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唐朝有套房》 第1章 我在唐朝有套房 “少爷,少爷你不要死啊,少爷你要是死了,老奴我可怎么跟老爷夫人交待啊,少爷……”一个悲呛的声音吵醒了林雨。 林雨感觉喉咙一阵刺疼,干呕了一阵,然后便是一通咳嗽。 “少爷你醒啦?你没死?太好了,太好了,老爷在天之灵保佑啊,少爷没事……”那个声音脆声声的,林雨偏头看过去,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小丫环,长得眉清目秀的,就是一身的古装打扮令林雨一阵失神。 自己不是救一个过路的小女生被卡车撞了吗?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这又是哪儿? 林雨满肚子的疑惑。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记忆涌入了林雨的脑海里。 林雨一愣,随即又惊,又喜。 “我,我这是穿越了?还是穿越到了唐朝李世民时代?”林雨满脸掩饰不住的兴奋。 被他穿越的这个人也叫林雨,是长安街上著名的落魄户。 说起来几年以前的林家也是一个富户,在长安城里有店铺十间,在长安城外有良田百亩,算不上纨绔,也算是个小小的富二代。 可惜就在三年前家道中落,先是林父出了意外身死,再是林母受不了打击上吊殉情,好好的一个小康之家就这么毁了。 原本林雨可以借着父辈的余荫好好过一辈子的,但是没有了父辈的照料,林家先后被以前的朋友家族陷害,林雨更是被以前的好友拉着坠入赌局圈套,将家国的良田,店铺输了个精光,最后只剩下所住的林家别院。 林家的仆人都走了个精光,最后只剩下这个被捡来的小丫环小鱼不离不弃。 从富户之家堕落成落魄户,再被朋友戏耍,林雨一时间想不开就上吊自杀了,却不料现代社会的林雨又穿越了过来…… “真是个废物,这么好的家都被折腾光了……”林雨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一阵鄙夷。 “少爷你没事儿真的是太好了,我还以为你……呜呜呜呜……”丫环小鱼一头扑进了林雨的怀里哭了起来,梨花带雨。 林雨入手温香,一阵心猿意马,但他马上想到了党的使命,富强,民主,正义,和谐,于是他马上推开了小鱼。 “小鱼你不要哭了,从今天起我就要振作起来了,我不会让林家衰败下去的,相反,我会让林家成为整个大唐最大的世家!”林雨说得信心百倍。 之所以有这个信心,是因为他刚刚在接受这具身体主人记忆的同时,也接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 穿越之后,他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但是却有了一个特别的能力! 那便是可以通过这套林家别院来回穿越两个时空! 也就是说,林雨可以从唐朝回到现代,也可以从现代回到唐朝,而这套林家别院便是他的传送阵! 没有金手指? 不怕! 在唐朝,整个现实世界都是林雨的外挂! 而在现实世界,唐朝的东西一样走俏,别的不说,随便捣鼓一样什么瓷器回去都能被当成是国宝的好吗? 想想就让人兴奋! 林雨说干就干,问道:“小鱼,咱们家还有钱吗?” 虽然林雨可以来回穿越,但是却也有一个条件,那便是穿越的时候须要燃烧金钱。 价值是与重量等同的,林雨一个人穿越须要大约一两银子,如果带上与身体等重的物品,则银钱翻倍。 小鱼面露难色:“少爷,您不要再赌了……” 诺大的一个家都被赌光光了,再赌,那就是找死! 林雨正色对她说:“放心,少爷我不赌,我是做正事,我已经洗心革命,重新做人了,你就看好吧!” 小鱼听得很吃力,她根本理解不了洗心革命是啥意思,不过重新做人她还是听懂了的! 虽然少爷已经说过很多次这样的话了,但是小鱼还是愿意再相信少爷一次……这或许是这个愛慕着林雨的少女表达爱意的方示吧。 几块碎银子被小鱼从各个角落里搜了出来,大约有三两。 林雨拿了钱便夺门而去,他穿越是会凭空消失的,总不能让小鱼也看见吧,不然怎么解释? 小鱼看着他慌张的样子却是失望之至,她认为少爷还是老样子:“这个家,真的要完了吗?”少女眼睛红红的喃喃自语。 这个家不仅仅是林雨的家,更是她小鱼的家,从她有记忆起,被林父林母捡来就住在这里,虽然只是个丫环,但是老林两口子对她却是当闺女似的养着,所以小鱼对这个林家别院的感情非常的深…… 沈城,某出租屋里,林雨凭空出现。 看了看镜子里面穿着古装的自己,林雨终于确定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真的了! “哈哈哈,发了发了,真的发了,在唐代那边我的坐标是固定的,但是在现代我却是可以随意更改,只要是我去过的地方都能直接意念到达,太拽了,哈哈……” 林雨大笑着将衣服换下,换成了自己平常的穿着,就是长长的古人辫子有些麻烦。 余光找了顶帽子将它遮了起来,然后点出自己的全身家当……一共一百八十块钱。 “真是个穷鬼啊……”林雨对自己以前的表现也无奈。 没办法,刚出校门的月光族,连温饱问题都还没解决好呢,存钱对他来说是种奢侈的事情。 不过现在不怕了! 哪怕随便捣鼓出一个唐朝的东西也能卖大钱了吧,林雨这般想着,然后匆匆出门了。 买什么东西去唐朝呢? 现代的东西不论什么对唐朝都是新奇玩意儿,不过林雨现在想要的是赚钱! 可是怎么赚钱呢? 当前最好的办法,肯定是倒买倒卖。 超市里,余光仔细思考着,普通的东西卖不了大钱,要什么才能卖呢? 有了! 最好赚的钱,莫过于女人的钱了! 香水,化妆品,漂亮的服装,包包,都是大钱啊……不过现在林雨没钱买。 所以林雨买了十面镜子,五块钱一面,再买了一堆方便面,火腿肠,小面包之类的吃食,将一百多块钱花了个精光。 带着这包东西,林雨回到了出租屋。 小鱼给的三两银子,还剩下二两,够两次穿越。 “必须要卖到钱啊,不然就没钱穿越了……”余光低声一吼,意念一动,穿越开始。 他手里的一两多一点的碎银子直接开始汽化蒸发,消失不见。 林家别院里静悄悄的,林雨从藏身的地方走了出来,提了大包小包,像是一个货郎。 “小鱼,你在哪儿?快来帮我拿东西。”林雨扯着嗓子吼了起来。 林家别院不小,里外三进院子,最外是店铺,很宽,上下两层恐怕得有三百平,里面的院子更不用说了,三进院子,每进都有一百多平,房间超过三十间,厨房,杂物间,面积加一起估计不会低于两千平。 也就是说,林家虽然现在落魄了,但是在长安街最繁华的地段,还有着一栋两千多平方的独栋四合院。 只可惜唐朝的房价太低,这样的房子,估计也就几百上千两银子吧,放在后世京城的话……没个三五十亿敢开口? 小鱼惊喜的跑了出来,她以为林雨又去赌了,没想到自家少爷转了一圈回来居然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少爷,这是什么啊?”小鱼惊喜的问。 林雨将吃的放开,然后将一面镜子拆开放在小鱼面前。 看到小鱼的反应,林雨便放下了心来:“小鱼啊,这是一位海外异客带给少爷我的宝贝,叫日月宝镜,嗯,这种宝物,世间只有十件,你认为它价值几何啊?” 第2章 败家子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 虽然林雨可以随随便便从现代的超市里拿过来无数面镜子,但是他并不想这么干。 东西太多的话只会造成价值爆跌的。 相反,只有把物品炒作到极点才能让它们出现最大的价值! 小鱼激动得不能自己,手都有些颤抖了。 “日,日月宝镜?”这个名称小鱼觉得实质名归,恐怕只有宝镜,才能如些清晰啊。 跟它一比,做得再好的铜镜都是垃圾! “相传在西方有一个国家的皇帝出嫁女儿,因为女儿要嫁去一个很遥远,很黑暗的地方,皇帝便赐予了他一面宝镜,路过日月山的时候,公主见前方黑暗,她便想到了家中的父母,于是将宝镜抛出去,宝镜抛到了日月山上,宝镜分了阴阳,山颠开了日月,就将那片遥远的黑暗国度给照亮了……这十面日月宝镜,便是仿照那面日月宝镜做出来的,无比珍贵!” 林雨随口将日月宝镜的传说改了一下贴到自己的镜子上,宝镜顿时变得高大上了。 小鱼听得如痴如醉,虽然是个经不起推敲的故事,但是她显然没法深究,只是觉得故事好美。 “这样的宝镜肯定能够卖出天价来的!”小鱼激动万分的道,完了又非常不舍的将手里的镜子小心的还给了林雨。 林雨摇了摇头:“给你了便是你的,收起来吧。” 小鱼一愣,慌张的道:“这怎么行,这可是日月宝镜啊,它这么珍贵,我,我不配拥有它!” “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在我落魄之时都依旧不离不弃,这份情谊比天还高,比海还厚,区区一面镜子,你拿着便是!” 小鱼感动得眼睛红红的,说不出话来了。 林雨摸了摸她的头,这丫头年纪小了点,还没有长开,先好好的培养着,再过两年肯定是个大美人! “小鱼啊,你在家等我,我去一趟怡春院。”林雨说完,取了三面宝镜便打算走。 小鱼在后面红了脸:“少爷,你,你……你别去找那些女人了,我,人家,人家可以陪您的……” 林雨愕然,笑道:“小鱼误会了,我去找那些女人是打算卖镜子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小鱼大囧,羞得抬不起头来了。 林雨哈哈一笑,举步出门。 长安城很大,虽然比不得现代的京城,但是却是当时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也是当前世界上唯一有着百万人中居住的城市。 青楼勾栏的门道其实是很深的,别的不说,这取名上就有很多的讲究。 人分三等,青楼也有个三六九等。 其中一等妓院,才能冠以‘院’‘馆’‘阁’这样的称呼,而次等的妓院则只能用‘室’‘楼’‘班’‘店’这样的称呼。 怡春院,便是长安城最大的三家妓院之一! 这地方林雨其实并不常来,之前败家的时候跟几个哥们儿一起来过几次,有过几次相好的,只是现在都想不起她们长什么模样。 怡春院的老鸨三十几许,风韵犹存,一见林雨,便贴了上来,公子,少爷的一通乱叫,声音酥软,温香阵阵。 记忆中虽然有过几次这样的经历,但是林雨却是实实在在的第一次逛窑子,被迷得差点没分得清东西。 老鸨子一眼便认出林雨来了,林雨不久前还是怡红院的大金主呢,虽然现在成了落魄户,但老鸨子盯上了他怀里的东西,似乎是金银呢。 “公子可好些天都没来啦,春风,秋雨,快来陪着林公子。” 林雨顿时想起了自己是来干嘛的,咳了一声道:“那个,齐妈妈,我不要什么春风秋雨,去,给我把你们怡红院的三大花魁全部叫来,顺便再叫你们的十八金花过来……” 老鸨脸色不变的打量着林雨,嘻嘻笑道:“公子,三大花魁还有十八金花可不是谁都能见的……” 不明说,但是老鸨子的脸上就差写着拿钱了。 “呵呵,钱,我是没有的,但我有一样举世重宝,今日小爷大方,邀请众位姑娘前来一观,这可是真真儿的宝贝啊,只应天上有那种……” 老鸨子顿时就有些不乐意了,没钱来找个屁的姑娘,看来林家真的是破败光了。 “呵呵,公子,什么宝贝啊,能否让奴家先看看啊?”老鸨子想好了,要是林雨敢消遣她,她便将他打出去! “你要看?也行,找个偏僻点儿的地方吧,我这宝贝,可不轻易示人!” “哟,还神神秘秘的,你跟我来!”老鸨子拽着腰,带着林雨直入后院,后院阳光正浓,几位陪着客人的姑娘顿时投来好奇的目光。 “齐妈妈,小心了,我怕我这宝贝闪瞎您的眼!”林雨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站定,慢慢摸出了怀里的宝贝。 老鸨子乐呵呵的笑道:“奴家还是见过世面的,什么走盘珠,定海玉,奴家都见过,你这宝贝……啊,这是什么宝贝?怎么这么刺眼?” 老鸨子的原本镇定自若的表情只到一半便猛的变了,连声音都变得尖锐了起来。 阳光下,林雨将镜子拿了出来,一阵刺目的阳光直直反射在她的脸上,闪得老鸨子快瞎了。 “这就是我的宝贝,日月宝镜!”林雨添油加醋的将日月宝镜的传说又说了一遍。 举世重宝! 这个形容老鸨子觉得一点儿都不过份了。 她比小鱼都更加狼狈不堪的接过了林雨手里的镜子,看着镜中自己的样子,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宝镜啊,真的是宝镜,居然可以照得这么清!” “就头发丝儿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真的是太厉害了,不愧是日月宝镜!” “这种宝物是天上掉下来的吗?怎么会这么清晰呢?”几个陪客的姑娘连客也不陪上,上来围着老鸨子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个不停。 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此时被完全震住了,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镜子可以照得这么清楚后,她们就将这玩意儿认为是神器! “公子,您的宝镜实在是太厉害了,我现在眼睛都还有些花呢。”老鸨子拿着宝镜,呵斥着四周的姑娘,让她们清场。 几位原本醉酒的客人,都被宝镜的神光照得愣住了。 “那是当然,这可是日月宝镜啊,全天下最宝贵的十大名镜之一……”林雨一阵大吹特吹,直接这面五块钱的镜子吹得是天上少有,地上无双。 老鸨子的眼睛里写满了贪婪,身为女人,这样的一面宝镜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具有吸引力了! “这样的宝镜,我觉得只有怡红院的香香姑娘才能配得上它……”林雨不着痕迹的歪了一个楼。 老鸨子眯着眼睛,喘气都粗了许多:“林公子啊,这样的重宝,香香丫头恐怕不敢要,她也买不起,这样,你说个价,我买了!” 老鸨子现在看着镜子的眼神,完全是后世那些拜金女看到跑车,名牌宝宝的眼神,甚至还要更加的强烈。 “这样啊,这宝镜可是我林家的至交好友在海外废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才弄到手的,齐妈妈,你认为它作价几何?” 老鸨子沉吟了片刻,开口道:“奴家认为,它至少值五百两!” 林雨摇头:“这可是日月神镜啊!” “一千两!”老鸨子额头青筋直跳。 “我林家的至交好友九死一生才得到手的啊……” “两千两!林公子,这是我的极限了,再加价,奴家可要翻脸了!”老鸨子几乎是咆哮了起来。 “成交!”林雨愉快得在心里大吼,发了发了发了。 同时,老鸨子在心里欢呼:“这个蠢货,这种重宝,两千两居然就卖了,不愧是败家子!” 第3章 当铺 两千两银子,那可时老大的一堆! 每十两银子为一锭,那也是足足两百锭银子,能摆好几个大托盘。 银子并不是现代那种足银,显得有些灰暗,但是这并不妨碍林雨对它们的喜愛,这可是两千两银子啊。 拿到后世去,这该值多少钱啊? 林雨粗粗算了算,现在银价不高,每克三块多,加上这两千两并非足银,杂志很多,算三块一克吧。 一两银子五十克左右吧,就是一百五十块钱,然后林雨现在有两千两,算下来……这一笔能赚人民币三十万? 林雨的热情当时就退了不少,麻痹才这么点钱? 看来还是黄金更值钱些啊。 不过这也是因为现代银价下降所至,在唐朝现在,白银的购买力还是相当不轻的,两千两算是一大笔钱了。 呃,当然,在现代,三十万,也同样不算少。 老鸨子叫了两个打杂的,帮着林雨把银子送回家里,毕竟这玩意儿着实不轻。 出门是两袖轻风,回来已是白银千两,小鱼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两位杂役将银子放在堂屋,弄不清楚怎么少爷出去一趟回来就会有这么多钱。 “辛苦两位了,这点银子两位拿去打个牙祭吧。”林雨一人赏了一两银子,两位杂役顿时眼亮了起来,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哈哈,小鱼,咱们有钱啦。”打发走了两位杂役,林雨又关上了门,然后才抱着小鱼兴奋的直跳。 小鱼脸色红红的:“少爷,这钱哪儿来的啊?怎么这么多?” “当然是少爷我赚回来的,怎么样,厉害吧?”林雨逗着这个小丫头,她没有经历过现代的洗礼,哪怕只是被林雨轻轻一抱,也都脸红不已,连耳垂都红红的,非常可愛。 “少爷好厉害……”小鱼由衷的感叹着。 林雨又是哈哈一笑,然后将两千两银子分成了两分,一分千两。 “这一千两,小鱼找个地方藏起来,这就是我们的家用了,另外这一千两,我有用,会记帐写字不?以后我们赚得更多,须要一个会计呢。” 小鱼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会一点,以前夫人教过……” “那就好,你记帐,我去去就来。”林雨抱着一大堆银子去了里屋。 一千两银子,重量上足有一百斤了,但是林雨拎着并不费力…… 毕竟这特么可是钱啊! 再出现的时候,林雨已经回到了现代的出租屋里了。 从暗堂的古代里屋一下子回到明的现代出租屋,林雨心情那叫一个美啊。 “得先把银子换成钱才能买更多的东西。”林雨打定了主意,又藏起了六百两,只带了四十两出门。 一开始林雨是想把银子送到那些金银首饰店去卖的,毕竟正规,但是转念一想,不行啊。 万一人家质疑他的银子来路,或者是干脆报警,那不就歇菜了? 所以林雨没有去金银首饰店,而是去了一家比较偏的当铺。 当铺这种行当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了,现代却是已经越来越少,不过能在这个时代开当铺的,身份都不简单。 当铺叫荣升,林雨之前偶然听说过这个当铺老板是混黑道的,有点背景,但是现在他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背了四百两银子,林雨走进了荣升当铺的大门。 这是林雨第一次进来,发现当铺居然还保留着非常古色的高柜台,不过里面没人,倒是一旁的接待室里有几个男子正在喝茶。 其中一个像是小弟的男人看到林雨就走了出来,笑着问道:“当东西?” “嗯。”林雨就将背包放下了。 “啥东西?看样子挺沉啊。”男子过来捏了捏背包,没有贸然打开。 “是银子,白银,请问你们这里收的吧?”林雨问。 男子一惊,后面喝茶的还有两个中年男人,他们闻言也看了过来。 “白银么?你这有多少啊?”捏背包的年轻男人问:“可以打开吗?” “请便。”人家这么有礼貌,林雨对他印象挺不错。 背包打开,暗淡的银子光芒便照了出来。 “这么多……”年轻男人又吃了一惊,回头朝那两个男人看去。 两个中年男人已经走了过来了,其中一个看了眼背包,脸色平静的道:“小东,将这位先生请进贵宾室说话。” 叫小东的年轻男人点头,为林雨指引方向。 贵宾室挺豪华的,真皮沙发,大理石茶几,很大气。 那个发话的中年男人估计是管事儿的人,一进来便打开了背包拿出了几定银子看了起来。 十两一锭的银子拿在手里很扎实,三个人一人拿一个人,脸上又惊又喜。 “兄弟你好,鄙人张成,是这间当铺的东家,兄弟贵姓啊?”中年男人问道。 “免贵姓林,单名一个雨字,张老板,这些东西我打算全部卖给你,你开个价?”林雨不跟他废话,直接说事儿。 “林兄弟快人快语啊,那我也不磨叽了,白银市价现在是三块多,黑市收一般折四成或者一半,加上兄弟你这白银并非足银,所以正常来讲,给一块八算是公道,但我见林兄弟红光满面,定是中兴发财之兆,我张成交兄弟你这个朋友了,给你出价三块!” 林雨微微有些吃惊,他原本以为能拿到两块就不错了,毕竟是黑市,拿到这里来卖的东西一般都是有些来路不明的。 现在张成肯给三块,的确让他有些吃惊。 “成,那便谢过张老板了。” 张成笑了笑,吩咐那个叫小东的小弟称重,计价。 四百两银子,最后称重三十九斤半,四舍五入,计价六十万块…… “希望林兄弟以后还有东西,都可以拿到我店里来。”张成直接拿了六万块钱,送到林雨的手上。 一堆银子换了六十万块钱,林雨心满意足的将钱收好。 “放心吧张老板,下次还有的话一定送你这来。”林雨打了个招呼,然后离开了。 等林雨走后,张成才问旁边另一个中年男人:“白哥,怎么样?” 被称为白哥的男人摇头道:“实在是有些想不通啊,这银子打着开元字样,显然是唐朝的,可是它却很新,并不是古董,可是它的铸造式样,重量,成色,又偏偏符合古银气色,真是古怪,古怪……” 张成笑了起来:“估计是个盗墓的新手吧,不过不管怎么样,银子是实在的,我倒手,并不亏。”三块钱一克收的,转手做成银器,每克起码能卖十几二十块,几倍的赚头。 而离开荣升当铺后,林雨怀揣着两六块钱,再次冲进了超市,这次他能买的东西就更多了。 罐头,薯片,面包,方便面,白酒,啤酒,买了一大堆,花了足足一万多块,超市还特意派了个人给他送回家里,服务很周到。 给了一百块小费,林雨将送货的人送走后关上门,燃烧白银回到了唐朝的房里。 一大堆东西让他心气十足,但是搬着也着实有些沉重。 “早知道该买辆车开到唐朝来了,不过会不会太过惊世骇俗啊?”林雨脑补了一翻,然后哈哈笑了起来。 “你们干什么?走开,不要,啊……”屋外传来小鱼的声音。 到屋外一看,林雨顿时气得肺都炸了…… 第4章 怒装一逼 屋子外,庭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好些人,十来个。 林雨出来的时候,小鱼正被一个男子逼到角落跌坐下来,那个男子正嬉皮笑脸的上前打算动手动脚,其他的跟班打手模样的人都在旁边嘻嘻哈哈,加油助威。 “草!”林雨半门摔上,箭步冲了出来。 “什么人?”有个打手模样的人满脸的忠心护主,一看到林雨马上就迎了上来。 这个打手长得牛高马大,一米八的个子,林雨一米七六的个头比他弱得多。 但是林雨毫不畏惧的冲了上去,然后一棍子杵在了他的肚皮上。 打手哈哈一笑:“蠢货,这般无力的棍子就想打倒我吗?” 林雨眯着眼,狠声道:“不敢你是谁,胆敢欺负我的人,我要让你后悔终生!” 一按按钮,电击发动。 打手顿时浑身巨烈颤抖,嘴里啊啊叫着,像是打摆子一般,歪歪斜斜的慢慢倒下了。 其他的原本都是在看热闹的,那个对小鱼动手动脚的年轻男子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这个手下这么高大怎么会瞬间被击倒了呢? “你们,都是在找死!”林雨冷笑着冲向了下一个人,那个人挥起了拳头来,但是林雨已经一电棍杵了上去。 滋滋滋…… 又倒下了一个。 “上,一起上,他就只有一个人,干死他!”年轻男人大声叫喊了起来。 剩下的三个打手顿时齐齐冲了上来,还有一个找了一条棍子。 林雨念书的时候没少打架,在学校里也算是号人物,现在这种时候被怒气填满心胸,更是毫无畏惧了,杀上去一棍子抽中一个家伙的鼻梁,当时就发出咔嚓一声,鼻梁骨断了,这个打手就只能痛哭的捂着鼻子倒地上了。 “啪!”林雨的背上也挨了一棍子,痛入骨髓,林雨恶狠狠的回头,一棍子杵上去,滋的一声将人电翻了。 最后一个打手还想跑,被林雨撵上去,先一棍子抽在耳门上,再一电棍电翻。 说起来长,但实际上也就一两分钟的事儿。 林雨揉了一下被击中的肩膀,然后顺势又将一个想要爬起来的家伙电翻,接着再一步步的走向了那个公子哥一样的人物。 “你,你别过来,我可是陈郁,我爹是当朝六品中书陈士龙,你要是敢动我你就死定了你!”公子哥一脸的色厉内荏,报上了陈士龙的名字之后,就像是壮了胆气一般,连腰杆都挺直了。 “妈蛋,管你是谁,今天别说是中书了,就算是王子公主我他妈都照打不误!啊打……”林雨根本就没有废话,一棍子抽在陈郁的脸上,当时就将陈郁打得鼻血直流,惨叫哀嚎。 “你,你居然敢打我,你死定了,我这就回去找我爹定你的死罪,你一个落魄户,你死定了……”陈郁哭了,一边哭一边逃。 不过他哪里跑得过林雨,被追上,几棍子敲在脑门上敲了好几个大包,有一处大包估计敲中了两次,打出条血缝,陈郁捂着脑袋,血就从他指缝里流了下来。 “别打了,少爷,别打了,再打就打死人了……”小鱼上来死死的抱住了林雨,阻止林雨将陈郁打死。 “你伤着哪儿没有?”林雨问她。 小鱼赶紧摇头:“没有没有,我没有伤着,就是他们突然冲进来吓着我了……” 没吃亏就好,不过林雨不是瞎子,刚刚明明就看到陈郁打算见色起义了,所以打他这一顿完全不冤。 “哼,幸好你们没有伤着小鱼,不然的话老子把你们一个个儿的都宰了!现在给老子滚!”林雨冲上去对着那些打手猛踹了几脚。 电击效果渐渐过去,这些家伙慢慢的也就能够爬起来了,不过又挨了几脚,痛得他们直叫唤。 “你,你给我等着……”没有敢做过多的停留,被打得满头是血的陈郁被手下搀扶着滚蛋了。 等他们全部的人都走了之后,林雨才想起来:“小鱼,这些家伙怎么会跑家里来的?” “他们来的时候说是要买镜子,后来那个陈公子看到了我,就,就……”小鱼说不下去了。 林雨哼了一哼:“果然婊子无情么,转眼就把老子卖了?无妨,下回再来找你麻烦。” “少爷,您打了陈公子,会不会……” 林雨笑了笑,道:“放心吧,区区一个陈士龙,翻不起风浪。”林雨显得很淡定,心里其实也已经有了计较了。 虽然大唐对林雨来说是一个新战场,但是有着原主人记忆的他对长安还是比较了解的。 长安城里的纨绔子弟很多,但是排得上名号的人里,绝对没有陈郁这个人。 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冲,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尉迟恭的儿子尉迟宝林,程咬金的儿子程处默,秦书宝的儿子秦怀玉,魏征的儿子魏叔玉,这些才是纨绔子弟中的顶梁柱,陈郁算什么?陈士龙,又算什么? 不过有些人还是不能随便接近的,比如房遗爱,后来因为造反被李二砍了的。 其他的人一个比一个猴精,林雨想要折腾一个当靠山,程处默,秦怀玉,尉迟宝林这三个人选都不错,长孙冲,魏叔玉这些人就太精了点,不好糊弄。 当下打定主意,林雨回屋找了两瓶茅台,然后带上出门了,同时叫小鱼把门关上,不能再轻易给人开门了。 程处默,秦怀玉这些个人到是时常结伴逛窑子,到是尉迟宝林这人不好碰,这家伙是个武痴,跟他老子一样,头硬,且不好沟通。 林雨的首要目标就是程处默,毕竟程咬金可是安稳活到百岁的大佬,这根大腿抱上很结实。 身上揣着百两纹银,林雨走在街上都大气得很。 他在斟酌着该怎么去接近程处默他们。 突然,街面前方有人大声的吆喝了什么,突然就有马匹的嘶鸣声,然后就是一阵人仰马翻的声音,很混乱。 “马受惊了,闪开,快闪开……”一声雷爆一般的声音从远处惊起,一匹高头大马快速冲来,撞翻了街上的摊位,也撞倒了好些个行人。 行人慌张,惊叫,整条街乱作一团。 林雨看得清楚,马后面跟着一名铁塔似的青年在狂追着,起码两米的身高,面庞黝黑,壮得跟头牛似的。 不过他的速度根本撵不上这马,马冲得很快,眨眼间又撞倒了几个人,被撞的人都很惨,头破血流是轻,骨断筋移者很多。 这铁塔大汉林雨不认识是谁,但这种人肯定不是无名之辈! 林雨打算帮他! 可是怎么帮呢? 用电棍电马?它跑着呢,如何靠近? 林雨心思急转,突然看到跟前空地是一处稍凹的地面,地面有些积水,范围不算大,也不深,积水一拳而已。 但是这已经足够了! “快闪开!”林雨大吼一声,驱赶着四周的人。 而且他自己则是迎头而上,战马急冲而来,距离他不过三四十米,越来越近,中间的人已经都避让开了,林雨却是不避。 那铁塔大汉的目光跃过马背,好奇的朝着林雨看来。 林雨在水坑前站定,反手拔出了电棍。 周围众人诧异不已,难道这个人打算以一人之力硬阻战马吗? 战马越来越近,有胆小的人已经吓得叫了起来,而林雨却是一动不动。 近了,近了,二十米,十五米,十米,七米…… 按下电棍按钮,林雨猛的一棍杵进了水里。 而这个时候,战马的四蹄也正好刚刚踏进了水里,溅起的水花没过了它的蹄…… 滋滋滋…… 战马高声狂嘶,身影猛然一僵,步子不动,但是身体却因为惯性继续朝着林雨砸来。 林雨起身,旋转,潇洒避过。 战马轰的一声砸在了水坑里,溅起大片水花。 那个铁塔一般的大汉更是目瞪口呆,傻呼呼的看着林雨,嘴张着,却不知道说啥…… 第五章,英雄请留步 在场的众人无不为之惊叹,有些老百姓们对林雨指点而论。 还有几个好事之人,走到倒在地上的马前一看,乖乖,那肌体健硕,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疯一般的战马倒在地上不断的抽搐,嘴里还冒出了白沫。 林雨潇洒的拍拍衣袖,目光微斜,看了一眼那个大汉后,扭头便走,只留下一个雄伟的背影。而这时,那大汉才从震惊之中恢复过来,他急忙上前喊道,“英雄请留步!” “怎么?难不成还要我赔你的马吗?”林雨停下脚步步,回头问道。 大汉被林雨这么一瞪,惊慌不已的拱手说道,“不不不,英雄您误会了。方才我的马儿受惊,才冒犯英雄,还好您出手相助,这才免去一场灾难,在下实在是感激不尽,若英雄不嫌弃,可否交个朋友?也算是相识一场。” “没兴趣!”林雨撂下一句话,扭头便走。 他并不是懒得理这个大汉,而是他方才仔细的思考一下,才发现这个大汉必然不是一般的人物。 在长安敢有人骑着战马乱撞的,绝对又不小的背景。就像在北京里面敢随便飙车的,那都是官二代富二代,一般人哪有这个胆子?不过要是让他这样直接的答应的话,那岂不是太掉价了。 装得高冷一些,让对方以为他的身份也不低,结交以后,就不会被人低看一眼,这招叫做欲擒故纵。 大汉也是一个急性子,一看人家都懒得搭理他,更是急切的拉住林雨的衣袖。 “英雄,英雄,你别急着走嘛。” “嗯?”林雨瞪了大汉一眼,顿时后者立即松开手。 大汉赔笑道,“那个,在下复姓尉迟名宝林,今后英雄如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尽管到尉迟府来找我,虽然我没啥本事,但只要是英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一定尽力去办!” 林雨听心里一阵的激动,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呀,刚才还想该找一个怎样的靠山,本来都把这个尉迟宝林给排除了,结果这家伙还真撞到自己身上来了,这么好的一个小弟,不收白不收嘛。要知道,尉迟敬德是当代门神,开国名将,这样的靠山可是求之不得呢。 不过激动归激动,林雨依旧保持着那高冷的风范,“也好,既然你我相遇,便是缘分。在下姓林,单名一个雨字,就住在城东的林家大院。如果有机会还请尉迟兄前来喝一杯。” “那是那是,不过林兄起来高抬我了,小弟不才,今年十之有八,若您不嫌弃,只管叫我一声老弟即可。”尉迟宝林一听对方都称自己为兄了,真是受宠若惊。 刚才他根本就没看清楚林雨是怎样将他的马撂翻在地,不管怎样,总之这个人的武艺之高,估计都能与他老爹或者是并肩王薛仁贵一较高下。要是能拜这样一位高手做大哥,就是他老爹你肯定对他多有褒奖。 “那林兄现在要去何处?” “我要去拜访一位朋友,如果没事我就先走了。”林雨就显得比较有礼貌,还提前的说一下。嘴上说要走,实际上心里在不断呐喊,“叫我啊,叫住我呀,哎,我说你倒是叫啊,我真要走哎!” 林雨面色平静的,心中却是焦急万分。本来就是要去找程处默,要是有尉迟宝林引见的话,必然会极其的顺利。毕竟程咬金跟尉迟敬德两家算是世交了。 就在他即将迈动步子的时候,反应迟钝的尉迟宝林这才开口说道,“林兄要拜访的朋友,定非常人,可否与我引荐一下?” 林雨故作纠结的说,“说来惭愧,我的那位朋友其实与我并不相熟,只是有过一面之缘,不过我见其性情豪放,为人宽厚,特别是在做事的时候,不拘泥于小节,所以我便生出结交之心,就是不知那人是否真的愿意我结交。 ” 尉迟宝林一听,扯着嗓门道,“林兄如此英雄,天下谁人不愿与你相识?这种好事若能落到我尉迟宝林身上,那我不得扛着大旗,满城的吆喝?你快告诉我,那人是谁?凡是在长安城里面的没有我尉迟宝林不认识的,他要是不同意,我就打到他同意!” 林雨此刻心中大喜,他哪里是真要去见程处默呀,就是想试试这个尉迟宝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没想到还真是如史书说的那样,性情憨厚,为人直爽,但在为人处事方面欠缺思想,后来在跟随薛仁贵参加征西大战之中,被西凉大将苏宝同用计使其落单,并最后死于苏宝同的飞刀暗算之下。 此刻,林雨也在暗暗的下定决心,既然这个人愿意跟随他,那么他一定要护其安稳,如果真到了征西大战的那一天,如何也不能让尉迟宝林和尉迟宝庆两兄弟前去送死。 林雨连道两声算了,他摇摇头,看看手中提着的两瓶酒,“要是人家不愿结交,我也不勉强,毕竟人各有志。这事就不麻烦尉迟老弟上心了,我现在趁早前去,要是可以的话,午后便能回来,如果尉迟老弟有心,下午城东,在林家别院等我。” 尉迟宝林一听,连忙摇头,“不麻烦,不麻烦。林兄就跟我说一下,或者是带我去见一见也好,能够入林兄法眼的必然也是英雄人物嘛。如果我认识的话,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你说对不对?” 林雨心中不由得暗笑,心想,这尉迟宝林也实在太容易忽悠了,于是他装作十分不情愿的样子,长叹一口气后,才缓缓道来。 “我见这人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只是知道他在城东白虎门的杏花楼坐过。当时我听他说爱酒如命,便将我家珍藏多年的从海外带的好酒前与他分享。如今便去那杏花楼。再去等等,没准能等得到。” “杏花楼?”尉迟宝林惊喜的说,“哎,那真是巧了,林兄有所不知,我早已经与我那三位朋友定宴在杏花楼,今日本想向那三个家伙炫耀一下我新得的乌穗马,可谁知这马儿性烈,一不小心就受惊了,急得我满大街追赶,这还多亏了英雄相助。如不嫌弃,我们两人一同去杏花楼,我也好与那三位兄弟引荐一下英雄您啊。” 林雨爽快道,“也好,今日即使不能见到那位朋友,能遇到老弟你也算是我林雨的福气。” “嘿嘿,林兄过奖了,我就一大老粗,哪能说是福气呀。走吧!”尉迟宝林一边说一边习惯性的搭在了林雨的肩膀上,忽然又觉得不合适,便收回了手。“林兄先请!” 林雨刚走出一步,突然回头看向那躺在地上依旧抽搐的黑马,心想,这马怎么这么不经打?刚才他就想,这马比人大得多,可能需要的电功率就要大一点,于是就索性把电棍电压调到了最高,可谁知这马竟然倒在地上就不起来了。 可他哪里知道,黑马原本就受惊发疯,后来又被电棍来这么一下,此刻已经是离死不远了。 尉迟宝林注意到了林雨的动作,他连忙说道,“林兄不必在意,一匹马而已,就先放在这里,咱们先去杏花楼,离这儿不远,回头我让小厮把马牵走就行了。” 在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都心惊不已,这可是乌穗战马,虽说不是千里良驹,但也是日行八百难得的好马,到现在他都不明白,林雨到底有什么招数将战马撂倒,而且看这马出气多进气少,估计活不了几刻。 和今日一样,以一人之力将一头牛犊高举过顶,然后猛地摔在地上,活生生的牛,立即暴毙而亡。尉迟宝林咽口唾沫,稍微平复下心情,“都是猛人啊!” 第六章,杏花酒 两人并肩而行,有说有笑,从小到长安内部的零星小事到大唐周围各附属国的战略大计。尉迟宝林越说越心惊,他本以为林雨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武夫,万万没想到竟有如此渊博的学识,甚至一些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事情对方都能够侃侃而谈。 不仅如此,林雨出口成章,虽然他听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好像很牛逼似的。因此对林雨越发的恭敬,要不是已经到达了杏花楼,估计尉迟宝林都要拜林雨为师了。 长安城有三大花楼,放在现代世界里面就是六星级大酒店,不过古代的酒店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了乐趣。在古代的文人自然没有现代人那样直奔目标,一般到花楼里面的,要么是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赢得许多姑娘们的簇拥,左拥右抱快活无比,不过这种人属于是最低俗的一种。 还有一种人就是那些才气颇丰,学识渊博的文人,这些人不用花钱,只用大笔一挥,成诗一首便能得到名牌的欢心,如此一来,就是两情相悦,吟诗作对,情到深处便是水到渠成。 杏花楼坐落在城东白虎门前的一处繁华街道上。这里属于各地贸商往来的交界处,凡是外来的商贾都会在这里停留歇脚,这条街道的尽头还有一个大型的商场,用以交易各人所需要的物品。 尉迟宝林带着林雨上了二楼雅间,从门外边能听到里面有人大声的吆喝,像是在斗酒。 推开门便看到里面三个人半站着,手里还拿着装满酒的大碗,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桌上的酒水洒得到处都是。 那三人扭头看到尉迟宝林的到来,就将其拉到桌边,其中一个长得高瘦,双眼凹陷,约莫20岁左右的男人在桌上倒一杯酒塞到尉迟宝林的手中,他胀红着脸,半醉半醒的吆喝, “宝林,今天你可是来晚了啊,照规矩,罚酒三碗,露一滴,罚一碗,哥们几个可都看着哈。”其余两人跟着起哄,一人又端起一碗酒,一旦尉迟宝林喝完一碗后,下一碗就立刻递上来,根本就不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尉迟宝林豪气冲天,一连三碗饮下,连个嗝都没打一下,面色更是毫无改变。“好家伙,你们三个人还想灌我,今天我得把你们三个牲口全都给弄趴下,不然我一世英名往哪放。” “行啊,宝林,几天不见,吹牛的手段又高了不少,今儿个我程勇就陪你喝到底,要是我先趴下了,今天的酒钱我全包。” 叫程勇的是一个身材中等,肤色稍黑,长着一张大饼脸,看起来倒是挺发福,说起话来也是扯着嗓门儿,一看便知道是和尉迟宝林一类的人。 尉迟宝林虽然起兴,但还没有忘记一旁的林雨,他转身拉住林雨的胳膊往自己身边靠了靠。“我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啊,这位是我今天结交的兄弟,他叫林雨。” 然后又对林雨介绍说,“这三位是我的发小,我们四家也算是世交。这位是周达”尉迟宝林指着那个高瘦的一男子说,就是这个人最开始要尉迟宝林罚酒三碗。 林雨拱手道,“幸会” “幸会幸会,”周达裂着嘴大笑,他晕乎乎的,舌头都有些打结,“我第一眼看到林兄便知必然是人中龙凤,来,我敬你一碗。” 一碗酒下肚,林雨只觉这酒味道微甘,说是酒吧,确实有那么一点儿,但更多的像是饮料。 也难怪,唐朝时期,制酒工业还没有达到现代那种发达程度,更多的只是用大米或者是高粱酿的酒,酒精度数顶多也就是到10左右,一些被称为烈性的好酒,也就是十五六度,所以古代的人才敢用大碗的喝酒,不然的话,像现在的这种五六十度的酒,别说是几大碗,就是一碗都够受的了。 尉迟宝林继续介绍,“这位是程勇,是我大唐开国元勋程咬金的侄子。” “嘿,你说我就说吧,提我大伯干嘛?说的好像我真得拿他来长脸似的!” 程勇绷着脸,随后很快喜笑颜开,他也端着一碗酒敬道,“林兄,你别听这家伙乱说,程元老确实是我的大伯,不过就是干的,他跟我爹曾经是拜把子的兄弟,所以对外面,我爹就厚着脸说程元老是他大哥。” 林雨这话哭笑不得的回应,“程兄真性情,干!” 他说程勇真性情还真不是恭维的话,在外人面前这样说自己老爹脸皮厚的恐怕这世上都没有几个。单靠着这一点,他差不多对程勇有大致的了解。 “这一位是赵义”尉迟宝林指着最后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子,对于这个人,尉迟宝林还多添加了一句,“这家伙会两下三脚猫的功夫,现在刚升任为正六品昭武校尉,林兄有时间的话,指点指点他。省得这家伙天天在我们几个面前显摆自己的功夫,不就是拜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嘛。” 林雨的目光落在赵义的身上,此人身型健硕,太阳穴外凸,一看便是练外家功夫,双拳更是大如沙包。 林雨笑道,“哎呀,那有什么呀,我跟你说,像赵兄这样的武将啊,外表看起来很厉害……”话还没说完,赵义面色开始阴冷下来。这时林雨接着说,“就比如说,他一拳头朝我打过来,我可能就嗝屁了。” 尴尬气氛瞬间被扭转,在场众人无不大笑。赵义同样的露出喜悦的颜色,他端起酒碗豪气道,“林兄,从今以后咱们都是兄弟了,今日咱们哥几个不醉不归。” 林雨与赵义同时一饮而尽,在场的人一个劲儿的叫好。男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简单,这句话几碗酒便奠定了深厚的友谊。这三碗酒下肚,众人之间的生分都烟消云散。 五个人相互的敬酒,尉迟宝林等人喝的不亦乐乎。可唯独林雨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似乎并不是那么尽兴。 周达是四人之中最为心思细腻的,他看出林雨对这酒并不感兴趣,便开口问道,“林兄可是觉得今日之酒不对口味?” 林雨面色尴尬,最后还是点了点头,“经常喝家里的酒,喝惯了,一时之间对杏花楼的酒还真喝不惯。” 尉迟宝林听后,便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恰在此时,小厮进来上菜,尉迟宝林喊住小厮,“哎,今天的酒是什么东西啊?喝着跟马尿一样,把你们酒楼最好的杏花酒给我送来。” 小厮被尉迟宝林这么一吆喝,吓得腿一软,结结巴巴的说,“大爷您有所不知,这个月份的杏花酒全部都被人定了,现在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杏花酒了,要不我给您换上杨梅酒可好?” “偌大的一个杏花楼不卖杏花酒,你还开个屁酒楼啊,我限你半刻,如果不把杏花酒给我搬上来,我就拆了你这杏花楼。赶紧滚!” 被尉迟宝林一吓唬,那小厮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不多会儿,一位穿着妖艳,浓妆艳抹,大约有三十岁的女人搔首弄姿的走了进来。 那女人顺势坐到尉迟宝林身旁,自然而然的依靠在其坚实的胳膊上,一副抚媚妖娆的模样,瞬间激发了在场所有人的雄性激素。 第七章,人美酒不美 “青姐,您别在这给我们打哈哈了,今儿个你要是不把杏花酒给我上来,那我们可就赖在你这不走了。”程勇眯着眼,眼睛在青姐那呼之欲出的白兔上面来回的扫视,明眼人都能看见他嘴角流成线的口水。 赵义则是目光下斜,死死盯着桌子上的菜肴,仿佛对眼前的美人熟视无睹。实际上就数他的心思最乱,练武之人,阳气最为旺盛,别说如此妩媚的青姐,就是一般的女人,也能让他心乱如麻,只是练武之人最忌阳气外泄 。可怜这个堂堂二十岁的大男人到如今还是未经人事。 尉迟宝林倒是没有显得那么的下菜,不过说话的声音却温柔了许多。“青姐今天我特邀好友过来,总得给我点面子,这样吧,我出两倍的价买你的酒怎么样?” “尉迟少爷,你也知道,这酒真的是千金难求呢。”青姐作出一副为难的模样。 “您这真是难为奴家啊。” “五倍!” “十倍”尉迟宝林扯着嗓子,忍着心底的火气报出了最后的数字。“要还是不行,那我们就只好换个地方去怡红院了。” 青姐就是等着这一刻,凭她多年的人生阅历,自然将这几个小家伙的心思把握的死死的。 “行了行了,还上起火了呢,那奴家就冒一点险,把别人的酒先卖你一瓶好了,你可千万不能把这事说出去啊,不然我杏花楼的招牌可就砸了。” “知道了,知道了,快去拿酒。”尉迟宝林不耐烦的连连挥手。 青姐摇风摆柳的走出门,轻轻地把门给关上,最后还对林雨抛一个媚眼。 顿时林雨心猿意马,他只是一个刚出学校的穷屌丝,哪里经受得了如此妩媚多情的熟女引诱?再加上喝一些酒更是脑子有些发昏,要不是暗暗的掐着大腿,这一会儿肯定要出丑了。 “想必林兄也曾品尝杏花酒吧?”周达问道。 林雨摇摇头,“说来惭愧,虽然久闻杏花酒的大名,可总是没有机会。如果不是今天尉迟老弟特来邀请,恐怕此生都与杏花酒无缘。” 尉迟宝林一听,便介绍说道,“那今天林兄可真得多喝几杯了,杏花楼的名声可全都靠在这杏花酒上面,要说长安三大花楼,怡春院,杏花楼,快活林可是男人的三大圣地,分别是色,酒,财。不过我们都是正经人,平时就来杏花楼玩,另外两个地方还是少去为好。” “啥正经人呀?明明就是没钱,还说的那么高尚。”程勇一句话,弄得尉迟宝林满头的黑线,另外两个人也是低声暗笑。 “嘿,你们听说过吗?前段时间好像也是有人非要在这里喝杏花酒,后来两桌人打起来了,还引来了天策军,再后来,皇上听说以后大为震怒,才下旨把两方平息,从那以后,杏花酒就真正的名扬长安,说是一杯难求都不为过,今天还是看在宝林的面子上,咱们才能一品其味。” 周达恰在时机的插话,不但缓解了尉迟宝林尴尬,同时也把杏花酒推崇到最高的地位。 程勇接话说,“这个我知道,当时我就在这附近转悠,当时是程处默和秦怀玉争酒,双方谁都不让谁,最后就打起来,然后秦怀玉就喊来了四皇子李泰,程处默也不简单,直接请来了三皇子李恪,这两位皇家兄弟一见面,竟然同时撒手不管了,最后没办法,秦怀玉就仗着自己老爹是开国元勋,并且借着李泰的名义将天策军带来了一队。那可是只有皇上才能命令的军队。本来以为程处默会发怂,谁知道这家伙也是个狠人,拿着他老爹的兵符召来了御林军。最后事情闹的太大了,皇上才如此震怒。最后这俩坑爹货被关了一个月的禁闭。” 天策军,御林军,这可是长安两大王牌,为一口酒闹出如此风雨,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林雨听的那叫一个惊心动魄,由此他还不禁有些向往杏花酒了,这酒真有这么大的魔力吗?他倒是很想尝一尝要是还没有自己带的茅台好的话,那今天可就有的玩了。 “尉迟少爷,您的酒来了!”门外传来一道拉长的戏腔。房门被打开,只见青姐捧着一个比一巴掌大不了多少的陶罐,扭了进来。 看到这个陶罐,林雨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我擦,就这么一小罐,够谁喝呀。” “这是您的杏花酒,让奴家为您打开。”青姐捏起兰花指,将塞在罐口的酒布提起。渐渐的,一股杏花的清香飘荡在房间里面,虽然清淡,但确实有几分味道。 林雨用力的嗅几口,感觉这味道就像是果啤,而且还不如果啤的香味儿大。 青姐抬起芊芊玉手,从小厮端着的盘子上拿起一个青铜酒樽,将酒罐提高半尺,缓缓倾斜,清黄的酒水倾泻而下,一道涓涓细流全然注入酒樽。 青姐介绍说,“我们家的杏花酒用的是三月杏花,此时正是花嫩时期,味道最好,经过十二道工序,九次沉淀,这才最终得来。十斤的杏花才只能酿成一斤的杏花酒。若说杏花酒天下第二,那便绝无任何酒敢作第一。” 话说完,酒也倒满,青姐将酒樽在众人眼前晃悠一圈,最后放在自己的鼻前贪婪的嗅着,脸上露出满足的神色,“美酒,当赠英雄,不知几位谁配得先饮此杯呢?” 勾人的神情,诱人的美酒,就是林雨都坐不住了,不过他可没有忘记其他人的存在,那三个人虽然急切,可依旧极力的压制自己的内心。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尉迟宝林身上,可见这三人是以尉迟宝林为首。 尉迟宝林虽然忠厚老实,但他不是傻子,当初秦怀玉和程处默斗起来的事他不是听说过,而且程处默亲口告诉他,当时就是青姐用只有一瓶酒的幌子,让两个人争斗,最后这俩家伙莫名其妙的给杏花酒打起了广告。所以他就提防青姐再用这一招,于是端起酒送到林雨面前, “兄弟,今天咱们初次相交,你又是我敬佩的英雄,这一杯你可不能推辞。” 林雨没想到尉迟宝林竟然会这么说,意外之时又心生欣慰,他若是再推辞,那就矫情了,在兄弟面前不需要这么的虚伪。 同时另外三人也说道,“对,就应该敬林兄。” “林兄气度不凡,绝对配得上这杯酒。” “林兄,咱们干一杯。” 周达先举起碗,其余人也倒了一碗之前喝的酒,一串杯碗的碰撞声后,众人一饮而尽。 青姐看到这一幕,微微不悦,本想再故伎重演,谁知道这几人竟然不中计。别人喝杏花酒都是一小口一小口的撮着喝,林雨却一口一杯,简直就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如饮甘露,余韵无穷?”尉迟宝林伸长了脖子,笑眯眯的问。 林雨没有说话,双目微闭,好似在细细品味。他先是点点头,其余几人都面带笑容,心想林雨嘴再叼,也得伏在杏花酒的绝世美味之下。然后林雨又摇摇头,这下尉迟宝林嘴角微微抽搐,他试探的问,“难道还不能让林兄满意?” “老弟,实话实说,这酒的味道确实比刚才喝的好一点,但也只是好一点,并无多么稀奇。”林雨睁开眼,失望的说。 “呦,这位小兄弟看来是心志颇高啊,看不起我们小店的浑酒,想必您喝过更好的酒吧?倒不如拿出来给我们众人开开眼界?” 第八章,极品美酒 程勇见此情形,大感糟糕,心想要是惹了青姐不开心,他们几个以后可就甭想再来玩了,更别说那难得一品的杏花酒,估计连闻口气儿都万般艰难。 于是他急忙走到青姐跟前,陪笑着说,“青姐您消消火,这位林兄弟怕是喝多了,你别往心里去,气坏自己身子多不值呀。” 周达也赶紧倒了一杯杏花酒,恭恭敬敬的送到青姐的面前。 “是啊青姐,您大人有大量,就别和他一般见识了,我在此替这位兄弟向你赔罪。” 赵义则是低头看着桌子,他外表上看起来无动于衷,其实早已经是心急如焚,奈何青姐太过妩媚,加上他阳气旺盛无处发泄,憋得满脸通红,两行红流挂在鼻孔之下。不敢擦又不敢抬头,那感觉别提多憋屈了。 程勇和周达两人都一个劲的跟青姐说好话,可后者却爱答不理,将脸往别处一摆,“哼!” 一旁的尉迟宝林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一来,心中有些不满林雨的话语。 就算对方真是眼高过顶,曾经喝过比杏花酒还要好的美酒,可无论如何也应当客气的夸赞两句,也算给他这个做东家的留两分薄面。 二来就是看到自己的两个朋友,竟然如此低下的一个跟花楼老鸨好言好语,实在是有些丢人,要传出去,别人怎么看他? 尉迟宝林也忍不住的劝说 “青姐,这次给我个面子,就当我的兄弟酒后乱言,全当笑话听罢了。” 青姐对另外两个人可以爱搭不理,但是对于这位尉迟家的大公子可不敢摆高架子。 她故作一副委屈,又可怜楚楚的模样,身子一软,几乎要贴到尉迟宝林的身上,“唉,年轻人爱说两句大话本就无可非议,可是人家心里难受的很呢,你说我好心好意的招待你们,却落得如此不快,我这是何必呢!” 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尉迟宝林自然也承受不了青姐这能让人酥到骨头里的撒娇。 他轻轻的拍拍青姐的肩膀,随后又面向林雨,“林兄,要不你就和青姐低个头,你看她女人家开酒楼也不容易,咱们就别给人家心里添堵了。” 林雨心中暗暗冷笑,“这种女人还敢说不容易?她后台可是不小呢,不然一个女人,怎可能开如此大的一个酒楼而安然无恙呢?” 心里的话,林雨当然没有说出来,只是嘴上却依旧没有任何的松口。 “尉迟老弟,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您既然让我照实了说,那我就说心里话,咱们是兄弟,何必玩虚的呢?这酒好是好,但在我看来,也只能算是一般般。” “尉迟少爷,您看他如此的欺负我,你可要为我做主啊,不然我这酒楼以后怎么在长安开下去?倒不如立马关门算了。”青姐泪眼婆娑,微微地抽泣,用纱绢轻点眼角。 如此情形在程勇和周达,还有赵义眼里,就是林雨故意要找麻烦,三人对林雨的好感顿时大降。 周达没好气的说,“既然林兄执意说这酒不好,那么就请你把好酒拿出来,也让大家心服口服。” “就是啊,你敢说这不好,那就得拿出好的来,拿不出来,就是空口大话,我程勇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 尉迟宝林夹在几位兄弟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他其实心里还是偏向林雨的,所以一直都给林雨找台阶下。可是林雨偏偏的不顺他心意走,把他弄的既无奈又气恼。 林雨气定神闲,丝毫不为他人的话语所激怒,他缓缓说道,“若我能拿出比这更好的酒,该当如何?” 程勇和周达还没开口,青姐就抢先一步说,“你若能拿出比这更好的酒,我杏花楼全要了。而且今日的酒宴不收你一分银子” 林雨玩味的笑道,“青姐,你真会说笑,您杏花楼的一坛杏花酒就号称是千金难得,我若是有比你这更好的酒,那岂不是万金难求?一顿酒宴就想做彩头把我的酒垄断,您的算盘打的可真响啊!” “那你想怎样?” “这酒是我父亲的故交,从海外历经九死一生才运回来的。整座长安城恐怕也是独此一份,你觉得这样的好酒能值多少钱?” 青姐听后稍有心动,暂且不说酒的味道如何。 单就是从海外运来的这个名头就足以让许多权贵们抛金撒银,那些喜欢张扬的人怎么可能会在乎酒自身的味道?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的面子。 若真是海外之物,那些人必然趋之若鹜,到时候杏花楼不但可以名声大振,还能赚个盆满钵满。 如果这个叫林雨的仅仅只是空口大话,或者拿出一般的水酒来糊弄的话,她完全可以全然嫁祸在林雨身上。 最后她也成为了受害者之一,人们必然要站在她这一方共同攻击林雨,这样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青姐眼眸一亮,语气稍转,“话虽如此,但你也得把东西拿出来,让我们大家伙检验一番才行,若是真有你说的那么好,我自然会拿出来我的诚意。” 随后又目光凛冽,“但若是你想拿大家消遣的话,我一个弱女子倒是没什么,可尉迟少爷……”她目光落在尉迟宝林的身上,她并没有把话说完全,仅用一抹玩味的笑容结束。 “也罢,今日我要是不把这酒拿出来,你们肯定是不会放过我了。” 林雨走到门旁的桌子边,刚才他进门的时候就把茅台顺手放在桌子上面。 因为茅台外形与唐朝时期的酒坛不一样,而尉迟宝林又没有开口提到这个酒,所以其余三人也就不知道这两瓶茅台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雨首先将一瓶茅台放在几人中间的餐桌上,神秘扫视了一眼众人。五人的面容表情各不相同。 尉迟宝林满脸的担忧,似乎生怕林雨拿出来只是一般酒水,那样的话,以青姐睚眦必报的脾性,绝对不会放过他。 程勇则是满怀期待,他心想林雨敢这么说,那肯定有两把刷子。他本身就是个酒虫,有好酒,哪里愿意放过。 周达面色平静,很难看出这人心里到底想的什么,但从其眼神中可以看出这其心中肯定打着小算盘。 赵义外表看起来目光一直盯在酒瓶上,实际上则是用余光瞟青姐那雪白的胸脯,而且还像是一个做坏事的小孩,看一眼,连忙收回目光,显出几分逗趣。 青姐倒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眼睛微眯,好一副慵懒撩人的神情,她早就感觉到赵义那怯生的眼神,也许是为了逗弄对方,不经意的暴露出略微隐私的部位,这一动作又让赵义鼻血狂喷。 林雨嘴角朝右上方微微扬起,“看好了,这就是海外仙山特供琼浆玉液——蓬莱仙酿!” 瓶盖被打开的那一刻,一股浓烈的酒香飘然而起,瞬间便充斥了整个房间。 茅台本就是酱香型酒,以香味浓厚,久聚不散而得名,并且色清透明、醇香馥郁、入口柔绵、清冽甘爽、回香持久,不然也不会被作为国宴供酒来宴请外宾。 在场之人除了林雨之外,几个人都沉浸在这浓烈的酒香之中,他们贪婪的大口吸着空气之中飘溢的酒香,仿佛嗅一嗅便能登临极乐。 青姐虽是女流之辈,但职业的原因,也算是阅酒无数,可这样单是以香味便能使人沉醉其中的美酒,她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仅仅九靠酒香,她便可以肯定,这酒确实无愧为天下第一。 至于尉迟宝林等人更别提了,这四个人完全的沉浸在酒香之中,如梦如幻如痴如醉,犹如行在静谧的山林,又像登临绝世高峰,沉醉其中,流连往返。 就在这时,房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巨大的撞击声硬生生的将众人从美妙的幻境里拉扯出来。 第九章,此酒何名? 被惊醒的众人自然是怒不可遏,尉迟宝林那暴脾气立马就上来了,他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面,将盘子都震起一寸多高。 “娘的,谁敢踹老子的门?” “是我!” 只见门外,走进三个白面秀气,年岁约二十左右的男子,三人衣着高贵华丽,走起路来,自带一股让人心生敬畏的气势。 站在最中间的那个人的穿戴更是珠光宝气,光身上的琉璃翡翠,金饰珠宝就让人眼花缭乱,为之屏息。 这三人一走进来,房间内的气氛立刻变了。 而最为震怒的尉迟宝林见了这三人以后,也不得不收敛气息。 青姐连忙起身,一副谄媚的神情飘到那三人面前。 “我说是谁呢,原来是李公子呀,来来,快请坐。”青姐扶着站在中间那个人来到桌旁,那人并没有坐下,转身对尉迟宝林说。 “宝林,别来无恙呀!” 尉迟宝林嘴角抽搐,他心里把这个李公子翻来覆去骂了个遍。 “别来你个屁无恙,老子在这里面好好的喝酒,你踹老子的门,现在却跟个没事人似的,要不是怕你的老子,现在就把你给修理了。” 心里骂归骂,他是万万不敢把这话给说出口的,只能面色不悦的表示,“这次主要是我和故交好友一起吃顿饭,所以就没想劳烦四皇子。” 原来进来的这三人同样的背景深厚,其中站在最中间的就是当今皇上李世民最为宠爱的四皇子李泰。 另外两人其一是赵国公长孙无忌之子长孙冲。便是站在李泰左边的那个身材高挑,面容秀丽,宛如白面书生的男子。 站在李泰右边的则是翼国公秦琼之子秦怀玉。秦怀玉双目炯炯有神,剑眉高挑,偏向小麦般的肤色给他坚毅的面容增添几分英姿。 不算李泰,就论其他两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都与尉迟宝林不相上下。 面对这三位,尉迟宝林都不敢大放厥词,更别说程勇,周达和赵义了。 这三人吓得瑟瑟发抖,他们可是亲耳听见刚才尉迟宝林说了什么话。 李泰若是追究起来,尉迟宝林遭遇危险的可能性不会太大,但周达等人必死无疑。 李泰摆手说,“别跟我玩这些虚的,我就把话给挑明了吧。刚才在门口闻到这儿酒香醇厚,就索性看看,没打扰到你吧?” “不打扰,不打扰”尉迟宝林连连摇头,心里又是把李泰给狠狠臭骂一顿,明明就是来蹭酒的,还搞的这么牛气,当自己是皇子就了不起呀。 这时,长孙冲也开口道,“有这么好的酒不跟大家伙一起分享,却在这吃独食。尉迟兄,你不太厚道呀!” 尉迟宝林鄙视的瞪了一眼长孙冲,懒得搭理这个家伙,别人不知道,长孙冲的脾性,他可是清清楚楚。 跟长孙冲走的近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只有在你对他有益处的时候,他才会对你笑面以待。 如果你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用处,他马上就能把你给踢到一边。 这种虚伪势利之人,尉迟宝林是绝对不会与其结交的。 “我闻酒香四溢,莫非是杏花楼的杏花酒?可是感觉这味道远比杏花酒香醇的多。” 李泰顺着香气立刻就找到了放在桌上的那瓶茅台,他伸手拿去。半道中却被尉迟宝林给抓着手腕。 这时李泰面色立即冷了下来,作为当朝皇帝李世民最宠爱的四皇子,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有人敢否定他的要求。 可是此刻却被人给拦住了,他如何不心生怒火? “尉迟宝林,你想做什么?” “嘿嘿,四皇子,不是我不让你喝,只是这酒可不是我的,你问问人家主人的意愿。” 尉迟宝林使眼色,朝林雨看去。 李泰这才注意到,旁边还站着一个人,至于周达三人早就直接被他给忽略掉。 林雨面带笑容,礼貌的问候,“在下林雨,见过四皇子。” 李泰瞥了他一眼,连句话都没有说。心想,这人以前连面都没有照过,没准只是下城官员子弟。 他认为这种人的目的,无非就是攀权富贵,想要借助京城权贵来提高自己的身份。所以他才懒得搭理。 长孙冲则是对林雨拱手道,“幸会!”然后就再无他言。 对此,林雨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他们一个是皇家子弟,另一个是权倾朝野的宰相之子,高傲也是正常的。 况且以他所了解的历史来看,李泰最后因为参与谋反之罪,被贬谪为顺阳王,与其说封王,还不如说是被流放。 而长孙冲则是因为老爹长孙无忌的倒台而被贬谪岭南,成为一介平民,抑郁而死。 对于两个下场如此悲惨的人,林雨实在提不起恼怒的心思。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秦怀玉竟然对他以礼相待,拱手说道,“在下秦怀玉,有幸能与林兄相识,不知林兄家道何方?” “秦兄言重了,林某区区平民百姓,能得见几位高才,才当深感荣幸。”林雨待人就是如此,你敬我一尺,我便敬你一丈。他继续说道, “今日大家能在此相会,算是缘分,我从海外得来两瓶美酒,今日就与大家一同分享。” 青姐很合时宜的拿来了青铜酒樽。长孙冲暗暗点头,眼睛在青姐的身上多停留了片刻。 青姐没有再表现出之前的妩媚,反倒是行为上收敛了许多,如果不了解,别人定以为是一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 她一手拿住瓶颈一手扶瓶底,瓶口对准酒樽,从低到高缓缓升起,直举过顶,高达二尺。酒水如线,涓涓细流,全然落入杯中,一直都没能溅出,光是这一手就让林雨暗自称道。 一杯又一杯酒樽被斟满,在场之人无不吞咽口水。酒水倒出之时,空气中的香气更加浓郁。 “李公子请!”青姐双手端起第一杯敬到李泰跟前。后者伸手接过,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其余几人各自拿起酒樽,强忍着心中的急迫,几道目光落到了李泰身上。 李泰身为皇子,纵然再急不可耐,也要保持一定的风度,绝不能让外人小看。可面对如此香醇的美酒,他竟然连个话都讲不出来。最后在众人的注视之下,他大喊一声“干”,然后就一饮而尽。 其余等人也都长舒一口气,最怕的就是李泰再来一个长篇大论,作诗一首,大家都知道四皇子喜欢显摆自己的才华,也正是因为如此,李世民才会对其如此的宠爱。 “干!” 大家跟着仰首痛饮。 喝下去的三秒钟内,现场静寂无声,连掉根针的声音都能听出来。 只见李泰的脖子和脸涨得通红,太阳穴上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秦怀玉,双目微闭,细细的体验这种奇妙的感觉。 青姐面带粉色,她一直以为自己酒量不错,纵然不是千杯不醉,也远超常人,可是这仅仅一杯就让她头晕目眩,面红心跳。 尉迟宝林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猛烈的美酒。 他只觉咽下之时,细如流水,一线入喉。入胃稍烫,片刻之后,便仿佛吞下一口热炭,从喉咙直到肚腹炽热无比。紧接着这股热流遍布全身,手脚仿佛都酥软了。 “好酒!”尉迟宝林情到极致,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面。一寸厚的实木桌面竟然被他拍出一个洞。 “好,好,好!”李泰连道三个好字,就算是一朝皇子,他也从未喝过如此猛烈的酒。 “此酒何名?是何人所酿?”公孙冲震惊的问道。 第十章,惊为天人 “此酒名为蓬莱仙酿,是从海外的蓬莱山海运而来。”林雨介绍说道。 “蓬莱仙酿,果然不负此名,真有如琼浆玉液,世间难得。”李泰感叹道。 正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喝了林雨赠予的美酒,李泰就是想要高傲也高傲不出来了。不过也仅是对林雨态度有稍好的改观。 他举着酒杯,“给我再来一杯!” “哈哈,这才是真正男人该喝的酒。以前喝的就跟水一样”尉迟宝林扯着嗓子,声音粗狂的喊叫。 “光有美酒,似乎还差点什么”青姐恰在时宜的开口,众人的目光集聚在她身上。 “那以青姐的意思该当如何?”李泰笑着问道。 青姐平举还剩下一半酒水的酒樽,“如此美酒只是这样喝,似乎有些浪费了,若能以诗词将其记下,岂不美哉!” “好,这个提议好!”李泰爽朗的说道。青姐的话,正对他的胃口,他素以才华横溢著称,此刻正是心痒难耐之际,只想赋诗一首,以彰显此刻的心情。 其余人当然不会有丝毫的意见,他们知道接下来就是四皇子表演的时间。 尉迟宝林只是一个大老粗,从小就跟他老爹一样,不爱读书,所以到现在也只会写个自己的名字。 颇有才华的也就只有长孙冲和秦怀玉了,只是这两个人绝不会与皇子相争。 至于周达三人,根本就没他们的事,能让他们喝酒就算不错了,站一旁好好听着就行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博出一个彩头”李泰将腰上的玉佩取下来放在桌子上。 那是一块用羊脂白玉雕成的蟠龙戏珠佩。龙首狰狞,龙身矫健,形盘居之姿,双目圆瞪,口中含着一颗玉珠,其形栩栩如生。 看到这个玉佩,就是家产丰厚的长孙冲都为之惊叹,“四皇子真是豪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当初并肩王征战渤辽之时,渤辽王为求和而进献的三宝之一——蟠龙佩吧?” 李泰得意道,“没错,父皇当初因一首诗赐予我,如今我就再拿来博诗一首。今日就要大家各显神通了。” “既然四皇子如此破费,那我等就却之不恭了。”长孙冲恭手道。 接下来就是李泰,长孙冲,秦怀玉三人吟诗作对,又有美人斟酒,好不快活。 一旁的尉迟宝林急的眼都红了,他不是想去掺和作诗,而是这三个瓜皮竟然下了行酒令,做一首,喝一杯,做不出来的,不准喝。 这下他算是明白了,原来吟诗争玉佩是假,不让他们分酒才是真啊。 尉迟宝林实在受不了了,他靠近林雨,小声的说,“林兄,你倒是想想办法啊,酒都快要被他们喝完了。我才就分一杯,这不明摆着劫道吗?” 林雨当然看的明白,他只是不想先掺和,既然要拼诗,那必须得是精品啊,得留到最后,光听这三人吟诵的那些,多是空白无物,没一点内涵,有的还是强凑到一起的。 所以,玉佩一直没主,倒是酒喝了不少,其余的人都眼馋的看着,张大嘴巴也嘣不出一个字来。 至于林雨会担心? 开玩笑,老子可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从小到大虽然不爱学习,但好歹也是个三本的大学生啊,别的不会,唐诗宋词难道还不会一些?现在是唐朝初期,李白杜甫都还没出生呢,光这俩人的诗作就足够震惊众生了 。 也许是秦怀玉觉得他们这样玩实在耍赖,就问向林雨,“林兄难道就无感想?大家只图个开心,无需追求高雅别致。” 林雨微微一笑,回应道,“秦兄说的是,只是在下实在是胸无点墨,所赋诗作实在难以示人。” “无妨无妨!我等都是俗人,何谈高雅,但说无妨。”李泰微醺,他口吐酒气,一手持酒樽,一手搭在青姐肩膀上,晕乎乎的说道。 “既然大家不嫌弃,那在下就献丑了” 林雨端起酒樽,小酌一口,细细的品味,装出一副意味深长的神情,他缓步移动,走到窗边才驻足停下,怅望窗外杏花美景,还有街上来来往往的羁旅商人。 屋内众人都看着他那忧伤的身影,屏息以待。 “蓬莱美酒杏花香,青樽盛来琥珀光” 此句念罢,一股欢欣愉悦之感涌上众人心头,这不正是说的此刻之景吗? 蓬莱仙酿,杏花正盛,青铜酒樽,琥珀酒色。简直是如同天作,光是这两句,便让李泰等人为之感慨万千,这才是真正的有才华啊,他们的诗与此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如拿白水比这蓬莱仙酿。 此时李泰完全改变了对林雨的看法,能吟诵出如此意境的诗句的人,怎可能是常人? 李泰以为林雨只有这两句,就打算上前招呼,心生结交之意。他刚抬起脚步,却被秦怀玉拉住,只听林雨高声颂扬。 “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顿时,众人只觉一股酸苦气息,由心间涌上鼻梁,不知不觉间,两行热泪顺颊而落。 长安城是生养他们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这两句的时候,有种羁旅他乡的感觉。 一个人,背着包袱,行走在不知名的街道上,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亲人朋友,就连同乡人也未曾见过,从始至终陪伴的只有自己的影子。 在场的无论颇有学识的李泰,长孙冲,秦怀玉,青姐,还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尉迟宝林,亦或是一直默默不语的周达等人,无不忧愁感伤。 “我怎么……哭了?”青姐摸了一下脸颊,发现指尖湿润,她稍微的愣神后才轻声道。 李泰长叹一口气,他只觉自己以文称名实在是幼稚,方才自以为良好的诗作现在想来实在丢人。直至此刻才知什么叫做一山更比一山高。 秦怀玉低声呢喃,“这不正是当初我随父亲北伐渤辽时的感觉吗?大武,你在下面,可有人陪你喝酒?” 他先是低声复吟,“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连念两次后突然提高音调,几乎是用哽咽的声音喊出来的,“不知何处是他乡,不知何处是他乡啊!” 秦怀玉情绪难以自控的大笑,最后到大哭,他端起酒樽走到林雨身后,双手持樽,以将士敬将军的酒礼恭敬道,“林兄之诗实在感人肺腑,犹如这蓬莱美酒,透骨三分。我秦怀玉在此敬您一杯!”说完一口饮尽。 林雨心里止不住的大笑,这逼装的实在是完美无瑕,把李白的诗改了几个字,就应时应景,“我真他娘是个天才啊。不当诗人都亏了。” 林雨用力抹了两下眼睛才转过身,他眼睛通红,带上刚才擦眼的动作,别人都以为他是情到深处才有如此大作。 “秦兄过奖了,我只是正好看到窗外杏花正放,旅人匆忙,这才有感而发罢了,不足为道,不足为道。” 这一谦逊,李泰更是将林雨惊为天人,能有如此才华的,整个长安城都屈指可数,又是这等的品行高洁,不慕虚名,实在世间罕见。 要不是林雨年纪太小,李泰都打算行拜师礼,尊其为师。这可比那些顽固不化,执守旧统的太傅,太师强的多了。当然结交是板上钉钉的,他推开青姐,不再摇晃,拿起桌子上的玉佩走上前去。 “林兄实为天纵之才,方才是我唐突了,在此向林兄深表歉意。” 然后他将蟠龙佩放到林雨手上,“今日林兄此作一出,我们哪里还有脸面再比下去?这彩头,非你莫属。”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得瑟,“哟,现在想巴结我?晚了,一开始干啥去了?不过这好东西既然送来,那我就勉强收下好了。” “你若是不收下,就是看不起我!”李泰绷起脸,假装生气道。 第十一章,狠狠宰 “那在下就却之不恭啦!” 林雨美滋滋的将玉佩接过来,随便把玩了一下,入手细润清凉,没有任何干涩之感,即便不是行家,也能看的出来这东西价值不菲。 李泰满意的点点头,好像对方接受他的东西,就是对他最大的恩惠似的。 “林兄仪表堂堂,一看便知是饱读诗书,不知师承何人?” 这下可把林雨给问住了,他能咋回答?难道要告诉对方,从一年级到大学,教过他的老师都有百十多位,那样也太装逼了吧。 毕竟这里是唐朝,最看重的便是师承。一个人一生一般只拜一位老师,有两个三个的都是高官贵族。 不然的话以那些老学究们的古董思想,哪里会愿意和别人同教一个学生?更别说百十位老师了。 “四皇子实在是高抬我了,不过是幼时常与父亲在外四处行商,这才认得几个字,怎能说是饱读诗书呢!” “林公子能吟出此诗,在这长安城中也是屈指可数的,你若要再如此谦逊,就是你的不对了” 青姐走到李泰的身旁,面色绯红的对林雨说。 林雨心中暗自鄙夷,刚才是谁咄咄逼人啊,今儿个要是不在你身上狠狠的砍上几刀,我就不姓林。 他点点头,略带歉意的一笑。 青姐见状,心想时机已到,于是就又开口说。 “蓬莱仙酿确实是天下第一,比起杏花酒强了不知多少,我杏花楼希望要收下蓬莱仙酿,林公子可否开个价钱?” “终于忍不住了吗?” 林雨暗自乐道,略带遗憾的对青姐说。 “青姐,不是我不想卖给你,只是这酒我家也不多,你若是想全拿去,那实在是难为我了。” 青姐七岁就开始混迹于街市商会,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只是她不敢以对待别的商贾的手段对待林雨,因为她不敢冒这个险。 “那你现在能够拿出多少来,我全要了。” 林雨苦笑道,“青姐,不是我不愿意,只是……” “只要你答应,今后你在杏花楼设的宴席,我只收一半的钱。若是你在这里喝酒,全部免费。怎样?” 青姐的条件让在场人都为之眼红。 李泰朗声笑道,“林兄,这次青姐真的是下血本了,你若不答应,可就枉费青姐一番心思了。” 尉迟宝林蹭到林雨的旁边,低声的对他说: “林兄,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你可得好好考虑一下。” 林雨故做淡定的站在那里,不答应也不拒绝。脸上满满的都是忧愁焦虑和惋惜。 青姐心中也是焦急,她都开出了这样好的条件,真想不出对方为什么还在犹豫。 “林公子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满意的呢?说出来,奴家愿意全然照做。” “其实吧,蓬莱仙酿并不是真的只此一份,我父亲的那位故人既然能够从海外运来,我也可以,假使这酒能够长久提供的话,不知……” 林雨看向青姐,眼中所流露出的意思很明了。 “如果你能够长久供应的话,我七你三,林公子意下如何?” “这可是蓬莱仙酿,没有正经的渠道,你是弄不来的!” “六四” “我林家别院虽然偏远,但俗话说的好,酒香不怕巷子深。如果能够把这蓬莱仙酿的名头给打出来的话,我想不会有人介意多跑两步吧?” “你!”青姐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对方明摆着就是想要挟她,可她偏偏拿对方没有任何办法。 气急之下,她只好报出五五分成,本以为这下对方该知足了。 可谁知林雨依旧自顾自的说,“据说那海外蓬莱山距离大唐不知几万里。暂且不说蓬莱岛飘渺无影,无处可寻,单要行至那处,没个一两个月是不行的。更别说途中凶险万分了。” “那林公子如何才可满意?” 青姐气得小脸通红,说这话时都在咬着牙关,秀手在衣袖中狠狠的攥着。 “很简单,你一我九,如果不答应的话,那我只好另找别家了,我想应该会很有很多人愿意买蓬莱仙酿吧?” 林雨的目光看似不经意的落在一旁的李泰身上。 “四皇子,你觉得呢?” 李泰当然明白对方这是在把他当枪使,可又因他已经生出结交之心,并且还送出了一块玉佩。不如再给一个顺水人情吧。 “那是自然,这等美酒世间罕见,我还想着像林兄讨要两坛送于父皇品尝呢!” 李泰此话一出,青姐顿时感到强烈的危机。从某一方面讲,李泰和她是站在一条船上的。 可是此刻对方竟然如此的帮衬林雨,那今天就算她打碎了牙也要往肚子里咽。 于是青姐一转笑颜,“林公子真会说笑,咱们明明就是早就谈好的,刚才奴家只是和你逗趣两句,你就当真了呢。奴家就按你说的办。” “是青姐当真了才对,我不过和青姐开个玩笑罢了。”林雨哈哈大笑。 青姐顿时面色发青,表情那叫一个难看。 长孙冲将酒樽之中所剩下的最后一滴倒入口中,心有不甘的说。 “哎,今日还没喝得尽兴,酒就没了,不知何时还能和林兄共饮此杯呢?” “想喝酒还不容易,以后天天来杏花楼不就行了,你长孙冲难不成还缺这几个酒钱?”秦怀玉说。 长孙冲摇摇头回答道,“这怎能一样,花钱买来的纵然美味,但却少了一份情意在其中,总不如和兄弟一块喝的痛快。” 李泰道,“你就是想占便宜,谁还不知道你那点花花心思?” 长孙中哑然一笑,再没有说别的,只是走到桌旁,伸手拿起茅台的瓶子,想要看里面是不是还剩下几滴。 因为刚才一直都是青姐斟酒,众人的心思都放在酒上面,所以未曾注意到装酒的瓶子,直到此刻他拿到酒瓶的时候,才面色大变。 “林兄,这可是西域琉璃所制?”长孙冲拿着酒瓶问林雨。 古代所称的琉璃就是现在的玻璃,因为工业的原因远远做不到现在这样的纯净。 林雨点点头,“一个酒坛而已,长孙兄若是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他这么一说,当场众人顿时炸开了锅。 尉迟宝林眼疾手快,上去一把抓住另一个酒瓶揣在怀中,双臂紧紧的抱住,死活不松开。 秦怀玉想要夺取,却晚了一步,论力气他自然比不过尉迟宝林这么一个大个子。 于是他把目标放在长孙冲的身上。然而后者连忙后退两步,说道,“秦兄,此物虽好,可也是有能者得之,你可不能夺人所爱呀。” 秦怀玉:“……” 那时候琉璃可是千金难求,也就在西域诸国进献的时候,可能会遇见一两件精美的琉璃制品。而且还都只是做工一般,哪里有茅台的瓶子做的这么精美。 李泰本觉得自己是个皇子,不便与其他人争一个人家不要的酒瓶,可是那实在是太精美了,他大为心动。 在其余人争抢酒瓶的时候,李泰低声问林雨,“林兄,这等宝物你还有多少?我想换来几个,你看……” 林雨豪气的大手一挥,“四皇子说笑了,若你喜欢,送你十个八个都没问题,咱俩谁跟谁呀?” 李泰听后,激动得热泪盈眶,心中更是把林雨当作了至交好友。 “林兄,此等恩情我无以为报,我李泰愿与你结为异性兄弟,不知林兄意下如何?” 尉迟宝林一听,立马说道,“还有我,我最先认识林兄的,可不能把我给忘了。” 长孙冲当然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若是林雨答应,那他就等于间接的和李泰结拜为兄弟。 秦怀玉同样的想要与林雨结交,在他看来,林雨不但博学多才,而且也为人正气,这样的朋友如不交好,实在可惜。 “若林兄……” 李泰面色稍有不悦,“难不成林兄觉得我等都是俗人,不配与你成为兄弟?” 第十二章,结拜 林雨急忙解释,“四皇子误会了,只是在下家道中落,后来又得罪了一个仇家,此人位高权重,心狠手辣,只怕会连累几位。我能得几位赏识已经是万分荣幸,若非如此,怎敢拒绝几位的好意?” 尉迟宝林脸一横,顿时变得凶狠无比,“娘的,还有人敢欺负我兄弟?告诉我这人是谁,干他丫的!” “整个长安城敢和我们几人对着干的还没有几个呢,林兄只要说出此人姓名,我长孙冲保证明日此人便跪在贵府门前。” 李泰语调虽然没有那么凶悍,但也底气十足,“林兄若真与此人不共戴天,那就让他从此在世间消失吧。” “就是,快告诉我这家伙是谁?我现在就过去扭断他脖子!”尉迟宝林把拳头握的咔咔响。 众人都等待林雨回答,可是林雨依旧苦笑,众人问何故,林雨答道。 “诸位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男儿当世,凡事不可假手于人。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解决就好了。若是遭遇不测,至少也曾认识几位兄弟,再无遗憾。” “林兄果非常人,单论独面一方的勇气,我等甘拜下风。”长孙冲感慨道。 李泰哪里肯让林雨遭遇危险?他面色阴沉,气愤道,“看来林兄是不把我等当兄弟看了。” “四皇子你误……” “若你真当我是兄弟,就别叫四皇子,”李泰激动的大吼,把林雨都吓了一跳。 其余的人都看着这两人,现场立刻静寂。 五秒钟后,林雨先是小声发笑,然后音量逐渐变大,最后放肆的仰天大笑。 笑毕,林雨双目放光,仿佛做出了某种决定。 他扫视了一遍在场的几个人,目光在每个人都身上都停留几秒,最后落在李泰身上。 他声音近乎哽咽,却又饱含激昂之情,“好,你们这几个兄弟,我林雨认了!” 众人顿时笑逐颜开,但林雨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们感觉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 “只是有些事情必须我自己去解决,若是利用自己的兄弟,那我林雨还不如死了的好。” 众人眼中微微湿润,林雨继续说,“我与那人已是深仇大恨,不死不休。那人为夺取我家运来的海外奇珍,逼死我的父亲,设计害得我几乎家破人亡。所以我才要靠自己的力量将尊严找回来。” “可是……”尉迟宝林想说什么,却被林雨打断。 “兄弟莫要再劝,我心意已决。” 李泰叹了口气,心中不由得又对林雨高看几分,也正是如此,他才更加的想要拉拢林雨。 尉迟宝林绷着嘴,憋了一肚子的气,终于忍不住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砰!” 桌子应声破裂,酒坛,菜肴撒了一地。 林雨瞪大眼睛问,“尉迟老弟这是何故?” 尉迟宝林口鼻一齐出气,呼哧呼哧的说道,“既然林兄当我们是兄弟,那今日我们就在这里结拜,你若不想让我们掺和你的事,我们不管便是。但这结拜礼,必须得行!” 秦怀玉点头道,“是啊,择日不如撞日。” 青姐同样说,“杏花楼后有一个杏花园,若是去那里结拜,应时应景,岂不美哉?” “好主意,林兄,请!”李泰这回根本就没有问林雨的意思,感觉就像是逼对方,但其心意却是好的。 这时候林雨要是再拒绝,那就矫情了,弄不好还会弄的大家都不愉快。 他自然不会那么没眼见,于是大步前行,李泰紧随其后,长孙冲跟着走出门,秦怀玉几乎是和尉迟宝林一起走的,不过尉迟宝林让周达等人在这里等着,因此走到了最后。 而这前后的顺序,恰巧印证了他们之间的大小关系。 不多时,几个人便来到了杏花园中,刚一入园便觉春风迎面袭来。风中夹杂着一丝花香,深吸一口,只觉沁人心脾。 远远望去,满园尽是一片的银白之色。犹如雪后梅林,使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但走近了看,杏花却是粉红色的。 白色的花边,粉嫩的花瓣,像是一个含苞待放的处子擦上粉色的胭脂,让人看一眼就欲要一亲芳泽。 行在杏花园中,恍如走在与世隔绝的仙境,纯洁无瑕的花海,不沾染一丝凡尘的气息。 林雨贪婪的嗅着空气中迷人的香气,一时之间竟流连忘返,不愿再移动脚步。 “这里便是杏花园了,我现在就拿小店珍藏多年的杏花酒来”青姐刚要离开却被李泰叫住。 “不必了,尝过林兄的蓬莱仙酿之后,世上再无酒水能入口,今日便不用酒,只需对天起誓即可。” “四皇子说的没错,我们就在此对天起誓,结拜为兄弟。”秦怀玉说。 林雨此刻的心情激昂澎湃,他要是回到现代,跟别人说自己跟李世民,秦叔宝,长孙无忌,尉迟敬德等人的儿子结拜成为兄弟的话,没准会被人送到精神病院。 林雨说,“既然我们要结拜,就当有个先后,只是该怎么排序呢?” 李泰先说,“若是我们与常人一般按照年龄的话,那岂不是太过于俗套?依我看,就以文韬武略来作为标准好了。” 尉迟宝林哈哈一笑,说“要论武功,你们三个可都不及我,唯独林兄能在我之上。” 李泰轻咦,问道,“能让宝林说出此话,想必林兄定然身手不凡。” 林雨还没说话,就被尉迟宝林抢了去,“那是自然,你们是没有见过林兄将战马高举过顶的样子,能做到这一步的,即使朝中大将,也极其少有。” 众人听此言,再看林雨的目光又变了变。 他们感觉自己跟林雨完全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论武功,连尉迟宝林都自叹不如。 论才华,众人都有目共睹。 论财力,虽然还不知道林雨的家底如何,但能够随便拿出这琉璃酒坛来随便送人的,必然也是富甲一方。 他们觉得自己唯一能够比得过对方的就只有自己有一个有本事的老爹了。 众人心中都暗叫惭愧,李泰率先发言,“既然如此,那我推举林兄做我们的大哥,尔等可有异议?” “那是必须的,也就林兄有此资格。”尉迟宝林说道。 秦怀玉和长孙冲不约而同的点头,表示同意。 大概的位置确定了接下来的小弟们这排序很快就确定了。 李泰作为皇子当仁不让的成为老二。 长孙冲的父亲长孙无忌,作为当朝的宰相,并且是开国元勋之一,凌烟阁二十四大臣,无论哪一方面都远超秦怀玉和尉迟宝林,因此就站在了第三位。 至于尉迟宝林与秦怀玉两人则是谁也不服谁,最后秦怀宇随口赋诗一首,尉迟宝林便怂了下去。谁让他大字不识一个,更别说吟诗诵词了。 五人并跪一列,恭手朝天。 林雨领头道,“皇天在上,今日我林雨” “李泰” “长孙冲” “秦怀玉” “尉迟宝林” 众人同声道,“共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富贵相望,生死相托,若有二心,天诛地灭。皇天后土,实鉴此心!” 然后五人朝天三拜,之后相互搀扶起来。 “小弟拜见大哥,二哥,三哥,四哥”尉迟宝林哈哈一笑的拱手朝四人叫道。 “小弟拜见大哥”李泰同样拱手向林雨说道。 “四皇……”林雨刚一开口,忽见李泰面色稍有不对,便立刻改口道,“二弟!” 至此,李泰才面露满意的笑容。 李泰说,“大哥,既然我们已经结拜,那么你的事情,就当是我们的事情” 长孙冲跟着说,“二哥想的果真周到,那么我就送与大哥两名侍房丫鬟,杏花楼的小兰和小玉就不错。” 第十三章,欺上门来 秦怀玉见此情形,便笑着说道,“既然二哥三哥都有所表示,我也不能落后” 他唰的一声,抽出腰间的宝剑。 那宝剑剑长三尺,剑刃、剑端如空中闪电,光芒四射,冷如秋水,寒气逼人。 剑柄之处有雕刻四爪金龙。除了皇帝可以使用五爪金龙做装饰之外,其他人最多只能用四爪金龙,而且能够用这样装饰的人,绝对是皇亲国戚。 剑脊根部很明显的刻着一个“秦”字。 秦怀玉介绍说,“这是我当初护驾有功,皇上特地赐予我的潜渊宝剑。有此宝剑,可斩贪官污吏,乱臣刁民。” 林雨听得小腿肚都一阵哆嗦,这可是仿版的尚方宝剑啊。 据说那尚方宝剑可先斩后奏,上斩皇亲国戚,下斩奸佞馋臣。而这潜渊宝剑虽然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但也足够他用了。 林雨接过宝剑,手微微一沉,估计这宝剑得有五斤多重,不过他还是能够拿的起来。 尉迟宝林见别的人都送的有东西,他开始急切起来。 他老爹可从来都没有给他过什么好的宝物。 平时自己又没有立下功勋,今天唯一得到的那匹战马也难以拿出手,谁知道那马到底是死是活。 后来他灵机一动,一溜烟的跑了。 众人都还以为他去跑茅房了,结果不一会儿这家伙带着周达,赵义及程勇跑了回来。 “大哥,我没别的东西可以送你了,这三个人你就拿去使唤吧!” 林雨对此哭笑不得,别人都是送手下送美人,但好歹也是人家自己拥有的,尉迟宝林倒好,把自己朋友给送出来当下人。 “五弟万万不可。” “哎,大哥你就别谦让了,你问问这仨人,他们巴不得跟着你呢!” 尉迟宝林,周达等的人推到跟前。 周达,程勇,赵义三人立刻单膝跪地,拱手道,“我三人追随林兄,请林兄成全。” “这……” 林雨这下为难了,刚才大家还在一块儿喝酒聊天,不一会儿就成了自己的手下。这换谁都接受不了。 李泰则是在一旁劝说,“大哥就收下他们吧,我看他们也是真心实意的想跟随你,身边总要有几个心腹帮手。” 林雨略微纠结一下后,才点头同意。 “那好吧,不过我们可要约定在先,”林雨正色道。 “首先来说,你我不是仆从关系,我这人不喜欢高高在上,所以对我就像对待朋友一样就行了,可以做到吗?” “可以”三人同时答道。 “第二,我这人就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要把你们当朋友就不会有任何避忌。所以以后你们三人之中若有人背叛的话,当知如何!” 周达立即发誓说,“我周达今日誓死追随林雨,如有违背,不得好死!” 另外两个人也同样的发誓。 林雨这才满意的将三个人扶起来。“好啦,既然是朋友就不要跪着了。” 然后林雨又对其他人说,“能与四位弟弟结拜,是我的林雨之荣幸,今日酉时,长安城东林家别院,我在那恭候几位光临,到时咱们不醉不归!” “成啊,介时可有蓬莱仙酿?”尉迟宝林抹了下嘴巴,几乎要流出口水来了。 “管你喝饱!”林雨豪爽的回答让其连连叫好。 “好,今日到此为止,我需要回去准备一下,咱们就此别过!”林雨说。 其余人以李泰为首,供手奉送,“大哥慢走!” 于是林宇带着周达,程勇,赵义三人,两名御林军,还有杏花楼的两大头牌小兰小玉,左手把玩着蟠龙玉佩,腰间挂着潜渊宝剑。 大摇大摆的走出杏花楼。 这就是两瓶茅台的魅力,换来了手下,护卫,美人,蟠龙玉佩,高仿版的尚方宝剑。 这还只是明面上的东西,看不见的还有与李泰等人之间的关系。 林雨算了算,现在距离李泰被贬的时间还有几年,在这几年的时间里,他足够发展壮大自己。 有了能够来回穿越的本领,还有什么得不到的呢? 他走在路上,气势昂扬,备受瞩目。 当然大多数朝这边看的绝对不是看林雨,而是看其身后跟着的那两位杏花楼的头牌。 一路走回去,林雨觉得这才是真正人过的日子,以前的屌丝生活他是一天都不想再过。 不想落后,那就要奋斗,从今天开始,他就要重新做人,啊呸,重新开始。 不但要在唐朝混出名声,就是在现实世界,要成为与两马一王并肩的人物。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前途广阔无垠,未来无限美好。 等我将来站到世界顶峰的时候。要让以前看不起我的人,全都跑来跪拜。 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哼! 林雨哼着小调,几乎是小跑小跳着回去的 可是在他即将走到林家别院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原本门可罗雀的林家别苑的门口竟然围上了一层又一层的人。而且还吵吵闹闹,远远都能听到砸门声。 “有情况赶紧去看看!”林雨沉着脸,说了一声,就快步的朝门口跑去。 打开围挤的众人,才看到陈郁竟然指示手下搬石头砸门。 这还得了? 林雨大吼一声住手! 瞬间几十道不怀善意的目光 落在他身上。 陈郁摆摆手示意停下,然后面带笑容的走到林雨身前。 “哟呵,这不是林家大少爷吗?怎么不做缩头乌龟,翻墙跑出来了?还是说你同意让你那小丫鬟送给我玩两天了呢?” “陈郁,今早没把你打够,现在又来了,你真是作死啊!”林雨冷声道。 陈郁听后哈哈大笑,指着林雨对身边人说,“听见没有,这傻子说我找死,那今天就让他知道,到底是谁在找死!” 然后他厉声大喝,“给我上!” 那原本看起来像是在围观的人群,竟然将林雨围了起来。 这些人露出不坏好意的笑容,暗暗的从袖口里抽出一尺长的木棍。 林雨右手按住剑柄,面对如此多的人,他就算有电棍也不能对抗所有。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程勇从人群外面忽然大喝一声,“我看谁敢动手!” “哪个吃饱撑着管闲事的,滚一边去!”陈郁看都没看一眼,便开口吼道。 本来以为这样可以把对方给吓跑,可结果却是那围起来的人群被人三两下给挑开了一条道。 程勇率先跑进去,其余几人跟在后面。 陈郁刚要开口说话,眼睛却停在了小玉和小兰两人身上。 他心想小玉和小兰可是杏花楼的头牌呀,平时他想去见都见不到一面,今天竟然跑这来了,难不成是林雨给带过来的? 可是再转念一想,不对呀,林雨也没这么大本事啊,一般人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见到小兰和小玉这两大头牌。 不过陈郁就是一个精虫上脑的主,一看到两个清秀可人的美女就完全扑到了这两人的身上,别的事啥都不想了。 他说,“林雨,你那小丫鬟我就不要了,这两个给我玩玩,咱们以前的帐一笔勾销。” 小兰冷哼一声,“世上还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今个可真是开眼界了呢?” “小兰姑娘,若想开眼界,今夜便让你好好的开开,保证让你……”陈郁两眼发迷,眼睛都快长到小兰,小玉两人身上。 林雨飞起一脚,踹在陈郁的肚子上,将后者踢出三米多远。 陈郁捂着肚子爬起来,呲牙咧嘴,愤怒喊道“打,给我打死他。” 围观的人同时动手,两个御林军和赵义挡下大部分人。 林雨将小兰与小玉两姊妹送到程勇与周达手里,然后自己左手抽出电棍,右手拔出潜渊宝剑加入战斗。 御林军不愧是御林军,两人打将近二十人都游刃有余。 赵义一打五毫无压力。 林雨更狂,把电棍开到顶级电压,碰着就倒,挨着就昏,没两下就倒地七八个人。 有了帮手以后,他根本就没有受到一点伤,就解决了所有的人。 陈郁愣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他觉得自己又要重蹈早上的覆辙的时候。 “都停手,想闹事啊!” 陈郁面露喜色,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好兄弟刘原。 第十四章,原谅你是上帝的事情。 陈郁心想这回林雨算是完蛋了,刘原可是他好兄弟,平时两个人来往密切,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情同手足。 今天中午的时候,他就跟刘原说了早上的事情,对方一拍桌子就发誓一定要把这个林雨往死里整。 刘原是长城这一片区域的官长,放在现代就是片警,地头蛇般的存在。 于是两个人就商量着下午由陈郁先来挑事,等把林雨给收拾一顿以后,刘原再及时赶到,随便扣给林雨一个帽子,把他弄到牢里面。 到时候林雨的生死就完全落在他们两个人的手中了。 两人当时还为自己的计划大加赞赏,以为今日便是林雨的死期。 可谁知林雨竟然如此的强悍,陈玉带来的那一帮手下家丁没几个回合就全部被撂翻在地。 陈宇此刻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他狰狞的笑道,“林雨,你完了,我看今天还有谁能救得了你!” 然后又朝刘原喊道。 “刘兄救我!” 刘原走近来一看,心里兀自纳闷。 不是要教训林宇吗?怎么陈郁带来的这一群人全倒下了? 虽然听到陈郁的呼喊,但他表面依旧故做不知。 刘原打着官腔说。“竟然敢在长安城中聚众闹事,都给我压回去!” 陈郁面带喜色,他趾高气扬的对林雨说,“林雨啊林雨,你牛个屁啊,有能耐大牢里面打去。” 林雨面色生冷的瞪着陈郁。 周达上前一步,刚要开口,却被林雨伸手制止。 陈郁以为林雨这是怕他的表现,就继续得瑟。 “等你走了以后,我会好好的替你照顾你那小丫鬟还有这俩美人,我还会把你加在我身上的,全部都给还回去,你说这小丫鬟的身子骨能受得了吗?” 他满脸奸诈的笑容,连性情温柔的小兰都看不下去了。 “刚才说你无耻,真是高抬你了,简直就是下流”小兰一脸厌恶的说。 陈郁直挺起腰走到林雨的跟前,他料定对方不敢轻举妄动,便更加有恃无恐。 “你不是挺厉害的吗?来打我呀,我就站在这里让你……” 话还没说完,陈郁整个人就又飞了出去,这回被林雨踹的更远,一直到五六米的地方才在地上打几个滚,最后擦着地面才停下来。 刘原见自己兄弟在自己面前被打了,那还得了? 这不只是在打他的兄弟,还是在打他的脸,因此不由得怒从心生,他大喝道。 “呔,在本官面前还敢动手,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跟着刘原的一队官兵中立即走出来四人将林雨团团围住。 林雨右手横剑挡在身前,青冷的剑刃散发出悚目的寒光。 四名官兵手持长枪指着林雨。 两名御林军同时冲到林宇身边,三下两下就把那四名官兵的长枪全部挑飞。 刘原刚要发怒,但目光落到两名御林佩刀那一刻,顿时遍体发寒。 两名御林军穿着普通人的衣服,看起来就如常人一般,可是他们的佩刀却是御林军的专属。 别人认识,但刘原却很清楚,因为他的兄长便是一名御林军。 就是靠着自己的兄长,他才成为此片区域的官长。 其余的官兵见状,立即将几人团团围住。 双方锋芒相对,在即将动手之际。 刘原忽然大喝一声 “退下!” 那些官兵一脸懵逼,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是该进还是该退。 直到刘原发疯一般又重复了一次,他们才收起长枪。 此时刘原已心起退意,他板着脸对林雨说。 “今日之事,你们两人都有过责,念你初犯,就次作罢,如果有下次,定不饶恕。” 说完,他刚要急着走,陈郁又一瘸一拐的小跑过来。 “林雨,我今天要把你碎尸万段,把他给我绑了!” 刘原在一旁满脸黑线,他心里还怪陈郁没把林雨家底交代清楚。 两名御林军那是好找的?就是花钱也请不来。 要是林雨背后真有靠山,那他刘原就要被陈郁给坑死了。 林雨冷笑道,“有本事尽管来呀!” 陈郁见他就官兵无动于衷,就对刘原说。 “刘兄,快下令把他给绑起来,我定要……” 话还未说完,林雨执剑一挥,剑尖便点在陈郁的喉咙上。 后者吓得冷汗直冒,一动不动的站着,嘴里再没蹦出一个字来。 刘原本想回去好好查一下林雨的底细,可没想到对方竟然纠缠不放。 既然不给他面子,那么他也无需忌惮。 在官长面前拔剑伤人,那可是重罪。 刘原怒喝道,“尔敢!” 他手按腰间的官刀,还未拔出,忽然瞥见长剑上刻着一个“秦”字。 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刘原只觉背后寒毛直竖,浑身冰凉,怒火也好像被浇上一盆冷水,完全熄灭。 他心中暗道,“这把剑莫不是当今圣上赐予翼国公之子秦怀玉的潜渊宝剑?怎么会在林雨的手上?他与秦怀玉又是什么关系?” 一念至此,刘原再无任何异心,只想赶忙逃离此地。 丢脸就丢脸吧,总比丢命重要,秦怀玉对他来说可是庞然大物,人家动一根小指头就能把他给捏死。 他刚要命令撤退,陈郁又不合时宜的喊道。 “刘兄救我!” 刘原心里大骂蠢货,连对方的底细都没摸清楚就上门招惹,这长安城中有几个是寻常人家? 可是陈郁与他兄弟一场,又不可就此弃之不顾。 刘原咬着牙说道,“林雨,把剑放下。” “让我放下?就你也配?” 林宇将剑尖又转移到了刘原的面前。 “你!” 陈郁唯恐事情闹得不够大,连忙退后两步,怂恿道,“刘兄,此人如此大逆不道,必有反叛之心,按罪当斩!” “斩你个姥姥,”刘原心里快要把陈郁骂死了,他重义气没有把陈郁撂在这,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不义,拿自己当挡箭牌。 刘原强忍着心中再次被激发出来的火气。 “林雨,你敢拿剑指我,难道不知这是何种罪名吗?” 林雨面带微笑,一副老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老子——乐意!” “我看你真是活腻了,今日林家上下,谁都走不了!” 俗话说,泥人还有三分脾气,一直被人恭敬的刘原,今日在这么多人面前被林雨拿剑指着脖子,他如何忍得下这口气? “别以为有人给你撑腰,我就不敢动你,犯大唐律法,谁都救不了你” 恰在这时,周达走上前来,他拿出一块铜制令牌。 “刘大人好大的口气啊,你可认识此物?” 刘原一看,眼睛都快蹦出来了。 那令牌上赫然刻着“尉迟”两字。 整个长安城姓尉迟的除了尉迟敬德那一家之外还能有谁? 而且长安城的人都知道,姓尉迟的一家人,全部都是出了名的无赖护短。 有道是,宁挡阎王道,莫踩尉迟门。 从尉迟敬德到尉迟宝林,一家上下,没有一个会讲道理的,再加上人家权势滔天,就是朝中重臣也不愿意轻易的去招惹。 刘原心道,这下算是彻底完蛋了,同时也把陈郁的祖宗18代骂了个遍。 陈郁不是傻子,他可以不认识御林军,不认识秦怀玉的潜渊宝剑,但在京城混的,他绝对不可能不知道尉迟一家。 直到此刻他才心生退意,再不敢说要如何对付林雨。 “林……林兄,”陈郁脸上肌肉抽搐,强制性的让自己露出笑容。 “今天的事是我陈某不对,我在此向您赔礼道歉,您大人有大量,别跟小的一般见识。” 林雨嘴角微扬,邪魅的一笑。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那林兄是原谅我了?”陈郁赔笑的问。 林雨缓缓说道,“原谅你,那是上帝的事,我的任务就是送你去见上帝!” 他目光落在刘原的身上,后者此刻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你叫什么名字?” “回林兄的话,在下刘原。” 刘原再没有一开始唯我独尊般的气势,而是弓着身子,跟个太监一样卑微的回答。 可尉迟家的人不一样,弄不好他连明天的太阳都见不到。 第十五章,轻吻 林雨用剑脊拍在刘原的脸上,“你丫的,识人不清,还给人强出头,被坑了都不知道。” 刘原连连应道。 “那是那是,林兄教训的是,我有眼无珠,竟认识这么一个损人利己的家伙。” “明白就好,我好心提醒你,以后离这种人远一点。” 林雨把剑收回剑鞘,神色平和的看着陈郁。 后者连忙露出讨好的笑容。 “林兄,哦不,林爷,你有何吩咐?小的一定照办。” “吩咐嘛……没有!不过咱们的帐可得算一算!” 不等对方有所回应,林雨一电棒把陈郁给打倒在地。 陈郁只觉脸上一疼,然后刺痛之感从被击中的面部传开,身体瞬间麻痹。 他想要开口求饶,竟发现舌头根本就不受自己控制。 “我今天就杀鸡儆猴,让所有人都知道,敢招惹林家的,断手断脚,绝不轻饶!”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无不大惊失色。 那些之前倒地的家丁全都恢复过来,想要上来救援,却被官兵挡在外面。 “刘原!”林雨叫道。 “在” “这事就交给你办了!” “这……”刘原面露难色。 他走近了说,“陈郁的父亲可是当朝六品中书陈士龙,要不打一顿教训一下算了,得罪死了的话,会有很多麻烦的。” 刘原的话正好提醒了林雨。 “是啊,六品中书呢” 林雨喃喃说道。 他这么略微的一迟疑,刘原暗暗长舒一口气。 要不然的话别说林雨了,就是刘原自己也要一并的将陈士龙给得罪了。 陈郁也心感庆幸。 不过林雨接下来的话让两个人如坠冰窟。 “小小一个六品中书的儿子,都敢骑到我的头上撒野,我要是不好好整治一下,别人还以为我林雨有多好欺负呢?” 林雨大手一挥说,“把他的手脚砍断,挂在院子里的歪脖树上,暴晒三天,要是不死,就算他命大。” “林雨,你不得好死!” 陈郁颤抖的声音吼道,奈何他依旧全身麻痹,动也动不了,不然的话早就跑了。 林雨眉毛一横,眼睛一瞪。 “敢骂我?我让你骂” 随之一脚踹在陈郁的两腿之间。 顿时陈郁感觉像是有上百根骨头同时断裂,好似看到把人生的跑马灯。 “我让你骂,我让你骂个够” 原本第一脚就把陈郁踹的几乎昏迷,然而第二脚又把他给踹醒,第三脚把他踹得欲仙欲死…… 陈郁捂住下面撕心裂肺的大叫,林雨越踹越起劲,边上的人没有一个敢上前拉住他的。 “你倒是骂呀,骂呀。” 陈郁不知遭受了多少脚,在这生不如死的剧痛中昏迷了过去。 林雨踹的脚都快抽筋了才停下来,他大口的喘着气说,“刘原,动手!” 说完便走到门前,拍着门喊道。 “小鱼,小鱼,开门!” 喊了几声,却没有人回应。 林雨心道不好,他立即让一名御林军翻墙过去将门打开。 他冲进院子,四方张望,却没有见到一个人影,继而跑到大堂,依旧是空无一人。 “小鱼,你在哪里?我回来了!快出来!” 林雨扯着嗓门大喊,却没有人做出回应。 他心脏狂跳,生怕小鱼遭遇不测。 从记忆里面知道小鱼一直对他暗生情意,能够陪他坚守到最后的也就小鱼一个人。 得此女子,夫复何求? 林家别院一共有30多栋房舍,林雨一间一间的找,疯狂的呼唤。 直到他踹开最后一间房的时候,才见到小鱼正蜷缩在屋子的角落里,怀中抱着他送给小鱼的镜子。 “小鱼” 林雨冲过去,将其抱在怀中。 “少爷!” 身处恐惧之中的小鱼见到林雨那一瞬间,心中所有情感喷薄而出,泪眼婆娑的将林雨抱住。 “他们来了好多人。少爷,我好害怕,我怕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小鱼不怕,有我在,谁也不敢欺负你。他们已经全都被我给打跑了。” 小鱼轻推林雨的胸膛,想要帮他检查身体,并担心的问。 “少爷你没受伤吧,让小鱼看看。” 林雨用力将小鱼再次拥入怀中,使得对方不禁轻吟一声。 此刻这是无人之际,又如此娇柔美人在抱怀中,一时之间,林雨心猿意马,恨不得一亲芳泽。 不不行,我不能这么禽兽,她还只是个小姑娘。 林雨暗暗告诉自己 要不……再养两年? 天真无邪的小鱼哪里能猜得到,此刻林雨,正在进行着何等激烈的天人交战。 最终林雨把持住了欲望,他安慰自己说,反正都是他的,啥时候吃都一样,倒不如再长熟一点味道更好。 片刻之后,小鱼忽然觉得有些不妥,可是又不愿意放手,便暗暗对自己说,“就抱一次好了,就这一次!” 这两人还想要继续享受这片刻的温存,程勇周达等人不合时宜者冲了进来。 “林兄,找到了……没” “额……” 几双眼睛相互对视三秒。 小鱼啊的一声,连忙推开林雨。 她以为只有林雨一个人回来,如何想不到竟有这么多人跟着一起来,而且还看到他们两个做出那样的事情。 小鱼小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 程勇尴尬的咳嗽两声, “那个……我们啥都没看见,两位继续,继续” 原本只是一个道歉,可是配上程勇那欠扁的表情。林雨就忍不住想要打死他。 好好的兴致被打乱,哪里还有接下去的可能,就算他想,小鱼也不再愿意。 林雨叫住要退出房门的程勇等人。 “无妨,把陈郁处理得怎么样?” “全都按林兄的吩咐去做了。” “很好,你们几人先到大堂里面坐会儿,我即刻就来。” 程勇等人离去以后,林雨坏坏的看着小鱼。 后者感受到他那热切的目光之后,头低得更紧了,小脸爬上两抹绯红。 “小鱼!” “啊?” 小鱼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鸟,身体一颤,抬一下头,又立即低了下去。 林雨语气缓和,用男人独有的磁性的声音说。 “记住,从今以后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害怕。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小鱼虽然年龄只有十五六岁,但是因为一直以来经历的事情,让她的心智提前的成熟。 在她眼里,林雨一直都是一个孩子。 如今林雨突然说出这样的话,第一次激发了她的少女心,她忽然感觉这样被人保护的感觉真的好幸福。 “少爷!” 小鱼怯生生的抬起头,看到对方那坚毅的眼神,心都要被林雨给暖化了。 两人对视良久,林雨忽然低下头,亲吻了一下小鱼的樱桃红唇。 猝不及防的一个吻,彻底打乱了小鱼的心。 不知怎么的,她的眼泪如泉水般喷涌而出。 把林雨都吓了一跳。 “别哭,别哭,是我不好,是我混蛋,你打我吧。” 说着就抓住小鱼的手,往自己的脸上打。 小鱼用力的抽回,并且上去将林雨一把抱住,她低声的抽泣。 “少爷!” 林雨愣了,他一个屌丝从小到大只谈了一个女朋友,还是连嘴都没有亲到,就被人家给甩了。 所以别说是泡妞了,就是连女孩的心思都捉摸不透,哪里知道小鱼此刻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林雨抱住小鱼,轻轻的拍着她的肩膀。 “好啦,别哭了。你出去接待一下我的朋友们,我先办点事,等我一会马上回来!” 小鱼听话的点点头,同时也担心的说。 “那少爷你出去的时候要小心点,我怕他们会伤害你。” 林雨捏了一下小鱼嫩红的的脸蛋,“傻妮子,放心吧,长安城中没人敢随便动我。” 等小鱼走后,林雨立即将自己传回到了现代。 他上一次把传送的地点定在了自己的家里,当他穿越回来的时候,感觉恍如隔世。 “穿越系统真是个好东西啊!”他不由得感慨道。 林雨换了一身衣服,旋即打车来到了沈城最大的五星级酒店。 第十六章,偶遇 宏兴酒店,沈城最大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也是沈城所在的省份中唯一一个被官方认定的米其林三星餐厅。 别看只是三星米其林,要知道整个世界才只有40多家酒店有此殊荣。中国只有三家,这就是其中一家。 一星米其林代表的是同等级别中的菜肴不错。 二星米其林代表的是出色的菜肴可绕道前往。 三星米其林则是具有最佳的菜肴,值得专程前往。 由此可见,宏兴酒店的级别之高。 林雨一下车,便径直到朝大门走去。 可刚到门口,就被保安给拦了下来。 “对不起请您出示通行卡!” 林雨愣了一下,他这是第一次去五星级酒店,也是第一次听说到五星酒店需要拿通行卡。 “什么通行卡?我吃个饭难道还需要卡吗?” 那保安立即猜出林雨绝对不是有钱有势的人,于是他就对其不再恭敬,说起话来也是满带有看不起的意思。 “这里是高等贵宾酒店,只接待在这里注册过的会员。” “嘿,你给我蒙谁呢?” 林雨这暴脾气顿时就上来了。 保安也不是善茬,他朝保安亭里面招呼一声。 “刘头,有人闹事。” 之后保安厅里面传来一阵叫骂,“妈了个巴子,老子正打着牌呢。你要是敢让我知道你又在骗我,你就死定了” 走出来的是一个虎背熊腰,傻头傻脑的40岁左右的大汉。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的保安制服,可感觉就像是给大象强制的套上一件马甲似的。 一身肉紧绷着,一看就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 被称作刘头的大汉原名叫做刘柱,因为力大无比,脑子又不太好使,所以总是被别人当枪使。 其他保安都叫他刘头,好像把他给当做领头的人一样,实际上就是让他甘心乐意的受人使唤。 刘柱左手捏着一把牌,嘴里叼着烟头朝这边走来。 他看到林雨以后,面带不屑的说,“就这么一个小个子,你还用叫上我?自己解决吧” “哎哎,刘头,不你知道这人麻烦的很,死活都不走,要在这儿时间长了被主管看到,咱们可要被扣工资了。” 那边保安急忙拉住刘柱。 刘柱一甩胳膊,厌烦的说。 “真是麻烦,屁大的事儿都干不了,给我让开。” 然后晃着身子,走到林雨跟前,居高临下的俯视说道 “小子,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赶紧走,别惹我生气。不然就把你给扔到垃圾桶里面去。” 林雨听得嘴角抽搐,刘柱本来就长了一副傻大个的模样。 说起话来,还有些顿挫。 说是普通话吧,又不像是普通话,也不像是某个地方的方言,总之就是杂乱在一起,听起来让人不禁为之发笑。 “这里是饭店,我是来吃饭的,凭什么不让我进去?” 刘柱听后,挠挠后脑勺说,“也是啊?” 他又将看向那个保安。 “他来吃饭的,又不是来闹事的,干嘛要赶人家走啊?” “你不知道这种人根本就没钱在这里吃饭,他就来闹事的,你要是不把他给赶走的话,万一出点什么事,你就得被炒鱿鱼了。” 刘柱皱起眉头,又看向林雨,“你真是来吃饭的?” “那是当然。” “那你进去吧,不过别闹事就行。” 刘柱说完就把栅栏打开,一旁的保安拦都拦不住。 “哎,万一他是搞推销,贴广告的,怎么办?这责任你能付得起吗?” “你让开,人家是来吃饭的。” 林雨不由得对刘柱多看了一眼,他总觉得这个人不一般,体型高大是高大,可身上肌肉却一点都不含糊。 当然,他也只是稍微注意一下而已,并没有想到,这个憨厚老实的人,今后就会成为自己的得力帮手。 同时也是与他一同创办下世界上第一个被各国承认的雇佣兵组织国的人,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在林雨走进去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急促的汽车鸣笛声。 他刚回头就被远光灯照得头晕目眩。 “娘的,天还没黑呢,就开远光灯,眼瞎啊!”林雨低声骂道。 远光灯仅仅只是开了两三秒,就关闭了。 然后那车中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嘿这不是某位立志要成为沈城第一富豪的林富豪吗?” 话语之中嘲讽的意思露于其表。 林雨一听便知此人是谁? 不等他回应,车窗缓缓打开,那人将头伸了出来。 “林富豪这是怎么了?咋还被保安给拦住了呢?” 林雨想不理这个人,可是对方依依不饶,他也没必要一直的躲避。 这个嘲讽他的人名叫郑华,本市最大的商务集团——华龙集团就是他家的产业。 这人曾经和林雨称兄道弟,关系好的不得了。 可是林雨万万没有想到,此人竟是如此面目可憎。 原来郑华接触林雨的目的便是他的女朋友。 后来结果自然是被郑华给得手了。 从那以后,两人反目成仇,往日的兄弟之情一如撕碎的纸屑随风飘散。 林雨无数次想要将郑华好好教训一顿,可奈何对方家大势大。 他则是个父母双亡,孤苦无依的穷屌丝,怎么可能斗得过郑家大少爷? 于是他就一昧的躲避,不想要见到对方,可是每一次总能恰巧碰见,然后被狠狠的羞辱一顿。 这次想必也是如此。 郑华见林雨一直不开口,便又对保安说,“哎,别拦着,还不赶紧放林富豪进去?惹怒了富豪,你担当得起吗?” “好嘞,郑少!” 第一个拦住林雨的保安,点头哈腰的应道,活像一条哈巴狗。 而这时刘柱则傻愣的说。 “我们没拦,正准备让他进去呢。” 顿时,郑华的脸拉下来,他冷哼一声,一脚油门便朝大门开去。 路过林雨身边时,郑华对他竖起一个中指。 而林雨也通过打开的窗户看到副驾驶上正坐着衣着鲜艳的前女友——沈红月。 沈红月目视前方,好像没有看到他似的,但他却清楚的知道,这是沈红月故意为之。 等到车尾消失在进入车库的拐弯处以后,林雨才移开脚步朝里面走去。 而这时也听到了身后传来吵骂的声音。 大概意思就是说刘柱没脑子,惹得郑少不高兴,就等着卷铺盖滚蛋。 林雨对刘柱的印象不错,不过他此刻并没有想太多,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赶紧去点菜。 现在差不多是四点,约定的时间是酉时,换算成24小时制,就是5点到7点之间。 进到酒店,他立即被服务员带领到座位上, “您好先生,请问你想吃点什么呢?” 林雨打开菜单,琳琅满目的各种珍稀菜肴映入眼帘。一时间竟不知道该选什么。 一来是东西太多了,二来是这里的东西也太特么贵了。 随便的一盘水果沙拉都要300元,还是单人吃的那种。 看了这些菜谱,他忽然觉得好像自己赚60万并不多。可能吃顿饭就没了。 于是他更加渴望赚更多的钱,他有这个穿越系统,想要钱,那来的还不是太容易? “给我先来一盘夫妻肺片,然后是明炉烤鸭,西湖牛肉羹,银耳煲老鸡,红酒烩牛肉,米兰煎鱼排……” 林雨这一点就停不下来了,竟然一连点了50多道菜,估计着算下来就得有7,8万。 这下那服务员的脸色都变的十分难看。 明明就一个人,还点这么多菜,能吃完吗?明显就是消遣人呢。 再加上林雨这身衣服并不是名贵品牌,一看就是一个普通人,哪里会花这么多钱吃一顿饭啊。 不过还好服务员一直接受的思想,就是无论客人如何,都要根据客人的意思去办。 服务员以为这人难道没完没了的时候最后林雨以一道甜品,椰汁西米露收尾。 “好了,就点这么多吧,做完之后给我打包好,我要带走。” “好的,您稍等!” 服务员彬彬有礼的说道,一转身就显露出一副厌恶的神情,轻声的说,“穷屌丝,装逼也不是这么装的,看你一会结账的时候咋办。” 林雨又点了一杯咖啡,在品尝之时,只见沈红月挽着郑华的胳膊从门口走进来。 一个肤白若雪,貌美无双。 两人在一起犹如天作之合。 第十七章,分手费 郑华走进来的时候,犀利的目光立刻锁定到了林雨的身上。 他朝林雨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另一只手不着痕迹的按在沈红月挽着他胳膊的手背上,两人显得十分甜蜜。 林雨虽然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故作不识,自顾自的品尝着冒着热气浓香的咖啡。 郑华感觉自己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心中不免有些恼恨。 他暗下决心,今天一定要让林雨在这里丢尽脸面。 不过他还是没有忘记今天自己的任务,便携着沈红月一同朝内厅走去。 过了一会儿,林雨已经将咖啡喝完了,可菜还没有上来,他看看手表,此刻已经是4:20。 在宏兴酒店里用餐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个大厅是四人以内的用餐专座。 正在这吃饭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但是服务员却有30多位,还有一个专门负责演奏的钢琴师。 舒缓的音乐,柔和的灯光,舒适的环境让人心情渐渐宁静。 林雨自在的享受着这一切。 要是在以前的话,别说进来吃饭,就连门都不敢靠近。 贫穷带给了他极大的自卑,让他在人前抬不起头,也因为贫穷失去了自己曾经认为最爱的女人。 不过也因为贫穷,他看头了许多人的心。 今天就让你再得瑟一次,不就是华龙集团吗? 等到了我把华龙集团搞垮的那一天,我让你跪着求我。 还有沈红月,一个眼中只有钱的女人,根本就不配和我在一起。 恍惚之间,林雨想到了小鱼。 整个林家只有小鱼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一直陪伴着他。 当所有家奴都离他而去,众叛亲离之时,小鱼拿出了自己所有的储蓄,要帮他渡过难关。 虽然当时小鱼陪伴的是唐朝那个林雨。 但是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他暗下决心,一定要给小鱼一个美好的未来。 唐朝的林雨家道中落,父母惨死,又被朋友算计,可以说是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 现代的林雨从小就是个孤儿,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贫困潦倒。曾以为自己遇见了可以相守一生的人,最后却被自己认定的唯一的一个兄弟给抢走。 现在这个兄弟也要与他为敌。 林雨十分不明白郑华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两人相识之前,绝无任何的仇怨。 明明是对方抢了他的女朋友,却好像是他对郑华有夺妻之恨似的。 唐代与现代,两个世界的林雨有着几乎相同的遭遇,如果不是这一次的意外,现代的林雨依旧要卑微的生活下去。 可现在不同,他有了这个穿越系统。今后富可敌国,名扬天下,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指日可待。 林雨又续了一杯咖啡,他坐在那里,静静等待,不时的看着手表上的时间。 两分钟后,一个西装革履,年纪大概30岁的男人走到了林雨的身边。 这个男人礼貌的微微欠身,然后对林雨说,“先生你好,我是这里的经理,非常抱歉,你点的菜之中有几样原材料暂时匮乏,能否再换几样?” “做不出来啊,那好吧,菜单给我。” 林雨没有多想他,伸手说道。 但那个男人无动于衷,对方脸上带着职业性的笑容,语音和气的对林雨说。 “先生,冒昧的问一句,您点这么多菜是要宴请宾客吗?” 林雨很纳闷了,点菜就点菜呗,咋还问起原因了,这五星级大酒店难道服务就这么周到? 他点点头,“是啊,朋友都在我家里等着呢,有问题吗?” “这个当然没有,不过这些菜肴有许多是需要现做现食的,不然凉了的话会影响口感。另外,本店需要先付账后,才能够确定您所需的菜品,先生,您是现金还是刷卡呢?” 说到这里,林雨算是明白了。 磨叽了半天,不就是怕他没钱付账吗? 他没好气的把银行卡往桌上一拍,“拿去刷,不够再来找我!” 卡上一共有50多万,那是他当银子得来的。 “哟,这是没钱吃饭吗?” 郑华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沈红月跟在其身边,两人亲密的拉着手,好像就是故意要给林雨看。 林雨拿起汤勺,低头搅拌着咖啡,并提起高腔的说道。 “这么好的酒店怎么还有苍蝇啊?你们也不清洁一下?” 郑华顿时脸色发青,但却面不改色的说。 “林富豪来这里不会就是为了喝一杯咖啡吧,莫不是连买咖啡的钱都没有,要拿信用卡付账吧?” 一旁对沈红月看着一直低着头的林雨,心中些许不忍,她捏了下郑华的食指,换来的却是后者的冷眼一瞪。 沈红月不敢说话,看到林雨做的这些事情,她眼中微微发酸。 郑华因为沈红月的原因,加大了握着她的手的力道。 疼的沈红月几乎要叫出来,她紧咬嘴唇,强忍着眼中的泪水,但终究还是发出一声轻哼。 林雨感觉心好像被刺了一下,他抬起头,正看到沈红月那发红的眼眶。 他忽的站起身,大声道,“郑华,把手给我放开!” “呵呵,我拉我女朋友的手,关你屁事。我想松就松,想拉就拉,你凭什么管我?” 说着郑华还把手抬到了林雨的眼前。 此时他手上的力气更加大了几分。 沈红月那秀白的手指被捏的发青,可是她却不敢有丝毫的挣扎。 林雨怒目圆睁,他有些不理解,沈红月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男人? 他纵然再生气,也知道这也不是闹事的地方。 因为宏兴酒店的老板这是当地最大黑帮的二当家,敢在他家酒店闹事的人第二天都会莫名其妙的失踪。 正是因为如此,林雨刚才才敢那样的骂郑华,就是吃定对方绝对不敢在这里跟他动手。 两人虽然只是站着说话,但他们的动静却影响到其他人。 一旁的经理连忙提醒,“两位先生,请注意影响!” 郑华瞥了经理一眼,又想起自己今日的任务便,立即收敛了怒火。 习惯性整理一下衣襟后,将沈红月的手一甩,转身离去。 沈红月站在原地,她不敢与林雨对视。 几秒钟后,林雨开口问道。 “现在过的还好吗?” 沈红月苦笑的摇摇头。 “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林雨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或许此刻最应该说的就是,祝你幸福。 可是看到郑华对沈红月的所作所为之后,林雨只能暗暗叹息,他看不到沈红月有任何的幸福可言。 沈红月深吸一口气,又缓缓的吐出来,开口说道。 “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普通人就应该有做普通人的觉悟,有些人的境界,你是永远都达不到的。所以以后不要为了引起我的注意而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从包里取出一叠百元大钞放到桌子上,“这是3000块钱,你拿着用,不用还了,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了。” 林雨顿时如遭雷劈,他感觉自己在沈红月面前仅剩的尊严被狠心的击碎。 望着桌子上的一叠钱,他心中万分苦涩,那种犹如心绞般的痛苦使他身体一软,坐回椅子上。 他大口的喘着气,感觉气血在朝头顶涌动,脑子里一片空白。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分手费?我一个大男人竟然要一个女人给钱分手。” 他喃喃自语,心情竟由愤怒逐渐变得平静。 他拿起那3000块钱,起身快步往内厅走去,还没走两步,就与一个同样朝内厅走的人撞了个对怀。 林雨没有注意周边环境,眼中只有沈红月离去的背影,撞到人后也只是说一声对不起! 谁知那人却将他拉住。 林雨抬头一看,才发现他撞到的这个人就是荣升当铺的老板——张成。 第十八章,解气 张成之前和林雨有过一次银子的交易。 对方给他的价格比较公正。林雨便不能无视对方,因为他以后还有更多的银子需要通过张成转换成现代的钱。 林雨语气稍有急切之意,但表面上却表现得比较平静。 “哦,原来是张老板!真是巧啊,你也来这里吃饭吗?” 张成对于林雨这个人感觉还是不错的,当然他更在意的是林雨那些银子的来源。 “是的,今天和朋友聚会。抱歉不能作陪,下次一定要请林兄弟喝一杯!” “无妨,我正好也要和一位朋友叙旧,张老板,各自请便吧!” 两人客套两句后,张成忽然看到林宇的口袋中露出来的那一段绑着玉珠的黑绳,那是李泰送蟠龙玉佩的挂绳。 他是做古董生意的,自然是目光如炬,所有的物件在他眼前一过,便知真假。 而这一段吊绳,虽然只是露了个头,但张成可以肯定必然是古董无疑。 而且这种吊绳的编法,只有古代皇室工匠才掌握的有,并不流传于民间。 那颗玉珠一看便是经过千万次的打磨而得到的。 锃亮的珠面有光辉流动,给人一种温润平和的感觉。 远不是现在机械工艺所能制造出来的。 张成虽然很想一探其全貌,但却最终都没有开口。 一来他和林雨并不太熟,二来这里人多眼杂,如果是出土的物件,还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个人在内厅的十字交叉口分开,林雨径直的往前走。 他不知道郑华所在的是哪个房间,只能一个一个的去找。 林雨转了一大圈都没能够找到,最后他又回去找那个经理,这才问出了郑华的房间。 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那是因为他放下的那张银行卡上有50多万。 这钱对于酒店经理来说不算太多,但是这一次消费就有九万七,经理不得不认真对待。 人家的钱都付了,经理也不敢再多说什么,不然的话林雨一投诉,那他这经理的位置就难保了。 “天香阁” 林雨喃喃念道,再次的进入了内厅。 那是由一个又一个的具有古风风格的房间组成的。 每个房间都有独特的名称,而且还赋予其含义。 不同的房间又是不同的风格,有的是古色古香的苏州园林,有的是金碧辉煌的古代皇宫,还有的是静谧优雅的流水人家。 天香阁排在第四个,是仿照红楼梦的天香楼而建造的。 传说月亮之上的一抹阴影,就是月宫桂树。所以也有用天香指代月桂。 天香牌格子的两边各列一句诗词: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林雨一把推开门。 天香阁内的几人本是有说有笑,交谈融洽,此刻却同时止声,朝门口看去。 林雨一眼便看到郑华,后者正端着红酒杯,优雅的摇晃着。 而沈红月则是侍立一旁,手里捧着红酒瓶,眼圈还有些微红。 在场的除了郑华,便是那位张成以及另外一位与张成看起来差不多年纪的中年人和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 那老人便是郑华的老爹——郑延。 郑华见林雨闯进来,先是一愣,随后大声呵斥。 “谁让你进来的?给我滚出去!” 今天本来是郑华的老爹郑延给郑华安排的一次见面会。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以后在商场上做事能够顺风顺水。 郑延也是花费了极大的心思,今日好不容易才将这两位大佬请来,就是希望郑华能与其交好。 而且刚才郑华表现的不错,语言大方得体,行事彬彬有礼,给张成等人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可是洽谈之时就有人竟闯了进来,不仅如此,郑华的表现实在太过激动,使得郑延大为不悦。 郑延抬起手挡在了郑华的身前。 他将手中的酒杯放下,语气平和的说。 “年轻人,是不是走错房间了?” 林雨否定道,“没有!” 他看了一眼张成,后者并没有表示与他认识的意思,仅仅只是如同局外人般的看着这一幕。 “年轻人,我们正在吃饭,有什么事情一会再说,你暂先出去吧!” 郑延态度和蔼,但是语气中却有着不可拒绝的命令的意思。 林雨没有顺承郑延的意思,反而走到郑华的跟前,从那一叠百元大钞抽出来一张,剩下的全部都塞到对方的上衣口袋里。 郑华不明白林雨为什么这么做,不等他开口询问,林雨就说道 “这是你女朋友给我的分手费,不过嘛,用不了这么多,房费对半分就行了,我拿这一百,可没占你的便宜哦。另外祝两位百~年~好~合!” 说完便是潇洒回头走出门口。 沈红月见到那一沓子钱的时候,娇躯一震,手中的红酒瓶差点掉落在地。 她万万没有想到林雨竟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郑华的脸也是一阵青一阵红,他愤怒的回头瞪着沈红月,嘴里低声骂道“臭婊子!” 沈红月张口欲言,可是却不知如何的辩驳,那钱确实是从她的钱包里拿出来的。 可她和林雨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最亲密的动作就是拉拉手,连拥抱都没有过,仅此而已,又怎能做出那样的事情? 沈红月知道自己不管如何辩驳都没有用了。郑华肯定不会相信她的。 郑华气愤的就要追出去,郑延低喝一声,“给我站住!” 郑延的话语好像有着无穷的魔力。 郑华果真停下了脚步,他心有不甘的看着离去的林雨,心中的怒火简直要将他自己焚烧殆尽。 可他又不敢违背郑延的话,只能就此作罢。 而一旁的张成则是事不关己的品味着红酒,心中越发觉得林雨真是个有趣的人。 “郑叔,我看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我想你们最重要的还是先把家事解决掉比较好,日后咱们还有很多见面的机会。” 喝完最后一口,张成放下酒杯,对郑延说道。 郑延虽然想挽留,但对方已经说到这个地步,便只能同意。 张成和另外一个中年人一同离去。 半路上,中年人问张成,“老弟,我看你肯定是认识那个家伙吧?” “谈不上认识,倒是有过一次合作,不过他确实是个有趣的家伙。” …… 林雨出来以后别提心里多爽了,感觉身上的包袱一下的全部给卸下来。 从现在开始,他与沈红月真正的再无瓜葛。 等他回去以后,那些饭菜都被打包好了,并且被装在专用的运餐车上面。 经理还特地配送了一瓶零五年的红酒,用以表示歉意。 酒店专门派人将点的餐送到林雨所住的地方,半途上他又到贡酒商场买了十瓶的茅台,以及一些玻璃酒杯,花了有两万多。 带着这些东西,他又赶忙的穿越到了唐朝的林家别院。 因为穿越的地方只要是在林家别院内部都可以随便的挑选,所以他这次直接传到了厨房。 林雨来到大堂,见众人正围坐在一个大圆桌边喝茶。 小鱼怎不知怎么的,表情有些不太高兴,但一见到林雨回来就立刻展开笑颜。 “少爷,您回来了。” “嗯,我刚才去准备了一点小菜,你们过来帮我把菜给端过来吧!” 小鱼一听,便不由得生出担忧之色。 她拉拉林雨的衣袖问道。 “少爷,这菜可是你自己做的?” “这个嘛……那是当然了,今天请大家尝尝我的手艺。”林雨嘿嘿一笑,回答道。 小鱼面色更加难看,当初这位林家大少爷非要自己做菜玩,结果差点把厨房给点了,不知如今又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反正肯定比以往好不到哪去。 林雨哪里想到唐朝这个主以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他不顾小鱼的劝阻,招呼着众人就往厨房走去。 小鱼焦急万分,不忍心去看厨房,没准又是情景再现。 林雨有些心虚:“嗐,都是家常便饭,大家别嫌弃哈。” 第十九章,大敌当前 厨房灶台上摆了满满的珍稀菜肴,即使都装在餐盒里面,也依旧无法隔离那诱人的香味。 “少爷,这些都是你做的?” 小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万万没有想到,当初那个能把厨房给烧了的少爷,竟然能在短时间内做出如此多的菜肴。 “那是自然,大家一起端过去吧!” 林雨得意的说道。 “咦?林兄,这装菜的盘子好奇特呀!” 周达端着由硬性塑料制作的餐盒问道。 “这个嘛……”林雨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也就如往常一样,把所有的现代科技都归给海外之物。 “这个是我父亲的那位故友,从蓬莱岛带来的,据说是可以让烧过的饭菜保持着原有的温度,即使放上半天也不会凉呢。” “这蓬莱岛真是个奇妙的地方啊,若有可能,真想过去看看。”周达向往的说道。 众人将菜都端走了以后,小鱼拉住林雨的衣袖。 “少爷,你告诉我,这菜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我做的呀,你难道不相信我的话吗?”林雨脸不红心不跳的说。 “可是我看到这里面许多菜品都不是我们这里的,你老实说,这菜到底从哪来的?” 小鱼疑惑的问,她面容上稍显担忧。 林雨捏着小鱼的嫩红脸蛋说。 “好了,你就别问那么多了,总之能吃就行了,你少爷我有天大的本事呢。” 然后他又低声的趴在小鱼的耳朵边说。 “告诉你个秘密,我其实——是个神仙呢!” 小鱼一把将其推开,“你当小鱼是傻子呀,我可是看着你长大呢,你要是神仙,那我岂不是……” “我的小老婆吗?” 林雨一脸邪恶的说。 “你……”小鱼顿时小脸通红。 “你再这样,小鱼不理你了。” “好啦,小鱼乖”林雨拉住小鱼的手,对方竟然没有反抗。 “以后不管怎么样,少爷永远是你的少爷。我会用自己的努力让林家成为长安城最大的世家。而你,愿不愿意做林家的少夫人呢?” “我……” 小鱼面色纠结,她心中进行着,无比激烈的挣扎。 “少爷……” 林雨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的看着。 他觉得小鱼才是那种可以和他真正同甘苦,共患难,执手一生的女孩。 唯一不好的就是小姑娘年龄实在太小了,现在就下手的话,是有点禽兽。 所以要先挂个名,省得到时候长熟了,被别人给摘了去。 “其实我……” 小鱼微微抬起头,双眼朦胧,那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把林雨的心都快要给软化了。 “林兄果真……” 一听到这声音,林雨恨不得一脚踹在程勇的屁股上,让他有多远滚多远。 程勇也真真切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要再有第三次,他敢肯定林雨非得把他给活剥了不可。 程勇立即转身,一溜烟的逃跑了。 好不容易创造好的气氛,这下全被打破了。 林雨无奈的长吐一口气,心道天意。 而小鱼也抽回了自己的手。 她低声的说道,“少爷,小鱼只是一个奴婢。请少爷莫要再以这种话逗弄小鱼。” 说完,她赶忙的逃开。 林雨落寞的站在原地,他摸摸自己的脸, “难道我还不够帅吗?这么没吸引力啊。” 随后脸上又浮出一抹邪笑。 “不过,这样求而不得的感觉才是最让人兴奋的,小鱼啊小鱼,你能不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呢?” 一张直径三米的大圆桌上摆满了菜肴。 众人站在桌旁,等待林雨的到来。 “你们怎么都不坐呀,先坐下吧。估计他们几个马上就要来了。” 周达说道,“林兄,我们站着就行。” “这哪行啊,谁听说站着吃饭的,坐坐,都赶紧坐下。” 众人依旧没有任何行动。 “你们怎……” “里面人给我滚出来!” 林雨还没说完就听院门外面传来这道中气十足的吼声。 他带头跑了出去,其余人跟在他的身后。 打开门一看,好家伙,外面此刻最少站着一百多名身穿盔甲的士兵,每个都精神抖擞,手握钢刀,完全不是之前陈郁带来的那群乌合之众能比的。 站在最前面的是两位白发老者。 其中一个脊背稍微佝偻,脸型细长,两眼向内凹陷,穿着一身绿色长袍。 另外一个则是身着银色盔甲,虽然满头苍发,但是站在那里,犹如一座大山一般,肃杀之气萦绕其身。 “你就是林雨?” 身形佝偻的老者咬着牙问道。 林雨故作傻愣的回应道,“是啊,找我有事吗?” 顿时,那老者面目狰狞,伸出枯干的手指,指着林雨怒骂道, “竖子小贼,敢伤我儿,今日定叫你林家上下死个通透。” 林雨刚出来的时候就认出这人就是陈郁的老爹陈士龙。 对方既然带这么多人来,那必然是要大干一场了,只是现在形势不利,打是肯定不能打的,只能拖延时间,等到尉迟宝林等人的到来。 “陈中书嘴巴还挺大的呀,也不怕这风大闪着舌头?” 林雨讽笑道。 这时另外一个老人说,“黄口小儿,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林雨定睛在这人身上,在记忆里面搜寻一番后,发现根本就没有见过对方。 对于这个人,林雨还是留了个心眼,因为能在长安城里调动士兵的人绝对不简单,所以能少得罪一个,就少得罪一个。 至于陈士龙,他压根就没有放在眼里。 陈士龙对这位老者说道。 “周兄,今日之事就全要靠你了。” 这人名为周星,是刘原的顶头上司,管理着长安城东区的十区九街。 周星点点头,他看向林雨,光那一副冷漠表情,便不怒自威。 “小子,你是自己束手就擒还是要老夫亲自动手?” 林雨哈哈一笑,“束手就擒如何?让你亲自动手又如何?” “哼,若是束手就擒,还能留你一条狗命。否则断手断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呵呵,这么可怕呀,那我就不劳你大驾了。” “算你识相!”周星冷声道。 林雨继续说,“不过我也不想束手就擒,两位的哪来的回哪去吧,我这里可不招待!” “竖子,尔等竟敢戏耍老夫?” 周星振臂一挥。 “给我抓住他!” 顿时一百名士兵齐时动手。 与此同时,赵义和两名御林军也抽出了腰间的佩刀。 林雨在最前方直面百人,他面不改色的拿出了盘龙佩。 “尔等可识得此物?” 周星眼睛猛然瞪大,他立刻大喊住手。 陈士龙面色铁青,他当然认识这蟠龙佩,但是他不甘心,仅仅因为一块玉佩就放过林雨 周星低声对陈士龙说,“今日之事怕是不简单呀,此人若是四皇子的人,我等……” 陈士龙咬着牙,狠狠的说道。 “难道我儿的苦就白受了吗,今日周兄只管放手去做,一切后果由陈世龙一人担着。哪怕是闹到圣上那里,我也要还我儿子一个公道。” “如此便好” 周星心中大定,只要对方能揽下一切罪责,那么他就没有任何问题。 他继续下令,“都给我上!” 林雨眼见那百十名士兵都要冲进来了,他后退几步,正要关门。 只听了一道铿锵有力的暴喝,“住手!” 尉迟宝林大步的跑了过来。 可那些士兵根本就不听他的话,就在双方即将交手之际。 周星再次下令停手。 只见周星连动都不敢动的站在那里,尉迟宝林手里的匕首就停在他的喉颈上。 第二十章,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你说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听话?非得让我动手?” 尉迟宝林扯着喉咙道。 周星那威严气势顿时烟消云散,他声音打颤的恳求 “尉迟少爷,您轻点儿,我这一把老骨头可经不起你折腾。” “你说你都这把年纪了,不在家好好养老,来我兄弟面前耍威风?信不信我现在就送你去见阎王。” 尉迟宝林说着,又将匕首往上靠了靠,更加贴近周星的脖子。 这下可把周星给吓坏了,要是换成别人他可不怕。 可偏偏遇到的是这么一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大爷,周星可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让你的人给我退一边去,挤成一团站在这儿,看灯会啊!” 周星赶忙下令,让众士兵退去。 之后,尉迟宝林才松开。 他将匕首放回腰间,大步走到林雨的身前。 “大哥你没事吧?我们才分开多久,你可就被堵门了,看来你这仇家,急着想要你的命啊。” 说这话的时候,他故意的提起了语气,让在场所有的人都听到。 “不过只要有我尉迟宝林在,谁也别想动你一根头发。” 林雨这才长舒一口气,心道,总算是把你这位大救星给等来了,要是再晚一会儿,那后果不堪设想啊。 他回忆道,“有人想要我的命,可他也得有本事要得到才行,我林雨的命虽然不值钱,但也不是随便哪条阿猫阿狗就能拿的。” 陈士龙听这话,脸都涨成了猪肝色。 他抬起枯瘦的手指着林雨说, “竖子休要猖狂,就算你搭上了尉迟家,以你今日的所作所为,终究难逃一死。你林雨公然对抗巡城军,必有谋反之心,我定要将此事禀告圣上,诛你九族!” “陈中书,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说呀!” 李泰悠闲的走来。 陈士龙脊背发凉,他没想到李泰竟然会来到这里。 他急忙行礼,“中书陈世龙拜见四皇子” 周星也同样的行礼,“见过四皇子。” “好了,别整这些没用的礼节。咱们先把今天这事给说清楚吧。” 李泰面带不悦的说道。 “刚才我听闻陈中书要诛我大哥九族?不知是真是假?” 大哥? 陈士龙觉得是不是自己耳朵听错了,四皇子怎么能称林雨为大哥呢。 陈士龙拱手问道,“四皇子所言何意,恕老臣愚昧。” “你还愚昧?你可是精明的很呐。” 李泰语气颇高,略带讽刺的意味说。 “林雨是我的结拜大哥,你说诛他九族岂不是连我也要带上?” 陈世龙吓得浑身冒冷汗,他急忙跪在地上。 “四皇子息怒,微臣不敢!” “我看你倒是敢得很呢。” 陈士龙将头埋低了一分,浑身发抖。 周星赶忙说,“四皇子错意了,今日之事,实属误会。我等立即退去,不扰皇子雅兴。” 李泰皱着眉头说。 “现在知道误会了,刚才干啥去了?是谁口口声声喊着要诛九族的?” 他又加重声音,弯下腰问陈士龙。 “这是谁给你的权利?还是说你心有叛意?” 陈士龙一听,吓得浑身哆嗦,他连连叩头,不住的求饶。 “四皇子息怒,是老臣年纪老迈,头脑浑浊,还做出如此荒唐之事,还请四皇子宽恕。” 李泰直起身,没好气的说。 “行了,我看你一把年纪,别在大街上跪着了,走吧!” “微臣叩谢四皇子!” 陈士龙这才稍稍安定,只是心中的那股怨气却越积越大,他暗自发誓,一定要让林雨用性命来补偿他今日所受的耻辱。 李泰不再去管陈士龙,迎身前走两步,对林雨道 “大哥,让你受惊了。” “无妨,一点小事罢了。”林雨故作洒脱的说。 殊不知刚才那一百个人冲过来之时,吓得他小腿都软了。 陈士龙刚站起来,一听两人的对话又差点倒下去。 堂堂的四皇子竟然会问一个市井之民叫大哥,这真是天方夜谭。 林雨说,“来了就进去吧,别在这站着,不然别人还以为我不懂礼呢。” 众人刚要进门,便听陈士龙哀声道。 “四皇子请慢!” “还有何事?”李泰面色不悦,原本对方年纪老迈,他也不想对其怎样,可是一次又一次的让他心烦。 陈士龙声音悲哀,“四皇子,老臣老来得子,我陈家就只有这么一根独苗,可如今,我儿生死不知,请四皇子为我做主啊!” 李泰将目光投向林雨。 后者呲着牙说,“哎,你说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陈郁在后院养伤呢。” 陈士龙一听,心情稍安,心想陈郁好歹是自己儿子,林雨就算再狂,也不敢对其怎么样。 可是当他过去见到陈郁以后,老眼一花,脑袋一歪,便倒了下去。 陈郁手脚全失,被吊在一棵歪脖树上,生死不知,直到众人来了以后才被放下来。 周星在陈世龙人中上用力的掐一下,后者这才醒来。 “我的儿啊!”陈士龙哭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他伏在地上用力的捶着地面,身形更加的佝偻。 林雨看到这一幕,心里有些发酸,他觉得自己做的,好像有些过分了。 这么一个年迈的老人,对自己只剩下一口气的儿子痛哭,任谁都心有不忍。 “林雨!” 陈士龙狠狠的说,“老夫多谢你对我儿照看之恩。” “哈哈,不用谢,不用谢!你儿子来我家,我自然要好好招待一番,是不?” 陈士龙晃悠着,在周星的搀扶下,站起身,他对李泰恭手说道。 “四皇子,今日老臣叨扰,还请皇子见谅,老臣告退!” 说完,他便朝被放在树下的陈郁走去。 正如林雨吩咐的那样,陈郁手脚全被砍断,虽然被抹上了金疮药,并包裹上,但是血水还是往外面渗着。 要不是那微微起伏的胸膛,众人一定会以为陈郁已经死了。 “哎,等等!”林雨挡在陈士龙跟前。 “陈中书先别着急嘛,咱们还有件事得谈谈。” 陈士龙面色生冷,他恨不得将林雨生吞活剥。 “还有何事?” “哎呀这个嘛,你说你儿子来我家了,我又费心费力的照顾他,你是不是得意思意思?” 林雨此话一出,众人大惊。 就连李泰和尉迟宝林都看不下去了,主要是刚才陈士龙哭得实在太惨了。 即使这个人再恶毒,在关系到血肉亲情之时,也会变的十分柔弱。 林雨也这样想过,但是他确实已经把对方给得罪死了,可以说两家现在到了不死不休的局面。 与其就此放过,还不如趁着此刻再多捞一把。 更何况,假如今日没有尉迟宝林和李泰,那他的下场恐怕就要和陈郁一般,甚至比后者更加悲惨。 陈士龙双目布满血丝,他喉咙沙哑的问道。 “你想要多少?” “这个嘛,其实也不多,你看你儿子值多少就给我多少了,不然我一条胳膊一条腿的卖给你,或者咱论斤称也行。” 陈世龙听后,再也无法忍下去了。只觉喉咙一甜,便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最后以周星将这父子两人带走而结尾,并且周星还替陈世龙签下了三万两纹银的欠据。 众人回到大堂,围桌而坐。 两名御林军和周达三人本来不愿意落座,后来在林雨的强烈要求下才坐了下来。 李泰坐在林雨的身旁,脸色稍微有些不对劲。 不单是他,其他人也是因为刚才的事而心情微恙。 林雨看明白了众人的心思,便开口说道。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做的太过分了?” 众人各自沉默,没有回答。 林雨继续说,“你们有没有想过,假如今日没有二弟和五弟的话,我们的下场会怎样?难不成认为以我们几人之力便可以对抗那百名军兵?” 听到这里,所有人都抬起头看着林雨。 “想象一下,假使我们落在他的手上,会遭受怎样的待遇?” 林雨顿了顿,给大家一个思索的时间。 几秒钟后他说道,“我林雨本性如此,对于兄弟,愿意两肋插刀。可对于敌人,绝不手软!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希望你们能明白。” 李泰暗自点头,他细细的品味那句,“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等待明白之后,差点控制不住拍案叫绝。 第二十一章,冰玉琉璃盏 大家对林玉所作所为也报以理解,但是现场气氛依旧有些严肃。 “砰砰砰” 这时一阵急促的拍门声传来。 众人抬起头,朝院门方向望去。 小鱼立即站起来,轻声的说。“我去看看!” 然后小跑着就离开座位。 不一会便传来一道抱怨的声音, “林兄啊林兄,你可让我找得好苦啊,今个也没给我说清楚你这人家别人到底在哪个地方,让我们顺着街道,在这长安东城,一条街一条街道的挨个询问。” 只见长孙冲和秦怀玉并肩跟着小鱼朝这边走来。 林雨招呼说, “是为兄考虑不周,两位弟弟见谅,快来落坐吧” 秦怀玉和长孙冲走到空座边,两人都没有立即坐下。 长孙冲拱手说道。 “大哥,今日不管怎么样,是小弟来迟了,你们都不要劝我,我自己罚酒三杯!” 众人一听,无不为之发笑。 尉迟宝林扯着嗓门说道。 “三哥,你精明啊,来晚了不说还能讨三杯好酒,要这样,我下次也得来晚一点,俺没那么贪心,只要一杯就够了” 这话让众人哈哈大笑。 林雨说道,“三弟,你就别贫了,快坐下吧,等会儿不会少你的。” 当一个个饭盒的盖子被打开后,勾人馋虫的香气飘散在空中,众人无不为之侧目。 尉迟宝林瞪大眼睛,他微微起身,把脸朝桌子中间靠过去,差点就站了起来。 其余的人也是不断的吞咽口水,这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本来大家都不是太饿,但是一闻到这味儿,就好像有三天没吃饭似的 肚子里的馋虫,那是一骨碌一骨碌的蠕动。 李泰身为皇子,几乎吃遍了天下的山珍海味。 可是在这一桌子菜肴前,他也难以保持自己从容的形象。 他的手在桌下面不停的虚抓,心里那叫一个急痒难耐。 不过纵使众人多么饥馋,今日的东道主林雨没有动筷子,别的人都自觉保持礼节。毕竟谁也不想被别人给看扁了。 “人到齐了,大家请便吧,都别拘谨,该吃吃,该喝喝,就跟自己家一样。” 说完,林雨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夫妻肺片。 众人齐时动手,一开始大家都有些拘谨,吃姿都较为优雅。 可两分钟后,尉迟宝林好像觉得用筷子不满足,直接下手抓起一个红烧肘子放在嘴里大啃特啃,啃的满嘴流油,脸上全是幸福的表情。 李泰看到他这一幕,嘴角不由的抽搐。感觉有些丢人了,大家都是皇宫贵族,却吃得如此下菜,好像800年没吃过饭似的。 刚开始李泰只夹身前的那一盘冬笋蜜瓜,他觉得这就已经是十分的美味了,于是就多吃了两口。 一旁的林雨见状,问道。 “二弟怎么不吃菜?难道是不合口味?” 李泰礼貌的回应道,“没有啊,这盘菜口感清脆,非常美味。” “别光吃一盘啊,凉菜有啥好吃的,来,尝尝红酒炖牛肉。” 林雨给对方夹了一片。 李泰谢过后,夹起牛肉片放在嘴里一尝。 牛肉口感劲道,肉汁浓郁,一口咬下去,整个嘴巴里面都是一股淡淡的酒香。 肉香与酒香的融合,就像世上最美好的事物的交织,红酒立刻激发起了他深埋藏在心里的那股狂野劲儿。 李泰咽下后,长呼一口气,顿时感觉神清气爽,犹如脱胎换骨一般。 “好吃!” 他暗自惊呼,除了用这两个字来代表着菜肴的美味外,他再也想不到别的词语。 他又尝了一口清蒸薄荷鸭。 顿时感觉犹如漫步在青草地上,一股带着青草土地的的芳香传入鼻息。 远处鸡鸭相望,河边的溪水汨汨流淌。 “好吃!” 燕窝炖黄鸡 “这个也好吃” 花雕桂鱼 “这个太特码妈好吃了,世上怎么有如此美味?比起这来,我曾经吃的东西简直味同嚼蜡” 李泰彻底忘了自己刚才对尉迟宝林的鄙夷,这就像一个逃难的难民见到山珍海味一样。 长孙冲吃的最快,他将身前的几个盘子都扒拉干净之后,又盯上了尉迟宝林跟前的菜。 结果他的筷子还没有放过去,尉迟宝林狼吞虎咽的就把剩下的菜一扫而光,吃完后,还对长孙冲嘿嘿一笑,打个嗝。 在场的除了小兰小玉和小鱼之外,那些男的无不狼吞虎咽,那场面别提多残暴了。 只要让别人看来,绝对不会想到这些人都是朝廷权贵的儿子。 饭都快吃完了,林雨才想起来,还没有开酒呢。 他便起身,拿了两瓶茅台和十个玻璃酒杯。 “你们这几个来的时候喊着要喝酒,到现在没有一个说话的,来,先满杯。” 他将十个酒杯分给大家,并给满上。 长孙冲端起酒杯一看,两眼冒光,他连忙揉了揉双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双手端着酒杯,小心翼翼的举到眼前,仔细的端详。 “林兄,这宝物你从何得来?” “宝物?” 林雨先是一愣,然后就释然了,这个年代哪里见过这么纯粹的玻璃,他料定长孙冲肯定把酒杯当成了宝贝。 “这个是……” 林雨刚准备给酒杯编个超级牛逼的来历,结果长孙冲这家伙就先一步的说。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传说中的冰玉琉璃盏,” 长孙冲仿佛在抚摸初恋的情人脸颊,手指在酒杯上的磨砂牡丹花纹上划过。 秦怀玉同样端起酒杯,他可不懂得什么叫冰玉琉璃盏,但这酒杯真的是他今生所见过的最漂亮的酒器。 于是他问道,“三哥,可否确切一点?”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到了长孙冲的身上。 长孙冲轻咳两声,回答道。 “据说冰玉琉璃盏取天山之玉,沉于北海百年,用北海海底的千年寒水日日夜夜的冲刷。百年之后,由北疆密族的能工巧匠取来,以上古秘法制成,透如水,寒如冰的酒盏,世人称之为,冰玉琉璃盏。据说那可是玉皇大帝上的使用的宝贝。” 众人听了这话,端着酒杯的手都不禁一抖。 一旁的林雨更是听得目瞪口呆,心道这家伙比自己还能吹,简直是令人佩服呀。 当然,此刻大家心里最佩服的还是林雨。 有的人赶紧把杯子放在桌子上,生怕手一抖,把这么一个宝贝摔碎了,岂不是可惜? 林雨说道,“让我们为兄弟之谊,干一杯!” 他端起酒杯先行站起来,其余的人也跟着站起来,可是除了长孙冲之外,其余的没有一个人再端起酒杯。 “嘿,你们这是干什么?” 尉迟宝林憨厚的说。 “嘿嘿,大哥,要不你给我换个酒樽吧,这么好的宝贝拿在手上,我心里不踏实。” 林雨听后哈哈大笑,“你们呀,此杯虽好,可终究是死物,如何抵得过我们几个兄弟之情呢?如果大家喜欢这冰玉琉璃盏就送给大家。” 众人大惊,连道此物太贵重,不可如此。 就连李泰也说冰玉琉璃盏太过贵重,如赠送与他,实在是受之有愧。 林雨把脸一拉,“你们是看不起我林雨吗?” “大哥这是哪的话?”秦怀玉说,“我等拜你为大哥自然是对你恭敬无比,又怎能看不起你呢!” “要是看得起,就拿起杯子,与我一同畅饮,若是不愿意的,我林雨也不做强求。” 几人面面相视,最终都拿起酒杯,不过全都是双手捧杯。 武易哭笑不得的看着小心翼翼的众人,也不知该说什么。 几杯酒下肚,大家完全的放开,有说有笑?总之乱的就跟菜市场样。 酒醉之时,林雨忽然说他想要在这长安城之中开一家店铺,就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一个位置良好的空闲的店铺。 这时长孙冲重重一拍桌子,红着脸说。 “那为兄在此就先行谢过,我敬你一杯!” 第二十二章,姑娘不可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一番推杯换盏之后,各自都稍有微醺。 有人说,别的民族喝醉了以后,都是能歌善舞,唯有我大汉族喝醉了以后,一个比一个能吹牛逼。 尉迟宝林扯着嗓门儿,手里拿着大扫把当武器,气冲斗牛。 情景再现了当年攻打渤辽,率军直上天门山的场面。 他把自己吹的那是一个英勇无比,骁勇善战,进出百万大军中犹如入无人之地。 还说渤辽的将士们一听他尉迟宝林的名字,便肝胆俱裂,神魂皆灭。 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四皇子李泰也不甘落后,说起自己当初舌战数十名博学多广的国子监太傅,太保。 他博古通今,上论天文,下讲地理,诗词歌赋,民俗风情,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把那群老顽固们给说得痛哭流涕,连道白活数十载,又感叹四皇子实为天人之姿,千年难遇。 听别人这么吹牛,林雨当然不甘落后。 “我跟你们说,想当年我出生之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据我父亲讲,那一夜北极晨光起,天地星斗移。在我来到世间的那一刻,忽有天雷落在我家后院,那院中间的三棵百年老树顿时火光四溅,顷刻便灰飞烟灭。” 林雨越讲越兴起,他那站起来一只脚蹬在椅子上,那叫一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在我出生三日后,有一名老道从我家面前走过,便觉院中,紫气高升。然后拍开门对我父亲说:此子乃是武德天君下凡,尔等可要好好引导,今后必将造福万民。” 别人都是讲自己过去的经历,虽然有的地方稍微夸大一些,但还算是事实。 可林雨倒好,这么一通胡编乱造,把众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大家又喝了些酒,由此对林雨的话,深信不疑。 正是因为如此,在那几人的潜意识里,就把林雨当做了非凡之人。也更加奠定了林雨大哥的地位。 六个酒瓶七歪八倒的散落在桌子上。 有的人倒在桌下,有的人则是神智不清的咕哝着:再来一杯,我没醉。 林雨一干人等,几乎都烂醉如泥,两名御林军也被林雨灌了好几杯,走起路来都微微摇晃。 两名御林军先将李泰扶到客房以后,才一个又一个的将其他人带到不同的房间。 小鱼则是忙活着将客房打扫干净,铺上床被 小兰小玉一人一边的架起林雨,朝卧房走去。 林雨面容通红,嘻嘻哈哈的笑着说, “都别走,别走,咱们接着喝。” “不醉不归” “我跟你们说哈,我,林雨,就是个人才,不,是天才,我知过去500年,今五百年,后五百年……现在是李世民当皇帝,然后就是……” 此话一出,吓得小兰小玉两位姑娘花容失色。 这话可是大逆不道,要是被揭发了,是要满门抄斩的,两位姑娘连忙捂住了林雨的嘴巴。 后者将其拨开,又要继续说,便只觉胃部一阵的翻涌,一弯腰就翻江倒海的,全部给倾倒出来。 林雨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到房间的。 他一直以为还在酒桌旁,手在空中胡乱的抓着,好像抓住了一个馒头。 他还纳闷儿,好像没带馒头来啊?哪来的? 小兰无奈的挪开林雨的手,心道天下的男人都一个模样,一有机会就占便宜。 不过既然她被送给林雨,也不能避免这些事情。 两位姑娘相视一眼,便都明白对方的意思。 林雨迷糊之中,只觉有人在拉自己的衣服,他以为碰见了个小偷。 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把小偷惹怒的,对方再捅他一刀咋办?然后就将拉住他衣服的手给推开。 可是那只手好像不依不饶,再次抓住他的衣服,而且这一次好像要把衣服给扒下来。 这回林雨可受不了。 你说你偷东西就算了,还想要扒我衣服,提醒你一下还不收手,还敢来? 于是他喊道,“兄弟,你再这样我可报警了啊!” 然而那人根本就不予理会,继续我行我素。 而这时林雨鼻下一凉,闻到了一股芳香的气息,香气入鼻,整个人都神清气爽,清醒了许多,当然还有一个地方也同样的昂扬向上。 这便是杏花楼秘不外传的醒酒香,还有提性的功效。 林雨迷迷糊糊的将眼睛睁开一条缝,正看到小兰俯视着他。 林雨嘟囔道,“原来是女小偷啊。” 这时小兰终于把林雨的外套脱下来,小玉则是脱下林雨的靴子。 忽然一阵凉风袭来,林雨清醒了些,他完全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一幕的时候,猛地打个激灵。 他先是呆了一下,忽然啊了一声,好像是良家妇女被调戏了一样。 这一下把小兰小玉也吓住了,两人退后两步,看着林雨。 林雨捂着自己的胸口,急忙蜷缩在床角,惊慌失措的问道。 “你们两个要干什么?” 小兰上前一步说,“林公子,你喝醉了,我和小玉前来服侍!” “服侍?”林雨脑子一转。不由得惊呼道,“侍寝?” 小兰小脸微红,小玉更是低下了头。 看到这么两位楚楚动人的姑娘站在自己跟前,任何一个男人都很难把持得住。 林雨虽然曾经号称见多识广,那几位老师的名作,他都多次勤奋钻研。 可是到如今真枪核弹的时候,他却怂的不能再怂了。 我还是个处男啊,别这样对我好不好? 我还没有任何准备。 人家第一次是要留在洞房花烛夜的。 林雨欲哭无泪。 小兰开口道。 “林公子,时候不早了,我们早点休息吧!” 说着就要上来继续解林雨里面的衣服。 林雨吓得连忙抱胸蹲在床角落处 “别,别过来,你再靠近,我可要叫人了。” “公子这是何故?难道嫌弃我姐妹两人是娼妓不成?” 小兰面带哀怨,小玉的脸则红的要滴出血来。 林雨连忙解释说。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别多想,只是我觉得今日之事太过突然,而且我刚喝完酒,身体不舒服,想早点休息,两位先出去吧。” “那也要让我们姐妹两人服侍你睡下才好” “别,我喜欢一个人睡。” “公子还是嫌弃我们姐妹了。” 小兰神情低落的说。 “我们走到这一步,也实非所愿。谁会不想做一个良人呢,这是生活所迫,不得不走上这条路。” 林雨张张口,不知该如何安慰对方。 小兰继续说,“公子若是嫌弃我非完璧之身。那么就让小玉服侍公子。她还未经人事。” 她又对小玉说。 “小玉,林公子就交给你了。” 小玉红着脸低头应承。 她小步走到床边,小声说,“小玉全听公子吩咐。” 林雨倍感无奈,你们两个怎么就不明白我的意思呢? 这会儿说又说不通,只能打感情牌了。 林雨问道,“小兰,小玉,时至今日,你们可曾后悔?” 两个姑娘同时点点头 林雨又问,“你们想不想像寻常家的姑娘那样,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与自己心爱的人相夫教子?” 小兰苦笑,“曾经是想如此,可我现在这副模样,只能沦为男人的玩物,谁会真心与我携手白头?现在连想都不敢想了。” “若是你们想我便可以给你们!”林雨忽然正色道。 小兰与小玉眼前一亮,两人同时问道。“公子此话当真?” “我骗过你们吗?” 两个姑娘相视一眼后,摇头否定。 “那不就行了嘛” 小兰又问,“公子不嫌弃我们两人吗?” “嫌弃啥啊,在我们那里,这事多了去了。不过我可没说要娶你们啊,我可是有心上人的。”林雨说道。 两位姑娘听后,神色稍有落寞。 林雨继续开口说,“如果你们两个愿意的话,就住在这儿,林家别院就是你们的家。保证让你们今后不会像以往那样受人欺负。日后若是有中意的人,我便为你们说媒,给你俩找个好婆家。” 小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耳朵。 她眼睛微红,上前一步,颤抖着声音问道。 “公子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比珍珠还真!” 她们每天都担惊受怕,如今有人愿意给她们一个安稳的家,对她们来说,就如同梦境一般。 第二十三章,坏人好事 林雨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将小兰与小玉两个姑娘送走。 他长舒一口气,躺在床上,原本晕乎乎的脑袋,此刻几乎全部清醒。 不知怎么的,他突然想到了小鱼。 想到那个天真无邪,听话可爱的姑娘,除了年龄小发育的不太熟之外,好像没有哪里不好。 其实他也明白,一个可以过日子的人,并不在于她有多高的学识,才华,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在甜蜜的念想中,林雨沉沉的睡去。 与此同时,小鱼则是趴在床上,伤心的哭泣着。 “你这个坏蛋,臭林雨,为什么要骗我?” 小鱼用力的捶着床,把头埋在被窝里,低声的哭着。 眼前又浮现出林雨左搂右抱的跟小兰小玉走进房间的那一幕。 和这样的两个女人在一起。,还能有别的事情吗? 一想到这,小鱼便心痛的不能自已。 她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真正喜欢上林雨的。 或许是在对方送她那面日月宝镜的时候吧。 她只是一个16岁的少女,在这情窦初开的年纪,遇上了林雨,便被轻易的夺去了心。 小鱼恨起了林雨,恨对方玩弄她的感情,明明不喜欢,却要做出承诺。 她自知出身卑贱,配不上林雨。所以愿意一直为奴为婢,陪伴对方走过一生。 可是今天她突然害怕,害怕以后这个林家再也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林雨后必然是要成亲的。 未来的少夫人会容许她这样的一个丫鬟一直伺候林雨吗,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 “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谁能告诉我?” 小鱼恨不得大哭一场,可是她又害怕惊扰到别人,更怕被林雨厌烦,所以只能极力的压制自己哭泣的声音。 在这撕心裂肺的痛苦中,小鱼也睡了过去。 林雨和小鱼,在这一晚同时梦到对方。 只不过一个是相守,一个是分离。 第二天一大早,林雨走出房门,在朝阳的照耀下,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又是一个艳阳天啊!” 他感叹道。 这时小鱼端着一盆水朝他走来。 “嘿嘿,小鱼昨晚睡得怎么样?” 小鱼低着头,微微欠身,“回少爷的话,小鱼很好。” 说完就走进林雨的屋子准备收拾。 “这丫头……” 林雨感觉今天小鱼有点怪,不过他根本把这事放在心上。 小鱼进门便看到床铺已经被叠得整整齐齐。 突然,鼻子一酸,眼泪便要滴下来。 一直以来都是她给林雨叠被子的,可是现在这被子已经有人给叠好了。 “少爷已经不需要了我了吗?” 小鱼心想。 林雨走进屋说,“以后这种端水的事情,你就不要做了。我又不是没胳膊没腿的,自己能做。” 这时小鱼更是心痛万分。 林雨接过水盆放在架子上面,突然感觉小鱼似乎不太对劲。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小鱼声音低落,“少爷,厌烦小鱼了吗?” “你这说的什么话?没睡醒吧” 林雨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的问。 “如果少爷厌烦小鱼的话,小鱼现在就可以走。绝对不会让少爷为难” 林雨这才察觉小鱼真的是出问题了。 他忽然想到,昨天小兰跟小玉和自己一起进了房间。会不会那时候小鱼看到后想多了? “傻瓜,瞎胡说什么呢?你少爷我亲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厌烦呢?” 说着伸手就要摸小鱼的头发。 小鱼惊慌退一步。 “小鱼只是一个下人,少爷请自重” “你这丫头,该让我说什么好呢?” 林雨张开双臂,霸道的将其抱在怀中,任由小鱼如何的挣扎也难以脱离。 “我跟你说过,你是我林家未来的女主人!以后不准说这样的话,知道吗?不然我可要生气了!” 小鱼心如针扎,她多么想相信林雨说的话,可一想昨日那副场景,便更加心痛。 “少爷” “我不管你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总之你是我的人,逃也逃不掉。以后不许再说这样的傻话。” 林雨一副霸道总裁的样子,彻底的融化了小鱼的心。 她本就是一个16岁的小女孩,随便一些好听话就能被骗得团团转。 更别说林雨这不容拒绝的攻势 ?她如何能逃得过林雨的手掌心? 小鱼不再反抗,完全沉浸在林雨那宽厚结实的怀中。 她伏在对方的胸膛之上,听着那一声又一声有力的心跳,感觉好安心,好幸福…… “林兄,有……” 小鱼惊慌的推开林雨,一溜烟的跑出房门。 “程勇!” 林雨抄起一把凳子便朝慌忙逃窜的程勇追去。 这都第三次了,林雨每次的好事都被这家伙给弄砸。 他真想问问程勇是不是故意的。 程勇也是欲哭无泪,他哪里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巧?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林雨追上程勇,一阵的猛揍之后,才撂下椅子,气喘吁吁的问, “你是掐着时间出现的啊?” 程勇委屈的回答,“我也不想啊,哪里想到林兄您这么风情啊!” “得,得,得,别说这没用的。刚才你到底想说啥?” “啊,我差点给忘了。”程勇拍拍身上的尘土说,“今天一大早青姐就来取蓬莱仙酿,现在还在大堂里等着呢。” “她亲自来的?” “是啊,所以我才这么急着找你,不然哪敢叨扰林兄你啊。” 林雨听后,心中暗暗嘀咕,“这青姐到底耍的什么花招?派个人过来不就行了嘛,咋还亲自跑一趟?” 然后他又问,“四皇子他们呢?” “四皇子他们一大早就走了,并且说不要叫醒你。” “嗯,咱们先过去吧”林雨说道。 青姐今天穿了一件紫衣轻纱,里面则是束身霓裳裙,把那凹凸有致的身体体验得淋漓尽致。 她坐在客位上,慵懒的品着香茗,时而抬头远望,一举一动间满带着魅惑风情。 这一幕看的周达赵义一口有一口的吞咽口水。 “青姐大驾光临,林某有失远迎,还请见谅。” 林雨大步走进来,拱手说道。 青姐颦眉低目,轻轻的放下茶杯,一脸幽怨道,“林公子可是日理万机,奴家怎么敢怨您呢。只是等的久了,难免心中不愉。林公子你可要赔偿奴家。” 林雨心中冷笑, 果然没好事,打算搞价吗,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青姐想要怎样赔偿呢?” 青姐站起身,忽然脚一颤,身子一倒,就朝林雨撞去。 后者条件反射的伸手将其扶住 于是青姐顺势伏在林雨的胸口,整个人几乎要贴在他的身上。 “哎呦 坐的久了,人家腿麻。” 感受着贴在胸膛的细软的矫躯,还有杏花味儿的发香。 林雨面红耳赤,心猿意马,不由得抱着青姐的手又紧了些。 这时,青姐突然推开林雨,略微带着哭腔说 “林公子外表看起来是个谦谦君子,没想到竟趁人之危,你,你……” 林雨一脸懵逼,他才想起青姐可是老虎,要真是把她当做一般女人看,非被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林雨赔笑道,“青姐话可不能这么说,林某可是规规矩矩的。” “你若是规矩,刚才那手放哪了?” “青姐貌似天仙,肤若凝脂,林某这是对美女的欣赏,绝无二意。” “哼,油腔滑调。” 青姐面带不悦,心里则是美滋滋的。 她问道,“东西呢?拿来吧!” “早就给你准备好了。” 这时程勇端着盘子走来,盘子上一共放着三瓶茅台,用一面大红布盖着。 青姐见后,两眼放光,不过还是保持了自己的从容。 “只有三瓶吗?” “这等仙酿,青姐还想要几瓶?” 青姐略微沉思后,说,“怎么也不得十瓶?不然我咋卖啊?” “怎么卖,那是青姐的事情,林某存储不多,一日三瓶已经是最高限度了。” “也罢,有总比没有好。”青姐让跟来的下人接酒。 青姐脸色一变问,“林公子这是何意?” 第二十四章,拍卖 林雨嘿嘿一笑,说道,“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也敢让别人来拿?还是青姐自己动手吧。毕竟在自己手里比较安心的嘛。” 青姐狐疑的看了林雨一眼,她想不明白对方到底要耍什么花招?不过还是照做了。 在青姐端接过盘子的以后,林雨走到她身后轻声道,“青姐,可要端好了,这要是掉地上,没准几百两银子就没了呢。” 然后右手不着痕迹的在青姐的臀部上摸了一把。 “你……” 青姐这才明白对方的小心思,她娇怒的说道, “看来我还真没说错,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说完便扭动着身躯朝门口走去。 “青姐慢走,林某不送!” 林雨高声喊道。 青姐故作没有听见,然而刚到门口,忽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林雨心道,“跟我玩,切!先让你的杏花楼多开两天。” “林公子,您这样得罪青姐,可要小心呀。”小兰端来一杯茶,担忧的说。 “怎么了?难道我还怕她不成?” 林雨端起茶杯,喝了一小口后,反问道。 小兰说,“对于青姐,你倒是不用上心,但是他背后的人是当今太子李承乾。那可是一个惹不起的人物。而且太子素来心眼极小,恐怕他会报复你呀” “李承乾啊!” 林雨从记忆中搜寻这个太子的生平。 李承乾是李世民的大儿子,小的时候聪慧可爱,深受李世民的喜悦。 不过这俗话说嘛,人都要长大的。 李承乾长大之后,十分的叛逆,不但对李世民阳奉阴违,反而还要刺杀自己的老师。 后来又嫉恨自己的同母弟弟李泰,后者深受李世民的喜爱,李承乾便生出杀意。 他以为这个弟弟对自己会有夺嫡之心,就预谋将其刺杀。 可惜最后刺杀失败,事情败露的李承乾无奈之下,被逼与杜荷,侯君集等人起兵逼宫。 而其结果是起兵失败,被抓之后,李世民念骨肉之情,将其充军黔州,这才保住了一命。 至于杜荷与侯君集等人以造反之名被全部处死。 林雨暗自说道,“一个即将落魄的太子而已,不足为惧,且看他还能蹦达几天。” 随后他又对小兰说,“别人敬我一尺,我敬别人一丈。但若是有人在我面前耍些小心机,我绝对不会轻饶他。你看着吧,过不了多久,她就会跪在我面前求我的。” 小兰看到林雨那自信的神情,心中的担忧更甚。 经过昨晚的一番谈话,她与小玉两人完全将自己当做林家的人,她们与小鱼一样,都不希望这个家倒下去。 “对了,我只知道你叫小兰,你姓什么?” 林雨忽然问道。 “回公子的话,小兰打小就被卖到了杏花楼,所以有名无姓” “那就跟我姓林吧,反正你们也是林家的人了。你问问小玉,她若是同意,也便如此。” “小兰谢过公子。” 林兰当即跪下,这可真把林雨给吓了一跳。 他赶忙将其扶起,“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不要再做这种无谓的礼节,我这人比较随性。互相当做朋友即可。” “是,林公子。” “还叫公子?” “林……”小兰眉头微颦,不知该如何称呼。 “你就和小鱼一样,都叫我少爷好了,听着比较顺耳。” “是,少爷。” 喝完茶,林雨起身说道,“我到长安城各处转转去,你们想干啥干啥就干啥,不要拘谨。” 他又说道,“程勇,周达,赵义” “林兄,有何事?”三人从座位上站起身问。 “你们三人若是无事的话,就住在这里吧,人多热闹一点。” “没事没事,我们现在都是大闲人,只要林兄您不厌烦我等就行” 周达连忙说道,他早就想跟林雨说这件事情了。 他父亲的官职并不高,这才攀上了尉迟宝林,现在又能抱上林雨这个大腿,简直就是步步高升呢。 要是以后能跟皇子聊上两句,那未来可就前途无限了。 林雨独自的在长安城的街道上转悠。 路上人影绰绰,道路两旁摊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好一副繁华的长安城盛景。 “这就是古时候长安啊,果然与现在有不同的韵味。” 林雨一边走一边感慨。 走了几分钟后,忽然看到远处人头攒动,一群人挤在一块,而不是在看什么,时而还穿出高声的呼喝。 “咦,那不是杏花楼吗?青姐又在搞什么花样,看看去!” 走近了后,一打听这才明白事情的原委。 原来青姐将茅台拿回去了以后,并没有直接拿出来售卖,而是将其大肆宣扬,并且要以拍卖的方式出售。 说起拍卖,必须要有噱头,这噱头便是此酒乃海外仙岛蓬莱特产,远飘海洋千里,又经过重重叠嶂,方才送到长安。 然后青姐又让杏花楼的头牌—紫云献琴三曲。 一曲弹罢,便引来无数人的高喝。 于是人们口耳相传,很快就有更多的人聚集在这里。 二曲弹罢,杏花楼外已经是人山人海,少说也有三千人。 人们摩肩接踵,将这一大段的街道都给堵得死死的。 三曲弹罢,楼上远望,下方已是漆黑一片。 其中的许多才子文人,拼命的挤到最前方,只希望能够瞧得紫云姑娘嫣然一笑。 林雨被挤的左倾右斜,只能勉强用脚尖点地,他感觉自己抬起双腿都能够定到空中。 “今日杏花楼得三坛蓬莱仙酿,本想赠与诸君品尝,可奈何,酒少人多,唯有君子英雄方可配得上这等美酒。” 青姐站在二楼的窗台前朝下方大声的喊道。 “现在杏花楼决定拍卖蓬莱仙酿,诸君请各倾其囊,价高者得。此外若能得到仙酿的人,还可以听紫云姑娘弹唱一曲。” 此话一出,现场气氛立即沸腾起来,且不说这蓬莱仙酿到底如何? 单就听紫云姑娘弹唱一曲便是人间极致的享受了。 青姐对下方人们的表现十分的满意。 她说道,“闲话不多说,现在拍卖开始。” 一个侍女端着一个盘子,茅台正放在其中央。 “这便是我所说的那蓬莱仙酿,其味之甘美,强过杏花酒百倍有余。酒坛又是以西域琉璃所制,本就价格不菲。现如今以五百两纹银起始,请诸位开始报价。” “我出五百两!”一个衣着华丽,宛如富家子弟的人,举手喊道。 另一边立刻便有人喊出六百两。 “七百两” “一千两” 林雨在一旁都听得心惊。 这些人把几百上千两银子报出来,简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他不禁感慨,有钱人就是任性啊 不一会儿,报价便达到了两千两的。 林雨吓了一跳,心想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一瓶茅台他在现代买,也就是两千一瓶。 放在古代,随随便便就是两千多量。 换算成现在的钱,得有一百多万呢。 到两千两的时候,报价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被一人以两千三百两的价格包揽下第一瓶蓬莱仙酿。 “这个人是谁啊?” 林雨问旁边的人。 那人惊讶地回应说。 “连他都不知道?你是长安城的人吗” “我是从外地回来的商人,有些事情还有所不知,请多多指教” 那人回答道,“此人名为程处默,乃是当今卢国公程咬金的嫡子。” “原来这就是程处默啊。”林雨暗暗说道。 他心想,如果不是半路上碰见尉迟宝林的话,估计现在跟对方关系会不错。 第二轮拍卖开始。 这次人们的热情更加高涨,报的价格也越来越高,最后定在了两千八百两。 拿走第二瓶的人是杜如晦之子杜荷。 到了第三瓶也是最后一瓶,那些原本没有抓住机会的人更加疯狂,报价一次比一次的高,一次比一次激烈。 “四千两” 在叫到两千两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喝一声,惊到在场所有的人。 报数的人朝周边看了一眼,他扬着下巴,得意洋洋的说道。 “五千两!” 第二十五章,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林雨倒不是非要插这么一脚,而是他看不惯这个人如此嚣张的模样。 一叫出四千两,便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尾巴都要翘上天了。 这人的年纪约有40岁,体格魁梧,黑面长髯。 穿着一身黑锦绣虎袍,足踏金丝蹬云靴,手上戴着青玉大扳指。 放在现代就是脖子上挂着金链子,手腕戴着大金表,嘴上叼着雪茄,脸上戴着一个蛤蟆大墨镜。 从内到外都透露着暴发户的铜臭气。 那人走过来,往林雨身前一站,整就比林雨高了一头有余。 “小子,刚才是你报的?” 林雨仰着头,不卑不亢的回答。 “是我,怎么了?” 恰在这时,长孙冲挤到了靠近林雨的人群中,他认出那人身份,不过没有立即出现,而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那人高声说道,“你可知我是谁?” “我管你是谁?青姐说了,价高者得,你能出四千,为什么我就不能出五千?难道说你的钱是钱,我的钱就不是钱了?” 林雨一番话把这人说的哑口无言。 这人两眼一瞪,高声说道,“我乃吏部尚书侯君集,小子,说话可注意点,别口无遮拦。否则得罪你不该得罪的人,后悔都来不及。” 侯君集? 林雨对于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据史籍记载,此人只有武力而胸无点墨。 无非就是当初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虽无功劳,但也无大错。 后来在玄武门事变中因拥护李世民有功,才被封为吏部尚书。 不过侯君集贪图功绩,爱慕钱财,又极其好色,后来下场也不怎么样。 今日亲眼一见,果真如此。 林雨没有搭理他,而是抬头对青姐问道, “青姐,你说价高者得,我报的五千可算数?” 青姐秀眉一颦,不明白林雨到底要干什么? 只道是他与侯君集有间隙,而青姐自己则是一个卖酒的,两只老虎打架也伤不到她。 相反,她更希望这两人相互叫价,反正最后获利的都是她。 “当然算数,奴家已经说了,价高者得,就看两位中,是谁能拿走这的最后一坛蓬莱仙酿。” 青姐说完,她看了一眼侯君集,又补充道, “若是谁能拿走这最后一坛,便可和紫云小姐共度晚宴。” 侯君集一听,老眼都直了,他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紫云。 不然也不会等到最后一坛才出价这么高,就是为了赢得紫云的注意。 “六千!” 侯君集高喝一声,他得意的瞥了林雨一眼,高傲的说 “小子,劝你哪来的滚哪去,你侯爷的事不是你能来瞎掺和的。别现在图得一时爽,一会儿没钱,老子非打断你的狗腿。” 呵,没钱?可笑,这酒就是我的,顶多把差价给青姐。 前两瓶能卖到将近六千两银子的价格,林雨已经很满意了,至于这个侯君集,他倒想跟其耍耍。 “七千!” 林雨回以同样的眼神 “侯尚书,林某别的没有,但这钱,还是有一点的。” “你!” 侯君集怒目圆瞪,同时他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高处坐在琴边的紫云。 后者此刻正注意着这边的情况。 侯君集想要紫云已经很久了,可奈何这杏花楼是太子的地盘。 紫云又是杏花楼的头牌花魁,卖艺不卖身,就是他想跟其说两句话,几乎都不可能。 今天青姐放出这样的诱惑,他急的手心直痒,下定决心一定要拿下这坛酒。 侯君集咬着牙喊出了八千的数字。 在场的人无不惊呼。 原本紫云连弹三曲,引来了五千多人前来驻足观赏。将这一段白虎大道都堵的死死的。 这下林雨又和侯君集相互争价,便有好事之人大肆传播,更多人闻声而来。 白虎大道上,放眼望去,人山人海。 道旁店铺里,楼上,也挤满了人。 成千上万的目光都落在林雨和侯君集两人身上。 长安城里没有一套良好的拍卖体系。 不过却有一条潜在的规则:凡是竞价的人都站在最前排,其余没有财力的自动退后。 现在两人可谓是万众瞩目,人们以他们两人为中心,自动让开一个直径五米的圆形空地。 人群中的长孙冲嘴角微微扬起,似乎在讽笑。 他往前挤了两步,心想这下该结束了,倒不如趁机给林雨解个围,以自己的身份,侯君集也不会无视,也等于给对方一个台阶下。 可青姐这时却还唯恐天下不乱的说道,“侯爷真是阔气,只是不知到底是爱这美酒,还是爱美人呢?” “若是能以美酒敬佳人,岂不快哉?” 林雨说完,立即高声道,“一万两!” 此话一出,长孙冲迈出的脚步又缩了回来,他面色惊疑,不明白林雨为何还敢争抢? 这样下去,两人必然交恶。 侯君集虽然不是一品大臣,但也算是朝中元老,不能轻易得罪。 于是他继续静看事态发展。 侯君集那张黑脸都气得黑里透红。 “你是谁的人?故意要与我作对不成?” “我不是谁的人,只是看你不惯而已,你咬我呀?” “尔等小贼,今日之后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要知道侯尚书的厉害,何必在今日之后?倒不如你现在显示出来,让大家有目共睹呗。” 林雨丝毫不受对方的威胁。 “好,好,好!” 侯君集连道三个好字, “我就看你到底能撑到几时?” “一万五千两” 在这个数字喊出来的时候,所有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侯君集面容狰狞,简直要将林雨抽筋扒皮,饮血食肉。 林雨依旧悠闲的喊道 “我出……两万两” 他扬起下巴,一副高傲的模样说道。 “侯尚书怕是不行了吧?不过,这两万两要是能求得紫云姑娘的芳心,倒也不亏啊!” 林雨抬起头看向紫云,他提高音调说, “只是不知紫云仙子心有何想?” 紫云低头含笑,好一个欲语还休。 这下侯君集急了,此刻已经不是在争一瓶酒,或者是争一个女人了,在众多人的见证下,他争的是自己的面子。 堂堂官居正三品的吏部尚书,若是在杏花楼前被一个籍籍无名的年轻人给抢了风头,那他这张老脸上哪搁呀? 岂不成为朝中之人的笑柄? 侯君集大喝一声,“三万!” 然后他上前抓住林雨的衣领,拉到自己的面前,恶狠狠的说, “你若是知趣,现在就给我退去。再敢坏我好事,别怪我让你血溅五步。” 长孙冲藏在袖中的双手紧握,心中万分纠结。 他深知以侯君集的性格,还真敢动手。 可尉迟宝林却说林雨武力高强,并且据周达等人说,林雨使得一手好短棍,磕着就倒,碰着就昏。 这两人若是打起来,谁胜谁负还无从知晓。 但若是林雨杀死了侯君集,依照唐朝律例,刺杀朝廷官员,是要满门抄斩的。 那他这个结拜弟弟虽然不会被斩,却也要受其牵连。 于是他就想,若侯君集真要动手,便立即出面阻止,决不能让两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林雨面色如常,古井无波。 他玩味的看着怒不可遏的侯君集,右手微微抬起,却被对方立即按住。 “你这是找死!”侯君集已心生杀意。 他自衬以自己吏部尚书,再加上二十四凌烟阁大臣之一的身份,李世民也不会定他死罪。 恰在这时,长孙冲从人群中挤出来。 “大哥!原来是你在这里啊,” 然后又故作惊讶的对侯君集行了一礼, “小侄见过候叔叔” “三弟?你也来了,现在正有一场好戏要让三弟来看一看。” 林雨微笑着说道。 侯君集正在气头之上,但一听长孙冲喊的那一声大哥,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此子怎与长孙冲如此交好?莫非这是长孙无忌那老家伙的一计?” 他虽然胸无点墨,但还有几分智商,长孙无忌与他同为二十四凌烟阁大臣之一。 可是在朝廷中,他处于中立地位,既不偏向长孙无忌,也不偏向魏征。 反正就是抱着一个坐山观虎斗的心思。 “难道说长孙无忌要对我下手了?” 侯君集暗自猜测 “我若真的当场杀死了此子,那长孙无忌必然会借题发挥。” 朝中上下,谁会不知道长孙无忌的心那是蔫儿坏。 一念至此,侯君集便对长孙无忌恨之入骨,同样对于长孙冲也没好脸色。 他松开手,冷冷的看了林雨一眼,随后又将目光移到长孙冲身上。 “我道是谁,原是长孙家的娃娃。你这一手玩的真妙啊!” 长孙冲在人群中早就看了许久,也明白其中原委。 他故作不明的问“侯尚书何出此言?” “哼,姓长孙的心果真一个个都是蜂窝眼。” 侯君集别过头,不再去看这两人。 林雨也觉得差不多了,毕竟三万两白银绝非少数,更何况他还真怕侯君集怒不可遏之时对他动手。 还是小命要紧啊。 林雨整理一下衣服,对侯君集说,“侯尚书财大气粗,今日竟以三万两白银买下一坛酒,林某实在佩服。想必这酒必然是琼浆玉液,人间仙酿吧?若是有机会,林某还想讨要一杯” 侯君集以为对方如此,便是要激怒他,他更加显得平静。 说完便走进杏花楼。 第二十六章,商铺 林雨和侯君集的对擂此刻算是完全的落幕。 最后受惠最大的自然就是青姐。 她收到银票的时候,眼都快要笑没了。 她还本想让这两人争得两败俱伤,只是不曾意料到长孙冲的出现。 否则她赚的钱会更多。 杏花楼外,白虎大道上的众人倾刻间便全然散去。 长孙冲对林雨说道, “大哥,今天此事实在太过冒险。” “怎讲?” “大哥有所不知,这侯君集是出了名的没脑子。但武力又极强,若要动手,你我二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啊。” 长孙冲作出一副担忧的模样说道。 林雨毫不在意的说,“三弟多虑了,我既然敢跟他对着干,又怎会怕他?更何况,我心中自有分寸。” “如此便好。” 长孙冲长吁一口气说道。 “对了,昨日听闻大哥要在长城开一个店铺。我今天连赶半日才找到一处不错的楼阁,大哥跟我一同去看看吧。” 林雨才想起来,自己好像是说过这话。 既然对方都给他找好店铺了,那也省得自己麻烦。 现代的东西放在唐朝可都是稀罕物件呢。 单看镜子和茅台就已经大有搅动长安城东风云之势。 两人走一段路,便来到白虎门的正大门后,这是林雨第一次真正的来到白虎门。 那白虎门飞阁流丹,气势恢弘,如同沙场上的铁甲军墙,檐角飞翘,钩心斗角,延至天边,瓦上碧绿,囷囷焉拔地而起,棱角似一笔白描,凌空潇洒。 纵然记忆中有此情景,但临到此地,依旧看的林雨一阵恍惚。 “大哥,这便是我精心为您筛选的店铺” 林雨被长孙冲的话所惊醒,他别过头一看,在那白虎门大道口东侧正有一栋三层高楼 高楼的大门敞开着,门沿上方挂着一个用朱砂描红的“米行”二字的招牌。 其中不断的有人进进出出,看得出这生意着实不错。 长孙冲追问道,“对于这个店铺,可应大哥的心意?” 何止是应啊,简直就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白虎大道本就是商贾聚集之地,而这大门更是客流量最多的地方,在这里开一家店铺,可是比长安城皇宫边上开更加赚钱。 林雨都能想像将来这个店铺门庭若市,人们排着长队在这里买东西的场景。 又想到那大把大把的白花花的银子往兜里赚,别提多爽了。 “果真是个好地方,三弟有心了。” 林雨赞叹道,然后他又问。 “只是不知买下这家店铺要多少钱?” 长孙冲听后,连连摇头 “大哥这是说的哪的话?你若用便拿去用即可。大哥昨日赠与的那冰玉琉璃盏已是无价之物,今日大哥若要推脱,便是看不起兄弟我了。” “你呀,”林雨道,“那我就收下了。” “行,大哥稍等半日,我便派人将这里收拾干净。只是不知道大哥想要做什么生意?” “这个嘛……” 林雨略微一思考,便回答说。 “我要开个海外高科技产品专卖店。” 长孙冲哪里知道什么是高科技产品,他不由得问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林雨打着哈哈说那是海外之物,等货物回来了以后就知道。 两人分开以后,林雨立即回到了林家别院。 “小鱼,小鱼?” “少爷,有何吩咐?” 小鱼赶忙放下擦桌子的抹布跑到林雨的身前。 林雨捧着小鱼的小脸说,“小鱼啊,这两天我要出去一趟,你就在家里好好呆着,不要担心。” “少爷要去哪里啊?” “这个嘛……”林雨想一下后回答道 “我想在长安城中开一家店铺,至于这货物嘛,自然要从外面进了。我这次出去就是为了调查一下做些什么生意好。” 小鱼听后心中便觉一股温暖。 她这几日一直担心林雨又会回到以前那样。 但今日林雨竟然主动的说要开店铺,看来真的是要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小鱼在心中暗暗的祈祷。 夫人老爷你们看到了吗?少爷他现在长大了呢。 求你们保佑他平安的去,平安的回。 我相信林家在少爷的手里一定会发扬光大的。 老爷夫人,你们在天之灵可以安心了。 然后小鱼又对林雨说。 “那少爷早去早回,我这就为少爷准备衣物盘缠。” “嗯,衣服就不用了,你给我取100两银子就行。” “少年你稍等,我去去就来。” 望着小鱼离去的背影,林雨大感欣慰。 与小鱼比起来,沈红月她算是个什么东西? 拿好钱以后,林雨又对小鱼说。 “今日若无事,你便与尉迟宝林一同去杏花楼,将咱们的银子取回来。” “多少银子啊?” 小鱼一边给林雨整理衣衫一边问。 林雨想了想,粗略的估算了一下后,回答说, “应该有三万多两吧!” “三万多啊,还可……” 小鱼的手忽然顿住了,她不敢相信的问。 “少爷又拿小鱼寻开心了,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 林雨刮了下对方的琼鼻 “傻丫头,我何时拿你寻开心过?让你去拿便拿,到时候别不好意思。让尉迟宝林跟着你,也能给你个照顾。” 小鱼低下头,不知道想什么,过一会儿竟抽泣起来。 “怎么了,咋还哭了呢?” 小鱼擦着眼角的泪水,回答说,“没事,小鱼只是高兴,假如老爷夫人能够看到今日的少爷,一定会很欣慰的。” “好了,傻妮子。我该走了,在家乖乖等我哦。” 林雨冷不丁的低头吻向小鱼的额头。 吓得后者忙缩脑袋,却没能逃掉。 小鱼只觉脑袋里突然嗡的一声,眼前刷白一片,等她回过神时,林雨已经不见了人影。 时空变幻,林鱼又站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他立即找一个本子,开始罗列自己所需要买的东西。 唐朝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什么都落后,跟现在完全都不能比。 要是能拿现代的东西在那个地方卖,那可是独一份呢。 定价多少还不是他说了算。 打火机必须得有,那个地方点个火,都得用火石打半天才能打出个火星来。 还有卫生纸,这是必须,必须,必须得有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没有卫生纸上厕所怎么擦呀。 要让他用唐朝时期的厕筹(就是木片),那还不如杀了他好呢。 镜子暂时倒是不需要,之前他带过去的还有几面,这东西就是物以稀为贵。 还有牙刷牙膏,这些也得有,唐朝人都用手指蘸盐巴来刷牙,压根儿就刷不干净,最重要的是还有口气。 对了,还有本子和笔,用毛笔实在是太麻烦了,宣纸也挺贵的…… 林雨罗列了一大堆日常的生活用品,满满的写了一页纸。 “好了,就这么多了。” 林雨打算的是先把这些便宜的东西卖到唐朝。 让那个时代的人们慢慢的接受带有科技性的产品。 习惯了新奇的事物之后,他就可以把更高科技的产品带过去,也不会引起人太大的反感。 不然的话,别人肯定要把他当作妖怪来看待的。 林雨将身上衣服换掉,并把银子放起来之后,拿着手机银行卡就出门了。 与此同时,他不禁感慨在信息化时代就是方便的多。 出门旅游只需要带一部手机和一个银行卡就可以了。 根本就不用像唐朝那样,背着一大包沉甸甸的银子。 林雨直接到了百货批发市场。 每样的便利商品各批发一千份,那便利店老板看林雨就跟看财神一样,脸上挂满了笑容。 还说要免费给林雨送货物。 只是这么多东西,一时间还真没地方放。 林雨交了定金后,给老板留下手机号。 准备等找到安放的仓库之后,再让对方给送过去。 离开了批发市场,林雨百无聊赖的走在街上。 这一下子就花了他20多万,手里现在只剩下十几万了。 他不由得感慨,钱真虚,还没怎么花呢,就快没了。 由此,他不得不考虑如何在现实世界中赚钱。 原本还想着拿银子去找张成,可是这样大批的银子很容易引起人怀疑。 走着走着,林雨忽然被百货大楼的led电子荧屏上的广告给吸引住了。 第二十七章,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电子荧屏上面播放着时装秀,不过这个并不是那种能露多少就露多少的维密秀。 而是满带着中国本土韵味的古风装束。 古朴典雅的汉服,华丽贵气的唐装,古色古香的明装,高雅清新的清旗袍…… 只可惜那些模特们把这些美丽的古装穿的不伦不类。 哪有人穿古装还走正规的猫步? 中国女子的血液里面都流淌着优雅的气质。 走起路来,应该是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衣带低垂,微风拂袖。 可这屏幕上的,竟是风风火火,衣袂飘扬,不知道的还以为穿梭在八级大风里呢。 光看衣服,虽然与古代的出入比较大,但也看得过去。 毕竟古代工艺经过历史的变迁,许多绝妙的手工技术都沉没在了历史长河中。 可是整体这么一看,简直辣眼睛啊。 模特们的脸上就跟糊了一层白灰似的,眼窝黑的都比得上国宝了,嘴巴就更别说了,红的,黑的,紫的,白的…… 林雨摇摇头,感叹现在的人把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都糟蹋的不像样了。 不过这个时装秀让他灵光一现。 这个时代只能模仿制作古装,手工艺都不行,更多的还都是使用机械制造。 千篇一律的风格,毫无感情的制作,别说专业人员了,就是一般人都能看得出来手工与机械制造的差别。 即使现在有手工制造,那也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真正有本事的人每做一件衣服,那都是绝品。 被当做艺术品欣赏的,哪里会拿出来卖给别人穿? 除非是很有钱的人需要到一个十分隆重的场合。 比如说当年不是有个当红的女明星在走国际电影节红地毯的时候,穿的就是金龙旗袍。 她成为了那一次电影节的焦点中心。 后来爆出那一件旗袍的价格竟然高达一个亿。 而那个女明星也只是穿穿,脱下以后,衣服就被放到博物馆里珍藏起来了。 现在古风盛行,许多年轻人做梦都想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古装。 于是各服装厂家都盯上了古风服装这一块儿。 只可惜真正有技术的人很少,懂的人也少的可怜。 于是就有了市场上那些不伦不类的古风服装。 外表看起来还不错,实际上跟古装千差万别。 “那就先从服装市场开始入手吧。” 林雨寻思道。 别人弄不来古装,他能啊,而且保证是百分百唐代出品,童叟无欺。 于是他立即拨打屏幕上的联系电话,准备跟这个服装厂的负责人谈谈。 只要对方开的价格不错,他就能源源不断的输送。 到那时候来钱岂不是大把大把的? 可惜想像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电话里林雨刚说完自己的意图,对方直接一口回绝,并说有固定的取货渠道。 林雨觉得可能是自己没说清楚,就又打了一个电话,那人还是直接拒绝。 林雨好说歹说,对方才同意见面,地点就是百货大楼的会客室。 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有一个身高不过一米六,肚子高隆的矮胖子推开会客室的门。 那人甩着胳膊,仰着头,大摇大摆的走来。 那一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模样,看的林雨手心直痒,恨不得一拳打在那人的脸上。 “你好,我是……” “我不管你是谁,让你来就是为了给你说一件事,早点收起你那点破心思,你这种商业骗子我见的多了。” 矮胖子连坐都没有坐,就扯着一张谁都不服的脸,对林雨说。 林雨顿时哑然,原来是对方把自己给当成骗子了,那也难怪。 他解释说,“我想你误会了,我是真心想和贵公司合作的。” “来的人都是真心的,骗钱嘛,不花点心思怎么可能行?” 矮胖子直接把话堵死。 “我不知道是谁给你的勇气。穿着这身破衣服就来跟我流动资金上亿的公司来谈合作。你要骗钱,那也得有个做骗子的职业操守吧?” 林雨听得一阵发愣,看来对方咬定了他是骗钱的。 矮胖子口若悬河,“看看你穿的,啧啧,都是地摊货吧?一身下来还不够我一双鞋值钱。知不知道啥叫丢脸?你就这还敢进我公司?你以为我让你来是想跟你谈合作啊?想想吧,人家别的骗子好歹还租个写字楼,弄个空壳公司,整的像模像样的。就你这样不认真的态度,干啥都成不了气候……” 这下林雨实在受不了了,他高声说道, “死胖子,老子跟你说清楚,我今天是跟你好好谈合作的,我有正规的货物渠道。如果你今日错过了,以后后悔都来不及。” “哟,拼嗓门啊。被揭穿了,就发火?” 矮胖子挑起眉毛,得意的说 “都说明白了,你还不赶紧滚?我这是为你好,知道我们总公司是什么吗?说出来吓死你。华龙集团啊,不早点打听打听,这你也敢骗?就算给你钱,你也得有命花才行啊。” “华龙集团?” 林雨面色忽然阴冷,那是郑华家的产业。 最近一年的时间里,华龙集团的触手伸到了各个行业。 餐饮,服装,家具制造…… 无论是哪一个市场,一旦被华龙集团进军,市场内部就会被弄的混乱不堪。 许多原有企业都说华龙集团是企业中的败类,贪得无厌,啥都想吃一口 林雨冷笑道,“既然是华龙集团,那就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不过你们等着,我会让华龙集团从此在世上消失。而你,终是丧家之犬。”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大步朝门外走去。 矮胖子在后面摇晃着肥头大耳的脑袋,“啧啧,害怕了?想靠嘴巴找回场子?滚吧,回去好好练练再回来。” 两个人交谈失败五分钟后,郑华来到了百货大楼。 那个矮胖子屁颠屁颠的接待,跟在其身后,就像一条哈巴狗似的。 “最近这一次的服装展,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决定我们未来是否能够在沈城长远的立足,所以一定要保证万无一失。” 郑华翻阅着系统数据说道。 “郑少,您放心,我一定把事情办的妥妥的。” 矮胖子面带微笑的说道。 “嗯,那就好。最近公司有没有发生不好事情?” “没有,一切都很正常。” 矮胖子说完,突然又说道,“刚才有个骗子说他有唐装的供货渠道。我把他给骂一顿,刚走没多久。” 郑华只是嗯了一声,随口问道,“什么人啊,连我郑家也敢骗?” “他好像说,他叫林雨吧?” “林雨?”郑华抬起头,随后他又摇摇头,自言自语道。 “可能是同名同姓吧!” 林雨气愤的走出了百货大楼,他不但恨这个矮胖子,更恨的是自己竟然没有提前的查询清楚。 既然如此,那就跟华龙集团死磕到底。 林雨上网查了一下,在服装行业中能华龙集团对抗的公司。 很快他便查到了在沈城排行第二的服装企业——独月鸣。 独月明曾经是整个沈城最大的服装企业,占据了服装市场的60%。 可是在半年前,贪得无厌的华龙集团将目光瞄向了服装产业。 于是沈城的服装产业在华龙集团的全面进军并大肆破坏之下乱成一团。 许多的小型公司都被华龙集团给强制收购。 唯有独月鸣,还能够勉强的坚持。 只是从目前的数据来看,独月鸣恐怕也坚持不了几天,毕竟诺大一个公司只占有服装市场的2%到5%。 这样下去,该公司迟早就会破产。 林雨便立即选定了这一家。 华龙集团很强势? 你们有良好的进货渠道? 那就看看到底是谁的服装质量更好。 冒牌的拍马也永远比不上原版的。 上周日刚过二十五岁的兰莹坐在办公室里,她面容焦急,如坐针毡。 刚刚又有一通电话打过来,彻底的断绝了她唯一的希望。 这是最后一家服装供货厂商,也是从独月鸣创建开始就一直合作的。 可现在也拒绝继续合作下去。 她深知这是谁在后背后搞的鬼。 “郑华!” 她掰断手中的水笔,好像这就是郑华一般。 第二十八章,只有我能做到 独月鸣的进货渠道全部被郑华所截断,为的就是要逼迫兰莹就范。 兰莹又哪里不知道郑华的心思? 只是她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将母亲辛辛苦苦创办的公司给拱手相让。 她父亲早亡,与母亲两人相依为命。 母亲是一个女强人,不甘心安于现状,于是创办下了独月鸣。 经过十多年的拼搏,才将一个小商铺经营成为沈城曾经最大的服装企业。 原本母女两人生活幸福安康,可天有不测风云,华龙集团盯上了服装市场。 华龙集团想要占到领衔位置,那么首当其冲要对付的自然就是作为曾经服装产业龙头老大的独月鸣。 可就在两个公司激烈交战的紧要关头,兰莹的母亲突发脑溢血,现在正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 于是整个企业的重担就全部压在了兰莹的身上。 在这紧要关头她接任了独月鸣公司的董事长,希望能够力挽狂澜,让独月鸣在这一次危机中存活下去。 可眼前看来,这根本就不可能。 砰砰砰! 兰莹听到敲门声便无力的说道。 “请进!” 走进来的是一个头顶半秃的中年人。 “马叔,有什么事吗?” 兰莹一转笑颜,轻柔的问道。 这个中年人名叫马友,是在她母亲创办独月鸣之时就跟着干的老员工,可以说是元老级别的存在了。 马友尴尬的笑了笑,他将手中的一封信,恭敬的放在兰莹的桌子上。 兰莹忽然心生一种不好的预感。 在看到那信笺上的“辞职”两个字时, 兰莹的心咯噔一下,瞬间凉了下去。 “马叔,你这是什么意思?” 马友低着头,不敢看兰莹的眼睛。 “小莹啊,叔叔年纪大了,也该退休了,所以今天就想给你告个别。” “马叔,你能否再考虑一下?”兰莹站起身,用恳求的语气说。 “现在公司正在危机关头,您是这里的老员工啊,假如你要走的话,公司的其他员工该怎么想呢?很可能会人心涣散的。你就为公司着想一次,晚些时间再辞职吧,那时候我会给你一笔可观的退休金,你看可以吗?” 马友面带纠结之色,眼神飘忽,仿佛在刻意的躲避兰莹那恳切的目光。 沉默片刻之后,他才开口, “小莹,我真的是干不下去了。你也知道咱们公司现在被华龙集团排挤,其他以前合作的公司也都落井下石。好多员工都看不到我们未来的希望。就算再垂死挣扎下去,结果还是一样” 兰莹看着马友,心是彻底的凉了。 马友神情落寞的说道, “我跟着老董事长干了十多年了,经历过各种各样的风风雨雨,现在我真的是累了。所以今天才给小莹你提交辞职。不管你同不同意,我都要离开” 兰莹身子一软,噗通的坐在了椅子上。 她双眼无神,怔怔的看着马友。 一个50多岁的男人,在她面前竟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小孩子般的垂着头。 她哪里不知道这原因在何处呢? 必然也是郑华暗中所为。 “我批准了。” 兰莹无力的说道,此刻想要挽留已经不可能了,倒不如大家都干脆一点。 马友深深的鞠了一躬,转身离去。 “砰砰砰!” 马友前脚刚走,又响起了敲门声。 “请进” “小莹,这是我的辞职信!” “刘姨,你怎么也……” “……” “好吧,我准许了。” 砰砰砰! “进!” “兰董事长,我想辞职” “好。” 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兰莹记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前来递交辞职信,她也不想去记。 此刻她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 一个25岁的女人,如何承担这般压力? 今天是她25年来,最煎熬的一天,也是最痛苦的一天。 她感觉整个天都要塌了,她捂着胸口,用力的呼吸着,好像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她的胸口,压的她喘不过气。 诺大的一个公司,现在满打满算,带上清洁工也只有不到20个人。 公司都到了这样的地步,还如何运作? 她恨不得现在就宣布破产,将这一个烂摊子甩的远远的。 可是她不能,不甘心,更害怕破产的噩耗若是传到自己母亲的耳朵里,必然会使其病情加重。 兰莹忽然想起郑华在两个多星期前跟她说过。 如果她愿意嫁给郑华,那么郑华就出手帮独月鸣渡过难关。 兰莹苦笑,难道她要以卖身的方式来拯救独月鸣吗? 要真是这样,那独月鸣岂不是也就划到了郑家的名下。 郑华给了她一个月的时间,现在只剩下一个多星期了。 兰莹右手颤抖着拿起手机。 她想要拨打郑华的电话,想要放弃,她实在忍受不下去了,也确实看不到未来的任何希望。 兰莹流着泪照着郑华名片上的电话按键。 每一个数字都像是一个锤子,狠狠的砸在她的心上 就在按完最后一个数字,准备播通时,桌子上的电话却响了。 兰莹暂先作罢,她拿起电话。 “什么事?” “董事长,有一个人在会客厅里等你。” 兰莹心想,莫非又是郑华来了? 她立即回答道 “让他走,就说我不在!” “可是他说他有一个古装生意想和您谈一谈,你看是不是……” 兰莹心想郑华难道已经无耻到这种地步了吗? 把她所有的进货渠道给切断了,又想办法把她的员工给驱散,现在竟然要来骗她的钱。 她怎么会不知道,如今整个沈城再也没有一家服装厂商愿意跟她合作。 兰莹刚想要拒绝,但转念一想,她又同意了。 万一这个人不是郑华派来的话,那她岂不是错过了一次机会? 即使这个人就是郑华派来的,那么也好探知对方的意思。 “让他现在就来我的办公室!” “好的,董事长。” 林雨被一个年纪差不多20岁的女秘书给带到在办公室里。 走进门,正看到已经整理好情绪的兰莹正坐在办公室前,忙碌的审阅着厚厚的一摞子文件。 “兰董,你好!我是林雨。” “啊,” 兰莹故作惊讶的抬起头,回应道 “你好!请坐,稍等一下,我马上就结束。” “嗯!” 林雨坐在会客的沙发上,并扫视了一下周围环境。 办公室里的庄横清秀典雅,看得出其主人必然是一个不喜奢华,生活简朴的人。 他的目光又落到了兰莹的身上。 发现这个女人由内而外的散发着成熟稳重的气质。 按照分类,这就是标标准准的御姐啊 兰莹赶忙着在文件上签几个名字后就将其合起来,优雅的站起身,走到林雨的对面坐下。 这时秘书也端来了两杯水,放在两人跟前。 林雨接过后,道一声“谢谢。” 单就这个细小的动作,就让兰莹对林雨生出了些好感。 “听说你要与我谈一笔生意?” “是的,我这里有一批上等的唐朝古装,想与贵公司合作出售。” 林雨说道,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兰莹,观察对方显露出的任何细微的表情。 兰莹脸上稍显失落,因为独月鸣公司主要销售在于现代时装方面。 至于古装,市场上还只属于小型领域。 而且众口难调,一般的古装很难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要求。 很少有正经的服装公司愿意做开路先锋。 所以现如今市场上的古装类型的衣服全部都是小型的代理厂商的小打小闹而已。 “林先生,你应该知道我们独月鸣并不涉及古装。而且现在也没有人愿意穿着古装逛街吧?” “兰董先别急着拒绝,我想作为曾经沈城服装企业的龙头老大,贵公司必然对该领域行情有深刻的了解。古装将是一个最大的市场,其需求量之大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我们不做便宜的服装,要做就做最精美的,能够被称为艺术品的古装!” 林雨这话让兰莹不禁发笑。 后者摇摇头说,“林先生说笑了,那等精美的制作工艺,肯定是出自手工,怎么可能成批的生产?就算世界最顶级的服装企业也做不到这一点。” “别人做不到,但是我能!” 第二十九章,六块钱的麻辣烫 兰莹只是扫了一眼照片,却被上面的内容吸引住了。 确切的说是被照片上的衣服给抓住了目光。 她满脸都是震惊之色,一把抓住了手机,放在眼前,仔细的观察。 她声音发抖,脸上浮出惊喜的神情。 “这,这莫非是出土于唐代初期,已经失传了的流云绣工?你怎么会有这一套衣服?” 林雨悠闲的答道,“这件衣服现在就在我家,兰董如果有意向合作的话,我可以把它拿来让你好好看看。” “林先生,您真是说笑了。这种衣服的制作工艺早就已经失传一千多年了,现在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哪里还有流云绣的制作工艺。想必这衣服是您家里族祖上传下来的古董吧?能保存的如此完好,实在是不容易了。” 兰莹将手机还给林雨,面带微笑的说。 “另外冒昧的问一下,不知道林先生愿不愿意把这件衣服转手给我,我会给您一个满意的价格。十万,您看可以吗?” 兰莹对这件唐装真的是心动了,那缠宗复杂工艺,精妙绝伦的绣工,从上到下无不显示着历史的古韵。 她想,如果能够得到这一件衣服,然后从中分析出失传了的流云绣的工艺步骤,那她真的可以在古装领域,卷起一股狂风巨浪。 林雨听后,却摇摇头。 兰莹以为对方嫌价钱太少,就又报出十五万。 奈何林雨还是无动于衷。 “林先生,您的这件衣服真是太完美了,比那些出土的文物更加的美丽。但是十五万已经是它的极限价格。这样吧,我给您十七万,这也是我所能承受的最高限度。如果你觉得还是不够,那我也只能为此感到遗憾了。” 这时林雨开口说,“看来兰董事还是不相信林某啊,我来这里是想与您合作,你却花如此多的钱买我这一件衣服。是不是觉得我之前的话都在拿你寻开心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兰莹急忙说道, “只是我实在不敢想象这么精美的衣物,能够做到量产。” “我说过,别人做不到的,我能!” 林雨这句话霸气无比,也着实将兰莹给镇住了。 过了好半天,后者才恢复过来,她再看林雨的眼神变得恭敬起来。 就连说话的语气也突然严肃, “假若林先生所言非虚,那么我愿意和林先生合作。只是我还需要看到真正的衣服。” “那就请兰董事稍等片刻,我一会儿就回来。” 林雨说着站起身来。 兰莹也跟着连忙起来 “林先生客气了,称我为小莹即可。” 她又说,“林先生准备去哪里取,如果远的话,我开车跟你一起过去。” 林雨一想,有人开车送倒也不错,索性就与兰莹一起到了自己的住处。 当兰莹拿到衣服的时候,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依旧被衣服的制作工艺给惊得失去常态。 她捂着久久无法平静的心,感觉这一切都像是做梦一般,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她都觉得是幸运男神看她可怜,因此专门照顾她。 在她最艰难的时候,把林雨带到她的面前,将她从绝望深渊之中救出来。 “林先生,您真能量产这种古装?” “那是当然!而且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再也没有别的人有这个本事。怎么样?要不要考虑合作的事?” “合作,当然合作。你有多少货物,我全要了。每件衣服我给你三万。” 兰莹生怕林雨反悔,这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情。 只要对方保证每一件衣服都是纯手工制作,并且使用流云绣的工艺,那一件衣服最少也得五万起步。 至于买这衣服的人,肯定不是一般人了。 那都是艺术家,明星,考古学者…… 全部都是曝光率极高的存在,这样也顺便做了个免费广告。 可就在兰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时候,林雨却摇摇头。 吓得兰莹连忙道歉。 “林先生,之前我万万没想到您真能拿出这衣服。我在此真切的向您道歉,请您原谅。” 说着就要鞠躬。 林雨制止住对方, “小兰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兰莹满脸疑惑的问,“那您是……” “我希望你能够创办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古装品牌,服装价钱不能高,就卖轻奢装。一件成品衣服最高不能超过一万元。” “一万?” 兰莹不由得惊呼,她实在想不明白林雨为什么要把这种绝版的衣服买的如此便宜。 就以这衣服的稀有度来看,别说一万,就是十万一件,也绝对有人挤破了脑袋要来买。 一万元实在是太低了,根本配不上这衣服的价值。 林雨解释说,“无论什么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当这种衣服以后卖的多了,你觉得还有多少人愿意拿那么高的钱来买?即使有,人数也会骤减。” 兰莹听后,如梦惊醒,恍然大悟。 她不禁为自己刚才贪婪的模样而感到羞愧。 为了一时之利,就做出竭泽而渔的事情,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决策者该做的。 由此她更高看了林雨一眼,她很奇怪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住在这么简陋的廉租房里。 就连穿着打扮都是这么的低调。 兰莹不禁心中暗道:“真是个谜一样的男子啊。” 兰莹开着车,带着林雨一切又回到了公司。 此刻公司的人走了一多半,空荡荡的公司显的无比的落寞。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兰莹心中的阴翳全然消散,她都能看到幸运男神在向她招手。 两人到办公室里紧锣密鼓的筹划了接下来的一切的事务。 首先林雨要兰莹尽快举办一场古装秀,而且要和华龙集团的古装秀放在一天。 兰莹立即明白林雨这么做的深意,她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她确信靠着林雨提供的古装绝对能够让华龙集团的古装秀一败涂地。 此外就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将独月鸣古装品牌给申办下来。 这样的话,流云绣就是独月鸣的专利,若是有人敢盗版,那就是侵权,要吃官司的。 至于品牌的创始人自然就是林雨和兰莹。 最后谈起资金归属时林雨提出了要五五分红。 兰莹爽快的答应了,她已经把林雨当做是她的幸运星。 没有林雨,她现在还在为公司的去向焦头烂额呢,即使对方提出三七分也没问题。 不过林雨为了对付华龙集团,绝对不会让兰莹太难办。 毕竟还需要与对方一起打断华龙集团在服装行业的爪子。 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 不得不说,兰莹真的是干董事长的料,无论是眼光还是办事能力都让林雨赞叹。 林雨说出一点想法,兰莹就能立刻做出执行方案,两人相互配合,仅仅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将一切都准备好了。 “结束了!” 兰莹点击保存,她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那紧致的正装箍在身体上,将她凹凸有致的身体暴露无遗。 这一伸展,肚脐都露了出来。 林雨不经意的看到了这一幕,顿时血气上涌,他赶忙将目光挪开。 兰莹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她连忙坐正身体,不觉间,脸颊竟然有些发热。 兰莹从小都被母亲教育,上学期间不能谈恋爱,所以听话的她连和男的说话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一般的女孩到了高中时代就春心萌动,很容易陷落到男孩们猛烈的攻势中。 但兰莹却因为家境原因,竟然从高中到大学,最后上完研究生都没有与一个男生交往。 本来打算研究生毕业以后谈一场恋爱,可谁知遇上这样的事情。 于是谈恋爱的期望也随之破灭。 所以即使年过二十五的兰莹从某种方面来说,还是一个纯情女孩呢。 “那个……” 兰莹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便开口道, “现在已经快两点了,咱们去吃饭吧。” “啊?还真是!”林雨看了一眼手表,差十分钟两点。 原来两人不知不觉间竟然工作了两个多小时了。 “走吧,我知道有个店卖的麻辣烫可好吃了,每个月都要去吃上一次呢!” 兰莹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对林雨说, “保证只要吃一次你就会爱上它。” “麻辣烫?”林雨脑袋里突然浮现出这几个字,“十三次?” “六块钱的吗?” 第三十章,秀恩爱 “对了,我一直奇怪你为什么要跟华龙集团对着干呢?” 兰莹吃了一口丸子后问道。 林雨略微想了一下后回应说。 “因为我看不惯华龙集团的所作所为,人啊,做事就得规规矩矩的,吃相太难看了,谁都厌恶。” 兰莹听后,就没有继续问下去,她心想,或许林雨和她的遭遇一样。 “那你的古装是从哪里进的呀?这可是现今绝无仅有的。” “这个就是属于商业机密了,很抱歉不能跟你说。不过有一点可以向你保证,那就是不管你要多少的货量,我都能给你拿出来。所以只用安心的做好销售就行了。” “这两天如果有人要求定制,你打算收取什么样的价钱?” 兰莹正是问到了点上,许多有钱的人,更喜欢定制的衣服,所以这一点必须考虑的到。 林雨心想,若是定制的话,那肯定要麻烦一些了,他心中衡量一下,回答说。 “要是有人想订做衣服,那就二十万一套,让他把所想要的花样找设计师给描绘下来,你只要把数据给我就行了。” 兰莹心想这价钱倒也合情合理,毕竟这种衣服属于奢侈品,某品牌的包包还十万八万的卖呢。 最后两人有说有笑的,谈了一些其他的与合作无关的事情。 “对了,”林雨话题一转 “你公司还有没有空闲的仓库?” 兰莹点点头,“有啊,因为现在处于销售旺季,所以许多的存货都已经卖光了,我正打算过段时间去提货呢。你要是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 她并没有将真实的情况说出来,为的是不想让对方心生疑虑。 林雨点点头,“如果可以的话,那当然是最好。我只需要大小一百平米的就可以了,多少钱我一会给你转账。” 兰莹刚要拒绝,不经意间透过窗户看到路对面的一家西餐厅门口停下一辆车。 本来她没有在意,但是车上下来的人却让她不由得捏紧了筷子。 只见郑华下了车后,昂首阔步走进西餐厅。 隐约的可以看到里面有个人招手示意。 “是他!” 兰莹突然之间心生怒火,她想过郑华会耍些手段,但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如此的卑劣。 郑华坐在了临窗边,在他对面坐着的正是最早提出辞职的马友。 “你做的很不错,这是你的报酬,可以回去养老了。” 郑华将一张支票推到马友的跟前。 马友满脸笑意,他双手接过,谄媚的说道。 “郑少真是爽快,华龙集团有你做接班人,未来必定是蒸蒸日上。那小小独月鸣迟早要成为华龙集团产业。” 郑华面带一丝冷笑,他只是拿对方当做一条狗罢了。 而且还是一条不忠心的狗。 对于这种叛徒般,他发自内心的鄙视。 “拿着钱你可以走了。我不想多看你!” “是是是,我就不在这里碍郑少的眼了。” 马友提起包,赔笑着,快步离开。 不多时,沈红月走进西餐厅。 “你在看什么呢?” 林雨见兰莹没有回答,便询问道。 兰莹这才收回神,她略微失措的回答说,“没,没事只是想到了以后公司的运作。” “嗯,其实你不用那么劳累的,独月鸣一直都处于服装领域的前端,即使现在重点售卖古装,运作上也不会有多大差别。” 林雨劝慰说, 兰莹点点头,目光时而瞟向西餐厅的郑华。 “我吃完了,你吃饱了吗?” 林雨放下筷子问道。 兰莹优雅的用餐巾纸擦着嘴角,点点头说, “我也饱了。” “嗯,那走吧!” 林雨起身就要去付账,却被兰莹拉住。 “咱们之前就说好了,我来请客的,不许跟我抢!” 林雨耸耸肩,“好吧” 兰莹小跑到柜台前付账,而林雨则走出店外。 就在这个时候,郑华和沈红月也一起从西餐厅里走出来。 三个人隔路相望,目光交汇之时,郑华眼中满满的都是鄙夷。 林雨本来不想与其多做交涉,可奈何郑华竟然拉着沈红月的手走过马路,来到了他的面前。 “哟,这不是林富豪吗?出来吃饭呀?” 郑华一开口便是阴阳怪气。 沈红月没好气的看了一眼林雨,就把目光放到别处。 她心里恼恨,怎么又碰上了这个人,简直就是阴魂不散。 而且她更相信是林雨跟踪她,故意要制造偶遇,上一次是这样,这次又是这样。 林雨满不在乎的回答,“是啊,这不是懒得做饭嘛,就出来开开荤。” 郑华抬头看看麻辣烫的招牌,讽刺的说, “林富豪就是林富豪,做起事来都与众不同,吃个麻辣烫就当是开荤。那我改天也得来开开荤。” “郑少请便!” 林雨目光在沈红月身上扫了一下后,说 “有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女朋友在身边,那你不得天天开荤呀!” 他这话似有所指,郑华脸色立即变了。 郑华又想起那天晚上在五星级大酒店里面,林雨退给他的两千九百元,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 沈红月听后也气得浑身颤抖 她觉得自己原本好心给林雨钱,让对方渡过难关,却没想到这人竟如此不知好歹,还狠狠羞辱了她一番。 害的她当天晚上被郑华打的遍体鳞伤。 一个劲儿问她第一次是不是给了林雨。 沈红月别提多委屈了,她当初跟林雨在一起的时候,连吻都没接过。 郑华就跟变态一样的逼问着她,她说出自己跟对方第一次的时候有落红为证。 不曾想郑华却来了一句,医院三百块钱就能做一个,你当我是傻子? 本来郑华差不多要把这事给放下了,今天林雨又给提了出来。 沈红月再忍不住自己内心的怒火, “林雨,你就是一个穷鬼的命,别不知好歹,这辈子也就只能吃麻辣烫。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别再纠缠着我了!” “纠缠你?” 林雨冷冷一笑, “你也配?” 郑华面色阴沉道, “够了!” 沈红月身体猛地一缩,后退了半步,她怯生生的站到了郑华的身后。 “林雨啊林雨,我真不知道是什么能让你这么自信。要钱没钱,要势没势,就连你女朋友现在都是我的,你拿什么跟我比?” “老公!” 忽然,林雨耳边传来熟悉而陌生的声音,他扭头一看,只见兰莹正笑嘻嘻的挽住他手臂。 郑华见此情形,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霎那间,他只觉胸中火气乱窜,就好像自己心爱的蛋糕被人咬了一口似的。 他确实想要将独月鸣给收入到的华龙集团的名下,但同样的也想将兰莹给娶回家。 因为无论是能力,长相还是名气,兰莹都远在沈红月之上。 可以说,郑华和沈红月在一起,完全就是为了报复林雨。 对于沈红月,郑华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要真说想在一起结婚的,他就只看中了兰莹。 可是现在看到兰莹和林雨竟然如此的亲密,他便怒不可遏,再加上那一声老公,简直要原地爆发。 林雨稍微一愣,便立即明白了兰莹的意思,他宠溺的揉揉后者的脑袋。 “吃饱了吗?” “吃饱了,还出了好多汗。不如我们去泡温泉吧?” “好啊,听老婆的。” “老公真好!” 兰莹撒娇的在林雨肩膀上蹭了蹭。 这一幕可把郑华气的肺都快要气炸了。 他强忍着怒火,讽刺道, “呵,没想到堂堂独月鸣的董事长,竟然还包起了小白脸呢。这要是让行内的人知道了,岂不笑掉大牙?” “郑华,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天天包情人啊。林雨是我的男朋友 正儿八经表白过的。” 兰莹又看了沈红月一眼,说道, “哎呀,才几天啊,又换了一个?郑少可要注意身体呦,别把身体累坏了,偌大一个华龙集团,可就没人继承喽。” “不用劳烦兰董事长操心。你还是好好想想怎么让你的公司渡过难关吧。” 郑少又加重了语气说, “还有,上一次我说的话全部作废。你就算后悔也晚了。等着给你的公司收摊吧。” 林雨说,“郑少现在说这话言之过早,到底谁笑到最后,还未可知。而且……” 他走到郑华侧边,只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 说完,林雨撞开郑华,拉着兰莹的手离开,留下一对甜蜜的背影。 第三十一章,开店准备 “郑华,”沈红月伸手拉住郑华的胳膊。 却被对方猛的甩开。 “滚开!你这贱女人!” 郑华目呲欲裂,他望着林雨和兰莹离去的方向,口中恶狠狠的说道。 “很好,一对狗男女。我会让你们为今天所做的事情付出沉痛的代价!” 他转身走向马路对面,沈红月在后面低声骂道, “林雨,我刨你家祖坟了!” …… 林雨和兰莹回到公司,两个人哈哈大笑。 兰莹对林雨竖起大拇指说。 “你演技可真厉害啊!可以去当演员了!” 林雨也同样赞叹道,“彼此彼此,奥斯卡欠你一个金奖!” “现在想到郑华那气急败坏的模样,就忍不住想笑。半年来,我第一次感到这么爽。” 兰莹强忍住想笑的感觉,又说,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郑华身边那个女的表情多精彩。我估计啊,俩人回头就该分手了。” 林雨瞬间面色平静,他摇摇头, “不会的,以那个女人的性格,绝对不愿意放手。” 兰莹看到林雨神色有些不对劲,便问道。 “你认识那个女人?” “是的,她是我的前女友” 兰莹惊讶的捂住小嘴,她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的话。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朋友。” “干嘛要跟我道歉啊” 林雨笑了笑说, “我都说了,只是前女友而已。更何况,我已经看清了那女人的本质。现在更多的是庆幸,不然的话谁知道会被她给整成什么样呢。” 兰莹看得出对方虽然看似洒脱,但心里依旧有些芥蒂。 男人女人都是一样,对于前任,总是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感。 “嗐,别想这事了,你这么优秀,未来肯定还会有很多女孩子追你呢。” “谁啊,你吗?” 林雨打趣道。 兰莹脸一红,立即板起了脸, “说什么呢你,刚才不过是逢场作戏,你还当真了。”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刚才林雨问的时候,她的心竟然猛地一跳。 从未尝过爱情滋味的兰莹,压根就没有意识到,对方对她说这样的话,而她又没有反感,就说明她有接纳对方的可能。 不过想起双方年龄差别那么大,也就释然了,毕竟很少男人愿意娶个比自己大的女人。 “对了,你不说想要一个仓库吗?我带你去看看。” 兰莹又带着林雨到了堆放服装的地下仓库。 “这里共有十个仓库,你看看哪一个合适就给你腾出来。反正现在货物比较少,我们也用不了那么多。” “我只是放一些杂物而已,不需要太大的,一百平米就行了。”林雨说道。 “那就用那个十号仓库吧,这是最小的一个,差不多一百五。” 兰莹指向最后面的一个房间。 林雨走进去看了看,方形空仓,是十二乘十二,正好符合他的预料。 于是他索性将这里作为第二个时空穿越传送点,以后货物就放在这里了,传送着也方便。 林雨对兰莹说,“这个仓库租一个月要多少钱?” “说了这是提供给你的,不要钱。” 林雨也不矫情,便欣然领受。 两人随便聊了一会儿后,兰莹就去着手办古装秀的事务,而林雨则是给便利商场的老板打了电话,让其将货物送到独月鸣公司的十号仓库。 那位老板做事十分爽快,不一会儿就亲自开车把一小卡车的便利物品给带过来。 还带上了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前来帮忙卸货。 仓库中小山似的便利商品在林雨的眼中,那整就是一个小银山呢。 这银子是有银子了,可是想转换成现代的钱有些麻烦,于是他想到了张成。 林雨跟张成只见过两次面,曾经最多也就是听说过这人混过黑。 所以他并不相信这个人,不过要想换别的渠道的话,一时之间还真不好找。 于是林雨打算找张成探探口风。 他从口袋中翻出上次张成给的名片,并拨打过去。 那边很快接通了。 两人有的没的聊了一会儿后,林雨就进入正题,要求和对方见面。 张成自然表是示同意,但又说现在不在沈城,最快也要第二天才能回去。 于是两人就约定明天上午十点在何时来咖啡厅。 挂了电话,林雨心中忽然有些不安,他总觉得和这个张成走的太近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他又意识到光有钱还不行,钱再多,没有势力,只能任人宰割。 在唐朝还好,四皇子,尉迟宝林,秦怀玉,这些人还可以给他作为靠山。 但在现代,他连一个有权势的人都不认识,万一哪天被人惦记,没准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个念头在他的心中就此形成。 林雨锁好仓库门,出去打了个滴滴,到了全城最大的五金灯具商场。 既然要开店铺,没个招牌怎么能行? 作为一个现代人,难不成还要他low到用牌匾,挂灯笼? 开玩笑,用那玩意儿能显示出他店铺的特色吗? 走进五金灯具商场,五颜六色的灯光照的他眼都快睁不开了。 别说古代人,就是他这个现代人来这里也新奇的不得了。 平时家里的不是电棒就是电灯泡。 而这里则是各种富丽堂皇的欧式吊灯,超富有科技感的立体投光灯,古色古香的红檀木雕花大灯笼…… 一时之间,林雨竟然拿不定主意要买什么来装饰店面。 都太漂亮,太华丽了。 他感觉任何一种放在店铺里面都能吸引来大批的客流量。 最后在导购员的忽悠下,花了两万多元,买了一套彩色豪华尊贵版酒店灯具套餐。 然后又花了5000元专门定做了一个立体投影广告牌,名字就定为:万宝楼。 不过这光有灯没有电可不行,唐朝可没有发电厂。 于是林雨索性将一套的发电设备全部都买了下来,单单这一套发电机就花了他5万元。 林雨付钱的时候那叫一个肉疼,银行卡里的二十多万再次缩水。 后来转念一想,这都是为了未来赚更多的钱,也就释然了。 整,怎么豪华怎么整, 怎么派气怎么整, 他就是要将万宝楼造成全唐朝最大最豪华的商场。 当然,凡事都是从基层做起。 别看现在的万宝楼是一个小楼阁。 但林雨确信,经过他不断的发展,万宝楼一定会成为美国时代广场那样的最大的综合性购物中心。 到时候整个唐朝的生活用品全部都要从他这里进货。 那他就是当代的商业皇帝,执掌一国的商业市场。 不对,不只是一个国家,像周边的那些个东瀛,土火罗,新罗,高丽……都得求着买他的东西。 至于西方的拜占庭帝国和阿拉伯帝国,都得向大唐俯首称臣。 敢不听话? 呵呵哒,新世纪高科技枪炮坦克教你做人。 不过这些都是暂时想想罢了,林雨自认为还是个维护世界和平的好人。 只有在盛世才有商人的发展机会,他现在不过是个倒卖小玩意儿的小商贩罢了。 林雨租了一辆车,将东西全部拉回仓库,恰在回去时见到了兰莹。 兰莹对林雨这些东西很是惊奇。 询问其故,得到结果,却是:玩玩。 可哪有人闲着没事买发电机玩灯的啊。 兰莹没有多追问,将一下午的成果告诉了林雨。 独月鸣品牌专利申请已经被交上去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就能下来。 至于时装秀的开展也预定到了下一星期的周六上午,地点就在百货大楼对面的剧院里。 对此林雨感到非常的满意,他没想到兰莹一个女人竟然办事如此利索。 不过兰莹还是有些担心的说, “古装秀的话,我们差不多需要30件,每一件走三场,一场大概二十秒的时间。如果一时之间拿不出来的话,20件也可以的,中间插播一些其他的节目,倒也不错。” 林雨摆摆手,“既然要秀,那就别整的太寒碜,我给你弄一百件,保证三天之内运到。而你要做的就是把声势给我弄到最大,要多夸张就有多夸张,反正咱们有的是实力。” 兰莹惊得张大了嘴巴, “一百件,你上哪弄去啊。一个人一件制作下来都得半个月吧?你有这么多的人手?” 兰莹忽然觉得林雨这莫名自信的样子好帅啊。 第三十二章,交谈 晚上,兰莹想和林雨一起去吃饭,却被林雨婉言相拒。 “早点休息,再见”兰莹将林雨送到他住的地方之后,就开车走了。 “再见!” 林雨望着消失在转弯处的车灯,暗暗的说道。 躺在出租房的床上,他感觉这些天发生的事都太过惊奇,如梦如幻。 似乎随时都会从梦中醒来一样。 穿越唐朝,和李世民,尉迟恭等人的儿子拜把子。 在现代又和沈城曾经最大的服装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这要是放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莫名其妙的得到了穿越唐朝的能力。 有时候他很害怕,害怕某一天能力消失,那他该何去何从? 如果在唐朝,无法穿越到现代,该怎么继续的生存下去? 假如正好在现代无法穿越到唐朝,那他又该如何面对现实? 林雨想了好多,他发现自己以前一无所有的时候,好像无事一身轻。 那时候,郑华无论对他如何羞辱他只会闷声忍受,就像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反正那时的他就当是破罐子破摔。 但是现在他有很多的牵绊,他开始害怕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来,需要为未来做更多的打算了!” 林雨自言自语的说。 既然要在这个世道上混,光有钱是不行的,一定要找一个有权有势的靠山,顺着这个靠山,慢慢的往上爬。 直到自己能够独当一面。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 林雨早就看透了这一点。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用利益将一些人和自己捆绑在一起。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夜半之时,窗外星星点点。 林雨透过窗子望着斑斓的星空,渐渐的进入了睡梦之中。 第二天一早,林雨将唐朝穿的衣服和一百两银子拿到了独月鸣的十号仓库,并将蟠龙佩放入裤子口袋。 然后打车去了与张成约定好的何时来咖啡厅。 他到达的时间是9:30,可没想到张成已经坐在咖啡厅里等待。 “嗨,张老板!” 林雨上前打了个招呼,坐在张成的对面。 后者面带微笑的说, “在外面就别喊老板了,听着跟暴发户似的,我比你大不了多少,就叫成哥好了。” “是,成哥!” 张成见林雨如此上道,感到十分的满意。 “想喝点什么?我请客!” “一杯星巴克。” 林雨说道, 其实他只知道星巴克这一种咖啡。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看同学们在空间里发星巴克咖啡的照片,好像喝一杯咖啡就提升了生活档次一样。 “昨天你说有要事跟我相商,是什么事啊,搞的这么神神秘秘的?”张成问。 林雨本来想要拐弯抹角一番,可没想到对方竟是如此的直接。 既然这样他就没有必要再多做迂回,于是就开门见山的说。 “是这样的,我想问一下,上次给成哥送的那批,质量如何?” 林雨没有直接把银子说出来,而且谈话的时候也是很小心的避开了关键字眼。 因为这些东西是属于比较敏感的,所以他不得不谨慎一些。 虽然话说的不是那么清楚,但是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张成点点头,“很不错,如果还有的话,可要再联系我呀。” “说实话,我这里还有一点存货。不知道成哥能吃下多少?” 林雨眼睛盯着张成的脸,保证对方做出任何细微的表情动作时,他都能够捕捉到。 因为面部表情是人心理情况的第一反应。 如果张成有意继续合作下去,林雨当然是很愿意的。 假如对方存着别的心思,林雨就必须想其他办法,并且要与张成进行周旋,那样的结果是他最不想看到的。 张成眼中闪过一缕精芒,林雨的话与他预料中的一样。 一般这种具有时代特征的银子,只要出现一次,那数量绝对不在少数。 要说林雨只有那区区千八百两,他压根就不相信。 张成面色如常,说道:“不管林兄弟有多少,我这里都能吃得下。” 林雨回应说,“成哥能吃下多少,我这里就有多少。” “哈哈,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有魄力,我这一代都老了。” “成哥正如日中天,怎么能说老了呢,以后我还要多多仰仗您呢!” 林雨同样笑着说。 然后他面色稍显平静,低声的问道。 “冒昧的问一句,成哥难道就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这时,服务员将咖啡端了过来。 林雨接的时候,忽然服务员手一抖,咖啡倒在他的裤子上。 “啊,对不起,对不起!” 女服务员吓得花容失色,连忙用纸巾给林雨擦裤子。 林雨站起身抖了抖被咖啡弄湿的那一块,好在没有被烫伤。 只是不经意间,露出了口袋里的蟠龙佩。 而他又有意无意的将佩拿在右手中,等服务员将他裤子擦干之后,这才将蟠龙佩放入口袋中。 这一幕被张成看在眼里,他激动的差一点站起身来。 之前在五星级酒店的时候,他只看了玉佩的吊绳一眼,就被吸引住了。 现在看到蟠龙佩的真面目,更是让他为之震撼。 张成作为一名古董商,对于历史也是有所钻研。 蟠龙佩这种东西在历史上出现的次数都屈指可数,而且全部都是皇家之物。 假如这个蟠龙佩是真的,那必然是无价之宝。 可是他实在想不出,这么一件宝贝,竟然会被林雨,随时带在身上,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林雨没有责怪女服务员,整理好衣服之后,他又坐了下来。 “成哥?看什么呢?” “啊,没事。” “刚才我……” “林兄弟放心,下家不问上家道,这是行内的规矩。” 张成的回答让林雨稍稍的放下心。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林雨和张成有的没的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其中还有林雨和郑华的间隙。 期间,张成多次的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没有请问蟠龙佩,而这也让林雨有些疑惑。 难道张成不识货?不对呀,他是古董商哎,就算不知道蟠龙佩的来历,也应该能看得出,这玉价值不菲才对。 林雨刚才也是有意的让对方看到蟠龙佩。 即使没有这个女服务员的失误,他也会故作无意的让对方看到。 张成是商人,那就应该让他看到有价值的东西。 那时,对方肯定想要拿下这东西,两人就会相互周旋,相互利用。 只有这样,林雨才能保证对方一直跟他合作下去。 只是这样的行为,如同与虎谋皮。但正所谓危险与利益同在,既然想要发财,那就得走走险路。 两人聊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林雨才借故离开,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一部分银子带到现代,然后卖给张成,这是他最快的来钱渠道。 当然,只要未来独月鸣公司完全起来以后,他就不用再像现在这样冒险了。 林雨走后十五分钟,张成依然坐在原位,他品着咖啡,好像在自言自语的说话。 “认识吗?” 接着,在他后面的那个桌子上,与他背对背,穿着黑色布衣的老人开口说。 “不认识,身上也没有阴气,不是抓土的。(倒卖墓里的陪葬品的人)” “会不会是外眼(其他地区盗墓贼)的小手(替盗墓贼露面卖盗墓品的人)?” “不可能,凡是道上的,都知道规矩。来到新地方,必须拜堂。这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 两个人说话都没有扭头,就好像都在自言自语。 老人问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这人绝对有问题 。” 张成喝一口咖啡,让那浓郁的苦涩在口中溢散开来,他自信满满的说 “送钱的,接。送命的,也接。” 老人回答说,“现在你是堂主,你看着办吧。不过我还是劝你多留个心思,上面最近又开始严查了。” 第三十三章,专业导购员 “三弟,这是……” “此乃圣上在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时候,赐予我长孙家的金牌,虽然没有特别的作用,但若有不长眼的敢来寻隙滋事,出示此物,他必不敢妄行。” 林雨忙做推脱的样子,“三弟,这万万使不得,圣上自己的东西怎能随便送人。要是皇上知道了,岂不怪罪与你?” “大哥请放心,皇上,宽宏圣明,绝对不会以此事而降罪于我。” “那我就暂且收下,若是你有需要,尽管拿去便可。” 林雨将这沉甸甸的金牌揣入怀中,心里美滋滋的。 这可是金子呀,虽然纯净度不高,但放在现代也能值不少钱呢,怎么也不比白银贵的多? 林雨左右张望,问道,“你见过二弟了吗?” “圣上召见二哥,所以他今夜不能前来,想必明天,他会立即赶来的。” “如此也好,三弟到处看看吧,我这些东西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实用性还是很高的。喜欢什么就尽管拿,今天你们三个免单。” 长孙冲嘿嘿一笑,“那小弟就却之不恭了。” “哎,掌柜的!”一个富家公子的模样的人喊道, “这可是传说中的日月宝镜?” “没错,正是日月宝镜。”林雨答道 此话一出,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这边。 人群里立即有人嚷嚷道, “日月宝镜?莫非就是怡春院老鸨子整天手里拿的那面?” “她不是说天地之间只有那一面吗?” “天哪,果然如传言中所说那般,竟如此明亮。” “……” 林雨并没有把所有镜子都摆出来,而是只摆出了三面。 这叫做饥饿营销,在求大于供的情况下,才能够将物品的价格提到最高。 一听说有日月宝镜售卖,那些富家子弟们一个个挤破了脑袋也非要买一面。 后来才知道,原来怡春院的头牌香香发话说。 若谁能够送她一面,她便作陪一日。 这曾经可是花多少钱都不一定能够买来的。 那些富家子弟们,当时几乎把整个长安城卖镜子的店铺都翻个遍,结果连个日月宝镜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后来有人想要买老鸨的那一面送与香香姑娘。 结果这老娘们竟然狮子大开口,张口就要十万两银子,少一个子儿都不卖。 这不明摆着要把价钱给敲死吗,哪里会有二傻子愿意花十万两银子去换一个青楼艺妓的一天呢? 正在在这些人感到绝望的时候,林雨的万宝楼正好开业。 三面镜子明码标价,一面一千两。 这可比十万两少的多了。 于是一干人等争的头破血流,非要买下这三面镜子。 几十个人你推我攘,差点把柜台给撞倒了,林雨见状急忙大喊。 “都给我停下来!再敢吵嚷,我一个都不卖!” 这一喊果然有用,那些富家子弟们赶忙停下来,所有的目光落在了林雨的身上。 每个人都急切的想要买镜子,可人多物少,如何分配都是个大问题。 林雨说道,“诸位请听我一言,此镜并非日月宝镜。” 众人一听,又炸开了锅。 “啊,不是日月宝镜?” “怎么可能?” “我见过日月宝镜,就是这个模样啊” 林雨继续说道,“日月宝镜在天地间确实只有一面。但是既有日月必有星,这三面乃是日月星宝镜。” “日月星?” “莫非比日月宝镜还要厉害?” 林雨又说,“那是当然了,不过这三面镜子,实为一体,密不可分,所以要买的话必须要成套买。一面一千,一共三千。如果诸位都想买的话,那就价高者得。” “我出四千。” 立即有人举手喊到。 “我五千!” 接着又有人喊。 本来林雨想着如果走拍卖的话,肯定会有很多人报价,可是没想到只报到了五千就戛然止息。 这时他才想起,这些人虽然是富家子弟,但是五千两银子不是少数目。 让他们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肯定肉痛的不得了。 林雨可不想只卖五千,于是就说, “这位公子报价五千,三面镜子就要归公子所有了。其实若是平时用的话,只要一面就足够了,可奈何这日月星宝镜是成套的,不能给诸位分开,真是遗憾呀。” 此话一出,顿时有人低声商量,然后就有人立刻报出六千的价格。 这些富家子弟们联合报价三个人合伙抢三面镜子。 “六千,还有没有更高的?六千一次,六千……” “七千!” “八千!” “……” 最后一直报到一万二,这才停下。 林雨此刻心里都美开花了,这次让这些富家子弟们还真是人傻钱多,花一万二就买三面镜子,这要放在现代,那就活脱脱的二傻子呀。 “一万二,一次,还有没有更高的?” “一万二,两次!” “一万二,三次!恭喜这位公子,买下日月星宝镜三面。” 林雨将一万二银票拿到手的时候,手都有些抖, “这可是一万二呀,” “两千两银子都能换六十万现代的钱,一万二就能换三百六十万。真是发财了。” “不对,才三百六十万而已,我有这穿越的能力,别说三百六十万,就算三百六十亿又能算啥?” 林雨趁着大家注意力都在他身上的时候,又拿出了打火机, “诸位请看,这是由海外火山上的火石所制成的点火的用具,名为打火机。这比我们所用的火石和火折子要方便的多。你们看啊,” 林雨一按,火苗立即窜出来,然后用一张纸往上面一放,立即点燃。 众人对此赞不绝口。 林雨又说,“而且这打火机防水防潮,即使是在雨天,也照样能够打得着,可用度达到一千次。简直就是居家外出,旅行游玩的必备神器。” 这时,有人喊出了众人心中的想法。 “如此神奇的宝贝,得多少银子啊” 林雨喊道,“不要九千八,也不要九九八,只要九十八,点火神器带回家。心动了吗,想买了吗?那就快点行动吧。” “并且今日为了庆祝万宝楼开业,凡是在这里购买东西的顾客都可以免费领一个打火神器。” “也就是说只需要九十八两银子,就可以得到两个打火神器。” “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来买吧!只有前一百名才享有福利哦!” 众人一听,赶紧拿出银票,可是银票最低的都是一千两。 有人想直接买十个,然而却被林雨拒绝。 “物品有限,每人只限买一个。” 然后一群人商议了一遍后,由一人出价,买十个,然后分发下去。 林雨这算是让利于民,实际上他自己早就赚得盆满钵满了,给这些人一点甜头,促进消费观念,这也是一种营销手段。 “来,大家再看这个。” 林雨又拿起一卷纸。 “这是海外的卫生纸,有人问这么软的纸能写字吗?我跟你说,这纸可不是用来写字的。” 有人问,“不能写字,难道拿来擦屁股吗?” “哎,这位公子说的可真对,它就是这个用处。” 林雨说, “我知道这个时候大家肯定有人要说了,用纸来做那种事情岂不是暴殄天物?嘿,这你们就不懂了吧,这叫享受,这叫奢侈。” “其实这纸是带在身上当做手帕来用的。擦擦手,擦擦嘴什么的,用完就可以扔了,一次性,特别方便。” “但是你们想啊,要是不长眼的在你面前显摆阔气。然后你就可以把这纸拿出来对他说,看见没?万宝楼的精品特制卫生纸,我都拿来擦屁股的。你在我面前显摆个屁呀!” “如此装逼摆阔的神器,低调奢华有内涵,你值得拥有!” 被林雨这么一说这些富家子弟们又心动了。 然后争相购买,一卷纸十两银子,顷刻间就卖出了一百多卷。 林雨趁热打铁,又推销出了牙刷牙膏, “你还在为自己满口黄牙而自卑吗?你想拥有清新口气吗?想让你的爱人沉浸在你的气息之中吗?用它,立刻让你自信的笑起来!” 后来在长安城中,有钱人的标志就是: 手里拿着打火机,腰上挂着卫生纸。 没有这些,你就别装是有钱人,很容易遭人鄙视的。 第三十四章,装修 回独月鸣公司的路上,林雨正好路过一个4s专卖店。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上大学期间,随波逐流的考了一张驾照。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着以后买辆车想去哪里,快捷方便。 可是真正到了大学毕业以后才明白现实的残酷性。 别说是买车了,就连正常的温饱也只是刚刚的顾得上。 林雨查一下银行卡上差不多还有十二三万,这点钱买不上好车,但是一般的车倒是绰绰有余了。 他刚走到4s店门口,忽然想到一件事。 一辆suv的重量大约在两吨左右,而且他这一次带的银子只有一百两。 每次传送,一百斤需要消耗一两银子,他顶多也就带一万斤的货物,一辆车是远远带不走的。 “哎算了,先不整这个。反正暂时也不急着要,等以后赚到钱了,就买一辆好的。” 于是,他便转身离开,而在这不经意之间,又看到4s店旁边的越野摩托车专卖店。 “按照唐朝的路况,骑摩托车更好一点。既帅又拉风” 林雨拐个弯便进了越野摩托车专卖店。 20分钟后,林雨满脸喜悦的走了出来。 他选中了一款藏獒牌的摩托,炫酷的外形,流线型车身,黑色更彰显出男人的霸道。 不过因为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所以他没有直接骑车回去。 好在厂家免费配送,不一会儿便将他和摩托一同送到了10号仓库。 一辆越野摩托花了3万多元,对于这点钱,林雨早已无感,几十万都出手了,难道还差这三四万? 林雨从仓库的内部将其反锁,换上了唐朝时穿的衣服。 景物变幻,林雨只觉得眼前一阵恍惚,瞬间便传到林家别院的后院里。 “终于可以大干一场了!” “小鱼,本少爷回来了。” “少爷!” 来的人并不是小鱼儿,是小兰。 小兰看到林雨旁边那一大堆奇奇怪怪的东西后,愣了一下,问道。 “少爷,这些都是什么东西啊?” “这些都是我从海外带过来的高科技产品。咱们的万宝楼要开张了,过段时间你和小鱼还有小玉三人就有的忙活喽。” 林雨说, “哎,对了,小鱼呢?” “小鱼她……” 小兰面带惊慌之色,她吞吞吐吐的说, “小鱼她今天有点不舒服,在房里休息……” “不舒服?” 林雨的心一咯噔,连忙问道。 “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又有人找上门来了?” 小兰掰着手指,面色尴尬。 “哎,你倒是赶紧说呀,要急死我吗?算了,我自己去看。” 林雨立即朝小鱼的房间跑去。 小兰则是紧随其后。 “小鱼,小鱼,你怎么样了?” 推开门,林雨慌忙的奔到了床边。 只见小玉蹲在小鱼的床边,正在洗毛巾。 盆里的水泛着红色。 小鱼面色苍白,痛苦的睁开眼睛, “少爷,你回来了!” 说着,她就要坐起身,却被林雨按住。 “别动!” 林雨这才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来大姨妈呀,我当还是什么事情了?吓我一跳。 “是不是感觉肚子很痛?” 小鱼无力的点点头, “少爷不用担心,小鱼没事,过两天就好了。” “那这两天咋办?”林雨反问,“我还有很多事需要你帮忙呢。” “那小鱼……应该可以做的。” 小鱼强忍着痛苦说。 看到她这副模样,林雨的心都在滴血。 他立即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拿来了一个自热盒和一袋卫生巾,还有一袋小袋装的红糖。 然后林雨就在三人疑惑的目光中,用自热盒烧了一碗开水,然后将红糖倒进去。 “来,先喝点红糖水。你现在痛经,得注意这两天不要碰凉水,不要吃辣的东西” 林雨温柔的将红糖水端到小鱼的跟前。 受宠若惊的小鱼赶忙说使不得。 但林雨的强势,又怎是她能拒绝的? 等小鱼喝完红糖水之后,林雨又将小兰给叫了出去,并将卫生巾的使用方法教给了对方。 小兰听完,面红耳赤的问,“少爷,这真有用吗?” “那还用说,这是海外的高科技产品,你让她用一下就知道了。” 小兰半信半疑的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她惊喜的跑了出来。 “少爷,果然有用,这东西太神奇了。小鱼说,她肚子已经不那么疼了,没想到少爷还是个神医呢。” 林雨哈哈一笑,“治一个痛经就算神医了?那神医可就太便宜了吧。” 小兰摇摇头说,“少爷就别谦虚了,就算城东最好的郎中,也很难治得了我们女人这些病,更别说药到病除。在杏花楼里的很多姐妹,每个月那几天都痛的死去活来的,吃了多少药都不见好。” 小兰的话提醒了林雨。 这倒是一个好活头呀!开个店铺,专卖女性用品,那生意岂能不火爆? 林雨心想,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把万宝楼给开起来。 “对了,这两天长孙冲有没有来过?” “长孙公子于昨日来过一次,见少爷不在,就走了,只留话说,店铺已经收拾好了,少爷随时都可以用。” 林雨听了小兰的回答,心中暗道。 “没想到长孙冲这小子的速度挺快呢。既然这样,那今天万宝楼就开张。” 林雨让周达找了十多个伙工,把那一些东西全部装上车给拉到店铺。 原本卖米的店铺此刻已经完全搬空,而且还被从头到脚的清扫了一遍。 望着干净整洁的店面,林雨满意的点点头。 “这里将是我林家商业帝国划时代性的第一步!” 其实店铺里面已经不需要再多作装横。 这对于古代来说,算是中高档的店铺了,前台,柜台,客桌椅,应有尽有。 林雨只用将需要售卖的东西放在柜台上就行了。 不过林雨可不打算就这样随随便便的开张。 既然是万宝楼,那得显出宝气呀,没点宝哪敢称万宝楼? 于是林雨一下午都指挥着那些苦力们给一楼店铺装彩色豪华尊贵版酒店灯。 “那边,那边放高一点,对对,好,就在那里,把钉子给钉上” “哎哎,你轻点儿,这玩意一碰就碎。” “让那边把音响给我装上。” “音响是啥?好吧,就是那个大黑疙瘩,到了门口就行。” “……” 周达和程勇跟赵义看得眼花缭乱,当然也忙得不可开交。 不过他们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些东西好看是好看,但有点不大实用。 光是一个叫大灯的东西都有二十几斤重,挂在房梁上,顶多也就是个装饰,谁闲着没事儿抬头看这玩意儿。 还有那放在门口的两个黑色的大疙瘩,难道是定用来风水的?还不如放两座石狮子好看。 最让他们不理解的就是林雨让几人把一个两三百斤重的大铁疙瘩搬到后院,还往里面倒了许多油。 这是某种开业习俗吗? 林雨懒得跟他们一个一个的解释,只是说到了晚上就知道了。 20多个人一直忙活了一下午,到了晚饭的时候,这才将所有的东西全部给安放到位。 “好了,大功告成,” 林雨站到门外的街道上,看着自己一手创造的万宝楼,心里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诸位们辛苦了,今天不用走,我请大家吃饭!” “好!” 十多个伙工齐声欢呼,他们平时遇到主顾,除了扣钱还是扣钱,更别说请客吃饭了。 最后林雨阔气的在杏花楼大摆三桌。 留干活的人在那里吃饭,他和周达等人则是回到了万宝楼。 “现在时间是五点多,刚到酉时。” 林雨对周达程勇赵义三人说,“你们三个现在分别找尉迟宝林,秦怀玉,长孙冲,能通知李泰最好,让他们把能认识的富二代官二代全都给我叫过来。咱们万宝楼马上开业,就定在戌时。来的人越多越好!” “啊?”周达一脸茫然得问 “林兄没说笑吧?除了花楼,哪有店铺是晚上开业呀?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见,咋做买卖?” “这你就别管了,” “山人自有妙计!” 第三十五章,给我嗨起来 林雨回头赶紧将柴油发动机打开试了一下,确定没有任何的问题后,就把总电线给连接上去。 好在他在灯具五金店的时候就让商家把所有的电线插座给整理好,而他只需要插上插座就行。 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他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东西,想了许久才发觉开业都要放鞭炮的。 现代的城里面全面实行禁鞭炮政策,可是唐朝不禁止啊! “你去买两挂鞭!” 林雨拿出一两银子递给御林军,然而御林军一脸懵逼的看着他。 “买鞭炮呀,明白吗?” 御林军回答道,“林少所言何物?属下实在不知。” 林雨一拍脑袋,“哎哟喂,我怎么把这条给忘了,火药是在宋朝发明出来的。算了,我还是亲自去买吧。” 于是林雨又跑回林家别院,穿越到现代买了两挂万响鞭,六台轰天雷,十二支超大型礼花炮。 在回去路上路过药店,他顺手买了一盒月经宝颗粒。 “少爷,您回来了。” 小鱼此刻已经可以下床了,在看林雨时,眼中尽是浓浓的感激之情。 林雨将月经宝颗粒塞到小鱼手里, “把这里面的塑料袋撕开,用热水冲服,一天三次,一次一袋,你很快就会好的。” 小鱼泪眼婆娑,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少爷,谢谢你这么关心小鱼。今天你说需要小鱼做什么?小鱼这就去做。” 林雨宠溺的揉着对方的小脑袋说。 “瞧你傻的,我给你说着玩呢,好好养身体。咱们林家的店铺要开张了,我现在去准备一下。” “少爷慢走。” 林雨抱着两台轰天雷刚一跑出门口,突然停下脚步。 “哎呦喂,我这脑子有坑啊,明明有摩托车不骑,还偏偏要跑。” 于是他回到后院,将鞭炮全部挂在摩托车上面,开着就走。 此刻已经快七点,天色已黑。 夜晚的长安城比白天寂静了许多,路上行人也是稀稀拉拉。 林雨骑着摩托,穿梭在街道上,刺眼的车灯,低沉浑厚的轰鸣声,把那些夜行之人吓得大呼小叫,屁滚尿流。 顿时大街上乱作一团。 “救命啊,妖怪来了” “啊,别吃我!” “我还不想死,求求你放过我吧!” “……” 林雨骑着车,在街道上横冲直撞,凡是见到他的行人都远远的躲到一边,瑟瑟发抖的看着摩托车那红色尾灯逐渐远去。 然后第二天就有传言说,长安城内出现了一头超级恐怖的鬼怪。 那鬼怪叫声震如虎啸,长着一只西瓜大的眼睛,还能射出白光,有好几个人都被鬼怪给吞吃了。 从此一段时间里,一些胆小的人都不敢再出门走夜路,生怕遇见那个吃人的鬼怪。 林雨很快便来到了店铺,此刻还没有人来,他将摩托车放到了后院,把鞭炮全部都搬到大门口。 然后在两个御林军的帮助下,把两挂万响鞭分别用长木棍挂在店铺的两边。 林雨又将震天雷,超级礼花炮给摆放好,然后坐在黑漆漆的店铺里,等待尉迟宝林等人的到来。 过了一个小时,八点的时候,尉迟宝林最先到来。 他带了七八个穿着华丽,举止文雅的年轻人到了店铺门口。 店铺还没开业,客人是不能进去的,这是不用说的规矩。 “大哥,你在里面吗?” “五弟,终于把你给盼来了。” 林雨小跑出来,一把抱住了尉迟宝林说道。 尉迟宝林问,“大哥,你这是干什么呀?就是花楼开张也是在白天,你这是不是有点着急了?” “嗐,五弟有所不知,我保证今天万宝楼开业,绝对能够轰动全城。” “那小弟我就拭目以待了!” 两人谈话之时,忽有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这么一个小店也敢请我们来,连个蜡烛也不点,难不成是黑店?” 林雨循声望去,看到一个小白脸儿站在人群之中,要是把头发散下来,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 尉迟宝林赶忙圆场,“大哥,我来介绍一下,这几位都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他一一介绍,林雨对每一个都面带笑容,大家也是客客气气的,毕竟第一次见面嘛,当作是给尉迟宝林一个面子。 可唯独到了那个小白脸的时候,小白脸把脸一撇,摆出一副高傲的神情。 林雨这下火了,他暗暗的记下,等一会儿,非要让他出个丑不可。 20多分钟后,长孙冲与秦怀玉也都带着一群人到来。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三人的朋友自然也都是高官子弟。 长孙冲恭手道,“大哥,我方才听闻,你今夜就要开张,这才连忙赶来。只是不知为何,大哥如此的急切?” 林雨说道,“不是我急切,而是有好东西想和大家一同分享。” 秦怀玉问道,“莫非大哥又有好酒相赠?那我等今夜又可以大饱口福了。” “哈哈,你呀。” 林雨笑道,“今夜虽无美酒,但有比美酒更好的东西,你们可要睁大眼睛看哦。” 然后他站到正门口,大声说道,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兄弟们,大家晚上好。在这个星光璀璨的日子里,有幸邀请各位前来参加万宝楼开业大典。在此,我谨向诸位献上真挚的感谢……” 林雨早就准备好了开业致辞,然而他声情并茂的刚说了几句,正要走向高潮之时,下面围观的人就开始吵吵嚷嚷的纷乱起来。 “这开的什么破店啊?还万宝楼?” “连个蜡烛都舍不得点,能有啥宝?” “我咋记着前两天这里还是米行呢?” “还宝楼?穷的连牌匾都没有。” “……” 路上的行人都围在门口指指点点的说。 林雨被这一弄也没心情做演讲,就直接喊了一声。 “我宣布万宝楼现在开业!音乐起!”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一名御林军早就被林雨安排负责开音响,只要林雨一下令,御林军立即按下开关即可。 音乐刚一响起,围观的人全都被吓一大跳,立刻往后退了好几步。 然而在听了一会儿之后…… “这什么歌?听起来竟让人热血沸腾” “为什么我听了,有种想跳起来的感觉呢” “此女的歌声实在是天籁之音。” “恐怕快活林的凝月姑娘唱不出这如此动人的歌曲” …… 那些官二代们纷纷侧目,神往的赞叹道。 众人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顺应着节奏,微微晃动身体。 事实证明,音乐没有国界,没有时间的界限,无论在哪个时代里,音乐都是人与人之间情感交流的最好载体。 林雨也不由自主的跳动,他拿起话筒,大喊道 “歌声好听吗?” “好听!” 众人齐声应和,这实在是发自内心。 “想不想继续听?” “想!” “那就给我嗨起来,一起摇摆!”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人们高举双手,就跟迪厅里蹦迪的人一样,也不管会不会,反正就是个蹦跶 “我们要唱就要唱得最痛快……” 在众人跳到情迷其中之时,林雨又喊一声,“亮灯!” “嗡!” “万宝楼”三个立体投影出的幽蓝大字顿时出现在众人头顶上方。 这三个字又时而转动方向,变换颜色与形态,五彩缤纷的炫光引来众人高声惊呼。 林雨再次高喊,“给我嗨起来!” 这下把众人的情绪推向了高潮。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人们简直就像是打了兴奋剂一样,一个个鬼哭狼嚎的,不管唱的着不着调,反正就是一个吼。 渐渐的,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路上的行人凡是路过的都停下脚步。 一些还在家里的人都被邻舍给叫了出来。 然后长安城东白虎大门的后面就出现了这样一幕。 这简直就是古代版的群魔乱舞。 第三十六章,开业大典 一直跳了二十多分钟,人也越聚越多,林雨自己都跳的腰疼,他赶忙叫停,然而人们还意犹未尽的跳了好大一会儿才消停下来。 “诸位,为了庆祝万宝楼开业,今日凡在本店购物的,一律八折优惠,买的越多,优惠越多。” “好!”众人齐呼。 接着林雨拿出一个打火机走到小白脸面前。 后者见他过来,不爱搭理的别过头。 “这位兄弟,帮个忙如何?”林雨嘻嘻的笑着说。 小白脸摆出一副冷漠高傲的神情,“要我帮什么?” “你按下这里,它会冒火,试一试。” 小白脸将信将疑的接过打火机,疑问道,“真有如此神奇?” 他用力一按, 噗! 火苗立即在打火机上方出现。 “哇,” 小白脸吓了一跳,他拍着胸口说道, “好神奇?这是何物?” 林雨介绍说,“这叫打火机,乃是海外火山石所制,极其稀有,只要你帮我这个忙,我就把它送给你。” “真的吗?” 小白脸如获至宝,继而又一转高傲的表情,收起打火机说, “一个打火机怎能让我甘心乐意的出手?我只是看在宝林的面子上才帮你的。” “好好,随你怎么说。” 林雨懒得听这娘炮的说辞,心道一会儿就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他指着挂在店门的一挂万响鞭说, “看见那下面露出的那一节绳子没?” “看到了,怎么了?” “用打火机把它点着就行。” “这么简单?”小白脸有些不相信。 林雨肯定的点点头,“就是这么简单。不过我可提醒你,点完以后赶紧跑,不然出什么危险我可不负责。” “我还用得着你负责吗?哼!” 小白脸斜他一眼,走到鞭炮的边上。 林雨总感觉这家伙对自己咋一直都有敌意呢?好像没得罪过这号人吧。 不管了,先点鞭。 他先对众人道,“这是海外的炮竹,声音会很大,不过没有危险,大家不要害怕。” 然后又对小白脸说,“准备好,我数到三,一起点。一,二,三!” “滋~” 林雨一点着就赶紧跑,然而小白脸却站在原地不动,还一脸的得意,好像在说, “看你那胆小样儿,丢不丢人,还不如本公子从容。” 林雨心中暗喜,他就知道这家伙肯定不会动。 一秒,两秒,三秒…… “噼里啪啦……”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不绝于耳,靠得近一点的都赶紧捂着耳朵慌忙四散。 而距离万响鞭最近的小白脸更是吓得花容失色,没错,就是花容失色。 小白脸瞬间变成了个疯女人,连滚带爬,一路尖叫的跑到尉迟宝林身后,恐惧不已的将其抱住。 看到这一幕,林雨不由得嘴角抽搐,心道,“这家伙,不会是断背吧?” 由此不禁心生恶寒,怪不得小白脸对他总是一副看不顺眼的样子。 尉迟宝林认他为大哥,小白脸肯定把林雨当情敌了。 小白脸眼泪汪汪的靠在尉迟宝林的肩膀上,“宝林,他害我。你还管不管了。” 尉迟宝林尴尬的一笑,拍拍他的肩膀,“没事,大哥又不是故意的,你自己也得小心一点啊。” 一个轻柔的男人,抱着五大三粗,体格健壮的尉迟宝林,那场面别提多辣眼睛了。 好在围观的人都散开了,没几个人看到这一幕。 万响鞭炸完以后,人们才又围了过来。 长孙冲夸赞道, “大哥,你这炮竹可真是厉害。比过年烧的竹子可响多了。今年过年,我也要买点挂在门口,威风威风。” 林雨笑笑说,“这只个开胃菜,正料还在后头呢!接下来请大家擦亮眼睛,可别眨眼哦!” 他又走到小白脸跟前,这回后者怯生生的躲在尉迟宝林背后。 “拿来吧!” “拿什么?”小白脸气呼呼的问。 林雨笑笑,“还能有啥?打火机啊。” “你不是说我帮过忙就送给我吗?你说话不算话!” 林雨伸出食指在他的面前摇了摇,“不,不,我说让你帮忙,可是你没帮完啊。再说了,你帮我是看在五弟的面子上,难道还在乎一个打火机吗?还是说五弟的面子不如一个打火机?” “你胡说!” 小白脸腰板一挺,“帮就帮,还需要干啥?” 林雨指着地上的轰天雷和礼花炮, “看见没,把这些点着了,打火机归你。不然就还给我。不过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很危险的哦。要不我让五弟帮忙好了。” “才不要!” 小白脸攥紧打火机,走到一台轰天雷前,打量那奇怪的大方疙瘩。 “看见突出来的绳子没?点着,然后跑就行了。” 林雨也选一台轰天雷,并对小白脸说。 后者甩给他一个人白眼,“不用你说。” 然后蹲下身就将其点着。 这一次小白脸学聪明了,一点完就赶紧跑。 然而等了一会儿,引线都燃尽了,却听不到响声,他心生疑惑的走过去查看,刚一靠近。 “嗵!” “啊!”这一声尖叫几乎压住炮声,他一屁股坐在地上,蹭着地后退。 只见一道光芒冲天而起,然后炫目的烟花在天上绽放。 一声声炮响,一朵朵烟花,天空都被其填满。 花炮升腾,五彩斑斓。时而犹如金菊绽放,又如牡丹盛开,时而彩蝶翩翩,巨龙腾飞,时而火树飘舞,纷纷坠落。 一瞬间的美丽,仿佛将时间定格。整片天空都是它们的舞台,星光都黯然失色。 瞬间的绽放,就像点燃的希望,即使昙花一现,也依旧明亮璀璨。 “好美!” “今生能见此景,也算是没有白活一场了。” “海外之物果真奇妙非凡。” “……” 人们不再惊呼,而是静静的看着天空怒放的烟花,一同的沉浸在这短暂的温存。 小白脸则是坐在地上痴痴的望着天空,心神不知跑到了哪里。 剩下的轰天雷和礼花炮都被林雨一个人给点完。 二十多分钟以后,天空重归寂静,人们依旧仰头望着天空,意犹未尽的张望着。 而此刻更多的人挤到了白虎大道上,估摸着得有五六千。 “诸位,开业大典结束,请大家移步店内,这里有许多神奇的海外高科技产品供大家挑选,前一百名购买的并有礼品相赠。” 说完,林雨示意御林军打开店铺内部的豪华尊贵版酒店灯。 顿时万宝楼内部灯光璀璨,犹如白昼,房梁上的那个大吊灯更是珠光宝气,富贵十足。 店外围观的人们惊呼不已,刺眼的灯光照的人们眼睛都睁不开。 “这都是什么宝贝?” “难道是传说中的夜明珠?还放满了屋子?真不是一般的阔气啊。” “好刺眼,我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万宝楼果然名副其实,这等宝物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 林雨让过身,“诸位请进,小店不大,所以一次只能进五十人,还未进来的请在外面耐心等待,当然大家也可以——一起摇摆!” 音响顿时响起,“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人们不用领头,自己就跳了起来,白虎大道上又是一幕群魔乱舞。 最先进去的自然就是尉迟宝林,长孙冲,秦怀玉带来的朋友们。一行人进去后,两名御林军守在门口。 “林兄恭喜!” “祝林兄开业大吉!” “……” 这些富二代官二代们说着祝福语走进店门,林雨则是面带笑容一个个的回应。 “客气客气” “大家随便看,喜欢啥尽管说,不懂的我给大家介绍。” “前一百名购买的都可以得到价值一百两银子的海外打火机一个。” “机会难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哦!” 然后从腰间取出一面金牌,金牌上刻着长孙两字。 第三十七章,收保护费 这一晚直到半夜十二点,万宝楼依旧是门庭若市。 要不是最后林雨关灯赶人,估计这群人能赖到第二天。 “小鱼,算账去吧!” “是,少爷!” 林雨瘫在椅子上,一手接过小鱼递来的茶水,一手扣着手机说。 过了一会儿,他无聊的将手机放到一边,“没信号真没意思,以后有机会在这里建一个信号塔倒是不错。” 想到今天生意之火爆,林雨闭着眼睛都能笑醒。 要是以后万宝楼的生意天天都是如此,那要不了几年,整个长安城岂不是到处都是万宝楼分号。 那时候万宝楼才是真正的商业帝国。 “少爷,算好了!” “嗯?” 林雨猛然惊醒,他竟然累的睡着了。 接过小鱼的账簿一看,林雨心脏狂跳, “十二万三千五百二十两!这么多?” 林雨感觉自己的手都在发抖。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一万两能换三百万,十万两换三千万。 这都三千多万呢,还只是开业的第一天,林雨感觉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 这钱来的可真快啊。 商人真是赚钱,这是往死里转啊。 不过林雨可没想过要将这些银子都换成现代的钱。那可就太傻了。 没准还没来得及换,就被枪毙了。 林雨暗自沉思,有钱是不错,但得把钱用到地方,不然的话就是垃圾。占地方不说,还让人操心。 在他思考之时,小鱼满脸激动的说道, “少爷,您真是神了。这才一个多时辰,就赚了这么多。” 林雨得意的说,“嗐,这都算不得什么,你少爷我手段通天,又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想赚钱还不容易?” “少爷,为什么你以前不这做呢?那样的话……” “唉,我以前太年少轻狂。那一次寻死过后,就彻底明白了。以后我一定要让林家成为大唐第一世家,不仅如此,我还要让那些曾经欺负过我们的人都得到应有的报应。” 林雨说道, “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林雨可不是好欺负的。” 噪乱已久的长安城东,随着万宝楼的关门也趋于平静。 这一夜很多人都无法入眠。 林雨:“这么多钱,该怎么花才能花到正路呢?” 小鱼,“少爷好厉害,林家一定会在他手中发扬光大的。” 小白脸:“那个林雨是个什么东西,宝林为什么那么的崇敬他。不就是能从海外运来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长孙冲,“林雨真是个奇人,只是他这些东西是从哪里走货的?要是能求得其门路的话……哼哼,哪里还有他的事?” 买到镜子的三个人:“哈哈,香香姑娘,我来了!” 第二天八点半,一曲荷塘月色在万宝楼门前响起。 人们纷纷驻足,很多人也都知道这万宝楼里都是宝贝,但是同样的贵的吓人。 最便宜的一卷纸都要十两银子,也就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能买得起。 普通人家一家五六口人一个月还花不了十两银子。 但经过昨晚林雨这么一折腾,人们竟然喜欢上了跳舞,那种完全释放自己的感觉实在太舒爽了。 因此万宝楼前集聚着一群老人小孩随着音乐节奏摇摆。简直就是活脱脱的现代版广场舞。 还是那句话,音乐没有国界,有音乐的地方就有快乐。 林雨也乐得这样,正好还可以给自己的万宝楼打广告呢。 青姐每天都派人来去茅台,林雨则是一次只给三瓶,反正是要多了没有,货物倒是能源源不断的供应。 林雨计算着现在的收入。 每天茅台的销售能够赚五千两左右,万宝楼上道以后,一天下来能赚两万两。 那么一天也就是两万五千两。 十两银子能换一两黄金,也就是是两千五百两黄金,一两等于五十克,两千五百两等于十二万五千克。 现代的黄金价格是三百,但却是足万足金的价格。 唐朝时期的黄金不太纯。 折算下来估计也就一百块钱一克,那么也就是说这些金子能在现代卖出一千两百五十万。 这可是一笔庞大的数字,即使张成也不一定能够吃得下。 “其实,在现代做个金器生意倒是不错。” 林雨坐在柜台前捧着香茗,自言自语道。 今天进万宝楼的人虽不如昨天多,但依旧络绎不绝。 好在林雨早上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教会了小兰,小鱼和小玉使用店内东西的方法,然后就把一切都交给三个姑娘做了。 不得不说,女人做导购员比男的要强的多了。 在美女面前,是个男的都想要撑起自己的颜面。 想一下,当你正在购物的时候,忽然来了个美女导购员,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你,问你要买什么。你忍心拒绝? 再不行,也得买一卷纸,意思意思吧。 为了提高业绩销售量,林雨还给三人做出提成保证,只要卖出一样商品,就提成百分之五。 三个小姑娘高兴的不得了,来个客人就赶紧上去询问。 小兰更是使出了在杏花楼时的看家本领,把那一群公子哥们挑逗的不要不要的,纷纷从口袋里拿出钱来。 最后也就小兰的业绩最高。 到了中午,进店的人逐渐减少,林雨打算回林家别院传到现代买点吃的,来犒劳一下三位姑娘。 然而刚到门口就被六个人给堵了回来。 “这不是林大老板吗?你这店……生意不错啊!” 走进来的是一个穿着富贵,头束发冠,年龄约为二十三四岁的男子,跟在他身后的则是五个凶神恶煞的壮汉。 小兰三人刚要说话,却被林雨制止住。 他面带笑容的说,“几位……想要点什么?” 打头的男子将林雨往椅子上一推,用脚蹬在桌脚上说道, “别给我打哈哈,明人不说暗话,这条街是我罩着,平时那些小贼小盗绝不敢来。你也知道,这很费神费力的。” 男子边说边伸出手,食指拇指摩挲着说,“但是如果你不表示表示的话,我们就不保护了。到时候丢点什么的话,可不管我们的事。” 林雨一听,便明白了,“好家伙,唐朝还有收保护费的。” 他又对男子说,“收钱可以,只是你们有什么资格拿我的钱?” “资格?我就告诉你我的资格!” 男子拿出腰牌几乎按在林雨的脸上,“我爹是正三品兵部侍郎张维景,这个资格可以吗?” “哦?这个倒是可以的。” 林雨点点头, “不过小店刚开业,也没挣多少钱,您看这……能不能通融几天?” 他说这话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害怕的样子。语气上更像是在戏弄对方。 男子握起拳头,“还想通融,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说完就要打下去,林雨赶忙求饶说。 “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然后伸手摸向怀中,他一共摸到了两个东西,一个是长孙冲送的金牌,要是把这个拿出来,眼前之人肯定不敢在造作。 但林雨哪肯放过这个家伙,于是就将蟠龙佩拿了出来。 “这是我家传宝玉,您看的上眼的话……” 他还没说完,就被一把夺走。 男子把玩着蟠龙佩说道,“这个……还不错,算你识相,我们走!” “您慢走!” 林雨站起身赔笑说。 等男子走了以后,小兰走过来气愤的问, 林雨笑着摇摇头说,“小兰呀,我们现在是商人,要会动脑子。这东西好拿走,但不好送回来。等着看吧,到时候他们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第三十八章,这就是历史 到了晚上,整条白虎大道都黑漆漆的,很多店铺虽然点着灯笼,但是那萤火之光实在照不亮多大地方。 唯独有一家店铺灯火璀璨,人影戳戳,那就是万宝楼。 夜晚的万宝楼比白天的客流量更多。 林雨悠闲自在的坐在柜台前等着收银。 大概到了晚上9点多的时候,李泰来了 刚一进门就被店里面的灯光给照的赶忙捂住眼睛。 “大哥,这是何物?为何如此刺眼?” 林雨起身迎过去说, “这个叫做电灯,是从海外运来的,怎么样,不是比蜡烛亮多了?” 李泰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明亮的灯光。 他感叹道,“海外之物,果然神奇非凡。” 然后又拱手对林雨说。 “昨天我父皇留我有事,所以没能前来,还请大哥莫要见怪。” “二弟这是哪的话,昨日三弟已经跟我说过。圣上召见,我就是想找你也不敢找呀。不过今日既然来了,那就和我一起喝两杯” 林雨转身对小兰说,“把后院收拾一下,把今天我带的凉菜茅台给摆上,我要与二弟把酒言欢。” 两人坐在后院里,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李泰有些醉了,他对林雨说。 “大哥,你知道……我这辈子从来没有佩服……服过谁,但是对……对你,我那是佩服的五……五体投地。” “二弟高抬我了,我一个商人,能有啥值得让你佩服?” “你别……谦虚了,无论才华还……还是学识,你都远远高过于……我,你总说自己……穷,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看出来什么?”林雨问。 李泰又喝一杯酒,继续说道,“你这……蓬莱仙酿,一坛能卖两千两银子,一面日月宝镜,可……可值两千,更别说那冰玉……琉璃盏,更是无价之宝。还有你那铺子里的电灯,你跟我说实话,那是不是……传说中的南……南海夜明珠?” 林雨听后哈哈大笑,“二弟你喝醉了,我扶你去休息。” “我没醉!” 李泰红着脸推开他说道,“你虽然……让我佩服,但是……你肯定还有做……做不到事情” 林雨点点头,“二弟说的极是,我本是一介平民,怎能说什么事都能做得到呢?” 他拿起酒杯说,“可正是因为对很多事情无能为力,才使得人生显得更精彩些。” “大哥……你可知昨日我为何没来?” “你不是被圣上召了吗?” “是,确是……如此。”李泰大着舌头说。 “但我真正……来不了的原因,却是父皇与我一题,让我……苦思半夜,也未能求得。” “那二弟今日可有所思?” “若是有,今日也不会如此忧愁。” 李泰说,“我是万般无奈,才来求大哥的,你可一定要帮帮我啊。” “圣上的题是什么?” “父皇要我与大哥(李承乾)为……为竹作诗。” 林雨心想,写竹子似乎并不难啊,李泰不说是学富五车,也算是有点学识了,怎么可能连一首写竹子的诗都写不出来呢? 接下来李泰的话解开了林雨的疑问。 “这本来……无可非议,但是父皇却要我的诗中不带一个竹……竹字。你说这让我如何去做?” 林雨听后方才明了,咏竹却不能说竹,李世民还真是会难为人啊。 李泰又说,“大哥,我知道你博学多才,若是连你……都做不出来,我真不知还有谁能……能做出。” 林雨拿起酒杯,缓缓站起身。 装逼时刻,现在开始。 林雨沉默更给了李泰几分希望。 李泰放下酒杯,睁大了眼睛望着林雨那宽厚的脊背,月光下仿佛站着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 “二弟,圣上也真是难为你了。” “可不是嘛,唉,只怪我才疏学浅。”李泰恨的直拍大腿。 就在此刻,林雨忽然高声吟唱, “咬定青山——不放松” “立根原在——破岩中” 到了此刻,他略顿了一下, 李泰仰起头,屏息凝神,仔细聆听,急切的想要知道下一句。 十多秒后,林雨继续吟出, “千磨万击还坚劲,” 他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猛然回头, “任尔东西——南,北,风!” “这……”李泰懵了,他问道, “大哥这是在……咏竹?” 刚问完,他心神如遭雷劈,醉意也去了大半。 他立即起身 “绝诗,绝世好诗啊。” 他不自禁的再次吟咏一遍,越吟越觉得其中余味无穷。 仔细考究之下,眼前竟然浮现出一副生动的画面。 一株绿竹扎根在悬崖边的岩石上,无论风霜雨雪,都丝毫不为之折腰。 李泰只觉得自己的身心灵都被这幅画面给同化了,好像自己变成了一株坚韧不拔的绿竹,骨子里天生着的就是刚毅,挺拔。 “大哥啊” 林雨刚想要继续装下去,结果被李泰这么一声大哥给吓了一跳。 他心想这家伙不会喝蒙逼了吧? 李泰神情激动的说,“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咋回事?不就是一首诗吗?咋还跟性命搭上了?” 李泰这才将事情的发展全部说了出来。 原来李世民昨天晚上突然召见李泰和他的亲大哥李承乾。 到了以后,李世民才说想要派一人去黔州查看民情,只是思来想去,都不知道让谁去比较好。 于是就叫他们两人来,准备选其中一人过去。 要知道那黔州自大唐建立以来,一直都很混乱,时而都会有叛乱出现,要是去了那里,弄不好命都要留在那里了。 于是李泰和李承乾相互推让,李世民顿时龙颜大怒,最后让两人各作一首诗。 三日之内,若能做出来,便不用去黔州,若是做不出来那便过去。要是两者都能做出,那么就以诗的好坏定去留。 这两个人无奈之下只能答应,本来李泰还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因为论学识,论聪明才智,他远远高于李承乾。 李世民出的题目是竹,要求两人分别作诗。 李泰听后心里更是惊喜万分,这明摆着就是要让他大哥去黔州。 可万万没有想到李世民竟然又给李泰多加一个条件,那就是咏竹却不能说竹。 林雨听了以后这才恍然大悟。 他心中暗道,“看来这次是李承乾去黔州了,原来历史上李承乾忌妒李泰才智过人,深受李世民宠爱的原因竟是如此。” 一切都是因为他今夜给李泰吟出了这首诗。 后来在历史之中,李承乾因为嫉妒李泰,并且害怕自己这个同父同母的弟弟替代自己太子的位置。 就在黔州与杜荷,侯君集等人密谋起兵逼宫,最后被李世民下令镇压。 而那些参与起兵的人最后都被李世民以叛乱的罪名处死。 至于这个无能的太子则是因为自己有个好爹,逃脱了死亡,不过最后却被流放黔州。 其实李世民这样做也是为了自己孩子好。 原本现在李承乾就要去黔州,肯定会在那里建立自己的势力。 以后再被流放以后,李承乾依旧能够在那个远离中央管辖的地方舒舒服服的做自己的小皇帝。 只是李泰就倒霉了,因为自己大哥的过错,他也被牵连进去,后来被李世民封为顺阳王,徙居均州。 林雨张张口,却没有将自己想说的话给说出来。 因为他不知道如果现在阻止了李泰之后,历史的轨迹会变成怎样? 本来他以为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会让历史随之改变。 可是今天的事情让他发现,好像并不是如此。 他自己就是历史中的一个人,他所做的就是历史。 就好像是一个莫比乌斯环带,不管怎么走,还会回到原点。 第三十九章,房遗爱买镜 两个人又多聊了一会儿后李泰的醉意已经完全消失。 而就在这时,小鱼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 “少爷,少爷,外面有个人非要吵闹着买日月宝镜。我说没有,他就赖在这里不走,还说要把我们的万宝楼给砸了呢!” 李泰在旁边一听,眉毛倒竖,冷声道,“长安城中竟有如此胆大妄为之人?我倒要去看看,是 谁的口气敢这么大!” 三人快速的从后院走到了店铺里面。 只见大厅中央里有一个体型精瘦的人背对着他们站在那里。 林雨示意李泰先不要过去,他自己则走上前询问道。 “这位公子想要买什么?” 那人闻声转过身,顿时把林雨惊退两步。 好家伙,这人长得可真叫一个惊心动魄。 那张脸简直就如一层人皮贴在骷髅上一样,瘦的不像人样。 头发稀少发黄,面色也是像黄纸一般,双眼深深的凹陷下去,黑色的眼圈就像是带了墨镜。 在看人的时候,那一双眼睛目光涣散,飘飘忽忽。 小兰连忙过来扶住林雨,小鱼和小玉则是躲在一旁不敢过来。 小兰低声的对林雨介绍说, “这个人名叫房遗爱,是房玄龄的儿子。” 林雨这才松一口气,这他妈原来是个人啊,不知道的还是以为是个鬼呢。 这才想起之前房遗爱好像也参与了拍卖茅台。 只不过当时他也没注意,没想到历史上真正的房遗爱竟然长得如此模样。 你说你长得丑就算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啊。 就这副模样还要买镜子? 是想看恐怖片吗? 这话都是林雨自己心里说的,嘴上肯定不会这样说。 他上前一步再次问道,“客官看上了什么尽管说。” 房遗爱一张口便是发出刺耳的声音,就跟他的外形还真是及其般配。 “我想要日月宝镜,听说你这里有卖的,赶紧给我拿出来。” “日月宝镜?那宝镜可是天下间只有一面,你让我如何再拿出第二面来?” 林雨无奈的说道。 房遗爱不依不饶,怒气冲冲的说道,“那昨日为何有人从你这里面买走了日月宝镜?这分明是欺骗于我,难道你这店铺不想再继续开下去了吗?要真如此,我今日便将其砸了。” “好,好,好。” 只听后院的门后有人连道三声好。 房遗爱闻声望去,大声喊道。 “是谁在那里装神弄鬼,给我滚出来!” 李泰从门背后缓步走来,“房常侍好大的威风啊!是不是如今刚晋官级,就目中无人了?” 房遗爱见来者那是当朝皇帝李世民最为宠爱的四皇子,那发黄的脸色立即变得苍白。 他的怒火立即止息,连忙道歉说,“在下不知四皇子在此,言语冒犯之处,请皇子恕罪。” “哼!”李泰脸一别,“我怎敢怪罪堂堂的房常侍呢?” 房遗爱姿态放得更低 他快步走到李泰身前,“请四皇子莫要与房某人一般见识,只是今日有烦事在心,无缘无故便突发怒火。” “那你的怒火就降在我身上喽?” “房某人绝非此意。” “那就是想撒在我大哥的店铺里面了?” “这……” 房遗爱以为这家店铺是李承乾的,于是更加恐惧万分。 他连忙说道,“四皇子息怒,我实在不知这里就是太子的地方。” “我说的大哥不是李承乾,而是这一位” 李泰指着林雨说, “这位是我刚结拜的大哥林雨,这家店就是他开的,你若是想闹事,尽管来,我李泰在此接着!” “四皇子真是说笑了,我刚才无非就是一句玩笑话,怎能当真?” 房遗爱连忙辩解。 “玩笑话?要是我不在,恐怕就要动手了吧!” 李泰又拍在房遗爱的肩膀说, “房常侍啊,你可要长点心吧!别以为自己当个常侍就目中无人了。要知道这长安城中比你强的数不胜数!” 房遗爱连忙应道, “四皇子所言极,是房某人今日唐突了,在此特向这位林兄弟的道歉。” 他面向林雨拱手的说道,“今日我言行不端,还林兄弟请见谅。” “算了算了,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嘛。今日之事就当没有发生过好了。若是客观没有其他事情,那就请便吧,我这铺子也该打烊了。” “等等!”房遗爱连忙说道。 “我还有要事与兄弟相商。” “啥事?” “我听闻,长城中近日出现了一宝物,名为日月宝镜。这次前来,想要买一面,送与我夫人。” 房遗爱说道, “只是我打听两日都没有寻得这宝镜产于何处。也就在今日才有所听闻,我这才急忙赶至,希望能买来一面。” “这……” 林雨略显无奈的说, “房常侍,实不相瞒,那是日月宝镜天地之间唯有一面,你说在想要我从何处给你弄来呢?” “可是昨日不还有人从这里买来三面吗?” 房遗爱立即问道。 林雨摇摇头,说道,“此宝镜非彼宝镜。” “可否详说?” 林雨解释说, “怡春院老鸨的那一面名为日月宝镜,可照人如对面相视。而我在这里卖的则是日月星宝镜,三者为一套。那可是比日月宝镜还要高档一些呢!” 房遗爱一听,面带喜色的问, “那现在可还有日月星宝镜?” 林雨再次摇头,“那日月星宝镜也是天地之间只有这三面,若要再多去寻找,可就再也找不到。” “那该怎么办?” 房遗爱怔怔的后退两步,他自言自语的说道。 “今日我若无法把宝镜拿回去,夫人岂不是要闹个天翻地覆?不行,我必须想办法,无论如何也要把日月宝镜给拿回去。” 恰在这时,林雨开口说道。 “这些宝镜虽然世间只有一面,但与其相同的宝镜,我这里还有一面。” 房遗爱听后,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他急忙的抓住林雨的衣袖,问道, “在哪里?快给我看看!” “你若是不松开,我怎能去给你拿?” 林雨这话让房遗爱如触电般的收回了手。 对方连忙道歉,“对不起是我有些激动了,林兄弟还请见谅。” “房常侍真是个性情中人啊,。能为夫人急得近乎失去理智,也是世间少有” 林雨说道,“好吧,看在你如此深爱夫人的份上,我里有一面天乾镜卖给你。” 房遗爱拿出三千两银票塞到林雨的手里。 然后赶忙的从对方手中夺过镜子,像是抚摸自己的孩子一样,抚摸着镜面。 “果然传说中一样的明亮,这可真是宝贝呀!就连脸上的细纹也看得清清楚楚。” 林雨心中暗自的鄙夷, “你这副模样也敢照镜子?真不怕把自己吓死?” 房遗爱小心翼翼的收起镜子,拱手对林雨说道,“房某人叨扰了林兄弟了,请林兄弟多多包涵。如果这里有好东西,一定要告诉房某人,房某人一定前来捧场” 说完他又向李泰拱拱手,刚要离开,却被林雨喊住了。 “房常侍请留步!” “何事?” 房遗爱转过身疑惑的问道 林雨走上前低声的趴在他的耳边说道。 “敢问房常侍最近几日是否感觉双腿发软,脚底麻木?时常头晕目眩,浑身无力?” 房遗爱睁大眼睛问道, “你竟然还会看病?” 林雨摇摇头说,“看病倒不会,不过学了点医术。” “那可有医治良方?” 房遗爱急切的问道。 林雨略微思考一下,回应说。 “治是可以治,只是想询问一下,房常侍在房事之时,可有几息?” 房遗爱的面色忽然变得尴尬起来。 他吞吞吐吐的说,“时间不长,也就半个多时辰罢了。” 林雨一听便不由得嘴角抽搐, 半个多时辰,一个多小时? 你当别人是傻子呀,就你这副肾虚鬼的模样,别说一个小时了,一分钟都不一定能坚持下来。 林雨又上前问,“房常侍,病不忌医,你可要老实回答呀!” 说完他便气呼呼的就往门外跑。 第四十章,医者父母心 “房常侍若真是如此的话,为何走两步就满头大汗。若非不是身体虚弱又是如何呢?” 林雨在后面低声说道, “我这里本有一良方,可医治体疾,但医者有心,患者无意,可惜,可惜啊!” 房遗爱刚走两步便停下来,他将信将疑的回过头问道。 “林兄,此话当真?” 李泰走到林雨身边,说道。 “大哥,咱们继续喝酒去。你看人家都不愿意搭理咱们,你何必热脸去贴冷屁股呢?” 林雨神情落寞的点点头说, “唉,常言道,医者父母心。我虽然不是医者,但见到病人,总想救其脱离病痛。不过治病也讲究一个缘字,既然人家不愿意医治,我就不做强求。走,咱们哥今晚俩不醉不归。” 房遗爱赶忙回头拉住了林雨说道。 “林兄真的有治病良方?” 林雨摇摇头,“没有没有,我哪里有什么良方?我不过是一个小商贩而已,入不了你房常侍的眼。” 这下可把房遗爱给弄急了。 想他房遗爱曾经也是个风流公子哥,号称连战三夜,金枪不倒。 那时候可是在杏花楼与怡春院等地出了名的真男人。 可就是这么一位伟神一般的男子,最后却败在一个女人的手中。 这切实的证实了一个千古不变的真理,“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而这片地正是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女儿之一——高阳公主。 历史上记载,高阳公主侍宠骄纵,喜于淫乐,在嫁给了房遗爱之后得不到各方面的满足。 竟然与和尚辩机厮混在一起,后来事情败露,辩机被腰斩,高阳公主一怒之下竟找来二三十个道士,和尚与其行房。 然后就是夜夜笙歌,好不快活。 不仅如此,高阳公主还专门找了两个美女送给房遗爱。 其实就是告诉对方说:我玩我的你玩你的,咱们互不干涉。 可怜房遗爱本来就性格懦弱,又害怕高阳公主在唐太宗面前告状,于是只能忍气吞声。 高阳公主越来越放纵,不仅心无悔意,而且还将那些面首全部带入家中。 房遗爱敢怒不敢言,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老婆跟别人享受鱼水之欢,床笫之乐。 因此他也被后来人们称为绿帽王。 今日一见,林雨差不多明白了个大概。 原来不是房遗爱不敢管,而是真心害怕啊。不是怕被高阳公主告状怕得却是精尽人亡。 有男人帮他分担,他当然是高兴的不得了,哪里还会制止? 林雨啧啧的暗道, “这家伙也真是够可怜的啊。这都被吸成人干了。估计那东西也没啥作用了吧!” 再看房遗爱那脚步虚浮的模样,感觉好像一阵风都能把他给吹倒。 男人到了这地步,跟死了有啥区别? 估计这家伙出来买镜子就是为了讨好高阳公主,少对他“施暴”吧。 林雨忽然又想到了一个笑话。 结婚以前,男女朋友吃完饭,女的温柔的说,“把这些碗洗了,我今晚就……听你的。”男的屁颠屁颠的去洗。 结婚以后,俩人吃完饭,女的拿筷子往桌子上一撂,“碗都给洗干净,今晚老娘就放过你!”男的激动的都哭了…… 房遗爱噗通的跪在地上,几乎用哀嚎的声音哭求,“林兄弟,你若是真有良方,求求你救救我吧。再这样下去,我都要死了!” 林雨瞥了他一眼,面带怀疑的问,“没那么严重吧?你不过是瘦了点而已。多吃点会胖的。” “我吃再多也没那败家娘们吃的多啊。我都快变成人干了。” 房遗爱说这话时,脸上的表情都是扭曲的,这足以看出他对于高阳公主是多么的恨恶, “我怎么说也是个堂堂七尺男儿,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可如今,如今……我……唉!” 说着说着,竟然真的委屈的要哭出来了。 林雨赶忙将其拉起来,这时候还没打烊呢,要让别的客人看到了,岂不是以为他店大欺客呢。 “你先起来再说,我有办法帮你。” “林兄所言当真?” 房遗爱紧紧抓住林雨的胳膊,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如果林兄真能救我,我愿意拿出我房家拥有的一半的店铺给你。” “这倒不用,”林雨连连摇头,“都说过这看病啊,就是看一个缘字,若是无缘,你给多少都可以,但咱们是有缘分的,所以谈钱多俗?” 房遗爱神情一变,语气坚定说,“林兄若是不接受,那就是看不起我房遗爱了,既然如此,我现在就走。” 林雨哀叹一声后说,道“唉,房常侍啊,你要我怎么说你好呢?其实我非常不喜欢医者与病患之间用钱交流的,这会让我感到自己的医者之心被钱给染臭了。” 一旁的李泰此刻都听不下去,他几乎都快要忍不住笑场了。 这要是之前林雨这样说的话,还有几分可信度。 可是现在呢,李泰再清楚不过了,这是典型的要当了婊子还得寻思着如何立牌坊。 不过房遗爱可没想到这么多,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紧将自己的身体给弄好。 然后珍爱生命,远离高阳公主,不对,应该是远离女人。 估计房遗爱这辈子都对女人有心里阴影了,以前肯定没少经受摧残。 房遗爱哪里肯请放过这一次的机会? 他恳求道,“请林兄一定要救我,我必定向世人传颂您的功德。” “哎呀,行了行了,我又不是菩萨,传啥功德啊。你今日暂先回去,我得把药给准备一下。两日之后,前来取药。另外把该收拾的东西都收拾好。” 这话其实说的很明白了, 你不是要给我房产吗,那就赶紧把地契准备好,空口无凭可不行。 房遗爱也算是聪明人,立刻便明白了林雨的意思,他连连应是,临走之前,还非要放下一千两银票的押金。 说是采购药材的钱,要用就用上好的药材。 林雨自然乐的接受,不仅仅如此,还故作迟疑,对方问起原因,他吞吞吐吐两下后又说, “房常侍有所不知啊,这不仅只有药材,还有别的器具,一整套下来,可要花不少钱呢。其实这一千两实在……” 房遗爱一听,立即又要从怀中拿银票,林雨此刻突然话锋一转 “不过没关系,相识即是缘分,区区几千两,我林某人还未放在眼里。房常侍今后佳音静候佳音即可。” 房遗爱哪敢让林雨自掏腰包,他赶忙推推搡搡的又取出一叠银票,估计得有五六千两。 可林雨死活不收,最后在李泰的调说下林雨这才又收下一千两表示意思。 房遗爱揣着天乾宝镜,心里美滋滋的走了,一路上还哼着小曲儿,看的李泰都一阵发愣。 “大哥!” “啥事?”林雨将银票叠好放到柜台里。 李泰由衷的说道,“小弟佩服!” “这有啥好佩服的啊?” 林雨摆摆手说,“诚信经营,心为顾客。这是商人的准则,你要是能做到,你也可以这样。” 李泰哭笑不得的问, “大哥,这里就咱们几人,也都不是外人,您就告诉我,你说的这药,到底价值几何?” 他作为四皇子,即使不明白药理,但也清楚世间药类繁多。 但只要不是那种有活死人肉白骨的神效的药材,绝对卖不了这么贵。 难不成林雨的药都是起死回生的神药? 林雨嘿嘿一笑,神秘的说, “这药啊,对你我来说,一文不值……” “啊!那大哥还如此……唉,真是可怜了房遗爱啊。” “不过呢,” 林雨又说道, “对于房遗爱这种人,那就是起死回生的神药。” “大哥的意思是……”李泰刚问一半,忽然哈哈大笑。 林雨和小兰也跟着笑起来,唯独小鱼和小玉不明白什么意思。 两个女孩问起来的时候,林雨跟李泰死活不说,把两位小姑娘急得直跺脚。 这又引得林雨和李泰一阵哄笑。 第四十一章,全民大逃亡 夜色已晚,李泰走到门口,两人道别。 临行之时,李泰还打趣说, “大哥这钱来的可真是快,才不到一刻,就收了五千两银子。要不以后我就跟着大哥打下手吧?也能弄点小钱花花。” 对此,林雨哈哈一笑,“你这小子,放着好好的皇子不当,来跟我打下手,圣上要是知道了,岂不要扒了我的皮?” “父皇要是知道我能结交大哥这样的人才,定然也会同意我这么做的。没准跟着大哥做事,我以后也能富甲一方呢” “你呀!” 林雨微微一笑,那笑容之中稍显落寞,又带着几许无奈,总汇到一起只是一声叹息。 李泰立即感觉对方有些不对劲儿,就询问道, “大哥所为何事忧虑?方便的话,可与小弟一言?” 林雨看着紧张兮兮的李泰,摇了摇头说,“没事,我能有啥事?天天吃好喝好赚大钱。活的逍遥自在,谁还能比我快活?” 李泰哪里肯相信这话,他脸色一板,“大哥是不把我当兄弟?” “二弟这是哪的话?” “明明有事,却不跟兄弟我说,怎是拿我当兄弟?” “二弟啊,这……这……唉” 林雨长吁短叹,把李泰急的可不轻,百般追问之下,才套出实情。 林雨说出今天上午自己被人收保护费的事情,而且还添油加醋一番。 听的李泰勃然大怒,继而又听到自己的蟠龙佩被人拿去时,李泰更是差点暴动。 “岂有此理,世间竟有如此胆大妄为之人?真以为天下没有王法吗?竟然还敢拿我送给大哥的蟠龙佩,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他又说, “大哥放心,这人敢如此嚣张,我定不饶他。你告诉我那人是谁,我现在就把他抓来给大哥你赔罪。” 林雨连连摆手,“二弟莫要冲动,这事全怪大哥,可千万不要伤了官员之间的和气啊。” “官员?那是朝中之人?” 李泰眼睛滴溜一转,说道 “如此更好,我明日便在父皇面前与其对质。真以为自己当个官就无法无天了?” “使不得,使不得!”林雨赶紧说。 “若是如此,恐怕会伤了君臣之间的和气,这对于你也是大大不利的。若是因为为兄而牵连到你,那为兄心里如何过得去?这万宝楼还是早点关门罢了。” “那你说该如何?”李泰怒不可遏的问。 “要不……咱就这么算了?” “大丈夫当事应该顶天立地,怎能如此受屈辱?” 李泰高声说道, “大哥既然不愿说出此人名字,小弟我自有办法,大哥胸怀宽广,你能咽下这口气,我可咽不下!” 说完,不等林雨再多说半句,李泰一拱手,“大哥莫送,告辞!” 林雨望着快速远去的背影大声的喊了两句“二弟,二弟!” 见对方压根就不回头,他自己便嬉笑着回到万宝楼。 坐回掌柜台前,林雨乐悠悠的翘起二郎腿,心里把自己都快要夸上天了。 我真是个天才,哈哈,奥斯卡欠我一个金奖! 我要是当演员,还有那些小鲜肉什么事? 唉,只可惜英雄埋没风尘啊! 就给那些孩子们一点机会吧,毕竟我是要建立商业帝国的男人…… 开业的第三天,林雨完全不用呆在万宝楼了,昨天是他一时疏忽,没让御林军跟过来。 但今天可不一样,两名御林军守在门口,不怀好意的人都别想进这个门。 要是就昨天这样做的话,那些人压根就连门都进不来。 至于林雨自己,则是骑着摩托车威风凛凛的行在街上。 他还要给独月鸣公司进货,白虎大道的南头有几家卖衣服的店铺,他正打算去看看。 一路上人们纷纷躲避,无数人对他指指点点,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一千。 摩托车发出的轰鸣声,更是让一些人以为这是和老虎一样的野兽,从他们身边过的时候,一个个吓得魂不附体。 有的一溜烟的爬上了路旁的大树上。 林雨也不管别人的目光,反正自个乐悠悠的骑着,速度也不快,差不多二十码。 即使大街上人影绰绰,但只要是他过的地方,人们都自动让开一条宽敞的大道 行走之时,那种受万众瞩目的感觉,林雨不由得暗唱:那feel倍儿爽 不过他还没得意多久,就出事了。 一个两米高的壮汉挡在路中央,肩膀上扛着四袋大米,一边两袋,估摸着得有两百多斤重。 这人在前面走,林雨在后面骑着,这不是良好的显示了礼让行人的美德嘛。 然而那个壮汉不知怎地一回头,突然停了。 “你跟干啥?” 壮汉冷不丁的冒出这么一句。 林雨也莫名其妙。 “老哥啊,不是我非要跟着你,而你是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一个人都把路给堵死了,你让我往哪走?” 壮汉一听,寻思道,“我没走歪啊,我娘说回去要走大道。” 他又打量了一下林雨,心想,“这个人看着就不向好人,肯定跟在我身后要有我的米。” 然后这个壮汉竟然还真把心里的话给说了出来,“喂,你是不是要偷我的米啊?” “啥玩意儿?” 林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到底是哪跟哪啊。自己咋还被当成了偷米贼?这个大个莫不是个傻子吧? 他回应说,“谁要偷你的米了?” 壮汉一听,双目原瞪,说道“你就是要偷,我娘说了干错事的人都不会承认。” 林雨刚要解释,那壮汉放下米袋就朝他抓来, “偷米贼,我要抓你去见官!” 林雨心里那叫一个憋屈啊,自己走的好好的,咋还碰上这么一个二傻子呢? 紧张之中,右手一紧油门 顿时摩托车发出低沉浑厚的轰鸣声,接着只见那壮汉头一缩,往地上一躺,蜷成虾米状。 口中还连连直叫,“妖怪啊快走,,别吃我,我不好吃!” “额……”林雨愣在原地,心道今天碰见的这都是啥事啊。 他索性关上油门,下车走到壮汉的身边拍拍对方说, “哎,别怕,它不咬人。” “啊!”壮汉突然大叫一声,差点把林雨的心脏病给吓出来。 “你搞什么啊,大惊小怪的。没见过摩托车吗?”说完,林雨忽然好像说错了,唐朝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摩托。 他再去看这壮汉时,忽然想到前天晚上,他骑车的时候,好像有一个和壮汉差不多高低的人在路上大喊大叫。 别的人都慌忙逃窜,唯有这家伙哭爹喊娘,还是扯着嗓门儿不要命的喊,把摩托车声都硬生生的压下去了。 壮汉蜷缩成一团,无论林雨怎么说都不听,此刻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只不过终究没人敢靠近。 大家都怕那一身黑皮(摩托车)的怪物突然之间就起来咬人。 无奈之下,林雨只能大喊一声,“去,咬他!” 壮汉一听,更是吓得魂飞魄散,他叽哩哇啦的跳起来,冲开人群,撒腿就跑。 林雨在后面大喊,“哎,你的大米没拿!” 那壮汉哪里还有胆回来拿米?两条腿跑的跟马似的,就算是马也不敢像他这样拼命。 林雨摇摇头,心想若是将大米放在这里,肯定会被人给拿走的,这人傻傻的,倒也可怜。 于是他索性将四代大米放到摩托车上,开着就朝壮汉逃跑的方向追去。 那壮汉也是个极品,一边跑一边大喊有妖怪,把路上的行人都吓了一跳。 一些人对他指指点点 “这老麻子家的二愣又犯病了。” “唉,真是可怜,这么好的一个人,却是个傻子。” “别理他了,小心惹祸上身。” “救命啊,妖怪吃人了” 壮汉依旧拼命的狂奔,林雨很快就追过来, 路上的行人一见林雨,又想到壮汉刚才那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都跟壮汉一样的夺命狂奔,还不停的喊着,妖怪吃人了。 那些还不知道发生啥事的,一看这么多人都在朝路南逃跑,也以为真的有妖怪,跟着人群就跑了起来。 然后白虎大道上就见到这样一幕。 林雨骑着摩托在后面追着,前面一大群人拼了命的跑,有的一脚踩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爬起来接着跑。 即便如此,前面的那群人依旧仓皇逃窜。 第四十二章,退货 最后,一群人从城东白虎大道跑到城南玄武大道,所过之处,一片荒凉。 林雨无奈的望着前方的人群,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算了,先干正事吧!” 他将摩托车停到一家名为百家的布坊门口,下了车就往里面走。 而这时只听一道尖叫从内室里传来。 林雨赶紧往里面跑去。 然而还没有进门,就被人用扫把劈头盖脸的给打了出来。 “打死你这妖怪,打死你。” 一个年龄三十多岁的女人疯狂的拿着扫把朝林雨身上摔打。 林雨抱头后退,连忙说道,“别打别打,我是人,不是妖怪。” 谁知道那女的根本就不听,还是跟疯了一样,手从来都没停下过。 “够了!” 林雨忍无可忍,大吼一声,这下倒还真有用,把那女的给喝住了。 “啊!” 女的把扫把一扔,又跑回屋里。 林雨无奈的拍拍身上的灰尘,又走进去,推开里门,只见那个女的抱着两个孩子蜷缩在角落处,瑟瑟发抖的看着他。 “大姐,我不是妖怪,我是买布的。” 女的慌乱的恳求,“妖怪,别吃我的孩子,要吃就要吃我吧。” 林雨顿时心里一酸,他是个孤儿,哪里感受到过母爱呢,看到眼前这一幕,心中仿佛有种东西在牵动。 他微笑着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一些。 “大姐,我说了,我真的是买布的,妖怪已经跑远了。” 女的怯生生得问,“你不是妖怪?” “不是。” “你真的是来买布的?” “没错,现在能让我看看布吗?” 女的将林雨打量一番,确定眼前的就是一个人,便稍稍松了一口气。 她站起身将孩子挡在身后,面带歉意的说, “客官莫要见怪,刚才街上都是喊着有妖怪进城,我这实在害怕,所以,所以……” “无妨,人都会害怕嘛,再说我也没受伤,到是让您如此惊恐,实在让我心里过意不去。” 林雨温柔的说道。 女的见他这么的彬彬有礼,也就完全放下了戒心。 “客官要买什么布匹?” 女的带林雨走到前铺,指着柜台上放着的第一排列的布匹说。 “这些是粗麻布,四百文一匹,” 林雨看一眼就摇摇头, 布料实在太差了,间隙宽的能钻手指头,一看就让人难受的很。 女的见林雨并不中意,就指着第二排的说,“这是火麻布,贵了一点,六百文一匹。” 火麻布到是好一点,就跟路上普通老百姓穿的布料一样,但终究不符合林雨的期望。 女的又指向第三层,“这是生绢,一两银子一匹。一般这种布匹都是有钱人家才会愿意买的。客官认为怎样?” 生绢确实细腻了不少,摸上去手感就跟现代棉布衣一样。 只是如果用这些来开展时装秀的话,还是远远不行。 “还有没有更好的布匹?贵一点没关系,我要的量很大。” “更好的?”女人不由得再次打量一番林雨,确定这个人的穿着打扮确实像是富家子弟。 便说道,“好布是有好布,只是店内只有一匹。你要看看吗?” “拿出来吧。” 不一会儿,女人从后屋里拿出来一匹大红细布。 林雨远远的都能够看到布匹上竟然有些闪光。 拿近了一看,才发现这不是麻布,而是蚕丝布。 女人介绍说,“这是丝绢,十两银子一匹。” 林雨一摸之下,果然丝感柔滑,比现代的丝棉要强的多,而且这个时代的丝绢绝对不掺一点假。 “这个你有多少?” “现在铺子里只有这一匹,若是想要更多,还得去青州。” 女的说道, “若是客官早几日来此,我家郎君便是前去青州进购布匹,那里的丝绸比这更好,种类更多。” 林雨听后,旋即拿出六十两银子放在柜台上。 “这里是六十两,十两是买布,还有五十两算是定金,以后我就在你家买布匹,你男人啥时候回来?” “郎君他刚走三日,算这时间,明日便会回来。” “那行,明天让他带着同样的布匹五匹到万宝楼来。我要跟他商量一下合作的事。” 女的听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又真真切切的看到那柜台上白花花的银子,想不信也不行。 她连忙说道,“郎君他这次只是进购麻布,并没有说要进购丝绢。那这五匹布实在没办法给客官送去。” “这就是你们的事了。明天我要看到五匹布,若是能送来,今后一年的时间里,我都在你百家布坊进货。不然的话,我只能另找一家了。” 女的听后,连忙应道,“客官放心,明日我便让郎君给你送去。” 林雨点点头,又问,“对了,城中哪一家店铺做的衣服最好?” 女人想了想后,回答说,“要说衣物做的最好的就数城南的七月坊,不过那一家只做丝绢,根本就不做麻布衣服。” 这正中林雨下怀,他要的就是丝绢衣服,不然咋跟华龙集团硬拼? 他又问,“那哪一家的刺绣最好?” “城南刺绣有两家,一家青绣坊据说是宫中艺人开的。还有一家是蜀绣坊,好像是从蜀地迁来的人家。” 林雨一琢磨,心想,“蜀地自古以来都是刺绣圣地,蜀绣坊技艺肯定很高超。而青绣坊既然是从皇宫里出来的,肯定也不简单。干脆去看看,哪一家好就用哪一家。” 他点头对女的说,“谢谢了,记住明日一定要按时将布匹给我送到万宝楼。” 说完,他就抱着布转身离开。 “客官慢走!” 女的出来相送,结果看到林雨骑着摩托绝尘而去。 “啊,妖怪!” 林雨懒得管那女的咋想,大不了再换个地方,反正长安城卖布的多得很,无非就是百家布坊距离林家别院近了一点罢了。 他很快来到城南,然后又是出现了在城东的一幕。 大街上的人纷纷四散,商铺老板都见了他赶紧关门,真的就跟见到妖怪一样。 林雨无奈之下只能将摩托车骑回了万宝楼,然后独自的走到城南。 半天的时间,转完了青绣坊,七月坊还有蜀绣坊。 然后和三家都建立了合作关系。 并且当时就在七月坊买下一百件成品丝绢衣服,那些衣服都是带有刺绣的成品衣,一件五十两银子。 可把七月坊的掌柜的给高兴坏了,亲自将一百件衣物整整齐齐的运到林家别院。 林雨也看不出蜀绣跟宫廷绣有啥区别,干脆就各买了五套的绣画。 中国的刺绣可不仅仅只是给衣服上做装饰,还有各种宗教画作,山水景色…… 只要能够画出来的,刺绣也能做到。 一张绣画就贵了一点,一百两银子。 但那一面绣画长达三米,宽一米,展开来看,其上人物形态栩栩如生,山水景色更是犹如附在丝绢上一般。 这转了一圈,就花了林雨六千零五十两银子。 虽然如此,他却没有丝毫的肉痛,这可是钱换钱呢。 只要到了现代,分分钟就能全部出手。 回到林家别院,林雨清点了一下货物,然后拿一万两银子就穿越到现代。 他这一次传送到十号仓库,换好衣服,就跟兰莹打电话。 不一会儿,兰莹就来了,当看到那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唐装时,激动的一把将林雨抱住。 “太好了,我还一直担心你上哪弄这么多的衣服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带来了。” 林雨尴尬的看着近在咫尺的兰莹,后者这时才发觉自己有些失态,连忙送开手。 “这那个,抱歉,我太激动了。不过真的很谢谢你。” 他将一件衣服拿起来放到兰莹的手里,“来,验下货。” 第四十三章,飞一般的感觉 兰莹用手摩挲着丝绢,又用面颊感受其无与伦比的丝滑。 这衣服上面正是与林雨之前拿来的衣服一样,全是使用流云绣的工法。 她几乎将眼睛贴到了衣服上,一寸一寸的欣赏,对其爱不释手。 半晌过后,她才将其放下,满脸惊喜的对林雨说, “这真是上等的丝绸啊,纺织密集,一丝一线都如此的规整。就是机器也做不到这一点,这真是人工做出来的?” 林雨得意的说,“那是当然了,要是有一件是用机器做出来的,我百倍赔偿。” 与此同时,他心里却在说,“开玩笑,唐朝有机器?可能吗?” 林雨又将一面刺绣拿起来,“你再看看这个,我看着不错,要还好的话,我们可以多开一个项目。” “我看看”兰莹压制住心中的激动。 本来她对林雨做的就已经很满意了,而对于这个却并不看好,因为现在真正的刺绣真的很少。 一般都是机器制作,一面这么大的十字绣只需要一千到两千,根本就不能和唐装比。 她自己是非常喜欢古代的刺绣的,其中蕴含着中国的古道风韵。如果是人工刺绣的话,一针一线都蕴含其感情。这远远不是机器能够制作出来的。 “这个不是流云绣,” 兰莹自言自语道, 她继续探查,忽然手一抖,丝绢从她手中滑落,就在这一瞬间,兰莹看到刺绣竟然活了。 水在流动,山上的树木随风摇摆,其上的人物则是双眼微闭,屏息凝神,仿佛随时都会醒来一样。 “这……这……” 兰莹猛地抬起头,质问道,“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林雨对于兰莹这么大的反应感到莫名其妙 “当然是从别处进的啊。” “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做什么犯法的事情了?” “啥?犯法?怎么可能。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林雨说,“我是彻底贯彻实行马克思主义思想,遵行富强民主和谐……” “停停,”兰莹可不是要听这样的的回答的,她继续说 “这刺绣是蜀绣的一类,蜀绣一共有十二大类,一百二十种,常用的技法有飘针,滚针,压针,盖针,沙针等等,而我刚才看到的那一面,就蕴含了八种针法,这还是我能认出来的。至少还有十四种针法是我认不出来的。” 兰莹攥紧了丝绸问,“我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机械制造,因为现在世界上最顶尖的机器都没有办法同时使用两种截然不同的针法。这是人工无疑。” 林雨听后,笑道,“是人工的不就行了吗,省得有人说我们卖假货。” “可是!” 兰莹音调突然起高,她双目圆瞪 “这刺绣我只在一个地方见过。” “什么地方?” “博物馆!” “那有啥关系?” “有啥关系?” 兰莹反问, “有啥关系难道你还不知道吗?你这是犯法的,你这是盗取国家文物,要坐牢的。” 然后她立即将丝绸放好,对林雨说, “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做了不光正的事?这些是不是墓地的陪葬品?” “额……” 林雨真佩服这个女人脑洞大开,不过既然对方这么说了,那他也不甘心被冤枉。 他随即面色一变,变得凶恶起来,一步步的逼近兰莹。 “呵呵,既然你发现了,那我就只好杀人灭口了。” 兰莹吓得花容失色,她想要逃跑,却被林雨一把抓住胳膊,任由她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 她刚要开口大喊,却被林雨捂住嘴巴。 从希望坠落到绝望之中,又想到自己要真是被杀死在这个仓库里面。 那她的母亲和独月鸣可怎么办? 兰莹一念至此,心如死灰。 林雨狰狞的笑道,“桀桀,你叫也没用,今天你跑不了的。” “呜呜” 兰莹不住的摇头,眼泪吧嗒吧嗒的顺颊流下,她几乎可以想到自己的接下来的命运。 她开始暗恨自己的命运为什么如此的悲惨。 先是被逼的走投无路,然后希望出现,当她为自己的未来感到向往之时,残酷的现实将她死死的钉在绝望之中。 “呀,咋还哭了?” 林雨还想继续装下去,但一见兰莹那梨花带雨的模样,心立刻软了下去。 他立刻将对方放开。 然而刚一松手,就被对方一个飞踢踢中下部,疼的他呲牙咧嘴。 兰莹挣脱了以后就要跑,但还是被林雨拉回来。 她死命的挣扎,还不断的呼求,林雨大吼一声, “再喊,我打死你!” 兰莹也不知是真被吓到了,还是觉得自己逃不掉只能屈服。 她急促的喘吸着,胸口撑的紧紧的制服一开一合,拼命支撑中点的那个扣子好像随时都会被崩掉。 林雨一只手捂着裆处,疼的蹲下身,另一只手还是抓着兰莹的胳膊。 兰莹惶恐的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瞄上我的?” “啥玩意儿?” “你已经盯我很久了吧!才会选则这个时候跟我合作。就是想要出手这些陪葬品。” 兰莹将自己心中的想法说出来,可把林雨给笑坏了。 林雨试着直起腰,“我说兰董事长,咱们能长点心不?” 他感觉这女的有时挺聪明的,有时这智商咋欠费这么多呢? 他见兰莹没有说话,继续说道, “脑洞这么大,不去写小说真是屈才了!你啥时候见过陪葬品拿出来的时候都跟新的一样?” 兰莹被这么一说,恍然大悟。 “好像是这个道理啊” 她又拿起丝绸一看,发现还真是这样,上面几乎不沾一点灰尘,一眼看去,清新靓丽。 那刺绣更像是刚刚刺上去一般,细微的检查还能发现一些起毛的线头。 兰莹终于明白自己是误会林雨了,当看向对方的时候,对方正弯着腰捂住那不可描述的部位。 “林雨,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我刚才真的很害怕。” “算了算了,早知道我就不吓唬你了,真是自作孽啊。” 林雨疼的钻心,疼的双腿发软,他还在地上跳几下也不管用,那一脚,实在踢到了实处。 蛋疼这种感觉真是痛彻心扉呀,那玩意儿不会不能用了吧? 呸呸,都不会往好处想想。 兰莹看着痛苦不堪的林雨,心里更加惭愧,她开口道, “那个要不我们去医院看看?” “去医院?不去不去,要被人知道了,我这张老脸往哪放啊。你先出去会儿,我活动活动就好了。” 兰莹没有移动,她红着脸站在那里。 都已经二十五岁的她自然知道刚才那一脚肯定很疼,但是有多疼,那就不得而知了。 过了好大一会儿,林雨才能差不多得将腰直起来。 他额头上都是细汗,感觉身体就像被掏空了一样。 兰莹关切的问道,“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没,没事,估计还能用!要不你来试试?” 林雨本想打个趣,然而这下又惹到了兰莹。 后者秀眉一挑,“我看你就是装的吧!” 然后不等林雨开口解释,又是一脚踢过来,不过这次是踢在他的小腿上。 即便如此,那从小腿传递上来的震动依旧让林雨连连惨叫。 兰莹拿出一张支票,快速在上面写上了字后,直接塞给林雨。 “拿好,丢了我可不负责任啊。” 然后她就小跑的出了仓库。 林雨在后面根本就看不到此刻兰莹脸上的笑意,她是如此的开心。 他将支票拿到眼前一看,“咋会这么多?整整120万?不是100万吗?” 仔细一想,这才想起来当初跟对方约定好的是一件衣服卖一万。 而这古装秀的衣服则是兰莹出钱买下,一百件一共是100万。 至于多出来的20万,应该就是买这刺绣的钱吧。 林雨中几乎都能够预见到那样的场景,更能想象的到郑华那气急败坏的表情。 第四十四章,给我来一百盒 林雨拿着支票去了银行,将钱全部给转入自己银行卡中。 小票上面一连串的数字,依旧让他有些恍惚。 120万呀,这是他以前从来都不敢想的。 林雨忽然想起自己曾经在身无分文的时候,梦想着如果有钱的话一定要去吃烧烤吃到吐。 喝雪碧,只喝第一口,把他最喜欢的猕猴桃买一箱回来,一个只吃一口,好吃的,继续吃,不好吃的直接扔掉。 还有要买一大堆的巧克力将其融化在锅里,做一个超级大的巧克力饼,一次吃个够。 这就是曾经贫穷时候,想象的有钱时的生活。 现在他完全有这个能力去将这些想像完全变成现实,只是却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的向往。 “改变人的不是时间,而是这一段时间里所经历的事情。” 林雨怅然说道,他忽然感觉自己好像成熟了许多。 再看这世界的时候,已经不如以前那样的单纯。 出了银行门,他直接打车去了一家最近的两性药店。 “老板,把你店里的能增强那方面的药给我拿来。” 一进门,林雨就对老板喊道。 老板是一个五十岁的中年人。 一看有客人来了,连忙的应喝道,“小伙子,你想要多厉害的,我这里都有。” “那就要最厉害的!” 老板看了他一眼说,“小伙子,我看你精神头不错呀,应该不用要这东西吧?要是第一次的话,可别着急用药,不然以后依赖上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林雨摆手说,“哎呀,老板,你尽管取吧。” 老板这才从柜子里面取出一盒放在桌子上。 “这个是劲儿最大的,一盒里面只有一片,一片顶三天,不过可要懂得节制啊。” 林雨拿起药盒看了看,上面的介绍说明只是说增强能力,延缓时间。 主要他以前没有买过这东西,效果是好是坏,也没试用过。 所以对老板的话也是半信半疑。 “老板,这到底有没有你说的那么神啊。万一不行,到时候可就丢脸丢大了。” 老板打保票的说,“这您放心,我这店已经开了十多年了,绝对童叟无欺。要是不行,你回头过来,我当场直播吃十盒。” “哎哟,有您这保证我就放心了。这个东西给我拿一百盒来。” “啥,你要多少?” “一百盒啊!没有这么多的话,50盒也行。” 这个时候老板看林雨的眼神都变了。 老板担心的劝说,“年轻人,你现在身体还好,得注意节制啊。要我说你根本就不需要这药。平时多锻炼身体素质自然就上去了。” 林雨依旧说,“你就放心了,我知道分寸。” 知道分寸,还买这么多? 老板心中鄙夷的说。 林雨继续问,“您到底有没有啊?没有的话我可要去别的地方。” “有,有”老板说着,就从柜台最下面翻出了一整箱。 “这一盒是198,一箱一百盒。一共一万九千八百元。你是网银还是现金?” “我还要再看看别的东西,先等等。” 然后林雨就把整个药店的东西全部都给翻一遍。 中间好几次老板都想问他是不是专门来消遣的,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药店里面不只有药,还有各种各样的工具。 许多工具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林雨竟然一个一个的挨着问,连老板解说的都感觉要受不了了。 刚看完了所有的工具之后,林雨不由得感慨道。 “果真是饱暖思淫欲啊,现在人吃饱喝足穿暖了以后,啥都能想得出来。人的智慧真是无限的大呀。” “老板!” “哎,你还有啥不懂?” 老板解释得都快要厌烦了。 林雨指着几样东西说,“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让那边的几个全都给我装起来,每样要二十个,还有这几种药,分别要一百盒。还这套,给我拿一千盒。” 老板嘴巴张的老大,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这种东西还成套成套的买,难道是要批发拿出去卖吗? 直接去批发市场不就行了,真是搞不懂现在年轻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老板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是嘴上却答应的爽快的很,手脚也是十分的麻利,不一会就把东西给装好了。 算过帐后,一共是六万三千五百元,抹了个零数,一共六万三。 林雨打电话给兰莹,让对方给他准备一辆车到这边。 最后他坐着车一起回到了10号仓库。 这回他一共带了一万两银子,带着这些衣服穿越,根本花费不了几个银子。 于是他又问兰莹要了一辆车,搬五千两银子到车上,然后自己开车去找张成。 他刚才就已经跟张成约定好了时间,地点还是在荣升当铺。 “成哥!” “林兄弟,请坐!” 张成给林雨到了杯茶,不过林雨却没有去碰。 他将一个大手提包放在桌子上,就听里面传出呼啦啦的响声。 张成一听便知其中必然满是白银,他脸上的笑容更深。 “林兄弟这手段通天啊,竟然能够弄来这么多的货。这次还是上次的价格一克三元,你看怎么样?” “当然可以,成哥信誉那是不用讲的。不过这次量有点多,再安排人手过去给我搬一下?” 张成看了一眼桌子上那袋手提包,他估摸着这里面银子最少得有三四十斤。 然而林雨说,还有更多,难不成有一百多斤? 张成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的表情立刻恢复了平常,如果不是一直观察的话,根本就看不出他刚才一闪而逝的疑虑。 “那行,二头,出来干活。” “好嘞!”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光着膀子从后面小跑着过来。 “老板要我干啥?” 张成指着林雨说,“跟着这位林兄弟,把东西搬过来。” “好嘞。” 林雨将后备箱打开,银子被他分别装在三个大麻袋里面。 因为是银子,所以看起来体积并不是那么大。 二头对于那么一点东西,嗤之以鼻。 “我还以为是多大的物件儿呢,原来就这几个麻袋啊。” 说着,弯下腰,一手一个刚一用劲儿,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头。 “乖乖,这里面是铁块吗?这么沉?” 他松开一只手,直接抱起一个往屋里面走去。 三个麻袋跑了三趟。 张成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直了。 他赶紧点了根烟压压惊。 “林兄弟,你这出手一次可真够阔的。是不是缺钱啊?要缺钱的话跟哥说,我能帮的尽量去帮。” 林雨拒绝道,“成哥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还希望靠自己的本事去赚钱。这一共是五千两,你点一下吧。” 张成立即走到门口将大门给关住,顺手又打开灯。 林雨心中暗道不好,以为对方准备给他来阴的,于是手按在腰间。 既然敢来,那就肯定有所准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把一把匕首藏在腰间。 张成看出他的担忧,便立即解释说。 “林兄弟别紧张,这是我们道上的规矩。一旦有好东西,那就必须得关门看。这叫财不外露!” 林雨这才稍稍定心。 张成打开麻袋,里面的银元宝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银白色的光芒。 “好东西!” 张成只打开了一个麻袋,就让二头将其全部都给搬到后面。 林雨问,“成哥难道不把它全部都给查验一遍?” 张成笑道,“不用这么麻烦,林兄弟的人品我放心。五千两就等于是二十五万克,也不说三元一克,我给四元,只要你今后过来照顾照顾生意就行。” 林雨说道,“那我在此就谢过成哥了,以后有好东西定然先让成哥过目。” 张成直接用转账的方式给林雨转过去。 现在林雨的卡上一共有二百一十多万。 临走之时,张成将一个黑卡递给他, “以后要是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拿这张卡去老街修锁铺,找张老头,他会给你帮助。” 张成站在原地,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第四十五章,买首饰 回到独月鸣,林雨心想还是去找兰莹一下比较好,虽然这妞后来也没说啥,但仔细一想,当时好像确实把人家给吓坏了。 他停在一个金店门口,想着进去买一个项链手镯什么的,女人不都喜欢这个东西嘛。 刚走进店门,年轻漂亮的导购员小姐就迎了过来。 “您好先生,请问您想要买什么呢?” “我想问下,这里的金子都多少钱?” “您是要买金饰吗?” “额,算是吧。” “您这边请!” 导购员带着林雨走到了一个满是金子制作的首饰的柜台前。 “先生,这是本店最新进的一批首饰,都是依照阿康尼大师的设计制作出来的,并且由工作多年的锻金师打造而成。” 林雨看着琳琅满目的金子,根本就没有听见导购员的话。 他趴在玻璃柜台上,一个个的看着。 每一个金器都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看得人眼花缭乱。 怪不得女人都喜欢金子,明明金子看起来挺俗气的,但是一戴在自己身上,瞬间就感觉高大上起来。 林雨的表情让导购员一阵的鄙视。 感觉这人就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就没见过世面,丢人丢到家了。 “先生,你想要买哪一款?” 导购员问道。 林雨就跟没听见似的,依旧趴在玻璃柜台上,嘴巴微微张开,似乎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导购员看的一阵恶心,再加上林雨穿的还是以前那一套衣服,从上到下都是一副穷酸样。 这时候金店又有人来了,是一对年轻的情侣。 另一位等待已久的导购员迎上去接待。 这对情侣脸上都显露着甜蜜的笑容。 给林雨导购的导购员叫小晓,今天早上刚和男朋友吵架。 本来想着今天不来上班了,但是一想这月没了全勤的八百元,就感觉肉痛。 没办法只能带着气来上班。 一上午都没有完成一个订单的她已经很沉不住气了,这会儿又碰上了林雨 小晓别提心里多憋屈了。 此刻又看到那一对年轻的情侣亲密无间的选戒指,小晓心里顿时不平衡了。 想到自己那好吃懒做的男友,就恨不得马上打电话提分手。 再看这位顾客,一副痴呆的模样,她心里更是生气。 “我怎么净遇见这么些奇葩啊。” 不过纵然她心里再不乐意,也不敢暴露出来,只能面带微笑。不然被摄像头录下了,她就只能卷铺盖走人了。 在林雨看的一段时间里,陆陆续续走进来了好几个人。有的甚至都买好离开了。 小晓急得直跺脚,她都怀疑这个顾客是不是自己男友找人来耍自己的。 正在这时,一个扛着老板肚,穿着西装的五十多岁的男的跟一个二十岁出头,衣着妖艳,体型修长的女孩走了进来。 以小晓多年的经验来看,这绝对是一个大客户。 那女的九成就是男的养的小蜜,这可是一块大肥肉。 小薇是金店的导购员之一,今年刚大专毕业,出来就应聘了这个职位。 不过因为不会抢客,老是被人排挤,这都应聘快一个星期了,一个任务都没完成,她满心的焦急,但是软弱的性格让她根本不敢去和的导购员抢顾客。 这次好不容易别的导购员都有顾客,终于要轮到她了。 小薇面带笑容的走上前,刚要开口,却发现一个人影已经出现在自己的身前。 小晓露出甜蜜的笑容对中年胖子说,“先生,女士,您要买些什么呢?” 小薇心里气愤万分,却不敢说什么,因为小晓在这里已经上班三年了,她不敢跟人家对着干,即使打碎了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中年男人摩挲着身边女孩的小手,肥硕的大脸上全是恶心的邪笑。 “亲爱的,想要什么,尽管拿。钱不是问题。” 女孩嗲声嗲气的说,“哎呀,人家不太喜欢带金子,人家喜欢玉石。天然的才漂亮嘛。” 小晓一听,心里更是乐开了花。玉石可比金子贵多了,给她的提成也相对的高。 她急忙说道,“本店也售有玉石,而且全是a货,两位这边请。” 中年男人和女孩走到另一边的玉石柜台前,慢慢的挑选。 小晓跟过去的时候,还回头瞥了小薇一眼,似乎在说,“看什么看?有本事你别让我抢走啊,以后学着点儿。” 小薇眼睛红红的,她强忍着心里的委屈,这样的事情已经是这星期的第六次了。 她感觉自己好没用,打算干完这一个星期,就找经理辞了这份工作。 林雨从柜台头,看到柜台尾,感觉这些饰品好看是好看,但是总觉得有些便宜了,这里最贵的才一千多块钱,似乎有点配不上兰莹。 “哎请问还有没……” 林雨抬头一看,发现那个导购员已经没影子了。 他只好自己随便转,转到门口的柜台时,看到正背他的小薇。 于是就喊道,“嗨,你好!” 小薇回过头,见到林雨身边没有人导购,就赶紧擦擦湿润的眼角,迎过去说道 “先生,你有什么问题吗?” 林雨说,“刚才看的那些都不咋样,有没有好一点的?最好是比较高雅的。” “高雅的,那就只有珠宝玉石了。” “在哪儿,带我去看看。” “您这边请!” 小薇带着林雨来到玉石区域。 女孩还时不时的哼唧两声,好几次都让胖子把持不住想要更进一步,结果都被女孩给婉拒了。 中年胖子整颗心都扑在女孩身上,一双手也一次次的触碰女孩的底限。 “呀,这个手镯好漂亮。我能看看吗?” “当然可以了,尽管拿来看。” 小晓这时已经将女孩看中的翡翠手镯取出来了。 这机会可是一转即逝,男人只顾着看女孩,要是一看手镯的价钱,就不一定会答应了。 只要能让女孩戴上,就等于卖出去了。就算男的想退货,也不容易。 小晓见过太多这种情况,她就像提前跟女孩配合过一样,速度飞快地给其戴上。 “您的手真是漂亮,这翡翠玉镯也就只有戴在您的的手上才能显示出它的价值。” 小晓跟着夸奖了一句,把女孩说的心花怒放。 女孩倾身抱住中年胖子的脖子,“老公,你看它好漂亮啊。送给我好嘛~” 一边说一边晃中年胖子的脖子。 中年胖子涨的脖子通红,用力的咽下一口唾沫,说道,“买!” “好的先生,我这就给您装起来。” 小晓心中暗笑,这么简单就把玉镯给卖出去了,这男人真是人傻钱多。 女孩将手抱在怀中,“不要,我就要带着。” “好好,宝贝喜欢就带着。多少钱啊?” 先生,一共是“六万八千元整!” “啥?” 中年胖子瞪大了眼睛, “就这破玩意儿就要六七万?你抢劫啊。” “先生,这是缅甸的冰种翡翠,绝对是天然无裂,六万八还是店庆活动价,比市场价都低一万多呢。” 小晓解释说,当然这也只是嘴上说说,她知道这手镯是退不回来了。 果不其然,女孩恰在这时抱住了胖子的脖子,趴在对方耳边说了两句话。 中年胖子立即喜笑颜开,“小宝贝儿喜欢就买,钱都不是问题在,只要你今晚能那个,把这金店买来给你都行。” 女孩嗲声嗲气的轻锤了他肩膀一下,“老公你好坏啊,人家不理你了。” 林雨走过来,只是看了一眼这两个人,眼睛又在女孩脸上停留片刻,就继续看玉器。 “看啥呢?没见过美女啊。再看眼珠子给你抠出来。” 第四十六章,滚吧! 林雨没有搭理这个人,继续看着玉器。 女孩脸上也闪过一丝慌乱,她连忙抱起中年胖子说, “好了老公,别跟这人一般见识。咱们赶快回家吧,然后可以……那个。” 中年胖子奸邪的一笑,“哈哈,就听小宝贝的。像这种穷狗,这辈子都别想买这里的一样东西。” 林雨听在耳里,却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只是点头的看玉器。 一旁的小晓心里都在鄙视这人,她心里更确定这个家伙是男友派来整她的。 所以她面色十分不善,说起话来也是尖酸刻薄。 “就是,某些人啊,没钱还装阔气。只能趴在柜台上看看,连个盒子都买不起。” 这时小薇看不下去了,她说道。 “顾客想不想买那是人家的事情,你怎么能这样说呢?” “我想说什么是我的事情,关你什么事?跟着这个人就只会浪费时间,我就看你今天能不能完成一个任务。” “你……”小薇张口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不得不承认,以林雨这副穿着打扮来看,确实买不起这里的东西。 只是她本着一视同仁的职业操守,这才要给林雨做导购,不管对方提出要看什么,她都会带着去看。 这时一直闭口不言的林雨,指着一个手镯说道。 “这个看着不错,给我取出来!” “好的,先生,我这就给您取。” 小薇走到柜台边,刚要将柜子打开,却被小晓给挡住。 小薇气愤的质问,“你这是干什么?” 小晓嘲讽的说道,“我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你看看这人像是能买得起的人吗?万一弄坏了,你看他赔得起吗?” “可是经理不是说了顾客想要看什么,都不能拒绝吗?” “经理说的是顾客,而不是某些无赖!” 说这话的时候,小晓还瞥了林雨一眼,那眼神中满是看不起的意味。 林雨说道,“算了,不拿算了也罢。这东西太便宜了。” “啥,便宜?” 小晓眼睛瞪得老大,话语之间更是句句刻薄 “也不看看你这穷酸样,还便宜?这可是二十万的手镯,你十年都挣不了这么多钱。” 小薇实在看不下去,她推开小晓,“小晓,你这样我可要告诉经理了!” “告啊,你倒是去告啊?看到底今天是谁滚蛋!都来一个星期了,连一个任务都没完成,你以为店里养你是吃白饭的?” 小薇被说的哑口无言,眼睛红红的就要哭出来了。 也就在这时,中年胖子开口道,“宝贝看见没?这种穷酸人也就敢动动嘴巴。要真让他买啊,那不得扒了他一层皮?” 女孩急着想要走,她从胖子的腿上跳下来,拉着对方说道。 “老公你快点跟人家回家嘛,人家想要了。” “嘿嘿先不急。”中年胖子反倒不着急了,他指着林雨说, “我就看这家伙今天能把这逼装到什么程度?” 小薇知道再这样下去,林雨一定会被赶出去的,于是就带着哭腔走到林雨身边,对他说。 “先生,对不起,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向您道歉。请您还是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林雨看到眼泪汪汪的女孩如此维护他,便开口说道。 “不用了,我就在这里买就行了。把你们这里最贵的给我拿出来。” “呵呵,这逼要装到顶天啊!” 中年胖子说道。 “小伙子,年轻的时候,我跟你一样,后来自从差点腿被人打断了以后,我就开始脚踏实地了。” 他手指又敲着玻璃柜台说, “换句话说,你今天要是能把这镯子给买了,我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这桌子给吃了。” 小晓在一旁说道, “您还相信他说的呀,我们这里最贵的他买的起吗?还不如趁早滚出去,省得在这里恶心人。” 这边吵闹的声音越来越大,导购员和其他的顾客,都朝这边围观过来。 而在办公室里的经理也闻声赶过来。 经理是一个年纪大约35岁左右的男的,他走过来时,看到现场后,没有显露出丝毫的慌乱,而是先问道。 “小晓,小薇发生什么事了?” 小薇刚要开口,小晓抢先说道,“经理,这个人来这里寻隙滋事,赶紧让保安把他给赶走。” 小薇辩解说,“事情根本就不是她说的那样。这个客户想看手镯,她不让看,还骂了这位顾客。” 经理看看小薇,又看看小晓,再打量了一番林雨。 他走到林雨身边,问道,“先生,您要说点什么吗?” 林雨看了对方一眼,目光落到了小晓的身上,说道, “我朋友生日,所以我就来想选个礼物送给她。只是没有想到你的店员竟然以我买不起为由拒绝给我看。不仅如此,还用十分恶毒的语言辱骂我。在场人都可以作证,我希望你能为此表示一下。” 经理点点头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公正的处理这件事情。” 这时,中年胖子开口说道, “我说经理啊,你的这个导购员可真没有眼色。什么人都往这边带。本来想给我的女朋友买一个手镯的,六万八也不算贵,可就是因为看见这个人过来,我感到非常的不爽,你要是处理的不好,这手镯我就不买了。” 这下小晓回给中年胖子一个点赞的目光。 女孩焦急的看着这一幕,她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插不上话,她也不敢说。 经理走到小晓面前说,“员工小晓因为在店内售卖顾客,所以扣除这个月的全勤工资。” 小晓根本就不在乎,卖出这一个手镯,就够她两三个月的全勤了。 然后经理又对小薇说,“员工小薇,在实习期间任务未完成,评估不合格,不予录用。” 小薇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门外走来一人,这人昂首阔步的走到经理面前的问道。 “小赵啊,这是怎么回事?” 经理把事情经过完完整整的说了一遍。 这人点点头,看向林雨,说道, “咦,小伙子,原来是你啊!来我的店里买东西吗?” 林雨先是一愣,方才想到那一晚上在五星级大酒店里,去找郑华的时候,当时屋子里面除了郑华,郑延,沈红月,张成之外,还有一个人就是这人。 “你好。” “我姓刘叫刘伍。你可能不认识我,不过老张倒是说起过你。” 刘伍又问,“你来这里想买什么?” 林雨说道,“我本来想给朋友你买一件生日礼物,可是这里的东西好像都不怎么样,所以就想问问你店里最贵的是什么?” 刘伍一听,眉头微皱,他忽然觉得这个年轻人有些狂妄了。 “那恐怕也只有我的镇店之宝紫薇之泪能入你法眼了。” 这时经理靠近低声说,“老板这人估计是来找事的,您看要不要把他给赶出去?” 刘伍摆让其退下,继续对林雨说道,“不过这紫薇之泪可不便宜啊,得一百六十八万。你确定要买吗?” 这个数字一报出来,在场人无不惊呼。 就是中年胖子也惊得张大了嘴巴。 林雨说,“刘老板,我如果能买下,今日之事,是否应该给我一个好的交代?” “那是当然,我这店虽然不大,但是规矩可是死得很。要是有人敢违反员工守则,立马给我滚蛋。” 刘伍不知怎的,总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没准真有几分本事。 林雨嘴角微微扬起,将银行卡递到刘伍的跟前。 “刘老板,我刷卡可以吗?” 刘伍给经理一个眼神,后者赶忙接过。 经理忽然害怕了,他颤抖着手,将银行卡插在pos机上面。 所有人都踮起脚,伸长了脖子,想要看最后的结果。 小晓这回也有些担心了,刚靠近一些,立刻在心里骂自己。 我干嘛这么疑神疑鬼啊,一个穷逼而已,怎么可能拿出来168万? 中年胖子则是心中冷笑,“小伙子,这回装逼装大发了吧!只是打脸事小,敢惹刘伍,你这辈子就等着在床上度过吧!” 小薇则是默默的祈祷,希望老板一会儿别为难林雨。 滴! 银行卡刷过pos机,那一瞬间,经理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他颤抖着手,将银行卡递到刘伍面前。 然后又对小晓说,“还有你,也滚!” 第四十七章,你倒是吃啊 经理垂头丧气的回到办公室收拾东西。 小晓则是抱有最后一丝希望的恳求道, “老板我知道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不能失去这个工作!” 然而刘伍的一声暴喝让她彻底的绝望。 “还不快滚,要让我亲自请你吗?” 小晓吓得脖子一缩,立刻闭上嘴巴,怯生生离开。 刘伍将卡递到林雨的面前说, “兄弟,对不住了,下面的人不长眼,你别见怪。” 林雨接过以后说道, “没关系,我又没受什么损失。不过想请刘老板见证一下,刚才有个人说,只要我能将这个手镯给买下来,他就把桌子给吃了。” 说完,他指着柜台里的玉镯对小薇说,“麻烦把这个给我装起来。” “好的!” 小薇应了一声,轻手轻脚的打开玻璃柜门,将玉镯拿出来。 就在林雨递出卡的时候,刘伍开口阻止道, “兄弟,今天这事儿一大部分是我店里的问题,这样吧,紫薇之泪给你打八五折。这手镯你直接带走就好。” 林雨没做过多的推辞,欣然领受。 当小薇把装好的手镯放到林雨手上的同时,林雨看向诚惶诚恐的中年胖子。 中年胖子满头大汗,不停的用衣袖擦着额头。 要是在别处的话,就算林雨拿刀逼着他。他想走就走,压根就不惧对方,难不成还能把他给杀了? 可今天偏偏是在刘伍的面前,哪怕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耍赖。 只要是在道上混过的都知道刘伍可是出了名的杀伐果断,砍人都不带眨眼的。 后来刘伍混的地位高了,也就慢慢的将自己洗白。 毫不夸张的说,这金店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多少都带着血。 对此,中年胖子只能恳求刘伍或者林雨放过,他强颜欢笑的说, “哎呀,大家都是成年人,说着玩呢,咱别当真啊。” “到底当不当真,得看大家的意思!” 林雨扫视一下周边围观的顾客,高声问道, “刚才这位先生的话大家应该都听到了吧,他如此的羞辱我,我是否应该给予些回报?” 众人皆沉默不语。 林雨继续说,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然放出了狠话,就应该为自己的言语,付出代价。” 不得不说好事之人哪里都不会缺,有顾客轻声的说道。 “这胖子刚才那么得瑟,现在咋这么怂啊!” 只要有人一开头就有其他人跟风。 “就是啊,不是说吃桌子吗,咋还赖账呢。” “大家都成年人,说话得算话,别跟孩子似的,说吃就吃,咱不怂啊” “……” 中年胖子见众人如此叨嚷,他怒了,伸手指着一群人骂道, “老子说话关你们屁事?我说你妈炸了,难道就真炸了不成?一群闲的蛋疼的家伙,嫌事情闹得不够大是不是?” 要说这个中年胖子本是管着百十名工人的老板,平时吆喝人吆喝惯了,这一张嘴便将所有人都给得罪了。 这下人群的愤恨之声更是十足。 “吃,就让他吃!” “大家伙看着他吃,不吃干净就别想走!” 这时也有人认出了中年胖子的身份,说道。 “不就是个包工头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有这带着的可不是个小三嘛。” “谁说的,他妈给我站出来!” 中年胖子气的满脸通红,他可不是真想和这个女孩好上,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更何况家里还有一个母老虎,要是让那位知道了,非得割他十斤肉不可。 所以他今天特地的找离家比较远的地方出来玩,可是没想到还有人认识他。 刘伍见场面越来越吵闹,便不耐烦的大吼一声。 “还有完没完啊,给我闭嘴!” 中年胖子立刻跟着说。 “听见没有?刘老板让你们闭嘴!跟炸锅的苍蝇似的,烦不烦人?还怎么让人家做生意?” 人群是静了,但刘伍满头黑线,他指向中年胖子, “我说的是你!” 中年胖子赶忙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烟恭恭敬敬的递给刘伍,笑的跟哈巴狗似的, “刘老板,您消消火,今天这事是我不对,晚上我在宏兴酒店宴请两位就当是赔罪了,顺便交个朋友。您看怎么样?” 刘伍没有接烟,而是将目光投向林雨。 中年胖子赶忙又把烟递给林雨, “小兄弟,刚才真是对不住。是我有眼无珠,你看这就算了吧,事后一定给您赔偿。” 林雨脸一别,连搭理都不搭理他一下。 而这时,跟中年胖子一起的女孩儿也走过来,尴尬的叫了声,“林雨!” 她没敢直视对方,只将眼睛望向一旁, “看在你我同学一场的份上,就放过他吧!” 林雨看着这个面容清秀,如花似玉般的女孩,不由得深深的叹一口气, “也罢,今天事就算了。” 中年胖子如获大赦,他笑的跟花似的,连连道谢, “谢谢,谢谢,小兄弟宽宏大量,胸阔似海。我再次诚心的向你道歉。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咱们交个朋友如何?” 林雨冷声道,“朋友就算了吧,以后说话的时候长点脑子,别狗眼看人低!” “那是那是,这回是我有眼无珠,我心里也是十分的后悔。” 中年胖子连连应道。 林雨目光转到女孩的身上,对她说道。 “大学毕业之后大家各忙其事,多少人都已经失去了联系。有时间的话,你组织一下,咱们聚聚吧。毕竟你当初也是班长呢。” 女孩惭愧的点点头。 林雨又说,“另外,找个正经的工作吧,靠山山倒,靠人人跑,求人不如求己。你好自为之吧!” 女孩心中五味杂陈,她没有想到当初班级里最平平无奇,最贫困的林雨如今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个大富豪。 她不知是后悔还是惭愧。 特别是看到对方买下168万的紫薇之泪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时。 她心想自己的条件也还不错,要是当初追林雨的话,对方肯定不会拒绝,那么今天这紫薇之泪的女主人肯定是就是她了。 “你愣什么呢,还不赶紧走?” 中年胖子拉着女孩就要离开。 “等等!” 刘伍说道, “先把手镯的钱给结了!” “哎,我差点忘了。我这就去结账。” 这时林雨说,“我还需要再提醒你一点,这桌子就先放在这里,若是有哪一天你再不长眼的话,我就让你吃个干净。” “是是,您放心,我以后一定把招子放亮堂。” 中年胖子快速的结好账,赔笑着走出了门。 至此,金店风波才结束。 林雨接过刘伍送过来的紫薇之泪。 他打开只看了一眼,就再也无法移动目光。 紫薇之泪是一条铂金翡翠项链。 除去那做工精美的铂金链条不说, 项链吊坠是一颗水滴形状的紫色翡翠。 幽深的紫翡翠仿佛带有摄人心魂的魔力,光滑如镜般的相面,好似被一层朦胧的水雾所遮掩。 晃动之时,又如同有清水在其上流动。 正如诗中所言, 莎草江汀漫晚潮,翠华香扑水光遥。 林雨不禁感叹大自然的奇妙,忽然他又想起在唐朝时期,似乎就有翡翠制造了。 只不过当时玉器制造行业并不发达。 所以玉器在唐朝也是十分昂贵的,在朝为官,只有正三品以上才可佩戴玉带。 而那些富家子弟,很少有人身上能佩戴一个玉器,倒是金银饰品对他们来说是稀松平常。 在唐朝有很多人很愿意花大把的钱来买一件玉器,因为这是身份的象征。 虽然制造上虽然不行,但是唐朝时期的玉石原料却是十分丰富的。 由此林雨脑海中又闪过一个念头。 “要是能把唐朝的翡翠原料给运到现代,然后把其中比较次的,用现代工艺制作出来,再卖回唐朝。那这岂不是就形成了一个环型生产链吗?至于那品相比较好的,肯定要放在现代卖了,毕竟现代人的要求比古代更高。” 一念至此,他就再也逃不出自己的这个想法的樊笼。 联想到未来在唐朝和现代又要创立一个举世瞩目的翡翠帝国,他心里那叫一个美呀。 刘伍的话,将林雨从臆想中拉了出来。 第四十八章在,这是假货 拜别了刘伍后,林雨便开车回到了独月鸣公司。 他手里拿着紫薇之泪来到兰莹办公室门前,可是总也抬不起敲门的手。 “送这东西,她会收吗?要不,换一个手镯?” 林雨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总觉得突然之间送这么贵重的东西,似乎有些不正常。 对于现在的林雨来说,钱就只是一串数字而已,以他现在本事,想要赚多少钱,那还不是伸手就来的。 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即使是多年的好友之间,也不会赠送价值168万的礼物。 更何况两人才认识没几天。 虽然这是作为道歉的赔礼,但谁知道兰莹会不会多想呢。 “对了,就说这是假货,那样她肯定不会拒绝。” 踌躇之间,门突然开了。 兰莹刚接到来自商标事务所的电话,让她过去再次确认一下独月鸣服装品牌申请的信息。 结果刚打开门,两人就撞了个满怀。 “你站在这儿干什么啊?吓我一跳!” 兰莹轻拍着胸口,余惊未定的怨声道。 林雨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他将精致的木盒递到兰莹的面前。 “那个,今天早上的事情,我向你说声抱歉。我不是有意要吓唬你的。” 兰莹没好气的说,“你还知道道歉啊?我还以为你都把它给忘了呢。唉,还算你有点良心。” 她伸手接过,在打开的同时又问道。 “这什么啊?” “这个叫做紫薇之泪,我看着挺好看的,所以就想着买来送给你。” 林雨说这话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好像说的本来就是大实话 他眼睛盯着兰莹的脸,希望从对方的表情上看出什么来。 “好漂亮啊!” 兰莹惊呼道,紫色的翡翠映在她的眼睛中,闪烁着几许光芒。 女人对于这种亮晶晶的东西,总是难以拒绝。 她抬头看向林雨问道,“你确定这真的是给我的吗?” “当然了,这是作为赔礼。喜欢吗?” 兰莹会心一笑,但是却依依不舍得将木盒合上。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所以还请你拿回去吧!” 林雨将递过来的盒子又推了回去,他赶忙解释说。 “这个不贵,真的不贵,这个是我在店里淘来的高仿品。看着虽然好看,实际上是假的。要是贵的我也买不起,你说是不是。” 兰莹一听,脸色突变, “道歉就道歉,还买了个假货的给我,你什么意思啊。我看你的道歉不是诚心诚意的!” “兰莹,你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林雨想继续说下去,却被兰莹一把推开,后者气呼呼的下楼,一路不停的走到车里,一脚油门,便绝尘而去。 林雨在后面拼命的追,也没能追上。 无奈之下,他只能就此作罢,不管怎样,兰莹总的还是把礼物给收下了,至于原不原谅,那还用想吗? 林雨来到10号仓库,大致清点一下今天进购的货物。然后就将其传送到了,林家别院。 此刻已是日暮西山,他去万宝楼转了一圈之后,就到怡红院周边转了转。 怡红院坐落在城东白虎大道与城北朱雀大道的交界处,这里可以说是人流量最大,最为繁华的地区之一。 怡红院在这里的生意可以说红火异常,在这里面消费的人,不是富甲一方,也是位高权重。 反正就是一个有钱。 林雨刚走到怡红院的门口,就被两个姑娘招呼, “公子,快进来玩呀!” “公子是好久不来,人家都想你了” 额……淡定,淡定。 我是经受过马克思主义思想缔造的共产主义接班人,绝对不能够被这世俗所迷惑。 林雨心中暗道。 “公子,你就不想人家吗?” “就是啊,你都不理人家,人家好伤心哦。” 林雨哪里能忍受得了如此诱惑,两个姑娘的声音简直让他骨头酥软。 算了,就这一次。 其实我不是为了进去玩的。 我是要视察市场,预估未来产品的销量。 对就是这样,我得进去看看。 然后林雨就在两个姑娘的拉扯下走进了怡红院。 怡红院的老鸨看到林雨进来,那更是热情无比,就跟看到自己老爹似的。 老鸨立刻让两位姑娘把林雨扶上楼,并吩咐要好生招待。 “公子,你今天更英俊了。” “公子,来,吃一块酥糕。” “公子,来陪人家玩游戏嘛,谁输了要罚酒哦” “公子……” 这一声声公子把林雨叫的那是一个神魂颠倒,整个人完全沦陷到了温柔乡之中。 “房兄,你怎么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 高升左搂右抱,快活的不得了。 而坐在他对面的房遗爱却是面带愁苦之色,对于身边姑娘的挑逗,爱答不理,甚至还有些厌恶的感觉。 房遗爱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叹出无奈的摇摇头说,“我没事,高兄尽兴。” “哎呀,你不就是怕你家那位吗?放心吧,今儿个我亲眼看到她去佛寺上香,现在这个时候肯定还没回来呢。你就放开来玩,就算喝醉了,我亲自把你给扛回去。” 房遗爱听后,更是深深的叹息。 黄瘦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身旁的姑娘想要亲近一些都没有办法。 更何况谁愿意和一个干尸一样的人亲近呢?抱一下都能被肋骨硌着。 房遗爱满心愁苦,不经意间,看到楼上的人好生熟眼熟。 “那人……” 他指向二楼问高升。 “你看那人是不是万宝楼的掌柜?” 高升抬头定睛一看,说道 “那可不是嘛,对了,我跟你说的日月宝镜你买了没?” “当然买了,我要是敢不买,还能有命在这里跟你说话吗?” 房遗爱连忙起身,并说道。 “你在这继续玩,我有要事找他” “哎,那你请便!” 说完,高升继续和那两个姑娘相互调情。 “公子,人家要喝交杯酒。” “好,喝,喝!” “公子,你看都把人家衣服给弄脏了,你要赔人家。” “好,赔,赔!” 林雨被两个姑娘给迷惑的不要不要的 一杯一杯的酒杯往他嘴里灌,迷糊之间,也不知道做出了多少的应承。 “林兄,你玩的可好?” 房遗爱走过来对林雨说道。 林雨眯着眼,醉醺醺的问, “你是……” “林兄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房遗爱啊。” 房遗爱坐到林雨对面,说道, “林兄前日对我说,要我两日再来找你取药,不知这药……你准备好了没有?” 林雨虽然有些迷糊,但脑子还算清醒。 他摆手说,“房兄尽管放心,你的药,我早已准备好了。” 然后就从口袋里面拿出来了一盒威神拍在桌子上。 这本来就是他拿的试用品,准备给别的客人弄一粒看效果。 正好房遗爱过来,那也省得找试验品了。 “拿去吧,一次吃一粒,一粒顶三天。” 房遗爱如对待宝贝一样的拿起药盒,翻来覆去的看了看,也看不出任何门道。 “林兄,此药该如何服用?” “把盒拆开,就吃里面的那个蓝色的药丸。吃了它以后,能让你找到男人的自信,重回往日巅峰,甚至还能更进一步!” 房遗爱听后,那枯干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这药对他来说已经不再单单是药,而是男人的自尊。 自从娶了高阳公主以后,就没有一天停歇过。 高阳公主几乎要把他给榨干殆尽,害的他现在在高阳公主面前都不敢穿的稍微清凉一点。 久日的劳累使他的身体越来越虚,那玩意儿已经是能看不能用。 偏偏高阳公主每天都要逼着他干活,工具不行了,那就只好从别的地方获得乐趣。 也不知道高阳公主从哪里学的虐打的招式。 这可苦了房遗爱,天天都要承受各种各样的刑罚。 不仅仅只是身体,就连心智和尊严都一并的摧毁。 每次和朋友们一起到怡红院的时候,房遗爱总是最早交代的。 久而久之,就被好事者称作是一息男,意思就是从头到尾只够一个呼吸的时间。 房遗爱因为这事,在这些朋友面前很难抬起头,关键是那群家伙还天天拿这说事。 恨得房遗爱牙根直痒,可也无可奈何。 “有了这神药,我要让他们明白,老子不是废物!” 第四十九章,钱丢了 高升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把玩着身旁姑娘的小脸,看看着房遗爱面露喜色的坐回座位上。 对此,他心中不免有些疑惑,难不成这万宝楼的掌柜给了房遗爱什么宝贝? 再想那万宝楼从上到下,处处是宝,要是房遗爱真求得些什么,他也想分一杯羹。 于是便问道, “房兄,这么快就回来了。难不成那万宝楼的掌柜不接见你?” 房遗爱下巴一抬,说道,“我是谁呀?当今驸马,他敢不接见我。” “如此说来,万宝楼的掌柜肯定是对您毕恭毕敬的吧。不知房兄有没有从他那里……弄点什么出来?” 房遗爱摆摆手说,“哎,话不能这样讲,我与他平心相交,怎能看在这利益之上?” 高升听后,心里暗自嘀咕。 “这房遗爱肯定弄来了宝贝。倒不如我诈他一诈,没准那宝贝就是我的。” 他亲自给房遗爱满上一杯酒说。 “房兄为人刚正不阿,与朋友那自然是管鲍之交,来,我敬你一杯!” 两人喝过之后,高升又说。 “今日尽兴,不如咱们两个……” 他做出一个你懂得的表情。 房遗爱正想提及此事,没想到对方竟然先说出来了,既然如此,那就顺其而下。 “既然高兄有此雅兴,那我只好作陪。” “好,光是玩的话感觉有些腻了,倒不如咱们赌个彩头如何?” “这事还能有彩头?” 房遗爱压根就猜不出高升打的是什么主意,他以为对方又发现了好玩的东西。 高升笑了笑说道,“早就听闻房兄身怀秘技,今日咱们两人就比一比谁坚持的更久。” 房遗爱一听,便知高升必然不怀好意,现在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那一息男的称号。 而对方竟然还要比这个,明摆着就是为了让他难堪。 若是之前,他必然要勃然大怒,然而今天却不一样。 他心中暗想,“既然你要自找不快,那就别怪我了。从今天起我金枪不倒房遗爱又要回来了!” 但表面上得把功夫做足,就摆摆手说道 “高兄言重了,我要真有那本事,又怎么会整天的被人奚落?我看呀,不比也罢,我自甘认输,你看如何?” 房遗爱猜到对方要拿彩头,肯定价值不菲,既然如此,那就狠狠的再多敲一点。 虽然他不知道这药效如何,但就是有种莫名的自信。 就像是一个小孩拿起一根木棍,就以为自己变成孙悟空似的。 这话正中高升下怀, 他心想,“要是你不拒绝,我还真觉得有问题呢,看来你永远都是那个,只能在一息之内就完事的废物。” 高升哈哈大笑说道, “房兄实在过谦了,你要是这样说,那就没意思了啊。这样吧,我以此物拿来作为彩头,你若是赢了,这便是你的。” 他将一个打火机拍在桌子上。 精巧的打火机顿时便引来几位姑娘的惊呼。 其中一位说道,“莫非这就是全长安城唯独万宝楼才有卖的打火机?” 高升得意的说道,“没错,正是此物。” 房遗爱因为在万宝楼开业的当天晚上没有过去,所以也就没有买到打火机。 他只是听闻只要拥有此物,便可随意唤出火来。 所以他也一直想要拥有一个,只可惜这打火机卖的实在太快了。仅仅只是一晚上,林雨的存货就被全部给抢空。 房遗爱不愿过分表现出自己对打火机的渴望。因此他眼睛一瞟而过,毫不在意的说道, “不过是一个打火机而已,也就值个一百两银子罢了,若是拿此物作为彩头,岂不令高兄脸上无光?” 高升拿起打火机在对方面前晃晃说,“房兄有所不知啊,这打火机当时卖的是100两银子,可是万宝楼里的已经卖光了。若是想要,就必须从他人手中易得。你可知现在值多少两银子?” “最多不过五百两。” 房遗爱泯了一口酒,轻描淡写的回答道。 这下不单是高升,就是旁边的姑娘们听了也都暗暗发笑。 一位姑娘说,“公子有所不知,今日一早,便有一位公子从他人的手里易得一件此物,据说两人还是至交好友,这才花了一千三百两银子。” 房遗爱一听,差点被一口酒给呛着。 “当真?” 高升哈哈一笑说,“那还有假?今日易得打火机的那人便是柳生。没准这两天就会到你面前显摆了。” 房遗爱摇摇头说,“那小子就是喜欢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咱们暂且不谈他,就说这彩头,你觉得够吗?”高升说。 房遗爱心想: “这高升都拿出打火机了,我若是拿出一般的金银珠宝的话,必然要嘲笑我。可是到底有什么能比这更好呢?” 思索之时,忽然想到林雨给他的威神共有两盒,每盒之内又只有一粒。 “倒不如我先用一粒,剩下这一粒作为彩头。若真有神效,不但没有任何损失,反而还多得一个打火机。若没有用处,那我便立即找上林雨,让他给一个说法。” 想到这里,房遗爱的底气就更加足了,他语调提高,自信满满的说道, “够是够,但与我将要拿出的彩头相比还远远不如。” 高升听后,心中便暗暗叫好,“果然上当了,估计这林雨给他的宝贝非同一般。不过那又如何?我就看你这一息男到底能坚持多久,一息,两息还是三息?” 他旋即又将一支绿箭和打火机放在一起。 “这叫口香糖,价值十银子。你可别看它便宜,但这用处可是大的很呢,” 然后他又说出了林雨介绍口香糖的广告,“清新口气,你我更亲近。” 房遗爱微微点头,“那便就此说定,” 他将一盒威神放到桌子上,“这就是我的彩头,暂且不说它有何妙用,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哟,还装神弄鬼起来!”高升打量着药盒,却看不出有丝毫的端倪,他站起身说, “那么,房兄请!” “高兄请!” 两人就像是关系十分要好的合作伙伴,一人拉着一个姑娘分别走进了两间相邻的客房。 林雨喝酒喝的直打嗝,即使唐朝酒的酒精度再低,喝的多了也会醉,他摇摇晃晃的要站起身,却被两边的姑娘一起给拉住。 “公子,你还没给人家钱呢!” “就是啊,公子,你不能说话不算话,你要是骗了人家,人家会很伤心呢。” 林雨口齿不清的说道, “我林雨……一言既……既出,驷马难追,咋会赖账?看我……给你们拿钱啊!” 林雨撑不过两个姑娘的磨硬泡,他将手伸进怀里,可是一摸之下,却什么都没有。 他又摸了摸里衣口袋,依旧是空空如也,这时他猛然惊醒,醉意也退去一半。 他惊呼道,“我的钱呢?我钱丢了!” 两位姑娘见状,嘟着嘴气呼呼的说。 “公子不会故意装作没钱吧?” “公子肯定在逗我们玩呢,公子好讨厌,快给人家嘛。” 林雨推开两个纠缠他的姑娘,又把浑身上下都摸了一遍。 这次他终于可以确定,自己的钱确实丢了。 他仔细的回想,从万宝楼出来以后,就直接来到了怡春院,一路上也没人碰过他。 “丢那了呢?” 林雨万分焦急,虽然只有两千两银票,但多少都是钱啊。 更何况他现在在这怡春院里面,如何也不能让小鱼知道。不然的话,这妮子肯定要伤心了,因此派人回去求救的办法是行不通。 两位姑娘互相对视一眼,然后就一声不吭的退去。 林雨又找了一会儿,四处望了望,见没人注意他,就打算脚底抹油。 然而还没走离座位五步,就被四个手拿漆红短棍的打手给挡住了去路。 老鸨则是从这四人中间穿到前面,她将衣袖往上一挽,粗壮肥硕的手臂抱在胸前,眯着眼质问道, “林大少这是要去哪里?” 林雨又不傻,立即明白,今天要是不把钱拿出来,那就别想走了。 于是林雨满脸赔笑的问“老妈妈,日月宝镜,用着还行吧?” 第五十章,金枪小霸王 老鸨眼睛一瞪,“好不好用关你屁事,反正日月宝镜已经是我的了,你就算拿两万两来买老娘也不会给你。” “老妈妈,不是这意思,您就看在我卖给你日月宝镜的份上,这一次的就算了吧?” “算了?不行!” 老鸨双手掐着腰,就一副泼妇骂街的模样,咋呼道, “俺这可是小本生意,你说算了就算了,那明天我这不得关门?今天你要是把这帐给我结了,就不想走出这门。” 林雨苦笑,他又说道,“那这样你看行不行,我先给你打个欠条,等明天我拿钱来找你。” 老鸨嘴一歪,讽笑说,“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你要是明天赖帐怎么办?一张纸就想换几千两银子?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今天你要拿不出来,就找人去你家里拿。反正钱不到,人不能走。” 这下林雨别也急了, “哎,你说你这老鸨子怎么就不知好歹呢,说了我明天就给你送来,我林雨的名声难道连这区区几千两都不如吗”? “哟,那您这是拿您的名来压我了?” 老鸨伸手指着林雨说道。 “我还就告诉你了,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要不把钱拿来,要么打断一条腿给扔出去。” “你……” 林雨气急败坏的指着老鸨,干张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今日本想在怡春院视察一下市场情况,谁知道竟碰见这种事儿,这下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砰!” 高升撞开了房遗爱的门。 就只见那春光乍泄的两人,正做着某种令人心旷神怡的运动。 高升愣住了,房遗爱愣住了,还有那位姑娘也愣住了。 顿时,房间里传出来一声尖叫。 两秒钟后,高升这才反应过来,连忙退出去,并连连道歉说。 “房兄息怒,我只是担心房兄的身体,这才赶忙过来看看,不曾想竟然打扰你的兴致。” 房遗爱兴致满满的收工起身。 要是平常人在这个时候被撞见,肯定气着不得了偏偏房遗爱就是为了想要证明自己,才跟高升打赌。 刚刚他还想,光隔着墙听声音还不够,要是能当面展示一下,那就再好不过了,到时候看这群孙子们还敢不敢再说长道短。 而这时高升正好又把门给撞开,这一幕完全的展现在他的眼前。 此刻房遗爱的心情别提多好了。 “高兄不必道歉,若真如你说的这般,我还得向你道一声谢。” 房遗爱将衣服穿好,打开门对高升说道。 高升满心的疑惑,房遗爱速度快,那是全长安城都知道的,可这一次这家伙怎么这么厉害? 他在隔壁的时候差不多一刻钟的时候就投降了。 别看他的身体看起来还不错,实际上整日花天酒地的他,也就比他那些狐朋狗友好上一点而已,不过倒是比曾经的一息男房遗爱要强得多。 高升房间里面安静下来以后,隔壁房间的声音更加的汹涌澎湃,听的人血脉喷张。 高升不甘落后,强制的让自己再次雄起,又一轮过去之后,隔壁依然叫声不断。 这可把他给急的额头冒汗,心想难不成是房遗爱唆使那姑娘假装的? 这都到将近三刻钟了,就算是头牛也该累了。 可偏偏听这声音,却感觉好像才刚刚开始。 高升忍不住内心的疑虑,就来到了房遗爱的门口,然后就发生了一开始的那一幕…… 房遗爱穿戴整齐以后,潇洒的走了出来。 即使是宽厚的外袍也依旧遮掩不住身下那微微隆起的小土包。 见到此景,高升都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 他心中暗道,“乖乖,房遗爱的玩意儿是驴的吗?怎么这么大?” 房遗爱也猜到对方的心思,便更加得意。 “怎么样?高兄认为胜算几何?” 高升这哪里还有脸耍赖,他忙说道, “房兄威武,怪不得有传言说您是长安城的金枪小霸王,我之前不服气,今日一比之下,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哈哈”房遗爱朗声的笑道 “那些都是虚名而已,做不得真。” “若是没有真本事,哪里会有这样的传言呢,更何况房兄真的是技艺高超,无人能比。若是我能学到一招半式,也可风流整个怡春院了。” 高升的一番吹捧,直把房遗爱给说的心花怒放,后者也完全放下心中的芥蒂。 也就在这时,高升旁敲侧击的问道, “房兄如此厉害,是不是有什么房中秘术啊?可否教小弟一招半式?” 房遗爱摆摆手说道, “我哪里有什么秘术,不过就是仰赖……” 话还没说完,他连忙住口,只示以对方一个神秘的微笑。这可把高升急得不要不要的。 然而任由高升用尽浑身解数都没能问出个半点信息。 也就在此时,林雨这边的动静闹得越来越大,怡春院内许多客人的目光都盯在那里,各自也都乐得看这一场热闹。 房遗爱定睛一看, “咦那不是林兄吗?看样子,这形势不对呀,我得赶紧去看看!” 他都顾不得回应高升的问题,就急忙跑上了二楼。 “快说,是让人取,还是打断一条腿?” 老鸨一脸嚣张当然逼迫林雨,而那四个壮汉也都逼近了他。 “你们要干什么?还不给我退下!” 房遗爱突然窜到林雨面前,怒斥那四人。 他的名声可比林雨要大得多,并且背后的势力更是实打实的。 就算他砸了这怡春院,老鸨也得笑脸相迎。 老鸨一见房遗爱要插手这件事,心中暗道不好,可又不敢反驳房遗爱,便只能气愤的说道。 “房大爷,今天这事你可得评评理,这人他来白吃白喝还白玩,叫他结账还不乐意。你说天底下怎能有这样厚颜无耻之人?” 老鸨本想这样一说,房遗爱必然会稍作考虑,谁知道对方脸一横,大骂道。 “林神医来你这就是给你面子,你竟然还不知好歹!若你今日敢将神医给赶出去,我便砸了你这怡春院,” 老鸨听得心一揪,她稍有不安的看向林雨。 她想这不就是一个万宝楼的掌柜吗,咋还成神医了呢? 难不成这人还有不为人知的身份? 想到这里,老鸨不由得有些后悔了。 其实今天这事并非巧合,而是有人委托她这么做。 本来那人已经给了十分丰厚的报酬,可老鸨贪得无厌,以为林雨开的是万宝楼,不说钱有多少,那宝贝肯定是大把大把的。 如果能弄来点宝贝,那就再好不过了。 可谁知半路竟然杀出了个房遗爱,把她的计划全盘打乱。 老鸨连忙说道,“房大爷,你可听清楚,是他不愿意结账在先,我只是按规矩行事而已,您不能黑白不分吧?” 房遗爱一听,高声道,“那以你的意思,我这是蛮不讲理了?” 老鸨慌忙的连连摇头,“房大爷说笑了,老娘就是想也不敢这么想啊。” 房遗爱又说,“不敢就行,今天神医的所有钱全算在我的头上,若是少一个子,我跟你没完。” “是是,老娘知道了。” 老鸨赶忙应道,对此她心中不住的怀疑,这林雨到底是什么来头? 先是被那位给记恨上,然后房遗爱对其竟如此的恭敬,据说此人跟四皇子尉迟宝林等人还有些关系。 莫非此人真实身份是皇亲国戚? 老鸨不敢想太多,害怕万一想中了,那她这怡春院也就开到头了。 “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滚?敢坏了神医的雅兴,我让你们一个个吃不了兜着走!” 老鸨吓了一跳,她伸手拍打在那几名打手的身上。 “你们几个是木头人呀,还不赶紧走?” 那四人这才在老鸨的驱赶下下了楼。 等那几个人走了以后,房遗爱拱手对林雨说道。 “神医呀,您真是神了!林神医请受房某一拜。” 说着就要弯下腰,却被林雨给扶起来。 林雨说道,“房兄万万使不得,今日你能替我解围,我心中已经是感激万分,你若是再如此,便是要让我羞愧了。” “林兄有所不知,您对我简直就有再造之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