家了。 来到家门,把马匹交给侍卫,侍卫古怪的说道:“二公子,有客来访!” “哦?找我父亲的吧?” 侍卫道:“找二公子你的。他们已经等了很久了。” “谁啊?”秦风随口问了一句。 “小人也不知道,总之,是一个贵客就是了,好像大有来头,夫人亲自接见的。” “什么人这么牛逼?” 怀着疑惑,秦风快步走向客厅,果然见到一个相貌堂堂的中年汉子坐在客厅里,而母亲正抱着妹妹相陪。 “娘,孩儿回来了。小雨过来让哥哥抱抱。”秦风行了礼,向着杨雨蝶招手。 杨雨蝶一声欢呼,挣脱杨氏的怀抱,像只兔子蹦蹦跳跳的扑到秦风的怀里,不住的埋怨道:“二哥是坏人,出去玩也不带雨儿。” “哈哈……下次,下次二哥一定带我家宝贝妹妹出去。” 杨氏看着甚是相得的兄妹,轻咳道:“风儿,这位是你父亲的故友,还不上前拜见你李叔叔?” 中年人微笑的端详着秦风,满含欣赏之意。 “小侄秦风见过李叔叔。”秦风看着中年人,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如此人物,他还是第一次遇上。 中年人相貌堂堂,尤使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双眼睛,明亮清晰,闪烁着眩目的光芒,如若闪电,一头乌墨发亮的长发,带着纱冠,余发披在肩上,配合着有若渊停岳峙的气度,使人油然心服。 中年人见秦风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气定神闲,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到访而露出任何好奇之色,一股无所谓的有恃无恐的神态,也暗自赞叹不已。 “你就是叔宝兄次子?秦风?” 中年人微微笑道。 “虚伪,明知故问!” 抱着杨雨蝶,秦风来到他的身边坐下,看了他旁边的侍卫一眼,笑道:“听说你是来找我的?我好像没有认识你吧!” “二郎,不可放肆。这孩子向来随性,叔叔莫怪。”杨氏笑着骂了秦风一句。 “二郎真性情是个男子汉,作为长辈只会欣赏,我又怎会责怪?”中年人哈哈一笑,毫不介意秦风的无礼。 秦风道:“叔叔,你是找我父亲的吧?他要晚上才回来呢。” “叔宝是我好朋友,我自然知道他公务繁忙,我是专程来拜访你的。” “哦?怪了。” 中年人笑道:“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听说秦家出了二郎这样一个文武双全英才,好奇之下前来看看。嫂夫人,你带雨儿忙去吧,我有些事要问问二郎。” “叔叔稍坐。”杨氏警告的看了秦风一眼,接过百般不愿的杨雨蝶自行离去。 “二郎,刚才我也在迎宾楼,也读了你的诗,特别是那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让人热血沸腾啊。真让人恨不得上战场大杀一场。” “原来如此!” 秦风恍然大悟道:“没什么,只不过是用这首诗骗一顿饭罢了。” “哈哈,你这顿饭啊,太奢侈了吧!想必你不知道,你走之后,很多人都出了十多二十、甚至五十个银饼来拓印回家珍藏了。”中年人想到店里的情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贤侄,你有这般志向,真是难得。要不你到叔叔那里去吧,叔叔给你安排个事情来做?”中年人笑着,像是露出尾巴的狐狸一样,诱惑未成年人儿童。 秦风不屑道:“我还小,我要读书。再说了,如果我要做事情,让我父亲随便安排一个职位就是了,我父亲是大唐武将第一人,他的安排怎么说也比你舒坦,我凭什么不帮我父亲,而给一个陌生人打工。” “打工?哈哈,用得妙极。”中年人不以为忤,开怀大笑起来。 “不要叽叽歪歪了,李叔叔你的目的是什么?还是明说吧。我不喜欢东拉西扯,看你也不是拐弯抹角的人。而且我很忙!没时间和你废话。” 中年人差点给他噎住了,双目爆起精光,仔细端详了他好一会后,叹息道:“你真的变了很多,无论是相貌、风度、气魄,都是青年一辈中的杰出人物。” 秦风淡淡道:“李叔叔很抱歉,你认识我?但是我不记得你了,所以你也不用夸奖我。” “在你十岁的时候,我们见过一次。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目的,只是见了你的诗,心有所感就动了兴致,想找你聊聊而已。” 中年人说着说着,当真跟秦风聊了起来。 他们聊了内容五花八门,相互吹嘘。 上至天文地理,下至文韬武略,怪事见闻,中年人竟然说得头头是道,见识之广,学识之深,令人心折。 秦风不甘示弱,两千年的经验也不是白混的,不论中年人说什么,秦风都能搭得上话来。而且常常口出惊人之语,让那中年人目瞪口呆、暗自惊叹。 当中年人说起《三国志》的时候,秦风却跟他扯起了《三国演义》,什么桃园结义、群雄会董卓、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过五关斩五将、八阵图,唬得他和侍卫一愣一愣的。 最后竟拍案而起笑道:“好一个‘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够威风、够霸气。唉,四世三公的袁绍,好断而无谋,真是一介庸主,可惜了田丰。” 言下之意,甚是鄙视。 “袁绍其实也是人雄,只是他耳根子太软了。”对于袁绍,秦风并未过于鄙视,能够当上十八路诸侯的盟主,岂是无能之徒? “哦?你居然欣赏他?”中年人有些奇怪了,很明显秦风很不喜欢这个人的。 秦风道:“喜欢是一回事,不喜欢是一回事。我喜欢的是他对于乌桓的态度,官渡之战战败后,乌桓人派出使者意欲结盟而地抗曹操,当时的袁绍根基未失,如果他引异族入中原,谁胜谁负还是两说,但是他宁愿失败,也要斩杀了乌桓使者,只此一事,就可看出他是一个真正的华夏人,比他们卖国求荣之徒强上太多太多了,在他看来,他和曹操之间是兄弟相争,如果引来外人,那么,意义就不一样了,乌桓人,禽兽之徒,如果引入中原,百姓们肯定苦不堪言,袁绍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宁愿兵败身死也不做那千古罪人。这样的人不管他有诸多不是,也值得我们后人尊敬和学习。” “言之有理!” “再说前朝的杨广,现在很多人都说他昏庸无道,但是,他也是有功绩的。” 中年人诧异了,好奇道:“现在人人都说杨广无道,你怎么有这么一个说辞。” “史实史实,就是要记录真实的历史,让后人知道前辈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然的话,留给后人的都是一些虚假的东西。看待一个人一件事,我们应该一分为二看来。杨广虽然好大喜功,也给我们华夏民族带来了无限灾难,但是他的功绩我们不能否定,他修的运河,给我们带来了便利的水运,让我大唐能够源源不断的把南方的粮食运到北方,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难道不是功绩么?他三征高丽,其目的也是为了给华夏民族拓展生存空间,出发点是好的,只不过他失败了,所以惹来了无数骂名。是非功过,一切都由后人来个定断,不能由一人定下一个帝王生平。况且,他当晋王的时候,突厥人不敢垮越长城,硬生生的挡住了突厥人南下的脚步,这也是他的功绩,只不过他的过失太多太大了,所以,他的功绩都被掩没了,但是,作为后人,他的过我们应该批判,他的功我们也得承认,看待一个人,不能只观一面,就像汉武帝一样,他杀得匈奴北退数千里,但是却也把文景两帝的基础消耗殆尽,他死后给后人留下了一下破败的王朝,只是他的功太大,后人都记不住他的过错,人人都认为是他的子孙不争气,谁又想到汉武帝长年累月的远征,已经过度的开发了大汉的根基了呢?是非功过,谁又分得清楚?勇于承认前人的功过,才是大丈夫之所为。” “史实史实!你说得对!受教了。”中年人沉思片刻,似乎认同了秦风的话。 话音一转,中年人询问道:“对了,你觉得我们大唐怎么样?” 秦风怔了怔,半天说不出话来,虽说大唐不以言行为罪,百姓们都可以畅谈国事,但是,有些话秦风也不敢乱说。 似乎看出了秦风的顾忌,中年人笑道:“只是闲谈,但说无妨。” “其实大唐挺好的!” “怎么个好法?”中年人来了兴致。 秦风道:“因为我们遇到了一个数百年难得一遇的明君。只要有他在,我们大唐只会前进,不会后退。” 中年人听得眉飞色舞,笑道:“你很看好当今陛下?” “废话!”秦风白了中年人一眼。 那可是开创了贞观之治的牛人啊,谁敢不看好李世民。 中年人哈哈一笑,饶有兴趣的静候他的回答。 “李世民,啊,是太宗皇帝,不好意思,习惯了,口误口误!”秦风猛然醒悟,吓了一身冷汗,这个时代也不能直呼皇帝的名字的。 “无妨,无妨!我不会说出去的。再说了,名字本就是让人叫的。” “当今陛下,论文治,唯有文景能与之媲美,论武功也只有秦皇汉武可与之相比了,他将两者合一,可算是前无古人了。” “哦?你这可是有拍马屁之嫌疑。”中年人似乎有些脸红,不知是兴奋还是激动。 “我这么说,是因为当今陛下有一颗前人未有的野心。” “野心?” “对,就是野心!人只要有野心才会前进,有野心才会不满足于现状,有野心才会想方设法超越前人。也许在我们普通人看来,秦皇汉武是无法超越的巅峰,但是在当今陛下的心里,我认为秦皇汉武应该是他要打破的记录,因为他有一颗不认输的野心、雄心。” “在你眼里,野心是一个好词儿?” “利国利民的野心是好词儿,自私自利的野心就是祸国殃民。陛下的野心自然是利国利民,所以在他那里,野心就是一个好词儿。” 中年人若有所思的笑道:“你说得不错,什么事情都要一分为二来看,野心也不尽然是坏事儿。那么,你的野心又是什么?” “我的野心?” 秦风微微一呆,想了半天才搔搔头道:“短期的野心是学好武功,读好书,然后娶上一个美丽孝顺的媳妇。” “哈哈……想不到你的野心还有长期和短期,那么长期的呢?” “长期的?我现在也没有清楚,不过我父亲是大唐的开国将军,我想我应该是继承父业吧!毕竟这大好江山能够一统,我父亲也有一份功劳,作为他的儿子,我有责任和义务代他守护他的心血,相信这也是他的期盼。” “好,好,好!你的野心很好,我很喜欢你这样的野心。你短期的野心应该快要实现,你有这样的才华当然不怕没有找到一个漂亮孝顺的媳妇,对了,你叔叔我有几个女儿,长得也是国色天香、温柔美丽,要不叔叔许给你一个?”说着说着,中年人露出猥亵的笑容,那是看女婿的目光。 “你?算了吧!” “怎么的?看不上叔叔的女儿?”中年人剑眉倒竖。 秦风笑道:“都说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家的乖,我都没有见过你的女儿,鬼知道你的女儿是美是丑,是温柔还是凶悍。” “‘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家的乖’,嘿嘿……”咀嚼着秦风的话,中年人眼神大亮,嘿嘿直笑。 老淫棍! 秦风暗自鄙视。 第6章 天生丽质难自弃 “好啦!闲话少说,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吧!”中年人笑了一会儿,故作严肃道: 也不知是谁这么银-荡的? 秦风心下诽谤。 “你觉得大唐应该怎么做?” 想了一下史实,秦风信心百倍的说道:“突厥人是我们最大的敌人,也是极须解决的外患,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而骑马向来是我大唐的弱项,想要短期解决突厥人比较困难,但是突厥也不是不可以搞定的,据我所知,颉利和突利向来不和,突利是迫于颉利的淫威而不得不苟合,对于颉利,突利的意见很大,正所谓最大的敌人往往来自于内部,对于这两个人,我们完全可以交好一个,打压一个,让他们窝里斗,让他们自己消耗草原上的有生力量,而后我们就当那个渔翁,异族向来重利,我们完全可以从此下手,分化他们,让他们离心离德,这样一来,当我们积蓄力量之时,完全击败一方,他们矛盾已生,再怎么样也不会同心同德,当我们进攻一方的时候,许另外一方利益,让他不须要打仗就得到他之所想,相信这个人也喜欢不劳而获的吧!” “分而化之,好计谋!”中年人眼神一亮,不由得拍案叫绝。 “至于内部的话,就看陛下的魄力了。因为自汉末以来,门阀世家把持朝堂已经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世家子弟首先考虑的永远是家族之利益,根本不在乎百姓的死活,他们之所以做官,无非是想给家族争取更多的利益而已,大唐建国未久,地方上的官员几乎都是从世家里选出,陛下执行的科举制出发点是好的,无非是想重用寒门子弟,但是,陛下和大臣们却看不到根本之所在。” 中年人眼光一寒,道:“贤侄此话何解?” “叔叔,或许你没有留意,你回去仔细的翻看历来的状元郎都出自何处,我不用看就能够猜得出来,这些人即便不是世家子弟,恐怕也是世家之子弟吧!这些人考取了功名,他们也只会反馈给培养他们成长的世家,因为世家是大家共同的利益,久而久之,整个天下的官员都会出自世家了,到最后,陛下的话他们都能够阴违阳奉。因为他们的势力太大了,大到陛下都不敢一下子拔掉这颗毒牙。因为一旦拔除,整个官场都会出现缺乏官员的现象。科举制是好的,但是陛下和大臣却没有想到,寒门子弟向来贫困,哪里有钱买书?也没有条件让他们放弃一切去读书,因为他们首先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而后才想着读书。况且,好书都在世家手里,他们想读也读不到,所以说,考来考去,最后考上的还是世家子弟。即便有寒门子弟考上了,也会受到百般排挤,根本没有一展才华的空间。” 中年人目光一寒,恨恨道:“世家!果然是我大唐的毒瘤,贤侄可有解决的办法?” “既然世家子弟不为自己所用,叔叔何不建议陛下自己来培养人才呢,陛下完全可以从全国各地挑选有能力的寒门子弟来京城读书,并且优待他们的家属,让学子们后顾无忧的读书,几年下来,几百上千名寒门子弟就能够出仕了,这样一来,不但解决人才的困惑,而且,这些人是和陛下同心同德。官员无须精通四书五经,只须了解民政民生即可,四书五经百姓们不懂,有个屁用啊!考试的内容也不能限于诗书文章,还要考他们怎么做官,比如说:某个县遇到某种问题,作为一个官员你应该怎么去解决。” “金玉良言!受教了。”中年人神情振奋,正要说些什么。 “大人,时间不早啦!”侍卫提醒着。 中年人一怔,看了一下天色,笑道:“都忘记时间了。贤侄,那我就先告辞了,改日咱们再谈。” “好啊!改日再谈。我送你。”秦风看了一下昏暗的天色,也不由讶异。 来到门口,秦风道:“李叔叔,我想我应该知道你是谁了。” “知道了?怎么知道的?”中年人脸色微微一变。 秦风拱拱手,嘿嘿笑道:“见过李道宗叔叔” 中年人微微一呆,哑然笑道:“你小子,果然聪明。” “李叔叔,你家是不是有个女儿,叫做李雪雁的。”秦风挤眉弄眼的看着李道宗,猥亵的神态让李道宗差点一脚踢过去。 “哼,做梦,我家雪雁才不会看上你小子。” 言罢,李道宗和侍卫扬长而去。 秦风哈哈一笑,转身回府,浑不将今日经历当做一回事。对于他来说,李道宗只不过是一朵浪花罢了,在浩瀚心海里根本兴不起半点涟漪 回到院子,秦风双足一点,在半空中拔出宝剑,顺势使出碧落剑法。 碧落剑法清灵飘逸,冷若御风。 桃花林中剑气纵横,落叶片片,将秦风盘旋飞舞的人影围在其中。碧落剑法堪堪使完,剑招一变,宝剑横劈而去,剑法大开大阖,气派宏伟,每剑刺出,都有石破天惊,狂风破浪之势。 又是黄昏,落霞共长天共一色。 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都各自回归温暖的家。 当天夜里,用膳的时候,秦风对双亲道:“爹,娘,孩儿身体已经完全好了,明日就去弘文馆就学吧!”秦风想要融入这个世界,结交朋友见识外面的世界是必然的。 对于外面的世界,初来乍到的秦风茫然不知,所以学校是最佳的去处。 因为,弘文馆这所贵族院校,是一个世界的窗口,通过此地他应该学到很多。 秦琼、杨氏相互望了一眼,眼中都是流露出惊喜的神色。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母,他们又怎会不知秦风素来厌学呢?近来,他们都知道秦风身体无恙,只是他绝口不提就学一事,他们二老还以为秦风借机辍学在家了呢。 此番见他主动要求去弘文馆,各自都很兴奋。 秦风哪知两老想法如此复杂,还以为他们担心自己如以往一样,逃学不顾正业,笑道:“爹娘放心,孩儿已经知道要了,不会让你们操心的。” 听他说得如此轻松,二老忙不迭的应承下来。 秦琼略一思索,道:“二郎,早朝之前,为父带你去吧!” 秦风确实不知弘文馆位于何处,点头说好,答应了下来。 弘文馆落座于门下省内,创于武德四年,聚书二十余万卷。置学士,掌校正图籍,掌校理典籍,刊正古籍错谬。设馆主一人,总领馆务。学生数十名,皆选皇族贵戚及高级京官子弟,师事学士受经史书法。 次日清晨,秦琼把秦风送至弘文馆外,叮嘱道:“二郎,既然你已经做出了选择,就要用心去做,秦家儿郎没有半途而废之徒。” 秦风从容一笑,道:“爹,你就放心吧!不过是上学读书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儿。” 此时的弘文馆如同中国的清华、北大、复旦,是属于大唐最高学府,秦风作为一个后世人,作为一个精通中国历史的精英,对于大唐的文化仰慕已久,他能够进大唐最高学府,学习大唐文化,正是莫可求之事。 秦琼见他脸上笑容丝毫不做作,想起爱子连日来的改变,父怀大慰,乐滋滋的离开了。 或许尚未上课,一路上秦风遇到了十多个少年。树下花丛里,朗朗书声不绝于耳。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 初入书香浓郁的弘文馆,那朗朗上口的读书之音,便让秦风有些感慨,仿佛一下子进了一个神圣的殿堂。 听着富有活力的先贤之语,对于生活在浮华尘世之中的人,是一种心灵的洗涤,秦风很享受这种感觉。 前世的他,由于自小就进入组织,他根本没有进入大学校园的机会,此次重生,万想不到还有一偿宿愿的机会。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穿过几道回廊,眼前是一个大院,一道一人多高的围墙自西向东围住了整个院子。院内种满了翠竹,一阵风吹过院内竹叶唰唰作响,别是一番滋味。 围墙正面开有一道圆形拱门,门上嵌有一石匾,上书“松风书院”四字。 “就是这里了!” 看着落款上写着“李世民”三个字,名字下面还盖有李世民的印玺,秦风暗自咋舌,这东西若是在后世,随随便便就能卖个几千万。 “秦二哥!” 秦风尚在观摩大唐皇帝的笔迹,忽的一人拍着他的肩膀。 秦风蓦然回首,只见来人是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少年,一身蓝色长衫,头扎方巾,是一个长得相当帅气的冷酷帅哥。 “呃……你是谁?”秦风对这个少年完全没有记忆。 少年失落的叹了口气,道:“听说秦二哥生了一场病,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了,只是小弟一直不愿相信,唉!想不到二哥连小弟都忘记了。” “朋友贵在交心,记忆失去了,曾经的情谊却无法消失。兄弟,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了,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还会成为好兄弟。” 少年闻言,大笑了起来:“秦二哥果然是秦二哥,重新认识一下,小弟是罗通。” 罗通? 扫北英雄? 不会吧!小说里扫北的罗通是罗成的儿子,如果真算起来,自己和他还是表兄弟呢。 只不过罗成本来就是小说家笔下虚构的人物,他的儿子怎么可能出现在历史上呢? 难道说,罗通的父亲另有其人? 尽管有所疑惑,秦风却也不便问及人家隐私,一切只能慢慢来熟悉了。 “二哥,要上学了!今天是孔圣人后代、大儒孔颖达的课,咱们进去吧,免得迟到受罚。” 两人走进教室,罗通指出了秦风的位子,并在他的身后坐了下来。 只不过两人的人缘似乎不不怎么好,四周之人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开始各忙各的。 罗通也没有理会,只是和秦风说话。 秦风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答着。 忽然原本有些杂乱的学堂静了下来。 秦风好奇的往大门望去,眼中也微微的露出了惊艳的神色。 学堂门口走来了一位绝色佳人。 她穿着件柔软而宽大的白色宫装,长得非常漂亮,生得是眉如春山,眼若秋水,清丽明媚,婀娜娉婷。但神态却端庄异常,有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派。 “她是谁?”秦风悄悄地问。 罗通答道:“长乐公主。” “是她?难怪了。” 长乐公主在全部姊妹中排行第五,取名丽质。 这是一个让人产生想象的名字。等到李家有女初长成,李世民不禁要为女儿的名字而洋洋得意了,因为公主果真人如其名,天生丽质,是位容色绝姝的美人。志文为此盛赞道:“公主资淑灵于宸极,禀明训于轩曜。……皎若夜月之照琼林,烂若晨霞之映珠浦。”意译过来便是:“公主就像一位仙女,将超凡的灵气带到皇宫;禀承父母师长的训诫,修身立德。……高洁清丽,秀逸脱俗,犹若月光洒落在葱郁的树林之中;鲜妍明媚,光彩夺目,好似早晨的霞光照耀在珠江之上。” 词采华美,着意为文,读来琅琅上口,将长乐公主的容貌描绘的淋漓尽致。 唐太宗一生酷爱书法,他的子女也多写得一手好字。长乐公主更是以美闻名又雅擅丹青,也有词称赞“散玉轴于缥帙,悬镜惭明;耀银书于彩笺,春葩掩丽。”意思是“展开公主所作的画卷,悬挂的明镜就显得黯淡无光;展示公主所写的书法,就连春天的花朵也被掩去丽色。” 如此人物,可谓尽得苍天怜爱,更得大唐皇帝、皇后的溺爱,集万千宠爱与一身。更难得的是长乐公主受到这般荣宠,可身上全无主公的那种娇蛮之气,就如长孙皇后一样,贤惠淑德,是那种标准的贤妻良母。 第7章 戏耍孔颖达 秦风问道:“长乐公主不是让皇上许配给长孙冲了么?” “谁说的?”罗通反问一句,又道:“长乐公主是皇上最为宠爱的女儿,皇上允许公主自主择婿。” “金口御言,纵是皇上也无法强迫公主了。” “是的,长孙冲一直沾着公主,只是公主向来没有给他好颜色。” “是我记错了吧!” 秦风诧异了起来,长乐公主已经长得亭亭玉立,正史上,她十三岁就嫁给了长孙冲,可现在,竟然还是弘文馆的学生,看来,有些事情已经偏离了历史的轨道。 不过,秦风也就想想而已。连借体还魂这种离奇的事情都发生了,历史有所偏差,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表妹!”一个文质彬彬,看起来高大全的帅哥走到了长乐公主的身前,亲热的叫了一声道:“听我父亲说表妹昨日染了风寒,为兄惦记在心,寝食难安。” “虚伪!”身后的罗通冷冷的说着。 “他就是长孙冲吧,瞧着就让人不舒服。”秦风眉头皱了皱,有股说不出的滋味。 吃醋到不至于,只是打心底的厌恶,没有任何理由。 “嗯,这小子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善于伪装,一直深得陛下喜爱。你看,他腰间的那块玉佩就是陛下送给他的。” 秦风点点头,不再说话。 因为长乐公主淡笑着回应了长孙冲一句后,就坐在自己的身边。 长乐公主与自己竟然是同桌? 秦风又是惊异了一下。 长孙冲冷哼一声,回归了自己的座位,只不过他血红的眼珠,尤不住的恶狠狠的睁着秦风。 罗通浑不顾及旁边的长乐公主,低喝道:“除了玩阴谋,他还会什么?什么东西,看着就让人心烦。” 秦风从容一笑:“显赫家世让人有着高人一等的感觉,却不知道他只不过是投了一个好胎罢了。靠父辈余荫,算什么本事?” “秦公子,你不是也投了一个好胎么?” 秦风怔道:“我是投了一个好人家,不过父母总有离开我们的一天,他们能庇护我一时,却不能庇护一世,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争取。” “你是秦家次子,爵位于你无缘,你自是要靠自己去争取了。” “北方的突厥、西方的吐蕃、东方的高丽都是获得爵位的捷径。老实说,我还真没有想过要继承父亲的爵位,用自己的双手去获取才有意思。” 罗通赞道:“二哥此言深得我心!他日从军,二哥可不能忘了小弟。”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或许他日还要兄弟帮衬也未可知。” “一言为定,他日我们兄弟就在战场上夺取属于我们的功勋和爵位。”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心神激荡之下,秦风忍不住剽窃起来。 长乐公主一脸震撼的看着秦风。她能书善画,对于诗的好坏自然知道。 “铛,铛,铛!” 钟声响起。 课堂上杂乱声消失不见,所有人都危襟正坐了起来。 “咯咯咯咯!” 秦风听到了一阵甜美的银铃笑声,一个美丽的少女冲进了学堂。她穿着一件鲜红衣裳,秀发松松地挽起,脸上挂着甜蜜妩媚的微笑,极其灿烂。 “先生没来,没有迟到!”那少女像是打了一场胜战一样,得意的挽起了手臂。 那灿烂的笑容,有着十足的感染力。 “灵雁,还不快回到位子上去!”长乐公主斥责了句。 “好了好了,先生不是没来吗!”叫灵雁的少女依旧笑着,但还是依言在一个空位上坐了下来。 罗通低声道:“她是江夏王李道宗的女儿李灵雁。” “咦!秦风、罗通你们都来啦!真是稀罕哪。”李灵雁看着两人,有些大惊小怪的嚷了起来。 在李灵雁坐下不久,一个年近七旬的儒士走进了学堂,开始上课。 古代教学很是乏燥,以死记硬背为主。 秦风酷爱历史,对于文言文有一定的功底,课业也难不倒他,听得还算有滋有味。 至于罗通,早就和周公的女儿约会去了。 儒士摇头晃脑、之乎者也的唠叨半天,惹得大家呵欠连连。 而有些人已经忍不住和桌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了。 “喂!秦风,你怎么不睡觉?” “你觉得我应该睡觉才正常吗?”秦风哭笑不得的回了李灵雁一句。 长乐公主轻笑道:“难怪雪雁这么说了,以往之际,整个学堂里第一个睡觉的是房遗爱,第二个是罗通,第三个绝对是你” “哈哈……我这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被美女取笑,秦风还是有些尴尬的。 “噗嗤!”李雪雁忍不住的笑出声来。 也许是笑声过大,竟让老儒士抓了个正着。 老儒士绷着张脸,阴深深的喝道:“李灵雁,难道老夫授课很好笑吗?” 李灵雁一张笑脸登时吓白了,微微颤颤的站了起来。 “完了,完了!雪雁要遭殃了,三十板是少不了!”长乐公主满脸焦急的低语。 秦风低声道:“不会真打吧!” “那还有假,老师叫孔颖达,是国子司业祭酒,掌管一国教育。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是我父皇所赠,专打我们这些人,就连我大哥以前也被狠狠地打了几回。” 好彪悍的老家伙! 眼见孔颖达这位老头儿阴沉着脸,秦风暗叫不妙,忽的站了起来道:“先生,是我作怪惹她发笑的。” 秦风这一站,立时成了焦点人物。 李灵雁感激而担忧的看了他一眼,长乐公主也露出了意外的神色。 李灵雁聪明伶俐,文采斐然,很得孔颖达的****,而秦风就是学堂里的蛀虫,汤里面的老鼠屎。没有一个老师不喜欢好学生的,也没有一个老师不讨厌蛀虫的。 “坐下!”这当然是对李灵雁说的。 “伸出手来!” 秦风嘿嘿一笑,把内力灌注手掌,伸了出去。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你敢勇于承当过错,老夫欣慰,记下十计,下次再犯,双倍处罚!” 孔老头儿的话音方落,鸦雀无声中,“啪”的一声巨响。 普通的力道,对于普通人或许很有杀伤力,但是对于秦风来说几乎忽略不计。只见他一边挨打,一边还道:“老师,您小心,不要闪着腰了。” “你倒是尊师重教,刚刚怎么不这样?”三十计手板下来,直打的孔老头儿气喘吁吁,大有背过气去的样子。 秦风收回手掌,呵呵一笑道:“老师,其实我们在探讨学生偶得一诗,灵雁同学觉得好,故而发笑。” 孔颖达老眼一翻,道:“诵来听听。” 秦风装模作样的轻咳一声,指着孔夫子大声道:“你这老头不是人。” “啊?”此言一出,群相涌动。 罗通更是想:虽然我也这么认为,只是没有这种当面说的勇气,秦大哥不愧是秦大哥,奇人哪! “逆徒,你,你给我出去。”孔颖达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差点背了过去。 秦风慢悠悠道:“九天神仙下凡尘!” “峰回路转!”长乐公主暗自好笑。 以前的秦风和罗通一样,坐在那里就是一根木头,谁曾想到秦风生了一场病,不但诗才出众,而且风趣无加。 李灵雁紧捂小嘴,美丽大眼睛弯成了一道新月,孔颖达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震住了,呆在那里,也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 “生的子女都是贼。” 似乎考验孔颖达一样,秦风再次让人见识了他的大胆。 生怕老头子一口气喘不过来的秦风没有再吊味口,紧接着念道:“偷得蟠桃献双亲。” “调不成调,不过是一首歪诗罢了。”孔颖达摇摇头,不再责罚。 孔颖达倒也没有生气,让秦风落座后,回到讲台前,继续着他的大业。 第8章 孔颖达的看重 “当”的钟声响起,预示着休息的时间到来。 “你没事吧!”身旁传来了李灵雁关怀的问候。 “我体壮如牛,区区三十计,算得了什么?”秦风抓了抓手掌,鼓着手臂,做了一个我很强壮的姿势。 “看你逞能的!”李灵雁嗔了他一眼,拉过他的手,见他果然没有哪怕一点的红肿,啧啧称奇道:“你真厉害,以后老师要是责罚,你帮我顶替得了。” 秦风瞪了她一眼,道:“你这个办法,真的奇葩!” 李灵雁嘻嘻一笑:“谁让你皮厚啊!”笑声很动听,就如百灵鸟的叫声一样,让人沉醉。 “雪雁,别闹了。”长乐公主瞪了李雪雁一眼,目光飘到秦风的身上,道:“秦风,你是故意气老师的吧?” 不待秦风回答,又道“我不信一个作出‘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云台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种气势磅礴绝妙佳句的人那么幼稚。” “我在夸老师像是个仙人呢!” 长乐公主扑哧一笑,道:“有你这么夸人的吗?” “你不是已经见到了吗?” 长乐公主忍不住问:“喂,开始那诗是你作的吗?” 秦风漫不在乎的说道:“如果你没有听过,就算到我头上得了。” 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赶。 既然已经无耻了,干脆就无耻到底吧。 “现在我是真看不懂你了!”美眸深深地看着秦风,长乐公主若有所思。 秦风邪邪一笑:“不要紧,现在看不懂,那就用一辈子来看吧!” “灵雁,我们走,不理这登徒子。”冰清玉洁的长乐公主粉面飞霞,落荒而逃。 秦风哈哈一笑,抬起步子走出学堂。 弘文馆的课业是全天制的,中午就在馆里用餐,只有晚边才能离馆。 弘文馆里多是皇子王子公主郡主,托他们的福。这里的膳食都是出自御厨手笔。 上辈子的秦风也算是尝遍世间美味,但跟这唐朝御厨的手艺相比却逊色好几个档次。 不仅是手艺问题,还存在食物的差距。 就拿白菜来说,唐朝的白菜吃起来竟能跟吃肉一样有滋有味,没有任何化学成分,那是纯天然的味道。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辣椒,没有辣味。 美美的吃了三大碗,秦风才让罗通带自己参观弘文馆,了解这里的环境。 濒临上课时,两人回到学堂里。 “大诗人,回来啦!”看到秦风,正和长乐公主聊天的李灵雁停止了闲聊,出声取笑。 秦风故作深沉道:“不要这么崇拜哥,哥只是一个传说,虽然隐退江湖,但是江湖上还流传着哥的传说。” “嘻嘻……” 笑声清脆,惹得课堂的男生们频频注目,而长孙冲的神色更加阴狠了。 “长孙兄,那秦风实在太可恶了。”一个衣冠楚楚的斯文禽兽来到了长孙冲的身旁,恶狠狠的说着。 长孙冲阴阴一笑:“你们听我的,放学后,我们好好整整他们” 秦风耳力甚佳,自然听到他们的对话,只是笑了一笑,区区一介小人,他还不会放在心上,除了一个皇后姑姑,长孙冲在他秦风面前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 拼爹,秦风也不比长孙冲差。 “二哥,小心一点,这些人阴着呢!”罗通提醒着。 秦风淡淡道:“小人之所以称之为小人,是因为他见不得光。” 下午的老师,并非是老夫子孔颖达,很多人都松了口气。 本以为长孙冲会在课堂里出难题,谁曾想到,长孙冲除了读书听课,根本没有任何举动。 于此,秦风都有些佩服小狐狸的耐心了。 一个下午,就这样风平浪静的过去了。 随着钟声再起,学子们都有序的离开弘文馆。 秦风、罗通自是一起离开。 长乐公主和李雪雁不知出于何种目的,不疾不缓的跟着。 池塘畔,一个儒衫老者,右手执一本《论语》,左手附于背后,脑袋缓缓摆动,正无声的总计圣贤之音,他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孔......” 罗通方吐出一个字节,便是被秦风拦了下来,示意他不要再度出声。 读书是一种境界,打扰别人的享受是一种罪过。 秦风隐隐有种感觉,孔颖达在这里,似乎在等候自己的到来。 时间不知不觉间过去,孔颖达似乎才回过神来。 “老师好!” 对于真正执着于文学的人,秦风向来怀着真正的崇敬之心。 “老师好!” “老师好!” …… 罗通、长乐、李雪雁均是上前问候。 “瞧你们一个二个都绷着脸,老夫有这么可怕吗?”孔颖达严肃的抚了抚额下长长的山羊胡子问道。 微微一思考,秦风回答道,“老师并没有让人害怕,只不过您是除了我们父母,唯一能够管得住我们的人,学生们心中有些畏惧,也属正常。当然为师者需要适当的威严,您并不是可怕,只是自身的人格魅力让人折服罢了。” 孔颖达严肃的脸庞,总算露出了一丝笑意:“两个多月不见,你变了很多,若是以前,你见着老夫,恐怕一如其他学生绕道而行了吧。老夫也想不到短短两月,你居然已经名满长安了。虽说诗词之道老夫并未传授给你,但老夫名义是你老师,听到自己学生名扬长安,心里甚是安慰。” “老师,您弄错了吧!弟子除了是翼公之子值得炫耀之处,什么时候名满长安了?”秦风惊奇不止。 “善!” 孔颖达脸现欣赏之色,点头道:“翼公家教甚严,教出你们兄弟这般品德节操实在难得。至于名满长安实是因为昨天迎宾楼墙上一诗,老夫闻之不甚喜欢。好男人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好男儿当杀人,不愧是天下第一将之子。” “老师过奖了,相较于老师传道天下,弟子一些小聪明摆不上台面。” “不骄不躁,很好,很好!” 孔颖达欣赏之意越浓。 “二哥,你真写下‘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种佳句?”罗通有些激动,满脸都是潮红,仿佛是一只发春的公狗一样。 “哈哈……”孔颖达忍不住开怀大笑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随着孔颖达抑扬顿挫的声音,自有一番凌人的气势。 “老师,弟子请辞!”激动的罗通突然郑重其事的向孔颖达行了一礼。 孔颖达微微一笑:“明达长于武道,在弘文馆确是虚度了光阴,去吧!” “弟子告辞!” 罗通直起身子,向秦风道:“二哥,以前小弟不知自己应该做什么,今日听了二哥两首诗,小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就此告辞。” 言罢,罗通向长乐公主、李雪雁行了一礼,头也不回的走了。 “兄弟慢走!” 孔颖达笑问道:“明名已经明志,云宵,你呢?” 秦风字云宵,一般来说,人在行冠礼以后,才会有长者赐字,便也有个别例外,秦风就是一个。 据说在秦风出生之前一夜,杨氏梦见一朵祥云扑怀而来,而后就有了秦风的出世。 古人最信托梦一说,秦琼也不例外。 当即应梦给自己出生的儿子取名秦风,取字云宵。 “万朝来贺是弟子的志向。只不过家父说一个人再强再猛也是一个百人敌,真正大将当是熟读兵书、明百姓,故而,弟子现在还需要学习,只有学习才会进步。” 孔颖达道:“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老夫相信云宵有实现壮志之日。” “学生狂傲,还望老师莫怪。”对于这个真正为人着想的老师,秦风肃然起敬。深为自己早上的作弄而羞愧。 “哈哈……云宵一诗远不及壁上诗,但也别有一翻味道。”当世大儒的心胸自然不会狭窄,不然李世民也不会让他掌管弘文馆,主持培养接班人之事了。 忍了半天的李雪雁说道:“老师,云宵兄长于学堂上还作了一诗,其大气不让酒楼之作。” “哦?你且诵来。”珠玉在前,孔颖达也激动了起来。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云台阁,若个书生万户侯?”长乐公主念了起来。 她的声音柔美,但是念着这首壮怀激烈的作品,却也味道十足。 “佛家有一朝顿悟之说,看来云宵深得其意了。” 孔颖达也是赞不绝口。 “你已经才华横溢,为何还要前来弘文馆读书?”眨着美丽的大眼睛,李雪雁问着。 “战场上瞬息万变,稍有不慎将会面临着全军覆没之险,故而,一个将军必须时时刻刻保持一颗冷静之心。圣学使人心平气和,我立志上战场能不来这里么?再说了,学无止境,趁着年少多学一些,免得到头来出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遗憾。” “好一个‘学无止境’好一个‘书到用时方恨少’!”一道清朗而有力的声音传了过来。 秦风回头一瞧,忍不住道:“雪雁,你爹爹来接你了。” “我爹?” 李灵雁娇笑起来。 孔颖达、长乐公主脸上也是一阵古怪的神采。 “李叔叔,你是来接雪雁的吧!”秦风上前接去,向着李道宗挤眉弄眼的轻声道:“李叔叔,你家灵雁真是一个大美人呢!” “混小子!”李道宗哭笑不得,伸手在秦风的肩膀上重重一拍。 李道宗道:“闲来无事,故而前来走走。” “不务正业!”秦风嘀咕着。 李道宗耳目甚是灵敏,听了此言,不禁笑骂道:“臭小子,居然教训起长辈来了。” “小子不错嘛!居然深得孔先生的看重,孔先生从未这样重视一个人呢。”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秦风有些臭屁的摆了一个大力水手的胜利姿态。还没秀上十秒钟脑门就让李道宗赏一暴栗:“臭小子,得意成这样,没有一点君子风度。” 秦风摸着脑袋,嘿嘿笑道:“我可不是君子,我只是一个孩子。” “你……” 第9章 生于忧患,死于安逸 “尝尝吧,这可是巴蜀一代的极品好茶,圣上赏赐给老夫的,存货已经不多了,寻常人来此老夫可不会拿出。” 轻轻啄了啄杯中茶水,孔颖达有些享受的闭目说道。 武人爱酒,文人爱茶。 孔颖达对于茶的感情,丝毫不逊于武夫对于酒的感情,一生所爱之物,茶当属第一位。 秦风对于茶文化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上辈子的他向来以茶修心,追求宁静、淡泊,唐朝的茶虽还有些原始,但其中清香自然,却是掩盖不住由内散发而出。 “茶有十德:以茶散郁气,以茶驱睡气,以茶养生气,以茶除病气,以茶利礼仁,以茶表敬意,以茶尝滋味,以茶养身体,以茶可行道,以茶可雅志。孔先生独爱茶,怕是深得十德真味吧。”秦风同样轻啄一口茶,有些感慨的说道。 弘文馆后堂,李道宗、孔颖达、秦风、长乐、李雪雁坐着相谈。 香薰缭绕,盏茶的功夫,大家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安静的享受着茶水为他们带来的身心洗涤。 “小子,我觉得你昨天说得不错,所以前来寻找孔先生,问问他是否可行,既然你也在,那就更好了。” “何事?”孔颖达有些疑惑道。 “这小子心志大着呢!他想改变学之一道,我想听听先生的看法。小子,法子是你的想出来的,就由你来说吧。”李道宗眯着眼睛,闪着丝丝莫名的光彩。 秦风有些好笑,但还是认认真真的再说一遍。 孔颖达听了秦风的话,也在仔细思索此事的可行性,不过他知道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他考虑的是这件事应该怎么执行。 “云宵,你怎么看?”思索半天,孔颖达向始作俑者询问。 秦风道:“是关帝国未来,小子没有半点发言权,此等大事莫要糟蹋在小子这样的莽夫身上。” “若是天下莽夫,都如你小子一般,能够写出那等经典之诗词,老夫倒是希望这莽夫来的更多一些。”孔颖达的话语,让秦风惊讶不已,这初次见面,心中原本赋予孔颖达那穷酸腐儒的形象彻底被颠覆了。 这位专心于儒家经典的老男人,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般顽固不化。 “先生说笑了,弟子只是一颗小草,可经不起世家们的狂风暴雨。”枪打出头鸟的道理秦风太清楚了,秦风可不会笨到得罪天下世家。 “世家,世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孔颖达继承先人遗志,有教化万民的志向,故而对于控制天下英才的世家并无好感。 “小子,你说吧!我知道你小子鬼点子多。”李道宗适时出声。 “是啊!育人者必先育己,立己者方能立人。云宵你的性子证明你已经充分认识了自己,而你能够在短短的时间里,让罗通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证明你有着非凡的想法,你就说说你的看法,世家之事,有为师给你担着。”话说到后面,孔颖达眼神中也染上了一丝狂热。 秦风苦笑一下,现在看来孔颖达的确不是穷酸腐儒,而是一个有些偏执的狂儒。 “好吧,既然老师和李叔叔都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和您老藏着掖着了,打铁还须自身硬,小子认为弘文馆现在的制度必须要改革。” “改革?为何要改革?” 孔颖达不解,李道法也同样带着疑惑,他也从未认为弘文馆的教导方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弘文馆所授《周易》、《尚书》、《毛诗》、《左氏春秋》、《礼记》此等五经,《论语》、《孝经》、《尔雅》也有提及,学生们看似学到了先贤的知识,却未曾真正领悟到学习的真谛。”秦风正色道。 “古往今来不都是这样么?大胆说出你的想法。” “我认为弘文馆所传知识,不一定全是先贤经典之语,而应是从身边所有之人学起,因为劳作是学问,吃饭是学问,经商是学问,甚至玩乐也是一门学问。若是每日只知引用经典,学生不过只记住了些许有道理的句子罢了,若知识不是来自于生活,又如何引人共鸣?” 秦风之音铿锵有力,他知道孔颖达并不是过分迂腐之人,若是能够将他说动了,说不得能够让唐朝的教育制度,得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跨越。 “农工商此等皆为下品之流,让国子学的学子学习这些课目,似乎没有什么大用处吧?”虽不是腐儒,但只学先贤经典的思想,还是在孔颖达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想要他承认秦风的说法,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孔颖达的话语,让秦风不禁想起了一句老话,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这句话可不简单的适用与大唐,甚至是千年以后,秦风所在的那个时代,读书人依旧是许多人眼中高人一等的存在。 世人眼中,只有读书,读死书,读更多的书才是光宗耀祖之事,却忘却了学习的本质,扼杀了人本应有的独特性。 “孔先生此话过了,若是没有农,我们每日又怎得饱餐一顿;若是没有工,我大唐所向披靡的装甲、兵器,又有谁来制造;若是没有商,国家又何谈富强,人民又何谈温饱。” 语言的艺术在于,让别人无话可说的时候,却又不能反驳你所说的道理。 “怎么改革,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即使得到了老夫的支持,也需问过圣上才能做最后的决定。”孔颖达有些犹豫的说道,从内心里,他开始动摇了,从一个只学先贤的儒生,偏向到了秦风多样化学习改革的阵营之中。 “这点您老毋须担心,圣上那里由我出面。”李道宗的眼里闪着异彩,很是自信的说道。 “李叔叔,你就别装了,我知道你就是圣上。真当我是傻子啊。”秦风鄙视的看了“李道宗”一眼。 “啊?你怎么猜到的?” “你自己说的!”秦风得意洋洋的看了他一眼。 “你小子行啊!”不出秦风之所料,中年人不是李道宗,而是当今的至尊李世民。 偷得浮生半日闲,李世民以明君而自持、自律,平日里身居皇宫,将心神放在政务处理上,昨天难得有空余时间,所以叫上侍卫出来一游。 不想遇到了秦风题诗一事。 李世民素爱书法和诗词,秦风在书法和诗作水平上引起了他的注意,故而有了上门相见一事。 本打算向他请教一下书法上的看法。 不料一聊竟一发不可收拾,若非天色已晚,恐怕还要继续下去呢。 而今天,正是想来问问孔颖达这位学界泰斗的看法,想不到却遇到了秦风。 更想不到,秦风居然一诈,自己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就泄露出去了。 “哼,朕登基以来,你还是第一个敢当面叫出‘李世民’的人,你小子有种,瞧我怎么治你不敬之罪。”看着秦风得意洋洋的模样,李世民心里很不爽快。 秦风浑不在意他们恐吓,漫不在意道:“名字本来就是让人叫的,不然要来何用?” 李世民似笑非笑的看着秦风,道:“行了,正如你所言,名字本来就让人叫的,被人叫这么久的秦王与皇上,朕差点忘了自己还有一个名字,朕还要谢谢你的提醒呢。” 秦风站将起来,装模作样的笑道:“多谢皇上怒罪,皇上英明神武,宽厚仁德,三军爱戴,万民称颂,可比尧舜禹汤,文武周孔,秦风对您的敬仰有如滔滔江山,连绵不断,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犹如嵩山、泰山……”摇头晃脑,想背书一样,赞美着面前的大唐皇帝。 “哈哈……” “咯咯……” “呵呵……” 看着秦风不作边际的歌功颂德,长乐、李灵雁、孔颖达忍不住爆笑而出。 “停,停,停,停,停……”李世民脑门上出现了三条黑线,一口气竟叫了五个停,“这些话听别人说,朕或许会高兴三分,但从你口中说出来,朕却觉得浑身不自在。算了,你也别跟朕说着说那,朕还真不习惯。朕与叔宝兄是一辈,你还是叫我李叔叔吧。” 他指了指身旁的位子,让秦风坐下。 秦风本性洒脱,还真不习惯一口一个皇上的叫着,在李世民的身旁坐了下来,道了声谢。 李世民毫无皇帝的架子,摆手道:“你小子行啊!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词儿。” “嘿嘿……”秦风乐了。 “灵雁哪!”李世民看了秦风一眼,诡异的眨眨眼。 “大事不妙!”秦风知道李世民准备在这里找回场子了。 果然不出所料,只听李世民道:“灵雁,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人,你可得小心点,他昨天还一直惦记着你呢。” 李灵雁闹了一个大红脸,支吾道:“他本来就是不好人。”话虽如此,却想着秦风替自己承当过错的时候那无畏的神色。 秦风邪邪一笑,凑到李世民的面前,说道:“李叔叔,长乐公主也很不错呢!” “你,你……”面对秦风这一语,李世民脸色僵硬,气得剑眉倒竖,嘴角胡子上下抖动。 士可忍孰不可忍! 涵养极好的李世民竟是让他气得话都说不出来,手指着他,都不知道应该骂什么好了,过了许久,才吐了口气道:“算了,朕大人不计小人过,不跟你计较……让你这臭小子气出病来,不值得。” 秦风一脸的莫名其妙,无辜的瞪大眼睛,我……tmd这是招谁惹谁了! 不就是赞扬了你女儿一下么? 见秦风尤自一脸无辜,李世民更是来气,本想轰他出去,但转念一想,如果岂不太过便宜他了?定了定神,阴笑道:“你这臭小子,改革一事,你小子肯定还有看法,朕命令你现在就说出来,不然朕赏人三十大板。” 他本想为难为难秦风,杀杀他嚣张的气焰。 哪料秦风仅仅只是怔了怔,随即暧昧的向面红耳赤的长乐眨眨眼道:“这么简单?李叔叔你小看你未来的什么什么的才智了。” “你……”好啊,竟然在老子面前调戏起我的女儿来了。李世民差点爆粗口了。 孔颖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那里一副宠辱不惊的得道高人的模样,然而心里却大是得意,早上他吃秦风气个半死,现在看到了天下第一人也被气成这样,作为旁观者看着也挺过瘾的。 秦风的胆子,众人总算是见识了。 “嘿嘿,长乐妹妹……”恬不知耻的秦风顺势称呼。 “谁是你妹妹了?”长乐公主一跺莲足,晶莹剔透的绝美容颜挂着美丽彩霞。 “长乐妹妹,你父亲是我叔叔,你不是妹妹还是什么?” 眼见李世民又要发火,秦风一收嬉皮笑脸的模样,正色道:“报告李叔叔、老师、两位妹妹,我最喜欢春秋战国的学术氛围。” 孔颖达闻言,老脸顿时变得涨红,张嘴便把喝了一半的茶水给喷了出来,咳嗽半天,才抹了一把沾满水珠的胡须,苦笑道:“云宵,你说话能否不要这样石破天惊,不然老夫可就受苦了!” 秦风不在意的一摆手,他的为人向来洒脱,规矩对他那纯粹是废话,只听他笑道:“言归正传,我且问你们一句,现在的学术氛围好吗?” “不错啊!”孔颖达有些跟不上秦风天马行空的节奏 秦风冷笑道:“弟子认为眼前的学术一塌糊涂,老师,您好是学界泰斗,在你这辈子里,看到一种全新学术的诞生了吗?” 孔颖达不暇思索道:“没有!” “是了!所以弟子才说最喜欢春秋战国的学术氛围。” “你是说?”李世民若有所思,似乎抓住了什么要点,却说不出来。 “春秋战国是华夏民族光辉灿烂时期,在这个期间里,出现了儒家、兵家、法家、农家、墨家、道家、杂家、纵横家、阴阳家……可谓是百家争鸣,其后近千年以来,华夏民族的学界都在学习着前人的成果。自汉以后,学术界再无多大进展,李叔叔、老师,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 一口喝下半杯茶水,秦风继续道:“春秋战国之所以成为文明的鼎盛时期,除了各位先贤的过人之姿,还有各国君主的功劳,因为他们对于学术采取了放任发展的态势,各家学派为了主导世间思想,无不竭尽全力去完善自己的思想,一次次的辩论都让各家学说都有所成长,经过无数次的辩论、完善,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学说,并影响至今。只是自秦以后,学术不但没有前进,甚至还有退步的现象,发展到现在,很多人错误的认为只要背熟先贤留下的文字自己就是圣人了,而他们根本没有用心去理解先贤著作里每一个字所蕴含的思想,终其一生也只是得其形而失其神,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也是华夏文明的悲哀。” “得其形而失其神,确是悲哀!”孔颖达是学界泰斗,他的话最有发言权了。 李世民也是一脸深意。 “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与执行此项国策的汉武帝是华夏文明的罪人,把深得人心的墨家打上魔教之名,表面上儒家已经占了上风,但事实上,失去强大竞争对手的儒家,已经没有了前进的动力,没有竞争就没有压力,没有压力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现在这局面。我的意思很明显,学术不应该由政府来控制,而是适当的给予自由,让各家学术在竞争中前进,只有这样,思想和文明才不会倒退,至于朝堂则完全融百家于己用,用儒家治心、法家治形、兵家治军、医家治人、墨家利器、农家治饥、商家富国、纵横家游说百国,阴阳家主观天象与风云变幻,让百家各有所长各司其职,让百家思想在竞争中前进,在竞争中为国为民。重现百家争鸣,再创文明盛世,一旦让学术氛围再让兴起,两位将是华夏民族前进的功臣” “先生,你是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你觉得云宵说得如何?” 李二的为人并不迂腐,甚至骨子里拥有一丝鲜卑血统的他,也有着绝对疯狂的因子,若是依着秦风的改革,能让他在史书上留下更多的文字,他绝对不会持反对意见,甚至是会大力支持秦风的改革。 孔颖达叹息道:“皇上,云宵说得一点不错,现在的儒家已经到了下猛药的时期了。唉!儒家思想里何尝没有借鉴其他学说呢?儒家成了主导思想,没有了忧患,自然不会前进。其他学说由于不忿,无时无刻不在完善着,无时无刻不在探索,相对于其他学说,儒家就像一池死水,如此局面,想必也不是至圣先师之所愿,儒家统治思想数百年,对于其他学说是一种不公平,同时也是对儒家自己的一种污辱,因为儒家不是凭借自己来打败百家,而是依靠皇权来获利。陛下,老臣请降圣旨,改变学界学风,‘生于忧患,死于安逸’还是亚圣说得对啊!” 第10章 悲剧的太子哥 “先生大公于心,世民佩服!”李世民放下身段,用晚辈之礼向孔颖达行了一记重礼。 “老臣如何承受得起。” 孔颖达吓了一跳,信奉了一辈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理念的他用与年龄不相符合的速度避了开去。 李世民心中开怀,由于儒家思潮掌控天下,儒家精英又多出世家,若非外敌未平,他早就着手准备解决世家这个庞然大物了。以前没有好借口也就罢了,现在有孔颖达做出头鸟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只因孔颖达是孔圣人的后代,对于儒家他最有发言权,有了他的同意与配合,即便改革有所阻力,李世民也不会在意。 世家,你们不是很嚣张么?朕就给你们来一个釜底抽薪,引百家之才俊,冲击你们的优势。 李世民大是得意。 间接的,对秦风也越看越顺眼。 暮色苍茫,一行四人离开弘文馆。 “小子,行啊!”路上,李世民忍不住夸赞起来。 “你帮我解决了老大难题,说吧!想要什么奖励?” 秦风淡道:“大唐的子民,为国为民没什么值得夸耀之处。” “胜不骄败而不妥,不卑不亢,大将风范表露无疑,叔宝有子如此,羡煞旁人。”李世民给秦风一个不错的评价。 “不敢当,李叔叔是圣君,作为一个明君自当赏罚分明,虽然小侄不稀罕什么奖励,但是,为了叔叔不落下赏罚不明的名声,小侄就免为其难的收下叔叔的奖励吧!”秦风一脸“为难”的看着李世民,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无畏牺牲精神,慷慨激昂道:“唉,没办法,谁让我是一个忠君体国之人呢!” 长乐公主娇笑出声,李灵雁早就捧着肚子蹲在那里又疼又笑。 李世民满头黑线,手指秦风道:“就知道你这混小子不安好心。说吧!想要什么?” 听到两女的笑声,秦风回望过去,咋见之下,不由得呆立当场。 美! 好美! 太美了! 长乐相貌极美,亭亭玉立,白天的时候,粉面上带三分高贵,七分冰霜,十成高贵雍容。卓立风中,任微风徐佛,玉带飘飘,宛若仙境化人,莫可逼视。 而现在倾情一笑,宛若百花齐放,玉颊宛若涂抹了胭脂,在微微彩霞映耀下,愈显娇艳无双。 站在那儿,端庄高贵,文静优雅。纯纯的,嫩嫩的,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天上仙子也不过如此! 秦风都找不出话来形容了。 “嘿嘿,我家长乐怎么样?”看到秦风入迷,李世民得意洋洋,骄傲得像一只天鹅。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秦风总算还魂了,给了一个极其煽情的评语。 李世民笑道:“嗯,有眼光,有见地。哈哈,英雄所见略同。” “父皇,说什么呢!”被两个大男人品头论足,长乐公主娇羞不胜。 “哈哈,我家长乐害羞了。好吧!嘿嘿,不说了不说了。”李世民看着秦风,意有所指道:“小子,你可想好了,想要什么奖励。” 秦风轻咳一声,道:“李叔叔,小侄的志向是当大唐的一把利剑,开疆扩土是我之所望,小侄素来喜欢剑法,但是宝剑难求,请叔叔赐我一柄锋利的宝剑。” 李世民漫不在意道:“区区一柄宝剑而已,朕派人给你送去。” “谢啦!李叔叔,两位妹妹,天色不早了,我先告辞了。” 李世民挽留道:“急什么,朕难得有空,咱们爷儿俩好好喝上一杯。” “这……我答应母亲回家的。”秦风有些犹豫了。 “没什么,我让人去说一声就行啦。” “那小侄就不客气了!” 过度拒绝长辈的邀请就失礼了,秦风也不再说话,和李灵雁跟着李世民就往深宫而去。 路过一处禁宫,忽听前面传来呼喝之声。 似乎看出秦风的疑惑,长乐公主解释道:“这里是东宫,大哥在练武呢!” “这么用功?”秦风诧异了。 “是啊,承乾很用功。”说起长子,李世民面有得色。 秦风也不惊讶,因为李承乾的出色,在历史上有所公认,只是他的运气并不是那么好,自从瘸了一腿之后,便是对生活自暴自弃,养成了乖张的性格。 本来以他在李世民眼中的地位,自然会得以继承大唐的万里河山,只可惜因为腿疾,性格大变,心中猜忌太多,将心思都放在与李泰的争斗上,反倒是让李世民对他失去了奢望。照目前来看,李承乾似乎还正常才对。 “走,咱们去看看承乾。” 李世民说完,率先而去。 绕过一道假山,只见一个少年郎正舞着一支长槊,招式开合,大气磅礴。 夕阳下,长槊漫舞,绚丽的招式犹如银蛇闪电。把槊法的刺、戳、点、扫、扎、挑、拨、架、挡、格……发挥得淋漓尽致。 “怎么样?”李世民掩饰不住心里的得意,有些炫耀的问。 “好看!” “好看?” “是的,舞得很好看,花样十足,不去街上表演,实在是太浪费了。李叔叔,你是亲自上阵杀敌的人,你觉得这样的招式有用吗?在战阵上能杀多少人?小侄认为,武技就是杀人的技巧,既然一招能够击杀敌人,为什么非要加上毫无用处的花样呢?武不是舞,战场上,讲究的是一招制敌,而不是让对方有还手的余地,太子殿下的招式,不实用。”有时候秦风的嘴巴很贱。 “眼光独到。”李世民不但是一员优秀的统帅,更是一员冲锋陷阵的猛将,昔日打仗,他往往冲在前沿,以做箭头之用。若无非凡勇力,又怎能活到现在? 李承乾的武技如何李世民心知肚明,只不过,作为一国之储君,须学治国大计,而非匹夫之勇,所以,他也懒得管。 “承乾,你过来!” 李承乾抛下武器,快步近前,道:“儿臣见过父皇。” “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翼国公次子秦风,你和他比一比,看看自己的差距。” “见过太子殿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啊!原来你就是那个壁上题诗的秦风。”李承乾眼睛一亮,一把便是扶住了秦风的肩膀。 “如果天下间只有一个翼国公,那么太子说的人应该就是我了。”秦风不经意的躲了开去,传闻李承乾有了腿疾之后,便好上了男色,看这情形,不会这般小的年纪,便有了此等兴趣吧。 李承乾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让秦风身体有些发毛,忍不住就是要出手甩开这个家伙。 “既然是你上柱国将军的次子,武功定然很厉害了,咱们比过一场。”李承乾狂热道。 “对于武道,我向来是认真的,真要比吗?别被我打得鼻青脸肿后向李叔叔告状。” 李叔叔? 愕然的看了李世民一眼,复又笑道:“失败并不丢人,这点心胸我还是有的。既然你都叫父皇做叔叔了,咱们就兄弟相称得了,免得见外。” “承乾兄!” “贤弟!” “承乾兄,刀剑无眼,咱们还是比比拳脚上的功夫吧。到时候,你可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正该如此,要是贤弟有所保留,为兄还不高兴呢!老实说,和那些侍卫相比,一点意思都没有。” “那我们就来点有意思的。来吧,我让你体会体会被人饱揍的滋味。不过事先申明,比武过程难免磕磕碰碰,你能保证事后不找我麻烦?”狂揍太子,想想都是一件让人热血沸腾的事儿。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李承乾差点气炸了肺,“以势压人算什么?你这是在侮辱我,况且还有父皇和长乐、灵雁做证,你怕什么。” 秦风挑着眉看着李承乾,又看看李世民:“这事儿还得李叔叔点头。” “这你尽可放心,我李家的男儿还不至于这般没有担待。”虽然知道儿子要倒霉,可李世民为了让李承乾长教训,反而怂恿了起来。 “听听,你听听!”李承乾傲气冲天,下巴都扬到后脑勺了。 秦风笑了笑,不疾不缓的走到李承乾跟前:“可以开始了吗?你先出手。” “你是弟弟,你先出手。”李承乾牛气冲天的说:“作为兄长,我让你三招。” “完了!”李世民好笑的摇摇头。 “什么完了?”长乐公主浑然不解。 “乾儿完了。” “不会吧!” “嘿嘿,秦风这小子可是有便宜决不错过的人,你等着瞧。” 果然不出李世民之所料,听了李承乾的话,秦风当然不客气了,李承乾话音刚落,他突然下蹲,以右脚为轴,左腿横扫,大有睥睨千军之势。 “扑通”一声,李承乾屁股重重的砸在青石板上,摔了个七荤八素,他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怎么样?”秦风若无其事的站了起来,掸去衣衫上的尘土。 “不行,这次不算,你使诈,我输得不服气,咱们再来。” “好!我还怕你不成?这次,你先出手。”秦风好笑的看着面红耳赤的李承乾,毫不介意。 “小心了!”这一次,李承乾不敢大意了,连接三拳,一气呵成,倒是有着几分大家风范。 秦风仗着眼明手快,一一挡过。 连环三式,将李承乾逼退。 李承乾正要反击,只听秦风惊咦道:“皇后娘娘来了。” 李承乾侧一看,只听砰的一声,眼睑下吃了一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了起来。 李承乾一惊之间,秦风又是一拳,打在他另外一边眼睑上。 两只熊猫眼,来了一个对称。 “你使诈!”李承乾捂着脸,气急败坏的说道。 秦风哈哈大笑:“兵者,诡道也!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心志不坚,一个将军,应该做到不动如山,宠辱不惊。” “乾儿,你输了!”看不过眼的李世民道:“正如云宵所言,兵者,诡道也。以后若是上了战场,你可得记着今天的教训。” 李世民也为秦风兔起鹘落的动作而喝彩,李承乾的失败绝非偶然,两人压根就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再来!”李承乾有着不撞南墙誓不归毅力,他觉得很丢脸。 秦风突然动作,他格挡李承乾的拳头,手臂非但没有被震开,反而像生出粘劲一般,但见他握住李承乾的手掌,一圈一送,将李承乾推了一米左右。 秦风得势不饶人,脚踏轻灵步子,双手成掌,一下逼开李承乾还未成招的拳头。 习武之人必先固其根,下盘尚不稳固,何谈克敌制胜?李世民想不到秦风反其道而行之,他不讲究腰马合一,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他好似物漂于水,球滚于地,整个人如不倒翁一般上轻下重。 李世民当然不知道《太极拳谱》所谓的“飘飘荡荡浪里钻,上轻下重不倒颠”,如果换成他人,李世民肯定不屑一顾,但秦风不同,他的行事总能出乎他之预料。 秦风当然没让他失望,他的手臂如跗骨之蛆般随着李承乾的进退趋避,总能后发先至, 在李世民的眼里,秦风就如同一位胸中自有丘壑的丹青妙手,轻轻勾勒,淡淡着墨,左一勾画、右一涂抹,一时未必看出他要画些什么,总要他意境凝于笔端,将整幅画面涂画出七八分,你才能看出个端倪来。又如一位围棋国手,每下一子,考虑的是全局胜负,计算的是暗伏杀机下几十手后的一记杀着,倒不在意一时一地的得失了。 除了李世民看出一些端倪,身在局中的李承乾感受最深了。秦风力量雄浑,掌法精妙,出招快捷无比,这些李承乾还能勉强应付,但是常常交手几招后突然被秦风一掌击中,虽然他没有使出力气,但是一掌下来,也使李承乾隐隐作痛,打了几十招,李承乾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方才几掌那样来攻,那样去避,目的就是为了将我引至这个位置,角度、方位、光线都恰到好处,以便他使这一掌。 他用掌竟如奕棋一般,瞻前顾后,处处打算,难道他已到了一代拳术大宗师的境界么? 李承乾额上冷汗涔涔,越打越是心惊,忽地秦风清啸一声,一掌快过一掌,几掌下去,太子哥很悲剧的再次和地面来一个亲密接触。 不服气的李承乾大吼一声,复又攻上,然则很悲剧的遇到了以柔克刚的太极拳,太子哥无疑又是悲剧了。 不过,李承乾倒也有种,不信邪的硬是一声不吭的起身攻击。 一次一次的摔倒,而他却一次又一次的爬起来,直到最后累得没有半点力气了。 “父皇!”长乐不依了,李承乾作为长子,对于弟弟妹妹们十分照顾,见到自己敬爱的兄长这么狼狈,长乐公主不干了。 “嗯,百折不挠,有老子的风范。”李承乾败了,而且很惨,但是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深得李世民的赞赏。 输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战的勇气。 “作为一国之储君,如果没有这么一点气度和担当,哪能成就一番事业?放心吧,秦风这小子手下留情着呢。” “还打吗?”饱揍太子一顿,秦风只觉得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舒服的滋味。 “不打了,打死我都不打了。”李承乾躺在地上,累得像条狗一样,恨不得伸出舌头来呼吸。 “父皇,儿臣给你丢脸了。”李承乾万分惭愧。 “太子殿下,你错了,你没有输。”经过一事,秦风对于李承乾产生了些许好感,不管怎么样,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值得他尊敬。 在长乐公主的搀扶下,李承乾呲牙咧嘴的站了起来,看着已经失去原本颜色的衣服,苦笑道:“都这样了,还不输?秦兄弟你就不要安慰我了。” 男人的感情很奇怪,有的时候经过一场打斗反而增进彼此间的感情。对于秦风,李承乾着实兴不起怨恨之念。 “李叔叔的武艺在我父亲面前也是渣滓,如果我父亲有心,我相信百招之内就都把李叔叔给掐死,李叔叔你说对吗?”迎着李世民那张包公脸,秦风凌然无畏。 李世民尽管不爽,却还是说道:“生死相搏的话,我在叔宝手下走不出五十合。” 秦风笑道:“承乾兄,你听到了吧!” 李承乾若有所思,而李世民也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我父亲只是百人敌,而李叔叔却是万人敌。天下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一个人能治理这么宽广的地盘吗?不能,一个人能征服这广袤的土地吗?也不能。我父亲有战场上所向披靡,但是你让他掌管天下兵马,他还真没这个能耐,李叔叔则不同,他把天下的百人敌收为己用,让他人代替自己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才是真正的猛将。善谋者治人,勇者治于人,前者无疑就是李叔叔了,而后者就是我父亲和文武百官。作为一个君上,根本无须事事亲历亲为,不然的话,早就累死了。但李叔叔则不同,他善于相人,能够看出文武百官之所长,继而分配他们之事务,百官管天下军政,而李叔叔只管百官,这样一来不就轻松了许多吗?足不出户而知天下,这才是承乾兄你要做的事情,你以己之短对我之所长,本来就是一个错误,一个储君无须有多大的武艺,但是必须需要军事家的胆识,政治家的谋略,外交家的手腕,艺术家的才华……作为一个君上,善于发现属下的才华并加以运用,这才是应该做的事情。李叔叔,你觉得小侄说的可对?” “承乾你懂了吗?”李世民没有回答,反而问李承乾。 “金玉良言,为兄受教了!”向秦风的方向,李承乾郑重其事的行了一礼。 李世民见秦风想要避开,连忙道:“这一礼,你当得。” 秦风闻言,不再闪避,回了一礼而向李世民道:“李叔叔,小侄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放心大胆的说,我就喜欢你小子的古怪。” “笼子里永远养不出雄鹰。” 天塌不惊的李世民动容了!他听出了秦风言下的意思。 “乾儿,收拾一下,一起用膳。” 第11章 朕信了 “皇上,怎么才回来?”绕过一处院落,一个温润的语音响起,随着语声,一个穿着宫装的美艳少妇走了出来。 李世民哈哈一笑:“观音婢,佳客到访,还不快点准备御膳?” “见过母后!” “见过皇后娘娘!” 来人正是母仪天下的贤后长孙无垢。 “原来是灵雁啊!你这丫头很久没有来了呢。”长孙无垢见到笑容可掬的李灵雁,连忙上前,一手拉着长乐公主,一手牵着李灵雁,慈祥可亲 李世民笑道:“观音婢,你可说错了,雪雁是自家人,当然不是佳客了。” “咦!这位英才是……”长孙皇后上下打量着秦风,眼中露出了饶有兴趣的神色。 “晚辈秦风见过皇后娘娘!”见大家没有出头,秦风只能自我介绍了。 “原来贤侄就是秦风啊!” 不卑不亢、气质不凡,初见见面,长孙皇后心里给秦风很好的印象。 脑中想起昨日与李世民闲聊时,李世民称赞秦风的话来:“评人如评画,画重意境,人重气质。秦风那小子身上有一股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尤其他那副指挥马球时露出的神态,更加将这种气质表露无疑。这种气质朕在药师身上看到过,在玄龄、克明身上看到过。药师统帅三军,玄龄、克明统御百官,他们都是万中无一的人才。秦风,朕无法确定他成就能否高于他们,但只要培养得当,一定会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甚至,叔宝都远远不如,这点朕可以确信!” 长孙皇后展颜微笑,道:“贤侄,我与你杨姐姐是好姐妹,也听说你一直称皇上是叔叔,既然到了这里就称我一声阿姨吧。” “小侄见过阿姨!” “好,好,好!都是一家人,到了这里就像到自己家一样,贤侄千万不要客气。”长孙皇后乐了,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有人这么称呼自己了,即便是自己的孩子见面时也是恭恭敬敬。母仪天下的长孙皇后在风光背后,也有着高处不胜寒的孤寂。 秦风仪表非凡,再加上这一份独有的从容气质,长孙皇后于瞬间就产生了好感。 秦风道:“阿姨,请问客气怎么写啊!” 长孙皇后笑道:“这孩子,真有趣。” 呆会看到李承乾,就更有趣了。秦风无不恶意的想着。 来到房内,大家分宾落坐。 “父皇、母后,儿臣来啦!”就在大家说笑之时,李承乾风风火火的在门外叫喊着。 “咦!乾儿,你这是怎么了?谁打你了。”顶着两只熊猫眼的李承乾,瞬间吸引了长孙皇后的注意力,站起身来,满是怜爱的把李承乾拉到身边坐下。 秦风忍笑道:“阿姨,这不是被人打了,而是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和印记。” “怎么回事?”长孙皇后看着李世民一脸诡异的神态,知道事情肯定不简单。 “阿姨,承乾兄近来武艺见长,心痒难搔之下,就和小侄比了一下,小侄情知承乾是一代宗师,故而全力出招。承乾兄怕小侄输得太难看,只是使出了平时的三成功力,大意之下中了小侄两拳,而小侄也被承乾兄至刚至阳的内力震伤了内腑。表面上看不出什么,最少也要休息两个多月以上。” 秦风说得有板有眼,把长孙皇后唬得一愣一愣的! 李世民翻了白眼,心想:这小子太能掰了。 “贤弟,你就饶了我吧!”太子哥一脸的无奈。 “你们也真是的,只是比武而已,怎么一个二个都弄得伤痕累累的,你们还小,伤了身子骨可不好。” “母后,皮外伤而已!说真的,儿臣还要感谢贤弟呢,平日里,儿臣打遍东宫无敌手,自认为厉害得很了,现在才知道侍卫们是让着儿臣。秦贤弟让我知道了我真实的水平,如果不是他,儿臣还在沾沾自喜呢。”承承乾有些无地自容了,自己连人家的衣服都沾不到,怎么可能两败俱伤嘛? 长孙皇后闻歌而知雅意,虽然心疼李承乾,却也没有责怪秦风的意思,她太了解李承乾的性子了,得天之宠的李承乾向来自视甚高,对弟弟妹妹们虽然也很关心,只不过都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而现在他似乎已经放下了高傲的架子。 这是个好事! 长孙皇后如是想。 李世民哈哈一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经此一事乾儿总算明白了自己的水平,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这是一件好事儿。” 李承乾向秦风郑重感谢道:“却是要感谢贤弟,让我看清了自己!如果不是贤弟,我还在宫里坐井观天呢!” “客气了!太子哥。这样的事儿咱们改天再来,如何?”这小子是打人打上瘾了。 “不打了,打死我都不打了,我要学父皇,做一个治人的人,嘿嘿,饶你小子精明似鬼,还不得在我手下乖乖做事?以后你可不要有什么把柄落在我手里。”李承乾得意洋洋的笑着。 “这样也行?太子哥,人不能过于无耻吧!李叔叔我抗议!太子哥以势压人,作弊!” “哈哈……你们的事情你自行处理,关老子何事?”李世民看着开朗了许多的李承乾,心怀大畅。 秦风故作狠狠道:“以后我不当将军了,我决定改变志向。” “你想做什么?”眼见两人耍宝,性情活跃的李雪雁忍不住问。 “弃武从文!当一名史官,把太子哥的所有事情,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通通写上。比如说:某年某月某日,太子哥和某人比武,被打得鼻青脸肿,难以见人。” “太狠了吧!”这一回,轮到李承乾傻了眼了,古人重名,如果真被这么一写,自己真是名垂千古了。 秦风得意洋洋道:“就看你小子识不识趣了。” 看到两人耍宝,长孙皇后也忍俊不襟的开怀大笑。 随着众人的打趣,宫女把美食陆陆续续的送了上来,一道道精致的美食让秦风这个乡巴佬见了,忍不住猛吞口水。 众人见了,忍不住好笑起来。 李灵雁更道:“难道你家里没有这么好吃的?” “当然没有了,你以为家家的厨师都有御厨一样的水准啊!难得吃一次大户,我决定用秋风扫落叶一样的残酷把这些美食消灭掉。” “哈哈……” “咯咯……” “呵呵……” 一语既了,惹来阵阵笑声。 长孙皇后笑过之后,暗自感叹:很久没有这长开怀了。 看了李世民一眼,而李世民也正在看她 两人目光相对,良久良久,谁也不曾说话,无限幽寂,更胜人语。 李世民哈哈笑道:“难得这么高兴,来人啊,把朕的美酒端上来。” “那可是父皇还是秦王的时候,亲自酿的葡萄酒,你小子有福了。”李承乾看了秦风一眼,猛的吞着口水。 秦风不屑的想着:真是没见识,老子连百多年的葡萄酒都喝过,区区几十年的算个毛啊! 待宫女从酒窖搬出了自己十多前亲手酿制的葡萄酒,然后屏退了所有的人,宝贝似得打开了封泥,亲自给各人都满上了一杯,献宝似的向秦风道:“尝尝味道!” 秦风看着碗中的酒,突然想起了一句古诗,一口饮尽,道:“好酒,酸、甜、苦、咸,四味俱全啊!” 李世民笑道:“饮这葡萄酒犹如品味丰富多彩的人生,什么滋味都有,所以是朕的最爱。” 秦风看不得他得意的样子,却道:“酒是好酒,但却没有用到合适的饮具!叔叔可知,这和葡萄酒需要配以夜光杯,唯有如此,方才能够喝出个中滋味。” 李世民不信,让人送来了夜光杯,将酒倒在夜光杯中,在烛光的印象下,见杯中那殷红的液体在酒杯的映照下竟与鲜血一般无异,不由得怔了怔。 秦风哈哈一笑,高吟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李世民动容高叫:“好,好一个‘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配上了夜光杯饮酒有如饮血,加上这激昂的诗句,更是让人热血沸腾啊!贤侄文采,可谓冠绝古今,让人震撼!” 盯着杯中酒,长乐公主眼中异彩连连,忽然嫣然一笑道:“诗是好诗!过于悲壮了一些。” 李世民笑道:“没气势?秦小子,来道有气势的给我家长乐。” 尼玛! 当老子卖艺的啊! 秦风不满的白了李世民一眼,道:“秦子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扑” 李世民把心爱的红酒喷了出来,哭笑不得的说道:“你小子,能不能不要这么石破天惊啊!” 秦风品着红酒,笑道:“没办法,天性如此!” 蓦然,他心神一动,想起了一段话,不由道:“对了,难得有机会,李叔叔,我教你一个关于喝什么酒用什么杯的常识,免得你以后出错,丢我大唐的颜面。” 李世民笑骂道:“不给朕说出个所以然,非治你小子一个大不敬之罪。” “昏君!”憋了半天,秦风说了两个让李世民干瞪眼的字来。 “扑哧”看着往日英明神武的李世民接连吃憋,长孙皇后笑将出来。 不待李世民发火,秦风忙道:“‘饮酒之道,须得讲究酒具,喝甚么酒,便用甚么酒杯。喝汾酒当用玉杯,有诗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可见玉碗玉杯,能增酒色。”众人点头赞成,秦风接道:“‘关外白酒,酒味是极好的,只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角杯盛之而饮,那就醇美无比,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角杯增酒之香,古人诚不我欺。’”。 李世民就是一个好酒之人,宫里什么美酒都有,只是对酒具却是一窍不通,此刻听得秦风侃侃而谈,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秦风心下暗想:金大侠不好意思,借用你的论杯了。 “‘至于饮葡萄酒嘛,当然要用夜光杯了。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我辈须眉男儿饮之,未免豪气不足。葡萄美酒盛入夜光杯之后,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饮酒有如饮血。在下有词云:‘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岂不壮哉!’”李世民听了秦风此语,高声赞同,连同看长孙皇后和长乐公主也微微点头,如此妙论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看似玩闹,然仔细品味却也有着几分道理。况且他说的“笑谈渴饮匈奴血”一句,确是豪气干云,令人胸怀大畅。 当然了,语中的一个个妙句,也让精通诗词之道的长孙皇后、长乐公主赞不绝口,总之,她们已经认可了秦风的“才华”,无不认为这些诗句都是秦风的作品。 短暂的停顿后,秦风道:“‘至于这高粱美酒,乃是最古之酒。夏禹时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那便是高粱酒了。李叔叔,世人眼光短浅,只道大禹治水,造福后世,殊不知治水甚么的,那也罢了,大禹真正的大功,你可知道么?’” 李世民心神一动,嬉笑道:“造酒!” 秦风竖指道:“正是!” 众人一齐大笑。 “‘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至于百草美酒,乃采集百草,浸入美酒,故酒气清香,如行春郊,令人未饮先醉。饮这百草酒须用古藤杯。百年古藤雕而成杯,以饮百草酒则大增芳香之气。饮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秦子诗云:‘红袖织绫夸柿叶,青旗沽酒趁梨花。’你们想,杭州酒家卖这梨花酒,挂的是滴翠也似的青旗,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饮这梨花酒,自然也当是翡翠杯了。饮这玉露酒,当用琉璃杯。玉露酒中有如珠细泡,盛在透明的琉璃杯中而饮,方可见其佳处。’” 李世民感叹道:“喝了半辈子美酒,却不知酒器还有这么多的门道,长见识了。改日集齐各种酒杯,定要和贤侄一道品尝。” “我很期待这一日早点到来。”品酒也是杀手日常生活中重要一个环节,君不见《****特工》里各位美女的优雅姿势吗? 或许影视稍有夸张,但很多常识是真真实实的存在。 “贤侄,论及武艺一道,叔宝兄武艺刚猛,重气势,他的枪法和锏法都有一往无前的豪迈,我观贤侄的武艺却和叔宝兄截然相反?这是何故?莫非这是叔宝兄近年来之所悟?”李世民也是一流武将,虽远不及秦琼、尉迟恭、程咬金,但是常年和这些时代精英呆在一起,眼光自是毒辣。 秦风摇头道:“其实小侄艺承两家,马上功夫自是家传武艺,而步下则是江湖之技,我有两位武道师父,第一位是家父,第二位是教我江湖技艺的师父了。” “哦?”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趣。 “你师父是何方高人?” “道门中人!” 李世民额头上冒了一根黑线,粗声粗气道:“我问的是你师父姓甚名甚。” “早说嘛!” 秦风白了他一眼,振振有词的说道:“我师父叫张三丰,曾是墨家子弟,其父得罪某个势力,惨遭灭门之祸,我师父放牧未归,而逃过一劫,为雪深仇,家师隐居五十余载,苦思破解敌人武功之道,后从《德道经》悟通武学义理,遂重出江湖,此时仇家均已死去,余下当年一少女,也已年迈,家师有鉴于此,对自己为仇恨而偏执感慨万端,遂将毕生所学写成《九阴真经》。小侄幼时贪玩,独自一人偷偷外出,得罪了一众孩童,被人饱揍一番,师父恰巧路过,将小侄解救而出,后观小侄资质还行且心性逍遥,甚是契合他的武道,故而收了小侄以做传人。” “世间竟有此事?”李世民将信将疑,这小子油滑得很,他可没有全信。 “李叔叔你看!”秦风笑吟吟的拿起筷子,运起真气,随手就在坚硬的楠木桌上捅了一个小洞。 一桌子张口结舌、目瞪口呆,愣得半晌都作声不得。 “真是奇人也!”李世民无疑是见识最广的人,但是想破头也没听谁具此神仙。 “这只是小道而已,还有更厉害的呢!”此刻的秦风表现像个向大人炫耀宝贝的孩子一样。 李世民惊道:“还有更厉害的?” “《九阴真经》分上下两卷,上卷是内家心法,下卷包罗万象,几乎无所不容,包含了武学、兵法、战阵、机关、剑法、枪法、掌法、拳法、掌法、轻功……” 说到这里,秦风差点喷笑出声,但是为了取信于人,只能拼命的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 李世民虽是皇帝,但是秦风很多“专业”术语他是闻所未闻,而经过秦风的解释,几乎颠覆了他对于武道的看法。随着秦风深入的讲解,李世民哈哈大笑起来,指着秦风道:“好小子,差点上了你的当了,你说的哪里是人嘛,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仙法了。” “嘿嘿……就知道你不信,不让你们这些乡巴佬见识见识,也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你把所谓的轻功说得神乎其技,如果你真做得到,朕就相信你不撒谎。” 秦风笑道:“这有何难,待我练与你们看。”言罢,便使出《武学禅宗》上的轻功来。 众人本不信他之所言,谁料秦风步子滔滔,东进西退,飘闪如电,当真有“体迅飞岛,飘忽著神”之态,至若蹿高伏低,更有轻云蔽月,流风回雪之妙姿,恍恍然只见满室人影,却似有形无质一般。这固然是步法神奇无伦,也因秦风轻功早臻化境,屋室虽窄厌,却未碰到桌椅床摄,直如天马行空,无所羁绊。 包括李世民在内,人人看得魂摇魄荡,直到秦风走了一遍,众人才如梦初醒一样清醒过来。李世民拍案道:“好,好,好!真乃奇人奇事也!” 秦风笑了笑,忽然一跃而起,离地足有两尺有余,但见他人在空中,身子却忽然一旋,于空中倏然转向,平平的横移一丈有余才缓缓落地。 “朕信了!”面对现实,李世民再也没有半点怀疑。 第12章 长乐公主的危机 “贤弟,教给我吧!”中国男儿向来有侠客情节,李承乾也不例外。即便长乐公主和李灵雁也露出意动的神色。 “你们都学不来!”秦风摇头了。 眼见大家大失所望,秦风解释道:“并非是敝帚自珍,实是你们已经过了学武的年纪,骨骼已经定型,再也无法学之。况且,这种武道和战场之技截然不同,战场之技练错了也没什么,而武功则不同,你只要在练气之际就有走火入魔之危,一旦走火入魔重则丧命,轻则残废!这次我出事,对外说是生病,事实上我是练武走火入魔了,若非我师父拼了一辈子的修行,恐怕我早就成了一具尸体了。” 李承乾乍舌道:“这么恐怖?” “还真是这么恐怖!练武之前,必须熟悉人体的骨头、关节、穴位,一旦记错,将有万劫不复之患。” “不就是七大关节吗?”李承乾不屑的说着。而李世民、长孙皇后、长乐公主、李雪雁也是一副如此的样子。 “大错特错!”秦风摇头晃脑的说道:“人体共有206块骨骼,分为颅骨、躯干骨和四肢骨3个大部分。其中,有颅骨29块、躯干骨51块、四肢骨126块,也就是说人体有206个关节,至于穴位,医者上常有十二正经之说,但是在武学上却不止,除了十二正经,还有奇经八脉,奇经八脉是人体经络走向的一个类别。奇经八脉是督脉、任脉、冲脉、带脉、阳维脉、阴维脉、阴蹻脉、阳蹻脉的总称。它们与十二正经不同,既不直属脏腑,又无表里配合关系,‘别道奇行’,故称‘奇经’。在十二正经和奇经八脉的基础上,又有360个穴位,这些都是学武之人最基础的课程,如果没有大毅力,根本无法记住,更不谈学习了。我之所以走火入魔,就是在练气之际出了一个小小的偏差,所以说,练武之人要怀有一颗必死之心。要么脱颖而出,要么死路一条。” “这么危险,难怪天下没有几个这么厉害的人了。”李世民见了秦风的轻功之后,心里有些担忧,但听了秦风的解释,又是松了口气。 他想的是万一有武林人士进行刺杀之举,那么依着轻功,在戒备森严的皇宫也如入无人之境,现在听了学武的条件这么严酷,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秦风苦着脸道:“我也是年少无知,被我师父展示出来的轻功而骗了,如果当初我知道这么危险,打死我也不学。” 李世民哈哈一笑,复又关切道:“贤侄,学了这种武道,会不会有什么遗患?” “这倒没有,我师父是开创一家学说的人都活了八九十岁,而我只是沿着前人的路子在行走,只要小心谨慎自然不会有隐患了。出了这档子事,打死我都不敢大意了。” “尊师复仇心切,难免心中急切,创立的武学有所缺陷也是正常,好在贤侄无事。既然继承了一派学说,贤侄自是不能大意,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岂不让父母伤心欲绝?”对于秦风,李世民是打从心眼喜爱,和他聊天没有半点拘束,和秦风一起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高处不胜寒的皇帝,故而,对于秦风的关怀是真诚实打实的。 “学武之人,一辈子总有一次走火入魔的的劫难,过了此劫就是破蛹成蝶,他日再无此患了。” 一个堂堂的帝王,真心实意的关怀一个后辈,纵观中国整个有中国特色,恐怕除了李世民再无第二人了,秦风阅尽各种各样的人,自然看出李世民的关切是出自真心,故而感动不已。迎着同样关切的长孙皇后、李承乾、长乐公主、李灵雁,秦风心神一动,在坐的这些人里除了李灵雁不知结局之外,其他四人可都不是什么高寿之人呢! 长乐公主下场最惨,一个天仙一样的花季女子,却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就早早的结束了美丽的一生,着实是让人遗憾。 “李叔叔,虽然你们都无法学得内家心法了,但是我这里有套拳法厉害无比,这套拳法叫做太极拳,是我师父根据道家保养理念并结合三国华佗的五禽戏演变而来,小侄粗通医道,观阿姨和长乐妹妹似有隐疾,故有相授之念。若是长期不懈的练习,虽不说长生不老,但延年益寿却是行可以的。而李叔叔和太子哥日日处理政务,精力损耗过度,习之可以恢复体内元气,灵雁若是能够平气静气,也可习之。” “好小子,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你不会的。” 秦风郑重其事的说道:“回李叔叔的话,还真有一事打死小侄也学不来的。” “何事?”长乐公主诧异的问。 “生孩子不会。” “哈哈……”李世民、李承乾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长孙皇后、长乐公主、李灵雁也是忍俊不禁。 “太极拳真有你说的那么神奇?”长孙皇后、长乐公主都是李世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而经过御医的诊断,李世民生命中最重视的两个人居然都怀有先天疾病,为了此事,李世民一直在担忧着,而现在在见识了秦风的神奇之后,李世民对太极拳寄与了厚望。 “不能说痊愈,但我师父说延年益寿却是真的。不然的话,我师父怎么能够活到了近百岁的高龄还活蹦乱跳的?”话不能说得太满,而且为了把自己解放出来,他把一切的一切都归咎于虚无缥缈的张三丰身上了。 有朝一日,万一出事,也不用怪到他的身上来。 “贤侄,太极拳如此神妙,应该很难学吧!”长孙皇后看了秦风的表演,听了他的话,心里实在没有底气,她可不认为自己有学武的天份。 “阿姨放心,我师父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我大唐人的人均寿命达到六十余岁以上,出于此,他才呕心历血、另辟蹊径的创出了太极拳,按照他的意思是想全民普及,而人的资质有上下高低之别,若是太过深奥,普通人也学不会,所以,他老人家才华繁为简,随便一人都能学成,至于是否人人都达到他的要求,就看个人的勤奋与否了。” 听了秦风的话,李世民肃然起敬,道:“张真人的胸怀让朕佩服啊!这才是真正的高人,这才是我华夏民族的脊梁。既然如此,那么大家都跟着贤侄一起学吧!这样也不辜负真人之心愿。” …… 秦风说这些并非是讨好李世民的说辞,主要是他的秘密太多了,以后肯定会一一展现出来,如果在没有根源的基础上断然说出或者用出,定然徒生变故,所以,他才借此机会编了一个世外高人和一段离奇的故事。 太极拳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 不难是入门简单,不易是很少有人练到至高无上的境界,好在,这些人为了强身健体而已,要求不是很大。 出乎秦风意料的是长乐公主居然脱颖而出,几遍下来,把秦风讲述的要点全部记下了,而且还使得有模有样,若非亲眼看到且手把手教导,恐怕秦风都要怀疑她已有数年之功了。 “怎么回事?长乐妹妹你学过太极拳么?”秦风实在忍不住了,问出了大家的疑惑。 “太极拳以前听都没听过,更不要说学习了。”长乐公主如是答道。 秦风垂头丧气的说道:“本以为我已经是天才了,想不到天才这么多!看来以后要缩着头过日子了。” 一席话,惹得长乐公主暗笑不止。 长乐公主好学,而且学什么她都会用心,这是皇家众所周知之事。 每当她认真做某一件事都会全神贯注,久而久之,自然成了习惯。 刚刚在看秦风演练的时候,好学的她就进入一种空明的状态,把秦风的动作一一记在心里,使出来的时候,很多招式似乎自己有意识一样,就像是招式在支配着她的手一般,她所要做的不过就是随手使出来罢了。 长乐公主看秦风张口结舌的样子,心里也是得意。 她想起阎立本所说的一句话来:“作画的最高境界便如佛教所讲的禅定一样,是一种无为之作,起笔以后,心中便忘了画,就如禅定以后便忘了禅定前所想的事一般,这个时候,只是潜意识在引导手中的笔作画,往往能超出自己正常的水平,时而有惊人之作。” 回忆着阎立本的话,长乐公主又惊又喜,当她意识回到现实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把太极拳的要理牢牢掌握住了。 听了长乐公主的解释,秦风沉默不语,只是上上下下的盯着长乐公主看个不停,嘴角微撇,负手绕着长乐公主踱了一个圈子! 长乐公主被秦风奇异的眼光,看得大是难为情,虽明知秦风并无他意,但她素常何等高傲,如今当着自己父母哥哥的面,被秦风像看稀罕似地绕着圈子看了半天,不由羞得面如红布。 “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终于忍受不信奇异的感觉,出口娇嗔。 秦风看了她一眼,索性抱着双手站在那里思索着。 “怎么了?长乐有没有问题?”作为母亲,永远是第一个关怀自己孩子的人,长孙皇后忐忑不安的问。 秦风摇头道:“她好得很,一点问题都没有,有问题的是我。” 长孙皇后松下悬着的心,奇怪问:“怎么问题到你身上了。” 秦风叹息道:“阿姨有所不知,长乐公主的资质简单是逆天,如果她学了我的心法,肯定成为一代武学宗师,我在考虑是不是收了长乐做徒弟,毕竟这么好的资质全天下也找不出一两个,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我能学?”长乐公主难以置信的指着自己的鼻子,喜不自胜。在吃饭的时候,她可是对秦风的轻功羡慕不已呢,而现在秦风这么一说,她不由兴起了学习的念头。 李世民道:“你不是说过了年龄阶段就不能学了吗?” “凡事都有例外,长乐公主就是例外中的例外。长乐,伸出手来,让哥哥看看。”关键时刻,秦风还忘不了占人便宜。 长乐公主强忍羞意,伸出了洁白如玉的皓腕。 触及柔嫩而油腻的玉腕,秦风心神一荡,深吸了一口气,仔细的探查了一下,过了差不多半刻,这才松开她的小手,满脸严肃的说道:“长乐,你是不是很怕冷,一到冬天阴冷的天气,你是不是有种滞息、难以呼吸的感觉。” “咦!这你也看得出来?” 李世民颇为紧张道:“贤侄,长乐的情况和你说的一模一样,御医们说长乐先天不足,出生之际伤了根本,几乎没有复原的可能,这些年来都是依靠药物保养。” “贤侄,你有没有办法治好长乐的病?”长孙皇后的语下带上了一丝哀求,每到冬天,长乐就痛苦不堪,整个冬天差不多都在疾病的折磨下度过,作为一个母亲,长孙皇后暗地里不知道流了多少泪水。也正是出于此,所以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特别疼爱这个可怜的女儿。 “tmd,这些王八蛋,毫不医德可言!谁tmd的下的药方,让老子见到定要宰了这个王八蛋,tnd,不懂装懂,这群庸医真是害人不浅,难道连最基本的‘是药三分毒’的道理都不懂吗?”秦风气得脸都绿了,想着眼前如花一样长乐公主在最美丽的时节香消玉殒。 秦风没有说话,闪电式的抓住了长乐的手,输了一道真气过去。阴沉着脸细细诊治,并且将长乐公主的各种反应症状一一道来。只听得李世民、长孙皇后、李承乾冷汗直流,因为秦风说得太对了。 甚至有些疼痛他们平日里都没有发现,经过秦风的说明,他们才知道长乐公主这些来在忍受着巨大的苦楚。 一个个的满目含泪,心疼万分的看着长乐公主。 而长孙皇后早就把长乐抱在怀里,殷殷哭泣。 “李叔叔,长乐是特殊体质,全天下恐怕也难得遇到一个,在武学上唤做‘纯阴之体’,这种体质的人天生就身怀很强的‘玄阴之气’,通常这种体质都是在女子身上才会出现,具有这种体质的人外貌上都会生得花容月貌、美若天仙、聪明至极。当然,这不是重要的,关键的是普通人如果身怀这种体质的话,是很难活到两个轮回,哦,一个轮回是十二年,也就是说有这种体质人很难活到二十四岁,当这种体质的人到了十八岁以后,发育已经稳定了,而体内的阴气开始愈发强硬时就会引起体内的‘玄阴之气’,继而扩散周身,侵袭身体导致全身发冷,尤其是到了夜晚阴气最重之际最容易发俆,一旦发作时,即便就站在火炉边上也会冷得浑身颤抖,严重时呼出的气息都会凝结而冰。” 听了秦风的解释,大家脸都变了!他们知道秦风不会欺骗他们,因为这种事情不是开玩笑的。 “简单来说,我们人体有阴阳二气,只有二气达到平衡才会正常,而‘玄阴之体’阴重于阳,使得人体造成了失衡,故而寿命很短。庸医们自作聪明,认为用大热之物来补就会理顺,简单是乱弹琴,因为‘玄阴之气’是人体的本命元气之一,岂是区区药物所能抵抗?如果没有用大热之物,那么身体反而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因为元阳完成被元阴所压制,即便痛苦也不致命,坏就坏在吃了大热之物过后,元阳得到了补充和刺激,继而就有余力和元阴争斗,如果一来,苦的就是长乐公主了,而且阴阳不休不止的争斗,会伤害人的根本,所以,我敢断言,再这么下去,长乐公主最多只有五年的寿命。” “五年?”这一下子,所有人都心如死灰。 “当然了,世间本就奇妙,有‘玄阴之体’,自然也有‘纯阳之体’,如果找到一个‘纯阳之体’,让他们结为夫妻,通过人伦大事,慢慢的调理彼此,久而久之就会平息下来,虽不能根治,但却也能够延年益寿。” “好,!朕马上下旨,于全天下寻找‘纯阳之体质’的人,招他做朕的驸马。” “不,父皇不要!”长乐公主淡然一笑:“父皇,女儿不要。若是为了活命而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陌生人,女儿宁愿死也要保住清白之体。” 语声虽淡,然而其中却透露着一股决然。 “长乐!”长孙皇后急了。 长乐公主从小就知道自己的病,早就有了面对这一天的准备,故而,相对于大家的震惊,她更显得冷静,只见她摇头道:“母后,不要再说了,若是你们逼我,女儿自刎以保清白。” “唉!这……”素知长乐外柔内刚的长孙皇后不敢再说话了,此刻的她心神大乱,哪里还有一国之母的风范,此刻的她只是一个关心孩子的母亲,只听她泣声道:“除了这个,还有其他法子吗?” “办法自然是有的,除了‘纯阳之体’,还有两种办法治疗长乐,当然,这两种办法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延年益寿是没问题的,至于怎么操作说了你们也不懂,到时候只要配合就行了。由于长乐公主长年吃药,体内已经积累了一些毒素,首先要把她的毒素排出来,其次再说治疗一事。 “既然你有办法,还不快点排毒?”李世民急切的说着。 “急不得,明天早上才行,因为还要准备一些工具和药材,而且,治疗期间不能有半点马虎,不然的话我和长乐都有危险,我必须花一个晚上的时间来准备,来梳理施针的过程。” “欲速则不过,是我太过心急了。” 秦风道:“给我准备一套笔墨纸砚,我把药方写下来。” 听他这么一说,李世民直接把大家带到御书房,笔墨纸砚倒是现成的。 秦风当仁不让的坐到了李世民平日办公的位子,拿起笔筒里的毛笔,见砚台上竟然无墨,不由得呆住了。 虽然来了两个多月,但他没有去学磨墨的技巧。平日里,也是玉漱弄的。 李世民见秦风久未动笔,会心一笑:“也罢,看在长乐的份上,朕今日破例,亲自为你磨墨。” 李世民亲自将墨磨好,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秦风心底飘飘然,对于李世民这个执政党愈发敬重起来,抖擞了精神,先是写了一副药方递给李承乾,让他着人准备,而后在一张纸上画了一套金针,总共三十六根,大小长短皆不一样,有的长,有的短,根根细如毛,而且他把尺寸都标注得很清楚。 第13章 帝王心术 画完三十六根金针,再三检查确认无误后,递给了李世民道:“事关重大,金针必须按照我的标准来打造!” “匠作营汇集天下能工巧匠,区区金针难不到他们,来人啊,把画交给匠作营,让他们连夜打造两副出来,决不能有所偏差。” 待侍卫走后,李世民道:“贤侄,还有什么需要吗?” “没了,明天只要长乐公主配合就行了!”说到这里,秦风再也说不下去了,他遇到难题了。 “怎么回事?” 秦风现在是众所注目的人物,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大家的心,但见他神色大变,人人都担起心来。 “李叔叔,你和我出去一趟!”不由分说的把李世民硬生生的拽了出去。 到了外面,看四下无人,李世民低声道:“什么事不能当大家的面说?” “李叔叔,我有些想当然了,我施针长乐公主必须配合,如果她不配合我根本完不成这个任务。” 李世民奇怪的说道:“事关性命,长乐有什么不配合的?” “叔叔有所不知,我的施针手法和医者不一样,我是用暗器手法隔空一针一针的刺到长乐的穴位上,容不得半点差错,所以,长乐公主必须脱去全身衣裳。长乐公主刚烈,她宁愿死也不肯嫁给陌生人,您想她愿意在我面前脱光么?” “这……”李世民也傻了眼了,想不到还有这么一个环节,神色古怪的说道:“你小子不会是想占长乐公主的便宜吧!” 相识数日,李世民还真有些不相信秦风的人品。 “皇天在上,厚土在下,我秦风在此发誓,如果我有半点私心杂念,就让我被五雷轰顶,永世不得超生!” 古有:举头三尺有神明一说,对于神衹和誓言是相对重视,即便是李世民也不敢轻易盟誓,因为他也是一个在神论者。 听了秦风的誓言,李世民动容了,经过赵王李元霸被天雷轰死一事,他就更加相信神明一说,现在听到秦风发下这么重的誓言,他再也没有怀疑,叹息道:“玩笑罢了!贤侄不必放在心上,长乐那边就交给皇后来说服吧,只不过却是需要时间了。” “这样也行,以免过于仓促。”秦风同意了李世民的意见。 商谈完毕,两人回到御书房。 秦风以事关长乐的性命,不能马虎为由,表示等到金针到手之后再行施针排毒,以免出现差错。 对于他的说法,除了深知其中缘由的李世民,旁人自是没有怀疑,而且经过秦风的解释,都觉得刚刚的安排确实仓促了一些。 稍做交待,秦风就离开了皇宫。 …… 回到寝宫,长孙皇后颤声问道:“二郎,长乐是不是没有救了。”她不傻,也了解李世民雷历风行的性格,而且也相信匠作营完全能够在一晚的时间里做出秦风的金针,但是两个人出去一回后,居然推翻了事先的安排,容不得她不做他想。 李世民搂着长孙皇后的腰肢,笑道:“秦风贤侄说没问题,只不过在长乐这里遇到了难题,所以我们拖延了时间,此事还需观音婢出面方可化解。” “什么事需要用到我?”既然不是无法治疗,长孙皇后松下了口气。 李世民也不隐瞒,把秦风说的话发的誓一一的讲了出来。 长孙皇后目瞪口呆,半天也是没有办法下结论,长乐公主的坚决,大家都看在眼里,她是一个把清白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让他在一个轻年男子面前脱光衣服,其难度不亚于治好她的病。 饶是李世民这样一个精明能干的千古一帝,面对这种事情也是束手无策,想了半天得不到一个好办法,不由道:“什么都不如长乐的性命要紧,大不了便宜那混小子,把长乐许配过去得了。反正那小子也非凡人,不至于辱没咱家长乐。” 长孙皇后眼神一亮,道:“这倒是一个好主意。”过了半晌,犹豫道:“只是前日我哥哥和我说项,想让我们打长乐许给冲儿,我还没来得及和你说呢!” “冲儿?长孙冲?” 长孙皇后疑道:“是啊,怎么了?” 李世民想了想道:“冲儿也是十分出色,但是和秦风一比,却是差很远,冲儿面对我的时候,哪次不是心惊胆寒的,一个男子汉没有一点担当和大气,如何能成就大事?相比之下,我倒是看好秦风这孩子,他有勇有谋,绝对是青年一辈的顶尖人物,关键是他和乾儿投缘,我们的孩子我们自己知道,乾儿表面上谦和,他的心气实很高,经过一番比试,他似乎放下了很多,这是一件好事,而且也只有秦风这样的人才能让乾儿认清自己,所以说,将长乐许给秦风是一举数得之事。” “这……” 长孙皇后对于自己的娘家还是很在意的,尤其是长孙冲。 长孙冲乖巧机灵,长孙皇后对他的印象不是一般的好,自从长孙无忌提了此事,她就想着怎么撮合长孙冲与长乐公主的婚事。 李世民看出长孙皇后的心思,叹息道:“如果没有叔宝兄,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更没有长乐。自晋阳起兵,叔宝兄投奔我们之后,一直为我冲锋陷阵,落下了一身子的病根,他不但是我李家的救命恩人,而且还是我李家最大的功臣,重要的是叔宝兄家教甚严,他的两个孩子没有沾染其他不良毛病,秦战素有君子之风,秦风更是不凡,膳房上的表现你也看到了,简直是神乎其技,若是将长公主许给冲儿,畏于朕的权威,武将们明面上没有说什么,但难保他们心里不舒服,认为我们只重亲戚就不好了,叔宝兄是武将中的第一人,把长乐许给他不但报答叔宝兄的恩情,而且也笼络一干武将之心。天下未平,朕与天下需要一往无前的武将” “早把长乐许配出去,也好绝了辅机杂念。” 李世民道:“辅机的心思朕也知道,曾也心动过。只是为了皇室的长治久安,也为了长孙家的百世兴旺,朕都不能把长乐嫁过去。朕从来没有怀疑辅机,也相信辅机,可我们和辅机之后呢?” 李世民知人善用,根据文武百官的特长安排职务,让他们在擅长领域发挥淋漓尽致。长孙无忌专权,他也看在眼里,只不过身为帝王,也乐于各方势力的相互竞争。现在长孙无忌已经如日中天,其地位无人可及,他当然不会傻到再加扶持了。 长孙皇后长叹了口气,尽管感性上不认同,可理性告诉她,李世民的顾虑是对的。 历史上,外戚专权比比皆是。 若长乐嫁到长孙家,那么,长孙家的威望将是除了李家后的第二家,同时,这份恩宠也将长孙家推向了悬崖边。尽管心向娘家,可长孙皇后不敢拿李唐江山、长孙家的未来开玩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自己将是断送大唐江山的刽子手。 遥想霍光一族的下场,遥想汉献帝的待遇,长孙皇后顿时不寒而栗。 长孙皇后敛裾一礼,由衷道:“皇上,臣妾错了。” 李世民扶起长孙皇后,道:“亲上加亲,确实是让两家同心同德的最佳法子,观音婢的想法没错。可是,朕不敢冒这个险哪!手心手背都是肉,朕真的不希望再发生手足相残的事。那种事一次,就够了。”玄武门之变是李世民一辈子的阴影,不管他有多大的成就,也堵不住悠悠众口,正因为背负着杀兄弑弟的恶名,所以,他一再避免旧事重演。 “二哥,却是无垢短视了。”长孙皇后也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深为自己的私心而惭愧。 李世民没有在意,只是哈哈一笑,道:“经此一事,长乐心里肯定很难受,观音婢今晚你过去陪陪长乐,且探探她的口风,这丫头人不大,可是很有主见的。” “我也正有此意,就是二哥不说我也要过去的。” …… 回到住外,长乐公主禀退了所有宫女,对于这种事情,她虽然早有准备,但事到临头她还是有些恐慌和举手无措,她并不怕死,只是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很多事情没有做。 坐在窗前,玉手支颐,呆呆的出了一会子神,长长一叹,起身来到书桌前,摊开了书桌上的卷轴,脑中浮现着竟是秦风凌空起舞的风姿,于是提笔全神贯注的画了起来。 “长乐!” 敲门声响起,温润的语音在外响起。 但长乐公主似乎毫无所觉,只是认真的画着画。 足音响起,长孙皇后来到了长乐公主的身后,即便如此长乐公主依旧毫无察觉。 长孙皇后见长乐公主如此全神贯注,也不打扰,只是在一旁看着。 长乐公主多日未成作画,这刻心血来潮下画来竟然觉得流畅无比,整个人进入了一个难以言状的境界里,任由着思绪挥毫作墨。 长乐公主又惊又喜,更不去多想,只凭意识去画,待她的意识回到面前的宣纸上时,才发现,那画已经完成了。 惊异之余,忙凝神打量。 只见画中晚霞印照着膳房,天边红霞似锦,但却朦朦胧胧的印到房里,看不太真切。近处是青年在房内独舞的英姿,飘飘然犹若传说中的神仙,潇洒,豪迈。 这真的是我所画?是我的水平吗? 长乐公主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画出来的,突然她脸色红如朱砂,显然发现画中的人物竟如秦风有七成的相似,确切的说她画的正是秦风! 长乐公主面对着神来之笔,满腔的得意之情,瞬间把心中的忧愁都给放下了,仔细的抚着卷轴,但又觉得少了些什么:“对,题诗!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太霸道了,不符合画意,‘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还’也不行。” 她低声念了一遍,但却怎么也下不了笔,豪迈的画,绝妙的意境,应该配上豪迈的诗、豪迈不拘的字,但她却没有下笔的自信。 “若能有他为画作诗、亲笔提笔那该多好!” 长乐公主悠悠长叹了一声,秦风的字,她也是在秦风写药方的时候看到的,当时虽在担忧之际,但是包括李世民在内的所有人都赞不绝口,而精于书法的李世民更是说开创了一家,如此评价足已和欧阳询、褚遂良、虞世南相提并论了。但是长乐公主也知这不可能。不是生怕秦风小气,而是自己不好意思,要是让他见到自己把他画得如此完美,自己以后如此面对于他? “这个‘他’是谁?”站在长乐公主身后的长孙皇后终于出声了,脸上露出了丝丝诡异的笑容。 “啊!”长乐公主惊得跳了起来,忙将画藏在身后,看清来人,顿时手足无措,怯怯的叫了一声:“母后!” “母后,您是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事先通知一声!”长乐公主目光闪烁,做贼心虚的将身子移了移,慌乱之下,竟以掩耳盗铃的方式将画藏起来。 “别藏了,在藏画要皱了。母后在你画的时候就进来了,什么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什么那个‘他’,母后可听得一清二楚。别怪母后没有通知,怪只怪你画的太入神,没有听见而已。”长孙皇后自若的淡笑着,一对凤目满是戏谑之意。 长乐公主被看得无地自容,只恨不得找个地窖钻下去。 “长乐,如实招来。那个他是谁?” “你不好意思说,母后也不强求!你母后也不是蠢人,你说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我就猜出是谁了,你画的是秦风对吧?” 长孙皇后轻轻地缓缓地说着。 不愧是大唐贤后,她只通过长乐公主的只言片语就猜测出长乐画中人,让长乐公主不得不对之屈服。 “好了!母后,我说就是了!”长乐公主被逼无奈,跺了跺脚道:“就是那个坏蛋啦!” “哪个坏蛋?”长孙皇后故作不知,而心里已经松了一大截,既然长乐有意,那事情就好办了。 “除了秦风,还能有谁?哼,他一口妹妹,两口妹妹的占我便宜,不是坏蛋是什么?” 长孙皇后故意道:“秦风这孩子倒是不错,他文武双全,几乎样样精通,只不过性子太过轻佻,母后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可得和你父皇说说,千万不要把你们姐妹许配给他,这样的人实非良配。” 不待长乐有所反应,长孙皇后自顾自的说道:“长乐,前些天你舅舅来提亲,你父皇和母后都觉得冲儿不错,比秦风沉稳多了,故而答应了你舅舅的请求,待冲儿行了冠礼,就给你们安排成亲之事。” “我不嫁!”长乐公主断然拒绝。 “为什么不嫁,你嫁给冲儿,我们两家亲上加亲不是很好吗?”长孙皇后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眼里有着一丝戏谑。 心神大乱的长乐公主哪里还会留意,噎了半天才说道:“我活不久了,嫁过去只会害了舅舅和表哥。” 长孙皇后眼里的笑意更欢了,只听她说道:“这不是有秦风吗?他有着神仙一样的武技,而且也说能够治好你,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 长乐公主哑口无言,狠狠地一跺莲足,耍赖道:“反正我就是不嫁给长孙冲这种人。” “冲儿是哪种人?”长孙皇后立刻扳起了脸,喝道:“那是你表哥,不许胡说!冲儿才思敏捷,可谓人中之龙,正是我大唐难得的栋梁之才。” “母后,那只是你一人的看法。长孙冲就是个小人,你不信就问孔先生。”长乐公主撅着嘴不满的说着。 长孙皇后忙问缘由。 长乐公主问她可知罗通? 长孙皇后点头答道:“就是郯勇公罗士信的独子?记得他被人称作小霸王,好勇斗狠,当年将尉迟将军的儿子打了。你父皇心知尉迟将军好颜面,心眼小,担心他找罗通的麻烦就将罗通调入弘文馆,让他成为弘文馆的学生。他怎么了?” “罗通是个性子刚烈的人,曾经看长孙冲仗着人多,欺负杜相之子秦风,他看不惯长孙冲的行径,只是说了他一句‘小人得志’。结果,长孙冲气不过,招集了一般人去教训他,谁曾想到罗通武艺过人,不但没有教训到,反而被罗通打得鼻青脸肿,此事闹得沸沸扬扬,整个弘文馆的人都知道,而且他为了脱身事外,竟然让柴令武表哥和萧禹大人的儿子萧贺来顶缸,这种人阴险卑鄙,敢做不敢为,打死我也不嫁,大不了我不治病了,这样就让他娶我的尸体过门吧。”长乐公主有些鄙夷的说道。 “竟有此事?”长孙皇后一脸的震撼,在他眼底长孙冲是属于乖宝宝类型的人物,那想他竟会干出这等事来。 “所以说,长孙冲是一个十足的小人,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他不学无术,而且狂妄自大,进出弘文馆都是呼前拥后,恨不得天下人都知道他是舅舅的儿子一样。那排场就算大哥也远远比不上,如果别人不知道,还以为他才是太子呢。”长乐公主越说越气,想道自己不明不白的成了长孙冲的未婚妻子,说道最后竟然哭了起来。 第14章 芳心默许 长孙皇后长叹了口气,经过长乐这么一说,即便是没有秦风治疗的事情,即便没有李世民的反对,她也不可能把长乐公主嫁给长孙冲了。 看着长乐公主爬在桌子上呜呜哭泣,长孙皇后又是好气,又是心疼道:“傻丫头!母后哄你玩儿呢!你大舅确实是提亲了,只是没有你父皇的同意,母后又怎么自作主张就把你嫁出去了呢?放心吧!母后答应你,不把你嫁给冲儿了。” “真的!”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说的也许是长乐公主现在的心情了,人生大起大落,让她回不过神来。 长孙皇后拭干如玉容颜上的泪水,笑道:“事实真是如此!这一回母后没有骗你,只不过你已经十五岁了,是个大姑娘家,我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嫁给你父皇了,若是再无动作,惹来非议可是不好了。母后这一次也是代表你父皇来问问你的意思,问你心里有没有心仪的人。” 心仪的人? 长乐公主流露出少女的羞态。 长乐公主不愿嫁给长孙冲,长孙皇后有些失落,但更多是大大的松了口气。 “秦风这孩子,我和你父皇十分喜欢,经过商量,我们打算让你们成就鸳盟,长乐,你怎么看!” “啊?”长乐公主面红耳赤,一颗芳心跳个不停。 长孙皇后展颜笑道:“你呀,打小就是一个藏不住心事的人,你的心情母后明白了,明日,你父皇和秦公商讨商讨就定下来了。” 长乐公主双颊飞红,鼓着嘴娇嗔道:“您和父皇做主就是了,何必来问我?”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心想:说什么我们做主就是了,我做主将你许给冲儿,你还不是死活不依吗? 长乐公主羞喜难当,不依道:“母后,女儿要休息了,您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噗哧!”长孙皇后忍不住笑将起来。 长乐公主更是无自容,突然脸孔一红,脉脉地低下头去,用手拉扯了一下自己的衣襟。 然后又瞟了长孙皇后一眼,见长孙皇后正用一种似乎含有深意的眼光望着她,立刻又很快地收回目光,她,头垂得更低了,脸孔涨得更红了。 有人说:“少女害羞的神情最美!”此话一点儿也不错。只见长乐公主赛雪欺霜的粉白小脸上,烘染上一层朝霞般鲜艳的红晕,明如春水似的眼波,放出一种灿烂的光彩,盈盈欲流,娇艳明丽,纯美无比,不亚于一朵红睡莲,在晨露中迎着朝阳盛开,真是美丽极了! 其实,长孙皇后虽是猜出了大意,并不知长乐公主具体是为了什么,竟无端不胜娇羞? 但,世上又有几人能够猜测出,青春少女的心呢? “母后,天色不晚了,您早点回去休息吧!”娇羞不胜的长乐公主下了逐客令。 “好,好,好!母后走,这就走!真是的,有了情郎忘了娘。”长孙皇后笑着,不过经此一事,她也彻底放心了。 想着还有一个李世民坐立不安、担惊受怕,也不再多说什么,关上房门,自行离开了。至于长乐的病情,反正也拖了这么多年,急也不急在一时,等把他们的婚事订了下来,如何治疗就由秦风自己说吧!青年人的事情就由他们自己解决得了,长孙皇后如是想着。 长孙皇后走了,房间里只剩下一个长乐公主,她推开窗户,让凉爽的夜风吹拂火热的脸颊,长乐公主思绪万千,喜悦之余,复又有着几许失落和担忧。 扫了桌子上的画卷一眼,上前轻轻抚摸着,喃喃自语道:“你,会不会一如长乐这般喜欢长乐呢?” 天之骄女面对着感情问题,却也患得患失起来。 次日清晨,弘文馆门外! 秦风竟然看到长乐公主在那里百无聊赖的徘徊,引得一路上的学子们注目不止,只不过谁也不敢上前去招惹。 “早上好,长乐!”秦风没心没肺的打了一个招呼。近得前来,问道:“等灵雁吗?” “灵雁?灵雁是你什么人啊?叫得这么亲热。” 见得秦风,长乐公主心中一喜,但是听了“灵雁”两字,脸色不好看了起来,经过昨晚和长孙皇后的谈心,潜意识把秦风当作未婚夫婿了。自家未婚夫婿惦记别的女孩子,饶是长乐公主心胸宽广,心里却也有股酸酸的说不出来的滋味。 秦风听力过人,自是听到了长乐的嘟囔,看她噘着小嘴,不但有损美观,反而有着一种难言的可爱之色。 秦风见惯了她的高贵和优雅,乍然见到她女儿娇态,不由为之一呆。 瞥了秦风一眼,长乐公主心里有了些许得意。 今日一大早,长乐公主就往弘文馆而来,她罕见的没有晨读,而是在弘文馆大门附近游逛,满怀思绪、紧张的等待着什么,待看到秦风,一颗芳心喜悦不止,而紧张的思绪也是烟消云散。至此,她总算明白了,原来一切都是这家伙让她魂不守舍。 “长乐,你不会是等我的吧!”秦风有些“受宠若惊”的大惊小怪的说着。 “不错,我是在等你。”长乐公主反而看开了,一颗心也平静了下来,轻声道:“我有些事要问你!你和我来。” “可是,要上课了。” 长乐公主看他的样子,又气又恨,自己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出这样的话,这木头竟然不领情,冷哼一声,也不再管他,自己就往竹林深处走去,嗔道:“爱来就来,不来拉倒!装什么好学生,以前又不是没有逃课。” “美人佳意,岂能不来!不来是王八蛋。” 秦风笑嘻嘻的跟了过去,长乐公主并没有走远,在一口池塘旁边就停了下来。 长乐公主悠悠道:“我要订亲了,父皇和母后把我许给了长孙冲。” “啊?” 秦风吃了一惊,不过想到长乐公主历史上的婚姻的时候,不敢多说什么,只能讪讪道:“恭喜恭喜!” 虽然说两人接触的次数也不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秦风还是长乐公主,都感觉已经对对方很熟悉了,可以摆脱掉任何陌生的感觉,像熟人那样地去对话。 这个感觉可不是个好感觉,让秦风心有怯怯,他必须得刻意拉远和对方的距离。 驸马可不是什么好职业。 吃软饭? 秦风可不干。 秦风的表情被长乐公主看在眼中,心头越发地得意起来。她错以为秦风是在吃醋,这让她不禁有点开心,眼珠一转,靠近了一点秦风,开口道:“其实,本公主已经心有所属了。当然,那个人绝对不是长孙冲。” 秦风干咳一声,顺着她的话接下去:“什么样的?” “人中之龙!” 长乐公主抬起头仰望着天空,嘴中不停地蹦着褒奖之语:“英俊潇洒,不过这并不重要,女人看男人,看的不是外表,而是能力!这个能力可不是实力也不是权势,虽然说他只是一个无所作为的少年郎,可他有任何人也不具备的胆量,他在九五至尊之前面不改色、侃侃而谈。你说他是不是很好。”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秦风无奈地揉着额头,道:“嗯。” “就是……有点坏坏的。”长乐公主的脸色更红润了,贝齿轻咬,酥指点红唇,开心道:“不过男人嘛,坏一点也没关系,只要不是坏人就行了。” 一边说着,一边偷偷拿眼瞄着秦风,心想:坏蛋,我说的可就是你啊,难道你还没察觉么?她不知道自己今天哪来这么大的勇气。 秦风依然木讷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的话,情况注定很不美妙。 “死木头!”长乐公主轻声骂了一句,自己说了那么多,他居然连屁都不放一个,胆还没自己大,真是的。 反正都已经说这么多了,索性全说出来得了:“五年前的腊月初八,父皇宴请麾下文武一家老少,我与灵雁在湖畔堆雪人,由于长孙冲的破坏,灵雁与他起了争执,长孙冲恼羞成怒将我们推下湖里,最终,是他冒着彻骨的寒冷,把我们救了出来,可他却遭了风寒,一躺就是半个月。只是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了,三个月前,父皇让他到弘文馆就学,只可惜物是人非,他已经记不住当初的事情了,再之后,他又病了,病得连所有人都忘记了。五年来,我的梦中,我的生活中,到处都是他的影子,怎么也驱赶不走,让人患得患失,讨厌的很,我不要再过这样的生活,我要他永远陪在我身边,哪里也不去,我要一睁开眼就能看到他。” 长乐公主说着说着,面上一片坚毅之色,带着义无反顾的眼神,铿锵有声道:“秦风,我这心里把你装了五年,没有少过一天。” 秦风被震到了,傻傻地盯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霸道强势甚至有点颐指气使的女人,虽然已经预料到事情发展到最后肯定不美妙,可他完全没想到会演变成现在这个样。愕然之下,秦风就连长乐公主喊出了自己的本名也没有察觉到。 “你说,你有没有,有没有想过我?”长乐公主毕竟不是婚外恋先驱——高阳公主,当她说到这里,一颗芳心在胸腔内噗通噗通乱跳。 秦风嘴角抽动两下,愣了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想你。” “是啊!你连秦大将军与秦阿姨都认不出,怎么可能记得住我呢?你是故意还是真的?”长乐公主眨动着眼皮盯着秦风,死死地追问着。 秦风默然,他哪敢回答任何话。 他扯过不少淡,也撒过不少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不敢也不忍心再去说什么,只能无奈地看着长乐公主。 老实说,死去的灵魂还真没有给他留下半点记忆。 仿佛是感受到了秦风目光中饱含的意思,长乐公主的双眼中慢慢地浮现出一层水雾,轻声道:“寒毒发作的间隙一次比一次短,一次比一次痛苦,若非想着你,我早就承受不住那番痛苦了。我知道……我活不长了。我要在我死之前,将这此话全都告诉你,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秦风心头震动,他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促使这天之骄女对自己有了这么深厚的感情,自己和她接触的次数,用一支巴掌都能数得过来,难道说,女人对救命恩人总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想我。”长乐公主的声音渐渐地颤抖了起来,充满期望的双眸中流淌着一此绝望和伤心的表情。 秦风依然沉默,满脸愧疚,她的那双明媚的眸,让人无法直视,只是看上一眼,就能让人的胸口有一种撕裂了一般的疼痛口良久的沉默,气氛都变得沉重起来,长乐公主原本还楼在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直至消失,唐风那躲躲闪闪的眼神,已经将他的内心活动完全表现在了脸上。 “你,连骗我都不肯么?”长乐公主瞬间泪流千行,她不是白痴,她也不是傻,秦风从始至终的表情她完全能看得懂,陷入感情中的女人对这些尤其敏感。 “我不想骗你,也不能骗你。毕竟在我记忆中咱们只认识两天。”秦风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续道:“你也知道,过往的事情我早已记不得了。所以,公主无需介怀,也无需在意,就当我们是重新认识的吧!不过,你这么优秀、漂亮,花朵一样的人儿,傻瓜才不喜欢,想你还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么?” 秦风露出了淡淡的微笑,那笑容别具魅力,让人有股如浴春风的感觉。 长乐公主怔了怔,随即露也出了爽朗的笑容。 “不知道我能不能活到你想我的那一天。” “只要你配合,就不会死。”秦风深深的看了长乐公主一眼,重重道:“相信我。” “我信。”秦风的话,正好解开长乐公主心底死结,令她露出了真挚的笑容。 第15章 上柱国秦琼病危 “二弟,你跑哪里去了。”待秦风抵达学堂门口,遇到了焦虑的便宜哥哥——秦战。 秦风诧异道:“大哥,你怎么来了?” 秦战道:“父亲出事了。你出门不久,父亲忽然昏迷不醒。” 秦风神情变得严肃无比,秦琼的病他是看得出来的,只是秦琼素来高傲,觉得自己好得不得了,从来就不愿意配合治疗,到现在,他年长体衰,渐渐的支撑不下去了。 “公主,给孔先生说一声,我家里出事了。” 长乐公主忙道:“孔先生那里我去说!” “启禀陛下,大事不好,翼国公家里来报,翼国公他,他恐怕不行了!”与此同时,正在早朝的李世民也接到秦琼病危的消息。 李世民大惊失色,手里奏折都掉在了地上,冲了下去,抓住了内侍大声问道:“什么?!你说什么!?叔宝他怎么了?怎么了?” 满朝文武群相耸动,尽皆哗然。 秦琼忠勇仁义、与人无争、与人为善,很有人缘。听到这个消息,文武百官担心不已。 程咬金、尉迟恭、李绩等人更是离开大殿,迈开大步往翼国公府奔跑。 内侍显然承受不了李世民王者之威,面色煞白:“陛下,翼国公府来报,只说翼国公送走秦二公子不久,倒在了上朝的路上,御医也去了,不知道有没有用!” 李世民心中着实非常担忧,其实他和秦琼相处的时间不长,君臣之缘时间也不长,短短不到十年而已,但是两人非常投缘,缘分很深,秦琼是李玄霸之后的第一勇士,而且秦琼忠诚、仁义,被大唐武者誉为国之楷模,李世民一直以来都把秦琼看作是非常重要的帮手和朋友,食邑远远超过很多臣子,实封一千三百户之多! 秦琼的存在远远超过其自身的价值,在大唐武将体系里,瓦岗一系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位置,若非秦琼威望素著,若非秦琼帮他严加看管,真不知道那些桀骜不驯的家伙会闹出多少事情来。现在的大唐外有强敌虎视,李世民需要秦琼给他镇慑诸多武将。 李世民丢开内侍,就往外面跑去。 皇帝出行自然是需要保护的,但是皇帝没有通知,哪里能有人知道?于是宫中大乱,李世民也不管,只管纵马奔驰,没人敢拦,不管李世民是不是出自于真心,这一番下来,李世民爱护人才之贤名必然传播天下,天下有识之士都会乐于为李世民效命的。 …… 翼国公府里里外外,此时已经是乱作一团了。 仆人家丁不停进出,还有很多扛着药箱的医生面色匆匆的进出,秦琼是府中的顶梁柱,现在他病危不醒,使得整个国公府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悲伤与沉闷的气氛。 短短时间里,长安城很多人都知道了大唐的擎天白玉柱病危的消息,很多人都为这样一位名将的病危感到担忧。 秦琼,随李世民南征北战以来,是一个能在万众之取敌将首级的勇将,也是大家心目中的战神、保护神,而现在……百姓们都不敢想了,一些人自发的给秦琼祈福。 当然,有担忧的,自然也就有窃喜的,也有心中憧憬的,这些人都是盯着秦琼去世之后可能出现的权力真空的左武卫。 李世民赶到翼国公府的时候,府里面已经传出了阵阵哭声,当不少人看到穿着龙袍的李世民,而且身边只有区区几名护卫的时候,大惊失色,纷纷行礼迎接,李世民心情急切,一挥手便不理不睬了。 “来迟了么?” 李世民打了一个冷颤,快步进入秦琼的病房。 病房里面,秦夫人与小丫头杨雨蝶已经哭成了泪人,长子秦战也陪在秦夫人身边流泪,而秦风正在给秦琼做推拿。 李世民看见秦琼面如淡金,直挺挺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满屋子人都在哭泣,只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开口问道:“叔宝如何了?” 秦夫人见到李世民,连忙行礼,抽泣道:“陛下,夫君他,夫君他,恐怕不行了。” 李世民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已是蓄满了泪水:“天夺吾战神。何太早矣!” “老臣见过陛下。”一个白发苍苍的御医上前行礼。 “王先生,叔宝为何毫无征兆就,就……” 御医叹息道:“秦将军生于****时节,从少年时起戎马疆场,经历大大小小战役不下二三百,身上伤疤早已超过百道。不可计数,计量前后所失鲜血,少说也有几斛多了。如今那些旧患复发,身子骨又如何支撑的住!陛下,臣已经尽力了。” 看着凄凄惨惨戚戚的秦府众人,李世民心中突然生出了一些伤感,失去了家中顶梁柱,秦氏兄弟能够让秦府再创辉煌吗? “皇上、母亲、大哥,其实父亲没有死。”这时候,秦风说话了。 秦夫人猛然间睁大眼睛,转头看向秦风,一把揪住了秦风的衣领子:“二郎,你说什么?你父亲还没……你再说一遍!到底怎么回事?!” 满屋子人都被这突然的变故给惊呆了,秦二公子为什么说秦琼还没有死?连脉搏都没有了,也没气儿了,这不是死了还是什么?王御医摇摇头,逝者亲属的这种反应他见多了,除了一些伤感,却是没有责怪秦风否认他专业的意思。 秦风笃定道:“父亲确实失去了脉搏,失去气息,看上去像是没救了,但是还有一息尚存,我有办法让父亲醒来。先生,可有针灸所用之针?” 众人将信将疑,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王御医递上了一根针,还拿了一支蜡烛以高温消毒,问道:“这样可好?” 很优秀的医生。 秦风道了声谢谢,接过了针,坐在床上,把秦琼脚上的袜子,现在叫足衣给脱掉,露出两只脚,然后拿着那支细细的针,把秦琼十个脚趾的脚尖都给刺破了,针很细,只有一丝丝红色,血没有流出来,放下针,秦风开始挤压十个脚趾,给挤出血来…… 一滴血,两滴血,三滴血,四滴血,五滴血,六滴血,七滴血,八……嗯? 秦琼的脚动了一下…… 秦风继续挤第八滴血,秦琼的脚又动了一下,秦风看向大家,笑着说道:“现在大家相信了吧!” 这一看却发现李世民睁大眼睛,看着床头,秦夫人、秦战还有王御医也都睁大眼睛一脸震惊的看着床头。 “爹爹活了,爹爹活了。” 只有小小杨雨蝶大呼小叫。 “我这是在哪儿?” 秦琼舒了一口气,睁开了双眼,弱声询问。 “在家里呢!”秦夫人紧握秦琼的手,她极力想笑一笑,但此时此地,实在笑不出来,眼睛眨了两眨,反而流出泪来,一滴滴落在秦琼的脸上。 李世民轻声问道:“叔宝,感觉如何?” 秦琼道:“有劳皇上关心了,除了头疼,并无其他。” 秦风便找来热毛巾敷在秦琼的额头上,并打开窗户给室内通风,秦琼毕竟是大脑缺氧,险死还生,头不疼才怪呢,敷上热毛巾,通风,让房间内充满新鲜空气,好歹能让秦琼好受一点儿。 “父亲,你的身体还是非常虚弱的,你需要休养一段时间。这种病其实问题不大,主要是失血过多所致,好在你体质强悍,如果再晚几年,那麻烦就大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你必须听我的,要不然神仙也救不了你。” 秦夫人用恨铁不成钢的口吻道:“风儿让你吃药,你就是不听,现在吃亏了吧。你死了才好,也省得我们担心。” “……”秦风、秦战相顾无言,也不知是谁刚刚哭得撕心裂肺,现在倒是说起风凉话来了。 第16章 修罗七绝菇 “小子,你行啊。连王先生都束手无策的病症,竟然让你给治好了。” 大家鱼贯而出,把时间留给了秦琼与秦夫人。 “其实我父亲的病情来自于气血不足与经络不畅,他体内淤血过多,排出来就没事了。排淤血并不难,只是,如果补充不足,父亲就会变成普通人,而不是勇冠三军的秦大将军了。” 作为一员身经百战的将军,他们怕的不是死,反而是不死,怕不能够马革裹尸在战场上成就一世英名,而是病死老死在家中无人问津。 秦琼也是如此,即便已经到了这个年纪,他依然忘却不了曾经的日子,想上战场继续保家卫国。但自身的情况已经注定了他们与战场无缘。 心中想法与实际矛盾,会让他们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不能如以往一样上阵杀敌。久而久之,就会积劳成疾,最终郁郁而终。如果秦风为了给秦琼续命而让他失去一身勇力,恐怕秦琼会活得生不如死。 “你需要什么药材尽管开口,只要宫里有的,朕让人给你送来。失去勇力的叔宝,他,恐怕宁愿死了也不愿接受你的救治。” “您说的正是我的为难之处。” 秦风苦笑道:“天材异宝,百年、千年难得一遇。有些东西,纵是富有整个天下的皇宫也收集不到。” “难道比百年人参、百年灵芝还要珍贵不成?” 李世民有些不服气。 “千年人参都不及其万一的价值。” “什么东西如此贵重?” “修罗七绝菇。” “修罗七绝菇?”李世民、王御医一脸茫然,这个名字他们闻所未闻。 秦战皱眉道:“好古怪的名字。” “名字古怪,属性与生长环境更加古怪呢。” 李世民饶有兴致道:“如何古怪法?” 修罗七绝菇是一个看起来有些象蘑菇又有些像灵芝的东西,其色鲜艳无比,浑身泛着一种离彩琉璃般的光芒。 修罗七绝菇共七层,每层七瓣,每瓣一色,分别是红、橙、黄、绿、蓝、靛、紫。其形状与灵芝有点相似,但是本质却截然不同,灵芝是良药,七情菇却是一种致命的毒药。每二十年,才长一瓣,待到四十九个二十年后,又用四十九个二十年着色。 想要长成七层七色,至少也要一千九百六十年的药龄,。 修罗七绝菇生长条件十分苛刻,专门长在阴暗潮湿的墓地里,它吸取尸体的精华而生存,而且不能见阳光,阳光一曝晒,药效便会迅速流失,七七四十九天后,最终变作一凡物。 修罗七绝菇本身虽然是剧毒之物,可也必须服下才有效果,单单只是触碰到并没有什么危险。 而且,如果用它作为主材料,再加上其他一些药物来泡药酒的话,不但可以提升自身实力,而且还能治病,长期饮用更可以让人百毒不侵、延年益寿。 “毒药还能延年益寿?”听了秦风的介绍,李世民顿时哭笑不得。 “是药三分毒!用的好了,毒药也能变良药,用得不少,再好的良药也能杀人。” “没错。”作为杏林翘楚,王御医极其认同秦风的说辞,只不过没有见过修罗七绝菇,对它的药效不置可否。 “所以说,皇宫里,不是什么东西都有的。修罗七情菇可遇而不求,能否找到就看运气了。至于我父亲的病情,皇上大可不必担心。条条大路通长安,水路不通,不是还有陆路吗?只要人活着,办法总会有的。” 李世民满怀忧郁道:“理是这个理,叔宝兄的病情早治早好,大唐离不开他,朕也离不开他啊。” “臣妇秦杨氏见过皇上。”秦夫人走将出来,敛裾一礼。 李世民双手虚扶,道:“嫂夫人不必多礼,叔宝兄如何?” “好多了。” “朕瞧瞧去,有一事朕要和他商量商量。” …… 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小半时辰后,李世民满面春风的走了。 “战儿、风儿,你们进来。” “父亲(老爹)!” “风儿!”秦琼看了兄弟二人一眼,突然说道:“皇上赐婚与你了。” 秦风怔了怔,有些惊愕的问道:“不是吧?” “皇上一直有赐婚的意思,想把阳城公主许给你,但老夫是一力推辞。” 阳城公主? 历史被李世民赐婚给杜荷,杜荷参与李承乾谋反一案,被赐死后,阳城公主改嫁他人。 秦风有些好奇,“老爹为何不愿让我娶公主?” “不只是我,很多朝中大臣府上都不愿迎娶公主,”秦琼顿了一顿,接着说道,“其一,公主身份高贵,有言道:‘娶妇得公主,无事生官府’,公主进门,老夫还得行君臣之礼;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驸马都尉,只是个闲职,若你娶了公主后,想在军中发展也不大可能,更不要说征战的机会;其三,公主下嫁后设有公主府,驸马不过是府内的附庸,当驸马的没几个有好日子过的。” “明白了……”原来当驸马还是这么痛苦的事儿。 秦琼苦笑道:“只是,这一回怎么都推辞不了了。” “皇上把阳城公主许给我了?” 秦琼有些莫名其妙道:“不是阳城公主,而是皇上皇后最为宠爱的长乐公主。皇上还说长乐公主钟情于你,也只有嫁给你她才延年益寿。” “对于长乐公主,为父倒是挺满意的。” 李世民一生酷爱书法,他的子女也多写得一手好字。长乐公主更是以美闻名又雅擅丹青,也有词称赞“散玉轴于缥帙,悬镜惭明;耀银书于彩笺,春葩掩丽。”意思是“展开公主所作的画卷,悬挂的明镜就显得黯淡无光;展示公主所写的书法,就连春天的花朵也被掩去丽色。” 如此人物,可谓尽得苍天怜爱,更得大唐皇帝、皇后的溺爱,集万千宠爱与一身。更难得的是长乐公主受到这般荣宠,可身上全无主公的那种娇蛮之气,就如长孙皇后一样,贤惠淑德,是那种标准的贤妻良母。 “为父对于长乐公主这儿媳妇很是喜欢。”也是因为长乐公主贤惠之名满天下,秦琼才没有太多推辞。 经过今天一事,秦琼也开始为子女的未来做考虑了,自己死了,秦战将会继承自己的爵位,而秦风则需要自己去打拼,一旦攀上皇家的大腿,秦风最少可以少奋斗十几二十年。纵然碌碌无力也可安逸一生。 便在这时,突听下人来报长乐公主求见。 秦琼、秦战互望一眼,看向秦风的眼神猥琐了起来。 第17章 女追男隔重纱 见过秦琼,问安后,长乐公主与秦风漫步在西院小道上。 翼国公府原是前朝王侯府第,里头亭台楼阁,亦是繁华似锦! 景色虽美,但却无人有心情欣赏。 “你知道了吧?”长乐公主底耸着脑袋,看不清她的表情。 “恩!”秦风应了一声,“父亲与我说了。” “我想听听你的想法,我,我不希望因为皇命。”长乐公主停下了脚步肩膀耸动,低声道:“如果,你不愿,我让父皇收回成命,我不希望你为难。我,我……” 只见她身子在风中颤抖,下面的话再也说不下去。 秦风只觉心中热血,火一般燃烧起来,什么都顾不得了,突然一把握住长乐公主洁白的手腕。 长乐公主“嘤咛”一声,和身扑入了他怀中,秦风的情感从未显露,此刻奔放起来,哪里还能遏止。 两人相偎相抱,长乐公主面上是冰凉的一片泪珠,心头却是灸热的一团烈火,即不知时光既去,也不管天下万物。 长乐公主静静的躺在他的胸膛道:“我知道,你有雄心壮志,不愿蹉跎一生,我不会阻挡你为国效力的。” 她说不下去了,只是紧紧的抱着他,生怕他走掉似地。 “长乐。”秦风轻轻的在她的脸颊上一吻,他看着长乐公主的双眸,道:“我发现你已经进入我的生活,也想娶你,想照顾你一生一世,想与你白头到老。” 长乐公主从来没有如现在一样乱过。 激动,高兴,惶恐,各种情绪都有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皇上是赐婚了,只是我向来都不赞成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希望能够得到本人的答复……长乐,你愿意嫁给我吗?”秦风有些咄咄逼人,其实他自己也是乱的,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心情,索性就按照后世求婚的方式来说了,简洁直白,直接让古代的长乐心中甜蜜,却不知如何应对。 好半响,长乐公主才缓过神来,想不到秦风煽情带着点点肉麻的一面,深深地吸了口气道:“能告诉我,为什么会突然做出这个决定?”她很想说愿意,但是这话没出口,却惶恐了起来,就算在出色的人,对面感情也是与常人一样的,患得患失。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其实早上你说皇上将你许给长孙冲的时候,我的心是空洞的,有着一种失去最最珍贵事物的心痛,只是我明白得晚了一些。” “不晚,一点都不晚。”长乐公主喜极而泣。 秦风怜爱的搂着她,疼爱的说道:“傻丫头,你又何苦如此呢?” “我怕,我怕你不喜欢我,我怕你因为父皇而勉强娶我,我更怕你不快活,” 秦风心下感激,轻轻地松开长乐,伸手握住她双手,入掌冰凉,只觉她两只掌心都是冷汗,低声道:“唉,我秦风不过一文不值的小子,你何苦如此?” “不!”长乐公主道:“在我心里,没有人比你更珍贵。” “你在我心里也是一样,唉,生了一次病,竟然笨了许多,连你这丫头的诡计都看不穿,不过呢,有这么一个美若天仙、冰雪聪明的妻子相伴一生,这辈子也值了。” 长乐公主听了这么一说,登时心花怒放,依在他的肩膀上,轻轻道:“以前,长乐就一直喜欢你,只不过你像块木头一样傻傻,害得人家都不敢表露,你知道么,听你出事的消息,每到晚上,长乐就把自己锁有房里哭,足足哭了一个月,直到几天前听父皇说到你,你这一病也变了很多,不过我更喜欢你现在的性情。” “还有这么一回事?” 长乐公主悠悠道:“是啊!我也不知道是鬼迷心窍还是怎么的,就是想你这坏家伙。” 秦风乐了,怎么也想不到长乐公主竟然看上了自己,听着长乐公主娓娓动听的情话,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长乐公主见他没有说话,只是傻乎乎的乐呵,情不自禁的给了他一个白眼。 “那个,长乐啊!你嫁到我们家,你的身份是我的媳妇还是公主啊,总不能让我父母向自家儿媳叩首吧。”想着驸马的种种规矩,李家公主的种种韵事,虽说长乐不至如此,但是秦风却还是有些担忧。 “云宵哥哥,他日成了你的妻子,长乐自然是秦家的媳妇了,我不管别人怎么样,但秦公是你的父亲,同样也是我的父亲,父亲给晚辈叩首不合人伦之道。” 长乐公主全无公主那种娇蛮之所,和长孙皇后样一贤慧淑德,娶到这样一个老婆那是天之幸事,拥着钟情于己的绝世佳人,秦风觉得自己没有白白穿越一次。 长孙冲,不好意思,这样温柔的好女子错过了就是千年,况且她钟情于我,我没有放手的打算。 都说大唐思想开放,通过长乐主动表白,秦风真真实实的见识了大唐的开阔气象。 见庭院池塘旁的数棵翠竹,秦风灵机一动,动手砍断了一棵,将坚韧处削成竹片,仔细的筛选一下,细心的折起来。 长乐公主不明所以,只是好奇的望着他。 大约一刻功夫,秦风便用手上的竹片做成了一个小巧可爱的蚱蜢:小时候贪玩,那是时常有类似的行家在大街上现编现卖。他觉得好玩,在一旁细细学了两天,也会编一些小巧的东西。 他拉起长乐公主滑嫩的小手,将竹蚱蜢小心翼翼的放到她的手上,说道:“这个送给你。” 长乐公主看着手上的可爱的蚱蜢,开心的笑了,将手放在胸前,低笑道:“我好喜欢!” ***** 翌日早朝,当李世民将长乐公主赐婚与秦风的消息传播后,众所震惊。 他人不了解秦风与长乐公主之间的点点滴滴,只以为李世民本就有心给长乐公主找一个夫婿,秦风正好撞在了李世民的心头上,一时之间,各种羡慕嫉妒恨蜂拥而来。 这个时候的唐朝并非数十年后,数十年后因为唐朝风气开放,一个个公主嚣张跋扈,娶了公主等于头上悬着绿帽,娶了个祖宗回家。那个时候,满朝文武,达官贵族对于公主这个外星产物,避如蛇蝎。但是贞观年间的公主绝大部分还是很懂得洁身自好的,毕竟经过乱世的洗礼。李世民的儿女并非全是不可一视高高在上的,其中知书达礼的占据多数。 而且李世民护犊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尽管非嫡系子女得到不嫡系子女那般待遇,还是多多少少都能得到一定的关心爱护。能够娶到公主,成了半个李家人,对于仕途上的帮助是难以言喻的。 在诸多公主中,其中恰恰又以长乐公主为最,作为大唐地位最崇高的女性,平阳不但长得如花似玉美若天仙,还才华出众、温柔娴淑,娶到她在仕途上至少也能少奋斗十年。这种好事让秦风碰到了,谁能不眼红。 秦风因此在弘文馆更加不受待见了,不过他个人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不理会四周嫉妒的目光。开开心心陪同未来媳妇上学读书,小两口天天相处,感情更是一日千里。 第18章 秦琼的告诫 这一天,秦风放学回到翼国公府,遇到了晒太阳的秦琼。 为了让秦琼安心调养,李世民暂时解除了秦琼的军权,秦琼总算闲了下来,没事逗逗小丫头杨雨蝶,日子也是过得悠闲自得。 “二哥哥!”远远见到秦风,杨雨蝶从秦琼怀里跳了下来,往秦风方向跑了过来,杨雨蝶的脑袋左边梳了一个歪歪的小辫,跑起来晃悠晃悠的,一张小脸憋得通红,可能是跑得快了,在距离秦风还有二十米距离的时候,脚下一踉跄,吧唧一声跌倒在地上。 小丫头抬起脑袋,忽闪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握起小拳头对着前方清脆无比地喊道:“二哥哥,抱抱!” 清脆的童声,清醇自然,犹如天籁之音,涤荡人的心灵。 秦风脚下一点,下一刻就来到杨雨蝶面前,伸出双手将她抱了起来。 “谢谢!二哥哥”杨雨蝶看着秦风道,两只美丽的眼睛充满了天真无邪。 秦风呵呵一笑,温柔无比地替她将身上的灰尘拍掉。每次见到这丫头,心底便涌起一股最纯真最纯洁的暖流。雨蝶生得粉雕玉琢,圆乎乎的小脸蛋,可能是跑累了的缘故,皮肤白里透红,让人情不自禁地生出要捏一把的冲动,看看是不是能捏出水来。 造物主好像把所有的可爱都集中到了她身上,即便是世间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在面对那双眼睛的时候,也没有勇气再提起屠刀。 “小蝶,老爹吃药了没有?” 死里逃生的秦琼或许意识到了生命的可贵,总算配合秦风,也愿意喝药汤了,只不过马虎惯了,时不时的忘记。于是,全家把监督秦琼的重任交给了无所事事的小丫头。 杨雨蝶邀功似的低声道:“爹爹不肯喝,我就哭。今天喝了三大碗。” “厉害!”秦风不得不刮目相看,小不点只有六岁,居然懂得用计策,不简单啊。 要知道秦琼天不怕地不怕,唯一怕的就是秦夫人的眼泪,想不到小不点竟然现学现卖,实在是太聪明了一些。 小不点叮嘱道:“不要和爹爹说,不然下次就不灵了。” 秦风笑道:“好兄妹,讲义气,不出卖,不放弃。” “好兄妹,讲义气,不出卖,不放弃。” 小不点重复了一遍,伸出手指与秦风钩了一钩。 秦琼兄妹相得之一幕,一股暖流自心底涌出,忽然,他觉得自己错过了太多时光,也忽略了子女近来的成长。 惭愧! 第一次出现在这铮铮铁骨的汉子心头。 “二郎,你过来,我有事与你说。” “二哥,我去找玉漱姐姐玩儿。”小不点很懂事,听得大人有事商量,便蹦蹦跳跳的走了。 “二郎年纪轻轻就如此受到皇上器重,将最为宠爱的长乐公主许配与你不说,如今更是时不时召你入宫商谈国事,如此荣宠,便是在我们这些老臣中都不多见,更何况是你们年轻一辈。” “爹爹这是担心孩儿锋芒毕露?”秦风领会秦琼的意思。 秦琼赞许的点了点头,“为父身为左武卫大将军,又是大唐独一无二的上柱国,备受二朝帝王恩宠,在朝中已隐隐惹人嫉恨。二郎又如此耀眼,只怕对二郎以后有所不利。” 秦琼智勇双全,在乱世中名满天下,对于一些事情看得异常通透。如今朝堂看似平静,但其实却是暗流涌动。 外有突厥虎视中原,内有世家使绊子。 而最为致命的皇储之争已现苗头。 李世民儿子众多,但真正有实力取得皇位的仅有三人:太子李承乾、吴王李恪以及魏王李泰。 李恪文武双全,有雅量大致,颇有李世民之风,故而深得李世民喜欢,长孙皇后也待他如亲子。而李泰文采卓然,独得李世民溺爱,长孙皇后更是他的亲生母亲。 太子李承乾稳据东宫,拥有先天上的优势。长孙皇后是坚决拥立太子的第一人,她所作所想并非如长孙无忌那样怀有私心,只因她经历了玄武门之变,害怕历史再度重演。 作为一个母亲,若子女相互势如水火,不死不休,那将是多大的痛苦。 所以,长孙皇后极力避免此事发生。 长孙皇后在李世民心中是何等地位,不言而谕。她若不意愿,李世民即便有废立之心,也会避而不谈。 只不过李世民正当壮年,年不过三十六七,至少还有三四十年的寿命。在这漫长的三四十年中,谁也无法肯定会发生什么事情。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太子往往没有笑得最后,且不说汉武之兄刘荣,光是近年就有杨勇、李建成两位太子落得悲惨的下场。 李承乾能否坚持到最后,无人敢包票。 秦琼在军中地位超然,任何一方势力都不敢忽视,一旦皇储之争明朗化,秦家必将是他人拉拢的对象。 在这政治风暴的中心,一但站错岗位,势必会给全家都带来不可避免的伤害。 秦琼活着还好,还可以凭借半生经验来虚于蛇尾,可若是他死了呢? 锋芒毕露的秦风必是众所拉拢的对象,其因有三: 第一、秦风深得帝宠; 第二、秦风是最受李世民宠爱的女儿的夫婿。 第三、秦风与一众武勋世家子弟关系融洽,纵是年长的尉迟宝琳、尉迟宝庆也是心服口服。秦风的选择,无疑会造成未来的将军们的随从,这股势力谁也无法轻言放弃。 秦琼担心的正是身后之事。 毫无疑问,秦琼的担忧是正确的。 历史上的杜荷正是因为太子之争而站错了岗位,与李承乾密谋对付李世民,结果导致了杜家身败名裂。 之后,房遗爱亦是因为皇储一事使得房家两代而亡。 房谋杜断,至此湮灭…… 见秦琼如此忧心,秦风从容不迫道:“老爹,不知你可听过不招人嫉是庸才这话!是金子终有发光的一天,是龙也有腾飞之日。哪怕在深的土,也掩盖不了金子的光芒,在深的潭,也无法阻挡龙的腾飞。就如老爹你一样,你武绝天下,能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尽管咱们老秦家出自寒门,可最终还是创下了名传千古的功绩,深得两代帝王的信任与恩宠,一但父亲决断的军中大事,几乎如皇上的金口玉言,皇上莫不相从。这等荣耀,又岂会不受人嫉恨。但那又如何,父亲不是一样过的有滋有味?孩儿既然有胆量站出来,自当是不惧任何阴谋诡计。或许孩儿这话有些自大,但婴儿不学会跌倒就学不会走路。正如孩儿一样,若不受到各种阴谋诡计的洗礼,又怎能如父亲一样成就大事。更何况……” 秦风笑了起来:“孩儿只是一个无所事事的秦家次子,即便是闯了什么大祸,上头不是还有老爹撑腰嘛!”他说着对着秦琼调皮的眨了眨眼睛。 秦琼笑骂了一句,对于秦风的回答也很是满意,捻须轻笑:“二郎敢拼敢闯,到是为父多虑了。嗯,皇上重情义,其心胸远非秦皇汉武可及,只要你说得对,纵然指着他的鼻子呵斥,他也不会责怪于人,换作其他皇帝,你魏伯父有一百颗脑袋也不够砍。当然,龙有逆鳞,有些事是绝对不能参与的,你要知道,玄武门是皇上永恒的伤痛,毕竟,那是一手将他拉扯长大的亲哥哥啊。正是因为饱受天大的痛苦,所以,他最为痛恨推波助澜之人。” “孩儿明白。”秦风耸耸肩头,笑道:“皇上年纪轻轻的,咱们你爷仨忠于他就足够了。至于其他人,就算了吧。” 秦琼哈哈大笑:“只要你有才华,只要你不参与,谁胜谁负,你都不受影响,就比如……。” “李靖李尚书。”秦风笑着接了一句。 秦琼听罢,更是大笑不已。 秦风说得一点没错,当年皇储之争白热化之际,李建成、李世民两兄弟对李靖是百般拉拢,可那头老狐狸就是不动于衷,不管两兄弟怎么承诺怎么拉拢,李靖始终信奉不打压不参与的信条。最终,李世民胜出,他还不是活得有滋有味的? 所以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当你能力达到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境界的时候,帝王纵然看你百般不顺,却又不得不重用之。 这就是才华带给自己的好处。 秦风不敢与李靖这样的牛人做比较,可人有人道,鬼有鬼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秦风的特色就是有着独一无二的历史脉络,只要小心谨慎,跳出天大漩涡根本就不是问题。 第19章 长孙无忌的谋划 长安城东,一座豪华富丽的庄园中,千檐百宇,气象恢宏,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尽显大富大贵之气。 庄园外两座石狮,重逾千斤,显示着这家主人的地位。 站在石狮的前方,可以看见“赵国公府”四个金璧辉煌的大字,落款更是刻有李世民的字样。 能让李世民亲笔题字赠扁的当世之上,也仅有赵国公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是李世民的大舅子,在一统天下的过程中,没有什么显赫之功,但却是最早跟随他的大臣,是李世民最信任的心腹。 此刻长孙无忌与长子长孙冲正在商议了家族锁事。 长孙冲已经没有了那股温文尔雅的气质,一脸的颓废,失落,还有不甘、不满、以及嫉恨:“父亲,皇上为何如此偏爱秦风,一介莽夫之子有何资格娶到表妹!” 长孙无忌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看着长孙冲,看着自己的爱子兼长子,有股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你错了!”他更正了长孙冲的态度,道:“皇上从来不会偏爱任何人,从来不会。他如此厚待秦风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秦风值得他如此!” 长孙无忌面上毫无表情,只是轻轻地缓缓的说着,似乎在说一件于己无关的事情。 “皇上是一位前无古人的君王,不论是谁,只要你有能力,只要你能为我大唐王朝做出贡献,他就会重用你,器重你。” “所以,你不能怪皇上偏颇,只能怨你自己不如秦风!” 相处十几二十年,长孙无忌对自己的发小太了解了,甚至远胜于对他自己本身的了解。 不如秦风? 长孙冲听了这话,登时眼红耳赤了起来,呼吸急促,极不平静。 “不如秦风,怎么可能,我哪里不如他了?”他有些失声裂肺的咆哮着,从小到大,秦风都是他长孙冲瞧不上眼的蝼蚁,要让他承认自己不如秦风,那是万万不能。 “这点你就不如人家!”长孙无忌面对长孙冲的咆哮,心中暗暗一叹,脸色却依旧不动声色。 “你不如他冷静,不如他果敢,更没有他那指点江山、谋划天下的本领。”现在,教育改革已经悄悄开始,在一些地方已经做了试点,作为大唐首屈一指的重臣,他当然知道那是谁的主意了。 老实说,长孙无忌本身也很赞同秦风的观点,并在这项事业中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对于秦风的眼光及大局观,长孙无忌都不得不兴佩服的念头。 从知道是秦风的意见那一刻起,长孙无忌就将秦风记在了心底,因为他知道秦风的出现,意味着他长孙家将会多出一位劲敌。 因为秦风是秦琼的儿子。 秦琼在军中的威望,纵是李世民、李靖亦有不如,毕竟,将士们崇拜的永远是战神一样的英雄。 而军中大佬尉迟恭、程咬金、李绩……向来以秦琼马首是瞻,早有插足军队之心的长孙无忌一直将秦琼视为政治生涯中最大的敌手。 秦琼与杜如晦、房玄龄二人并列,是他长孙无忌及长孙家前进路上的绊脚石。 有他们在,自己这外戚的身份,实难掌握朝中大权。 作为大唐王朝最狡猾的狐狸,早已看清楚了自己在朝堂上的对手。他没有动,只是时机不对。 如今大唐正在蓬勃发展,文武百官为了突厥这个宿敌而同心同德,李世民目前最依赖的文官是善谋的房玄龄以及善断的杜如晦。最依赖的武官无疑是军神李靖、战神秦琼。 这四人对于李世民来说就如同与左膀右臂,谁针对他们就如砍李世民的手臂一样。 长孙家族与李唐休戚相关,一荣俱荣、一耻俱耻。这亲者痛仇者亲的愚蠢的事情,长孙无忌决计不会去干的。 正面不行,长孙无忌采取了迂回战术。 针对“房谋杜断”的办法是从他们儿子身上入手,以杜荷、房遗爱来拖垮两位千古贤相。 长孙无忌多番让长孙冲密谋陷害杜荷、房遗爱,让本性本就恶劣的杜荷、房遗爱成为长安最著名的纨绔子弟。 让“房谋杜断”国事缠身之余,又要为败家子而忧心,而生气。正所谓气大伤身,“房谋杜断”每每给不争气的儿子气得半死,两位贤相心力交瘁,身体也是每况愈下。 长孙无忌狡猾如狐狸,耐力又可比乌龟。 他等,他相信自己终究会等到时机的来临。 他长孙无忌终有一天,能够成为大唐最有实力的权臣,而不是如今一样,空有虚名,却没有任何实权的挂着开府仪同三司、司空、司徒等等称号。 “父亲,你帮帮我吧!孩儿,孩儿是真心喜欢表妹的,失去了表妹,孩儿……孩儿真不知改怎么办了!”长孙冲近乎哀求的望着眼前的父亲。 “混账!”长孙无忌那千年不变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怒火,他自诩算尽一切,但有些事情始终不如他所料。 尤其是长孙冲与长乐的事情。 李世民、长孙皇后溺爱长乐公主,人尽皆知。 谁要是娶了长乐公主,飞黄腾达那是一定的。 长孙无忌之所以迟迟不给长孙冲行冠礼入朝为官,正是为此。 只要能娶长乐公主,长孙冲的政治生涯将会是一帆风顺,至少至少也能免去十五年以上的打拼。 长孙无忌极力想促成彼此的婚事,但想万万不到婚事未定,长孙冲竟自个陷了进去。 为了一个女人,长孙冲竟如此的窝囊,长孙无忌怒由心生之余,又有些悲哀。 “房玄龄、杜克明啊,政务上我们平分秋色,都是大唐的肱骨重臣;教子上也是不分高下,都挺失败的;但是我的运气比你们好一点点,我儿总算没有什么恶习,而你们的儿子,只有狐朋狗友,房杜两家都是一样的长子平庸,次子纨绔……还没有开始,你们已经输了一半。” “父亲,您就帮帮我吧。”长孙冲的哀求打断了长孙无忌的思绪。 长孙无忌恨不得把这这争气的儿子一脚踢开。但是很快长孙无忌恢复了那种不苟言笑的面容,道:“此事你还是别抱太大的希望为好!” “为什么?”长孙冲神色惊恐,他对长乐公主用情已深:“是因为秦风?”他眼露狠色,咬牙切齿。 “不,因为皇上!” 长孙无忌心底也有些悲哀,自己十二个儿子,竟然没有一个可造之材,唯一一个较为出色的长孙冲却因长乐公主的关系,而丧失了常性。 长孙无忌长叹道:“作为臣子,你可以不了解任何敌人,但你必须不了解皇上。皇上是何等人物?你今年十七岁,一事无成,而皇上十八岁,就开始劝说太上皇暗聚实力,准备争夺天下。皇上最看中的是能力,最讨厌的就是依仗父势的纨绔子弟,房杜二相之长子平庸,次子纨绔无能,一旦二相辞世,两家就此没落。我为什么要你暗中安排杜荷、房遗爱逛赌场、游戏青楼,其目的无非是绝了皇上对两家后人的期望。而你,这些年虽无大错,可你在几年前竟然为一小事,而将长乐与李灵雁推下湖泊,若非小你几岁的秦风冒死相救,长乐与李灵雁恐怕早就死在湖底,一个人的品性从小看大,你的卑劣衬托出秦风的高尚情操,两相比较,你觉得他还会将自己最疼爱的女儿嫁给你?换作是我,我也不会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你。”为绝长孙冲之念想,长孙无忌也是想出了刺激长孙冲的办法。 长孙冲脸色一片惨白。 “也罢!”长孙无忌摇了摇头道:“我去探探你皇后姑姑的口风,皇上那里已行不通,他言出必行,只要秦风没有什么出格之举,他断然不会撕毁承诺,皇后那里或许是你最后的出路!但是,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毕竟,你姑姑从不干涉皇上的决定。” 其实长孙无忌也不想就此放弃,能够娶到长乐公主,不仅仅是长孙冲,即便他长孙无忌也将得到莫大的好处! “至于秦风!”长孙无忌阴阴的笑了起来:“我有的是办法对付他,不过目前还不是时候。” 看了长孙冲一眼,长孙无忌冷然道:“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需要有关秦风的一切消息及生活习性。你们同处弘文馆,我希望你做好这件事,这也是对你的考验,能否成为长孙家下一代家主,得看你自己的表现了。你知道,长孙家不是为父一人说了算。” “帮得你一时,我帮不了你一世,他日有何成就,且看你自己的努力了。”长孙无忌走了几步,漠然道:“为了咱们这一系能够世代掌控家族,如果你不上进,我会考虑你的弟弟们,你好自为之吧。” 看着长孙无忌的背影,长孙冲打了一个冷颤,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彻骨的冷意和危机。 第20章 离间 分化 扶持 这一天,秦风一如往常的将长乐公主送回后宫大院。 恰巧遇到一身铠甲归来的李世民。 对此,秦风也不意外。 唐朝佩刀佩剑是一种时尚,即便是文臣身上也会配着一把仪刀。这也是唐朝重武的一个表现,起源于渭水之盟。 在公元626年,唐太宗李世民刚刚即位,(东)(突)厥颉利、突利二可汗率兵十余万人直逼长安。大军驻扎在城外渭水便桥之北,距长安城仅四十里,京师大震,长安戒严。李世民被迫设疑兵之计,亲率高士廉、房玄龄等六骑至渭水边,隔渭水与颉利对话,指责颉利负约。 当时大唐刚刚平定天下,实力还不足以与突厥对抗,李世民被迫向颉利、突利低头,送出了大唐国库里的金银签订了渭水之盟。 这渭水之盟,其实是渭水之耻。 李世民从那时起,加紧了备战,甚至亲自垂范练兵,每日命兵卒与皇宫中操练。不论文武,都可以佩戴刀剑。李世民这位马上皇帝穿戴铠甲也没什么。 “李叔叔!下午好。” “呵呵,你也好。” 与秦风相处久了,李世民也习惯了秦风的问候语,热情的走上前来,拉着秦风在一旁的石凳上坐下,看了一下天色,兴致弥高道:“你今晚别走了,等会炒几样小菜,咱们爷俩好生聊聊。” 秦风无所谓道:“好啊!” 李世民突然问道:“对于当前局势,可有看法?” 秦风也只能暗自苦笑,这顿饭,看来还真不是那么好吃的。 想了想,秦风硬着头皮道:“内乱偶尔有之,然当前的局势已经明朗,区区跳梁小丑根本不足为虑。大唐唯一的顾虑只有突厥。现任的突厥可汗颉利野心雄心不可忽视。天下大乱的时候,他的魔掌已经伸了过来,四处支援。帮帮这个诸侯,帮帮那个诸侯,就怕乱的不够彻底,他占不了便宜。” 秦风说道这里的时候,李世民脸上微微一红,这种事在李唐在初期的时候也干过,当时天下诸侯在突厥的威胁下,除了远在江南、蜀中这些偏远地方,就没一个诸侯不抱突厥大腿的。 这也没办法的事情,当时敌强我弱,不抱大腿就得死在大腿下,没发展的机会。 秦风续道:“从古至今,北方异族最怕的就是我一统的中原王朝,秦汉时期的匈奴,东汉末年、西晋时的乌桓、鲜卑,现今突厥莫不如此。大唐虽说一统天下了,可前朝文帝创下的盛世在几十年的战乱中早已挥霍一空,现在的大唐,无论是财富还是人口都拍马难敌‘开皇之治’,没办法,谁让咱们立国时短呢?” 开皇之治是隋朝隋文帝在北周的基础上所开创,当时社会民生富庶、人民安居乐业、政治安定。隋文帝杨坚倡导节俭,节省官场内不少开支、废除了不必要的杂税并设置谷仓储存食粮。文帝在位期间,人口达到了860万户,而隋朝后期大乱,“留给”唐朝仅有200余万户。战乱中,天下人口锐减了四分之三,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大唐立国后,人口虽有回升,但短时期内根本无法解决这个让人头痛的问题。 对此,李世民没有丝毫异议,这是公开的秘密,没什么好隐瞒的。 “一个统一的中原王朝不符突厥的利益,随着大唐的日益强盛,突厥必将寝食难安,雄才大略的颉利也决不会让坐视大唐壮大,所以我认为,接下来的大势只在突厥与我大唐之间,余下的小毛贼都不足为惧。” 秦风说的这些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明眼人大多都能看出来,李世民顿了顿道:“有道理,那针对这种局势你有什么看法?” 秦风苦笑,李世民这是将自己当做诸葛亮来用了啊。他摇了摇头道:“现在没有什么办法,平心而论以大唐当下的实力还不足以与突厥正面对抗。” 李世民也黯然一叹,秦风说的是事实。两国交锋,打的是后勤,这天下还未定百废待兴,实难支持与突厥一战。 胜了还好,但若是惨败的话,那么,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的中原王朝定然会分崩离析,一切又会回复到杨广三征高丽后的样子。 前车之鉴,尤其未远。李世民根本不敢拿大唐国运去赌,现在的大唐,甚至连赌的资格都没有。 “正面不弄,搞些小动作还是可以的。以权势离间突厥酋长的关系,以利益分化彼此的阵营,扶持敌对突厥的势力。而我大唐这边遣大将镇边,防止突厥入侵,要不了多久,我相信突厥绝对不是我大唐的敌手。” 秦风想着日后李世民对付突厥的手段,总结了一下:“再坚强的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 李世民动容的站了起来,惊喜万分。 秦风有些惊愕,用你的手段忽悠你,至于这样嘛! 秦风这就不了解了,他说的确实是李唐对付突厥的办法,但那个法子出产于年末,而且也非李世民一人之功,是结合房玄龄、杜如晦、李靖、李绩、魏征、长孙无忌……这类天下奇才的智慧结晶。 李世民一直将突厥会视为心腹之患,却也不可能在中原王朝最为虚弱的时候,图谋着对付突厥这个强敌。尽管他是一国之君,可有些事情在他能力之外。作为一个实干现实派,他从不去想非他力所能及的事情,是故没花心思认真考虑过如何于突厥一战,而是抱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心态苦练内功,故而,也未召集房玄龄、杜如晦这类顶级谋臣商议,只是平时躺在床上无聊的时候,念及突厥,顺着思路想想。 今日李世民提出来无非是对于秦风才干的一种试探,试一试他是才华出众,还是秦风背后另有奇人,得到了他人的帮助。 结果秦风说出的办法招招都对突厥有致命威胁,李世民是识货之人,自是听懂了“离间、分化、扶持”这六个字的含金量。 “明天,明天朕就召集大家商议此事,必以此法对付突厥!”李世民暗自思忖,眼中稍稍露着一丝激动,那种激动一闪而逝,随即露出了炙热的光芒,那目光更似乎要将秦风一口吃下。 秦风让李世民瞧得背脊发麻,有一种毛孔悚然的感觉,就像让大灰狼盯上的小红帽。 李世民情难自禁的绕了几个圈子,越想越觉得这个计策妙不可言,舔了舔干了的唇,搓手道:“贤婿,何为离间?何为分化?何为扶持?”好吧,这一回连贤婿都叫上了。 那份亲热劲,长乐公主都脸红,至于是害羞还是为李世民而害臊,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秦风此刻的手还被拉着呢,实在有些不习惯古人这种相处方式,僵硬的道:“突厥内部也有不稳定的因素,记得突厥除了颉利这个可汗之外,好像还有一个叫突利可汗的来着,据说此人也是雄心勃勃,一直窥视大可汗之位。” “是突利,他是始毕之子,叫阿史那什钵苾。始毕死前,突利还小,无法担当大任,便将位子传给了始毕。始毕即位是曾表示等突利长大必将大权交于突利,不过最后位子却传给了他弟弟颉利。” 比起秦风的半调子,李世民了解得更加清楚。 “对,就是突利!”秦风也记起了这个人物,看过《贞观长歌》的都知道,就不知道他有没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与李恪相互恋上,胡思乱想了一会,续道:“突利实力强,有野心,离间突利与颉利的关系,必将领突厥处在分裂之中。不过,突厥大小部落百余个,如果只是突利、颉利两族内斗,对突厥造成的伤害有限。但若使计策利诱余下大小部落站位,诱导他们分别加入突利与颉利的的阵营,形成敌对模式,便能使整个突厥部落陷入混乱之中。突厥由始毕可汗做大,再从颉利手上走到了强盛。颉利这个人什么都好,但他有个致命弱点,那就是贪得无厌,他对于依附他的草原民族肆意剥削,弄得天怒人怨的。百余部落中一定存在着与颉利有深仇大恨,却又忌惮他实力的部落存在。” 李世民听得津津有味,见秦风停了下来,不断催促:“快说快说。” 秦风只能苦笑,也拉不下脸来掉链子,只能道:“只要突厥乱象已成,又得我大唐的扶持。此族部必将成为大唐手中的一把无比锋利的刀。不过这把刀即能对敌,也能对我。还需小心驾驭。离间、分化、扶持三计若成,突厥不堪一击。” “妙妙妙!”李世民抚掌大笑,“好一个离间、分化、扶持。世民今日受教了。贤婿竟有如此远见,真是大唐之福。” 秦风也不敢再拖大了,装x过头就是傻x了,李世民处理突厥的问题历史有解,他才能蒙混过去,万一问到历史上没有的东西,还不露馅?忙说:“这些年征战除了学武还是学武,乏了就多看了些书来调理复杂的心绪,觉得自己在见识上心态上确实有些长进。” 李世民这才恍然,心底的异常总算消除:类似于秦风这类人不少,人才的成长靠的是觉悟,悟了就快了。 秦风年岁不大,但他借助秦琼之便,从小就在左武卫军营厮混、学习,多年的军训生涯,足以令人蜕变顿悟了。 李世民心中自是欣喜,又得一强力助臂,命人送上茶水小吃,拉着秦风打算长谈。 谈时事,谈趣闻,论古道今。 好在秦风作为后世人,见识广博,勉强应付。偶尔说错,李世民也不以为奇,反而觉得合情合理:秦风年岁不大,有如此表现已是惊才绝艳,若能如房玄龄、杜如晦、李靖这类人那样,滴水不漏就是妖孽了。 秦风从开始的拘束也渐渐受到了气氛的影响渐渐放开,李世民也无愧全才之名,文学造诣非凡,政治也有自己的见解,军略更是出类拔萃,许多看法都让秦风叹为观止之余,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李世民是天下最优秀的战略家之一,他的耳提面命、诚心教诲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享受得了的,在沟通的过程中,秦风也发挥了自己的长处,学习。他接受知识的速度远胜他人,就如海绵一样吸收着古代的学问,尤其是李世民独特的见解看法,让他受益匪浅。 李世民也不是全无所获,秦风不经意泄露的一点历史进程,还是让他臆想翩翩的。 第21章 植入特种作战理念 “离间、分化、扶持是针对突厥的最佳手段,既然你明白这点,不知是否有具体的执行办法?”李世民心底也没有抱多少希望,只是他们已经聊到这里,也就随口问了问。 “好办法没有……不过,蠢办法却有一个!”秦风心中已有了备案,神秘的笑了起来。 李世民起初脸上还显出一丝的遗憾,但听到最后却露出了一丝的期盼:“蠢办法就蠢办法,总比没有办法的好!” “异族没有形成自己的文化体系,信奉强者为尊、利益至上的理念。他们没有动心,那是因为你开出的利益没有超过他的道德底线,当他觉得物超所值的时候,绝对会与你交易。突利同样如此,咱们可以派人与其接触,许他一定的利益,助其成长强大,当他强大到一定的时候,野心也会跟着膨胀,在他犹豫不绝的时候,咱们无妨助他反叛颉利。” 李世笑了笑:“怎么助他下决心?” “派出小股精锐化作颉利亲信部队,抢夺、劫掠忠于突利的部落,长此以往,即便突利犹豫,忠诚于他的各部落首领也会逼迫他谋反。况且……”秦风间意味深长一笑,续道:“况且突利也不是什么忠心耿耿之辈,不是吗?” “妙计!”李世民眼中突然一亮,已然明白秦风的用意,喜道:“如此一来,突利想不反都难。” “李叔叔英明神武,秦风佩服!”秦风稍稍的拍了拍李世民的马屁,笑道:“潜入大漠深处的部队必须是精锐中的精锐,要是露出一丝马脚,反而会让突厥拧成一股绳,所以,执行任务的部队要具备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机动快速、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意志坚强、战斗力强等特点。其主要任务是:袭扰破坏、暗杀绑架、敌后侦察、窃取情报、心战宣传、特种警卫,以及反颠覆、反特工、反偷袭和反劫持等。” 李世民当即沉吟了起来,手指在桌上有次序的敲打着,发出“咚咚咚”的声响。因为即便战斗力最强的玄甲军恐怕也做不到这一点。 “这个主意确实不错,只是这种军队整个天下都找不出这么一支出来。” 李世民无愧是李世民,仅仅只是略作思考,两个问题都问在了最关键的地方。 “没有这样的军队,咱们可以打造一支出来啊。”秦风心中早已有了腹案。 “你有练兵办法?”李世民语气有些兴奋。 这种破坏力极强的杀人机器一样的部队谁都喜欢,李世民也不例外。 “关于统兵、练兵,我纵然知道一些,在您面前也不过班门弄斧而已。” 李世民没有说话,他知道秦风肯定还有话说。 “我只是想跟您提及一种特种作战理论,或许能对你有所启发。” 李世民一怔,他做洗耳恭听状。 “不知叔叔听没听过‘战争阻力’一说?” “战争阻力”一词出自德国事理论家和军事历史学家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秦风虽然发问,他也知道李世民绝不可能听说,自顾自的解释道:“所谓战争阻力就是战争现实对计划和意图的影响,俗话说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就是对‘战争阻力’最确切的回答。” 李世民点头,秦风说法虽然新颖,道理却很浅显,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在于统兵将领的临敌应变之能。 “说得透彻一点,战争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设法消灭敌人,二来避免自身伤亡过大。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种惨胜不能算胜利。我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统帅,不在于其如何体恤下属也不在于他能为下属谋得怎样的前程,能设法让将士在战场上少死几个的统帅才是人道的优秀的统帅。” “没错。”李世民对这番话有更深的体会,战争是残酷的,出征前一万步卒,能从战场上走回来的,也许只有三千、甚至是两千人,其余的可能埋骨黄沙、可能抛尸荒野,在他从军的第一天李渊就告诉过他,作为统帅,把同袍带出去还要把同袍带回来。 “想要道这点很难,也许这就需要借助特种作战。”顿了一顿,秦风又道,“在战场上,尤其是大兵团大规模战役,在存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中想要执行特别任务,比如说决定战争成败的战略级任务又比如说执行高风险的任务。” “战略级任务?”李世民突然插口,“可否说的更为详尽一点。” “可以主导一场战争成败的关键性任务,比如说斩首行动……” “这怎么可能?敌方的大将护卫必定森严,想要在战场上取其首级,这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长乐公主突然插口,即便以秦琼之能,想在百万军阵中如入无人之境,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我只是举个例子而已。其实这也并非完全不可能,潜伏、隐匿,只要是人就可能存在破绽,”顿了一顿,秦风又道:“还比如营救人质、刺探情报,又比如通过不可思议的进攻来打击和摧毁敌人的意志,抑制或迫使敌方放弃原有计划。” “想要实现我所说的这些任务,即便是军中精锐、即便有严明的军纪,想在这种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展现战斗能力,这可以称之为高不可攀的挑战。” 李世民有些无语,他想不到秦风竟得出如此结论。回想刚才秦风所说的战略级任务,这的确能主导战争的走向,如果真能实现恐怕早就实现了。 “我们难道不能专门打造这样一支军队?这支军队可以以最小的代价对防守严密的敌人实施致命的打击;这支军队有能力在普通军队无法进入的地方实施部署渗透;这支军队可独立自主的执行任务;甚至有能力对精心策划或选择的目标实施打击来维持对敌战略的主动权。” “只要把握了主动,我们就能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 李世民讶异的看着秦风,他连连摇头,“这不可能,你所说的这些任务小股军队根本不可能完成。” “除非是由像你这样的人组成,”长乐公主也认为完全不可能。 “我这样的武功非一朝之功,远水救不了近火,我说的是由军人组成的部队,而不是我这类人。” “事有人为,不试过你们又怎么知道不可能?万一又真成了呢?反正我有办法也能够打造出这样的一支军队,信不信干不干还需叔叔您来决定,话已经摞这了。” 是啊,万一真的成了呢? 想到这里,李世民不再犹豫:“如何打造?” “做得鬼中鬼,方为人上人。” 李世民突然想到秦风言语出人意料却每每能化腐朽为神奇,也许他所说的并非全无可能。 “你打算怎么做?” “从全军选择最精锐的士兵,配备最先进的武器,接受超常规的魔鬼式训练。” “你要打造的这支部队大约有多少人?” 秦风想了想,他伸出了一根手指,杨云睿试探着问:“一万?”拱卫京城的十二卫各有一万人,抽调其将士组建个万人队应该不成问题。 “不会超过一千人,甚至可能仅仅几百人,我要看看他们的本事儿。” 几百人的部队能成什么事儿? 李世民很怀疑这几个人能否完成秦风所说的战略性目标任务,不过这几百人肯定是精锐中的精锐。 “你打算怎么筛选?” “综合性筛选,包括体能、适应能力、应变能力,逆境求生的能力……” 李世民道:“人员你自己去选,嗯,先从你父亲的左武卫开始。”顿了一顿,续道:“若不是你还未行冠礼,朕今日就要封你个官,让你为我大唐效命。” “冠礼什么时候都行,回去了我向父母提一提,关于练兵,我要几个助手。” “谁?” “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 “他们?”李世民哑然失笑,本以为秦风要一些出名武将,万万没有想到是这些权贵子弟。 秦风道:“我们五人有相约从军之志,与其让他们在安逸上磨灭了锐气,与其让他们祸害京城百姓,还不如让他们到军队里磨砺意志。现在进入军营,于已有利,于国有利。” 看了李世民一眼,意味深长道:“自己不努力,没人替你成功,前辈总有老去的一天,我们不能在前辈的余荫下活着,尽早培养下一代俊杰,以免老将终去时,泱泱大唐无人可用。” 李世民虎躯一震,苦有所思。 第22章 赌约 “老爹、老娘,明天给我行冠礼吧。” 秦风回到家中,趁一家人都在的时候,说起提前冠礼一事。 “怎么突然提起这个?” 秦琼、秦夫人相顾愕然。 小不点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顿时,眉开眼笑,脆生生道:“二哥要娶二嫂嫂过门。” “噗”秦风一下没忍住,一口茶水全喷在秦战的脸上。 “不好意思。实在是激动了。”秦风歉意地看着秦战。 迎着一家子猥亵的目光,秦风努力解释道:“没那回事,别听小蝶胡说八道。” 杨雨蝶伶牙俐齿道:“可是,那天我见你和嫂嫂口对口玩亲亲。” “噗!”坐在秦琼身旁的秦夫人也没忍住,一口茶水喷在了秦琼脸上。 秦风欲哭无泪,秦琼满面尴尬。 自打订了婚约,长乐公主也上门两三次,秦风也算是带“女朋友”上门让父母“把关”了,这一来二去,杨雨蝶对长乐公主黏糊得不行,“姑嫂”间的关系那是杠杠滴。长乐公主贤惠淑雅、温柔大方,秦夫人也是喜欢得不得了,经杨雨蝶引向歧途,秦琼、秦夫人、秦战真就顺着她的思路胡思乱想了起来。 “皇上准备封我一个官来玩玩,可是我没行冠礼,最终,只能错过了。为了避免再次错过,孩儿就想着早点行了冠礼。” 秦琼问道:“皇上希望你向哪方面发展?文官还是武将?” “身为将门子弟,我干不过那一只只老狐狸,我早就把我定位成武将一系了。” 秦琼深深的望了秦风一眼,犹豫再三,问道:“二郎这可想好了!其实凭借为父在朝中的地位,完全可以给二郎安排一个安全且又握有实权的职位。” 秦风此言不假,也不是他假公济私。而是唐朝的惯例,在初唐时期,门阀世族林立。他们几乎掌握朝堂上的大部分的实权,形成了一个垄断。 百姓想要出人头地,是相当困难的。除非你非常的有名,让深居皇宫里的皇上都听过你的大名,再不然就是高中状元,余下的也只能依附世族,然后才能见到皇上,得到皇上的赏识。 秦风贵为秦琼次子,只要想入朝为官,都会有一个体面的职位。 以后成了驸马,更是如攀上了高枝,不愁升不了官。 当然这是唐朝政策的一大弊端,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毕竟大唐新立,若对这些世族动手,只会引发国家的动荡不安。 “孩儿早就想好了!”秦风自傲道:“孩儿不想生活在父亲的羽翼下,作为大好男儿,理当自己闯一番事业。即将来临的战场便是孩儿首次腾飞的时机,望父母亲成全。” “好!”秦琼老泪纵横,激动道:“二郎真是长大了,挑个黄道吉日,为父为你行冠礼。” 秦琼很慈祥的大笑了起来。 “老爹,皇上可能安排我在你帐下任职。” “呃?”秦琼愕然。 秦风将今天与李世民的谈话毫无隐瞒、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最后道:“皇上对于我说的特种部队心存疑虑,所以,先在您的左武卫进行试验,成功了,再大行推广。” 秦琼道:“皇上圣明!没有跟着你一起胡闹。”相较李世民的半信半疑,秦琼压根就不信。 “事实胜于雄辩,且看我的特种兵如何完败掉您的左武卫。” “好,为父等着。”秦琼受秦风一激,斗志昂扬道:“战场无父子,你可别怪为父手下不留情。”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老爹,你们那一套已经过时了。” “如你所言,我倒要好生瞧瞧,到底是后浪推前浪,还是老而弥坚。”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父子二人在秦夫人、秦战、小不点的见证下,击掌对赌。 “老爹,咱们家可有一些忠心耿耿的亲兵!年纪不需要太大,但一定要够忠心!”打完赌后,秦风向秦琼开口要人了。 本来还不决定那么早就进入仕途,但秦琼的病情,与幼年丧父的罗通近年来的寒酸,给他提了个醒。 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力量,有自己的成就,不然仅仅只是依靠父亲秦琼的脸面,永远成就不了大事。 “有肯定是有的!”秦风点头道:“你父亲我征战天下半生,身旁难免留下许多亲兵。他们一个个都曾随为父生死与共,完全可信。天下太平后,为父将他们安排在了封地。相信便是过了十余年,他们一样有足够的忠心。此外,前年黄河决堤时,造成了不小的危害。为父当时收留了数百无家可归的少年,他们受为父活命之恩,也是可信的!只是二郎,你问这些干什么?” 秦风笑道:“我想借助这次机会,亲自训练出一支忠诚于我、忠诚于秦家的特种部队,助孩儿在战场上建立功勋之余,护卫秦家的利益。”谁也不敢保证未来如何,未雨绸缪才能在风云变幻的时代中抢占先机。 “改天我给你手令,至于那个什么特种部队,为父不太明白是什么东西,但为父相信二郎不会乱来,也一并应承了。” “多谢老爹鼎力支持,孩儿先去梳理训练大纲了。” 自古以来,特种部队都是王牌中的王牌,精英中的精英。 特种部队最早源于德国。 二战前,1936年德国最高统帅部军事情报局局长卡纳里斯海军上将成立勃兰登堡特种部队,该部队成员均会说一种以上的外语,并熟知所在国情况,在二战爆发后,该部队成员潜入敌对国家中实施广泛的破坏行动,战果显赫,世界上特种作战部队的主要作战模式因此确立。 其实在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类似的部队出现。如齐国的技击骑士,赵国的胡刀骑士,老秦军时期的铁鹰剑士等等。当然还有唐朝最有名的玄甲军,岳家军中的背嵬军也属于此列 不论是玄甲军还是背嵬军只要拿出来就有赫赫战绩! 如李世民亲帅玄甲军破窦建德十万大军。再如岳云率八百背嵬军硬抗金国主力左右拐子马,苦战几十回合,前后十多次出入敌阵,身受百余处创伤。史上记载这些背嵬军上下一个个都杀得“人为血人,马为血马!” 这些都是百战精锐,仅仅是说出来就能够让人肃然起敬。 秦风想要打造的忠于大唐的特种兵是在玄甲军、背嵬军的基础上进行提升与大力优化。 而忠于秦风、忠于秦家的特种亲卫军,与军中特种军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他要创建一支不为人知的部队,从来也没露过脸,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以做为战场上、官场上的杀手锏,在必要时刻能够力挽狂澜,甚至是为此捐躯,以换取决定性的胜利。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对于秦风来说,却不是很难! 因为他会内功,会轻功,《武道禅宗》包罗万象,里边除了记载唐家最为高深的独门绝技,还收罗了各门各派的核心绝技,这些或许比不上“五气朝元”但也是一门高深的技艺,只要学有所成,必定会成为一支相当可怕的队伍。 唯一顾虑的只有忠心,毕竟内功是他在大唐赖以生存的绝技。 所以他可不想练出一群反骨仔来对付他,不过这个顾虑秦风很快就释怀了。 内功一学讲究循序渐进,有好几种。 秦风身怀的“五气朝元”就属于绝顶的内功心法,余下的心法属于一流心法,除此之外,还有最简单的吐纳法。这是入门心法,人人可学,但即便练上四五十年,成就也是有限。 可以先教他们最基本的吐纳法,然后在选择心腹传授更深层次的心法。要想学新的一层就必须取得相应的功劳以及让秦风更加放心的忠心。 若真有人学到至高无上的心法,那就是不知有多少次生死与共的兄弟了,对于如此兄弟,秦风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何况,到了那个时候,秦风的“五气朝元”早已练到了最高境界,天下间又谁能耐他如何? …… “战儿,明天你把这个消息散布出去。”秦风走后,秦琼双眸闪着一丝睿智之光芒。 秦夫人气势冲冲的逼了过来,质问道:“老头子,你这是逼迫二郎,他输了怎么有脸见人。” 秦琼吓得退后了一步,忙道:“哪能啊?我这也是为了二郎着想呢。” “哼!”秦夫人虎视耽耽,静候秦琼合理的解释。 “这些日子,皇上隔三忿五的召见二郎,二郎难免会有一丝骄傲,我是担心骄傲自满害了二郎。他近来风头太盛了,我想借此机会挫他锐气,使得二郎回归本真。毕竟,面子与性命相比起来什么都不是。孩子的路得自己走,我们做父母的不能庇佑他一辈子!夫人读书多,比我更清楚‘过刚易折,善柔不败’的道理才是。” “算你有道理。”秦夫人脸色一缓,不再纠结。 “其实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二郎获胜。”秦琼捻须笑着,眼中露出了寄予厚望的期待。 秦风作为次子是没有权利继承秦家家业的,冠礼之后、成亲之日,就是他离开秦府之时,离开双亲的幼虎,需要自己取得百兽之王的威名。 第23章 江南第一才女 既然已经决定了目标,秦风也打算辞退了弘文馆学子的虚位。因为还有半月他就要行冠礼成年,以秦风的身份这一成年,朝廷就会有赏赐下来,任命他为朝廷命官,正式为大唐效力,这书也无需在读了。 第二天,当秦风向长乐公主说明自己的打算,长乐公主虽然不舍,但也知自己的心上人干略无双,是干大事的人物,因此并未干涉。只是不舍的说道:“离开学堂,以后想见一面就困难了!” 秦风笑着安慰道:“别一脸郁闷,笑一笑。最多我抽空去找你就是了,而且我人在长安,军营离皇宫并不远,去皇宫的路我知道怎么走,我有李叔叔给的令牌,假公济私一下,相信李叔叔不会那么小气的!” 听秦风如此一说,长乐公主也展开了笑脸道:“那我们说好了!我等你。”她伸出了小拇指表示要拉钩钩。 秦风摇头苦笑,伸出小指与她拉了拉! 自从李世民许下婚约,长乐公主一言一行也大胆了起来,若是以往,这话是决计不会说的! 长乐公主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道:“能不能晚几天向孔先生请辞?” “嗯?”秦风一脸问号。 “四月初八有场诗文赛,是北方与江南的比试。咱们北方饱经战乱,与江南相比却是稍逊一筹。北地已连败三年了,我希望你能参与,给咱们争回脸面。”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长乐公主说完,霞飞双颊,将一颗螓首深深的埋了下去,都要陷入胸前的那两团深深的沟壑中了。 秦风看到这种情况,真的好想说,拿开你的头,换我的头来。 秦风无所谓道:“好吧!长乐所求,我有什么理由拒绝的呢。”反正离冠礼还有一段时间,早点晚点离开弘文馆没多大区别。 “你答应了?”长乐公主惊喜的抬起臻首。 秦风含笑点头:“尽力而为吧!” “这回咱们一定能赢。”长乐公主也松了口气,总算是答应了。 这一幕让秦风瞧在眼底,嘀咕道:“也不知你对我哪来莫名其妙的信心!” 长乐公主听了笑着眯起了眼睛,却不回答,心底却道:“也许这就是信任吧!” 江南文人,以鹿鸣诗社为首。 鹿鸣诗社的成员多是江南出名的人物,他们不是背后有着一定的家世背景,就是地方上的才子。鹿鸣诗社,取自《诗经》中“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意在向广大才子发出邀请,希望所有的才子都加入到这个鹿鸣诗社中来。 尤其是诗社发起人之一,更是出自江南徐家,拥有江南第一才女之称的徐慧。 徐慧、陆诚、顾云还有一个张庭,正是这鹿鸣诗社的创始人。 陆诚、顾云、张庭的背景很不简单,他们出自江南鼎鼎有名的陆、顾、张家。 江南三世家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的东吴。 三大世家的先祖在历史上都留下了名字的英才、雄才,分别是陆家的陆逊、顾家的顾雍、张家的张昭,同在魏晋南北朝兴起的江南三世家,在江南的影响力完成不弱北方的王、郑、崔、卢、李等五姓七望。只是相对于王、郑、崔、卢、李,他们在官场上的地位却与其身份不相匹配。 听了长乐公主的大致介绍,秦风意味深长的笑了,江南三世家子弟北上挑战,如果没有长辈在背后推波助澜,打死他都不相信。 他们这么大张旗鼓的作为,无非是想要引起李世民的注意,继而在官场上取得与他们相匹配政治地位。 只是,他们能够如意吗? 秦风心下冷笑不已,熟知历史进程的他自己知道门阀世家毁于李世民之手,对自私自利的世家李世民从来没有丝毫好感,现在不动,只是时机尚未成熟而已,一旦北伐成功,最先倒霉的肯定是这些世家。 陆、顾、张三家不明局势,不了解李世民的为人,却自己送上门来,与自投落网又何区别? “鹿鸣诗社余者不足道,独惧徐慧一人。”长乐公主没有那么多的弯弯道道,只是单纯的从才华上面去分析。 “这么厉害?” “没错!” 更让秦风惊讶的是徐慧居然以一女子之身居于社长之职,细问之下,才从长乐公主口中知道徐慧这江南第一才女并不是浪得虚名,而是名至实归的。 徐慧如一般女子一样,在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并没有想过给她取名字,只是在五个月的时候,徐惠就开口说话了,父亲徐孝德见她如此早慧就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徐慧。徐慧无愧父亲给她取这个名字,四岁时能口诵《论语》、《毛诗》,八岁已善属文。她父亲想看一看她有多少能耐,于是以《离骚》体出题“小山”,徐惠一挥而就,辞云:“仰幽岩而流睇,抚桂枝以凝思,将千龄兮此遇,荃何为兮独往?” 八岁作诗的徐惠,一跃成为江南著名才女,此后拜在江南大儒张素门下,才华更显于世,最终被人称为江南第一才女。 秦风听了也是暗自咋舌,八岁作诗,这也太牛气冲天了。 “怕了吗?” “怕倒不至于,只是有些意外罢了。”秦风笑了笑,看来自己的到来,使得一些人一些事提前出场了。 不知不觉间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四月初八。 经过几年的酝酿与有心人的炒作,四月初八已经成了文坛盛会,早早的,名门世家之后,学识丰富的风流雅客蜂拥而来。 对于这样的盛会,李世民采取了放任不管之态度,除了加强守卫之外,还特意开放了曲江池与芙蓉园作为举办地点。 曲江池在唐长安城东南隅,因水流曲折得名,因为风景优美自古以来都是皇家苑圃,在汉武帝时就修有宜春苑、宜春后苑和乐游苑,隋朝扩建长安时。凿地为池,称之为芙蓉池,称苑为芙蓉园。 因为是皇家苑圃,芙蓉园内不得进入。但芙蓉池附近广阔的空间却是整个长安百姓聚集游乐的场所。 而今天,这个例外。 为了表示是天下英才的重视,李世民难得的大方了一回,不仅仅开放了芙蓉池,而且还派遣文坛巨匠孔颖达,政治大佬魏征、萧禹,书法泰斗欧阳询、虞世南、禇遂良等人作为最终的裁判。 当然,芙蓉池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进去的, 要进去是有前提的,条件自然是与文会盛会息息相关。 那就是对对子。 十八学士出联一百幅,由大家进行抢答,答对三条方有入内的资格。 当然,这是针对普通观众。 像秦风这样的权贵子弟及江南的选手,是可以直接通过vip通道入内的。 不过,秦风的性子又犯了,他谢绝了官方的安排,非要亲自通关。没奈何,有贤到良母潜质的长乐公主只得伴他疯了一把。 一大早,秦风来到了立政殿迎接长乐公主。 为了不丢长乐公主的颜面,秦风也做了精心的打扮。 秦风长得异常俊俏。武艺有所成后,肤色健康而富有光泽,配合那宽肩窄腰长腿,没有半寸多馀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灵活多智的眼睛、高挺笔直的鼻梁,搭配起来更是恰到好处,帅气得无可挑剔,有着让任何女人垂青的条件。 尤其是此时他头戴红缨冠,身穿白色底绣上虎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腰间配上一把古朴的宝剑,更显得英伟不凡,惹得立政殿里的宫女媚眼儿乱飘! 长孙皇后笑着从侧门走进了大殿。 秦风上前参拜。 “这里没有外人,你也无需多礼!”长孙皇后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眼睛不住的上下打量的眼前的浊世佳公子,正印了一句古话“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是喜欢!” “长乐正在屋里打扮,一时半刻,怕是不会好了,先坐下说话吧!” 秦风依言在一旁的席子上跪坐了下来。 长孙皇后说着一些长乐小时候的趣事,秦风在一旁细听着,嘴角露出了些许笑意。 长孙皇后提到了六岁的时候,长乐干的一件趣事。 那是在某一天,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挂着兵部尚书、兵马大元帅、天策上将等职务,那时,天下方定,大唐才开了一个头,诸事繁忙。 李世民可谓日理万机,别说陪子女玩了,回家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常常以书房当做卧房。 一天中午,李世民实在太累,禀退了所有人,趟在床上睡了过去。 长乐公主自小就受到李世民的溺爱,多日见不到自己的父王便跑到了书房找他玩儿。李世民睡得迷迷糊糊的,也没有理会,只是支支吾吾的随便应付了几句。 于是长乐公主来了火,从书桌上拿过毛笔在李世民的脸上画了一只大乌龟。 长乐公主极擅书画,在小的时候也表现出了绘画的天份,那一只乌龟画的是有模有样。 过不多时,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三人求见。 内官上前通报的时候,李世民恰恰背朝着门口没有发现他脸上的乌龟,当他坐起来的时候,内官已经回头去请房、杜、长孙了。 于是,李世民就顶着一张画着乌龟的脸,接见了房、杜、长孙三位大臣。 秦风听了怔了半响,愕然道:“不会吧,公主端庄贤惠,小的时候竟如此调皮?” “可不是!”长孙皇后掩嘴轻笑了起来:“当时可把陛下气得,手都高举了起来……不过任是没有舍得打下去!” 秦风会心微笑。 就在他们谈话的时候,长乐公主终于姗姗来迟。 秦风听着脚步声,回望过去,咋见之下,不由得呆立当场。 美! 好美! 太美了! 只见长乐公主穿着件白底绡花的衫子,白色百褶裙。 那乌黑的头发,挽了个公主髻,髻上簪着一支珠花的簪子,上面垂着流苏,走动时,流苏就摇摇曳曳的,耀人眼目。可偏偏如此装饰,却难以掩它主人的半分风采,沦落成了衬托鲜花的绿叶。 它的主人有着白白净净的脸庞,柔柔细细的肌肤。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带着点儿羞涩的笑意。整个面庞细致清丽,如此脱俗,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站在那儿,端庄高贵,文静优雅。纯纯的,嫩嫩的,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天上仙子也不过如此! 秦风都找不出话来形容了。 长孙皇后摇头笑道:“长乐,母后知你心意,但如此出行,只怕你们难以抵达芙蓉池畔。” 秦风十分赞同道:“公主这模样只要出了皇宫,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定会让一群自诩风流的文人雅士,接连不断的上来问好。最终,明天都到不了芙蓉池。” 长乐公主顿住了脚步,她只想着如何打扮的漂漂亮亮,却忽视了这一点。想要退回去卸妆,但却有些不舍。一个时辰前,她便在铜镜前打扮了起来。用了整整一个时辰,这才打扮好的装束,仅仅只是让秦风看了一眼就将卸去,岂不可惜。 长孙皇后从宽大的袖中拿出了一条面巾,“就知道会有这种情况,母后都准备好了!将它带上,会好许多!”她信步来到长乐公主近前,低声道:“人多的时候带上,人少的时候卸了也无不可。” 长乐公主娇嗔不依,但还是将面巾收了下来,随着秦风一道出去了。 第24章 泰斗界的关注 长乐公主极少出宫游玩,偶尔出宫也是坐在马车中,从未有过信步街头的经历。故而对于一切显得格外好奇,左看右看,芙蓉池还未到,就已经喜笑颜开了。 至天一亮,早已等待许久的百姓们不约而同举家而出,毕竟古代娱乐项目少,难得遇到这样的盛会,大家忙里偷闲的去看热闹也很正常,这也使得长安道道坊街人头涌涌,可谓哈气成云,挥汗如雨。 一路慢行,长安本就人多,所行的目标大多一致,虽然不至于人挤人那么夸张,三五成群一并同行的却比比皆是,纵然有马也快不到哪里去。 瞧着街上一个个打扮的俊俏潇洒的富家子弟以及那些花枝招展的妙龄女子,也不由得笑了笑:都说大唐风气开放,这一回总算是见识到了。 长乐公主哪里想到长安竟然如此热闹,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秦风笑道:“皇家有皇家的过法,百姓也有百姓的过法!皇家讲究排场华丽,而百姓讲究的只有一点……那就是热闹!” 长乐公主自从出了皇宫,走在大街上,脸上的笑容就不曾断过,听秦风这话,也赞同的点着头:“我也一样,虽说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但这热闹的情景更好更真实。我从来没有想过,百姓是如此爱热闹。” “这还不是节日,要是节日那就更热闹了。” 实在太热闹了,街上百姓多达万人,一人一句,便可汇聚成高分贝的杂音。 故而他们彼此说话的时候,都挨的很近,脸颊都几乎靠在了一起。 “不用羡慕,节日来临的时候,我再陪你出游。”秦风也知作为公主,长乐金枝玉叶,或许享受到了别人一辈子也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但也失去了许多常人拥有的乐趣。 长乐公主眼中因此言而充满了向往,轻声道:“我喜欢……我等着!” 越接近曲江池,人群越是密集。 好在,李世民有所准备,早早就派出金吾卫前来维持秩序,要不然,绝对会造成人堵人的现象。在金吾卫排成的盾墙前,通往里面的通道口表明自己是参与者后,金吾卫立刻放行。 这时代的中国人民风纯朴,围观的百姓自觉站在规定的区域内,并没出现蹭红毯的现象。 过了这一道关口,就是测试风流雅客、文人学士的地方,能否进入芙蓉池,就看这一次了。 辰时刚到,一个面容朴拙的中年文官登上高台,手中拿着金锣,敲击了三下,一副有话说的模样。 四周渐渐安静下来,都静静的瞧着那中年文官要说什么。 “鄙人是这一关的考核者,卢清……”卢清一报出自己名字,四周顿时传来了哗然之声。 卢清名不经传,但范阳卢氏却是大大的有名,是全天下最有影响力的世家之一。 卢家始祖卢植以儒学显名东汉,肇其基业,三国卢毓位至曹魏司空,其后卢钦、卢珽、卢志、卢谌累居高官,至北魏太武帝时卢玄“首应旌命”,入局朝廷,卢氏成为北方一流高门。北魏定一等大姓[王崔卢李郑,经西魏到北周,再由隋而唐,可谓是源远流长、十分厚重。 经过补脑,秦风对于卢氏的未来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唐初时,李唐政权打击山东士族,范阳卢氏暂时沉寂,直至唐代中期复又崛起,先后有八位范阳卢氏成员官至宰相,进入政事堂议事。在婚姻上,范阳卢氏注重门第婚姻,婚姻圈子大致稳定在清河崔氏、荥阳郑氏、赵郡李氏、陇西李氏几个大族,唐代又增加了太原王氏、博陵崔氏两家,北魏和北齐时期与皇室通婚频繁,而隋唐时期未有与皇室通婚现象。在文化方面,范阳卢氏以儒学传家,尤以卢植一脉为代表。 卢清继续道:“奉圣上之命,卢某在此恭候大家多时,规矩大家皆已知晓,想要进入芙蓉池,至少要猜对三个谜语,或者根据上联,对上三个下联也行,题目一旦展出,谁先抢答谁先进入里面。是对对子,还是谜语在下亦不知晓。” 卢清话音一落,立刻有人高呼起来。 相对于对对子,“猜谜”要简单多了。 猜谜,是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的一种娱乐方式,那时叫“隐语”,到汉魏时才开始称为“谜”,有了猜谜一说,此道也在三国时代盛行于世。 在万众期待中,一个儒士捧着一个绢轴走向台前,第一个题目如对联般的条幅落了下来,出现在大众面前。 只见条幅上写着“雀欢燕喜,叹春风不解离骚。” “好联!”长乐公主眼眸一亮,也在一旁思索了起来。 “鸿怨鹄悲,惜夏雨常遮三国。”前世,作为东亚事物的主要负责人,秦风对儒学、对这对对子也有相当的功底。 长乐公主眼中一亮,笑道:“联好,对的更好!燕雀喜乐,鸿鹄忧国,三国既指书籍也泛指天下,工整贴切,无愧是,是……!”长乐公主脸色一红,最终没有说什么。 四周众人先是一愣,随即大悟已有人拍手称赞。 就在长乐公主说话的时候,已有一个侍卫送上了一个信物,一切就绪,第二个题目也公布了出来。 只见条幅上写着简单的六个字“宫墙上的战斗!”最后面又有一个提示“猜一个古代一著名战役的名字!” “赤……” 就在秦风吐出一字的时候,长乐公主突然高举起了手,叫道:“赤壁之战!” 她这一出声,立刻吸引了芙蓉池畔千百人的注意,人人都报以了热烈的目光。 她一身白衣胜雪。黑发如云,眼睛更是柔情似水,外带一股凌然而不可侵犯的庄严。虽然带着面纱,但依然难挡她的绝代风华,反而让人更想知道她面纱下的惊世容颜。 她这一吸引众人的目光,立刻使得周边的女子黯然失色,在她那种特有的光辉下,任何对自己容貌万分自信的女子,都生出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那怕长乐公主没有露出真容,仅仅以那美人儿特有的气质就秒杀了一切对手。 秦风气质不凡,昂然与长乐并肩而立。 他们两人一个俊若潘安宋玉。一个美如西施昭君,任何一人都有着让人嫉妒的相貌,让人嫉妒的气质。若单独站出来,足可让世间男女嫉妒的发狂。 但如今他们站在一起,却是相得益彰,正是天作之合的一对。 四周数百才子、佳人,静静的望着他们,眼中并没有任何的嫉妒,有的只是赞叹:只有她才配得上他,也只有他也配得上她。 “回答正确!” 长乐公主手中也获得了一份信物。 秦风笑道:“行啊,长乐,就这样让你给抢了。” 长乐公主明眸弯成一道好看新月,轻声细语的道:“前段时间偷翻裴松之先生注释的《三国志》,正好看到了赤壁之战。” 秦风奇怪道:“偷翻?看书又没罪,何必偷翻。” 长乐公主轻声道:“父、父亲后让我看四书五经,让我用心学孔孟之道。不过我喜欢看史书,尤其是介绍历史上那些前人事迹的。看他们如何用计如何打仗,可有意思了,比四书五经好看十倍呢。” 秦风会心一笑,在唐朝文臣的地位妥妥比不上武将。也是因为如此才有无数人投笔从戎,留下“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这样的名句。 长乐公主作为史上最优秀的公主之一,精通史书也属正常。 交谈的时候,第三个题目公布了出来,让一个青衣书生破解了去。 长乐公主有些懊恼的蹙眉。 秦风见长乐公主如此,便道:“那我们就比比谁猜得多?” “这,不太好吧!”长乐公主砰然心动,却又有些犹豫,抢了他人的名额,似乎不太地道。 “试试吧!或许咱们答不上也不一定呢。” 而这时,第四题已经挂了出来,是个对联的上联:“士农工商角徴羽。” “妙!”长乐公主低呼了一声,大为振奋。这是一个奇联,前四字是士农工商为之四业,后面的宫商角微羽为五音,有一个字重复,又有一个字谐音。 此联绝妙,一时间无人对出。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过了许久,秦风才哈哈一笑道:“我对‘寒热温凉恭俭让’。寒热温凉为人之四觉,温良恭俭让为君子五德,可算工整?” 卢清也想不到秦风竟然这么快就答得出来,笑道:“公子才思敏捷,卢某佩服!” “马超骑马马上马下看三马卧曹。” 这一联难度也不亚于“士农工商角徴羽”,同样是两段联,以三国的人物配三国的典故,想要做到工整,绝非易事。 秦风自信一笑道:“张飞怒吼吼天吼地听一吼退敌!” “妙!” 在场诸人细思一遍,无不大赞。 “展翅翱翔,飞鸟归房,娃娃献计,凿壁借光。尾部写有一句一人名!”这是第五个题目。 长乐公主脆声道:“展翅翱翔,张飞!” 话音一落,秦风接话道:“飞鸟归房,关羽!” 长乐公主会心一笑道:“娃娃献计,孙策!” “凿壁借光,孔明!”秦风接话说道。 这一斗,两人还真玩上了,接下来的几道题目,让他们抢了个干净,别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人手中的信物越来越多。最为搞笑的是,那些送信物的侍卫竟然不走了,直接呆在两人身边递信物。 芙蓉楼上,孔颖达又是好气又是好笑道:“不能让他们再抢了,要不然,皇上的苦心就白白浪费掉了。” “孔先生认识这两位才俊?”一个身体瘦弱,须发皆白是一位高龄老人家问道。 孔颖达自得道:“岂止认识,他们还是我弘文学士呢!欧阳兄,少年人是翼公次子秦风,身边女子是长乐公主。” “他就是秦风啊?”另一人插了过来,这也是一个高龄老者,身着朴实的儒士服,红光满面,站姿如松,显得相当精神。 “此子文字与众不同、别具一格。”另一个相对要小上许多,只有四十余岁的中年人目光放亮的盯着楼下的秦风,那样子就像色中饿鬼一样。 他长得粗眉细眼,一张如驴一样的长脸,不太雅观,配上这副神情,惹人发笑。 这三人是虞世南、欧阳询以及褚遂良。 他们以书法而闻名天下,是书法界里的泰山北斗。 第25章 天作之合 “鉴于两位的出众表现,经各位大人的一致意见,两位已可晋级入内。” 作为主持人,卢清接到幕后大佬们的纸条后,匆匆忙忙的叫了一个暂停,宣布了“评审团”的结果。 数百文人墨客,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两人太厉害了,给大家的压力太大了,二十道题竟然让两人抢了一干二净,再这么下去,大家干脆回家算了。 卢清续道:“两位才思敏捷,值得赞许,可他们却也间接抢了大家的机会,为表公正原则,诸位大人一致认为两位当罚。” 如此决定一出,顿时引得一片哗然! “这倒是一件奇事!”秦风有些不知所以:“事先也没有说不可以抢啊?” 长乐公主苦笑道:“玩过头了!” 秦风高声问道:“不知是怎么样的处罚?” 卢清道:“或用诗、或作画……描绘此情此境。” 秦风哈哈一笑,对长乐公主道:“可有兴趣一试?” “既然来了,岂有退去的道理!”长乐公主书画一绝,也是自视甚高之辈。 “有请两位才俊登台!” 秦风、长乐公主自若一笑,信步走了上去。 “见过卢大人!” 登临高台,两人行礼。 卢清还了一礼,问道:“不知如何称呼两位贤才?” “秦风!” “李丽质!” 此际,四周正是沉寂之时,两人站在高处自动报出姓名,顿时,大家都知道了两人的来历。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秦风。” “长乐公主!” 在场诸人,一个个惊呼了起来。 “臣卢清见过公主。”高台上的人,全部躬身行礼,顿时,也证明了文人雅士们的猜测。 “前不久,陛下下旨将长乐公主许配给翼公次子秦风……” “嗨,大家好,我是秦风!不好意思,刚才与长乐公主一时兴起,于是斗了起来。耽搁大家宝贵的时间,万望诸位前辈兄长勿怪。” 秦风对着人群行了一礼;夫唱妇随,自然少不了长乐公主的一份子。 “秦公主客气了!” “公主多礼了!” …… 身份珍贵的秦风、长乐公主在众目睽睽之下行礼道歉,顿时,将大家微有的怨气冲到九霄云外,对这对神仙眷侣好感顿生。 “公主、秦公子,二位不知展现什么绝技?”明白两人身份的卢清,说话都是客客气气的。 不客气不行啊,一个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一个是秦琼次子,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不是他敢得罪的人物。 “她作画我题字!” “他题字我作画!” 两人配合无间,竟心有灵犀,同时说道。 两人默默对视,嘴角间,竟似有笑意。他们固然彼此重视,但还是首次体会到这种水汝交融、心意相通的感觉。 长乐公主来到案几前,深吸了口气,静静凝神,此刻的他全然忘却了身外之事,想着先前那种感觉,随心而画,全然不知手中的笔已经开始在纸上动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身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道“莲花?” 愕然抬头,才见秦风站在他的身侧,欣赏着她作得画。 长乐公主这才发现自己画的是莲花,也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画好了一副超乎想象的作品。 长乐公主多日未成作画,心血来潮之下,作画之际,竟然觉得流畅无比,很多时候似乎手中的笔有自己的意识,自己在行走一般,她所要做的不过就是扶著笔不让它倒下去便行了。 长乐公主想起阎立本所说的一句话来:“作画的最高境界便如佛教所讲的禅定一般,是一种无为之作。起笔以后,心中便忘了画,就如禅定以后便忘了禅定前所想的事一般。这个时候,只是潜意识在引导手中的笔作画,往往能超出自己的正常水平,有惊人之作。” 长乐公主又惊又喜,更不去多想,只凭意识去画,待她的意识回到面前的宣纸上时,才发现,那画已经完成了。 这真的是我所画?是我的水平吗? 长乐公主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画出来的,第一次感受到了绘画的禅意,用心去画,凭借本能画出自己想画的东西。 在入禅的那一刹那,她心中想的是秦风与芙蓉池,所以她画的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常人画莲,着重画叶,以荷叶来衬托莲花的美。 而长乐公主这一幅画是例外,她着重画的竟然是淤泥,以水塘里的淤泥来衬托风的灵动、风的变幻无常,那种以实写虚的意境跃然纸上。 画美,意境更美! 面对如此一幅画,除了爱莲说,秦风也实在找不出任何合适的字句有资格写在这幅画上了。 当即提笔,一挥而就。 长乐公主低声念道:“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她念的声音不大,但却清清楚楚的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莲花身处污泥之中,却纤尘不染,不随世俗、洁身自爱和天真自然不显媚态的可贵精神,在这短短的百字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场的众人皆有一定文学功底,咋听之下,无不惊叹。 长乐公主眼中更是闪过了由衷的佩服,她便是自己也不知自己画的是什么,可秦风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想出了如今精妙的语句来赞美莲花。 如此才华,又岂是七步成诗的曹子健可以相比的? 想起秦风是自己未来的夫婿,心中充满了自豪。 忽然听得身后传来一声惊呼,转头望去,正是卢清所发。想来,他已经看到长乐公主的画了。 “公主此画神来之笔。可与我朝阎侍郎相提并论也!” 阎侍郎即是阎立本。 长乐公主的画可比阎立本? 一时间,四周都动容了起来,纷纷意图前来观看。 卢清未免所有人拥挤上来,将画挂起,当众展示。 一时间,曲江池广场顿时热闹起来。这里聚集的大多都是长安一带有点名望的文人雅士,而大多数的文人雅士也都有自己“独特”的脾气,此刻初见此画,自然忍不住出声议论。 突地,人群中有一人利声叫道:“大家快看秦公子的字。” “好字!” “方正茂密,笔画横轻竖重,笔力浑厚,挺拔开阔雄劲。别具一家!” “虞先生、欧阳先生、褚先生之后的第一人。”大唐治国文武并重,书法是一门高深的艺术,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人那一个不受人敬仰,追捧? 现在,竟然有人将秦风与这三位宗师并列。 我的老天爷! 秦风有些头晕目眩! “我们走!”秦风见场面有失控的征兆,拉着长乐公主快步离去。 至于那一副画。 两人也顾之不上了,只不过,谁也不敢据为己有。 当人们意图寻找秦风、长乐公主的身影,却发现两已经在侍卫的下远远而去了。 第26章 孔颖达的固执 秦风、长乐公主到了芙蓉楼,远远就见楼上站在一群人。两人连忙执后辈礼 如此场合下,这些大佬们更喜欢以文人的方式出场,秦风如此一称呼,倒是到了他们心坎里去了。 孔颖达一面回礼,一面给他们介绍:“这三位是书法界的泰斗,虞世南、欧阳询以及褚遂良。公主、秦风,还不来见过几位前辈?” 天地君亲师! “师”排在最后,可好歹也是长辈,孔颖达如此也无可厚非。 秦风嘴角抽了抽。 大唐唯一的坏处就是太多礼了,见到长辈要作揖。虽说着是礼貌的象征,但见人就拜让秦风这二十一世纪来的人有些受不了。 不过在外人面前,秦风也不能丢了秦家的面子,“秦风见过虞伯伯,欧阳伯伯,褚叔叔,小侄久仰三位叔伯大名,早有心向叔伯讨教书法,可惜一直无缘得见。” 一番话唬的三人红光满面的。 长着驴脸的褚遂良笑道:“讨教不敢当,贤侄写的‘满江红’豪迈奔放,文字更如苍劲松柏,刚毅雄浑,让人叹服。相互指教,方为真理。” 虞世南、欧阳询竟也点头认可了褚遂良的话。 说起来凑巧,那一天,三位书法宗师恰好在那酒楼聚会,他们也见识了秦风的文字,或许,在三位宗师面前,秦风的书法还很稚嫩,可书法的风格让人大吃一惊。 三位宗师早有上门之念,只是一直没有闲暇,现在见到秦风本人,自然没有放过的可能。 秦风当真是受宠若惊,不知为何自己写的那几个字能够得到这三位,即便是在中国数千年的书法史上都占据一席之地的书法名家的一致好评。 搞不懂! 秦风摸头不知脑的与几位泰斗进入芙蓉楼的小厅。 略微客套了一番。 虞世南长叹了一声:“秦贤侄年岁虽小,可贤侄所创书法字体,似楷而非楷,一笔一画,如刀削斧凿,大气磅礴,实在令我等神往。不知小友可否与我等一起谈书论画,以偿心中所愿。” “贤倒所创!” 秦风心中微震,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什么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这三位书法名家如此看中自己。 虞世南的“所创”两字已经道明了一切。 秦风写的楷书是颜体楷书,是书法大师颜真卿所创的一种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楷书。后世人学楷书,无不以颜真卿所创的颜体为主。 可如今才是贞观二年,颜真卿的老子恐怕还是一个在玩尿和泥的娃儿,更加别说创颜体字颜真卿了。 爱迪生的发明在二十一世纪根本没法看,但若说世上最伟大的发明家是谁,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爱迪生,哪怕他的发明全部淘汰也是如此。 因为他开创了一些先河,他是第一个掌握这种技术理论的人。 而颜真卿的颜体楷书就如爱迪生的发明一样。当时楷书有好几种写法,各有长短,各自不一,而颜真卿开创了一个先河,他所创的颜体楷书,树立了唐代楷书的典范,成为公认的最好的楷书。 唐以后很多名家,都从颜真卿变法成功中汲取经验。他们在学习二王的基础之上再学习颜真卿而建树起自己的风格。苏轼曾云:“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画至于吴道子,书至于颜鲁公,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尽矣。” 颜真卿的书法属于殿堂级别的人物。 而秦风的书法源于颜真卿,同时还受到了书法名家苏轼、宋徽宗的影响,自成一脉,不说能够超越颜真卿,但在颜体楷书未出来之前,却足以傲视当代,完完全全可以与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这三人相提并论。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 虞世南师从王羲之的七世孙、隋朝书法家智永禅师,欧阳询学于汉隶,而褚遂良得王羲之、虞世南、欧阳询三人之长。他们虽然都独辟蹊径自成一家,但字与字之间,难免会有形势之处。 秦风也是一样,他的字体至少有八分酷似颜体字。 而颜真卿虽说学于欧阳询、学于张旭,但他的楷书以自我创新居多,所以更是不易。 问题在于如今颜真卿的老子恐怕还是一个屁大的孩子,于是秦风的模仿变成了首创。以后即便颜真卿再创出颜体字来,世人只会认为颜真卿学于他秦风,而不会说他学于颜真卿。 秦风已经让这一消息给惊呆了,自己无意中竟然取颜真卿而代之? 要知道颜真卿可是书坛的巨匠。千百年来,唯颜真卿能比肩书圣王羲之,能够雄视阔步于书坛。 想到这里,秦风不由的有些飘飘然的,想起后世自己的书法能与书圣王羲之比肩,乐得几乎找不到北了。 “秦风,秦风!”孔颖达连叫两声才将秦风叫醒过来。 见众人望着自己,秦风尴尬一笑道:“小侄失态,虞伯伯这般赞许,让小侄都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众人大笑。 “公主,您的画!” 一个侍卫手捧画卷满头大汗的跑了上来,那些文人太疯狂了,为了一睹秦风的书法差点上演全武行,若非卢清见机快,这副精品恐怕早就四分五裂了。 “让我瞧瞧!” 虞世南以不亚于刘翔的速度冲了过来,一把夺过画卷。 孔颖达、欧阳询、褚遂良三人一个个都聚上前来认真观摩。 三位书法名家几乎呆立当场,连连赞叹,纷纷评价。尤其是欧阳询,更是激动万分。 欧阳询的书法也是以楷书为主,是史上公认的楷书四大家之一,地位仅次于四大家之首的颜真卿。他模仿汉隶而创的欧楷也是名噪一时。 “小友这楷体书法,无现有楷书的细腻,但笔力险劲,结构独异,更难得的是气势恢宏,意境更佳。妙哉,妙哉!”他被秦风这一手书法折服,虽高达八十之龄,但愿意以平辈论交,改口叫秦风小友。 虞世南、褚遂良不已楷书见长,但也看出秦风的字确实与众不同,也无颜妄自尊大,情愿平辈论交,共研书法。 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三人侵**法,多则六十年,最少的褚遂良也有三十年之久,论心得远胜秦风多矣,故而商讨书法精妙,他多在一旁聆听。 然秦风毕竟身怀两千年经验,一些后人创出的心得也非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能够理解的,偶吐几句超世言语也能让三人听得如痴如醉,大呼痛快。 孔颖达更是犹如丧魂落魄一般。 “能一阅这等书法,老夫此生无憾矣。”孔老头儿更是欢呼雀跃,一个劲的在叫“好字,好字!”如疯似狂,激动的不能自己。 楷书源于汉,由古隶而演变。 东晋以后,南北分裂,书法亦分为南北两派。 北派书体,带著汉隶的遗型,笔法古拙劲正,而风格质朴方严,南派书法,多疏放妍妙,长于尺牍。 南北朝,因为地域差别,个人习性、书风迥然不同。北书刚强,南书蕴藉,各臻其妙,无分上下。 到了隋唐一代,楷书有了新得发展。 隋统一中国,将南北朝文化艺术相容包蓄,至唐初,政治昌盛,书法艺术逐渐从六朝的的遗法中蝉蜕出来,以一种新的姿态显现出来。这时候的楷书可用“浪漫”二字来形容,笔法温润秀劲,但缺乏气势不够雄浑。 到了中唐,楷书再度有新的突破。以颜真卿为代表为楷书奠定了真正的标准,树立了楷模,形成为正统。 秦风前世的时候,一直勤练书法,因为书法能够让他平息心中的杂念,二十余年下来,在前人的基础上有了自己的风格,而且他是一个武人,文字里难免多了文人所没有的大气。 秦风的启蒙篇是颜真卿的《多宝塔碑》,其字受到颜真卿极大的影响,字体方正茂密,笔画横轻竖重,笔力雄强圆厚,气势庄严雄浑,补足了如今楷书的不足之处,论境界远胜如今的楷体多矣。 “孔颖达拜过先生,若先生不弃,在下愿侍奉先生左右,只为习得先生皮毛。”他竟然真的一揖到底,对秦风作揖了起来。看他意图,更是打算拜秦风为师。 秦风呆了,长乐公主也呆了。 孔颖达年近七十,是大唐知名的大儒,而秦风年不过十五,是两人之间的差距,何其之巨。 可孔颖达这一拜却是真真实实的,掺不得任何的假。 秦风一时也慌了手脚,赶忙将他扶起道:“先生折杀我了,你贵为先生,这般大礼我任何担待的起。” 孔老头果以顽固著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竟然再三作揖,近乎耍赖了起来。 秦风十分感动,孔颖达这股对于文化的渴望却让人不得不服。 “三位前辈,你们……”秦风向三位书法宗匠投去求助的眼神。 虞世南却道:“学无长幼,更无贵贱,达者为先。小友这一手书法气势雄浑而不失疏放妍妙,胜我多矣。君子有成人之美,我看孔兄是真心实意的拜小友为师,还望小友成全。” 欧阳询、禇遂良也是颔首赞同。 “你们这是……”饶是秦风伶牙俐齿,现在也让四个老头子逼得结结巴巴,不知如何是好。 秦风十分为难,让一个七旬老人家见他就拜,秦风做不到。眼见虞、欧阳、禇三位帮忙起哄,秦风只能用请求的目光看向一脸惊骇的长乐公主,请她出言帮忙。 长乐公主的思维也短了路了,但是她和秦风一样,看得出孔颖达的真诚,久久才回过神道:“孔先生,您看这样行不行?秦兄不过十五,也就在诗和书法方面有所建树,但是经文却拍马难敌。他的态度先生也看到了,要么来个折衷的法子吧!以后您教云宵学文,他教您书法,正如孔夫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互补不足,无需行此大礼,更无须拜师。” 孔颖达听了也觉有理这才作罢。 秦风抹了额头上的冷汗,长长的松了口气。 “先生,这墨宝可否给学生观摩!”身份不一样了,说话的语气自是不同。 秦风也只能听之任之,但心底也有些美滋滋的。 孔颖达可谓当世第一大儒,这第一大儒都欲拜自己为师,足见自己果然是个天才。 他却不知,今日如此一闹,竟闹出了一个承前启后的大书法家。 第27章 舍我其谁 因为书法,已经浪费很多光阴,经秦风提醒,一众大佬这才意尤未尽的停止了交流,约了拜会的时间,连袂而行,往芙蓉楼的大厅而去。 厅中,摆了两排桌子,北派与南派各坐一方,俨然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由于比试的时间未到,大家都与相熟之人轻声闲聊。 “弟子见过诸位先生。” 当孔、虞、欧阳、禇等人步入厅堂,南北两派的学子无不起身躬迎。 “列位才俊,无须多礼!” 几个红光满面的老头子,让诸多学子起身后,没有意想中的落座主(席),反而分在两侧,躬身迎接一对青年璧人。 “公主、小友(先生)先请!” 此刻,四周一片沉静,四位宗师的话,清清楚楚的传到了大家的耳际。 这是何方神圣?竟然让四宗师以“小友”、“先生”称呼。 倒是长乐的公主之尊竟然让人忽略了。 “四位先生,你们这是……”起身相迎的魏征也是一脸疑惑,不知这几位搞什么鬼。 “秦先生开创了全新一派书法,老夫自愧不如,愿以师侍之。” “啊?” 大厅中轰然巨响。 大儒孔颖达拜师一事,犹如晴空中的一计特大霹雳,震得大家久久回不过神来。 孔颖达是谁? 大唐十八学士之一,太子右庶子,国子司业,祭酒,掌管一国教育,是大儒中的典范,称之为大唐第一大儒也不为之过。 他是万千儒士仰慕的对象,是万千士子追捧的儒者,名扬宇内。 可孔颖达不计身份之尊,当众拜师秦风,足见秦风书法之妙,惊世骇俗。 这孔颖达的名气极大,秦风自然身价百倍。 这还不够,只听虞世南点头道:“没错。秦风小友在书法上的成就无可限量,老夫自愧不如。” 一边的欧阳询、禇遂良深表赞同。 得当世最出名的书法名家一致认可,秦风这一代书法宗师之名以成定局。大唐书法界首推虞世南,次之欧阳询,再次褚遂良。 秦风得到他们三人认可,世人还有何话好说? 秦风郁闷的看了长乐公主,无能为力,经此一闹,自己想不出名都难了。 待几人各归其位,大家还处于混乱的状态中。 “好了,佳期已至,文会正式开始。” 宣布完毕的魏征刚要说些什么,一声“皇上驾到!”由殿外传来。 “恭迎陛下。”大家吓了一跳,立刻长身而起,躬身相迎。 秦风与长乐也离席迎接。 “诸位无需多礼,朕只是过来看看你们这些我大唐未来的英杰,过于拘束反而不美!”李世民大笑着走进了偏殿,那股君王的气度显现无疑。 李世民这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让偏殿里大多人都报以了激动的心情,个个都觉得李世民是为他们而来,觉得受宠若惊。 秦风也不得不承认李世民的个人魅力确实强大。若以数值来计算,绝对是满值一百。 李世民步入大厅,毫不犹豫的霸占了魏征的位子,坐到了主位,让他们各自回到席位上。 突见秦风与长乐公主坐在一席,李世民一愣,很快就露出的若有所思的笑容,那笑容极其的猥琐灿烂,似乎在打着什么鬼主意。 李世民以茶代酒,与众人对饮了三杯。然后在上面当起了活菩萨,没有丝毫干涉的意思。 魏征干咳一声,禀道:“皇上,经臣等商议,拟定七个诗材,由双方派出一员代表作诗,最后由在座先生与学子评判高低。臣等还没既定题裁。臣有个提议,第一题材不如由皇上来出如何?” 李世民眼睛一亮:“既如此,朕就喧宾夺主,起个头吧!”看了双方一眼,笑道:“双方才俊,关于第一局你们派谁比试?” “皇上、诸位前辈,民女徐慧代表江南学子比试。”清脆的声音响起,江南一派的第一席位,一个女子盈盈一礼。 好美! 秦风脑海闪过这个念头,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再加上标准的瓜子脸,高高的鼻梁,东方女性的一切美丽特征都在那张脸上。秦风也不由自主的感慨造物主的神奇,眼前这女儿论五官长相秀丽,完全却能够与长乐公主不相上下,两人就如春兰秋菊一般,各擅胜场。 长乐公主介绍道:“她就是江南第一才女,徐慧。显然是想一举夺得头筹。” 秦风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李世民盯着首席上交头接耳的秦风与长乐,询问道:“北方派出哪位才俊?” “非公主不可。”人群中爆发出了阵阵的声音。 长乐公主站了起来,对诸位长辈殷殷一礼,道:“父皇、诸位叔伯,秦公子远胜长乐百倍,长乐推荐秦公子。” 长乐一出头,众人亦是相互应和,有真心支持的,自然也有希望秦风丢人的存在。 比如说,长孙冲就是后者,秦风意外的发现长孙冲的脸上竟全是幸灾乐祸的神色,对上秦风的目光,眼中全是怨毒。 秦风有些莫名其妙,长孙冲跟他不对眼,并不奇怪,但没有必要露出如此神情吧? 秦风坦然一笑,道:“公主有命不敢辞,秦风愿意一试。”顿了一顿,又道:“不过非要以地域来分什么北派,南派,我不敢苟同。北方是大唐的土地,难道江南就不是了?同是炎黄一脉,又何必如此见外呢?以文会友我认同,毕竟有竞争才有进步嘛!但是……”秦风提高了声音,厉声道:“但是我不希望由此而产生仇恨、怨气,因为,我们是炎皇子孙,是兄弟姐妹,再怎么斗也脱离不了我们同根同源这个事实。我希望大家记住一句话:天南地北一家人。” 说着,秦风自行倒起了桌上的酒,打了一圈,敬了全厅人众。 “好一个‘天南地北一家人’。”李世民纵声大笑,举杯相迎。 看着洒脱不羁的秦风,长乐公主芳心也是微微动荡。 秦风这种我行我素的风格气质,是最令人着迷的了。 徐慧精神大震,亦是举杯相迎。 秦风突然发现坐在自己下首的长孙冲一直阴沉着脸,玩心一起,低声道:“你看对面,那人像不像一直吃人的恶狼。” 长乐公主冷冷的看了一眼,但很快就移开了眼睛,暗自哼了一声。 秦风与长乐公主同坐一席,两人细声细语,真是羡煞旁人。 李世民道:“秦风这话说到朕的心坎里了,以文会友是风雅之事,不是拉仇恨的场合,同是一家人也没必要如此。你们看……”他手指外面道:“池畔有株幼梅,弯曲却不屈,正如你们一样,年轻却努力向上,朕就以‘梅’为题,如何立意你们自选,以半柱香为限。” “既然如此,民女就先开个头吧!”李世民这话音一落,徐慧立刻抢先想要拿个头筹。 众人一惊,想不到这女子竟然如此的才思敏捷。 “徐姑娘请!”秦风微微一笑,在这当头他也不会跟徐慧抢,索性任她而为。 这一回,所有人都吃惊了。 秦风如此自信,岂不是说他也成诗了? 徐慧也是惊讶了一下,笑道:“既然秦公子相让,小女子献丑了。”说着就将自己作的一首骈四俪六的美文念了出来。 徐慧很有文采,骈文是盛行于南北朝时期的一种取代汉赋的文体,其主要特点是以四六句式为主,讲究对仗,因句式两两相对,犹如两马并驾齐驱,故被称为骈体。就是专以达意明快为主,不受字句和声律约束的散文。 这一首美文,将幼梅描绘的淋漓尽致,一下子就搏得大家的赞赏。 李世民眼中也露出一丝赞赏,赞道:“徐才女不愧才女之名,这篇骈文境界优美,实乃上上之作。秦风,到你了。”李世民双手抱胸,好整以暇的盯着自己的未来女婿,其中还有一丝挑衅的神色。 秦风笑了笑上前道:“既然如此,那秦某就献丑了!” 最初剽窃时,秦风是羞愧。 第二次剽窃时,秦风是非常羞愧。 等到第三次剽窃时,秦风是很羞愧。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那点羞愧之心,也渐渐的淡了。 身为穿越众,若不懂得剽窃,焉能被称之为穿越众。 现在,秦风已经全无感觉。 当剽窃已成为了一种习惯的时候,还能有什么感觉呢?至少,秦风已经麻木了!剽窃一次是剽窃,剽窃十次还是剽窃。但剽窃百次,千次,是原创,得叫宗师。 只听他念道:“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再一次的寂静! 秦风环目四顾,不由得意洋洋了起来,此诗一出,最少几年无从敢咏梅!长乐公主是一脸迷醉,徐慧也是凤目闪光,长孙冲则是一脸的不敢相信,眼中满是嫉恨的光芒,至于李世民的态度就颇耐人寻味了,似乎有一点欣赏又有一些古怪。 其他人也想不到秦风在作诗上有如此水准,也无言以对。 过了好一会,徐慧这才深深的望了秦风一眼,有些失落道:”想不到秦公子对诗词专精于此,小女子甘拜下风。”她被尊为江南第一才女,平时也常常自得,但今日却深受打击。心道:“这天下之大,果然人才无数,实在不能就此骄傲,满足啊!” 秦风谦虚笑道:“在下一介武夫而已,读书写字也只是玩玩而已,徐姑娘不必放在心上。” “……” 众人相视无语。 在场的人那一个不是自幼受到良好教育的,对于文学这方面的研究少说也有十年的苦功! 可秦风这玩玩而已,却能比得上他们十多年的用功,这差距海了去了。 徐慧美目毫不掩饰的露出对秦风的欣赏。 长乐公主的眼神更是有些痴迷。 只有李世民一脸的好笑,他可是听秦琼说过,这小子除了练武,就是读书写字,现在却拿出来吓人。 第28章 我不出声,谁敢咏梅 长孙冲做梦也想不到秦风文学功底如此之高,为了此次诗会,为了让长乐公主另眼相看,他可谓下足了功夫。也在事先准备了不少人的不少作品,本想着代表北派出战第一局,却不曾想到长乐公主推荐了秦风。 而秦风也确实不负长乐公主的推荐,一首《雪梅》意境深远,足以说是流传千古咏梅绝诗。 长孙冲再次注意到长乐公主的神色,长乐公主在秦风作出《咏梅》以后,那望向秦风的表情已大不一样了:那双动人的眼眸透露着奇异的光彩,诱人的嘴唇似笑非笑,脸色红润,又喜又羞,眼神不住的停留在秦风的身上。 长孙冲心底烦躁,心道:“不行,表妹是我的,谁也别想将她抢走,谁也不成。” 拳头握紧,牙关紧咬,瞄了秦风一眼,见他神色自若,心底暗思:这应景作诗,再是困难不过,即便文采再高,没有灵感,也做不出只言片语。这七步成诗,除了曹植,这个六百年来又有几人?如果说他武艺惊人还正常,毕竟秦风是秦琼的儿子,可武学一道,天赋重要,但苦练更是重要,这秦风能够技压当代俊杰,没有十数年的苦练,显是不成。这既要苦练武艺,又要习文作诗,他不过二十五六,如何能在文武双方都有如此建树? 难道他真是传说中的奇才不成? 心念于此,秦风心中起了疑惑,若真是文武全才,以他这番能耐,为何我从未显露,为何之前连考试都不过关? 是自己孤陋寡闻,还是一直才能未显,直到今日才凭借一首《雪梅》展现出自己的才华? 等等,不对! 长孙冲想到了什么,神色巨动,暗自道:“秦风吟诵的是《雪、梅》,现在是秦末,哪来的雪?难道这其中有些猫腻?”他回想秦风作诗的神态举止,想越是起疑。 种种问题在长孙冲脑中闪过,脑中再度浮现秦风《雪梅》信手而来的情形,蓦然心生一念:“秦风会不会假借他人之作,来个鱼目混珠?他才能有限,做不出应景的诗句,为了不丢颜面,所以盗用了他人的《雪梅》?” 此念头产生,再也消磨不掉了。他阴阴一笑,眼中露着一丝阴冷,好一个道貌岸然的人物,不当众揭穿这家伙的“恶行”,如何能让表妹看清楚这个卑劣小人,又如何能够让她回心转意?他神色莫测,心底盘算已然是有了定计,脸上做出一片叹服道:“古有曹植七步成诗,今日秦兄一步未迈,却已随性作出雪中梅一绝诗,恐怕即便是那曹子建再世也远远不及,实在令人感慨叹服!”他明里赞叹,暗地里却是在提醒众人,如今是春末,秦风随手就改变了诗句题材,有十足的盗取之嫌,更是以曹植为由来增强自己的说服力。 在唐以前,诗词并不盛行,汉赋、骈文占据主流,所以李白、杜甫、孟浩然这些诗人未出现之前,诗词成就最高的人正是汉末三曹。 曹操、曹丕、曹植这父子三人以惊采绝艳开创了建安风骨,而汉末三曹中又以曹植最为出众,七步成诗更是耳熟能详。 故而在李白、杜甫这两位诗仙、诗圣之前,曹植是公认的第一人,将名不经传的秦风与曹植相提并论,作何用心,一目了然。 长孙冲的怀疑是有依据的,作诗可以说是一种很高深的学问,没有一定的文学功底根本别谈,没戏,即便有文学功底,若没有灵感也是白搭。 当初曹植能够七步成诗,想必是因为受到同胞兄长的迫害,深受感触,才有这番佳话!否则七步就作一首诗,神仙也不行。 长孙冲以前也曾与朋友聚在一起,主要还是交流心得想法,词句的运用,以增长自我的文学功底,也没有指望能够做出类似于曹操《短歌行》、《蒿里行》等千古名句,而秦风信手一来,几乎没有做什么思量就来了一首《雪梅》,将诗句与诗句之间的搭配妙到好处。 这并是一般人能够作的出来的! 所以长孙冲宁愿怀疑秦风抄袭,也不愿意相信他有如此的真才实学。 殊不知他的怀疑正在点上,作为一个穿越者,秦风虽说是学历史的,但文化功底浅薄,作诗那还真不是本人干的活,只是他人抄袭,一但遇上了正主,除了丢脸还是丢脸。 可秦风的抄袭,遇上了正主也能够打得赢官司。 一时之间,焦点重新凝聚在秦风的身上。 长孙冲更加得意了,拱手道:“对于徐姑娘,在下甚为佩服。天南地北一家人,在下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徐姑娘讨还一个公道。” 听长孙冲如此一说,长乐公主火起,心道:“以秦风的才学还用得着施展这下三滥的手段?”心底是又气又怒。 其他人对于秦风却没有什么信心,人人都因长孙冲的话而各怀心思,眼神大不一样了,其中,长孙冲的忠实跟班萧贺立刻叫嚣道:“这当真是秦兄做的,不会是盗用他人之作吧?”这话他是疑问,但却用着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来,脸带冷笑,目光斜视,当真是小人嘴脸。 李世民听了一脸的纳闷,古怪,上看下看,见长孙冲确实有几分长孙无忌的模样,额上露出了几条黑线,竟不知道该任何如何开口。身为北派文士,想事情不往团体利益上考虑而是起内讧,真的很好,很强大,很让人无语。 如此表现,甚至让李世民有种这小子是不是自己的种这类古怪的想法,真是长孙无忌的种,怎么跟大舅哥没有一点点的像? 孔颖达等人也叹长孙无忌后继无人,再怎么怀疑也要等“外人”走了算账啊? 回过神来的北派文士也是一脸不善的盯着长孙冲。俨然不觉的长孙冲还在得意洋洋的挑衅的看着秦风。 秦风见长孙冲、萧贺咄咄逼人,也来了火,暗道:“老虎不发威,真当咱是病猫了?”当即道:“这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若有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秦某也无可奈何!” 萧贺哪里听不出这话的言外之意,分明就是在指桑骂槐骂自己妄作小人了。 长孙冲脸色也是有些泛红。 他这挑拨离间,能瞒过些许人,但落入有心人耳中,也能知晓其意,何况这做贼心虚之下,也有些不好意思。 长孙冲铁青着脸道:“既然秦兄如此坦荡,为何不入情入景,反而以雪中梅为题?” 秦风自若一笑,那随意的脸上有着说不尽的潇洒飘逸道:“面对相同景致,每个人心境不一,无意间想到雪中傲然的梅花,既然小人无状,那秦某就再次献丑了。”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尊。” 既然有机会逞能,秦风自然不会错过,略作沉吟,一步未走,便道:“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 “啊!”徐慧低呼了起来,眼中尽是不可思议:“他竟一步未走……啊……” 趁机她神色震撼时,秦风:“池边新栽七株梅,欲到花时点检来。莫怕长洲桃李嫉,今年好为使君开。” 秦风拿起一个酒壶,脖子一仰,饮尽壶中酒。放下酒壶,大声道:“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寒梅最堪恨,常作去年花……” “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 …… 人借酒意,酒催人醉! 这个世界,到底还是个陌生的世界,虽然身边有长乐玉漱等人的关心,父母的照顾,可心灵深处,秦风却对这个世界依然有着一些陌生。他忽然感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中还只是一叶浮萍而已,随风飘荡,随波逐流。 心中恼火之下秦风一口气,背出了二十多首咏梅诗。 包括李世民在内,一个个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满厅震惊的看着放浪形骸的秦风。 每一首都是传世佳作,他这是要把梅花写绝的征兆啊!今天过后,谁敢咏梅? 长乐公主双眼迷蒙,早为秦风的风采而慑,静静地跟在秦风身边,看着他如刀削一般的脸庞,纵然身为公主之尊,长乐也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此刻看起来疯疯癫癫的小男人,居然会生出这么多感慨,那双眼睛中,时而闪过一两丝沧桑之意,他才多大?不过是个十五岁还没长大的孩罢了,但是为什么会有这种经历世态炎凉,看透人心冷暖,发自内心肺腑的情感宣泄? 走着走着,秦风的脚步突然停顿下来,又往嘴里灌了一口酒,语气低沉,望了长孙冲一眼,眼露嘲讽之意,缓缓吟道:“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龙盘根,春来我不先开口……” 声音陡然一顿,随即扭头朝道旁望去,阴森森地喝道:“哪个虫儿敢做声!” 一瞬间,如山岳崩塌一般的杀机从天而降!压得人大气都无法喘上一口。 杀气腾腾,旁若无人,放眼天下,只我一人! 第29章 诗会 闹剧 “我不开口,谁敢咏梅?”秦风虎视全厅,霸气凛然。四周俱寂,迎着雷电一样的目光,无不闪缩。 无声了许久。 徐慧上前了两步,深深一拜道:“小女子竟然也曾怀疑秦先生先前有盗用他人作品之嫌,如今看来却是小妹,作了小人,万分惭愧。与先生相比,小女子实乃坐井观天之徒。” 她改口称年不过十五的秦风为先生,足见对于他已经是心服口服。 虽然有一小部分参加这个诗会,其意在于结交权贵,但绝大部分还是真心实意的想跟一些才子交流,增长见闻的。他们原本也隐隐嫉妒秦风受到了他们没有的待遇,但听他文采如此出众,也改变的看法,神色举止也跟着尊敬起来。 即便是长孙冲也不得不服,一时之间,他忽然觉得长乐公主离他的距离更加远了。 一干人都知萧贺丢大了脸,都避开他,不愿触他眉头,如此反差让萧贺更加的不是滋味。 经此一事,秦风已成诗会的主角,对其才华,无人胆敢置疑。 徐慧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对于文武双全的秦风产生了极大的好感。 “诸位有所不知,秦风贤侄文武对全,胆子亦是大得出奇。”李世民诡异一笑,似乎还闲刺激不够似的,用调侃的语气问道:“贤侄,你是不是与叔宝打了一个赌,说要打败叔宝领导的左武卫?” “啊?” 太牛叉了!即便是长乐公主,孔颖达等人也倒抽一口寒气,傻傻的盯着秦风。 “这……”秦风啼笑皆非,以他的智慧怎么想不到这是秦琼的主意呢?又如何猜不出秦琼的心思?只是他万万想不到自己最信任的人竟然把自己给“出卖”了。 李世民意味深长道:“有没有这回事?” 秦风没有回避道:“一点没错!” 长孙冲似笑非笑道:“秦兄是艺高人胆大呢?还是无知才不畏?” “随你所想。” 秦风冷冷一笑,续道:“前辈功绩让我们做晚辈的只能仰视!作为后辈的我们,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活在父辈的余荫下当一个纨绔子弟,要么打拼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而我秦风,选择了后者,和我父亲打赌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挑战,输了又如何?我年轻我不怕输,现在输了总比死在沙场上好。‘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如果连挑战的勇气都没有,你又何资格说为大唐贡献自己的力量?你又有什么资格说让大唐更加辉煌?我与长孙冲不同,我最大的志愿是有朝一日有人对我父亲说:他是秦风的父亲,而不是对我说:你不过是仗作秦琼余荫而苟活的秦风。” 刚劲豪迈的宣言,在大厅中久久不散。 也深深的震撼了众人的心灵,给大家带来了心灵上的一次洗礼。 在配合他那恰到好处的姿势,更是造成了一股难以言语的震撼。 疯了,彻底的疯狂了! 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等一帮纨绔张着嘴,瞪着眼睛,表情扭曲,一个个激动的热血沸腾。 这大好男儿无论文武,十年寒窗,十年血汗,所作所求,岂不就是为了证明自己? 李世民的那对虎目瞪得尺寸加大,完全是一副震惊的表情,毫无帝王风范的大张着嘴,另一只手指着秦风,竟说不出话来。 孔颖达、魏征、虞世南、欧阳询等人也想起了数十年前,他们投入官场,那一份为苍生谋福时的豪情壮志,一个个也激动的满面绯红,热泪横流,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不能平静。 “啪、啪、啪、啪……” 李世民猛烈的鼓起了手掌:“好一个‘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年青人就该有不怕输的精神与勇气。” 秦风道:“其实我本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诗词歌赋。” 众人又是为之一怔:你不喜欢,干嘛还把梅花写绝? “诗词歌赋既不能定国兴邦,也不能保家卫小道也,娱以情趣尚可,小道也。作为时代青年,未来的舵手,更应该关注哪里闹水灾,哪里有兵灾;更应该想着怎么去锋利兵器、坚强铠甲、温饱饥民……而不是把大好光阴浪费在这无国无利的小道之上。” “最后,赠与大家一句话‘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此番话暗指他们浪费光阴,本是忠言逆耳,但却引起了大众心中不忿,有些人想要反驳,但却不知如何开口。他们实在无力作出比秦风更好的诗句了。 长孙冲哼声道:“秦风,你才华却有一些,但我觉得你恃才傲物、不堪造就、不通文墨、有辱斯文。据我所知,你喜欢搞一些奇技yin巧,看似有用,实则是误人之道。你不读圣贤书,却喜欢奇技yin巧之术,这此与贩夫走卒何异?” 一番话说得不少人纷纷低头,也有些人高声赞叹。徐慧也不觉露出深思的表情。 长乐公主这时却涨红了脸,“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根深蒂固,上智下愚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但她岂能容忍长孙冲将自己的心上人说成贩夫走卒?当即道:“长孙冲你算什么人,说这种藐视圣人的混账话!伏曦造琴瑟,芒作纲,芒氏作罗,女娲作笙簧,奇技yin巧,若为无用,则伏曦、女娲、黄帝、舜、禹等古之圣人,为何皆有志于此?此非奇技yin巧,乃是圣人之事,今者以为此等事不过小人之学,君子鄙之,正是今之不如古。古之君子,于经典之外,骑射博物、天文算术之学,无所不通,何以是贩夫走卒之道?在你的眼中莫不是连伏曦、女娲、黄帝、舜、禹等先贤圣人都是贩夫走卒?” 长乐公主这一番话,端是厉害,字字犀利,只差没有指着长孙冲的鼻子痛骂了。 李世民等高高在上的人物哭笑不得,好好的一个诗会竟然被搞成这样子,实在出乎意料。 这些老狐狸尽管认同秦风与长乐公主的说辞,可却也没有出言制止,反而成了旁观者,津津有味的当起了看客,对他们而言,这种辩论比起以文会友有意思多了。 听了长乐公主毫不顾虑的袒护,长孙冲气得脸色阵青阵白,无言以对。 秦风见长乐公主为自己说话,也没有无动于衷,于是开口道:“一口一个圣贤书,你可知道圣人言‘民无高低贵贱,皆有所用。’的意思,我今天告诉你,无论是高官权贵还是贩夫走卒都有所长。若没有贩夫走卒,我问一下各位,你们从何处买生活用品?江南不生产铁,难道要让工匠造一把锄头跑到北方去卖铁嘛?江南不盛产牲口,若无贩夫走卒,百姓从哪里购买牛羊,没有牛羊又哪里能够耕种田地,没有田地,你们又吃什么?还有奇技yin巧,世间有哪件事情离得开奇技yin巧。你们身上穿得衣服是奇技yin巧,你们用的纸是奇技yin巧,你们用得笔墨也是奇技yin巧,说的倒是好听‘奇技yin巧,误人之道’,既然是误人之道,那你们为什么要厚着脸皮在用,为什么不烧掉你们所有的书本,脱下你们所有的衣服归隐深山,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去吧。没有人强迫你们用奇技yin巧,更没有人求着你们用。像你这种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不智、不勇、不感恩的人活着就是浪费国家的粮食,换成是我,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虽然秦风已经融入了大唐,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唐子民,但一些粗口却怎么也改不了,尤其是跟人讲道理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损对方两句。 众才子哗然,古人最重视礼貌,类似秦风这种公然开骂的行径并不多见,但他们却隐隐约约觉得,秦风口头虽粗,话里却有些清晰的道理。 长孙冲更是又气又怒,手指着秦风道:“你,你怎么骂人?” 秦风撇嘴道:“我怎么骂人了,我说的是事实。明明离不开书本、衣服,但却虚伪的一口一个说这些东西是奇技yin巧,这跟****高挂贞节牌坊表示自己贞洁有什么区别。你有本事就给我拔了这身衣服,从今以后不再用奇技yin巧造出来的东西,我就服你!” 他见长孙冲脸上时红时白,心中不由大是畅快,自得一笑:“我是个粗人心直口快,有得罪的地方还请误怪!对了,你说我不读圣贤书、不通文墨,可孔、虞、欧阳、禇前辈却愿以我友之,你这么说我,岂不表示他们也成了不通文墨、欺世盗名之徒了吗?那么,奉孔、虞、欧阳、禇前辈为文宗圣手的天下学士,岂不是成了一文不值之徒了吗?” 秦风根本不怵长孙冲,还顺带着给长孙冲拉来不少仇视的目光。 “我愿以师侍秦风。”孔颖达适时出声,力挺秦风。 “书法一道,秦风小友开创了全新学派,他的书法若是推广,我等将于立足之地。”虞世南、欧阳询、禇遂良也站出来力挺秦风。 李世民傻眼了。 长孙冲傻眼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傻眼了。 “你说我不通圣贤书、不通文墨,可有胆量与我比上一比?君子六艺、四书五经、诗辞歌赋、琴棋书画、音律乐器,任你挑选。我秦风若是不如你,立马跳下芙蓉楼。你,敢不敢?” 秦风心头得意,大气的叫嚣了起来。 古代地域宽厚,他们的屋舍结构相当大,一层楼高达一丈有余。地面与四楼的高度的芙蓉楼几近十二米,这一跳下去还活得成吗?都说秦风胆大包天,这次总算见识到了。 秦风这是以命来赌啊! 生命是最珍贵的,对人只有一次。他敢拿命来赌,这是何等的气魄与自信? 顿时,长孙冲为秦风的气势所慑,半天说不出话来。 长乐公主却是一脸欣喜的瞄着秦风,这恋爱中的女孩子就是盲目的,虽然秦风说的有些不雅观,但在她听来却是字字珠玑,相当的了得。 第30章 书法宗师 诗坛圣手 经秦风一闹,诗会已经无法进行下去,最终草草收场。诗会也变成一场闹剧。 然则,这场诗会却又是影响最为深刻的一次。 首先,是秦风写绝咏梅这一题材,其次,是三大书法宗师的一致认可;第三,是秦风与长乐的犀利言辞;第四、是秦风与秦琼的赌约。当然,最最劲爆的还是孔颖达这位文宗拜师一事。 孔颖达是孔子的第31世孙,本身也是最负成名的经学家,连他都放下宗师之尊,屈身于十五岁的秦风,可见秦风的书法已经高明到了逆天的境界? 有了四位宗匠的衬托,有了关于梅花的二十多首意境深远的诗,更坐实了秦风宗师之名。 短短半日,秦风之名震动了长安。 成为最耀眼的明星。 因此上门求字之人,有如过江之鱼,数不胜数,弄得秦风烦不胜烦。 奈何秦琼义气当先,交友实在太广。一些微末小官或许可以不予理会,但如房玄龄、杜如晦、李绩、魏征、于志宁、苏世长、姚思廉、许敬宗等同僚好友上门来求。 秦琼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能让秦风写上几笔,赠送他们。 随着秦风“所创”新楷体字的流传,正如历史上记载的一般。新楷体立刻取代了原来的纤细楷书,以雄劲之态,风靡了整个长安,世人更将这种全新的楷书称之为“秦氏书法”。 如今的长安士人,无人不已会一手“秦氏书法”为荣。 秦风面对这种情况,除了摇头苦笑,别无他法。 让秦风如此瞬间成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唐帝国的第一号人物,李世民。 李世民喜好书法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李世民原来用的书法遒劲柔美,漂亮是漂亮,但显不出字与字间的帝王之气。而秦风的“秦氏书法”横轻竖重,雄浑庄严,别有一股气势磅礴的大气。这种磅礴的大气正是身为一个帝王皇帝最喜欢的。 连日来,朝堂上的大臣都发现李世民批阅奏章时,所写的字已经变了风格,渐渐偏向了“秦氏书法”。 只是因“秦氏书法”较为难练,有些四不像。 连李世民都在学“秦氏书法”,其他大臣为了讨好这位千古明君,一个个的也都在背地里苦练“秦氏书法”。 即便是秦琼也不例外,秦琼好几次都被他老爹叫去写一些难写的字。那是因为要用到一些难写的字,而秦琼写不好,堂而皇之的动用起父亲的权力,让秦风写上一遍,然后对着写法模仿。 不过一月,上表的奏章渐渐的竟以“秦氏书法”为主。 试想一下,“秦氏书法”李世民在学,满朝文武在学。它能不火吗? 秦风也由一个一文不值、默默无闻的权贵次子,转眼成为了赤手可热的书法名家、诗坛圣手,受万千追捧。 今时今日,秦风亲笔写的文字称之为一字千金也不为过。 程处默这混账东西就曾用秦风亲笔写的一幅字在市面上卖出了三百银饼的天价。若不是急于出手,只怕远远不止这个价格。 与秦风一起出名的还有长孙冲,只不过他成了映衬秦风伟光正的反面教材。 经现场学士添油加醋的宣传,长孙冲成了小心眼的小人、无理取闹的弱智、心胸狭隘、胡乱诋毁……的代名词。 当长孙无忌了解了事情真相,差点气背了过去,对着跪在脚下的长孙冲就是一阵拳打脚踢,那份狠劲,让长孙冲足足休息了半个多月才恢复。 只是他的名声已经臭大街了,当他回到弘文馆的时候,人人畏之若虎、避之不及,纵是萧贺这个忠实的跟班得了长辈的警示后,对长孙冲也是敬而远之。 长孙冲也因此成为最悲剧的人物,在长乐公主的心底更是成了一个讨厌至极的小人。偷鸡不成蚀把米的长孙冲被彻底的隔离,心中对秦风也更加怨恨了起来。 一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对于秦风来说,他已经长大成人了。行完冠礼的秦风也有了自己的字,名曰:云霄。 ‘云’高雅纯洁,‘霄’意味宽阔雄伟。 “云霄”既高雅宽阔,又有壮志无穷之意。 也是李世民亲自赐予秦风的字,可谓是恩宠无加,须知整个大唐权贵子弟,行冠礼时能惊动得了李世民并亲自赐字的也只有秦风独享这份殊荣。 一个新贵已经在大家心中冉冉升起。与此同时,关于秦风的任命也批了下来,李世民本意是封秦风为左卫亲府中郎将。 只是让秦琼拒绝了。 因为左卫亲府中郎将,太吓人了! 即便是秦风也惊讶了半天,来了这么久,秦风对于唐朝的官职还是略知一二的。 唐承隋制,在军队上沿用了隋朝的十二卫制度,是卫府制的高级阶段,也是隋唐府兵制的结晶。所谓的卫府制,就是以“卫”统“府”。“卫”,既是卫戍京师的禁兵,又是统领天下“府兵”的领导机构。 十二卫分别是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和左右金吾卫。 因为十二卫官署在皇宫之南,所以又称“南衙府兵”,十二卫各有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职位,分功驻军也各是不同。 如左右骁卫分兵守诸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所部称之为豹骑;再如左右威卫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及京城诸门,所部称之为羽林。 而左卫亲府中郎将,位于十二卫中的左卫,也是最重要的一卫,掌宫禁宿卫,左卫亲府中郎将更是负责李世民安全的禁军统领。 职权不大,四品官职,但常伴李世民左右,而且是个实权,所统之兵更是李世民当年遗留下了的玄甲兵,最容易得到晋升的机会了,也是一个人人眼红的职位。 出于此,秦琼才替秦风婉拒此命。 最终,李世民妥协了。任命秦风为左武卫中郎将,品级与左卫亲府中郎将相同,也是负责皇宫守卫,手中也有四千号人,但在必要的时候却是允许随军出征的。不像左卫亲府中郎将,除非李世民亲征,不然得不到出征的机会。 这样的职位,也是秦风喜闻乐见之职责,如果一直护卫京师,烦都烦死了。 男儿当杀人,千里不留行。 两世为人,同是军人。 若是错过一场场战争史上最为经典的战役,岂不让秦风抢憾终生? 所幸,秦琼给他争取到了他想要的军职。 第31章 战略纵深 “坐!” 御书房内,李世民高居首位批阅奏折,头都不抬的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字。过两天秦风就走马上任,作为为挺秦风的人物,怎么也得了解秦风的想法不是吗? 半个时辰后,李世民总算把一堆奏折批阅完毕,这其间,也时不时的留意秦风,见他稳坐如山、沉静自若、不焦不躁,李世民暗自点头。 冷落秦风是故意的,也是李世民对秦风的一次考验。 李世民对秦风寄予厚望,希望他成为李靖、李绩一样的统帅,而不是秦琼、程咬金、尉迟恭这种冲锋陷阵的猛将。猛将,大唐从来不缺。 优秀的统帅要有一颗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心,如果秦风坐立不安,李世民还真要大失所望了。 李世民突然问道:“你认为我大唐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吗?” 秦风道:“大唐的优势在于土地辽阔,人口众多,钱粮不计其数。” 这是人尽皆知之事,毫无新意。 李世民不置可否。 “这是我大唐没有失败的理由,却不是获胜的关键。”不待李世民发问,继续道:“咱们先做最坏的打算吧。” “‘孙子兵法有云:夫未战而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远处乎?’你未算胜,而先虑,是否太过悲观?”李世民皱眉道。 “先贤告诉我们,算得多,想得多,没有坏处,如果我们只着眼于眼前,而不考虑后事,万一战局不利,岂不是手慌脚乱?”秦风反驳道。 李世民道:“好吧!那你说说你的看法。” “这是最坏的打算。” 秦风笑了笑,道:“也是绝对不会出现的结果,之所以这么说,我是分析一下土地辽阔、人口众多、钱粮如山的好处。” “土地辽阔、人口众多、钱粮如山表示我大唐后继有力。” 李世民双眼一亮,道:“朕好像有点明白你的意思了。你继续。” “如果战局败坏,我认为最终胜利的还是我大唐。”这是论点,也是抗日战争证明了的结果,也是不可否认的结果,必须得坚持。 “那种情况之下,会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敌进我退;这个阶段或许会持续一两年,我们且战且退,利用辽阔的土地,用空间换时间,在后方储备物质,为将来的反攻做好准备。第二阶段,就是我大唐和突厥在战场上达到一个战略平衡,也就是说,这个阶段的突厥人需要消失占领我们的国土,我们也需要休生养息,以达到训兵、储备粮草的目的,一旦突厥无法在大唐战场上获得彻底的胜利,那么,他们内部就会矛盾丛生。因为突厥不是一个部落,军队也不是控制在颉利一人的手里,一旦分赃不均,桀骜不驯的突厥人自己就会大打出手。突厥人素来贪婪,我们在这个时候可以用利诱等手段分裂其内部,让其不能上下一心,最终,突厥将会陷入无尽的内乱之中……” 李世民虎的站了起来,眼睛里闪烁了一种浓浓的震惊,秦风的大局观完全超过了他的年龄界限,他在这个年龄阶段,绝对没有这种的眼界和远见。 自渭水之盟后,奋发图强的李世民一直在为未来的战争而准备、积蓄着。他信心十足,觉得战争一定是以大唐获胜而终,其信心的源泉正是大唐辽阔的战略纵深,以及庞大的人口基数与如山粮草。 秦风一番话,与这位伟大的战略家不谋而合。只是,在语言组织能力方面,秦风更加通俗易懂而已。 刹那间,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李世民,一颗心砰砰直跳,他发现自己已经有理由也能够说服朝堂上的那些老顽固了。 “第三个阶段,就是战略反攻,任何侵略者都是不得人心的,历史早已证明,异族善抢而不会治国,他们大肆掠夺的时候,已经失去了人心,已经把自己放在了千百万大唐百姓的对立面,那时候,他们的对手就不仅是大唐的军队了,还有成千上万、无处不在的平民百姓,您想啊,猎人会下陷阱,江湖侠客会暗杀、刺杀……那时候突厥人内忧外患,就是我们反攻,收复失地、击败突厥的时候了。”后面的预测,秦风就简单的说了,说得太多,反而不好。 秦风的话,李世民一时间还消化不了,信息量有些大,有些地方还需要慎重考虑,但总体感觉秦风说的非常有道理。同时,北伐的念头也更加坚定了。 李世民在震撼、心动之余,一双眼睛对准秦风闪闪放光,那就像是一匹恶狼突然看到美味的猎物一样。 李世民那眼神,看得秦风有些发毛。 “军队呢!在你眼里可有不妥之处?” 府兵制是初唐军队精华之所在,经李世民等有人大力修改,目前成为有史以来最完善的军制,也是李世民自豪的源泉。 “府兵是我大唐兵源根本,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大唐军府遍布天下,共计五百三十三府,加上大唐尚武,百姓骁勇,人人乐于从军,故而兵源源源不断,所以说着府兵制乃我大唐强盛根本。” “最强的往往是最致命的罩门,以上是府兵制的优势,却也是府兵的制缺陷。” 肉戏来了,李世民顿时打起精神仔细聆听:“你继续。” “兵农合一,注定府兵不会成为精兵、强兵,也不能为我大唐征战四方。他们身兼两职,战时为兵、平时为民、训练也就不足了。心态与意志方面更加不如常备军,府兵的好处在于一征用即可获得百万兵员,而不用花太多时间来训练就能上战场,同样也为国家减少开支;而劣势也很明显,比如说,战斗力不强、意志不坚定、战友间没有默契……。您也知道,不是经常一起训练的士兵是不会形成团队精神,没有团队精神,就没有信任,没有信任,战斗力就大打折扣。” 李世民皱眉道:“团队精神是何物?” “团队精神,简单来说就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团队精神的核心是协同合作,最高境界是全体成员的向心力、凝聚力,反映的是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统一,并进而保证组织的高效率运转,最终集大家之所长,用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效果圆满的完成共同目标。而军队是一个整体、一个完整的团队,谁也少不了谁,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既定的任务和位置,就像八卦阵中的八个方位,缺一不可。军队的目标是战胜敌人,只有上下一心,才能取得最大的战绩,战友是什么?战友就是自己最亲近的人,是在战斗时期可以用性命相托的人,没有经过长期的训练与磨合,将士们根本无法发挥出一个人应有的力量,因为彼此间的不熟悉,导致大家不敢以性命相托,人一旦有了犹豫,一旦有了瞻前顾后的心思,平时的战斗力发挥出五成就很不错了。这样的军队打顺风仗还行,一旦遇到了败仗,人人惜命之下,一支军队立马轰然崩溃。” 秦风话音方落,李世民“刷”的一声,站了起来,虎目瞪着秦风,眼中竟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今日他刚刚得到兵部尚书李靖送来的资料,今年新招募的府兵高达十万,但是却战斗力一塌糊涂,根本没有拧着一股绳,情况与秦风说的没有丝毫差错。 秦风说的道理简单易懂,但却是千年不变的真理。没有人比李世民更知道团队配合作战的重要性。 李世民是一个天生的王者,天生的帅才。他打仗有一个特点,稳中求胜,谋定而后动。每每与敌人交战,李世民大多都是先以防守为主,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在寻求战机进攻。 在进攻的时候,李世民还有一个特点。他喜欢让大部队上前厮杀,然后自己领着小股部队,亲自突击冲垮敌人的阵营。 这支部队正是威震天下的玄甲军。 而玄甲军除了个人的勇猛之外,最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则是几千人形同一个人的默契无间。试想一下,集中了几千人战斗力于一体的团队,暴发出来的威力可想而知了。 玄甲军上至李世民,下至普通士卒,穿着统一的铠甲,骑着统一的战马,声势上已经高人一等,他们一旦冲锋,就如同黑云一般压向敌阵,声势迫人,加上玄甲军本身的精锐,几乎无坚不摧。 当秦风把团队精神详加解释,李世民一下子就明白了。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默契十足的军队不但需要大量时间,也需要惊天的财富去供养。 “你怎么对待军队,军队就用用对等的能力来回报。要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天下间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军队是一国之根本,容不得半点忽视。除了以上这些,府兵制还有一个足以让一个王朝覆灭的缺陷。” 冷笑一下,李世民有些不屑的说道,“哦,臭小子,你倒是和我说说,府兵制足以让一个王朝覆灭的理由。” 府兵制脱胎于三国时期魏国的屯田制,是李世民和满朝文武总结历代王朝的军队制度后反复推敲得出来的结果,是李世民的得意之作。 府兵没有固定的最高军事长官,交到外族将领手中也放心,而且府兵寓军于民,由六等以上农民之精壮子弟组成,平时在家耕种,农闲时接受军训,遇有战事,则奉命征调,事毕返回所属之冲折府,因此,既不担心府兵谋反,朝廷也不用承担巨大的军费,是一举两得之制度。 秦风竟然直斥其非,李世民自然不服气。 “乱世刚刚结束,士兵为了保护来之不易的安宁生活,还能同仇敌慨。可是以后呢?当士兵们的后代习惯了安逸的生活,他们还愿意去卖命吗?士兵中有的人头脑灵活善于经营,可这部分毕竟是占少数,更多是老实巴交的普通百姓。两代过后,生活上、财富上的差异就会显露出来,富有的人就会想尽办法钻律法的空子,或者会雇佣穷人家的男丁冒名顶替,或者会收买地方官员开具各种假证明以避兵役。同时,也有可能出现地方军官虚报人数以吃空饷的现象,也有可能出现贪污府兵补贴的现象,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大规模的战争,国家将会出现无兵可用的窘境。” “总而言之,府兵制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一旦发生重大的突发性战事,聚焦缓慢,贻误战机;二、战斗力低下,没有制胜的本钱;三、意志力低下,对军队、对国家没归属感;四、贫富差距让兵役失去公正。” 募兵制取代府兵制的主要原因,正是以上这几点,所以,秦风根本不怕说错。 李世民让秦风说得额头冒汗,秦风心知自己所料不差。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仅仅只是片刻李世民便已恢复了平静,也不瞒秦风,苦恼道:“朕戎马半生,你说的朕又如何不知。只是在没办法下,府兵制是最佳的兵役制度了。” “我大唐以军功论成败,所以将士闻战则喜。只是毫无章法的打仗,便是胜了也是惨胜,毕竟战场上一动就是几千上万人的战争,一个人再强也不济无事,只要对方有三个人协同默契,一人攻上路,一个攻下路,一人挡住他的攻击,那么,这名勇士只有死路一条,一名百战老兵,可不是那么好训练的,少了一个就少了一个了,这是短时间内无法弥补的损失,这样的混战打下几场,老兵们已经所剩无几了,而这些,都是您需要考虑的后果。” 秦风的话语好像冬天里的一盆冷水,淋得李世民浑身发寒。作为一个有远见的伟大帝王,他知道秦风所言并非危言耸听,所以,他根本无从辩驳。 “惨烈的胜利,对我大唐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32章 想君之所想,解君之所忧 “你小子鬼点子最多了,不知是否有办法解决?”李世民心底也没有抱多少希望,只是他们已经聊到这里,也就随口问了问。 “好办法没有……不过,蠢办法却有一些!”秦风心中已有了备案,神秘的笑了起来。 李世民起初脸上还显出一丝的遗憾,但听到最后却露出了一丝的期盼:“蠢办法就蠢办法,总比没有办法好!” “军队职业化、多样化、详细化、具体化;其次军政分离,最后,再设一个宣传部,然后,再在军队中设立一个主管军队政务的部门。”秦风心中早已有了腹案。 “快快说来!”李世民语气有些兴奋,秦风果真没有让他失望,朕没有看错人。 “军队是国家安身立命之本,是安居乐业、天下太平的保障;强大的军队有震慑四宵小的巨大作用,拥有强大的军队,皇帝说话也硬气,总而言之,军队是利益最大化的利刃。职业化是指设立一支专门为了战斗而存在的军队,就像现在的十二卫一样,平时只需训练,战时能够马上征战沙场,这样的军队才能立不败之地。充足的训练才能永葆战斗力、凝聚力与默契度。拥有这样的一支机动部队,才能应对各种突发的变故,当然,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秦风愣了一下,唐朝虽说不禁口,百姓可以畅谈国事。但若说一些敏感、难听的话题,也是脑袋搬家的罪过。更何况,对话的还是唐太宗李世民呢。 李世民看出了秦风的顾及,佯怒道:“女婿半个儿,不久就是一家人了,你当朕是听不得忠言的夏桀、商纣么?”“” “哪能啊!” 秦风也是一笑:“第一、生怕某些将军位高权重、野心膨胀,继而有不臣之心,您在的时候还好说,可人终究不是王八,总有老去的一天,您这一代是不用担心,可您的子子孙孙呢,他们又能够驾驭得了所有的将军吗?其二、一支规模庞大的军队,给国家财政造成沉重的负担。” 李世民当即沉吟了起来,手指在桌上有次序的敲打着,发出“咚咚咚”的声响。 “你说的也不无道理,这正是朕最为顾虑的地方。” “其实,您应该担心的还是不臣之心这一点;至于财政一事,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担心,嘿嘿!”秦风邪恶一笑,道:“军队强大了,别人的财富就是我们的财富,军队弱化了,我们的财富就是别人的财富了。谁又规定了咱们不能主动出击了?掠夺可不是北方异族的专利,咱们打打秋风也是可以的嘛!以战养战,还可以发财呢!” 李世民听着,眼中突然一亮,懊恼道:“哎呀,这么浅显的道理,朕怎么就没想到呢?那么,如何杜绝不臣之心呢?” “杜绝不臣之心,咱们留着等会再谈,因为这要涉及么后面的两点,咱们先说军队多样化、详细化、具体化的好处。” “好,你继续!” “军队多样化、详细化、具体化!说难很难,说简单却又相当的简单!军队多样化是指针对我们周边国家的地形、气候,设立不同的军种,比如说,针对北方游牧民族,专门建设针对骑兵的军种,针对高丽这种多山的国家,专门设立山地军,针对南方设立丛林作战的部队,针对东洋设立海师,针对气候复杂的吐蕃…设立…” 秦风滔滔不绝的跟李世民讲着21世纪的军队划分制度,动情处更是手舞足蹈,述说着美好的蓝图。 李世民听的目瞪口呆之余,也不由拍案叫绝:“贤婿,你是苍天赐给大唐的天才,朕服你了!” 秦风这般设想正是源自于后世的军区、战区制度,只要设立了针对性的军队,平时多进行一些军事对抗演习,那么,大唐即便是仓促迎战,也不至于因为不熟悉对方的战法而一溃千里,只要站稳了脚步,大唐便可凭借着宽阔的战略纵深、源源不断的青壮人口等众多优势,耗死那些王八蛋。 “军政分离如何解释又有何用?”秦风的一通介绍,给李世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户,使得李世民神情十分亢奋,神态更是变化莫测。 “军政分离是我针对不臣之心而想起的预防措施。” “高,实在太高明了。”李世民喜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一支军队哪怕再强、再多,一旦没有了粮草,几天时间就会自行崩溃。军政分开后各不相干、各行其道,军队的供养全部由朝廷来发放。一来可以杜断不臣之心,二来也可让将军们全心全意的训练士兵,妙,实在太妙了。” “李叔叔英明神武,小子佩服!”秦风也稍稍的拍了拍李世民的马匹,笑道:“这就是军队分离的好处,除了预防、杜绝不臣之心,还能避免军政勾结、为祸一方。接下来,就要说到宣传部了,宣传部是对军队的一个补充,宣传部没有任何干涉军队的权力,其作用是在士兵中间宣传忠君爱国的思想,给士兵们灌输有国才有家的教育,比如说,北方的军队里的宣传员,可以向士兵诉说突厥人给中原造成的危害,以此来激发士兵们对突厥人的敌视,以此来激发大家同仇敌忾,也可以让深受其害的士兵做‘忆苦思甜’的发言,讲述前朝时期是怎样怎样的苦,讲述突厥人南下时是如何如何的凶残,然后再说现在是怎样的好,紧接着,又讲讲现在的好又是谁给予的,以此来激发大家感恩、珍惜之心,毕竟,真人真事才更加容易让人感动不是吗?” “妙,妙,妙,妙,妙!”李世民连道五个“妙”字,在书房中连走了几个圈子,兴奋道:“如此一来,心怀感恩的士兵为了守护来之不易的安宁,还不是个个拼命作战?” 李世民像打仗似的握起了拳头。 这不是打仗,但军政改革这确确实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不同于秦风这个策划者,作为真正实施的人物,李世民面对的是一群目光短浅的老顽固。 “最后,就是关于主管军队政务的部门的作用与存在的必要性了。” 秦风是军人出身,对于政委制度的种种好处了然于胸,政委制度是共和国开国大帝结合古今中外创造出来的适合中华国情、文化文明的一种独有的制度,其先进自然不言而喻。 政委制度有三大特点。 一,双长制,而且其最最重要的核心便是:政委对军事行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一句话说,是政委掌握军队,而不是具体作战将领控制军队。 二,分军为二,合二为一。将全军分为政委和军事两部分,两者虽同属军伍,但是各自体系分明。官职晋升,亦绝不会混淆。然而全军作战时,双方却又是混为一体。职责上交互不离。一句说,政委和军事编制,似分似不分,其实已分。 三,支部建到连上。在蒋校长历次围剿中,大帝为保证军队战而不溃。提出两个重要概念:一,军队党员和非党员要改编为双方各为一半。即平均两人之中,必须有一个党员;二,设置军委、团委、营委、连支部四级,而且连有支部,班有组,从基层抓住士兵之心。 正是这样的政委制度,大帝才能够在艰难困境中支撑下来,更能在抗战以后,以泰山压顶之势,横扫大陆。 而且,政委制度看似色彩鲜明。其实中心思想亦是融合中国古代监军制度。譬如双长制,汉世亦有一军双将,一将作战,一将负责大局调度。譬如分军为二,宋世亦有过这种政策,单设一部门,专门服务于监军调度大军。譬如支部建到连上,明世亦有过这种政策,卫兵治所分布天下。当然,历史上那些原型,都比不过政委制度目的明确、责任分明。 经秦风详细解说,这种跨越千年的制度顿时像一道彩虹,把李世民这千古一帝惊艳住了。 李世民欣喜若狂,一时之间竟找不出赞许秦风的词汇。甚至,有些后悔把他派往军队发展了,留在身边出谋划策岂不更好? 本来,他打算考考秦风罢了,不料这一聊竟一发不可收拾,今天绝对是李世民有生以来最意外的收获了,可以说,站在历史高度上的秦风,用总结千年的军制,把千古一帝李世民给折服了。 不过秦风这一策也是他临时的突发奇想,所以也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说起来也是颠三倒四的。 李世民也明白罗通的难处,笑道:“事关重大,关系我大唐千秋基业,马虎不得。这整体的规划,你不急给朕,回去慢慢的考虑,拟出一个大纲来,一定要详细,这等制度,前无古人,是我贞观王朝特有的全新体制,一定要做得妥妥当当。” 什么贞观王朝特有的全新体制?真不要脸。 秦风心中鄙视,嘴上却应答道:“给我三五天时间,我必然拟订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出来。” 今日没有准备,临时起意,所以才会颠三倒四的,只要给他点时间整理一下,吸取彼此的长处,算结合时代的特色,定可拟定出一套出色的方案。 “嗯,咱们先在左武卫做试点,行与不行、能不能推广,看我的成果再下定论。” 其实秦风有着十足的自信,只是军队容不得半点马虎,万一这套方案水土不良,贸然行事的行事是误人误国的下场,这种历史性的黑锅,秦风可不想背负。 “按你的办。”李世民更加欣喜了,有办法而不急躁,正是一个将军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接着,李世民又详细的将资料里不懂不明白的地方一一询问。 秦风也不厌其烦的一一作答。 个别有些不适合唐朝的提议,两人又互做了商讨,重新修正规划。 第33章 李世民的爱护 李世民长叹了声道:“贤婿,你又为我大唐立下一大功了,你说朕应当如何赏你?” 秦风无所谓的笑了一笑,道:“同是一家人,讨要封赏过于见外了,岳父大人有这份心就好了,这功赏不得的!再说了,您已经把大唐最最珍贵的宝物许配与我了,其他的,还真没在乎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秦风这套政策确实是一件大功,从根本上解决了历史上的大唐出现的藩镇割据等局面。 只是一切都还存在于理论中,但实际成果也是未知之数,谁也无法肯定。 若是明赏也实在说不过去,正是明白这点,李世民与孔颖达才出面顶了秦风推广教育改革的那份功劳,不论成败都由他们来承受。不然以李世民之贤、孔颖达之正,又岂会跟秦风抢功? 他们如此作为,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拼命的保住秦风这颗幼苗,毕竟他太小了,无法承受天下世家狂风阔浪一般的打压与摧残。 这次也是一样。 “这话朕爱听。”李世民大乐,对于秦风的识时务,相当的赞赏,眺目远望,正色道:“但朕也不是那种赏罚不明的昏君,明的不行,暗的总可以吧!不然,朕又如何面对你与长乐?上次朕赐你神剑,可神剑虽利,毕竟只是护身短刃,在战场上并无多大用途。战场是你死我活之争,容不得半点马虎。而神兵、良驹、宝甲是一个武将的第二条命,一旦你拥有这三样宝物,你的存活率将远远胜过你的对手。利刃方面朕有一把定唐刀,是吹毛即断的利器,可助你杀敌斩将;至于良驹朕有六骏:特勒骠、青骓、什伐赤、飒露紫、拳毛騧、白蹄乌,匹匹都是曾经随朕征战天下的宝马良驹,朕也可以割爱送你一匹!除了利器宝马,朕还有一副霸王铠,不说刀枪不入,但也能抵挡绝大部分的利器,可保你冲锋陷阵而无往不利。朕允许你从这三件宝物,任选一样!朕给你这些,除了你是长乐的未婚夫婿,最为重要的是朕的大好河山需要你这样的才俊,若非你自己坚持,朕还真不愿你入军。” “如何?这几样宝贝,任你选择!”李世民眼睛望着秦风,那眼中的器重、欣赏、爱护之意,不言而喻。 秦风心知李世民作为大唐皇帝,君无戏言,此话一出,若是拒绝,反而不美,当下也琢磨着该选那样宝贝好。 霸王铠名字倒是威风,但自己的体格修长,李世民高大魁梧拿来也没用。何况自己长于轻功,若穿着一副笨重的铠甲,岂不是舍长取短? 霸王铠首先排斥! 随即是六骏,这六骏的大名秦风在是清楚不过了,李世民为了纪念这六匹随他征战天下的神驹,命令阎立本亲手将六匹马雕刻下来,置于昭陵中陪葬,故而又称“昭陵六骏”。其中的“飒露紫”和“拳毛袼”两骏,1914年被盗卖到美国。 它们随着李世民征战疆场,彼此双方都有了深厚的感情,从李世民让绘画大师阎立本亲手雕刻那六匹战马与昭陵陪葬,即可看出。 这马是好马,但夺人所爱非君子所为,秦风在心里也划了出去。 剩下的只余兵器了。 “我选择武器!”秦风没有任何的犹豫,果断的选择出了自己想要的。 “好!”李世民眼睛笑得眯了起来,“朕就赐你定唐刀!” 秦风苦笑道:“可是岳父大人,你女婿我不是用刀的料子啊。” 李世民一拍脑门,恍然道:“朕倒差点忘记叔宝兄是用枪高手了。” “给我一把马槊吧。”秦风想了一会儿,果断的选择出了自己想要的。 马槊一般是贵族世家出身的将领才使用,因为它过于昂贵。 马槊制作以做弓用的柘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一丈八尺(汉尺,相当一丈四),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马槊,轻、韧、结实而不失柔软,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马槊可刚可柔,最是适合各种武技了。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极为昂贵。 李世民道:“这马槊有马槊的独门技巧,与枪法却是不同。” “槊法我是不会的。不过……”秦风语气一转,道:“可是如果在槊杆装上枪刃呢?它,还是枪。” 李世民恍然大悟:“你是想要槊杆吧?” “秦家枪气象森严、石破天惊,便似千军万马奔驰而来,长枪大戟,黄沙千里;枪法虽妙,却不适合我。” 秦琼的武勇不必说,史书上有过这么一段记载“叔宝每从太宗征伐,敌中有骁将锐卒,炫耀人马,出入来去者。太宗颇怒之,辄命叔宝往取。叔宝应命,跃马负枪而进,必刺之万众之中,人马辟易。” 单枪匹马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这份能耐在正史上找不出几个人来。 秦琼就做到了,但秦琼的武艺有个特点。重攻不重守,不论是枪法还是锏法,招招连环有攻无守,杀到兴头上更是完全无视自身的防护。以至于经常会受到流矢以及各种各样始料未及的小伤害。 秦琼本就勇悍。占着身强体壮不将这些小伤放在眼里,轻伤绝不下火线。可偏偏他体魄惊人,寻常的伤休养个一两天就能活蹦乱跳的,也没有将这些小伤放在心上。却不知每受一处伤都能给自己的身体添加一点负担形成旧患,藏在身体的某处地方。他体格健壮,这点旧患察觉不出来,也给他造成不了任何伤害。当上了一定的年纪,抵抗力下降,这些旧患就会接二连三的发作,蚕食受害者的身体。 秦琼也是因为如此,在帮助李世民取得天下之后经常生病,也参透也缘由,感慨道:“我戎马一生,大小战斗二百余阵,屡受重伤,前后流的血能有几斛多,怎么会不生病!” 想必秦琼在这个时候也会后悔当年的年少轻狂,只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吃。 秦风既然知道这点就不会再让此事发生,自从上次秦琼无故昏迷,现在都用服用秦风调配的药汤,虽未痊愈,病情却也有所缓解。也正因为有了自己这个活生生的案例,秦琼在传授秦氏兄弟枪法时,风格大变,不再是以前以命搏命的打法。 李世民毫不犹豫道:“这个没问题。” “枪刃用寒铁、玄铁最好。当然,让匠作坊给我再给我制作几十把寒铁、玄铁飞刀我就更加满意了。” 宁惹阎罗王,莫遇唐门郎。 唐门子弟称雄天下,最大的依仗就是暗器、毒药。 毒药,不便公诸于世,秦风自己也能调配;上好的暗器,非得能工巧匠经手不可,皇宫里匠作坊最不缺少的就是巧匠了。 “上等槊杆就有现成的,寒铁、玄铁应该也有一些。你画个图纸给朕即可。” 秦风也不客气,随手就画出了自己理想中的飞刀,至于枪刃也顺手画了,他的枪刃与时下枪刃一样是一尺三寸,左右还含有细细的血槽,有着令人心悸的即视感。 第34章 一视同仁的神将 翌日一早,秦风就打扮的英气飞扬,在小萝莉玉漱的伺候下穿戴上了铠甲、衣袍,配合那俊秀的脸庞,卓而不凡的气质,自有一股迷人的风采。 迷得小萝莉是神魂颠倒,小眼儿水汪汪的,惹得秦风忍不住再三捏着她的脸蛋,吃着她的豆腐。 “怎么样!本公子像不像一个大将军!”他照着铜镜,对自己的新造型很满意。 “更像个大元帅!”小萝莉羞怯怯的说着,眼中尽是崇拜。 “小丫头也会拍马屁了,不错,我喜欢!”他再度捏了捏小萝莉的脸,笑着走出了院子。 来到大厅正遇上秦琼与秦战,他们也是在同一时间上朝的。 两人见秦风这一身装束,眼中各自一亮。 秦战赞叹道:“二弟,你这一身打扮还真有三军统帅的风采!” 秦琼也满意的点了点头,眼睛眯笑了起来。 虽然仅是一个从四品下的小将,但配上秦风身上那股领袖的风采气势,那当真是十足的大将军姿态。 秦风有些臭屁的摆了一个大力水手的胜利姿态。还没秀上十秒钟脑门就让秦琼赏一暴栗:“臭小子,得意成这样,没有一点儿大将风范?你可知左威卫属于何职?” “知道一些!”秦风摸着脑袋正容道:“左威卫是我大唐十二卫之一,上将军一人,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中郎将二人,长史一人,录事参军事一人,仓曹参军事二人。上将军是挂职,也是空着的,没人当任。事故以大将军为主,两位将军辅之。” “竟是一些虚的,实的呢?”秦琼眼睛一瞪,识破了秦风的狡辩。 “这个……”他只知道左武卫大体上的任务,除了知道秦琼是大将军,谁是将军却一概不知了。 “你!算了……”秦琼很是头疼的摆摆脑袋,虽然是第一天上任,但不知道谁是自己顶头上司的却不多:“左武卫大将军你知道是我。” 秦风嘻嘻一笑,若是左武卫大将军是谁都不知道,非得让秦琼揪出去爆打一顿不可。 秦琼摇摇头,无奈道:“左右武卫将军分别是牛进达叔叔与苏烈。” 秦风打了一个冷颤,心想:都是牛人啊,想不到左武卫竟然是卧虎藏龙之地,一下子竟然拥有了两位统帅之才的大将、名将。 牛进达、苏烈名垂青史,其功绩亦是辉煌无比。对于这两人,秦风还是知道的。 牛进达史上没有登上凌烟阁,但也是相当了得的人物,是能征善战的将领;他没有留下什么盛名主要是初唐年间名将太多了,换在其他王朝绝对是赫赫有名的神将、猛将、统帅。 苏烈苏定方更不要说了,算起来,这家伙与李绩等人不相上下的人物。他归降李唐后,随李靖北伐******,在夜袭阴山一役中,作为前锋率先攻破颉利可汗牙帐。之后,征西突厥,平葱岭,夷百济,伐高句丽,定方前后灭三国,皆生擒其主,将唐朝国土向西开拓至中亚,向东扩展至朝鲜半岛,为大唐帝国立下不世之功。只可惜,这样一代名帅,硬生生的被传奇小说塑造成了一个妒忌贤能的大反派,与李道宗、张士贵成了最为冤屈的历史名人。 能与如此出色的人物合作,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一家人进了皇宫以后,相继散开。 秦战十八岁,在金吾卫任职,故而去程老妖精那里报到。 秦琼与秦风自然去玄武门,左武卫的营地。作为十二卫之一的左武卫,官邸还是挺高端大气的,四周都立着骁勇之士。 “末将见过大将军。”众将这一开口,声如宏钟,整个大厅嗡嗡作响。 秦琼让大家回归坐位,脸色一板,指着秦风道:“他就是中郎将秦风。大家都知道他是我儿子,可军中无父子,希望大家不要区别对待。”秦琼发迹于贫民阶层,向来对事不对人,对任何人都能一视同仁,故而,深得全军爱戴。 “遵命!” 一众将领深知秦琼为人,不无轰然应是。只不过,看着秦风的目光都带着和善的笑意。以前,秦风可没少往左武卫里窜门,与大家都很熟悉,只不过秦风占据了这具身体后,已经不认识大家了。 秦风心头激动,躬身行礼道:“小将秦风见过诸位将军,还望诸位前辈不吝指教。” 漆黑壮硕的牛进达咧嘴大笑“大将军,把大侄子安排到我账下吧,咱们爷两最是投缘。”牛进达是瓦岗系最重要的将领之一,平生最佩服的就是忠义无双的秦琼。当年,秦琼、程咬金、罗士信弃王世弃而降唐,他二话不说就弃兵跟随。 “牛将军,您可不能与我抢人,我与少将军年岁相差不大,在一起最是默契。少将军在您账下,很受拘束的。”苏烈哈哈大笑着开始抢人,他并非是讨好秦琼,而是通过秦风他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当年,他与秦风不断的切磋,枪法方面也是大有进展,如果一同共事,学到的岂不是更多? 故此,一见牛进达抢人,向来低调的苏烈急眼了。 作为一个大器晚成的名帅,他一直没有放弃过学习,要不然也不会有未来的成就了。现在,还没有得到李靖的重视,唯一的学习途径当然只有秦琼了。 “不行!” 秦琼道:“秦风谁都不跟,这是皇上授意秦风将从八千大军中挑出一到两千人,另成一军。是新军,由秦风全权负责,包括老夫在内,任何人都不能干涉。” “啊?” 牛进达、苏烈傻眼了。这回好了,谁也争不到,也不用抢人了,原本人家的职务李世民早有安排。 秦琼一挥手,道:“好了,现在就去挑人。他要什么人,任何人都不能干涉,纵是老夫也如此,这是皇上规定。” 昨晚,李世民都在想着秦风给他出的点子,越想越觉得妙不可言,按捺不住的李世民索性把李靖、秦琼、李绩、尉迟恭、程咬金、侯君集、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长孙无忌等心腹大臣叫到皇宫,大家就着秦风的方案足足商议了三个时辰。 经过多方辩证和探讨,人人赞不绝口,无不认为这是一个超越时代的全新的方案,也认为这是解决军队战斗力不强、凝聚力不深、武将专权的种种弊端的绝妙方法。最终,经过这一群智者的修改及删减,已经形成了一套立足于政委制,却又符合时代的全新的军制,只是大家都密而不宣,一切等秦风的样板打造出来再说。正是因为有了众多大佬的支持,李世民才给秦风要人给人、要物给物的天大权限。 秦琼没有赘言,率领诸将,出现在了左武卫的军营中。 所到之处,营中上下无不爆发出一阵强烈的欢呼声。 左武卫上下将校几乎都是秦琼带出来的优秀兵卒,一个个都是精兵强将,拥有着非同一般的自主意念。 “将军威武!”当秦琼出现在点将台上,军营爆发出排山倒海一样的巨大声响。 秦琼深吸一口气,纵声道:“大唐威武!” “大唐威武!” “大唐威武!” 一人出声,万众应和。 秦琼令旗往下一挥,全场鸦雀无声,没有半点杂声,严明的军纪展现无余。 秦风向前看去,只见左右的刀山戟海在朝阳照耀下闪动点点金光,守卫的士兵肃然分列两旁,自有一股肃杀之气。 秦琼大声道:“秦风!” “末将到!” 秦风快步上前,与秦琼站到一处。 他两世为人,能够再度出现在军营,激动情绪远胜他们之中任何一人,对于给他这个机会的李世民怀有着无尽的感激。 “他就是右中郎将——秦风。” 秦琼大声道:“奉圣谕组建新军,人员定在两千左右。兵员将从你们当中挑选。”秦琼做事没有拖泥带水,介绍完毕,就把舞台交给了秦风。 秦琼治军严谨,当秦风进入左武卫的那一刻起,他已经把秦风看成是一个部下,而不是儿子,他不会给秦风半点额外的支持,是龙是虫全靠秦风自己,如果秦风不是带兵的料子,即便有李世民的大力支持,秦琼也会让秦风从左武卫里滚蛋。 秦琼下台后,八千将军冷眼旁观,既没呐喊,也没掌声,场面一下冷了起来。尽管秦风与秦琼的关系摆在那里,可秦琼是秦琼,秦风是秦琼,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秦琼是何人? 是大名鼎鼎的上柱国。 上柱国春秋起为军事武装的高级统帅。汉废。五代复立为将军名号,流传到唐朝这一代上柱国成了勋级,是对作战有功的人的特别表彰。就如现在军队里战士或将领立功了,可以授予一等功到三等功,立功很多的人,可称为“战斗英雄”,战斗英雄里又分为“特等战斗英雄”、“一等战斗英雄”等等,古代也是一样,只是名称不同。 上柱国就是后世的“特等战斗英雄”,在初唐时期,只有秦琼一人由此殊荣。 除了秦琼,谁有资格统帅他们这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常胜之师、威武之师。 俗话说得好,什么样的将军,什么样的兵。 这群百战归来的老兵眼高于顶,他们就认秦琼一人。 “你们说,大侄子能不能折服这群骁勇善战的将士。”点将后台,秦琼、牛进达、苏烈等左武卫高层也在观望着。 秦风能不能让这些士兵令行禁止,就看他现在的表现。 “当然能!” 苏烈笑道:“我在想秦中郎将会用什么办法来折服大家。” 秦琼笑道:“我也很好奇。”秦风的能力他不否认,如果连第一天都撑不下去,秦风就太让他失望了。 …… 第35章 新官上任三把火 秦风对于将士们的冷落并不觉得意外,在军队中最能令兵卒信服的不是智慧,不是统率力,更不是亲和力,而是拥有绝对的实力。尤其是在好战敢战的军队中,力量更是最令人信服的关键。 强者在军队里永远受到尊敬。 十二卫的兵卒肩负护卫皇城的任务,他们大多都是前线退下来的老兵,拥有非凡的实力傲气。说白了就是一群兵痞,让他们打仗,那是杠杠的,但是让一个不能令他们信服的人来统帅他们,阳奉阴违起来,那比(流)氓还(流)氓。处理不慎,还有闹个兵变的可能。 具说上任的右骁卫将军即是一个倚靠裙带关系出身的官二代,因为拿不出像样的能力,让这群兵痞牵着鼻子走,闹出不少笑话,最终自己承受不住压力,申请卸了职位。 老兵痞的底气在于强悍,遇到更强的那就痞不起来。 秦风早有准备,当然他也准备了三把火,既然大家不识好歹,他也不介意烧烧。 “我是秦风,奉皇上令,在你们中间挑出一到两千人组建军队,你们不认识我没关系,瞧不起我也没关系,毕竟我是一个见血都晕的人。我只想告诉你们一句话,无论是留下来的还是被淘汰的,我想你们会一辈子记住我,这种记忆甚至比你们洞房花烛之夜来得更深刻。” 前排听清楚的哄笑不止,后排听不清楚的忙打听秦风说了什么,即使秦琼、苏烈、牛进达也觉得莞尔,他们现在有些看不透秦风想干什么。 “听说你们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可我不信。”秦风一句话让士兵们对他产生的丁点好感消失殆尽,他浑不在意的自顾自的说下去,“因为我不相信你们有资格进入我的新军。” 这简直是赤果果的蔑视,八千将士怒视秦风,他们感觉这笑眯眯的家伙是在侮辱他们。如果不是军纪如山,他们都要群殴这“笑里藏刀”的家伙。 秦琼也一脸不解的样子,秦风对着八千多人侃侃而谈,丝毫不见紧张,绝对是一个心里素质强悍的人。要知道他秦琼第一次在万人军队训话的时候,紧张的心脏差点从喉咙里跳出来。 既然素质强悍,他又岂能不知道引起士兵公愤的后果? “我知道你们很愤怒,可我不在乎,没有实力的愤怒毫无意义,既灭不了突厥,也杀不到高丽。” 秦风温文尔雅,他的话却像软刀子似的一刀一刀扎在这一万多人的心口上。当然也不能一味打压,他也得给他们一点希望:“我组建的新军一旦功成,任何一名将士都有普通将校一样的战斗力,还具有窃取情报、泅渡、滑雪、攀登等技能。我知道你们都身经百战,可仅仅是会打仗,这远远不够。” “每一个新军都是人上人,别的先不说,就说单兵作战能力,每个特种兵干翻二三十个人不成问题,” 秦风环视队列的士兵,他缓缓的说:“空口无凭,你们要不服气可以找几个人跟我过过招。” 跟大兵讲道理很难,至少比用拳头难上百倍。话音一落,他竟直接从高达十米的点将台一跃而下。 这一举动,吓得那秦琼、牛进达、苏烈都呆傻住了。 他们每个人都是武艺高强,每一个人都是见过无数大世面的大人物,可见到此情此景却依旧傻立当场。 想要烧三把火,想要下马威,可也不是这么拿自己的命来玩的啊! 一伙人抢到台前往下一望,更为惊骇。 秦风从如此高空跃下,依照常理,应当急速下坠,便是不以脑袋触地,当场死亡,也有可能断胳膊断腿的局面。 可他下坠的速度竟然没有想象中的迅速,而是如一张薄纸,一片树叶,轻飘飘的往下落。 待到离地五米左右,他竟然以违反常规的姿势,在虚空中踏步前进,胜似闲庭散步的在虚空中行走,而他脚下,仿佛有实地一样供他垫脚。 秦琼等人,一个个让秦风惊到了。 而骄傲的八千将士更是惊呼出声,这种绝技,颠覆了他们的认知,这简直是神话故事中才存在的仙法仙术嘛。秦风走了大概十二米左右,像走楼梯一样,一步步往下行走,到了地面,脸不红气不喘。 “怎么?怕了吗?” 秦风见左武卫将士为自己所慑,揶揄道:“堂堂左武卫将士就这点鼠胆?”说着还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鼠胆? 将士们有些怒了,即便是激将,也没有必要这么损人吧?最先走出来的是一个肌肤黝黑的精壮汉子,狠声道:“笑话,我们左武卫怕过谁来?” 秦风看了看,问他叫什么。 “铁驴。” “铁不像铁,蠢驴一头却是对了。”秦风忍着笑,觉得这名字很有特色,没有铁牛的块头,身体强壮的像头驴:“不管你输得多么难看,但是你比那群没带卵蛋的太监强。” “就你一个人”秦风伸出食指摇了摇:“再多来百个吧。” 最先发怒的是铁驴,他觉得那是赤果果的蔑视,伤自尊了:“你如果能打赢我,自有别的弟兄们领教你的高招。”铁驴跨前一步,他握了握拳头直勾勾的盯着秦风。 秦风摆了个手势:“你先出手吧,我让你两只手。”言罢,双手背负于背 铁驴是中军士兵,他回头看看,读懂了弟兄们的意思,要好好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大喝一声,铁驴似猛虎出笼,醋钵大小的拳头朝秦风胸口招呼过来。 想要立威就得干脆,秦风避开这招“黑虎掏心”,一个扫堂腿就把铁驴放倒在地上,右腿一踢,百余斤的铁驴给秦风踢了几米距离,半天爬不起来。 窃窃私语声戛然而止,秦风挑着眉毛,“还有想试试的吗?” 又有五个人走出队列,如果说铁驴靠蛮力吃饭,那他们几个都算练家子。尤其叫“混三”的小子,自小跟家乡拳师学过几手,他有信心干翻秦风。 秦风被五个人围着,他竟仿佛水里的鱼一般灵活,肘击、膝撞,打人从不用第二招,混三在士兵中也算一号人物,他赖以成名的拳头在秦风面前竟然不起作用,秦风右手扣住他的手腕,“咔”一声就卸下了他的腕骨…… 秦风拍拍手直起身子,他发现士兵们看他的眼神不一样了。 “还有谁?” 秦风连呼三声,见无人出列,继续道:“好吧!既然都怕了。拳脚就算了。那么,咱们再来比比箭法。谁的箭法最好可以出来挑战。” 这一回,走出了九个人。 秦风要来九只箭,一一折断,只有箭头留在手中,撕下一块布条,把双眼一蒙,道:“你们九人,同时向我射箭,箭,就是杀敌的箭矢,我希望你们尽全力而为。” 过了一会儿,九人没有动手,秦风大声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把我射死射伤,那是我学艺不精,活该去死。怎么?连射箭的勇气都没有了吗?你们还当什么兵,回家抱老婆算了。” “将军小心!”九员士兵一咬牙,同时弯弓搭箭。秦风的拳脚功夫、胆量已经赢得了他们初步尊重与认同。 “开始吧!” 秦风把九支箭头捻在手中,侧耳细听,漫不在乎的说道。 顿时,整个营地静如止水,一颗颗心都悬了进来。纵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秦琼也不由得捏了一把汗,他做梦也想不到秦风竟然如此自负。 “嗡!” “嗡!” “嗡!” …… 几乎同时,九支利箭划破空气,毫不留情的射向秦风。 时间似乎在一刹那定格,所有人,都在紧张的看着秦风。 在万众瞩目之下,秦风动了,只见他双手连弹,九道乌光从他手中发出,几乎不分先后的迎上刺向秦风的利箭。 “叭” “叭” “叭” …… 又是九个荡人心魄的脆响,九支箭头,与射向秦风的九支利箭一一对上,乌光速度不减,直接把那九箭劈成两伴,一并落到地上。 “将军神武!” “将军神箭!” 尘埃落定,摒住呼吸的八千余人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看向秦风的目光,一个个都变了,他们信奉强者为尊,而秦风的惊艳表现,较之秦琼似乎更加厉害,只这一招,秦风就征服了这群百战将士的心。 秦风取下布条,仿佛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样,高声道:“如果你们能入选新军,我相信你们都能有这个身手,现在我再问问你们,想不想加入我秦风亲力亲为、亲手组建的大唐新军?”“想!”近万人一口同声的大喊,与刚才的愤怒不同,他们眼中多了一种可以称为“狂热”的东西。 “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你们想不想变成一群撕碎一切的战儿狼、狂狼、血狼、狼王?” “想想想!” “这不是嘴上说说就行的,新军都是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甚至万里挑一,你们考过我了,现在该我考考你们了。第一关:站军姿,坚持不住者淘汰。” 第36章 无处不在的陷阱 “当兵之人,当要做到站如松、坐如钟。作为选拔者,我在这里先给你们做个示范。站立时两脚微微分开,两腿挺直,大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两手自然下垂贴紧。一定要贴紧,别人如果用力拔你的手,即使你的人被扯得倒下了,你的手也不能松!收腹、挺胸、抬头、目视前方,两肩向后张。记住你们是大唐的保家卫国的军人,若是挺不直那脊梁骨,又何谈承担家庭和国家的重担,今天的操练不是为了我秦风,也不是为了你们的将军,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你们的家庭,为了整个大唐的安定繁荣。” 以己为镜,可以正他人之德行。 秦风如同长枪一般挺拔的身姿,很好的为台下那一群士兵树立起了一个正确的形象,站就要站出他一般的姿态。 岿然不动如绝壁松柏,正如自己所言,秦风的身姿绝对不会被任何外来的压力所压迫,他就是他,谁也没有办法让他放弃心中的桀骜。 “现在才算有些样子,从现在开始,保持这个姿势一个时辰,若是不能保持得住的,就没有资格学到我的本事,你们这辈子都没有资格称之为精锐中的精锐,也没有资格去保护身后的亲人。” 秦风从点将台下走了下来,目光灼灼的在八千人的队伍中饶了一圈。 士兵们心里很是不屑,站军姿是个啥玩意,站还能站出什么花样来? 不过,为了变强。 还是依照秦风的吩咐,也有样学样的站起了军姿,虽然有些人站的并不规范,但是秦风并没有指出来,他现在只是想让这些人明白一点,那就是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秦风没有和士兵一起,而是穿梭队列中,一一纠正姿势不当的士兵。 士兵都高傲抬着脑袋,一脸不屑的样子。 秦风嘿嘿一笑,先让你们得意一下,一会儿有你们好受的。 “大唐军人,肩负保家卫国的使命;所以,身为军人的你们是光荣的,你们的亲人将为自己有着英雄一样的儿子而自豪。我不管你们心里怎么想,但是,在训练场地上,你们除了服从,还是服从,敢有异言、怨言者趁早给我滚蛋,新军不需要不守军纪的垃圾和废物。” 四月的阳光并不那么炎热,但是时间久了,依旧会给人一种燥热的感觉,三盏茶的功夫,士兵们额头上就渗出了汗水。 不是因为秦风的命令让他们不敢抵触,只是所有人都想要证明,他们不是秦风口中一无是处的废物。 …… 牛进达问道:“我说二哥,大侄子在搞什么,我怎么看不太明白啊?” “我也不太明白,不过我倒觉得风儿这样做是有原因的,你瞧,士兵们站立的姿势是不是有一种气势?”秦琼观察得很仔细,他很早就已经发现秦风那一刻的姿势有些不同了,虽然同样是站着,但是秦风站在那里就有一种彪悍之气,看那挺拔的身姿,炯炯有神的眼睛,秦风发现秦风并不是在乱来。 苏烈用充满睿智的目光巡视了一遍,道:“大将军,我觉得这是对士兵意志、精神的一种淬炼。” 仿佛为了印证苏烈的话一样,秦风的声音远远传来:“军姿,是一切军事动作之母。站军姿可以使人挺拔,增加人的力量感和定力感,为一个人的气质与风度打下基础。当然,除了形体的锻炼,还包含了个人毅力、纪律、服从……综合素质的最基本的考验。尽管你们大多数人被淘汰,可是,我希望你们坚持站军姿,因为军姿是军人独有的风度。气度出来了,你走到哪里,都是百姓心目中的军人形象,他们会因为你独特的气度而羡慕。” 秦风没有一直盯着这些士兵,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想要成为强者,需要依靠的是一定的自觉性。 若是没有自觉xing,就算他秦风在怎么管着,也没有办法让这一群人成为精英。 至于秦风去做了什么,那些汗水已经迷蒙了双眼的汉子们,早已没有精力去关注,谁也不知道原来一个时辰是这么长。 一个时辰之后,秦风再次回到校场的时候,满意的点了点头。 八千人一个不少,左武卫的士兵,当真不是花架子,还值得他一训。 “不错,你们倒还有几分骨气,行了,原地休息一柱香的时间。”秦风满意的点了点头。 “呼!” 秦风前一刻恶魔般的声音,此刻却好似最美妙的音乐,所有几乎只有一个动作,那就是原地坐下,不断的用衣襟扇着热风。 比起烽火狼烟一般的战场,似乎这该死的天气,更加让人讨厌。 “来呀,把东西挑过来。”得了秦风的命令,几个火头军用扁担挑来的十八个大木桶。 秦风的离开,是去火头军那里准备了几大木桶的骨头汤,松弛有度才是最佳的训练方法,若是一味的压榨人的潜力,这些士兵还未能够上得战场,怕是已经被练坏了。 同时奖惩有度,才能让他更快在军中树立不可动摇的形象,若是一直唱黑脸,这些个苦哈哈的士兵,迟早得给他来个造反。 “好了,以小队为单位,每人上来可取一瓢。”秦风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诡异的笑意。 “我来,我来!” 突拉一声,刚刚还死狗的一样的士兵冲了过来,站了一个时辰,谁不嗓门冒烟?顿时,纷纷抢夺摆好的瓢,看也不看的往桶里一舀,就往嘴巴里灌。 “哇!” “这是什么味道?” “不是水,是尿!” 这一喝,就上当了,一个个士兵丢下瓜瓢,呕着喉咙吐个不停。 “秦将军!你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还有脸问我什么意思?”秦风利箭一样的目光,让那些叫嚣的士兵机伶伶的打了一个冷颤。 四目相对之下,这些士兵的瞳孔一瞬间瞪得老大。 无边血海,滚滚骷髅,积尸成山,流血漂橹!更有无数狰狞的鬼怪张牙舞爪地朝自己扑来。 “没错,这几大木桶里装的就是尿。” 秦风可以看得出,这些个士兵对他怒目而视,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秦风早就尸骨无存了。不过这些目光比起李世民的目光来说,还差的太多,可不能令他秦风有半点畏惧。 如果目光可以杀死人,那人也不能称之为人,不如白ri飞升去做那快活神仙。 “进入这条线的人,全部淘汰。” 士兵顺着地下一看,不知何时,地上已经画出一条线,顿时,大家为之一呆。 “我不要自私自利的人,哪怕你再厉害,我也不需要。” 同甘共苦之间,才能体会袍泽之间的亲密,加深战友之间的磨合。 秦风此举最大的意义并不是让他们学会享受与争夺,只是想要让这些士兵,在苦过之后,一起品尝甘甜的滋味。 人是独立性极强的动物,同时也是群居性的动物,在偌大的天地间,只有相互依靠才能迸发出无与伦比的巨大力量。 军队是人类社会组成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战友之间的感情,往往胜似亲人。 秦风希望自己的士兵拧成一股绳,才能在短时间内,将他们调教成一支王牌之师,人心是队伍最重要的灵魂。 而他所属的这支队伍,不需要什么铁血来作为军魂,他需要的军魂只是一句话,那就是不抛弃,不放弃。 解释了原因后,秦风道:“现在你们明白了,也可以离开了。当然,你们会觉得很不公平,因为其他人也在争夺,只是他们慢了一步。但是他们比你们幸运,没有迈进这条线。或许,你们觉得我不公平,可这个世道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突厥人可以放肆的屠杀我北方百姓,而我们却只能被动防守,这是很不公平的事。可,谁让我们还没有对上突厥铁骑的能力呢!同样的道理,我是你们的上司,我的实力比你们强,你们就必须接受我强加给你们的意志,要么打败我。” 待那些跨越警戒线的士兵垂头丧气的离开后,秦风望着剩余的士兵,道:“你们是幸运的,可幸运不会一直眷顾着你。这是第一次淘汰,以后,我会用更多的方式来淘汰你们。想要不被这样窝囊的淘汰掉,就多想一想做人的道理。你们先是人,之后才是兵,多想一想什么是军人,什么是生命相交的战友情、兄弟情。好了,今天上午的选拔到此为止,下午,进行第二轮选拔,没有通过的人同样面临淘汰的结果。当然,你们也可以离开了,如果你们是太监的话。” 过了一会儿,见无人离开,秦风满意一笑:“你们很幸运,因为你们是有史以来第一批接受全新训练的士兵;你们很幸运,因为坚持到最后的士兵将会前途无量。同样,你们也很不幸,因为你们遇到了我——秦风。秦是秦朝的秦,秦琼的秦;风是大风的风,也是疯子的疯,我的士兵不成疯就成魔,接下来的选拔和训练,你们会知道什么是魔鬼、什么是地狱。” 秦风的话语,让享受着温热骨头汤的士兵们,忍不住集体寒颤。 地狱是什么?以前没有人知道,今ri之后却是多有体会。 从方才的一幕中,他们完全可以体会得到,秦风绝对是个掌控yu极强的恶魔,谁也不能忤逆他的意志。 方才的一个时辰,已经让他们初步感觉到了地狱的存在。 只不过所有人都知道,属于地狱的噩梦,只会是开始,不会这么轻易的结束,如果认为此时笑容和善的秦风只是一个小男孩,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第37章 兄弟同心 其利断金 队伍解散,秦风这才走向一直观望的秦琼等左武卫的大佬。 牛进达不待秦风说话,大笑道:“大侄子,第一次带兵。有什么感觉?” 秦风从容答道:“小子天性随意洒脱,说实话没什么感觉!” 苏烈爆发出了一阵大笑,赞叹:“好一个没有什么感觉,成大事者,应当如此,稳如泰山,不为情绪所动。秦中郎将简直就是天生的大将。” “苏将军过奖了,这小子还差得远呢!”秦琼秉承了惯来的谦虚,但身上透露的那股自得,却似乎在说“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虎父焉有犬子乎?” 苏烈感慨道:“秦中郎将可是给我们上了一课啊。”早上的军姿看似简单,却融合了对意志、体力、信念等方面的考验,若非秦风在走动的时候,还一边解释,他们还真看不透站军姿的用处。苏烈比秦琼、牛进达更加具备一员统帅的素质,当他对秦风的话语一一思考,竟然觉得字字珠玑,故而,对秦风的夸赞没有掺杂半点恭维。最让苏烈震撼的士兵喝尿后秦风的解释,也让他坚信了团队的重要性。 “启禀大将军,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四位小将军捧皇上手谕求见。” 门卫的话打断了苏烈想要说的话。 压下心中的疑惑,秦琼道:“请四位小将军进来。” 不一会在门卫的带领下四个人影匆匆忙忙走进演武场,纳头便拜道:“小将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拜见大将军与诸位将军。” “诸位请起。” 等四人都起来后,秦琼问道:“你们来此做甚?” 这几个小家伙秦琼自然不会陌生,自己的武艺可是让他们学走了不少。 “大将军,他们是找我的。我们几个有相约从军的誓言,自皇上给了我官职,就把他们几个讨要过来帮忙了。” 秦风笑了一笑,向秦琼说明了原因。 “二伯父!接到皇上的手谕,我们哥几个就跑来啦。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秦二哥当了将军,怎么少得了我们兄弟的帮衬。” 程处默就是缩小版本的程咬金,长得一副粗狂而不显张扬的面庞,身着一套明光甲,隐藏在甲胃之下的肌肉,隐隐有着无限的张力。 秦琼、牛进达纷纷一愣,“秦二哥”这个熟悉的称呼一下子把他们带到了几十年前的峥嵘岁月。 待两人醒悟过来,发现对方眼圈通红,隐隐蕴藏着一丝丝的晶莹。 “好,好,好!好孩子,没给你们父亲丢脸。”秦琼悄悄的擦了一下眼睛,在几人的肩膀上重重一拍,通过微微颤抖的手掌,几人能够感受得到他情绪的波动。 牛进达咧嘴道:“二哥,这群小子都这么大了。” “而我们都老了。” “父亲此言差矣!正所谓‘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廉颇九十尚能挂帅,拒百万秦军于国外。难道父亲还不如一介老朽?” 秦琼怔了半响突然爆发出了一阵轰然大笑,声震四方:“说得好!”身上的那股强者气势,让大家差点窒息。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终不负大唐第一猛将的赫赫声威,受秦琼所激发,大家眼中都透露着激动与振奋,大唐唯一一个王牌悍将又回来了。 “好好干,别丢我们这群老不死的脸色。”秦琼哈哈大笑,率领一群左武卫的战将畅快而去。 …… 秦风激动道:“兄弟们,随着长辈们的一一老去,守护大好河山的重任终将落到我们头上。今天的辛苦是为了明天的辉煌,咱们好生干tnd的,也让天下人瞧瞧,咱们不是靠父辈余荫而活的寄生虫。” 英伟的李业诩道:“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 “坐!”带着四个好哥们到一个角落里随意而坐,秦风道:“我们志向相同、志趣相投,此生最大的愿望是与皇上打造一个铁桶一般的大唐帝国。突厥是挡在大唐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大唐迟早要把他敲碎,成为我们大唐前进的垫脚石。这场关乎国运的大战,如果错过了我们将会抱憾终生。俗语说:打铁还须自身硬,如果没有过硬的本领,再大功勋也白搭,我召集你们前来,就是为了坚强我们自身。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干这一票。” 也没有外人,秦风当即把自己的打算说明了。 罗通动容的站了起来,喜道:“你说真的,真的有仗要打了!” “照我估计,应该快了!”秦风点了点头,这一猜测不说有十成把握,但七成绝对有。 以李世民的尿性,不把突厥给敲成粉末,他会寝食难安的。想必他已经开始执行分化、离间、扶持等针对突厥的计策了吧! 罗通没有二话,立刻就道:“我最大的志向就是能够如我父亲一般,上阵杀敌,建功立业!只是我娘嫌我年纪太小,一直不许我从军。嘿嘿,现在有了皇上的手谕,我娘想不答应都难。这即将来的战斗怎少的了我罗通!”他一脸的兴奋,看来期待上战场的想法早以不是一日两日了。 秦风喜道:“再好不过了。” 罗通的武艺他如何不知,这家伙看起来英俊潇洒,但猛得如同常山赵子龙一样。如此人才,随便往哪支军队一放,即便不是将军级也是校、尉级别的待遇,他愿意来给自己当助手,那是求之不得之事! 李业诩也道:“我和罗通一样,现在,嘿嘿,也不怕祖父不允了。” 程处默却一脸黯然,长叹道:“若能报效家国,死又何妨,真羡慕你们!”他是程家长房,依照惯例长孙必需继承家业是不许上战场的。 但这男儿报国之心,却一直未曾在程处默的心头消去。 “若想上战场也不是不可能,你随便找几个十个女人,然后像程叔叔那样,早早生他一堆大胖儿子,让你们程家有后,相信程叔叔不会拒绝你这拳拳报国心!反正现在还不打仗,你白天专注训练,晚上专注生孩子,岂不是一举两得之事?”李业诩调笑着打趣道。 “哎呀!我tnd真蠢。”程处默动容的站了起来,撒腿就跑。 秦风愕然叫道:“去哪儿?” “找几个十几个女人生儿子去!”程处默头也不回,声音遥遥传来。 秦风与罗通、李业诩、尉迟宝庆互望了一眼,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 休息时间结束,下午时刻,所有士兵都站立整齐,重新回到了纪律严整的状态。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的训练有些枯燥,但我想告诉你们,没有枯燥的训练,没有流汗的艰苦,上了战场之后,流血的只会是你们自己。平时多留一些,战场上手中的兵戈,就能多饮一些敌人的鲜血。”秦风的目光如炬,凌厉的扫过演武台下的每一人。 相比于之前左武卫的训练,从军姿开始的秦风式训练法,的确是有些枯燥异常,但道理却不假。 若是连夯实的体力都没有,怎么去成为一支铁军,实力不是靠吹出来的,而是靠的练出来的。 “现在开始,一柱香的时间内,给我从这里跑到长安城门,一个来回的时间,若是有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那么明天就不用参与选拔了。” 恶魔,赤果果的恶魔,长安城到左武卫军营来回的距离,差不多有着五公里之多,一柱香的时间,着实是太看得起他们的长途奔袭能力了。 为了能够不丢脸,所有人都要紧了牙关,准备奋力起跑。 秦风对于士兵们的表情不以为意,直接将身边的香点燃,五公里还是没有负重的跑步,若是不能在一柱香的时间内完成,他真的很为这些士兵的存活能力所担忧。 跑,除了跑,这些个士兵也不能抱怨一些什么。 而此次,罗通、李业诩、尉迟宝庆也参与其中,将来,秦风会把训练的大纲交给他们,由他们来炮制这些士兵,如果他们自己都不熟悉、不经历,又如何能够把训练大纲运用自如? 当然作为总教官的秦风是不奔跑的,他不跑也没有人敢说什么,在这个时代,尊卑观念深入人心,一般而言,是不会有人当那刺头的。 呼!呼!呼!...... 一柱香的时间,在罗通、李业诩、尉迟宝庆的领头之下,七千余人的队伍陆陆续续的喘着粗气回到了校场,所有人在这一刻都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瘫软在地上,舒服的躺一下。 可惜在秦风凌厉的眼神下,没有人敢这么放纵自己。 “休息一会,很好这次没有人掉队,不过很快你们就没有这么轻松了,今天的运动量不过是选拔而已,真正的训练还未开始。我的目标是一到两千人,也就是说,我会用尽一切办法来淘汰五千多人,不怕死的尽管坚持。”秦风的笑容彻底坐实了他恶魔的名字。 第38章 同仇敌忾 一百里地,五十公里,听起来很远;折合成米不过五万而已,迈开大步,一步一米,一百里地不过五万步。秦风骑着白马,优哉游哉的看着累的跟狗似的左武卫士兵。不出十公里就开始有人掉队,秦风从队前跑到队尾,他很嚣张的喊着话:掉队就是弃权,我很乐意看到这种情况,毕竟精英特战队不用这么多人,你们要记住,能入选特战队的只有精英,废物是没资格接受深层次的培训的 “就这鸟样,你们竟然还没有死光真是奇怪。唉!难怪大将军身上有百多道伤痕,原来都是给你们这些废物、垃圾给害的。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战友,现在我明白了,你们呐,就是一群运气逆天、浪费国家粮食的猪。” 气喘吁吁的士兵们咬牙切齿,他们却没心思问候秦风的祖宗八代。 秦风很强,他们也的确希望有朝一日能达到他的程度,但真正支撑他们坚持下去的还是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他们不想被秦风看轻,也不想给他们最尊敬的秦琼秦大将军丢脸。秦风说到秦琼身上百来道伤痕的时候,大家多少是有愧于心的。 跑来学习、观摩的苏烈几次想告诫秦风,他这种带兵方式根本行不通,行军打仗最主要的是能与士卒同甘共苦,一旦激起士卒们的负面情绪,那将是百害而无一利。 跑出二十公里地,已有五分之一的人掉队;跑出近五十公里地,仍有五千人在坚持。这些兵员素质之强大出秦风意料,本以为有一半就不错了,想不到还有这么多人在坚持。 不错,真的很不错。 强将手中无弱兵,不愧是秦琼带出来兵。 秦风甚至有些舍不得用这种方式来进行大规模淘汰了。 苏烈吩咐跟着前来收拾残局的士整合各军掉队的士兵,他追上秦风,有些担忧的说道:“云霄,士兵们已到了极限,如果再跑下去,我怕会出问题,是不是让他们稍事休息然后再继续。” 秦风选拔特种兵,体能虽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个人毅力。毫不夸张的说,跑到现在,完全成了意志的比拼。 秦风也知道士兵们辛苦,可他不能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战场上,尤其是特种兵所需面对的战场,没有人给予你哪怕丁点的仁慈,所能感受到的只有残酷和绝望。 如果不能承受这种绝望,那他就配不上“特种兵”这三个字。 “没有强悍的体质、坚强的意志,又怎么能够完成绝不可能的战略级别的任务?现在,大家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中的极限,全凭坚强的意志在支撑,我要的兵必须具备顽强的意志和团队精神,体力反倒排在其次。老实说我也惊讶了一把,这些士兵没一个是孬种,可惜了,我没有统领全军的资格。不过不要紧,等我打造出一个样板出来,皇上定然会在全军推广。” “我这么做,是为了他们的生命负责,也是为了他们的家庭负责,多一项本事,就多一分生存的机会。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要想成为人上人,先得成为鬼中鬼。” 苏烈不再说话,他知道自己让秦风说服了。 “战场就是你死我活的厮杀,训练时候的仁慈,是对士兵生命的不负责,是最不可救药的事情,这种错误绝对不能犯。优秀的士兵死一个,少一个,是大唐无可承受的损失。所以,训练场上,不面要仁慈。” 秦风笑道:“苏大哥,我知道他们恨我。可是当他们上了战场,他们会发自内心的感激我,你信不信?” “我信!” 严格的训练是爱而不是伤害。苏烈都懂,尽管秦风的方式另类一些,但不能否认秦风的出发点。 跑到终点,十去其五,剩下的两千多人也是东倒西歪仿佛醉罗汉一般。 秦风悠悠然下马,他打趣道:“看你们的样子,难道很累吗?” 士兵们没有一个待见秦风的,第一天就惹起众怒,第二天拉仇恨,他也算空前第一人了。 “云霄,我知道你的意思,只是说的有点过分了,”苏烈强忍心头的不满,道:“我觉得他们能坚持到这儿,已经是最优秀的士兵,我们不应该求全责备。” “特种兵就是要能人所不能,这才是刚刚开始,如果没有这份毅力,以后的训练,他们根本坚持不下来。”顿了一顿,秦风又小声道:“我冷嘲热讽不过是想激发他们的潜力而已,否则以后的训练根本没办法进行。” 苏烈沉默,好半晌他艰难的点了点头。 说话间,秦风让人准备的马车到了。 秦风做到马车车夫坐的位置上,他一脸无害的看着眼前两千余号士兵,“我得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马车一共就这几辆,所以说你们还得靠自己的两条腿走回去,或者是跑回去。” 士兵们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心中的愤怒,他们大多没什么文化,心平气和的时候距离斯文尚且十万八千里,此刻当然是骂骂咧咧的。 秦风浑不在意,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说道:“我知道你们恨我,想骂我随便在心里骂,别让我听到就行。” “那谁能坐马车回去?” “你叫什么名字?” 看着这个文质彬彬、面目清秀的少年,秦风对他印象挺深刻的,他不是跑得最快的,也不是最慢的人,他始终保持着自己的体力,不争第一只争结果,当抵达终点的时候,他才把剩余的体力凝聚于一点爆发出来,最终,夺取了这个长途夺袭的第一名。 此人会分配自己有限的实力,表示他有头脑,这种人值得秦风重视与培养。 “我叫刘方仁。我跑在最前面,是不是有资格坐车回去?” “当然。”秦风回答的很干脆,“如果你承认你是娘们的话,我没有意见。” 刘方仁:“……” “我们能不能走回去?”说话的人微微发胖,他是最后一名,跑到后来甚至是被同伴拉着跑的。 跑在第一的人或许因为天赋,但跑在最后仍然坚持下来,这样的人更值得尊重,秦风说:“当然可以了,你们先休整休整。”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秦风走到此人跟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应该恭喜你,如果你能最终入选,我想你绝对不会因为减肥而发愁。” “秦将军,俺姓范,叫范坚强。” 秦风嘴角一抽,差点爆笑出来,想了想,他笃定的说:“强坚犯?好名字。很好,很强大。” 容貌是一个人最先天的资本,这话不假,秦风模样俊俏,尤其他笑起来,简直能让女人嫉妒,这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强坚范”短暂的忘记了秦风之前“欠揍”的德行,他憨憨的笑着:“俺娘也这么说,以前家里穷,饭都吃不上,俺爹俺饿死,就给俺起了这么个名字。” “现在家里还饿肚子吗?” “强坚犯”憨厚笑道:“全家都吃饱饭了。” 秦风道:“不错,不错。那你得感谢让你们全家吃饱饭的人。” “俺娘说是皇上让我们吃饱饭的。” “所以说,我感谢皇上是不是?可现在,北方的突厥人不希望你们吃饱饭,不希望你们过上安定的生活,而且,还时不时的南下。恨不得抢走你们手中最后一粒米,一块布料。为了保卫来之不易的生活,你觉得你应该怎么办?” “俺参军入伍就是为了报答皇上,为了保家卫国。” 人群中登时有人大喊:“突厥狗来了更好,老子正好为我全家报仇。” 他喊出声后,登时变得熙熙攘攘,相互洋溢着同仇敌忾的心情。 秦风高声道:“你们以北方人居多,多少了解突厥狗的爆行。你们想为亲人朋友报仇,我理解也支持,如果面对敌人仇人连刀都不敢举,干脆抹脖子算了。” 一时间,大家哈哈大笑了起来。 “报仇归报仇,可是你们有那个能力吗?” 秦风这一问,士兵们顿时默然。 “所以说,一个人一支军队战斗力很关键,一支拥有战斗力的军队才能委以重任,才能在生死一线的战场上踩着敌人的尸体活下来。你们都是久经战场的老兵,你们比我更清楚实力的重要性。” 只有了解战场残酷的人,才知道想当一个老兵多么不容易。只有指挥过军队的人,才知道老兵在战场上发挥的力量是多么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一个老兵在战场上至少能当十个新兵蛋子。 “也许在大唐境内你们很强大,可是如果对上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突厥狗呢?” “所以说:如果满足于现状,下一个死的人就是你。不要以为大唐一统天下了,你们就能过上安逸的日子,突厥,我华夏子民的世代仇敌,无时无刻不觊觎窥视这我们的家园,他们的强大凶残你们都应该有所耳闻。早晚我们会与他们对上,到时候我们败了死的可不只是我们,就连我们身后的家人也会惨受屠戮。” 听了秦风的话,许多兵卒眼睛都红了,伤感之情皆在脸上。 秦风之所以挑突厥来说事,是因为大唐士兵大多出身北方,这些地方除关中外都是突厥兵锋涉及之地,常年受到突厥的抢掠袭扰,地方人民对突厥有着血海深仇。 “你们都知道我是秦大将军的儿子,我本人也是文采出众之辈,而且还是未来的驸马,如果我愿意,我完全不用从军,过这种朝不保夕的军旅生涯,我完全可以尽情的挥霍一辈子。可是,条件优越的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从军。我为什么要从军?因为责任,因为大唐的男人有责任去保护咱们来之不易的安宁。” “突厥很强,这个必须承认。要战胜他们,你们只有变得更强才能把突厥撕碎,才能在残酷的战场里活下去。接下来我会安排你们进行严苛的训练,让你们变得更强。只有你们更强,才能让你们的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让你们的子孙为你骄傲自豪,不用让你们的家人对着你们的尸体痛哭流涕。现在你们可以恨我,可以骂我。没关系,但是当你们从战场回来的时候,你们和你们的家人会感谢我的。我也可以自豪的对着你们的亲人说:我把你们的儿子还给你了。” 第39章 士为知己者死 用嘴巴说话与用心说话,效果截然不同,人与人的相处就是这样,有多少付出有多少收获,当你用心对待别人的时候,别人能够产生共鸣。 尽管士兵们没说什么,但通过他们不再仇视与怨恨的目光里,他们已经认可了秦风所说的每一句话,当他们认可这些道理的时候,离认可秦风还远吗? 训练士兵不能,也不能一味的打击。让他们明白你的道理、你的出发点才是最最重要的。 这些士兵明明恨得咬牙切齿,可他两三句话就能打消了士兵的仇视,最终上当吃亏后,还会觉得理所当然。对于秦风,苏烈除了佩服还是佩服,他知道,秦风离抓住了这支军队的军心已经不远了。 …… 半个月,经过夜袭、人品、体力、意志、应变、忠诚……等多方面的淘汰、考验后。最终,有资格参与到新军中的人数仅有一千五百人。 这么高的淘汰率惊动到了大唐的高层,不但是李世民,纵然是李靖、李绩等军中高人也都关注起了这支人数稀少军队,他们不知道最终会成什么样子,但可以肯定这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 随着军中大佬的关注,秦风的一些方法也大白于众,当各位将军在军中试用后,发现效果惊人。于是,站军姿、长途奔袭、夜袭等手段也成了各军常规训练法,当然,随着训练量的加大,军资的消耗也让李世民等人大吃一惊,这哪是军队啊!简直就是一个吸金的机器。不过付出与收获是成正比的,训练出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士兵们的精神与往日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见秦氏练兵法有效,于是,新军的训练场地上,总会出现一些大将军的身影在晃悠。秦风又岂是甘于吃亏的人,为了保证在赌赛中获得最终的胜利,为了避免大家学光他的训练法,在征得李世民的同意之后,索性带上他的军队远离开长安,以避开那些烦不胜烦的骚扰。 急于提升士兵战斗力的将军们找不到秦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杀往皇宫,向李世民讨要说法。李世民乐了,将军爱练兵那是好事,只不过他已经答应过秦风,不能透露新军的消息,便以秦氏父子的打赌为由把大家给打发了。 其实新军离长安并不远,他们在终南山下开辟了一个训练场,以便就近接收李世民提供的大量军资。 场地开辟出来后,秦风就如一个工作狂,日以继夜的训练士兵、处理日常事情,到了晚上,除了时不时突袭检验士兵的应变能力,还要给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等人开小灶,做训练前后的总结与讲解。 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也很争气,他们对士兵狠,对自己更狠,为了证明自己有带领士兵的资格与能力,他们严于律己,士兵站军姿一个时辰,他们会一动不动的站一个半或者两个时辰,晚上,士兵可以放心休息,而他们从秦风那里学到知识后,立马到训练场上验证。 熬夜、通宵对于他们而言,似乎已经成了常态。便是秦风多次劝告,可他们嘴里说得好好的,最终又受虐去了。一个周的时间,四人已经从意气风发的小男孩蜕变成了铁骨铮铮的军人,走起路后风度不凡。 也是这一周,秦风那个“善良的恶魔”的绰号在士兵之中悄然散开,说他善良是士兵们每天训练后,总会及时的给大家备上白花花的米饭和大碗大碗的肉食。 至于恶魔,那更加不要说了,因为他每天总是变着花样来折腾大家。 因为在平整训练场的时候,秦风从宫中调来一群工匠,在一个比较小的场地上搭建起了双杠、单杠、八百米障碍所用的器材。 当然即使是恶魔,秦风还有些作为教官的觉悟,几乎是亲力亲为的示范了一遍所有器材的使用方法。 看起来并不是很难,但这些士兵发现,自诩身体强壮的他们,在俯卧撑和单杠这些比较容易的项目上面,就有些应付不过来了。 至于八百米障碍,那更是让他们摔了一个鼻青脸肿,除了罗通一人踉踉跄跄的勉强达标,整整一千五百多人,没有一个可以在秦风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训练。 相比于秦风的训练方式,以前左武卫的训练方式,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享受了。 痛苦并快乐着的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具是在汗水中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激动与感激,若是没有秦风,他们断然想不出如此新奇的想法去训练士兵训练自己。 王牌之师的训练之法,无一不是奇招尽出,秦风的训练之法奇特异常,让他们看到了新军成为王牌之师的曙光,也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了自己的变化。 一连半个月,士兵们的心态也在悄然变化。 因为当一切都走上正轨后,士兵们训练的时候,秦风也没有闲着,他竟然跟着兵卒一同练习,训练的力度比起所有人只高不低,时间只长不短。 到了用餐的时候,依照规矩秦风是有小灶的,可是他却闭了小灶与将卒一同用餐。 一起训练,一起吃饭,秦风在短短的几天内就与麾下兵卒打成了一片。这群骁勇善战的精锐从开始对秦风的怨恨、仇恨,逐渐转变为敬重服气以及爱戴。 久而久之,大家发现这位年轻的主将除了训练场上严厉之外,平时里还是很和善的,他没有丝毫的架子,与大家坐在一起聊天打屁,而且,每天抽出一个时辰的时间教导大家读书识字。晚饭后,还给大家讲“故事”。这个时间段也是大家最最喜欢的时间段,因为秦风讲的故事都是耳熟能详的史实、经典战例。 比如说,牧野之战、长平之战、秦汉之争、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淝水之战、虎牢之战等等…… 他讲完这些史实,再从交战双方的综合国力、国内形势、君主、将军来分析胜败的内因外因,以此来开拓大家的视野。当然,秦风说得最多的还是华夏民族与异族的仇恨史,秦汉时的匈奴,三国时期的乌桓、鲜卑,晋朝时期的五胡乱华,以及前朝时的高丽,现在的突厥等等…… 举实例来讲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理念,增强将士们的华夏人种至上的种族观念,成功向士兵们灌输了有国才有家的爱国心。可以说,这支军队经秦风的洗脸,绝对是大唐里民族主义观念最为强大的军队。 士兵们各有所获,而基础雄厚的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获益更深,每一天,他们都像海绵一样疯狂的吸引各种有效养分,以惊人的速度在成长着,他们也用自己的能力与意志赢得了士兵们的敬重。通过训练,四人对秦风也是心服口服,哪怕秦风让他们赴汤蹈火,他们也无怨无悔。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一切的一切是因为秦风懂他们。 随着时间的流逝,新军在秦风的带领就像火山一样,正缓慢积蓄着毁天灭地力量,当国家有求,他们一定能够用绝对的力量撕毁一切阻碍他们前进的障碍物。 ********** 赵国公府! “秦风!我长孙冲与你不共戴天!!!” 诗会结束了一段时间,长孙冲妒忌贤能、背后捅刀子的形象已经传遍长安城,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传向全国各地,也正因为他当日的表现,落得了“众叛亲离”的地步。以前,那些极尽巴结他的权贵子弟长孙冲避之不及,巨大的落差让长孙冲心如刀割。今天,一怒之下跑到怡红苑,准备找红牌小姐“叙叙旧”,可谁随想,在伎苑里头都遭人鄙视、嘲讽。想他长孙冲何尝有过这等待遇,酒壮贼胆下竟然与邻桌起了冲突,最终,给人揍成了猪头。回到家又当起了长孙无忌的沙包,还让他说教了半天。 长孙冲又气又怒,这一冷静下来,才发现最近的不顺都与秦风有关,顿时,新仇旧怨一起涌上头颅。 因为秦风,长孙冲想起了诗会后人人唾弃的自己,顿时,三角小眼充满了嗜血的猩红:“秦风,告诉你,所有欺负我的人,我都要他死。”一手抓起的一方极品砚台往地上砸了过去,在他眼中四裂的不少砚台,而是秦风! 四周的侍女个个吓得面如土色,不敢在这个时候触碰长孙冲的眉头。 “狗奴才,连你也瞧不起我?”见一侍女惊惶失措、目光闪避,长孙冲大发雷霆,狰狞抓住侍女的柔弱的肩膀,奋力一拉,侍女痛苦惊叫。 “臭表子,让你看不起我。让你喜欢秦风这个王八蛋。”长孙冲双目尽赤,双手奋力一扯,只听得布帛撕裂的声音炸响,一具冰清玉洁的玉体顿时暴露在空气中。 “少爷,我没有。”侍女泪流满面,她惊惶的辩解,反而助长了长孙冲的兽性,长孙冲把侍女按倒在书桌上。 “让你瞧不起我,让你瞧不起我。”长孙冲在少女背后冲刺着,张开嘴,在娇嫩的粉背上奋力嘶咬,尽情的蹂躏。少女无助的惨号与长孙冲的狂虐的大笑,混合成一种令人心悸的音场。 第40章 遇到碰瓷的了 长安城内,有人期待秦风的惊艳表现;也有人期待秦风成为笑柄,长孙冲自然是属于后者。只是期待也罢,诅咒也罢,一切都影响不到秦风,他忙得热火朝天,哪有时间去留意去思索这些无聊的事情。 两个月的时间,对于期盼的人而言,很少;可是对于秦风来说却是很短暂,他恨不能把时间分成两半来用。 当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等人熟悉一切训练后,当士兵们能够应对各种全新的训练法后,秦风总算松了一大口气。两个紧张的训练,总算有了一定的成效,尽管与他心目中的有所区别,不过,士兵们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士兵的辛苦和坚持他都看在眼里,看着士兵们一步步的蜕变,他觉得自己一切辛苦都值得。 完成了第一步之后,秦风直接给了罗通安排了副将的职位,由他来统筹全局,这是对罗通实力的信任,也是对罗通的考验。当他当了三天的甩手掌柜后,见罗通事无巨细的把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他知道他可以放手了。在他看来,只有信任兄弟与属下的人,才是一个总领全局的人应该做的事情。 有罗通在,再加上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的全力协助,可没有几人敢于偷奸耍滑,秦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的确不适合在军营中逗留太长的时间。 这天秦风交待了罗通几人注意事项后,一大清早就骑上一匹战马往长安而去。 离开了两个月,秦风才知道了家的珍贵。 想念故作威严的父亲,想念慈祥的母亲,想念弃武从文却待他始终如一的兄长,更想那个粘人的小雨蝶。 …… 暮云合璧,落日镕金,一抹晚霞照着奔腾东去的渭水,鳞鳞生光。 “走吧……”秦风喝了几口清凉的河水,待战马喝个痛快后,纵身上马。 当战马正要狂奔的时候,秦风一声怪叫,从马背上一跃,“噗通”一声,直接扎进了水中。 却是他在上马的时候,突然看到一道人影从上游漂下,在水中手足乱舞、不断沉浮。 见死不救,那是禽兽。 秦风既然有那个能力,救人几乎是出自于本能。 在水中,秦风如一条蛟龙逆流而上,往溺水者下面的必经之处奋力游去,当他到达既定位子,一个柔软的身躯撞入他的怀中,慌乱中发现溺水者是一个女人,于是死死地将她搂住,双脚踏水,让自己保持浮在水面上,缓缓地往岸边游去。 攀着岸边草木,秦风将溺水者抱了上来,把她头上脚下的放在一个斜坡上,看清溺水者的那一瞬间,秦风有了短暂地失神了片刻。 这是一个风华绝世的女子, 玉为骨,冰为肤,秋水为姿月为神。手若柔荑,皓臂如玉! 那薄如蝉翼的衣裳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动人心魄的曲线。 有的时候语言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她的美不带一丝人间烟火,仿佛滴落凡间的仙女。此刻,她双目紧闭,粉雕玉琢一样的容颜毫无血色,身上更带着一种纤纤弱姿,令人不胜怜惜。 秦风脱下上衣略作掩盖,伸手去探她鼻息,愕然发现竟然没有呼吸了。 救人要紧,秦风也顾不上别的,解开女子衣带,把衣衫从中分开,专拣身上的隐私部位,翻过来调过去的拍拍打打像极了猥亵流的淫贼。 他一边有规律的按压女子胸腔,挤出一大滩水之后,秦风一手捏着她的鼻子,一手捏开她的嘴巴,嘴对嘴的亲了下去。 女子张口喷出一口水,她慢慢睁开了眼睛。遗憾的是这双眼睛似乎不那么友好,迷人的双瞳透露着丝丝羞愧以及恼怒。 女子此刻只觉口鼻辛辣般刺痛,腹中胀痛,精神恍惚仿佛做梦一般,冷风一吹,她情不自禁的抓住胸口衣襟,这时她才发现衣襟里多了一双不属于自己的手。 “你在做什么?”女子有气无力的责问。 “人工呼吸。”秦风还在有规律的按压着,不是他想占人便宜,而是这女子醒得太快,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 “人工呼吸?” 女子愣了一愣,忽然感觉到作恶的双手正在蹂躏着自己的隐私部位,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啪”的一声,扬手就是一巴掌。 秦风用带着少女馨香的手捂着脸,怒道:“你干嘛打人。” 女子有气无力的怒道:“你这淫贼,辱我清白。”她不懂什么是“人工呼吸”,可从字面上以及自己嘴里的感觉,让她很清楚这个帅得不像话的少年对自己做了些什么。 女子的双眼水汪汪的怒视着秦风,脸色即羞且怒,晚霞中,有着一抹淡淡的晕红。 “事急之下,情非得已,还请姑娘见谅。”秦风叹了一口气,知道这巴掌是白挨了,三言两语向女子解释了“人工呼吸”以及按压胸腔的作用后落荒而逃。 “此地猛兽出没,你想让我落入狼腹吗?”秦风跑了十几米的时候,背后传来女子虚弱的声音,脚步顿时咔然而止。 “什么猛兽出没?小姐,早就给人猎杀光了。你就放心呆着吧!”在重气节、重贞操的时代里,遇上这档事,有多远就躲多远。 “真以为我猜不出你的身份吗?” “你猜得出吗?” “很简单,正所谓穷文富武,普通人为着生活而奔波,没有时间也没有金钱学武。当前天下太平,刀枪入库,学武的也只有将勋世家子弟,各位大将军用枪的也就寥寥几人,相貌堂堂的大将军更是少之又少。” 女子轻轻地缓缓地说着。 她没有用任何强迫的手法,只是理智的分析这一切。 秦风古怪的目光在美女的身上扫着,依旧没有开口,但心念却百转千回,不知她想干嘛! “以此类推,你要么是卫国公的孙子李业嗣、李业诩,要么是郯勇公的儿子罗通,要么是翼国公府的秦风。” “那我到底是谁呢?”秦风好奇之心大起。 女子似笑非笑道:“传说罗通高傲,李业嗣多礼,李业诩英武,秦风狂放多才懂医术。我说对吧!秦风、秦公子。” “你想如何?”秦风好整以暇的看着女子,道:“报官?还是要我负责?前者,请便;后者,没门。” 女子脸上突地泛起一丝冷笑,道:“你是忠烈后裔不假,可是我百种办法让你身败名裂,你信是不信?” 秦风大笑道:“你觉得可能吗?” 女子冷笑道:“只要我想,没什么不可能。” 秦风道:“那我拭目以待。” 女子冷声道:“拿你没办法,我却有办法让忠义双绝的秦大将军气死,你信不信?如果我宣称未来的驸马是个好色之徒,如果我说秦少将军将新军当做己用,如果……” 秦风脸色微微一变,若是有心人以此作文章,他还真是百口莫辩。 悠悠众口,秦风根本无从分辩。 女子得意洋洋道:“说中你的痛处了吧!” 秦风哈哈大笑道:“死了也好做个风流鬼!” 女子变色道:“你说什么?” 秦风故意眯起眼睛,上下打量着她,嘻嘻笑道:“你认为我会把一个祸患留下来吗?我要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么?” 他看准了女子,只是喜欢卖弄自己的聪明,炫耀自己的美色,却绝不会是真的内心险恶,若女子真有置他于死地,也不会这般。 是以他故意作出这副样子,来先发制人! 女子呆了一呆,呐呐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秦风邪邪一笑,露出两洁白的牙齿,阴森森的笑道:“你真的不懂,还是假的不懂,啧啧啧,房俊说女人的滋味是怎样怎样的美妙,还没有试过呢。” 女子霍然长身而起,双手掩住了衣襟,大声道:“你..你..你敢走过来一步!” 原来她正不出展梦白所料,只是以自己的聪明美色沾沾自喜,将天下的男人,都未放在眼里。哪知事情演变,却大出她意料之外。 秦风见到她的神态,舔着唇,留连道:“你放心,我会很温柔的,老实说,女人的身体和味道还真别致。” 女子道:“你..你..你敢碰我一碰!” 秦风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张开双臂,道:“来,不要怕,天马上黑了,没有人会看见的。” 女子颤声道:“你..无耻的奴才,你..你..”她生平未曾经过这样的事,此刻竟不知所措起来。 秦风嘻嘻笑道:“我无耻?这是你逼的!” 女子娇喝一声,转身而逃。 秦风却已张臂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她纤细柳腰! 一个弱女子又如何是天生神力的秦风的对手,挣扎了几下,反将自己弄得气喘吁吁,颤声道:“求求你,不要..不要..” 薄薄衣衫湿淋淋的贴在两人身上,与没有衣服毫无二致,秦风这一贴一抱,顿时感觉到娇躯传来阵阵美妙的感觉,纵无他意,却也不禁心头一阵迷醉。 女子颤声道:“罗公子,我,我没有害你的意思,只是逗你玩的,只要你放开我,我什么都答应!” 秦风嘿嘿笑道:“美人儿,你认为我会相信吗?” 哪知女子忽然幽幽长叹一声道:“唉..罢了罢了,冤家,我就给了你吧..” 她竟反手勾住了秦风的脖子,用娇俏的脸儿贴向秦风的脸。 秦风搂着这个身体滚烫的玉人,撒手也不是,放手也不是,别提多尴尬了,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这一天。 看着仿佛在雪地里觅食的恶狼一般的女人,秦风蓦然生出一种羞耻感。 耻辱啊耻辱,想我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一个女人逼迫到这种程,日后出门了还如何见人? 恼羞成怒之下,秦风的脑海中莫名其妙蹦出个念头。 趁机把她上了,然后卖到青楼。 趁机把她上了,然后自己跑。 趁机把她上了,一枪扎死丢进渭水,一了百了。 这个念头一生,就在秦风脑海中不断纠缠,怎么也挥之不去。 正当思想斗争的时候,突听女子放声狂笑了起来,道:“色鬼,你怎生也怕了?” 她松开双手,跑到一边咯咯笑道:“你若再装得像些,我就信了,只可惜你不是色鬼,装也装不象的。” 秦风强撑道:“谁说我不是色鬼。” 女子娇笑道:“你方才抱我时只敢抱我的腰,我就知道你是在演戏了,我见的色鬼多了,哪有这么斯文的?” 看着小狐狸一样的女子,秦风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把抓住毫无反抗能力的女子,将她狠狠地抱在怀里,然后…… 吻向了那张樱桃小嘴,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 女子给秦风吻个正着,顿时凤眸圆睁,软倒在秦风怀中,任君肆意怜。 第41章 惊天之秘闻 饱逞一番手足之欲的秦风,松开双眼水汪汪的绝色妙人,重重的捏了一下浑圆挺翘的丰臀,调笑道:“想不到你瘦不拉叽的身材挺有料的,哼,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的控制力,也千万不要怀疑你自己的魅力,当是给你一个教训。” “小姐,小姐……你在哪里啊?你在哪儿啊?” 此时,一个丫鬟模样的少女从远处踉踉跄跄跑了过来,泣声叫喊。 “美女,你的丫头找你来了。有缘相见咱们再作‘口舌’之争。”秦风哈哈一笑,纵身上马,绝尘而去。 丫头跑近前来,又哭又喜的叫道:“小姐,小姐!总算找到你了。都怪我不好,没有保护到你。” 女子望向自己的心腹丫头,给她掸去身上的灰尘,微微的摇了摇头,转头搜索那道身影时,发现人已经消失无踪了。 丫鬟见自家小姐心里有事,随着的她眼光搜索,奇道:“小姐,你在找什么?” 女子有些失落的一笑道:“没什么,只是欠了一个人一句谢谢!” 丫鬟郑重其事的点点头:“救命之恩不得不谢。下次遇到了一定好生感谢人家。” 女子抚着尚在余味的唇,呆呆出神了一会儿,突然目放奇光,道:“也不用太久。”最后两个字,女子把声音放得很重很重,还恰到好处的噙上一抹百花失色的笑容。 “小姐,你……”丫鬟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家小姐,怔怔出神,从未想到,百事不萦于心、冷若冰清的小姐竟然也会笑,还笑得这么好看。 …… “来,来,来,让娘看看。”秦夫人见到突然归来的爱子,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看看你,又黑又瘦,一定吃了不少的苦吧!”抚摸着秦风的脸蛋,眼圈为之发红。 太阳底下暴晒、风雨中训练两个月能不黑吗? 秦风喉咙干得哽住了语言,半天才憋出了一句:“娘!两个月而已。我这不是更精神了吗?” “嗯!”秦夫人欣慰一笑,道:“我的风儿越来越有男儿气概了,越来越精神了。” 却如秦夫人说的一般,秦风本就长得不差,只是以往多了一些奶气。但如今被现在的秦风附体,由于有着“五气朝元”的上乘心法,且无不良嗜好,自然越来越显得精神,加上原来秦风那股随心所欲,天下任我去得的气质渐渐的体现,绝对拥有迷倒万千少女的本钱。 “咦,你的衣服……”秦夫人不经意的触碰到他的衣服,这才发现秦风的衣服是湿淋淋的。 秦风道:“太热了,过渭水的时候,顺便洗了个澡。” “有你这么洗澡的吗?真是长不大的孩子。”秦夫人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的在秦风的额头上弹了一记,道:“还不快点去换衣服。” “得令!” “这孩子!”秦夫人摇头失笑,对于秦风的选择秦夫人不阻拦也没办法阻拦。和秦战不一样,秦风没有继承爵位的资格,一切都需要自己去打拼,也正因如此,秦夫人格外疼爱秦风,前段时间秦风,秦夫人哭得肝肠寸断、撕心裂肺。好在,秦风无事,尽管已经失去了之前的记忆,可人活着秦夫人都很满足了。正当大家为着秦风的“失忆”而伤透脑筋,谁曾想到秦风仿佛变了一个人,他不再像以前那么沉默寡言,性情开朗了很多很多,看到秦风过得开心,秦夫人于愿已足。只是,她心中还有着一丝隐忧,与秦琼一样,担心锋芒毕露的秦风遭人所妒忌而陷害,也担心秦风聪明反被聪明误。 皇室出身秦夫人实在太清楚官场风险了。那里头步步惊心、危机四伏,稍有不慎即有诛灭九族的风险。作为一个母亲,她宁愿自己的孩子生于普通人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单生活,不过她也知道这是一种奢望。 “夫人!”秦夫人思索的时候,秦琼从皇城“下班”归来。 “风儿回来了。”秦夫人熟练的帮秦琼卸甲。 秦琼笑道:“消失了两个月,这小子总算回来了。”秦风给了大家很大惊喜,当各大将军把站军姿、长途越野植入到十二卫的日常训练里的时候,士兵们给大家一个惊喜,短短两个月,这群百战老兵的精气神有了脱胞换骨般的变化,现在秦风进行封闭式的训练,这其中肯定还有很多大家所不知道的机密。因此秦琼与李世民等人都十分期待秦风统领的新军的表现。 “老秦,我想把那个秘密告诉风儿。” 秦琼虎躯一震,脸上神色百变,久久回不过神来,过了半晌才道:“夫人,为什么突然……” “战儿少年老成、与人为善,他的未来我不担心。风儿与战儿不同,他太聪明了,我担心聪明反被聪明误,把那东西献出去,多少也有份保障。” 秦琼自嘲一笑:“风儿这一病,仿佛换了个人。我也算阅人无数,老了老了却看不透自己的儿子,他有着太多太多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 秦夫人皱眉道:“谁说不是呢!我才担心。他的性情与你不同,风儿是个不喜欢惹事,又不怕事的人。可是你也知道,他这回把长孙冲给得罪惨了,以长孙大人的性情,我怕风儿以后会吃大亏。” “我秦琼这辈子从来没有怕过谁,可是面对长孙无忌的时候,总有一种让条毒蛇给盯着感觉。长孙无忌共有十二子,唯独长孙冲得他所宠,一直以来,他都在撮合长孙冲与长乐公主的婚事,最终却被风儿插了一脚,以他的为人,迟早会找风儿麻烦的。现在,长孙冲遭万人唾弃,他不怀恨在心就不是长孙无忌了。也罢,让风儿把那东西献出去吧,反正留着也不能用,但若外人知晓,还以为咱们有不臣之心呢。” 秦夫人问:“那个地方要不要说?” 秦琼思索半晌,道:“还不到时候。” …… “风儿!”秦风梳洗完毕,刚刚出门的时候,却在小院里遇到了秦琼。似乎他在外面等了不止一会儿。 “玉漱,你退下,没我的吩咐,任何人不得靠近房门。” “是老爷!” “怎么了?”眼见秦琼面色中有着从所未有的严肃,秦风甚是诧异。 秦琼不答反问,道:“风儿,你可知道咱们姓什么?” 秦风虽然有些诧异:“秦姓啊!” 秦琼道:“那是现在,咱们以前不姓秦的。” 秦风顺口问道:“咱们以前姓什么?” “姓嬴!” “嬴?” 秦风心头一跳,连忙平息了心头杂念,他知道自己即将知道一个关于秦家的天大的机密。 见秦风没多大的惊讶,秦琼赞许地点点头,道:“你再想想咱们前后这两姓有何联系?” “秦嬴,嬴秦!”秦风心头反复默念几遍,忽然,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老爹,您是说咱们是那一位的后裔?”激情难抑的秦风用手在桌上写了“嬴政”二字。 秦琼写了“公子扶苏”四字后,说道:“一点没错,咱们是他的后裔。” 秦风这一惊非同小可,他上下打量了秦琼几遍,半信半疑道:“老爹,你不是在蒙我吧?” 秦琼苦笑道:“我蒙你干嘛?历代祖先虽说名垂青史,那也是昔日黄花。先祖们早已化作历史烟尘,冒充他们的后人又有何光可沾。” “那你说这些干嘛?不会是让我……”秦风舔舔干燥的嘴唇,震惊的看着秦琼。 “傻小子,如果为父有那心思,当初又怎生屈人之下?你知道,当初为父相知满天下,如果有那心思,少说也是一方诸侯了。” “吓了我一跳。”秦风拍拍胸膛,发现自己的心脏正在剧烈的跳动着,即便真的造反,恐怕也是昙花一现,对上李世民与一群妖孽,他半点信心都没有。 “与你说这些,其一是让你知道咱们的根,其二是让你把一件东西献给皇上。” 秦风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问道:“献什么?” 秦琼道:“一把足以让皇上威震天下坐实正统的神剑、圣剑。” 秦风赫然道:“传说中的十大神剑之首,圣道之剑——轩辕?” “对!” “怎么可能?圣剑不是与九州鼎一同消失了么?秦始皇花了一生的时间都找不到?圣剑怎么会在公子扶苏的手里?传说公子扶苏为人至孝,赵高一张伪造的圣旨他就乖乖的自我了断,如果他有这等宝物,那断然没有私藏的道理啊!” 秦琼神秘一笑:“消失、寻找是始皇帝刻意而为,事实上,圣剑一直就在他的手里,所作所为无非是掩人耳目罢了。” 秦风疑惑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秦琼道:“目的与焚书坑儒一样,是希望某种传言消失于人间,希望那种传言自他而终。消弥传言以让秦氏王朝千秋万代。” “我想我明白了,无愧是第一个真真正正一统天下的始皇帝,他的功绩足以让后人而仰视。” 秦始皇的目的显而易见,秦风又不是傻瓜,怎么可能猜不到那位伟大帝王的心思呢? 第42章 秦琼教子 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华文明史上有着举足重轻的地位;那一时代,学术界、思想界百花齐放,形成了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及各家族之间流派争芳斗艳的局面,从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艺术。那时候无论是春秋五霸、还是战国七雄都融各家学术为己用,秦国选择了兵家、法家、纵横家,到了嬴政时代,秦国对内对外都采取了王霸之道。 灭六国统天下的羸政雄心勃勃、信心百倍,一连窜的胜利使得他形成了刚愎自用的性格,凡是他认为对的就绝对不允许出现反对之音;凡是与他作对的人,只有一个下场——死亡。 先秦时期言论自由,百姓不以言辞而获罪,一些儒家子弟在思想上还没有转变过来,且用锋利的言辞批评时政,四处宣扬秦始皇的种种不是,见到什么不合理的现象就用高人一等的姿态去批判。 秦始皇是掌控欲极高的人,见儒家子弟如此放肆,一怒之下就来他一个焚书坑儒,以此警示百家。 当然,对于焚书坑儒一事,史学家们仍有争论。只是年代久远,已经无人找到证据。 秦始皇为何焚书坑儒? 最有说服力的一种说法是因为各种典籍记载上古圣王的治世理念,而秦始皇自以为“功高三皇,德迈五帝”,所以要用自己的治世观念代替上古圣王的治世思想,欲厚今乃焚古。其次四书五经中多赞颂历代君王,始皇不愿有六国遗党颂六国先王,故而如此。 秦琼这句“消失、寻找是始皇帝刻意而为,事实上,圣剑一直就在他的手里,所作所为无非是掩人耳目罢了。”已经说明了很多很多。 圣道之剑——轩辕、镇国九鼎在先秦时期是“君权神授”重要信物,拥有两者或其中之一方能臣服天下,而这两者却深深的打上了两位圣君黄帝、夏禹的烙印,为了潜移默化的让天下人忘却圣君,也为了大秦江山千秋万代着想。雄才大略的秦始皇做出焚书以忘圣君、秘藏圣剑以铸玉玺以替代圣剑、九鼎显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事实证明,秦始皇当初的策略已经成功了。发展到了现在,用和氏璧铸就的传国玉玺已经取代轩辕圣剑、镇国九鼎,成为“君权神授”的圣物,只可惜,嬴家后人却无法享受到秦始皇当初的安排。在汉朝刘家刻意丑化下,雄霸天下的秦始皇反而成了赫赫有名的暴君。 轩辕圣剑再现人间,利弊共存。 利是坐实李世民了天帝之子的“事实”,弊是秦家无法自圆其说。 经过再三思量,秦风理智的选择了暂时保密,道:“此事事关重大,事情一但传开,定会落下口实。经有心人一查,我们的来历终有大白于天下的一天,那时候,我们将会处于被动的位置,即便当今圣上相信,可圣上之后呢?献出了轩辕圣剑,圣上会不会询问镇国九鼎?我们若是献上圣剑,那么,圣上会不会怀疑圣剑的来历?而这些,足以将我们推到风口浪尖。仇视我们的人一定会想方设法的陷害,圣剑可以献,但绝对不是现在,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时间,一个正确的地方献出去。尽管圣上信任咱们父子,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相比万里江山、千秋万代,咱们又算得了什么?而圣上皇子众多,李承乾、李恪、李泰是皇上最欣赏、最喜欢的儿子,而这三人迟早会为了那个位子而明争暗斗。到时候,咱们可以选择中立,可如果某方势力为了拉拢咱们而以此咱们的身份来威胁呢?那时候咱们从也不好,不从也不行。从了吧,又担心这方势力最终失势,继而连累到咱们;若是不从,圣上那一关咱们就别想轻松度过。我秦家行的端做得正,自不怕一切敌人,但却没有必要添加没有必要的敌人。所以,孩儿认为一切照旧,秦家还是出自贫寒秦家。什么圣剑、什么嬴政,和我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秦琼点头赞同,秦风的分析有理有据。若是常人得到如此惊人的秘密,一定会为之震撼,或是惊慌失措,或是立刻将秘密告之可以信任的人商议。 毫无疑问,秦家因来历特殊,一定会给有心人盯上,其中,将秦风恨之入骨的长孙冲绝对不会错过这落井下石的机会,长孙冲不可怕,可怕的是长孙无忌这条毒蛇。一旦被长孙无忌抓住把柄,后果不堪设想,现在献宝,绝对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二郎心思机敏,为父总算放心了。”秦琼若有所指的笑道。 “老爹你这是考我的吧?”想了一想,秦风恍然道:“其实大可不必,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皇帝在意的是什么。无非是万里江山,无非是皇储之类的事情而已,只要咱们不触及皇帝的底线,犯点小错反而大有裨益。” 秦琼见秦风思绪周全,倍感欣慰,此事关系重大,秦风能够如此理智的处理一切,确实不易,叹道:“二郎真是长大了!最初我与你娘是想让你抽空献与皇上,只是一商量,觉得百害而无一利,故而,才有这番考验,二郎心思若尘、机敏过人,为父放心矣!这事就此为止,权当没发生过吧!过早牵扯政治对于你的未来发展不利。其实我更希望你当一员单纯的武将,而不是面面俱到,能力越强,你的政敌越多。目前,你做得很好,没有与任何一位皇子走得太近。你要时刻记着:皇上至少还有三四十年的寿命。” “孩儿明白。” 秦风嗤笑道:“有些人,放着皇上不管,非要考虑家族的长远利益,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皇上聪明睿智,谁忠谁奸一目了然,那些投机者在皇上身上讨不了好处,当然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无限可能当中。”秦琼顿了一顿,冷笑道:“一些世家为了保证长远利益,把心思打到了魏王泰的身上,可上至魏王泰,下至普通世家却不解皇上心思,着实可怜可悲。” 秦风心中大为惊讶,仿佛第一次认识秦琼一样。 这样的人竟然是百年世家所瞧不起的莽汉、武夫?那么,胡乱投资的世家成什么了? 看出秦风的古怪模样,秦琼老脸一热,讪讪一笑:“是你程叔叔说的!” 难怪如此! 秦风顿时恍然大悟,他的那位程叔叔人如其名,是不折不扣的“程妖精”,他一辈子干的混事数不胜数,以贩卖私盐起家,曾为瓦岗寨大魔国国王,后投降李唐,凭小聪明和运气也立了不少大功。一生运气极好,历经高祖、太宗、高宗、武则天四朝,可以说是隋唐英雄中第一福将。那家伙如果没有“三板斧”,又怎生成为官场上的不倒翁。 秦琼迎着儿子的目光,坦然承认道:“你程叔叔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为父不如也!如果没有你程叔叔,或许就没有我的今天。” 当初同在王世充帐下当将军的时候,程咬金曾对秦叔宝说:“王公才识风度浅薄狭隘,却爱乱说,喜欢赌咒发誓,这不过是老巫婆,哪里是拨乱反正的君主!”王世充在九曲与唐军交战,秦叔宝、程知节都带兵在阵上,和他们的几十名部下,骑着马向西跑了一百来步,然后下马向王世充行礼,说道:“我等身受您的特别优待,总想报恩效力,但您性情猜忌,爱信谗言,不是我等托身之处,如今不能再侍奉您,请求从此分别。”于是跳上马前来降唐。 可以说如果没有程咬金当初的那一番话,秦琼或许一如当初的单雄信成为刀下之鬼,要不然,又哪来今天的翼国公、上柱国?在某种程度上说,把程咬金说是秦琼的救命恩人亦不为过。当然,收获与付出向来成正比,如果不是秦琼的义气深重、仗义无双,也不会结交到这等益友。 秦琼道:“咬金与人为敌,而我超然物外,这是我们的为官之道。别人妒忌也罢,不屑也罢,只要不扎堆经营,只要忠于皇上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看似不争,实则已争。” 秦风知道秦琼这是在传授他这大半辈子的经验,连忙侧耳恭听,或许,秦琼不是合格的政治家,但是,他那来自于乱世的经验及数十年的为官之道,绝不是生在和平年代里的秦风所能比拟,所以听起来格外用心。老实说,秦琼也没什么教的,无索之下索性把自己这一生的经历一一说出。 既然分析不出一个所以然,干脆把江湖时期、乱世时期、战争时期、统一时期、为官时期的所见所闻所历详细道来,他知道秦风比他聪明,干脆让他自己从中寻找答案。如此一来,秦风大受裨益,特别是对于古代战场,有了更直观的了解,让他明白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绝对比热兵器时代更加惨烈。 第43章 与程妖精对练 翌日,秦风起了一个大早。对于他来说,昨晚上的谈论绝对是一个意想不到的谈话。 我滴个乖乖! 老子竟然是灭六国、统天下、焚经典、坑腐儒、修弛道、车同轨、书同文、筑长城、修地宫……的秦始皇的后裔? 一切的一切让秦风恍如梦里,若非亲眼目睹了那把传说中才存在的圣道之剑——轩辕,他绝对会将信将疑。 但是,这个奇特的身份,也让他产生危机感,因为他知道,天下里没有绝对的秘密,即使你不说,你的敌人也会挖地三尺,把你的祖宗十八代给挖个通透,这就是所谓的:了解你的人不是你自己,往往是你的敌人。秦风也知道,秦琼说的只是九牛一毛,绝对不是全部。 作为秦始皇的后裔,作为秦始皇最为重视的公子扶苏的直系子孙,秦风恨不能挖根究底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了,比如说:秦陵兵马俑、秦皇地宫、世代忠诚于嬴姓的蒙家会不会遗留后裔…… 会不会有什么藏宝图遗留下来呢? 种种问题杳至纷来、连绵不绝,困扰秦风一整夜。 秦朝时期,蒙恬、蒙毅与扶苏交情深厚,是扶苏继承皇位的坚定支持者。只是谁也想不到,胡亥在赵高和李斯的配合下夺了皇位,更是矫诏逼得扶苏自杀身死。 历史上蒙恬和蒙毅包括整个蒙氏家族始终都没有背叛大秦,但是在蒙恬和蒙毅两人的死讯传开后,整个大秦军队中无数的蒙氏一族的高中低将领全都在短短的一夜中离营而出,再未回来。然后整个蒙氏一族也是夜间消失在咸阳,举族南下百越之地。 而大秦南下征伐百越的五十万大军中,很多领兵将领同样都是蒙氏一族的族人。在大秦最危难的时候,赵佗始终没有派兵前来救援平叛,不能不说这中间没有蒙氏一族的原因。 如今,扶苏的后裔活得好好的,只能表示胡亥当时就没有斩草除根,或许扶苏采用了偷梁换柱的手段,找到一个替死鬼,以做自杀之像,而本人却在蒙家族人的护卫下逃离了咸阳,到南越避难。 现在,嬴家以秦姓出现了。 那么,蒙家又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呢? 嬴家不灭,成员众多蒙家又怎么可能会灭绝? 倏然,程咬金那张黝黑的老脸出现在了秦风的脑海里。 难道? 得出结论的秦风吓了一跳!程咬金为何对秦琼不离不弃,为何如此敬重秦琼? 答案似乎已近眼前。 或许,可以套套口风。 剑也不练了,秦风承认自己的思维一片凌乱。 …… “老叔叔,我来看你啦!”秦风跑到不远处的卢国公府,果真遇到了程妖精。 “小疯子,来,来,来!陪我喝几杯。”程妖精与所有武将一样,最爱杯中之物,一大早就在大厅里头开干了。而且,还让崔氏给他斟酒,他老爷子半坐半躺,好不逍遥自在。 “叔母好!”秦风行了一礼,自己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风儿来啦!嗯,黑了许多,不过更精神了。”崔氏慈祥的看着秦风。两家关系摆在那里,孩子们小时候总是凑在一块,闹得翻天覆地,现在孩子们长大了,两府也安宁了许多。对秦战、秦风兄弟,崔氏向来如亲儿子一样。 程老妖精也不知走了什么****运,长得人魔鬼样,却娶了个五姓女当老婆,还是五姓世家排行第一的超级家族崔氏,平时没少吹嘘。 秦风笑道:“老叔,你就不怕我告你一状啊?” 依照规定,各卫大将军每日需点卯,以确定麾下各将准时到齐。但这只是小事,只有个别一些认真的将军才会一一执行。类似于程咬金、尉迟敬德这些老油条,基本上都是让副官代办,一个月也难得去几次。也只有秦琼这种忠诚、仁厚的人才按时按点的上下班。 “你老叔我是小事糊涂、大事精明,用你叔母家那一套来说是男子汉大丈夫不拘小节。你尽管告你的,皇上顶多说说而已。”程妖精粗狂霸道的声音,生生打断了秦风的玩笑话。 “来,来,来,甭管那些。先陪老叔喝几杯,这鬼天气太他娘的热了,热得你老叔我恨不能像狗一样伸出舌条。”程妖精不管三八二十一,站了起来,把秦风拉到身边。这家伙魁梧伟岸,身高几近六尺,华丽锦袍下隐藏的扎结肌肉充满了绝对爆炸性的力量,密布络腮胡子的脸庞,与程处默十分相似。细细看来,如果没有那一层胡子的遮掩,老程倒也有几分美男子的风貌。 崔氏怒道:“老头子,孩子面前不能说粗话。” “是,是,是!这不一时激动,忘记了嘛!下不为例,下不为例。”程妖精很有时代的特色,与房玄龄、秦琼一样,是个怕老婆的家伙,或许说疼爱、尊重更合适一些。在这些名臣名将带头下,女性地位自然水涨船高。 秦风无奈,只能陪老妖精疯了一把,只不过时值盛夏,这一大早就酷热难当,连这美酒都是温温的,喝起来很不是滋味。 两人畅快喝酒,聊过往谈将来。当然,在程妖精营造的霸道的气场里,秦风只有听的份儿。 程妖精说的都是他与秦琼的事情,讲述他们风雨同舟、生死与共的走到今天这一步。当他说到昔日好友所剩不多的时候,也是颇为伤感。 秦风能感受到程妖精对秦琼是发自内心的敬重,没有一丝虚假,看着满面红光的程妖精,心情亦是十分激荡,后世物欲横流,人心不古,很少有真正的兄弟情义。可古代同袍同泽,生死与共,这种能互为生死的感情千金难换。 而秦琼、程咬金间的交情,就是那种值得托付生命的兄弟。老程的意思无非是希望后辈把这种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情谊代代延续,心知肚明的秦风不会拒绝,自然是一一允诺。 吃饱喝足,程妖精把不靠谱的精神再次发扬光大,不给秦风开口的机会,就拉着他跑去自家演武场。 干嘛呢? 单挑! 程妖精美其名曰:检验秦风的成绩。 秦风自无不可,与这种顶级武将对练,绝对是一个天大的提升。 “老叔,请吧。”秦风单手附在背后,做了个请的姿势,无论是从何角度出发,切磋之前的礼仪都要做足了。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老程的宝典里没有客气与谦让这两个词儿。秦风话音落下,程咬金也不客气,一双硕大的拳头,夹杂着无匹的威风,狠狠的向着秦枫的脑袋砸去。 要说程咬金的成名绝招,还是他的疯魔槊法。 但却从来没有人敢嘲笑他的拳脚,这其中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没有一定的底牌,又怎么可能在动荡的年代,打出混世魔王的威风。 大开大合之间,俱是简单的战场杀敌之术。 招招致命! 面对如此狂风暴雨一般的攻势,秦风丝毫不显慌乱,双脚不断趟着圆圈,每一次总能险之又险的避过程咬金的拳头。 程咬金再一次逼退秦风,气得哇哇叫喝道:“小疯子,拿出你的实力来,一味的躲避可不是大丈夫的风格!” 正值壮年的他,自从一统天下,退到第二线后,已经好久没有与人动手了,找秦琼又是找虐的份儿,找尉迟恭又是输多胜少。那些个身手和他差不多的,现在又都自持身份,不愿再动手。无聊之下,只能拿自己的子侄开练,只是这家伙一玩就是玩得畅快,程处默因此可没少躺在床上过,久而久之,抗打击能力倒是强了不少,现在壮得像头牛犊子一样。 “好吧!老叔你可小心了。”秦风跨前两步,膝部微微弯曲,接着右脚跟抬起,身体重心移至右腿,上身转动做野马分鬃的姿势。 程咬金不明所以的看着秦风,着实搞不懂他此举有何用意。盯着秦风摆出的造型以及他那温吞绵软的动作, “你这是要干什么?” 习武之人必先固其根,下盘尚不稳固,何谈克敌制胜?程咬金想不到秦风竟反其道而行之,他不讲究腰马合一,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他好似物漂于水,球滚于地,整个人如不倒翁一般上轻下重。 程咬金当然不知道《太极拳谱》所谓的“飘飘荡荡浪里钻,上轻下重不倒颠”,如果换成旁人,他肯定不屑一顾,但秦风不同,他的行事总能出乎他之预料。 “太极拳!” “太极拳,没听过。古怪古怪,为什么看起来像是绵软无力,却又感觉没有那么简单,缓慢的动作中似乎隐藏着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程咬金一时间忘记了出招,反倒是对秦风的拳法感兴趣了起来。 秦风颇为讶异的看了程咬金一眼,这家伙虽然得了个混世魔王的诨号,但绝对是粗中有细的主,那隐藏着的睿智的眼光,居然能一下看出拳法中所隐藏的杀招,不愧是隋唐时代最为顶尖的武将之一。 第44章 大小狐狸互算计 “小疯子就是花样多,管你什么太极、太低!还不得输给我?”程咬金咧嘴大笑,只听他大喝一声,程咬金揉身再上,他拳法与刚才略有不同,不光是快而且夹杂了太多的假动作,快拳连攻,臂影晃动,在一众侍卫的眼中,“程咬金”仿佛突然多出几十条手臂般,上下前后左右俱是残影,防无可防。 藉此危机关头,秦风却缓缓合眼,他动作缓慢,右掌挥出,凝重如山却又轻灵似鸿毛,程咬金心中诧异,只以为秦风装神弄鬼,却不知道这正是太极拳所谓“以慢打快、以静制动”的最高境界。 太极感应,有感必有应,秦风右掌于重重臂影中精准无误的搭在了程咬金左手腕,借巧劲横推,程咬金身不由主的向前冲一步。 想不到会有此变化,程家侍卫齐声惊噫。 侍卫惊,程妖精更惊,他势在必得的一拳竟好像打入汪洋大海,不光劲力消失个无影无踪,他下盘竟也被带动,这种身不由己的感觉让他刚到莫名的惊悚。 秦风一招得手,他得理不饶人,后招如长河贯日般连绵不断,程咬金跌跌撞撞,竟好似被困在无形的牢笼之中摇摇晃晃。 这一番热闹引来了几个缩小版本的程咬金,他们分别是程处亮、程处弼、程处寸、程处立,其中还一个长得很像崔氏的小美女,她是程咬金唯一的女儿程若冰。 程若冰在阳盛阴衰的家族里,是宝贝一样的存在,不仅程妖精与崔氏,便是程低兄弟也把她宠到天上去,这丫头可不简单,不爱红妆爱刀枪,小小年纪却天赋惊人,小时与程咬金学武练剑,勤奋程度比几位兄长只高不低,而后更被李靖的夫人红拂女收入门墙。红拂女当年是杨素府中的舞女,作为前朝最有影响力的权臣,杨素南征北讨、战无不胜,由于威望太盛而功高震主,一直深受文帝杨坚的猜疑和忌惮。 杨素也是一代雄杰,自然不是束手待毙之辈,他一面向野心勃勃的晋王杨广靠拢,一面于暗中培养一支实力强悍的杀手部队,用来排除异己。红拂女名为舞女,实则是训练有术的杀手,而且是其中翘楚,极精刺杀之术。红拂女晚年收徒,对聪明好学的程若冰十分溺爱,把生平绝技毫无保留的传授与她。这使得程若冰年纪轻轻就有着十分厉害的本事,也养成了眼高于顶的高傲。 江湖武技讲究套路、姿势优雅,与直来直往的战场术截然不同,也正因如此,她十分瞧不起程老妖精那直来直去的技巧。可每次与程妖精比试的时候,都败在了她所瞧不上起的那些招式,程老妖精在其他方面很宠这个女儿,可一旦到了比武这方面,就手下不留情了,他才不管你是男是女。于是乎,程若冰一如几位兄长,很悲剧。 现在,程若冰见到秦风的太极拳姿势优美、飘逸若仙,而且把自家老子打得毫无还手余地,那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满是不可思议与心动的神态。 “姐姐,秦二哥这是什么拳法?”问话的是最小的程处寸。 “你问我问谁?”程若冰盯着秦风目不转睛,痴痴的说道,她自幼学武,也听红拂女说过各种各样的功夫,却从未听过有这种以慢打快、以静制动的功夫;程若冰当然不知道答案,他只是痴迷的看着秦风随手挥出的一个又一个太极圆。 太极拳以静制动,应敌之际有“发、拿、打、化”四法。 所谓“发”是指发劲,以气蓄劲,把全身气劲集中于一点,爆发而出;“拿”是以劲拿劲,拿住对方关节或穴道,以截止对方攻击,从而牵制对方活动致使其败落;“打”则有打势与打意之分,想法设法干扰对方精神,指上打下,声东击西,以打掉对方攻势;“化”则以柔劲为主,大化小、小化无,化解对方攻势,乘胜而击之。 这当然是秦风的拿手好戏,反手扣住程妖精手腕,往前一带,程妖精下盘立刻失守,身子踉跄向前,秦风另一只手掌在他背上一推,程妖精失去了平衡,扑倒在地。 秦风气定神闲的站在原位,程妖精立马爬了起来,此刻他汗如雨下,气喘如牛,体力也近乎透支。 程家子女,一个个的都露出了骇然神态。 程咬金名满天下,是秦琼、尉迟恭之后的第三人,谁想今日他竟败在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手中。 “秦二哥竟然厉害至此,他什么时候学了这套古怪的拳法了。”程处亮甚是诧异,大家时常练武,都熟悉对方的路数,可是这套拳法他还是第一次见过。 “二哥真笨,问问不就知道了吗?”程若冰跺跺脚,向战场中奔跑而去。 而这边,程咬金总算喘过气来了。 “厉害,厉害,小疯子,武艺不错。这招式虽然古怪,但老程我也不得不服输。”程咬金有些感慨的摇了摇头,本以为除了那几位老战友,再也没有什么人可以在他手中讨得便宜。 没有想到今天尽然让一个弱冠未到的小子赢了半招,他混世魔王还是要点脸面的,当着自家儿子的面,输了就是输了,承认的倒也是干脆无比。 也不为自己败而找借口,坦然承认了下来。 秦风暗自心折,稍显自谦的说道:“侥幸,我赢在的是招式上,实力方面,离老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程咬金洒脱笑道:“输就输了,没啥借口找的。等你经验丰富,我更加打不过你了。” “秦二哥(风哥哥)!你真厉害。”那边,程咬金家的一众子女“呼啦”一声,把秦风围成一圈。 “你用的是什么拳法?” “我也要学!” “我要求不高,只要打败父亲就行!” “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群大小不一的小子们,七嘴八舌的说话,秦风都不知道回答哪个的好。眼尖的秦风发现程咬金面如锅痛,本来就黑的脸更黑了。 “要糟糕!这些家伙要倒霉了。” 熟悉这家子情况的秦风才刚这么想,只见老程大发神威,一脚一个把那堆家伙踢翻在地,连程若冰也没有例外。 程妖精大发神威,牛气冲天道:“就凭你们这群乳臭未干的小家伙,想打败老子,还要学上二十年。” “趁人不备,算什么好汉?”程处弼大声的叫嚣。 程咬金得意洋洋道:“书法有云: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嗯,难道你老子我没教你吗?都给老子滚,每个人给老子抄写家规十遍。” 一众家伙蔫了,包括程若冰在内,程家人没有一个是有文字的基因。 “遵命!”一个二人有气无力的回应。 “还不滚?”程咬金脚一抬,一伴人顿时跑得比兔子还快。 “如何?”程咬金嚣张的看着秦风,以示程家家教之森严。 “不错!” 秦风竖指赞道:“不愧是蒙叔叔。” “小疯子,什么蒙叔叔,老子姓程。”程咬金一巴掌拍在秦风的肩膀,醉意熏熏的打了一个酒嗝,摔倒在地呼呼大睡。 “老叔!” “嗯,哼!”程咬金翻了一个身,继续着他的春秋大梦。 “风公子!”见程咬金如此,几个侍卫相视苦笑,显然,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 秦风一拍脑门,懊恼道:“无妨,你们把程叔叔抬回房间休息吧。麻烦与叔母说声,我走啦。” “公子慢走!”侍卫架起程咬金就走。 嬴、秦、程!字音相近,莫非是我弄错了?真的是巧合吗? 看着毫无反应的程咬金,秦风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起来,程咬金这种情况他见过很多次,至此,他都拿捏不准了。摇摇头,离开了卢国公府。 …… “疯子,一大一小的疯子!”程咬金待照顾他的崔氏离开后,猛然睁开了双眼,跳下床来,他的脸上笼罩一层前所未有的严肃。 “这老鬼也不与我通过一声。这种事情能说么?能说么?真是的。”程咬金焦躁不安的踱着圈子,喃喃自语道:“到底说了什么,又说了多少?不行不行,绝对不行。得去找找秦老鬼问个清楚明白。” 程咬金的眼眸透露着一种睿智的光芒,心想:这小子奸似鬼,诈我不到什么信息,会不会以我的名义去诈秦老鬼?老鬼可没有我这份机警…… 不得不说这粗中有细的老魔王,胸壑之中内藏城府不比那些文臣差多少。当他想到这里的时候,再也呆不住了。 “你去哪里?哪里出事了?风风火火的。”程咬金大步往外跑的时候,遇到了端着一盅醒酒汤的崔氏。 “大事,天大的事!比长安城着火还严重。”程咬金一边穿衣,一边往外跑。 崔氏大声道:“要不要武器?”程咬金暴走的情况,只有爆发战争的时候才会出现,也难怪她会如此想。 “要武器干嘛?又不打仗。”程咬金反而一愣神。这时候,一阵清风吹来,脑子清醒了几分,蓦然他惊呼一声,一拍头颅道:“不行,不行!这小子肯定守在哪个地方,现在出去就上了他的当了。” “怎么了?火急火燎的。”崔氏大惑不解,不过程咬金向来如此,她也没有多想。 “没什么,我以为天亮了!得去点卯了,原来睡过头了。” “……”崔氏瞧瞧朗朗乾坤,哭笑不得。 …… “算你狠!” 正午时分,抱着咕咕叫的肚子的秦风从程府一个角落里窜了出来。 如程咬金所料,秦风并未走远,只是包了一个圈子,趁人不备攀上了一棵大树,站在高处监视着卢国公府的前后门,只是那头老狐狸的耐性强得出乎意料。 或许,他真的只是单纯的姓程。 说服了自己的秦风大摇大摆的往皇宫方向而行。 第45章 人与狗怎么交流 走了一会儿,路过一处闹市。忽听前方高楼上传出阵阵喧嚣。秦风抬头一看,禁不住呆了呆。 左边是一栋装饰着十分红火的高楼。 没错,就是红火二字 楼上、楼上挂着各种彩色丝带,及绸缎纺织的花朵,远远看去,格外喜庆。 “新店开业?” 秦风喑自嘀咕着,眼光一转,当他看到斗大的“翠波楼”的时候,立马收回原来的猜测。 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一个在弘文馆中混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的男人。 秦风知道,这地方是男人乐呵乐呵的地方。 翠波楼,是长安最负盛名的青楼,也是著名的消金窟之一,其影响力貌似只有未来的“天上人间”可以比拟了。 房遗爱曾在学堂得意洋洋的说:翠波楼绝对是独一无二的,这里头有三绝:靓绝、艺绝、技绝。 靓绝:美女多。 艺绝:美女们才艺出众。 技绝:想想未来风靡天下的莞氏服务就知道技绝是什么东东了。 房遗爱嘴里的三绝,秦风承认无缘开眼界了,可房遗爱说的消金窟秦风是真的认同了。 此时虽是正午,但翠波楼已经笙歌处处,来往行人丝毫不比集会见少,熙熙攘攘的好似赶集一般热闹。 时而,楼上出现几个波涛汹汹的美女。 嗯,不错!取名正当时。 秦风支着下巴点评。 瞧着街上一个个打扮的俊俏潇洒的富家子弟以及道貌岸然的风流才子,秦风也不由得笑了笑:这唐朝开放如此,连狎伎都如此光明正大,也难怪东洋鬼子对大唐王朝备加推崇了。 “唉,不知什么时候结婚。”想到东洋*****,秦风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随即又冒出“长乐很好,丰盈妖媚的河边丽人也不错啊。” 心生如此念头,秦风也忍不住好气好笑,自己这是怎么了,想想长乐公主也就罢了,人家怎么说也算是未婚妻。可河边丽人却…… 念及丽人玲珑曼妙的模样,秦风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马。 越想越不对劲,秦风赶忙终止了念想。 再胡思乱想,肯定经不住各种波浪的诱惑,此地有妖,尽早离开为妙。 “云霄兄!” 秦风刚刚举步,忽的一人拍着他的肩膀,跟他勾肩搭背了起来。 秦风回头看来人,对方是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少年,一身蓝色长衫,头扎方巾,亲热的搂着他,挤眉弄眼的,好不亲热。 “呃……房兄!是你啊!”说曹操曹操到,这不,才刚想起房遗爱的话,就遇到本人了。 这位仁兄了不起,非常了不起,对于这位开创了给婚外恋老婆把风的伟大的大公无私的绿帽王,秦风向来报以敬慕的眼神。 所以对于他,除了无限的景仰以外,秦风没有多余的语言。 在课堂上更没多余的交流。 人家是伟人嘛!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秦风觉得太渺小了,不好意思与之为伍。 房遗爱少了跟筋似地,大笑道:“我说背影为何如此熟悉,原来是云霄兄!正巧有事请你帮忙,遇到你实在太好了。走,走,走!兄弟请客。”房遗爱不管秦风同不同意,拉着秦风就走,而目的地正是“大波楼”的正门。 秦风呆了呆,连忙站定脚步,但却发现自己竟然还让房遗爱给拖走了几步,顿时,心中大为惊讶,这家伙看似瘦弱,但身上竟有着一股恐怖的力量。 着实出乎意料! “喂,喂,喂!拉拉扯扯成何体统!”秦风一用力,房遗爱自是没辙。 “云霄兄,翠波楼美人无数,带你见识见识。” “算了,我爹可不是你爹,他打起人来,会出人命的。就此拜别!”秦风肩头一耸,挣脱了房遗爱的手掌。 道不同,不相为谋! “云霄兄,秦大哥,秦大爷,看在咱们同堂学艺的份上,您老人家就帮我一回吧!我放心,这翠波楼里头,才子佳人无数,绝对不会给你惹麻烦的。” 秦风望了一眼身旁的房遗爱,见他用诚挚、哀求的目光看着自己,似乎在想些什么。 “什么事如此郑重?”秦风奇怪的问了句。 别看这人纨绔不上进,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秦风知道他也是一个傲骨铮铮的人,这么真诚的求人,还真是第一次见过。 房遗爱长叹了声,道:“云霄兄文武双全、惊才艳绝、品德端正,我实在高攀不上,若非事关重大,小弟也不会厚着脸皮向你求助。” 秦风忍俊不禁:“说这此干嘛!我可不要你拍马屁。” “不,我说的是真话。” 房遗爱自嘲一笑:“人贵有自知之明,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心中有数。你知道,我根本就不是吐文嚼字的料,也不是当文官的料子,以我这种性情,怎么可能安一方百姓?可是从小到大,我爹都让我习文,强迫我学这学那,可我根本学不进去。为了表示心中的不满,我偏偏违背他的意志,就是不上进,就是不学习,他不允许我到青楼楚馆,我就要去,我想以这种方式表达我的抗拒,让他早点明白我的想法,可这几年来,我除了混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名头,爹爹依旧强迫我学文,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听了房遗爱的自白,秦风不由得刮目相看,看来这家伙也不是天生的不堪,而是以这种方式来表达少年人的叛逆心里。 “只是,你说这些与你向我求助有何关系呢?” “关系可大了!” 房遗爱问他可记得鹿鸣诗社? 秦风点头答道:“不就是诗会上的那些男男女女吗?怎么了?你惹到他们了?” “诗会被你揽局后,这群人赖在长安不走了。他们一直呆在翠波楼,且打着以文会友的名头,败尽了长安士子。”房遗爱有些鄙夷的说道。 “以文会友自古有之,很正常啊!况且这些人家大业大,就算包了整个翠波楼,花的也是人家的钱,与你又有什么关联?你不会惹到他们了吧?”秦风怪怪的看着房遗爱,以他的水准,上门挑战,绝对是找虐的份儿。 嗯?这群人在诗会上败了个彻底,引人注目的目的已经泡汤,莫非是用这种方式来曲线救国?如此急迫又是为了什么? 秦风目光一闪,警惕自生。 “我与这些人尿不到一壶,怎么可能自找没趣?”房遗爱承认自己蠢,但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傻子,既然不是傻子,又怎么可能找罪受。 “他们会他们的友,本来与我毫不相干,只是有一次,这群人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咱们大唐开国众臣点评得一无是处。”说道这里的时候,房遗爱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愤怒。 “他们怎么说了?”秦风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听的话,却也十分好奇。 房遗爱思索了一会儿,道:“怎么开的头,我不清楚。当时只听一人说:时无君子,令竖子成名。” “当时,一个青年学子起身反驳:‘单单长安城中智谋之士多如繁星,岂无君子?经学有孔颖达,书法有虞、欧阳、禇三宗师;智有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魏征;武有李靖、李绩、秦琼、尉迟恭、程咬金、侯君集。后起之秀更更有诗文双绝的秦风秦先生,这些人不是智深如海、才华出众,就是守土卫国之猛将、智将,他们各有成就,岂非君子?’” 秦风听到自己也上榜了,不好作答,只能静静聆听。 只听房遗爱又道:“那个叫陆诚说道:‘孔颖达有先祖余荫,可去孔庙守灵;虞世南、欧阳询、禇遂良只配写陈条;房玄龄只配下厨房,杜如晦只配为一账房,长孙无忌献妹可为一****,魏征只配不家奴;李靖可掌一伍之卒,李绩可遁深山为绿林,秦琼只配当打手,尉迟恭只是一铁匠,程咬金一方之盗贼,侯君集可胜小偷之职。’”房遗古怪的看了秦风一眼,不再说话。 秦风笑道:“这个陆诚怎么说我的,你但说无妨。” 房遗爱道:“他说你投机取巧,胜任一乞儿。” 秦风听了是目瞪口呆,天下居然有如此狂妄、不要颜面之人,真是让秦风大开眼见了。这也是不以言论而言罪的贞观王朝,换成任何一个皇帝,陆诚一家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这个陆诚,一下子得罪了这么多人,倒真有一些胆量。 秦风问:“你没骗我吧?” 房遗爱道:“没有,绝对没有。这是人尽皆知之事,稍一打听可辩真伪,我骗你干嘛?” 秦风森然一笑:“走,会会这群王八蛋!” 狂,果然够狂。 秦风虽然没有争胜之心,但是父子二人被人比作打手、乞儿,心里也是很不舒服。 房遗爱兴致盎然的问:“云霄兄,打算怎么做?辩论?” “傻啊你,人怎么可能与狗交流?” 秦风嘿嘿笑道:“有人把脸凑过来了,不打岂不是太对不住人了?” “打架怎么少得了我房二爷。”房遗爱是惟恐天下不乱的人,他不爽那群人已经很久了,现在有秦风出头,他自然不甘落后于人。 第46章 妇女之友 “大哥是第一次来,想不了解这里的规矩吧?”房遗爱轻车熟路,见秦风一脸的错愕,微笑着问道。 秦风艰难的点了点头,两世为人的他还是第一次大摇大摆的逛青楼,心下无言,随着房遗爱继续向前行去。 房遗爱对这里极为熟悉,几乎走上两步就能遇到一个熟人拱手招呼。更有那些影视作品中俗称的“妈妈”们,堆着夸张的笑容急步迎上,挥舞着手中香得让人发吐的红丝巾一口一个房公子的叫着。 待见到房遗爱恭恭敬敬的对待秦风,眼睛毒辣的鸨子们,纷纷热情的打着招呼。不断问道:“房公子啊!这位公子相貌堂堂,一表人才,是谁家公子啊?” “这是我大哥,诗文双绝、风靡天下的秦风秦先生。”房遗爱昂首挺胸,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不得了,所有老女人、小女子呼啸着扑向秦风,一个个恨不得把秦风连骨头一起吞下,女人聚在一起,自然少不了一阵叽叽喳喳的要求。 比如: 直接一点的:“秦先生,给我写首诗,小女子陪你三天三夜!” 含蓄一点的:“秦先生,给我题副字嘛!小女子愿意花半年时间陪伴左右。” 好学一点的:“秦先生,教我写字嘛!人家很喜爱你的书法哩!” 文雅一点的:“秦先生,奴家给您铺纸磨墨好不好嘛?” …… 秦风阴寒着脸,恨不得把点明自己身份的房遗爱一脚踢飞。 这些人叫的是亲热,但眼中眼中却只能看到对金钱的渴望,全然看不到其它的东西。 “房遗爱,那群王八蛋在哪里?”秦风实在受够了这些女人的纠缠,寒着脸吼道。 秦风这一吼,各种“嗡嗡嗡”的苍蝇没了,世界顿时为之一净。 各色女人,满目诧异。 这种人每天接触到不同的人群,早就练出一副火眼金睛,眼见事情不妙,一个个窜得比兔子还要快,并远远的瞧着,用各种撩人姿势勾引着,以期获得与秦风一度春风的机会,添加未来接客的筹码。 有的女人甚至已经编织好了台词:客官,你来嘛!连秦风秦先生都让奴家陪伴哩。 客官,您睡了我,与睡秦先生的女人有何区别啊? …… 秦风目光如剑,千古玄冰一样的气质使得百邪俱避,只是如果他有读心术,听到这些人的心声,不知有何感想与作为。 “王八蛋们在清风阁!”房遗爱的声音不小,此时四周俱寂,他的话人人可闻。 明白江南文士的狂妄的某些人的心思活络了起来。 秦先生在青楼与人论诗,这,可是天大的噱头呢!想到那得益于秦风那首“满江红”的酒楼,想到那家酒楼每天接待的大量慕名而来的文坛学子,想到火爆的生意。 翠波楼的掌柜一双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有了这个噱头,嘿嘿,翠波楼定能击败所有对手,成为大唐名符其实的第一青楼。 说话间,一人“娇”笑着迎了上来。 人还未近前,一股令人欲呕的浓香扑面而来。 来人是一个打扮妖艳的妇人:“秦先生这是要与江南人士以文会友么?请先生好好教训那群狂妄之徒,给咱们北方人长长脸面,也让他们见识见识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秦风受不了她的味道,避过头去,这一瞧,居然大出他的意料:这些个女人,竟然人人都有着同仇敌忾的模样。 有此发现,秦风不由暗自点头:这些人有维护乡土的情结,这模样可比刚才好看多了。 “有劳哪位,把那些不通礼仪的家伙请出来。就说,小乞儿秦风来了。” 主意一变,秦风大马金刀的坐在大厅中。 老鸨心头略转,随即笑道:“替秦先生传话是人所难求之事,只是……” 她面如难色。 房遗爱会意一笑,伸手抓了一个银饼递了过去。 “房公子客气了!”老鸨见钱眼开,眼睛都眯了起来,亲自前去后院的清风阁。 青楼不愧是传递消息最快的地方,前院闹出来的事情,不到片刻,就传遍了整个翠波楼,听说秦风前来找场子,顿时,很多人都跑来围观。 更有许多读书人,纷纷赶到秦风面前,上来拜见,仅仅只是秦氏书法与绝梅圣手,便已然将他捧上宗师级别的高位了。 四周也传来了议论声:“原来他就是秦先生,难怪有单刀赴会的胆识。” “但愿秦先生为我们出口气!” “别作声,不要影响秦先生。” 这一言倒是得到大家认可,再也无人前来打扰。 等了一会儿,随着长帘轻动,一行人鱼贯而出。 为首的正是有江南第一才女之称的徐慧,此刻的徐慧披着白色纱衣,淡扫蛾眉,双燕齐飞的发髻,仿如天成的脸上充满了古典美,一身雪白的罗纱丝衣,展现出一种朴素大方的气质。 这一出场,典雅、知性的气质,如同喧嚣中的一抹清凉,压尽一切庸脂俗精。 其后,自然是鹿鸣诗社的一众青年。 见到厅中的秦风,徐慧眼眸一闪,脸色一喜,直接走到秦风身前,微启朱唇道:“小妹来晚,累先生久等了!” 听到徐慧的天籁之音,秦风起身回礼:“不累,徐姑娘请。” 余者诸人也是一一见礼,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在大庭广众之下,秦风自然不能失了礼数,也是一一还礼。 只有陆诚傲然而视,礼也不行,手也不拱。 “陆公子请!”秦风微微一笑,主动躬身行礼,两人的素质,在此立判高下。 厅中众人见到秦风如此礼数周到,而陆诚却理所当然的落坐,不由一片哗然,四周更是射来责备的眼神,而徐慧也露出了不满的神色。 “秦公子,以文会友为何选在如此糟糕之所?”陆诚一坐下,就向秦风执问起来,这家伙长得油头粉面的,一脸不健康的青白,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 秦风心头冷笑,故作不解道:“何为糟糕之所?” 陆诚不屑反问:“青楼沾满俗臭、铜臭,难道不是糟糕之所么?” 一语毕,众所皆怒!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恐怕陆诚百条命都不够使用。 徐慧柳眉一皱,不满道:“陆兄,此言过矣!” “难道不是么?” “够了!”秦风一拍桌子,冷声道:“同为华夏子孙,何以辱人如此?” “嗯!耻与为伍。”陆诚一挥衣袖,漫不在意道。 “你有何资格如此羞辱他人。” 秦风冷冷道:“一介伪君子。” 陆诚面色铁青,怒道:“我怎么是伪君子?” “脚步虚浮、眼珠血红、面目暗淡,不是纵玉过度又是什么?”秦风嘴角泛起了一丝冷笑,什么狗屁世家子弟,老子最讨厌你们这些装b的。 “哈哈……” 听着秦风毫不隐讳的点火破陆诚的虚伪,所有人都爆笑出来。徐慧却是脸色羞红,一个冰清玉洁听着这些羞耻言语,她又如何不羞。 “胡说八道!”陆诚有些底气不足。 秦风道:“要不要我找御医来给你号号脉?你知道,我能够唤来顶级御医的。” “秦先生说得没错,咱们给他找长安城里最好的大夫。”顿时,人人应和了起来。 秦风指着一群青楼女子道:“你文不成武不就,更没有给国家的发展添砖加瓦,有何资格妄议别人?相比之下,你比她们都远远不如。” 话一说毕,整个翠波楼又一阵哄堂大笑,虽然秦风的话有些难听,但是这些人被非常讨厌傲慢无礼的陆诚,见到他吃鳖高兴都来不及,根本就没有注意秦风所说的话。 陆诚生气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他现在也明白了秦风根本就是在找茬,他强行压下要打人的冲动,反击道:“你把她们定位高于世家子弟,莫非你与她们一路人?” “是不是一路人不重要,我只知道她们存在的价值比你高。”不待陆诚反驳,秦风道:“她们不偷不抢不违法,一切自食其力,而陆公子你五谷不分,寄别人的血泪而生,你有何鄙视他们的资格。” “第二!” 秦风伸出一支手指,道:“她们的牺牲使得国家少了许多强x犯,为了国家安宁她们付出了一生的幸福,而你又为国家的安宁付出了什么?这了改变家族的命运,她们充当扑火飞蛾,你有这份担当吗?人,没有到了绝地,谁会出卖自己的幸福?而逼她们如此的就是你这种占据了良田而不事耕作的人。” “秦先生说得好!” 一众粉头大肆声援,她们涉足欢场已久,早已埋没了尊严,偏偏秦风话语对了她们的心思。这些粉头们都是女人,虽然做的是皮肉生意,多少还有些尊严,只不过被埋没了而已。如今被秦风一语勾起了诸般心思,有些多愁善感的人,已经偷偷的抹了泪珠儿。她们从事羞耻的职业,向来被人瞧不起,今天都有了些扬眉吐气的感觉,目光纷纷的注视在秦风身上,目光多情而又火辣。 陆诚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胸口不断的起伏,压抑着心中的愤怒,偏偏又生辩驳不得,因为认真一想,秦风的话里还真有几分道理呢,尽管是歪理,可歪理同样是理不是吗? 第47章 吓尿了 “你陆诚骂尽文武百官,且说我父亲是打手,那皇上成什么人了?凶徒、恶霸么?我是未来的驸马,你却说我是乞儿,那公主成什么了?乞婆?而皇上与皇后又算什么?你说‘长孙无忌献妹可为一****’。如此一说,你心目中的皇后又成了什么?以你的智商断然想不出如此恶毒之言,想必是教育你的环境影响到你的吧!耳闻目睹之下暴出了你们的秘密,是也不是?” 一字一句,利如刀锋,矛头直指陆诚背后的陆家。 “没,没有的事!”陆诚脊背发寒,一脸的苍白之色,额头上早已满布冷汗。 秦风站了起来,问道:“大唐的子民们,你们作证!我有没有冤枉他?” “没有!”回应秦风的是雷鸣般的声浪。 “可否愿意到大理寺为我作证?” 一个长得清秀刚毅的少年文士走了出来,向秦风行了一礼,道:“秦先生,上官仪愿意作证!” 上官仪? 听了这个名字,秦风会心一笑,又是一个历史名人,而且还是一位日后的宰相,跟武则天叫板的人人物! “还有我……” “我……” “算我一人!” 除了江南一行人众,举所应和。 陆诚情知自己的任性妄为给家族闯下了无法弥补的弥天大祸,一时间瘫软在地,一股尿骚味传了开来,秦风一瞧,却见陆诚裤裆下一片湿漉,陆诚吓尿了。 “遗爱,咱们走!”秦风看也不看已经吓晕了的陆诚,有些鄙夷的说道:“懦夫。” “秦先生!请留步。” 秦风回头问道:“徐姑娘有事儿?” 徐慧脸色煞白,明显被秦风吓得灵魂出窍,其者诸人,更是不堪。作为陆诚的同伴,如果李世民真的计较起来,他们绝对逃不了帮凶的罪名,而这种罪名,哪怕是江南三大世家,也无法承受李世民的雷霆之怒。 “秦先生!” 徐慧人未到,香气却已传来,让人陶醉。 “能不能饶过我们一回,您知道,我们没那意思。”徐慧哀婉的乞求,冰雪聪明的她又如何不知家族的命运全在此人的掌控之中?唯有在秦风离开之前,改变他的态度,要不然,徐家将因此而灰飞烟灭。 “嗯?”当秦风对上徐慧的时候,眼眸不禁不缩。那美眸如怨似艾,初看似乎透着无尽魅惑让人忍不住想要占有她亵渎她,又看却是高贵如天神凛然不可侵犯,让人生不出半点亵渎之心,再看却又如初生孩童般清澈明净,不染尘埃。 这是一双似能看透人间百态,历经万世轮回的眼眸。它,才是这个女子身上最为美丽,最为动人的所在。 秦风刚刚就忍不住在这看似清澈的眼眸中沉沦。 媚术?不像!猛然惊醒的秦风,背心处不知何时已经被汗水沁满。 再看到对上自己眼睛的秦风猛然清醒,虽然脸上有着惊骇之色,但是却再也不受自己双眸影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秦风笑道:“我只是教训这狂妄之徒罢了,徐姑娘但请放心。” “真的吗?”徐慧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秦风道:“皇上英明神武,岂能因一狂徒之言而大动肝火?那种话早就传遍长安,你当皇上真不知道吗?如果皇上真有惩戒之心,又怎么可能等到现在?” 听秦风如此说来,徐慧如负重释道:“小妹关心情切,失态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凡涉及亲人的安危,谁能做到稳如泰山呢!徐姑娘如此,正好说明你在意你的亲人。不过……”秦风话音一转,续道:“我有一言相劝。” 徐慧道:“请先生指教。” 秦风道:“择友需谨慎,以免惹得无妄之灾!” 徐慧明悟道:“多谢先生指点!小妹时刻谨记在心。” “后会有期!” 秦风一拱手,只给徐慧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徐姑娘,应该怎么办?回江南吗?” 顾云、张庭等人一脸凝重,秦风可谓是给他们上了一堂沉重的课,这一番惊吓也让这群出身优越的世家子弟成熟了不少。 徐慧睿智道:“不,现在不能,少说也得过了风头。我们心头坦荡,更加不能走。只是这陆……”徐慧见陆诚那不堪的模样,鄙夷不已。 顾云道:“咱们还是把他送到客栈吧。”与徐慧一样,大家也瞧不起这样的懦夫,只是他们世代交好,且交情也摆在那里,大家也不能弃之不顾,只是大家心头都有了一杆秤:趁早与那家伙划清界限,迟早让他害死。 …… “大哥,大哥!你一诗未作就让那小子吓得屁滚尿流,我的亲大哥,我太崇拜你了。”离开翠波楼,房遗爱夸张的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了秦风,神色激动非常。 秦风拍开房遗爱的手臂,气冲冲道:“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让人误认为老子有龙阳之好就惨了!” 房遗爱原地怔了怔,打了个哆索,道:“情不自禁,情不自禁,哈哈,太爽了。比和头牌睡一觉都爽。” “滚!”秦风瞧见自己被人当了猴子一样围观,把房遗爱一脚揣倒在地,扬长而去。 妹的,说了半天!老子更饿了,秦风抚摸空空荡荡的肚皮,心有不满的嘟囔。 “哈哈,大哥你跑不掉的,等等我啊!”房遗爱在地上半天反应不过来,待见秦风越走越远,顿时心头大急,灰尘也不掸一下,爬起就追。 “这是谁呀!连房遗爱都敢打。”向来只有房遗爱扁人,而没有被扁的事情。不认识秦风的人倒吸一口冷气。 “秦风,秦先生。” “秦先生文武双全,不愧是秦大将军的儿子。” “过了今天,或许要冠上雄辩二字了。” “怎么回事?” 当下,有人洋洋洒洒的把秦风在青楼中的表现一一道来。 初来乍到的人听到秦风替粉头辩解的事情后,眼中满是惊讶之色。 “我觉得吧!秦先生不算是在给粉头开脱,想想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高人行事,凡人哪知,不管秦先生是何心态是何目的,总算是把那小子驯服了。” “没错。” “进去瞧瞧,上次那小子让我出尽了丑,这回,该到我去奚落了。” “还有我!” “还有我!” “我也去!” 一时间,一群人杀气腾腾、浩浩荡荡的杀进翠波楼,一个个凶神恶煞,只把翠波楼的掌柜吓了个半死。 “大哥,你去哪?”转了几条街道,房遗家总算追到秦风了。 秦风道:“看婆娘!” 看婆娘? 房遗爱目瞪口呆的望着秦风,半天回不过神来:秦风的婆娘不就是长乐公主么,一众“软饭王”也只有秦风这么有种了,除了他,真没哪个胆敢如此称呼帝国公主的。都说自己胆子够肥了,可是与人家秦风一比较,根本就没得比。 这回轮到房遗爱向秦风抱以景仰目光了。 秦风问道:“你去不去?” 房遗爱问道:“去哪?” 秦风道:“皇宫!” 房遗爱道:“没有皇上的召见,擅自进宫不妥吧。” 秦风道“不去拉倒。” 第48章 房遗爱的靠山 不知是怎么想的,房遗爱还是屁颠屁颠的跟着秦风去了皇宫,得益于李世民给的令牌,两人探听明白后就往书房方向行去。 两人看到李世民的时候,均是一愣。 烈日阳光下,李世民竟然在站军姿,岿然不动如绝壁松柏,远望之,如同一支长枪般的挺拔傲岸。大唐储君李承乾一如其父,巍然屹立在李世民一侧。 六月的烈日,毒辣异常,披着铠甲的父子二人,脸上布满汗水,正一滴滴的往下滴落,只是两人都没有伸手去擦拭,两人不远处,还摆着一个沙漏,里面装的细沙是一个时辰的量,此刻,已经即将流尽。 另外一边,长孙皇后在树荫下看着她生命中两个最最重要的人,凤眸里有欣慰,有心疼,更有难以言表的深沉的爱。与上次相比,这对龙父龙子黑瘦了很多,李承乾的蜕变尤其厉害,已经有了一股军人的味道。 绕到长孙皇后面前,秦风、房遗爱行礼问好。 长孙皇后亲切道:“嗯,不错,两个月不见,更精神了。” 都说女婿半子,女婿半子!长孙皇后眼中露出了满意赞许的笑意。果然,这丈母娘还是疼女婿比较多一点。 不过面面俱到的长孙皇后也没有冷落房遗爱,也是问长问短,让初次近距离接触一国之母的房遗爱差点感激零涕。 秦风问道:“李叔叔怎么练上了?” 长孙皇后笑道:“皇上、李靖尚书他们对你的练兵办法赞不绝口!这不,皇上一高兴也练了起来。这一练就是两个月,从最初的半个时辰到现在的一个半时辰。开始还是皇上一个人,后来乾儿看到皇上都如此坚持,也天天来陪皇上一起站,还别说,经过两个月的辛苦,乾儿壮实了不少。”长孙皇后抿嘴轻笑,看到他们父子相得的样子,她已经很满意了。 秦风看着似激动、似震撼、似羞愧、似感动的房遗爱,长长一叹:“遗爱,容你不弃称我一声大哥。我也不把你当外人了,咱就直话直说了,你这样厮混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房遗爱一愣,满脸通红:“大哥,我,我……” 长孙皇后顿时被两人的对话吸引住了,房遗爱臭名远扬,即便身在皇宫,她也有所耳闻,如不是秦风,她还真不愿意接见这样一个不思上进的纨绔子弟呢!他们两人一如纯洁莲花,一如淤泥,各走一个极端。 云霄什么时候认这纨绔为弟了? 长孙皇后暗自纳闷。 “皇上贵为九五至尊,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人,太子殿下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说他们是我大唐最珍贵的人一点不为过。可是,他们站在人所未至的高度上,却还如此卖命的训练自我。你有什么感想?” “大哥,我应该有什么感想?”房遗爱直白的问。 秦风、长孙皇后相顾无语,跟他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老子是那么牛的人物,怎么生出如此一个蠢货出来呢? “好吧!”秦风一拍额头,苦恼道:“你应该觉得羞愧才正常,嗯,对,是羞愧!因为皇上与太子都这样努力,作为一个大臣之子你不羞愧就表示你没有良心。懂了吗?” 房遗爱恍然大悟,讪讪笑道:“这个我懂,看到皇上、太子坚持着,我心里挺不好受的。我也想着自己应该怎么做才好。皇上太子劳累如此,作为臣子却逍遥快活,这,实在太不应该了。” “你能这么说表示你还有救。你说你不是读书的料子,对吧?” “一点没错。” “你力大无穷,便是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也不如,老实说,你不从军真的浪费了你的资质。” “可是我爹爹不干啊!”房遗爱顿时如霜打茄子一样,蔫了。 “要是你从军学艺,说不定会是下一个大唐战神呢!”想要改变别人的观念,多少也得给人家一点希望是不? 战神既不是吹出来,也不是练出来的,而是一路鲜血杀出来的,如果没有乱世?谁敢肯定秦琼有今天的成就?时势造英雄,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长孙皇后差点笑出声来:这个云霄,哄起人来一套连着一套,让人欲罢不休。不过,如果让房遗爱从纨绔子弟变成一代战将,对大唐倒也没有半点坏处,故而也未点破。 “我可以吗?”房遗爱被突如其来的忽悠给坎晕了。 “啪!”秦风一巴掌拍在房遗爱的肩膀上,道:“只要你肯努力,没什么不行的道理。当然,如果你不努力怕吃苦,即便从军了,也顶多是一个莽夫,永远只能呆在士兵当中。” 房遗爱顿时热血沸腾,紧握拳头道:“我如武如命,不怕吃苦的。” “那就行了,你爹爹再大再不可理喻,可是有个人的话他不敢不听,咱们可以请皇上下道圣旨,给你安排一个闲散军职,他想拦也拦不了。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你老爹还不得张罗着给你找一个好师父啊?”秦风指着李世民说道。 房遗爱傻眼了:“这样也行?” “哼,朕的话玄龄不敢不从。”当最后一粒沙子流尽,李世民挥着汗水了过来:“当然,朕官职可不是说封就封,你得证明你有那份能耐,朕可不希望玄龄白发人送黑发人。”李世民止住意欲行礼的房遗爱,道:“既然云霄说你力大无穷,喏,看到那两头狮子了没有。” 顺着李世民的手指一看,二十余丈外,两头诩诩如生的石狮镇守着书房门口。 “朕累了,搬一头过来给朕坐坐。” “遵命!”房遗爱看了看,二话不说就走了过去,只见他身子一腰,双手抱起一头石狮的腰部,奋力一扯,那头足有四百斤重的石狮竟然就这么给他拔了起来。 “这……” 李世民、秦风相顾骇然。 房遗爱抱着石狮,面不改色的走了过来,往地下轻轻一放,恭声道:“皇上请坐。” “哎呀!真是天生神力。”李世民呆了半晌,突然痛心疾首道:“玄龄枉为国相,竟然边自己的儿子都看不透,还当什么国相。遗爱枉有虎贲之勇,却让他白白虚度了光阴,若非云霄引见,大唐白白损失了一员猛将。好在发现及时。遗爱放心,此事包在朕的身上,哼,非得找玄龄算一算。”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作为一位战功赫赫的统帅而言,李世民太明白猛将的珍贵之处了。一个人的天赋十分重要,如果没有先天的优势,即便再努力,再勤奋,也达不到秦琼那种境界。房遗爱具备猛将的天赋,仔细雕琢的话,即便成不了秦琼第二,也绝对是以一挡百之士。 “皇上,您,您同意了?”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房遗爱一时间回不过神来。 李世民大笑道:“君无戏言。” 房遗爱语无伦次道:“谢谢,谢谢,大哥,呵呵,我,我终于逃脱孔老头的魔掌了。” 李世民又是一阵大笑,房遗爱的表现使李世民明白,此子本性不坏,不但不像外界传说中那般恶劣,反而有若浑金璞玉一般,至于那些恶劣的往事过了就过了,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 嗯,只有这小子是个意外。李世民看了秦风一眼。 第49章 地主家没余粮 混了一餐御厨精心烹饪宫廷菜,满怀希望的房遗爱让李世民打发走了。 权贵子弟,机会均等! 李世民给房遗爱铺了一条适合他的道路,是龙是虫,得用成绩来说话。赏罚分明、知人善用是李世民走到这一步基石,如果房遗爱不努力,李世民不会助他成功。 没有了外人,李世民卸下了皇者的面具:“乍一回来,就满城风雨,朕怎么觉得你小子闹事的本领比房遗爱他们只强不弱呢!” 长安说大很大,说小很小。 大到容纳百万人口之众,小到鸡毛蒜皮的事情都瞒不过李世民,秦风在翠波楼的作为,早就有人传到了他的耳朵边。 秦风道:“瞧您说的,干嘛计较这些!其实处理这种事情,关键在于造势,将事情弄大。影响越大越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陆诚一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若不采取正当的措施,以后就会有五诚、七诚跳出来胡言乱语。无论是站在您的立场,还是诸位无辜受骂的文武大臣立场来说,陆诚百死难赎其咎,因为他的言行已经伤害到了英雄尊严、智者尊严。值此境地您不便出面,受辱者亦不便出面,一旦以权势威压,难免落下以大欺小、小题大作的恶名。可泥人尚有三分土气,况乎是火爆冲天的武将们呢?即便大家以宽容之心一笑而过,可谁也不敢保证有没有阴谋家以某人的名义去刺杀陆诚啊?陆诚没有得到正面教训,终有一天会死得不明不白的,到那时,经有心人的运作,全天下人都觉得您率领的团队没有半点容人之心。我这一闹有一箭多雕之效,既救了陆诚一命,也挡住了五诚、七诚的出现,其次还能平息大臣们的怨气,第三、解决了有可能发生的未知的隐患。陆家要是有聪明人的话恐怕还会给我送上厚礼呢!” 李世民听了竟觉得有几分道理,失笑道:“如此说来,朕这里还不因该处罚你,还要好好的感谢你不成?” 秦风赔笑道:“这个嘛……嘿嘿,意思一下就成了。” 李世民道:“那么,关于青楼女子能够稳定安宁又如何解释?” “孔圣人都说:食色性也!要不是有她们的存在,那些光棍佬还不得上街抢人犯罪啊?若是出了人命,到时候大理寺必将出动,整个大理寺的运作需要耗费多少的人力物力?这查不到真凶,您将寝食难安,这查到真凶,万一又成了冤假错案了呢?你更吃不下饭。您可是千古一帝,万古明君啊……那能为这点小事斤斤计较、耿耿于怀、婆婆妈妈!” “每个人、每个行业的存在自有他的价值所在,所以说,咱们没理由去贬低哪个行业;说来说去,还是怪你们这些当官的做不到位,如果你们把天下经营得家家有余粮,天下间哪里还有乞丐和被逼上绝路的女子?” 李世民听得有些目瞪口呆,自己只不过随口说了一句,哪曾想到秦风竟然产生了这么多的理由,到了最后,还怪到自己这皇帝的头上来了。 其实作为皇帝的李世民也不是不知这道理,只是从来没有人像秦风这样去从根本上去分析乞丐、青楼女子产生的原因罢了。 受秦风一番教训,虽觉得有些憋屈,但也听进去了,纳谏正是他最让人赞叹的地方。 “还是你说得对啊!到底还是朕愧对了天下万民。” 秦风道:“所以呢,在吏治方面决不能手软。越是底层的官员越要盯得严。” 李世民问道:“为何要盯紧底层官员呢?” 秦风叹息道:“底层官员直接与百姓接触,他们清廉与否直接影响到百姓对朝庭的认可度,其影响之深甚至比一场内乱还要恐怖。百姓是一国之根本,根都没了,那么,那个王朝离毁灭已经不远了。所以,一个王朝只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民为善才根深蒂固,” 秦风有着很深的感触,前世的时候,那些个村官、乡官,一个个拽得要命,他们的恶劣行径导致生活在最低层的百姓对国家怨言不断,可以说,这些人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根本。毕竟那些什么长,老百姓一辈子都没见面的机会,这些什么长即便做出伤天害理的恶事,百姓都不认为与己有关,他们在意不是什么长远什么未来,而是眼前的人与物。 “言之有理!言之有理。”李世民只听得双眼发亮,颇有一种拣到宝的喜悦。 “朕一直以为上行下效,只要重惩大官员,就能达到以敬效尤的作用,却想不到低层官员的危害更大,受教了。你这小子也不知装了多少稀奇古怪的什么东西,说话也是古里古怪,却处处说到点子上,看似胡言乱语,却相当有用。总有一天,朕要将你的脑袋破开开看看!”李世民笑了一笑。 秦风忙做了一个怕怕的表情。 “好了,别卖乖!说正紧事。据咱们前方人员汇报,颉利调动频繁,似乎有南下之意。”李世民脸色严肃了起来,对于这一战相当重视。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来一个杀一人,来两个杀一双。”秦风豪情万丈的叫嚣着, “混小子,说什么蠢话呢!”李世民差点气疯,自己是打算把他当统帅培养来着,哪知这小子毫不上进,说话也不动动脑子,居然直通通的朝着程咬金、尉迟恭等人的思路去想。 “实在太让朕失望了。”李世民在秦风关上敲了几记,气呼呼的说道:“重新想。” “好吧!”秦风满腹委屈的揉着脑袋,这李世民下手真狠,也不想想自己是员大将来着,万一打傻了怎么办? “首先,咱们要明白颉利是倾全国之力南下,还是抢完就走;第二、情报十分重要,咱们得算准他们出兵的时间、出兵的地点,以便快速迎敌。” 李世民点点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只是,我想不通。” “哪里想不通?” “进攻永远是最好的防御,凭什么要我们被动防御呢?咱们就不能来一回主动出击吗?要打就御敌国门之外,要不然,百姓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园又将毁于一旦,即便胜了,也胜得没意义。所以,这场仗要打也得在外面去打。您问我第一步,第二步怎么走,我说不出个所以然,但是,我知道怎么去打这场仗。现在,最为重要的是给我们大唐争取得时间。” 没有经历过冷兵器时代,秦风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阴谋诡计还会一些,要他拟定一个全面作战方案,真就难为了他。 李世民有些失望,可想到秦风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大男孩,也就不再纠结,要是秦风样样都会,那就不是人而是妖孽了,似懂非懂才属于一个少年应有的智商嘛。 通过此事,李世民也察觉到秦风的特点特长在于偶尔的灵光一闪,天马行空的想法、做法往往能给人全新的受,常有指点迷津之效。只是短板也很明显,他的理念没有框架去支撑去丰满,最终的结果是难以说服人,让人误以为是异想天开、不着边际。但往往,他的想法又是正确的。对于秦风的灵光乍现,李世民可以用惊人的智慧去完善,可别人呢?别人没有李世民这样的领悟力啊! 就在李世民想着怎么去打造、磨砺秦风的时候,只听秦风又说道:“关于颉利南下一事,就要李叔叔你的意思了,是全面战争呢?还是局部战争?” “全面战争怎么打?局部战争又怎么打?”李世民心想:又是新鲜的词汇,不过挺贴切的。 “全面战争关乎国运,涉及面广。中原大地刚刚经过隋末大乱,人心思定,冒然发动这样的大战对于我们大唐与百姓来说都是致命的危害。想象一下汉武帝就知道了,汉武帝拥有文景之治留下来的巨额资产,但最后都因打匈奴而打得人口减半。总之一句话:大唐底子薄,打不起大规模、长时间的消耗战。” 其实这也是贞观王朝最为悲催的事情,这个阶段的中国不缺雄才伟略的帝王、不缺雄霸天下的军队、不缺名垂青史的名臣猛将,唯独缺少支撑大规模战争的金钱。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作为大唐的掌舵人,李世民比秦风看得更清楚。也正因为清楚,所以,李世民感觉自己很憋屈、很窝囊。 从某种意义上说,李世民也是生不逢时,如果把他放在汉武帝的历史位置上,凭借他的军事水平、治国水准,肯定不会出现国库空虚的结果。当然,李世民之所以伟大,之所以被誉为千古一帝,就在于李世民能够在艰难的经济形势中灭掉无数国家,且创造出赫赫有名的贞观之治。 第50章 剑走偏锋 力挽狂澜 “难道就这么算了?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颉利把我大唐北地洗劫一空?” 可以看出,李世民有多么的不甘心。 “全面战争打不了,打场局部战争还是可以的。”以大唐目前的经济情况,可以适当的打一些战役,但支持不住汉武帝、隋炀帝那样发动大规模的征伐。李世民不怕突厥,但也不得不为百姓的民生考虑,要是让天下百姓把他比着不顾百姓死活而悍然发动大战的杨广就麻烦了。李世民还不是雄霸天下、全民景仰的“天可汗”,做事自然顾虑颇多。 “怎么打?” 李世民双眼闪过利芒,秦风这话等于是劝说他对突厥用兵了。 “皇上,诸位大人到了。”一个尖利刺耳的声音打断了秦风到了嘴边的话。 李世民站了起来,高声喝道:“速速有请!” “李叔叔,我先走啦。”秦风说着,又听见杂乱无章的脚步声,却见一大伙人匆匆忙忙的赶了过来。除了程咬金和他老爹秦琼、李靖、尉迟恭,其他的秦风并不认识,但他们个个身穿朝服,从朝服来看每一个人都是四品以上的大员。 朝会后召见的群大员,显然个个都是李世民的心腹大臣,也显然他们打算开一场十分重要的“小会”。 国之大事、核心机密不是秦风有资格列席的,很是自觉的选择了回避。 李世民却道:“无须回避!” 各种惊疑的目光停留在秦风的身上:都说秦风是皇上的红人,看来不是什么空穴来风。 秦风苦着脸,应诺了下来。 待诸臣落坐,李世民似笑非笑的看着秦风,道:“刚刚说到局部战争,你继续。” 面对各种目光,秦风表示压力山大,刚刚见礼的时候,秦琼给他介绍了一遍,这里头文有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长孙无忌,武将更有李靖、李绩、侯君集、秦琼、程咬金、尉迟恭。 一个二个都是牛气冲天的人物,让秦风在这些历史名人面前献丑,秦风没有压力才真奇怪了。 秦风突发奇想道:“皇上,太子殿下是国之储君,迟早要独立经营这诺大帝国。这种难得的机会可不是时常都有,让太子听听诸位大人的分析对他也是一种提升。” “皇上,秦公子言之有理。”作为力挺李承乾的长孙无忌,第一个声援秦风。 “来人,把太子殿下请来。”李世民自无不允,现在的李承乾李世民还是很满意的。 借着这个间隙,李世民将秦风之前的分析一一道出,这使得魏征这个主和派的代表人物十分满意。 只是秦风的“全面战争论”却是惹恼了程咬金、尉迟恭等人。 “喂喂喂!小疯子,做人可不能这样,你是秦老哥的儿子,怎么能说这般没志气的话。”其他人将不满藏在心底,程咬金却藏不住话,直接大大咧咧的叫嚣了起来。 秦风的额上也隐约露出了三条黑线,但不予理会。 “知节,秦贤侄那不是没志气。他说的正是我大唐目前面临的实实在在的窘境,战争不宜轻启,也不是一天两天结束,一旦战争陷入僵局,你让朝廷如何供养数十万大军?前车之鉴后世之师”面容方正的魏征站了出来,声援秦风。 武将一系蔫了。 魏征陈明要害,直点武将死穴,让他们动弹不得。每一次,他们都在这个问题上被魏征给吃得死死的。 作为李世民最重视的三位名臣,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他们各有千秋。 房谋杜断,用于对外,魏征擅治,用于对内。 魏征与武将不同,他考虑的更多是内部问题。杨广三征高丽,以致天下大乱,为了避免旧事重演,所以,魏征把战争卡得死死的。你说不出一个所以然,别想说服他。但是很显然,李靖、李绩、秦琼、程咬金、尉迟恭、侯君集等人没有具备说服魏征的口才与见解。 “见过父皇,各位大人。”李承乾的到来,适时的化解了眼前的僵局。 李世民示意李承乾就坐,无可奈何的说道:“大唐国力底子薄,是我们致命硬伤,短时间内无法改变。” 魏征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唯一的做法只有卧薪尝胆。” “那怎么行?”程咬金急得直跳脚,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十年后的自己也许死了呢。十年时间,绝对不是武将们所能浪费的光阴。 秦风出声道:“确实不行。” 迎着一众目光,秦风道:“突厥南下已经迫在眉睫,想回避也回避不了,战与不战不是我们说了算。魏伯伯,是不是这个理?” 魏征点头道:“确实如此。” “那么摆在我们眼前的只有三条路可走:要么畏缩要么投降要么迎战。我们可以选择畏缩,甚至迁都都行,可是,这一退,天下人会怎么看待这个朝廷?对于软弱无能、怯懦胆小的朝廷百姓又怎么可能有归属?这样的朝廷又如何能够阻止高丽、吐蕃、吐谷浑、南诏扩张的野心?现在大唐的敌人只有一个突厥,一旦退缩,大唐以后面临的绝对是四面楚歌、十面埋伏,要知道这个世道里雪中送炭者少,落井下石的可不少呢。颉利可恨,但我们不能否认他的能耐,而且他手下也有一群前朝的人才,他一旦听从这些汉奸的建议,大力整合内部,打造出一个铁桶般的突厥,大唐想获胜就更加困难了。” 秦风脸色一正,厉声喝道:“投降就不说了,一介蛮夷有何资格让我****上国臣服!我泱泱大唐不惹事,但绝不怕事,突厥实在欺我大唐过甚。欺我大唐,有如折我父母,颉利想战,那便战。” 秦风这一番话说的可是掷地有声,动人心魄。 绝大部分人都让他说的热血沸腾,绝大数人不约而同的站立而起,拜道:“颉利想战,那便战。!” 这些人包括了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侯君集、李靖、李绩、秦琼、程咬金等等一群重量级的人物。 他们呼喝声震动了整个御书房。 即便是反对战争的魏征眼中也露出一丝赞许:秦风越过他布下的迷魂阵,直接跳过大唐国情,直指问题的核心,明明白白的告诉大家战争的主动权不在大唐之手,你不战也得战,除非你想投降。 李世民“哈哈”大笑了起来:“云霄言之有理啊!魏卿家,你还有何话可说?” 魏征怔了怔,张了张嘴,无可奈何道:“臣无话可说!” 李世民见魏征吃瘪,心情竟然格外畅快,看来这位大唐皇帝平时确实没少受这头倔牛的气。 李世民昨夜几乎一宿没睡,为了今日这一战,他调动了文学馆的十八学士,彻夜商讨,想要搬回昨日的劣势。他在朝会开始前,脑海中拟算了各种各样的情况,从未想过真正的转折点会在罗士信身上,而且他一人就说服了李建成做到了他们一群人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秦风如此一说,聪明的大臣顿时恍然大悟,纷纷暗骂魏征无耻狡猾。 大唐国力不足是魏征派最有力的武器,也是无法逾越伪命题,当他抛出这个命题的时候,已立不败之地,而大家却傻乎乎的让他牵着鼻子走。 李世民自接到前方情报以来,几乎就没睡一宿好觉,为了说服魏征为首的主和派而忧心忡忡,本以为今天的小会又是以程咬金的破口大骂而告终,根本就没有想过真正的转折点会在秦风的身上,而且他一人就做到了他们一群人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剑走偏锋,想着他人想不到的事情,知道他人不知道的东西。 一人之力,力挽狂澜! 这就是秦风,一个年岁不大,却意外让魏征无话可说的人才、天才。 心动、喜爱的心思,几乎要从李世民的胸膛跳出来。 长孙无忌瞄了上头的李世民一眼,心下凛然,也有一丝丝的忌惮:这秦风当真好本事,仅仅只言片语就解决了大家的难题。 第51章 真要说吗? 思想总算达成一致了,接下来自然就是群策群力,商议着如何打好这一仗了。之前,李世民避开魏征召集大臣商议过对策,没办法,他是担心魏征那顽固的思想,非但帮不上忙,反而给他们添麻烦。现在统一口径了,勿须藏者掖着。 “乾儿!”看一眼,大胡须群中格外醒目的李承乾、秦风,李世民止住到嘴的话,打算考较二人一番。 李承乾上前几步,道:“儿臣在!” 见爱子有了几丝军人爽利,李世民眼里闪过一丝喜色,沉声道:“关于即将来临的战争,你有什么看法?” 李承乾微微一怔,忍不住看了秦风一眼,来的时候已经知道是秦风的提议,他才得出席如此重要的会议,现在,有了展现的机会,禁不住心生感激,稍作思考道:“贞观元年,颉利经逆臣梁师都领地而威压长安,儿臣断定这一次的路线一如前例。” “何以见得?”李世民不置可否。 李承乾道:“除了梁师都占据的雕阴、弘化、延安,长城尽在我大唐手中,突厥不善攻坚,自然不会傻到舍近求远;其二,河内道一马平川,有利骑兵行军。故而,此路线是突厥必然之选。” “嗯!有见地。”李世民欣慰道:“我大唐如何御敌?” “梁师都残暴,周围百姓早已搬迁一空。儿臣的意见是壁清野坚、层层防御,于泾阳一线固守,待突厥成了强驽之末我们伺机一举歼灭。言尽于此,望父皇与诸位大人点评。”李承乾一拱手,回归原位。 李世民没有点评,而是向秦风问道:“云霄!你对太子的战略部署有何见解?” 这不是把老子推向李承乾的对立面吗?这是! 迎着各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秦风心中暗骂一声。 老实说,李承乾的“战略”还真不好点评,要是用良心来说话,只有纸上谈兵、不合实际两个成语。 大唐步兵为主,与突厥对阵有着先天上的劣势。正面作战,吃亏的肯定是唐军,所以,为了最终的胜利,唐军必须保证兵力上的优势。如果采用层层防御的话,唐军有限的兵力绝对给有着速度上的优势的突厥层层吞食干净,也意味着失去一层防御线,唐军就会失去部署在那里全部士兵,这么一搞,纵是将全天下的军队拿出来,也不够消耗。突厥铁骑抵达泾阳的时候,唐军已经差不多军心崩溃了。没有了精锐之师,突厥取下大唐京都,那是轻而易举之事。眼下大唐根基尚浅,一旦都城失陷,将会引发一系列难以预料的连锁反应。 也正因为李承乾的战略不可取,使得秦风根本无从点评。秦琼、程咬金的目光里充满了焦虑,他们一如秦风,知道点评李承乾的严重性,所以才格外担心秦风得罪了当朝太子。 长孙无忌见秦风低头思索,突然露出了别有深意的笑。以他的为人,当然也知道事情的后果,如果秦风在李世民面前落了李承乾的面子,即便李承乾没有计较,恐怕也会有所不甘,只要心中有结,长孙无忌有的是办法让李承乾将秦风怀恨在心。 秦风笑了笑道:“层层防守、层层设陷、诱敌深入,再用机动骑兵断敌粮草,以此消耗敌军锐气,最终一举功成,以绝后患。太子,是不是如此想的?” “正是。”李承乾忙不迭的点头。 秦风稍一措辞,向李承乾挤眉弄眼道:“单纯的从战术层面上说,这个计策完美无暇!” 李承乾有些脸红道:“哪有云霄说的那么好,不过是临时起意所想罢了。” 秦风心头一松。 临时起意?那就好办多了,如果李承乾说呕心呖血,那就不好说了。 “战争乃国之大事,万万马虎不得。太子站在大唐国力立场下思考问题,肯定不想把战争扩大化,毕竟刚才我也说过,咱们的粮草啊什么的不足以支撑一场全面战争。也正因为有了太多的顾虑,所以太子想出了稳重而有效的以防御为主的战术是正确的。” 这话既是捧了李承乾一把,又给李承乾的战法找了一个产生的根源,有根有据之下,即便这个战术再烂,李世民也无话可说,毕竟,人家李承乾也是为了求稳嘛。更何况,人家的战术也不算差,只是用错了对象而已,要是用来对付没什么骑兵的高丽国,效果肯定是杠杠的。 李世民听了这番话,哈哈大笑了起来,“你小子果然是个滑头!”他让秦风点评也是脱口而出,并非真要两舅郎闹别扭,现在见秦风顾及了李承乾的面子,又没有拍马屁的嫌疑,心里舒了一口气。尽管他相信李承乾不至于小气如此,可年轻人自尊心强,容易冲动,要是闹得不可开交就大违本意了。 大家都是人精,哪里听不出秦风的意思,明显就是为了否决李承乾作铺垫嘛!不过,仔细听听也确实有那样的成分存在,至于李承乾有没有那么想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万一人家真的基于此而定计呢? 李世民笑问道:“好吧!站在你的立场上,你又有什么战术?” “这个就算了吧!有这么多前辈,哪有我说的份?说错了多不好意思。”秦风谦虚道。 程咬金一脸的焦急,叫喝道:“小疯子,有什么想法就直说呗。” 李靖笑吟眯眯道:“是呀,秦贤侄的练兵的法子就很不错呢。” 尉迟恭风风火火道:“对了,对了!秦贤侄,你那一千五百士兵练得如何了?” 李绩道:“贤侄,莫非有什么敝帚自珍的,不想跟我们这些人分享?” “……” “诸位前辈真要我说吗?”秦风深呼吸一口气,好不容易想低调一回,这些人却是不给机会。 魏征道:“贤侄请说,我等洗耳恭听!” 房玄龄道:“小秦将军的军制让我大开眼界,我也好奇,我们的小秦将军还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杜如晦道:“就是,会不会再来一个分化、离间、扶持?” 秦风哭笑不得:“你们大家觉得这么逼近一个晚辈有意思吗?” 杜如晦笑道:“贤侄,你就不要谦虚了,你的机智我们是知道的,教育改革、投军改革、突厥攻略、军事训练哪一样不是神来之笔,纵然是我们这些老不死的也大有不如。我们说来说去,说了几十年就那几套。你们年轻人点子多,思路不拘一格,而这些正是我们这些老不死的所欠缺。” “对呀,也许我们也有思虑不周的地方,你们年轻人,思维活跃,说话更能直指真相。” “……” 这些个老头子,还真把秦风当万金油了,或许,他们是对秦风有所疑虑,以此来考校他的真实水平吧。 秦风也不是好欺负的,总不能被这些老家伙看扁了,今天退缩了,下回他们会变本加利。 “诸位真的想要听我的意见?” 秦风知道他们就是想激他,可他不开口的话,不就等于主动认输了? 认输,秦风自从从军以来,他的字典里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词儿。 一时间,整个会议室都静了下来,秦风那带着桀骜的眼神仿佛一下子穿透了这些人的内心,让人不由的感到一丝悚然。 或许这才是他真正的性格,之前不过是他的伪装而已。一个胆敢挑战战神秦琼的人岂会一个好学敦厚的五好青年? “这一次局部战争,我认为只要达成五大目的就足够了,第一,拖延与突厥发生全面战争的时间;第二、消灭突厥有生力量;第三、竖立军人、官员、百姓的信心;第四、给颉利的反对者创造机会与信心;第五、威慑周边心怀鬼胎的宵小之辈。所以,要达成这五大战略目标,这一战不仅仅只是胜利,还要胜得酣畅淋漓、干净利落,胜出我大唐的威势,要让天下人知道明白,我华夏民族是打硬仗打大仗玩兵法的祖宗。”秦风握紧了拳头,眼中透露着不寻常的光彩。 够犀利,够直接! 房谋杜断眼睛骤然一亮,都从对方眼里看到“大唐有福了”五个字。 李世民眼睛也亮了,秦风所言跟他内心想法是不谋而合。 李靖、李绩有些欣慰的看着侃侃而谈的秦风,但同时却摇头露出苦笑。 原来他们接到突厥将要南下的消息后,就坐在一起,花了几个时辰的时间,最终订好了与秦风一模一样的战略目标,也为实现这个战略目标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正如秦风说猜测的一样,他们这般激将、逼迫,是因为他们通过秦风的种种表现,看出他的潜力,均有心栽培他,故而借此进一步了解他的潜力有多深厚。 只是他们料不到,秦风竟然凭借自己的本事订下如此战略目标,一个十多岁的大男孩目光如此长远,足足比下朝廷里七八成的大了,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第52章 魏征的疯狂 李世民大笑了起来:“叔宝兄,你这麟子了不得啊!他的,嗯,他的战略目标说到朕心坎里去了!” 秦琼有些自傲的翘了翘嘴巴,嘴上却恭敬的应了一句:“陛下妙赞了,我儿少不更事,就喜欢这些旁门左道,有伤大雅,有伤大雅……呵呵……”说道最后,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让在场的诸位翻了一个白眼,暗自鄙视:“德行!” 房谋杜断均是想起了自家无能的长子、纨绔的次子,心里有点酸酸的,这才发现有一个了不得的儿子,也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贤侄!”李靖抖动着白花花的胡须高声道:“不瞒你说,关于这一战我们已有万全准备,只是,老夫也想听听你的意见。” 秦风断然道:“进攻是最佳的防守!我主张主动出击、抢占先机。” 李绩皱眉道:“我军骁勇善战,然则以步兵居多,与突厥相比,有着先生性的劣势,主动攻击与找死何异?” 秦风肃然道:“作为国家与民族前进的利刃,军人如果连亮剑精神都没有,配当军人吗?” 李靖问道:“何为亮剑精神?” “呃?” 在众目睽睽之下。秦风气宇轩昂地指点高昌,大有指点江山的气概:“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这就是亮剑精神。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李世民的那对虎目瞪得尺寸加大,完全是一副震惊的表情,毫无帝王风范的大张着嘴,另一只手指着秦风,竟说不出话来。 房玄龄、杜如晦、李绩等人也想起了十数年前,他们投入秦王李世民的麾下,那一份为苍生谋福时的豪情壮志,一个个也激动的满面绯红,热泪横流,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不能平静。 程咬金更是不顾形象的吼叫了起来。 “啪、啪、啪、啪……” 李世民突然猛烈的鼓起了手掌:“好一个忠勇非凡的亮剑精神!朕今日终于明白军人要具备什么样的精神了,那即是亮剑精神。你继续说。” “关于战争,我一直强调御敌于国门之外,只有如此大唐才不会伤到根本,要不然,百姓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安乐家园会毁于一旦。我的战术是这样的:第一步,趁突厥人还未南下之际,把梁师都这条狗给宰了,以此证明我大唐的必战决心。第二步、修缮长城,以城池抵御突厥的铁骑;第三步,用上太子殿下的战术,不过不是层层防守,而是层层设陷,让突厥每走一步都叫苦连天;第四步,主动出击。” 李靖道:“除了第三步,其实我们都懂,你且说说看,如何层层设陷?” “断其粮草!” 李绩苦笑道:“突厥人的粮草是活着的牛羊,他们行军到哪里,牛羊就跟到哪里,你怎么断人家粮草。而且,突厥人对牛羊十分重视,到了宿营的时候,往往把牛羊、马匹安放在军营的中间,咱们纵然要偷袭也是万难。” “叔叔说的我知道,他们的办法是承自匈奴!牛羊在大营里头的时候,我们是没办法,可是牛羊得喝水吧?” 李绩眼神一亮:“你是说咱们派兵守住水源,然后一举屠杀、焚烧?” “太麻烦、太仁慈了!”秦风阴阴一笑,道:“北方的河流平缓,到了秋季,水量更小更少,我的意思是在他们必经的水源里投毒。毒死牛羊,毒死喝水的那些王八羔子。”唐门子弟不玩毒,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唐门子弟,如果原材料充足,秦风一个人就能平了突厥一国——鸡犬不留。 静! 静! 静! 御书房内,没有一个说话的,沉重的呼吸声代替了一切。 老半天,李靖才苦笑道:“贤侄,这种手段未免太伤天和了吧。” “伯伯此言差矣,兵者,诡道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仁义、天和那都是宋襄公这傻蛋才会干的事情。武器存在的目的是杀人,毒药同样如此,两者之间,目的相同,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遇到善于诡辩的秦风,李靖根不上节奏了。 “不费一兵一卒、一粮一草就让突厥大军不战而乱,贤侄此法却是大妙!唉,这么好的办法,我怎么就想不到呢?”众人吓了一跳,迎声望去,一个个都呆住了。 谁也想不到赞同秦风的人竟然是最不可能赞同的人——他竟然是魏征! 难以置信! 包括李世民在内,一个个都潜意识的猛擦双眼,不过,再看的时候,他们终于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说这话的的的确确是魏征。魏征长得并不帅,可以说的上是难看。史书上也记载他状貌不逾中人,连一般人都比不上。但他此刻挥激扬,厉声大喝,别有气势,很有愤青那无畏无惧的感觉。 李世民道:“那依照魏爱卿之见,是同意云霄之策了?” “当然!”魏征毫不犹豫的道:“突厥人这些年杀我汉人还少吗?对这等凶残之徒就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李世民砰然心动,可他毕竟是一国之君,如果真要按照他们二人的意见行事,大唐还有什么颜面可言:“伤人众多,太伤天和了。我大唐向来讲究仁义道德……”李世民也算是以彼之道攻及彼身了,以前,他可没少被魏征用“仁义道德”给卡住。 魏征牛眼一瞪,问道:“皇上厮杀半生,死在您手里的人还少吗?还有叔宝,杀的人没有一千,也有数百,也不见得有什么天谴来着,再说了,仁义道德值钱吗?” “……” 秦风大赞。 众人一阵议论,这种杀法对于某些人还是有些抵触的。 秦风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魏征给他的印象是迂腐、胆大出奇,胆子大到睡梦中都杀了一条孽龙。对魏征秦风谈不上好感恶感,现在好感却是大生,想不到身为文人的魏征竟然有这种杀气。 其实罗士信想不到的还有很多,这魏征可不是善男信女:历史上的魏征当初在李靖、他、李世绩灭突厥之后,魏征就很霸气的给李世民上疏,在文中写了一大推道理,当其中的关键就是几个字“突厥自古至今,未有如斯之破败者也。此是上天剿绝,宗庙神武,且其世寇中国,百姓冤雠。” 意思很简单就是突厥人面兽心,留之必有祸患,应该将他们尽数杀绝,种族屠杀。 这杀伐果敢的李世民都让魏征给吓到了。魏征在种族这方面就如21世纪青年一样,偏激、爱国,推崇汉人至高无上论。 “国与国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友谊。晋朝时期没有讲仁义吗?最终还不是发生了五胡乱的历史惨案。仁义道德是对大唐百姓的,对于异族虎狼,讲那么多仁义道德有个屁用!仁义道德能够让异族归顺我大唐?仁义道德能够让我大唐四方来贺?我大唐之所以强盛,靠的是实力,靠的是将士用命,而不是什么狗屁的仁义道德。打铁还需自身硬,只要我们大唐强大了,友谊就会有,弱小了,绝对是那些所谓的盟友屠宰的对象。” 秦风的这番话可谓锵锵有力,掷地有声,一字一句,说的是慷慨激扬。只把大家说得一愣一愣的。 见话题越扯越远,房玄龄赶忙出来打了一个圆场,道:“贤侄说得好,治国重利,那些什么仁义道德就该把他抛弃,只是现在讨论的是战争,跑题了吧!” 秦风、魏征得房玄龄提醒,也不在此事纠缠。 “此事容后再议,哼!魏爱卿,以后可别再给朕说什么仁义道德了,今天你自己都说仁义道德不值钱。”李世民得到房玄龄的帮助,终于不再为两人爱国人士而苦恼了,还顺便卸了魏征最犀利的武器。 魏征憨厚道:“皇上,你弄错了。臣是问您仁义道德值钱吗?而不是说仁义道德不值钱。” “啊哈,是朕弄错了。”李世民心中暗骂了一声:老奸巨滑。 第53章 惊险一瞬间 李世民看着秦风、魏征头疼无比。这两个人一人以顽固出名,能将死的说成活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哪怕他这个皇帝也发怵;另一个诡计百出、擅于诡辩,能将稻草说成黄金…… 老的顽固固执,小的天马行空。 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会组成同一条战线,而且越讨论越凶狠,生怕两人头脑发热,要求他立马去研究无色无味、杀人于无形的巨毒出来,赶忙义正言辞的道:“两位爱卿,言之有理!不过我大唐地广人稀,自己的国土都缺人,要是一包毒药毒光了突厥人,广袤的领土我们哪有去管?还不是便宜了其他民族,我们的目标不是种族灭绝,而是让突厥人成为我们的奴隶。所以说,毒药一事暂且放放。” “不是吧?”秦风大呼小叫道:“你们都是天下无双的智者,居然被这点小事给难住了?太小儿科了!人少不是问题,人多才是大问题。” 房谋杜断一下子站了起来,异口同声道:“你有办法?”作为国之执宰,即便是以他们的智商也解决不了人口少的问题。 “隋末战火连天,百姓躲避战祸,整个村庄整个村庄的躲在深山老林里,现在天下太平,可以请他们出山了!反正空地那么多,给他们多分一点就是,毕竟山里头条件恶劣,只要承诺的东西一一兑现,榜样的力量是强大的,山里百姓看到朝廷的诚意后,肯定会陆陆续续的下山。” 房玄龄、杜如晦的神色在秦风表达意思后的那一瞬间,彻底震撼了。 房玄龄低呼道:“大有可为!” 杜如晦也叫道:“不错!” “这是短期的策略,长期的话也简单:鼓励生育!生四个孩子的家庭或者三个孩子的家庭,可以奖励土地、耕牛什么的!至于怎么奖励,你们自己看着办。这样一来,大家为了多一分耕地,多一些劳力,还不得死命的抢着生啊?十几二十年后,嘿嘿,绝对人满为患。”古代人的生活方式十分简单,到了晚上基本上没什么娱乐活动,有钱人可以逛逛青楼、赌场什么的。普通老百姓就更简单了:天黑、吃饭、睡觉。要是朝廷鼓励生育,晚上没什么事干的人还不得拼命的嘿咻嘿咻啊?又爽又有土地赚,何乐而不为呢? 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长孙无忌、李靖、李绩、程咬金、尉迟恭、侯君集等人听得一个个都有些瞪目结舌,面面相觑! 李世民却在堂上暗笑,此情此景正如他以前一样,只是现在他已经有了免疫力,早已见怪不怪了。 “此计大妙!”房玄龄那慈眉善目的眼睛闪着锐利的光芒,望着秦风,感慨道:“了不得,了不得啊,叔宝有子如此,当真是让人羡慕。事不宜迟,大家晚上抓紧时间,拟个陈条出来,明天早朝的时候商议。” 此事定下后,众人一阵苦笑,发现自己的思维,一时间又随着秦风的思路走了。只是大家也知道,不是秦风的人格魅力强,而是他的鬼点子是解决当下最迫切的问题,容不得大家不跟着他的思维走,也正因如此,大家都亲眼目睹了秦风天马行空一样的思绪,也明白李世民为何如此重视和喜爱秦风,不惜将自己爱女许配与他了,这样的女婿天上地下独一无二,作为父亲,谁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自己的男人呢? 程咬金心头大悔,要知道秦风这么厉害这么聪明,哪里轮到李世民来占了先机呢? 最终,大家也不再为难秦风,尽管秦风没有再次发出惊天之语,可大家也知道一颗耀眼的明星正在冉冉升起,而且,大家定的战法与秦风的有异曲工之处,细节方面也不多做纠缠。商议完毕,大家心满意足的走了。至于秦风,则是被留了下来,长乐公主还没放学,还得等上一段时间。 李世民突地眯眼笑了起来道:“云霄啊!你行完冠礼已经是大人了,你与长乐都老大不小了,该让叔宝兄选定了良辰吉时了吧!” “啊!”双目圆瞪,秦风竟让李世民这话给吓住了,这是什么情况? 结婚? 老子才十五岁啊!貌似长乐也长十五,而且还是虚岁。 十几岁的孩子,就开始嘿咻嘿咻?那不是找死吗?难怪古代人的寿命普遍低,原来都是早婚给害的。 “这……这……这……”他结结巴巴的竟然说不出话来了。 “怎么……”李世民提高了声线,黑着脸问道:“难不成你翅膀硬了,瞧不上我家长乐了?嗯!”最后的鼻音,颇有威胁之意。 “自然不是!”如此紧要关头,秦风哪敢拖沓,立马表明了立场。 李世民神色一松,正要说话,却听外面传来一个悦耳的声音:“父皇!” 长乐公主依旧一身白衣,除了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犹似天宫仙子。 “来,来,来!坐父皇身边。”仿佛怕秦风抢了自己宝贝女儿一样,堂堂帝国元首竟然跑到门口,把长乐公主拉到自己身边坐下。 那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看的秦风直翻白眼,这是什么人了,差距咋那么大哩? “世上有萝莉控、妹控、御姐控,这李世民一定是女儿控。还没成亲都如此了,以后还不得把老子当仇人对待啊?”秦风在心底诽谤着。 “长乐!”李世民指着秦风,挑拨离间道:“这小子竟然看不上你,有悔婚之意。”秦风听了这话,只差没气背过去,这话说得,怎么这么难听呢?你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就算了,还非得诬陷人,在这么当老子的么? 什么? 长乐公主娇艳欲滴的俏脸刹那苍白,她能清楚的感觉胸口钻心的疼痛。 “胡说八道什么?你不知道长乐受不了刺激吗?”秦风坐在长乐公主对面,她的变化哪里逃得了秦风的一双眼。 秦风刷的站了起来,上前搬过她的身体,不惊骇然失色,但见面前的长乐公主呼吸急促,大口的喘着气,胸口起伏不停,有股透不过起来的感觉。 “不好了,长乐旧疾复发了。”李世民也明白自己闯了大祸,对于一个怀春少女来说,还有什么比被情郎遗弃更加严重的事情呢?顿时也惊慌失措的叫了起来。 “让开!这么大的人了,开玩笑也没个度,亏你还是皇帝呢?”也是李世民,要是换成他人,秦风早就把他一脚揣飞了。 他将长乐公主拦腰抱起,运起轻功,风驰电掣一般的冲到屏风后的休息间。 将长乐公主放到床上,熟练的替她宽衣解带,以让她能够顺畅呼吸,然后将她摆成盘坐的姿势,靴子也不脱就盘坐在她背后。将内力聚集在双手,由至阳穴输送进去,助她调顺气息。 悲痛欲绝的长乐公主处于半昏迷状态,摹然间她只感周身一震,遍身毛孔中似有气流透入,她不懂内功,不知何以有此一变,但她此时百脉俱,这缕缕细细的真气不绝从毛孔中渗入,在经脉中流传不停,只感觉从所未有的舒适。 今日太监前往弘文馆邀请,长乐公主细问之下,才知道秦风来了,高兴之下只想着与爱郎相聚,于是她罕见的旷课了。只是一群人在商议国事,分得轻重的长乐公主只能百无聊赖的在附近闲逛,时不时的盯着御书房这边,待看到离开的文武重臣里没有秦风,就心怀激动的小跑了过来。 两个月来,她每天都想着秦风,可现在却觉得这段路是人生中最长的路程,恨不能像秦风那样,小鸟一样的飞到御书房。 哪知道情绪还未平息,就听了李世民的那番说辞。 从来没有怀疑李世民会骗她的长乐公主信以为真,一时间,有股难以言喻的绝望冲上心头,更是让她有股想哭的冲动。 万万想不到,这绝望之下,竟然引发了体内蛰伏已久的旧疾。病发时的那种症状,长乐公主早已尝试过许多次了,但不知为何,这一次尤为厉害。 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恐怖感觉,让长乐公主甚至起了一死了之之心。 但就在这个时候,秦风怒斥李世民的声音传入她耳中。长乐公主恍然大悟,紧接着秦风的这些举动,这让她的心底涌现出了股求生的欲望与难以言喻的喜悦,支持着她挺了过来。 秦风自然不知长乐的情况,内力不断的从手心吐出,一点一点的输入对方体内,一点一点的抚平她紊乱的气息,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汗珠也一滴滴的落下。 终于! 长乐公主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人也清醒了过来。 秦风退后几步,长长的了口气,才发觉体内内息已经所剩无几,也不由得暗自庆幸,想不到这用内力为人治病如此耗费内力,好在这些时日他没有荒废内功的修炼。体内内力已达“三花聚顶,五气朝元”内第二层巅峰,濒临突破,不然还真受不了。 看着长乐公主那双盈盈秋水,欣慰一笑:先前疗伤但真是凶险之极,一个不慎,不但长乐公主性命不保,便是他自己也会受到内力反噬,走火入魔。 但好在有惊无险。不是吗? 第54章 李世民怕鬼 “长乐,怎么样了?”李世民死死的盯着秦风,生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他是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早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打死他也不会说那话。 秦风给长乐公主宽衣的时候,他就退了回去,其内心的煎熬简直比死还难受,要是长乐因此而殒命,他绝对会痛恨自己一辈子,绝对会在自责、怨恨中度过一辈子,现在,秦风一出来,就焦急的询问了起来。 秦风正要发火,可是见到李世民如此担忧,满肚子的怨气也慢慢消散了,长吁了口气,道:“好了!好在及时,要不然……哼,你知道的。” 李世民知道秦风的意思,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了下来,自责道:“多亏你了,朕作为一个父亲,真不应该开那么重的玩笑” 秦风撇了撇嘴,气鼓鼓的说了四字:“知道就好!”“” “还不是怪你,说话不清不楚的,朕误解了有错吗?”长乐公主没事,李世民又瞪鼻子上眼了起来。 秦风差点气疯,硬邦邦道:“你认为长乐的身体状况适合怀孕生子吗?”说出这话的时候,秦风就后悔了,因为整理好衣服的长乐已经走出来了。 “云霄,在逗我玩的是不是?”原本笑颜如花的长乐刹那间似乎有了一瞬的呆滞和失神,眼神希冀的看着秦风,一滴滚烫的泪珠从长乐美眸中滴落,紧接着大滴大滴的泪珠自凤眸中喷涌而出。 “为什么?为什么?云霄!” 长乐冲前几步,紧紧的抓着秦风的手掌喃喃的道。她有一个天下女子都有的梦想:在某一天,为自己心爱的男人,生一对可爱的孩子,可现在……老天爷,你连我当母亲的资格都要剥夺走么? “傻瓜!”秦风一阵心碎心疼,双臂将她搂在怀中,在她的耳旁喃喃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说你的底子差,在没有治好你的病情前不能怀孕生子,又不是说不能生,你脑袋里傻想什么呢?” 长乐迷蒙起了双眼,娇躯微震,让他说中了心事,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秦风已经吻住她的檀口。直到她透不过气来才放过她。朝着她露出了一脸无奈,但绝对坦诚的笑脸:“你不用说什么,我明白的,病情交给我,尽管放心就是。” 长乐公主脸颊上浮现着落寞,喃喃道:“得多久啊?” “不久!”秦风调笑道:“这么急着给我秦风开花散叶啊?” 一句话,直将脸皮薄嫩的长乐公主羞得,拿手指头掐他腰眼嗔道:“登徒子……” 秦风抱着她,长乐公主靠在他的怀中,让他抱着。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啊,父皇还在!”过了很久,长乐公主从秦风的怀里窜了出来。 秦风笑道:“你父皇早就走了。” 外面,李世民不得不长叹几句:“儿大不由爷,女大不中留啊。” …… 秦风哪都没有去,安安心心的在宫里陪长乐公主玩了一个下午。饭后,李世民以国事为由单独召见了秦风,神色沉重道:“长乐,能生孩子吗?” “能!”秦风倒是没有骗人,不过长乐公主的病是先天带来的,不是那么好治,而且,还一直缺少味主药。正因为没有,所以迟迟没有下针,只能用药汤稳定她的病情。 李世民松了一口气,问道:“朕记得你要的三十支金针早就备好了,后果因为施针不便所以停止。可现在你们已经有了婚约,那你为何迟迟不给长乐施针?” “其实施针很简单的,也能让长乐长寿,可是一旦施了针,她一旦怀了孩子,身体会变得很差很差。还记得我上次说的修罗七绝菇吗?” 李世民有些头痛道:“自然记得,上次叔宝突然昏迷不醒,听你说过那玩意,只是很难找。难道长乐也与此有关?” “正是!”秦风点头道:“针灸再加上修罗七绝菇,可以让长乐的身体比武将还强,可一旦先用了那套针法,以后即便有七绝菇,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了,我对修罗七绝菇一直抱有希望之心,所以,迟迟没有给长乐针灸,之后,也没有再提针灸一事。” “那东西诡异至极,得有天大的机缘,要是找不到,总不能让长乐与叔宝一直拖着吧?” 作为一国之君,李世民能够号令天下,却管不着花草树木,故而,他也没有半点办法。 “我老爹的病情是后天性造成的,只要他愿意成为普通人,我随手就能解决,一旦到了拖不可拖的时候,我也不管他愿不愿意了。长乐与他不同,长乐是先天性的体质,弄起来更难一些。再给我三年时间,如果再找不到修罗七绝菇,我就给长乐针灸,纵然生孩子会有危险,可是在分娩的时候,只要我在她身边,什么突发事件都不成问题。或许,不要三年就找到修罗七绝菇了呢!”秦风一脸的自信。 李世民惊喜道:“你是说……” 秦风笑道:“有些地方或许会有修罗七绝菇。” “你说你说,朕派心腹之人一一去找。” “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项羽坑杀二十万秦军之地如果没有人为的破坏,或许会有。” 修罗七绝菇邪门得很,吸取尸体的精华而生。秦风说的这些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尸体了,如果埋人的时候压得紧实,或者现在还面目诩诩如生的尸体也说不定。所以,这两个地方有修罗七绝菇的可能性很大,怕就怕经过几百近千年的发展,那里已经被人们开发了,一旦被开发,即便有修罗七绝菇,恐怕也被人破坏掉了。不过涉及到自己最亲近的人,秦风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反正又没什么损失。 李世民情难自禁,呼的站了起来,难掩激动之心,对秦风说道“这两个地方朕知道,在函谷关附近,而且离得很近。几百年来,那里已经成了人尽皆知的鬼域,据说到了晚上,就会闹鬼,还有蓝幽幽的鬼火到处乱窜。” 秦风听了心中却是一动,道:“世上哪有鬼!” 李世民身形魁梧,但此刻脸上却有些惧意道:“那东西朕也见过,蓝蓝的鬼火在天空飘来飘去,可吓人了。”他本有着雄心豹子胆,便是让他赤手空拳的与猛兽搏斗,也是不惧,可是鬼这种虚幻不实的东西却让他心底着实发虚。 秦风做梦也想不到胆子大得出奇的李世民竟然也怕鬼,差点笑了出来,只见他强忍着笑意,解释道:“那不是鬼火也不是鬼,所谓的‘鬼火’也称磷火。因为人和动物的骨头里含着磷,尸体腐烂时分解出一种叫做磷化氢的东西,这种东西遇到空气就会自燃。夜间野外有时看到的白色带蓝绿色的火焰就是磷火,也就是俗称的鬼火。” 这些理念在后世几乎人人皆知,但这古代却算得上是天方夜谭,听得李世民是云里雾里,不明所以。 秦风发现跟他将这些是对牛弹琴,又解释道:“人的尸体里有个叫磷化氢的东西,这东西遇到风就会发出绿色、蓝色的光芒,所以,人们常在坟墓、墓地、有死尸的地方看到所谓的鬼火,只是那火焰诡异,又在墓地、死人的地方出现,就会让人联想到虚无缥缈的鬼怪。” “总体而言,世界上是没有神仙鬼怪的,只是人们遇到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就会联想到神仙鬼怪而已。就拿我来说吧!如果一大晚上的,我把自己的脸画得惨白,然后用朱砂在嘴边画几道红线,然后使出轻功在突然在人们的头上飘来飘去的。你说,人们会不会把我当成鬼怪?而事实上我既不是神仙也不是鬼怪,只不过我会一种名叫轻功的武艺而已。人们不知道有轻功这玩意,当他们找不出答案,肯定会说我就是鬼了。鬼火与鬼怪是人们自己害怕之后,胡乱想象出来的东西。” “就这么简单?”李世民有些好笑,也有些不好意思,就这简单的玩意却将堂堂帝王之尊吓了老长一段时间,自个儿都觉得丢人。 “还能怎么样?”秦风笑道:“这种手段就如变戏法,看起来神秘难测,但说白了却不值一提。改天,您把心腹侍卫召集过来,我当面给他们破解鬼火之谜,他们去寻找修罗七绝菇就没什么害怕的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个原理,只有消除了他们心中的恐惧,他们才能放心大胆的在秦坑、楚坑里头仔细寻找。” “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可以试一试,解除了他们的疑惑,明天他们就可以出发了。”李世民道貌岸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毕竟,叔宝与长乐的病情拖不得。” 虚伪! 秦风知道李世民是将信将疑,有种急切知道“鬼火”真相的心思,故而,以这种方式掩饰,他笑了一笑,也不点破。 第55章 秦陵地宫 皇帝下令,让办事效率很高的唐朝变得更高。不到两刻,秦风所需的十多根动物大骨已经摆在一个很大的院落里。同时,两百全部武装的军人也列成队形,静静地站在那里。 两百士兵气势非凡,仿佛一支支直指长空的利剑,他们大多都在三四十许之间,一看就知个个都征战经验丰富的军人。 他们一个个都挺着魁梧的身躯,等待着李世民的号令。 “玄甲军勇士们,朕要你们去执行一项绝密任务,这项任务说简单简单,说不简单也不简单,简单是只要寻找一样东西,不简单是因为这东西生长在一个诡异的地方。朕召集你们前来,是因为那那个地方有所谓的‘鬼火’。” 一听到“鬼火”,这些连死都不怕的军人脸色不由有些古怪了起来。他们不怕死,就怕那虚无飘渺的玩意。 鬼啊!谁不怕。 尽管心头忐忑,但良好的军纪,让他们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朕知道,玄甲军没懦夫,也不怕死,但是,对于虚无缥缈的鬼怪还是很忐忑。而朕连夜召集你们,就是为了让你们知道,鬼火根本不是鬼,而是人们自己害怕而想象出来的东西。好了,现在由秦中郎将向你们解说鬼火的秘密!” 李世民示意秦风上前,他自己退到了长孙皇后、李承乾、长乐公主身边。如果不是秦风说这所谓的“鬼火”另有妙用,他还想着把他所有的龙子龙女拎过来一起了解真相呢。 “鬼谁都怕,没什么丢人的。其实鬼这种东西谁都没见过,所以,让人们越传越玄乎。鬼并不可怕,可怕是的装神弄鬼的人。”秦风捡起一根骨头,扬了一扬道:“所谓的鬼与鬼火,其秘密就在这骨头里面。” 秦风解释了磷火产生的原因之后,让大家把火把熄灭,除了他面前还有一个火把照明,其他地方陷入一片黑暗,在众所瞩目之下,他抽出一把刀,把手中的骨头削了一截。然后道:“这是一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骨头,当我把他抛在空中的时候,里面的磷化氢就化流出来,当磷化氢和风接触之后,就会出现所谓的鬼火,所以,请不要惊慌失措。大家看清楚了!”说完,秦风把骨头往人群中一丢。 于是随着骨头的轨迹,出现了一道浓绿色的光芒,漂浮在空中,有火无焰,像极了传言中的鬼火。 顿时,所有人的心中都震撼了起来,两百多双眼睛都随着“鬼火”在转移。过了一会儿,当骨头落地的时候,绿幽幽的光芒在空中消失,就如没有出现一样。 “再来一次!” 秦风连续抛出十多根骨头,每一次都在空中闪出那种绿幽幽的光芒,一下子,所谓的“鬼火”真相大白。当火把再燃的时候,这些人骁勇善战的百战将士一脸的尴尬。 就连李世民、长孙皇后、李承乾、长乐公主也同样如此。 “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万人、项羽坑杀秦军二十万,那两个地方尸体无数,有磷火出没不足为奇,之所以跟你们演示,是希望消除大家心中的担忧!现在,鬼火的奥秘已经解释清楚,大家现在还怕鬼吗?” “不怕了!” “哈哈!” “呵呵!” “嘿嘿!” 顿时,各种不好意思的笑声喷发了出来,顾虑尽去,两百勇士心中再无负担! “大家心里知道就行,千万不能泄露半点出去。这是涉及到我大唐核心的军事机密,你们都知道突厥人对于鬼神比我们汉人更加敬畏,所以,当这些现象出现在突厥人面前的时候,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收获!”玄甲军是李世民的亲军,其忠心之坚、战力之强,常人万所难敌。 当秦风交待事情的严重性,这些铁血汉子肯定守口如瓶,甚至因此而牺牲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修罗七绝菇的图画秦风已经画好,并且在图画上作好了文字备注,比如说:生长环境、如何采摘、什么时候采摘、如何保存。当然,也特别说明了一条,如果遇到的修罗七绝菇没有到达五层七色千万不要摘,先让人看守再回来禀报,之上,才有药用价值。 其实,除了这两个地方,还有一个地方秦风没有说出来,那就是秦家老祖宗——秦始皇的地宫、秦陵地宫。相比秦坑、楚坑,秦皇地宫拥有的可能性更多,因为地宫阴暗潮湿,比地表上更加适合修罗七绝菇的生长,至于尸体,地宫中少说也有几万吧!史书记载被活埋在地宫里头的工匠就有十万余人呢! 让玄甲军去秦坑、楚坑也是抱着万一的打算,至于秦陵地宫,秦风只能亲自出马了。 秦陵地宫离长安不远,大概的地理位置秦风也是心知肚明的,只是,他缺少一张进入其中的地图,一个深入其中的入口。地图,秦琼的手中或许会存在,即便是没有,恐怕他也有所了解。秦琼只是不痛不痒的说了一些,但是秦风知道他还有更多秘密没有说出来,怎么让秦琼开口,是秦风面临的最大难题。 秦陵地宫机关重重,陷阱处处,稍一不慎就会死无葬生之地,墨家的机关学,可不是后人能够想象得到的。尽管秦风也懂得一些机关的制作、破解,可他不认为今人胜古人。仅是铸剑术就超过了千年后的21世纪,有些出土的宝剑,到了21世纪还寒光闪闪、削铁如泥。而21世纪制作出来的武器,用不了几天就会锈迹斑斑,可以说,秦朝是一个神奇的朝代,也是一个让人仰望的朝代。作为秦始皇帝的某代子孙,秦风感觉很荣幸、很骄傲,也很自豪。 不知不觉里,已经是深更半夜,秦风辞别而去。长乐公主心有不舍,起身相送。 “乾儿,你觉得云霄如何?”李世民望着秦风和长乐公的背影,向李承乾问着。 李承乾道:“妹夫文武双全、智计无双,儿臣自愧不如。若是给他机会,以后的成就绝不弱于房杜二相,双李将军。” 李世民赞许道:“嗯!你的眼光不错。这样的人才、天才是我大唐之福,只是这小子是个滑头,你认为应该如何使用,如何让他对你忠心不二?” “尽管接触不多,可儿臣感觉妹夫是性情中人,却有自己的立场,儿臣认为官职、利益、金钱对他来说不太管用。对他只能以情感之。” 李世民笑道:“希望你记住今天的话,尽管他有很多秘密,但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着一颗赤诚的爱国心。他是个有野心的人,其野心不是权势与利益,而是为国扬威、为国争利。但是,他又是一匹野马,这一点与魏征有些相似,不过他比魏征知道变通。” 李承乾道:“儿臣谨记于心。” “哼,竟然得到我们家的长乐青睐,这小子更幸运。” 女儿是父亲贴心小棉袄,长乐公主是加厚的棉袄,过不了多久,这件加厚加绒的贴心棉袄便宜了秦风,李世民心里都很不爽。 看到李世民羡慕妒忌恨的样子,长孙皇后禁不住“扑哧”一笑,道:“我们家长乐就只看上人家了,能有什么办法。” “哎!女大不中留啊!长乐的心思都飞了,朕还有什么法子。不说了,不说了!想这些还不如好好思量那臭小子的话,乾儿,云霄的话看似颠三倒四,然则字字珠玑,他的每一个想法都足以让我大唐有脱胎换骨的变化,根据他今天的理想、说辞,回去后,你也拟出一份具休的陈条出来,朕看你近来有没有长进。” “儿臣遵命,有了妹婿这么清晰的思路,若是做出一份像样的奏折,儿臣这个太子也不好意思再当了。” “有这个决心是不错的,臭小子的出发点是好的,你不能一味照搬,我想看的是你自己的想法,同时,也看看你的领悟力,我希望这是你独有的东西,而不是让幕僚完善。。” “儿臣明白!” “时候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诺!” 第56章 月黑风高杀人夜 夜色弥漫,薄雾如帘! “长乐,回去吧!你身子骨不好,外面夜寒雾重的生病了怎么办?”名份已定,长乐公主也没有了以往的羞涩,一路伴着秦风来到玄武门。 长乐公主有站依依不舍的耸着脑袋,看不清她的表情。 秦风顺势将她搂在怀中,轻声安慰。 看了四下无人,长乐没有拒绝,只是静静的躺在他的胸膛道:“云宵,什么时候,才不用这样送你。” 没有多余的话语,秦风却能感受到那一片情意。 “成亲之后,我们日夜相对,自然就不必两地牵挂了。你看这样如何?你的病情也不是一两日所能医治,而且为了便于就近观察,助你排清余毒,你到我家来住怎么样?你想啊,那个时候咱们一路上学,一路放学回家,岂非人间乐事?” “这……”长乐公主砰然心动,但他不好说些什么。 再怎么说,在还未成亲之际,一个堂堂的长公主若是到了夫家去住,定然造成麻烦的影响,无论是对她和秦风,还是李世民、秦琼都不好。 她没有说什么,只是紧紧的抱着他,生怕他走掉似地。 初恋的女孩,对于自己的心上人都有着难言的割舍,哪怕只是短短的几个时辰。 甫一出口,秦风就知道不可能,也就没有再做坚持。 蜻蜓点水一般,忽然在长乐公主的小嘴上吻了一吻,低声道:“明天见!” 刷的一下,运轻功溜了。 长乐公主仿若触电一般,呆立当场。 当她醒觉过来的时候,秦风早已没影了,含羞的摸了摸似乎还残留着秦风气息的小嘴,心底却没有任何的抵触。 夜。夜色已浓,浓如墨。 绕过长街,让过一队忠于职守的士兵,迎着夜风往自家行去,秦风迎着扑面而来的秋风,竟忍中住机伶伶打了个寒襟。 以前,每次在遇到凶险事发生之前,他总会有种奇异的预感。这种感觉让他活了下来,重生之后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但是,对于这种感觉近乎依赖的秦风从来不敢大意。 但却忽然又有了种奇怪的预感,忍不住要回去看看。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自己也说不出来。但就在他回头这一瞬间。 秦风大惊失色,他忽然看见有条淡淡的星光下,一道闪着幽幽光芒的影子,就像是一根箭,速度却比箭更快!甚至比闪电还快。幽影—闪,忽然间已到了秦风咽喉,就在这同一刹那间,秦风的手已伸出,一掌劈开幽影,一支箭已经落在了地上。秦风出手若是稍慢一点,方位若是稍稍错上一些,捏的力量若是稍稍轻一点。 那么他现在就已是个死人!算上前世的经历,秦风的确可说是闯过龙潭,入过虎穴。 生死系于一线间的恶战,他已不知经过多少次。 “是谁,要置自己于死地?”秦风恼怒之余,复又诧异,大唐盛世里,他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就算再是不堪,也不至于把人得罪到恨不得置他于死地的境界吧! 秦风有着行家的眼光,自然看出地上的箭支淬有巨毒!他知道但若沾上一些,非死也是重伤。 幽幽星光下,箭支闪着幽幽的光芒,闪过他的双眼,他似乎看到了一对熟悉的眼睛。 长孙冲! 秦风已经想到一个人,一个恨不得他马上死去的人。 神色于瞬间变得冰冷、铁青! 他记起来了,在他和长乐离开的时候,长孙冲就用这种幽幽的目光在暗里盯着他。 只不过,他的心神都在长乐公主的身上,故而没有在意,想不到啊!这小子竟然如此狠毒。 或许,他认为自己必死无疑了吧!但是,他却忘记了,他是大唐战神的儿子,更不知道他的前世是一个玩暗器和毒物长大的行家。 杀手么?秦风暗自冷笑,再厉害的杀手,比得上他么? 风呼呼吹起,幽影再现,秦风闭着双眼,让过了来箭,而手中的毒箭对着那利箭激射而去。 利箭的度极快,一闪而过,秦风手中的毒箭也是极快,在他内力作用之下,其速度甚至更快一些,不远处,一个凄惨的号叫撕破了夜的宁静。 秦风低喝一声,直接向箭射来的方向冲了过去。 他度极快,一闪而逝。 面向一处低矮的房子喝道:“出来吧,不用躲了。我知道你在里面,你是逃不掉了” 根据利箭射来的方向,他处在的这条大街是唯一的射击地点。 自己来的迅,对方必然没有时间逃跑,一定藏在某个地方。 “哼,不掉棺材不掉泪是吧!” “呃,”一声闷响清晰的传到秦风的耳中,传出声音的地方正是他右手旁的大接树上。 秦风正要采取动作,一人以从树上滚了下来,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如死人一般。 确切的说就是一个死人。 因为他的胸口心脏处插了一支箭羽,箭羽直接刺穿了他的心脏。 心脏刺穿,谁都难免一死。 秦风来到了他的身旁,见他年在三十许间,左手握着刺入心脏的箭尾,箭羽已经不见,正是秦风折下以做的记号的那一支。 听到的闷哼声,就是箭羽刺入身体而出的痛楚。 秦风太快了,快得连给对方闪避或者思索的余地都没有。 “什么人,胆敢在皇城杀人行凶!”一阵武器出鞘的声音,于背后响起。 秦风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巡逻的士兵听了惊叫赶将过来,他们的速度很快,但是还没有逃出秦风的听觉,故而,他们的到来,秦风没有半点意外。 “杀了他!”随着为首领队的一声令下,十多件兵器没头没脑的劈将过来。 “喂,你们有没有搞错?我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但是,这队士兵没有半点停留,下手更加狠了。 不说猜,秦风就知道,这是对方计策里的另一个环节 秦风凌空而起,双腿起处,人未着地,已将两名背后偷袭宵小踢飞,左足刚一落地,右脚顺势一扫,稳稳当当的站在地上,逼退了两人,同时笑道:“还有谁?” “上,杀了这个杀人凶手!” “走狗们,让你们见识一下小爷的厉害”说话间以向身旁的宵小攻了过去。 《武学禅宗》上的掌法本就走着刚猛的路子,出手时大开大合的,加上秦风威风凛凛的由人群中一跃而出,使他此刻别有一番气势。 袭击秦风的宵小本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见秦风这般厉害,都不由得胆怯,也萌生了退意。 “想走,没有那么容易!” 秦风已经察觉他们心思,出手更重更快更狠。顷刻间,以击倒八人。 本来他们若全力而上,秦风想要以寡敌众,也不轻松。但如今他们一个个都生了怯意,有了顾忌,出手自然受到影响。 秦风向来注重速度,在大家还未来得及反应之际,已经打倒了十多人,此消彼长,让他如虎入羊群,三招两招就将敌人打倒在地。 还有一人想要趁机溜走,秦风嘿嘿一笑,身形闪了闪,百米之距,十秒即到。一手抓着那人的后颈,将他甩到了人堆的身前。 “说,是谁指使你们干的?”秦风一脚踩在了一人的胸口。 那人本还不欲说,但不过一刻,脸色竟憋的绛红,满脸的骇然,眼中露出了乞求的神色。 秦风这一脚重重的踩在他的胸口中央,正是呼吸道连接左右肺部的地方,不但可让对方无法动弹,还能闭住他的呼吸道让他无法呼吸,当然也无法说话。 一个人无法呼吸,无法开口,慢慢憋气待死的感觉是最恐怖的。 “不知道,我们只是拿人钱财,并不知道谁是指使者!真的!”他缩着身子,大口的喘着气,一脸的哀求,显然是怕秦风再让他尝受那种滋味。 “你们真行啊!堂堂帝国精英,竟然收人钱财,行那刺杀之举,你们真有出息啊!” 不远处,一道宏亮的声音响起。龙行虎步的走出一个神威凛凛的潇洒中年武将 “张将军!”看到来人,那些痛苦呻吟的士兵喊了起来。 武将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向秦风道:“你是何人?为何深更半夜了还在街上行走。” 秦风没有放松警惕,盯着他道:“秦琼次子秦风,见过将军,我刚刚从皇宫出来不久,若将军不信,可问皇城守卫,我是从玄武门出来的,大家都知道。” “秦风?可是写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秦风秦先生?”中年武将有些吃惊的问着。 秦风冷脸道:“如果秦府只有一个秦风,我想将军说的应该就是我了。” 倒是附近渐渐聚拢过来的将士们听得秦风之名,纷纷低呼,上来拜见。仅仅只是秦书,便已然将他捧上宗师级别的高位了。对于注重功勋的大唐将士而言,他们更加喜欢那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秦风之名已经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在长安的文武界传遍开来,作为巡城士卒,他们直面百姓的议论,自然更加清楚秦风了。 中年武将拱手道:“张士贵,见过秦先生!” 张士贵? 秦风会心一笑,又是一个历史牛人。张士贵和“三箭定天山”的白袍薛仁贵一样的英勇善战,隋末聚众揭竿起义,后归顺李渊,在完成唐朝统一大业和边境扩张的戎马生涯中屡立战功,先后任右光禄大夫、右屯卫大将军、左领军大将军等职,但是这一切真实的历史记载并未给张士贵留下好名声。无疑,张士贵是一个被许多代许多人记住了的历史人物,但是被人们记住了的他,却是另外一付模样——嫉贤妒能,迫害忠良,甚至谋反朝廷等。 野史害人不浅,唐初三大名将:李道宗、张士贵、苏烈就是让野史描述成了反面人物。熟悉未来的秦风觉得这三个挺悲催的。 而现在的张士贵,似乎还没有展露头角。 张士贵深得将士们的爱戴,他的到来,使得众人没有任何骚乱。 张士贵冷冷的看着地下的将士,恨不得把这些给宰了。 秦风的来历可不简单,且不说他是秦琼的儿子,单就一个宗师的名义就足以害得他永世翻不起身了。 一旦传出张士贵的手下刺杀秦风的消息,他又如何面对天下文人? 而且,秦风还是李世民最宠爱的长乐公主的未婚夫婿呢! “秦先生,张某定给先生一个交待!”不说秦风要交待,他张士贵同样要一个交待,他要查清此事,以还自己的清白。 “张将军高风亮节,我秦风相信你与此事无关。改日有暇,我请你喝酒!”这样一支潜力股,秦风自然不愿错过了。 张士贵大喜不已,忙不迭的答应了。 秦风出名以来,天下间想请秦风赴宴的大有人在,只是秦风身份高贵、地位尊荣,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请得了的,而现在秦风主动邀请,对于郁郁不得志的张士贵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荣幸。 “张将军,我可以走了吗?”事情已经交待清楚,秦风起了离开之念。 张士贵道:“自然可以!” “后会有期!” 第57章 福祸相依 皇宫里,灯火通明。夜半三更,李世民总算把秦风的思想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 这心情舒畅下,发现烛光下的长孙皇后格外美艳,顿时心火难耐,一把抱起长孙皇后,就如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般的杀到了立政殿,打算大涨男性雄风,杀得母仪天下的长孙皇后片甲不留。 这前戏刚做,正是浴火(焚身),打算提枪跃马之际,传来了长安皇城刺杀的消息。 这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 李世民心中的火气可想而知,当即喝道:“让传话的人外头候着。”这天塌下来,也得让他干完了再说。 但长孙皇后却不让干了,她本就是一代贤后,处处以李世民的大业为重,当即让我们的大唐皇帝陛下吃了闭门羹。 正当李世民强忍着涛天火气穿起了衣服的时候,内侍道:“皇上,遇刺的是翼公次子,长乐公主准驸马秦风先生呢!” “什么?秦风遇刺?秦风怎么样了?给我传御医,一定要把秦风治过来。”听了这个消息,李世民一下子萎了,秦风对他太重要了,一旦秦风有个三长两短,大唐不但损失一个奇才,而且还要少一个对上眼的最佳女婿,万一秦风有事,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做出什么事来。 长孙皇后也是一脸惊怒! “皇上、皇后娘娘!秦先生没事,他把刺客杀了,还把一队巡城士兵揍了一顿。据说,这队将士不问青红皂白就要置秦先生于死地,秦先生大怒,所以下了狠手。” “朕知道了!”听说秦风无事,李世民悬着的心总算松了下来,然而,怒火却不降反增,冷哼道:“巡城士兵,什么时候有处死人的权利了,好啊!朕看是有人要置秦风于死地。” “来人,速速召集秦琼、秦风、尉迟恭、程咬金、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晋见!” 不得不说,大唐的办事效率还是挺快的,过了小半时辰,被李世民点名的人都已到齐,这些人或多或少听到秦风遭人刺杀的消息。 李世民铁青着脸,咆哮道:“谁能告诉朕,这是怎么一回事,堂堂天子脚下,竟然有人刺杀朕的女婿,说出去朕都觉得羞耻,这一次遭人刺杀的是朕的女婿,下一次是不是就轮到朕了?” “陛下,查,一定彻查到底,绝不能姑息养奸。”刚直的魏征也怒了,眼睛里竟爆出阵阵利芒。 “事情可大可小,但刺杀一案已经涉及到了巡城军,必须查下去,巡城军护卫京城安危,是国家的形象,是百姓安居乐业的保障,但是这些人不思为国效劳,竟敢刺杀朝廷命官,百死难赎其罪!”清隽的杜如晦也是一脸的阴沉,大唐能有今天,离不开大家的心血,现在竟然有人毁坏自己的心血,谁的心里都憋了一口气。 李世民冷冷的盯着张士贵,吼道:“张爱卿!巡城军由你掌握,对于此事,你怎么说?” 张士贵早已冷汗淋漓,也不敢擦拭,恭声道:“陛下,那队巡城军已经被臣控制,无一人能够走脱。” “你做得好!魏征,此事交给你来办理,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皇亲国戚,一旦查出来,定要一正国法。” 魏征道:“臣遵旨!” “张士贵,你协助魏征,朕命你们在三天之内,必须破解此案。” “臣遵旨!”魏征、张士贵连忙接令。 “此事就议到这里,各位爱卿,若是你们有何蛛丝马迹,全力配合。” “遵旨!” “好了!时候不早,我们回去休息吧!秦风留下。”见到秦风浑若无事一样,李世民心中的怒火降了不少。 等到大臣们离开,李世民对着秦风说道:“臭小子,你挺能惹事的嘛!说吧,你得罪了什么大人物,我不相信你小子一点线索都没有。” 秦风想了想道:“您知道生活有规律,平时都没怎么出去,与人结怨更是不可能。” 李世民点点头,森然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尔在我大唐国都刺杀朕的爱婿。还擅自调动巡城兵卒,有资格调动巡城士卒的也就那么几个,朕就不信查不出来。” 秦风笑道:“区区跳梁小丑,除了阴谋诡计,根本上不得台面,叔叔就不要为这种小人伤神了,不值得。” 李世民叹息一声,道:“去吧!看看长乐,她很担心。” …… 长乐公主有一个独立的宫殿,里头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亦算是繁花似锦。 秦风、长乐公主漫步在西院小道上,景色虽美,但却无人有心情欣赏。 走了一会儿,长乐突然扑到秦风的怀里,低声油泣。秦风顺势将她搂在怀里,轻声安慰。 长乐公主静静地躺在他的胸膛道:“云宵,听到你遇刺的消息,我整个人都蒙了,如果你有所闪失,我,我……” 她说不下去了,只是紧紧的抱着他,生怕他走掉似的。 “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没事,天下间能要我性命的人还未出世呢!我们还要白头偕老,我又怎么会半途离开呢?” 秦风轻轻地吻了吻她脸颊上的泪水,给了她一个承诺。 “以后再也不敢留你太晚了。”长乐公主怫然不乐,甚是担忧的仰首相望。 秦风笑道:“那怎么行?如此一来我岂不是见不到你了?” “我也舍不得,但是,但是我害怕。” “怕什么?我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我小心一些,天下间大可去得。对了,皇上和你说治疗的事情了么?”为了引开长乐的心绪,秦风把话题转到了长乐的身上。 “嗯!” 瞧见这人不怀好意的笑意,长乐公主双颊飞染上一团动人心魄的晕酡,玫红入态,芳心一片惶惶无措,又羞又臊地别开了螓首,同时忍不住在他腰上掐了把,却是绵软力气。 秦风把她搂得更紧了,温香暖玉在怀,心里一片幸福。 长乐公主依然低垂着螓首,芳心犹如鹿撞,羞赧呼吸着,香味愈发浓郁了,仿佛熏透肌肤渗入骨髓,让身子轻飘得如落云端,脑部似缺氧得缭乱一团,既忐忑又紧张,却抑制不住憧憬情绪的发酵。 秦风暗自一笑,很显然,长乐已经知道了治疗的过程了。 两人谈了整整两个时辰,直至群星俱隐方才结束。 最后更是在李世民的邀请下在皇宫住了下来。 次日清晨,秦风睁开了双眼,看着已经微亮的天色,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哈,坐了起来。 看着四周陌生的环境,秦风记起自己昨夜跟长乐公主聊得太过尽兴,直至近凌晨才发觉天色已晚。 于是,在长孙皇后的安排下,自己就在皇宫的客房里借宿了一宿。 皇宫里的宫女就是专业,秦风这才刚刚坐起身来,立刻有一个长的非常正点的宫女推开了房门,端着洗漱的用具走了进来。 “皇上呢!”秦风问了一声,用手指沾了沾类似于牙膏的药物,涂抹在牙齿上,然后以木质的牙刷熟练的刷着牙。 “皇上早已上朝去了!”宫女的回答让秦风有些汗颜。 他每日大约五点早起练功,已经养成了固定的生物钟,但想不到李世民更早。 “他有什么交待没!”秦风接过宫女递来的湿毛巾敷在了脸上。 “皇上说了让您自便,更吩咐我们要好生伺候!不过他说您和公主今天都不用去学堂了。” 秦风点了点头,昨天晚上已经说好了,今天就给长乐公主进行第一次排除体内毒素,李世民有此吩咐也有意料之中。 “云宵,你醒啦!”长乐公主依旧一身白衣,除了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犹似天宫仙子。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趁现在年轻记忆力好,起来多学一些也是好事。”秦风见是长乐公主,笑着上前迎去。 长乐公主美眸闪烁,满是崇拜的说道:“云宵,真不愧为大文学家之称呼,偶尔出出佳句,总是那么发人深省。” “能不能给我弄把剑来。”皇宫是不允许佩戴宝剑的,即便是深受李世民的信赖,秦风也没这个资格。这是皇家的规矩,这种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违背。 “简单啊,找宫中侍卫借一把就行了!”长乐公主言罢,就姗姗而去,过了一会儿就弄到一柄宝剑。 道了声谢! 长剑脱鞘而出,秦风长啸一声,手中长剑挽了几朵剑花,随着风劲皱急啸,剑影幻化,从一朵花变成三朵,接着五朵,到最后浮现在长乐眼前的已是九朵,随着花影出现,宝剑破空挥动,体内的内力不断运转,他的剑也越来越快,到了最后竟然发出“嗡嗡”的声响。 “砰”的一声,脑中巨震,紧接着一股更为纯净的力量涌入身体,刹那之间,他的心神逐渐完全步入全新的境界:耳边是清脆的鸟鸣,清晨柔和的阳光撒在碧绿的草地上,内心宁静而安详,不用肉眼来看,花园中一切细微的变化都容纳于心,就如长了八只眼睛的感觉一样。 “哈哈!”秦风高声长笑,欣喜若狂。 早已定在瓶顶的内功,在这一刹那间完成了突破。脚尖点在地上,整个人拔地而起,在空中尽情挥舞,一道又一道的白光,剑势来去如电,人影进退如风,老远看去,只见他全身白光缭绕,人影反而有些模糊了。 双脚落在地上,在一旁观看的长乐早已让先前的一幕惊得是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她本就不会武艺,那里见过这番情景。那耀眼夺目的剑芒。几乎映得她睁不开眼睛,直到秦风收剑而立,才回过神来,轻步走上前去,伸手打算擦拭他脸上汗珠,可手还在半空时,却愕然的发现秦风神光内敛,脸上额上神采奕奕,整个人看起来,精气十足,别说是汗珠,连疲倦也见不分毫,一脸俏脸,更是反复露出各种神色:惊疑有之,不信有之,骇然也有之。秦风练了整整半个时辰的剑,连续一个小时的剧烈运动,此刻却面不红气不喘,这实在让她无法相信。 秦风却顾不得她的表情,一把将长乐搂在了怀里,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大笑:“长乐,你真是我的幸运星!托你的福气,我的功夫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实战,提升的最佳途径 秦风知道自己的实战还是太少了,生死搏杀更是没有。 瓶颈,只有各种巧合才能一举而破;而生与死的较量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力。 第58章 秦家谋划 一路上悠哉悠哉的回到翼国公府,秦风却在思索着这个哑巴亏怎么也不能就此咽下去,他的心胸并不像长乐猜测的那么宽广,以往的想要自己性命的人,一般来说都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长孙冲触犯了他的底限。 明的不行,老子跟你来阴的 玩阴谋,我还怕你不成? 秦风暗自思索着。 “砰” 他想着心事,绕过一处假山的时候,一不留神,撞到了一个人:“大哥?” 秦战哈哈一笑,揉着额头上的包包,打趣道:“二弟,回家了?哦,对了,现在应该唤你驸马爷才合理。” 秦风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什么狗屁驸马爷,我是你兄弟。” “哈哈……对,对,对,你当然是我兄弟了。既然是兄弟,那么,兄弟有事你帮不帮?”秦战蛇随棍上。 “只要不违法乱矩,只要不违背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我就答应。” 秦战笑道:“谁要你做这些了,二弟啊,你不是挂着一个文学家和书法家的名头么?你看能不能送我几个字啊。” 秦风道:“这么简单的事情?有必要这么猥亵吗?” 秦战道:“谁猥亵了?” “你啊!” 秦战拍拍秦风的肩膀,道:“这个话题咱们再说,先说写不写。” “谁让你是大哥,能不写吗?说吧,要多少副。” 秦战笑道:“当然是多多益善了。” “你要那么多字干嘛?记得某个人好像不怎么喜欢书法的吧。” “二郎,不要答应大郎,他这是不安好心!”正当两兄弟打屁的时候,秦杨夫人在不远道:“二郎,你是不知,你大哥有了出息了,别的不会,竟然学会了赌钱,而且还欠别人一大笔钱,他在打你的主意呢?” 秦风连忙上前问好,眨着眼睛疑惑道:“他欠钱和我的字有什么关系?” “自从虞世南、欧阳询、禇遂良三位书法界宗师与你为友,孔颖达以你为师,你已经成了书法界的宗师,由于你开创了全新的书法,你的名声甚至还超过了他们。而你写的字少之又少,很多文人以收藏你亲笔写的字为荣,据说你的字值千金。所以,你大哥正是打着这样的主意呢!” “我这么有名?”秦风愣了,他做梦也想不到一字千金这个词语竟然用在自己身上。 “谁不知秦家二郎之大名?先是一代大儒孔颖达拜师,而后又有三位书法宗匠以友视之,你想不出名都难。”旁边的秦战有些酸溜溜的说着。 秦风呆呆愣神,过了一会儿,他猛的一拍额头,大声道:“哎哟,瞧我这脑子,怎么这么笨呢!连绯闻都差点忘记了,我现在成了大明星了,我的一点一滴都会惹人关注,哈哈……我想到办法了。”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不就是几幅字嘛!大哥尽管放心,这个忙兄弟我帮住了。”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说得好!”一道威严的声音自外面响起,三人猛一回头,只见秦叔宝满脸笑容的走了过来。 “父亲!” “父亲!” 兄弟俩连忙上前问好。 “走,大家一起到我书房来,我有事要说。”秦叔宝带着一家子浩浩荡荡的来到书房。 等大家坐好,秦叔宝叹息道:“刺杀二郎的幕后使者已经查出来了。” “谁!敢杀我兄弟,我宰了他。”秦战一拍桌子,大声吼着。 秦夫人也是满脸不善。 秦风掏了一下被震得嗡嗡响的耳朵,不满道:“我说老大,你能不能安静一点,作为一个官员,你要做到喜怒不形于色,你这样子以后怎么做事,一点判断力都没有,永远都只能当别人的刀子。” 秦叔宝赞赏的看了秦风一眼,道:“二郎说得对,大郎你要向你弟弟学学。” 秦风愣了一会儿:“这么快就查出来了?谁要杀我?”大唐的效率也未免太高了吧? “长孙冲,是长孙冲请人刺杀二郎,他深得皇上与皇后的喜爱,也向来喜欢长乐公主,皇上将长乐公主嫁与二郎他很不甘心,为了当驸马,所以意欲置二郎于死地,只要二郎不在,他就有机会。” 秦风见秦琼满面恼怒、不甘,若有所指道:“老爹,不止如此吧?” 秦琼愧疚的看了秦风一眼,闭上双眼,叹息道:“皇上的意思是算了!” 秦琼满面通红,他无颜面对自己至亲之人,恨不得找条地缝往下钻。 秦夫人一拍桌子,怒道:“算了?就这么算了?要是阴谋得逞,我家二郎不就是白死了?他的命是命,我家二郎的就不是命了?” 秦叔宝长长的叹了口气,闭上双眼,痛苦道:“不甘心又如何?皇上都出面求情了,我总不能不识好歹的闹下去吧?我又不咬金。” “秦叔宝,你忍得了。我忍不了这这口气,秦叔宝,你自己看着办,你要是不给二郎讨回公道,你以后再也见不到我们娘四个。”秦夫人一双凤眼不怒自威,紧紧的盯着秦琼。 见老两口有谈崩的征兆,秦风忙道:“老爹、老娘!皇上恩怨分明、赏罚分明,他以皇帝之尊压下此事,心中定然有愧,觉得欠了我们秦家。我们越大度、越大气,越反衬出长孙家的小鸡肚肠。皇上为人大气,最恨阴险狡诈之徒,贞观一朝,长孙冲别想有所作为了。我们呐,以不变应万变的捞好处吧。” 秦夫人双眼一亮,最先明白了秦风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秦琼、秦战也恍然而悟。 秦叔宝道:“二郎想得周全也识大体,不错,以皇上的为人,定然更加喜爱二郎了,从长远来看,我们家二郎并不吃亏。” 秦风阴森森一笑:“当然,这个哑巴亏我们秦家不能吃,不然,人人都欺到咱们头上拉屎拉尿了。” “什么办法?” 看着秦风那狗头军师的样了,三人都好奇的问。 秦风看着秦战道:“多亏大哥的提醒,还真让我想到了一个对付长孙冲乃至长孙家的最佳法子了。” “我?我什么时候提醒你了?”秦战莫名其妙的指着自己的鼻子。 秦叔宝、秦夫人微微摇头:论及心思缜密,大郎却是远远不如二郎了。 秦风笑道:“大哥,你忘记了吗?你刚刚不是说我是一代宗师吗?母亲也说整个长安文人都很关注我,我的办法就在这里,文人有文人的风骨,文人可爱的地方就是他们一旦认定的道理,哪怕就是付出性命也要维护。” 秦夫人笑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二郎,你是说借助文人的力量声讨长孙冲?” “二郎好谋算,我看这个办法行。” 秦叔宝一拍大腿,最后拍下了结论。过了一会儿,秦叔宝问道:“二郎,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做?” “什么都不做,如果做了,我们就是出尔反尔的小人了,父亲你不是程叔叔,出尔反尔的事情他做得,我们却做不得。老爹,您忘记了吗?主审此案是魏征魏伯伯,魏伯伯是容不下一颗沙子的人物,再加上老徒弟一边帮衬,我们想罢休都难。朝堂上闹开了,不到一个时辰,长安就会沸沸扬扬。文人都在关注着孩儿的一举一动,您想啊,大家肯定都会就着此事进行议论,对于孩儿,大家本来就有着好感,再加上人们都会同情受害者,所以,这些人就是一股无形的力量。为了维护律法的尊严,皇上想不公平公正都难。” 秦琼和秦夫人拍案叫绝,大赞之余,对于秦风的谋算人心之能又骇然不已。 秦战一缩脑袋道:“得罪谁都不能得罪二弟,不然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哈哈……大哥尽管放心,不管怎么样你永远是我的好大哥,阴谋诡计我向来只是用来对付敌人。我的人生格言就是:对待亲人朋友就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就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我不喜欢惹事,并不表示我怕事。秦家大好儿郎怕过谁来?” “好,二朗说得好,我们不惹事也不能怕事。”转过神来的秦叔宝大声赞赏,开始他还担心秦风变得不择手段,现在,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松了下来。 “二弟,下令吧。”秦战仿佛是一个即将上了战场的将士一样,激动得满面通红。 “哈哈,没这么严重了,外界不是喜欢的字吗?有些人不是想让大哥利用便利拿到我的字吗?你现在开始就‘偷’我的字出去卖、送人,不过这个度必需造的巧妙。我可不想让人看出来这一切都是我为了逼迫皇上而设下的局,这跟找死差不多。” 秦战疑惑道:“有用吗?” 秦风睿智道:“当然有用,送出的越多,知道我秦风的人就越多,佩服、欣赏我的人也越多。佩服、欣赏后,他们会好奇,会关注我的一举一动,如此一来,我深夜遇刺的消息就越演越烈,当事情人所皆知,皇上想制止也制止不了。” 秦琼赞道:“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得****之骂名;二郎挟百姓以迫皇上,却无须一兵一卒、一言一辞。妙,妙,妙!” 第59章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翌日早朝时分,文武大臣果然对秦风遇刺一案进行了争辩。魏征顶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珠子,首先发难:“皇上,昨天晚上,左武卫秦中郎将当街遇刺,证据确凿之下,臣等已经查明幕后主使是赵国公长子长孙冲。长孙冲雇人刺杀秦风,是一罪;利用亲情之便盗用赵国公印章,是一罪;擅自调动巡城军,下达杀死秦中郎将伪令,藐视国家律法,是一罪;长孙冲数罪并犯,罪罪重大,实不可赦,理当受到严惩,以儆效尤。赵国公长孙无忌管教不严是为父之过,丢失印章是为不谨,请皇上治赵国公长孙无忌管教不严、疏于职守之罪。 李世民揉揉发涨的脑门,无奈道:“魏卿家,不过是小儿辈之间的事情,没必要如此劳师动众吧!” 即使是堂堂的九五至尊,面对刚正不阿的魏征,李世民心有发虚。按长孙冲的罪行,处死也不为过。只是顾及长孙皇后、长孙无忌的情谊,打算循私枉法的李世民最怕魏征纠缠不休了。 魏征厉声道:“皇上此言差矣!是不是小儿辈之争微臣管不着,也无权管,但长孙冲雇凶手当街行凶,且将护国巡城军当私怨的工具,他触犯的是国法,法不容情。不管有何道理,都无法改变长孙冲犯罪的事实。” “容朕想想。” 李世民心头苦涩,魏征说的句句属实,也是为了维护国法的尊严,自己的诸多借口都是虚的,根本经不起推敲与反驳。 魏征面不改色道:“皇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长孙冲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此风不可长,此罪不可赦,一旦赦免长孙冲,就会出现无数个长孙冲,到时,我们以什么来维护国家律法的尊严。比如说,秦风怀恨在心,他也扉人刺杀长孙冲,皇上又如何治秦风之罪?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你杀我,我杀你,到时候,整个天下都将受此影响,请问皇上,这样的国家您还如何治理?您在天下人面前还如何做一个表率?现在,天下人都在盯着皇上,您是依法逞治还是大加宽恕,都是天下人学习的榜样。” “魏爱卿……”李世民更为恼怒,不过这次恼怒的对象不是魏征,而是罪魁祸首——长孙冲。 魏征明显是把长孙冲往死里整,作为父亲,长孙无忌面露焦色,却是一筹莫展。正如魏征说的那样,他自己也有责任呢!自己的屁股都不干净,又怎敢在这关键时刻触及李世民的霉头 而且,魏征的倔牛脾气满朝文武谁不知道,在你有错的情况与他顶牛那是自寻死路。 “微臣孔颖达请奏。” “准奏!”一个魏征都招呼不了,再来一个同样得理不饶人的也颖达,李世民头都大了。 “长孙冲数罪并犯,理当受到严惩。请皇上莫要因功废私,自从我大唐建国以来,从未发生如此恶劣事情。若因为私事,人人都可以当街杀人,那国法何在,大唐的纪律何在?” 魏征依旧咄咄逼人道:“皇上,律法存在的意义何在?律法存在的目的何在?” “自然是为何教化万民,约束万民!”李世民想也不想的如此回答了。 “好,那微臣再问,长孙冲算不算犯了死罪?算不算触犯了国法?” “这……”李世民也不知如何回答。不得不说,李世民的胸襟宽广到了一个极限的境界,别说是皇帝,就算普通人在遭人如此逼迫之下,恐怕也要大发雷霆了。而他堂堂皇王之尊,却让魏征、孔颖达像训孙子一样,没有半分脾气。 “秦爱卿,秦风是你儿子,现在凶手已现,秦爱卿,你怎么看?”李世民看到秦琼无动于衷,于是来了一个祸水东引,希望把火力往秦琼身上烧。 秦琼道:“皇上,律法无外乎人情。臣认为这是小儿间的冲动,不值得如何大惊小怪,我们也年轻过,自然知道这个年纪的人是什么样的心情?至于魏大人说要治理长孙大人之罪,臣认为更加不必了,臣和长孙大人共事几十年,他的为人如何,臣心里也很清楚。况且,长孙冲是皇上的内侄,小儿是皇上的女婿,某种程度上说这是皇上的家事,微臣管不着,也无权管。” 李世民朗声笑道:“魏爱卿,听到了吗?这是朕的家事,是朕的侄子和女婿在嬉闹而已,此事不用再提,就此作罢。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朕罚长孙冲闭门思过三年,魏爱卿觉得如何?” 魏征根本无视李世民的态度,淡然道:“还请皇上莫要因私废公,自从我大唐建国以来,从未发生如此恶劣事情。若因为私事,人人都可以扉凶杀人,那国法何在,大唐的纪律何在?” “皇上,臣认同魏大人的说法,请皇上严惩凶手。”白发苍苍的孔颖达出声应和。 “这……”李世民也不知如何回答。 “臣请皇上以正国法!” “请皇上以正国法!” “皇上以正国法!” “以正国法!” “国法” …… 大唐不缺忠直诤臣,一个个文人出列请旨。 看着阶下黑压压的一片,李世民头都大了。 这些人都是他的股肱之臣,他们此举确确实实为大唐着想,他甚至连发火的资格都没有。这个时候,他甚至有些羡慕起一言堂的昏君杨广来,杨广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他的做事风格向来是谁同意,谁反对! 同意的升官发财,反对的诛灭九族! 进退不得的李世民直有骂娘的冲动,同时,恨不得把长孙冲给揪出来暴打一顿。 “皇上,翼国公次子秦风求见!”正当李世民左右为难之际,殿外传来了一个对他来说不亚于天籁之音的声音。 “宣!”李世民仿佛遇到救星一样,迫不及待的宣了。 李世民这个皇帝也真可怜,想玩一只鸟,硬生生的遇到魏征,硬生生的被自己憋死在了怀里,想娱乐一下,魏征又带头跳出来挑刺,一个皇帝还要看属下的眼色行事,还要被他们要挟,这样一个皇帝真是古今绝无仅有的一个。 一直等在殿外的秦风,对于魏征的话他自然也是听在了耳里,他甚至有理由的怀疑,作为李建成曾经幕僚的魏征是不是故意挑刺让李世民难过来着。 “微臣拜见皇上。” 李世民道:“小秦爱卿平生,小秦爱卿,朕和众臣正在商议你遇刺一事,魏征魏大人已经查明幕后主使是长孙冲,现在,正在商量着如何给长孙冲定罪。关于此事,小秦爱卿是局中人,你最有发言资格,你来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秦风道:“谢皇上。” 行了一礼,径自走到魏征面前,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道:“魏大人,多谢您对于小子之事如此上心。” 魏征扶起秦风,和声道:“贤侄多虑了,不说遇刺的是你,哪怕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也会用生命捍卫律法的尊严。” “魏大人忠公体国,小侄佩服。” 秦风面对着李世民,道:“皇上,此事并非大家想象中那么复杂,一言即可解释清楚。魏大人,那两个凶手的来历已经查清楚了么?” 魏征道:“查清楚了,是两个江洋大盗。” “正是这两个江洋大盗引发的一连串事件,总的来说,这件事是我和长孙冲精诚合作的一次胜利,我们两人无意得知这两个江洋大盗潜入长安,出于少年人好胜的心里,我们没有通报长辈们,由长孙冲出面扉他们来杀我,而我自认为武艺不错,就充当被刺杀的对象了,好在小侄命大,武艺还算不错,总算把这两个祸国殃民之徒给干掉了,所以说,我和长孙冲还是有功劳的,至于那一队巡城军不认识小侄,看错了对象也是情有可原,总而言之,是大家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却忽略了少年人的好胜心和冲动。至于巡城军,误以为我是杀人凶手,又见我手有凶器,自然手下不留情了。” 秦风的解释在魏征这些老家伙听来,无疑漏洞百出,处处漏洞秦风却是有意为之,他的心胸没有大到为自己敌人辩护的地步,他只是给李世民一个借口罢了。而李世民也需要一个借口,管他是不是拙劣。 魏征听得满头黑线,这种解释鬼才相信呢,他哭笑不得的说道:“贤侄,你相信这个说辞么?” 秦风眨着双眼,摆出一副萌态的看着眼睛瞪得老大的魏征,很是西洋化的耸了耸肩膀:“事实就是如此,不管魏叔叔你们相不相信,我反正是信了” 寂静……前所未有的寂静…… 整个大殿所有人的目光都钉在了秦风的脸上。 李世民也是一脸古怪的看着秦风,哈哈大笑道:“苦主的话大家都听到了吧!就此结案,长孙冲死罪可免,活罪难饶,虽说出发点是好的,但国法无情,容不得半点玩笑,他私盗印章是不对,所以处罚还是不变,那就是闭门思过三年,长孙无忌疏忽大意,罚一年奉禄。鉴于秦风也是案中人物,不过他毕竟杀了两个江洋大盗,而且还是一个小孩子,朕就罚他当场做出一首诗。” 李世民心情愉悦的看着秦风道:“秦风,你可认罚?” “草民认罚!” 秦风看着李世民无耻的模样,道:“皇上,你出个题材吧!” “哦?你确定?”李世民看到秦风自信的样子,这回来了兴致,一但设置了题材,他发挥的余地就小了很多。 秦风一拍胸口,傲然道:“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这一下,所有人都来了兴致。 秦叔宝也是满目笑意的看着自家儿子的表演。 “少年人是帝国的未来,是国家的春天,你就以春天的风光为题,给你一柱香的时间,现场作出一首。” “皇上,您太瞧不起人了吧!这么简单的诗还要这么长时间?” “哦?那你道来。”李世民慢悠悠的端起茶杯,准备以诗下茶。 “诸君请听好,且容小子道来。” 李世民点点头,把茶杯放在嘴边,很是享受的饮了一口。 “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啪的一声响,不知死多少。” “扑!”李世民一口气把含在嘴里的茶水喷了出来,气急败坏的说道:“臭小子,你这是什么狗屁诗啊!” “哈哈” 刹那之间,整个大殿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武将这这的人笑得更加夸张了。 秦风道:“口误,口误,我不是看气氛太过严肃嘛!故意让大家开怀一笑,好了,真正的诗来了: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好,好诗!” 作为秦门大弟子,孔颖达自然是第一个捧自家师尊的场子了。只听他点评道:“先生这首诗,渲染出一种春意醉人的意境,烘托了春晨中一片盎然的生机。‘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二句,诗人在美梦乍醒、欲起未起之时,回想起昨夜的风雨声声,于是想见风雨过去必有很多落花,这里的听觉形象‘风雨声’决不是令人感伤的‘断肠声’,而是包蕴丰富的‘更新曲’。此诗用语平常,却蕴涵着开掘不完的艺术,是千古传诵的诗篇。” “孔先生言之有理!” “秦先生的诗面简洁,意境深远,实乃百年难见的佳作。” 《春晓》一诗得到了文人们无穷的赞誉。 第60章 李二更名记 “皇上,小子过关了吗?”秦风小心翼翼的看着李世民。 李世民双眼一瞪,气虎虎道:“这一诗当作戏耍朕的补偿,不算!” “不算?”秦风傻了眼了。 “当然不算了!”李世民白了他一眼,却怎么也掩饰不住心中的喜爱。 只见他对满朝大臣道:“诸位爱卿,题材由你们来订,文武各一。” 魏征是诤臣,也是一个诗人,闻言忙道:“皇上,这一题由臣来出如何?” “准!” 魏征道:“贤侄且听好,我这一题有些难度了。我之题材是劝学。” 秦风松了口气,他还真怕魏征故意为难呢,这下子总算松了一口气,稍一思索便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魏征赞道:“好一个‘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皇上,臣满意了。” “众爱卿,你们呢?”李世民看着文臣一列,待到大家点头,意尤未尽的他总算放秦风过关了。 “皇上,我们这边没有那么多弯弯道道!秦风小子,来首大气霸道的。” 众人一看,却是程咬金这个活宝。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不等李世民下令,秦风已经完成了。 “好!” 武将系列,无不欢呼! “哎哟,肚子痛,皇上小子告退!”秦风怕李世民再来什么稀奇古怪的问题,连忙行了一礼,捧着肚子果断的闪了。 “这小子!”李世民好笑不止。 看着秦叔宝,羡慕道:“叔宝兄,你生了一个好儿子啊!” “小儿顽劣,还请皇上怒罪!”怎么看秦叔宝都是得意的模样。 这个时候,无论文武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秦叔宝,怎么都想不到一个武夫,竟然生了一个这么逆天的神童儿子,人人都恨不得秦风是自己的儿子。 李世民看到魏征的目光又有盯向自己的迹象,吓得连忙道:“散朝!”他顾不得皇帝的风度,不管下面如何反应,学着秦风一个样子,闪了! …… 秦风刚刚离开不久,就被追赶上来的李承乾一把拉走。 “太子哥,我说你这是干嘛?”秦风无奈的看着李承乾。 李承乾道:“妹夫,走,我带你去看看男子汉的激情。” “什么东东这么神秘?”秦风有些好奇了。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包管你一看就喜欢上。” 走了一会儿,秦风的耳朵听到些许轰然作响的马蹄声,和男性声音奋力呼喊的声音。 出手好奇,秦风连忙加快脚步,走过雅致的石子路,穿行于各色花卉和形态各异的假山石间,入眼之处,一个巨大的花园中,两段分别设有如同救门一般的器械,二十余骑,皆着各色窒窄袖袍,足蹬黑靴,手执偃月形球杖,身骑骏马,对着地上的一枚小球,做出了争抢的动作。 看这形势,秦风倒是想直敢唐朝一项极为盛行的运动——马球。 马球这一运动形式除了马以外,主要器械为球和杖,其中的球仅如拳头大小,是用质量轻而韧性的木料制成,中闻挖空,外边涂上颜色,而打马球的棍子叫“球杖”、“鞠杖”,马球运动是一项竞技性和娱乐性很强的体育运动项目,它又和古代军队以骑兵为主的作战形式极为相似,既可锻炼军人的身体素质和培养机智灵敏的反应能力,又能提高策马作战的技巧,有利于作战水平的发挥。 在唐朝,马球算是一项极为红火的贵族体育运动。看惯了现代运动的肌肉碰撞,在看看这鲜衣怒马之间的技术运动,倒也是不错。 “怎么样?我的马球队不错吧!”李承乾见到秦风看得出神,有些得意洋洋的说着。 “不错是不错,只不过太过于危险了,若是一不小心,从马上摔下来,不死也得残废。” 李承乾皱眉道:“确实如此,以前还曾经出了人命呢,残废更是多多。” “你很喜欢马球?” 李承乾道:“是啊,还从马背上摔下来几次呢,不过好在我命大,没有受伤。” 秦风眉头一皱,看了李承乾一眼:“你确实够幸运的,要是你摔成了残废,你觉得你还能当太子吗?皇上会把一国重器交给你吗?” 历史上的李承乾的命运不那么好,自从瘸了一条腿之后,便对生活自暴自弃,养成了乖张的性格。本来以李世民对他的重视,自然会得以继承大唐的万里江山,只可惜有了腿疾,性格大变,心中猜忌太多,将心思都放在了和李泰的争斗上,反而让李世民对他失去了希望,最终铤而走险,走上了不归路。 “肯定不会了?一国之君若是由一个残疾担当,岂不是成了天下笑柄?”经过秦风的提醒,李承乾的额头上不禁冒出了汗水。 秦风瞪了他一眼道:“所以说你是幸运的,没有缺手少腿。” 李承乾苦恼道:“妹夫,你也知道我少有机会出宫,整天锁在这里,除了马球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这是没办法的事儿,谁让你是太子呢?不过,我倒是有一个运动模式,既好玩又不像马球这么危险。” 李承乾失望之余,在听到秦风要教自己一些新鲜的东西,李承乾失落的眼神瞬间再度亮了起来。 “妹夫,你打算教我什么好玩的东西呢?”李承乾带着一丝期待问道。 “大舅哥,我所说的有趣玩意,和你方才玩的马球也有些关联,或者说是蹴鞠的改版更为好一些。”秦风微笑着说道。 蹴鞠? 听到这里,李承乾反倒是变得兴致泛泛起来,那可不是适合他的运动,没有激烈的身体对抗,凭的少了一些热血的澎湃,再者说蹴鞠这项运动,在长安这些二代中,可没有多少人是他的对手。 唐代的蹴鞠,相对于汉代,已经开始实行分队比赛制度,而不是直接对抗,两队中间隔着球门,球门就设在两根三丈高的竹竿上,称为“络网为门以度球”,双方各在一侧,以shè门“数多者胜”。从足球技术来说,是一种发展:而间接对抗,从体力训练来说,却是足球运动的一个退步。 秦风一巴掌拍重重的在李承乾的头上,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不知为不知,不懂你失望个什么。” 李承乾委屈的摸着被打痛的头,郁闷的说道:“喂,我说妹夫,你打你未来的大舅哥,也未免太过失礼了吧!” 秦风道:“打的就是你这不懂装懂的家伙,正所谓达者为师,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况且,你以前也是孔颖达的徒弟,而现在孔颖达都是我的徒弟,真算起来你还得叫我一声祖师爷呢。” “行了,行了,认识你算我倒霉。”想到自己得叫他一声祖师爷,李承乾想想都有些发毛。 虽然被秦风胖揍,但是他并没有生气,反而还十分喜欢这种交流方式,至少表示秦风没有把他放在高高在上的太子的位置上,而是以同龄人的身份和他交往,打闹间就像是朋友一样,所以,他格外喜欢和秦风一起玩耍,哪怕吃些小亏也不在乎,因为他也知道,以他的地位,除了秦风根本没几个敢和他这么无拘无束的打闹了。 秦风不知道他的想法,忍不住打趣道:“乖徒孙,叫声祖师爷来听听。” “叫个屁!”李承乾看他小人得意的样子,一巴掌拍向秦风的脑袋,秦风哪会让他打到,连忙闪身避开,李承乾不甘心,又是一脚踢来。 被动挨打可不是秦风的风格,让过一脚后马上还击,不过这一次他倒没有像上回那样。 李承乾来了兴致,也不管打得过还是打不过,瞬间就用上了全力,于是乎,在花园外面两人扭打一团。 在秦风有意相让下,倒是打得热闹非凡。 李世民正带着长孙皇后、长乐公主散步到了这里,看着前面有两个人在打架,神色不快的对着旁边的侍卫道:“去看看,谁在那里胡闹。真是不成体统。” 侍卫很快就回来了,愁眉苦脸的禀报道:“皇上,是太子殿下和秦公子。” 长孙皇后惊讶道:“他们不是挺合得来的么?怎么打起来了?皇上,得去阻止他们。” 李世民嘴角一弯,哭笑不得道:“没事,吃饱了饭闲得没事干,就让他们玩个尽兴吧!” 长孙皇后诧异的看了李世民一眼,放心不下的她还是跑了过去。 还未近前,只听一人说道:“你爷爷的,这点水平和跟我玩。” 一个道:“你奶奶的,老子打不过也得打,非要把你揍得像熊瞎子一样。” “小杂碎,放马过来。” “小毛贼,老子怕你不姓李。” …… 长孙皇后看到黑着脸的李世民,美丽的眼睛都乐得像道弯月,忍不住笑道:“皇上,他们还是孩子,你不要生气了。” 李世民黑着脸,上前几步,吼道:“两个混帐东西,还不给朕滚过来。” “完蛋了!哥们,此时不逃更待何时。”秦风一声惊呼,一把推开扑上来的李承乾,闪电式的站了起来。 “臭小子,你往哪里逃,大不了朕到翼国公府找你算账。” 秦风萎了,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过来,道:“草民见过皇上万岁,祝皇上仙福永享、寿与天齐、英明神武、清正廉洁、公平公正、龙马精神、神通广大、大统天下、下不为例、例如高楼大厦……” “停,停,停!”李世民被他弄得头昏脑胀,连喊三个停字。 一边的长孙皇后、长乐公主早就笑得弯了腰。 “父皇!”相比秦风的无法无天,李承乾老实多了,心有忐忑的看着李世民。 李世民一脚踢在秦风的屁股上,问道:“臭小子,朕问你们,你们搞什么鬼?” 秦风正色道:“岳父大人,我和大舅哥正要身体力行的验证着一件功有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李世民笑骂道:“什么狗屁的功有当代、利在千秋,不务正业的臭小子,还不老实招来。” “报告李叔叔,我和大舅哥鉴于蹴鞠过于平淡,所以起了改革的念头,于是我们想到了一个更爷们更热血的办法。” 这下子,连李世民也好奇了:“哦?还有此事?” 秦风大声道:“李叔叔,我们说的蹴鞠玩法,与你们寻常的蹴鞠玩法并不一样,需要一个比较大的场地,另外或许可以让这一位找一个蹴鞠用球来。” “李二,你去杂物房寻一个球来。”李承乾向个小太监吩咐道。 “哈哈……哎哟,我的个乖乖,笑死我了。李二,这太监竟然也叫李二。”秦风捧着肚子,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长孙皇后忍不住也跟着笑了起来。 李世民哪还不知两人笑什么,重重的一脚踢在李承乾的屁股上:“臭小子,李二是你叫的吗?老了就是李二。” “啊……”挨了一脚的李承乾也傻了。 “这个太监的名字必须得改,知道吗?”黑着脸的李世民几乎用吼的声音叫着。 李承乾幽怨的白了上气不接下气的秦风,连忙道:“是,是,是!儿臣错了,儿臣错了。” 第61章 大唐版足球赛 秦风扯开噪门道:“英明神武的伟大领袖李叔叔,蹴鞠……” 不待秦风说完,李世民道:“停,停,停!我还是直接叫我李叔叔得了,什么英明神武,什么伟大领袖,朕听着堵得慌。” 刚刚止住笑的长孙皇后和长乐再次笑了起来。 “好吧!” 秦风摆出意尤未尽的样子道:“李叔叔,蹴鞠其实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玩,蹴鞠不应该这么娘气,应该把它设成一个竞技的项目。这关键还是在李叔叔您的身上,只要您出面组织一个蹴鞠联赛,传令我大唐各道,让他们昭告天下,号召天下组织蹴鞠进行比赛,让每一个地方精选出两三支队伍,然后来长安进行决赛,优胜者可得李叔叔亲自设计的奖杯,并且还有丰厚的奖赏,以这种竞技的方法让蹴鞠融入到百姓的生活中去,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 秦风滔滔不绝的跟大家讲着世界杯联赛的所有进程,动情处更是手舞足蹈,述说着美好的蓝图。 李世民听得目瞪口呆之余,也不由称赞不己。 最后更是感慨道:“贤婿,按照你定下的规则,蹴鞠确实爷们,确实热血,而且这种竞技完成可以在军队里推广,既能强健将士们的体魄,又能养成他们团队作战的意识,一旦到了战场上,他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整体,如此一来,抱着竞技意识、荣誉意识的他们还不得卖命的杀敌,这样的将士简直就是一群狼,撕碎一切敌人的狼。” 秦风道:“岳父大人说得不错,这正是小侄改变蹴鞠的初衷。现在的将士们除了训练,余下的时间几乎是在浪费,如果全新的蹴鞠融入到他们的生活里,空闲的时间他们不得死命的练球啊,一旦练球就表明他们的身体素质在不断的得到提高,胜者为了保持自己的荣誉,肯定更加努力,输的队伍为了找回场子,同样会死命的练习,这种良性竞争的结果就是体魄提升、耐力提升,最终导致我大唐的军队的战斗力也全线上升,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事。” “好,好,好!贤婿的提倡正符我意。”回想着秦风描绘的蓝图,李世民差点流下了口水。 秦风道:“岳父大人,大舅哥的这些将士都有基础,待我交待他们一番,让他们上演一场全新的蹴鞠赛。” 李世民道:“如此正好,正如体验你说的新式蹴鞠。你来安排吧!” 来到校场之后,秦风便是自顾自的忙了起来。 蹴鞠说起来就是现代足球的最早起源运动,做一个不大的足球场,还是比较方便的,两边的球门,就用蹴鞠的网改了改。 场地则是用粉饰的涂料,简单画了画,勉强能够支撑起一帮新手的足球赛了。 “妹夫,你这是做什么,蹴鞠比赛需要两个球门吗?”李承乾灵活的玩着蹴鞠,有些不解的看着忙碌完的秦枫。 看着他灵活的动作,秦风内心不禁感慨,如果这样的技术放到千年以后,可是比那些国外的大球星厉害许多。 可惜始于华夏的蹴鞠运动,终究是没有能够很好的延续下去,大多数精华在不断征伐的战争中消失殆尽,既然他来了,为何不将这起源于华夏的运动,发扬广大,说不得千年后站在世界巅峰的就是他们大唐的后代。 “与其将这种运动称之为蹴鞠,不如将它称之为足球来,比较合适。” “足球?” “是的,用脚来踢的球,称之为足球再合适不过了。”秦风微笑着从李承乾手中接过相对还较为简陋的球。 趟了两下,熟练的做出眼花撩乱的脚下动作,秦风便是一记大力抽击,将脚下的球踢往了球门之中。 “原来球还能这么玩。”李承乾双眼放光的盯着被大力击出阵阵涟漪的球网。 论将球控在身体上的本领,李承乾的技术是还不错,但说道地面流的技术,至少秦风方才的花样,就让他有些自愧不如。 “漂亮!”旁边的李世民也由衷的感叹着。 而长乐看着心上人的表现,美丽的双眸更是弯成了一条线。 不得不说,大家对秦风提出的这项运动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简单的向着李承乾叙述了下足球的规则,秦风和他便是各自选了十人,组成了一队人马,准备开始大唐的第一场非正式足球比赛。 相对于李承乾只是粗通规则的水平,秦风则是很好的承担了半个教练的工作,从前场到后场的人员安排都很合理。 反观李承乾那一队,人都堆积在了中场,一个个虎视眈眈,就盯着秦枫脚下的球了,直接将秦枫那队的队员给忽视掉了。 随着秦风的手臂落下,李承乾便是快速的向着秦风的方向冲了过来。 二十多个人,对着那仅有的皮质小球,争来抢去,肌肉和汗水在阳光下不断蔓延,看似不适合夏ri酷热的运动,却快速占据了场上男人们的内心。 不过有兴趣是一方面,实力又是另一方面的事情,没有任何战术可言的李承乾一队的球门,很快便是被秦风他们那一队打成了筛子。 身体的碰撞、汗水的飞扬、激情的漫扬无不在球场上播洒着,李世民看着热血沸腾的赛场,也是有些心痒难耐。再看下去,他已经彻底的被充满现代气息的全新的足球赛给迷住了,特别是秦风那一对攻守自如,进如洪水猛兽,守则水泄不通。 “好个秦家二郎,还真不简单,一举一动,深怀兵法,这小子简直就是天生的统帅,多加磨练必然是可造之才。” 听到李世民给心上人这么高的评价,激动得小脸通红的长乐公主更是欢欣雀跃。 现在的她为着秦风的一举一动而上心,而开怀。 长孙皇后不懂兵法,忍不住问:“二哥,云宵真这么厉害?” 李世民目不转眼的看着赛场,喜不自胜道:“承乾那一队也很出色,只不过承乾的指挥僵化,不思变通,即便有所改变,也被云宵及时发现,克制得死死的,不过承乾这孩子有此能耐倒是出乎朕之意料,若是多加指导,绝对也是一员智能双全的将领,虽然远不过云宵,但也是难能可贵。嗯,朕从未给承乾安排这方面的功课,他有此能耐全凭自己在马球和蹴鞠上摸索而来,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朕以前还担心他过于仁厚,现在看来朕的担心是多余的,这小子诡着呢,总是于堂堂正正之师奇兵突出,实在太难得了,承乾有这方面的能耐,朕得给他找一个好师父。” “真的吗?” 李世民看着长孙皇后高兴的样子,笑道:“自然是真的,朕从不轻易夸自己的孩子,但是也从未否定他们的能耐,承乾确实不错。” 得到这个评价,长孙皇后大大的松了口气。 纵观所以的孩子,还没一人得到李世民如此正面的褒奖呢。 随着时间的流逝,比赛结束了,随着网窝的再度飘起,接下来的比赛几乎没有任何的悬念的结束,李承乾输了,而且输得也很彻底。 李世民乐呵呵的看着满头大汗的李承乾,神情十分快慰。 拍着李承乾和秦风的肩膀道:“你们两个都不错,新式蹴鞠确实充满了热血,特别有益于军队的发展,云宵,你好好的拟份奏折出来,朕要全力推广这项运动,让整个大唐人体魄都强壮起来。” 秦风笑道:“报告的事情简单。我有别的事与您商量。” “什么事?说吧!” “我要一千五百柄弯刀、一千五百件皮甲、一千五百匹战马。” “装备你的新军?” “没错。” 秦风坦言道:“实战是检验军队唯一的标准,我打算把他们拉到草原上玩玩。” 李世民倒抽了一口冷气,深为秦风的决定所震撼:“你的雄心朕明白,你要的军资朕回头便让兵部给你调拨,至于去草原一事,等你赌赢了叔宝朕才答应。” “一言为定!”对于一个月后的比试,秦风信心十足:“对了,我的马槊好了没有?”两个月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秦风郁闷坏了。 李世民笑道:“正要与你说此事,你的怪枪昨天刚刚功成,为了你的要求,可以废了好几根上好的槊杆。” 秦风满脸笑容道:“几根死物换取无限可能,大占便宜了您。” 李世民没好气的道:“省省吧你,别给朕添麻烦,我就求爹爹告奶奶了……来人,把那杆武器给朕拿来。哦,对了,还有那一堆飞刀也带来。” 秦风笑嘻嘻道:“武器是一个武将的第二条生命,趁手的武器可以助人一往无前、所向披靡。至于那些飞刀则是我的第三、第四、第五条生命。您知道,我可是箭中之神,可惜没有遇到对手。唉!高手寂寞啊。” “哈哈。”秦风大笑几声,口上吟道:“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高处不胜寒啊!” 可惜,没有折扇,要是这时候有一把折扇摇晃几下,肯定会更显得清心脱俗。 第62章 那一战的风情 当侍卫将“马槊”送来的时候,秦风的注意力顿时为之所夺。他接过这支马槊,只见槊尖在光线下黑亮如雪,槊身泛着青幽幽的金属色光泽,给人一种冷酷杀戮之感。 槊柄不粗不细大小合适,重量又达到了标准,约莫八十斤左右,枪长丈五。秦风又细看一遍,他发现它和普通马槊最大不同就在它的长和粗,由此而生的重量,普通马槊重约三十斤,狼牙槊重五十余斤,而这杆马槊竟然八十余斤,不仅在于它长,关键是在于它的槊首和槊纂,普通马槊的槊首连同槊纂长约两尺,而它却长四尺,槊刃更宽,它的钢质异乎寻常的坚硬锐利,而且两刃锋利,还可以左右劈砍。 李世民从他手中接过马槊,走到一座木架前,木架上挂着一面盾牌和一副明光铠,李世民猛地一槊捅去,只听‘嚓!’的一声,马槊竟然将盾牌和明光铠一同刺穿。 秦风吃了一惊,普通马槊根本办不到,他急忙上前细看,槊尖丝毫不损,依然是那么坚硬锋利,他忽然发现了,槊首不是一般的精铁,漆黑如墨,显得异常沉重坚硬,显然使用了玄铁或许殒铁之类。 “好一柄神兵利器!” 秦风按耐不住,从李世民手中接过“槊枪”,大步来到了训练场,对着日光挥洒舞动。他枪走游龙,银枪如白驹过隙,霸气十足。 “痛快!”秦风收枪而立,胸中豪气万丈,心道:“明天找人打一架。” “何必明天!朕与你一战。”李世民突然大声道。 “真的假的?”秦风吓了一跳,这比武较计,来不得半点虚,万一把李世民穿了几个枪孔秦家就完了。 “怎么?怕了?”李世民挑衅道。这当了皇帝,却改变不了他心中的热血,尽管这辈子再无上阵的机会,可是那份豪情却从未减少半分,这些年也与武将们切磋较计,可是谁又敢全力而为?久而久之,李世民也懒得比了,要么就是大胜,要么就是平局,这种感觉他很不爽,他需要的是一场真真正正的比试,而不是弄虚作假。 战意,如雄雄烈火一般,从李世民身上迸发而出。对手难寻,现在一个全心全意与他李世民作战的对手都没有,而秦风,似乎成了他检验自我真实水平的唯一的对手,他不愿错过。 “是怕了,怕您输得太难看。” 秦风见李世民眼中有着对武道的向往,甚至有着一点点的哀求,心知比武对他而言已经是件非常奢望的事情,高处不胜寒,当他坐在那个位子的时候,已经注定是孤家寡人。心知李世民此刻心境的秦风一咬牙也答应了下来。 “朕不怕输!”李世民激动异常,声音里甚至有着一丝丝激动的颤音。 …… 当李世民披挂完毕,他的心情也是无法平静,原以为自己一辈子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想不到短短几年,又能体会到热血沸腾的生涯。他整一整铠甲,昂首挺胸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向秦风走去。 手持定唐刀、身披百战铠、跨坐神俊宝马,身上的那股强者气息,让训练场周围的玄甲军窒息,终不负玄甲军的缔造者,大唐的伟大帝王。 秦风见李世民气势非凡,为之心折不已。不愧是马上打天下,马下治国家的伟大帝王——李世民。 李世民脸容冷酷,两目神光若电,贯注在秦风身上,手中定唐刀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他身经百战,身上有着一股百战疆场的肃杀之气。 人人都感到他手中宝刀透露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同时知道只要他出手,必是威猛之极。 “大唐李世民在此,小子可敢一战?”李世民这一开口,音声如钟,整个场地的观众耳膜子震响。 他不再是九五至尊,而是一个武道中的坚持者——李世民。用武者身份,向同样是武者的秦风邀战。 现在他们没有身份、地位上的差距,有的只是一个共同的名字——武者! “你要战,那便战!”秦风依旧平平静静的坐在六骏中的一匹,脸上依旧是那副淡淡的笑容。 若说李世民的气势凌厉,让人犹如置身疆场,那秦风便如一缕微不足道的轻风,看似有形,但却飘忽不定。 瞬间,李世民那孤傲的自尊,被完全的激发了出来。 “小心了!”暴啸一声,李世民舞刀冲开一道尘烟,直奔秦风而来。 处于风暴中心的秦风,蓦觉凛冽的杀气狂袭而来,不退不避,一双神目紧盯疾冲而来的李世民。 “杀!”李世民到了近前,手中定唐刀挟着狂暴之力,当头斩向秦风。 光是那溅起的刃风,竟是撕破了空气,哧哧作响。 避之不及,唯有硬扛这一刀。 秦风急提一口气,双臂青筋爆涨,将手中神兵高举相挡。 “当!” 火星飞溅,金属的撞击声,几欲震裂耳膜。 这是泰山压顶的一击,这是皇者之威,这是一流武者高手,力重千斤的狂击。 扛下这一刀的瞬间,秦风的确是虎口震荡,头晕目眩,胸中五腑,几如被沾水的鞭子狂抽了一下,剧痛无比。 气血翻滚,难以克制,手中的神兵差点脱手飞出。 换作平常的武将,在此重击之下,即便不死,也会当场栽倒马上,任由李世民斩杀。 可惜,秦风却是不寻常之人。 在遭遇重击的瞬间,他的内功就急速的运转了起来,顷刻间,就已将紊乱的气息,恢复如初。 “好!”战局中的李世民,忍不住大声叫好:“这一次,我将全力攻击,你小心了。” 第一刀,只为测试而用。他要看看秦风的实力,而秦风没有让他失望,顿时,心中的激情瞬间到了极点。 暴喝声中,李世民纵马再度扑上,巨塔般的身躯,神威凛然,如闪电一般杀到。 手中定唐刀,有如一道锐风,撕碎了空气的阻力,向着秦风胸口横劈而来。 第二刀,力量更增一层,几有开天劈地之势! 秦风深吸一口气,神兵再次擎起,运全身力气格挡。 铛…… 空气中,一声响彻云霄的激鸣,震得围观者相顾骇然,熟知李世民底细的玄甲军骇然失色,他们为李世民叫好的同时,也对秦风心生敬仰之心,因为李世民这两刀不是每个人都格挡得了的。 不愧是战神之子。 秦风用自己的实力,征服了这群骁勇善战的勇士之心。 李世民那两刀,看似平平无奇,但却如深海下的暗流一样,蕴藏着无坚不摧的狂力。 “好强的一击,如果李世民只是一员武将,其勇武之名恐怕不弱程、尉迟两位将军。” 震撼时,秦风再吸一口气,勒马转身,以待应战李世民的回身再击。 错马而过的李世民,转身之时,那不怒自威的脸上,已掠过几分奇色与欣赏。 “好小子,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李世民纵声狂笑,刀锋再出,卷着猎猎杀气,如泰山压顶一般向着秦风当头劈至。 秦风知道,李世民的第三刀,或许如同秒杀无数成名勇将、虎将的关羽,威力无法言喻。 “来吧,让我们好好一战。”褪去了往ri的谦逊,秦风回归到了最本质的战斗状态。 霸道!狂野!睥睨天下! 这才是真正的秦风,这才是曾经纵横天下的共和国守护神。 千钧一发之际,一声清脆的金属交击之音打断了所有人的幻想,“当!”。 长枪如臂,虽没有将内力延展到枪身,但那蓝幽幽的枪尖,定唐刀还没有砍下之际,率先击打在了刀柄之上。 定唐刀的大巧不工之威,注定不能灵活的进行战斗,这对秦风来说,已经成为李世民致命的破绽。 战斗之中,讲究先发制人。 而秦风手中的长枪,如毒蛇吐信,似蛟龙翻身,每一次的攻击震荡,都会带起一片枪影,一击即退,绝不给敌人留下任何的机会。 此时长孙皇后、李承乾、长乐公主以及玄甲军眼中的秦风,犹如一尊不动的山岳,厚重的气势,压抑的人难以呼吸。 本打算用杨氏太极散枪来解决接下来的战斗,但想到以后要冲锋陷阵,思量几许之后,秦风还是准备用上形意枪法。 相对于太极散枪的以巧击人,形意大枪无疑更加霸道,招式之间多是锐利的直攻,更容易在战斗上征服兵营中这些粗狂的兵汉子们。 “好霸道的枪法!”李世民见猎心喜,斗志暴涨如潮,手中定唐刀挟着绵绵不绝的力道如同片片雪花,罩向秦风。 最美丽的东西,往往有着足以致人于死地的暗势。 秦风亦不相让,那如同山岳般沉稳的气势,骤然变得波涛汹涌起来,长枪如出海蛟龙,化作道道虚影袭向四方。 形意大枪,很好的将形意拳的崩、钻、炮、横、劈融入了其中,最简单的招式中,蕴含着极其招招致命的杀机。 他二人交手虽然惊心动魄,但过程却极短,周围的将士们,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惊之后!迅速的从四方八方围了上来。 观摩一场血与火的碰撞,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亲眼目睹。 像这种令人热血沸腾的比试,最易激发军人的勇气,没有人愿意错过。 两柱香不到的时间,演武场上的情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场上的李世民在苦苦支撑,而秦风却沉稳如山,毕竟,李世民还有着皇帝这重身份,这重身份限制了他在武道上的发展。 “霸道之余,灵巧不失,此枪法之法,堪比常山赵子龙。”程咬金有些感叹的说道,这一股风采让他自愧不如,至少他走的不是威力与观赏具备的路子。 李世民披挂上阵的消息早早就传了开来,作为镇守宫中安危的十二卫将军,早早就前来观战。 他们这个时代的将领,虽自诩武力惊人,但仍是不敢与人中吕布,武圣关羽,银枪赵云这些传奇武将相比较。 而看着场中秦枫那发挥的愈加自如的点枪术,程咬金却不得不承认,如果秦风兵器在手,五百回合之外,他必将不是对手。 “以皇上的武艺,竟然不能拿下秦小子,反而呈现败像,这小子果真不愧是秦老哥的儿子。几年后,秦老哥之名或许得让给这小子了。”亲眼目睹了这一场激斗的尉迟恭,充满了深深的震撼,当年他差点把李世民给弄死,可那时候的他正处人生中的巅峰,而李世民只是一介小子,可正是少年时期的李世民,他也花费了不少时间才逼迫李世民狼狈逃窜,现在的李世民身经百战,实力远非当年可比,可就是巅峰时代的李世民,竟然在秦风霸道的枪法下左支右绌,以他眼光自然瞧得出来,如果秦风心怀杀念,李世民早就没了。 也正因为震惊于秦风的实力,尉迟恭难得的没有与程咬金抬扛。 在众多行家意料中,李世民没有半点悬念的输了。 但是,满身大汗的他却连连大叫“痛快”! “几年后,又是一个秦老哥。” “真期待他们父子间的巅峰一战。” …… 诸多武将见秦风气定神闲,一个个都怀着复杂的心态,既高兴大唐后继有人,又为自己的逐渐老去而伤怀。同时,对于秦家有虎子也有着一丝丝妒忌。 可惜不是我的儿子! 这是众人共有的心思。 也是这一战,让秦风的勇武在猛将林立的贞观王朝初展头角。 特别是那套与秦琼大不相同的枪法,在大家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攻守兼备。 秦琼的全新作品么? 第63章 英才计划 “说实话,如果生死相搏,你用多少回合可以打败朕!”洗净一身灰尘的李世民满面红光,神色里兴奋无比。 当“一家人”再次坐到一块儿的时候,李世民询问。 “要是加上飞刀、暗器!应该百回合以内。”秦风没有隐瞒,实话实说了起来,当然,他还有所保留了很多,如果加上毒药,李世民连一回合的机会都没有。为了守住心中最大的秘密,秦风是不会把自己的特长说出来的,哪怕,最亲近的人也一样。 “朕就欣赏你这态度。”李世民说着,突然又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声宏亮之极,充满的畅快之意。 “今日朕也真的高兴,想不到云霄不但是全才,而且各个领域都同步并进!厉害,厉害!严父出孝子,名师出高徒,无愧叔宝兄之子,当真是虎父虎子。朕想的很期待你以后的表现。”李世民说着,竟有些手舞足蹈了起来。 秦风苦笑道:“别把我抬得太高了,我怕自己恃宠而骄。” 李世民语带兴奋的道:“不,不,不!你小子除了豪迈、狂放,骨子里有着人所不知的严谨。你能这么说,朕相信你不是恃宠而骄的人的。哈哈,你啊,简直是上天赐与我大唐的天才。” “过奖了,过奖了。再夸,我怕我飞上天了。”话虽如此,可俊朗的眉宇间不禁掠过一丝得意。 “朕也想看看你们父子间的龙争虎斗,是姜还是老的辣呢?还是新人胜旧人。” 李世民满面期待的表情。 “自然是新人胜旧人了。” 众人为之一滞,这小子还真不是谦虚之辈啊! 可是当他们听了秦风的话,又深深的认同了他的话,只听秦风道:“我父亲在武道上已经到达顶峰,更进一步是难上加难。毕竟岁月不饶人,他的年纪摆在那里,他已经慢慢走下坡路了。而我,才刚刚开始。一进一退,结果可想而知。只不过这几年内,我想击败他还是很困难。猛虎虽老,余威不减啊。” 倏尔,李世民皱眉道:“你倒提醒朕了。” 大家连忙洗耳恭听。 只听李世民说道:“大唐是马上取天下,如今下马治天下已有数载。朕发现诸子中弓马娴熟者,寥寥可数。昔年随朕征战天下的名门之后,也大多弃武习文。想当年的大唐武将如云,多以数百计。朕之麾下更有尉迟敬德、段志玄、刘弘基、屈突通、柴绍、长孙顺德、张亮、张公瑾、程咬金、秦琼等等忠勇虎将不下百员,可如今的虎将要么老去,要么已经不在了。经你一说,朕细数朝中剩余大将,却发现能战之将,不如以往一半。这其中还包括了叔宝、知节、敬德等老将。如此情形,让朕担忧至极,遍观武将之后,除了你们两兄弟,就只有罗通、李业嗣、李业诩、程处默、程处亮、尉迟宝琳、尉迟宝庆等寥寥几人。几十年后,等你们这一辈老去,我大唐还有可战之将么?没有武将的守护,这天下如何能稳啊?你小子点子多,能不能想个办法出来,让所有人知道朕不但重视文治,武略也不曾放弃。而且,朕要让天下人以及未来的大唐百姓怀有尚武之风、血性之风。” 秦风明白李世民的感受,这其实是每朝每代都不可避免的事情,王朝的兴衰,往往也是因此发生的。因为天下大乱,各方诸侯想要一统天下,成为天下霸者。如此便需要骁勇之将,为他们征战天下。在这种局势之下,一名优秀的大将,格外重要,也最为吃香。故而有着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古话。 可这天下一但太平,一切都变了。 一名名曾经叱咤风云的战将,只能赋闲在家,无所事事,一个个将门之后,因为无仗可打,只能依仗父亲的功绩在朝中混取一个闲职,因为无功可立,很难升迁。 想像一下,名将之后尚且如此,那些没有任何身份地位的人,想要混取一官半职是何等困难的事情,如此一来,愿意从军的越来越少,朝中文官越来越多,长此以往下去,便会照成朝中无战将的局面。 中原王朝在这种恶性循环的时候,位于周边附近的异族,他们却因为弱肉强食的环境,不断的征战,使得战斗力越来越强,最终造成敌盛我衰,外寇入侵的局面。这是封建社会,任何一个朝代都无法避免的。 如今的唐朝还时时扩张都造成如此局面,可以想象万一远离战争,会是一番什么样的局面。 历史上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宋朝。宋朝可谓封建社会之最,经济繁荣,无可匹敌,但自从与辽国与西夏结盟以后,双方没有了战事,大宋禁军之无能,已经到了发指的地步了。 秦风心中暗叹:李世民果然不愧是一代明君,卓越的见识已经意识到唐朝将领后继力量不足。如今大唐的军事是天下无敌,可二三十年之后,能够依仗的人却寥寥可数了。 也是因为将领后继力量不足,李治一朝,大唐已经出现了能与帝国叫板的敌人,随后几代更是如此。 形势确实堪忧,也难怪李世民有这种感慨和忧虑了。 秦风心头一动,道:“有天赋的人大有所在,就像房遗爱明明是武人的好料子,却给父辈白白糟蹋了那份天资。房相为何如此?第一,是怕自己的儿子命丧沙场,第二、天下一统、威震四邻后的大唐无战争可打,没战争,以军功升迁的机会就会变得很少。如此下去,确实没有可战之将了。因为人人都去读书去了。” 李世民没有说话,只是一脸沉重的样子。 秦风又道:“高手出自民间,既然武将世家无法打造武将,为何不在民间去挑选呢?自古高人在民间,他们缺少的是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如果没有一个展现自己能力的平台,他们将在百万大军中默默无闻,也许一辈子都只能在普通士兵中错过了一身的军事才华,即便最终脱颖而出,恐怕已经老得不能再老了,升迁上来后,他的价值已经没有了,国家要做的是在他有价值的时候发现并重用。那么,怎么去发现人才呢?对此,我倒是知道一个很好的办法。” “什么办法?”李世民惊喜交集,他只不过说说而已,也希望秦风给人出主意,只是,希望并不大。因为有史以来,历代王朝都没有解决这个难题的根本性政策,却万想不到秦风短短时间内就有办法了。李世民又如何不惊,如何不喜? “科举给国家选拔治国人才,为什么不来一个武举呢?设武举,可以分两大板块去考核,第一板块,考个人勇武,第二板块,专考军事素养,毕竟自古以来,以文为帅的人多不数胜,像东汉末年的卢植,就是以儒为帅,如果用武将的全部标准去要求他,他肯定是不通过的,但是,他确确实实有很高的军事水准,错过了,就会浪费一个军事上的天才。近的咱们就拿房遗爱来说吧,如果考他兵法,他绝对被淘汰掉,可他是员冲锋陷阵的猛将。我认为无论文武,应该分门别去选人才。有些人不通文墨、不懂诗词歌赋,可他确确实实是人才,鲁班、马均的文笔如何谁也不知,可他们确实是人才,如果用现有的科举去要求他们,他们也许一辈子都没资格参与,更不要说什么拿状元了,所以,我建议除了开设文武科举,还要有针对各行各业的考试,只有如此,才不会错过任何一个行业的任何一个人才。” “好办法!”李世民兴奋的在案头上重重一拍,虎目特别明亮:“如此一来,天才英才皆为我大唐所用,可使朝中人才济济,人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技艺百业,各种各样的人才我们都需要。有了这些人才,马的种性更好,造出的武器威力更大,刀剑更加锋利。粮食更多,多得吃不完,只能用来养家畜,百姓就有肉吃了,人人吃肉,身强体壮,打仗就有力。 培养更多的良医,为百姓治病。百姓康健,人户之数更多,开垦更多的土地,组建更多的军队,华夏文明就会推广到天之角,海之涯”。秦风掉起三寸不烂之舌,给李世民描绘出一副优美的蓝图。 这幅蓝图非常优美,听所未听、闻所未闻。 李世民听得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第64章 孔颖达的神逆转 想骂的请继续,大不了动手删除而已。不喜欢就算了,还是那句话,要看正史请看《新唐书》《旧唐书》《二十四史》,但愿你有看懂的水平。我没有赚你一分钱,写写娱乐而已,不喜欢的请路过,也没有想过成名啊赚钱什么的,我有自己的公司,或许不如你的收入高,但一个月也有十几万的利润,没有你的点击、收藏、推荐,同样不会把我饿死。写这本小说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幼时的心愿。从来就没有想过赚钱,大神不是我能够拿到的荣誉,心知肚明。 ……………………………………………………………………………………………………………………………………………………………………… 秦风这一开头,足足讲了一盏茶时分,直到讲得口干舌燥,这才停下来,端起茶盅猛灌。 “完了?”李世民意犹未尽。感觉嘴角痒痒,一抹却净是亮晶晶的口水。 每个成功人士都有收藏、收集的爱好,有的人喜欢奇石,有的人喜欢古懂,有的人喜欢字画,有的人喜欢奇珍异宝……而李世民的爱好无疑是收集天才英才为己所用。秦风的办法无疑是搔到了他的g点,让李世民心痒难搔,面红耳赤的,有种“发骚”的征兆。 秦风所讲中,最吸引景帝的是三点,一是人户之数增多。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在古代科技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没有工业这一说法,农业占大头。有了更多的人口,就可以开垦更多的土地,养活更多的人口,可以组建更多的军队,就可以开疆拓土,这是任何一个帝王向往的梦啊。 哪个帝王不想开疆拓土,文治武功达于鼎盛呢? 吸引李世民的第二点就是,百姓人人有肉吃。在唐朝,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农业的产量不高,老百姓能裹腹就不错了,就是让人赞叹的仁政。正是因为粮食不足,没法大规模养家畜,人都不够吃,谁还来养家畜? 因而,老百姓吃肉就成了天大的难题。现代社会,不说顿顿有肉吃,至少隔三岔五会来上一顿,初唐的百姓远远没有这么幸福。一个月能吃上一顿肉那就是幸福,一年能吃上十顿肉的话,估计睡着了都会笑醒。 正因为肉食难得,“肉食者”和“膏粱子弟”就成了做官和大富大贵之家的代称。 肉对人的重要性,不需要说的,谁想体验,隔几天不吃肉就行了。若是让百姓顿顿有肉吃,老百姓的身体能不好吗?干活能没有力气?打仗能不勇猛? 吸引李世民的第三点,就是培养无数的良医,为百姓治病,让百姓更加康健。古代医术不发达,良医短少,这是限制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 历史学家测算,在古代,治愈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五,就是良医;达到百分之九十五就是名闻天下的神医了。如此低的治愈率,在现代社会,那是医疗事故不断,牢底都会坐穿。 在古代,限制人口增长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就是婴儿的存活率不高。 若是有了更多的良疾,有了更高明的医术,婴儿的存活率更高,百姓的身体就会更好,要人口不增加都不行。 人口多了,人才也会成倍数增长,最终,会反馈给社会,服务于更多的百姓。 “云霄,这是朕听到最美妙的话了!”秦风笑得鼻子眼睛做了一家人,兴奋的抚着额头:“比打一场大胜仗还让朕振奋!一场大胜固然好,可那是一时之功,这事做好了,就是千秋大业!根本之道啊!” 对于国家来说,什么东西最重要?人才最重要! 人才哪里来?短期内只能通过考核来选拔。 从长期上说,最好是以国家的名义去培养,只不过大唐目前财政窘迫,连一场战争都要东抠西抠。大力普及义务教育制度那是空中楼阁,所以,秦风也没有多做提及,毕竟,一口吃不了一个胖子,大量资金的支出,朝廷只会让各项开支给拖跨的。 所以,以科举选拔百业人才无疑是最适合当前的大唐。 第二天早朝,当李世民隆重宣布:有感于大唐人才的缺失,大唐将于秋末举办百业科举的时候,朝堂上已经抄翻了天。 同意者有之,而反对者更是占了绝大部分。 由于武举没有触及到世家的利益,鉴于李世的强势及武将们的全权通过,世家出身的大臣倒是没有出声反对。但是,他们对于科举却是引经据典的大加干涉。 科举的威力在前朝文帝推广之初,动摇过世家的根基,他们知道一旦重新开科取士,寒门子弟将源源不绝的官场输送血脉,到时候,世家的优势将荡然无存。 因此,一个个都红起了眼睛,大力反对再开科举。 “皇上,科举一事,臣无异议。”当大家吵得不可开交之际,被世家寄予厚望的孔颖达发言了。只是这个发言就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惊动了世家出身的官员,整个朝堂都炸开了锅。 昨天下午,李世民派出秦风当“专员”,师徒二人辩论了一下午,秦风不负所拖的攻克了这把硬骨头。 孔颖达是孔子的后裔,同样也是孔氏家族的代表人物,从他个人的情感上说,他是希望开科取士的,可是,从家族利益上说,他又是反对的。 他的心充满了矛盾。 秦风问:“您觉得这政策好是不好?” 孔颖达也很干脆的回答:“好,于国有利,于民有利。” “既然如此,皇上的意思是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秦风对他的劝解是:“孔子是千古圣人,作为圣人后裔,孔家地位超然,自汉以来成为人所瞻仰的圣地,受历朝帝王之荣宠,作为天下人之表率,文道之宗,孔家更应该让圣人之清誉流芳百世而不是一代几代的私利,皇上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如果您出面支持他的政策,他定然投桃报李,利益方面自然少不了的。而且,科举制度对于世家而言,也是一个机会,皇上又不限制世家不能参与,只要孔家有优秀的子弟,还不是照样一举夺冠?如果,推选出来做官的是一个庸才、蠢才,天下人会怎么看待你们孔家呢?浪得虚名?还是欺世盗名?还是……当天下人如此误会孔家后,你们又如何代代传承,科举制,又何尝不是孔家的一个契机呢?” 无欲无求,这是屁话。 入朝为官,所求者无非是报国扬名,手掌大权。 孔颖达也是人,也会为家族争利。只不过孔圣人的名分限制了他们孔家的野心,很多时候,孔家人以治学为主,而不是踏足官场,科举制无疑是孔家的一个机会,一个让优秀子弟出人头地的机会。正因为认识了这一点,百般考虑后,孔颖达才有了这翻发言。 孔颖达色不改色、义正严辞道:“国家需要的是真材实料的人才,而不是庸才。真金不怕火炼,科举制足以度绝一些混水摸鱼的庸才。于国有利,于民族有利,故而,臣同意再开科举。” 种种意外、震惊、惊讶的目光,让孔颖达有种明星的感觉,眯着眼继续道:“百业的人才,也是人才。他们同样是推动民族前进的重要力量,作为读书人,更应该认清个中利害关系。能工巧匠可以让我大唐铠甲坚固,让我大唐兵器锋利;药术可以让全民幸福安康……”举例了各家各业的好处后,老孔最后做了一个总结性的发言道:“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将百业杜绝于门外。要不然,受惠于百业之人将是忘恩负义之徒,老夫羞与其为伍。” 姜还是老的辣,孔颖达最后一言直接让半天回不过神来的一干儒生闭嘴。 朝中绝大部分大臣都让孔颖达说得无路可退,绝大数人不约而同的站立而起,拜道:“忘恩负义之徒,臣等也羞与其为伍。” 这些人包括了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侯君集、李靖、李绩、秦琼、程咬金、尉迟恭等等一群重量级的人物。他们是李世民最忠实的追随者,本就与其无二于心,再经李世民一开导,自然是一路跟到底。 他们呼喝声震动了整个太极殿。 一群大儒呆楞楞地看着这声势,吭哧半天放不出个屁来,他们尤自想不到孔颖达怎么说反水就反水了呢? 李世民差点乐晕了,这老孔用一旦用好,也能起在意想不到的效果嘛。李世民原地站了起来,锵锵声音回荡在整个大殿,“朕决意重开科举,考核天下百业为大唐所用!” 众臣凛然,李世民这话的语气以不容他人质疑,执反对意见的大臣默然苦笑。这些人不是李世民的心腹,被安排到一些无关痛痒的岗位上,李世民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如果自己出声反对,肯定让李世民以“忘恩负义之徒”赶出朝堂。既然改变不了,也只有随波逐流了。 逐个击破、分化离间!对突厥有用,对内同样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好小子!又让你猜中了。 推动孔颖达“背叛”的人是秦风,出主意的同样是秦风。见大家意见难得一次的统一,李世民得意之余,对秦风越加喜爱了。在他心中,秦风已经成了万金油,专门帮他治理各种不服。 早朝过后,在长安往来商旅及官方的大力宣传之下,开科取才、创武举的事情以闪电一样的速度传播五湖四海,造成的影响十分惊人。 当李世民刻意说出策划人、推动人是秦风之后。秦风在寒门士子及百业中的地位飙升,继书法宗师之后,秦风再一次成为人人仰慕的人物,天下有数之不尽的人将他视作再生父母一般。 第65章 作茧自缚 隋朝之前,选拔人才方式是察举制,有才华的寒门子弟想要得到皇帝的重用,只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本身拥有逆天才华,像汉武时期的司马相如一样,他人在巴蜀,但远在长安的汉武帝都知道他的名气,最终受到重用;而第二种办法依附世家,成为世家的门生、附庸,而后,请求世家向朝廷推荐,他其得到重用,又会回馈其所依附的世家,一切以世家的利益为中心,最终,世家影响力越来越大,甚至大到足以影响国策的地位,连皇帝都不得不妥协,汉末时期的袁家就是个中典型的例子,这也是李世民对世家一直没有半点好感的根本原因。 而现在寒门子弟不用成为世家的附庸,不用看世家眼色行事,即可凭借自己的才华在各种考核中展露头角,可以在各个领域中实现自己的理想。 寒门子弟不用失去自我,就可实现理想与抱负,作为策划者,秦风是直接给了他们希望的人,如此恩情,在真心向学、真材实料的人们眼中,无异再造之恩。 从物欲横流、宣扬读书无用的社会中前来的秦风自然无法体会寒门、百业这种感觉。但这份恩情,走在街上的秦风却感受到了,识得他的人纷纷上前问好,有些话口中未明说,但对方的眼中透露的情绪却让他别有一番感受。 当然,也是因为李世民的随口一说,将秦风推到了世家的对立面,一下子冲到了刀尖浪头,成为世家眼中钉肉中刺。但是秦风害怕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因为他知道世家已经蹦跶不了几年了。最后的疯狂只会毁灭自己,在强势的帝王手下做事,只要你行得端站得正,他会帮你消灭掉一切阴谋诡计。 李世民无疑是一个强势的帝王,敌强则更强。 与开科取才并列轰动的则是秦风遇刺一案,在秦风成为人人仰慕的恩人的同时,舆论将长孙冲推到了天下人的对立面,没办法,秦风在朝堂上的话漏洞百出,天下不乏明眼人,个中真伪一眼就瞧了个通透。 舆论的浪潮已经撕开了伪善的风平浪静,突然间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力量,长孙冲、长孙无忌顿时成了人所皆恨的对象,甚至,长孙家的仆人去买菜,都让菜贩子给轰走,以前无往而不利的赵国公仆人的身份,一下子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紧接着,李世民、长孙皇后也受了牵连,各种明里暗里都有人在埋怨,在愤慨,在述说李世民的种种不是。 而李世民又不是那种愿意一辈子呆在宫里的君王,他自恋的要死,空闲的时候隔就会出宫一次。他出宫的目的只有一个,看看大唐的繁华,看看自己治下的百姓是多么的富足,听听老百姓发自内心的拥戴,从中满足那份小小虚荣之心。 这一天,忙完国事。 李世民乔装打扮,带领几个侍卫体察民情民意。 中午时分,抵达了上次与秦风相遇的那家酒楼,由于有了秦风那首龙飞凤舞的“满江红”,酒楼的生意相当红火,食客也是以文人墨客为主。 在以前,一楼是贩夫走卒行脚商人的栖息之地,而现在,被店老板弄成了文人墨客聚会之所,处于低层次的百姓反而高高在上,个中变化让人啼笑皆非。 生平自诩是皇帝中的文人的李世民入乡随俗,好不容易才花大金钱占据了秦风当日的那张桌子。 简朴的李世民叫一壶酒,配八样小菜,一碗素汤,与几个侍卫并坐一桌,聆听着四方走卒口中趣谈,边饮边听。 而此时,各地行脚商人议论的话题无外是“开科取才”一事,莫不大赞秦风的恩情与李世民的伟大。 李世民也是一代奇人,他以言论来下酒。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半壶下肚就已红光满面的醺醺然。 似醉而非醉的李世民正听得起劲,突然,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开始兴起。 一个寒门士子装束的人道:“皇上英明神武,秦先生才华出众、胸襟广阔是不假,可皇上顾念亲情而枉顾国法,实在让人失望。秦先生以德抱怨的胸怀让人不得不佩服。” “谁说不是呢?秦先生多好的一个人,文武双全、才华出众,还是长乐公主未来的驸马,也是皇上半子,论亲情不让赵国公,可秦先生遇刺后,皇上不但不给帮秦先生讨还公道,还以皇者之威逼迫,实在,实在是……唉!”实在是什么,接话的书生没有说,可大家都是聪明人,结合之前的话,谁都知道他是在埋怨李世民处世不公。 “天下承平不久,百姓家园未建,突厥虎视耽耽,皇上就如此循私枉法,确实过分了。唉!亏得我眼巴巴的从巴蜀赶来,试图以生平之所学报效国家,可这样的皇帝让我犹豫了。” 另一人失落道:“一样啊!本以为有了一个出人头地的希望。可皇上说一套做一套,唉,我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金钱白白就浪费掉了,还是回家种田吧!好在,见识了秦先生刚劲有力的书法,也算不虚此行了。” “以前,我还以为房遗爱、杜荷作恶多端,是权贵子弟中最恶劣的人,可是拿他们与长孙冲一比,简直好上百倍千倍。毕竟,他们从来没有伤人,做的事情也只是游手好闲而已,动刀动枪从未有过。轻易放过扉人杀人的长孙冲,往后就会出现千千万万个长孙冲,到那时,这大唐拿什么来治理国家,又怎能让人心服?” “莫议国事,莫议国事。律法什么的,只不过是掌权者用来束缚普通百姓罢了。嘿嘿,你什么时候见过严惩权贵子弟的例子?”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当律法成为摆设,天下又将大乱矣。” “好不容易安顿下来,又要背井离乡么?” …… 大唐政治清明,百姓商讨国事,并不论罪。故而这些人也不惧怕,说的义愤填膺,店里的人听了也纷纷为那秦风抱不平,大声述说长孙父子的不是,至于谈论李世民的时候,他们也不敢太过放肆,点到即止而已。 可尽管如此,李世民脸上还是火辣辣的发烫。 酒也醒了,满桌饭菜也引不了他的食欲。他已经气饱了,他不是气这些人,而是气那没出息的长孙冲,本以为事情至此为止,可他万万想不到那件事情竟然在民间炒得如此的红火,各种各样的指责出乎了他之意料!他本人心中也产生了一种“不杀长孙冲,不足平民愤,无法依法治国”的念头。 尽管李世民如坐针毡,但他还是强压恼怒认真的聆听。到最后,更是面如锅底。 讪讪不知所言。 呆了不到两刻,率领侍卫眉灰土脸的跑回皇宫生闷气。他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一切正朝魏征当天所言在发展。一面是国法,一面是亲情,英明神武的李世民顿时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此风一开,以后如何依法治国?”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当律法成为摆设,天下又将大乱矣。” “好不容易安顿下来,又要背井离乡么?” …… 魏征的话,酒楼中的言论,在李世民的脑海里不断重播,李世民想着这些人的这些话,心中不寒而栗。 “怎么办?”李世民心乱如麻,不住自问、自省! 正如秦风所料的一模一样,各种舆论风暴让李世民焦头烂额、无法应对。 压制是压制不了。 想要重拾百姓对李世民的信心,唯一的途径就是重审秦风遇刺一案,斩下长孙冲以平民愤。 可,长孙冲能斩吗? 且不说忠心耿耿的长孙无忌,恐怕长孙皇后这一关都度不过去。 对于这位同甘苦、共患难的爱妻,他真的不想让她再次承受骨肉相残的痛苦。 可是,不斩长孙冲,又能怎么办? 杀,还是不杀。 李世民犹豫不绝,没有半点头绪。 一直细心留意事态发展的秦琼、秦夫人、秦战在满意之余,也被秦风的谋划而震惊,只因一切正朝着秦风当日所言发展着。而第二天,长孙冲在长孙无忌的授意之下,来了一招负荆请罪,来了一 招华丽丽的大逆转,成功的化解了这场轰动全国的刺杀事件,不过长孙冲尽管保住了性命,却也无法在官场上有所作为,哪怕继承了长孙无忌的爵位,恐怕也不会走到朝堂的巅峰。 第66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长孙冲负荆请罪的时候,秦风没有出面,由秦战全权负责,尽管事情已经翻了一页,可是关注事情进程的人们却误认为秦风少年心情,心不甘情不愿的躲了起来。 可事实上,秦风确实离开了长安。 但不是回军营,而是直奔秦家的源头——秦陵地宫。 不出秦风之意料,秦琼手中果真有地宫秘图,这幅图自公子扶苏而传,至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秦风好说歹说,总算说服了秦琼,让他过目一会儿。 秦风花了几十分钟时间,将地图的各种详细记录牢记于心,而后,回到自己的书房绘制出了一副一模一样的地图,第二天,就以回归军营为由,独自一人离开了长安,往古之秦陵方向而去。 想着自己能够见识到神话一样的秦始皇陵,秦风心中也是十分激动。逆渭水而上,这天傍晚,准备充分的秦风终于抵达入口之处。 看着渭水这段独特的东西流向,秦风心中大定,他,总算到了。史书记载:为了防止河流冲刷陵墓,秦始皇下令将南北向的水流改成了东西流向。这东西流向的河流确实绕过秦陵地宫,也起到了掩人耳目的目的。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远离陵墓数十里的地方,才是秦始皇本人的棺椁所在,众所周知的巨型兵马俑阵、总面积高达66.25平方公里的陵园和葬区,只是秦始皇用来吸引盗墓者的陷阱罢了。 七月十五,鬼门关大开之日,月上中天之时,正是地宫开启之期。因此,先辈又有: 七月十五,盂兰盛宴;秦始皇政,雄霸人间。 十六字谒语。 前面道明开启时间,后八字,表明秦始皇“生当作人杰,死亦当鬼雄”的不屈之心。 而今天,正是传说中的百鬼出没的七月十五日,故而,秦风紧赶慢赶的跑到此地。机会,一年只有一次,好奇心重的秦风不想在未来一年里牵肠挂肚。 原本秦风是想直接坐在河滩上打坐,恢复到巅峰状态,好让自己能够有百分百的精力去应对或许有的各种陷阱。可还没等他有什么动作,眼角的余光就瞄到一簇红红绿绿的颜色在自己左侧边不远处,疑惑之下,秦风扭头看去,神色不由呆滞了起来。 那红绿相间的东西就放在沙滩上,材料很是轻薄,海风一吹,吹得它们翻起了冰山一角,让唐风看了个透彻,那些东西,分明就是一堆女人的衣物。 这不由让秦风想起了上一次,自己在渭水边的艳遇,不同的是,上次从渭水上游冲下一个大美女,而这次却没有。 鬼使神差地,秦风扭头看向自己的前方,下一刻,让他惊悚万分的事情发生了。 面前十几丈之处,海面上突然冒出一个脑袋来,随即一个身材火爆,妖娆性感,让人看一眼都流连忘返的娇躯缓缓地从海上站了起来,一身晶莹如玉的肌肤挂着无数滴水珠,顺着她身体的曲线往下滑落下来,让她的肌肤看起来更加的柔滑细嫩。 当秦风看清楚这个人的真容的时候,一瞬间连死的心都有了。 是她,又是她! 那个当初自己在渭水从水中打捞出来的大美女。而且偏偏还是自己不能离开的地方,真是人倒霉起来连喝水都塞牙。 秦风心头涌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逃,逃得越远越好!逃得这个大美女没有察觉到有人来过,然后乖乖的穿衣离开。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太过骨感。 轻功再快也快不过人的视力。 而这个大美女从水面上出现的时候秀眉紧簇,脸上还挂着疑惑万分的表情,有些迷茫地扭头看了看四周。 视线转了一圈,她的双眸终于定格在坐在沙滩上秦风的身上,一时间,那美丽的如同宝石一般的双眸中闪现出大杂烩似的神色。 她先是一惊,随即一羞,再然后是恼怒,表情千变万幻,让人难以捉摸。 她伸出一只手臂,横挡在自己高耸的双峰之前,可挡得了上面却挡不了下面,脸色有些绯红,眼中满是阴冷地看着秦风。 “是你!”大美女说出这两个字几乎是用一种咬牙切齿的语气,让人垂怜的语气中充满了对唐风的仇视和血与泪的控诉。 她轻咬着嘴唇,脸上有些羞恼,又有些意外,还有着一些洋洋得意。 “嗨,你好……”秦风无奈地跟她打了个招呼,“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千里有缘来相会啊,呵呵呵呵……” 一连串干笑,对方依然用那种古怪的神色看着自己,秦风不由轻咳一声闭上了嘴巴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也是一个巧合。”秦风尝试辩解道。 “我知道。”大美女出乎意料善解人意地点了点头,说出这句话的语气也是罕见的温柔:“你是无意中走到这里,并不是有意想要偷窥我,对么?” “对啊对啊。”秦风将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你怎么知道的?啊哈,这天要黑了,你继续,我先走啦。” 大美女突然冷笑一声,咬牙切齿道:“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这个借口么?” 一边说着,她一边就从水里走了过来,想了想,反正上次也给这淫贼看得差不多了,自己就算再挡着也是无济于事,索性将一直横在胸前的胳膊放了下来,一瞬间胸前波涛汹涌起来。 见到这一幕的秦风呼吸不由急促了起来,口干舌燥,眼睛也隐隐有些赤红。 太美了! 大美女绝大部分的身体都露出了水面,那皓如白雪的肌肤,漆黑的长发,秀丽的脸庞,那修长的身躯以及那丰满的双胸还有胸前那两滴如粉红色的翘起的小圆点,让人心动之极。 一眸一笑,一举一动,无不让人充满了难以言语的无上诱惑力。 “但是这是事实啊。”秦风哭丧着一张脸,仿佛遭遇到恶霸的无知少女一般,脸上挂着无辜和无助的表情。 大美女够大方的,就这么直直的站在秦风面前,两人相距不过丈,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 她一副玉石雕刻般的****胴体,毫无遮掩地映入了秦风的眼帘。只见那少女的棵体之美,真的难描难画,洁白晶莹,浑圆丰满,全身上下每一根曲线,都充满了和谐的美!她这么一站,粉嘟嘟的紧紧闭合的少女圣境正对着秦风的双眼。 不过,秦风的表情古怪了起来。 大美女下身光滑无垢,娇嫩似锦。 “唉呀!大美女,你是小白虎啊?” 秦风十分惊讶。 大美女面色煞白,颤抖不止,娇美绝伦的脸庞,呈现几分凄美,冷冷哼道:“白虎又如何?乃大凶之兆,此生克夫。” 傻眼的秦风抬头望着大美女,脑筋转动起来。 古人信命,笃信不疑。 白虎凶夫,大凶之兆。 这个命相说法秦风略有所闻,只是他如今就算是选择相信迷信,对于克夫克到之类的命理,是绝计不会相信的。 毕竟放在后世,白虎这种生理现象,可以通过医学来改变,难道就是逆天改命了吗? “你信这些鬼话啊?什么狗屁白虎,我还是……”“青龙”二字卡在嘴边,愣是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貌似、好像秦风自己就是男白虎来着,都十几岁的人了,那里还是光溜溜的。 青龙白虎,阴mao缺如。 阴mao缺如,谓之无毛之症,患无毛之症之妇女,民间俗称“白虎”,男性俗称“青龙”。 真正让秦风惊悚的并非什么青龙白虎,而是骗来的藏宝图上面的另外一段谒语:青龙白虎,地宫新主。 连这个也算到了?那秦始皇也未免太过牛叉了吧? 一时间,秦风目瞪口呆,半天也反应不过来。是巧合,还是预谋。前段时间还在解释“鬼火”现象的秦风,心头也禁不住有些发毛了起来。 “哼哼哼!”突然反应过来的大美女脸色一红,冷笑了起来,“上次你不是很能跑么?还把人家丢有渭水边,这一回你跑啊,你再跑给我看看啊!” 秦风抹了一把老脸,艰涩道:“你相信我,你信我啊!我从不说谎的。” “还想狡辩!”大美女怒斥道,“上次你救人,我还真相信了你。为免再遇到那种事,我这次特意跑到这里来,这里荒无人烟,而你又是个大忙人,如果不是你贼心不死地跟了过来,怎么会有现在这样子。你还真有本事啊,居然能洞悉我的行踪。” “你能不能先把衣服穿上再说话,你这个样我感觉很别扭。”秦风撇过脑袋,实在不好意思盯着她说话。 大美女脸色一阵羞红,愤愤地跺了跺脚,一边朝自己的衣服走去一边警惕地看着秦风道:“淫贼你别想耍什么鬼心眼,我告诉你,你这次死定了,等我穿好衣服再来收拾你。” 那边很快就传来一阵悉悉的声音,秦风口干舌燥,爱如燎原之火般地迅速燃烧起来.. 秦风不是个世俗的色情男子,刹时克制住爱之欲火,说道:“喂,我走啦。” “你可以走,我会亲自到翼国公府把你拎出来,你信是不信。”大美女两只嫩手紧握成拳,凑到一起捏了捏,发出一阵劈里啪啦的响声,阴测测地看着秦风,道:“现在来算算账吧。你今天是必死无疑,你若是跪下来跟我认个错,我可以留你一个全尸,若不然,将你大卸八块,丢进海里喂鱼。” “士可杀不可辱!”秦风把脑袋一拧,“男儿膝下有黄金,想少爷给你下跪,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小淫贼死到临头还嘴硬!”大美女勃然大怒,****起伏,看起来很是惹眼。 “这虽然很巧合,但是我真的没有要偷窥你的意思,谁知道你会在这里戏水?这事我们都有错,你就不应该穿这么少跑出来,我也不应该看你。” 秦风辩解道。 “不管谁对谁错,看了就是看了。”她的脸上莫名其妙地浮现出两抹酡红,一双美眸也有些朦胧了起来,上面水汪汪一层,仿佛泫然欲泣的模样,却仍然掩藏不住心头的杀机。 第67章 惊现武林高手 正当秦风在为难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衣袂猎猎的声音迅速由远近传了过来。 秦风大惊,也来不得顾其他的事了,倏尔一卧在地,躲过了大美女当胸一脚。而后,凌空一飘,退到了安全距离。 “大美女是武林高手,比我只高不低。”一石激起千层浪,有此发现的秦风心中掀起了一阵惊涛骇浪。 “咦?”大美女也惊讶的看着秦风,似乎也想不到秦风也具备如此身手。 “反正你今天得死,”大美女惊讶过后,朝秦风冲了过来,速度之快远超秦风的想象,他才刚躲过。大美女脚下步履飘飘,如踏水而行,那一双明媚至的眸,带着一种高高在上,俯览众生的高傲,又有一种冰冷而拒人千里之外的清凉。 倒了八辈血霉了!秦风哀号一声,在这种地方居然能碰到一个武林高手,而且好死不死地,打架的地方还在地宫入口的方寸之地。 “小贼纳命来。”大美女以指点来,却是走的打穴笔一路。 “鹿死谁手尤未可知。”秦风冷哼一声,如影随形般欺身而上,对大美女当胸点来的一指不闻不问,出手就是杀招。 秦风清楚自己与大美女有着一定的差距,所以,他走的是以伤搏命的打法,一切是为了抢占先机。 大美女的实战经验仿佛不如秦风,见他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下意识的避了开去。 秦风占得先机,自然手下不留情。他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以攻代守,攻大美女之必救。 他用的是千锤百炼的军用搏击术,所谓军用搏击术,就是用来杀人的。搏击术是借鉴了中国古武术、泰拳、空手道、截拳道等世界武技,经过无数宗师总结提练出来的一套包含徒手和兵器的格斗术,这套搏击术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狠。 打人打的都是要害:咽喉、****、太阳穴……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与人交手的时候,除了快如闪电的拳头、威猛无比的腿法之外,还有肘击、膝撞,尤其适合近身接触式搏击。 大美女也不是空架子,她的功夫大开大合又不失灵巧,秦风连串攻击均被他一一化解,饶是如此,她却也惊出了一身冷汗。嘴里更是愤愤不平的骂道:“无耻,下流!臭不要脸”之类的不痛不痒的话。 秦风也够阴损的,三招神仙采葡萄,两招猴子偷桃,也难怪人家大姑娘气得面红耳赤的。 待大美女缓过神来,恼怒之下,也与秦风一样,只攻不守。于是两人你来我往,顷刻间拆了二十余招。大美女步法迅捷飘忽,绕着秦风周匝游斗,一双妙手忽而直点如点穴撅,判官笔,忽而如剑刺刀劈,使得变幻万干,出神人化,左手或指戮,或掌击,诸般手法奇招纷呈,如满天花雨令人眼花缭乱。秦风仗着脚下神奇莫测的步法,当真是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手中蹈暇抵隙,他之所以先用军用搏击术,无非是故意激怒大美女。眼见大美女果然上当,他立马改用太极拳。 大美女武功高上一筹,只是临敌经验不足,一上手便以狂风暴雨之势倾泻而出,大有沛然莫能为御的气势,表面上却是占了上风,殊不知太极拳,以谦抑为本,讲究舍已从人,后发先制、以柔克刚,纯是道家宗旨,其威力即蕴藏于清淡无奇的招术中。遇弱则弱,逢强则强,是以二十余招中秦风闪、展、腾、挪,潇洒飘逸地避过这一轮猛攻。 而在厮打的过程中,秦风也悄悄的使用了自己的看家本领——下毒。这些天他不是白混的,忙里偷闲之下,调配出了一种名为“美人眸”的迷药。这种迷药发作时间很快,中毒之初如果做剧烈运动,毒性只会发作得更快。 转眼间,四十余招已经过去了,当大美女抬起脚准备踢秦风的时候,身却忍不住摇晃了一下。 这种异常的反应不由让她警惕了起来,仔细查看了一下体内,却并没有任何中毒的迹象。但是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就软了下去,直接跪倒在地上,全身的力气也迅速消失,眼前的景色也猛烈地旋转了起来。 “你做了什么?”她突然像是醒悟了过来,紧皱眉头开口问道。 秦风哈哈大笑,蹲在大美女的眼前,理所当然道:“当然是下毒了!”能用毒术来解决问题,他连手指都不想动。咱是文明人,是君子,动手动脚那是程咬金的作用,与咱无关。 “小淫贼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大美女怒极,她伸出一只手想抽秦风一巴掌,但那只软绵绵的手,只是轻轻地擦在秦风的脸皮上,看上去倒像是在打情骂俏。 还没等她抽回自己的手,就被秦风抓住了,秦风将她往自己这边猛地一拖,女人哎吆一声尖叫,整个人都跌进了秦风的怀抱中。 “我让你凶!让你蛮不讲理!”秦风邪恶一笑,道:“看来上次你还不长教训!” “唔!” 本非善男信女的秦风双臂一搂,嘴巴对着大美女的樱桃小口狠狠的印了上去。大美女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娇吟,剩下的话就都被胡亥这一啃给压了回来。 来到大唐这么久了,秦风一直在忙这忙那的,已经很久一段时间没有碰过女人了。 ********* “嗯!”突然,秦风仿佛触电一样的抬起了头颅,嘴唇上留下几个牙印,而鲜血正往下流。 “你属狗的吗?你!”秦风见她眼角旁流出两串清泪,脑子为之一醒,也不再欺负她。 “你到底给我下了什么毒药?” “春·药!”秦风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反正她已经认定自己是在偷窥她了,也将自己当成了淫贼,性一不做二不休,使劲吓唬吓唬她再说。 听到这两个字,大美女的双眸中腾地就燃起熊熊怒火,一声娇叱:“我跟你拼了!” 也不知道哪生出了力气,直接就将秦风扑倒在了地上,整个人丰腴的身都骑在秦风的腰间,两只芊芊玉手掐住了秦风的脖子,用尽了全力,很明显是想将秦风掐死当场。 可是中了迷药的她,哪还有多少力气,秦风也只感觉脖处有点紧罢了,根本不会影响到呼吸。 即便如此,被一个女人这样骑在身上也有失体统,秦风心头也是一阵火起,扬起大手,叉住她的脸庞,狠狠往后一推,就将对方给推开了,然后一个威风凛凛的虎跳,反骑到对方身上,两只腿叉开,将她的两只手跪在沙滩上,死死地摁住:“让你骂我,让你咬我,少爷是吓大的么?说了不是来偷窥你的,只是无意中过这里,你还要打打杀杀,只不过是看了一下你的身子,就得用人命来抵偿么?大不了少爷给你看看便是,有什么好得意的,要身材没身材,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真当少爷乐意看?” 大美女躺在秦风身下,一双美眸仇视地盯着他,先是使劲摇晃了下身,可根本动不了,倒是这样折腾几下,让自己的腹部和他的身体有了一些亲密的接触,她的双眸突然流出了几滴泪水。 从小到大,她何曾受过这种侮辱?骑在自己身上的这个淫贼,不但两次看到自己冰清玉洁的身子,还嫌弃自己身材不好,不好看你还盯着猛看?还对自己用春·药,难怪自己觉得脸颊发烧,浑身都有点暖洋洋的。 她知道中了那****至的药物之后会有什么反应,也知道自己即将遭遇什么。她现在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在自己还没彻底失去意识之前,先杀死这个淫贼,这样才能保住的清白之躯。 第68章 女人心,海底针 “傻女人,骗你的。只是迷药而已……啊!”秦风话没说完,整个人突然凌空飞了起来,一口鲜血从空中洒落而下。 是的,这女人醒了。 百忙之中,秦风见这女人嘴角上自己的鲜血,顿时肠子都悔青了,因为“美人眸”的解药是鲜血。而自己得意忘形之下,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也活该遭此一击:“误会,误会!开玩笑而已啦。上次救你一命,咱们两不相劝,就此告辞,后会无期。” “误会?你非礼我也是误会?” 一招重创了秦风,大美女好整以暇的站了起来,冷冷的目光,如同利剑般刺在秦风身上。 “都怪你,谁让你长得一副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模样,我又不是太监,对你动手动脚才正常嘛!”秦风十分委屈的说着。 大美女神态一缓,啼笑皆非道:“你是意思是我错了?”突然,脸色一板,道:“刚刚不知是谁说我要身材没身材,要……” “谁说的,谁说的。谁胡说八道,谁说你身材不好?谁说你胸部不大,谁说你屁股不够翘?看我不撕烂他的嘴。”秦风一脸怒容的冲着大美女发飙,仿佛真有那么回事一样。 大美女身材高挑,********,绝对是极品身材,要不然,秦风也不会上下其手了。 “啐……你,无赖!”差点被秦风的话气笑,面前这个无赖似的家伙让她哭笑不得。 “把你的衣服脱了。” “什么?脱衣服啊?不要了吧,姑娘,你慈悲一点吧,你说你长得这么漂亮,气质这么好,大不了你还是打我一顿也行啊。咱别当太监行不行?这个实在是不太好,你知道,这个有点不雅观……”秦风死死的抓着裤子,哭丧着摇着头,好似一个被逼良为娼,苦苦守着节操的小寡妇一样。 “呸!臭流氓!谁要…那个啊……快点脱,别废话!”女孩子看着秦风的样子,忍不住暗啐了一口,心中暗骂眼前这个男人“不要脸!”自己怎么会碰他的那个呢。不过想到被他调戏时自己的反应时,忍不住心中一荡。 “姑娘,我就来那几下,你又没有少一块肉,掉一根毛,你不至于让我变成一个太监吧?咱们往ri无怨近ri无仇……就是有有点误会,我看你如此气质高雅,人家人爱,花见花开的美丽仙女样子,咱能不能换个别的?”秦风东拉西扯着,他看得出这姑娘心性善良,所以一边分散她的注意力,一面在狼狈后退的时候,借机施放了毒药。 “哼!”大美女冷眸一闪,突然道:“别再拖延时间了,此时此刻,纵然是神仙也救不了你。”说着说着脸色一变,变得惊诧莫名,两只脚居然不受控制地软了起来,她想压制住这种酸软,却发现根本徒劳无益,不但没压制住,而且软越来越厉害。 才不到十息时间,再一次倒在了秦风的眼前。 “你……你又对我做了什么?”大美女怒问,虽然行为不受控制,可脑袋却是清醒的。 “下毒啊!”秦风用天真无邪的目光无辜的看着她。 “你什么时候动的手脚?你根本没有机会!”大美女为了避免再一次上当,一直摒住呼吸,即便是说话的时候,也是站在风的上首。 “你没必要知道!”秦风好整以暇地抱起了胳膊,站在一旁看戏。唐门子弟下毒,若是还能被人发现,那才真是笑话了。 “想知道这种毒药叫什么名字么?”秦风戏谑地看着大美女。 大美女一双眼睛喷着怒火瞪着秦风,可身体现在压根不受她的控制。 “每种毒药,都会有一个温柔美丽的名字。”秦风淡淡的话语传入了大美女的耳中,听起来是那么的阴森恐怖,“就如同山野中的蘑菇一样,越是美丽,毒性越大。之前的美人眸,现在的情人之吻是不是很美丽的名字?” 情人之吻无色无味,只要接触到人的皮肤对方就会中招。只是发作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之前的所有言语,无非是等她毒发而已。 “你想怎么样?”大美女又气又恨,知道秦风这一回又少不了一番手足之欲。 “不想怎么样?”秦风的手,在娇嫩的脸上轻抚,柔声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我又能拿你怎么样呢?只不过,想让你帮我生一个孩子而已?我说你这女人身手高得恐怖,怎么一点江湖经验都没有呢?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胸大无脑?说你笨吧,又不对;说你不笨吧,又为何连连中毒呢?狮子搏兔,尤尽全力,你师父没教你吗?”秦风就像一个长者,温柔的教诲着后辈一样。 女人抓起秦风的那只手,放在嘴边狠狠地咬了下去。 即便她此刻没有什么力道,可咬人还是很疼的,秦风惨叫一声,往侧旁倒去,恼怒道:“你怎么还咬人?” 女人咬牙切齿,拼最后的余力,顺势用双手卡住秦风的肩膀,不让他的手能有什么动作,一双玉足使劲一绊,将重伤的秦风绊倒在地,女人得势不饶人又爬到了秦风身上。 秦风猛地一摆,将她翻了个转,再次翻到她的身上,还没等秦风坐稳,居然又被对方翻了过来。 两人抱在一起,在沙滩上不停地翻来翻去,看上起暧昧到了点。 两人现在可以说一丁点内力都动用不出来,秦风是重伤发作,而大美女是中了迷药,被药物影响的,浑身的力气也十去九成,只剩下一点点勉强维持着动作。虽然是在奋力搏斗,可两人的样现在看起来,更像是小孩打架,扭成一团不可开交的那种。 不多时,秦风和女人的身上被沙沾满了,就连头发上也是,模样傻到了点。 两人都没有保留。开始的时候两人翻的还算快速,你上我下,你上我下,周而复始。 可是渐渐地,速就变缓了下来,好片刻时间才能翻一个转,直到最后终于停止下来,再也不动了。 作为男人的秦风,雄伟的力量经住了考验,在战斗的最后一刻终于赢得了胜利,整个人伏在这个女人的身上,脑袋却是恰到好处的埋进了女人裸露的双峰之间。 两人都在大口地喘着气,女人脸颊通红,满面娇羞和愤怒!这一下,便宜全让这个小淫贼给占了去,该看的看了,该摸的也摸了,现在……现在自己最隐秘的部位,他的脑袋还放在那里。自己甚至能清晰地感受到他呼出的气息,热乎乎的,痒痒的,直让人羞怒交加,忍无可忍。 “哇!”的一声,秦风吐了一口鲜血,他现在有一种躺在棉花里面的感觉,软,软了,软得让人无法自拔,让人不想抬起脑袋,更何况也没仧力气抬起脑袋了。 鼻间萦绕着淡淡的幽香,这是属于女人身上的香味。 眼珠一转,触及到嘴边的粉红葡萄,秦风一口噙住,轻轻吮吸。 “嗯!”女人发出一声销魂蚀骨的娇吟,彻底的软在了地上,心神恍惚,眉梢眼角荡漾出一丝难得的温柔,禁不住心听感觉,一只玉手在这个男人,大男孩的头发上轻轻抚摸。 她真的想杀他吗? 扪心自问,一片茫然。 只是,可能吗?一时间,患得患失 第69章 美女的怨念 或许是因为双方之前的肢体接触和贴身缠斗,或许是因为有了最亲密的接触,或许以不知觉间已经有了彼此的影子,促使两人之间的关系很特殊,氛围很微妙,一种难以名状的情愫在不知不觉中侵入两人的心中。 两人的手虽然松开了,身体也能活动了,但女人并没有立即推开跨坐在自己身上的秦风,而秦风也没有起身的意思。 时间流逝中,两人姿势暧昧,相对无言。 随即秦风一翻身,让女人轻轻趴在自己的身上,枕着秦风火热的胸膛,好似睡着了一样,恬静而安逸。 “呀!你??????唔唔唔!” 突然间,秦风双手托住她的****,将她再次送到面前,正当女人失声惊叫之时,秦风突然抬头吻住她火热的双唇。 两对火热的双唇再次贴在一起之时,女人娇躯微微颤抖,双手试图推开秦风。无奈男人的双手已经紧紧地抱住她的纤腰,使得她的反抗是那么软弱无力。罢了,罢了,反正已经中了他的迷药,反抗也是徒然。 渐渐地,女人双手的推搡变成了轻抚,既而柔柔的抱住秦风的虎背,双唇紧贴,两条火热的舌尖互相环绕,贪婪吸吮,缠绵悱恻。 “呼呼呼!” 夜风骤起,卷起漫天沙尘,飘飘荡荡,洋洋洒洒,缓缓飘落在两人身上。 温柔的夕阳注视着两个原本以死相拼的年轻人,戏剧化转变的全过程。 “呼呼呼———” 风越来越急,吹起了一河江水,江水以一种规律转动着,慢慢的,形成一个的漩涡,越漩越大,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吞噬着江水、沙滩。 然而,激吻中男女却毫无察觉,不为所动,依旧贪婪地摸索着对方的身体,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咻咻咻!” “哗哗哗”当剧烈的声音呼啸的一刹那,秦风警觉顿起,一种心悸突如其来的占据了他的心田。 霎时,他突然惊醒,双手托着女人的丰臀,突然起身,惊恐地看着越来越近的漩涡。 “这是?” “啊!”女人靠在秦风怀里同样看到了快速移动而来的漩涡。 “快、快跑!” 只是嘴巴叫得厉害,两个人却做不出多余的行动,一人半死不活,一人迷药缠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漩涡将自己慢慢吞噬掉。吸进漩涡的一刹那,秦风使出吃奶的力气将女人死死地抱在怀里,随着水流与沙石一同下沉。 片刻之后,身上的衣衫被水流沙砾搅成碎片,既而随着狂沙水流乱舞。 沙砾咆哮,水流翻腾,无数沙粒肆虐地打在的秦风身上,犹如刀剐一样疼痛。 不多时,秦风眼前一黑,头昏脑胀的昏厥过去,身体与水流共舞,不知飞向何处。 但是,他始终抱着女人没有松手,哪怕他昏死过去的一刹那,双臂紧扣,没有一丝松动的迹象。 而女人就如同先前压制秦风一般,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如银蛇般缠绕在秦风身上,不留一丝缝隙,死死地环扣着秦风,把头深深地埋在秦风胸前。或许,这也挺好的结局。昏迷前,她如是想着。 ………… “这是哪儿?”当女人再次苏醒的时候,浑不置身于何地。 “漩涡地底!” 秦风是疼醒的,各种疼痛刺得各处伤口有若钻心疼一般,撕心裂肺一般,根本不是寻常人可以忍受的。 他觉得自己很倒霉,为了恢复到全盛,却换来一身伤,要是晚一点,或许不会遇到怀中的这个女人了。 如果有旁人见到,一定会万分惊讶,一对身无丝缕的青年男女,紧紧拥抱在一起。恐怕从来都未有人见过,不仅怪异至极,更是香艳异常! 此时此刻,秦风紧抱着女人,心里当真是很纯洁,没有其它非分之念。 怎奈她胸前一双硕大圣女峰紧贴着他结实的胸膛,惊人的弹姓和柔软无形中触动了男人的身体本能,致使胯下凶器造反了,不受秦风意识控制,自力更生,自谋发展,暗中偷袭。 “啪”一声轻轻的脆响,在空虚安静的空间里格外突兀。要死不死的,两个正面对面的抱着,这一弹恰好弹在了女人的会阴处,电击一样的感觉让她禁不住发出了销魂蚀骨的春吟。 “你身上还有兵器?怎么藏在那里呢,快拿出来,顶得我难受。” 女人用梦呓一样的声音询问。 尴尬之中,秦风知道她所说的兵器是何物,只是那不是一件“兵器”,而是一根凶器。 就在秦风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女人鬼使神差地缩回抱着秦风腰间的左手,轻轻探入两人之间的身体缝隙,既而抓向李利的那件兵“器”。 “哦!” 霎时,秦风舒爽得失声,而女人则面红耳赤,瞬间缩回左手,羞得把脸深埋在秦风怀中,不敢抬头。 秦风邪恶一笑:“这玩意叫如意金箍棒?这棒轻重如意,大小随心。平时带在身上,不过牙签大小,握一握便如碗口粗细。施展开来,从未遇见敌手!你,要不一试?” 女人害羞地骂道:“没见过你一张嘴就这么流氓的人!” 她避开秦风,从他怀里站了起来,她害怕自己彻底沦陷。 “我们没死!”女人转移了话题,自言自语道:“不过也快了!”因为这里是一个让人绝望的绝境。四壁徒立,上面漏下一丝如水月光,感觉天是那么的远。 “千百年后,有人发现了我们的尸体,你说会不会认为我们是自杀殉情呢?”心知此地是何地的秦风倒是一点都不担心,且嘻皮笑脸道:“我们都这么亲密了,也都快要死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郑丽琬。” “你说你叫什么来着?”秦风心中一震。 “郑—丽—琬!”美女一字一顿道: 秦风点了点头,心中却是明悟:原来她就是郑丽琬,难怪如此绝色。 这个郑丽琬他知道,记得好像是李世民登基不久,贤惠的长孙皇后给他找老婆,身在皇宫的长孙皇后都听说郑丽琬“容色绝姝,当时莫及”要给李世民找去当妃子。不过因为郑丽琬已经许了人家,魏征一状告到了李世民的面前,李世民也就推了这桩婚事。 “你是郑丽琬,难怪,难怪。” “怎么着?”郑丽琬语气生硬。 “没什么?” 郑丽琬道:“你瞧不起我。” “没那回事。”天可怜见,秦风真没那个想法。 “你怕我?”郑丽琬虽然在笑着,可是秦风却能听得出来,郑丽琬心中很是酸楚、很可怜,这个美丽的女人一直都是无奈的,她的命运自从魏征闹事那一刻已经注定了,容不得她半分选择。 郑丽琬自幼得天独厚,不但拥有过人的相貌,还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学什么都快,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会来点,从小就很有名气。可有一点她与常人不同,她喜欢看书,喜欢胡想。看的是历史典故,看的是那些阐述阴谋诡计的政治书。她常常将自己带入书中,顺着各种计谋策略进行胡想,久而久之,思想却越想越成熟,对于揣摩人心设局用计很有一手。只是一个家教严实的姑娘,就算智计在如何出众,也无用武之地。 “秦公子,很后悔救了我这麻烦吧!”郑丽琬轻轻笑着,语气里充满了满腹的鄙夷,郑丽琬从骨子里瞧不起这种虚伪的男人,她对那种外表斯文的公子哥很瞧不起,陆爽又如何,满腹才华、温文尔雅,可是就是这个男人,听闻皇帝有命,吓得将自己的未婚妻拱手让人了。 秦风轻轻皱了皱眉头,看来要成郑丽琬的出气筒,瞧郑丽琬这样子,不知道压抑多久了呢。 第70章 乌龙事件的后续问题 “郑姑娘,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你又何必如此计较呢!” “不计较?”郑丽琬就像听到什么可笑的话一样,她有些放肆的笑了起来,她在笑着,但是透出的却是一种死寂般的忧伤:“你说的轻巧,你可知道那道口谕,对我郑丽琬有多大影响么?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么?陆家悔婚,皇家又不收,结果呢,我郑丽琬却无人敢要了。你去出去打听一下,满长安城里,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街头恶痞,只要一提我郑丽琬的名字,他们就躲得远远的。” 郑丽琬有些激动,她的心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想发泄过,若是别人还好,可是今天看到的偏偏是李世民的女婿,有些凄楚的笑着:“秦风,你是当时秦大将军的儿子,你体验过那种无人问津的感觉么?想我郑丽琬自幼勤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剑术武技无一不精,更有着一副绝世姿容。我本来可以有份好生活的,可是这一切都被你那岳父大人给毁灭了。我一个待嫁少女,凭什么要当一辈子的活寡妇。” “皇家对不起你,却害得我一个半个皇家人陪你一起同生共死,也算是报应了。”秦风好整以暇的说着。 “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郑丽琬冷笑道:“因为你不知道我是郑丽琬,不然,有多远你会跑多远,还会非礼我?” “开什么玩笑。我秦风是绝无仅有的男人,岂是那种世俗男人所能比拟?” 郑丽琬语气一缓,不屑道:“死鸭子还嘴硬!” “反正我说的是实话,信不信在你。”一个皇帝的“女人”,又有哪个男人敢动呢,除非是不想活了,可是这世上不怕死的确实不多,就算是乞丐,只要能活着,他们也不会轻易放弃生命的。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任何人都会倍加珍惜。 可根据秦风对李世民的了解,恐怕他的脑海里已经根本没有了郑丽琬这号人物,即便偶尔一想,或许会有着丝丝的愧疚,而后却是云淡风轻、了无牵挂。 “信与不信已经不重要了,不过,要是我入了宫,倒真是成了你的岳母大人了。”郑丽琬走近秦风,差点贴在了一起,但见她缓缓垂下眼帘,眉宇间似笑非笑,似怨非怨,轻轻道:“天下人都说我是皇帝的女人,而你是长乐公主的驸马,咱们算不算是乱沦呢?” “你这想法真的有点奇葩。”秦风闻声而苦笑。 郑丽琬朝秦风狡黠地眨了眨眼皮,脸上一片开心的表情,得意道:“当我知道你是秦风的时候,我决定把你抢过来,作为我的夫君,让皇家人也看看,我郑丽琬不是好欺负的。” 说着说着,郑丽琬一手插腰,霸气尽显,面上一片坚毅之色,带着义无反顾的眼神,另一只手指着秦风,铿锵有声道:“秦风,你是我的!是我郑丽琬的!谁也抢不走,哪怕长乐公主也不行。” 那表情,那象根葱一样的手指,指得的仿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属于郑丽琬的私有物。 秦风被震到了,傻傻地盯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霸道强势甚至有点颐指气使的女人,虽然已经预料到事情发展到最后肯定不美妙,可他完全没想到会演变成现在这个样。 “你说,你就是我的。”郑丽琬依然指着秦风,保持着那个姿势,固执道。 秦风嘴角抽动两下,愣了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是不是你的重要吗?反正都在绝境里了。” “我才不管,管他什么时候死,我今天非得给李家戴上一顶绿帽子不可。哪怕是死了,也要让李家人到地下看看,你秦风是我的。” 强大,太强大了! 秦风木讷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对于这个女人是否有爱,他不清楚。他也知道,郑丽琬对己无爱,之所以这么说,打算那么做,无非是报复李家当初的过失而已。 要说什么狗屁一见钟情,那是唬人的。 只是老祖宗留下的藏宝图上为什么要留下:“青龙白虎,地宫新主”这样的谒语呢? 莫非 难道 秦始皇逆天到了这等境界?近千年前就预料到了今天的事情? 想不出个所以然的秦风,索性一仰,躺在了地上,舒张身躯,摆出一个大字形,满怀悲壮道:“逃避不了,权当去享受。来吧!尽情的摧残我吧。你用的玉峰把我闷死,用你的小白虎把我的青龙吞掉吧……为了化解你心中的仇恨,我,我不介意的。” “你……”郑丽琬啼笑皆非,可笑的是,她居然没有生气,相反,还有种幸福的感觉。她感觉到郑丽琬三个字,对秦风来说,啥都不算,在他眼里就只有美人。 秦风怕吗?自然不怕。 如果他把郑丽琬给上了,李世民从某种程度上说,还得感谢秦风呢!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这本身就是长孙皇后闹出来的乌龙而已。 若是普通人家,过也就算了。 可一旦涉及到了皇帝,再小的事情也成了大事。 现在天下初定、人心未附,内有匪患未平,外有突厥虎视耽耽。而李世民本身的人品也一直受人置疑,没办法,谁让他在玄武门宰了自己的亲兄弟,谁让他逼迫亲身父亲退位呢? 当时,人们看他的眼光都不正常,之后又发生了“郑丽琬”一案,经魏征一闹,使得李世民在杀兄弑弟、逼迫父亲的基础上,又多了一条“风流好色、强抢人妻”的原罪。于是,很多人背地里给李世民下的定义是:凶残、好色、霸道、没人性! 天下人还在议论纷纷之际,又传出了陆家退婚一事。如此一来,李世民又多了一条“以势欺人”的罪名。当然,陆家也没错,陆家为了避免飞天横祸,这才玩了这出退婚的手段,将自己撇个干净。其实那个时候,李世民最恨就是陆家,如果陆家稍微坚挺一点,其结果就是皆大欢喜了。可惜,陆家不敢冒灭族之险。 正因为秦风看透个中奥妙,所以,猜测得出来的结论是李世民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肯定巴不得有人把郑丽琬而娶了。如此一来,他就能够用事实来回击当初指责他的人了。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从某种程度而言,你应该感谢那些视你如虎的男人。” 郑丽琬冷哼道:“凭什么?” “凭什么?”秦风铿锵有声道:“凭我是独一无二的秦风。如果没有那事,你早就成为孩子他娘了,如果没有那事,你还会遇到我这绝无仅有的男人?哼!” 郑丽琬被震到了,半晌才啼笑皆非道:“你当你是谁啊?也不害躁。”不过经此一闹,倒是不再凄婉哀伤。 “行,等我们脱困而出,你就知道我是不是言行如一的人了。”大笑之中,秦风坐了起来,一把抱住两条滑如凝脂的玉腿,双手迅速上移,在丰盈的玉臀上揉捏出各种形状,顿时,那丰满的臀丘迸了出惊人的弹性,使得秦风心头为之荡漾,心猿意马。 郑丽琬被秦风蹂躏得浑身酥软,那雄浑的男人气息就如一杆无坚不摧的金枪,早就将她降服,现在想要动弹一下都要耗费莫大的力气和毅力。 “啊,你……不理你了。”郑丽琬惊叫一声,浑身酥软的她下意识的把秦风的头往自己身体死死收拢,这一下,秦风的唇与郑丽琬春潮泛滥的“唇”紧紧粘在了一起。 秦风感觉味道有点酸,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溢上心头。 第71章 地宫之门 郑丽琬魂飞魄散、头昏目眩,达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巅峰。 好半天,郑丽琬跪坐在地,轻声喃呢道:“你真是我郑丽琬命中的魔星,你会娶我吗?你会照顾我一辈子吗?” “嗯?”秦风顿时惊愕,郑丽琬这句话真把他给难住了,娶她,就是妻室。 长乐怎么办? 郑丽琬抬头看了秦风一眼,随即神色黯淡道:“我知道你心吸顾虑,我知道我不配为妻,但妾室总可以吧?我不要做正妻,愿为妾。”不知何时,这个小男人已经牢牢占据了自己的心,自上一次分别,他那坏坏的笑容不时进入梦中,害她彻夜难眠,在河岸边,她有的是除掉秦风的机会,可,他舍不得下狠心。她发现自己的心已经沦陷,与报复无关,一切因为这个男人。 沉默片刻后,秦风颇有感触地说道:“丽琬,何苦呢?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咬着嘴唇说出来的违心之语吧?你郑丽琬性情刚直,高傲得如同一只白天鹅,但是你现在能够为了我秦风委屈你自己,这让我很感动。你能为我甘心为妾,难道我连一个妻子的名分都不能给你?你轻看我秦风了,大丈夫在世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你也知道我的情况,不过,只要你真心跟着我,我秦风还不至于连一个妻子的名分都舍不得给!” 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除了正妻,还有两个平妻。正妻的位子非长乐公主莫属,而郑丽琬如果真心实意,他一定会给她一个平妻的名分。 “你说的是真的?不是哄我开心?”郑丽琬惊喜地问道。 “当然!”秦风没有拖泥带水,说出了自己的本意。 平心而论,他是真的喜欢郑丽琬,这个女人几乎完美无缺,身材、相貌、心性、能力……尽皆无可挑剔,最最重要的是郑丽琬的心性让他在古代的生涯里,有种遇到以前生活的感慨——率性而为、一切随心。 况且,老祖宗在几百年前就定下了这段姻缘,作为秦始皇的子孙不得不遵守先祖遗训,否则,就是大逆不道。 秦风在心里添加了一条正正当当的说服秦琼的理由。 郑丽琬定定的看着秦风,目光中有些迷离,慢慢的偎入他的怀里,开口问道:“你今年多大?” 秦风吸了吸鼻子:“二十!” 神色颇有些不自然,眼神飘忽不定,说完之后又补充道:“不骗你!” 郑丽琬淡笑地望着他,不说话 秦风顿时如坐针毡,浑身都不自在了,好一会功夫才无奈地低声道:“好吧,你赢了,十五……快十六了” “我十八!比你大以后你要听我的”郑丽琬微微一笑,美丽的眼眸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带着三分娇媚,三分顽皮,三分的狡黠:“秦二郎,以十五岁之龄,才名震天下。我又不是聋子傻子。” “小事听你的,大事听我的。”秦风咧嘴一笑。 郑丽琬叹了一口气,眼色中满是疼爱和包容,细腻如玉的小手停在秦风的脸上。 倏然,素手一滞,她想到秦风说的一句话很有道理,如果没有那事,自己恐怕早就是孩子的娘了吧? 心里又想:如果没有那件事,又怎么遇到他? 尽管只见两面,可郑丽琬有种生就宿缘的感觉,要不然,自己为何落水,又为何遇到他,被他轻薄后又为何念念不忘? 莫非? 以往遭的罪,都是为了等待这个小男人? 受尽冷漠与白眼的郑丽琬,开心的笑出声来。如果说之前,还有几分报复之心,可经过秦风的那番话,所有的负面情绪已经化作了云烟,无影无踪。 少女情怀总是诗,秦风不说是少女理想中的夫郎,但绝对是郑丽琬理想中的夫婿。有才华,能文能武,而且出身高贵,本人又智计无双。 一个全才的高富帅,又有几个女人能抵挡得了这种诱惑呢? “可惜我们都要死了。”郑丽琬柔肠百结,扑入秦风的怀里,又是高兴又是伤心。 她已经看清了两人的环境,虽然上面的确有一洞口,但离这里少说也有十几二十丈多,而且全是难以攀爬的光洁玉润的峭壁,没有绳子、铙钩一类的攀爬工具,轻功再好也根本无法上去。离两人数米外,应是一个地下溶洞,这水流显是一条地下暗河,但头尾皆一片黑暗,只要光亮未能照射到的地方便是伸手不见五指,除了两人的呼吸声,就只有泊泊的流水声。 没想到居然会掉到这么深的地洞里,而且洞底还是一条暗河,根本算不出自己被冲了多远,她甚至怀疑这里已经是地底了。 “天无绝人之路,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天,我们是上不去了,听水声这条暗河水滴湍急,沿着暗河走,总会有个尽头。”秦风安慰着。 “可是我不会游水。”郑丽琬可怜兮兮道。 秦风乐了:“你不会游水,怎么每次都在水里遇到你?” 郑丽琬不好意思道:“所以,我这段时间都在学。上次是一个浪头把我冲走了,幸好遇到的是你,不然我后悔死了。” 郑丽琬的胆量让秦风心头赞服不已,很多人溺过水的人对水都有一种天性的恐惧,不要说再去学了,就算到了水边都吓得面如土色,她倒好,不但没有绕道而行,反而还要把水性学会,这种韧性、胆量甚至比一些男人都强上几分,好强之心可见一斑。 “有我在你尽管放心,咱们现在就走,要是肚子一空,麻烦可真就大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秦家最大的机密,秦风是不会加息宣扬的,哪怕最亲近的人都要有所保留,不是不信任,而是生怕漏嘴,毕竟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泄密的可能。 “下水后,你只需闭上双眼摒住呼吸……”秦风交待了一些注意事项后,两人就准备下水了。 片刻之后,只听“噗嗵”一声,两人一起跳入了水中。 “啊!”郑丽琬只觉这地洞之水冰冷刺骨,让她浑身上下直打寒战。不过她是遇事不乱的人物,此刻也不觉得慌张,落水后按照秦风的交待,双手揽住他的腰,并闭住了呼吸。 河水湍急,秦风忍着内外伤势带来的疼痛,咬着牙在暗流汹涌的水中被冲得东倒西歪,身体不受控制,时不时撞上坚硬的礁石,他只觉得骨头都快散架了。现在唯一能支撑着楚秦风不昏迷的,只有坚韧的毅力,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何时自己有如此坚强了…… 过了没多久,河水没有那么急了,担心郑丽琬承受不住会窒息而死,于是拖着郑丽琬与自己并排而游,让她露出水面透气。 片刻后,二人被水流带到一处礁石较多的地方,正好撞上一块水底的大石。幸亏水流不是很急,使得两人未受重创。 “就是这里了!” 秦风心中一喜,他知道这是进入地宫的第二道门户,所谓的“大石头”由殒铁铸就,而机关就在其上。若是长时间找不到机关,两人只有死路一条了,因为天亮后渭水中的水流会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灌满整个空间。 还好,两人醒得及时,也撞得及时。 现在,秦风感觉到水位明显上涨,因为水流的力道已经越来越小了。 殒铁光溜溜的,滑不溜手。机关按钮在殒铁之后,秦风绕着石头抚摸,突然,遇到了一个凹槽,顿时,依图所示,把手伸了进去,找了一个凸起的东西,用力往下一按,不一会儿,右边冒出一个按钮,往右转了三圈又向左转六圈,然后再往里一按。 “轰轰轰!”顿时,一阵阵沉闷的声音响了起来。 积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地下流去,不一会儿,两人所立之地只有及膝的积水。 “这……”郑丽琬目瞪口呆,两人的正前方,一个洞天石扉,轰然中开。 突如其来的明亮,让两人的眼睛有些适应不了,眯着双眼往前一瞧,一条宽敞的的通道蜿蜒向不知道的远方。 第72章 杀机重重 “秦风,这是哪儿?”郑丽琬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秦风道:“你问我,你问谁。咱们进去看看呗,万一遇到什么天材异宝,那就发大了。” “瞧瞧去!”绝处逢生的郑丽琬,心头为之一动。 “好奢侈啊,这么多的夜明珠。”沿着人工开凿的甬道,走了大约百米远的距离,甬道四壁、顶上镶满了夜明珠,照样了前进的路。 “是啊!”秦风嘴上应着,心里却想:古往今来第一任皇帝,能不奢侈吗?虚假的地宫都那么奢侈,真实的陵寝岂不是奢侈上百倍?想着马上就能见到地宫真容,秦风的心也难免有些激动。 再行三四百米,两道石门挡住了前进的路。 上门,分别用小篆写着“生门”“死门”四字。 郑丽琬道:“这是秦朝的文字,秦陵地宫与此相距不到三十多公里,莫非这里也是另外的通道?” “或许是吧!除了秦始皇,我还真想不出谁有这么多地手笔。” 一路走来,夜明珠不下数千颗,对于秦风的解说,郑丽琬深有同感,看了两扇一模一样的石门,问道:“我们应该走哪道门?” 秦风不答反问:“你觉得我们应该走哪一道?” 郑丽琬毫不犹豫道:“死门!” “我认为是生门。” “为何?” “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进死门。” “你是说……”郑丽琬恍然大悟。 秦风笑道:“故作玄虚!” 郑丽琬叹息道:“不愧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皇帝,简直算尽了人心。”顿了一顿,问道:“只是,怎么打开这扇门呢?” “让我找找。” 这一次,秦风确实得仔细找了,因为多疑的秦始皇在藏宝图上很多地方,都只说明了路径,但是如何打开门户却是一片空白。 秦风仔细观察大门左右,一般来讲,机关消息的按钮都是近身可得。秦风双目左右上下扫描,门环、门缝甚至连大门底部都一一察探,都是毫无发现。秦风疑惑的摸着鼻子,眼珠乱转,喃喃自语道:“怎么会没有呢?” 秦风一边思考,一边原地乱转,眼神四处乱扫。嗯?秦风浑身轻振,前边没有,不代表后边没有呀?看着身后墙壁上的石台,秦风若有所思。这里的石台与前边的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个石台的细细连柄看起来比前边的那些连柄略微光滑,其余略显粗糙。而且,若不是秦风功力深厚,眼神凌厉,恐怕换个人来,都不会发现。 将连柄上下左右轻轻摇晃,在向右的时候略有松动,秦风暗喜,心道,就是你了。轻轻用力向右一扳,但听得嘎嘎一阵轻响,随即动静皆无。 上前猛地向前一推,大门轰然而开,第一眼看去,两人顿时浑身冷汗直冒,心脏差点没有跳出来,只见对面赫然是一座同大门等高的石台,后有三尺,石台不可怕,可怕的是正对门的那一面密密麻麻的黝黑的孔洞,无数锋利闪着刺目寒芒的箭矢暴露在外,可想而知,如果一步走错那就大事去矣,只看只能两人行走的直直的通道可知,你的轻功再好,也无法逃避得了,因为这箭弩是180度打击,任凭两人武功盖世,也绝无可能逃出生天。 愣了半晌的秦风猛然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低骂道:“他奶奶的,这里不会还有类似的地方吧,真快把我给吓死了!日!”抖了抖有些发软的腿脚,秦风大步迈了进门。 “等等!”郑丽琬一把拉住了秦风。神色郑重道:“秦风,你瞧,从这里往前的十数米路线与其他地方有何不同?” 秦风看了一下,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前面的光线略微昏暗,与之先的有着天壤之别,于是蹲下身子,****!秦风有点儿晕,只见光线掩映下,赫然发现地上纵横交错着一根根细如发的纤细丝线,隐泛毫光,色呈米黄,如不是光线映射,如不是郑丽琬的提醒,秦风绝无发现之理,丝线不可怕,但秦风怕的是踩上丝线产生的一系列后果。 两人小心翼翼的迈过丝线,到达中间位置的时候,在光线下,两人看得一目了然,只见两壁及头顶上,居然有数以万计的细如绣花针一样的洞孔,里边同样蓄满针尖,幽幽的浓蓝色光芒看得两人头皮发麻。只一眼,秦风就看出这些锋锐的针尖上,涂抹着剧毒的毒药。 两人额头的汗水一滴滴往下猛淌,一点点地顺着眼皮流入眼睛,再顺势而下。 劫后余生。 两人都有了一个共同的成语。 经此一事,秦风不敢有一点大意,每走一步都细心万分。花了将近四个小时的时间,总算走过了这条坦荡却充满杀机的旅程。心惊之余,对先人的智慧也产生了一种膜拜的心思,这里机关重重、陷阱处处,什么千斤闸、毒药、暗河、弓弩、利器、陷阱……简直应有尽有。 当然,这些都难不住他们,最难以琢磨的还是各种各样的脑筋急转弯,走了四个小时,几乎把秦风上辈子学到的逻辑学、心理学、哲学等各种知识生生掏空。郑丽琬也差不多,什么阴阳学、风水学、周易、五行、八卦都用上了。 抵达这条道路的终点时,两人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这段历程简直比打了一场恶仗还要累,如果换成普通人,经过这一番斗智斗勇,体力早就不以为继,最后生生累死在了里头。 恢复了体力,两人再次前行。 这是一个天然的溶洞,这山洞极为潮湿,看走势,是向地下。随着慢慢深入,洞穴越来越大。 地上有些积水,走路时带起的“哗啦”声音不停的洞穴里回音响荡。夜明珠把里面照的通明,各种色彩斑斓石笋、石塔、石钟乳、石柱遍布,这些石头,不知经过多少年冲刷、形成气象万千,鬼斧神工各种让人惊叹的景色,有的像莲花托塔、有的像醉猿抱塔等等,几乎是一步数景,步换景移,石花、石笋、石钟乳、石瀑布、石帷幕、彩色石幔等应有尽有。 两人无不齐齐出声惊叹,如此熔岩石钟,真乃天下奇观,百年难得一见啊。 再走了一会儿,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一道飞岩,下临绝壑,共有一条宽约七寸的独木桥,通达对崖! 两崖相隔,约有二十余丈,下面绝壑深沉,云卷雾涌,深不见底,投块石子下去,也听不到回声! 秦风虽知入谷道路,险阻重重,但此刻见了这种险境,仍不禁为之倒抽一口冷气,掌心涔涔冒汗! 郑丽琬倒抽一口气,道:“还要走么?” 秦风笑道:“咱们还有回头路么?”地宫之门一年只开一次,其余364天全部被水灌满,且不说回去危险万分,单是第一道门,就不是人力所能开启的。 笑声未了,他已跃上了独木危桥! 只见他一步步自桥上走了过去,天风凛冽,吹得头发齐飞,只要稍一失足,立刻便要粉身碎骨! 郑丽琬凝神而视,已不禁看出一身冷汗。 眼见他已走过大半,突地一阵狂风吹处,他脚步一滑,身子陡然倒了下来! 郑丽琬惊呼一声,头脑一阵晕眩,哪知他身子凌空一个筋斗,手掌已搭住了桥缘,全身一缩,嗖地窜到对岸! 郑丽琬暗中松了口气,冷汗随手而落,只听秦风在对崖招手大呼道: “丽琬,过来!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郑丽琬平息一下思绪,突然肩头一耸,有如苍鹰般斜斜飞了起来!宛若凌波踏水,轻松而过。 到了彼岸,两人死死的吻在了一起,有种再生的感觉。 淡淡的云霞缥缈中,两人脚步极是小心,不敢丝毫大意,走了一程,只见前面的道路已分成两条! 其中一条,满布着白色的晶石,甚是平坦悦目。 另一条黑石道路,却曲折通向一座阴森黝暗的丛林,道路崎岖坎坷,随风吹出阵阵阴湿的臭气! 两人思索一会儿,踏上了黑石道路,穿入暗林! 走得越深,光线越是阴暗,但头顶上偶尔一颗夜明珠,照着路上的黑石,衬得四下更宛如地狱! 在阴暗的路上走了许久,眼前豁然开朗! 丛林已尽,山势渐低,一条黑石道路,笔直通达下面,道路两旁,排列着一个个翁仲石像! 边走边看,只见这些石像有的跨马横刀,有的衣甲俱全,俱都雕塑得栩栩如生,须眉宛然! 两人缓步而行,宛如走入了古代英雄的聚会中,只见这些石像有的向他露齿而笑,有的向他怒目而视。 突见一座石像两手叉腰,当路而立,凸睛怒目,瞪视着道路,骤眼望去,仿佛桓侯将军复生! 石像旁还有一具幼童之象,笑嘻嘻地仰面而视,右手斜指,左手中拿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道路不通,请君左转!” 白石黑字,字迹分明! 秦风微微一笑,耸身掠过了这座石像,笔直而行! 绕过两道弯,前面豁然开朗。 看到前方的景致,郑丽琬大吃一惊,揉揉眼问:“咱们到仙境了么?” “或许是吧!”秦风一颗心砰砰狂跳。 第73章 不负此行 这是一个不知尽头的巨大的空间,里面灯火通明、宛若白昼; 这是一片规模雄伟的地下宫殿群,只见四下流泉白石,诩诩如生的奇珍异宝,将这地宫,点缀得有如神仙世界一般! “林木”流泉间,点缀着许多栋飞檐凤阁,及一些假山亭台,一条条石板缀成的道路,蜿蜒通向前方。 郑丽琬道:“这‘地宫’当真配得上帝王所居!这里,才是秦始皇真正的陵寝么?” 关于,真假秦始皇陵,自古皆有传说,郑丽琬如此感慨也属正常。 “应该是了!” 游目四顾,秦风暗自乍舌,这哪是地宫,简直就是一座城市,一座消失于人间的城市。 明亮的“城市”里,房子的布局错落有致,有皇城,有官员的区域,也有平民百姓的民居。 只是,在这里边。人已经被面目如生的秦俑所代替。 “这是整个民族的瑰宝,每一样东西都价值连城,一旦泄漏出去,将会引来一场民族性的浩劫。”两人漫步在街上,秦风很有感慨的说着。 郑丽琬点头道:“所以,我们当作一场梦,一场美妙却不真实不存在的梦。” 秦风道:“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不然,我们这辈子无法安生。” “嗯!”明白个中厉害的郑丽琬称是。 ……………… 走过民居,绕过官邸,两人终于到了皇城正门前。 到得近处,再次被这浩大工程而震惊、折服。 触目之下,所有宫殿全由上等木材兴建,地下是大理石铺就的广场及御道。 广场上,立着无数秦俑兵马方阵,观其神,仿佛是一支正要出征的百战精锐。 宫城上,一排文武秦俑分成两列,正恭恭敬敬的站在一个帝王打扮的秦俑。 他,长剑指天,仿佛在做战前的叮嘱。 在此,两人没有多做停留,直接前往皇帝办公的大殿。 一条宽阔的雕龙御道,自门口笔直地铺向远处,其长竟不止十丈,尽头处又是十数级石阶,阶上又是一重门户。 里面宽容博大,两壁间灯光辉煌,但仍然一无人影! 两列秦俑站于殿中,似乎正在聆听帝王的圣旨。 宽阔的大殿没有一点生机,死一般静寂中,却似乎充满了沉沉杀机,令人无由不生寒意! 里面装饰得金碧辉煌,两行蟠龙巨柱,有如巨人般排列在大殿中央,巨柱之间,是一道不知是什么材质的红地毯。 长毯尽头,石阶再起,上面一张巨桌,桌后一张巨椅,椅桌俱有蟠龙雕花,闪耀着黄金色的光芒! 但在这富贵堂皇中,又满布森森杀机之地,却丝毫吓不倒两人的胆识。 当两人抵达尽头,却不是什么龙椅,也不是什么帝王,而是一具青铜打造的棺椁! 郑丽琬柳眉一颤,问道:“秦始皇?” “是不是,不重要了。我们权当其是秦始皇吧!”秦风在棺椁缓缓跪下,郑重其事的磕了九个响头。 “不管史书如何记载,都无法抹杀化的功绩。” 郑丽琬听秦风如此说,与秦风并排而跪。 “秦始皇生前雄霸天下,最终还不是与木同巧,功过是非无法定论。但是,当初众所诟病的万里长城还在抵御北方异族、都江堰还在灌溉成都平原、郡县制还在盛行于天下、驰道还在便利南来北往的商旅、传说中的弩阵还在异族心中的噩梦,车同轨、行同文……这才是真正的天下一统。” 数着秦始皇的功绩,秦风抚着棺椁,大声道:“你的功绩让后人仰视,你创造的辉煌历史,千万年后依旧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咦!”青铜棺上,刻着无数纹路,若无细心抚摸根本就不发现。 “怎么了?”听着秦风细数秦始皇的功绩,纵然身为女子,郑丽琬也不由得热血澎湃,恨不能生在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中。现在,听见秦风迟疑不定的声音,禁不住出声询问。 秦风没有答复,运足目力,仔细观察着这巨大的棺椁。 “这是地图?”郑丽琬上前一瞧,惊喜交集。 “嗯!”秦风笑了一笑,道:“正是此地的地形图。你看,这里是帝王寝宫,这是妃嫔的宫殿……这是御膳房,医药坊、神兵坊。”秦风指着一条弯曲的小路,一指其中,沉声道:“而这里,就是离开此地之路。” “我们不用死了。”郑丽琬扑入秦风的怀里,喜极而泣。 秦风抚着光洁玉润的背,柔声安慰道:“我们还有大好人生,怎么可能会死呢?” 半晌,郑丽琬抬起朦胧泪眼,抽泣道:“秦风,我们回去吧。” “入宝山,岂有空手而回的道理。”秦风指点着地图,道:“这两个地方绝对不容错过。” 郑丽琬惊道:“医药坊、神兵坊?” 秦风笑道:“如果有十大神剑中的一两柄,咱们就发大了?” “好!”郑丽琬砰然心动。 “走!” 神兵坊在大殿的右侧,和医药坊比邻而居,相距并不远。 很快,两人抵达了医药坊,正门前,栽有两个盆景。 盆景栽种着两个大如雨伞的植物,在珠光宝气下,散发出七彩光芒,一圈圈的光晕盈盈生辉,仿佛一株株珊瑚镌刻的宝树。 “好好看啊!秦风……秦风!”郑丽琬看了秦风一眼,只见秦风死死的盯着这两株“玉树”,嘴角一片晶莹。 “嗯!”郑丽琬推了秦风一把,秦风这才醒悟了过来。 郑丽琬疑惑道:“秦风,你认识这玉蘑菇?” “玉蘑菇?”秦风目不转睛的看着两株盆景,解释道:“这不是玉蘑菇,而是一种至霸天下的剧毒,名叫:修罗七绝菇。修罗七绝菇共生七层,层层七瓣、层层七色、交错而生、其大如伞!生于邪恶之地,吸尸体之精而活,每二十年长一瓣,味甘甜……”秦风娓娓而谈,详细的介绍着修罗七绝菇的药性、特性、生长环境…… 郑丽琬见秦风对一路上的珍宝毫不动心,却对这东西如此熟悉如此痴迷,禁不住问:“你都说这东西是剧毒,为何还……” “如此欣喜是吧?” 郑丽琬点点头,算是回答了。 “每个株药草都有阴有阳,有好有坏,有毒无毒。人参鹿茸按照一定的配比,也是致命的毒药,而修罗七绝菇本身是剧毒,但是用好了,就是良药。我父亲厮杀一生、纵横沙场几十年,身上留下百十道纵横交错的伤痕,鲜血也流了数十斟,现在,各种后遗之症蜂涌而来,若不及时治疗,恐怕活不了十年,即便治好了,也是一个比普通人还不如的废人。成为一个废人对他而言,是件生不如死的事情。” 秦风看着修罗七绝菇,欣慰一笑:“治疗、配方我都知道,但是,一直以来都缺少一味主药,现在,总算让我找到了。” “你说这毒药能治秦大将军的病?”郑丽琬顿时哭笑不得,白了秦风一眼,道:“如果外人,还以为你要毒害秦大将军呢!” 秦风呵呵一笑:“什么秦大将军,那是你未来的公公。” 郑丽琬忐忑不安道:“我倒是想叫他一声公公,可是害怕他老人家不愿意啊。”比较强势的郑丽琬,终究是一个怀春少女,在感情方面一如普通少女,有些患得患失了起来。 “没事的!”秦风揽住郑丽琬的香肩,安慰道:“他们很好相处的。不过呢,你在他们面前千万不要说什么秦老将军,您老人家什么的。你知道,他们那一辈倔强得很,一个二个都五六十了,就是不服老。” “嗯!”郑丽琬甜甜一笑,道:“谢谢你。”芳心深处,十分受用,她知道秦风这是真的当她是一家人了,不然也不会说出长辈们的忌讳,这是交待她日后相处时的注意事项啊。 “家合万事兴嘛!一家人同一条心才能齐力断金,要是三天两头的吵架,我们还有什么心思经营一个家庭?”婆媳、姑嫂关系在中国几千年文化中都是一个家庭里的重中之重,秦风这也是打一上一个预防针。 郑丽琬道:“我明白的。我们现在是不是要把修罗七绝菇采摘回去呢?” “先不慌。”秦风深吸一口气,道:“这百年、千年难得一遇的东西只堪看守门户,这里边,谁又敢肯定有没有更加珍贵的东西呢?” 说虽如此,可是当两人进入其中,不由大失所望,这里头除了一些珍贵的药典,药材是一根都没有。 或许,是没有人看清修罗七绝菇的价值,见他美艳无双,且能在地底而活,这才移植而来的吧。 毫无所获的秦风,拔走了一株修罗七绝菇,走向神兵坊。 第74章 神兵 “神兵坊”三个古字银钩铁划、龙飞凤舞,似乎要破壁而出一般。 结合秦朝崇尚着的玄黑色,营造出一个气象森严、黄沙千里的肃杀之气。 推开大门,两人抬起的脚,踩踏在了青石地上。 天地嗡鸣,一种无形的压力陡然降落到秦风身上,这是一种威压,君临天下般的威压。 秦风、郑丽琬的身子陡然一矮,双腿弯曲起来,险些跪倒在地可就在膝盖距离地面还有半尺之遥的时候,两人顿住了身子。 汗水一瞬间就打湿了身子,一身的血肉都在狰狞痉挛,颤抖蠕动,这股威压,竟不比遇到绝世高手差多少 但,其中却少了一些韵味,真要比较起来,绝世高手的感觉比此刻还要强烈一些,那是面对强者的自然反抗,而现在面对的,却是一种强者的压力 冥冥中,秦风感觉到天空中仿佛有一只眼睛缓缓地睁开,正在注视着自己。 这种感觉来得快,去得也快,仿佛是一位绝世高人在窥视着入侵者一样。 没去深究,因为两人暂时还看不出什么端倪 依旧一步步地朝前走去,每走过一步,体内的内力仿佛被抽干了一样。 郑丽琬俏脸一阵煞白:“好奇妙的感觉!” 然则,没有得到秦风的回答,回眸一瞧,秦风正闭着双眼,嘴唇一张一盒,似乎在与什么人交流一般。 过了半晌,秦风双眼一睁,道:“你感觉到了么?” “什么感觉?” “冥冥中有个人在我的意识中呼唤着我。” 郑丽琬惊讶道:“没有啊!” “有的!” 秦风移步前行,沿着那条道路,路的两边插着各种武器,每一件都散发着噬人的幽光,而每一件武器上都留下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简介。 走了许久,推开了最后一扇门。 一股涛天的气势顿时涌现而出,里面,只有十几个兵器架,架上则是摆放着大小、长短不一的剑! 逐一观察,两人大为震惊。 因为上面摆放着的宝剑,只存在于故事中,可现在,却活生生的摆在了他们的面前。 他们分别是: 精致优雅之剑,承影 尊贵无双之剑,纯钩 勇绝之剑,鱼肠 挚情之剑,干将莫邪 威道之剑,泰阿 仁道之剑,湛泸 …… “好厉害的秦始皇,竟然收集了上古十大名剑中的七柄。我还以为只是传说而已。”郑丽琬望着沉睡了近千年的名剑,眼中也露出了一丝丝的惊喜,作为一名剑客,武人,不喜欢宝剑那是假的,所以,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心思。 从有史记载来,华夏大地一直流传着十大名剑之说。作为中华文明一部分的剑文化的代表者,十大名剑在很大程度上象征了中华名族某种正德、正身、正义的气节。 但是经过数千年的沉浮,无数的秘密要么随着战火灰飞烟灭,要么随着当事人死亡而永远埋葬在历史的尘埃中。尤其是近代历经数百年奴役的华夏大地,无数的国宝或流失或在战火中损毁。 上古十大名剑以及上古十大名刀大多都已经成为传说中的事物,再不得见。 后世,唯一可考的应该是越王勾践剑,也就是上古十大名剑中排名第七的尊贵之剑纯均剑。至于后世出土的那把剑是不是纯均剑,这就无人得知。 而在十大名剑中排名首位、据传为天上诸神赐予轩辕黄帝的圣道之剑轩辕剑,更是从无人得见。最后有关轩辕剑的记载也仅仅是商史中商朝开国始祖商汤攻入夏朝太庙时手持轩辕剑击碎被夏朝供奉在太庙中的上古三大邪刀龙牙、虎翼、犬神之事。 从此以后,华夏大地不要说有人持有轩辕剑,更是见都没有见过。 圣道之剑轩辕剑传说是一把黄金色的圣道千年古剑,是由众神采首山之铜所铸,剑身一面刻曰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天界诸神将此剑赐予轩辕黄帝击败蚩尤之旷世神剑,后传与夏禹。其内蕴藏无穷之力,为斩妖除魔的神剑,为中华民族的象征。 若非亲眼目睹,秦风也不相信,可是当秦琼展示的那一刻,他才知道空穴来风,事必有因,自从那一刻起,也相信了十大名剑的传说。 至于帝道之剑赤霄正是刘邦斩蛇那把,刘邦登基后成为汉朝的护国神器,此后,在乱世中遗失。 关于诚信高洁之剑——七星龙渊的传说,最有名的事迹莫过于曹操刺董一事。后此剑传于李唐,只是为了避高祖李渊之讳而改名“龙泉”。 郑丽琬问道:“我,我能不能挑一把?” 秦风道:“除了泰阿,其余咱们任挑一把。” 郑丽琬奇道:“为何避开秦阿剑。” 秦风道:“轩辕剑是圣道之道,是黄帝、夏禹之佩剑;太阿剑是威道之剑,是秦始皇之佩剑……若是咱们佩带、使用,那可是杀头之罪。” 郑丽琬恍然大悟,望着执情双剑十分期待的说道:“这一双宝剑是一对情侣,咱们各挑一把,正好凑成一对。” “干将、莫邪终生铸剑、殉道于剑,极于情才极于剑,两人之情感天动地,这才有了执情之剑之名。感动人,却有着些许悲壮,咱们注定一生相伴,最好不要触及双剑。” 郑丽琬听罢,深以为然。 听从秦风的意见,最终,选择了尊贵无双之剑——纯钩! 神剑出鞘,光芒四射,只见一团光华绽放而出宛如出水的芙蓉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剑身、阳光浑然一体象清水漫过池塘从容而舒缓,而剑刃就象壁立千丈的断崖崇高而巍峨。 “好一把神剑!”郑丽琬挥舞了几式,爱不释手。 “相传,这把剑是天人共铸的不二之作。为铸这把剑,千年赤堇山山破而出锡,万载若耶江江******而出铜。铸剑之时,雷公打铁,雨娘淋水,蛟龙捧炉,天帝装炭。铸剑大师欧冶子承天之命呕心沥血与众神铸磨十载此剑方成。剑成之后,众神归天,赤堇山闭合如初,若耶江波涛再起,欧冶子也力尽神竭而亡,这把剑已成绝唱。天人合一的神剑,大师的绝唱,又怎生不好呢!” 郑丽琬喜滋滋道:“你呢!你要什么?” “我么?”秦风逐一打量着,有些难以取舍。突然,他想到了心灵深处的召唤,干脆闭上了双眼。 “怎么了?”见秦风的表情有些奇怪,郑丽琬不禁开口问道:“难道有什么不妥?” “不是!”秦风奇怪的问道:“你难道没听见么?有人在叫我!” “怎么可能!”郑丽琬大吃一惊,这已经是秦风第二次如此说了,可他什么声音都没听见。 “不对,的确有声音在叫我!”秦风闭上眼睛,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郑丽琬跟在他身后,一直走到一个放宝剑的架子旁,秦风才停下,郑丽琬看着前面的宝剑一脸古怪。原来这架子上放着的正是仁道之剑——湛卢。 见秦风站在此剑前一直没有动,不由的开口询问道:“秦风,你不会想告诉我,是这把剑在叫你吧?” “不知道!”秦风有些疑惑的说:“声音到这就听不见了!” 听秦风这么说,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要真是如此,那也未免太过神奇了。 就在郑丽琬松懈的时候,只听见架子上的湛卢剑嗡的响了一声,接着居然掉了下来。更让郑丽琬目瞪口呆的是,秦风根本没动,那把剑就好像有生命一样,咻的一下插在了秦风腰间。 “这是怎么回事?”别说郑丽琬了,连秦风都惊呆了。 “以吾之名,赠尔湛卢神剑护佑炎黄子孙!”冥冥中,传来一声威严而又沉稳的声音,可是这声音依旧只有秦风听见了! “是你在召唤我么?”秦风抽出神剑,询问着。 “嗡嗡嗡!” 剑啸龙吟、乌光闪烁。仿佛在回应着秦风一样。 “仁道之剑,竟然会择主?” 郑丽琬道:“湛泸,湛湛然而黑色也,它通体黑色,又有黑剑的俗称。浑然无迹的剑刃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锋利,而是它的厚重和慈祥。它就象上苍一只目光深邃、明察秋毫的黑色的眼睛,注视着君王、诸侯、百姓的一举一动。古有:‘君贤能,剑在侧,国兴旺。君无能,剑飞弃,国破败’的说辞。相传湛泸剑出炉之后,为越王所得,后传至越王勾践。因勾践战败,无奈之下把湛泸剑进贡给了吴王夫差。然而吴王无道,湛泸剑竟自行离开,飞至当世名君楚王身边。从此,湛泸剑便化为正义与仁德的代表。” 秦风苦笑:“可是,它怎么就选择我了呢!”当一个仁义道德之徒?做不到吧? “神剑择主,自有道理。你就用它吧!”郑丽琬话音未落,纯钩剑竟然也在嗡嗡作响,与湛卢一起,汇合成清脆悦耳的声音。 “看来,我们都找对了。” “是啊!”郑丽琬抚摸剑鞘,喜不自胜。 两人傻乐了一会儿,秦风道:“咱们回去吧!” “嗯!” 第75章 远见 神兵坊中,迷乱的气息仿佛还未消散,秦风和郑丽琬各自穿上了一套珍藏着的软甲。 纯钩剑插于地,其剑刃,光鉴照人,郑丽琬侧坐在“镜子”前,静静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镜中”的少女初尝云雨,妩媚的脸蛋上依然残留着醉人的酡红。 秦风站在她身后,替她整理凌乱的秀发。 无声,却很温馨。 许久许久,郑丽琬回过头了,细心整理着秦风的衣甲,替他一一抚平褶皱,柔声道:“三伏天一过,天气渐寒。回头给你缝几件,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呢?” 秦风的心微微有些颤抖,道:“我不挑的。” “那怎么行?我觉得白色比较适合你。唉,白色好是好看了,就是不经脏,估计要经常洗了……不过没关系,我在家给你洗衣服。”郑丽琬一双美目凝视着他,眼中露出欣喜幸福的神情。 秦风的心猛地颤动了一下。这可是两世为人的他,除了今生的母亲,遇到的第一个如此全心全意对他的女人,虽然知道她是自己的女人,可秦风却还是深深的为之感动。他第一次体会到了被一个女人全心全意地爱是一种什么滋味。 郑丽琬的脸蛋儿看来还显得青涩,但眉宇间却是有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风情,伴随着刚刚的融合,她成为了一个名符其实的少女,初经男女之事,郑丽琬显得分外俊俏。 她的个头只比秦风矮一点,用现在的尺度看,身高当在一米七左右,在女子中可说是相当高挑的了。一双玉腿也十分修长,如果在后世,绝对是当模特的料。尤其是她弯弯的柳眉,挺俏的鼻子,丰润的樱唇,乌溜溜的大眼睛。将她那绝世的容颜点缀得更加完美。 和以往的少女打扮不同,郑丽琬这一次把头发全部盘在脑后,露出光洁白皙的颈脖,是妇人才会有的发式 “真美!”秦风赞道 “喜欢么?” “恩”秦风一边答着,转过身子,伸出双手搭在搂住了他的纤腰 “丽琬……”秦风俯身,双唇朝她的耳垂上印去 他发现郑丽琬的这个地方很敏感,那是禁地,碰都不能碰的位置 “别!”郑丽琬果然慌乱地避开,她知道一旦被秦风吻中,自己肯定又会变得毫无反抗之力,给他为所欲为,呼吸急促道:“我们先说说正事” “正事?好!”秦风收敛了轻佻的神色,把他拦腰抱起,搂着柔若无骨的玉人,坐在地上。 郑丽琬用一只手抚摸着面前这个夺去自己身子的男人的脸,目光中有些迷离,看了他好半晌才开口问道:“你当真要走从军之路?” 秦风道:“是啊!相对于阴谋重重的官场,我更愿意做一员单纯的武将。” 郑丽琬叹了一口气,神色中满是疼爱和包容,细腻如玉的小手停在秦风的脸上:“你太小了,没有看穿一些事儿,当你得到皇上信任的时候,已经踏入了那个是非的圈子。” “年龄不是问题。”秦风抬眼看了看她,眉头跳动,忒****,大有深意道:“你也体验过了” 郑丽琬脸一红,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不许这般挑逗我!” “没有啊!”秦风无奈:“你想歪了” “都怪你,我都离不开你了。”娇靥贴在秦风的脸上,轻声细语,初为人妇的她,很享受那销魂蚀骨般的感觉。 “离开我干嘛!看我不找遍天下。” 郑丽琬轻轻一笑,正色道:“好啦!正事要紧。” 秦风立马垂头丧气起来,仿佛魂都没了! 见他这样,郑丽琬的心顿时软了下来,柔声道:“长孙冲是赵国公最疼爱的儿子,此人离废已经不远了,而你是毁掉他的人,赵国公是皇上最信任的大臣之一,同时,也是心眼最小的人。他才不如房杜,可心机却远非房杜二相可及,迟早,他会找上你的。未来,你得万分小心。一旦有把柄落到他的手中,他会用雷霆万钧的手段把你毁灭掉。” “我明白的!”历史证明长孙无忌就是个睚眰必报的人,在李治掌权的时代里,他是手握大权的当朝第一人,但凡得罪过他的人,对他有所威胁的人,没一个逃得了他的手掌心。 永徽四年二月,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因谋反被杀。房遗爱、高阳公主谋反一案牵连了众多的皇亲国戚,其中包括长孙无忌一向忌惮的吴王李恪,还有与长孙无忌、褚遂良有宿怨的江夏郡王李道宗。在这场血淋淋的权利斗争中,驸马都尉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被斩首示众,荆王李元景、吴王李恪、巴陵公主、高阳公主都被赐死,李道宗也逃不出报复式的清洗,他被流放象州,在路上就病逝了,享年五十四岁。 从此一事,可见长孙无忌的小人心态,也明显展示出长孙无忌的城腑。 作为大唐王朝最狡猾的狐狸,早已看清楚了自己在朝堂上的对手。他没有动,只是时机不对。 一旦有了机会,就把对手往死里整,没有留下半点余地。他就像一条躲在阴暗里的毒蛇,时刻准备咬人一口。 “长孙无忌代表的一个势力的利益,一旦由他牵头做某一件事,白的也会变成黑的。当他的权柄高到一定程度,纵然是皇上也要避让三分。汉之周亚夫,纵是汉景帝也相信他的忠诚,可最终他还是死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在官场步步惊心,走错一步就万劫不复了。近来,你锋芒毕露,已经引起了某些人的忌惮,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将来,也为了秦家,以后你要多加小心。”郑丽琬认真的语气象是在请求 “嗯!”秦风重重地点头,他也知道郑丽琬是为自己好,这段时间确实有些狂妄了,值得反思!种种行为有违特工的作风。 “你不会生气吧?”郑丽琬有些忐忑。 “怎么会呢?”秦风笑着搂着玉人,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你全心全意为我着想,高兴还来不及,我怎么可能生气。” “那就好了!”郑丽琬舒了一口气。 “其实我心里都知道,为了我们的将来,我们共同努力。”秦风歪着脑袋,轻笑道 郑丽琬微微点头,水盈盈的眼眶中荡起一片朦胧的雾气 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永远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和依赖,早在赤身相对、共度难关中,郑丽琬就已愿意将自己的身心全数托付。 在大男人主义盛行的时代里,说完话的时候,郑丽琬心里其实是不安的,生怕秦风有其他不好的误会。秦风能这么想,表示苦心没有白费,表示她在意着她的想法,一种被至爱之人认同的幸福油然而生。 “丽琬心若纤尘,往后的日子你得多加提点才是。” “我会的!就怕你不爱听。”郑丽琬嫣然一笑,百媚横生。 郑丽琬看了看他,道:“你知道就好,官场很特殊,一定要谨慎对待。” 一边说着,苏颜一边在颈脖处摸索着,片刻后解开了那里的一个玉质挂件,将它戴在秦风的脖子上。 秦风低头看去发现这个挂件只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玉块但入手清凉有些安神之效 “这是一块寒玉,已经伴我十八年了,关键时刻对你有清心宁气的作用。” “这算不算定情信物之类的东西?”秦风望着郑丽琬笑道 郑丽琬脸颊红红的轻轻地点头 秦风闻言赶紧在自己身上摸索起来可找了半天也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玩意 吸了吸鼻子尴尬道:“等日后也给你一样” 郑丽琬微笑着:“好啊,我等着你的礼物。”聪明的女子不会在明明不可能的时候死缠烂打,也不会在涉及男人尊严的时候拒绝。她的回答,很好的化解了秦风的尴尬。 “你真好”秦风由衷地道 “你别夸我,你一夸我我就心跳的厉害”郑丽琬喘息了一口捂住了胸口处,自打第一次相逢,她觉得秦风就好像是自己的克星、魔星,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牵引着自己的心神 “嘿嘿”秦风笑的无比开心,普天之下谁能让郑丽琬这样的女子心慌意乱?唯独自己一人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第76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出了这里你打算怎么办?”郑丽琬平复下来又问出一个问题 “什么怎么办?” “以后的道路啊!”郑丽琬就象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家长,替秦风考虑着他从来都不会考虑的事情:“还有我们的关系。” “不是很听懂。”秦风皱了皱眉头“明白点” 郑丽琬浅笑嫣然道:“这样吧!我为我们想了两条路,第一条便是公开我们的关系。” “你在试探我么?”秦风笑望着郑丽琬。 后者缓缓摇头:“我是认真的。” 秦风不禁动容,他能想象到以自己与郑丽琬敏感的关系,一旦被公开那将在天下内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他与郑丽琬一个是未来的驸马,一个是差点进了皇宫给长乐当后娘的人,原本是根本不可能结合的一对。要是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世人的眼前,秦风自然会给长孙无忌等恨不得除掉在秦氏父子的人抓住致命的把柄,而郑丽琬的处境肯定也好不到哪去,先不提两边长辈的阻扰,便是天下人也肯定要唾弃郑丽琬的选择。 秦风有些沉默了。 郑丽琬仿佛知道他会这么想,神色淡然面含微笑地望着他,偎入他的怀里,柔声道:“你不用多想,尽管我期盼这么一天早点到来,可我绝对不希望你这么做。” “为何?”秦风隐隐明白她的心思,禁不住心中的感动,把她抱得紧紧的。 郑丽琬享受的呻吟了一声,道:“这个提议很诱人但不适合我们。我们的身份敏感,一旦将关系公布于天下,我们都完了。甚至连翼国公也受牵连,眼红翼公的人多不数胜,落井下石的人可不少呢。所以,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们不能做,不能图一时之快而牺牲未来与更多的人,因为受牵连的每个人都是我们的至亲,死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地下无颜面对父老。” 秦风握紧了双手盯着自己的拳头道:“我的一切都会依靠自己去争取,短暂的幸福不是你我想要的,有朝一日,我会亲自将你迎入家门。” 郑丽琬展颜一笑:“虽然听你这么我有些伤心,但也很开心那么你就只能走第二条路了。” 秦风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我会尽快地成长起来的。” 第二条路便是依靠自己。 “我等着你来保护我”郑丽琬轻声道。 “不会太久的!”秦风拿起郑丽琬的手放在嘴边亲吻了下,顿了顿,猛然想起一事抬头道:“对了,丽琬!咱们出去后可以见面么?” “能不见最好不见。”郑丽琬神色一黯,她也不想的,可惜她把秦风爱到了极致,所以,不想因为一些流言蜚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两年,对秦风来说真的很重要:“我当你的影子。” “影子?” “嗯!”郑丽琬道:“据我所知,很多人都在暗势力,暗势力帮助他们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你现在开始也该有这方面的准备了。而我无所事事,正好也找点事情来做。” “我想你了怎么办?” “那咱们,一个月见一次。”郑丽琬脸色酡红,如有薄醉。冰雪聪明的她当然知道秦风意有所指。 “二十次行不行?”秦风开始讨价还价。 郑丽琬故作冰冷地看着他,什么话都不说 “那就十五次……十次……好好好,五次总可以了吧?” “行吧,一次就一次了!”秦风嘴上答应了下来,心想到时候可就由不得你了,只要碰到你那精致的耳垂,你还不是待宰的羔羊? “不是我要束缚你,我也知道我们学武之人,不能过于放纵,否则,再难寸进了。等你稍微再长大点,再过几年,我一定不会再这般要求你。”郑丽琬的声音很轻很柔“就忍这几年好嘛?” “恩!”秦风重重地点头,他也知道她是为自己好,这几年确实是关键的时期。 “好了,我们走吧!这里也没有什么值得我们停留的东西了。”秦风站起身来,这个神兵坊除了上古神剑,其余已经没有多大的价值,随着技艺的发展,一些兵器、铠甲已经不符合时宜了。这么多秦朝制氏装备,一旦泄漏出去,绝对会给他惹来杀身之祸,拥有一柄湛卢剑,他已经十分满足了。 有了地图地指引,很快就抵达地面,时间处于凌晨五点左右,就不知道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的凌晨。 “我们得分开走,不能一起回去。”郑丽琬沉吟了片刻道。 “恩”秦风点了点头,“你先回去,我现在去军营了,也不知道是哪一天,都算不太清楚。” “你自己小心,我先走了。”郑丽琬叮嘱一声,转身就要离开,却又被秦风一拉扯了回来 “怎么?”郑丽琬话刚出口迎面便扑来一股炙热的气息,将她紧紧地搂着,嘴巴更是被堵上了 呜呜咽咽的声音响起,秦风再一次软了下去 好半晌,秦风才嘿嘿笑着松开她 “记得你自己说的,一个月找我一次!”秦风道 郑丽琬轻轻地点头 两人依依话别,虽然明知自己与对方都在长安城里,可总是有些舍不得的感觉 等了许久,郑丽琬才跺跺脚,咬牙道:“我走了” 话音落,迅速离开,只留下一道美妙的背影 一直目送她在视线中消失,秦风才笑着摇了摇头,悠然自得地迈开步伐,往训练场的方向走去。 比武竞技,决战左武卫的时间越来越短,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他们都还是新手,这一离开就好几天,秦风还真不太放心。 …… 再临终南大营,看着热火朝天的训练场面,一股亲切感自内心油然而生。 “将军!” “将军!” “将军!” 两个月的时间,秦风用实力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得到了这群老兵痞认可。 也是这两个多月,全新的训练模式让大家尝到了甜头。所以,秦风即使离开了,训练不但没有中断,强度反而更高了。 “如何?”来到中军大帐,召来同样蜕变了的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 秦风笑着询问了这几天的情况。 几人一一作答,把军队的成长与训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一一提了出来。 “你们做得很不错!提出来的意见都不错。”秦风甚是满意,他们提的问题都到了点子上,罗通提出意见是加强士兵们的对抗,李业诩提到了军阵的作用,程处默与尉迟宝庆出发点一样,都看最强士兵在战争中所起到的尖刀作用。 秦风想了一会儿,道:“离赌赛时间已经不足一月,在正面对决的情况下,想要以少胜多难度是很大,可我们并非毫无胜算。处默、宝庆说的锋刃就能够在比赛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我决定花一天半的时间,从大军中挑出四百最强士兵,让他们单独成军,在战场中以起到异军突起、改变战局的作用。至于军阵,咱们以后再说,从长远而言是好事,但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我们唯一的胜算就是体力强与技巧足、气势够,所以,比赛过程中的决定作用还是勇气和意志的挑战,事先,我们已经训练了那么多手段,还怕比不过他们吗?这是一场证明我们价值之战,也是血与火的碰撞,狭路相逢勇者胜。” “狭路相逢勇者胜!” “狭路相逢勇者胜!” …… 第77章 困龙出局 紧张的时间一晃而过,比赛的前一天,秦风已经把队伍拉回了皇城,让大家养精蓄锐,为明天的一鸣惊人而准备着。 左武卫士兵本就骁勇,经秦风苦心教导三个月,士兵更是沾染了主将疯狂的性格,悍不惧战。一个二个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兴奋十足,对于秦风,他们已经有着盲目信任,只因新军组建起来后,他从来没有让他们失望过。故而,秦风的自信也感染到了这群狼,当天晚上,大家早早休息。为了明天撂倒往日的同僚而做最后的准备。 “云霄,你准备的怎么样?” 早朝后,李世民率领一众心腹大臣来到了左武卫军营,李世民闲暇抽空的问了秦风一句。 秦风晒然一笑,道:“皇上,现在说什么都是无用,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咱们还是用事实来说话吧!” “好,朕等着瞧!”李世民大手一挥,纵声道:“开始!” “咚咚咚!” 闷雷般的鼓声打破了暴风雨前的寂静,同样让左武卫大营醒了过来,开始散发无穷的活力。 伴着鼓声,无数土黄色的细流从各个营房涌出,向左武卫大营正中那个巨大的校场汇聚,逐渐形成一个越来越巨大的土黄色的海洋。 平和悠长的鼓声足足响了有盏茶的时间,随即有平稳专为急促,急促的鼓声在十息之后骤然停止。 大校场正前方是一个巨大的五丈高的点将台,点将台上一根三丈高的旗杆上飞扬着一面巨大旗帜,旗帜上一头黑sè的丈长猛虎正张开大口仰天长啸,凶煞之气跃然yu出。一股浓烈的肃杀之气无声的开始漫延并逐渐笼罩全场。正中的六千五百左武卫感受到冰冷的杀气也逐渐安静下来,静静的等待着。 等左武卫的将士就位,新军也揭开神秘的面纱,一千五百人手执木棍,迈着整齐有力的步子,以威武雄壮之势步入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全新的舞台。 “新军就位!” 一个悠长的声音方落不久! “刷”、“刷”、“刷”…… 类似于打鼓的声音传来,由远及近,一下一下,震撼人心。起初众人都以为这是打鼓声,可声音越来越近后,一个个都骇然失色,这绝对不是鼓声。 是脚步声,是一千五百人跺脚凝聚在一起的脚步声。 一千五百士兵凝聚成的这种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就犹如打鼓一样,比打鼓更加的让人震撼。 兵马未至,这脚步声,已经夺人心魄。 大地也因为他们这种默契的脚步声而震动了起来。 一队队一列列,形成了巨大无比方阵,以鼎盛的军容,昂扬的士气,扑面而来。 鼓声越敲越急,越敲越响。 最终发出了三声雷鸣般的巨响后,骤然之间停了下来。 就在鼓声停下的那一瞬间,脚步声也戛然而止。 天地间似乎在那一瞬间停止:震天的鼓声,撼动的足音,也在那一刹间消失。 变化之突然,军容之整齐,一千五百人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个异常的声响,也没有喧闹声,严谨的列队,一道道一列列,就是一条条的笔直的直线。 此时此刻,即便是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 李世民呼吸急促了起来,目光狂热,双全紧握,极力地压抑住激动的心情,不能自己,就算是李靖、侯君集、李绩等身经百战,练兵无数且有心理准备的老将也为之色变。 李靖赞叹不已:“好一支威武雄壮之师,好一支同心协力的狼群。” 李绩低声道:“先声夺人!以势压人。” 两位大唐的军事强人,面对着这样的军队,也由衷的赞叹不已。 秦风上前一步,大喝道:“敬礼!” 随即,一千五百士兵齐声开口:“大唐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世民神色大动,面容刹时间都潮红了起来,昂首长笑:“好一支军纪严明的铁军。” “战!”随着李世民手中的令旗一挥,一个清越的声音宣布此次比试正式开始。 “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面对着数倍于己的左武卫,新军义无反顾的踏步上前。 “说得好!”看台上,李世民也不禁被这高亢激昂的口令所动。 且不管看台上的一众文臣武将们,怀着怎么样的心思,下方的两只大军,眼看着就要相互交击在一起了。 八千双靴子落地的声音,犹如那雷声一般滑坡天穹,一股如山般地气势滚滚而来。 此刻,整个左武卫广场,似乎都开始跟随着大军的行进而微微震颤了起来。 面对这气势如虹的左武卫大军,作为千人此次演习的执行者,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只感觉到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当然了,这并非是吓得,而是兴奋地。 三个月的时间了,起早贪黑地辛苦操练,他们比任何一名手下兵士们都懂得这其中的艰辛和痛苦。 在这时间里,因为训练,他们曾经遭受过善意的嘲讽,遭受过怀疑……这些都不要紧,他们是兵士,是军人,军人就必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两百步! 一百步! “杀!” 这是大唐最强者的怒吼,震耳欲聋,撼天动地,威武雄壮,充满了杀伐之气,只其威势足令人生出不战自溃,无法与之抗衡的霸道气势。 无论是左武卫还是新军,他们眼中只有敌人,而不是往日的同僚,既然是敌人,就要用最强的手段,这是对敌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左武卫摆出的是一字长蛇阵,这军阵分为阵头、阵尾、阵胆三部分,阵形变幻之时,真假虚实并用! 明显是打算用人数上的优势把新军困死。 李靖轻甩袍袖,说道:“一字长蛇阵攻守兼备,若是破阵之人稍有一处有失,整个固守阵列都可能彻底崩溃!希望新军不负众望。” “是龙是虫,就看这一刻。”李世民兴奋的握紧双拳,狠狠一捶面前的桌子。 众人见秦风面不改色,信心十足,也是佩服他的冷静。 …… 百步的距离看似很远,实则瞬息及至。 一道道剧烈的碰撞声,伴随着一股子澎湃的气势,六千五对一千,终于轰击在了一起! 看台之上。 不光是李世民还有那些王宫大臣们禁不住睁大了眼睛。死命往下观瞧。 就连在心中一直很笃定自己能赢的秦风,都有些紧张地往下看着。要说秦风根本就不担心会输,那根本就是扯淡! “杀!” 敌我双方,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把手中的武器毫不留情的指向昔日的同僚…… “御!” “刺!” “散!” 在接触的刹那间,罗通下了三道命令。 前三排新军双手执棍,架住了无数根死命往下敲击的木棍,后两排士兵错步而上,木棍刺向敌人的胸口膻中穴。而这些动作都是在分成四个军阵的情况下完成的。阵形变化之快,出乎大家之意料。 此刻,两方大军交击,就如同那长江上的前浪和后浪一样,它们彼此交锋,两股不同的力量重重地拍击在了沙滩上,那股庞大的力道,让整个左武卫广场的空气都凝滞了,随后爆发出一阵阵潮涌般的吼啸。 “杀……” 激烈的嘶吼声却是自胸腔中喷薄,随后顺着喉管向上,直到嘴边的时候,变成了如狼一般的咆哮! 只是这一瞬间,烟尘四起! 此刻,看台上的人恨不得把自己的整个身子都探外面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看的清楚,才能够把一切的战况尽收眼底! “不可能!” “这是何情况?” “这就是我大唐最精锐的兵士?” 突然,惊呼声响起。 文武大臣们,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就像是鸭子一样,死死地盯着下方,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因为下面这一幕发生的太特么的具有戏剧性了,他们宁愿此刻是在做梦! 只见困住新军的左武卫一下子稀薄了很多。 众人倒吸了口寒气,这种情况之下新军竟然分成各自为战的四个方阵,而且还取得了不同凡响的成绩。 而就在众所惊呼的时候,新军像一朵烟花绽放,三人一组,自行结成三角形阵势,主动杀向了左武卫,一人猛如疯虎的攻击,后两人担去了一切的防御,好让前一人发挥出他应有的实力。 完成这种阵形的士兵,上两步退一步,几息下来,已经把防御扩大了很多。 此刻的新军,就像一只刺猬,顿时,一字长蛇阵处处受创。 阵中的罗通笑了,阵外的秦风也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凭着这段时间的操练,这帮家伙们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 虽说他们依旧被左武卫那势无可挡的气势以及力道,冲击地如同随风摇摆的拂柳一样,东倒西歪,可是他们却是以这种进退自如、似退实进的方式,硬生生地将这一字长蛇阵给切成了几大部分。 如此一来,一字长蛇阵各自为战,无法再以三方配合作战,阵势不攻自破! “绊!”罗通一声令下,三角阵中后面中的一人,长棍下指下盘,绊倒了一群涌上前来的左武卫士兵,余者两人一棍敲击。 就在左武卫相互推搡的时候,几百新军将棍当标枪,丢向了左武卫,而后,所有新军士兵集中攻向被标枪打得东倒四歪的那一方。 困龙出局! 胜负已将分晓。 第78章 武人的心思 “杀!”脱困而出的新军猛虎出闸,分成两列挥棍就敲击,不断的挤压着左武卫的空间。 看台上所有人,全都傻眼了。 “怎么会这么快呢……左武卫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不堪一击了?” 是啊,怎么会这么快呢? 在场的所有人都料想不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 甚至就连左武卫的士兵,自己也搞不懂,攻守兼备的巨蟒,怎么一下子就被切碎了呢! 反而新军,一个个气势如虹,旋即面色陡然变得狰狞了起来。 挡住了,巨蟒受创! 此刻,新军在气势上抢占了先锋,接下来就是靠着阵法以及强大的战力、技巧,正面抗击敌人,打他们一个顾首不顾尾。 尉迟恭目光如电,点出了新军的打法:“这新军不简单呐!你们看,他们击打的方位。” 李靖目光一亮:“死穴,和必死之处。” “没错。”李绩也道:“每一棍不是膻中穴就是其他重穴,他们根本没有刺向对方的肚子。”很多士兵习惯性的把兵器捅进对手的肚子,可敌人一时半会死不了,敌人临死前的反噬是还恐怖的,战场上,很多士兵就是死于此招。可左武卫基本都是被新军一招放倒,根本没有临死前的反扑就“阵亡”了。如此一来,新军的阵亡率自然大大的减少。 此消彼长之下,数量上的优劣已经完全逆转。 这种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打击方式。 足以让军中大佬们震惊了老半天。 不过,新军下手也真他nn的狠。 老天,这还是他们的同僚吗? 以前,大家实力相当,可现在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大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好大的力量啊!” “一人抡一棍子,放倒一名兵士,这种效率简直是闻所未闻啊!” 文臣武将们的下巴已经合不拢了。今天所感受的震撼已经够多了,没曾想后面竟然还有着这样的惊喜。 “云霄,你是怎么教他们的,也不怕把人敲死啊?”李世民又惊又喜的询问。 “就是啊,你们也真敢下手,这些地方一旦击中,轻则昏厥。重则殒命。这个力道很难把握,而且……你们怎么就能肯定可以打到那里呢?” 于是,大家把目光瞄向了不远处的秦风。 秦风笑着说道:“熟能生巧而已,我在军营中制作了很多与真人一样大小的木偶,上面标注了人体正面的一些死穴、要穴,每天让士兵们看一看,与他们说哪里最适合攻击,哪里击中了不会死,哪里砍中了容易毙命!” 太狠了! 一个二个的嘴巴哆索着。 “当然,不了控制力道,士兵们每天都要对着人偶劈斩、刺击半个时辰,待他们完成控制了力道,接下来就逐对厮杀,谁晕了就被罚给对方洗五天的衣服,然后,又重新比试。” 众人很是无语,脸皮都开始抽搐了起来。 他们觉得和秦风的训练手段相比,第一次感觉自己似乎对手底下那帮兔崽子们太过仁慈了! …… 就在看台上说话的时候,左武卫的人数还在不断下降。 四千人…… 三千人…… 两千人…… 一千人…… 五百人…… …… 这期间左武卫也努力过,想把“生者”拧成一股绳,可是当他们还没有聚拢就让左武卫放翻了。 接下来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左武卫面对着这只训练有素,动作整齐划一,攻击精准凌厉的虎狼之师,他们垮了,整个大军都被冲垮了! 嘶嘶…… 观战的所有人都开始不停地抽吸着冷气。 太惊悚了,太莫名其妙了! 短短的时间里,左武卫居然从六千五百人的优势,变成了新军追逐的对象,偶有反抗,也很快会被很快打压下去! 新军保持着密集的队形,像是后世的推土机一样前进着,速度不快,但是那股冲击力,却是凌厉无比,根本就不给左武卫翻盘的机会。 所过之处,管你是谁,一棍子撂倒! 输了! 堂堂左武卫,无比屈辱地败在了一支一千五百人的军队手上,而且还是毫无还手之力的那种! 虽说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并不在少数,可是那些战役都是种种因素造成的,而像新军这样轻松搞定了左武卫的战例,却是打破了这个常规,掀开了有史以来,以少胜多战役新的篇章! …… 秦琼心中一阵苦涩,百味陈杂、应有尽有。有高兴,有失落,有不甘,有无奈……不过,总体而言,还是以欣慰居多,昔日的战神已经慢慢老了,现在,后继有人,他真的很欣慰。 看着意气风发的罗通、程处默,再看李世民旁边的秦风,秦琼热泪盈眶。 “二哥!”粗中有细的程咬金发现了秦琼的异常,关切的问候。 秦琼展颜一笑,道:“没什么,只是让沙子吹进眼睛了。”程咬金拍拍他的肩头,兄弟二人没说什么,却都感受到对方的心思。 秦琼爽朗一笑:“这群小子,比我们有出息。” “二哥,你家二郞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说来惭愧,为兄向来不管家里的事儿,孩子们的学业你嫂嫂管,你问我我问谁?”秦琼有些内疚,这个父亲还真不怎么趁职。 程咬金眼里闪着一丝智慧,瞥了长孙无忌一眼,低声道:“这只老狐狸心里肯定不甘心,咱们要小心一些了。陛下把长乐公主许给你家二郎,除了看重贤侄的潜力,也有稳定咱们这些老兄弟的意思。长孙无忌视权如命,贤侄先是‘抢’了长乐公主,后又让长孙冲身败名裂,这梁子是结下了。这个人阴险得很,我们兄弟可不要被他吞下了。” “放心,我清楚着呢!哼,长乐公主已经是咱们的儿媳,就算他长孙无忌又怎么样,我们兄弟出生入死,这条命都是拣来的,我们怕过谁来?”秦琼冷冷的盯了长孙无忌一眼。 程咬金道:“我们兄弟自然不怕,就怕他对孩子们下手,这种人就像一条毒蛇,没有什么事他做不出来的。” “嗯,二郎变化甚大,近些日子展现出来的机智就是为兄也远远不如,回去后稍微提醒就成了,不过,我们也不能再控制孩子们了,就让他们任性而为吧!我倒要看看,谁敢对他们不利,你向敬德、李绩说说,就让孩子们走到一起,况且,杜相、房相二人也是某人的眼中盯肉中刺,咬金,你粗中有细,这个事情就交给你了。” “二哥放心便是,小弟定然办得妥当!” “我们这辈子风雨同舟、不离不弃,孩子们也该如此,只有拧成一股力量,才立不败之地。我们兄弟不想把持朝堂,只为自保而已。” “老兄弟就剩下我们几个了,我们不相互帮衬,还能依靠谁?二哥,你的身份每状日下,小弟实在担心啊!”秦琼是程咬金的支柱,真担心秦琼支撑不住。 “兄弟且放宽心,二郎不知从哪里学来一套拳法,这些日子为兄勤练不休,感觉身体轻盈了许多,相信再过不久,就会回复到巅峰!” “二郎还有这等本事?”程咬金诧异了。 秦琼叹息道:“谁说不是呢?二郎拜了一个好师父,他师父的本来比我们兄弟大多了,我也是近日才知道,真是惭愧。改日,我把太极拳传与你。” “嗯!”程咬金忙不迭的点头,上一回他就栽在秦风的太极拳,现在有学习的机会,他是绝对不会放过。 “不说了!”秦琼眼尖,见李世民等人向自己行来,立马止住了这个话题,与程咬金迎了上去。 “秦将军,可否心服?”心情很好的,李世民一过来就打趣秦琼。 秦琼苦笑道:“败了就是败了,不服都不行。” “秦风,朕对你不得不再一次刮目相看了。” 如此之强悍的大军,简直超过了他的想象。 他转头看着秦风,旋即,他咧嘴开怀地笑了起来,不管这些兵士们是如何炼出来的,他只需要知道,当时的约定他已经看到了效果,更是看到了大唐军士们,在不远地将来,狂虐番邦夷族的场面。 “哈哈哈……” 他掩饰不住地哈哈大笑了起来,声音传出了很远,回荡在整个玄武门的广场之上! “有此训练之法,有此狼虎之师,我大唐所向披靡。秦风,把训练大纲写出来,朕要在全大唐推广开来。”信心膨胀的李世民,满脸红光的拍着秦风的肩头,喜悦之态溢于言表。 第79章 志同道合 白日做梦! 秦风猛翻白眼,这个时代的普通百姓,普遍都营养不良,从地方里来的府兵的身体素质与十二卫根本没得比,他可以想象,一旦用上他那一套,大唐军队将会毁掉一大半。 别看新军赢得轻松,可实际上他花在这一千五百名新军身上的精力与金钱,比两卫一万六千人只多不少。 一方面,他费尽了心思,把前世那些训练特种兵的严苛手段给回忆了出来,并且加以整理和完善,使之变得更加具有科学性,更加适用于当下的社会。 另一方面,操练的时候所使用到的任何器具,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每日三餐,餐餐有大块肥肉。大碗骨头汤。 光是花在他们身上的钱财,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当然了,这是秦风为了打造一支精兵一个样板,才特意花这么多的精力和金钱的。 “莫非小秦将军,想要敝帚自珍么?”长孙无忌笑得像是一尊弥勒佛,狭小的双眼闪着一丝丝的狡黠。 秦风瞪了长孙无忌一眼,冷声道:“长孙大人理政那是没得说,但是对于军事就外道了。长孙大人可知操练这么一只精锐之师,需要多少财帛?皇上,不是微臣敝帚自珍,而是以我大唐目前的财力根本就无法支撑这种大规模的训练方式。” 李世民联想到之前秦风一而再再而三的找自己要钱一事,细算之后,禁不住吓了一跳,沉吟了半晌,苦笑道:“是朕心急了。大唐确实是养不起这样的大军。” 尉迟恭凑上前来,问:“一共花了多少?” 秦风笑了起来,伸出手比了个六的手势,道:“这个数!” “六百银饼?哈哈,确实贵了一些,咱们可以从十二卫开始训练嘛。” 秦风语不惊人死不休:“尉迟将军您想多了,六百贯只是半个月的支出。” “嘶!” 今天这一日的震撼,已经让一众文武大臣们全都麻木了,可是听到这个恐怖的金钱数字的时候,众人却还是再次倒抽起了凉气。 “三千六百银饼……” 有几个家伙的脸都白了,实在是这个数目太过吓人了! 虽说在场的王公大臣们都是大唐朝最顶尖的存在,每家每户的也都能拿出个几万个银饼来,可那都是他们依靠最看不起的商贾手段积攒起来的。 毕竟他们这些王公大臣们,哪家哪户,少点的没个几十号人,多点的,像一个个的王爷们,府里更是多达几百上千人。 光是朝廷发的那点财帛,根本就不足以养活他们! 所谓士农工商,在这大唐朝除了奴隶之外,商贾的地位最为低下,可是如果不经商的话,根本就不够他们府上花销的。 是以为了生计,他们这些王公大臣们的近亲,也成了最令人看不起的商贾! 即便是这样,这三千六百银饼对于某些人来说,也太过于恐怖了! 这还仅仅是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想要长久操练的话,那得花多少钱财啊?这根本就是个填不满的大窟窿! “贤侄,你没开玩笑吧?”李绩眉头皱了起来,说道。 “叔叔,小侄怎敢开玩笑?要是不信,可以问皇上啊。” “确实如此!”迎着一众期待的目光,李世民十分苦涩的说着:“不要说全大唐的军队,就算十二卫也供养不起啊!” “我选择一些训练项目出来吧!消耗不是很大,但是能够提升将士们的战斗力。” “好,朕同意了!” 尽管会产生更多的支出,可是看着那支威武之师,李世民最终还是心动了。 想了一想,又道:“新军不能停,朕再给你一个权力,把新军扩展为五千人,由你全权负责。” “谢皇上!”没有一个将军不希望自己手下小弟多的,有了李世民这个特权,他就可以在全军中任意挑选了,秦风心里头喜滋滋的。 “我要两个人来帮我。” 李世民笑道:“你看中谁了,尽管说来,朕答应便是。” “左武卫的苏烈、巡城军的张士贵。” “准了!” 李世民知道张士贵,还是上次处理秦风遇刺一案的时候,至于苏烈是什么鸟,他压根就印象,想也不想就把大唐的两员统帅白白送给了秦风。 …… “云霄,这就是你给朕说的特种军吗?果然不错,难得,太难得了。朕对你的特种兵更有信心了。”演习对抗赛结束后,李世民 率领一众武官到了宫中,大家一起对坐谈话。 “只是军队中的精锐,离特种军相差得远,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成绩而已,没什么值得夸奖的。” “哦?” 李世民兴趣大增,连忙问道:“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下一步,自然是把新军再次细分了。善骑者、善箭者、善御者、臂力强、视力好……一一分出来,分别组建适合他们的部队。当然了,其根基还是大阵。只不过细分下来,能够更好的发挥士卒之所长罢了,杀敌也更具威力。眼下,臣还要研究对付骑兵的法子,待效果出来后,再行推演。” “对付骑兵的法子?” 这一下,不止是李世民,就算是李靖、李绩、秦琼、尉迟恭、程咬金、侯君集……都是眼睛一亮、 李靖道:“说说你的想法,近来我也正做此研究。或许,咱们的想法有所相似呢!”对于秦风,李靖向来抱着看好的态度。 “打造陌刀为主的小阵。皇上,我已经申请千匹军马,一直没有批下来。还有一千柄陌刀,上面竟然说不实用,铸造贵,理都不理会,气死我了。” “陌刀阵?”李靖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李绩笑道:“军马可以理解,骑兵乃是冲锋陷阵的利器,但陌刀这东西实用度有限吧!” 秦风摇头道:“错了错了,大错特错!叔叔得看对手是谁,不是单纯的比对实用与性价比。在中原混战时,陌刀确实不值得提倡,一把陌刀能够打造十把砍刀,同样是杀敌。一个陌刀手自然比不上十名刀手。但如今天下一统,大唐的真正敌人是突厥等北方民族,不再是各路诸侯。兵种也不再以步卒为主,而是战力强悍的骑兵。对付骑兵,十把战刀远不如一把陌刀实用。当然对付骑兵最好的办法是以骑制骑,问题是我们大唐的骑兵数量拍马都追不上北方民族,我们不可能如他们一样,无限制的驯养战马。比起骑兵的消耗,陌刀的价值更得到体现。性价比绝对要在骑兵、刀盾兵之上。” 秦风说的尤为慎重,现在人还没有发现陌刀的效果,可作为一个后世人他却知道陌刀是随着唐朝的兴亡而走向巅峰的利器。尤其是对付突厥轻骑兵,陌刀更是有着决定性的优势。 所以秦风有心先李靖一步,将陌刀推广出来,让大唐早一日拥有如此利器,提升大唐对突厥的战力。 只是事与愿违,秦风人微言轻,并未得到重视,即便是他想组建一支千人的陌刀队也受到了兵部的抵制。 这种超凡远见的知识,若非常人无法看透其中道理。 之前的训练只是锻炼兵卒的身体素质,并未刻意的进行兵种训练。新军现今根基已铸,是到改变的时候了。 这些天秦风并非是闷头闷脑的死练,也让各小分队把士兵们的特点一一罗列,其中有骑术出众的,有耐力出众的,有爆发力出众的,有臂力出众的,有眼力出众的。 在秦风的规划中,骑术出众的不用说,是骑兵的必然人选;膂力出众的适合当陌刀手;爆发力出众的适合当战锋队,眼力出众的自然是弓箭手。 他已经几次三番的申请一千五百柄陌刀,李世民总是以造价昂贵为由,一次次的驳回。 那些人看不透陌刀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陌刀队确实拥有毁灭性的力量,但却有着先天性的劣势,机动性差。陌刀兵必需要持拿五十唐斤的陌刀还要身披重甲,那机动性可想而知。 突厥又不是一群白痴,看着那么一队凶残的刀阵便闷头冲上来。要知道突厥可不仅仅只是擅骑,他们马背上的箭术也是一绝,仅放风筝就能把陌刀放的下半身不遂。不解决这个问题,以陌刀对付突厥骑兵那就是一句空话。 事实亦是如此,所以秦风理想中的陌刀阵并非是亲一色的陌刀,它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将弩手、弓手、枪兵、刀兵、骑兵、陌刀兵完美的结合起来,是以陌刀为主,其他兵马为辅的高明战法。 他不知道李靖是否着手研究陌刀阵,但是他对于陌刀阵这个强悍的兵种并不陌生。重生之后,他同样是一个古代战阵发烧友,对于辉煌一朝的陌刀阵有过深入的了解,正好知道陌刀的基本战法:他有着后世的知识,最近本人也恶补了军事理论,几番结合,秦风对于自己还原这一战法还是有极高自信的。 “贤侄,你的想法和我一模一样,我和你想法一致,就是以陌刀为主,组建一支综合型阵型,你且说说,你想怎么搭配。” 这小子没有让我失望啊!连想法都和我一样。 李靖心里想着,精神十足的他紧紧的盯着秦风,恨不得他一口气把话说完。 秦风心想:陌刀阵本来就是出自于你的手下,我的想法就是集你之成就而来,当然是一样了。 迎着堂堂军神期待的目光,有些心虚的秦风把自己心目中的陌刀阵一一道来。 李靖一边仔细听,一边不住的摇头。 而且很多时候,他还提出其听疑点,给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刹那间,一老一少,沉浸在讨论陌刀阵的创意里。 根本无暇顾及一众大臣。 同样的,随着问题的不断深入,所有人都震惊了,想不到秦风小小年纪,竟然和李靖说得头头是道,很多时候连李靖都自叹不如,这一下,所有人对秦风不敢再做轻视。 秦风,他们或许不在乎。 但是再加上一个军神李靖,那情况就不太一样了。 这一聊下来就是滔滔不绝,时间就在两人讨论中度过,直到黄昏之际,方始停了下来。 回过神来的两人相顾一笑,对着李世民歉然道:“皇上,失礼了!” 李世民哈哈一笑:“你们一老一少,让朕也是大长见识,朕高兴还来不及呢!哪会责怪?药师,既然你们的想法一致,以后,你就多多指点秦风这小子吧!” 李靖摇头道:“皇上,臣已经没什么补充的了。小秦将军比臣想得更加周全,更加完美,陌刀阵交给他来研究,臣十分放心,只不过军器方面皇上要好好把关了,决不能拖了新军,新军给了我们全新的练兵方式,这里,处处都是新,或许,新军的模式将会推广到全天下,故而,更不能慢了秦风的要求。新军人数不多,却是大唐一支全新的军队,各方面必须优先考虑他们。” “朕答应了!” 李世民当场拍板,向秦风道:“以后,你有什么要求,直接到皇宫来找朕要,对于你要求朕看谁敢推三阻四,陌刀,朕明日就让人送来。” 第80章 奏响大唐前进的号角 “云霄!”待一众文武离开后,李世民开始谈私事了,只见他一脸苦涩道:“找遍了‘秦坑’、‘楚坑’,没有发现修罗七绝菇,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秦风笑道:“不用找了,修罗七绝菇已经到手。” “是吗?”李世民惊喜交集,声音都有些颤抖了:“你不会骗朕吧?” 秦风道:“认识这么久,您觉得我是信口开河的人吗?” “太意外了。”李世民拳头互击,喜不自胜的踱着步子:“福缘深厚,福缘深厚!对了。”停下步子,续道:“朕出动了近万人次,都找不到,你又是在哪儿遇到的?” “终南山!”秦风顿了一下,道:“您知道我时不时带兵训练丛林战,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了。” “好,朕不管修罗七绝菇是怎么来的。”李世民道:“朕在意的是叔宝与长乐的性命。什么时候可以施针?” “再过一段时间吧!”秦风想了想,诚挚道:“一个是我父亲,一个是我未婚妻,我比您还着急。修罗七绝菇是治病圣品,但它本身是剧毒之物,不是说用就用的。” “欲速则不达,朕心急了。”有了秦风的解释,李世民不再谈论此事。一个是爱女,一个是心腹爱将未来的亲爱,关心情切,也难怪李世民会如此。 “时机成熟,我会通知您。” “嗯!”李世民道:“新军的强悍,出乎朕之意料。你啊!天生从军的苗子。” “我也觉得!” 李世民哭笑不得:“你,你小子真是一点都不谦虚。” 秦风揉了揉鼻子:“谦虚就不是我了,您喜欢我像孔颖达那样对您毕恭毕敬啊?” “真要那样,朕,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了。”李世民吓了一跳,连连制止。高处不胜寒,无敌于天下固然获得万千赞誉,可同样也是寂寞的。 “你,你知道,玄武门之变吗?”李世民目光如电,灼灼的盯着秦风。 “知道!”秦风硬着头皮,硬撑着说。 “你说朕错了吗?”李世民眼中闪过了一丝悲伤与无奈。 秦风脑子急转,过了一会儿道:“照我说,都没有错。错的是人在高处,无可奈何。当一个人到了一定的高度,即便你不想也不能,因为你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利益体的代言人,为了追随你的人着想,不得不硬着头皮上。” 李世民苦笑道:“你说得对。如果只是我一家人,我可以退,可涉及到千万个忠于我的家庭,我退无可退,他,他,大哥也是一样。” 可以肯定,李建成决非电视剧里演的那么不堪,只是应了四个字——“成王败寇”,仅此而已。真实中的李建成直率、宽简、仁厚,很有才能,他唯一的弱点就是少了李世民的那份杀伐果断,多了些优柔寡断。一个可以把李世民逼得铤而走险的人,如果是卑鄙平庸、窝囊不堪的话,那李世民又能强到哪里呢? 兄弟二人,一主内,一主外,加再一个不让须眉的平阳公主,和雷神一样的李玄霸,可以说,李渊播的都是有质有量的好种子。 李建成、李世民,在某种程度上说,当真是一时瑜亮,难分高下。 不过,话说回来,李世民比李建成更适合当这一代皇帝,因为大唐天下需要一个铁血一样的帝王来保家卫家、开疆拓土。而不是仁厚之君。 秦风问:“您怎么突然想起了这个?” 李世民笑了笑:“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些往事!你走吧!” “告辞!” “长乐很想你,去看看她。” 秦风心神一震,脑海里出现了长乐与郑丽琬,以后,不知道该怎么说,一时间头都有些大了。 “怎么了?” “忙碌的时候不觉得如何,您这么一说,挺想念长乐。我去弘文馆找她!” “臭小子,滚吧!” “滚就滚,谁怕谁?”秦风凌空而起,行云流水般的翻滚后,空窗而去。 …… “云霄!” “长乐!” 因为秦风,长乐公主再一次逃课了,不过她的文学修养高,完全跟得上大家的节奏,倒也没有被处罚过。况且,她还挂着一个“师娘”的身份,孔颖达也不敢管得太过。 经过上一次的出头,孔家得到了李世民丰厚的回报,闷声发大财的老孔,对秦风怀有一些感激。一见秦风到来,寒暄了几句,就把长乐公主叫唤出来。 长乐公主从怀里掏出一雪白的手绢,拭去秦风额头上的汗水,嗔道:“瞧你,满头大汗的。” “嘿嘿,急着见媳妇,跑来的。”秦风抓着长乐公主的玉手,凝视着翦水双眸,道:“长乐,我想你了。” 绝色容颜浮上了一抹红晕,低下螓首,长乐公主羞涩道:“我,我也是。”试着抽了一下玉手,却哪里逃脱得了,几次后只能无奈放弃,任君轻薄。 “哎呀,你不是与秦伯伯比试吗?还不快走,错过了时辰可不好。”呆了许久,长乐公主才想起这件重要的事情,急得都要哭了。 “傻丫头,我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么?如果不是已经比试结束,我哪敢跑来啊!”那一堆文武大佬都在,他一旦跑路,别人怎么想?秦风是胆大,但,不表示他没脑子。 “这么快?”长乐公主美眸圆瞪,过了一会儿,安慰道:“输了不要紧,下次再比过就是了。” 秦风含笑不语,只是在一边聆听长乐公主的安慰。 秦琼智勇双全,纵是突厥的勇士也有所听闻,不说闻名丧胆,也是天下皆知。所以,在事先,长乐公主和大多数人一样,并不看好秦风。 而且左武卫还有数上的优势呢! “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啦。” 长乐公主舒了一口气,仿佛怕秦风看不开似的。 “谁说我输了。”半天,秦风说了一句话。 “云霄,输了不要……”最后的“紧”字,卡在了嘴边,长乐公主目瞪口呆,半天回不过神来。 “真美!”四下无人,秦风闪电般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长乐公主仿若触电一般,呆立当场。 当她醒觉过来的时候,含羞的摸了摸脸颊,心底却没有任何的抵触。 愣了半天,语如蚊呐、期期艾艾道:“你,你是说,你胜了?” “嗯!”秦风笑嘻嘻的看着天下最珍贵的少女,道:“完胜。新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把左武卫给收拾了。瞧我家老头子的样子,挺好玩的。” 长乐公主额头上多了三道黑线。 有这样说自己父亲的儿子吗? 长乐公主总算见识了。 “你不会哄我开心吧?” “我是那样的人吗?这个消息你迟早会知道,我没必要哄你的。” “说得也是!”长乐公主发觉自己的脑子不够用。 秦琼输了?威震天下的战神就这样给他的儿子打败了? 秦风道:“我取巧了,当左武卫用同样的方式练兵,我想赢就难了。我是胜了,可那是金钱堆出来的,每个月的消耗,吓人得很。” 长乐公主怫然不乐道:“其实吧!我,我不想你从军。” “舍不得我啊?”秦风打趣道。 长乐公主看了秦风一眼,敲起勇气道:“这是其一,其二,我很担心你的。” “你要对我有信心嘛。” “我有信心,可就是害怕。” “那怎么办?”秦风笑着道:“你总不会想着随我一起出征吧?” “我是不成的。”长乐公主眼眸一亮,黯然道:“天下间只有一个平阳姑姑,我可没有那份本事。” “天下也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长乐。” 长乐公主神色一滞,道:“就怕,就怕……”顿下的文字她没说,可秦风明白她的想法与纠结。 “修罗七绝菇已经到手,我在终南山无意中采摘到的。所以,你不必担心的。” “真的吗?” 长乐公主满脸堆笑,脉脉的看着秦风,没有多余的话语,却能让人感受到那一片情意。 “过些时候,我准备妥当了,就与你施针,你要做好心里准备。”秦风邪恶一笑,用猥亵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冰清玉洁的长乐公主。 “唰!”长乐公主雪白的脸颊一下涨得通红,一颗心差点跳出了胸腔。因为,长孙皇后与她说过,治疗期间所需要注意的事情和准备的工作。 裸着如玉身子在一个男子面前,饶是他是自己的爱人,可,长乐公主依旧羞不可抑。毕竟,那是新娘子上花轿——头一回。 “我,我走了!”长乐公主怕他说什么羞人的话,顿时,落荒而逃。 秦风哈哈大笑,能把长乐公主弄得失态如此,也算是独一无二的头一份了。心中的得意之情可想而知。 “秦公子,皇上有紧急事情召唤!” “嗯?”秦风心中一突,莫非,调戏人家闺女,当爹的这么快就知道了吗? 传话太监道:“是关于突厥一事。” “好,我这就过去。” 秦风听罢,顿时,热血沸腾,大唐终于要行动了么? 突厥,只是大唐前进路上的第一个,以后会有更多。 第81章 英雄血 女儿泪 太极殿偏殿,李世民在进行高谈阔论,眼眸一闪一闪的,这是他登基以来,第二次直面突厥铁骑,第一次是以渭水之耻而告终,这一次,他要完成很多战略目标。怎么迎接这一战,早在几月前,大家已经有了应对的方案,故而,李世民没有惊慌,有的只是热血沸腾和期待。 “突厥来势汹汹,但我大唐绝非易于之辈。” 李世民道明缘由及阐明此战的意义后,数十大臣都汇聚成了一个字:“战!” 即便是孔颖达这类文官也气得吹胡子跳脚,恨不得亲自上阵。 这就是唐朝,巍巍大唐。 虽文官不喜战,可是大唐的威严胜于一切。 吐蕃既然有胆子来拔虎须,自然要面对激怒猛虎的下场。 大家所商议者,莫不过是何人带兵。 房谋杜断推荐李靖、李绩,长孙无忌推荐侯君集,也有人推荐柴绍、秦琼、李道宗……。 这大唐除了李靖,有能力与资历当一方统帅的也就只有李绩、李道宗、柴绍寥寥几人了。 秦琼是个优秀的执行者,却绝对不是一场会战的策划人。侯君集确实是一代名将,他善打硬仗,摧凶克敌,往往无往不利,但是他自以为是,不听人言,绝非最佳人选。 李世民想了想,将目光看向了柴绍,柴绍善谋稳健,而且肯听他言,却是最适合的人选。 正愁着不知如何任用柴绍,房玄龄看破了李世民的用心,笑着上前道:“杀鸡焉用宰牛刀,突厥区区一次南下,如果就要动用后部尚书,那下一次北伐岂不是得御驾亲征了?臣举荐左卫大将军柴绍,柴将军才能杰出,善于审时度势又用兵稳健,可担当此任。” 柴绍是李世民的姐夫,是已故平阳公主的驸马,为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个人能力无可厚非,无从挑剔。 杜如晦也站了出来,说了一句:“臣附议!” 房玄龄、杜如晦贵为左右相,在朝中凝聚了一股不小的力量,他们这一开头,附和之人也随之而起。 李世民点头笑道:“房杜二相所言极是!”当即钦点左卫大将军柴绍为行军大总管,薛万均副之,令灵州李道宗、夏州刘旻伺机率精兵攻克梁师都所部领土,兵分三路领步骑十万出战。三日后出征。 此行的目的大家心中有数,克梁师都以御突厥,御敌于国门之外。一旦占据梁师都部加固城防。 梁师都是隋末剩余的诸侯之一,同时也是突厥的狗腿子,他帮着突厥守着入侵中原的门户。 这正是颉利厉害的地方,他无心占取华夏领土,但却将自己视为采摘成果的人,把中原视为园丁,有事没事就掠取中原人的劳动成果。为了方便入侵中原,他趁着隋末大****之际也就分别养了高开道、苑君璋、梁师都这几条狗,只是经过大唐的打压,目前已经只剩梁师都部,他占据着汉人对抗异族千百年累积下来的防线。只要突厥主人一声令下,狗儿们就会热情的将突厥引入自己的领地,直接进入华夏领土,令李唐防不胜防。 梁师都占据战略要地,背突厥而自立,为突厥紧守南下门户,使得突厥进可攻,退可守,完全占据着战局的主动。所以,这个大唐眼中钉肉中刺是必须拔除的,而且要快,要在突厥人大举南下之前彻底消灭掉,让突厥不再像往常那般如入无人之境。 “我的任务呢?” 待大家散开,见没自己什么事的秦风急眼了。 “就你那一千五百人?”感受到秦风的心急,李世民慢条斯理的签发各种命令,十万大军北上,涉及到方方面面,每个环节都不能中断,一旦出错,后果不堪设想。李世民是马上皇帝,知道大军需要的是什么,处理起来那是得心应手,转眼之间,一场大战让他安排得井井有条。 “不是一千五百人,而是一千人。”之前,秦风在新军已经作了档案,其中,善骑者有千人,余下五百人骑术稍逊,所以,他不打算把全军都拉走,眼下,李世民给他补充的兵丁即将到位,余下的五百人正好充当教官之用。一千五百人是走精兵路线的火种,目前他们已经成形,燎原之势将由他们点燃。 “一千人?”李世民放下御笔,满脸的诧异。 “没错!就是一千人,五百人留下来当火种。”时间确实仓促了一些,有些技能新军还未具备,可为了不错过这场大战,秦风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况且,他要做的是敌后破坏行动,倒也不怕出现巨大的伤亡。 李世民想了想:“你确定要上战场?” “是!”秦风道:“我希望我能够得到单独行动的权利,别把我们算在大军之中。只有我才能发挥出这支军队应有的战斗力。”新军一个个都是宝贝疙瘩,牺牲一个就少一个,秦风还不得心疼死啊!正面对垒确实强悍,但一千人在动辄十几二十万的对决中起到的作用不大。新军,毕竟不是三国时期的陷阵营。 陷阵营并非是骑兵作战,乃是以步兵为主、骑兵、弓兵为辅的综合作战单位,通过不同的阵法和分配,让几百人发挥出最大的战力,加上挑选的都是精兵和精良的装备,想打败仗也难! 至于每人配备战马,是为了作战方便,真正到战场上,步兵都是下马作战,各自站立阵型,何况就以高顺这段时间的观察,只怕这些步兵在寻常作战中骑马也不必普通的骑兵差,他们的骑术也十分精湛,最低档次也要学会骑射! 而秦风想要打造的就是与陷阵营相当的正面能攻坚,背后能制敌的强军。 尽管这条路并不好走! 李世民深深的看了秦风一眼,语重心长道:“云霄,你练兵有一套,朕相信。可是朕与长乐真希望你往文官方面发展,朕与大唐需要你的灵机一闪,长乐,需要一个安定的丈夫。你,懂朕的意思么?” “李叔叔,我知道你的关爱,也谢谢长乐的一往情深。可一人之事再大,放在国家里算不上什么;国家再小的事情也是大事。”秦风差点感动零涕。李世民能够说出这番“自私”的话语,可见,他对自己是真真实实的关爱。 可感动归感动,但是,秦风的立场并没有因此而动摇。只听他道:“我给您唱一首歌吧!您听了,或许明白我的心声。” “好啊!唱吧!别太难听就成。”李世民一脸的戏谑表情。 秦风点了点头,转身凝视着穿梭在外面侍卫,酝酿了片刻之后,铿锵有力、高亢清越的歌声蓦然响起。 “说句心里话,我也想家 家中的老母亲已是满头白发 说句那实在话我也有爱 常思念那个梦中的她梦中的她” 歌声一出,原本准备看笑话的李世民神情肃然一整,他实在没想到,秦风居然能唱出这种“多情”(亲情、爱情)的歌声。伴随着远处军营传来的训练声,丝丝入扣。 来来来来既然来当兵 来来来就是责任大 你不扛枪我不扛枪 谁来保卫咱母亲谁来保卫她,谁来保卫她 …… 军人的责任中透着无限柔情,牵动起内心最深处的琴弦,李世民面前都仿佛展开了一张画卷,壮志未酬的英雄,策马纵横天下,为的只是自己最亲的亲人与爱人。 来来来有国才有家 你不站岗我不站岗 谁保卫咱祖国谁来保卫家 谁来保卫家 谁来保卫她! …… 李世民蓦然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忘怀。这首歌写出了军营生活的酸甜苦辣,写出了军人生活中那纯真、质朴的爱。只为了祖国一声召唤,只为了天下人的一份期盼,无数的铁血卫士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国家。 苍劲的歌声穿透了空间的阻碍,传出老远。殿外,一些侍卫静静地站在当地,浑然不觉自己泪流满面。 不远处,一个身穿素衣,婀娜多姿的女子像一尊雕塑,一双美眸凝视着歌声传来的方向,没人知道她在那站了多久,直到歌声渐渐消失,她才从那种忘我的心境中脱离出来,低着脑袋,清泪一颗颗的往下滴落,喃喃道:“云霄,我明白你的心声了。匹夫不可夺志,况乎是你呢?我错了,我不该向父皇求情。” 背后传来了脚步声,一个温和的声音开口问道:“长乐,你在这站着干什么?” 长乐公主转过身来,看到长孙皇后微笑地站在自己身旁,脸上不由一红,轻声道:“母后!我是不是做错了?” 情之深,爱之切! 长乐公主,为了秦风的安全着想,特意向李世民求助,希望李世民能够运用皇帝之威严,说服秦风转向发展。可是,秦风这一首歌,不但说服了李世民,也说服了柔肠百结的长乐公主。 “唉,傻丫头,你没错,云霄也没错。你应该为着拥有这样的伟丈夫而高兴,开心。云霄一身本事神秘莫测,这天下间,谁能威胁到他?你看,连堂堂的上柱国战神秦大将军都输给他了,试想,天下间还有比秦大将军更厉害的人么?”长孙皇后有些溺爱地帮长乐公主捋了下额头被风吹散的头发。 在这里长孙皇后偷换了概念,输的是左武卫,不是秦琼,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只不过长乐公主情感激荡,一时间也分不清楚明白,经长孙皇后这么一开导,悬着的一颗芳心倒落到实处。 第82章 临别依依 “娘!大哥!我回来了。”好说歹说,最终,还不惜出卖了自己的歌喉,总算说服了李世民。到得家里,秦风心情愉快得很。把杨雨蝶抛在空中,一把又接住,如此做了几十来下。 杨雨蝶人小,胆量却大得很,在空中不住的咯咯笑闹。 “二弟,什么事如此开心啊?” 秦夫人一边张罗着饭菜,一边用询问的目光看着秦风。 秦风愣了一下,道:“嘿嘿,怎么能不高兴呢?你们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吗?” 秦战顺势而问:“什么日子?” 秦风一拍额头,道:“自然是新军与左武卫比试的日子了。” 秦夫人放下筷子,跑到了秦风的身边,问道:“比了吗?” “赢了吗?”这是秦战的话。 “二哥一定行。”杨雨蝶奶声奶气的说。 秦风苦笑,在这家里头,咱们伟大的秦大将军似乎成了公敌了。 “比赢了。”三个字,回答了秦夫人与秦战的询问。 “真的?”秦夫人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哈哈,什么天下无敌的秦大将军,连自己的儿子都胜不了。呵呵,等他回来了,看我怎么嘲笑、鄙视他。” “……”兄妹三人,面面相觑。彪悍的老娘,就这么希望秦大将军失败么? “来,来,来!二弟,为兄敬你一杯。哈哈,嘿嘿。”秦战可没少让秦琼收拾,这一回,他也算扬眉吐气了,尽管胜的不是他,可秦风是自己兄弟,他胜了,作为兄长的自己那就更加不必说了。 秦风干了一杯,道:“除了这事,皇上打算向突厥用兵。而我么,也争取到了出争的机会。” “啪!”秦夫人如遭雷击,连筷子掉到了桌子上都没发现,一脸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表情说不出的怪异。 秦夫人脸上无了血色:“风儿,你别吓为娘,你说,你是开玩笑的。” “娘,是真的。圣旨已下,岂能有假。”秦风深知儿行千里母担忧的道理,更何况他去的不只是千里,而是战场,生死未卜的战场。他安慰着轻抚着母亲冰冷的双手。 “可你才多大啊!”秦夫人激动了起来,“那有让十几岁的孩子上战场的?” “古之甘罗十二拜相,孩儿还比人家大四岁呢。您不会认为您的儿子比不上别人吧?” 秦夫人烦躁道:“怎么能这样比?不行,我这就进宫,让皇上撤了圣旨,我,我去找长乐公主,找皇后。” 秦风吓了一跳,自己好不容易获得出征的机会,要是老娘出面,真有可能被搅黄,连道:“娘,这不是皇上的要求,而是孩儿自己希望上战场的!” “什么?”秦夫人惊愕的目光一直望着他,半晌方才开口言道:“这是你真是的想法吗?” 秦风道:“老实说,皇上也不希望我从军,希望我往治国方面发展,可是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料子,而且,朝堂上有着太多的诡计,这不是孩儿能应付,也不是孩儿能向往的日子。孩儿认为好男儿志在四方!战场,才能体现出我存在的价值。况且,我又不是正面作战。” “二郎说的极是!”秦琼踏进了大厅,道:“夫人,二郎大了,已经是个大人了,是时候让他自己决定的道路了。”说道此,秦琼对秦风道:“二郎!如今的你,完全有能力自己飞翔,但要切记莫急功近利,你才十六岁,日子还长着呢!”不同于秦夫人的殷勤呵护,秦琼的淳淳教诲也让人心头发堵,眼睛发酸。 “好吧!”秦夫人也妥协了,展露着慈祥的笑颜道:“我的风儿终于长大了,为娘高兴得很……”说着她却难舍的抹着泪水,强颜道:“不要有损我秦家的名声,万事小心,平安归来……” “好的!”秦风笑着道:“等我回来了,娘数数我的头发,看少了一根没有。” “小调皮!”秦夫人笑骂了一句:“去去去,娘没有心情与你胡闹!对了,等你回来了,咱们就定下日子,全了你与长乐公主的好事。” 秦风苦笑:“大哥还没有成亲,等大哥成家了再到我。” 秦夫人笑道:“你大哥也快了。” 秦风喜道:“嫂嫂是谁家的姑娘?哎呀,你们可瞒得我好久了吧?” “你大哥的亲事早就定了,只是你自己忘记了。女方你侯叔叔家的海棠。” “啊?”秦风倒吸一口寒气,有些凌乱了,与未来的反贼结亲家?与找死有何区别? 秦夫人在秦风的脑门上敲了一记:“啊什么啊?海棠我们见过,貌美如花、知书达礼,是个好姑娘。” “我记不住了。”秦风只能用记不住来摧诿了。 “知道你记不住。” 事已至此,秦风还能说什么?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从身份上说,两家的确相配,可侯君集未来的作为,他心头还是有些发毛。到时候,自己这一家子可别被他给害死了。 顿时,秦风留下了一个心眼。过了一会儿,道:“对了,我与大军不是一路的,以做奇兵之用,现在除了皇上,也就咱们全家人知道,可别把我的行踪泄漏啦。” “放心!” “不会外传的。” “如此大事,我还是知道的。” “二哥哥,小蝶不会说的。” “好,好,好。大家就等着我立功回来吧。”秦风牛气冲天的说着。 …… 与家人闲谈了一会儿,秦风就离开了。 即将出征了,不知何时回归长安,其他人可以忽视,唯独一人不能不去道别。 那就是两面之缘结鸳盟的郑丽琬。 她,是他的女人。 她,有权利知道他的行踪。 郑丽琬的住址,分别时已经告诉了秦风,长安以东,一个偏僻的角落,一个幽雅的院子。 这里,似乎很久没有人过,给人是一种荒芜的感觉,落叶翩翩起舞,宁静而凄清。 老父亲辞世后,除了两个贴身丫头,郑丽琬就只留下五个忠心耿耿的家人仆人,其余尽数遣散。 秦风与郑丽琬的关系,见不得光。 故而,没有光明正大的拜访,而是行走了一条独属于郑丽琬的秘密地道,据说,这是一条很是古老的地道,时代久远已经无法查询。这条地道直通他的香闺。 以前,方便郑丽琬的进出。 现在,方便了秦风这个采花贼。 秦风依着郑丽琬留下的方式,很容易就从一颗千古大槐树钻了进来。 他不怕被人发现,因为郑丽琬说过,每天的这个时候,后院里只有她一人,即便是他的贴身丫环,都被她支走,以便修练武技。因为武技,是她一个人的秘密,当然,现在多了一个秦风。 秦风进了郑家后宅,像主人一样,大明其白的走上了郑丽琬的香闺。 “我不是说过吗?除非紧急要事,不能来打扰我。”秦风的脚步很轻,让郑丽琬误以为是她的丫环。声音里有着一丝丝的不悦。 秦风没有说话,进了房间后,沿着声音之源绕过一道屏风。 秦风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光洁的后背,刚要脱口而出的招呼刚到嘴边就猛地咽了下去 阳光下,窗台边,曼妙娇躯动心弦 凝脂白,冰肌俏,回首一探万千摇 这一幕,当真是惊心动魄,秦风三魂七魄险些就飞了出来 此刻的郑丽琬,浑身上下只有束胸和亵裤在身,洁白如玉的后背,挺翘圆润的臀瓣,笔直修长的美腿暴露在空气中,大片大片的雪白肌肤毫无保留地印入秦风的眼帘。 郑丽琬的身子他看过,也亲过、爱抚过。可是,他发现此刻的郑丽琬才是最美的。 那背部的曲线是如此完美,纤细的香肩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扶柳细腰处玲珑曼妙,衬托的那不大不小的臀部越发挺翘,晶莹剔透的肌肤让人血脉贲张,臀沟处贴身勒紧的小亵裤更是惹人遐想 因为肌肤很白,也因为她的束胸和亵裤是白色的,乍一看,只以为她整个人一丝不挂。 兴许是听到了背后传来的动静,她一手横在胸前,侧着半个身子朝门口处望来,另一手则拿着一件洁白的睡裙,看样子她正在换衣服的当口。 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交汇,秦风的神色错愕、喜爱、欣赏,在她挡住的白皙饱满上留恋了一眼,郑丽琬的美眸闪过一丝羞涩、喜悦,香肩微微颤抖起来。 因为她看到了两只通红的眼珠子!这眼珠子就象是雪地里觅食的恶狼,又如色中饿鬼,肆无忌惮地在自己身子上游荡,不仅如此,对面的男人还在喘着粗气,蠢蠢欲动。 这当口,遇到自己的爱人,饶是郑丽琬胆大,饶是她与他有着深刻的关系,可少女天性,让她心中还是涌出一种羞意与别样情愫:“你,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就来了。”秦风盯着冰雕一般的玉体,目不转盯。 郑丽琬嗔道:“你别这样看我。” 秦风走了过去,吮吸了一口香气,取笑道:“现在倒是知道害羞啦?当初的胆量哪去了?” 郑丽琬千娇百媚的白了秦风一眼:“不一样的,我又不是人尽可夫的荡,****。” 秦风道:“真香!” 每一个少女,身上都有一股属于自己的体香,区别只是香味浓不浓,好不好闻而已。就如长乐和郑丽琬,都有属于自己的香味,长乐的香味闻之清爽,让人迷恋,郑丽琬的香味则要浓郁一些,嗅之就如同无数双柔软xiao手游走身上,很舒坦。 第83章 郑丽琬的心思 凝眸相对,久久无语。 片刻后,一道洁白的身影轻飘飘地飞了起来。 不等她落地,秦风便仲出手去将她揽入怀中 郑丽琬的身子很烫,贴着秦风的****处传来砰砰的心跳,秦风能看到她脸上淡淡的红晕。 她依然挽着那妇人的发髻,做少妇的打扮,这种发型越发让她显得成熟诱人。 秦风低头就要亲过去 “等一等!”秦风感受到迎面扑来的炙热气息,强忍着悸动,轻轻地推了秦风一把。 “怎么了?”秦风没有用强。 “我想知道,你胜了吗?”郑丽琬一直关注着秦风,对于爱人与爱人的父亲这场比试,也很在意的。 “胜了。” 秦风邪恶一笑:“所以,咱们是不是应该庆祝一下呢?” “我不懂你说什么。”郑丽琬不自然地扭了下身子,轻抿着嘴唇。 “我想你了。”秦风笑了起来 “我也是!”郑丽琬轻轻地点了点头 美人恩重,秦风拦腰把她抱了起来。 郑丽琬羞不可仰的俏脸埋在他的颈项间,但心儿急剧的跃动声却毫不掩饰地暴露了她的羞喜交集。 这女人的体质各异,郑丽琬属于媚骨天生的那一种,初尝鱼水之欢,心中自当难以仰止,此刻想起当时那刻苦铭心的感觉,娇躯酥软得除了娇喘连连外话都说不出来了。 什么一月一次,在秦风的动作之下,早就抛到九宵云外了,心中唯余的念头就是那种销魂蚀骨的感觉。 秦风一把将郑丽琬扑倒在床上,大手放肆地游走起来。 喘息声响起,越来越显粗重,衣衫渐渐凌乱。 秦风抬眼望去,见郑丽琬晶莹如玉的皮肤,挺拔的玉女峰在单薄的束胸下散发出诱人的光泽,一双修长的玉腿半隐半现,阵阵幽香随着她轻柔的呼吸飘入自己的鼻孔中 她的脸,她的鼻,她的唇,她紧阖在一起颤抖的眼眸,都美如一个梦,一个醒来就会碎裂的梦 她的表情很紧张也很期待 冰清玉洁,闻名天下的女神就躺在自己身下,任君品尝,尤其是她脸上那一层妩媚圣洁的矛盾的光辉,此刻显露着一种别样的风情 秦风血气方刚,哪里受得了这般诱惑,丹田内涌上一股热流,俯下身子,亲吻着郑丽琬每一寸娇嫩的肌肤 她颤抖着,无意识地扭动着,娇喘连连 许久之后,秦风才温柔地深入 身体被充斥的满满当当,郑丽琬经历过那微微的不适之后,那让人痉挛的滋味如潮水一般将她吞没 她矜持地配合着,即便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也依然有咿咿呀呀的声音传出。 香闺内,缤纷落英,满室幽香。 几番风雨过后,两人满足的依偎在一起,都有些难言的情愫。 “你怎么来了?这大白天的。”郑丽琬有些尴尬着说。 秦风搂着光洁玉润的郑丽琬,道:“想你了,同样也是向你道别。” “道别?”郑丽琬爬了起来。 “嗯!”郑丽琬嗔叫一声,连忙跑回秦风的怀里。 “我要出征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所以特意与你说说。免得你胡思乱想。” 郑丽琬满脸欢笑,往秦风怀里缩了缩。 有些不解风情的秦风问:“你笑什么?” 郑丽琬嫣然一笑,媚态横生:“我高兴啊!你这么在乎我。” 秦风一怔,把郑丽琬紧紧的搂在了怀里,看了她满足的笑容,心中又是愧疚又是不安,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就象是一个混蛋,欲望涌上心头。跑过来把郑丽琬狠狠地那啥一顿,然后又心满意足地离去。 这个想法一升起,秦风的脸都红了。 “噗哧!”冰雪聪明的郑丽琬似乎明白了秦风的心思,喃喃自语道:“你不用这么想的。”倏尔,玉脸一红,柔声道:“你那样,我,我也挺喜欢的。” 少年男女一旦开了喜乐之门,又有几人能够控制人类的天性呢! 秦风又是怜惜又是尴尬,不由自主的起声道:“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一起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一字一句,秦风饱含感情的念出,眼睛却直视怀中少女,透露着无限情意。 郑丽琬又喜又惊,但神态却无比震撼。她也自然习得诗文,听懂了诗中之意。诗句中那种感情直接传送到她的心底,让她心神颤动。两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柔声细语的秦风,突然道:“我还要!” 美女所求,秦风自无不允,自然少不得又是一阵胡天胡地、狂风骤雨。两人身怀绝世内功,气息悠长,耐力充足,在这事上竟也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郑丽琬大胆地抬头朝秦风看去。脸蛋上红晕片片。 亲吻间。喘息声渐渐粗重,都在无限渴望对方。 郑丽琬娇喘连连,浑身疲软如烂泥,反倒是秦风越战越勇,犹如一个挺起长枪冲锋的骑士。携无尽的体力和饱满的精神,疯狂的冲撞不休。 绕是郑丽琬运转内功,也压制不住心头的羞涩了,她浑身肌肤都泛着一层红光,一头秀发凌乱,香汗淋淋。 “这样……这样行么?”郑丽琬紧咬贝齿,忍住心中的羞涩,顺从秦风的意愿,在床上被摆出一个让她有些无地自容的姿势。 “很好!”杨开猛点头,食指大动。 秦风把后世的种种姿势在郑丽琬身上付诸行动,实践探索,甘之如饴,流连忘返,兴致越来越是高昂。 郑丽琬根本不知道男女之事竟然可以有如此之多的花样,如此之多的变化,就好像一招神奇的武技,变换无穷,每一次变化都让人寻觅到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和愉悦。 就是这些变化太让人羞涩了。郑丽琬隐隐有些吃不消。 翻来覆去变换了无数花样,秦风发现自己最喜欢的一个姿势还是。 将郑丽琬按在床上,背对着自己。望着那光洁如精美绸缎的后背和盈盈一握的蛮腰、丰盈浑圆的香臀。秦风总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冲动。 然后,狠狠的将郑丽琬蹂躏了一顿…… 整整一个下午,两个人就在床上度过了,直到两人累得实在没力气了,才相拥入眠。 一室皆春,那个中滋味自然不足以给外人道也。 只是白日宣yin,有伤风化 直至傍晚,秦风方醒过来。 郑丽琬脸带甜笑,睡梦正酣,秦风不由温柔的轻吻着把俏丽的脸颊,却见其脸色愈见红润,心中明白,顿时起了嬉闹之心,上下其手,在对方的娇躯上肆意游走。 郑丽琬终于装不下去,娇嗔的打着秦风强健的胸膛。, 过了很久,两人这才穿戴整齐。 郑丽琬美眸含着淡淡的春情和满足,她实在是有些怕了,秦风现在就象是个不知疲倦的战斗机器,那凶猛如潮般的冲撞,一次又一次地让她酸软无力。 她怕不把秦风的衣服穿起来,自己根本逃不脱他的魔爪。 穿好衣物,两人相拥躺在床上。 无需叙述自己的思恋,彼此皆能感受到对方心中的想法。 “对了!”郑丽琬撑着酸软无力的身子,打开一口箱子,从中取出几件白色的衣服,递给秦风,含情脉脉道:“这是我给你做的衣服,你看合不合身?” 秦风两手微微有些颤抖,接过了那件棉衣,衣服是用白色的棉布织成的,洁白如雪,捏着十分柔软厚实,做工也十分精细。 “你穿上试试!”郑丽琬帮秦风把刚刚穿上不久的衣服脱下,然后替他穿上了这件银白色的棉衣。 郑丽琬在秦风穿好衣服后,一双美目凝视着他,眼中露出欣喜的神情。 “还挺合身的!看来我还是估算对了!” 听着面前佳人的欢快笑语,穿着的如雪衣衫上似乎还有她身上的淡淡清香,秦风的心猛地颤动了一下。 美好的时间总易逝,两人缠绵了一会儿,秦风从地道离开了。香闺上的郑丽琬像一尊望夫石,直到秦风没了影儿,这才回眸而过。 眼中倏尔闪过一丝睿智、锋利的光芒。 “‘身无彩翼双飞燕,心有灵犀一点通’。”眼中、脸上,有着浓浓化不开的柔情和幸福,过了一会儿,郑丽琬喃喃低语道:“长乐,你纵为公主又如何?你能像我这样能够为他付出一切么?我的爱人,最是无情帝王家,一个连自己亲兄弟都能杀的人,会是仁慈的长者么?唉,你还是太单纯了。罢了,罢了!我们夫妻一体,作为妻子的我也该帮帮你,你尽管安心去拼杀吧!后面的事情就交给我吧。只要你心中有我,正妻平妻又如何呢?我是在意那个虚名的人么?” “真是的!”走了几步,下身传来了撕裂一样的痛楚,郑丽琬脸上一红,心里又是喜欢又是羞涩。 “唉,讨厌的家伙,真是我命中的魔星。”望着锦被上的斑斑点点,嗅着空气中还未散开的味道,郑丽琬闹了一个大红脸,收拾了一下情绪,稍作休息,开始收拾战后的残局。 第84章 前途一片黯淡 三日转瞬即过,今日便是大军开拔的时候。 为了保证这次军事行动的突然性,除了驻扎在长安的几卫兵马,府兵已经在预计的地方集结。 当然,柴绍等人走得也很隐密,没有以往出征前的壮行酒,也没有李世民的亲自授印箭。 一夜之间,“作战指辉中心”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时候一一开拔,望北而去。 至于秦风与一千新军,出发得更早,他们采用化整为零的手段,直奔梁师都的都城而去,并以各种身份混入城中。 …… 朔方。 地属河套地区,战国时称为河南地以及北假,原为赵国领地,后为匈奴占据。 秦始皇雄才大略,遣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上击胡,略取河南地。但因秦末动荡,匈奴又重新占据朔方一地。直至汉武帝时期,车骑将军卫青从云中出兵,至高阙,遂略河南地再度将河套夺了回来。 汉武帝雄才伟略,多次徙民移居朔方、五原、上郡、北地诸郡,并穿凿河渠,屯田戍守,修筑长城、要塞。此后围绕朔方一地,草原民族与汉民族多次展开了激动的争夺。大体而言,多是顺应时势,哪方强势,便归属哪方。直至隋朝大业十三年,梁师都据朔方郡反隋,此地一直也在梁师都的控制之内。 自汉武帝大修朔方以来,朔方一直是汉民族的北方屏障。为防备草原民族而修葺的长城、要塞都在朔方境内。梁师都掌握朔方一地,不易于卡住了大唐的命脉。突厥能够多次寇入大唐北地,也是因为梁师都大开门户之故。 对于朔方郡,大唐早有图谋,只是梁师都铁了心的抱着突厥大腿,大唐多次拉拢收买,都未获成功。 尽管,李世民没有直接下令攻击,但梁师都的日子并不好过。 因为每一年,在庄稼近于成熟之际,大唐都会派出轻骑蹂躏梁师都所属地盘的庄稼,让他们绝收。 之前,梁师都也出兵驱赶,可每次都上了大当,不但救不了庄稼,反而折损了不少兵马。 连续几年,梁师都学了乖,不赶轻易出兵。只能在城头上看着大唐军为所欲为,只能用谩骂来化解心中的仇恨。 连续的战败,让梁师都所部士兵近于崩溃的地步,军心也不稳定。为了避免成为阶下囚,他只能闭关不出。在他的突厥主人还没有行动之前,作为走狗的梁师都实在没有单挑大唐的勇气了。 好在,梁部还有利用的价值,颉利时不时的接济一些,要不然,梁部早就崩溃了。 站在城头上,闻着空气中的稻香,梁师都眉头都锁在了一处,,没有一丝丰收将近的喜悦,以往的经验告诉他,大唐的破败大军已经临近了。 拒绝招降,真因为梁师都对突厥忠心耿耿吗?自然不是。真实原因是梁师都放不下手上的权利尔,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称王称霸习惯了,让他去长安当一个受人监控的闲散官员,鬼才愿意呢?或许,在长安会享受到所谓的荣华富贵。可到了长安就我为鱼内了,而且时刻还有被清洗的危险。 投降? 有种种坏处,背靠强大突厥的梁师都自然不干。 但,粮草受制于人,并不是长久这道啊。 一旦突厥断了他的狗粮,大唐就算不攻过来,他们自己都要支持不住了。 “必需想个法子才行!”梁师都对自己说着,但是那如九十岁老者般的眉头却预示着他的心态。 无计可施! 梁师都凭一亩三分地与大唐“对抗”多年,大唐在他眼里也不过如此而已,于是养成了独断专行、自以为是的性情,以至于听不进他人的意见。 多年下来,时至今日,连一个与他说句忠言的人都没有,更不要说什么对策了。 别说异姓官员,哪怕同根同源的家族中人,也不敢说出一个半字。 梁师都最初还不怎么在意,觉得手下人的才智都不如他,听不听他们的建议都没所谓。 直到今时今日,梁师都才发现自己身旁当真是半个可以信任的人都没有了。 平时都没有,更何况是现在危难关头。 想来想去,想到最后,依旧毫无所获。 心念于此,梁师都怒喝了一声道:“来人,去将大将军梁洛仁给我叫来。” 不多时,一个与梁师都长得极为相像的壮汉大步来到了朔方的皇宫大殿处。 “微臣梁洛仁叩见陛下。” 梁师自封为帝,真真实实的当了几年皇帝的瘾。地盘不大,架子倒是摆得挺高的,他觉得自己是天子,是九五至尊,哪怕是叔伯兄弟见到他,也要恭恭敬敬的称他“陛下”,决不能再以兄弟相称。 原本梁洛仁与梁师都的关系不错,梁师都能够杀害朔方郡丞唐世宗,占据朔方郡造反,梁洛仁可算是居功至伟,第一功臣。只是梁师都称帝之后架子也大了,皇帝威风十足,兄弟之间的情意,已经在这些年消磨的差不多了。也因如此,对于梁师都的召见,梁洛仁只有君臣之谊了。 对于梁洛仁的心态,梁师都并不了解,还觉得没有任何问题,他是天子,理所应当是高高在上的。 “梁洛仁,枉朕如此信赖于你,而你却三番五次的败于逆唐之手。朕问你,今年能不能守住庄稼?” 梁洛仁眉头一皱,道:“陛下,请恕微臣无能为力。”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无知,仅凭区区荒芜贫穷之地,就想对抗名义上统一了天下大唐,那简直是痴心妄想,和大唐对抗无异于白日做梦。 大将军梁洛仁有自知之明,他武不如秦琼、程咬金、尉迟恭,谋略不如房玄龄、杜如晦,军略方面足以被李世民、李靖、李绩、李道宗等人秒杀。 看着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梁师都,梁洛仁心头一阵悲哀,所谓的大梁民心丧尽,在百姓眼中,梁家人也成了祸国殃民的大恶霸,而高高在上的梁师都却认为全国上下一心,着实可悲可叹。 同为梁家人,梁洛仁其实是不耻与突厥结盟的,毕竟,再怎么说他也是汉人,每当突厥大军南下,首当其冲的是大梁的女性,只有满足了野兽一样的突厥人的兽性,突厥才会施舍一丁点战略物资。每当看到大梁国内女性的哭泣,梁洛仁心如刀割一般。 “颉利可汗即将南下,我们要向伟大的天可汗证明我们大梁儿郎的血性。朕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也要保住今年的庄稼,绝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受制于李逆。找个人出使突厥,去拜见天可汗陛下,将我们这里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他,让他出个主意,或者拨给我一点兵马,让我南下寇略庆州、延州,他们毁我田地,那老子就杀他们的百姓,抢他们的口粮,看谁狠的过谁。如此一来,又起到分散李逆的注意力,可谓是一举两得之策。”梁师都为自己高明的策略而自鸣得意着,却浑然没有察觉梁洛仁眼中闪过的一丝嘲弄。 梁洛仁也知这是当前唯一之法,淡淡的说了一声:“明白了!”也就退下去了。 梁洛仁离开朔州皇宫,看着满天阴霾的天空,心中却在考虑另一件事情:这梁家是否走的下去。 梁家作为朔方豪族,家族谱上可追溯到汉武帝时期。汉武帝以罪犯流民充军朔方,将朔方发展为抵御草原民族的第一战线。 梁家的先祖就是在那个时候来到朔方立足的,那个时候的梁家先祖还是一个犯了重罪的囚犯。慢慢的发展,梁家顶着艰难一步步的在朔方发展起来。经过足足七八百年的时间,梁家成为了朔方第一豪门,左右着朔方的政局。成为地方上举足轻重的存在。 隋末****确实是一个将家族发展壮大的天赐良机,但是机遇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当初他们让梁师都布下的美好前景所迷惑,现在看来完全就是异想天开。 梁师都压根没有半点帝王之才以及帝王的胸襟。梁家的前景就如现在的天气。随时都可能面临灭顶之灾,尤其是现在的局面,万一大唐纵兵袭来,岂非整个梁家都要给梁师都陪葬? 事态严重到这个地步,梁洛仁已经不得不考虑他们梁家的后路未来了。 梁洛仁尽管万般不愿,可却不敢违背梁师都的“旨意”,死在梁师都手中的宗族没一百也有五十了,这些人曾经是大梁的中流砥柱,可因为直言,现在死的死,被罢官的被罢官,若非自己手头拥有一部份心腹军队,恐怕早就让多疑的梁师都还灭了全家了。为了不留下把柄,梁洛仁只能派遣几名心腹将士,出使突厥。 日子还是要过的,梁洛仁已经习惯了木偶一样的生活,每天,麻木的进宫见驾,麻木巡视城防,麻木的走访军队……。 每天,他都在重复着毫无意义的事情,因为他再好的点子再好的练兵方法,梁师都都不会同意,因为梁师都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别人一旦提出异议,就是对他的不忠,所以,梁洛仁每天按照着梁师都“锦囊妙计”来行事。 一天下来,使得这位大将军心神俱疲。 回到家里的时候,神色透着无法掩盖的疲惫。 第85章 生死决择 “夫君!您回来啦!”梁夫人熟练的解下梁洛仁的甲胄。 梁洛仁轻应一声,顺口问道:“文彬呢?” 梁文彬! 大将军梁洛仁唯一的儿子,此子在梁洛仁的教导下,倒是知书达礼,颇有文质彬彬的气度。梁文彬至孝仁厚,深得梁洛仁的喜爱。 “彬儿和夫君一位故人之子在谈话呢!彬儿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梁夫人洋溢着慈祥的笑容。 “故人之子?”梁洛仁眉头一皱,他的故人除却大梁,好像没什么故人,而他的故人之子,可没入得梁文彬之眼。 梁夫人摒退左右,轻声道:“那里来的。”言罢,指了指南方。 “你说南方来人?” 梁洛仁心中警戒大起。 梁夫人笑道:“是啊!挺好的一个孩子。” “孩子?” “对!” “在哪儿?” “彬儿的书房。” “我去瞧瞧!” “父亲,您来啦?”待梁洛仁到了书房,梁文彬热情洋溢的说道:“父亲,孩子往日坐井观天、自以为是,遇到秦兄,才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梁洛仁随指一望,但见一位少年郎正拱手一礼,但见他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气定神闲,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到来,而露出任何警惕好奇之色,一股无所谓的有恃无恐的神态,心中暗自赞叹:龙凤之姿,难怪彬儿心折了。 “见过梁将军!” “请问公子是何人之子?”梁洛仁行了一礼。 美少年笑了一笑,向梁文彬道:“梁兄,在下与梁将军有要事相商,还请回避一二。” “好的!”不诣世事的梁文彬走了,还顺便关上房门。 梁洛仁面色倏然一冷,寒声道:“你到底是谁?”手已经握住了随身佩剑的剑柄,大有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样子。 美少年好整以暇道:“秦琼次子,秦风!” “什么?秦琼,之子秦风……”梁洛仁听了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觉得一阵目眩。 只是两个名字! 梁洛仁,这个梁国的大将军,兵马元帅,听了几乎晕阙。 秦琼,威震天下,当年还是隋末之际,他亲眼目睹了秦琼在沙场上的英姿,随着秦琼一次又一次战绩。到了今时今日,已经成了吕布式的人物,只“秦琼”二字,就产生了巨大的威力。 秦风,以文才、善辩而名震天下。同时,还是唐国皇帝的长驸马。 梁洛仁一直注意长安动向,对秦风也是早有所闻,只是,万万想不到秦风竟以“书生”之身,而勇闯大梁国都,这份胆识,足以让梁洛仁震惊了。 在其心中,颇有虎父无犬子的感慨。 “唐我两国战争不休,秦公子此行有何用意?”梁洛仁松开了手中剑柄,区区一个“书生”,还没有威胁到自己,神色倒是缓和了不少。 “此行实为拯救将军一家人尔!” 梁洛仁哈哈大笑:“秦公子,你文采风流,梁某是佩服的。只不过秦公子危言耸听了吧!我贵为一国之大将军,集军权于一手,陛下是我堂兄,笑话,我需要你来拯救?”顿了一顿,语气森然道:“倒是秦公子、未来的驸马你,不知如何自我拯救呢?” “铮”的一声,宝剑脱鞘而出,森森寒气漫涌而来,梁洛仁难掩杀机。 “剑是好剑!可惜将军拿得不稳。”稳字刚刚结束,秦风化作一道残影,在梁洛仁尚未反应之前,已经夺下了他手中的宝剑。 梁洛仁只觉得手中一轻,待清醒时,发现自己的佩服不知何时已经落到了秦风的手中,而秦风站在原处,好像一动也不曾移动过。 梁洛仁瞳孔一缩,难掩惊骇欲绝之色。秦风的速度简直违背了人类的常理,如此身手,连梦都没有梦到过。 秦风看了梁洛仁一眼,慢条斯理道:“很多人都说我以文出名,以为我是一个文弱书生,可大家都忘记了,我是秦琼的儿子,而且,还曾打败过一些大唐猛将。高处不胜寒呐!”秦风言罢,做出一幅英雄孤独的模样。 梁洛仁双眼突出,如果秦风没有夺剑之举,他认为秦风在吹牛,可现在,他相信了。 “你想如何?”梁络仁强抑心中的惊骇,努力的问。 正当此时,梁络仁见秦风将宝剑随手一甩,但听“铮”的一声脆鸣,紧接着手中一沉,凝神一看,宝剑分毫未差的回归剑鞘中。 顿时,冷汗一滴滴的往下流淌,他知道秦风若有歹意,自己一家人都难逃一劫,在这种高手面前,他连还手的余力都没有。 “拯救将军一家。” 梁络仁摆出一幅宁死不屈的模样:“好意心领,要杀请便。” 秦风啼笑皆非,若非知道历史上的梁络仁杀梁师都而降唐一事,他还真以为遇到了***了呢。 “将军宁死不屈,在下佩服。”秦风停了一下,道:“你可以英勇就义,可你不为你的儿子你的亲人着想吗?” “你想如何?”梁络仁如受了伤的老虎,怒视秦风。 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时代里,梁络仁十分看重唯一的独子的,如果梁文彬有个三长两短,黄泉之下又如何面对自己的老父亲? “兵者,诡道也!为了打击对方大将的士气,更是无所不用其极。梁公子是一个善良的人,我虽不忍,可不了大唐的利益着想,我也不得不为。你知道,我有这份能耐的。” 梁络仁声色俱厉道:“绝人子嗣,你就不怕天下唾骂吗?” 秦风淡淡道:“我只知道成王败寇。况且,你们绝人子嗣还少吗?你们引突厥人南下,又有多少个家庭就此湮灭?作为一个汉人,你的良心被狗吞了吗?对了,我大唐皇帝已经打算在长安城铸一奸佞碑,上面刻上历朝历代的背叛国家和民族的人的一生事迹,塑其像,让其在风雨当中跪立万万年,让其子孙后代蒙羞万代。梁师都,肯定是榜上有名的,作为帮凶,梁将军你愿不愿意与梁师都一同上榜呢?” “如你所言,成王败寇,尤未可知。等我大梁灭了唐国,你们同样是千古逆贼。” “就凭这一亩三分地?”秦风嗤笑道:“梁将军,你觉得可能吗?” “没什么不可能的。” “你们仰仗的无非是突厥人,可突厥现在自顾不瑕,你认为你们的主人有精力管你们吗?况且,我能够潜到这里,你认为我大唐其他人就不能了吗?这么些年来,你认为我大唐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没有在此布设军队吗?之所以,没有里外应合,之所以让梁师都活到现在,无非是时机未到而已。现在,这块土地,是时候回归中原王朝了。” 梁络仁冷哼道:“既然你有如此信心,为何找我?” “因为你还有利用的价值,梁师都所部,除了你无不是作恶多端之徒,那些人注定要死亡,唯独你梁络仁仁义忠厚,我找你是希望你能借助你的威望,说降其余城池,大家都是炎黄一脉,没必要做无谓的牺牲。而你一旦回归本真,吾皇陛下自然重用。” 梁络仁冷笑道:“李世民会给我大将军的位置吗?” “你有选择的余地吗?” “嗯?” “梁师都对将军多有疑虑,早有夺取兵权的心思,只不过畏将军之威望,如果我们采用反间计,相信梁将军一家子都逃不出多疑的梁师都之刀刃吧。这是其一。” “其二,梁师都没有君上之风度,早已众叛亲离,一旦我大唐天兵抵达,很多城池将兵不血刃,有了久望王师的百姓相助,我大唐的内应就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比如说屠杀城主一家子啊,又比如下毒什么的。到时候,梁将军一家除了死亡,恐怕没有其他途径去选择了,当然,与此遭殃的还有传承数百年的梁家,为了你的小家和梁家,将军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其三,你们的军队土气不高,打打胜风仗还行,一旦败了,绝对就是兵败如山倒,你信是不信?” “其四,一旦梁将军归降,且安抚各地,皇上断然不会少了你的好处。况且,贵公子才华出众,他日成就不可限量,你忍心他就此结束吗?” 秦风看了冷汗直流的梁络仁,微微一笑道:“是生是死,一边中梁师都,一边是梁家一族,孰重孰轻,将军心中有数吧!若是将军顾及兄弟君臣之谊,可由在下代劳。言尽于此,将军且三思而行。” “容我想想!” “好,给将军半个时辰的时间。我就在这里等着,顺便给将军磨磨墨,铺铺纸张什么的。”语中的威胁不言而喻。言下之意是投降了,就皆大欢喜;不投降?那就别怪我秦某人大开杀戮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除了投降,梁络仁别无选择,甚至连假投降都不可能。他的结局自从秦风到来已经注定了,只要自己定了降书,即便是假的,梁师都也不会相信。 “多想一下梁师都是如何对待将军的。”秦风做了进一步的提示。 第86章 纵论成败 大唐与梁师都部交接处,百姓慑于梁部、突厥的残酷,饱受其害的百姓们在朝廷官方的支持下早已尽数迁移,致使边境百余里,荒无人烟。 荒芜的大地,给突然出兵的唐军起到了很好的掩护作用,当大军梁师都抵达朔州百余里地的时候,梁师都还毫无所觉。为了起到隐密性与突发性,柴绍广派斥候,路上遇到的人,不管敌我他全部“请”到大营做客,好在人口稀少,要不然,大军的粮食还真有供应不足之危。 大军胜利会师后。 柴绍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军事会议。 柴绍坐在上首,对于此次行动的保密工作,他还是挺满意的,作为统帅,他比一般战将看得远,知道不久的将来就是大唐与突厥血与火的碰撞,而眼下的大唐军力、粮草均是有限得很,大唐没有更多的资源浪费在梁师都部身上。 因此,为了保存大唐的有生力量,他此行可谓是小心翼翼,不敢有半点大意。 其实军议的议题也比较简单,就是接下来的如何攻城如何减少伤亡而已,因为梁师都龟缩于朔州,他是绝对不会放弃坚城,而傻乎乎的跑出来与唐军野战的。 商议的结果也比较暴力,先派斥候拔除梁师都设于城外军屯、哨所,像往常一样,佯装破坏庄稼,而后,趁着梁师都麻痹之际,派精锐部队,一举攻克朔州城。 梁师都总兵力七万余人,朔州四万,余下三万分布于其他城池,而有了灵州李道宗、夏州刘旻的牵制,柴绍所要面对的也就朔州城内的三万士卒而已。 三万士气不高、训练不足的乌合之众,柴绍打从心里看不起,如果不是因为要防止突厥突然南下,以他之谋略,只需三万士兵就可击败梁师都。 所虑者,唯有梁洛仁! 梁洛仁能力不高,但为人公正、治军严谨,在军中拥有一定的威望与地位。 虽说这些年来,大唐一直努力的离间梁师都、梁洛仁的关系,可谁也不敢保证梁洛仁最后的选择。 在没有人才的梁部中,梁洛仁也算得上是一号人才了。 作为主帅!柴绍还是把所有细节都详细的做了交待。 条条款款,战事走向,柴绍、薛万均等人相互研讨,务求做到最好。 正在关键时刻,突听帐外护卫来报:“诸位将军,秦风求见!” “秦风?”柴绍一脸不解的神色,不过还是道:“请!” 对于秦风,柴绍很是欣赏,新军与左武卫的对决过程,他可是亲眼目睹的,只是想不到秦风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而且还找到此地了。或许,是皇上派他来的吧。柴绍心里如是想着。 “末将秦风见过大将军与诸位将军!”秦风恭敬的向在座的将军们各行一礼。 此刻他腰悬古剑,一派书生的装束,若非在对决中见识到秦风狠辣一面,柴绍也不敢将他当作武将来看待。 柴绍上下打量着秦风,眼中露出饶有兴趣的神色,说真的,这还是两人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秦风站在那里,如生根的松柏,挺拔如峰,配合那俊秀的脸庞,卓尔不凡的气质,自有一股身上与众不同的风采。 柴绍展颜笑道:“秦中郎将无须多礼!此来,可是奉皇上之命前来指教?” “不是!”秦风回了一句。 出发前秦琼说柴绍太重礼,太讲规矩,太过谨慎。虽是一员武将,可对礼数的讲究比一般的文人还严重的多,不晓得变通,跟他说话会觉得很不自在。以前,秦风还不怎么相信,今日一见,果真发现柴绍的心思十分细腻和慎重。 “未将此来,乃是代人送一封书信。” “哦?”柴绍诧异的问:“何人书信?” 秦风神秘一笑:“大将军一看便知!” “好,好,好!”柴绍一目三行的读完书信,已是眉开眼笑、红光满面,将书信递给旁边的薛万均,哈哈大笑道:“薛将军,亏得我们还为着梁洛仁,以及如何保存实力而绞尽脑汁。却想不到秦中郎将已经先人一步,将梁洛仁说降了,有了梁洛仁当内应,梁师都一天可定矣!” “秦中郎将,梁洛仁毕竟是梁师都的堂兄弟,而且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所谓的大将军,咱们如何断定梁洛仁不是假投降的?若是攻城之际,梁氏将计就计,我军岂不是吃了大亏……”薛万均那粗狂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与疑问。 秦风自信一笑,朗声道:“薛将军大可放心,梁师都自视甚高、寡于恩义,自封天子后,将梁洛仁一干人等视作召之即来挥之即走的奴才,早已失去兄弟之情;其二、梁洛仁赏罚分明、重情义,深得军中上下的爱戴,梁师都深为忌惮,若非梁洛仁性情内敛谨慎,早就成为刀之亡魂;其三、梁师都残暴,梁洛仁仁厚爱民,两者矛盾已久,据说,梁师都为讨好颉利,而迫梁洛仁嫁妹,只是此女刚烈、宁死而不从,以死亡来表明了自己的忠贞,梁洛仁没半点怨恨那是假的。其四、梁部军队士气萎靡,与我大唐作战,无异于螳臂挡车,梁洛仁是聪明人,他知道如何选择的;其五、城破之日就是梁家覆灭之期,而梁洛仁重家族传承,为了家族的香火,他肯定能够舍弃梁师都而全梁氏;其六、梁师都多疑,自我上门那一刻起,梁洛仁已经没有退路了,为生家性命,梁洛仁不得不降;其七、梁洛仁全家老少的性命尽在我手,稍有异动,我不介意当一个灭人一家的屠夫。” 声音陡然一顿,随即阴森森地喝道:“梁洛仁除了投降,别无他选。” 一瞬间,如山岳崩塌一般的杀机从天而降!压得众人大气都无法喘上一口。 杀气腾腾,旁若无人,放眼天下,只我一人! 诸人心头一阵凛然,秦风此刻的眼神,如刀一般锋利,透着一股刻骨铭心的寒意,那是大开杀戒前眼神。 直面秦风的薛万均一双眼眸在剧烈地抖动着,这杀机!这杀气!宛若实质一般浓郁,竟连四周的空气都仿佛凝滞了。 这是从一个少年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薛万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且这凛冽无比的杀气中,竟然还带有一股让人胆战心惊的森冷气息,这股气息就仿佛是死神的召唤。 “这得杀了多少人才有如此强大的杀气啊?”杀人无数的薛万均一阵凛然。 柴绍轻咳一声,道:“秦中郎将,你确定梁洛仁一家尽在掌控中么?” “两天前,我部化整为零,一千人一个不少的渗透进了朔州,梁洛仁亲兵与府中侍卫,目前都由新军士兵担任,亲兵由李业诩统领,侍卫由尉迟宝庆统领,一旦梁洛仁有所异动,新军会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他的全家。余者六百余人,安排在梁洛仁的亲军中,且自成一军,由罗通、程处默统领,大将军攻城之日就是我们开城之时。朔州城共计四万士兵,其中,又分三个派系,忠于梁师都的有两万人,梁洛仁各掌李正宝一万。梁洛仁镇守南门,以御我军;李正宝镇守东门,以防灵州;西门、北门由梁师都心腹镇守。李正宝与梁洛仁有姻亲关系,向以梁洛仁马首是瞻,时下,梁洛仁正在试探李正宝的态度,只要两人同心齐力,再加上我的一千新军,拿下朔州某一城门,根本不在话下。到时候,里外应和,朔州就成我大唐的囊中之物了。” 柴绍大笑:“有了秦中郎将的帮助,本将放心矣!歼灭梁师都,秦中郎将当记首功。”大家正为如何以最小的代价而拿下梁师都而犯愁,现在有了秦风送来的天大消息,顿时,包括柴绍在内,一个个喜笑颜开。 秦风却笑道:“这首功来得太轻松了,没有挑战性,小侄还真不在意。” 柴绍哈哈一笑:“那秦中郎将在意什么呢?” 秦风道:“早点除掉梁师都这颗毒瘤,至少能够让边境的百姓过上安定的日子,拿下梁师都,将来面对突厥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御敌于国门之外,免去地方百姓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柴绍很是意外,道:“想不到中郎将还有这份胸襟?” 秦风翻了翻白眼,道:“什么胸襟,我可没那玩意。战功这东西是死的,早晚会有。人命却不一样,没了就没了。突厥是我大唐的心腹之患,梁师都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看门狗,为了未来着想,我们大唐有限的资源,绝对不能在此大肆消耗,我军士卒一个个都是宝,是面对突厥南下的铜墙铁壁,一个都不能少。正因为如此,我才将新军化整为零,潜入朔州。” 柴绍动容赞道:“秦中郎将真乃大丈夫。” 秦风被赞的有点脸红,笑道:“大将军谬赞了,我没那么伟大。不过是知道突厥铁骑的厉害,不想我军在不必要的地方过于损耗罢了。” 柴绍深深的看了秦风一眼,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商定了攻城的时间,约定了暗号后,秦风带着辞别而去。 梁师都、梁洛仁都需要监视,在特种部队还没有形成的情况下,秦风不太放心。 万一因为自己的过于自信而导致柴绍大败,那他就成了民族的罪人了。 秦风的谨慎态度,得到了柴绍的赞许与支持。 同样,薛万均等人对秦风的胆识与深入虎穴的勇气也深为钦佩。 第87章 闪电突击 里外应和 “秦公子!你总算来了。”当秦风再次踏进大将军府的时候,梁洛仁舒了一口气,如果说之前还抱有犹豫的态度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真正的下定决心了。只因新军展示出来的杀气和严明的纪律让他心惊胆颤。 充当府中侍卫的新军,那摄人心魄的军威,便是他梁洛仁也不得不敛神静气。 新军名不经传尚且如此,那威震天下的十二卫又是何等的神武?三千破十万的玄甲军又将如何? 梁洛仁都不敢想下去了。 秦风在朔州为所欲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本人是艺高人胆大,可打算一路黑到底的洛梁仁担心啊!万一秦风有所闪失,自己即便投降了,恐怕也没什么好果子吃。因为秦风的身份太过惊人,不说秦琼次子,单是未来的驸马及书法宗师、诗文圣手就足以自己永无翻身的余地。 秦风微微一愣,接着笑道:“多谢梁将军关怀。对了,李正宝有明确的回答了吗?” “李兄与我一样,深受猜忌!情知一隅之地无法对抗****天威,我与他也算是臭味相投吧!”梁洛仁自嘲一笑。 秦风道:“梁将军与李将军降的不是大唐。” “嗯?”梁洛仁不解的看着秦风。 秦风道:“只因你们降的是华夏民族!梁将军不要多想了,皇上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忠于民族的人的。告诉将军一个消息,柴绍柴大将军已经率领十万大军驻扎在百里开外,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柴大将军决定后天三更时分,将突袭朔州城南门,咱们得做好准备。” 梁洛仁倒吸一口寒气,若非秦风说出此事,他还蒙在鼓里呢!尽管这段时间以来,唐军派来破坏庄稼的军队超过以往,但大家都没有往这方面去想,都以为一如往常,破坏完了就走了,现在才知道了大唐的决心。 同时,梁洛仁也暗自庆幸。 若非秦风的出现,梁家一定会消失于历史的尘烟中。 ………………………………………………………………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当夜色来临之际,预示着战争即将到来。 是夜是一个突袭的好天气。乌云盖天,却又密云不雨,最利偷袭,也不利追击。 已经潜伏在朔州城附近的柴绍心中暗喜,是个好天气,看来老天爷也在助他们一臂之力。 时近三更,他已经领着夜袭精兵来到了城外。 天地间一片宁静,除了四周鸣叫的蚊虫以外,听不到一丝的杂音。 借助城里零零散散的火光,以及秦风连续不断的情报,柴绍大致清楚敌方的布置,心底也轻松了起来:“自作孽不可活,梁师都够失败的,连最亲的梁洛仁都选择了投降,余都更加不必多说了。” 身旁的薛万均赞同道:“大将军说的有理,有秦中郎将与梁洛仁为内应,此战必胜矣。” “攻城!”柴绍举起了冲锋的号令。 “杀啊……”一万多战士忽然齐声暴喝,紧接着六千多名士兵排着整齐的队伍,分头快速冲向各自的目标,声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 霎时间那种宁静详和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朔州南门巡逻的士兵也就二十几来人,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匆匆忙忙的敲响了警钟,一时间,“敌袭……”“迎敌……”等喊叫声接连不断的传出。 整个朔州炸开了锅! 战鼓声响,一个个唐军兵如狼似虎的冲向城墙,架起了攻城的云梯,以最快的速度,悍不畏死的攻向城墙。 梁洛仁于事先已经调走了大部分兵力,使得唐军势如破竹,一举就攻上了城墙,速度之快让凶悍的唐军都怀疑自己在做梦。这哪是战争,简直比平时的演练来要来得简单好不好? 柴绍见此,心中大喜,长剑向着朔州城一指,厉声高喝:“擂鼓,全军突击!” 令旗摇动,隆隆的战鼓声冲天而起。 随着最高亢的一通鼓起,震天的喊杀声骤起,大唐勇士轰然而出。 须臾间,滚滚洪流组成的庞大阵势,仿佛决堤而下的洪流,挟裹着毁灭一切的无上威势,如山崩石裂一般,向着前方的朔州方向突卷而去。 冲在最前面的是柴绍麾下最精锐的士卒,五百全副武装的骑兵,撕破空气,如死神的獠牙扑向城门。 而就在此时,南门轰然开启,五百骑士踏过吊桥,直冲城里。 薛万均更是一马当先,挥舞着大刀,引领着大唐铁骑,如同出笼的野兽,一头扎进了败退的敌群。 手中的兵刃无情的斩向这些撤逃的梁军,铁骑辗过那些落马的敌人,将他们踏为肉泥。 惨嚎声,痛哭声遍传四野。 梁军望见这等可怕的阵势,无不变色,在唐军大呼的“弃械不杀”声中,抛下了手中的武器,一个个蹲在地上,不敢动弹。 …… “怎么回事?”睡梦中的梁师都从床上惊而坐起。 “陛下!城破了,唐军已经杀进城来了。”一个面如土色的侍卫跑了进来,说了让梁师都心寒胆落的一句话。 “什么?”梁师都一阵头昏目眩,大怒道:“梁洛仁呢?让他来见我。” “大将军还在南门。”不知前线的侍卫胡乱的说着,现在的朔州城火光冲天,到处都是乱窜乱喊的士兵,这会儿,逃命要紧,谁还会关注梁洛仁人在何处。 “陛下,咱们逃吧!” 侍卫语带哭腔的建议着。 打不过撤,这在行军作战中很正常,但逃就不一样的。 逃的定义是抛下大军,独自逃生。 “咱们撤往北门。”梁师都也是惜命之人,左右一想,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 逃跑也是有讲究的,梁师都作为“大梁国”的皇帝,若是让人发现逃跑,只怕三军立刻崩溃,想跑都跑不了。 梁师都早就安排了北循的后路,这也是他为何把心腹安排在城北、城西的本意。作为一方诸侯,梁师都自然也有一批忠心耿耿的死士,聚拢了三百余心腹,一行人很默契的一句话也没说,上了马便闷头往北而逃。 刚刚冲出皇宫不到一里路,斜刺里却冲出了一队军马,阻挡了他们的去路。 “梁师都,大唐秦风等你很久了。” 梁师都登时魂飞天外……面对为首那人是员年纪轻轻的小将,扛着一把大枪,一脸调笑样。 “众将士,给我杀,杀光这群狗贼,到了城北我们才有活路——”不愧是一方诸侯,听着越来越近的呐喊声,梁师都断然下起攻击令。 “杀!”生死关头,人人惜命。三百余众死士冲向唐军。 “梁师都,我秦风最恨汉奸,老子不杀了你这王八蛋,老子跟你姓刘。” 秦风平端着长枪,望着前方黑压压梁军,只觉自己胸中的热血一下子沸腾了起来。点单似乎也一下子充斥了全身…… “杀!”随着一声怒吼,他猛地一刺,一名刚刚举起长枪,正欲抵挡的梁军一下子就被他刺了个透心凉。 紧接着,他再反身一挑,一名想从侧面偷袭他的梁军士兵,咽喉瞬间被长枪扎中,惨叫着翻身落马。 杀了两人的秦风只觉勇猛和血性似乎在这厮杀的战场上猛地被激活了。 他感到手中的长枪似乎和自己融为了一体,自己想它刺到哪里就刺到哪里。现在他几乎是一枪一个,毫无虚发,每一次长枪出击都会带来一具梁军的尸体。 街道宽约四米,军队根本无法展开。 秦风采用的是三角形的阵势,他与罗通、程处默充当了箭头的三个角,在他们三人的带领下,两百余新军士兵,直杀得过往梁兵哭爹喊娘,狼狈不堪! 梁师都见秦风面容清秀,更象是一个文弱书生,但在战场中却是神勇无比,所向披靡,每一次出枪都有一名士兵倒下。而紧随着他的两员小将也是神勇无比。 没有大将护卫的梁师都顿时手中一阵冰冷:“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大家到我周围集合,注意那名小将,他一定是唐军的主将,先把他杀了!”梁师都听到背后传来的喊杀声,稍一思索,立即下达了最为正确的命令。 他这一声大吼,让死士们都攻向秦风。 秦风将长枪一举,猛然大喝道:“兄弟们上!屠光这群为非作歹的畜生。!” 新军战士顿时大声应道,呼喊着向刚刚在梁师都身边集结的梁军迎头杀了过去! 秦风长枪如龙如电,枪矛交错,最前面的五名死士顿时溅血倒下。 梁师都大吃一惊,他趁着这点点时间,抽出战刀在坐下宝马的屁股上割了一刀,然战马方才迈步,墨色的光芒从他面前闪过,战马一声悲鸣翻到在地是,顺带将梁师都甩了出去。 梁师都重重的倒在地上,爱驹的前蹄断为两截,顿时心若死灰。 秦风抽出一把飞刀,大声道:“梁师都,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老子不陪你玩了。” 飞刀出手,以撕裂空气的速度射向梁师都。 梁师都一声惨号,双手死命的抚着喉咙,而鲜血从他的指缝中汩汩流出。 横行西北多年的走狗,轰然倒地。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第88章 捷报抵长安 梁师都一死,顿时群龙无首,余下的死士原本就惶惶不安的心情,瞬间便打入恐惧的深渊。 这些死士无论战斗力还是素质,都远远不如秦风手下精锐,如今又有秦风等三人扫平,自然是顷刻间就土崩瓦解。 新军狂袭而至,如虎入羊群一般,刀锋砍向那溃逃的敌人,无情的碾过敌人血肉的身躯。 新军所过,血流成河。 不到片刻间,死士已经一个不剩。 “梁师都已死,降都不杀!”秦风气沉丹田,奋力大吼,一时间,这个消息如同惊雷,震动了对垒的敌我双方。 唐军一愣过后,也跟着大喊起来,而乌合之众一般的梁军心如死灰,有了第一人抛下武器,紧接着就起了连锁反应一般,顿时,各种兵器落地的声音在朔州城的各地上演着。 没有了主心骨,没有了效忠的对象,还拼个屁啊。 城北、城西的守军在梁洛仁与李正宝的出面之下,也放弃了抵抗。 喊杀声、呐喊声渐渐远去,天亮时分,战斗已经结束。 朔州城内,遍枕成藉,血流遍野,到处是大片大片腥红的血沼,零零碎碎的断颅残肢散布上面,景像极是惨烈。 此役,唐军轻而易举的彻底的灭了梁师都,清点战场之后,柴绍发现,本军的折损兵马,竟然只有一千余人。 梁军方面的损失,大约在六千人左右,连梁洛仁、李正宝所部,投降俘虏了三万余众。 一千余人的损失,相对于覆灭一方诸侯而言,根本可以忽略不计。柴绍最高兴的,自然是获得了颉利资助梁师都的四千多匹良马,还有那五千多头牛羊。 大唐尚未立威大漠,战马本就筹集不易,这些缴获的马匹对于大唐来说,自然是一笔极大的财富。 而那接近两千数的牛,一旦分配下去,对于收复了的领地内的百姓而言,也具有恢复生产的能力。 清点过后,柴绍重新布防朔州,向北方广派斥候,打探突厥铁骑的动向,同时,命令归降的梁洛仁、李正宝以个人的名义向其他城池发布招降檄文。 这一战,新军损失五十四员士兵,没有一个重伤员。也就是说,牺牲了的士兵,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了他们的价值与新军的荣誉。 当柴绍派人四下寻找秦风的时候; 当信使找到秦风的时候。 秦风却正带领着九百余余将士,到了一片树林。 在这里,秦风亲自点燃五十堆篝火,焚化烈士的遗体。众人将烈士的骨灰装进了罐子,想着朝夕相处的战友一个个均齐声痛哭,现场呜咽声一片。 秦风望着这五十四块个罐子上面写着的名字,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生训练,一定经加下训练的强度、难度。 拜祭完阵亡将士之后,让大家捧着烈士的骨灰,秦风方翻身上马对大家道:“走!我们回朔州吧!累了旬日,大家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这场仗打完了,我们也休整总结一下,然后,应该去办正事了。” 随着秦风的命令传达下去,九百余骑将士均整齐划一地翻身上马,然后跟着他向朔州方向疾驰而去,在他们的身后,掀起了阵阵烟尘…… 当柴绍看到五十四个罐子的时候,禁不住问:“秦中郎将,这是……” 在古代,注重入土为安。秦风此举,很多人都接受不了。 “不抛弃、不放弃、不离不弃,生死都要在一起是新军铁一样的纪律;但凡是我新军将士,包括我在内,一旦阵亡,尽皆焚化,然后将骨灰收集起来,班师还朝之日,大家一起回朝,接受天下百姓的歌颂,然后,择一处风水宝地,建立一个新军墓葬群,记载大家的功绩,以供子孙后代瞻仰,让他们明白,他们的幸福生活,是谁给他们的。英雄不应默默无闻的在荒郊野地里应无名坟墓,这不是英雄应该的待遇,遗忘等同于背弃,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英雄,因为英雄是民族的脊梁,英雄主义精神是军队能打胜仗、硬仗的重要支撑。没有了英雄没有了榜样,一个国家离消灭已经不远了。只不过遗体不便搬运,我只能出此下策了。要是有什么天谴之类的,我秦风宁愿一人承担!” “将军!” “将军!” 当秦风这番讲话,被身边的新军将士传遍开来的时候,震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 这些死都不怕的铁打一般的硬汉,泪水盈眶,一个个的都对着秦风报以了仰慕的眼神和由衷的感激。 “唉,谁不想落叶归根呢!”柴绍肃然起敬,道:“秦中郎将此举,值得学习与借鉴,还朝后,我会上奏明皇上。” “有劳大将军了!”秦风诚心诚意的向柴绍行了一礼,秦风此举也是心有所感,他是想到了未来的各种烈士墓、纪念碑、烈士陵园被破坏被推倒而作出来的决定。 ************************** 长安皇宫,太极殿。 李世民在朝堂上与满朝文武商议国家大事,战争即将来临,对于粮草消耗极大。粮草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前线的战绩,李世民对此格外重视,再三叮嘱兵部等部,要竭尽全力的把各种战略物资送往前线。同时,也在鼓励为着即将来临的科举、武举等事项做前期的准备。 诸多良臣也提出了一些利国利民的政策,李世民觉得合理,一一照办,即便存有异议,也没有凭借主观判断,而是提出来与大臣商议,集合众人之智来解决问题。 整个朝堂呈现一片祥和之气。 在他们这群真正的干练大臣面前,几乎没有什么问题是得不到解决的。 所有存在的问题,都一一让他们克服。 “皇上,前线大捷!梁师都已然伏诛。” 突然,殿外传来雷鸣般的吼声,仿佛天外来音似的。 “这么快?” 包括李世民在内,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寒气,面面相觑,尽管他们相信大唐会胜,可这种速度也未免太快一点了吧?依照行军的速度来算,柴绍也才抵达前线三五天时间,而就在短短的时间内,柴绍凭什么歼灭梁师都,并收复了全部领土? 什么时候,柴绍变得这么厉害了? 武将一列,尽皆哗然。 李世民动容的长立而起,急切道:“快快将战报给朕送上来!” 内侍总管将战报,拿在手中,李世民让他当众念出声来。 内侍总管轻轻展开信纸,朗声读道:“八月十二日,新军秦中郎将领本部兵马一千人抵达朔州,化整为零混入朔州,逼降梁洛仁……”一言未毕,战报已被旁边一人劈面夺去。 李世民嫌弃他读的太慢,先一步将战报抢了过来,拿在手中细看:“后,梁洛仁说服李正宝一同降我大唐,两日后三更时分,里应外合,我军以一千三百余人的伤亡,歼敌六千余众,余者尽数归降,梁师都于逃亡路上被秦风斩杀。梁洛仁传檄梁逆各城,慑我大唐天威,已尽归降!” 诸位大臣彻底的让这一份战报给震住了。 原来唱主角的不是柴绍,而是大家以为在做秘密训练的秦风。 就在满朝文武各有所思之际,李世民终于有了反应。他昂首“哈哈”大笑了起来:“不错,很不错!这小子没有辜负朕的期望。没有给朕丢脸。此之一战,打出了我大唐的雄风,也让四夷不敢小视我大唐矣!” 这次闪电行动,打出了大唐的雄风与信心,也打消了突厥猖獗的野心,同样,也打消了一些混水摸鱼之流。如果战事呈焦灼状态,难保吐谷浑、高丽等宵小之徒,行那混水摸鱼之事。 此之一战,赢得畅快淋漓,打出了大唐的威势,打出了大唐决心与军队的壮志。 秦琼忧心不在,捻须轻笑,一脸的自得。 长孙无忌则一脸的震撼,眼中也有着难以言喻的无奈。 至于太子李承乾则是一脸的向往与羡慕! 李世民喜不胜喜,眉飞色舞的,再三拿起战报阅览,似乎这一仗是他打的一般。 “今天就到这里吧,退朝!”他挥了挥手,拿着战报,直奔弘文馆而去。这些日子,他的宝贝女儿吃不好睡不香,一幅忧心忡忡魂不守舍的样子,尽管和她说了很久次,秦风一定没事。可长乐没有看到秦风之前,答应得好好的,回头又是那模样。 这不,爱女心切的李世民客串起了信使的角色,战报已经出来了,还是她姑父柴绍写亲笔所写,这一回应该不会担忧了吧。 弘文馆还在上课,老孔这位老人家正从太极殿慢慢腾腾的过来,脚步不如李世民快,而其他老师可没有老孔这把硬骨头,一见当今圣上表态,立马把长乐公主叫了出去。 李世民遥遥叫道:“长乐,前方大捷。秦风功居首位。” 长乐公主巨震,抬脚就跑了过来。 见到李世民戏谑的目光,长乐脸上浮起两朵红云。 “父皇,他,云霄立功了,有没有受伤?” 李世民见长乐实在心急,也不忍逗她,笑着将秦风取得的战果一一说明:“这小子抢先一步潜入朔州,说降梁洛仁、李正宝,后里应外合,克朔州,斩梁师都,呵呵,肥肉都让他吃光了,你姑父只能喝汤喽!” 长乐喜极而泣,也为自己的心上人有此成就而感到高兴。 “他有没有伤着了。”回过神来的长乐公主,立马担忧的问。 潜入敌方都城,可不是件愉快的事情。 李世民断然道:“怎么可能受伤呢?也不看他是谁的儿子,伤的也只能是别人。据说,他的新军牺牲了五十多人,余人尽皆平安。” “那我就放心了。”长乐公主悬着的心落到实处,喃喃道:“就不知他何时班师还朝了。” “战胜突厥后!” 第89章 待从头 收拾旧山河 梁师都是一个小头目,杀了也就杀了。 小头目一死,终级boss也将出现了。就像黑社会的老大一样,你宰了人家小弟,作为大哥总得出头吧!要不然你怎么让维护社团 齐心协力呢? “废物,废物!蠢货,死不足惜。” 当颉利得到梁师都覆灭的消息时,已经是五天之后了。大局已定,纵然倾尽一国之力南下,也无法把梁师都从坟墓里救活。 失去了最后一条忠实的走狗,颉利还是挺心疼的,随着高开道、苑君璋、徐圆朗等人的灰飞烟灭,为了维护这条南下的通道,颉利可没少支持梁师都,万万想不到,眨眼间,这条狗就变成了死狗。 梁师都一死,意味着中原的门户已经关闭,意味着再次南下之时,突厥将要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不行! 不能这么干等着。 颉利也是一方雄主、一代枭雄。他当机立断,令一万铁骑即日南下,想趁着人心未附之际,夺下朔州一线,以此,保证入侵大唐通道的畅通。 “可汗何事如何盛怒?气大伤身,可汗乃万金之躯,要为突厥的大业而保重。”一个温和华贵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一个美若天仙、高贵艳丽的宫装少妇走进房间。 她正是前朝的义成公主。 也是颉利的可敦(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皇后)。 “爱妃,梁师都让李世民小儿灭了。”义成公主温和平静的声音,让颉利的盛怒稍有缓解。 义成公主敛裾一礼:“见过可汗!” 颉利道:“爱妃免礼。” “可汗,打算如何?”义成公主眼睛一亮。 颉利道:“梁师都是我突厥的狗,这打狗还得看主人,李世民小儿杀了梁师都,就是让我难堪,落我颜面。此恨不得不报,现在朔州民心未附,是夺回的最佳良机。只要朔州在手,我们就占据主动。” 义成公主道:“何不趁机攻克长安?” 颉利盛怒,却没丧失理智,起手制止道:“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现在还不是覆灭李唐的时候,上一次我之所以与李世民结下盟约,不是贪财,也不是怕了李世民小儿的虚张声势。而是我不能打下去了,中原地形复杂,我们草原儿郎到了那里,就如折翼的雄鹰,战力大打折扣。你们中原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又有韧性,一旦全面开战,我们将陷入战争的沼泽里,想脱身都脱身不了。我们的根,终究是在草原,离开了草原,我们就不是天上的雄鹰了。如我与李世业大肆开战,只会便宜突利这家伙。近来我们关系闹得很僵,彼此的部落到打了几回了。所以,要打也要到制止了突然那家伙再说。南下中原,可以转移彼此的矛盾,把大家拧在一起。还能消耗突利的兵力。” 看了义成公主一眼,颉利又道:“更何况中原一统,他们不像我们勾心斗角,他们上下一心,现在也不好对付了。” 内部矛盾重重,外部敌人强大。是颉利面临的两大难题,如果内部思想统一,他倒是愿意倾力一战,可现在,想都别想。 对于这种情况,他也颇为无奈。 李唐越来越强,已经能与突厥相当。现在的情况基本上能算是谁进攻谁失去优势,以至于输面大。 “好一个李渊,好一个李世民,早知是头白眼狐狸,当初就应该剐了他们一家子。”颉利恨恨的想着,他连肠子都悔青了。 当初李渊兵不过万余,还是一些未经训练的杂兵,他手中控弦之士二十五万,如果当时碾压李渊的话,那绝对是轻轻松松搞定。偏偏那时他求的是大隋动荡,越乱越好。于是接受了李渊的示好,还赠送战马以作支援。 颉利做梦也没有想到,当初的小角色已经成就了大唐王朝,坐拥隋朝原有的疆土,现在的李世民比他老子更牛,一言不合就开打。在他的经营下,大唐的综合国力是蒸蒸日上。 颉利知道,李世民是一个充满狼性的人,也知道,两国之间迟早会有一场关乎国运的大战,如果突厥内部统一,眼下正是最佳时期,可现在的情况是,突厥内部的矛盾愈演愈烈,大有内战的危险。为了避免内战,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对外战争来转移,企图用民族大义民族利益来把突利绑上他的战车。 突厥内部形势不容乐观,如果用三国鼎立时期来比喻的话,颉利是魏、突利是蜀、夷国是吴。突厥的政体是“联邦制”,所以各个部落首领都有自己的领地与军队,弱则百依百顺,强是阴奉阳违。这些人慑于颉利之威,因利益而与颉利结合在一起,只不过颉利贪财,在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下,已经是矛盾重重。 不动手反抗,是因为颉利的兵力强悍,占据着绝对的地位。 看着一旁愤怒的颉利,义成公主一脸的不可思议。 曾几何时,眼前这个男人雄霸天下,玩弄天下群雄,视中原诸侯如草芥。 多少年了,义成公主见到的总是气吞山河的颉利。 可现在…… 颉利雄心壮志依旧,心思已经不再年轻。 以往的颉利说打就打,根本就不计后果的将挡在前面的一切障碍物撕得粉碎。 万万不曾想到,作为草原上的皇,颉利已经有了重重顾虑。 察觉到义成公主情绪的变化,及眼神中的一抹担忧,颉利误以为义成公主替即将出征的自己担忧,柔情一起,大笑道:“爱妃放心,对于行军打仗这方面,使用骑兵方面我可比李世民强多了。此战的目的是为了削弱突利、夷男的实力,不是和李世民硬拼。爱妃大可不必担心。好啦,别做儿女态,明天就要出征了,我去准备准备。” 颉利走后,义成公主一身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了一样,软倒在地,泪水从一双凤眸滚滚滴落。 她是在担心颉利吗? 当然不是! 她担忧的是复隋无望啊! 义成公主是皇室宗亲女,她一直为自己是皇室女而深深自豪着。那一年,她被选中和亲对象。带着为大隋靖边事业出力的野望,嫁给了突厥启民可汗。义成公主恪尽职守的履行着自己的任务。只是她想不到强大的隋朝,富强的隋朝竟如昙花一般,辉煌却短暂。 只不过她所效忠的隋朝,如同强大的秦朝一样,仅仅二世就没落了。 615年,杨广跑到太原附近的汾阳宫度夏。夏末北巡的时候,竟然被突厥的始毕可汗团团围困,眼看就要束手就擒了,君臣忽然想到了义成公主。经过秘密联络,义成公主极为仗义地出手搭救,她冒着被杀的危险,慌称突厥边境有情况,这才骗走了可汗的部队。隋炀帝像一只疯狂的兔子,逃回了雁门关,从此,被突厥人吓破了胆。 本以为杨广会以此为耻,而奋发图强,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接下来隋朝落败之势竟然来得那么快,短短几年就无可挽救了。 眼看着大隋朝就此湮灭。还是义成公主出面,收留杨政道与萧皇后。 杨政道是杨广次子齐王杨暕的遗腹子,义宁二年隋朝权臣宇文化及弑君谋反,隋氏宗室、外戚在江都宫中者皆被杀,只留下萧皇后与皇室诸女。诸女中恰好有一人怀有杨暕的的骨肉,得以保存皇室血脉。 宇文化及为窦建德所败,萧皇后与出生不久的杨政道落于窦建德之手。正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义成公主便代表突厥可汗前来要人。 窦建德不敢得罪兵强马壮的突厥人,就乖乖地将萧皇后及其小孙子,送给了义成公主,此外,还带上了谋害隋炀帝的叛臣——宇文化及的脑袋。 同时,也是义成公主与隋朝的大臣策划着,将封不满两岁的杨政道为隋王,把留在突厥境内的中原百姓交给杨政道管治,继承了隋朝的国祚。 可以毫不犹豫的话,义成公主是一代奇女,一代忠贞于自己信仰的信忠实信徒。 为了大隋,她付出了一切自己所能付出的东西,为了完成隋文帝托付的任务,义成公主不惜把全部根须扎在塞外草原上。十多年来,她先后嫁了四位突厥可汗,从父亲到儿子,从哥哥到弟弟…… 男人,像一根又一根刺疼的钉子,扎进她柔弱的生命里。可是,为了心中的执念与对大隋朝的由衷热爱,她还是恪尽职守的服侍着启民可汗、始毕可汗、处罗可汗、颉利可汗这四位父子兄弟。 有着传统思想的义成公主,为了大隋挨过了各种(乱)伦之苦,可换来的结果不是一个辉煌不落的大隋王朝,而是一个灭亡的大隋。 多年来,义成公主一直梦想着颉利能够打败篡逆的李唐,帮助杨政道重新在废墟上建立一个泱泱大隋朝。 可现在,被她寄予厚望的颉利,自身危机重重。更不要说什么助杨政道收拾旧河山了。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呵呵……”义成公主泪水横流,娇艳妩媚的脸蛋刹那间苍白如雪,仿佛一朵即将凋零的玫瑰花。 第90章 义成公主的坚持 “大将军!颉利亲自率领八万大军南下。正往朔州杀来。”这一天,一个斥候满面风尘,狼狈的向柴绍汇报。 “来人,送这位兄弟去休息。”柴绍一声令下,自有士兵带领斥候前去休息。 “诸位将军,梁师都覆灭,颉利果真出兵了。” 突厥出兵,在意料之中,柴绍听此消息,并没什么大惊小怪的,野战,突厥有着先天优势,但是攻城?呵呵,中原是防守专家是防守的祖宗,突厥下马攻城,那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朔州是一坚城,如果被突厥攻了去,柴绍都没有颜面见人了。 “大将军,这不是在我们意料之中的事情么?”薛万均笑着说道。 柴绍道:“谨守圣令,严防突厥突袭。” …… 秦风听罢,眉头一皱,都说柴绍用兵中规中矩,于稳中求变。果真如此,这样的大将军首先考虑一自身的职责,然后才想着怎么把战果扩大化,这样的性格想获得大胜很困难,其布局没丝毫差错,只是与秦风所想的不一样,也不是他所想要的。 “大将军,新军经休整了一段时间,也是离开的时候了。”秦风抱拳道。他的编制没有在柴绍的体系内,有着百分百的自由,纵然是统帅,柴绍也拿他没法,官职比秦风高出一大截,但是在这场行动中不属于同一个战斗系列,所以,秦风的去留,柴绍却也管不着。 “秦中郎将你要离开?”柴绍惊讶着问。这段时间以来,秦风玩命的把新军往死里练,强度之大,纵然是柴绍也发怵,训练的项目闻所未闻,更别说看到过了。 柴绍更加震惊的是,一些在他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新军一个不落的完成了。 新军士兵的体魄、意志、耐力…… 柴绍叹为观止。 作为一方统帅,谁都希望自己属下有这样的一支作风优良、战力强悍的部队。 现在,秦风竟然提出告辞,柴绍的脑子一下转不过弯来。 “是该走了。”秦风解释道:“奉皇上密令,我们新军将往草草完全一项任务,事关重大,恕末将无能解释。” 柴绍呆了半晌,叹息道:“罢,罢,罢!既有圣喻,那你去吧!不过孤军深入突厥腹心,万事要小心。出了城门,咱们就无法给予你一点半点支持了。你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秦风感激道:“大将军只需给我们准备五千干粮就行了。”想了想,又道:“方便的话,麻烦大将军把新军的骨灰保管妥当,待我归来后,再带领兄弟们回家。” 柴绍深吸一口气,重重点头道:“我答应你。” “多谢大将军!” “我能做只有这些了。”柴绍走上前来,拍拍秦风的肩膀,道:“将士们苦练多时,心神俱疲。休息一天再走吧。” 秦风想也未想道:“遵令!” …… 次日天未大亮,新军就踏上了未知的征程。 初见装备齐全的新军,让柴绍也吃了一惊,如果自己训练的兵马算是精兵的话,这支不足千人的骑兵堪称精锐中的精锐,清一色的黑色铠甲,马头和马背上也是黑色的鱼鳞甲,虽未见过新军的杀伤力,柴绍也能感觉到这支骑兵的杀气! 粗略估计,新军一个骑兵的装备要抵得上三个普通骑兵的投入,每个装备五支三尺长枪、每个人身背箭壶、斜跨长弓,腰间别着弯刀,应该是从突厥处学来的。原来陷阵营也学会了骑射,果然不愧为精锐,有一队人马还带着大盾,骑兵要盾吗?柴绍暗自头疼。 自从大家进场几刻钟的时间,整个场中鸦雀无声,甚至连动都未动一下,只有几匹战马甩了几下脖子,马蹄都未动分毫! “帝国的勇士们,本将祝愿大家旗开得胜,平安归来。”柴绍走上高台,扫视了一眼下面,将右手轻轻挥动,尽量做出一点气势来,只可惜下面鸦雀无声,并没有出现他想象中热血沸腾的呐喊声,大家都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让柴绍尴尬不已,停在半空中的手等了半天才放下来。 “大将军,新军的军规与当下的军队不一样,在集合之时,如果有人发出声音。要么被驱逐,要么军法从事。在执行潜伏任务时,即便是敌人马踏其体,也要纹丝不动。”生怕柴绍误会,秦风上前解释。 柴绍倒抽一口冷气,苦笑道:“好严厉的军纪。”柴绍扫视一眼,发现自秦风出现后,还是让每个人的眼中都透露出一种激动与骄傲。这种情感的外泄,让柴绍明白,每一个新军士兵都将部队的荣誉与自己的生命紧密相联! “下马!”沉默之中,秦风下了个简单明了的命令! 整齐划一的动作,大家都从马背上翻身下来,站立一侧,等待着他们最敬重的将军训话。 春风上前一大步,来到高台边缘,大喝一声:“向大将军敬礼!” “唰”的一声,将士们仅仅是一个抬手,但近千人整齐划一的执行,每个人身上发出的细小声音都汇聚成了巨响! 接下来呛啷的拔刀声一齐发出,弯刀朝天面向柴绍、秦风所在的方向,然后有力地回收,立于鼻前。全部动作无不一致,发出了阵阵声响。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杂音。 火把下,刀锋反射着凛冽的寒光。 随即,新军齐声开口:“大唐皇帝威武,大将军威武!” 近千兵马的怒吼,震耳欲聋,充满了杀伐之气,只其威势足令人生出不战自溃,无法与之抗衡的霸道气势。 柴绍、薛万均面色潮红,神情激荡。 薛万均竖指道:“神兵所向,莫敢不从,秦中郎将,我服你。回来了,老薛请你喝酒。” 武将与文官最大的不同就是性子耿直,明白事理,少有勾心斗角的事情。 虽然秦风仅仅只是一名小小的中郎将,但柴绍、薛万均这些名将、宿将却没有因为他的身份而轻视。 “诸位将军!末将告辞。”秦风拱手一礼,跃下高台,纵马往北门而去。 即便前方是刀山火海,近千铁骑义无反顾的追随着那一人一马,于夜色中冲出北门。 整个行军,除了马蹄,没有半点人语,纪律之严明,又一次震惊了柴绍等人。 薛万均久久才回过神来,赞许道:“好一群忠勇之士,好一群热血男儿。” 柴绍亦道:“虽九死其尤未悔,有此虎狼之师,泱泱大唐何其之幸矣!” “大将军,我有点担心哪!他们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啊!”多日相处,薛万均很喜爱这群朝气蓬勃的少年郎。 柴绍悠然道:“皇上什么时候让我们失望过,他的安排定有道理。” “你说他们会不会是……” 想到一个可能,薛万均一颗心砰砰直跳,一双虎目,顿时闪着惊骇的光芒。 “一切,都有可能。”柴绍道:“突厥南下,咱们还是做好本份的事情吧!守卫朔州是重中之重。有此重镇在手,突厥想要为所欲为,简直就是白天做梦。” 大唐有心御敌于国门之外。 那么,秦风所率领的新军会不会是突厥行进途中的障碍呢? 柴绍思索至此,一颗心也不淡定了。一千人深入敌国腹心制造混乱? 可能吗? 第91章 可能吗? “大将军!颉利亲自率领八万大军南下。正往朔州杀来。”这一天,一个斥候满面风尘,狼狈的向柴绍汇报。 “来人,送这位兄弟去休息。”柴绍一声令下,自有士兵带领斥候前去休息。 “诸位将军,梁师都覆灭,颉利果真出兵了。” 突厥出兵,在意料之中,柴绍听此消息,并没什么大惊小怪的,野战,突厥有着先天优势,但是攻城?呵呵,中原是防守专家是防守的祖宗,突厥下马攻城,那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朔州是一坚城,如果被突厥攻了去,柴绍都没有颜面见人了。 “大将军,这不是在我们意料之中的事情么?”薛万均笑着说道。 柴绍道:“谨守圣令,严防突厥突袭。” …… 秦风听罢,眉头一皱,都说柴绍用兵中规中矩,于稳中求变。果真如此,这样的大将军首先考虑一自身的职责,然后才想着怎么把战果扩大化,这样的性格想获得大胜很困难,其布局没丝毫差错,只是与秦风所想的不一样,也不是他所想要的。 “大将军,新军经休整了一段时间,也是离开的时候了。”秦风抱拳道。他的编制没有在柴绍的体系内,有着百分百的自由,纵然是统帅,柴绍也拿他没法,官职比秦风高出一大截,但是在这场行动中不属于同一个战斗系列,所以,秦风的去留,柴绍却也管不着。 “秦中郎将你要离开?”柴绍惊讶着问。这段时间以来,秦风玩命的把新军往死里练,强度之大,纵然是柴绍也发怵,训练的项目闻所未闻,更别说看到过了。 柴绍更加震惊的是,一些在他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新军一个不落的完成了。 新军士兵的体魄、意志、耐力…… 柴绍叹为观止。 作为一方统帅,谁都希望自己属下有这样的一支作风优良、战力强悍的部队。 现在,秦风竟然提出告辞,柴绍的脑子一下转不过弯来。 “是该走了。”秦风解释道:“奉皇上密令,我们新军将往草草完全一项任务,事关重大,恕末将无能解释。” 柴绍呆了半晌,叹息道:“罢,罢,罢!既有圣喻,那你去吧!不过孤军深入突厥腹心,万事要小心。出了城门,咱们就无法给予你一点半点支持了。你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秦风感激道:“大将军只需给我们准备五千干粮就行了。”想了想,又道:“方便的话,麻烦大将军把新军的骨灰保管妥当,待我归来后,再带领兄弟们回家。” 柴绍深吸一口气,重重点头道:“我答应你。” “多谢大将军!” “我能做只有这些了。”柴绍走上前来,拍拍秦风的肩膀,道:“将士们苦练多时,心神俱疲。休息一天再走吧。” 秦风想也未想道:“遵令!” …… 次日天未大亮,新军就踏上了未知的征程。 初见装备齐全的新军,让柴绍也吃了一惊,如果自己训练的兵马算是精兵的话,这支不足千人的骑兵堪称精锐中的精锐,清一色的黑色铠甲,马头和马背上也是黑色的鱼鳞甲,虽未见过新军的杀伤力,柴绍也能感觉到这支骑兵的杀气! 粗略估计,新军一个骑兵的装备要抵得上三个普通骑兵的投入,每个装备五支三尺长枪、每个人身背箭壶、斜跨长弓,腰间别着弯刀,应该是从突厥处学来的。原来陷阵营也学会了骑射,果然不愧为精锐,有一队人马还带着大盾,骑兵要盾吗?柴绍暗自头疼。 自从大家进场几刻钟的时间,整个场中鸦雀无声,甚至连动都未动一下,只有几匹战马甩了几下脖子,马蹄都未动分毫! “帝国的勇士们,本将祝愿大家旗开得胜,平安归来。”柴绍走上高台,扫视了一眼下面,将右手轻轻挥动,尽量做出一点气势来,只可惜下面鸦雀无声,并没有出现他想象中热血沸腾的呐喊声,大家都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让柴绍尴尬不已,停在半空中的手等了半天才放下来。 “大将军,新军的军规与当下的军队不一样,在集合之时,如果有人发出声音。要么被驱逐,要么军法从事。在执行潜伏任务时,即便是敌人马踏其体,也要纹丝不动。”生怕柴绍误会,秦风上前解释。 柴绍倒抽一口冷气,苦笑道:“好严厉的军纪。”柴绍扫视一眼,发现自秦风出现后,还是让每个人的眼中都透露出一种激动与骄傲。这种情感的外泄,让柴绍明白,每一个新军士兵都将部队的荣誉与自己的生命紧密相联! “下马!”沉默之中,秦风下了个简单明了的命令! 整齐划一的动作,大家都从马背上翻身下来,站立一侧,等待着他们最敬重的将军训话。 春风上前一大步,来到高台边缘,大喝一声:“向大将军敬礼!” “唰”的一声,将士们仅仅是一个抬手,但近千人整齐划一的执行,每个人身上发出的细小声音都汇聚成了巨响! 接下来呛啷的拔刀声一齐发出,弯刀朝天面向柴绍、秦风所在的方向,然后有力地回收,立于鼻前。全部动作无不一致,发出了阵阵声响。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杂音。 火把下,刀锋反射着凛冽的寒光。 随即,新军齐声开口:“大唐皇帝威武,大将军威武!” 近千兵马的怒吼,震耳欲聋,充满了杀伐之气,只其威势足令人生出不战自溃,无法与之抗衡的霸道气势。 柴绍、薛万均面色潮红,神情激荡。 薛万均竖指道:“神兵所向,莫敢不从,秦中郎将,我服你。回来了,老薛请你喝酒。” 武将与文官最大的不同就是性子耿直,明白事理,少有勾心斗角的事情。 虽然秦风仅仅只是一名小小的中郎将,但柴绍、薛万均这些名将、宿将却没有因为他的身份而轻视。 “诸位将军!末将告辞。”秦风拱手一礼,跃下高台,纵马往北门而去。 即便前方是刀山火海,近千铁骑义无反顾的追随着那一人一马,于夜色中冲出北门。 整个行军,除了马蹄,没有半点人语,纪律之严明,又一次震惊了柴绍等人。 薛万均久久才回过神来,赞许道:“好一群忠勇之士,好一群热血男儿。” 柴绍亦道:“虽九死其尤未悔,有此虎狼之师,泱泱大唐何其之幸矣!” “大将军,我有点担心哪!他们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啊!”多日相处,薛万均很喜爱这群朝气蓬勃的少年郎。 柴绍悠然道:“皇上什么时候让我们失望过,他的安排定有道理。” “你说他们会不会是……” 想到一个可能,薛万均一颗心砰砰直跳,一双虎目,顿时闪着惊骇的光芒。 “一切,都有可能。”柴绍道:“突厥南下,咱们还是做好本份的事情吧!守卫朔州是重中之重。有此重镇在手,突厥想要为所欲为,简直就是白天做梦。” 大唐有心御敌于国门之外。 那么,秦风所率领的新军会不会是突厥行进途中的障碍呢? 柴绍思索至此,一颗心也不淡定了。一千人深入敌国腹心制造混乱? 可能吗? 第92章 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新军北上,脱离朔州范围后,隐密前进,行军三日后,纵然是柴绍等人也不知道秦风人在何处,向朝廷汇报后,柴绍也是整军备战,心中打定主意要让颉利在朔州城下撞个头破血流。 突厥铁骑野外作战能力惊人,可要他们下马攻城,只能呵呵了。即便有着前朝余孽相助,柴绍也是稳如泰山,之前,秦风教给柴绍几个阴损的但绝对有效的守城法,柴绍也依言准备着。 “不知道那家伙到哪里了?”忙碌完一天的事务,薛万均看了天空中的云朵,道:“有些想念那小子了。他们安全否?”问柴绍,又似是自问。 武将,呆在一块,除了讨论兵法,就是比武较计。 薛万均是天性好武,愣是拉着秦风、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一一比过。 这些小将在武道上个个潜力无穷,他们在获益的同时,薛万均也在进步着,这一闲下来,没了对手,让薛万均颇有独孤求败的寂寞与沧桑感。 柴绍苦笑,天下大定后,他已经向儒将方面转变,武艺已让他落下了很多年,和薛万均这样的战斗狂人比试,那绝对是丢面子的事情。每当薛万均前来单挑,他都以种种借口而避让。 “初生牛犊不畏虎,不过,他们有不畏虎的实力。放心吧!”柴绍笑着说道。 别人或许不知道秦风的厉害,通过秦风的城防手段,柴绍对他 层出不穷的鬼主意十分了解。若说秦风没有把握就去做某件事,打死柴绍都不相信。 或许,有的人会认为秦风在胡闹,可结合了李世民的密令,柴绍可没半点怀疑的心态,秦风正值青春叛逆期,或许会胡乱,可李世民这样的雄主,如果没有万全之策,他是绝对不会让一堆功勋后裔冒着死亡的危险去执行任务的。 “真希望我大唐出一群霍去病这样的人物。”柴绍如是想着,主动出击、挑战外族,那是伟大的事业,有唐以来,还没有人这么干过。 霍去病的功绩人尽皆知,可就算是霍去病,也是在十六岁随军,十九岁扬名。但是秦风今年才十五上十六周岁,而他带的那一票兄弟最大的也不过十九岁!虽然柴绍有些不相信他们会弄出惊天动地一般的大事,但他知道,如果秦风征伐成功,他的这些兄弟,各个都有可能超越霍去病! xxxxxx 这天黄昏,草原深处,一个绿洲旁边。 疾行四天的新军正在安营扎寨。 一个个新军将士热汗淋漓,却是精神抖擞。 秦风站在一处山岗上,一身的汗水,这天气实在是太热了。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在营地内奔驰,指点纠正不对之处,个个衣衫湿透。 日落时分,晚饭正式开始。秦风和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聚在一起,各自对付一份营饭。 “老大,颉利重心南下,对咱们毫无所觉,他们也做梦都想不到,我大唐会深入虎穴,于火中取栗。”罗通大口扒饭,提议道:“老大,突厥人的视线都在南下大军,不如,我们趁此机会,杀向突厥牙帐,掘了突厥的根基。” 这提议大胆,却是让人怦然心动,李业诩手中的营饭差点摔在地上,激动不已:“老大,罗通所言极是有理。自汉武帝以来,咱们华夏民族还未到过北方异族的牙帐,要是我们杀去,突厥一定不觉,给他们杀一个措手不及,一定能有大的斩获!” 程处默也忍不住了:“突厥野心勃勃,自以为是,现在正在调兵遣将南下,他们一定想不到,我们会攻到他们老巢去!” “老大,干吧!”尉迟宝庆也停止了吃饭,一双眼睛睁得老大,看着秦风。 喊名字不严肃,叫官职又见外,秦风让兄弟们以老大相称,既亲切又有高于人的感觉,一段时间以来,大家对秦风都以老大相称。 这一刻,罗通天马行空的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集中在秦风身上,静等他的决断。 罗通的提议太有诱惑力了,秦风一颗心怦怦直跳,很想答应出兵。可是,仔细一想,觉得可行性不高:“罗通的建议,我差点心动了。可是有几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白,一是我们的兵力太少,即便平安摸到突厥牙帐,我们又能打得下来吗?要是与突厥大军相遇,在茫茫草原里,跑都跑不过他们;二是我们的粮草如何保证?没有粮秣,那是不行的;三是突厥牙帐离此近千里之遥,这其中,谁敢保证我们的行踪不被泄漏?想法很好,可与我们的实际不相符合。我们哪,还是现实一点吧,搞乱突厥才是硬道理,一口是吃不成大胖子的。” 开什么国际玩笑,以一千不到的人数,奔袭千里攻敌国首都,与找死有何区别? 这绝对是充满着诱惑力的疯子计划,可秦风,不敢拿千余将士的性命开玩笑。 这支军队充满了他的心血,也是大唐军队的种子,他不能如此消耗掉。 “可惜了!”罗通满是遗憾的说着,经秦风这么一说,他也觉得自己的想法过于想当然了。 “老大,既然意见之定,咱们怎么办?” 秦风道:“明天,大家把一千皮甲给我换上,今天以突利的名义去干颉利的部落,明天反而为之,除了离间,我们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消耗突厥的战争潜力。百姓、牛羊、马匹都是战争潜力,该杀的杀,该抢的抢,绝不能手软半分。大家觉得怎么样?有什么意见可以直说!” 罗通第一个站了起来:“老大,此战的根本目的我没意见,不过我想问一下,遇到小部落我们可以屠杀一空,如果与大部落,或者大军不期而遇,我们该当如何作为?” 李业诩亦道:“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男女老少都精通骑射,自隋以来,我们虽然也常常与他们交手,但那时有城墙做依托。如今野战,仅靠我们区区一千人,如果对上敌人万人队的话,胜算不大,是不是想办法蚕食他们?” “蚕食?”秦风不禁在心中赞许李业诩,对于敌强我弱的情况,蚕食是最好的方法。要知道,当年彭越打不过项羽,用的就是蚕食的方法。后来这个方法被我们伟大的领袖发扬光大,铸就了赫赫有名的游击战,打的那些侵略者溃不成军。 “业诩说得不错!”罗通在李业诩说完,立刻说道:“不过,蚕食效果有些慢!依我所见,遇到大军或许大部落的时候,我们可以兵分两路,一路佯装正攻击、迎战、诈败,一边从背后突然偷袭。记得不错的话,当年霍去病和卫青突袭匈奴,都是用的这个方法。” 秦风点点头,打外族大多数都是前方牵制,后方突袭。当然,能突袭成功的,必将成为一代名将。像卫青、霍去病,还有后来的苏定方,都是因为偷袭外族后方而成名的。只不过,也有倒霉蛋如李广者,偷袭不成反而获罪。所以说,偷袭敌人后方,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当然,仅凭区区一千人就想完成卫病这样的功绩,太想当然尔。这般议论无非是在突发事件前不至于手慌脚乱而已。 等罗通说完,秦风又把目光看向程处默、尉迟宝庆,两个异口同声道:“老大让俺怎么打,俺就怎么打!” “我们兵力捉襟见肘,若是再分兵,那和送死有什么区别?所以,分兵是绝对不可能的,对此,我有十六字方针,那就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目的,是把肥的拖瘦,把瘦的拖死。” “明白了!”罗通、李业诩立刻反应过来,他们两个都是智将,听到秦风的十六字方针,眼睛顿时一亮,看着秦风的眼神也变的更加炙热。 秦风又吩咐道:“你们要记住,也要所有人都记住,在未来的战争中,我不管大家用什么手段,用什么样的阴谋诡计,只要能够伤敌就是好办法。我们此行总的目的,是以最小的伤亡重创突厥人。不要有什么顾虑,手段越卑劣越好、越见不得光越妙!能不能在接下来的行动中有所作为,能不能活着回中原,我就看大家的本事了!” “老大放心,必不负老大之所望!”罗通一脸坚毅。 尉迟宝庆大大咧咧道:“战争,不是妇人之仁,仁义道德靠边站。” 秦风微微一笑,道:“好了,你们马上向士兵们交待任务。明今晚养精蓄锐,猫戏老鼠的游戏于明天正式开启。召集各部将士,我要简单训话。” “是!”四人一脸兴奋,忙不迭的回各自所属的战队去了。 经过时不进的突袭检查,新军养成极其迅速的反应能力,罗通人下达命令后,不到五分钟,新军已经集合完毕。 “明天正式启动我们的杀戮之旅行,也没什么交待的。统一天下以来,突厥一直滋扰边关,就没有过我们大唐军队滋扰过突厥,你们中间很多人都与突厥有着海一样深的仇恨,咱们此行就是奔着报仇去的!突厥人自幼在马背上长大,他们生活在艰难的环境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上马就是士兵,所以,为了活命,把那些所谓的仁慈给我收起来。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不想死的话,就听我之命令,新军过处,寸草不长。”秦风非常平静的说。 “新军过处,寸草不长?” 新军将士心中一突,却也激发了心中的仇恨,争战几十年,这些北方组成的军队,哪个不是和突厥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仇恨? 真要如此的话,近千铁骑出现在大漠上,到处滋扰砍杀,那会是什么结果? 必然是血流成河,尸积如山! 一场空前的大报复行动就这样定下来了! 第93章 心灵蜕变 次日,天空见不到一丝乌云,有风,是一个好天气。 用罢干粮,新军集结待命,人数仅仅千人不足,却也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一片肃杀之气。 秦风骑马而来,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他们紧随其后,个个喜笑颜开,振奋异常。 策马来到阵前,秦风一拉马缰,停了下来,扫视一眼大军,大声训话:“弟兄们:早在几天前,我们就踏上到突厥的地盘,数十年来,没有大汉军队踏上过这片土地!这个例子将由我们新军来开启。以后,我们会走得更远,也有更多随行,但,天下人、万世子孙只会记住——新军,因为我们是名垂千古的开创者,其他人,哪怕功绩再高也后于我们,所以,我们是大唐的骄傲。” “大唐万岁!新军万岁。” 听了秦风的话,人人振奋,热血如沸。中国人,哪一个不希望自己在史书上留下浓重一笔呢? 容欢呼声安静下来,秦风接着训话:“这一次,我命令你们,深入大漠,滋扰突厥,能打则打,不能打则走,不必恋战。”秦风的声音异常振奋:“用你们的弓箭、标枪、宝剑、弯马,杀死突厥,夺取他们的牛羊,挖掉他们的根基,让草原万邦闻新军之名而胆寒!用你们的武器迫使突厥在膝前痛哭!” “新军威武!” 新军齐声欢呼,挥着弯刀,日光下,汉剑闪闪发光,好象一面硕大的镜子。 “杀入大漠!” 秦风拔出腰间的湛泸剑,朝北一挥。 骤然间,蹄声如雷,溅起无数的烟尘,新军疾驰而去,蹄声如雷,惊天动地。 这是大唐历史上,第一次主动出击,向突厥涌去,向大漠深处卷去! 秦风把新军分成两队,两队齐头并进,相互掩护行动,第一队由秦风为主,程处默副之。 第二队,罗通为主,李业诩、尉迟宝庆为副将。 为安全着想也怕大家杀红了眼,秦风规定两队行军,相距不得远过一公里。 一千人,放在大草原中,稀稀拉拉的,感觉少得可怜,可即使遇到突厥大军,打不过,还不能跑吗? 新军没有重装备,全是皮甲、弓箭、弯刀,和突厥一样轻装,即使突厥人要追也不容易,唯一多出来的或许是每个人的五支标枪吧。 皮甲、弓箭、轻武器,实际上就是飞骑,要是他们腰间再悬着人头的话,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飞骑人了。 飞骑,是秦部族的看家本领,自从秦朝灭亡之后,已经绝迹,今日却重现了! 秦部族是秦始皇的先祖,正是从飞骑开始,秦部族冲杀了五百多年,最后统一了中国。这是一支英勇善战的军队,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 此时此刻,要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大漠上一片人潮,正在滚滚北去,非常壮观。 离开了绿洲,秦风立刻派出大量斥候。前朝文帝时期,这里并没有多少突厥人,更多的还是汉人百姓。当然,现在没有了。在这十多二十年的时间内,这里以前的汉人百姓,不是被突厥掳走杀害,就是躲进了大唐境内,有些人甚至逃到了江南。 “报!”时将正午,一个斥候满头大汗的从远处飞奔而来,在秦风面前勒马道:“启禀将军,前方十余里处,发现一个突厥人小部落,大约千人!没军队,是牧民,还有成群结队的牛羊。”他亲自侦察过,了解得非常详细。 在新军,最强的士兵不是正面作战的士兵,而是给大家打探情报的斥候,在秦风亲自训练之中,这些斥候已初具侦察兵的技能。对于斥候的汇报,秦风十分满意,只听他笑着道:“这是大军进入草原后第一个遇见的部落,进入大漠已经两天了,我们还没有杀过一个突厥人,现在,机会来了,就用我们的弯刀砍下突厥的头颅!翼德,你喜欢打仗,这个小部落就交给你了!记住,无论老弱妇孺,不得放过一人,只留牛羊马匹!” “诺!”新军轰然领命。 秦风令旗挥了三下,新军疾驰而去,斥候跟着秦风,指点着方向。 很快,新军就到了目的地,这里有一百多座帐幕,还有不少牛羊,正在吃草。一个个牧民,骑在马上,挥着鞭子,赶羊牛羊,唱着牧歌。 牧歌悠扬动听,要不是大唐与突厥是不死不休的世仇,坐下来听他们唱歌,还真是让人享受。 而如雷的蹄声也惊动了突厥,不少人从帐幕里出来观瞧。更有人挥着手,大声吆喝,欢欣鼓舞,好象过年似的。 秦风不懂突厥语,便问斥候:“他们说什么?” 斥候笑着解释道:“他们说:伟大的颉利可汗的军队来了!” “是大可汗本部兵马!” “只有大可汗本部兵马才能有如此雄壮的阵势!” 新军将士高大健壮,骑射娴熟,在突厥也只有颉利本部兵马才比得了,由不得他们不异想天开。 要是在平时,听到这话,新军会嘲笑。可是,眼下是杀戮时刻,哪会有嘲笑的心情,个个挥着弯刀,直冲而前。 “他们是突利可汗的人!” “快跑啊!” 突厥人就是做梦也是想不到,这是真正的大唐军队,还是大唐精锐中的精锐,直到新军用弯刀砍下他们的头颅,他们方才明白过来。可惜,已经晚了。 一颗接一颗头颅飞起,一篷篷鲜血,一具具尸体,一声声惨叫……在新军的攻势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整个战斗,只持续小半个时辰就干净利落的结束了。 对于新军来说,近千人的小部落根本就不够看,没过一个时辰,传令兵就来告诉看戏的秦风,那个小部落被剿灭了。秦风带着几员挑选出来的亲兵来到小部落的营地前,只见满地尸首,有男有女,甚至还有一些小孩。 “老大,这是不是有些太残忍了!”志愿充当秦风亲兵统领的程处默看着满地的尸体中居然还有一些小孩子,心中颇为不忍,他的仁慈之心有点开始泛滥了。 “屁!”罗通本来也觉得的有些不人道,毕竟杀小孩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可发生了一件事,让他扭转了这个观念。只听李业诩冷哼道:“老程,你别小看这些孩子。你可知道,打这一仗,我这一队士卒伤了十三人,其中有十个就是伤在这些小孩子的手里!” “什么?”程处默大惊道:“我军士卒训练有素,怎么会伤在这些小孩子手上!” “这不稀奇!正面打不过,人家可以偷袭!”秦风见程处默大惊小怪不由笑道:“外族向来全民皆兵,老弱妇孺也能上阵杀敌,而我们汉人常常忽视这些孩子、妇孺,把他们当作我们汉人子民来看待。可他们都是白眼狼,一有机会就会狠狠咬我们一口。那些士卒不忍心杀他们,可是他们却能狠下心肠偷袭那些想放他们一条生路的士卒!所以先贤才有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可是…”程处默虽然知道这些外族孩子死有余辜,但他依然不能释怀。 “不用可是了!”秦风笑道:“你想想那些被外族杀掉的同胞,想想边境百姓的遭遇,再想想这些外族人怎么对待我们汉人的孩子,你就能狠下心了。这些小狼崽仔,不杀光他们,难道留着他们再来杀我们汉人同胞么?” 程处默有些无语,他知道秦风说的是正理,可是他看见那么多孩子被杀,心中依然有些不忍。不得不说,中国人的心实在太软了。别人都不心疼,可是作为外人,却为别人心疼。武将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朝中那些腐儒了,有时候,秦风也搞不懂自己同胞们的心思! 不理会程处默,秦风对罗通道:“命人在每一具尸体上补一刀,防止有人装死逃脱。我们突袭的计划,绝不能泄漏!” “是!”罗通带着人去给尸体补刀了,程处默在一旁皱皱眉头却没有说话,他也知道慈不掌兵的道理,只是没想到秦风这么狠罢了。 “兄弟,好生想想吧!如果你有这种心思,我真不放心你在军队里混。”秦风拍拍程处默的肩头,望战场中心而行。 李业诩也道:“老程,老大是对的。你瞧……” 程处默随着他的手指头一望,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只见李业诩胸前的皮袄给人划了一道长长的整齐的口子,如果深几分,李业诩恐怕性命难保了。 “这……谁干的。” 李业诩脸一红,尴尬道:“这是一个老女人干的。现在,我明白老大的苦心了,突厥是一个狼一样的民族,你不能以看汉人的眼光来对待他们,要不是我反应得快,嘿嘿……我就得交待在这里了。”李业诩讲述完毕,也是一身冷汗。刚才,实在是太过凶险了。 “我明白了。对不起,兄弟。”程处默深吸一口气,目光中,再无仁慈,有的只是一片杀机。 “老大无所不能,无所不精,无所不懂。我们听他就是了。”李业诩不知道,自己的话语中在不知觉中有了丝丝崇拜之意。 程处默道:“谢谢,我明白了。” 李业诩是他的战友,更是他的生死之交。 秦风是上司,同样是情同手足的异性兄弟。 他们不会害他的。 程处默很快就想通了。 第94章 一战定输赢 “老大,它们怎么办?”尉迟宝庆指着一大群被新军聚拢起来的牛羊、马匹。 秦风一拉马缰,冲牛羊驰去:“把牛羊杀光,一头不留!马匹留下搬运物资。” 新军领命,冲上去,一阵砍杀,牛羊死伤殆尽。 等到新军停下来,没有一头活着的牛,没有一只活着的羊,真的是鸡犬不留了。 新军把牛羊肉烤熟,饱餐一顿。 这群苦哈哈的士兵,吃了一顿有生以来最多的肉食,一个个满足的把着饱嗝。 余下的也尽数烤完,全部用牛皮包裹好,放在收拢起来的马背,算是完成了第一次的补给,休息半个时辰左右,疾驰而去。 新军没有损失一员,即便重伤员都没一人,可谓是大获全胜的第一战。 新军就像蝗虫过境一样,人走了,只留下一堆雄雄烈火正在焚烧着人与牛羊的尸骨。 这是大唐立国以来,唐军对突厥最大规模的复仇行动。短短一天时间里,不计其数的营地给汉军袭扰,不计其数的突厥人做了新军刀下鬼。 凡是新军经过之处,必是杀光、抢光、烧光。 此次行动,可谓是一路凯歌,一路血! 连续五天时间,新军都在杀戮中度过,其间,牺牲了二十五人。相比突厥的损失,可以忽略不计,可就是这二十五人,让秦风心疼了很久很久,因为这二十五人是他费尽心血所打造出来的兵中之兵啊! 不过,也是这五天时间。 新军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如果之前,只是一支精锐的话,那么,现在的他们已经是十足的杀人机器,但若靠近,一股浓重的杀气让人压抑得差点窒息。 越是深入,遇到的部落也越多越大,也遇到了一些突厥的小股士兵。正因如此,秦风不敢丝毫大意,如果遇到吃不下的突厥军,他们甚至绕开几十里路,再往北方行去。 实力有限,秦风不欲打硬仗。 每一天,都只行进数十里路,而后择地休息。 新军就像一群神出鬼没的狼群,总会在人意想不到的时候出击,给突厥留下的只是雄雄烈火,与一具具弯刀剖开的尸体。 在战略方面,秦风也做了调整。 忠于颉利的部落不杀。 现在新军专挑突利、夷男的部落来杀,而且,还是在颉利部落的附近的。新军走后,往往留下一地的牛羊马匹, 突厥是个性极强的民族,也是自私的民族,见死的不是自己人后,除了向上级汇报,他们甚至连一步都没追赶。 干什么去了? 抢夺牛羊马匹去了。 一次,突利、夷男或许不会再意,可一而再,再而三的吃亏。颉利部落干拣便宜多次之后,两人心中已经对颉利置疑了起来。 也怨不得他们会这么去想。 谁让大占便宜的是颉利呢? 而且,颉利是前科累累的人物,由不得他们不怀疑。 现在或许不会有着怎么立竿见影的效果,可一旦爆发起来,其力量足以让颉利应付不了。 而颉利又是一个极度霸道的人,解释过后,也不管突利、互男信是不信,依旧如故。 按照突厥的规矩,是到嘴的肉就是自己的,想让他们吐出来万万不能。颉利也不这么认为的。所以,突利、夷男在讨公道的时候,颉利嘴巴上说同意退还两人的损失,可没有任何实际的动作。 颉利的霸道,让突利、夷男的心思也多了起来。早就不满颉利的他们,现在只差一个宣泄的口子,一旦找到了,或许就是突厥内乱之始。 一场风暴正在酝酿着,可颉利却蒙在鼓里。一心想着如何在南下之战中消耗让他生畏的两人的实力。 …… 在草原上走了近半个月,新军剿灭大小部落几十个,斩杀突厥数万人,至于战利品,秦风只能忍痛割爱了。 千人不足的部队,要是再分一部分去放牧,那与找死有何区别? 半个月,经过一轮生与死的淘汰赛,新军已经不足九百人。剩下的人包括秦风在内,一个个又黑又瘦,但是大家的精气神却有了质的飞跃。 因为新军衣着与突厥无异,自高自大的突厥人并没想到这支神秘的军队是唐军。其强悍的战斗力、残忍的手法,让人不由得想到了颉利的亲卫部队。 种种迹象,无不让人往颉利的阴谋去想。 没办法,每当一个部落被屠杀,就会有忠于颉利的部落、军队在后面捡便宜。 在全民皆民的突厥中,每个部落都有男子在从军,当他们知道全家老少死了个干净的时候,失去理智的军队,不顾上司的劝导,直接把屠刀挥向了捡便宜的人。 捡便宜的人也是硬骨头,见势不妙,也拼死一战。 于是,牵扯其中的人数越来越多,死亡也越来越多。 可以说,新军只是开了一个头,就把舞台丢给了颉利、突利、夷男三人的军队、部落来演。 这一天,斥候给秦风送来了一个让人难以抉择的消息。 五千突厥骑兵自西杀来。 “老大,干不干?”程处默、尉迟宝庆这两个好战份子跃跃欲试,这些天,没有遇到像样的军队,杀得很不痛快。 秦风看了罗通、李业诩一眼,发现两人也有着一丝渴求。 罗通道:“老大,我知道新军是你心血的结晶,可一支强悍的部队,必须经过血与火的考验,不然,只能沦落为一支只看不中用的仪仗。” 李业诩亦道:“是啊!老大。不过实战的考验,如何检阅部队的实力呢?” 是啊!是自己顾虑太多了。 差点忘记了,温室里长不出好草箴言。 秦风猛的站起,手按在剑柄上。 众人刷的站起身来,手按在剑柄,等待秦风的命令。 静! 死一样的寂静! 时间在等待中过去,秦风眼里的光芒褪去:“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不得不说,你们说动我了。罢了,咱们就来他个一战定乾坤。全体抛下食物等影响行动的物品,轻装上阵,往东南慢慢移动。” 风向对战争的影响极大,时下正吹着东南风,此时差不多是早上10点左右,烈日当空。 这种天然的优势,秦风一下就想到了。 罗通急了:“老大,我们顶着太阳,眼睛都睁不开来,如何作战?” 秦风慢条斯理道:“回头射箭就轮到突厥睁不开眼了。走吧。” “我明白了。”罗通双眼一亮。 于是,随着一声号令,新军抛下干粮,有条不紊的往东南方行驶。 …… 就在新军缓慢而去的时候,乌当率领的五千援兵正快速的向粘怗部落逼近。 五千骑兵由乌当亲自率领。 乌当统领的部落已有百年历史,是忠于颉利的一个中等部落,前几天,乌当的部落被愤怒的突利所部剿灭一空,领兵在外的乌当一怒之下,率领部族兵私自脱离出防御突利的岗位,没着马蹄印往东追来。 “快!” 乌当甩着马鞭,红着眼高呼道:“别让我们的仇人跑了!” “的哒的哒的哒!” 他们一人两骑,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将大地都震动的颤抖。 “停!” 乌当一路疾驰,只恨不得生出一对翅膀,小半个时辰,已经追上了刻意保持体力的新军。 “仇人只有不到一千人,儿郎们,报仇的时候到了。”他知道附近没有颉利安排的军队,所以,一见到新军就不管不顾的准备大杀一通。 “去!给我去前方探查情况……”他指着身旁的一名侍卫之士,接着振臂高呼:“做好迎敌准备!”虽然心中有恨,可乌当还是怕误伤了友军,想了一会儿,还是派人前去打探一二。 “前方是何人军队。”突厥人大声喝斥:“我们是伟大的颉……呃!”一支闪电般飞来的利箭破空而出,穿透了侍卫的咽喉,还飞得出老远才力尽坠落。 空气中顿时溅出一道血花,侍卫抚着喉咙一声不吭的倒在草地上。 “他们是毁坏我们家园的敌人,杀了我们亲人的就是他们,只有一千左右……族人们,我们是草原的主人,是伟大的颉利可汗的忠仆,可恨的叛徒践踏了我们的家园,你们说,怎么办?” “杀!” “杀!” “杀!” 如狼嚎的喊声响起…… “拿出你们的弓箭,让你们的敌人知道我们乌部落是草原上最优秀的射手,让他们在我们的箭羽下瑟瑟发抖……” 乌当高高举起了短弓,当先向前突进。 区区千人不到,哼,五千骑兵足以将其辗碎。 乌当眼中透露着冷笑。 胜券已经在握! 远望着同样衣着的“突厥”异军,乌当咬牙切齿道:“族人们,屠光他们,为死难的同胞报仇雪恨,不管对方是谁,我都要亲手摧毁你,夺走一切。” 傲然自信的乌当,下令全军前进,庞大的军阵缓缓推进,转眼已距新军千余步之遥。 同样一面“狼”旗下,秦风怀抱湛泸剑,沉静如水,驻马静立。 新军列阵于此,这些,都已是百战余生的精锐中的精锐。 迎面处,乌当庞大的大军,如钢铁怪兽一般,缓缓的撞入眼帘。 五倍之众的敌人,就这般气势汹汹的杀奔而来。 秦风俊朗的脸庞,云淡风轻,不起一丝波澜。 “成败与否,以此战来验证。”秦风的脸上,铁血冷绝,凛然的杀机,在双眸中疯狂燃烧。 第95章 意料之外 情理之中 呜呜呜~~ 突厥的军阵中,最先响起号角声,乌当迫不及待的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五千铁骑,迈着汹汹的步伐,向前平推而来,脚下的大地开始颤栗。 一望无际的骑兵,一面面狼旗,在风的撕扯下,如同滚滚的怒涛,层层叠叠。 兵刃所反射出来的寒光,几乎盖过赤色的阳光,将战场的天空都映寒。 如森林般密集的弯刀,迸射着杀戮之气,若死神的獠牙。 五千突厥骑兵轰然而动,迈着整齐而沉重的步迈,向着新军稳步推进。 每一步下去,整个大地都仿佛为之一抖。 秦风在草原上的阅历固然比不上乌当,兵力上突厥也占据绝对的优势,但是就如乌当一样,秦风露着一样的冷笑,而且是一样的胜券在握。 阵不成阵、形不成形,密集前行,这不是活靶子是什么? 双方兵卒越逼越近,一点一点的出现在彼此的视野中。 “提速!” 秦风毫不犹豫的下达了进军的命令:但奇怪的是新军并没有将速度提起来,而是整齐划一的,以一种小跑的状态前进,似乎完全放弃了骑兵的速度。 新军的异样自然在乌当的眼中。 告诉移动中的乌当,眼中闪现一丝疑惑,更多的是警惕。 “不管了!” 乌当心道:“就算他们有什么鬼主意,主要我不近身。他们能够耐我何?不过……对方阵容有些松散,莫不是对于我族的骑射有所防备?排个古怪的阵型,就想对付我族的骑射。也未免太天真了点。” 乌当对于本族的骑射是相当自信的,该部曾经出现一位天才射手,在他的激励下与教导下,乌当部落得到了这位天才的真传,这位天才是该部落的英雄、骄傲,所以,尽管他死去了近百年,但是纵横大漠无敌手的英雄事迹一直激励着整个部落,几乎所有部落的少年,在年少的时候都将其视为自己的偶像与学习的榜样。也因此导致了乌部落在射术一道,要胜于所有同为突厥部落的草原人。论及整体的射箭能力,在整个突厥乌部落说他第二,无人敢说第一。 也因如此,乌部落有着一支名传草原的骑射部队,他们只配战弓与箭囊而外在配上弯刀,并没有任何的长兵器,利用骑兵来去如风来去自如的特点,辅以部落善射的特性,将草原骑射用于战场,向来都是无往不利的。 这也是乌当的底气所在,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跟新军正面袭杀,而是意图以放风筝的战法战术,依仗突厥人的习性,依仗他们乌部落的特点,将新军歼灭。 他不信这零零散散的不到千人的军队,在骑射水平上,能够比得上在他们马背上的民族? 乌当对于他们部落的骑射有着极大的自信,于是吹起了颈部的骨笛,以笛音来指挥族人作战。 随着骨笛声此起彼伏,乌部落的骑兵不约而同的取下战弓,并且将箭羽含在口中,做着第一波驰射的准备。 对面的新军骑兵似乎放弃了骑兵的速度,在徐徐进兵,但乌部落的骑兵却飞速的前进,让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 三百步! 二百五十步! 二百步! 一百九十步! 一百七十步! 一百步! …… 快了! 乌当看着速度贼慢靶子一样的新军,眼中闪现炽热的光芒…… 快了,就快了! 一般而言,突厥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十步,但是乌部落的骑射部队以骑射为主,他们需要不断的射箭来保证自己的杀伤力,因此所有战弓都是利于骑射的短弓,射程要比一般的突厥兵要近一些,在一百三四十步之间,但是续航能力却大幅度的上升。 乌当瞪大着眼睛,等待着双方的间距进入一百三十步,这个最有利射程的瞬间。 便在这时,乌当急逐战马,越阵而出,搭弓上弦,突然发现耀眼的阳光让自己几乎睁不开眼,而且,更为致命的是风向正从敌军那边吹来。而就在这一瞬间,新军从背后取出了一物…… “不好,”乌当突然想到了一个传说,顿时吓得心寒胆裂!“散开,快散开!” 一个个慢悠悠前进的新军,从背后取出了早已准备的标枪…… “进,风!” 秦风一声令下,新军突然抢攻,在双方接近八十余步的时候,近千支标枪发出恐怖的声音呼啸着向突厥刺击。 古往今来,北方民族最强悍的是他们的骑射水平,新军虽说是唐军中的强者,可在骑射水平上,与突厥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为什么要抢占上风?为什么见到冉冉升起的太阳,秦风而心喜? 其原因是这两者,能够把突厥骑兵的威力降了最低。 乌当也是一位能征善战的草原勇士,也知道太阳、风向的重要性。 只不过,兵力上的优势、未尝败绩的骑射水平让他产生了盲目的自信。 人一旦,盲目的自信,一旦小看自己的敌人,那么,他离死亡已经不远了。 近千支标枪,教会了乌当怎么做一个合格的首领。 新军臂力惊人,再加上风的助推,标枪展现出了恐怖的一面。 呼啸越空,漫天的标枪如一条条毒蛇,跃阵袭来,在虚空中闪着幽幽蓝光。 “散开!”乌当心丧若死,一边下达命令,一边往旁边撤离。 只可惜想法美好,现实却很残酷,在这加速疾驰中,临时临急的下令“散开”,就算是弓马娴熟的突厥人也做不到这点。 顷刻之间数以百计的突厥骑兵惨叫着中标枪摔倒,混乱的波动扩大开来,乌当部落密集的骑射阵的中间一带瞬间崩溃! 只一下子,乌当就损失了数百子弟兵。 而且,这些人死状奇惨,有的被标枪钉在地上,有的连人带马的让致命的标枪串成“人马肉串”,有的还没有完成咽气,正在发出让人心颤的惨叫。 乌当心疼之余,意外发现伤亡远不如他想象中的惨痛,这标枪看起来恐怖,但由于他采用的是骑射阵,突厥兵彼此间都留有一定的空隙,所以,第一轮标枪只是造成了三四百人的伤亡。 念及于此,乌当已经有了计较,高呼道:“继续前进,加速前行!” “风!”乌当的命令一下,秦风也下令了第二轮攻击,现在的突厥被标枪的威力夺了心神,乱成一团,正是伤敌的大好时机,秦风目光敏锐,发现了突厥的情况后,果断的下达了第二波攻击的命令。 秦风心头冷笑:攻上来更好,两股冲力加在一起,死亡也更加惨重。 这一轮标枪,杀伤力更大,二力作用下,有的标枪甚至带走两个人的生命,而且由于插在地上的“人马肉串”的阻挡,全速前进的后一排骑兵,在速度上不免为之一滞,有的人凭借着马术避让,可后面的人又撞了上来,于是,前几排骑兵撞了个人仰马翻。 而此时,第三轮枪阵又招呼了过来,这一次,威力更加强大。新军们也很精明,他们看到哪里乱,手中的标枪就往哪里招呼着。 三轮标枪下来,带来了近两千的生命。 也就是说,新军在一人未伤的情况下,就杀死了突厥三分之一多的士兵。 “撤!”眼见突厥骑兵自两边包抄过来,秦风果断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而在撤退的过程中,新军也是颇有章法。 他们分两个队列,第一列队的骑兵射了之后第四支标枪之后。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射出,在第一时间里,一条线似的分别往左右飞奔,迂回着后撤。 近四千支标枪接连射来,又带走了突厥一千左右的战斗力。 标枪完了,就轮着弓箭了,一箭连着一箭,以铺天盖地之势扫向突厥骑兵,有了风的助力,杀伤更是倍增。 新军始终保持着突厥一样的速度,而箭却一直没有停止,他们在撤退的时候,熟练老道的在马背上安装着弯马搭箭,然后回身就射。 乌当傻眼了,整个人都不好了:对方竟然用的是他们一模一样的战术:打算放风筝的他们,现如今反而让对方放了风筝。这之间的差别,让他有一种吐血的冲动感觉。 作为骑射行家,他看的出来。对方在这方面下过一番功夫,但是论驰射的速度,论变向转向的灵活,远远比不上他们,但是对方偏偏占据了天时,这两大天时掩盖了对方的一切不足,也将自己一方的威力降到了冰点。可以说,乌当他们现在毛都没有触碰到对方,对方却凭五轮标枪、数轮箭矢杀伤了他们近半兵卒。 “对,就这样!撤,看见没有!我们就当是遛狗,溜着打……宁愿少放一箭。也别让他们追上!杀他个落花流水。”秦风控制着双方的距离。将放风筝的战术打法用到了极致,不断的以天时与距离的优势,消耗着乌当的兵力。 乌当看着身旁的兵卒,一点一点的给射杀,落下马背,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活了大半辈子的自己会栽在自己最拿手最擅长的战术下。 面对这个他用了几乎千百遍的打法。他竟然涌现出无计可施的感觉。 他太了解这个战术了,这个战术因为距离优势。被打的一方永远会处在被动的情况。 别小看他们相隔的这一箭之地,上百步的间距。这个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追的同时对面也一直再跑,而且还不时会有箭羽飞来限制速度。在同等情况之下,追的一方想要跨越这百步间距,需要花费漫长的一段时间。往往等你追上了,你的兵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最让乌当难以接受的是对方的指挥表现的极为出色,将位子距离卡的非常好,始终保持者带着他们溜的趋势,不快不慢。他若追得急,对面跑得快,他若减下速度来,对面的速度也会跟着减下来,至始至终都保持者弩箭的最有效射程。 这一点让乌当有些泄气。 对于骑射之道,他祖辈特地研究过,怎么溜最好,怎么溜最有效,别有心得。 乌当记得当初他学的时候,表现的一塌糊涂,直到数年之后,才渐渐融会贯通,直至今日三十多年了,如指臂使。但是对面那个少年指挥,年纪至多不过二十岁,可是指挥起来却恰当得体,不出任何差错。 他便是用尽一切法子,也拉不近甩不掉。 即便是敌人,乌当也不得不承认对方年少有为。 乌当见追不上,又不断的减员,这如此追逃的过程中,他们连新军一人都没有伤到,却折损了三千余人,在这样下去,只有给耗光一条路走了。 见又一轮弩箭射来,四五十人连人带马滚翻在地上,终于支撑不住,一咬牙大叫一声:“撤!” 他这一声“撤”看出来,乌部落的突厥兵上下一个个都松了口气。这他们以前如此溜他们的敌人,看着他们的敌人一个个追在他们的屁股后面吃灰吃箭羽,特别有感觉,可现在诚可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吃灰吃羽箭的成了他们,哭都哭不出来。那昂扬的士气,早就抛到姥姥家去了。 突厥兵神乎其技的改变了行程:他们在原地向右后方转了一个小圈,直接就利用前冲的速度迂回了小圈,剩余的千多突厥兵在高速中便完成了撤退这一高难度的事情。 一直注视着突厥动向的秦风对此叹为观止,在他们军中,目前能够做到如此干净利落的调头转向,或许除了李世民玄甲军,整个大唐都找不出这样的第二支队伍来。 突厥自小就在马背上长大,这这马背上的优势,他们中原人想要弥补也着实不易。 “停……后队变前队!” 秦风自然不打算就这样放弃,但是要他们想突厥人那样在加速中直接转个小弯,凭借高超的马术转向,也不符合实际,停下来直接原地掉头。尽管为慢上一些,起码维持着阵型不乱。 “哈哈!”见对方如此变阵,乌当忍不住笑出声来,心中一直被压着打的郁闷之气,也消了些许,心道:“跟我骑射,差得远呢。” 如此想着,突然计上心头。 “撤,速度给我撤!”乌当的语气突然激动了起来。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么? 秦风冷笑一声。 “停!” 一人未损的情况下,干掉了对方三千多人,对新军而言,绝对是一次辉煌的大胜。 见好就收的秦风果断下达了停止追击的命令!然后,新军看都没看突厥人一眼,拍拍屁股!闪了。 第96章 聪明的乌当 新军向着东方走去,他们没有丝毫拖沓,走得干净利落。乌当看得傻了眼了,如此无耻的军队,他真是第一次遇到,追么?又怕落入对方的圈套,再来一个放风筝。 不追?又不甘心! 刹那间,乌当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族长,追是不追!”一个肩头上还挂着一支利箭的将士上前询问。 乌当呼吸急促,过了半晌,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长长的呼了一口气,道:“对方狡猾得像狐狸一样,你看,他们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我们追上去,只会如了他们的意。罢了,罢了!回去吧。” “是!”那员将士也松了一口气,他真怕自己的族长下达追击的sb一样的命令。 族长没有让愤怒冲昏了头脑,实在太好了。 乌部落当机立断,一边戒备着,一边灰溜溜的退了回去。来时汹汹,回去时,却士气皆无。 这方才退兵,耳中却听到了一阵呼喊:“好走,不送。” 新军干净利落的收拾了突厥兵之后,悠哉悠哉的离开了战场。 看着身旁凌乱的军队,乌当气得眼睛充血,看着落下的一地尸骸,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这可是乌部落的最精锐的子弟兵,是本部落仗之生存的根基,可现在,只一下子就去了三千多人,愤怒与担忧未来的乌当受到刺激后,气了个半死。 “老大,追是不追?”罗通不甘心煮熟的鸭子飞了,着急的询问秦风的意见。 “你看这支突厥军队,败而不乱,撤退也很有章法,我们现在追过去,岂不是正中他们的下怀?别忘记了,我们是怎么打败他们的。不得不承认,在骑射一道,我大唐还不如突厥。” 秦风看了很不甘心的几位兄弟,道:“新军底子太薄弱了,根本经不起消耗与挥霍,如果栽在此地,接下来的大战就没我们什么事了,不能因小失大。” 程处默搔搔头,笑道:“呵呵,还是老大目光长远。” 罗通亦道:“是我短视了!” “压上!”秦风看了有序撤退的突厥人,道:“别让他们把标枪拿走了。” “全军压上去!” 新军的动向自然没有逃过突厥人的目光,他们退得很谨慎,一点都不敢大意,两者离有一箭之地,一进一退各有所思。 “撤退吧!”清醒过来的乌当,确实是有收集走标枪的心思,可见新军紧跟着,他只能放弃了初衷。 标枪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早在三国时期,号称神威天将军的马超,一人五支标枪,杀得北方异族敬而远之,此后,标枪在五胡乱华时期也大放异采,乌当万万想不到标枪还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而且,再次出现的是竟然是让自己给遇上了。 “首领!”一个士兵拔出一支标枪,递给乌当:“首领,您这支标枪!” “你怀疑对方是唐军?”乌当看了标枪一眼,不禁吸了一口寒气。 “首领,您看这工艺,绝非我大突厥所能打造。”枪刃平滑、无瑕疵,中有一个血槽,一滴滴鲜血正往下滴落。 乌当边走边抚摸锋刃,禁不住微微一笑,“欲盖弥彰固然不对,但弄巧成绌,故意弄鬼做得过了火,却也引人生疑。”向那名属下道:“正因为标枪是中原打造,所以,对方根本不是唐军。” “属下不懂。” 乌当道:“你当然不懂。你想啊!李世民如果唐军派人深入大漠制造混乱,自然是深谋远虑、筹划周详。什么兵器不能用,什么兵器衣甲可以用,他肯定深思熟虑。李世民我见过,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人物,很会耍心机。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犯着这般低级的错误呢?”说到了这里,乌当冷哼道:“前些日子,大汗与二汗大吵一场,原因是二汗用马匹与中原‘换’了一批军资。” “去年,我大突厥杀到长安城外,李世民倾一国之财求得暂时的盟约。大半年的时间里,中原又强到哪里去?我们不惹他,他敢惹我们吗?况且,大汗亲率八万大军南下,弱小的中原又分兵的胆量吗?” 那人大叫道:“不错,不错。首领,您的见闻广博,属下万万比不上。” 乌当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扬着手中的标枪道:“大汗早有除去二汗的心思,现在好了,有了这件兵器足以确信二汗有不臣之心。” “首领!要不要把标枪都收集起来。”那员士兵有些不舍的看着锋利的标枪。 乌当道:“除非你想死。你看,那支军队一直跟着,我们去收集散落的兵器,正中他们下怀。走吧!这一战,我们是输了。不过,作为骑射天下第一的我们,这只是暂时的,改天,一定经讨还公道。” “是!” 呜呜呜…… 乌当吹了撤退的号角,剩余的千余众快马加鞭,顿时,风尘滚滚,眨眼间便脱离了新军,士气低落的远远而去。 秦风回归战场中心,如电的冷峻眼眸中,凛烈的杀机一刹那化着一片喜色,再三确认突厥军已经离开战场后。 兴奋的秦风,放声大笑。 新军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与价值,也证明自己的苦心孤诣的打造没有白费。这一战,新军以少胜多,在一人无伤的情况下,杀了三千多精于骑射的突厥精锐,对新军而言绝对是一场辉煌的大胜。 痛快狂放的笑声,回荡在战场上空,日上中天,正值正午。 三军将士,无不欢呼雀跃,沸腾的喊声,震破苍穹。 收拢标枪与箭矢,一个个士兵眉开眼笑。 这一战,确实让他们骄傲。 去年八月二十四日,突厥军队攻击高陵。李世民派出勇将尉迟敬德,作为泾州道行军总管,抵达泾阳,防御突厥。尉迟敬德抵达前线后,立即组织反攻,与突厥军队在泾阳打了一场恶战,尉迟敬德勇不可挡,生擒敌军将领阿史德乌没啜,并且击毙突厥骑兵一千余人。 这样的战绩在也算是一场不大不小的胜利,可那是在兵力充足的情况下发生的战争呢,而现在,仅凭不到一千人数,就灭了突厥三千余众。不是辉煌又是什么? 秦风大声道:“罗通!” “在!” “我派一百斥候与你,跟上溃败的突厥军,打探他们落脚之处。务必在天黑之前送来消息,突厥大军走到哪里,他们的家就移动到哪里,而他们的粮食是活着的牛羊,你只需往绿洲,或者河流方向寻找,相信很快的跟上。一切以安全为重。” “遵命!”罗通喜上眉梢,召集斥候,交待完毕后,望西、北四散而去。 程处默问道:“老大,你是想夜袭?” “突厥人自信得很,他们从来没有像我们那样讲究,即便派人巡逻也是应付行事而已。他们又怎么会想到我们趁夜袭击呢?让大家原地休息,烧烤马肉补充一下体力,养精蓄锐,为晚上的行动做准备。” “是!”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喜滋滋的安排去了。 …… 秦风用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提振了人心士气,坚定了新军对他的信心。 同样也坚定了秦风自己的心,自从新军成立以来,他就承担着极大的压力,尽管在与左武卫的比试中大获全胜,可比试与实战终究是不同的。 这些日子以来,新军也大肆屠杀、破坏着突厥的根基,可大多数是普通的牧民,实战的意义并不高。而现在,他总算可以松口气了,也证明了自己的那一套,没有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不过秦风虽然心情畅快,但他却并未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他知道突厥的强大,知道自己给突厥带来的破败并未到达伤筋动骨的地步,如果突厥不出现内乱,大唐想要取胜,其难度之大难以想象,如果硬碰硬,便是胜了,恐怕也是惨胜的下场,而惨胜的结果,恐怕被四周的宵小之徒拣便宜。 默默的想着事情的秦风看着新军吃完东西,一个二个的倒头就睡,回过神来的秦风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胡思乱想了很多东西,而时间也走了近半个时辰。 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心中如是想着。 别看杀人放火是个好职业,其个中的苦楚,不是行军之人根本无法体会。 入大漠以来,上到他秦风,下到每一个新军,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大家都打着十二分的精神,不敢有丝毫大意。这些天,大家的心弦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如果不做一次休整,还真担心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疾病。 新军将士都是意志上上之人,或许还能坚持一段时间,可饮食方面,大家却是叫苦不迭。 对于羊肉、牛肉。大家已经从最初的疯抢、高兴、喜爱,发展到了现在的厌恶,天天吃烤肉,对于新军士兵来说,无疑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老大!这是兄弟们特意留给你的烤前腿。”秦风思索的时候,李业诩提着一大块烤马肉送了过来。 “谢谢了!”秦风接过马肉,大块朵颐。 蚂蝗、蚯蚓、蝗虫、老鼠、蝎子……都吃过好几年,秦风适应得很快,对于天天吃肉,他本人是没多大反应的。 走了过来的尉迟宝庆道:“不知罗通怎么样?” “罗通有勇有谋,放心吧!”秦风笑着说道。 “老大,我回来了!”几个时辰后,罗通满面笑容的纵马而来。 第97章 袭 ………………………………………………………………………………………… 不知名的草原深处,新军上下、马匹都用青草伪装着,若非走到近处,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到这是一群近千人众在此潜伏着。 秦风极目四望,胸襟不觉大畅,忍不住低吟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苍茫雄壮的景物,低沉雄浑的歌声,健马如龙,奔驰在千里无边的青青草原之上……这是何等壮观的图 苍茫一碧万里,空无片云,山道都在浅蓝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薄雾,仿佛披着轻纱的美人。 西方的天边──草原的尽头,却染着长长一抹朱霞,夕阳返照的余光,穿云而出,流露金黄,苍苍茫茫地笼罩着这一片苍苍茫茫的辽阔草原。 草原上突地远远传来各种苍凉的声浪,四面八方,自远而近,有如战场上万鼓齐鸣,动人心弦。 随着这苍凉奇异的声音,四面八方,波浪般卷来了一重重黑影──这便是归牧时草原的群兽。 只见数万只牛羊,数千匹马,排山倒海般合围而来。 十数匹骏马,领导先行,马上人直立马背,呼啸而来。 马群的奔驰,整齐迅快,一色深黄,昂激奔放,一泻千里,有如长江大河之水,白天边倒泻而下。 牛群的奔驰虽较散漫弛缓,但进程间不断格斗,黑色的牦牛奔窜横逸,看来亦是惊心动魄。 白色的羊群,却在温柔而迅急地起伏波动着,在黑尘黄浪中看来,另具一种别致的情调。 黄马、黑牛、白羊……马嘶、牛啸、羊鸣……混合成一种苍凉悲壮的音乐,宛如十万大军挺进。 秦风只觉心中热血奔腾,差点忍不住撮口长啸起来。 “好美的景致,可惜啊!”秦风轻声说道。 程处默道:“染上了鲜血,更有一份悲壮的美。” 秦风肯定的说道:“总有一天,这里会变成大唐的土地。” “会的!”罗通微微一笑。 罗通不负所望,依着秦风给的方式,走了近百里,总算找到了此地。 这是一个绿洲。 而溃败的突厥兵就在此地休息。 黄昏时分,新军就悄悄地在此地潜伏了下来,现在,除了巡逻四周的士兵,大家正抓紧时间休息着。 “这是我们北上的最后一战,大家务必要打好这一战,牛、马匹能不伤尽量不伤,这次北上,咱们总不能空手而归吧。”秦风吩咐着说道。 “至于羊么?如果战事胜利,全部宰杀干净,用牛与空出来的马匹驮运。”羊的速度太慢,他没有考虑过要着活羊回中原。 尉迟宝庆一脸厌恶的说道:“天气炎热,半天就臭了。带回去干嘛!”天天吃肉,他都感觉自己身上有了羊臊味道了。 秦风笑道:“回去不了多久,你又想吃肉了。其余办法也简单得很,把羊从中破开,丢弃内脏后挂在牛马身上就行了,草原晚上风大,白天温度高,很容易就晒干了。” 尉迟宝庆道:“你是老大,听你的。” “好了!”秦风笑了一笑,指着东边一座能够俯视一切的小山丘,道:“陪我去看看突厥人的虚实。” …… 离开了营地,兄弟几人花费小半时辰,徒步爬到了山丘之顶,站在高处,周围附后尽入眼底。 在他们下面的是突厥连绵数里的营寨。 想要以弱兵破营,必须要知道对方营地的布局以及军中的虚实,然后抓住对方的弱点一击而中。 几人在山顶上凝神眺望,将突厥分布图雕刻在脑海中,突厥的帐篷层层叠叠,然则布局很乱,最最让人意外的是突厥人竟然把牲口关在中间,而现在,一些牧民正赶着牲口往圈里关。 不大一会儿功夫,硕大的圈里已经让各种各样的牲口给填满了。 目测了一下。 好家伙! 总量不下四万头(匹)! 静静的观望了良久,待所有牲口入圈后,秦风笑了,剑指山下突厥营帐,道:“正面是突厥军队,左右两翼是普通牧人。我们可以兵分两路,快速攻击左右两翼后于圈中汇合。采用中心开花的战术,吸引突厥人靠拢,相隔一定距离后四下纵火,纵牲口为前锋,全军拧成一股绳杀向军营,一举捣毁敌方军营。罗通、处默你们领三分之一人马迂回至马厩右侧;业诩、宝庆领三分之一人马迂回至马厩左侧。而我则从背后攻击。” 讲解了心中的战术后,秦风问道:“业诩,说说你的看法,看有没有补充、完善的地方。” “与我所想一样,我没什么说的。”作为大唐最伟大的军事家的孙子,李业诩深受李靖的熏陶,看了突厥的布局后,瞬间就得出了与秦风一样的战术。 “老大与业诩说的也是我之所想。”罗通在李业诩说完,立刻站出来道:“不过,行动必须保持一致,而且,我想知道老大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秦风点点头,出战的时机很重要,配合与默契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慢了,不但贻误战机,还有陷入重围的危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先抵达目的地的一方,放牲口不是,不放也不是。 放了的话,怕友军受累;不放吧,很可能让敌方分割包饺子。战场往往让人难以预料,就像李广这样一代名将,因为不辨方向,最终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预定的地方,使得他突袭不成反而获罪,若非卫青能力强得逆天,否则,那一场会战,谁胜谁负还不一定。所以说,在瞬间万变的战场中,友军要达到百分百的默契度,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罗通说完,秦风道:“突厥人对危险有天生的洞察力,所以,什么三更时分袭击不是保险之策,我的想法是突厥人饭后两刻内攻击。” 至于程处默与尉迟宝庆,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要是秦风问他们,他们多半说:“老大让我怎么打,我就怎么打!” 听了秦风的话,李业诩倒抽一口冷气,道:“老大,过于冒险了吧?” “不!”秦风笃定道:“这个时间才是最佳时间。我问你们,当你们饱餐一顿后,你们在两刻内想动吗?还能动得了吗?” 程处默用见鬼一样的眼神看着秦风,道:“老大,你,你太阴险了。” “饱餐过后,我是一动都不想动了。” 秦风道:“突厥人的习俗是先拜祭祖宗、亡灵,之后活人才用餐。也就是说,我们最少还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去准备,在膜拜的时候,男女老少都要参与。” “突厥人膜拜的时间,就是我们就近渗透的时机。富贵险中求,不搏这一把,我实在不甘心。我相信我们新军能够分毫不差的汇集在一起。”最后,秦风做了一个总结。 “好!” “干了!” “有心算无心,我们赢定了。” “突厥在白天损失惨重,士气不高,正是我们一举歼灭的最佳时候。” ………… “出发!” 当斥候将突厥用餐完毕的消息送达,在秦风的号令下,新军九百余兵卒雄赳赳,气昂昂的向突厥部落走去。 当他们抵达的时候,竟然一个巡逻的士兵都没遇到。 抹黑到了左右两翼后,一切正如秦风所料,饭后是人最容易犯困的时候,一些突厥兵无精打采的来回巡逻。 若是换成往常,这些士卒此刻早已抱着武器打瞌睡了,不过今天比较特殊,为了防备或许的夜袭,乌当下了死命令,让他们不得有丝毫松懈,乌当是首领,也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主,这些士兵自然不敢违抗。 虽然两个时辰会换过一次班,可是突厥士兵根本不在意,一个个还是困的直打哈欠。 见到士兵巡逻不力,见到牧民三三两两的闲聊,秦风笑了,胜券已经在握。 一支点燃了的火把在突然射向半空,这是进攻前的信号。新军忽然齐声暴喝,紧接着他们依照计划,分头快速冲向各自的目标。声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霎时间那种宁静详的夜空就如玻璃遭到了重击,粉碎了。 “敌……敌袭!!!” 回过神来的突厥人在惊慌中用带着颤抖的尖锐吼叫,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嘹亮,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被扔进平静的湖面,飞溅出来的水花将突厥人一个个都泼成落汤鸡的同时,也让他们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吼!” 既然已被对方察觉,新军索性也不再蹑手蹑脚,漆黑的原野突然亮起无数的火把,就好像一团团森冷的鬼火,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就犹如外太空落下的一枚陨石,‘轰’的一声,地动山摇间。 马厩并非没有人镇守,但也就是两三百人而已。正或坐或站着聊天。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他们当场惊得呆立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密集的标枪射倒,他们哪里想象的到敌人会从天而降,匆忙间想要抵御,这兵器还未拔出来就让狂冲而至的兵卒剁翻刺死。 进度之快,出乎秦风等人的意料。不到两刻,两队就实现了胜利的会师。 第98章 辉煌战役 自今天起,又是一周的推荐,求收藏、推荐、打赏什么的。 系统通知: 您好,现在通知您的作品《壮哉大唐少年郎》将在2016-08-2814:00:00获得新版网站-历史频道热门分类推荐,非完结作品请务必保持更新。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您的责任编辑,谢谢合作! ……………………………………………………………… “别慌!都给我镇定下来!!”之前一直反思,一直为本部落而的前程担忧着的乌当没有胃口,所以,听到爆乱声响,他第一时间冲上向人声鼎沸的马厩,看了眼前的形势,大声指挥道,“不要乱,他们人少。听我号令,族人退下,拿起你们的弯弓对马厩集体抛射,勇士们亮下弯刀冲击,绝对不能让贼子野心得逞!” 乌当手提着一把弯刀,神色凝重,以他的经验、阅历,一下子就猜到了新军的险恶用心。 一颗心禁不住的忐忑了起来,如果只是军营,他有七成把握让新军灭于此地。可现实是残酷的,军民混而杂居,让突厥获胜的机率下降到了一两成,只因,离马厩最近的牧民为了阻止新军,一个二个奋勇争先,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往马厩冲去,也正是这些普通牧民的英勇,阻挡了军队前进的脚步。现在,牧民们与新军交织即将交织在一起,弓箭手有了顾虑,到现在,一箭还没有射出去。 人心都是肉长的。 牧民里有士兵们的亲人、朋友,你让他们如何下得了手? 突厥士兵的犹豫,给新军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 秦风与尉迟宝庆充当左队的箭头,率领数百士兵如虎似狼地扑入马厩,纵列最前端的是排成密集阵型的一百名标枪手,就象发狂的公牛,平端着长枪纵马向前突刺。挡在前面的几个敌人首当其冲,瞬间被捅中七八枪推倒在地上。 之前,秦风给每一个人都配备了火把与牛羊熬出来的油,而且再三叮嘱大家妥善保管。于是就在他们冲入马厩的那一刹那,近千支火把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顿时,火光照亮了夜空。 三路人马依计分散而行,干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烧牲口,刹那之间火焰奔腾,浓烟冲天而起。 一匹匹战马、一只只羊、一头头牛,身上着了火,相互引燃。那场面是万马奔腾。 顿时,马蹄狂奔,嘶叫之声,卷泼四野。 乌当面色大变,大声道:“退,撤退。” 话音未落,身体以违背常理的姿势来个急刹、旋转,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但是,在巨大的声响里,他的声音又怎么传得出去呢。 火势熊熊,眼见将成燎原之势,兽群惊嘶,有如决堤之水,风中巨浪,向外狂卷而出。 放眼望去,但见各种动物有如潮水一般,各色杂呈。 它们惊骇的鸣叫着,恐惧害怕令它们疯狂,令它们只知放蹄奔跑。 面对左右后三面逼来的烈焰,它们完全失去了理智,只能往一个地方跑! 那就是没有火的前面…… 突厥军的营帐。 “哈哈!太壮观了。”程处默声如宏钟,虽在人与动物的惊嘶声中,仍是嘹亮震耳。 “确实挺壮观的。”另一边,尉迟宝庆纵声回应。 火是畜生的天敌,即便是虎狼这等猛兽,也避免不了他们怕火的习性,何况是普通的牛、羊、马?经过放火驱赶,各类动物如疯如狂的冲向军帐。 一个个帐蓬,在动物们的肆虐下,化成粉碎,而帐蓬中的人更是尸骨无存。 他们都顾不得敌人,只是不断了呼喝着,驱赶着。 兽鸣声、蹄声、风声、惨号声、惊叫声、尖叫声中还夹杂着新军的狂笑之声。 在草原中上演着一幕幕惨绝人寰的悲歌挽歌。 惨,太惨了! 火光,照得满地是血红一片,尸体狼籍,残肢断臂随处可见,微风吹来,人人心中均打了个机伶,不知这是修罗屠场还是人间地狱,十八层地狱中怕也无此惨象。 带着火种的牛、马、羊所到之处,帐蓬付之一炬。 如果从上空往下望,可以见到星星点点的火光疾速的向四周扩散。 像一朵花,在一层层的扩散开来。 惨剧继续上演着,它们吃痛之下,只管朝前跑,所有挡在面前的障碍物被它们冲跨。这也表明了一向温顺的动物发威,人类根本就无法抵挡得惊人的杀伤力。 很多悲剧的突厥人,稀里糊涂就成了亡魂。 当他们还未从丧失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就让呐喊声、厮杀声警醒,有些人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就让疯狂的动物们连人带帐踏做了肉泥,灰色帐篷顿时染成酱紫。 当他们看到疯了的动物,如潮水一般的涌来,一个个吓得掉头就跑,哪里还有抵抗之心? 只是两条腿岂能跑得过四条腿? 还没有跑几步,就让撞飞了出去,然后步入前者后尘,成为肉酱。 浩浩荡荡的疯了的动物们逢兵踩、见将撞将、逢帐就踏,任凭你武艺高强,面对惊慌失措,横冲直撞的动物也只有死路一条。 一座座营帐被攻破,践踏,被引燃,无数还在营帐内乱转的士卒,被刺死、踩死。 幸运的当场阵亡,不幸的被牛角刺穿后,挂在牛头上,被拖动了几十米才含恨气绝。 “前锋”所到之处,无往不利。 破坏力之大,恐慌之大,威势之大简直难以计算。 就像一辆辆战无不胜的战车,破坏了一切,夷平了突厥的驻地。赶走了士卒。 跟在身后的新军,反而像是后援部队。 “停下。”当接近军营后,秦风下令全军停下。 一声令下,全军立刻静止不动。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大营。 不,不对,哪还有什么大营。只是一团大火球罢了,无数营帐,辎重都火光冲天。 无数士卒惨叫着,惨嚎着,在营中乱走。 士卒们只觉得遍体发凉,这种事要是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简直不敢想象。但随即,士卒们心中升起了一股兴奋的感觉。 打赢了,他们打赢了。 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赢了,灭了突厥一个军民近万的部落。 突厥兵败如山倒,不,兵败如山倒不足以形容今晚的战况,一触即溃,对,就是一触即溃。 士卒们心中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词可以形容今晚之战。 打仗的没人不喜欢胜利的,将军是了功勋、名望、官位。小卒是为了活命,生存,富贵。 跟着能打胜仗的将军,士卒的发展前景好。带着能打仗的士卒,将军的发展前景好。 两种相辅相成。就是天下无敌。 如今,秦风以两场不费吹灰之力的大胜,彻彻底底的征服了新军士兵。 见到自己的杰作,秦风畅快的大笑着,一手持着湛泸剑屠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敌人,另一手持着火把驱赶战马,得意之极。秦风如此作为,他的属下自然不会客气,依式而为,清除着劫后余生的突厥人。 新军人数不多,但跟随着秦风之前,他们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士,进入大漠以来,以少打多在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数倍于己的突厥人,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反而令他们有着一股优越感。 这就是他们新军,再多的兵马在他们面前都是杂碎、渣渣:他们是秦风、秦疯子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亲自接受过秦风的指点。都是秦风的徒弟,都是新战法、新训练法的第一批接受都,若以少胜多这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岂不丢了秦风的脸? 曾经,他们是十二卫中的笑柄;曾经,他们将秦风恨之入骨;曾经,他们想过离开…… 而现在,经过特训后的新军充分感受到了特训给自己带来的强大提升。于是,所有的兵卒都对秦风投以敬慕的眼神,眼神中充满了狂热、信服、崇拜。 什么样的将领带出什么样的兵,秦风一手带出来的新军,同样沾染着他蔑视一切的气概…… 一个杂碎是杂碎,一千一万个杂碎,不过是一堆杂碎,有何可惧…… 新军除了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现在就只有九百二十人,不多不少,但是就是这九百二十人做到了数千人做不到的事情……以骑射水平闻名突厥近百年的乌氏部落就此中绝。 …… 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草原漫天全是焚烧尸体的恶臭。 是役新军再一次大获全胜,总人数五万有余的乌氏部落在新军连续三次的打击下,除了数百人侥幸生还,余者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是役,新军仅有三人在与驻守马厩的突厥兵拼杀中身亡。 以三人的代价,却歼灭突厥乌氏部落近三万军民,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 古往今来,也找不出多少个能与这一战相比的战役,更别说秦风今年才十六岁。在他这个年纪取得如此战绩的,史上名将绝无一人。 大战结束,兵卒投入打扫战场的工作中,将敌骸收集焚烧,以免引发瘟疫恶疾。 走在战场中,看着四处可见的肢体焦炭。秦风心底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如此辉煌的胜利,确实让他感到高兴,可一想起自己此行杀了近十万人,就有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老大!”李业诩欲言又止的叫了一句。 他是最早发现秦风神色异常,只是不知如何开口相劝,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见他的神色五味杂陈,终于忍不住的叫出声来,张了张口,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业诩,不必担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管敌人死几万几十万,都与我无关。我只要把咱们的士兵活着带回去即可。”秦风制止了李业诩,深吸一口气,转换了一下心绪,笑道:“这场大胜,我们却是损失惨重了。” 李业诩不解的看着秦风,满眼的询问之色。 “之前,还想着缴获马匹、牛之类的物资。可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切都化成在烬了,数万即将到手的牛马,说没就没了,我这心里的疼痛,你是不会理解的。”秦风说着说着,自己禁不住笑出声来。 第99章 逃奴 (谢谢:“格格巫jakc、天下雾敌、bjewjh、叶i星宇大漠兄、辉美、鹿爷?熊猫、老子至今单、书友120426、mnanying、人完全、104776.qdc、紫星照耀、星光Ω战魂、天天追书12、我讀你一辈、黛楠风御、老张儿子小、隐于当下、子衿醉、君无痕海、金瀚韧、书虫吃书还不行”诸位书友的打赏;谢谢“*懒*、帅衫衫……”等多位书友连续不断的给我投推荐票,谢谢大家的支持,感激不尽!!!!) ~~~~~~~~~~~~~~~~~~~~~~~~~~~~~~~~~~~ 正午,清点完毕。 最终,新军以三人的代价,杀敌无数。 是役,缴获优劣马匹两千余匹、牛三千多头,比秦风想象中少了很多很多。 但,聊胜于无不是吗? 之前,新军都是一人两骑,甚至有的士兵有空余战马四匹。 除了自身所骑,新军尚有空余马匹近五千。 饱餐一顿羊肉,秦风广派斥候后,“大军”逦迤南下。 “战争竟然如此简单!”突然,罗通颇有感触的说道。 “战争——”秦风笑道:“可以更加简单的。” 只是有些人顾及太多,要不然,几包毒药下去,突厥人将不战而溃。 李业诩眼珠鼓起,大惊小怪道:“还能更简单么?”驱牛马羊为前锋,不废不一兵一卒就拿下一个大部落。 更简单的?他有些不信。 “有的!”秦风闭上双眼,心中很是无奈,在这个重仁义、重节操的时代里,毒药竟然成了上不了台面的下三滥手段,与21世纪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而言,大唐时期,确实仁义太多了。 “有种东西,名叫巴豆。” “巴豆?” “巴豆是什么东西?” “巴豆有什么功效?” …… 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凑了过来,每当秦风讲解某种事物,他们都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多日相处,大家的见识、视野得到很深的拓宽,所以,每当听到秦风嘴里冒出新东西,大家都很热情的参与。 “巴豆性热,味辛,有助于治寒结便秘、大便不通、泄泻痢疾……功效。有小毒,须慎用。” “巴豆并不是什么很特别的东西,这玩意很常见,牧农常常用来给牲口杀毒,人吃了也有杀毒的功效,但关键在于份量调制比例的多寡。人的身体机构远比不上马匹牛等牲口。这人杀毒只需半颗巴豆足够,而牛却需要成斤的巴豆才起效果。如果将十余斤的巴豆磨成粉,用炼丹炉练成丹药,再磨再熬,往返数次,将精华浓缩至一包药粉。这一包药粉足以让牛拉上一天一夜。嘿嘿,至于人嘛,这个就不知道到了。” 四人身子一个哆索,有些畏惧的盯着一脸阴笑的秦风,他们难以想象拉一天下来会是什么样子,也通过他的这番话,知道了秦风所谓的“战争可以更加简单”的意思。 狡诈、阴险…… 这些词汇,一下子涌上了四人的心头,不过,心里头却跃跃欲试。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四人年少,思想并不僵化,饱受秦风这块天下最黑的墨的影响下,他们早就跟着一路黑上了。 “昨晚上的突袭,让我想到了传说中的火牛阵。”各有所思的想了半天后,李业诩倏然说道。 作为军神的孙子,在军事素养等方面,李业诩比罗通等人高出不止一筹半筹。 见识上,他们更是拍马难敌。 “火牛阵?” 通过字面释义,罗通、程处默、尉迟宝庆知道“火牛阵”是什么玩意,可如何操作却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了。 说起这个事,李业诩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五国攻齐的典故,大家知道吧?” “知道,燕将乐毅领兵下齐国七十余座城池,齐国几乎灭亡。”罗通熟知战国各种大的战役,闻言点了点头道。 “齐国在燕国猛烈的进攻下,只剩下两座城池,齐将田单用火牛阵,一举杀败了强大的燕国,恢复了齐国。随着那一战之后,火牛阵就失传了。”李业诩一脸遗憾的表情,通过昨晚的辉煌一战,他就念念不忘李靖曾经给他说过的火牛阵,如果精通火牛阵的话,即便对上突厥大军,也根本无所畏惧。 火牛阵在齐国一战中,大放光彩,当然引起了世人的注意。于是陆续有些国家,想用火牛阵来代替军队,进行作战,但都失败了。因为,牛要是被点上火,就会狂暴,当场狂暴,杀伤自己人。根本就没办法利用进行战争。国共内战时,国共双方都曾试过火牛阵,但效果都是失败收场,被火惊吓的牛群非但不会冲向敌营,反而在原地乱撞,造成极大伤亡。 据说驱使火牛的办法始终掌握在田单手中,传说田单虽然打败了燕国,恢复了齐国后。却得不到齐王的喜爱,而且,当时齐国的国力很弱。田单没有机会再用火牛阵进行进攻。 火牛阵的秘密,就随着田单死亡,失传了。 罗通很是惋惜道:“要是懂得火牛阵就好了。” 秦风神秘一笑:“改天我试试。” “老大,你不会连火牛阵都懂吧?”四人盯着秦风,四眼放光。 秦风思忖道:“昨天你们也看到了,一旦火光大起,场面根本不受控制的四周乱窜,想要将一群火牛赶往一个方向实在太难。但若一个控制不好,倒霉的就是自己了。不过,这也是一个思路。回到长安,我问问宫延御医:有没有一种让牛马吃了之后,不畏惧火。且在剧烈响动中,又可以使得牛群受惊,直奔前方的药物。”顿了一下,又笑道:“你们都知道,我还懂得一点点医术,不久前我父亲生病,我可是和御医学了不少的医学常识,我梳理一下思路,或许,咱们自己也能弄出这款药物呢。” “好,好,老大得放在心上。当年燕国数十余万军队,在火牛阵之下,也是一战而败。何况小小的突厥。如果拿到良方,嘿嘿,我们就有福了。”李业诩连道了两声好,情难自禁。 李业诩的话,确实让秦风起了心思。 唐门最不缺少的是稀奇古怪的药物,这种控制人、动物的药物太普通不过了。秦风现在可以肯定的说:田单肯定在战前让火牛服食了某种药物。 而这样的药物,秦风随便就能摆弄出来。 未来与突厥作战的地方,大多是一马平川的地方,如果运用火牛阵,呵呵,岂不是无往而不利的举措? 兵者诡道也,用兵之道在于千变万化、出其不意。 为了最终的胜利,秦风才不在意那些所谓的悠悠众口呢。 此时,一路负责侦察的斥候赶回来,十人跳下马来,干净利落的来到秦风面前,报告道:“回报将军,属下等人在搜索时,遇到一队突厥士卒正在围攻一伙三人。被追赶的是汉人,杀了突厥士卒后,擅自作主的把汉人带了回来,请将军治罪。” “解救同族,何罪之有。” 秦风点了点头,让他将人给带上来。 这一路走来,也遇到不少汉人奴隶。之前,为了大局着想,秦风不得不狠下心肠。 现在踏上了归程,为了不生意外与祸端,秦风让新军尽量小心的行走在人迹少至的草原。 此刻,遇到了受苦的汉人奴隶,能救自然要救了。 斥候解救的是三个年、壮、少不同年龄段的男性,这三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秦风见他们被绳索绑缚着,皱了皱眉,道:“给他们松绑,先不管他们可不可疑,这么对待同族都是不对,下次注意了。再遇到这种情况,若非对方拥有恶意,缴去兵器,严加看管便是,不需要捆绑。” 斥候点头说是,让人除去三个身上的绳索。 “你们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见三人嘴唇干裂,秦风让人递上水,给他们压惊。 老者道:“军爷,我们是汉人小老儿叫高成,他们是我朋友,叫杨求、阿陌。如果不是这几位军爷,我们三人就要死在这里了。”他脸色苍白,身躯微微有些颤抖。 他说的是汉语,而且是字正腔圆的河北口音,秦风再无怀疑,于是跳下马背,走到三人跟前,老人骨瘦如柴、脸上满布着岁月的痕迹,壮年人也是瘦得可怜,至于那少年,年约十岁,瘦小脏黑的脸蛋,几行泪水,冲刷出一条条泥痕。因为脸小,更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 秦风脱口道,“你们是突厥人所谓的逃奴吧?” 少年脸色大变,突然匍匐在秦风跟前,哀声道:“大哥哥,别把我们交给突厥人,他们会把我们拴在马尾巴后活活拖死的。” 秦风晒然一笑:“交给突厥人?有什么好处?有赏金吗?一缗钱?一袋盐?还是一只羊?” 少年畏缩摇头:“阿陌值不了一只羊,只能抵一只羊羔子。” 秦风笑着说道:“那就是了,我要一只羊羔子干嘛?我们是保护汉人的汉人军队,你们放心,我不会把你们交出去的。要不然,他们也不会杀了突厥的士兵。” 少年阿陌抬起头:“真的么……” 秦风失笑道:“当然是真的。”突然想起了一事,向老人问道:“嗯,老人家,逃奴不止你们三个吧,有多少?十个还是二十个?还是更多?还有,你们是从哪里逃出来的?” “这……”老人有些犹豫、有些为难的看着秦风。 “你们不说我也知道,如果只有你们三人,突厥人会出动那么多人来追捕?我这么问并没恶意,你们不用害怕,实话与你们说了吧!我们即将回归中原,看在都是汉人的份上,我允许你们一道南下。如果有同伴什么的,让他们也一起走。” “真的吗?”三人惊喜交集,突然的幸福感让三人难以置信,阿陌更是破啼为笑,许久,三个重重磕了个头:“谢谢军爷!谢谢军爷。” 第100章 相知满天下 经过三人的述说,秦风才知道他们曾经是梁师都辖下的百姓,梁师都为了获取突厥人的支持,可谓是极尽讨好之能。每一年,颉利都给梁师都定义奴隶、美女的数目,乱世时期,梁师都混水摸鱼,每一年都“超额”的完成了颉利给他规定的任务。李唐一统天下后,失去了打劫良机的梁师都,竟然丧心病狂的把治下百姓收押后献给突厥。 颉利收到梁师都的“礼物”后,根据属下的忠诚、立功程度,把汉人封赏出去,眼前这三人在五年前被梁师都送出去后,一起成了突厥墨脱部落的奴隶,以前,男女总计八十五人,其中有二十多名女性在半月不到的时间里,被突厥人残忍的折磨而死。五年后活着的仅有四十三人。 前不久,墨脱部青壮随同颉利一道南下作战,因为不堪忍受突厥人常年压迫与虐待,他们窥得机会,联合与墨脱部相邻的多个部落,约了四百余名汉奴,趁突厥青壮出征的良机,在一个凌晨集体逃亡。 这些天,他们东躲西藏!避过一批又一批的追杀,三天下来,这群大逃亡的汉奴死伤泰半,大家现在藏身一处山谷里。 他们三人外出采樵,不幸遇到追捕的突厥人,若非新军斥候,恐怕早就被凶残的突厥人折腾得生死两难了。 讲述着这些年来生不如死的经历,三人涕泪涟涟。 不如如何安慰的秦风叹息道:“你们的遭遇令人心疼;你们手无寸铁,却能够为了自由而抗争,这份勇气令人佩服。罪魁祸首是梁师都,这个恶魔前不久已经被我亲手所杀,也算是给你们出了一口气了。” “谢谢恩公!” “老天有眼呐!” 三人喜极而泣,不约而同的跪在地上,重重的磕了几个响头。秦风连忙将老人扶起,他的年龄足以当自己的爷爷了,让这么一个老头下跪,秦风良心上过意不去。 扶起三人后,秦风道:“走吧!大家一起去把你们的朋友接出来。”过了一会儿,眼中冷酷之色一闪而没,语若寒冰道:“顺道把那些部落灭了,为死难的同胎报仇雪恨。” 秦风一声令下,新军雷厉风行的动了起来。 给三人马匹,往隐藏的地方而去,秦风与三人一路叙说,不觉间走出四五十里,转过一片密林,进入一个山谷。 刚刚走到山谷前,旁边林子里突然冲出三十余骑,齐齐张弓箭指,厉声大喝:“突厥狗,老子与你拼了。” “李穆大哥!”阿陌欢快地唤了一声,催马上前,来到一个二十五、六岁,留着一口绕腮胡的壮硕青年面前。那青年凶狠的目光与手中箭矢一齐锁住秦风,直到阿陌等三人安全跑过来之后,才暗松一口气。 “他们是何人?为何来此?”那个叫李穆的青年厉声喝问 高成哈哈大笑道:“阿穆,这几位军爷是我请来的,他们是大唐的军队里的将军,如果不是军爷们出手相救,我们三人早就命丧突厥狗之手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秦风让罗通等人率军在外戒严,而自己则率领五员属下与高成等人前来此地。 “高老先生,时间有限,你与大家解释一下,多呆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 “好!” 随着说话声,谷中传出一阵杂踏的脚步声,一群衣袍破旧、满面风尘的牧民手持一些石器时代的兵器,簇拥着一个六十来岁、须发斑白,精神却十足的老者出现谷口。 李穆等与阿陌见到老者,一齐下马,弯腰行礼:“谢伯伯。” 而高成也行礼道:“谢大哥。” 谢姓老者显然是大家的首领,他没有理会大家,在一名小姑娘的挽扶下,走上前来,目光扫向秦风的时候,突然噔噔噔的倒退数步,脸色也为之一变,神情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复杂的情绪,似意外,似激动,似欣慰,似喜悦…… “老人家,您认识晚辈?”见到老人的神情,秦风疑惑的问。 老人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向秦风深深弯下腰:“尊贵的将军,谢谢你救了高成兄弟他们,也万分感谢你的美意,而小伙子们却对你无礼,谢科万分抱歉,请接受老朽真诚的致歉。” 随着谢科弯腰,一众逃奴,包括李穆都向秦风弯下了腰。 秦风环目四顾,看着眼前一张张黢黑凄苦的脸,看着一双双殷切与期盼的目光,秦风沉默一会,回礼道:“我接受你们的道歉。” “将军胸怀宽广,老朽佩服。请恕老朽冒昧,不知将军尊姓大名。”谢科问道。 秦风道:“免贵姓秦,秦风。” “你…你说…你姓秦?”谢科语不成调,甚是激动的死盯着秦风。 “难道又是老爹的故人?” 秦风心中嘀咕了一句,嘴上却应道:“正是!” 谢科颤声道:“令尊可是秦琼、秦叔宝?” “前辈认识家父?”秦风心道:果真如此。 都是秦琼相知满天下,这一次,秦风总算是大涨见识。 “认识,太认识了。”谢科眼圈微红,双目之中,突地涌泉般激出了狂喜的泪珠。 他仰视苍天,嘶声道:“天不绝人路,想不到在我谢映登身临绝境的时候,竟尔遇到故人之子。” 谢映登! 三字一入耳,让秦风倒抽了一口寒气。 谢映登,长州(今江苏省苏州市的古称和别称)人氏,瓦岗五虎将之一。因善用银枪,神射无敌,号称神射将军。在李密用江山换美人后,谢映登心灰意冷,归隐山林,出家为道。谢映登是仗义的智者,是个能看破天下大势的英雄人物。 “贤侄,二哥安好?” 谢映登急切道:“二哥上了战场,就是一头疯虎,他受创无数,我一直担心,只是以前从不曾听我等劝说。” 这些名震天下的英雄,即便身临绝境,也先过问兄弟之安危,这份超乎性命的情义,让人肃然起敬。 “小侄秦风叫过谢叔叔!”秦风纵身下马,毫不迟疑地跪了下去。 男儿膝下有黄金! 秦风两世为人,从未弯下自己的脊梁,但此刻,他却毫无迟疑地拜在这已如废物般的老人面前…… 秦风跪拜谢映登,不是因为他的名望,而是倾倒在这份比天高比海深的兄弟义气。 谢映登目中,热泪盈眶,笑道:“军情如火,刻不容缓!所有人都出来了。贤侄,你就下令吧。” 谢映登曾经是一员将军,情知不是叙旧的时候,他激动过后,思绪又回归现实。 秦风问道:“谢叔叔,大家都会骑马吗?” “会,都会。” “会骑马就好办多了。” 秦风松了一口气,此后将要行走近千里路,如果大家不会骑马,真就让人头疼了。 “贤侄,你有足够的马匹吗?”谢映登惊喜问道。 秦风笑道:“我最不缺少的就是马了。咱们走吧。” “好!” 谢映登做起事来,干脆利落,这里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让大家带了一些“武器”,余者尽皆抛弃。 于是,两百余众逃奴随着秦风走出山谷,与新军一起汇合。 “好一支虎贲之师!”新军自杀戮中走来,那一般的血腥味与杀气尚未褪去,谢映登一眼望去,顿时赞不绝口。 逃奴们看着铺天盖地的战马与牛群,一个个目瞪口呆,喜不自胜,有了马匹,逃回中原途中的生存机率就大了许多。 “将军,有一千突厥骑兵正往山谷杀来。”正当此时,一个斥候策马而来。 斥候的声音很大,一众逃奴脸色大变。 “灭了他们。”相对于逃奴的惊恐万状,秦风很是淡定的下达了作战的命令。 谢映登问道:“贤侄,有把握吗?” “老先生且放宽心。”程处默接下话头,大大咧咧道:“区区一千人,不够我们塞牙缝呢。” “这位是……”谢映登在程处默的身上,又看到故人的样貌,又惊又喜道:“贤侄,这位少将军是……” 秦风笑道:“没错,他是程叔叔的长子,程处默。等一会作战的时候,叔叔只管看戏就好了。”秦风十分自信的说着。 “好,我们看着。” 秦风的信心感染了谢映登,也感染了一众逃奴。 大家忐忑不安的心情为之一松。 …… “罗通、程处默引军三百,伏于山道之左,待突厥人入谷后,于背后杀出。李业诩、尉迟宝庆引军三百,伏于山道中,罗通发起攻击后,将突厥人斩为两断。正面由我来应付。”看了一下眼前狭长的地势,秦风果断的下达了作战命令。 秦风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将这支突厥军一网打尽,不仅因为他们身上的累累血债,更重要的是,如果在自己占据地利优势的情况下不趁机削弱一下突厥的兵力,那么等自己去攻打各部的时候,新军的压力就将更大! “既如此,那就开始吧!如果有可能,我不希望放走一个人!斥候,给我继续打探消息。” “遵命!” “去吧!” 第101章 酣畅淋漓 一场完美的伏击战就此落幕,新军大胜而告终,突厥千余骑化着了一地的尸体。 浓郁之极的血腥气息弥漫在整个山道中! 此地,已经变成一片尸山血海!看着血人一样的新军四将,李穆等人无不浑身一个激灵,刹那间清醒过来! 战场中,似乎根本找不到一具比较完整点的尸体!死尸完全混合在一起,罗通、程处默面前,尸积如山,在拼死冲击的人、马践踏下,那堆尸山已经完全化作了肉浆血泥! 以李穆等人的坚韧神经,也在清醒过来的第一时间呕吐不止! 而新军一个个面沉如水,丝毫不为当前的惨景所动。 习惯了这样的场面,大家似乎已经麻木了。 “这是人间的军队吗?” 李穆等人心头打颤! …… 结束了! 无人再来扑火之后,神经绷紧准备再继续厮杀下去的罗通、程处默以及该部兵卒无不一愣,过了片刻直到身边已经再没有一个百越蛮夷了,紧绷的神经一松顿时一个个瘫软在这肉山血海上大口的喘着粗气! “结束了!”秦风微微一笑,生与死的较量,才是提升自我修养的唯一捷径,兄弟们通过一次又一次疯狂的杀戮,武技也是日益增长。 与出征前相比,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在武道上有了质的飞跃。现在的他们哪怕对上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等大唐神将,也有一战之胆魄与实力,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在神将们的气场下,连出招的勇气与资格都没有。 战场是一个大融炉,一次又一次的杀戮,不仅磨砺了将士们的体魄,也磨砺了将士们的胆识。 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是让新军士兵抬着回来的。只因为他们已经累得差点脱虚。 “老大,幸不辱命。我等以零死亡,全歼了来犯之敌。” 四人在士兵们的搀扶下,向秦风汇报作战结果,这是新军的规定。哪怕主将在场,各位将军也要汇报战后工作。 “还行,没有让我失望!” 秦风对此战作了一个不咸不淡的点评,道:“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你们还弄得半死不活的,实在太弱了,如果再有敌人来犯,你们将死无葬身之地。回去后,加大训练力度。” “是!” 四将自无不可的回应了一声。 一旁的李穆等人听罢,一阵头昏目眩,差点没让这短短的对话而吓晕。 偶滴娘哎!这样的杀神还弱?自己等人岂不是连人都算不上了?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更加坚定了加入新军的念头。 大好男儿,没有人不思量着变强,没有人不想在最强的部队里服役。 “结束了?”谢映登出现了,指挥一众逃奴帮助新军打扫战场后,骑着一匹战马,慢慢的走了过来。 如果之前的一句“虎贲之士”尚有虚的成分,而现在,他已经心服口服了,他也曾厮杀十数余载,也曾率领过数万军队,也见过各路反王最强兵种,可是,那些所谓的最强兵种与新军一比较,似乎不算什么回事。 更让谢映登骇然的是,秦风说的话,难道这支虎贲之士,是眼前这位美少年练出来的?如果真是这样,也未免太过恐怖了吧? “罗通、处默,这位是谢映登,谢叔叔!”此时,总算有介绍的空隙。 “啊?” 罗通、程处默自然知道谢映登是何许人物,惊叫一声,两人挣脱士兵的扶持,拜倒在谢映登跟前,大声道:“程咬金之子程处默(罗士信之子罗通)拜见世叔!” “好,好,好,好,好!”谢映登滚下马背,一一扶起两位故人之子,虎掌重重的拍着两人的肩头,热泪盈眶道:“好孩子,你们的表现让为叔惊讶,你们之强,出乎我的意料,虎父无犬子,你们没有丢你们父亲的颜面。” “世叔,我们还差得远呢!”罗通、程处默在长辈的夸赞下,脸上有些发热,也有着一丝丝的得色。 秦风笑着道:“这两小子经不得夸,世叔可别夸坏了他们。” 谢映登感慨的看着颇有一番领袖气质的秦风,道:“贤侄们,你们比我们年轻时强多了。” “世叔,请恕小侄失礼多嘴。您当年是瓦岗五虎将,武力不亚我父亲,您为何落得这步田地了呢?” 几人席地而坐,秦风率先发问,由于突如其来的战事,他一直把心中的好奇压在心头,此刻,眼见战场一时半会打扫不了,于是出声相询。 谢映登苦笑道:“贤侄太看得起我了!”独自缅怀了一阵,感叹道:“我们兄弟当中,秦二哥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者,其次单五哥,王勇排名第三,而我顶多排名第十。” 瓦岗寨五虎将,流传很多版本,但是所有版本中,单通(雄信)和王勇(伯当)赫然在列。 很多时候,秦琼是作为瓦岗大元帅的存在,故而,五虎将中没他之名。但是其武艺,其义薄云天的性情却让大家心服口服。 “我这辈子志在游历天下,吸引各种文化素养。当年离开大家后,我游历天下。七年前,到了朔方,也是这一次,将我带进了万劫不复之地。”谢映登停顿了一下,悲愤道:“那一次,遇到突厥人南下,当时,他们劫掠我汉人百姓近万余人。一路上对我汉人任意打骂侮辱,我按捺不住心中的火气,只身杀入突厥军中。最终力尽受到重创,凭着最后一口气逃离,昏迷落马后,被放牧的高成所救,在他全心调理下,保住了性命,却也落下了一身病。现在,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我无处可去,便借着放牧的时间,把武艺、箭术传与李穆他们。他们还年轻,我希望他们有朝一日能够脱离虎狼之地。逃是逃出来了,只是却面临着更大的危机,若非贤侄率军出现,此刻死的就是我们了。” “多谢谢伯活命之恩!”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众人合力之下,清理工作差不多完毕了。 对于谢映登,他们心怀感激。 当他们看到往日里凶残的突厥人变成一具具不完整的冰冷的尸体后,当他们看到那些熟悉的曾经的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面孔,才真正的相信那些昔日高高在上,骑在他们身上,将他们当牛做马驱使了漫长岁月,随心所欲虐父子,肆无忌惮侮辱妇女的可怕“主人”,终于死了。 压在他们头上的沉重大山搬开了,他们自由了,解放了…… 但是,惊喜过后,冷静下来的汉奴脸上的开心的笑容却渐渐减弱,举目扫过,尽是惶恐、沉重、沮丧、恐惧、欲哭无泪之状。 他们之前只是逃奴,搜捕他们的只有几个几部族,但当“主人”横死之后,性质就完全变了,他们成了奴隶造反。搜杀他们的部落,扩大到了整个突厥。 他们的南归之路,将会困难十倍、百倍。 还有活路吗?此生还能重归故土吗? 尽管,新军展现出惊艳的战斗力,可是人数太少了,而且突厥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恐惧不是一天两天能够消除的。 获救之后,他们考虑着生存,也考虑着回归中原后,是否还有他们的一席之地。那里的人还会接受他们吗? 突然之间,这群逃奴情绪低落,陷入无尽的茫然与恐惧之中。 “谢叔叔,我们该怎么办?” 当所有逃奴的目光向谢映登聚焦时,谢映登的目光却投注向一旁的秦风身上。 “大家尽管放心,经过数十年的内战,中原十室九空,有的是给你们生存的土地。不瞒大家说,皇上现在正为着人口而揪心呢。你们的到来,大唐只会抱欢迎态度。”秦风大声的安慰着一众逃奴,只是让他意外的是,这些人竟然没有喜色,反而,担忧之色更重了,秦风顿时大惑不解。 谢映登苦笑道:“他们已经习惯了寄生在别人羽翼下生活的日子了,甫一让他们自我做主,他们反而恐慌不堪,突厥给他们的压力太大了,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事情。嗯,不如这样吧。这里所有人的性命都中你出力所救,按草原的规矩,大家都是你的战利品,从这一刻起,所有人的性命都属于你,你是大家新的主人。”秦风骇然道:“这如何使得?” “怎么使不得,先让他们希望,回到中原后再做决定也不迟。”谢映登说完,环目一扫,大声道,“大伙听着,从现在开始,秦将军就是大家新主人了。主人是从中原来的猛虎,是突厥恶狼的克星,他一定能将我们带回中原。” “请主人带我们回中原,我们愿意做牛做马相报。” 逃奴们乱哄哄叫着,原本最令谢映登担心的李穆等小伙子的表现,简直令他惊掉下巴——这些小伙子比众多老弱表现得更干脆,直接就上前行匍匐大礼,表示心悦诚服。 事实上也不由得李穆等人不服,罗通等人都对秦风心服口服,秦风的能力自然不用置疑,在以勇为荣,武力至上的塞外草原,水涨船高的秦风如何不令人折服? 李穆等青壮一跪,余者无不景从,黑鸦鸦跪倒一片。 第102章 奴性 望着臣服在自己眼前的逃奴,秦风皱眉不言。这群人的表现让他想到了一句话:“既然无法逃避,就当做享受吧” 这群人已经失去了自我,到现在还寄望于所谓的主人身上。 对他们,秦风只能说上四个字:奴性未脱! 奴性思想就像一头拉车的骡子,有一天绳子断了,跑还是不跑?动物的本能当然是撒欢子就跑,老实点的一想到跑不远总归会被赶车人抓住,少不了挨鞭子;中毒更深的甚至都能想到骡子本来就是人做动物杂交实验的产物,给人拉车拉磨是天经地义感恩戴德的事,至于一生的理想就是有一天能生小骡子再给人做牛做马也显得合情合理了。 眼前这群人,与那中毒更深的骡子并无二致。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自秦风开始,一众新军无不用诧异、不解的目光看着这些人。他们不理解:好好的正常人不做,为什么非得去当奴才呢? 莫非当奴才也当上瘾了吗? 秦风纵身上马,居高临下俯视众人,平静开口,并不刻意高声,但声音却在山谷间回荡:“我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们,你们想先听哪一个?” 逃奴们面面相觑,好半天,才听到一个弱弱的声音道:“先听好消息……” 马悍点点头,道:“好,那就先说好消息。好消息就是——你们再不是奴隶,你们自由了。我不是、也不会做你们的新主人。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是汉奴,而是汉人,是泱泱大唐王朝的子民。” 高成大急:“可是主人……” “我说了不是你们的主人。” “呃,将军,我们……” 秦风毫不理会,继续道:“下面我再说坏消息:我不会收你们奴隶。” 现场死一般沉寂,阿陌神色沉痛,拳头紧紧捏住,流露出对自己无能的痛恨;高成痛苦地闭上双眼,两行浑浊的老泪滚落尘埃……。 渐渐的,各种悲泣之声此起彼伏,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未卜的悲惨命运而恐惧。 秦风看在眼里,摇摇头,深吸一口气,蓦然大吼:“你们当了太久的奴隶,难道身体自由了,心还在受奴役么?为何总要将自己的命运放在他人手上?为何不能自我解救?能够救你们的,只有你们自己!” 所有逃奴惊呆了,茫然望着秦风,不知所措。 秦风扬鞭击空,振声大喝:“高老先生,你们所有的那个部落还有多少奴才?” “三百。” “不,两百。” “是两百七十三,我们逃走之后,尚有百七十三人。”高成为奴最久,平日又因职业之便,多与该部胡、汉人都打过交道,他对汉奴的人口最清楚不过。 秦风又问:“经此一战,那个部落还有多少青壮?” “顶多……三、四百人。”高成权衡再三,肯定的回答。 “如果我们现在杀个回马枪,在天黑之后突袭毫无防备的突厥人,将突厥人全部杀光,解放所有汉奴,夺取突厥人的粮食、牲口、草料、财富,就可将昔日骑在头上做威做福的主人掀下马,翻身做主人。” 秦风一番话,振聋发聩,听得高成目瞪口呆,李穆等青壮却是双眼发亮。而更多的汉民,却是茫然无措。 千百年来,被掳掠到这片广袤草原的汉奴不知有多少。这片北方丰饶肥沃的土地先后不知换了多少任主人:东胡人、匈奴人、鲜卑人、乌丸人、突厥人来了又去,去而复来。唯一不变的,是用血与汗甚至生命,让这片土地不断换发生机的奴隶!其中七成以上是汉奴! 在这条生物链里,被奴役的男人当牛当犬,女人做“鸡”做“马”,他们多数住在最恶劣的牛羊圈与马厩里,极少数工匠才有资格住破毡帐。吃着病役而死的畜肉与变质干粮,精神与肉体遭受双重凌虐,多数活不过中年。 残酷的生存状况,令汉奴们时起反抗之心。 最常见的反抗是怠工:羊丢了,马瘦了,牛出奶少了……当然,这怠工的结果少不了挨一顿毒打。 最强烈的反抗,莫过于逃亡了。 奴隶逃亡,是赌上了自己的生死,成则生,败则死——草原上有不成文的规定,抓获逃奴,必酷刑处死。 千百年来,无论在那一任凶残主人的治下,无论面临怎样残酷的刑罚,汉奴的逃亡,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他们有的成功了,但更多的是失败。 所有汉奴与逃奴,今生只有一个希望:回归故园。哪怕是死,也不想埋骨异乡。 但是从来就没有一个或一群逃奴,产生过这样的念头:反抗!夺下沾满血肉的皮鞭,狠狠抽向那丑恶的嘴脸;反抗!为了被淫辱的妻女姐妹;反抗!夺回自己失去的一切;反抗!向把他们当牲口一样凌虐的主人宣战! 这、这实在是太疯狂了! 只是一时间,大家在思想还转变不过来。一个二个神情木然的看着秦风。 秦风心头哀叹,这群人如果不争一争,他们这辈子没得救了。此刻,他总算明白了鲁迅先生为何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时隔数千年,但是这群被突厥人奴役的逃奴,与被日寇奴役的人何其的相似啊? 当了几年十几年的奴才,他们已经失去了抗争的血性了。不过,相比那些还在突厥人手中苟活的奴隶,眼前这群人强得太多太多了。 秦风强忍着心头的怒火,长发风中狂舞,他的声音,在山谷中回荡:“我能帮助你们的,就是杀突厥人,你们能帮自己的,也是杀突厥人。眼下你们已经没得选择,要么象狗一样,四处逃窜,最后被四面八方围捕的突厥人吊死、拖死、剥皮、熬油……要么挺起胸膛,与我们一道拚死一搏,让你们心中的阴影在杀死突厥人的那一刻消失。死,也要站着!死,也要头朝南向!” 李穆再也忍不住,猛地跃起,振臂大喝:“将军,我李穆死也要站着死!” 青壮们也激昂大叫:“站着死!头南向!” 高成长吸一口气,毅然决然:“秦将军与我等毫无关碍,都愿舍命相助,我等如何还能苟且偷生,做那浑浑噩噩的猪狗?请将军带领我等一同杀向突厥营帐,向突厥人讨还血债!给死难的亲人同胞报仇雪恨。” 秦风心中一喜:“讨还血债,便在今夜!” 一股如火山爆发的声音,在幽冷的山谷中回荡:“讨还血债,便在今夜!” 秦风看着复“活”了的汉人,欣慰的大笑了起来。 他从来就没想过让这群人上战场,之所以这般话说,其目的是为了激发他们的血性,让他们从猪狗不如的奴隶重新幻化成人。 现在,目的已经达成。 秦风深信,几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足以让这群人焕发出华夏子孙惨遭阉割的狼性。 …… 是夜,秦风率领军队与逃奴杀向突厥驻地。 蓬!一团耀眼的火光,在黑暗中怒腾。 随着火光腾起,一道道火矢,从四面八方齐射向一个个毡帐。火焰在狂舞,人影在狂奔,马蹄声碎梦,刀箭光夺魂。 陷入沉睡中的乌丸部,遭到毫无征兆、迅猛凶狠地打击。打击主要集中在部族主帐,也就是部落首领人乌丸骨力及一干乌丸青壮,包括他们的家眷的聚集地。 而环绕在主帐周围的副帐,多为奴隶及族中老弱。这些外围毡帐,可以在遭到敌人袭击时,对主帐起到一种缓冲及防护的作用。在正常情况下,首先遭殃的,应该是这些外围副帐,但在今夜,所有常理都将逆转。 当乌丸骨力身旁女奴,赤着身子冲出帐篷时,眼前的情景令他们惊怒如狂。 老奴高成、卫士李穆……以及一群群汉奴青壮…… 这其中有逃亡了数日的逃奴,也有一直忍辱含垢偷生的居于外围副帐的奴隶。难怪这些卑贱的逃奴能悄无声息杀入主帐,原来是得到内贼之助。 而更令乌丸骨力震惊的是,许多匆匆骑马提弓赶来的乌丸青壮,还未来得及反击,就遭到一群强大到让人心寒的军队无情的射杀。 他们手持一张弯弓,在火焰中奔驰如风,每发一矢,必有死伤,挽弓之强、射速之快、箭矢之劲、命中之准,简直像是从地狱里杀出的魔骑。 而以李穆为首的数十个汉奴,也不时将火矢利箭射向帐篷与四下逃命的突厥人。 “该死的贱奴!我要将你们剥皮熬油点天灯!” 骨力两个儿子大嚷大叫,怨毒无比地拔刀冲向木然站在主帐与副帐中间地带的一群汉奴。 只不过,他刚刚冲到半途,咻一声厉啸,乌丸骨力脑门被一支铁镞箭射穿,鲜血与骨渣迸溅。 下一刻,身影手舞足蹈急坠,轰然摔入熊熊燃烧的帐篷之中,火焰蓬地一下腾高数尺。 乌丸骨力的死亡,加上过半乌丸青壮或被射杀,或被烧死,昭示了乌丸部彻底消亡。 而乌丸部落只是多米诺骨牌游戏中的第一枚骨牌,当他们覆灭后,周边其余的“骨牌”(部落)同样产生连锁反应,在新军不间断的冲杀下,依次倒下。 第103章 狼性回归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草原上时,烧了一夜的大火已经平息,到处可见焦黑的帐篷、残破的尸体、离散的牛羊、以及惶恐不安的近千奴隶与突厥俘虏、妇孺。 有了谢映登、高成与李穆等人的解释劝说,所有汉奴都接受了秦风这位“新主人”。而由主人转换为奴隶的数百突厥人,则是个个一脸哀伤,在昔日的奴隶,而今翻身做主人的汉民虎视眈眈下,跪地伏首。 没有人挣扎,也没有人反抗,草原之上,强大的部落吞并弱小的部落,本就是常态。 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是所有草原人遵循了千百年的至理。 今日我为刀俎,明日我为鱼肉,这是每一个草原人与生俱来的觉悟。 望着或坐或跪或站,黑压压一片的汉奴,接触到的,是一张张麻木的脸,畏缩的眼神,佝偻的背…… 秦风无奈苦笑,灵魂已丧,活着的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这些人真能指望得上么? “这些人没救了!”罗通一脸厌恶的表情。 连大大咧咧的程处默也怒骂道:“这些废物,当狗当上瘾了这是。” “就是,好好的人不当,为什么非得当狗呢?”尉迟宝庆亦是一脸的愕然。 回应大家的是死一样的沉默。 半晌后,李业诩突然笑着道:“人也罢,狗也罢!重要的是他们会骑马,会放牧。能够帮助我们把战利品带回中原。狗不是比人更听话的吗?” 秦风眼睛一亮,立即道:“奴性不是一两天形成的,也不是一两天消除得了;业诩这个办法不错,我们的兵力本就不足,如果分兵赶牛马,战斗力将分散,也无法应对突发的状况,而这些人精通放牧之道,比起我们强太多了。” 程处默不服道:“老大,你怎么确认他们比我们会放牧?” “不会放牧的人恐怕早就死绝了。没有一个主人需要废物,新军如此,突厥又何尝不是如此。”罗通代替秦风回答了。 程处默恍然大悟。 秦风道:“草原奉行弱肉强食规则,弱者早就让恶劣的环境与其他人给淘汰掉了。嗯,李穆不是一直要加入新军吗?让他挑选一批有意从军的青壮人士,主管这群人,是给他的任务,也是第一步的考验。” “我看行!” “同意!” 四人纷纷表态。 “李穆,你过来一下。”秦风向不住往这边张望的李穆招招手。 李穆飞马而来,喜滋滋道:“秦将军,您是答应我们从军了?”昨夜里,新军一人未死,屠杀了五个突厥部落。 如此战绩,让李穆眼热不已。 他打小就让突厥虏至草原,汉文化一窍不通,倒是具备草原人性情,对凶悍、勇猛、强大、威武的新军早就崇拜得不得了了。他也知道这“文弱书生”是主事之人,故而,一心想加入新军的李穆时不时的关注着秦风。现在一听他之召唤,顿时大喜过望。 “见过秦将军、罗将军、李将军、程将军、尉迟将军。请将军吩咐。”李穆有着草原人热情开朗的性格,一大半天下来,用他的热情感染了一些新军,也知道了几位主将的姓名。 秦风忍不住笑道:“李穆,我知道你想加入新军,不过,新军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得来的,这其中,得经历重重考验与选拔。我不是专门针对你,你要不信可以多问几个新军士兵。” “问过了,问过了。”听秦风的口气松了不少,李穆喜出望外道:“我不怕考验与选拔,竞争越激烈,选拔越残酷才能挑选出最好的兵,我喜欢这样的军队。” “好吧!还是那句话:回到中原,给你们一样的机会。”秦风语音一转,道:“现在给你一项任务,你人群中寻找有志气、有勇气、有上进心,愿意从军的青壮人出来,人数多少由你定,我的标准是宁缺勿滥。” “属下遵命!” “这家伙能行吗?”待李穆走后,罗通问。 秦风道:“不试试怎么知道。”李穆也就三十左右,却俨然是首批逃奴中青壮系的首领,说明他有一定的号召力与领导水平,新军需要大量这样的中层军官。对于想要加入新军的人,秦风没理由拒之门外,况且,这家伙还是谢映登亲自教导出来的人物,武力、箭术方面肯定有不弱的水准,只要是人才,就没理由错过。 …… “将军,我回来了!”半个时辰后,李穆气喘不定的跑来复命。 秦风问:“符合条件的人有多少?” “回禀将军,能骑马射箭、愿意从军的青壮汉民,连我在内,共有八十五人。”李穆很是惭愧,接近一千的汉民中,青壮不三百人,但符合要求的人却不到三分之一,身为其中一份子,真有些丢脸。 “八十五人啊……不少了。”秦风边以马鞭敲击靴子边沉吟道,“你暂时充当这群人的首领,主要负责保护这群人的安全,并协助大家看护好这一大群牛马。” 破灭了几个部落,得到牛马不计其数。秦风留下一部分突厥人,其目的就是协助汉人奴隶掌管这些牲口。马奴由汉人奴隶看管,而汉人奴隶找一个地方饲养那些缴获的牛羊马匹。 而李穆等人的主要工作是及时协助汉人镇压有可能出现的突厥人的暴动。当然,也有监督汉人奴隶的成分在内,可他并不知道那些汉人奴隶根本就不会跑。因为他们长期受到外族的欺压,加上草原又远离汉人的地盘,所以他们已经养成了逆来顺受的性格,敢反抗的人,根本活不下去。 李穆眼睛一亮,立即道:“禀将军,这附近还有四个几百人的小部落,其战斗力差得出奇,我们完全可以吃掉他们,掠其牛马,解救汉民,壮大实力。” 秦风微带诧异地看了李穆一眼,赞许点头:“不错,跟我想到一块了。南下途中遇部落则给我荡平了,凭什么突厥人可以欺我汉人,而不许我们复仇。” 李穆更是大喜,他们这些青壮对奴役过他们的突厥人恨之入骨,秦风这样的打算,简直说到他心坎上去 也就因为秦风这句话,使得新军在南下途中,成了过境的蝗虫,留给突厥总是一片焦土、尸骨累累的废墟。 …… 而这支神出鬼没的部队,每灭一个部落,就会解救出一些在此受苦、受奴役的汉人。 每一天,南下的队伍都会增加不少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人员多了、牛马也多了。当他们接近朔州的时候,人数已经达到了令人恐怖的三万余众,各种牲口也近五万有余,可以毫不犹豫的说,新军此行算是满载而归了。 也正是这个时候,斥候送来了柴绍大胜颉利的消息。 “将军,半个月前突厥大败一阵后。突利、夷男趁机发难,颉利率领八千余众,望北而逃。突利、夷男尾随而去。”在接近朔州半天路程的一处草原,斥候向秦风禀报着。 “哈哈……好,好,好!突厥总算乱了。”秦风哈哈大笑,这些日子以来,为了避免突厥察觉得自己的存在,他可谓是绞尽脑汁的想着种种办法,以躲避突厥人的斥候。现在,突厥乱了、退了,新军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归中原了。 …… “将军,新军罗通求见。”傍晚时分,还在忙碌着战后工作的柴绍得到了新军的消息。 “有请!”柴绍大喜,这些天来,李世民已经询问了很多次了。可新军这一走,就消失在大漠里了,能找的柴绍都派人找过,可惜就是一根毛都捞不到。 “臭小子们,总算出现了,总算可以向皇上有交待了。”被李世民逼急了,纵然是温文雅尔的儒将也差点爆了粗口。 前些日子,突厥南下,柴绍闭关不出,以此消耗突厥锐气。但是,每天晚上,他都派兵出城,进行疲兵之计,每当突厥人将要休息,唐军总会轮着去骚扰。 几天下来,突厥军人马俱疲,当突厥人对骚扰习以为常的时候,薛万均在一个雨夜里亲率大军夜袭突厥大营,取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这其中,且令五千骑兵分成两队,扮成突利、夷男之兵,一道攻击颉利大帐。是夜颉利损失惨重,他本人也差点死在乱军之下,暴怒之下,派兵执问突利、夷男二人,欲治两人通敌之大罪。 突利、夷男心怀异志已久,再有“颉利军”在自己出军之际,借机烧杀自己的子民,心中的忍耐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大败的颉利又不分青红皂白的想借机排除异己。 两人一合计,回归各自大帐后,索性率领本部,于左右两翼攻击颉利大帐,虽说颉利早有准备,可在两人同时攻击之下,也是手慌脚乱。不过颉利毕竟是突厥的大汗,凭借兵力上的优势,在损失两万士兵的情况下稳住全局,且有压着突利、夷男打的势头。 关注事态进展的柴绍情知突利、夷男一旦死在这里,那么,迎接大唐的将是一个统一思想、上下一心的突厥,日后想要取胜就难上加难,值此之际,柴绍果断率领四万唐军出城,准备协助突利、夷男作战。 颉利见事不妙,率领大军逃离战场。 突利、夷男情知纵虎归山的后果,两人合兵一处,往颉利逃窜方向杀去,誓要灭杀颉利。 匆忙之下,连战略物资都不要就走了。如此一来,唐军变成洗地的警察,于是,突厥三方势力的军资尽落大唐之手,此之一役,唐军可谓是大赚物赚了。 第104章 内讧 “新军罗通拜见柴大将军!”风尘仆仆的罗通还未来得及行礼,已经让柴绍拉了起来,只听柴绍急切的问道:“罗将军,你们此行胜利吗?秦中郎将与新军在哪里?你们是不是遇到麻烦了?” 柴绍认识罗通,一见到他,就劈霹啪啦的问了三个问题。上头催问得紧,柴绍不急不行啊! 领军的这几个小子来头不小,万一他们有所闪失,别说秦琼、李靖与尉迟恭,单就程咬金这砣滚刀肉就不是他柴绍所承受得了的,程咬金耍起泼来,李世民都招架不住。 罗通怔了一下,笑道:“多谢大将军关心,我们此行十分胜利,还有不小的斩获。秦中郎将与新军在朔方以西百余里外驻扎,末将前来,乃是奉秦将军之令,请求大将军提供帮助。” “遇到麻烦了?”柴绍顿时紧张了起来。 罗通不解柴绍的意思,想了想道:“麻烦是遇到了,这不,才来请大将军帮助的吗?” 柴绍蹭的站了起来,道:“好,末将亲自率军前去迎接。”言罢,在侍卫的帮助下,披上铠甲,俨然一派上阵杀敌的模样。 “大将军,您误会了。”至此,罗通再不明白柴绍的意思,那就是傻瓜了。哭笑不得道:“大将军,所谓的麻烦是我们的缴获牛羊马匹太大了,我们人数太小,根本忙不过来,生怕赶不进城里来。” “别管这些,先把人救……”柴绍忙碌的双手咔然而止,大声问:“你说什么?” 罗通又是好笑,又是感动,只得重复了一遍。 “你说你们缴获到三万余人都忙不过来?”柴绍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确实如此!”罗通苦着脸道:“南下之际,我们遇到一个部落就杀光、烧光、抢光。退到边境,都不知道灭了多少个部落,杀了多少人,缴获的牛羊马匹也不知道有多少,没有人去清点,只知道很多。” 新军一路烧杀劫掠,杀了虏了的突厥人将近八万人,也解放了近三万汉人奴隶,过瘾是过瘾了,只是逆天的缴获也成了累赘,如此众多的牛羊,要想清点就会花费很多时间。 更别说,当时大家只想着去灭人部落、隐藏踪迹,谁会来清点呢?干掉突厥人、隐藏行踪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清点牛羊匹夫之数。 是以到了现在,缴获了多少牛羊马匹,已经成了一笔糊涂账,谁也不知道有多少。 罗通他们只知道很多,得以万为单位,也许是两个万之多,也许是几个十几个。反正从高处往下看的时候,浩浩荡荡、十分壮观,总之,那场面,罗通一辈子也没有见过。 所以,具体的数目,只有伟大的老子才知道。 “对了,大将军!”罗通似乎想到了什么,提醒道:“兄弟们都还没有和餐,麻烦您准备一二。” “小事一桩,好酒好肉伺候。”人没事就好,大有斩获的柴绍大方的说着。 罗通慌道:“别,别,别!” “咦?你这是……”柴绍十分诧异。 罗通一脸痛心疾首的表情道:“大将军,您就行行好!给我们准备一些米饭和蔬菜就行了!这些天早晚都是肉,吃得都要吐出来了。”说完,罗通一脸厌恶的的模样。 “呃?”柴绍愣了一下,哈哈大笑了起来。 …… 两个时辰后,正在办公的柴绍突然听到“隆隆”雷声,连桌上的茶杯,都震起阵阵涟漪。 柴绍连忙赶到城头观望。 当他往西远眺的时候,禁不住抽了一口冷气。 那“轰隆隆”的“雷声”,是不计其数的牛羊马匹发出的响声。 乍一看去,漫山遍野都是奔跑的牛羊马匹,黑压压一大片,根本就望不到头,仿佛一朵朵彩云在飘动。 新军已经不能叫军队了,应该叫牧民了。 他们与解救而来的汉人一起挥着鞭子,驱赶着牛羊马匹,一声接一声的吆喝,此起彼伏,让人生出处身大漠深处的感觉,哪里想得到,这是在朔州城外。 “我的老天爷,这么多的牛羊马匹。”一道跑来的薛万均张口结舌、矫舌难下,猛吞口水道:“这得抢了多少突厥部落集中起来的缴获啊?” “亏得我们之前还沾沾自喜呢!和新军相比,我们那么一点点,还大张旗鼓的上报,想想真有些脸红。”柴绍也是一脸震惊的表情,同时,正值壮年的他心中有种英雄迟暮、岁月不饶人的感慨,不过自己老了,而是青年一辈成长的速度太疯狂了。 当秦风领着十余人踏上城楼的时候,薛万均看看源源不绝的涌进城门的牛羊马匹,又看看又黑又瘦的秦风,问道:“秦中郎将,这么多的战利品,我想知道你们此行到底杀了多少人、灭了人家多少个部落,又缴获了多少?” “这叫多?” 秦风笑着道:“这只是我们回归途中顺手抢来的而已,如果不是为了保密行踪、如果不是人手不够,嘿嘿!最少还要翻上一翻。” 秦风提亮声音道:“草原是个好地方呐,风吹草低现牛羊,真是遍地黄金呢!要不是急着赶回长安参加科举、武举,我还不想回来呢!这一批牛,希望对明年春耕有所帮助。” “有帮助,太有帮助了!”柴绍一脸激动道:“有了这批耕牛,明年定然是个丰收年。” 秦风自语道:“大唐江山地大物博,这点远远不够,参加完科举、武举后!再去草原玩玩。不用耕种、不用放牧,就大有斩获,难怪有人喜欢落草为寇了,这种事情,实在太划算了。” “这小子抢劫抢上瘾了。” 柴绍、薛万均面面相觑,心中为突厥默哀了起来。 两人都是百战将军,通过秦风与他的属下身上的那股凌厉的杀气与血腥味,情知他们杀得非常惨烈、非常疯狂。 秦风自语了一会儿,又道:“大将军,我们解救了近三万汉人奴隶,希望您给他们重新落户。他们在突厥受苦了几年,十几年,有的甚至几十年,希望您能够善待大家。” “秦中郎将但请放心。”柴绍慨然道:“经梁师都的祸害,本就地广人稀的朔州人烟稀少,有了这一批人加入,绝对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等我上报给皇上后,定会划出一片好地给大家。” 秦风感激道:“麻烦大将军了。” “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 “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见秦风疑惑不解,柴绍哈哈大笑的解释道:“皇上封我为朔州刺史,掌管收复了的一切梁师都旧地,我正为人口而头疼,有你送这三万余人,正好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秦风道:“恭喜大将军!” 柴绍满面春风道:“同喜同喜!” 京城里,走错路都遇到大把的高官,虽说当京官是件好事,但实权其实并不大,而到了地方则不一样了。就拿柴绍来说,当了朔州刺史后,就相当于省长、省军区司令的结合体了,成为此地名符其实的土皇帝,现在的他军政一把抓,其权势之大远非左卫大将军可及。在明君执政时期,外放为官的的人油水自然比京官丰厚多多。 …… 在朔州修养三天后,秦风带着一批精挑细选出来的优质战马,率领新军回师长安。 柴绍要回京表功,把朔州军政交给助手打理,与新军一道回京。 当然,同行的还有忐忑不安的梁洛仁和李正宝这两员降将。 与送行的薛万均分开后,身着便服的柴绍手捻胡须,向秦风笑问:“贤侄,军营里的一切可还习惯?这首次出征可有想法?”柴绍公私分明,他与秦琼交情不浅,到了私底下,向来以贤侄相称。秦风笑答:“小侄天性随意洒脱,说实话没什么感觉!真要说感觉的话,一个字:爽。” 柴绍爆发出了一阵大笑,赞叹:“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作为一员将军当稳如泰山,不为个人情绪所动。可有兴趣随老夫一路同行?” 秦风虽然心底疑惑,但也答应了下来。老实说,秦风也乐意与这些儒将相处,如果能够得到他们指点,绝对是受益无穷。 柴绍领着秦风,每到一处,必谈军事。 何处适合安营,何处适合伏击,何处适合放火,何处适合水攻…… 秦风恍然大悟,柴绍是以用兵之法来报答自己送他的三万人之情呢! 重生大唐后,秦风虽然恶补了许多兵书,但更多是纸上谈兵,在大规模、实际的行军作战方面,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菜鸟。 而柴绍自李渊太原起兵至今,可谓是身经百战。柴绍不以武力著雄于世,却能在将星如云的时代里脱颖而出,强势的排在凌烟阁二十四功臣里的第十四名,其成就全靠一身的军事才华。能得他悉心指点,无疑是秦风的福气。 秦风在一旁听他讲解,虚心受教,但在不理解或者不同意的地方也都会直言说出。 柴绍或是为他解惑,或是与他辩论。 两人有时甚至会因为意见不一而争的面红耳赤,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不欢而散。 但过不了半个时辰,又会聚集在一处,针对彼此的意见发表感想。 当他们抵达长安的时候,在柴绍用心指点下,秦风对于用兵之道,有了更深的了解。 柴绍也由衷的赞叹,虽然他是秉着指点秦风的态度给他讲解经验的,但每每整理思绪的时候,都会发现秦风的奇思妙想也会给他带来新的感受,于是更加乐此不疲的“指点”秦风了。经此一事,一老一少,倒是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了。 第105章 缴获 经过长途跋涉,铺天盖地的大军回到了长安,由于要押送大量的牛羊马匹,行程耽搁了不少,走了近半月才抵达京师长安。 新军没有参与欢庆仪式,快要抵达长安的时候,与柴绍大军分兵,径直回了终南大营。新军去执行的是见不得光的行动,自然无法光明正大的参与那份荣耀。 看着一双双以羡慕的神情望着柴绍大军的新军,秦风有种深刻的负罪感。 是啊! 同样是为国效忠,同样取得不匪的战绩,可待遇却截然相反,这种落差对于有着光耀门楣、扬眉吐气心态的新军而言,不得不说是一种不公。 “兄弟们!”终南大营中,秦风召集了出征的勇士与正在训练的士兵道:“我知道,大家心里有着很大的落差,觉得自己这般卖命,回报的却是悄无声息的收场,很多人心有不甘。我理解!可我们从军的目的是什么?是名利吗?是!但名利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我们的终极目标是保家卫国、报仇雪恨。此之一行,我们的目的实现了,因为我们达到了练兵的目的。” “离开长安的时候,我是怎么说的?有谁能够回答我?” “练兵!打造一支独一无二的强军!” 人群中暴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当将士们吼出这句话的时候,心中自问了一下:是啊!我们是去练兵,不是出征。 一些醒悟过来了的、想岔了的将士讪讪而笑。当大家忆起出征前定下的目标时,稍有的芥蒂顿时消散了不少。 “你们中任何一人都比我年长,都是追随皇上南征北战的英雄,你们比我更清楚皇上的为人,作为一代明君,皇上英明神武、赏罚分明。明里无法给我们什么,但赏赐肯定是少不了的。嘿嘿,皇上要是不答应,我就学一学程咬金大将军那般,天天跑向皇后那里哭,让他天天不得安宁。” “哈哈……” “嘿嘿……” “呵呵……” 最后一句话,说得大家开怀大笑,顿时,大营中充满了欢声笑语。 加入新军不久的苏烈、张士贵亦是忍俊不禁。 “所以说,咱们就闷头发大财吧!” 一语而出,大家又是一阵大笑。 笑了后,大家蓦然醒悟,以自家将军的为人,又怎生会让自己人吃亏呢? 想想秦风言必行、行必果的风格。 没有人怀疑他在开玩笑。 “我们此行缴获甚多!大家花费三天时间,同心协力的挑选出了七千匹最好的战马,这七千匹战马就是我们的了。以后我们新军是人手一骑。我也希望大家上马是战无不胜、精通骑射的骑兵;下了马就是最强的步兵,总之,我们不要更强,只要最强。” “不要更强,只要最强!”在秦风的蛊惑下,大家沉寂了一会儿,暴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 苏烈、张士贵相顾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一丝丝的热切,骑兵是兵中之王,当新军将骑兵与步兵合二为一,真不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没有一个将军不喜欢骑兵,也没有一个将军不喜欢最强的士兵;当他们到了终南大营,当他们见识到留守的五百人的战斗力的时候,感觉到的是这里才是人生的起点。 现在看来,他们真的来对了地方;对于将他们挑选出来的秦风,怀上了一种深深的感激与感恩之心。 “我们新军是一个整体,少了谁都不可以。同样,也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所以,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此之一行,我们缴获大量牛羊,在朔州之时,我让柴大将军向朝廷上报时,少报了五千头牛,八千只羊!我委托柴大将军帮我变卖成钱,当钱财到位后全部分给大家,人人有份。牺牲的兄弟拿十份,出征的兄弟拿五份,留守的兄弟一人一份。大家有没有意见?” “没有!” 这一次,声音更大了。财物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没有人不喜欢。听秦风私底有此行径,一个个都产生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见一个个感激零涕,秦风笑了,总算消除了大家心中的不满了,一块石头终于落到实处。 秦风确实这么做了,只不过早在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已经派出飞骑将这个事情向李世民通报了。 由于新军是突厥内乱的重要因子,为了避免突厥人求同存异,一致针对大唐,秦风向李世民建议:新军的功绩不便出现大众的视线里,为了消除新军士兵心中的不满,只能在利这方面让大家得到满足。 秦风虽有先斩后奏之罪,但其出发点是为了大唐着想,而且分散的财物是额外收获,以李世民的为人,定然不会计较这些小节。甚至,还会以隐晦的方式表彰新军所立之功绩呢! 解除了大家的心结后,大家同心协力,在终南山一处风水宝地开辟出一大块墓地,让烈士入土为安。 之后,给出征的新军放了三天小长假! 待士兵散去,秦风将苏烈、张士贵二位新人,隆重的介绍给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认识。 简短的询问了刚刚加入的士兵的训练情况后,秦风也一一解释了两人的种种疑问,使得一些横亘在两位名将心中多时的疑惑为之豁然开朗,当秦风介绍了各种训练所能带来的好处,并分享了此次出征的经历后,两位未来的名将对这个比自己小了很大一截的少年将军都是心服口服。 同时,抱着能者多劳的态度,秦风把七千多匹战马也交给他们来打理,自己则率领四位兄弟闪人了。 苏烈、张士贵看着绝尘而去的主将,感激于他的信任的同时,也生出誓死回报这份知遇之恩、信任之义。两人努力半生,终于有了机会,做起事来,那是干劲十足。 再说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五人,除了秦风习惯了在外漂泊的日子,余者四人,皆是第一次离家这么久。可以说,此之四人早就归心似箭了。 只可惜,四人的愿望在抵达长安的时候尽数落空。 半路上,一伙人被李世民派来的人给劫走了。 一问才知道,柴绍这哥们太够意思太仗义了,当李世民宣布柴绍功居第一后,这哥们竟然说战事的胜利得益于秦风与新军的全程运作。 死活不肯接受这个功劳。 薛万均也出声赞叹秦风年少有为,当功居第一。 两位主帅同时拒领第一功,除了有限的几人外,全朝傻了眼了。 自古以来,冒领他人之功的人大有所在,可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两位百战悍将居然同时对一位少年将军心服口服。 因为两人的关系,封赏大典无法继续下去。 大家面面上觑,就这么冷场了老大一阵子,当李世民询问起秦风的时候,柴绍才说秦风在半路的时候与他们分道扬镳,回终南大营去了。 封赏还得继续,要是让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成为天下笑柄,那就丢尽大唐王朝的颜面了。无奈之下,李世民派出认识秦风的宫中禁卫分兵几十路,去终南大营寻找秦风等人,有的人直奔大营,有的则是在必经之路上搜寻。 这一路人马比较幸运,于途中把五人给挡了下来。 当五人明白事情真相后,尽皆傻眼。感激柴绍、薛万均的同时,禁不住得意了起来。 瞧瞧瞧! 没有哥儿几个,连个表彰大会开不起来了。 “几位将军,别发呆了。皇上与满朝文武在等着你们呢!”关键时刻,几位大爷发起呆来,可把禁卫们急坏了。 秦风回过神来,道:“我们这副模样怎么面圣,还是回家换了衣服再说吧!” 几人穿的还是出征时的皮甲,颜色呈现出一种暗红色,那是不计其数的突厥人的鲜血染成的颜面,一套衣服,根本分辨不出本来的颜色了。 在没有清洁剂的时代里,这衣服可算是报废了。 “不用了,不用了。这样正好!皇上不会计较的。”禁卫是当年的玄甲军,他们看清衣服颜面的时候,也都倒抽寒气,衣服上那玩意他们太清楚是什么东西了。 “好吧!” 为首的秦风笑着道:“早点面圣,早点回家各见各妈。” 大家轰然而笑,一起纵马前行,官兵开道下,众人在长安城纵横驰骋,直奔皇宫而去,引得无数路人的驻足观望。 第106章 开导 经过长途跋涉,铺天盖地的大军回到了长安,由于要押送大量的牛羊马匹,行程耽搁了不少,走了近半月才抵达京师长安。 新军没有参与欢庆仪式,快要抵达长安的时候,与柴绍大军分兵,径直回了终南大营。新军去执行的是见不得光的行动,自然无法光明正大的参与那份荣耀。 看着一双双以羡慕的神情望着柴绍大军的新军,秦风有种深刻的负罪感。 是啊! 同样是为国效忠,同样取得不匪的战绩,可待遇却截然相反,这种落差对于有着光耀门楣、扬眉吐气心态的新军而言,不得不说是一种不公。 “兄弟们!”终南大营中,秦风召集了出征的勇士与正在训练的士兵道:“我知道,大家心里有着很大的落差,觉得自己这般卖命,回报的却是悄无声息的收场,很多人心有不甘。我理解!可我们从军的目的是什么?是名利吗?是!但名利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我们的终极目标是保家卫国、报仇雪恨。此之一行,我们的目的实现了,因为我们达到了练兵的目的。” “离开长安的时候,我是怎么说的?有谁能够回答我?” “练兵!打造一支独一无二的强军!” 人群中暴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当将士们吼出这句话的时候,心中自问了一下:是啊!我们是去练兵,不是出征。 一些醒悟过来了的、想岔了的将士讪讪而笑。当大家忆起出征前定下的目标时,稍有的芥蒂顿时消散了不少。 “你们中任何一人都比我年长,都是追随皇上南征北战的英雄,你们比我更清楚皇上的为人,作为一代明君,皇上英明神武、赏罚分明。明里无法给我们什么,但赏赐肯定是少不了的。嘿嘿,皇上要是不答应,我就学一学程咬金大将军那般,天天跑向皇后那里哭,让他天天不得安宁。” “哈哈……” “嘿嘿……” “呵呵……” 最后一句话,说得大家开怀大笑,顿时,大营中充满了欢声笑语。 加入新军不久的苏烈、张士贵亦是忍俊不禁。 “所以说,咱们就闷头发大财吧!” 一语而出,大家又是一阵大笑。 笑了后,大家蓦然醒悟,以自家将军的为人,又怎生会让自己人吃亏呢? 想想秦风言必行、行必果的风格。 没有人怀疑他在开玩笑。 “我们此行缴获甚多!大家花费三天时间,同心协力的挑选出了七千匹最好的战马,这七千匹战马就是我们的了。以后我们新军是人手一骑。我也希望大家上马是战无不胜、精通骑射的骑兵;下了马就是最强的步兵,总之,我们不要更强,只要最强。” “不要更强,只要最强!”在秦风的蛊惑下,大家沉寂了一会儿,暴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 苏烈、张士贵相顾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一丝丝的热切,骑兵是兵中之王,当新军将骑兵与步兵合二为一,真不知道会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没有一个将军不喜欢骑兵,也没有一个将军不喜欢最强的士兵;当他们到了终南大营,当他们见识到留守的五百人的战斗力的时候,感觉到的是这里才是人生的起点。 现在看来,他们真的来对了地方;对于将他们挑选出来的秦风,怀上了一种深深的感激与感恩之心。 “我们新军是一个整体,少了谁都不可以。同样,也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所以,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此之一行,我们缴获大量牛羊,在朔州之时,我让柴大将军向朝廷上报时,少报了五千头牛,八千只羊!我委托柴大将军帮我变卖成钱,当钱财到位后全部分给大家,人人有份。牺牲的兄弟拿十份,出征的兄弟拿五份,留守的兄弟一人一份。大家有没有意见?” “没有!” 这一次,声音更大了。财物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没有人不喜欢。听秦风私底有此行径,一个个都产生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见一个个感激零涕,秦风笑了,总算消除了大家心中的不满了,一块石头终于落到实处。 秦风确实这么做了,只不过早在作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已经派出飞骑将这个事情向李世民通报了。 由于新军是突厥内乱的重要因子,为了避免突厥人求同存异,一致针对大唐,秦风向李世民建议:新军的功绩不便出现大众的视线里,为了消除新军士兵心中的不满,只能在利这方面让大家得到满足。 秦风虽有先斩后奏之罪,但其出发点是为了大唐着想,而且分散的财物是额外收获,以李世民的为人,定然不会计较这些小节。甚至,还会以隐晦的方式表彰新军所立之功绩呢! 解除了大家的心结后,大家同心协力,在终南山一处风水宝地开辟出一大块墓地,让烈士入土为安。 之后,给出征的新军放了三天小长假! 待士兵散去,秦风将苏烈、张士贵二位新人,隆重的介绍给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认识。 简短的询问了刚刚加入的士兵的训练情况后,秦风也一一解释了两人的种种疑问,使得一些横亘在两位名将心中多时的疑惑为之豁然开朗,当秦风介绍了各种训练所能带来的好处,并分享了此次出征的经历后,两位未来的名将对这个比自己小了很大一截的少年将军都是心服口服。 同时,抱着能者多劳的态度,秦风把七千多匹战马也交给他们来打理,自己则率领四位兄弟闪人了。 苏烈、张士贵看着绝尘而去的主将,感激于他的信任的同时,也生出誓死回报这份知遇之恩、信任之义。两人努力半生,终于有了机会,做起事来,那是干劲十足。 再说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五人,除了秦风习惯了在外漂泊的日子,余者四人,皆是第一次离家这么久。可以说,此之四人早就归心似箭了。 只可惜,四人的愿望在抵达长安的时候尽数落空。 半路上,一伙人被李世民派来的人给劫走了。 一问才知道,柴绍这哥们太够意思太仗义了,当李世民宣布柴绍功居第一后,这哥们竟然说战事的胜利得益于秦风与新军的全程运作。 死活不肯接受这个功劳。 薛万均也出声赞叹秦风年少有为,当功居第一。 两位主帅同时拒领第一功,除了有限的几人外,全朝傻了眼了。 自古以来,冒领他人之功的人大有所在,可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两位百战悍将居然同时对一位少年将军心服口服。 因为两人的关系,封赏大典无法继续下去。 大家面面上觑,就这么冷场了老大一阵子,当李世民询问起秦风的时候,柴绍才说秦风在半路的时候与他们分道扬镳,回终南大营去了。 封赏还得继续,要是让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成为天下笑柄,那就丢尽大唐王朝的颜面了。无奈之下,李世民派出认识秦风的宫中禁卫分兵几十路,去终南大营寻找秦风等人,有的人直奔大营,有的则是在必经之路上搜寻。 这一路人马比较幸运,于途中把五人给挡了下来。 当五人明白事情真相后,尽皆傻眼。感激柴绍、薛万均的同时,禁不住得意了起来。 瞧瞧瞧! 没有哥儿几个,连个表彰大会开不起来了。 “几位将军,别发呆了。皇上与满朝文武在等着你们呢!”关键时刻,几位大爷发起呆来,可把禁卫们急坏了。 秦风回过神来,道:“我们这副模样怎么面圣,还是回家换了衣服再说吧!” 几人穿的还是出征时的皮甲,颜色呈现出一种暗红色,那是不计其数的突厥人的鲜血染成的颜面,一套衣服,根本分辨不出本来的颜色了。 在没有清洁剂的时代里,这衣服可算是报废了。 “不用了,不用了。这样正好!皇上不会计较的。”禁卫是当年的玄甲军,他们看清衣服颜面的时候,也都倒抽寒气,衣服上那玩意他们太清楚是什么东西了。 “好吧!” 为首的秦风笑着道:“早点面圣,早点回家各见各妈。” 大家轰然而笑,一起纵马前行,官兵开道下,众人在长安城纵横驰骋,直奔皇宫而去,引得无数路人的驻足观望。 第107章 美德 李世民看着慷慨激昂的秦风,颇为感慨。这人身份地位越高,心态越容易变,越容易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就算是他也不例外。遥想当年,年轻气盛,只觉得投身疆场,开疆扩土是自己的归宿。十六岁那年,辞别双亲,投入云定兴之麾下,开始军旅生涯。这妙计解杨广雁门关之围后,但见天下乱起,又产生了新的想法:杨广无道,乱象四起,大隋亡国,不可避免。这皇帝人人做的,他老爹宽厚仁武,比之杨广天下诸侯更为出色,凭什么做不得皇帝之位? 当时的那只想将老爹捧上皇帝宝座,从未想过其他。但是随着大唐立国,他南征北战,多次在关键时候力挽狂澜,军功威望甚至盖过大哥李建成,于是心态又变。 可秦风展现出来的不一样,让他眼睛一亮,就算不断的立功,不断的升官,秦风至始至终都是秦风,这人始终都保持着本心,当真难能可贵。 只是,有功不赏可不是李世民做人的准则,况且,他还欠着秦风很多呢!现在总算有机会把以前欠着的一起到位了。 秦风的来信,让李世民深受感动。 为了国家的利益,秦风竟然打算把新军的功绩藏在世人的眼皮下,这得需要何等胸怀、何等心胸啊! 而秦风作主将缴获贩卖,以作抚恤金一举,李世民不但没责怪,反而,觉得他这般作为是对的。如果朝廷没封赏,士兵又得不到任何一点的利益,以后,谁还愿意为他李世民卖命? 可以说,当一个人看另外一个人十分顺眼的时候,觉得他的每一点都是对的。 李世民是圣君,可他终究还是人,是人,就难免有一些人类的感情。 避免突厥再次同心南下而,藏功绩; 平士兵怨气,而甘冒指责,贩卖缴获。 两事合一,都是为他李世民着想呢! 对于今天发生的事情,他是深思熟虑:第一:据称颉利与突利、夷男已经打得不可开交,死伤惨重,已至不死不休的地步,和谈的可能性小得可以忽略不计;草原人敢爱敢恨,仇人就是仇人,根本没有和解的念头,可不像汉人那样能做到今天还是生死大敌,明天却是欢笑一堂的朋友;第二:不能冷了有功将士之心,不然,以后谁会为他卖命;第三:因为新军过处,方圆数里是寸草不生,根本没有留下罪证,哪怕突利、夷男追究起来,他也可以不认账。 …… 此刻,李世民满面春风的宣布了对秦风的封赏:“爱卿精忠报国,刚毅果敢,身先百战之锋,气盖万夫之敌,年轻至斯,能立上奇功,古往今来唯有汉之霍去病可比之。以弱冠之龄创立虎贲之师,且创不世奇功,赐新军以‘虎贲军’之名。朕于此,特授爱卿忠武将军兼职虎贲将军,加封定远县子,领军虎贲,驻守宿卫宫禁,从事。” 对于这一封赏,群臣都有些傻眼了。 还以为会给秦风什么像样的大官,不过就是区区忠武将军,定远县子嘛,一个个也不在意。 毕竟忠武将军是武散官,虽挂着正四品上的头衔,但只领俸禄而没有实权,阶卫虽高于中郎将,但实权还不如中郎将这名头有用。至于定远县子,也不是很高的爵位,只是该县就在京师附近,属于黄金地段,能看出李世民对秦风的宠爱,也不是什么大事! 唯有虎贲将军让人侧目。只是唐朝实行府卫制,由十二卫遥领天下兵马。 虎贲军既不是十二卫,又不是府卫。倒是有些类似于直接受命于李世民的玄甲军。 长孙无忌走了出来:“皇上,虎贲军隶属何卫?虎贲将军是何官阶?” “哎呀!”李世民一拍大腿,低呼了一声,道:“是朕糊涂了,竟尔忘了此事。虎贲军单独成军,不属十卫二,将直接受命于朕。虎贲将军的官阶是从三品。” 长孙无忌傻眼了,自唐成立以来,单独成军的也是玄甲军、元从禁军各辖四千兵马,而虎贲军是建国以来第三支特殊的军队,而且,兵马高达五千李世民将“虎贲军”交给秦风,让他驻守皇宫,摆明了下定决心要培养秦风为大唐新一辈的战将了。 秦风官职不高,官职虽低,但麾下兵卒却拥有令人眼红五千,实权之大让人不得不羡慕妒忌恨啊! “这恐怕……”长孙无忌想找借口反驳。 但李世民却挥了挥手道:“论才,论能,论功绩!秦爱卿皆有资格,朕意已决,无需再言了!” 长孙无忌见李世民脸上以现怒色,赶忙闭口不言。他狡猾似狐,心知在这里触怒李世民并没有任何好处! 秦风麾下的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也各自得到了应有的奖励。 不得不说李世民在赏罚上却有一套,所有出征将士都心服口服,至于出征兵卒获发三倍军饷,也是皆大欢喜。 一些有所异议的大臣迎着程咬金、尉迟恭一双双充满威胁的虎眼,愣是放不出一个响屁来。 涉及到他们儿子与好友的儿子的前程,也难怪程咬金、尉迟恭如此了。 这两位老大的道理就是拳头,朝中大臣,有种得罪他们的可没几个。 不过,在贞观王朝,还真有些不怕死的大臣存在着。 “臣李纲有本奏。虎贲将军此役功高至伟,只可惜乱造杀戮,有伤天理。若能研习古意,以仁为本,行王者之兵,善莫大焉” 就在李世民正欲宣布当晚举行国宴,在两仪殿犒赏这些凯旋归来的将军之际,堂下却传来一阵之乎者也。 李世民听这声音,登时大感头疼。 李承乾也是面色一僵,露出无奈的表情。 秦风寻声望去,说话之人却是一个六旬老者,满头白发但却鹤发童颜显得很是精神抖擞。 “谁啊你……我杀了你父母还是你亲人了?”秦风心头大火,忍不住问了一句。 秦风这话一出,朝堂上就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李世民心中大块,李承乾也忍不住背地里向秦风竖起了大拇指。 老者一张脸瞬间成了猪肝色,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老者叫李纲,是隋唐名臣,曾当过隋朝太子杨勇的师傅,李渊建唐称帝后,拜李纲为礼部尚书,兼太子詹事。后李纲多次进言都因与太子李建成心意相悖而不被接受,李纲感到郁郁不得志,于是提出辞职。李渊解除了他的尚书职务,仍担任太子少保。当两任太子之师,是李纲生平得意之作。 李纲在朝堂里是出了名的迂腐古板,李世民有次让蚊子咬了,忍不住在朝堂上抓痒痒,结果李纲直接在朝堂上训斥了半个时辰,弄得李纲想死的心都有了。连抓个痒姿势不正,李纲能够说个半个时辰,其他过错更是不言自明。 李承乾的情况比李世民好不了多少,李纲现在的一个任务是给李承乾讲课,传授李承乾文化知识。李纲迂腐古板,偏生名气极大,李世民、李承乾这两位大唐王朝的一号、二号人物,任是奈何不得他。 一听他的声音,都会觉得头大。 李世民板着脸道:“这是李纲李大人。”然而眼中的笑意却怎么都掩饰不了。 “原来你就是李纲啊!”秦风恍然大悟。 李纲捊着胡须,一副绝世高人的模样,似乎在等待着秦风的膜拜,只是而你下一句话,差点让他给气死。 秦风冷眼一翻,哼道:“我当是谁,原来您就是教谁谁倒霉的杀手——李纲李大人。” 这个杀手太有名了,秦风想不知道都难。李纲一生教导过两朝三位太子,结果三位太子两位被废、一位被杀,李纲称得上是“太子杀手”。 “哈哈!” “嘿嘿!” 全朝轰堂大笑,便是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也是莞尔一笑。 顿时,太极殿成了欢乐的海洋! 杀手! 李纲确实是当得起这个称呼,他的所有荣耀与骄傲在这两字面前变得黯淡无光。 “师徒领进门,修行看个人。老夫尽心尽力,他人不听,如何怨得老夫?”李纲脸面通红,差点背过气去,整个人气得吹胡子瞪眼、浑身发抖。可以想象你最得意的事情,被别人有理有据的说是最大的失败,那种打击,不是一般的大。 秦风顺着他的话头,一本正经道:“我知道那不是你的错。但,这是事实,老天谁也否定不了。”说着说着,秦风禁不住看了李承乾一眼,心下诽谤:你还没有正式当李承乾的老师呢,如果当上李承乾的老师,也会害得李承乾背负废太子的命运。 秦风那饱满诡异笑容的一瞥,却让李承乾这位三代太子哥心在颤抖! 干! 老家伙是个灾星,得想办法远离! 这是李承乾心头之语 “……”至于太子杀手李纲李大人是彻底没了脾气。 李世民见李纲气得半死,心头大乐,大有出口恶气的感觉,此时也不劝什么,反而带着添油加醋的说道:“李大人乃当世大儒、地位崇高。深受天下文士敬仰。李大人有话要说,虎贲将军不妨听听教导,定会受益匪浅。大有益处。” 秦风故作不满道:“皇上,你想罢了小臣的官真说嘛!何必如此拐弯抹角。” “朕何时要罢你官职了?”李世民故作不解。 “嗯哼!”秦风往李纲方向努努嘴,其意不言而明。 顿时,众所皆笑。 不过却没人责怪秦风过分,毕竟,人家的功勋是用命换来的,刚刚享受到玩命后的喜悦,你就跑出来说三道四,人家不发毛才真是奇怪了。 李纲也非凡人,对于秦风的小动作视而不见,一脸正容道:“教导不敢当,只是有些浅见罢了。《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大将军对待俘虏的做法手段实在是有损天道,有失人道,有伤地道。” 在李纲说话的时候,秦风一脸漠然的神情,一直留意着他的大臣们知道他根本就没听。 “说完了?”秦风从耳朵里抠出两团布条,道:“不好意思,刚刚有只苍蝇嗡嗡嗡的叫个不停,煞是讨厌。” “你……”李纲气得直哆嗦。 秦风道:“你什么你,我说的是可恶的苍蝇好吧!” “……”李纲差点气晕。 大家轰堂大笑,程咬金、尉迟恭等向来看李纲不顺眼的人笑得格外畅快。 就差点为秦风竖指点赞了,他们可没少被这家伙修理过。 在看戏的目光中,秦风蹙眉道:“李大人,我知道你书读得多文化高,是孔子、孟子一样的圣人,可我秦风就是不通经典的武夫,跟孔颖达先生也就学上几天而已,听不懂什么乱七八糟的之乎者也。就算要说教,麻烦您,说点我能听得懂的人话,成不?” “噗……”李世民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众人亦是一副好笑的模样,都误认为刚刚秦风根本没听。 书法上自成一家,世人冠以少年宗师之名;诗词一道嘴出千古名佳作;文章一面又有《爱莲说》等,这样的人要是“不通经典的武夫”,那么,他们这些人成了什么?成了连字都不认识的小儿了? 秦风心头发笑,好这容易说回真话,竟然无人相信。 唉!当老实人难,还是继续咱的剽窃大计吧。 他自恋的想着。 第108章 收拾 写这一章,思想有些激烈。 内容似乎有些跑题了,想过要删除下面一部分,但想想,还是保留。 …………………………………………………………………… 再次一言命中死穴,李纲张了张嘴。整理好的长篇大论竟然完全没了用武之地。对方直接表明听不懂,在卖弄。不显得自己逗嘛!面对油盐不进的秦风,他突然发现自己的道理完全没了用武之地,半响才干咳了一声道:“老夫是说,将军对待俘虏应该行天朝上国之事,以仁为本,亚圣孟子云:‘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诚服也’。对于俘虏,应当以德行让他们惭愧,令他们心悦诚服,不是施以杀戮,杀戮只会带来反抗。” 顺畅了后,最后更是厉声道:“秦将军乃文坛巨擎,却故作不通经典,皇上,臣请治秦将军欺君之罪。” 秦风火冒三丈,怒道:“李大人,国家哪部律法,规定书法好的人必须通经典、谁又规定会吟诗的人非要通经典了。治我之罪,证据拿来。” “强词夺理,不可理喻!” 在史以来,还真没有这样的律法,李纲理屈词穷,无言而对,只能怒道:“你这是狡辩!” 秦风冷冷一哼,道:“总比你通敌的好!” 此言一出,全朝哗然。 “你,血口喷人。” “你不通敌,为何为突厥人说话;难道你本人就是突厥安插在我大唐内部的奸细?” 李纲大怒道:“先父母是汉人,吾亦是堂堂汉人,何时是奸细突厥人。” “好啊!拿证据来证明令尊是令尊,令堂是令堂。我就相信!”秦风就差一句:证明**********了。 众所傻眼,细思一下,这还真无法证明呢。老半天,缓过神来的李纲道:“证明不了。” “你证明不了,那我又怎么证明我不通经典,你告我欺君之罪又从何而来?” “这……” “这什么这?你不是突厥人奸细,又为何帮突厥人说话?” 一句话,问得李纲哑口无言,一些有着李纲同一样想法的人心中发怵,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拿秦风在草原上的杀戮来说事,这小子太能侃了,一不留神,就会让你自己陷入绝地。看看差点气得半死的李纲就知道与秦风争辩的下场了。 “我天朝上国知理守礼,怎么能与草原蛮夷相比?草原蛮夷不受王化,行为犹如禽兽,他们做禽兽之事,难不成我们也要还以禽兽之事?做人理当变通,狗咬你一口,难道秦将军还反咬狗一口不成?” 老实说,秦风此战役表现太好,唯一能挑的毛病只有杀戮过重,在秦风还未到来之时,柴绍已经把秦风的事迹说出来,当然,柴绍的本意是为秦风请功。却万想不到,秦风的功绩在这些迂腐之辈嘴里,却成了“******”“反和平”的罪人。 其实在人比狗贱的古代社会,杀敌本就不算是罪,更何况杀的还是异族。这些人能站在道德的高点指责秦风屠杀异族百姓,却不能说他犯了什么大罪。 封德彝向来瞧不起秦琼、程咬金、尉迟恭之类的武将。眼见好友被咄咄逼人的秦风杀得即将崩溃,于是站出来给李纲支撑。 “你是什么东西?” 封德彝本想说一句话就算了,却不知他的话就如导火索,把秦风彻底给点燃了。 封德彝面如锅底:“我不是东西,我是……” “你不是东西,说什么人话。” “……”慢了半拍的封德彝与李纲一样,气了个半死。 秦风双手一拍,道:“你是不是东西回家去与你亲人商谈,此事容后再议,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吧。依照东西大人这么说,禽兽因为不知王化,不晓礼节,所犯的错所做的事就能得到原谅?”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东西大人这个别样的呼,让大家都忍不住笑出了声来。 封德彝觉得秦风是有心针对,老脸而铁青。 见到又一个倚老卖老的老货吃了记闷亏,若是在后世,李世民更是要恨不得给秦风点三十二个赞。 不过,毕竟是当过宰相的人,封德彝被这突然的针对,也显出了过硬的素质,点头道:“不是原谅,而是需要教诲感化,孔圣人也说‘敦礼教,远罪疾,则民寿矣’,减轻刑罚,让罪者了解过错,比杀了他更有意义。” 秦风点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只要认错接受教育,就算是犯了禽兽的罪也能得到原谅是不?”言罢,秦风不怀好意的盯着封德彝梳理得漂漂亮亮的又白又长的胡须。 封德彝心底打鼓,有种不好的预感,惊疑道:“你问这干什么?” “没什么?”秦风眯眼笑道:“我保是想测试一个事实。” 话音未落,秦风经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封德彝跟前,抽出湛泸宝剑,往前一挥。 封德彝只觉得下巴一轻,凝神一观,才发现自己的爱须正轻飘飘的往地下落。 秦风此举一出,满朝哗然。 居然在皇帝面前动剑,这秦风也未免太过胆大了吧! “秦风!”封德彝气得浑身颤抖,三个字从牙齿缝里崩了出来。若不是在朝堂之上,就算明知打不过也要一拳挥过去。 “怎么了?”秦风才不理会封德彝气成什么样在,见到李世民有发飙的迹象,赶忙抢先道:“大人,小子知道错了,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求求你原谅我吧!” “原谅你,做梦!”蓄了几十年的美须就这么没了,封德彝欲哭无泪,暴跳如雷的追着秦风满殿跑。 “停!”绕了几圈,秦风离封德彝远远的,大声揶揄道:“怎么了?生气了,想打我?想咬我是不是?这不是你的意思嘛,人就算干了禽兽的事,只要悔过,都能原谅。我剔了你的胡须,也致歉了,可是你依旧暴跳如雷,恨不得把我给宰了,虚伪之徒非你莫属了。” 见大殿一时沉默,秦风继续道:“一个二个说得比唱还好听,站着说话也不嫌腰疼。你们是住在这长安太平之所,事不关己,能够理所当然的说出这样的话。如果你们住在边境,看看那种尸横遍地的惨景,亲自看看七八旬的老人家被砍成肉酱,年轻漂亮的姑娘妇人让无数人侮辱过后的场面。设身处地想一想,死的是你们的父母,被侮辱的是你们的妻子女儿,我就不信,你们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鄙夷的看了封德彝一眼,秦风冷冷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们自己做不到,却绑架仁义道德指责别人,虚伪至极、无耻之尤!我秦风年少,却也是大好男儿,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羞与尔等为伍。” “皇上,这些人不是向来标榜自己是仁义道德的化身吗?我请皇上下旨,将两位所谓的大儒派往颉利大营,请他们以无上恩德,感化颉利,让颉利放下屠刀,乖乖臣服于我大唐的仁义道德之中。如此一来刀兵不动、人员未伤换得天下大同,实乃人间乐事矣。如果,他们能够做到,我秦风心服口服。” 不是秦风不懂得尊老爱幼。 而是秦风想到华夏民族的种种惨剧,自从李纲出来指责的那一刻起,秦风心头就升起一股难以扑灭的怒火。 他并不是为这些人对自己的态度而恼火,凭他前世当特工的经历,他根本不会因为这种事而火,他恼怒的是这些读书人的心态,以这种自命清高、不论实际、想当然的心态处事,难怪在我国历史上,受这种思想左右的王朝会做出许多荒唐事,即便是强盛无比的汉唐都毫不例外。 比如一个胡人小部落在边疆残杀了无数汉人,侮辱了无数妇女,焚烧了许多村镇,对于这样的邻居,中原王朝在绝大多数时候竟然都表现出无比宽容的态度,即便皇帝想要出兵,但阻力却大得难以想象,而且论调非常可笑,竟然说什么中原王朝泱泱大国不能仗势欺人去欺负别人一个小部落,说这话时,他们将边地受苦的同胞置于何地? 在我们国家从古到今,总有那么一批人唱高调讲仁义,甚至是为了体现‘天朝’的风度面子而讲仁义。在装点这种可笑的面子时,他们完全将国家和民族的切身利益抛到了脑后,甚至有人提出这些问题时,他们还会嗤之以鼻,一副可恶的崇高模样。 这些人其实连一个浅显的道理都没弄明白。世界环境其实就是一座森林,在这座森林之中只有一个生存法则,那就是弱肉强食。只有强者才有生存的资格,弱者只能成为强者的粮食(奴役),任何辉煌与荣耀都只能以弱者的血泪为基础。即便是现代社会,这条法则仍然没有改变,只不过披上了一件温情的外衣。 在历史上,汉武帝被历朝历代的文人普遍批判为穷兵黩武的皇帝,说他滥用民力残暴好战,不仅给汉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也给周围的民族带去了沉重的灾难。这种论调根本就是放屁!好像在这些人的心中,别的民族强加给汉族的暴力就是合理的,而汉族动的战争就是罪大恶极的! 这些人无视五胡乱华、蒙古兵扫荡中原、清军在入主中原时对汉民族犯下的累累罪行,无视在异族铁蹄下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却无耻地说这是伟大的民族大融合! 汉武帝虽然被少数‘汉人’诋毁,但却被绝大多数汉人奉为英雄。他以强势铸造了中华民族不屈的脊梁,他给了我们民族傲立天地的自信,因此,在这片大地每个人的灵魂的灵魂深处都被烙上了一个永远的‘汉’字。 汉武帝当年的征战虽然给当时的汉民族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但在之后,整个中原大地却迎来了长时间的和平安宁环境。汉武帝用一代人的牺牲与付出换来了汉民族百姓的长久幸福,难道这种牺牲和付出不值得吗! 反观宋朝,这个朝代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最讲仁义的朝代。当时的对外政策有一个普遍的论调,就是说用军事力量去征伐异族是无效的并且又劳民伤财,主张用现今的文化和高尚的道德去感召那些虎视眈眈的异族,使他们臣服在天朝之下。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之下,宋朝军队虽然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军事装备,但却无所作为,本来应该是开疆拓土的猛兽硬是被懦弱的宋庭和迂腐的文人给养成了看家狗。 最后,异族不仅没有在宋朝宋朝先进文化的感召下臣服,反而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侵略浪潮。宋庭先是丢掉开封,连当时的两个皇帝都做了异族的俘虏;而后丢掉黄河以北;再丢掉长江以北,最后在蒙古铁蹄的洪流中,宋朝的历史结束了。之后是长达一百多年被异族统治的黑暗时代。当然这在某些人的论调中叫做民族大融合。 宋朝将自古以来某些人高唱的和平仁义高调付诸实践,但结果是既可悲又可笑。汉民族差一点被灭族,汉民族在懦弱的宋庭和自以为是的仁义思想的统治之下差一点在残酷的世界森林中被淘汰。 仁义其实不过就是一件外衣,一件为自己攫取最大利益的外衣。在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为了讲仁义而讲仁义是非常可笑的。仁义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讲的,只有强者才有资格讲仁义。 我能够干掉你,但我却不干掉你,只须要你向我臣服,并将你的财产分一半给我,这种行为就叫仁义。 而弱者对强者是没有讲仁义的资格的,弱者只有臣服的权利,或者假意臣服以待时机使自己成为强者。 那些不切实际的高调对国家民族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它只会葬送掉国家民族的前途。要让国家强盛,要让人民不受欺辱,只有强悍的性格和政策。 第109章 怒火 历朝历代总有些人绑架着道义去指责别人,同样,对于别人写的小说,也有那么一小撮称之为“人”的家伙,对别人妄加指责。劝告想要一一对证的“人”去看《新唐书》《旧唐书》《唐史》什么的,别在这叽叽歪歪的。 不看滚蛋,老子不缺你的点击与收藏。 我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关你卵事。 有种你就一一指责所有穿越三国、隋末的小说,那些个文臣武将在历史上效力过那些突如其来的主角吗? 真是不知理喻 这种虚伪之徒无耻之尤:一边看人家小说,一边大放獗词、大放狗屁。 与前几章的李纲有何区别? 这样的“人”,我最瞧不起。 有本事,自己按照历史的演变去写,然后自己看。 以后,我发现一个放屁的禁言一个。 …………………… 秦风环视朝廷,但凡与他目光相触,那些准备说他道德缺失的官员,一个都躲闪的地缩下了脑袋。秦风这样的疯子胆敢在李世民面前动刀子,把他惹毛了,谁也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秦风环顾一圈,扬声道:“仁义道德、忠孝礼义是先辈、祖宗留下来的瑰宝,是我们民族的根源,正因为如此才造就我们壮丽的文明。” 众人哭笑不得!这不是自己打脸吗? “可我们施予仁义道德之时,要看面对的是什么人、什么事。小错小过,可以原谅。面对大恶,只有一个字——杀!以杀而警示他人。道歉有用的话,律法、刑部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秦风又道:“此之一战,让我明白了一件事。” 大生知己之心的魏征配合着问:“秦将军,你明白了什么事?” “突厥没有平民百姓,只有军队。” “咝……”顿时,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这尊杀神莫非是想把突厥杀个干净不成? 秦风没有理会大家的种种眼神,对李业诩道:“业诩!解开你的衣衫!” “遵命!”李业诩明白秦风的意思,露出了胸口上那一道长长的红线。那一刀,他躲避及时,却也伤到了皮肤。 秦风拉着李业诩,在文武百官中亮了一圈。 “这是突厥弯刀造成的伤痕,长一尺三寸,要是再深三分,业诩就永远倒在草原上了,成为烈士了。” 看了大家一眼,秦风又道:“你们万万没有想到吧!砍这一刀的是一个孩子,一个几岁大小的突厥人家的孩子。” 李业诩羞愧道:“面对突厥士兵的时候,我丝毫无损;这一刀被一个我认为没有威胁的孩子所砍伤。若非反应敏捷,我早就死了。而我新…不,虎贲军牺牲的将士,大多是死在所谓的百姓手里。” 示意李业诩穿上衣服,秦风道:“如果业诩是领军大将,如果牺牲了,那么,我们虎贲军全军在没有首领之下,将会丧命于大草原,这其中,又有多少个家庭被破灭呢?我不管你们怎么想,怎么看待我秦风。但是,在保证我属下兄弟的性命安全的前提下,对敌人,我不介意大开杀戮。以后,在我不犯国法的情况下,谁敢拿维护敌人的仁义道德对我说三道四,别怪我上演今天的一幕。当然,如果我秦风做对不起大唐百姓的事情,你们尽管骂,让我秦风下跪我也认。” “哈哈,秦将军的话是难听,道理却人尽皆知。作为大唐的将军,自然为我大唐利益与百姓着想,对于这种杀我百姓的草原异族,若说什么仁义道德的话,与背叛国家有何区别。此役若有我领兵,结果亦是如此,要他们血债血偿。” 大笑之人,正是李承乾:“圣人先人留下的东西也要看对什么人什么时候,当遵守的时候自然遵守。对于一群不讲道义的异民族,更他们说仁义,与宋襄公有何区别?” 一句“话是难听,道理却人尽皆知”恰到好处、妙至巅峰,李承乾这句话掩饰了秦风大闹朝堂的罪名。大家都是明白人,都是看道理而不是在于那番言辞滴。 杜如晦适时出声:“皇上,太子言之在理臣亦赞成。若我大唐多几位如同秦将军这般铁血勇士,臣做梦亦会大笑而醒。” 程咬金更道:“谁敢胡说八道,老程去他家阻门。” 房玄龄…… 李靖…… 尉迟恭…… …… 诸多有影响力的大臣出面求情,余者尽皆闭嘴。和这些人相比,那些凑人数的说话等于放屁,他们,不过是李世民用来装点门面罢了。 李世民努力摆着一派怒火难当的表情,装模作样道:“封大人有海量。秦风,你伤了封爱卿的胡须,朕罚你半年俸禄,赔偿封大人,你可有意见。” “没意见!” 秦风心头大乐,到现在为止,朝廷没给他一分钱,罚就罚呗。于是,一场闹剧,总算在李世民的袒护之下结束了。 这么多强势人物都站出来为秦风说话。朝中其余文武哪敢有什么多余的意见。 再说了,人家秦风遵纪守法,在人家不触犯国法的情况下,去数落别人不是找抽是什么? 便是李纲也偷偷摸摸的退了下去,他并不怕李世民,李承乾,反而视与这些大人物针锋相对为乐,越是斗得厉害,越能显得他的不畏强权是一个敢于直谏的能臣,日后必定在史书上留名,为后人敬仰。 但是今日面对秦风他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满脑子的引经据典对方来一句听不懂。直接秒杀。少了一脑子的迂腐文化,真比能言善辩。他根本就比不上秦风,为了保住那一世英名,也就很可耻的匿了。没办法,要是再让秦风纠住他问“怎么证明**********”的问题,那就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封德彝瞧见李纲没义气的闪人了,心中的怨气与怒火可想而知,可是一向绑架仁义道德去指责别人的他,经秦风如此一弄,他半个屁都放不出来,如果再作纠缠,那他就成了秦风嘴里的虚伪的代名词了。 李世民乐不可支,这些个老家伙倚老卖老,净捡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说三道四,如果能像魏征那样说出一个所以然也就罢了,可偏偏每次都是那套毫无新意的仁义道德之说,弄得他是烦不胜烦,如今,秦风秒杀了两大boss,李世民没理由不开怀。 同时,他也看清楚了这些人的真面目了,一个二个说得比唱还好听,当事情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都变成怒目金刚了。 虚伪之徒!莫过于此了。 回想下秦风的言辞,又看了人群中的李纲一眼,李世民心中一突,暗想:得把这太子杀手弄得远远的,千万不能让他去祸害乾儿。 灾星、鬼神……学说在古代很有市场,要不然也不会有“举头三尺有神明”一说了。 经秦风破解了鬼火的秘密后,李世民对于鬼神也是置怀疑态度,可事关江山社稷,关乎儿子的生命安全,也不得不谨慎行事。也是因为秦风的横插一脚,使得李纲终生失去了第三次教导太子的机会。 经一波三折,李世民总算有机会宣布了今晚的庆功宴。 面对一桌子由御厨精心烹饪的羊肉大餐,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牛羊肉的秦风等兄弟几人,根本难以下咽,在众多长辈的起哄下,一个二个都被灌成了半仙。 吃饱喝足,宴席散后。 秦风本欲随同秦琼回家见见阔别已久的母亲兄妹,却让李世民让人叫到了甘露殿。 “叔叔,我来了!”秦风走到了近前。 李世民亲自走下来将秦风扶起,拍着秦风结实的肩头,长笑道:“瘦了,也黑了。不过充满了将军应有的杀伐气息,不错不错,总算有了男子汉的气概了。你这小子没有辜负朕的厚望,这第一次上战场便有如此成绩,那霍去病也不及你!最让朕佩服你的是在草原上来去自如,且无人发现你们是大唐的军队。” 李世民在登基以前,本就是一位战功赫赫的大将,情知长时间隐藏痕迹是多少困难的一件事,可秦风自始至终都没有露出破绽,这一点难能可贵。 至于秦风在草原上卷起的血雨腥风,李世民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作为乱世中走来的皇帝,对于杀伐之事,早就引以为常。秦风在突厥杀伐正和他心意,尤其是成功的挑起了突厥内部的矛盾的爆发,更是让他赞叹不止,为此高兴的夜不能寐。 “朕见你在国宴上停著不食,只顾着喝酒了,特意准备了一些你爱吃的糕点。怎么,国宴上的不合你口味?”他让人送上茶水,还捎带了秦风爱吃的糕点。 秦风哭丧着脸道:“若是平时,我肯定是大吃特吃。可是吃了这么长一段时间的牛肉羊肉,闻着那味道就想吐。又哪来的胃口呢?” 李世民大笑道:“只顾着炫耀你等功绩,却没想到这一点,罪过,罪过。朕让人给你重新准备吧。” “不必麻烦!这些就成了。”秦风吃着糕点,吞字不清道。 李世民亦不坚持,道:“你们在北方的所作所为,朕已从你与柴大将军的奏章中了解,你在北方干得不错,朕倍感欣慰,这其中经历一定是精彩纷呈……来,来,来,与朕说说,看有什么不足之处,也跟朕说说,此行究竟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稍微填了填肚子,秦风才道:“行军路上没好玩的,每天都要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杀人放火睡觉而已。”他从离开长安开始,将如何潜入朔州,找到梁洛仁后并威逼利诱,又如何与柴绍里应外合攻下朔州,斩下梁师都首级。之后,又如何扮演突厥军,成功的挑起了颉利、突利、夷男所辖部落的仇恨,并从中怂恿突厥人自相残杀,加深彼此间的矛盾。如何遇到乌氏部落五千骑后的追击,自己又怎么用放风筝的战术消灭对方,回归途中,又如何遇到高成,并解救汉人奴隶,挑动汉人奴隶的反抗之心,一起解决途中的突厥人,最终在缴获无数的情况下平安抵达朔州。 他的口才极佳,本来就匪夷所思精彩万分的故事,经他一说更是让人身陷其中无法自拔。 李世民听的是津津有味,在脑中几乎将自己当作故事的主角,听到惊心动魄处为之惊叹,听到高兴处为之欢喜。 尤其是听到秦风说起那场实力悬殊的战斗,更是让他捏了一把的冷汗。 第110章 总结 听了秦风此行经历后,李世民意尤未尽道:“伤敌数万,自身却伤亡不到三百人,战果之辉煌,朕不得不服啊!” “虎贲军的战斗力已经得到了证明,你的训练法可以推广了吧?”虎贲军用骄人的战绩,证明了秦风的训练法。 向来怀有着开疆拓土,建不世功勋的李世民心动如潮。 秦风沉吟道:“可以!” 李世民喜极而跳:“你从哪一卫开始?” “我的训练大纲十分简单,只要依样而为就行了,无须我事事经手。”秦风想了一会儿,道:“虎贲军的第一批士兵最懂得我之训练法,前期,我可以向每一卫提供十名机灵的士兵,以当教官之用,手把手的把各卫军官教导出来。又或者,让十二卫派出机灵军官到终南大营,与虎贲军一同训练。三个月后,该学的他们也差不多学到手了。” 李世民敲击着桌子,想了片刻后道:“让十二卫各派百人到虎贲军学习吧!待他们学有所成,再回十二卫推广。虎贲军是新训练法的试验之地,不能因此而耽搁了你的安排,要是错过了更多的好方法,那太可惜了。对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朕会全力支持你,还是那句话:要人给人、要物给物、要钱给钱。” 第二种办法无疑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因为秦风还有着虎贲军升级版的训练法,就是那个什么特种军。不是特种军的虎贲军都如此厉害,使得李世民对“特种兵”的期望值更高了。 “休息一段时间吧!当我将新加入的士兵训练上轨之后。再作他议,特种兵不是一两天,一两个月就能练成,需要长时间的考核才能最终成形。我打算以此次出征的士兵为基础,最终,训练出一百左右的兵中之王。” “你那一套朕不懂,你只管按照你的想法去执行即可。”李世民顿了一顿,道:“突厥一分为三,再也无法对我大唐造成致命的威胁,他们要想分出一个胜负,至少也要花上两三年的时间。有大臣建议朕联合突利、夷男,将颉利彻底打残,对此,你有何意见?” 秦风苦笑道:“您心中早有打算,何必又为难人呢?” 个中利弊,秦风不相信李世民与他的智谋团队看不清楚,如何询问,无非是考验自己罢了。 历史上,突利、夷男向颉利发难,三方打得半死不活的时候,突利顶不住了,率先向大唐俯首称臣,之后,夷男亦是如此。 当时,李靖挂帅,将颉利一干人等一举擒获。 突利在南下途中病逝。 在失去了颉利、突利两位天然对手后,夷男一统草原,起初对强的大唐王朝恭恭敬敬,之后,拥有铁骑数十万的夷男,野心也跟着实力暴涨,最终更是攻击大唐北部,斩断丝绸之路这条大唐的生命线。 所以,出兵击败突厥颉利可汗,再助某人统一突厥是件愚蠢的事情,从国家的利益出发,一个分裂、内乱的突厥才更符合大唐的利益。 颉利、突利、夷男共存才是大唐应行之策。 让他们狗咬狗,把突厥的根基消耗个干净,待瓜熟蒂落,大唐再做那个摘桃人。 国与国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 为了利益,大唐可以向三方贩卖武器铠甲,让这场战争持续得更长,让突厥自己打得精疲力尽,几十上百年无法威胁大唐才是正道。 所以,大唐应该袖手旁观,闷声大发战争财才是上上之选。 时下,大唐国力并不强,可以借助这一次机会苦练内功,待三方分出个结果后,再出兵北伐,将突厥纳入大唐的版图。 “方法是有,可朕想听听你的说法。”李世民笑语吟吟道。 秦风道:“真要我说,那我就说了。” 李世民虎目一瞪:“婆婆妈妈,哪来这么多废话。” “好吧!”秦风搔搔头,道:“学当年的突厥,谁也不帮,谁也在帮!谁弱帮谁,在突厥内乱中大发横财。待他们拼得头破血流,分出胜负之际,嘿嘿,以雷霆万均之势,将突厥纳入大唐版图。” “去看看长乐吧!她很担心你。”秦风哈哈大笑,让秦风退了下去,看着他的背影,不由的摇头赞叹:“生子当如秦云霄!此子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智计,如此思绪,将来成就不可限量,我大唐将来有福了。” 秦风之计,正是李世民即将执行的方案。 当柴绍将突厥内讧的消息送达长安,李世民就招集了麾下的智囊名将,将房玄龄、杜如晦、李靖、李绩、魏征、长孙无忌这六位一跺脚大唐抖一抖的人物一起商议。 也完全可以想象如此阵容,别说是区区突厥,便是放眼整个天下也没人奈何的了他们。 他们花了两个时辰,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将对突厥政策定了下来。 李世民看出了秦风的潜力,均有心栽培他,故而才有了刚才的考核。只是他料不到,即便没有他们如此恐怖的阵容,秦风依然凭借自己的本事能力在短短的时间看破了一切,并得出了与他们一模一样的方案。 秦风骗到长乐公主几个香吻后,拽歪歪的走了。 出了皇宫,夜色早已降临,想起今日李世民给的封赏,嘴巴也翘了起来。 官职什么他完全不在意,这些都是虚的,唯一的用处就是能够多领些俸禄多一些福利而已,没有什么大用。 只看那长孙无忌那狐狸就知道了,这家伙官职一大堆,最大的是司空,是正一品的大官,而且还身兼开府仪同三司,除了拥有王爵的皇室宗亲,就属他最大。 可那有如何? 什么司空正一品,什么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都是一品大员,但没有一点儿的实际权力。 还不照样对杜如晦的三品的尚书仆射眼红的要命。 他人说百官之首,也只会说房谋杜断,而不是这朝中官阶最高的长孙无忌。 这就是虚衔跟实职的差距。 现在手中拥有五千兵马,可谓是十二卫将军之后第一人了,在这大唐天下里,绝对是年轻一辈中的第一人。 秦风思家心切,离开皇宫后,就马不停蹄的回到了翼国公府。 秦夫人念子心切,一直在府门口张望。秦琼无奈,只得陪着她一起等,见到姗姗来迟的秦风,秦夫人更是跑上前去,抱着秦风久久不肯放手,准备好老老半天的话,愣是一句都说不出来。 秦风喉咙干得哽住了语言,半天才憋出了一句:“娘,孩儿平安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秦夫人也不知只是抱着秦风一个劲的流泪。 抹去秦夫人眼中的泪水,秦风强忍着眼眶里的泪珠,笑道:“娘,我们回家吧!” 秦夫人惊醒了过来,道:“对对对,娘高兴得糊涂了,回家,回家,我的儿子回家了……”她说着说着,又是泪水横流。 一处角落里,一株槐树下,一道俪影于风中婀娜多姿,与秦氏母子一同落下喜极而泣的泪水。没人知道她在那站了多久,直到府门关闭,她才从那种忘我的痴迷的心境中脱离出来,抚着嘴低声嘤泣:“你总算回来了,你总算回来了。” 她不是别人,正是郑丽琬,自从听闻柴绍班师还朝,心有所感的他就一直在翼国公府附近徘徊,此刻,总算见到了自己的家人,哪怕,只是远远一瞥,她就已经心满意足。 爱人外出征战平安归来,作为一个女人,郑丽琬可以睡个好觉了。只是,好怀念他的怀抱,与他蚀骨销魂的滋味啊! 郑丽琬脸上一热,望着翼国公高大的院墙。 在夜色中,露出了一丝坚定、羞涩的笑容! 第111章 略同 听了秦风此行经历后,李世民意尤未尽道:“伤敌数万,自身却伤亡不到三百人,战果之辉煌,朕不得不服啊!” “虎贲军的战斗力已经得到了证明,你的训练法可以推广了吧?”虎贲军用骄人的战绩,证明了秦风的训练法。 向来怀有着开疆拓土,建不世功勋的李世民心动如潮。 秦风沉吟道:“可以!” 李世民喜极而跳:“你从哪一卫开始?” “我的训练大纲十分简单,只要依样而为就行了,无须我事事经手。”秦风想了一会儿,道:“虎贲军的第一批士兵最懂得我之训练法,前期,我可以向每一卫提供十名机灵的士兵,以当教官之用,手把手的把各卫军官教导出来。又或者,让十二卫派出机灵军官到终南大营,与虎贲军一同训练。三个月后,该学的他们也差不多学到手了。” 李世民敲击着桌子,想了片刻后道:“让十二卫各派百人到虎贲军学习吧!待他们学有所成,再回十二卫推广。虎贲军是新训练法的试验之地,不能因此而耽搁了你的安排,要是错过了更多的好方法,那太可惜了。对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朕会全力支持你,还是那句话:要人给人、要物给物、要钱给钱。” 第二种办法无疑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因为秦风还有着虎贲军升级版的训练法,就是那个什么特种军。不是特种军的虎贲军都如此厉害,使得李世民对“特种兵”的期望值更高了。 “休息一段时间吧!当我将新加入的士兵训练上轨之后。再作他议,特种兵不是一两天,一两个月就能练成,需要长时间的考核才能最终成形。我打算以此次出征的士兵为基础,最终,训练出一百左右的兵中之王。” “你那一套朕不懂,你只管按照你的想法去执行即可。”李世民顿了一顿,道:“突厥一分为三,再也无法对我大唐造成致命的威胁,他们要想分出一个胜负,至少也要花上两三年的时间。有大臣建议朕联合突利、夷男,将颉利彻底打残,对此,你有何意见?” 秦风苦笑道:“您心中早有打算,何必又为难人呢?” 个中利弊,秦风不相信李世民与他的智谋团队看不清楚,如何询问,无非是考验自己罢了。 历史上,突利、夷男向颉利发难,三方打得半死不活的时候,突利顶不住了,率先向大唐俯首称臣,之后,夷男亦是如此。 当时,李靖挂帅,将颉利一干人等一举擒获。 突利在南下途中病逝。 在失去了颉利、突利两位天然对手后,夷男一统草原,起初对强的大唐王朝恭恭敬敬,之后,拥有铁骑数十万的夷男,野心也跟着实力暴涨,最终更是攻击大唐北部,斩断丝绸之路这条大唐的生命线。 所以,出兵击败突厥颉利可汗,再助某人统一突厥是件愚蠢的事情,从国家的利益出发,一个分裂、内乱的突厥才更符合大唐的利益。 颉利、突利、夷男共存才是大唐应行之策。 让他们狗咬狗,把突厥的根基消耗个干净,待瓜熟蒂落,大唐再做那个摘桃人。 国与国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 为了利益,大唐可以向三方贩卖武器铠甲,让这场战争持续得更长,让突厥自己打得精疲力尽,几十上百年无法威胁大唐才是正道。 所以,大唐应该袖手旁观,闷声大发战争财才是上上之选。 时下,大唐国力并不强,可以借助这一次机会苦练内功,待三方分出个结果后,再出兵北伐,将突厥纳入大唐的版图。 “方法是有,可朕想听听你的说法。”李世民笑语吟吟道。 秦风道:“真要我说,那我就说了。” 李世民虎目一瞪:“婆婆妈妈,哪来这么多废话。” “好吧!”秦风搔搔头,道:“学当年的突厥,谁也不帮,谁也在帮!谁弱帮谁,在突厥内乱中大发横财。待他们拼得头破血流,分出胜负之际,嘿嘿,以雷霆万均之势,将突厥纳入大唐版图。” “去看看长乐吧!她很担心你。”秦风哈哈大笑,让秦风退了下去,看着他的背影,不由的摇头赞叹:“生子当如秦云霄!此子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智计,如此思绪,将来成就不可限量,我大唐将来有福了。” 秦风之计,正是李世民即将执行的方案。 当柴绍将突厥内讧的消息送达长安,李世民就招集了麾下的智囊名将,将房玄龄、杜如晦、李靖、李绩、魏征、长孙无忌这六位一跺脚大唐抖一抖的人物一起商议。 也完全可以想象如此阵容,别说是区区突厥,便是放眼整个天下也没人奈何的了他们。 他们花了两个时辰,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将对突厥政策定了下来。 李世民看出了秦风的潜力,均有心栽培他,故而才有了刚才的考核。只是他料不到,即便没有他们如此恐怖的阵容,秦风依然凭借自己的本事能力在短短的时间看破了一切,并得出了与他们一模一样的方案。 秦风骗到长乐公主几个香吻后,拽歪歪的走了。 出了皇宫,夜色早已降临,想起今日李世民给的封赏,嘴巴也翘了起来。 官职什么他完全不在意,这些都是虚的,唯一的用处就是能够多领些俸禄多一些福利而已,没有什么大用。 只看那长孙无忌那狐狸就知道了,这家伙官职一大堆,最大的是司空,是正一品的大官,而且还身兼开府仪同三司,除了拥有王爵的皇室宗亲,就属他最大。 可那有如何? 什么司空正一品,什么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都是一品大员,但没有一点儿的实际权力。 还不照样对杜如晦的三品的尚书仆射眼红的要命。 他人说百官之首,也只会说房谋杜断,而不是这朝中官阶最高的长孙无忌。 这就是虚衔跟实职的差距。 现在手中拥有五千兵马,可谓是十二卫将军之后第一人了,在这大唐天下里,绝对是年轻一辈中的第一人。 秦风思家心切,离开皇宫后,就马不停蹄的回到了翼国公府。 秦夫人念子心切,一直在府门口张望。秦琼无奈,只得陪着她一起等,见到姗姗来迟的秦风,秦夫人更是跑上前去,抱着秦风久久不肯放手,准备好老老半天的话,愣是一句都说不出来。 秦风喉咙干得哽住了语言,半天才憋出了一句:“娘,孩儿平安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秦夫人也不知只是抱着秦风一个劲的流泪。 抹去秦夫人眼中的泪水,秦风强忍着眼眶里的泪珠,笑道:“娘,我们回家吧!” 秦夫人惊醒了过来,道:“对对对,娘高兴得糊涂了,回家,回家,我的儿子回家了……”她说着说着,又是泪水横流。 一处角落里,一株槐树下,一道俪影于风中婀娜多姿,与秦氏母子一同落下喜极而泣的泪水。没人知道她在那站了多久,直到府门关闭,她才从那种忘我的痴迷的心境中脱离出来,抚着嘴低声嘤泣:“你总算回来了,你总算回来了。” 她不是别人,正是郑丽琬,自从听闻柴绍班师还朝,心有所感的他就一直在翼国公府附近徘徊,此刻,总算见到了自己的家人,哪怕,只是远远一瞥,她就已经心满意足。 爱人外出征战平安归来,作为一个女人,郑丽琬可以睡个好觉了。只是,好怀念他的怀抱,与他蚀骨销魂的滋味啊! 郑丽琬脸上一热,望着翼国公高大的院墙。 在夜色中,露出了一丝坚定、羞涩的笑容! 第112章 春色 对李世民、长乐公主诉说过后,秦风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全面的说辞。 回家后,再一次说来,那是朗朗上口。 不过,他为安家人之心,秦风采用了夸张的手法,将自己与虎贲军的本事无限制的扩大数百倍扩大,在他的勾勒下,自己几乎成了天庭的二郎神,而虎贲军则个个化身为天兵天将,一招下去,敌人就会死伤一大片。 一家子明白他的心意,一个个也是当故事来听,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当外面响起三更鼓,秦琼才把大家轰去休息。 与亲人一一分别,已是夜雾弥漫。 在家里,已经没了战场时的顾虑,秦风无事一身轻,只觉襟怀大畅,回到寝居,推门而入,一股带着湿气的暖风扑面而入。 门外正当深秋夜半,此时夜风正寒,而屋中却暖意融融。 秦风不由一怔,但见房中檀香袅袅,屋中香气四溢,这香气四溢的氛围,顿时扫去了先前疲劳,让秦风的精神为之一振。 房门反掩上时,秦风却忽又听到似有潺潺水声,正从内室中传来。 “玉漱这丫头怎么跑到我房间里洗澡了?” 秦风心怀着好奇,徐徐步入内室,当他转过那道雕花的屏风时,却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一双眼珠子陡然暴睁。 春意浓浓的屋中,水气缭绕,一袭倩影正自雾中晃动。 透过那朦胧的水雾,却见郑丽琬正一丝不挂的躺在大木盆中,享受着沐浴的惬意。 秦风死命的擦了擦眼睛,不眼花,确确实实是郑丽琬。 似乎是因为水声霖霖的缘故,她并没有听到秦风进来的声音,依旧背对着他擦洗着身子,嘴里边还哼唱着不知名的小曲。 虽说与郑丽琬已有夫妻之实,她的整个身子早已属于自己,但亲眼看她沐浴却还是头一遭。 这别样的风韵,使得秦风怦然心动,下意识的噤了声,不怀好意的在旁欣赏。 郑丽琬全然没有觉察,如藕似的臂儿起起落落,轻抚着光滑的玉颈香肩,一举一动都尽皆妩媚。 水气熏蒸下,她本就发雪的肌肤,更是透着几分晶莹,仿佛吹弹可破一般。 秦风在旁“偷窥”着,心中的烈火,渐渐被郑丽琬所点燃。 正自心动时,郑丽琬似已沐浴完毕,“哗”的一声便,便是从澡盆中站了起来。 她浑然不知秦风就在旁边,就这般一丝不挂,坦然的从水中站了起来,将身子尽数呈现给了秦风。 他暗暗的咽着唾沫,滚珠般的喉结处剧烈的蠕动。 郑丽琬依然浑然不觉,旁若无人的迈出了澡盆,欲要擦干身上的水渍。 这一刻,秦风心中的火焰,陡然间熊熊大作。 在秦风的注视下,郑丽琬走到榻边,捡起巾帕擦拭起身上的水珠。 那举手投足,俯仰的一举一动,无不让秦风看得心头狂跳。 郑丽琬擦干净身子后,便裹了件薄薄的纱衣,在那水雾的熏蒸下,薄衣如半透明一般,如何能掩住那如雪的肌肤。 看到这里时,秦风岂能再忍住,几步上前,便将郑丽琬从后环抱住。 郑丽琬吓了一跳,本能的欲要挣扎,待瞅见是秦风时,却才缓了口气,脸上不禁掠过红晕。 “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也不出声呀。“她娇滴滴的抱怨道。 “我早就进来了,见你正自沐浴,便不忍搅了你的雅兴了。” 秦风笑道,说话间,双手已不安份的在她身上游走。 郑丽琬却又是一惊,窘羞道:“那妾身方才的丑态,岂不给你都看去了,真真是羞也羞死。” 只片刻,她湿润的脸蛋已潮红如霞。 秦风却亲吻着她道:“你我差一个名分罢了,有什么好羞的,再说,你方才的样子,活脱脱一美人出浴图,当真美极。” 秦风拥她入榻,笑眯眯问道:“宝贝早不沐浴,晚不沐浴,却为何选现在沐浴。” 他这是明知故问,故意的调弄她。 郑丽琬一脸羞涩,不敢正眼瞧他,只低低道:“妾身想着你外出辛苦,所以才想洗干净自己,好好的……” 后面的话,她却欲言又止,似乎难以启齿。 “好好的什么?”秦风却偏就逼问。 “……好好的……伺候你……” 郑丽琬扭捏半晌,贝齿间不好意思的挤出了四个字。 秦风心中大动,暗想郑丽琬当真是一位具有出得厅堂,入得卧房的贤妻潜质。 此时的郑丽琬,嫩颈儿微微上仰,满面潮红如火,娇喘渐起,一丝一缕都充满了诱人的气息。 面对这般诱人的春色,秦风焉能自持。 他便三两下将那薄衣褪去,如饿狼一般,向着眼前这柔弱的羊羔扑了上去。 夫妻两个,就这般相拥着,不知不觉中沉沉睡去。 “我很担心你!”天色将明之际,两人同时醒来。 郑丽琬在秦风怀里拱了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喃喃道:“所以,我来了。”过了一会儿,又伸了个懒腰,道:“你出征后,很久没睡个安稳觉了,可惜我得走了,哦,良辰美景怎么就如此短暂呢。” “缺憾,未尝不是一种美呢!”秦风安抚着郑丽琬如缎子般的肌肤,愧疚道:“人在战场,容不得半点疏忽,心弦时刻紧绷着,。说实话,真没想过你。” “不用说对不起,我明白的。”郑丽琬伸指阻住秦风到嘴的话,柔声道:“我不喜欢虚伪的美好的谎言,你这么说更显得真实,这才是我的爱人。” 秦风感激的笑了笑,前一世的生命里,他对感情都不是个循规蹈矩的良人,很多时候,只不过是为了解决一些生理上的需要,就流连于一场场没有多少情意的欢愉,或者可以定义为一段段猎艳的戏码 没有肉ti上的冲动,又哪来的感情,只是他始终难觅可以让他牵肠挂肚的感情罢了,现代的爱情,容不下太多天马行空的幻想,转而充斥满了物质和现实,他过早看清了这一切,所以价值观逐渐变得直接和简单,所谓的耐心无从谈起,也不屑于投入太大的心力,毕竟他手中的钱财,已经足够他俘获绝大多数的尤物了 到了后来,随着激情不断流失,他对女人从兴趣寥寥到生出了厌倦,厌倦于每个女人的大同小异,厌倦于离散之时的哭闹纠缠,甚至厌倦起了处女的生涩忐忑,直到重生一世,当以全面的人格看待这个世界后,相继邂逅的长乐、郑丽琬才给了他全的触觉,带来了久违的温馨,如今,当真真切切拥吻着怀里的动人女子,他几经颠沛的心才算终于平复了下来,找到了一个久久相依的归宿,才明白,自己不过是想找个踏实且温馨的家而已。 “你知道我的理想,也知道我要走的是条充满着未知的路,即便我们真真正正、光明正大的处在一起,可也定然是聚少离多,为打发漫漫时光,你不妨找个喜爱事情来做,既打发时光,又让自己充实起来。” 郑丽琬嫣然一笑,从锦被中钻了出来,两只大白兔跳着眩目的舞蹈,眼波盈盈的向秦风说道:“你真的太了解我了,我正在这般做呢。” 秦风奇道:“你做了什么?” 郑丽琬笑道:“前不久,我低价买了一家濒临倒闭的酒楼。目前正在做重新的装饰与布局。” “民以食为天,做酒楼是个好方向。你打算如何经营呢?” “我没什么想法,这不,正要问你嘛!” “要在诸多酒楼中脱颖而出,必须与众不同,必须走特色之路。特色的经营方式,特色的酒食。要实现这一切都离不开人,要想运作得好,首先需要几个好厨师,其次,你是一个女儿家,不便抛头露面,你隐于幕后出谋划策即可,所以,你需要一个有能力又忠心耿耿的助手。” 郑丽琬自信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开的薪水高,就不怕招不到好厨师。” 对于郑丽琬看透了的人性,秦风心头赞叹不已,事实,可不就是这样么,一旦价码足了,再忠贞的厨师也逃不出郑丽琬的手掌心。 “倒是聪明、又忠心的助手比较难办。”郑丽琬一脸苦闷道:“我根本没几个值得信任的人。” 秦风想了想道:“助手、杂役什么的,我帮你物色。”他突厥解救出来的一些汉人奴隶,受够了边境战乱之苦,在秦风离开朔州之际,他们是百般哀求,希望秦风带他们到中原腹地生活,哪怕做牛做马都愿意,经过慎重考虑,秦风挑选出五百余人,这其中,有三百余青壮有着从军的打算,他们一道南下,现已入驻终南大营,由李穆管理着,准备接受虎贲军的考核,至于另外两百余众,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在十几位虎贲军的带领下,与谢映登一道南下。过不了多久,就会抵达长安。 秦风正为安置这些人而头疼,当李世民封他为定远县子的时候,他才松了一口气。而现在,他发觉把这些人交给郑丽琬似乎更加合适一些。 汉人奴隶中,大多是孤家寡人,在其中找一个完整的家庭难上加难,他们如水中浮萍,对未来有着莫名的恐惧,如果秦风给他们安排事情,他们还不得抱着感恩的心去做事啊?只要给予他们适当的酬劳,相信没人会傻到背叛解救自己、并给自己美好生活的秦风。 第113章 赌注 “将军!您总算回来了。” 回到家,却见几个虎贲军在焦急的徘徊着,一见秦风,他们神色大喜,仿佛见了主心骨一样的涌了上来。 “有事吗?进去再说。”几张惶然的面孔,预示着他们遇到了麻烦,明显是解决不了问题,找擦屁股的来了。 秦风上下打量几眼,他们一副狼狈的模样,其中,一人顶着一对搞笑的熊猫眼,嘴唇也破了,头发更是成了鸡窝。 “行啊,背着我打架斗殴,你们涨本事了。”在客厅里,秦风高坐上首,声音平淡,却带着一种让人心惊的冰凉。 “风儿,你有客人啊?” 秦夫人得到秦风会客的消息,连忙过来帮忙,只是这场景不像是宴客,倒是有着几分审判的模样。 那几个明显是军人的青年站着笔直,额头上汗水直流,却无人敢伸手擦拭,秦夫人看了威严毕露的秦风一眼,却是一怔。秦风一举一动,有着一股千军辟易的气势,每前进一步,那种气势就如山一样,向山一样,迎面扑去。 秦夫人万想不到自家儿子还有着如此威严一面。 “娘,您怎么来了?”秦风神色为之一缓,连忙起身迎接,待秦夫人询问,冷哼道:什么客人?不过是几个惹事生非的混蛋罢了。“ “见过秦夫人!”听秦风一说,虎贲军连忙向秦夫人行礼,也因此,秦风营造的气场为之一松。 秦风对特别凄惨的家伙道:“你来说!你知道欺骗上级后果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是谁的属下。” 如果自己的属下犯错,他秦风绝不包庇,如果被人欺负而被迫出手,那就别怪他秦风了。虎贲军中,人人都是以一顶十的精锐,而他们让人揍得如此凄惨,可见,对方是大有来头之辈。 梁赞激灵灵打了个冷战,这才道:“将军,属下梁赞,是火长强坚范,范坚强的下属……” 听了这个名字,秦风禁不住露出了笑意,那家伙因为自己一时之快,现在人人把他的名字倒着来念。这家伙作战勇猛、悍不畏死,北上之际,身上留下了十多道伤口,他的直系上官罗通没少在秦风耳边提过。 “强坚范是长安人士,由于自训练开始,已经有很久一段时间没回家了,现在有三天休息时间,他想回家看看父母,于是便请全火兄弟回家做客,而后带领兄弟们看长安景致。可没想到,在芙蓉池附近遇到有人欺男霸女,属下等看不过眼,便出言制止。哪曾想到我们报出名号后,对方更加嚣张,不但出言挑衅,还对将军大肆诋毁,言语十分难听,说将军……” “继续!”秦风神情稍霁,事情发生在人流量大的芙蓉池畔,稍一询问路人,就能查明冲突起因,梁赞自然不会蠢撒这么没水准的谎言。那么,唯一的可能是对方言语上侮辱了自己,作为下属的梁赞等人为维护主将声誉,出言分辩,最终发生了肢体冲突。 梁赞战战兢兢道:“说将军胸无点墨,没一点本事,若非有秦大将军与公主帮衬,根本不会有今天的成就,还说您是吃软饭的绣花枕头。我们素来敬重将军,当然不同意了,就让他道歉,那人不但没有致歉,还打了火长一巴掌,于是,于是就打起来了。” “就这些?”秦风啼笑皆非,可心中对于属下的维护,心里还是暖洋洋的。 “对!”梁赞与几名士兵一脸气愤填膺的大声叫喝。 军人没那么多花肠子,经过北上一事,他们对秦风由最初的不屑、怀恨在心,到了现在的敬重,当他们见到有人辱骂心中的英雄与偶像,自然不干了。 秦风道:“强,范坚强呢!怎么,打了架,不敢见我了?” 梁赞顿时哭丧着脸,道:“火长与另外三位兄弟让人扣押在芙蓉池畔,他们让我们来请将军前去领人,还说在将军没到之际,每过半刻就扇各扇火长与兄弟们两巴掌。” “时间过了多久?”秦风蹭的站了起来,对方明显是冲他来的,扣押他的属下,他可以接受,但是这种侮辱性质的行为,他难以容忍。 梁赞回道:“一个半时辰!” 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在这三个小时内。范强坚等人除了数之不尽的巴掌,肯定还会承受着各种痛苦与言语上的挖苦、嘲弄。 这下可将秦风给激怒了,厉声道:“一个半时辰?” “只多不少!” “带路!”秦风拳头握起放下,恨得牙痒痒的,想象着强坚范等人的惨样,心中涌起强烈的歉意,心知他们受这罪是因自己之故。 “风儿,你要怎么做?”望着秦风怒火冲天的模样,秦夫人追上几人的脚步,大声询问。 “杀人!” 秦风头的也不回率领七员虎贲军士兵,奔向马厩,跨上战马冲出国公府,绝尘而去。 “坏了,坏了!” 秦夫人稍一思忖,向一名侍卫交待此间事情,让他去找秦琼。 …… 秦风等人马不停蹄,终于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芙蓉池畔,那里围聚了不少瞧热闹的人。 “让开!” 心忧强坚范的安危,秦风一路行走,一路大声喝斥! 围观的人看着几匹高头大马没有减速的意思,并直撞而来,吓得纷纷避让,大家推搡挤压,场面顿时乱作一团,硬生生的给秦风诸人让出一条宽敞的通道。 到得里面,秦风眼神一扫,发现里头有三伙人,一伙是官差,一伙是押着强坚范抽打的人,这些人明显不买官差的账,双方正在发生着口角之争,这一幕,与电影电视解救人执的场景十分相似。 当目光触及不经意地一撇,心头杀机涌现。 强坚范等虎贲军让人揍得面目面非,鲜血横流,模样好不狼狈,而另有十几个魁梧的侍卫模样的人,则用剑鞘在他们身上、脸上抽打嬉戏,每击下去,强坚范等人身上皮开肉绽,下手之狠辣让人心惊。而虎贲士兵咬破嘴唇,他们麻木的重复着一个动作,倒下,又爬起来,又被人踢倒在地,但愣是没人发出半点声息。 “只要你们求饶,只要你们说秦风是懦夫,是浪得虚名的虚伪之徒,本公子就放过你们。”一个少年公子,一边兴致盎然的观看强坚范等人受苦,一边出言相激。 “找死!” 秦风凌空一跃,人尚在空中时,手腕抖动,湛泸剑霍然出鞘,长啸一声,剑芒舞动,连续挥出三十六剑。 “啊!” “我的手!” “我的眼睛!” …… 秦风到处,卷起一片血雨腥风,残肢断臂满天齐飞,他恼恨这群狗东西,这一出手就是奇招妙招快招狠招,长剑迭出,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之际,以闪电一样的速度,没有一剑落空的斩下了二十四只手臂,刺瞎了十二只眼珠子。 秦风如同佛教传说中的修罗王一般,杀人如麻四字似乎犹不足以形容,直如天威电扫,沛然莫可御者。烈日阳光下,但见秦风浑身血染,犹如一尊杀神,来自战场的杀机,竟让所有人直堕冰窟。 地下是血红一片,残肢断臂随处可见,微风吹来,人人心中均打了个机伶,不知这是修罗屠场还是人间地狱,十八层地狱中怕也无此惨象。 “杀人了,跑啊!” 看热闹的人一愣、一惊,而后哭叫着,恨不得父母多生几条腿,哭爹喊娘的四下而散,人传人,人踩人,一下子清静了不少,一些胆子大的人面带恐惧的远远旁观着。 “兄弟们,我秦风对不起你们,我来晚了。”看着在突厥军中轻松自如的将士们在自己的国土上竟然让人打得一个个遍体鳞伤,秦风与信报的几人连忙上前搀扶,让他们轻轻坐在地上。 秦风拳头握起放下,恨得牙痒痒的,看着将士们这惨样,心中涌起强烈的歉意与杀机,心知他们受这罪是因自己之故,若非自己过于高调,也不会有人寻衅,将士们也不会受罪了,但,秦风更恨这群罪魁恶首。 半死不活的强坚范忍着钻心的痛楚,一字一顿道:“将军,我,我们没给您丢脸吧!” “你们都是好样的。是我连累兄弟们了。”秦风仔细的看了他们的伤势,心头的担忧与焦急为之一松,看起来很惨,但都是皮外,没有伤及筋骨,休养一个月左右就能够生龙活虎了。 强坚范咧着嘴道:“看将军这话说的,是我看不惯那些王八羔子辱骂将军。结果那些王八羔子率先出手,他们比我们厉害一些,所以让他们给揍了,事情……就这么一个情况,这跟将军有何关系。我们皮糙肉厚的,挨顿打。算不了什么。” 秦风见一脸适适当当的说着,不由苦笑起来。在自己的培训下,本来就是老兵油子的虎贲军士兵一个二个都成了滚刀肉。 一个面目全非的家伙插嘴道:“将军、火长,话说回来,咱们这顿打也挺值的。”除了训练,秦风平时也与大家打成一片,所以,士兵们在休息时候,也没有上下级之别。 “犯贱!”秦风怒道:“早知如此,我应该让你们再挨一段时间。” 强坚范没有理会秦风,皱眉问着那士兵:“这话何解?” “火长,打从追随将军,还从未听将军夸过谁,咱们是新军成立以来第一个受到褒奖的人,回去了,兄弟们还不得羡慕死?所以说,祸什么兮,福什么兮来着。” “没文化,真可怕!”秦风见一个二个还聊上了,禁不住讥讽着。 强坚范呆愣半晌,突然爆发出了一阵,震天动地的狂笑,大笑:“啊哈哈……亚嘎嘎……太值了,太值了。哎哟,疼死俺了。” 大笑声中,扯动了伤口,强坚范又不住的大声呼痛。 余下几人亦是如此。 那怪笑经久不息,引起了路人停步。 第114章 是非 秦风没有理会这些拥有强大的精神胜利法的阿q们,向着企图逃走的少年公子道:“在我面前,还没有人逃离得了。如果不信,你不妨试试。到底是你快,还是我的宝剑快。” “你,不要过来!”少年吓得面色惨白,一步步后退,在他眼里,云淡风轻的秦风似乎比洪荒猛兽还要恐怖一样。 “你不是让我来领人么?我秦风就在这里。”秦风缓缓逼近,冷声道:“拿出你刚才嚣张的嘴脸。” “你不是说我是懦夫吗?拿起地上的武器,看看咱们谁是懦夫。”秦风扬起湛泸宝剑,黝黑的剑身闪着妖异的光芒。 少年颤抖着声音道:“秦风,你不能杀我。我,我是太原王家的嫡长子。” “太原王家?” 秦风终于停下了脚步。 “没错!”误以为秦风畏惧了自己的来头,少年趾高气昂道:“今天你把我放了,我不与你计较。” “没听说过。”秦风摇摇头,道:“我只知道太原李家。” “李家?”少年目露疑惑之色。 “哈哈!蠢货,皇上与皇室不就是太原李家么?”强坚范嘲笑着。 旁观的人,也为之轰堂大笑。 “我爹是王守意,你,你不能伤我。敢伤我你就死定了!”明白给戏耍了的少年恼羞成怒,又惊又恐、声色俱厉地威胁。 秦风神色一冷,阴阴一笑道:“拼家世、拼爹?你不够资格,提醒你一下:我爹是大唐上柱国、翼国公秦琼,我岳父是大唐皇帝,你拼得过我么?” 此言一出,又是惹得笑声一片。 五姓九望又如何,地位超脱又如何? 半点权势都没有。 太原王家?哼,拿来与人家秦风相比,连渣都算不上。 且不说李世民这一重关系,单说位高权重的秦琼就不是太原王家比得了的人物。 “天下五姓同气连枝,你伤了我,就等着五姓的报复吧。”少年继续威胁着。 “不知道是你先死,还是我先死?”秦风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少年,嘴上噙着一抹诡异的笑容,一剑洞穿了少年的手臂:“记得不错的话,你是用这只猪蹄指挥走狗们欧打我兄弟的吧?” 无视那鬼哭狼嚎,秦风把剑柄缓慢的一旋,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让人牙酸不止。 “给你一个深刻的教训,不是什么人都能得罪的。我秦风,不是你这等废物惹得起的。”当秦风抽出宝剑,那少年尖叫一声,抱着手臂在地上打滚惨号。 “你这张嘴巴太臭了。”秦风本想一个巴掌扇过去,但转念一想,却觉得有些恶心。 “啪!”的一声,连剑长鞘重重的打在了少年的脸上,那英俊的脸庞登时印出了一道殷红的印迹。 秦风想到强坚范等人无故挨打,下手也不再客气,连续扇了他二十多个耳光,直将他打成了猪头圆脸,牙齿都掉了好几个。 相信此时此刻,便是他爹娘也认不出眼前的这位仁兄就是他们的宝贝儿子了。 “大少爷!”这时,人群中跑出一个五十上下的人,通过衣衫认出了是自家少爷后,顿时,呼天抢地的哭了起来。 王家大少爷与自己一道前来长安,而现在让人打得半死不活的,如果大少爷有所闪失,他一家子绝对逃不过杖毙的下场。 “你竟敢……”哭了一会儿,那人有些不可置信地望着秦风,他怎么也想不到,在中原大地上,居然有人敢伤自己王家大少。 “敢不敢都已经做了,你说我敢不敢?” 那人身躯猛地一颤,色厉内荏道:“小子,你等着太原王家的报复吧!” “置有功于大唐有功于社稷的将士于死地,形同谋反!当街行凶还拒捕,数罪并重。”秦风冷哼一声,“被杀也怨不得谁,大唐天下可不是你们王家的。” 那人惊恐了,他望着眼前这个疯狂到有些丧心病狂的少年,一股子寒意从心底升起,浑身冰凉。 正要开口,秦风却突然打断了他:“面对这种蔑视君主,意欲屠杀我大唐军人的谋反之徒,我秦风作为帝国将军,既然遇上了,我可以凭大唐军规、大唐军法处死这些王八蛋。在我为国除害的时候,你竟尔出面维护、包庇,且威胁恐吓本将,这么说来你们是一伙儿的了,同样,是不是也表示着大唐军法、大唐国法在你眼中屁都不是,嗯?” “不,不是的!我们没有谋反。”在秦风犀利的词锋下,那人面色一阵惨白,一旦任由秦风说下去,那王家将会遭受到难以估计的打击。 那人冷汗直流,一颗心在砰砰砰的狂跳不休,现在,他甚至有种向王家大少拳打脚踢的念头,你在太原横行也就罢了,到了帝都后,不但当街辱骂朝廷命官,而且言语间对当朝皇帝、公主也大有不敬,这与找死有何区别?最最不可原谅的是纵容手下殴打保家卫国的军人,这一行为,足以给秦风斩杀一切参与者的头颅的理由。 “不是?哼,既然不是,为何要当街殴打军人?”秦风咄咄逼人。本来只是一件小冲突,现经秦风如此一说,已经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了,但若秦风不依不饶,王家纵然权倾天下,也阻不住悠悠众口。 那人心中叫苦不迭,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若非自己跑去找王家在长安的负责人,且及时的制止,事情就不会演变成这副模样了,秦风这是打算把大少爷往死里整啊! 旁观的人为秦风的言语拍案叫绝,经秦风这般一说,他本人不但把斗殴的罪名洗清,反而还有维护国家安危之功。 本就恼恨王大少狂妄的巡城官员、士兵,一脸羡慕的望着强坚范等人,大家同样是士兵,可自己怎么就没遇到这般爱护下属的将军呢? 大家都是军人,有着香火之谊,眼见强坚范等人受苦,心中早生同仇敌忾之念。他们对秦风强势只有由衷的赞叹,故而,在秦风处置这些人的时候,他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同时,大家对秦风的口才也不得不说上一个服字。一起普通的冲突,在秦风嘴里竟然成了袭击帝国军人、行谋逆之事,对于秦风的诡辩、雄辩那是甘拜下风。想到秦风针对的对象,大家又是一阵骇然,秦风这是把王家往死里整呢。 “袭击帝国军人,事情可大可小,不过为了大唐帝国的安危着想,我会建议皇上彻查此事。”一个大家族,没有十几二十件违法违规的事情那才有鬼了,只要做过就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如果李世民真有一查到底、小题大作的想法,对于王家而言绝对是大祸临头。 在竞争激烈的大家族里,有资格追随嫡长子进京打点的人,绝非是愚蠢之辈,一听此言,当场就吓得魂飞魄散,她不是不知秦风这是有意为之,也不是不知道秦风是以此手段来给自己当街伤人找理由,可犯错的是自己这一方,人家有理有据,且有把柄在手,同时还有一大帮子证人,若真秦风建议李世民如此做来,且李世民有心收拾王家,那么最终的结果是:王家就算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在这次冲突中,失去主动权的王家已经处于任秦风宰割的对象,现在,不是王家说了算,而是秦风说了算。 王家屁股不干净,哪敢让官府去查啊? 唯一的解决的方案,就是私了。 当然,前提条件是得到秦风本人的同意与配合。 “秦将军,你想如何?”他也知道当自己说出这翻话的时候,意味着之后更多的让步,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知道事情越早解决越好,以免夜长梦多。索性光棍的作出了任人敲诈的态度,他在王家地位不凡,相信家方及长老们知道了,也会认同自己的解决方案的。 “我兄弟的伤势都是你们造成的,不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怎么也说不过去。都是给人做事的人,我也不为难你,伤势严重四名兄弟,你们一人赔偿银饼四百两!与我一道而来的七位兄弟,他们也是伤痕累累,一人二百两。” 眼见那人意欲出声,秦风左手一挥,指着强坚范等四人道:“以他们现在的状况,少说也得修养大半年。他们是我虎贲军骁勇善战的士兵,离开了他们四人,我虎贲军战斗力大损,战斗力大损,会影响到战争的胜负,战争一旦败了,其后果想必你们王家也承担不起吧。这里不是菜市场,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总之,三千两银饼一文不少。” 银饼等同于银子,是大唐货币的一种。三千两银饼,听起来似乎不多,但是与现在的物价兑换的话,那可了不得。史书记载“贞观初,户不及叁百万,绢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斗米四五钱,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十里不粮。” 现在一斗米只卖五文钱,通常一两银饼折1000文铜钱(又称一贯),就可以买200斗米,10斗为一石,即是20石,唐代的一石约为120斤,以一般米价2.5元一斤计算的话,一两银饼相当于6000元人民币。 三千两银饼约等于一千八百万元人民币,所以当秦风说“三千两银饼一文不少”的时候,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寒气。这样的数目对于普通人家而言,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也是几辈子都赠不到的财富。 秦风似乎还嫌刺激不够,又说道:“从现在开始,每过半刻加十两银饼,第二个半刻是二十,第三个是四十,第四个是八十,依些类推下去。要么赔钱,要么大理寺见,你们自己看着办。时间由现在开始。” 王家那名下属面色一白,这话……不是刚才王大少对强坚范的手下说过的话么? 数百年来,胆敢在大庭广欲之下敲诈五姓七望中的太原王家,秦风算是第一人。 强坚范等人只觉得心潮澎湃,刚才受的恶气仿佛随着这一番话直接烟消云散,别提多畅快了。 第115章 敲诈 “诸位兄弟!” 秦风向城防军拱手道:“我得带几位身负重伤的属下回去治疗,要是落下病根什么的,可就不能向皇上效力了。要是有什么需要配合的,尽管到翼国公府找我。” “秦将军请便!” 城防军深恨王大少无礼,更敬重秦风为了维护属下而不惜向王家开刀的作为,所以,秦风的要求自无不允。 只不过秦风等人离开时,强坚范等人哪里重伤的模样,但,虎贲军一个个猴精得很,在秦风等人的搀扶下,“弱不禁风”的爬上马背,一边还中气十足的“哎哟,哎呦”的“惨叫”! 至于王家侍卫的死活,从始至终都无人询问一声,这是走狗的下场,即便逃脱国家的制裁,想必王家也不会放过他们。十二条狗,不死却已经死了。 走狗就要有走狗的觉悟! 尽管场合很血腥,但是围观的人数却逐渐增多,其实百姓胆子其实不小,尤其是朝廷合法的杀人,君不闻菜市口斩首、凌迟犯人,百姓们纷纷围观叫好,甚至还有卖小吃的小贩兼职做生意能小赚一笔呢。 之前,生怕大战殃及自己的而逃离的人,也纷纷赶了过来。但是当秦风一身浴血当先开路的时候,百姓都敬畏的给他们让出一条道路。 王家的根基在太原,但是长安城内也有他们的不少人。大家同心协力把伤者带走,几位负责人作简短的商议后,各回所部畴钱去了。 当秦风回到家中,宫里的人已经在客厅中喝完了一壶茶水。 长安是帝都,发生这么大的案件,早就惊动到宫中的李世民了,故而,在秦风还在芙蓉池畔的心情敲诈的时候,李世民的人已经到翼国公府了。 将伤者丢给府侍卫后,秦风向父母双亲简短的交待了起因经过,换了一身衣服,稍微清洗一下便与那太监一道奔向皇宫。 这一次,李世民没有选择在书房接见秦风,而是御花园。 御花园里有潺潺活水,水质澄澈,透过水面可以看到水底花色似锦的鱼类,有鲤鱼亦有鲫鱼。李世民坐在池边,四周摆着点心,他很享受的握着鱼竿看着水面上的鱼。 一个十岁的小丫头娇憨的靠在李世民身边,这丫头秦风还是第一次见到,唇红齿白,俊俏的不得了,应该是哪位公主。 “父皇,鱼儿都不上钩。”小丫头偷偷的朝秦风吐了吐舌头。 “朕的高阳有办法?” “这位就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婚外情先躯、有和尚癖的高阳公主啊!” 对于高阳公主,秦风说不出好感与恶感,只不过这样的人物,自己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说话某一年,以为人妻的高阳公主与伟大的绿帽同志房遗爱外出狩猎,累坏了的娇生惯养的高阳公主想休息休息,房遗爱心疼娇妻,于是寻找到了辩机修行的草庐,以让高阳公主歇息。当时的辩机正在用功读佛经,贵人造访,辩机大师放下一切,急急相迎。 或许是受够了房遗爱的精犷,或许是空闺寂寞,亦或是房遗爱无能使得高阳公主欲求不满,又或者辩机大师实在帅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轮胎。当高阳公主见到辩机大师的时候,两人犹如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高阳公主以无上的胸怀,身体力行的在茅庐内教导辩机大师什么才是“佛”——欢喜佛。而房遗爱竟然充当起了侍卫,至于有没有发生三人行之类的运动,那就不得而知了。 秦风无法猜透房遗爱的感受与想法,但作为一个人男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委实不易。 与和尚野战,高阳公主真够勇气与实践精神的人物。 此时,只听高阳公主向李世民撒娇道:“高阳可不可以找人帮忙?” “谁能钓到鱼,钓上来的鱼就都归他。” 秦风望了清汤寡水、空空如也的小木桶,心头暗笑,这些鱼儿显然没有买李世民的账,它们并非因为对方是李世民是皇帝而自动上门。 “鱼,不是这么钓滴!” 见李世民派波澜不兴的模样,秦风知道他这是在给自己下马威,但是,在刚刚那场冲突中占据道义与法理的的秦风可没有认错、畏惧之心。 “怎么钓,你来试试!” 李世民说话了,他的确是存下马威之心。 李世民十分看重秦风的潜质,可是这家伙太会惹事生非了,刚刚把突厥搅得翻天覆地,这一回长安,就把五姓七望中的太原王家得罪了。 对于根深蒂固的五姓七望,李世民是又爱又恨,爱的是世家之人才,恨的是其先家后国、为私利而能够放弃国家利益的行为。 江山才刚一统,在人才难寻的情况之下,李世民倚重世家为他治理地方政治。但,世家这种把持官场的作为,让英武远见的李世民如坐针毡,因为世家臣服的利益,而不是帝王。如果利益足够,世家会毫不犹豫的与你翻脸,继而把资源投向他们认为可行的人。 大唐能够夺取天下,与关陇世家的支持有着极大的关系,正因为合作过,所以,李世民深知这些人的底蕴与实力。也因为了解得深,便是李世民也忌惮头疼。 最让人恐怖的是世家与世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彼此间有着“守望相助、同气连枝”的盟约。也就是说,秦风得罪了王家,也间接的得罪了天下世家,再加上秦风之前建议的科举、武举及百家争鸣,足以让秦风成了天下世家之共敌。 李世民爱惜人才的帝王,秦风之才他深爱之;可他这次把王家往家里整,让王家大失颜面。王家明里不行暗地里肯定会用见不得光的手段来报复。 他向秦风下马威,无非是让秦风心存畏惧而收敛,可现在看来,效果平平!只因他根本没有犯错的觉悟。 秦风不知李世民心中的想法,他只顾握着鱼竿在他认为有鱼的地方不停的引逗,在场的李世民、高阳公主均露出不解的意思,这屁股跟长了刺似的如何能钓到鱼? “你这个样子是钓不到鱼的。”高阳公主话音落地,水面上的鱼漂急速下坠,陈煦立即收线,钓上一条半尺长的红白相间锦鲤。 “为什么会这样?”高阳公主不能置信的看着秦风,她由衷的问道。 高阳今年十一岁,虽不如长乐得宠,但也是李世民宠爱的女儿之一。因她的母亲早亡。长孙皇后见她幼小丧母,亲自抚养,视如亲生,并且教她知书达礼。只是此女天生娇蛮,而且年少老成,胆大包天,任意妄为,常常惹祸。 李世民、长孙皇后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拿她没辙,但她与长乐却是交好。通过长乐公主,高阳公主对秦风神交已久,觉得秦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现在看来似乎真的是这样的。 秦风笑道:“这就得从鱼的生活习性说起。” 李世民随口问道:“等等,鱼有习性吗?” “当然有了。” 秦风道:“人有人性,狼有狼性,鱼儿自然也有它的习性了。” “我们吃的鱼儿夏天就是一把鱼刺,但是到了冬天,鱼儿都肥得流油。这是因为冬天的鱼儿没有其它季节活跃,与人一样,鱼儿不活跃,这肉就长出来了。鱼儿到了冬天不活跃,但也不是完全的不吃不动,不过因为活动距离不长,体能消耗不大,食欲自然不如其他季节旺盛,就算少量食物也可以消化好几天。现在是深秋,离冬天也不远了,鱼儿的活跃已经不同以往,再用夏天对付它们的手段来对付它们自然不行。”秦风重新挂好饵料甩在水里:“这些诱饵看起来很香,鱼儿想吃却也懒得过来,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夏天鱼找饵,冬天就得反过来去找鱼,所以要不停的引逗。” 说话间,又有鱼咬钩,秦风将其拖上来扔进桶里。 “有一句话叫‘鱼贯而行’,这说明鱼喜欢群居,俗称扎堆,这也有好处,钓上一条就是一窝。” 高阳公主不无钦佩的看着秦风:“你怎么就能知道这许多知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仅此而已。其实知识都是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要你细心留意,我会发现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习性,就像这鱼儿一样,我知道它们的习性,自然也知道它们的弱点,发现了对方的弱点,对付起来不就更省事了吗?”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正在对答的秦风、高阳公主,却完全没有发现,李世民的一双虎目在刹那间迸发出一道道出比太阳还要明亮的电光。 第116章 习性 “高阳,你自己玩去,我有事情与你秦哥哥商量。”李世民轻抚爱女黑缎子一样的头发,脸上闪过一丝溺爱,道:“等会,父皇再陪你玩啊!” 李世民是个合格的皇帝,但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尽管他尽量抽出时间陪孩子们,可每玩乐的时候,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情干扰,使得他一次又一次的失信于自己的孩子,每当此际,连说话的语气都有些低三下四。 “骗子!”高阳公主绷着张面孔,毫不留情的斥了一句:“父皇是骗子,大骗子!”声音柔柔的甜甜的,但却含有着极大的怒火。不过,身为皇家子女,心志比普通人家的孩子早熟,高阳公主心中恼火,嘴里控诉着李世民不诚信,可是小小的身子却化着一只快乐的蝴蝶,蹦蹦跳跳的走了。 “走!咱们去书房。”李世民脸上洋溢着一种昂扬的神情! 秦风莫可名状。快步跟上健步如飞的李世民。 “那个,怎么回事?”秦风莫名其妙的盯着乐呵呵的李世民,莫非,自己逃过这一劫了? “嘿嘿!”在秦风面前,李世民卸下了皇者面具,走了几个圈子,大声道:“你又帮朕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难题。” “有吗?” “有!”李世民脸上挂着笑容,自从与秦风聊开以后,每每与他谈话,几乎每次都有他意外的惊喜。久而久之,这只要谈话的对方是秦风,他的心情就会平白无故的畅快起来,脑中猜着又有什么好事发生。 “你说的人有人性,狼有狼性,鱼有鱼性,让朕对于科举更加放心了。” 李世民说得很快,可见其心中并不平静,只听他继续道:“你知道么?朕自颁布重开科举的旨意,心中一直忐忑不宁,也不知重开科举是好是坏。只因科举确实打开天下寒士从政之门,可受益最大的依旧是士族,毕竟,两者间的差距摆在那里,有了科举,士族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霸占着各种职位的官位,久而久之,全天下尽入士族之手,这种情况之下,帝王变成了摆设,变成一个号令不出京城的傀儡。科举,只会让士族换一种当官方式,而朕还不能说什么,因为科举有朕的支持才重新举行。作为一国之君,首忌出尔反尔,所有的后果只能由朕来背负。” “是我害了您!若不是因为我鼓动,也……”秦风也冒出了一身冷汗,自己太过想当然了。即便开设百科竞技、选拔赛!可最终,能当上大官的还不是那些读书人吗? 一个老实巴交、善于耕种的老农可以不识字,因为他可以凭借经验让粮食增产,可以手把手的教导其他人。但是,他管理得了一方百姓吗? 同样,阴阳家看风水是一流水平,你让一个出门都看黄道吉日的人去当官;与放任天下大乱又有什么区别呢? 经李世民这么一说,秦风如坐针毡,汗水一滴滴的往下落,当他想到土家把持天下的情景的时候,一颗心直堕冰窟。 自己,是不是把英明神武的李世民害了呢? 科举,不但没有制住士族,反而还给予他们崛起的机会了。 士族之所以强大,跟他们的学识与渊源是分不开的。士族子弟,那怕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他们都有家族流传下来的万卷书供他们阅读,有家族的私塾供他们学习,且能够衣食无忧的学习,以书中知识增长他们的才学,而寒门子弟既买不起书,又买不起纸,同时还要为生活奔波,试问即便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他们的学识又如何比得上士族? 大士族就如学校一样,是人才的生产基地。面对这些人才,李世民并不想用,虽然这些世家大阀里出来的人,十个中至少也有个四五个能成为实干的官吏,但是他们对大唐的忠诚却远远地低于他们对自己家族的忠诚。这点是李世民万万不能接受的,可偏偏为了大唐却不能不用。 而科举一旦兴起,赏罚分明的李世民没有理由去拒绝这些人,一代帝王若是失信于人那是要出大事的。 此时,秦风恍然大悟! 终于明白了,自科举颁布以来,士族集体失声了。原来他们正是看到了科举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所以没有反对,甚至还动用家族的力量推波助澜。 “怎么办?”秦风没有发现,自己的声音都有着一丝颤抖。 李世民眼眸中寒光一闪,道:“前些时候,朕也没办法。可是你说的人性、狼性、鱼性让朕想到化解这场危机的办法。” 秦风急问:“什么办法?” 李世民没有回答,自顾自道:“士族的特性是学识渊博,一个普通的事件,他们可以像汉赋一般写得花团锦簇、四平八稳!这一点,寒门士子是万万不及的。自科举创立并实行以来,试题无不是迎合士族而设。所以科举在前朝时期,不但没有达到削弱士族的目的,反而还成了助长士族壮大的罪魁祸首。” 秦风恍然大悟:“您是说,咱们可以在试题上作文章?” “没错!” 李世民笑吟吟道:“既然了解了士族的习性与特性,朕怎么可能傻乎乎的学前朝文帝那样出题呢?朕开科取士,取的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百姓着想,实实在在为百姓做事的官员,而不是整天夸夸其谈之辈!嘿嘿,自命清高、眼高手低、毫无能耐之徒已经够多了,朕看着都心烦。” 能够造福百姓的官员才是好官,也才是百姓需要的官员。当官的人只需拥有治理一方的能耐即可,文章好与不好根本不重要。打个比方来说,孔颖达在文学上的造诣,可以把房玄龄、杜如晦甩开几条大街,可如果让百姓选择谁来当他们的父母官,他们一定会选择立足实际的房杜,而不是文才满天下的孔颖达。因为实干家才是百姓所需要的官员,文章不能当饭吃、当衣服穿,写得再好再名流千秋,在百姓眼中,也不如一粒米重要。 文艺是装点生活乐趣的玩物,可有可无。 但是少吃一餐饭就会饿得浑身难受。 “空谈误国,不要也罢!” 秦风长长的松了口气,道:“为安士族之心,文章、诗词什么的可以保留!但是,考试的内容必须增加、必须多样化,最终,以总分论输赢!” 李世民的神色千变万化,但一双眼睛却逐渐明亮了起来,猛的一拍大腿,笑道:“朕知道如何出题了,比如说:天空为什么会干旱下雨;为什么会有洪涝灾害,出现洪涝又当如何解决,如何将损失减少至最小;又比如说秦朝为何两世而亡;汉武帝北击匈奴时明明大胜,为什么会国力大损;杨广三征高丽为何次次都是大败而归?修运河明明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可天下人为何要反杨广……” 李世民一口气说出了很多个贴近实际与生活的为什么,秦风也是暗自赞叹:不愧是说出“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千古警句的皇帝,果真是处处为国家为百姓做考虑。 在李世民还要继续高谈阔谈的时候,秦风岔嘴道:“您还是别说这么多的为什么了,我可是报名参与文举、武举了呢!再说下去可就泄漏题目了。” 大唐第一个科举的文武状元啊!谁不心动? 秦风同时报了文武二科,野心勃勃的盯着那独一无二的头衔。 李世民为之一怔,道:“你报名了?什么时候的事?” 李世民大是意外:秦风少年成名、文武双全,他以十六之龄当一军之主将,也可谓是前无古人了,其前程一片光明。他参与文武二举,即便是双双第一,官职也不会高于现在。顿时,英明神武的李世民思想上有些凌乱了,弄不懂他又有什么鬼点子。 “您颁布开科取士之际,恰逢虎贲军北上,故而,委托我大哥代为报名,不但是我,连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他也一起报了,只不过他们只报了武举。” 李世民哭笑不得:“你这是玩的哪一出啊。” “目的有三!” 秦风伸出三只手指,道:“第一、会天下英豪,测试自己的能耐;第二、给家族、给皇上您争光;第三、让那些说我是懦夫、吃软饭的家伙闭嘴。” “会天下英雄、给家族争光、让人闭嘴不言,朕理解;可是与朕有什么关系呢?” 秦风泰然自若,从容一笑,道:“自科举设立以来,可有皇室中人参与?可有驸马参与?若是我在文举上夺冠,天下人会怎么议论呢?” “自然说皇室人才济济了!” 李氏通过武力夺取天下,一些人误以为李氏是一个满脑肌肉的大家族,皇室子弟不缺人才,但是为了避嫌,不能参与考试。秦风则不同了,他不仅是秦琼的儿子,也是长乐公主的驸马,是半个皇室中人,他参与考试,是为了秦氏长脸,也是代皇室而考。 一旦他在文举中夺冠,不但能给秦氏长脸,而且李氏也与有荣焉。 李世民乐呵呵道:“大唐地大物博、人才济济!武举是真刀真枪的拼杀,你可小心一点!朕还需要你为大唐打拼一辈子呢!” “一辈子?”秦风脸都绿了。 李世民面色一沉,佯怒道:“怎么?莫非你不愿为大唐效力?” “效力是肯定的!不过也不用一辈子吧!” 秦风辩解道:“人上了年纪,体力、智力、精力都跟不上时代的变化,人老了容易犯糊涂!普通人还好一些,犯糊涂也顶多影响一个家庭而已。但是,一名官员犯浑,影响的可不仅仅是一家一户,一个人长时间霸着官职不放,有多种弊端:一、是阻挡了年轻人上进的机会;二、人上了年纪,会变得刚愎自用,过于沉缅以往的成就中,却没有看到天下在变,人心在变,最终的结果是误国误民。我已经想好了,当我五十岁的时候,会放下一切职务,安安心心的呆在家里教导子女,为大唐为家庭陪养下一代接班人,一个国家一个家族需要长久的传承,唯一的办法是多给年轻人锻炼的机会,有老一辈替他们把关,能够及时纠正他们的错误,长此以往,年轻人总有一天脱颖而出,有我无我的存在已经不重要了,当我死去的那一天,我的家族并不会因此而混乱而没落。人生短暂,就那几十年,我的人生规划是用三四十年时间为国效力,此后的日子是属于我自己的,到时候,可以陪着长乐游历天下,看一看咱们大唐王朝的壮丽河山,这样的人生才是无所缺憾的人生。” 李世民若有所思,久久无言。 第117章 规划 (手中有推荐票的兄弟们,砸过来吧。。。) 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眼见自己抛出的退休将李世民带入了不尽的深思,秦风脚底抹油,闪了! 如此恶劣行径,普天之下,可以说是独一无二了。 李世民没计较秦风的恶劣行为,反正水浇鸭背,说了等于白说,也懒得多费唇舌了。反倒是秦风最后说的这一番话,让他陷入了深思。 历朝历代的帝王除非被人抢夺了江山,除非被人篡位,一般而言都是终生制。 与此相同的是,当官的人在没有犯错的情况下,如果不是他自己告老还乡,一样是在某个职位上做到死的那一天。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老去的时候,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都已经无法承担重认,而且,不但不做事,反而倚老卖老的训斥着青年官员,对新一代的官员大力打压与排斥。同样,纵是英明的君主,当他到了老年的时候,难免会犯糊涂、刚愎自用,纵然是英明神武如秦皇、汉武、隋文帝者莫不如是。 难道自己也该给下一辈机会么? 想不出所以然的李世民突然一笑,自己给秦风绕进这个怪圈了,也不想想自己才多少岁,少说也有三四十个年头吧。现在想这些未免太早了一些。 王家办事效率极高,待秦风回到家的时候。 三千两银饼一两不少的送到了翼国公府。 同时,还补上六百四十两延时费。 王家虽是大家族,可畴钱也需要时间不是吗?这个时代通信不便,只能通过人去传达,时间上有所缓慢也是情有可原。 秦风说话算话,把三千两银饼一文不落的发给强坚范一群人。 强坚范他们看着白花花的银子,眉开眼笑,一副财迷的模样,挨一顿打,却得到天才数字的赔偿,一个二个觉得这笔生意太值了。 高兴过后,大家觉得能够拿到这笔银子,多亏了秦风。经过商量,每人拿出一半,凑足一千五百两银饼让梁赞送给秦风。却不曾想秦风大发雷霆,把这伙先倒霉后发财的家伙骂了足足半个时辰,直骂得大家恨不得把头埋到裤裆里,秦风这才罢休。 秦风的一大堆废话只是说明一个思想:你们用命、用伤换来的钱,老子分文不取。 至于王家补的延时费用,不好意思,老子照单全收。 对此,大家没有丝毫异议,反而觉得秦风做事地道、公正。 只是这六百四十两转眼间就让秦风送出去了,一文不少的让人送到终南山大营,以私人的名义,平均分配给阵亡将士的家人。 人命不如牛的时代里,上官不扣押、不贪污烈士抚恤金已经难能可贵至极,像秦风这样的行径,可谓在大唐开创了一个先河。虎贲军将士一个个的对秦风充满了好感与敬重,如今见他如此为死者家属,更是对他心悦诚服、感激涕零。 当三天的假期结束,秦风召开了虎贲军大会。 会上,秦风只说了几句话,却让虎贲军将士们一个个面红耳赤。 “陛下赐吾等虎贲之名,是荣耀,也是一种鞭策。可是被誉为虎贲之士的我们:吃着大唐军队里最好的食物,用用大唐最好地武器、铠甲、马匹,拿着的也是大唐最多的俸禄,可这样的我们,却让十二条狗都打不过。这是什么?是人不如狗!狗可以****,还有看门的作用,连狗都不如的你们又有什么价值可言?作为你们的将军,我羞愧万分。大家觉得应该怎么维护虎贲之名?怎么证明你们存在的价值?” “训练!” “加强训练!” …… 受秦风这一激,一个个心中羞耻的虎贲将士大吼着。 “看来你们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羞耻之心,从明天起,训练加倍。” “是!” 整齐的声音震得山中嗡嗡作响,回声阵阵! 新近加入虎贲军的士兵,是从十二卫挑选出来的强者,经过大半月的适应性训练,也能缓慢的跟着老兵,差距是有,可也相差不是过于离谱,至于,从十二卫挑选出来的将官,也放下身段,化作一员普通的士兵,在教官们的训斥下,咬着牙坚持着。 充当教官的虎贲军翻身作主,用秦风当初训练他们的办法,施用于二卫将官,看着一个个官阶高于自己的将官累成孙子,一个个教官心头大爽,总算把当初受到的那一口恶气泄出去了。 秦风在军营中呆了三天时间,眼看着挑选出来的教官做得不错,索性把大军交给已经熟知虎贲军运作模式的苏烈、张士贵全权管理。 将诸事安排妥当,秦风则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回归长安,备战即将到来的武举! 兄弟五人,勇冠三军、所当披靡,但是,除了精通暗器手法的秦风,余者四人——箭法平平! 可箭法又是武举中必考的重要项目,故而,他们只得急屎挖茅坑,挖了也深一点不是吗? 说来也怪,一般来说弓马娴熟,常常出现在历史上各个将军身上,常用来形容他人的武艺。秦琼、程咬金、尉迟恭有万夫莫敌之勇,骑术也极其出众,偏偏箭法稀松平常,令人忧伤。李靖更是以兵法、军略为长,之前,大家一直缺一个教导箭法的好老师。 现在么? 神射将军谢映登与高成等人已经抵达长安。 谢映登在英雄辈出的隋末乱世脱颖而出,且获得神射将军之名,他在箭法上的成就可想而知了! 五人一路来到了翼国公府,径自入内。 进入大堂,里面除了秦琼、谢映登,还有程咬金与李绩。 四人各坐其位,一脸的愉快。 看样子他们已经来了好久了,在聊天。 只是眼尖的秦风,还是发现这四位铁骨铮铮的汉子眼中有着一丝丝的泪痕,可见,在他们来临前,这里正上演着一幕感人至深的兄弟重逢的场景。 “臭小子们,你们咋来了?” 程咬金瞪圆着眼睛,一脸的警惕与恼火:“别以为投机取巧取了一点点成就就狂妄自大,你们还差得远着呢!” 这货依旧是这幅模样,大大咧咧的,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老叔叔,你误会我们哥几个了。” 秦风解释道:“公事私事我们还分得轻重,若非军营的事情安排妥当,我们也不会一起回来了。虎贲军暂时交给苏烈掌管,苏烈的本事,想必父亲心知肚明吧!” 秦琼道:“苏烈!名将之姿。” “是的。” 秦风应了一声,又道:“离科举、武举为时不远,为了全心投入备战之中!我们就回来了。” “你们,不会是想学老九的箭法吧?”程咬金眼珠一转,恍然大悟着说道。 “不愧是程叔叔,果真姜还是老的辣,咱们兄弟几个,别的方面都好说,偏偏箭法一道稀疏平常得很。现在,有个现成的好老师,错过就会后悔一辈子了。” 秦琼、程咬金、李绩面色通红,讪讪无言。 眼见一众兄弟羞于见人的模样,谢映登哑然失笑。 谢映登与崛起于草莽的秦琼他们不一样,他是东晋时谢安、谢玄、谢石的后裔。谢家世代将门,对于射箭极有研究,在最辉煌的时期,谢家可谓是人才辈出,满门英才,统帅之流高达三人,名将更是多不胜数。 谢家人都以善射出名:谢家历代以骑射称雄,谢映登的爷爷谢道百步穿钱孔百发百中,父亲谢晋、叔父谢弘都以箭法闻名故郡,到了谢映登更加了不起,纵然是号称“百步穿杨”的王伯当,对于谢映登那一手九星连环绝技也是心服口服,自愧不如。若非谢映登急流涌退,第一神箭手之名,王伯当恐怕都要拱手相让。 谢家人在箭法有此成就,得益于祖传下来的极其合理有效的射箭方式训练方式。 谢家没落,只剩谢映登与叔父谢弘二人,叔侄二人清心寡欲、潜心修道,无子无女。 如果再无传人,谢家神箭将在历史长河中湮灭。 为了使得谢家祖祖辈辈的心得传承后世,才有了收李穆为记名弟子一事。 谢映登本身就十分喜爱秦风、罗通、李业诩五人,而且他们中大多是故友的儿子,见他们有学箭的念头,自然不会拒绝。 谢映登毫不私藏,趁着时间尚早,详细而缓慢的向大家讲着一些射箭的技巧。 第118章 学箭 之后,大家移驾演武场! 谢映登要看大家的基本功,方好因材施教! 秦琼、李绩、程咬金也跟着去了,在箭术一道,谢映登足以为他们的老师,在他讲述的时候,三人也是受益非浅。 “对于箭手而言,要有一张适合自己的好弓,不一定是绝世名弓,你觉得顺手的就是好弓。适合自己的好弓就像适合秦二哥的虎头皂金枪一样,如果秦二哥换了一把长枪,绝对发挥不出他十成的武力,故而,弓箭也是一样,所以,选择一张弓尤为重要。武器是一个战将的第二生命,弓亦如是!对于你手中的弓,你要了解透彻,比如说,弓的强度、硬度、射程等等,唯有如此,你才能发挥出它应有的实力。” “其次,一名出色的箭手必须具备强悍的体魄、敏锐的洞察力、高人一等的视力,以及一颗冷静的心。性情浮躁者是学不到好箭术的。” “第三,风向、风速、地势、天气等外在的东西,是影响箭术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方面,是通过不间断的训练,长期积累而来,我教不了你们。” 谢映登侃侃而谈,大家都在用心聆听,但是收获却的多少各不相同。 对于谢映登的说法,秦风深表赞同。神箭手与后世的狙击手一样,各项基本素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一些,秦风心知肚明。 秦风精通暗器手法,当日,使用一张普通的弓,用九星连环的手段,震撼了刚刚成立的虎贲军。 他有着他的箭道,并不需要学习别家绝技,可谢映登是神射手,他的一些经难和理论,给秦风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启发。谢映登的一些言论与理论,让秦风大生知己之感。 谢映登花了半个时辰,讲解了一些技巧与射击的经验。而后,让秦风他们各射三箭,以试五人的基本功。 罗通、李业诩的表现不错,让谢映登大为满意,至于程处默、尉迟宝庆由于性情所致,表现欠佳。 不过谢映登确实不凡,针对四人的性格,各自传授了一套适合他们的箭术!使得四人再一次射击的时候,有了一点点的进步。 “秦贤侄,到你了!” 传出四套射法后,谢映登向秦风说道。 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立时停止了训练,一个个都跑了过来,秦风神箭之名,在虎贲军广为流传,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秦风的真实水平,故而十分好奇的围了过来。 秦风纵身上马,看了远处的箭靶一眼,一催战马,向箭靶疾奔而去,离箭靶八十余步的时候,秦风放慢马速,抽出一支箭。 只见秦风忽然加快马速,张弓便是一箭,箭速疾快、力道强劲,直射五十步外的箭靶,一箭正中靶心,强劲的箭矢更将草绳绑缚的箭靶内指厚木板贯穿,余劲未竭,又飞出二十余步,堪堪斜插在八十步靶位前。 谢映登双眸一亮,含笑点头。 秦风箭法之快、准、狠,令他颇为满意。五十步中靶心,也算不错,但在场的每个人都能做到。大家惊艳的是秦风这一箭之威。试想若是在战场上,当所有士卒射出的箭矢被敌兵盾牌挡住之际,这凶猛霸道的一箭,足以洞穿革盾,击破铠甲,毙敌于箭下。 秦风放马狂奔,身子微伏,从箭壶中抽出三支雕翎箭齐齐搭上弦,弓如满月,三箭流星飞出! 三箭相互尾随,并成一线! “好箭法!” 秦琼、李绩、程咬金同声惊呼,罗通等四人更是惊呆了。谢映登则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 三箭连珠确实不错,可与他的绝技相比,还是差了不止一筹。 只不过,秦风接下来的动作,让这位神箭手也坐不住了。 只见秦风马不停蹄,再取三箭上弦! “叮叮叮!” 三声脆鸣,第一箭恰到好处的射在了之前第三箭的尾部,第二箭又是射在第前一箭的尾部,此之三箭,与之前三箭,又是并成一线。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秦风毫不停留,出手又是三箭。 “九星连环!” 谢映登面露狂喜——“真神箭也!” 秦风哈哈大笑着,纵马追击九只利箭。 在这过程中,又是连发九箭。 这九箭,分别撞落之前九箭的箭矢—— “叮叮叮叮……”九声清脆的响声中,冒着一点点耀眼的火花,最终,十八支箭同时坠地。 十八箭后,那张弓也出一声脆响折为两断! 秦风身形一坠如飞花飘絮落回马鞍纵马而回。 满场寂静竟一时无人言语鸦雀无声。 冷场了! 老半天,谢映登回过神来,道:“秦贤侄,让我瞧瞧你的箭!” “咦?”箭矢入手,为之一沉,谢映登惊讶一瞧,却是一支铁箭,一支通体是铁的箭矢。 铁箭,需要三石强弓方能射出百步距离,那么,秦风手中的弓至少也是三石强弓。 谢映登暗自心惊,他学武走的不是刚猛路子,而是技巧型,他用的是一石弓,百步之内,百发百中。 可是像秦风这样轻松驾驭三石强弓他做不做,当年,能够用此强弓的也就是李玄霸、宇文成都、秦琼、罗士信等寥寥几人,今天他又见到了一个。 但李玄霸、宇文成都、秦琼、罗士信等人,使用铁箭的时候,都是直来直往、以势取人,他们用铁箭,更多是出于一种威慑。把铁箭玩得如此精彩的秦风属于第一人。 “再箭一支!”谢映登没有点评什么,直接下起了命令。 “好!”秦风找了一张弓,弯弓上弦,振臂而射! 一个五十步的箭靶顿时四分五裂。 谢映登一直盯着秦风的双手,这一回,他发现了问题之所在,原来秦风在拉弦的时候手指扣着箭尾会随着张弓的动作缓缓转了三圈,将弓弦拉得绷紧,几乎给他一种要断裂的感觉。 谢映登心有所悟,注意力很快就落在了箭矢上,与寻常的箭矢不同,秦风的箭杆上刻着着一条从头至尾的不深不浅的痕迹,想着那旋转的动作,大声叫道:“妙!妙,妙!妙,妙!” 谢映登面色潮红,一口气叫出五个妙字,高声道:“普通箭矢的走向是弯曲的,还会受到风力、风向的影响,最终必杀的一箭容易偏移目标。铁箭沉重,可用平行射法,受各种气象的影响并不大,若是想要将铁箭送出百步开外,必须三石强弓以上,而贤侄你有箭矢上做了手脚,利用箭矢的旋转力,增加箭矢的射程,加强威力,让只有五十步的直线射程扩大到了八十步,也就是说,当你用这种箭矢和这种技巧的时候,一石八弓就能射出三石强弓的效果。这是天才一样的创举,也是箭术史上的一个革新。” 秦风讪讪一笑,他也不算是什么创举,这一招的灵感来源于十七世纪的线膛步枪,那个时代随着弓箭的淘汰火枪成为了作战的主流武器,但因子弹太小太轻缺乏穿透力容易受到风力影响偏离目标等总总原因,存在着致命的缺陷。直到有人在枪膛里挖上波浪形的线膛,赋予了子弹旋转的能力,一举解决了这些难题。放在21世纪,稍微对枪械有所研究的军迷都知道这样的原理,只不过现在没有火器,所以,这种原理又不小心的成了首创。 谢映登忍不住心中的火热,夺过秦风手中那张弓,将箭矢的刻痕卡着弓弦,效仿着秦风的方式:缓缓的旋转…… 重! 吃力! 这简单的小变动竟然让他有股张不开弓的感觉,手臂的压力徒增一倍。 松开弓弦! 弓箭落地! 嗖的一声,飞箭如电,箭矢穿过土地,直没一半有余,地面上的那一半,还在嗡嗡作响的震颤着。 “这……” 谢映登甩着火辣辣的左手:箭矢飞出去的时候,与他手指摩擦竟然产生了一股炙热的痛楚,不可思议的瞪起了双眸,明显的察觉了箭羽上那惊人的力道,小小的改变,竟然使得射箭的力量倍增。 谢映登一脸的震撼问道:“旋转力是指让射出去的箭矢转动起来?” “通常而言,弓箭的射程是弓的本身力量造成的,旋转着拉动弓弦,箭矢射出的时候就会受到旋转力量的影响,在空中旋转着飞行。”他用到一些物理学的知识,担心谢映登听不懂,特地拿出一根箭矢在空中比划着,慢动作模拟离弦利箭的运转。 “旋转力能够保持箭矢射出去的速度和稳定性,还能够增加箭矢的穿透力和射程。” 谢映登心思机警,尽管不大了解旋转力为何会增强威力,却也能明白秦风表达的意思,眼中除了惊叹还是惊叹:太了不起了,这完全是另辟了一个新得射箭手法……不过想着旋转弓弦带来的压迫感,他也不由得摇了摇头:射箭最依赖的是臂力,将弓弦拉个满环已经需要损耗一定的力量,若在加上一定的旋转,所需的力量近乎翻倍,莫说弓箭本身是否支持的住,单单臂力的损耗就足以让人却步。 谢映登目光落在秦风那条修长的胳膊上,实在无法想象,那一身力气是从哪里来了,不过,当目光转向高瘦的秦琼时,复又释怀起来,老子英雄儿好汉,或许,秦风在出生的时候,把秦琼的力气也继续下来了吧。 “你的箭术是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箭术,我教不了。而且,你在技巧上的成就已经超过我了。”谢映登冷静的说着 第119章 箭道 为了在有限时间里学习谢映登的箭术,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索性住到了翼国公府。 似乎嫌秦府不够热闹,程咬金干脆把他的一堆儿子都赶了过来,于是,翼国公府成了儿童乐园,热闹异常。 秦夫人高兴之极,与年轻人处在一起,每天乐不可支,短短几天的功夫,她看上去竟然年轻了许多。 大家在学箭的时候,都学了秦风的太极拳。 太极拳是以中国传统儒、道哲学中的太极、阴阳辩证理念为核心思想,集颐养性情、强身健体、技击对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结合易学的阴阳五行之变化、中医经络学……形成的一种内外兼修、柔和、缓慢、轻灵、刚柔相济的拳术。 修道的谢映登看出太极拳蕴含的天地至理,顿时惊为神技,每天清晨,天未亮,就在荷花池畔一招一式的比划起来,得益于秦风的医术,也得益与修罗七绝菇泡酒的功效,几天下来,谢映登的身体恢复了许多许多,同时,受益的还有一身是伤的秦琼。 秦风北上草原之际,分别给李世民、长乐公主、程咬金、尉迟恭等亲近长辈友人各自赠送了一坛药酒,至于秦琼,为了恢复强健的体魄,就差点将药酒当酒来喝了,半个月下来,气色已经好了很多,脸上,不再是那种不正常的腊黄,尽管与普通人相比,整体肤色显得不太正常,可肌肤上已经泛上了一层血色与光泽。 家族和谐安宁、身体正在恢复、子弟能力非凡……使得秦琼心情大好,每当忙碌完公事,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揪着一堆大小子侄来授课,传授武技与厮杀半生的经验、心得。 秦风他们这伙人每天都让秦琼、谢映登训得半死不活,不过,这些人睡觉的时候都不时的笑出声来。大唐第一猛将与神射将军的绝技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学到的,他们高兴都来不及,哪怕再苦再累,也成天喜上眉梢。 秦琼、谢映登针对一众小辈的特点,分别传授适合他们特点的技巧,不厌其烦的指点传授。 翼国公府演武场成天尘烟滚滚,杀声震天,在秋末里迸发着难以言喻的肃杀之气。 程咬金、李绩、尉迟恭,甚至是李靖,都来得更勤了。 武将们在白天传授战场技巧。 到了晚上,就是李靖、李绩这二位军事家、兵法大师的专场了! 一众小辈每天都各有所获,他们像海绵一样,疯狂的吸收长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技巧与经验。 随着时间的推移,受众的群体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先是秦战、尉迟宝琳加入其中,之后,李绩的子侄也加入其中。 短短的一段时间里,翼国公府俨然成了一座军校。 不过,动静闹大了! 总会有些不开眼的人找麻烦。 几天过后,就有一些闲得蛋疼的谏官向李世民告状,其理由是武将一系有不臣之心。 这一告,把武将们惹毛了,也得罪了一众位高权重的武将。 毛火了的程咬金与尉迟恭当着李世民的面,将那不怕死的家伙狠狠的收拾了一番。 早知是怎么回事的李世民,只是淡淡的训斥了程咬金、尉迟恭,罚两人一月俸禄而已。 原来早在开始的那天,心灵机敏的李绩、李靖联合秦琼、程咬金、尉迟恭向李世民汇报此事,李世民见几位军界大佬放下身段,手把手的为大唐培养下一代,自然是乐得其成,他不但赞成此举,而且,还让李承乾也加入其中,一来可以提升太子哥的军事素养,二来,也是让李承乾与他未来的名将、统帅作好感情上的联络。谏官上奏的内容,一下子将武将的几位大佬打上密谋起事的标签,差点将李世民也惹毛了。 不过,也因为这一闹。 武将也收敛了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沸沸扬扬,一下子,翼国公府冷清了下来。 经过一段高强度的学习,晚辈们是各有所获,骑术、武艺、箭术、杀敌技巧及军事素养都有了十足的进步。 —— 科举、武举及百家争鸣也越来越近了! 帝都长安城以庄严、威武的形象迎接各地考生,乍一出门,人流涌动,超着各地的五花八门的口音,充斥着整个帝都。 “好多人啊!” 这一天,闭关多时的秦风,带着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在长安城内行走。 不知不觉间,走向郑丽琬的中华楼。 昨天,他收到郑丽琬的来信,说中华楼将于今天正式开业。作为幕后股东之一,自然少不了秦风的参与了。 中华楼外,酒楼门外站了很多人,都颇不及待的想要进入酒楼,酒楼外的人各自手中都拿着一张优惠券,这是郑丽琬学自秦风的开业方案。 早在三天前,优惠劵就散发了出去。 所谓的优惠劵,就是只要你拿着优惠劵来千里醉酒楼消费,所有的饭菜便宜一半,而且酒水免费。期限是酒楼开业的头一天,过期就作废了。 如果是参武举、科举及百家争鸣的考生,只要出示“准考证”(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更送一坛一斤装的美酒,以助壮行。 大家一听还有这等好事,哪能不来,所以一大早天还不亮,中华楼就聚集了很多人,充当掌柜的高成不得不派人来维持秩序,为了避免发生冲突,高分让人们按照生来后到的标准排队,而且还派有专门的人来监护,凡是插队的一律不得进入中华楼。 当然,也有另外一条便捷的通道。 那就是要么写出一首好诗,要么你有力举巨鼎的实力,要是拥有这种实力,可以不用排队即可进入。 一条队伍如是长龙般排在中华楼的门口,一眼都难望到队尾,行至中华楼的秦风见了,心中十分满意,比他预料来的人还要多,看来那个年代的人都一样都想占点便宜啊! 八个姿色上等的豆蔻少女,都是打扮的清纯可爱,分成两列,站在中华楼大门口两侧,脸上一直保持着温和的笑容,在她们身上各斜挂了一条红布,上面写着“欢迎光临”四个大字。 便捷通道前,桌子三张,上摆文房四宝!旁边,有四名眉目清秀的少女站着!一人正缓缓磨墨。 对面,侧有巨鼎一尊! “老大,中华楼搞什么啊?”程处默问。 秦风笑着道:“开业啊!我们不都是收到人家赠送了优惠券了么?” 罗通疑惑道:“可是,老大你不是约了友人了么?” “是啊!早在庆功宴那天,禇遂良大人约我一道谈论书法,只不过我们忙着学武,一直抽不出时间,昨天收到了优惠券,索性把欧阳先生、虞先生、禇大人约到此地,这一来嘛,借助别人的喜庆谈论书法是妙事,二来嘛,也为我节省了一半的开支不是吗?” 四人绝倒! “可是,人也未免太多了,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喏,那不是有便捷通道么?” “……” “走吧!”秦风笑着,率先迈步走向便捷通道! 他们这一举动,便立刻吸引千百人的注意,人人都报以了注视的目光。 “是秦风先生!” “是秦将军!” “秦三绝!” “秦虎贲!” …… 秦风一露面,认识他的人顿时大叫了起来。 当日,秦风在诗会上大展风采,将江南文士压得黯淡无光,最终,更是逼得陆诚尿湿裤子。在三大书法名家的见证下,更以“独创”的“秦氏书法”获得了书法宗师的尊号,由于他的诗才无双、雄辩无对,故而获得了秦三绝的雅号。 从此以后,秦风就成了大唐的明星,无论走到哪里,但凡遇到认识他的文人墨客,无不以师礼之。 前不久,随着秦风受封为虎贲将军,他与虎贲军的功绩也揭开了神秘面纱,展现在世人的面前,顿时,又是赞誉无数,被好事之徒冠以大唐霍去病之美誉。 再之后,秦风为了属下严惩王家走狗,并揍了王家长公子一顿后,又敲诈了王家一大笔钱财。 其有胆有识、有情有义的形象长安传遍开来,又是收获粉丝无数。 可以毫不犹豫的说,秦风是当下的话题之王,也是年轻一辈的偶像,其在突厥的作为,更是热血男儿所向往之。 只不过秦风鲜有露面,很多人只闻其名,而不见其人,故而多有不识者。现在经认识他的人一叫,大家立马知道他是谁了。 于是,中华楼前,沸腾成了热闹的海洋! 什么优惠券,什么排队,让人们尽皆抛在脑后,一个个涌了过来,向自己的偶像行礼作揖! 好在,大唐人都理性追星,并没有出现什么脑残粉!使得毫无准备的秦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待人潮退却,秦风发现自己回礼,回得手都酸了,职业般的笑容也让面部肌肉僵硬了许久。 而此时,早就抵达并看到一切事件的欧阳询、虞世南、禇遂良这才哈哈大笑的走了出来,与秦风一一行礼相见! 书法界四大宗师,造访中华楼的消息,经人们的散播,以迅如雷电的速度在长安流传开来,刹时,来自全国各地的爱好书法的考生,为了一睹宗师风采,纷纷从长安各地涌向中华楼! 短短时间里,中华楼闻名长安! 第120章 明星 为了在有限时间里学习谢映登的箭术,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索性住到了翼国公府。 似乎嫌秦府不够热闹,程咬金干脆把他的一堆儿子都赶了过来,于是,翼国公府成了儿童乐园,热闹异常。 秦夫人高兴之极,与年轻人处在一起,每天乐不可支,短短几天的功夫,她看上去竟然年轻了许多。 大家在学箭的时候,都学了秦风的太极拳。 太极拳是以中国传统儒、道哲学中的太极、阴阳辩证理念为核心思想,集颐养性情、强身健体、技击对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结合易学的阴阳五行之变化、中医经络学……形成的一种内外兼修、柔和、缓慢、轻灵、刚柔相济的拳术。 修道的谢映登看出太极拳蕴含的天地至理,顿时惊为神技,每天清晨,天未亮,就在荷花池畔一招一式的比划起来,得益于秦风的医术,也得益与修罗七绝菇泡酒的功效,几天下来,谢映登的身体恢复了许多许多,同时,受益的还有一身是伤的秦琼。 秦风北上草原之际,分别给李世民、长乐公主、程咬金、尉迟恭等亲近长辈友人各自赠送了一坛药酒,至于秦琼,为了恢复强健的体魄,就差点将药酒当酒来喝了,半个月下来,气色已经好了很多,脸上,不再是那种不正常的腊黄,尽管与普通人相比,整体肤色显得不太正常,可肌肤上已经泛上了一层血色与光泽。 家族和谐安宁、身体正在恢复、子弟能力非凡……使得秦琼心情大好,每当忙碌完公事,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揪着一堆大小子侄来授课,传授武技与厮杀半生的经验、心得。 秦风他们这伙人每天都让秦琼、谢映登训得半死不活,不过,这些人睡觉的时候都不时的笑出声来。大唐第一猛将与神射将军的绝技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学到的,他们高兴都来不及,哪怕再苦再累,也成天喜上眉梢。 秦琼、谢映登针对一众小辈的特点,分别传授适合他们特点的技巧,不厌其烦的指点传授。 翼国公府演武场成天尘烟滚滚,杀声震天,在秋末里迸发着难以言喻的肃杀之气。 程咬金、李绩、尉迟恭,甚至是李靖,都来得更勤了。 武将们在白天传授战场技巧。 到了晚上,就是李靖、李绩这二位军事家、兵法大师的专场了! 一众小辈每天都各有所获,他们像海绵一样,疯狂的吸收长辈们用鲜血换来的技巧与经验。 随着时间的推移,受众的群体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先是秦战、尉迟宝琳加入其中,之后,李绩的子侄也加入其中。 短短的一段时间里,翼国公府俨然成了一座军校。 不过,动静闹大了! 总会有些不开眼的人找麻烦。 几天过后,就有一些闲得蛋疼的谏官向李世民告状,其理由是武将一系有不臣之心。 这一告,把武将们惹毛了,也得罪了一众位高权重的武将。 毛火了的程咬金与尉迟恭当着李世民的面,将那不怕死的家伙狠狠的收拾了一番。 早知是怎么回事的李世民,只是淡淡的训斥了程咬金、尉迟恭,罚两人一月俸禄而已。 原来早在开始的那天,心灵机敏的李绩、李靖联合秦琼、程咬金、尉迟恭向李世民汇报此事,李世民见几位军界大佬放下身段,手把手的为大唐培养下一代,自然是乐得其成,他不但赞成此举,而且,还让李承乾也加入其中,一来可以提升太子哥的军事素养,二来,也是让李承乾与他未来的名将、统帅作好感情上的联络。谏官上奏的内容,一下子将武将的几位大佬打上密谋起事的标签,差点将李世民也惹毛了。 不过,也因为这一闹。 武将也收敛了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沸沸扬扬,一下子,翼国公府冷清了下来。 经过一段高强度的学习,晚辈们是各有所获,骑术、武艺、箭术、杀敌技巧及军事素养都有了十足的进步。 —— 科举、武举及百家争鸣也越来越近了! 帝都长安城以庄严、威武的形象迎接各地考生,乍一出门,人流涌动,超着各地的五花八门的口音,充斥着整个帝都。 “好多人啊!” 这一天,闭关多时的秦风,带着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在长安城内行走。 不知不觉间,走向郑丽琬的中华楼。 昨天,他收到郑丽琬的来信,说中华楼将于今天正式开业。作为幕后股东之一,自然少不了秦风的参与了。 中华楼外,酒楼门外站了很多人,都颇不及待的想要进入酒楼,酒楼外的人各自手中都拿着一张优惠券,这是郑丽琬学自秦风的开业方案。 早在三天前,优惠劵就散发了出去。 所谓的优惠劵,就是只要你拿着优惠劵来千里醉酒楼消费,所有的饭菜便宜一半,而且酒水免费。期限是酒楼开业的头一天,过期就作废了。 如果是参武举、科举及百家争鸣的考生,只要出示“准考证”(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更送一坛一斤装的美酒,以助壮行。 大家一听还有这等好事,哪能不来,所以一大早天还不亮,中华楼就聚集了很多人,充当掌柜的高成不得不派人来维持秩序,为了避免发生冲突,高分让人们按照生来后到的标准排队,而且还派有专门的人来监护,凡是插队的一律不得进入中华楼。 当然,也有另外一条便捷的通道。 那就是要么写出一首好诗,要么你有力举巨鼎的实力,要是拥有这种实力,可以不用排队即可进入。 一条队伍如是长龙般排在中华楼的门口,一眼都难望到队尾,行至中华楼的秦风见了,心中十分满意,比他预料来的人还要多,看来那个年代的人都一样都想占点便宜啊! 八个姿色上等的豆蔻少女,都是打扮的清纯可爱,分成两列,站在中华楼大门口两侧,脸上一直保持着温和的笑容,在她们身上各斜挂了一条红布,上面写着“欢迎光临”四个大字。 便捷通道前,桌子三张,上摆文房四宝!旁边,有四名眉目清秀的少女站着!一人正缓缓磨墨。 对面,侧有巨鼎一尊! “老大,中华楼搞什么啊?”程处默问。 秦风笑着道:“开业啊!我们不都是收到人家赠送了优惠券了么?” 罗通疑惑道:“可是,老大你不是约了友人了么?” “是啊!早在庆功宴那天,禇遂良大人约我一道谈论书法,只不过我们忙着学武,一直抽不出时间,昨天收到了优惠券,索性把欧阳先生、虞先生、禇大人约到此地,这一来嘛,借助别人的喜庆谈论书法是妙事,二来嘛,也为我节省了一半的开支不是吗?” 四人绝倒! “可是,人也未免太多了,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喏,那不是有便捷通道么?” “……” “走吧!”秦风笑着,率先迈步走向便捷通道! 他们这一举动,便立刻吸引千百人的注意,人人都报以了注视的目光。 “是秦风先生!” “是秦将军!” “秦三绝!” “秦虎贲!” …… 秦风一露面,认识他的人顿时大叫了起来。 当日,秦风在诗会上大展风采,将江南文士压得黯淡无光,最终,更是逼得陆诚尿湿裤子。在三大书法名家的见证下,更以“独创”的“秦氏书法”获得了书法宗师的尊号,由于他的诗才无双、雄辩无对,故而获得了秦三绝的雅号。 从此以后,秦风就成了大唐的明星,无论走到哪里,但凡遇到认识他的文人墨客,无不以师礼之。 前不久,随着秦风受封为虎贲将军,他与虎贲军的功绩也揭开了神秘面纱,展现在世人的面前,顿时,又是赞誉无数,被好事之徒冠以大唐霍去病之美誉。 再之后,秦风为了属下严惩王家走狗,并揍了王家长公子一顿后,又敲诈了王家一大笔钱财。 其有胆有识、有情有义的形象长安传遍开来,又是收获粉丝无数。 可以毫不犹豫的说,秦风是当下的话题之王,也是年轻一辈的偶像,其在突厥的作为,更是热血男儿所向往之。 只不过秦风鲜有露面,很多人只闻其名,而不见其人,故而多有不识者。现在经认识他的人一叫,大家立马知道他是谁了。 于是,中华楼前,沸腾成了热闹的海洋! 什么优惠券,什么排队,让人们尽皆抛在脑后,一个个涌了过来,向自己的偶像行礼作揖! 好在,大唐人都理性追星,并没有出现什么脑残粉!使得毫无准备的秦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待人潮退却,秦风发现自己回礼,回得手都酸了,职业般的笑容也让面部肌肉僵硬了许久。 而此时,早就抵达并看到一切事件的欧阳询、虞世南、禇遂良这才哈哈大笑的走了出来,与秦风一一行礼相见! 书法界四大宗师,造访中华楼的消息,经人们的散播,以迅如雷电的速度在长安流传开来,刹时,来自全国各地的爱好书法的考生,为了一睹宗师风采,纷纷从长安各地涌向中华楼! 短短时间里,中华楼闻名长安! 第121章 劝学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气磅礴,心潮澎湃的欧阳询写出了超出以往的水平。 欧阳询八体尽能,笔力险劲。 此刻,他笔法劲贯中锋,笔致凝重,森森然若武库矛戟,但锋芒角出,剑拔弩张,大有磊落波磔意态。 待中华楼侍者展开的那一刻,深诣书法者目光牢牢钉住了那幅图画,再也移不开来。 虞世南写的是《金缕衣》。 此诗含意单纯,可以用“莫负好时光”一言以蔽之。这原是一种人所共有的思想感情。可是,它使得读者感到其情感虽单纯却强烈,能长久在人心中缭绕,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每句寓有微妙变化,重复而不单调,回环而有缓急,形成优美的旋律,反复咏叹强调爱惜时光,莫要错过青春年华。 同时,在心思复杂的人看来,又有“劝人珍惜时间,所谓人生有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所以要及时行乐”的其他意思。 一诗藏两意,雅俗共存。 虞世南文学造诣极高,自然明白个中两意。 虞世南性情内敛,使得书法一如其人,内含刚柔,笔致圆融冲和而有遒丽之气。 故而,他写此诗,有相得益彰之妙! 作为后辈的禇遂良不让欧阳、虞。写的楷书笔力雄赡,气势古淡。 时下,长安文坛尊崇三绝:秦风的诗,阎立本的画,秦风的书法!秦风一人独占其二。 而现在,秦风没有展示书法,但诗绝一名在中华楼发挥得淋漓尽致。 其诗、其对在三位书法宗师倾情书写下,组成了不朽的传世名作。 四大宗师联袂打造三幅佳作的消息一经散开,顿时,在长安城内引起了轰动! 预料到此景的郑丽琬早有准备,在大家的见证下,几位长安最为著名的匠师,待笔墨干燥,当场表演了精湛的工艺。 而后,高成一声令下,高高的挂在了中华楼妥当的位置上,并表示:此之三幅作品展示一个月后,将于此地拍卖,由高价者得;所获钱财,转交虎贲将军秦风,分赠与战场上牺牲的将士的家属,以此尽国人之一份力量。 中华楼此举此行、载誉无数。 不到一个上午,中华楼已是名满长安。 深在宫中的李世民闻此消息,亦为中华楼的举动所震惊,之后,陷入了深深的感动与自豪:大唐上下一心,称雄天下,非难事矣! 也因此事,李世民将中华楼记在心中。 …… 大家在庭院中,久久不愿离去。直到高成宣布开席,大家才依依不舍的进了中华楼宽敞的大堂。 宾客们陆续进入中华楼大堂中。 进去之后宾客们无不瞠目结舌,整个大堂简直可以用园林来概括。一进门就看到一座假山,假山上潺潺流水,在假山的围圈是清澈见底的水池,看观见水池中金红的小黄鱼欢快游走。 绕过假山眼前豁然一亮,几十章桌子整齐排列,均是红漆圆桌。 洁白的墙壁上挂着各式各样的字画,规矩而排版整洁。 房顶也是经过秦风精心设计、能工巧匠精心雕琢而出。 只见整个房顶用了现代化的吊顶技术,古代没有灯具之类的东西,这个没问题,秦风让郑丽琬收购各色水晶,打磨成类似现代灯具的东西,镶嵌到房顶里,也有一番风味。 房顶上,是一幅阔大的风景画,画的很简单,就是在宽阔的天空下,结清草原上的情景,客人无论是目光斜撇或是抬头观望都会有一种,浩阔无比的感觉,每个客人的心情都被房顶上的画卷,滋润的心情昂逸。 看到这精心独匠、华而不奢、美而不俗的布局,即便是见多识广的欧阳询、虞世南、禇遂良亦是咋舌不已,更别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百姓了。 大堂的背墙上,搭建了一个舞台,背景是一副花香飘逸的春天景色,春风还特意为背景设置了旋转字画,拉动绳子就会变成另一副画,十来副画轮换流动。 此时台上几个穿红带绿的姑娘翩翩起舞。 客人一边吃饭还能一边欣赏节目。 眼下大堂几十张桌子都坐满了客人,二楼就属于贵宾区了,二楼上全是雅间,各色不同,桌子也都替换了,全部换成那种转盘式的,古代没有玻璃可以,那就用颜色好的石头代替,每个雅间安排一个清纯的少女服务,管给客人报菜名啦,倒水倒酒,客人有什么需要直接招呼就可以。 周到的服务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优越感,心情大悦。 三楼么,是针对文人墨客的风雅场合,充满着文艺气息,用秦风的话来说:简洁而不简陋!为了给三楼营造一个文化氛围,秦风对此设置了一个关卡,凡是想到三楼用餐的人,只有答对一道题才有资格,当然,题目不是太过困难,只是一些关于历史、名人、文章、地理、战役的选择题而已! (比如说:秦代竹简上的文字,应该是:一、小篆;二、楷书;三、甲骨文;四、金文。)此类题目对于21世纪的人来说,或许难,但是对于文艺气息浓厚的古中国文人而言,根本就是小儿科。如此一来,既杜绝了普通老百姓到来的大声喧哗破坏了宁静,又能增添一些乐趣,而又不会伤客,可谓是一举三得之计。 同时,在三楼消费的人,还可以对秦风出的对子,凡是对上的人,一行人的所有消费全免。 这引起客人的兴致,许多自认为文采不错的客人,也都来凑热闹,可每当人看到那副对联的时候,都皱起了眉头。 或许他们是家财万贯,又或许他们不缺一顿饭的消费,但每个人的想法都一样,能上三楼那是一种荣誉,别人做不到的我就要做到,让别人多看我一眼。 至于第四楼,只有九个大雅间,据说雅间的装饰各不相同,有更的雅致、有的豪华、有的淡雅、有的文艺……中华楼方面放出去话,只要你登上四楼那绝对等于进入了仙境一般,梦里梦幻,让你神魂颠倒,这点又引起众多客人非要上去的念头,他们到要看看到底有没有说的那么好。 可惜的是通往四楼的楼梯前又设置了关卡,还是对对子,对上了还是全部免费,可聚集的人倒不少,但几乎所有人都给一个上联挡在了楼下,没一个人能对出秦风摆下的对子,均都垂头丧气。 除了这些,中华楼与其他酒楼最大的区别之处,在于没有店二小一说,传统的店小二全部换成了青一色的少女,这些少女都是从汉人奴隶及秦风的封地——定远县的贫困家庭里精挑细选出来的,都是些能说会道,姿色上乘的女孩,一个个充满活力。 客人即使不吃饭,看着这些少女来回穿梭那也是一种享受啊! 大家心中都一致认为,这次没有白来,这酒楼真是别具一格,同时也对中华楼的独具匠心佩服万分。 酒楼的菜也不在是单一的靠蒸为主,菜的种类也繁琐起来,有炒的,烩的,闷的,炸的,带卤的…等等等等。 来酒楼的客人都是听都没有听过的菜名,像什么黄焖一品***仙烩青菜,拔丝芋头,红烧茄子……听着菜名都让人口水大流。 每桌都有一个菜谱,有凉菜类,热菜类,汤水类,还有主食类,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原来菜竟然有这么多种做法,有些客人不明白菜名的含义,一旁站着的少女都会耐心的讲解。 人越积越多,有的客人点完菜之后,趁着上菜空隙的功夫,跑去四楼通道前的对对子处凑凑热闹。 对联寥寥的几个字,做成了一个画卷的形状。 众人对着对联点首遁足,指指点点,都夸词侃侃,就是没有一个人能对出对子,不得不佩服出对子人的才华。 人群中一位头发花白过一半的老者,此时也是眉头紧锁,一脸思考之态,自他走进酒楼之后便来到那副对联面前,一直的思索眉头从来没有舒展过。 老者喃喃自语,一叶孤舟,坐了二三个骚客,启用四桨五帆,经过六滩七湾,历尽八颠九簸,可叹十分来迟。这对子……老者不由的感叹,看来自己的确老了,对不上来咯,虽然心中不甘心,但事实他真的对不上来。 这样的对子类种,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对起,难哪!,真乃是绝对啊!他倒是很期待有那个才人能对的出来。 看来这趟没有白来啊!中华楼之主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老者心中想道。 先不说菜好不好吃,看菜的颜色就令人食欲大动了,大堂中飘满了浓浓的菜香味。 …… 酒菜陆续的上到了,客人的酒桌上。 客人都忍不住的夹上一口,最后都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这菜…… “天哪!这菜真好吃。” “简直是美味…” “别抢别抢给我留一块…” 他们现在才知道,原来菜还可以做的这么好吃,他们感觉几十年都白活了,这才叫真正的菜嘛!真可称得上是美味佳肴。 客人们都大夸菜味鲜美,好吃无比,所以当端菜的少女刚放下盘子,客人们都赶紧动筷子,三下五下一盘菜就被解决了。 “你看看这鱼以前只知道用水炖,用大火蒸,怎么就没想到放了糖醋还这么好吃呢。” “这青菜以前我怎么没想到用水煮了之后,烘干在调拌呢?” “还有这花生米,怎么把糖皮裹上去的。” 众人异口纷纷,夸菜做的好吃。 一大坛一大坛的酒水搬了出来,今日酒水随便喝,而且管够,这让客人值得兴奋,一碗接着一碗的大饮起来。今天就是一个爽字。 大碗的喝酒大口的吃饭,为台上的表演大声的喝彩,那叫一个痛快。 第122章 火前征兆 近来,一直在忙碌着,更新有些跟不上。为了补上13号,所以在晚上11点过的时候,把写出的一部分内容率先发布,到现在,总算弄好了这最难写的一章。好在,总算没有断。 看了一遍后,随便百度了本书一下,发现其他类网站上,点击的人比起点还要多一些。 同样是免费,亲爱的书友们,为何不到起点来看书呢? 百思不得其解的同时,也希望、恳请、号召喜欢这本书的书友们到起点观看!毕竟在首发网站里,哪怕是普通的一次点击、一个收藏、一张推荐票也是对我的支持嘛! 对于一个写小说的人来说,永远都离不开在签约网站上阅读的书友。 所以,支持我的书友们,大家回归吧! ————————————————上午2:31 ps:《壮哉大唐少年郎》top500粉丝榜: 以“大漠兄”、“格格巫jakc”领衔,总计32人打赏了本书;在下多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 问亲爱书友:能不能把“top500粉丝榜”凑齐呢? “学徒、弟子、执事、舵主、堂主、护法、长老、掌门、宗师、盟主、大盟、总盟”咱不奢望,见习就行 嘿嘿—— …… 论名气中华楼知名度远远比不上那些老字号,但是中华楼以特色美食、民族文化、名人效应、让利促销等手段,短短半天的时间轰动长安城。 中华楼开了一个好头,对郑丽琬,秦风也算有所交待了。 当天,秦风放开心境,聆听三位书法界泰斗谈论书法,秦风获得不少珍贵的知识。四人谈谈说说,大是投机,常言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秦风口齿伶俐,言辞便给,兼之具备后人创出的书法心得,也非虞世南、欧阳询、禇遂良能够知晓的,说出话来,三位宗师每每大叹深得我心,当真是一见如故,相遇恨晚。 四人互换墨宝,直至深夜,方才散去。 此后数日,秦风除了在家演武学箭,就与虞世南、欧阳询、禇遂良聚会,踏踏实实的与他们学习书法奥义。 三人见秦风开宗立派了还在如此谦虚好学的心态,感动之余,也把自己生平之经验毫不保留的传授给了秦风。 时间在悠闲且充实中度过,随着考试临近,长安人的流量明显增多,几样考试同时进行,对长安硬件设施与治安无疑是一个天大的考验,全国各地、百家百业人才汇聚长安,若是出一两件打架或者死亡事件,那么,对于大唐皇帝的威信而言绝对是一个天大的丑闻。 李世民对这次考试十分重视,考试期间,特意派遣十二卫中的左右卫、金吾卫协助城防军维护长安的治安。秦风见此,忍不住主动请缨,将虎贲军也拉到长安城,与其他友军一起,打造铁桶一般的长安城。 为表示自己对武功的重视,及大唐的铁血之风。 李世民特意将武举安排在了第一位。 武举,共计五千八百余人报名。 由于是第一届,且又有些仓促,参与的人是少了一些。相信下一届,无论是在准备还是参与的人数方式,将会更加完善、参与的人数更多。 武举采用淘汰制,以强者为尊的理念,选拔出最强者。 为了不耽搁此后的文举等考试,李世民与大臣商议后,将参与的武士分为五十八组进行选拔,为了不落是非,也为了展现李世民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武举的一切进程都在公众面前进行选拔,最终将挑选出五十八人进行决赛,以此层层淘汰的方式,选出十二名最出众者,然后,在李世民亲自监督下评选出三甲:状元、榜眼、探花。 在抽签的时候,秦风排在第二十二组,庆幸的是,在“海选”中,秦风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没有呆在一组。要不然,这轮下来,有人就会刷下去,如果没有进入最终的决赛,绝对是件令人遗憾的事情。 第二十二组没有像样的选手,经过五天十一场比试,秦风轻而易举的拿下小组第一名,获得的决赛权。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都凭借自身的实力轻松晋级,除了罗通在最终的决战时遇到一位实力相当的敌手,并双双晋级外,余人都与秦风一样轻松过关,过了关,也意味着兄弟五人在决赛中会师,并一起争夺那独一无二的头衔。 “三六一七很强!”事后,高傲的罗通一脸凝视的表情,用带着叹服的口吻道:“此人年纪轻轻,与我等不相上下,但其臂力惊人,且武艺超群,若非骑术高于对方,且在比试过程中,被他逼得手慌脚乱之际,于无意间使用老大传授与我等的借力打力之法,结果输的一定是我,若是生死相搏,我不如他!” 为了避免出现事先报复之类的事件,在秦风的提议下,参与比试的武士皆以代号出现,罗通说的“三六一七”,“三六”代表第三十六分场,“一七”代表他在三十六分场中的编号。 “骑术不精,是他的弱点!” 罗通努力回忆着比试的过程,郑重道:“他参与的后三场比试,我都观看,第一场的时候,他的骑术可以笨拙来说,当他与我对决之际,骑术已是精进千里。所以,遇到他的时候,绝对不能视骑术为依仗。” 在罗通的形容下,一个臂力惊人、武艺超群、骑术不精、适应性强的对手,顿时出现在了大家的脑海里。 “此人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下一次相逢,我或许不是其对手了。”罗通满是赞叹的形容着他的对手,高傲如他都自承不敌,可见“三六一七”有着恐怖的实力。不过,尽管罗通说比不了人家,但神色间没有丝毫气馁,反而,还有着熊熊战意。 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但是,罗通参与武举的挑战天下英豪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一个强悍的对手,给罗通造成的不是负担和压力,有的只是让他奋力上争的鞭策和鼓励。 “老大,看你的了!” 罗通拍着秦风的肩膀,重重的说道。 秦风重生以来,兄弟间的比试不下百场,最强者自然是有着内功、轻功优势的秦风,其次是罗通,之后,分别是尉迟宝庆、李业诩,程处默最次。 兄弟几人是个整体,每次比试后,都是胜者不骄,败者不馁。当大家决定报名的时候,对于最终的排名,大家都心中有数。正因如此,所以,人人都能够用以武会英豪的心态来对待这场比试。 “倾力一战!成败不论。”秦风回道。 “倾力一战!成败不论。” “倾力一战!成败不论。” “倾力一战!成败不论。” 在不远处闲谈的秦琼、程咬金、谢映登看着这一幕,不由得欣慰一笑,这种场景,也当年的他们何其相似? 自己虽然老去了,但后继有人矣! 武者,就要有着一颗服输却不认命的拼劲。 服输,是正视对手; 不认命、不妥协,是一个武者想要超越一切对手的基本素质。 …… 袁天罡曰:十月二十二,黄道吉日,宜取才,诸事皆顺。 与后世征兵入伍一样,为取吉利。李世民特意让袁天罡挑出一个好日子来决赛。 袁天罡是著名的天文学家、星象学家、预测家、风水大师、道士、相士。善风鉴,累验不爽,李世民登基以来,多次召见。对其术数之精奇深奥大为称赞,信赖不已。 一些重要的祭祀、祭天、祭祖等仪式,必先让袁天罡推算后才定下具体的日子。 故而,像武举、文举这样重要的日子,也是李世民订下月份后,由袁天罡推算最佳时间。 十月二十二,已是秋末初冬。 这天阳光普照、狂风急骤,故显寒冷。 尽管,天气渐变! 但长安的大街上却是人潮涌动。 目的地只有一个,那便是城北,因为那里有一个刚刚整理出来的巨大的演武场,而今天,武举的决赛将于那里举行。 届时,李世民将率领文武百官一道观看。 对于这一次决赛,不安分的李世民没有设在皇宫大内中举行,而是设在长安北面,渭水南岸的闲地。 演武场所在地濒临渭水,时常被淹,故而属于无人耕作的空地,如今被李世民充分的利用了起来。 地势宽广、平坦,离长安近,又无扰民之忧,故而,是决赛的首选之地,早在一个月前,李世民已令工部着手修建一个简单的必要设施。 由于武举是千百年来首次盛况,甫一出现,便吸引了天下人的眼球。 古时候,没有什么娱乐,日子过得单纯、且单一。 遇到这种盛况,又是农闲时节,百姓也是无所事事,近水楼台的长安百姓又岂会错过如此的天赐良机? 演武场犹如一个巨大的体育馆,占地面积约两万三千余平方米,椭圆形状出现在大众面前。 比赛的场地面积足有五个足球场一般大,四周观众客席斜上增高,并不存在会挡人视线的问题,足可容纳八万观众,规模之宏大,令人惊叹。 大唐百姓很实在,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奸诈事件。 在打造观众席位的时候,以打造城墙的标准来做,内外用粘土砌青石墙四道,中覆黄土,夯实后,在表面布列转石,以供观众落座。 这座演武场及观众席实实在在,没有存在半点非人为的安全隐患。 然而,如此规模宏伟的比赛场地,得益于李世民的大力支持,前后才花费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已竣工。 大唐的上下的办事效率狠狠的给秦风上了一课。 如此硕大的场所。 要是放在机械发达的21世纪,非得花上一两年的时间不可,而且,安全还得不到保障。 感叹大唐百姓智慧结晶的同时,也不由得为后世种种一拖再拖的工程而无语。 当然,由于时间有限,细节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但并不影响比赛的进程。后期,只需完善与精雕精琢即可长期使用。 这个演武场,让大唐百姓建设成一座坚固的城堡! 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进出的“城门”。 “城门”两边,各设十二个大间,每间能容纳十来名参赛选手休息或热身准备。里面的设备几乎相当于一个武术馆,刀枪剑戟、石锁什么的,应有尽有、样样具全。 休息床,更衣室,补充能量的水和食品,还有医护人员,几乎参赛选手需要的,这儿也都有了,一点也不比后世的体育项目的休息间差。 或许是因为这次比赛是大唐立国后少有地大盛事,或许是百姓闲得蛋疼,或许是没有收门票的缘故,这天都还没有放明,除了特殊的席位,普通的观众席已经是人满为患! 人山人海不足以形容其宏伟的场面! 如果将维护秩序、治安的将士算在里头,现场的人数恐怕已经不下五六万人。 什么nba、什么英超联赛、什么世界杯,与此场面相比都得甘拜下风。 第123章 民族智慧 近来,一直在忙碌着,更新有些跟不上。为了补上13号,所以在晚上11点过的时候,把写出的一部分内容率先发布,到现在,总算弄好了这最难写的一章。好在,总算没有断。 看了一遍后,随便百度了本书一下,发现其他类网站上,点击的人比起点还要多一些。 同样是免费,亲爱的书友们,为何不到起点来看书呢? 百思不得其解的同时,也希望、恳请、号召喜欢这本书的书友们到起点观看!毕竟在首发网站里,哪怕是普通的一次点击、一个收藏、一张推荐票也是对我的支持嘛! 对于一个写小说的人来说,永远都离不开在签约网站上阅读的书友。 所以,支持我的书友们,大家回归吧! ————————————————上午2:31 ps:《壮哉大唐少年郎》top500粉丝榜: 以“大漠兄”、“格格巫jakc”领衔,总计32人打赏了本书;在下多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 问亲爱书友:能不能把“top500粉丝榜”凑齐呢? “学徒、弟子、执事、舵主、堂主、护法、长老、掌门、宗师、盟主、大盟、总盟”咱不奢望,见习就行 嘿嘿—— …… 论名气中华楼知名度远远比不上那些老字号,但是中华楼以特色美食、民族文化、名人效应、让利促销等手段,短短半天的时间轰动长安城。 中华楼开了一个好头,对郑丽琬,秦风也算有所交待了。 当天,秦风放开心境,聆听三位书法界泰斗谈论书法,秦风获得不少珍贵的知识。四人谈谈说说,大是投机,常言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秦风口齿伶俐,言辞便给,兼之具备后人创出的书法心得,也非虞世南、欧阳询、禇遂良能够知晓的,说出话来,三位宗师每每大叹深得我心,当真是一见如故,相遇恨晚。 四人互换墨宝,直至深夜,方才散去。 此后数日,秦风除了在家演武学箭,就与虞世南、欧阳询、禇遂良聚会,踏踏实实的与他们学习书法奥义。 三人见秦风开宗立派了还在如此谦虚好学的心态,感动之余,也把自己生平之经验毫不保留的传授给了秦风。 时间在悠闲且充实中度过,随着考试临近,长安人的流量明显增多,几样考试同时进行,对长安硬件设施与治安无疑是一个天大的考验,全国各地、百家百业人才汇聚长安,若是出一两件打架或者死亡事件,那么,对于大唐皇帝的威信而言绝对是一个天大的丑闻。 李世民对这次考试十分重视,考试期间,特意派遣十二卫中的左右卫、金吾卫协助城防军维护长安的治安。秦风见此,忍不住主动请缨,将虎贲军也拉到长安城,与其他友军一起,打造铁桶一般的长安城。 为表示自己对武功的重视,及大唐的铁血之风。 李世民特意将武举安排在了第一位。 武举,共计五千八百余人报名。 由于是第一届,且又有些仓促,参与的人是少了一些。相信下一届,无论是在准备还是参与的人数方式,将会更加完善、参与的人数更多。 武举采用淘汰制,以强者为尊的理念,选拔出最强者。 为了不耽搁此后的文举等考试,李世民与大臣商议后,将参与的武士分为五十八组进行选拔,为了不落是非,也为了展现李世民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武举的一切进程都在公众面前进行选拔,最终将挑选出五十八人进行决赛,以此层层淘汰的方式,选出十二名最出众者,然后,在李世民亲自监督下评选出三甲:状元、榜眼、探花。 在抽签的时候,秦风排在第二十二组,庆幸的是,在“海选”中,秦风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没有呆在一组。要不然,这轮下来,有人就会刷下去,如果没有进入最终的决赛,绝对是件令人遗憾的事情。 第二十二组没有像样的选手,经过五天十一场比试,秦风轻而易举的拿下小组第一名,获得的决赛权。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都凭借自身的实力轻松晋级,除了罗通在最终的决战时遇到一位实力相当的敌手,并双双晋级外,余人都与秦风一样轻松过关,过了关,也意味着兄弟五人在决赛中会师,并一起争夺那独一无二的头衔。 “三六一七很强!”事后,高傲的罗通一脸凝视的表情,用带着叹服的口吻道:“此人年纪轻轻,与我等不相上下,但其臂力惊人,且武艺超群,若非骑术高于对方,且在比试过程中,被他逼得手慌脚乱之际,于无意间使用老大传授与我等的借力打力之法,结果输的一定是我,若是生死相搏,我不如他!” 为了避免出现事先报复之类的事件,在秦风的提议下,参与比试的武士皆以代号出现,罗通说的“三六一七”,“三六”代表第三十六分场,“一七”代表他在三十六分场中的编号。 “骑术不精,是他的弱点!” 罗通努力回忆着比试的过程,郑重道:“他参与的后三场比试,我都观看,第一场的时候,他的骑术可以笨拙来说,当他与我对决之际,骑术已是精进千里。所以,遇到他的时候,绝对不能视骑术为依仗。” 在罗通的形容下,一个臂力惊人、武艺超群、骑术不精、适应性强的对手,顿时出现在了大家的脑海里。 “此人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下一次相逢,我或许不是其对手了。”罗通满是赞叹的形容着他的对手,高傲如他都自承不敌,可见“三六一七”有着恐怖的实力。不过,尽管罗通说比不了人家,但神色间没有丝毫气馁,反而,还有着熊熊战意。 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但是,罗通参与武举的挑战天下英豪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一个强悍的对手,给罗通造成的不是负担和压力,有的只是让他奋力上争的鞭策和鼓励。 “老大,看你的了!” 罗通拍着秦风的肩膀,重重的说道。 秦风重生以来,兄弟间的比试不下百场,最强者自然是有着内功、轻功优势的秦风,其次是罗通,之后,分别是尉迟宝庆、李业诩,程处默最次。 兄弟几人是个整体,每次比试后,都是胜者不骄,败者不馁。当大家决定报名的时候,对于最终的排名,大家都心中有数。正因如此,所以,人人都能够用以武会英豪的心态来对待这场比试。 “倾力一战!成败不论。”秦风回道。 “倾力一战!成败不论。” “倾力一战!成败不论。” “倾力一战!成败不论。” 在不远处闲谈的秦琼、程咬金、谢映登看着这一幕,不由得欣慰一笑,这种场景,也当年的他们何其相似? 自己虽然老去了,但后继有人矣! 武者,就要有着一颗服输却不认命的拼劲。 服输,是正视对手; 不认命、不妥协,是一个武者想要超越一切对手的基本素质。 …… 袁天罡曰:十月二十二,黄道吉日,宜取才,诸事皆顺。 与后世征兵入伍一样,为取吉利。李世民特意让袁天罡挑出一个好日子来决赛。 袁天罡是著名的天文学家、星象学家、预测家、风水大师、道士、相士。善风鉴,累验不爽,李世民登基以来,多次召见。对其术数之精奇深奥大为称赞,信赖不已。 一些重要的祭祀、祭天、祭祖等仪式,必先让袁天罡推算后才定下具体的日子。 故而,像武举、文举这样重要的日子,也是李世民订下月份后,由袁天罡推算最佳时间。 十月二十二,已是秋末初冬。 这天阳光普照、狂风急骤,故显寒冷。 尽管,天气渐变! 但长安的大街上却是人潮涌动。 目的地只有一个,那便是城北,因为那里有一个刚刚整理出来的巨大的演武场,而今天,武举的决赛将于那里举行。 届时,李世民将率领文武百官一道观看。 对于这一次决赛,不安分的李世民没有设在皇宫大内中举行,而是设在长安北面,渭水南岸的闲地。 演武场所在地濒临渭水,时常被淹,故而属于无人耕作的空地,如今被李世民充分的利用了起来。 地势宽广、平坦,离长安近,又无扰民之忧,故而,是决赛的首选之地,早在一个月前,李世民已令工部着手修建一个简单的必要设施。 由于武举是千百年来首次盛况,甫一出现,便吸引了天下人的眼球。 古时候,没有什么娱乐,日子过得单纯、且单一。 遇到这种盛况,又是农闲时节,百姓也是无所事事,近水楼台的长安百姓又岂会错过如此的天赐良机? 演武场犹如一个巨大的体育馆,占地面积约两万三千余平方米,椭圆形状出现在大众面前。 比赛的场地面积足有五个足球场一般大,四周观众客席斜上增高,并不存在会挡人视线的问题,足可容纳八万观众,规模之宏大,令人惊叹。 大唐百姓很实在,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奸诈事件。 在打造观众席位的时候,以打造城墙的标准来做,内外用粘土砌青石墙四道,中覆黄土,夯实后,在表面布列转石,以供观众落座。 这座演武场及观众席实实在在,没有存在半点非人为的安全隐患。 然而,如此规模宏伟的比赛场地,得益于李世民的大力支持,前后才花费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已竣工。 大唐的上下的办事效率狠狠的给秦风上了一课。 如此硕大的场所。 要是放在机械发达的21世纪,非得花上一两年的时间不可,而且,安全还得不到保障。 感叹大唐百姓智慧结晶的同时,也不由得为后世种种一拖再拖的工程而无语。 当然,由于时间有限,细节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但并不影响比赛的进程。后期,只需完善与精雕精琢即可长期使用。 这个演武场,让大唐百姓建设成一座坚固的城堡! 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进出的“城门”。 “城门”两边,各设十二个大间,每间能容纳十来名参赛选手休息或热身准备。里面的设备几乎相当于一个武术馆,刀枪剑戟、石锁什么的,应有尽有、样样具全。 休息床,更衣室,补充能量的水和食品,还有医护人员,几乎参赛选手需要的,这儿也都有了,一点也不比后世的体育项目的休息间差。 或许是因为这次比赛是大唐立国后少有地大盛事,或许是百姓闲得蛋疼,或许是没有收门票的缘故,这天都还没有放明,除了特殊的席位,普通的观众席已经是人满为患! 人山人海不足以形容其宏伟的场面! 如果将维护秩序、治安的将士算在里头,现场的人数恐怕已经不下五六万人。 什么nba、什么英超联赛、什么世界杯,与此场面相比都得甘拜下风。 第124章 决赛(一) 秦风刻意相让,但依旧是第一对结束的比试,晋级以后,秦风不住的在场外打量着比赛的一干选手。 总得来说他们各有能耐,但能够威胁到他存在的,唯独是那个与尉迟宝庆拼杀的少年! 少年运戟如飞,虎虎生风。 基本上是压着尉迟宝庆在打,尉迟左支右绌,败象已生,相比满头大汗淋漓的尉迟宝庆,那人气定神闲,显然,他一如秦风那般——在有意放水。 要不然,尉迟宝庆哪里支持得这么久? 秦风仔细瞧去,那人二十上下,古铜色的英俊脸庞棱角分明有如刀削斧砍一般。两条横眉下是高耸的鼻梁与深深陷下的眼眶,黑褐色的瞳孔中眼神闪动有如刀锋。他身高接近两米,宽肩窄腰长腿,没有半寸多馀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高挺笔直的鼻梁、浑圆的颧骨、国字形的脸庞,显得异常威武,他的手中握着一把一支硕大无朋的银色重戟,柄比一般的戟长出将近一半,碗口粗细。戟头锋刃足有四尺余,看上去异常沉重,与传说中的项羽用的方天画戟一个模样。 那重戟在他手中如若草芥,轻易至极。 那人一招一式,刚猛霸烈,有着极强的杀伐之气,俨然就是极其高明的战场武技,招式虽平平无奇,却有开山裂石的声势。 尉迟宝庆的武器是一杆马槊,其武艺承自家传,走的亦是刚猛之烈。 两人以刚制刚,看点十足。 但显眼人都看得出来,尉迟宝庆离失败已经不远。 不说两人能耐如何,单是将两套武技作一对比,高下立判。 少年的戟法大开大阖、气象森严,便似千军万马奔驰而来,长枪大戟,黄沙千里。气势上犹如皇者降世,霸道却高贵。 尉迟宝庆同样是气势不凡,但是与戟法相比,多了一些草莽气息。 “好一员少年猛将!此子乃是夺冠之种子。” 看台上,李世民与一众文武亦让这一对给吸引住了。李世民作为皇帝,阅人无数,那双眼睛毒辣异常了。 “叔宝、敬德!” 李世民向两位“门神”请教道:“此子如何?” 秦琼沉吟道:“此子武艺超群,也是目前最有机会获得状元之人,但骑术不佳是其短板,想必是贫寒人家子弟。”马匹是战略物资,隋唐对马匹控制极严,普通百姓人家,根本没有喂养战马的资格,而驽马根本不足以训练出精通骑术之士。 “宝庆远非敌手,此子倒是挺会做人的。” 尉迟敬德年纪越大,性格越是死板恶劣,但是,对于少年向爱子放水,他心里很是承情。 李世民突然来了兴致:“你们都说一说,最终夺冠者会是谁呢?” “这五十八位少年英杰武艺超群、各有所长,臣建议不管谁是冠军,这五十八人都应该得到妥善安置,以作为未来栋梁来培养。以免得出现青黄不接之窘境。” 李靖目光深远,看出大唐军队存在着的问题。 时下的大唐名将济济,但是老一辈已经逐渐老去,如果现在不去储备人才,将来绝对是一个无将可用的局面。 尽管,秦风已经展露头角。 但是,泱泱大唐需要成千上万个秦风,一个,实在太少太少了。 听了李靖一席话,李世民深以为然! “武艺超群者,唯独这小子与秦风贤侄二人,除却他们,无人有那份能耐。” 尉迟敬德说完,接着又说道:“至于谁胜谁负,秦老哥最有资格推断了。” 一下子,问题又抛向了秦琼。 “半年前的风儿,断然不是此子对手。” 秦琼苦笑着说道:“只是生了一场大病,整个人就变了样了,变得诡计百出,各种各样的歪理邪说一套连着一套。至于他的武艺到了何等境界,作为父亲的我很是惭愧,不清楚风儿的实力,自然推测不了最终结果了。不过,通过刚才那一战,我发现风儿对力道的控制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度,有种让人眼睛一亮的感觉。大家都知道,当你倾尽全力出招的时候,想要挽回,唯一的办法就是将武器一偏,让过对方要害,老实说,同等情况下,我也做得到如此,但无法这般举重若轻。” 尉迟敬德叫嚷道:“换成是我,一枪直接刺死对手。” 李世民笑道:“那么,最终的决战,绝对是场龙争虎斗、精彩异常的比试了。仅是想一想,朕都有些热血沸腾了。” 过了一会儿,李世民又问道:“对了,此子叫什么?是何方人士?” “薛礼,字仁贵,山西绛州人士。” 此次武举负责人李靖,报出一组现在还是普普通通的名字与籍贯。 若是秦风在此,恐怕非得失礼的大叫出声不可。 大名鼎鼎的薛礼仁贵到了21世纪亦是名声斐然,记载他的正史、野史少说也有一大箩筐,由他衍生出来的《薛丁山征西》、《樊梨花挂帅》、《薛刚反唐》等令人津津乐道的事迹不胜枚举。 薛仁贵的传奇色彩比起军神李靖、战神秦琼都要精彩万分,薛仁贵为大唐征战数十年,曾大败九姓铁勒,降服高句丽,击破突厥,功勋卓著,留下“良策息干戈”、“三箭定天山”、“神勇收辽东”、“仁政高丽国”、“爱民象州城”、“脱帽退万敌”等真实却负有传奇性的故事。 无论智勇,这位大唐名将在历史的长河中都是顶尖的。 只是当下,除了秦风,无人知道薛仁贵辉煌一生的壮举。 而秦风,又不知道自己的对手将是薛仁贵。 更没有想到的事,自己建议的武举,让这位威震天下的统帅提前出场了。 就在李世民等人议论纷纷,秦风跓足观看的时候,这一场比试终于落下了帷幕。尉迟宝庆有着武将的爽利,当他明白对方有意放水之后,很是光棍的直承不敌。 很多时候,认输并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儿,尉迟宝庆光明磊落之举,不但没有被人扔臭鸡蛋,反而获赞无数。 便是护短的尉迟恭也是神色一缓,失败不可耻,可耻的是失败了没有知耻后勇。 尉迟恭也有着无数败绩,但是,他有着愈挫愈勇个性,因此,他走到今天这一步,而那些曾经胜过他的人,不是作古,就命丧沙场。 …… 随着尉迟宝庆落选,第一轮决赛都已结束。 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胜利晋级,唯独尉迟宝庆在第一轮的时候,遇到了智勇双全的薛仁贵,而被淘汰掉,不过,他同样还有晋级的机会,那就是与同样失败的二十八人争夺前三名,只要时前三,就有资格与获胜者夺冠。 二十九取三的赛事将在下午用循环的方式挑选出来,除了落单的直接晋级外,其他二十八人,将要在下午通过一系列的比试挑选出三人,高强度的比试,对大家的体力也是一个天大的考验。 获胜的二十九人,将于明天与竞选出来的三人进行第二轮比试,也就是说,今天赛场上还有三十二人。 但是明天之后,剩下的只是十八人,因为明天在淘汰人群里只取二人,之后,一直是一人,直到结束。 也就是说,明天比赛结束了,有资格进入之后比赛的人数分别是: 十人、六人、四人、三人!最终,决出名次。 还有六天时间,就会诞生出华夏有史以来的第一位武状元。 未来几天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比试也会越来越精彩。 而今天,只不过是热身赛罢了。 这个道理,选手们明白,观众也明白。 也正因为采纳着令人心服的循环制度,使得这一届前三甲的含金量极高,没有受到丝毫毁谤与诟病。 第125章 决赛(二) “山西绛州龙门的薛礼!” 下午的时候,秦风还是通过李世民知道尉迟宝庆的对手是何方神圣了。 听到这个名字,秦风脸色不免震撼,竟然是他? 难怪这般强悍了! 输给薛礼薛仁贵,尉迟宝庆并不冤,也难怪心高气傲罗通对其心服口服了。 “云霄,你认识那个叫薛礼的?”李世民身边,前来为秦风加油打气的长乐公主见秦风竟露出这般失态的神色,双眸中亦闪过丝丝疑惑。 “不认识,可是我知道这个名字。” 李世民动容道:“很厉害吗?” “非常厉害!” 秦风心头苦笑,薛仁贵能不厉害吗?武道上的成说不让老一辈的秦琼、尉迟恭,军事上的成就不弱李靖、李绩。 薛仁贵绝对是中华军事史上的牛人,他出现在大唐旧新老去,新生代无力的时代,当时的大唐军事人才正值青黄不接的危险境地,薛仁贵展露头角后,李世民甚至发出“朕旧将并老,不堪受阃外之寄,每欲抽擢骁雄,莫如卿者。朕不喜得辽东,喜得卿也”的感慨与喜悦。 只可惜薛仁贵被李世民发现的时候,他已经三十一岁了,三十岁固然是男人的黄金年华,可是他已经错过了李世民全面扩张,四面出击的扩张大唐版图的时机。 薛仁贵出名后,十分悲剧的遇到了大唐无战事的安定阶段,于是,他给李世民安排成了看守玄武门的职务,这一看守,足足就是十二年。 当然,看守门户这一职,不是得不到器重,反而是李世民器重之举。 李世民任命他统领宫廷禁卫军驻扎玄武门,这宫廷禁卫军虽不是职位特别高的官,但那是守卫皇帝的安全,是很拉风,很重要的职位。一个农民出身的士兵,在没有任何家庭背景和人际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被皇帝这样信任,足可见其忠义与实力。 只可惜在没有战事的时候,薛仁贵始终是一个看守门户的人。 尽管薛仁贵在以后大放异彩,可秦风依旧觉得薛仁贵“生不逢时”,假如薛仁贵早十年从军,就能赶上大唐对******、吐蕃、吐谷浑、高昌、焉耆、西突厥、薛延陀等战役。 这一个个规模宏大、名垂青史的对外战役,一个个的都是功绩,以薛仁贵的实力只要能够稳定的发挥,在征伐高句丽一战时,他就有可能不是一个无名的小卒,而是统帅万千兵马的将军,这样对于战事的帮助定然会更大,也许能够一举灭了高句丽也不一定呢。 薛仁贵被李世民挖掘,却受重于李治时代,李治时代的大唐军队正值人才凋零的虚弱期,失去了李世民为首的第一代名将、名帅的大唐,也失去了对外族的威慑力。 当时的异族蠢蠢欲动,叛乱四起,薛仁贵于危难中承担重任,用自己的实际能耐成了李治时代的定海神针、救火队员,反正,哪里有大战,哪里有叛乱就有他薛仁贵的身影。 薛仁贵也用辉煌的战线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同时,也证明了李世民出乎寻常的识人之能。 而现在,武举提前出现。 薛仁贵与其他寒门子弟一样,拥有了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在古代,在科举尚未盛行的时代里,寒门子弟想要得到皇帝的重用很难很难,除非自己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能力强悍,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价值。历史上的薛仁贵就是个中典型。 二、有着皇帝都知道的名声,代表人物则是玄宗时代的诗仙李白。 正因为寒门子弟出人头地难如登天,故而,向李世民建议执行武举、重设科举、百家共鸣的秦风,在寒门拥有着很强的声望。 “怎么?害怕了?”眼见秦风陷入深思,李世民一脸揶揄的挑衅着。 “害怕?” 秦风嗤笑着指着自己的胸口,道:“这里头,没有害怕这个词儿。” 薛仁贵很厉害,但,那是历史上的的薛仁贵。现在,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而已。 其实力、阅历,绝非历史上那么厉害,和薛仁贵相比,秦风拥有着太多明显的优势了。 “他是很强,但有着先天性的短板!” 李世民兴致盎然的问:“怎么说?” “罗通与他共分一组,为争小组第一名,两人进行过一番龙争虎斗。对于他的实力罗通是心服口服,但是,薛礼的缺陷十分明显,第一、骑术不精;第二、实战经验少之又少。而我们可以说是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起来的人,骑术方面足以胜他,其次,我们自小就有着其他人所没有的猛将来喂招,经验上远非常人可敌。第三、我们上过战场,杀过人,气势上有着压倒对方的优势。” 李世民笑道:“说的倒是挺好听的。” “那我们就用结果来说话吧!” “朕拭目以待!” “走着瞧!”薛仁贵很强,可他秦风也不是绣花枕头。 李世民笑道:“哟,你小子还瞪眉上眼了不是?” 秦风泰然自若,从容一笑,道:“因为我了解我自己。” “好啊!”李世民一笑,道:“要不,咱们赌一赌?” 小赌怡情,李世民闲着的时候,也会玩几把。 秦风针锋相对:“赌就赌,我的赌注是一年俸禄。您的赌注是什么?” 秦风眼中闪过一丝电芒,李世民也眯起了眼睛。一旁的长乐公主用手揉着眼睛,他似乎看到了两人的眼中竟产生了一股强力的电流在互撞。虽然她不知电是什么玩意。 李世民乐了:“小子真舍得下注啊?你要是输了,一年内岂不是分文不沾身?” 秦风身怀两个军职,一实一虚,同时还是定远县子,拥有着三百户封地。每个月的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他的那点工资,李世民不用计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一年也就那么一点点,输就输了。” 秦风笑着道:“大不了写字卖钱,我的一幅字貌似比我半年俸禄还要高一些,多写几幅,几年的俸禄就来了。” “……”李世民无言以对。 秦风的字流传不多,除了送给朋友与父亲的同僚,也就是为了对付长孙冲的时候,让老哥出去卖了十几幅字。 所谓物以稀为贵。 秦风的字随便都能卖出一个好价格,四幅书法相当于秦琼一年的俸禄。 而且,中华楼日进斗金。 从某种程度上说,秦风并不差钱。 想了一想,秦风望着长乐公主道:“即便不卖字,不是还有长乐么?长乐总不能把我饿死吧?” 男儿想发达,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吃软饭。 而驸马就是这样的职业,一旦娶长乐公主进门,秦风即便是闲人一个,也能够依赖自家老婆的收入过上富足生活。 长乐公主在长乐县的有着三千户的实封,在不算额外赏赐的情况下,论一个月的工资,长乐公主是秦风的十多倍。 秦风顶天能做到正一品这样的职位,而正一品的收入,只相当于长乐公主的三分之一。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在封建社会,公主尤其是嫡长公主的身份,就如一个无比夸张的金手指,属于超强大的bug,如果秦风正正当当的干一辈子,收入方面永远都跟不上长乐公主。 李世民又好气又好笑:“没出息!” 至于长乐公主,早就羞红着脸颊,用千娇百媚的目光嗔怪的看着秦风。 “你下这么大的血本!想必也需要朕拿出相应的赌注吧?” “如果我侥幸获胜,您只需要把薛礼放到虎贲军中就行了。”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薛仁贵的军事才华尚未显露,在李世民看来,他的价值在于那身武艺,与崇尚进攻的虎贲军十分匹配。 秦风一怔:这么容易就放人了? 不过,当看到李世民意味深长的眼神,稍一思索,便恍然大悟了起来,也明白了李世民的“险恶”用心。 甩包袱呢这是! 时下的大唐具有名将、统帅的将军多得两只手掌都数不过来,在以李靖为尊的情况下,还有李靖、李道宗、李孝恭、柴绍、刘弘基、屈突通、殷开山、长孙顺德、段志玄等人,便是秦琼与时下的侯君集、尉迟恭亦可充当一军之帅。统帅之才的将军尚且如此之多,冲锋陷阵的猛将更是多如繁星。 大唐以军功提升,使得军队上以闻战则喜。这些个将士一听哪里有战事,个个都削尖了脑袋的想着率军出征。狼多肉少的形势里,每逢战事,李世民给各位将军骚扰得头都大了一圈,痛并快乐的享受着这种幸福的烦恼。 名将、猛将多了,李世民为着安排这群将军而头痛着。所以,在猛将如云时代里,即便薛仁贵再牛,李世民也不会立时重用,毕竟,与那些在死人堆中爬到现在这一步的将军们相比,区区一个十几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在经验与阅历上存在着诸多不足,李世民就算用人,肯定会用那些已经用事实证明其能耐的将军,而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俊杰。 只是,武举闹得沸沸扬扬,如果前三甲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安置,那么,武举将会成为人所诟病的笑柄。 其实,就算秦风不出面要人,李世民也会把这些人甩丢给秦风,充当军官加以历练。 自从虎贲军以少胜多的击败了左武卫,并且在北征时取得世人瞩目的成绩后,虎贲军成了热血青年从军之首选,可是虎贲军门坎高得离谱,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被拒之门外。 而越是这样,向往的人越多。 久而久之,虎贲军想不名震天下都难了。 进入决赛的五十八人里,除去秦风他们,其他的五十三人,要么是少年俊杰,要么正值巅峰的成年人,这两类人对于强者的向往心情尤其热烈,将他们安排到虎贲军,可谓是两全其美之事。 想明白了李世民的用心,秦风也不点破! 各取所需嘛! 反正不吃亏。 等薛仁贵名震天下时,自己还落得个拥有识人之明的慧眼呢! …………………… 同样是免费,请回归起点观看!谢谢支持。。。 第126章 决赛之赌注 “山西绛州龙门的薛礼!” 下午的时候,秦风还是通过李世民知道尉迟宝庆的对手是何方神圣了。 听到这个名字,秦风脸色不免震撼,竟然是他? 难怪这般强悍了! 输给薛礼薛仁贵,尉迟宝庆并不冤,也难怪心高气傲罗通对其心服口服了。 “云霄,你认识那个叫薛礼的?”李世民身边,前来为秦风加油打气的长乐公主见秦风竟露出这般失态的神色,双眸中亦闪过丝丝疑惑。 “不认识,可是我知道这个名字。” 李世民动容道:“很厉害吗?” “非常厉害!” 秦风心头苦笑,薛仁贵能不厉害吗?武道上的成说不让老一辈的秦琼、尉迟恭,军事上的成就不弱李靖、李绩。 薛仁贵绝对是中华军事史上的牛人,他出现在大唐旧新老去,新生代无力的时代,当时的大唐军事人才正值青黄不接的危险境地,薛仁贵展露头角后,李世民甚至发出“朕旧将并老,不堪受阃外之寄,每欲抽擢骁雄,莫如卿者。朕不喜得辽东,喜得卿也”的感慨与喜悦。 只可惜薛仁贵被李世民发现的时候,他已经三十一岁了,三十岁固然是男人的黄金年华,可是他已经错过了李世民全面扩张,四面出击的扩张大唐版图的时机。 薛仁贵出名后,十分悲剧的遇到了大唐无战事的安定阶段,于是,他给李世民安排成了看守玄武门的职务,这一看守,足足就是十二年。 当然,看守门户这一职,不是得不到器重,反而是李世民器重之举。 李世民任命他统领宫廷禁卫军驻扎玄武门,这宫廷禁卫军虽不是职位特别高的官,但那是守卫皇帝的安全,是很拉风,很重要的职位。一个农民出身的士兵,在没有任何家庭背景和人际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被皇帝这样信任,足可见其忠义与实力。 只可惜在没有战事的时候,薛仁贵始终是一个看守门户的人。 尽管薛仁贵在以后大放异彩,可秦风依旧觉得薛仁贵“生不逢时”,假如薛仁贵早十年从军,就能赶上大唐对******、吐蕃、吐谷浑、高昌、焉耆、西突厥、薛延陀等战役。 这一个个规模宏大、名垂青史的对外战役,一个个的都是功绩,以薛仁贵的实力只要能够稳定的发挥,在征伐高句丽一战时,他就有可能不是一个无名的小卒,而是统帅万千兵马的将军,这样对于战事的帮助定然会更大,也许能够一举灭了高句丽也不一定呢。 薛仁贵被李世民挖掘,却受重于李治时代,李治时代的大唐军队正值人才凋零的虚弱期,失去了李世民为首的第一代名将、名帅的大唐,也失去了对外族的威慑力。 当时的异族蠢蠢欲动,叛乱四起,薛仁贵于危难中承担重任,用自己的实际能耐成了李治时代的定海神针、救火队员,反正,哪里有大战,哪里有叛乱就有他薛仁贵的身影。 薛仁贵也用辉煌的战线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同时,也证明了李世民出乎寻常的识人之能。 而现在,武举提前出现。 薛仁贵与其他寒门子弟一样,拥有了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在古代,在科举尚未盛行的时代里,寒门子弟想要得到皇帝的重用很难很难,除非自己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能力强悍,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价值。历史上的薛仁贵就是个中典型。 二、有着皇帝都知道的名声,代表人物则是玄宗时代的诗仙李白。 正因为寒门子弟出人头地难如登天,故而,向李世民建议执行武举、重设科举、百家共鸣的秦风,在寒门拥有着很强的声望。 “怎么?害怕了?”眼见秦风陷入深思,李世民一脸揶揄的挑衅着。 “害怕?” 秦风嗤笑着指着自己的胸口,道:“这里头,没有害怕这个词儿。” 薛仁贵很厉害,但,那是历史上的的薛仁贵。现在,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而已。 其实力、阅历,绝非历史上那么厉害,和薛仁贵相比,秦风拥有着太多明显的优势了。 “他是很强,但有着先天性的短板!” 李世民兴致盎然的问:“怎么说?” “罗通与他共分一组,为争小组第一名,两人进行过一番龙争虎斗。对于他的实力罗通是心服口服,但是,薛礼的缺陷十分明显,第一、骑术不精;第二、实战经验少之又少。而我们可以说是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起来的人,骑术方面足以胜他,其次,我们自小就有着其他人所没有的猛将来喂招,经验上远非常人可敌。第三、我们上过战场,杀过人,气势上有着压倒对方的优势。” 李世民笑道:“说的倒是挺好听的。” “那我们就用结果来说话吧!” “朕拭目以待!” “走着瞧!”薛仁贵很强,可他秦风也不是绣花枕头。 李世民笑道:“哟,你小子还瞪眉上眼了不是?” 秦风泰然自若,从容一笑,道:“因为我了解我自己。” “好啊!”李世民一笑,道:“要不,咱们赌一赌?” 小赌怡情,李世民闲着的时候,也会玩几把。 秦风针锋相对:“赌就赌,我的赌注是一年俸禄。您的赌注是什么?” 秦风眼中闪过一丝电芒,李世民也眯起了眼睛。一旁的长乐公主用手揉着眼睛,他似乎看到了两人的眼中竟产生了一股强力的电流在互撞。虽然她不知电是什么玩意。 李世民乐了:“小子真舍得下注啊?你要是输了,一年内岂不是分文不沾身?” 秦风身怀两个军职,一实一虚,同时还是定远县子,拥有着三百户封地。每个月的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他的那点工资,李世民不用计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一年也就那么一点点,输就输了。” 秦风笑着道:“大不了写字卖钱,我的一幅字貌似比我半年俸禄还要高一些,多写几幅,几年的俸禄就来了。” “……”李世民无言以对。 秦风的字流传不多,除了送给朋友与父亲的同僚,也就是为了对付长孙冲的时候,让老哥出去卖了十几幅字。 所谓物以稀为贵。 秦风的字随便都能卖出一个好价格,四幅书法相当于秦琼一年的俸禄。 而且,中华楼日进斗金。 从某种程度上说,秦风并不差钱。 想了一想,秦风望着长乐公主道:“即便不卖字,不是还有长乐么?长乐总不能把我饿死吧?” 男儿想发达,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吃软饭。 而驸马就是这样的职业,一旦娶长乐公主进门,秦风即便是闲人一个,也能够依赖自家老婆的收入过上富足生活。 长乐公主在长乐县的有着三千户的实封,在不算额外赏赐的情况下,论一个月的工资,长乐公主是秦风的十多倍。 秦风顶天能做到正一品这样的职位,而正一品的收入,只相当于长乐公主的三分之一。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在封建社会,公主尤其是嫡长公主的身份,就如一个无比夸张的金手指,属于超强大的bug,如果秦风正正当当的干一辈子,收入方面永远都跟不上长乐公主。 李世民又好气又好笑:“没出息!” 至于长乐公主,早就羞红着脸颊,用千娇百媚的目光嗔怪的看着秦风。 “你下这么大的血本!想必也需要朕拿出相应的赌注吧?” “如果我侥幸获胜,您只需要把薛礼放到虎贲军中就行了。”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薛仁贵的军事才华尚未显露,在李世民看来,他的价值在于那身武艺,与崇尚进攻的虎贲军十分匹配。 秦风一怔:这么容易就放人了? 不过,当看到李世民意味深长的眼神,稍一思索,便恍然大悟了起来,也明白了李世民的“险恶”用心。 甩包袱呢这是! 时下的大唐具有名将、统帅的将军多得两只手掌都数不过来,在以李靖为尊的情况下,还有李靖、李道宗、李孝恭、柴绍、刘弘基、屈突通、殷开山、长孙顺德、段志玄等人,便是秦琼与时下的侯君集、尉迟恭亦可充当一军之帅。统帅之才的将军尚且如此之多,冲锋陷阵的猛将更是多如繁星。 大唐以军功提升,使得军队上以闻战则喜。这些个将士一听哪里有战事,个个都削尖了脑袋的想着率军出征。狼多肉少的形势里,每逢战事,李世民给各位将军骚扰得头都大了一圈,痛并快乐的享受着这种幸福的烦恼。 名将、猛将多了,李世民为着安排这群将军而头痛着。所以,在猛将如云时代里,即便薛仁贵再牛,李世民也不会立时重用,毕竟,与那些在死人堆中爬到现在这一步的将军们相比,区区一个十几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在经验与阅历上存在着诸多不足,李世民就算用人,肯定会用那些已经用事实证明其能耐的将军,而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俊杰。 只是,武举闹得沸沸扬扬,如果前三甲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安置,那么,武举将会成为人所诟病的笑柄。 其实,就算秦风不出面要人,李世民也会把这些人甩丢给秦风,充当军官加以历练。 自从虎贲军以少胜多的击败了左武卫,并且在北征时取得世人瞩目的成绩后,虎贲军成了热血青年从军之首选,可是虎贲军门坎高得离谱,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被拒之门外。 而越是这样,向往的人越多。 久而久之,虎贲军想不名震天下都难了。 进入决赛的五十八人里,除去秦风他们,其他的五十三人,要么是少年俊杰,要么正值巅峰的成年人,这两类人对于强者的向往心情尤其热烈,将他们安排到虎贲军,可谓是两全其美之事。 想明白了李世民的用心,秦风也不点破! 各取所需嘛! 反正不吃亏。 等薛仁贵名震天下时,自己还落得个拥有识人之明的慧眼呢! …………………… 同样是免费,请回归起点观看!谢谢支持。。。 第127章 决赛之正心 (万分感谢武吕、老子至今单身、静夜飞翔、真经典聚焦、天天追书123等书友的大力打赏!感谢!同样是免费,请大家看正版,助本书增加人气) 首次相逢,相谈甚欢! 大家从武道开始,再谈人生、聊理想。 聊的内容五花八门! 上至天文地理,下至文韬武略,中至古今史实战例,奇闻异事。 秦风两世为人,什么事情到了他嘴里,都说得头头是道,“见闻之广、学识之深”令薛仁贵叹服不已。 罗通等人早已习惯了秦风惊人之语,对他时不时崩出来的名言早有免疫力。薛仁贵是来自农村的好孩子,给秦风说得时而意动不已,时而热情澎湃,时而担心焦虑…… 一番畅聊下来,未来的战神同志差点就成了秦风的脑残粉丝了。 直到天色渐暗,这才意尤未尽的分离。 至于眼前的决赛,大家只字未提,因为到了赛场都会全力以赴。 竭尽全力是对武道、对对手、对自己最基本最起码的尊重,人所亦然。 薛仁贵起点不如秦风他们,学识方面也因环境而局限,见识上也是远远不如。但是,他有着人所未能的特长,那就是学他人之所长,补自己之不足。 薛仁贵没有秦风这样的金手指,要想成为那尊大名鼎鼎的战神,还需要花大量时间去学习。历史上,他有着十二年看门的经历,也正是十二年不受生活所困的沉淀,才使得他学到了一名统帅必须具备的能耐。要是一直呆在老家,要是没有那段经历,顶天只是入列名将之流,而不是让异族闻风丧胆、名垂青史的伟大军事家。 明白彼此间的差距的薛仁贵并不沮丧,反而激发了强大的学习念头。 没有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可以通过学习还改变命运。 薛仁贵无疑就是这样的人。 “薛大哥,你总算回来了,害得我担心了老半天。没出什么事情吧?”待薛仁贵回到特定的休息场所,一个与他差不多大小的少年郎跑了过来,他叫李琰,是薛仁贵同乡。 李琰武艺平平,大选时给淘汰掉了,他本人倒是看得乐观的,也没有夺冠之类的念想,报名无非是增长见识罢了。这些日子他客串着书僮一职,照顾着薛仁贵的起居,眼见自己最崇拜的薛大哥打败一个又一个对手,比自己晋级还要高兴,薛仁贵是他心目中最强的英雄,也是他心中的武状元,薛仁贵罕见的迟迟未归,李琰心中急坏了,生怕竞争对手用不当的手段来对付薛仁贵,现在见他平安归来,总算是松了一大口气。 “天下脚下,能出什么事儿?”薛仁贵笑着道:“认识了几个朋友,多聊了一会儿。” “朋友?” 李琰一脸疑惑的表情,两人在长安无亲无故,哪来的朋友?对手倒是一大堆。 “嗯!” 薛仁贵道:“就是初选时,与我一同晋级的三六三七,还有上午与我比试的那个。还有他们的朋友。” “啊?” 李琰紧张了:“他们不是要陷害你吧?你可得小心了。听说,这些人的心肠可坏了。” “他们不会的。”薛仁贵对于罗通的武艺、秦风的见识心折不已,通过半天的交流,瞧得出个个都是光明磊落之辈,断然不会做出龌龊之事。 李琰大摇其头道:“不好说!” 薛仁贵哑然失笑,想着他们下意识摆出的军姿,笃定道:“他们比军人更像军人。” 李琰问道:“他们叫什么?” “没有问,他们也没说。”薛仁贵一回忆着交流的过程,一边道:“三六三七对一少年言听计从,事事以其为尊!此人在武道上的见识,让我望尘莫及,不管他本身的武艺如何,但绝对是人中龙凤,要不然,也无法让三六三七等人信服。” 想着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各异的性情,薛仁贵猜测着说着。 他没有隐瞒什么,将交流的内容一一透露出来。 “不过是耍嘴皮子高手罢了。”李琰撇嘴道。 “你认为走到这一步的人是花架子么?”薛仁贵反问。 过了一会儿,凝重道:“此人绝对不是花架子,我远远的看他一眼,他就回眸相望,如果不是达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水准,哪来如此敏锐的洞察力?他的武艺比三六三七只高不低,绝对是我最大的竞争对手。” 李琰讷讷道:“不可能吧?” “大唐地大物博、藏龙卧虎不计其数,我们在小小的修村是很强,可是放到整个天下,根本算不得什么。此人神秘莫测,似乎无所不能,仅从我的武技路数能猜到是埋没数百年的‘灭世戟法’,由此可见,他有着非同寻常的见识,而拥有这般见识的人,定然是某位名家的传人。” “三六一七,有人找!见是不见?”此时,负责安全的侍卫进来传递消息。 薛仁贵忙道:“劳烦大哥了,我这就出去。”他以为是秦风等人,致谢后,快步出迎。 “请问先生,您是不是找错人了?”不是秦风他们,而是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 “没有弄错,我找的就是你。”中年人笑道:“不请我进去坐吗?” “先生请!”薛仁贵微微一怔,连忙有请。 中年人道:“孺子可教!”像到自己家一样,走了进来。 “先生请用茶!”尽管不认识中年人,可应有的礼数薛仁贵一点不少。 中年人看了李琰一眼,道:“老朽此来,有要事商议。” “这……”薛仁贵有些为难。 李琰道:“你们聊,我出去走走。”中年人那骨子里流露出来的高傲,使得李琰十分不爽,不过,他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出去,并且把门带上。 中年人把茶碗放在嘴边,眉头一皱,又放了下来,道:“薛礼,字仁贵,今年十八!山西绛州龙门修村人……” 中年人像查户口的警察一样,将薛仁贵的祖上信息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薛仁贵祖上是南北朝时期名将薛安都,属于河东薛氏家族,曾祖父薛荣,官至北魏新野、武关二郡太守、都督,封澄城县公。祖父薛衍,北周御伯中大夫。父薛轨,隋朝襄城郡赞治,其父薛轨早丧,因此家道中落。 “不知应当如何称呼先生?薛某自问无愧天地,若有不当之处,也当按规矩审问吧!”这些信息在龙门县并不是秘密,可现在让一个陌生人的将自己家世如数家珍的说了出来,薛仁贵顿时心生警惕。 “我是谁不重要。”中年人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当着薛仁贵的面打开,顿时,一道耀眼的豪光迸射而出,锦囊里装的是十几颗珠颜玉润的夜明珠,中年人继续道:“重要的是这些东西,能助你恢复薛家昔日荣光,能让你娶到柳家女。” 柳家女,叫柳迎春,是河东著名大族柳氏嫡长女,薛家滑动没落之际,在双方父亲作主之下,与薛仁贵有媒妁之约,可薛轨早逝,使得薛家不可避免的没落;柳家嫌弃薛仁贵,为了攀附高枝早有退婚之意。 可柳迎春与薛仁贵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芳心早属,她长得花容月貌,品行端庄,十分鄙视家族的行径,性情刚烈的她多次以死威胁,这才得以保持着现在的姑娘身份。 薛仁贵心高气傲,如果不是心怀柳迎春的一番深情,早就主动退婚了。 薛仁贵苦练武艺、学习兵法,为的就是曰后能够上战场,能够为国效力,重现祖上荣耀风光,能够堂堂正正的迎娶柳迎春,能够 向家乡证明他的价值。 所以,在柳迎春的劝说下,参与了武举这个梦寐以求的比试, 在历史上这位柳氏是相当有见识的,虽然史书没有记载她的名字,但历史上若不是她在李世民征伐高句丽的时候,劝说薛仁贵从军,兴许唐朝就会少了一名威震天下的传奇名将。 而现在,同样是柳迎春让薛仁贵迈出了人生中的第一步。所以说,贤内助是一个成功人士必不可少的组配。尽管薛仁贵还不是成功人士,可他自身有着具备成功的条件。 薛仁贵渴望成功,渴望恢复祖上荣光,可这种来历不明的施舍、交易,他是断然不会接受的,尽管他还小,可是他非常聪明,知道一旦接受了这些东西,自己还没开始的人生将会毁于一旦,将会受制于人,将会无奈的做更多自己不愿却不得不做的事情。 中年人见薛仁贵沉思不语,以为价码不足让薛仁贵动心,继续道:“这只是订金!一旦成功了,将会再付三倍的酬劳,同时,还能让你在军队中风生水起。” 薛仁贵心头冷笑,为了知道对方的目的,虚与蛇委道:“需要我做什么呢?” 中年人自以为得计,禁不住得意笑了,没有人能够拒绝名利的诱惑,薛仁贵同样不出所料的折腰了。 从怀里拿出一个小布包,层层解开后,露出一个油纸包裹的东西,道:“决赛那天,只需涂抹在你的武器上,随便在对方身上划一道伤口即可。” “致命毒药?”薛仁贵大好男儿,十分鄙视这种小人行径。 中年人道:“不,不,不!我们还要助你在军中发展壮大,怎么可能是致命毒药呢?” “你怎么确认我与对方能够一道进入最终的决赛?要是错伤他人,岂不害了他人?” 中年人自信道:“决赛开始以来,每一场比试我们都派人密切关注,我们一致认定,武状元只会在你们二人中产生。” 薛仁贵心头一跳,脑海里闪过一道俊秀、自信的影子,正是让他佩服的秦风。 “如果我不同意呢?” “你会同意的!”中年人一派智珠在握的说道:“你参加武举,无非是为了升官发财、恢复祖上荣光、迎娶柳家女而已,这些,我们能够让你唾手可得。”顿了一下,语若寒冰道:“如果你不答应,我们有的是让你永世不得翻身的办法,当然,柳家女子你也别想了。” “是吗?”薛仁贵冷冷一笑,道:“那我拭目以待了。带上你的破烂,快滚,不送!” 第128章 决赛之阴谋 (求收藏,求推荐!求喜欢看本书的书友回归起点,支持正版,凑人气) ……………… 中年人目瞪口呆,刚刚还谈得好好的(他自己认为的),怎么说变脸就变脸了呢? “你会后悔的!”过了一会儿,中年人总算醒悟过来,铁青着脸威胁道! “与虎谋皮,我才会后悔!”薛仁贵冷哼道:“功名利禄谁都喜欢,薛某亦不例外。可是我薛某人堂堂大好男儿,有手有脚,可以用自己的能耐去取,告诉你的主人,我薛礼做人做惯了,不喜欢当狗,也当不了狗!” “你,你给我等着!”中年人撕下了伪装的面具,面目狰狞的威胁着! 打人不打脸,可薛仁贵是赤果果的打脸。 薛仁贵说得一点没错,他就是主人眼里的一条狗而已。 薛仁贵轻蔑一笑,道:“信不信我现在把你交给陛下!” 中年人脸色大变,屁滚尿流的跑了! 交给李世民,他绝对是死路一条,一旦李世民顺藤摸瓜彻查,他背后的人就会曝光,曝光后,自己全家上下都得死,他根本不敢拿自家性命开玩笑。 “薛大哥!”李琰走进来,小声询问道:“那个人很慌张,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没什么。只是说了一些小事而已!” 与中年人相比,薛仁贵什么都不是,也根本没有实力与之对抗。或许,有人认为薛仁贵羞辱那条走狗是不智之举,其实,这恰巧是薛仁贵高明之处! 中年人不问青红皂白就送价值连城的珍宝,而且还承诺着事成后数倍馈赠,同时,又以功名利禄大加拉拢,如此不惜代价的讨好自己一个没落贵族子弟,可见对方除掉竞技者之心之坚定。 薛仁贵有着一颗玲珑心,他之所以不动声色的虚与蛇委,除了要了解对方的目的之外,还想了解幕后人的一些状况,以及被阴谋施与者的价值所在。 最终,得出的信息让他心惊、心颤! 首先,幕后主使之人有着涛天财富与权柄,其次,他们要害的人,同样有着不同寻常的来历,如果像他一样是普通人家的子弟,哪怕一万人堆起来也值不了这个价钱。 当他明白双方的能量后,迅速的作出了选择,当然,他本人也是坚决不会充当某些阴暗面的刽子手的。 打发李琰去休息后,薛仁贵思如泉涌:对人是太子?还是王子?除了皇室宗亲里有价值的大人物,谁能当得起这般天价一般的刺杀呢? 薛仁贵知道已经陷入一个难以想象的是非漩涡之中了,想要置身事外根本不可能!为保证秘密不致外泄,定然会以种种手段来对付知道秘密的人,拥有如此权势的人,想要除掉自己,与杀一只鸡没有半点区别! 怎么办? 坐以待毙么? 显然不是薛仁贵的作风,想了一会儿,薛仁贵霍然起身,大声道:“琰弟!我出去一趟,你在这里呆着,哪都不要去。等我回来!” 自己解决不了,那就让解决得了问题的人去解决! 薛仁贵打定主意,不待李琰有所回复,立马向外匆匆而去。 此行的目的地,是秦风等人的休息区。 决赛期间,武士不得外出,这是硬性规定。 便是秦风等长安人士,也不例外! “诸位兄长,小弟又来打扰了!” “欢迎打扰!”秦风诧异的看着面色凝重的薛仁贵,笑着说道。 说曹操曹操到,这不,正商量着怎么却对付薛仁贵的戟法,正主就送上门来了。 薛仁贵见大家都在,道:“小弟遇到一个天大的麻烦,只是在长安无亲无故的,连一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于是,就想到了诸位兄长,叨扰之处,还望海涵!” “四海之内皆兄弟,出门在外,谁不需要帮助的时候?薛,兄弟尽管直说!”秦风差点露了馅,还好,大家都没有留心。 罗通笑道:“兄弟尽管直说!能帮忙的我们一定帮忙!” 秦风刚刚对他们说:薛仁贵是将来的同僚,陛下已经答应了。也因为秦风的话,大家对这位武艺超群、品德不凡(体现在比试场中不让他人丢丑)的少年心怀好感。 程处默更是大笑道:“只要你不是造反、不是刺杀皇帝陛下,与皇室宗亲,文武大臣。我们老大都能帮你。” “是啊!你只管说。”尉迟宝庆感激薛仁贵给他体面收场的机会,亦是应和。 薛仁贵感激万分,万万想不到仅有一面之缘的他们竟然有着如此火热的心肠,他没有丝毫隐瞒,将事情的起因经过一一道来。 甚至连自己的来历,与柳迎春的关系也没有隐瞒,终了,他望着秦风道:“事情就是这样了。”一副让秦风拿主意的模样。 “卑鄙!无耻!” “此事交给我们来解决吧!” 程处默大发雷霆,尉迟宝庆更是郑重承诺。 “多谢,谢谢!”薛仁贵喉头一阵哽咽,连话都说不连贯了。毕竟还是年轻人,遇到这种天大的事情,纵然是薛仁贵亦是心有惶恐。而现在,这群人竟然二话不说的就愿意帮自己承担,这份仗义让他不知如何回报为好。同样,也对几人的来头而震惊了。 这种天大的事情,他们竟然面不改色的接下了。这得拥有多大的能量啊? 他们到底是谁? 一个个疑问,让薛仁贵彻底凌乱。 “老大,这绝对是针对你的阴谋!”罗通面沉似水,肯定的说着,比赛到了现在,冠军只能在秦风与薛仁贵之间产生,而对方想要收买薛仁贵,那么,目标只能是秦风了。 程处默、尉迟宝庆听罢,火气更大了。 李业诩亦道:“没错!只可惜薛兄弟放走了那个人证。要不然,将人证交出去,可以顺藤摸瓜的挖出幕后主使。” 薛仁贵听罢,亦是追悔莫及,自责不已。其实,薛仁贵已经做得够好了,再怎么说他也只是一个没有丝毫阅十几岁的少年,这种大事,再妖孽的人也不可能做得滴水不漏! 除非,像秦风这样。 “他走不了的!”秦风冷静的说道:“你们忘记规定了么?” “对啊!”经秦风如此一说,大家恍然而悟。 比赛规定:决赛的武士不能外出,不能与外人接触;如果有人贸然前来视探,必须经过严格审查。这项规定,本来是为了杜绝出钱收买参与决赛的武士打似仗而设定的,却想到不在此帮了薛仁贵一个大忙! 设立这项规定的时候,也耍了一个心眼,那就是进来容易出去难,目的就是为了看谁欲行不轨之事,这种做法是秦风出的鬼主意,灵感来自于“警察故意给罪犯抢枪机会,而名正言顺击毙”一事。这个陷阱知道的人不多,所以,自投罗网的那个意欲收买薛仁贵的家伙肯定还在侍卫的手里头。 秦风啼笑皆非,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无意之建议,竟然钓到了一条大鱼,而且还是条想要对付自己的大鲨鱼! 秦风执起笔,飞快的写了一封信,拿出进宫的腰牌,大声道:“来人!” “有何吩咐!”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士兵跑了进来。 “我是秦风,麻烦你将这封信送给陛下!”秦风将书信封好,与腰牌一起递给士兵,道:“这是进宫的腰牌,可以在宫里畅通无阻!” “你,你说你是谁?”士兵连退几步,一脸震撼的表情:秦风名满天下,之前,只是获得士林的尊敬,而随着虎贲军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并为属下强出头后,在军队底层拥有数之不尽的崇拜者。这名士兵亦是如此,故而,一听秦风自报门户,激动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秦风,一手创立铁血虎贲军的虎贲将军?”薛仁贵早知秦风等人不简单,但听“秦风”二字的时候,也忍不住惊叫起来 武举在秦风的建议下而设之事,早已传遍了天下,薛仁贵来长安,且能够走到这一步,全因秦风之所致。故而,对于素于谋面的秦风除了仰视与钦佩之外,还有着几分感激之情。 现在,秦风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薛仁贵禁不住激动万分:不愧是我学习的榜样,果真不同凡响。 “不就是我吗?” 打发走士兵后,秦风一一介绍道:“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到了这步田地,已经没有隐瞒的必要了,秦风索性大方的介绍了起来。 薛仁贵只听得目瞪口呆,总算明白这些人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了,原来一个二个都来历不凡,个个都是开国功勋的子弟,也难怪他们如此了。 同时,也对他们的与人为友的处世之道佩服不已。这个世道,作为功勋二代,还能保持这种平常心的人可不多呢! “不愧是五虎将,不管武艺如何,单是这份品行就足以让人仰视了。”薛仁贵感佩不已。 “薛兄不必多礼!”见薛仁贵有行礼的意思,秦风笑着打断了,并说道:“陛下开创武举,其用心就是不使薛兄这样的人才埋没,薛兄武艺超群,放眼整个朝堂都是屈指可数的。薛兄能来,陛下的用心没白费。说句不好听的话,像薛兄这样的人,只有在战场上才能体现你的价值,也只有上了战场,才能不辜负你这一身的能力。陛下对薛兄的武艺可是赞不绝口呢!” “陛下,也知道我薛礼?”幸福来得太快,薛礼有些懵圈了。 秦风等人明白寒门子弟出头不易,对于薛仁贵的失态之举并没有半点嘲笑之意。 “当然知道了,他可是看了你与宝庆那场比试!” “真的吗?”如果说见到秦风让薛仁贵激动,那么,秦风的这番话足以让他陷入狂喜之中了。 “当然,我一般不撒谎的!” 罗通等人嘴角一抽,强忍着拆穿的念头。侧过脸去,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秦风却感觉自我良好,继续道:“陛下的意思是希望你到我们虎贲军中历练,而这也是我的意思,不知薛兄是何想法?” 薛仁贵双目一凝,拳头握紧:秦风身为虎贲将军,深受帝宠,能够成为他麾下的一员,战事起时,将不愁没有露脸表现的机会。 心动了,面对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薛仁贵哪能忍受的了这个诱惑。 勤学苦练,为的是什么? 还不是“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薛仁贵早有从军之志,只是之前年纪尚小,又有着情侣的羁绊无法成行,一直无法成行。 现在,有了爱侣的支持,前途无量的秦风又愿意拉了他一把,傻瓜才会拒绝呢? 薛仁贵神色激动,万分严肃的一拜道:“承蒙将军器重,我薛礼愿意加入将军麾下,为我大唐效力。” 第129章 决赛之抉择 (求收藏,求推荐!求喜欢看本书的书友回归起点,支持正版,凑人气) ……………… 中年人目瞪口呆,刚刚还谈得好好的(他自己认为的),怎么说变脸就变脸了呢? “你会后悔的!”过了一会儿,中年人总算醒悟过来,铁青着脸威胁道! “与虎谋皮,我才会后悔!”薛仁贵冷哼道:“功名利禄谁都喜欢,薛某亦不例外。可是我薛某人堂堂大好男儿,有手有脚,可以用自己的能耐去取,告诉你的主人,我薛礼做人做惯了,不喜欢当狗,也当不了狗!” “你,你给我等着!”中年人撕下了伪装的面具,面目狰狞的威胁着! 打人不打脸,可薛仁贵是赤果果的打脸。 薛仁贵说得一点没错,他就是主人眼里的一条狗而已。 薛仁贵轻蔑一笑,道:“信不信我现在把你交给陛下!” 中年人脸色大变,屁滚尿流的跑了! 交给李世民,他绝对是死路一条,一旦李世民顺藤摸瓜彻查,他背后的人就会曝光,曝光后,自己全家上下都得死,他根本不敢拿自家性命开玩笑。 “薛大哥!”李琰走进来,小声询问道:“那个人很慌张,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没什么。只是说了一些小事而已!” 与中年人相比,薛仁贵什么都不是,也根本没有实力与之对抗。或许,有人认为薛仁贵羞辱那条走狗是不智之举,其实,这恰巧是薛仁贵高明之处! 中年人不问青红皂白就送价值连城的珍宝,而且还承诺着事成后数倍馈赠,同时,又以功名利禄大加拉拢,如此不惜代价的讨好自己一个没落贵族子弟,可见对方除掉竞技者之心之坚定。 薛仁贵有着一颗玲珑心,他之所以不动声色的虚与蛇委,除了要了解对方的目的之外,还想了解幕后人的一些状况,以及被阴谋施与者的价值所在。 最终,得出的信息让他心惊、心颤! 首先,幕后主使之人有着涛天财富与权柄,其次,他们要害的人,同样有着不同寻常的来历,如果像他一样是普通人家的子弟,哪怕一万人堆起来也值不了这个价钱。 当他明白双方的能量后,迅速的作出了选择,当然,他本人也是坚决不会充当某些阴暗面的刽子手的。 打发李琰去休息后,薛仁贵思如泉涌:对人是太子?还是王子?除了皇室宗亲里有价值的大人物,谁能当得起这般天价一般的刺杀呢? 薛仁贵知道已经陷入一个难以想象的是非漩涡之中了,想要置身事外根本不可能!为保证秘密不致外泄,定然会以种种手段来对付知道秘密的人,拥有如此权势的人,想要除掉自己,与杀一只鸡没有半点区别! 怎么办? 坐以待毙么? 显然不是薛仁贵的作风,想了一会儿,薛仁贵霍然起身,大声道:“琰弟!我出去一趟,你在这里呆着,哪都不要去。等我回来!” 自己解决不了,那就让解决得了问题的人去解决! 薛仁贵打定主意,不待李琰有所回复,立马向外匆匆而去。 此行的目的地,是秦风等人的休息区。 决赛期间,武士不得外出,这是硬性规定。 便是秦风等长安人士,也不例外! “诸位兄长,小弟又来打扰了!” “欢迎打扰!”秦风诧异的看着面色凝重的薛仁贵,笑着说道。 说曹操曹操到,这不,正商量着怎么却对付薛仁贵的戟法,正主就送上门来了。 薛仁贵见大家都在,道:“小弟遇到一个天大的麻烦,只是在长安无亲无故的,连一个商量的人都没有。于是,就想到了诸位兄长,叨扰之处,还望海涵!” “四海之内皆兄弟,出门在外,谁不需要帮助的时候?薛,兄弟尽管直说!”秦风差点露了馅,还好,大家都没有留心。 罗通笑道:“兄弟尽管直说!能帮忙的我们一定帮忙!” 秦风刚刚对他们说:薛仁贵是将来的同僚,陛下已经答应了。也因为秦风的话,大家对这位武艺超群、品德不凡(体现在比试场中不让他人丢丑)的少年心怀好感。 程处默更是大笑道:“只要你不是造反、不是刺杀皇帝陛下,与皇室宗亲,文武大臣。我们老大都能帮你。” “是啊!你只管说。”尉迟宝庆感激薛仁贵给他体面收场的机会,亦是应和。 薛仁贵感激万分,万万想不到仅有一面之缘的他们竟然有着如此火热的心肠,他没有丝毫隐瞒,将事情的起因经过一一道来。 甚至连自己的来历,与柳迎春的关系也没有隐瞒,终了,他望着秦风道:“事情就是这样了。”一副让秦风拿主意的模样。 “卑鄙!无耻!” “此事交给我们来解决吧!” 程处默大发雷霆,尉迟宝庆更是郑重承诺。 “多谢,谢谢!”薛仁贵喉头一阵哽咽,连话都说不连贯了。毕竟还是年轻人,遇到这种天大的事情,纵然是薛仁贵亦是心有惶恐。而现在,这群人竟然二话不说的就愿意帮自己承担,这份仗义让他不知如何回报为好。同样,也对几人的来头而震惊了。 这种天大的事情,他们竟然面不改色的接下了。这得拥有多大的能量啊? 他们到底是谁? 一个个疑问,让薛仁贵彻底凌乱。 “老大,这绝对是针对你的阴谋!”罗通面沉似水,肯定的说着,比赛到了现在,冠军只能在秦风与薛仁贵之间产生,而对方想要收买薛仁贵,那么,目标只能是秦风了。 程处默、尉迟宝庆听罢,火气更大了。 李业诩亦道:“没错!只可惜薛兄弟放走了那个人证。要不然,将人证交出去,可以顺藤摸瓜的挖出幕后主使。” 薛仁贵听罢,亦是追悔莫及,自责不已。其实,薛仁贵已经做得够好了,再怎么说他也只是一个没有丝毫阅十几岁的少年,这种大事,再妖孽的人也不可能做得滴水不漏! 除非,像秦风这样。 “他走不了的!”秦风冷静的说道:“你们忘记规定了么?” “对啊!”经秦风如此一说,大家恍然而悟。 比赛规定:决赛的武士不能外出,不能与外人接触;如果有人贸然前来视探,必须经过严格审查。这项规定,本来是为了杜绝出钱收买参与决赛的武士打似仗而设定的,却想到不在此帮了薛仁贵一个大忙! 设立这项规定的时候,也耍了一个心眼,那就是进来容易出去难,目的就是为了看谁欲行不轨之事,这种做法是秦风出的鬼主意,灵感来自于“警察故意给罪犯抢枪机会,而名正言顺击毙”一事。这个陷阱知道的人不多,所以,自投罗网的那个意欲收买薛仁贵的家伙肯定还在侍卫的手里头。 秦风啼笑皆非,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无意之建议,竟然钓到了一条大鱼,而且还是条想要对付自己的大鲨鱼! 秦风执起笔,飞快的写了一封信,拿出进宫的腰牌,大声道:“来人!” “有何吩咐!”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士兵跑了进来。 “我是秦风,麻烦你将这封信送给陛下!”秦风将书信封好,与腰牌一起递给士兵,道:“这是进宫的腰牌,可以在宫里畅通无阻!” “你,你说你是谁?”士兵连退几步,一脸震撼的表情:秦风名满天下,之前,只是获得士林的尊敬,而随着虎贲军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并为属下强出头后,在军队底层拥有数之不尽的崇拜者。这名士兵亦是如此,故而,一听秦风自报门户,激动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秦风,一手创立铁血虎贲军的虎贲将军?”薛仁贵早知秦风等人不简单,但听“秦风”二字的时候,也忍不住惊叫起来 武举在秦风的建议下而设之事,早已传遍了天下,薛仁贵来长安,且能够走到这一步,全因秦风之所致。故而,对于素于谋面的秦风除了仰视与钦佩之外,还有着几分感激之情。 现在,秦风活生生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薛仁贵禁不住激动万分:不愧是我学习的榜样,果真不同凡响。 “不就是我吗?” 打发走士兵后,秦风一一介绍道:“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到了这步田地,已经没有隐瞒的必要了,秦风索性大方的介绍了起来。 薛仁贵只听得目瞪口呆,总算明白这些人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了,原来一个二个都来历不凡,个个都是开国功勋的子弟,也难怪他们如此了。 同时,也对他们的与人为友的处世之道佩服不已。这个世道,作为功勋二代,还能保持这种平常心的人可不多呢! “不愧是五虎将,不管武艺如何,单是这份品行就足以让人仰视了。”薛仁贵感佩不已。 “薛兄不必多礼!”见薛仁贵有行礼的意思,秦风笑着打断了,并说道:“陛下开创武举,其用心就是不使薛兄这样的人才埋没,薛兄武艺超群,放眼整个朝堂都是屈指可数的。薛兄能来,陛下的用心没白费。说句不好听的话,像薛兄这样的人,只有在战场上才能体现你的价值,也只有上了战场,才能不辜负你这一身的能力。陛下对薛兄的武艺可是赞不绝口呢!” “陛下,也知道我薛礼?”幸福来得太快,薛礼有些懵圈了。 秦风等人明白寒门子弟出头不易,对于薛仁贵的失态之举并没有半点嘲笑之意。 “当然知道了,他可是看了你与宝庆那场比试!” “真的吗?”如果说见到秦风让薛仁贵激动,那么,秦风的这番话足以让他陷入狂喜之中了。 “当然,我一般不撒谎的!” 罗通等人嘴角一抽,强忍着拆穿的念头。侧过脸去,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秦风却感觉自我良好,继续道:“陛下的意思是希望你到我们虎贲军中历练,而这也是我的意思,不知薛兄是何想法?” 薛仁贵双目一凝,拳头握紧:秦风身为虎贲将军,深受帝宠,能够成为他麾下的一员,战事起时,将不愁没有露脸表现的机会。 心动了,面对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薛仁贵哪能忍受的了这个诱惑。 勤学苦练,为的是什么? 还不是“学会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薛仁贵早有从军之志,只是之前年纪尚小,又有着情侣的羁绊无法成行,一直无法成行。 现在,有了爱侣的支持,前途无量的秦风又愿意拉了他一把,傻瓜才会拒绝呢? 薛仁贵神色激动,万分严肃的一拜道:“承蒙将军器重,我薛礼愿意加入将军麾下,为我大唐效力。” 第130章 决赛之价值 决赛还在继续,除了有限的一些人,99.9%根本不知道这其中还发生了刺杀秦风一事。 一切仿佛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随着时间推移,决赛的人数也从十八到十、六、四!最终,画面定格在最后三人身上! 状元、榜眼、探花!将在这三个身上产生,谁会笑最后呢? 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武举走到了最后一步,不知出于何等心思,李世民竟尔将最终的三位选手的名字公布了出来。 他们分别是长安秦风、长安罗通,以及平民出身的绛州薛礼。 消息一经传播,整个长安都沸腾了。 谁也没有想到,名声远播的秦风竟然不声不响参与了武举,而且还走到了最后一步。 今天,是无一败绩的秦风,与无一败绩的薛礼对决的日子。早知消息的长安百姓纷纷涌向演武场,为自己心目中的偶像而加油! 有的人,为了迎合大众口味,甚至光明正大的开盘了! 秦风胜则一赔二! 薛礼胜则是一赔十五。 秦风是天下第一虎将的儿子,本身又是风云人物,支持秦风的人数高达九成以上,而赌薛仁贵胜的只有不到一成。 天公不作美! 昨天晚上开始竟然下起了绵绵细雨,气温也降了不少!可尽管天气阴寒,雨丝零落,却灭不了观众们心中的激扬。 自秦风、薛仁贵进入比试场地那一刻开始! 百姓们的欢呼声就从来没有停过。 “咦!他们怎么都下马了?准备步战么?” “是啊!” “秦将军骑术高明,为何弃长取短呢?” “谁说不是呢?薛礼武艺超群,骑术却是不精。秦将军太托大了。” “秦将军好样的!”突然,人群中一人大喝!压住了所有的声音。 他是宋邪,被淘汰了的武士! 宋邪道:“秦将军武艺高超,人品更是没得说。秦将军这是不愿占薛礼的便宜,想公平一战呢!” 一阵死一般的沉寂后! 观众席上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秦将军好样的!” “好男儿当如是!” “秦将军好大的信心啊!” 又是一阵阵嘈杂的声音,但,表达的意思一样。 没错,宋邪说得没有错,步战是秦风刻意要求的,主要目的是在天下人面前公平一战! 此刻,两人遥遥相望!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雄雄战意 突然,两人似乎心有灵犀一般呼啸着扑向对方,那利箭一样的速度,直令天地肃杀。 一百步—— 五十步—— 二十步—— …… 终于,两人如飞而至,战戟扇扫,枪锋如电。窒息之间撞杀在一起。 哐~~ 金属激鸣的巨响直灌耳膜,飞溅的火星灼人眼眸。 错身而过的秦风,只觉胸中气血一荡,那由兵器灌入体内的大力,直搅得他血气动荡,深吸过一口气才平伏下去。 如此强悍之极的力道,自与秦琼、尉迟恭这般当世绝顶高手交锋之后,秦风已许久未尝。 只一招,秦风便知这薛仁贵武艺之强,绝不在自己之下。 薛仁贵,果然是名不虚传的第二代战神。 只可惜,秦琼之下还有我秦风,战神之名,将是我秦家的! 当秦风回首的时候,已是一脸豪迈,锋刃一指薛仁贵:“好武艺,不愧是无一败绩的薛仁贵。今日咱们就战个痛快。” 豪然一语,秦风已再度袭上。 一招交手的薛仁贵,又何尝不是气血动荡,方始惊于秦风武艺之强,力量之巨! 薛仁贵对自己的武艺很有信心,尽管知道秦风是最强的对手,可纵横赛场的他,自问除了老一辈英雄,一柄方天画戟无人能及,不想秦风竟然比自己想象中厉害。 “将军的武艺,竟然如此厉害,难怪能够在突厥的大地上纵横驰骋了……” 方自惊骇时,却见秦风修长的身躯,已瞬息撞至。 黑色的枪刃,化着一道惊鸿,锋刃所过,仿佛吸尽了空气,气流从四面八方向真空处填射而来,形成了一道宽阔的无形刀幕,挟裹着毁灭一切的力量横推而来。 眼见秦风杀至,薛仁贵雄心大作,低啸声中,身形疾射而出,便如一道雪亮的白虹,向着那团熊熊焰烧的黑色烈火射去。 手中画戟更如雷电,平举于前,狂澜巨浪般的劲气迅速的凝聚,形成一束旋转放射似的涡流直刺而出。 画戟长枪,这一击,二人已是各倾全身之力。 一黑一白,两道流光迎面袭至,所过之处,强烈的劲风竟将结实的土地划出一道道锋利的痕迹。 吭~~ 两种绝世神兵瞬间再度相撞,金属交鸣之声响彻遍野,巨响的余音在所有人的耳膜中震荡,久久不散。 这全力一击之下,薛仁贵只觉巨浪般的狂力,顺着戟锋直灌入身体。 那强蛮的冲击力,如同沾了水的皮鞭,直抽得他五腑剧痛,胸中气血更是翻滚如沓。 “秦将军竟与我一样天生神力!”再度交手,薛仁贵傲然的眼中,不禁闪过一丝惊骇。 此时的他,更是深深体会到,秦风武艺之强,竟是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秦风身形微微一震,提一口气,胸中翻滚的气血便即平伏下来。 冷峻的眼眸中,却看不到一丝惊异。 他二人的武艺虽不相上下,但秦风在气度上却要远胜于薛仁贵。 自重生以来,秦风先后与秦琼、程咬金、尉迟恭这等当世绝顶武将交锋,每一次的交锋,对他来说都是一种锤炼。 此时的秦风,武艺虽未有质的飞跃,而境界上却早已更上一层楼。 反观薛仁贵,虽然武艺卓绝,但到底是局限于河东一隅,除了与罗通、程处默、尉迟宝庆等人之外,更未曾与当世绝顶武将过招。 正是经验上的欠缺,决定了他在境界格局上远逊秦风。 “痛快!” 秦风豪情大作,狂笑一声,转身再度杀向薛仁贵。 薛仁贵不敢松懈,急是回戟迎击。 那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旋即激战在了一团。 劲风四扫,刃气冲天,四溅的怒涛之力,只将周遭的地面刮出道道的沟痕。 枪与戟掀起漫天的尘土,四五丈之内都能被那外散的压迫力所波及,就近观看的卫兵恐被误伤,只有本能的向旁退缩开来。 激战之中,秦风雄心大作,尽展生平所学,枪法转眼已施展至了巅峰境界。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已走过三十余招。 第一次与这等对手比试,薛仁贵的信心也越战越烈,层层叠叠的戟影,如狂澜怒涛一般,一波接一波的攻出,每一戟出手都是大开大阖,正气雄浑,极尽王者之风。 秦风又岂是那泛泛之辈,薛仁贵戟锋虽利,但天赋超绝的他,却将一柄枪舞如漫天梨雨,气势上似乎被薛仁贵所压制,但招势上却丝毫不落下风。 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大唐武将、猛将看着在场上争斗的二人,相继露出了震撼的表情,相互往了一眼,秦风、薛仁贵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胜过了同一时期的他们,也许再过几年,这大唐的天下就是他们驰骋纵横的时候了。 “秦大哥,你家二郎什么时候这般厉害了!”尉迟恭想着上一次与秦风比试的时候,心里直冒寒气,这小子进步得未免太大了吧! “我也不知道!”秦琼一眨不眨的盯着争斗中的两人,说道:“风儿,风儿的枪法不是我教的。” 秦琼如此一说,大家这才注意到父子二人差别。 秦琼的枪法就如大海如狂风,一浪接着一浪,一阵挨着一阵,一招失手,后招就会必会如洪水缺堤般攻来,直至他被击败亦或杀死。想要打败秦琼,就不能让他占到半点便宜,这正是秦琼的可怕之处。试问天下有谁能完全将秦琼封死呢。 秦琼的枪法有如狂风暴雨,有着一往无前的气势。 而秦风枪法如电,招式古意森森,招招皆是攻人之要害,与秦琼区别的是,他的枪法中攻守兼备,防中带攻、攻中带防。路数绵密写意,若舞梨花;遍体纷纷,如飘瑞雪。 父子二人,是两个迥然不同的风格。 “不会又是他自己搞出来的吧?先是太极拳,后有这路攻守兼备的枪法,这也太吓人了吧。” 程咬金、尉迟恭相顾骇然。 “哼,差远了!”秦琼秉承了惯来的谦虚,但身上透露的那股自得,却似乎在说“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虎父焉有犬子乎?” 程咬金哼哼叽叽道:“瞧那得意的样子。偷着乐吧。” 尉迟恭看了一会儿,又道:“倒是那个薛仁贵,颇有秦大哥气势。” 薛仁贵的戟法气象森严,便似千军万马奔驰而来,长枪大戟,黄沙千里;秦风的枪法轻灵机巧,恰如春日双燕飞舞柳间,高低左右,回转如意。秦风一时虽未露败象,但战圈中画戟纵横,占了八成攻势。秦风的长枪尽量不与对方兵刃相交,只是闪避游斗,他的枪法虽然精奇,但单仗一个“巧”字,终究非薛仁贵堂堂之阵、正正之师的敌手。 第131章 决赛之决赛 决赛还在继续,除了有限的一些人,99.9%根本不知道这其中还发生了刺杀秦风一事。 一切仿佛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随着时间推移,决赛的人数也从十八到十、六、四!最终,画面定格在最后三人身上! 状元、榜眼、探花!将在这三个身上产生,谁会笑最后呢? 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武举走到了最后一步,不知出于何等心思,李世民竟尔将最终的三位选手的名字公布了出来。 他们分别是长安秦风、长安罗通,以及平民出身的绛州薛礼。 消息一经传播,整个长安都沸腾了。 谁也没有想到,名声远播的秦风竟然不声不响参与了武举,而且还走到了最后一步。 今天,是无一败绩的秦风,与无一败绩的薛礼对决的日子。早知消息的长安百姓纷纷涌向演武场,为自己心目中的偶像而加油! 有的人,为了迎合大众口味,甚至光明正大的开盘了! 秦风胜则一赔二! 薛礼胜则是一赔十五。 秦风是天下第一虎将的儿子,本身又是风云人物,支持秦风的人数高达九成以上,而赌薛仁贵胜的只有不到一成。 天公不作美! 昨天晚上开始竟然下起了绵绵细雨,气温也降了不少!可尽管天气阴寒,雨丝零落,却灭不了观众们心中的激扬。 自秦风、薛仁贵进入比试场地那一刻开始! 百姓们的欢呼声就从来没有停过。 “咦!他们怎么都下马了?准备步战么?” “是啊!” “秦将军骑术高明,为何弃长取短呢?” “谁说不是呢?薛礼武艺超群,骑术却是不精。秦将军太托大了。” “秦将军好样的!”突然,人群中一人大喝!压住了所有的声音。 他是宋邪,被淘汰了的武士! 宋邪道:“秦将军武艺高超,人品更是没得说。秦将军这是不愿占薛礼的便宜,想公平一战呢!” 一阵死一般的沉寂后! 观众席上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秦将军好样的!” “好男儿当如是!” “秦将军好大的信心啊!” 又是一阵阵嘈杂的声音,但,表达的意思一样。 没错,宋邪说得没有错,步战是秦风刻意要求的,主要目的是在天下人面前公平一战! 此刻,两人遥遥相望!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雄雄战意 突然,两人似乎心有灵犀一般呼啸着扑向对方,那利箭一样的速度,直令天地肃杀。 一百步—— 五十步—— 二十步—— …… 终于,两人如飞而至,战戟扇扫,枪锋如电。窒息之间撞杀在一起。 哐~~ 金属激鸣的巨响直灌耳膜,飞溅的火星灼人眼眸。 错身而过的秦风,只觉胸中气血一荡,那由兵器灌入体内的大力,直搅得他血气动荡,深吸过一口气才平伏下去。 如此强悍之极的力道,自与秦琼、尉迟恭这般当世绝顶高手交锋之后,秦风已许久未尝。 只一招,秦风便知这薛仁贵武艺之强,绝不在自己之下。 薛仁贵,果然是名不虚传的第二代战神。 只可惜,秦琼之下还有我秦风,战神之名,将是我秦家的! 当秦风回首的时候,已是一脸豪迈,锋刃一指薛仁贵:“好武艺,不愧是无一败绩的薛仁贵。今日咱们就战个痛快。” 豪然一语,秦风已再度袭上。 一招交手的薛仁贵,又何尝不是气血动荡,方始惊于秦风武艺之强,力量之巨! 薛仁贵对自己的武艺很有信心,尽管知道秦风是最强的对手,可纵横赛场的他,自问除了老一辈英雄,一柄方天画戟无人能及,不想秦风竟然比自己想象中厉害。 “将军的武艺,竟然如此厉害,难怪能够在突厥的大地上纵横驰骋了……” 方自惊骇时,却见秦风修长的身躯,已瞬息撞至。 黑色的枪刃,化着一道惊鸿,锋刃所过,仿佛吸尽了空气,气流从四面八方向真空处填射而来,形成了一道宽阔的无形刀幕,挟裹着毁灭一切的力量横推而来。 眼见秦风杀至,薛仁贵雄心大作,低啸声中,身形疾射而出,便如一道雪亮的白虹,向着那团熊熊焰烧的黑色烈火射去。 手中画戟更如雷电,平举于前,狂澜巨浪般的劲气迅速的凝聚,形成一束旋转放射似的涡流直刺而出。 画戟长枪,这一击,二人已是各倾全身之力。 一黑一白,两道流光迎面袭至,所过之处,强烈的劲风竟将结实的土地划出一道道锋利的痕迹。 吭~~ 两种绝世神兵瞬间再度相撞,金属交鸣之声响彻遍野,巨响的余音在所有人的耳膜中震荡,久久不散。 这全力一击之下,薛仁贵只觉巨浪般的狂力,顺着戟锋直灌入身体。 那强蛮的冲击力,如同沾了水的皮鞭,直抽得他五腑剧痛,胸中气血更是翻滚如沓。 “秦将军竟与我一样天生神力!”再度交手,薛仁贵傲然的眼中,不禁闪过一丝惊骇。 此时的他,更是深深体会到,秦风武艺之强,竟是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秦风身形微微一震,提一口气,胸中翻滚的气血便即平伏下来。 冷峻的眼眸中,却看不到一丝惊异。 他二人的武艺虽不相上下,但秦风在气度上却要远胜于薛仁贵。 自重生以来,秦风先后与秦琼、程咬金、尉迟恭这等当世绝顶武将交锋,每一次的交锋,对他来说都是一种锤炼。 此时的秦风,武艺虽未有质的飞跃,而境界上却早已更上一层楼。 反观薛仁贵,虽然武艺卓绝,但到底是局限于河东一隅,除了与罗通、程处默、尉迟宝庆等人之外,更未曾与当世绝顶武将过招。 正是经验上的欠缺,决定了他在境界格局上远逊秦风。 “痛快!” 秦风豪情大作,狂笑一声,转身再度杀向薛仁贵。 薛仁贵不敢松懈,急是回戟迎击。 那一黑一白两道身影,旋即激战在了一团。 劲风四扫,刃气冲天,四溅的怒涛之力,只将周遭的地面刮出道道的沟痕。 枪与戟掀起漫天的尘土,四五丈之内都能被那外散的压迫力所波及,就近观看的卫兵恐被误伤,只有本能的向旁退缩开来。 激战之中,秦风雄心大作,尽展生平所学,枪法转眼已施展至了巅峰境界。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已走过三十余招。 第一次与这等对手比试,薛仁贵的信心也越战越烈,层层叠叠的戟影,如狂澜怒涛一般,一波接一波的攻出,每一戟出手都是大开大阖,正气雄浑,极尽王者之风。 秦风又岂是那泛泛之辈,薛仁贵戟锋虽利,但天赋超绝的他,却将一柄枪舞如漫天梨雨,气势上似乎被薛仁贵所压制,但招势上却丝毫不落下风。 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大唐武将、猛将看着在场上争斗的二人,相继露出了震撼的表情,相互往了一眼,秦风、薛仁贵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胜过了同一时期的他们,也许再过几年,这大唐的天下就是他们驰骋纵横的时候了。 “秦大哥,你家二郎什么时候这般厉害了!”尉迟恭想着上一次与秦风比试的时候,心里直冒寒气,这小子进步得未免太大了吧! “我也不知道!”秦琼一眨不眨的盯着争斗中的两人,说道:“风儿,风儿的枪法不是我教的。” 秦琼如此一说,大家这才注意到父子二人差别。 秦琼的枪法就如大海如狂风,一浪接着一浪,一阵挨着一阵,一招失手,后招就会必会如洪水缺堤般攻来,直至他被击败亦或杀死。想要打败秦琼,就不能让他占到半点便宜,这正是秦琼的可怕之处。试问天下有谁能完全将秦琼封死呢。 秦琼的枪法有如狂风暴雨,有着一往无前的气势。 而秦风枪法如电,招式古意森森,招招皆是攻人之要害,与秦琼区别的是,他的枪法中攻守兼备,防中带攻、攻中带防。路数绵密写意,若舞梨花;遍体纷纷,如飘瑞雪。 父子二人,是两个迥然不同的风格。 “不会又是他自己搞出来的吧?先是太极拳,后有这路攻守兼备的枪法,这也太吓人了吧。” 程咬金、尉迟恭相顾骇然。 “哼,差远了!”秦琼秉承了惯来的谦虚,但身上透露的那股自得,却似乎在说“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虎父焉有犬子乎?” 程咬金哼哼叽叽道:“瞧那得意的样子。偷着乐吧。” 尉迟恭看了一会儿,又道:“倒是那个薛仁贵,颇有秦大哥气势。” 薛仁贵的戟法气象森严,便似千军万马奔驰而来,长枪大戟,黄沙千里;秦风的枪法轻灵机巧,恰如春日双燕飞舞柳间,高低左右,回转如意。秦风一时虽未露败象,但战圈中画戟纵横,占了八成攻势。秦风的长枪尽量不与对方兵刃相交,只是闪避游斗,他的枪法虽然精奇,但单仗一个“巧”字,终究非薛仁贵堂堂之阵、正正之师的敌手。 第132章 决赛之归属 “胜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武状元是我秦风,史官,史官在哪里,一字不落的给我记好了。咱也是青史上的人物了。” 战胜了薛仁贵,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不管下一次能不能胜得过,反正,历史铭记的永远是这一场比武。 兴奋吗? 当然! 秦风骑着战马,在演武场上飞奔,一边接受万千祝贺!一边大呼小叫着!放纵着自己的激扬 秦风的言辞,引来阵阵笑声!纵是李世民也是忍俊不禁,一直以来,他都将秦风看成一个能够帮助自己的成年人,差点忘记了他真实的年龄。现在,他才忽然想起:秦风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大男孩,现在这样子才是十几岁应该具备的性格嘛! 万千目光,倾注在演武场上那激情飞扬人。 此刻,他是明星。 雨越下越大,酝酿已久的大雷暴彻底爆发,天空积蓄了很久的雨水,尽情宣泄出来,一场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意外的来临。 或许是累了,或许是意外,或许是让冰冷的雨水惊吓到了…… 高速奔驰的战马突然一下马前失蹄,将背上的秦风重重的往前一抛,秦风腾云驾雾般的飞了出去,顿时,众所惊悚。 乐极生悲? 根本不可能出现在一个具备轻功的人身上。但见秦风在空中一扭,连续上演几个空翻,最终,稳稳当当的落在地上。顿时,喝彩声无数! 秦风回到战马前,但见战马口吐白沫,离死已经不远! “怎么可能?” 马的韧性较一般动物强上许多,正常而言,不会轻易的死掉,可现在,马死了! 而且,这一匹,还是用来比赛的上等战马。 让人动了手脚! 秦风刮起一点白沫,一闻!立时得出了结论! 收买薛仁贵是第一招,那么,毒死战马就是对付自己的第二招了。 战马很金贵,可是在这场合,除了有限的人众,并没引来多大的关注。 “不可能啊!这两匹可是右武卫最多的战马了。”眼见战马已死,程咬金不可思议的自言自语着。 程咬金的唠叨,让李世民心头一震,虎目闪过一股噬人的电芒。与秦风一样,他也想到一块儿去了。 连军队都渗透进来了,不简单呐! 查,一查到底!但凡阻碍大唐前进的人与绊脚石,不论是谁,朕一律要扳走。 这一刻,在李世民心中,已经是杀机凛然。 冠军落入秦风之手,明天,将是薛仁贵与罗通争夺榜眼之战,尽管罗通猜到了结果,可他作为一个武人,一个拥有武者之心的武人,依旧会悍然不畏的迎接明天的挑战! 之前失败又如何,失败不能阻止他追求胜利的雄心! 罗士信率二百孤军坚守洺水城,八日后,洺水城破,面对刘黑闼的招降,罗士信宁死不屈,最终遭到杀害,年仅二十三岁。其父勇烈,作为独子的罗通又能差到哪里去?尽管没有罗士信武艺,可罗通继续了那一往无前的忠勇义节。 失败不可怕,一个人有了失败之心才真正的可怕。失败只是一次,而失败之心足以让人永堕深渊、不得回头。 …… 李世民没有召见!只是让人向秦风说了一声,便率众走了! 比赛结束,意味着可以离开演武场了! 眼见天空的雨不再稠密,秦风与罗通、薛仁贵道别后,向程咬金借得一匹战马,悄悄的离开了演武场! 甫出小门,突然之间,远远望见玄武门附近站立着一道秀丽的身影。 他满载笑容的快步走了上去。 那是长乐! 难怪李世民让他往这里出去呢!原来是把他宝贝女儿留下来了。 见到慢慢腾腾的秦风,长乐公主神色一喜,提着裙摆过来迎接。 “长乐!”秦风心中却有些感动,但是想到她的身子骨,脸色一板,道:“这天空还下着雨,你怎么就不爱惜自己的身子呢?” 长乐公主满面笑容为之一敛,看了一下天空,又展颜笑道:“哪来的雨啊!早停了。” 停了么? 秦风抬头一看,确实是停了。只顾着推敲谁是想置自己于死地元凶,都没有留意! “雨停了也不行,这种天气时好时坏,最容易感冒了。”秦风强撑着。 长乐公主心中一暖,绽放着如花笑靥,不知道“感冒”是什么,却能感受到那一片情意。 “喝了你送的药酒,比以前不知好了多少倍!”长乐公主说道这里,绝美的脸蛋无端的堆上一团云霞,红着脸,轻轻喃呢道:“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我,我想,我想和一起!父皇,父皇同意了。” 秦风呆愣愣的看着羞涩的长乐公主,突然狂笑道:“你来陪我,那再好不过了!”刚刚拿下武状元,正急着与人分享这份喜悦,父母、兄弟固然不错,然则少了几分情调,长乐公主自己送上门来,再好不过了。 “走,咱们约会去!” 之前,秦风约她几次!只是都没有成功。不是长乐公主不愿意,而是她贵为公主,若不得到允许根本不可能出得了戒备森严的皇宫大院。这里又不是演电视剧,守卫深严的皇宫说进就进,说出就出。约会本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如果约会还要通报对方家长,还要请求大唐皇帝的通行那就非常不好玩了,所以,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 “约会?”长乐公主好奇的看着秦风,对于这个词义很不理解:“约会是什么意思?” “约会就是约会的意思!你懂的,别问那么多,听我的没错。”秦风打着马虎眼,想糊弄过去。 长乐公主脸上一热,冰雪聪明的她稍一推敲,就从字面上猜出了八九不离十。 她没同意,却也没有拒绝! “走,走,走!别想那么多!”秦风跳下马来,不容分说的将长乐公主抱上马背,安放妥当后,搂着纤腰策马狂奔。 “快追……”保卫长乐公主的侍卫傻了眼了,公主被劫持,那是天大的事情。 “那是秦公子,公主的驸马!” “怎么办?” 侍卫们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 从职责上说他们必须去,可是从人伦事理而言,他们应该闪人,这些人是玄甲军,是李世民嫡系部队,很多人都参与过寻找“修罗七绝菇”,自然识得秦风了,破解“鬼火”一事在大家心中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想忘记秦风是谁都难。 “慢慢的吊着吧!”侍卫首领无奈何的说着,作为侍卫也挺无奈的,不跟吧,对不起李世民的信任,跟又怕扰乱公主驸马美事。至于安全之类的,他们丝毫不担心。堂堂虎贲将军、战神之子、新晋武状元在长安附近护卫不了公主的安全,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在侍卫们上马追逐的时候,秦风与长乐公主已经走出去老远了。 这一回,程咬金给秦风的是一匹好马。 两人同乘一骑,长乐公主体态轻盈,根本没有影响到马匹的速度。 秦风也是当过保镖的人,也知道当保镖的辛苦与无奈,将心比心之下,没有让侍卫们为难,离开演武场后,就放慢了马步!任由他们远远吊着。 长乐公主是乖乖女,深得李世民溺爱。 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一颗芳心砰砰砰的跳个不停,思绪也随着马的一起一伏而跳跃着。看着路边的景致,感觉有力的手臂、以及背心结实的胸膛,渐渐地,紊乱的情绪终于回到正常。 这就是伟丈夫的给小妻子的感觉么? 长乐公主想着心思,差点沉醉于这种感觉! 同样是坚强的膀臂,但秦风给她的感觉,与小时候李世民抱着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说不清楚,道不明白! 秦风不是话多的人,一路上都没说什么话,但没有说话也可以有种温脉柔情的气氛,而长乐公主更喜欢两人之间,无声胜有声的相随。 她不知道应该如何定义幸福。可她知道现在的她是幸福的! 正当她沉醉于这种感觉的时候,马停了,经过一阵腾云驾雾的悬空后,人已站到了实地。 长乐目光一转,这是渭水河畔。 不解的看了秦风一眼,却发现秦风目光严肃、若有所思。 “怎么了?” 忍不住,长乐公主询问起来。 秦风苦苦思索道:“不知为何?我对这里有一种特殊感受,有种似曾相识!” 河里水流湍急,南边,有一个小码头。 很普通,没有半点特殊的地方。 可是,秦风却被一种感觉所指使,自然而然的到了这儿。 很奇怪,他确定自己没有来过这儿。 “秦大哥,你忘记了很多事儿。” 长乐公主关切道:“是不是以前到过这里,并发生着让你难以释怀的事儿?” “或许吧!”秦风想不出所以然,索性认可了长乐公主的说辞。 沉默了良久,长乐公主道:“秦大哥,你有没受伤?我,我很担心。”与薛仁贵龙争虎斗,在她这样的门外汉看来,与生死搏杀没有丝毫差异,尽管李世民安慰过,可没有得到秦风的答案,她还是放不下。 秦风一手牵着马缰,一手牵着长乐公主的手,边走边说道:“薛礼很强,可是我也不差啊。与他相比,我有着太多的优势了。说句狂妄的话,如果我施展轻功拼命的逃跑,纵然是你未来的公公也伤不了我。” 论武艺、论骑战,秦风远远比不上秦琼、程咬金、尉迟恭,但比轻功,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人达他一半水准。只要他愿意,哪怕是面对秦琼、程咬金、尉迟恭三员大将的围攻,他也能进退自如。即便打不过,逃却是能够轻易逃的掉的。 他之所以不用轻功,原因有二。 其一、他想用堂堂正正的武艺打败薛仁贵,若不身临其境的经历,难以体会个中奥妙。第二、他想成为秦琼一样的武将,而不是一名江湖刺客,唯一的办法就是提升自己沙场武技。 秦风不缺实战经验,但缺乏的是搏杀死斗的沙场经验,对于一个武者来说,每一场死斗都是一个突破,是提升武艺的捷径。 如今武艺一有一定火候,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苦练进展缓慢,唯有与势均力敌的对手,痛痛快快的打一场,方能学习他人的技巧,从他人身上找到自己的不足。 假若万事都依赖轻功,那他的武艺永远也难进步了。 轻功,太过惊世骇俗,也是他最重要的法宝,所以他不希望人尽皆知。 第133章 决赛之终章 对不起,本章节内容暂缺! 第135章 云淡风轻 “秦朝短暂却是一个最伟大的王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王朝,并首创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可谓是历代王朝学习的典范。秦始皇创立之郡县制、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国策沿用至今,以后也将沿用,即便有所不同也不过是在此基础侦缉罢了,说‘百代都行秦政法’不是毫无道理的。” 见秦风与长乐公主听得入神,李世民笑道:“秦皇汉武是朕心目中的英雄,也是效仿的对象!相对而言,朕最推崇的还是在秦始皇,与他的丰功伟绩相比,武汉逊色多了!超越秦皇汉武是朕这一生的目标!” 李世民身材高大、魁梧!登上帝位后,他并不疏于弓马,一点都没有发福的模样,雄壮威武有如猛狮。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散发着豪放磅礴的魅力。当他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那股积极向上的君王气度显现无疑。 配合着有若渊停岳峙的威严,却使人油然心服。 “回去告诉叔宝,让他不必放在心上!嗯,算了,说与不说便你!反正叔宝知朕心思!” 秦琼没有诚惶诚恐的上门,反而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好处。 过了一会儿,李世民又笑问道:“你们继续用秦姓,还是改回?” “自然是‘秦’姓了。用得久了,我们习惯了,叫的人习惯了。要是改了,叫什么?叫嬴琼、嬴战、嬴风?他们两人还好一些了,到了我这儿,都成了阴风惨惨了,瘆得慌!嬴氏辉煌过,可那已经是昔日黄花,作为秦始皇的后裔又如何,最后还不是沦落成了落魄的底层寒士,今天的一切,全靠自己打拼而来,没必要去沾那点过期了的荣耀!这个世上只有秦琼、秦风,而不会有那稀奇古怪、乱七八糟的名字。” 不知是秦风说的有趣还是怎么的,李世民哈哈大笑了起来! 其实随口一问,未尝没有考验之意。 嬴政、秦始皇的一生誉毁各半,但是,他的遗威毕竟给人太过浓重的压力! 秦风的回答,让李世民十分满意。 “秦大哥,你们如何知道自己是始皇后裔呢?”半天没有说话的长乐问了一个憋在心中很久的疑问。 当然,这也是李世民的疑惑! 如果一早知道自己是秦嬴后裔,秦琼为何不用原姓呢? 可见,这种发现是近期的事情。 “还不是我那个师父搞的鬼嘛!” “咦?你师父?张三丰?你们家与他有何关系?尊师现在何处?”李世民兴致大起,通过秦风妖孽一般的水平,有人才收集症的李世民更加想着让闲云野鹤一样的张三丰为大唐效力呢! 一连抛出几个问题李世民见秦风没有回答,仔细一瞧,却发现他泪水盈眶,神色里悲痛欲绝。 难道? 莫非? “师父羽化登仙了。” “这……唉,天嫉奇才!”安慰的话不知从何说起,李世民叹息一声,上前拍拍秦风的肩膀,以示安慰! “我不难过,只是让灰尘进了眼睛,师父也不希望我悲伤,只是,只是,我忍受不住!”秦风泪流满面! “前不久,先师托人送给一封遗书。师父虽然离开了,可一直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对于我在突厥的作为深感欣慰,并嘱咐我一定要为国为民贡献毕生所学,他说近日有感大限将至,一生往事历历在目,觉得师徒一场,我应该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信上说除了之前说的,他还有另一重神秘的身份!” 秦风一边“抽泣”一边问道:“你们可曾听过孙膑、庞涓二人?” “孙膑早年曾与庞涓一起从师鬼谷子学习兵法。孙膑,为人忠厚,与师兄弟们相处和善。他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加上天资聪明,很快便获得了较丰富的军事学知识。孙膑未出茅庐便显示出超人的军事才华。而他的同窗好友庞涓却心胸狭窄,骄傲自大,嫉妒他的才能……”说到这里,李世民虎目圆瞪,蹭的站了起来,震惊的盯着面色严肃的罗通。 “你……”李世民双手发抖,又惊又喜的看着秦风。 “没错!”秦风一字一顿道:“我师父俗名叫张三丰,道号鬼谷子。” “难怪,难怪!”李世民激动着双手发颤,鬼谷子啊!神仙一般的人物 长乐公主满目惊骇:“鬼谷子?世上竟有如此长寿之人?” “人总是会死的,鬼谷子同样逃离不了这个自然法则。” “你是说鬼谷派不但传承下来,道号也是如此?” 李世民死死地盯着秦风,放射着恶狼一样的绿光。 有史以来,鬼谷学派人丁不兴, 算下来也就孙膑、庞涓、张仪、苏秦四人。 可这四大弟子,无一不是凡品,这四人可不简单,他们直接影响到天下的归属、历史的进程,到现在还是人人传颂。 鬼谷一脉人少,可个个都是一顶数十万个的存在呢! 豁然开朗!一切都豁然开朗。 难怪秦风妖孽无双,原来人家有着一个神仙一般的师父啊!当秦风给自己按上这么一个来头的时候,秦风所有作为所有能耐都理所当然了。 有着这种身世来历,不表现得妖孽一点,那才不正常呢! 李世民很激动,秦风现在不过是十几岁大男孩,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他未尝不会成为大唐版的孙膑、庞涓、张仪、苏秦。 秦风说起瞎话来,那是一套连着一套,只听他道:“儒、道、墨、农、兵、医、法等各门各派都传承下来,鬼谷一脉自然也能够传承,只是鬼谷一脉人员稀少且避世千年,所以世人误以为其已湮没。其实鬼谷一直延续着,只不过择徒条件极其严格,符合条件者少之又少,是以数十代都是一脉单传。师父辞世后,又只剩下我一人了,为何至死才道出缘由,师父也在信中做了交待。其原因是门派规矩限制,也就是说,他可以找徒弟,也可以传授弟子各种本事,但是不能让徒弟知道自己是鬼谷弟子,其一是为了弟子不致因此而狂傲自大,其二自然是担心消息泄漏后,会在天下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毕竟,鬼谷这个名头太大了。所以师父到了临行前,才向我透露这个身份。” 李世民深以为然,鬼谷子是一个被神化了的人物,要是鬼谷重现人间的泄漏,定然会引起天下震惊。 “门派需要传承,以后,我也得为门派培养一个继承者。这是我的使命!同样,到死那一天才能让他知道他学的是哪家哪派的知识。” “我们本姓嬴也是他师父说的,他说不管秦始皇为人如何,可是他为民族立下了汗马功劳不可磨灭,不管当时修长城的目的出于何等目的,可是长城到现在还庇佑着民族的安危,所以说修长城是一件弊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出于对嬴氏功绩的认可,鬼谷历代钜子都会暗中保护我们的安全,以致始皇血脉不致断绝。只是想不到,这一代的‘鬼谷子’会是我。” 李世民听得肃然而敬,感慨万端道:“这一守护就是八百余年,鬼谷派忠义两全、高风亮节,让朕感佩至深啊!” 第136章 鬼话 对不起,本章节内容暂缺! 第137章 逆天封赏 秦风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他说得滴水不漏,李世民先入为主,想怀疑都难。 “长乐有礼物送您,我也有件礼物相赠!”回答了李世民很多问题后,眼见他兴致不减,深知言多必有失的秦风立马祭出了大杀器! “什么礼物?” 没有发现什么破绽的李世民,果然让秦风把话头扯了过来。 “神剑!” “神剑?”李世民眼睛笑得眯了起来,“能称之为神剑的可没有几把!” 秦风笑而不答,让人取来轩辕剑,郑而重之的递给了李世民。 剑鞘朴实无华,没有丝毫出奇之处,但李世民拔剑出鞘,一股祥和之气,弥漫大殿,整个大殿的温度似乎了骤然上升了几度。 李世民神色一正,但见剑身一面刻日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 剑刃无华,散着柔和的光晕!给人仿佛慈母的手在轻抚着娇嫩的婴儿一样的感觉。 “圣剑——轩辕?” 李世民的神色由最初的疑惑,到赞叹、惊讶,最终到现在的狂喜。当他问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尽管他已经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境界,可现在,一颗心依旧为自己的猜测而狂跳不已。 “您是天下圣主,又怎么少得了轩辕圣剑?也只有您才掌握得了这把圣剑!这把剑,与我师父的书信一同送到了我手中。他说这把剑能够帮助您解决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实在,实在太感谢了!” 李世民像一个虔诚的教徒,将圣剑高举头顶的膜拜着。秦风如何得到这样一把圣道神剑的,李世民不知道,他也不想问。李世民不是没有怀疑过这把剑的真实姓,但是当他手握上剑柄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定然是轩辕剑无疑。 李世民也不知道自己心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念头,但是他确实出现了。 从有史记载来,华夏大地一直流传着十大名剑和十大名刀之说。但是经过数千年的沉浮,无数的秘密要么随着战火灰飞烟灭,要么随着当事人死亡而永远埋葬在历史的尘埃中。 到现在,剩下的也只有那把避讳李渊更名为“龙泉宝剑”的“七星龙渊剑”,而在十大名剑中排名首位、据传为天上诸神赐予轩辕黄帝的圣道之剑轩辕剑,更是从无人得见。最后有关轩辕剑的记载也仅仅是商史中商朝开国始祖商汤攻入夏朝太庙时手持轩辕剑击碎被夏朝供奉在太庙中的上古三大邪刀龙牙、虎翼、犬神之事。 从此以后,华夏大地不要说有人持有轩辕剑,更是见都没有见过。 轩辕剑传说是一把黄金色的圣道千年古剑,是由众神采首山之铜所铸,剑身一面刻曰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天界诸神将此剑赐予轩辕黄帝击败蚩尤之旷世神剑,后传与夏禹。其内蕴藏无穷之力,为斩妖除魔的神剑,为中华民族的象征。 这样一把圣道神剑,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亲自握在手中,李世民恐怕都如大多数人一般,怀疑着他的存在。 轩辕剑有没有如传说中那样蕴藏无穷之力李世民不知道,显然也没法印证。对于李世民而言,只要知道这就是轩辕剑,就已经足够。 其余之事,李世民不打算继续探究。 也许,这轩辕剑就是为自己准备的呢?想着想着,那种自恋的情怀又涌上李世民的心头。 激动、狂喜…… 不足道出他此刻心情。 圣道之剑轩辕,天子象征九鼎! 任何一物入手,都是天下共主的象征。轩辕剑出现在大唐皇帝手中的消息一旦传开,已得天下百姓民心的李世民,声威将会更上一层楼。 君权神授,千多年前的地球,无论中外,都是如此。 轩辕圣剑,象征意义远高其本身的价值,有没有神秘的力量根本不重要。 这一下,李世民对秦风的说辞再无疑虑,也只有鬼谷这种千年流派,才收藏得到轩辕圣剑这种圣物啊。 先得鬼谷子弟,再获华夏圣物,李世民的心情就像是六月份的时候,在吐鲁蕃盆地吃上一根冰棍,爽透了! “鬼谷一事,关系重大,还望大家严守这个秘密!” 秦风郑重的嘱咐! “朕心中有数。” 鬼谷因神秘被神化,关于鬼谷子的传说有很多版本,但无一例外的将鬼谷子当成了神仙,若天下人知道秦风是鬼谷门人于国不利,于他本人亦不利! 轩辕剑的出现,瞬间将李世民的自豪和雄伟的野心彻底引爆。 李世民挥舞着轩辕圣剑,以泄激情。其剑法大开大阖,气派宏伟,每剑刺出,都有石破天惊,狂风破浪之势。 “好一柄圣剑。” 一套剑法舞毕,李世民额头上已现一层细汗。 长乐公主望着同时送上的另外一把剑,问道:“这把剑是你自己的么?” “十大名剑之一,仁道之剑湛泸。同时,也是我们鬼谷派的圣物。”秦风生怕不保险,便把湛泸剑与鬼谷派联系了起来。对于李世民的人品,秦风表示担忧。 相传李世民为了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竟然不惜行骗。 关于此事,历史上就有记载,李世民即位以后就开始收集王羲之的墨宝,但却一直为没有得到《兰亭集序》而引以为憾,最后打听到《兰亭集序》的真本在一个叫在辨才和尚那里,便多次派人去索取,可辨才和尚始终推说不知真迹下落。李世民看硬要不成,便改为智取。他派监察御史萧翼装扮成书生模样,从辨才和尚哪里骗到了《兰亭集序》。 由此可知,李世民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万一他看中了湛泸剑,那么,湛泸剑是秦姓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给朕瞧瞧。” 事已此至,秦风无奈的递了过去。 李世民打量过后,说道:“果真如传言一般无二。对了,你可知道湛泸所代表的含义?” 没有发生秦风所担心的事件,李世民观看了一会儿,就退了回来。 秦风宝贝似的插剑还鞘,有些迷糊道:“不是仁道之剑么?” 李世民点头认可后,又问道:“你知道它为何被誉为仁道之剑吗?” “不知!” 李世民解释道:“湛泸,湛湛然而黑色也,它通体黑色,又有黑剑的俗称。浑然无迹的剑刃让人感到的不是它的锋利,而是它的厚重和慈祥。它就象上苍一只目光深邃、明察秋毫的黑色的眼睛,注视着君王、诸侯、百姓的一举一动。古有:‘君贤能,剑在侧,国兴旺。君无能,剑飞弃,国破败’的说辞。相传湛泸剑出炉之后,为越王所得,后传至越王勾践。因勾践战败,无奈之下把湛泸剑进贡给了吴王夫差。然而吴王无道,湛泸剑竟自行离开,飞至当世名君楚王身边。从此,湛泸剑便化为正义与仁德的代表。” 秦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李世民思索了一会儿,又道:“传说毕竟是传说,谁也不知真假。不过,剑的含义与你们鬼谷派的行事作风相似。” 秦风、长乐公主连忙侧耳聆听。 “战国时期的孙膑、庞涓、苏秦、张仪为了天下太平、结束乱世而劳心费神,是仁也。故而,剑是仁者之剑、人亦如此。鬼谷门派的宗旨教义与湛泸剑的含义异曲同工,也难怪你们将其视为圣物了。” “真是太巧合了。” 确实巧合,秦风随便编了一个借口,竟然给李世民赋予了全新的含义。 李世民瞪了秦风一眼,道:“什么巧合?这是先贤的智慧。” 秦风脑门露出了一条黑线,心想:我什么时候成“先贤”了? “你啊,福泽深厚,要好好珍惜好好学习你们祖师的品格学识,这才不枉你师父的一番心血。” “前半生为大唐、为百姓而努力,后半生为鬼谷寻觅品德、才华出众的传人。”秦风没有丝毫犹豫,回答得很快。 …… 第二天,薛仁贵与罗通的对决同样精彩纷呈,为了表示对罗通的尊重,薛仁贵用上了全部的本事。两人的武技都是刚猛霸道的风格,以攻对攻,力争先着。 围观百姓见两人拼斗得精彩之极,更是高呼喝彩。 两人以攻对攻,高下以渐渐分出。 起初双方互有攻防,但渐渐薛仁贵却是攻多守少,罗通连变枪法,始终难以反先。 罗通越打越急,招式越乱,最终负于薛仁贵。 当下,罗通无悔的一笑道:“你赢了,我输得心服口服!” 随着罗通走下了擂台,场上场下马上响起了一大片的祝福和欢呼声。 掌声如雨与欢呼声如雷,好半晌才慢慢的静了下来。 这场比试,也确实了最后的排名! 状元、榜眼、探花! 分别是秦风、薛仁贵、罗通。 此次武举从开始到结束,全程采用循环赛制,每个参与者都有对等的机会,有些发挥不好的人被淘汰后,通过第二次比试,获得晋级的机会并展现出自己真实的水平,即便最终依旧逃脱不了被淘汰的命运,但大家对结果毫无异义。 输得坦荡,才心悦诚服、毫无怨言! 在万众围观之下,三人就在演武场接受了李世民的封赏。 秦琼望着自己的孩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程咬金、尉迟恭、李绩也是一脸赞赏的看着秦风。他们与秦琼关系很好,见他取得如此成就也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李世民发表一番激荡人心的演讲后,他突的一声利喝:“武状态秦风上前听封……” “臣在!”秦风上前了一步,高声应到。 李世民高声道:“秦爱卿提议创立武举之事,实乃千古未有之盛事,此盛会为大唐为军队多了一条发现人才之途径,会试前更是提出循环赛制,使每员勇士都享受到更公平公正的机遇,实乃大功一件;比试途中爱卿百战百胜、刚毅冠军、技压群雄,特授虎贲军自成一卫,此外虎贲大将军之位空缺,爱卿可暂领大将军之权,从事。另赏金八百,绢布、绫罗、丝绸各万。” 此言一出,围观百姓为之哗然。 秦风都有些惊呆了,连谢恩都忘记了。 这次封赏不可谓不大:别看虎贲将军与虎贲大将军只有一字的差别,这其中的问题海了去了。这可是团长与军长之间的差距呢。 平时没有战事的时候,虎贲将军所领之兵至多不过三千,是因为李世民格外开恩所以才能统帅五千兵,如今虎贲军升级到十二卫级别,秦风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平时没有战事的时候,手中可以管八千人,若有战事,需要用到秦风,凭借这虎贲将军的身份,他完完全全可以坐到副统帅的位子,能够聚集麾下冲折府的兵力,率五万以上的大部队,单独出战。 这可是一个真正握有大权掌握实权的职位,在唐朝身居这类职位的人,至少也在三四十岁以后,几乎都是那些身经百战的大将,而秦风以不到二十之龄,居于这个重要的职位,在目前是绝无仅有的。 这种转变意味着年纪轻轻的秦风步入大唐顶级武将的行列,更别说还来个行虎贲大将军权力,这干熟手了随时随地都有转正的可能。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一脚进入李唐军事的核心,没有猫腻都有鬼了。 秦风自己也觉得意外,不过任命已下,升官发财,已经注定,其他什么的都是后话,抱拳作揖道:“谢皇上恩赐。” 其他人纵然想反对也是不能,李世民面对的可是数万百姓,如果这个时候折了他的面子,那等于让他在百姓面前威严扫地,满朝文武又有哪一个不是狡猾成精的人物,又岂会傻傻的冒这个头。 接下来李世民也重赏了薛仁贵、罗通,两人都让李世民提拔到了虎贲中郎将,成为手握上千人的将军。在这里,榜眼与探花只区别在财币多少这一方面,同时,进入决赛的人,但有从军之志,也可以到虎贲军投军,职位如何由秦风自行定夺。 此之安排,不但产生了一个新贵,也使得第一届武举被誉为虎贲军的武举,成为一时之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