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巫老司机》 第1章 楔子(一) 丁晓聪觉得自己就要死了,他已经连续发了一个星期的烧,市里各大医院跑了个遍,可却连病因都查不出来,只能靠营养液和退烧药维生。对于他这样一个10岁的孩子来说,见天这样折腾,实在是苦不堪言。 10岁了,准确说还差两个小时丁晓聪就满10周岁,他已经懂事了,从父母日渐憔悴的目光中,他看到了越来越浓的绝望,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自己就要死了吗?尽管爹妈从不跟他讲病情,可他还是做出了这样的猜想。 丁晓聪现在还在发着高烧,不过却没有继续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父亲丁家柱用一床毛毯把他紧紧裹着抱在怀里,在一段老旧的小巷子里匆匆疾行。他靠在父亲宽厚的胸膛上,能清晰听见急促的心跳和粗重的呼吸,母亲高群追在丈夫身边,一路小跑,不时摸一摸丁晓聪滚烫的额头,为他掖掖毯子,怕他被风吹着。 丁晓聪生下来身体就不太好,总是小病不断,后来街坊孙大爷给出了个主意,让带着孩子去给瞎子算下命。当时那瞎子掐过之后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小孩的后脑勺上拍了三巴掌,然后就断言孩子十岁前不会有什么大事,至于到了十岁会怎么样,人家怎么也不肯说。 还别说,自从被瞎子拍过那三巴掌后,丁晓聪再也没生过什么病,健健康康活到现在。可就在将要过十周的时候,又病倒了,并且这一次特别严重,小命都要不保。 眼看着孩子都快不行了,医院依然拿不出方案,丁家柱想起了那一段往事,干脆就把丁晓聪从医院里带出来,时隔几年之后,再一次去寻访当初那位算命瞎子,只是这次的情况更凶险。 要说他们找的那位算命瞎子可不是一般人,当地有句俗话,叫——跛子不跛能上天,瞎子不瞎能成仙,这位刘瞎子据传说就是神仙般的人物,在本市名声赫赫,人送外号——刘大仙。 这位刘大仙可不是街边算命的瞎子,他从来只在家里做事,并且每天只接待十位顾客,没排上的?对不起,明天请早。人家名气大,牌子响,就是这么牛。 刘瞎子脾气怪,不管达官显贵还是平头百姓,全都一视同仁,看牌号算命,出的钱再多也不让加塞。 巷子深处,丁家柱抱着儿子一路狂奔,跑着跑着,他的心就凉了,只见离着还有上百米远,巷里就塞满了小汽车,一直排到刘大仙家门口,怕是有二三十辆。按照惯例,他只能在这里排队,可问题是就算今天刘大仙还没开张,也轮不到自家了。 眼看没了机会,丁家柱眼睛都急红了,自己的儿子眼看就快不行了,绝不能白来一趟,今天就算是用刀子架在刘大仙脖子上,也得逼他把儿子看好! 打定主意,丁家柱抱着儿子向前挤,完全不理会那些臭规矩。排队的人原本想呵斥,不过看见他怀里奄奄一息的丁晓聪后,全都闭上了嘴。 一路挤到大门口,丁家柱眼看大门紧闭,二话不说,撩起一脚就踹在了门上,由于用力过猛,连人家的门框都踹塌了……反正他今天是豁出去了! 大门倒下,只见刘瞎子家古色古香的大厅中央摆着一套红木茶几,有两个人对坐在茶几前,目瞪口呆看着他们一家。这二人,左手边是个老者,戴着一副宽边墨镜,正是刘瞎子,右手边是个穿着休闲装的中年男人,相貌端正神态和蔼。 这两人刚才应该正在喝茶,手里端着茶杯,维持着各异的姿态一动不动,被突然倒下的大门惊住了。 “嗨!”半晌后,刘瞎子重重一拍大腿,无奈地说:“早就知道你们要来,我今儿只看了九家就歇业,最后一家一直给你们留着,干吗踹坏我的门嘛……” “噗……”刘瞎子对面的中年男人忍俊不禁,一口茶全喷在刘瞎子脸上。 刘瞎子这人脾气出了名的大,不过今天奇了怪了,他被人喷了一脸茶水,却丝毫不生气,默默摘下墨镜抹了把脸,又戴上,对着丁家柱招了招手,“把孩子带来吧。” 丁家柱这才反应过来,人家竟然早算准了自己要来,事先留了位置,而自己竟然踹坏了人家的门……惭愧啊! 不过现在也不是惭愧的时候,儿子的命要紧,夫妻俩连忙千恩万谢,抱着丁晓聪送到了刘瞎子面前。 刘瞎子定了定神,探出一只手,开始在丁晓聪身上摸索起来。 夫妻俩期盼的目光中,刘瞎子摸着摸着,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不停摇头,似乎遇到了棘手的事。 “大仙,孩子怎么样?”母亲高群小心翼翼问,声音都哆嗦了,一股不好的预感袭上她心头。 刘瞎子缩回手叹了口气,说:“到了这一步,我也不瞒着你们了,当初我就看出这孩子摊上了‘偷生鬼’,可又没办法祛除,只好先用阳气把它镇住,到了今天,果然又发作了……” 夫妻俩完全不懂刘大仙在说些什么,不过“偷生鬼”这个名字听上去就怪吓人的,俩人顿时慌了手脚,“噗通”一声全跪在地上,把奄奄一息的丁晓聪往人家怀里送,哀求着“一定要救救孩子,求您老人家再把那什么偷生鬼镇住。” 刘大仙摇了摇头,“难呐,这种事情可一不可再二,现在要镇住偷生鬼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那样的话,你家孩子的灵魂也会被镇住,变成植物人。” 两口子一听这话,愣了下神,同时嚎啕大哭起来,没了主张。 嘈杂声把昏昏沉沉的丁晓聪吵醒,他茫然看了看自己的父母,又看了眼刘瞎子,最后目光落在了坐在对面的中年男人身上,然后就再也移不开了。那个男人眼睛格外的亮,从未见过,仿佛两点寒星,正看着他微笑,最奇怪的是,这人眉心里有一条竖立的疤痕,仿佛二郎神的第三只眼。 端坐在凳子上的刘瞎子等夫妻俩哭得快晕过去的时候,忽然笑了,话锋一转,说:“其实自从那次看过之后,你们家孩子我一直惦记……挂念着,知道他今天会出事,我特地请了这位大法师来,有他在,保管你家孩子安然无恙!” 说完,刘瞎子探手指向了坐在对面的中年男人。 第2章 楔子(二) 一家人的目光顺着刘瞎子的手指,全都落在了那个中年人身上。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法师都是些神神叨叨的人,可这个中年男人气质儒雅,神态随和,看上去到更像是一位学者,和法师什么的似乎完全不沾边,他……能行? “哈哈。”刘瞎子笑了,“有眼不识泰山那,这位米教授,可是鼎鼎有名的大人物,为了请动他,我可是下了血本!我刘瞎子为了你们家孩子,真是操碎了心那……” 夫妻俩听刘瞎子这么说,再也不敢存疑,转个方向又要对米教授下拜磕头,不过人米教授不兴这一套,一手一个把夫妻俩扶住。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这位米教授看上去身形瘦弱,可扶住夫妻俩的胳膊后,他们死活就是拜不下去。 高群且不说,丁家柱人如其名,身材就跟顶梁柱似得,一米七五的身高,体重有八十公斤,在单位里没人比他力气更大。可被这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力气的手一托,他那浑身肌肉竟然失控了一般,完全使不上力气。 夫妻俩对视了一眼,相顾骇然。 “米教授,您看我们家孩子……”拜不下就不拜,丁家柱把孩子往米教授面前送了送。 其实这时候他们俩的心里已经放松了些,看来刘瞎子果然没有吹牛,他是真的为自己家孩子操碎了心,时隔几年不忘,下血本请来高人了!他们琢磨着,等孩子好了,一定要为刘瞎子准备一份厚礼。 米教授抬起手看了下手表,笑着摆了摆手说:“不忙,时间还有一些,我就给你说说,这‘偷生鬼’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米教授说完,接过丁晓聪抱在怀里,探出右手,将大拇指弓起来,指甲向下,掐在了丁晓聪眉心里。 刘瞎子连忙在一旁说:“等会米教授会施法驱走那个偷生鬼,不过孩子还不能立刻带回家,得由米教授单独带10天,等彻底调养好了才能还给你们。” 只要儿子没事,让别人带10天当然算不了什么,两口子连声答应。 米教授微微一笑,开始振动掐在丁晓聪眉心的大拇指,同时解说起这所谓的偷生鬼究竟是怎么回事。 再说丁晓聪。 米教授的拇指指甲刚掐在他眉心里,他就感觉被掐住的地方痛得出奇,不过这感觉并不讨厌。自从发烧以来,他脑子里就一直昏昏沉沉的,现在这痛感仿佛穿透了脑髓,脑海随之渐渐清明,感官也开始恢复。 “闭上眼睛,没有我的允许,千万别睁开。”米教授看着丁晓聪渐渐清亮的双眼,微笑着叮嘱,丁晓聪这时候感觉好些了,对他言听计从,连忙闭上了双眼。 米教授开始叙述,他的声音很有磁性,清晰地传入了丁晓聪耳中。 “首先,这所谓的偷生鬼,只是民间的说法,并不是真正的鬼,而只是魂魄。”米教授娓娓道来,在他的描述中,“鬼”是一种很高层次的存在,而一般人们撞见的,只是魂魄而已,只不过缠住丁晓聪的不是普通魂魄,而是冤魂。 关于这些东西,米教授讲的很仔细,只不过他的声音很小,似乎只有丁晓聪能听得清,这一点让丁晓聪有些疑惑。 介绍完了鬼魂的特性后,米教授开始拔高嗓音,这下所有人都能听得见了。在他的描述里,偷生鬼是魂魄,不过却是不完整的魂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偷生鬼死前是半路夭折的,也就是胎死腹中。 如果胎儿是病死或者是意外胎死的话,它的亡魂是没有怨气的,用不了多久就会消散,期间既没有能力也不会去害人。最怕胎儿是被强行打胎死亡的,这样的胎儿魂魄往往带有怨气,不肯散去,会一直跟在父母身后,带来诸多霉运。 不过,这仍然不是偷生鬼,丁晓聪的情况要更为特殊。 极少数胎儿被强行打下来后,魂魄并没有离开,而是沉睡在了母体中,直到怀上下一胎,后果才会显现。当下一胎着床后,这个带着怨念的残魂会进入到胎儿的脑中,也就是所谓的灵台识海,和自己的弟弟妹妹灵魂纠缠在一起。 由于是亲弟妹,血缘几乎没有区别,灵魂波动也极为接近,这两个灵魂将会结合的非常紧密,几乎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极难分开。又因为冤魂死前还没长成,所以完全没有思维,几乎察觉不到。 活人魂魄和死去冤魂的属相是不一样的,一个带着阳气,另一个纯阴,冤魂就会不自觉的吸取灵魂里的阳气,虽然并不猛烈,可天长日久,活人灵魂就会越来越弱,身体也会随之变得体弱多病,这就是丁晓聪以前身体很差的原因。 冤魂在吸取活人阳气的同时,也会抽取一些思维,逐渐成长,长此以往,会慢慢拥有自己的意识,最终觉醒,彻底成为恶魂厉魄,到那时,宿主小命不保。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三、五年,上一次丁晓聪找到刘瞎子的时候,刘瞎子没法解决,就用自身的阳气封住了那个冤魂,只是这并非长久之计,十岁就是大限,如今到了。 “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万中无一,一般的法师根本解决不了,所以刘瞎子向我求助后,我立刻就赶了过来,一直在这里等你们。”米教授终于介绍完了全部情况,叹了一口气。 丁家柱夫妻听到这里,已经面无人色,确如米教授所言,在生丁晓聪前,他们曾经堕过胎……没想到,竟然种下了这样的恶果。 丁晓聪躺在米教授怀里,更是听得入了神,他万万想不到,自己的脑子里居然还住着亲兄弟姐妹,而自己的苦难,竟然是因他(她)而起的。不知怎么,小小的丁晓聪鼻子一酸,闭着眼睛哭了起来。 丁家柱夫妻俩也忍不住哭了。 “孩子,想不想多学点这方面的本事?这样就可以帮助别人避免这样的惨剧?”耳畔传来米教授的话语,丁晓聪毫不犹豫,哽咽着点了点头。说不清为什么,这似乎就是下意识的举动,他觉得顺理成章。 只是他不知道,这一点头,他的人生将彻底改变,他也不知道,刚才米教授的话,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能听得见…… 第3章 楔子(三) 丁晓聪刚点完头,眉心里一痛,一直掐在他印堂穴的大拇指使力,将他的皮肤掐开,热血立刻涌了出来。说来奇怪,这股血流出来后,丁晓聪只觉体内的燥热随着滚烫的血流出体外,发烧的症状立刻减轻。 更奇怪的是,眉心皮肤被掐开后,那里仿佛睁开了一只竖立的独眼,通过这眼睛,他竟然能看见东西。 在这只眼睛中,一切就好像是彩色底片,光怪陆离,面对着他的米教授轮廓分明,颜色却是赤红色,犹如火人。 “米教授!”丁晓聪的母亲吓了一跳,可却不敢阻止。 米教授松开手摆了摆,“不妨事,我先替他治病,驱除燥热,然后再帮他洗魂。” 米教授说话的时候,丁晓聪闭着眼睛转过头,又看见了万分熟悉的父母。依然是底片的既视感,不过自己父母轮廓很不清晰,颜色也极淡,近乎于黑白。 “我替你打开的是巫眼。”米教授的话似乎是直接在脑海中响起,丁晓聪听得一怔,“巫眼”是什么鬼? 米教授解释道:“我们中国人,每个人其实都有第三只眼,藏在灵魂深处,上古巫法昌明的时代,许多人天生就能打开这只眼,可后来这功能渐渐退化了,只能用特殊的方法才能打开。” 接下来通过意念交流,丁晓聪得知,这所谓的“巫眼”,其实就是灵魂的视界,也就是说,他现在是直接用自己的灵魂在看事物。 两人默默交谈了一会,眉心伤口渐渐不再流血,开始凝固结痂,这时丁晓聪的烧已经完全退了,通体清凉。看见儿子呼吸逐渐平稳,丁家柱夫妻俩松了一口气,刚才丁晓聪血流如注,可把他们紧张坏了。 米教授看差不多了,点了点头,对着夫妻俩叮嘱:“下面我帮孩子把灵魂里的冤魂清出来,过程可能有些吓人,不过我担保绝对不会有事。” 丁家柱夫妻俩对望了一眼,点了点头,母亲高群忍不住忐忑问:“我那孩子,我是说……大孩子的冤魂,会怎么样?” 对于这个问题,丁晓聪也很急切,虽然差点被害死,可那个冤魂毕竟是自己的亲人。 米教授笑道:“我早就安排好了,她不会消散,而是会以另一种方式活下去,希望你们以后好生待她,切莫再让她堕入冤魂道。” 听见这话,一家人大喜,连连感谢。 米教授让夫妻俩退后几步,然后开始低声吟诵起来,他的调门阴森古怪,听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不一会儿后,就连这栋屋子里都显得鬼气森森。 “这是上古巫颂。”米教授的哼唱不停,话语却同时在米小经心底响起。“巫觋共分为五种,区分就是这天赋巫颂,我唯一能唱出来的就是这‘鬼颂’,除此之外,还有——天颂、山颂、水颂和毒颂。” 米教授话音刚落,丁晓聪赫然发现,从他衣襟里探出了一个小小的头颅,这是……一条淡蓝色的蛇! 蛇很小,不过才20几公分长,通体蓝色没有花纹,在七寸的位置略显扁平,形成了一个左右对称的突起,有些类似眼镜蛇,又不完全一样。小蛇从衣襟里钻出来,随着鬼颂蜿蜒向下,一直游到丁晓聪胸口盘住,这时丁晓聪才发现,这条小蛇竟然没有代表灵魂的色彩。 “这是一只虺,我亲手巫化,专门为你姐姐准备的。”米教授的声音又在丁晓聪脑海响起。“虺具有清除魂魄记忆的能力,可以化解你姐姐魂魄中的怨气。” 这话丁晓聪不太能听得懂,不过他知道了,原来自己有个姐姐。 在太古传说中,虺五百年可化为蛟,千年化龙,只是这传说的真假,现在已无人知晓。 另一边,丁家柱夫妻俩听不见米教授和自家儿子的交流,看见钻出一条蛇盘在儿子胸口,可把他们吓坏了。 就在夫妻俩准备冲上去制止的时候,米教授调门一变,转为尖利,那条虺立刻发动,“嘶”的一声,闪电般咬在了丁晓聪眉心里。刚被咬住,丁晓聪闷哼一声,身体立刻僵直,表情显得很痛苦。 “你们忘了米教授的嘱咐吗?”刘瞎子在一旁淡淡说,伸出拐杖拦在夫妻俩身前,阻止他们过去,“现在捣乱,当心你家孩子小命不保!” 听见刘瞎子的警告,丁家柱夫妻俩只好远远看着,再也不敢上前。 这时候门口围了不少人,全都瞠目结舌看着屋子里不可思议的一幕,没人敢出声,呼吸可闻。 蓝色的虺死死钉在丁晓聪眉心,蜿蜒扭曲,大约过去一分钟后,方才松了口缩回去,盘成一团不再动弹。丁晓聪一直紧绷的身躯终于软了下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浑身上下全都汗湿了。 刚才的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灵魂撕裂的痛苦一般人很难想象,远超躯体,这么一会功夫,他的体力就被消耗的一干二净。在最后一刻,他似乎看见有个女婴的魂魄从自己的灵魂上被剥离出来,进入了虺的体内。 “那就是我的姐姐吗?看上去比我可小多了……”丁晓聪心里想,嘴角不自觉的笑了。 米教授终于停止吟唱,用一只手盖在了丁晓聪眉心,笑着对丁家柱夫妻俩说:“事情已经解决了,现在你们的两个孩子全都安然无恙,不过需要调理10天,你们先回家去吧,10天后我会送他们回去。” “两个孩子?”夫妻俩惊呆了,目光同时落在了丁晓聪胸口,蓝色的小蛇盘在那里,似乎已经睡着了。 “是我的姐姐……”已经很久说不出话的丁晓聪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干涩。 “女儿……”夫妻俩傻眼了,看着那条小蛇,原来,米教授用的竟然是这样的方法。 “回家去吧。”米教授挥了挥手。 丁家柱夫妻俩对着米教授鞠了个躬,默默转身离去,门口围观的人立刻分开一条路。今天这些人可算是开了眼了,平常看所谓的法师驱邪,都跟唱戏似得,哪像这样“真枪实干”,诡异莫测,看得人透不过气来。 丁家柱夫妻俩抵着头默默走到门口,高群忽然停下脚步,转回身对着米教授鞠了一躬,小声说:“其实,那孩子有名字的,她叫晓兰……” 说完,高群头都不敢抬,追着丈夫离去。 第4章 楔子(四) “你可以睁开眼睛了。” 耳畔传来米教授的话语,丁晓聪终于睁开了双眼,不过就在他眼睛睁开的同时,眉心的视界消失,眼前的景物变得正常。 “这里太嘈杂,我带你去一个僻静的地方。”米教授抱着丁晓聪起身走向门外,大门口的围观者似乎都有点畏惧这个神秘的人,轰然作鸟兽散。 门口停着一辆越野车,米教授把丁晓聪放在副驾驶座,然后去另一边打开门上车,根本不看围观群众。刘瞎子的生意格外好,这些人为了能早些轮到自己,干脆就日夜排队,现在还有好几十家。 丁晓聪抱着蓝虺,静静看着米教授发动汽车,从另一个方向开出了巷子。他才十岁,还从未离开过父母,知道自己将要和这个人单独相处十天,他有些紧张。 “别害怕,以后,我就是你的师尊,跟我学艺的事,你不可以告诉别人,包括你的父母,明白了吗?”米教授一边开车一边嘱咐。 丁晓聪下意识点了点头,他还不懂这番话的含义,不过潜意识中觉得这位师尊绝对可信,他的话一定要听,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清。 米教授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我的身份是一名巫觋,严格来说,是鬼巫,我将教你十天,然后,你就只能靠自己去修行了。” 丁晓聪立刻兴奋起来,“巫师?那你会不会寒冰箭?或者脸盆大的炎爆?” 米教授被他的话弄愣了,这都什么玩意?不过他随即反应过来,哭笑不得,“你说的那些都是玄幻故事吧?巫觋不同,这是老祖宗给我们传下来的无价瑰宝。” 接下来,就在这辆车里,米教授为丁晓聪上了第一趟理论课。 上古,中华民族还处在半原始社会,先民们为了探索大自然,发展出了一门独特的学问,这就是所谓的巫法时代。这是一门涵盖自然、药理、地质、化学等等门类的综合学科,可谓无所不包,浩如烟海。 现如今人们耳熟能详的所有上古大神,其实在那个时代,都是一方大巫,“而巫觋有个共同点,就在这里。” 米教授说到这里,点了点自己的眉心,那里有个竖立的疤痕,看上去就好像一只竖立的眼睛,“只有打开了巫眼,才算是真正的巫觋,所以你现在也是了。” 米教授接着往下说。 中华民族的上古史,其实就是巫法的发展史,随着各部落的融合,族群不断扩大,巫法也愈加的昌明,不过这种状况在最后一位神巫的治下戛然而止,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大禹。 那个年代,部落首领都是由强大的巫觋担任,实行禅让制,但是大禹掌权后,他起了私心,不想把统治权禅让给别人,而是直接传给了他的儿子——启,夏朝从此建立。 这种不合惯例的做法自然会受到其他大巫们的反对,启为了巩固家族统治,开始运用自己手里的权利打压各路大巫,从此后,巫法开始衰落,渐渐从统治阶层退了下来。 巫法虽然渐渐败落,可由巫法衍生出来的诸学科却渐渐开始兴盛,包括中医、星象、算术、周易、命理等等,可以这么说,整个中华文化都是从巫学演化而来的。 时间继续往后推移,到了秦朝,始皇帝给了奄奄一息的巫法致命一击,他征集全国各地的巫觋们从军,一起南征象郡。在残酷的战争中,残余的巫觋们十死七八,余下的人被留在了南方,再也没有回到中原,这些巫觋创造了后世闻明的蛊降之术。 自此后,巫法算是彻底断绝。 至于米教授的巫法,其实并非传授,而是他在研究上古甲骨文的过程当中,自学而来的,丁晓聪,则是他的第一位弟子。用他的话说,丁晓聪的灵魂比较特殊,学习鬼巫法,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路交谈着,车子开出了城市,驶向南方山区,而此时刘瞎子家…… 那些排队等候的人们正在议论刚才发生的事,忽然有人发现,刘瞎子在他侄子的搀扶下,颤颤巍巍走出了家门,身后还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刘瞎子年纪已经很大了,白天很少出门,他这是要去哪里? 一片疑惑的目光中,刘瞎子钻进了自家的汽车,他侄子对着排队的人抱拳一礼,朗声道:“诸位,家叔年事已高,实在是不堪劳累,这就要回老家养老去了,这里……以后就请别来了。” 说完,他也钻进了汽车,绝尘而去。 直到刘瞎子去得远了,人们方才反应过来,立刻炸了锅,大名鼎鼎的刘瞎子居然这样就金盆洗手了!那咱们以后有事找谁去? 议论声越来越高,渐渐变成了咒骂,反正刘瞎子也指望不上了,犯不着再对他客气,只是……这又有什么用? 当天黄昏,米教授带着丁晓聪来到了一处位于山间的农家小院,开始了为期十天的学习。由于时间太短,他将只教授基础理论方面的东西,采用的是纯粹填鸭式的教学模式。 米教授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情急着去办,教授丁晓聪的过程当中,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没有时间了。”每次听到这句话,丁晓聪就知道自己要倒霉了,接下必然是一顿狂塞,直到他头昏脑涨方才作罢。 相比较理论知识的学习,更让丁晓聪犯怵的还是解题。 巫术是研究大自然的,而天地万物千变万化,根本就没有定式可言,所以每次处理事情,都是一个新命题,需要解方程一般解开。就拿巫医来说,每个病症都有自己的特点,而所用的药物配伍也是千变万化,双方结合在一起,解题的难度超乎想象。 十天其实学不到什么,不过丁晓聪好歹打下了基础,明确了修行的方向,以后的发展就要靠自己了。 十天后,米教授带着丁晓聪离开,把他送到了他家楼下,依依不舍叮嘱一番后,就开车离去了。丁晓聪捧着姐姐晓兰,目送米教授,心情复杂,这十天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他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心事去得快,不一会就放下了这一切,转身上楼回家。至于什么巫术……还是算了吧,上学就够累的了,哪还有心思折腾那些玩意?他都已经休学快一个月了,得赶紧把落下的功课补上。 忧心忡忡中,丁晓聪捧着姐姐敲了敲自家的门,“爸、妈,我回来啦!” 第5章 恰同学年少 “妈,我上学去啦。” 丁晓聪背好书包,冲着还在厨房里忙活的母亲喊了一嗓子,跑到门口准备换鞋。 一晃五年多过去,丁晓聪今年15岁,初中三年级,再有一星期,他就将参加中考。和五年前相比,他的个头长了许多,都快赶上父亲丁家柱了,只不过身体还是有些瘦,好在再也没生过什么大病。 这五年来,丁家人偶尔还会提及那位神秘的米教授,每每说及都感激万分,只是自那天以后,就连刘瞎子都不见了,想要报答也找不到人。 丁晓聪谨守当初的诺言,关于和米教授学了十天巫术的事情,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不过也就仅此而已,自从回家后,他就把那些古古怪怪的东西完全抛在了脑后,再也没有拾起过。 现在唯一还能证明那段奇特经历的,就是家里增添的新成员,姐姐晓兰。 听见儿子急促的脚步声,母亲高群从厨房探出头,喊道:“等一下,先把你姐姐叫起来吃饭再走。” 说完高群又回厨房继续做家务,嘟嘟囔囔叹道:“这孩子,平时挺勤快的,怎么这几天变懒了?” 高群口中的“勤快”是相对丁晓聪而言的,晓兰平常每天都起得很早,到了点就会叫醒丁晓聪上学,可这几天不知怎么回事,总是睡在床上不肯起来,饭都很少吃。 丁晓聪看了下表,已经7点半了,连忙冲进房间掀开了姐姐的被子,把盘成一团萎靡不振的丁晓兰抓在手中,急匆匆向外跑。 “妈,我带着姐姐去上学得了,路上我给她弄吃的。”丁晓聪大喊大叫,一头冲出了门外,连大门都忘了带上。 “这孩子……”高群跑出来看见洞开的大门,叹了口气,只得由他去。 匆匆下了楼,丁晓聪从楼道里推上自行车,一个马步跳上去,蹬着就走,晓兰顺着他袖子钻进去,缠着胳膊上不动。 附近的街坊都知道丁家养了一条蛇,却没人知道这条一直不见长大的蛇在丁家的身份,丁家人自然也不会外泄。 骑着车子出了小区,路口有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跨在自行车上等着,看见丁晓聪出来后,向前一送,和他骑了个肩并肩。这位名叫罗大海,人送诨号……胖大海,是丁晓聪的同班同学,俩人最是要好。 丁晓聪就读的二十三中是本市最好的初中,丁晓聪在班上的成绩勉强算是中等,而罗大海同学吗……论班不合适,论年级的话,正常情况下不会出倒数前三。 他俩之所以关系铁,一来是罗大海为人仗义,还有个原因就是两家的父亲原来是一个单位的,关系还不错。后来单位改制,国营企业变成了集体企业,两家人同时下岗,丁家柱和人合伙开饭店,而罗大海家里条件比较差,就摆了个修自行车的摊位,勉强度日。 虽然两家大人渐渐来往少了,可孩子们没什么阶级观念,关系一直挺铁的。 “林豆豆那?怎么今天没坐你的车?”罗大海看了看丁晓聪空空荡荡的车后座,表情吃味问。 林豆豆也是俩人的同学,和他住在一个小区里,俩人平时上学都是一起的,丁晓聪的车后座整整带了她三年。二班流传着一句话,叫做“小葱拌豆腐”,其中的小葱指的就是丁晓聪,豆腐嘛……自然就是林豆豆。 初三年纪,正是情窦初开的年月,班上流传着各种“绯闻”,丁晓聪自认是个如假包换的老实孩子,可也不能幸免。天地良心,丁晓聪敢发誓,他和林豆豆只是纯洁的同学友谊,可谁肯信? 没事都得给你搞点事出来,何况天天带着人家。 既然辩解不清,那索性就由他去,丁晓聪照旧天天带着林豆豆上下学,完全不理会闲言碎语。还别说,这样一段时间下来,各种风言风语也就自动平息了,或者说是司空见惯? 罗大海的话音刚落,一辆奔驰轿车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后车窗里,林豆豆探出脑袋对着丁晓聪甜甜一笑,挥了挥手。 林豆豆长相不算很清秀,不过笑得时候特甜美,特别是那俩酒窝,罗大海当场就看醉了,前轮一撇,差点栽了个跟头。丁晓聪天天看,早就习惯了,没什么感觉,随意挥挥手算是打了个招呼。 “是王志云家的车!”罗大海又咋咋呼呼骑上来,拍了丁晓聪一巴掌,恨恨说:“那小子这是横刀夺爱啊!要不要哥哥去教训教训他?” 王志云同样是他们的同班同学,品学兼优的那种,最主要是家里特有钱,他老爸原来是区里的干部,前两年辞职下海做生意,听说发了大财。 “你拉倒吧。”丁晓聪简直无语了,挥开罗大海的手,“才多大点人啊,搞这些争风吃醋的东西,也不怕说出去丢人,再说了,我和林豆豆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别给我惹事啊。” 罗大海可不是善茬,他虽然不混社会,可和混混们打架的事情没少干,别看才16岁,下手黑着那!这一带的小混混都有点怵他,丁晓聪怕他真闹出什么事来。马上就要中考了,他现在只盼着能顺顺利利升学,这时候要是出点什么事,对未来的影响太大了。 “得得得,算我多事,你小子真没出息。”罗大海“痛心疾首”摇了摇头。 丁晓聪简直无语了,索性不搭理他,一个劲加速往前骑。他还带着姐姐,得赶在去学校前给她买吃的。 从这里到二十三中,要经过一个农贸市场,里面卖什么的都有,丁晓聪在一家卖鹌鹑蛋的摊位前停了下来,晓兰比较爱吃这东西。 “老板,多少钱一斤。”丁晓聪指着鹌鹑蛋问价。 “三块五。”老板正在忙着别的买卖,随口答了一句,他看见丁晓聪和罗大海都是半大孩子,还穿着校服,没当回事。 丁晓聪听见人家报了价,开始五个五个往电子秤上数鹌鹑蛋,“一五一十,十五二十……” 老板看得好奇,这么点大孩子真的来买菜?还数的这么认真,连忙过来招呼道:“你这样太慢,我帮你称吧,要多少?” “别闹。”丁晓聪挥开老板的手,继续专心致志数蛋,“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一斤!” “好了,三十七个一斤,我算你一毛钱一个吧。”丁晓聪郑重说。 老板莫名其妙,“是这么个理,怎么着?” “呐,这是一毛钱,我买一个。”丁晓聪丢下一毛钱,拿起一个鹌鹑蛋对着老板晃了晃,一蹬自行车扬长而去。 老板拈起那一毛钱,看着俩半大孩子远去的背影,脑子一阵阵发懵,耍我那这是? 第6章 命运的岔路口 “小葱,你小子可太坏了。”罗大海吃吃笑着小声说。 丁晓聪白了他一眼,没搭理,这时候罗大海才想起来,问道:“你那个蛋那?” 丁晓聪双手脱把对着罗大海亮了亮,手心里空空如也,那个蛋早就被藏在他袖子里的晓兰给吞了。 “呵,行啊,你小子还会变魔术了!”罗大海顿时兴奋起来,用肩膀撞了撞丁晓聪,“把这手教给哥哥,回头我请你溜冰。” “等考完试再说吧。”丁晓聪现在满脑子都是中考的事,也没心思继续逗他。 临近中考的时候,有两种人会比较轻松,一种是学习特拔尖的,他们平时早就学好了,这时候随便看看巩固下就行。还有一类就是罗大海这样的,功课早就落的没边了,看都看不懂,那还看什么? 最紧张就是丁晓聪这样的,成绩不上不下,功课似懂非懂,这时候努一把力,到时候就有可能变成实打实的分。高中阶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是能进入好高中,上大学基本就有把握,可要是只能进那几所传说中的“名校”,将来能上个大专就算不错了。 罗大海只能破罐子破摔,可他丁晓聪还有一线希望,想争取一把。 没一会,出了农贸市场,前面过了马路就是学校,上课时间快到了,丁晓聪用力蹬了两下,想趁着马路上没车,赶紧冲过去,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他刚加上速度,还没下马路牙子,旁边一棵法国梧桐树后闪出来一个人,正好挡在前路上。这一下突然生变,双方距离只有几米,丁晓聪想躲开已经来不及了。 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车速急剧下降,可还是没能完全刹住,撞在了那个人身上。 这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下穿牛仔短裤,上身套着一件黑色的弹力背心,高高壮壮的,被自行车一撞,应声倒地。 丁晓聪吓坏了,连忙上去扶人家,不停说着“对不起”。 那个年轻人不停“哎哟”大叫,在地上翻来滚去,挥开丁晓聪的手,就是不肯被他扶起来。 丁晓聪觉得奇怪,刚才他刹车还算及时,就算撞到了,也绝不会有这么严重吧? 罗大海在一旁看不下去了,用力拉开丁晓聪,指着躺地上的人骂道:“别管他了,小葱你去上课,这人是故意的,你刚才根本就没撞到他。” 就在这时,旁边有人瓮声瓮气说话:“撞了人还想跑?” 丁晓聪一惊回头,看见来人后,脸色立刻变了。 来的是一条足有一米八十多的大汉,年约三十来岁,身形魁梧,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年轻人,一个个吊儿郎当。这人丁晓聪认得,人称“皮宝”,这一带有名的混混,以心黑手辣闻名。 看见这帮人,丁晓聪心里“咯噔”一声,心脏开始加速跳动。他毕竟只是个初中生,平常规规矩矩的,面对这大混混,紧张在所难免。 罗大海和这些人没少打过交道,立刻就看出了其中的门道,他上前一步站在丁晓聪身前,阴沉着脸低声说:“皮宝老大,这人是我兄弟,他赶着去上学,有事情我替他说吧。” 罗大海的确仗义,胆子也大,可他这一套对于皮宝来说,显然没什么用。听见他的话后,皮宝咧嘴一笑,脸色突然变得狰狞,毫无预兆,抬起手一耳光抽在罗大海脸上。 “啪”的一声脆响,丁晓聪下意识闭了下眼,等再睁开,罗大海已经倒在了地上,嘴角流出了血线,脸庞肉眼可见肿了起来。罗大海到底才16岁,哪里能经得住成年壮汉一巴掌,他被抽懵了。 不等丁晓聪做出举动,身后传来一声怒骂,“滚你妈小兔崽子。”然后他只觉背后被人重重踹了一脚,身体飞出去摔在了地上。 这一下摔得丁晓聪七荤八素,鼻腔一热,一股鲜血涌了出来,他下意识想用手擦,可不等擦到,后脑勺一痛,被人揪着头发提了起来。 提起丁晓聪的是皮宝,他面目狰狞瞪着丁晓聪,咬牙切齿沉声道:“你小子撞了我兄弟,这事没完,明天早上这个点我还在这里等你,带一千块医药费来,要不然,这学你也别上了,我们就堵在这里,见一次打一次!” 丁晓聪只有一米七出头,生的又瘦,被皮宝提着左右摇晃,就像个破口袋。他看向四周,围观的人个个噤若寒蝉,没一个人敢为自己说话。 看着近在咫尺那张扭曲的脸,丁晓聪满心恐惧,又夹杂着无边的愤怒,他只觉脑子里“嗡嗡”响,肺都要憋炸了。 皮宝“哼”了一声,扔下丁晓聪招了招手,包括碰瓷那位,一大帮人起着哄扬长而去。 这时候围观的人上来,把罗大海和丁晓聪扶在一起,唉声叹气,不知道该怎么劝,这些混混有由头,报警都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过了一会,有好心的摊主打来一盆水,让两个人洗了洗脸上的血。 “小伙子,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一个年长的摊主想了想问道。 这话提醒了丁晓聪,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专门找自己麻烦的,可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初中生,从来没得罪过谁,和混混更是没有交集,他们怎么会找上自己的? 难道是为了钱?可老爹开的只是个小饭店,还是和人合伙的,家里远远谈不上有钱,这个假设也不成立。 左思右想没有头绪,对面学校里传来了刺耳的上课铃声,把他从沉思中惊醒。 几乎是下意识的举动,丁晓聪连忙跳起来,推起自行车就要去学校,可刚下了马路牙子,他察觉不对,回头看,罗大海仍闷不做声坐在地上。 “大海,迟到了,还不快去学校?”丁晓聪急切喊。 罗大海这人平常大大咧咧,对谁都是一副笑脸,可今天听见最好朋友的呼喊,他却摇了摇头,“小葱,别管我了,你快去上学吧。” “你不上学啦?!”丁晓聪急了。 罗大海艰难的从地上撑起来,默默推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向另一个方向,头也不回说:“反正我什么都考不上,这学我不上了。” 说完,罗大海跨上自行车骑走了,看着他的背影,丁晓聪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万万想不到,高高兴兴上学,怎么会搞成这样…… 第7章 开眼看世界 丁晓聪浑浑噩噩来到学校,穿过已空无一人的走廊,来到了三(2)班教室门口,低着头喊了一声“报告”。 教室里立刻安静了下来,丁晓聪尽管低着头,也能感觉到同学们的目光全都集中在自己身上。这种情况下也许该表现的洒脱一点,可他刚经历了此生最大的打击,又目睹最好的朋友弃学,再加上鼻梁还是肿的,实在是洒脱不起来。 况且皮宝的威胁还历历在目,如果明天早上带不来一千块,他们又堵住自己该怎么办? 丁晓聪心事重重,有些失神,直到物理老师喊第三声,他才惊醒过来,连忙回答:“报告老师,我骑自行车摔了……” 丁晓聪其他课都一般,只有物理还算不错,所以物理老师比较喜欢他,看见他鼻青脸肿的狼狈相,连忙招了招手让他回位,责备道:“眼看就要中考了,怎么还这么不注意安全,要是摔坏了考不了,那可就耽误大事了。” 虽然是责备,丁晓聪还是挺感动的,低着头鞠了个躬,“谢谢老师提醒,以后再也不会了。” “快回位置听课吧。”女物理老师撩了下刘海,催促道。 丁晓聪昏昏沉沉回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这才发现,原本两个人的位置只剩下了他一个,罗大海不在了…… 这一堂课,丁晓聪都是魂不守舍的,琢磨着该怎么解决那些混混的纠缠。 拿钱了事肯定是不行的,他根本没那么多钱,如果向家里要,事情肯定就会被父母知道,到时候事情很可能就闹大了。况且一千块对这些人并不是大数目,他们显然也不是冲着钱来的,就算真给他们钱,恐怕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用武力的话,就更不实际了,虽然男孩子都会做大侠梦,可要把梦当成现实,那就是二逼了。这些人都是有黑社会性质的混混,并且人多势众,自己一个15岁的初中生,根本就不可能打得过他们。 胡思乱想中,下课铃响了,丁晓聪被惊醒,连忙摸向自己的左胳膊。晓兰吃过蛋大约一个小时后,会把蛋壳吐出来,他要处理一下。 这一摸,丁晓聪立刻浑身一麻,姐姐居然不在了! 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连忙站起来,手忙脚乱把身上拍了一遍,可仍然没有! “小葱,你在找什么?”有人走过来柔声问,是林豆豆,她看见丁晓聪脸上有伤,想过来表示下关切,看见他不停在身上摸索,就随口问。 丁晓聪这时确定晓兰不见了,吓得魂飞魄散,失声惊呼:“我姐姐不见了!” 林豆豆懵了,“你姐姐?你哪来的姐姐啊?” 丁晓聪自知失言,这事没法解释啊,也没空解释,连忙对林豆豆说:“你帮我向班主任请个假,就说我身体不舒服去医院了。” 说完,丁晓聪风风火火冲出了教室,留下了一脸懵逼的林豆豆,“他这是……怎么了?” 丁晓聪蹬上自行车出了学校,穿过马路,又来到了刚才的现场,刚才他在这里摔过两次,姐姐最可能丢失的地方就在这里。然而,他失望了,找了一圈没找到后,他又问了附近的人,可没一个人看见过那条蓝色的小蛇。 这下丁晓聪彻底慌了神,那可是自己的姐姐啊!在家里,爹妈对她比对自己还要宝贝,怎么能丢了! 丁晓聪觉得自己简直要炸了,要是姐姐有个三长两短,别说父母不能接受,他自己就饶不了自己! 他急得在路口团团转,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一种可能。 “大哥,您知道皮宝家在哪里吗?”丁晓聪连忙问一位摊主。 刚才皮宝和他有过身体接触,搞不好姐姐就是趁那次机会,偷偷溜到了皮宝身上。 他这么推断是有根据的,晓兰虽然外表是一条蛇,可灵魂却是人的灵魂,除了不能说话以外,智力和人类差不多,她看见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搞不好就跟过去报仇了。 “我简直就是个没用的废物!”丁晓聪心中狠狠骂自己,他越想越觉得事情应该就是这样,姐姐还只是那么小的一条蛇,跟着那些人该多危险!要是自己有本事的话,姐姐又哪里用得着冒险? 问清了皮宝家的位置后,丁晓聪立刻跨上自行车,拼了命的骑,这时候他满脑子都是姐姐绝对不能出事,完全没有半分害怕。 皮宝家离学校不算远,丁晓聪一路风驰电掣,只用了一刻钟就骑到了。 长街是本市著名的小商品批发一条街,整条街道上全都是商户,热闹非凡,皮宝家在长街的中断有一栋老房子,分成三个门面出租,每月光收租钱就可以活的很滋润。 丁晓聪急急忙忙找到了他家,扔了自行车,连门都不叫,就一头冲了进去。 皮宝家堂屋里全是人,刚才找丁晓聪麻烦那些人全都在,屋子正中央有一张躺椅,皮宝正目光呆滞躺在上面,在他身边,守着个神情焦急的女人。 “我家皮宝究竟怎么了?!”女人指着那帮人尖声大叫,那帮混混个个噤若寒蝉,没人吭声。 走得好好的,人突然就瘫在了地上,腿不能动,天知道是怎么了。 就在这时,大门“轰”的一声被人撞开,丁晓聪就这样冒冒失失一头闯了进来,焦急的四处打量。 “你小子跑来做什么?!”一名混混走上来,用力推了丁晓聪一把。 丁晓聪现在也顾不上这些,趔趄两步后,闭上了眼睛。屋子里太杂乱,肉眼看不清,他时隔五年多后,第一次打开了巫眼查看。 画面转换,变成了类似底片那样由色斑组成的世界,果然,他第一眼就发现了异常。当他看到皮宝的时候,发现皮宝的灵魂里有一个很小的蓝色光点,潜藏在了深处。 这是咒术! 丁晓聪当年跟着米教授学了十天,学的都是基础理论,唯一能操作的就是那首“鬼颂”,不过这咒术印记很好认,他一眼就看了出来。 鬼巫的特长就是操控魂魄,而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分类,叫做“魇咒术”,这法术说起来,与现代催眠术有些类似,只不过要高深的多。 魇咒术细分起来,又可以分成魇术和咒术两部分,所谓魇术就是操控别人的思维,而咒术,则是在别人的灵魂里下印记,达到某种特殊的功效。 看见皮宝中了咒术,丁晓聪心头大定,看见那混混又恶狠狠走了过来,他不再纠缠,转身走出了大门。那个咒术里有姐姐的一丝灵魂印记,这表明,姐姐晓兰的确在这里,并且给皮宝下了咒。 从这些人的表现来看,应该没有发现姐姐,既然这样,他也就不担心了。 第8章 巫邪 一屋子人目瞪口呆,不过现在皮宝搞成这样,他们也没心思再找丁晓聪麻烦。 “救护车怎么还没来?”皮宝急得都快哭了,好好地突然瘫了,这是换在谁身上都接受不了。 他旁边的女人连忙安慰:“快了,就快到了……” 女人没说错,救护车的确就快到了,丁晓聪刚走到屋外,就听见街口方向传来救护车急促的警笛声。只不过老街街道窄,人多物多,车子开的很慢。 丁晓聪笑了,他确定那咒术是自己姐姐下的,似乎也只有他姐姐才会那样的咒术。 万物皆有灵性,其中尤以狐狸、黄鼠狼、刺猬、老鼠和蛇最突出,这些动物灵性强到一定程度后,都会自然掌握魇咒术,并且特点各不相同。蛇在民间被称为柳仙或者常仙,它们的咒术很奇特,可以让人瘫痪,独此一家绝无分号。 现在到处都是人,城市里已经几乎看不见蛇,有灵性的更是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能咒住皮宝,只能是姐姐晓兰。 “姐姐!”丁晓聪站在门外,抬头拢着手大喊了一声,话音刚落,他果然就看见了姐姐晓兰。 长街是老街,房屋都是老式建筑,屋顶是小瓦的,有飞檐,丁晓聪喊完后,飞檐下的屋梁上探出了一截蓝色的小脑袋,正是晓兰。 晓兰懒洋洋游出来,看见丁晓聪后,直接跳了下来,丁晓聪赶忙一把接住,心中大石终于落地。不过他发现,晓兰身上的蛇皮起了皴,似乎是…… “要蜕皮了!”丁晓聪吃了一惊,整整五年,姐姐一点变化都没有,到今天终于要蜕皮了,难怪最近变得这么懒。 丁晓聪看清楚姐姐的状况后,心中高兴,阴霾尽扫,这时候皮宝家大门被推开,一大群人闹哄哄涌了出来,瘫痪的皮宝被四个人抬着出了家门。 “你小子怎么还在这里?”皮宝看见丁晓聪愣了一下,随即厉声呵斥:“快特么给我滚蛋,明天早上带两千过去,要不然弄死你!” 看着被人像抬猪一般架着的皮宝,尽管对方依然凶相毕露,可这次丁晓聪却丝毫也没有惧意,都瘫了你还横什么横?一个小小的咒术就能让你生活不能自理,这么弱,我丁晓聪有什么理由需要怕你们? 一瞬间,米教授传授的那些巫术潮水般重新涌入脑海,丁晓聪看着那帮人冷冷一笑,从容回头,骑着自行车出了长街。 丁晓聪既没有去学校也没有回家,而是就这样漫无目的慢慢骑,不辩方向。到哪里不重要,他需要清净下,好好回一下当年那都快被遗忘的十天。 既然有能力保护自己,干吗不行动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去回忆那段经历,丁晓聪感触更深,米教授当年那不经意的几个法术,现在看来,简直神乎其技,超越了凡人的想象。想要达到那种修为,非一朝一夕之功,不过现在要对付的只是几个小混混,也用不着。 骑着骑着,道路开始变得崎岖不平,丁晓聪收回心神看,自己不知不觉中竟然来到了小青山。 小青山位于城乡结合部,原来市区没扩张的时候,是这一带的坟地,后来禁止土葬,这里就变成了荒山,最近听说市里要把这儿改造成雕塑主题公园,不过还没有破土动工。 看着林木茂盛杂草丛生的荒山,丁晓聪心中一动,直接骑了进去。 进了幽静的林地后,丁晓聪放倒自行车,打开了巫眼,开始在林中漫步。 他的本意是想找到些魂魄,然后设法控制住,带回去对付那些小混混,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这里面虽然处处可见坟茔的残骸,却干干净净,别说恶魂厉魄了,就连普通魂魄都看不见一个。 实际上他这个举动很冒险,凭他现在自身的魂力,真的有恶魂厉魄他也控制不了,搞不好还会带来危险。 虽然没找到魂魄,可他很快就另有发现,这里满地都是守宫,来回乱跑,不怎么怕人。看着脚边来回乱蹿的小守宫,丁晓聪目光渐渐由迷茫变得清亮,一个模糊的概念逐渐在心中涌现。 也许……可以这样! 丁晓聪立刻取下书包就地坐下,拿出纸笔开始写写画画,仿佛在认真做题。 他也的确是在做题,一道复杂的巫术题,就好像当初在米教授那里一样,所不同的是,那时候都是由米教授出题,他只管解,而现在他需要自己命题,并且找到答案。 一个个古怪的式子被列了出来,又一条条被否定,他的身边很快就扔满了草稿纸,那些小守宫不时停下来好奇张望。 大约一个小时过去后,丁晓聪一拍草稿纸,欢呼一声,“成了!” 经过艰苦的推算后,方案终于定了下来,并不算复杂,所以他确定,这方案绝对可行,不会有任何疏漏。 接下来,就该实施了,丁晓聪把草稿纸折好收起来,然后开始一张接着一张撕下本子上的纸,折成纸笼子,很快就在他面前堆成了一大堆。 这时候有一只胆大的小守宫爬到笼子堆上,歪着脑袋,好奇看着忙得二一添作五的丁晓聪。丁晓聪这时候正好折完最后一个笼子,和近在咫尺的小守宫对视了一眼,叹了口气,嘟囔了一声“别怪我”,然后猛然一招手,把小守宫逮住,塞进了纸笼子里。 接下来,丁晓聪仿佛变成了小兔子,在草丛中扑过来跳过去,满林子逮守宫。每抓住一只他都仔细分辨,看清公母后,分装在不同的纸笼子里。 守宫一开始不怎么怕人,很好抓,可渐渐地开始惊恐,到处乱蹿,抓捕变得越来越艰难,等终于凑够数字后,太阳都苦熬落山了,丁晓聪也累得满身臭汗。 不过想到将要实施的巫术计划,他又莫名的兴奋,要知道,他以前只限于纸上谈兵,亲自施法,这可还是第一次,并且头一次用的就将是邪巫术。 巫术在上古的时候,就有了邪巫的分类,不过只要不去无故害人,也没人约束邪巫觋,只是用邪法的巫觋成不了主流,被部落排斥,一般都是离群索居。后来正规巫法受到统治阶层持续不断的打击,几近灭绝,反倒是邪巫们还有些传承。 秦朝时,秦始皇征召天下巫觋从军,招来的基本都是邪巫,这也是他们在南方散播的都是邪法的原因,正经巫术到这时已基本失传了。 清点了下数目,丁晓聪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总计抓了三十二对守宫,这个数字足够有余。他将公母守宫分开装在了书包里,至于课本什么的,全都摞好,夹在了自行车书包架上。 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学习什么的,只好暂时退居二线了。 眼看天色不早,丁晓聪蹬上自行车回家,满载而归。 第9章 少年的第一次 砰砰砰!“妈,我回来啦。” 听见门外儿子的喊声,高群提着锅铲从厨房跑出来,打开门,看都没看一眼,又慌里慌张跑了回去。锅里还炒着菜,火头正旺,她怕炒糊了。 丁晓聪探头一看,正好,连鞋都没换,一头冲进了自己房间。 他先把姐姐放回她自己的床上,然后把满书包的守宫全都倒进了书桌抽屉里,这才松了一口气。这要是被发现,可就说不清了。 喘了一会气后,外面喊饭,丁晓聪定了定神,若无其事开门走了出去。 “你的脸怎么啦?”高群一眼就看见儿子破了的鼻梁,连忙放下盘子走过来问。 “没事,呵呵……骑自行车摔得……”丁晓聪打着哈哈,这事他可不想让父母知道。 “是吗?”高群看了看,有些狐疑,又默默走回去为丁晓聪盛饭,刚盛了一勺子,她就转回头盯着儿子大声质问:“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和人打架了?!” 对于母亲高群这一套,丁晓聪太熟悉了,不就是诈人嘛?从小就用,打从十岁那年就不好使了……因此他脸不红心不跳,一边下筷子吃菜一边挥手,“哪儿能啊,我是什么人您还不知道?” 高群想了想也是,点点头继续盛饭,她对自家儿子有蜜汁自信,固执的认为丁晓聪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并且从来不跟自己撒谎…… 丁家柱是开饭店的,每天都要到晚上九点才能关门回家,所以家里一直都是母子两人吃晚饭,吃饭的时候,丁晓聪兴奋地说起了姐姐就要蜕皮的事,高群听了也很高兴。 五年前,丁晓聪还是个小不点,如今已经成了大人了,可晓兰仍然只有二十几公分长,比蚯蚓大不了多少,为这事夫妻俩没少发愁。谁家家长不盼着孩子早点长大?不管是人还是蛇,哦……是虺。 吃完饭后,丁晓聪回屋,开始了难耐的等待,他知道母亲睡得很早,可父亲丁家柱要到九点多才会回家。更要命的是,他每次回家后都要来丁晓聪房间里坐一会,一来监督他学习,二来还要做一番思想工作。 说实话,丁家柱的“政治课”内容极其乏味,并且这么多年都没什么新意,丁晓聪早就能倒背如流了。 丁晓聪伏在桌子上,摆出复习功课的架势,静静听着外面的动静,他听见母亲收拾好了碗筷,洗了把就回屋睡觉去了。然后坚持到了九点二十,父亲准时回家,来屋子里看了下他们姐弟俩,拍了拍丁晓聪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勉强笑了笑也回屋了,连澡都没洗。 丁晓聪有些奇怪,怎么一贯健谈的老爹今天这么善解人意? 丁晓聪毕竟还小,如果他有足够的经历,就会知道老爹今晚的表现明显不正常,而他现在不但不担心,反而暗自窃喜,看来马上就可以实施计划了。 又等了一会,听见外面不再有动静后,丁晓聪“噌”一下站起来,踹开椅子,拉开了桌子抽屉,开始检查那些纸笼子。还好,守宫性子极长,都活得好好的。再小的生灵也有魂魄,守宫自然不例外,而这次巫术的关键就是它们的魂魄。 接下来,他找出一个完好的塑料袋,把所有公守宫都装了进去,挤干空气,再把袋口扎死,扔在一边,任由这些守宫在袋子里挣扎,被活活闷死。 然后把赶紧找出一个空墨水瓶,放在袋子边,用粉笔围着袋子画了个圈,引出一条线,一直通到墨水瓶口。 熟石灰是中性的,公守宫死后,魂魄会自然沿着粉笔线走,最终进入墨水瓶。 有了路还不够,需要有物体来容纳这些公守宫的魂魄,最好的物质就是鲜血。丁晓聪画完线后,立刻拿起一把小刀,割破了自己的左手中指,任由鲜血流进空墨水瓶里。 这血不需要抗凝剂,带着魂魄的血是不会凝固的。 守宫生命力顽强,足足用了一刻钟才全部闷死,满满一袋子全都僵住不动。而这时丁晓聪已经放了半瓶子的血,整个左手掌都变得苍白,伤口开始凝固。 眼看公守宫的魂魄全都收好,丁晓聪连忙用盖子把墨水瓶盖死,这些魂魄被养在他的血液里,能历久不散。另外这些公守宫是被活活闷死的,异常痛苦,魂魄中已经带了一丝恶性,对人也有了侵害能力。 魂魄其实是一种很常见的东西,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当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有时会莫名其妙打个寒噤,这种情况,有八成的可能就是撞了魂魄。 所谓魂魄,其实就是生物死后留下的思维信息,如果本身不具备恶性的话,是不会对活人思维产生侵害的,并且用不了多久就会消散。可一旦要是魂魄里带着恶性,那就会伤害活人,轻则让你噩梦连连,重则附体缠身,直接要了你的命,并且恶性越重可以存在的越久。 丁晓聪现在这行为,等于是在人为制造恶性魂魄,为己所用。 公守宫的魂魄恶性还不算很足,不过这不重要,它们只是巫引,真正的进攻主力是母守宫。 处理完了公守宫,接下来是个体更大的母守宫,丁晓聪又找出来个塑料袋,开始一只只往里面装。 守宫性淫,冬天冬眠的时候,会公母扣在一起,死都不分开,古代时用守宫制作守宫砂验证女子的贞洁,也是基于这一原理。 另外有兴趣的还可以做个试验,将公母守宫强行分开后,分别烧成灰,再融进两根蜡烛里,放在桌子上同时点燃,你会发现两根蜡烛的火苗会向着对方靠拢。这是因为,公母守宫的魂魄有很强的吸引力,连火苗这种实体都能影响到,而这个特性,就是丁晓聪设计这个巫术的关键。 装完了母守宫后,丁晓聪叹了一口气,手已经有些抖了,这个巫术有点残忍,他以前还从没干过,有些心虚。不过想到那帮混混的恶相,再想想自己无端遭受的羞辱,他一咬牙,猛然站起身,“干了!” 推开房门,屋子里静悄悄,爹妈应该是睡着了,丁晓聪提着一袋守宫,踮着脚尖溜进了厨房,他接下来要干的事如果被发现,准得被骂死。 拉来冰箱的冷冻抽屉,丁晓聪把东西规整了下,然后装满母守宫的袋子塞进最深处,用其他的东西遮挡起来。这一道程序很简单,把母守宫全部冻死。 冻死的魂魄会非常凶恶,并且会被封冻在死去的身体内出不来,依旧不断承受严寒之苦,会变得越来越凶,从现在到明天早上还有好几个小时,足够这些母守宫的魂魄积累恶性。 做完了这一步,暂时大功告成,丁晓聪长出一口气,这才发现身体就好像被抽了筋,软绵绵的。这么一会功夫,他就残忍的杀死了好几十条生命,并且是刻意为之,对于一个才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这份心理压力有点大…… 丁晓聪有气无力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手洗脸,冷水一激,他的脑子清醒了些。就在这时,他听见隔壁爸、妈的房间里传来窃窃私语,声音太小,听不清具体内容。 看了看手表,已经十一点了,丁晓聪有些奇怪,平常父母早就睡着了,怎么今天大半夜还在说话? 不过毕竟是自己的双亲,丁晓聪已经懂事了,自然不好偷听他们的话,于是匆匆抹了把脸,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脱衣上床睡觉。 这一夜,丁晓聪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到凌晨一点才勉强睡着,并且梦魇不断。 翌日,清晨,丁晓聪起了个大早,赶在母亲之前把冰箱里的塑料袋取了出来,一大团母守宫纠缠在一起,冻得像块石头,死硬死硬的。打开巫眼看,魂魄聚在一起,颜色已经有些发黑。 丁晓聪对效果很满意,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破布把大冰坨子仔细包好,保持低温,塞进了书包里,今天他书包里装的全都是这些东西,课本作业一样没带。 “妈,我上学去啦!”丁晓聪喊了一声,冲到门口开始换鞋。 出乎预料,母亲高群并没有出门送他,房间里传来有些干哑的声音,“路上慢点,好好上课啊。” “知道啦。”丁晓聪心里有些发虚,连忙跑出去带上门,这才松了一口气。 第10章 恶魂缠身 跑到楼下,丁晓聪定了半天神,才稍稍压住了不安的心绪,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自己出手解决事情,说不紧张那是假的。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已经到了这一步,没理由放弃。 狠狠为自己鼓了下劲,丁晓聪义无反顾推上自行车,蹬两步骑出了小区。 往常这时候,罗大海都在门口等他,可今天却看不见人,丁晓聪心揪了起来,真的就此不上学了吗?其实凭罗大海的成绩,考上高中一点希望都没,可就这样辍学了,丁晓聪还是有些无法接受,毕竟事情因他而起。 等了一会没见罗大海,丁晓聪无奈,一个人骑向了学校,一路上魂不守舍的,差点撞了人。 迷迷糊糊中,丁晓聪来到了昨天出事的路口,他把自行车靠在法国梧桐树下,从书包里倒出裹着冰冻母守宫的大布包,放在树下,左右打量起来。 和昨天差不多的时间,丁晓聪果然看见昨天那四个人走了过来,个个人高马大,姿态嚣张。他们看见丁晓聪老老实实站在树下,彼此坏笑着递了个眼神,一摇三晃走了过来。 看着这些人靠近,丁晓聪有生以来第一次恨不得杀人,明明自己从没得罪过他们,为什么要欺负自己?并且还提出了根本无法完成的要求。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土性,丁晓聪虽然平常挺老实的,可真要逼急了,是个兔子都咬人! 很奇怪,原本非常紧张的丁晓聪,在这四个混混逼过来的时候,反而瞬间冷静了下来。他默不作声背上空书包,把装着血的墨水瓶牢牢抓在右手里,左手按着打火机,点燃了事先放好的破布包,一切进行的有条不紊。 破布包还是丁晓聪小时候的屁帘,里面有棉花絮,遇火即燃,火苗腾起来有一尺多高,里面的母守宫尸体被瞬间解冻,封冻的魂魄立刻散了出来。没有丝毫犹豫,丁晓聪背对四人拧开墨水瓶盖,转过身就泼,那四人措不及防,被泼了个满头满脸。 这下乐子可就大了,牛逼哄哄跑来欺负小孩,却被淋了满头血,狼狈不堪。围观的人一阵哗然,许多人忍不住笑出了声,又觉得不合适,赶紧把脸绷住。 四个混混抹了把脸上的血,只见丁晓聪推着自行车玩了命的跑,比兔子都快。 混混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万万想不到,丁晓聪竟然敢这样戏耍他们,“tmd追!” 反应过来的混混们暴怒,拔腿就追。 这些混混在这一带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个个名头都叫得响,今天吃了个憋,要是不把场子找回来,今后也别在这里混了。 可今天他们既然来了,就注定以后在这条街再也混不下去。 丁晓聪这时候已经跨上了自行车,一边蹬一边回头看,心脏狂跳,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施展巫术,究竟有没有效,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不过回头开巫眼看了下后,他就知道事情成了,这些混混今天全都得倒大霉。 在他的巫眼中,那些散出来的母守宫魂魄正成群扑向那些混混,蝗群一般。 魂魄是思维体,肉眼看不见,那四个混混毫无察觉,他们追着追着,突然集体抽风了一般,同时倒在地上,滚作了一团。 丁晓聪爽得简直想大喊大叫,对付你们几个小流氓,就是这么简单!那些母守宫魂魄里都带着怨气,被缠上,十天半个月都恢复不了正常,你们就慢慢折腾吧! 这下街口可就热闹了,大家伙儿全围过来看笑话,里三层外三层。只见那四个混混在地上滚了一会后,全都四脚着地爬了起来,还不停吐舌头,目光呆滞。 昨天给丁晓聪打洗脸水那位大叔装作好心蹲下去问:“几位,干嘛那这是,饿了?” 被问的混混一脸茫然,冲着那大叔吐了吐舌头,转过身抱住了一棵行道树,可着劲的往上爬,可姿势不对,怎么都爬不上去,偏偏他还锲而不舍,最后摔了个四脚朝天。 围观者一阵哄堂大笑,甭管平常有多怕这些混混,现在都搞成这样了,还怕个腿啊。老实说,混混们混的就是个形象,可现在他们还有形象吗?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呼朋唤友,看这些平常耀武扬威的混混们笑话,很快就聚集了好几百,围的水泄不通。人多了胆子更大,大家伙儿此起彼伏起哄,“爬,往上爬,嘿!真上去了哎!怎么又掉下来了……” 一片欢腾中,人群外走来一个女孩,看着争先恐后往树上爬的混混们出神。 女孩约莫15、6岁,和丁晓聪差不多大,穿着红色中裤短褂,头上梳着一对双丫髻,打扮有些古怪。她的脸庞稍微有些黑,眼睛又大又亮,看上去灵动又可爱。 最特别的是,她怀里抱着一只棕黄色带黑斑的小豹子,只有普通小猫那么大。 “邪巫术?看来就是他了。”女孩自言自语,走过去拉住一位看热闹的大叔打听起来。“大叔,这里出什么事了?” 那位大叔看得正得味,喜笑颜开,闻言他连忙压低嗓音小声说:“这几个家伙太缺德,欺负个学生娃,这是糟了报应了!” 女孩眼睛一亮,连忙问:“那个学生是谁?家住在哪里?” 大叔挠了挠头,为难的说:“那个孩子我认识,丁家柱家的,他们家在哪里我不知道,不过他爸爸开了家饭店,叫《客来饭庄》,就在前面不远的路口。” “多谢。”女孩拱起双手一礼,绕过人群走向大叔所指的方向。 “这女娃子……”大叔这才反应过来,这女孩子怎么这么怪? @@@@ 丁家柱的的饭店开在东门街,门面不大,只有四张桌子,不过店里菜的味道不错,价钱也公道,再加上他这人豪爽,所以生意一向不错。 女孩抱着小豹子走进饭店的时候,里面有张桌子前围坐着四个人,正在说事,气氛有些压抑。 “小妹妹,还没到饭点。”丁家柱看见来了客人,下意识招呼道。 女孩摇了摇头,笑着说:“不打紧,我先坐着歇歇,不急着吃饭。” “哦,那你坐。”丁家柱招呼完后,摸出一根烟点上,继续默默面对着另外三人。 坐在丁家柱右手边是他的合伙人,原来一个单位的同事,对面坐着的胖子是这里的房东,另外有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他不认识。 “董胖子。”丁家柱吐出一口烟,把打火机撂在桌子上,看着房东说:“这事你可不地道,我饭店刚有起色你就要收房子,这不是坑我们老哥俩吗?” 房东董胖子面露难色看了身边的年轻人一眼,摇头叹了口气,无奈地说:“老丁,这事你可不能怨我,房子已经被人买走了,我只不过是来给你打声招呼,你要真不搬,我也管不着,自然会有新房主来赶你走。” 董胖子说着说着站起身,看见那个穿西装的年轻人已经走向门外,他连忙把话说完,追着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