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请走开》 第1章 分科 沈清歌推开教室大门的那一瞬,眼睛已经锁定在靠窗第四排的那个位子上。 果然到了。 她的嘴角微翘,轻快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放下沉甸甸的书包,对照着课表,取出上午要用的课本,整齐地叠在课桌的左上角,放好笔袋。又取出要交的作业,翻开粗粗看了一遍,放在了课本的上面。 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六点三十五。 身后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昨天的英文卷子,拿来看下,哦,还有历史。” 沈清歌再度翘了翘嘴角,拿起最上面的两份作业,转身递去,转身时脸上已经是一片淡然。 秦漠左手接过作业,右手却在课桌里掏了几下,拎出一袋早点来,递给她:“给你。” 沈清歌皱起眉,看着他意外的举动,没有伸手。 秦漠看了她一眼,把早点随手放在她身后的桌子上,翻开作业,埋头苦抄起来。 “就算是谢谢你的作业了。”他低头边写边说,“我妈做的,别客气。” 既是这样,确实没什么好客气的。 沈清歌拿过早点,轻轻说了声:“谢谢。” 打开袋子,她看到了六个凸着小肚子的贝壳蛋糕。 真可爱!她脸上微微一红,回头看了他一眼。 “还有红茶,别忘了。”他翻页的时候抬头对上了她的视线。 她感到自己藏在头发里的耳朵,已经微微发烫了。 随手扒了两下耳边的长发,从课桌里快速取出杯子,放入茶袋,逃似地跑到教室的一角去泡水。 咕嘟嘟的水声中,她隐约听到他的嘀咕:“小卖部的饼干,天天吃都不腻的。” 她的脸更红了,但瞬间又苍白起来。 她小心地端着飘着佛手柑香气的红茶走到座位前,轻轻坐下。随手从课桌里拿出一本书,边看边吃着蛋糕。 耳边只听到偶尔沙沙沙的翻页声。 忽然,大门被“碰”地一声打开,旋风似的刮进来一个人。 沈清歌不回头就知道是谁。 “哎呀,你们怎么又比我早。”林浩然“咚”地把书包甩在课桌上,“秦漠!你抄作业都能抄到睡啊?!” 秦漠支起头,懒懒地对他一笑:“哪有。我早抄完了。” “哈,那正好。”他探身从他课桌上顺过一张英语卷子,“借我对对题啊,沈清歌。” 沈清歌点点头,没做声,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林浩然对了一遍题,惨叫一声,赶紧拿出笔来涂写了几处。又整体看了看,满意地把卷子还给坐在他左边的沈清歌。 沈清歌转身接过,林浩然看到她手里咬了一半的蛋糕,又是一声怪叫:“沈清歌,你今天居然没吃饼干?” 一阵低低的闷笑从身后传来,秦漠又摆着他一百零一套的趴睡姿势,压抑地抖动着肩膀。 沈清歌脸上一寒,瞪了他一眼,二话不说抽走了卷子。 林浩然笑嘻嘻地当作没看到,摆摊似的把书桌堆满后,又厚着脸皮问她要数学的习题。 她背着身子递给他,快速地吃完了手中的蛋糕,喝完了茶,跑出教室去洗杯子。 在走廊上与班里的几个同学相遇,大部人马入住教室,教室里渐渐热闹起来。 在盥洗室里刷杯子的沈清歌心情却有些低落。 她费力地搓洗着已经十分干净的杯口,心里却想着刚才那关于饼干的话题。 有这么明显吗? 她也没有天天吃饼干啊。 她只是……只是在家里没有早点的时候,懒得跑远去买而已啊! 谁让学校的小卖部,卖来卖去就那几款饼干。不就是填个肚子嘛! 可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两个都注意到了? 蛋糕又甜又香,红茶又十分地解腻,她一口气吃了四个。但渐渐的,她的心里却开始微微泛涩。秦漠的妈妈一定很会做饭。 妈妈亲手做的早点…… 这对她来说,是多么奢侈的一个食物啊。 “从今天开始,你住到奶奶家去,爸爸一个人没法照顾你。” “小囡啊,你爸爸要结婚了。” “清歌,现在家里有人照顾了,你住回来吧。” “清歌,我要带小扬去早教,你自己出去买早饭好吗……” 一阵悠扬的铃声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早自习开始了! 沈清歌甩甩杯子,收拾起心神,快步走回教室。 身后一个脚步声蹬蹬蹬向她冲来,一点都没有刹车的意思。她侧身略略停在一边,一个身影就迅速地越过她冲进了教室大门。 “哟!又是踏点进来的,你行啊,安晓炎。”讲台上响起一个调侃的声音,班主任娄老师已经摆开了架势,在黑板上刷刷刷地写了半黑板的题了。 安晓炎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嬉皮笑脸地说:“谢谢老师夸奖!”然后一屁股坐下,开始翻书包取作业。 娄老师笑着摇摇头,对刚刚坐下的沈清歌道:“课代表把作业先收一下放我讲台上。” 沈清歌拿起课桌上各组组长交上来的作业,走到讲台上放好,却暼到讲台上那备课本下面压着一叠表格。 分科…… 是了,过了今年的暑假,就要分科了。 她默默地坐回自己的位子上,努力忍住不回头看那个一直趴在课桌上的身影。 不知道,他会选文科还是理科呢? 娄老师抄完一个黑板,放下粉笔,习惯性地拍了拍身上的粉笔灰。 “大家先别忙着抄板书。我这里先说个事儿。大家都知道的吧?高二就要分科了。”她从讲台上拿起一叠表格,分发给头排的同学们,示意他们传下去,“这是分科的志愿表。不管之前有没有想过分科,今天回去后大家都好好想想,跟父母也商量一下。这个表下周填好统一教上来,学校会根据同学们的具体情况,分科分班的。” 表格上除了个人志愿外,还有期中、期末几次大考的成绩需要填。 分科是高考的第一步,刚刚适应高中生活的学生们,马上就要面临如此重大的抉择,紧张、兴奋、好奇……众多掺杂在一起的心情让他们忍不住低声地交流起来,教室里顿时响起一片嗡嗡声。 “老师!”坐在最后一排的桑宏举手高声叫道,“考试的成绩不记得了怎么办呀?” 娄老师对他瞪了一眼说:“前两天不是刚刚发下学生手册吗?回去自己查。” 桑宏笑嘻嘻地又问:“那我文理都很差,又怎么选呀?” 娄老师没理他,清清嗓子,撑着讲台两边对学生们说:“关于选科的问题,明天下午小礼堂有一场年级会,到时候会有老师统一、详细地跟大家讲一下,关于文理科的选择、高考志愿的比例、还有我们学校以往几届的经验。大家都要出席,不能请假!” 说完她翻开书本,正色道:“好了,分科的事情说到这里,大家下课再讨论。现在开始上课,请大家把书本翻到109页。” 第2章 奶奶 虽然大家都知道高二是要分科的,但班主任这么正式的一宣布,所带来的效应也是不小的。课间休息的时候,听到大家讨论的话题,十之五六都是与此相关。 “沈清歌,你打算选文科还是理科?”坐在沈清歌左手边的谷翊阳忽然问她。沈清歌从书本中抬起头,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用余光瞟了下谷翊阳身后,侧趴在桌上自顾自玩手机的秦漠,微微摇了摇头说:“我还没想好,明天先听听校会吧。” 谷翊阳的娃娃脸显得有些愁苦。他的妈妈和沈清歌的爸爸是同一单位的同事,公事上的往来很多,自从晓得自家的孩子和领导的孩子分在了同一班,就耳提面命地督促他好好学习,和沈清歌搞好关系。要知道,有了孩子的家长平时聊天说话,总会不自觉的就聊到了小孩,因此若是两个孩子私交不错,平时聊天也就多了一个很大的谈资,这是一个很好的,不着痕迹的,和领导套近乎的机会。 谷翊阳不擅长理科,无论是数学还是物理都会让他抓狂。沈清歌各科的成绩都不错,考试发挥也很稳定,一般这样的学生,选理科的概率是百分之九十。如果沈清歌选了理科……他觉得他老妈肯定会逼他也选理科,而理科将来的选择面确实要广很多。想到这种可能,想到未来两年暗无天日的理科生活,他觉得他快要抓狂了。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他打死也不苦读考上市一中了。 沈清歌对谷翊阳的心事一无所知,她自己心里其实比较倾向理科,因为她对长篇累牍的背诵实在打不起什么精神。但是……她伸手到课桌里摸了摸那个早点袋。 不晓得,他会选什么科? 思绪刚刚飘出去,身边又腻上来一个人。 “清歌~~”安晓炎占了右边林浩然的位子,手臂勾着她的肩膀,身子半挂在她身上,声音甜的发腻。 沈清歌面无表情地避开她凑上来的脑袋,拉开她的手,淡淡地说:“上次借给你的那本习题呢?赶紧还给我。” “哦!你好无情!你利用完了人家就翻脸不认人了!”安晓炎锲而不舍地扒住她,努力地睁大双眼。 沈清歌和她对视了几秒,终于“嗤”地一声笑了出来。 “你够了没?是谁利用谁啊?”她向她伸出手,道,“拿来,我今天打算回去做的。” 安晓炎笑嘻嘻地从身后摸出一本物理习题集,书角因为翻看太多次已经有些微微卷起。沈清歌接过,又说道:“我看你还是再去买一本来,我做完给你抄一下总行了吧,你拿这个去糊弄你爸妈,总是不太好,迟早要被揭穿。” “我没空。”安晓炎对着自己的手机整了整发型,“抄一遍多浪费时间,你看你写的密密麻麻的。反正都不是我自己做的,我直接拿你的不是更方便,回头一周两周地给他们看一下,让他们觉得我‘确实’是在认真读书就好了嘛。” “你确定你爸妈没识破你这个烂手段?”沈清歌怀疑道,“字迹就不一样啊。” 安晓炎耸耸肩:“所以我说他们也是在走过场啊,觉得自己‘确实’关心过我的学习了,就好了嘛。” 沈清歌无语,安晓炎看起来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样子,其实她的心思细腻的很。 “对了,你选理科还是文科?” 这是第二个问她的人了。 她摇摇头:“想听了校会再决定。” 安晓炎夸张地叹了口气:“哎~多好啊,没有偏科的人,选择多广泛啊。成绩又好,去哪科老师都喜欢。” “你呢?” “我?我跟着你啊。”安晓炎说的理所当然,“像我这种每科都很烂的人,选那科也没差吧?我还指望你接下来两年能罩着我呢。” 沈清歌嗤之以鼻:“是想充分利用我的习题集吧?!” 安晓炎的双眼笑得弯弯地,晃着她的手臂:“好嘛好嘛,反正我就是跟着你了。” 两人笑闹到上课铃响,安晓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坐回自己的椅子上。 沈清歌嘴角的一丝笑意还没有退去。她脸上虽然有时候对安晓炎冷冷的,可她一直厚着脸皮贴上来,说的话直白又动听。在这个班里,算是和她最要好的女生了。想到她那连自己女儿字迹也分辨不清楚的父母……沈清歌心里微微一涩,她觉得自己和安晓炎,又走近了一点。 ****** 沈清歌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接近六点,杨嫂正在餐桌前摆碗筷。她抬头看到正在换鞋的沈清歌,就笑盈盈地对客厅里坐着看电视的吴卓芳说:“小囡回来啦。” 沈清歌对着杨嫂点点头,算是招呼,又跑到沙发边叫了声“奶奶”,随后放好了书包,洗了手,随后拉开椅子坐下,拿起一本书,静静地等着吴卓芳来吃饭。 吴卓芳又坐着看了约莫五分钟的电视,才扔掉手上的遥控器,慢慢地站起来,走到饭桌前。 杨嫂早已经盛好了香喷喷的米饭,又端上来一个砂锅,煲的是山药排骨,打开后特地舀了两碗出来,一碗放在了吴卓芳的面前,一碗递给沈清歌,道:“喏,这个汤小囡要多吃一点,读书现在很辛苦吧?” 她说了声谢谢,接了过来,看着杨嫂期待的目光,低头抿了一口。 “很好吃。”她轻轻地说。 杨嫂弯起了眼睛,满意地坐下来。三人开始吃饭。 一顿饭只听到几声轻微的碰瓷声,等到电视里响起新闻报道的音乐时,沈清歌放下碗筷,轻声说:“我吃好了。” 吴卓芳也放下碗筷,取了张纸巾轻压嘴角。 “今天学校里有什么事吗?”她开口问道,竟是一管动听的好声音。 沈清歌瞬了瞬眼,说:“班主任说,高二要分科了。让我们考虑下,和家里商量下。” “家里?”吴卓芳环顾了下这两百多平,感觉有些空空荡荡的屋子,低低地“哼”了一下,又问,“你自己呢?有想法吗?” 她摇了摇头:“还没有想好,老师说,明天学校有个关于分科的校会,我想听完再做决定。” “恩。也好。”吴卓芳点点头,站起身来,“这个事还是你自己要多用用心。”她把“自己”两字,说的特别重。 第3章 犹豫 上学路上经过早点摊的时候,沈清歌盯着正在摊蛋饼的大妈看了一分钟,大妈热情地开口招呼她,她却迅速转身逃了。走到学校后,特地去小卖部晃了一圈,对着几个口味的饼干一一看过来,还是两手空空的进了教室。 秦漠依然一副千年不醒的样子,趴在课桌上假寐。 她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放下书包坐下,才发现一个牛皮纸袋已经安安静静地躺在课桌里了。背后响起一个懒懒的带着磁性的声音:“英语作业,谢谢。” 她找出卷子转身递给他,趁那一瞬的眼神对视,鼓起勇气开口说:“昨天的蛋糕……很好吃。” 秦漠接过考卷,笑着对她说:“不用客气。” 他把两张考卷叠放在一起,用手撸平,取出一支笔,埋头抄写起来。 沈清歌看到自己的那张卷子,被压在了下面,只露出了答案的一边。 不知怎的,想到写着各自名字的两张卷子,这么亲密地叠在一起,她的心跳就有些不规律起来。 秦漠抄写了一大题,抬头看到她依然回头看着他,还以为她真的不好意思,又补充道:“我妈最近迷恋上烤蛋糕,恨不得把书上所有类型的蛋糕都烤一遍,我和我爸已经被她塞了又塞,她却还嫌我们吃的太慢,多一个人帮她解决,她会很高兴的。我想,在她热情消退之前,你天天都可以吃到新鲜美味的蛋糕。” 她沈清歌张了张嘴,最后也只说出了“谢谢”两字。 她慢慢转回去,打开牛皮纸袋,今天的早点是两个麦芬蛋糕,咬一口,浓浓的乳酪味和清甜的香蕉味在嘴里交杂蔓延开来,她闭上眼睛,脸颊微红,听到身后翻卷子抄写的声音,望向窗外在晨光中绽放的蔷薇,这一刻,真希望就此停留! 因此,她再度鼓起勇气,借着去泡水的机会,在坐下之前,开口问道:“对了,你打算选文科还是理科呢?” 秦漠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有些讶异,随而笑着摇摇头说:“我无所谓拉,其实是文科比较好混,不过我爸可能让我选理科。” “你听你爸爸的?”她有些意外。 “很少。”他摸摸下巴,笑得漫不经心,“不过这件事,可能真的要听他的了。” 沈清歌不懂,还想再问,走廊上已经远远地传来了说话声,她抿着嘴捧着杯子坐了下来,蛋糕吃了一个就有些饱,她捧着茶杯,眼神望着窗外,开始游移。 等到她回过神来,教室里已经坐满了大半,大家交作业的交作业,聊天的聊天,嬉闹的嬉闹,各组的组长把收好的英语作业陆续交到她手里。秦漠也递上来一叠卷子,沈清歌的那张,放在了最上面。她不动声色的抽出,放在了自己的那一组卷子里。 早自习铃声响起,娄老师拿着备课本走进教室。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统一到小礼堂开会,大家都知道了吧?”娄老师继续上次的那个分科话题。 “昨天说了分科的事情以后,已经有些同学的家长打电话给我详细咨询分科的事情了。”娄老师推了推眼镜继续说,“分科算是高考的第一步,大家有些紧张也是难免。但在决定分科之前,大家还是应该先对自己的成绩和优势、劣势做一个全面的分析,而不是着急打听分科后的师资分配。今天的校会,年级组长会详细分析一下历年学校文理科的高考情况给大家做参考,希望大家都能够认真听,回去以后告诉家长,仔细商量,这个周末正好能做出决定。下周一大家就把昨天发下去的表格交上来吧。” 这么紧张? 大家都有些哗然。今天已经是周五,等于只有两天的时间来做决定。 娄老师似乎看出大家的想法,又敲敲桌子,略略拔高了声音说:“做这个决定的时间,花两天和两周其实是一样的,并且这次分科也并不是完全最后的分科。如果高二上有同学改变主意,还是可以换的。” 话虽这样讲,高二一开始文理科所侧重的科目重点就不同,一般而言,理科转文科还相对方便,但文科转理科……难度跨越比较大,学校首先就不同意吧? 一时间大家都在窃窃私语。 “哎,算了,我还是先选理科吧。我妈也是这个意思,学不了再转文科。” “我肯定文科了,与物理告别倒计时开始,欧也~~” “啊~我爸这周出差,怎么商量啊……” 沈清歌渐渐攥紧自己放在腿上的拳头,缓缓地低下了头。 也好,周末本就要回“那个家”,到时候说一声就好了吧。 他会给出什么样的建议呢? 如果他说理科,那她该怎么做呢?…… ****** 听了四十分钟年级组长的喋喋不休后,大家一冲出小礼堂,就做鸟兽散了。 有些着急回家的同学,都已经事先整理好了书包拎到小礼堂,这样下课就可以不用回教室,直接背着奔赴目的地就好。 楼梯上三两成群的学生,说起自己周末的安排,言语中都有几分期待。 这么多人里,大概只有自己……是不愿意过周末的吧……沈清歌自嘲着,慢慢走回教室,慢慢地整理着书包。 等到她全部收拾妥当,教室里只剩下没几个人了。 安晓炎知道今天她回“那个家”,不是很顺路,所以一早就闪了。 她磨磨蹭蹭地东摸西摸,确定没有东西再拉下,才慢吞吞站起来,背起书包准备离开。 路过秦漠的桌前时,他正靠着墙看一本书。 “你想好选什么科了吗?”他伸手翻过一页,嘴巴微动。 沈清歌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对上他关切的目光,心跳又开始不受控制起来。 “还没有……”她轻轻地说。 秦漠的双眼闪了闪,点点头,又把目光投在了书本上。 “周末愉快。”他说。 沈清歌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她对他浅浅地一笑,道:“周末愉快。” 随后步伐轻快地走出了教室。 第4章 那个家 从学校出来乘一部公交,就能直达“那个家”。 虽然有开门的钥匙,沈清歌还是按下了801室的呼叫键。对讲机里响起了一个温柔的女声:“喂?” 沈清歌垂下眼,迟疑地叫了一声:“阿姨。” 门开了。 她走进楼里,按下电梯按钮,一路的好心情随着跳跃的数字渐渐消失。 “咣”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了,801的大门已经打开,她走进去,关门、换鞋、放下书包,然后走进厨房,对着正在忙碌切洗的背影,又叫了一声:“阿姨。” 张雪梅回头,对着她温柔的一笑,说:“回来了啊。客厅里有洗好的草莓,记得去吃。” 沈清歌点点头,出了厨房,看见沈清扬正摊在沙发上,怀里捧着个小盆子,边晃着脚看电视,边吃草莓。盆子里的草莓已经没剩多少了,沙发前面的地上到处都是绿色的草莓蒂。沈清扬看到她,大声地叫了一声:“姐姐好!”就又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电视上。 电视里正在播放着《喜羊羊与灰太狼》,这是沈清扬最喜欢看的节目。他一直自诩小灰灰,爸爸是灰太狼,妈妈是红太郎。姐姐呢?姐姐是美羊羊。沈清歌垂下眼睑,眼里闪过一道讽刺。 她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收拾好情绪,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转身推开了过道最里面的那间朝北的小间。 房间被张雪梅整理得十分干净整齐,但也就是这样,感觉却分外清冷,与其说是给她的房间,不如说是客房。 只有书桌上小相框里的那一张照片,宣示着此间主人的不屈服。 一张她和妈妈的合影。 沈清歌看着照片发了会儿呆,忽然伸手合上相框,翻出作业埋头苦做起来。 周末老师都爱留一大堆作业,也好,这样她可以不觉得无聊。 傍晚五点半的时候,沈宽下班回来了。 一进门就看到张雪梅站在沙发前呵斥着沈清扬。沈清扬倔强地仰着小脸,紧紧地抿住嘴唇。听到声音回头看到他,立刻展颜开心地叫:“爸爸!”然后蹬蹬蹬迈着小短腿跑到他的跟前,伸出双手,“爸爸抱!” 沈宽笑呵呵地抱起他,亲了一下,问:“做了什么坏事了?妈妈在骂你?” 沈清扬笑嘻嘻地说:“把草莓叶子扔地上了。”然后悄悄地打量他的脸色。 沈宽挑眉问:“小灰灰吃完草莓,会把叶子捡起来的是吗?小羊吃完才乱扔。” 沈清扬想了一下,乖乖走回去,蹲下捡草莓蒂了。 张雪梅看着沈宽,叹了口气,也帮忙收拾。 沈宽洗完手后,就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汽车杂志静静地看。 沈清歌听到声音,打开门走到客厅,对着他叫了一声:“爸爸。” 沈宽抬眼看了她一下,说:“嗯,学校那里怎样?” “要分科了。”她简短地回答。料想谷翊阳的妈妈早已经和他报备过了。 “想好要选什么了吗?” “还没有。” 沈宽放下杂志,看着她平静无波的脸,那张肖似她母亲的脸,心里一阵烦躁。他大手一挥,道:“女孩子还是选文科好。” 沈清歌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也不回答,转身走进了房间。 ****** 约莫坐了五分钟,张雪梅就来敲门叫吃饭了。 她洗了手坐在了餐桌的右边,沈宽坐中间,张雪梅和沈清扬坐左边。 沈清扬最后一个上桌,看到餐桌上的番茄炒蛋就激动不已,拿起勺子连着舀了四五勺,舀得饭碗里都是番茄炒蛋还不知足,一会儿又吵着要吃虾,一会儿又要自己喝汤,汤水在餐桌上撒了大半,他吃的满嘴流油。张雪梅又要给他夹菜,又要给他收拾,一顿饭吃的热闹无比。 沈清歌目不斜视,只盯着面前的那个青椒土豆丝埋头猛吃。沈清扬见了,便吵着要把这道菜拿到他面前来吃。 张雪梅歉意地看着沈清歌,伸手欲拿。 沈宽突然放下筷子,严厉地对沈清扬说:“吃饭就好好吃!一道菜一次只夹一口,吃完再夹,哪有人把盘子都端过来的?你吃了别人吃什么?平时都是怎么教你的?” 沈清扬一下子没声音了,小嘴扁了扁,眼眶里立刻充满了泪水。沈宽视而不见,继续拿起筷子吃饭,张雪梅也不敢妄动。沈清扬用饱含着泪水的眼睛打量了在座的三人,默默拿起小勺,从碗里舀起很大的一口饭菜,塞到了嘴里,然后期待地看着沈宽。 沈宽脸上的线条顿时柔化下来:“下半年去了幼儿园,可不能这么吃饭了。”他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快点吃吧。” ****** 沈清歌第一个吃完饭,把碗筷放到水池里后,她跟餐桌前的几人说了一声:“我去做作业了。”就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关起门,拉开房间的窗帘,打开窗户。 仲春的夜里还是有些微凉,墨蓝色的夜空中,斜斜挂着一弯月亮。 沈宽让她选文科,倒正合了她的心意。 这几年她一向若有若无地在一些事情上和沈宽唱着反调。 这下理科选的更是理所当然、心安理得了。她望着天空稀稀落落的星星,心中冷笑。 她在沈清扬这么大的时候,也是这么嚣张的生活的吧?那时沈宽也曾经这么温柔地摸过自己的脑袋吗?妈妈……也是这么无条件地溺爱着自己吗? 她已经全然不记得了。 自打有记忆开始,父母吵架的场景,就不时地出现。妈妈每次都哭的双目红肿,在房间里抱着她喃喃地说着什么。 沈宽一开始还进来劝说几句,或是借着沈清歌求和。 但渐渐的,求和消失了,吵完就直接进入了冷战的阶段。 两个人说话的次数越来越少,沈宽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妈妈哭的声音却越来越小,偶尔几次看到她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的一株梨树,就默默地泪流满面了。 再然后…… 妈妈突然有一天,就消失了。 她到处都找不到她,急得哭了出来。 沈宽却不理会她的吵闹,冷着脸把她送到了奶奶家。 从此,她的生活里再没有爸爸和妈妈,只有常常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舞着水袖,曼声唱戏的奶奶。 第5章 打人 沈清歌周六睡到8点,被沈清扬吵醒了。 这个3岁多的小男孩,就像是金霸王广告里的那只粉红色的小兔子,有电的时候拼命动、拼命说话,直到用尽最后一点电力,瞬间安静下来,睡觉。第二天充电完毕,又开始充满活力。 她穿戴整齐,打开门,沈清扬就推着辆小车蹬蹬蹬跑过来,对她说:“姐姐早上好!” 说完不等她回应,就转身推车子离开,边跑还边说:“恩,对,小灰灰真有礼貌!”沈清歌听了不由莞尔一笑。 本来大家都叫他小扬,可自从迷上了灰太狼一家,沈清扬坚持要叫自己小灰灰。每次想到这个,沈清歌就有些疑惑。喜羊羊不是正义的代表吗?灰太狼不是倒霉的反派一家吗?为什么这个3岁多的小男孩,会喜欢灰太狼呢?她想,多半还是因为灰太狼是一家三口吧…… 这是一个小孩直觉的选择,在他的印象里,他们三个就是一家,而自己……却是经常被灰太狼欺负的美羊羊。 美羊羊每次出事,还有喜羊羊来救。她的喜羊羊又在哪里? 沈清歌在卫生间对着镜子刷牙,仔细地端详自己的脸。 无论她怎么努力地作出成熟的样子,在同学之间冷着脸不笑不闹,但这张脸看起来还是太过稚嫩了。 她要长大。 她要独立。 ****** 刷完牙,走到客厅,发现餐桌上早已经摆好了早点。主卧的大门紧闭,沈宽估计还在睡觉。张雪梅估计出去买菜了,感觉她一直在家很忙碌的带孩子做家事,其实家里这种条件,请一个钟点工帮忙完全可以,可是张雪梅不愿意。 早饭是新亚大包的生煎和豆浆,沈清歌坐下来吃了几个,味道实在一般。 这种感觉就像是张雪梅对她,面上看起来都不错,可那也只是面上不错而已,私下里两人基本没有什么接触,还像是陌生人。 她们俩的岁数才相差一轮。沈宽生她生的早,现在还没满四十。吴卓芳本来瞧不起这个操着本地口音的媳妇,心里又更偏爱小儿子沈和多一点,因此对张雪梅一直是淡淡的。 沈和与沈宽差不多时间结婚,又差不多时间生的孩子,张雪梅肚皮争气,生了沈清扬,沈和得了一个女儿。因为政策的关系,他们都没有二胎的额度,沈清扬就变成了沈家的独孙。沈辽海得信,从外地赶回来,抱着这个孙子,满意地不得了,回头就给沈宽在孙桥置了一套别墅。张雪梅母以子贵,在沈家也渐渐站稳了脚。 沈清歌喝着豆浆,想着这些事儿,忽然觉得,她很像是古代大宅里的长房嫡长女,嫡母已经去世,继母生了嫡子。一般接下来总会有着嫡长女斗继母的桥段,中间穿插二房争产,然后结婚,然后在宅院内继续争斗。 想到这里,她笑了起来。 沈清扬推车玩腻了,正在到处寻找玩具,看到她捧着杯子微笑,便跑过来揪着她的袖子问她:“你在笑什么?” 沈清歌对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沈清扬却不依不饶,被拒了几次后,看到桌边的图书,跑过去拿来几本,高高举起给她,说:“姐姐讲故事!” 沈清歌一愣。 眼前这个和她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她从来没有抱过一次。周末见到也就是简单的招呼而已,他长得又像沈宽,因此实在不觉得他有哪里可爱。 今天却因为他的举动,心里微微触动起来。 小孩子的心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他喜欢你就会腻着你,不喜欢你就躲着你。沈清扬愿意拿出自己宝贝的图画书来让她讲,可见在他的心里,这个姐姐还是有一席之地的。好吧,美羊羊的出镜率也是很高的。 沈清歌接过书,和他一起坐到沙发上,开始帮他讲了起来。 沈宽起床打开房门后,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画面。 他的长女和幼子在春天的暖阳下,坐在一起看书,窃窃私语。 他有一瞬的失神。 沈清歌长的像她的母亲,而沈清扬则像他…… 沈清扬抬头看到他,笑着从沙发上跳下来,扑到他的怀里:“爸爸!姐姐给我讲故事。” 沈宽抱着亲了他一下道:“继续让姐姐给你讲,爸爸去洗脸刷牙吃早饭。” 沈清扬点点头,又跑回沈清歌身边,爬上沙发坐好,指着刚刚没讲的那一页说:“姐姐讲!” 沈清歌却有些心不在焉。 她照本宣科地讲完整本书后,就想去房间里做作业。但沈清扬扯住她:“再讲一遍。” 沈清歌拒绝了。 沈清扬的眼眶立马红了起来。他伸出一只小手比划了一个“1”,说,再讲一遍就不讲了。 沈清歌无奈,又继续快速地讲了一遍。 没想到这次连书本都没合上,沈清扬按住书,又比划了一个“1”,说:“再讲一遍。” 沈清歌一连给他讲了四五遍,他还是没有休息的意思。 随后再沈清扬提出再讲一遍时,她的脾气上来,合上书放在一边就说:“不讲了,我要去做作业了。” “不要,姐姐讲故事!”沈清扬摇头大声说。 “姐姐要写作业去了,你自己玩一会儿吧。” 沈清扬不依,上前拉住她的衣摆。沈清歌顿时进退维谷。就这样走,怕拉扯到他害他摔跤。如果不走,继续坐在这里,就还要给他讲故事。 她两者权衡了半天,还是蹲下来,掰开沈清扬的手,然后迅速逃离客厅。 沈清扬在她身后追赶不及,吃了一个闭门羹。他憋了憋嘴,跑到卫生间去找沈宽:“小灰灰哭了!”他开始告状。 “为什么哭啊?” “小灰灰手手呜哇了。” “怎么会手疼呢?” “是姐姐。”沈清扬努力地想词,“是姐姐,打小灰灰手!” 沈宽一听,脸色一变,随意拿了条毛巾擦了擦脸,随后一把打开沈清歌的房门,沉声问道:“你打小扬了?” 沈清扬在他身后听到自己的称呼,很不满意地大叫:“是小灰灰!” 沈清歌从课本中抬起头,一脸愕然地望向他。 ******* 好困,,,我发现日更真不是人干的活儿,我这还只有两千。膜拜诸位大神! 另,文已经上了新书榜,点进来的各位,有啥票就给点儿吧~~ 第6章 偏心 “你刚才,打小扬了?”沈宽缓缓地再问了一遍,眼中已经蕴含着一丝不耐。 沈清歌睁大双眼,看着站在沈宽背后的沈清扬,又望向沈宽:“我没有!”她坚定地说。 “小扬说,你打他的手。”沈宽脸上已经闪过怒意。 挑起这场战争的沈清扬,却仍在一边大叫:“是小灰灰!!小灰灰!!” 沈清歌抿着嘴,想解释,可看到沈宽脸上的怒气,又觉得万分失望,她别过脸去:“我没有!” 从这个角度看上去,沈清歌和她的妈妈极为相似,连这般生气的表情都无二致,一时间往事纷至沓来,在沈宽心里的最深处,狠狠勾动了一下。 他不由地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声斥责道:“你是姐姐,又比小扬大很多,凡事只有让着顺着的,哪有打骂的?你还是我的女儿吗?” 沈清歌听了,却更加伤心。莫说她根本没有打过沈清扬,就算是打了,那又怎样?平时看沈宽和张雪梅管教小扬,打手那是家常便饭,怎么到她这里,就变成罪无可赦了? 是你没有把我当女儿吧!! 沈清歌心里怒吼着,但嗓子口硬生生咽下了这句话。 她坐在那里,倔强地挺着背脊,别过头,看着桌上她和妈妈的那张合影。 如果妈妈还在…… 如果妈妈还在……她哪会像今天这么狼狈冤枉? 想到这里,眼泪迅速地涌出。 她努力地睁大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小脸已经煞白,那个样子,分明就是和他吵架后,置气的何婉玲!! 沈宽心里忽然一阵气苦,他低低地和沈清歌说:“你自己在房间里好好反省一下!”随即重重地关上了门。 门一关上,沈清歌便扑在书桌上,埋头痛哭起来。 又怕哭声传出去,显得像是示弱。 又死命压抑着声音。 约莫哭了一刻钟,她渐渐停了下来。撑起身子,看着被泪水浸湿的左手上的纱布。 从昨晚回家到现在,只有沈清扬问过她的手是怎么回事。 想到这里,鼻子不由又是一酸。 她打开书包,拿出那张分科表,迅速又有力地写下了“理科”二字。 张雪梅买菜回来,就觉得家里气氛不对。 沈清扬扑到他怀里,跟她说:“爸爸生气了。” 张雪梅看着客厅里并没有沈清歌的身影,心里一沉,开始追问儿子。 三岁多的幼童讲话,并不是很有逻辑和条理的,她花了一点时间,才明白大致的情况。 放下手中的菜,洗了手,她走到沙芳前,坐在了沈宽的身边。沈宽正拿着一本汽车杂志看,可半天也不见他翻过一页。 “清歌打了小扬?”她低声问道。 “小扬自己说的,我没看到。”他闷声说。 张雪梅想了想,招来了沈清扬,细细盘问。 “姐姐怎么打你的?” 沈清扬伸出两只手,努力比划着:“我要姐姐讲故事,姐姐不要,就……这样!这样!” 张雪梅看了,心中落下一块大石,又有些好笑地揉着沈清扬的头发,说:“这不是打,是掰!” “可是!小灰灰会痛!” “那可能是姐姐太用力了,但姐姐不是故意的呀。”张雪梅抱着沈清扬亲了一下,便打发他自己去玩。 随后转过身看着正在发呆的沈宽,半晌问:“你看……” 沈宽忽然生气地把杂志往地上一扔,大声说:“可她为什么不解释?她向你这样,解释清楚不就行了吗?!” 张雪梅默然。 有些话,并不是她这个继母能说的…… “清歌16岁了,”她弯身捡起地上的那本杂志,放在了茶几上,“她不是那个一切喜怒都会放在脸上的小姑娘了。” 沈宽倏地站起身,走到阳台上,掏出一包烟,狠狠地抽了起来。 张雪梅看着他,又看看过道深处那扇紧闭的房门,摇了摇头,起身打理中午的饭食去了。 ****** 到了午饭时间,张雪梅亲自去敲门,请沈清歌出来。 沈清歌脸上冷冷的,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但张雪梅还是细心地从屋里的纸篓里,发现了大量被用过的纸巾。 她亲热地挽着沈清歌,坐到了餐桌前,叫来了还在房间里跑来跑去的沈清扬。 “我问过了,是小扬不会说话,把‘掰’说成了‘打’。你爸爸也太着急了,没搞清楚,就向你发脾气,是他不对,你就不要再生气了啊。” “来,小灰灰,跟姐姐道歉。” 沈清扬睁着大眼睛,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向沈清歌道歉。但因为是妈妈吩咐的,他还是很乖地对沈清歌说了一声“对不起”。 沈清歌努力弯起嘴角,对他笑了一下,却看也不看沈宽,对张雪梅说:“可以吃饭了吗?” 张雪梅笑着点头,从厨房里端出四碗饭来。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连沈清扬都能感觉到那种沉闷的气氛,这顿饭吃的特别乖。 沈清歌仍是低着头,默默地只吃放在她面前的两道菜。吃饭的过程中,她一直感受到沈宽投在她身上的目光,可就是死命地低着头,不做回应。 好不容易吃完,她放下碗筷站起来就想走。 沈宽突然开口问道:“你的手……怎么了?” 沈清歌好容易才干的眼眶又是一热。 她下意识地捂住左手,说:“没事,在学校摔了一跤。”然后转身就往房间走去,“我去做作业了。” 沈宽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过道尽头,忽然发现这个被他故意忽略的女儿,已经长大了。 虽然穿着宽松的衣服,仍是可以看出她略有曲线的身材。 他心头忽然涌上一种苍老,这是他之前从没有的一种感觉。 他努力的在职场上打拼,努力为自己找了一位好妻子,上天又赐予他一个活泼的儿子。 可是,沈清歌的存在,仍是对他过去的一个讽刺。好像时时刻刻在提醒他,他曾经有多么的失败。他曾经是一位多么不合格的丈夫。 所以他会把沈清歌扔给自己的母亲。 他是一个不合格的父亲。 他闭上眼睛,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是一个,十分偏心的父亲! 第7章 决定 周一一大早,沈宽开车载着沈清歌去了市一中。 车子停到校门口的时候,沈清歌开口对沈宽说:“我要选理科。”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沈宽乍一听,立刻皱起了眉头,转身欲斥,却对上沈清歌坦然的双眼。里面没有一丝犹豫或者忐忑,清澈的双眼里,只有她的决心。 沈宽愣住了。或许是出于内疚,或许是真的觉得无法改变。他最终叹了口气,转过身去,对她摆摆手说:“随便你吧。” 他的背影竟有些佝偻着,并不像沈清歌记忆中的那么挺拔。沈清歌心里一涩,摇摇头,打开车门,快步走进了教室。 打开高一三班的教室门,意外的,没有看到秦漠的身影。沈清扬从书包里拿出一小袋面包,就着清茶,快速地吃着早饭。她边吃边心不在焉地看着时间,等到她吃完收拾好,教室里陆陆续续来了十几个人,秦漠才慢吞吞地从门外走进来。 他刚刚坐下,林浩然也来了。一阵风似的坐在了沈清歌右手边的位子里,然后转身和秦漠打招呼:“嘿!你决定了么?选什么?” 秦漠暼了他一眼,淡淡的说:“和你一样。” “切,你怎么知道我选什么?我每门功课都这么优秀。”其实是,每门功课都中不溜秋,所以选什么都没差吧?沈清歌在一边腹诽。 “理科。”秦漠吐出这两个字后,就拿出手机,专心致志地玩游戏了。 “你怎么知道?”林浩然惊讶道。 “因为……”他有些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每门功课都这么优秀啊。” 沈清歌忍不住笑了出来,又立马掩住嘴。双肩笑的隐隐有些颤动,秦漠在她身后,看的一目了然,再看看林浩然仍然有些迷惑的脸,不由地也笑了起来。 “清歌,清歌,你选什么?”安晓炎拿着那张选科的表格跑到她的课桌前问。 “理科。”她有些歉意地看着安晓炎,她知道安晓炎其实心里是偏向文科多一点的。 安晓炎听了毫不犹豫地在表格上写下“理科”二字,然后拍拍她的肩膀说:“以后还是要多多照顾呀!”走之前还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东西扔给她,“周末做着玩儿的,送给你。” 沈清歌拿起一看,原来是个小口金包。主色布是本白的底深褐的格子,小包的正面缝了一张大大的巴黎铁塔的棉麻贴画,贴画的一边称了花边,看上去十分雅致可爱。 她前几天和安晓炎出去逛街,觉得零钱在口袋里很不方便,又买不到合适的既能放零钱又能放纸币和卡的钱包。没想到她就放在了心上,竟花时间做了一个,而且还做得这么精致。 真没想到,她还有这个爱好。 沈清歌高兴地捧着口金包,对着安晓炎做着口型:“谢谢!” 安晓炎看了,回了她一个飞吻。 此时,沈清歌左边位子上的谷翊阳,慢慢地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了:“真的是……理科啊……”想到接下来暗无天日的两年,他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 周一下午的体育课,是放飞的时间。 市一中的学业十分紧张,体育老师对学生的要求很低,只要五项达标,成绩及格,其余的时间一律自由活动,爱玩什么玩什么,不爱玩的站在一边聊天也行,只要不过分到回教室写作业,干什么老师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沈清歌被安晓炎拖了去打羽毛球,但是下午风大,两个人怎么换位子,总有一边的球打到一半就被风吹歪,室内的运动馆里已经挤满了人,沈清歌被安晓炎拉着绕着操场逛了一圈,最后她靠在一根栏杆上,死活不肯再走一步了。 照安晓炎的性子,就算是风吹得羽毛球到处飞,她也能照样兴致勃勃地追着它跑。可谁让羽毛球是双人运动呢,而眼前的这位,没拿一本书躲在角落里看,而是站在她面前,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她把球拍扔在一边,唰唰地坐上了栏杆,双手拉着,头拼命地向后仰,看到了一片湛蓝的天空。 “沈清歌,你看今天的天气真的很好呢。”她仰头看着天上变幻着的云彩,又道,“我怎么感觉好像几百年没看到这样的蓝天了?” “那是因为你没有发现美的眼睛。”沈清歌靠在栏杆上半晌,终于觉得有点力气了。 “你就酸我吧。”安晓炎嗤之以鼻。 又是一阵风吹过,把两人的头发都吹得飞舞起来。 安晓炎低下头,用手顺着头发,忽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叫起来:“哎!你看,那是谁啊?” 沈清歌恹恹地问:“谁啊?” “秦漠,秦漠居然会打篮球?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打篮球。”安晓炎激动地抓着沈清歌的肩,“他打的真不错哎!他不是喜欢趴着睡觉不爱动的吗?” 这个名字像是带着电流,一下子把沈清歌电得精神无比。她抬起头,双眼搜寻着操场,问:“哪里哪里?” “左边左边,看到没?” 她顺着安晓炎的手指看过去,果然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短t的熟悉身影。 篮球场的距离有点远,沈清歌并不是看的很清晰,对于篮球,她也不是很懂。 但是视线里的秦漠,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这么的有节奏,他的抢攻,他的躲闪,他的跳跃,他的投球,他休战时擦汗的样子……沈清歌从没有这么放肆地看过秦漠,她似乎看到了挂在秦漠嘴角的那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不晓得看了多久,安晓炎捅了捅她:“看呆了啊你?” 她收回视线,有些慌乱地回她:“说什么呢!” 安晓炎捕捉到她脸上一闪而过的红晕,笑得更嚣张了:“你紧张什么呀。帅哥人人爱看啊,你看看篮球场周围,有多少女生站着呢?” 沈清歌再看过去,才发现,篮球场四周零零落落地站着十几个女生,有些还边玩边看,有些就索性收了东西,靠在一边几人边看边议论。 “你一心读书,还不知道吧?秦漠已经被选为我们年级四大帅哥之首了。” 第8章 四大帅哥 沈清歌听到“四大帅哥”四字,又想到被拍到烂臭的流星雨,不由地不顾形象地朝翻了个白眼,觉得这个称号给秦漠实在是……有些丢脸。 “咦?你不想知道另外三个是谁吗?”安晓炎显然对她的反应不满意。 “哦,是谁啊?”她从善如流地问。 安晓炎瞪了她一眼,对她平淡应付的口气表示不满,不过还是开口道:“一个是一班的冯旭尧,一个是六班的蒋峰,还有一个是四班的,叫方秉然。 她掰着手指数完,看到沈清歌已经趴在栏杆上,转头继续去看篮球场上的比赛,很挫败地摇着她的肩膀问:“哎!你怎么一点好奇心都没有啊?你难道不想知道他们长的什么样吗?” “不是说秦漠是之首嘛,那其他三个想来也不怎么样。” “谁说的?!”安晓炎大声抗议着,言语中竟带着几分较真。 沈清歌有些诧异地转过头看她:“难道说你四个都见过?” 安晓炎得意地仰起头道:“那当然。” 她保持着得意的姿势等着沈清歌的追问,却没想她只是低低“哦”了一声,就再没下文了。 她低下头对着沈清歌跳脚:“沈清歌!你真是没有一点点的八卦心啊!” 看着安晓炎受伤挫败的样子,沈清歌低声笑了起来。她主动挽起她的手臂,哄道:“好啦好啦,我想知道啊,到时候学校里看见了,你记得指给我看啊。” 安晓炎受到鼓励,想立马就跟她把四大帅哥的长相一一比较八卦一番,那边厢,体育老师吹响了集合哨,大家陆陆续续地从操场的四面八方聚合在两位老师面前,老师收了运动器材,也就各自解散了。 沈清歌想快点回教室更衣,却被安晓炎拖住,以龟速走在了班级大队的最尾部。 “又怎么啦?”她有些无力地问。 “看帅哥啊。”安晓炎回答的理所当然,“下一堂是四班的体育课,他们马上就要下来上课啦,这条是必经之路。” “四班不就是我们班隔壁嘛!平时也可以看啊。快走啦!” “平时怎么看啊?跑到教室里坐到他面前看个够吗?”她唾弃道,“当然是这种面对面的擦肩而过更加自然啦!” “那他万一请假不来上课呢?不是就遇不到了?” “哎呀!沈清歌!!”安晓炎甩开她的手,瞪眼大声道,“你就不能说些好听的嘛!就会打击人家的积极性。” 沈清歌揉揉耳朵,无辜地说:“我哪有,我这不是在陪着你嘛……我只是觉得,你拿出对帅哥十分之一的热情在物理上,就不用一天到晚拿我的习题册去应付你爸妈啦。” “切,能一样吗?物理老师有方秉然这么帅我热情翻倍也行啊。”她想到物理老师万年不变的老姑婆发型和冷硬平板的声音,就暗自祈祷,高二一定要换一个帅点的男老师呀! 两人走进了大楼,还是没有方秉然的身影,经过四班教室的时候,安晓炎还特地从窗口张望了一下,随后失望地叹了口气。 她们刚刚想走进教室,程静羽从里面突然跑出来,挥舞着手中的一本书,对着走廊尽头大喊:“方秉然!我找到了!” 两人顺着她叫喊的方向看过去,只见走廊尽头楼梯口这里,靠墙站着个人,因为正好站在阴影里,方才她们也没有发现。 安晓炎激动地捏了捏沈清歌的手臂,轻声地说:“是方秉然!” 那人低头和程静羽讲了几句,就挥手离开了,他走的很快,路过沈清歌面前时,她就看到他的一个侧面,高瘦的身形,挺直的鼻梁,眼睛似乎若有若无地朝她们瞟过一眼,沈清歌忽然感到一阵心悸。 在安晓炎卖力的宣传下,见到本尊后也没有觉得失望,可见此人,确实是挺帅的。 安晓炎已经有些呆滞了,直到程静羽走过她身边,她突然反应过来,拉住她说:“程静羽,你认识方秉然?” 程静羽有些莫名地看着她,但仍是好声好气地回答说:“是啊,他是我初中同学。” “他问你借书?你们关系很好啊?哎,你能不能跟我说一些他的事情啊?”安晓炎挽着她的手,边说边走到程静羽的课桌边,一副不问清楚誓不罢休的样子,倒把沈清歌甩在了一边。 沈清歌眨了眨眼,摇摇头,又去看已经坐在位子上,换了一身衬衫的秦漠。他正和坐在他身后的叶凌低声说着什么,边说边笑,平日觉得有些苍白的脸颊上,带着淡淡的红晕。 还是我家的秦漠最帅。 沈清歌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这句话来——安晓炎式的语气。 她的脸也红了起来,冲到位子上拿了替换的衣服,她低头火速地冲到卫生间更换,心跳如擂鼓。 走出卫生间的时候,她脸上还有些余热,因此她低着头用右手冰着,左手拿着卷起的衣服,算着上课的时间,埋头疾走。 路过六班门口时,大门突然打开,冲出来几个嘻嘻哈哈的男生。 “快点快点,马上就要上课了。”其中一人催促道。 “好了好了,就是这里,陈清你看好表没有?快点开始。” “好了好了,准备好了哦,蒋峰,开始!”其中一人掐表,开始计时。 只见一个男生一阵风似地跑出了校楼,带起了沈清歌的发梢。 待她走到教室前,那个男生竟又一阵风似地跑了回来,远远地就示威似地晃着手上的一瓶饮料。 待他跑到教室门口,那个掐表的男生大叫道:“31秒!竟然只用了31秒!蒋峰,你确定这个是小卖部买的吗?还是你偷买了放草丛里作弊?” “这个你可以去问小卖部的阿姨啊。”他气喘吁吁地打开饮料,咕嘟咕嘟喝了好几口。 随后一帮子人又嘻嘻哈哈地进了教室。 沈清歌远远地看着,有些莫名。 他们在干什么?挑战到小卖部买东西的时间纪录? 这不是初中男生做的事情嘛!是不是……太幼稚了一点? 她腹诽着走进教室,坐下来时忽然想起,刚才……那个幼稚男生好像叫蒋峰。 那不是安晓炎说的四大帅哥之一吗? 帅不帅还没看清,但是感觉挺傻……呃,虽然跑的挺快。 第9章 生日(上) 沈清歌趁着安晓炎不注意,回头狠狠地瞪了秦漠一眼。 自己在英语上花了多少工夫,只有自己晓得。看秦漠就是听听课文睡睡觉抄抄作业,考试放水分数都比她高,她的双眼里,忍不住就带了几分锐利。 秦漠似乎能看到她眼中放出的眼刀似的,装模作样地在位子上腾挪了几下,然后对她做了一个鬼脸。 沈清歌呆住了。 印象中,秦漠从来没有做过这样夸张而……幼稚的动作,况且是对着自己。 她的嘴角似笑非笑的,脸却“腾”地一下,涨的通红。她立马转过身去,低头写字,恨不得把脑袋埋到书堆里。 安晓炎和前面的同学闲扯完转过身来,惊奇道:“咦?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红?” 沈清歌不理她,右手飞速地在纸上写着草稿。 安晓炎看看她又看看趴在窗台上发呆的秦漠,眼珠微转,似有所悟。 她捂嘴偷笑了一阵,又清了清嗓子,问:“清歌,周末看电影去不去?” “不去。”沈清歌头也不抬。 “我妈公司发了一大堆票子,算我请你的啦,陪我去玩玩。” “我周日上午要学琴。”她继续推脱。 “那不是还有周六嘛!” 她抬起头无奈地看着安晓炎:“周六要做作业啊,周末的作业不是都要花上一天去做完的?” “那……周日下午吧!”安晓炎不容置疑地大手一挥,“这样吧,我再叫几个同学,大家一起去怎样?看完还可以在电影院的楼下汤姆熊玩一下,然后找个地方吃饭。” 沈清歌怀疑地看着她:“你生日?……不对啊,你生日不是夏天的嘛……” “一定要谁过生日才能这样玩吗?”安晓炎怒了。 “因为……听上去很隆重啊……”沈清歌嘿嘿笑着,讪讪道。 安晓炎哼了一声,跑回自己位子拿了一本小本子,又跑回来坐好,唰唰唰翻了几页,沈清歌凑上去一看,居然是全班同学的通讯录外带生日和星座!不亏为“八卦女王”啊!她膜拜。 安晓炎一行行看下来,突然表情一滞,然后又不可置信地仔细看了看。 “秦漠!你下周生日啊!” 沈清歌忽然觉得一阵心慌。 她这个周末推脱安晓炎的邀约,本来就想留一点时间,给他挑选一个生日礼物,然后在当天一早悄悄地送出去的。 居然被安晓炎就这么嚷嚷开来了! 秦漠抬头,笑道:“是啊!你要请我看电影么?”言语中带着明显的调侃。 安晓炎像是没听到似的,顺着接道:“是啊,再叫几个同学,大家一起出来玩玩嘛。” 秦漠瞥了一眼把背脊挺得笔直的沈清歌,说:“我没问题啊,我请大家吃饭好了。” “什么什么?有人请吃饭?”林浩然从外面蹦蹦跳跳地进来,大声咋呼着。 “你想吃?” 林浩然拼命点头。 秦漠笑了:“那就来啊,安晓炎请看电影。” “哇,这么爽。”林浩然很兴奋地坐到位子上,忽然又问,“耶,你们两个干嘛一起请?”他的两只眼睛瞟来瞟去,嘴边挂着暧昧的笑容。 安晓炎“啪”地拍上他的桌子,很御姐地说:“我无所谓啊,和你一起请也可以啊。” 林浩然傻笑了两声,挠挠头,没声音了,沈清歌却注意到他的耳朵,慢慢地红了起来。 既然是秦漠请生日饭,那叫同学的事情就变成了他的活儿,不过秦漠又把请女生的事情扔回给了安晓炎。两人火速搞定周日聚会名单。 放学时,安晓炎和沈清歌背着书包并肩走在校园里,安晓炎扳着手指数着周日参加活动的同学,八个人,四男四女,她摸着下巴望着天空,喃喃道:“为什么会从我请大家玩变成秦漠请吃饭呢?唉!”有点风头被抢掉的感觉啊,完全偏离了原先的计划,不甘心。 沈清歌心情却是十分复杂的。能成为秦漠庆生宴中的一员,似乎有点亲密朋友的意思了,起码在高一三班里,她和秦漠的距离不算远。但是女生是安晓炎叫的,她是因为和安晓炎的关系,才加入的吧?那其实秦漠对她,也就是一般朋友?想到参加生日宴的另外两位女生,她沉思了。 沈清歌琢磨这个琢磨那个你,安晓炎的说话完全没有听到耳朵里,因此在一个路口分手时,对于安晓炎留下的那一句:“就这么说定了啊。”她就有点茫然。 刚刚,她说定什么了? 站在路口发了会儿呆,她还是没有理清思路。索性跟着人流穿过马路,在林荫道上慢慢晃悠。 这片林荫道是这两年刚刚修好的,绿化十分的宽阔,小店隐在绿化后面,就显得有点幽静雅致的味道了,因此这里一带的店铺,做的都是带点小资味道的生意。譬如咖啡店、画廊、各色礼品店、特色书店等等。 沈清歌一家一家看过去,对周日送给秦漠的礼物完全没有方向,不免有些苦恼。送摆设什么的最土了,又占地方又不实用。送本书又显得过于清高,她完全不知道他的阅读喜好。送包包送衣服?那好像是女朋友才做的事情吧…… 她花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到家里,仍旧是两手空空。 吴卓芳晚上有一个聚会,晚饭前就出了门。沈清歌开门到家的时候,杨嫂正等得着急。 “哦哟,小囡终于回来啦!”杨嫂高兴地迎上去,帮她拿了书包。又回厨房端出温着的饭菜,摆到餐桌上。沈清歌洗了手出来,看见杨嫂已经脱了围兜、拿着手提包,一副准备出门的样子了。 “阿婆你今天这么早就要走啊?”她惊讶道。 “这几天儿子媳妇旅游去了,孙子住在我家。”她笑眯眯地说,“我早点回去陪他。” 沈清歌点点头:“那你快回去吧,路上小心哦!” 杨嫂笑眯眯地走了,门一关上,整个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 这里是高层,又不靠马路,窗子都是双层玻璃,墙面的隔音也很好。本来装这些隔音设备是为了防止吴卓芳唱戏时,打扰到邻居,但现在沈清歌却觉得,一个人呆在两百多平的房间里,是多么的冷清。她连忙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那几秒钟切换一个的广告,终于让房间里有了点人气。 原来奶奶爱看电视是这个原因……她默默地吃着饭,心里酸酸的。 第10章 生日(中) 沈清歌没有等到吴卓芳回家,就在被窝里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 梦见她精心挑选的生日礼物,在送出去的那一刻,忽然不见了。她记得满头大汗,回头却看见一个面目陌生的女生含情脉脉地送了一个礼物给秦漠,那个礼物跟她选的一模一样。 她着急地在心里大叫:那是我的,是我的! 可是嗓子里怎么也发不出声,挣扎再挣扎,她终于叫了出来,却只是一声压抑的轻喘。 沈清歌睁开了眼睛。原来是梦。她望着灰蒙蒙的天花板,自嘲地笑了一下。 沈清歌,你不能这样。她默默地对自己说。 最近的日子过得有些昏昏沉沉。 你忘了你此生最大的目标了吗? 是的,她现在唯一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要摆脱“那个家”!她要快点长大、独立。 这样她才有底气,可以占到沈宽面前,问清楚她妈妈的事情。 小时候她不管怎样追问,沈宽总是把嘴闭得紧紧的,吴卓芳面上一直冷冷的,她从小就不敢亲近,更别说缠着问了。只有杨嫂,在沈清歌躲在角落里哭着想妈妈的时候,会把她抱在怀里,轻声细语地哄她,告诉她长大了就能知道这一切了。 杨嫂的怀抱很温暖,她哭啊哭啊的就睡着了。 她想起妈妈的怀抱了,妈妈很瘦,因此抱起来不是这么柔软,但是妈妈身上总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像是花香,又仿佛不是。 现在,她也想不起,那究竟是什么味道了…… 沈清歌翻了个身,感到有些口渴,她想了想,还是坐了起来,披了衣服,下床穿鞋,打算去厅里倒一杯水。 门刚刚打开一点点,她就听到有人在低声哭泣。 客厅里的小灯亮着,光线非常昏暗。 是吴卓芳。 沈清歌握着门把手,进退两难。 吴卓芳哭了一会儿,就开始低低唱起歌来。一开始很含糊,听不清楚在唱什么,但声音逐渐响亮起来,每一句的尾音都被故意拖得很长,沈清歌想,吴卓芳是不是喝酒了? 她一段唱完又唱一段,有些沈清歌听过,有些没有,不知道唱了多久,声音又渐渐低了下来,她反复地唱着一段曲子,慢慢地站起身,拖着有些踉跄的步伐,走进了卧室。 “碰!”门关起来了。 客厅里又是一片沉寂。 沈清歌轻轻合上门,想着刚才奶奶反复唱的几句话,眼角湿湿的。她慢慢地走到床上躺下,水也顾不得喝了。 脑海里就反复的出现那四句,渐渐地又闭上眼睡着了。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大概是因为周日聚会的关系,沈清歌周末到“那个家”时,感觉并不怎么难熬。只是心里挂念着住在大房子里的奶奶,再看到沈宽,不由更加厌恶。 从杨嫂平时的只字片语里,她大概知道,吴卓芳以前是一个小有名气的越剧旦角,但几十年前的那一场文化浩劫,中断了她的戏剧生涯。越剧那时被整的很惨,她受到了沈辽海的庇护,逃过一劫。后来两人结婚,也有过甜蜜的时光,但随着沈辽海的职位越做越高,两人开始疏远了。中间的恩怨纠葛,沈清歌并不清楚,但她知道,沈辽海现在虽然退休,手上仍有一间每年盈利都不少的公司,他在s市以外,至少有着三处房产,也有着……一处金屋。 据说他的“鼎盛”时期,金屋至少三处,现在年纪大了,折腾不动了,却仍有一位死心塌地地跟着他。 这就是吴卓芳多年来独自一人住的原因,沈辽海很少回“自己家”住,就算回去,也是住在吴卓芳对门的那间房间里的。 沈清歌叹了口气,这样也算是夫妻吗? 熟悉的陌生人,说的就是他们两个的样子吧。 她收拾起心思,又开始埋首题海。周五各位老师,都很不体贴地布置了一大堆卷子,美其名曰“再次仔细斟酌下分科的决定”。为了周日能够痛快地玩,周六注定是悲惨的一天。 不过是中午时分,安晓炎已经发来求救信息。 沈清歌快速回以“努力做”三字,安晓炎回了一个鬼脸。 到了晚饭后,她终于在最后一张语文卷子上,写下了最后一个句号时,安晓炎的电话来了。 照例抱怨了一大通关于作业的牢骚,然后厚脸皮地问她借最耗时的语文卷子。 沈清歌说:“借可以,不能照抄。” 安晓炎当然满口答应。 挂上电话,她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来。 东野圭吾的《白夜行》。 她喜欢看推理小说,这一本是她的最爱。书里那种隐约透出的绝望和挣扎,在第一次看时,深深震撼了她。看到结尾时,她泪流满面,心痛,更多的却是对现实的无奈。 和书里比起来,她的那些烦恼又算什么? 刨去这些共鸣,这也是一本很不错的畅销书,就算秦漠不爱看推理,也应该不会对这本书产生反感吧。 她写了一张小小的贺卡,塞入书中,又取出包装纸,仔细地按着折痕,贴上双面胶。完成后,前后左右看了半天,没有瑕疵,她终于满意地收拾好东西,洗澡睡觉了。 ****** 心中有了雀跃的期待,周日上午的钢琴课就变得有些难熬。她弹错了好几个地方,低头听着老师的批评。老师又教了新的篇章,在讲解要点的时候,她有些心不在焉。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她飞奔出教室,回家吃了饭换了衣服,对着镜子检查了半天,才放自己出了门。 沈宽从外面回来时,正好看到沈清歌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拎着一个小手袋,脚步轻快地走出了小区门口,甚至没看一眼他的车。 他心中不爽,打开门劈头就问:“清歌今天到哪里去?不在家里做作业吗?” 张雪梅有些莫名地说:“她说同学过生日,一起去看电影吃饭,有问题吗?” 沈宽愤愤地说:“我在车里叫她,她居然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走了。” 张雪梅掩嘴笑道:“肯定是没听见吧,这有什么好气的。”她帮沈宽放好手提包,脱去外套,又道,“你这个女儿,天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习题,我都怕做坏了身体呢!和同学一起玩玩,轻松一下,不是很好嘛。” 沈宽默然,半晌才道:“也没什么,只是最近经常觉得,她一下子长大了……有点不适应罢了。” ****** 林浩然:已经是(中)了怎么还没过生日?!! 秦漠:因为你还没给礼物。 林浩然:神马?!吃顿饭还要送礼物?! 秦漠:恩,而且只收推荐票or收藏。 第11章 生日(下) 沈清歌还没到星华影院,安晓炎已经打电话催了两次了。她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又对了对地铁里的时钟,确定自己没有搞错时间呀,为什么她到了这么早还一副自己迟到的样子? 她慢吞吞地顺着人流从地铁走进地下广场,又排着队等着直达电梯。周末人流汹涌,她等了2辆电梯才轮到,等到她走出电梯的时候,安晓炎在电梯门口,已经快变身喷火女王了。 “沈清歌!你看看几点啦?” 沈清歌看看手机:“一点二十啊,不是约好一点半嘛,还早十分钟呢!” 安晓炎痛苦地扶着额头转身,又不甘心地转回来:“我们那天不是说好,早半小时到选位子去的嘛!” “啊?什么时候?”她一脸茫然。 “就是,周五回家的路上啊!” 沈清歌眨眨眼睛,想起那时候她似乎是叽叽咕咕说了很多,而自己却在胡思乱想……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起来。 “忘了。” 安晓炎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大大地喘了一口气,对她挥了挥手。 “算了,我都搞定了。唉!自己的事情还这么不上心,你看我对你多好,连我自己都感动了。”她从包包里掏出一张电影票递给她,“喏!收好,最佳位置哦!” 沈清歌接过电影票,疑惑道:“怎么不是大家坐一起的吗?你统一收了到时候交给检票的就好了呀。” 安晓炎翻了个白眼,用手指点了下她的额头:“我算是,白操心了!” 沈清歌还想再问,林浩然和几个同学乘着电梯也到了,于是众人一起叽叽喳喳,到了一点半,除了秦漠和杨冰清,其他人都到了。 安晓炎打手机问了情况,得知也就是三五分钟的事情,就掏出电影票开始分发。 林浩然问出了和沈清歌一样的问题。 安晓炎唉声叹气地解释,因为周末下午人多,她又到的晚,虽然手上大把的兑换券,但却换不到连成一气的位子了。不过反正大家都很熟,就随机抽取好了。 林浩然拿了票子,四处问别人座号,问到沈清歌时,他幸灾乐祸道:“哎,这个位子又后面又靠边上,你运气怎么这么差。”沈清歌无所谓地耸耸肩,反正看的是喜剧片,坐哪里没差吧。 “要不,我和你换吧?”和林浩然一起来的叶凌看了看自己的票子说,“我的位子还蛮好的。” 安晓炎听了脸上闪过了一丝着急。 沈清歌谢绝了他的提议,拉着安晓炎到一边,低声问她:“你说,这个电影票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晓炎神秘兮兮地笑着不肯说。 等秦漠和杨冰清到了,抽了票子,买了饮料和爆米花,大家入场一看,分的还不是一般的开。 林浩然、安晓炎和程静羽坐在前排偏中间的位子,算是他们中间最好的了。杨冰清和叶凌、赵晓宇坐在了右后方的位子上,而沈清歌和秦漠呢?咳咳,他们的位子是最后一排最左边的两个。 沈清歌在看到秦漠抽中的票子座位号时,大脑就罢工了。低着头,跟着其他人一起走进播放厅,抓着安晓炎的手不肯放。 安晓炎见了,虎摸了一下她的手背,对她耳语道:“你好好想想,怎么谢我啊。” 她秉了许久的脸,终于红了,期期艾艾地问:“你……你怎么……” 安晓炎狡黠地一笑,掰开她的手:“我不知道,还有谁会知道?”然后蹦蹦跳跳地跑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沈清歌呆站了一会儿,发现大家都坐的差不多了,只能慢慢朝她的位子挪去。 秦漠早就坐在那里,他身边靠走廊的那个空位就是她的。她不声不响地坐好,灯暗了下来。 广告的音乐声隆隆地响起,借着黑暗,沈清歌觉得自己终于慢慢地恢复了正常思考的能力。她微微地侧过脸,朝秦漠暼了一眼。 ……太黑……没看清…… 再暼了一眼。 ……脸的转动幅度太小了,还是没看清…… 她的心里已经泪流满面了。 算了,还是以静制动吧。她调整了下坐姿,拿出饮料,打开狠狠地喝了一口。 一大盒爆米花从右边突然出现。 “吃吗?” 她被吓了一跳,转过头对上秦漠幽深的双眼,她好像,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过他,心跳又开始不受控制起来。 “恩?”秦漠晃了晃手里的爆米花。 沈清歌伸手拿了一颗,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这个,你也买了啊,从那里变出来的,吓我一跳。” 秦漠有些奇怪地看着她,说:“不是安晓炎统一买的吗?拿在手里太傻,我放到旁边的位子上了。” 沈清歌大窘,她自打看到电影票的座位号后,就再也没注意过旁的事情。 她打了个哈哈,没话找话地说:“旁边这个人,怎么买了票子不来看呢。真奇怪。”话刚说完,心里就闪过一个念头。 旁边这个位子,不会是安晓炎那个家伙买下来的吧。 她有一种藏在最底处的秘密,被人看穿的尴尬。 她有表现的这么明显吗?那其他人,知不知道呢?秦漠……知不知道呢? 她满腹的心思,又哪有注意力去看播放着的电影,手机械地从盒子里取出爆米花塞到嘴里,然后嚼嚼嚼,等到她回过神来,盒子里的爆米花已经被吃掉一大半了。 沈清歌窘的不能再窘了,恨不得把这个爆米花藏起来消灭罪证,但最后也只能默默地递过盒子给秦漠,红着脸地说:“那个,你也吃……” 秦漠低头看了眼爆米花,又看了眼沈清歌,笑着摇了摇头。他的双眼流动着光彩,电影闪动的亮光勾勒出他完美的半侧面,连他的嘴唇弯起的角度,沈清歌都看的一清二楚。 她沮丧地发现,对秦漠,她完全没有抵抗力。 一场电影,在观众此起彼伏的笑声中,沈清歌显得分外安静。她头一次离秦漠这么近,也头一次在想自己未来的时候,想到了他。 ***** 总算写到了生日,虽然还没写完,汗 第12章 决定 电影散场的时候,大部队在门口会合,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了下接下来的去处后,决定先到广场五楼的汤姆熊去玩两个小时,然后去钱柜ktv唱歌,因为ktv本身就有自助餐,秦漠就连唱歌吃饭一起请了。 大家兴高采烈地冲到五楼,各自掏钱买了一堆代币,在游艺场里兜兜转转,四散开去。 沈清歌对这些东西着实没有什么兴趣,一个个地看过去,逛了一圈,回到原点,兜里还是那些代币。 她看到安晓炎和林浩然正在开着塞车,两人貌似还互相飙车,玩的正疯。杨冰清在跳舞机前左踢右踏,高高的马尾辫随着她的身姿跳跃,很快就吸引了几个围观者。叶凌、赵晓宇陪着程静羽在钓娃娃。秦漠呢?她沿着刚才的路线,慢慢走回去,看到篮球机前人头攒动,秦漠在投篮。 他投篮的动作很快,半弯着腰,球滚下来就马上接住抛起,每次抛出的球总是准确无误地落在篮筐里,篮筐边的液晶显示一直在不停地跳跃着数字。周日的汤姆熊里人很多,周围已经有人注意到他出于常人的利落动作,开始向他这边聚拢。沈清歌也走过去,站在一边,看着他玩。 当液晶屏上的数字跳到300时,沈清歌觉得身边挤进来一个人,她侧身让了一下,却被那人勾住了肩膀。 “哟,看得这么目不转睛啊。” 是安晓炎。 沈清歌指着秦漠道:“他投到300了耶,太厉害了。” 安晓炎见怪不怪地说:“网上还有投到900多的视频呢。” “反正我觉得很厉害。” 秦漠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这样高强度的投篮,对手臂和腰的要求很高。这时叶凌也挤了进来,他和秦漠打了个照面,就主动接过篮球,投了起来。 他们两个搭档,间隔地投一个,速度掌控的非常好,数字开始更加飞速地跳跃,400,500,600…… 最终数字停在了765上,秦漠放开篮球,摸了摸额头,笑着说:“不玩了,累死了。” 叶凌从机器下面取出一堆兑换奖品的票子,笑嘻嘻地收起来说:“一会儿一起换,看能换个什么。” 人群渐渐散开,秦漠靠在墙边闭着眼睛慢慢地平顺了呼吸,周围游艺机嘈杂的声音,反而衬得他的心跳声格外的分明。 “要喝水吗?”一个清冽的声音响起。 他蓦地睁开双眼,杨冰清笑着站在他的面前,递给他一瓶矿泉水。 “谢谢。”他接过水瓶,咕嘟嘟地喝了一大口。 “你刚才的投篮,很精彩啊。”杨冰清的眼里有着毫不掩饰的赞赏。 秦漠笑着耸耸肩:“已经不是当初巅峰的水准了。”他盖上瓶盖,直起身,“走,去看看他们在玩什么。”然后快步走了出去。 杨冰清有些错愕地看着他的背影,跺了跺脚,追了上去。 沈清歌在游艺场里逛了三圈,终于发现一个她还有些感兴趣的游戏——打地鼠。她还记得在她小时候,妈妈曾经带她去家里附近的文化宫玩,里面也有这个游戏,她和妈妈两人合作,玩的很开心。 现在虽然变成了电子版,地鼠变成了飞碟,但并不妨碍她重温旧梦。她拿起锤子,敲打着屏幕上不时闪现的小飞碟。一开始尚能跟上速度,但随着节奏越来越快,她开始左支右绌,她边忙着敲边笑着,直到屏幕上闪现出了gameover。 她觉得没过瘾,又投了代币进去继续玩。这时机器旁挂着的锤子被人拿起一个,那人问:“一起玩,好不好?” 她抬头一看,笑容顿敛。 是秦漠。 “啊,开始了。”秦漠没等她回答,就对着屏幕敲了下去,边敲还边催促,“你快点来,负责右边,我负责左边。” 沈清歌犹犹豫豫地开始下锤,但心中有了事,注意力又怎能集中,没多久,又gameover了。 “怎么了?”秦漠转头问她。 沈清歌觉得别扭极了,她匆忙地扔下锤子,低声说:“我去洗手间。”然后逃开。 太丢脸了,居然要尿遁。 她快步走到洗手间,发现里面竟站满了人,只能退出去,在走廊上找了个位子坐下,把头深深埋在自己的手臂里。 自打电影院分票子开始,整个事情就出乎她的意料。 没错,她的确是喜欢秦漠。 但她并没有打算把这喜欢放到明面上来。 她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因此繁忙的课业已经占据了她大部分的课余生活,她并不想在高中时开展一段人人期待的花季恋爱。 沈清歌心里很清楚,只有考上一个优秀的大学,才能彻底摆脱沈宽对她的掌控。只有通过将来的工作证明自己,才能站在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和沈宽谈谈关于她妈妈的一些事情。 她现在只有努力学习,以后才有资本做一个独立的人。才有条件,去照顾孤单的奶奶。 所以,喜欢就只是喜欢,她打算一直把喜欢埋在心里。 可是,安晓炎看穿了她的心思,并且很八婆地“帮”了她。 沈清歌那时也是很犹豫的,但想接近秦漠的欲望是强烈的,她也就顺着安晓炎的意思,接下了这个电影票。 但结果是,她的思想完全不受控制了。 她觉得这样下去,她会越来越被他吸引,她可能会不满足于只是默默喜欢,可能还会想和他谈一场恋爱…… 不!不!不! 这些对你来说都是奢侈品! 沈清歌对自己反复强调。 于是电影看完,她给自己做了一个决定,还是要保持距离。 她默默地站在一边看他投篮,看到他满头大汗,就想去买水给她。但最终她没有动,只是对杨冰清提了提,果然她就去了。 虽然心中有些微微的酸涩,但咬一咬牙,也就过去了。应付这样的心情,她很熟练。 可是,为什么他又会主动跑过来陪她玩游戏? 这会动摇她刚刚坚定下来的心。 沈清歌慢慢地抬起脸,看了看表。 差不多到他们约定去ktv的时间了。 她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慢慢地走回去。 她决定从现在开始,粘着安晓炎,直到回家。 第13章 葬花吟 ktv里一圈人围着坐下,轮流着点了歌,又三两成群的去自助餐区拿了吃的,和蛋糕一起在包厢内的大桌子上铺开,热热闹闹地开始“正式的庆生活动”。 沈清歌虽然一路上都跟着安晓炎但却没机会跟她说话,一进了包房,在一群闹哄哄的学生里,坐在沙发一角的她就显得格外突兀。 “清歌,来,点个歌。”安晓炎拉她坐到点歌机旁边,就自己拿了话筒唱歌去了,根本没有看到她的眼色。 沈清歌有些无奈的叹口气,心不在焉地翻看着点歌单,琢磨着每个人唱过以后,她就找借口先回家算了。也不指望安晓炎一起了,看她这个样子,就是玩的疯了不知轻重的。想到她擅自给她安排的电影座位,她的心里又是一肚子气。 这时安晓炎一首歌唱完,看到屏幕上一闪,悠扬的曲调响起,大大的字母上写着《相思风雨中》。大家哗然,互相问着:“是谁点的呀?这么老的歌。”没人应声。 安晓炎一挥手,道:“大概是放错了。清歌,切掉吧。” 沈清歌呆了一下,问:“怎么切啊?” “算了算了,这首歌我会唱,还有谁一起啊?”杨冰清站出来接过话筒,问那几个坐一起的男生。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林浩然叫道:“秦漠,你来啊。你还没点过歌呢。” 秦漠抬头看了眼屏幕,淡淡地说:“我不会,帮我点首《传奇》好了。” 林浩然怪叫一声,笑道:“这是谁唱的?没听过嘛!” 立马旁边有人鄙视道:“李健啊,水木年华的那个,单飞了。” 杨冰清站在那里看了一圈,没人响应,觉得无趣,走到点歌台那里按了切歌键。画面停滞了一会儿,曲调响起,屏幕上写着两个字:传奇。 大家一看,立刻起哄道:“秦漠,秦漠!唱歌,唱歌!” 秦漠笑着大方地接过话筒,站在中央看着字幕慢慢地唱了起来。 ******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 ****** 秦漠的歌声和他平日静坐在教室时给人的感觉一样,带着些慵懒的味道。他唱的很随意,有些地方的调子未必很准,但他从头到尾地唱下来,包厢里却特别安静,没有之前其他人在唱时,大家各自聊天吃东西的景象。 沈清歌从听到第一句歌词起,心就像是被电了一下一样,她僵直地坐在那里,看着屏幕上的歌词。 她心里反复告诉自己,别会错意,那只是一首歌而已,只是一首歌。 她为了肯定这个想法,鼓起勇气,慢慢把目光移向秦漠,他正在唱着:“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而他的目光,一瞬也不瞬的就聚在了她的脸上。 包厢里的射灯打在他的脸上,轮廓分明,他挺直鼻梁,大而长的凤眼,白皙的肌肤泛着玉色一般光泽。 他确实是市一中里,最帅的男生。 沈清歌和他对视了几秒,终于抵不过他的耀眼光芒,别开了眼。 她看到杨冰清仰着脸看着他,眼里是毫不掩饰地爱慕和赞赏。 她看到程静羽低头喝着果汁,发着短信。 她看到赵晓宇看着杨冰清,眼里逐渐泛出的黯淡。 沈清歌觉得自己像是一只拼命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可是偏偏有人一直想要把她拉出来看清这个世界。 是的,这个包厢里所有的人,都可以拥有灿烂的16岁花季。但她没有。 一朵从小缺少浇灌的花苗,又怎能开出鲜艳的花朵呢? 她垂下眼睑,自嘲道。 秦漠一曲唱完,大家都拼命地鼓掌,要他再唱。他笑着摇摇头,坐下吃了点东西。大家活跃起来,轮流抢着话筒,嘲笑着对方唱错的地方。 两圈轮下来,终于有人发现,沈清歌一首歌都没有唱过。 安晓炎首先就扑上去不依不饶。 “我真的不会唱。”沈清歌坚持道。她平时很少有时间听流行歌曲,更别说学唱了。 “要不,我和你合唱吧?唱《双截棍》!” 沈清歌还没开口,林浩然就跳出来反对:“省省吧,那首歌都听出茧子来了,而且,你唱的清歌词吗?” “要不,唱《你要的爱》。”程静羽出主意,这是近来大热的一部偶像剧的片尾曲。 “你们女生能不能有点新意?这首歌也快烂大街了。”叶凌笑道。 大家众说纷纭,但目的就是要她起码唱一首。沈清歌被逼的没法子,红着脸说:“那我唱首《葬花吟》吧……” “《葬花吟》是哪里的新歌啊?谁唱的?”赵晓宇摸摸头,转头问秦漠。 大家哄笑。 安晓炎拍着桌子笑着跟他解释:“是京剧越剧这种啦!沈清歌的奶奶是唱越剧的,家传哦,家传!” 大家听了都来劲儿了,围着她让她点,然后翻遍了单子,居然没有戏曲类的。 沈清歌本来心中暗喜,安晓炎却从不晓得那个角落翻出一首歌曲版的《葬花吟》:“这首歌你也会唱的吧?”她问。 沈清歌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那就这首就这首!”大家起哄。 几人熟练的点歌,插歌,之前放出的歌也没心思唱了,直接切掉,随后有些凄婉的曲调就响起了。 沈清歌接过话筒,开头几句有些紧张。但渐渐地,她看着画面有些忘我了。 她渐渐地想到教她这首曲子的奶奶,在她很小的时候,哭闹的时候,无聊的时候,奶奶不会像杨嫂那样抱着她哄,却一直会给她唱曲子。有时候是越剧,有时候是歌曲。她被吸引了注意力,就会乖乖地坐在奶奶身边,静静地听着。奶奶兴致来时,舞一段水袖,她在那里高兴地拍手。有时候却唱着唱着,突然转身离去,留下她一人。 沈清歌唱着曲子,想着自己的心事,却不知道,这首80年代的老歌,在座的同学们,大多没有耳闻。他们被这个曲子惊艳了,或者说,被唱这个曲子的人,惊艳了。 她完全不知道,她眼角眉梢都带着那种淡淡的哀愁,和这个曲子是多么的相合。 秦漠坐在沙发上,完全被镇住了。 等到他回过神来,打量身边的同学,却发现,大家都像他一样。 他拿起杯子,低头喝了一口水,掩饰住了嘴角抑制不住的笑容。 沈清歌,你还有多少地方,可以让我惊喜。 ****** 陈力的《葬花吟》真的很好听,经典^^ 第14章 夜归 一曲唱罢,包厢内静寂无声,点歌机机械地切换了下一首歌,曲子响起时,仿佛惊动了众人,杨冰清第一个跳起来说:“好啊,沈清歌,有这个本事,艺术节怎么不来报名?先说一下,下学期你是逃不掉的啊。”杨冰清是高一三班的文艺委员。 大家听了都随声附和,然后赵晓宇突然说:“下学期,我们就要分科了吧。” 大家一下子安静下来,杨冰清不死心地问:“沈清歌,你选什么?” “理科。”沈清歌低声地说。 杨冰清泄了气,靠在沙发上,咕哝道:“我选文,那以后你就是对手了。” 大家顿时有了一种即将分别的伤感。 安晓炎沉默了一会儿,又拿起话筒问:“这首歌有没有人唱啊?没人唱我唱了啊。” 叶凌起身抢话筒,叫道:“这个是我点的我点的,别抢啊。” 两人嘻嘻哈哈地抢着唱词,又有人招呼着出去再拿一轮吃的,气氛再度活跃起来。 沈清歌坐下,擦了擦手心的汗,喝了点水。掏出手机一看,已经快8点了。她拉拉安晓炎的衣服,低声问她:“你准备几点走?已经快8点了。” “切,才8点啊,你作业不是已经全部搞定了嘛。” 沈清歌低头抿了抿嘴,轻轻道:“我今天要回那个家去。” 安晓炎眨眨眼,有些纠结:“可是我还想再玩一会儿,再等半小时好不好?” 沈清歌想着若是八点半走,地铁回去九点应该就能到家,不是很晚,就点了点头。 安晓炎见了,立刻跑到点歌机那里唰唰唰又点了好几首歌,边点还边说:“让我先唱几首啊,我和清歌说好八点半回家。” “回家”两字提醒了正玩的高兴地诸位,大家相互一合计,都觉得也不能再晚了,于是几个麦霸都凑到点歌机前,打算最后尽情一番。 程静羽的手机这时响了起来,她低声说了几句,就开始收拾东西。有些不好意思地对众人说:“有人来接我了,我要先走了。” 安晓炎打趣她:“哟,还有骑士护送啊,谁啊谁啊,让他上来跟我们见见嘛。” 程静羽有些紧张地摇摇头:“不用了,是我妈妈担心,拜托别人的……” 大家正在跟风起哄着,敲门声响起。离门最近的林浩然起身开门,门一开,人愣住了。 包厢里也安静下来。 沈清歌有些疑惑地抬起头,看到门口站着一个瘦瘦长长的身影。 虽然只是在走廊上匆忙地见过一次,可她还是立刻认了出来。 方秉然。 他对林浩然弯弯嘴角,往门里迈了一步,双手随意地插在口袋里,对程静羽微微点头,道:“走吧,我爸的车在楼下。” 程静羽背起早就收拾好的包,跟大家道了个歉,就走了出去,临走前还轻声地关上了门。 安晓炎半晌,才发出声音:“方……秉然……” 她瘫软在沙发里,头靠在沈清歌的身上,做西子捧心状:“原来程静羽和他的关系这么好,我受打击了,我伤心了,我需要安慰!” “就是那个四大帅哥的方秉然?”杨冰清问,随后看了一眼秦漠,吐了吐舌头。 “就是那个方秉然……”安晓炎答道,也看了一眼秦漠,低声跟沈清歌嘀咕,“其实我觉得方秉然更帅一点。” 要说五官,两人都十分出跳、各有千秋,但气质上来说,秦漠是温和的、如沐春风的,而方秉然则偏冷一点。因此也难怪安晓炎对他推崇备至,她自己就是个热情过头的人,喜欢这种冷冽气质的帅哥,一点都不奇怪。 赵晓宇看了看杨冰清,补充道:“我知道那个方秉然,听说家里很有钱,他爸爸好像开了个蛮大的公司。” 安晓炎捧着心口身子又振动了一下:“啊!程静羽就跟我说,他家是做生意的……好吧,这也确实没错。我受伤了,我在淌血……” 沈清歌动了动肩膀,晃着她的脑袋:“行了你。你伤这么严重,别唱了,我送你回家吧。” 安晓炎一听,又倏地坐起来,拿起桌上的话筒,自顾自地大声唱了起来。 众人看了,都是一顿乱笑。 临到结束,秦漠起身去柜台结账了,大家吵吵嚷嚷地收拾东西,沈清歌松出一口气,站起来活动着有些僵硬的脖子。 林浩然跑过来跟她和安晓炎说:“你们是住六号线民生站附近是吧?我也是,我们一起走吧。” “好啊。”沈清歌笑着说。 林浩然也笑着屁颠屁颠回去收拾东西了。 赵晓宇和叶凌也在和杨冰清商量着,是不是一起叫一辆车回去,他们三个住的也算是一个方向。 秦漠结完帐回来,和大家一起乘了电梯下楼。 到了楼下,正好一辆出租送客到站,杨冰清几个就上了车,说了再见就走了。 秦漠此时接了个电话,挂断后,他问沈清歌:“你怎么回去?我爸爸派人来接了,送你吧。” 沈清歌立刻摇头:“我和安晓炎林浩然说好了,一起乘地铁回去。” 秦漠皱眉:“你家离地铁站还有段距离的吧,这么晚了……” 他看了一眼正在前头打闹的两人,提声说道:“你们要不要搭我的车?” “好啊好啊。”林浩然听了先跑过来,“有车蹭那最好了。” 安晓炎在后头狠狠白了林浩然一眼,跑过来勾住沈清歌,向秦漠笑道:“那谢谢啦,我们真是沾光。” 然后她被沈清歌在腰里狠狠拧了一把。 按照大家的路线,秦漠坐在了副驾驶位上,沈清歌坐最左边,中间是安晓炎,林浩然靠右。 车子开过了隧道,林浩然和安晓炎陆续下了车。车子里终于安静下来。秦漠打开了车子里的音响,轻快的钢琴声响起。 “是肖邦。”沈清歌低声说。 “我很喜欢肖邦的曲子。”秦漠说,然后回头看了她一眼,“对了,谢谢你的礼物。《白夜行》是本很不错的书。” “啊,”沈清歌有些意外,又略略带了点失望,“你看过了。” “几年前看的了,借来的。最近正想重温,你就送了一本。”他对着她一笑,又说,“谢谢。” 沈清歌摇摇头,没有说话。 秦漠看她转头望向车窗外,心里暗暗地叹了口气,也转过头去。 “对了。”秦漠把头靠在头枕上,轻声说,“明天的英语作业,别忘了。” “恩。” 两人再也没有说过话,直到沈清歌下车,礼貌地跟他和司机都说了谢谢,然后再见。 司机发动车子,问秦漠:“去哪里?” 秦漠半合着眼睛轻轻道:“我妈妈那里。” ****** 沈清歌用钥匙开了门,轻手轻脚地走到客厅。就见沈宽端坐在沙发里,怒气冲天地瞪着她。 “你终于知道回来了!” ******* 看文的诸位,去评论区拍个爪吧,那里好冷清,5555 第15章 流言 沈宽最近,只要想到了他的大女儿沈清歌,胸口就像是压了一块大石,除了郁闷,还是郁闷。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清歌对他采取了“三不”政策——如非必要,不主动接触;如非必须,不主动说话;对于强压,不主动妥协。 沈宽在红绿灯前停下车,揉着有些胀痛的太阳穴,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坐在右后方的沈清歌,她正面无表情地抱着书包望向窗外。 从昨天晚上她高高兴兴地回来,被他发了一通脾气开始,她就一直是这个表情——如果这也算是一种表情的话。 好吧,她是长大了,翅膀硬了要飞了。可毕竟还没飞不是? 中午吃完饭就出去,晚上9点才到家,中间没有一个电话!沈宽想到自己吃完饭后,就一直不停地看着挂钟,看到张雪梅拿了电话给他,让他打,他就觉得很没面子。 为什么要他打? 好吧,他大发雷霆也太情绪化了。沈宽默默地退让了一步。 但是,沈清歌居然一句都不解释,就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就进屋拿衣服洗澡去了!! 这是什么态度?!!什么态度?!! 如果不是张雪梅死命拽着他,他肯定上去给她一巴掌。 不过事后想起来,幸好没甩这一巴掌,要不然,这个女儿周末也不会回来了吧。 想到这里,沈宽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开动了汽车。 他这几年过的顺风顺水,偏偏就是在这个女儿面前屡屡遭挫,想到这个,就让他觉得一家之主的威严尽失。 算了,就这样吧。 再过两年她读了大学,或许是时候,告诉她一些过去的事情了…… ****** 沈清歌道了声再见,就打开车门下了车。 走进校门时,与程静羽打了个照面。两人想起昨天的欢快,都相视一笑。 “那是你爸爸吗?”程静羽指了指已经开远的车。 “恩。”沈清歌显然不愿继续这个话题。 于是沉默。 “昨天……后来你们几点结束的?”程静羽又问。 “8点半。” “哎,我再晚半个小时,就可以和你们一起走了。”程静羽有些懊悔地说,“都是我妈妈,我出来的时候都跟她说了,我会自己回家的。她偏要麻烦人家。” 沈清歌看了她一眼,看到程静羽满脸的期待,仿佛写满了“问我吧,问我吧。”心里不由一笑,故意淡淡地说:“后来半小时也没什么好玩的,我也想早点走呢。” 程静羽有些失望,在走进教学楼时,又说:“你知道吗?来接我的那个男生,也是我们学校的哦。” 沈清歌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点头说:“我知道,他叫方秉然。” 程静羽一愣,又解释道:“他的爸爸和我妈妈有业务上的往来,所以……” 沈清歌打断她:“这些话,我想安晓炎会更喜欢听到吧。” 程静羽有些沮丧地低下头,轻轻嘀咕:“她就会缠着我要介绍。” 沈清歌没有接口,到了教室就直接到自己的位子上坐了。抽出英文卷子向旁边的椅子上一放,秦漠微微起身,便拿到了卷子。 沈清歌伸手往课桌里一探,又是一袋子点心。 她没有理会,而是把它拨在了一边,放入书包后,拿起一本书,静静地翻看起来。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 她打开一看,一个陌生的号码发出的短信:为什么不吃早点? 她立刻回头,看了秦漠一眼,他正低头煞有介事地写着作业。 她回复道:早上出门前吃过了,以后别再给我带早点了。 短信声又再度响起:我带我的,吃不吃随你。 沈清歌看了一滞,快速打下几个字,想了想又删去,合上手机塞进了课桌。 秦漠看着她别扭的背影,轻轻一笑,在纸上写下了最后几个字后,又把一份卷子放在了他前排的位子上。 一会儿,卷子就回到了沈清歌的手上。她习惯性地扫了一遍,就发现卷子的右下角,写了一排字。 you*are*a*good*singer. 脸刷地红了。 她立刻拿起橡皮,擦掉了那行漂亮的英文字。 这个秦漠,他到底想做什么?! 周一一整天,沈清歌都如坐针毡,身后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她就会万分紧张。生怕又有什么事情,让她措手不及。 可是她紧张了一天,她的左后方却没有任何进一步的举动。这让她在松口气的同时,又觉得有些失望。 她有些唾弃自己。 想到今天早上的程静羽,觉得自己和她也没什么两样。 程静羽应该很想和自己说一些方秉然的事情。这让她觉得有点奇怪,是想通过她告诉安晓炎吗?那为什么不直接和安晓炎说呢? 方秉然最近是安晓炎的地雷,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她还是绕开雷区吧,谁爱说谁说去。 想到这里,她不禁向安晓炎的位子看了一眼。 这个家伙居然在课本下面放了本漫画在看。 她坐第二排的位子哎,是不是太嚣张了? 沈清歌抬头看看在讲台上侃侃而谈的地理老师,又想起安晓炎相对感兴趣的生物、英文和语文。哎!安晓炎,你外貌协会得太彻底了吧! 她这边正在腹诽,林浩然忽然转头埋在书本后,轻声对她说:“沈清歌,你今天的物理作业给我看下。” 沈清歌有些意外,林浩然从来不主动问她借作业的。 她从课桌里拿出作业本,递给他,低声说:“还没全部做好呢。” 林浩然接过,对她做了一个谢谢的动作,在地理书的掩护下,仔细看了起来。 下了课,又拿他不明白的地方一一详细问了沈清歌,完了以后,又问她借了英语笔记说是要抄写。 沈清歌压下疑惑,递给了他。 要说她最擅长的两门科目,就一定是英语和物理。林浩然突然对这两门课表现出了热情,是说明他,开窍了? 她耸耸肩,林浩然一向三分钟热度,大概是,热度起了吧。 她对自己的这个解释很满意,掩嘴笑了起来。 可没想到,林浩然的这个“热度”,竟然持续了好几个星期,沈清歌意外了,班里的同学八卦了。 一个粉红色的流言,渐渐传起。 第16章 清歌思浩然 流言的源头,已经无从查起。只记得在一次历史课上,一贯喜欢发散思维的袁老师从北宋的宋仁宗说到了名臣范仲淹,又从范仲淹说到了诗文|革新运动,然后说到了这个运动的倡导者欧阳修、梅尧臣和苏舜钦,又从欧阳修的文章说到梅尧臣的诗。最终吟唱了梅尧臣的一首诗以作收尾。 “……乘月时来往,清歌思浩然。”他说完闭着眼睛陶醉了一下。 台下静寂了几秒钟,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历史老师睁开眼睛,不明情况地看着众人。 大家的眼光,齐刷刷地聚集在了教室左边中间的位置——沈清歌和林浩然身上。 袁老师对班里的同学还没有认全,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第一排的同学很好心地提供了资料:“老师,他们俩叫沈清歌和林浩然。” 袁老师恍然大悟,看着低头不语的沈清歌,和红着脸有些不知所措的林浩然,又觉得很巧合很有趣。跟着笑了一会儿,招呼大家收了心,继续讲课。临了翻开自己的讲义,还有些意犹未尽地看了两人一眼,说道:“真的好巧,有缘有缘。” 大家又大笑了起来。 下了课,和林浩然要好的几个同学便跑过来打趣他,学着袁老师的口吻道:“真的好巧,有缘有缘。” 还有些玩起了角色扮演。 “清歌,你的作业借我对下答案对好吗?”一人学着林浩然的口吻说。 “好,拿去?”另一人掐着嗓子扭捏道。 “啊,这题你也用这个公式解呀?真的好巧,有缘有缘。” 周围的同学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沈清歌坐在一边,绷着脸写着历史作业,手上的笔快把作业本戳破了。 林浩然被打趣地受不了,站起来一溜烟跑去了厕所。 几个男生不敢去惹沈清歌,嘻嘻哈哈地散了。 虽然大家的玩笑对象绝大多数都是林浩然,但这几天沈清歌的日子也不好过,尤其是被人爆出,他们两个还在周末的时候一起出去玩,八卦传的更厉害了。 高一的学生,对于这种朦胧的感情,总是抱着向往又嫉妒的心态的。每每班上有什么风吹草动,当事人总是会被打趣的很惨。若是不够坚强,那一闪而过的火星,就可能从此不再。 看热闹的众人,传着越来越失真的八卦。“真的好巧,有缘有缘”变成高一三班众人最时新的口头禅。沈清歌这几天愈发沉默起来,和林浩然的交流也几乎没有了。 林浩然的爆发,是在一节体育课上。 大家完成了基本项目的训练后,便开始自由活动。在选器材的地方林浩然和叶凌同时选中了一副乒乓板。 叶凌抓着乒乓板不放,笑嘻嘻地对林浩然说:“你也要打乒乓啊?真的好巧,有缘有缘。” 林浩然忽然觉得怒从火起,松开手站直身体,就对他吼了一声:“你们到底够了没有!” 同时在器材盒的另一边,也一前一后响起两个声音。大声的那个说:“够了!” 低声的那个只是不紧不慢地喊了一句:“叶凌。” 叶凌没想到他的一句玩笑话,居然引来这么大的反应,一时有些发愣。 林浩然站在那里,涨红着脸,呼吸粗重,他看向另外两个声音的方向。 一个是桑宏,一个是秦漠。 他对着桑宏点点头。 桑宏拍了拍叶凌的肩膀,说道:“说了这么久,你腻味不腻味呀,别说了。”然后就拿了一个足球走出了器材室。 秦漠手上拿着篮球,走过叶凌身边时,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停留,就出了门。 叶凌站在那里和林浩然大眼对小眼,随后低头认输,挠着头发,咕哝道:“我这还是第一次说……” 林浩然在器材室呆站了一会儿,突然拔腿就跑。 他绕着操场跑了一圈,没找到,再跑一圈,终于在看台的角门边上找到了埋头看书的沈清歌。 沈清歌感觉有人向她走来,抬起头见是林浩然,微微皱了皱眉。她放下手中的书,站起来问他:“有事?” “有……”林浩然的呼吸还没平稳下来,心中一紧张,讲话便有些磕磕巴巴。 他停了停,抿着嘴,努力润了润干燥的嘴唇。 沈清歌就站在他的面前,这么看着他。她的双眼大而清澈,嘴唇薄薄的,很少看到微笑的弧度,她的皮肤很细腻,和现下的高中女生不同,脸上既没有痘痘也没有雀斑,白净得没有一丝瑕疵。 林浩然想到他第一次见到沈清歌时,他们正在按身高分位子。市一中的桌椅都是独立的,一人配一个课桌一把椅子,课桌在教室里按八列五排摆放,每列课桌之间,都有可以走动的空间。所以“同桌”这个称谓已经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邻居”。 同学们分男女靠左右墙站成两排,沈清歌就站在林浩然的对面。班里的同学们对自己的位子和邻居多少都有几分期待和忐忑,和刚刚认识几天的同学,说着没营养的闲话。只有她,垂下眼睑,一动不动地看着地上,仿佛这古老校舍的木头地板上,有着最最华美的花纹。 他也跟着低头看了几眼,却发现光线不好,根本看不出来。 林浩然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但那时的情景,却让他觉得,有一个安静的邻居作为高中生活的开始,也是很不错的。 然后沈清歌就真的和他成了邻居。 他发现这个邻居实在是安静的可以。不,与其说是安静,不如说是冷淡。 她很认真,做着漂亮的英语笔记,物理的解答干净利落。 她的生活规律到古板,连早点都是一成不变的小卖部饼干。 她很少笑,开心的时候,不过是弯一弯嘴角。 就在他给沈清歌贴上了“书呆子”的标签时,她突然就在他面前,轻轻张开她的嘴,唱出了那一首惊艳全场的歌。 “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不知从哪里看来的一句词,就这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林浩然的心跳“嘭嘭嘭”的,越来越大声。 沈清歌站在他的对面,有些奇怪地看着他,蹙着眉,轻启唇瓣,问道:“到底什么事?” 林浩然觉得“哄!”的一下,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连脑袋都有些胀痛了。 “沈清歌,我喜欢你!” 他大声说道。 ****** 今天很早就开始坐在电脑前写,因为有告白,所以难产了…… 看在我今天练车练了一天,还要抬着酸痛的胳膊写文的份上,来点儿推荐吧~~来点儿收藏吧~~~有木有??有木有??? 第17章 伤 沈清歌慢了一拍,才意识到,林浩然在说什么。 她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睁大了眼睛,脑海里一片空白。 林浩然也被自己脱口而出的话,吓到了,站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仔细地看着沈清歌的表情,不像是生气,也不像是害羞,更不是高兴了。 他的心一点点的沉了下去。 “你,你说什么?”沈清歌许久才反应过来,林浩然刚要开口,她又连忙说,“不,不,你刚刚说什么我听清楚了,我只是……只是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突然跑过来跟我说这个。”她捏紧了手中的书,卷起又放开。 林浩然默然,在那里垂首站了一会儿,向后退了两步,低声说:“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 沈清歌已经冷静下来了,轻声说:“对不起,我现在,确实没有心思想这些。” 林浩然点点头,双手徒劳地挥了挥,说:“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就是突然想把这个话告诉你。” 沈清歌抬起头,第一次仔细地看了林浩然的脸。 略有棱角的脸型,大大的双眼,他的嘴唇略厚,笑起来会露出两个虎牙,这是一张朝气蓬勃的脸。这是第一次,有人告诉她,他喜欢她。 沈清歌的脸颊,后知后觉地微微红了起来。 她轻轻地说:“我知道了,谢谢你。” 林浩然咧嘴一笑,对她挥了挥手,转身走了。 沈清歌再也没有看书的心思,可是也不愿意走出这方小天地。仿佛就这样走出去,她的秘密就会曝光于天下。她把书抱在怀里,后退了几步,靠着墙,慢慢地坐了下来。 ****** 流言传得再激烈,也会有淡去的一天。 那几个一直闹林浩然的男生,自从那次体育课后,就再也没有声息。随后学校内又爆出了暑假学农的新闻来,说是原先的合作基地要改建,此次学农可能就去公园里应应景。 高一的学生们哗然了。 市一中的学农一向是高中生活中,最精彩的一段,每届的学长们回忆起来,都有很多津津乐道的事情。大家一起在基地住一个礼拜,下地挖山芋、种青菜,半夜里在寝室不睡觉,讲鬼故事吓的挤在一个床上……这么好玩的事情,居然从基地变成了公园,简直天差地别了。 大家八卦时,说到这个就唉声叹气,还有人想向校长上书抗议。 有了关系到大家利益的事情,沈清歌和林浩然那点捕风捉影的事情,自然也就渐渐被大家淡忘了,林浩然又恢复了之前嘻嘻哈哈的样子,不过却再也没问沈清歌借过笔记。仿佛一切,都回到了那次庆生活动之前。 沈清歌却无暇顾及这些。她开始在空余的时间,加班加点地做习题了。已经是6月上旬,没多久就要期末考试了。 据说此次的考试和分科直接相关。 学校到现在也没有很明确地给出分科分班的方式。是两个两个班级组合呢,还是按照考试成绩,重新排名成班?这几年市一中连续有几个老资历的老师都退休了,因此师资就显得有些紧张,有谣传说,学校会重点保几个班级,因此才有按成绩分班的说法。 不管怎样,这次的期末考试是一定要好好考的。沈清歌推掉了几次安晓炎的邀约,埋头苦读。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没有上课仔细听就完全理解的天分,也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所以她选择了题海战术,这个最笨却也是最有效的法子。 埋首题海的日子,似乎过得飞快,老师结束了一整本课本的讲解,开始总结归纳,同学们开始传抄牛人的笔记,大家都开始紧张起来,只有最笃定的人和最无所谓的人,才会在此时显得分外悠闲。 桑宏就觉得,越近考试越无聊。 平时中午去操场踢球、打球这种常规运动,居然都凑不齐人。天太热啊,作业没写完啊,要看书啊,各种各样的借口,让他憋了一肚子气。 他手中拿了一只篮球,从教室的这里逛到那里,在教室里的同学们,不是在写作业就是趴着睡觉。只有秦漠,他靠着墙正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机。 桑宏两眼一亮:“秦漠,打球去?” 秦漠看了他手中的篮球一眼,笑着起身道:“好啊。” 沈清歌听到他们走出教室,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12点35分。 “这么晚了还打球。”她心里暗暗嘀咕。 到了一点,两人还没上来。 上课铃响起,生物老师走进了教室。 “咦?这两位同学呢?”她一站上讲台,就发现了。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然后有人小声说:“刚刚看他们打球去了……” 李老师蹙起她那两道好看的眉,打开备课本说:“我们先上课吧,靠门的同学请把门关起来,不遵守时间的学生,就让他在门外上课吧。 可是,课了一半,这两人还没出现。沈清歌发现自己的笔记,第一次记的这么乱糟糟。 李老师看看表,叫起了班长张哲:“你去操场和卫生室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张哲出去没多久就和娄老师一起回来了,此时班里的同学都已经无心上课,大家都静静地等着他们开口。 娄老师沉声对李老师说:“秦漠打球的时候受了点伤,卫生老师紧急处理了以后,和桑宏一起送他去医院了。” 大家哗然了。 “不会是骨折吧?”有女生很担心地说。 娄老师连忙安慰道:“不是不是,是手臂上的划伤,但是伤口碰到了铁锈,所以要去医院打破伤风针。” “老师,怎么会碰到铁锈的啊?”杨冰清高声提问道,言辞间很是焦急。 娄老师拍了几下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大家开始上课吧,我也要去医院看一看,回来告诉大家具体情况好吗?” 李老师重新开始讲课,她今天讲的是考试要点,基本就是一学期的精华了,但沈清歌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只是机械地记着笔记,划着重点,还时不时地走神一下。 终于熬到了下课,她取出手机,飞快地发了短信。 等了一会儿,却没有回音。 不知道伤在哪个手臂上…… 她有些茫然地望向窗外,就听得后面的两个女生在嘀咕:“还好不是脸上,不然四大帅哥要换人啦。” 第18章 最后一天 沈清歌听了很生气,她很想转过身去,大声地对她们骂上两句,但她只是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笔,把手指尖握得发白。 课桌里还放着每日都更新的牛皮纸袋,想到这里,她心里一酸,有些后悔自己这一阵子的故作冷淡了。 “沈清歌,你冷静一点,不过是手臂的划伤而已,现在的医疗水平,难道还对付不了一个破伤风?” 她的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冷冷地提醒她。 她默然不语。 “不要再想什么后悔了,这世上哪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后悔的?他受伤了你就心软了?你难道忘了你当初努力考进市一中的目的了?” “可是,喜欢一个人,又未必会和这些冲突!” 另一个声音终于大声地喊了出来。 “你确定吗?”第一个声音凉凉地响起,“没错,花样年华里谈个恋爱的确很美好,而且还是和四大帅哥之首哎,很拉风的感觉吧。但是,你有这个资格吗?” 那个声音竟然带着些许怨毒的语调:“你被人爱过吗?你爱过别人吗?你知道,什么叫爱吗?你有过其他十六岁女孩的经历,迷恋着一个偶像吗?你会跟着杂志潮流搭配自己的衣服吗?你会唱几首时新的歌曲?你知道几个流行的网游?没有!这不是你的世界,不要心存幻想!” “不,不,不,别说了!”沈清歌低声道,把头埋在了手臂里,暗暗擦去了眼角的水迹,那个弱弱的声音,完全认输了。她趴在课桌上许久,直到下一堂课的化学老师跑过来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才慢慢直起身,拿出了课本,浑浑噩噩地开始上课。 课间,手机振动起来。 她木木地拿出来,打开一看。 秦漠回了她的消息:我没事,别担心。 她看了,鼻子一酸,眼泪又险险掉了下来。 ****** 放学前,娄老师从医院回来,带来了消息。 秦漠左上臂上的伤口,缝了4针,幸而处理及时,又打了预防针,没什么大碍。大家的反应不一,有些暗暗地松了口气,有些依然很担心,还有些,居然遗憾说,是左臂受伤,估计不能免了考试。 桑宏也和娄老师一起回来了,耷头耷脑的,平时的气势全没了,看上去整个人像是矮了一截似的。 娄老师宣布放学后,一帮子人便围了上去,七嘴八舌地问桑宏究竟是怎么回事。 桑宏闷声闷气地说:“是篮球架,有个地方螺丝松了,铁杆子就翘了起来。我扣篮的时候没注意,差点撞上,秦漠为了拉住我,自己就……” 大家了然了,继而长叹一口气。 虽然桑宏说的很简单,但当时的场面应该很惊险。 “缝了4针,流了很多血吧?”有人追问。 桑宏“嗯”了一声,瞟了瞟在课桌上收拾东西的沈清歌,声音就大了几分:“流的衣服上都是。”然后分开人群从课桌里拿出一件短t,“我的衣服上也沾了点,我要去换衣服了。” 沈清歌其实一直支着耳朵在听,听到最后一句,她手上一个不稳,笔袋掉在了地上,有一支笔咕噜咕噜滚了老远。 她追过去捡,却被桑宏弯腰捡起。 他递给她,嘴唇动了动,却最终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沈清歌看到他衣服的下摆上,有几块暗红色的印子。 她的嘴唇紧紧地抿了起来。 ****** 第二天,沈清歌早早地到了学校,第一个拿钥匙开的门。 秦漠没有来。 第三天,秦漠还是没有来。 娄老师说,秦漠有点低烧,这是打破伤风针正常的现象。 沈清歌回家上网把破伤风的相关搜索看了个遍,一颗心提起放下,直到听见屋外吴卓芳梳洗的动静,她才意识到,已经11点了,她还有作业没有做完! 周五早上,她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了学校,比平时晚了5分钟。 这是高一最后一天上课,下周开始,就是期末考试了。 她走进教室的第一眼,就看到了靠窗坐着的秦漠,正低着头写些什么。 她那颗提了许久的心,终于“啪”地一下,落回了原位。 沈清歌拎着书包,慢慢地走过去。 虽然晚了5分钟,教室里只是他们两个。秦漠听见脚步声,回头一看,见是她,便朝她灿烂地一笑。 沈清歌却觉得,他的脸色,似乎又白了几分。 “你的手……怎么样了?”她走到他的课桌前,停了下来。 秦漠撸起左边袖子,袖子底下是纱布胶带包扎好的手臂。 “现在天天去医院换药的,医生说没什么问题了。” “那你不发烧了?” 秦漠摇摇头,然后“啊”了一下,歉然地看着她:“我妈这几天都改煲营养粥给我吃了,所以……” 沈清歌蹙眉,又慢慢松开:“你没事就好。”她轻轻地说,随后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秦漠在她身后又说:“英语卷子给我看下。” “昨天没有英语卷子。” “那数学的也行。” “今天是最后一天上课,没有作业要交。” 秦漠沉默了一会儿,试探道:“沈清歌,你……生气了?” “没有。”她闷闷地回答。 还说没有。秦漠靠着墙看着她的背影,她只要一紧张,就会把背脊挺直,难道不是他说中了吗? “为什么生气?”他继续问。 沈清歌这次,睬都不睬他。 他还想再问,安晓炎走进了教室。一看到他,就咋呼着叫道:“秦漠!你的手怎么样啦?给我看看!没事了吧?” 秦漠笑着和她说了几句,又问:“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安晓炎一愣,大叫了一声,跑到沈清歌这里,催促道:“快快,地理笔记。”然后又嘿嘿笑着跟秦漠解释,“我就是来,抱佛脚的。”然后连忙拿着本子冲出了教室,奔向校外的复印小店。 陆陆续续的,班里的同学们都来了,和秦漠熟识的,不免上前问两句,到后来秦漠索性卷起了袖子,露出了左臂,让大家看个够。 到了中午,他收到一条短信,是沈清歌发来的。 “你都受伤了,我怎么还会惦记那些点心?你太小看我了。” 他望着沈清歌的背影,无奈地笑了起来。 ****** 秦漠受伤了,求安慰,求推荐,求收藏~~~ 第19章 考试 这个周末沈清歌没有回“那个家”,这是惯例。她的书籍资料大多都放在奶奶家里,而且奶奶家离市一中近,又是她住惯的,从各方面来看都是首选。 吴卓芳知道孙女在为考试冲刺,周末也没有练嗓子,只是坐在电视机前打发着时间。闲的厉害了,就去附近的公园走走。 杨嫂这几日也开足马力,为沈清歌煲汤烧菜,打扫卫生时都是轻手轻脚的,生怕惊动了房间里的人。 沈清歌停了钢琴课,埋头苦读了一天半,到了周日下午,终于从书桌前站了起来,望着窗外的景色,长长地舒出一口起来。 奶奶家的房子地段很好,正对着一个公园,开窗望去便能看到绿油油的一片,人工湖上的小船零星点缀。 她打开窗,深深地呼吸了一下。 托这个公园的庇护,这里的空气都要比其他地方好上几分。刚刚下完雨,空气中都带着点夏日雨后特别的清新气息。 她听到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是奶奶要出去吗?她连忙趿着拖鞋开门跑了出去。 “奶奶!”她叫住穿好鞋打算出去的吴卓芳。 吴卓芳回头看她:“要我带些什么吗?” 沈清歌摇摇头,说:“你是要去公园吗?我和你一起吧。” 吴卓芳点点头,道:“那换件衣服就走吧。” 沈清歌从衣橱里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快速换上,重新扎了下马尾,就跟着吴卓芳出了门。 两人一起进了电梯,一起走出了小区门,斜穿了马路,进了公园,一直走到人工湖边的小亭子里,吴卓芳挑了两个没被濡湿的石凳,坐了下来。 沈清歌跟着坐下,看着吴卓芳变戏法似的从她的随身包里,拿出了一个保温壶叠着两个杯子和一盒小点心。 “吃吧。”她倒好茶,淡淡地说。 沈清歌中午被杨嫂塞的满满,实在吃不下什么点心,于是就捧了杯子默默地喝茶。 由于刚刚下过雨,公园里的人不多,空气中湿漉漉的,风吹在身上,带着些许凉意,很是舒适。 两人坐了一会儿,各自想着心事。 “都复习好了?”吴卓芳隔了一会儿,开口问道。 “嗯。从几周前开始,就慢慢复过一遍了,这两天又把难点重点看了看,其他的,边考边看吧。” 吴卓芳对着湖水发了会儿呆,又问:“下半年就高二了吧……想过考什么大学吗?” 沈清歌摇了摇头。她其实早就想过,也查过些许资料,但这是她的秘密,谁都没有提过。 吴卓芳转头看她,双眼闪闪发亮:“考出去吧,离开这里。” 沈清歌猛地一抬头,看着奶奶。 奶奶的双眼生的很好,她小时候看她年轻时的照片,一颦一笑都是极有风情的。只是光彩渐渐地随着岁月流逝了。但此刻,奶奶的眸子却亮的让她心里发颤。 吴卓芳看到她的表情,轻轻地一笑,转过头去:“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又很让人省心……在你爸爸和张雪梅结婚的时候,我和你爷爷各自给过他一笔钱。” 沈清歌听了心里一跳。 “你爷爷的,是给张雪梅的孩子的,也就是清扬,我的那笔,是给你的。”吴卓芳云淡风轻地说道。 沈清歌握紧了手中的杯子,低头不语。 吴卓芳看她的样子,心中暗暗叹了口气:“你不想知道,我给了你爸爸多少钱吗?” 沈清歌抬起头看着她。 “一百万。”吴卓芳喝了口茶,优雅地说,“若是你不争气,当作嫁妆里的私房钱也尽够了,若是争气……这些钱应该也够你在国外起步时的开销吧。” 一百万。 沈清歌知道家里的条件算是不错,但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对于吴卓芳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毕竟赚钱的人是沈辽海,他的钱能有多少到了吴卓芳手上?想到这里,沈清歌的眼眶湿润了起来。 吴卓芳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转首又去看着平静的湖面了。 她给了沈宽那笔钱时,明说是留给沈清歌的。照理说,沈宽应该好好存着,买个基金什么的,才是正理。 可他却过了半年,在市里又置了套房产,她估摸着那套房子,两三百万总是要的。虽说房子现在升值快,但这样一来,再想要拿这笔钱就变得很麻烦。沈清歌平日虽然沉默,却不愚笨,她的努力她看在眼里,因此,是时候给她提个醒了…… ****** 周一一早,沈清歌便精神奕奕地去学校迎战了。 期末考试共九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上下午各考一场,历时一周。 第一天考语文和物理,沈清歌在下午,提前交了卷。 第二天考英语和数学,秦漠拖着他的伤臂,在英语考试上提前半小时,交了卷子,教室里其他同学见了,不免要唏嘘一番。 到了第五天上午,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时,讲台上的老师说:“考试结束,开始收卷。”大家纷纷直起身子,长长地嘘出一口气。有些性急的,已经嚷嚷开来:“终于考完喽!!!”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于是周五下午,是考生疯狂庆祝的时候。大家纷纷问着彼此的计划,有些早有安排,有些则是临时凑齐,总之,都要狠狠玩一番,出一出胸中这口被考试憋闷了一周的恶气。 “清歌清歌!”安晓炎跑过来问她,“下午我们去逛街吧。” 沈清歌看看外面的艳阳,蹙起眉头。 她还没开口,就被安晓炎挥手打断:“停,停,停!别说什么借口啊,我忍了一周没来烦你,你也要体谅下我不是?” 沈清歌莞尔,点点头答应了。 安晓炎又叫上了要好的杨冰清,杨冰清又叫上了坐在她前面的任佳琪。四个女孩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就决定了下午的行程。 先去餐厅海吃一顿,随后逛逛商场,买买衣服,看看电影,随后再海吃一顿,结束。 那边厢,叶凌伸了个大懒腰,用脚踢踢前面的椅子,问:“秦漠,下午有什么安排?” 秦漠支着下巴,百无聊赖地说:“母亲大人有命,回家养伤。” 叶凌哈哈地笑了一通,又问:“还没好啊?” 秦漠轻轻挠了两下伤处道:“早就拆线了,快了吧,这两日老是痒痒。”说罢,眼光转向教室的右侧,锁住了一对正在往这里偷看的眸子。 她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就像是刚刚只是在教室里随意的一瞥,装模作样地参与到那三个女孩的讨论中去。 秦漠却低声笑了起来。 真是个别扭的女孩。 ****** 大家都发现了吧,改书名了。原先那个名字,上传的时候被自动取消了逗号,怎么看怎么别扭,索性改了。新名字新气象,偶申请了下个月的pk,到时还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20章 逛街 沈清歌一行四人,乘地铁去了方大广场,一路上安晓炎叽叽喳喳的和杨冰清说个不停,任佳琪拉着沈清歌在一边,低声地对着答案,说得一会儿郁闷一会儿高兴。安晓炎看了便嚷道:“你们有完没完啊?都考完了还对什么答案呀,周一到了学校不就全知道了。” 任佳琪瞪了她一眼,娇声道:“我也觉得你成天说帅哥很无聊啊。” 任佳琪长了一张洋娃娃的脸,偏生声音也非常软糯,她这样对着安晓炎一说,一点点气势都没有,反而惹得她大笑,还装模作样地模仿她的声音,扭着腰说:“哪有很无聊啊~” 任佳琪气得一双大眼睛又大了几分,其余三人大笑。 因为不是高峰,地铁上的乘客不多,车厢里就听到这几个女孩时而爆发的嬉笑的声音。 车行到站,几个人连贯地下了车。时钟显示已经11点,于是四人又开始讨论一会儿吃什么。 “吃川菜吧。”杨冰清说,“这里有家新开的,我听说还不错。” “不行!我这几天痘痘正冒得利害呢。”安晓炎打断道,撩开刘海给三人看,“都是熬夜熬的。” “那不如吃港式或者日本料理吧,清淡点。”任佳琪提议道。 四人看了看广场一楼的指示牌,到六楼找了一家有江景的茶餐厅,坐了下来。 他们要了两份菜单,杨冰清打开给沈清歌问:“你想吃什么?” 沈清歌无所谓地摇摇头:“随便你们点吧,帮我要杯花茶。” “这里的鸳鸯奶茶很好吃哎,你要不要来一杯?”任佳琪问。 沈清歌一愣,疑惑地看向安晓炎。 安晓炎马上反应过来,对任佳琪说:“清歌不吃咖啡的啦。哎,要么我们也点花茶吧?酱紫才能吃出美美的皮肤啊。” 杨冰清马上“切”了一下:“一杯奶茶而已,置于嘛,多吃水果就好啦。”然后她翻开菜单,指着一只烧鸭说,“我要这个。” 沈清歌慢慢喝着放着片柠檬的清水,望向窗外的江景,心里泛起一丝她也说不清的滋味。 说出来简直要让人笑话,鸳鸯奶茶里面有咖啡?她根本不知道。 后面那桌传来孩子稚气的学语声,她回头看了一眼,是一对年轻的父母带着一个一两岁的孩子。 任佳琪她们也跟着父母来过这样的餐厅吧?初中的时候和同学一起吃饭,一定也去过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 在她懂事起,她就没和沈宽一起出去吃过饭,偶尔需要全家出席的场合,多半也就是那些比较正式的圆台面。她的奶奶不喜欢人多,对菜色又挑剔,偶尔出去吃一顿,也是固定的几个饭馆,港式茶餐厅,从来没在她的生活字典里出现过。 沈清歌对着江景默默地叹了一口气,她觉得,她虽然和她们几个都是一般的年纪,但过的却是她们眼中“老年人”的生活了。 吃完饭,杨冰清提议去逛商场。沈清歌很想去7楼的书店看看,被几人不满地拖走。在商场里又看到减价的活动海报,这更激起了她们的强大购物欲,大有从头逛到底的趋势。看了没几家品牌,安晓炎和杨冰清已经拿了衣服试穿过两次了,任佳琪更是已经刷卡买了一件连衣裙,沈清歌站在一边实在觉得无聊,也跟着任佳琪到处看看。 任佳琪人长的可爱,看衣服也都是可爱系的,镶着蕾丝的裙子,粉红嫩黄的上衣。沈清歌的手在衣架上漫不经心地一件一件溜过,任佳琪一圈逛完看到她,忽地跑过来说:“咦?这件衣服很好看啊。” 沈清歌一看,就是自己手停下来摸到的那件,是一件长长的白色连衣裙。款式很简单,没有花哨的花边点缀,只是在裙摆上用本白色的丝线绣了点花样。 任佳琪拿下来仔细看了看,又说:“只可惜,是白色的……”她又去衣架上翻了翻,拿出来一件同款浅绿的,高兴地递给了沈清歌,“这件好,很称你呢!” 沈清歌讶异道:“给我的?” 任佳琪睁大眼睛道:“当然啦,这件明显不是我的style嘛!” 沈清歌拿起衣服看了看,又说:“我很少穿绿色的,我觉得还是那件白色的好。” 任佳琪坚定地塞给她绿色的那件,说:“肯定是这件更适合你啦,不信你去试试。” 沈清歌到试衣间先试了那件白的,穿在身上很有点飘逸的感觉,她对着镜子看了一会儿,才试那件绿的,一穿上,整个人都仿佛精神了起来似的,而且更显的她的身材玲珑修长。 她惊讶地穿着裙子走了出去,任佳琪看了得意道:“我说的吧,绿色更称你。你皮肤这么好,人又修长,才能把这个绿色穿的这么好看,那件白色的穿了反而不显。” 沈清歌对着镜子又照了照,安晓炎见了也过来凑热闹,直夸这件衣服穿的好看 沈清歌翻翻牌子,觉得这衣服也不是很贵,就刷卡买了下来,四人又逛了一会儿,到了电影放映的时间了,于是又冲到8楼看了场电影。 电影是个喜剧,笑得四人东歪西倒的,出来后还有些意犹未尽。沈清歌看她们四个,每人手里都起码一个袋子,忽然很喜欢这种气氛。这个就是女孩子交朋友的方式吧?一起吃饭、聊天、说八卦、看电影、买东西……她渐渐觉得,她也像是个十六岁的少女了。 吃晚饭的时候,说起沈清歌的那一身裙子,安晓炎又大赞了几句,撺掇她周一穿去学校,惊艳一下大家。沈清歌不做声,却转头对任佳琪说:“我觉得你很厉害,看一眼就知道什么衣服穿着更好看。” 任佳琪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平时就爱看些杂志,看到漂亮的衣服我就很开心。” 杨冰清道:“那你以后可以去做服装设计师嘛。” “我是想做服装设计师啊。”任佳琪说到这个,双眼亮晶晶的,“我早想好了,我要考东华的服装设计系。” ****** 本来做了一个高一三班的座位表想贴给大家看的,没想到起点先是把空格全部取消,名字都挤成了一堆,后来上传图片又不晓得出了什么问题,一直没法显示。汗,大家先无视吧。有高手能教我在文中贴图咩? 第21章 将来 杨冰清叹道:“这个专业我知道,分数好像还挺高的呢。” 任佳琪信心十足地说:“是啊,所以我选了理科。不过就算成绩不是很好也没关系,他们还收艺术类的,这个对文化要求不是很高的。” 任佳琪是美术课代表,在画画上很有一手,这个在市一中里还是比较少见的。每次出黑板报时,她都被宣传委员抓包,靠她的水粉画,高一三班的黑板报一直很有名。 “你们有没有想过将来考什么大学啊?”她追问。 这问题问的其余三人一愣,安晓炎继而笑嘻嘻地说:“我无所谓,弄个本科文凭可以交代就行啦。” 杨冰清叹了口气,闷闷地说:“我爸妈给我的目标是,复旦。我真的觉得很负担……” 大家都很同情地看着她,点头表示赞同。 “那你呢?”任佳琪笑着问沈清歌。 沈清歌嘴唇蠕动了半天,才低声吐出一句:“我真的还没有想过……” 安晓炎“切”了一声,道:“她成绩这么好,到时候看上什么就是什么啦,清华北大说不定都能去得。” 任佳琪看了看表情各异的三人,拍拍桌子,握拳道:“不管目标是什么,我们都要加油呀!fighting!”很热血很卡通的话语,不过配上她的长相和声调,实在是,没有什么鼓动力啊。 三人互相看了一眼,齐齐笑了出来。 吃完晚饭回家,大家在地铁里陆续告别,安晓炎和沈清歌一起出的站,两人走到路口分别的时候,安晓炎望着蓝黑的天空,心情很好地说:“今天很开心,任佳琪看起来像个娃娃,想的却比我们都远呢!希望大家都能考上想考的大学。” 沈清歌点点头,也望着天空中那一轮刚刚升起的弯月,暗暗祈祷:希望我也能考上好的大学,然后顺利出国! ****** 回到“那个家”时,已经是9点多了。沈宽有着应酬,还没回来,沈清歌暗暗地送了口气。沈清扬正值好动又逆反的年纪,在床上滚来滚去就是不睡,气的张雪梅把他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又惹得他大哭。 沈清歌在房间里听到他的哭闹,想起永远冷冷清清的奶奶家,不禁有些怅然。 如果自己能够顺利出国,奶奶就彻底一个人了吧…… 想到那天在公园里奶奶跟她说的话,她的心里忽然充满了不舍。 她起身去浴室洗了个澡,换了条舒适的睡衣,躺在了床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虽说现在高中一毕业就去国外考大学的学生也不在少数,但国外大学的考试与国内相差很大,是两条迥然不同的道路。若是她走这条路,就需要从高二开始主攻英语,高三就要准备选学校和操练相关的试题了。现在国内不是没有专门针对出国考大学的高中,但这种高中一是学费昂贵,二是,如果她在初三的时候提出要去这种学校,沈宽的反应肯定是脸色铁青。他怎么可能相信,一个初三的女孩已经规划好她的将来?他只会认为这是她对于自己再婚的反抗,然后愤怒地把这个提议一掌拍死。沈宽的性子有些多疑又固执,一旦有了开头,以后她再想要做一些和出国有关的事情,就非常难了。 而选市一中就没这个问题,它能在市里高中排名里始终稳居第一,靠的就是它很高的一本录取率,也就是重点大学的录取率。如果分的更细,首都的清华、北大和市里的复旦、交大,市一中每年输送的学生数量,在全市高中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这就是沈清歌选择市一中的原因。 当初听说这四所大学的理工科,申请出国非常方便,她就留心上了。她旁敲侧击地问过教琴的老师——她老公是交大通信的高材生,又去网上搜寻了一番,由此制定了这套比较隐晦曲折的路线,到时候考进了大学,住了校,学习、申请出国都不用知会沈宽,拿到通知书后,问他要了奶奶给的钱,就可以彻底摆脱这里了。 沈清歌想着未来几年的计划,又想想给予她经济上援助的奶奶,门外沈清扬仍是在吵闹不休,她渐渐地沉入了梦乡…… ****** 周一一大早,沈清歌换上那件新买的浅绿色连衣裙,去了学校。 她穿着裙子安静地坐在沈宽车子的后座,开车时,沈宽通过后视镜看了她好几次。一路无话到了学校,沈清歌说了声再见就开门下了车。 她没走几步就遇上了叶凌,叶凌毫不掩饰地对她吹了个口哨:“今天怎么这么漂亮,对自己的成绩这么有信心啊?” 沈清歌对他弯了弯嘴角,没有作声。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校门。 这一幕沈宽看在眼里,冲击不是一般的大。 他的大女儿,那个仿佛昨天还是哭哭啼啼吵着要妈妈的瘦弱女孩,一晃神,就长成了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了…… 他开始想象再过几年沈清歌带男朋友回家时的场景,不由地靠着椅背长长地叹了口气。 婉玲,你的女儿出落成大姑娘了…… ****** 沈清歌走进教室,秦漠正好从饮水机旁倒了水回来,两人的视线撞了个正着,沈清歌下意识地微微低头,避开了他的视线,匆匆走到位子上。所以她没有看到秦漠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 他坐下来,喝了口水,看着她的后侧影许久。 浅绿色的连衣裙带着些晕染,裁剪十分合身,衬出她已经颇为玲珑有致的身材,衣裙的边上又有密密的绣花,配着她今天挽起的长发,很有几分秀雅的味道。想起她标准的鹅蛋脸和微微上挑的双眼,又想到她唱的《葬花吟》……所谓古典美人,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坐在他后面的叶凌看他半晌没动,很八卦地戳戳他,凑上来悄声说:“今天沈清歌很漂亮吧?” 秦漠不可置否地“恩”了一下。 叶凌继续道:“原先也不觉得她打眼,老是穿一些白的黑的,又不笑,一副只知道读书的样子。没想到换了件衣服,却浑身都不一样了。” “是吗?我觉得还好吧。”秦漠应付道。 “哦,对了!还有就是上次听她唱的那歌,的确很……摄人心魄。”叶凌轻抚着下巴,眯起眼睛,“不晓得她和林浩然的事,是不是真的。” 秦漠斜了他一眼,嗤道:“你还提?” 叶凌立马端坐,双手合十对他道:“是是是,再也不提了,我可惹不起桑宏那个大块头。” 秦漠扯了扯嘴角,又喝了几口水。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发现沈清歌好的,可不是一个两个…… 第22章 成绩 期末考试以后的课,上起来总是感觉有几分松散。不单单是心不在焉的学生,连老师们的话语,都变得简洁起来,生怕多说几句就会减少了休假的时间似的。 因此,老师们虽然轮流上讲台发了大家的卷子,讲解了卷子里的难点,到了中午,大家脑子里盘旋的却根本不是那几道难题。 成绩好一点的,关心的是这次期末考试的排名,成绩差一点的,就伸着脖子等待下课了,还有些同学则是在讨论这次分科。选理科的学生总是多一点的,因此班级就有可能被拆散混编,眼看就要放暑假了,小道消息一直在传,哪个班会和哪个班混,哪个老师又是班主任,年级里的风云人物又选了什么科,这些谈资足以让人津津乐道个大半天。 沈清歌也在默默地算着自己的总分。班里成绩最好的要数罗含蕴和王禹,他们两个在过去的三次大考时稳坐前二,而自己的成绩则在前三次大考时都保持了班里前五。 从已经发布的成绩来看,她和这两人相差不大,不过几分而已,随时都能翻盘。想到这里,她有些高兴地翘起了嘴角,对下午的课期待万分。 安晓炎坐在她的对面,看到她难得的笑脸,有些不爽地敲敲她的餐盘:“你又走神了吧?我在跟你说暑假出去玩的事情哎,认真点嘛。” 沈清歌无奈地说:“我不是说过了嘛,我爸爸不会同意的。” 安晓炎执拗道:“为什么啊?是你不愿意去求他吧?我们都十六岁了哎,结伴去江浙沪晃晃有什么要紧?” 沈清歌垂下眼睑,轻轻道:“你知道我不愿意,还要我去做?” 安晓炎一愣,明显感觉到她的不悦,心里也觉得自己这句话说的太冲了,不免有些后悔,眼睛胡乱转到了食堂一角,忽然大声道:“咦?这不是一班的冯旭尧吗?他怎么会来食堂?” 沈清歌扒了几口饭,看到安晓炎还在兴致勃勃地伸长脖子看向那边,就疑惑地转过头去看了一眼。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衫、蓝色牛仔裤的男生,正站在一张餐桌边,跟人说着什么。 “是谁啊?”沈清歌回头问。 安晓炎斜着身子,随口道:“冯旭尧啊。” “就是问你他是谁啊,干嘛一直看。” “啊?我不是跟你说过嘛,你都忘了啊?”安晓炎夸张地说,终于摆正了她的坐姿。 “你说过的事情那么多,我怎么可能都记得。”沈清歌刮完餐盘里的最后一片菜叶,随后拿出餐巾纸优雅地擦着嘴巴。 “就是……和秦漠一起名列四大帅哥的那个啊。”安晓炎看了下旁边坐着的一桌男生,压低声音说。 沈清歌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她一直没机会见到的帅哥嘛。于是她又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了那个帅哥的侧面,线条流畅,恩,的确不错看。 “我听说,这个冯旭尧从不在食堂吃饭的,一直中午回家吃呢。” 沈清歌挑了挑眉,市一中是市内数一数二的高中,它在的地段自然也是数一数二的,能回家吃饭就表示家里离学校很近,那这个冯旭尧岂不是一个富二代?所以很挑剔食堂的饭菜? 她还在想那些有的没的,就听到身后“哐当!”的一声撞击,随后有个声音大喊道:“陈栋,你不要太过分了!” 食堂里顿时一静,然后哗然。 沈清歌回过头去,只见冯旭尧站在餐桌前,双手握拳垂在身侧抖动着,胸口起伏很大,头发有几丝凌乱,明显是在努力抑制自己的怒气。 地上翻着不锈钢的餐盘,米饭饭菜散了一地。 被掀了餐盘的那个男生,脸上却没有丝毫的怒气,反而勾着嘴唇,嘲讽地笑着。 她戳戳已经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满脸八卦欲望的安晓炎,问:“刚刚那句话,是冯旭尧说的?” 安晓炎重重地点了点头。 一直坐在餐桌上的陈栋,缓缓地站了起来,站起来时,还不忘用纸巾做作地擦了擦嘴,然后扔在一边。 “冯旭尧,你这是在威胁我吗?”他微微仰着头,用着一副鄙视的嘴脸。 冯旭尧深呼吸了几下,努力稳着自己的声音说:“如果你不肯,也就算了,不用戏耍我们。” 随后,竟然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食堂。 等他走出了食堂,大家开始明目张胆地讨论起来。 陈栋环视了下周围,大声地“哼”了一下,说:“家里都快破产了,才来想到找门路,早干什么去了?以前找你说话,还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我呸!” 说完也走了出去。 只剩下一帮不明真相地观众,热闹地交流着心得体会。 沈清歌对这种事情,向来不感兴趣,看到安晓炎在食堂里流窜地和人搭话打听交流,就跟她打了个招呼,先走出了食堂。 ****** 下午上课,在九门成绩都宣布完以后,沈清歌高兴地发现,她的总分,竟越过了罗含蕴三分,排在了班级第二,差王禹九分。 罗含蕴是学习委员,她拿到班级总成绩单和排名的单子时,很不甘心地回头瞪了沈清歌一眼,杀气腾腾的眼神让坐在两人中间的唐霞不寒而栗。 随后罗含蕴开始把撕开的成绩条一张一张发给班里的同学,发到沈清歌这里时,轻轻地跟她说:“我不会认输的!”坐在前后左右的同学们都听到了,林浩然率先反应了过来。 “沈清歌,你这次考过了罗含蕴?” 看到她微微点了点头后,林浩然动作夸张地捂住心口倒在课桌上:“外星人啊……”摊了一会儿,没人搭理,他又自己利落地爬起来,隔着一排位子,问王禹,“你这次年级第几啊?” 王禹冷着声音说:“第二。” 林浩然泪流满面:“我们学校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安晓炎仿佛没看到王禹周身的冰冷气场,不知死活地问:“那第一是谁啊?还是那个四班的徐淼吗?” 王禹冷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四班的徐淼也是个牛人,从入学第一次摸底考开始,历经两次中考两次期末,一直稳居年级第一,雷打不动。 王禹连着几次坐了第二,心里就暗暗憋了口气,这次考试他自问已经尽了百分百的力,可没想到还是这个结果,这怎能让他不沮丧? 偏偏还有人在这个时候来撒盐! 他侧着脸,往安晓炎这边乱飞眼刀。 但安晓炎却丝毫没有感觉,嘀咕了几下对牛人的崇拜后,又扯上她前头的女生,一起叽叽咕咕地八卦了。 王禹一时觉得,自己傻极了。 第23章 排名 班级第二,年级第九,沈清歌对这次的成绩很满意,她心情愉悦地整理着课桌上的东西。下一节课娄老师会来讲一些放假和分科的事情,老师们会来布置完暑假作业,然后,这个学期就正式结束,高中的第一个暑假,正式来临。 她早就有了计划,要在暑假里多看几本书,多点时间练琴。沈宽还答应给她买个新的笔记本电脑,这样也方便她上网查询出国留学的一些细节。安晓炎还让她上校内网玩,到时候也可以考虑一下。 她一手支着下巴,侧着脸看着窗外的风景,虽然太阳热辣辣地照下来,可她还是很想即刻奔跑到阳光下,狠狠地出一身汗。 沈清歌很少有这样出神的情况,而且还是嘴角带笑的。她左边那一排的男生,没多久就有了骚动。谷翊阳就坐在她的左边,虽然觉得她今天穿得好看,笑容也美丽,可面对自己手上的成绩单,他实在是没有心情去欣赏的。 一百二十三名,全年级四百来名学生,这个名次不能说差,但也算不得好。最关键的是,他没有跨入前一百名的门槛——这是他妈妈给他定下的最低标准。 之所以有这么多学生挤破头想考进市一中,就是为了这前一百个位子。每年的高考,市一中都能为北大、清华、复旦、交大送上一百多名学生,有保送的、自主招生预录取的、也有自己考的,还有国外的名牌大学,不定期来招交流学生。因此,不管选文选理,想要进这四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就得在一百名内才保险。 此刻的谷翊阳心中真有些“名落孙山”的戚戚。 秦漠也在看沈清歌,看的还很入神。 沈清歌的位子就在他的右前方,上课时她的一举一动也经常落入他的眼中。她的确是一个很用功的学生。几乎从来没有看到过她开小差做一些与课堂无关的事情,发呆更是罕有,她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这次考试结果让她很愉快吧? 他的手指捻动着那张细细长长的成绩条,叶凌拍拍他的肩膀问:“你这次排第几?” 秦漠直接把成绩条递给他。 叶凌接过一看,愣了一下,随即又愤愤不平地说:“你不是受伤了吗?怎么半点没影响你的发挥啊!” 秦漠收回成绩条,淡淡地说:“因为我聪明。” 叶凌被噎住了,好一会儿才顺了气,在他背后嘀咕着:“哼,聪明怎么不考第一?哼。”坐了一会儿,见老师还没来,又忍不住戳戳秦漠地背,低声问,“英语满分就你一个吧?” 秦漠说:“大概吧。”如果不是这次数学没有发挥好,他的英语也不一定要考满分这么惹眼。 他有些同情地看着坐在他前面,垂头丧气地谷翊阳——他的老爸也给他定了排名要求啊,不过幸好,他勉强达到了最低标准。 年级三十名。 ****** 娄老师踏着上课铃声,抱了一叠卷子进来。 大家看到,齐齐发出一声哀怨。 娄老师挑眉说:“叹什么气啊?这次英文你们都考满分了吗?考满分就可以不用做这个暑假作业。”然后顿了顿,对着秦漠笑着说,“秦漠,你就可以不做。” 秦漠笑笑,说:“我会做的。” 娄老师满意地点点头,让沈清歌上来发卷子。 “这次的卷子不多,一共八套,每周一套,大家温故而知新,另外,之前上课一直用的那一本参考书,也还有8套卷子没有做,大家一并做了,开学后我来讲解。” 随后娄老师拍怕讲台,让教室里愤愤不平地学生们安静,又说:“叫什么?英文都是一些死记硬背的东西,高考时最好抓分了,马上就要分科了,高考离你们越来越近了知道吗?”她低头翻了翻本子,继续说,“接下来的会考,大家都没问题吧?卷子肯定没有期末的难,按照老师给你划分的重点,再温习下就可以了。准考证记得带上。”普通中学非常重视的,高一地理和信息技术的会考,在市一中就这么被一句带过了。市一中的学生,从没有会考不过的,问题是拿a还是拿b。不过学校对这个无所谓,一个高中是否出色,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高考。 娄老师合上本子,肃容说:“现在来讲讲高二分科的事情。我们班40个同学,15个选了文科,25个选了理科,因为学校也不想把班级拆的太散,所以把每一个班选科的情况都考虑了进去,最后决定把现在的十个班并成八个班,我们和四班的理科并为一班,一共49个同学,我们班的文科和四班、六班并为一个班,一共48个同学,理科为高二二班,文科为高二七班,我还是两个班的英语老师,并且是高二二班的班主任。” 大家听完这段话,多半的同学都笑了起来。娄老师平日处事温和,英语课也十分生动,要点抓的又准。分科的时候,有相当一部分同学,都不希望换了这位老师。 此时尘埃落定,大家不免欢喜一番。 娄老师看到大家的表情,心里也是高兴的,不过想到接下来的事情,她又敲了敲讲台,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还有件事情,可能有些同学会比较失望。”她清了清嗓子,“就是市一中惯例的暑假学农活动,今年因为定点的基地要改建,所以取消了。” “啊~~~~~”大家顿时失望地大声喊了出来。有人立即问:“娄老师,难道真要去公园拔草啊?”之前有风声就是这么说的。 娄老师笑着高声说:“我还没说完呢,大家不要激动。学校呢,体恤到大家的心情,因此联系了另外一家在张桥的基地,不过它暑假的时间已经排满,因此今年的学农活动会安排到秋天,也就是高二上学期进行。” 大家听了又高兴了,有同学脑筋转得快,立刻说:“那岂不是说,高二上学期可以少上一周的课?” 娄老师随即给浇了盆冷水:“所以,8月份的最后一周,大家就要来学校上课了。也就是8月22日来领书教作业,25日正式开始上课。”她低头整理了一下讲台上的东西,笑着说,“好了,我要说的几件事情都说完了,现在让其他老师进来布置暑假作业吧。暑期返校如果不来,请提前三天跟我请假。在此先祝大家暑假愉快。” 娄老师的这番话,让同学们的情绪坐了一趟过山车。接下来几个老师发下的卷子,又重重地打击了一些人的高昂情绪。 等到宣布放学时,同学们倒有些留恋不舍了。 沈清歌背起收拾好的书包,被安晓炎拉着走出了教室,虽然知道应该忍住,可出门的那一刻,她还是回头瞥了一下那个靠窗的位置。 他正站在窗边,向外仰视,留给她一个被阳光勾勒了金边的背影。 一个就算很多年后,也一直出现在她梦中的背影。 ****** 那个高二学农基地改建被取消然后去公园拔草的悲催学生,就是偶……因此偶向某人请教高中学农的时候,被他狠狠地bs了一番。55555 明天偶要去考试,希望能像沈清歌一样顺利,阿门! 第24章 暑假(上) 放暑假的第三天一早,沈清歌吃完早饭陪着吴卓芳去公园散步。 在树荫下走了一阵,两人都微微出了汗,便挑了一个亭子坐下。吴卓芳打开手袋,拿出一壶茶两个杯子来,今天泡的是玫瑰茶。 吴卓芳对这些吃的喝的很讲究,譬如她每天早上的早饭都是一小碗粥,黑米粥、小米粥、红豆粥……根据季节的不同有所调整。沈清歌跟着从小吃到大,粥不耐饥,她到了市一中以后,就会再买点饼干。还譬如吴卓芳喝的茶,绿茶、普洱、乌龙和各式各样的花草茶,她总是很耐心地摆弄这些。 吴卓芳喝了两口玫瑰茶,轻轻地开口:“一会儿回去,开始收拾行李吧。看看还有什么缺的,就趁这几天去补了。” 沈清歌有些意外,问:“去哪里?” 吴卓芳微微一笑:“三亚,要不要去?” 沈清歌垂下眼:“还有谁?”如果还有沈宽的一家,她着实是不愿意的。 吴卓芳心里叹了口气,道:“你去问问你同学,如果想去,就一起来吧。” 沈清歌双眼一亮,想了想道:“应该有一个。去一次大概要多少钱?” “宾馆是免费的,机票要另外订,讲好我让小黄了一起订吧。”小黄是沈辽海公司里的秘书,吴卓芳有什么需要就会交代他,沈辽海有什么要跟她说的,也会吩咐他,两人跟他说话的次数,倒比彼此交流还要多些。 沈清歌在回家的路上就给安晓炎发了消息,她没多久就回了,激动道:吴奶奶万岁~~我一定没问题。随后就是一长串的身份证号,顺便约了沈清歌逛街买东西。 沈清歌正觉得没有合适的行李箱,泳衣也是好几年前的了,就答应了周六。周六要回“那个家”,正好可以在外面多消磨点时间,周一到周五,就让她在这里好好陪着吴卓芳吧。 ****** 周六一大早,安晓炎就用电话把她从床上挖起来。两人从早点到晚饭,计划在外面疯玩一天。 早点先跑到吴江路吃了小杨生煎,随后去淮海路太平洋买衣服,箱包因为觉得累赘,被安排在了晚饭后。 去海边当然是要买漂亮的泳衣和纱裙,虽然有安晓炎的撺掇,沈清歌最终还是没有买比基尼式的泳衣,而是选择了小背心和裙子的可爱搭配,而安晓炎之前拎着两件火爆比基尼,追着要沈清歌买,轮到她自己,不过也就是小背心加小裙子,被沈清歌鄙视了半天。 下午吃了饭,安晓炎又想拖着沈清歌去玩汤姆熊,沈清歌坚决不从,两人拉扯了半天,决定暂时分道扬镳,一个去玩游戏一个去看书。 于是两人又到了方大广场。游戏厅在五楼,书店在八楼。 走进书店的那一刻,沈清歌觉得自己全身的细胞都活跃起来。她脚步轻盈地走在每一排的书架前,时而拿起一本感兴趣的翻阅几下。花了点时间挑了几本中意的,她看看时间还早,就付了钱到书店里的吧台坐着,叫了杯饮料,低头慢慢看了起来。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有人走到她的桌子旁,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桌面,问:“我能坐在这里吗?” 沈清歌一愣,慢慢回神,猛地抬起头,秦漠那一张带笑的脸就落入了她的双眼。 “秦漠?”她眨眨眼睛,看了看周围,“你……你怎么在这里?” “和你一样啊。”秦漠抬起左手,手上拿着厚厚的几本书。 沈清歌连忙把在桌子上堆的有些凌乱的书整理了一下,分出半边来,示意他坐下。秦漠招手叫了服务生,点了饮料,又回头笑着看着她。 沈清歌没想到逛个书店也会遇到他,坐得有些紧张,周围都是陌生人,他们两个这样面对面的独处,好像还是第一次。 她的双眼游移着不看他的脸,就落在了他随手放在桌上的书上。等她看清了封面上的字后,她吃惊了:“你在看托福?”她抬头看了看他,“你打算出国读书吗?” 秦漠点点头,左手抚着新书的封面,没有作声。 “怪不得你的英文这么好……”沈清歌低声喃喃道,随后又问,“你打算高中毕业去那里读大学吧。” 秦漠拿出下面一本书给她看:“去那里好的大学就要看托福和sat的成绩,我进了高中,爸爸就让我开始准备了。” 沈清歌翻开sat的书看了看,合起来还给他:“看上去里面的数学也不是很难,最重要的还是英语吧。” “对,我初中的时候,就开始恶补英语了,有阵子看到字母都想吐。”他收回书随手扔在桌子上,“所以学校的英文卷子我实在没什么时间看。” 沈清歌从没有想过,秦漠已经开始准备出国了。 市一中里家里条件好的学生有很多,他们这一代的父母只要有能力,都会尽力提供孩子出国留学的机会。但市一中本身就会个很好的高中,每年都会输送大量的学生去国内最好的学府,而送孩子去国外,却未必马上就能申请到满意的大学,因此很多父母都做着两全的准备。像秦漠这样全心全意准备美国高考的学生,还是很少的。毕竟市一中本身的学业压力也是挺大的。 沈清歌一下觉得自己和秦漠的距离又近了一些,因为她自己也是打定主意要去美国读书的,一下又觉得,秦漠高中毕业就要去那里读书,自己的计划却还要等四年的本科,现在想着将来,真觉得遥遥无期。 秦漠看她不说话,就找话题问:“你在看什么书?” 沈清歌有些不好意思地拿出一本给他看:“《狄公案》,是一个荷兰人写的。” 秦漠挑眉接过,边看书页上的作者介绍,边道:“你好像很喜欢探案推理类的书啊。” “嗯,我喜欢这种曲折的情节。”她又拿起一本翻开,“这个作者是荷兰人,但是对中国文化很了解,又会很多种语言,写的比现在一些中国人都好呢,现在好多作者,就喜欢胡……”沈清歌说到一半,停住了,她的脸刷地红了起来,然后飞快地把秦漠手上的那本《狄公案》抢了回来。 “怎么了?”秦漠很疑惑地抬起头。 ****** 卡文……就先这样,回头暑假写全了一起修。 今天早上5点多就起床,累死我了,幸好交规笔试过了,98,哈哈 对了,萌萌的狐狸给我建议,让我直接把座位表写出来,恩,我写了,大家感兴趣的就去看看哈,么么小狐狸~~~ 第25章 暑假(中) 沈清歌抿着嘴躲闪着他的眼光,瞟到墙上挂着的时钟,“呼”地站起来,收拾了下自己的书,匆忙道:“我忘记时间了,安晓炎还在等我呢,我先走了啊。” 随后拎着自己的背包和购物袋,火速冲出了书店。 秦漠错愕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店门口,又低头看了看桌上的书,十分地疑惑。 他起身走到推理小说的书架处,找到了刚刚那本《大唐狄公案》,翻开仔细看了起来。半晌,他恍然大悟地抬起头,放回了书,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耳朵已经红得发烫了。 ****** 沈清歌涨红着脸冲到五楼,躲在门内侧平稳着自己的呼吸,安晓炎走出来时,她摸了摸自己的脸,终于恢复到了正常的温度。 “这么早就下来啦?”安晓炎问。 “嗯……”她含糊着。 “怎么了?” 沈清歌清了清嗓子,极力用很普通的口气说:“刚才在书店,遇到秦漠了。” “什么?!”安晓炎惊喜地跳了起来,冲出门口张望,“人呢?人呢?” “大概……走了吧……” “你没叫他一起吃饭啊?”安晓炎跺跺脚。 沈清歌无辜地看着她:“为什么要一起吃饭啊?” 安晓炎恨铁不成钢地说:“因为,想请不如偶遇啊!他一个人来这里逛,不是还要找地方吃饭?那不如一起啦,还便宜点。”说完她就从包里翻出手机,找秦漠的电话。 沈清歌对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什么便宜,什么偶遇,如果对方不是四大帅哥,你安晓炎会有这么积极吗?真真是个以貌取人的家伙! 她随即又想到刚才在吧台的那一幕,心里又略略不自在起来,只能暗暗祈祷,秦漠已经回家了。 安晓炎在一边对着手机叽里咕噜说了一会儿,然后笑眼弯弯地挂了电话,上前勾起沈清歌:“走吧,去餐厅。” “秦漠……回家了?”她不死心地问了一句。 “怎么可能,还在书店泡着呢,我跟他约好在餐厅见。” 沈清歌失望地垂下肩膀,连步伐都迟缓了许多。 安晓炎见了她这副样子,嘴巴张张合合多次,终于在电动扶梯上爆发出来:“清歌,你喜欢秦漠对不对?” 沈清歌蓦地睁大了双眼,脸颊上又慢慢飞上了红晕。 安晓炎看她这般反应,心里早就确定了十分,又问:“既然喜欢,那你为什么老是对他不理不睬的?我都看出来了。” 沈清歌回过神来,气道:“说到这个,我还没跟你算账呢,上次他过生日,你乱参合什么呀?” 安晓炎捂嘴偷笑着说:“还不是看你暗恋太辛苦,想帮你一把嘛!还以为这件事你不会说呢。” 沈清歌气结,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声音,严肃道:“总之,我现在不想把这些弄到明面上来,我只想好好把高中读完,考个好的大学,其他可能分心的事情,我一概不会去做的!”她脸上的表情,前所未有的认真。 安晓炎沉默了一下,点头说:“好吧……我明白了。那今天叫他吃饭,我又是多此一举了?” “那也没什么,正好锻炼下自己。”沈清歌自顾自地说着。 “锻炼什么?” “锻炼……在压力下的举止啊。”沈清歌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可安晓炎却笑不出来了,她看着走在她前面的沈清歌,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 因为有着之前的谈话,和秦漠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安晓炎就显得异常安静。沈清歌本就不是多话的人,有些话题秦漠起了个头,没说几句,三人又都没了声息,就餐的气氛,就有些尴尬。 秦漠看着埋头吃饭的两人,轻轻皱起了眉。 他的眼光从餐桌上转到了餐椅上,几个大大的购物袋占据了左边的整个椅子。 “你们今天来买东西的?”他问道。 “对,因为要出去玩。”安晓炎答道,她的腿立马就挨了沈清歌一踢。 “你们两个一起去吗?去哪里?”他转头问沈清歌。 沈清歌迟疑了一下,说:“三亚……” 秦漠一听,笑了出来,放下手中的餐具,向椅背靠去。 “好巧。”他缓缓地说,深深地注视着沈清歌,“我家在三亚,有套小公寓,我正想叫几个同学一起去玩。” “真的啊?”安晓炎惊讶地问,然后转头问沈清歌,“我们是住三亚哪里的?” 沈清歌摇摇头,喃喃道:“我没问奶奶。” 秦漠拿出手机边翻看边问:“你们定了几时走?我去问问叶凌、林浩然他们。” 沈清歌还在想怎么推辞,安晓炎已经脱口而出了:“我们下周三走,周日回来。对了,清歌,我们是几点的飞机?” 沈清歌还是摇摇头,低声说:“要去问奶奶……” 秦漠低头飞快地发着消息,说:“那你回去问问,然后把班次告诉我,我看看能不能订到一样的航班。” “可是……” “可惜我们还没满18岁,不然在那里租辆车到处玩玩更好。” “我……” “安晓炎,你要不要叫叫看杨冰清?我家那里有三间房。” “好啊好啊。” 沈清歌沉默了……她低头默默地反省着,怎么事情会从吃饭一路发展到一起去三亚玩的? 都是那个嘴快的安晓炎!! 她侧脸狠狠瞪了她一下。 等到吃的差不多,她不由分说地扯着安晓炎离开了。进了电梯就板下脸说:“你的嘴巴也太快了吧?为什么要告诉他我们去三亚?” 安晓炎委屈地说:“我怎么知道他家在三亚还有套酒店式公寓啊……看他平时懒洋洋的样子,没想到办起事来还挺雷厉风行的。” 沈清歌气得伸手点了下她的脑袋:“我看是你看到帅哥就完全没有原则!” 安晓炎想了想,嘻嘻地笑了开来,上前挽住她的手臂,撒娇似地摇了几下:“好了嘛,我承认,我是没有原则,行了吧?有同学一起玩不是很好嘛,你平时读书这么卖力,暑假里就不要这么认真啦。而且……”她故意拖长尾音,神秘兮兮地靠近她的耳朵,轻声地说,“你不想看到秦漠在海边的样子吗?” 沈清歌想了三秒钟,才意识到“海边的样子”和平时的样子,有什么不同。 于是,她的脸又红了。 第26章 暑假(下) 转眼就是周三,黄秘书一早就开了辆车在楼下等着,沈清歌拖着两个箱子跟着吴卓芳走进了电梯。吴卓芳按下了“1”,然后转头问她:“昨晚没睡好吗?” 沈清歌眨了眨有些干涩的眼,闷闷地点点头。 两人一走出电梯,黄秘书就打开车门迎了上来,殷勤地帮忙拎着行李。三人在车里坐定,黄秘书问:“还要去接一个人吗?” 吴卓芳看向沈清歌。 沈清歌点头,从随身包里翻出一张纸条递给黄秘书:“是这个地址,离这里不远。” 黄秘书发动了汽车,车轮一滚,开出了小区。 这几天天气有些阴沉沉的,空气中的湿气很大,又觉得闷热,是夏天里最难过的时节。沈清歌透过车窗望着窗外的乌云,心情也有些沉甸甸的。 吴卓芳自是在副驾驶上坐着无语,车厢里的气氛就有些凝重。黄秘书在前面开车,觉得颇有压力。 他是沈辽海公司里的首席秘书,听上去很不错,其实就是一贴身管家。公司里的事因为有大家分担,倒不是很累,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辽海就喜欢顺带指派他一些家里的事。譬如帮吴卓芳订饭店订机票,譬如帮沈辽海的“另一位”办个签证……沈辽海是一个看上去颇为亲和的老板,平时挺喜欢找人聊天,但他的这位夫人却正好相反,整个气场就是冷冷的,也从来不会跟你聊天套家常,本来以为是不喜欢外人,没想到,和自己的孙女在一起,也是这么的……惜字如金。 他摸了摸头上的汗,开大了空调,趁着红灯,转头问:“要不要听些音乐?” 沈清歌摇头:“不用了。反正……一会儿也听不清。” “呃?”黄秘书没听懂,楞了一下,还想追问,绿灯亮了。 一个转弯,车子停在了一个颇为高级的小区门口,沈清歌按下车窗,跟外面招了招手,一个火红的身影就钻进了车里。 五分钟后,黄秘书明白了沈清歌刚才那句话的意思——有着这么能说的女孩存在,确实不需要音乐。 车子一路都开得很顺,到了机场放下行李,彬彬有礼地和吴卓芳道了再见,黄秘书回程的时候,竟有些泪流满面的感觉。他此刻真的觉得,不爱说话的吴卓芳和沈清歌,实在是太可爱了。 安晓炎到了机场,就说要去买水,吴卓芳望着她蹦蹦跳跳地背影,和一边的沈清歌说:“你这个同学,和你倒是绝配。” 沈清歌笑笑,没有作声。 吴卓芳又问:“还有几个呢?不是说一班飞机的吗?” “那两个啊,让他们去,反正到了三亚也不同路。”最好晚点来,她才不要和他们坐的太近呢。 “你们不是要一起玩的吗?”吴卓芳有些疑惑地看着沈清歌略略不自在的脸,挥了挥手道,“你们小年轻,一起去玩,不用顾着我。” “那怎么行?”沈清歌反对道,“我本来就和奶奶一起来的。” 吴卓芳笑了:“这里的景点我都玩过,你们去玩就好。我在宾馆晒晒太阳,就足够了。”她伸出保养得宜的双手看了看,又说,“捂在这里过黄梅,人都要霉掉了。” 沈清歌很少听到吴卓芳说这种调侃的话,有点惊讶,还想继续说服她时,安晓炎跑了过来,大声说:“我刚刚看到翻板上写开始check*in了,我们快去抢个好位子。奶奶,你要不要在椅子上坐一会儿?身份证给我,我们来弄就好了。奇怪,秦漠怎么还不来?” 安晓炎从自己包里翻出了身份证,拉了沈清歌就往柜台冲,走到一半又折回来,对着吴卓芳讪讪笑道:“奶奶,你机票还没给我……” 吴卓芳被她逗得笑出声来,安晓炎呆了一呆,连吴卓芳递过的机票都差点没接住。她拿了三人的机票和身份证在柜台前排队时,对着候机厅的楼顶发了一会儿呆,忽然说:“清歌,你奶奶笑起来真好看,她的眼神怎么能那么亮。” 沈清歌说:“那是她年轻地时候练出来的,她平时很注重保养的。”话语间,带着些许骄傲。 “是呀,看上去也就像是五十来岁……” 等到她们换了登机卡,托运了行李,秦漠和林浩然的身影出现在队伍的尾端。安晓炎跑过去抱怨道:“你们怎么这么慢,我刚刚办好登机卡,看样子不能坐一起了。” 登机卡办出来后,果然,坐到了飞机的后半部去了。两人先跑到吴卓芳这里恭恭敬敬地和她问了个好,随后主动引路,往候机室走去。 吴卓芳拉着沈清歌走在最后面,有些诧异地问:“是两个男孩子?” 沈清歌努力地绷着脸皮,说:“恩,安晓炎叫的。” 吴卓芳瞄到她已经有些微微发红的耳朵,又看看走在前面的,两个男生颀长的背影,心里暗暗笑了起来。 那个躲在角落里哭着要妈妈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 只是不知道,是哪一个呢? ****** 飞行的旅程不长,吃个午饭喝点饮料顺便发个呆,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到了三亚的凤凰机场,一下飞机秦漠就开始打电话,打完去拿行李时,他恭敬地对吴卓芳说:“奶奶,我订了辆车,我们一起去酒店吧。” 吴卓芳看看沈清歌,问:“不是说不同路吗?太麻烦就算了。” 秦漠轻轻一笑,道:“不会,都是在亚龙湾的怎么会不同路。” 出了机场一辆三排六座的轿车已经静静地等在一边了。秦漠上去说了几句,就向其余四人招手示意。 安晓炎和林浩然奔奔跳跳地走上去,开了车门很自觉地坐在了最后一排,沈清歌和吴卓芳坐在了中间。车子发动后,大约是飞机坐累了,车厢里有一阵子的沉寂。安晓炎有些耐不住,捅捅林浩然,悄声问:“你们到底住哪里?” 林浩然摇摇头,也轻声说:“我也不知道,跟着秦漠走就是了,还能把我卖了不成?” 安晓炎瞄了他脸上的痘痘一眼:“你是不用担心啦……”言语中一派鄙视。林浩然故作生气,要去闹她,两人在车后面笑成一团。 秦漠笑着回头看了他们一眼,眼神掠过沈清歌时,有着微微的停顿。 吴卓芳看在眼里,转头望着窗外怒放的凤凰树,眼里满是笑意。 看来,是这个了…… 眼光还不错。 ****** 有人跟我说,要来点小gc。恩,表急,都到海边了,还怕木有jq?哈哈哈哈 不过我在苦恼,要发展到什么程度捏?恩。。。。 第27章 碧海 沈清歌一行的酒店订在天域,在亚龙湾的一线海景酒店里,位居中档。秦漠家的酒店式公寓则在亚龙湾的东面一角,两家酒店距离不远,步行大约10分钟。 秦漠和林浩然很周到地帮忙把行李运上了天域二期四楼的豪华海景房,把一边殷勤的行李小弟气得不轻,一路上只能喋喋不休地介绍酒店,直到吴卓芳一笔小费把他打发走。 酒店的房门一打开,碧海蓝天的景象就扑面而来,安晓炎惊呼一声,跑向阳台,伸出手臂,宽阔的大海仿佛指尖一点就能够到。 吴卓芳的房间就在隔壁,她打开房门,看了看手表,对沈清歌说:“你们玩一会儿,5点半我们下去吃饭。”随后她对站在一边的秦漠说,“你们也来,这家酒店的餐厅不错。” 说完就关上了房门。沈清歌对着大门看了几秒,认命地回到了隔壁房间。安晓炎正趴在一张单人床上,满脸幸福的样子。沈清歌走过去,碰碰她的腿,无奈地说:“起来啦,像什么样子。” 安晓炎笑嘻嘻地坐起来,提议道:“我们现在去游泳好不好?” “外面太阳还很大呢。” “那……我们去秦漠的酒店看看吧,秦漠好不好?” “可以啊。”秦漠应道。 沈清歌叹了口气,拉了把椅子坐下:“那你记得5点半回来吃饭。” “你不去吗?”房间里两个声音同时响起,安晓炎和林浩然对视了一下,又笑了出来。 “我飞机坐得很累,想在阳台上看会儿书。” “啊~~~”安晓炎拖长了音,上来勾住她的肩膀,腻声说,“你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看书?看书哪里不能看啊?到这里来就是要晒太阳游泳吃海鲜啊!” 林浩然也点头附和:“是啊,沈清歌,先去我们那儿看看,然后在海滩上逛逛嘛。” 沈清歌抬头看着三人,脸上的表情一个比一个执着,于是主动认输站起身来:“好吧,就先去逛逛酒店,再去逛逛海滩。” ****** 爱琴海岸的建筑和它的名字一样,是地中海风格的,蓝天碧海衬着白色的建筑,还真有几分照片里希腊爱琴海的味道。 等到上了顶楼,秦漠打开房间,安晓炎又激动了。 “哇!是带客厅的哎,两室一厅嘛,哎呀,两个人住实在太奢侈了。”她跑到阳台上看看海景,又看了看两间房间,“秦漠,这个公寓是你家的?” 秦漠把房卡扔在客厅的茶几上,随手打开了电视机,应道:“是啊,老爸买的。” 林浩然愣了一会儿,才呐呐道:“那得要多少钱啊?” “不知道。大约只付了首付。” “哦~我知道我知道。”安晓炎抢着说,“就是那种以租养房的酒店式公寓嘛,这里海景这么好,不愁没生意。然后一年再给业主几天的免费使用权,是吧?” 秦漠赞赏地看了她一眼:“没想到你还挺了解的。” “我家也有啊,不过在北海,风景比这里差多了。” 林浩然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绝望地倒在了沙发里,哀嚎道:“你们都是有钱人啊!” “什么有钱人,都是父母的罢了。”秦漠看着电视转着台,淡淡地说,然后想起了什么,站起身走到吧台边,打开了冰箱,扬声问,“你们要喝什么?有矿泉水、雪碧、冰红茶。” 沈清歌要了一瓶矿泉水,站在沙发旁边默默地喝着。 林浩然已经从沙发里爬起来,和安晓炎一起挨个房间细细逛过去。 秦漠走到她的身边,垂首轻声问:“你今天精神不太好,不舒服吗?” 沈清歌摇摇头,退开了一步。 秦漠望着她,双眼黯淡了一下,两人相对沉默了一会儿。安晓炎跑过来,惊喜地说:“这里居然还有厨房!我们可以买海鲜回来自己烧!” “切!你会烧吗?”林浩然跟在后面大声问。 安晓炎看了看三人,嘿嘿笑了两声:“好像……没人会哦……” 沈清歌低头看了看时间,有些不耐地说:“是不是该走了?谁说要去逛海滩的?” 此时已是下午四点,阳光虽然强烈,但已经远不如中午时毒辣了,海里渐渐又有了弄潮的游人。四人沿着海岸线排成一排,安晓炎冲在最前面,接着是林浩然,再是秦漠,最后是沈清歌。 沈清歌望着安晓炎越跑越远的身影,暗暗叹了口气,又看了眼不远处的那个背影,一阵的心烦意乱。 沙滩上有几个孩子在追逐嬉戏,沈清歌被他们的笑声吸引过去,想起了沈清扬。他在知道沈清歌要和吴卓芳乘飞机去海边时,大大的眼睛里布满了委屈。 “小灰灰也要去。”他坚持道。 沈清歌根本没有哄小孩的经验,只能很直接地告诉他:“你太小了,没法带你去。” 于是大眼睛变成了两汪喷泉。 直到张雪梅上前哄了几下,用车子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他才破涕为笑。 想到他笑时,脸上还留着几道泪痕的样子,沈清歌不由地弯起了嘴角。 一个男孩高举着一把铲子向她冲来,她下意识地一让,一只脚就踩到了孩子们挖好的大沙坑里,惊呼声中,她一屁股坐在了沙坑正中。 几个孩子看到她狼狈的样子,都哈哈大笑起来,沈清歌被笑声感染,也觉得自己十分好笑,竟笑出声来。 秦漠听到呼声回头看时,就看到了这一副场景。 他快步走到沙坑边,把手递给她,说:“你没摔疼吧?能起来吗?” 那张灿烂的笑脸,瞬间,沉寂下来。 她自己撑着慢慢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沙子,他的心也慢慢沉了下去。 “我没事,谢谢。”一抬头,那一张脸上又写满了疏离。 看着她慢慢地往前走去,秦漠终于忍不住叫住了她:“沈清歌,你最近,为什么老是躲着我?!” 沈清歌脚步一滞,却不敢回头看他。 她能说什么呢?说没有?那肯定是骗人的。说有?那他问起原因又该如何解释? 挣扎了一会儿,最终只低低地吐出一句:“对不起……” 她迈开步子往前跑去,心里暗暗地鄙视自己:沈清歌,你真是,太没用了! ****** 打滚~~~我也想去三亚~~~~ 第28章 家世 沈清歌一口气跑到安晓炎身边,才缓下了脚步。她的心砰砰乱跳,她不敢回头,却又想回头,眼睛里渐渐蓄满了泪水。 安晓炎在沙滩上把贝壳拣拣丢丢,嘴里还哼着歌儿,玩得正高兴。她老远看到沈清歌跑上来,高兴地迎上去,却不想见到一张泫然欲泣的脸。 她愕然道:“清歌,你怎么了?” 沈清歌一边拉住她继续往前走,一边闷声说:“我想回去了。” “怎么了?不舒服吗?”安晓炎伸手摸摸她的额头,然后惊讶道,“怎么这么凉啊?” 沈清歌闭上眼睛摇摇头,不小心滚落了几颗泪珠。 安晓炎看看她再看看低头走在最后的秦漠,明白过来,她凑在沈清歌的耳边问:“是不是,秦漠跟你说了什么啦?” 沈清歌没有作声。 安晓炎叹了口气,挽住她的手臂,斟酌着说:“清歌,我觉得吧……你也别太拒人于千里之外了。这次来海南玩,秦漠表现的很明显吧……再说,你又不是不喜欢他……” 安晓炎还没说完,沈清歌就坚定地摇头道:“不行。” 安晓炎被噎的跺脚,急道:“为什么呀!你这么聪明,就算是谈个恋爱,又能对读书影响多少?!” “会影响,就不行。”沈清歌固执道。 安晓炎气得朝天翻了个白眼,喃喃道:“像你这种生在福中不知福的人,老天会惩罚你的。” 沈清歌和她默默地沿着海岸线走了好远,直到身后的林浩然大叫:“你们要去哪里啊?到了!” 她们转头一看,天域的酒店大楼已经在她们身后了。安晓炎拍拍沈清歌的肩膀,道:“不管怎么样,来了三亚,不好好玩,岂不是对不起这蓝天白云水清沙幼?走吧!” 沈清歌被她拉着跑向酒店,海风吹干了眼眶里的泪,她仰头,一朵白云正慢悠悠地在天上走着,耳边传来林浩然的催促:“快点快点,吴奶奶说等我们吃饭的!” 她默默地对自己说:就这样吧,沈清歌。 ****** 跑进酒店的大堂,吴卓芳已经坐在大堂里优雅地喝着茶了。看见他们四个,起身站了起来。 “走吧,我订了涛轩的位子。”说完领头向一区走去,走了几步,她又回身说,“清歌,来。” 沈清歌走到吴卓芳身边,两人简短地交换了几句,就安静地各走各的。天域二区通向一区的路挺长,一路上餐厅、风景、购物商店接踵而来,但两人淡淡地看着,再没有说过一句。 林浩然跟在后面忍不住戳戳安晓炎,轻声道:“你有没有觉得吴奶奶说话很简练?” “那又怎样?” 林浩然摸摸后脑勺,笑着说:“也没怎样,就是觉得,她声音这么好听,不怎么说话挺可惜的。” “人家是唱越剧的啦,好声音当然要留着唱啦。” “沈清歌,平时都是和奶奶住的吗?”在一旁沉默许久的秦漠突然开口问道。 “是啊。”安晓炎答道,“读书的时候住奶奶家,离学校近嘛,周末回爸妈家。” “她奶奶家里学校很近?那房价不是很贵嘛。”林浩然低呼。 “还好啦,就在世纪公园对面。” 林浩然听了佯装晕倒地扶着额头:“天哪,天哪,原来沈清歌是富三代。”他步履蹒跚地往秦漠身上斜斜靠去,秦漠侧身一让,他差点仰天一跤。 林浩然气的直跳脚,但秦漠却不理睬他,上前又问:“我记得上次送她回家,她爸妈的家里离学校也不算远吧。” 安晓炎不耐烦地“哎呀”了一声,然后忽然想到什么,闭上嘴巴谨慎地看了他几秒,咭咭笑了起来。 “秦漠,你问得这么详细做什么?” 秦漠笑了笑,反问道:“你说呢?”黝黑的双眼直视她的,安晓炎的心跳,顿时不规则起来。 她别开眼睛,清了清嗓子,看着前面那个窈窕的身影,心里暗骂:沈清歌,你真是太暴敛天物了! 秦漠还在一边等她的回答,表情十分认真。 安晓炎向他挪了两小步,压低声音说:“你别说是我告诉你的哦,清歌的爸妈是离婚的,她跟着爸爸却从小跟奶奶住,然后爸爸几年前又娶了个,还生了个小弟弟。” 秦漠听了眼神一暗,随后又带了几分恍然,似乎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站在那里,望着沈清歌的背影,喃喃道:“怪不得。” ****** 涛轩靠海而建,今天天气晴朗,落地的窗就被全部打开,窗外的草地接着大海,十分的大气。餐厅还有半露天的餐桌,搭在落地窗外,没下雨时,是最好的就餐位置。 吴卓芳到了酒店,就打电话订了位,因此他们到的虽然不早,就餐的位置却是绝佳的。安晓炎坐下来后,兴奋地东看西看,赞道:“光是这样的景色,这顿饭就一定很好吃了。” 服务员送上菜单,大家都请吴卓芳点。吴卓芳不客气地点了八个热菜四个冷菜还有一份点心。热菜几乎是全海鲜,安晓炎吃的惊叹连连。 吴卓芳每个菜就动了几筷,就坐在一边慢慢喝茶。看着四个孩子吃饭时的举动,心中更加肯定了来时在车子上的猜测。 林浩然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在餐桌上的表现还是比较拘谨的,尤其是在他看过菜单以后,表情就有一段时间的僵硬。五星级酒店里的餐厅,价格自然不会便宜。但他喜怒都放在脸上的个性,和待人接物的热情,都让人觉得,这确实是个不错的孩子。 安晓炎是沈清歌的好友,对他们家的家境应该比较了解。吃海鲜的时候,能准确地说出各种鱼类的名字,平时应是跟着父母吃过,可见家境也算优越。她咋咋呼呼的性格和冲动的脾气,不知怎的就对了沈清歌的胃口。或者说,沈清歌这样脾气的女孩,一定要有一个不在乎碰壁、被泼冷水的朋友,才能持久交往下去吧。 最后是——秦漠。 吴卓芳看着他那一张帅气里带点忧郁的脸,嘴角勾起了微笑。他来时还是非常淡定温和的,现在脸上的抑郁,是因为下午在清歌那里碰壁了吗?她想到这里心中不免得意:我费了这么多年,精心养起的小花,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摘走的。 秦漠的就餐举止,是三人里最为优雅的,可见其家教一定非同一般。上过几个热菜,他便领头起身,以茶代酒敬了自己一杯,很有架势。又听说他家在亚龙湾有一套酒店式公寓…… 吴卓芳垂下眼,轻轻吹了下杯子里的茶叶。 几个孩子不清楚就算了,她可是知道,爱琴海岸的一套普通公寓,市面上都叫价900万起,这可不是有钱就买得了的房子。 这个秦漠的家世,很不简单。 ******* 今天白天一天都在外面,更的晚了错过了12点。新书榜满1个月下来了,不知不觉,居然满一个月了。 接下来就是pk榜,初次pk心里忐忑,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 第29章 天涯海角 第二天一大早,闹铃就响了。安晓炎一骨碌爬起来,开始匆忙的洗漱。倒是沈清歌,素日都能闻铃而起,绝不会慢半分钟的,这回却揉着被子蒙着脸,蔫蔫乎乎地不肯起床。 安晓炎大力地把她拉起来,替她从箱子衣柜里拿出昨晚挂好的衣服,就差没帮她穿上了。沈清歌拖着脚步走到卫生间,用冷水洗了两把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浅浅的黑眼圈配上苍白的脸庞,倒是有几分病态的美。 安晓炎在外面大声嚷:“快点啦!秦漠的车子8点在楼下等哦!” 她听到这个名字,无力地垂下了头。 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她看到秦漠就觉得心虚,可他偏偏又坐在她的对面,害得她吃饭的时候都不敢抬头,只能对着面前的菜埋头猛吃。 饭吃得半饱后,大家开始讨论接下来几天的行程安排。本来安晓炎和林浩然都支持天天往外面跑景点,最好上午一个,下午一个,但遭到了沈清歌的强烈反对。她觉得,坐在阳台上看看海吃吃东西看看闲书是来三亚最好的游玩方式。 最后吴卓芳拍定,接下来的三天,去两三个大的景点,剩下的时间就在酒店玩海。 这就是一大早安晓炎就催促沈清歌的原因,她想多玩几个景点的心,仍然活跃。 迅速地在自助餐厅解决了早饭,两人背着背包出发了。 第一个目的地是南山的大小洞天,据行程安排者安晓炎所说,是因为早上精力充足,可以爬山。 沈清歌一个人坐在后排默不作声地在脸上和手臂上涂抹着防晒乳液。她觉得这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应该在宾馆里涂好再出门,可安晓炎在一边已经等得快要抓狂,看到她抹完面霜还要抹乳液,终于不耐烦地抢过她的乳液,拉着她出了房门。吃早饭时的频频催促又让沈清歌憋了一肚子气,因此上车后她就坐到了最后一排,躲在角落里,表示抗议。 安晓炎凑在前面和两个男生嘀咕了半宿,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沈清歌坐在最后,闭眼假寐。她笑嘻嘻地走过去,坐在她的旁边,捅捅她的手臂,问:“你还没睡醒啊?” 沈清歌不做声。 “我们决定南山去完再去鹿回头公园哦!” 沈清歌闭着眼睛,眼皮都不动一下。 “你说我么中午吃什么呢?就在南山吃吃海鲜烧烤好不好?” “听说天涯海角就是写着字的两块石头,没什么好看的,所以我们决定去鹿回头公园。” “你不觉得鹿回头这三个字,很有意境吗?” “大小洞天里有神仙的脚印,我要去踩着许个愿。”安晓炎继续喋喋不休道,看着沈清歌无波的表情,十三兮兮地凑上去问,:“你不想知道我许的什么愿吗? 沈清歌的冰山脸终于破功,她拿下遮在脸上的书,伸手点了一下安晓炎的头:“你呀!真是啰嗦。” 安晓炎趁机抱沈清歌大腿,舔着脸问:“你不生气了吧? “不生气了。” “那就好。”她拍拍自己的胸口,讨好道:“你刚刚在涂的是什么乳液?我也要涂。” 沈清歌笑着摸出来递给他,扭头去看路上的风景。 车子行了几十公里,终于停了下来。沈清歌下车时,看到层层叠叠的高坡,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拉住安晓炎的衣服说:“这要爬上去吗?” 安晓炎笑着不出声,她有些赌气地落在后面,没多久被林浩然发现了。他和秦漠停下来等了许久,才等到慢吞吞的沈清歌,而此时安晓炎早已在更高坡对他们挥手了。 对着林、秦二人,她根本不愿意多说,只得埋头苦走。想着此时在酒店里,应该刚刚起床,在餐厅里喝茶吃点心的吴卓芳,再对比一下在大太阳下头流着臭汗的自己,她实在是觉得,安晓炎口中的“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更加适合自己。 好容易一路爬到大小洞天,几百年前遗留下来的古迹却让人失望。看着安、林二人乐此不疲地踩着明显人工开出来的“神仙脚印”,她重重地叹了口气,望着洞外灿烂的过分的阳光,祈祷着一场雷阵雨。 等到景区全部游遍,又吃了海鲜烧烤的午饭,沈清歌觉得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她跟着吴卓芳出门旅游,一向是在宾馆及附近区域消磨掉大半的时间,从没有玩的这么的“激烈”,加上平日只是埋首书本,于是缺乏锻炼的身体,就有些承受不住了。 众人见她苍白的样子,便把下午的计划改成了比较轻松的天涯海角。 海南古时称琼州,交通闭塞、人迹罕至,一向是被贬谪官员的归宿,三亚又在海南之南,天涯海角便是代指这个遥远的地方。 现在交通方便,海南再也没有当初的凄凉,天涯海角也渐渐被冠上新的概念,在当地炒的最厉害的,应属“爱情”。 ——这些都是到了景点后,听着旅游团队的导游,扛着大喇叭说的。 天涯海角的主力景点,只是几块刻写着红字的石头,沈清歌四人走了一个过场,就算游完了。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景点周围还有很多游乐设施,安晓炎高兴地坐上游艇,体验海上飞速的感觉去了,沈清歌见到了休息的茶位,就坐下再也不肯挪一步。剩下的两人权衡了一下,也分作两拨,约好时间在景区大门口碰面。 沈清歌此时已经累的没有其他任何想法,安晓炎和林浩然跟她挥手时,她也就胡乱地点了点头,直到喝了两杯茶,吃了点水果后,她才意识到,现在只剩下她和秦漠两个人了! 心中的警铃大作,她瞄了下坐在左边的秦漠,身体默默地向右边移了一点点。 秦漠这一天的注意力,大多数都放在了沈清歌的身上,此时她的动作,又怎么会没注意到?他心中微微泛涩,望着沈清歌才恢复点血色的脸庞,又不忍心生气。 两人相对无言地坐了一会儿,秦漠望着外面的天空忽然说:“好像……要下雨了……” 沈清歌抬头望天,才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碧蓝的天空已经被沉沉的乌云盖住,天际线被压的非常低。她刚刚在大小洞天的祈祷灵验了,只可惜,晚了一点。 “要不要……给安晓炎打个电话?我们提前回去吧。”沈清歌掏出手机问道。 秦漠垂下眼,嘴角动了动,低声道:“你终于……和我讲话了。”话音中有着说不出的怅然。 沈清歌的心猛地一跳,手机被紧紧握住又松开,花瓣般的嘴唇翕合多次,最终却还是苍白无力地说了句:“对不起……” 秦漠有些挫败地别开脸,不远处的那块海中的大石映入眼帘。 “天涯海角”,这就是他和沈清歌的距离。 ****** 困死了,写到一半睡着了…… 还好没过12点。我要开始攒点稿子了,5555 pk期间还请大家多多支持啊~~性价比最高的粉红票,有木有?给点儿吧…… 第30章 喜欢 还没等沈清歌打上电话,一阵闷雷从天边传来,隆隆的雷声滚滚,一声大过一声,接着“哗!”的一阵雨点打下,瞬间把景区浇了个湿透。 沈清歌和秦漠的位置靠外,雨点已经不客气地打了进来。秦漠连忙收拾桌上的东西,趁着游人还没有完全涌入店内,在茶水店的一角占据了一个小桌。 没多久,店铺里已经坐满了人,更有很多游客挤在屋檐下避雨,茶水店的老板瞬间变得十分忙碌。 沈清歌往屋外看了一会儿,担忧地说:“不晓得安晓炎他们淋到了没有。” 秦漠笑了笑,说:“他们的反应速度都是一流的,不用很担心。” 话音刚落,沈清歌的手机响了起来。 安晓炎在电话那头大声说:“清歌啊,我们刚下船就碰上下雨呢,在一间店铺里躲着呢,你没被淋到吧?哦,还在原来的位置啊,那我们就等着这场雨过去吧!” 沈清歌合上电话,望着窗外,这里的雨水不像江南这么温柔,滴滴答答到天明,它仿佛是想把积累了几天的雨一下子下个干净似的,屋檐上流下来的,已经不是水柱而是成片的瀑布了。 “不知道,这场雨要下多久……”她撑着下巴,喃喃道。 秦漠的情绪却被这场大雨鼓舞了起来。 就在那般尴尬的关头,来了一场留客的大雨,难道这是天意? 他握着手中的玻璃杯来回转了几次,终于下定决心,手劲略重地放下杯子,“咚”的一声,把望着窗外发呆的沈清歌,拉回了神。 在她的疑惑地转过脸的那一刻,他对上她的双眼:“沈清歌,你可以和我交往吗?”声音低沉而有力。 虽然窗外的雨哗哗地下着,店内的人声嗡嗡地响着,这句话依然十分清晰地钻入了沈清歌的耳朵,她的身体瞬间僵硬了,仿佛时间就此定格。 几秒钟后,她才开始慢慢再听到周围的声音,但心跳开始加速,跳得又快又狠。 秦漠此刻就坐在她的对面,因为茶桌非常小,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一米。她可以看清自己的身影在秦漠清澈双眼里的倒影,他挺直的鼻梁和因为紧张而微微抿着的嘴唇。 他的眉头突然紧了紧,试探地问:“沈清歌?”自信的眼里,忽然充满了不确定。 沈清歌突然想起开学第一天,第一次见到秦漠时的情形。 在排队等老师安排位置的时候,她前后的几个女生,都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她觉得无聊便低头研究着大楼地板的花纹,话语时不时传来几句,是关于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的。 她转头往身后望去,就见一人双手插袋,斜斜靠在墙上,抬着头在看些什么。 他的半侧面美好的让人叹息,当他转过脸来,和身边的同学说笑两句时,沈清歌觉得自己的呼吸都为之一顿。 这就是书里所写的所谓“翩翩美少年”吧,沈清歌想。 而如今,这位翩翩少年,就坐在她的对面,面露忐忑地对她提出交往。 她努力地回想,当初是怎么拒绝林浩然的,但脑海里除了空白还是空白。 沈清歌在桌底双手紧握,平稳了一下自己的呼吸:“你……你是,喜欢……我吗?”她开口时竟一时发不全声音,虽然刚刚喝了很多茶水,嗓子这里仍然觉得很干涩。 秦漠双眼烁烁地看着她,轻轻地说:“是的。” 沈清歌的心突然刺痛起来,仿佛被他的目光灼伤,她低下头努力睁大泛酸的双眼,可眼泪仍然凝成了豆大的泪珠,一滴一滴,落在了茶桌上。 秦漠设想过很多他告白后沈清歌的反应,羞怯、喜悦、逃避或者冷漠,但唯独没想过哭泣。沈清歌在学校一向是一脸淡淡的表情,喜怒哀乐都不太形于色。没想到她听了他的话,呆呆地坐了一会儿,就哭了出来。 “喂,喂,”秦漠有些好笑又有些无措地递给她纸巾,“你别哭啊,人家还以为我欺负你呢。” 沈清歌接过纸巾用力按着自己的双眼,冷静了一会儿,然后略略擦拭了下脸庞,抬起头看着他,说:“对不起……” 听到这句话,秦漠的心一沉,在桌下的双手渐渐紧握成拳。 “为什么……”他低低地问。 沈清歌沉默了一下,又喝了几口水,才沙哑地开了口:“这件事,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现在告诉你。” 她抬起头,用清亮的大眼睛回视他,再也不躲闪:“我想出国读书。那天在书店看到你买的托福书才知道你有同样的目标,不过不同的是,你有家里人的全力支持,但我没有。我只有靠自己。所以我努力地考进市一中,又努力地念书,去抢年级排名。我要保证这排名的稳定,才有可能直升或者自己考入名牌大学的好专业。这样大学毕业以后,申请国外奖学金的可能性才比较大。” “你看,我的计划已经排到了很多年后。我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学生,因此读书考试就花去了我几乎全部的精力。所以,所以……”她一口气讲到这里,迟疑了起来。 “所以,你的计划里,没有谈恋爱。”秦漠替她说了出来。 沈清歌默默地点了点头,安静了下来。 茶水店的老板,拎着水壶,殷勤地帮每一桌客人续水。等到他盖上茶壶盖子离开,秦漠拎起茶壶,为沈清歌和自己各倒了一杯,然后开口问:“那你刚才哭,并不是因为讨厌我?” 沈清歌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迅速摇头。 怎么可能有人讨厌他……她暗暗地腹诽。 “那,我可不可以把你刚才的眼泪,理解为——感动?”他继续得寸进尺。 沈清歌的脸上飘起了淡淡的红霞,转过头看着窗外,不理会他。 他看了心中一乐,又道:“将来如何我不敢讲,但在此时此刻,我确实是喜欢你的。就算是不交往,也希望在你心里,有我的一席之地。或许,我们可以一起为将来做努力。” 沈清歌有些惊讶地别过脸,望着他。 他笑的这么的自信又自负。 让沈清歌觉得,她那灰蒙蒙的前路,也随之渐渐亮堂起来。 第31章 八卦 窗外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渐渐停了。茶水店里的游人渐渐散去,安晓炎蹦蹦跳跳地跑进店内,林浩然在后面慢慢跟着。 “哎呀,好险,差一点我就成落汤鸡了。”她甩了甩头发,看到桌子上的果盘,毫不客气地用小叉子叉了一块放到了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太好了,我又饿了。” 沈清歌看看时间,下午3点半。 “要不,我们早点去吃晚饭吧。”她合上手机对秦漠说。他们计划晚上去大东海的海鲜排挡吃海鲜。 秦漠点点头:“也好,挑海鲜也需要点时间。”说完他很自然地站起身走到老板那里结账。 沈清歌一愣,马上跟上去,低声问了老板价钱后,就掏出钱包坚持把自己的那一半付掉了。秦漠笑着摇头,但也不推辞,结完帐回头对两个呆呆的人说:“走啊,这会儿大家都去开车了,停车场估计都要排队出去呢。” 安晓炎看着两人前后走出店门的背影一会儿,忽然用手肘碰碰林浩然说:“哎,你有没有觉得,气氛变了?” 林浩然含糊地“嗯”了一声,双眼直直地盯着沈清歌不放,直到背影消失在店门口。他的心里忽然烦躁起来,粗声粗气地说:“快走啊!还呆在这里干嘛?”说完拔腿就走。 安晓炎顺手又塞了几块水果到嘴里,匆忙地跟了上去。 ****** 车子上,沈清歌照例坐在最后一排,侧过脸去看着窗外被大雨洗刷过的热带风景。秦漠低声地和司机说着话,语气很是轻快。林浩然却沉着一张脸,盖上帽子靠在椅背上假寐。 安晓炎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一颗心耐不住地发痒,恨不得立即冲到沈清歌面前问个清楚。 她抓耳挠腮地坐了一会儿,决定说些八卦转移一下注意力。于是凑到沈清歌身边,问道:“那天我们在食堂的事情,还记得吧?” 沈清歌转过脸,茫然地看着她:“哪一天啊?” “就是看到冯旭尧打翻餐盘的那一次啊。” “哦……”沈清歌想了想,“有点印象,怎么啦?” 安晓炎得意地笑了笑,说:“出发前一天晚上,我在网上收到劲爆消息,那个冯旭尧和陈栋狠狠地打了一架,都惊动学校了。” “就是那天被掀翻餐盘的那个男生?” “对啊,那天他们不就很不对盘嘛!” “那天不是说是冯旭尧家里破产嘛,他们两个又为什么要打架?” 安晓炎被这么一追问,八卦之心得到了无比的满足,想想又觉得不对:“咦?清歌,你今天怎么这么八卦?” 沈清歌愣了愣,佯作不愉道:“你不愿讲就算了。” “好啦好啦,我讲给你听哦。”安晓炎拉着沈清歌喋喋不休地讲了起来。 冯旭尧的父亲在海外的投资失败,背上了巨额债务,他的公司也因此受到影响,本来已经谈好的贷款被卡,银行方面的负责人就是陈栋的父亲。 冯旭尧的性子一直很骄傲,素日在班里行事也带着几分矜持,陈栋家却因为爸爸在银行负责贷款,一直要看大客户的脸色,导致陈栋天然地就在班里矮他一头。陈栋心里一直憋着口气,这下眼看冯旭尧家里落难,心里实在说不出的暗爽。冯旭尧却因为家里在银行借贷四处碰壁,决定打出同学爱的友情牌,让他去找陈栋,继而搞定他爸爸。陈栋根本没知会过他爸爸就一口拒绝了,还当众奚落过他多次。眼看最后日期将近,才有冯旭尧和陈栋在食堂的那一幕。 到了暑假,冯家倾家荡产地还了海外的债务,又被人趁火打劫挖掉了几个盈利最高的子公司,终于勉强维持了公司的营运,但却元气大伤,冯旭尧的爷爷大病了一场,至今卧床。 因此冯、陈两人现在一见面就火光四射,暑假里也不知怎么的碰在一起,狠狠打了一架。 “不知道冯旭尧那张帅帅的脸庞,有没有受伤。”安晓炎说完,捧着脸花痴道。 “可是你说了半天,还是没有说为什么他们会打架啊?”沈清歌质疑道。 “哎呀,这不是前天晚上刚刚爆出来的嘛,有后续我再告诉你。” 秦漠坐在副驾驶上一直在听安晓炎讲话,等她讲完,他开口说:“这个我倒知道点。他们就是偶尔在饭店遇上了,然后都嫌对方吃酒吃的太吵,于是就打架了。” “咦?秦漠,你怎么知道?” 秦漠回头看了眼沈清歌,悠悠地说:“因为那天我也在那里吃饭。” “什么饭店啊?这么巧都去吃?菜很好吃吗?”安晓炎追问道。 “不好吃,每次去都吃不饱。”秦漠转过头去,“有人请客没办法。” 安晓炎遥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又问:“那后来是谁赢了?” 秦漠一听,笑出声来:“不知道啊,谁赢了呢?没打几下就被拉开了吧?反正我下楼看到他们的时候,已经打完了,被两帮人劝着,乌眼鸡似的看着对方呢。” “冯旭尧受伤了吗?” 秦漠斜了她一眼:“放心,他还是帅哥一名。” 安晓炎安心地点点头,靠在了椅背上,继续犯着花痴。 “哎呀,冯旭尧现在变成落魄王子了,那我的机会是不是大了呢?哎,我们分班怎么没和一班在一起呀?” 沈清歌用冰矿泉水直接碰了碰她的额头,凉凉道:“你的方秉然呢?放暑假的时候你不是还很高兴和他分一个班吗?” 说到方秉然,安晓炎就如同泄了气的皮球。 “哎,别提了,那个程静羽,把方秉然看的可紧呢。”她摆摆手道,“看得紧有什么用,又不是男女朋友。哎,我是放弃了啦,大家还要同班两年呢,别到最后同学也做不成了。” 沈清歌好笑地摸摸她的脑袋,安慰道:“其实那个方秉然,我一直觉得没有很帅啊,倒是冯旭尧确实长的蛮好看的。” 安晓炎根本不甩这种不痛不痒的安慰,在鼻孔里哼了几声,道:“你能一样嘛,你喜欢什么样的,我还不知道啊。”说完瞄瞄前排的秦漠,他正靠在椅背上,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 其实耳朵正竖地直直的吧?安晓炎心里暗笑。 沈清歌看了,羞恼地别过脸去:“说什么呢!” 安晓炎愈发确定了心中的猜测,意味深长地笑了几声,惹得沈清歌不依不饶地去闹她。秦漠坐在位子上,听着后面的动静,嘴角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第32章 游泳 在三亚的第三日,沈清歌舒舒服服地在被窝里睡了个懒觉,慢悠悠地和吴卓芳走去自助餐厅,吃了点东西,回头便拿了一本书,坐在阳台上看了起来。 上午的阳光还带着点温柔,照在阳台上的盆花上,轻风拂过便带来几分暗香。沈清歌轻轻翻过一页,抬头望着不远处的碧海,深深吸了口气。 这才是,她向往的海边生活呀。 她微微眯起眼睛,向后靠在躺椅上,身心是前所未有的放松。正在她有些昏昏欲睡时,手机响了起来。她叹了口气,走到屋里接起,安晓炎没等她说话就在那头嚷了起来:“清歌,你不会还没起床吧?快下来游泳啊,再不下来太阳就大啦。这个泳池挺好玩的。” 沈清歌走到阳台上,向下望去,不远处的泳池高处,一个小小的身影正向她努力挥手。她低低一笑,说道:“好啦,我这就下来。” “你防晒霜涂快一点哦!”安晓炎不放心地叮咛了一下,才挂了电话。 沈清歌打开衣柜,换上新买的泳装,拿出防晒霜来,对着穿衣镜细细涂抹。 吴卓芳一直跟她说,天生丽质也是需要后天保养的,她虽然不爱说话,处起来有些冷清,但女孩子用的保养品,她很早就开始为她购买,教她使用,饮食上更是交代了杨嫂,细细注意。小时候她常常觉得麻烦,但这几年看着身边的同学,脸上冒出各种各样的色彩,只有她还是一贯的白皙无暇,心里才明白吴卓芳的举动。 “奶奶,安晓炎叫我去泳池玩。你要不要去海边坐坐?”沈清歌拨通了内线电话问道。 那头传来吴卓芳懒懒的声音:“你去吧,我就在房间里躺躺,中午记得叫我吃饭。” 沈清歌挂上了电话,侧头看着穿衣镜。 镜子里的人腿脚长长,腰身细细,少女玲珑的曲线被泳衣勾勒地一清二楚。她缓缓地扎起马尾,披上酒店专用的浴袍,趿着夹脚沙滩鞋,提起了防水小包,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她穿过园林走道,走上了泳池边的休憩台,台上放着两排躺椅,撑着遮阳伞,她一眼就看到台子那一头,躺在躺椅上的秦漠。 他穿着一件宽宽的t恤衫和一件到膝盖的沙滩裤,两条长腿交叠在一起,正闭着眼睛睡觉。 他怎么在这里?! 沈清歌下意识地就抓住了衣襟,站在那里进退两难。 只听得脚边“哗啦”一声,一个身影从水里窜出来,溅了她一身的水珠,还哈哈笑道:“清歌,你看什么呢?看呆住啦?我在那边叫你你都没听见。” 沈清歌瞪了她一眼,低声说:“他怎么来啦?” 安晓炎理所当然地答道:“我叫的啊。” “你干嘛叫他?林浩然呢?” “喏!”安晓炎伸手往池子里一指,“在那里呢!我们在排队玩滑梯,一起去啊。” 沈清歌急了,又问:“他们宾馆不是也有海滩泳池的嘛,为什么来这里?” 安晓炎睇了她一眼,奇道:“一起来当然要一起玩啦。”然后贼兮兮地笑着凑到她耳边,悄声说,“你忘了来之前我们说的话吗?不过秦漠到现在还没下过水呢,要不你去叫叫他?大白天的睡什么觉啊。” 沈清歌连忙摇头:“我不要。” 安晓炎退一步打量着她,然后恍然大悟道:“我说你看起来怎么这么奇怪呢!这袍子在身上你不热啊?快脱了和我下水!”说完就上前去拨她的衣服。 沈清歌闹不过她,脱下了浴袍扔在了一条空着的躺椅上,就牵着她的手,缓缓地踏入水中。 这时的池水还没有经过一天的曝晒,带着丝丝凉意,沈清歌适应了水温后,才慢慢离开池壁,向泳池中间游去,安晓炎早就在泳池的那头跟她招手了,螺旋滑梯的入口就在那里。 她拨动着水纹游向那里,这么一小段路程,就让她的手臂有些酸涩了。 果然是,手无缚鸡之力呀。她暗暗嘲笑自己。 螺旋滑梯有两个,入口各在左右两边,因为坡度陡峭,通道很长,有专人守在这里指挥次序。 两人排了一会儿才轮到,安晓炎先下了滑梯,坐下前她对沈清歌神秘地笑笑,说:“要做好准备哦,不要吓哭哦!” 这么一说,轮到沈清歌的时候,她就有些忐忑。她本来就不是那种喜欢刺激的人,游乐园的高危项目她从来不会去尝试,犹豫了一下,后面的人就催到:“快点快点!” 她回头望望长长的队伍,咬咬牙,坐了下来,按指示抱住了头,一用力,人就躺着飞速滑了下去。 不知道转了几个弯,跳了几个坡道,眼前突然一亮,她的呼吸还没停住,人就“啪”地一下,沉入了水中,激起了一片水花。 她在水中慌乱地吃了一口水,努力地闭起呼吸,站稳脚跟,抬出头来。身边一个身影靠来,安晓炎扶住她的手臂,有些紧张地问:“怎样怎样?我忘了跟你说,要提前闭住呼吸了!” 沈清歌呛咳了几声,走到池边,抹了抹脸上的水花,忽地笑了出来。 “真的很好玩,我们再去吧。” 安晓炎松了口气,点点头,爬上了扶梯。 “好啊,我们玩个够!” 在滑梯的排队处,她们又遇上了林浩然。男生大大咧咧,很少会在脸上身上涂什么防晒,才玩了几个小时,他的背上胸口已经被太阳晒的红红的一片了。 “你这样晚上会很痛哎,还会蜕皮。”安晓炎说,“还是去涂点防晒霜吧,清歌有带。” 林浩然无所谓的摆摆头:“那个好麻烦啊,而且背上怎么涂?”难道让秦漠帮忙?他想到那个场景,忽的全身一冷,“还是算了,痛就痛呗,黑点好啊。” 然后他看到了跟在安晓炎后面,脸上还带了点笑容的沈清歌。 她穿了一件分体的泳衣,上衣是背心,白底粉花,边上滚着粉色的花边,下面配着同色的短裙,衬的她的皮肤像牛奶一样白皙。她的长发湿漉漉地扎在了脑后,长长的睫毛上还有着水珠…… “啪!”他的背被人狠狠拍了一下,正好拍在晒红的地方,让他倒吸一口冷气。 “发什么呆呢?走啦!”安晓炎拉着沈清歌往前走去。 林浩然呆呆地跟在身后,看着沈清歌窈窕的背影,又出神了。 第33章 囧事 pk榜上竞争激烈,掩面求粉红~~~ ****** 三人在螺旋滑梯这里玩了很久,安晓炎觉得实在饿得不行了,就招呼另外两人上岸吃饭。他们走回休憩台,却看到躺椅上空无一人,三人等了一会儿还是不见秦漠,安晓炎就着急地说:“林浩然,你在这里等下好吗?我和清歌上去换衣服,你等到了秦漠就上来找我们啊,你们去吴奶奶房间换吧。” 林浩然点点头,找了个椅子坐下,用毛巾抹了抹身上。沈清歌披着浴袍和安晓炎一起回了房间。 洗了个热水澡换了干净的衣服吹干了头发,等两人做完这些,半小时过去了,安晓炎躺在床上直嚷嚷:“饿死了,饿死了,能不能叫room*service?我走不到餐厅了。” 沈清歌打开电视机下的橱柜,拿出一罐薯片递给她:“要么先吃点垫垫饥?” 安晓炎拒绝:“不要,价钱是外面的好几倍。” 沈清歌笑着放回去:“那你就饿着吧,我去看看奶奶。” 她走到隔壁按了门铃,门打开后,露出的却是秦漠的脸。他的头发湿漉漉的,像是刚洗过,看到沈清歌把头发放下来的样子,不由地挑了挑眉。 “奶奶呢?”沈清歌向里面张望了一下。 “在阳台。”秦漠侧身示意她进去,“还要等一下,林浩然在洗澡。” 沈清歌点点头,问他:“你刚才去哪里了?” “就在台边的泳池里啊。”他无辜地眨眨眼。 沈清歌走到阳台边,看到吴卓芳正闭着眼睛戴着耳机听着什么,边听还边打拍子,就没有去阳台打扰,在房间里找了一个椅子坐下,看到茶几上有本书放着,她就随手拿了起来。 拿起来后却是一愣,把它左右前后都看了看,诧异道:“咦?这不是我的书吗?怎么在这里?我记得……这本我没带来啊……” 秦漠看到了,脸色一变,连忙走进伸手去拿。 沈清歌缩回手,戒备地问:“你干嘛?” 秦漠看看她又看看书,忽而笑了,道:“没什么,想拿来看看。” 沈清歌想起这本书里的插画,坚决地摇了摇头,想了想还不放心,站起来匆匆走回自己屋子了。 “我去把它放好。”她扔下一句话。 秦漠有些无奈地看着她的裙角在房门口一闪而过,嘘出一口气,在房间里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脸色有些僵硬地说:“糟了,我忘了!” 沈清歌走回房间,看到安晓炎已经打开那一罐比外面贵好几倍的薯片,咔嚓咔嚓吃了一大半。 她翻出自己的行李箱,确认了下里面的书籍,又有些疑惑地看着手上的那本《大唐狄公案3》。 “这本我看过了啊,难道我顺手多带了一本?”她喃喃道,双手不自觉地翻着书页,等到翻到最后一页停下来时,她低头一看,书页的右下角随意地写这个一个“漠”字。她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反复地看了几遍,又重新翻了一遍书,抬起头时,已经满脸通红。 “这个人、这个人……怎么这样!”她气呼呼地说完,又拿着书跑了出去。 安晓炎吃完了薯片,正觉得肚子舒服了许多,看到她一系列的举动,疑惑道:“这是怎么了?” 沈清歌跑到隔壁,低声把秦漠唤出来,走到走廊的尽头,才拿出那本《大唐狄公案3》递给他:“还给你!”她愤愤地说。 秦漠默不作声地接过,眼睛里竟带着几丝尴尬。 “你做什么也买这个?还带来看?”沈清歌看他一副心虚的样子,质问的语气也强烈起来。 秦漠有些无辜地看着她,解释道:“那天……我才翻开书,你就一把抢过,还逃走了。我觉得很好奇,所以就去书架上又寻了一套回来看。” 沈清歌红着脸,努力地放平语气:“那你,看到了?” 秦漠点点头。 沈清歌跺跺脚,恨道:“那你还带到这里来?!”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啊……”秦漠看到沈清歌的样子,自己的尴尬倒是慢慢消失了,起了逗她的心思,“而且作者又会写又会画,简直全才嘛。” 沈清歌一滞,想到那些画,尴尬得不行。只得凶巴巴地对秦漠说:“在海南不准看了!”随后头也不回地跑回了屋里。 秦漠站着笑眯眯地看着她跑回屋里,才慢悠悠地开始动身。林浩然从房间里冒出一个头,叫道:“秦漠,我好了,我们走吧。咦?你在走廊里看书?这么用功?” 他跑出来拿过那书一翻,顿时发出一声怪叫:“秦漠,你在看黄书吗?” “怎么可能。”秦漠淡淡地说,“画的这么丑,一点美感都没有。” 林浩然又翻到书的侧页看了作者介绍:“哦,原来就是作者画的,里面的人为什么都不穿衣服?” “恩。”秦漠含糊地应道,“可能是作者的癖好吧。” 林浩然啧啧地又翻了几页,承认道:“确实,画得不太好看。” 秦漠从他手里抽走书本,随手扔在了书包里。去阳台叫了吴卓芳,一行人乘电梯下楼,去椰苑吃了午餐。 吴卓芳吃完看了看时间,招手叫服务生过来买单,一边对沈清歌说:“我下午要出去一次,你们自己玩,房卡也给你。” “下午太阳很大的。”沈清歌有些担忧地望向她。 吴卓芳微微一点头:“我知道。”然后拿起笔,签了服务员递来的单子,转头对几人说,“你们慢慢玩啊,这顿饭算我的。” 说罢拎起随身小包,就走出了餐厅。 林浩然看她走出了餐厅,才扭扭捏捏地问沈清歌:“清歌,每次都要你奶奶付账,不太好吧。” 沈清歌对他安慰地一笑,说:“没事。奶奶说你们的钱还不是父母的?难道让你们自己付就好了?” 林浩然垂下脸,迟疑道:“就是……觉得太不好意思了。” 安晓炎拍拍桌子说:“没事啦!奶奶是长辈,长者赐不可辞,懂不?” 秦漠听了笑出声来:“安晓炎,没想到你还会拽文。” 安晓炎站起来,胡乱收拾了东西,嚷道:“走啦走啦,我们去沙滩玩玩,我要玩沙子。” 几人鱼贯而出,秦漠坠在最后。他站在沈清歌身后,轻声说:“那本书我放好了,只在家里看。” 沈清歌脸上一红,暼了他一眼:“知道就好。”她气鼓鼓地说。 大大的杏眼泛着流光,粉色的嘴唇微微嘟起,秦漠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 ****** 《大唐狄公案》,作者高罗佩,确实很好看,不过老高自己配的插画,确实非常雷…… 第34章 妈妈 接下来的一天,似乎转眼即逝,等到沈清歌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坐在回程的飞机上了。 她从书中抬起头,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吴卓芳睁开眼睛摘下耳机,轻声说:“歇歇吧,看书也要顾着眼睛。” 沈清歌确实有些累了,点点头收起书,对着窗外的云发了一会儿呆。想到再过没多久她又将回到那个繁忙的城市,又将应付沈宽对她回家的频繁催促,心中就上升起一种无力感。她转过头向座椅那头看去,安晓炎早在她的身边,睡得人事不省,隔着条走廊,靠窗坐着秦漠和林浩然。林浩然这会儿不在座位上,所以她能够清楚地看到秦漠的整个儿身影。他正靠在椅背上,微微仰着头,想着什么,他穿着一件蓝色格子的短袖衬衫,配着一条卡其色的长裤,领口微敞。 印象中,除了篮球服,秦漠从来没有穿过除长裤以外的裤子,还有好事的女生特地在体育课跑去验证,四大帅哥之一的秦漠,是不是腿上有疤。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她想起昨天在泳池边看到的,秦漠从池里走出时的样子。这一幕就算是现在想起,都让她有些脸红心跳。秦漠的皮肤偏白,却没有给人羸弱的感觉,水珠在他紧致的皮肤上滚落,反射着阳光,让人觉得极为炫目。他现在的身高约有1米75,上下的比例十分完美,修长的双腿配着窄窄的腰身,使他用毛巾擦湿发的动作,显得极为性感。随意一个转身,留给她的背影,被安晓炎果断地评为9分。 “如果他的肌肉线条再明显一点就好了。”安晓炎事后擦着口水色色地评论道,“不过秦漠肯定还会长高,这1分就是对他未来的期待啦!” 但沈清歌却觉得,这样的秦漠才是正正好好的。 她想到这里,又转头瞥了他一眼。 嗯,虽然……她看到过的泳装男人,也屈指可数。 秦漠一直滞着的眼神忽然动了动,他微微侧首朝过道这边看来,恰巧和沈清歌的目光碰了个正着。 他顿时无声地笑了起来。 沈清歌对这种意味不明的笑最是慌乱,于是连忙收住心神,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秦漠看到她故作镇定的样子,笑得更欢了,正想再去惹惹她,林浩然从洗手间回来了,一屁股坐在位置上,阻隔了他的视线。 “你在笑什么?”他随口问道。 “没什么。”秦漠淡淡道,掏出手机,开始玩起了游戏。 林浩然看看他又看看走廊那边只留了一个半侧面的沈清歌,有些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他是个藏不住话的人,摆弄了一下手中的杯子,还是低声问了:“秦漠,你是不是喜欢沈清歌?” 秦漠飞速舞动的手指一停,手机屏幕上随即显示了大大的gameover,他把手机随意地扔在桌板上,靠着椅子叹了口气,有些揶揄地说:“这么明显吗?” 林浩然手中的纸杯顿时被捏扁。他静默了一会儿,抬起头直视他的眼:“我也喜欢。” “我知道。”秦漠轻轻地回道。 “我已经跟她说过了。” “哦?”秦漠挑了挑眉,“那我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 林浩然急了,他扔掉手中团成一团的纸杯,略略高声地说:“可是,你不是要出国的吗?” 秦漠有点惊讶了:“这你也知道?” “听叶凌提过。”林浩然摆摆手,又刻意压低了声音问,“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既然计划高中毕业就去国外读书,现在去追沈清歌,是不是太自私了?” 他说得有些义愤填膺:“就算追到了,高三毕业的时候你打算怎么办?让她一起出国吗?这有多难?沈清歌同意吗?还是……”他突然冷下脸来,“你四大帅哥,就是打算随便玩玩,缓解一下学业的压力?” 秦漠听完,也不生气,竟低低地笑了起来。 “林浩然,”他笑完认真地说,“你真的很喜欢沈清歌啊。” 林浩然脸上一红,别过脸去。不到半分钟又别了过来:“我现在在说你的事情好不好?!” 秦漠重新靠回椅背,望着飞机内舱的某处,怔怔地出了会儿神,然后像是自言自语般说道:“这些,我又怎么没有想过,只是……”他顿了顿,又重新换了副懒洋洋的笑容,转头对林浩然说,“我们要只争朝夕。” 看着林浩然马上就要勃然大怒的样子,他又马上安抚道:“开玩笑的啦。我不是说了吗?我和你,也不过半斤八两,八字还没一撇呢。再说,学校不是一直在争取交流生的名额吗?说不定,到了我们这一届,能够皆大欢喜啊。” 林浩然对他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很不满意,但秦漠已经转过头去,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林浩然转头看看正在闭目养神的沈清歌,又看看秦漠,觉得自己真心的委屈。“要不是觉得……我没什么希望,我干嘛多此一举。”他嘟嘟囔囔地低声说。 秦漠听了,闭上的双眼又睁开了,望着窗外一层又一层飞过的白云,他的眼神渐渐坚定起来。 ****** 下了飞机,大家在行李处拿了各自的箱包,就向出口走去。因为是周日,吴卓芳没有叫黄秘书加班,就打算和沈清歌一起叫出租回去。大家正凑在一起商量回去的方式,出口处一排举着接人牌子的人群中,就忽然有个女声高声喊:“秦漠!秦漠!” 大家循声望去,秦漠惊讶地往前疾走了几步:“妈妈?你怎么来了?” 沈清歌听了心里顿时一跳,一个身穿淡紫色连衣裙的中年女性越群而出,高兴地跑到秦漠身边,上下左右看了一遍,笑道:“好像没晒黑嘛!” “司机呢?不是说好他来接的吗?” “要他干嘛?”姜琳有些兴奋地说,“我也会开车啊,我来接你。” 秦漠揉了揉眉心,想到她刚刚考出一个月的驾照和新车上大大小小的擦痕,妥协道:“好吧。”然后拉着她和吴卓芳互相引荐了一下。 姜琳热情地和吴卓芳握了下手:“我家秦漠这几天劳您照顾,不好意思。” 吴卓芳回以淡淡的微笑:“哪里,秦漠是个很懂事的孩子。” 姜琳的眼光从吴卓芳身后的两个女生身上滑过,又问:“有谁顺路的?一起啦。” 几句下来,林浩然跟秦漠的车,安晓炎跟吴卓芳,大家怎么来的还是怎么回去。 两队人在门口道了别,安晓炎才松出一口气:“秦漠的妈妈好漂亮哦!根本看不出有这么大的儿子呢!” 能生出这样颜色的儿子,母亲又会差到哪里去? 沈清歌只是想到,她好几次早上吃到的点心,就是那位漂亮又有气质的母亲所做的,心里就酸涩的很。他有个这么好的妈妈,会不会在知道了她的情况后,看不起她? 她默默地低着头,想着心事。 吴卓芳看在眼里,轻轻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肩。 “走吧,我们也回家了。”她缓缓地轻声道。 ****** 跑到宁海去玩,大家都累地趴在床上,只有我还在灯下赶稿,5555,我是多么地有责任感啊。 谢谢大家的pk票,鞠躬! 第35章 开学 回来的第三天,沈宽笑眯眯地把沈清扬送到了吴卓芳这里。 沈清扬过了夏天就要去幼儿园,沈宽通了路子给他找了一个市级示范园,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就是有点远。于是在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开始,张雪梅就决定去学车,学车的时候,没人带沈清扬,张雪梅的父母家又刚刚装修完,于是沈宽没奈何,白天把沈清扬送到了奶奶家,也顺便让张雪梅歇口气。 沈清歌本来对这个永远精力旺盛的弟弟有些头痛,觉得他的到来,肯定会打扰到她平日的作息,说不定还会在她练琴看书的时候,吵嚷个不休。 但事实却出乎她的意料。 沈清扬在奶奶家,乖得像一只温顺的小羊。吃饭自己拿勺子吃,而且吃的又快又好;上厕所自己脱裤子,自己爬上马桶;睡午觉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翻几个身就睡着了,一睡能睡三个小时。一到晚上五点,就自己收拾好东西,拎着小书包在门口等爸爸。偶尔闹闹脾气撒撒泼,只消吴卓芳一个眼神,他就立刻消停下来,拿了玩具自己到一边玩。 张雪梅听到了他一天的作息后,惊讶非常。沈清歌不得不佩服他小小年纪,就有一手察言观色的好本领。 时间进入八月,高温依然笼罩申城。张雪梅考出了驾照,但也没提白天让沈清扬回来,吴卓芳本就喜欢孙子,沈清扬又长的俊俏可爱,因此虽然表面上吴卓芳一直是淡淡的,但实际行动上,她还是很照顾孙子的。譬如每顿饭都会观察他吃了些什么,然后吩咐杨嫂下顿饭菜的增减,还譬如会让沈清歌出去逛街的时候,给弟弟买两件衣服,又或者在沈清扬无聊的时候,带他和沈清歌去对面公园的湖上划船。 于是一个暑假下来,沈清扬晒黑了不少。在奶奶家形成的良好生活习惯,让他在甫入幼儿园时,在众多急需规范的小朋友中,显得格外的乖巧,获得了班里老师的一直喜爱。 沈清歌在8月底也开始去学校上课了。 刚刚聚了一年的同学,被分成了两拨,又要重新开始新的磨合。所幸在理科班,娄老师还是班主任,那种陌生感就没有文科的同学强烈。 高一三班和高一四班的理科生,合并为了高二二班。沈清歌踏入教室之前,看着那块簇新的班级挂牌,有些微微出神。身后的安晓炎轻轻地推了她一把,“怎么了?”她问。 沈清歌走进教室,看到黑板上早已经写好的座位表——她还是坐在原来的那个位置,可是秦漠被换的好远,她坐下后,默默数了数隔在两人之间的课桌,5个。 安晓炎很激动地跟在沈清歌后面坐了下来。 “天哪,这是哪位仙女排的位子?我居然坐在清歌的后面!”她有些夸张地捂住自己脸颊,“太好了,太好了。” 随后她又看了眼座位表,惊喜地更加不能自已了。 “天哪,天哪,清歌,你看我旁边的邻居是谁?” 沈清歌一看,也微微笑了,转头对她说:“恭喜你。” “啊,今天一定是我的幸运日。”她不停地打量着左手边的那个空着的位置,“这个位置难道是帅哥专座?高一的时候,秦漠不也是这个位置的吗?咦?秦漠坐哪里去了?” 安晓炎抬头看了看,欢喜的情绪终于有所减少。 她叹气道:“老天爷果然是不会让你完美的。”然后有嘀嘀咕咕什么“左方右秦”。 沈清歌无力地扶着额头,不由自主地想着:“那以后每天还需要早来学校,提供作业吗?” ****** 上课铃响后,娄老师率先走了进来,跟大家讲了一下高二与高一的不同,以及常规性地敲了敲警钟。 沈清歌伸手向课桌里拿英语笔记本的时候,忽然碰到一个纸袋。 她心中一惊,看看周围没人注意,便慢慢转头看向秦漠。秦漠拿着本书好像是在认真地看英文,仿佛是很轻易地感受到了她的目光,看到她的一只手还放在课桌里,便了然地笑了笑,对她做了一个快吃的手势。 沈清歌心中一甜,忽然觉得,这几张课桌的距离,其实也不算什么。只要他们在一个教室,就可以天天见面,她还有什么可求的呢? 随着娄老师发下了第一张试卷,开学第一天的摸底考试开始了。虽然没有期中期末这么正式,还排名次,但通过成绩,老师就可以知道学生的理论基础是否扎实,对新老师了解学生特别有用。 分数下来后,有些成绩波动比较夸张的同学,便轮番被老师叫去谈心,其中就有玩疯了的安晓炎。她这个暑假几乎没有碰过书本,作业都是最后一周在沈清歌家里突击抄的,只求写满,哪管什么考试。 因此安晓炎的物理,很华丽地考了一个红色的,57分。 她拿着卷子沮丧了一会儿,就又和右手边的林浩然,斗起嘴来。林浩然这次英语考了一个61分,全班最低,正拿着卷子到处展示呢, 两人叽叽喳喳的声音,沈清歌听惯了还没什么,却有人坐不住了。 他不耐烦地敲了敲安晓炎的桌子,冷声道:“你们可不可以安静点?” 安晓炎一愣,一张脸慢慢地涨成了变成了粉红色。 要是旁人这么一敲,安晓炎八成都会想出一大堆理由来吼回去,可对象是方秉然,情况就比较微妙了。 这是方秉然第一次和她说话,若是在平时,她一定会捧着脸蛋陶醉半天,她的心里一边雀跃着,一边又要把已经到嗓子眼的驳斥咽回去,憋的十分辛苦。 方秉然却见到一个涨红着脸对他闪着水漾大眼睛的女生,眼睛里似乎千言万语。这种情况他遇到过很多次,不由地有些厌烦,转过头去推开窗,强烈忍下把手中英语卷子揉成一团的冲动。 此时坐在他前面的吴昕源笑嘻嘻地转过头来问:“方秉然,你这次英语几分。” 哪壶不开提哪壶。 方秉然回了他一个冷冷的眼神,吴昕源垂眼瞄到了卷子上大大的72,吐了吐舌头,匆忙转过头去。 ****** 今天去浙东大峡谷爬山爬的欲仙欲死。后来开回宁波,在市中心吃饭停车取车就弄了好久,现在实在是太困了,有些字都不知道是怎么敲出来的。就先这点吧,缺的几百字,我明天补上~~鞠躬~~ 补齐了……居然困得连分卷都选错了,看来以后还是要备存稿,555 第36章 苏迟 高二上学期刚刚开了个头,沈清歌就明显感到,高二与高一的诸多不同。 譬如楼层高了,她们从一楼搬到了二楼,离三楼更近了。三楼是高三专区,安晓炎曾在体育课时拖她偷偷上去看过,非常安静,空气中都仿佛多了一丝肃穆,就连下课时的谈笑,都仿佛压抑着声音似的,被楼下高一高二的喧天大闹,盖没了过去。 还譬如,老师加快了上课的节奏,一些枝节的东西会一带而过,让你自己回去琢磨,这让有些同学很不适应。于是下课后,老师的身边永远被围的紧紧的,大家捧着各自的书或者习题集,尽情地榨干老师十分钟的休息时间。 还譬如,出操的时候,班级占位也不一样了。她们站在正中,一边是沉浸在题海中,一脸肃容的高三,一边是刚入学校,力气和精神都是最强大的高一。 安晓炎同样也觉得不一样了。 口口相传的八卦力量不容忽视。才不过一周,新出炉的高一“四大帅哥”名单,她已经全部掌握,正忙着找机会对号入座。 她某天午后,得意洋洋地在沈清歌的身后说,还是他们高二帅哥的质量比较高。沈清歌正在准备两周以后的物理选拔考,也没听清她说什么,就随口应了两句,惹得安晓炎大发娇嗔,随后看看身侧脸色越来越难看的方秉然,拉着沈清歌,到操场上去咬耳朵了。 沈清歌陪着她在操场上转了两圈,听她大倒那位帅哥邻居的苦水,说方秉然生了一张“毒嘴”,说话总是会让人气得半死;又说他生了一对“毒眼”,上课发出一点小声音都会被他瞪;如果因为看漫画开了小差,课后对作业或者习题有什么不懂,顺口一问,就立刻会被讽的体无完肤…… 沈清歌听了放声大笑:“恶人自有恶人磨,你总算是遇到克星了。” 安晓炎佯怒:“谁是恶人了?谁是恶人了?你给我说说清楚。”她伸手挠沈清歌的腰间,躲闪间,两人跑离了操场。 沈清歌在一棵香樟树下平复了呼吸,安抚安晓炎道:“你有没有觉得,方秉然这样‘督促’你,你的成绩上去很快啊。”上周物理的随堂小考,安晓炎考出了78,压过林浩然1分,让她得意了好一阵子。安晓炎读书绝对是需要压力才会用心的类型,有帅哥督促读书,总比普通人更有动力吧。 安晓炎皱皱鼻子,不置可否。 篮球场那边,传来了打球的声音,又把她吸引了过去。看清了身影后,惊讶地“咦”了一声,暗暗拉了拉沈清歌的衣服,悄声说:“你看,有人在和秦漠打篮球。” 沈清歌定睛望去,篮球场上4个身影,正上演2对2。有两个是她们班的,秦漠和桑宏,还有两个,却不认识。 安晓炎看了一会儿,嘀咕道:“另外两个是高二的吗?怎么这么面生?我怎么感觉这场篮球火药味好大。” 沈清歌没做声,她也觉得隐隐有些不对。秦漠脸上惯有的那种懒散的笑容消失了,打的特别认真,桑宏的动作幅度很大,直接利用他的身体优势碰撞对方。 对方两人,一个体形壮实、动作节奏有些慢,却打的很稳,另一个身高约1米7,头发偏长,动作很灵活,奈何身高上有一定的弱势。此时他刚刚三步上篮投进一个球,与队友庆贺后,双手把垂到脸颊的头发撩开,露出了一张精致的脸。 安晓炎激动地叫了起来:“这不是苏迟吗?高一四大帅哥之首呀?哎呀,我们无意中看到了两大帅哥的篮球对攻。”她又开始花痴起来。 沈清歌却觉得,那个叫苏迟的男生,非常针对秦漠。但凡篮球传到秦漠手上,他必是要上去抢的,动作粗鲁野蛮,和他那张漂亮的脸蛋很不相称。 “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叫苏迟的,有些问题?”她看了一会儿,开口问安晓炎。 “什么问题?我觉得他长得一点问题都没有。”安晓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取出了手机,手指飞舞。 “你在做什么?” “发微|博啊。”安晓炎神秘兮兮地一笑,“但求校园帅哥信息共享嘛,有好料就要贡献出去。” 沈清歌摇了摇头,对她这样的爱好十分不理解。再转头看场上,篮球比赛已经结束了。秦漠擦了擦汗,就要和桑宏一起离开,苏迟不甘心地上前拦他:“再来!” 桑宏皱眉:“马上就要开始上课了,下次吧。” 苏迟不理会他,只是看着秦漠:“下次,你敢不敢和我一对一。” 秦漠双手插在口袋里,默不作声地看着他,面无表情。 “再说吧。”半晌,他蹦出一句,和桑宏一起绕开堵在正中的苏迟,离开了篮球场。 桑宏回头看了看仍然站在那里,愤愤地瞪着他们两个的苏迟,疑惑地说:“这个人,你认识?” 秦漠脚下一缓,淡淡地说:“不认识。” 沈清歌见秦漠离开,也想回教室,安晓炎却还想留下看看苏迟。 “秦漠就在教室里,随时可以看啊,这个苏迟和我们不同楼层,平时遇到的机会很少哎。” 沈清歌此刻真有朝天翻个白眼的冲动,她甩开安晓炎的手,道:“你有完没完啊?你不回去我回去了啊。” 还没说完,场上的两个男生,轮流投了几次球以后,也怏怏地收拾了一下,离开了球场。 安晓炎笑嘻嘻地追着沈清歌,给她展示她刚刚用手机拍的照片。 “你看你看,这张苏迟我拍的不错吧?他的五官真的长的很好看。” 沈清歌瞟了一眼:“是吗?我觉得秀气地过分了。” “切,在你眼里当然秦漠最帅啦。”她看看四下无人,忽然凑上去,悄声问,“你和秦漠到底现在怎么样啊?” “没怎样。” “乱讲,我坐在后面看得一清二楚,你们两个一直眉来眼去的。” “哪有?”沈清歌微红着脸极力否认。 两人沿着楼梯走上二楼,渐无声息。此时一楼楼角的洗手间里,快速闪出一个人来,他在楼梯上追了几步,停了下来。 “秦漠,有喜欢的女生了?”他望着两个背影,喃喃地说。 ****** 嘿嘿嘿,大家早上好。这是昨天晚上的那一份,今晚再见~~ 话说,我去外地累死累活3天,怎么一点都没瘦啊,怒了! 大家来点儿收藏安慰我吧。。。 第37章 绯闻 开学两周,同学们终于从悠长的暑假里收回了心,功课开始慢慢跟上,分科前不同班级的同学开始慢慢相互熟悉起来。熟悉之后,当然是班委的选举,大家推出了两个代表竞选班长,结果周涛涛以微弱优势胜出,张哲为副。 周涛涛是原先高一四班的班长,长着一对笑起来弯弯的大眼睛,未语先笑,扎着高高的马尾辫,走路时便在她脑后一跳一跳。她做事十分热心,声音也甜甜的,惹得原先高一三班的很多男生,倒戈投了她的票。 周涛涛一上任,就开始组建班委,在高二上学期,劳动委员和文艺委员身兼重任。一个是为了11月期中考试以后的学农,还有一个是为了12月开始的学校每年都会举办的艺术节。可偏巧原先两个班的文艺委员都选了文科,周涛涛为此忧愁了好几天。后来不知从哪里听说沈清歌唱歌很有一手,就跑过来对她软磨硬泡。 沈清歌除了被英语老师点为英语课代表外,身无一职,周涛涛向她屡次发出邀请,都被果断地拒绝了。周涛涛无法,只能暂时“身兼数职”。 时间进入九月底,黄金的“十一”休假即将开始。这是几个国定节假日里,学生们休得最没负担的一个,于是班里计划出游的就不在少数。而市一中高二年级的秋游,就定在了十一以后的第一个周五。 在如此环境下,又有几个人愿意认真念书的?大家早早地开了小差,凭着各自的兴趣,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因此,在全班都慢慢松懈下来时,班里的几个犹自认真的身影,就特别显眼。而被粉色绯闻笼罩的沈清歌,则又是其中最受瞩目的。 绯闻的源起是因为学校的物理选拔赛,这是为了参加市内的物理竞赛做准备的。学校打算从选拔赛里挑出3-5个学生,参加市里的竞赛。物理竞赛一年里也有两三次,老师会根据成绩选出重点培养的学生,高三上的的时候争夺全国物理竞赛的省级桂冠。 沈清歌和方秉然都报名参加了这个比赛,随后双双被选入竞赛培训小班,小班这次收了6人,高二二班就有2个。这在学生资源较为平均的市一中里,是很少见的。 培训小班上课需要另外开教室加餐,于是周三和周五下午放学后两人便一起留了下来。程静羽起先会默默地坐在教室里,等方秉然下课一起回家。某次被他发了一通脾气,便再也没出现过。 沈清歌和方秉然一起上课的次数多了,两人也渐渐互相熟悉起来。何况他们还有一个话题制造者安晓炎作为谈资,沈清歌在听他吐槽安晓炎的糗事时,经常不自主地笑出声来。 方秉然和沈清歌熟悉了以后,终于忍不住向她开口借了英语笔记。方秉然的成绩,一直“跛脚”的厉害,物理永远是班里考试的头一份,但英语却一直在六七十分徘徊,沈清歌的英语成绩虽不是班里最好的,但她的英语笔记却比娄老师的备课本还要全面齐整,高一期末复习的时候,娄老师索性就拿了她的笔记,当作复习提纲讲解。 两人一来一去的接触不过就是普通学生间的交流而已,但在别人眼里,就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两人经常被物理老师叫去或者放学后留校——别人觉得这就是同进同出,亲密无间;两人在某次小考后,低头微笑着交流了答案,又有人觉得这是在窃窃私语。 沈清歌长得颇为清丽秀美,有一种古典气质,在如今的学生里很少见,一入高中就已是男生们瞩目的对象,不过她一直对人不假辞色,表情冷冷,把众多仰慕者都吓的退避三舍。但自高二开学以后,有心人却能发现沈清歌的笑容比高一时多了很多,这一切似乎都是从她和方秉然一起参加了物理选拔赛开始的。绝妙的帅哥美女配,加上才子才女配,粉色的绯闻就此一发不可收拾。 沈清歌是在一次体育课时,意识到这件事的。 在常规的训练结束后,自由活动开始。程静羽不知为了什么事情,跑到足球场去找方秉然,回来时一张小脸泫然欲泣,抬头看到沈清歌躲在操场一角和安晓炎两人有一下没一下的打着羽毛球,委屈顿时全部涌了上来,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几个女生围上去安慰着她,你一句我一句的,说到后来看向沈清歌的眼光就有些愤愤。 安晓炎早就提醒过沈清歌学校里流传的绯闻,沈清歌一直没放在心上,觉得这只是安晓炎作为一个帅哥粉丝的紧张而已。 但现在变成了班里同学的矛盾,事情就不得不重视了。 安晓炎自告奋勇,跑去找了一个比较熟稔的女生打听,回来却有点愁眉苦脸。 “怎么了?到底什么事?” 安晓炎侧着脸把沈清歌从头打量到脚,又从脚打量到头,恨恨地说:“你这个家伙,为什么会有两个帅哥都喜欢你!” 沈清歌愕然:“不要乱讲!” 安晓炎叹了口气,拉着沈清歌靠在操场边上的栏杆上,把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程静羽和方秉然从小青梅竹马,家里也是世交,女孩自然有了粉红色的幻想。而最近,方秉然的态度大变,借着参加物理竞赛班,先是拒绝了和她一起回家,再是拒绝了她周末的邀约。在程静羽破釜沉舟,开口告白的时候,方秉然却淡淡地说,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 这对多年暗恋他的程静羽来说,无疑是一个青天大霹雳。 虽然方秉然不肯说喜欢的那个人是谁,但结合他改变态度的时间和传的沸沸扬扬的绯闻,众人的矛头都指向了沈清歌。 沈清歌听了,却觉得有些生气。 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方秉然喜欢谁,管她什么事?程静羽失恋,和她又有什么干系? 她不过就是参加了一个物理竞赛班而已。 看到那边投来的愤愤的眼神,沈清歌真的很想对她们吼一句:我也有喜欢的人的!那个人不是方秉然! 第38章 吃醋 想归想,白白吃了这种冤枉,沈清歌思来想去,也只能自己闷掉。这种事情,本就是越描越黑,一句话可以被人联想出七八种意思,况且她和方秉然也确实在近日有比较多的接触,将来的一段日子,也是无法避免的。 谣言止于智者。沈清歌没办法洗白自己,那就让时间来沉淀一切吧。 况且……她有些不厚道地想,之前林浩然的事情,她也算是有“经验”了。 不过,虽然理智上她知道怎么做,但在面对安晓炎时,她还是忍不住有火气窜上来。于是这几天,她对安晓炎一直是淡淡的,她说十句也就回个一句,邀约逛街统统拒绝。安晓炎默默地忍了三天,第四天一早就开口讨饶了。 “清歌,你别生气了嘛,这个和我真没关系啊。” “我知道。”沈清歌坐在前面,头也不抬地说。 “那你干嘛不睬我?” “谁让你平日最爱八卦,这叫,迁怒。”沈清歌回头瞪了她一眼。 安晓炎摸摸鼻子,小声嘀咕:“我就这点儿爱好,容易么我。”她又侧头看看左边空着的位子,又说,“自己的气场太大,吸引的都是帅哥,怎么能怪我?” 沈清歌回头有些嗔怒地说:“你再说?!我这在帮谁做物理题目啊?”她挥了挥手中的物理习题册,威胁道。她因为有竞赛补习,物理老师就免了一部分作业,安晓炎没了抄作业的范本,就很没脸地要沈清歌帮忙做难题。 她拿人的手短,只能乖乖地闭上嘴,两只眼睛却骨碌碌转个不停。 沈清歌被她逗得笑了出来,秦漠走进教室时,看到的就是这张笑脸,不由地也心情大好起来。 高二开始,最不习惯的大概就是这个位置了,一下子离她远了很多,像这样的笑容,更是难得一见。班里最近流言四起,虽然知道多半是假的,但他这几天却一直心情郁郁。 想到这里,他书包也没放下,径直走到沈清歌的面前,伸出修长的手指,敲了敲课桌。 班级里已经稀稀拉拉来了几个人,看到秦漠如此举动,纷纷精神大振、暗暗留心。 沈清歌看到他这样的举动,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秦漠愉快地从包里拿出一袋点心放在桌上,然后拿走了英文作业,走之前还不忘向她眨眨眼睛。 沈清歌立刻感到几道视线都落在了自己的身上,脸皮耐不住热度,慢慢地染上了红霞。 安晓炎在她后面低低地激动道:“哇哦~秦漠要出手啦~”随后即刻收到沈清歌警告地一眼。 她与桌上的点心袋子对持了一会儿,胃口全无,想也不想地把它塞入了课桌。 没几分钟,手机响起,是秦漠发来的短信:怎么不吃? 她转头过去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按下几个字:你今天怎么晚了? 秦漠很久都没回复,惹得沈清歌又回头看了他一眼,正对上他斜斜靠在椅背上,一直注视着她的目光,她心中一跳,又快速躲开了。 安晓炎在她身后屏气凝神地看着,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打断了两人之间的交流。 此时沈清歌的周围已经坐了不少同学,于是更加心虚地不敢拿出点心吃。但肚子见到了美味,又那肯罢休,不合作地咕咕叫了几声。 她想了想,索性拎起袋子,快步走到教室外去了。 秦漠对她的举动有些诧异,暼到她手上的袋子,又有些了然。沈清歌的脸皮一向很薄,她肯定去学校操场的某处,偷偷躲起来吃东西了。想到这里,他不由地笑了出来,他快速地抄写完作业,大咧咧地把作业送到了沈清歌的桌上,然后缓缓地走出了教室。 秦漠一走出教室,教室里立刻炸开了锅。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秦漠和沈清歌是什么关系?那方秉然怎么办?大家都很兴奋地窃窃私语着。 方秉然走进教室的时候,就觉得今天的教室格外的吵闹。 他冷冷地扫了一圈,有几个格外兴奋的,立刻就乖乖安静下来。 坐在他前面的吴昕源却不怕死地凑上去,把刚才的事情略略一说,然后很期待地看着他的反应。 方秉然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右边空着的课桌,淡淡地说:“本来就是你们在瞎传。” 那你喜欢的那个人,是谁? 吴昕源很想问这句话,但纠结了半天,终究没有问出口。 想到程静羽那副乖巧可爱的样子,他真觉得方秉然实在是,太不懂得珍惜了! ****** 沈清歌沿着小路,一口气跑到了后操场上。 操场上零星几个学生,在老师的陪伴下,练习着跑步和跳高。 她习惯性地走到操场东南边那颗高高的香樟树下,这是她体育课躲懒经常坐着看书的地方。 她对着有些阴沉沉的天空发了会儿呆,刚刚拿出一个小面包咬了几口,就看到秦漠施施然从入口处走来,手里还拎着一瓶饮料。 他很自然地在她身边坐下,把饮料递给她。 她默默地接过,打开喝了一口,嘴里的干涩,一下子好了很多。 她安静地把手里的面包吃完,才开口问:“为什么?” 秦漠的目光投在了操场里绕圈跑的那个学生身上,过了一会儿才说:“你看,他能坚持缓缓地跑这么多圈,无非是因为心中有个目标。但如果中间出现了阻碍……”他回头看着她,双眼里有着不容置疑地坚持,“那他肯定会加速,绕开那个障碍。” 沈清歌受不住他的眼光,微微垂下了脸。 “我和他,真的没什么……”她的声音犹如蚊呐。 秦漠笑了,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身周凝重的气氛一下子散开了,似乎连这阴沉沉的天都明朗了几分。 “我知道。”他轻快地说,“我只是……有些吃醋了。” 他看着沈清歌的耳廓,一点一点的红起来,笑容更加灿烂。 “你知道吗?”他决定再加点料,“我几天真的很后悔,当初也应该报名参加那个选拔考试,就算是把你挤下来,也是好的……” 沈清歌垂着脸,嘴角却忍不住地向上翘起。 “你的物理成绩,哪有这么好?”她忍不住揭露他。 秦漠低低地笑了起来。 “那为什么不是英语竞赛呢?” 沈清歌也笑出了声。 香樟树下,轻风拂过。 那种带着微微清新香味的风拂在脸上的幸福感觉,沈清歌觉得,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 最近一到十点半就开始打瞌睡……为了文章质量,索性就清晨起来写。凉风从窗外吹进来的感觉,很舒服^^ 第39章 约会 十月的阳光照在身上,依旧有些灼人。沈清歌从地铁走出时,有些不习惯地眯起了眼。 十一长假,哪里都是涌动的人群,天桥上人来人往,还不时有人驻足,对着风景评论拍照。 沈清歌跟着人流走到了方大广场的正门口,还没完全走下楼梯,她就一眼在人群中,认出了秦漠。 他穿了一件白底带着细蓝竖条纹的短袖衬衫和卡其色的长裤,低头靠在大门边的立柱上,正低头看着手机。 沈清歌看看自己身上这条白底蓝色小碎花的雪纺连衣裙,眼里闪过一丝欢快。她缓步走到他的面前,停下,还没有开口,秦漠就忽然抬起头来。 “来了?”他笑着说,随后转身,“走吧。” 沈清歌微红着脸,低头跟他走进了广场,走向直达电梯。 商场里喧闹的声音,夹杂着各个专卖店自己的背景音,吵的有些让人头痛。但沈清歌此时完全听不到这些,她跟在秦漠身后,看着他瘦瘦高高的背影,神情有些恍惚。她到底是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只记得那个早晨,在香樟树沁染的微风下,他看着操场,云淡风轻地提出长假的邀约。她第一个反应就是拒绝,但话未说出口,就见他微微低垂的双眼里,浮动着一丝忐忑,就好像是一个孩子在向大人提出一个明知道会被拒绝但却很想达成的愿望。她想到这几天,班里的风言风语,忽的心就一软。在理智还没有抬头时,她开口应了他。他微微愣了一下,随即笑开。她脑子里那仅存的一点反对的声音,自此再也没有声息。 两人在广场里走了一段路,到了北门的电梯间。这里的人流相对南门较少,等候电梯的人群也少了很多。秦漠微微吁出一口气:“今天的人真是多。” 沈清歌点点头。 “要不要先去地下超市买点吃的?” 沈清歌立刻摇头。 秦漠笑了,又问:“你怎么不说话。” 沈清歌的心跳慢慢平复下来,忽觉得自己的手心有些潮湿,不动声色地取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汗。 电梯还在8楼停留,她清了清嗓子,问:“你经常来这里吗?” “是啊,江东只有这里比较好玩吧?”他看到有辆电梯到了3楼,立刻走过去向她招手。 电梯门开的时候,涌出了一大波人,沈清歌一下子被冲到了一边。还没等人流散尽,等得不耐烦的人群,又推着她冲入了电梯。她很少遇到这种情况,有些慌乱地低低惊呼了一声,声音还在嘴里,就有一双手把她拉入了一个安全的区域。 秦漠拉她靠到了角落里,立刻放开了她的手。他双手撑着电梯壁,把沈清歌圈起,背脊挺得直直的,隔断了所有的生人。 “谢谢。”沈清歌红着耳朵轻声说。他们两个距离这么近,她甚至能看到他微敞的衣领里,挂着玉佩的那根红线。 沈清歌觉得,过了一个暑假,他好似又长高了一点。 “你很少来这里吧?”秦漠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恩……奶奶一直嫌这里人太多……” 秦漠笑了几声,又问:“一会儿看完电影想做什么?” 沈清歌立刻张口,然后又犹豫地看着他,轻轻说:“我随便。” 秦漠低头把她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你想去书店吧。”语气是肯定的。 沈清歌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秦漠心中叹了口气,嘴上却欢快地说:“那就去书店。” 电梯到了8楼,门刚刚开,门口等候的人群就迫不及待地想进入。秦漠拉住沈清歌的手,在前面开道,两人挤出来的时候,看彼此的衣衫,都有着几分凌乱,他们对视而笑。 “你奶奶是正确的。”秦漠抚平了衬衫上的折痕,赞同道。 “你以前来难道不乘电梯吗?” “还可以乘自动扶梯,不过有些慢。”秦漠说完,想到什么,脸上就泛过一丝不自在。 沈清歌还想问,为什么这次要乘电梯。 但随即脑海里浮上来的一个答案,却让她羞得什么都不敢问了。 排队,买票,买饮料,两人默默无语地进了放映室。 还是后排靠左的位子,坐下时沈清歌想起几个月前,她坐到这里别扭忐忑的心情,竟觉得十分遥远了。 “上次的位子,是安晓炎故意的吧?” 他看出来了?那是不是大家都看出来了? 沈清歌没做声,盯着广告看了半分钟,才开口轻轻说:“我之前也不知道的……” 秦漠笑着靠向椅背,递给她一瓶水,没有回答。 直到广告放完,放映厅全黑,那一瞬间的安静中,他的声音没预兆的响起:“我想我应该谢谢她。” 沈清歌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水。黑暗缓解了她紧张的情绪,她从出地铁开始就绷着的神经,终于慢慢放松下来了。 鬼使神差地,她跟着附和道:“我也是。” 秦漠转过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嘴角没有笑容,表情很认真。 他伸出手,帮她把水瓶放在了椅子的扶手上,然后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再也没有放开。 这次的电影是一部古装武侠片,开场就乒乒乓乓打得很热闹。 但沈清歌只听到了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声,一声比一声大。 秦漠握得很紧,她微微使了一下力,没有挣开。手上一直穿来的那种麻麻的带着他温度的触感,从那一点开始,蔓延到了全身,让她在电影开场好久以后,都没办法集中注意力。 正对着画面胡思乱想,她感觉到有人用力摇了摇她的手。“看得这么专注啊?叫你也没听到。”秦漠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脸凑了过来,“晚上我们吃什么?” 沈清歌还没习惯近距离地对着这张近乎完美的脸,微微别过头,留给他一个半侧面:“我无所谓。” 秦漠沉默了一下:“清歌。”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在她的耳边,轻轻的,绵绵的,沉入了她的心底,“我希望,你在我面前,不要掩饰自己的想法。” 沈清歌的脸色一白,僵直地坐了一会儿,转过头来。 她大大的双眼里似有泪光,轻轻一眨,又像是隐隐的欢喜。 她看了他一会儿,垂下眼轻声说:“我很少出来玩,对餐厅了解很少,你决定就好。” “那你平时,去哪里消遣?”秦漠有些诧异,他和他爸妈最多的相处方式,就是陪妈妈逛街,然后和爸爸上馆子吃饭。 “……陪奶奶去公园,或者去书店。”她压住了内心的不自在,继续说,“奶奶不喜欢在外面吃饭,只有定点的几个馆子。” 秦漠听了,想起上次吃饭,点菜时她默不作声的样子,心里一软,轻轻地捏了捏她的手。她的手平日看起来修长而有力,此时却柔软地贴合在他的手中。 “今天人多,我们一会儿早点去。” “嗯。”沈清歌轻轻颔首,两人看着电影再也没有言语。 ****** 第一天改更新时间就迟到,自pia~ 这张改了好多次,不喜欢说话的人,约会会怎样?望天,我很爱说话的…… 第40章 意外 黄金周结束后,娄老师在班会上宣布了学农的时间,从11月12日起,为期一周。大家翻了翻日历,发现竟是期中考试考完的那个下午就要集合出发了。 随后娄老师发下了学农的告家长书,要大家带回去给家长签名同意。这个年纪的孩子,大多都没有脱离家长独自在异地住宿的经验,这次的集体活动与其说是去“学”,不如说是去“玩”,拿到告家长书后,大家都非常兴奋,相互交头接耳,“嗡嗡嗡”的讲话声不断。 娄老师也知道大家心中的雀跃,等了一会儿才开口道:“还有这周末的秋游,大家今天把钱都交给班长,不去的也打声招呼。”秋游去的是古镇枫泾,说不上有多好玩,但在许多学校都无视“春、秋游”,在教育部一道道严令下,能跑到西南角,省市的交界处打打擦边球,学校也算是尽力了。 大家想到还有一场“盛宴”就在眼前,群情沸腾了。几个顽皮的领头叫道:“怎么会不去?学校的费心安排怎么能浪费!都去都去!” 市一中是全市数一数二的市重点,市重点的学风与区重点截然不同不同。区重点保的是大学升学率,因此从高一开始老师们就抓的很紧,题海战术到高考考完为止。而市重点争的则是重点大学的入学率,学生的资质普遍偏高,学习主要靠的是自觉。因此市重点里的学生,表面上看起来,比区重点的活泼爱玩。 娄老师被台下兴奋的学生们感染,说话的声音也轻快起来:“你们知道是学校的费心安排就好。”她看看时间还有二十来分钟下课,便说,“还有二十分钟,大家自习吧,英语上有问题的,可以过来问我。” 台下的嗡嗡声渐渐轻了下去,不一会儿教室里的气氛就变得严肃起来,大家都低着头,快速地移动着手中的笔。 娄老师满意地点点头,坐在了讲台的一边。 这是她带的第三届的学生,与前两届相比,更为活泼一些。她的目光从班里缓缓扫过,在秦漠的身上顿了一顿,他正和其他人一样,埋头做卷子。娄老师又看了班里另几个学生,揉了揉眉心,与前两届比起来,更有特色的是这票同学们的家长吧,做老师的,想要拿一颗平常心对待所有的学生,还真是不容易啊。 ****** 因为要签家长告知书,沈清歌放学后,回到了“那个家”。沈宽照例应酬晚归,沈清扬已经上了幼儿园,适应的很好。张雪梅管教他时,他常常搬出“老师说……”来回驳她,把张雪梅弄得哭笑不得。 沈清歌取出告知书放在客厅的桌上,和张雪梅说了一声,吃完饭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做完了作业就躺在床上开始发呆。 大约到10点左右,她准备起床洗澡的时候,沈宽带着一身酒气回来了。在张雪梅的嘀咕声中,他洗漱了一番喝了点浓茶,精神了一点。 看到桌上的那张纸时,他拿起来看了一下,一呆,又看了一遍后,竟转头望着窗外,出神起来。 沈清歌洗完澡看到沈宽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发呆,心下疑惑。那张告知书她也看过,不过是写了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一些安全须知和需要准备的物品罢了。 张雪梅从沈清扬房间里出来时,便看到这一大一小在客厅里发呆,她走过去推了推沈宽说:“酒还没醒啊?清歌说明天这个要交,快点签。” 沈宽回过神来,掏出笔签了字,还给了沈清歌。 “别的没什么,注意安全。” 沈清歌低低地应了一声,揣着疑惑接过了告知书,和两人道了晚安,就进了屋。她把告知书前后翻看了几遍都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只得放在一边,熄灯睡觉。 第二天一早,沈宽开着车送沈清歌上学时,在一个红灯前停下,忽地说了一句:“那个农场,我也去过。” 答案原来是这样。 沈清歌低低地“哦”了一声。 “和你妈妈一起。”他说这句话时,带着叹息。 沈清歌猛地抬起头看着前排的沈宽,嘴巴翕合了几下,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没想到,过去了这么久,这个农场还在……”沈宽叹了口气,开动了汽车。 沈清歌心里波涛起伏,她很想追问沈宽,和妈妈一起去那里做什么?什么时候去的?去了多久? 但她从后视镜里看到沈宽紧紧皱起的眉头,紧抿的双唇,最终什么都没有问出口。 ****** 这天的课,沈清歌过得有些浑浑噩噩,她想起了一些儿时听到的片段。 沈宽和何婉玲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就结了婚有了她,那个时代的大学生还是很金贵的,两人都分配到了不错的工作,她幼儿时期的照片很多,最多的是和妈妈一起的合影,一家人在一起欢快地笑着,最简单的幸福晃眼成了泡影…… 沈宽和何婉玲何时起的矛盾,何时冷战,何婉玲又是为何放弃了她,这些她最想知道的事情,却在沈宽一次又一次的冷脸下,掩盖了起来。 沈清歌知道,吴卓芳是很不喜欢何婉玲的,某次她只是开口问了一句,笑容立刻就在吴卓芳的脸上消失,她冷冷地打量了她几眼:“以后不要再问了。”说完就走甩门走进了房间。杨嫂在一边,默默地轻抚了她几下,也叹气着走了。从此她知道,何婉玲三个字,在家里就是个禁忌。 今天是第一次,沈宽主动在沈清歌面前提起何婉玲。 这是不是意味着,她终于可以知道,妈妈离去的秘密?她终于可以在妈妈生日和忌日去她的墓前送一束鲜花? 她这么多年没有去看她,妈妈会不会生气? 沈清歌揉了揉酸涩的鼻梁,忍住了眼里的泪意。她吸了口气,抱着英语卷子快步向高二年级组的办公室走去。 市一中的历史很长,老大楼就是见证。大楼三层,分驻了三个年级,但因为班级的增多,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容纳教师的办公室和其他的功能室,因此办公室、视听室、小礼堂、阅览室等房间都集中在新大楼。老大楼和新大楼之间有着一条长长的廊道,廊道的一侧是篮球场、另一侧则是食堂。 沈清歌低头匆匆走在廊道上,只听得一声惊呼,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一颗篮球便重重地砸在了她的背上,手上的卷子捧不住散落了一地,她也踉跄了几步,狼狈地扶着一边的柱子,停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一个穿着篮球服的男生跑了过来,“你没事吧?” 一张精致秀气的脸映入了她的眼帘。 第41章 出发 这张脸太过秀美,虽然沈清歌只远远地见过一次,她还是立刻就认了出来。 苏迟。 沈清歌揉了揉胀痛的肩膀,摇头低声说:“没事。”随后蹲下来捡着散落一地的卷子。 “我来帮你!”他在她对面蹲下,动作飞快,可卷子却叠得整整齐齐。 沈清歌接过整理完的卷子,站起身来:“谢谢。” 苏迟却退了一步,拦在了她的身前,指了指那叠卷子:“你是高二的学姐,对吧?我叫苏迟,高一六班的。”他笑着伸出了右手,“我们认识一下吧,做个朋友。” 沈清歌一愣,下意识地推开了一步,抱紧了堆在胸前的卷子,面露疑惑。 苏迟笑着摆摆手,又道:“不要紧张,我就是想认识你一下……”他摆弄着手中的篮球,微微垂下头,洋溢着笑容的脸转眼就变得落寞起来,“我刚刚进这个学校,很多地方还不适应,希望……希望有个前辈能够指导一下。” 沈清歌又退了一步,淡淡地说:“你有困难可以向学生会提出帮助,我想他们会很乐意帮忙的。”随后脚步一转,快速向新大楼走去。 苏迟右手托着篮球,望着沈清歌消失在廊道尽头的身影,嘴角勾起。 “沈、清、歌……”他微微眯着那双漂亮的凤眼,一字一顿的说,“我们慢慢来。” ****** 沈清歌交完卷子重回廊道的时候,苏迟已经回到篮球场上打球了。她的眼光在扫过篮球场的时候,在他身上顿了顿,苏迟似有所感,扬起头回了她一个灿烂的笑容。沈清歌蹙眉,看向在廊道上三两站着,对着球场里指指点点的女生们。 那个苏迟的吸引力,似乎很大呢! 她走回教室,一眼就看到安晓炎在教室最后,趴在窗台上,往下看,手上还摆弄着手机。 “这么远,能拍到什么?”她走上前说。 安晓炎一哆嗦,手上一抖,手机差点掉下楼去。她回头大声道:“你干嘛突然说话!吓到我了!” “刚才……那个苏迟的球撞到我了,和我说了几句话。” “真的?”安晓炎艳羡地看着她,“他说什么了?” 沈清歌默了默:“也没什么,就是帮我捡了卷子。”她看到安晓炎又在拼命把手臂伸长,以放大手机屏幕中那个小小的身影,忍不住嗤道,“这样能拍多大的?真要拍不如去买个长焦。” “对呀!”安晓炎双眼一亮,“我家有!”她挥挥拳头又道,“嗯!我秋游那天一定带。” “……秋游高一又不去。” “没差啦,反正高二也有帅哥。”她为自己的这个主意沾沾自喜,收起手机坐回自己的位置上。 沈清歌想起她第一次和安晓炎说话的情形。 那是在一次体育课上,她摸清了体育课的规则后,就喜欢带一本书来,在例行训练结束后,找个地方慢慢看。 一次她刚刚坐定,安晓炎就拿着一副球拍跑了过来,笑嘻嘻地说:“你叫沈清歌是吧?你在看什么书?” 沈清歌合上书给她看了书名,她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又说:“书随时都可以看啊,我在找人打羽毛球,我们一起玩吧。” 她见沈清歌还在迟疑,伸手一把拉起她:“走啦走啦,你长的这么好看,变成书呆子可不好玩。” 她拉着她走到了一个空旷的地方,把球拍递给她。 “对了,我叫安晓炎。”她对着阳光,笑得很灿烂,“我们做朋友吧。” 于是安晓炎,变成了她班里最好的朋友。 沈清歌站在窗边,看着坐回自己位置上,把作业推到一边,用手机上网的安晓炎,又转头看了一眼还在篮球场上奔跑的苏迟。 同样是那么主动的两个人,为什么给她的感觉会差这么多呢…… 这个苏迟,他到底想做什么? ****** 转眼到了周五。 一大早,和在阳台上压腿的吴卓芳打了个招呼,沈清歌就出了门 在和安晓炎约定的地方等着,老远就看到一个蹦蹦跳跳的身影背着一个大包,向她挥手。 安晓炎穿过马路走近她,见她只背了一个小小的背包,诧异道:“你怎么只背了这么小一个包?你没带吃的呀?” “枫泾那里总有馆子吧?午饭我不喜欢吃面包。”沈清歌伸手掂了掂她背上的大包,失笑道:“你才是,背这么大个包重不重啊?” 安晓炎拍了拍它,豪言壮语道:“里面有个单反相机啊,还有零食,这是我今天的两大任务,消灭零食、填满储存卡!” 两人说笑着走到学校,校门口已经停了8辆大客车,学生们在停车场的空地上集合,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安晓炎还在探头探脑地找自己的班级,沈清歌已经拉着她往右边走去。 “你怎么知道在那里?”安晓炎奇道。 沈清歌抿了抿嘴,没有作声。安晓炎却看得仔细,她的嘴角有一瞬间的上翘。她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便看到站在队伍最后穿着一件白色t恤深蓝色牛仔裤的秦漠。 安晓炎了然地笑了笑,拉着她跑过去和秦漠打招呼。 秦漠看到两人,笑着对她们招了招手。 “你没有背包呀?”安晓炎发现他手上只拎了一瓶水和一个纸袋,好奇道。 秦漠把纸袋递给沈清歌,笑着说:“午饭可以在枫泾的饭馆里吃啊。” 安晓炎斜斜睨了沈清歌一眼,拼命忍住,却还是偷偷笑出了声。 “你们俩不会是约好的吧?” 她说完,自顾自地大笑了起来。 娄老师站在队伍最前面和班长周涛涛一起清点着人数,见大家都到齐了,就领着去了大巴旁,招呼着同学们陆续上了车。 坐在后排的几个男生女生招呼安晓炎过去打牌,安晓炎看看那边又看看沈清歌,脸上露出了迟疑。 “我们一起坐后面吧。”沈清歌拎着包先走了过去,坐在倒数第二排左边靠窗的位置上。 秦漠跟在最后,看着那排右边靠窗的位子还没人,就坐了下去。靠走廊的两个同学,安晓炎和黄振宇放好随身的背包后,已经兴致勃勃地朝后扭着腰,拿着一叠发好牌的就开始整理起来。 秦漠含笑看着身旁的黄振宇玩了两把,车子发动了。车上一阵欢呼,娄老师拿着话筒站在司机身边说着注意事项,大巴上的电视屏里开始播放90年代港台片。车上一片闹哄哄的声音。 ****** 发生了一些事情,更晚了,抱歉。 这几日觉得很累,从来不知道参加pk是这么累的事情。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第42章 秋日游 枫泾古镇与其他的江南古镇相比,没有什么很大的差别。一样的白墙黑瓦,一样的小桥流水,不同的是陪伴在身边的人。 秦漠侧首看了一眼在身边缓缓相伴的人,微微一笑。 沈清歌看得很入神,虽然江南古镇众多,她却是第一次来古镇玩。高高低低的石板路,似乎蜿蜒没有尽头,白墙黑瓦的房子层层叠叠地矗立在河边,沿河开着店铺,卖着廉价花哨的纪念品,看到一大群学生,吆喝声就此起彼伏。 她很仔细地一家一家看过来,遇到有意思的东西就拿起来把玩几下,然后又放下去看另一家。秦漠一直跟在她的身边,偶尔有同学路过,含着了然的笑意打量着他们两个,沈清歌一无所觉,秦漠却笑着回视过去。这下却是打量的女生们红了脸,嘻嘻哈哈地跑开了。 “喜欢为什么不买?”秦漠看到沈清歌把玩着一个中国结编成的手机链很久,忍不住问道。 沈清歌一笑:“都买了,回去也是白白放着。反正有一天的时间,慢慢逛吧。” 河对面此时传来了安晓炎的声音:“清歌,你怎么这么慢!我一圈都逛好了!” 她背着相机蹬蹬蹬跑过石桥,手里已经拎着一大袋纪念品。 秦漠笑了:“这个安晓炎,和你却是两个极端,你们怎么会这么要好?” 沈清歌也笑了,迎了上去:“你都买了什么?” 安晓炎叽叽喳喳地翻检着袋子里的东西给她看,跟在安晓炎身后的林浩然朝天叹了口气,向秦漠抱怨道:“你怎么走的这么慢?” 秦漠看看时间:“一个小时不到,你们就把这里逛完,还说我们慢?” 林浩然被那个“我们”噎了噎,眼角扫过一边的沈清歌,眼里闪过一丝黯然。 秦漠和沈清歌之间的事,他在海南已见端倪,不过前几日秦漠的行动再次印证了他的猜测。看着沈清歌站在他身边,绽开带了点羞涩的笑容,与那时面对自己的冷淡截然不同,内心的萌芽已然枯萎。 他振作起来,笑着打趣安晓炎:“……没有停过,说是踏点拍照,其实一直在买东西……” 安晓炎这边厢已经分享完购物的喜悦,听到便大声反驳:“我一直在留心景点啊,清歌,走,我们去拍照。” 随后拉着沈清歌向前走去。 两个男生对视一眼,苦笑着摇头跟上。 安晓炎带着的相机是佳能的5d配着851.2的红圈定焦,如此豪华的配置,她却只是拿来当傻瓜机用,林浩然见了大呼可惜,翻看了她拍的照片,又把构图批的一无是处。安晓炎本来就觉得背着太重,又被说得恼火,相机一甩就扔给了林浩然:“那你来拍!” 林浩然笑嘻嘻地挂上背带,开始取景调光,颇有几分架势。 安晓炎拉着沈清歌一起拍了几张后,在拐角处发现了一个民俗纪念馆,两个人黏在一起,走了进去。 秦漠找了一个临河的石凳坐下,对着湖面发了一会儿呆,回过神来,就看到林浩然正半蹲着手拿相机对着他乱按快门。 他挑眉笑问:“你做什么?” 林浩然站起来,翻看自己刚刚拍好的照片,嘴里啧啧出声:“这就是四大帅哥之首哇。”语气中带了一丝酸味。 秦漠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把目光移向了对岸。 林浩然拿着相机挨着他坐下,好一会儿才开口:“你要好好对她。” 秦漠嘴角挑起一抹笑,没有作声。 林浩然有些生气地站起来:“你是不屑回答吗?你不对她好自然会有人对她好。” 秦漠跟着站了起来,他嘴角的笑容已经消失,双眉微皱,平时一贯月朗风清的脸显得有些严肃。 “有些事情,并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的。” 林浩然一滞,愤愤地往河边走了几步。梧桐树下的杂草丛中,有着几块碎石,他弯腰拣了起来,用力扔向了河中,在河中心激荡起了几朵大大的水花。 水面平静下来的时候,他的心情也随之平静了下来。 安晓炎和沈清歌正从纪念馆里走出,他抓起相机,快速按了几张。 我也不会放弃的! 林浩然望着镜头里沈清歌的身影,暗暗的说。 ****** 枫泾地方不大,饭馆也不算很多,到了午饭时,没带干粮的学生们陆陆续续都汇合在了饭馆里。 沈清歌一行走进一家饭馆的时候,已经没有空余的位置了。她正想退出,饭馆里间闪出一个人影对着他们招手:“沈清歌、安晓炎,来这边吧!” 是杨冰清。 分班以后虽然同在一层楼,大家的交流毕竟少了很多。遇上了她大家都很高兴,让老板加了几个位置,围着圆桌坐下。 杨冰清、赵晓宇和任佳琪都在,还有几个文科班的同学,沈清歌并不认识,安晓炎却挨个儿一个个招呼打过去。她心里不由佩服这位八卦女王的交际之广。 秦漠和林浩然坐在了赵晓宇的旁边,大家许久没有这样一起吃饭聊天,一顿饭竟吃了两个小时,直到老板娘很不好意思地来催,才掏钱结账。算账分钱的时候,又热闹了一番,从饭馆出来时,离集合的时间也不过只有一个多小时了。 大家看到林浩然脖子上的专业级相机,都嚷着要拍照,于是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沿着河边,洒下了一路的笑声。 沈清歌走在了队伍的最后。 初秋风吹在身上已经没有了夏日的热气,闭上眼睛,能闻到店铺里飘出的芡实糕的淡淡香味,耳边传来同学们嘻嘻哈哈的声音,这一瞬间,她觉得长久以来,一直压在她心头的那块石头,竟微微地松动了一下,让她感受到了一丝轻快。 如果,以后的日子能像今天这般随性而乐…… 一只略带点凉意的手轻轻地握住了她的左手。 沈清歌一惊,睁开了双眼。 秦漠眉眼含笑的俊脸映入了她的眼帘。 “闭着眼睛走路,也不怕摔跤。” 沈清歌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意,任由他牵着走过了石桥。 安晓炎不知听了什么,大笑着转过头来,对上她充满喜悦的双眸。 她犹如受惊的小鹿,飞速地抽回了自己的手,抬头看了秦漠一眼,就逃一般跑向了大部队中。 安晓炎拉住她,咬着耳朵:“你还说你们俩没怎么样?!”声音有着几分恨恨。 她回头瞪了秦漠一眼。 秦漠回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映着午后的暖阳,分外灿烂。 第43章 篮球联赛(上) 秋游结束后的一周,班里的体育委员黄振宇才想起来,市一中的高中篮球联赛要开始了。说是联赛,其实也就是高一和高二玩玩,高三例行是不参加的。 高一的时候,大家都刚刚入学,彼此不熟悉,临时凑成的队伍,自然是惨败而归。这次就不一样了,高中的体育课因为是男女生分开上的,所以常常是两个班一起,男女各由一个老师带着。大家混了一年多,彼此在球场上争斗了不少次,自然对班里同学的实力颇为了解。黄振宇花了一节历史课的时间,就搞定了参赛名单。 班里最爱往球场跑的两个——秦漠和桑宏,自然名列其中。 黄振宇揣着名单在教室里晃了一圈,一个一个敲定位置。安晓炎很兴奋地跑过去拿起名单看,还一板一眼地和黄振宇讨论了起来。上课铃响的时候,她双眼发亮地跑了回来,拉着沈清歌咬着耳朵:“秦漠是主力哦,后天中午,你要不要去看?” 沈清歌没做声,眼睛的视线却落在翻开的英语书上后就没有移动过。 安晓炎大笑:“我干嘛问你,那还用说吗?” 她笑的太大声,又收到隔壁桌的方秉然投来的一个冷冻眼神。 她默了一默,还是忍不住低声嘀咕道:“摆什么架子,请你参加还拒绝,哼!” 随后又兴致勃勃地在沈清歌耳后说着:“……桑宏是中锋,黄振宇自己打前锋,王禹是控球后卫哦!王禹成绩这么好,居然还会打篮球哎!”她说完咕咕地笑了起来,笑了一会儿又很不满地戳戳沈清歌,“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啊。” 沈清歌转头无奈地看着她:“因为……前锋后峰的,篮球我一点点也不懂啊。” 身旁传来低低地闷笑声,安晓炎一个白眼扔过去,不作理睬,继续自言自语道:“我后天要带相机过来,嗯,带来你帮我拍哦!”她转头对右手边的林浩然说。 “啊?”林浩然刚刚端了杯水坐下来,“我是替补队员哎!” “那就坐替补席上帮我拍嘛!”她忽地想起什么,从课桌里掏出一张光盘,递给沈清歌。 “喏,那位林大师的作品,嗯,拍得还不差啦。”然后贼兮兮地一笑,用光盘遮挡着,悄声说,“里面,有我的特别赠送哦!” 沈清歌狐疑地看了她一眼,安晓炎挑挑眉,一副卖关子的样子,眼睛还若有若无地瞟向秦漠的位置。 她心里一动,又按捺下来,打开书包,放到了最里层。 ****** 第二天,抽签结果出来了,高二二班第一场对阵高一六班,黄振宇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历来市一中的篮球联赛,高一年级一般都只是被挨宰的份儿,他还顺便看了下下一场对阵的队伍,是高一两个班级里的胜者,于是更加得意,神色间仿若已经挤进四强,对明天的球赛十拿九稳。 安晓炎听到抽签结果也十分高兴。高一六班,那不是苏迟在的班级吗?她想到前阵子在篮球场上无意间看到的,苏迟和秦漠的对攻,有爱的画面数不尽数,她立刻决定,明天再多带一张储存卡。 “你明天要帮我好好拍哦!”她不放心地再次叮咛。 林浩然扑倒在桌面上,呻吟道:“你今天跟我说了三遍了,不放心你自己去拍啊。” “不行,我很忙的,我要用手机在校内上传实时播报。”她说的义正词严。 沈清歌听了笔下一歪,等号变成了大于号。 “哎呀,明天快点到吧~~”安晓炎双手托腮对着天花板发着花痴。 沈清歌停下笔,也发起愣来。 明天,她也很期待呢。 ****** 篮球联赛第一场的当天,高二二班的大多数同学,都很激动。 宣传委员任佳琪特意问学校借了一块黑板,写了大大的加油话语。班长周涛涛鼓动着和她要好的几个女生,组织了小型拉拉队,还特地换了漂亮的水手服,引得班里男生频频回头窥视。 几个主力队员中午匆忙吃了午饭,就到篮球场上活动热身。大家都穿了蓝色的球服,虽然颜色深浅不一,但看起来还是颇为惹眼的。 离球赛开始约十分钟的时候,高二二班大多数同学,都已经陆陆续续到了球场,高一六班的主力也到了,男生们洋溢着这个年龄才有的风发和阳光,吸引了许多学生的眼光。廊道上有人驻足观望,二、三楼的教室里,也有不少探出头来,往窗台下看的学生。 高一六班跟来助威的同学不多,三三两两站在球场的北面,高二二班的则集中在南面。色彩鲜艳的黑板报放在中间,旁边站着穿着水手服的拉拉队,有些害羞地喊着口号,男生围在拉拉队的旁边,女生则多数围在替补球员周围。 安晓炎指挥两个男生去小卖部买了饮用水,在拉拉队一边占据了一个最佳视角,频频看表:“怎么还不开始?咦,清歌你看,高一六班站在苏迟旁边的那个男生也长的不错哎。” 沈清歌不理睬她的花痴,转头去寻秦漠的身影。 他穿着一套浅蓝色的篮球衣,几圈热身下来,脸上已有薄汗。 她知道秦漠爱打篮球,却几乎不曾在体育课时,近距离看过。这次一看,却差点看痴了去。秦漠注意到她的视线,对她一笑,手上便举起篮球轻轻一投,进了。 观众们有了小小的骚动。 “那个投三分的是谁?好帅。”她听到有人在她身后问。 “秦漠你都不知道啊?我们年级的大帅哥。” “哦,他就是秦漠啊,长得真的很好哎,打球的姿势也这么帅……” 沈清歌听着,心里一阵甜又一阵酸,虽然安晓炎一直在她耳边嘀咕学校女生对秦漠的爱慕,但她一直以为那有些夸张。今天亲耳听到,又想着在场这么多女生,不知有多少有着这样的想法……她的心情慢慢地沉重起来。 就在这时,球场东面忽然晃入一个灵活的身影,篮球跟在他的身边,像是拴着根绳子似的,形影不离,控球速度十分漂亮。闪过几人后,到了篮球架下,一个三步上篮,球应声入网。 “那个是谁?哇!你看他的脸!” “我没看清,让我看看……哇,也长得很好看啊。”又有一个女生加入了讨论,“今天真是来对了。” “那个男生是谁?”大家相互打听着,讨论秦漠的人渐渐少了。 沈清歌吁出一口气,心里第一次,对这个苏迟,有了一点点好感。 。 ****** 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更新弄的乱七八糟。 决定从明天开始早起写文,握拳!大家要督促我。 恩,还有,关于篮球,今天找人恶补了下知识,举例的都是《灌篮高手》里的人物,真真是动漫经典啊。。。。 第44章 篮球联赛(中) 随着裁判吹出的一声长哨,比赛开始了。桑宏高高跳起伸出手抢到了第一个球,周涛涛一声欢呼,拉拉队开始助威。 沈清歌看得有些茫然。她对篮球规则一窍不通,看着场上的几个男生追着球抢来抢去,不免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站在她身后的几个外班的女生,一直在讨论球场上的形势,她听着渐渐地也看出些门道来了。 “那个大块头抢篮板球抢的很积极啊。”桑宏的体形高大健壮,彼时正抢到高一六班一个砸在篮板上的球,高二二班开始反攻。 桑宏传球给前锋黄振宇,对方后卫上前防守,黄振宇找不到投球的机会,又把球回传给了桑宏,桑宏随手向左一扔,秦漠接球,立刻转身跳起投球,三分! 场边立刻响起一阵喝彩,夹杂着女生们兴奋的尖叫,安晓炎边跳边笑,拉着沈清歌的手,兴奋地直摇:“哎呀,秦漠真的好帅啊。” “秦漠打的是什么位置?”沈清歌的眼中也洋溢着欣喜。 “得分后卫吧,”安晓炎指着场上的人一一地说,“黄征宇和徐政是前锋,桑宏是中锋,王禹是控球后卫,秦漠是得分后卫。” “后卫是防守的吗?怎么刚刚他投了球呢?” “不是啦,篮球是全防全攻的比赛,谁都可以得分哦。”安晓炎看着沈清歌带着些迷糊的脸,又补充道,“那根半圆形的线看见没,在线里面投的球算两分,线外算三分。刚刚秦漠就投了个三分哦。” “这样看来,三分不是很难投?” “当然啦!”安晓炎大声说,随后环视了下周围,又压低声音凑在沈清歌的耳边,“不然你看这么多女生为什么这么疯狂。” 场边又响起一阵尖叫,秦漠接了徐政的传球,又投进一个两分。 ——就算没有投进,也会这般疯狂的吧。沈清歌闷闷地想着。 “你平时很爱看篮球吗?怎么没听你说过?”她又拉着安晓炎问道。 安晓炎双眼注视着球场,有些敷衍地说:“哎呀,有动漫可以看啊,《灌篮高手》嘛,很经典哦!要不要借你?” “好啊。” 安晓炎一愣,慢慢转过头来:“你不是一直说漫画很无聊,看了想睡觉的嘛!” “……我想再试试看,”沈清歌有些不自然地说,“不可以吗?” 安晓炎瞬间明白过来,笑睨着她道:“可以~~当作篮球入门教科书看嘛~~”尾音拖得老长,把沈清歌的脸皮惹得泛起一片粉红。 此时场上的局势渐渐有些僵持起来,高一六班的其他几个主力中,并没有特别肉脚的角色,五人之间缺乏的只是配合,随着时间的过去,越来越默契起来。 而高二二班这边,则显得有些急躁了。想象中一边倒的情况并没有出现,苏迟重点盯防了得分最高的秦漠,使得高一六班的比分咬得很紧,黄振宇首先着急了起来,接连着出现了几个失误,被对手连连得分,比分出现了反超。 王禹觉得不对,首先叫了暂停。 “这个黄振宇,打球和打牌一样臭!”安晓炎愤愤地批评道。 “现在形势很糟糕吗?”沈清歌担心地问。 “呃……不太好吧。”安晓炎摸摸鼻子,她的篮球知识也只限于位置、规则这种比较浅显的,对于局势的评估和预测,她也是很懵懂的。 “是很不好。”身旁插进来一个清冷的声音。 是方秉然。 “你又懂了?那你为什么不上场去打?”安晓炎照例吐槽。 方秉然斜斜地看了她一眼,缓缓地说:“看和打是两回事。” “那你说,你看出些什么来了?”安晓炎追问。 方秉然扫了一眼站在安晓炎身边,满脸期待地看着他的沈清歌,转头看向赛场,此时暂停结束,林浩然替换了黄振宇上场,比赛继续开始。 “这个换人换得不错,黄振宇太急躁了,可能之前太轻敌了吧。”方秉然看着球场自顾自地说。 “那,我们会赢吗?”沈清歌问。 方秉然被她这句话逗笑了,嘴角微翘:“现在说这个太早了,要看比赛的节奏掌握的好不好,对方那个控球后卫,打得很好。”他指了指苏迟,忽又蹙眉喃喃道,“这个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此时场上桑宏大发神威,先是抢了对方一个篮板,然后传球给林浩然,林浩然攻到篮下,投篮未进,观众们的唏嘘声还含在嘴里,就见桑宏又一个伸手,勾住了篮球,随后腾挪两下,摆脱了盯防的对手,抱着篮球高高跃起,竟完成了一个灌篮! 喝彩声、尖叫声顿时在场上此起彼伏地响起! 沈清歌悄悄掩了掩耳朵,因为安晓炎的尖叫声几乎穿透了云霄。 她看到方秉然也一脸嫌恶地看着她,往一边挪了挪身体,不由笑了出来。 高二二班的士气被这个灌篮鼓舞起来,王禹重新调整了比赛节奏,比分再度渐渐拉开。 “如果下半场按照这样的节奏打完,我们会赢的。”方秉然看了看时间,“上半场马上就要结束了。” 高中的比赛没有职业联赛这么正规,一般就分上下两场。 安晓炎高兴地说:“没想到林浩然上去,还能……”她一下子想到了什么,叫了起来,“哎呀,我的照片!”她匆匆挤出人群,一会儿捧着个相机又费力挤了回来。打开相机一看,果然没有拍几张。 “哎哎!刚才好多精彩镜头的!”她气得跺脚。 方秉然看了一眼她手里的相机,嗤笑道:“专业级的,你用太浪费了吧。” “难道你也会拍照?”安晓炎白了他一眼,拿起相机对着场上按了几张。在显示屏里看了看刚刚的照片,人影动的太快,都糊了。 方秉然的脸上嘲讽的笑意更浓了。 “清歌……你帮我拍拍看……”安晓炎哭丧着脸向沈清歌求助。 “……我不会啊……”沈清歌连连摇手,又抬头看看站在一边的方秉然,“你会拍的对吧?帮小炎拍一下吧!她特地从家里背来的呢!” 方秉然盯着沈清歌看了几秒钟,接过了相机。 调整快门,拉镜头,对着场上咔嚓咔嚓连按了几张,然后调出来放大给安晓炎看。 林浩然挥着手臂对桑宏打着手势叫喊的样子,一清二楚。 安晓炎摸摸鼻子,嘿嘿笑道:“是拍的不错啦……那就麻烦你了好不好?” 她对方秉然说话很少有这种语气,方秉然不做声,把相机扔回给她:“上半场结束了,你先背着,好重!”说完施施然往廊道走去。 安晓炎对着他的背影大大地“哼”了一声。 “清歌,你说为什么有些人长得帅脾气却那么臭!” 沈清歌的目光早已追逐着下场的秦漠,他走到场边打开一瓶水,仰起头灌了大半瓶。有个班里的女生在场边红着脸递给了他毛巾,他笑着接过,擦了擦汗。 “你在看什么?”安晓炎见她没有回答,也顺着视线望去,然后义愤填膺起来,“那个是原先四班的女生嘛!无事献殷勤!清歌,你怎么不过去?!” 沈清歌睫毛低垂,轻声道:“……我不去。” 换来安晓炎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 恩恩,不算很晚,明天再起得早一些,握拳! 第45章 篮球联赛(下) 中场休息以后,下半场比赛开始。高一六班换了1人,高二二班这边黄振宇重新上场,徐政稍歇。 比赛一上来就十分火爆,高一六班动用了2人看防秦漠,黄振宇见了有些忿忿不平,想趁着没人防他多进几个球,于是一拿到球,就想办法自己投篮。无奈他越心急却失误越多,投球命中率极低。以至于盯防他的人都有些疏懒,防御的动作都不太到位了,若是投篮未进,场边就会响起一阵嘘声。 方秉然此时已回到球场边,在黄振宇第5次投球未中后,忍不住皱眉道:“黄振宇今天怎么了?他擅长的是传球跑位不是投球。” “你怎么知道?”安晓炎在摆弄手机之余,好奇地问道。 “我跟他打过球。” “你会打篮球?”沈清歌也不禁好奇了起来,“那为什么……” 方秉然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又转头看向球场。球场里王禹叫了暂停,五人正围在一起嘀嘀咕咕。 “我更喜欢足球。”他淡淡地说。 比赛再次开始时,黄振宇认命地放弃了自己得分的愿望,当起了传球手,不得不说,他的传球还是十分到位的,谁在什么位置,是否能接到球,会不会有阻拦,计算的一清二楚。虽然对方有两个人在盯防得分最高的秦漠,但林浩然、桑宏和王禹的投球命中率都是不错的。对方3人防4人就显得有些左支右绌,不得不从秦漠这边分出1人来盯防黄振宇。于是比赛渐渐地变得没有悬念起来,场上的比分已经拉开差不多10分。 沈清歌虽然不懂篮球,也知道此时的局势十分良好,便放松下来,和身边的两人聊天。 而此时的高一六班,约莫是心急了,动作忽然变得粗鲁起来。裁判连吹了犯规3次,还是止不住他们的粗野。苏迟更是不惜以犯规来打断秦漠的投球,但秦漠也算争气,犯规的罚球总是能命中一二,场边的喝彩声更大了。 “哎呀,看两个帅哥在球场上较量实在是太享受了。”一边的女生在大发花痴。 方秉然撇撇嘴,放下了手中的相机。 “你怎么不拍了?”安晓炎紧张地问。 方秉然没有作声,只是把显示屏上的数字给她看,竟已经拍了200多张了。 安晓炎笑嘻嘻地道了声谢:“其实你不毒舌的时候,还是很帅的。” “你趴在课桌上睡觉的时候,也算可爱。”他凉凉地回道,“因为够安静。” 安晓炎气得跺了跺脚,跑到沈清歌地另一侧去了。 沈清歌抿着嘴偷笑,问道:“你为什么老是针对小炎?和你一起补物理时,你的话很少。” 方秉然低头查看着相机里的照片,回答道:“因为物理能吸引我全部的注意力。”他回答了后半部分,却忽略了前半个问题。 沈清歌想到他在面对物理题目时,那敏捷的思维、滴水不漏的分析、创新的解题思路,不由地心生佩服。 “你的物理真的很好,大概是我们年级里最棒的一个了。” “你的英语也是啊。”方秉然抬起头,毫不掩饰内心的欣赏,“你的英语笔记,是我看到现在,最清晰也是最全面的。” 沈清歌沉默了一会儿,转头去看球场,那个跑动的身影,在路过她面前时,还不忘留给她一个笑容。 “不,我不是最好的那个……” 话还没说完,球场里的篮球忽然横飞过来,速度极快,安晓炎刚刚叫出声,方秉然已经快速地把沈清歌往他这边一拉一转,伸手打飞了那个篮球。 篮球滚入人群,引来一片沸腾。 “你没事吧?”方秉然放开她的肩膀低头问。 沈清歌低着头,轻声说:“没事,谢谢。” “清歌,你没事吧?”安晓炎关切地过来问,然后横了一眼方秉然,“算你动作快。” “对不起,你没事吧?”一个清润的声音插进来,众人抬头一看,是苏迟。 秦漠也跟在他身后跑了过来,沈清歌周围顿时成了全场的焦点。 “我没事,真的。”她用力地摇了摇头,然后望向秦漠,“方秉然帮我把球挡开了。” 秦漠看了方秉然一眼,微微点头。 苏迟的眼光在方、沈两人之间溜了一圈,忽然意味不明地笑了起来:“没事就好。”他追上秦漠,在他耳边低语了什么,秦漠的眼神顿时一冷,站在场中,盯着苏迟,直到他跑到他的位置上,王禹在另一边招手,才收回目光,缓缓地跑回队中。 最后的五分钟,秦漠打得十分得激烈。 “原来之前秦漠一直没有出全力啊。”安晓炎也看出来了。 若说之前他和苏迟的对攻是半斤八两,那现在明显是技压一筹了。接连着两个三分,把比分甩的老远,场边的尖叫声不绝于耳。 “你说的,英语最好的人,是他吧?”方秉然看着球赛突然问道。 沈清歌一愣:“你怎么知道?” 方秉然看着场上的秦漠,双眼发亮,眼里像是燃起了一簇小小的火花:“你看他打球就知道了,总是要留几分,想来读书也是一样。高一期末的那次英语满分,一定不是偶然。” 话音刚落,球场上响起了比赛结束的哨声。 47:32,高二二班完胜! 大家欢呼着,如潮水般涌入了场中。几个男生更是跃起勾住了主力们的肩膀,笑得十分张扬。 沈清歌站在场边,眉眼含笑地看着场中被人团团围住的秦漠,脚下却没有走动一步。安晓炎见了,卖力地挤开人群凑到秦漠身边,对他低声说了一句什么,秦漠听了立刻笑着往她这边看来。 这边的女生群立刻骚动起来。 “哎呀,秦漠往我这边看了。” “别臭美了你……”另一个人泼了一把冷水,随即又惊讶道,“你看你看,那不是方秉然吗?天哪!他一直站在这里看球?我怎么都没发现?” 沈清歌的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她听到相机快门的声音又咔嚓了几下,转头过去,方秉然刚刚放下对场中人群的镜头。 “你还在拍?”她惊讶道。 “随便拍拍。”他打开相机拿出储存卡,随后把相机递给了沈清歌,“帮我还给安晓炎,就说照片我拿去修一下再给她。” 然后施施然地走了。 安晓炎从人群中挤出来后,拿着没有储存卡的相机,又是气得一阵乱骂。 沈清歌看着场中久久不肯散去的人群,低声说:“我们回去吧,要上课了。” ****** 忽然发现,竟然已经超过10万字了。 那啥,大家收藏鼓励下偶吧……球赛赢了,偶也要奖品,扭动~~~ 第46章 弱点 第一场比赛获胜的喜悦,让高二二班的大多数学生,在兴奋中度过了下午的课。 放学时,叶凌吵着要出去庆祝,一群男生嘻嘻哈哈地走出了教室。沈清歌整理好了书包,想到今天周五要回“那个家”,就沉沉地叹了口气,欢快的心情也被冲淡了几分。 她和安晓炎在路口分手,独自走在人行道上,踩着小树的影子,走得有些拖拖拉拉。路过街口拐角的小书店时,她站在门口犹疑了一下。书店的小门忽开,清脆的铃声“叮”地一声响起,从书店里走出来一个人,与沈清歌对上视线后,愣了一下,然后一笑。 “学姐?” 沈清歌看到他也是一愣,随后示意性地点了点头,就想走入书店。 可苏迟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追上几步,问:“中午那个球,对不起,我那时输的有些着急了,有些乱来。” “没事,没有打到我。”沈清歌淡淡地说,立在店门口没有回头。 苏迟对她冷淡的态度似乎毫不在意,仍旧笑嘻嘻地说:“你要买书吗?这家店新进了几本东野圭吾的新书,很不错哎,你看,我买了一本。” 东野圭吾这个名字成功让沈清歌的眼神一凝,她慢慢地转过头来,打量着他手上的书。 《流星之绊》。 她冷冷的表情松动了一下。 “你也喜欢看推理书?” 苏迟笑得更灿烂了:“是啊,学姐你也喜欢?” 沈清歌没做声,推开店门走了进去,苏迟跟在她身后,也走了进去。 这家书店因为开在学校附近,参考书被摆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接下来是校园青春系列,绘制精美的封面,摆放在一起很吸引眼球。 沈清歌熟门熟路地走到倒数第二排的书架前,手指划过排列整齐的书脊,然后停在了东野圭吾的系列上。确实有几本新的。 她随手拿出一本,看了几眼,蹙了蹙眉,又放了回去,拿了另外一本。 这般挑挑拣拣了十几分钟,决定了入手的两本,回头一看,苏迟正倚在书架上,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你还没走?”她蹙眉问。 苏迟心中一郁,面上却不显,瞄了一眼她手上的书,说:“学姐你看书还挺挑的。”然后挥挥自己手上的那本,“流星之绊我买了,可以借给你啊,你买本别的吧。” 沈清歌转身去收银台,边走边说:“不用。” “其实,我还看上了好几本,不过我打算到网上去买,可以打六到七折呢。” 沈清歌歪头想了想,随后掏出钱包:“……那太麻烦了。” 苏迟有些气馁 他跟在沈清歌身后走出了书店,两人一前一后,默默地走了一段路。沈清歌忽然停下,有些恼怒地问:“你为什么跟着我?” 苏迟抬起头,看了下四周,笑道:“没有啊,我回家也是这条路,到那边乘车。”他指了指马路斜对面的车站。 沈清歌蹙眉:“你家在哪里?” 苏迟报出了一个小区的名字。 她有些无语地转过身去……望天……那个小区就在沈宽家小区的对面…… 苏迟把她的反应收入眼里,又来了精神,跟在她身后追问:“怎么?我家离你家很近吗?” 沈清歌不语,静静地等候着红绿灯。 苏迟跟着她走过了路口,到了车站,笑嘻嘻地说:“真的很近吧?你乘几站?我乘两站路。我们以后可以一起上下学。” 沈清歌被这个提议雷了一下,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你对谁都是这样的吗?” 苏迟愣了一下:“怎么样?” “我们两个,还不算认识吧!”沈清歌强调了一下。 苏迟盯了她一会儿,笑了。 他的五官长的十分漂亮,精心修剪过的头发,垂在脸侧,遮挡住了他一边的眼睛,他用手轻轻撩开,声音清澈地说:“怎么不认识,我知道你叫沈清歌,高二二班的英语课代表,物理也很好。你也知道我叫苏迟,高一六班,喜欢……打篮球。” 沈清歌戒备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学姐~”苏迟笑着拖着长长的尾音调侃地说,“你不知道你在高一男生里,很有名吗?” 沈清歌呆了一呆,有些意外。 苏迟继续解释道:“你长的好看,成绩又好,历史和物理老师都在课堂上夸过你呢!” 历史袁老师闭目吟诗的样子和物理陈老师千年不变的圆髻配黑框眼镜的造型闪过沈清歌的脑海。她闭上眼睛,忍住想揉太阳穴的冲动。 物理老师夸她还说得过去,为什么历史老师会夸她?难道是因为那首“清歌思浩然”?那不叫夸,那叫八卦! 沈清歌无语地转过头去,闷闷地说:“总之,我们还不熟,又不是一个年级的,上学什么的,还是算了。我们之间还是不要有什么交集比较好。” 身后的苏迟沉默了一下。 “不要这么冷漠嘛,学姐。”他再度开口的时候,清润的声音竟听起来有些阴沉,“林浩然、方秉然和秦漠……再多我一个也不多啊。” 沈清歌倏地回头盯着他:“你说什么?!” 苏迟很无辜地看着她,放缓了声音道:“我是说,我喜欢你啊,学姐。” 他笑得很无害很温柔,背对着夕阳站在那里,确确是个美少年。 但沈清歌却觉得一丝凉气从脚底升起,忍不住退后了几步,身体靠在了广告牌上。 他不紧不慢地向她走过来,沈清歌的双眼快速搜索着车站周围。 这条马路周围都是高级住宅区,行人很少,就连出租车都不常来这里等客,汽车站也只有他们两个,难道,只有拔腿跑路这一个方法?她想到自己今天穿的过膝的长裙,心中暗恨,她一定跑不过他。 苏迟走到离沈清歌一步远的地方,微微低头凝视着眼里闪着倔强的女孩。忽的勾起了嘴角一笑:“真不懂,秦漠为什么会喜欢像你这么无趣的人。” “秦漠?”听到这个名字,沈清歌有些意外,“你认识秦漠?” “我和他……认识很久了。”苏迟嘴角的嘲讽愈发明显。 沈清歌想起第一次在球场上看到他们俩打球的场景:“可是……他说不认识你……” 苏迟的双眉一轩,怒气抑制不住地从眼底冒了出来:“不认识?好,好!”他怒极反笑,一把抓住沈清歌的手腕,欺身而上,“那我们俩就先来认识一下好了。”说完便捏住了她的下巴,压低了头,往她唇上吻去。 沈清歌大惊,用力把头偏向一遍,手上的书包奋力向苏迟砸去。 苏迟三两下就夺过书包往地上一扔,沈清歌却借机逃了出去。 苏迟还想再追,一辆黑色的奔驰飞快地开到他的面前,急速停下。 长长的急刹车声中,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人。 他冷冷地注视着他,缓缓地走到了苏迟和沈清歌的中间。 “苏迟。”他开口,声音中听不出任何感情。 “秦漠!”沈清歌回头看到他,高兴地飞奔过去。 “秦漠。”苏迟看到秦漠用身体挡住了沈清歌大半的身影,又看到他一贯温和的脸上仿佛挂了严霜般冰冷,竟大笑了起来,“秦漠,原来你也是有弱点的!” ****** 昨天晚上烧菜时,用削皮刀削土豆削到小手指指尖……这下真的是削皮刀了,削去一小块皮肉,血流如注,55555 所以今天更新晚了,我是带伤上阵啊,刚刚发现打字太多又出血了,5555555 看在我这么坚持的份上,收藏有没有?推荐有没有??粉红呢?下半月如果攒出来就给我一张吧^^ 另,有奖竞猜,秦漠和苏迟是什么关系?猜对者奖励论坛积分15分^^,大家快去留言吧。 第47章 惊喜 秦漠看着他,清冷地一笑,长腿向前迈了一步。 苏迟有些警惕地盯着他,嘴上却不甘示弱地说:“怎么?我说错了吗?我听说,你反对老头子把你送出国的计划?这阵子在和他闹别扭吧?”他瞄了一眼站在秦漠身后的沈清歌,脸上的嘲讽更浓了,“你说,如果老头子知道,是为了她?会有什么反应?” 秦漠微微皱眉:“这和她没有关系。” 苏迟嗤笑,一脸不信的样子。 秦漠弯身捡起了地上的书包,又回头跟沈清歌说了几句,把她送入了车里,关上车门,随后,转身定定地看着苏迟。 “你以后,别惹她。” 他淡淡地说,声音里分明带着警告。 苏迟双眼睁得滚圆,好像听到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情一般,稀奇地望着他许久,然后大笑了起来:“你又有什么权力这么说?” 秦漠微微一笑:“我是没有权力,不过,考市一中是你坚持的吧?如果他知道,你来市一中的真正目的,你觉得,你还能在这里呆多久?” 他暼了一眼收起笑声楞那里的苏迟,转身走到车门边,又说:“他知道又怎么样?若是心情好,说不定还会帮一把。你觉得,他会有空管我的感情生活吗?你们是不是,太高估自己了?”说完便打开车门,上了车。 黑色的奔驰瞬间就开出很远,在一个拐角处消失。 苏迟想到他最后的那一眼,想到他眼里蕴含的讥诮和轻蔑,身体渐渐地颤抖起来。 ——你们是不是,太高估自己了? 他用了“你们”! 他靠着广告牌慢慢地滑坐在地上。夕阳已经沉入天边,在天空中留下深深浅浅的霞光。倏忽间,天就黑了下来。 一辆公交车缓缓地开了过来,走下来一个人,又关起门开走了。 苏迟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直到身体冰凉麻木,才缓缓地扶着广告牌站了起来。 路灯把他的身影在地上拉的好长。 他拿出手机,按下一个号码。 “是我。”他垂下长长的睫毛,面无表情地说,“那件事,就麻烦你们了。” ****** 沈清歌坐在车上,一直紧张地望着窗外,直到秦漠坐进来,吩咐司机开车,那颗提着的心才慢慢放下来。 秦漠舒展着四肢,斜斜靠在车椅上,脸上又是一副散淡的神情。 “还是去滨江吗?”司机稳稳地开着车,问道。 秦漠低头看了看时间,叹了口气,转头问沈清歌:“一起吃饭好不好?” 沈清歌点点头。 “要不要给家里打个电话?”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轻声说:“刚才已经打过了……” 秦漠有些诧异,不过即刻便了然道:“你看到我发给你的消息了吧。” 沈清歌点点头,小声地说:“对不起,我一直没听到电话铃响。那个人……一直在跟我说话。” 秦漠把头靠在座椅的头枕上,望着车顶长长地吁出一口气,道:“……也没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察觉到他言辞里淡淡的失望,沈清歌有些不安地动了动身体,手腕处传来了阵阵的刺痛,苏迟捏着她手腕的力道很大,留下了一圈红肿的印子,在她白皙的皮肤上特别明显。 秦漠目光扫过,眉头便紧紧地皱了起来。 他伸手轻轻地碰了碰她的手腕,低声问:“这里还痛吗?” 沈清歌摇摇头:“还好。”然后轻轻挣脱了他的手。 秦漠望着她欲言又止。 “先去吃饭,吃完跟你慢慢说。”他的声音很轻,又带着点无奈,让沈清歌听着心中一悸。她忍不住抬头看了他一眼。 秦漠双眼微阖,靠在座椅上,似乎很疲累的样子。 谁的家里没有一些烦心事呢? 她悄悄地伸出手,覆上了他垂在身侧的左手,轻轻握住。 秦漠双眼微动,却没有睁开,左手一翻,反握住了她的,嘴角浮起了一抹轻笑。 ****** 车子开到滨江的一家饭店时,已是一片茫茫夜色。滨江两边亮起了无数彩灯,映的天空中的星子都黯淡失色。 沈清歌记忆中只和沈宽来过滨江一次,那时的滨江两边虽然也是灯火辉煌,到处却只是影影绰绰的绿化,走不了几步就觉得无趣。 现在却是靠江一片错落了好几家店铺,后面的高层也纷纷打出了江景牌来招揽客户,近几年还新建了一家大型的综合广场,使得滨江一带无论白天黑夜都十分热闹。 秦漠牵着沈清歌的手,走入了一家沿江的饭店,铺面不是很大,但店铺里的装潢却处处透着精致。 他把沈清歌领到一个靠窗的咖啡座里,两人面对面地坐下。一边的侍者仿佛已经等了多时,见秦漠对她微微点了点头,就从厨房里流水般地端上了菜。 沈清歌看着没多久就摆了满满一桌的菜,有些吃惊:“为什么点这么多?根本吃不掉啊。” 秦漠笑着问她:“你难道不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 沈清歌侧头想了想,忽地恍然大悟了。 明天是她自己的生日。 “我自己都不太记得了。”她低头笑着说,眼里有着掩藏不住的惊喜。 秦漠听了,心里却泛起几分酸涩。 这个年纪的女孩,怎么会不记得自己的生日? 是她故意忽略,还是家里人太不重视? 想到这里,他的声音又温柔了几分:“我想你明天会和家里人过,便提前在这里订了位置,又想让你惊喜一下……没想到……”他沉默了一下,举起手中的玻璃杯,“来,生日快乐。” 沈清歌很愉快地吃完了这顿饭,笑着听秦漠说一些有趣的事情。譬如,他妈妈给他过生日的时候,都会点满满一桌菜,说这样来年才不会饿肚子;又说他小时候最淘气的一件事,是躲在被窝里点蜡烛,差点惊动了消防队…… 两人很默契地避过了今天白天的比赛和下午的意外,边吃边聊,直到再也吃不下。 秦漠招手买单,随后带着她走到了滨江的观景道上。 周末的滨江人流很多,两人走到护栏边站定,江风吹在身上已经有了几分凉意。 “冷不冷?”秦漠低声问。 “还好。” 秦漠放开她的手,轻抚着光滑的护栏,双眼投向了江对面闪烁着的广告,良久。 直到沈清歌以为他不会再开口。 “其实,我认识苏迟很久了……” ****** 唔唔,手受伤了,所以打的很慢,左手无名指代打小指的键盘。累! 恩,答案下章出现,这章提示满明显了吧?大家继续猜^^ 第48章 约定 他的声音很轻,仿佛一吹就散,但沈清歌还是从里面听出了些许悲哀。 她有些不安,出声打断道:“其实你不一定要告诉我,我不会问的。” 秦漠转头看着她,黑玉般的眸子被灯火映染了七彩的亮光,他就这般幽幽地望着她,脸上再没有一贯的闲适散淡。 “清歌。”他低吟着她的名字,像是在念一首诗,左手轻轻地抚上了她的黑发,她的黑发又滑又直,他把它们捋到了主人微微发红的耳后,不一会儿就又调皮地跑了出来。 秦漠轻笑了一声。 “你的名字,自汉赋起,就一直出现在诗词中……你可知我的名字,也取自于诗词?” 沈清歌此时却被他一系列亲昵的举动弄的有些昏昏沉沉,她痴痴地望着他,摇了摇头。 “……漠漠门长掩,迟迟日又西……是一首怀念故人的诗,嵌的,就是我和苏迟两人的名字。” 沈清歌的眼中闪过一丝明了,没有作声。 秦漠看到她的表情却有些意外笑了起来:“你好像不是很吃惊啊,我在跟你分享一个大秘密,你是不是可以配合一点?” 沈清歌却没有笑,她轻轻地握住秦漠有些冰凉的手,认真地望向他的双眼:“在车子里时,我就猜到一点了。” “苏迟说的那个……老先生,就是你们的父亲吧。”她看到秦漠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不由有些羞涩地一笑,“你们……你们都长了一个很好看的鼻子,下巴这里也很像。” 秦漠觉得意外极了,同时心里又隐隐地有一种欣喜,仿若自己辛苦寻找了很久却发现早已珠玉在侧,他忍不住伸手把沈清歌揽到了怀里,在她耳边反复地唤着她的名字:“清歌,清歌……你怎么能给我这么多惊喜。” 沈清歌起初吓了一跳,明白过来后,却立时羞的满脸通红。她从未与一个男生有着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即便是她的父亲。 秦漠的身上有着淡淡的香味,像是某种沐浴液和洗涤剂混合的清香。她想到中午那一场大汗淋漓的球赛,心里不由又是一动。 秦漠稍稍平复了一下情绪,直起身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你还记得我的妈妈吗?”他低声问。 沈清歌点点头,机场的那一瞥,曾经让她自惭形秽,又怎么会忘记。 “她长得很漂亮,也很有气质。”她坦然道。 秦漠笑了,神色中带着几分骄傲:“从我有记忆开始,她便一直是这么漂亮有活力,从她的脸上很少会看到忧愁,所以……直到上学之前,我一直以为,每个小朋友的家庭都是和我家一样的。”他的笑容渐收,声音也渐渐冷了下来,“爸爸和妈妈并不住在一起,爸爸每个月会来妈妈这里住半个月,还有半个月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或者……别的女人这里。” 沈清歌的心一沉,双手不由自主地抱住了秦漠的胳膊。 秦漠顿了顿,再开口的时候,语气放缓了几分:“我爸爸年纪比我妈妈大了十多岁,之前有个老婆,和他一起奋斗了一生,没等到享福就病死了。我妈妈是我外公唯一的女儿,小时候还以为外公看中了爸爸的才能,才同意把妈妈嫁给他。现在想来……”他嗤笑了一声,“不过是利益的交换和结合罢了。” “苏迟的妈妈,跟了他很久,他的前妻说是病死,但谁知道是不是被气死。”秦漠蓦地握紧了她的手,有些茫然地问,“你说……我妈在嫁过去的时候,面临的,是怎样的处境?她当初,又是怎么挨过来的?” 沈清歌说不出话来,任谁看到那个美丽大方的女子,都不会想到,她的背后有着这么一个……让人诧异的婚姻。 “我和苏迟,相差不过一岁多……小时候,爸爸还曾经把我们带到一起玩。”秦漠冷笑一声,“他真应该倒退个几百年活在过去,那三妻四妾便再也正常不过了。” “我妈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数落过爸爸的不是,爸爸在家,我们就像普通的一家三口那样过日子,爸爸不在,她也能自娱自乐,仿佛他只是去出差……”秦漠说到这里眼里闪现了一丝愤恨,“直到那边两位,不甘寂寞地再度跳出来。” 他微微喘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清歌……”他低低地唤着她,“那个苏迟,肯定还会来烦你,你……还愿意……”秦漠突然说不下去了,他不愿违心地说,如果她怕麻烦,就立刻疏远他,不!他一点都不想沈清歌用看路人的眼神看着他。 一双微凉的小手,握住了他用力抓着护栏的手。随后,她轻轻地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沈清歌没有说话。 但秦漠已经感受到了她的心意。 他整个人放松下来:“我不会让他欺负你的。”他坚定地说。 沈清歌倚在他的肩膀上静静地听着他的心跳声,许久,才轻轻地说:“你知道吗?我很羡慕你有这么一个妈妈。” “她很坚强。” “我的妈妈,却在我只有6岁的时候,就放弃了我。” “爸爸把我扔给奶奶,然后在我11岁的时候,又娶了一个。” “我有时候很想念妈妈,可是,要不是有照片,我大概已经不太记得她的模样了。我有时候又很恨她,有些父母会把孩子放在第一位,我的爸妈却都不是,不过我想,你妈妈是的。” 沈清歌抬起头,静静地望着秦漠,他的眼里已是一片清澈,没有了刚才紊乱。 “那一次,我跟你说我想出国念书,你却一点诧异都没有。其实你和我一样,都想跑得远远的,摆脱现在的这个家庭吧?” 秦漠微微点了点头。 “你真的决定高三毕业不出去了?”沈清歌有些期待地看着他。 秦漠看着她,轻轻地“嗯。”了一声。 她的双眼立刻明亮了几分,她把头再度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到时候我们一起申请出去。”她的话语里流露出了几分稚气,秦漠忍不住笑了出来。 江水哗哗地拍打着江岸,溅起了无数水花。 辉煌的灯火映在江面上,聚聚散散。 秦漠知道,未来有着许许多多的不确定,但此刻,他却很虔诚很虔诚地应了一句:“好。” 这是他们倆的约定。 ****** 谜底揭晓,咔咔,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哦! 恭喜列娜狐和觉得不好从来同学! 咳咳,还有两位的答案虽然很劲爆很有戏剧性,不过,咳咳,差太多了拉 另外,瓦用无名指代替小指管qaz三个键已经很熟练了说。。。。就是小指还是好痛啊,什么时候能好啊,哎~~~ 第49章 图书馆(上) 沈清歌觉得,最近的课上得有些恍惚。 听课时常常会不知不觉地走神,再回神时,老师已经开始擦黑板,她匆忙记录的笔记,看起来有些惨不忍睹。 她知道是什么原因,却又管不住自己的思绪,只好晚上回家加班加点,一个礼拜下来,人都瘦了一圈。 篮球联赛又进行了一场,比赛的场面是压倒性的,最后十分钟高二二班的主力都纷纷下场休息,想摸篮球的男生都上场玩了一把。 最后进入四强的,清一色都是高二年级,黄振宇摩拳擦掌、斗志满满,还想搞个特训,众人却兴趣缺缺,原因无他,马上要期中考试了。 市一中的学生玩起来可以很疯,但面对考试,态度还是十分认真的。就连安晓炎都捧起了书本,时不时来问沈清歌一个问题,班里的气氛可想而知。至于篮球联赛,几个高二的代表一碰头,三两句就决定了延期——观众都在教室里看书了,比赛又有什么趣味? 转眼又是一个周五,因为下周就要期中考试,物理老师取消了课后竞赛班的补习,早早的放了学。 和安晓炎走到路口互道了再见,沈清歌转身往北面的那条路走去,再走过两个路口左拐,便是吴卓芳的家。自打沈清扬出生以后,考试前沈清歌都是不回沈宽那里的,因为,沈清扬从来不会持续安静超过半小时。 沈清歌在路口停了下来,有些谨慎地向四周看了看。 市一中附近商铺很多,行人往来频繁,但到了吴卓芳家里附近便只是住宅了,马路上的车流也不多,平素一直觉得够安静,但这阵子却走得有些提心吊胆。 想到这里,她转过头再次望了一下身后,回过头,眨眨眼睛,再向后仔细看了一下。 那个慢悠悠隔着一条马路坠在她身后的人影,怎么看怎么眼熟。 她跺跺脚:“秦漠!” 秦漠笑吟吟地走近,书包斜斜地背在他的右肩上。 “我刚才还在想,我还要跟多少天你才会发现,你就回头了。” 沈清歌一愣,过了几秒才消化掉他这句话的意思,吃惊道:“难道最近你一直……” 秦漠耸耸肩,有点委屈地说:“我说要和你一起回家,你不肯啊。” 因为那太招摇了啊!沈清歌心里默默地说,我们又不顺路。 “走吧,就在前面是吧?”绿灯亮后,秦漠很自然地接过她的书包,走在了前面。 沈清歌急忙跟上,想开口问他苏迟的事,但很快却又闭上了嘴巴。 “你考试准备的怎么样了?”他问。 “不是很好……”沈清歌说到这个就觉得有些沮丧,“这次肯定没有上次考得好了。” 秦漠暼了她一眼,心情很好地翘着嘴角:“没关系,考到前一百就好了。” 沈清歌想到那天两人的约定,小脸红了红,低声嘀咕着:“那也不能这么没追求。” “明天有空吗?去图书馆吧。”秦漠顺着她的话道,“一起温书,有追求了吧?”随后还很大方地补充了一句,“我帮你补英语好了。” 沈清歌笑睨了他一眼,很大声地说:“不要。” “那……你帮我补物理吧。”秦漠缓了缓脚步,凑在了她身边,有些讨好地说。 “不要。我明天计划好要看地理和历史。” 秦漠失望地停下了脚步:“那你不出来了?”那一瞬间,沈清歌仿佛看到他的头上出现了一对耷拉下来的狐狸耳朵。 她抿了抿嘴,却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自打那天在滨江,两人说了那一番话以后,许久以来,横在两人中的那一层若有若无的隔阂,一下子消失了。 秦漠常常在她面前露出孩子气的一面,沈清歌却觉得,她最近笑的次数比以往的几年加起来都多。 她捋了捋耳边的头发,清了清嗓子肃容道:“去啊,你去占位子,嗯,不能连在一起哦!” ****** 结果还是两个相邻的位子。 秦漠支着下巴,看着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沈清歌。 她今天穿了一条及膝的灰蓝伞裙,上身是一件纯白的镂空花边小衫,外加一件浅蓝色的开衫。沈清歌很喜欢穿裙子,但自从那个周五以来,她上学时穿的便都是长裤。 ——是为了方便跑路? 秦漠微微皱了皱眉。 看来要想个法子让苏迟快点转学。 沈清歌扫视了一圈大堂,发现了他。 “不是要你找两个不连在一起的位子吗?”沈清歌坐下来,笑着问她。 秦漠无辜地摊了摊手:“来得太晚了,只有这两个位子了。” 胡说八道。 沈清歌白了他一眼。 这种连着的位子一定要来得早才能占到吧。 秦漠伏在桌子上笑了起来。 沈清歌板着脸拿出课本和笔记,自顾自地看了起来。 秦漠一大早就来占位子,书早就看过了几遍,他不是那种力求完美的人,温功课一向只是意思到了就可以。如今沈清歌好不容易坐在了他的身边,他又哪有心思一本正经地去看书? 他趴在桌子上,用眼神细细描绘着沈清歌优美的侧面,从她领口的花边看到她手上握住的水笔,又从她鞋跟的高度研究到她扎头发用的头花。 沈清歌终于忍不住斜了他一眼:“看书啦!” 秦漠笑嘻嘻地拿起书本翻了两页,又忍不住回头去看她。 看着她的脸上渐渐飞起一片粉红色,看着她眉头渐渐蹙起。秦漠终于收回目光,掏出手机,专心地盯着屏幕,仿佛目光从来没有移开过。 沈清歌按捺着复习完了地理笔记,看到他竟用手机玩起了塞车,终于忍无可忍地低声说:“你不是说要来看物理的吗?” 秦漠按了暂停,理所当然地说:“我后来想了想,现在补物理也来不及了。不如考前就轻松点吧。”他看到沈清歌瞪着他的双眼越来越大,又忍不住补充了一句,“其实……我就是想和你多呆一会儿。” 这句话成功地让沈清歌重新把头埋到了书桌前。 秦漠低低地笑着,凑上前还想再逗她。 就听得右边传来了一阵喧哗。 他循声望去,却是二楼东边的自修区有人吵嚷了起来。 ****** 吾明天也要去考试了,祝福我吧! 第50章 图书馆(下) 这家图书馆是区级的,藏书在市内仅次于市级图书馆,周末人流很大。二楼除了借书室,多出来的空间都摆上了书桌椅,供人看书或者自习。很多学生都喜欢周末来这里温习功课,安静又免费。 一楼的大厅的中间有一个挑空,这个挑空就很自然地把二楼的自修区分成了东西两半。 沈清歌听到声音,觉得耳熟,抬头望去却吃了一惊。 一个颀长的身影快步从自修区走出,虽然脚步很稳,但仍让人觉得有些狼狈。他冲到电梯间按下电梯,门开后迅速闪入,电梯门缓缓地合上,一个娇小的身影追了上来,拦在了电梯门口。 “方秉然,你站住!” 电梯内的男子无奈露出半个身子,把尚在酝酿喊话的女子扯入了电梯,关上门隔绝了一切好奇的目光。 沈清歌直到门关上才反应过来:“程静羽……” 秦漠也有些惊讶:“平时看程静羽娇娇怯怯,没想到嗓门可以这么大。” 不一会儿,楼下又响起了她的声音。 “你要到哪里去?” “你……你还说不喜欢她?那照片你怎么解释?” “还有这个英语笔记!整本的复印,你是在睹物思人吗?” “你站住!” 程静羽平时柔软的声音,在此刻,在这个静悄悄的图书馆里,显得分外刺耳。 眼看方秉然已经走到图书馆大门口,程静羽爆发了:“方秉然,你今天要是走出这个门,你爸爸公司就别想要那块土地了!” 几秒钟后,方秉然的声音冷冷淡淡地响起:“随便你。” 沈清歌坐在窗边,看到那个透着疏然疲惫的背影,走出大楼,渐渐消失在图书馆的大门口。 不一会儿,程静羽跑了出来,抹了抹脸,追了上去。 沈清歌对着两人消失的地方,发了会儿呆,转过头,却看到秦漠支着头,正若有所思地看着外面。 “他们走了。”沈清歌呐呐地说,“好巧……” “英语笔记?照片?”秦漠牢牢地盯着她的双眼,笑吟吟地问,“谁的笔记?谁的照片?” 沈清歌想了想,慢吞吞地说:“照片我不晓得,笔记的话……可能……是我的。”她看到秦漠慢慢收起了笑容,又急忙补充道,“这个学期,好几个人都问我借过笔记。”自从上学期末,娄老师拿她的笔记做了总复习的讲解,她的英语笔记就变得十分抢手。 “都是哪些人?”秦漠追问道。 沈清歌掰着手指:“林浩然、谷翊阳、王禹……还有方秉然。”她每说一个名字,秦漠的脸就黑了一层。他瞪着她,闷闷地说:“我也要看你的笔记。” 沈清歌忍笑拿出一本册子递给他,秦漠接过,安安静静地看了几页,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对着一页发起呆来。 “方秉然家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吧?”秦漠忽然问道,不等她的回答,他又接着说,“程静羽家……她的妈妈是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听说做得还挺大。” 沈清歌惊叹了,安晓炎平时在她身边絮絮叨叨的八卦已经够多的了,却远没有秦漠所知道的那么……“精华”! 秦漠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左手食指无意识地轻轻敲打着桌面。 他的指甲修得十分整齐干净,手指修长有力,凤眼低垂,嘴唇微抿,额头上俏皮的几缕黑发,衬得他更是容色如玉。单单是这么坐着,已经吸引了周围不少的视线。 沈清歌也看得不禁有些入迷。 蓦地,他双眼一亮,高兴地对沈清歌说:“有办法了。” “什么办法?”沈清歌一头雾水。 “让苏迟转学的办法啊。”秦漠自信满满地说,“你看着吧,最晚下学期,他肯定会转。” “你为什么会突然这么肯定?” 秦漠神秘地笑了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 接下来的时间过得很快,秦漠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极好,和沈清歌交换了各自的笔记,梳理了几遍重点。疲乏时两个脑袋凑在一起说说笑笑,来精神了便又开始新一轮的复习。直到夕阳西下,沈清歌不得不回家吃晚饭,两人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 图书馆在世纪公园的南面,吴卓芳的家则在公园的西北面,沈清歌早上来时,乘了2站公交,但回去时,却和秦漠肩并肩走在公园的围墙外。 围墙里时不时飘来一阵让人心旷神怡的草木清香。 “一会儿到家,记得给我发消息。”这是秦漠在悄声关照她。 沈清歌点点头。 迎面走来一个学生,她下意识地往他身后一躲。 “我怕……又碰到认识的人……”沈清歌对上他不解的眸子,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秦漠笑着牵住了她的手:“别心虚呀……” 一时间,人行道上只有两人轻轻的脚步声。 她希望这条路永远不要走完,但拖拖拉拉的,两人最终还是在一个路口说了再见。 秦漠站在路口,确认她已经走进了小区,拨通了一个电话:“我在世纪公园3号门这边,你来接一下。” 一辆黑色的奔驰从远处缓缓驶来,停在了他的面前。 “去哪里?” 秦漠扯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去我爸爸那里。”笑容里,有着几分坏坏的味道。 司机小柳看出来秦漠的心情难得的好,便又问:“遇到了什么好事?” 秦漠笑眯眯地说:“发现了一条狐狸尾巴,想拿来和他做个交换。” “交换?”小柳愣愣地问。 “嗯……”秦漠舒展着身体,用一个极为舒适的姿势把自己靠在了座椅上,双眼微微眯起,“换得两年的安静……还是很值的。” 司机小柳明显听不明白,但他见秦漠微微阖上了双眼,一副不愿意多谈的样子,也就乖乖地闭上了嘴巴。 他是秦漠的父亲秦正调拨给儿子的司机。 起初他以为自己被秦正冷落了,给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开车,是不是太小题大作了一点? 渐渐地他发现,秦正隔三差五地都会把他叫过去问话。秦漠去过哪里,去了多久,他都会一一了解。于是,小柳明白了自己的真正任务。 “那天的事情,你没告诉爸爸吧?”秦漠淡淡的声音忽然想起。 小柳心中一紧,连忙说:“没有,你让我先别说的。” 秦漠满意地笑了笑,关照道:“我这几天就跟爸爸详细说下,如果到时候他有什么要问你的,你就如实说好了。” 小柳用力点点头。 ——要同时为父子两个服务,还真是不容易啊。他心中再度感慨道。 ****** 晕死,写到一半倒在床上睡着了…… 醒来看到一位书友给我投了评价票,遂精神大振,谢谢! 第51章 学农一 期中考试的那几天平淡无波地过去了。 在最后第二天考试的时候,娄老师提醒大家,别忘记回家整理行李,因为考试结束的当天,学校就会安排车辆接学生去农场学农。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台下的同学们已经开始沸腾起来了。 虽然早就收到了通知,知道考试一结束就会出发,有些细心的更是在考试前就早早地收拾好了行李,但大多数的学生还是“临时抱佛脚”的类型。大家兴奋地商量着下午是不是要去超市采购,第二天的地理和生物考试,已经被忘在了脑后。 第二天下午,当考试结束铃声响起的时候,教室里爆发出了一阵哄叫声。大家火速收拾好东西,去教室后面拎起了各自的行李,在班长周涛涛的带领下,去了学校右侧的停车场。 高二二班跟车的是娄老师和王老师。王老师是高二新换上的物理老师,他身形瘦高,双眼细长,五官生的很是普通,但通身偏偏就有一种儒雅的味道,加上他声音清润,讲课时不急不躁有如清泉细流,教课了半个学期,在几个班里都有了大批的女生粉丝。 娄老师清点了人数,又忍不住问了几句东西有没有带之类的废话,随着车外年级组长就着喇叭大吼一声:“出发!”大客车徐徐关上了门,发动了。 实习的农场距离市一中约莫一小时的车程,娄老师拿着话筒站在车上,宣布了几项纪律: 晚上十点必须熄灯睡觉。 熄灯后严禁窜门、严禁在寝室打闹。 在农场的学习要听从安排。 严禁脱离团队独立行动。 随后她又交代班长周涛涛今晚交出一份小组名单来,班里49个学生,8-9人一组,分成六组。学农这几天的吃饭、活动、考评成绩都以组为单位。 安晓炎听了连忙隔着座椅,关照周涛涛:“我和清歌要一组啊。” “知道知道,再帮你配几个帅哥。”周涛涛挥挥手,跟她开了个玩笑。 安晓炎也不生气,继续大声道:“这次不要帅哥,要壮劳力。” 车厢里一半的人都听到了这句话,女生们觉得很有共鸣,于是任佳琪也起哄道:“我们也要壮劳力!” “是吗?那帅哥就留给我了啊。”周涛涛应和道。 大家一阵哄笑。 她拿出一本小本子,转身跪在了椅子上,用椅背当桌面,写了几个字,随后跟车厢里的同学大声说:“现在开始分组,原则是男女平均混编,有谁想和谁一组的,现在就举手告诉我啊。”她说完看看车厢里,没人举手,又很好心地补充道,“不好意思直说的,发短信给我吧,我的号码大家都知道吧,是xxxxxxxxxxx,限时十分钟。” 她说完坐下没一会儿,手机短信提示音就响了。周涛涛人长的可爱,手机的设置也十分可爱,短信提示音是日本声优嗲嗲的猫叫声,在连着几声猫叫后,坐在她周围的同学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沈清歌的手机也来了短信,秦漠问:要不要一起? 她想了想,回道:不用了吧,随机好了。 过了好一会儿,秦漠才回道:那好吧,我可是很抢手的。 她低声一笑,收起了手机。 ****** 在笑闹中,车子抵达了此次学农的星海农场。一下车便是一股异于城市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日头已经西挂,老师们带着学生先到了寝室。寝室按学号顺序分配,10人一间,19个女生,30个男生,正好5间。女生的房间在三楼,男生则一楼。 每间房里都有5个上下铺的铁床,还有一个高柜放行李。房间中央有个长长的桌子,几把椅子,门后面还有若干个热水瓶。 床上已经摆放好了被褥,被套可以问农场买也可以自备。 待到打了水擦干净了床栏和桌椅,沈清歌从行李箱里拿出一套白底印花的床品,和安晓炎合力套好。铺完床单,她又从箱底翻出一个枕头来。 安晓炎惊讶道:“你还带枕头?怪不得你的箱子这么大。” “我睡不惯外面的枕头。”她爱睡记忆枕,这种枕头在宾馆都不常见,别说农场了。 安晓炎按了按自己床上的那个硬邦邦的枕头,叹服道:“你太明智了。” 周涛涛也和沈清歌一个寝室,在她的带领下,十个女生很快就把房间收拾妥帖,热水瓶里也灌满了热水。她看看距离集合时间还有一刻钟,便拉开椅子坐下,继续琢磨着编组问题。 安晓炎凑上去看了几眼,便大声抗议道:“为什么我们要和方秉然一组?哇,你把我们班里最壮的劳力留给了自己!”她指的是人高马大的桑宏。 周涛涛微窘,解释道:“我是按照座位分的啊……” 安晓炎笑嘻嘻地拍拍她:“没关系,没关系,到时候脏活累活要抢着干啊。” 沈清歌看周涛涛的神情带了几分尴尬,便拉了拉安晓炎的衣袖:“好啦,学校能有什么脏活累活给我们做?” 周涛涛向她投来一个感激的目光,在本子上又写了几个字后,抬起头,小声地问:“沈清歌,你要不要和秦漠一组?” 自打上一次,秦漠当着很多同学的面问她要了卷子递了早点后,秦漠和沈清歌的事情,在班里一直有风传。但平日看两人的言行,又似乎不像那么回事儿,周涛涛写到秦漠的名字,就起了试探的心思。 沈清歌皱了皱眉,对这种试探有些反感。 “不用了,不是按座位分的吗?”她软软地弹回去。 周涛涛讪讪地笑了笑:“那,就是和我一组了。” 走廊上娄老师的声音响起:“周涛涛,名单好了没有?要去吃晚饭了。” “好了好了。”周涛涛快速地写下最后几个名字,拿着本子跑了出去。 娄老师随即招呼女生们下楼集合。 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大家已经按各自的组别排队而行。沈清歌和安晓炎一组,组里还有一个女生叫莫琳,平日就坐在沈清歌的前面,组里五个男生都是平日班里坐靠窗那一排的,刘斌、全绍琦、方秉然、吴昕源和徐政,组长是徐政。 食堂就搭在了一大片绿油油的菜地的旁边。 每组的组长去打饭师傅那里扛了一面盆的米饭和两海碗的菜,然后平均分配给了组里的成员。 米饭是新米,泛着天然的香气,肉是肥瘦得宜的猪肉,被炖的入口即化,配上刚从菜地里收割下的青菜和新鲜的香菇,虽然口感略咸,大家还是很有胃口地干掉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吃完晚饭,老师们又带着各自的班级陆陆续续集合到了食堂东面的一片空地上。年级组长和农场的负责人都上台做了惯例性的发言。宣布解散的时候,人群里发出了一阵欢呼。 属于学生们的时间,终于到了。 ****** 明天考试,起点大神保佑我一次通过! 第52章 学农二 第一天来到农场,什么都是新鲜的。大家都怀着好奇心,在农场内东逛西逛。这边是一大片的菜园子,那边老远就闻到臭烘烘味道的是猪棚,听说越过菜园子还有个果园,现在正值桔子的丰收季节,金灿灿的一片一定很喜人,暖棚里是什么?哗,是西瓜! 大家成群结队的在农场里兜兜转转,一些男生还想继续往深处走,听说越过猪棚还有个鱼塘?遭到了女生们的一致反对,那些爱漂亮穿着裙子的女孩们,双腿已经被蚊子咬得惨不忍睹啦! 时间滑过9点,老师们就四处逮人,招呼自己负责的班级回寝室休息,公共澡堂在打热水的地方,离寝室约莫五分钟的路程,于是没多久就看到女生们披散着长发趿着拖鞋,来往于寝室和澡堂之间。男生则多是端着个脸盆走得慢慢吞吞,一双眼睛则四处乱瞟。 大家都觉得兴奋极了。 虽然春游秋游是从小玩到大的,但集体的野外住宿还是头一回。平日在班里读书,大家都把自己修饰的山青水绿,女生虽不至于化妆,但弄个俏皮的发型、穿件端丽的衣服,还是很常见的。 而现在的同学们,仿佛都洗去了铅华一般,用最家居最随意的一面,来面对彼此。 更别说澡堂里的“坦诚相见”了。 沈清歌磨磨蹭蹭的,在澡堂关门的最后十分钟,走了进去。 安晓炎生怕洗到一半断了水,一个箭步冲到更衣柜前,开始七手八脚地脱衣服。 她脱完把衣服胡乱一塞,回头看到沈清歌还在慢吞吞地扎着头发,狠狠地叹了口气:“再慢,到时候擦完肥皂没热水!”她边嘀咕边冲进了澡堂。 澡堂里的人已经很少了,沈清歌走到了澡堂的最里面一间,打开水冲洗了起来。水流很急,打在身上有些隐隐作痛。她蹙着眉,加快了动作。 安晓炎站在沈清歌的斜对面,已经差不多洗完了。她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双眼不停地打量着澡堂里仅有的几个女生。 此时大家的身体已经基本长成,虽然还带着青涩,但柔美的线条已经初具雏形。 安晓炎的眼光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沈清歌的身上,她有些嫉妒地撇了撇嘴。 上天何其不公也! 她默默地拽了一句文言文,以强调自己的愤慨。 沈清歌的皮肤可说是千里挑一的,肤色白皙不说,还细腻如玉,在澡堂昏黄的灯光下,隐隐泛着光泽。她的身材玲珑,比例适度,配上这一张五官秀丽的脸庞……要不是她的脾气太臭,一天到晚对人冷脸相待,校花这个名头哪能轮得到高三的董可欣?她只是比较会打扮比较张扬而已! “清歌,你现在有70c吗?”安晓炎突兀地问了一句。 沈清歌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还没开口,便听得澡堂的墙背后,传来闷闷的一声“哐!”,随后“咚咚咚……”由响到轻,终至无声。 沈清歌和安晓炎面面相觑。 “这后面是……” 两人同时想到澡堂入口时的男女分隔,结合澡堂的位置…… 天哪,原来男女浴室只有一墙之隔!而且这墙还不隔音! 两个女生脸上一白,立马关掉了龙头,抱着毛巾奔跑而出。 到了更衣室,两人才停了下来,对视着喘着气。 被听到了。被听到了! 沈清歌想到刚才安晓炎问的那句话,就觉得极为尴尬。 “你后这种话别乱讲啦!”她生气地说,“隔墙有耳知不知道?” 安晓炎也很窘迫,她甚至联想到,那堵不厚的墙壁上,会不会有男生打出来的偷看洗澡的洞? 她越想越可怕,出澡堂的时候,格外小心地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人才悄悄的步行。 管理澡堂的阿姨叔叔开始来更衣室催促,不一会儿又赶出来好几个人。 大家看着彼此湿漉漉的头发,穿得有些凌乱的衣服,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 沈清歌和安晓炎回到寝室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十点了。 娄老师正挨个儿检查每个寝室,看到大家都乖乖地躺上床,才满意地关灯离开。 门一关上,寝室里就开始热闹起来。 陈逸媛首先翻出了压在枕头下的手电筒,打开,明晃晃的光圈照在天花板上,在黑暗中显得分外亮堂。 “手电筒我也有啊。”安晓炎光脚下了地,去翻床底的行李箱。 沈清歌见了,又不免关照道:“小心着凉啊你。” 罗含蕴有些痛苦地蒙住了头:“你们都不困的吗?明天6点就要起啦!“ 陈逸媛吃吃笑道:“睡觉什么时候不能睡?我们难得能住在外头几天,大家要不要聊聊天?” 周涛涛很是纠结,身为班长,她应该坚决拥护娄老师的领导,阻止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但身为一名学生,她实在拦不住自己那颗跃跃欲试的心。 安晓炎找到了手电筒,也打开朝天花板照射。寝室里顿时亮了不少,大家在床上的样子千姿百态,但双眼都是晶晶亮的。 “聊天聊天!”任佳琪率先支持,“聊什么呢?” “当然是聊帅哥啦!”安晓炎大声地说。 换来沈清歌一声黯淡地呻吟:“你就不会腻味啊……” “大家!说到帅哥,”周涛涛终于放弃纠结,投奔群众了,“我们班就有两个风格迥异的,你们喜欢哪个?” 这个年纪的“喜欢”早有了更暧昧的含义,这种感觉难以言喻。因此周涛涛的话音落下,寝室里就一片寂静,片刻后,安晓炎干笑着举手说:“我……都喜欢……”引来一堆“嘁”声。 罗含蕴又开口道:“帅哥有什么好多讲的,我讲个故事给你们听吧。”她顿了顿,也不等大家的回答,就自顾自地讲了起来,“从前有一对好兄弟……” 她的声音偏高,又带着几分冷气,一个故事讲下来,大家都悄悄地裹上了被子。 “……于是他便一直听到:好兄弟,背靠背,好兄弟,背靠背~”罗含蕴阴沉沉地完,忽然大叫一声:“就在床底下和你贴着背呢!” 寝室里顿时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叫。 ******* 好困。。。明早修文 晚安 第53章 学农三 “你太过分了,讲鬼故事吓我们!”陈逸媛抗议道。眼角还有刚刚被吓出的泪珠。 安晓炎这时才反应过来:“哎呀,怎么办,我不敢睡觉了!” 周涛涛听到上铺罗含蕴刻意压低的笑声,又想到刚才的惊吓,心中忿忿,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此时寝室里的众人都在开口嗔怪罗含蕴故意吓人,罗含蕴在被窝中笑得正得意,突然间,一只冰凉的手不知从哪里伸出,握住了她的脚踝!她一惊,脚自然地向里一缩,就听得床板下有个阴测测的声音响起:“好兄弟,背靠背……” 于是,罗含蕴尖叫了。 在她的尖叫声中,周涛涛放声大笑起来。 “周涛涛,好你个周涛涛!”罗含蕴此时已明白自己被捉弄,但自己的心脏还在不受控制地扑扑乱跳,她又气又急,偏偏又是自己先说鬼故事吓的大家,发作不得,一口气憋在心里,实在是难受的很。 此时,忽然敲门声响起。 “你们寝室怎么回事?”娄老师的声音带着几分无奈。 寝室里各种声响立刻全部消失,大家面面相觑,几秒钟后,陈逸媛和安晓炎才想起按掉了手电筒。 “娄老师,没事,刚刚罗含蕴说发现一只老鼠。”周涛涛大着胆子叫道。 “老鼠?!”娄老师惊讶了一下,“大家都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们都睡下了,老鼠逃走了。”周涛涛说着,又故意伸手去抓罗含蕴的脚踝,罗含蕴气得用力甩了甩脚。 娄老师握住门把,正想开门看看,楼下忽然穿来一声很大的响动,随后,男生们的喧哗声响起。 娄老师在门外叹了口气:“你们真是!”她转身走了两步,又走回门口关照道,“好好休息了啊,明天还要早起。” “是!”周涛涛大声答道。 听着娄老师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安晓炎打开手电筒,猫身走到窗边,伸手打开了窗。 一楼男生们的喧闹声更响了。 “楼下怎么了?”陈逸媛问。 安晓炎探头往下看了一会儿,站好说:“不知道啊。肯定发生什么事情了。” 又有几个人围到了窗前,大家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却只听到了只字片语。 没多久,娄老师的训斥的声音响起:“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有人向她解释了一下。 “有没有人受伤?” “快,让卫生老师看一看。”…… “有人受伤了?”任佳琪问。 “好像还是我们班的。”陈逸媛补充道。 安晓炎半个身体几乎都挂在了窗外,偏生听不到什么关键的语句,一颗心百挠千抓,恨不得跳下去一看究竟。 沈清歌见了,连忙下床一把拉住她。 “你要是真想知道,就大喊着问一下。”她轻轻地提醒。 安晓炎双眼一亮,转头就往下大声喊:“下面怎么啦?” 楼下响起一阵男生的哄笑声,有个声音回应道:“有人从床上掉下来啦。”是林浩然的声音,“还把床睡坏了!”又是一阵男生们的哄笑。 “是谁呀!?”安晓炎大声问。 娄老师气急败坏的声音尖声响起:“你们都给我去睡觉!!!” 于是楼下再无声息。 安晓炎直起身,向大家吐了吐舌头,关上了窗。 她走回自己的床前坐下,摸了摸床栏。 “你们说,要怎么睡才把这铁床睡坏了?”说完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大家胡乱地猜测了一下,方才听到鬼故事时所带来的紧张和害怕一扫而空。周涛涛看了看时间,已经快11点了,连忙招呼陈逸媛和安晓炎关了手电:“明天6点起床哦,还是早点睡吧。” 大家也觉得说得尽兴了,便纷纷躺回了被窝里。 正迷迷糊糊半睡半醒的时候,一个低低的哭泣声在寝室里响起。声音压得很低,但在安静的寝室里却格外清晰,安晓炎一个晃神,惊醒了过来,侧耳听去,却有些汗毛直竖。 “是谁!?”她大声喊道。 被哭声吵醒的不止她一个,陈逸媛又再度打开了手电筒。 哭声被打断后,声音更轻了,但却一直在响。刚刚被欢笑驱散的阴影,再度压了过来。 任佳琪有些受不了了:“罗含蕴,都是你讲什么鬼故事啦!吓不吓人?!” 安晓炎大叫一声,三两下爬到了上铺,挤在了沈清歌身边:“清歌,我和你一起睡好不好?” 此时,睡在靠门那个床下铺的施诗敲了敲上铺的床板:“白婷,是不是你在哭?” 大家静下声来细听声音,果然是靠门那个方向传来的。 白婷窝在被窝里,哭得抽抽噎噎:“刚才那个故事,太吓人了,我……我吓得睡不着,我想回家。” 大家心里都松出一口气来,然后七嘴八舌地开始安慰她。 好话说尽,白婷也说自己好多了,不怕了,大家合上眼,安静地睡了没多久,嘤嘤的哭声再度响起。 “哎哟,白婷!”陈逸媛睡在隔壁床,有些恼火地踢了踢床栏。 白婷努力压抑着自己,尽快睡去,可却一直觉得床板下有冷风吹来。她翻来覆去地,觉得十分无助,便再度哭了出来。 这次连罗含蕴都受不了了:“白婷,算我错了好不好?我不该说那个故事,拜托你就当没听到,快睡了吧!” 施诗索性坐了起来,敲敲上头,问:“你要不要睡下铺?” 白婷想了想,同意了。于是大家开始用手电筒照着换床铺…… 如此这般地折腾着,第二天早上6点,窗外响起起床号的时候,寝室里的人都晃头晃脑地睁不开眼睛。刷牙的时候对着镜子照照,眼底都泛起了一片青色。 罗含蕴对着镜子发誓:接下来的几个晚上再也不讲鬼故事了! 沈清歌倒是影响不大,睡觉的时候听到些许哭声,对她来说,实在是再正常不过,因此她在第一次睡下的时候,就已经睡着了。 安晓炎洗漱完就溜到一楼去了,此时她心情愉快地跑上来,脸上有得知秘密后愉快的笑容:“你知道昨天晚上谁把床弄坏了?”她揪着衣袖问清歌。 “是,黄振宇!” 她捂着嘴笑了起来:“听说是和邻床的比赛猜拳,然后输的就跳床。他输的太多,床就……”她哈哈哈的放声大笑起来,不一会儿,这一层的女生都知道,高二二班的一个男生,晚上睡觉把床都睡坏了。 “对了,听说方秉然昨天晚上流鼻血了,还蛮严重的呢!”她讲到方秉然,脸上自然有了关切,又带了点幸灾乐祸,“身体真差。”她如斯评论道 ******* 怎么写啊写的,我又变成晚上更新了捏? 要改! 第54章 学农四 早上6点半,大家集合在食堂门口,组长分点组里人数。大家回头四顾,发现几乎人人都眼底发青,一副睡眠不足的萎靡样。 其他班级认识黄振宇的,便走上前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听说昨晚,你睡坏了一个床?”还没问完,自己先大笑起来。 黄振宇厚着脸皮,面不改色地说:“过奖过奖,是床太次。” 他的手臂和额头还有些许擦伤,配着这样的表情,实在是搞笑的可以。 安晓炎忽然问:“你昨天晚上和谁猜拳?怎么会一直输?” 黄振宇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默默转过身去。 安晓炎好奇心起,愈发不依不饶起来。 林浩然看不过去,一把扯过她,低声说:“是和秦漠猜拳啦。” 提到了秦漠的名字,站在安晓炎身边的沈清歌,也竖起了耳朵。 “为什么会和秦漠猜拳?” 林浩然瞟了瞟沈清歌,把声音又压低了几分:“大家熄灯后聊天,不知怎的就说到他们两个身上去了。”他指了指沈清歌,又说,“秦漠一直含糊其辞,黄振宇便冲出来,然后……就变成猜拳了……” 安晓炎眨了眨眼睛,把这些话消化了一下,然后一脸鄙视地说:“猜拳有什么难的,黄振宇真笨!” 林浩然清了清嗓子,神色有些尴尬:“那个……黄振宇猜不过他,叫我们帮忙,后来……全寝室都没猜胜他的……” 他想到猜拳时,秦漠斜斜倚在墙边,嘴角带笑,一派随意淡然的表情,就有些牙痒痒。 安晓炎却低低笑了两声,问道:“那怎么会把床跳坏?输了的就在床上跳?好傻哦!” 林浩然眼神飘移,却耐不住她的紧迫盯人,最终投降道:“是我们不信邪,集体车轮和秦漠猜拳,挤到了黄振宇的床上,大概……太重了,所以……” 他看着安晓炎恍然大悟的神情,又着急补充道:“这个你不能说出去的哦,黄振宇说他一个人顶了。” 说得好像是集体作奸犯科似的。 安晓炎笑着摆摆手:“好啦,知道啦。” 她走到沈清歌面前,笑嘻嘻地端详了她半天。 “你家秦漠,还蛮腹黑的嘛!”她悄悄说道。 ****** 班级在食堂门口集合完毕后,就依序进入食堂吃早点。吃早点的时候。老师会根据组别分派当天的任务。 沈清歌一组的任务是清理菜地。 东面一片菜地的花椰菜大多已经收割上来,余下的花椰菜根叶需要挖掉,然后重新犁过土地才能播种新的蔬菜。 并且,花椰菜的根叶是不能乱扔的,要收集起来,然后去喂猪。 领到这个任务的小组有四个,其余两个组则被指派去了鱼塘,秦漠所在的小组,就被派去了鱼塘。 沈清歌听说后,低下头默默地吃着碗里的清粥,心中有几分后悔。 吃完早饭,四组人领了工具干劲冲天地跑到了菜地里,每组分摊了一块地,大家便蹲下开始清理。 农活做起来其实不难,难的是长时间做同一样农活。 不过半小时,有些同学就吃不消了,纷纷放下工具跑到一边开始坐着喝水。 秋高气爽,太阳晒在身上已经不再燥热,倒是在凉凉的秋风吹拂下,显得暖洋洋的。成片的农田放眼望去,几乎看不到边际,一些晚上没睡好的同学,困意渐起。 “要是有个地方可以靠着眯一会儿就好了。” 沈清歌干的很卖力。 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想到多年前,她的妈妈也可能在这片农田里做过活儿,她心里就隐隐的有些雀跃。 挖花椰菜根叶的活儿不难,做熟练后,一把小铲子在她手上飞快地转动,安晓炎则提着篮筐收着被人挖出来的根叶。 当属于自己包干的那块地终于被清理干净时,大家都吁出一口气。沈清歌站起身来,踉跄了一下。 “小心!”站在她身边的方秉然,出手扶住了她,松开手时,她蓝色的运动服上,就留下了几个黑黑的指印。 方秉然神色微窘。 沈清歌见了,伸手去拍了拍:“没事。” 然后,半条袖子都黑了。 沈清歌后知后觉地看看自己黑乎乎的手,又看看袖子,抬头和方秉然对视一眼,两人同时笑了起来。 “收拾下工具去洗手吧。”方秉然提议。 四个组的任务都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田间小路上,嘻嘻哈哈的都是学生们的嬉笑声。 洗了手,还了工具,沈清歌和安晓炎主动提了篮筐去农场办公室交差。 到了办公室门口,却听到里面有人在大声地说些什么,声音很是激动,她们在门口候了一会儿,一个皮肤黝黑剃着平头的中年男子大步迈出,边走边回头说:“来!你们跟我去看看!还不相信!” 杨冰清和赵晓宇缓缓地从办公室里跟了出来,两人的脸色,都有些灰暗。 安晓炎适时地上前对那男子说:“高二二班的花椰菜任务做完了!” 那男子有些不耐地低头看了看篮筐,伸手翻检了一下,脸色微霁,回头对杨冰清说:“看到吗?这才是花椰菜的根叶!” 他怒气冲冲地拎了一个篮筐,往农田走去。杨冰清苦着脸走在后面,对安晓炎的招呼视而不见。 安晓炎和沈清歌洗完手回来,才知道,高二七班挖花椰菜的根叶挖到幼苗上去了。把辛苦培育出来这几天就打算搭建暖棚的幼苗,给挖了个精光。 杨冰清作为那几个小组的组长之一,表情很是愁苦。 那个黑脸平头的中年男子就是今天挖根叶活动的负责人,他此时已经从农田回来,翻检着那几筐被挖出来的幼苗,脸上都是痛惜。 “现在的孩子哟!”他翻来覆去地念了几句,终究站起了身,对着站在一边的安晓炎等几人招招手,“过来,跟我去处理根叶去。” 刚刚受了表扬的同学精神很是高涨,快步跟随他去了伙房。 炉子已经升起,一个围着围裙的师傅正在往沸水里扔切碎了得花椰菜根叶。看到有人来帮忙,便笑着招呼:“来,帮我煮菜,我来切。” 于是徐政上前问清楚了步骤,一一分派起来。 他和师傅一起切菜,安晓炎和沈清歌负责煮菜,方秉然和吴昕源负责把煮好的菜装入食桶中,其余几人则机动。 ****** 月底了,大家还有木有粉红票?我真的想要呀~~扔过来吧! 第55章 学农五 虽然已是秋天,伙房里升起的炉子仍是把众人身上逼出了一身汗。沈清歌搅动着手中的大勺,觉得手臂有些酸软,安晓炎也累得小脸通红,连八卦的力气都没有。 “师傅,什么时候能煮完啊?” 切菜的师傅咧嘴一笑,道:“早呢!。”他指着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摞得高高的篮筐,“这么多都要煮掉哦!” “啊!~”安晓炎失望地大叫一声,脚下一软,人就歪向了沈清歌。沈清歌没有准备,被她的身体一撞,手上的大勺掉入锅中,溅起几朵水花,她的手瞬间被烫了好几下。 还没等沈清歌发出声音,一只大手拉过她的右手,冲到了水龙头边。 凉凉的水花冲着烫伤的地方,白皙的手背瞬间泛红一片,有一种火辣辣的痛感直钻心肺,沈清歌忍不住细细地抽了一口凉气。 “很痛吗?”方秉然听到声响转头看她,眼里满满的都是关切。 沈清歌此时才意识到他紧紧握在她手腕处的手,不由地挣了一下,方秉然一愣,连忙松开了手。 “谢谢!”沈清歌低头轻声说了一句,便想把手移开。 “别动!”方秉然连忙阻止,“要用冷水冲五分钟才可以,不然容易起泡留疤。” “小姑娘有没有事呀?”那个师傅在砧板旁大声问道。 “没事没事。”沈清歌连忙回应。 安晓炎内疚地走过来,呐呐地说:“对不起……” 沈清歌笑着和她摇摇头,还没开口,一旁的方秉然就皱着眉冷冷道:“你也太毛躁了!没力气做可以换人来啊!” 安晓炎眨着眼睛,委屈地看看他又看看沈清歌,第一次没有开口反驳他的话。她小心翼翼地走到沈清歌身边,看着那只在哗哗的流水中泛红的右手,很担心地问:“不会留疤吧?这么漂亮的一双手,还会弹钢琴……” 沈清歌的手上红红白白的一片,在流水的冲洗下,竟有几分艳丽的感觉。她轻轻甩了甩手,移出来就着阳光细看,刚刚被凉水冲淡了的火辣感再度袭来。 她蹙眉再度把手伸入了水流中。 方秉然看在眼里,盯着安晓炎的双眼,更是犀利。 师傅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从一旁的橱柜里拿出一瓶麻油:“小姑娘,涂点麻油就好了。” “……可以吗?”沈清歌看了安晓炎一眼,小心地问。 “可以咯,你看我不小心烫伤都是这么整的。”他晃动着那双黝黑粗糙的大手,沈清歌觉得,更没信服力了。 “还是去给校医看看吧,如果有烫伤的药膏最好。”方秉然看到她眼中的犹疑,果断地说,又伸手从水池边拿了一个塑料盆,冲洗干净后盛了半盆水,示意沈清歌把手放进去,然后向安晓炎歪歪头,“你拿着。” 沈清歌大窘,这样一路走到白老师那里,全年级都知道了!她连忙摇头:“我快些走过去就是了。” “不行!”两人同时出声。 “我帮你拿我帮你拿。”安晓炎忙不迭地强调着,“要是手上留了什么疤,我真要内疚死了。” “那……”她抬头看了看一脸严肃的方秉然,“我们两个过去就可以了……” 方秉然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点点头,走到炉子边,接手起了她们俩的活儿。 安晓炎端着水盆小心翼翼地侧身走在沈清歌的身边,此时已快到午饭的时候了,田陌间看不到什么劳作的学生,沈清歌轻轻嘘出一口气。 “好点了没?”安晓炎仔细看了看她眉间的神色,轻声问道。 “嗯……应该不会有事的,放心吧。” 安晓炎的一颗心渐渐放松下来,安静了一会儿,忽然又说:“我觉得,那个流言是真的。” “你又想到哪个八卦了?”沈清歌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她。 “方秉然喜欢你啊。”她很认真地说,“你看今天,他紧张的样子。” 沈清歌脑海中闪过上次在图书馆见到的那一幕,垂下双眼,淡淡地说:“你别胡说。” 安晓炎有些激动:“我没有胡说,我看……这个很准的!”她本来想说“奸|情”,到了舌边又硬是咽下去了,她看沈清歌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心中更加忿忿,“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帅哥都喜欢你!” 走出田陌,农庄上往来的人就多了起来。大家看到两人奇怪的举动都有些好奇,目光纷纷往她们俩身上投去。 沈清歌觉得很尴尬,想把手拿出来快些走。正在和安晓炎拉锯,派去鱼塘的两个小组慢悠悠地走回来了。 秦漠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农场水泥平地中间的两个人,中间怪异地夹着一个水盆。 “咦?你们两个怎么回事?”桑宏很大嗓门的问,这几个人瞬间成为了焦点。 安晓炎大声地回道:“沈清歌手烫伤啦,要去看校医呢!”她探头往桑宏这边看了看,奇道,“你们怎么回事啊?周涛涛怎么了?” 桑宏有些无奈地说:“她掉鱼塘里了。”他还想再问沈清歌的伤势,身边已是一阵风刮过,秦漠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沈清歌的身边。 他毫不避讳地轻轻拿起她的右手,仔细地看了看,眉头已经紧紧皱起:“怎么会这样?被沸水烫的吗?” 沈清歌点点头。 他小心地再把手放回水里,跟安晓炎说:“走,一起去找校医。” 沈清歌把手一缩:“我这样走过去就好了。” “不行!”又遭到了两个人的反对。 安晓炎扑哧笑了出来,看了一眼面带忧色的秦漠。忽然问:“咦?你的外套呢?” 秦漠淡淡地说:“周涛涛掉鱼塘里了,借给她披一下。” “为什么要借你的衣服?” “……我的衣服比较好看吧。” 安晓炎忍不住大笑起来。 看着三人渐行渐远的身影,周涛涛拉着披在身上的外套,有些着急。“秦漠!”她叫着想跟上去,“你的衣服……” 话没说完,衣服被桑宏一把抓住。 “你还是快点回寝室换件干净的衣服吧,然后去食堂要碗姜汤喝,不然着凉发烧可不是好玩的。”他拉着她往寝室走去,“衣服你在楼下还给我,我帮你去给秦漠就好了。” 周涛涛走了几步,又回头向秦漠看去。三人的身影已经走的很远,脸上的神色已经看不清晰,但周涛涛却觉得,秦漠的目光自见到的那一刻起,从未离开过沈清歌。 她有些不甘心地咬着嘴唇,跺跺脚,快步走回了寝室。 ****** 前一章有小改动。 ****** 学农就是jq爆发的时刻呀 为了这个时刻,大家扔票票过来吧! 另,5月的pk马上就要结束了,《王子请走开》的名字马上就要从首页上消失了,下次上首页的时间不晓得会是多久。因此,喜欢这个文的诸位,请你们动手收藏一下吧,6月还请继续支持哦!!鞠躬! 第56章 学农六 娄老师有些头痛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窗外是一派秋高气爽,屋内的气氛却是低沉凝固。娄老师对面坐着一个皮肤黝黑剃着平头的中年男子和身穿白大褂,神情悠闲的白老师。 她转过头和坐在身边的年级组长对视了一眼,暗暗叹了口气。 年级组长刘老师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郭主任啊,被破坏的菜地,最后结算的时候,我们肯定会赔偿的。现在的学生嘛,四体不勤,不识五谷的很多,所以才要来学农嘛。以后我们在分派任务前,一定会多加教育的。” 郭主任黑着脸,僵硬地点了点头,又转头看看白老师,问:“我听说有学生受伤了?” 白老师微微点了点头:“有个女同学,右手被沸水烫伤了。还有个女同学掉到水塘里去了,不过喝了点姜汤目前看来没什么事。另外还有几名学生,手被轻微割伤。”她沉吟了一下,又说,“哦,昨天还有个男生,从床上掉下来,有点擦伤。” 郭主任的脸更黑了。 “居然能把铁床睡坏!他在床上都干了些什么?” “咳咳。”娄老师小心翼翼地纠正道,“是床板坏了,木头的。” “床板差不多拦腰截断了!”郭主任不大的双眼瞪得溜圆,嗓门一大,连身前的桌子都似乎颤了颤,“床架也有点变形了!” “是是是!”刘老师马上接口,“是我们的学生太顽皮了。一定教育,一定教育。” 随后他又问白老师:“那几个受伤的同学都没事吧?”岔开话题的意图十分明显。 白老师忍着笑摇头道:“没事没事。就是烫伤的那个严重一点,已经上了烫伤药了。” 刘老师满意地点点头:“恩,白老师你准备得很充分啊。”随后又连忙安抚坐在一边的郭主任,“主任啊,我们下午把几个班的老师都集合起来,讨论下接下来的安排好不好?一定要保证安全,不妨碍生产。” 郭主任重重地点了点头:“计划是要改动一下。”他见目的已经达到,便起身又去农场转悠了,自从花椰菜苗被误拔以后,他在办公室里是一刻也坐不下去了,非得亲自去农田守着才踏实。 刘老师嘘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随后又板起脸说:“小娄啊,这次受伤的几个同学,是你们班的吧?” 娄老师的头低得更低了:“……是。” “安全教育还是要到位啊。” “……是。” “你还是要多费心盯着点。” “是,是,一定一定。” 刘老师满意地走了,屋子里只剩下了两人。 白老师看到娄老师比苦瓜还苦的脸,终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好啦!每年学农,学生磕磕碰碰是肯定有的,拔点花椰菜苗算什么?去年还有一个班,晚上摸黑去暖棚里偷西瓜呢!” 娄老师听了身子一跳,站了起来。 “你说得对,那我更要盯得紧一点了!” ****** 下午的学农活动是,喂猪。 每组去伙房抬了一桶煮过的花椰菜根叶,和已经拌好的猪食混在一起搅一下,就可以去喂猪了。 沈清歌右手负伤,被组内人员一致认定需要休息,只是让她跟着,什么东西都不让她拿。 她走在队伍的最后面,看到几个男生的手上都是绿绿的一片,不禁好奇道:“你们的手都怎么了?” 吴昕源低头看了看,抱怨道:“都是花椰菜叶子的汁水啊,洗都洗不掉,还嵌在指甲里。” 莫琳却捂着鼻子仰着头,一脸痛苦:“早知道午饭少吃点了,我觉得闻这个味道就快吐了。” 猪圈的味道很大,虽然有很多窗,四处都通风,但还是吹不散那股浓烈的臭味。 安晓炎从兜里掏出纸巾捻成小团塞进鼻子里,呼出一口气:“这样好多了,要不要来点?”她递给莫琳一张。 莫琳接过后,如法炮制,呼吸了几口气,仍是一脸痛苦。 “虽然我知道嘴巴和鼻子呼吸没区别,可是总觉得用嘴好像会把整个人都熏臭似的。” 徐政在最前头拍了拍手:“我们不要在这里拖拉了,多拖一秒就多臭一秒,大家轮流抬着桶,按刚才老师说的,一个食槽五瓢猪食,一人舀五瓢,争取快速通关。” 过程很顺利,猪圈里的猪见到了食物,纷纷拥到了食槽前,哼哼唧唧的声音伴随着吧嗒吧嗒的吃食声,圆滚滚的屁股上一根短短的小尾巴晃啊晃的,要不是浑身脏兮兮的还臭气熏人,这个场景还是蛮讨喜的。 在把猪食桶里最后的一点猪食倒入食槽后,大家像上了发条似的,奔跑到棚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沈清歌捻着鼻子,觉得自己的嗅觉都似乎被熏迟钝了。 “你的手,校医怎么说?”方秉然在出口处摆好了大桶,回头问她。 沈清歌抬手给他看了看,涂了药膏的手背:“白老师说因为及时冲了冷水,没有大碍,让我尽量少碰伤处就可以。” 方秉然点点头,又关照说:“这几天不要吃鱼虾之类的发物,如果起水泡,千万不能弄破。” 沈清歌一一应了,随后笑着问:“你怎么说的比白老师还详细?” “我妈妈是医生。”他左手轻轻抚上右手的小臂,“我小时候被开水烫过,所以印象特别深。”他的眉眼间带着几分落寞。 沈清歌轻轻甩了甩仍在隐隐作痛的右手:“对了,听说你流鼻血了?不要紧吧?” 方秉然一愣,脸上竟泛起了一丝可疑的红晕。 “没事。秋天秋燥我就容易流鼻血。”他揉了揉鼻子,看到徐政在对他们俩招手,连忙快步走了过去,“走吧,接下来应该可以休息了。” 农田边的水泥平地上已经陆陆续续集合了不少学生,大家忙了一天,加之晚上又没睡好,神色多少都有些疲乏。 年级组长刘老师在集合了学生们后,拿着话筒向大家宣布了几件事。 第一,明天的果园采摘桔子的活动取消了,下午会选部分小组给采摘下来的桔子装箱。 第二,明后天的内容主要就是参观现代化农场。 第三,请各位同学严格听从老师的指挥,不能随意破坏农场设施。 说到第三条,不少视线都集中到黄振宇身上去了。他一脸笑嘻嘻的,混不在意。 采摘桔子活动的取消原因,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花椰菜苗已经被拔得精光了。万一采摘桔子的时候把没熟的摘了下来,损失不是更大。 刘老师简洁地讲完,就宣布自由活动。 大家四散而去。 农场的新鲜感已经逐渐淡去,大家重新拿出扑克游戏机,呼朋唤友。 沈清歌此时收到秦漠的短信:吃完晚饭,食堂门外等你。 ****** 谢谢大家的票票!pk最后三天了,还有莫? 第57章 如此夜晚 沈清歌打了饭,选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眼角却瞟到坐在食堂中间的秦漠,他正在和他们一组的人一起吃饭,周涛涛坐在了秦漠的对面,正笑脸盈盈地跟他说着什么,秦漠也回了一个温和的笑容。 沈清歌想到上午周涛涛披着他的衣服的样子,心里就闪过了几分不自在。 秦漠却好似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似的,转过头来,对着她眨了眨眼睛。沈清歌忍着笑低头慢慢地挖着饭,安晓炎捧着餐盘走了过来。 “你的手怎样了?还痛吗?”她很关切的问。 沈清歌拿起筷子夹了一筷菜给她看:“还好,还能吃饭。” 安晓炎松了口气,用一种很自责很哀怨的口气跟她说:“对不起啦~~~”尾音还拖得老长。 沈清歌有些无奈地笑了:“你说过很多次了。如果留疤了,找你来植皮好吧?” 安晓炎笑嘻嘻地凑上去:“只要你不介意我的皮黑。” 沈清歌不理她,低头吃了几口饭:“对了,”她把头埋在餐盘里,故意说得轻描淡写,“你一会儿吃完先走吧。” “那你呢?” “我……想四处走走,消食。” 安晓炎一愣,看到了她微微泛着粉色的脸颊,忽然明白过来。 “哦~~~”她的声音嘲嘲的,斜着眼睛看了看坐在中间的那个,“好吧,我火速解决晚饭,绝不妨碍你们!” 沈清歌在安晓炎吃完离去后,数着餐盘里的饭粒又磨磨蹭蹭地吃了一刻钟。待看到食堂里的人都散的差不多了,才站起来放好餐盘,走出了食堂。 秦漠就在食堂门口斜对面的一颗树下站着。他穿了一件浅灰色的长袖t恤,袖子随意地挽起,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衬得他的双腿修长笔直。他正背对着食堂前的小路,往田间眺望些什么。太阳已经西垂,把天边映染了一片亮红,他的衣服上也沾染了些许霞光。沈清歌慢慢地向这个背影走进,一颗心竟控制不住地乱跳起来。 在离他还有四五步远的时候,秦漠转过了身。 “吃好了?”他笑着问。 “你等了很久吧?”她很早就看到他端着餐盘出去了。 “还好,到寝室走了个来回。”他笑得狡黠,“走吧。” “去哪里?” “我今天去鱼塘的路上,发现一个挺有意思的地方,”他回头打量了一下沈清歌,忽而皱眉道,“你穿裙子可能会被蚊子咬哦。” 沈清歌双手抚了抚裙子上的褶皱,轻声说:“我涂过驱蚊液了……” 秦漠点点头,双手插袋慢慢地走在前头。 夕阳在土地上照出了两个长长的身影,一前一后,时近时远。忽然间,两个影子重叠了,分开始,两只手已经牵在了一起。 “低头在看什么呢?”大手的主人用他那温润的声音调侃着她。 她有些羞涩地回头看了看,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于是她也轻轻回握住了他的手。 “你今天在鱼塘那里做些什么?” “弄鱼食,喂鱼,顺便还打扫了下卫生。” “周涛涛怎么会掉下去的?” “好像是喂鱼的时候滑下去的吧。” “她没有着凉吧?” “大概吧。” “下午的喂猪她也去了吗?” 秦漠叹了一口气,脚下一停。 “清歌,我们为什么老是要说她呢?” 沈清歌咬着嘴唇,半晌才轻轻说:“我觉得……她……喜欢你。” 秦漠的笑容渐渐收起,他默默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问:“所以呢?” “还要所以吗?现在已经很明显了啊。” 秦漠淡淡地说:“那又怎样?喜欢我的人很多。” 沈清歌默然。 他说得是事实。 而她也是其中一个。 想到这里,她的心有些隐隐作痛。抬头望着他被夕阳映照的完美的侧面,她竟觉得有几分不真实。 他们的周围是大片大片的农田,有些农田已经收割,露出了黄黄的土地,和绿色的田地像拼布似的,交织在一起。农田的边上是一块大空地,搭着一栋简陋的房子,四处都堆满了放着稻草堆成的草垛。 夕阳慢慢沉入了地面,农田上的农家,都亮起了自己的灯。 秦漠拉着她走到一个矮矮的稻草垛边上:“能坐上去吗?“他问。 沈清歌拉着裙子坐定,便看到他向后一躺,整个人都倒在了稻草垛上,稻草垛微微震了震。 “你也来。”秦漠侧头看着她,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沈清歌挪着身体慢慢地躺下,深蓝色的天空就瞬间填满了整个视野。 一轮明月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挂在了天边。最早出来的那颗长庚星也已经依偎在它的身边,烁烁放光。 随着天空渐渐地暗下来,两颗、三颗、四颗……越来越多的星星出现在那片墨蓝色的天空中。 沈清歌从来没有在夜晚的天空中,看到过这么多的星星。 她躺在温暖又有些扎人的稻草堆上,觉得整片天空像是要把她包裹起来似的,和这片浩瀚的星空相比,自己的人,自己的烦恼,又显得多么的渺小! 夜晚的凉风吹过,让她从星空中微微清醒过来,她侧头看向身边的那个人。 他的双眼一瞬不瞬地望着星空,点点的星子映在他的眸子里,他的双眼也似乎在闪光。他忽而一笑,转头看她。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只有一边那间简陋的小屋里,微微亮着灯,他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糊,只有那双如墨玉般的眼睛,还是那么的夺人心魄。沈清歌觉得自己虽然全身都隐在了黑暗里,但在他的视线下,却似乎连埋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都无所遁形。 “清歌。”他开口叫了她的名字,声音有些微微的沙哑,“不要去管别人。” 沈清歌的嘴唇颤了颤,没有说话。 他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沈清歌看着星空,心里涌出一股喜悦,冲淡了方才满心的酸涩。 “喜欢你的男生也不少,你又是这般……,我的压力也很大呢。”他望着星空轻轻地吁出一口气。 沈清歌听出了话语中的怅然,连忙握住了他的手,可是到嘴边的那句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 昨天学了一天的车,晚上在床上写啊写的就睡着了……醒来已是凌晨。 55555555555 我也不多解释了,这是昨天的份,今天的份在码中 第58章 担心 沈清歌回到寝室的时候,已过了晚上9点,忙碌了一天,大家都很疲累,寝室里有些同学已经早早地睡上了床。 沈清歌轻手轻脚地打开橱门取出洗浴用品,想趁着澡堂关门前去冲个澡。 拿好东西打开房门,就见到安晓炎双手交叠抱胸,双腿交叉,斜斜倚在门框上,挑眉看她,嘴角还挂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沈清歌吓了一跳,心中立时一虚,后退了一步。 安晓炎进门拎起早就收拾好的洗澡篮,拉着她走出了寝室。 两人默不作声地走在通往澡堂的小路上,安晓炎一反常态,格外的安静。沈清歌终于耐不住,开口问道:“你还没洗澡啊……” “等你啊!”安晓炎瞪了她一眼,哼哼了两声,“谁知道你‘散步消食’这么久……” 沈清歌低头不语。 “娄老师来找过你啦。”安晓炎接着扔炸弹。 “啊?那你怎么说?” “我说……”她故意拖长了音吊着她的胃口,眼睛却就着昏暗的路灯打量了一下沈清歌的脸——双目水润,嘴唇微肿。她的心里忽然间闪过一丝失落,从此与沈清歌最要好的,便不是自己了吧…… “怎么说的?”沈清歌着急地拉着她的手臂,一脸的紧张。 “我说你洗澡去了,她说也没什么事,就是关心下你的手。” 沈清歌嘘出一口气:“还好有你在。” 安晓炎皱皱鼻子,看到澡堂的阿姨已经在收拾东西,立马拉着她冲了过去。 入了澡堂,安晓炎一直用那种打量的、好奇的目光看着沈清歌,看她脱去了外衣,露出光洁的脖颈和后背…… 沈清歌拥着毛巾转过身,有些羞恼地催促她:“看什么看?快去洗啦!阿姨说只给我们十分钟。”说完转身就走。 安晓炎嘻嘻哈哈地脱了衣服,冲进澡堂,跑到沈清歌身边开了一个水龙。待到对面那个慢吞吞的女生终于洗完离开,安晓炎立刻打开了话匣子:“你们去哪里啦?” “就是……在农田里堆稻草的那个平地那边。” 安晓炎皱着眉想了半天,又问:“那里有什么好玩的?你们这么久在那里干嘛?喂蚊子?” 沈清歌的脸略略红了一下,轻轻地说:“看星星……” 安晓炎脚下一滑,一个趔趄了,差点摔倒。她紧紧地抓着冷水管,喘了几口气。 “你们还……真够浪漫的!”——“浪漫”两个字她说得有些咬牙切齿。她本来期待有什么劲爆点的八卦,没想到却是这么得……老土! “秦漠位居四大帅哥之首,手段实在是不怎么样啊。”她摸着下巴唾弃道,“难道……他以前没有过女朋友?” 沈清歌想到方才他有些生涩的亲吻,心中一甜,耳朵这边却呼啦啦地一下子滚烫了起来。 这个细节自然被眼尖的安晓炎捉到,逮着她不依不饶地追问,沈清歌飞快地抹干了全身,逃出了澡堂。 安晓炎跟在后面冲到了更衣室,看着她有些手忙脚乱地穿戴衣服,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就是亲了两下嘛,有什么不能说的。” 沈清歌双手一滞:“你怎么知道……” 安晓炎更是爆出一阵大笑:“哈哈哈,清歌,你实在是太好骗了!” 沈清歌俏脸一寒,拎起东西转身就走。安晓炎笑着跟在身后,还把自己吊在了她的胳膊上。 “我本来等得很担心……”她笑声间歇,把自己的脑袋枕在了沈清歌的肩膀上,“这么晚还不回来,外面又是黑灯瞎火人烟稀少的,干什么不行啊……我真怕秦漠……” 她顿了顿,凑上沈清歌的耳朵,轻轻地说:“……把你吃掉!” 沈清歌眨了眨眼睛,半晌才反应过来,期期艾艾地说:“你是说……那个?”她的脸瞬间涨得通红,连连摇头,“没有啦!真的没有!” “我知道啊,”安晓炎得意地抬抬下巴,“不然你怎么会这么坦然地和我去洗澡。”她贼兮兮地捂着嘴巴偷笑了两声,又说:“我刚刚帮你检查过了,身上一点痕迹都没有哦!” 沈清歌受不了这样的揶揄,羞恼地甩开了她的手,往前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跺了跺脚:“你怎么……”她的声音恨恨的,“你是从哪里看来这些乱七八糟的!!我们才高二!” 安晓炎很少在沈清歌身上看到这么激烈的情绪,一时笑得前仰后合,她的举动引来了路上同学的侧目,又见沈清歌一直在用她的大眼睛瞪她——虽然看起来,一点威势都没有。 她勉强收起了笑容,蹦蹦跳跳地上前勾着沈清歌走回寝室。 “高二又怎么样?我有一个初中同学,今年夏天都去医院堕过胎了。”她对上了沈清歌不可思议的眼神,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又补充道,“我们学校风气比较好,不过这种事,肯定也有。” “你一直在担心我……”沈清歌终于意识到,安晓炎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在掩盖她心里的担心。 “对不起……我应该给你发个消息的。” 安晓炎笑着嗤之以鼻:“算了吧,你哪会想到那个。” 她们挽着手默默地走了一会儿,快要到寝室门口的时候,安晓炎忽然又说:“秦漠真的不错,夜黑风高、佳人在怀,还能坐怀不乱,清歌,你就从了他吧。”说完飞快地在沈清歌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咯咯咯地笑着逃走,边跑还边说,“要是我,肯定忍不了!” 沈清歌被她惹得又惊又喜又怒,到了寝室看到那张铁床,忽然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 她勉力地支撑着刷了牙,爬上了床,盖好了被子。 一股强烈的倦意袭来。 窗外的月光透过纱窗,洒在了她的身上。她想起月光下,秦漠那一双墨玉般润泽的双眼,想起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掠过她的脸颊…… 本以为会是一个辗转反侧的晚上,但沈清歌很快就睡着了,她的嘴角,还挂着一个依稀的微笑。 一夜好梦。 ****** 做了个更新时间的调查,一半的读者都希望下午更新,于是我从善如流了。 我会坚持的,握拳。 另,祝大家六一快乐!! 砸点推荐票吧! 下了首页点击果然减少了呀。55555,咋办 第59章 歌 第二天一早,周涛涛捧着叠得整整齐齐的外套找到秦漠的时候,还没说话,秦漠就开口道:“你来的正好,有事找你。” “什么?”周涛涛弯弯的双眼中闪着期待。 “我想换组。” 周涛涛一愣,双手有些无力地慢慢垂下:“为什么?是因为……因为这个组……”难道是因为自己?她有些不敢追问。 秦漠一笑,如春风轻轻拂过。 “跟这个组没关系。”他轻轻地说,“是我想换到沈清歌那个组去,我已经跟徐政说好了。”他说得那么的自然,那么的理所当然,周涛涛听在耳里,一颗心立时揪了起来,她第一个反应就是拒绝。 “不行。”拒绝的话脱口而出,“每个组都有劳动评分的,这样换来换去,太随意了吧。” “是吗?”秦漠似笑非笑地睨着她,“那我去问问娄老师。” 说完也没有理会周涛涛手上的那件外套,施施然地走了。 等到吃完早饭,分组活动的时候,秦漠已经双手插袋,代替了徐政的位置,站在了组里的最前方。 安晓炎戳戳沈清歌:“他是怎么回事啊?” 沈清歌想起他昨晚跟她提过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就是……换到我们这一组啊。” 安晓炎咋舌:“还真是雷厉风行啊,老师肯让他换?” 沈清歌也有些汗颜,她本来以为娄老师不会同意的。 同学们发现这个变化,也在窃窃私语,黄振宇则索性上前,拍了拍秦漠的肩膀,问:“嘿,你站错地方了吧?” “没有啊。”秦漠淡淡地笑着和他对视,“我换组了。” 黄振宇愣了愣,又斜眼瞄了下站在最后的沈清歌,捶了一下他的肩膀:“那你那晚还不承认!” “我哪有不承认了?”秦漠笑着看他摸了摸额头的擦伤,“是你太着急了。” 黄振宇想到那天晚上的狼狈样,一口气就堵在了胸口。他恶狠狠地扔了几个白眼给他,气呼呼地走了。 经过他的大嘴巴一宣传,没多久,全班都知道,秦漠和沈清歌的传言,原来是真的。 大家笑嘻嘻地打量着他们,沈清歌感受到这些目光,觉得如芒在背,她始终还是无法坦然面对一切,心中便有些恨秦漠为什么做得这么的明目张胆。任佳琪注意到她慢慢向后挪动的脚步,忍不住出声逗她:“清歌,你走错方向了吧?应该到前面去呀。” 于是大家纷纷对着沈清歌起哄,看到她的脸越垂越低,遮在长发间的脸颊绯红,与素日冷冷的样子截然不同,几个男生愈发来了兴致。直到秦漠挡在她的身前,遮住了她大半的身影,众人先是大大地哄笑一声,随后注意到他坦然如常的神色,笑声便是一顿。秦漠嘴角带笑地环视了一周,目光扫过,与他交好的男生们首先停了下来。女生起哄大多是处于对沈清歌的妒忌,现在王子站出来维护公主,心中即便酸涩也要在王子面前维持良好的形象,于是声音越叫越轻,最后也没了声息。 安晓炎偷偷地问秦漠:“你是怎么跟娄老师说的?她竟同意了?” 沈清歌的脸上虽然红晕未消,却也好奇地看着他。 他淡淡地说:“我就直接跟她说啊。” “直接说?!!”安晓炎声音拔高了八度,“怎么说啊?” “就说,我想换到这个组,和同学也讲好了,问她可不可以。” “然后呢?” “然后她就同意了啊。” 安晓炎惊叹了:“这么简单!” “是啊。”秦漠笑着,瞥了一眼沈清歌,“有时候,坦白一点,事情做起来会更方便。” 沈清歌抿了抿嘴,有些不自然地抬头看向天空。 安晓炎嘻嘻地笑着,当作没看见两人之间的小动作。 班里的同学们很快又找到了新话题,叽叽喳喳地讨论着,间或爆发出一阵大笑。在这笑声中,有人高兴,有人伤感,有人……故作欢欣。 ******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似乎过得很快。农场对这帮学生的破坏力甘拜下风,安排的农活越来越轻省,大多只是走个过场。 到了下午两点左右,一天的任务就基本结束了。为了不让农场里到处都是鸡飞狗跳的声音,为了管束住这票在农场里过得越来越放纵的孩子们,三点开始,大家都集中在空地上,做着游戏。 跳绳、拔河、丢手绢、击鼓传花、老鹰捉小鸡……很多低龄的、怀旧的游戏都被翻出来玩了好几遍,分班带来的陌生感在这里慢慢消失,班与班之间的界限也不是那么明显了。很多人都认识了新朋友,粉红色的流言,漫天飞舞。 到了最后第二天,按惯例都是要举行一个联欢晚会的。每班都要出三个节目,周涛涛作为兼职的文艺委员,追着班里的同学讨着节目。她自己报了个大头,负责一个小品,男生们都大力支持,纷纷踊跃参加。张哲作为副班长,被硬性分摊了一个节目,他愁眉苦脸地想了半天,扒着王禹和其他几个男同学,来了个合唱。男生占了两个节目,女生怎么也应该出一个吧,周涛涛在十几个女生里问了两三圈,都没人愿意上台,统一的说辞都是没有才艺不敢献丑。 周涛涛只能去找沈清歌,沈清歌的歌声班里好几个女生都知道,加上周涛涛觉得秦漠换了组,沈清歌也欠了她一个人情,完全忽略了当初她是怎么在秦漠面前反对的。 沈清歌自然是不同意的,周涛涛死皮赖脸地央求她还能漠视,但周涛涛后援团的力量,就不是她能够抗衡的了。一票男生看到周涛涛如此为难,自告奋勇为佳人解决难题,他们直接去找了——秦漠。 秦漠笑着应了,找沈清歌说了,又有安晓炎在旁撺掇,最后终于定下了节目,独唱《传奇》。 联欢会当晚,沈清歌的节目被排在了倒数第三个。周涛涛领着一群男生,演了一出无厘头小品,讲得就是大家在学农期间的丑事,全场爆笑如雷,几个老师也跟着在一旁边摇头边笑。小品结束后掌声震天,沈清歌不得不承认,周涛涛很是有几分才能的。 张哲和王禹几个的合唱就有些乏善可陈,唱歌就像交差,音响又有些差,结束后掌声寥寥,几个男生逃似的回到了队里,不过还是受到了全班同学的鼓励。 待到沈清歌上场的时候,全场的观众们已经有些high得过头了,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漂亮女孩,俏生生地站在台上,还没开口,就已经嘘声四起。待到音乐响起,沈清歌对着话筒,却传不出声音,起哄的声音就变成了喝倒彩的声音。 沈清歌在台上有些忙乱地调试着话筒,倒着开关,但话筒一直在罢工,而放伴奏的老师却开了小差,没有马上停下,她孤零零地站在台中,受着大家的目光与议论,恨不得马上跳下台,逃得远远的。 就在此时,秦漠从台边拿了两个话筒打开,就着伴奏边唱边走上了台。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他适时地把一个话筒递给了沈清歌。 沈清歌接着连贯地唱了起来。 自从那天秦漠生日的时候,她听到了这首歌,便常常在睡前边听边学,想着他的样子,体会着词曲间的意味,一首歌就被她唱得百转千回。 沈清歌的声线有着吴卓芳的遗传,在高音上优势很明显。她看到秦漠眼中的鼓励,想到这几日两人相处时的温馨和默契,微红着双颊,和他一起你一句我一句的,唱完了整场。 晚会的舞台搭建的很简陋,也没什么很好的灯光,音响也差强人意,但是大家看到两人在台上脉脉对视,间或一个了然的笑容,虽然没有什么肢体的接触,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两人的关系非比寻常。加上男的长身玉立、温润如玉,女的明眸皓齿、楚楚动人,怎么看都是一对壁人,歌声结束了许久,场下的掌声才渐渐响起。 看着台上的那一对男女鞠躬下场,坐在一边一直笑盈盈看着表演的年级组长刘老师,身体微斜,在娄老师耳边说:“娄老师,你看这两个学生……” 娄老师抹了抹头上的汗,很严肃地说:“刘老师,这是我们班里两个很出色的学生,他们都是好孩子。那个女孩叫沈清歌,现在在王老师那里做物理竞赛的辅导。那个男孩你不认识?他叫秦漠。” “秦漠?”刘老师低头想了想,咳嗽了两声。 “秦漠啊……嗯嗯,秦漠我知道……确实是个,好学生。”他打了几个哈哈,又补充道,“嗯嗯,没事没事。” 娄老师却看着已经下场的那对人,暗暗地咬了咬牙齿。 好你个秦漠!换组的时候你不是跟我保证,不会太嚣张的嘛! ****** 为了向大家表示偶迟更的歉意,今天更新了3000,嘿嘿,大家不要生气了好莫? 第60章 回校 学农结束的第二天,市一中老大楼的二楼,恢复了人气。同学们回到这个离开不过几天的教室里,回想学农那几天的自在逍遥,仿若是两个世界。 老师们拿着学农时赶出来的考卷,开始期中考试的试卷分析,同学们被卷子上红红的分数拉回了现实,重新拾起被冷落了几天的课本。 沈清歌对着自己的考卷凝视了半晌,默默地叹了口气。 成绩果然有些下滑了。 这次考试开始之前,她就觉得不会比上次大考考得好,果然是这样。英语和物理还是维持了一贯的水准,但是地理、历史等几个副科的分数却明显差了很多。她在心里默默地计算着和罗含蕴、王禹的分数差距,心中有了些底。 等到第二天,全年级的排名下来,她看到那个机打的“26”,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年级26名,这个名次仍是让市一中大多数苦读的学生们艳羡的。 罗含蕴这次考了班级第三年级第七,憋了半个学期的气终于爽爽利利地出了出来,她得意得满脸春风。王禹这次又考了个年级第二,照样是被徐淼压的死死的。徐淼选了理科也在高二二班,总分堪堪高过王禹三分,把他气得,脸差不多已经和他的鞋底一样黑了。 娄老师这次亲自发着打着排名的成绩条,心情非常好。 年级第一落在了自己班上,还能说是分班的运气,但这次年级前三十,有6个在她的班上,生生把其他班级挤下去了大半截,要知道,全年级有8个班级呢! 她的成绩条发到了秦漠的桌前,条子上明明白白地写着“29”,娄老师挑了挑眉,这个秦漠的成绩……可真够稳定啊,28、29、30……几次大中考的成绩排名,没有出过这三个数。她想到他在学农时给她惹的麻烦,太阳穴突突地跳了几下。 “秦漠,学习不能松懈,知道吗?”她一脸严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是,我知道。”秦漠不痛不痒地应了。 娄老师叹了口气,继续发下一个学生。 连认真应付老师都懒得做的死孩子,偏生一张脸还长得这么祸害,还在她班里追女生,还有那样的老爸……娄老师在心中默默地流着眼泪,她的压力很大啊。 方秉然在收到英语卷子的时候,连续阴霾了几天的心情,终于闪进了一线阳光。 83分,很大的进步。 吴昕源看到他的成绩,也跟着惊叹了一声:“你是突然开窍了?还是做了什么题库蒙对了?” 方秉然挑挑嘴角。 他最不耐烦这些语言上要记要背的东西,也不高兴花时间去记一些特殊的用法,考试全凭着上课的印象,自然拿不到高分。 但沈清歌的笔记却不同,她不是老师讲什么就记什么的大杂烩,而是会重新梳理,梳理的思路很清晰,重点、细节、例外分门别类,还有实战例题,他看得很轻松,最后的考试结果也果然让人满意,他知道,若是自己能在单词记忆上再花写功夫,他的英语能考的更好。 沈清歌…… 方秉然的目光投在了右前方那个身影上,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她的细腰纤纤,简直不堪一握。 他的心跳滞了滞,一种苦涩渐渐在他胸口蔓延开来。 “今天中午的篮球,你去不去看?”吴昕源再度回头,轻声问。他和方秉然从高一开始就一直坐的很近,不是前面就是后面,关系自然也非同一般。 篮球?是了,考试结束后篮球联赛是要继续的。他回过神来,闷闷地说:“不去。” 吴昕源有些诧异地盯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转过身去。 ****** 这次的篮球比赛是高二一班对阵高二二班,不说别的,单说高二一班的主力冯旭尧和高二二班的主力秦漠,就能吸引高中的一大票女生观战。 中午吃完饭,教室里的学生就走空了大半,剩下零零落落的几个,也在窗口和课桌之间游移。 方秉然拿着一杯茶,站在教室后方的窗前,往球场上看去。 市一中其实有一个蛮大的室内体育场,打篮球完全没有问题,但可容纳的观众少,去里面打还需要申请报告,所以学生们都喜欢在室外的球场上打球比赛。 比赛尚未开始,两个班的选手都在场上进行着热身活动,方秉然一眼就看到站在左边堆放饮用水等比赛用物资边上的沈清歌。他可以想象得到,她的脸上定是有着些许不自然,她的嘴唇说不定微微抿着…… 篮球跳跃着跑到她的脚下,她躬身捡起球,递给了跑过来的秦漠,秦漠低声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又转身跑开了。 她一定笑了。 方秉然木木地喝了口茶,就听到趴在教室前面窗口的两个女生窃窃私语着。 “你看秦漠和沈清歌两个,真是亲热。” “唉,我们班的王子就这么有主了,幸好还有……”她及时收了声,有些小心翼翼地瞄了方秉然一眼。 方秉然虽然长的与秦漠不相上下,但是却很少笑,也不大理睬人,有时候说话还很毒舌,和那个笑起来如春风暖阳,对谁都是态度温和的秦漠比起来,人气总是差那么一截的。 那两个女生还在低声地八卦着他们两个的事情,什么时候开始的?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这些细节虽然与她们无关,但却一直是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听着两个女生说得越来越没谱,方秉然心中一阵的烦躁。 他重重地放下杯子,快步走出了教室。 篮球开赛,喝彩声顿时响成一片,方秉然一口气走到了操场上,终于觉得安静了一些。 操场上的人很少,他随意地找了个栏杆靠着,望着在跑道上喳喳叫着、蹦跳着觅食的小麻雀,心情略略平复了下来。 他想到第一次看到沈清歌的情景,那个被几个混混围住,却一脸冷静地交出钱包的女孩;那个在物理竞赛班里思维敏捷的女孩;那个在舞台上一曲清歌震惊全场的女孩…… 方秉然狠狠地闭起眼睛。 他总觉得和她相处的机会还很多,一切都可以徐徐图之…… 懊悔、遗憾、不甘……这么多情绪交织在一起,他却只能用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 一个“嘤嘤嘤”的哭声随着风声传入他的耳朵。 他有些诧异地循声望去。 有一个女生正躲在看台边哭泣,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她裙子的一角。 方秉然往前走了几步,看清了身影,有些惊讶地问:“程静羽?” 第61章 波澜 话音刚落他心里就生出了后悔,脚下稍稍退了一步。 程静羽和他初中就在一个班,再加上家里生意上的往来交情,双方的家长有时就会拿两个孩子打趣凑对。 方秉然对这种玩笑完全无感,程静羽对他来说和普通的女同学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但程静羽显然不是这么想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程静羽和他说话,就会时不时地红个脸颊,有时候明明在看他,等他转过身去,她却别过眼睛装作什么都没做。两家这几年走的很近,一起出去吃个饭之类的机会太多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渐渐明白程静羽的心思,可他一点都不想回应。他原本一直装傻,若是程静羽逼急了,他冷下了脸,就会换来她的放弃和讨好,直到……沈清歌的出现。 上次在图书馆,无意中让程静羽窥探到了自己的心思,她爆发了,于是方秉然顺理成章地和她拉开了距离。 她躲在这里哭泣,是因为自己么? 想到这里,方秉然又有向后退的冲动。 “你怎么在这里哭?”他问。 “方秉然……”程静羽双眼红肿,却又显得楚楚可怜,她冲上前拉住了方秉然的手臂,大哭道,“我妈妈出事了!” 方秉然脸色一变。 程静羽的妈妈在国土资源管理局里做事,有个不大不小的官职,他爸爸的公司这几年涉及房地产开发,拿土地造房子,与她妈妈往来的很频繁。如果程静羽的妈妈出事…… 想到这里,扶住程静羽的双肩,他沉下声道:“不要慌,慢慢说,是怎么回事?” 程静羽摸着眼泪抽抽嗒嗒地说:“刚才王叔叔给我来了个电话,说妈妈在上班的时候突然被人带走,让我这几天不要随便乱跑。” “王叔叔就是有一次吃饭和你妈妈一起来的那个?” 程静羽点点头。 是她工作上比较亲密的下属。 突然被人带走…… 方秉然虽然不是很清楚具体的内幕,也知道这次事情非同小可。 “你先别慌,你爸爸现在一定也晓得了,他一定会想办法找熟识的人打听情况的。你先安心上课,说不定到了晚上,你妈妈已经回家了。”方秉然安慰道,语气里却带了点不确定。程静羽的爸爸是一个很老实木讷的人,让他去想办法通关系…… “我也问问看我爸爸,看看有什么方法可以打听到一些内幕。”他让程静羽擦干眼泪,去洗手间好好洗个脸,自己则在操场上拨通了他爸爸方毅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 “小然,什么事?” “程静羽的妈妈被突然带走了。”他开门见山地说。 方毅在电话那头轻轻地叹了口气,仿佛不胜疲惫的样子:“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这次恐怕很麻烦。” “麻烦到什么程度?” “小曹这次脱身恐怕很难,连我们公司都会有影响,上次争取了很久的那个房地产项目肯定没戏了。”程静羽的妈妈姓曹,两家往来频繁,方毅一直称呼她为小曹。 方秉然默然。 “程静羽刚才在我面前哭得很伤心,这个事情会对家人有影响吗?” 方毅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如果小曹真的……她家以后,经济上可能会有问题,小曹的丈夫收入不高吧。”电话里传来了一阵铃响,“好了,先不多说了,具体的我回来再告诉你。” 方秉然点点头,收起了手机。 回头看到程静羽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了他的背后。 她看到方秉然沉重的神色,知道这次她妈妈恐怕在劫难逃,刚刚整理干净的脸上,又滚落了成串的泪珠…… 没过几天,班里的同学都有了风闻,程静羽的妈妈出事了。 市一中虽然是公立的高中,但因为师资实力和开明的校风,一直是许多有点背景的家庭的首选,孩子在学校里又能学到知识还能交到对以后人生发展有益的朋友,因此,尽管市一中的门槛很高,想送孩子进来的商人和官员依旧挤破头。 在这种环境下,消息的传递速度是可想而知的。 程静羽走到哪里都感觉有人在议论她,流言越传越扯,到了一些普通家庭出身的学生口里,她已经变成了大贪官的女儿。 她现在每天来学校都觉得万分痛苦,幸好这几日方秉然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沈清歌一开始对这种流言完全不放在心上,但有着安晓炎这个八卦之源,周末回家沈宽也难得关心这件事,沈清歌才开始注意起来。 最新的官方的消息是,程静羽的妈妈在土地拍卖上与荣毅集团暗里勾结,使国家资产受到了损失。 她想到期中考试前,在图书馆看到的那一幕,又想到当时秦漠有些奇怪的沉思,心中有些惴惴。 于是放学以后,就去问秦漠。 秦漠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笑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和这件事有关系?” 沈清歌扭着手指,慢慢地垂下头。 “你不用觉得内疚,你想的很对,确实和我有这么点关系。”秦漠拉过她的手,觉得她身形一顿,也停下了脚步。 “……为什么……”她低着头轻声问。 “你是不是觉得,是我害了程静羽?”秦漠走到她的面前,托起了她的脸和她对视。 沈清歌的双眼忽闪忽闪,咬着嘴唇,移开了目光。 秦漠笑了起来。 “傻瓜!程静羽妈妈的上司早就被上头盯住了,他关键的时候没有收敛几分,反而还和荣毅集团暗地里做下了这么大的一个地皮交易……我不说,难道别人就查不出来吗?不过是迟早的事而已。程静羽的妈妈在他的手下这么多年,是难逃一劫的。” 沈清歌有些明白又有些茫然,她顺从地被秦漠搂着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问:“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秦漠的双眼有些闪烁:“我的爸爸……也是从政的。” 秦漠的父亲,沈清歌隐约知道一点,官职是挺大的,但她的内心却直觉地不想去了解。沈宽在工商局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官,整日里汲汲营营,沈清歌对这些机构里的工作,从小就有一种天然的反感。 “那,方秉然家……”她想到这几日方秉然有些疲惫的神色,不放心的问。 秦漠低笑了一声,一丝嘲讽在他的眼里一闪而过。 “放心,他的爸爸八面玲珑,这次顶多受些经济上的损失,伤不到筋骨。” 沈清歌点点头,牵了秦漠地手继续往前走。 “怪不得这阵子,苏迟看到我都像是没看到一样。”她有些明白了,“这个是……交换对吧?” “嗯。”秦漠轻轻了应了一声,两人走到了路口,站在人行道上等着绿灯。 沈清歌望着眼前来来往往的各色车辆,忽然说:“秦漠。”她抬头认真地看着他的双眼,“我不喜欢你这样,以后别做了。” 秦漠伸手拂过她的长发,搂过她,在她的额头轻轻印上了一个吻。 “好。”他轻轻地应道。 ****** 今天在车上听广播,觉得奇怪,为什么主持人不停地说考试。然后忽然想起,再过几天就是高考了。 自己当初的高考一些细节还记得很清楚,发的可乐……那时的天气……考试穿的衣服……考完的心情 时间一晃竟是这么久了。 祝每一个学子都能考上理想的大学! 第62章 说服 程静羽的妈妈一直没有回家。 程静羽消失了几天,脸色苍白的回到了学校。 程家的资产大部分都被冻结,程静羽的爸爸是国企的一名普通职员,薪水不过三五千,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情,在他背后面前挖苦的人不在少数,他本来个性就不多话,经历了几个星期的调查后,人愈发沉默起来。 程静羽没有了可以接她上下学的司机,没有了当季最新款的华服,零用钱也日渐拮据,平日一些经常一起玩的朋友,就渐渐疏远起来。 她的情绪不好,对方秉然愈发依恋,出入都成双成对。同学们看在眼里,都觉得落难的公主得到了王子的救赎,各种版本的传言飞舞,但对方秉然都是一片赞美。 月历揭过11月,寒风渐起。 高二二班的篮球联赛在决赛中输给了高二三班,大家虽然有着惜败的遗憾,但大多数同学对于这个成绩已经很满意了。 一年一度的艺术节开始了,周涛涛又开始忙碌起来。 每年的艺术节,学校都会给出一个主题,各项的比赛就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今年的主题是——中华传统。 这个主题太大,着实愁坏了周涛涛。 中华传统,放在歌舞上还能理解,那每年的重头,小剧场怎么办?乐器是不是只能上民乐?还有绘画比赛,难道只能上国画?周涛涛对着报名表深深地叹了口气。高二二班的学生,学习成绩确实不错,但艺术细胞方面实在是…… 坐在她右边的赵元鑫见了,就很热心地挪了挪椅子,凑上来看报名表。表格上只有俞希行一人的名字,孤零零地填在了书法比赛的边上。俞希行练书法练了十来年,写一副古诗词什么的,对他来说,绝对是小菜一碟。 “乐器……我记得白婷会古筝啊,你去问问她。” “画画找任佳琪啊,就算不是国画,也能画出中华传统的东西吧。” “白婷和任佳琪应该没问题,主要是这两个,”她指了指唱歌和小剧场,“说到中华传统,我脑子里就那么几首歌,今年撞车肯定厉害,小品更加了,都不知道演什么好。” 赵元鑫抬头在班里环视了一圈,看到教室一角最亮眼的那一对人,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唱歌你忘了?找她呀。”他伸手往后指了指。 周涛涛回头看到秦漠坐在安晓炎的位置上正和沈清歌低头说着什么,两人脸上具是笑盈盈的。 “秦漠?”她的大脑像是被塞了棉絮,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赵元鑫夸张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大声说:“是沈清歌啊!你不知道她会唱戏曲的吗?” 周涛涛身子一挺,跳了起来:“对哦!戏曲怎么也算是传统了吧?而且还很冷,我们这个年纪的谁会唱?肯定能拿奖!” “可是……”她想了想,有气无力地垂下了头,“沈清歌……她很难被说服啊!” “这就看班长你的本事啦!”赵元鑫耸耸肩,看到她可怜兮兮的样子,忍不住又透露了一点八卦,“你知道吗?俞希行除了练毛笔,还跟他爷爷从小练拳哦!” 周涛涛听了双眼一亮。 俞希行是个不多话的人,平日没什么交往,但只要诚心实意地跟他去说,再加上几句软语相求,找他帮忙的难度应该不是很大。周涛涛对自己的魅力还是有点信心的,除了在……秦漠面前。 一个关于武术的小品轮廓,瞬间在她脑海里描绘而出,她笑容满面地对赵元鑫谢了又谢,又缠着他想办法说服沈清歌。赵元鑫跑过来对周涛涛献宝,本来就有着讨好的意味,现在佳人有所求,他又怎么能不尽力呢?摸着下巴思来想去,决定还是走学农时的老路——找秦漠! 秦漠沉吟了一下,就答应了。 周末在图书馆自习的时候,就开口跟沈清歌提了。 沈清歌自是不愿意的。 “如果要参加比赛,不拿名次就没有意思,但排个歌曲很花时间,我不觉得站上去清唱一段越剧就能拿奖哦!” 秦漠赞同地点点头:“那我们就把它排的好看点。” 沈清歌跺了跺脚,嗔道:“秦漠!”声音有些大,惹来了邻桌的警告的目光,她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说,“我、不、去!” 她拍了拍桌上的物理习题,又说:“我宁愿花时间在这上面,知道吗?下个学期就要正式比赛了。” “可那毕竟是下个学期嘛!”秦漠咬着她的耳朵,暖暖的气息惹得她的脖颈痒痒的。 沈清歌笑着推开他,歪着头盯着他的双眼,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你为什么这么积极?周涛涛来求的你吗?这一招用过一次,就不新鲜啦!” 秦漠明显看到她眼中努力掩饰却还是被他捉到的醋意,笑着搂了她的纤腰。 “跟周涛涛没有关系。”他很坚决地说。 “你知道吗?那次你唱《葬花吟》,在场的所有人都被你迷倒了。” “这次学校定下的主题,简直是为你定做的。” “清歌,我希望你能更有自信。” “试试看站在舞台上好吗?不要一直努力隐藏自己。” 沈清歌被说中了心思,别过头去,闷闷地说:“我就是喜欢和别人一样,不喜欢做这种出风头的事情。” 秦漠挑了挑眉:“是吗?”他笑吟吟地说,“可是,最出风头的那件事,你已经做了呀。” 沈清歌疑惑地看着他。 他指了指自己:“就是我啊。” “沈小姐的头号裙下之臣。” 沈清歌明白过来,脸上渐渐绯红一片,提起笔袋就向他扔去:“呸!让你再乱讲!” 两人嘻嘻哈哈地闹成一片,又收到了周围警告的眼神若干。 秦漠索性扯着她,去了一边的休憩区。 他们俩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头的风景。入冬后一直阴沉的天气,在今天终于绽开了一角,金黄色的阳光洒在他们的身上,暖洋洋的。 秦漠低头看着靠在自己胸前,脸上还留着几分红晕的沈清歌,忍不住低头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 随后,果不其然,收到了她带点恼怒的眼神。 秦漠哈哈笑着,不理会她的挣扎,紧紧搂住了她。 “清歌,清歌,”他在她耳边低吟着她的名字,“你怎么会和别人一样。你绝对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呀!” ****** 这章有些匆忙,先上草稿,晚上改~ 第63章 筹备 新的一周,大家都在过节咩?粽子吃了没?艾草澡洗了没? 节日快乐! 不过,也别忘了推荐啊,今天的推荐,少的让人心痛啊~~~~ ****** 沈清歌呼吸着带着他气息的空气,双眼微阖。 她想起她幼时,妈妈总是喜欢把她打扮地漂漂亮亮的,送去幼儿园……老师提问,她会第一个努力地把小手举得高高的,回答正确后老师的表扬,总让她得意万分。她的小衣柜里满满的都是漂亮的裙子,如果出门前发现小皮鞋脏了,一定要擦得光亮才肯穿上……那时,她也是一个爱出风头的小女孩呀! 她微微睁开眼,打量着秦漠。 是了,最出风头的事情她也做了,再做一件又有何妨? 她有些不甘心地在秦漠怀里抬头抱怨道:“这是最后一次了,以后不要再拿周涛涛的事情来烦我!” “遵命,女王!”秦漠戏谑地说,又惹来一顿追打。 既然答应了,少不了要费点心思筹划,中华传统的东西很多,学校老师们乐见的,定是那些积极向上的主题,诸如《葬花吟》之类悲春伤秋的曲子,即便是唱的再好再美,也会被评委老师皱着眉头说一句:不够健康。况且,许多戏曲段子节奏都很慢,唱起来十几二十分钟不稀奇,现在的学生谁能耐得下性子去听? 沈清歌周日在家琢磨了一天,后悔了。 她是冷静、理智的沈清歌,怎么会被某人一劝,就稀里糊涂答应了呢? 于是她把球踢回给了秦漠。 秦漠却似乎早就准备好了似的,慢悠悠地拿出了手机,插上耳机,放了几首歌给她听。 一开场的那段吟诵,就把沈清歌吸引了过去,再听到那缭乱的曲调,优美的歌词,她双眼亮晶晶地问:“哪里的曲子?我怎么没有听到过?” 秦漠示意她继续听完,又拿出了一张打印了歌词的纸来。 安晓炎吃完午饭出去闲逛了一圈已经回来,“饭后闲逛”是她最近每日的必修课,为了把座位让出来给他们倆个说话,她这个好友是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呀! 她凑上前瞄了一眼歌词,便诧异道:“咦?这不是ediq的作品嘛!” “你也知道?”秦漠有些诧异。 安晓炎顺手挪了林浩然的椅子,在书桌边一放,坐下时下巴有些骄傲地微微抬起:“别小看我,ediq的《盛唐夜唱》可是很有名的,呀!清歌,你不打算唱越剧,打算唱这一首吗?我也要参加!” 沈清歌听完了手机里的几首曲子,蹙眉想了想,说:“《盛唐夜唱》很好,不过可能不是很合适参赛。”秦漠听了微微颔首,安晓炎却问:“为什么?” “太张扬了,开篇是以皇者的身份开唱的,而且这个曲子如果独唱显不出气势,如果伴舞……”她微微摇了摇头,“难度太大。” 沈清歌沉吟着看着歌词单:“我倒是觉得,这首歌不错。”她的手指停在了一个歌名上。 秦漠笑了:“跟我想的一样。” “那你还给几首歌让我选?”沈清歌瞪了他一眼,想到他是这堆麻烦的始作俑者,心中就有些忿忿,于是又加大马力,狠狠瞪了过去。 不过,在外人眼里,这样的眼神交流却更像是在打情骂俏,安晓炎重重地咳嗽了一声,接过耳机:“给我听听。” 沈清歌脸上一红,别过脸看向窗外,脑子里却飞快地转动着。 安晓炎听到一半就拉下耳机赞同道:“这首好,曲调又活泼,讲的又是和《清明上河图》相关的东西,还可以排得很搞笑。”她扒着沈清歌叫道,“这么好玩,我也要参加!” 沈清歌点点头,脑海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框架,她有些痛苦地揉了揉太阳穴:“你本来就要来帮忙的,这么多麻烦的事情,要花多少时间呀,还有服装、道具……” “我帮你啊。”秦漠在一旁温文尔雅地笑着。 沈清歌气不打一处来,把那张歌词扔回给他:“都是你找来的麻烦啦!” ****** 抱怨归抱怨,既然答应了,就没有中途打退堂鼓的事儿。 沈清歌故意把难题都扔给了秦漠,什么找人客串啊,背景的制作啊,道具啊……秦漠一一应了,没几天就准备得齐全。 她有些惊叹但更多的却是感动,于是也收起几分应付,认认真真地和同学们排练着歌曲,甚至跟吴卓芳开口,要借服装。 吴卓芳搞清楚了事情的始末后,内心是非常惊讶的。她从沈清歌6岁的时候就几乎和她天天相处,从没见过她这么积极地参加过一次学校的活动。她仔细地端详了一下沈清歌秀美的脸庞,发现她的眉宇间竟多了几分飞扬的自信,仿佛是一朵结苞以久的花蕾,在不经意地瞬间便娇艳地绽放了。 吴卓芳不动声色地喝了口茶,问:“还有谁和你一起排练?” 沈清歌把头略略低了低,轻声说:“很多同学……有几个你认识,一起去过三亚的。” 吴卓芳的脑海中瞬间闪过了那个俊秀男生的身影。 她微微一笑,拿起了沙发边桌上的通讯录,慢悠悠地翻看起来。 “戏曲的服装都比较夸张,可能不是很适合你们这次的歌曲,”她翻到了通讯录的某一页,用笔在上面做了个记号,递给了沈清歌,“你可以试试看这个电话,这个服装厂专做戏曲影视方面的衣服,有很多样装,我和这个厂的厂长很熟,我会先和他打个招呼,你呢,就先把服装具体的需求定下来,然后去找他吧。” “奶奶,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吴卓芳摇摇头:“你们小年轻搞节目,我一个老太婆掺和什么?你尽管放手去试。”最后一句话,她说得重重的,却充满了鼓励。 沈清歌抿了抿嘴,觉得眼眶里有些热气。 感谢之类的言语,她已经说不出口,那太轻易太不真诚了。 她只能努力地眨去涩意,坚定地说:“我一定会把这个节目弄好的!” 吴卓芳点点头,拿起桌上的一本书,开始看了起来。 沈清歌默默地站起身,走向自己的房间。就在她握住门把手的那一瞬,吴卓芳动听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清歌,你这样,我很喜欢。” 沈清歌的双眼瞬间湿润了,她含糊地“嗯”了一声,开门进了房间。 吴卓芳在沙发上,看着她纤长的背影闪入门内,微微叹了口气。 她真的很想谢谢那个男孩,但同时,内心又有着掩不住的担心。 沈清歌跟她的母亲太像了,不止是外貌,连性子都随了七八分。 她的母亲……爱恨这么的强烈,这么的不顾一切,只希望沈清歌在面对感情时,能多一点自己的理智…… 理智!吴卓芳端起手中的骨瓷杯,盯着花纹细细地看了半晌,冷冷地自嘲地一笑。 她现在剩下的,也只有理智了。 第64章 清明上河笑 再次呼叫推荐~~~~ ***** 周五的一大早,沈清歌便在床上睁开了眼睛。 窗外还是一片灰蒙蒙,她起身看了一眼时间,还不到6点。 今天下午放课后,艺术节的歌舞比赛就要开始了,床边一个硕大的行李箱已经整理完毕,里面是此次比赛的服装和小道具。 她躺在床上,脑海里默默地把曲子演练了一边,很完美。 出了电梯,沈清歌就看到那辆黑色的奔驰静静地停在大楼的一边,秦漠打开车门,上前接过行李放到了后备箱。 “昨天睡得可好?”他上了车,打量着沈清歌有些泛青的眼底。 “这么多事情,哪来得及好好睡。”沈清歌靠在椅背上,有些恹恹地说,“这个周末我要在家睡懒觉。” 从决定参赛到正式的比赛,不过两周的时间,沈清歌的生活从来没有这么忙碌过。除了日常的作业、竞赛班的辅导,她还要花大量的时间和同学们排练,周末还要去借服装、做道具。她虽然不是喜欢赖床睡觉的人,但这几日也分外怀念起暖暖的被窝来了。 秦漠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 司机小柳打开了音响,肖邦的钢琴曲在车厢内轻轻地流淌。 “我还没听过你弹钢琴。”秦漠忽然说道,“若不是这次的主题限定,你也可以去参加乐器比赛。” 沈清歌斜着看了他一眼,很坚决地说:“我不要!” 秦漠轻笑了几声,从一边拿了带点心给她。 “以后不要带这么多啦。”沈清歌打开袋子看了一眼,又合上,“我最近都有些胖了。” 秦漠的目光在她身上转了几圈,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哪里胖了?” 沈清歌脸上一红,吴卓芳周末陪她去商场里买了内衣,尺寸又大了一号。 “是腰身,腰身粗了1公分!”她强调着。 秦漠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若是瘦了,那不就是我的错了。” 沈清歌被他说得一噎,看他双眼晶亮在她的腰身这里扫来扫去,不由地羞恼起来,打开点心袋拿出一个面包就向他塞去。 “要胖一起胖!”她愤愤地说。 ****** 下午比赛抽签,沈清歌抽到了倒数第二,这不是一个很好的位置,多数评委在此时已经心声倦意,打分也会草草了事。 沈清歌在观众席上看了一部分的节目,大多数都很是雷同。现在流行歌曲里涉及传统文化的本就不多,还要排除一些无法演绎的,像《明月几时有》、《青花瓷》这种耳熟能详的曲子,撞车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安晓炎有些得意地和沈清歌咬着耳朵:“还是我们的歌比较特别。”她鼻尖上的小汗珠泄露了她的紧张。 沈清歌板着脸推开她:“等唱完了再说吧。” 她的手心冰凉,并不比安晓炎好多少。 一旁早已有些坐立不安的林浩然,忽然开口说:“我们要不要再去外面排几遍?我怎么觉得我有些地方的动作已经记不清了。” 此话得到了叶凌、陈逸媛的赞同,大家拉扯着走到礼堂外,又开始紧张地排练。 秦漠看看时间差不多,招呼大家穿戴了戏服,和徐政一起从教室里抬来了大大的一卷布景。这是一卷仿《清明上河图》的布景,学校没有配套的设施,只能到时候手动。 有人到礼堂外叫号,马上就要轮到他们了。 秦漠召集了众人,大家伸出右手叠在一起,秦漠的手放在了最上面。 “不要看台下,就当是一堆萝卜。”他的语气很随意温和,却使大家紧张神经略略松弛了下来。 有人想到学农时菜地里的萝卜,“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主持人报了幕,秦漠和徐政两人抬着布景先上去了。 他站上台时,台下就有了小小的轰动。 什么情况?四大帅哥之首的秦漠来当布景工? 想到刚刚主持人报的主唱人,同学们的八卦之心瞬间熊熊燃烧起来,大家交头接耳地讨论着,礼堂里疲累的气氛一扫而空。 当前奏响起时,沈清歌一身潇洒的公子装扮,腰间插着折扇,踏上了舞台,她的左手拿着一根细细长长的竹竿,竹竿的下半部粘着一只硬纸裁画出的黑色毛驴,走动时手指轻轻拨动竹竿上的铁丝,毛驴的四肢就会摆动。 她上台后站在背景布的城门那里,左手搭着凉棚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左看右看,走了几步脚下还一个踉跄,差点带倒了毛驴,引来台下一阵轻笑。 此时她的对面,陈逸媛和安晓炎穿着古装也登场了,沈清歌走到舞台中间,亮声唱道:“挤一步,避两步。虹桥上,熙熙攘。前方挑夫不要把路挡。牵小驴,垫脚望,西域骆驼队好长,可别停,新酒香。”唱这几句的时候,安晓炎扮的挑夫被沈清歌一把推开碎步下了台,林浩然包着头巾戴着大胡子牵着几只纸骆驼也晃晃悠悠走过了场。 “绕过马帮,有赌坊。骰盅晃晃起六点我做庄。老戏老唱,戏台上青翎将。一段铿锵唱得满汴京,簪粉飘香。”沈清歌接着一个人在台上唱做俱佳地唱了这一段,最后以一个戏曲式的长音收尾,引来台下一片喝彩。此时几个龙套在后台快速换了衣物,根据歌词又扮了不同的人物,扭扭捏捏上了台。 “上善门外,新轿闺秀撩帘望。娘急在一旁撑着伞挡。歌柳词起,私塾小童窗外望。黄鹂两只叫得心好痒。说书小巷,士绅官吏斜眼望。三教九流混成这一淌。朱亭折扇,我牵小驴笑得狂,清明上河就笑这一场。” “高城墙,厚城墙。城墙根,冰糖香。糖葫芦换铜钱响叮当。看掌纹,八字撞。夫人自有福来相。若看准,银一两。” “谷雨来时,田埂上,水牛忙忙家中草料满筐。新帆新桨,码头上往来忙,彩楼欢门挂出满汴京,市井春光!” 歌曲欢快,唱的就是北宋清明时候汴梁的热闹景象。几个龙套台上台下的跑,有时候衣服来不及换就披个外套,脸上贴个大痣就继续上台。学生的恶搞能力是出众的,这样的扮相加上夸张的动作,还有和主唱的互动,台下的笑声从开场后就没有断过。 当背景布缓缓地卷到最后,悠扬的曲调一收,台上的几人就像木偶似的,突然一停,直到台下响起雷动的掌声,他们才纷纷放松,上前鞠躬致谢。 虽然已是冬天,沈清歌站起身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背上已是濡湿一片。她回首看向站在队伍边上的,额头上微微冒汗的秦漠,又看到身边安晓炎、叶凌等人激动的眼神,不由地向台下观众,灿烂一笑。 那个笑容,使得台下认识或是不认识她的人,都大大地惊艳了一把。 沈清歌这个名字,从这一刻起,不再是绯闻中的一个模糊的身影了。 *《清明上河笑》词作者:ediq ****** 今天咨询了一下专业人士,发现程静羽妈妈的事情进展的太快,小小改动了一下。 另,ediq的词我很喜欢,《盛唐夜唱》大爱,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搜了听一下 第65章 真相(上) 沈清歌掩面狂奔出教学楼,脑海里翻来覆去就是苏迟说的那几句话。 妈妈是自杀的? 不!他一定是信口胡说的! 可是…… 内心一个小小的声音提出了异议——如果妈妈不是死的那么不光彩,为什么全家都对她的死因缄默了十几年呢? “清歌!”一双大手扶住了她的肩膀,她撞入了一个熟悉的怀中。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秦漠手忙脚乱地帮她抹着眼泪,声音中带着几分焦急。 沈清歌看到他,委屈、伤心、不安、焦虑……所有的情绪一起爆发出来,她喃喃地喊了一声:“秦漠……”大颗大颗的泪珠成串地滚落下来。 秦漠把她带到僻静处,递给她一张纸巾:“别哭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温和安定,沈清歌慢慢地停止了哭泣。 “是苏迟……”她抽抽噎噎地说,“他刚才告诉我,我的妈妈是自杀死的。他骗人!” 秦漠的眉头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紧紧皱了起来,待听完了缘由,他有着隐隐怒气的眼中却闪过了一丝诧异,随后更多的,却是怜悯。 他长长叹出一口气,把沈清歌抱入怀里。 沈清歌却挣扎了一下,推开了他的手。 她睁着红红的双眼,问他:“你也知道?” 秦漠默默地点了点头。 沈清歌呆站在那里,好一会儿才喃喃地说:“为什么只有我不知道?大家都知道了……我的妈妈是自杀死的……在我6岁的时候……为什么……” “或许,不告诉你是为了保护你……”秦漠看着她无助茫然的样子,觉得心疼极了,伸手去拉她,却被她一把推开。 “不是的!”她有些神经质地大叫着,“你们肯定都搞错了!” 她胡乱抹了抹脸上,忽然说:“我要回去,我要回去问爸爸,我要问问他!”随后抬腿就走。 秦漠一把拉住她:“你这样怎么回去?我送你!” 他拉着沈清歌走到教学楼边,叮嘱她留在这里等他,走了几步想想不放心,掏出手机打给了安晓炎,让她把两人的书包送下来,随后又打电话给小柳。 沈清歌觉得自己累极了,眼泪似乎已经流干了,五感都是木木的,听什么都像是隔了一层玻璃,只有“嗡嗡嗡”的声音,一直回响在她的脑海里。 她好像看到了安晓炎焦急的脸,她张嘴在跟她说些什么,但模模糊糊地听不清楚。 她觉得有一双手牢牢地牵着她,带她上了一辆车。车子里有着淡淡的柠檬香味,让她的大脑清醒了几分。 一块冰凉的毛巾忽然盖在了她的脸上,她一个哆嗦,睁眼望去。秦漠正在细心地用毛巾帮她擦脸,他发现她的注视,微微对她一笑:“哭得像个小花猫。” 沈清歌眨眨眼睛,觉得干涩的眼眶好像又湿润了。 秦漠无奈地叹了口气,把她搂到怀里:“我这就送你回去。” ****** 秦漠目送着沈清歌进了电梯,直到电梯显示屏上的数字停在了8,才慢慢转身离开。 小柳问他:“今天还是老规矩吗?” 每个秦正住在“外面”的周五,秦漠都会去秦正那里,和他一起吃顿晚饭。 秦漠揉了揉眉心,靠在椅背上静静地出了会儿神,眼看车子停在一个路口准备拐弯,他忽然开口说:“不去了,回家。” 小柳愣了一下,还是很顺从地变道直行了。 自他负责秦漠的接送以来,这位秦家的少爷,可从未放过他爸爸的鸽子,今天是怎么了?难道和刚才那个小姑娘有关?他按捺下心中的疑惑,双手抓稳了方向盘。 ****** 沈清歌站在门口,深深呼吸了几下,随后推开门。 张雪梅正在厨房烧菜,沈宽难得周五没有应酬,正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报纸,沈清扬趴在一边,面前摊开了一本图画书,他正点着上面的图片,一个一个问沈宽问题。沈宽时而低头看一眼,回答几句,表现地十分耐心。 这样的一个温馨画面,再一次刺激到了沈清歌。 在她进电梯前,秦漠曾经温和地劝她,等一个能和父亲独处的机会,慢慢问清楚。 但现在,沈清歌觉得自己无法再等,哪怕是一秒钟! 她大步上前,站在了沙发边上。 “妈妈是怎么死的?”她双眼灼灼地望着沈宽,他的表情从一开始的诧异变成了愤怒。 “回来招呼也不打一声,就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他的声音隐忍,但沈清扬还是敏感地抬起头,好奇地看着沈宽和沈清歌,然后乖乖地拿走图画书,嗒嗒嗒地跑到厨房,去找张雪梅了。 沈宽目送着沈清扬的远去,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他回头对上沈清歌灼灼的目光,脸上一沉,站起身道:“到书房去!” 沈清歌跟着沈宽走入书房,关上门。沈宽在正中的皮椅上坐下,指着一个椅子示意她坐下。 他沉着脸,打量着沈清歌。头发有些凌乱,眼睛红红的,脸色苍白——一定哭过了。想到这里,他的声音不禁放软了几分:“怎么回事?突然问这个?” 沈清歌尽量放平了声音,干巴巴地说:“有人告诉我,妈妈是自杀的。” 沈宽骤然睁大了双眼,搭在扶手上的右手不由自主地用力握紧,虽然这只有一瞬,但还是被沈清歌捕捉到了。 她脸上的血色褪尽:“看来……是真的了。” 何婉玲的自杀,在当时对沈宽的影响很大,无论是同事还是朋友,看着他的眼神都多少都带着同情或是嘲讽,这甚至还影响到了他当时一个关于升职的考评。他费了很大的心思,让沈辽海帮忙,压下了这件事,同时也换了一个单位重新开始,没想到事情过去这么久,竟又被人翻出。在国家机构里工作,家里的内务绝对会影响领导对你的印象,以至于影响你的前途。想到自己这十几年辛辛苦苦的付出,他忍不住有些暴躁地说:“是谁说的?他安了什么心?” ****** 推荐!收藏! 嗯! 第66章 真相(下) “原来你们瞒了我这么久……”沈清歌的眼泪控制不住地掉了下来,“我一直以为妈妈是得了急病或是出了事故死的……你们从来没有带我去给妈妈扫过墓,还以为是因为你们不喜欢妈妈……我甚至还天真地想过……”她掩着脸,说不下去了。 因为没有看到过妈妈的遗体,没有去过妈妈的墓地,家里人都对此守口如瓶,她甚至还想过,妈妈是不是只是离开了家,离家的原因是什么都没有关系,只要妈妈还在……! “妈妈……妈妈是怎么死的?”她抹了把眼泪,颤声问。 沈宽望着与何婉玲有着七八分相似的女儿,坐在那里哭得如此凄惨,一时愣住了,他有多久没有看到沈清歌这样哭过了? 原想到沈清歌18岁的时候,找个机会告诉她一切。没想到……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已是暮色沉沉。 一直没有告诉她真相,何尝不是因为自己的软弱呢?他……也在害怕。 “妈妈是怎么死的?告诉我!”沈清歌站起来嘶声问道。 “你妈妈……是跳海的。”沈宽闭上眼,无力地说。 跳海…… 原来妈妈是没有墓地的。 沈清歌双腿一软,又重重地坐了回去,小声地啜泣着,她的长发凌乱地粘在了脸上。 沈宽有些心痛,向她走了几步,伸出的手却迟迟没有落在她的肩头。 “妈妈为什么要自杀?”沈清歌抬起头艰涩地问。 沈宽垂下眼:“她那阵子情绪一直很差,吃不好也睡不好……平日里也经常和我起争执……我本来以为是她工作上遇到了问题,没想到突然有一天她就……” 沈宽痛苦地闭上眼睛,似乎不愿去回想:“那时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但这几年看了点资料,觉得应该是……忧郁症。” “忧郁症?”沈清歌喃喃地重复。 “她生完你以后,没有好好调养就去上班了,我想多少有些产后抑郁吧……那时不知道这个也算病……是我疏忽,没有花时间多陪陪她。”沈宽的手终于落在了沈清歌的头上,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她的头,“清歌,你妈妈其实很爱你。” 沈清歌全身一颤,突然站了起来。 她张了张嘴,却没吐出一个字来。她从书桌上拿了纸巾,擦干了眼泪,又用手指理了理头发。 “我回去了。”她再度开口的时候,声音已经非常冷静。 “去哪里?”沈宽疑惑地望着她,今天是周五。 “去奶奶那里。”沈清歌坦然地看着他,“我想说很久了,这里……太吵。” 沈宽眉头一跳,开口就要反对,门外却传来沈清扬来回奔跑的声音,嘴里还嘿嘿哈哈地模仿着奥特曼。 沈清歌嘴角一翘:“以后我就周日来吃顿饭吧。”反正学琴的地方离这里很近。她的声音里没有了方才的软弱无助,听起来异常清冷。沈宽对这个变化很不适应,但沈清歌眼里似乎多了点什么,让他竟有些不敢对视。 他有些讪讪地收回手,又不甘心就此答应而失了父亲的威严,清了清嗓子道:“快期末考了吧?考试之前就住在奶奶那里吧,考完放假还是要住回来的。” 沈清歌心里冷笑了一声,垂下眼:“那我走了。”拎起书包转身走出了书房,笔直向大门口走去。 门“咔哒”一声关上了,张雪梅端着盘菜出来诧异道:“怎么出去了?还没吃饭呢。” 沈宽不自在地笑了一下:“要考试了,她住妈那儿去。” 张雪梅见他的神色古怪,按下心中疑惑,放下餐盘走进了厨房。 ****** 沈清歌到吴卓芳家的时候,吴卓芳和杨嫂正坐在桌前吃饭,见她开门进来都吃了一惊。 “怎么这时过来?”吴卓芳问。 沈清歌木木地说:“考试之前我都住这里。” 吴卓芳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又问:“你爸爸知道吗?” 沈清歌点点头,放下书包去卫生间洗手。 杨嫂跟上去问:“小囡吃过饭了吗?”见她摇头,立刻又说,“那我去帮你盛。” 三个人围坐在餐桌前,默默无语地吃完了这顿饭。沈清歌机械地咽下了碗里的最后一口饭,放下碗筷:“我吃饱了。”她起身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吴卓芳看着她关上了房门,慢慢地放下了手中的碗筷。 “小囡今天的表演不顺利吗?”杨嫂轻声地猜测着。 吴卓芳摇摇头。 只怕不是这件事。 沈清歌关上门,绷了很久的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她一头倒在床上,把脸埋在被子里,眼泪汹涌而出。 忧郁症…… 骗鬼去吧! 妈妈去的时候,她已经6岁,能够记一些事情了。妈妈会对着窗外发呆、流泪,难道只是忧郁症吗?她喃喃地念着那些听起来很悲伤的诗词,难道只是悲春伤秋而已吗? 若是没有什么事情刺激到妈妈,她又怎么会跑去投海?投海不是跳楼,可以一时冲动。是什么让妈妈的死志如此坚决? 沈清歌埋头哭了一阵,在床上翻了个声,疲倦感铺天盖地地袭来。她怔怔地看着床头那张有些褪色的照片,那张和自己有着七八分相似的脸,笑得那么灿烂,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把自己抱得那么紧,因为太紧,那时的自己笑的有些勉强。 妈妈,你怎么就舍得抛下你怀里的女儿,跳下大海?! 沈清歌的心中不是没有怨怼的。 但她更恨的,却是沈宽的欺瞒。 不管之前缄默何婉玲的死因是什么原因,她这么哀求他告诉他真相,他却依旧吞吞吐吐、含含糊糊,难道不是因为心中有鬼? 沈清歌觉得心中冒起一股邪火,不停地烧烫着她的五脏六腑,她双手握拳,用力地捶打着床榻。 凭什么妈妈就要投海自杀,十几年来无人祭奠?凭什么他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时过境迁,再娶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为他生儿育女?! 她只恨自己人小力孤,没有办法找出真相。 沈清歌在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妈妈,请你耐心等待,我会找出真相的。 她的心慢慢平定下来,眼泪渐渐干去,硬硬的结在脸上有些难受。她慢慢地坐起来,走到洗手间,打开水龙头。冰凉的水扑在脸上,让发胀的脑门也有了几分松缓。 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响起,沈清歌一边擦着脸一边拿起书桌上的手机。 是秦漠。 “明天不要去图书馆了,带你去个地方。” 沈清歌此时却不愿见任何人,尤其是秦漠,她想到方才自己哭得那么失态的样子都被他瞧见,心里就有些不自在。 “我不去。”她毫不犹豫地打下了这三个字。 短信提示很快又响起。 “8点在小区门口等你。” 她恼怒地扔掉了手机。 ****** 今天这里下暴雨,把偶淋成了落汤鸡…… 第67章 答应我 周六上午8点半,沈清歌坐在车里,气呼呼地望向窗外。她维持这个动作已经有一刻钟,别过脸的时候太用力,脖颈这里已经有点酸痛。她微微转动下脖子,用余光看了下坐在她左边的人,那个家伙正舒适地半躺在座椅上,闭目养神!沈清歌用眼睛狠狠地剐了他两下,转过头去。 双眼瞟过后视镜的时候,她发现司机小柳的嘴角,竟也带着一种了然的、无奈的笑容。 沈清歌微哼了一声,再度别过脸,望向窗外。 车子上了高架,正在往城郊开去。 时间倒回早上7点50分。 她放弃和生物钟地较劲,不情愿地爬起了床。梳洗后,开了房门,饭厅里已经摆好了炖粥和小菜,今天吃的是桂圆红枣粥。 吴卓芳坐在餐桌前,看了她一眼:“今天要出去吗?” “不出去。”她很干脆地回答,把那个短信从脑海中利落地剔除。 8点05分,门铃响了。 沈清歌以为是杨嫂,跑去打开房门,愣住了。 “你怎么能上来的?” 秦漠嘴角噙笑,向她眨了眨眼。 跟上来的一个保安探头问:“沈小姐,这个人说是你同学。”他打量着两人,眼神有些暧昧。 沈清歌双眉一蹙,就想发作那个保安,吴卓芳走到门口,很自然地招呼着:“小秦啊,快进来。” 保安松了一口气,点点头,离开了。 秦漠站在门口没有换鞋,他望向吴卓芳坦然地说:“吴奶奶,我想带清歌去一个地方。” 吴卓芳一愣,转头看沈清歌。 沈清歌显然没料到他会这么直接,呆呆地望着他,又看看奶奶,脸颊上禁不住泛起了粉色。 吴卓芳想到她昨晚回来的时候那苍白的脸色,心中一动,她向秦漠点点头:“早些回来。” 沈清歌听了睁大眼睛看向吴卓芳:“奶奶!” 吴卓芳却向她挥了挥手,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秦漠在一旁努力肃着脸,却掩饰不住眼底的笑意:“还不快去换件衣服?” 沈清歌别扭地抿着嘴呆站了一会儿,狠狠向他瞪了一眼,跑进房间换了件裙子。 她跟吴卓芳告了别,默默地走在秦漠的身后,默默地坐上车。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 车子便这样静静地开了半小时,小柳有些耐不住地挪了挪屁股,开口问:“要不要放点歌曲?” “好。” “不要!”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小柳无奈地耸耸肩,打了个方向,车子慢慢停在了一个闸道口。 秦漠笑盈盈地看向沈清歌,她气鼓鼓的样子带着几分可爱,更多的却是一种生气,比起那样绝望无助的哭泣,他更爱眼前这个模样的少女。 想到她昨天在自己怀里哭得楚楚可怜的模样……秦漠的眼里不禁多了几分爱怜。 沈清歌对上这样的目光,再多的火气也消弭于无形了。 “我们要去哪里?”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秦漠却还是卖着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小柳,还有多久?” 小柳看了看时间说:“大概10半点能到。” 秦漠打开储物箱拿出一个便携式的dvd,侧头问:“还有一个多小时,要不要看个片?” 沈清歌可有可无地耸耸肩,下一秒却被秦漠一把拉了过去。 “屏幕有点小,你要坐过来点。”他松开手淡淡地说。 沈清歌却分明看到了他嘴角一闪而过的笑意。 他是故意的! 她用眼神向他抗议,心里却浮上了几分甜蜜。 dvd放的是一部老片《阿甘正传》,或许是故事叙述的有些平淡,或许是沈清歌昨夜屡屡做梦睡不安稳,她在阿甘不停跑步的画面中,闭上了眼睛,垂下的脑袋靠在了秦漠的肩上。 秦漠低下头,在她如缎般的黑发中,蹭了蹭,舒展了手臂搂住她的腰,沈清歌不自觉地扭着身子,摆了一个最舒适的姿势,沉入了梦乡。 ****** 她是被噩梦惊醒的。 梦中她追逐着妈妈的脚步,拼命地嘶喊,却怎么也赶不上她。她伸出手去抓妈妈的裙摆,却发现自己回到了6岁,小手小脚,怎比得过妈妈敏捷的步伐? 妈妈回过头,伸出手,对着自己温柔地一笑:“清歌,你要坚强。” 沈清歌伸出小手去拉,她却一个旋身朝着无边的黑暗纵身跳了下去。 “啊!”沈清歌一声惊叫,睁开了眼睛。 秦漠顿时收紧了手臂:“怎么了?做噩梦了?” 沈清歌揉了揉酸涩的鼻梁,他身上的气息让她的心跳渐渐平稳下来。她慢慢地坐起身,望向窗外。 窗外已是一片绿色。 “我梦见……妈妈了。”她低低地说。类似的梦昨天晚上她已经做了好几个。 秦漠捏了捏她的手,用一种前所未有的柔和语气说道:“我们这就去看她。” 沈清歌猛地回过头盯着他,又转头看向窗外。 “我们……我们是去海边?”她的声音似惊似喜,却又带了许多化不开的悲伤。 秦漠轻轻“嗯”了一声。 沈清歌开始紧张起来。 车子终于在一座不高的山崖边停下,小柳对照着手中的地图,对秦漠说:“应该就是这里了。” 沈清歌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车门,飞奔上山崖。 秦漠跟着追了上去。 小柳看着两人的背影,大大地喘了一口气。给少爷做司机,也不是一件轻省的活儿呀。 ****** 沈清歌一口气跑到了崖边,探头往下望去。 湍急的海水激打着岸边的岩石,渐起的白色的水花仿佛能碰到她的脸,她呆呆地盯着岩石边一个又一个的漩涡,直到秦漠上前拉住她往后退了一步。 “小心,这下面的水很深。” 沈清歌木木地转头望向他,他黑玉般的双眼里盛满了关切和担心,却没有一丝的轻蔑。 他的手抚上了她的头。 “当时……有人在这里发现了你妈妈的一双鞋……” 沈清歌“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这里这么吓人,妈妈怎么会有勇气往下跳!” 秦漠紧紧地抱住她,轻轻地吻着她的脸、她的发、她的额头。 “清歌,你要答应我,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像你妈妈那样……这样一跳,什么希望都没有了……” 他在她耳边喃喃地说,用手指抹着她的眼泪,对怀里的这个女孩,心疼地无以复加。方才看到她冲向崖边,有这么一瞬,他竟以为她也…… 他收紧了双臂,把她狠狠地禁锢在自己的怀中。 沈清歌在他怀里渐渐停止了哭泣。 她擦干了眼泪,整理了下仪容,走到崖边对着大海跪了下来。 秦漠拿起了方才带上来的鲜花,摆在了她的面前。 “妈妈……”她对着大海轻轻地叫了一声,“妈妈,你还认得我吗?” “我长大了。” “我会坚强的,妈妈,我听你的话……” 沈清歌曾经设想过很多次,如果遇见妈妈,要向她说些什么。 但对着空悠悠的大海,她却什么也不想说了。 妈妈在11年前,就选择离开了她。 “秦漠,我答应你。”沈清歌站起身仰头看着他,“我不会像妈妈那样的。” 秦漠握住了她的手,没有说话。 他望向一望无际的大海,海水有些浑浊,天空也有些阴沉,寒风从海面吹来,似能入骨。两人相依相偎地站在山崖,很久很久。 在临去的那一刻,秦漠望向了崖下。 沈妈妈,如果你真的有灵,就请保佑你的女儿,一生都有着灿烂的笑颜吧。 ****** 又下雨了,烦~ 收到第一份打赏,激动~ 继续求推荐、收藏,星星眼~~~ 第68章 秦漠的父亲 周一上学的时候,几乎高二二班里的每个学生,都在谈论周五那场歌舞比赛。 艺术节的比赛都是公开的,谁都可以去看,但真正会去看的学生毕竟只是少数,而且大家一般都会选自己感兴趣的项目给同学捧场。高二二班里大多数人看好的,是周涛涛导演的那个小品,至于其他的乐器或者歌舞比赛,普遍认为是勉强凑数罢了。 没想到,歌舞比赛就赢了个开门红。沈清歌主唱的歌曲,拿了95的高分,一等奖已是囊中物。 于是几个在现场看过的学生便得意洋洋地描述着当时的场景,添油加醋是难免的。像安晓炎、林浩然几个参与其中的人,更是被连连追问。 沈清歌作为这次比赛的主力,却显得异常沉默。 她平日在班里交好的朋友不多,脸上又是一贯冷清,几个人在她这里碰了壁,转而就找安晓炎打听。 “清歌,我听说歌舞、小品等比赛的前三名,会在期末有个大汇演哎!”安晓炎在外面天花乱坠了一番后,带回来最新的情报。 沈清歌蹙眉。 借来的衣服都已经收拾好了,其他的都没有问题,只是那件她穿的公子服,周五掉在了小礼堂,却怎么也找不到了。问了负责的老师,却说从未看见。难道是……苏迟? 她厌恶地闭上了眼睛,决定从此把这个名字从脑海里彻底划去。 衣服什么的,只能跟厂长好好道歉赔钱了。 “你还是先想想期末考试吧。”沈清歌泼了一把冷水。 安晓炎听了,如同泄了气的皮球般,瘪了。她恹恹地拿起面前的英语书,翻看了几页。 沈清歌正在看刚刚发下来的英语测验卷子,每一道错题都对着笔记找原因,然后记录在错题集里,这样期末复习的时候,就会很方便。 这时,方秉然在身后叫她。 “沈清歌,王老师布置的物理题目,你做完了么?”他说的是物理竞赛班的习题。 沈清歌转身有些歉然地说:“还没……我打算今天晚上做的。”这本来是周末的固定节目,但是刚刚过去的那个周末,她显然没有空余的时间和精力去应付这么艰涩的习题。 方秉然深深看了她一眼,道:“没事,有道题本来想和你讨论一下。”方秉然的物理非常好,是竞赛班里数一数二的,他想要讨论的题目,必然是有着精妙解法的,沈清歌精神一振,向他保证道:“明天,明天我一定做好了。” 方秉然点点头,继续做手上的英文卷子。 沈清歌回过头,在笔记本上写了几个字,又回头看了一眼方秉然,忽然觉得,这几周忙着艺术节的事情,却没发现,他似乎一下子清瘦了很多。 她抬眼望向孤零零坐在教室一角的程静羽,她正趴在桌子上假寐。几个往日和她要好的女生却没有围坐在她周围,而是坐在了教室地最后,嘻嘻哈哈地说着什么,听着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再看程静羽的背影,感觉就分外孤寂。 秦漠后来也跟她详细说过程静羽家的事情。 程静羽妈妈的上司是秦漠父亲敌对一派的骨干,占着的又是个肥的流油的位置,想把他踢下去取而代之的人数不胜数。从来这个位置就坐不长久,只不过这个上司心太大,手太长,扎了满头小辫子到处跑,这次和方秉然家的地皮交易做得不甚干净,秦漠在图书馆听到了两人的对话时,秦正一系早就把这桩交易从里到外调查地清清楚楚了,秦漠说与不说,对结果来说,并无影响。但秦正却欣赏秦漠的敏感和决断,况且他的对手也在四处找他的错处,苏迟迟早是要送出国的,不如送水推舟,送给儿子做个人情。 沈清歌却不想理会这些弯弯道道的事情。 她只是觉得,孩子是无辜的,父母为了名利影响到了孩子的生活,就是父母的失职。 秦漠笑着揉乱了她的长发。 “清歌。”他在她耳边轻轻地唤着她,“她享受了妈妈风光时带来的便利,就要在妈妈落难时,付出代价。”他的目光深邃,隐隐地带着犀利,“不止是程静羽或者方秉然,我,也是一样。” “那,你的爸爸……你爸爸的职务到底是什么?”沈清歌忍不住问道。 秦漠的双眼闪了闪,慢慢地直起了身体。 “我的爸爸叫——秦正。你有印象吗?” 沈清歌努力想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似乎在哪里听说过,但是……” 秦漠神秘地笑了笑:“那你今晚吃饭的时候,记得看新闻。” ****** 沈清歌晚上吃饭的时候,有些心神不宁,匆忙地扒完饭碗里的米饭,就跑到电视机前,打开了电视。 她平日不常看电视,吴卓芳打开电视的时候,经常是戏曲或是音乐频道,回到“那个家”时,便是动画片或是狗血电视剧,她从来不主动去调频道,若是看到不合意的,就去自己房里看书。安晓炎在跟她说八卦的时候,说到某某明星或者某部很红的电视剧,她常常一问三不知,被嘲笑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 吴卓芳看到她这么积极地站在电视机前也有些意外,她泡了一杯清茶,坐在沙发上,听着电视里播音员的声音,打量着沈清歌。 国家大事、地方新闻……播音员终于播到了关于“秦正”的新闻,在他名字的前面缀的职衔是——副市长。 沈清歌觉得心中一颤,瞬间耳边一片轰然。 副市长! 秦漠的父亲居然是副市长! 沈清歌缓缓地转动着目光,看着电视里一脸笑容回答着记者提问的秦正。秦漠和苏迟都遗传了他挺直的鼻梁和线条优美的下巴,他的双眼隐藏在一副金边眼镜后,却藏不了眼里的犀利。他笑起来眼角的皱纹,却又把这份犀利柔和了几分。 沈清歌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砰”的,越跳越快。“啪嗒”一声,手中的遥控器,滑落在了地上。 这一切,都被吴卓芳看在了眼里。 她把目光投在了电视上,镜头正渐渐拉远,现出了秦正的全身。 吴卓芳眉头一跳,立刻想到了那个芝兰玉树般的男孩。 秦漠的父亲,居然是秦正。 她揉了揉有些胀痛的太阳穴。 窗外的公园在夜幕下是一片漆黑,公园的周围却是灯火辉煌,这样的景色,每晚都能看见,而吴卓芳却觉得,此刻那辉煌的灯火,格外的刺眼。 ****** 今天一天都在外面,抱着笔记本找空就写,没想到写完却找不到网络发。 晚了,很抱歉! 今天又看到一份打赏,很开心,谢谢貅一出品!我会努力写的^^ 第69章 再见 电视新闻播完,沈清歌浑浑噩噩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倒在了大床上。 直辖市的副市长,副省级干部,放古代是一正三品的高官了,沈清歌想到自己的爸爸不过是个处长,还不知道够不够得上处级,自己的爷爷到退休不过是个局级干部,但沈清歌还能记得,爷爷在任时,家里的辉煌…… 手机铃声温柔地响起,沈清歌拿到耳边,响起了秦漠清润温和的声音:“看新闻了没有?” 沈清歌呆呆地看着天花板,轻轻地“嗯”了一声。 秦漠笑道:“被吓到了?”他的声音里带了一丝紧张。 “……有点。”她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事,“学校里的老师,都知道吧?” “娄老师和年级组长、校长是知道的,其他人我不晓得。爸爸当初关照过,不要传出去。” “秦漠,”沈清歌的声音有着些许沙哑,“我累了,想早点睡。”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继而以一种很轻松的口气说:“好。那,晚安。” 他挂上了电话。 沈清歌把电话放在了床头,侧身躺在了床上。 身体明明觉得很疲累,可是大脑却还在兴奋地运作着。 她想到苏迟在礼堂里笑着对她说:“沈清歌,老头子早就把你的家底调查的一清二楚了!” 她想到学农时,秦漠一句话,就换到了和她一组。 她想到秦漠随叫随到的那辆黑色奔驰。 她想到篮球联赛时,球场周围跟随着他奔跑的身影追逐着的,众多女生们的目光。 她想到那个傍晚,秦漠神色淡淡地说:“那又怎样?喜欢我的人很多。” 沈清歌的心里,再一次升起了一种名叫自卑的感觉。 是的,自卑。 她没有信心与他站在一起,接受学生和老师们的目光。那日在舞台上,她做得这么努力,也不过只是一瞬间,就被苏迟打回了原形。 他是人见人爱的王子。 而她,不管怎么伪装、怎么努力,她永远是那个爸爸不疼妈妈不爱的沈清歌。 沈清歌在床上翻来覆去,脑海里充斥着越来越多的声音,疼痛欲裂。 她忽的翻身坐起,冲入洗手间,打开水龙。12月冰凉的自来水,让她全身一颤,没过几秒,浸在冷水里的手已经有些痛的发麻了,她拧干了毛巾,把它覆盖在了脸上。 拿开的时候,镜子里照出的,又是那个神色清明的女孩了。 她狠狠地抹了几把脸,又喝下了一大杯凉白开,终于觉得自己能集中精神做一些事情了。 书桌上早就放好了这周三要讲解的物理竞赛题,她只做了3道。沈清歌拿起笔,在纸上飞速地推演着,写着写着,笔下一顿,她情不自禁地又把眼光落在了床头的那只手机上。默默地出了会儿神后,她起身关掉了手机,把它扔入了书包。 再度坐回书桌前的时候,她眉宇间的神色中又多了几分坚定。 不管王子是不是属于你,你都不能放弃自己的那一片天地。 沈清歌暗暗地告诉自己。 ****** 接下来的日子,似乎过得很快。 沈清歌的《清明上河笑》果然拿了一等奖,周涛涛也不负重望,排演的小品《武术》,与第一仅相差2分,拿了二等奖。 而白婷的古筝更是让大家跌破眼镜,一曲《高山流水》弹得清丽淡雅、柔和清脆,配上她拜托沈清歌借来的广袖汉服,一人一曲让观众目眩神摇,一举拿下了乐器第一的桂冠。学校随后安排的期末汇报演出,高二二班完成的很出色。 一晃眼,期末考试也结束了。 沈清歌和安晓炎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沈宽打过几次电话,催她周末回家住,但她都不置可否地拖延着。 这一天的阳光很好,照在身上觉得懒洋洋的,一种久违的轻松感,扑面而来。 “下午有什么打算?” 今天是宣布成绩的日子,沈清歌拿了年级19名,比中考略有进步,她的心情从拿到成绩条的那一刻,就如这冬日阳光般灿烂起来。 安晓炎捂着嘴打了个哈欠,为了应付考试,她多少个晚上没好好睡觉了?好不容易考完了,沾枕居然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这次期末的成绩意外地进了前150,拿回去爸妈肯定会乐开了花,晚上应该能够安安稳稳地睡个好觉了吧? 她想到这里,笑嘻嘻地看着沈清歌,道:“奇怪了,你居然来问我?你问错人了吧?” 沈清歌的脸色微窘,默默地走了一段,低着头,右手有些不自然地捻着衣角说:“我不过是想和你说说话……” 沈清歌和安晓炎的相处,一向是安晓炎主动“粘”上去的,沈清歌一贯是可有可无的态度,主动提出要两人一起做些什么,好像还是头一次,安晓炎忽然觉得有些感动,她上前勾住了沈清歌的手臂,扯出了一张异常夸张的笑脸,贴着她的肩膀,用甜得发腻的声音说:“我去哪里都可以啊,只要和你在一起。” 沈清歌立刻用一种发憷的眼神看着她。两人的视线撞在一起,同时哈哈哈地笑了起来。 “好了,不要肉麻了,快想去哪里吃饭。” “我们去吃烤肉吧,这几天考试我都没胃口吃饭,好久没大吃一顿啦。” 沈清歌蹙眉:“不会弄得衣服上都是味道吧?” “不会,我知道有家新开的,通风做的很好。” 两人絮絮叨叨走到车站,这个时候等车的人很少,安晓炎看着广告牌边上的椅子还算干净,就一屁股坐了下来。 沈清歌仰头看着站牌,琢磨着哪站换车比较方便。 就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叫她:“沈清歌。” 她回头一看,便如受惊地小鹿一般,往后退了一步,书包反射性地抱在了胸前。 苏迟看到她这样的反应,垂下了眼睛,长长的睫毛掩住了一闪而过的失落,再抬起眼时,已是一片平静。 “不要紧张……”他走进一步,轻声说道,说完似乎觉得有些好笑,嘴角便出现了一点嘲讽,“我过完春节,就要离开这里了。” 沈清歌戒备地看着他,又转头看了一眼坐在广告牌前的安晓炎。她早已发现了这边的动静,虽然仍是一本正经地看着马路等车,一只耳朵早就高高地竖起,发挥着它八卦的本色。 沈清歌心中稍安,不假辞色地说:“是吗?那再见了。”最好永远不要再见。她心里暗暗地补充道。 苏迟嗤笑一声,觉得自己的举动好没意思。 他回家的时候,远远地看到沈清歌的背影,就不由自主地坠在她身后,到了车站又有一种冲动,想和她说些什么。他知道这个女孩对自己很反感,但他仍是不由自主地想跟她说一声再见。 美国那么的遥远,他要在那里修完学业,可能再也见不到这个漂亮、倔强、坚强又矛盾的女孩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一步,却看到沈清歌又往后小小地挪动了一步。他停了下来,垂下头想了想。 “沈清歌,再见。”他抬起头,笑着对她说。 说完便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 沈清歌对着他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失神。 她从来没有见过苏迟笑得如此的纯净。他以往的笑都让她感觉有些假有些做作,似乎笑得很有目的,但刚才的那个笑容…… 她怔怔地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安晓炎终于挪动了自己的身体,慢慢凑过来说:“苏迟要转学,干嘛特地来跟你说再见?” 沈清歌无奈地看着安晓炎,清了清嗓子。 这又是一件大费周章的工程。 第70章 大年夜(上) 寒假伊始,沈清歌的生活依然忙碌。 物理王老师憋足了劲儿似的,在寒假里给他们加餐,大量的新知识和习题布置下来,王老师得意地说,过了这个寒假,班里的同学都能去参加高考了。 借着这个由头,沈清歌再度拖延了住回沈宽那边的时间。沈宽被她明里暗里地拒了几次,已经很不耐烦,到后来打电话来问的都是张雪梅,沈清歌应付起来更是轻松。 密集的补习结束时,已经马上就要过春节了。 杨嫂小年夜的时候,烧了一桌子的饭,嘟嘟囔囔地抱怨着沈清歌的学校,不停地给她夹菜。晚饭吃到一半,大门开了。 三人抬头望见来人,都是一滞。 沈清歌先反应过来,站起来喊了一声:“爷爷!” 沈辽海拍着肩上的雪花,向她点点头。 吴卓芳慢悠悠地站了起来:“怎么这时回来?吃过晚饭吗?” 沈辽海瞄了一眼桌上,便吩咐杨嫂:“给我盛一碗饭。” 三人等他净了手,再重新坐下吃饭。吃完后,杨嫂起身端了盘水果放在桌上,随后收拾碗筷。 沈辽海泡了杯浓茶,狠狠地喝了几口,才缓缓嘘出一口气来。 “想提前一天回来,却遇上飞机误点。”他低头看着茶杯,自顾自地说。 吴卓芳点点头,端起茶杯坐到了电视机前。 沈辽海侧头打量着坐在一边小口地吃着水果的沈清歌,忽然皱眉问:“怎么?放假都没住回去吗?” “寒假里有物理竞赛补习,所以还是住在这里。”沈清歌小声地解释道。这个爷爷平日一两个月也见不到一回,有时回来只是坐一坐拿些东西就走。沈清歌只听说这几年他把很多精力都投在了深圳的分公司上,在那里房产都有了几套。 沈辽海“唔”了一声,想想又说:“过春节,还是要跟爸妈在一起住的好。” 沈清歌垂下眼睛不做声,吴卓芳却在沙发上闲闲地说:“明天她爸妈都要来,就别折腾了。” 沈辽海想到沈清扬,严肃的表情一缓,眼里已透出了几分笑意:“也是。小扬已经上幼儿园了吧?我好久没看到他了。” 吴卓芳又说:“明天杨嫂回去过年了,我晚上订了尚品的席面,到时候一起去吃。” 这是每年的惯例,沈辽海也没多说什么,挥了挥手,站起身道:“就这样吧,坐了一天的飞机,我先去休息了。” 他走到吴卓芳的卧室对面,打开了那扇门。 当门合上的时候,客厅里一下子静谧下来。窗外偶尔传来几声爆竹,带着星星点点的火光,才给这个冷清的屋子带来了点过年的味道。 吴卓芳望着窗外出了会儿神,放下手中的杯子,道:“大年夜吃完饭你就跟着你爸爸回去吧,开始补习了再住回来。” 沈清歌轻轻地应了一声,走到沙发前,挨着吴卓芳坐了下来。 电视里是热闹的歌舞晚会,吴卓芳开大了声音,心神却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 大年夜的一大早,沈宽、沈和两家人就都来了。 这个常年冷清的屋子里,前所未有的热闹。 沈和的女儿沈清音比沈清扬大了几个月,也是刚刚上幼儿园的年纪,两个孩子在偌大的屋子里跑来跑去,一会儿争抢着玩具,一会儿结伴探险,一会儿又哭着鼻子,争相告状,搅的坐在客厅里聊天的大人们没个安生。 吴卓芳是最受不了这种吵闹的,但沈清歌没有在她脸上发现一丝不耐烦。 她的双眼时常粘在两个孩子身上,如果他们做了什么傻事,还会毫不掩饰地笑起来。 奶奶平时……太寂寞了啊。 她平日即便是住在这里,与奶奶碰面说话的时间,不过是早餐和晚餐,吃完晚饭经常是把门一关,与题海奋战。沈清歌想到这里,忽然觉得一阵心虚。 此时,张雪梅和沈和的妻子王琼正交流着育儿经,从抱怨自家孩子的顽皮说到幼儿园的老师,从让孩子自己吃饭说到上下学的接送。 王琼一脸艳羡地对张雪梅说:“你是好,不用上班,接送小扬的事情也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家两口子都要上班赚钱,我妈住的又远,这阵子让她跑来跑去,身体都不舒服了。” 王琼其实住得离娘家很近,但她嫌家里周围的幼儿园不好,硬是通了路子,让女儿和沈清扬同园,这个幼儿园离她家有五六站路,离吴卓芳家是最近的。 她双眼转了几圈,凑到吴卓芳身边说:“要不,让我家小音过来跟奶奶做伴吧。” 吴卓芳蹙了蹙眉,眼底闪过一丝不虞。 她抚了抚手里的茶杯,慢条斯理地说:“清歌平日住在这里读书,最怕吵闹。” 那边厢沈清扬和沈清音正挤在一个不知从哪里翻出来的录音机前,你一下我一下地拨弄着上面的按钮,喇叭里时不时传出了刺耳的滋滋声。 王琼有些讪讪地看了一眼默默坐在一边的沈清歌:“清歌是高二了吧?真快。打算考什么大学啊?” “还没定。”沈清歌轻轻地说。 王琼没得到应和,更是尴尬,只能打着哈哈说:“市一中的学生,考大学不是像切菜一样简单?哎呀,不晓得我家小音以后能不能像她姐姐那样有出息。” 这话又触到了张雪梅的痛处,她自己学历低,对孩子的教育没什么信心,于是很早就带沈清扬出去早教,这个班那个班的学东西,偏生沈清扬对这些一点都上不了心,都读幼儿园了,最简单的几个汉字偶尔还会认错。 她想到这里,一张俏脸就寒了下来。 她本来还想提一提,让小音放学来她这里,晚上沈和可以开车来接。现在这句话,她打算放在肚子里烂掉。 她起身走到沈清扬身边,看到录音机里的录音带已经被两个孩子拿出来,录音带里的褐色磁带被他们长长地扯出来,弄得乱七八糟。 她心里一惊,仔细看去,却是一卷高中英文课文的朗读带。 这下无名火起,她一把夺过带子和录音机,对着沈清扬的脑袋就是一下。 “这是姐姐学习用的东西,你们怎么能乱拿!” 沈清扬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张雪梅,“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沈清音被张雪梅吓到,沈清扬又一哭,她也跟着哭了起来。 两个孩子的哭闹声交织着,听起来异常刺耳。 ****** 小修了一下前文,改动删掉了一个章节,但是章节序号还没改完,编编说一下子修改太多系统会吃不消。所以我只能分几天慢慢改,大家现在看到序号不对是正常di 另,呼叫推荐,55555,推荐好少啊 第71章 大年夜(下) 张雪梅站在那里对着两个哭闹的孩子,很是尴尬。 沈清歌起身看了一眼她拿在手里的录音带和录音机,有些意外地说:“这是我放书桌上的东西,你们竟然能拿到?” 沈清音哭了几声,没什么眼泪,自己抹了抹说:“是弟弟,爬上去拿的。” 沈清歌走到房门口,只见一只厨房里常用的小凳子放在了自己惯坐的椅子边,不由笑道:“这也拿得下来,算你们厉害。”她又从张雪梅手里拿过磁带看了一下,“这是上学期的磁带了,拿去玩吧,我不听了。”说完递给沈清扬,直起身,揉了揉他的小脑袋。 沈清扬听了,破涕为笑,张雪梅拿了纸巾给他擦脸,他别过脸用力地挣扎,大叫道:“姐姐擦!姐姐擦!” 大家都笑了起来。张雪梅咕哝着把纸巾递给沈清歌:“一盘破磁带就收买了,出息!” 沈清歌当作没听到,弯腰帮他仔细地擦干净了小脸蛋,两个小朋友蹦蹦跳跳地,又开始玩闹起来。 中午吴卓芳下厨,煮了满满三大盘饺子,大家围坐着热热闹闹地边说边吃。沈清歌在吃到碗里最后一个饺子时,咬到了藏在饺子里的硬币。 她有些懊恼地把硬币吐出来:“怎么杨嫂今年还包硬币?” 她一直觉得硬币很脏,就算杨嫂保证硬币是簇新的并且洗刷消毒干净,咬在嘴里还是感觉奇怪。 “我们清歌今年要有好事了!”王琼抚掌笑道。 吴卓芳看了沈清歌一眼,微微点头:“今年就要高三啦。” 沈宽似乎有些感慨,望着盘中的饺子,叹道:“这么快就要高三了啊……” 沈清歌不喜欢做众人关注的焦点,她三两下吃完嘴巴里的饺子,端着空碗进了厨房。 吴卓芳放下手中的勺子,拿纸巾擦了擦嘴,随后对沈宽说:“清歌最近在做物理竞赛的补习,很辛苦,过完节还是住我这里吧。” 沈宽的房子离市一中也不算远,以往为了让吴卓芳帮忙带,就找了个读书近的借口,现在吴卓芳拿这个借口来驳他,他哑口无言,况且家里还有个闹起来没轻没重的沈清扬。 他沉默地点了点头,涩涩地说:“就是太麻烦你了。” 吴卓芳轻笑一声,斜眼望他:“已经麻烦了我好多年了。” 沈清歌站在厨房门口,听到这番对话,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气。 沈宽最近三番四次催她住回去的举动很是反常,不管原因是什么,和他疏远了十来年,想要再让她像小时候那样跟他毫无芥蒂地撒娇、亲热,或是当作这十来年的冷淡从未发生,沈清歌自认是做不到的。 她的眼光落在了跪坐在椅子上,吃得自己一脸汤水的沈清扬身上。 还好,有这么个弟弟可以在他跟前“尽孝”。 她提起被两个小孩玩腻了的录音机,进了自己的房间。 她的房间朝南,约莫有20平方,还附带了一个专用的卫生间。虽没有阳台,却有一扇近乎落地的透明玻璃大窗,对着公园,景观十分好。 她走到玻璃窗前,向公园望去。 天空阴沉沉的,还飘过几滴雨,又是大年夜,公园里根本看不到人影。公园周围的马路上,行人稀少,车辆都是飞驰而过。 每次过年前后,这里总是这么的冷清。 沈清歌对着公园出了一会儿神,手机短信提示音响起。 是安晓炎的拜年短信。她边笑边看,还没有拉到最后,又一条短信插了进来。打开一看,却是秦漠发来的。 “新年快乐!初三出来玩吧。” 沈清歌愣了一下,转头去看桌子上的台历,大年初三,2月14日。 情人节。 这个暧昧的节日名从她的脑海里闪过时,她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加快了几下。 虽然和秦漠的事情,班里很多人都知道,两人之间也有过亲密的举动,但要在这个日子里,堂而皇之地出去约会,沈清歌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怔忡中,手机又再度响了起来。 “没空吗?溜出来吧。”沈清歌仿佛看到秦漠那一对幽幽的黑眸,带着期冀和不安,深深地向她望来。 她轻声一笑,拿着手机在房间里慢慢踱了一圈,又对着镜子理了理披肩的黑发,这才低头打下了一个“好”字,发了出去。 随后她倒在大床上,抱了一个靠枕歪歪地躺着,望向窗外。 大年初三应该是沈宽拎着礼品跑领导家拜年的时候,只要他不在,出门就会很方便,张雪梅从来不会盘问她的去向,而且……张雪梅也可能会带着沈清扬去自己娘家吧。 沈清歌想到这里,双眼一暗。 她的外公外婆已经去世很久了,久到连他们俩的姓名,都记得模模糊糊。她想到那天苏迟说的,外婆的死因…… 沈宽这边,她肯定问不出什么真相。难道就让往事慢慢淡去? 沈清歌有些苦恼地在床上滚了滚。 她记得妈妈的东西都被沈宽收拾在一个樟木箱子里,扔在了屋里储藏室的最里层。如果能想个办法找出来看一下就好了。 想到这里,沈清歌忽然对春节这几天的生活,有了些许期待。 ****** 秦漠看到手机屏幕上跳出来的那个“好”,心情忽的飞扬起来,眼角眉梢的笑意,被姜琳逮个正着。 “怎么?一下子这么高兴?”她正端着一个烤盘,烤盘注了约莫1公分高的热水,水里还放着一个蛋糕模具,她摇摇晃晃地端到预热好的烤箱前,吩咐道,“快帮我开烤箱门。” 秦漠开了烤箱门,姜琳便用最快的速度塞入了烤盘,关上了门。 “慢一点。”秦漠皱着眉说,“你看地上都洒了水了。” “擦一下不就好了,”姜琳扯了几张厨房用纸扔在水迹上面,“你不懂,放入烤箱时,动作一定要快,不然温度会不准。” “是、是、是。你最专业。”秦漠弯腰捡起地上的纸,随手扔向垃圾桶,“大年夜还烤蛋糕,哪有人过春节吃蛋糕的。” “这个是芝士蛋糕,‘芝士’就是力量,知道吗?”姜琳说完,忍不住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 秦漠嗤笑了一声,把玩着手机,慢悠悠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姜琳擦干净了地面,看到儿子颀长的背影没入门中,皱眉想了想,叫道:“臭小子你又转移话题!” 秦漠在屋里闲闲地说:“哪有什么话题可以转移?”他打开笔记本电脑敲了几个字,又说,“对了,我初三出去,你这边没什么事吧?” “你只要把初二空出来跟我去外公家就可以。”姜琳设置了定时脑中,脱掉身上的围裙,开始整理做蛋糕的工具,放入洗碗池。 开着热水洗到一半,她忽然想起什么,放下手中的活儿,跑到挂历前看了一眼。 “初三……是情人节嘛!”她大声地对坐在屋里的秦漠说,语气里带着揶揄,“你要去约会?” “是啊。”秦漠的声音毫不犹豫地响起。 姜琳一愣,望着秦漠的背影,心里骤然升上几分怅然。她跑到卫生间,打开射灯,对着镜子细细地看着自己的脸。 “妈,你在干嘛?”秦漠听到水龙哗哗的声音,却不见姜琳,便跑出来关了龙头。 姜琳对着镜子照了半天,幽幽地说:“我在看,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儿子都要去约会了。” 秦漠倚在门边,笑着打趣道:“一年十几万花在脸上,哪有这么容易老。” 姜琳气呼呼地回头,看到儿子不见瑕疵的皮肤在灯光下泛出如玉石般细腻光洁的色泽,一时嫉妒心大起,她用力地捏着他的脸颊,狠狠道:“臭小子,你给我小心些,追女孩子不要搞大人家的肚子,给家里惹麻烦!套子要不要帮你买好?” 秦漠挣扎着挪开了脸,俊脸上红红的一块,与可疑的红晕渐渐混成了一片。 “说什么呢?为老不尊!”他捂着脸颊,脚步有些踉跄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甩上了房门。 姜琳却被那个“老”字,再度气的抓狂。 用力地洗完所有的锅碗瓢盆,她灵光一闪,转身看着那道关起来的房门。 “臭小子不会是在害羞吧……” 想到这个可能性,她得意地轻声笑了起来。 “喂,那个小姑娘好不好看呀?”她敲了敲门,大声问道。 ****** 今天的字数还是蛮多哒,快3k拉 有点儿奖励不? 第72章 齐大非偶 天气阴沉了几天,到了大年初三,终于放晴了。 沈宽果然提着大大小小的礼盒,早早地出了门,张雪梅追着沈清扬喂完了早饭,梳洗打扮一番,也离开了家。 屋子里静悄悄的,沈清歌有些紧张地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拿起一根发圈,把自己的头发扎了一个马尾。 储藏室在客厅与主卧间,平时都是上锁的,但春节时来往的礼品多,拿进拿出很频繁,所以门只是虚掩着。 沈清歌轻轻拉开门,向储藏室内望去。 储藏室的空间并不大,两排铁架子整齐地排列在了储藏室的两边,架子上分门别类地摆放了各种物品,有些还贴上了标签。看得出来,张雪梅在收纳整理方面,很有一手。 沈清歌慢慢地走到了铁架子的尽头,这里靠墙摆放了一些大件的物品,譬如折叠的圆台面、可以拉开的沙发床等,沈清歌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记忆中的樟木箱。 她在储藏室里左翻又翻,最后蹲在地上,在沙发底下发现了那个不大的箱子。 她兴奋地把它拖出来,用抹布擦了擦上面的浮灰,按下锁扣打开了箱子…… 竟是满满一箱子的书。 沈清歌诧异地翻动了几本,直到露出箱底,没有发现其他任何东西。她有些沮丧地把书放回了箱子里,她原以为会有日记什么的,可以让她对妈妈和外公外婆多一些了解…… 箱子里的书都有了些年岁,她在里面发现了繁体竖排的四大名著,16开的《射雕英雄传》和排的满满的竖版繁体《笑傲江湖》。她拿起一本翻到最后一页,一个红红的印章映入了她的眼帘——何申黉藏。 是外公的名字! 沈清歌激动了,箱子里的书籍一本一本地被她拿出来翻看,在书的扉页上发现了不少字迹和印章,而其中一本封面古朴不起眼的《漱玉词》,竟是何婉玲手抄而成。 沈清歌摩挲着泛黄的内页,清隽的字体仿佛还泛着淡淡的墨香,她的双眼泛红,泪珠在眼里滚来滚去,却在刚刚要落下来的时候,被她一手擦去。她把其他的书都按原样放回了箱子里,扣上锁扣,推回沙发底下,又胡乱在沙发前踩了几脚,擦去了印痕,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本《漱玉词》退出了储藏室。 她在自己的卧室里兜兜转转,却怎么也找不到地方藏书,这个周末卧室对她来说和宾馆没什么区别。最后她拿出了书包里的英语课本,把《漱玉词》小心翼翼地夹了进去,然后放回了书包。 抬头看了看时间,已经10点半了,沈清歌连忙洗手洗脸梳头、换上出门的衣物,对着书包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关门离去。 ****** 大概是发现了何婉玲手抄书的关系,沈清歌一路上的心情都很好,她觉得自己离妈妈又进了一步。 秦漠等在地铁内,看到的就是一张双眼明亮、嘴角带笑的俏脸,他近身拉了她的手,低声问:“怎么?见到我这么高兴?” 沈清歌笑睨了他一眼:“才不是!”声音娇娇的,擦过秦漠的耳朵,一阵酥软。 他用力捏了捏她的手,把她拖上了电梯,揽在了怀里。 “放假到现在,从未主动给我发过一个消息,网上找你说话也总是匆匆忙忙,这次约你出来,还要想上半天……”他在她耳边一一历数她的“罪状”,暖暖的气息喷在她的颈侧,惹得她咯咯直笑。 “哎呀,我忙着补习啊,王老师一直到过节前3天才放了我们的假。”她笑着躲开他的头,推拒着他的胸膛。 秦漠再度把她拉回自己怀里,两人腻在一起走入了商场。 沈清歌知道这阵子是有些冷落了他,除了忙于物理补习,也有他父亲的原因在里面。她一开始,实在无法用以往的平常心去看待秦漠、和他相处,两人稍稍分开一下,让她能冷静下来想一想,是最好的办法。 “我们去哪里?”她仰起头看着他,从这个角度看去,他下巴的弧线感觉特别优美。 秦漠低头看了她一眼,双眸闪了闪:“去吃饭,然后……去看电影。” “又去看电影?”沈清歌对电影不太感冒,而且每次和他去看,总是会分神。 秦漠心情很好地向她眨眨眼睛:“不喜欢?可是我很喜欢。” 沈清歌有些疑惑地跟他走进了一家餐厅。 很喜欢看电影?他上次明明看一个电影看到打瞌睡…… 但很快,沈清歌就明白,秦漠说的喜欢是什么了。 她挣扎地从他怀里坐直,揉了揉有些发麻的嘴唇,没好气地拍开了他放在她腰上的手。 “你是故意买最后一排的位子吧?”她拈了几粒爆米花塞到他的嘴里,狠狠地,“你、你来看电影就是没安好心。” 秦漠笑嘻嘻地吃下嘴里的爆米花,飞速地在她的腮边吻了一下。 沈清歌又好气又好笑,只能别过脸不理会他。 情人节影院里自然是放爱情片,男女主人公在威尼斯街头浪漫地相遇、相知、相爱,手拉手徜徉在异国水乡的街头,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沈清歌看到这里,心中隐隐有些触动,忍不住回过头去看秦漠。秦漠还是保持着刚刚的那个坐姿,一双光彩流动的眸子一瞬不瞬地望着她,好像从没有移开过视线。 沈清歌心中一软,慢慢地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小手小心翼翼地搭在了他的腰间。 秦漠好似受到了鼓舞,手臂在她腰间缓缓收紧,垂头在她的耳边低叹道:“清歌,这阵子我很想你……” “你呢?” 沈清歌没有言语,只是把头往他胸前埋了埋。 秦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在她的发间落下一吻:“清歌,我爸爸的身份,真的让你这么为难吗?” 沈清歌身体一颤,抬起了头。 秦漠仿佛一直能很容易地就明白她的心思,从一开始就是。 “我今天,在爸爸的储藏室里,发现了一箱书,是外公和妈妈留下的。”她垂下眼睑,长长的睫毛覆盖住了那双清澈的眼睛,整个人看起来就有些哀伤,“我只有通过这些,去了解他们,苏迟告诉我,我的外婆,也是……”她小小地哽咽了一下。 “秦漠,那天我坐在电视机前,看到你爸爸的身影……我脑海里空白的只剩下了四个字。” 她忽然抬起了眼,定定地望着他,嘴唇微翕:“……齐大非偶。” 第73章 偷听 秦漠低笑了一声,悠悠地说:“倒是走到哪里都能碰见他们。” “江东区好玩的地方就这么两三个,靠近市中心的电影院只有两家,碰到一下也很正常啊。”她装作听不懂秦漠的言外之意,“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秦漠睇了沈清歌一眼,眼里闪过一丝狡黠:“不如我们跟上去看看,他们会做些什么?” 沈清歌瞪大了眼睛,还没等她的反对声出口,秦漠便拉住她的手往前走去:“别傻站着,你看他们都拐出去了。” 沈清歌跟在秦漠身后,小跑了几步:“不要啦,被发现会很傻哎!” “原来你只是担心被发现……”秦漠笑出了声,回头对她眨了眨眼睛,“放心,不会的。” 沈清歌哭笑不得,只能紧紧地拉着他的手,想把他的脚步拖慢一点,心中暗暗祈祷方秉然和程静羽快点走。 老天爷收到了她的祈祷,等到他们两个站在人来人往的过道上时,已经不见了方、程两人的踪影,沈清歌不禁暗暗嘘出一口气。 “怎么办,不见了。”秦漠有些沮丧,走到过道的栏杆处往上下的自动扶梯上看了看,又失望地走回沈清歌身边,“你猜他们会去哪里?” 秦漠素日一贯是一脸云淡风轻的表情,他长的好待人又温和,大家和他的相处都很融洽,似乎在他身上看不到什么很大的情绪波动。但他也不过是一名高二的男生而已,也有孩子气的一面,只不过平日隐藏的很好。 现在他的所有情绪,都在沈清歌面前一一展现,这让她觉得有些感动,又有些得意。 “这个广场商家这么多,怎么可能猜得到。”她嗔道。“好啦!不如想想我们去哪里吧。” 秦漠反问:“你想去哪里?” 沈清歌嘴巴张了张,又咽了回去。 “书店?” 她的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是不是,很无趣?” 秦漠笑了起来:“没有啊,就去书店吧。” 两个人手拉手走上自动扶梯,到书店门口时,沈清歌却提议先去一次洗手间。于是两人又折返了点路,从一扇对开门中走入。 书店所在的那一层楼,商家较少,所以洗手间的通道上,没什么人,通道走到底便是安全楼梯,经常有人在楼梯间吸烟,因此当那里发出声响时,两人都没有在意。 沈清歌从洗手间出来时,秦漠已经等在外头,但他没有站在靠门的那边,反而在安全楼梯的通道门口,靠墙而站,侧着头,似乎在听些什么。 他发现沈清歌走过去,便跟她比了一个安静的手势,随后招手让她快过去。 沈清歌往那里走了几步,便听到了一个压抑的哭声。 “你既然无心,又何必答应今天陪我出来。”她的嗓音约莫是哭得久了,有些沙哑,但沈清歌还是听了出来。她瞪大眼睛无声地和秦漠说了一句:“程静羽?” 秦漠笑得像是偷着了鸡的狐狸,眼角都带着得意,他贴着沈清歌的耳朵,悄声说:“书店和这里可都是你说要来的。” 可是偷听的那个是你啊! 沈清歌白了他一眼,想拉他离开,却不料他的手臂早就紧紧地锁住了她的腰,她不敢挣扎,生怕有什么动静被方秉然发现,那就窘也窘死了。 “……你为什么不说话?”程静羽见方秉然沉默,又急急地追问了一句。 方秉然盯着地上横平竖直的地砖纹路,半晌才说:“你要我说什么?”声音里已经透了几分的不耐烦。 程静羽一滞,想到他最近对她平平淡淡的态度,不由悲从中来:“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我妈妈出事了,对你家没有利用价值了,所以你就这般不耐烦,想要甩脱我吗?” 方秉然有些头痛的抬起头:“你怎么又说这个?” “这是事实!”程静羽激动地大叫,“小时候,我们一起玩,我还一直叫你方哥哥,现在……你却不让我叫了。” 一墙之隔的秦漠听了,闷声一笑,凑在沈清歌的耳边说:“来,也叫声哥哥。” 换来沈清歌在他腰上利落地一拧。 方秉然清冷的声音响起,比方才又少了点温度:“那是因为我们都长大了。跟你家的事情没有关系。”事实上,进高中以后,他就不让程静羽用这个称呼叫他了。女人,还真是会胡乱攀扯!他心里的不耐已经上升到了十分,口气不由地严厉起来,“你说过年家里很冷清,让我陪你逛街,我答应了,看电影也可以,但是好好的为什么又说到那些有的没的,平白让人不快!” “只是逛街看电影吗?你难道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方秉然想了想道:“大年初三,2月14啊,那又怎么……”话音一顿,他有些不可置信地喃喃道,“2月14?” “今天是情人节啊……”程静羽擦了擦眼泪,用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他,“我以为,你答应出来,就是……就是……” 方秉然连忙后退了一步:“对不起,我之前真没想到……” 程静羽似乎被这个答案震住了,半晌没有说话,楼道内只剩下她抽抽噎噎的低泣声。 秦漠忍不住在沈清歌的耳边说:“这个方秉然很迟钝啊,他的物理怎么会那么好?” 沈清歌对方秉然一直是有几分钦佩的,他在物理上的敏捷反应,全市一中也无人能及,听到秦漠的故意贬低,不禁斜了他一眼。 小、心、眼! 秦漠看到她波光潋滟的双眸这么斜斜地看过来,心中一跳,抱着她的双手紧了紧,一个吻就落在了她的脸颊上。 沈清歌挣扎了一下,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手,指了指过道半开的门。 秦漠意犹未尽地撇了撇嘴,听到楼道内再无声息,开始觉得无趣,拉了拉她的手就想离开。 此时,程静羽幽幽的声音响起:“方秉然,我再问一个问题,你老实地回答我,从此以后,你我再无纠缠!” “——你是不是喜欢,沈清歌?!” ****** 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呀。。。我还要出门,打滚~~~ 另,惯例性伸手要票要收藏~~ 第74章 礼物 各位,明天早上瓦6点20分就要出门练车,下午考大路,所以肯定不能像平时那样下午发文。不会断更,但会晚更,请大家见谅。 ****** 何申棠。 这个名字一下子从沈清歌尘封的记忆中跳了出来。 “他是妈妈的伯父……”沈清歌轻轻地抚着书的封面,内页里那张何榆生的照片,她忍不住看了又看。原来这个人,是她的曾外祖父。 “妈妈是外公的独生女,我记得妈妈提过,外公去世后,妈妈是由伯父抚养长大的……我小时候似乎见过他。” “如果是这样,那肯定是没错了。”秦漠从书架上又找了两本何榆生的著作,从沈清歌手里轻轻抽出那本《中国韵文史》,走到结账的地方,付了钱。 “我拜托人打听下来,也大致是这么个情况。”他把包好的书递给沈清歌,她呆呆地接过来,抱在胸口,“清歌,这位何韬……大概是你妈妈那边,和你血缘最近的一个人了,你想见见他吗?” 沈清歌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地摇了摇头。 “谢谢你,但是我现在不想见他。” 秦漠点点头,看她也没有了逛书店的心思,就领着她出了店门。 福州路上,人来人往,一对对的情侣依偎而行,许多人手里还拿着红艳艳的玫瑰花。一些商家过年也没有歇业,把音响开到最大,音乐和叫卖声交织着,震耳欲聋。 沈清歌在这条热闹的马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怀里的书冰冷冰冷的,硬硬的书角咯得她的皮肤隐隐作痛,她的脑海里有些混乱,只不过一天的时间,十几年来的疑惑,就得到了一个大概的答案——何婉玲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这从她的手抄《漱玉词》和曾外祖的背景就可以看得出来,她这么容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和父母的早逝有没有关系呢?而何申黉夫妇的死因——她可以从记忆碎片中推算出他们去世大致的年代,答案已经昭然若揭。 她应该觉得愤懑吗? “在想什么呢?”秦漠的声音温和地在耳边响起,“要不要我帮你拿书?” 沈清歌摇摇头,又点点头。 秦漠笑了起来:“到底要不要?” 沈清歌乖乖地送出怀里的三本书,秦漠单手接过,塞入了背包里。 “哥哥,给姐姐买朵玫瑰花吧。”不知从那里窜出来一个小女孩,握着一大捧玫瑰花,站在两人的面前,仰头说道。她的双手约莫是长期暴露在外面的关系,已经冻得通红。 秦漠一愣,笑着看了沈清歌一眼。 沈清歌却面无表情地说:“我不要。” 女孩子索瑟了一下,望向笑得温文尔雅的秦漠,鼓起勇气又说:“姐姐生气了,哥哥买束花哄哄她吧。” 秦漠失笑,只是一句话的时间,已经从一朵变成了一束了。 沈清歌却不想在这里多做纠缠,直接着秦漠从小女孩的身边绕过,她生怕女孩再跟上来,看到不远处有一家肯德基的快餐店,就直接推门进入,找了两个空位坐了下来。 秦漠也不做声,从包里拿出那几本书放在她的面前,去柜台买了点饮料和零食,和她并排坐下后,从口袋里拿出手机,靠在沙发上自顾自地玩了起来。 沈清歌随手拿起一本《唐宋名家词选》默默地翻看起来,当翻到李清照的那首著名的《声声慢》,开头那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骤然映入眼帘,她想到上午翻看的何婉玲手抄的《漱玉词》里,这一句是用红色的朱砂笔抄录的。 妈妈抄录这首词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呢? 她的眼泪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 她胡乱用手抹了两下,正想低头拿包,一张雪白的纸巾出现在她的面前。 “现在这里人少,你要哭快点哭。”秦漠的声音温柔中带着点戏谑。 沈清歌接过纸巾擦了擦眼泪,破涕为笑。 “不哭了,多哭有什么好哭的。”她的声音里带着点鼻音,睫毛上还留着一滴晶莹的泪珠。秦漠忍不住伸手搂住她的腰,凑在她的身边,拿起书看了一眼。 “这词太凄凉了,你应该看点欢快的。”他翻出一首苏轼的《定风波》,摆在她的眼前。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沈清歌轻轻地念了出来。 秦漠点点头:“不是比那首李清照的词,轻松潇洒很多?” 沈清歌合上书本,放在一边,把头轻轻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谢谢你。”她再说了一遍。 “不用这么客气吧。”秦漠笑着揉了揉她的长发。 “这件事情,对你来说可能很简单。但对我来说……”沈清歌顿了顿,抬头看他,“自从苏迟跟我说了那些话以后,我几乎每天都会想到妈妈,我从记忆中拼命挖掘她的事情,还有外公外婆……我根本不知道怎样才能获取这些信息……” 她的声音哽咽了一下,眼里似有雾气浮起,被她努力地眨去了:“可是你都帮我想到了,做到了,秦漠,真的很谢谢你……”她重新把头埋入了他的脖颈间,伸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我不需要什么玫瑰花,这几本书已经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 秦漠听了笑道:“最好的礼物?那我口袋里的礼物,还怎么拿得出来?” 沈清歌惊讶:“什么礼物?”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她。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枚镶着水晶的发卡在铺着黑丝绒的盒子里,闪闪发亮。 发卡的主体是蓝色的,若干朵小花互相缠绕,像是中国古代经典的缠枝花纹,花蕊和叶子都是用水晶装饰的,古色古香里又带着几分俏皮。 “当时看到它,我就觉得很适合你。”秦漠在她的耳边悄声说,“上次送给你的手链,从来没见你戴过,我想发卡总是最常用的了吧。”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哀怨。 沈清歌取出发卡细细地翻看了一下,很是喜欢:“学校里不准戴首饰,手链就算是戴着也要藏在袖子里啊。”手链是上次她生日的时候秦漠送的,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她哪敢平时拿出来戴。比起来,这个发卡算是很低调的了——虽然肯定也不便宜。 她把发卡递给秦漠,俏脸微红,神情有些犹豫。 秦漠却仿佛知道她想说什么似的,接过发卡,很自然地说:“我帮你带上。” 随后笨手笨脚地,扯到了她的头发。 两人在沙发上笑倒,一个发卡足足戴了一刻钟,最后勉强用它扎了一个公主头。秦漠很得意地左看右看:“倒是很配你这身衣服。” 低落的心情不再,肯德基里就坐不下去了。 “还去书店吗?”秦漠问。 “不去了,去汤姆熊吧。”沈清歌歪着头答道。 秦漠讶异地看了她一眼,记得上次在游戏厅里,她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沈清歌别过脸,轻轻地说:“这次我想好好玩一下。” 这是在迁就自己吗?因为知道他喜欢玩游戏? “那走吧。”他在街头笑着伸出手,长身玉立的美少年,惹来不少惊艳的目光。 但他的眼里却只有她一个。 沈清歌把自己的手递给他,深深吸了口气。 什么都不要去想,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每分每秒都是那么美妙,还有什么需要迟疑的呢? 第75章 如甘似苦 春节过完,节日的气氛还没有散去,学校就开学了。 学期初始,有零星几个学生顶不住压力,选择了换科,老师在开学的第一节课上,就敲响警钟,上课的时候解说题目,“高考要考的”这句话简直成为了一个必会题的标签。市一中的学风是比较活泼的,学校的学生家里条件普遍较好,也十分爱玩,但这种风气在这个学期伊始就有了变化,一种淡淡的紧张感,在高二年级的学生中,弥漫开来。 学生们从短暂的寒假中收回了心思,眨眼间就到了春暖花开的3月。 3月有一个让全市报纸新闻都争相报道消息——秦正当选为市长了。 可能大多数人都列不全副市长的名字,但说到市长,那定然是独一无二的,这个消息让市一中的学生、老师和家长们都骚动起来。 大家很快就都知道,那个名列“四大帅哥”之首的秦漠,原来是新任市长的独生子。 一时间,大家看秦漠的眼光又有了不同。男生之间比较含蓄,顶多是说话处事更为小心翼翼,但女生却表现得疯狂得多,偷偷往他课桌里塞情书的、等在他下课的路上给他送礼物的,即便是他的身边已经有了沈清歌,仍挡不住她们的热情。 两周以后,安晓炎看不下去了。 “清歌,你有没有觉得压力很大?” 沈清歌正在对着生物书做作业,根本没在意她的话,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什么?” 安晓炎趴在课桌上,斜斜地看了和她隔着四个课桌的秦漠一眼,周涛涛正坐在张哲的位置上,拿着本英文习题,一本正经在问秦漠题目。 “喏,你看见没?你家秦漠最近身边的‘狂蜂浪蝶’。” 沈清歌回头看了一眼,又把目光转回到了作业本上:“我在做遗传配对,你别跟我说话啦。” 安晓炎狠狠地盯了坐在那里笑颜如花的周涛涛一眼,把椅子挪到了沈清歌的边上,趴在课桌上和她说着悄悄话。 “你真的不担心?他是市长的儿子哎。” 沈清歌无奈地放下手中的笔,撑着下巴:“那你说我能怎么办呢?” 安晓炎很果断很利落地说:“粘着他!” 沈清歌笑了,她转头望向窗外,树木在春雨吐着新芽。 “我做不到。”她轻轻地说。 她回头对上安晓炎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笑问:“你说,我是不是不太像在谈恋爱?” 安晓炎重重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也会吃醋啊。”她玩弄着手中的水笔,低声说,“但是,我们毕竟还是学生,学业什么的,还是不能放弃的吧,这个学期感觉越来越紧张了,我真的,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吃这些无名飞醋啊。” 安晓炎知道她说的有道理,这才是她认识的沈清歌,但另一方面,她也有些失望,原来沈清歌的理智竟是能战胜初恋的,她竟隐隐地可怜起秦漠来了。 “我现在回想起来,秦漠很早就对你有意思了吧?”她啧啧两声,摇了摇头,“清歌,你什么时候能够不理智一点,冲动一点,疯狂一点呢?” 沈清歌闻言垂下了双眸,长长的睫毛掩盖了她眼中的失落。 如果可以,她也想像普通女孩那样,享受父母的娇宠,肆意地长大,追逐着心仪的男生,为他的一举一动而疯狂啊。 可是,她大概永远没有这个机会了。 ****** 因为下雨,下午的体育课就改到了体育馆内,两三个班的学生挤在里面,活动场地很小,吵闹地像个菜市场。有些学生公然坐在观众席上看书玩游戏,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沈清歌被安晓炎拉着在她抢到的位置上打羽毛球,没过一会儿,其他班的女生便三三两两地站在不远处,用着刻意压低却依然能听闻的音量,说着她们的八卦:“看,这就是那个沈清歌。” “长得只是清秀嘛,听说成绩不错,难道秦漠喜欢成绩好的?” “别逗了,现在谁会喜欢成绩好的书呆子啊。你没看到她的身材嘛,配上这身皮肤……啧啧,是个男人都喜欢啊。” “哎哟,你怎么可以把秦漠说得这么……低俗!” “你听过她唱歌没?上学期末汇演那次,唱的还算可以啦。” “汇演?哦,那个唱《清明上河笑》的就是她啊?那个曲子就是形式新颖点才会得奖嘛!我觉得,唱得也就普通而已。” “你说他们俩是谁追的谁?我听说沈清歌很假仙。” 这些话语若有若无地飘入沈清歌的耳朵,她充耳不闻了大半节课,打球打得精疲力尽,安晓炎连连告饶。两人收起球拍,在看台上找了一个人少的地方坐下,擦了擦汗。方才那几个女生的话,安晓炎也听到了一点,她悄悄打量着沈清歌的脸色,在想她是不是真的生气了。 ——哎,王子的女朋友可不是好当的。 沈清歌的心里却是另一番滋味。她不喜欢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但成为秦漠的女友,却让她完全曝露在大家的视线下。 想起去年春天她暗恋秦漠时,那一个人偷偷甜蜜的滋味…… 她的视线落在了在篮球场中打球的秦漠身上,球场上挤着将近二十来人,但他依然是最亮眼最受瞩目的那一个,一个跃起,反身投篮,球稳稳地落进了篮筐,他笑着仰起头,眼神准确地锁住了她的所在。 沈清歌心中一甜,轻轻叹了一口气。这种如甘似苦的滋味,就是她的初恋吗? ****** 体育课结束回到教室,娄老师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她神情严肃地站在讲台上,用黑板擦敲了敲桌子,示意大家安静。 “这学期第一次月考的成绩出来了。”从高二下开始,每个月都有随堂的月考,月考会和中、大考一样,全年级排名,“我们班里大部分的同学都有进步,但有些同学的成绩,却退步的很厉害。我和几个同学商量了一下,决定小范围地调整下座位,成绩好的同学请不要吝啬你们的帮忙,高二二班整体的进步才是我最乐意看到的事情。” 娄老师把几个成绩较差的学生安排在了徐淼、王禹和罗含蕴的周围,随后看了看手上的名单,点名了程静羽:“你和安晓炎的座位换一下。” ****** 恩恩,不是很晚吧,^^ 第76章 换座 安晓炎一声哀叫:“娄老师,我可没同意换位置。” 娄老师细声细气地说:“你上个学期成绩进步很快,也要把机会让给别的同学啊。你和沈清歌是好朋友,周末空闲也可以一起温功课嘛。” 程静羽的成绩高一的时候约莫在班级中游,但高二上半学期退步得很厉害,现在已经差不多是垫底的那几名了。而安晓炎的成绩,却从年级两百名开外,上升到一百五十名以内,这次月考更是破天荒考到了一百三十五名,让老师们大跌眼镜。 分析来分析去,得出的结论就是,因为安晓炎的前面坐着沈清歌,旁边坐着方秉然,所以她的物理和英语提高得很快。 安晓炎的眼珠子转来转去,观察了一下程静羽座位的位置,忽然就笑着点头答应了:“好的老师,那我下课就和她换。” 娄老师很满意地点点头。 程静羽却突然站起来,低着头跟她说:“老师,我不要坐到那里去……” 娄老师大感头痛:“为什么?”高中生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有个性? 程静羽却闭上嘴巴,默不作声地垂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沈清歌一下子想到了方秉然。 她偷偷地回头瞥了他一眼,他坐在那里,双目低垂,面无表情。 娄老师没有等到程静羽的回答,叹了口气:“你先坐下来吧,换位子的事情,我们下课以后慢慢说。” 程静羽向沈清歌这里望了一眼,慢慢坐下。 下课后,娄老师找程静羽单独谈了一次,程静羽起先要求娄老师把她换到罗含蕴附近,后来又向她保证,即便是坐现在的位置,也能在下一次的期中考试,恢复以前的成绩。娄老师知道,程静羽妈妈还在异地待审,前景不容乐观,她的情绪、成绩有起伏都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不停地劝慰着她,告诉她以她的身高坐在罗含蕴附近,会妨碍后排的学生学习,并问她为什么不愿意坐到沈清歌的后面,程静羽双眼通红,就是不肯说出理由。 僵持了几分钟,方秉然敲门进来了,他上前低声和娄老师说,想和坐在王禹身后的俞希行换一个座位,俞希行已经答应了。 方秉然的成绩高二以来也小有进步,文理科的差异在渐渐缩小,加之他在物理竞赛方面的才能,老师们都很看好他将来的保送前途,因此他提出的要求,娄老师思量了一下就答应了。俞希行坐在王禹的后面,他想换过去,是因为想在成绩上更上一层楼吧——娄老师如是猜想。 方秉然得到了满意的结果,转身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在程静羽的身边微不可查地停顿了一下,他用着只有两人才听得到的音量,低声说:“现在,你可以同意换位子了吗?” 程静羽忍了半天的泪水,终于还是落了下来。 ****** 安晓炎在得到确实的换座位消息后,麻利地收拾着东西,神情间没有依依不舍,却带着几丝期待的兴奋。 沈清歌回头看到她的表情,就有些气闷,虽然平时一直说她聒噪,但若是真的要搬走,心里还是很舍不得的。 安晓炎见了,笑嘻嘻地凑到她耳边说:“那个位子,和秦漠就隔个走廊,是再好不过的监视位了,我帮你去看着他!” 沈清歌脸上一红,作势拍打了她一下,再低头想一想,又有些感动。 “谁要你多管闲事。”她嘴上不依不饶地说。 安晓炎不以为意,仰着头得意地说:“那你以后,可别来我找我说话啊。” 沈清歌把她课桌上的所有东西都胡乱地堆在她的怀里,挥挥手道:“那你走好,不送。” 安晓炎摇摇晃晃走了几步,“哗啦”一声,怀里的东西散落了一地。她气得嗷嗷直叫。 “要不要帮忙?”秦漠从教室外面走进来,便看到了这一幕。他蹲下来拾起安晓炎的课本又问,“放哪里?” 安晓炎笑得意味不明,指了指他的位置:“你的隔壁,谢谢。” 秦漠惊讶了一下:“还是换了?” 她笑眯眯地点点头:“以后我们就是邻居啦,多多关照哈。” 他笑着把她最重的几本书运到了他的隔壁桌,又走回来,在沈清歌耳边轻轻道:“她笑得这么奸诈,是打算来监视我的么?” 沈清歌瀑布汗,镇定地望向他:“你需要被监视么?” 秦漠笑了笑,拿走了最后几样东西,慢慢地走回了自己的位置上。 程静羽早就收拾好了东西,在一边木木地坐着。看到位置空出来,就打开书包,把一些书塞到了课桌里,沈清歌站在一边看她,想起那次一起去唱歌时,那个娇俏可爱的女孩,现在竟如一潭死水般低沉,削尖的下巴,苍白的脸颊,紧紧抿着的没什么血色的嘴唇…… 她很久没有近距离地仔细看过程静羽,忽然发现她的变化是如此之大,这种震撼的感觉,在她的心里盘旋了很久,直到放学后的物理竞赛班上,她对着一道难题,左思右想不得其法,转头去看坐在她旁边的方秉然。 他也瘦了,以往丰神俊朗的脸变得棱角分明,双眼似乎更加深邃了一点,黑色的毛衣穿在他的身上,让他全身都带着一种犀利。 方秉然感受到她的视线,侧脸挑眉问:“怎么?做不出来?” 沈清歌点点头。 他在卷子上用笔做了两个记号,递给她。 沈清歌接过卷子,对着他欲言又止。 “还有事?”他很客气地问。 他的一举一动都十分符合他们俩之间的同学关系,沈清歌不禁怀疑那天在方大广场的过道上,是不是自己耳鸣听错了。 等到王老师宣布补习结束,两人背着书包前后走出教室,在通往校门口的小路上,方秉然突然开口说:“程静羽最近心情不好,如果她惹你生气,还请你不要介意。” 沈清歌脚下一顿,轻轻地说:“那要看是什么事。” 方秉然失笑:“也是。” 两人一路无语地走到校门口,互道了声再见,便渐渐走远。 走到路口,沈清歌忍不住回头望了下校门。 却见方秉然依然站在方才道别的那个位置上,遥遥地看向她,因为太远,脸上的表情已经看不清楚。沈清歌的突然回头,让他慌乱了一下,他假作镇定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一副在接听电话的样子,转过身缓缓离去。 沈清歌回头走过转角处,无力地揉了揉额头。 原来,不是错觉。 第77章 新同学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周一,大家陆续来到教室,爱学习的拿出周末做好的习题,交流着疑问,爱玩的取出手机,交流着周末的新发现。 娄老师走进来时,很多同学没有在意,直到眼角扫到门口,一个靓丽的身影跃入眼帘,骤然间,大家都安静了。 娄老师满意地点点头,向门口的那个女孩招了招手:“从今天开始,我们高二二班又有了一位新成员,来,你来自我介绍一下。” 女孩走上前,对坐着的同学们绽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随后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朱佳萱”三个字,字体大方秀丽,就像是她给人的第一印象。 “我叫朱佳萱,之前跟着爸妈在国外读书。很高兴来到市一中,希望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中规中矩的自我介绍,声音悠扬,笑脸盈盈,纤瘦合度的身材外裹着一件卡其色的长风衣,她的脖子上随意地围了条的红白格子相间的棉麻围巾,脚上蹬了双褐色的长筒靴,帅气中带着妩媚,班里的男生在那一瞬间的惊艳以后,渐渐骚动起来。 在市一中,转校生是很少的。大家初中时都是凭着各种本事考进来的,考完后大门一关,从此只有出没有进,而这个朱佳萱可以在高二下的学期中间,冷不丁插班进来,家里的背景和手段就可见一斑了。 再加上她漂亮的五官,大方的举止,就那么短短的几句话,几乎征服了高二二班所有男生的心,周涛涛坐在位子上看着她,心中警铃大作。 娄老师说了几句大家和睦相处的话,让同学们多多关心帮助刚刚从国外回来,对国内学校生活还不熟悉的朱佳萱,随后安排了她坐在了安晓炎的后面,原先坐在那里的男生,则被调到了第七排,与原本单吊的黄振宇做伴。 “这下,我们班就有50个学生了。”娄老师似乎对这个数字很满意,笑眯眯地点点头,又对已经坐在自己位置上的朱佳萱说,“有什么不适应,尽早告诉我。” 朱佳萱乖巧地应了,甜甜地说了声谢谢老师。 早自习开始了。 后排的男生有些激动,能近距离观察美女,谁还听那些反复唠叨的语法。 坐在朱佳萱左边的那个男生,直接搭讪:“你之前是在哪里读书的?” 朱佳萱礼貌地一笑,道:“英国。” “那你英语一定很好吧?为什么不在那里多留点时间,考个剑桥牛津?” 朱佳萱微微蹙眉,但仍是很客气地回答了:“我觉得跟爸爸妈妈在一起比较重要,好的大学有很多。” 那男生还想再问,被一个粉笔头准确击中。 “张新宇同学,请你下课在和新同学交流好吗?”娄老师略带严厉的声音响起,这已经是她很不高兴的表现了。 同学们哄笑起来,用暧昧嘲讽地眼光看着他,张新宇默默地竖起课本,把自己藏了起来。 下课后,娄老师还没走出教室,周涛涛就站起身,走到朱佳萱的身边,大方地说:“你好,我是周涛涛,高二二班的班长。” 朱佳萱很礼貌地站起身,与周涛涛寒暄起来。 周涛涛用最快的速度,打听出了朱佳萱的基本情况,坐回位置时,内心有些沮丧。 她自己家里的条件,只能说是中上,父母都在外企工作,薪水颇丰,这种身家背景,在市一中一抓一大把。 而朱佳萱呢,虽然对父母的工作含糊其辞,但能在国外呆十来年风光回国的,总不至于混得太差。再加上朱佳萱本身会弹钢琴又会打网球还曾是学校剧团骨干,社会活动经验丰富,懂英语和法语…… 周涛涛预感到,高二二班女生的中心,将不再是她自己。 她再度哀怨地扫向了朱佳萱的座位。 秦漠和方秉然分别坐在了她的左、右前方,而朱佳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和秦漠搭上了话,两人正笑吟吟地交流着,周涛涛觉得,自己已经嫉妒地发狂了。 沈清歌对这个新来的同学,完全没有感觉。 她在笔记本上落下最后一个字母,合上笔记本,拿起向身后传时,才想起,安晓炎已经不坐在她的后面了。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 程静羽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她背后响起:“你的英语笔记,能借我看一下吗?” 沈清歌一愣,这是程静羽搬到后面来以后,和她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给你。”她拿起笔记本递给她。 笔记本是很朴素的蓝色封面,没有时下女生最爱的那种花里胡哨的图案,程静羽翻开细细地看了一遍,又在自己的英语书上写了点什么,随后还给她。 “听说你回去还会把笔记整理一遍?”她有些诧异,因为方才笔记本上的那些已经很全面很完美了。 “是的,每一课介绍以后都会再整理一遍。”她看了一眼程静羽,又说,“你需要的话,可以借给你。” 程静羽撇撇嘴,拒绝的话终是没有出口。 “我在方秉然那里看到过,你的笔记。”宝贝得跟个什么似地。 沈清歌淡淡地说:“班里好几个同学,都有我笔记的拷贝。” 程静羽对她疏冷的态度有些火大,忍不住向方秉然这边看去。一看,她乐了。用手指戳戳沈清歌的背,凑上去悄声说:“你的秦漠,被新来的美女看上了哦!” 沈清歌很不喜欢她说话的口气和方式,但想到方秉然那天跟她说的话,就忍了下来,转头看去。 朱佳萱不知何时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走到秦漠的桌前,正低头和他说着什么。秦漠的脸上是一贯温和的笑容,但沈清歌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在笑的,而不是面对一些女生时,那种客气的微笑。 手机短信音响起。 安晓炎打了一个哭丧着脸的表情,急急地说:一级警报!一级警报!新来的大美女居然和秦漠认识!! 沈清歌的手不由地一紧,向他们看去。 两个人只是在那里自然地说着话,却好像身周都笼着一层淡淡的光芒,其他的同学、教室、课桌统统成了背景。 沈清歌不得不承认,这两人的外貌十分登对。 ****** 咔咔,今天早吧 谢谢一直以来坚持给我投推荐票的大家,还请你们,一直坚持下去哦~~~ 另,强烈呼叫收藏 第78章 生物课 程静羽阴阴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嘻嘻,这两个人看上去真的很配呢!沈清歌,你危险了。” 沈清歌的心思还在秦漠身上,听到这般挑衅,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那你高兴什么?你应该更紧张才是!” 说完她立刻就后悔了,这不是在告诉程静羽,她知道方秉然喜欢她吗? 身后沉默了半晌,低低地说:“你知道?”声音暗哑,带着几分绝望。 沈清歌回头对上她的双眼:“我知道什么?程静羽,你都放弃了你自己,又怎么能怪别人放弃了你?” “你什么都不知道,就不要乱说!”程静羽像是被戳中了痛处,唰地站了起来,尖声叫道,课桌上的书被她拂了一地。 沈清歌毫不示弱地盯着她的双眼,冷冷地说:“我确实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但我知道,比你惨的人多的是,一味地自怨自艾自暴自弃,只是让别人多看你的笑话而已。” 程静羽的胸膛起伏着,狠狠地瞪着沈清歌。 她们这边的动静太大,班里的大半目光都从朱佳萱那里转了过来。 方秉然按耐不住地站起身,皱眉看着对持的两人。 秦漠也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的目光专注,充满了关切,让在一旁看好戏的朱佳萱,有些意外。 程静羽在那里站了半晌,忽地一笑。 她的脸色苍白,嘴唇惨淡,最近一直是沉默地木着脸,这一笑,却让她有了过往的几分娇俏颜色。 “你说得有几分道理,不过……我的人生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她用手指捋了捋头发,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东西。 沈清歌对于程静羽,一直是有几分同情的,她的妈妈异地待审,什么时候能见到还不知道。 见她已经服软却兀自嘴硬,不由地笑了笑。 “英语笔记还要不要?” “要!干嘛不要?”程静羽斜睨着她,“我现在,穷得只能读书了。看着吧,我哪天用你的笔记,考试超过你!”她愤愤地说着。 沈清歌的英语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这话说得口气有点大,但沈清歌并没有嘲笑她,只是弯了弯嘴角道,“我等着。” 一场风波渐渐平息下来。 秦漠微微松了口气,神色如常地坐了下来,朱佳萱见了不由奇道:“那个‘程静羽’,你跟她很熟?” “不熟,我看得是另外一个女孩。” “她是谁啊?” 秦漠整理着书桌,淡淡地说:“她叫沈清歌,是我的女朋友。” 朱佳萱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天哪,你有女朋友了?就是她?”她回头仔细地看了一下沈清歌,只是一个清秀佳人,没看出哪里特别啊。 朱佳萱压下心里微微泛起的酸涩,打趣道:“这个女孩真是好运气。我第一次来市一中面试时,可就在走廊上听到过你的大名,王子先生。” 秦漠微微一笑:“是吗?我倒觉得,好运的那个,是我。” 朱佳萱愣住了,她再度回头打量着沈清歌。 “这个女孩,有什么特别吗?有我漂亮吗?”她有些不满地问。 秦漠被她的直接逗笑了。 “christy,你怎么半点没学到英国人的婉转含蓄呢?” “因为,我的确很漂亮啊!”朱佳萱抬起头,骄傲地说。 在一旁竖起耳朵偷听的安晓炎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 下午的生物课在实验室上,虽然大家早就知道,这次实验是解剖蟾蜍,但看到实验室前面那个大桶里,塞得满满的,虽然被迷晕但还是会偶尔挣扎的蟾蜍,很多女生还是大惊失色了。 生物实验是四人一组,按座位分配,生物老师在讲台上讲解了一些解剖要点后,就让同学们戴上塑料手套,上讲台上来领蟾蜍,两人一个蟾蜍。 和沈清歌一组的莫琳,就可怜兮兮地小声说:“沈清歌,你上去领好不好?” 沈清歌点点头,上去拎了一只蟾蜍就回到了位子上,蟾蜍的腿被拿住,间或地抽搐两下。莫琳惊慌地站起,避到了一边,几乎要把自己贴在了墙壁上。 老师正在一个桌一个桌地指导,怎么把蟾蜍钉在蜡板上。有的学生,拿钉子的手颤颤巍巍,按下钉住的力气太小,蟾蜍吃痛一挣扎就松脱了,还有的学生,索性就没抓住,手下一滑,蟾蜍被摔醒,三蹦两跳地逃远了,霎时实验室里响起一片尖叫。 朱佳萱和安晓炎一组,轮到她们领时,安晓炎故意装作很害怕的样子,让她上前拿蟾蜍,她当即脸色一白,闭着眼睛心里建设了一番,“嚯”地一声站起了身。 同一个实验台的张新宇见了,立马上前讨好道:“我帮你去拿吧。” 朱佳萱松了口气,立刻笑道:“那太好了,真是谢谢。” 张新宇晕乎乎地上去,拎了两只蟾蜍回来,还很周到地帮忙把蟾蜍钉好。 安晓炎恼他多管闲事,看到他那桌的蟾蜍钉的马虎,而方秉然正对着生物书研究着什么,没有看着台面,于是伸手飞快地拔下了一个钉子,解放了蟾蜍的一个脚,那只蟾蜍也十分争气地,几下就挣脱了桎梏,翻身跳起。 “哎呀,张新宇,你看你的那个癞蛤蟆!”她连忙闪到一边,娇声叫道。 张新宇大叫一声,连忙手忙脚乱地去捉,安晓炎躲在一边,笑得前仰后合。 眼看那只蟾蜍就要跳下实验台,一只手在台边利落地一握,紧紧地握住了它挣扎着的身体。 “还好还好,”张新宇嘘出一口气,“方秉然,你刚才没看着点呀?” 方秉然放下蟾蜍,重新钉好了四肢,才淡淡地说:“方才没带手套。” 说完暼了还在看好戏的安晓炎一眼,眼里带着了然和警告。 安晓炎撇撇嘴,“哼”了一下,别过脸去。 朱佳萱此刻正拿着剪刀,迟疑地在蟾蜍身上比划来比划去,她双眉微蹙,盈盈的大眼里,像是要滴出水来一般,终于,一狠心,闭上眼睛,下了一剪刀。 “咔嚓”!朱佳萱短促地尖叫了一声,转身用手腕擦了擦眼角。 安晓炎看到四周的男生都投来了同情的目光,恨不得上前代劳。 生物老师嗲嗲的声音,适时地响起:“每个同学都要自己试着做哦,女生也不能偷懒。我们以后还要解剖小白鼠或者小兔子……” 第79章 我乐意 朱佳萱的脸上已经毫无血色,被剪了一刀的蟾蜍拼命挣扎着,她双目含泪迟迟下不去第二刀。 安晓炎叹了口气,接过了剪刀。 “你在英国没有上过生物解剖课吗?” 朱佳萱小声地说:“我没选生物做必修课……” 安晓炎戴上手套,拿起剪刀,三两下就剪开了腹腔,拉开组织并固定好,随后取出实验手册,对着蟾蜍做起了题目。 朱佳萱愣了好一会儿,才坐下来,问道:“你……你不是害怕吗?” 安晓炎笑了出来:“我骗你的。” “为什么?” “想看看你这个大美女是不是真的十项全能啊。”周涛涛和朱佳萱的谈话她也听见了,当时确实觉得,很受打击。不过就算不敢解剖也没什么,对于男生来说,楚楚动人的美女更容易亲近,比起十项全能那般高不可攀,反而更受欢迎。 朱佳萱很不好意思地笑笑:“其实我很偏科的,国内理科又比英国教的难,我在这里,大概只有英语是可以拿得出手的了。” 安晓炎斜睨了她一眼:“都快高三了,我也搞不懂你为什么还会这时候回国。你这样考国内大学,应该不行的吧,好多想考国外大学的高中生,这时都想着法子出去呢!” “其实……我的高中课程都修完了……”朱佳萱拿出实验手册,学着安晓炎的样子,在上面填画结构图,“家里有事情……所以明年再去考大学。” “那就是到这里来玩玩?”安晓炎叹了口气,“美女,你这样很刺激我们这些为了高考放弃娱乐的学生哎!” 朱佳萱抿嘴笑道:“我怎么听说,市一中是最爱玩的一所高中啊,听说你们上学期的艺术节也很有意思,还有学农……”她顿了顿,有些遗憾地说,“可惜我都错过了。” “这学期有运动会。” “是吗?那有没有网球比赛?我可以报名。”她双眼闪动着兴奋和期待。 安晓炎无力地垂下头,道:“没有……有跳绳,要不要参加……” 朱佳萱一愣,咯咯咯地掩嘴笑了起来:“安晓炎,你真有意思。” 安晓炎撇撇嘴,合上了实验手册,心里着实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劲敌”讨厌不起来。她看了一眼在隔壁桌上,慢条斯理地脱下手套,整理台面的秦漠,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会认识秦漠的?” “我的爷爷和他的外公是挚交,我们很小就认识了,初中到时候,姜阿姨还带他到英国来玩过一阵子,就住在我家。” 安晓炎动作一僵,试探地说:“就是……你们一直有联系?” 朱佳萱嗔怪地斜了他一眼,有些不高兴地说:“没有啦。初中那阵子,他回国以后,我一直给他写邮件,但他很少回,还说自己懒不高兴写。” 安晓炎松出一口气,看来敌人虽然势大,我方同志意志还是坚定的。 朱佳萱的美目把她脸上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扒着她的手臂悄声问:“你也喜欢秦漠?” 安晓炎连忙摇头,又突然顿住:“等一下,你为什么要用‘也’?” “不是学校里有很多女生都喜欢她吗?”朱佳萱暗暗指了指和秦漠共用一个实验台,但眼神一直黏在他身上的那两个女生。 “对,他是‘四大帅哥’之首哦。”安晓炎转了转眼睛,在她耳边悄声说,“和我们同桌的那个男生,也是其中之一哦,也很帅吧?” 朱佳萱闻言大胆地看过去,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又凑在安晓炎的耳边说:“是很帅,但是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 “那你喜欢……?” 朱佳萱微红着双脸,却仍是很大胆地说:“秦漠那样的啊。”随后垂下双肩,沮丧地补充道,“没想到他有女朋友了,我觉得竞争激烈啊。” 如果不是靠着实验台,安晓炎此刻一定已经惊得滑下凳子了。美女,你讲话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曲折? “我们……才刚刚认识吧……你不用把这么隐秘的事情告诉我啦。”她嘿嘿傻笑了两声,然后恍然道,“我知道了,你是和我开玩笑的是吧?” “不是啊。”朱佳萱笑着填完了最后一个字,收起笔道,“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要遮遮掩掩的呢?” 安晓炎绝望地捂住脸,倒在了实验台上。 清歌,你的对手很强大啊! 她在心中哀号道。 ****** 放学以后,安晓炎没有像往常一样,和沈清歌一起回家,而是很热情地拉着朱佳萱一起逛街去了,美其名曰:熟悉国内环境。 临走前她拍了拍沈清歌的肩膀,沉重地说:“敌方强大,好好把握!” 沈清歌莫名其妙地看她和朱佳萱一道消失在教室门口,秦漠背着书包慢吞吞地走过来:“安晓炎说,要交给我一个艰巨的任务,就是送你回家……难道你回家的路上,出现了怪兽?” 他眨眨眼睛:“那我不是成了奥特曼?”说完他自己先笑了出来,“走吧。” 沈清歌跟在他身后默默地走出校门,秦漠的手立刻伸过来抓住了她的:“怎么?看起来不是很高兴?” “没有。” 秦漠把她拉到身边,侧头盯着她看了许久,叹了口气道:“虽然我大概能猜到你在想什么,不过,清歌,我还是希望能听你亲口说。” 沈清歌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我不问了,我相信你。” 这句话声如蚊呐,却清清楚楚地钻进了秦漠的耳朵里,仿佛一声轰然,他全身的血液都加速流动起来,使得他整个人都感觉有些飘飘然。他的嘴角抑制不住地往上翘着,快步走过一个街角,猛地把她拉到了一颗大树后,紧紧地抱住。 沈清歌吃了一惊,挣扎道:“拜托,这里会被人看见!”这是出入市一中的必经之路。 秦漠松开了她,意犹未尽地说:“要不,我们去公园逛一圈吧,我慢慢跟你说。” 沈清歌笑着啐了他一下:“你和她的故事很多么?需要说这么久么?” 秦漠笑而不语,却拉着她往公园的方向走去。 “我的外公和朱佳萱的爷爷,是部队里的战友,关系很好。”他温润的声音缓缓地在沈清歌的耳边响起,“要不是朱佳萱的爸爸遇到了她的妈妈,说不定最后,他们两人还会变成亲家。” 沈清歌酸酸地说:“现在也可以啊。” 秦漠笑睨了她一眼,反问:“那你怎么办?” 沈清歌抿着嘴,别过头去。 秦漠大笑着把她搂回来:“我跟朱佳萱从小就玩在一起,她比我大两个月,我们俩为抢一个玩具吵架厮打的事情没少干,嗯,虽然这句话老套了点,但我真的把她当成姐妹的。” “是很老套。”沈清歌闷闷地说。 “这次是她爸爸在英国大使馆的工作结束,她爷爷身体又不好,所以就全家回国照顾。朱佳萱在国外呆了这么久,怎么可能适应国内的高考呢?所以她八成明年还是要去英国考大学的。” “而我呢?”秦漠故意顿了顿,可怜兮兮地说,“自然是呆在国内接受高考严酷地折磨啦。” “你也可以去啊,你不是本来就在看sat嘛。” “……那个是美国高考。” 沈清歌自知失言,微微哼了一声:“现在准备英国高考也来得及。” 秦漠用力把她拉到了怀里,有些生气地咬上了她白嫩的耳垂,恨恨地说:“我就是要留在国内,我乐意。” 第80章 春日游(上) 当市一中小路边上的白玉兰盛开时,春游的日子到了。 一到春天,江南的花树争相怒放,各种各样的踏青主题,吸引着游人们从龟缩了一整个冬天的屋子里走出来,在青山绿水中肆意徜徉。 而桃花节,则是每年3-4月时,全市的踏青焦点了。市一中此次也凑了一把热闹,8辆大巴士,把高二的学生们热热闹闹地拉到了大团桃园。 此时桃花花开正盛,停车场就建在桃林边上,一下车,同学们就看到了粉粉白白的花树,排到了天边,娇嫩的淡粉和妖娆的桃红挤在一起,像大团大团的胭脂云,不少女生见了,都情不自禁地赞叹了一声。 老师集合了队伍,交代了一下一整天的安排——上午游桃园,下午玩拓展,中午则在当地的饭馆,吃一顿农家菜。 在核对了时间,关照了吃饭的地点后,老师就带着班级排队入园,过了检票口,学生们就呼啦啦四散开去,各自找伴同游了。 沈清歌有些头痛地看着她身边的几个人——这算是什么情况? 安晓炎和秦漠一左一右,那是正常的。 秦漠身边跟着林浩然,好吧,这个四人组一起出游过多次,那也算正常。 但安晓炎身边一脸好奇和兴奋的朱佳萱,和游荡在朱佳萱身边的张新宇是怎么回事?还有坠在她身后不远处的程静羽…… 她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好像,太热闹了一点…… 几个人不尴不尬地在桃林中走着,张新宇一直在很努力地找话题热络气氛,从他刚刚进市一中的不适应说到市一中的四大铁面老师,以对月考的不满为起点,批评起了中国高考的制度,到后来连他自己小时候的糗事都拿出来抖落一番,朱佳萱被逗的前仰后合,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他,边笑边说:“你润润嗓子吧。” 张新宇满怀激动地接过矿泉水,抱在怀里,压根没想要打开喝一口,一时间走路都有些飘飘然。 沈清歌趁着朱佳萱不注意,拉拉安晓炎的手,轻声问:“你最近和她处的不错啊。” 安晓炎得意道:“那是!号称‘百搭’的,就是我啦。” 她确实很有自来熟的本事,而且,不会像有些人那么刻意,那么惹人讨厌。 沈清歌想起自己和安晓炎初识时的时光,看着她和朱佳萱说说笑笑,心里竟泛起了一丝酸涩。 安晓炎瞥到了她带了点失落的神色,心中一动,勾住了她的手,悄声道:“我还不是为了你?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沈清歌失笑:“秦漠说,和她没什么啦。” 安晓炎再度摆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谆谆教导:“我们姑且假设秦漠的话百分百真心,但就我探听到的敌情来说,对方对秦漠有着明显高于朋友的企图,从自身实力、家世背景和秦漠喜好来看,清歌,你很不幸只占了最后一项优势,敌人十分强大,所以你要时刻小心!” 沈清歌听了她的一通分析有些出神,不得不承认,安晓炎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恍惚间,她听到朱佳萱正在跟几个同学着英国高中的一些趣事,言辞幽默、声音清脆动人…… “安晓炎,你又在跟清歌说些什么?”秦漠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她的手被他一把拉住,“是不是又在讲我的坏话?” 安晓炎“嘁”了他一下,三下两下的蹦开,笑着大叫:“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怕什么?” 秦漠望着她的身影无奈地摇了摇头,低头在沈清歌耳边说:“我们悄悄溜走好不好?” 沈清歌双眼一亮,随后又一黯,她轻声说:“算啦,今天这个桃园里到处都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去哪里不是一样?”尤其是身边这个人,简直是移动的一千瓦大灯泡,去那里都会闪闪发光,自动地吸引大家的视线。 “你们在说什么呢?”朱佳萱和张新宇说笑得有些腻了,见这两人躲在一边窃窃私语,就忍不住凑过来问。 沈清歌一愣,不知如何回答。 秦漠在一边却说:“你没来多久,已经和班里的同学,打成一片了嘛。” 朱佳萱得意地一笑,顺势走到了秦漠的身边:“你的学校很有意思,也难怪你高中不愿来英国念。” 沈清歌这才知道,原来秦漠家里有高中就送他出国的打算。 “那你现在是打算高中毕业出国念书吗?去哪里?”朱佳萱继续追问。 秦漠一笑,摇头道:“原本是这样打算的,不过现在还是决定先考国内的大学。” 朱佳萱瞠目:“为什么?这里的高考很可怕。秦伯伯也同意吗?” 秦漠耸耸肩:“他随便我。” 朱佳萱的目光落在了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沈清歌身上:“是因为她吗?” 秦漠没有回答,朱佳萱还想再问,安晓炎却回头向他们招手高呼,示意他们快点走。两人趁机快步向前,把朱佳萱留在了身后。 朱佳萱咬着嘴唇留在原地,内心五味陈杂。 不过三四年的时间,昔日那个有些腼腆的漂亮男孩,已经长成了如春风般和煦俊朗的少年,并且身边,已经有了位佳人相伴! 她想到往日长辈们的打趣,她总是故作矜持地嫌他比自己小两个月。 生物实验上她半真半假地告诉安晓炎,她喜欢秦漠。 现在,竟一语成谶了! 骤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的表情有些复杂。 现在怎么办? 她平日都是被男生们高高捧着的娇娇女,没有人会忽视她。 但今天,她显然被另一个女生完全比下去了。 不止是今天,就她这几天的观察,秦漠的注意力,几乎完全都放在了沈清歌的身上。 想到这里,朱佳萱觉得一阵的胸闷。 其他人的关注和喜爱,完全抵不上秦漠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 朱佳萱越想越难过,泪珠在眼眶里滚来滚去,她只能微微仰起头,看向蓝天。 耳边一个带点嘲讽的声音响起:“哭有什么用?真的喜欢,就去抢来啊。” 她一惊,低头去看,却只看到了一个背影。她认得,那是坐在沈清歌后面的那个女生。 说得对。 从来,还没有我朱佳萱得不到的! 她眨去了眼中的水汽,擦了擦眼角,也跟着向前跑去,把再度鼓足勇气凑上来的张新宇,甩出了一大截。 第81章 春日游(中) 一圈桃园逛完,并没有花去多少时间。安晓炎捧着她的单反东窜西照,又招呼林浩然帮她拍合影。这日天气很好,碧蓝的天空,只飘着几朵薄薄的云彩,日头渐高,晒得人暖洋洋的,让人不由想驻足歇一歇。 桃园里的亭子早就被学生们占据,开了牌局大杀四方,桃园小路的终点是民俗村,各色的小玩意儿摆在藤篮里,挂在铺子的门面上,琳琅满目。穿过民俗村,就是烧烤摊了,男生们欢呼一声,一屁股坐下来,就再也不肯走了。 菜单就写在墙面上,字迹十分地粗犷,大家仰头研究了一下,决定合伙租一个烤炉。 “你确定?没多久就要吃午饭了。”沈清歌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10点,娄老师宣布的集合时间是11点30分。 安晓炎一边在小本子上记录着大家的点单,一边说:“好玩嘛,桃园有什么好逛的,租个炉子还送个石桌,大家还可以在上面打牌。” 朱佳萱也兴致勃勃地说:“是啊是啊,大家一起玩才热闹嘛。” 沈清歌却嫌这种露天的烧烤烟火气太大,一阵风吹过,炭灰就随风四散,她侧身让开,蹙眉道:“那石桌边我占个位子看会儿书没问题吧?” 安晓炎点点头,算了算手上的东西,核对以后,就跑去铺子那里付了钱。 很快就有人推着小车来加碳,红红的炭火烧起来的时候,大家都高兴地欢呼了一声。 等到服务员把锡纸、油刷等工具和生鲜的食物都送过来,烤炉边上瞬间就呼啦啦围了一圈人。 “哎呀,大家散开点啦,炭火需要空气才能旺啊!”安晓炎大叫。 “张新宇,这个肉肯定还没熟,你别咬!”朱佳萱一把抢过张新宇手里的肉串。 “咦?你怎么凑到这里来了?来蹭肉啊?”林浩然拍了拍黄振宇的肩膀,大笑道。 安晓炎在一本本子上念念有词地算着帐,又时不时探头看着烤炉,嚷嚷着:“喂,你们别把我的肉吃了呀!秦漠,你帮我看着点黄振宇。” 秦漠拿着油刷在一边矜持地笑着:“我可没办法,你自己来。” 安晓炎气得直跺脚,眼看黄振宇的贼手已经伸向了刚刚烤熟的鸡翅,沈清歌伸手拿过她的本子,道:“我来帮你算吧,你去吃。” 安晓炎赶紧上前,虎口夺食,还不忘记对沈清歌说:“清歌你真好,我给你留两个鸡翅。” 沈清歌带着本子走到写着报价的墙下面,一个人一个人的计算着钱款,只不过是刻把钟的功夫,这里的烤炉已经全被占满,大多数都是市一中的学生,大家东窜西窜,交换着食物,交流着感想,比起方才游览桃园时,兴致高了许多。 沈清歌算完钱款,转头却看到程静羽一个人孤零零地靠在墙角,不晓得在想些什么。她迟疑了一下,走上前去问道:“你想玩烧烤吗?一起啊。” 程静羽瞥了她一眼,兴趣缺缺地说:“弄得身上都是味道,臭死了。” 沈清歌笑,其实她也是这么想的。 “单单你身上没味道有什么用,一会儿车上一混,还不都一样。” 程静羽挑眉看她,沈清歌邀请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你为什么来搭理我?可怜我吗?” 她像只刺猬般的态度让沈清歌皱眉:“算我多管闲事。”她拿出皮夹,又从小卖部订了些食材,随后跟着送货的服务员一起回到了烤炉边。 安晓炎接过小本子,招呼道:“大家先来付钱啊,我可没这么阔气,请这里的每个人吃大餐。” 大家用油腻腻的手拿了钱递给安晓炎,安晓炎七手八脚地收好,发现桌上又多出一堆食材,惊讶道:“清歌,这是你买的?” “买给你的啊,你的不是都被抢完了吗?” 安晓炎欣喜地熊抱了她一下,也不跟她客气,直接拿了食材摊上了烤炉。 沈清歌选了个干净的位子坐下来,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悠悠地看了起来。 刚刚看得有些投入,一个清润的声音打断了她:“这么用功?看什么书呢?” 沈清歌抬头一笑,把封面给他看。 《圣女的救济》。 秦漠笑道:“那么喜欢他的书?” “嗯,最近看得都是他的书,很好看。” “吃不吃?我烤的。”他端了个纸盘子递给她,里面是两串油光光的羊肉串。 沈清歌有些诧异地望向他,实在没有办法把眼前的人和灰头土脸的烧烤联想在一起。 “不相信是我烤的?”他笑着拿起一串,放在她的嘴前,轻声道,“来,吃吃看。” 沈清歌张嘴咬了一小口,就发现不远处有人投来了艳羡的目光。 太暧昧了! 她脸上一红,接过竹签,慢慢吃了起来。 两人吃吃笑笑了一会儿,朱佳萱端着她的成果来到了石桌前。 “给你们吃!”她重重地放下了一小堆的各色肉类,“别客气。” 秦漠惊讶道:“你买这么多?” “好玩啊。”她拿起一串烤刀豆,秀气地咬了两口,又拿出几串烤鸡心,递给两人。 沈清歌客气地摇摇头道:“我不吃内脏的。” 朱佳萱又看向秦漠,秦漠接过放在了一边。 气氛一下子僵硬下来。 “咦?你在看什么书?”朱佳萱瞟到沈清歌面前的那本《圣女的救济》,就起身弯腰来看,“讲什么的?” “是推理书。” 朱佳萱点点头,坐下后再度仔细地打量了沈清歌。 她这几天一直在观察她,想看看她身上到底有什么特质吸引了秦漠。但结果让她非常沮丧,这个沈清歌,就是比一般的女生沉默一点、冷清一点、用功一点嘛! “你会什么乐器吗?”朱佳萱问,她自己当初可是忍着泪才把小提琴坚持下来的。 “会弹点钢琴。” “我听说你很会唱歌。” 沈清歌垂下眼:“没有……” “别谦虚啦,你上学期不是得奖了吗?什么时候能唱给我听听呀?我请你去唱k吧!”这句话有些过分了,她和沈清歌认识到现在,说过的话不会超过二十句。 “christy,”秦漠打断了她的追问,嘴角的笑容消失,“你烤了这么多东西,不如叫多点同学来和你一起吃。” 朱佳萱讪讪地站起来,跑到烤炉前说了几句,下一秒石桌边就涌来了好几个男生。 沈清歌拿起书悄悄站起,走到了一边的草地上。她大大的眼睛斜斜地睨着走在身边的秦漠,什么都没说,但却也什么都说了。 第82章 春日游(下)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很多同学已经在烤肉摊这里吃得半饱了,却不料中午这顿农家菜料足味醇,让人食指大动,酒足饭饱以后,把自己的胃撑满以后,大家都摊在椅子上,不想动弹了。 直到半个多小时以后,高二二班众人,才歪歪扭扭地出现在拓展场地,娄老师本想训斥几句,哪有知道马上要吃午饭,还故意大吃特吃烤肉的?但环视场地,发现其他班级的学生也没好到哪里去,想了想,还是把训斥咽了下去,这些孩子也不过是十六七岁,青春正盛,有条件还是让他们尽兴地玩吧。 拓展的内容以素质拓展的小游戏为主,大家围坐在一个大场地周围,随后按班级做游戏,也有班与班之间的比赛。高二年级将近400个学生,每个都轮到是不可能的,所以采取的是主动报名的形式,其余的同学就坐在场地上看着,当然,只要不破坏队形,不做太出格的事情,开开小差聊聊天也没人管你。 沈清歌老早就坐到了班级的最后面,拿着那本《圣女的救济》专心致志地看着。 秦漠坐在一群男生中间,对着场内的游戏说说笑笑,偶尔回头,视线总是能与她相交,两人会心一笑后,又各自投入到自己的世界里去。 朱佳萱一直在偷偷地留心这两个人,两人每一次的凝神、微笑,对她来说,都有如针刺,她一边堆着笑应付着周围热络的同学们,一边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两人,心情越来越低落。 此时场上的教练正在清场,然后在场地中间,拉起了几根绳子。听了解释以后才知道,要进行的项目是“顶气球”。每个班派5人上来,3男2女,组成一组,班与班比赛,用头顶球过线,球先落地者为输,淘汰赛制,最后的冠军还有小奖品。 拓展已经进行了大半,这是最后一个大型项目,结束后同学们就可以自由活动了。娄老师站在班级前面,毫不客气地挑了几个从未上场的学生,秦漠就是其中一个。 挑完男生挑女生的时候,趁娄老师的视线还在游移,朱佳萱毫不犹豫地举手报了名。她拉了拉身上的裙子,蹦蹦跳跳地走上前,笑眯眯地对着秦漠说:“多多关照哦。” 秦漠苦笑,转头去看沈清歌,她被安晓炎拉了拉衣服,才刚刚从书本里有些茫然地抬起头。安晓炎见朱佳萱主动报名后,拉沈清歌衣服的同时也高高举起了手,但是娄老师却说她已经参加过两个项目了,这次机会要让给没有参加过的同学,这让她有些欲哭无泪。 等到沈清歌搞清楚事情始末,顶气球比赛已经开始了。 10个人凑在绳子前面,追逐着轻飘飘的气球,两眼上翻,脚步踉跄,要多没形象就有多没形象,帅哥美女也不例外。秦漠个子已经快长到一米八零,在比赛中算绝对的主力,但顶气球不是打篮球,没有耍酷的动作,所以他就顶的有气无力,常常只是侧头碰一下就跑去一边偷笑。他这样不卖力的行为,受到了班里众多男生的指责,但女生都无所谓,能够这样光明正大地看帅哥,她们已经很知足了,班里就渐渐有男女生的对吵,场上场下一片热闹。 经过高二二班其余两位男生的努力,他们连续赢了两场,进入了一对一的决赛。 决赛开始的时候,场面有些胶着,一个气球不知被顶来顶去顶了几个来回,可就是不落地,顶到后来,场下都开始狂嘘。 这种比赛,女生在队里基本就是花瓶,虽然个子矮方便救球,但通常反应都慢上一拍。朱佳萱这个大美女被队里的两个男生照顾地很好,三场比赛统共也没有碰过几次球。 这一回她眼见对方顶了个气球轻飘飘地飞到自己面前,而秦漠就站在自己的右后方。她心中大喜,觉得机不可失,就很用力地向后上方一跳,顶到了气球,然后,如愿以偿地撞到了秦漠的怀里。 秦漠连忙伸手扶住了她的手臂,但这回是朱佳萱用尽全力地一跳,他毫无防备地被冲力撞得向后退了好几步。勉强停下来以后,朱佳萱在他怀里,却像是没了力气一样,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站不起身。 这在场下的观众们看来,就像是秦漠抱着朱佳萱走了大半个赛场,虽然此时场上胜负未分,大家的注意力还是被这对俊男靓女所吸引,起哄声响成一片。 对方的选手趁机,顶了一个角度刁钻的球过来,高二二班注意力不集中,发现的时候已经无力相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橙色的气球落地,又轻轻地弹跳了几下,停在了朱佳萱的脚边。 “我好像……扭到脚了。”朱佳萱抬起头,蹙着眉,楚楚可怜地说。 秦漠扶着她转了点角度,让她尽量倚着自己的侧身,然后高声对娄老师说:“她的脚扭到了。” 娄老师连忙上前扶住,朱佳萱勉力地站起来,一个不稳,向娄老师身上倒去。 将近100斤的分量,全部倒在她的身上,娄老师是没办法一下子扶起来的,她连忙叫秦漠帮忙,秦漠只能拉住刚刚松开的手臂,两人合力把她弄到了空地上坐下,卫生老师白老师拎着药箱跑过来,脱下她的鞋袜查看。 她的右脚踝已经开始红肿。 白老师做完了紧急处理,场上也宣布此次拓展结束了。 朱佳萱穿的是中统的靴子,脚踝这里肿起来,就不能再套上了,因此她走路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娄老师在自己班里的学生中间,扫来扫去,还是觉得身强力壮的桑宏最适合,便想开口叫桑宏过来背朱佳萱。 朱佳萱却先一步对娄老师说:“老师,我穿着裙子呢,背起来我怕走光。” “可是不背你,你怎么上车?” 朱佳萱坚持道:“找人扶着我就可以了,我慢慢跳回去。” 拓展的地方离停车场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慢慢跳回去……太阳都下山啦! 朱佳萱看到娄老师眼中的不满,转头问秦漠:“你会扶着我去停车场的,对吗?” 秦漠一阵的尴尬。 娄老师对他和沈清歌的事情,多少知道一点,又看到现在这副阵势,不禁扶额,美女,你这是苦肉计吗? ****** 今天晚了点,有点卡文。。。 呼叫收藏和推荐~~ 第83章 挑明 几个人一时无语,僵持在那里,不明真相的同学远远看来,倒好像朱佳萱的伤势十分严重似的。 “娄老师,要帮忙吗?”有些聪明的男生立刻就想到了背,内心一阵激动,便装模作样地挨了上来。 “朱佳萱现在不能走了。”娄老师也想借学生的口劝劝朱佳萱。秦漠明显不会背你走的嘛,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那找人背她吧,谁的力气大呀?”有人起哄道。 几个男生双眼发亮,互相打趣着,跃跃欲试。 也有知道绝对轮不到自己的瘦弱男生,推了推金边眼镜,阴阳怪气地说:“背什么的太累了吧,走过去不远的地方,不是有借自行车?” 一语惊醒梦中人。 秦漠感激地看了那个男生一眼,低头对朱佳萱说:“你坐会儿,我去借自行车。” 娄老师也觉得此法甚妥,忙道:“快去快去,租的钱算班费。” 周涛涛在一旁蔫蔫乎乎地看了半天了,听到这句话立刻精神一振,道:“那我和秦漠一起去。” 没多久一辆自行车推了回来。 娄老师吩咐学生们自由活动,约好了集合的时间和地点,便扶着朱佳萱跳到了自行车旁,环视了一下围在车子边上的几个男男女女:“你们……谁会骑车带人?” 朱佳萱满脸期待地看向秦漠,秦漠暗暗叹了口气,歉意地望向一直站在不远处默默看着的沈清歌。 “老师,我会。”他初中的时候自行车就骑得很好,在英国玩时,还带着朱佳萱到处跑,这时装傻充愣,实在说不过去。 秦漠坐上座椅,娄老师扶着朱佳萱坐上后座,叮嘱她坐稳,秦漠踏动脚踏板,车轮缓缓滚动,没多久,两人一车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沈清歌垂下眼睑,攥着书的手指,微微发白。 安晓炎站在她身边,一脸担心地望着她。 有些事情,虽然嘴上说相信,但真正看在眼里,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沉默地站了一会儿,动了动身体。 “走吧。”她轻轻地说,把手上的书放进了书包。 “去停车场吗?”安晓炎现在巴不得立刻飞过去,坐在一边监视。 “做什么?还有一个小时才集合呢,我们先去别处逛逛,你不是想去民俗村买东西么?走呀。”沈清歌背起包,缓缓地走开了。 安晓炎站在原地恨恨地跺了跺脚,追了上去。 ****** 秦漠骑着自行车在小路上穿梭着,虽然在国内姜琳不许他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觉得太危险,但他的车技依然没有生疏。 骑过民俗村后,路上的人渐渐少了起来,他知道穿过眼前这片桃林,就能到达停车场,脚下忍不住加快了几分。 在拐弯的时候,挂到了石头,车子颠簸了两下。他心里暗叫糟糕,还没来得及开口道歉,就觉得一双小手轻轻地围上了自己的腰。 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等到了停车场,他先找了一个空位让朱佳萱坐下,随后找了在一旁休憩的司机开门,把朱佳萱扶上了车。 “我去还自行车。”他轻轻放开她的手臂,起身便走。 “那你把背包放在车上吧,背来背去,多累啊。”朱佳萱叫住他,拍了拍她身旁的位子。 秦漠对上了她万分期待的目光,嘴角的笑容渐渐消失。 “christy,我不能坐在你旁边。”他的肃着一张脸,声音听起来有些许冷清。 “为什么?我妈妈拜托你照顾我的。”朱佳萱没想到秦漠这么直接,脸上就有些挂不住。 “今天你为什么会扭到脚,原因你我心里都清楚。我虽然和你认识已久,但有些事情,并不是‘朋友’两字就可以轻轻揭过的。我们都长大了,朱佳萱。”他喊她的名字,像一声叹息,很轻很轻,但在朱佳萱听起来,却无异于晴空霹雳。 “你……你以前还说过,以后要找我做女朋友的。现在我来了,可是你却……你骗人!”她的脚踝火辣辣地痛着,好像是在提醒她,她今天的举动是多么地可笑和无意义。 秦漠无奈地笑了:“那时我们才7岁。” 朱佳萱终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我不管,我心里一直对你……一直是把这句话当真的。” 秦漠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她把泪水哭的满脸,终是不忍地掏出了一包纸巾递给她。朱佳萱赌气地别过身不接,他轻轻地放在了椅子上。 “我要去还车了。” “清歌很敏感,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做一些容易让人误会的事情了。” “对于汪阿姨的托付,我感到很抱歉,但我觉得,你已经足够可以照顾自己了。” “当然,真的遇上了困难,我也不会撒手不管的。” “再见。” 秦漠转身走下了车,再也没有回头看过她一眼。朱佳萱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哭得万分伤心。 不过只是差了这么几个月。 如果她早点来到市一中…… 她深恨自己当初的拖拖拉拉。 但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一旦错过了,再回头时,已物是人非。 ****** 秦漠再度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心里一阵的轻松。 最近朱佳萱越来越过分的举动,让他十分烦恼,但两家又是世交,她也没有明确的表示,贸贸然去说些什么,只会弄得彼此都很尴尬。 想到这里,他竟然有些感谢她今天故意崴到脚的举动了。这样挑明了说清楚,想来以后她不会无缘无故去骚扰沈清歌了吧。 他忽然很想见到她。 老天爷大概收到了他的愿望,一个拐弯,就看到不远处的两人,说说笑笑地走着——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开心? 他飞驰到两人的面前,按下了刹车。 “哟,帅哥回来啦?辛苦啦。”安晓炎抬眉调侃道。 “我去还车,陪我去吧。”秦漠不理她,看向沈清歌。 沈清歌望了望他车上已经空出来的座位,是叫她坐上去吗? 她扁扁嘴,才不要! 于是摇头。 果然还是生气了。 秦漠的心情却没有因此低落下来,反而带着几分飞扬。 他下了车,对着安晓炎抬了抬下巴:“那麻烦你帮我去还掉好吗?你知道在哪里还吧?” 安晓炎愣住,随后苦笑出来。 “好好好!”她接过车把手,“你怎么知道我会骑车?” “不知道,不过你也可以推过去。”秦漠笑眯眯地放了手,对她说了声没什么诚意的谢谢。 安晓炎吐血。 别以为你是王子我就要听你的话,我这一切都是为了清歌!她愤愤地向他投了几个眼神,骑上车走了。 桃林里就剩下了他们两人。 “一会儿回去的车上,跟我坐一起吧,我有话跟你说。”秦漠拉住了她的小手,不让她甩开。 “有什么话,现在讲也是一样。”沈清歌闷闷地回答。 “……以后不会这样了。我方才,已经和她讲清楚了。”他停下了脚步,深深地望向她,“你……不要生气。” 沈清歌听了心中一松,对上他漂亮的双眼,又是一阵气苦,忍不住说:“若不是花开正好,又怎会招蜂引蝶?只不过这只蝴蝶,比较厉害点罢了。” 秦漠就怕她不说话,她现在这个样子,反而让人放心,于是闭上眼睛凑上去,笑说:“只要你舍得,就把这朵花掐了吧。” “好啊。”沈清歌作势举起了手要掐,对着他俊美的五官、无暇的脸庞,又迟疑起来,当右手落上了他的脸时,已经变成了轻抚。 手指从他的眉毛落到了他挺直的鼻梁,随后是优美的唇线,随后……手指被他张口轻轻地咬住。 “不舍得吗?”他的舌尖轻轻地刮过她的手指,一阵的酥麻。 “我很久没洗手啦。”她烫似的缩回了手,说了句很煞风景的话。 秦漠却伸手捧住了她的脸蛋,盯住了她红菱般的小嘴,喃喃地说:“让我亲一下。” “不行,会被人看到的。”她挣扎。 “唔,我刚刚骑车路过一个地方,很隐蔽……”他在她的耳边悄悄地说,如愿地看到沈清歌羞红了脸。 没有反对。 一阵风吹过,乱红飘落,沾在了两人的发间衣上。 沈清歌抬头看着牵着她手,笑得肆意张扬的秦漠,不知怎的想到了一首词。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她想到这首词的后半阙,刚刚退下去的红晕,再度悄悄爬上了脸颊…… ****** 今天字数多了点,不容易啊,求赏~ 另,月底书评区积分大放松,大家要的快去留言,明天统一送 第84章 陌生男子 感谢曲奇sakura、觉得不好从来同学的打赏^^ ****** 春游结束,大巴士载着疲累的众人回到学校时,天色已经有些暗了。大家背着包三三两两地乘车回家,沈清歌突然想到,周五是要回“那个家”的。 她瞬间就觉得脚下无力,看到同学们纷纷招手叫出租,她也难得跟风了一回。 车子开到沈宽家楼下,付了钱,拎了背包想要按门铃时,电梯门开了,走出来一名约莫二十六七岁的年轻男子,他眉头微皱,一脸的不悦,却掩盖不了他帅气的外表。 沈宽家的楼是一梯两户的10层复式小高层,统共也没几户人家,所以沈清歌隔着玻璃门一眼就认出,这个男子不是楼内的住户。 那名男子开了门,才注意到沈清歌的存在,微微愣了一下,眼光扫过站在门外侧,双目低垂的她时,呆了一呆。 沈清歌见他让出了通道,闪身便进了电梯间,大门慢慢合上,那名男子的视线,却隔着玻璃门一直粘在她的身上。她好奇地回视过去,对上了那男子的目光,那男子又是一呆,随即挑眉,对她展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沈清歌并没有在他的目光里发现恶意,心情轻松下来,便回过头耐心等着电梯。她感到那男子的视线又锁住了她,但她没有理会。 直到她走进电梯,站在门外的男子才若有所思地收回了目光,缓缓地挪动了脚步。 电梯到了8楼,门一打开,就看到801室的大门敞开,门口一地狼藉,沈宽压抑的咆哮声从书房里隐约传来。 还有张雪梅隐隐的劝慰声。 他今天倒下班得早,沈清歌心中嘀咕了一声,走到门口,才发现那堆狼藉是一个被扔坏了的水果篮,里面的水果被摔烂了,汁水糊了一地。 她换鞋的时候,故意在门口弄出了点响声,沈宽的咆哮声果然立刻停了下来,张雪梅开了书房门,有些慌乱地说:“回来啦?玩得可开心?” 沈清歌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觉得家里异常安静,便问:“清扬呢?” “去他外婆家啦。” 沈清歌的心里竟闪过了一丝淡淡的失落。 什么时候竟已经习惯了这个吵闹的小男孩的存在了?她轻轻一笑,放下书包,洗干净了手,出来时就见到张雪梅在门口收拾着那个水果篮。 “这是怎么回事?”她好奇地问。 张雪梅回头看了书房一眼,压低声音道:“来了个你爸爸很不喜欢的客人,没说几句就闹翻了,一会儿你别在他跟前提哦,他还在生气呢。” 沈清歌心里不期然地闪过在楼下遇见的那个年轻男子的身影,不由又问:“是不是一个年轻男子?” 张雪梅手上一停,涩然问:“你遇到他了?” 沈清歌却没注意她的表情,随意地说:“只是在电梯间里遇上了。”她见餐桌上已经摆放好了四菜一汤,就走进厨房道,“我来盛饭吧。” 三碗饭盛好从厨房里出来,沈宽板着个脸坐在了餐桌边,见到她,生硬地说了一句:“回来了。”就再没言语。 沈清歌乐得个清静,吃完饭就收拾了一下自己回了房间。 秦漠的短信早已发在了手机上等着她查看:到家了吗?今天累不累? 她心情很好地回道:到啦,饭都吃好了,今天来了个很奇怪的客人,把爸爸气个半死。 她偷笑。 凡是和沈宽作对的人,她都不吝给个高高的印象分。 但她也没想到,只过了一个周末,她居然在市一中的校门口,又遇上了他。 周一放学时,沈清歌觉得校门口的人流走得有些缓慢,前头的女生似乎有些异常兴奋。她和安晓炎耐心地顺着人流走到门口,便见到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子倚着一辆白色的lexus而站,像是在等什么人。 这样的场景吸引女生们的目光是必然的。看他一副在等着谁的样子,大家纷纷猜测,难道他是学校里的某位大胆女生的男友? 还没猜测完,就看到那名男子一脸笑意地向某位女生走去。 大家定睛一看,哗然了。 怎么又是沈清歌?! 沈清歌疑惑地看着向她笑着走来的那名男子,确定就是那日在电梯间遇到的那位。他穿了一件黑色的长风衣,双手插袋,缓缓地走到她面前站定。 “沈清歌?”他开口问,声音带着几分低沉。 沈清歌很少会理会陌生人的搭讪,但此次却没有冷着脸不作理睬,而是有些迟疑地打量着这名男子的脸——总觉得这个人,看起来有几分熟悉,但她确定在电梯间遇到他之前,从未见过他。 “你是?” 那名男子笑了,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说:“现在有空吗?一起去喝个茶吃个饭如何?我慢慢告诉你。” 刚刚说完,就见到沈清歌的俏脸立刻冷了下来。 “对不起,这种搭讪请你找别人。”她转过身,拉着安晓炎地手快步而行。 那男子似乎被她的样子逗笑了,望着她的背影闪过街角,才慢悠悠地走回自己的车里,发动了汽车,调头追了上去。 车子开过街角,没有预想中那个女孩疾走的身影,反倒是见到她和身边的女伴,正弯腰进入一辆黑色的奔驰车中。 车门外站着一个俊秀的男孩,为两人关上车门后,抬头向他这边看来。 即便是隔着车窗,他也能感受到他眼神里的警告。 男子吹了声口哨。 好一位护花使者,小小年纪,气场倒是不小! 更过分的是,居然还长得比自己帅上那么一点点。 这个沈清歌,倒是有几分本事。 他对上那个男孩的视线,笑得眉眼弯弯。 男孩皱起了眉,眼神却犀利起来,他脚下一动,向车尾走去,步子很缓慢,目光却始终锁着那名男子的脸。 直到那男子以为,他会向他的车子走来时,他却停下了脚步,扔给了他一个带点挑衅的、轻视的、又有点骄傲的笑容,转身上了车。 车子瞬间就开了老远。 男子一愣,伏在方向盘上大笑起来。 “有意思,我要去打听一下,这个男孩是谁。” 他发动了汽车,朝反方向开去。 ****** 这几天家里有些事情,更新都会有点晚,不过一般19点之前都没问题,大家可以晚上来看^^ 第85章 何昱宁 接下来的几天,沈清歌再没见到那名男子的身影。她的心中还是有着疑惑的,这人的行动有着很明显的目的性,她现在几乎肯定,那天沈宽见的,就是他。 沈宽在工商局里主管企业的注册,是个肥差,平日上门来求的人不少,难道是走不通沈宽的路子就来找她? ——也不像啊。她没有成年,又对这些知之甚少,去求张雪梅会更省力吧。 她琢磨来琢磨去,觉得应该不是沈宽工作上的事情。 那又会是什么呢? 沈清歌扶额,自己对沈宽的生活,了解的太少了…… “还在想那个人的事情?”秦漠问。 她点点头:“总觉得,不像是这么简单的。” “真的有事,他一定还会再来找你的。”秦漠合上书,靠在椅子上懒懒地说,“说不定就在楼下等你呢。” “别这样说,那会很恐怖。”沈清歌说着,不自觉地往图书馆的窗外瞥了一眼,微微松了一口气。 秦漠被她的样子逗笑了:“你这次真的特别紧张。” 沈清歌沉默了一会儿,问:“你有没有觉得,他很眼熟?” 秦漠摇头,闷闷地说:“眼熟倒没有,我只是觉得他很刺眼。” 沈清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如果他再来找我,我一定好好问问。”沈清歌看到秦漠的脸阴了一阴,又连忙补充道,“到时候,你陪我一起去吧。” “再说吧。”秦漠一脸的不爽。 沈清歌掩嘴一笑,拿起笔,开始埋首演算。 ***** 他并没有让沈清歌久等。 周一下午放学的时候,沈清歌就又在校门口看到了那名男子。 他穿了一身浅色的休闲西装,带了一副金边的眼镜,西装的裁剪非常合身,把他修长的双腿和窄窄的腰身完全衬托了出来。 沈清歌身边就站着秦漠,他比她还要早发现这个人,原地站定后,他的俊脸微沉,嘴唇紧抿。 那男子瞟了秦漠一眼,嘴角噙笑,走到沈清歌面前站定,微微躬身行了一个非常绅士的礼:“沈清歌小姐,我诚心邀请你与我共进下午茶,如果还能一起晚餐,我将不胜荣幸。” 沈清歌看到他,心里一直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她微微一笑,问:“你能给我一个,我必须和你吃饭的理由吗?” 那男子笑得一脸神秘:“我只透露一点,我姓何,人可何。” 一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姓。 沈清歌与秦漠对视一眼,都读到了彼此的猜测。 “你……你和我妈妈是什么关系?”她语气急切了起来。 何姓男子伸出了右手食指放在了嘴边,笑道:“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边吃边聊吗?” 她立刻点头答应了。 那男子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就想领她去一边停着的车里。 “等一下。”秦漠拉住了沈清歌,直视着那个男子,问,“如果,你真是我们猜想的那个身份,为什么上次你不说明白?” 那男子含笑打量了秦漠一眼:“上次我想说啊,可是,你比我还着急,直接把她接走了。” 他走到一辆白色的lexus边上,打开了后车门:“如果觉得担心,你也一起来吧。” 秦漠毫不客气地先坐入了车子,等沈清歌也上来坐好,那男子回头对两人一笑,启动了汽车。 方大广场一楼有一家英式下午茶,做得十分地道。 那男子带两人就去了这里。 工作日的下午,没什么客人,男子选了一张靠墙的隐蔽位子,很绅士地帮沈清歌和秦漠拉开了椅子。 秦漠却捡了靠窗的一个位子坐下,离他们两三桌的距离,道:“你们聊,我坐这里。” 男子眼中闪过一丝满意,他低声和服务生嘱咐了两句,那服务生就再拿了一份菜单递给秦漠:“先生,那边那位先生说,请你随意,他埋单。” 秦漠挑眉,直接翻到了最后,点了一壶价格昂贵的茶,还有一份点心拼盘。 那服务生迟疑了一下,道:“先生,这个拼盘,可以供四人食用……” 秦漠抬头璀然一笑:“那位先生愿意请客,你就不必替他省钱了。” 那个服务生也不过是名二十来岁的年纪的女性,被秦漠的笑容电得满脸通红,拿着餐单踉跄着退下,连重复一遍客人点单的程序都忘记了。 等到两桌都上了点心和红茶,那男子遣开服务生,提壶殷勤地为沈清歌倒了杯茶,随后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 何昱宁。 职业是——书籍翻译。 沈清歌有些诧异地望了他一眼,本以为他会从事那种坐在办公楼里的白领职业。 “我的父亲是,何韬。”他这回倒是开门见山了,说话间双眼紧紧地盯着沈清歌的表情,见她脸上闪过的了然又带点惊讶的神色,笑了起来。 “你知道我的父亲?” 沈清歌垂眸,右手拿着小勺在杯子里无意识地搅动着:“我前阵子,买过一本《中国韵文史》……” 何昱宁又笑了。 “那可以省去很多解释的时间了。”他睨了一眼坐在窗边低头看着手机的秦漠,“我这样的身份,你的男朋友可以放心了吧?表妹?” 沈清歌被他说的小脸一红:“谁让你,上次行事这么莫名其妙。”她自己都没有察觉,这句话带了几分亲近和撒娇的意味。 “不好意思,我就是这个脾气。”何昱宁品了一口茶,又把一块蛋糕推到沈清歌面前,示意她吃。 对于这个从未见过面的表妹,他带了几分好奇,也带了几分试探。一个年幼丧母的十几岁女孩,又失去了父爱,自幼与奶奶相伴,会是什么样的脾性呢?值不值得……祖父的那一份托付呢? 他那日原想先逗逗她,帅气多金的成年男子对于这个年龄的女孩来说,不是很有吸引力的吗?哦,原谅他的邪恶,但他必须确定,这个表妹是不是有足够的定力。 随后,她不但回答地很让他满意,还顺便给了他一个大惊喜。 她的男友,居然有这么强大的一个老爸。 想到父亲闲暇时,跟他描绘过的,他那和林妹妹一个性子的堂姑姑,还有对这个外甥女的担忧……他觉得他可以肯定地告诉老爸,单凭这个男友,和这两次见到的,对她的维护,他这十几年的心是白担了。 想到这里,他又满意地看了秦漠一眼。 “既然你对我的身份很清楚,那我就开门见山了。”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肃然道,“沈清歌,你愿意去见一见,我的父亲吗?” 第86章 吴卓芳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还请点下收藏支持下~~ ****** 沈清歌沉默了一下,轻声问:“是……舅舅让你来找我的吗?”舅舅两字说得十分艰涩,但听在何昱宁的耳里,却非常受用。 他弯起眼睛笑说:“确实是我父亲想见你。” 沈清歌一时有些怔忡。 何昱宁低头喝了口茶,吃了点点心,又说:“因为你还未成年,一开始,想找的是你的父亲,不过……”他低笑了一声,“所以就直接找你了,你快满18岁了吧?” 沈清歌有些疑惑,但还是如实回答了:“我读书读得早,要到明年10月才满。” 何昱宁皱了皱眉,又舒展开,道:“那也不算晚,具体的还是让我爸爸来给你说吧,你什么时候有空?” “是……很重要的事情吗?” 何昱宁点头,收起了笑容:“事关你的外公和我的爷爷。” 这两个人,不都已经去世了么…… 心中的疑团越滚越大,但她知道,何昱宁不会因此再多说一句了,如果想要解开疑团,与何韬的会面,势在必行。 她很慎重地答应了下来,约好了周六上午的十点。 何昱宁拿出纸笔,抄了一个地址给她。 “在江西区,距离有点远,要不要我开车来接你?” 沈清歌摇头:“不用了……我不打算让爸爸知道……”她看了一眼地址,又说,“我可以乘地铁过来。” “那里距离地铁站还是有些距离的,这样吧,我来地铁站接你。”他仔细地跟她说了一下路线,又相互交换了手机号码。 随后,他转身对着秦漠招手:“帅哥,把你那个超大份的点心,拿过来分享一下吧。” 秦漠挑眉道:“谈完了?” 沈清歌笑着点点头。 见她笑得自然,秦漠略略放下了心,招呼服务生挪了点心和茶具,坐在了沈清歌的身边。 何昱宁是一个很会找话题的人,他有时候会问沈清歌一些学校的事情,有时候又说一些自己工作上的趣事,他是英语书籍的翻译,在英语上的造诣,又让两人大大地佩服了一把。 等到茶水泡淡了,三人在方大广场里找了一家餐馆,吃了顿气氛轻松的晚餐,才依依不舍地分别。 “你这个表哥,很有意思。”秦漠靠在车椅上,懒懒地说。 “我真没想到,他们会主动来找我……”沈清歌双眼晶亮,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喜悦,“你说,到底会是什么事呢?” 秦漠的手指轻轻地敲击着真皮座椅,双目微阖:“你的曾外祖父当初文|革被抄,据说损失很大,照理说八十年代这些问题应该都解决了……但你的曾外祖父和外祖父在文|革结束前都过世了……所以,我觉得……有可能是财产问题。” 沈清歌微微吃惊,没想到他对自己外祖父那边的事情这么了解,转而又想到那本《中国韵文史》,心里又有了感动,她坐在那里神色变幻,最终叹了一口气。 “要有财产,也早就给了妈妈了吧。”沈清歌揉了揉眉心,望向车窗外闪烁的夜景,想到那时沈宽在书房里低低的咆哮,不知怎么,竟有一种隐隐的不安。 ****** 回到家里,沈清歌悄悄地打开了大门。 吴卓芳习惯早睡,每晚的正常睡眠时间是晚上9点到第二天的6点。沈清歌平时不会超过9点回家,但今天,显然有些晚了。 她的房间要穿过客厅,踮脚走过时,一个带点沙哑的声音从组合沙发那里响起:“今天怎么这么晚?” 沈清歌吓了一跳,转身望去,吴卓芳侧躺在沙发上,双眼微睁,显然是等她等到睡着了。 她心里十分内疚,连忙上前扶起正想做起来的奶奶,轻声说:“我忘记看时间了……” 鼻端飘来几丝若有若无的烟草味,她疑惑地问:“奶奶,你抽烟了?” 吴卓芳笑了一下,坐起身抚了抚乱发:“抽了一点点。” 沈清歌瞟到沙发前的矮几上的烟灰缸里,凌乱地查了好几只烟头,那怎么能算一点点? 她有些吃惊,又有些生气:“奶奶,你不是很早就戒烟了吗?” 吴卓芳抬起依旧明亮的双眼看向她,淡淡地说:“等你啊。” 沈清歌愈发内疚起来,她向吴卓芳保证:“这次是我不好,以后我回家一定不会晚于9点。” 吴卓芳笑着摇了摇头:“你长大了,以后的社交会越来越多,哪有晚上9点就回来陪我这个老太婆的道理?” 说完,又似想起了什么,从矮几下面的搁架上,摸出一本书来,递给沈清歌。 “今天逛街的时候看到的,不晓得你们现在上课教不教……” 沈清歌接过一看,一张脸顿时红透,她又羞又窘,大叫道:“奶奶!”双手像是被烫到一样,把书扔在了沙发上。 白底红字的书名,在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眼里,显得异常刺眼。 《避孕》。 吴卓芳被她的反应逗得大笑,人也精神了几分。她拿起书,翻了翻,道:“我觉得她写的很好啊,这种事情,指望男人为你着想,吃亏的一定是自己。” “奶奶,我……我没有!”沈清歌万分着急地辩解着,两只耳朵红得发烫,“我今天晚回家,不是因为这个啦!” 吴卓芳自顾自地笑了一会儿,慢慢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轻轻道:“我记得,你的初潮……是杨嫂发现的吧。” 沈清歌一愣,别扭地别过脸去,她不晓得吴卓芳为什么今天盯着这些让人脸红的话题不放。 “那时,我正好有些事情,没顾得到你……杨嫂后来告诉我,你的表现十分得冷静,让人惊讶。” “因为……很多女生都来了,我听她们多少说过一点……”沈清歌低声道。 吴卓芳缓缓地抬起手,轻轻地扶过她的长发,又黑又顺又密,带着这个年纪的女孩特有的,没有浸染过化学原料的光泽。 “这些事情,本来都应该是妈妈告诉你的。我虽然代替不了她,应有的职责,还是该履行的。” 她把书递给她,示意她拿好。 “我给你这本书,不是想对你的感情生活,做什么评价。你是我教出来的孩子,我知道你很有分寸,而那个男孩子……也不像是乱来的人。只不过,你也知道,中国人都是很含蓄的……”吴卓芳笑了起来,“所以我只能买本书,让书本来教你,怎样好好地保护自己。” 沈清歌和吴卓芳相处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听她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话,她很意外也很感动,脸上的羞红已经退去,泪珠在眼眶里滚来滚去,刚刚掉出来,就被吴卓芳轻轻地抹去了。 “好了,我累了,你也快点洗洗睡吧。” 沈清歌点点头,扶着吴卓芳进了她的卧室,在床头留了一盏灯,随后站在门口看着她躺下。 昏黄的光线下,沈清歌第一次真切的觉得,吴卓芳真的已经是六十出头的老人了。 第87章 何韬 周六一早,沈清歌从家里出门,对沈宽的说辞,是去图书馆温习功课,这是每周六的惯例,沈宽并未放在心上。 换乘了一辆地铁出了站,那辆白色的lexus已经停在了路边,何昱宁打开车窗向她招手,看到沈清歌手上拎着的水果和点心,笑说:“这么客气?还带东西来。” “不知道舅舅爱吃什么,就随便挑了点。”她把水果和点心放在了车后,弯腰坐进了副驾驶的位子上。 她今天穿了件白色的泡泡袖衬衫,兰红格子的背心和灰色的半裙,很英式的校园风格,非常适合她带点清冷的气质。 何昱宁打量了一下她的穿着,露出了满意的眼神:“你能来,就是给我爸爸最大的礼物了。”他笑着发动了汽车 车子行驶了约莫5分钟,拐进了一个小区,暗黄色的建筑隐在成片的绿树中,显得十分的幽静。从车库走入电梯间,开了门,等来了电梯,何昱宁直接掏出了一张门卡在电梯的设备上照了一下,电梯启动后缓缓停在了12楼,门一开,窄窄的过道尽头是早已敞开的大门,一位50来岁的女性正站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两人。 “正想着,你们应该到了。”她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簇新的棉拖递给沈清歌,“你就是清歌吧?” “舅妈好。”沈清歌接过拖鞋,又道了声:“谢谢舅妈。” 黄珍被两声“舅妈”叫得眉开眼笑,拉过沈清歌细细看了几眼,又说:“跟你妈妈长得一模一样。” 何昱宁被挤在一边,手上还提着沈清歌带来的礼品,重得他哀哀叫:“妈,你好歹让我们先进去吧。” 黄珍这才发现沈清歌带来的礼品,更加满意她妥当的举止,客气了两声便拎进了门,叫道:“老何,你外甥女来啦,喏!还送了很多东西。” 沈清歌换好鞋,小心翼翼地走进客厅,往里望去,只见一名头发半白,带着眼镜,穿着衬衫马甲,拄着拐杖的男子,正站在书房的门口看着她。 他的脸色偏黄,嘴唇没有什么血色,拄着拐杖的手背上,已经爬上了老年斑,看上去竟比黄珍老了十几岁,但沈清歌知道,这位舅舅今年不过才五十出头。 他面上没有什么表情,这个角度看过去,镜片还有些反光,但她注意到,他握着拐杖的手在微微颤抖。 沈清歌在6岁前,曾经见过他多次,记忆中他的样貌已经模糊,只记得这个舅舅,很喜欢抱她,那种被抱着宠着的温暖与依靠,霎时从脑海深处涌现出来。 沈清歌的眼泪滚落下了脸颊。 “舅舅。”她轻声地叫道。 何韬听到了她的叫声,显得很激动,拐杖也扶不稳,只能半靠在门框上,笑着应了好几声,又连忙叫她坐下。 黄珍从厨房端来了茶水和水果,见两人还是傻愣愣地站着,不由拉着沈清歌的手,引她做到了沙发的正中间。 “哭什么呀,傻孩子,你舅舅这十来年,一直惦记着你呢!今天终于又见面了,是好事。”她拿起纸巾想帮沈清歌擦,沈清歌连忙接过,自己在脸上轻轻按了按。 “儿子,快扶你爸爸坐下,你也傻了呀?” 何昱宁笑嘻嘻扶着何韬坐在了沈清歌的身边,自己又坐在了她的另一边。 “喝茶、喝茶。”何韬显然还没有从激动的情绪中平复过来,只能指着茶杯让沈清歌喝茶。 沈清歌依言端起了绘着荷花的青瓷杯,喝了几口,龙井的清香四散,入口回甘,她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 “这几年,你过得可好?”何韬一直在看着她,越看越是满意。 沈清歌放下杯子,道,“挺好的。” “听说你现在在市一中念书?想考什么大学呀?” “还没想过……” 何韬并没有对她模棱两可的回答表示不满,而是很高兴地继续说:“市一中的学生质量都很好,我有好几个得意的学生都是从那里毕业的呢。你能考进那里,我很高兴。” 沈清歌从《中国韵文史》上看到过,何韬是f大中文系的教授,f大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中文系的专业排名也很靠前。 她环视了一下客厅,到处都是堆满书籍的书架,电视机柜旁、沙发后的墙壁上、餐厅的墙上…… “还不知道,能不能考进舅舅的学校……”她谦虚地笑了笑。 几人喝茶聊天说了一会儿话,黄珍起身去弄午饭去了。 “今天在这里吃一顿你舅妈烧的午饭啊,你小时候很爱吃她做的红烧狮子头。”何韬说到沈清歌的小时候,又不由地想起年纪轻轻就撒手人寰的何婉玲,眼角就有点湿润,忍不住拿了张纸巾擦了擦。 沈清歌知道他想起了妈妈,心里一酸,气氛就沉默下来。 何昱宁坐在一边,按着遥控器上的按键,随意地切换着电视台,道:“爸爸,你就别伤感了,清歌现在很好,姑姑知道了,也只是高兴的。” 何韬点点头,道:“是啊是啊,你奶奶把你照顾的很好,真是要谢谢她。” 言词里丝毫不提做爸爸的沈宽,沈清歌暗想,沈宽大概是把他们一家得罪的狠了。 黄珍从厨房里端出了一道又一道的菜,向大家宣告准备洗手吃饭。 沈清歌起身洗了手,就去厨房帮黄珍端菜摆碗,动作娴熟,态度温婉,黄珍越看越爱,唏嘘道:“如果我们昱宁以后能找个像你这样的媳妇回来,我和他爸爸,这辈子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何昱宁怪叫一声:“妈!你又来!我才二十七岁!” 黄珍瞪了何昱宁一眼,转身收拾着灶台,嘴上却不停,小声嘀咕着:“二十七岁又不算小了,你爸爸二十七的时候,你都两岁了!女朋友一个接一个的换,让你带回家,却一个都没影,这算什么?” 她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够在厨房里的沈清歌和何昱宁听到,沈清歌忍不住笑了出来,斜眼去看何昱宁。 原来这个表哥,还是个花花公子。 ****** 又晚了,无力,我周末比平时忙多了…… 第88章 午餐 谢谢我也是孩子的打赏,谢谢曲奇sakura的再度打赏^^ 另,大吼一声:推荐票呢??? ****** 何昱宁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没想到自己的老妈一见面就在这表妹面前揭他的老底,嘿嘿笑了几声,随手拿了几个碗逃出去了。 沈清歌笑着端起了一盆炒什锦,跟着走了出去。 黄珍最后捧着一大盅汤出来,放在餐桌的正中,招呼几人围坐上来,何韬应了一声,乐呵呵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一边的柜子旁,从里面摸出一瓶黄酒来。 黄珍见了脸孔一板,道:“怎么家里还有酒呢?” 何韬宝贝似地抱在怀里,道:“最后一瓶了,今天开心,让我喝点儿吧。” 黄珍脸色变幻,最终叹了口气:“好吧,就喝一小杯。”转身进了厨房。 何韬大喜,拿出了一个玻璃杯,三下两下就开了酒瓶,倒了满满一杯。 何昱宁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时,正好看到这一幕,不由大叫一声:“爸!你怎么能喝这么多!” 何韬有些委屈地看向他,小声说:“你妈妈同意的。” 黄珍从厨房里拿了骨盆出来,见到何韬面前,那大大的满满的一杯黄酒,气的说不出话来。 “这叫一小杯吗?……”她重重地放下骨盆,刚想发作,又暼到站在一边不明状况的沈清歌,生生把嘴里的话咽了下去。 一家三口盯着那杯酒对持了一会儿,沈清歌的声音轻轻地响起:“舅舅……不能喝酒吗?” 黄珍的肩膀一垮,扶着桌子缓缓地坐下,脸色瞬间看起来有些疲惫:“他呀,肝病,很久了,可就是戒不掉酒。” 何韬见了黄珍的样子,依依不舍地把酒倒了一半在碗里,随后把碗递给她:“那我只吃半杯,行么?”小心翼翼的口气,跟一个做错了事想讨好大人的孩子似的。 黄珍“嗤”地笑了出来,推回了碗:“看在清歌的面子上,今天就纵你一回,仅此一次……” “下不为例!”餐桌上三个声音同时说出了这句话。 何昱宁说完,扶额叹道:“妈,你这句话说了很多次了,这已经是下下例,下下下下例了……” 黄珍横了何韬一眼,抱怨道:“那怎么办?你能让你爸爸戒酒吗?我是不指望了。你赶紧给我找个媳妇回来是正紧。” 何昱宁赶紧闭嘴,举起手中已经满上的酒杯,向何韬示意道:“不说这些了,来,我们干一杯。” 何韬正愁没办法转移黄珍的注意力呢,儿子这么一凑,乐得配合他,两人又找了沈清歌和黄珍碰了杯,抿了一口后,连忙给两人夹菜,仿佛想用菜肴把她们的嘴塞住似的,没多久,就夹了满满一碗菜。 沈清歌埋头苦吃,何韬抿着老酒,精神愈加焕发,何昱宁在餐桌上说说笑笑,只求不要把话题再扯到自己的头上,黄珍看着餐桌上的三人,一肚子的气也渐渐消于无形。 吃完了饭,大家又坐到沙发这里喝茶消食,沈清歌帮黄珍收拾了碗筷就被她赶出了厨房,叮嘱道:“你出去,看着你舅舅吃药去,不能又让他忘了。” 沈清歌应了,走到何韬身边轻声说:“舅舅,舅妈说你该吃药了。” 何韬点点头,从沙发前的矮几下面摸出一个大盒子,打开一看,满满一盒子药丸药片。他熟门熟路地挑出了几种,倒在了一个小盒子里,随后眼睛一闭,往嘴里一倒,就着清水吞了下去。 沈清歌看着有点心惊,她坐在何昱宁身边,低声问:“舅舅要吃这么多药?” 何昱宁“嗯”了一声,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他站起身道:“上次你说过,想要多一些英语阅读相关的书籍是吧?我找出来了,你跟我去房间里挑一下吧。” 沈清歌向何韬看了一眼,他正笑眯眯地望着自己,见她看过去,挥挥手道:“去吧去吧,昱宁的英语还是可以稍微拿得出手的。” 何昱宁一阵气结。 老爸,你这也太谦虚了吧! 何昱宁的房间陈设也秉承了客厅里的一贯风格——到处都是书籍。并且,大概是因为黄珍不经常帮他整理的关系,书籍的摆放也比较凌乱,书桌上的三四堆书七歪八扭的,有些书角还蜷曲着,一看就知道是经常翻阅的。 沈清歌很喜欢这样的家庭氛围,她理想中的家,就应该是这样的,家具不用很新潮,简单大气就好,装饰不用很繁复,实用就好,至于花里胡哨的摆设,那就更多余了,有了这么多随手可及的书籍,还需要其他的摆设吗? 何昱宁从乱七八糟的书桌上拎出几本书递给她:“你看看,这个程度是否可以。”随后推了一个椅子过去,让她坐下。 沈清歌坐下慢慢翻了一会儿,挑出了两本,把其余的几本还给了何昱宁:“我先看这两本吧。” 何昱宁看了一眼她拿在手里的书,挑了挑眉,又找出了三本书递给她。 沈清歌翻看了一下后,还给了他一本,道:“这一本太难了。” 何昱宁笑了:“清歌,你的英语,高考一点问题都没有了,你可以把精力放到其他的科目上去。” 沈清歌笑了笑,没有作声,双眼却在他的书架上慢慢掠过,在书橱的某一角,停顿了一下。 “你这里的专业书好多。”她感叹道。 何昱宁顺着她刚才的目光看去,却发现是自己塞在角落里快被遗忘的托福和gre资料。他恍然大悟:“原来你打算出国。” 沈清歌惊讶于他的敏感,却也没有否认。 “现在只是一个想法而已……” 何昱宁却有些感叹:“清歌,你真的比同龄的女孩成熟多了。”随后他从书柜里左翻右翻,又拿出两本书来递给她,又抽掉了她手中的两本,随后满意地点点头,“要出国的话,就先看这几本吧,口语和听力也要多练,回头我再找资料给你。” 沈清歌翻开何昱宁新递来的一本书,里面满满地写了他的笔记,虽然看着凌乱,她却知道,这些都十分珍贵。她感激地向他笑笑,却说不出什么感谢的话来,用什么词汇都让她觉得,太过贫乏。 何昱宁却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感谢就不用了。我爸爸还在书房等你呢,快去吧。” 沈清歌心中一阵紧张,今天叫她来的主要目的,应该就是这个了,她连忙站起身,带得椅子一阵晃动。 “别紧张。”何昱宁在她耳边悄声说,“是好事。”他笑着将她推出了门,眨了眨他的桃花眼。 第89章 往事 沈清歌走到书房门口,敲了敲门,就听到何韬在里面说:“清歌是吗?进来吧。” 她推开门轻轻走进,又在何韬的示意下关上了门。 何韬坐在一张大书桌的后面,斜斜地靠在椅背上,他指了指书桌对面的那把椅子,让她坐下。 坐下后,他也没开口,只是默默地打量着沈清歌,直到沈清歌有些不安地动了动,他才收回了目光,叹了口气。 他的双手把玩着手里的拐杖,看向两边的书柜。 “这里面有些书,是我的爷爷留下的。”他轻轻地说道,语气里带着怅然。 那就是何榆生,她的曾外祖父了。沈清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有几排明显陈旧泛黄的书籍。 “我记得,原先有很多,可惜,在文|革的时候,都被毁了,这些还是后来好不容易讨回来的。” “你的曾外祖父,把这些书当作了宝贝,那年他生了病,刚刚动了手术,那一场浩劫就开始了……他是中央大学毕业的……又站错了队……首当其冲被人抄了家烧了书和手稿,他躺在病床上知道了这件事,没多久……就故去了。” 何韬双眼望着那几排旧书,怔怔地出神了很久,才转过头看着沈清歌,问:“你知道,你外婆的事情吗?” 沈清歌摇摇头。秦漠也帮她打听过,但关于外婆,除了她的姓名,似乎什么都没有留下。 “你的外婆,叫钮小云,钮只是借音,她原是满家贵族的女子,姓钮钴禄氏,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子,也因此生了一身傲骨。” “那时,你曾外祖父故去,你的外祖父在当时的文坛也小有名气,被那帮人盯上……我的父亲,曾经几次劝他伏低做小接受改造,他却不肯……” 何韬讲到这里,似是讲不下去了,闭上了眼睛,停顿了很久,又喝了几口茶,才又开口道:“你是不晓得,那些人的手段……你的外祖母,因为不堪受辱,在你曾外祖父故去没多久,就投河自杀了……你的外祖父,受此打击,一蹶不振,身体越来越差,没有支撑到文|革结束,也走了……只留下你的母亲……” “接下来的,你应该都知道了吧?” 沈清歌坐在他的对面,眼泪不知不觉地流满了脸颊,她就那般无声地坐在那里哭泣着,何韬见了,心中一阵大痛,也老泪纵横起来。 他抽出纸巾递给她,又拿了些按了按自己的眼角,悲痛地说:“那十年,在你母亲的心里留下了很大的阴影,虽然你外祖故去后,我父亲一直在照顾她,却改变不了她的心性,她遇事悲观又不够坚强……最后竟和她的母亲走了一样的路……” 沈清歌见何韬如此伤心,却不好一味的哭泣了,她擦了擦眼泪,问道:“舅舅,你能告诉我,妈妈为什么会自杀吗?” 何韬的擦眼泪的手顿了顿,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缓缓地靠回了椅背上。 “先喝口茶吧。”他沙哑地说。 沈清歌依言整理了一下自己,又喝了点茶润了润嗓子。 何韬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下来,他沉沉地开口说:“你母亲自杀的原因,其实我也只是猜测,我只能告诉你当初我所看到、听到的,但真正的真相,恐怕,你还是要去问你的父亲。” 沈清歌点点头,双手紧张地攥在了一起。 “你母亲和你父亲是同学,读书的时候感情就很好,一毕业就结了婚,那时虽然我家已经平反,但已经耗去了大半的元气,你父亲家里却不同,根正苗红,你祖父的事业也蒸蒸日上,因此就有几分高攀的味道。”说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他们结婚没多久,就有了你,那阵子感情很好,我们两家也走的很近,你还记得吗?小时候我还带昱宁来和你玩,不过昱宁嫌你太小,不太理睬你。” 沈清歌轻轻一笑,她的确隐隐约约地记得,那时她喜欢追逐在一个男孩的背后,那个男孩却不太搭理她。 “在你2岁的时候,你的父亲工作上有了变动,需要到外地做上两年。这个机会很好,回来以后,就能直接提一个等级,于是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那时,因为你还小,你母亲有时候工作太忙无法照顾,就会把你托给我和你舅妈,有一次周日,到了很晚你母亲还是没有来接你,我和你舅妈抱着哭闹的你去找你母亲,好不容易喊开了门,却看到你母亲一脸灰白地坐在床边,床上都是她剪开的,她和你父亲的合影。 追问之下我们才知道,她趁这次周六调休去外地找你父亲,想给他一个惊喜,却没想到,看到你的父亲和一个陌生女性,过往从密……” 何韬说的很含蓄,但沈清歌已经完全听明白了。 摆在腿上的右手,微微发颤,她用左手去稳,却连着两个手都颤个不停。眼泪噙在眼里,滚来滚去,就是不落下。她微微仰起头,用力地眨着眼睛,嘴角却在努力地向上,扯出一个弧度。 原来这就是真相。 妈妈,你太傻了,为了这种人自杀,不值得! 难道我的陪伴,还比不上那个人的一个眼神吗? 他就算不回来,又有什么关系?你有我啊!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是了,我只是你们爱情的顺带产物而已,爱情都不在了,我这个“副产品”,又有什么可在意的? 沈清歌掩着脸低低笑了起来,眼泪却仍是流在了手心里。 她想到了独守空房的吴卓芳。 原来,这是沈家男人的传统! 怪不得奶奶一直不喜欢妈妈,奶奶是多么坚强的一个女子,为了一个男人就倒地不起,放弃生命的人,又怎么能入得了她的眼? 她又哭又笑,掩面的双手却一直在颤抖,伸出去拿纸巾,却怎么也拿不住。直到一双微凉的大手轻轻地扶住了她的双肩,她听到一声幽幽长长的叹息。 “舅舅!”她转身扑到他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妈妈,她怎么这么傻?!” 第90章 小富婆 何韬轻轻抚着沈清歌的头,表情却十分惆怅。 他站在那里,任由怀里的沈清歌哭泣着。她的声音渐渐变小,最终变成了无声的抽噎,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清歌终于缓过了神,她看到何韬衬衫上湿了一大片,不由有些尴尬。何韬却不以为意,叮嘱她去卫生间洗了脸,他自己换了件衣服,两人再度在书房里相对而坐的时候,情绪都已经十分稳定了。 “好点了吗?”他低声问。 沈清歌点点头,在心中郁结多年的疑问一旦解开,不管答案如何,她都觉得轻松了不少。何婉玲的死因,沈宽说的很含糊,她当时就觉得有问题,事后琢磨了几次,愈发觉得自己的直觉没有错,今天被何韬一举揭开谜底,虽然很伤心,但却没有很震惊,毕竟妻子自杀,做丈夫的说完全没有责任,是不太可能的。 她捋了捋耳边的头发,抬起头望向何韬:“舅舅,谢谢你告诉我这一切。” 她的双眼坚定,神色郑重,让何韬有一瞬间的错觉,仿佛坐在他面前的,不是一个未满17周岁的小女孩,而是一个心智已经十分成熟的成年女性了。 他欣慰地对她一笑,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个小盒子。 “你看看这个。”他把这个小盒子,推到了沈清歌的面前。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有些陈旧的小木盒,纹理摸着有些粗糙,但也泛着经年的光泽。 沈清歌轻轻地打开了这个盒子。 里面只有一张已经泛黄的叠得整整齐齐的白纸。 “打开看看。”何韬提醒她。 她拿起纸,小心地摊开,清隽的字迹映入眼帘——是妈妈的字。 粗粗地扫了一遍,她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又从头细细看下,接连着看了三遍,她忍不住放下纸,抬头向何韬看去。 “这是……” 何韬微笑着道:“是你母亲委托我家保管的,属于你外公的那一份财产。” 算算日子,委托书的签署日期正是何婉玲发现沈宽不忠以后。 何韬似是看出了她的心思,缓缓道:“那一年,我家追讨了很久的财产终于发还下来,虽然还不及以往的一半,但在当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你的曾外祖父,一共有三个孩子,我的父亲最长,你的外公最幼,中间还有个女儿,远嫁异地。财产讨回后,我父亲联系了那位姑姑,均分了财产,我父亲要了祖屋和书籍,现金则由你外公和那位姑姑平分。你外公那时已经故去,你母亲是他唯一的女儿,因此这笔钱就都给了你的母亲。” 二十万。 这在当时来说,确实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了。 但如果这笔钱只是单纯地存在银行,那放到现在,价值也会缩水很多了。 何韬见沈清歌的脸上没有很大的反应,微微一笑,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文件袋递给了她。 沈清歌伸手接过,就觉得袋子里厚厚的一叠,颇有些沉重,待到打开一看,她惊呆了。 一本住宅房产证、一本商铺产权证、一个基金账户、还有一大叠乱七八糟的存折和收据凭证发票之类。 “这是……” “这要谢谢你的舅妈,那时她不愿让这钱白白留在银行,拿了去投股票,后来又去买房产,七七八八折腾到现在,就是你眼前的这些。你妈妈走的早,你又没有成年,因此写的都是我的名字,等到明年10月,你满了18周岁,这些就都是你的了。” 沈清歌呆呆地望着何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基金账户里是五十万元,这个数目对于沈清歌来说,并不是那么震惊,毕竟沈辽海的公司做得风生水起,她好歹也算一个小小的富三代。 让她震惊的是那两套房产。 一套住宅就在何韬家附近,想来楼盘质量和配备与何韬家里都不会差的很远。何韬家房子的市值,单单看进门的排场就能知道,电梯是直接入户的,一梯一户,极具私密性,小区的地下停车库里,她还看到过一辆法拉利跑车,何昱宁的那辆lexus,停在其中简直低调到不起眼。这样一套100多平的房子,市值三百万是保底的,接近五百万也不是不可能。 商铺就更不用说了,一个商铺吃三代的说法,她还是听说过的,这个商铺在江东区一个超大楼盘的周围,几年前就已经十分具有人气,现在光是每月的租金就已经十分可观了。 沈清歌摩挲着这两本房产证,又翻了翻那一大堆票证。黄珍是个很细心的人,每一笔投资和收益,她都会留下票证并且详细记录在一本小本子上。小本子页面的边缘已经泛黄,沈清歌刚刚恢复一点的双眼,又红了起来。 一开始,当她知道了家里的过往以后,她对这个舅舅,不是没有一点怨言的。妈妈在世时,明明两家走得这么近,为何妈妈一过世,就变得像路人似的,十年没有联系?明明知道她的处境,明明知道,自己的父亲再娶。 但现在,她看着眼前的一大堆东西,心里哪里还有半点的阴霾?如果,不是真的关心她,又何必帮她费心经营?即便是,中间拿掉点什么,或者只是归还二十万,她也不会有任何的怨言。 毕竟这件事,除了何婉玲和何韬一家,谁也不知道,那一纸委托书,能约束的,只是人心而已。 想到这里,沈清歌轻轻放下了手中的本子。 “太贵重了,我受不起。”她轻轻地说。 这里面,不仅仅是外公传下来的遗产,还有何韬一家,十年来的一片心血。 何韬沉默地看着她变幻的神色,最终沉淀下来,变得一片平静。 他满意地笑了。 “这些都是你的,我家没有人会有异议。你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早期,这笔钱也给我家带来了不少好处。”何韬喝了口茶,慢慢道,“你应该知道,投资这个东西,往往是本钱越大,利润越高的。” 他坦然而笑:“虽然账目记得清楚,但有些事情,却不是能够分得这么清楚的,就譬如,打新股。” 沈清歌愣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何韬起身把沈清歌面前的那一叠票证收好,放回了文件袋里。 “这些,暂时还是由我和你舅妈帮你保管,等你满18周岁,就去办手续转给你。到时候……”他忽的笑了,调皮地眨了眨眼,仿佛年轻了几十岁,“你就是个小富婆了,清歌。” ****** 今天推荐收藏都很不给力啊,天都热到嫌电脑太烫不愿碰了咩?? 大吼一声:求收藏,求……赏! 第91章 坏消息 097坏消息 下午,沈清歌乘地铁回家的时候,还是感觉有些不真实。 地铁轰隆隆地开来,又轰隆隆地开走,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从车厢里走出来,汇成人流上了电动扶梯,随即又在扶梯前散开,一拨出了站,一拨又走到地下,换乘另一辆地铁……她站在人流中停步不前,人流自然地从两边绕开,又汇聚,等到这一波人走完,没多久,下一辆地铁带来的人流又涌动起来。 沈清歌在人群里挪动着脚步,她看到白发苍苍、行动迟缓的老者,也看到了被成人抱在怀里的幼儿,这一张张脸是那么的真实,但你又能知道,背后隐藏了些什么? 她摊开自己的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就一个女孩的手来说,不够秀气。但这双带点稚嫩的手里,竟然握着这么多财富,如果只看表面,又有谁会知道? 她就这样,默默地随着人流走着。 从地铁站出来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路边树木的新叶长得翠绿喜人,一阵风吹过,沙沙声中,几片叶子飘落在了沈清歌的身上,她从肩膀上拿下了一片,却是带了枯黄色泽的老叶。新叶已经长成,老叶,便自然地脱落了。 她想到离去时,何昱宁在车上对她说的话。 “爸爸的肝病十分严重,上一个月……查出了癌细胞。”他的声音十分冷静,但沈清歌还是从其中听出了些许颤抖,“虽然知道,慢性肝炎、肝硬化、肝癌是几乎必然的演变,但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和妈妈还是不能接受,爸爸他,还不到六十岁!” 沈清歌想到那个面带病容却笑得从容自在的舅舅,一颗心不由地揪了起来。 何昱宁拐了个弯,平复了一下呼吸,继续说:“知道这些后,爸爸情绪还算稳定,但却迫切地想找到你和你联系了。” “所以,你找了我爸爸。”沈清歌轻轻地接口道。 “不错。”何昱宁停在一个红灯前,转头对她一笑,“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结果还是非常让人高兴的。爸爸很喜欢你,你以后记得常来。” 他说话的口气很轻松,但沈清歌听在耳里,却觉得异常的难受。 “舅舅……舅舅他还有多久?”她的双手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包,问出这句话后,双眼已然红了起来。 何昱宁长叹了一口气,发动了汽车。 “医生说,好好调养的话,两三年吧……” 沈清歌别过脸,望着窗外飞逝的街景,落下了眼泪。 老天何其残忍。 他给予你了一些,必要再夺去一些。 她从小跟着奶奶长大,一开始,几乎一年都看不到几次沈宽,身边基本没有男性的长辈。 吴卓芳的感情,非常内敛,在她小的时候,她曾一度认为她是被她所厌弃的,直到近几年来,她慢慢长大,才能从各种细节上感受到吴卓芳对她的关心。 但何韬不一样,他看沈清歌时的眼光是带着宠溺和纵容的,他毫不掩饰内心对她的疼爱,尤其是在发现她已经长成,可以放心地交付何婉玲的托付以后,他看她的眼光里,又带了点欣赏。 从来没有一个亲人,用这种眼光看过她。 她有些受宠若惊,但更多的却是欣喜。 原来,她也是可以获得家人的疼爱的。 但现在,有人告诉她,这一切的美好,都是短暂的。 和何韬黄珍告别时的那一点喜悦,已经全部变成了哀伤。 她拿起纸巾擦去了眼泪,可是没过多久,又成串地落了下来,仿佛无法停止。 何昱宁把车子停在了地铁站边,望着她。 她大概连自己都不晓得,她哭起来,是这么地……楚楚动人。 何昱宁想到何韬跟他讲过的,沈清歌的母亲。 “真真是个林黛玉”,他这么评价道。 又想起黄珍说,沈清歌与何婉玲的相似度…… 他竟有些后悔,这么早就把父亲的病情告诉了她。上车时,她明明还是十分高兴,满脸笑意的。 “对不起,告诉你这些……”他情不自禁地开口说。 沈清歌慢慢平复着情绪,摇了摇头。 “不,我还要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她抬起头,眼里仍有着泪光,但眼神却是那么坚定,“我会常来的。”我也会,更加珍惜和舅舅相处的每一刻。 ****** 回到了“那个家”,电梯门一开,站在门口候着的沈清扬,便快活地大叫:“姐姐回来啦!” 他跟在沈清歌的身后,从鞋柜旁,跟到卫生间,又从卫生间跟到餐桌边,看她洗完了手喝完了水,便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本书来,蹬蹬蹬跑过来道:“姐姐讲故事。” 每个周末,沈清歌在家时,沈清扬都会要求她讲故事。她的耐心很好,不但可以把一个故事反复讲上几遍,还会回答沈清扬听故事期间层出不穷的怪问题,遇到沈清扬的胡闹,也只是淡淡一笑。不像沈宽,讲了一遍就不耐烦,若是胡闹一准板下脸,也不像张雪梅,对于沈清扬的提问,大多只有一个回答——“我也不知道”。 但沈清歌今天显然没有很多精力去对付他,只是匆匆地讲了一遍,便找了个由头引开了他的兴趣,自己转身进了房间。 坐在椅子上对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手机短信音响了。 “今天过得怎样?”秦漠问。 沈清歌按了几个字,想了想,又删去了。 这岂是一个短信能说得清楚的。 她拨通了秦漠的电话。 铃声只响了一次,就听到了秦漠温润的声音:“喂?” 沈清歌觉得,一直吊在自己心里的那根筋,一下子松了下来,她改变了主意:“明天下午有空吗?我想见你。” 周日下午,她一般都会在家里整理上一周的功课,准备下一周的预习,没有要事是绝对不会出门的。 但她现在却顾不得这些了,很想见他。 很想,很想。 秦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轻笑了一声,道:“不胜荣幸。” 沈清歌也笑了。 “发生什么事了?”他接着问,言词里有着担心。 “明天告诉你吧,有些复杂。”她轻轻地说,听到门外沈清扬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随后门被他推开,沈清扬探头大声道:“姐姐,妈妈说吃饭了。” 沈清歌点了点头,匆忙地挂了电话。 ****** 家里的网断了,折腾到现在才好,,, 第92章 夜谈 周末有事,更新要到晚上11点左右。 ****** 吃饭的时候,只有沈清歌、张雪梅和沈清扬三人,沈宽最近很忙,晚饭一直不在家吃,张雪梅说到这点,神色有些哀怨,但沈清歌却暗暗松了口气,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她还没有完全接受,生怕在他面前露出点什么。 一顿饭匆匆吃完,她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陪沈清扬玩玩具讲故事,到了8点便去洗澡洗头,随后把自己关进了房门。 这周末的作业不是特别多,况且她周五在学校还特地抓紧赶了一赶,但等她把剩下的作业都写完,抬头一看,也已是将近11点了,平时这个时间,她都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她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开门出去,打算喝点水随后刷牙睡觉。谁知大门一开,客厅里竟还亮着灯光,难道沈宽还没回来?她路过客厅时,张望了一下,客厅的沙发上,空空荡荡的。 沈宽家里的房型是两上两下的小复式,沈宽和沈清扬的房间都在楼上,楼下则是书房和沈清歌的房间,卫生间就在书房隔壁。她趿着拖鞋走过书房时,房间里传来一阵说话声,仔细一听,却是张雪梅,让沈清歌意外的是,她的话语里竟还带着呜咽。 她在书房门边站定,还没拿好主意是不是要听一下壁角,张雪梅的声音响起:“那你告诉我,对于你的女儿,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沈清歌心里一惊,向墙边靠了靠。 门内沉默了一会儿,沈宽疲惫的声音响起:“什么怎么想的?她总归是我的女儿。”大约是没想到门外会有人,他们俩的声音都没有刻意压低。 张雪梅显然不满意这个回答,一贯温柔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你别以为我不晓得你妈妈怎么想的,上次她给你的一百万,就是给你女儿的嫁妆吧。” “那又怎样,清歌从小跟她一起生活,她偏疼清歌一点也没什么。再说,沈家就清扬这么一个男孩,等清扬长大了,爸妈给清扬的绝对不会少,你的眼光要放长远一点。” 张雪梅不满意地哼了两声,又说:“你现在拿这钱去买了房子,是什么意思?难道这套房子就留给你女儿了?现在房价这么高,清扬以后怎么办?他可是要娶老婆的。” “你的脑子怎么就不转点弯呢?”沈宽的声音里有些无奈,“这一百万,存在银行里能有多少?清歌要用到这笔钱起码要等她大学毕业吧?五年以后,这房子一转手,多出来的盈余难道还能少了清扬?” 张雪梅听到这些,似乎满意了一点,哄着沈宽说了几句好话。 沈清歌在门外却听得有些难过。 她想到了何韬一家,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帮她经营的资产……何韬不过是她的堂舅舅! 她靠在墙上,一种无力感蔓延了全身,她忽然觉得十分疲累,抬脚就想回房间躺下。此时,门内沈宽又问:“今天清歌几点回来的?” 张雪梅不在意地说:“和平时一样啊,你这个女儿,倒是不需要让人操什么心的。” “那……”沈宽沉吟了一下,问,“上次的那个年轻人,也没来找我?” 张雪梅愣了一下:“谁啊?” 但沈清歌却知道,沈宽说的是何昱宁。 “就是上次被我骂出去的那个!”他的语气有些烦躁。 “没有啊,他来找你做什么?不是求你办事被你赶跑了吗?” 门内门外一片安静。 张雪梅约莫是察觉到了什么,追问道:“他是谁?” 沈宽长叹了一口气,轻轻地说了句什么,就听到张雪梅一声惊呼:“他们家来找你做什么?你不是说已经断了联系吗?” 沈宽重重地哼了一声:“他们要见清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居然还放话说,如果清歌在我家过得不好,他们完全有能力照顾她,让她过的比这里还舒坦!” “这是什么态度!我好歹还是他的堂姑丈!”沈宽咆哮。 张雪梅却不怎么在意。 “他们要见清歌也没什么,见就见呗,多一个亲戚联系着总是好的。” “不行!”他立刻拒绝,“谁知道他们打什么主意?当初清歌她妈妈走的时候,他们……”他说到一半,想了想,又烦躁地叹了口气,“陈年旧事,不说了!睡觉去!”他站起身,又对着张雪梅叮嘱道,“我跟你说,你别胡思乱想瞎折腾啊,清歌还能在家留几年?清扬还小呢!” 张雪梅得到了他的保证,笑盈盈地应了几声,打开了房门。 门外是空荡荡的客厅,水晶吊灯闪得人眼花。 沈清歌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屋里。 她没有洗脸也没有刷牙,就这么楞楞地躺在床上,发呆地看着天花板。 这房子装修了也没几年,天花板上已经有了一条长长的裂缝,沈宽叫人来粉过几次,但每次粉完没多久,裂缝还是会出来。 ……就像她和这个家一样吗? 她低低地冷笑一声。 还真是相得益彰。 如果放到以前,她听到沈宽决定把这一百万分文不动地留给自己,她大概已经会觉得很满意了。 但是,今天白天,何韬刚刚把一份十年前的20万变成了上千万的资产,交给了她。 相较之下,这笔毫无利息的一百万,显得多么的苍白。 更让她伤心的是,沈宽是她的生身父亲,而何韬,不过是她母亲的堂哥而已。 她想起了下午在何家书房里何韬对她讲的那段话。 “舅舅,既然你有心帮妈妈打理财产,为什么十年来,都没有找过我?”沈清歌看着何韬收起了票证,笑眯眯地喝着桌上的茶,忍不住问道。 何韬脸上的笑容一收,沉吟了一会儿,道:“你也知道,你母亲走得太突然,又是因为你父亲的原因……大家当时情绪都很不稳定,有些话就讲的比较重……” 他抬起头,深深地看了一眼沈清歌:“当时,我甚至想把你接过来……”说到这里,他冷笑了一下,“你父亲自是不肯的,我也不是你母亲的亲哥哥,怎么轮都轮不到我家来抚养你。他那时话讲的很满,说一定会对你怎样怎样,结果呢?一年里没见过你几次不说,外头还在搞三捻四……” 何韬越说越生气,但还是刹住了,在小辈面前说她父亲的不是,总是比较尴尬的。 沈清歌望着天花板,即便是现在回想那一幕,羞辱感还是从心底蔓延到了全身。 她第一次恨上何婉玲。 妈妈,你为什么会和爸爸结婚?! 第93章 公园 周日可能还是会晚。。。。 ****** 春天的公园里,游人如织。 放假的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扯着风筝、玩着滑板、在自带的帐篷里钻来钻去,一路上听到的欢声笑语,让心情抑郁的沈清歌也不由地弯起了嘴角。 秦漠牵着她的手,沿着公园的小径走了一段,终于看到一个空着的长凳。此时已是仲春,顶着太阳这般一路走来,身上已经微微出了点薄汗。沈清歌坐下拿了纸巾擦了擦额头,又把袖口挽高,露出一截赛雪欺霜的手臂,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在她的脸上、肩膀上,落下了几个调皮的光斑,她蹙起眉,伸手挡着脸,朝秦漠这里挪了挪。 秦漠忍不住再度握住了她的手,手指沿着手腕轻抚上去,痒痒的,惹得她一阵轻笑。 “昨天去见你的舅舅了?”他问。 沈清歌点点头,想告诉他舅舅一家对她的关心,又想起何韬的病情,眼里的情绪就十分复杂。 “怎么?事情不顺利?”他的声线清润温和,浅浅的,像拂过耳的春风一样,抚平了她刚刚蹙起的眉头。 沈清歌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轻轻道:“舅舅一家对我很好……”她简单地说了一下他们把当初何婉玲托付的资产大大升值的事情,又说了何韬的病情,言语中有着道不尽的遗憾和伤感。 “你的消息那么多,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市内看肝病的权威医生是哪些?我想让舅舅去试试看,说不定……”沈清歌直起身看着他,眼里闪动着祈求和期待。 秦漠沉默了一会儿,长叹了一口气。 “我可以试试,但是你也别抱太大的期望……这个病……说穿了就是一点一点地耗干人的身体……现在确实没有什么能够治愈的方法。” 沈清歌双眼一暗,低下头去。 也是,以何韬的身份地位和财富,又怎么会找不到好的医院和医生来医治呢?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小时候的事情,虽然只是片段,但我能记得,妈妈在的时候,舅舅是一直来我家的,每次来都会抱着我出去买东西,一些爸妈不肯买给我的玩具,舅舅买起来都十分爽气……他,很疼我的……”说着说着,眼睛又红了起来。 秦漠把她搂到了怀里,默默地坐了一会儿。 “昨天,还发生了什么事?”他轻轻地开口,看到沈清歌诧异地看着他,微微笑了一下,道,“如果可以告诉我,就说出来,一个人放在心里会非常难受的。” 看到沈清歌脸上变换的神色,他知道,他猜对了。 沈清歌是一个时间概念很强的人,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一向安排得井井有条。但她昨天先是取消了下午一贯的预复习说要碰面,今天早上又收到她昨天半夜里发来的消息,把约会改在了上午,连雷打不动的练琴都取消了…… “是回家以后发生了什么吗?你爸爸知道了?”他猜测着。 “他还不知道。”沈清歌闷闷地说。 她根本无法预料,如果沈宽知道何婉玲留给她的,是这么大一笔财产,会作何反应。但有一点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绝对不会把这笔财产完完整整地留给她。 她不是在乎金钱。 从小到大,她从没有为金钱烦恼过,沈宽和吴卓芳每个月都会给她足够的零花钱,她自己也有沈辽海给的教育基金,家里的条件虽然不能排上富豪榜,但比起很多小康家庭来说,已是富裕很多。 但这笔财产是妈妈特意留给她的,里面还有何韬一家十年的心血,对她来说,就蕴含了不一样的意义,她又怎么愿意让张雪梅这样的“外人”来参一脚? 昨天夜里张雪梅展现出的那种对金钱的计较和小家子气,真的让她很失望,而沈宽的算计,则更让她心寒。 他竟然对张雪梅说:“清歌还能在家留几年?” 沈清歌冷笑。 已经开始对她离开家的日子,倒计时了吗? 她还巴不得早点离开呢! 想到这里,她不禁问秦漠:“sat,我现在开始看,还来得及吗?” 秦漠一愣,重复道:“现在?”他细细地看了沈清歌一眼,又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沈清歌却紧紧地闭着嘴巴,不愿意说。 让秦漠知道自己的爸爸,竟然是一个连女儿财产都算计的人……还有妈妈自杀的原因…… 沈清歌觉得丢脸极了,没有勇气开口告诉他真相。 而秦漠却已经猜着了七八分。 他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紧紧地搂住她。 自来“金钱”二字,让多少家庭翻脸,况且她还有一个年轻的后妈和一个年幼的弟弟。 两人相遇依偎了一会儿,对着湖面出了一会儿神。 湖上船来船往,十分热闹。 “我们去划船好不好?”他放弃了这个话题,指着湖上的船问。 沈清歌欣然应了,两人起身朝着码头走去。 公园里的湖泊不大,开着电动船兜一圈不过几分钟的功夫,他们穿过桥洞、看着湖上的鸭子相互嬉戏,他们绕过湖心亭,亭里的游人正趴在围栏上看着风景……直到绕了几圈,把湖边的风景都看腻了,又把船停在了湖中央。 四周水波荡漾,小船随着波涛微微起伏着,沈清歌抬头望着蓝天,心里一阵轻松。 耳边是哗哗的水声,湖面上的人声听在耳里,竟有些飘渺,仿佛这一切都成为了背景,只有湖中央的那艘小船,船里的两个人,才是世界的中心。 秦漠也仰着头,左手支在船缘,看看天,看看景,看看眼前的人,不需要多余的言语,很多时候,往往一个眼神就已经足够。 两人正享受着这份独有的宁静,一阵马达声混着水声,飞快地接近。等到秦漠意识到不对,回头去看,“嘭!”的一声,两船相撞,激起了大片的水花,摇摆中,又连撞了几下。 沈清歌稳住自己的身体,向后看去,却见是一对青年男女驾着电动船,肆意地对他们笑着。 那女子带着墨镜,穿着短袖,笑起来特别的张扬。 秦漠认出了她,脸上竟带了点难得的窘色。 “这个妹妹是谁?快介绍我认识认识。”那女子拿下墨镜娇声问道,姣好的五官,一脸的兴致盎然。 第94章 堂姐 “你怎么在这里?”秦漠皱起眉问道,身形有意无意地,挡在了沈清歌的面前。 那女子咯咯地笑了两声,故意把身体探出了船,去看沈清歌的脸,动作一大,船身晃动,她一声尖叫,坐在她身边的男子连忙伸手,把她拉回了座位内。 那女子虽受了惊吓,坐回去时,却还是笑个不停。 “藏起来不让我看?”她撇了撇嘴,从船里拿出一个划桨来。她把划桨探入水中,搅动了几下,“哗!”地向秦漠这里一拨,一大泼湖水便向他扑来。 秦漠虽然已经觉得不对,启动了船移开了一点距离,但白衬衫上还是被溅到了星星点点的湖水。 “秦幽佑!”他有些恼怒地回头吼道。 秦幽佑捧腹大笑了一番,揉了揉酸胀的脸颊,也发动了船靠了过来。 “是个清秀小佳人嘛,秦漠你开窍啦?”她故意多看了沈清歌几眼,啧啧了几声,见到沈清歌大方地回视过来,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你怎么在这里?你家不是在红桥的么?”红桥在江西区的最西面,离江东区的这个公园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 “怎么,住红桥就不能来这里划船啊?”她皱着鼻子“嘁”了一声,拍了拍坐在她身边的那个男子,“喏,这是我男朋友,段昊,你也介绍下你的女朋友吧。” 她看到秦漠皱眉,又连忙说:“别跟我说只是你同学啊。” 秦漠揉了揉眉心,有些抱歉地看向沈清歌。 “她是谁?”沈清歌低声问。 “堂姐,我叔叔的女儿。”他咕哝了一声,又说,“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上去吧。”见到沈清歌点头,他回头对秦幽佑一笑,发动了船。 秦幽佑还在等秦漠开口介绍,却没想他竟然一句话不说就开船走人,生气地连叫了几声他的名字,也发动船追了上去。 公园里的电动船,速度都是龟爬,也没有加速档,因此两船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就在秦幽佑着急的时候,前方秦漠的船突然一个急转,稳稳地向右边开去,他的船身后面,闪出一艘脚踏船来,擦着秦漠船的船尾,急急地向她驶来。 两艘船都被秦漠的船挡住了前方的视线,因此他的船闪开后,船上的人看清了来船,都已来不及转向,于是在一片惊叫声中,“咚!”地一大声,两艘船撞在了一起。 等到秦幽佑手忙脚乱地把船稳住,回头却看到秦漠和他的小女友已经靠上了码头,正相互扶着上岸呢。 她气得站起身,恨不得拔腿就去追,但四周波光粼粼,又哪有下脚的地方。 她看到秦漠牵着那个女孩的手,沿着岸堤走了几步,又笑着回头对她挥了挥手。 “臭小子!”她愤愤地坐下,发动了船。 “不追了?”坐在一边一直沉默着的段昊开口问道。 “不追了。”她大力地扭着方向盘,好像跟它有仇似的,随后一没注意,在惊呼声中又擦上了右边的船。 秦幽佑恼得向椅背上一靠,大叫:“不开了啦!” 段昊斜了她一眼,伸手扶住了方向盘,悠悠地说:“至于嘛,不就是划船偶遇嘛。” “就是划个船也会碰到他我才恼火啊!”她翘起二郎腿,双手抱胸,漂亮的大眼睛向岸上飞着眼刀。 秦幽佑比秦漠大两岁,秦家的第三代,就她和秦漠两人,自打秦漠出生,他们俩就一直被互相比较着。小时候还没懂事,她这个姐姐就凡事都要让着弟弟,等到进了学校,两人的成绩又是一直被拿来比较的,她很不幸总是一直被压在下面的那一个。她妈妈的口头禅就是:“你看人家秦漠……” 好不容易考了个二流大学,正是肆意玩闹的黄金时代,周末出来和男友约会,又会碰到他! 看到秦漠身边居然有个女孩,她激动极了,满以为抓到了他的小辫子,这是什么?明显是早恋啊!看我不回去狠狠地告上一状! 没料到,女孩的名字还没问清楚,她又在秦漠这里吃了一个瘪。 这些话,她又怎么能告诉自己的男朋友?! 单单想起,就觉得耻辱! 秦幽佑在船里横竖都坐不舒坦,这艘船却还在慢悠悠地逛着圈儿,她不耐烦地叫道:“不开了啦,我们上岸。” 段昊弯起嘴角笑笑,依言把船靠上了岸。 一路上秦幽佑还在喋喋不休,见到段昊连声附和都没有,就更恼火了:“你怎么不说话?” 段昊无辜地摸摸鼻子,说:“呃……我们午饭吃什么?” 秦幽佑一噎,两个大眼睛瞪着他半晌,“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她笑盈盈地勾住了段昊的臂膀:“走,我们吃烤肉去。” 因为她大伯的关系,她周围的人,对她一向是千依百顺,追着捧着的,只有这个段昊,和她的相处却是不卑不亢,偶尔她发发小脾气,他也不会小意地去哄,有时候想想觉得这个人真是有些无趣,但更多的时候,却觉得这样的相处才是最自在的。 她晃了晃手中的拎包,得意地说:“哼,臭小子,以为不告诉我名字就没事了?我回头就到伯伯那里去告一状。” “你省省吧,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有个女朋友,有什么了不起?”段昊泼了一把冷水。 秦幽佑笑睨了他一眼,也没有生气:“你不明白,我伯伯刚刚坐上市长的位置,想拉关系呢,早搭上朱家啦,要不是两个孩子都太小,我看明年就能吃到他们的喜酒了。” 段昊恍然:“刚刚那个女孩,不是朱家的?” “显然。”秦幽佑想到这里,又咕咕咕地笑了起来。 “真可怜,这么小,就要被爸爸卖了……从小优秀,有什么用?不过是多了点价码而已。” “你好像在幸灾乐祸。” “有这么明显吗?”秦幽佑笑得更欢了,望着段昊的眼角眉梢,更带了些媚意,“我们下午去哪里玩?” 段昊收到她的暗示,搭在她腰间的手便紧了紧,低头在她耳边轻声说:“你说哪里就哪里。”随后还在她的耳后吹了一口气。 秦幽佑的身体一软,心情愈发飞扬起来,她把头靠在段昊的肩上,腻声问:“那你说,一会儿我们去哪儿吃烤肉?” 段昊没有回答,只是一直平静无波的双眼里,却闪过了一道凌厉。 ****** 紧赶慢赶,还不算太晚。 居然已经写了100章了,嗯,这么喜气的数字,值不值得奖励捏?嘿嘿,别客气,砸我吧! 第95章 运动会 经历了月考的磨练后,面对期中考试,大家都没有了以往的紧张,考试的那几天就这么平淡无波地过去了,随后,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开始了。 市一中的运动会,声势颇为浩大,学校特地租借了附近的一个体育场,就连埋在书堆里的高三学生,也被勒令全勤参加比赛。但除了出勤,学校对他们也没有更高的要求了,广播操比赛时,那动作三三两两的,除了统一的校服,就没什么统一的东西了。 开场的广播操比赛结束,各班都由体育委员领着,各自坐回自己的看台。高三某两班的看台就在高二二班隔壁,几个班级的同学们一坐下,就立刻区分出年级来。高二的同学们坐下后,没比赛的大多拿出了手机、psp之类开始娱乐,或者掏出一大袋子零食,开始分享,而隔壁高三的两个班级,却是不约而同地拿出了书本,戴上耳机,埋头苦读。 安晓炎被这种凝重的气氛压的不行,拉着沈清歌换了个靠前的位置。 这次运动会的项目分个人和集体,集体项目除了开场的广播操,还有压轴的4*100米接力赛,个人的项目就多了,有铅球、跳高、跳远,短跑60、100、200、400米,长跑800、1500、3000米。参赛者只要进入决赛,就会为自己的班级获得积分,最后颁奖时,除了个人项目的前三名,班级积分的前三名也会获得大奖,这个大奖应该说是含金量最高的一个荣誉了。 可是,比赛项目这么多,班里的运动健将却只有那么几个。体育委员黄振宇算来算去,只能保证70%的项目可以拿到积分,像高二二班这种明显阳盛阴衰的理科班,女生的很多项目只能“重在参与”,积分就别想了,拿分的重点都在男生项目上。他拿出了一张长长的名单表,对照着比赛时间,挨个儿交代过去,那边厢,广播里朱佳萱优雅的声音,已经宣布,在体育场内西南角的跳高和赛道上的60米短跑比赛正式开始。 朱佳萱自那次春游后,就很少和秦漠说话了,学业对她来说,面子上过得去就可以了,所以她非常积极地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前阵子学校电台的招聘,她去了,然后毫无悬念地成为了主持人。她长得漂亮、声音动听、性格又开朗,于是,虽然才当了主持人没多久,这次运动会的赛况播报,还是让她和一个男生一起担当了。 一声发令枪响,看台上的观众们都爆发出了呐喊,60米短跑的预赛开始,短跑道这里人头攒动,很是热闹,但沈清歌的目光却一直放在西南角的跳高上。高二二班的看台在东面,看起来着实有些费力。 正当她眯着眼睛,努力辨认的时候,旁边递来一只望远镜。 她惊讶地回头,却看到安晓炎一脸灿烂的笑容。 “给你。”她很大方地抬着下巴说,脸上得意的表情基本都可以读出来——我聪明吧,有先见之明吧,快表扬我,快表扬我! 沈清歌莞尔一笑,接过了望远镜,慢条斯理地说了声:“谢谢。”随后便再没言语。这举动把安晓炎气了个仰倒,忿忿地开始跟她捣乱,先是伸手当着镜头不让她看,随后演变成两人争抢一个望远镜,在看台上嘻嘻哈哈,闹成一片。 不过沈清歌还是很顺利地通过望远镜,看到了秦漠。他轻轻松松地跳过了三个高度,这三个高度,已经淘汰了不少人。 而安晓炎则更关心短跑,一则短跑出结果很快,二则帅哥也比较多,高二年级比较知名的帅哥——方秉然、蒋峰和冯旭尧都在其中,自然也成了全场关注的焦点。 她正趴在栏杆上看得专心致志,广播里传来了铅球比赛的通知,周涛涛起身招呼着班里报名参赛的同学,安晓炎很不幸也是其中一位。 班里女生只有十几个,几乎每人都有项目参赛,安晓炎参加了铅球,沈清歌参加了800米,周涛涛作为班长,更是兼了三个项目,只有身为主持人的朱佳萱没有参赛。 沈清歌坐在看台上,看到秦漠跳过了一个又一个高度,到最后,与他竞争的,只剩下一个男生,而安晓炎则上场就扔出了两个近得可笑的距离,最后一次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沈清歌严重怀疑她是故意的。 等到安晓炎三两下解决了比赛,回到看台,短跑的预赛已经全部结束,决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她激动地夺过望远镜往起跑点看去,看到几个帅哥都没被淘汰,又愈发激动地站了起来。 广播里朱佳萱的声音再度响起,平静地宣布着跳高比赛的结果,秦漠获得了第二名。这是高二二班第一个进前三的项目,大家都高兴地欢呼了起来。 受了这个鼓舞,为短跑呐喊助威的声音更大了,沈清歌只不过望向西南角一个恍神,就听到身边的女生们一阵尖叫,安晓炎搂着她的胳膊跳着说:“方秉然200米拿了第一!” 自从秦漠和沈清歌稳定了关系,方秉然的人气便瞬间大涨,他和程静羽之间的若即若离,更是鼓舞了一大票女生,场上的他刚刚跑完正在缓缓地走出赛道,就有一名大胆的女生跑上去送了水和毛巾。 “那个女的是谁?不参加比赛的不是不能进场嘛!”高二二班的女生显然有些不满。 “不认识,不是我们班的。” “随便报个比赛项目就能进场了嘛,你不是也有项目?也可以去啊。” “哎哟,算了吧,他的气场只可远观不可近看……我怕我被冻住。” 女生们一阵大笑。 短跑的结果陆陆续续地出来了,高二三班的蒋峰拿了60米的第一,100米的第二,一时风头无量。他很得意地绕着全场跑了一圈,阳光般灿烂的脸庞、修长匀称的身材,惹来了不少尖叫。 相比之下,女子短跑的结果,就被大多数观众忽略了,高二二班几乎全军覆没,只有程静羽,拿了100米的第三,让人大跌眼镜。 随着短跑的结束,长跑的比赛开始了。 沈清歌去洗手间换上了运动服,跟着周涛涛走到了赛场里,秦漠的肩膀上搭着条毛巾,和她们迎面走来。 他看到一身运动装的沈清歌,惊讶地挑了挑眉。她平时基本都是裙装,若是遇上体育课,也顶多换一条运动裤,这样全副武装的打扮,还是第一次看到。 “要不要帮你去加油?”他低头在她耳边轻轻问。 他刚刚大动了一场,虽然擦了汗,但那一股强烈的男子气息,还是把沈清歌紧紧地围住了,她的耳朵,立时烫了起来。 ****** 终于回归了学生生活。。。。抹汗 谢谢纠结你妹和曲奇sakura的打赏! 第96章 意外 沈清歌后退了一步,却看到周涛涛和班里另外几个女生正在过道前等她,投来的目光中,带着些许揶揄,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她像是被窥破了什么秘密似的,连忙又后退了一步,抬头正色道:“我自己去就可以了,你好好上去休息啦。” 说完一溜小跑赶上了队伍。 秦漠失笑,目送她的身影出了通道,转身慢悠悠地走上了看台。 800米是高中女生体育课的必考项目,沈清歌的成绩在班里排第三,因此压根没想过拿什么名次,发令枪响后,她坠在第一梯队的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体育场的跑道一圈400米,一圈跑下来,感觉似乎也不是特别累,正想着要不要加点劲冲上去,在一个拐弯的地方,左边冷不丁伸出一只脚来,她绊了一下,没有站稳,一跤摔了下去。 坐在看台上用望远镜全程关注着的安晓炎看见,猛地站了起来,回头想叫秦漠,却见到他早已经起身,飞快地下了楼梯。 沈清歌的平衡感自认还是不错的,平常很少摔跤,体育课上的动作都能够很顺利的做完,老师也曾对她的柔韧度表示赞赏。 但这一跤下去,她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只感觉两眼一黑,手肘一痛,等到她回过神来,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蓝蓝的一片天空,和一张焦急的脸。 “同学,你怎样?起得来吗?哪里痛?”是赛场边上维持秩序的老师。 沈清歌动了一动身体,右手手肘和膝盖这里便传来一阵刺痛,她暗暗吸了一口气,换了一只手,慢慢撑着坐起身来。 低头一看,手肘和膝盖这里,都摔破了皮,手肘这里最严重,表皮已经完全蹭去,红红的肉夹杂着血丝和一些灰尘,动一动都觉得痛彻心扉。 “动动手脚,看看骨头都好吧?”老师紧张地看着她,深怕出什么大的意外。 她依言动了动四肢,随后摇了摇头:“没事,就是破了点皮。” 老师嘘出一口气来:“那能不能站起来?我扶你去卫生室吧。” 那老师拉了一把她的手臂,沈清歌顺势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却觉得自己右边的身体,还是有些木木的,尝试着迈出一步,却没有站稳,脚下一歪,就向一边倒去。 那老师大约是新进的菜鸟,脸上还带着几分学生的稚嫩,想伸手扶住她,又想到自己的性别,刚刚伸出的手就往回一缩,眼看沈清歌没有支撑,又要摔下,一双大手从她身后伸出,扶住了她的腰,那种感觉十分熟悉,沈清歌回头看到他的脸,竟然觉得眼睛一酸,眼眶瞬间就红了起来。 “很痛吗?哪里痛?”秦漠小心地查看着她的四肢。 沈清歌可怜兮兮地抬起右手肘,关节这里一片血肉模糊。 “还有膝盖……”她的声音软软的,有着自己也没意识到的依赖。 “去临时医务室吧,在1号看台下面。”旁边的那位老师提议道。 秦漠抬头辨了辨方向,弯腰一把抱起了她,向1号看台走去。 沈清歌一声惊呼,等到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觉得好像全场的目光都“唰”地一下,集中到了这里,呐喊声也似乎都变成了窃窃的议论,她鸵鸟般地把脸埋在了秦漠的胸口,红晕从她的脸上漫开,她觉得自己快被这些目光烤熟了。 秦漠见了不禁笑道:“你怎么这么容易脸红。” 她轻轻地捶了一下他的肩膀,没有说话。 秦漠刻意挑了靠边的路绕了个小弯,走到了1号看台,白老师已经站在那里等着。她示意秦漠把沈清歌放在一张床上,随后检查者她的四肢。 “还好,只是皮肉伤。”白老师用镊子取出消毒的棉花,沾了沾双氧水,“先消毒吧,有点痛,忍一下。” 药水下去,伤口这里立刻泛起了密密的泡沫,又一阵刺痛,随后,变成了麻木。 “跑道上不是很干净,有脏东西跑到伤口里了,要清理掉,你忍一下啊。”白老师又拿起了一片新的棉花,在她的伤口上拨弄着。 沈清歌没觉得什么,秦漠却看得有些不忍,他心疼地看着蹙起眉头闭着眼睛的沈清歌,想到了刚才她摔倒的那一幕。 “怎么会摔倒的?”他问,也想转移一下彼此的注意力。 沈清歌睁开眼,想了想,道:“我那时正打算超上去,好像是绊到了谁的脚……” “谁的?” “不记得了……”她重新闭上了眼睛。 白老师处理完膝盖上的伤,又抬起她的手肘,看了看。 “这个伤挺难愈合的。”她皱眉,“伤在关节这里,又是右手,你最近写作业麻烦了。” 她抬手清理了伤口,又上了药贴了纱布。 “记得每天到我这里来换药,不要吃酱油和发物,不然留疤就难看了。”她又检查了一下她的额头,“其他没有地方痛了吧?” 沈清歌觉得,伤处虽然还在火辣辣地疼,但却没有那种让人不适的刺痛了,不由向白老师笑道:“没有了,谢谢老师。” 白老师打量着两人,抿嘴一笑:“你躺一会儿吧,我出去看看比赛。” 走出去的时候,还轻轻带上了门。 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窗外的呐喊声传来,听起来很遥远,秦漠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的手臂,问:“现在还痛吗?” “痛啊。”沈清歌在床上侧了侧身体,慢慢地动着手臂,随后倒抽了一口冷气,“怎么办?动不了了。”她斜斜地看着他,大大的眼里亮闪闪的,带着几分撒娇。 秦漠被她看得心中一跳,弯下腰凝视着她的眼,笑意慢慢涌现在嘴边:“看来,还不是很痛。” “谁说的,我的右半边身体,都摔得木掉了,明天肯定会出乌青。”她坚持,平时清冷的声线带着点沙哑,听在秦漠的耳里,酥酥的。 他挑了挑眉,伸手搭在了她的腰间:“那让我检查一下……” 沈清歌一声尖叫,立刻躺平,伸手打掉了他的,娇嗔道:“你又不是医生。” 秦漠双手撑着床沿,低头大笑起来,他伸出手去捏她的鼻子:“你这个……” 话没说完,门被“碰”地一下打开。 “清歌,你没事吧!” 安晓炎抱着两人的书包站在了门口,她的身后还站了几个班里的同学。 第97章 不是意外 秦漠飞快地直起身,微微别过脸去,脸上闪过了一丝不自然。 沈清歌转头望向门口,小脸微红:“我没事,就是蹭破了点皮。”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她费力地抬起右臂,展示了一下伤处。 安晓炎心里暗笑,面上却表现出十分担心的样子,跑上去扶了她的手臂,大惊小怪地叫道:“怎么包得这么严实?看上去很严重啊。” 跟在她身后的几个同学也陆陆续续地走进来,林浩然、任佳琪、方秉然,还有周涛涛。任佳琪一进门也连忙凑到了安晓炎的身边,七嘴八舌地问长问短,两个男生则比较矜持,走进屋见她没有大碍,就向着秦漠点点头,站在了一边静静地看着。 “你怎么跑到一半会摔跤的?绊到什么东西了吗?”任佳琪问。 “好像是绊到了谁的脚……”沈清歌摇了摇手,道,“算了啦。对了,后来我们班有人拿名次了么?” “周涛涛拿了第八,好歹还算有积分。”长跑的前十名都有积分,可以算进班级总分。 “……沈清歌……”周涛涛从门边挨挨蹭蹭地走过来,像犯了错误的孩子似的低着头,轻声道,“是我把你绊倒的……对不起……” 医务室里瞬间一片安静。 周涛涛抬起头,大大的眼睛里盛满了歉意:“我那时打算在拐弯的时候,超过前面的那个女生,所以就向右拐了一下,没想到会绊倒你……对不起!” 安晓炎第一个反应过来,大声道:“你不小心绊倒清歌也没什么,但是绊倒她之后,你怎么不快点把她扶起来,送去医务室呢?!” 周涛涛索瑟了一下,解释道:“我那时不知道绊倒了谁,只是觉得脚上碰了什么东西……我想就算碰到了谁,也大多是对手,没什么关系……”她的大眼睛里慢慢地有了水光,“没想到后来回头一看,却是沈清歌……后来,后来我看到有老师过来看她,就……” 安晓炎还想说什么,被沈清歌拉了拉衣服:“好啦,我也没什么事情,周涛涛好歹为班级争取到了积分啊……” 周涛涛听到她这么说,眼眶红了红,委屈地低下了头。 林浩然看了有些心软,插话说:“沈清歌你猜,我们班还有谁也拿了积分?” “长跑吗?是谁?” “是黄振宇,没人肯跑3000米,他硬着头皮上了,最后拿了第三,很不容易啦!跑完就差点趴地上了。” 3000米,就是绕体育场7圈半,对于性格急躁的黄振宇来说,确实是个酷刑,他能坚持下来确实不容易。 沈清歌想到他跑步的样子,不由笑了起来。 大家见她笑了,心情跟着也轻松起来,周涛涛的这件事,大致算是揭过了。 “对了,4*100米呢?开始了吗?”安晓炎心情一松,就想起了这桩帅哥云集的比赛。 周涛涛看看表,跳起来说:“还有10分钟就要开始了,方秉然、林浩然你们快去准备!”男子4*100米接力,上的是班里跑得最快的4个男生,除了方秉然和林浩然,还有赵元鑫和徐政,黄振宇对于这个组合还是颇有信心的,拿出的口号是“保三争一”,不过现在,他估计已经累得喊不动这个口号了。 一行人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医务室,沈清歌抬头看向秦漠,他的表情有些严肃。 “怎么了?”她一边问,一边用左手费力地撑起身体,想坐起来。 秦漠连忙扶着她慢慢坐起。 “真的是周涛涛绊倒你的吗?”他问。 沈清歌想了想,道:“可能吧,我那时真没看清,就想着超过前面那个女孩了,没注意左边有没有人,到底是谁。” “怎么了?难道还不是周涛涛?”她疑惑道,“那她为什么要承认。” 秦漠沉默了一下,道:“应该是她吧,就是觉得她说的话哪里奇怪。” 沈清歌拉着秦漠地手站了起来,笑说:“是挺奇怪的,我从没看到她哭过,跟我道歉为什么要哭呢?”她放开秦漠,往前费力地走了一步,膝盖这里虽然疼痛,但习惯了以后,走路应该没什么问题。 “你要做什么?”秦漠紧张地拉住她,“伤口刚刚上了药,乖乖坐好。” 沈清歌仰起头,摇着他的手臂道:“我也想去看4*100米,坐在这里好无聊。” 她很少用这种口气跟秦漠说话,这让秦漠有点无法抵挡,他微微退了一步,笑问:“你想去哪里看?去看台上?你怎么走上去?难道……”他挑了挑眉,低声问,“还是像刚才那样……抱你上去?” 沈清歌的耳朵红了红,别转身走到窗子旁,向外探身望去。 “我就在这里看。”她转过头望向他,赌气地说。她的脸庞红扑扑的,扎的马尾辫因为才躺下过,显得有些凌乱,说这话的时候,嘴巴微微嘟起,看上去竟十分可爱。 秦漠忍不住上前揉乱了她的头发,把她揽到了怀里。 她连忙惊慌地挣扎出来,瞪着一双大眼睛道:“你昏头啦?老师的办公室就在隔壁哎!” 秦漠大笑。 其实即便被老师们看到,也不会怎样,顶多是咳嗽几声让他们注意些,但沈清歌每次都会是一副羞得无地自容的样子。 他边笑边拎过两个椅子,并排放在窗边,两人一起坐下,望向体育场的东面跑道,等着接力赛的开始。 ****** 却说周涛涛领着众人出了医务室,广播里就响起男子4*100米接力赛的报道通知。林浩然赶紧跑回看台换鞋,周涛涛则领着方秉然向报道地点走去。 快走到的时候,她忽然听到方秉然在背后叫她。 “周涛涛,”他的声音冷冷的。 “什么事?”周涛涛转身微笑着问,双眼弯弯,班里很多男生都吃她这一套,她这个笑容,几乎百发百中。 “你为什么故意把沈清歌绊倒?”方秉然却冷着脸,眉头紧皱,望着她的眼神十分凌厉。 周涛涛心中一惊,面上却十分自然地问:“你说什么?”她歪着头,一脸茫然的样子,好像他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第98章 揭露 订阅的第一天,含泪望天……难道我的文还比不上半碗红烧肉吗?呜呜呜,泪奔求订阅~~~~ ****** 方秉然见了,冷笑一声,道:“你不用做戏给我看,这一套对我没用。我亲眼看见的,你回头看了看沈清歌,才伸脚绊了她。” 周涛涛脸色微变,眼珠转了转,忽又笑道:“别开玩笑了,她摔跤的地方离看台这么远,你怎么看得清?” 方秉然盯了她一眼,嘴角扯出一抹弧度:“原来你连下手的地方,都是挑好的。离得远,又是人堆里,自以为天衣无缝?你说你想超过前面的那个女生,所以才往右借,绊倒了她,其实那个时候,你的前面根本没有人!”他虽然在笑着,周涛涛却觉得一股寒气从指尖钻入,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她努力地回了一个微笑,双手放在背后,仰头说:“好了,开玩笑也是要有限度的,4*100米马上就要开始啦,你快去报到吧。” 方秉然有些诧异,他显然没有想到,周涛涛明明神色慌张,却抵死不认。看到那一幕的,恐怕只有自己,如果她演技足够,这件事情永远没办法扯出答案来。 想到这里,他低头笑了笑:“也对,即便是你做的,你也不会承认。但是,我记得……这全场的比赛都有人在录像吧?你敢不敢叫几个同学一起去要了录像带看看?”他满意地看到周涛涛的笑容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脸色“唰”地一下,变得煞白。 “又或者,你可以赌一下,毕竟只有一台摄像机嘛,800米肯定拍不了全程。你猜,你伸出脚绊倒沈清歌的那一幕,他是拍到了还是没拍到?” 方秉然站在那里,双手插袋,闲闲地看着周涛涛脸上丰富变幻的表情。 方秉然平时在班里很少说话,即便是开口,也是非常简练的,没想到长篇大论起来,言辞竟是这么地犀利。 她整理了一下头发,勉强一笑,道:“你想怎么样?” “我一开始就问了,你为什么故意把沈清歌绊倒?” 周涛涛耸耸肩:“不为什么,我讨厌她。” 方秉然双眼微微眯起,第一次,认真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 “讨厌?”他嗤笑,“是嫉妒吧。” 周涛涛被他的态度激怒了,她仰起头睁大了双眼,甜美的声音尖锐起来,显得有些刺耳:“那又怎样?我讨厌她一副自视清高的样子,明明很想上台去唱歌,却一直推三阻四,非要我去三求四请!我讨厌她的装模作样,明明很早就跟秦漠在一起了,面上却还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在一票男生面前装清纯!” 周涛涛一口气讲完,细细地喘着气,一双眼睛却恶狠狠地瞪着方秉然。 方秉然默不作声地听她说完,看着她的眼光里,带上了怜悯。 “你嫉妒她,为什么不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不足,却要玩这种幼稚的报复?” “你是高二二班的班长,在班里的人气已经很足,男生们都很喜欢你,这种恶劣的行为,有意义吗?” “你根本不了解沈清歌。” 方秉然面无表情地下了通牒:“我希望你能亲自去向她道歉。”他的声音一沉,带着异常的清冷,“还有,下不为例!” 两人说话的地方,是在体育场的一个通道口,平时是供运动员上下场用的,今天却因为运动会的关系,关闭着,因此周围往来的人不多。 方秉然从看台的阴影里走出来,看到林浩然正站在报到的地方,焦急地向他挥手。他回头看了一眼周涛涛,抬脚向运动场中走去。 “方秉然!”周涛涛在他身后大叫。 他皱着眉回头:“还有事?” 不过几分钟,周涛涛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她嘴角噙笑,向方秉然走近。 “我才想起来,今天你能看到那一幕,恐怕不是凑巧这么简单吧?”她斜斜地睨着他,眼里有着几分嘲讽,“恐怕是……一直偷偷地注意着沈清歌的一举一动吧?” 她看到方秉然骤然紧绷的下颌,知道自己说对了,得意地笑了起来。 “真可怜,凭你的条件,对谁不是勾勾手指就到手的,偏偏去喜欢她?”她不屑地“嘁”了一声,“原来班里的传闻都是真的,这沈清歌勾引男人,还真有一套。” 方秉然怒极,眼里沉沉地一片阴霾,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把眼光投向了别处,声音却仿若三九天的冰雪:“如果你再说出这种侮辱性的话,我不介意亲手把它们打回去。” 周涛涛望着他的背影,有些害怕地后退了一步,环视了一下四周,觉得他不会真的对自己动手,遂又鼓足勇气大声说:“你这个笨蛋!人家又不喜欢你,你在背后为她做这些,她又不会知道!我跟你说,就算我去道歉,我也不会把你说出来的,你休想通过我去讨好她!!” 方秉然瞥了她一眼,觉得有点好笑:“如果我想让她知道,你还能走出那间医务室吗?” 周涛涛气结,涨红了脸,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方秉然往前走了两步,又停下,没有回头:“还有,周涛涛,某些方面,你恐怕比我更笨。” 广播里已经开始最后一遍呼叫着高二二班的参赛选手,他听了飞快地跑到了报到处,和久等的同学、老师们道歉,四人一组取了接力棒,各自走到了起跑处。 没多久,发令枪响,高二年级的男子4*100米接力赛开始了,场上的加油呐喊声,瞬间响彻云霄。 周涛涛没有回到自己应该在的,拉拉队的位置上去。 她呆呆地看着林浩然起跑,表情狰狞地挥动着双臂,一路领先地跑了100米,随后把接力棒交给了徐政;徐政接棒的时候起步慢了,被其他班的人赶上,在赵元鑫接棒的时候,已经明显落后一个身体了,他奋力地追赶着,却和对方越拉越远,周涛涛几乎能看到,他交接接力棒时,脸上失望的表情;方秉然接过接力棒后,腿上发力,一阵风似地在她面前跑过,没多久就追上了三班的第四棒蒋峰,两人几乎是肩并肩地越过了终点。 没多久,广播里宣布了比赛结果,高二二班拿了年级第一。 看台上的某个角落,尖叫着沸腾起来。 周涛涛木木地转过目光,看到沈清歌和秦漠,正趴在医务室的窗栏上,相视而笑,虽然没有什么亲昵的动作,但任何人都能看出来,他们俩人的眼中,只有彼此。 “周涛涛,某些方面,你恐怕比我更笨。” 方秉然离去之前的那句话,冷不丁闪过她的脑海。 她哭了起来。 第99章 见家长 谢谢大家的粉红票,继续求订阅~~ ****** 高二二班最终在运动会上,拿了总分第三。周一出操时,校长笑眯眯地给总分前五的班级代表颁发了奖状,高二二班的代表是周涛涛,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神情有点疲惫,但接过奖状后,还是高举奖状,对着台下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沈清歌没有参加出操,她身上的伤虽然没有伤到筋骨,但周末因为耐不住身上的汗臭,洗了个澡,伤口浸了水,就有点发炎,她一拐一拐地走到医务室,校长颁奖状的时候,白老师正在和她喋喋不休。 “伤口怎么能浸水呢?哎,我看你的皮肤白归白,愈合能力不是很好啊,不会是疤痕体质吧?留疤就很难看啦。” 她小心地清洗了伤口,又拿出一种浸着药水的黄纱布给她敷上。弄完以后,想了想,拿了一瓶黄纱布递给她:“知道你忍不住会洗澡,洗完伤口要重新敷药哦!” 沈清歌笑着应了。 等到她身上的伤结了痂,又慢慢脱落,露出了粉嫩嫩的新肉,已经是两个星期以后了。 老天狠狠地下了几场雨,市一中里到处都能看见零落一地的花瓣,树木倒被洗得郁郁葱葱,愈发精神起来。 秦漠的生日快到了。 沈清歌这几天正在纠结着他的生日礼物,某天回家时,他却对她说,他的母亲姜琳,想趁他生日的时候,请她一起吃个饭。 沈清歌愣住了,睁大了眼睛茫然地望着秦漠。 秦漠揉了揉眉心,叹道:“上次碰到秦幽佑后,家里居然没反应,我就觉得不对。她那个大嘴巴……现在我妈出面请你吃个饭,也能让我松口气。” 难道现在这个样子,还算是比较好的结果? 沈清歌疑惑。 他嘿嘿地笑了两声,道:“我爸爸,应该不会管这些……” 沈清歌突然意识到,姜琳的身份,除了是秦漠的母亲外,还是市长的夫人。 她觉得,这顿饭的压力骤然增大了。 秦漠见她默默无语地低着头猛走,就对她的想法知道了几分,他笑着把她拉住:“怎么了?不要有压力啊,我妈妈很好说话的,你就把她当作普通的阿姨好了。” “她为什么会找我吃饭?”沈清歌眨了眨双眼,像一只紧张的小鹿。 秦漠安抚地捏了捏她的小手,理所当然地说:“因为我喜欢你啊。” 沈清歌心中一跳,垂下了双眼。她现在虽然已经不会为这种暧昧的话语,动不动就红了脸,但面对秦漠的坦然,她有时候还是会无所适从。 她的睫毛微微颤动,粉色的唇瓣被牙齿轻轻咬着,双眉微蹙。 “什么时候?”她轻轻问。 “周六中午,我想这个时候你比较容易出来。” 她点点头,又问:“那电影还去看吗?”他们原本约好周六下午一起好好庆祝一番。 “去啊,吃完饭,就让我妈先回去。”他说完,看到沈清歌明显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不由打趣道,“怎么?不紧张了?” “我还以为……吃完饭还要去你家……”沈清歌说着,脸上又有了淡淡的粉色。 男女朋友见长辈是一个阶段,上门拜访又是另一个阶段了。 沈清歌从来没想过,会这么早见他的父母。 秦漠听出了她的意思,想到他们将来,终有一天会见过双方父母,然后…… 他突然觉得,这个事情,早些定下来也没什么不好。于是他眉眼带笑地凑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你怕什么,我才紧张呢,我怕你的舅舅说我傍大款。” 何韬也对沈清歌提过,让她带“同学”去他学校玩,他可以带他们参观一下f大,介绍一下各个学院和科系,沈清歌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了解f大的机会,但她也知道,其实何韬想借这个机会,见一见秦漠。 想到把这件事情八卦给何韬听的何昱宁,她就觉得自己头更痛了。 “你还说!”沈清歌瞪了他一眼,嗔道,“以后不要再提这件事啦,我还没满18岁呢。” “好好好。”秦漠忙不迭地应道,看她已经完全放松下来,又说,“周六中午,在我家附近的饭店里,到时我去接你好不好?” 两家人家离的不远,又不是什么很偏僻的地方,沈清歌完全可以凭地址自己找过去。 “让你妈妈一个人在饭店里等?”她笑睨他,“你妈妈会生气吗?” 秦漠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翘翘的鼻子:“看你笑的,得意了吧。” 沈清歌大笑着躲开,拍掉了他的手。 ****** 周六,沈清歌起了个大早,打理了一下头发,又试了三套衣服,才把出门的装扮定了下来。 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双颊飞红,眼中有着忐忑、有着期待、也有着……羞涩。 她穿了一件短袖的雪纺连衣裙,白底的轻纱上晕染着深深浅浅的紫色,衬得她的肌肤愈发白皙晶莹,头发长长地扎起,随意地盘了一个髻,用镶着水晶的发卡固定好,显得清爽又妩媚。 姜琳见到她的时候,双眼一亮,眼底闪过一丝惊艳。 她暗里向秦漠投去一个满意的眼神:小子,眼光还不错! 秦漠一本正经地坐在了她的对面,目不斜视地翻看着菜单。 姜琳暗里翻了个白眼,笑眯眯地和沈清歌聊起了天。 沈清歌家里的“特殊情况”,秦漠早就和姜琳明说了,姜琳只是象征性地问了几句,就把话题转到了学校上去。 又从学校说到了高考,她得意洋洋地对两个孩子炫耀着自己的学历——f大哲学系硕士。像她这个年纪的硕士,是非常少见的,沈清歌惊讶之余,又多问了几句,居然发现姜琳和何韬是认识的。 “你是说,中文系的何韬?”姜琳也十分惊讶,“我读大学的时候,他已经在f大任教了,那时不过是个讲师,现在已经是教授了啊。” “他是你的堂舅舅?”姜琳仔细地打量了下沈清歌,抿嘴笑道,“你家的基因很好啊,何韬那时,可是很多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呢!” 因为有了何韬的这层关系,两人立刻觉得亲近不少,姜琳十分健谈,又没有长辈的架子,沈清歌的话虽然不多,但都是有问必答,礼数周全,一顿饭吃得非常愉快。 吃完买单时,秦漠起身去了洗手间,包房里只剩下了她们两个,沈清歌一下子又觉得紧张起来。 姜琳小口地抿着茶,看着她,心中暗暗地叹了口气:如果她没有那样的母亲,想必秦正也不会对儿子的选择有什么说辞了。 也罢,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将来怎样还很难讲,她又何必去做这个恶人呢?这是个正经人家的女孩,总不会把儿子带到歧路上去,其他的,等以后再说吧。 第100章 期末 这一年的梅雨季,来的特别早。 女孩子们刚刚拿出短袖短裙来穿了几天,几场大雨下来,气温又降低了不少,薄薄的长袖也耐不住早晚的温差,于是大家讲话都变得瓮声瓮气起来。 雨一直下下停停,气象台已经宣布入梅,快半个月没见过太阳了,连卷子都摸上去有些湿粘粘的,市一中的学生,就在这潮湿的环境中,迎来了期末考试。 大概是为了给马上就要高三的学生们提一提神,免得他们在最后一个高中暑假里,放纵的过分,此次考试的卷子难度连上了两个等级,尤其是理科,第二场数学考完后,教室里哀鸿遍野。 “完了完了,我这次肯定不不及格了。”有女生刚刚递了考卷,就趴在桌上一脸哭相的。 “沈清歌,你做完了吗?”坐在她前面的莫琳,怯生生地问。 沈清歌考完,感觉也十分不好:“铃响前一分钟才写完的,都没来得及检查。”而前面的选择和填空,有好几道她是不确定的。 莫琳睁大了眼睛,一副很受打击的样子:“我最后两大题都没做完,完了完了……” 等到考完物理和化学,班里就有女同学,当场哭了出来。 “为什么这次考试的卷子这么难?” 为什么这么难,娄老师在全部考完后,给出了答案。 “是为了给你们敲一敲警钟,不要以为高二一年学的很好,高三不会有很大压力。就像这次英语,很多人都跟我讲,阅读里很难,量又大,又有好多单词不认识,来不及做。这就要考你们的阅读综合能力了,我告诉你们,高考的英语阅读就和这次考的难度差不多,还可能比这个更难,你们现在,有心理准备了吗?” 大家忙不迭地点头说有,然后就有学生追问这次的考试成绩。 娄老师笑骂了一声,道:“鬼精灵,知道学校不会让你们的成绩单太难看是吧?这次的数理化,应该都会开根乘10。” 大家一听,放下心来。 开根乘10,原本36分的成绩就能变成60分,考得再烂都能及格了,回家对家长好歹也能交代一二。但理科特别好的同学就有些郁闷了,譬如——方秉然。比起36分到60分那24分的飞跃,若是90分左右的成绩,处理后不过涨了几分,成绩排名可是算总分的,他的文科只是普通,这次英语阅读他也栽了跟头,怎么不见有开根乘10的? 沈清歌英语虽然好,听了也有些郁闷,这是变相降低了她物理和英语的优势啊,再说她的数学和化学也不差。 倒是秦漠,笑嘻嘻地弯着双眼,想着这年级前三十,应该是能保住了。 成绩公布出来后,他凭着英语的96高分,加上“处理过的”数理化成绩,拿了年级21的好成绩。 沈清歌的英语虽然也拿了92,但是物理的优势被消去不少,综合下来,却恰巧排在了年级20。 知道两人成绩排名的同学,又忍不住拿名次对他俩取笑了一番,沈清歌照例不理睬,秦漠笑眯眯地照单全收。 王禹这次凭着微弱的2分优势,终于站上了年级第一的位置,狠狠地出了口憋在心里2年的恶气,他得意地挑衅地向这次拿了第二的徐淼看去,徐淼面无表情地对上他的目光,随后……面无表情地别开了头。暗里那张写着名次的成绩条,捏在她的手心,已经被揉了个稀烂。 方秉然的英语考了71,年级排名56,他算了算开根乘10前后的分数差,决定暑假在家下狠心苦读英语。 ——唔,看来期末考的难一点,对于促进某些学生的发奋,还是很有效果的。 至于安晓炎,这次排名迈入了年级前100,她乐得简直想回家放炮仗庆祝。 “这次暑假里的日子好过啦!”她得意地说。 她的父母平日虽然不太管束她,但除了好吃好喝地供着读书外,其他一切娱乐都被视为“多余的要求”,成绩不好就有“经济制裁”。因此,如果她想丰富枯燥的学习生活,就要拿成绩去跟父母交换“特别福利”。 “这次能进前100,爸爸答应我,暑假可以出去旅游一次。地点随便选哦!”她仰天大笑三声,然后问沈清歌,“我们一起出去玩好不好?” 沈清歌摇摇头:“我大概没空,暑假要物理竞赛补习呢。” 高中物理竞赛,就在9月份,暑假正好做最后的冲刺。 安晓炎失望地垂下肩…… “还想和你一起出去玩的……可以在叫几个同学啊,我们去年去三亚不是玩的很开心吗?” 沈清歌想到去年在三亚……秦漠就是在三亚跟她告白,开学以后两人暧昧了一阵,终于敲定了恋爱关系。 去年在三亚看到他游泳还会红着脸别开眼,安晓炎当时夸他的身材,还期待他的长高……他这一年又长了几公分,不晓得有没有更…… 她的脸微微红了起来。 “你在想什么?”安晓炎冷不丁地捅捅她,对上她有些慌乱的双眼,明白过来,贼兮兮地笑了,“你也很想出去玩的对吧?去嘛去嘛,我家在北海有小别墅哦!”虽然她很想去马尔代夫,但是如果是大家一起玩,她可以勉为其难地放低旅游预算哦! 沈清歌确实有点心动,但低头想了想,觉得没有大人陪伴的旅游,想要得到沈宽的认可,还是很有难度的。 “等会考考完再说吧,还要看一下竞赛班的上课表。” 期末考完没多久,就是全市统一的会考。 市一中对此次会考,没有什么要求。在学校学生和老师的认知里,会考不通过,那简直比天方夜谭还要神奇,这两年的操练,当是白练的吗? 因此,会考的成绩发布日,来学校领成绩的学生,寥寥可数。 有些人已经通过网络、电话知道了自己的成绩,但更多的人早就忘了有这一茬事情,会考只要过了就好,领成绩干嘛?开学老师也会发啊,最后一个高中的暑假,玩还来不及,哪还有空闲来领成绩? 于是,领成绩的日子,就变成了某些别有用心之人,会面的借口。 第101章 去北海 试试定时发稿箱,顺便求订阅~~ 天气这么热,大家用订阅请我喝饮料吧^^ ****** 沈清歌随意地看了一眼全是a的成绩单,一点都不意外地把它放进了随身的包包里。秦漠接着从教室里出来,手上拿着张折好的成绩单,递给她:“先放你的包里吧。” “考得怎么样?”她接过翻开看了看。 意料中的全a。 “这个还不考a,老头子要吐血的。”他笑着伸手过去揽她的腰,被她轻盈地一个转身避开了。 “这还是学校里呢!” 她总是会介意这些,秦漠有些不爽地收回手,开始万分期待明年的夏天。 “对了,安晓炎跟我说了出去玩的事情,你物理竞赛是8月开始上课吧?” 沈清歌点点头:“一周上3次……王老师这次,可是下了血本的……”她想到王老师望着他们的,含蓄而又充满期待的双眼,就觉得压力山大。 “那特训之前,更需要放松啦,我们去北海吧!”秦漠在她耳边轻轻地道,声音温软,听起来竟有几分诱惑。 沈清歌其实也很想去。 和上一个暑假去三亚时的犹豫不同,和秦漠交往的时间里,他们两人的成绩并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虽然比不上她高一时那次大爆发,一举挤进了年级前十,但从市一中历来的高考结果来看,前十与前三十的差别并不是特别大,除了清华北大需要斟酌外,国内的名牌大学可以随便挑——包括f大。 因此她现在只需要在保持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略有进步,高考就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秦漠这边就更不用谈了,沈清歌终于从他口中证实,他在考试上,是有所保留的。 高一的时候只是怀疑,哪有人会故意把卷子上对的答案改成错的?高二和他一起在图书馆温习功课后发现,很多她需要看上三五遍才记住的东西,特别是死记硬背的知识点,秦漠看上一两遍就能记住,所以如果他愿意像沈清歌那样花功夫去读书,取得的成绩肯定远远不止现在这点,但他却宁愿把这些时间用来睡觉玩游戏。 更何况,秦漠有一个这么强大的老爸,考大学的时候只要咳嗽两声,推荐加分自有人乖乖送来——不过目前看来,应该是用不上了。 所以,暑假里出去玩一阵子,对两人的成绩来说,都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关键就是,怎么出去? 三亚的时候因为有吴卓芳在,沈宽半句话都没多问,但如果只是几个十几岁的学生一起出去,沈清歌觉得沈宽想都不想就会摇头否决。 “要不……借口学校什么活动?”秦漠在一边出主意。 那就是欺骗了,沈清歌摇头。 她虽然对沈宽这个爸爸没什么好印象,但是为了出去玩而欺骗他,她还是做不到的。 “那怎么办……”秦漠也没辙了,“我爸妈倒是很好说话的。” “那是因为,你是男生啊。”沈清歌瞥了他一眼,男生怎么说都不会吃亏吧。 秦漠垂下眼睑,一时没了声音,他嘴角的笑容凝固,眉头微蹙,一副非常失望的样子。 沈清歌见了心一软,把脸转向了别处,清了清嗓子道:“我去找奶奶说说吧。” 当天晚上,沈清歌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吴卓芳。 吴卓芳闻言,笑盈盈地看着她,直到她有些受不住地动了动,才开口问:“那你是什么意思?让我陪着去?还是……只是让我帮你瞒着你爸爸?” 沈清歌不自在地抿了抿嘴,说:“如果奶奶想去玩的话……是最好了。” 吴卓芳笑出声来:“我看你们巴不得没大人管束着呢,怎么会指望着我去?” 沈清歌跟着笑了两声,埋头喝茶。 吴卓芳抚动着左手中指上的一只翡翠蛋面戒指,望向窗外沉吟了一会儿,道:“这件事情,不能瞒着你爸爸。” 沈清歌听了有些失望,咕哝道:“他不会让我出去玩的,一直说我还太小。” “我帮你去跟你爸爸说。”吴卓芳道,“你是比你们班里的同学小一点,但明年也要满18周岁了,高中虽然只有三年,但很多人一辈子的朋友就都出在高中,更何况……” 她掩嘴笑了笑,随后打包票道:“你爸爸会同意的。” 她趁沈宽送沈清扬来的时候,对他说了这件事。 沈清扬已经放暑假了,张雪梅却在春天的时候找了一份工作,虽然是闲差,却也要朝九晚五,暑假里就没法照顾沈清扬了。原本的打算是送他去外婆家,但是沈清扬不同意,闹着要和姐姐玩,夫妻两人无法,只能来求吴卓芳,吴卓芳看到孙子总是喜欢的,沈清歌也不介意,因此吴卓芳这儿就成了临时的“暑托班”。 沈清歌则和上学时一样,周末才回沈宽那里住一个晚上,沈宽对于她天天回家住已经不抱希望,沈清扬又越来越难管教,加上张雪梅一直跟她嘀嘀咕咕沈清歌的将来,他烦不胜烦,又怕她会干出什么傻事来,所以,像现在这样,和女儿保持着距离却又不冷淡,是最好的。 吴卓芳告诉沈宽沈清歌的出游打算,又说结伴的几个同学她都见过,可以相信,没等沈宽回答,又说到调皮的沈清扬,把他上周在她这里搞的破坏一一例举。 沈宽尴尬地挪了挪屁股,又咳嗽了两声,才道:“清歌高二的成绩很稳定,8月又要准备物理竞赛,现在出去放松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妈既然见过她那几个同学,觉得可以放心,那我也没什么意见。” 于是沈清歌去北海玩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只是简单的几句话,就让沈宽改变了主意,沈清歌对吴卓芳佩服地无以复加,更加坚定了以后一直跟她住的想法。 秦漠和安晓炎知道了这个结果,自是非常欢喜,几人在网上讨论了几回,定下了出发日期、游程和机票等琐事,沈清歌忽然发现,他们现在是三缺一的状态。 于是她私下里去问了安晓炎。 “怎么?是嫌我这个灯泡太亮吗?”虽然只是显示屏上的一句话,她也可以想象得出安晓炎正忿忿地瞪着她的样子。 “如果你不介意,我也不会介意的啊。”她其实从来没有觉得安晓炎灯泡过,安晓炎一向非常“识时务”。 安晓炎嘿嘿笑了两声,回道:“会有第四个人的。”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是谁?”她好奇。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第102章 傍大款 出发那日,大家乘着秦漠家的那辆黑色奔驰去机场。 车子先去接了沈清歌,随后是隔着几条马路的安晓炎。沈清歌在车里,上一刻还在和秦漠说着安晓炎卖关子的事情,下一刻车子一拐弯,远远就看到站在小区门口等的两个人。 是的,两个人。 沈清歌定睛看去,站在安晓炎身边的那个人,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林浩然。 林浩然也算是他们一起出游的老搭档了,沈清歌疑惑道:“既然是林浩然,安晓炎为什么要卖关子?” 秦漠低低笑了起来:“你仔细看。” 沈清歌目光向下移了移,看到了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 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让沈清歌瞬间明白了很多事。 “他们……他们……”她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车子缓缓地停下了,后门被打开,安晓炎大大方方地钻进来,笑嘻嘻地和两人打招呼,林浩然放好了行李,随后坐进来,不自在地挠了挠后脑勺。 “你们……”沈清歌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她对上林浩然的双眼。如果她的记忆力没有问题,林浩然在一年多前,还曾主动向她告白过吧。 林浩然对她局促地一笑,表情有些尴尬。 安晓炎倒是很自然地说:“很惊讶吗?其实,就是你们看到的那样呀。” “……什么时候的事?”她算得是安晓炎最好的朋友,可是之前却完全没有发现。 “应该是……运动会以后吧。”安晓炎抬头想了想,又去问林浩然,“对不对?” 林浩然清了清嗓子,点点头。 “太让我惊讶了。”沈清歌愣了一会儿,缓缓吐出一口气道。 车子一路飞驰,车上的四个人却因为这个“惊喜”显得很沉默,坐在副驾驶上的秦漠打开了音响,钢琴声欢快地流淌出来。 等到了机场,秦漠和林浩然去柜台办理登机,沈清歌和安晓炎终于有了独处的机会,她拉了安晓炎坐下,佯怒道:“说罢,到底怎么回事?你瞒得我好紧,我竟然一点蛛丝马迹都没发现。” 安晓炎嘿嘿地笑了两声,讨好地挽起了她的手臂,还撒娇似地晃了晃:“是林浩然自己跑过来跟我说,他喜欢我啊。” “他为什么会突然说喜欢你?” “我上次不是跟你说,我这个学期开始,周六在外面补课嘛!还说遇到了林浩然。” 沈清歌想起,安晓炎确实说过这件事。 她因为上学期成绩进步明显,父母对她有了更高的期待,便为她报了一个知名的补习班,大课补习,请来讲课的都是各个市重点学校的老师。开学的时候,她也曾提过,居然在补习班里遇到了林浩然。 这个学期先有朱佳萱后来又有何家的事情,学业也不能放松,她忙得自顾不暇,安晓炎跟她提过的这些,早就被她扔到了脑后,现在想来,实在是有些愧疚。 “……我们后来一直坐在一起,运动会结束后的那个周六,和他一起回家的路上,他就突然跟我说……”安晓炎的脸难得一见地闪过了一抹羞红。 “那你呢?你也喜欢他?”沈清歌问。 安晓炎侧头想了想,老实说:“从来没有男生说喜欢我,所以我当初听了就很高兴,没多想就答应了。对他的感觉嘛……哎呀,你也知道,我以前除了喜欢帅哥,还真没喜欢过哪个男生呢!” 也就是,没有特别喜欢…… 沈清歌垂下眼迟疑了一下,又道:“那你知不知道……他曾经对我说……”这件事,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安晓炎挥了挥手,道:“他跟我说啦,那个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啦,你和秦漠那么要好,他早就绝望啦,哈哈哈哈。”说得好像一点都不介意似的。 但以沈清歌对她的了解,她这般夸张地笑着,心里其实还是介意的。 不过林浩然能向安晓炎坦承这件事,倒是让她高看了几分。 那边林浩然和秦漠办完了登机卡,并肩从登机柜台走回。 走近后,林浩然很自然地帮安晓炎拿起了身边的拎包:“走吧。”他笑道。 安晓炎高高兴兴地站起来,挽着他的手先走了。 沈清歌愣愣地望着两人的背影,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在不久之前,那个被安晓炎这么亲热地挽着手臂的人,还是她自己…… “怎么了?吃醋了?”秦漠笑着拉了她的手。沈清歌顺势站了起来,笑了笑:“只是觉得,好像不太真实……马上就要高三了……” “是吗?”秦漠斜睨她,墨玉般的双眼里全是戏谑,“那是谁高一的时候,就喜欢偷偷看着人家的?” 沈清歌一愣,瞬间大羞,说话都有些结巴起来:“胡说!谁……谁偷看你了!”她那时明明做的很隐秘的。 秦漠大笑出声,一把搂住了她,在她耳边轻轻道:“我有说是偷看我吗?” 沈清歌的脸又涨红了几分,恨恨地垂了他几下,却没有挣开他的怀抱。不在学校的时候,她对他的某些亲昵举动,还是很顺从的。秦漠的嘴角弯得更厉害了,望着怀里双颊晕染、星眸微闪的女孩,忍不住低头飞快地印了了一个吻在她脸上。 她气恼地甩开他的手,瞪大了眼睛表示抗议,秦漠闷笑了几声,还没开口,就听到前面安晓炎大叫:“你们快点呀!别亲亲我我啦!去别墅再来也不迟啊!” 机场过道上来往的行人,听了都对两人行起了注目礼。 沈清歌跺跺脚,跑上去抓了安晓炎就要闹她,安晓炎大笑着躲到了林浩然的背后,林浩然看看沈清歌又回头看看安晓炎,讨饶道:“沈清歌,算了吧,你也知道她那张嘴巴……” 沈清歌瞪着在他肩膀后还不停跟她做着怪腔的安晓炎,气道:“好呀,现在有人护着你了……” “你自己有,就不许我有呀……”安晓炎接口,得意地搂住了林浩然的腰。 一行人打打闹闹地上了飞机,飞机飞到北海,又乘车开了一阵,来到了银滩。安晓炎家的别墅就在离银滩不远的某处。 林浩然从车上下来的时候,被眼前有着花园、泳池、地下室、阳光房的三层独栋别墅,震了震,随后低下头,从车子的后备箱里取出了大家的行李。 “怎么我感觉像是傍上了大款?”他在那里轻声嘀咕着。 秦漠在一边听了“噗”地一笑,看到林浩然有些羞恼地望向他,连忙正色道:“我也是。” 第103章 过敏 谢谢xiqiyi和红尾巴的猫的粉红票,继续求票,让我留在首页的新书月票榜上吧~~ ****** 第二天下午,北海最大的超市里。 沈清歌和秦漠正在一排一排的货架之前,默默地走着。 秦漠推着的购物车时不时发出“吱吱”的响声,仿佛是在提醒两人,它的货篮里还是空无一物。 他们走到卖锅子的地方站定,仰头看去,大大小小各色各样的锅子,占满了整整三列货架,标签上写着的锅名、功能和售价,看得两人眼花缭乱。 秦漠随意地找了两个锅子,对着它们的标签研究了一下,然后回头问:“买哪个?” 沈清歌很痛苦地扫视了一下货架,抿了抿嘴。 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一步的? 早上的时候,明明是四个人热热闹闹地坐在包车里,游览北海市啊…… “你不说,我随便买了啊。”秦漠随手从货架上挑了个好看的,就要拿下。 沈清歌看了看它的标签,阻止道:“你挑个便宜的买吧,这锅子一年能烧几回呀……林浩然看到,又要大叫奢侈了。” 秦漠点点头,从最下面那一排里拿了一个最便宜的,又顺手扫了一盒锅铲套装和一套碗碟,随后,两人来到了调味品的区域。 油、盐、酱、醋、糖…… 沈清歌看得越来越绝望。 “我觉得我们应该停止这种疯狂的举动,烧海鲜哪有那么简单?” 要说安晓炎和林浩然真真是一对冤家,昨天晚上还好得蜜里调油,中午不过是一起吃了顿饭,说到了这里的海鲜市场。包车的司机把它说的花好桃好,还说可以直接买了去排挡加工,而沈清歌却嫌排挡不干净,于是安晓炎提议自己去市场买海鲜回来烧,这个提议被林浩然泼了一头冷水,安晓炎不甘,两人便互相较起劲来了。 安晓炎经常会做出一些无厘头的提议,驳回她的关键就是要找一个确实的理由,而不是像林浩然那般由着自己的性子胡乱否定。 沈清歌劝了几句,安晓炎却愈发执拗起来,众人无法,只能按着她的想法,分成两队,分别购买海鲜和厨房用品,毕竟她是此次旅游的地主,地主的意思,总是要顺着几分的。 “刚刚我在外面好像看到了一家肯德基,一会儿我们去买点带回去吧。”秦漠仔细地看着货架上的调味品,顺口说道。 沈清歌应了,推着车跟在他身后走了一会儿,忍不住问:“你在看什么?” “啊,找到了。”秦漠伸手从货架上拿下一瓶酱料,看了看说明,笑说,“有了这个,晚上终于能吃到正常的鱼了。” 沈清歌接过一看,却是一瓶蒸鱼豆鼓。 “这个我看我妈弄过,很方便,鱼隔水蒸熟后,浇上去就可以了。” 沈清歌双眼一亮,如获至宝地把它轻轻放入了购物车中。 两人心头大事解决,神情立刻轻松起来。 “你还要买什么东西吗?”秦漠轻轻问。 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带着他们的孩子,推着购物车从两人面前缓缓走过。 孩子坐在推车上东张西望,丈夫推着车,妻子勾着丈夫的手臂,对着货架指指点点。 很普通、很寻常却也是非常温馨的一幅画面。 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对方,对视了一眼后,沈清歌害羞地垂下了双眼。 撇开这次来超市的原因不谈,这样一起逛超市购买日常用品,讨论着菜的烧法,不正是亲密的情侣和夫妻才做的事情吗? 秦漠目光灼灼,嘴角带上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 沈清歌盯着自己的脚尖看了一会儿,低声催促道:“快去结账吧,不买了。” 秦漠依言把车子推到了收银台,两人大包小包地去肯德基订了两个全家桶,打车回到别墅后,却发现,筷子和勺子忘记买了…… “都是你!”沈清歌嗔道。 秦漠无辜地眨眨眼:“是你说不买的……” 两人安静地互相看了一会儿,笑出声来。 待到安晓炎拎着海鲜、买了筷子勺子回别墅,夕阳已经洒遍了银滩。 四个人挤在厨房,吵吵嚷嚷地把灶台弄得乌烟瘴气,等到时钟的指针滑过了7,四人都饿得不行时,两盘海鲜,终于勉强地端上了桌。 一盆是,豆鼓蒸鱼,另一盆是,白灼虾。 就着已经冷掉的汉堡鸡翅,大家吃得津津有味。 虽然豆鼓倒的多了点,盐放得少了点,白灼虾吃起来味道有些奇怪,但经历了一场大战后,身心疲累的众人都不再那么挑剔了,垃圾桶里还有被烧坏扔掉的海鲜呢!能吃就不错了。 吃完晚饭,安晓炎收拾起了碗筷,林浩然讨好地跟在她身后忙进忙出——两人的脾气闹好了。 秦漠窝在沙发上,腿上放着台笔记本电脑,正聚精会神地看着什么。 沈清歌却觉得有些不舒服,早早地上楼躺下了。 半夜里,她起床吐了两次,随后,身上发出了一块块的风团。 她拼命喝水,忍到了天亮,敲开了安晓炎的门。 “那个虾,大概不是很新鲜……”她倚在门边,有气无力地说。 安晓炎吓了一跳,连忙叫来楼下的两个男生,秦漠看到昨天还活蹦乱跳的人,此刻却恹恹地斜躺在床上,眼底下青青的一片,白嫩的脸颊上、手臂上,发出了一块块红红的风团,顿时心痛无比。 “要不要去医院?”他沉声问。 沈清歌看了一眼站在一边面色苍白的安晓炎,摇了摇头:“我有点过敏,去了也就是开点抗过敏的药而已,多喝水多休息就好了。” “你吃海鲜会过敏?”秦漠追问。 在三亚时,他并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忌口。 “如果海鲜不新鲜……有时就会。” 秦漠的目光立刻扫向了贴墙而站的两人。 从来没有去过菜场买菜烧饭的两个人,又怎么知道如何判别海鲜是不是新鲜呢?这种年轻又不是本地人的游客,是黑心商人最喜欢的下手对象了。 秦漠对自己当初同意安晓炎的荒唐建议懊悔万分! 沈清歌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袖,软软地说:“你陪我一会儿好吗?” 还没等秦漠的目光扫来,安晓炎和林浩然就识趣地退了出去,关上了房门。 第104章 努力的方秉然 月末月票榜竞争激烈,已经掉到榜尾了,5555,急求粉红~~ 谢谢大家的打赏,谢谢dingding111,天才瑪姫的粉红票! ****** 从北海回来没多久,沈清歌便开始每周三次去市一中参加物理竞赛的辅导。高中时代各种竞赛很多,暑假来学校开辅导班的也不止物理一家,校园里偶尔会遇到熟识的同学,大家都会笑吟吟地相互打招呼。 物理、数学竞赛是市一中的强项,历届都拿过市里的一、二等奖,还有好几届都参加过奥赛。这一届带物理竞赛班的一位资历很老的老师退休了,王老师虽然跟着他学了十几年,但确实头一次独自带队,心里还是很忐忑的,就怕市一中的物理竞赛招牌砸在了自己的手里。因此暑假的集训就显得特别认真严格,一改以往儒雅书生的形象,连讲课的语速都快了几分。 沈清歌在物理上,只是略有天分而已,成绩好是因为她平时习题做的多,若是放在平时,她与方秉然的差距或许看不出来,但竞赛辅导到了尾声,王老师一套又一套的竞赛模拟题布置下来,各种开放式的问答,她就有些吃不消了。 但她不是面对困难就低头认输的性子,咬着牙硬着头皮坚持着,白天在家,也是满脑子的物理题,连每天必看的英语都冷落了起来。 秦漠心疼她,想带她出去走走,看场电影放松一下。 她却在乒乒乓乓的音响效果中,睡着了…… “你多久没有好好睡一觉了?”秦漠在电影结束的时候推醒她,口气里带着不满和心疼。 沈清歌低着头不做声。 “算了,吃完饭早点回去吧。”他揉了揉她的脑袋,拉着她去了餐厅,“你舅舅那里,也很久没去了吧?” 沈清歌点点头:“跟舅舅说过了,等初赛结束再去看他。” 秦漠叹了口气,捏紧了她的手:“比赛还是快点结束吧。” 虽然这么说,时间还是不紧不慢地过着。 到了8月中,竞赛班里的学生们进入了最终的冲刺阶段。 模拟比赛了几次,方秉然的成绩遥遥领先,王老师激动不已,凭着这样的成绩,进入决赛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能不能拿好的名次,就看到时候的临场发挥了。 因此在其他人挥汗做习题的时候,他已经渐渐放缓了脚步,调整自己的状态,看起了英语,遇到不明白的地方,还经常在竞赛班的课前课后,拿去问沈清歌。 虽然知道他不是借此炫耀什么,但沈清歌心底还是有点别扭。 “物理已经这么好了,难道还想把英语也弄得这么好吗?”她向秦漠抱怨道。 “说不定,人家只是借这个机会,跟你多说说话而已。”秦漠的口气酸酸的。 “他今年暑假好像发狠了似的,自从我跟他说,英语也要多练习后,习题集已经做完两本了。” 秦漠摸摸鼻子,不做声了。 他现在,一个学期也做不完两本额外的英语习题。 “我倒觉得,看看《老友记》、英语报纸啊什么的,更有帮助啊。” 沈清歌斜了他一眼:“你的英语,能和一般高中生比吗?”她忿忿,决定在物理竞赛结束后,也重新开始把英语看起来,迟早也要达到他那种“休闲”的学习模式。 等到方秉然再做完了一本习题,又重新把物理竞赛复了一遍,9月了,全市的学生结束了2个月的休假,开学了。 高三开学,教室移到了市一中老大楼的三楼,从窗口俯视下去的心情,完全不同了。开学时的摸底考试,让高三的学生们真实地感受了一下高考的步步逼近。有些同学保持了高二期末的优势,有些退步了,有些,则夺回了失地。 譬如高三二班的徐淼,以高于第二名7分的优势,重新站上了总分榜榜首,扬眉吐气了。 方秉然也让人惊讶了一把。他的英语在原地踏步了一个学期后,终于突飞猛进,考了88分。这对他来说,是前所未有的高分了,而这个分数,在高三二班里,也能算的进前5。娄老师欢喜地眉开眼笑,上课的时候连着表扬了他好几次。 开学后的一周,全国高中生物理竞赛的初赛,开始了。 三小时的时间,在纸笔间过的飞快,方秉然是他们教室里第一个交卷的。他慢悠悠地走出考场,对在门外等着心焦的王老师,弯起了嘴角。 这样的表情出现在方秉然身上,说明形势一片大好。 王老师终于放下了提了许久的那颗心。 “题目量挺大的,不过和我们平时上的课对路,我觉得,我们学校的几个,都不会有很大问题。”他在王老师面前站定,轻轻地说。 等比赛结果出来,果然,市一中的几个学生,都过了初赛。 王老师笑得合不拢嘴,又紧急抓了人去恶补物理实验。 九月下旬的时候,复赛开始了。 等到过了一个忐忑不安的国庆节,拿到复赛结果的时候,王老师差点喜极而泣。 参加复赛的学生们,有三个进了决赛!而方秉然的复赛总成绩排在了全市第七名。 ——这就意味着,如果他决赛发挥正常,市一等奖是十拿九稳的。 由于市一中所在的城市是直辖市,市一等奖等同于省一等奖,是可以参加冬令营,有机会被选拔参加奥林匹克大赛的,这对他的物理竞赛教学来说,是多么精彩的一个起步呀! 决赛就安排在10月底,他捧着通知书陶醉了一阵子,又连忙投入到这最后的冲刺中去了。 沈清歌没有进入决赛。 虽然对结果感到很失望,却又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她知道,她已经是满负荷运转了,物理竞赛的荣誉虽然吸引她,但再怎么精彩也只是高中生活的插曲,就算是市一等奖,也很少有机会可以直接保送名校,除非能参加奥赛并取得成绩——这对她来说,实在太难了。 而市内两大名校——f大和j大的自主选拔考就在这个期末,如果能在这个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才是通往名校的捷径。 有了新的动力,只不过休息了一个周末,她又全身心地投入普通高三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去了。 第105章 市一中NO.1男生 11月初,秋风渐寒,黄叶遍地的时候,物理竞赛的决赛结果出来了。 高三二班的同学们,吃惊地看到,一向温文内敛、儒雅翩翩的王老师,连续几天,上课时都无故傻笑,看方秉然的眼光简直可以用“含情脉脉”来形容。有好事者称,王老师上课时点他的名字回答问题,声音语气都要比其他同学的,温柔上三分。 方秉然的决赛成绩,毫无悬念的名列全市第五,将市一等奖毫不客气地收入了囊中,并获得了寒假时冬令营的资格,向奥赛发出冲击。 还有两个参加决赛的同学,一个是一等奖吊尾,一个是二等奖,这样的结果学校十分满意,学校满意了,王老师当然也满意了,这一年的年终考评,少不了一个“优”,他看方秉然的眼光,又怎能不“含情脉脉”呢? 对于方秉然来说,他从现在开始放弃其他科目,全力主攻物理竞赛,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有把握冲击奥赛,并取得成绩,就可以坐在家里,等着国内国外大把名校的招揽,而以他的头脑和在物理上的天赋来说,这一切都是十分有可能的。 想到这条通向未来的平坦大路,同学们看他的眼光里,又多了几分艳羡。 本来嘛,用功读书一向是寒门子弟翻身的专利,很少有这种家世又好长得又帅的男生,还能在读书上这么出跳。方秉然家的企业在市里都是说得动话的,这样的富二代,即便是平时吃喝玩乐,将来照样能出国留学,混个文凭回来。有能力的就继承家业,没能力的,就继续吃喝玩乐,只要不赌博吸毒,分到的家业足够令他一辈子都不会为钱烦恼。 更过分的是,虽然方秉然的爷爷养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一起打拼着家族企业,但因为长辈们都积极响应了国家的优生优育政策,到了方秉然这一代,统共只有两个男孩、两个女孩,其中另一个男孩子,是他叔叔的儿子,今年只有——六岁。 就是这么一个身家几乎完美、脸孔几乎无暇的男生,头脑竟然也好得让人尖叫,这让人不想瞩目也很难! 高一、高二的时候,方秉然的性子很冷,不太爱说话,比起温润如玉的秦漠、阳光热情的蒋峰,在女生中的人气并不是很高,要不是他那张帅气的脸孔,未必能排得进“四大帅哥”之列。但随着这次获奖,他的身家背景被一点点挖掘出来,口口相传,现在几乎是“四大帅哥”里人气最高的一位了。 没办法,其他几位,要么已经名草有主——秦漠,要么就是花名在外——蒋峰,要么就是身家败落、一脸颓废——冯旭尧,比起眼前这位有着大好前景的帅哥来,实在不能责怪女生们的朝三暮四呀! 更何况!方秉然入校以来,一直都没什么绯闻,以往一直粘着他的程静羽已经和他形同陌路,唯一传过绯闻的沈清歌现在和秦漠在交往,方秉然对沈清歌的态度也只限于同学间的往来,于是女生们都认为这只是空穴来风,把这段绯闻轻轻揭过了。 一个没有绯闻、身家耀人、头脑优秀的帅哥,被市一中全体女生公认为学校男生中的no.1,也就没什么可以奇怪的了。 沈清歌从安晓炎这里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笑着去告诉秦漠,揶揄道:“有没有觉得失落? 秦漠笑着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随后抚着下巴装模作样地说:“怪不得最近觉得情书少了,原来是我的人气下跌了啊。”随后又低头在她的耳边问道,“那你,有没有觉得,更加安心一点?” 沈清歌一愣,才反应过来,笑着捶了他几下:“我什么时候不安心了?哪有?哪有?” 从北海回来后,两人的感情似乎又深了一层,沈清歌不再有和他交往初始时的那种患得患失,女生们单方面对秦漠的热情和对她的挑衅,她都能做到“视而不见”,因此对于秦漠的嘲笑,她是坚决否认的。 秦漠笑着圈住了她的腰,在她的脸上印了一吻,又问:“你期中考试考了第几名?”期中考试刚刚结束,今天是老师发放成绩条的日子。 沈清歌垂下头,叹了口气,道:“才26,退步了呢!”退步的原因一是因为前阵子把精力都投在了物理竞赛上,二是因为……她低头看了看圈在她的纤腰上,慢慢向上爬的大手……忍不住狠狠拧了它一下! 秦漠呼痛缩回了手,用无辜的眼神望向她,她的小脸红了红,努力地回瞪了一眼! 自从上次在北海,他对她做出那样亲昵的举动后,每次只要有机会,他都会再来一回……她虽然不抵触,好吧,其实她也挺喜欢的,但每每回想,都会让她的大脑暂时短路,思维混乱,需要好久才能集中到课业上去。 怪不得都说恋爱会影响课业,特别是对于陷于初恋中的少男少女来说,那种欲罢不能的滋味……真像是上了瘾呢! “我这次考了28,”秦漠很自觉地揉了揉手,又笑吟吟地贴上来,“26也很好啊,马上j大和f大的自主选拔考报名表要下来了,如果没意外,我们学校应该和去年一样,能拿到一共30张。”这30张报名表,自然是先照顾年级前30名的学生的。 “这就是你老是在年级前30吊尾的原因?”沈清歌问。 秦漠嘿嘿笑了笑,默认了。 这是他父亲在他选择放弃专攻sat的私立学校,考入市一中后,对他提出的唯一要求。这两家大学的自主选拔考只要过关,最不济也有个十几二十分的加分,最好的是保送,中间一档则是高考考到一本分数线,就能入校并且专业任选,这对于一分之差就天上地下的高考来说,是多么珍贵的一个附加。 而每年市一中参加选拔考的学生,过关率基本是100%。 “所以,我想问的是,你想去哪个学校?”秦漠的口气,像是这两家学校都任他俩选择了。 沈清歌沉吟了一下,照理说,她的堂舅舅何韬在f大的中文系,如果她去f大,应该能得到舅舅的一些照顾,但是…… ****** 对不起,今天晚了点。 突然通知说要换办公室,然后搬过去发现,网络还没好,滴汗! 我晚上尽量会再赶出一章做明天的定时发布,不过不保证……如果明天中午12点没看到,就晚上再来看吧,么么~~ 第106章 朱佳萱的男友 从首页新书粉红榜上掉下来了,5555555 月底了还有票莫? ****** 那是谁? 其实两个人都已经看清楚了那个人,只是太过惊讶,有点不愿意相信罢了。 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一对男女正旁若无人地拥吻着。那女孩带着波浪的长发披散在身后,高高的直筒皮鞋,配着一条格子短裙,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能看到她半个微仰的小脸——不是朱佳萱又是谁? 沈清歌仔细确认了一下,又转头瞄了一眼秦漠。 秦漠面无表情地转过眼,拿起桌上的可乐喝了两口。 “不知道,那个男的……是谁。”沈清歌呐呐地说,谁都看得出来,秦漠此刻的心情,不太好。 她的话刚说完,街头的两人骤然分开,那男生低头在朱佳萱耳边说了什么,下一刻她笑颜如花。男生勾着她的腰转过身往肯德基的方向走来,沈清歌看清楚了他的脸。先是觉得眼熟,再仔细一想,她吃惊了。 “那……那不是……” “段昊。”秦漠的声音冷冷的。 “可是,可是,那不是你姐姐的男朋友吗?……”虽然只见过那个男生一次,当时他坐在秦幽佑身边沉默的样子,还给她留下了满深的印象。 “而且……朱佳萱不是喜欢……”她小心翼翼地看了看秦漠地脸色,决定把下面的话吞回肚子里。 街上的两人,勾肩搭背地走进了肯德基的大门,沈清歌紧张地站了起来:“他们、他们进来了!” 秦漠被她这个样子逗笑了。 “你紧张什么?怕被抓奸吗?” 沈清歌嗔怪地白看了他一眼,讪讪地坐下了:“我就是觉得,在这里撞见不大好……” “怕什么?先别说他们未必上来,就算是撞见了,也指不定谁不好意思呢。”他闲闲地靠在椅背上,又喝了一口可乐,随后皱眉,“真难喝。” 朱佳萱和段昊没有走上楼,没多久,他们俩拎着两袋子的食物,又亲亲热热地走了出去,沈清歌松了口气,目送他们穿过了马路,走过了那家连锁餐饮店,随后…… 她不可置信地眨眨眼。 “秦漠……”她回头望向他,轻声说,“他们,去那里干嘛?” 秦漠也看到了那一幕,脸色已经十分难看。 那是一家宾馆。 住在这个城市里的男女,去宾馆消费,做些什么已经不需要再猜测。 沈清歌沉默了。 虽然她不喜欢朱佳萱,但看到她和秦漠姐姐的男朋友搞在一起,心里总是替她觉得可惜的,甚至还有点内疚。朱佳萱喜欢秦漠这么久,就算被他拒绝,也可以在半年内就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吗? 如果是她,她肯定做不到。 “这件事情,你不要告诉任何人。”秦漠坐在那里,沉沉地看着对面许久,才道。 沈清歌点点头。 ****** 第二天,到了学校,才坐下没多久,安晓炎就神秘兮兮地蹭到她身边,低声说:“你知道吗?朱佳萱有男朋友了。” 沈清歌心里一惊,问:“你怎么知道?” “她告诉我的啊。”安晓炎说到这个,得意起来,“那个男的我见过一次,比我们大一点,是个大学生。” “她倒是,什么都告诉你啊。”沈清歌微微“哼”了一声,拿出一本书低头看了起来。 安晓炎嘿嘿笑了两声:“你的情敌去了一个威胁最大的,怎么也不见高兴?” 沈清歌头也不抬,慢慢翻过一页。 安晓炎投降,抱住她的手臂晃了晃:“好啦,她说这个事情迟早大家都要知道,也没什么可瞒的,她也未必只告诉了我一个人啊。”随后她凑近沈清歌的耳朵,低声说,“那个男的,只是个二流大学的大学生,长得倒是蛮帅,不过我觉得朱佳萱配他可惜了。” 她看到沈清歌目光停滞,明显在认真听她说话,又高兴地坐了回去:“不过嘛,朱佳萱本来打算去英国读书的,大概也就是高三压力大的消遣吧。” 沈清歌嗤笑:“她有什么压力?”随后又看了看安晓炎,揶揄道,“你现在瞧不起二流大学了?那还不让林浩然,好好努力?”安晓炎的期中考成绩,保住了年级前100的位置,名次发布后,娄老师特意过来鼓励过她,让她好好保持,高考可以冲刺重点大学。可惜的是林浩然,一直在150-200之间徘徊,这样的差距,以后肯定不能考入一个大学的。 “不在一个大学也没什么,还能保持新鲜感呢。”她不在意地挥挥手,笑容却有点不自然,沈清歌知道,她其实还是很在乎的。 果然,她在沈清歌了然的目光下,可怜兮兮地垂下了肩:“真的蛮羡慕你和秦漠的,成绩都那么稳定,大学不是随便选……你们想考哪个?” 说到这个,沈清歌的脸上浮出了抑制不住的笑意:“商量过了,考j大。” “真好啊……”安晓炎痛苦抱头,“我也想考j大的工业设计系。”不过以林浩然现在的成绩,j大肯定是进不了的。 “你想读设计?”沈清歌疑惑,“你确定?” 安晓炎叹了口气,拉着沈清歌诉起苦来。 原先她的成绩吊在两百名的时候,家里的爸妈也没见有什么反应,只要她能考上本科,就是全家欢喜。现在她的成绩上去了,爸妈的要求也水涨船高了,她的爸爸还就认定了市内的两所名牌大学了,放话说,专业不重要,重要的是考进去。 安晓炎的成绩,大概只能堪堪到这两所大学的最低分数线,如果真的想考,还是需要搏一搏的,于是这个有点冷门的设计系就成了她的目标。 沈清歌嘴上在安慰她,心里却十分想笑。安晓炎的爸爸还真是了解这个女儿,知道她只有在压力下才会发挥的更好,虽然平时工作忙对女儿关心少,但就凭这一点,也算是个不错的父亲了。 说话间,教室里又走进了一些学生,秦漠笑吟吟地把一袋点心放在了沈清歌的桌上,惹来安晓炎嫉妒地吵嚷。 “是双份的,你一起吃啊。”秦漠笑道。 第107章 高三减压大法 安晓炎不屑地站起身,跑到了窗边:“我吃过了,我只是嫉妒下清歌,不可以啊。”林浩然那个粗枝大叶的,买早点就不指望他了。 她趴在窗栏上唉声叹气了一会儿,忽而精神一振,向沈清歌招手道:“清歌,清歌,快来看,快来看!” 回头见到她还在慢吞吞地站起身,不由生气道:“快点呀!再不看就没了!” 被她这么一说,坐在窗边的几个同学,都纷纷站起身往下看去。 一看,大家都笑了。 “哟!又是一对!” 沈清歌顺着安晓炎的手指看过去,却是周涛涛和赵元鑫,两人并肩走着,赵元鑫笑嘻嘻地去拉周涛涛的手,被周涛涛嗔怪地斜了一眼,甩开,他不以为意,再去拉…… 趴在窗栏上的学生们一阵哄笑:“班长大人终于被攻陷啦!赵元鑫不错啊!” “你说,我们班里有几对了?” “嗯……如果就算班对,这是第四对吧……如果把范围扩大到学校的话,……七八对总有吧。” 沈清歌惊讶,悄声问安晓炎:“有这么多?” 安晓炎捂嘴偷笑:“你不知道?高三一开学,陆陆续续的,大家都成双成对啦。” 沈清歌一开学就投入到无休无止的物理竞赛题海里去了,复赛结束又赶紧拾起高三的功课,接着又是期中考试……哪有这种美国时间去注意这些? “可是……这是高三哎,他们不怕影响学业吗?”沈清歌期期艾艾地说。 安晓炎白了她一眼:“你不觉得你说这个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吗?我们班第一对班对是谁呀?” 沈清歌默然,她其实很想说,以她的亲身经历来说,对学业肯定是有影响的。但这话说出来,一定会遭到安晓炎的暴打,还是算了…… 安晓炎见她不做声,便继续说教:“我觉得,影响学业什么的,只是老师和家长为了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所找的借口而已,我们才十七八岁哎!这么美好的年纪,难道不应该是色彩斑斓的吗?不谈一场恋爱,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了?等年纪大了回想这个时代,只有无穷无尽的作业、考卷、测验!天哪,一片灰色!想想就觉得恐怖。” “再说了,如果说谈恋爱会有影响,那也只是一小部分而已,你难道不觉得,这正是考验你意志力、自制力的最好方式吗?怎么把他们放在同一个天平上,这个课题,可没有老师会教我们哦!而且谈恋爱对学业有影响这个说法也很奇怪,高中就有影响,大学为什么就可以?如果有影响,工作了还会对事业有影响吧?所以,这完全是——瞎掰!”她微微仰起头,“哼”了一声,“要是有影响,就应该早点知道早点纠正啊,大人们这样不分情况一掌拍死,完全就是他们自己懒得引导我们,完全就是,只准他们自己放火,不许我们点灯!” 沈清歌被她的一通说辞惊呆了,不得不承认,她说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安晓炎的声音不小,班里大概有一半的同学都听到了,有几个还笑着鼓起掌来。 安晓炎更加得意,手一挥做出结论:“所以,高三谈恋爱什么的,对学业的影响是很少的,相反的,还会减轻我们的压力哦,这是高三最好的减压方式了。” 大家笑了起来,有个男生还应和道:“是吗?那我要赶紧去文科班找一个。” “怎么不在班里找?” “班里女生少,竞争太厉害啊!” 大家哄笑起来,同学们开始互相打趣,揭人老底。谁谁谁高一的时候暗恋过谁,谁谁高二的时候递过情书,反正不管以前暗恋的、明恋的,到了高三的最后时刻,都要勇敢地把心意表达出来,才是应该。 娄老师踏着铃声走进教室的时候,大家的脸上都还洋溢着笑容,话语声却一下子消失了。 “唷,今天早上说什么呢?心情这么好。”娄老师问。 第一排的一个男生,大胆地说:“在说一个高三最好的减压方式。” “哦?”她挑眉,“是什么?有效的话,大家可以都去试试。” 同学们听了,大笑起来。 “都去都去!” 娄老师却有些莫名其妙:“到底是什么方式?” 后排的某学生,掐着嗓子叫道:“是谈、恋、爱!” 又是一阵大笑。 娄老师听了,也笑了起来,想想又觉得自己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笑,勉强板下脸来,一本正经道:“是谁说的?嗯?”声音十分威严。 大家见状,纷纷停下了笑,摆正了坐姿,闭上了嘴巴。 娄老师严肃地清了清嗓子,道:“那个,你们都还未成年,谈恋爱这件事……”她的目光扫过班里的几对男女,有些心虚的,已经低下了头。班级里一片沉静。 娄老师见效果已经达到,再度清了清嗓子,接着道:“还是要把握好尺度,那个……注意安全。” 大家愣了一会儿,消化了一下,才骤然发出了哄笑。 “注意安全”! 一向是学校代表的班主任,竟然叫她的学生们在谈恋爱的时候“注意安全”! 虽然生理卫生课上的含含糊糊,但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在座的每一个学生,都能知道,娄老师指的“注意安全”,是什么意思。 嘴快的男生已经叫嚷起来:“会的!会的!保证不给学校添麻烦!” 娄老师一个粉笔头扔过去,精准地命中目标:“就你贫嘴!” 看到大家还在兴致勃勃地议论着,不由地用黑板擦敲了敲桌子:“这个,大家心里知道就好了啊!没必要都说的很明白嘛!等下课铃响了,就当我没说过这个话啊!”那是娄老师怕这话传到领导的耳朵里,不好做吧。 大家都理解地笑了起来。 “你们知道了吗?”她不放心地再问了一句。 “知——道——了——”声音又大又亮,像是小学时代常见的回响。 娄老师的脸终于板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班里的学生还是非常识趣又可爱的。 “好了,现在把书翻到117页。” 娄老师,你也很可爱。 第108章 要追我,来J大! j大和f大的自主招生考名额终于下来了,市一中意外的拿到了35个。这说明近几年来,市一中输送给这两所大学的学生质量都很好,自助招考的成绩优秀率很高,因此大学便想招揽更多的人才。 考试定在了1月中旬,日期一样,连考试时间都是一样的,j大和f大的生源争夺激烈,可见一斑。 j大以理工科见长,因此下发名额的时候,特别指定了方秉然等3个在物理竞赛中获奖的学生,f大也指定了2个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这5个学生大多都不在前30名之列,因此对市一中其他学生来说,自助招考的名额竞争,还是很激烈的。 校方为了公平起见,宣布从高一以来历年的中大考成绩,都要作为发放名额的参考。这样的政策,对成绩稳定的沈清歌来说,是十分有利的。她历年的中大考成绩,从未掉出过年级前30。秦漠的成绩也是一样,虽然一直在30吊尾,但比起那些高二下才开始冲上前30的同学来说,优势还是不少的,更何况,秦漠还有个强大的老爸,不用他开口,学校都会考虑到这一层,给他一个面子。 因此,虽然不少学生为了这几个名额,明争暗斗了一阵子,尘埃落定的时候,沈清歌和秦漠都算比较轻松地拿到了一个资格。 安晓炎拿着那张报名表翻来覆去地看了许久,一脸艳羡地说:“真好!清歌,你要在j大等我呀。”这张表格是把能提前打开j大校门的钥匙,但也要有实力的人才能拿动。她的钥匙却还在淬炼中,等着6月的试炼。 沈清歌对她安慰地笑了笑:“还没考呢!结果要到下半学期才知道。我听说,下半学期还会发加分表,到时候你可以争取一下啊。” 加分表是j大和f大另一个争取生源的方式,5分的加分,不算多,与其说是加分,不如说是增加考生的信心,拿了他家的加分表,志愿总会填他家了吧?市一中每年加分表都可以拿到挺多,安晓炎如果能把成绩再往上升一升,应该可以争取到。 “那林浩然呢?你上次说要和他好好谈一下的?后来呢?” “没有然后啦,我跟他说,这次期末考要考进前150,不然我们就分手。”安晓炎挑了挑自己的刘海,轻描淡写地说。 沈清歌被她惊到,忍不住暼了一眼坐在她斜后方的林浩然,他正把头埋在英语书里,喋喋不休地念着什么。 林浩然是十分好动的,让他这样坐在书桌前对着枯燥无聊的单词课文,他忍不了十分钟,但今天他吃完午饭就坐在那里,已经坚持了半小时了,虽然因为耐不住,他的双脚一直在不自觉地抖动,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沈清歌转过头来,打量着安晓炎:“你好狠。” “没办法啊,如果我考到j大,他跑到s大,那不是天各一方,每次约会都要横穿整个市区,累都累死了,这样的感情,我可不看好。”j大在南面,s大却在北面,都是郊区,距离十分远。 “那林浩然怎么说?” “他说他会努力啊,考个好大学,谁不乐意呀。”安晓炎捂嘴笑得两眼弯弯。 沈清歌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说:“我总觉得,这么轻易地就拿‘分手’来做威胁,不太好……”在她来说,这两个字一旦出口,必是经过反复思量的,就再也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如果……如果秦漠对她这么说,她即便心里再留恋,也会头也不回地走开,找个地方自己疗伤。 安晓炎愣了一下,沉默下来。 “清歌。”她的小小声地叫她,声音里有着从没有过的迷茫,“你觉得,你以后会一直和秦漠在一起吗?你们会结婚吗?” 沈清歌低头捻着习题集的书角,许久,才对上她的双眼,轻轻道:“我还没想过这么远,不过,我想一直和他在一起……” 她的声音虽然轻,语气却很坚定。 安晓炎的眼底闪过一丝羡慕。 他们两人的感情,一定很好吧。 她就说不出这么肯定的话。 班里这么多情侣,高三毕业以后,真正能在一起的,又有几个呢?一本、二本、三本、大专……每一个都像是不可逾越的鸿沟,还有距离和时间的考验,即便是手牵手走过了大学,到了工作时,物质要求的冲击,又是一个很大的关卡。 想到将来,她实在是没有什么信心呢! “你上次不是还说,距离远还有新鲜感吗?”沈清歌见她带点落寞的申请,想到她之前还把话说得那么的潇洒,不由地揶揄她。 安晓炎哀叹了一下:“新鲜感能保质4年吗?我严重怀疑。” 两人默默无言地对视了一会儿,都在彼此眼里看到了茫然。 沈清歌自己知道,虽然面上看起来,她和秦漠一路走的很顺,但是将来还是会有很多问题等着他们,譬如他父亲的身份,以他父亲的年龄,这个位子做得好一定是平步青云的,以后两家之间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吧…… 她按捺下心底冒出的动摇,轻快地从课桌里拿出了一本簇新的习题集来,扔给了安晓炎。 “你呀,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我只知道,你再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事情上,j大就会跟你拜拜!”她顿了顿,又笑说,“或者,你就是故意这样的?这样你们也可以一起上同一所……” 话语被安晓炎挥过来的书本打断,沈清歌大笑着躲开。 安晓炎抿了抿嘴,也笑出了声。 想这么多干嘛? 她总是要尽力去试试看的。 以往说的什么混个三流大学的话,已经是老黄历了。既然她现在有这个实力,不拼一下她也就不是安晓炎了。 想到这里,她回头看了一眼乖乖坐在椅子上背单词的林浩然。他正背得异常痛苦,双眼乱飘,寻求慰藉,两人视线对上,他露出了一个卖乖的笑容:我有在努力哦! 安晓炎却回给他一个骄傲而又挑衅的笑容: 想追上本姑娘,来j大吧! 第109章 一直在一起 埋在书本间的日子过得很快,倏忽间已到了j大自主招生考的日子。 市一中的同学们被打乱到各个教室,经历了一天各色卷子的折腾后,大家走出考场时,脸色都不太好看。 “考得怎么样?”大家见面后说得第一句话都是这个。 英语听力语速太快、阅读又多又长、数学的解答冗长到自我怀疑、语文的古文多到让人想哭……总之,没有一个人可以很有信心地说,自己考得很好。 大家交换了下答案,想着成绩公布要到下学期,又想着接下来马上就要开始的期末考试,渐渐没了兴致,三三两两的在j大门口散开。 “考得怎么样?”秦漠牵着沈清歌的手,走在j大边上的一条小路上。 沈清歌抿嘴笑道:“英语考得最好。”这要多亏何昱宁提供的大学四六级材料。 秦漠笑着搂住她的腰:“我也是。” “这回,你没有故意把对的题目做错吧?”她倚在他的怀里,笑问。 秦漠的胸膛低低振动起来:“你还记着这个事情?” 那时带给她的是多么大的刺激呀,沈清歌撇撇嘴,斜了他一眼,又忍不住笑了出来。 太阳已经西下,北风吹过时,带起了一阵寒意。 “对了,这个春节,我要去海南。”他握起她的小手,放入了大衣口袋里。 “去几天?”虽然春节里各自都有家里的亲朋好友要拜访,但想到过年的时候,两人不在同一个城市里,她心里还是有点失望的。 “一个星期吧。”他捏了捏口袋里的小手,“我爸爸也没有这么多的空闲,不过这次他突然说,一家人好久没有在一起了,想开开心心过个春节。” 沈清歌听了,眼里闪过几分羡慕。 秦漠像是知道她的想法似的,低头亲了一下她的脸颊,随后轻轻地在耳边说:“别着急,过几年,就变成一家四口一起去啦。”他轻轻地笑了一声,又补充道,“说不定是一家五口。” “什么五口……”沈清歌呆愣愣地问了一句,对上他似笑非笑的双眼,忽然明白过来,顿时又羞又恼,抽出手来,跺脚道,“你乱说些什么呀!” 含羞的眼光四处瞟了一阵,见秦漠还是站在那里,意味不明地笑着,下意识地拔脚就走。她低头走得又快又急,在拐角处差点撞上了行人,秦漠追上去,笑着哄了好一阵子,她才渐渐放松了板着的小脸。 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借着喝水,仔细打量着坐在她对面的这个少年。 想起最初对他心动的那一瞬,就是因为他与班里其他男生的不同。 高一的男生,十五六岁,只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加上现在家里多是独生,长辈们都宠得厉害,幼稚、骄傲、自我、张扬……在沈清歌眼里,这些贬义词可以套用在几乎每一个班里男生的身上,除了秦漠。 他的身上有一种其他人没有的慵懒自得的气质,好像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又什么事都胸有成竹。他的举止没有这个年纪男生特有的夸张,他的嘴角一直噙着淡淡的微笑,他对每一个人的态度都是那么温文有礼——这一切,都让沈清歌觉得,这个少年有着这个年纪其他男生所没有的成熟。 “怎么了?”秦漠发现了她一直停滞的视线,放下筷子,挑眉问。 沈清歌回他一笑,没有作声。 安晓炎的话不期然闪过她的脑海。 “你觉得,你以后会一直和秦漠在一起吗?你们会结婚吗?” 想到方才秦漠带着几分认真的玩笑话,她脸上微红,心里却是暖暖的。 我想一直和他在一起…… 此刻,沈清歌深深地注视着对面的那个少年,虔诚地向上苍祷告着。 ****** 期末考试结束没多久,便是一年一度的春节了。 这个春节,许多高三的学子都过得颇有压力。 家有考生,亲戚碰面少不了问候一下,若是遇上没有眼色的,说了些不中听的话,压在考生心里,免不了辗转反侧一番。 但沈清歌却没有这个烦恼。 考完试,她就找了个机会和何韬一家在小年夜吃了顿饭,黄珍大显身手,何韬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瓶黄酒,四人吃得其乐融融。 虽然对于沈清歌没有考f大,略略觉得遗憾,但三人对沈清歌的这次自主招生考都充满了信心。 “最差也不过什么都没有,到时候让我爸去学校帮你弄个推荐什么的,总是可以的。”何昱宁安慰她。 何韬失笑:“臭小子,你以为推荐加分这么好弄!”他一口喝干杯子里的残酒,向沈清歌抱怨,“当初他考大学,明明成绩可以进f大,偏偏不要我给他弄推荐,去考了个外语学院,说不要在我的眼皮底下过四年。你说是不是气死人!” 沈清歌看着何昱宁掩嘴而笑:“是因为外语学院美女多吧?”在外语学院,男生绝对是稀有品种,更何况是何昱宁这种卖相的。 何昱宁一愣,他没想到沈清歌会调侃他,何韬和黄珍已经笑出声来。 “你倒是很了解昱宁,他呀,听说大学四年换了8个女朋友!”黄珍揭他的老底,言语里有着些许不满,看着儿子的眼神里,却是带着骄傲的。 何昱宁却觉得很丢脸,他向来在美女面前都很注重形象,虽然眼前这位美女是他的表妹。于是开始插科打诨,又卖力地说起他工作时遇见的笑话,直到大家的注意力又渐渐转移到沈清歌身上,才略略放松下来。 说到沈清歌,大家又不免想到了她的男友。 虽然在座见过的只有何昱宁,但在大部分人眼里,秦漠的身家背景比他本人更加炫目。 何韬抿了口酒,像是想起什么似地,低声问:“我记得你上次说,你们班里有个女孩的妈妈,前阵子被判了?” 沈清歌点点头:“判了10年。” “学校年会的时候,我听同事们说起这件事,好像还没完……听说,跟市长也有些关系。”何韬是纯粹当八卦讲,但沈清歌听了,却心里一紧。 第110章 沈清歌与何昱宁? 从今天开始,做可爱的3k党,需要大家各种订阅票票的支持鼓励~~~mua~~~ ****** 原来上层的派系斗争已经放到明面上来了吗?就连大学老师们的八卦中,也能听到它们的踪影。 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越传越纷杂,到了老百姓的嘴里,真相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何韬还在讲一些他听到的八卦,沈清歌面上带笑的听着,心思却已经飘远—— 他现在,应该上飞机了吧? 照理说,过年的时候,市长应该会很忙,新闻里的曝光率很高,今年他的爸爸这么做,难道真的是有些事情发生了? 看秦漠的样子,似乎又不像。 秦漠对她,还是很坦然的。 沈清歌夹起面前的菜,心不在焉地吃了一口,包里的手机轻轻地响了起来。 她放下碗筷,起身拿出一看,是秦漠发来的。 正在想他,他就发来了短信,沈清歌按下查看的时候,眼里已经充满了笑意。 “飞机要起飞啦,已经开始想你了,我们初八见。” 他们约好初八去看电影。 沈清歌对着这几个字,翻来覆去地看了好一阵子,直到感受到何昱宁投来的,嘲弄的目光,才不好意思地收起了手机,坐回了餐桌边。 看她的脸色,不用问也知道是谁发来的消息。 何韬和黄珍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里复杂的情绪。 如果可以选择,他们都希望沈清歌能遇到一个家世相当的男子,而不是这么早遇到了一位王子……这个世道,是没有灰姑娘的。 但沈清歌在同龄女孩中,思想上是绝对成熟于大部分人的,她对未来有着自己的考量,并也在以实际行动,一步一步地向着设定的目标靠近,谈恋爱似乎只是一个不影响主旋律的伴奏,这种情况下,他们作为长辈,确实也没有必要多费口舌,只是背地里暗暗关照何昱宁多多留心。 何昱宁却觉得他们太过杞人忧天,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年纪,谈恋爱就是谈恋爱,想太多根本没有必要,再说,他也没觉得沈清歌配秦漠有什么不妥,她有大把的时间去验证这段感情,现在就考虑两家的门第以及未来的各种可能,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一顿饭吃到后来,因为那个短信,变得各有心思起来。 吃完饭,何韬笑眯眯地塞了个大红包给沈清歌,看看天色不早,又连忙指挥何昱宁送沈清歌回家。在阳台上看着何昱宁的车子开出小区,消失在拐角处,才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到屋里。 黄珍收拾好厨房出来时,正好看见他坐在沙发上,用纸巾擦着眼角。 “怎么了?”她连忙抹了抹手,在他身边坐下。 “看着清歌,就想到了婉玲……她比她母亲坚强很多。” 何婉玲被何韬的父亲何申棠收养的时候,何昱宁刚刚出生,对于这一位年纪不过13岁的小姑,她其实是当自己孩子一样疼的,看着她长大,看着她恋爱,看着她出嫁、生子,看着她…… 每每想到何婉玲用如此决绝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一生,连尸首都不曾留下,她都觉得心底狠狠地一阵揪痛。 何婉玲为什么而死,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然也不会因此和沈家闹翻,10年不相往来。但两人对沈清歌却是一直怀着内疚的,在成长上没有办法帮到她,只能努力帮她打理财产,仿佛这样才能抵消内心的一点点歉疚。 现在,看到沈清歌如此的懂事成熟,学业又如此优秀,两人终于放下了心头的一块大石。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沈清歌的这个男友了。 齐大非偶。 第一次听何昱宁提到秦漠,他们脑海里就浮现了这个词。 他们俩是当初亲眼看着何婉玲在感情里挣扎的,她的热恋,她的痛苦,她的绝望……沈清歌长得与何婉玲是如此相像,那何婉玲对感情的执着与执拗会不会也遗传给了沈清歌?——这才是他们俩人最担心的。 何昱宁笑他们俩大惊小怪,但何韬却宁愿多花这一份心思。 如果沈清歌在感情上有何昱宁这般的潇洒,只消一星半点,他们老俩口也就放心了。 但……何昱宁,又似乎也太潇洒了点。 想到自己这个宝贝儿子,黄珍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昱宁过了年,也快28周岁了吧。” 何韬知道黄珍的心思,轻轻地拍了拍她扶在他手臂上的手:“三十而立,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着急也没用。” 黄珍撇撇嘴,咕哝道:“我看,他就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顿了顿,她又说,“早知道,在政策收紧之前,我们应该再生一个女孩儿,就像清歌这样的,我疼还来不及。” 何韬呵呵笑了一阵,道:“那你去跟昱宁下指标,找媳妇就要找清歌这样的。” 黄珍跟着笑了几声,眼光一转,忽地兴奋地抓住他的手臂:“老何,你和婉玲,只是堂兄妹,并不是亲兄妹呢!” 何韬不明所以地望着她:“那有什么区别,她就像我亲妹妹一样。”语气里还带着几分不被承认的恼怒。 黄珍抿着嘴笑着睨他:“当然有区别,堂兄妹,清歌和昱宁就不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啦。” 何韬愣了一下,才明白了黄珍的言外之意,不可置信地望着她,说话也结巴起来:“这、这……这怎么可以?” 黄珍被他的样子逗笑了:“有什么不可以的,法律都规定说可以。” 何韬摇了摇头:“这……这太不可思议了。” “傻老头子。”黄珍点了一下他的额头,眼角眉梢还带着几分往日的风情,“我又不是说让他们俩……不过是突然想到了这一点,觉得,其实还是有可以让清歌和我们更亲近的法子的。” “这个,这个……血缘太近,对后代不好。”何韬终于缓过身来,仔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黄珍认同地点点头,又叹了口气:“要不是这个原因,我才舍不得把清歌交给别人呢,那个什么市长的儿子,能有昱宁好吗?” 何韬笑了起来,边笑边摇头:“你呀!全天下就你儿子最好!” ****** 大年夜的一大早,沈宽、沈和带着一家子人,热热闹闹来到了吴卓芳这里。沈辽海早在几天前就回来了,看到又长高一大截的沈清扬和愈发爱撒娇的沈清音围在他的身边,他的嘴角一直是往上扬的。 沈清歌在厨房里帮吴卓芳下饺子。 屋子里这么多人,她不好躲到自己房间里看书上网,又不愿意坐在沙发前看那些没营养的歌舞,王琼和张雪梅又明里暗里话语间互不相让,索性躲到厨房,还落得个清静。 要不是奶奶一年就下这么一次厨,让那两个妯娌在厨房里斗嘴,才是最应景、最清净的。 沈清歌肚子里暗暗腹诽着,手脚却十分利落地盛好了饺子,每个碟子里不多不少二十个。 端出去招呼大家围桌而坐,两个小的迫不及待地爬上椅子,比赛似的吃得满脸花,嘴巴里还不停地指责着对方的错处,逗得满桌子的大人笑个不停。 等到大家都吃了个七八分饱,居然还没吃到那粒包着硬币的饺子,众人看着盘子里剩下的几个,又看看沈清歌碗里的几个,王琼掩嘴笑道:“今年,难道又是清歌吃到?” 沈清歌苦笑着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饺子,挑了一个小心翼翼地咬开,果然看到一枚硬币在肉馅儿里露出一道边。 沈和也笑了:“清歌今年考大学,一定中啦!” 王琼嗔道:“普通大学清歌不是随便考考,自然是要名牌大学啦,清歌,你打算考什么大学?” 这个问题,去年她也问过。 竟然已经一年了呢! 她对王琼微微一笑,道:“我要考j大。” 王琼惊讶地挑眉,j大的名声响彻海内外,她没想到沈清歌的目标这么大。一下子又觉得,光彩都被沈宽家夺了去。 “那你要好好努力呀!”她心里不爽,讲这句话时,就显得有些敷衍。 沈清歌却像没听出什么似的,垂下眼,认真道:“我会的。” 沈辽海听到,却笑眯眯地对沈清歌说:“好志向,j大很远吧?考上j大,爷爷给你在j大隔壁买套房子,就写你的名字。” 此话一出,全场静默。 沈宽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推却:“爸,这怎么行,不过是考个大学而已啊。” 沈辽海对他摆摆手:“什么而已?那你当初怎么考得要死要活的?” 沈宽摸了摸鼻子,不说话了。 沈辽海眼光扫过在座的神情各异的儿子媳妇们,一锤定音:“就这么定了。j大到这里,自己开车都要一小时,住宿最好也是4人一间,让清歌在学校外面有间房子,无论怎样看都是方便舒适很多的。我们家,还没出过名牌大学生呢,这是奖励,知道吗?以后清扬、清音如果也能考上和j大一样好的学校,我也会奖励一套房子,这话,大家都听到了,我是不会赖的。” 话音刚落,王琼便笑着低头对沈清音说:“听到没?以后读书也要像姐姐那样棒!” ****** 明天上午继续开会,下午未定,所以,,,更新应该也是晚上。这种情况可能要持续到8月中,请大家见谅! 呜呜呜~刚刚决定加入3k党,竟然就出来一堆事情,我认真考虑是不是要拿这个全勤 第111章 小别后的重逢 沈清音吃饱了却还被妈妈留在餐椅上,正觉得无聊呢。 王琼平时就爱拖着她去上许多兴趣班和培训班,周末都没有休息,好不容易盼到过年,竟然还要提“读书”,小家伙心里不乐意,便生气地大声抗议道:“我不要读书,我要下去和清扬玩!” 众人低笑起来,刚刚严肃的气氛终于有了松动,王琼笑得一脸尴尬。 沈和抱下沈清音,向沈清歌说了几句场面上的鼓励的话,又对沈宽表示了心底的羡慕,大家故意都绕开那个敏感的奖品,心里各自计算着小九九。 张雪梅看到王琼吃瘪,低落的心情终于缓了一缓,但想到那一套房子,心里又是一百个不愿意。 沈辽海开的公司,照理说是两房平分的,但沈宽现在在政府机构工作,不可能同时参与公司的经营,沈和却是一直跟着沈辽海做事的,如今沈辽海一直在深圳跑,市内的总公司就交给了他打理,虽然两房人家每年拿到的分红是一样的,但说到底,等以后沈辽海做不动了,这个公司肯定就是二房的了。 家里的资产都是沈宽管着,她手里只有家用和自己的一份薪水,根本积不下什么钱,沈清扬现在才读幼儿园,等到他要考大学,黄花菜都凉了。想到沈清扬的将来,她就觉得愁肠百结。 沈清歌这里已经有了一份教育基金、吴卓芳给的一百万、现在眼看一套房子又要到手……而沈清扬到现在,也就是一份教育基金而已,凭什么同是沈宽的孩子,待遇要差这么多? 她低着头,嫉妒地想着,不如让沈清歌高考失利,考个一般的大学吧,索性大家都拿不到! 吴卓芳等大家说完了客套话,才优雅地放下了碗筷,取纸巾轻轻地擦了擦嘴角,对沈辽海说:“那你这套房子是买定了。” “哦?”沈辽海兴致勃勃地看向沈清歌,“这么有信心?” 沈清歌笑了笑,没有回答。 吴卓芳却用她好听的声音解释道:“1月中她才去参加了j大的自主招生考,市一中历年的通过率基本都是百分之百。” “自主招生考?是提前招考吗?”沈辽海疑惑。 沈清歌不知道为什么吴卓芳会一反常态,把这件事情这么高调地宣布出来,毕竟结果还没有出来,再有把握也是有变数的。前几日沈辽海回家,问起她的高考,吴卓芳也没有告诉他。 但吴卓芳既然看向自己,要她解释,她就把自主招生考的内容和成绩发布后的奖励,简单地说了一下。 沈辽海听了大喜:“如果你考到保送或者一本线入校,爷爷立刻就帮你去买。” 方才还在不厚道地暗暗期冀沈清歌高考失利的某些人,听了这些话,心一凉,就仿佛大冬天被一盆冷水浇下。 “录取通知书要到7月才能拿到呢。”沈清歌轻轻说。 声音虽然轻,语气却毫不谦虚。 沈辽海大笑:“房子一天一个价,早点买总是好的。” 他取纸巾擦了擦嘴,起身在客厅里走了一圈,按耐不住地说:“等过了初七,爷爷就帮你去打听成绩,j大里我还是有点关系的。” 沈清歌平日与沈辽海的交流很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因为一个大学,得到了沈辽海这么多的照顾,便把疑惑地看向了吴卓芳。 吴卓芳喝着刚刚泡好的花茶,淡淡地说:“你爷爷以前的志向,是j大的物理系。”j大的物理系是老牌科系,出过中国第一个物理学博士,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却因为各种原因,停办了,七十年代末才恢复开系,沈辽海生不逢时,就这么和心中的王牌专业错过了。 难怪他听到j大的名字,这么激动。沈清歌望着坐在沙发上,笑得分外开怀的沈辽海,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感慨来。 商人逐利,她一直觉得沈辽海退休后还坚持经营公司,是个名利心很重的人,平时常年在外,对吴卓芳又是那样的冷淡,她心里对这个爷爷,实在说不出什么好感。 但这样的爷爷,在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有过一段青春和热情,当时物理系停办,他一定很失望吧?一定为此耿耿于怀了几十年,所以在听到她要考j大时,才会这么地激动。 她弯起嘴角,坚定地说:“我一定会考上的。” 坐在她身边的吴卓芳,轻轻地笑了。 “那你要奶奶奖励你什么?一辆车好不好?” “不用。”她立刻摇头,眼角瞟到坐在一边,静声听着两人对话的王琼,她脸上的笑容已经越来越难看了。 吴卓芳暗笑,起身慢悠悠地说:“也是,女孩子开车也不太安全,让奶奶再想想。” ****** 这个春节,在书籍与思念中过得格外悠长。日子一天一天数过去,初七的晚上,收到了秦漠的短信,他回来了。 初八上午,在方大广场的大门边上,她看到了思念了一个春节的少年。 他穿了件灰色的翻领大衣,围着条黑底蓝格的围巾,颀长的身影站在大门一隅,吸引了不少惊艳的目光。 他本来一直低着头,看着手上的手机,忽而抬头见到还在天桥上的一个俏丽身影,便对着她深深地一笑,容色如玉。 沈清歌笑着,脚下却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投入了他的怀里。 两人无声地相拥了一会儿,她才慢慢抬起头,仔细看了看他的脸,道,“黑了一点。” 秦漠却紧了紧围在她腰间的手臂,促狭道:“好像胖了点?” “哪有?”沈清歌立刻否认,在他的怀里扭了扭。 秦漠笑着揽着她走入楼内。 虽然只不过分开了十来天,但两人都觉得,仿佛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了,都有一肚子的话要告诉对方。 “你在海边都做些什么?” “你呢?又看掉哪些书?” “我爷爷说,考上j大就给我在旁边买套房子。” “你的资产越来越多,我这个傍大款的标签是去不掉了……” 沈清歌轻笑。 其实两人每天都有通短信打电话,许多事情都提过,但这不能弥补过节时,对方不在身边的遗憾,仿佛只有通过这样的反复询问、确认,才能把这分别的时间,补回来。 两人絮絮叨叨地上了8楼,在购票柜台随便选了个电影,买了点饮料,手拉手进入了放映室。 灯一暗下来,秦漠就拉了一把沈清歌,头一低,封住了她的唇。 不知道缠绵了多久,秦漠口袋里的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两人,他不甘心地松开她,取出了电话。 “爸爸?”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嘴上说着电话,手指却流连在沈清歌的腰间,钻入了她的衣服里。 沈清歌低笑了几声,捉住了他的手。 秦漠很快就讲完了电话,放下电话时,望着她的双眼晶亮。 “你爸爸?”沈清歌歪着头问他,被蹂躏过的双唇水润润的,眼里还带着一丝媚意,在黑暗中显得分外勾人。 秦漠蓦地低头狠狠地亲了她一下,随后嘴唇移到了她的耳边,贴着她的耳朵,笑道:“你可以让你爷爷买房子去了,小富婆。” 沈清歌一愣,随后惊喜道:“成绩出来了?” 秦漠点点头:“我们俩都考上了二类分数线。”二类分数线里的考生,在高考时,只要考过一档本科分数线就能进j大,并且专业任选。 这对两人来说,是闭着眼睛也能做到的事情。 沈清歌一声尖叫,抱住了他的脖子。 放映室里的观众虽然不多,她这么忘乎所以的一声,还是引来了不少质问的目光。 秦漠索性拉着她坐到了自己的腿上,两人紧紧地相拥着,消化着这个好消息,直到秦漠的手不安分地动起来,沈清歌才略略松开了手臂,笑吟吟地望着他。 “你爸爸高兴吗?” “还行吧,他说我总算没丢他的脸……” 虽然秦正只要打声招呼,秦漠考大学就能无比轻松,但凭着自己实力考来的,含金量毕竟是不一样的。 沈清歌听了一笑,过了一会儿,又是一笑。 秦漠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原来你也会傻笑。” 她握住他的手,倚入了他的怀里,又笑了几回,才道:“秦漠,我真的很高兴。” 忽地一声砰然巨响,影片里放起了焰火。 一朵又一朵缤纷的花火,绽开在夜空中,绚烂而又耀眼。 画面里,男女主角仰着头望着夜空,音响里传出了悠扬的曲调。 ——就像是两人此时的心情。 “你看,连影院都在帮我们庆祝。”秦漠在她耳边低低地说。 沈清歌却想着,半年以后,两人在j大校园的日子。 让爷爷买的房子,不用太大,一室一厅就好。 阳台要露天的,够大,还要一个有阳光的厨房。 厅里像何韬家里那样,做满了书架,想看时,随手就能拿到。 卧室里不必太多装饰,一个舒适的床足以。 只是……床要买多大的? 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全身都烫了起来。 ****** 竟然这么晚了,掩面 第112章 恋情曝光 想到这名人气急升的帅哥,没多久就要离开市一中,去首都继续接受女同胞们的爱慕视线,市一中里的女生就觉得伤心欲绝。 于是在高三二班门口徘徊的低年级女生多了起来,她们含羞带怯、恋恋不舍地透过窗子望向坐在教室里第五列、第五排的那个身影,若是能收到他无意间投来的目光,回去都能兴奋地说上半天。 面对此等“异象”,高三二班众人表示十分淡定。 j大和f大的保送名额敲定后,陆陆续续的,其他大学的保送名额也尘埃落定了。高三总共有十几个学生逃过了此次高考,直接升入大学学府。 高三二班里,王禹、徐淼、方秉然的位置空了出来。 方秉然去了北京。 王禹和徐淼分别被j大和f大招集,开始了尖子班的培训生涯。 拿了二类和三类附加的学生们,脸上的表情还是一贯的轻松,帮助老师打理着班里的杂事,但大多数的学生却越来越紧张于高考巨大的压力之下。 会有人因为一次随堂测验的分数不理想而放声大哭。 会有人因为一次模拟考的排名,龟缩在家,拒绝来校一周。 有人生病了,却不肯缺席,嘶哑着嗓音,追着老师问问题。 也有人因为压力无处发泄,和伴侣吵得天翻地覆,决然分手。 窗外早已春暖花开,但市一中老大楼的三楼却还是一片沉寂,没有人会在意绿树是否抽芽,蔷薇是否怒放,在他们的眼里,唯一的目标,就是6月初的高考。 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不知什么时候起,只剩下了“距离高考还有xx天”几个大字,那个数字每天都改动一次,拨动着考生们的心弦,一跳、一跳……越来越近。 又是一年运动会。 当高三的考生们,手捧书本出现在体育场的看台上时,边上高一某班的学生正叽叽喳喳地对场内的比赛指手画脚。 这样的场景,是多么地熟悉。 沈清歌恍惚想起去年此时,那一拨坐在隔壁看台的高三学子们。 彼时,他们暗里嘲笑着他们拿着书本看比赛的装模作样,可此时轮到自己,出门前还真狠不下心从包里掏出那本最重要的参考书。 不晓得去年坐在这里的那一拨高三的学长们,此刻又各自分散在何处?相聚三年,离别的那一刻越来越近了。 安晓炎坐在她的身边,有些烦躁地放下了手中的书。 “不看了!”她拿起望远镜对着运动场内看了半晌,随后沮丧地垂下头。 “我完了,帅哥也提不起我的兴趣了。” “你已经很努力了,j大的加分表也争取到了,今天就放松一下吧。”沈清歌劝道。 安晓炎回头望着她,默默地望着,直到沈清歌的脸上浮起疑惑,她才眨了眨眼睛,一不小心,眨落了一串泪珠。 “怎么了?”沈清歌大惊,她从来没有看到安晓炎掉过眼泪,她一向是厚着脸皮,笑嘻嘻的。 安晓炎伸手胡乱地抹了抹脸,把头靠在了她的肩膀上,闷闷地说:“我们分手了。” 又来…… 沈清歌望着蓝蓝的天空,想着这是他们第几次分手?第三次,还是第四次? “这次是真的。”她吸了吸鼻子,又道,“他这阵子一直在逃避我,聊天时讲到高考就冷场,我憋不下去,昨天找他闹了,他居然说,和我在一起,压力很大。” 眼泪又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 安晓炎接过沈清歌递过来的纸巾,蒙住眼睛呜咽了几声。 “其实,我的压力也很大啊。” 沈清歌无语。 以林浩然现在的成绩,让他考j大是在害他。这点恐怕两人心里都清楚,若是安晓炎不肯降低目标,高考以后,他们就面临着分离。 “所以,你们就暂时先分开,各自冷静一下?”沈清歌委婉地提醒着,事情未必会像她想的那么糟,高考结束后,大可以抛开一切压力,爱个痛痛快快。 “分手就是分手,我可不愿意留这种暧昧的余地。”随着眼泪的流出,压在她心中的那一堵墙终于松动了起来,她紧紧地勾住沈清歌的手臂,撒娇道,“到时候,我一定会一直来烦你的,你和秦漠可别嫌弃我这个大灯泡。” “怎么会?我知道,你一直是个很识趣的灯泡。”沈清歌笑着安慰她。 却没想到又惹来她的一阵眼泪。 她闭上嘴巴,把目光投向了赛场。 赛场中,林浩然正表情狰狞地跑着3000米。这是运动会里,距离最长的一个比赛,很多高三的班级都会主动放弃,但林浩然没有。 他是想借着跑步,发泄一下不快吧? 明明还是彼此喜欢的。 喜欢却选择了分离,这个世界上,让人无奈的事情,永远那么多。 安晓炎伏在沈清歌的肩头,哭了很久,周围的同学都很有默契似的,各做各的事情,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狠狠地哭了一场后,她虽然双眼红肿,眉宇间却轻松了很多。 沈清歌不放心,运动会一结束,就陪着她回到了家里。 站在家门口,安晓炎瓮着鼻子,坚定地对沈清歌说:“既然已经决定了自己的路,就要好好地走下去,我一定会考上j大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充满了信心。 “恩,你一定会的。”沈清歌轻轻地应道。 随后,便是一个新的开始。 ****** 沈宽这一阵子很是郁闷。 过完春节,开始上班后,他就察觉到,在单位里,不管他去哪儿,总会有那么几条视线粘在他的身上,隐隐的还能听到别人刻意压低的讨论。 等到他察觉,转过目光,一切又都是那么的平静。 这样的日子实在让人抓狂。 他耐着性子过了一周,又与私下交好的同事暗暗打听,却都毫无结果。 直到有一天,他拿着近期的工作报告,在领导办公室向领导汇报工作时,一向严肃不多话的领导,竟然眼带笑意地和他聊起家常来。 什么家里的情况啊,妻子的工作啊,子女的就学啊,纷纷杂杂地聊了半小时,最后总结:“小沈啊,你生了个好女儿啊。” 自家女儿被j大优先录取,能触发领导这么多感慨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沈宽一头雾水地走出领导办公室,坐在办公室里细细揣摩刚才的谈话,却怎么也抓不住重点。 这种感觉实在很差,下午开会时,他肃着个脸,一双眼睛在会议室里瞟来瞟去,想找出些蛛丝马迹,把会议室里的下属们盯得胆战心惊。 随后,到了快下班的时候,终于有一个热爱八卦事业的同事,跑过来神秘兮兮地跟他说:“你女儿在学校有男朋友,你知道吗?” 沈宽一听,两条眉毛立刻竖了起来。 什么?!! 他呼哧呼哧喘了两口气,想到上午领导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难道是沈清歌在学校做了什么丑事,都传到他单位里来了?那为什么他半点都不晓得?!! 下意识的,他想马上拿起电话打给吴卓芳。 但看到同事还在,便努力平复了一下呼吸,长叹一声,道:“孩子大了,管不了咯。”一脸无奈的样子。不过他前后的表情变幻太快,给人的感觉就有些狰狞。 那同事笑得一脸讨好:“看来,你还不知道这个事情?” 沈宽再度叹了口气:“我女儿都快满18周岁了,交什么朋友她自己心里有数,我们做父母的不想管,也管不了。怎么?难道她交了什么狐朋狗友?” “没有没有。”那同事连忙摇头。 沈宽暗暗地松了口气,脸上却做出十分放心的样子:“她从小就跟她奶奶一起住,被她奶奶教的很好,我很放心。”就算教的不好,那也不是他的错。 等到装模作样地解释了一番后,他才清清嗓子,问道:“现在女儿大了,有心事也不和我说了,她交的男朋友有什么问题吗?” 那同事终于等到他问到重点,便眉开眼笑地说:“没问题,好的很。听说,你女儿的男朋友姓秦,是……”他的手指指了指上头,“……的儿子。” 姓秦的上峰? 沈宽脑子里飞快地把领导的名字过了一遍,没有姓秦的啊。 “最上头。”同事提示道。 最上头?那不就是…… 沈宽脑子里闪过一个名字,顿时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你……你是说,市里的……那个?” 得到了对方的确认后,沈宽愣了一会儿,心中升起一阵狂喜。 怪不得上午领导拉着他说了半天家常,怪不得临走还有那句话…… 好女儿,真真是个好女儿啊! 他现在这个位置坐了快5年,早想挪一挪了。只要沈清歌和那位秦公子关系稳定,领导又怎么不会在升迁上给他点面子呢? 他越想越是欢喜,嘴角不由地泄露出了内心的得意。 告诉他消息的那个同事,也跟着笑了起来:“沈哥,到时候,可别忘了关照兄弟一把。” “好说好说。”沈宽笑眯眯地应了。 一路开车回去时,都觉得今天的道路格外通畅。 ****** 前几天有人投更新票调戏…… 最近很忙,加更是没可能啦,看月底是不是能够结束手头的工作 现在一天3k都很勉强呢,5555,大家要多多支持我呀 另,预告下,下章开始洒狗血 第113章 临考前的疯狂 一到家,沈宽就迫不及待地问张雪梅:“清歌呢?” 张雪梅奇怪道:“今天周一啊,清歌说要来吗?” 沈宽这才回过神来,沈清歌昨天才走,他是着急的忘记了。要不要打电话叫她回来仔细问问?不,不,这样又显得他太过着急了。 他纠结着换了鞋子,走进了书房。 张雪梅看他脸色古怪,又问了一句:“什么事呀?” 沈宽张口就想告诉她,但话到嘴边,想起她近日的那些没有大脑的举动,又咽了下去。 “没事没事!”他挥挥手,关上了书房的门。 好不容易盼到了周末,见到了沈清歌,对上她那张冷冷淡淡的脸,沈宽忽然又不晓得怎么开口了。他发现,他跟女儿之间除了学业,已经没有其他任何话题,而学业的事情,随着她拿到了j大的优先录取名额,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于是他只得借着开车送沈清歌去吴卓芳家的机会,找了个理由和吴卓芳独处,问得期期艾艾。 吴卓芳望着他,笑的讥诮:“你这个做父亲的都不晓得,我又怎么会晓得?” 沈宽僵着个脸,鼻子里哼了哼。 这话戳中了他的痛处。 这件事情,他开始想想是挺高兴的,但越想越不是滋味,他们单位不相干的人都知道了个七七八八,他这个做父亲的,竟然还是同事转告的。 他知道,吴卓芳一定是晓得的。 吴卓芳给自己的茶壶添了热水,等花茶泡开,又慢悠悠地倒了一杯,坐下吹了吹,喝了一口。 沈宽耐着性子等了十分钟,眼神巴巴地望着吴卓芳。 吴卓芳放下茶杯,悠悠道:“那个男孩我见过,还不错。” 沈宽一愣,双眼随即一亮:“是那次一起去海南的吗?”算算时间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了,原来那个丫头瞒了他这么久?!脑海里突然又浮出去年夏天的北海之行,他明白了,那位秦公子肯定也有份。 “我好歹是她的爸爸,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他望着吴卓芳,说得有些委屈。 “知道他的家世,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吴卓芳瞥了沈宽一眼,又道,“再说,我觉得这只是小事,清歌是我教出来的,她行事很有分寸,我很放心。” 沈宽觉得吴卓芳的话里句句带刺,不由干笑道:“妈,这么多年,是辛苦你了。” 吴卓芳喝完了杯中的茶水,把茶杯放在台几上,发出了清脆的碰响,打断了他的奉承。 “我知道你心里在打什么主意,我劝你,还是趁早熄了这个念头,不要去和清歌提。” 沈宽听了有些气恼:“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他儿子拐了我的女儿,难道我都不能有些要求?!” 吴卓芳静默地看了他一会儿,轻轻问:“小宽,你知道我为什么愿意帮你带清歌?” 沈宽一怔,摇了摇头。 “你是你奶奶带大的,和我这个做妈的从小就不是很亲。当初没把你带大,是我的不是,我当初没有付出,对你,我也就无所谓索取,所以我从来不会对你的生活有过多的干涉。你娶婉玲也好,不想带清歌也好,娶张雪梅也好……你可见我说过一句不满?”她双眼灼灼,声音如同冰击般清冷,“清歌马上就要18岁了,她知道她该做些什么,她交往的男友、将来结婚的对象,都是她自己的生活,我不希望有人过多的干涉。” 吴卓芳很少一下子说这么多话,虽然说的都是她自己的事情,但其实也已经很明白地告诉沈宽,你十几年来没有尽过抚养女儿的责任,现在又怎么可以厚着脸皮在女儿这里蹭好处?而且,那只是沈清歌男友的父亲而已,他们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是不是会最终在一起过一辈子,谁也不晓得,现在就开口向对方要官要职,对方会怎么想?还不连带着把沈清歌都看扁到尘土里去? 更何况,沈清歌压根不会因为沈宽的事情去求秦漠,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直接扔给沈宽两个字:不行! 吴卓芳想到这里,笑着问垂头丧气的沈宽:“要不,你现在去和清歌说说看?看看清歌是什么反应。” 就是在沈清歌这里开不了口,所以才想让吴卓芳去说啊。 沈宽苦笑,先来吴卓芳这里果然是对的,他兴奋了几天的头脑被她这一番话浇了个透凉,立时清醒了很多。他摇摇头,道:“是我糊涂了,妈,你说得对,是我想的过份了。” 吴卓芳见他说的真心,轻轻挑了挑眉,又给自己倒了杯茶。 沈宽坐在那里愣愣地发了会儿呆,站起身有些疲惫地告退了。 4月底,下半年的人事调动通告发布,果然没有他的名字。他合上文件夹,望着窗外阴沉沉的天空,想着这么多年来艰难的爬升……他已经在这个位置上坐了5年,也已经不年轻了,失去了这次升职的机会,说不定,他这辈子也就呆在这个位置上,等年纪大些,就给个调研员的位置养老…… 还真是,不甘心! 他把那张通告揉了个稀烂,扔进了垃圾桶。 ****** 沈清歌对她父亲的这些心思,全然不知。 学校的高考复习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总结收尾阶段,五一劳动节后再上最后的两周课,就全面放假,准备6月7日到9日的三天高考了。 学校在五一休假前一周,召回了去各家大学报到的保送生,组织大家站在老大楼前拍了毕业照。 这番举动,终于勾起了高三考生们的离愁别意。 大家合影、写毕业留言,课间休息时,高三的走廊不再是那么安静了。 沈清歌觉得,对于高考她已经完全准备好了。比起许多考生最后一两个月的全力冲刺来说,她的一只脚已经跨过了终点线,完全没必要那么匆忙。但她还是很认真地把老师布置下来的卷子都做完了,并抽空整理出了高中三年英语笔记的终极版,一时成为高三考生中争相传阅的宝贵资料。 运动会结束后,她花了很多时间陪伴安晓炎,直到确认失恋对她的学习没有影响,才略略放下了心。 再度和秦漠一起回家的时候,离五一长假只剩下两天了。 走在她身边的秦漠,显得分外沉默。 “你怎么了?”她忍不住问道。 秦漠侧首盯了她一眼,垂下头轻轻道:“好像,很久没跟你一起回家了。” 沈清歌知道,这一阵子是有点忽略他了。 “对不起……”她勾住了他的手臂,轻轻摇晃着,“前一阵子,安晓炎的情绪真的很低落,我很担心她,万一高考出什么问题,影响的可是她的将来。” 秦漠笑了起来,眼角眉梢还是和以往一样温和,但沈清歌总觉得,那笑里似乎多了些什么。 “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只是……”他停下脚步,眷恋地望着她,轻轻地说,“真的很想你。” 沈清歌的双颊,微微飞红了起来。她环视了一下四周,见马路上没什么行人,便上前一步,靠在了他的怀里。 “我也很想你。”她低声说。 秦漠伸手搂住她,把脸埋在了她的脖颈间,手臂越收越紧,仿佛要把她狠狠地按入怀里才罢休似的,直到沈清歌呼痛,才略略放开了她,抵着她的额头,低声说:“我们五一去云南好不好?听说丽江古城很美。” 沈清歌一愣。 “五一?还有一个月就要高考了。”她认真地看了看他的表情,并不是开玩笑的样子,脸上就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那有什么?我们又不需要像别的考生那样,五一还在家里看书复习做最后的冲刺。”他耸耸肩,一脸的得意。 “可是……”她虽然知道确实是这样,但又有哪个高三考生在临考前一个月还出去游山玩水的呢?就算自己很有把握,家长也不会允许的。 “怎么跟你爸爸说,你别管,我只问你,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去?嗯?”秦漠放低了声音,诱惑着她,“马上就是我的生日了……这一次,就我们两个。” 他的脸离的这么近,近到可以数的清他的睫毛。他掩在睫毛下的双眼深深地注视着他,幽幽黑黑的,仿佛一瞬,就迷失了她的神智。 “机票和酒店我都已经订好了,只要你点头……”他温润的声音只要微微压低,就会显得特别的惑人,“……好不好?” 沈清歌一恍惚,回应就脱口而出:“好……” 秦漠笑了,这一次是真的笑了,紧紧地抱住了她。 沈清歌在他怀里平静了一下,立刻就想到了问题。 “你爸妈都同意你临考前出去玩?”她觉得很不可思议。 “为什么不?志愿都填好了,就等临门一脚了。” “可是……我爸爸和奶奶……” 她的双唇被秦漠按住。 “不用担心,交给我就好。” 真的可以吗? 沈清歌很担心。 隐隐的,她又觉得有些不安。 就算丽江再美,难道还等不了一个月? 高考以后,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出去玩呀。 就算是为了秦漠的生日……好像也,太过奢侈了一点。 “那,我们回头各自整理下,带几本书过去看。”她左思右想,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安心地陪他去云南。 秦漠笑出声来:“好,这才是沈清歌的风格,你去开目录。” 沈清歌望着他帅气的笑颜,觉得自己完全陷入了他的蛊中。 “太疯狂了。”她喃喃道。 ****** 咳咳,狗血酝酿中,大家准备好了吗? 第114章 物是人非 沈清歌又做了那个梦。 自从弄明白了何婉玲的死因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做这个梦了。 梦里,她光着一双小脚丫,追逐着,哭喊着,却仍是眼睁睁地看着何婉玲跃入了黑暗中。 她猛地睁开了双眼。 涌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白色的世界。 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白色的窗帘……天花板上的日光灯幽幽闪烁着,她的鼻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消毒药水的味道。 这是哪里? 她微微侧头看去,她躺的床前放着一道白色的屏风,隔着屏风有几个人影,正在低声地说些什么,她静静地倾听了一会儿,认出了其中一个声音。 眼里不由一热。 “表哥……” 屏风外一下子安静下来,何昱宁绕过屏风笑逐颜开地跑过来:“清歌,你醒啦?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沈清歌转了转眼睛,终于把机场的事情串了起来,又轻轻问:“这是哪里?” “是机场的医务室,你可吓死我了,还好医生说没什么事情,可以起来吗?我的车在停车场,去我家吃个饭吧,我爸妈都在等你呢!”他叽叽咕咕说了一大堆,让人有点应接不暇,但沈清歌听在耳朵里,却倍感温暖。她侧着头静静地听完,轻声道:“让你们担心了……” 何昱宁一愣,伸手抚乱了她的长发:“傻瓜,这么客气!” 沈清歌慢慢地坐起身,动了动手脚,觉得自己除了感觉虚弱点以外,并没有什么不适,窗外天色已经昏暗,她弯下腰穿好鞋,想了想,对何昱宁说:“麻烦你送我去奶奶家吧,太晚回去她会担心的。” 何昱宁点头应了,拎起了她的行李,又笑道:“还麻烦麻烦的,太客气了。” 转过屏风,沈清歌却见到了站在一边的方秉然,实在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他,她着实呆愣了一下。 方秉然抬起眼,淡淡地向她扫过:“醒了?” 沈清歌回过神仔细一想,却明白过来,这是五一长假的最后一天,方秉然要飞去首都继续奥赛的培训。 两人在班里也算比较熟稔,但在这种情况下相遇,沈清歌却觉得有些尴尬。 何昱宁在沈清歌昏睡的时候,和方秉然已经互相认识,他在情场混迹已久,又怎么看不出来方秉然的心思,见两人相对站着却不说话,不由上来解围道:“这是你同学吧?他妈妈是医生,在你晕倒的时候第一时间帮你医治呢!哎,小方,你还要赶飞机吧?来得及吗?” 方秉然看了看时间,道:“是要走了。”随后,深深地看了沈清歌一眼,转身道:“再见。” 何昱宁连忙跟着送了他出去,还絮絮叨叨地要他代自己谢谢洪医生,直到那个背影走远,才在门口转头,望着沈清歌,轻轻地叹了口气:“我们也走吧。” 秦漠打电话给他时,并没有把事情的前后缘由说得很清楚,他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车子开上了大路,何昱宁手把着方向盘,瞥了沈清歌一眼,道:“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沈清歌怔怔地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绿化带,半晌,才吐出一句话:“他去加拿大了。”声音里有着化不开的哀伤。 何昱宁一惊,差点踩了刹车,转而想到了秦漠家的背景,嘴角不由挂起一抹冷笑:“是他爸爸的主意吗?” 沈清歌知道何昱宁误会了,但却没有心情去解释,况且,秦漠这次去加拿大,也的确是秦正的意思,她轻轻地“嗯”了一声,靠着椅背闭起了双眼。 何昱宁暗暗叹了口气,却没有再说什么。 ****** 沈清歌回到家后,宛如大病一场,整个人恹恹的,吃饭睡觉都没有定时,杨嫂看在眼里十分担心,吴卓芳却只是拿起电话打给娄老师,说要请三天假,又吩咐杨嫂这几天的饭菜都挑她爱吃的做,天好的时候,还会叫上沈清歌一起去公园散步。 这种无声地关怀比言语上的安慰更为有效,第四天早上,沈清歌收拾好了书包,上学去了。 学校里和长假之前没有区别,一样的大楼,一样的操场,一样的教室,只是,高三二班第五排第七列的那个位置,空了出来。 物是人非。 大家都知道秦漠去加拿大求学的消息了。 非常仓促的行为,又是临近高考,暗里流传的猜测各种各样,但不管是在哪个版本里,沈清歌一定是被抛弃了。 安晓炎跑来向沈清歌验证过秦漠去加拿大的传言,却没有多问一句。平日照常和沈清歌同进同出,一起做功课,偶尔放松逛街吃饭,举起茶杯鼓励彼此:“失恋却不能失了未来!” 沈清歌浅浅地笑了起来。 安晓炎很久都没有看到她的笑容了,仿佛又回到了高一初始,她和秦漠还没有交集的时候,那时的清歌,也像是如今这般,外表冷冷淡淡,很少会露出笑容,即便是笑,也让人觉得她只是脸上在笑,心,却没有。 她拼命地压着心中的疑惑,明明长假前两人还很要好,明明已经双双拿到了j大的优先录取名额,加拿大又怎样?要考好大学不是又要花费很多时间?在j大毕业后申请,不是更方便吗?还是说……秦漠家里故意挑了这个时间,送出去的? 不管理由是什么,沈清歌现在,一定很伤心吧。 她缀在沈清歌身后,看着她身上的那件连衣裙飘飘荡荡——去年初秋的时候,她穿这件衣服可是非常贴身的。 安晓炎的疑惑很快就得到了解答。 长假以后的两个星期,市一中的高三学生就结束了全部高中的课程,在家养精蓄锐准备高考。 此时,一条新闻震动了整个城市。 市长秦正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了市长职务,中央纪委对此展开了立案检查。 这距离秦正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该收拾的都早已收拾妥当,此时的检查,更像是一个形式。 秦正被带到北京,也有人找上沈清歌,甚至还找了沈宽谈话。沈宽异常恐慌,觉得自己的仕途从此无望,又想到长假之前秦正还特意通过下属对他施压,让他同意沈清歌的丽江之行,心中暗恨,觉得这些麻烦都是沈清歌引来的,对她说话都阴阳怪气起来。 沈清歌却非常冷静地对来人说,希望能等高考结束以后,再接受调查。 沈清歌毕竟只是秦正儿子的女友,尚未成年,检查组斟酌了一下,同意了。 沈清歌此刻,万分感谢学校的放假决定,这让她避免了很多探究的目光和不善的询问,她把自己关在家里,和自己较着劲,也只有专心在学业上的时候,她的脑子才不会分神去想那个,现在已经在加拿大落户的人。 高考的三天,过得暗涛汹涌。 当最后交卷的铃声响起时,考场里响起了震天的欢呼。 不管结果如何,十二年来的拼搏,似乎就在此划上了句号,考生们如出笼的小鸟般,一出大门,便四处散开。 沈清歌一个人,静静地乘着车回到了吴卓芳家。 客厅里,那名检查组的成员已等候了许久。 “沈小姐,恭喜你考完了,现在,请你跟我们去北京一次。” 这种官员的立案检查,一般都是异地审理的。 沈清歌垂眸,从房间里拉出一个拉杆箱,站在门口:“可以走了。” 那男子挑挑眉,惊讶于她的冷静,向吴卓芳告辞后,领着沈清歌出了门。 ****** 从北京回来以后,沈清歌就一直把自己关在家里。 从6月初高考结束,到9月初的大学报道,有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让高三考生去放纵,说是最自由最肆意的青春时光也不算过。这三个月的时间如何安排,沈清歌想过不止一次。但现在这些设想,全都没有用了。 她数着时间等着分数公布的日子,夜里渐渐很难入睡,好不容易睡过去后却常常梦见她和秦漠以往的片段,醒来时,枕边一片潮湿。 在这样辗转反侧的夜里,她开始写信,写下自己的思念,写下自己每一天的琐事,写完的信无从发送,都被她以日期命名,存在了一个文件夹里。 安晓炎屡次叫她出来玩都被拒绝,又怕她一个人呆在家里胡思乱想,便拖着她一起去新开的一个网游里玩。 沈清歌一开始只是盛情难却,但玩到后来却渐渐来了兴致。那种全然忘我投入游戏的感觉,对她来说,简直是及时雨,她太想太想让自己的大脑休息一下了。 在成绩公布的前一天晚上,安晓炎没有如约上线,沈清歌独自练了会儿级,手机响了。 “清歌!我考了526分!”安晓炎喜极而泣。 “现在就可以查成绩了?”她看看时间,不过晚上10点多。 “是啊,很多人都知道成绩了,你快去查查你的,上qq我给你地址。”她高高兴兴地挂了电话,从网上发了一个查询网站给她。 沈清歌点进去,输入了准考证号码后,鼠标对着确认键犹疑了很久,才闭上眼睛按了下去。 第115章 你心里有鬼 573分! 这个分数比沈清歌在校时最好的模拟考分数还高上十来分,她呆呆地望着屏幕,有些不敢置信,但屏幕上的名字和准考证又都是自己的。她这次的英语和物理发挥出色,物理毫不客气地拿了满分,英语则是145,沈清歌盯着那个145看了许久,无法克制地想着,如果这张卷子让秦漠来考,会不会考得比她更好? “没人拖着你偷懒,你一定会考的很好的,为了我,也为了你自己……” 一直压抑着的,机场离别的片段,从脑海里跳跃出来,她的泪水如珍珠般滚落下来。 秦漠,你知道了吗?我的高考,完成的很出色。 手机铃声再度响了起来,却是安晓炎在网上等不到沈清歌的回复,着急地打了过来。 当她听到沈清歌轻轻地报出那个总分时,兴奋地尖叫声贯彻云霄。 “清歌,你大概是我们学校的最高分了!”她边笑边叫,仿佛考出这个分数的是自己,“你qq开着啊,我让周涛涛加你群,大家都在讨论分数呢!” 沈清歌合上电话却没有马上坐回电脑前,而是擦干了眼泪,走出了房间。 “奶奶,我考上了。” 她对坐在沙发里看电视的吴卓芳说道。 吴卓芳放下遥控器,起身看她,眼里闪动着欣喜的光芒。 “573分。”她小声补充道。 这个分数,首都的两个名校都足够上了。 吴卓芳对她招招手,待她靠近后,轻轻地抱住了她。 沈清歌现在的身高已经超过了吴卓芳,但被她这么一抱,就感觉仿佛回到了儿时,奶奶的怀抱和妈妈的不同,是带着点清冷的,却是她最熟悉的。 吴卓芳拍了拍她的背,道:“这阵子,你辛苦了。” 这话听入耳中,眼里便一阵热意。 她忽然想起长假出发前,吴卓芳望着她的眼光。 “奶奶,秦漠家的事情,我去丽江之前,你就知道了吗?” 吴卓芳松开了双手,轻轻叹了口气:“小秦去之前给我打过电话,都告诉我了……他是个不错的孩子,可惜了……” 沈清歌刚刚擦干的眼泪,又掉了出来。 压在心底谁都没有说过的话,在此刻脱口而出:“奶奶,我很想他……可是联系不到他!我好难过!” 她在吴卓芳的怀中放声大哭起来。 这一哭,直到声音嘶哑,眼角刺痛,才慢慢停歇下来。 吴卓芳轻抚着她的头,淡淡地说:“大哭一场后,就把和他的事情,埋在心底吧,你要高高兴兴地去j大念书,你爷爷还等着你的毕业证书呢。” 沈清歌执拗地哑声道:“我和他约好了,等他三年。” 吴卓芳一愣,望着沈清歌坚定的表情,眼底闪过十分复杂的情绪,良久,才长叹一声:“随你吧……只是你要记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等到沈清歌梳洗一番后回到房间里,已经过了11点,qq上安晓炎的头像不停地跳着,点开一看,催促的文字和表情足足排满了一整页。 她接受了周涛涛的好友邀请,没多久就被拉入了一个名叫“市一中高三二班@娄”的qq群,成员已经有二三十人,见到沈清歌加入,瞬间跳出了无数对话。 “沈清歌,你考了573?恭喜啊!”这是周涛涛说的,语气有些酸溜溜。 “应该是我们班最高了,你行啊!”一个男生由衷夸赞着。 八卦女王安晓炎得意地宣布:“我问到现在,其他班没有人比清歌的分数高哦!” 大家打出了各种高兴的表情,表示恭喜。 “我查了一下,去年我们市里的理科高考状元也就583哦!沈清歌,你说你会不会进前三?” 又有人贴出了收集到的班里的高考成绩单,沈清歌拉着滚动条看过去,大多都考得不错,一本基本上都没有很大问题。 随后,她诧异地看到林浩然的名字后面,坠着的分数,竟然是529!比安晓炎还高出3分。 她立刻去问安晓炎:“林浩然志愿填的是什么学校?” 安晓炎半晌才回了两个字:“c大。” c大是以金融财经闻名的专业类学院,金融类专业的毕业生,在各大公司间的抢手程度,不亚于j大和f大。 这个分数,上c大是没有问题了。 只是……有些可惜。 因为这个分数也是能考上j大的。 沈清歌暗暗叹了口气,转而又开始羡慕起来。 “毕竟还是在一个城市里,你要好好珍惜。”她对安晓炎说,心里又是一阵隐隐的绞痛,不久之前,安晓炎还对她羡慕万分……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第二天,沈清歌就收到了娄老师的电话,欣喜地告诉她,她的高考成绩排在全校第一、全市第三!比起娄老师的喜悦,沈清歌的反映平淡多了,她站在阳台上,客气有礼地说了几句,合上手机,望向远方。 夏日午后的太阳,照在身上,火辣辣地让人发疼,但沈清歌的双手却还是冰凉的。 这样的成绩,学校的网站上会登吧? 不管他在哪里,都能看到吧? 她望着眼前郁郁苍苍的公园绿地,痴痴地站了很久…… ****** 成绩知道后,高三二班的qq群里空前热闹起来。压力彻底消失,真正属于自己的黄金夏天到来了。经常有人在群里呼朋唤友去哪里玩乐,说着认识或不认识人的八卦,畅想着美妙的大学生活。 等到各个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公布,又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人要去北京,有人要去杭州,但留在本市的还是大多数,不少人还能继续同学的缘分。 这一日,沈清歌开着qq上网玩着游戏,不知不觉玩到了深夜,她和安晓炎还有些意犹未尽,于是约定各自休息一下后继续,她靠在椅子里,双眼望着窗外黑茫茫的夜色,小口小口地喝着茶。 一声嘀嘀嘀的提示响起,她随手打开一看,却是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 “听说你考了全校第一,恭喜你。” 这个消息已经不是新闻了,听口气,又像是熟识的人。她疑惑地查看了下对方的号码,又去群里对照了一下,却是一直在群里从未上线过的几个号码之一。 号码的昵称是“fang”。 她心中一动,点了安晓炎的头像问:“群里的那个fang,是方秉然吗?” 安晓炎立刻就回复了:“是啊,不过从来没看到他上来过,可能还在北京培训吧。天才真是累呀。” 果然是他。 沈清歌切换到那个对话框,问:“你还在北京吗?” “刚刚回来,你怎么这么晚还在线?” 沈清歌看了眼时间,已经过了午夜12点了。 “你不也是一样?我最近在和安晓炎玩一个游戏。” “网游?” “对。” 方秉然沉默了一阵,又问:“你现在身体没事了吧?” 沈清歌立刻就想到了和他机场相逢的尴尬一幕。 “已经过去很久了,没事了。”沈清歌对着屏幕沉默了一下,又说,“谢谢你的妈妈。” 她大概知道方秉然想问什么,但这件事情,她连安晓炎都没有怎么说过,又怎么会和他提起。就让大家都以为她是被抛弃的好了,王子落魄流浪国外,她看上去是不是很悲情? 她自嘲地一笑,关掉了对话框,跟安晓炎说了一声,退出了游戏。 7月中旬,j大的录取通知书来了,沈辽海特地从深圳飞回来,摆了好几桌酒水,热热闹闹了一整天。随后亲自开车带着沈清歌去装修好的房子里转了一圈,给了她一张卡,让她按自己的喜好布置房间。这件事情被张雪梅知道了,又是一通闹腾,拐弯抹角地向沈清歌打听花销了多少钱。 何韬特地让沈清歌带了录取通知给他看,他最近身体不太好,被何昱宁松送到医院去休养,沈清歌隔三差五地去看他,这事情便渐渐瞒不住家里。 吴卓芳知道后,不过是晒然一笑,道了句:“他们家还算有心。” 沈宽知道后,却暴跳如雷。 他压制不住自己的怒气,当着沈清歌和沈清扬的面,咆哮道:“他们家到底是什么意思?之前派了个黄口小儿来跟我说什么,如果我养不了你他们可以帮忙养!这不是赤|裸|裸的挑衅吗?!说是亲戚,其实和你又有多少血缘关系?他们之前十来年没理睬你,这会儿你还巴巴地凑上去探病?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就光用在念书上了吗?” 沈清扬见到沈宽这副样子,扁了扁嘴就想哭,张雪梅看得带劲,却不得不先顾了儿子,抱进房哄着去了,一双耳朵却竖着,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 沈清歌见张雪梅抱着沈清扬进了屋,跟上去关紧了房门,才走到沈宽面前,冷冷地道:“不管有多少血缘,他们就是疼我爱我的舅舅舅妈和表哥,十年前的事情我不清楚,但现在我是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他们对我的好的,舅舅是妈妈那里关系最近的亲戚了,他生病住院,去探望几次用得着发这么大脾气吗?除非……”她扯着嘴角笑了一下,“你心里有鬼。” 沈宽大怒,抡起手就想甩她耳光。 但望着沈清歌抿着嘴微微抬起下巴盯着他的表情,一只手竟如灌铅,挥也挥不动了。 ****** 打滚,周末要加两天班,求安慰~~ 第116章 不欢而散 那表情竟让他想起多年前,兴冲冲跑来找他的何婉玲,站在骤然打开的大门口,盯着狼狈的自己,也是这般冰冷而又犀利的眼神。当然,她的眼里还盛满了伤心,但沈清歌眼里的,却只有嘲讽! 想到这里,他再度举起手,向她挥去。 清脆地一声响,沈清歌的左脸颊出现了清晰的一道手印。 沈宽却好似被这个声响吓到了似的,往后退了一步,等他意识到不对时,身子已经站定,他只得提高了嗓门大声道:“这是你跟爸爸讲话的态度吗?!” 脸颊上火辣辣地痛着,沈清歌伸出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眉头皱起。 她紧紧地盯着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自打她有记忆开始,就从未与他有过什么亲近,爸爸两个字对她来说,也只是血缘上的关系而已,他把她扔到奶奶家,给奶奶伙食费、帮她付学费、每月打给她零花钱——他只是在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已吧! 抚养义务里,可没有随意殴打小孩这一条! 沈清歌蹙起眉,怒气压在眼底,硬声道:“就是因为你是我爸爸,我才生生受了这一巴掌,但是,这不能阻止和我舅舅一家的交往。爷爷帮我买的房子已经弄的差不多了,你若是看不惯,我大可以让你眼不见心不烦,不过……”她轻笑了一下,“爷爷和奶奶都给我过一笔钱让我读书吧?我马上就要满18岁了,这笔钱也就不麻烦你帮我保管了。” 这两笔钱老早就被沈宽和自己的资产混在一起,分不清彼此了。沈清歌素日的学费和生活开销不算多,他的收入足可以支撑,也不觉得什么,但要他硬生生拿出这么大一笔钱来,就不是肉痛所可以形容了。 这话戳到了他的软肋,他滞了滞,走到窗边,双眼游移地望着窗外:“小孩子家家,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静默的空气中,沈清歌很敏感地捕捉到,沈清扬房间的门轻轻打开的声音。 是听到钱,着急了吗? 她轻轻地嗤笑一声,曼声道:“也不做什么,只是觉得近几年房产这么好,那笔钱放着也就是白白放着,不如到江西区再去投一套房子,吃吃租金也是好的。” 这正是沈宽拿吴卓芳给沈清歌那笔钱做的事情! 他把沈清歌从头到脚打量了两遍,怎么看也只是个怯生生的小姑娘,只是她的言辞,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的犀利? 这笔钱在他手里捏得正热乎呢,怎么肯现在吐出去?再说,他才是一家之长,还有谁能比他自己打理钱财更妥当的? 沈宽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道:“这个不用你来操心,爸爸已经这么做了,到时候……这些都是你的。” 到时候给个一百二十万差不多就行了,小孩子懂个什么?!他把她从那么小养到现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其中的事情,又怎么是一笔笔金钱算得清楚的?她凭什么能拿到那两笔钱?还不是因为,她是他沈宽的女儿? 如此一想,他就更理直气壮了,转而又想到他发脾气的缘由,忍不住有种被牵着鼻子走的羞辱感,他狠狠地瞪了沈清歌一眼,道:“你别扯开话题,何韬那一家居心叵测,他的那个儿子,浮华得很!你接触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以后吃了什么亏,可别回来找我哭!” 沈清歌暗笑,心底里又鄙夷地想着,就算吃了亏,也不会找你来哭。 两人的谈话就这样不欢而散了。 张雪梅却因为那句“到时候这些都是你的”,跟沈宽又闹腾了一阵。人一旦钻进了钱眼里,心眼就比什么都小。她见不得沈清歌得了这许多好处,觉得那一切都应该是自己儿子的。沈宽受不了她的折腾,把沈清扬的五十万教育基金交给了她,叮嘱她好好保管不能轻易动用,才算稍稍安抚了她。 沈清歌却不理睬沈宽的话,照样每隔几天就去看看何韬,等他出院后,也没降低探望的频率,沈宽为此又再啰嗦了一阵,沈清歌也不回应,只是连续几周都找了借口,不回他那里住了。 她早就打好了主意,等j大开学后周一到周五住校,周末回家她定是住在吴卓芳那里的,沈宽那边高兴就去吃个饭,不高兴了,就当没这个地方。何韬家距离j大倒是最近的,若是要去叫辆车也是很方便的,何韬已经说了,若是觉得食堂的菜难吃,就到他那里吃晚饭,何昱宁负责接送。 这样想来,9月开始的j大生活还是非常美好的。除了…… 她的心微微一痛,随手打开了电脑桌面上的游戏图标。 这已经渐渐成为了一个习惯,每当她想起秦漠,就会找一些事情让自己转移思念,而游戏是一个最好的方式。 刚刚上线,便看到安晓炎的短信,着急地催她到枫林峡谷去做任务。沈清歌给她回了条确认短信,才刚刚打开地图,安晓炎的回复到了:“你来的晚啦,任务我已经做完了。” “这么快?”她看过网上的攻略,这个任务比较复杂,需要两三人合力才能解决的。 “是啊,我也没想到这么快,搭档比较牛没办法。” 沈清歌也不在意,她玩游戏本来就是为了消磨时间转移注意力的,倒不是像有些痴迷者,对游戏倾注了很多感情。她切换到攻略,大致看了看,挑了个她们两人都没做过的任务发给她:“一起去吧。” 安晓炎答应了,又补充道:“我带个人哦。” 安晓炎在现实生活中的百搭特质也一样适用于网游,才玩了一个多月,好友列表里已是成串成串的了,到哪里打怪练级,都会有人过来打招呼。她花在游戏上的时间比她长,带个玩伴过来做任务打怪什么的,已经司空见惯了。 她赶到约定的地方时,已经看到安晓炎操控的女修士和一个五大三粗的刀客站在那里等她。 见面以后,二话不说,直奔目的地。 沈清歌选的是近战的女剑客,和安晓炎的修士一近一远配合默契,新来的刀客也擅长近战,安晓炎就沦为了补血的奶妈,一个任务做完,沈清歌惊讶了,新来的刀客不声不响,手段却十分高明,和她们的配合也十分默契,结束后,分完了奖励,刀客向她提出了加好友的申请。 女孩子玩网游总是有比较大的优势的,但同时也会有很多烦恼,沈清歌最烦的就是一些男生借着练级做任务频繁地骚扰,还不如自己单练来得快。但这个刀客却十分安静,技术又很好,等级也差不多,以后等级上去做任务的人数要求也高了,倒是可以考虑一直合作。 她看了一眼刀客的id:溯洄,点了“同意”。 安晓炎连着上机了好几小时,大叫累趴,要求休息,刀客溯洄很识相地走远练级去了。 安晓炎拉着沈清歌坐在树下,开始私信聊天。 “后天我们班有个聚会,一起去吧。” “我不去。”沈清歌干脆利落地说。 高考以后,她从未参加过班里的任何聚会或玩乐,除了和安晓炎出去逛街外。 安晓炎知道她在避讳什么,暗里叹了口气,又劝道:“这次是给陈逸媛和黄振宇送行,班里的同学基本都去呢。” 陈逸媛考去了北京,黄振宇则去了厦门。 这两个人和她的交情都还算不错,尤其是陈逸媛,班里的女生本来就少,当初又一起学农一起排舞台剧,也算是关系比较密切的朋友了。 沈清歌沉吟了一下,点头答应了。 “知道你不喜欢闹,到时候吃了饭,我就和你先回来好了。”安晓炎补充道。 ****** 到了那天,沈清歌随意地从衣橱里拿了件白色的连衣裙穿上,把头发用香蕉夹扎起,拿了个小拎包,下楼叫了辆车到安晓炎家门口,一起去了江西区的一家综合娱乐城。 陈逸媛的家里是经商的,父亲是一家连锁餐厅的老板,她这次就请了同学们在她自家的餐厅里吃饭,硕大的一个包间,华丽的落地窗,把窗外的夜景一览无遗,包厢里放了两个可以坐16人的大圆桌,安晓炎和沈清歌到时,位子已经差不多坐满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林浩然身边就有两个空位,安晓炎却仿佛没看到似的,眼睛扫了一圈,对上了陈逸媛向她们挥手的笑脸,拉着沈清歌坐到陈逸媛身边去了。 陈逸媛笑着起身勾住了沈清歌,把她按到了自己身边的那个位子上:“我们市里的探花来啦,探花迟到了,该罚!” 大家哄笑起来,恭喜着沈清歌的这次高分,又问她被录取了什么专业。 沈清歌轻轻地说:“物理系。” 全场都静默了一下,这么高的分数却选了一个不算热门的科系,实在让人有点失望。王禹却笑嘻嘻地吹了个口哨道:“那你岂不是当仁不让的物理系系花?” 大家再度笑了起来。 j大失衡的男女比例是闻名已久的,尤其是这种理科专业,往往一个班里只有一两个女生。漂亮女生在j大的待遇,可是好得很。 “真好!”陈逸媛夸张地捂脸羡慕道,“我要去的地方,男生可是稀有品种。” ****** 明天继续苦逼地加班。。。。。。 第117章 众人皆醉我独醒 陈逸媛考入的是北外英语系,据传,男女比例是1:8…… 任佳琪唾弃她:“谁让你考到北京去?不然可以让王禹和沈清歌帮你介绍几个j大优质男生嘛。”随后她很狗腿地对沈清歌挤眉弄眼道,“陈逸媛自我放弃了,别忘了还有我哈。” 陈逸媛抬抬下巴,骄傲道:“我可以去清华拐,哼。” 仿佛一过了高考,恋爱就不再是避忌的话题,几个女生明目张胆地说着自己心中的计划,嘻嘻哈哈地闹成一团。 服务员开始端上冷菜,陈逸媛见叫来的人基本都到了,便拿起酒杯大声道:“来,我们先干一杯。” 话音刚落,包房的门又被打开,大家目光“唰”地齐聚过去,却是晚来的方秉然。 几个和他比较熟悉的男生大呼小叫了起来:“物理天才来啦!迟到了,要罚酒!” 大概是要证明自己已经成年,与高中的青涩彻底告别,男生们一来就开了几瓶啤酒,一圈儿倒下来,谁也不放过。 于是大家挪凳子,添碗筷,热闹了一阵,方秉然坐了下来,正好是两桌交汇处,沈清歌的位子就在他的背面。 方秉然高三下学期基本都在北京,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行事又十分低调,大家都有一肚子问题要问他,因此他刚刚坐下,就有女生隔着桌子好奇地问:“方秉然,你最后选了什么大学?”听说首都的两个名校对奥赛班里的学生们招揽的厉害,还有国外的学校前来抢人呢! 方秉然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道:“j大。” “咦?清华没来找你吗?”黄振宇讶异地问。 “有。但是太远了。” 包厢里响起一片唏嘘声。 什么叫天才,什么叫牛人,全国最好的大学找上门,他还嫌弃人家路远。 “想不到你还是个恋家的。” 方秉然淡淡一笑,没有回应。 “那你的奥赛呢?跟我们具体说说吧,什么时候比赛呀?” 他的双眼抬也没抬,浅浅地抿了一口啤酒,道:“那个已经结束了。” 一片冷场。 结束了,是什么意思?是说他被淘汰了吗?还是比赛已经参加过了,他被涮下来了?不管是哪个,都不是什么很好的话题,方秉然一副不愿意多说的样子,大家也很有眼色的没有追问。 陈逸媛再度站起身,对着大家说了一番祝酒词,大家用酒杯底敲打着桌面,在一片吵杂声中,服务员开始端上了热菜。 自家女儿的酒席,厨房里用料可是不惜血本的,热菜还没上完,一些胃口小的女生就已经吃了七八分饱,开始搁了筷子聊天嬉闹,男生们见了便拎起了啤酒瓶,拿着杯子过来找理由敬酒。 这次来参加聚会的多是在高考上比较得意的同学,一些失利的或是掉了第一志愿的多半都找了理由推却了。大家对此心知肚明,若是勉强来了,话不投机,反而弄得大家尴尬。现在包厢里的这些,都是高考战场上的胜者,言谈间畅想着大学的美好生活,彼此间有意的男男女女眉来眼去,借着杯盏间的笑闹,互相试探。 包厢里的喧闹声越来越大,陈逸媛打开了卡拉ok的机器,放下幕布,让吃饱了精力却无处发泄的男生们去飚歌,自己则笑盈盈地坐在椅子里,和身边的女生们指指点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浩然就坐在一边的关系,咋咋呼呼的安晓炎和几个男生憋着气地拼酒,坐下来休息的时候,已是满脸通红,讲话有点颠三倒四了。她一脸傻笑地靠在沈清歌的肩膀上,指着对面的男生,嘴里嘀嘀咕咕地不晓得在说些什么,沈清歌让服务员倒来了茶水,灌了她一些,又帮她擦了擦脸,安晓炎的眼睛明亮了几分,坐起身又说要喝。 沈清歌拦不住她,有些歉意地对陈逸媛说:“没想到她这么容易醉,我先送她回家吧。” 此时热菜已经上完,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沈清歌一贯是不喜欢热闹的,现在离开也是她的风格。陈逸媛没说什么,和她一起搀着安晓炎出了包厢。 包厢外,却看到林浩然站在过道里,背靠着墙,似乎等了很久。 陈逸媛看看他又看看醉眼朦胧的安晓炎,抿嘴一笑,松开了手,退回了包厢内,还贴心地关起了门。 林浩然慢慢地走近,在距离安晓炎一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安晓炎眨着眼睛,终于认出了眼前的人是谁,忽地伸手指着他的鼻子大声道:“你想干嘛?!”随后又晃了晃沈清歌的手臂,哀求道,“清歌,我们回家。” 林浩然看向沈清歌,诚恳地说:“能不能让我和安晓炎单独说说话?”他的脸孔上,不晓得什么时候,已经褪尽了稚气,变得像是个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了。 沈清歌望着靠墙喘气的安晓炎,犹豫道:“她醉得很厉害,你确定她能听懂你说的话?” 林浩然望着她,轻轻一笑:“那就让我送她回家吧。”他的眼里有着不容置疑地疼惜。 沈清歌忽然觉得,眼前的情景竟是那样的刺眼,让她的眼角生生地疼痛了起来。她垂下眼,把安晓炎的手臂交给了他,退了一步:“那你好好照顾她。”说罢,向过道的反方向疾步走去。 本以为过道的两边都有通向大门的路,却没想到,这边过道的尽头没有电梯,只是两间装修豪华的洗手间。 她推门进去,梳洗了一下,抬起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时,脸上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水珠,哪些是泪珠。 为什么这么热闹的场景、那么多熟悉的人在聚一起,她却觉得万分寂寞呢? 秦漠,你现在在做什么?起床了吗?有没有做梦?有没有……梦到我? 她低头捧起一汪冷水,泼在了脸上。 加拿大横跨4个时区,她连他究竟在哪里,都不晓得…… 她对着镜子哭哭笑笑,直到卫生间的门被“嘭”地一下推开,任佳琪扶着朱佳萱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朱佳萱捂着嘴巴,冲到马桶前就是一阵狂吐。 任佳琪看到沈清歌明显发红的眼眶,有些讪讪地对她说:“男生们都来敬她酒,说是给她送行,她就醉了。” 朱佳萱也马上就要回到英国去参加9月的高考了,陈逸媛叫她的时候,原以为她不会来,没想到她还是打扮地漂漂亮亮地过来了。她在班里的人缘很好,今天更是酒到即干,有些男生便开了一瓶红酒,对着她一通猛灌,她终于败下阵来,在男生的搀扶下东倒西歪地笑。任佳琪看不下去,一把抢下她,让想送她回家的男生们一阵失望。 朱佳萱吐尽了胃里的秽物,却还是觉得浑身难受,摇摇晃晃站起来,走到洗脸池这里狠狠地洗了把脸,直起身后,却在镜子里看到了沈清歌。 她蹙了蹙眉,迷迷糊糊地问:“沈清歌?你怎么在这里?秦漠呢?” 这话一出,任佳琪脸色大变,扯着朱佳萱的手臂就往外走:“这里空气太差了,我们出去吹吹风。” 谁都知道,“秦漠”两字在沈清歌面前是禁语,只有这个喝醉了的大姐还傻乎乎地问出来。 朱佳萱挣扎着咯咯咯地笑着,大声说:“她们都说,你长假后又休息了三天是因为长假去堕胎了?是不是真的?” 任佳琪脚下一个踉跄,站稳后,对着沈清歌无奈地笑:“她喝醉了……你不要放在心上。” 沈清歌却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说话。 今天的聚会,大家都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到那个名字,仿佛这个人在他们高中的三年生活中,根本不存在,这种感觉让她异常伤心。 她的确不愿别人在她面前问起秦漠和她的种种,但是看见大家若无其事地忽略了那个曾经光芒万丈的王子,心里的痛楚却更胜了。 她看着朱佳萱和任佳琪,清清冷冷地开了口:“不是真的。” 任佳琪没想到沈清歌会回答这个无礼的问题,不由一愣。朱佳萱却又咯咯地笑了几声,道:“那你休假做什么?我们那时都以为,你们私奔了。”言语里有着嘲讽也有着嫉妒。 沈清歌盯着她,许久,直到任佳琪反应过来,打开门拉着朱佳萱就要走,她才在她们两人背后,幽幽地说:“他就这么突然地去了加拿大,你难道不伤心吗?” “我只是,太难过了,不想去上学而已。” 朱佳萱身体晃了晃,倏地转过身,厉声问:“他长假消失了7天,是跟你在一起?” 沈清歌轻轻地点了点头。 朱佳萱突然悲泣一声,靠着墙壁蹲下了身,大哭起来:“他什么都没跟我说……就走了……我知道,他是在怪我……” “怪你?”沈清歌喃喃地问。 朱佳萱呜呜咽咽地说:“段昊……段昊是他们的人。” 别人或许不晓得段昊是谁,沈清歌却是知道的。 她立刻想起了那日在肯德基楼上看到的那一幕,不管朱佳萱说的“他们”是谁,她定是被利用的那个了……或许,秦幽佑也是。 ****** 有人问我秦漠什么时候回来,也有人问我楔子里的那个男人究竟是谁。 大家都很会提问,直指关键。这不是红果果地逼我剧透嘛!! 如果我回答了,就还会有追问,然后……接下来的二三十万字,我大概也可以不用写了…… 写这个文的初衷,是因为我有个朋友的家庭就是沈清歌那样的环境。某一日和朋友一家一起吃饭,他的大女儿肃着小脸,无奈又无聊地坐在桌前,继母是个粗糙的人,讲话时也不顾及她的感受,这让我瞬间对那个女孩万般怜惜起来,才有了这个文的灵感。 那个女孩没清歌这么惨,她的妈妈只是离异再婚,爸爸也是疼她的,继母也没有钻到钱眼里,但她在那个家地位的尴尬是明显的。她也没有清歌那么幸运,奶奶虽然带着她却也只是淡淡,至于学校里有没有秦漠这个王子,我就更不知道了。 写这个文也是暗暗希望,那个女孩能找到自己生活的目标,过的更好吧。 所以,大家看出来了吗?我写这个文的重点是在于沈清歌的成长,她会遇到很多人,她将来或许会和秦漠再续前缘或许不会,这一切都遥不可知,我现在是不会说的。 不过可以保证的是,秦漠还是会再度出现的,嗯,大家耐心等待一下吧。 另,这些话都是不算字数的哦,大家可以放心看。 第118章 我送你回家 朱佳萱捂着脸哀哀地哭了一阵子,忽然站起来,指着沈清歌尖叫道:“都是你不好!都是你抢走了秦漠!如果、如果秦漠和我在一起,他的爸爸未必就到了现在这一步!” 朱佳萱家的背景学校里都有风闻,秦漠也曾对沈清歌提过,她的爷爷实力雄厚,她的大伯也在中央身居高位。 若是他们两人在一起,秦漠的爸爸就等于多了一股很大的助力,上头也不会轻易地拿他开刀…… 沈清歌忽然对这一切感到万分厌倦,她飞快地转过身,不理睬朱佳萱的叫嚷,冲过敞开的包厢大门,冲过弯曲的楼道,冲出了娱乐城。依稀间,听到背后有人惊呼:“那不是沈清歌吗?……” 她没有回头,只是想拼命逃出这个世界。 直到那一阵车水马龙的喧闹声夹带着汽车尖锐鸣笛声唤醒了她,她抬起头茫然四顾,发现自己的双脚已经踩在了车行道上,左边一辆卡车闪着大灯边按喇叭边向她冲来! 一只大手猛地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拉回了人行道上。 那拉扯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她的双脚来不及向后移动,便生生地跌入了一个陌生的怀抱中。 鼻间传来一阵淡淡的酒气,她被人强拉着转了半圈,头脑一阵眩晕。 她不自觉地拉住了对方的衣服,勉力站稳,抬头一看,却是张熟悉的俊脸。 “方秉然?”她喃喃地说,轻轻松开了双手。他那件黑色衬衫的衣襟,已经被她拉扯地变了形。 方秉然却没在意这些,他双目蕴含着怒气,冷冽地说:“你在想什么?不要命了吗?!” 沈清歌回头望了一眼车流不息的宽阔马路,心有余悸:“我、我只是没注意……” 方秉然再度把她向人行道内拉了拉,避让开了要过马路的人群,又问:“那个一直粘着你的安晓炎呢?” “她……林浩然送她回去了……”沈清歌抬眼看了他一下,略略退了一步,“我也回家了。” 她向着马路上张望了一下,此时正值用车高峰,她所在的又是商业闹市区,左右看了几分钟,都不见亮着灯的空运出租车,不由有些着急。 “你要去哪里?”方秉然静静地站在她的身边,低声问道。 沈清歌报了一个吴卓芳家里的大致方向。 方秉然低头看了看时间:“现在很难叫到车,地铁也很拥挤,要不,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开车? 沈清歌怔忡了一下,才意识到,高三毕业后,绝大多数的同学都已经满了18周岁了。 “你已经考了驾照了?”她好奇地问。 “在北京学的,一天到晚泡在题海里也很无趣。”他向娱乐城走了几步,回首向她抬抬下巴,道,“走吧。” 沈清歌犹豫地向四周环视了一下,还是没有空车。 她平时一向在江东区活动,这里对她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如果叫不到出租车的话,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她纠结了一下,又问:“你刚才……没有喝酒吗?” 班里的那帮男生如狼似虎,她也被勉强喝了几口,方才又在方秉然的身上闻到了酒气…… “喝了酒开车很危险的,要不我们再等等,看看有没有空车。”她认真建议道。 她用了“我们”。 方秉然双眼微眯,心情莫名好了起来。 “我没有喝酒。”他轻轻说,见到沈清歌眼里怀疑的目光,又解释道,“方才他们闹着要我喝酒的时候,不小心把啤酒泼在我身上了。” 这么耐心的解释了,如果再拒绝,似乎不太好。 沈清歌犹犹豫豫地迈动了脚步,方秉然却像是松了一口气似地。 “走吧,车子在地下车库。”他转过身,配合着她的步伐,引着她往电梯走去。 方秉然的车是一辆簇新的黑色本田,他很绅士地打开右侧车门示意沈清歌先上车,她却低头看到车体右侧接近底盘的地方有两道很明显的擦痕。 方秉然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俊脸微红:“那个,是很早以前弄的了,一直没去修。” 连沈清歌都看的出来,擦痕的面还是很新鲜的呢。 她望向他,眼里带着戏谑。 方秉然清了清嗓子,回望她,一本正经地说:“我会开得很小心的。” 她终于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笑颜如花。 让他一阵失神。 好久,好久,没有看到她这样笑过了。 他帮沈清歌关好车门,坐上驾驶座,手握方向盘的时候,没来由地一阵紧张。 仿佛是大路考的时候,身边坐了一个考官。 他自嘲地一笑,发动了汽车。 车子缓缓地驶出停车库,汇入了车流。 车厢里安静地只剩下空调出口轻微的“嘶嘶”声,沈清歌望着窗外纷繁的霓虹灯,一会儿想着被林浩然带走的安晓炎,一会儿又想着朱佳萱哭嚷着的那些话,心潮起伏。 在一个路口停下的时候,方秉然说:“你前面那个抽屉里有cd,你打开看看,要听什么?这时候的隧道可能有些堵。” 沈清歌依言打开抽屉,翻出一叠各色的cd来。蔡琴、肖邦、舒伯特、王菲……她笑了起来:“你的口味还真杂。” 她挑了一张不知名的日语专辑,塞到cd机里放了起来,歌曲让人意外地飘渺空灵。 方秉然眼带笑意地看了她一眼:“这张碟我最近一直在听。” 车子拐个弯驶入了过江专用道后,果然,慢慢地堵了起来。 沈清歌听着曲子,有些出神,虽然听不懂他唱的是什么,但那带点不经意的哀伤曲风,实在是很符合她最近的心境。 她看了看手上的cd盒,记下了名字。 方秉然察觉到了她的小动作,开口说:“你喜欢?送你啊。” 沈清歌摇头:“我自己去买。” 方秉然笑了笑,没有作声。心里却已经决定再去为她找一张来,当初他是在街边的打孔cd摊上买的,仅此一张,现在,不晓得有没有补货。 又听了一会儿曲子,车子还堵在隧道中间,沈清歌不安地动了动,很抱歉地望向他:“这样要耽误你不少时间吧。” “不会啊,我也住在江东区。”他望着前方随意地说,“离你家不远。” 可是,沈清歌明明记得,安晓炎跟她八卦过,方秉然的家是在江西区的…… 她沉默了一下,没有追问。 他家是做房地产的,有两三处居所,也很正常吧。 车子缓缓地向前走着,方秉然望向远处,忽然开口问:“为什么会选物理系?” 他直升了j大的计算机系,是王牌专业之一。j大的王牌专业是保送和优先录取学生们的首选,像沈清歌这样去选修物理系的,实在很少见。 沈清歌不做声,过了一会儿,反问道:“你呢?奥赛为什么不继续了?” 别人不了解也就罢了,她对方秉然的实力是很清楚的,王老师也曾经说过,只要他努力,奥赛上定是能拿名次的。 方秉然侧头,目光在她脸上转了转,轻声道:“太累了,就想回来了,况且,我也不需要这个荣誉。” 他学物理只是兴趣使然,拿奖与否对他来说,没有很实质性的意义。奥赛班里的其他人都以保送大学为目标,清华或者牛津,端看奥赛的结果如何。 但他却不需要。 或许,他也曾经想过,去美国的著名学府求学,但想法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 他握紧了方向盘,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 她瘦了很多。 她以往线条圆润的下巴变得尖尖的,那双眼睛这样幽幽地望着窗外,显得格外的大。 五月份的那场政治变动,他事后听他的父亲细细分析过,表面上只是一个市长的行为不检,背后却关系到上层两大势力的角逐,对方既然奋力把秦正落下了马,检查过后平安无事的概率就很低,恐怕秦正也是知道这一点,才把秦漠仓促地送去加拿大吧。 那一天,她是去机场送机吗? 方秉然再度看了她一眼,却发现,她竟然在这悠扬的曲调声中,闭上了眼睛。 竟然睡着了? 他讶异地望着她,心底却隐隐有些欢喜。 在他的车上睡着,这说明对她来说,他应该是一个可以放心的人吧。 他伸手调小了空调口的吹风和音响的音量。 车子终于慢悠悠地开出了隧道,前路一片顺畅。但他却不自觉地控制着车速,不想让它太快赶到目的地。 ****** 沈清歌是自己醒来的。 在睡梦里环绕的歌声已经不在,车厢里静悄悄的,偶尔传来一阵书籍翻页的声音。 她迷迷蒙蒙地眨了眨眼,车窗外的路灯似乎有点眼熟。 这是哪里? 她一惊,奋力坐起,却被安全带拉住了身体,一条薄毯从身上滑了下来。 “醒了?”方秉然放下手中的书,转头看她,她惊慌氤氲的大眼对上自己的,怔了怔,慢慢安静下来。 随后,一道红霞从她的脸颊上渐渐漫开。 “……对不起……”她垂下头暗暗唾弃自己,怎么就在车上睡着了呢?斜眼偷偷看了下时间,晕,居然已经过去了2小时! 第119章 虚拟世界里的自己 “……你怎么不叫我。”她讷讷地说。 “你多久没有好好睡一觉了?”配着他冷冷的话语,方秉然的眼神有点凌厉。 沈清歌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垂下脑袋,乖乖地不说话。 “你是因为昨天玩游戏玩的太晚,才会累到在车上睡着的吧?一直这样下去,身体怎么吃得消?你看你,脸色也差了不少。”他望着她越垂越低的头颅,不由地弯起了嘴角,口气放软渐渐放软,“好了,快上去吧,你奶奶大概等急了。” 沈清歌点点头,小声地跟他到了谢,拿着小包飞快地跑进了小区。 等到和吴卓芳打了招呼,躲进了自己的房间里,她才靠着门,慢慢吁出一口起来。 她怎么会在方秉然的车子里睡着呢? 她和方秉然不过是关系好一点的同学而已,在他的车子里睡着这种事情,已经有点超出接受程度了吧……而且,他还坐在车里,耐心地等她醒来…… 想到班里之前流传着的那段已经被人遗忘的绯闻,想到很久以前她和秦漠躲在方大广场的角落里,听到的那段对话…… 她用力地甩甩头,用冷水拍了拍自己的脸颊。 沈清歌,你不要自作多情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自打物理竞赛结束以后,她和方秉然就很少有交集了,寒假以后他又去了北京,算起来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 今天见面,一路他都很坦然,那些过去说过的话,应该已经不作数了吧……沈清歌想到了曾经对她告白过的林浩然,不过一年多的功夫,已经喜欢上了安晓炎……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一定是这样的,都已经过去了! 如果,他还喜欢着她,又怎么会用这么淡定从容的态度和她说话呢? 她用毛巾按了按自己的脸,抬起头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确实很苍白。以往脸颊上的淡淡的红晕不见了,眼底有着微微的淡青色,嘴唇的血色也很淡……今天早上称了称体重,竟然比长假前少了10斤!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第一次读这首词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感情,而此时,看着镜子里形销骨立的自己,又想着这首词句,忽然觉得悲从中来。 人憔悴……终不悔…… “都是你不好!” “如果秦漠和我在一起,他的爸爸未必就到了现在这一步!” 朱佳萱尖锐的声音猛然间从脑海中划过,仿佛一把利刃,正欲从大脑里破空而出,带来一阵剧痛!她呻吟地抱住了头,慢慢地坐了下来。 如果秦漠和朱佳萱在一起……这个假设她无法逃避。 她想起了他们过往的种种,想起沈宽对她前后判若两人的态度,想起在学校的最后两个星期里,收到的那些嘲讽、同情的表情…… 想到她在北京被审查时,那些人望着她的讥诮里带着怜悯的眼神…… 他们一定以为自己是一个想攀龙附凤却意外落败的失意者吧。 秦漠、秦漠、秦漠! 脑海里满满地是他的名字,分别不过几个月,却已经像几个世纪那样漫长,她小心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以为这样安安静静地等他三年,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朱佳萱的那番话敲醒了她。他总是秦正的儿子,这是无论怎样都摆脱不了的烙印。 随后,内心深处一直压抑着的疑惑浮现在了眼前——如果秦正没有事,如果秦漠三年间回来了,那他的父亲为了仕途,会不会让他和朱佳萱在一起呢?或者,另外一个高干子弟? 他的父亲,不也是为了仕途,才娶了秦漠的母亲吗?而爱情在他眼里,是不是就如他自己和苏迟的母亲那样…… 沈清歌蓦地站了起来,冲到了窗台边,打开了窗户。 热浪夹杂着清新的树木气息扑面而来。 她的鬓角慢慢地沁出了汗水,头脑却渐渐地冷静下来。 什么都不要想,沈清歌。 你不是早有决定了吗? 安安静静地在j大等他三年,如果,如果他不出现,就想办法去国外找他。 是的,在秦漠跟她提出这个约定的时候,她就已经这样决定了。 就像她最大的人生目标那样,考进市一中、考进j大、出国留学…… 她望着天上的那一弯明月,眼神渐渐坚定起来。 她关上窗,去卫生间洗了个澡,又取出很久没用过的水膜敷着脸,习惯性地打开了电脑,进入了游戏。 安晓炎不在线。 也是,喝成那个样子,不吐就很好了,还指望她意识清醒地上来玩游戏? 想到这里,她拿出手机,拨打了她的电话。 没有人接。 想了想,又拨打了林浩然的电话。 还是没有人接…… 这两个人,不会一起干坏事去了吧?脑海中浮现出某些不纯洁的画面,又迅速被她掐灭了。 沈清歌嫉妒地扔下手机,决定自己一个人去练级。 电脑里“叮”地一声响,有好友上线了。 她翻开好友列表一看,是溯洄。 “练级么?”她想也不想,发了个消息给他。 溯洄沉默了一下,才回复道:“怎么这么晚还在?不睡觉?” 沈清歌瞄瞄时间,已经快11点了,这个时间在网游世界里,根本不算晚。 “刚刚睡了一会儿,练不练?” 她发出了组队的要求。 没等多久,溯洄接受了。 两人二话不说,直奔最近的练级点。 组队的时候没想到,等真的练了起来才发现,他们两个近战选手,组队与否好像用处不大,自己管自己杀怪,自己给自己加血,不像安晓炎的法师,可以补血可以远攻群攻。 想到安晓炎,刚刚压下去的担心又浮现了出来。 沈清歌杀光了身遭的一批怪,停下手,望着面前的这位浑身肌肉的刀客,没头没脑地问了句:“你是男生吧?” 回车打下去,她自己也愣了一下。 自己和溯洄讲话加起来不会超过10句,这样问实在是有些突兀了。 她连忙打下道歉的话,手指碰到了回车键,迟疑了一下,又缩了回来。 这又有什么关系? 在现实的世界里,她过得小心翼翼,在自己的身上,加了一道又一道的束缚,那个唯一可以让她放松的人,又离开了她。在这个虚拟世界里,又何必活得这么累?若是不开心,不玩了就是。 想到这里,她删掉了对话框里的道歉,静静地等着对方的回答。 刀客劈掉了身边最后一个小怪,回头打了个问号:“?问这个做什么?” “呵呵。纯粹好奇。”沈清歌回答道,“光打怪很无聊,我们可以边打边聊天。” 打出这行字,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好笑。 这不是之前某男性玩家,帮她和安晓炎打怪的时候,说出的话嘛! 溯洄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我是男生。” “你是女生吧?”他反问。 网游里男生的数量远高于女生,向沈清歌选的这个女剑客,攻击又高,身材前凸后翘衣着暴露,受到很多男玩家的喜爱,因此女剑客里人妖的比例是最高的。 看他的口气这么肯定,沈清歌不由好奇道:“你怎么知道?” “听你和炎舞的谈话就知道了,你们一定现实里也认识。”炎舞是安晓炎操控的那个女修士的名字。 他们在一起打怪不过两次而已,这人的观察还蛮犀利的。 于是她表扬了他。 溯洄没做声,右手起刀劈开了一个新刷出来的小怪,问她:“你为什么会来这里玩?” “无聊啊,想找点事情做。”沈清歌答道,随后又补充,“不用太费神的事情。” 溯洄呵呵笑了两声:“网游也很费神的。” 一路边打边聊,等到沈清歌意识到周围的景色已经和刚才的练级场不太一样时,刚刚停下脚步,想去看看地图和攻略,就看到溯洄打出了:“小心!!” 她连忙操控女剑客后退,却已经来不及了。 从树林里跳出了一个身高是他们两三倍的巨人,对着她的女修士就是一下。“噌”地一声,她竟去了三分之一的血量。 “快跑!”溯洄道,“离开它的仇恨范围就好了。” 在他说这段话之前,沈清歌已经拼命往来路跑去了,还顺带回击了一下,但那个巨人看似笨重,速度却也不慢,紧紧地追在她的身后,时不时地还发两把飞斧,不小心碰到又会失去一大截的血。 溯洄在旁边看的着急,上前砍了巨人两刀,砍出的伤害真是悲催的小。 巨人的仇恨转移,换了方向,开始追着他回跑。 两人一南一北分开吸引着巨人,本以为会让它没了方向,没想到它大吼一声,居然出了一个群攻! 华丽丽的火焰包围下,刀客和女修士,阵亡了。 两人相继出现在复活点。 看到损失的经验,一个晚上算是白练了,沈清歌有些抱歉地对溯洄说:“本来你可以不死的……” “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丢下你去逃命?”他说的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即便是理智如沈清歌,听在耳里心中都是微微一动。 这就是网络的力量吗? 明明不认识的两个人,遮掩着本来面目的交流,竟然让她有一种愉快期待的感觉。 她笑了笑,没有作声。 ****** 谢谢大家的票票和打赏。 最近写的有些累,求安慰~~ 第120章 禁果 求订阅~~ ****** “很晚了,休息吧,明天再来练。”溯洄对她说,“女孩子要爱惜皮肤。” 沈清歌失笑,在网游中竟然还有不是夜猫子的存在吗?自己这么晚上来,却要劝别人早点下线去睡觉。 “你是不是还约了别人?” “没有,我也准备下了。”溯洄说罢,打了一个告别的表情,非常干净利落地,下线了。 沈清歌呆愣了一阵,驱使女剑客到了练级场,玩了一阵子,安晓炎的电话来了,接起时她特意看了看时间,12点30。 “清歌……”电话里的安晓炎哑着嗓子,带着哭音可怜兮兮地说。 “你酒醒了?”沈清歌蹙着眉问,“林浩然把你带去哪里了?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 “在家呢……”安晓炎吸吸鼻子,又叫了声,“清歌……”接下来话却怎么也讲不出来,委委屈屈地哭了起来。 沈清歌一惊,高声问:“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林浩然呢?” “他刚刚回去……”说到林浩然,安晓炎更委屈了,抽抽噎噎的,哭声更响了。 沈清歌没办法,又问了她两句家里的情况,却是她的父母忙于工作,双双出差去了,家里只剩下她一个。 难怪哭的这么伤心呢。 她想了想,开门向客厅扫了一圈,吴卓芳已经进屋休息了,她掏出纸笔给吴卓芳留了张条子,打电话叫了辆车,拎了小包,直奔安晓炎家。 电梯门一开,就看到安晓炎可怜兮兮地靠着门框站在那里,泪眼汪汪的。见她走出来,便扑上去抱住她,呜呜地哭了起来。 沈清歌关了门,把她拉到沙发这里坐下,才吐出一口气,问:“到底怎么回事?” 安晓炎揉着手里的纸巾,吞吞吐吐地说:“一开始,我也迷迷糊糊的,坐了车觉得难过,一到家就吐了,林浩然帮我收拾好,就要走,我……我却不让……后来,后来……” 沈清歌望着她闪烁的目光,脸上千年难得一见的红晕,什么都明白了。 “后来你就把他吃掉了。”她平铺直叙地说,“我想呢,打电话你们两个都不接。” “那他呢?他事后怎么说?” 安晓炎咬了咬嘴唇,双眉竖起,生气地说:“他、他竟然跟我说对不起!” 沈清歌向后一倒,靠着沙发望着天花板叹了口气。这个林浩然,哄女孩子的手段一点都没有! “所以你就把他赶走了?” “当然。”安晓炎别过脸,愤愤道,“我才不要他负什么责任。” “你既然都想好了,那叫我这么晚过来干嘛?”沈清歌望着她微微颤抖的肩膀,添油加醋地问。 安晓炎的眼泪又滴滴答答地掉了下来,她一把抱住沈清歌,呜咽道:“清歌,我现在该怎么办?” 沈清歌安抚地拍着她的背,劝慰道:“你呀,就别逞着这口气了,明明还彼此喜欢,又做了那样的事情,难道还能当做陌生人吗?” “林浩然能考进c大,未尝不是憋着一口气考给你看的,他能考上,就是他的本事。他考入的专业也不错,将来毕业以后,工作肯定是不愁的,说不定赚的还比你多呢,你还在犹豫什么?再说了……”沈清歌推开安晓炎,在灯光下细细打量着她,虽然哭花了脸,却仍掩不住眼角眉梢的妩媚,这个大大咧咧的安晓炎呀…… 她心中低低叹了口气,脸上却调侃地笑道:“你们俩发生这样的事情,还指不定谁更吃亏呢!” 安晓炎听了脸上一红,甩开她的手转过身去:“不跟你讲了。” 沈清歌低声一笑,站起身来,拎着小包走到了大门口,扬声道:“那我走了啊。” 安晓炎回头见到她在换鞋,跺脚气道:“你难道就这么走了?” 沈清歌望着她,掩嘴笑道:“我去你家小区门口的那家便利店啊,你也快来换鞋。” “便利店?去那里做什么?”安晓炎傻傻地问,“你饿了吗?我家冰箱里有吃的。” 难得的,沈清歌也回了她一个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去买紧急避孕药啊,你们没做安全措施吧?!” 安晓炎一噎,脸顿时涨的通红,板着小脸说:“我不去!” 沈清歌挑眉,慢悠悠地脱掉刚刚换上的鞋子,趿了拖鞋走近她:“好啊,你都不着急,我着什么急。” 安晓炎在沙发上不安地扭来扭去,双眼瞪着沈清歌,很明显就是要沈清歌单独去买。但沈清歌难得抓到一回如此扭捏的安晓炎,只是凉凉地站在那里看她,无论她怎么使眼色,就是不接招。 安晓炎气得,忽地一下站起来,用纸巾抹了抹脸,大声说:“去就去!不就是买个避孕药嘛!” 她呼呼呼地跑到门口,换了鞋子,顿了顿,回头恶狠狠地说:“你怎么还不来换鞋?!” 是要自己去壮胆吧?沈清歌拼命忍住笑,慢吞吞地换了鞋,陪着她去便利店买了药。 买药回来一走进电梯,安晓炎就迫不及待地拆了包装,看起了说明书,沈清歌在一边轻轻道:“可能吃了会发痘痘哦,你最近吃的清淡点,多敷敷脸。” 安晓炎已经从一系列的紧张、害羞、窘迫的情绪里恢复过来,斜眼看着她:“你倒是很懂啊,是不是……” 和秦漠一起五一长假消失了七天,要说没什么,她绝对不信。 沈清歌脸色一暗,垂下眼,淡淡地说:“没有……” 只不过说了这么两个字,电梯里的气氛完全不一样了。 安晓炎踌躇了一下,终于问出了压在心里许久的问题:“他……是不是不回来了?” 沈清歌静静地抬起头,望着电梯右侧跳跃的数字,跳到15的时候,门开了,那种金属摩擦和机械运动产生的声音,在静谧的夜晚中格外响亮。 她的声音也在此刻幽幽响起:“我们约好了,等三年。” 说完,她跨出了电梯。 安晓炎呆呆地望着她纤瘦的背影,喃喃道:“三年……?”眼看电梯门将要关上,她闪出电梯,追着沈清歌问,“你现在能联系到他?原来你们没分手啊。” “不,我联系不到他……那时,我不肯分手,他便说,赌一下,三年里他的爸爸没事,他能回来,我们就继续。” 沈清歌说的轻描淡写,但安晓炎却听呆掉了。 毫无联系地等三年…… 如果是她,她肯定做不到。 别说三年,就是三个月,她都等不了。 她默默地跟着沈清歌进了屋,换了鞋。 沈清歌帮她倒了杯清水,看着她把药片吃下去以后,拎起了小包,道:“那你好好休息吧,记得还有片药片要吃,我回去了。” 安晓炎望着她弯下腰时,露出的消瘦的肩胛和不那么丰腴的臀部曲线,心中一酸。 “清歌,你别回去了,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沈清歌一愣,慢慢直起身,笑问:“害怕?你胆子没这么小吧。” 她现在即便是笑着,眼里也是带着淡淡的哀伤的。 安晓炎一把抱住她那不堪一握的腰,扭了扭身体,哀求道:“陪我睡吧。” 客厅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时针已经滑过了2点。疲倦感涌了上来,这时候叫车回去,确实是又麻烦又累。 她想了想拉着安晓炎去了她的卧室。 卧室的窗子打开着,热风呼呼地灌进来,新换上的床单还带着没有抚平的褶皱,沈清歌的目光落在了被团在床脚的那条粉色床单上。 安晓炎跟着看过去,脸上一红,赶紧拿起它塞到了洗衣机里,胡乱倒了点洗衣粉后,洗衣机嗡嗡嗡的工作声响起。 沈清歌换了安晓炎给的睡衣,躺了下来。 安晓炎开了空调,挨着她也睡了下来。 “明天,你就给林浩然打电话吧。”沈清歌轻轻地说。 安晓炎沉默了一会儿,犟道:“不要。” 沈清歌弯了弯嘴角,没有笑出声:“那就吊他几天……如果,他主动来找你,你可要好好珍惜。” 没听到安晓炎的回应,她也不在意:“c大和j大,真的不远。”她翻了个身,闭上了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安晓炎琢磨着她最后一句话。怎么听,怎么让人伤怀,又想到林浩然和她以往的片段……一时思绪起伏,躺在床上,眼睛瞪得大大的,怎么也睡不着。 交往的时候,觉得林浩然又愣又呆,完全不懂女生的想法,过个生日都要巴巴地来问她想要什么,什么惊喜、什么纪念、什么意义,完全没感受到。 而沈清歌和秦漠却像是校园恋爱的范本,不管是她头上一直戴的发卡,还是藏在脖子里的戒指,都让她无比羡慕,加上秦漠那样的长相和背景,她虽是沈清歌的密友,却也不是不嫉妒的。 为什么就有又帅又温柔又善解人意的完美王子的存在呢?跟秦漠一比,林浩然还真是,差得不是一般的远。 但这样梦幻的一对,却脆弱地宛如肥皂泡上的幻影,说灭就灭了…… 其实,林浩然还是有不少优点的…… 安晓炎翻了个身,暗暗地想,脸上浮起了羞涩的红晕。 好吧,如果他明天打电话过来,我就原谅他! 闭上眼睛前,她默默地对自己说道。 第121章 J大的第一天 继续求订阅~~ ****** 第二天一大早,睡得迷迷糊糊的两人,就被手机的铃声吵醒了,是吴卓芳打来的。一大早起来就看到孙女留条出走,又怎么可能不担心?仔仔细细地询问了一阵,安晓炎又抢过电话再三保证,吴卓芳才放心地挂了电话。 两人倒回床上睡了个回笼觉,到了中午才拖拖拉拉地起了身,在饭馆吃午饭的时候,安晓炎的手机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显示屏,就对沈清歌吐了吐舌头,跑到一边去接听了。 这样的表情,用脚趾想也知道是谁打来的吧?沈清歌有点失落,又有点高兴,在这样的心情下,满桌子的菜肴都失去了滋味。她放下筷子,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小口小口地抿了大半杯,安晓炎才收起电话,眉眼带笑地坐回到她的对面。 拿起筷子吃了几口,她终于忍不住,一边为沈清歌倒茶,一边一脸讨好地跟沈清歌说:“这顿饭,我请客哦。” 沈清歌“哧”地一声笑了出来:“你要走就直接说,跟我还用拐弯抹角的。” 安晓炎嘿嘿笑了两声:“他一会儿过来找我。” 虽然她的午饭只吃了一半,但明显没有心思继续吃下去了,眼神游移着,时不时就去看下手机,沈清歌叹了口气,叫来了服务员埋单。 “今天还是我请你把。”她推掉了安晓炎递来的卡,掏出了皮夹,“就当我给你庆祝好了。” 挡不住沈清歌调侃的目光,安晓炎坐立不安地等了一会儿,收到林浩然的电话后,落荒而逃了。 沈清歌笑着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大门口,脸上的笑容慢慢敛起,周围的环境仿佛一下子嘈杂起来,她静静地坐在那里,打开手机,找到一个很久都没有进去看过的文件夹,打开。 带着灿烂笑容相依相偎的两张脸,填满了屏幕。 她的眼圈慢慢红了起来。 秦漠,你现在在哪里? ****** 思念中的时光,过得似乎很漫长,但回头去看,却又如同一瞬,很快就到了j大开学报到的时候了,吴卓芳早早地就通知了黄秘书派车来接,没想到报道的前两天,沈辽海再度飞回了上海,笑眯眯地充当起了司机。 沈宽板着脸坐在车后面,一脸郁卒。 他本来以为沈清歌会来找他,毕竟大学报到,会有很多琐事,一个人肯定弄不来,加上还有各种需要运送的行李,他是她的爸爸,不来找他找谁? 没想到等来等去,沈清歌都没跟他提过一句,最后他还是从吴卓芳的口里听说了报到的日期,他愤愤地质问沈清歌,沈清歌却云淡风轻地说:“你要去就一起去吧。” 这个臭丫头,总有本事把自己气得吐血! 但想到沈辽海对她的看重,想到她j大附近的那一套房子,想到提起自己女儿考进j大时,同事们艳羡的目光,他私下里还是觉得,这个女儿还算争气。 虽然因为她的男友,让他在单位里着实难堪了一阵子,但过了一个夏天,单位里同事们关注的焦点已经转移,人都去了加拿大,这种小儿女之间的事情,早已经成了昨日黄花。领导对他还是满器重的,并不因为之前的插曲态度就有所差别,他的升职,看来还是很有希望的呀! 沈宽坐在车上胡思乱想着,车子从外环上下来,没多久就到了j大门口。 饶是j大的校门做的十分宽阔,此时也被各色的车辆堵了个水泄不通。交警在路上指挥着停车,好容易找到了个车位停好,一行人步行入校,先去注册、再去领钥匙、买床品和日用品、拿校服、注册饭卡……9月的秋老虎,在拥挤的人群里显得格外威力。 在各个办事点进进出出,竟遇到了好几个市一中的同学。 市一中这一届考入j大的约莫有三四十人,足够一个班级的了,以往在校园里见面也可能不相识,而在这上千的新生里,遇到一两个眼熟的,笑起来就格外亲切。 办理完一切手续后,热情的志愿者学长趁机挤上来,和这位清丽的学妹搭话献殷勤。包揽了大多数的包裹,去宿舍的路上,还非常热情地介绍着j大各处的校舍。 教学楼、图书馆、人工湖、实验楼、食堂、商业街、澡堂……等沈清歌到了新宿舍的楼下,已经连哪家食堂的饭菜最为价廉物美、要自习哪里的教室比较容易占位、校园对面的小餐馆评级都搞得清清楚楚了。 帮忙把行李扛上了四楼,那两位自动化系的学长恋恋不舍地走了,物理系一年级一班的沈学妹,绝对是校花一般的存在啊,虽然,性格着实清冷了一点。 402的寝室朝南,寝室里左右各分放了两个床位,靠窗的一边,已经有人摆放了行李,沈清歌选了另一边,抹灰、铺床、叠被、挂蚊帐,整理箱子里的衣服和书籍……等到一切都妥当了,她才洗了把脸,走到阳台上,向外看去。 她住的是一号楼,楼前就有一条从人工湖引来的小河,小河外是绿化带,随后就是围墙。围墙外是一条宽阔的马路,马路对面有着成排的商品房,沈清歌的房子,就在其中的某栋里。 沈辽海站在阳台上,很得意地叉着腰笑道:“你看,爷爷帮你选的房子,位置好不好呀?” 吴卓芳却想着一路看来的j大校园,问沈清歌:“要不要帮你买辆自行车?这里实在很大。” 可是穿裙子骑自行车实在很不方便。 沈清歌摇头拒绝了。 沈辽海眯着眼睛继续摆阔:“可惜,校园里不能开车。” 也难怪他心情好,虽然这里是j大在郊外的新校区,但门口金光闪闪的j大招牌可是和市中心的老校区墙上的,一模一样。 都说把圆梦的压力放在小辈身上很不好,但是谁又能体会,当和你有血缘的小辈替你完成了一辈子的梦想时,那种由衷的喜悦? 沈辽海东看看西摸摸,到了快午饭的时间,终于依依不舍地告别了。 临去时,沈宽又从包里里摸出一个厚厚的信封塞给沈清歌,面无表情地说:“这是爸爸给你的今年的生活费,学习上另外还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讲。” 沈清歌接下,说了声谢谢,目送几人下了楼,回头打开信封,却看到两叠扎的整整齐齐的人民币,封条上还敲着印章,她脑海里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晓得张雪梅知道了,会有什么表情? 坐在寝室里发了一会儿呆,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打电话给安晓炎,她却拖拖拉拉地还没有出门,沈清歌拿起饭卡,锁上房门,下楼向最近的食堂走去。 沈清歌所住的宿舍在东区,东区的食堂是方才那两位学长口中最贵的一家,尤其是里面的小炒,物美价不廉,普通学生一般只有偶尔想改善伙食时,才会去那里。 食堂里熙熙攘攘的,新生们挤在窗口前叽叽喳喳,一些家长也凑在一边指指点点,人声鼎沸。沈清歌蹙着眉避开人群,从一旁的小门闪入了小炒的专用餐厅。 与大食堂相比,这里显得清静许多。她在台前点了菜,找了个空位坐下,等着厨师现炒。每炒出一盘菜,都有人用带着长音的招呼声报出菜名,等人认领。 这就是j大的校园。 虽然满眼都是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但奇异的,却有一种淡淡的亲切感,弥漫在校园的每一处。 是因为那时,和秦漠一起浏览过网上的照片的关系吗? 还是,知道自己将在这里,静静地等待他三年? “家常豆腐哎!” 她猛地从沉思里回过神,匆匆起身跑到柜台去接。 台上放了两盘家常豆腐,她取走一盘,还没来得及转身,一只大手越过她的肩膀,拿走了另一盘。 这种举动实在有些无礼,她抬眼看去,却对上了方秉然带着笑意的双眼。 “这么巧?”他的嘴角也带着难得一见的笑容。 但让沈清歌更意外的,却是他挺直的鼻梁上的那一副无边眼镜:“你怎么带眼镜了?” 方秉然侧过头,竟有些不好意思:“刚才看书忘记拿下来了。” “那你高中的时候坐在第五排怎么看得清?”两人边走边说,走到她的桌前时,方秉然很自然地放下了手中的菜。 “也就是去北京才发现的……200度,平时也用不着。”方秉然望着桌上两盘一模一样的菜,忽然问,“你还点了什么?” “蚝油牛肉……”沈清歌下意识地回答道。 他抚额一笑,转身走到柜台说了句什么,等了一会儿,端了两道菜来:“我也点了蚝油牛肉,让他们换了个菜。” 沈清歌一愣,微微窘了窘,她原先根本没有和他一起吃的打算。虽然两人也不是没有一起共桌吃过饭,但十人一大桌和两人一小桌的感觉,实在是差很多…… 方秉然放下菜碟又去端了两碗饭,拿了筷子和勺子,随后,在每盘菜上都放了一只公勺。 沈清歌的双颊不自觉地悄悄红了起来,轻轻道了声谢。 她有一种被彻底看穿心思的感觉。 那镜片后的双眼,望着她一闪一闪的,着实犀利的很。 第122章 艳惊J大 吃完了午饭,两人并肩走出了餐厅。此时阳光正炙,明晃晃地洒在通往宿舍的小路上,方秉然见沈清歌双眼眯起,便很自然地往后错了一步,把靠边的位置让了出来,借着树荫,好歹能遮挡些太阳。 “你住几号楼?”方秉然在一个路口停下,低头问。 “1号楼。” 方秉然指了指路边上的那栋宿舍道:“我住13号楼,218房间。王禹就在我隔壁,219。” 沈清歌想了想寝室的排列顺序,有点同情地看着他:“你们都住朝北的房间啊。”郊区的冬天还是很冷的。 方秉然无所谓地耸耸肩,问:“你呢?” “我住402。” 不过是几句闲话的功夫,路上来来往往的新生却都注意到了路边说话的这两人。 方秉然今天穿了一件黑白灰相间的格子衬衫,原色的麻料裤子,看上去斯文俊秀,素日凌厉的眼神也藏在镜片后面,显得柔和起来。 沈清歌则穿了一件直筒的无袖波点连衣裙,腰间围了一条细细的皮带,束出了她不堪一握的纤腰,头发随意地盘起,用长发卡固定,经过一上午的忙碌,已经有些松散,几缕发丝飘荡在脸颊边,把她清丽的五官柔美了几分。 这样的一对组合站在路边,想不吸引人也难,尤其是沈清歌,在这个男女比例接近6:1的学校里,恐龙都被供了起来,何况是美女? 男生们的眼光一旦粘在她的身上,就很难再放开,想上前搭讪,又纠结于她面前的这位男生,于是只能装模作样地一路慢慢走过,遇上熟人,又一起走回来,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边低声讨论。 方秉然首先发现了周围的异常,他站直了身体,冷冷地向那几双眼睛望去,那几人都纷纷心虚地转过了头。 “你下午有什么打算?”方秉然又问。 沈清歌侧首想了想,似乎该做的都做了,便道:“没什么事情了,等安晓炎来,帮她一起整理下寝室吧。” “那我先上去了,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 沈清歌应了,转身向1号楼走去。东区的寝室一共有14栋楼,女生2栋,男生12栋,每栋楼的底层都有打热水的地方,也有投币洗衣机可以用,寝室自带卫生间,但却没有热水,洗澡还是要去澡堂。寝室楼群的中间是一块平地,开了一家中等规模的超市,一般的日常用品和零食都能在其中买到,沈清歌路过超市时,走进去买了根网线和一大瓶矿泉水。 寝室楼下进进出出的新生和家长越来越多了。她忽然很期待看到她寝室里的另外三人,要一起在一个房间里生活4年,这对从来没有离开家过日子的她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打开了寝室门,居然没有人在。她取出笔记本电脑插好网线后,开了机。刚刚输入了密码,挂在墙上的电话响了。 她疑惑地走过去,拿起话筒,轻轻地“喂”了一声。 “请问,沈清歌在吗?”一个低沉的男生一字一顿地问道。 “我就是。” “我是物理系一年级一班的班长,我叫虞书敏,你现在有空过来拿一下课表吗?还有书单。我的寝室是,11栋304室。” 沈清歌应了,拿了个小包出了门,走进11号楼的时候,瞬间就感觉,明里暗里许多道目光齐刷刷地聚在了她的身上。 她绷着脸走上了三楼,敲了敲304的大门。 房间里有着好几个人的说话声,听到敲门只是有人扬声道了一句:“进来!门没锁。”便继续着方才的话题。 沈清歌轻轻推开门,向门内走了一步,往里看去。 房间里竟有五六个男生,或坐或站,正谈论着什么,见门打开,目光不经意地扫过门口,随后,寝室里安静下来。 “你好,我找虞书敏。”她拎着小包站在门口,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 有个坐着的男生倏地站了起来,局促地说:“我是虞书敏,你是沈清歌把?快进来!” 他从自己的桌上抽出了两张纸递给她,跟她讲解了课程安排,随后叹道:“我们班一共29人,除了你,都住在这栋楼,以后遇到问题要及时来找我。”随后,他瞄了瞄她的小包,皱眉道,“你这个包太小了,怎么装书?” “还要拿书吗?”她抿了抿嘴,你又没跟我说。 虞书敏指了指他对面的那张桌子,桌上堆满了各色的理论书:“每人五本书,一共是120元。” 他收下沈清歌递来的钱,让她在一张纸上签了字,又问了她一些问题,唧唧歪歪了好一会儿,才肯放她走。 等到沈清歌轻轻地关上了房门,静寂已久的寝室里,响起了一阵哄然。 “虞书敏,这个大美女居然是你们物理系的?” “那得是什么样的人品啊!”28个男生1个女生,唯一的那个还长得这么漂亮,就算追不到手,天天上课时看两眼,也有益身心啊! 虞书敏傻笑,转过身子之后却发现,在那个书桌下面还有两叠没有拆包的书。他眉飞色舞地一笑,弯腰拿起其中的两本翻了翻,随后很一本正经地说,“我去给美女送书。” 说罢撒腿就跑,任寝室里的人怎么叫也不停下来。 跑到1号楼的402,打开门的却是一个短发单眼皮的女生:“找谁?” 虞书敏借着身高优势往里看了看,却没看到小美女的身影,他失望地说:“我来找沈清歌。” 那女生蹙眉想了想,恍然道:“你是说我寝室里另外那个人?她还没回来过呢,我刚刚到。” 虞书敏沮丧地走出1号楼,却和捧着五本厚厚教材,慢悠悠走来的沈清歌装了个正着。 他叫住了她:“你的书,漏掉给你了。”那五本书叠在一起的高度已经快到了沈清歌的下巴,不可能再放上第六本,虞书敏想了想,帮忙拿过了两本,和自己手上的放在一起,道:“我帮你拿上去吧。” 再度上楼却发现402室大门洞开,方才看到过的那个单眼皮女生正在里面扫地,听到声响抬起头一看,先是一愣,又看到了跟在她身后的虞书敏,了然地展开了笑颜:“你就是沈清歌吧?” 第123章 错过就已经不在 “是的,你是……?” 单眼皮女生爽朗地一笑:“我叫陈键,关键的键。”这个名字,无论是听上去,还是写出来,都像是个男生的名字。 陈键探头看看站在门口的虞书敏,向沈清歌挤挤眼睛:“那是谁?” 不等沈清歌回答,虞书敏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那个,我是物理系一年级一班的班长,虞书敏。”他看看陈键打开的行李箱里,隐约还露出了她的内衣,便红着脸把手上的书放在了一边的桌子上,匆匆忙忙地转身走了。 “你是物理系的?”陈键好奇地看看桌上的书,吐了吐舌头,“好厉害,我是广播新闻专业的。” “你是加文科进来的吗?”j大的文科生招的很少。 “不是,加化学进来的,物理太难了,我没那根筋。”陈键继续扫完了地上,又开始整理起自己的行李,她是第三个到寝室报到的,床就选在了沈清歌的隔壁。j大宿舍的床都在上铺,下铺是统一的书桌,有个开放式书架、小衣橱和几个抽屉,陈键没一会儿就把书架塞满了2层,沈清歌从那堆书里看到几本推理小说,不禁对陈键又添了几分好感。 等到陈键整理完东西,寝室里的第四个人来了,她叫王蓉,虽说名有谐音,但和金庸笔下的那个黄蓉差的可不是一点点。陪王蓉来的还有她的父母,和王蓉一样都有着微黑的皮肤,敦实的身材和朴素的打扮,看样子,应该是名外地生。j大的招生市内和外地生源各占一半,在陈键整理东西的当口,沈清歌已经了解到,她是本市人口,父母都是大学教师,可说是“书香门第”了。 王蓉的父母帮忙整理了下东西,就匆匆忙忙地走了,沈清歌和陈键左右也是闲着,就在一边帮着忙顺带聊聊天,当然,大部分都是陈键在聊,沈清歌在听。 王蓉是物理系一年级二班的学生,沈清歌以后应该有很多时间和她相处,王蓉的父母却不是外地人而是去内蒙古插队回沪的知青,王蓉在初中之前都在内蒙古生活,因此,虽然听得懂本市的方言,却说着一口非常流利的北方普通话。 聊了没多久,王蓉和陈键分别被班里的班长叫过去领了书单和课程表,正疑惑着那位一大早就来占床的室友怎么还没露面,沈清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安晓炎。 “清歌,你住哪里啊?”她在电话里哀哀叫,“我住六楼,行李重死了!” 沈清歌问了几句,就下楼帮她拿东西,不出意外地看到林浩然在一边大包小包地满头大汗。大概是因为自带护花使者的缘故,他们俩身边居然没有志愿者帮忙拿东西,沈清歌暗笑一声,上前帮忙提了一个箱子,换来林浩然感激的眼神。 提着箱子没走几步,就有两个带着红帽子的志愿者从楼上走下,看到沈清歌双眼俱是一亮,有一个反应很快地热情地接过了她手中的箱子,另一位则帮林浩然拿了一个大包。 安晓炎拖在最后,嫉妒地牙齿发痒。 她一路连拖带拽地走过来,空手的志愿者也遇到过好几个,怎么就没有人热情地上来帮忙呢?!! 到了六楼,两个志愿者搭讪未果,灰溜溜地被安晓炎瞪了下去。605寝室里的其他三人都到了,都是工业设计系的学生。沈清歌趁着安晓炎和人说话的间隙,悄悄问林浩然:“你什么时候开学?” 林浩然叹了口气,揉了揉酸胀的手臂,道:“明天。” “她的爸妈呢?你们怎么过来的?” “又出差啦,我们是叫车过来的。” 她虽然不是父母双全,沈宽却也特地休假,板着脸陪她来这里注册呢。 沈清歌怜惜地望着安晓炎的背影,嘴上却说:“你可要好好对她。” 大概是想起了那天晚上的事情,林浩然的神情扭捏起来,沈清歌见了却抿嘴一笑,道:“你看,j大的男生,可是很热情的。”如果你不珍惜,j大里可有人排队要。 林浩然撇撇嘴,没有作声。沈清歌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接起来一听,却是王禹。 “沈清歌,你注册的事情都弄好了吗?晚上我们二班的,一起吃个饭好不好?安晓炎你叫下。” 沈清歌望了眼林浩然,笑问:“还有个c大的家属,能不能一起吃?” 王禹大笑着应了。 三人走到13号楼下,王禹、方秉然和吴昕源都已经在那里等着,每人身边都有了一辆自行车。 吴昕源笑着和三人打了招呼,道:“听师兄说,学校对面的那家晶馆很不错,我们去那里吃吧。” 这家饭店沈清歌也听来帮忙的志愿者说过,当然没有异议。这几个男生里,虽然只是和方秉然比较熟悉些,但一起考入了j大这个校园后,似乎以往不过是点头交情的同学,都变得十分熟稔起来。 从东区出发到晶馆,还是有点路程的,六人望着眼前的三辆自行车愣了一阵,王禹拍板决定道:“我的车给林浩然,你来带安晓炎,我就坐吴昕源的车吧。” 吴昕源心不甘情不愿地应了,望着另外两辆车上的两男两女,一对是亲密无间、眉目传情,一对是俊男美女、飘飘若仙,再低头看看自己腰上那只骨节分明的手,他迎风流泪了——这是他这辆簇新自行车的处女带啊,难道这暗示着他j大四年的光棍生活吗? 沈清歌坐上车子的时候,内心却一阵恍惚。 她本来不想答应的。 但是在大家都会骑车带人的情况下,她如果提出反对,就好像是对带她的人有意见似的。安晓炎没有发现她的异常,高高兴兴地坐上了林浩然的车,抱着他的腰走了。 她忽然想到了高三那次的秋游。 秦漠用自行车把脚踝受伤的朱佳萱送到了大巴里。 那一次,她的心里是十分嫉妒的,恨不得那个受伤的人就是自己,却又努力压抑着,不让自己把这种情绪显露在脸上。 但这些都瞒不过秦漠。 他搂着她在她耳边承诺着,从此以后,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不再坐其他女生。 甜言蜜语。 他很少骑车,直到他去了加拿大,她都没有机会在他自行车后座上坐一回。 原以为以后来了j大,这样的机会有的是,却没想到,有些事情,错过就已经不在了…… ****** 第一更,补昨天缺的1000字,晚上还有一更,恩恩,握拳!瓦要爆发~ 第124章 我为你而来 两更求订阅!求各种鼓励! ****** 沈清歌眨了眨酸涩的双眼,微微抬起头,平复着内心的情绪。 天空已经暗了下来,但却不像城市里那样感觉沉沉的,这里的天空即便是暗了也是是高远辽阔的,月亮已经斜挂在一边,零星的,几个星子悄悄地闪现。晚风拂过她的脸颊,一扫白天的奥热。 忽然,自行车一阵颠簸,她下意识地扶住了骑车人的腰,她明显感到手掌下的肌肉猛地一紧,那边厢,王禹就已经骂开了:“吴昕源你温柔点好不好?这里这么宽个裂缝你还硬来?你干嘛不从方秉然那里骑过去?“ 吴昕源“嘁”了一声:“那里也有裂缝啊,有区别吗?你的屁股颠两下有什么要紧?” “那你下来,我来带你,颠你两下试试?” 两人一路斗嘴,到了晶馆看了菜单,又因为点什么菜互唱反调,最后安晓炎一把抢过菜单,和沈清歌一起翻看,女士优先的大规则下,这两人才讪讪闭起了嘴。 点完菜,吴昕源又怂恿着大家点两瓶啤酒。 是了,在上次陈逸媛发起的聚会上,这个家伙是吵嚷的最厉害的几个男生之一,安晓炎和林浩然都被他灌过酒,他们能这么快复合,吴昕源的功劳也不小。 两人同时想到了这一点,对视一笑,脸上都露出了甜蜜羞涩的表情。王禹和方秉然都没有反对,沈清歌抿了抿嘴,道:“给我一杯龙井。” 这在年轻女孩中可是非常少见的,通常雪碧、可乐或是鲜榨果汁才是她们的最爱,龙井……好像是四五十岁的人才会点的吧。 这位美女,果然是与众不同……气质清高…… 吴昕源按耐下心中好奇,叫来了服务员。 几口啤酒下肚,大家的情绪都放松起来,晶馆的菜肴确实不错,没有固定的风格,天南地北的,每个菜却都又是比较地道的。 大家边吃边聊,说着高三二班里一些同学的去向,譬如写得一手漂亮书法通身儒雅的俞希行,却考入了以制度严格闻名的军医大,成为了一名军人,这让在座的几位唏嘘了一番人不可貌相。 而在班长周涛涛考入了f大的同时,赵元鑫却以几分之差去了s大,据说f大分数线出来的时候,周涛涛就和赵元鑫提出了分手。赵元鑫伤心欲绝,拉着张新宇、黄振宇等几个哥们几度醉酒,从他的醉话里竟听说,原来周涛涛的心里一直有着另一个人,从来没有放下过。 那个人是谁,高三二班的许多人,都心知肚明。 沈清歌垂下双眼,望着玻璃杯里起伏的茶叶,情绪低落下来。但隐隐的,又有些欢喜,原来还是有人记得他的,即便这个人,是她的情敌…… 安晓炎和林浩然狠狠地瞪了瞪把这个消息八卦出来的吴昕源,用啤酒和鸡腿把他的嘴巴塞满,王禹连忙换了话题,说程静羽被杭州z大招去,她却因为准备出国的事宜,在经济上和家里的亲戚闹得不开心,这是王禹的父亲从他同事那里听来的八卦。 方秉然很久没有和程静羽联系了,听到这些事,眉角微动。林浩然和安晓炎尴尬地再度拿起杯子敬酒,王禹也向方秉然投去了歉意的眼神,比起说和秦漠相关的八卦让沈清歌不开心,他还是宁愿承受方秉然冷冷的眼神,程静羽可不是方秉然的女友,他在介意也是有限的。 沈清歌虽然没说一句话,对饭桌上的互动却知道的一清二楚,她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茶,拿过一个空杯子,递给安晓炎:“帮我倒一点酒。” 全桌安静下来。 她的眼神坚定地望着安晓炎,安晓炎拧不过她,帮她倒了半杯。 沈清歌低头抿了一口。 好苦。 大家渐渐吃得有些心不在焉,言谈远不如一开始热烈,仿佛在小心翼翼地避开什么。沈清歌知道是因为自己,她想摆出无所谓的态度,却总觉得别人看着她的目光里蕴含着试探,心中烦乱无处排解,不知不觉,半杯啤酒下肚,她渐渐觉得,周围的喧嚣声好像渐渐离自己远去了,自己像是被一个又轻又厚的空气团包围了起来。 这种感觉,着实不错 她开始控制不住地笑着,把酒杯再次递给了安晓炎。 安晓炎犹豫了一下,拿起酒瓶,却被坐在沈清歌右边的方秉然伸手按了下来。 “她没喝过酒吧?不能再给了。” 沈清歌回头瞪他:“为什么?不会喝才要多喝啊。” 方秉然此时已经喝下两杯,眼神却依然清亮,他定定地望着她,道:“因为你已经醉了。” 沈清歌傻笑。 这种感觉就是醉吗? 那她还愿意再喝一点,让这种感觉,再停留的久一些…… 她伸手去夺酒瓶,却被方秉然眼明手快地抢过,一股脑儿都倒入了自己的杯中。 这是最后一瓶啤酒了。 方秉然一边使眼色给吴昕源示意他快点结账,一边仰头,一口气喝完了杯中的啤酒。 沈清歌气结,嘟囔着还要点酒。 安晓炎劝她:“你一会儿还要回宿舍呢,让同学看见了多不好。” 沈清歌笑道:“没关系,我可以住在外面,你忘了啊,爷爷在后面的小区里给我买了套房子。” 这件事情,在座的几个男生还是第一次听说,神情各异。王禹倒吸了口冷气,第一次知道沈清歌家里这么有钱,想起她对学业的努力,心里不由有几分敬佩;吴昕源则暗暗失望,有钱又漂亮的美女,难怪只看得上秦漠。方秉然却皱着眉,见沈清歌还要再闹,冷不丁问了一句:“那你带钥匙了吗?” 沈清歌翻了翻随身的小包,沮丧道:“没有……” 全桌的人都暗暗松了口气。 安晓炎趁机道:“那我们早点回去吧,明天一早还要摸底考试呢。” 考试就考语文和英语两门,因为j大生源来自全国各地,教育水平各异,尤其是英语,为此,大一新生的英语教材按难度区分,就有两套。这就需要先摸一下学生们的水平,才能因材施教。 沈清歌眨眨眼睛,才慢慢想起来,虞书敏好像跟她提过这个事情,对于考试,她向来是不马虎的,于是重重地点了点头,踉跄地站了起来。 安晓炎连忙扶起她,一行人下了楼,取了车,林浩然要回家了。沈清歌却犯了执拗,一定要走回寝室。 安晓炎无法,跟林浩然告别后,扶着她慢慢走着,几个男生不好意思先回去,便推着自行车坠在她们后面。 这段路走走大概要一刻钟,沈清歌和安晓炎一直在喁喁私语,后面的三个男生也不甘寂寞,继续饭桌上的八卦。 吴昕源首先叹了口气,道:“就因为考进了大学,就在旁边买了套房子……原来沈清歌家这么有钱。” 王禹也跟着叹气:“虽然吃惊,后来想想却也很正常,你看她穿的衣服,背的小包,以前就觉得精致,现在想想,应该都是很好的牌子吧?” “有吗?我是不懂这些。”吴昕源挠挠头,“不过我们二班有钱人还挺多的。”他斜眼看着方秉然,又问,“你知道她的那个小包是什么牌子的吗?” “coach。”他淡淡道,“不是很贵,大概七八百吧。” 这句话把两个男生噎了噎,吴昕源双目含泪仰天长叹:“我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就500大洋啊啊啊!” 方秉然却盯着前面走得跌跌撞撞的背影,没有回应吴昕源的哀叹。 这里几个人里,大概也只有他知道,她身上最贵的东西,不是小包、不是衣服也不是她脖子里的那一枚戒指,却是她头上戴的那个水晶发卡。全球第一水晶品牌的限量饰品,低调的奢华,他妈妈洪函茹的首饰盒里,也躺着一个黄色系的,是他的爸爸方毅送给她的周年纪念。 那一年,正值沈清歌和秦漠的热恋期,她戴上那个发卡的时间,又是她生日以后没多久,所以……这个水晶发卡是秦漠送的吧? 他的心中微微泛起一阵苦涩。 她一定还在想着他。 方才不过是因为吴昕源的一句话,她就那样失态,喝起了从未碰过的啤酒,她的头发上一直别着秦漠送的发卡,脖子里一直挂着那一枚白金戒指……她窝在自己筑起的碉楼里,把自己隔离于外界,并甘之如饴。 本来,在他去北京之前,就已经决定忘了她的。 但思念还没有转淡,就在机场遇到了伤心欲绝的她。随后,就是秦正落马的消息。秦正的这次落马可说是全国振动,他身处帝都听说了很多流言,后来又特意和方毅通了电话,详细地询问了情况,结果是很不乐观的。 方毅对政治形势的敏感可说是一流,做生意一定要懂得风向,如果背后没人,顶多小打小闹,就是因为方毅这点上把握的很好,方氏集团才能在国内蓬勃发展。 挂下电话,他那颗心又再度蠢蠢欲动起来。 他拒绝了清华的多次试探,毅然地放弃了本可以继续的奥赛征程,回家了。 回来的原因,从头到尾,只有一个。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那个纤瘦窈窕的背影。 沈清歌,我在这里,完全就是因为你! 第125章 小白兔变身大灰狼 沈清歌是在一阵嘈杂的闹铃声中苏醒的。 明晃晃的阳光已经投在了她的纱帐上,刺得她睁不开眼,那振聋发聩的机械闹铃声,更是刺得耳膜生疼。 在她忍不住出言阻止之时,一声娇喝抢在了她的前面:“谁啊!还不快按了!” 闹铃嘎然而止。 沈清歌抚额坐起,茫然四顾,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在j大的寝室。 昨晚,她是怎么回来的? 她蹙了蹙眉,脑海里的印象有些模糊。 陈键翻身坐起,对沈清歌招了招手:“早啊,醒了没?” 她笑的别有意味,沈清歌终于想起了昨晚的半杯啤酒,脸刷地红了起来。 “昨晚同学聚会,我就喝了一点点……” “知道知道,你那姓安的同学都跟我们说啦,没什么关系。不过,你们班考到j大来的人很多吗?” “还好吧,5个人。” 陈键夸张地吸了口冷气:“我们学校一共才5个!你是哪个高中的?” “市一中。” 陈键露出了原来如此的表情,动作利落地下了床。 等到沈清歌慢悠悠地爬下了床,取了牙刷在水池边洗漱,她对面那个床上的室友却还在蒙头大睡。 那个震天响闹钟的拥有者王蓉,却早已坐在书桌前,一边吃点心一边翻看英语资料了。 “今天几点考试?”沈清歌问陈键。 “8点半,你在哪个教室?” “东区上院302。”沈清歌看了看虞书敏给她的字条说,“是不是就是我们楼隔壁的那个?” 陈键点点头,一脸艳羡:“真近,我要去下院考呢。”下院是j大新校区里最早的教学楼之一,在南区,骑车过去约莫5分钟。 说话间,那位一直蒙头大睡的室友终于慢吞吞地起床了,一边爬下床一边大声抱怨着:“烦死了,第一天就要考试,考不完地考!”标准的京片子,声音娇柔,个子娇小玲珑,厚厚的刘海遮住了额头,露出了巴掌大的小脸,五官十分精致。 原来这就是最早到了寝室,却一直无缘一见的室友了。 女孩娇俏俏地向她招招手,道:“你叫沈清歌是吗?我叫孙思琦,北京来的。” 沈清歌点点头,客客气气地说:“你好。” 孙思琦抿嘴一笑,上前一步,悄声说:“你很厉害哦,第一天报到就去喝酒!” 沈清歌一阵尴尬,她没想到自己连半杯啤酒都喝不了,如果再来一次,她就算用茶水把自己灌到吐也不去碰那个又苦又胀气的啤酒了! 她对孙思琦扯了扯嘴角,收拾了下文具,就准备要出门吃早饭,孙思琦却边对着镜子抹乳液边对她说:“沈清歌,等我一下,我也要去吃早饭。” 对于这种自来熟的热情,沈清歌向来没有招架之力,她静静地站在门口,看着孙思琦涂完乳液又涂防晒,又细细地梳理了头发,换了衣服,才蹦蹦跳跳地走到她面前,道:“走吧!” 食堂里的早饭以中式的为多,沈清歌点了一碗小馄饨一根小油条,孙思琦却在几个摊点前逛来逛去,最后撅着嘴端了一碗面条坐在她的对面。 “连面包都没有!”她抱怨道,“粥我又不爱喝。” “校门口就有面包店。” 孙思琦撇撇嘴,道:“那个,我已经去看过了,不晓得什么破牌子的,不喜欢!” 沈清歌失笑:“那你喜欢什么牌子?” “宜芝多、breadtalk、山崎!”她说起这些双眼发亮,“很多啦,我在江西区吃到过,很好吃!可惜,这里附近都没有。” “这里是郊区啊。”沈清歌道,“你以后可以周末去采购。” “那也不新鲜了。”孙思琦咕哝着,心不甘情不愿地挑着面条吃了几根,看着沈清歌坐在那里斯斯文文地吃着小馄饨,便问:“好吃吗?” “还可以。” 她跳了起来:“那我也去买一碗。” 沈清歌的目光落在了那碗没动了几筷就被遗弃的面条上…… 又是个家里条件优越的娇小姐呢! 咦?我为什么要用“又”? 她笑了笑,舀起碗里的小馄饨,微微摇了摇头。 其实,一点也不好吃,汤里都是味精的味道,吃的嘴里一阵发干。 ——我也是个娇小姐呢! ****** 英语和语文的摸底考,对沈清歌来说,完全没有难度,两门考试的间隙,虞书敏跑来通知她,下午在物理实验楼里有个班会。 在虞书敏和她说话的时候,沈清歌明显感觉到了教室里的数道目光都聚在了她的身上,侧首望去,却又都纷纷心虚地避开,她还眼尖地发现,有几个男生的脸竟微微红了起来,侧过头装模作样地和同桌说话。 刚才,明明是在看她吧? 原来,偷偷看一个人,是很容易被发觉的。 她的心微微一酸。 高一的时候觉得自己隐藏的很好,目光总是在不经意间扫过那个位置……其实,他都知道吧! 她的手指轻轻抚过挂在脖子上的指环。 秦漠,我又想你了,你呢? ****** 考完两门课,沈清歌直接去了东区食堂吃午饭,在大食堂转了一圈后,还是去了小炒专区。 叫了两个菜刚刚坐下,就看到陈键和孙思琦肩并肩走了进来。 “一起吃好不好?”孙思琦问。 沈清歌点点头,放下了心中一点点的挣扎。 孙思琦和陈键各自端了两个菜坐下后,开始叽叽喳喳地谈论起方才的考试,又从考试谈论到班里的男生,她们俩都是广播新闻专业的,班里的女生数量超过了男生,这在j大是非常罕见的。沈清歌边吃边听,觉得这两人和安晓炎一定很有共同语言,尤其是孙思琦,对男生的评价可谓刀刀见血。 讲完同学,又讲起男友,陈键很大方地承认有一个一直喜欢的男生,现在考入了中医大,孙思琦却说自己来j大之前刚刚和一个男生分手,说得干脆利落,毫不伤心。 随即,两人又开始笑嘻嘻地拷问沈清歌。 “你长这么漂亮,一定有人追你吧。”陈键用手肘暧昧地捅捅她,笑问道。 沈清歌勉强地笑了笑,却不知如何回答。 孙思琦更加单刀直入:“到底有没有男朋友?说!” 沈清歌动了动嘴唇,轻轻地说了一声:“有。” 两人兴奋地尖叫着,把头围了上来:“帅不帅,帅不帅?” “……帅。” 孙思琦激动地拍桌子:“照片照片。” 沈清歌正尴尬地无法应付,忽地有人高声喊了她名字,她连忙抬起头一看,却是站在餐台前点菜的吴昕源和方秉然,他们对上了她的目光,都很友好地露出了笑容,吴昕源更是高兴地向她挥了挥手。 下一刻,孙思琦扑到了沈清歌的身上。 “那个穿格子衬衫的帅哥是谁?你男朋友吗?” 沈清歌连忙摇头:“是高中同学。” “好帅啊……”她捂住自己的脸颊,转头对陈键说,“是不是?好有气质!” 陈键点头附和:“进j大到现在,他最帅!” “清歌……”孙思琦自动自发地去掉了她的姓,嗲嗲地说,“介绍一下嘛!叫他们过来吃饭!” 沈清歌窘道:“我和他们不熟……” 孙思琦还待说服,却看到吴昕源已经端着一盆菜,主动地坐到了她们的隔壁。 “沈清歌,这是你室友吗?介绍下啊。” 不用沈清歌开口,两个女生就很主动地和吴昕源说起话来。 沈清歌夹在中间,有点坐立难安。 这种场景,在高中时从未见过……如果她记得没错,吴昕源在高中时,是很少和女生搭讪的。 不过是过了一个暑假而已,为什么会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好像……害羞小白兔变成了饥饿的大灰狼,看到中意的对象,就两眼放光,主动出击…… 她默默地掏出纸巾,擦了擦嘴。 吴昕源明显对孙思琦更感兴趣,但孙思琦的目光却一直落在在一边静静吃饭的方秉然身上,吴昕源说了一阵,发现了这件事,倍感无趣,就转头问沈清歌上午英语考试的答案。 沈清歌说了几个记得的,惹来他的一阵哀叫。 孙思琦奇道:“这两道题我的答案和你一样啊,难道沈清歌说的一定是对的?” 吴昕源垂头丧气道:“她的英语我们年级里都数一数二,”随后又拍了拍方秉然的肩,道,“这位仁兄就是凭了沈清歌的笔记,考了j大保送哦!” 这句话带来的信息太丰富了,让孙思琦有点愣神。 首先,这位帅哥是保送的,那就是学习拔尖了,第一印象好上加好。 其次,沈清歌借他英语笔记,那就是两人关系应该不错?那为什么沈清歌刚才说和他们“不熟”? 她暗暗地向沈清歌投去了不满的眼神,方秉然却第一次开口道:“她的笔记你不是也有?怎么没见你保送?” 吴昕源嘿嘿笑了两声,道:“我物理竞赛的门槛都进不去,哪象你……” 见他又要拿自己来当话题,方秉然轻轻咳嗽了两声,端起了餐盘站起身来:“我吃完了,你们慢用。” 随后又对默默坐在一边的沈清歌道:“我这里有几本物理竞赛的资料,跟大学物理也是相关的,要不要?” 沈清歌正愁没办法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连忙点头,跟着方秉然走出了食堂。 第126章 喜欢猫咪的帅哥 此时正值午饭时分,在寝室楼里出入的学生很多,沈清歌站在楼下等方秉然,进进出出男生们的目光就不由地纷纷停留在了她的身上。 她不自在地往边上走了几步,用背脊对着大门,却不料面对着的那扇窗户,突然之间被打开,一名男生手举着一条裤衩晾了出来。 两人瞪眼对视,那男生一声惨叫,收了裤衩就闪走了,依稀间,沈清歌好像看到,那男生身上也就穿了一条裤衩而已…… 俏脸通红。 她再度移步,走到自行车车棚边,车棚边一只野猫,蜷在那里舔食小半截火腿肠,它吃得津津有味,沈清歌低头看着,渐渐也看出了趣味,起码,这动作优雅的猫儿比**怪叫的青春痘男生,养眼许多。 那只虎皮的小黄猫吃完了火腿肠,抬头对着沈清歌喵喵地叫了几声,仿佛在向她讨要。 j大野猫们的生活都很滋润,学生们经常会用廉价的火腿肠或者其他食物喂食这些在寝室楼下兜兜转转的野猫,渐渐的,这里大大小小的猫都不怕人,饿了追着人讨食,是常有的事情。 沈清歌却不知道这些,她有点无措地望着那只瞪着水汪汪大眼的虎皮小猫,摊开双手,轻轻道:“我这里没有呢!” 那小猫探头看了看,不满地喵喵直叫。 沈清歌想了想,和它轻轻商量道:“要不,我帮你去超市买点?” 刚刚起身,一只红色塑封的火腿肠便被递了过来。 “给你。” 她抬头一看,是眼底带着笑意的方秉然。 她的脸颊微微一热,接过了火腿肠,见到塑封上已经划好了开口,不由又看了他一眼。 方秉然低头仔细地研究着小黄猫,一本正经道:“我在楼上看到了。正好寝室里有人有,一会儿去超市买了还给他。” 寝室里同学的火腿肠,是打算留给自己吃的吧。 沈清歌蹲下身,看着小黄猫扑上来对着火腿肠一阵狂啃,不由笑了起来:“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她对着小猫讲话的语调尤其温柔,与平时冷清疏离的声音截然不同,她的长发披散在肩后,从这个角度望去,白嫩的耳朵、小巧的鼻头还有扑闪扑闪的长长的睫毛……惹得方秉然心里一阵酥软。 那小黄猫吃了个饱足,用前爪擦了擦脸,慢悠悠地走开了。 沈清歌愕然地看着地上的大半截火腿肠着急道:“喂,你还没吃完呢!”见小猫不理睬她,又补充道,“你可以先把它藏起来。” 方秉然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里的猫,不怕没有饭吃,才不会像松鼠一样藏食物。” 猫确实不太会自己屯粮,他是在笑自己没有常识吧? 沈清歌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望着一地狼籍的火腿肠,犹豫道:“可是,这里怎么办?” 方秉然向远处抬抬下巴:“你看,会有其他猫帮你打扫干净的。” 优雅走来的,却是一只三花大母猫,它走到火腿肠前,戒备地望了两人一眼,用爪子拨动着火腿肠,窝到草丛一边吃了起来。 “它好怎么好像怕人呢?”沈清歌奇道。 “你看它的肚子,大概是有小猫了。” 沈清歌仔细地看了看,果然比寻常的猫肚子要大些,就惊异地看了方秉然一眼。看他寻常冷冷的样子,对小动物倒是热心仔细的很。 方秉然被她看的不好意思,就讪讪地解释道:“我小时候,养过一只……” “你妈妈同意你养?”他的母亲是医生,医生一般都很讨厌养宠物吧。 方秉然眼神一黯,摇了摇头:“后来,就送走了。” 其实,自己很想养吧? 沈清歌想起自己儿时,也有过一段迷恋小猫小狗的日子,每天放学时,都要在路过的那家宠物店前驻足很久,但是她知道,吴卓芳不喜欢这些,从来没有向家里开过口,再后来……忙着考初中、考高中,久而久之,也忘了这家小店了,不晓得,它是不是还开在那里? 两人各自在自己的回忆里沉浸了一会儿,忽的同时出声: “你的物理资料……” “你现在没事了吧?” 随后愣愣地对望,消化了对方的话后,沈清歌不好意思地垂下了头:“没事了……” “以后出去,不要随便喝酒,尤其是和不认识的人。”方秉然说到这个,一张俊脸就沉了下来。 沈清歌心虚地把头垂得更低了。 她这个样子,方秉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叹了口气,把手上的资料递给了她。 “物理系大一的基础课还是蛮忙的,不过,我想这也难不倒你。”他顿了顿,又问,“你们班有几个女生?” “好像,就我一个。”她轻轻道,“我们寝室还有一个二班的。” 他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挪动了脚步。 “走吧,下午都要开班会吧?” 他走到超市前,和沈清歌道了再见,沈清歌往一号楼走了几步,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应该是去买火腿肠去了。 想到他方才讲到猫咪时,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又想到高中三年一直冷冷的外表,还有方才被发现喜欢猫时,有点窘迫的样子,不由地轻轻笑了起来。 这样的好心情,持续到打开402寝室的大门后,坐在位置上的孙思琦和陈键“唰”地一下,齐齐转过头来。 孙思琦头一个跳了起来,看到她捧在胸前的那厚厚几本资料,酸溜溜地说:“一手学习资料哦!你还说和他不熟?” “没熟到一起吃饭啊,”沈清歌淡淡地说,“只是一起上过物理竞赛班而已。” 孙思琦撇撇嘴,一脸的不相信。 她想起沈清歌亲口承认过有男朋友,便先把这事放在一边,追问起男友的事情。 沈清歌无奈,翻出手机里的那张照片给她看。 孙思琦一看,尖叫了,连忙拿去和陈键共享,两人细细看了半天后,把手机还给了沈清歌。 “我现在相信你和那位方帅哥真的不熟啦。”她笑眯眯地说,“放心吧,不会难为你,我自己出马去搞定。” 沈清歌还从来没见过方秉然给过哪个主动追求他的女孩好脸,以往高中时,塞到他课桌里的情书,统统都是直接扔进垃圾桶的…… 她动了动嘴,终究还是把劝告的话,咽了下去。 这种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就好像她自己…… “对了,你男朋友在哪个学校读书呀?”孙思琦又开始对着镜子打理着头发,她在衣橱的门内装了一片很大的镜子,经常对着镜子梳妆打扮,每天一早定是要抹粉描眉的,从不素颜出门。 “他在加拿大……” 孙思琦听了,一愣,动作停了下来,转头望向沈清歌的眼里,就带着同情。 这样远距离的恋爱,到最后分手的概率是99%,剩下的1%是直接失去音讯。这样的事例,在她身边太多太多了。 但是想到方才看到的,照片上的那个男生,又觉得她这样静静地等待都是值得的,于是暗暗叹了口气,继续细细地涂着唇彩。 到了快开班会的时间,王蓉还没有回寝室,沈清歌取了个小背包,放好了文具,拿了学校的简略地图,走出了寝室。 刚刚走到楼下,陈键就追出来叫住她:“沈清歌,你去物理实验楼是不是?我带你去啊。” 这样的热情,她真的有点招架不住。 还没想好怎么开口拒绝,陈键已经从车棚里推出一辆自行车,问道:“你会跳车吗?” 沈清歌默默地摇了摇头。 陈键跨上自行车,对她招招手,快坐上来。 “可以吗?那孙思琦怎么办?” 陈键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叫你上来就上来嘛,她有自己的车啦!我们还蛮顺路的,快些。” 沈清歌乖乖地在后座坐好,陈键踩着脚踏板,车子晃了两下后,便稳稳当当地往前走去。 “一个寝室的,不要这么客气啦,你没有自行车,以后顺路,就让我带你吧。”她回头看了一眼明显有些不好意思的沈清歌,笑道,“快点抱好我的腰,美女,有你在,回头率会很高哎!” 车子骑了一阵子,颠过了路上的一条大缝后,陈键忽然轻轻地问:“你男朋友在加拿大,你很想他吧?” “……嗯。” “看来我要加把劲,就在一个城市,远一点也不算什么。”她爽朗地一笑,又道,“你男朋友不在,我就来当你的车夫好了。” 沈清歌眼角一酸,连忙闭起眼睛用手按住眼角。 陈键没有察觉,继续感叹道:“哎,不过你这么漂亮,这个消息传出去,不晓得有多少男生,要伤心欲绝了哟……” 沈清歌咕哝道:“哪有很漂亮,是这里男生太多了吧。” 陈键大笑起来。 “哎呀,我突然很想去参加你们的班会啊,28比1,啧啧啧。”她感叹地摇着头,把车子稳稳地停在了物理实验楼前。 门口,虞书敏正等在那里,向沈清歌招着手。 “哪,看到吧,多热情。”陈键低下头在沈清歌耳边说。 沈清歌瞪了她一眼,边下车边道:“那你转来物理系啊。” 陈键吐吐舌头,掉了个车头,边向她挥手再见边说:“算了,比起转系,我还是觉得攻克中医大比较容易点。” 沈清歌看着她的车子远去后,转身走进物理实验大楼,虞书敏正要开口向她说什么,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第127章 高岭之花 “喂,小清歌,大学生活怎么样?有没有不适应?”电话里,何昱宁故作轻佻的声音,充满笑意地响起。 沈清歌跟着一笑,道:“我很好啊,舅舅好不好?” “没大问题,有点小问题。” “什么问题?”沈清歌紧张道。 “他对你思念成疾,食不下咽……你晚上能来陪他吃顿饭吗?” 沈清歌扑哧笑了出来。 不过是叫她过去吃顿饭,讲得这么吓人。 “好啊,不过,你要来接我。”这可是何韬的御令。 “好啊。”何昱宁充满向往地说,“我要参观下j大的女生寝室。” 沈清歌啐了他一口:“男生不能进入,你就在楼下参观好了。” 两人约好了时间后,沈清歌挂上了电话,虞书敏一直默默地走在前面领路,他等在门口,说是给班里同学指路,其实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和沈清歌多说几句话,没想到一个电话毁了他的全盘计划。 物理系一年级一班的班会在一个会议室里召开,等到大家陆陆续续都来了,班主任季老师,拿着一本笔记,走了进来,坐在了正中的位置上。 在座的很多学生都还没有见过这位季老师,看到他的真容时,大多数人都吃了一惊——好年轻的老师! 他的双眼狭长,肤色白皙,看上去和j大里的普通大学生没有什么区别,只有鼻梁上的那一副金边眼镜,给他稚嫩的脸添了几分成熟。 他环视了一下四周,见人都到齐了,清了清嗓子,道:“好,我们班29名学生都到齐了,我先自我介绍下,我姓季,季惟伦,去年毕业于j大物理系,研究生。” 原来是物理系的学长,算年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因为长年呆在学校的关系,看上去竟和他的学生差不多大。 大家身上的拘束感,顿时消失了,会议室里顿时响起了嗡嗡的议论声。 “我想在座的很多同学相互都还不熟悉,让我们先来自我介绍下吧。”他转过头,双眼望着沈清歌,轻轻道,“沈清歌,你是班里唯一一个女生,就从你开始。” 目光齐刷刷地聚过来,男生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打量这个清秀佳人了。沈清歌抬眼扫了一圈,竟发现了几个当初摸底考试时,偷看她的男生。 她对着季惟伦微微一笑,言简意赅地说:“我叫沈清歌,毕业于市一中。” 大家静默了一会儿,见她没有继续的意思,都纷纷笑了起来。 季惟伦再度清了清嗓子,道:“沈清歌同学很谦虚啊,我再补充一点,她不仅是我们班唯一一个女生,也是我们这一届物理系,唯一一个考大学时,拿到j大二类优惠的尖子生!她的考分也很高,是全市理科的第三名。” 考进j大的学生们,大多都知道二类优惠是什么,全市高考第三名的光环更让人无法逼视。物理系在j大远不如计算机与通信热门,历史虽然悠久,奈何理论性强的专业在如今的世道里,是越来越不抢手,分数线一年不如一年,今年竟然有一个尖子生中的尖子生自愿来读物理系,全系上下都无比激动,季惟伦开班会之前就被系主任特别交代,要好好照顾沈清歌,耐心培养,他受了领导的嘱托,班会上就多说了两句。 这话说完,男生们看沈清歌的眼光又不一样了。 漂亮的女生会让人心生亲近感,但漂亮成绩又顶尖的女生,就会让大部分人望而却步,这跟公司里的女强人是一个道理。 沈清歌蹙了蹙眉,没想到班主任会把她捧的如此的高。她本就是班级里的少数派,行住坐卧都不与其他人一起,若是再让同学们有距离感,她在这个班级岂不是成了孤家寡人? 但转而一想,也释然了。 如果真的一直独来独往,也未必是件坏事。 虽然来j大不过两天的时间,但她已经感受到大学男生与高中男生截然不同的热情,如果独来独往,相对的,也会减少很多接触的机会吧。 想到这里,她垂下双眸,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听着班里同学的自我介绍,没有抬眼看过谁一次。 这样的姿态,可以说是矜持,也可以说是高傲,果然,一个班会下来,驻留在她身上的视线,少了不少。 班会结束后,季惟伦叫住了沈清歌,温和地问了一些生活上的问题,最后告诉她,因为两个物理班是随机编班的,结果就导致二班有三个女生,但一班只有她一个,在j大,像他们这种男女比例悬殊的班级,都会照顾女生多一点,因此,如果她想转到二班去,可以尽早提出来。 此时会议室里的学生们还没有走完,听到这个消息,都露出了失望的神情。 就算是高不可攀的高岭之花,也总比一整个和尚班来得赏心悦目啊。不由地,他们对二班的男生分外嫉妒起来。 季惟伦让沈清歌考虑一下再告诉他,但沈清歌却笑了笑,轻轻道:“不用那么麻烦了,我觉得一班挺好。” 季惟伦有些意外地笑了:“那就好,生活、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尽管来找我。” 旁听的几个男生,也眉开眼笑地走出了会议室。 明天开始,他们将有大把的时间,一起和这位美女上课,这将是多么赏心悦目的大学四年呀! 笑笑闹闹地走到楼下,他们意外地看到路口竟停了一辆白色的lexus。几个识货的男生放慢了脚步,猜测着,这是系里哪位教授的座驾,路过驾驶室时,透过玻璃窥探几眼,又觉得驾驶员太过年轻,难道讲师就已经开得起lexus了? 正在交头接耳时,一阵轻快地脚步声从身后穿来,耳熟的声音带着喜悦:“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何昱宁按下车窗,对她招手道:“快上来,我爸在饭馆等着你呢!” “好好的为什么要上馆子?” “庆祝你开始新的人生啊,大学生。” 车门“嘭”地一声关上,车子发动后,慢慢开远了。 留下实验楼门口一群目光呆滞的男生,和碎了一地的玻璃心。 原来,他们的班花已经……名花有主了…… 那男人看上去英俊成熟又多金,他们班里无论是谁,都是拍马也追不上的!况且,他们有马吗? 大家幽怨的目光,纷纷投向了虞书敏。 就是他,昨天晚上在寝室楼里把沈清歌吹的天花乱坠,什么大美女啦,有气质啦,应该单身啦,害得大家今天万分期待,结果呢,又再度跌入谷底! 虞书敏摸摸鼻子,小心翼翼地说:“那个男的……好像是沈清歌的亲戚。” 亲戚? 大家的精神瞬间被这两个字振奋了。 “你怎么知道?” “是什么亲戚?姻亲也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哦!” “她刚才打电话,叫人来接什么的,还提到了舅舅。”j大的高材生,果然都很会抓重点。 大家的心情被安抚了,情绪高涨起来。 “我说,二班的三个女生你们谁见过?刚刚我们班主任还跟沈清歌说她有申请转班的自由,和另外三个凑成对儿呢,还好她没答应。” “有这事?好险好险。” “那三个我见过俩,加起来都没我们班这个好看。” “还行吧,有一个我觉得长得还可以。” “你是说那个扎麻花辫儿的?别寒颤人了,什么年代了还扎个小芳头,人又黑……” 男生们取了自行车渐行渐远,时不时地,爆发出一声哄笑,笑声洒落在路边湖畔,季惟伦站在实验楼大门口,望着他们青春的背影,嘴角逸出了一丝笑容。 无论在什么年代,这个年龄的男生们的话题,总是不会变的。 ****** 何家距离j大校区约莫十几公里,道路通畅的时候,开车往返是很快捷的。一家人在家里附近的饭馆里吃了顿饭,临别时,黄珍又拎了三个购物袋递给沈清歌。 几乎每次去何家,黄珍都会买点衣服、包包或者饰品送给沈清歌。有个女儿是她一直的心愿,家里条件好,她又爱逛街,看到适合沈清歌的,一般都会不吝买下。沈清歌推却不了,却十分细心地,在每次与黄珍见面时,都穿或者戴一点她买给她的东西,有时还会跟黄珍讨论着搭配。黄珍越看沈清歌越喜欢,要不是血缘关系横在眼前,她老早就要何昱宁吃下这棵窝边草了。 何昱宁瞄了眼车后座购物袋上的标识,啧啧了几声道:“我妈也太宠你了吧,她一直说我过度追求名牌,华而不实,怎么轮到你,就完全不一样啦?” 沈清歌斜了他一眼,唇红齿白、眼带桃花,英俊多金正当年华。 “舅妈是希望,你能找一个,看到你内在美的媳妇吧。”她掩嘴笑道。 何昱宁挑眉看了她一眼,厚着脸皮说:“我姑且就当你是在赞我好了。” 沈清歌的笑容更胜了,她很喜欢和何家的人在一起,很轻松也可以很骄纵,这是秦漠离开以后,让她最放松的地方……想到秦漠,她望向窗外的眼里,不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哀伤。 何昱宁很敏感地捕捉到了她的情绪,皱起眉,不悦道:“你又在想他了?” 第128章 两个大富婆 沈清歌没有转过头,她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何昱宁微哼了一声,板下了脸不说话,车厢里立刻安静了下来。 直到车子开到寝室楼下停住,何昱宁熄了火,松开安全带,拉动门把手打算下车时,沈清歌才幽幽地说:“我打算,等他三年的。” 何昱宁动作一滞,坐回了位置上,惊讶地看着她:“你们还有联系?” 沈清歌默默地摇了摇头。 何昱宁目光变换地望着她许久,最终长长地叹了口气,伸手抚乱了她的长发。 “你这个——小傻瓜!” 他下车走到沈清歌的那边,帮她打开门,又从后座上拿了购物袋递给她。见沈清歌纤瘦的身影踏上了台阶,他忍不住又叫住了她。 缓步走到她的面前,四目相对。 他向她绽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偶尔,也要看一看你身边的人嘛,不能浪费了这片大好森林啊。” 就像他一样? 沈清歌心里微微摇了摇头,只是回了一个淡淡的笑容,便转身上了楼。 看着她的裙角在楼道内一闪而过,何昱宁吁出一口气,坐回车内。 他这个表妹,有着非同常人的毅力。读书是如此,感情上恐怕也是一样。 她说等三年,就一定会等三年。 三年以后呢? 或许,还会想办法去找他吧? 他揉了揉眉心,发动了汽车。 这件事情,他还真的无能为力。所幸她还年轻,有些东西,是需要时间来慢慢消磨的……他只能在旁默默地看着,找机会推一把,已是尽了最大的力了。 唉,老爸,你交给我的这个任务,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呀! 何昱宁一路烦恼地开车回了家,402寝室里却沸了锅。 孙思琦双手抱胸,靠在沈清歌的衣橱边,打量着桌上的三个购物袋:“听说你下午被一多金帅哥用车接走了?” 沈清歌正开了抽屉找衣服准备去澡堂洗澡,听到后,动作一顿,惊讶地抬起头:“你怎么知道?” 孙思琦仰天笑了两声,道:“你忘了我的专业吗?这种消息,传的本来就很快。开学第二天哦,沈清歌,你真不是普通的厉害!” 说罢,她指了指购物袋问:“可以打开看看吗?” 沈清歌大方地打开袋子,却是一件长袖连衣裙、一个斜背挎包还有一双皮鞋。 孙思琦啧啧了几声,脸上有抑制不住的酸意,王蓉只是在一边静静地看着,陈键却沉着脸,认真地问:“这些,是那位帅哥给你买的?” 明明她已经承认有一位在加拿大的男朋友,若真是像传言中的那样,陈键觉得,自己会很失望。她不希望沈清歌是那样的人。 沈清歌被她们脸上的表情逗笑了,边收起东西边说:“是帅哥的妈妈给我买的,我叫她——舅妈。” 寝室里的三人俱是一愣,陈键率先松了口气,笑道:“原来是表哥。” 孙思琦却睁大眼睛,兴致高昂地追问:“你表哥几岁了?工作了是吗?从事什么行业呀?” 沈清歌看了看时间,拿起洗澡的用品告饶道:“这个以后再说吧,我再不去澡堂就要关门了!” 昨天晚上吃了酒迷迷糊糊的也没有好好梳洗,早上只是用温水擦了擦,今天晚上再不洗,她一定会睡不着觉的! 孙思琦扫兴地放开她,对着镜子,继续敷她的面膜。 等到沈清歌离开,关上了寝室的大门,一直坐在位置上看书的王蓉,轻轻地问陈键:“沈清歌的那些东西,很贵吗?” 陈键摸摸下巴,道:“应该吧,都是很好的牌子,但多少钱我可不知道。” 孙思琦哼了一声,含含糊糊地说:“她这点东西加起来,可以让你读两年大学。”想了想又补充道,“说不定还能包括住宿费。” 此时j大的学费是一年3800元,住宿费是1200元,对王蓉来说,是需要一家子省吃俭用才能负担得起的。 她目光复杂地看着那几个购物袋,又看向孙思琦:“好像,我看到你的包包也是那个牌子的。” 孙思琦嘿嘿笑了两声,没有否认。 陈键却抱头大叫道:“怎么我们寝室里住了两个大富婆吗?!” 孙思琦对她勾勾手指,道:“来,要不要我包养你?” 陈键夸张地抱住胸,一边摇头一边往椅子里缩去,两人尖叫着,很快就闹成了一团。 王蓉对着桌子上的高数书看了半天,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她想到了今天班会时,同学们的窃窃私语。 “听说,一班来了个大美女,王蓉,跟你一个寝室吧?漂不漂亮?” “漂亮算什么,我听说,她的高考成绩是市里理科第三。” “哎呀,这么完美?没有男生敢追她了吧?” “嘁,你这是嫉妒吧?你怎么知道没有?” “王蓉,她有没有男朋友?”…… 这个世上,天之骄子真的是存在的呢…… 她紧紧攥住了自己的拳头,又缓缓地松开了。 捧起课本,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努力。 ****** 日子渐渐开始忙碌起来。 大一的基础课很多,除了像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物理实验这种专业课,还有政治、生物、c语言这种公共课,如果摸底考语文成绩不达标,有些人还要读一年大学语文。 沈清歌穿梭于教学楼、寝室与物理实验室之间,若是陈键与她顺路,就搭顺风车,若是不顺路,就慢慢走过去。王蓉自己有辆20寸的小自行车,带不了人,平日沉默寡言,晚上去教室自修不到9点是不回来的,沈清歌虽然和她一起上课,与她说话的时间还不如陈键和孙思琦多。 j大是以理工科见长,在计算机、通信系的学生们为难度等级最高的高等数学嗷嗷直叫时,文科学生的日子就滋润多了,她们的功课相对少,作业多是开放式的,自由度高,混起来十分方便。 孙思琦首先耐不住每日的早起,开始翘课在寝室里睡觉。 翘课是会传染的,没多久,好学生陈键,也被她拖下了水。 但寝室里的其他两人,却巍然不动地照常上下课、做作业、做实验,或者去图书馆查资料。当某天,王蓉看到沈清歌整整齐齐的政治笔记时,她惊讶了。 政治课是最放羊的一个课程,很多人都在政治课上作别的事情,或者直接睡觉,就连她自己,上课时都未免会走神一下下,但沈清歌竟然能从头听到尾还记下了这么多笔记…… 她头一次为自己的嫉妒感到汗颜,她的这位室友的成绩,明明白白是付出了很多努力的,无关乎她的家庭背景。 渐渐地,她也会找机会和沈清歌同进同出了。 转眼就到了9月30日,才不过是中午,寝室大楼里已经空了大半了,本地的学生迫不及待地回了家,就算是外地的,不少也买了火车票打算回去。安晓炎背了个大包站在402寝室的门口,再度催促:“清歌,你快点啦!方秉然在等我们哎!” 沈清歌看了看手机,离约好的时间明明还有一刻钟。 她斜了安晓炎一眼,道:“是林浩然在等你吧!” 被说中了心思,安晓炎讪讪地闭上了嘴巴,看着沈清歌慢条斯理地把东西一样一样,放进一个小箱子里。 “你还带课本回去呀?” “嗯,打算回去有空看看。” 安晓炎摸摸鼻子,不做声了。 她的专业是工业设计,大一的基础课除了高数有点费脑子外,都是和绘画技能相关的,对她来说完全没有难度,和高中学业比起来,轻松的不是一点点。再加上现在和林浩然正在热恋中,其他一切靠后,两人横跨着市里跑来跑去,乐此不疲。 今天看到沈清歌满书架的专业书和依然一丝不苟的笔记,都有些不习惯了。感觉,好像离她越来越远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地向拖着行李箱走来的沈清歌扑了过去,然后,一把抱住。 “做什么?”沈清歌笑问。 “真想和你一起住。”她闷闷地说。 “好啊,搬到我的房子里去吧,只要林浩然不介意,我养你啊。” 安晓炎闷笑了几声,扭了扭身体,半晌才直起身来,和她一起下了楼。 方秉然的车子早已经在东区的偏门等候了。 j大距离市中心非常远,若是做公交地铁,单程一般都要一两个小时。从开学第一周开始,每周五下午他都会开车带着沈清歌、安晓炎、王禹和吴昕源回家。 大家虽然觉得不太好意思,但比起一两小时的奔波,搭车的诱惑实在太大了。本来大家想一起付点车费,但方秉然坚决不肯收,一次两次后,大家也就厚着脸皮心安理得地蹭车了,谁让他们是关系友好的高中同学呢? 车子开动后,是每周的大学生活及相关八卦时间,尤以安晓炎和吴昕源的讨论最为热烈。沈清歌常常是静静地听着听着,便渐渐不专心起来,她望着窗外的景色,想着长假七天的安排,再没有人拉着她去看电影、去逛书店、去公园划船了……这七天,怎么算都好漫长…… 第129章 传说中的桃花运 “清歌,清歌!” 安晓炎打断了她的思绪,把她拉回了现实。 “有兴趣吗?今天晚上江西区看灯。” 看灯?沈清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安晓炎说的是每逢大节,滨江两岸的景观灯吧,每年尤以国庆的那几天最为灿烂丰富,从傍晚开始的交通管制,滨江附近的几条马路上游人如织。 她蹙了蹙眉,不感兴趣地说:“人太多了。” 安晓炎不出所料地向期待地看向她的吴昕源摊摊手。 吴昕源不死心地对沈清歌继续劝说:“是任佳琪说要和我们一起玩哦!可能还会有班里的其他人。” 任佳琪? 想到那张甜甜的娃娃脸,沈清歌不由地动了动她那秀气的眉,确实好久没有见到她了。 吴昕源见她意动,连忙叫方秉然慢点开,随后期待地望向她。 可是……已经和奶奶说好了晚上回去吃饭的……沈清歌纠结了一下,刚想开口拒绝,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清歌,奶奶今天晚上有点急事,你回来先自己吃饭吧,我让杨嫂给你烧好。”吴卓芳的语气里竟带着几分焦急。 “什么事?要我陪你去吗?要紧吗”她赶忙问。 “不,奶奶没事,你在家好好休息吧。”说完吴卓芳就匆忙地挂上了电话。 沈清歌怔怔地望着手机,心里竟生出几分不安来。 “怎么了?”安晓炎关心地问。 她扯了扯嘴角,没有作声,抬头看到吴昕源还在费力地转过身望着她,眼带企求,不由莞尔。 “好吧,不过不能很晚,我十点要到家。” 车子里响起一阵欢呼声。 沈清歌含笑摇头,如果她不去,他们几个也可以一起结伴去啊,怎么搞的一副好像没了自己就去不成了似的。 事实上,她的确不知道,如果她不去,安晓炎肯定和林浩然一起甜甜蜜蜜,任佳琪没有了女伴,多半不会来,方秉然估计也会不去,那剩下吴昕源和王禹两个大男人有什么搞头? 既然接下来的行程有所改动,大家就建议先找个地方吃个早晚饭。 讨论出了地点后,安晓炎、吴昕源纷纷打电话约人,沈清歌也打电话给吴卓芳告诉她自己的安排。 车子开到距离交通管制路段附近,缓缓地驶入了地下车库,方秉然利落地把车倒进车位后,熄了火,淡淡地说:“到了。” 大家陆陆续续地下了车,沈清歌开了车门,抬头却看到方秉然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眉心。 一路从j大开来,路程又远,路况又复杂,其实很辛苦吧。 沈清歌想到何昱宁每次接送她上下学都会假模假式地抱怨几句手酸腿累的,不禁开口道:“最近很累吗?” 方秉然回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 “你呢?学业忙不忙?” 计算机系的大一课程比起物理系有过之而不及,她方才已经听吴昕源嗷嗷叫过好几次了。他和安晓炎相互晒着课表,安晓炎的高数只要学t版的上半本,难度系数是d,而他的高数教材却是j大自编的上下本,难度系数是a,后面据说还有非常恐怖的数学分析等着他们。吴昕源一直在抱怨,比高中读书时累多了! 她倒觉得和高中的时候差不多。 “还好,习惯了。”想了想又道,“就是对c语言有点头痛。” 方秉然一挑眉,还想说什么,吴昕源敲了敲车窗,嚷道:“你们快点,任佳琪已经在饭店等我们啦!” 走进饭店,大家意外的看到,任佳琪的身边还坐了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长相算不得很出挑,但胜在气质柔美,她有着一对特别好看的眉毛,配上水汪汪的双眼,不由让人想起那首“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来。 吴昕源激动了,屁股刚刚沾上了椅子,就连忙问:“任佳琪,这是你同学吗?” “是呀,这是我室友,胡洁。” 胡洁抿嘴有些羞涩地向大家笑了笑,道:“大家好。” 王禹自从看到胡洁,目光就不曾从她身上挪开过,听到她的名字后,不由有些迟疑地出声问:“你……初中是不是在建设中学念的?” 胡洁一愣,仔仔细细地看了王禹几眼,忽然激动道:“你是一班的王禹?” “啊,果然是你,我记得,你是……三班的对吧?”得到胡洁点头肯定后,王禹灿然一笑,道,“真巧。” 有了这一层关系,大家的交流立刻热络起来,互相介绍后,林浩然也赶到了,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你来我往说着新鲜的大学生活,怀念着中学生活,吴昕源也很识趣地没有叫酒,一本正经地在胡洁面前装深沉,让安晓炎几个熟悉他的人,暗地里笑痛了肚皮。 当窗外夜色降临,滨江区的建筑都纷纷亮起了彩灯,把这一带的万国建筑群点缀得美轮美奂,或是透绿或是亮粉,就连灰扑扑的墙面立柱都被灯光打的仿如琉璃美玉般通透起来。 一行人兴高采烈地下了楼,沈清歌望着马路上涌动的人潮吵杂的人声,低低地扶额呻吟了一声。 她可不可以到楼上去坐着等他们回来? 安晓炎对她的举动可留心的很,知道她最不耐烦去人多的地方,但如果她不主动把她拉过来,难道长假七天她就打算宅在家里看课本吗? 那和高中生活有什么区别? 不对……高中里好歹还有个秦漠在呢…… 安晓炎甩甩头,坚定地拉住了沈清歌的手臂。 总之,要让沈清歌快点感受到集体的美好,不能让她缩回去当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冰美人。 涌入人群时,男生们自发地走在了外围,把几个女生护在中间。 路上摩肩接踵,到处都是欢声笑语。街边的小摊贩不遗余力地向大家推销着手里的商品,尤以充气式的玩具最为畅销。 有充气锤子、狼牙棒这种攻击式的,也有皇冠、气球这种装饰性的。不过走了一小段路,已经看到不少年龄和他们相仿的男男女女,手拿着充气式的玩具,互相攻击嬉戏了。 吴昕源见到几个女孩都双眼晶亮地看着小摊上的这些东西,忍不住选了一家东西最多的,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商家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价还价。 安晓炎挑了一个大锤子,胡洁挑了一个氢气球,任佳琪则拿了一条可以缠在手上的充气蛇。沈清歌对这些完全不敢兴趣,但摊主却说他们买的太少,不肯再降价,安晓炎蹲在摊位前挑挑拣拣都没找到什么好的,正想站起来付钱,方秉然却弯腰从一堆充气玩具里拿出了一对小翅膀递给她:“这个好。” 安晓炎双眼一亮,连连点头,转身就给沈清歌套上。 沈清歌刚刚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也背着一个差不多的充气翅膀蹦蹦跳跳地走过,囧了又囧,坚决不肯戴。 大家轮番劝说无效后,安晓炎采取了暴力手段,强迫给她套上了。 事实上,一点幼稚或者突兀的感觉都没有。 那样纤弱娇美的少女,穿着一件米白色的连衣裙,背着一个白色的翅膀,翅膀做工的粗劣已经被黑夜所掩盖,她款款向前走去时,即便是在这么拥挤的人潮中,也吸引了不少惊艳的目光。 大家顺着人流向江岸边走着,人流渐渐散开,到了海关大钟下时,马路上已经不是那么拥挤了。 “我们一起拍张照片吧!”任佳琪提议道,从背包里拿出了卡片机。 在路上随便拉来拍照的路人甲男生,受到这热闹环境的感染,创意勃发,喊着一二三,指挥他们做着各种动作,最后,又向任佳琪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才依依不舍地和他们告别。 几个女生八卦地拿起传阅了一番,却是f大的寝室电话。 “哗!这就是传说中的桃花运吗?”安晓炎夸张地捧住双颊,一脸艳羡。 任佳琪皱着她小巧的鼻子,嘴角边一个酒窝闪现,她笑眯眯地从安晓炎手上抽回了纸条,得意道:“你没机会啦!” 安晓炎不服输地抬起下巴:“哼,你又怎么知道?!” 下一刻,林浩然已经用手臂勾住了她的脖子,恶狠狠地道:“你说什么?” 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沈清歌被笑声感染,嘴角也不由地弯了起来,五彩的灯光映射在她的双眸中,流光千转,动人心魄,不由让一路上一直默默关注她的方秉然看痴了去。 一路渐行渐远,兴头过去后,疲惫慢慢地涌了上来,看看时间,却已是8点半了。 安晓炎看到前面大大的渡轮招牌就不肯再走了,鼓动着大家去渡轮上歇脚,沈清歌摇摇头,拒绝道:“我不去了,一来一回要多久呀?这里走回停车的地方也要半个多小时吧。” 安晓炎想想很有道理,但又不舍得放弃渡轮,正低头犹豫着,林浩然道:“不如我们俩去乘渡轮,然后到了江东区就直接找车回去了。” 安晓炎大喜:“好啊好啊。” 商量下来,想乘渡轮的还有王禹和胡洁,吴昕源左看右看,哪里他都是落单的,一咬牙,竟也选了渡轮。 那走回去乘车的,不就剩下了自己和方秉然? 沈清歌犹豫地望向他,其实她是想跟着大众一起行动的,但如果抛下他一个,似乎又不是很好…… 第130章 灯火阑珊处 方秉然看出了她的想法,无所谓地耸耸肩道:“要不,我明天再来拿车。” 那多麻烦,这里的停车费又贵。 而且,沈清歌想到了她不得不回去乘车的理由——她的那个小箱子还在方秉然车子的后备箱里。 “我不去乘渡轮了,就是又要麻烦你……” 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浮现在他的嘴角,他侧过脸去,沉声道:“你不需要这么客气……” 安晓炎看在眼里,狡黠地眨了眨眼,跑去售票点买票,把其他几人快速利落地拉上了渡轮。 方秉然看了看四周的环境,低头问她:“还看灯吗?或者我们走条快点的小路?” 沈清歌看了一眼他说的那条小路,灯光昏暗,路上行人三三两两,情侣们勾勾搭搭,她抿了抿嘴,道:“还是原路回去吧。” 选择原路的初衷只是因为想在人多的地方走路而已,但不过是在这条路上走了几步,沈清歌就开始后悔了。他们这样往回走,几乎算是“逆流而上”了,这条大路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往滨江方向涌去的。 她把包抱在胸前,迟疑地跟着方秉然又走了几步,人群挨挨蹭蹭的,不一会儿就把两人的距离拉大了。她着急地想往前挤,迎面却走来的一群年轻男子,见到落单的沈清歌,嘻嘻哈哈地挤了过来。 方秉然发现后,连忙走回来拉住了她的手,把她掩在了身后,眼角冷冷地扫过对方,几个男生倍感无趣,讪讪地走了。 沈清歌立刻抽回了自己的手。 方秉然一愣,心里随即泛起一阵苦涩。 他不由地,往后退了一步。 沈清歌觉得尴尬极了,她知道他未必是有意的,但方才她的反应,却好像坐实了他居心不良的举动似的。想道歉,却又觉得太傻,想说些什么转移注意力,大脑却好像罢工了一样,只剩下嗡嗡嗡地一片轰鸣。 两人站在原地里各怀心事,人潮却不管不顾地盲目地涌来,一群笑闹着的学生拿着充气式的“武器”边打边走,尖叫连连。因为动作幅度太大,他们的周围都被行人让出了一定的空间,以免“武器”波及到自己。 这就苦了本就在人堆里挣扎的沈清歌,只是背后突然地一个猛推,她一个踉跄,起身时就已经看不到方秉然的身影。紧接着两个强壮的男子从右边挤来,完全遮挡住了她的视线,并顺带狠狠地踩了她一脚,她一边呼痛一边看准方向,往左侧的店铺退去,直到背脊贴着墙面站稳了,才慢慢感觉踏实下来。 四处人头攒动,根本看不到方秉然的身影。 她连忙翻出手机,打开翻盖才意识到,她的手机里好像根本没有他的号码! 他很少主动和她联系什么,两人之间的相处,好像都是因为同学间的互相邀约才有的,她现在,根本联系不到他。 沈清歌着急起来。 她立刻拨通了安晓炎的电话,安晓炎在渡轮上玩的正疯,好久才接起了电话,又转头去问王禹,王禹打开通讯录查找…… 在等待的时候,沈清歌焦急地扭头四顾,看到了商铺一边通向二层的阶梯上,有人正坐着休息。 她双眼一亮,奋力向那边走去。 当王禹终于找到号码,安晓炎一个一个数字地告诉沈清歌时,她已经顺着阶梯,站到了二层的平台上了。 马路上的人潮一览无遗。 挂上电话,她立刻按下了方秉然的号码,号码还没按完,手机响了起来。 “沈清歌,你现在在哪里?”方秉然的口气十分焦急。 沈清歌往人群中望去,微微笑了起来。 他站在马路的另一边,一个商铺的招牌下面,身上的黑衣和阴影隐没在一起,但沈清歌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我看到你了,你抬头看向对面。” 她对着方秉然,大力地挥了挥手。 仿佛一瞬间,她看到了他绷直的身形,放松下来。 他在电话里笑了起来:“不愧是沈清歌……你等在那里,不要动,我来找你。” 她看到他劈开人潮,朝她这边走来,看到他走到楼梯口时,下意识地整理了一下被挤皱的衬衣,随后,抬起头,向她招了招手。 凌乱的发丝垂在他的额头,显得有几分狼狈,沈清歌却觉得此刻的方秉然,是她认识以来,最为平易近人的。 她飞快地跑下楼,在他面前站定,四目相对,俱是大大地一笑。 有一种,劫后余生再相逢的喜悦。 先前的尴尬气氛,已经全部消散了。 “有没有伤到哪里?”他问。 沈清歌摇摇头,没有说话。 “那现在怎么办?” 沈清歌心有余悸地望向似乎越来越庞大的人潮,不好意思地说:“我们……还是走小路吧。” 方秉然就等着她这句话,闻言松了一口气,领着她沿着墙边走,拐到了一边的小路上。 路上虽然也是人来人往,却没有大路上挤得那么夸张了。 “方才打你的电话,是忙音。”方秉然轻轻道。 “我打电话给安晓炎,要你的号码去了……” 方秉然回头望了默默跟在他身后的沈清歌一眼,不经意道:“我没给过你号码?” “没有……” “你的电话我就有。” 他的声音轻如叹息,带着淡淡的忧愁,让沈清歌不由地抬起头看他,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她什么都明白了。 或者,她一直是明白的。 从那个绯闻开始,从两人一起读物理竞赛班开始,从在方大广场的楼道内听到他和程静羽的对话开始……她一直是明白的。 只是,她不愿意去相信罢了。 这样美好的一份感情,她……承受不起。 她垂下头,一个劲儿地往前走着。 气氛再度尴尬起来。 方秉然并不是一个会找话题聊天的人,他不知道为什么沈清歌会突然沉默下来,明明离她已经很近很近了,但想要再靠近一点点,似乎又是千难万难。 他想起方才,握住她手的那一刻。 只是一霎那,她就逃开了。 那一只手握起来柔软有力,指尖微有薄茧,是她经常弹钢琴的结果吗? “你现在还弹钢琴吗?” 沈清歌微愣,下意识地回答说:“现在只有周末弹了。” “我听说,j大有一个钢琴社团,有地方提供弹琴,你国庆后可以去他们的摊位看看。” “摊位?”她疑惑道,“在哪里?” “国庆以后,各大社团都会招新,他们会在下院那里的布告栏附近摆摊的。”他看了看沈清歌疑惑的表情,补充道,“有社团来找过我。” “是哪个社团?” “编程爱好者协会。” 难道方秉然现在已经擅长编程了? 沈清歌想到了让自己头痛不已的c语言,又想到他方才的眼神,求助的心思,最终还是淡了下来。 方秉然却别过脸,淡淡地说:“所以……如果你c语言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来问我。” “……好。” 说完这句话,她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又悄悄地向后退了一个身位。 他的感觉实在很犀利。 仿佛自己的想法,都会在他的一瞥中,无所遁形。 就像是……秦漠一样。 但秦漠给自己的感觉是温和的,包容的,而他却是咄咄逼人的。 秦漠,秦漠。 那个一直压抑着不去想的身影,悄然浮现在脑海。 她摸着胸前的那一枚指环,思绪纷乱。 “沈清歌!”一道清冷的喝声让她猛然地回过神来。 她停下脚步定睛一看,离她一米远的地方,有一对情侣正旁若无人地拥吻着,那男人的手,还伸入了女人的衣服下摆里。 她不自觉地低呼一声,又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看清方秉然的所在,跑了过去。 身后有人不满地嘟囔着:“大惊小怪!” 当她跑到方秉然身边时,已经是满脸通红。 方秉然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她:“你走路都在想什么?不看路的吗?” 如果不是他提醒她,她会不会就这样一头撞上去? 真是太囧了。 她真想找一条缝钻进去。 方秉然却看到了那一枚从她的衣襟里跳出来的戒指。 他的双眼一暗,转过身去,轻轻道:“快走吧,马上到了。” 一路无话地把车开到了吴卓芳家的小区门口。 沈清歌松掉身上的安全带,轻轻地向他道了声谢,下了车。 方秉然下车打开后备箱,拎出了那个小箱子,递给了她。 她再度说了声谢谢。 望着她越走越远的身影,他迟疑了一下,打开了副驾驶座上的抽屉,取出一张cd追了上去。 “给你。” 沈清歌接过一看,是上次听的那张日本歌曲的cd。 “周末路过小摊,看到了,就买了下来。” 沈清歌也曾经去专卖打孔碟的小贩处询问,他们却告诉她,想要特地找一张碟,难度很大。 手中的这张cd立刻沉了起来。 “多少钱?我给你。”她犹豫了一下,问道。 “……如果安晓炎送你一张cd,你会给她钱么?”他问得云淡风轻,但沈清歌知道,他现在已经十分不高兴了。 她抬头望向他,倔强地把手中的cd递了出去。 如果不收钱,这张cd她就不要。 是这个意思吧? 方秉然胸膛起伏地盯着她,狠狠地盯着她。恨不得一把拽过她,然后…… 第131章 年年岁岁花相似 然后……告诉她,他是有多么的喜欢她! 但是……他不能。 她的心里还住着另一个人,那个人明明抛下了她,她却还任由思念,把她的心房占得满满的——谁也进不去! 想到这里,他觉得自己在她面前再也无法多呆一秒。 他害怕自己脱口而出的心意,他害怕她冷冷的拒绝…… “嗖!嘭!”一朵绚烂的烟花骤然升起在空中,随后,缓缓炸开,火光映得两人的脸一阵明暗——是世纪公园里,一年一度的烟火节。 方秉然像是一下子被惊醒了,猛地转过身,快步向自己的车走去。 开车门、发动、踩油门,一气呵成,不到一分钟,沈清歌纤瘦的身影就消失在后视镜中了。 车子飞快地开了一会儿,在一个红灯前急刹车停下了。 他重重地向后一靠,双手在方向盘上越抓越紧,一口气在胸口憋得生疼。 不远处在夜空中闪闪烁烁的焰火,让他想起方才在人群中,那抬头的一眼。 她穿着一条被彩灯晕染了绚烂色泽的白裙站在高高的台阶上,晚风吹动了她的裙摆和长发,仿佛下一秒,那纤细的身影就会随风而去。 他的心莫名地一阵紧张,只是一心想往她这里挤去。直到她站在自己的面前,笑颜如花,他才发现,她肩膀上的那对翅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落了。 心里竟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落翼的天使是没有办法飞走的。 这个想法一浮出脑海,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又自欺欺人了? 一阵急促的喇叭声从他的车后响起,路口的交通灯不知何时已经跳换成了绿色,方秉然自嘲地一笑,踩下油门,飞驰而去。 从人海里重逢后,他明明感觉到了她的亲近,可是为何,突然之间,她又变得那么的疏远? 他把车慢慢地驶入了小区,脑海里仍然仔仔细细地把方才的事情过了一遍。 纷乱的画面,猛地停在了小路上对视的那一幕。 方秉然身体轻轻地一震,一脚踩下了刹车,一颗心扑通扑通狂跳起来。 她知道了。 她一定已经知道了! 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惊慌,继而是欣喜,最后却满满的都是担忧。 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心意,她才会故意疏远他的吧,就连一张cd都不肯收下…… 心烦意乱到极致,一双手在方向盘上握紧又放开,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了几次。 小区的保安疑惑地走上前,敲了敲车窗。 他按下车窗,看了出去。 保安对上他凌厉的眼神,讨好地笑了起来:“方先生,我看你的车突然停下来,还以为……” 方秉然向他点点头:“我这就开到车库里去。” 车子缓缓地驶入地下。 他停下车,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手提袋,向电梯间走去。 电梯在15楼停了下来,悄无声息地开了门。 方秉然打开房门、扔下手提袋、换了鞋、拉开窗帘。 往下看,素日在夜晚里沉寂的公园内,灯火辉煌。随着一炮接一炮的焰火,隐隐还有欢呼的人声传来。 他却没有心情欣赏这一年一度的美景。 他的双眼透过那明明暗暗的焰火向公园的对面望去——她此时应该到家了吧,不知道有没有像他一样,站在窗前看着公园里的焰火呢? 当初他被保送了j大,父亲方毅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他第一反应就是方氏集团在世纪公园附近的这套新建的楼盘。 方毅有些惊讶,但没有问原因,过一阵子就给了他房间钥匙。 拿到钥匙后,他却反而迟疑起来。 秦漠和沈清歌都有了j大的优先录取名额,他们的将来可以预见……那他自己又是在做什么? 在遇到沈清歌之前,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喜欢一个人,思念如影随形。明明知道她心有所属,明明知道他们两情相悦,他的理智可以把这一切都分析的头头是道,但临了,却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心神。 每当想起最初动心的那一瞬,他就觉得万般后悔。 如果,那时出声的是他,那接下来的一切,是不是会完全不同? 只不过差了这一瞬,只不过晚了这么一点点…… 他在放弃与等待中挣扎,直到北京奥赛班邀请的到来。 他知道,他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他的父亲方毅虽然从未对把他的将来和公司联系在一起,但他知道,他有他必须承担的责任。 于是,他接受了邀请,飞去了北京,远离了这个让相思盘踞的高三二班。 只是……他好不容易把心里的那个小人藏在了心底,政坛变动带来的余震,竟让那个小人又自动自发地,爬了出来。 从北京回来以后,他就住进了这套房子里。 这套面对着世纪公园的楼盘,卖点就是眼前的这片园景。 漂亮的落地大窗围了将近270度的转角,周末在这里靠着窗上网喝茶,偶尔抬头遥望,仿佛思念就有了寄托。 方秉然的心绪,渐渐平静下来。 公园里的焰火终于放完,喧闹声渐渐散去。 他知道,秦漠是不会回来的。 最起码,三五年内绝无可能。 这是苍天赋予他的一个机会。 他不会在他们两情相悦的时候插手,但他可以在他决然离去的时候,静静地守候在她的身边。 当初搬入这里,就代表了一个决定。 不管沈清歌是否知道自己的心意,这个决定是不会变的。 方秉然闭上眼睛,缓缓地吁出一口气来。 他站在那里望着远方,一动不动,公园里的灯火渐渐暗了下来,他的身影融入了这夜色中,许久,才慢慢地转动了脚步,打开了房间内的灯。 ****** 沈清歌看着方秉然的车飞速消失在路口时,手里还拿着那张cd。 她根本没想到,他会以这种近似……无赖的方式,把这张cd留给自己。 她愣愣地拿着这张cd发了会儿呆,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不过是一张cd而已嘛,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执拗呢? 就算是如她想的那样,方秉然对自己有着别样的心思,只要一切没有放到明面上来,两人还是可以保持着一般朋友的关系的吧? 就像……她和林浩然一样? 沈清歌收起cd有些懊恼地抓了抓头发。 她刚才是不是做的有点过分了?如果若无其事地接下来谢过,会不会更加自然一点?现在方秉然一定是感觉到了什么,如果……他破釜沉舟真的跑过来向自己告白,那她该怎么办? 哎!她为什么不再迟钝一点? “幸好你迟钝。” 脑海里不经意地闪过一个温润带笑的声音。 沈清歌靠在电梯的一边,脸上似悲似喜。 秦漠,如果你知道了这件事,会有什么反应呢?…… 如果你还在我身边,今晚的这一切,都是不会发生的吧?…… 她满怀心绪地掏出钥匙打开门,呆了呆。 房间里竟然是黑暗的一片。 就着窗外烟花带来的短暂光明,她摸索到了走廊上的开关。 “奶奶?我回来了。”她提声叫道。 没有声音回答她。 她连忙换了鞋,一个一个房间开灯看去。 没有人。 墙上的时钟已经滑过了10点,吴卓芳很少在这个时候还没到家。 沈清歌有点着急,拨通了吴卓芳的电话。 电话响了十几声才被她接了起来。 “清歌吗?你到家了?”吴卓芳动听的声线此刻竟然有点沙哑。 “是的,奶奶。你快到家了吗?” 吴卓芳沉默了一阵,轻轻道:“我这边有点事情,会很晚到家,你先睡吧。” “是出了什么事吗?要紧吗?”她着急地问。 “对奶奶来说,很要紧。”吴卓芳轻而坚定地说,“我没事,会回来的。” 说罢,她挂上了电话。 沈清歌也慢慢地放下了话筒。 到底是什么事? 难道……是爷爷?! 她紧张地再度提起电话,转而一想,又放下了话筒。 如果沈辽海出事,家里怎么也会通知她,不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吧。 那么,应该是吴卓芳单方面的私事了。 想到这里,沈清歌绷紧的神经松了松。她到卧室里拿出换洗的衣物,快速地冲了个澡。吹干了头发后,照例敷了个水膜,坐在书桌前,打开了电脑。 安晓炎意外地已经上线了。 看到她连上了游戏,立马短她:“我竟然忘了,今天世纪公园放烟火!!” 沈清歌抬头望向窗外,一个硕大的蓝色花朵正绽放在夜空中,随后,渐渐变淡。 “确实很好看,要不要过来一起看?” “哼,住在公园旁边了不起吗?我家阳台上也能看!!!”她打下三个惊叹号表示强调,下一刻,立马又弹出了一个伤心的表情,道,“可惜被前面那栋楼遮住了一点点。” “那过几天来吧,我记得,应该还有一场。” “好啊好啊。”安晓炎忙不迭地答应了,随后又加了个谄媚的表情,“可不可以带家眷?” 沈清歌嗤地一声笑了出来,她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站起身,打开窗向公园里望去。 红的、黄的、紫的、粉的…… 她每年都能在这里看到一场一场的烟花胜景。 有一次和秦漠提起,他很是动心,但高三国庆的那一场烟花却因为她忙着补习因竞赛而落下的功课,错过了。 年年岁岁花相似…… 岁岁年年人不同…… 他还能和她一起,站在这里,看烟花吗? 沈清歌望着窗外,第一次,有点不确定起来。 第132章 花落人亡两不知 电脑里的短信提醒叮叮咚咚地响着,沈清歌回过神来一看,安晓炎已经刷了大半个屏幕,商议的主题早已经从可不可以带家属发展到要不要多叫几个人,对她来说,聚会永远是越热闹越好的。 “这要问下我的奶奶。”沈清歌回道。 安晓炎忙不迭地点头:“等你消息。” 随后两人就约定在练级场见,各自报了练级场的名字后,才发现,安晓炎控制的那个炎舞早已经比沈清歌的那个名叫曼舞的女剑客高上了好几个等级。 自从j大开学后,晚上沈清歌就很少玩游戏了,看这个进度,安晓炎一定是天天挂在网上的。安晓炎嘿嘿笑了几声,邀请沈清歌去高等级的练级场带她,沈清歌玩了一会儿,就觉得没劲起来。 当初只是百无聊赖才被安晓炎拖着来这里消磨时间,开学以后课业开始繁重起来,这种枯燥的练级就让她觉得很是浪费时间。 “这个游戏没意思,我不想玩了。”她坦白地跟安晓炎说道,“我先下了啊。” 安晓炎也不勉强,直接和其他人组队杀怪,沈清歌退出了游戏,愣愣地出了会儿神,窗外的烟花已经散场,她看了看时间,马上就要12点了,吴卓芳还是没有回来。 晚上在滨江边急行的疲惫化为困意涌来,她开着卧室的门,躺上了床,几乎没怎么翻身,就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她睡得很不踏实。 一会儿梦见高二时的生活,秦漠对着她细声细语地说着话,正满心喜悦时,却忽地冷冷地转过身去,留给她一个背影;一会儿又梦见机场的分别,她哭得涕泪俱下,秦漠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抛下了行李跑回来紧紧地抱住她,转而却是检查组冰冷的审查,她徘徊在北京的街头,久久等不到他;一会儿又梦见秦漠从加拿大回来,熟悉的脸庞却让她感觉异常陌生,她还没酝酿好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他的脸上却露出了从未见过的阴冷的表情,低低地,哼了一声。 沈清歌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方才那个梦太过真实,她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自己现在正睡在家里的床上,如今不过是j大刚刚开学不久…… 走廊上有隐隐的光线从卧室的门外照来,好像比她睡之前少了几盏灯,拿起床头柜上的闹钟看了看时间,凌晨4点。 门外传来细细的歌曲声,断断续续地,沈清歌还是听出是《葬花吟》的两句。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是吴卓芳的声音! 沈清歌顿时睡意全无。 她连忙起身穿了鞋,走出卧室,向客厅里看去。 客厅里没有开灯,吴卓芳正面对着阳台,坐在沙发上,她的背脊挺得笔直,身边的桌上放着一瓶开了封的红酒。 “奶奶?”沈清歌轻轻地唤道。 歌声嘎然而止,吴卓芳缓缓地转过身来。 “吵到你了?”她沙哑地问,眉宇间竟仿佛一下子老了十来岁。 以往吴卓芳虽爱喝酒,却很少熬夜,像今天这般几乎彻夜不睡,那是从未有过的事情。沈清歌不由紧张地跑到了吴卓芳的身边,拿过她手里早已经喝尽的酒杯,和酒瓶一起向桌子中间挪了挪,一挪才知道,酒瓶里已经是空空如也了。 “奶奶,发生什么事情了?”她挨着吴卓芳坐下,勾住了她的手臂。 吴卓芳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沈清歌以为她就要这样坐着睡去,才淡淡地开了口,道:“我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去了。” 吴卓芳这个年纪,生离死别都已尝过,一个朋友的逝世能让她这么萧索,这个人对她来说,一定是非比寻常的吧。 “很要好的朋友吗?”沈清歌轻轻地问。 “曾经很好……”吴卓芳的声音轻如叹息。 那应该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故事吧。沈清歌讲不出任何苍白的、安慰的言语,只能把她的脸贴在了吴卓芳的手臂上,轻轻道:“奶奶,去睡一会儿吧,很晚了。” 吴卓芳抬头看了一眼钟,哑然失笑:“我竟坐了那么久?” 五月和十月是这个城市里最舒爽的天气,不冷不热、温度适宜,而此时吴卓芳穿着长袖的手却仍是如此冰凉,让沈清歌碰着竟是浑身一颤。 她扶着吴卓芳慢慢站起,走入了她的卧室,帮着她脱去了外套,躺上了床,随后,盖上了被子。 黑暗里,吴卓芳睁着双眼,幽幽地望着天花板,一眨不眨。 沈清歌帮吴卓芳掖好了被角,离去时看到昏暗里的那一双眼,那曾经流光四溢、风情万种的眼,竟感觉如此暮气沉沉,她心里一紧,连忙从自己的卧室里抱来一床被子。 “奶奶,我陪你睡吧。” 吴卓芳无声地笑笑,让出了一个位置,沈清歌侧身躺下。 她本来就已经没什么睡意,方才仓促起床没有穿袜子,冰凉的双脚缩在被窝里,却怎么也暖不起来,脚不暖她是一定睡不着的,她的身体渐渐发木,不由地在被窝里蹭了两下脚,翻了个身。 吴卓芳保持着那个睡姿一动不动,直到沈清歌第三次翻身,她才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来,道:“总以为,时间还有的是,没想到,说走就走了……” 沈清歌默然,奶奶说的,是她那个许久没见的朋友吗? “她也走了,当初我们三个……只剩下我一个了……” 吴卓芳闭上眼睛,翻了个身,眼角渗出的泪珠便悄无声息地没入了枕头里。 沈清歌怔怔地望着窗外微弱的路灯在天花板上投下的朦胧光影,想着吴卓芳刚刚说的那两句话,语气是那么的苍凉,那么的凄婉,满满的都是对时间的怨怼……她不由地又想到了自己方才做过的那个梦,心里百转千回,恨不得眼前的这三年马上就过去……想着想着,不知什么时候,身上终于渐渐暖了起来,她合上了眼睛,睡了过去。 ****** 第二天早上,她迷迷糊糊地醒来过一次,看到房间里还是灰蒙蒙的一片,大脑还是一团浆糊,便翻了个身,再度睡去,直到一阵强烈的饥饿感把她彻底唤醒。 她起身,发现吴卓芳早已经不在床上了,懵懵然打开了门,刺眼的阳光让她瞬间眯起了眼睛。 模糊间,她听到杨嫂高兴地声音:“呀,小囡醒了,快洗洗,准备吃午饭了。” 吃……午饭? 沈清歌睁大了双眼望客厅看去,挂钟上明明白白地显示着,11点35分。 她居然睡了这么久! 她回头看看房间里拉的密密实实的遮光帘,扶额叹了口气:“我怎么睡了这么久?阿婆你都不叫我?” 杨嫂笑道:“是你奶奶故意不叫你的,说你读书辛苦。”她摆好了碗筷,拉着沈清歌左看右看了一番,“怎么读了大学也没见胖呢?大学里不是都很轻松的吗?是不是食堂饭菜不好呀?” 沈清歌不答,却反问她:“今天是国庆,你家里不忙吗?” 杨嫂挥了挥手,道:“我还有什么忙的,孙子都那么大了。”说罢叹了口气,道,“我一个人左右也是空的,不如过来陪陪你奶奶。” 杨嫂的丈夫是名海员,一年里回来个两三次,夫妻俩常年聚少离多。他本来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却耐不住在家里的寂寞,被海风海浪练出的一身钢筋铁骨,需要它们经常的淬炼,才能用的更长久,他常常这样说,就一直在船上做了下去。 杨嫂在沈清歌没有出生前就一直在吴卓芳这里做事,人与人相处时间长了,彼此都有了感情,尤其是沈清歌去了j大住宿后,这么大的房间里,若是只有一个人住着,未免太冷清了。 想到这里,沈清歌轻轻地问杨嫂:“奶奶呢?” “她去楼下开信箱啦,说是顺便在小区里走一圈。” “那……阿婆,你知不知道,奶奶昨天……” 杨嫂点点头,虽然房间里只有她们两个,她仍然压低了声音,道:“是下午来的一个电话,你奶奶接到后,脸色立刻变了,跌在沙发里坐了几分钟,又连连地打了好几个电话,后来,就出去了……” “那你知不知道,是什么事?” “听你奶奶说,是一个朋友去世了。” “那朋友,阿婆你认识吗?”沈清歌期待地望着杨嫂。 杨嫂却摇了摇头。 “一定是很久很久没联系了,我从来没听你奶奶提起过有这么一号人。” 沈清歌失望地退了一步,跟杨嫂打了声招呼,进了卫生间洗漱。 杨嫂来这里做事,有二十年了吧?她都十八岁了。 二十多年没有联系的人,他的死讯会让奶奶这么失态伤心? 听奶奶凌晨的喃喃自语,似乎还有一人,比这人还要早就去世了,这两人,似乎曾经和奶奶很要好…… 沈清歌低头用水清洗了嘴边的泡沫,对着镜子忧心忡忡。 还好遇到了国庆长假,这七天她就呆在家里,好好地陪着吴卓芳舒缓一下心情吧。 但愿,在她去j大上课之前,吴卓芳能够从悲伤中,走出来。 做了如此决定后,沈清歌立刻觉得自己的国庆长不再是空空荡荡、毫无着落了,她对着镜子细细地洗了把脸,又扎了个马尾辫,使自己看起来更加精神一点,随后打开了卧室的大门。 吴卓芳正好从外面回来,正在低头换鞋,听到声响,抬头向她一笑:“起来了?睡的可好?” 第133章 吉他情缘 不过是隔了几个小时,她的眼角虽然还带着淡淡的哀伤,但通身已经没有了黑夜里的那种悲凉和绝望。虽然,还说不上神采奕奕,却也已经恢复了六七成。沈清歌心里暗暗高兴,但也不敢放松,接下来的几天,都守在家里温书,配合着吴卓芳的时间,陪她喝茶、散步、购物,还陪她去戏院里看了一场演出。 到了10月5日那天晚上,世纪公园里的烟花再度盛放。沈清歌并没有请其他人来,只是和吴卓芳、杨嫂三人坐在阳台上,静静地欣赏美景。 杨嫂挪出了一个小几,放了几样零嘴和茶水在上面,晚风徐徐吹过,带来悠扬的随着焰火变换的音乐。杨嫂看着那绚烂的花火,喃喃地赞叹道:“真漂亮。” 这样类似的焰火晚会,沈清歌的一生中,看到过无数次,但这一晚的焰火在她的记忆里尤为深刻。 空气里微微的烟火味,吴卓芳被焰火不停照亮的安详的侧面,小几上的那壶水果茶酸酸甜甜的味道,杨嫂亲手制作的牛肉干的香味…… 这些微末的细节,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久,都不曾在她的脑海里淡去。 当最后一枚焰火燃尽,消散在夜空时,杨嫂意犹未尽地站了起来,收拾起了小几上的东西,吴卓芳却坐在椅子里,望着那渐无声息的公园,一动不动。 沈清歌陪着她安静地坐着,直到公园里的灯火渐次熄灭,最后成了黑茫茫的一片,吴卓芳才轻轻地开口道:“烟花易冷,彩云易散……清歌,有些事情错过了,就不会再有了,有些人亦是……当他在你身边的时候,你要好好珍惜。” 沈清歌觉得吴卓芳是在说自己,但还是轻轻地应了一声:“好。” 吴卓芳转过头来,望着沈清歌,渐渐的,嘴角弯起了一抹弧度:“你马上就要满18岁了吧……你是个好孩子,只是……有时候太执拗了一点,如果以后钻到了牛角尖里,希望你能想想,今天和奶奶一起看的这一场烟花。” 吴卓芳的声音非常温柔慈祥,但沈清歌听着,却不知为什么隐隐的有些不安,她惶惑地望向她,讨好地说:“我若是有什么想不通的,就来找奶奶。” 吴卓芳笑了起来,目光流转:“好,你要记得。” ****** 国庆长假过去后,新鲜热闹的大学生活又开始了。 j大的各个社团果然如方秉然所说的那样,在南区的布告栏前,所有学生出入的必经之路上,摆出了招新的摊子。 402寝室的众人和安晓炎一起,在诸多摊子前闲逛。 j大男生们看到女生都异常热情,只不过逛了一半的摊位,几人手上的宣传单已经是厚厚一叠了。 陈键翻了翻手上的单子,又望了望热闹的现场,决定道:“我就去学吉他了,你们谁跟我一起?”陈键有个叔叔是吉他好手,她学过一点皮毛,方才看到吉他社在招新,有购买吉他的优惠和专门的老师教授,她心动了。 孙思琦积极响应道:“我也去我也去。” “你不后悔?别花了钱买了吉他积灰。”陈键笑睨了她一眼,这几个礼拜的相处,她已经充分了解到这位大小姐的“三分钟热度”是多么的短暂。 孙思琦小手一挥,道:“不过是一千多块钱嘛,没事。” 此言一出,王蓉的眼底闪过一丝晦涩,陈键则立马勾上她的脖子,狠狠道:“不行!你这句话太侮辱吉他了!你要保证以后每次上课都跟我一起去!不然……”她眼珠转了转,却想不到什么惩罚措施,安晓炎却笑着接着说道:“不然,政治课就别帮她点名。” 大家都笑了出来,孙思琦的嗜睡和赖床名声远扬,一些公众课能逃就逃,老师临时的点名和抽考都靠寝室里的人帮她糊弄过去,安晓炎的这一招果然狠。 孙思琦受不得激,立马拉着陈键去吉他社报了名,差点连学费都一起交了出去,以示决心。 在安晓炎报了漫画社、王蓉报了影评社后,沈清歌终于看到了方秉然提过的钢琴社,不过是在摊位前多看了几眼,就被钢琴社的几个师兄师姐拉住,全方位劝说她入社。 她原本只是好奇而已…… 但几个师兄却像是舌采莲花的小贩,只要是拿起他的货品看了一眼,他就要说得你非买不可。 这也难怪人家盯着她不放,本来沈清歌的长相和气质在j大女生里就十分出跳,方才的询问中又得知她有了钢琴十级的证书,如此内外兼修的人才,他们又怎么可能放过? 师兄们已经从钢琴社的硬件说到了软件,说到他们上一学年社员的几次演出,几次获奖,几次被采访,还拿出了报纸和图片证明他所言非虚。 沈清歌的目光凝在了那份报纸上,竟还是一份在全国都有发行的知名报纸。 她的心微微动了一下。 “这些……也会登载在报纸的网站上吧?”她打断了这个男生的滔滔不绝,轻轻问。 那男生忙不迭地点头:“那当然,现在的报纸都有自己的网站的。” “好,我参加。” 男生一愣,半晌才反应过来,递过了报名表:“记得写上电话,第一次活动的时间,我们会电话通知的。” 沈清歌填好了表格,交还给他,慢悠悠地走了。 那表格一交到那男生的手上,他的身边就呼啦啦围上了一群人,看着那表格啧啧有声。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居然是物理系的?我还以为会是经管类的。” “哎,你瞧她这一手字,啧啧。” “会长,这下演出你不用愁了吧?” “还没听到她的琴声,说的太早啦!” “嘿,你还看哪,都走得没影儿啦!” 那盯着沈清歌背影的男生,收回目光,嘟嘟囔囔地低声说:“明明一开始很犹豫的,听到能见报以后就……唉!”他对美人失望了,原来美人也不都是清高的。 沈清歌的心情却十分好,她和室友们会合,一起去了食堂。 路上,陈键问她:“钢琴社?” 沈清歌点点头。 “你钢琴已经十级了,还想弹啊?不接触点别的兴趣?” 沈清歌微微一笑,并不回答,双眼却望向了遥远的天边。 若是,自己能有相关的新闻登载在网站上,那他就能看到了吧? 秦漠,你现在,在做什么?你是不是也会像我这样,在搜索网站输入你的名字,然后细细筛选每一条可能与你相关的新闻呢? ****** 自打孙思琦和陈键参加了吉他社,402寝室的晚上就会常常响起断断续续的吉他声,声音算不上动听,弹奏者却十分认真。 王蓉和沈清歌便天天晚上都坚持去教室自修,把寝室让给了努力练琴的两人。 吉他社的活动不过参加了四五次,某天晚上,寝室里四人齐聚,正忙着睡前的洗漱,孙思琦站在阳台门前,得意而又害羞地宣布,自己有了男朋友。对象正是吉他社的骨干兼自动化系的师兄,刘楠。 陈键哈哈一笑,道:“我早说刘楠对你有意思,你一开始还说不喜欢他,这才多久,就被攻克下来了,真丢我们402的脸。” 王蓉照例憨憨地笑着,真心诚意地说了句:“恭喜。” 沈清歌却只是淡淡地一笑,拿起刚刚洗好的内衣,挂上了阳台。 孙思琦加入吉他社多久,她就听说过刘楠多久,这位师兄的追求手段花样百出,前几天孙思琦生日时,刘楠还率着他们寝室的几人一起在楼下点蜡烛唱情歌,孙思琦当场就热泪盈眶,只是为了矜持才没有马上点头,但沈清歌知道,他们两个在一起,是迟早的事情。 寝室里的电话响了起来,陈键伸手一勾,喂了两声,就贼兮兮地摇了摇手中的话筒,问孙思琦:“要不要听?” 看她的样子也晓得是谁打来的,孙思琦跑过去一把抓过,躲到一边低声细语起来,脸上满是幸福的红晕。 陈键嫉妒加羡慕地长长叹了口气,回头看看沈清歌忙忙碌碌的背影,随意道:“清歌,怎么不见你男朋友打电话来?” 话音刚落,就见沈清歌的动作一僵,陈键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她连忙打哈哈道:“我随便问问的,你别理我。” 沈清歌直起身,看了一眼孙思琦,幽幽道:“他……不方便打电话。” 她说的是实话,听在陈键耳里却是另一番意味了。 现在资讯这么发达,怎么会有不方便打电话的地方?她的男朋友去的是加拿大又不是小乡村,总不见得会跑到最北面住在冰山边上吧? 那是不是说……沈清歌和她的男朋友吵架了? 陈键越想越有这个可能。 感情再好的两人,在分开了一段时间后,也会产生隔阂,更别说那男生长得又如此……迷人了。 这个世界诱惑太大呀! 孙思琦咯咯咯的笑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嫉妒地横了那个笑得浑身发颤的小花痴一眼,又想到那个在中医大背着《本草纲目》的儒雅男生,斗志瞬间被激起。 明年此时,我一定也要霸着电话,狠狠地煲一通甜蜜的电话粥! 第134章 他不会回来的! 有了男朋友的孙思琦在寝室的时间明显少了,刘楠是自动化系三年级的学生,课业不算很忙,但也绝对称不上空,要想拿到好成绩,花精力上去是必须的。因此沈清歌晚上自修时,就会在东区教学楼里与腻腻歪歪的两人偶遇,有一次还凑巧在同一教室自修。虽然她努力忽略在教室一角甜蜜耳语的那一对,但教室里其他真心学习的学生们还是会给这两个谈恋爱不找地方的人予以凌厉目光和咳嗽声的抗议。 恋爱亲热请去湖边,谢谢! 过了一个浪漫甜蜜的圣诞节,402寝室的人在一个美好的氛围中,迎接了新的一年。孙思琦谈恋爱带来的好心情,影响着寝室里的每一个人。 但这样的美好,并没有持续很久。 元旦后的没几天,两人就因为一件事情吵得天翻地覆。 沈清歌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是事发后的第二天。因为临近期末考试,夜晚的自修教室异常紧张,她没办法像其他学生一样紧张兮兮地算着时间去占位子,于是便在食堂吃完晚饭后,出校门去自己的房子里温习功课,这几日弄得晚,便在屋子里住下,第二天一早再去学校上课。 那一天上午,她刚刚走进教室坐在王蓉边上,王蓉便苦着脸对她说:“孙思琦和刘楠闹翻啦。” 王蓉并不是一个八卦的人,孙思琦和刘楠偶尔吵吵架什么的,她们寝室也都见过,沈清歌打量着王蓉的脸,发现了她眼底的暗青,不由问:“你昨天晚上没睡好吗?” “孙思琦昨晚哭了好几次,陈键后来带她去湖边散心了。”她说的心有戚戚焉,“今天陈键好像有点感冒。” 是因为被她吵得睡不着,想带她出去冷静冷静吧?大冬天的站在湖边吹风,能不感冒吗?j大的气温要比市里低上两三度,又是阴阴的湿冷,这让很多学生都不习惯。 “她和刘楠到底怎么了?”王蓉明显有吐苦水的意思,趁着还没上课,不妨听上一听。 “我昨天听她说的,好像……是为了钱。” “钱?”孙思琦家不是很有钱的嘛,沈清歌想了想,道,“刘楠,是不是不愿意用她的钱?” 王蓉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点点头。 沈清歌扶着额头,幽幽地叹了口气。 那时,听着孙思琦眉飞色舞地说着和刘楠圣诞去哪里哪里约会,吃了什么什么西餐,买了好多好多东西,她就觉得有些不对,刘楠家就是一般的工薪阶层,哪供得起孙思琦这般花销,若是由孙思琦来出钱,怕是没几个男人会觉得心里舒服。 中午吃完饭回到寝室,沈清歌就看到孙思琦恹恹地躺在床上,眼睛红得像小白兔,寝室墙壁上挂着的电话机的话筒,以一种很诡异的角度搭在电话上,仔细一看,话筒上竟然裂开了几个小口子。 孙思琦看到沈清歌的目光,含含糊糊地哼哼两声,道:“我不小心摔坏了啦,到时候赔你们个新的。” 沈清歌斜了她一眼,悠悠道:“好大的火气。” 孙思琦愣了愣,忽然悲从中来,眼泪又哗哗地流了出来,呜呜地哭了两声,道:“我们分手了。” “……分手?”这下轮到沈清歌愣住了,不就是吵架吗?他们才交往了几个月而已吧? “不过,我真的很喜欢他……呜呜呜……”孙思琦埋头哭了一会儿,发现沈清歌只是呆呆地站在她的床前,一点劝慰的意思都没有,不由恼道,“你就不会安慰我一下嘛!” 沈清歌无声地望着她,半晌,才道:“节哀顺便……” 孙思琦一听,倏地从床上坐起来,扔了个枕头下去,枕头擦着沈清歌的身体落到了地上,孙思琦却“嗤”地一声笑了出来:“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嘛!” 她的眼角还带着泪花,这么一笑,心情却豁然开朗起来。她扯了张纸巾抹了抹脸,在床上舒展着四肢,振奋道:“不就是个男人嘛!好,我明天开始就去找吴昕源约会。” 吴昕源给孙思琦的邀约不止一两次了,孙思琦对他这一型不太感兴趣,却也没一口回绝死。 沈清歌听到这个名字,挑了挑眉毛,淡淡地说:“他是我高中同学。”你如果没意思,就别惹他。 孙思琦也就是随口一说,她想到刘楠的好,咬着嘴唇委屈而又颓丧地说:“难道,我就只能等着毕业以后,回去被那帮纨绔挑挑拣拣?” 她的情绪转变的太快,让沈清歌竟也有些好奇起来,她一边对着课表整理着下午的书籍,一边随意地问:“纨绔?” 孙思琦望着窗外半晌,才闷闷道:“我看你家也像是有些背景的,那你应该对那些官二代官三代有所了解吧?” 沈清歌的手一顿,慢慢地抬起头望着孙思琦。 孙思琦很确定地指着自己的鼻子认真道:“我就是官三代。我的爷爷、爸爸、妈妈都在北京混得不错,我爷爷现在已经退了,我的爸爸,是建设部的副部长。”她的脑袋高高扬起,言辞间带着得意。 沈清歌点点头,问:“那又怎样?” 孙思琦哀叹一声,把自己的脸蒙在了被子里:“我也就这几年开心日子了,毕业以后,估计就要被家里拉去配人了。” 沈清歌被那句“配人”逗笑了:“你是大小姐,又不是小丫鬟。” “没差,反正……他们都没有刘楠顺眼。” 刘楠是本地人,有着江南男子一贯的温柔,白白的皮肤,带着金边眼镜,还有着一副不错的嗓子,当他弹着吉他望着你唱着情歌时,那样的场景谁又能不心动? “那你怎么还和他分手?” 说到这个,孙思琦的眼眶又微微泛红了。 “我们两个的矛盾,说穿了就在各自的家庭上……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就算这次不分,以后,也……” 沈清歌望着孙思琦微微叹了口气,刘楠追求孙思琦的时候,怕是没料到这个娇娇小小的女孩子有这么大的来头。 “你也别把话说得这么死……”沈清歌轻轻道,“再说,也不是所有的官二代都是纨绔子弟。” 孙思琦重重地哼了一声:“我从小和他们玩到大,没看出什么不……”话还没说完,就想到方才她介绍自己家里时,沈清歌的波澜不惊,脑中灵光一闪,问道,“你那个去加拿大的男朋友,难道也是官二代?” 沈清歌目光复杂地看了她一眼,轻轻地点了点头。 孙思琦立刻来劲儿了。 沈清歌很少跟她们说这个男朋友的事情,平时也没见过有什么电话,要不是那几张亲密无间的合影,她真的都要怀疑,此人是否究竟存在。 她从床上利落地爬下来,靠在沈清歌的书桌边,又问:“他爸爸是做什么的?” 沈清歌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实告诉了孙思琦:“他爸爸以前是这里的市长,姓秦。” 孙思琦蓦地睁大了双眼。 秦正的事情发生不过半年多,人还在北京接受检查,余波尚在,她又怎么会不知道。 渐渐地,她望着沈清歌的眼神从震惊变为了怜悯。 原来如此,所以沈清歌从来没有和这个男朋友联系过,因为他们俩根本没法联系! 她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因此想也没想就问道:“那你们其实已经分手了吧?” 摊上这样一个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确实很拉风,但现在……还是不要有关系会比较好吧。 沈清歌盯了她一眼,明显有些生气了。 “没有,我在等他。” “哈?”孙思琦仿佛听到了此生最大的笑话似的,用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瞪着她,“你说你在等他?” “是啊。他跟我说,等他三年,他会回来的。”沈清歌拿起桌上的一个小相框,擦了擦上面并不存在的灰,笑吟吟地说。相框里是他们俩在北海的合影,阳光沙滩,笑得分外灿烂。 孙思琦仔细地观察了下沈清歌的表情,并不是强颜欢笑的样子,望着那相框的眼神,还分外温柔。 她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笑容特别刺眼,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笼罩了她,凭什么她为了自己家里的那些破事,与喜欢的男人闹得分手,而这个傻女人就可以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笑得这么幸福? 想到这里,她夸张地笑了一大声,道:“别傻了,他是骗你的!” 沈清歌的笑容一滞,慢慢地放下了手中的相框,转头和她对视:“你说什么?” “我是说,你被他骗了!他不会回来的!别说三年了,十年都未必回得来!” “你胡说!”沈清歌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你胡说!只要他的爸爸没事……他就能回来了!” 孙思琦听了,咯咯咯地笑弯了腰,她扶着橱门喘了两口气,道:“是啊,只要他爸爸没事……但是他爸爸怎么可能没事呢?你知道现在京里是什么情况吗?大boss刚刚上任,正是新旧势力交替之时,江南一向是全国重镇,杀鸡儆猴,秦市长首当其冲!” 第135章 残酷的真实 孙思琦歇了歇又道:“既然被抓住了小辫子,落下了马,又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放过他?你别傻了,这种案子省一省就要两三年,再判个十年二十年的,嗯……等秦正出狱了,可能,他儿子就能回来了吧。” 沈清歌在她说这些的时候,连着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背脊重重地靠在墙上。她的嘴唇微微颤抖,想说什么来反驳她,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方才,开口告诉孙思琦秦漠的身份,未尝没有试探她的意思。孙思琦家里有人位居高官,对这种官场的风云变幻一定很了解,她想让孙思琦确定地告诉她,秦正不会有什么大事,秦漠会按照约定回来找她,没想到,孙思琦的嘴里却说出了她最不愿意听到的那些。 她咬着嘴唇,努力地睁大眼睛,可是泪水还是控制不住地溢了出来。 孙思琦见她这个样子,心中就有几分后悔,她知道自己这个想什么就说什么的脾气,得罪了不少人,她应该慢慢地更委婉地告诉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发泄般地,只是为了减轻自己失恋的痛苦。 她并不想失去沈清歌这个朋友。 于是,孙思琦有点心虚地讷讷地小声说:“要不,我打电话给我爸爸,帮你细细打听一下?” 说罢她拿起了桌上的手机。 “不!”沈清歌一声嘶叫打断了她得动作,她勉力站稳,抹了抹脸,拿起椅子上整理好的背包,冲出了大门。 她一口气跑出了寝室大楼,站在大楼门口,茫然四顾,却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离下午第一堂课还有将近一个小时,要不,先去教室里坐着? 等下,下午的课是在哪个教室上的? 沈清歌蹙眉努力地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她不想再回寝室去面对那个可怕的答案,于是只好低着头,沿着小路慢慢地走出了东区寝室区,走上了通往南区的大路。 穿过桥洞后,一栋古朴的四层建筑映入沈清歌的眼帘。 这个建筑的造型风格与j大其他建筑都不相同,乍一看有点格格不入,但却是学校专门为各个社团建造的大楼。 沈清歌参加的钢琴社就在里面有一间不错的琴房。 她站在楼下对着三楼的望了望,走入了大楼里。 钢琴社的活动分两种,一种是初学者的教授,每周一次,一种是熟练者的交流,也是每周一次,主要关于组织演出,个人表演,一些商业场所也会来这里招临时的兼职。 除了这两个定期活动,琴房的其他时间都分时段向社员们开放,这一天正是熟练者的开放日,沈清歌走到三楼,打开门,琴房里都没有人。 她在大厅里那架钢琴面前站定,抬起琴盖,手指轻触琴键,钢琴发出了叮叮咚咚的轻响。 她喜欢这种声音,钢琴,陪伴着她度过了孤寂的童年……直到,秦漠的出现…… 沈清歌的眼角,慢慢地沁出一滴眼泪。 “我还没听过你弹钢琴……”一个温润如水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她猛然抬头,琴房里空空荡荡,除了自己,没有其他人。 她放下背包,坐在琴凳上,双手敲着琴键,渐渐的,琴声成了曲调,是沈清歌最近一直在练的一首曲子,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 浓浓的哀伤随着琴声蔓延开来,她的心情随着琴声的起伏,高高低低,不自觉的,许多过去故意忽略的细节,慢慢浮现在脑海里。 “我爸爸的事情,若是能幸运的揭过去,那么三年之内,必有分晓。我们……就约定三年。” “你舍不得我,我也舍不得你……那我们,赌一下吧。就赌三年。” “三年之内我若是无法回国,我们就,彻底分手……” 是了,秦漠从来没有说过,他三年以后一定能回来。 他说的是“赌一下”,他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自己肯定能回来吧? 或者,他根本知道自己是回不来的,所以一开始分手的态度那么的坚决,只是因为自己的哀求,自己的眼泪,所以才提出了这么一个约定。 这是谁都很容易看穿的,缓兵之计…… 是她自己,在骗自己。 她接受不了分手的事实,她接受不了他一去不复返的决定,所以,才编织了这个美梦欺骗自己,等三年……那三年以后呢? 她从没有想过,秦漠不会回来。 是她自己,把那个渺小的可能,变成了现实…… 他在机场的时候,走得是那么的决绝…… 他们在丽江时,再怎么缠绵都没有到最后一步…… 手下的曲子越弹越慢,仿佛是悲伤郁结,再也舞不动欢快的调子,但沈清歌没有停下来,她弹了一遍又一遍,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弹奏,仿佛这样,才能使大脑里的思绪停止下来。 但是,无法停止。 和秦漠在一起的快乐和甜蜜,分别后那如丝如茧的思念,那对将来的期待,和现在,被孙思琦打破虚幻后残酷的真实…… 眼泪,一滴又一滴地落下,落到了她的毛衣上,落到了琴键上,落到了她的裙摆上……沈清歌已经不知道弹了几遍曲子了,手上渐渐无力,终于,在碰到一个沾了眼泪的琴键后,微微一滑,钢琴“咚”地一声发出了一个不和谐的音调,她停了下来。 眼泪还在不停地落下,她伸手去抹,却发现自己的手微微颤抖着,眼泪却抹也抹不完。 她还是,放不下心里的这个人。 只要,还有一丝希望…… 可是,秦漠,能不能再给我多一点期冀?能不能让我知道一点你的消息?哪怕只是一点点! 现在这种思念的滋味,太辛苦太辛苦了,我仅凭的坚持,已经被敲得粉碎。 你告诉我,你能回来吗?还是说,我只能继续这样无望的等待? 沈清歌坐在钢琴前,小声地啜泣着。 有人在她弹奏的时候,就轻轻打开门站了进来。 有人关上门,轻轻地走到她的身后。 有人在她的身后站了许久,才长长地叹了口气,伸手递给了她一包纸巾。 那声叹气终于惊动了沈清歌,她泪眼朦胧地抬头去看,却是方秉然。 他出现的太突然,一时间她都忘了哭泣,只是喃喃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方秉然深深地看着她,眸子里神色变幻,最终轻轻道:“我在四楼的编程爱好者协会,听到有人弹琴,就下来看看……” 沈清歌的脸上哭的十分狼狈,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模样的沈清歌,在他的印象里,沈清歌一向是清冷的、内敛的、聪颖的,她的穿着一向很得体,就算是长发披肩,也会让人觉得每一根发丝都是服服帖帖的。即便是那一次在机场、即便是那一次她喝醉了酒,也不是现在这般失措无助的可怜模样。 但是,看到她这个样子,他却一点都没感觉到失望,那双水漾的大眼,虽然红肿着,却仍然狠狠地勾动了他心底最深的那根弦。 他拆开了那包纸巾,递给她一张:“擦一擦脸吧。” 沈清歌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脸可能哭成什么样子了,连忙低呼一声,接过纸巾低下头擦拭。 才不过擦了几下,一张纸巾就全湿了。 她不好意思地看了方秉然一眼,接过了一包纸巾,然后小跑出了琴房。 方秉然一愣,又看了看她放在琴凳一边的背包,明白过来,她大概是去洗手间整理仪容了。 他慢慢地坐下来,右手轻抚过琴键,从上面摸到了水渍。 是她的泪水吧。 方秉然的心微微痛了起来。 她为什么哭? 是为了秦漠吗? 不管是为了谁,这个眼泪,也不会是为了他而流的。方秉然苦笑起来,目光从琴键上挪开,看到一边的书架上摆放着好几本琴谱,便起身过去翻阅。 沈清歌在洗手间里洗了把脸,又用冷水敷了敷眼睛,擦干了衣襟上的泪渍,又用手梳理了下头发,直到镜子里的自己看上去平和冷静,才深吸一口气,回到了琴房。 走到琴房门口,她就听到从琴房里传来的钢琴声。琴声有些断断续续,像是初学者的练习,沈清歌想,大概是哪位社友抽空到这里来练琴吧。 但推开门以后,她惊讶了,坐在钢琴前的那个男生,分明就是方秉然! 他脱去了黑色的大衣,穿着件灰色的圆领毛衣,袖口这里略略挽起,对着琴谱一板一眼地弹奏着钢琴。 起初,琴声并不连贯,他的手法也有些生涩,但看起来并不是全无基础,渐渐地,随着主题的重复,他渐渐弹得顺手起来,沈清歌听出了这首曲子,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爱的纪念》。 这首曲子,曲调宛转悠扬又不失洒脱,是一种愉快甜美的纪念。沈清歌站在门口,静静地听他把这首曲子弹完。 方秉然弹完后,似乎有些意犹未尽,转过身低头翻阅着琴凳上的几本曲谱,余光扫过门口,发现了她的身影。 他立刻站了起来,戴着眼镜的俊脸上,闪过了一丝羞赧。 “真没想到,你竟然会弹钢琴。”沈清歌主动开口,声音里还带着一丝沙哑。 方秉然笑了笑:“小时候学过,很久没弹了。” 他看着她整齐的披肩长发,微抿的嘴唇,干净白皙的脸庞,想着,她又回到那个坚强的沈清歌了,方才那个脆弱的沈清歌,不见了。 第136章 好啊,我等着 沈清歌找着话题,故作欢快地说:“你这样的手法和熟练度,应该也练了好几年了吧?平时真看不出来。” 她想起高中时,那些低年级女生们对他的热情,若是她们知道这位王子不但才思敏捷,还弹得一手钢琴……真有点无法想象…… “怎么,读理科的人就不能有艺术细胞了么?”方秉然弯腰拿起大衣,把位子让给了她。 沈清歌却摇摇头道:“我不弹了……还要去上课呢?” 她拎起背包,就想离开,方秉然却一个退步挡在了她的面前,低声问:“你方才弹的,是《月光奏鸣曲》吧?你……为什么会哭?” 沈清歌蹙眉望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的,步步紧逼。 她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不愿意谈这件事情,大家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不是很好吗? 但望着方秉然认真的脸,她又说不出太过决绝的话来,她低头犹豫着,忽然想起,秦漠曾说过,他的父亲秦正曾对方秉然的父亲方毅作出过“老狐狸”的评价。方毅能在程静羽妈妈参与的那场风波中几乎全身而退,靠得就是那狐狸般灵敏的政治嗅觉,而方氏的壮大,也离不开方毅这双狐狸般犀利的会看风云变化的眼。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问方秉然:“你的爸爸有没有跟你说过,秦正市长的事情?” 果然是,为了秦漠的事情而哭泣吗? 方秉然垂下眼,心里一阵刺痛,但还是点了点头。 “他怎么说的?秦正市长会没事吗?”沈清歌虽然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声音,但眼里还是闪现出了期待。 方秉然神色复杂地看着她,随后慢慢地转过头去,艰涩地说:“我爸爸说,他会被定罪的可能性有……99%。” 沈清歌的手抖了抖,还是没有握住手里包包的背带,那只背包慢慢地滑落在了地上。 “原来……孙思琦说的都是真的……” 原来,她只有1%的希望。 而且,这个1%里的水分有多少,大家心知肚明。 精明的生意人,不到最后,都不会把话说死、把事做绝,对他们来说,多条退路总是好的。 可是,她的退路在哪里? 她能退到哪里去? 她只能留在原地,或者前进。 “你和秦漠……到底怎么了?”方秉然终于问出了这个藏了半年多的问题。 “他去了加拿大……我要等他回来。”沈清歌喃喃地说,随后抬头看他,“他会回来的,对吗?” 那眼中有着恳求,有着期待,仔细看去,还隐隐有着绝望。 她明明知道,秦漠是很难回国的,明明知道,却还想在他这里,拿到一个肯定,即便这个肯定是个谎言! 傻瓜! 沈清歌你这个大傻瓜! 方秉然咬紧牙根,移开了双眼,一字一字地缓缓道:“他,不会回来。” 话音刚落,沈清歌便双腿一软,跌坐在了琴凳上,把自己的脸埋在了双手里,嘴里逸出了一声呜咽。 乌黑的长发从她的肩膀后面如瀑布般泄落,遮挡住她大半的脸孔,配上她微微颤动的肩膀,看上去令人万分疼惜。方秉然缓缓地伸出一只手到她的肩膀上方,犹豫了一下,又缓缓地收了回来。 他就这样站在她的身边,静静地陪着她。 沈清歌深深吸了几口气,渐渐地安静下来,她低头再度用纸巾按了按脸颊,瓮声说:“谢谢你的纸巾。” 他冷笑一声。 还是这么客气。 沈清歌擦了脸,也不站起来,只是低头坐在那里,双手揉动着纸巾,直到纸巾被揉得稀烂,她才团在手里,轻轻地说:“也许,你们说的都对。” 你们? 方秉然挑挑眉,是她刚刚提到的孙思琦吗? 他有些明白,她为什么会独自坐在这里拼命地弹琴了。 “可是……我还是决定等下去。” 说完这句话,沈清歌觉得,她全身都渐渐松快起来。 是的,方才被孙思琦的话刺激的方寸大乱,她自己都忘了,她是有计划的。 如果三年后,秦漠回来,那自不必说,如果不回来,她就想办法去加拿大的学校念书。 一旦申请出去,她就有大把的时间去找他,只是……只是奶奶就要一个人在家了…… 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沈清歌放到一边,吴卓芳也是支持她出去读书的,她曾经亲口跟她说过,也用实际行动表示过…… 等我找到秦漠,念完书,我就回来陪奶奶。 沈清歌这么想着,眼神更加坚定了。 她稳稳地站起身,对着方秉然一笑,这笑容中带了点羞涩。 “今天,真是不好意思……”她垂下头,轻轻地说。 好像,方秉然总是能看到自己最狼狈的时候,在机场、在那家小饭馆,还有,在这个琴房…… “谢谢你。”她真心地说。 方秉然的眼底却带着黯然。 他默默地看了她一会儿,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方才的无助和彷徨,她已经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真相并没有击垮她,却反而让她更加坚定了。 “你打算,等他多久?三年?五年?”他忍不住问了出来,一双手紧紧地握住,掌心微微的刺痛感,在不断地提醒他,不要失控。 沈清歌很轻快地说:“我们约好的,三年。” 如果,他不回来呢…… 他硬是把这句几乎脱口而出的话咽了下去,同时飞快地转过身,“唰”地一下,拉开了钢琴边的一扇窗。 冰凉的空气扑面而来,让他翻涌的情绪稍稍冷静了下来。 三年,并不是很长的时间。 他已经喜欢了她三年,再等三年又有何妨? 哦,不,现在已经是1月份了,距离去年5月,已经过去了大半年。 他心里暗暗嘲笑自己对时间的斤斤计较。 方秉然,你也是个大傻瓜! 沈清歌被这道冷空气一激,已经被折腾地十分脆弱的鼻粘膜再度受到刺激,马上抗议地让她打了好几个喷嚏。 方秉然抱歉地对她笑笑,关上了窗。 “你下午有课吗?”他突然问。 沈清歌的双眼骤然睁大,“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下午的生物课,老师说是考前辅导的! 她连忙低头看时间,竟然已经过去了四十分钟…… 这里走到上课的教室,大概正好可以赶上老师宣布下课。 她……翘课了! 好学生沈清歌,上学到现在,除了生病,从来没有翘过一节课的沈清歌,第一次,翘课了…… 她站在琴房中间,表情有点茫然。 那现在怎么办? “翘课了?”方秉然被她这个样子逗笑了。 沈清歌沮丧地点了点头。 “是什么课?” “生物……”这是j大所有一年级学生的必修的公共课。 方秉然了然地点点头,道:“今天应该是讲考试重点吧。”他迎上沈清歌疑惑的目光,一本正经道,“我昨天刚上过,有笔记。” 沮丧的小脸上,立刻绽放出了浅浅的笑容。 方秉然一眼看出了她的想法,边穿上大衣边道:“走吧,我去寝室拿给你。”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了东区13栋寝室楼下,方秉然抬头看了看二楼的窗户,问道:“外面很冷,要不要上来?” 沈清歌很适时地又打了个喷嚏,一路走来,她已经打了好几个喷嚏了。 方秉然立马皱着眉示意她快点进楼,上了楼前的阶梯,转头看到她犹犹豫豫的脚步,又连忙道:“我们寝室没人。” “他们都去自修了吗?”沈清歌目不斜视地跟在方秉然身后,没话找话地问。 现在是大冬天,应该不会突然窜出一个只穿裤衩的男生吧? “他们都在上课。”方秉然一边说,一边打开门,走进了房间。 沈清歌呆呆地站在门口看着他翻找书架的身影,明白过来。 原来……他也翘课了…… “……对不起。”她接过方秉然递来的笔记,轻轻道。 “傻瓜,你道歉做什么。”他低头望着她夹着黑发的小巧的耳朵,心里酸酸涨涨的,“今天下午的课,我都会了,去不去都一样。” 沈清歌没做声,翻看了下手上的笔记,记录的整整齐齐,条理清晰。她原本打算再问王蓉要份笔记参照着看,现在看来,是没有必要了。 正想着该怎么向他道谢,方秉然又走回自己的书桌前,翻找了一本书出来,她接过一看,却是一本c语言。 “我不晓得你现在c语言学的怎么样,不过我看过公共课的c语言教材,没有这本好,你不妨拿回去看下,上面有我记录下的心得。” 沈清歌打开书翻看了一下,书边的笔迹明显有两种,一种是潦草的,跳跃的,就像是他敏捷的思维,一种却是中规中矩的,字迹也十分清晰,写的东西都在关键上,沈清歌只看了几眼,就能大致明白那些她原本要花很多力气才高明白的流程。 这本书在她手上瞬间沉了起来。 想当初,她只不过是在他面前,提过一句。 这份准备了一个学期的心意,太大了,而且,她现在确实很需要。 她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只能努力回他一个喜悦的笑容,按照j大里大多数同学间的答谢方式那样说:“等考完了我请你吃饭。” “好啊。”方秉然琥珀色的眸子在镜片后闪过暗暗的光泽,“我等着。” 第137章 你身边有更好的! 大学第一次的期末考试考完后,沈清歌迎来了大学里的第一个寒假。 凭借着方秉然给她的那本c语言的书,她非常顺利地完成了上机考试,顺带还惠及了坐在她周围的同学们。 她满怀欢喜地整理好回家的东西,等着何昱宁来接,却只等到了何昱宁的电话。 电话里,何昱宁的声音是掩饰不住的担忧。 “清歌,爸爸又住院了。” 何韬的身体入冬后就一直不是很好,进入新年后更加虚弱起来,这天上午,他突然之间在客厅里晕倒,黄珍被吓坏了,一边打120一边让何昱宁快些回来。现在何韬已经在医院苏醒,接受检查,何昱宁要陪着黄珍,便只能打电话来说抱歉了。 沈清歌想立刻去看望何韬,却被何昱宁劝下了,他建议她先回去好好整理一番,过两天再去替换他和黄珍。 沈清歌想着,何韬入院的第一天,一定有很频繁的检查,她去也只能坐在一边看着,确实帮不了很多,就答应了。 挂上电话,好心情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她放下手里的包,站在阳台上,向下望去。 马路边靠墙而停的车子不少,陆陆续续有人坐进去,开走,又有新车开过来停好,随后等待。 沈清歌对着马路默默地看了五分钟,j大门前的这条大路上竟一辆空的出租车都没有。 她努力想了想回家的公交路线,最终还是放弃。 真真是个娇小姐呀,她摇头苦笑。 想了想,还是决定打出租车公司的电话试试。 出租公司的接线员接下了这个单子,让她挂机等待,她百无聊赖地翻出一本书看了一会儿,孙思琦开了门风风火火地进来了。 “哈,我赶上了!清歌,你那个开雷克萨斯的表哥呢?什么时候来?” 沈清歌无语地望着她。 那天她在琴房大哭一场后回到寝室,孙思琦跟在她身后不停地撒娇道歉,一个心高气傲的娇娇女能做到这个份上,谁还能真心跟她生气,况且孙思琦的话对沈清歌来说,并不是没有帮助的,起码,她更加清醒明白地认识了在她面前的路。 “怎么样怎么样?”孙思琦见她不说话,摇着她的手臂连声问。 沈清歌摊手道:“怕是要让你失望了,我表哥突然有事,不能来了。” 孙思琦一愣,小脸瞬间垮了下来。 “怎么可以这样……”她特意买了晚一天的飞机票,就是为了打扮地漂漂亮亮地,与这位表哥来一次完美的初见,怎么可以说不来就不来呢? 她越想越伤心:“难道,我和这位帅哥没有缘分?” 何昱宁来j大也好几次了,陈键和王蓉分别都见到过,就是孙思琦,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每一次都错过了。 而陈键又在她的面前,把何昱宁说得貌比潘安才比宋玉,这更加让她心痒难耐。 没想到,好不容易等到的机会,却被帅哥放了一个大鸽子。 她又气又委屈地在寝室里来来回回地走了好几遍,忽地转身问沈清歌:“那你呢,怎么回去?” “我叫出租啦,不过……好像有点玄。”已经过去了十分钟,出租车公司还是没有来电话。 “要不,你今天在这里多住一天吧,明天再回去,陪陪我嘛,让你表哥明天来接你。” 说到底,还是想见何昱宁吧。 沈清歌忍住笑,摇头道:“我表哥最近都很忙,没法来接我啦。” 孙思琦失望地松开手转过身去:“那好吧,我晚上一个人住这里好了。” 娇小的背影显得孤单又寂寞。 沈清歌心里一软,想着,不妨再陪她一天,明天早一点订出租车回去? 心中正在犹豫,寝室里的电话响了起来。 她起身去接,却是方秉然打来的。 “你还没有回去吗?我刚才看到你站在阳台上。”学期末的大撤退大家的行李都比较多,各自都很自觉地找理由,没有再蹭方秉然的车。王禹和吴昕源一早就结伴走了,安晓炎叫来了c大的壮劳力,中午也亲亲我我地走了。 “你怎么也没回去?”沈清歌反问,据她所知,计算机系的考试昨天下午就全部结束了。 “车子出了点问题,拖到现在。你呢?” “我表哥临时有事……” 方秉然在电话里轻笑一声:“那你下来吧,我送你回去。” 沈清歌看看孙思琦,正想开口拒绝,孙思琦却认命地向她挥挥手,道:“去吧去吧,左右不过是一个晚上的事情。”她说的很大声,方秉然通过电话都听得一清二楚,笑着问:“如何?” 沈清歌瞪了孙思琦一眼,答应了下来。 孙思琦双手抱胸,倚在橱门边,看着沈清歌整理好了小包,捋了捋鬓边的长发,随后,对她歉意地一笑。 “是那个计算机系的帅哥吧。”她酸酸地问。那个电话被她上次摔过以后,没有摔坏却有点漏音,王蓉心疼钞票,坚持不让孙思琦换了,大家也就凑凑合合用到现在。方才沈清歌和方秉然的对话,被她听了个三四分。再动点脑筋猜一猜,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孙思琦嫉妒地撇撇嘴:“为什么你身边有这么多帅哥?”她斜着眼细细地把沈清歌从头看到脚,披肩的漆黑长发、大大的水漾般的眼睛、白白的皮肤、清冷的气质,还有……藏在大衣底下,被全寝室人嫉妒到死的身材! 好吧,她确实比自己漂亮了那么一点点,孙思琦不情不愿地承认着。 她那个远在加拿大的男友没看到真人姑且不论,何昱宁帅是因为他们俩共同的优良基因,算到底,沈清歌身边也就一个方秉然比较出跳。 她见过方秉然好几次,每周五他都会驱车在东区校园的门口等着,风雨无阻。虽然车上有一二三个超级灯泡,但要说方秉然对沈清歌没有旁的心思? 孙思琦再度撇撇嘴。 鬼才相信。 只有沈清歌这个大傻瓜,才会自欺欺人地说,他们俩人是朋友。 朋友?朋友会没事抬头一眼就能看到站在阳台发呆的你吗? 一号楼朝南的寝室每楼都有十几个,六个楼面加起来超过一百个,如果不是对房间位置心里有数,能一抬眼就找准吗? 想到这么一个玉树临风的帅哥,被沈清歌这样无视,孙思琦实在是觉得,太暴敛天物了! 有时候,看到沈清歌对着书桌上那张她和秦漠的合影发呆,她实在很想说,忘记这个人吧,你身边有更好的! 可是…… 孙思琦微笑着挥着手,目送着沈清歌出了寝室。 寝室门“咔嗒”一声关上了。 她收起笑容,从书架上的书堆里,熟门熟路地摸出一张照片来。 她也知道,如果,一个人是这么容易忘记,那也谈不上多喜欢了…… 沈清歌,一定很喜欢那个男生吧。 就像她,也很喜欢刘楠一样…… ****** 沈清歌拖着行李箱走到方秉然的车前时,惊讶地发现了那辆黑色本田的右侧,有一道从车头到车尾的划痕。划痕弯弯曲曲,像是谁的信手涂鸦,摸了摸,还挺深。 “怎么会这样?”沈清歌心痛地问。 这明显是有人故意划上去的,划的这么用力,她仿佛听到了那令人心酸的摩擦声。 方秉然低低叹了口气:“已经不止第一次了,以前的洗洗擦擦还能遮掩点,这一次,恐怕不行了,上午看到后,我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j大比较偏僻,就拖拖拉拉的弄到现在。” 学生的车子是不能停到j大的校园里的,所以方秉然的车一向是停在学校附近路边画出的车位上,这样就避免不了平时的碰擦。 沈清歌正觉得方秉然一直这么帮她很不好意思,想找方式谢他一下,这辆车她也坐了很多次了,方才看到那道长长深深的划痕,也觉得一阵心疼,她沉吟了一下,就对方秉然说:“不如你下个学期开始,把车子停到对面的小区里吧,我去问一下物业,就算地下车库没有位子,露天的好歹也有人看着。” 方秉然一愣,转过脸去,指了指马路斜对面的那个小区招牌,问:“就是你住的那个小区?” 沈清歌点点头,又有些不好意思,如果物业问起两人的关系……会不会让人觉得很尴尬? “那个,先说好,停车费你要自己去付哦。” 方秉然终于抑制不住自己嘴边的笑意,道:“那先谢谢了。” 他的心情一路飞扬,嘴角带着笑容,整个脸孔的线条看上去都柔和不少,沈清歌这才发现,原来他笑起来的时候,也可以是非常温和的,只要他敛去凌厉的眼神。 “你的生物考的怎样?” “很好啊。”她抿嘴笑道,“你记得要点都很准。” “那是老师放水。”他瞥了她一眼,道,“大学和高中不一样,很多公共课,老师都不会把卷子出的很难,我还听说,上一届的艺术类的物理课,期末考是一篇学习心得。” 沈清歌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然后笑了出来:“艺术类也要学物理?” “j大的学生无论什么专业都要学一学期的物理。” 沈清歌马上想到寝室里对物理万分憎恨的陈键和孙思琪,咯咯一声笑出声来。 好,等着她们俩来求她做物理作业。 想到这里,她又疑惑地看向方秉然:“这些事情,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第138章 正式变成了小富婆 方秉然笑道:“听我们寝室里的同学说的,”他笑睇了她一眼,补充道,“这个人,能和安晓炎媲美。” 安晓炎的八卦女王封号在高三二班时可是公认的,那时候学校里的大小事,活动、比赛、老师们的私事,她的消息都很全,沈清歌每天都能知道最新鲜的事情,不过现在…… 沈清歌微微叹了口气,她们俩现在不在一个班,她又在热恋,也只有中午或晚上偶尔的说话了,想到这里,脸上便现出了淡淡的失落的表情。 “怎么了?”方秉然很快就察觉到了她的变化。 沈清歌捋了捋长发,道:“只是有点羡慕林浩然。” 方秉然双眼闪了闪,满腹的话最终也就化成一道轻轻的叹息:“我也很羡慕……” 沈清歌心里一跳,没有接话,把脸别向窗外,看着路上已然熟悉的风景。 车厢里的气氛渐渐有些沉闷起来,他随手打开了收音机,忧伤的曲调缓缓响起,一个略带沙哑女声,婉转地唱着。 “dontleavemeinallthispain. dontleavemeoutintherain. comebackandbringbackmysmile. comeandtakethesetearsaway……” 沈清歌游移的目光停滞了,她侧耳细听歌词,眼里渐渐地充满了哀伤。 “uncrythesetears icriedsomanynights unbreakmyheart,myheart takebackthatsadword‘goodbye‘ bringbackthejoytomylife dontleavemeherewiththesetears comeandkissthispainaway icantforgetthedayyouleft……” “不要把我留在痛苦中 不要把我留在大雨中 回来吧,带回我的微笑 回来把这些眼泪带走…… 擦干这些眼泪 那么多夜晚里的哭泣 不要伤我的心,我的心 收回那句让人心碎的“再见” 把快乐重新带回我的生命 不要把我和眼泪留在这里 来,把这些痛苦吻走 我无法忘记你离开的那一天……” 这带着悲伤旋律的歌词,狠狠地戳中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那曲调时而婉转,像是她在苦苦哀求,时而高亢,像是秦漠一去不复返的决绝,被深深埋在心底的,丽江古城最后的那几日,又如潮水般涌来,将她瞬间淹没。 她握紧双手,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是那如泣如诉的歌却一直萦绕在耳际,她的身子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关掉它。 关掉它! 一个声音在脑海里越来越响,终于! 车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是方秉然关掉了声音。 “这首歌,太伤感了。”他淡淡地说道。 沈清歌只觉得全身一下子松懈下来,靠在椅背上,一时间都没了力气。 那首歌的歌词唱得并不是很清晰,方秉然开着车,只是听到了断断续续的主旋律,无意中从后视镜里发现沈清歌的异样,才关掉了收音机。 他知道,她又想着那个人了。 不着急,他在心里慢慢地告诉自己。 慢慢来。 他已经摸到了沈清歌的底线。 只要不越界,她可以接受你的帮助,也会回赠她的谢意。 他的车已经可以入驻她住的小区了,只要给他时间,他这个人也会入驻她的心里,他有这个信心。 方秉然望着前方的双眼,骤然变得凌厉起来。 秦漠,我错过了第一次,但这一次,定是你错过了。 你就呆在加拿大,不要回来了吧! ****** 沈清歌第二天就去了何韬所在的医院探望,她替下了已经疲惫不堪的黄珍,坐在何韬身边静静地陪伴着。 何韬的身体还是很虚弱,一天里大半的时间都在睡觉。 病房里的布置永远是雪白的,何韬蜡黄的脸在一片白色中,显得特外刺目,细细看去,竟还隐隐带着黑气。 沈清歌一阵难过。 就算她半点都不懂医,也知道这样的脸色代表着什么。 何昱宁轻轻打开门,把盒饭放在了桌子上,招呼沈清歌过来吃。 他昨天和衣在病床边的小榻上睡过一阵子,眼睛里带着血丝,衣服也没换,胡子也没剃,哪有半点潇洒的样子,但沈清歌却一点都没有取笑他的心情。 “医生……怎么说?”她看了看熟睡着的何韬,压低了声音问。 何昱宁摇了摇头,哑声道:“最好的药都用了……接下来,听天由命吧。” 这种病,本就是在和时间拉锯…… 才不过吃了几口,沈清歌就全然没了胃口。 何昱宁看她放下了筷子,不由劝道:“再吃一点吧,晚上陪夜会饿的。” 沈清歌又勉强扒了几口,实在是吃不下了。 何昱宁见她那在套头毛衣下也掩不住的细细的腰身,叹了口气:“一会儿给你去买点点心吧,要吃什么?” 沈清歌摇了摇头,就听到病床那边传来了一阵低低的呻吟,她连忙站起来,欣喜地跑过去,轻轻唤道:“舅舅。” 何韬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清歌……”他沙哑着嗓子,又看向何昱宁,“昱宁,你也过来……” 看到站在他眼前的这一对璧人,何韬满意地笑开了:“清歌,等舅舅这次出院,我们去把手续办了吧。昱宁,你去跟医生说,清歌寒假结束之前,我定是要出院的。” 何昱宁默默地点头答应了。 沈清歌却心中一怯,红了眼眶。 “傻孩子,舅舅没这么容易走。” 被何韬这么一说,沈清歌忍不住蹲下身,趴在他的床边,哀哀哭了起来。 “舅舅,我只要你好起来,我不要去办什么手续。” 何韬勉力从被窝里抽出一只手来,颤巍巍地扶上了她的头。 “舅舅只是后悔,应该早点来找你……” 饶是有着充分心理准备的何昱宁,见到这一幕,也忍不住别开了眼。 大约是因为尚有一桩心事未了,在药物的作用下,何韬恢复的还算不错,春节之前就出了院。 春节过后,他就催促着沈清歌安排几天时间出来,和他们一家子一起去交易中心办房产转让手续。 手续的流程十分繁琐,即便是之前做足了功课,也花了不少时间。 当何韬拿到那两本簇新的写着沈清歌名字的房产证时,他满意地笑了。他把房产证郑重地交到沈清歌的手里,长长地松出一口气:“我终于,不负婉玲的嘱托了。” 沈清歌却觉得很难受。 早在她18周岁生日以后,何韬就一直提着要去办转让手续,一副担忧自己时日不多的样子。沈清歌借口学业繁忙,一直拖拖拉拉地没答应去办。这次何韬铁了心要在寒假里办掉,为了什么,他们四个人心里都十分清楚。 何韬又让黄珍取来存折和基金保险单,沈清歌却怎么也不肯收了。 “舅舅既然当我是一家人,又何必分得这么清楚?这些钱说是我的心意也好,酬谢也罢,我肯定是不拿回去的。” 何韬对沈清歌的经济状况还是有几分了解的,知道她不缺钱用,便也不勉强她,笑着把那两样东西递给了何昱宁,道:“帮你妹妹保管着,以后,她出嫁了,拿这个置一份厚厚的嫁妆过去。” 没有自己留着,却当着她的面给了何昱宁。 沈清歌低下头,掩饰着红红的眼睛。 舅舅,怕是等不到她结婚的那一天了…… 她努力地吸了吸鼻子,抬起头时,脸上已经带着的笑容:“舅妈,这几天商场都在打折,你陪我去逛逛好不好?” 随后又转过头对着何韬和何昱宁说:“一会儿晚上大家一起吃饭,我刚刚变成了小富婆,要请客。” 大家都笑了起来,点头说好,黄珍和沈清歌先出了门,到了晚上,何昱宁开着车载着何韬到了他们约好的饭店里,开开心心的吃了一顿饭。 饭桌上,大家都说着身边的一些开心事,仿佛之前那好几个星期的住院根本就不存在,一顿饭吃完,何昱宁照例开车先送了何韬和黄珍回家,又载着沈清歌去了吴卓芳那里。 下车的时候,何昱宁真心诚意地对沈清歌说了一声“谢谢!” 沈清歌却闪着她的那双水漾大眼,望着何昱宁,认真道:“要是你能给舅舅舅妈找个好媳妇回来,才是让他们最开心的。” 何昱宁无奈地笑了起来,伸出手指点了点她的脑门:“小小年纪,你懂什么?结婚哪是那么容易的?想你那份嫁妆了?嗯?” 沈清歌撇撇嘴,低低“哼”了一声。 你要真心想找,哪会找不到? 她挥手目送着何昱宁的车离开,才转身慢慢地走进了小区,上了楼。 吴卓芳正坐在电视机前,看着一段黑白戏曲片,图像很陈旧,看起来已经有些年代了。她见沈清歌回来,抬手用遥控器按了暂停,对她招了招手示意她坐过来,问:“回来了?你舅舅身体怎样?” 沈清歌出门之前,已经跟吴卓芳说过事情的始末,见吴卓芳不问那两套房子,却问何韬的身体,心里有些感动,便高高兴兴地说:“最近好多了,今天晚上吃饭,胃口也很好。” 吴卓芳点点头:“能吃总是好的。” 沈清歌从包里拿出那两本房产证,递了过去。 吴卓芳接过房产证打开一看,诧异地挑高了眉。 知道何家要转给沈清歌两套房子,却没想到是地段这么好的房子,这一套住宅和一套商铺的市值,加起来肯定超过了一千万。 “你舅舅一家可真大方。他那个儿子呢?没有反对吗?” 沈清歌摇摇头。 吴卓芳合上房产证,交还给了沈清歌,感叹道:“那时,就觉得你舅妈是个会打理的,果然……他们把孩子也教的很好……”她表情怔忡,似乎陷入了某段回忆里,半晌才回过神来,看着沈清歌,严肃道,“你也满了18岁,这两处房产自是由你自己做主,再加上你爷爷给你的一套……只要你不胡乱把它们败了,这辈子,你的日子总不会过的艰难,这些都是你的长辈们给你留下的福泽,你要记得,好好珍惜。” 沈清歌听了这话,不由地挺直了背脊,垂首肃然道:“我记得,我一定好好珍惜。” 吴卓芳满意地点点头,眼神也柔和起来。 “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等将来j大毕业,或是出国深造或是找个好工作,我都不用操心,再将来,找个好丈夫嫁了……” 那我,也就再无遗憾了。 这一天,竟同时有两个长辈,提到了她将来的婚事,沈清歌虽然比同龄女生成熟,却也不过是个二十不到的小姑娘,她微红了脸,嗔道:“奶奶,那还早着呢!” 她继而又想到了杳无音信的秦漠,想着他们两人捉摸不定的未来,眼里又有了伤感。 吴卓芳看到了这份伤感,却仍若无其事地别过脸,轻声道:“不早了,年轻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的。” 沈清歌把头轻轻地靠在了吴卓芳瘦削的肩膀上,闻着她身上特有的,淡淡的清冷香气,道:“奶奶,真有那么一天,你跟我们一起住吧。” 吴卓芳的身体一僵,又渐渐放松下来。 “傻孩子,要是人家不愿意呢?” “那就不嫁给他。”沈清歌扁扁嘴,声音带着难得的骄纵,“我又不靠他养。” 好足的底气! 吴卓芳低低笑了起来,她养出来的孙女,自然有挑挑拣拣的本钱和底气。 “那你可要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 沈清歌笑着应了。 ****** 过了元宵节,j大开学了。何韬身体情况稳定,何昱宁便自告奋勇地开车送了沈清歌去j大。 注册的这一天,j大照例是不放外校的车子进去的,何昱宁把车子停在校外,拖着沈清歌的拉杆箱,一路和她说说笑笑地走到了东区寝室一号楼楼下。 沈清歌老远就看到有一个火红的身影在楼下和一个男生拉拉扯扯,走近了一些后,发现竟是孙思琦。她想到孙思琦几次三番地想见何昱宁而未果,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见面的话,又不知道事后要被她碎碎念几次,于是就拖着何昱宁,不让他继续送上楼。 何昱宁笑嘻嘻地说自己想去看看她的寝室,沈清歌无奈地磨磨蹭蹭着,还没想出法子来,那边厢孙思琦却突然大叫一声:“够了!” 她一把甩开那男生扯着她手臂的手,急急退了两三步,尖叫道:“你别再过来了!” 那男生看上去年纪比孙思琦略大,生的高大健壮,脸上的表情却有点轻浮,他不耐烦地皱着眉,抬着下巴看着孙思琦,道:“你到底想怎样?我都追到这里来,跟你道歉了,你还摆什么架子?” 第139章 不如我们俩凑成对吧 孙思琦气极反笑:“我摆架子?对,我就是摆架子了怎样?凭什么你想怎样就怎样,这世上的人都要围着你转?王涛,我告诉你,我们俩之间的事情,早在去年就完了!” 王涛别过头冷笑了几声,又转过头盯着孙思琦,狠狠道:“孙思琦你少得瑟,要不是你妈妈几次三番地来跟我家道歉,谁乐意搭理你!!” 孙思琦气得浑身发抖,她伸手指着远处的东区大门,硬声说:“我和有些只会躲在妈妈裙子底下的人不一样!我的事我妈管不了,现在,请你,马、上、走!!” 孙思琦那句明朝暗讽的话,明显刺激到了王涛,他双眉一轩,上前一步一把抓住了孙思琦的领口,微微上提,孙思琦娇小的身子就像小鸡仔似的半挂在空中,她一声尖叫,开始对他拳打脚踢,王涛侧首避过她的一下抓挠,皱着眉刚要开口,却被斜里窜出的一个人拿着他的手腕一抬,随后一扯。 看似轻松的两个动作,让他忍不住吃痛地大叫一声,松开了手。 孙思琦被稳稳接住,随后,轻轻地放在地上。 这不过是电光火石间的事情,站在周围看热闹的人大多都还没反应过来。 沈清歌愣愣地指着那个突然窜出的身影,喃喃道:“这……不是刘楠嘛……” 刘楠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抹干了孙思琦眼角的泪渍,孙思琦一把打开他的手,双眼一瞬不瞬地望着他,忽然,小嘴一扁,扑上去,“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刘楠搂着她,低声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孙思琦的哭声渐渐变小,一双手却紧紧箍住他的腰,好像生怕眼前的这个人再度离她而去。 这两人站在那里,怎么看都是一对。 被甩在一边的王涛按着还在隐隐作痛的手腕,上前冷笑道:“原来是这里已经有了相好,那你还跟老子装什么清高纯情?” 孙思琦从刘楠的怀里抬起头来,狠狠地瞪着他道:“不关你的事!” 至始至终,刘楠没有对王涛说过一句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威慑力,王涛虽然生的比他高大威武,却没有他的那般手段,他从小在军队大院里长大,见识还是有的,他的目光在两人身上扫来扫去,最终重重地哼了几声,说了几句以后要来找场子的话,甩甩头走了。 王涛的背影消失在寝室楼的拐角处后,刘楠也松开了揽着孙思琦的手,孙思琦尖叫着抓住他的手臂:“刘楠,你敢再走?!” 她脸上的淡妆已经被哭的像个花猫,再加上方才的那一幕,寝室楼下周围已经探头探脑地聚了不少人,刘楠抬首环视了下周围,便轻声哄着陪她去了楼上。 每学期开学的注册日,是除寒暑假外女生寝室对男生开放的唯一日子,沈清歌目送着两人进了大门,遗憾地转身对何昱宁说:“看样子,你要等到下学期才有机会参观女生寝室了。” 何昱宁眨眨眼睛:“为什么?” “刚刚那个……是我的室友。”沈清歌有点艰难地说。 一方面,看到刘楠这样在意孙思琦,她是暗暗为她高兴的,另一方面,想到孙思琦念叨了好几次的与何昱宁的初次见面,就在这么狗血的情况下,被看到了……她无法想象孙思琦的反应,只能祈祷刘楠能够顺利和孙思琦复合。 何昱宁还在对刚刚的那一幕啧啧赞叹,刘楠当时的动作很快,大家都没怎么看清他是怎么让王涛松手的,还让这么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忌惮地灰溜溜地走了——男人对这种压倒性的武力总是十分佩服的。 他感慨了一阵,抬头看看四楼,又看看沈清歌,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沈清歌看了看时间,道:“我请你吃饭吧,先把行李放宿舍阿姨那里。你要吃食堂还是要吃校外的馆子?” 何昱宁提着行李箱,跟在她身后道:“哎,还是去外面的馆子吧,我跟你在食堂吃,被一些想追求你的男生看到,起了误会,那不是耽误你嘛。” 沈清歌斜了他一眼:“什么误会?你当初开车来接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别人老早就在传,我有个开着雷克萨斯的男朋友了。” 何昱宁精神一振,立刻凑到她身边笑着问:“是吗?那还传了些什么?” 沈清歌嘴角噙着笑,慢悠悠地说:“还传,这人是个有钱大叔。” 何昱宁脚下一个踉跄,得意的笑容瞬间变成了苦笑。 他比沈清歌大了十来岁,兜里有点小钱,可不就是个有钱的大叔么…… 放下行李后,走出寝室大楼,他望着小路上来来往往的青葱学子们,不管长得如何,他们的身上都有一种未出社会的稚嫩的新鲜气息,这是他这种社会人保养得再好都不会有的气息。 他摸了摸眼角,还好,还没出鱼尾纹,又看了看站在他身边的脸蛋似乎能掐得出水来的沈清歌,心里酸酸的。 “走,去食堂!”他粗声粗气地说。 “呃……你不怕被人误会了?”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我就是要让传谣言的人看看,有像我这么帅的大叔吗?嗯?大叔?我看你们学校有些男生看起来比我还像大叔呢!” 被戳中死穴的何昱宁一路喋喋不休地去了小炒食堂,一气点了六个菜,坐在落地窗边咬牙切齿地吃着。 彼时,冬日的暖阳正透过落地窗照在他的身上,把他小麦色的细腻皮肤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两道英气的眉毛斜飞入鬓,微蜷的睫毛随着他那双不安分的眼扑闪扑闪,他确实是名副其实的帅哥一枚。 只是……在她心里,却还不是最帅的那一个。 那个温润外表下带着孩子气的少年,容色如玉的脸庞、清润如水的声线…… 沈清歌想到在这片她已然熟悉的校园里,高三时诸多美好的期待,不过倏忽,就已成了破灭的泡影…… 她以为只是瞬间的念想,可哀切的思念早已经浮现在眼里,被何昱宁看了个彻底。 他放下筷子,轻轻唤她:“清歌。” 沈清歌骤然回过神来。 “你要等他多久?” 她垂下长长的睫毛,淡淡地说:“我记得,我告诉过你。” “那只是你们的约定,我想问的是,你心里打算等他多久?三年以后呢?出国去找他吗?若是找不到呢?难道……便这样一直等下去?” 沈清歌有点茫然地眨了眨眼:“我没有想这么远,只是想,将来想法子去找他。不管是找到还是找不到,都可以算一个结果吧。” 何昱宁笑了起来:“总算还不是那么傻。” 沈清歌望着他的笑颜,欲言又止。 “怎么了?”何昱宁对她鼓励地笑着。 沈清歌双眼一热,轻轻道:“表哥,我总觉得,以后再也遇不到这样让我喜欢的人了。”这句话,藏在她心里很久了,她知道她的身边,总有着喜欢她的男生,但很多人对她来说,甚至连“好感”都谈不上。 自从何婉玲去世后,她的生活就是灰暗的,她知道长辈们都喜欢成绩好的孩子,所以一心一意埋首书本,等大一些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想法,唯一想到的摆脱现状的手段,还是读书。读书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她没什么朋友,自然也很少付出感情,直到高一时安晓炎热情地闯入了她的世界,直到……秦漠占满了她的心房。 是不是因为以前很少付出感情,所以她的感情只有那么一点点? 现在用完了,就没有了。 何昱宁单手支着头,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哎呀,我也觉得,我是遇不到让我喜欢得死去活来的那个人的,怎么办哪?” 他眼珠转了转,忽的起身坐到了沈清歌隔壁的那个位置上,在她耳边轻轻道:“清歌,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声音里带着几分诱惑。 约定? 沈清歌现在对这个词着实敏感,于是就疑惑而防备地望着他。 何昱宁哈哈一笑,摆手道:“别这么紧张,只是一个提议。”随后压低了声音,笑吟吟地望着她,道,“我只是想,我妈这么喜欢你,又这么想让我讨个老婆……等我35岁,你25岁的时候,若是我们都还没找到那个要死要活的人,不如……我们俩就凑成对吧。” 说完,他歪着头嘴角带笑地等着沈清歌的回答。 沈清歌却看着他,半晌没反应过来。 她和何昱宁,好像算不得三代以内血亲。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她和何昱宁确实是可以结婚的? 她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不由地努力往后靠着身子,想拉开和他的这种暧昧距离。 何昱宁被她的反应逗得大笑起来。 “你……是在开玩笑的,对吧?”沈清歌打量着他的表情,小声问。 何昱宁收住了笑声,扶额望着她:“不,我是认真的。”他那一双平日略显轻浮的桃花眼盯着她,眼里竟充满了不容置疑的确定。 第140章 离她远一点! 沈清歌一时心乱如麻。 她低下头避过他灼灼的目光,坐在那里,小手下意识地揉着裙摆,何昱宁也不催她,只是安静地坐在她身边,等待她的回答。 许久,沈清歌才艰涩地开口道:“我……一直都是把你当哥哥的……”好老套的说辞,但却是事实。 何昱宁半点没有受到打击的样子,笑着说:“我知道啊。不过……”他低头在沈清歌耳边轻轻道,“即便是这样,也可以一起过日子啊,没有热情也就不会有冷却,长长久久的亲情,不是更好么?” 沈清歌第一次听到这种论调,望着眼前对她卖力眨着桃花眼的何昱宁,一时不知如何反应。 身后猛然发出“咣!”的一声巨响。 两人一惊,齐齐向后望去,却是一个菜碟摔在地上,四分五裂了。 沈清歌从在菜碟边的那一双鞋往上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熟悉的侧影。 方秉然。 他背对着她,坐在那里若无其事地吃着饭,要不是那个桌子上只有他一人,没有人会以为那个碟子是他打翻的。 他的这个位子,身子只要完全靠在椅背上,与他们俩人的距离就相当近,近到方才何昱宁说的话,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 “咦?这不是方同学吗?”何昱宁率先打破了三人间诡异的安静,笑嘻嘻地开口说。 方秉然缓缓地转过头,目光掠过沈清歌的脸,落在了何昱宁身上:“你好。”声音淡淡的,听上去不带任何情绪,但沈清歌却没来由地觉得一阵寒意。 何昱宁继续笑眯眯地问:“你的菜怎么打翻了?要不要过来一起吃?” 方秉然摇摇头,慢慢地把桌上剩下的碗碟收起,站起身道:“我吃完了,你们慢用。” 他把碗碟端到指定的回收处,又与负责清洁的阿姨低声说了一句,地上的残骸很快就被清扫干净。他站在门口向沈清歌微微点头示意,目光收回时,在何昱宁身上顿了顿,随后,甩帘而去。 何昱宁再度扶额低笑起来。 他显然是听到了方才的那番话的。 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 就在他和沈清歌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也有个男生因为他轻浮的举动而用眼神警告过他。 或许是因为立场不同,方秉然显然更为隐忍,但何昱宁从两人眼神里读出的含义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离她远一点! 沈清歌却觉得很尴尬。 方秉然行事历来沉静稳重,打翻餐盘这种毛躁的举动,发生在他的身上已经可以称之为“失态”。为什么会失态,显然是因为何昱宁那番暧昧不明的话。 她看不出何昱宁说这个话的真假,但这种极具隐秘性的话,被他人听见,她总是不乐意的。 再一想,何昱宁本来是坐在她对面的,后来才坐在她身边。她不知道方秉然何时坐在了她的身后,但何昱宁肯定知道,知道了还故意用三人都听得到的音量说那番话…… 何昱宁一定是故意的! 她想通了这一关节,生气地向何昱宁瞪去,但始作俑者还在那里扶桌狂笑,笑了好一歇才渐渐停了下来,夸张地抹了抹眼角并不存在的眼泪,对上她的圆睁的俏目,轻快地说:“我看,就算我剩到了35岁,你也不会剩到25岁。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好了。” 沈清歌毫无形象地白了他一眼:“就算剩到25岁,那也比你现在年轻,我根本不着急。” 何昱宁被她这句话狠狠地一噎,摸摸鼻子,不做声了。 沈清歌很少会说这种尖酸刻薄的话,顶多是不理你。 这次他同时收到了她的白眼和挖苦,就说明,她一定是生气了。 是气自己说的这个话呢,还是气这些话被方秉然听到呢? 何昱宁翘着嘴角,眼里浮上一丝兴味。 如果是后者,那他是不是可以不用为她的将来担心了? 他重新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干煸土豆丝放入嘴里,双眼微微眯起,边尝边看向窗外。 窗外蓝天白云,是冬日难得的好天气。 一朵白云缓缓地飘来,遮住了太阳,又缓缓地飘开了。 飘出不远的白云,已经渐渐变幻了形状,不是当初那朵遮着太阳的白云了。 但愿,秦漠就如同这朵白云,飘开了,变化了,就……不要再回来了吧。 ****** 送走了在校园里大发游兴的何昱宁,沈清歌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2点,估摸着孙思琦和刘楠应该折腾得差不多了,她去宿舍阿姨那里提了行李,拎上了四楼。 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寝室里空无一人。 她吁出一口气来。 最怕见到什么亲密的场面,弄得大家尴尬。 一个人在寝室里清理了下床架和桌面,把拉杆箱里的东西都放到该有的位置上,刚刚坐下打开手提电脑想上一会儿网,门开了。 陈键满面春风地走进来。 “小清歌,你好早。” 每当陈键叫她“小清歌”,就说明她心情很不错,遇到了好事。 “怎么?你搞定那位中医了?”这是她能想到的,让她最开心的事情。 陈键掩着嘴贼贼地笑了两声,得意道:“就是前阵子情人节嘛,一举搞定!” 她笑吟吟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相架,递给沈清歌。 沈清歌接过一看,那个402寝室闻名已久的中医朱,带着一副无边眼镜,斯文地淡淡地对着镜头笑着,而他身旁依偎着的陈键,笑得竟是如此温柔羞涩。 沈清歌有心打趣她两句,想想还是等孙思琦来了再说。 她把相架递还给正在打扫的陈键,又发现她竟用皮筋在她的脑后扎了一个很短的小辫子。 “你打算留长头发了?”沈清歌诧异地问。 陈键嘿嘿笑了几声,算是回答。 上学期的晨跑,陈键怕赶不及敲章,站在门前着急地催促着正在梳头化妆的女孩子们时,曾经多少次唾弃过那三千烦恼丝呀,还曾扬言有朝一日去剃个原寸,现在呢? 沈清歌再也掩饰不住眼里的嘲笑,对着她微微摇了摇头。 随后,看到陈键又从包里摸出三四瓶护肤品时,她已经完全淡定了。 上学期还从头到尾一瓶大宝还自诩皮肤好的那个人呢?去哪儿了? 陈键讨好地向沈清歌笑笑,又指指这几个瓶子,道:“昨天刚买的,还没搞懂顺序,你帮我看看……” 桌子上是清一色的美白产品,她忍笑拿起一个瓶子看了一眼,揶揄道:“哟,下了血本啦,中医朱喜欢白皮肤呀?” 陈键垂下头有点沮丧地说:“他没说……不过,你看这张照片,对比也太明显了吧?我想,向他靠拢一点……” 陈键小麦色的皮肤肌理细腻,不发痘不长斑,沈清歌怎么看都觉得完美,实在不觉得有美白的必要,但谈恋爱的女人是很难用常理去解释的,她看了看桌上的几瓶东西,认真道:“你其实应该去买一瓶防晒的日霜,美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种强力美白的东西,不能一年四季用,不然对皮肤损害很大,还容易长斑……” 她对着几瓶护肤品一一讲来,陈键惊讶不已,这才明白,沈清歌的好皮肤也并不是全然天生的。 在两人对着几个瓶子说说笑笑的期间,王蓉来了。她从包里掏出了几份内蒙古的土产分送给大家,陈键当场就拆了一包牛肉干,吃得啧啧有声。 终于,孙思琦也回到了寝室。 她双颊含晕,眼带喜悦,拿了一片牛肉干,对着寝室里的三人欲言又止。 沈清歌喝了口茶,随意地问:“你和刘楠和好了吧?” 寝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陈键随后跳起来问:“什么?你和刘楠和好了?” 当初孙思琦和刘楠分手时,没少折腾寝室里的三人,大家每每想起,都心有戚戚。 孙思琦惊讶地望着沈清歌,问:“你怎么知道的?我还什么都没说!” 自从他们分手后,“刘楠”这个名字在402就是个禁语,但此次竟然全无反应,对沈清歌的话也一点都没有否认的意思……陈键当即和王蓉交换了一个心悸的眼神。这没逃过孙思琦的眼睛,她恨恨地跺了跺脚,指着两人的鼻子叫道:“你们这是什么表情?应该为我高兴才是啊!” 陈键古古怪怪地一笑,指了指挂在墙上,贴满了玻璃胶的电话。 孙思琦顿时没声音了。 当初她摔坏了电话机想换个新的,王蓉却默不作声地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把电话机的裂缝用玻璃胶带都贴好了,这让她怎么办?只能把它留着,当做耻辱的留念了。 但是……现在想起来,竟有些感谢王蓉了。 这样的留念可不多呢! 她偷偷笑了笑,打算找一天把电话搬回阿家,又转身盯着沈清歌。 沈清歌慢吞吞地说:“其实,就是上午表哥送我来学校时,看到了刘楠英雄救美。” 孙思琦一愣,然后捂脸尖叫:“你怎么能让你表哥看到我那个样子!” 其他两人却对“英雄救美”更感兴趣,缠着沈清歌快说。 “就是,有人来骚扰琦琦,随后刘楠适时出现,把那个男的唬走了。”好简单好平铺直叙好没有重点的一句话。 孙思琦瞪了沈清歌一眼,抢过话头,把刘楠的英勇身手详细描述了一遍,还没说完,陈键已经双手捂着脸颊,一脸花痴状:“天哪,我们吉他社的刘楠居然是个高手,完全没有看出来啊!琦琦,你让他教我们两招吧。” 第141章 第二次喝醉 孙思琦得意地抬抬下巴,道:“人家这个是家传,不能随便教人的,还有哦,关于刘楠会功夫这件事情,你们不能随便说出去哦,要保密的。” 寝室里其他三人无语。 要保密你刚才还描述地这么详细这么得意? 但不管怎么说,402寝室的春天来了。 孙思琦和刘楠上演了最标准的大学情侣模式,一起吃饭,一起自修,孙思琦随口说了句想吃什么零食,刘楠第二天就会想办法买了送到,孙思琦的手上很快就出现了一枚白金戒指,是刘楠用兼职的钱买的,她爱若珍宝。 这一系列的恩爱场景,刺激到了与中医朱遥遥相望的陈键,没办法天天在一起,只能通过煲电话粥来缓解相思之苦,比起陈键的新闻专业,中医一年级的课业是十分忙碌的,两人的大学距离又远,能保证每周末的约会已经很不错了。 沈清歌照例埋首书本,大一期末会有一次选优考,关系到第二学士学位的选修问题,在她的未来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多掌握一门技术就等于多一个机会。 当校园里各色的花树竞相绽放,把校园点缀的绚烂多姿时,402寝室的人发现,孙思琦的生活变得朴素起来。 她开始缩短了化妆的时间,她很久没有添置新的包包,她开始和陈键一起去逛服装小店,她甚至走出了小炒食堂,去j大最便宜的二号食堂打饭。 终于,陈键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孙思琦垂下眼睑,闷闷地说:“我和我家吵翻了,他们断了我手上的一张金卡,现在我一个月只有1000块的生活费啦。” “是因为……刘楠?”陈键试探地问。 “也可以算是啦。”孙思琦想到刘楠,眼里就有了笑意,“主要还是开学时候来的那个大块头,他家在军队里很有背景,然后我们两家一直很有交情,所以……嗯,你知道的。” 陈键掩嘴笑道:“原来现在还有娃娃亲呀,嗯……那你不喜欢那个大块头吗?” 说到王涛,孙思琦一脸鄙视:“若是自己有点出息也就算了,正正宗宗一个纨绔官二代,拿着爸妈的钱去玩车玩女人,还觉得和我在一起是给我家施恩,我呸!也就我爸妈想不穿。” 她说完,低头狠狠咬了一口红烧大排,随后表情狰狞地咀嚼着,让陈键看了一阵发冷。 “其实……一个月1000块也很够了啦。”她弱弱地安慰道。 “哪有?我的护肤品就快要断货了,正在愁呢,所以吃上面只能将就点啦。”她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哀叹道,“化妆品是不想了,刘楠也不喜欢我天天化妆,但不化妆,皮肤就要好啊,所以护肤品不能断。哎,谁像沈清歌,又白又嫩又水,太过分了!” 陈键最近正努力让自己变白,虽然寝室里其他三人都说确实有变白,但每次与医生朱约会后,她总是会倍受打击地沮丧而归。孙思琦这话说到了她的心坎上,对于沈清歌的皮肤,她也是嫉妒地发狂呐! 于是两人很有共同语言地把话题转到了沈清歌的身上,从她的皮肤说到她的家世,又从她那个帅表哥说到计算机系的帅同学,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暴敛天物,人神共愤! 女孩子之间的友情就是这样,虽然402寝室平日整体相处都十分和谐,但人与人的感情总是有亲有疏的,孙思琦和陈键是同班同学,平日相处的时间本来就多,加上两人都在热恋中,讲到某些事情,就颇有知己之感。 而沈清歌的感情是十分内敛的,除了安晓炎这种一头热不需要回报的友谊外,她与其他人的相处,总是到了某个点上,就很难再深入了,原因就是在于,她很少会和别人提起自己的事情,譬如她的家庭、她过去的学校生活以及她的男友秦漠。 这等于是变相地在她和别人的交往中,拉起了一个屏风,她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私事,那别人自然也不会把自己的私事告诉她。而朋友之前的关系,往往就是靠着这样私密的交流而日益密切的。 孙思琦和陈键两相验证后发现,她们对沈清歌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 就连寝室里不爱说话的王蓉,经过这么多时间的相处,她们也知道了她的家庭和一些她在内蒙的生活。 两人坐在那里讨论了半天,觉得还是沈清歌性格太内敛导致的。 孙思琦咬着筷子,皱眉想了半天,拍案而起:“决定了,下次吉他协会聚餐,我们把她们俩叫上。” 陈键有点跟不上她的思路,奇道:“叫上沈清歌和王蓉?为什么?” 孙思琦嘿嘿笑道:“你不晓得吧?有人闹着刘楠,要他介绍我们寝室的女生给他们呢!” j大男多女少,很多理工科专业里的女生都是个位数,高年级还没谈恋爱的男生,就像一群饿狼,见到女生就两眼放光,变着法子和女生寝室做联谊的,遍地都是。 402寝室的室长是老实巴交的王蓉,平日的生活几乎就是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线,联谊什么的,根本无处下手。眼瞅着寝室里水灵灵的姑娘们一个两个都有男朋友了,剩下一个堪称校花级的沈清歌,不争取一下机会,怎么对得起j大四年的青春?! 但这些男生也只敢在刘楠这里闹一闹,不敢闹到孙思琦面前去,怕被护短的孙思琦骂个臭头。刘楠也就跟孙思琦提过一次,她本来不放在心上,这次和陈键一合计,决定还是要人工开拓下沈清歌的交友范围。 于是在初夏的某个夜晚,她们两人硬是拖着沈清歌和王蓉,去了学校对面的晶馆。 吃饭的名头是,庆祝孙思琦和刘楠复合一百天…… 孙思琦给沈清歌下的是死命令,上纲上线到对他们俩未来的祝福上去了,仿佛只要拒绝出席,就是对他们俩人的诅咒。沈清歌无奈,特意在小包里放好了房门钥匙,坐在陈键的自行车后,一起到了晶馆。 与刘楠素日交好的几个协会里的成员一早就到了包厢里,孙思琦开了包厢门后,就拉着陈键往刘楠身边一坐,陈键拉着王蓉,随后……沈清歌就只能坐在王蓉和一个不认识的男生中间。 早在沈清歌进门的时候,在座的男生们就激动了。 他们纷纷向刘楠投以谴责和感激的目光。 ——有这么漂亮的女生不早介绍,所以要谴责;但好歹还是通过关系把她叫出来了,所以要感激。 坐在沈清歌身边的那个男生,简直控制不住自己脸上的表情了,他转过身偷偷地笑了个够本,随后转回来,等着刘楠把在座的一一介绍后,立刻很狗腿地递上饮料单子,轻声轻气地问:“你要喝什么饮料?” 沈清歌伸出白玉般的小手接过饮料单,道了声谢,那声音美好得如同黄莺出谷。再加上她身上传来的,若有若无的香气……那男生彻底晕菜了,一顿饭从头到尾脸上都挂着傻笑,连必要的搭讪都忘记了。 其余几个单身的男生恨铁不成钢地瞪着他,各自找机会找沈清歌搭话,从专业到兴趣再到以前读书的高中。沈清歌的回答都很简单,有些不方便说的,就回以客气地一笑,菜上到一半时,大家都纷纷败退,孙思琦觉得这些人都太没用了,于是决定上酒。 沈清歌本不愿意喝酒,奈何孙思琦举着酒杯又是一通关系到生命和友谊的大道理,北方人喝起酒来又非常豪爽,她抵挡不住就只能勉强喝了一点。 此口一开,大家纷纷找借口来向她敬酒,不知不觉间,大半杯啤酒下肚,沈清歌有些醉了。在酒精的作用下,一桌人都不像之前那么拘谨,说起话来也大胆了许多。 到了这个地步,她再怎么迟钝都知道,孙思琦把她叫来吃这顿饭的意图了。 不管自己是不是喜欢,此时如果没借口就突然离开,孙思琦一定是不高兴的。 她知道自己的酒量,又怕自己酒醉后说出什么任性的话来,强忍着头晕,借着上洗手间,出去打了个电话给安晓炎。 却不料安晓炎去了c大找林浩然了,没办法赶回来。 她愣愣地拿着电话站在那里,忽然发现自己除了安晓炎,在这里竟找不到第二个可以放心的人。 她打开手机里的通讯录,翻了翻,在看到方秉然这个名字的时候,停了下来。 方秉然……对啊,可以叫方秉然! 他见过自己那么多狼狈的样子,也不多这一次。 如果方秉然来接她,还可以顺带断了包厢里那一票男生的念想。 她不要继续留在那里,接受各种各样的试探,她不要再被灌酒,她不要让事情向她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不管孙思琦之前是如何计划的,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她就觉得太过了,她不能把酒醉后的自己,放心地交给她们…… 至于隐约猜测到的,方秉然对自己的心思……沈清歌此时已顾不得这么多,下意识地,她选择相信了方秉然,比之共同相处了快一年的室友们,她更相信他! 方秉然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编程爱好者协会里和人讨论着一段代码,电话里沈清歌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他只听到模模糊糊的一句:“……晶馆……来接我好不好……”就被几个男生大叫的声音打断,随后话筒里就传来了“嘟嘟嘟”的忙音。 再拨过去,却没了信号,电话无法接通。 他的脸色瞬间就变得很差。 一把抓起桌上的自行车钥匙,他飞快地站起来,和同学道歉道:“不好意思,有急事,今天就先到这里吧。”随后,飞奔而去。 车子停在晶馆门口后,他甚至顾不得上锁,一边走进晶馆一边再度拨通了沈清歌的手机。 电话铃声不温不火地响着,他焦急地一桌一桌扫视过去,随后上楼,推开了一个包厢的门,不是……再推一个……等到沈清歌接起手机,糯糯地说了声:“喂……” 方秉然搭上包厢门的手一顿,随后,大力地一把推开! “碰!” 包厢里所有的人都抬头向他看来,热闹的敬酒声被打断了。 方秉然凌厉的目光从在座的每个人脸上扫过,最后落在了还对着手机皱着眉“喂喂”的沈清歌身上。 他缓步走到她的身边,拿过了她手上的手机。 “你怎么喝酒了?”他轻轻地说。 沈清歌抬头看到方秉然,绽开了一个深深的笑容。 她比划了一个手势,软软地说:“我只吃了大半杯,本来不想吃的,他们说不行……” 方秉然皱眉,冰冷的眼神投到了孙思琦几个人的身上,他认识她们寝室的每一个人,以为沈清歌和她们处得不错,但现在,为什么她喝醉了酒,会打电话给自己? “沈清歌,她不会喝酒。”他的声音清冷,顺着包厢里空调的冷风,大家都不由地觉得一阵寒意。 孙思琦首先低下头来:“对不起……我想啤酒喝一点不要紧的……” 方秉然没有理睬她,低头对沈清歌柔声道:“能站起来吗?我送你回去。” 沈清歌重重地点了点头,扶着椅背站了起来,起身时还喃喃地对他说:“我今天住家里,我带钥匙了。” “好,我送你回家。” 沈清歌歪歪扭扭地走到包厢门口,还勉强倚在门边,站稳了回头向在座的人挥手说了声:“再见。” 一连串“再见”的声音忙不迭地响起。 两人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 消失的时候,方秉然伸手搀住了沈清歌的手臂。 包厢里安静了十几秒钟,一个男生爆发了。 “老刘,他是谁?这么拽!男朋友吗?”他喝了一大口酒,愤愤道,“有男朋友你还带来?” 刘楠苦笑,望向孙思琦,孙思琦讪讪地说:“不是啦……是她的高中同学,计算机系的。” 陈键不买账地拍了下桌子,高声道:“是男朋友又怎么啦?不过是吃个饭而已,谁说是给你介绍对象呀?” 那男生摸摸鼻子,又灌了一大口酒,伤心道:“我这不是难过嘛,就说嘛,这种校花级的美女,怎么可能没主?你看刚才沈清歌笑的,她在这里吃了一整顿饭都没这么笑过。那小子气场怎么这么大,谁相信他才一年级呀!” ****** 第142章 不着急,慢慢来 沈清歌的房子距离晶馆不远,走过去约莫5分钟的路程,小区名叫绿苑,小区内也确实如同这名字一般,四处都绿意盎然。 从走出晶馆开始,方秉然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沈清歌虽然神智有些迷迷糊糊,但也能隐隐感受到他的不悦。 她乖乖地闭上嘴巴,勉力地跟上方秉然的步伐,两人默默地走进小区,走到9号楼下,沈清歌掏出钥匙,费力对了半天锁眼,以为对上了,手一松,钥匙“咔哒”一声掉地上了。 她无辜地抿了抿嘴,抬眼看方秉然。 夜灯下,她的双眼并没有因为醉酒而显得混沌,反而愈发明亮起来。 方秉然长叹一声,弯下腰捡起了钥匙,扶着她走进了电梯。 电梯门关上后,方秉然的声音轻轻响起:“你要答应我,以后不能在外面喝酒了。” 沈清歌努力地点点头,不用他说,她也怕了,如果这次方秉然没有来,她无法想象事情的后果,是冒着被抓包的危险,被扶着回寝室?还是让人带她回这里?无论是哪种,后果都是不可控制的。 “我本来是想……吃一会儿,就自己回家的。”她弱弱地解释着。 方秉然微哼一声,没有说话。 电梯到了11楼,沈清歌带着方秉然走到1103的大门前,方秉然搀着她,单手打开了门。 这是他第一次进入这间屋子。 虽然过程并不愉快,但结果还是很让他满意的。 屋子里的陈设很简约,一开门,入眼的就是靠墙的一大排书橱,约莫是住在这里时间不长的关系,书橱里的书并不多,书橱边上放着一只布艺的碎花大沙发,沙发上若干个舒适型的靠枕,沙发的边上有着一架落地灯和一个笔记本电脑的搁置架,这一定是沈清歌平日看书的地方。 他把沈清歌扶到了沙发上,松开了双手。 沈清歌被天花板上的吊灯一照,痛苦地用手臂蒙起了双眼,她那件绣花白衬衫的衣摆就从藏蓝半裙的束腰里跑了出来,露出了腰间一片雪白的肌肤,灯光下看去,竟不比衬衫的颜色差几分。 方秉然的呼吸一滞,退后了一步,别开脸去。 “我去帮你搓把毛巾。”他飞快地走入卫生间,拿下毛巾架上唯一的一条毛巾,打开了水龙。 等到他拿着毛巾走出卫生间时,沈清歌已经扶额坐了起来,他暗暗松出一口气,把毛巾递给了她。 清凉的触感让沈清歌的神智微微清醒了几分,她摇摇摆摆地站起身,刚刚走了一步,又踉跄了一下,下意识地往身边一抓,抓住了方秉然的衣摆,随后用力站起身来。 “你又想做什么?”他蹙眉道。 “我想喝水……还要洗澡……”沈清歌甩开他,快步走到餐桌前,提起桌上的冷水壶倒了一杯水,大半杯都漏在了桌上。 “这水多久了?能喝吗?” 沈清歌努力地想了想,道:“是前天晚上凉的,应该可以吧。”说完一仰头,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连阻止的时间都没有。 喝完水,她又想进房拿衣服洗澡,走到卧室门口,回过头犹犹豫豫地说:“我要洗澡了……” 是说自己可以走了么? 真是……无情。 可是……她刚刚躺过的长发有点散乱,双眼水汪汪的,衣衫凌乱,就这么怔怔地看着自己…… 方秉然忽然上前拉着她的手臂走入了卧室,站在床前粗声粗气地说:“你喝成这样还想洗什么澡?睡过去了谁来拉你?现在就睡觉!” 沈清歌委委屈屈地“喔”了一声,看看床又看看他。 方秉然又盯了她两眼,不放心地叮嘱着:“乖乖睡觉。”才转身离去,关上了房门。 门一关上,沈清歌瞬间就觉得自己全身无力,一头倒在床上,只来得及脱去了裙子拉好了被子,接下来模模糊糊的,就坠入了黑甜的梦乡。 一觉醒来,已是阳光刺目。 房间里静悄悄的,沈清歌躺在床上半晌,才回忆起来昨天晚上的事情,微微动了动,脑袋还有点发胀,她勉力地坐起身,望着自己身上皱得不像话的衬衫,决定先冲一个澡,再想其他的事情。 她拿起衣服走进卫生间,快速洗头洗澡,随后借着吹干梳理头发的时间,仔细地理了理思绪。 孙思琦和陈键拉她出来吃饭的原因姑且不论,单单看着她被男生们变着法儿灌酒而不来阻止,她心里就有了个大疙瘩。 倒是方秉然……又欠了他一个人情…… 她微微叹了口气,放下了梳子,走出了卫生间。 大门口响起了钥匙转动的声音。 沈清歌一愣,转头看去,却是方秉然一手拎着一个早点袋低头走进来。 四目相对,俱是一愣。 方秉然首先回过神来,挑眉笑道:“这么早就睡醒了?” 他很自然地换了鞋,把早点放在了桌上,随后把钥匙还给她:“你昨天晚上那个样子,我不放心……” 沈清歌双颊微红,接过钥匙后,才发现自己是穿着睡衣的,睡衣的衣摆堪堪遮住了臀部,露出了两条光光的大腿,她立刻轻呼一声,躲入了卧室。 等到她换了衣服走出卧室,方秉然已经打开了电视,坐在沙发上,边吃早点边看新闻了。 “不知道你要吃什么,帮你买了煎饼果子、豆浆和粥。”他指了指桌上,咬着手里的一个煎饼果子有些含糊地说。 沈清歌道了声谢,坐在餐桌前咬了一口煎饼果子,咸香美味,又喝了口豆浆,是浓浓的新鲜烧制出来的豆香味,洒着翠绿葱花的皮蛋粥也非常可口,最重要的是,它里面没有放味精。 这顿早餐,意外地对她的胃口。 她的眼角瞟到靠在沙发上,舒展着长腿的方秉然身上,他难得穿了件不带领子的灰色t恤,黑色的长裤,灰色的袜子。 眼前这个方秉然和沈清歌以往接触的那些,又有不同。 他的着装很居家,坐在沙发上的姿势很随意,这与他素日在人前展示的清冷犀利的形象,完全相悖。 “你今天没课吗?”沈清歌问。 方秉然看了她一眼,淡淡道:“三四节有课,不着急。” “早点很好吃,你是去哪里买的?” “这附近的镇上有,开车去的。” 沈清歌暗自吐舌:“昨天晚上,真是麻烦你了……” 方秉然听了,不悦地放下手中的早点,望着她:“你昨天晚上把我叫去,而没有拜托你寝室里的同学,我很高兴,所以,你也用不着和我这么客气。” 沈清歌点点头,不再说什么,又去厨房取了一副碗勺来,帮他盛了碗粥,招呼方秉然过来吃:“这粥没有放味精,我很喜欢。” 方秉然坐下来,对着沈清歌的侧脸,默默地看了一会儿,低下头尝了一口粥。 明明是咸的,可他吃着却觉得很甜很甜。 吃完饭,沈清歌收拾了餐桌,取了碗勺在水池边清洗,方秉然就站在冰箱旁,看着她忙碌的背影,轻轻问:“你今天呢?上午有课么?” “一二节是英语课,估计来不及了,我想是不是不去了。” “翘课?”他轻笑了一声,“果然有一必有二。” 沈清歌不做声,现在的英语课都是为了大学四级做准备,她早在学期一开始,就把大学四级的卷子做得很溜了。 两人站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方秉然看着她把碗里的水擦干,一个个放入碗橱,随后脱下围裙。 窗外是敞亮开阔的j大校园远景,窗内是纤细曼妙的身姿,方秉然此时,竟有些感谢沈清歌那些不知分寸的室友了,如果不是她们,他又怎么可以站在这里,感受到和她之间,这么亲切随意的交流呢? 想到这里,他放下手中的水杯,淡淡道:“你还记得,很久以前,欠我的一顿饭吗?” 沈清歌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那时说好考完试请他吃饭,但考完接着就是何韬病倒住了院,接下来又是办房产的手续,忙碌完就已经开学了,每日里和数字字母打交道,渐渐地,她也把这件事情淡忘了。 “那这一次,你又打算请我几顿饭?”他双手抱胸,眼带笑意地望着她。 这次帮的忙,可不比上次那本c语言要小。 沈清歌一愣,轻声嘀咕:“你刚刚还说,用不着和你这么客气……” 方秉然笑开了。 “好,那我换一种说法吧,你知道,马上就要四级考试了。”他的话语一顿,期待地看着她。 沈清歌眨眨眼,疑惑道:“你是说英语吗?可是,我记得,你高三时的英语成绩已经上去了呀,四级的难度不大,市一中的高三水平完全可以考的过。” “哦?是么?可是我都忘得差不多了。”方秉然耸耸肩,解释道,“这个学期,我被选拔去参加了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的培训,英语都没怎么看,想在考试前突击下。” 沈清歌了悟地点点头,笑道:“好啊,那我们可以一起去自修。”她想了想又道,“可是,考试前自修的位子都很抢手,我一般都会到这里来看书……” 她的脸上有着很明显的犹豫,显然每晚让他过来是不可能的。 ——这也超出了他的预期。 于是他连忙说:“我可以去占位置。” 沈清歌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出门的时候,方秉然望着走在他身前的那个俏丽的背影,嘴角不自觉地挂上了一个略显得意的笑容。 不着急,慢慢来。 他对自己轻轻说道。 第143章 巧遇与过客 经历了一周紧张的考试后,大一学年结束了。 又是一年一度的暑假。 大一的学生们像是放出了笼的小鸟——这是第一个能自己完全做主的暑假。可以去打工,可以携伴旅游,可以无所事事在家睡大觉或者上网玩游戏,当然也可以继续做个书虫。 安晓炎早早地就找好了打工的地方,号称要赚钱去旅游,不过以每小时10元的薪酬来看,她即便每天做够8小时做满一个月,都未必够她一次旅游败的。 陈键终于盼望到了这个暑假,医生朱结束了繁忙的学业,她搬回了热闹的市区,两人完全可以天天约会。而暑假对于孙思琦来说,却意味着分别,她从考试前就开始心情郁郁,考完又在学校多留了一周后,终于依依不舍地搭上了回北京的飞机。 王蓉的暑假没有很多计划,她这次英语四级考的很不理想,自己觉得可能被关,再加上大二还有六级考试等着,因此她暑假前就让沈清歌开了个书单,去图书馆找了点书,打算关门苦读。 而沈清歌呢? 似乎是头一次,暑假里不需要安排满满的复习计划。 她这次期末考试感觉很好,大学里的学习压力比起高中还是要小很多的,即便是她这种纯理科的专业,只要平时努力花了功夫,暑假里完全没必要再去炒冷饭。 何昱宁已经向她预订了一周的时间,和他们一家三口去泰国的普吉岛,吴卓芳也要沈清歌陪着去一次苏浙,加上安晓炎不定期的逛街邀约,计划每周一次的图书馆之行,她的暑期生活看上去已经很丰富了。 因此,当沈宽打电话给她,提出一家四口的北京之行时,沈清歌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一家四口…… 怎么听怎么别扭。 如果理解成去做沈清扬的保姆,好像又太不尊重沈宽了。 究竟他是怎么想的,她不想知道,就让他们一家三口快快乐乐地去北京拍照游玩吧,她已经成年了,渐渐地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灰太狼的一家里,美羊羊不需要再出现了。 空下来的时间里,她被安晓炎拖着去了最近很热的网络游戏wow。 沈清歌很不喜欢wow的人物造型,但耐不住安晓炎的一再要求,跟着去玩了一阵子,倒是被里面的剧情感动了,并且,在游戏里她遇到了许久不见的溯洄,上次他选的是个五大三粗的刀客,这次照例是个五大三粗的战士,虽然安晓炎提过,但她还是短信去再度确认了一下。 “听炎舞说,是你介绍她来这里玩的?” “恩,这个游戏好,制作精美,剧情也很棒,就是人物不太漂亮。” 沈清歌默然,岂止是不太漂亮,这种人物设定下,她能勉强选择的只有女性人类,其他的造型实在无法接受。她角色的职业选了治疗,安晓炎的法师和林浩然盗贼带着她刷了几天,等级上去后,她就常常在安晓炎白天打工的时候,一个人去做剧情任务,有时候溯洄在线,就和他一起做。 时间长了,她玩游戏的时间就主要转到了白天,渐渐地和溯洄在一起做任务的时间,就比安晓炎多了。 空闲的时候,两人也会聊天。沈清歌发现,原来掩去了真实身份后,她的话竟然也可以很多,人与人的感情就是从这些没营养的聊天中慢慢产生的吧? 她告诉溯洄,自己是多么讨厌每天早上的晨跑,曾经有一次已经跑到了终点,老师在她面前掐着表说时间到了,无情地转过身去没有给她敲章;她告诉溯洄,自己每次考试之前,都会睡不好,考试时靠着咖啡提神,考完以后大睡三天;她告诉溯洄,她还在和寝室里的室友冷战,因为她们设计让她去联谊,还眼睁睁地看她被人灌酒…… 仿佛找到了一个可以倾吐又完全安全的对象似的。 聊天的时间多了,沈清歌也了解到,溯洄也是名大学生,读的是电子信息技术,比她大一岁。 比起安晓炎对游戏里做任务刷副本的热衷,他们两人好像就是来浪费时间的,有时候4人组队去刷副本,在语音聊天软件里,叫嚷的最多的就是安晓炎,相反的,溯洄一直很安静,有什么话也通过频道手打出来,沈清歌从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 每个人在网络上都有自己的习惯,她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再者,游戏对她来说,只是一个消遣,等到等级练满了,wow精彩部分开始时,她反而有些提不起兴趣了——这样每天都要花时间的游戏实在太累了,看看暑假也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可是她好像除了陪吴卓芳去了一次苏浙,其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计划中的图书馆也没去过一次。 她觉得自己太浪费时间了,心痛之余,便和经常玩的几个人打了招呼,减少了上游戏的次数,开始去图书馆孵空调。 江东区的图书馆对她来说,是带有许多甜蜜回忆的地方。 二楼自修处几乎每一个桌子,都曾经留下过她和秦漠的身影。 她,很久没有来图书馆了。 一开始是害怕自己触景生情,后来去j大读书,j大本身就有一个藏书量丰富的图书馆,周末自然也不会来这里。 沈清歌做好了充足的心里准备,才踏入了图书馆的大门,到了二楼,电梯门一打开,她愣住了。 原来排的整整齐齐的供人自修的桌椅都不见了,倒是靠着墙壁多了一排电脑,向大众免费提供上网查询。她找了个工作人员一问才知道,这里经过了区域划分的调整,自修的桌椅都搬到了三楼。 她怀着淡淡的伤感,慢慢地走到那个他们俩最喜欢的自修位置上站着,周围空空荡荡的,隐约间,她听到了自己娇嗔的声音。 “好了!你也不看看这是哪里?还闹!” 她的嘴角挂起了一个淡淡的微笑,虽然说是一起自修,秦漠总是温习一会儿功课就去玩游戏或者……骚扰她。 墙角处似乎浮现出了一个桌子,两个熟悉的身影在桌边依偎在一起,看着同一道题目,她仔细睁眼去看,幻影又消失了。 她轻轻地抚上了自己的心口。 好像最近,想起秦漠时,这里已经不再那么痛了。 越来越多往昔的甜蜜被她从记忆中唤起,那长假分手的痛楚已被深深埋藏。秦漠离开自己,已经一年多了…… 秦漠,你在大洋的彼岸,可好? 你这么喜欢玩游戏,那最近红遍全球的wow你有没有在玩? 我……好想你。 沈清歌怔怔地站在二楼大厅的中间,手指轻捻着挂在脖子上的那枚戒指,直到一个迟疑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沈清歌?” 她回过头,一个削着利落短发的女孩笑盈盈地望着自己。 她眨了眨眼,仿佛时间瞬间倒回到了高一,眼前的这个女孩,不正是高一时娇俏可爱的程静羽吗? “程静羽?”她吃惊了,眼前的这个程静羽和她记忆中高三毕业时的程静羽,完全判若两人。 “是我啊,你也来这里借书?好巧。” 沈清歌笑了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和程静羽虽然做了一段时间的前后桌邻居,但平日的交流很少,那时的她,像一只刺猬,可不像现在这么亲切。 “见到你真好,我要去美国了,还想找个机会谢谢你呢。”程静羽继续说。 “谢谢我?” “是啊,”她笑得眉眼弯弯,“那时候你给我的几本sat的书单,帮了我很大的忙呢!” “恭喜你,能去美国念书。”沈清歌淡淡地说,“那个书单,我也只是借花献佛罢了。” 程静羽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跳过这个话题继续说:“不管是借谁的花,我总是要谢谢你的。”她低头看了看时间,又道,“我正好一会儿请方秉然吃饭,你一起来吧。” “方秉然?” “对,我这次能去美国,他也帮了不少忙。” 沈清歌望着眼前重新拾回自信的女孩,她在说到方秉然时,再没有以往的羞涩或者愤恨,神色自然的仿佛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朋友。可是,她对方秉然痴痴的纠缠,依稀就在昨天,为什么她能表现的这么若无其事? 程静羽从包里拿出了要还的书,拖着沈清歌一起去了还书处,又耐心地陪着沈清歌挑好了她要看的书,最后走出图书馆时,她站在大门前的广场上,仰头望着图书馆,许久。 随后,吁出一口气,甩甩头,她干脆地说:“走吧!” 这个图书馆,也承载了她不少的回忆吧。 “你现在,和方秉然还有联系吗?”去餐馆的路上,程静羽问。 沈清歌点点头,谨慎地说:“我们在一个大学,偶尔有联系。” 程静羽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轻轻地笑开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我对他已经完全放下了。” 沈清歌疑惑地看着她,一副不太相信的样子。 程静羽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好一会儿才止住了笑。 “有些人,他注定在你的生命中是个过客,即便那一段时间,他对你很重要很重要,但也只是个过客而已。” ****** 第144章 他一直喜欢着你 过客? 沈清歌想到了秦漠,一颗心微微刺痛起来,垂下头不说话。 程静羽看到她的样子,也不说破,只是微微一笑,和她肩并肩地走着。 她是经历过这些的人,只有经历过才知道,这种痴迷不是旁人三言两语能够劝得出来的。自己钻的牛角尖,只有靠自己才能爬出来。 吃饭的餐馆离图书馆不远,在一个大型的综合广场里,两人走进餐厅的时候,方秉然已经到了,他临窗而坐,铺着雪白桌布的餐桌上放着一台黑色的笔记本电脑,他穿着藏青绣暗纹的棉麻衬衫,卡其色的长裤。 窗外的阳光透窗而过,没有差别地洒在靠窗的每一个座位上,但一眼望去,就好像整个餐厅的光线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他看着电脑的神情很专注,双眉微蹙,双手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着,间或停顿下来略一思付,左手拿起了桌上的水杯,浅浅地抿了一口。 沈清歌从来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方秉然,她和他的相处,似乎一直有点被动,高三时他在女生心中的地位,几乎要越过秦漠,那时她还觉得太过夸大其词…… 其实,是那时的自己,眼里只容得下秦漠吧? 眼前的这个方秉然,完全可以和秦漠匹敌。 若是再算上两人的家世…… 她的眼里掠过一丝伤感。 程静羽斜了她一眼,悄声说:“是不是觉得很帅?” 沈清歌回过神来,藏在头发里的耳朵,瞬间烫了起来。 程静羽掩嘴道:“我虽然已经想通了,可是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还是酸酸的呢。” 说话间,方秉然发现了餐厅门口的动静,抬头看来,见到程静羽身边的沈清歌,双眉一轩,显得十分的意外。 他站起身来,笑问:“你们怎么一起来了?” 程静羽笑着看了看沈清歌,道:“图书馆遇上的,一起吃饭吧。” 方秉然求之不得,自然应了。他收起电脑,让服务员再加了份餐具,拿来了菜单,三人面对面坐下,程静羽看了一眼他随手放在隔壁椅子上的电脑包,问:“你暑假还这么用功呢?” “在看一些acm相关的东西。”他轻轻揭过,又问:“你呢,都准备好了吧?” “明天就要上飞机了,当然都好了。”程静羽拨了拨耳边的短发,低头翻着菜单,忽而说,“我们点一瓶红酒吧,庆祝一下。” 沈清歌听到“酒”字算是怕了,猛地抬起头来,张口欲言,方秉然已经淡淡地说:“我开车来的,不能喝酒。” 程静羽向他皱皱鼻子,唾弃道:“你住得离这里这么近还开车!” “最近住回去了,我妈说我再不住回去,她都要不认识我了。” 程静羽笑了起来:“阿姨还是这么有意思。” 两人是从小就认识、一起长大的伙伴,对彼此的生活都十分了解,你一言我一句地,讲着她不知道的世界。沈清歌轻轻地垂下双眼,对着菜单里的汤品看了许久。其实她和程静羽真算不上很熟,怎么就会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来这里吃饭? 她的心重重地跳了两下,有什么她一直忽略的东西,在她的脑海深处跃跃欲出。 程静羽却突然拍了拍她的肩,问:“你要不要来点红酒?” 她愣愣地看向她,还没反应过来,方秉然就沉声说:“她不能喝酒,再说,一瓶红酒你们两个喝得掉?别闹了。” 程静羽听出他话里的情绪,眼睛转了转,换了个话题,直接和他讨论起菜式来。 沈清歌完全没有要求,方秉然只是在程静羽点的菜式上,加了半条鲥鱼,就递还了菜单。 鲥鱼的价钱不便宜,程静羽佯装生气的样子,道:“好啊,你是存心斩我来着,明明不爱吃鱼。” 方秉然瞥了沈清歌一眼,笑而不语,程静羽看了,愈发肯定两人之间定是有了什么,而不是像沈清歌所说的,“偶尔有联系”。 三人各怀心思地吃了饭,最终却是方秉然买的单。 “等你去美国赚了美金再来请我吃饭吧,这顿就当是给你践行。”他推开程静羽拿着现金的手,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张金卡。 程静羽也不跟他客气,大大方方地说了一声谢谢,又回头对沈清歌挤着眼睛,吐了吐舌头。 ——她是真的,把方秉然完全放下了。 沈清歌有点感慨,又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起身告辞的时候,方秉然说要开车送两人回家,却被程静羽一把挽住沈清歌的胳膊,霸占似的道:“我还要跟沈清歌说悄悄话,你先回去吧,再见!” 方秉然失笑,也不多说,在电梯口和她们道了别。 程静羽挽着沈清歌一路走出了广场。 沈清歌之前,只有和安晓炎两人逛马路的时候,才会有这么亲密的举动,和秦漠也顶多是牵手,因此她现在的动作就有点僵硬。 程静羽感觉到了她的僵硬,轻轻一笑,松开了手。 “你住在世纪公园3号门附近,对不对?”她歪着头问。 沈清歌点点头,不晓得她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 “我们还算顺路,一起走一段好吗?方才吃得有点多。” 两人顺着林荫道走走聊聊,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公园边,正午过后的艳阳天,就算一路有着遮阴,身上也已经是汗涔涔的。 沈清歌取出一包纸巾,递给程静羽一张,又取了一张给自己,细细地擦着脸,程静羽擦了几下,看着她优雅地动作,怔怔地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沈清歌回头问。 她眼神闪烁,轻轻道:“你真的很好看。” 沈清歌浅浅地笑了。 这样淡淡的、仔细看去像是带着忧伤的笑容,更是抓人。 其实沈清歌的五官并没有特别艳丽,程静羽也不是没有见过比她好看的女孩,但都没有她那种清冷优雅的气质,这种气质是矜持的,骄傲的,与那种美艳的或是邻家的女孩的美截然不同。 程静羽想起自己家里珍藏的那一只和田白玉雕琢成的小型如意,那是有些年代的,她父母之间的纪念品。父亲没事的时候,就会拿出来细细摩挲把玩,它的材质、它的肌理、它的光泽、它的雕工,无一不美,无一不让人欣赏,并且百看不腻。 她瞬间明白了方秉然方才望着沈清歌的眼神。 方秉然在这次她去美国的事情上,帮了不少忙,他求着方毅出面,把她面前的几个阻碍一一清除,也算是圆了两家多年的交情。 对于方秉然,她喜欢了这么多年,从一开始的期待到后来的破灭,再到现在的平静,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晓。但她还做不到心如止水,心里隐隐的有着些不甘,可想到那个眼神,她又释怀了。 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他何曾用这样的眼神看过自己? 这次欠了他这么大一个人情,不如,现在就还一点? 想到这里,她往前跨了一步,指着一墙之隔的公园道:“我方秉然听说,这里十一的烟花很好看?” 沈清歌点点头,想到了去年的那一场烟花:“确实不错。” 不过,方秉然怎么会特地说到这个? 程静羽很快就给出了答案:“他问他爸爸要了套房子,就在公园边上,7号门那里。” 那就是和吴卓芳的房子,遥遥相对了。搭了他的车这么久,她也没问过他住在哪里,很多时候,都是他在提问,她回答,她的确是,被动的那一个。 程静羽眼看着3号门就在眼前,而沈清歌好像并没有听出她的话外音,忍不住扔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刚才的那个图书馆,我以前有阵子,一直和方秉然去。”她站在树荫下,遥望着图书馆的方向,停下脚步,轻轻地说,“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我和他吵了一架,生气地走了。” 沈清歌静静地站在一边听,心里想着,难道就是她和秦漠一起看到的那一场吵架? “吵架的原因,是因为发现了一本英语笔记,”她看了一眼沈清歌,补充道,“你的。” ——果然是那一次。 “很多人都问我借笔记复印的……”她轻轻地说。 “我知道。”程静羽接口,两眼紧紧地盯着沈清歌的脸,“我还在这本笔记里,发现了一张照片。” “也是你的。” 沈清歌彻底愣住了。 她的照片? 她确定没有要方秉然拍过照片,难道是他偷拍的? 不管照片是怎么来的,他会把它夹在笔记里随身携带,就很说明问题了。 那个是,高二年级的事情吧…… 程静羽看到她的表情,又再接再厉地添了把火,道:“我后来问过他,他说,他确实是喜欢……” “不要说了!” 沈清歌突然退后一步,大声打断了她:“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不想知道!” 她的脸色煞白,在绿树的掩映下,更有些发青。 “过去了吗?真的是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吗?”程静羽没有理会她,继续笑盈盈地说,“沈清歌,你不是傻瓜,怎么会不知道?你不过是,故意装作不知道,以便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方秉然对你的好而已!” 她又回到了高三时,那个尖刻的程静羽了,说出来的话,句句刺心。 “你还在等秦漠吧?他是不是能够回来,我不晓得,但是,这种看不到结果的等待,滋味怎样,你是再清楚不过了,将心比心,你觉得你这样对方秉然,是不是太残忍了?” 沈清歌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她把背包紧紧地护在胸前,仿佛这样就不会被她的言语刺伤,但程静羽的话,太犀利了,她一把揭开了她不愿意直视的事实,把她内心的自私和阴暗,统统暴露在了阳光下。 是的,她很早就知道方秉然喜欢她。 在方大广场时,她和秦漠都听得清清楚楚。 在去年十一滨江看彩灯时,她更确定了几分。 但始终,方秉然没有亲口对她说过。 所以她一直装傻。 她不是不想避开方秉然,但是他每一次的出现都是那么的及时,每一次提供的帮助她都那么需要,他把握着那个尺度,让他们俩的关系不会太过亲近,但又不会疏远,每次帮忙后,他都会提出一些回报的要求,让沈清歌觉得,自己不会欠他太多。这种距离,她觉得很安全,渐渐地,她也开始习惯他的帮助,依赖他的存在…… “一个人,怎么会毫无理由地,对另一个人好呢?”沈清歌的脑海里,冷冷地响起了一个声音。 一阵“嘟嘟嘟”的提示声传来,路口变换了红绿灯,程静羽的话已说尽,听到声音轻轻地“啊”了一声,转头对沈清歌道:“我往这边走啦,我明天就要飞去美国了,下次什么时候见面,真不晓得呢!今天能遇到你,也算是了解了一桩心事,再见!” 说完,蹦蹦跳跳地往横道线走去。 沈清歌站在路口看着她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绿荫中,看着路口的红绿灯,变换了好多次,一颗心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有些事情,不摆在面前时,可以装作不知道。 一旦全部罗列了出来,她就不可能还当做没有发生过。 下一个学期,她将以什么样的面目,来对待方秉然呢? 树上的蝉儿不停地鸣叫着,路上偶尔开过一辆高级轿车,叫嚣着离去,红绿灯的提示声在空中回荡,明明有这么多声音,但沈清歌却觉得这里,分外寂静。 ****** 程静羽飞快地跑出了沈清歌的视线后,往后看了一眼,松出一口气。 想了想她刚才说的话,又觉得十分痛快。 她得意地拿出手机,打给了方秉然。 “喂?你到家了没?” “还没有,路上有点堵,你呢?” “我刚刚和你的清歌分手呢。”她把“你的”两字说的特别重,压住了心底的一丝涩然。 方秉然皱眉:“有事吗?” “有啊,不过你是不是需要把车子停在一边再听?” “不需要。” 程静羽嘿嘿笑了两声,又道:“我方才在沈清歌面前,为你鸣不平来着,我告诉她,你一直喜欢她……” 电话里忽然传来了一阵不知名的声响,像是手机掉落的撞击声,程静羽对着电话喂了半天,方秉然含着怒气的声音才再度出现: “多事!” 他挂断了电话。 程静羽却笑了起来。 “以后,你谢我还来不及呢!笨蛋!” 第145章 我就是忘不了他 程静羽扔下炸弹后,潇洒地飞去了美国。 沈清歌被炸个正着,接下来的好几天,都过得有点恍惚。一些以往忽略的,和方秉然在一起相处的细节,清晰地浮现了出来。她勒令自己不去想这些,可是午夜梦回,那原本只有她和秦漠两人的梦境中,竟出现了方秉然的身影,虽然只是一个背影,却也让她吓出了一身冷汗。 她这是怎么了? 这桩心事在她心上一压就是好几天,终于在和安晓炎的一次聚餐中,告诉了她。 安晓炎听完,咬着吸管想了半天,嫉妒地盯着她略显憔悴却依然楚楚动人的脸蛋,酸酸地说:“这有什么好烦恼的,他没跟你说过吧?那就一定有他不说的理由。现在是程静羽多事,在你面前说了,方秉然还未必知道,你以前怎么对他,以后也怎么对他呗。” “可是……”沈清歌蹙起眉头,犹豫道,“既然知道了,怎么可能装作不知道,这更加像是给了他希望……” 安晓炎有点不耐烦地打断她,咄咄道:“那你打算怎么办?当面跟他说明白?告诉他你和他是没可能的,叫他不要再花时间在你身上?” 沈清歌无语。 她说不出来。 别说方秉然根本没有向她挑明过,即便是当面向她袒露了心意,她也无法说出这些伤人的话来。 而且,思来想去了几天,她不得不承认,方秉然在她心中的地位,与其他普通的男生还是不一样的。这无关乎爱情,和他在一起,她有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她也信任他,不然也不会在那一次喝醉时,打电话向他求救。因此,即便是她心里还装着秦漠,即便是知道他对自己有着超友谊的感情,她还是无法当面跟他说这些。 难道,男女之间,除了恋爱关系,就没有其他可能了吗? “有啊,”安晓炎说,“譬如,你和林浩然,就是纯友谊啊。虽然,他以前……哼哼” 说到这里,安晓炎再度用嫉妒的眼光把她从头扫到脚:“沈清歌,你真是女性公敌。” 沈清歌沉下脸,别过头望着窗外的景色。 为什么安晓炎还摆出一副又嫉妒又艳羡的样子,她现在真的很烦恼好不好?这种桃花运,她真的一点都不想要! “好啦,别生气了,跟你开玩笑呢。”安晓炎夹了筷菜到她的碗里,继续说,“男女之间呢,肯定是有友谊存在的,但是呢,因为性别关系,这种友谊就没有同性之间的稳定,如果有条件催化,就可能变成进一步的喜欢。譬如像你,如果秦漠没有去加拿大,方秉然就不会有那么多机会和你相处,如果方秉然喜欢程静羽,你们也就是比较要好的同学罢了。” 安晓炎轻轻易易地把秦漠的名字说出了口——自打秦漠离去后,还是第一次。沈清歌听得心中一阵怅然,心不再疼痛了,只是会闷闷地堵着,一样的难受。 安晓炎观察者她的表情,试探地问:“清歌,你觉得,秦漠能回来吗?” “我不知道……”沈清歌垂下双眸,轻轻道,“上次孙思琦很直接地告诉我,这样的情况,他爸爸没事出来的可能性很小……我也找方秉然确认过,他的爸爸也认为几乎没可能……后来,我对秦漠走之前说的话想了又想,其实,他根本没有回来的打算吧……” 沈清歌的声音哽咽了起来:“……他只是,见我太伤心了,怕影响我的高考,拿话来稳住我,才和我约定了三年吧。” 一滴眼泪落入了她面前的小碗里,没多久,又是一滴…… “原来,你心里都清楚……”安晓炎喃喃地说。 沈清歌和秦漠的事情,这一年多也听她说得七七八八,私下里和林浩然讨论过好几次,都觉得秦漠近十年是没可能回来了,或许等以后大形势变动,他还有回来的机会,但沈清歌等不起,女孩子宝贵的青春怎么能浪费在这种无望的等待上?更何况,谁能保证秦漠不会变? 她方才提起秦漠,就是想借着由头劝劝沈清歌,没想到,她虽然一直在傻等,心里却是清清楚楚,明镜似的。 “那你……”安晓炎挪了挪身体,“那你,还等他吗?” “等啊,”沈清歌抬起头来,红着眼眶,笑着说,“是不是很傻?我还想着,如果三年里等不到他,我就去加拿大找他。” 安晓炎望着她含着泪花却强笑着的双眼,说不出话来。 忽的,她一拍桌子,生气地说:“是很傻啊,你怎么这么傻呢!加拿大这么大,你怎么找?开玩笑呢吧!” “总是会有线索的……不试试看,我是不会甘心的……” “那要是找不到呢?!”她大声问。 “那我……也就死了心了。” 可是,方秉然未必能等到那时候啊! 安晓炎在心里大叫着。 你眼前就有一个爱你疼你想照顾你的人,你却看不到,盯着那遥远的虚幻的身影,折磨自己! 安晓炎想到高一的时候,沈清歌也是如此,明明喜欢秦漠,秦漠也对她有了很多暗示,但她就是一味的逃避,说是怕影响学业。 可结果咧,还不是双双考入j大! 但沈清歌就是这样的脾气,她很了解,所以,她也只能扶额暗叹:方秉然,不是我不帮你,是敌人的堡垒太坚固,你还是……亲自去攻克吧! 隐隐的,她又有些幸灾乐祸。方秉然在高中的时候,没少毒舌她,对于女生的告白也从来不假辞色,看吧,现在踢到铁板了吧!不管他最后是否能追到沈清歌,现在的苦恋,怎么看都像是现世报呀! 安晓炎脸上表情变幻,忽怒忽喜,忽忧忽乐,沈清歌看了觉得好笑,渐渐地也收起了悲伤。 两人吃完了饭,看看时间还早,就走到电影院,挑了一个电影看。 那是一部由很红的搞笑电视剧衍伸出来的电影版,诙谐的语言、逗趣的表演、对时事的明嘲暗讽,把两个女孩逗得不行,安晓炎更是笑得前仰后合,捂着肚皮摊在了沈清歌的身上。正当她觉得,这个电影实在是挑对了的时候,镜头一转,影片里的一对男女在被追杀时,竟停下脚步,深情地对唱起来。 熟悉的曲调响起,安晓炎浑身一震,飞快地坐起身来。 那两人唱的,正是《传奇》。 影院里还不停地出现,观众们被两个演员故意做作的表情逗乐的笑声,但沈清歌却骤然安静下来。 “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 安晓炎悄悄瞥过眼去,黑暗中,她看到了沈清歌脸上的泪光。 这首歌对她和秦漠的意义,实在是太大了。 秦漠拿着话筒,墨玉般的双眼闪烁着意味不明的流光,望着坐在沙发一角的她,懒懒地唱着这首歌的情景,仿佛还就在昨天。 现在想起来,他那时,就喜欢着她吧,所以才会让人点这首歌…… 一曲放完,电影里那女子,很悲情地死在了刺客的剑下。 沈清歌已然泪流满面,她转过脸,望着安晓炎,弯着嘴角,笑道:“怎么办?我就是忘不了他。” 安晓炎默默地掏出纸巾,递给了她。 方秉然,连老天爷都不帮你呢…… 她的目光重新落到了屏幕上,但怎么看,接下来的剧情都索然无味了。 秦漠,你还不快点滚回来?! 安女王在心里愤然咆哮道。 ****** 虽然和安晓炎的碰面以一种意外的、并不怎么愉快的方式结束了,但沈清歌经过这么一说一哭,心里的压力却轻了不少。 反正离开学还有一个月,她索性把这个烦恼丢在了一边,当起了鸵鸟。到了8月初,收拾好行李和何韬一家一起,开开心心地乘飞机去普吉岛玩了7天。 何韬的身体每况日下,大家心里担忧着,却很有默契地都没表现在脸上。何韬经不起辛苦的奔波,因此他们四人住的,是最热闹的巴东海滩的海景房,走出酒店大门就能吃到各色餐点,逛到最热闹的街市。何韬精神好时,就一家慢慢出行游玩,若是累了倦了想休息,就由黄珍陪着在酒店看海,何昱宁便租辆车,带着沈清歌满岛乱晃。 何昱宁是一个很好的玩伴,永远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样和话题来逗沈清歌开怀,他年长她十岁,阅历和见识都要丰富很多,虽然海边会带给沈清歌一些伤感又甜蜜的回忆,但何昱宁总是会适时地把她拉出来,并不给她很多时间去伤怀。 沈清歌坐在敞篷车的副驾驶座上,吹着海风,按着随风乱舞的长发,望着何昱宁飞扬的笑脸,想到那次他在j大食堂里,在她耳边悄悄说的那句话。 如果没有爱情,就这样一起度过一生,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她有一点明白,何昱宁的意思了。 那方秉然呢? 脑海里突然跳出一个声音提醒着她,方秉然更喜欢你! 就是因为喜欢,才更想逃离吧! 因为怕自己,付不出同样的感情…… 冲动地,她向何昱宁脱口而出:“我到了25岁还没人要的话,就来找你吧!” 何昱宁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歪,车子开出了道。 他稳住车头,挑眉看她,笑容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好啊。”他干脆地回答道。 第146章 男朋友 在沈清歌去普吉岛之前,沈清扬就住到了吴卓芳的家里,这个已经马上要读小学的小男生正开始他人生中最最顽皮的那段年龄。来之前他已在外婆家住了一个月,被老人宠着纵着,脾气渐长,每日都搅得家里鸡飞狗跳,沈宽实在看不下去,想着9月就要开始正经念书,就做主把他接回来,送到了吴卓芳这里做规矩。 吴卓芳也不与这个小男孩多费口舌,只是规定了基本的作息制度和作业,若是做得好就带他去世纪公园里任着他玩,小男孩很快就被她治得服服帖帖,吴卓芳的日子倒也不觉得寂寞。 沈清歌从普吉岛回来后,在家休息了几天,又和安晓炎、任佳琪、陈逸媛等比较交好的高中同学聚了一次,分了从普吉岛带回来的礼物。 这一日,因为吴卓芳要去看戏,沈清扬在家吵着要出去玩,沈清歌无法看书,只得单独领着他去了公园。 此时已过了立秋,连着下了几天的雨,空气里多了几分凉意。沈清歌慢悠悠地走在公园里的林荫道上,沈清扬穿着双张雪梅帮他买的直板轮滑鞋在没什么行人的大道上飞驰,他来来回回滑了好几趟,见沈清歌只走了一半的路程,不由急道:“姐姐,你怎么走的这么慢!” 沈清扬取了沈宽和张雪梅的优点,长得十分不错,他又很懂得看大人的脸色,虽然顽皮却并不讨人嫌,平日和沈清歌的见面虽然不多,但每次和沈清歌的相处都十分自然,并不因为身体里那二分之一不同的血液,有所隔阂。 沈清扬这么待她,沈清歌自然也不会给他冷脸。虽然他的母亲是个贪财的,但沈清歌现在有了何婉玲留给她又被何韬升值许多倍的资产,沈辽海又是这么看重她,对张雪梅的嫌恶之情,也就淡了几分。 她笑着扬起声对瞬间又滑出了很远的沈清扬说:“你自己玩,我去一边找个椅子坐一下。” 沈清扬听了,应了一声,沿着湖拐了个弯不见了踪影,沈清歌找了一条树荫下的长凳坐下,阳光透过树荫,在她身上洒下斑斑的亮点,她从包里取出了一本书,低头翻看起来。 这书还剩下最后一点就要看完,她想着,若是来得及,一会儿就带着沈清扬去图书馆还了。 一阵轻风吹来,带来了湖上湿湿的水汽,吹在皮肤上,十分地舒适。她闭起眼睛,深深呼吸了一口湿润的空气,耳边却传来了轻微的响动,接着,打在脸上的几个暖暖的阳光斑点消失了,她疑惑地睁开双眼,却见一个高瘦的身影站在了她的面前。 她抬眼望去,心中一颤,站起身来。 “你怎么在这里?” 方秉然望着眼前大半个月不见,却依然姿容秀丽的女孩,想到自己这大半个月来每晚的辗转反侧,心中苦笑,她似乎,并没有把程静羽的话放在心上? “在家里做东西做得累了,就来公园里走走。方才听到了一个声音,感觉很是像你,就过来看看,果然……” 沈清歌觉得他好像清瘦了几分,却不敢起这个话头,只是顺着他的话问:“你在做什么?是那个acm竞赛的东西吗?” “不是,是和几个同学一起做着玩的游戏,快收尾了……” 沈清歌对游戏并不怎么感兴趣,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便别过头去看湖上稀疏的游船。她穿了一件水绿色的绣花雪纺长裙,头发随意地在脑后挽起,用爪夹固定,几缕头发从夹子中逃了出来,随着微风在她雪白的脖颈上轻轻拂动,她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在眼底留下了浅浅的阴影,秀气挺翘的鼻子,红菱般的小嘴…… 方秉然的目光落到了那一枚安静被链子串着,躺在她胸前的白金戒指上,他的嘴角一紧,在公园里巧遇她的好心情,顿时没了踪影。 他轻轻咳了一声,转过身,淡淡道:“程静羽临走前跟你讲的那番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沈清歌眉角一跳,抬头看他,他如雕塑般的侧面,带着某些讲不清道不明的坚定。 “我希望,她的话不会对我们之间的交往,产生任何影响。”他回头对上她的双眼,眼底闪过了好几种情绪,最终却是微微一笑,指着她的背后轻轻问,“那是你的弟弟?” 沈清歌“啊”了一声,转头看去,沈清扬正歪着头看着站在路边的这两人,脚步不停地向他们滑来,很快就到了两人的面前,一个利落地刹车,站稳。 “姐姐,他是谁?” 沈清歌从包里掏出了一包纸巾递给他,示意他自己擦擦额头上的汗珠,说道:“这是姐姐的大学同学。” 沈清扬大大的双眼在两人的身上扫来扫去,随后又问:“是男朋友吗?” 沈清歌羞窘了下,飞快地摇了摇头。 方秉然却笑道:“你知道什么叫男朋友吗?” 沈清扬挺了挺小胸脯,骄傲道:“你们都觉得我什么都不懂,其实我都知道!姐姐的男朋友,就是我将来的姐夫!” 方秉然一愣,忽地侧身大笑起来,沈清歌很少见到他这样笑,又是这么敏感的话题,索性一句话都不接,只是蹲下来帮沈清扬擦了擦脖子,问他是不是累了,要不要回去。 沈清扬摇摇头,说自己要吃冰激凌,沈清歌巴不得能摆脱目前这种尴尬,立马掏钱让他自己去买,沈清扬瞟了方秉然一眼,滑走了。 “你弟弟几岁?”方秉然看着他熟练的轮滑操作,赞赏道,“我的堂弟应该比他大些,却还不会玩这个。” “满六周岁了,9月就要去读书了,他就是爱这些,却不怎么喜欢看书,我爸爸很犯愁。” “我爸爸”? 方秉然看看她,又看看沈清扬的在不远处售货亭边的身影,疑惑了,现在都是独生子女,他以为是堂弟或者表弟之类。 沈清歌一笑,坦然道:“我妈妈在我小时候就去世了,我爸爸后来又娶了一个。” 这就是沈清歌一直住在奶奶家的原因吗? 他垂下眼,遮住了眼里的心疼,心里又因为她的坦白而暗暗地有些高兴。 “姐姐,你要不要吃?”沈清扬在售货亭边大声问。 沈清歌笑着摇了摇手。 沈清扬买了冰激凌,向两人滑来,沈清歌转头看向方秉然的目光里就带着点迟疑。 方秉然收到这个目光,低头一笑,道:“我也该走了,到时候开学,j大见。” 说完,他没有等沈清歌开口,就像不远处的沈清扬挥挥手,转身离去了。 沈清歌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怔怔地出了神。 他确实是很会把握分寸的一个人,只不过简单的几句话,就轻轻揭过了程静羽的那件事,对沈清扬亲切却不热络,即便是她告诉他家里的事情,他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举动,倒是非常有眼色的适时离去了。 沈清歌轻轻叹了一口气,弯腰拿起了包。 沈清扬舔着冰激凌在她面前一个转弯刹车,笑嘻嘻地问:“姐姐,他怎么走了?” “他有事先回去了。” 沈清扬回头看看方秉然远去的背影,对着沈清歌一本正经道:“这个哥哥很帅。” 沈清歌莞尔:“你又知道了?” “当然。”他骄傲地抬抬下巴,“不过比我还是差那么一点点。” 真是一个臭屁的小男生。 沈清歌边走边笑道:“好了,你不是要去坐碰碰车吗?我们走吧。” 沈清扬乐颠乐颠地在她身边窜来窜去,很快就把这个插曲抛到了脑后。 沈清歌在游乐场的碰碰车围栏外等着沈清扬玩乐的时候,又想起方才方秉然说的话。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那她再刻意避开,似乎显得太矫情了,她的手习惯性地抚上了胸前的那枚戒指。 要是再发生像上次那样的醉酒事件,她是怎么都不会去找方秉然了,所以……她暗暗地提醒自己,一定要谨言慎行,很多时候,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剩下的暑假,就在沈清扬每天都热热闹闹的声响中过去了。 沈清歌看掉了几本书,养回了一点肉,隔三差五地,去wow和大家一起刷刷副本。 8月底,全体大一学生提前回到j大,接受为期2周的,让女生们都哀哀叫的军训。 402寝室里,王蓉照例带了内蒙古的特产分给大家,沈清歌也带了普吉岛的礼物,让她意外的是,孙思琦和陈键不约而同地带了份明显花了很多心思的礼物给沈清歌,讨好之情溢于言表。双双交换了以后,大家相视一笑,有些事情,就这样让它过去吧。 军训结束后,钢琴社的崔师姐就打电话给沈清歌,说钢琴社年底有个几大院校的联合大型演出,钢琴社内部会先有一个筛选,问她是不是有兴趣。 沈清歌答应了下来,崔师姐又告诉她第一次社团活动的时间,挂电话前,还神秘兮兮地跟她说:“我听社长说,今年一年级的新生里,有个在美国钢琴赛上获过奖的帅哥,他正在努力招揽中。” ****** 第147章 似是故人来 崔师姐大名崔风桦,工商管理系大三的学生,弹得一手好琴,又擅长组织活动,是钢琴社的骨干成员。随着现任的穆社长升上了四年级,这个学年的社长位置非她莫属。 崔风桦是个颜控,成功招揽到沈清歌一直是她最得意的事情之一,但让她遗憾的是,社里男生虽然不少,可总找不出一个可以和她外貌匹配的社员来共同演出,弹那首著名的莫扎特双钢琴奏鸣曲k488。今次听到这个消息,也难怪她会这么激动了。 “如果真的是又帅又有技巧,这次的联合演出你们一定要上那首双钢琴奏鸣曲!”崔风桦在电话那头陶醉道,“光是用想的就很完美啊……沈清歌你要加油!” 沈清歌无所谓地笑笑,客气地挂上了电话。 没多久,在钢琴社的第一次例会上,沈清歌看到了崔师姐嘴里的那个大一帅哥。 她到的很早,原本是手痒想先弹几首曲子过瘾,却没料在门外就听到了铿锵有力的琴音,仔细一听,竟是李斯特超绝技巧12首钢琴曲中的第5首《鬼火》,李斯特的这12首练习曲,在钢琴社众人心中向来都是高山仰止般的存在,这首《鬼火》是最难的三首曲子之一,没想到竟能在这里听见,难道,是钢琴社请来讲课的专业钢琴手? 沈清歌轻轻缓缓地推开房门,见到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衫黑色长裤的身影坐在大厅内的钢琴前,修长的十指在黑白琴键上快速地翻飞。窗外的天空阴沉沉的,没有阳光,因此大厅内就显得有些昏暗,弹琴的那人发长过耳,遮住了大半个侧面,只露出了一个模糊的轮廓,沈清歌望向那个轮廓,一阵恍惚。 那挺直的鼻梁、那优美的下巴……不正是她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吗? 她心中涌起一阵狂喜,几乎要叫出声来。但随即,理智扑灭了她的喜悦,失望接踵而来——秦漠,不会弹钢琴。即便是在这离开的一年多里,再怎么疯狂的练习,也决不会达到这个水准。 这短暂时间内情绪的大起大落,让她有些目眩,扶住门的手微微用力,大门迅速全开,撞到了墙壁,发出“喀”的一声,钢琴声嘎然而止。 那人疑惑地回过头,站起身来,对上了沈清歌蓦然睁大的双眼。 他的嘴角弯起了一个漂亮的弧度,大而长的双眼微眯,用他轻柔好听的声音,缓缓道:“好久不见了,沈清歌。” 这个人,竟是苏迟! 往事如潮水般急卷而来。 随即,沈清歌想到了苏迟的另外一个身份,更加惊讶于他此时的现身。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素来冷静自制的情绪有点失控,质问声脱口而出。 苏迟挑眉微笑道:“我为什么不会在这里?我可是j大经济管理系一年级的学生,你们的穆社长诚意万分地邀请我来的。” “可是……可是你不是去了美国吗?你的爸爸,不是被……”是啊,秦正尚在接受审查,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难道秦正没事了? “不要提到他!”苏迟打断了她结结巴巴的话语,眉头紧蹙,眼里掠过一丝恨意,“如果不是他,我妈又怎么会千方百计地回来?!” “不过……”他抿了抿嘴,重新眼带笑意地望向她,“能在这里遇到你,实在太好了,听说,年底的联合演出中,你要和我一起弹莫扎特的k488?你能先弹一首曲子给我听听吗?”说完,非常绅士地略略弯腰,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但沈清歌现在心乱如麻,根本没办法安静下来弹曲子。 她向他摆了摆手,抚着额头走到了墙边,找了个椅子坐下:“对不起,你的出现实在是太让我意外了,我想我需要好好冷静下。” 苏迟轻笑一声,重新坐上琴凳,翻开琴谱,手指轻点,弹起了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思乡曲》。舒缓悠扬的琴声,让沈清歌纷乱的思绪渐渐平息下来。她怔怔地看着那双修长白皙的手在琴键上跳跃飞舞,直到一曲结束,才有些惊醒地动了动。 “这么灵巧的一双手……你怎么舍得拿他们去打篮球……”她的神情怔忡,还沉浸在过往的回忆里,喃喃地,便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苏迟举起自己的双手看了看,嘲讽地一笑:“是吗?我那时,恨不得把这双手打到烂,那就可以再也不碰钢琴了。” “为什么……” “你是几岁开始练琴的?”苏迟斜睨她,乌黑的双眸波光流转。 “七岁……”那是何婉玲走了以后,吴卓芳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找人教她的。 苏迟含着笑,用右手轻轻地抚摸着琴键,“咚”地一声按下去,手指松开,琴键又弹了上来。 “在我三岁的时候,每天就有大半的时间,都要坐在这个琴凳上,用尽全身地力气,去按响这个庞然大物……十四岁的时候,很想就此放弃,但愿一辈子都不要再见到它,可是后来……” 他双眼氤氲,似是在回忆着过往,神情复杂,放在琴键上的手一用力,钢琴又响起了一阵轰鸣。似是被这阵轰鸣惊醒,他站起身,走到沈清歌身边坐下,与她一起看着那架钢琴,轻轻道:“后来我发现,这么多年的纠缠,它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根本无法彻底摆脱。既然离不开它,那就好好和它相处,所以到美国后,我花了全部的精力在钢琴上。” “所以,你后来拿了一个钢琴赛的奖项?”沈清歌接口问道。 “也不是什么很了不起的奖项,不过,我妈很激动,我呢,也因为这个奖顺利地申请到了很多个学校。” “你来j大太可惜了……你完全可以去专业的音乐学院。”沈清歌想到那首李斯特的练习曲,一脸的佩服,即便是国内音乐学院的学生,也未必能弹出这首曲子。 苏迟笑着摇头:“算了吧,全世界有多少有名的钢琴家?我也累了,正好找个学校休息一下。” 他侧过头望向沈清歌,记忆中,他们几乎没有如此心平气和地说过话。 “不过,我真没想到会在j大遇到你,那天穆社长说会有个女孩和我一起弹k488,我只不过随意地问了一下你的名字……没想到……”他笑了起来,脸上再没有三年前的那种阴柔与尖锐,三年的时间,已经让眼前的这个少年,褪去了青涩,磨出了温文优雅的气质。 沈清歌看着他的笑颜又是一阵恍惚。 ——真的,有点像…… 蓦地,苏迟站起身来,走到钢琴前,指了指琴凳。 “怎么样?现在有心情弹琴了吗?被社长夸得‘天上地下皆无,社里独此一枝’的沈清歌小姐,有幸听你弹奏一曲吗?” 他说的如此诚恳而诙谐,沈清歌再不推辞,笑着坐下,翻开了琴谱,弹起了肖邦的《幻想即兴曲》。 绚烂而活泼的琴音在琴室里跳跃着,她的目光专注,神情投入。 苏迟站在钢琴边,右边的手肘搁在钢琴台上,微微低头,倾听着琴音,但目光不知不觉地,就凝在了沈清歌的身上。 她比三年前更漂亮了。 三年前的她像是一朵初绽的蓓蕾,虽有秀丽之姿,但十分颜色却只露得一分。而现在,她身上那股清冷之气虽然仍在,比之那时,却更显内敛沉静,这种气质把她五官的妍丽柔和了几分,让人乍看觉得温雅可亲了许多,仔细看去,却能发现五官的精致,在配上她白皙细腻的肌肤……是属于越看越耐看的那一型。 苏迟一时看出了神,曲子的后半段顺耳而过,却什么都没有抓住。 沈清歌结束了最后一个音后,轻轻吁出一口气,随后,抬起眼期待地看向他。 这种眼神,让他受宠若惊。 只不过是在她面前弹了几分钟的钢琴而已,想到高一时,他拼命地在篮球场上表现自己,得到的也不过是掠过的一个余光,他扶额低笑起来。 “对不起,我刚刚有点走神……只听了前半部分。” 沈清歌双眼微微一暗,垂下眼睑。 “啊,我不是说你弹的不好,”苏迟连忙解释道,“你第一段弹的很好,声音清晰,转调的时候左右手配合得很严谨,很多人弹这段左手的音都有点混,你把握的很好。” “这首曲子名为《幻想》,实际上,方才我听你弹奏的时候,也确实坠入了幻想,你说,你弹得好不好?” 苏迟说的几点都是沈清歌做得最得意的地方,被他这么直接地点出来,有点不好意思,她低头笑笑,很认真地说:“那以后,要请你多多指教。” 苏迟却看到了她领子里若隐若现的那枚戒指,皱了皱眉,问:“你有男朋友了?” 在j大,这样的女生一定有很多人追吧。 沈清歌摸了摸那枚戒指,没有作声,脸上的笑容慢慢敛去,眼里浮上了怅然。 苏迟一愣,瞬间便猜到了几分,嗤笑道:“不会是他送给你的吧?”得到了沈清歌的默认后,他转过身对着窗外看了几秒钟,猛然一拍窗框,“这么不干不脆地走了,算什么?你还指望他能够回来吗?!” 沈清歌看了他一眼,呐呐道:“可是,你不是回来了吗?……” ****** 第148章 钢琴王子 苏迟转过头看她,脸上的表情古怪,似笑非笑:“那是因为,在我的档案上,父亲那一栏写的是‘亡故’。” 沈清歌抿紧了嘴唇,低下头去。 “这个事情,当初老头子做得很隐秘,我高中的时候虽然有了风声,但却没有什么证据,除非……拔了我们两人的头发去做dna检测。这件事情发生的概率虽然小,但也不是不可能,所以老头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我们娘俩送得远远的,倒也……逃过了这一劫。” 他讲起秦正时,一改方才文雅温和的表情,变得有些愤世嫉俗起来,这才像沈清歌印象里的苏迟,原来,他并没有怎么变,只是学会了把一切都很好地掩饰起来,就像他的哥哥那样…… “跟我讲话的时候,你可以不要老是去想那个人吗?”苏迟不悦的声音在她的头上响起,沈清歌一惊,抬头望去,他俯视着她,嘴角挑着一个嘲讽的笑容。 “差不多三年不见,你还真是一如既往的笨,嗯?你挂着这个戒指的意思是,还在等他回来吗?” 沈清歌不喜欢他这样的语气,别过脸望向钢琴,拒绝回答。 苏迟轻笑着俯下身来,在距离她脸庞不到20公分的地方停下来,道:“傻瓜,我告诉你,我妈这次和我一起回来,奔走了好多地方,答案是——无解!你放弃吧,老头子这次判个十几年是肯定的。” 沈清歌转头瞪着他,胸膛起伏:“你们倒是不怕被牵连!” 苏迟吃吃地笑了起来:“我们怕什么,我妈这里的资产虽然不多,那可都是清清白白的,哪像那两个,守着这么多不明不白的钱,就只能望洋兴叹啦!” “望洋兴叹”四个字,他还说得特别地重,沈清歌听不下去,倏地站起身来,走到一边间隔出来的若干个小琴房中的一个,打开门走了进去。 苏迟收起笑容,盯着那扇被“咣”一声关起来的门半晌,抬起头喃喃道:“秦漠,如果我把她追到手,你会有什么反应呢?” 这话说出口,他自己也笑了起来。 “也只有这个笨蛋才会等你,加拿大这么寂寞,你是不是早就找了别的女孩来慰藉呢?” 他缓缓地走到那间琴房的门口,听着里面隐隐传来的琴声,是那首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第三乐章》。 琴声急促激烈,像是在愤怒,又像是在申诉,情绪不可遏止地沸腾起来,仿佛是要抗争、要燃烧、要爆发……只不过是一个短暂的舒缓,琴声再度激烈起来,以一个明快的主题反复强调内心的坚定,最终,以一个重音利落地收尾,再无声息。 苏迟站在门前,怔怔地听出了神。 若是一般的听众,大约会为这其中的技巧所惊叹,但苏迟却从里面听出了很多一直掩盖在她冷静外表下的感情。 琴声停止后许久,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心绪翻腾。 门“唰”地一声打开,他被惊动,抬起头和沈清歌四目相对,随后,他笑了起来,笑容温润如水又带着明显的疼惜:“你就是一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傻瓜。” 沈清歌意外地瞬了瞬双眼,低头从他身边轻轻擦过,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情却又被他这句话勾动了起来。 他竟能从琴声里听出她的坚持。 他竟能猜出自己的打算。 这种敏锐,着实让人害怕。 但是,内心又有种遇到知音的喜悦。 原来,真的有人能读懂她的琴音。 她停下脚步,转身望向仍然站在门边,双手插袋,笑着看着她的苏迟。 ——只是,为什么那个人,会是他? 大厅的大门再度被打开,崔风桦和穆社长走了进来,看到在大厅中站着对视的两人,惊讶道:“咦?你们俩都到了?” 崔风桦快步走到沈清歌的身边,指着苏迟道:“那你们认识了吧?这是苏迟,是我们钢琴社新鲜上任的钢琴王子哦!苏迟,这个是沈清歌,我们的社花。” 苏迟向穆社长点头示意,又对崔风桦笑道:“我知道,我和这位社花,可是旧识。” “啊?真的吗?”崔风桦睁大了双眼,望向沈清歌,得到了她的确认后,她惊叹了,“你们相遇之前都不知道吧?天哪,这就是缘分吧!社长,社长,我要求聚餐庆祝!” 穆社长但笑不语。 等社员都到了,大家先开了个短会,介绍了一下年底的那个钢琴联合演出,又重点介绍了新加入的成员苏迟。 社员里有些老资历的人,对苏迟刚一入社就要在年底的演出中挑大梁有些忿忿不平,合演的对象又预定是社花沈清歌,大家投向他的眼神就带着不甘和嫉妒。 穆社长也不多说,只让苏迟在钢琴前弹奏了一曲。 沈清歌再度听到了那一首李斯特的《鬼火》,完整地听下来,震撼更大,那种琴音里带着的嘲讽和讥诮,还有那种淡淡的骄傲…… 这才是苏迟,隐藏在他秀美温润外表下的,带着刺的苏迟。 沈清歌觉得,自己完全能够听懂他的琴音。 三年前的片段和眼前的那个在钢琴边投入地弹奏着的少年交织着,让她的认识有了一瞬间的模糊,这真的是一个人吗? 一曲弹完,大厅里一片寂静。 穆社长首先鼓起掌来。 清脆的掌声把大家拉回现实,掌声越来越响,苏迟站起身,向大家欠身致意,随后潇洒地退场。 穆社长站起来,环视了下大厅,他知道,此曲既出,社内就再不会有人对苏迟有所质疑。他满意地笑着向大家说:“一会儿的晚饭,大家都有空吗?我们去晶馆吃一顿吧,也算欢迎新社员了。” 大家高兴地应了,又有大二的社员叫嚷着社长偏心,去年的新社员入社,可是一个包子都没有吃到的。 崔风桦站起身对着那人叉腰叫道:“那一会儿让老板给你打包十个包子,算是补偿怎样?利息都有了。” 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距离吃饭还有些时间,大家分散自由活动,此次例会的焦点苏迟,身边就围上了一圈人。大家艳羡地谈论着那首《鬼火》,向他讨教着指法技巧。 苏迟耐心而温和的样子,几乎是瞬间,就赢得了钢琴社里,绝大多数女生的心——除了沈清歌。 她站在一边,忍不住撇了撇嘴,又想到刚刚社长说的聚餐地点,居然还是晶馆。 她两次在晶馆的就餐经历都不算愉快,心里就打着退堂鼓,眼角瞟到社里的几个主要成员都各自有着专注的事情,脚下步子轻挪,慢慢地向大门边走去。 弹琴什么的,还是等开放日的时候来吧。 好不容易挪到了门边,她欣喜地扶上门把手,刚想打开大门,就听到苏迟的声音忽然拔高,清晰地说:“我建议大家先练习肖邦的曲子,等练纯熟了,再挑战李斯特。譬如肖邦的练习曲和《幻想即兴曲》……我方才听了沈清歌弹了《幻想》和《月光?第三乐章》,觉得她已经完全有这个条件去挑战李斯特。” 沈清歌的钢琴技巧,是社里公认的好,虽然比不上苏迟,但也算是上等,社里的人都是心服口服的。此时,就有人惊讶道:“沈清歌已经练完了《月光三》和《幻想》了?好快!” “来来来,沈清歌,弹给我们听听。” 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到站在门口的那个纤瘦身影上,沈清歌无奈地转过身,求救似地看向崔风桦:“我一会儿还有事……” “都快吃饭了能有什么事?”崔风桦装作没看到她眼里的去意,一把拉住她的手,把她拉到了钢琴前,“坐下,弹给我们听听。” 沈清歌睇了苏迟一眼,正对上他一脸奸计得逞的笑容,不由地暗暗瞪了他一眼。 曲子弹完后,众人佩服又艳羡地把她连拖带拽地拉到了晶馆。 路上,崔风桦就迫不及待地和沈清歌、苏迟说着年底联合演出的构想。 这种演出里,每个人都只能表演一个曲目,因此如果和原先设想的那样,让他们俩弹奏莫扎特的双钢琴奏鸣曲,那两人就没有单独演出的机会了。 苏迟的水准远远超出她的预期,而双钢琴是很讲究配合和默契的,如果弹得不好,反而会砸场子,与其这样,还不如让苏迟单独练个曲子,在演出上一鸣惊人的好。至于沈清歌,她的《月光奏鸣曲》已经练了很久了,就算没有新曲子,弹奏这首也不会砸了j大钢琴社的招牌。 沈清歌此时心里也颇为纠结,理智上来说,当然是各自分开练一个曲子最为妥当,但她的心里又有一种和高手同台竞技的跃跃欲试,因此她不声不响地听着,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苏迟看了她一眼,笑着对崔风桦说:“还是莫扎特吧,我还没有尝试过双钢琴演奏。” 崔风桦的内心既期待又担心,最终做出了一个折中的法子,让两人先试着练习一个月,根据进度再做决定。 到了包厢后,大家依次坐下,一路上一直走在沈清歌边上的苏迟,就自然而然地坐在了她的身边。 点菜的时候,沈清歌先点了饮料把自己的杯子灌满,又以最近寝室夜禁查得严为理由,劝阻了兴致勃勃想叫啤酒的崔风桦。 苏迟坐在一边,等到冷菜上齐,大家举着饮料碰杯的时候,借着玻璃杯,在沈清歌的耳边轻轻问:“你怕喝酒?” 第149章 危机感 沈清歌心里暗暗吃了一惊,盯了他一眼,默认了。 苏迟低笑了起来,身体向她斜斜倾来右手支着头,轻轻道:“我可以送你回去啊。” 他的黑发遮住了半边的眼睛,玫瑰色的嘴唇在灯光下闪着隐隐的光泽,笑得温和而又无害。 沈清歌却想到三年前在学校附近车站的那一幕,那超乎想象的力道,那快速欺近的身体,那极具侵略性的举动…… 她的脑海中警铃大作,身子向一边挪了挪。 眼前这个人的外表和笑容,太具有欺骗性了,她的确被他的琴技所折服,但这并不代表能抹杀过去的一切。 “不喝酒,我就可以自己回去。”她淡淡地拒绝道,抿了一口果汁,下意识地皱了皱眉,还是绿茶更好喝。 苏迟望着她突然冷下来的脸,眼珠微转,就猜着了七八成。他笑得更欢了,借着酒杯在沈清歌身边耳语道:“放心,现在秦漠都去了加拿大,我不会对你怎样的,他又看不见。” 沈清歌斜了他一眼,转过头,专心地吃着菜。 这个样子更加令苏迟觉得有趣,他不再继续之前的那个话题,而是挑一些与钢琴或者j大相关的话题和沈清歌交流,一餐饭的注意力大多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沈清歌对苏迟的提问,回答的大多都很简单,但苏迟就是有层出不穷的花样来找她,偏偏有些话题,她自身也颇感兴趣,一来一去,在旁人眼里,就显得两人的交情非比寻常。社里那些盯了沈清歌许久的高年级学生,见此情景,钢牙暗咬,他们努力了差不多一年,和沈清歌说的话大概也没苏迟今天一天里说得多,怎么就会被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捷足先登了呢? 终于,有一个东北男生借着饮料喝完的理由,站起身招呼服务员,来了几瓶啤酒。 沈清歌心中“咯噔”一声,握紧了自己的玻璃杯,杯子里剩下的大半杯果汁,再也不动一口。 啤酒上来后,崔风桦挨个儿给每个成员的杯子里都满上,有些女生推辞着,也被倒了半杯,到了沈清歌面前,崔风桦看看她那大半杯的果汁,询问地挑挑眉。 沈清歌支支吾吾地说:“我……酒精过敏。”她很少说谎,不过简单的五个字,脸上已经飞起了淡淡的红霞。 崔风桦知道沈清歌的脾气,也没有追究真假,苏迟却主动地递过一个杯子,道:“我代她喝。” 崔风桦讶异地看了他一眼,又转过头向沈清歌挤挤眼睛。 有人主动请缨喝酒,还是男生们最想放倒、看他出丑的对象,马上就有人抓住了这句话,又递过来一个干净的玻璃杯,要他喝双份。 苏迟笑盈盈地接过,很爽气地满了两杯,沈清歌坐在一边,望着那浅黄带着气泡的液体,着急道:“谁让你代我喝了?你这么积极做什么?” 苏迟拿起一杯啤酒,递给她:“那你自己喝?” 沈清歌气得别过脸去。 喝死你算了!反正都是自找的。 她招来服务员续了茶,捧着杯子一声不响地坐在位置上慢慢喝,若是有人到她那里敬酒,她就举起果汁喝一口,若是还有人闹,自然有一旁的傻瓜顶上去喝。 很快,苏迟面前的两杯啤酒都见了底,又有人马上满上了。 餐桌上酒量浅的几个男生,都已经开始面红耳赤,但苏迟却仍然面不改色地坐在那里,间或夹一筷菜肴,细细品尝,眼神愈发清明起来。 ——原来是个会喝酒的。 一顿饭下来,苏迟为沈清歌挡下了五六次闹酒,虽然外表看不出什么,但沈清歌却觉得,自己好像欠下了一个人情。 果然,吃饭聚餐什么的,最讨厌了! 好不容易熬到一顿饭吃完,散场的时候几个喝高的男生走在前面放声高歌,她闷闷地走在苏迟的身后,看着他依旧平稳的脚步,内心郁郁。 走下楼,还没出餐馆的门,就听得大厅里有人招呼:“沈清歌?你也来这里吃饭呀?” 她抬头一看,靠窗的一个四人桌上,坐着两个熟人,其中一个正是和她打招呼的吴昕源。坐在他对面的是许久未见的方秉然,还有两个不认识的男生。方秉然听到吴昕源的话,转身看她,对上她的双眼后,自然地一笑。 这是世纪公园的分别后,两人的第一次相见,差不多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这个学期的周末的回家,沈清歌都找了何昱宁,还没有搭过方秉然的车。虽然方秉然叫她不要放在心上,但每每想起这件事,她心里总是有点不舒服的,在她还没有完全看淡这件事情之前,两人还是少接触比较好。 她之前一直是这么想的,但在此时,看到熟悉的两人,心里却不由地涌起了喜悦,她看了一眼陆续走出大门的钢琴社成员,快步走到了方秉然的桌前,对着吴昕源说:“你们怎么在这里?好巧。” j大对面比较有排场的馆子,也就晶馆一家,如果有事要庆祝一番,又懒得走远去附近的镇上,晶馆肯定是首选。 吴昕源指指方秉然,笑道:“我们来庆祝啊,方秉然牵头做的一个游戏,拿了奖,被索尼公司看中买走啦!” 沈清歌诧异地看向方秉然:“就是你暑假里做的那个?” 方秉然点点头:“还没正式买,只是对方有这个意向,具体还在谈。” 吴昕源连忙道:“哎,方老大你就别谦虚了,大二开学就能这么捞一笔的,放眼整个j大也数得出来啊,兄弟以后就跟着你混了哈。”说罢端起面前的酒杯向他敬去,其他两个男生也笑着一起敬来。 方秉然的心情很好,笑着喝了一大口,站起身问沈清歌:“你呢?你怎么来这里吃饭了?” 沈清歌指了指大门,轻轻道:“钢琴社活动。” 方秉然转头望去,却看到大门口还有几个高声说笑的男生,一看就是喝了酒的。他的眉头还没皱起,沈清歌就连忙补充道:“我没有喝酒。” 他笑了起来,目光却凝在了站在大门边上,一直看着他的那个俊俏的少年身上。 这个人,看起来很眼熟。 苏迟看到方秉然的目光对来,嘴角立刻挂起了一个笑容,慢悠悠地向他走来。 “你好,我想,我们以前应该见过,我叫苏迟,j大经管系一年级。”说罢,他礼貌地伸出了右手。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短小,是典型的,弹钢琴的手。 方秉然伸手,盯着他的双眼道:“方秉然,计算机系二年级。” 苏迟笑了起来,如阳光初绽:“原来是你,久仰大名。” 那一瞬间,方秉然似乎在他的身上,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那鼻子、那下巴、那眉眼……他的手重重地握下去,双眉微皱:“请问,我们是在哪里见过?” 苏迟毫不客气地回握过去,挑眉笑道:“我曾经在市一中读过一个学期,还曾经和高二二班打过一场篮球。” 方秉然在听到他说市一中的时候,已然想起了全部。他松开手,回头望向沈清歌,轻声问:“他也是你们钢琴社的?” 沈清歌点点头,道:“刚刚加入的,他的钢琴,弹得很好。” “比你好吗?”他揶揄道。 沈清歌望着他,双眼晶亮道:“当然。” 一阵强烈的危机感立刻席卷了方秉然的全身。 他再度细细地看了看苏迟的五官。 方才第一眼见到他就有的熟悉感,并不完全是三年前见过的那几次,他还记得,三年前第一次在篮球场上看到他时,就觉得他脸熟。 “怎么了?”苏迟对上他犀利的眼神,竟也毫不怯色地笑着回望过去。 这样温润而淡漠的笑容,像极了一个人! “你和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方秉然缓缓道。 双眼的余光,立刻就捉到了沈清歌脸上微变的神色。 果然,她也发现了这一点吗? 苏迟笑得更欢了:“是么?真希望有机会见上一见。” “如果有机会的话……”方秉然也客气地弯了弯嘴角,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转而看向站在一边,有点紧张的沈清歌,“我的四级过了,你上次给我的两本书,也做完了,有六级的么?” “啊?”沈清歌没想到话题跳跃地这么快,眨了眨眼才道,“六级的书我也没开始准备呢,想周末去书店看看的。” 一直在饭桌上自顾自吃喝的吴昕源听到后立马插话道:“那一起去啊,我也要买,我四级才考了及格!方秉然考了优秀呢!” 沈清歌愣了愣,还没回答,吴昕源又贼兮兮地向她挤眉弄眼:“到时候,能不能把任佳琪叫出来?” 这个家伙!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一点儿诚意都没有!是在广撒网吗? 但她最终却答应去试试看,随后,和苏迟一起向他们道了别,走出了餐馆大门。 方秉然隔着窗,看着她纤美的背影,和跟在她身边的那个男生,不知不觉地皱紧了眉头。 吴昕源却笑嘻嘻地向他邀功道:“方才我配合地不错吧?拿了奖金记得多给我一点哈!” 这话引来其余两个男生的不平,几个人嘻嘻哈哈地闹了起来。 吴昕源看到方秉然略略舒缓的表情,想起方才看到的那个少年,心底也暗自惊讶:那个人和秦漠,真的挺像的。如果沈清歌为此移情……方老大危矣! ****** 第150章 让我来配合你 招新工作结束后,钢琴社的穆社长正式宣布退居二线,把社长的位置交给了崔风桦,随后钢琴社的内部举行了一场筛选,定下了五人参加年底的联合演出。 沈清歌和苏迟正式开始那首莫扎特双钢琴奏鸣曲的练习。 另一方面,物理系的课业比起一年级来说,难度也上升了不少。大一的时候,有些入门的大学物理和沈清歌高中时学习过的物理竞赛颇有关联,她上手的很快,但随着难度的日益加深,老本已经吃完,她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在学习上。因此,在钢琴社的联合演出名单和曲目敲定下来后,她就成了402寝室里最忙碌的一个人。 钢琴社为了这次联合演出,给几个参演的社员大开方便之门,就着他们的时间来安排琴室的使用,保证他们想练琴时,就一定有房间。沈清歌根据课表,把练琴的时间安排在每天的中午或下午,吃过晚饭后,就集中精力攻克作业,往往到了寝室就是洗澡睡觉,累得连去绿苑调整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上网玩wow了。 直到十一休假,她才抽空上了一次wow,看到原先一直一起玩的几个人,包括安晓炎,身上的装备早就升级了很多,副本不晓得刷了几次了,而自己的一身装备在他们面前相形见拙,这样就没办法一起刷副本,想到自己在年底前都可能没空玩,她索性和几个熟人都打了招呼,休息一段时间,包括那时没有在线的溯洄,也发了短消息。 长假里,沈清歌已经基本把琴谱摸了一遍,长假后便开始和苏迟尝试着进行合奏了。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苏迟弹琴随意性比较大,情绪很投入,相对的,心情对弹奏的影响也大。沈清歌则比较严谨,指法啊技巧啊都要做到完美,相对的,有时候就会忽略掉感情的投入。 就这般练习了几天,两人的配合基本没有进展,休息了一个周末,回去练习过,周一再来的结果,还是相同。 这让沈清歌不禁有些急躁,一连弹错了好几个音以后,苏迟停下了手,站起身来。 “休息一下吧,要不要喝点什么?” 他走到窗边的柜子旁,拿了咖啡包,转头问:“要不要?” “绿茶就好了。”沈清歌也站起身来,动了动僵硬的脖子。 苏迟依言从柜子里取了一个茶包,边泡边问:“怎么?最近很忙吗?” “……嗯。”她低头应了一声,上前接过了杯子,道了声谢谢。 “我听崔社长说,你当初高考的成绩是理科类市里第三?他们一直很疑惑,你为什么会去选又累又冷的物理系,如果要轻松点工作好当然是经管类,如果要理科王牌专业,那就是计算机、通信类……”他也不看沈清歌微变的脸色,望着窗外艳丽的夕阳秋景,自顾自地说着,“我那时也不明白,不过……知道你还在等秦漠后,我就明白过来了。”他顿了顿,回过头来,望着她,眉角轻挑。 “你是想出国对吧?j大物理系,只要成绩中上,申请国外大学很方便。” 沈清歌的脸色渐渐缓了下来,她静静地注视着苏迟,随后叹了口气,淡笑道:“你有时候,能不能不要那么敏锐?” 这阵子和苏迟频繁地接触下来,对他的了解越多,越发觉得他的敏感和聪颖是不可多得的。只要不触到他的逆鳞——身世问题,和他的相处还算是顺利和睦的。再加上他钢琴上的造诣,让沈清歌对他,很难再有如同高二时那样的厌恶感。 因此,渐渐地,和他的相处,沈清歌也不像一开始那样防备了,有时候也愿意和他聊聊天。他告诉她美国高中和大学的生活,她告诉他j大的一些事情,当然,主要还是苏迟在说,沈清歌的大学生活,除了学习,其他着实乏善可陈。 苏迟见她被猜中了意图也没有生气,更加来劲,又笑着道:“那再让我猜猜,你加入钢琴社的目的好不好?” “那又有什么目的了?我喜欢弹钢琴,如此而已。”沈清歌放下杯子,重新坐到了钢琴前,“我再把我这部分弹一遍吧。” 苏迟望着她,偷偷地笑了。 这明显是在转移话题,而且非常生硬。 果然,和他猜的一样吗? 一个平素喜爱低调的美女,却在钢琴社内如此高调地积极参与几乎每一次活动,怎么想都觉得可疑,前几天,他在社内负责宣传的崔风桦那里得到了解答。那一张张精心保存下来的报纸、网站的摘要,不就是他想要的答案吗? 这个沈清歌,想得很远啊。 ——她真的,有那么喜欢秦漠吗? 和许多大学女生都不同的、几近枯燥的生活,对怀有心思接近她的男生们的不假辞色,对将来出国寻找秦漠的默默准备,把自己消息传递到遥远彼岸的想方设法…… 这一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被感动了。 被感动的同时,他也重新开始认识眼前的这个女孩。 如果说,高中时,看到秦漠和她的交往,还对她有着几分一心高攀的鄙夷,那在秦漠流落异乡时,这一心一意地等待,却让他刮目相看了。 同时地,他也渐渐被她的一举一动所吸引。 与沈清歌重逢时,自言自语的那句玩笑话,已经被他不自觉地,当成了目标。 他站在窗边,听着沈清歌一个章节弹完,放下水杯,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张票子,递给沈清歌。 “给你。” 沈清歌接过票子一看,却是两周后j大菁菁堂的管弦乐演出门票。 j大有一个管弦乐队、一个民乐队,都是由在校生组成,经常在各个大学演出,在国内大学界都是比较有名的。 “这个乐队里的钢琴手毕业走了,新来的那个还嫩了点,于是负责老师来找我,我不愿意加入,但是答应这次演出的时候帮忙,所以……如果那天你有空,就来看看吧。” 管弦乐队的管理比较严格,每次训练都要求到场,还有出国演出等各项安排,钢琴手在其中是一个比较尴尬的位置,钢琴协奏曲之类少不了他,但也不是每场都需要,因此钢琴社的社员都不太愿意去受约束,反倒是钢琴社这里又自由又有交流。 “你演出的曲目是什么?” “本来是莫扎特的钢琴协奏曲,我嫌戏份太少,就要求了一个和小提琴的合奏。” 沈清歌微汗,这位还真够高调的,敢和整个管弦乐团讨价还价。 不过,也就是因为他有这个实力,才能说出这个话吧? “那怎么不见你去练习?时间已经很紧张了吧?” “有啊,负责老师帮我开了假条,我现在时间大把。”他无所谓地耸耸肩,又瞥了她一眼,小声道,“那个小提琴手,可是配合地很。” 沈清歌撇撇嘴,是说她不够配合吗?钢琴手都很有个性的好不好,哪像那种团队里的演出人员,首要就是配合。 “一直不上课总是不好的,老师又不会给你的考试开假条。”她咕哝了两句,低头继续练习。 苏迟但笑不语,站着听了一会儿她的琴声,忽然一下子坐在凳子上,切着她的琴音,就按下了琴键。 沈清歌心里一惊,手下就有了略略的停顿,苏迟柔和的声音同时响起:“你管你弹,我来配合你。” 沈清歌听了,便专注地投入到弹奏中去,不再关注苏迟的琴声。 第一乐章中,沈清歌弹奏的是主旋律,她一旦全神贯注在自己的琴音上,效果马上就不一样起来。 当最后一个琴音终结,第一乐章终了时,沈清歌轻轻吁出一口气,心情愉悦地转头看他。 这是他们合作以来,最为顺畅的一次弹奏。 苏迟揶揄地挑眉道:“原来你也是需要别人配合的那一个。” 沈清歌抿抿嘴,不想理他,但方才弹奏时的那种舒畅感还留在心中,不由对他要求道:“再来一次吧。” “好啊,奉陪。” 他对她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两人相视一笑,似是找到了一点默契,又全神贯注地投入到练习中去了。 教沈清歌钢琴的老师,很早就说过她的琴声,强韧有余,柔性不足,虽然是个女孩子,琴声里体现出的倔强可是固执地很。 这在独奏中,也不能算是什么很大的问题,毕竟沈清歌也没有打算当一个钢琴家,但遇上合奏,这个问题就很快显现出来。 如今,苏迟肯放低身段配合她,她心里是感激的,因此在练习上更为勤快,进步神速。 不知不觉就到了苏迟演出的日子,那一晚她放下了功课,和安晓炎一起去了菁菁堂。安晓炎对管弦乐什么的,根本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听说沈清歌的门票是那个弹钢琴、名叫苏迟的帅哥给的,立马来了精神。 虽然苏迟只在市一中呆了一学期,但安晓炎对他印象还是很深刻的,她的旧手机里还有偷拍苏迟的照片呢。 票子的位置非常好,在第七排的中间。安晓炎坐在那里等了又等,还是没看见帅哥,大提琴的声音弄得她昏昏欲睡,双眼已经快睁不开了。 “怎么,昨晚很晚睡的?又去刷副本了?” “还好……就是玩到熄灯以后,笔记本没电而已……”她闭上眼睛模模糊糊地说。 沈清歌无语,跟着观众一起鼓掌,随后,一个穿着黑色燕尾服的潇洒身影走上了舞台。 “啊,来了。”她轻轻捅了捅已经快睡着的安晓炎。 第151章 那方秉然怎么办? 安晓炎一个激灵坐直了身子,睁开眼睛看向台上,此时正值身穿燕尾服的苏迟面对观众绽开了一个深深的笑容,她听到身后的女生低低的吸气声,随后发现自己也正不自觉地做着这个动作。 她立马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型的望远镜对着台上细细看了起来,随后发出了小声的尖叫:“清歌,真的是他哎!他好像比高中的时候还要帅呢!” 在演奏前的观众席上,是很安静的,安晓炎的声音虽然不大,也显得十分突兀。沈清歌看到周围的人都投来了抗议的目光,忍不住拿下她的望远镜,压低声音道:“你看归看,别这么大声啦!” 安晓炎现在已经睡意全无,闭着嘴巴点点头,再度拿起了望远镜,边看边傻笑。 此时苏迟与那位小提琴手已经各自就位,小提琴手摆好姿势,一甩马尾辫,缓缓地拉出了第一个音。 他们演奏的是,贝多芬的《f大调第五小提琴奏鸣曲?第一乐章》,别名《春天》。 随后,苏迟轻按琴键,钢琴声完美地切入了进去,一场钢琴与小提琴的互嬉开始了。悠扬的、温柔的、明媚的琴声追逐着回荡在整个菁菁堂里,虽然室外已是萧瑟的秋日,礼堂内却弥漫着浪漫的春天气息。 7分多钟的演奏,安晓炎一反之前的疲态,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地举起望远镜细看一番,然后在沈清歌耳边激动地说: “哇,他的鼻子好挺!” “手指好长,怪不得能弹琴呢!” “啊,他转过脸了,哎,又转回去了……” 直到沈清歌按下她的望远镜用眼神警告她,她才安安分分地坐在那里,一脸陶醉状。 坐在她们身后的那个女生终于忍不住,轻轻拍了拍安晓炎的肩膀,低声说:“同学,能不能借你的望远镜用一下?……” 沈清歌无语扶额,安晓炎则像是遇到知音似的,慷慨出借。 等一曲完结,礼堂里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苏迟和小提琴手并肩站在台上向观众笑着致谢,安晓炎看得目眩神驰,喃喃道:“好帅,我觉得比《交响情人梦》里的那个千秋还要帅!” “《交响情人梦》?那是什么?”沈清歌疑惑道。 “很红的一部日剧啊,哎,跟你讲等于白讲。”她接过身后女生还来的望远镜,边看边道,“那个千秋也是弹钢琴的……啊,我想起来了!方才这个曲子,那部片子里也有啊!” “我也觉得,他比千秋王子要帅。”身后的女生听了,小声附和道。 “是吧是吧?”安晓炎激动地回头小声说,“我告诉你哦,他以前和我是一个高中的哦,打篮球也打的不错哎!” “啊,真的啊,他叫什么名字?什么专业的?” ……于是两人凑在一起,很热烈地讨论了起来。 也就是因为回了头,安晓炎没有注意到,在热烈的掌声中,苏迟对着沈清歌的这个方向,轻挑地做了一个飞吻的动作,又引来在场女生的尖叫。 沈清歌双颊微红地低低啐了一口,停下了鼓掌,看着他在掌声中离去的身影,不禁又笑了起来。 很完美的一首《春天》。 她对他们俩人的莫扎特双钢琴奏鸣曲也更加期待起来。 这场交响乐的汇报演出,毫无意外地捧红了只在台上露脸了十分钟都不到的苏迟,“钢琴王子”的美名渐渐传开。 音乐会结束后,安晓炎和新认识的同道中人道别后,勾着沈清歌的手臂,走出了会场,并愤愤地低声谴责着她:“你太不够意思了,这么大的事情也不告诉我,开学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哎!” 沈清歌无辜地看向她:“我不是忙嘛……再说,今天不是带你来看了嘛!” 安晓炎想到方才苏迟弹琴的样子,满意地哼哼了两声:“算你还想着我。”随后想到沈清歌跟她说过的年底演出,便很不客气地向她预订了一张最好位置的票子,然后又妒忌又羡慕地说,“你们经常一起练琴啊?哎,我当初怎么不去练琴,现在还能加入钢琴社吗?” 沈清歌摸摸鼻子,终于忍不住问:“你这样,林浩然会不会吃醋?……” 安晓炎一脸满不在意地说:“他吃什么醋呀?离得这么远,我无聊时看下帅哥也不可以啊!一直看方秉然的脸,也会腻的嘛!再说,我觉得他现在越来越严肃了。” 话说出口,又觉得不对,她皱着眉摸着下巴喃喃道:“也不是严肃……倒是比以前笑得多了……只是……好像又多了些什么……清歌,你说呢?” 沈清歌“啊”了一声,茫然地看着她,明显方才在神游。 “唉,我是说方秉然啊,你不觉得他和高中的时候比起来,更加……让人感到不自在吗?”对,就是不自在,她以前还能在教室里和他相互吐槽,虽然最后经常被他毒舌到,但是进了j大后,她反而不太敢在他面前乱说了,经常是一个眼神,就能让她闭嘴…… 怎么会这样呢? 怎么会不知不觉,发展成这样呢?他们几个明明,经常周末一起回家的。 沈清歌却想了想道:“没有吧,我倒觉得,他比在高中的时候,话多了呢。而且……也没有什么不自在啊,我们不是经常一起回家吗?” 那是因为,你是特别的啊! 安晓炎刚想反驳她,又迟疑地闭上了嘴巴。 算了,这两人的事情,她就不掺和了,万一起了反效果,光是方秉然的眼神,就足够冻死她。 沈清歌却没有注意她的神色,而是双眼晶亮地说:“我现在,好想去弹琴,你送过去琴房好不好?” “好啊,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带我去参观下钢琴社啦,我也要入社!”她从车棚里推出自行车,沈清歌坐上后,缓缓地消失在了夜色中。 已经接近晚上九点了,琴房里没有人,沈清歌开了大厅的灯,任由安晓炎慢慢参观,自己则坐在厅里的那架钢琴前,弹起了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 她很喜欢这首曲子。有抒情又有伤感,有轻快也有激动,她想着方才《春天》带给她的感觉,把一首原本带着悲伤的曲子,弹得优雅而愉悦。 一曲弹完,身后传来了轻轻地掌声,一个温润带笑的声音说:“原来月光也可以弹得这么欢喜。” 沈清歌笑着站起身来:“你怎么来了?” “我想,你大概会来这里,就过来看看。”苏迟转头看向站在一边双眼放光的安晓炎,疑惑地问,“这位是?” 沈清歌还没开口,安晓炎就飞快地回答说:“我叫安晓炎,是清歌的高中同学,外带闺蜜。” “高中同学?”他侧头想了想,了然道,“啊,我记得,你高中时就和沈清歌很要好,你们一直在一起。” 安晓炎没想到他会记得自己,欢喜地眉开眼笑,苏迟从门口走到一间琴室的门边,开门并开了灯,对沈清歌说:“既然来了,我们再一起练习一下吧,半小时,你看怎样?” “好啊。”沈清歌应道。 苏迟望着她走近的身影,再度笑了起来。 灯光下,那个如玉一般的清晰容颜,竟让安晓炎心头猛然狂跳起来。 天哪!她之前怎么没注意,这个苏迟,笑起来和秦漠好像! 有了这个发现,安晓炎的头脑迅速冷静下来,她静静地站在门口,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两人。 沈清歌弹得很专注,注意力基本都在钢琴上,但苏迟的眼神却一直在琴谱和沈清歌的身上游移着,他的嘴角一直带着微笑,过耳的长发有几缕调皮地跑到了额头,他趁着间隙轻轻一捋,手下的节奏却丝毫不慢。他的眼睛比秦漠的略长,所以更带了几分妩媚,嘴唇却比秦漠的略厚,看上去十分性感,一样的标准脸型,一样的鼻子,一样的下巴,安晓炎忽然觉得自己胸口生疼,竟是呼吸不自觉地摒了许久。 苏迟看向沈清歌的目光中,又是欣赏,又是温柔,那是,喜欢吗? ——这就是,沈清歌一直没有告诉她苏迟存在的原因吗? 沈清歌会喜欢他吗? 那……那方秉然怎么办? 啊,还有秦漠,秦漠真的不会回来了吗?清歌不打算去找他了吗? 安晓炎觉得自己大脑混乱之极。 扪心自问,比起这个突然杀出的程咬金,她还是会把支持票投向有着几年交情的方秉然的。 至于秦漠……她暗暗叹了口气,一个人,主动离开你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在他心中,永远都有比你重要的东西,这样的恋情,她实在是无法期待的。只是这些话,她无法告诉沈清歌罢了。 一曲弹罢,沈清歌满意地向苏迟点了点头,苏迟则看向站在一边发愣的安晓炎,问道:“觉得怎么样?” 安晓炎回过神,嘿嘿笑了两声——她根本后面什么都没听进去好不好? 沈清歌却以为她被苏迟的容貌电得神魂颠倒,为林浩然不平,暗暗瞪了她两眼。 这眼色被安晓炎收到,却又揣测着,难道沈清歌不喜欢她一直盯着苏迟看?难道她已经对苏迟有了好感? 半小时的练习里,在三人各怀的心思中结束了。结束后,苏迟邀请两人去门外的烧烤摊上吃夜宵,却被安晓炎回绝了。 开什么玩笑,我要先好好审一审清歌,才考虑是不是给你机会,哼! 第152章 好人卡 安晓炎拉着沈清歌出了钢琴社,走在通向东区寝室的小路上,此时已近深秋,月朗星稀,间或有一辆自行车,飞快地从身边驰过。 两人安静地走了一会儿,都觉得有点肚饿,于是便停下脚步,在东区的小卖部里,买了两杯关东煮,站在树下慢慢地吃。 安晓炎咬着丸子,开门见山地说:“你有没有觉得,苏迟笑起来,跟秦漠很像?” 沈清歌微愣,轻轻道:“他们俩,本来就很像啊。” 本来? 安晓炎素日大条的心思突然缜密起来,双眼微眯,靠近沈清歌的身边,压低嗓子说:“嗯?本来?听起来,好像你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怎么回事?有内幕?” 沈清歌自知失言,转过头看向远处灯火辉煌的寝室大楼,默默地吃着手里的东西。 安晓炎暗哼了一声,迅速地解决了自己手上的东西,利落地朝垃圾桶方向一扔,随后,攀上沈清歌的手臂,威胁道:“嗯?你说不说?” 沈清歌还是不做声。 安晓炎气得直起身来,甩开她的手臂,闷闷道:“好啊,我和你现在见面少了,你什么话都不愿意跟我讲了。我的事情,可是从来没瞒过你什么。” 这话说得可重了,沈清歌叹了口气,扔掉手中的一次性杯子,用纸巾擦了擦嘴,才道:“哪有这样的事情?只是……那是苏迟自己的私事,他肯定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我这样在他背后乱讲,总是不大好,不是故意瞒着你。” 安晓炎扁扁嘴,还是一脸的不高兴,但也觉得沈清歌讲的有道理,既然是私事…… 等一下,私事为什么会和他与秦漠长得像有关系?安晓炎低头细细琢磨着两人的长相,又突然想到了秦漠父亲以往在电视上的形象,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大胆的猜测慢慢形成。 “难道、难道说……?”她不可置信地看着沈清歌,眼睛里又是惊讶又是激动。 安晓炎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只是很多时候,不肯花功夫动脑子。这次不过是花了点心思,很多细节就都串联了起来。 “可是他们俩只相差了1岁!秦漠的妈妈还是个大美女!”安晓炎不可思议地低声叫道。 沈清歌低下头,没有说话。 “所以……他那个时候,老是来惹你,是因为秦漠的关系吧?”安晓炎再次确定道。 沈清歌点点头。 “这个消息太劲爆了,太八卦了,如果秦正还在位……”她激动地握着拳头,走来走去。 “你不能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林浩然也不行!”沈清歌立刻打断她的话,严肃道。 她抿着嘴,微蹙着眉头,双眼在夜色中发亮着,神色异常认真。 “好吧……”这其实很考验安晓炎,她就是那种有了新鲜事就要和人分享的性子。 “苏迟是个很敏感的人,他自己对这段身世有着很强烈的自卑,现在,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没有了那片阴影,我不想因为这件事,对他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安晓炎听沈清歌说得郑重,也收起了漫不经心的样子,一脸严肃地答应了。 沈清歌看着她的表情,略略放心下来,松了一口气。 两人沿着寝室楼间的小路慢慢走着,安晓炎忍不住又问:“你对苏迟很了解啊,很护着他的样子啊。” 沈清歌横了她一眼,好像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 “他是秦漠的弟弟啊……” 安晓炎脚步一顿,又立马跟上她,勾住了她的手:“等下,刚才这句话,我怎么听起来,有点像是给苏迟发了好人卡啊。” “什么好人卡?”沈清歌疑惑地问。 ——就是,“你是个好人,但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的那种啊。 安晓炎古古怪怪地笑了起来:“你方才的意思是不是说,因为他是秦漠的弟弟,你也当他是弟弟啊?” 这句话,又讲得有些暧昧了,就好像她和秦漠已经…… 沈清歌的脸微微一红,轻声轻气地说:“他是比我小啊……” 其实才小几个月而已吧,安晓炎腹诽,如果你不是早读书,还不是和他一届。 不过,看沈清歌的样子,苏迟是确定没什么希望了,安晓炎不知怎的,松了口气。转而想想方才看到的,苏迟弹钢琴时瞟向沈清歌的眼神,又隐隐地对他同情起来。 哎,哥哥和弟弟同时喜欢一个女生,还真是狗血啊! 不过,狗血就狗血吧,加入钢琴社的心还是很坚定的,临别时,安晓炎又再次向沈清歌明确了想学钢琴的心,并表示,第二天下午,会去钢琴社找她报名。 沈清歌摇着头,笑着应了。 她掏出钥匙,轻轻打开了402寝室的大门,却看到寝室里其余三个,正凑在陈键的桌前,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 孙思琦听到声响,抬头看到她,立马和她招手道:“清歌,你刚才也去听了音乐会对吧?你来看,这照片里的人你认识不?” 沈清歌探头一看,却是苏迟坐在钢琴前,专注地弹奏钢琴的照片,他一个手微微抬起,双眼微阖,嘴角没有笑容,神情却显得十分从容。 沈清歌知道,孙思琦和陈键这个学期有一门摄影课,显示照片的这架相机也颇为专业。 “你拍的?”她问陈键。 陈键得意道:“是啊,本来只是去练练手,没想到乐团里还有这等帅哥。” 沈清歌直起身,抿嘴笑道:“你们学新闻的,不是都要采访事实么?你难道不知道,他只是客串,并不是乐团成员。” 孙思琦激动地跳起来:“好啊,你果然认识,快说,他是谁!” 沈清歌就简单地介绍了几句,孙思琦更激动了,一把抱住她的手臂,双眼晶亮地问:“你们钢琴社还招人吗?” ——和安晓炎如出一辙! 陈键在她身后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喂,喂!你是吉他协会的哦!你的男朋友叫刘楠哦!” 孙思琦终究没有像安晓炎那么女王地说出那番看帅哥的话来,恹恹地松了手。 “沈清歌,你身边的帅哥也太多了吧!”她爬上床前,愤愤道。 可是,最终,安晓炎也没能加入钢琴社。 不知是谁,把苏迟演奏的照片贴在了学校的论坛上,虽然没有陈键拍的那么好,但五官轮廓清晰,怎么看都是优质帅哥一枚。所以,论坛里为数不多的女生们沸腾了,还扒出了他的专业和在美国的经历。 随后,钢琴社的大门就不停地被人敲响,询问招新相关事宜,就连那栋社团大楼的大门口,都有女生有意无意地驻足着,希望能近距离目睹苏迟的风采。 崔社长果断地宣布,钢琴社本学年度不再招收钢琴八级水平以下的学生,这才浇灭了一群女生的热情。 这日,安晓炎下午没课,晚上方秉然又叫了高中同班的几个一起吃饭,左右无事,就闲逛到钢琴社玩,因为是沈清歌的密友,她虽没有被招入社中,出入还是比较方便的。崔社长正在整理社内的资料,安晓炎看沈清歌还在练琴,就自告奋勇地帮忙。两人边做边聊,听着流畅的琴声,倒也不觉得寂寞。 东西弄完,崔社长支首静静地欣赏了一下沈清歌和苏迟的合奏,忽然低下头在安晓炎耳边轻轻说:“我问你哦,沈清歌……有没有男朋友啊?” 安晓炎笑着瞥了她一眼:“为什么问这个?” 崔社长知道背后打听别人隐私不大好,嘿嘿笑了两声:“好奇嘛,我觉得,小苏不错啊,又有共同语言。” 这种事,可不能三人成虎。 安晓炎连忙说:“她有哦,不过在国外。” 崔社长意外了,在国外?那就不是上次在晶馆吃饭时看到的那一个? 她摸摸下巴,还想再问,沈清歌却打开琴房的门走了出来,对安晓炎说:“时间差不多啦,我们去吃饭吧。” “一会儿还来练吗?我等你。”苏迟站在琴房门口,扬声问。 “今天就到这里吧,还不知道吃到什么时候呢。”她向他抱歉地一笑,拉着安晓炎走出了钢琴社。 苏迟走回琴房,站在窗前往下看去。 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男生已经在楼下等着两人,三人见面后说了几句话,男生和安晓炎各自取了自行车。 沈清歌本来等在安晓炎的车前,打算让她带,没想到安晓炎掐了掐轮胎后,摇着头和沈清歌说了什么,又指了指那男生的车,沈清歌就走到了男生的身边,坐上了他的车后座,从苏迟这个角度看去,正好看到沈清歌仰起脸,笑着和他说了什么。 突然地,那个穿黑衣的男生,毫无预兆地抬起了头,对上了他的双眼。 方秉然! 苏迟的手不自觉地抓紧了窗框。 只不过是一瞬间,他犀利的眼神收起,又低头和沈清歌说了什么,车轮一滚,两辆车一前一后,向校门口驰去。 苏迟最后看到沈清歌的脸,是笑着的。 他倚着窗站在那里,望着三人消失的方向许久,才低低地笑出声来。 ——原来现在,秦漠并不是最具威胁性的那一个了。 ****** 第153章 惊才绝艳 12月底,寒风呼啸。 车里虽然开着空调,但为了换气,还是开了一丝窗缝,寒风如刀,何昱宁缩了缩头,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何韬。 “爸,你还头晕么?” 何韬笑了笑,灰白的脸上看不出一丝难受:“你快开,错过了开场我唯你是问。” 何昱宁嘴上应着,却还是时速40公里上下,不紧不慢地开着,直到一个右转,开入了广场大道,音乐厅就在眼前。 何韬努力坐直,用手整了整衣领,转头问一身正式套装打扮的黄珍:“怎样?我看起来还行吧?” “行,都帅了几十年了,怎么不行。”黄珍笑着哄他,转过头,眼底却掠过一丝悲伤。 车子进入了停车库,两人扶着何韬下了车,走进了电梯间,一个身穿黑色西装手拿灰色羊毛大衣,正在等电梯的颀长身影映入三人的眼帘,何昱宁意外地“咦?”了一声,那人转过身来,看到是他,微笑着点了点头,随后,目光落在了被他搀扶着的何韬和一边的黄珍身上。他的目光只是一顿,便立刻笑着道:“是沈清歌的舅舅、舅妈吧?你们好。” 何昱宁向两人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方秉然,电梯来后,方秉然客气地让他们先走,随后从容进入,按下了1楼的按键。 距离四校联合钢琴演奏会的开场还有一刻钟,观众们已经陆陆续续地到了大半,方秉然在衣物寄放处存放了大衣,又接过何昱宁递来的外套一并存了,两人低声交流了一下座位,才知道,不过就差了前后两排而已。 沈清歌拿到的赠票只有两张,被安晓炎果断全部拿下,后来钢琴社里又有了几张,她又拿给了吴卓芳,其他人要看只能自己想办法买票。 虽然是高校学生的演出,但因为临近年底,音乐会的票子还是十分抢手的,何昱宁搞到的这三张票也费了点力气,方秉然拿到的位置,竟然比他的还要好些,实在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三人找到位置坐下后,黄珍终于忍不住压低声音问何昱宁:“坐在我们前面的那个男孩子,家里是做什么的?看上去很稳重,一点也不像是大二的学生。” 何昱宁撇撇嘴,却也不得不承认,比起高三时机场的那次见面,方秉然确实成长了不少。 “我们家住的房子,还是他们家造的呢。”他阴阳怪气地说。 黄珍微微吃了一惊,目光再次投向安静地坐在那里等着开场的方秉然,眼里闪过一丝估量。 “他是因为清歌来演出,才来看的吗?还是别的原因?”何韬问出了黄珍的心声。 何昱宁望着眼里闪着热切光芒的两人,无奈地点了点头:“是、是。你们猜的没错,他是你们那人见人爱的堂侄女的仰慕者。” 语气里带着他也没有察觉的酸意,真不知道是吃他爸妈的醋,还是沈清歌的醋。 何韬和黄珍却双眼俱是一亮,看向方秉然的目光里,又多了点欣赏。 “我们清歌的眼光向来不错。”黄珍笑眯眯地说。 何昱宁哼了一声:“人家只是单相思,还没谱儿呢。” 黄珍一愣,又问:“难道……清歌还在念着那个……” 话还没问完,眼角就瞟到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她坐直身体向右前方看去,随后拍拍何韬的手,道:“老何,你来看看,那个人是不是沈宽?” 何韬眯着眼睛还没看清,何昱宁就已经确认道:“是他,在他身边的是他老婆,还有他儿子。” 黄珍细细看了两眼,又看到沈宽身边一个银发挽起的优雅身影,低声道:“清歌的奶奶也来啦。” 何韬早就收回了目光,看着坐在方秉然前面一排,正扭头和方秉然说话的一对男女,轻轻笑道:“清歌的好朋友还不少呢。” 灯光渐次暗了下来,音乐会开始了。 沈清歌和苏迟的演奏排在了倒数第三个,何昱宁亲眼看到那个坐在方秉然前面的女生,从百无聊赖到歪在男朋友的肩膀上打瞌睡,那个男生红着脸推了她几次,最后也无奈地放弃了。 中场休息的时候,他陪何韬去了一次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安晓炎睁开朦胧的双眼,茫然四顾,被找来打招呼的孙思琦和陈键狠狠嘲笑了一番。孙思琦转而看到后排的方秉然和何昱宁,双眼放光地挥了挥手,拉着陈键蹦蹦跳跳地走了。 “那两个,是清歌寝室里的同学。”何昱宁指着她们对何韬说道。 何韬坐了这么久,明显有点精力不济了,眯起眼睛点了点头:“她们也是自己买票来的吗?” “不一定,听说j大也有点散票,不过位置都不太好。”何昱宁边说边往两人的位置看去,正好对上孙思琦投来的目光,便笑着眨了眨他的桃花眼,不料却惹来她身边一个男生的怒目相视。 何昱宁摸摸鼻子,重新靠回椅背上,长长地叹了口气:“妈,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正经去相个亲啊什么的?” 黄珍一愣,立刻激动地说:“你终于想通啦?好,好,妈妈这就给你去安排。” 说罢就拿出手机开了机,翻了翻通讯录,当场打了起来。 喂,喂,用得着这么抓紧吗? 何昱宁嘴角抽搐着,扶额低笑起来。 好吧,他承认,他受刺激了。 下半场开始后的第四首曲子就是沈清歌和苏迟的合奏。第三首曲子的演奏者一退场,都来不及鼓掌,何家三人就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正襟危坐地盯着台上。 随着第二台钢琴地缓缓推出,从舞台的右边先后走出两个人来。 男生穿着一袭黑色的燕尾服,长身玉立,在灯光照射下,深刻的眉眼丝毫不显苍白,就连嘴角的微笑都是那么地从容淡定。 他的左手微微抬起,非常绅士地牵着沈清歌的右手,把她缓缓拉入观众们的视线。 沈清歌穿着一件低胸的浅绿色烫钻礼服,露出了漂亮的锁骨和美好的胸线,窄窄的腰身一束,她乌黑的长发高高挽起,发髻中压了一个小小的碎钻皇冠,走动间与礼服上的水钻在灯光下交相辉映。 但这些都不能夺去她的容色。 她素来清水的脸,被化妆师精心描绘了一番,使得她历来只觉得清丽的五官霎时变得娇艳夺目起来。 在看到她的那一瞬,方秉然就觉得自己的心跳似乎停顿了很大的一下,随后,开始越跳越快,越跳越快…… 他的视线慢慢地从她艳丽的脸庞转移到两人牵着的双手上,虽然知道这只是礼节,但他还是觉得异常刺眼。 沈清歌被苏迟牵着走到舞台中央,向观众略略施了一礼,便分开左右,坐在了各自的钢琴前。 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两人坐下后,调整了下坐姿,随后,抬起头对视一笑,同时按下了琴键。 莫扎特的双钢琴协奏曲k488,这是莫扎特巅峰时期创作的一首曲子,被无数钢琴家演绎过不同的版本,而此时,沈清歌也将在这个舞台上,记下属于自己的那一笔。 在有力而短暂地合奏以后,轻快地跳跃的琴音从他们的指尖流出,一时间,只看到两双修长的手在黑白琴键上飞舞着,两台钢琴的声音相互追逐,时而缓下时而高昂,两人用琴声交流着,间隙中抬首的一个对视,使这首曲子听起来,更带了点缠绵。 这是一首如阳光般温暖的曲子,即便是对钢琴演奏丝毫不了解的人,看着舞台上两人默契的配合,翻飞的手指,也会被这琴声所征服,更何况是学过钢琴的方秉然,他听得出沈清歌在这首曲子里投入的感情,那是带着怀念的欢快与哀伤,他看得出苏迟一直在用他绚烂而华丽的技巧配合着沈清歌,他更明白苏迟看向沈清歌时,那眼神的意味。 他低头看着自己紧紧握住的双手,缓缓放开,手指僵硬着,似乎还带着许久以前铭心刻骨的痛楚。 这只是一场合奏而已。 他告诉自己,随后,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沈清歌的身上,不再看苏迟一眼。 一曲结束,音乐厅里的掌声前所未有的热烈。 如此赏心悦目的演奏者,如此优美动听的协奏曲,如此完美的技巧,大家鼓掌赞叹着,场上的气氛一下子被调动到了最高点。 沈清歌站起身,和苏迟一起并肩站在了舞台的中央,她知道,这首曲子她完成的很出色,她看到何韬激动地拍着手,她看到沈清扬站在了椅子上鼓掌,被张雪梅硬是拉了下来,她看到安晓炎在向她拼命挥手…… 她回头对着苏迟感激地一笑,眼里已经有了泪花。 两人对着观众行了一礼,退下了舞台。 方秉然望着她消失的方向,眼里带着怅然。 ——她没有看到他。 安晓炎回头时,正好把他的这个表情收入眼里。 心里顿时涌起一股冲动。 她好想告诉方秉然沈清歌真正的心思,想告诉他苏迟的真正身份……但是想到自己答应过沈清歌的话……又想到这些话所带来的,无法估量的后果,最终,也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过头,轻轻靠在了林浩然的肩上。 “不会吧?你又困了?”林浩然大惊小怪的声音此时显得分外悦耳。 “没有……清歌,真是惊采绝艳呀。”她喃喃地说,“你有没有后悔这么早放弃了她?” “傻瓜。”林浩然狠狠揉了揉她的头发,“这件事,你是不是要念叨一辈子?” 一辈子? 饶是安晓炎脸皮厚,想到这个词带来的意味,都忍不住微红了脸,她不依不饶地掐了他几下,嗔怪道:“谁和你一辈子?” ****** 第154章 你今天很漂亮 林浩然嘶嘶地抽着冷气,舞台上钢琴声再度响起。 安晓炎抬头看了一眼演奏者微胖的身材,不感兴趣地撇撇嘴,重新把头靠在林浩然的肩膀上。 “我跟你讲哦,你以后不能变成胖子,不然我可不要你。” 林浩然信心十足地说:“放心,不会比台上那个胖。” 安晓炎肩膀抖动着,低声笑了起来,还想再说什么,身后却传来一声轻咳,她侧头望去,正好对上方秉然嘲弄的双眼。 安晓炎回过头,以后脑勺鄙视他,但还是慢吞吞地坐起了身。 哼,看在你心情不好受刺激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此时台上正在演奏肖邦的一首练习曲,技巧十分到位,但曲调却不如之前的协奏曲来的优美动听,安晓炎听着听着,思绪不由地又飘到了方才沈清歌的演出上去了。 她知道,为了台上短短的几分钟时间,沈清歌准备了整整一个学期,这个学期里,她几乎每天都和苏迟碰面,有时候她去食堂吃饭,还会遇到一起吃饭的两人。 每一次看到坐在桌前的这对俊男美女,她的心里总是会泛起一丝焦躁。 ——秦漠,你到底还回不回来了? 这种三年等待的煎熬,她在一旁看着都觉得难受,巴不得冲到加拿大去,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扯出秦漠,让他不管黑的白的,来个痛快就是! 连她这个旁观者都这样,现在坐在她身后的那一个人,又是怎样的心情? 她无法完全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方秉然心里压着的情绪一定比她多得多,也重得多,或许有焦躁,或许有不耐,也或许,有着想而不得的绝望。但是这一切,她从没有在方秉然的脸上看到过,他似乎一直很有耐心,行事不骄不躁,即便是苏迟的出现,也没有打乱他的步调。 就譬如这学期刚开学时,沈清歌刻意避开的,周五的搭车,他从来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反应,也没有因此而想尽办法接近沈清歌,高三二班的几个同学之间偶尔的聚会,也没有因此而频繁。 这一切的一切看似都十分自然,大一一年也似乎就是这么过来的。但自从程静羽说出那一番话后,安晓炎作为一名最亲近的旁观者,发现方秉然的一言一行,都渐渐开始有迹可循了。 两人的接触,除了不定期的搭车,就是高中同学的聚会。这学期的第一次聚会,是因为方秉然和吴昕源等几个同学一起做的游戏被索尼公司购入,大学班里的同学都请了,自然也少不了他们这几个老同学;第二次聚会则是拿了一等奖学金的王禹、沈清歌一起做东请的烧烤;方秉然在聚会里无意提起的,让他错过一等奖学金的软肋英语,又成了他与沈清歌在夜间自修时,继续往来的缘由…… 这一切都让安晓炎佩服万分。 这个年龄的大学生,正是肆意张狂的时候,“恋爱”这个从接触书本开始,就被老师家长诟病的名词,到了大学后终于翻身,有多少学生为了这两个字废寝忘食,又有多少学生因为它而做出了许多不理智的事情? 可是方秉然却始终向着他的目标,不为所动地,一点一点地在沈清歌心里,渐渐占据了一个角落,一旦站稳了脚跟,下一步,或许就是把秦漠一步一步地赶出去。 沈清歌固执而别扭的个性,曾经让安晓炎以为,她真的会执着地痴恋着秦漠直到永远,但现在,安晓炎心中的天平彻底倾向了方秉然。 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的这一份耐心、执着和长情。 这世上的事情,无论什么,都是敌不过时间的,感情亦是如此,沈清歌对秦漠的思念只能依靠过往的片段和几张照片,而方秉然的执着却有着“时间”这个最有力的战友,只要他能够坚持下去…… 安晓炎也不太担心,他会中途放弃。若是放弃了,对沈清歌也没有什么损失,而一旦他坚持下来,那么这一段得来不易的感情,想必他也会更为珍惜吧。 所以她一直忍耐着,没有在沈清歌的背后推一把。 就让他,努力更多一些,耐心更多一点,情根种得更深一些吧!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在最终得到这份感情后,为了某些人某些事而轻易放弃它。 我家的清歌,是值得用心珍惜一辈子的。 我家的清歌,也经不起第二次被放弃了…… 就在安晓炎一个人胡思乱想的时候,钢琴演奏会圆满结束了,观众热情而礼貌地喊着“安可”,于是主办方安排的两名钢琴手又出来弹奏了两首曲子,沈清歌和苏迟没有再度出现,这让很多观众颇觉遗憾。 演出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地离开了座位,散场了。 安晓炎早就掏出了手机,叽叽咕咕地在和沈清歌说着什么,神色激动,眉飞色舞。 方秉然离开时,很适时地走在了何韬一家的前面,帮忙排队领衣服,一起等电梯,随后一起进入了停车场。 他看到了那个换下了礼服却来不及卸妆的沈清歌,挽着吴卓芳的手走在停车上的车道边,笑得一脸灿烂。 沈清扬跟在她的身边,一直在问她问题,神色间满是崇拜和艳羡。 “姐姐,你今天真好看!”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欣赏,“是我这辈子看到过的,最好看的人!” 吴卓芳呵呵笑了起来,摸了摸他的头。 方秉然回头看向何韬,这一家三口见到亲家,脸上却没有欣喜,但目光却追随着沈清歌的身影,带着骄傲和欣赏。 他沉吟了一下,扬声叫道:“沈清歌。” 沈清歌回过头来,见到四人时,向他们绽开了意外而又欢快的笑容。 她在吴卓芳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便松开手,向他这边小跑过来。 方秉然没有忽略,沈宽回头看到何家人时,脸上的尴尬,还有吴卓芳见到他们时,微微的颔首。 他望向难得笑得这么开心的沈清歌,心中暗叹一声。 越多了解她一点,就越想多珍惜她一分…… 只要,她给他机会! “舅舅,舅妈,你们今天能来,我太高兴了!”沈清歌在何韬面前站定,看到何韬的脸色后,心里暗暗吃了一惊,但脸上却依然笑得甜美。 “清歌,你今天真好看,把我们家昱宁都刺激地想相亲找媳妇了。”黄珍掩嘴笑着说,眼角瞟向了何昱宁,知子莫若母,这么异常的反应,她花点脑筋想一想就明白了。 “是么,表哥?”沈清歌也一样向他瞟了一眼,画着眼线的大眼,格外妩媚,“那赶紧的,舅妈你要记得天天提醒他。” 四人契阔了一番,约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沈清歌目送着他们进入了车子,挥了挥手。 她转头看向一直站在离她不远处,安静地看着她的方秉然。 “你一个人来的?” 方秉然点点头:“吴昕源说票子太贵,他穷学生买不起,托我转达他热情的祝福。” 沈清歌想到那一笔不菲的游戏购买费,即便是分到二十分之一,也够他吃香喝辣一整个大学时代,竟然还在她面前装穷? 她皱皱鼻子,想挖苦几句,酝酿的话却说不出口,最终轻笑一声,抬头望着他道:“谢谢你能来听,我听说,这个演出的票子很紧俏,好位子几乎买不到,你很早就去订了吧?” 方秉然一愣,随即,她退场后心里一直压抑着的沮丧和失落瞬间变成了喜悦——原来她知道他坐在哪里!她看到他了。 “还好,就是麻烦了一下我的老爸,他还以为我重燃了对钢琴的热情。”他的嘴角压抑不住地往上扬着,却再也没有多余的话语,走到自己的车前后,他指了指距离他的车不远的,沈宽的座驾,道,“你家里人正在等你呢。” 沈清歌点点头,对他说了声再见,临走时却再度被他叫住。 “虽然这句话今天应该有很多人对你说过,不过我还是想告诉你……”方秉然的脸微不可查地红了红,垂下了双眸,“你今天,弹得很好,也……很漂亮。” 说完后,又低声道了再见,他转身坐入车内,发动了汽车。 沈清歌怔怔地看着他笑着对自己挥手,随后调转车头,把车子开出了停车场。 这句话,今天的确有很多人对她说,还有些说得十分婉转动听——譬如苏迟。 但为什么,方才她在听到这句话时,心中竟有微微的悸动。 是因为方秉然那难得一见的害羞吗? 还是说…… 沈清扬大声的叫唤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应了一声,向沈宽的车子跑去,下意识的,她不想去深究方才发生的那些事,抬手摸了摸胸前,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因为要演出,她提前摘下了那条挂着戒指的项链。 “刚才那人是谁?”沈宽把车子开出了停车场后,清了清嗓子问,“清扬说,是你男朋友?” “不是!”沈清歌大声否认,把沈宽和自己都吓了一跳,她瞪了一眼对她做着鬼脸的沈清扬,压低声音解释道,“是同学。” “哦?j大的?什么专业的?他为什么会过来看演出?”沈宽趁机打探了一番,沈清歌却回答得滴水不漏。 如果被他晓得了方秉然家的背景,还指不定有什么夸张的反应呢!沈清歌暗自撇撇嘴,又睨了一眼一声不响却竖着耳朵倾听的张雪梅,转头和吴卓芳说一些过年的事情去了。 ——才不会告诉你们呢! 第155章 逝 钢琴演奏会结束后,是紧锣密鼓的备考,考完后把东西收拾回家,沈清歌刚刚松了一口气,何昱宁来电话说,何韬又住院了。 沈清歌赶到医院时,何韬刚刚被护士从急救室里推出来,搬到了病床上,他手上挂着点滴,双目紧闭,一脸灰败。 黄珍坐在一边默默地流着眼泪,何昱宁站在窗前,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空。 两人听到沈清歌开门进来的声音,同时抬起头来看向她,何昱宁轻轻叹了一口气,黄珍却呜咽了一声,把手伸向了她:“清歌,你舅舅他……” 沈清歌赶忙走上前坐在她的身边,把手递给了她,黄珍却一把抱住她,在她的肩头呜呜哭了起来。 不用开口,就知道,何韬这次很不好。 安慰完黄珍后,何昱宁开车送黄珍回家休息,再回来时,他的手里拎了一大袋子麦当劳的快餐。 “来,多吃点,我也不跟你客气了,今天晚上你来陪,明天换我。” “舅舅他……医生到底怎么说?” 何昱宁狠狠地咬了两口汉堡,又灌了几口可乐,才轻轻地说:“昨天晚上忽然痛得不行,送来医院的。送来的时候就昏迷了,直到现在……医生说……” 他抿了抿嘴,闭上眼睛,痛苦道:“……最晚也拖不过这个夏天。” 饶是沈清歌有了心理准备,听到这个消息时,脑海里还是瞬间就一片空白。 木木地坐了半晌,她才渐渐回过神来,向病床上望去。 何韬躺在床上,鼻间插着输氧管,胸口几乎看不到呼吸的起伏。他的头发已经差不多都白了,他还不到60岁! 她还不曾好好地承欢膝下,他还没有看到她大学毕业……不过只是相处了那么短暂的几年而已,永别却就在眼前! 沈清歌的眼泪一滴一滴,无声地落在了餐桌上。 何昱宁取了纸巾,轻轻地帮她拭去。 “别哭,你要记得,爸爸喜欢看到你高高兴兴的样子。” 沈清歌却越发伤心起来。 这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绝望。 如果这世上,有能医治的良药,哪怕再贵再难,对他们来说也是个希望。 但是,没有! 只有医生无能为力地叹息,他们只有坐在他的身边,眼睁睁地看着鲜活的生气,从他的身体里,一点点地流逝,直到,生命终结那一天的到来。 她压抑着自己的声音缩在墙角,大大的双眼里,泪珠不停地滚落下来,无法停止。 何昱宁红着眼圈,伸手把她揽入了自己的怀里。 “你们为什么……这么晚才来找我?”她伸手捶打了他几下,忽地放声大哭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们不好,我们太多顾虑太多思量了。”何昱宁拍着她微微颤抖的背脊,喃喃地说,“我们应该早一点来找你,你一个人,很辛苦吧?” 是啊,很辛苦。 如果当初不曾得到,也就不会有失去时的苦痛。 为什么,都要离开? 如果要离开,那当初为什么又要走进她的生命? 如果这两者都无法躲避,那时间啊,能不能再多为她停留一点? 她讨厌这种知道结局的倒计时! 她已经经历过一次,是那么的痛苦和绝望,难道两年以后,她又要再来一次? 她靠在何昱宁的肩上,哭了许久,何昱宁一直在她耳边低声安慰着她。 “清歌,你别忘了,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他的声音带了点沙哑,但在沈清歌听来,却是那么的动听,“还有我妈……还要靠你多陪陪她。” 对,最伤心的一定是舅妈…… 沈清歌渐渐停下了抽噎,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完全贴在了何昱宁的怀里,鼻间还有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不由觉得一阵尴尬。 何昱宁松开她,看着自己狼藉的藏青开衫,无奈地摇头脱下。 “知道不好意思了?嗯?”他斜眼看她,递给她一杯红茶,“看,知道你不爱喝汽水,特意买的红茶,我这个哥哥做得到位吧?” “……谢谢哥。”沈清歌拿起茶杯,边喝边含糊道。 何昱宁听到这个新称呼,眉角微动,却最终笑了出来。 “你终于把我当哥哥了,那拿件衣服来换,还算挺值。” 沈清歌回以一个浅笑,从袋子里取出了汉堡,小口小口地吃着。 何韬还在病床上,静静地睡着。 方才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他却好像,什么都没听见…… ****** 何家的春节是在病房里过的。 前来探望的人很多,倒也不觉得冷清。 何韬在住院后的第三天醒了过来,却连下床行走都很勉强了。 疾病已经消耗了他太多太多的体力。 沈清歌春节的几天,有一半的时间都陪在病房里。她起初只是随意地和何韬说着报纸上的新闻,见何韬喜欢听,便每次都买几份报纸来,轻轻念给他听,还会登陆网站去看相关的有意思的评论告诉他。 何韬没力气时只是静静地听着沈清歌悦耳的声音,有精神时,便会和她讨论两句,说一些他自己的观点,更多的却是教沈清歌一些入社会后为人处世的道理。 沈清歌听着听着,就会觉得心中一酸。 这本来,应该是父母做的事情吧…… 她是多么希望时间能够走得再慢一点,再慢一点…… 但是,再怎么眷恋着病房里的这一刻,寒假还是结束了。 开学了。 沈清歌推掉了人家找上钢琴社的一个演出,奔波于学校和医院之间。 何韬、何昱宁和黄珍心疼她,让她只双休日来就可以,她坚持不肯。黄珍又让何昱宁去接送,但何昱宁平日也有自己的工作,人已经瘦了一大圈,沈清歌又怎么忍心再让他开夜车?她坚持叫出租车来回。 没叫了几次,这件事情被方秉然知道了,j大地处偏僻,她又是如此姿色,夜间她孤身一个人叫车来回,让她周围的人怎么能放心? 他的坚持让沈清歌让步了,他做起了她的司机。 何韬见到方秉然意外地高兴,打起精神和他聊天,天南地北的,有时候还错过了睡觉的时间。沈清歌见何韬高兴,也逐渐地习惯了和方秉然一起来看何韬,经常还带些作业,边听边写。 但是,进入4月后,何韬慢慢地,无法下地行走了。 睡眠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和人说着话,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吃的东西越来越少,多半都靠点滴来维持。 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却一直在他面前强颜欢笑。 到了5月中,病房外的蔷薇花树,开得绚烂,何韬却只能整日整夜地躺在床上,神智迷糊。 医生很遗憾地对黄珍摇了摇头。 “准备后事吧。”他说。 压抑了几个月的悲戚,爆发了出来。 沈清歌搂着黄珍,双眼通红。 5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一直昏昏沉沉躺在床上的何韬,忽然睁开了双眼。 “清歌。”他轻轻叫着正坐在桌前埋头写字的那个身影。 “爸爸!你醒了!”坐在沙发上小憩的何昱宁一跃而起,趴在了何韬的床头。 “你妈妈呢?”何韬问。 “去买晚饭了,一会儿就回来。” “小方呢?” 何昱宁红着眼睛,笑道:“今天是星期天,你总要让人家休息一下吧。” 何韬定定地看着天花板半晌,哑声道:“清歌,你要懂得珍惜,那个男孩子,很好。” 何韬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清醒完整地说过这么多的话了。 沈清歌答应着,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回光返照! 何昱宁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跟他说着这一阵子发生的事情,何韬却慢慢合上眼,轻轻道:“昱宁,你让我歇一会儿,我要等你妈妈。” 何昱宁顿时哑了声响。 “你就听你妈妈的话,娶个媳妇吧,再养个孩子,这样,你妈妈也就不会寂寞了……” 他的声音轻叹着,带着无尽的遗憾。 ——他是看不到了。 何昱宁哽咽着,颤抖着说了一声“好”,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了。 黄珍买了晚餐回来,推开门时,还脸带笑意,看到何韬醒了后,手上的袋子随意地一放,就冲到了床前,盒饭歪了歪,哗啦倒在了地上,但没有人在意。 何韬拉住黄珍颤抖的手,看向何昱宁和沈清歌:“我想跟你妈妈单独说说话。” 何昱宁点点头,拉着沈清歌去了外面的花园。 满园的花团锦簇,却无心欣赏。 直到那个熟悉的窗口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叫。 两人怔怔地对望着,俱是流下了两行清泪。 何韬,走了。 他的追悼会虽然刻意办的低调,来吊唁的人却还是很多。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何韬在f大做了一辈子的学问,教了一辈子的学生,听到他逝世的消息,有些人连夜乘飞机赶回,只为了见上这最后一面。 沈清歌站在签到处,望着络绎不绝的人流,对于何韬的敬佩,又上升了一层。 大礼时,安晓炎和方秉然也来了,沈宽和吴卓芳虽然没来,却也送上了丧仪。 何昱宁拿着发言稿,在话筒前哭得涕泪俱下。 沈清歌靠在安晓炎的身上,也大哭了一场。 送去火化时,黄珍尖叫挣扎着拉着棺木,扯断了自己的指甲却毫不知痛,但最终,他们捧出殡仪馆的,只有一个小小的四方盒子。 何韬葬在了城东的一个墓地里。 第156章 秦漠的消息 这是沈清歌记忆中,最为一个灰暗的暑假。 何韬的葬礼结束后,她收拾起心情,勉强开始应对接下来的考试。白天在人群中倒是还好,一到夜晚熄灯后,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就怎么也睡不着。 这样几个晚上后,她决定搬到绿苑去住,索性不管时间埋首课本,直到累了为止。 最后的三个星期,除了偶尔去陪黄珍,她把她全部的精力都投到了课业上,直到熬过了专业考试和大学英语六级,她收拾东西回家的时候,何昱宁开车来接她去吃饭,三个人围着一个四人餐桌坐下,眼睁睁地看着服务员收掉了摆在桌上的一套餐具,那强压在心底的哀伤,又重新泛开…… 这种感觉比当初秦漠的离去还要沉痛百倍。 舅舅不会再和他们一起乐呵呵的吃饭,不会坐在沙发上看一本书看到精彩处就拍案而起,不会望着书橱最顶端的那些曾外祖父的手稿,缓缓地和他们讲一些往事…… 舅舅,再也不会回来了。 沈清歌很伤心,但在黄珍和何昱宁的面前,又不能表现出来,生怕再度刺激到黄珍,一顿饭吃得索然无味。 最后,她逃似地回到了吴卓芳这里。 刚开始的暑假那几天,她经常坐在床上望着窗外的景色发呆,一会儿想着何韬的逝去,一会儿又想着秦漠的离开。 秦漠离开已经2年多了,明年,他真的会回来吗? 沈清歌摸着胸前的指环,不敢去想。 她推掉了安晓炎逛街的邀约,推掉了苏迟的听演奏会的邀请,把自己关在家里什么地方也不去。 等到她回过神来已是一星期后,她发现,吴卓芳的头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全部灰白了。 “奶奶,你的头发怎么……” 吴卓芳轻轻抚了抚,笑道:“不高兴一直染了,就让它们去吧。” 阳光透过玻璃窗斜斜打在她的身上,把她保养得宜的皮肤和雪白的鬓角几乎照成了一色,这一刻的吴卓芳让沈清歌感觉是这么陌生,她意识到,自己好像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陪吴卓芳去逛公园听戏曲了。 “奶奶,傍晚的时候,我们去公园走走吧。” 杨嫂此时正好端着一碗汤出来,接口道:“现在天这么热了,还去公园做什么?回来饭都吃不下。” 沈清歌轻笑:“那就早点吃了再去,正好消食。” 吴卓芳赞同地点点头,对杨嫂说:“下午就煲一锅粥吧,你也正好歇歇。” 杨嫂看看沈清歌细细的腰身,嘴里叽咕着,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两人吃了午饭又歇了午觉,起身后喝了点粥,只带了一个零钱包,去公园里慢慢地走了一大圈。沈清歌见吴卓芳虽然白了头发,身体却仍然很硬朗,一颗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走走聊聊,天色黑了才到家。 一回家,杨嫂就迎上来对沈清歌道:“有人找你,手机响了好久。” 沈清歌洗了手后,取了手机看,却是安晓炎。 “起码响了五六次呢!你们再不回来,我就要接了跟她讲了,大概是有急事吧。” 说话间,铃声再度响起。 沈清歌笑着接了起来:“喂?什么事这么着急?” 安晓炎的声音却是难得的严肃低沉:“清歌,你现在能来我这里吗?有样东西给你看。” “现在?”沈清歌看了一眼坐在沙发前看电视的吴卓芳,“好像不方便哎。” “那我现在过来。” “可是……今天已经很晚了哎,明天行不行?”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轻声说:“是和秦漠有关的……有他的消息了。” 沈清歌一愣,好久才反应过来,高声问:“真的?是什么?他现在怎样了?” “一时间也讲不清楚,你等我过来告诉你吧。” 沈清歌心里一紧,安晓炎很少用这种口气跟她讲话,难道……是什么不好的消息? 她还想再问,安晓炎却已经挂掉了电话。 接下来的时间,她坐如针毡,又不想在吴卓芳面前表现出焦急,索性就开了电脑上网,但点开了几个网页,却一点都看不进里面的内容。 门铃终于响了起来,沈清歌打开门看着电梯数字跳跃着,思维已经变成了一团乱麻。 安晓炎和吴卓芳、杨嫂打了招呼,进了沈清歌的房间。 她取出了一个u盘。 沈清歌连忙接过插在了笔记本上。 “清歌,你要做好准备,不是什么好消息。”安晓炎移动鼠标打开文件的时候,低声说。 随即,她点开了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一对新人的合影,金发碧眼的女子穿着白色的婚纱,依偎在新郎怀里,笑得很甜美。那个新郎眉目深刻,却是黑发黑眼,应该是有着华人血统的。 沈清歌仔仔细细地看了两个人,疑惑道:“这是谁?你认识?” “我上个月去漫画社里一个同学的寝室玩,她寝室里的同学正在看这一张照片,我无聊过去瞄了几眼,就看到了这个。” 她的手指指向新郎新娘背后的一角,那里有着一个略显模糊的白色背影,他正转头在和身边的人讲些什么,照片里露出了大半个侧面。 沈清歌看到这个身影时,心里便重重的一跳。 这个身影完全可以和她梦中的那个背影重合! “很像吧?所以我就好奇地去问那个同学。她跟我说,新郎是她姨妈的儿子,她的姨妈嫁了一个加拿大人。” 沈清歌死死地盯着那个白色的身影,颤抖地说:“你是说,加拿大?” “对,那个同学那时也不知道这个背影是谁,就说帮我去问问她表哥,我又问她要了点照片……六级考试结束那天,她把照片发给我了。” 安晓炎轻点鼠标,屏幕上立刻显示了一张当天婚礼场景的照片,在照片的左侧,那个身影又出现了,安晓炎把图片放大…… “那个同学说,这是他表哥弟弟的同学,姓秦,他们都叫他stephen。” 沈清歌摇摇晃晃地向后退了一步,重重地跌坐在了床上。 是秦漠! 秦漠的英文名字就叫stephen! 还有那张照片……两年多未见,他似乎没有怎么变,那个嘴角带着的若有若无的微笑,是再熟悉不过了! “他……他在哪里?你问了吗?他在加拿大的哪里?他现在好不好?去了哪个大学读书?”沈清歌忽地一把抓住安晓炎,激动地问了起来。 “问了,他在温哥华,现在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念一年级。”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沈清歌喃喃道,“那所大学挺好的……他一直看的sat终于还是用上了……” 她边说边笑着,最后,竟有些控制不住地,蒙上了自己的嘴巴。 “晓炎,谢谢你,我太高兴了!”她激动地站起来,走到窗前,“我下个学期开始要主攻托福,加拿大留学,托福成绩是必要的。” 她又走回电脑前,目光细细描摹着那张半侧面的轮廓:“这是他对吧?”她还是有点不能相信,竟然会有这么巧,可以知道他的消息,“他这两年,没怎么变呢!” 安晓炎却一直没有出声。 直到沈清歌发现,疑惑地转过头,竟发现她望着她的目光里充满了悲戚。 “怎么了?”沈清歌迟疑地问。 “……你看下一张……” 沈清歌依言按下了鼠标。 还是那个在主角背后的身影,这一次,他的身边却多了一个人! 一个华人血统的美女正亲热地挽着秦漠的胳膊,那美女穿了件裙摆宽大的礼服,却也遮不住她高高隆起的小腹! “你再看下面……” 沈清歌木木地按下了鼠标。 还是他们两个,不过变成了镜头里的主角,正亲热地依相偎在一起,一脸灿烂地看着镜头。 再下一张……是一群人的合影,他们俩站在一起……手拉着手。 沈清歌坐在电脑前,反反复复地看着这几张照片。 看到后来,她疑惑了。 这真的是秦漠吗?为什么他的笑容看起来竟有些陌生? 他为什么会牵着那个女人的手? 他们……他们怎么可以这么亲密?!!!! 她蓦地放下鼠标,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不,不,我不相信……”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双手抚着脸,“不会的,那个女的,一定只是他的朋友,对,一定是这样,西方风气很开放,牵手不算是什么……” 随后她停在了安晓炎的面前,颤颤地问:“对不对?牵手不算什么。” 可是,寻常的男女朋友,没事会拍照牵着手吗? 沈清歌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 安晓炎不忍对上她的双眼,别开头,轻轻道:“我收了这点照片后,也很吃惊,就拜托那个同学再去问问清楚……就在昨天,她告诉我,这个女人叫joyce,和stephen还有他的母亲一起,住在温哥华西区的一套别墅里……这套婚礼照片是去年秋天拍的,最近,那个表哥的弟弟还在超市看到过他们……四个人,那个婴儿叫stephen……papa……” 安晓炎艰难地把话说完,就看到沈清歌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安晓炎屏息等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可沈清歌却依然一动不动。 安晓炎慌了起来,拉起她的手,叫道:“清歌,清歌!你别吓我!” 沈清歌慢慢动了动头,轻轻道:“去年秋天?大肚子……那就是说,去年年初就已经……” 她直直的目光对上安晓炎的双眼,轻声问:“秦漠……是前年5月份走的,对吗?” 安晓炎缓缓地点了点头。 她挣开安晓炎拉住她的双手,走到窗边:“……还不到一年……还不到一年他就……” “他……或许根本没打算回来。”安晓炎上前再度拉住了她的手。 虽然窗台很高,但她看到沈清歌站得这么近,心里还是一阵发憷。 “不!!不会的!!他不会骗我的!!他为什么要骗我?!!他没有理由,临走前还留一个谎言啊!!” 沈清歌突然尖叫起来,她走回桌前,打开笔记本,右手颤抖着,去点开那个照片。 那个美丽的女子虽然大着肚子,却依然风姿绰约,笑颜如花。 怎么看,都是一个十分漂亮动人的女性。 沈清歌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流了下来,瞬间湿了双颊。 “他为什么要骗我……?”她痛哭着捂住了双眼。 心里一个声音轻轻地说:他没有骗你,他只是,放弃了三年的赌约而已……他不愿意等……他在加拿大找到了更喜欢的人…… 安晓炎走到她的身边,揽过了她的头。 沈清歌放声大哭起来。 让她最伤心的,不是那些照片,而是从别人的话语中推断出的,那两人在一起的时间。 秦漠,在离开她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让另一个女子,怀上了他的孩子。 沈清歌想到,当初他在机场,最后留给她的,那个决绝的背影。 任由她在心里怎么哭喊,他都没有回头看她一次。 “他太过分了……” 沈清歌在安晓炎的怀里,反复地喃喃道:“他太过分了……” “的确很过分。”安晓炎说,“我自从看到那张照片起,就一直不敢告诉你,生怕有什么不确切的消息让你伤心……但是,自从昨天知道了以后……” 她抿了抿嘴,低头看向沈清歌:“清歌,我们忘了他,好不好?” “忘了他?”沈清歌双眼迷蒙,下意识地说,“不,我不要忘了他……我,我要去找他……” 安晓炎向天翻了个白眼,用力拉开两人的距离,坐下来,面对着她,严肃道:“你别傻了?去找他?看到他们一家三口亲亲热热的来给你伤口撒盐吗?你难道还要押着他们去医院抽血验dna你才死心吗?” 沈清歌听了,歪着头,竟是在认真思考可行性了。 “你别傻了,沈清歌!”安晓炎大叫道,“你还没明白吗?你们早就分手了,两年前就分手了!从他登上去加拿大飞机的那一刻,你们俩之间,就再无干系了!只有你这个傻瓜,还把一句安慰你的话当成了人生目标!你看人家,早就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不要说了!!”沈清歌捂着耳朵尖叫起来。 随后,房间里一片安静,只剩下安晓炎略略喘息的声音。 “你们没有关系了,清歌,忘了他吧。”安晓炎的声音沙哑着,淡淡地说,“这份感情,早在两年前,就该结束了。” ****** 第157章 飞赴加拿大 那几张照片被安晓炎拷贝在了沈清歌的笔记本里。 她陪着沈清歌,直到她的情绪稳定下来,才起身离开。 沈清歌没有送她。 她就这样呆呆地坐在床沿边,望着窗外公园里的灯倏倏地一片片熄灭了,直到全部没入黑暗。 她想到在丽江古城的时候,她和秦漠两人,坐在阳台上,数着那一盏一盏熄灭的灯火,等到灯火全灭了,就意味着,又过去了一天…… 她缓缓地转过头去,望向笔记本的屏幕,长时间没有动,它早就是一片黑暗,沈清歌抬抬手指,想再去看一眼那几张照片,但手伸到半途,又犹豫地缩了回来。 不,她很害怕。 她不想再看到那两张笑得万分灿烂又相依相偎的脸。 “清歌,物业说今天夜里会断水,你要洗澡趁早。”吴卓芳轻轻敲了敲门道。 沈清歌应了一声,强迫自己站起来,取了衣服进了浴室。 温热的水从花洒里喷出,濡湿了她被泪水干结的脸庞,眼眶里涩涩的,还有些痛,但眼泪却怎么也流不出来了。她细细地洗了脸洗了头发,站在镜子前喷着花水的时候,一晃神,耳边又响起了他的轻喃:“……这个味道真好闻,是玫瑰么?” 一时心中郁结难消,她咬着牙,把手中的瓶子狠狠地扔在了地上。 “噗”地一声,瓶子摔在地上,咕噜噜滚了几圈,盖子松开了。 花水从瓶子里面慢慢流淌出来,整个浴室都渐渐弥漫了玫瑰的清香。 她胡乱地穿好了衣服,从浴室里逃了出来。 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沈清歌解开干发帽,慢慢地擦着头发。 她的头发又黑又密又长,花了好多时间才把它们擦得半干。 不能这样下去了! 沈清歌站起来,坐在了电脑前,强迫自己,又把那几张照片看了一遍。 扪心自问,单凭这几张照片,和那几句话,自己真的甘心就这样放弃吗? 当然不! 如果这样,她这两年多的等待又是什么?两人在丽江的约定,又是什么? 她不相信,秦漠可以这么快就若无其事的和其他人在一起。 但是,这几张照片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个念头在她的脑海里逐渐形成,随后,越来越强烈。 ——加拿大,温哥华,西区。 她要去看一下! 如果不亲眼看见,如果不亲口问一下,她怎么都不会甘心! 她一定要去看一下! 鼠标飞快地点开了网页,她在搜索栏里利落地打下了“加拿大签证”。 ……原来,去加拿大办签证并不容易。 她站起来,在房间里走了几圈,果断开门,走到正在客厅里看电视的吴卓芳的面前。 “奶奶。”她的嗓子干涩,声音沙哑,“我要去一次加拿大。” 吴卓芳抬起头,淡淡地问:“这就是小安过来的结果?” “嗯,她从朋友那里听说了一些……他在加拿大的消息,我不相信,想亲眼去看一看。” 吴卓芳望着她,眼里的光芒随着电视画面的变换,一跳一跳地闪着。 “去找黄秘书吧,他对办签证很了解。” 说完,她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机,起身走入了自己的卧室。 “能做个了断,也好。” 吴卓芳关上门的时候,轻轻地说。 这个签证,让沈清歌一等就是大半个月。若不是她之前去过泰国办了护照,这次加拿大之行,怕是更加难上加难。 “你是学生,单独的旅游签证很难签。”黄秘书在电话里对她说,“我想办法找了一家和我们一直合作的公司,他们正好要去商务考察,你就算他们的随队翻译,这个签证其他时间自由活动没有关系,就是要在海关这里和他们同进同出,你如果同意,我就帮你去办。” 商务考察的时间都比较长,可能要在加拿大呆上2周左右,如果见到了秦漠,发现是个误会那还好说,如果是真的……那这两周她又该怎么度过? 但现在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沈清歌只是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下来。 “好,那你留一个邮箱给我,我把需要准备的材料的清单发给你。” 三周以后,沈清歌拿到了签证和机票。 她准备了很简单的行李,踏上了飞往温哥华的航班。 飞机起飞时,她望着窗外越变越小的建筑,想起了几日前,安晓炎知道她要去加拿大时,电话里的吼声:“你这个大笨蛋!你的脑筋怎么转不过弯来呢!一个人偷跑去加拿大都不跟我们讲,你好得很!” 不告诉你,就是因为怕你阻止啊…… 沈清歌阖起了双眼。 好不容易积起的勇气,再也经不起任何的打击了……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她在飞机上睡睡醒醒,梦见的俱是往事,每次睁眼,看到屏幕上的飞行距离,就觉得自己又离秦漠近了一点,心里又是期待又是害怕。 等到下了飞机,呼吸着温哥华清新的空气,她反而平静下来。 按照之前的约定,沈清歌和考察团一起去了温哥华市中心的一家酒店下榻,负责人给她安排了一个独立的房间,并和她交换了联系方式。 “房间订了3天的,3天后如果还要续住,去前台办就可以,我们3天后就离开了,到时候,多伦多的机场见!”负责人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知道她和沈辽海的关系后,还以为只是有钱小姐的闲情旅游,对她更是客气。 沈清歌与他道了谢,拖着行李,走到了自己的房间。 从房间的落地窗看出去,是一片热闹的城市景色,这里的天空蔚蓝高远,有山有海,确实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此时已是下午3点,沈清歌知道,从这里到温哥华西区还是有一点路程的,下意识的,她不愿意马上踏上那一片区域,于是便在宾馆里稍作修整,叫了酒店的roomservice,洗完澡填饱肚子后,本来还打算去附近走走看看,一坐上床却突然一阵倦意涌来,她勉力地起身拉上窗帘,便倒在床上昏昏睡去。 一觉醒来,屋外却还是黑沉沉的一片,正是黎明前最最黑暗的那段时间。 她起身洗了把脸,才想起手机还没开过,连忙开机和吴卓芳报了平安。挂上电话后,手机里又连着跳出了几个消息,沈清歌打开一看,是苏迟发来的问候和安晓炎不情不愿的询问。 沈清歌想了想,还是打了个电话给安晓炎。 “我到温哥华了。”她轻轻地说。 安晓炎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阵,最终叹出一口气,说:“你自己小心,手机记得一直开着,别老是让人担心!” 沈清歌挂上电话,微微笑了起来。 特别关照自己要开机,她之前,一定打过了吧。 这个安晓炎,只是生了一张刀子嘴而已。 她打开电脑,查询了一下去温哥华西区的路线,安晓炎之前已经帮她打听到具体地址,她只要按图索骥找过去…… 只要天一亮,公交开始运营,她马上就可以站在他家的门口…… 想到这里,沈清歌的一颗心,不可遏制地狂跳起来。 如果,只是单纯地来找他玩…… 如果,只是单纯地想给他一个惊喜…… 如果,没有那几张照片…… 那现在的一切,应该是多么的美好! 沈清歌给自己倒了一杯矿泉水,咕嘟咕嘟喝了下去。 你要勇敢一点! 再勇敢一点! 都已经飞来了温哥华,难道还没有勇气面对接下来的这一切? 最差也不过是,伤心绝望地回去而已! 她坚定地放下水杯,吃了点东西,拿出一本书,在灯光下看了起来。 直到窗外阳光灿烂,她收拾好东西,下楼吃了早餐,问服务台拿了一份地图,出发了。 温哥华的西区,是富人聚集地,秦漠所住的街区,并没有直达的公交,沈清歌乘到了最近的站点,拿着地图,一路问了几个路人,才到达了目的地。 这是一条非常西式的别墅街区,到处都是绿树鲜花,马路上非常干净,路两边却渐次排列着各色的别墅,每个别墅都有自己的前院和后花园,路上的行人不多,街口还开着一家快餐店。 她循着门牌号,在一家白色的三层别墅门口站定。 这里青山隐隐,空气新鲜,确实是一个十分适宜居住的地方。 沈清歌站在门前,闭起眼睛,深深呼吸了几次,按耐住了狂跳的心脏,推开前院虚掩的篱笆门,走了进去。 一楼的落地窗被窗帘遮住,看不清里面的景象。沈清歌努力地控制着手指,却还是微微颤抖地按上了门铃。 一阵悦耳的铃声后,是一片寂静。 沈清歌等了许久,都没有人来应门。 她又按了一下。 还是没有人。 沈清歌站在那里,愣住了。 她设想过很多相遇的场景,却从没想过,按着地址找过来,竟会没有一个人在家! 怎么办? 她举头四望,咬着嘴唇,又长长地按了一次门铃。 正低头在门口踌躇着,一个男声远远的响起:“hey!whodoyouwant?” ****** 第158章 重逢 沈清歌一惊,猛然回头一望。 却是一个棕发蓝眼的魁梧男子,在隔壁别墅的前院里,隔着两家的篱笆,对她发问。 那男子约莫二十出头,看到沈清歌的脸孔后,还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prettygirl,whodoyouwant?” 沈清歌向他走近了几步,有些紧张地用英语问他,这里是不是住着一家姓秦的华人,她想找stephenqin。 虽然她的英语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可真遇上需要开口说话的地方,却还是有些磕磕巴巴。 所幸那个男子听懂了她的意思,了然地点点头,放缓了语速道:“stephen?theyareoutforbanffandwontbecommingbackinthreedays.” “banff?”沈清歌一阵失望。 竟然要三天后才回来。 仿佛是蓄力已久的一拳,猛然间打在了空处,心中纠结着,一阵空落落的难受。 那男子还在絮絮叨叨着班芙的美景,可沈清歌却无心听下去了。 她轻轻地和他道了声谢,半耷拉着脑袋,拖着脚步走了。 那男子在她身后喊了几声,见她没有反应,也耸耸肩,拿起脚边的除草机,开始工作起来。 默默地走回车站,又默默地回到酒店,一关上房门,沈清歌就踢掉脚上的鞋子,合扑在了床上。 怎么可以这样…… 她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勇气,一下子又消散于无形了。 沈清歌趴在床上把铺得平平整整的被子揉来揉去地发泄,随后一个翻身,仰躺在大床上。 天花板是一色的白,看不到一丝尘埃,一眨眼,窗外碧蓝的天空就窜入了她的眼角,她转头向窗外看去,白云悠悠,阳光灿烂,青山隐隐,这一派疏朗开阔的景象,她方才一路来回,竟丝毫没有注意。 对着窗外的白云呆呆地注视了一会儿,沈清歌低叹一口气,坐起身来。 三天。 两年都等了过来,三天又何妨? 但心中终究是恨意难消。 如果安晓炎打听来的情报没有错,他是和那个漂亮女子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吧? 她千里迢迢跑来寻他,他却去班芙happy……而且,方才那个邻居说的是“theyare”,那就必定是有人陪着的…… 想到这里,心底又开始刺痛起来。 如果,那些都是真的…… 刚才真是傻了,应该和那个邻居多交流几句,探问一下他家里的情况才是,如果那些都是真的,她也不必再出现在他的面前自取其辱…… 不,不!脑海中另一个人声音赶紧叫道,你费了这么多心思来到这里,难道就不想看他一眼?难道就不想和他说说话吗?怎么可以就听别人的只字片语,就决定去留呢?如果这样,你又何必来此一遭?! 她坐在床边,一会儿期望着,安晓炎告诉她的都是误会,一会儿又担心着,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她该怎么熬过接下来的那么多时间?脑海里翻来覆去地琢磨却没有结果,生生地开始抽痛起来。 她揉着太阳穴,忍不住大叫一声。 停止!不能再想了! 她跑到窗边,推开了一扇玻璃窗,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让她混乱的思绪霎时得到了平复。 同样的马路,同样的高楼,同样的车来车往,只不过是挪了个地方,换了一点细节,便能显现出那么多不一样的风情。 与商务考察团的汇合是在12天后的多伦多,她有着大把的时间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肆意游玩。 是呀,为什么不呢? 又不是语言不通,也不是囊中羞涩,一个人背着小包,在陌生的街头巷尾随意游荡,虽然有点孤单,却也不失自娱自乐的趣味。 就这样吧,先把温哥华玩个够本,再去想什么时候见他,既然他可以悠闲适意地去班芙度假,那她又何必亏待自己,把自己困在宾馆,作茧自缚? 想到这里,她的胃也开始抗议起来。 她故作欢快地轻轻一笑,再次拎起了出门的小包,哼着肖邦的曲子,走出了酒店。 暂时放下了心结后,沈清歌在温哥华玩得颇为畅快。 温哥华是个很棒的旅游城市,气候宜人,虽然是夏天,却也并不奥热难当,路上金发碧眼的白种人虽然常见,但黄皮肤的亚洲人也不少,偶尔还能听到三两华人低声用中文交流,虽然只是擦肩而过,却也倍感亲切。 沈清歌的出行并没有很明确的目的,她在酒店前台的推荐下,购买了vancouvertrolley旅游券,坐上环游城市的旅游巴士,撑着下巴观看沿街的美景,若是被路上的某处吸引,就选个就近的站点下来,一路晃悠。这样写意的闲逛,即便是把地图扔在一边也没有关系,只要记得旅游巴士的站点,就总能找回酒店。 这两日,沈清歌过得分外悠闲。 待到她乘腻了巴士,逛够了各色商店,便窝在酒店睡了个懒觉,随后上网查找着旅游攻略,想觅一家正宗的中式餐厅,满足一下口腹之欲。 在网络的众说纷纭中,沈清歌的目光被一家小小的夫妻中餐店吸引了。中餐店名叫“查餐厅”,开在居民区附近,是一对华人夫妇经营的,店面不大,却是难得的正宗粤菜风味,尤其是那道招牌烧鹅,附近的居民们都是它的拥趸。 沈清歌查了一下地址,离宾馆并不远,因为那里还提供早茶,她便决定立刻就去看看,坐在窗边喝着鸳鸯奶茶看会儿书,也是非常写意的。 等到了那家中餐厅,她诧异地发现,餐厅的烧鹅外卖窗口这里,竟是排着队的,店堂里也并不是很空,三三两两坐着的人群,靠窗的位置都已经被坐得七七八八。她这才想起来,今日是周六,上班族休息的日子。 一个扎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孩上前用英语招呼她,沈清歌蹙眉看了一圈,最后挑了一个最里面的靠窗位,因为格局的关系,这个位置在大堂尽头的转角处,虽然够清静,却也很难招呼店员加水添菜,沈清歌坐下后,一气点了两个点心和一杯奶茶,便取出一本《拉美西斯》慢慢翻看起来。 查餐厅并不安静,各色的喧闹声远远近近地传来,女孩子端上了奶茶和点心,沈清歌下意识地说了声“谢谢”,引来女孩意外地笑声,用着并不是很纯正的口音说了句“不用谢”。 闻着熟悉的香气,沈清歌胃口大开,吃完了一个冰火菠萝油,和一蒸笼的虾饺,随后喝着奶茶侧首看着窗外来往的人群,心里默默地数着路过的亚洲人和白种人的数目,最后失笑,在这里,亚洲人绝对占据了八成以上。 离开家不过几天的时间,这种熟悉的感觉,却像是暌违已久。 吃吃看看,胡思乱想着,一番神游回来,她发现,对着街口的外卖窗口处,队伍竟已经排得老长,队尾都快排到了她坐的窗边了。 这家餐厅的窗并不是落地窗,因此就算窗外排着客人,沈清歌也不会觉得过分尴尬,不过为了避免大眼瞪小眼的场景出现,她还是翻开书页,全神贯注地看起书来。 看了几页后,窗边忽然传来咚咚地敲击声,她皱了皱眉没有理睬,过了一会儿,声音再度响起。 她抬起头,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却是一个婴儿趴在大人的肩头,好奇地看向店里,肉肉的小手握成拳头,咚咚地敲打着玻璃窗。 沈清歌看不出这个婴儿的年龄,身上的穿着像是个女孩,纯正的东方血统却长得十分漂亮,她见婴儿的视线移来,大眼睛里满是单纯和新奇,不由对她轻轻一笑。 那婴儿见了笑容,更加来劲,张开了嘴巴咯咯地笑着,小手敲打地更用力了,像是在回应沈清歌。 抱着她的大人察觉了异常,转头看来,并伸手握住了婴儿的小手,边笑着摇头边和她说了什么,随后,抬起头对沈清歌歉意地一笑。 那一张温柔带着善意的美丽脸庞,映入沈清歌的眼帘时,她如遭电击! 这张脸,她太熟悉了。 虽然只见过几张照片,却已经深深刻在了她的心上。 她就是那个安晓炎拷贝来的照片里,和秦漠在一起合影的女子。 她比拍照片时还稍稍清瘦了一点,深刻的五官更显艳丽。 原来那个肚子里的孩子已经长这么大了么…… 沈清歌盯着那婴儿肉嘟嘟的脸庞看了一阵,竟觉得那婴儿的眼睛像及了秦漠,胸口一阵痛苦的憋闷,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她捂着嘴别过脸去。 等到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擦干了眼泪,鼓起勇气抬起头向外看去时,已经不见了那女子的踪影。 一阵的焦急。 她连忙站起身向窗外看去,看到那身着红衣的女子还在队伍里,便扬声招呼店员买单。 在等待的时候,她试着推开了一点点窗,盯着那一抹红色,片刻不敢松懈,忽然地,一阵哭声传来,却是那女子怀中的婴儿哭闹了起来。 女子温言哄了一会儿,婴儿没有停歇,边哭边嚷,含糊地吐词,像是饿着了。 于是,沈清歌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秦漠,小怡饿了!” 沈清歌浑身一颤,立刻往窗边靠了靠,一转头对上了店员疑惑地目光。 她连忙掏出纸币,示意店员不用找零了,随后又往墙边的阴影里,缩了缩。 等到她意识到自己心虚的举动时,一个如流水般温润动听又万分熟稔的声音,不期然地撞入了她的耳膜。 “不是才吃过香蕉,怎么又饿了?” 身体,开始无法停止地颤抖起来…… 果然是他! ****** 第159章 从此萧郎是路人 “谁让你纵着她吃了这么多?大约是渴了,车子里有温水,你去冲点奶粉给她。”那女子轻拍着婴儿的后背,轻声道。 婴儿听到女子的话语,竟立刻安静下来,蹬着小腿对着她讨好地笑了起来。 那女子用手指点了下她的额头,娇声问:“小馋猫,要吃奶粉?” 婴儿张大着只冒出了四颗牙的小嘴,无声地笑着。 “那,先亲亲妈妈。” 一个湿吻毫不犹豫地落在了她的脸颊上。 女子斜眼看着站在一边笑着的秦漠,指着他道:“那,再去亲亲爸爸。” “小优……”秦漠无奈地看着她,喊了她一声。 婴儿却挣扎着,伸出手臂扑向秦漠,嘴里咿呀咿呀地,想要往他的脸上亲去。 秦漠侧头避过,笑道:“我比你妈妈好,不用亲也有的喝。”随后抱着她就要向车里走去。 女子连忙叫住他道:“小怡还是给我抱吧,你带着她,怎么冲奶?”说完伸手就抱,那婴儿不愿,抓住了秦漠衣服的前襟不肯松手,小脑袋摇晃着,挣扎着大声叫道:“papa!papa!” 秦漠笑着让开了她的手,抱着她边走边道:“我就把她扔车后座上自己玩,你看,比起你这个妈妈,小怡果然还是比较喜欢我……你就排在这里为我们买烧鹅吧。”即便是不知情的人,也能从其中听出毋庸置疑的亲昵和调侃。 沈清歌缩在墙角,右手死死地捂着嘴巴,泪水奔流。 这样的情况,自己还需要出现在他面前,开口询问些什么吗? 她又能问一些什么呢? 是客套地说,这两年你过得好吗? 还是让他介绍一下,身边的那个女子? 又或者,生气地质问他,为什么不遵守三年的约定? 但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方才,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句谈话,但这三人之前的亲密已经不需要质疑,更何况,那婴儿叫他……papa! 他并没有否认! 把窗子关上,不要再听下去了! 心里一个声音大声地叫着。 一只手伸出去,握住了窗把手,却颤抖地使不上力气;视线被泪水模糊着,却仍然不受控制地追逐着那个这两年来千思万想的背影;心底里千言万语地汹涌着,却无法开口说出一个字…… 忽地,那个背影一顿,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似的,转过身来。 沈清歌一惊,立刻松手躲在了墙角里,慢慢地,滑坐在了椅子上。 今天正是第三天,他们应该是从班芙游玩回来的吧。 在这里遇上,是天意吗? 是老天在暗示,让她就此停止吗? 真的,就不再见他了吗? 真的,就让他这么离去了吗? 真的,就在这里,把这两年多的等待画上句号吗? 她纠结着,慢慢地探出头向外看去,正好看到那红衣女子拎着一袋子烧鹅,向一辆蓝色的雪弗兰走去。她把手上的烧鹅递给了坐在驾驶座上的秦漠,又从他的怀里接过婴儿,那婴儿捧着一个杯子吃得正欢,蹬着双腿往女子身上蹭。女子抱着她,弯腰坐进了车里。 秦漠笑着关上了车门,又回头对着后座的两人说了些什么,低头发动了车子。 车子慢慢开离了路边的停车位,阳光打在车窗玻璃上弄出一片刺眼的反光,把他的身影搅得模模糊糊,沈清歌突然拎起包,转身从餐厅大门口冲了出去。 那辆蓝色的雪弗兰已经渐渐加速,驶出几十米开外了。 她拼命地发足狂奔,但还是越追越远,绝望地,看着那辆车子在马路上,变成了一个小点。 沈清歌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嘶喊出来:“秦漠!” 声音破碎着,被夏天的微风,轻轻吹散了。 她缓下了脚步。 泪水从她的脸颊上滴下,在干净的柏油路上,留下了点点印痕。她木木地在包里翻找着纸巾,却发现遗落在餐厅中了,于是用袖子胡乱地按了按脸,努力地眨了眨眼睛,脚下却仍然不停地向前走着。 她不知道这条路究竟通往何方,只是不想自己停下来。 关于她接下来在加拿大的日程,关于那心心念念计划了许久的留学,关于她大学后两年的学习计划……她脑海中纷乱地跳出了很多片段,随后悲哀地发现,原来失去了秦漠,她的未来只剩下一片空白。 她停下脚步,茫然四顾,周围的景色是那么的陌生,她来,只是为了验证那几张照片的真实,现在,任务结束了,那接下来的那几天,她该怎么办?…… 她不知道,也不想思考,于是便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着。 不想回头,所以只能向前。 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觉得路渐渐偏远,高低起伏,路上飞驰而过的车辆,偶尔还会传来口哨,招呼她要不要搭车。沈清歌抹了抹被风干的脸颊,表情木然。 她的脚开始酸痛,她的力气慢慢消失,就当她想绝望地毫无形象地就地而坐时,她的视野里出现了一座悬索吊桥。 温哥华的标志性建筑——狮门大桥。 她咬着牙走上走过第一个桥塔后,终于停下了脚步。 她扶住栏杆,往外看去。 头上是蔚蓝的天空,脚下是奔流的大海,两岸是绿树青山,楼房藏掩其中。海面上时而开过一艘快艇,留下一道长长的水线,海风吹动着她的长发,虽在阳光下,她却仍是觉得一阵寒意。 8月的温哥华,好冷。 她把头抵在高高的绿色栏杆上,索瑟着抱着自己裸露的双臂。 秦漠,我好冷。 这个名字一浮现在脑海,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 “沈清歌,你这个大笨蛋!你的脑筋怎么转不过弯来呢?!”她仿佛又听到安晓炎活力四射怒气十足的骂声。 是呀,这个大笨蛋! 都这种时候了,第一个想到的,居然还是他。 他现在应该到家了吧? 是坐在电脑前玩着游戏,还是趴在阳台上发呆? 不,不……他现在的生活里,已经有了更重要的人……即便是在玩游戏,房间里也会有个婴儿床吧……即便是趴在阳台上,目光也是温柔地注视着在前院草地上玩耍的那一对母女吧? 她望着眼前这高远辽阔的景色,忽然有一种冲动,想大声地把心中积累了这么久的郁结,都喊出来! 她用力地握着栏杆,试着张了几次嘴巴,终于出声: “忘了他。” 不,还不够响。 “忘了他!你这个大笨蛋——!!” 她闭上眼睛,用尽全身地力气去叫喊,一个字比一个字响亮,直到吐出了肺中最后一丝氧气,此时一阵海风卷来,她来不及稳稳地换气,呛着一口风,剧烈地咳嗽起来。 “还真是一个,笨蛋呢!” 一个清冷调侃的声音在她的身侧响起。 沈清歌一惊,蓦然回头,离她三步远处,倚栏而站,挑眉看着她,嘴角似笑非笑的那个,不是方秉然是谁? 她一时间惊呆了。 他怎么会在这里?! 这里,不是温哥华吗? 又是一阵海风吹过,方秉然皱眉道:“这里风大,别站在这里了。” ——熟悉而关心的声音,的确是他。 “这里的风景很好,我想再在这里看看。”沈清歌笑了笑,又转头看向海上,“那里,好像是个公园。” “是斯丹利公园。” “那,那边靠海的一大片建筑群是哪里?” “是温哥华西区。” 原来就是秦漠住的那个西区……她之前虽然去过,路上却完全没有注意风景。 沈清歌怔怔地向那里望了一会儿,收起故作欢笑的脸,转过头喃喃道:“方秉然,你怎么会在这里?” 方秉然沉默了起来。 直到沈清歌以为,他不会开口告诉她答案时,他却轻描淡写地说:“因为,我担心你啊。”那声音轻如叹息,被海风一吹,就打散了,但沈清歌听着,心里却是重重一颤。 方秉然顿了顿,侧过头看向大海,继续说:“安晓炎都告诉我了……加拿大这么远,你又是一个人孤身在外,若是再遇上了什么事……想到这里,我就无法只呆在国内等你回来……” 听到这里,沈清歌再也忍不住呜咽了一声,豆大的眼泪瞬间从眼眶里一颗一颗地滚落出来。 心痛、绝望、迷茫、委屈、不甘……仿佛是因为找到了宣泄的出口,方才拼命压制着的,所有的情绪一下子都涌了上来,她就站在桥上,对着方秉然,放声大哭起来。 方秉然看着她的这个样子,心里又是怜惜又是难过,那个站在舞台上漂亮、自信的沈清歌如今竟为了一个人哭得如此伤心绝望。 她纤弱的肩膀,被海风吹乱的长发,低头捂脸的样子,都轻易地拨动起他心底最敏感的那根弦。 他想开口安慰她,却又怕像刚才那样,引得她哭得更厉害,脑子一时委决不下,身体已经先一步上前,一把揽住了她的肩,侧过身,挡住了海面上吹来的冷风。 沈清歌的身体一下子紧绷起来。 第160章 温暖 她下意识地想推开他,但手堪堪伸出,又犹豫起来。 她现在,太需要这样一个温暖的怀抱了。 眼前的这个人,为了一个担心,就可以不远千里地飞来找她,并在她最脆弱的时候,给予她温暖的怀抱。 在这样的行动面前,什么样的语言都是苍白的。 她……不想拒绝。 想到这里,她慢慢地放松了身体,伸出手抓住了他的手臂,轻轻地把头抵在了他的胸前,哀哀地哭了起来。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桥中间传来了一阵鸣笛声,两人抬头看去,却是一辆福特闪着双跳灯停在靠边的车道上,堵住了后面的行车,周末桥上的车流量很大,车辆变道引起了另外两条车道的拥挤,终于有人不耐地按起了喇叭。 “我们先上车吧?这里没办法停车。”方秉然低头看她,“你也可以擦一擦脸。” 不用看也知道,她现在一定是狼狈透了。 沈清歌在他的目光下,唰地红了脸,低着头,小跑到车边,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方秉然和后面鸣笛的车子打了个招呼,也坐进了车内,快速地把车子开走了。 在车里,沈清歌默默地把脸上的狼藉擦干,对着小镜子照了照,两只眼睛肿得不像话,鼻头这里也红红的——实在很难看。 她吸吸鼻子,不敢看方秉然,便把脸别在一边,望着一路上的绿树蓝天。 车子开过了大桥后,顺着引桥一路往前,直到面前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 “想去哪里?”方秉然问。 “随便……”她低低地说。 “那你现在住哪里?要不要送你回去?” 她现在又累又渴,早上吃的点心也早就被消化了个精光,实在是很想回去休息一下的。 于是,她点点头,随后客客气气地说:“如果……不麻烦的话。” 方秉然被她这句话气笑了。 手上的方向盘一歪一扭,一个刹车,就把车子停在了路边,随后,转过脸盯着她,认真道:“不麻烦,我来这里,就是来找你的。” 说完,他打开车门,去后备箱里拿了两瓶水,扔给她一瓶,自己打开了一瓶,喝了两口。 “说吧,住哪里。” 沈清歌报出了宾馆的地址。 方秉然把车在路口掉了个头,又重新开上了狮门大桥。 “这家宾馆怎样?”他随意地问。 “还算不错……”她低声说,喝过水的嗓子,感觉舒服了很多,沈清歌想到上次他开车去镇上给她买早点……其实,他应该是个挺体贴的人吧,虽然板起脸的时候,实在让人很有压力。 她偷偷地看了他一眼,正好对上他斜睨过来的双眸,随后,他的嘴角露出了淡淡的笑容:“那我也住那家宾馆吧。” “啊?”沈清歌愣愣地说,“不用这么麻烦……还要搬行李……你现在住哪里?” “不麻烦,我下了飞机,找了租车的地方,随后……就遇到你了,行李还在后备箱里。” 机场距离狮门大桥并不算近,他是在开车找她吗?一下飞机,都来不及去宾馆放行李,就开始找她吗? 温哥华那么大,他又怎么能找得到她? 但是……确实被他找到了。 她转首望向正趁着红灯研究手上地图的方秉然,他的眉头微皱,目光在地图上不停地游移着,找到了目标后,拿起一支笔在上面画了一个圈,随后,折了几折,递给了沈清歌:“帮我拿着。” 他的本意是让沈清歌拿着,便于他需要的时候看,但沈清歌很快就对照着路牌找到了回宾馆的路线,于是这段路程就变成了沈清歌指挥方秉然开,当车子顺利地停在酒店门口时,方秉然笑着夸她:“没想到,你方向感也挺不错。” 趁着他去停车,沈清歌先到宾馆一楼的洗手间里,里里外外好好打理了一番,等到她用冷水敷了几次眼睛,消去了不少红肿,才肯慢慢地出洗手间,向前台走去。 方秉然已经站在那里和服务员一来一去地说着住宿的问题了。 她停下脚步听了几句后,彻底惊讶了。 方秉然的口语,竟然比她说得更流利,更纯正! 这是那个高中以来英语一直不好,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苦恼,因为英语成绩的失利而与一等奖学金失之交臂的方秉然吗? 等到方秉然拿了门卡,提着行李准备上楼时,她终于忍不住问道:“你英语成绩不好,是故意考的吗?” 他一愣,反问道:“为什么要把成绩故意考坏?” 沈清歌骤然反应过来,老是喜欢把英语成绩考低一些的那个人,是秦漠吧…… 怎么她会以为方秉然也是故意的呢? 她气自己总是有意无意地受着他的影响,抿着嘴唇转身往电梯间走去。 方秉然看到她这个样子有些莫名,拉着行李箱跟了上去。 到了7楼后,两人相继走出了电梯,一前一后走在铺着柔软地毯的过道上。 “你是不是不愿意我住这里?”他低沉的声音,淡淡地,听不出任何情绪地,在沈清歌的身后响起。 沈清歌脚步一顿,转过身来:“没有。你怎么会这么想?” “因为你脸上的表情就是这么说的。”他站在离她五步远的地方,眼底掠过了几分意味不明的情绪,“你不用闷在心里,直接告诉我就可以。” 沈清歌被他的眼神看得心中一跳,连忙解释道:“不是的,我只是惊讶你的口语,还以为,你英语不好,是故意装出来的……” “我为什么要装……”方秉然说到一半,忽地明白过来,心中又是一阵憋闷,他闭上嘴巴拉起行李箱向前走了几步,又停下冷冷地解释道,“我这个学期,找了一个留学生教他中文。” 说完,快步向前走去。 沈清歌连忙追上前去,拦住了他的去路:“对不起,是我胡思乱想了。” 她对上他没有什么温度的目光,又低下头来:“你不要生气了。” 沈清歌显然很少向人道歉,这两句话说的生硬又别扭,后面那句应是软语相求的话,也被她说得硬邦邦的,只有声音,还算轻柔动听。 但方秉然的心,在对上她着急又慌乱的目光时,就已经软了下来。 他暗暗叹了口气,轻轻道:“我没有生气,只是……有些难过。” 他绕开她,走到自己的房间前,掏出门卡打开了大门。 而沈清歌却还呆呆地站在原地,两眼发直,不知道在想什么东西。 方秉然见她这个样子,心里又是一软。 他想到刚才他开车路过狮门大桥时,见到她身影那一瞬间的狂喜和恐惧——那一刻,她正越过高高的栏杆,探身向下看去。 他再度叹了口气。 自己又在跟她生什么气呢? 遇见她到现在,她都没有说过,来温哥华这几天发生的事情。 结合方才那样伤心的大哭,他已经猜到了八九分。 安晓炎弄来的那几张照片里传达的信息,恐怕是真的。 既然这样,现在更需要安慰的人,是她才是吧? 算了,她一向对人防备的很紧,他又不是不知道…… “我想叫点东西吃,要不要一起?” 沈清歌回过神来,木木地摇了摇头:“我好累,想先睡一会儿。” “我也想休息下,那这样,”方秉然看了看时间道,“我们一起去吃晚饭怎样?到时候我来叫你。” 沈清歌点点头,和他互道了再见,一起关上了房门。 她撑着迷迷糊糊的脑袋,勉力洗了个澡换了身舒适的睡衣,倒在床上,怔怔地看着天花板。 心里空落落的。 只不过是一上午的时间,支撑她好几年的信仰,崩塌了。 她的世界被完全颠覆。 可是,伤心过后,心里除了某处被挖空了一块外,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 是因为看过照片打了预防针,还是因为……方秉然的出现? 不得不说,方秉然的出现太及时了。 如果他不来,她真不知道接下去自己该怎么办。 现在,方秉然就住在她的隔壁。 想到这一点,她来加拿大后,一直飘着的心,终于实实在在地落在了地上。 原以为,自己会难过得睡不着觉。 可是,当她把软软的被子盖在了自己的身上后,困意迅速席卷了她的全身。 她很快就睡着了。 ****** 一觉醒来,映入眼帘的是墙角处的一盏立灯,正发散着黄黄的光线。 她疑惑地眨了眨眼,视线往下移,看到了靠躺在立灯旁单人沙发上的方秉然,他闭着眼睛,呼吸平稳,腿上还放着一本原本她放在茶几上的《拉美西斯》。 “啊。”她惊讶地叫了起来,倏地坐了起来。 方秉然被声音惊动,动了动双眼,揉着额头坐了起来。 “你醒了?”还没睡醒的嗓音带着几分沙沙的柔软。 “你怎么会睡在这里?”她疑惑地对着墙面细细看了一通,没有发现暗门啊…… 约莫是没有睡醒,她竟把这个想法,从嘴里咕哝了出来。 方秉然听到后,无奈又好笑地说:“我是钻墙过来的,行了吧?” 随后,对上沈清歌陡然睁大的双眼,他笑出声来,然后又收起笑容,望着她认真道:“再累再难过也要记得随时关上房门,知道吗?”说完,他站起身,又顺手拿起了那本书,走出了她的房间。 沈清歌来不及对自己大条的行为感到惊讶,连忙下床,赤足跑了出来。 “一会儿,我换好衣服,请你吃饭吧……谢谢你……” 方秉然低头看了她一会儿,挑了挑眉,笑道:“好啊。” ****** 第161章 再无瓜葛 温哥华是全球数一数二的宜居城市,依山傍海,四季如春,也是全球知名的旅游城市。 沈清歌和方秉然两人仿佛就是到加拿大来游玩观光的普通游客,方秉然开着车,花了三天的时间把大温哥华区玩了个遍。 他们去市中心的瞭望塔俯瞰温哥华;去列文治区的渔人码头吹着海风吃最新鲜的海鲜;想吃寿司时误入了华人开的山寨店,对着卖得最火的芝士寿司,相视苦笑;在卡普里诺吊桥公园的那条长长的似是永无尽头的吊桥上,遇上一个男孩淘气地把吊桥跳得跌宕起伏,沈清歌站在吊桥的中央进退维谷,尖叫出声,最后只得拉着方秉然的手,小心翼翼地走到了终点;在斯丹利公园一路闲逛到了海边,扶栏眺望温哥华西区,忧伤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脸上,方秉然静静地在一边用相机拍着美景,一句话也没有说。 在温哥华四处游荡的时候,沈清歌偶尔会想,她现在和秦漠身处在同一个城市里,会不会像上次在查餐厅那样,再度偶遇? 遇上他时,他的身边,还会有其他人出现吗? 但在这个美丽的移民城市中,相似的黑发亚洲人这么多,她却再也没有看到过那个曾经让她魂萦梦牵的身影。 “你那天怎么会找到我?温哥华那么大。”从斯丹利公园回宾馆的时候,沈清歌坐在车上翻着地图,忽然问道。 方秉然笑了:“人如果在不开心的时候,都比较想看到开阔的景色吧。”而且,狮门大桥离温哥华西区很近。 “那如果找不到呢?我又不会一直站在那里。”她不依不饶地追问。 方秉然奇怪地瞥了她一眼,理所当然地说:“那就打你电话啊。” ……是哦,她是带着国内手机漫游过来的…… “不过,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快就找到你。”事后想起这件事,方秉然仍是觉得十分庆幸。虽说温哥华的犯罪率很低,但谁能保证入夜后的孤身女子,不会引起他人的肖想? 车子开过狮门大桥后,方秉然在路口打了方向,车子驶入了温哥华西区,沈清歌看着路边变换的景色,骤然紧张起来。 “你这是要去哪里?不是说要去还车吗?” 这是他们计划的,在温哥华的最后一天,之后就沿着北美的边境线一路往东,以多伦多为目的地,主玩落基山脉。因为现在租的车没有异地还车服务,想要开车去落基山脉还需要还车后重新租赁。 方秉然没有做声,沿着小路一直开到了一个别墅区,在离那栋白色别墅十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你做什么开来这里?”沈清歌盯着他,很是生气,“快点开走!” 方秉然却关掉了发动机,望着那栋别墅,轻轻地说:“那天,我一下飞机便租了车直奔这里,正好看到他们一家在前院里……于是,我就非常担心你。” 他转头望着沈清歌,声音清澈舒缓,眼里带着鼓励和坚持:“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或许,这几年都不会再来温哥华,你真的决定,就这样离开吗?” 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其他的表情,但一颗心嚯嚯地飞快地跳着,左手不自觉地抓紧了方向盘。 沈清歌望着那栋别墅,脸上神色变幻。 就这样离开吗? 就这样,结束他们之间的一切吗? 这几天的夜里,她在梦中哭醒时,也曾望着窗外的星空,这样问过自己。 是不是需要,再向秦漠当面确认一下? 如果没有说话就离开,会不会变成以后心头最大的遗憾? 她自己还没有纠结出答案,想一切都交给老天来决定,却不料方秉然会把她送到这里,说出的话更是正中心事。 她犹豫地把手伸向门边,身体还没有动,那栋白色别墅的房门一下子打开了,她立刻就是一惊,右手反射性地缩了回来。 “放心,这辆车的车窗贴过膜,别人看不到车里的情况。”方秉然安慰她,双眼却一瞬不瞬地盯着大门。 一个白色颀长的身影从门里走出,他背着一个斜挎包,对门内笑着挥了挥手,转身走向车库。 方秉然看到沈清歌如被施了定身术般一动不动地僵在那里,暗暗叹了口气,轻轻道:“去吧。” 她缓缓地拉开了车门。 此时,别墅的大门再度被打开,一个穿着家居服的女子抱着婴儿,追了出来,叫住了秦漠。 那婴儿哭着扑到了秦漠的怀里,扒住他的脖颈,再也不肯放手。 秦漠笑着抱住她低声哄着什么,随后拉开她的小手,用双手把她的小身体向上空抛接了好几下。 婴儿被逗得破涕为笑,又扒着他的脸亲了好几口,才肯被那女子抱住,依依不舍地跟秦漠挥手,一双被眼泪洗过的大眼里,充满了眷恋。 “碰!”地一声,车门被重重地关上了。 “开车吧。”沈清歌低着头轻轻地说,再没有丝毫的犹豫。 方秉然望着她,眼里有着不容置疑的疼惜。 “你以后,莫要后悔今天这个决定。”他淡淡地开口。 沈清歌没有回应。 她看到那个身影走入车库,坐上了那辆雪佛兰,又对着站在庭院里的那对母女笑眯眯地挥了挥手,在他们的眼前,绝尘而去。这一次,他再没有向她这里,望上一眼。 她和他,明明离得这么近,明明一回头,一个注意,就能看到,但是,最后却还是错过了。 或许,安晓炎说得对。 她和秦漠,早在秦漠决定离开她去加拿大的时候,就结束了。 他对她提的三年的约定,也只是因为她不愿意和他分手,而使的缓兵之计吧。 他根本没有打算回来吧。 心中的不甘和伤痛汇聚成了眼泪从眼里缓缓地流出,她努力地在嘴角挂上了一个笑容,看向方秉然,坚定地说:“我不会后悔。” 方秉然肃着脸,发动了汽车,掉头开出了温哥华西区。 紧紧握住方向盘的手,缓缓地放松了力道。 从此以后,这两人,再无瓜葛! ****** 第162章 想通了 在宾馆里好好休息了一晚后,第二天,两人便向落基山脉进发。 落基山脉里有着若干个国家森林公园,秦漠一家去过的班芙也在其中。 沈清歌选景点的时候,故意忽略了它,纤手在地图上一点,就决定了两人的目的地——贾斯珀国家公园。 沿着有“北美景观最美的高速公路”之称的冰原之道北行,便能到达加拿大最大的高山公园贾斯珀国家公园。 他们出发前就订了哥伦比亚冰原上的冰川饭店,车子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正逢日落,天空碧蓝,白云被夕阳浸染成了明亮艳丽的橙色,披着白雪的皑皑山脉,在太阳的余晖中,静静地伫立着,沈清歌站在车边,看着天空的色泽从明亮的蔚蓝一点点变成了暗紫,又渐渐侵染了深灰,朦胧夜色下的哥伦比亚冰原,有着它独有的清冷瑰丽,她立刻想到了站在她身边的方秉然。 他正对着落日微微眯起了双眼,嘴角的线条在不笑的时候,显得有些冷硬,他的五官如刀削般立体深刻,带着让人心悸的犀利,但只要他轻轻一笑,这些线条便立刻都变得柔和起来,只可惜,他并不是很常笑。 “走吧,晚上这里还是很冷的。”方秉然从包里拿出了一条围巾,裹在了她的脖子上,随后打开车子后备箱,拎出了两人的行李。 冰川饭店的夜晚,格外安静,沈清歌在这安静中沉沉睡去,意外地一觉睡到了天亮。早上起来时,打开窗户,正好看到一轮红日从冰山后面跳跃而出,把白色的山体染成了绚丽的金红色。 再怎样低沉落寞的心情,在看到此等开阔的美景时,都会被深深震撼。 比起这般壮丽的自然景色,她一瞬间觉得,让自己纠结万分的烦恼是多么得微不足道。 不管这世上发生了什么,太阳每天都照常会升起,绝不会因为某些原因而快慢上一秒。 ——这就是方秉然坚持要来落基山脉的原因吗? 清风裹着室外的冷气扑面而来,她听到“吱呀”一声开窗的声音,探头向右看去。 “早。”方秉然看到她,淡淡地说。 沈清歌回以一笑,转过头看着眼前的冰山,又转头去看看站在窗前面无表情望着初阳的方秉然,偷偷笑了起来。 于是这一天,她的心情都意外地好。 他们搭乘着特制的冰原探险号雪车,登上海拔6000米的阿萨帕斯卡冰河,穿着厚厚的滑雪衫在停车点小心翼翼地在万年冰河上踩下第一脚。司机鼓励游客们跟着导游徒步走上冰河15米厚的尾端远眺,那里有着从冰川顶上涓涓流下的历经150年才融化的冰水。 但沈清歌不过走了十几步,就气喘吁吁,高原的空气稀薄,脚下又湿滑难行,手无缚鸡之力的她立刻举起了白旗,她对方秉然笑着摇头,打算在原地歇息一下就逃回车里呆着。 方秉然却对她淡笑着无奈地摇摇头,拉起她的手,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沈清歌的露在外面的双手,早就被寒风吹得冰冷,而他的手在这种低温下,竟还带着暖意。那暖意沾上她的手便立刻丝丝地钻入她的手心,麻麻的,痒痒的,勾得她的心重重地一跳,然后,越跳越快。 方秉然没有回头看她,只是拉着她跟着导游向尾端走去,这段短短的路程,竟仿佛走了很久。终于站定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放开了手,听着导游叽叽咕咕地说着,脚下的万年冰川是多么的神奇,那潺潺的冰水竟还有美容的功效。 沈清歌握紧了那一丝快要逝去的温暖,把手放入了口袋中,周围白色的冰雪和深浅不一的褐色土地交织在一起,阳光在它们身上打下了分明的光影,若是没有头顶那一片蓝到极致的天空,眼前这样的景色会不会倍感苍凉? 但是现在,沈清歌站在这里,仰头望着那片天空——天上的白云悠然飘过,万年的冰川巍然屹立…… 她原以为,已经等了秦漠很久很久,她原以为自己还可以一直等下去。 可是,这几年的时间和这些历经沧海桑田的冰川比起来,简直短得可笑。人的一生在它们的面前,也不过是白驹过隙。 她问自己,还爱着秦漠吗?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她终究还是决定放手了。 开车来贾斯珀公园的路上,她想了很多。 有一些以往一直逃避的问题,都重新被她列在了面前,一一审视。 那在丽江古城离别前几天的片段,在她脑海中翻来覆去地想着,一旦她正视了整件事,答案就变得很简单——连秦漠自己,都不相信三年以后能回来吧。如果他相信自己能回来,为何不一开始就向她提出这个约定?他应该知道,她一定会答应的。 她原以为,他可以等她三年,等她大学毕业去加拿大找他,但是他没有,他先向现实妥协,弯下了他的腰。 沈清歌并不怪他这么快就变心,这样无望的等待自己经历过一次,个中滋味她心知肚明。人的一生这么短暂,又何必把太多的坚持加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疲累不堪? 她会把和他的这段感情装在心匣中,深深珍藏,或许会有那么一天,当她打开匣子时,心中泛起的,不再交织着哀伤和悲痛,而只剩下他们在一起时的淡淡的甜蜜。 她望着眼前瑰丽的美景,重新想着自己的未来,没有了秦漠这个目标,她的未来其实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她想再去读一门语言,她想有更多的时间去看一些书,她想把家里闲置已久的烤箱用起来,甚至,她想趁着寒暑假去各地走走看看。 一等奖学金、托福、钢琴表演、国外大学的申请,或许可以统统靠边站? 想到这里,沈清歌浅浅笑了起来,如果安晓炎此时在她的身边,知道了她的想法,她一定摇晃着脑袋一脸解脱和庆幸地说:“啊呀,你终于想通啦?” 其实——还没有完全想通,但一直堵在心里的那最痛最痛的一点,在看到这里的风景时,豁然开朗了。 剩下的,就交给时间来慢慢梳理吧。 “你在笑什么?”方秉然拿着相机对着冰川拍了一阵后,走回到她的身边,轻声问。 沈清歌仰起头,深深吸了口清冽心脾的空气,转头向他笑道:“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第163章 趁虚而入 方秉然低头细细看了一阵,在阳光和冰雪的交映下,她那露在大围巾外面的小脸,白皙得竟仿佛带了点透明的色泽,乌黑的眼珠闪动着淡淡的欣喜,眉眼间的郁结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大半。 “想通了?”他挑了挑眉,淡淡地问道。 “嗯……一点点吧,但是看着眼前这样的景色,真的感觉,十分畅快。” “你喜欢就好。” 一阵寒风吹过,沈清歌没有转身避开,而是微仰着头,眯起眼睛,挺起胸膛去面对,那风钻入脖颈间的空隙,引得她一阵哆嗦,嘴角却越翘越高,最后,经不住地大笑着败下阵来,艰难地逃到了方秉然的背后。 “真的好冷,我们回去吧。” 方秉然难得见到她露出孩子气的一面,望着她的眼里便流露出了不经意的宠溺,沈清歌对上他的双眼,又讪讪地避开了:“要不,我先走下去……” “等一下。”方秉然拉住她,回头向导游说了几句,把相机递给了他。 导游笑眯眯地指挥两人站在他认为的最佳拍照点,拿起相机,咔嚓咔嚓按了好几张。随后不太满意地高叫着比划着手势,让两人再靠近一点。 沈清歌尴尬地向方秉然看去,小声地说:“我觉得可以了吧……”脚下一动,就想逃走。 但她忘了这是在湿滑的冰原上,而不是平地,等到感觉脚下一滑,重心不稳,也只来得及挥舞着手臂,惊声尖叫。 方秉然眼明手快地抓住了她,顺着她的力道转了个圈,沈清歌飞扬的黑发,在空中划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度,她看到方秉然的俊脸出现在她颠倒的视野中,离她的脸是那么近,近到她可以看清他在阳光下带着半透明琥珀色的双眼,和那两道浓密英挺的剑眉。 在其他人的惊呼声中,两人重重倒地,她看到他那对漂亮的眉毛,微不可查地皱了皱,随后又舒展开来,紧绷的脸孔松缓下来,望向她的双眼里,掺杂着紧张、忧心、欣喜……但最多最多的,还是疼惜。 很多事,他虽然没有开口,但沈清歌早就明白了。 她怔怔地回望他,那对褐色的眼睛仿佛有着吸力,一瞬间,她竟忘了自己还身在海拔6000米的冰原上,两人正以一种不太文雅的姿势,一起躺倒在雪地上。 直到帮他们拍照的导游跑过来,紧张地询问,沈清歌才发现,她趴在方秉然身上的姿势,实在是,太过暧昧了。 她连忙七手八脚地爬起来,期间脚下还因为紧张滑了两次,最后被看不下去的身材魁梧的导游提溜住,才没有因此再度滑倒。 方秉然拍着身上的雪慢慢站起,导游细细地问了他一阵,又看了看他们摔倒的地方,确定那里只是厚厚的积雪,而方秉然的后脑并没有直接碰撞,才放心地带着游客们回到了雪车上。 车子发动后,他拿下挂在脖子上的方秉然的相机,递还给他,还凑过身来挤眉弄眼地低声说了几句。方秉然谢过后,查看了照片,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浮现在了他的嘴角。 从雪地上爬起来后,一直保持沉默的沈清歌,忍不住问他:“照片很好笑吗?那导游刚才对你说了些什么?” 方秉然抬眼在她脸上一瞥,把相机递给了她。 沈清歌看了照片,不由一阵气闷。 那个导游竟然把他们摔倒的样子,都拍了下来! 她义愤填膺地边看边道:“都那种时候了,他竟然还有心思拍照!应该跑过来帮我们才……” 然后,声音在看到最后一张照片时,瞬间停顿。 那是一张两人几乎鼻尖对鼻尖的凝视,她的长发上站着点点白雪,垂落在了他的脸颊边,小嘴微张,眼神发愣,而方秉然却半阖着双眼,意味不明地望着她,沈清歌眼尖地发现,她的小手竟然还攀在了他的肩膀上! 这是一张怎么看怎么暧昧,怎么看都能遐想连篇的照片! 她因为低温而显得苍白的脸颊,一下子,飞红了起来。 双手纠结地握着相机,想着要不要趁他不注意,把这张照片删除。 方秉然却像看出了她的想法似的,一把拿过了相机,又细细端详了一番,最后关上电源,换了储存卡,并把换下来的那一张卡片,藏入了贴身的口袋里。 “这个导游,拍照水平不错。”他一本正经地说。 “那你做什么把储存卡换了?” “拍满了。” 才怪!早上才看到他换的新卡。 沈清歌撇撇嘴,回道:“你这算不算是趁人之危?” 方秉然笑了起来,转头深深地看着她,那明澈的目光里明明白白地传达着他的心意。 “那又怎样?我还想,趁虚而入呢。”他轻轻地说着。 沈清歌一呆,这一句话在她心里转了转,才恍然明白他的言外之意。 这是他对她说的,最直白的一句话了。 虽然很早就有人告诉她他的心思,但听他用素日清冷的声音,轻轻柔柔地说着委婉的告白,沈清歌一时竟控制不住自己微翘的嘴角,只能急急地别过头,假装欣赏窗外的风景。 好像,这比那一句直白简练的“我喜欢你”,更加容易让她脸红心跳。 方秉然看到她藏在头发下,只露出了一点点却微微发红的耳朵,不由地轻笑起来。 “要不要喝点水?”他很体贴地转移了话题。 沈清歌摇摇头,还是没有把脸转过来。 他自顾自地打开一瓶水,喝了一口,冰凉透心的水温让他发热的心略略冷静了一下,他伸手抚上了自己的后肩,方才的那一跤虽然没有摔到脑袋,肩膀这里可是重重地来了一下,但是,他不后悔。 如果再来一次,或许,他会把她拉得更近一点? 他靠在椅背上舒展着四肢,轻轻地叹了口气。 那本只是舒缓换气的叹息,听在沈清歌耳里却有了其他的意味,她有些不安地动了动,略略侧过头,犹犹豫豫地说:“可是……我还没能完全放下他……” 细细的声音被隆隆的发动机声轻易地盖过了,但方秉然已经听到了。 他侧头看她,刚才的那个笑容似乎一直没有从他的嘴角淡去:“没关系,四年都等过了……” 这句话又隐晦地告诉了沈清歌,他喜欢她的时间有多长。 沈清歌终于不能再继续装傻,她感觉到自己的心,欢喜地快跳了好几下。 这种反应,有点陌生,又有点让她不知所措。 她握紧的右手捂着胸口,胡乱地想着,此情此景,换做任何人,听到自己被一个优秀的男生,暗暗地喜欢了这么久,都会有她这样的反应吧?她为自己找到了理由,然后终于可以比较坦然地正坐在这个位置上了。 “我只希望,以后你不要刻意地避开我就好……”方秉然靠在椅子上,眼神盯着车顶的某一点,像是在自言自语,“如果不愿意,就明明白白地告诉我。” 车子忽然颠簸了一下,摇摆间她的头撞到了他的肩膀,他起身扶她坐好,一只手落下,覆在她的手上,就再没有挪开。 沈清歌动了动冰凉的手指,还是没忍心离开那一握的温暖。 “好。” 在车子快要到站的时候,她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方秉然假寐的双眼微微睁开又阖上,嘴角的那一抹笑容更深了。 ****** 从冰原上下来,他们在宾馆里吃了顿简餐,休息了一会儿,又乘车去看了冰原雪水形成的森瓦普塔河,难以想象,那一缕一缕细细的冰川雪水竟可以汇成如此磅礴的河流。 夏天正是此河的丰水期,在地势落差大的地方,河水更加湍急,还形成了规模不小的瀑布,沈清歌蹲在河边,把手慢慢地探入水中,立刻惊呼一声缩了回来:“好冰!” 此地的海拔已经下了3000米,她脱去了闷热的滑雪衫,太阳晒在她的脸上,照着她鼻尖上的小小汗珠,和她身后的河水一起,泛着微微的光芒,在这片反光的掩映下,她如花的笑颜看起来竟有些不真实。 方秉然也顾不得给她拍照,上前一把拉起她,退了一步,才道:“小心一点,摔下去可不是好玩的。” “你还真当我是个弱不禁风的了?”沈清歌气鼓鼓地甩开了他的手。 “啊,难道不是吗?”他毫不在意地收回手,摸着挂在胸前的相机,反问道,“那刚才是谁,在冰原上走了几步就想逃回去的?” 沈清歌一噎,对着河水看了半晌,喃喃道:“我只是,想试试它的美容效果嘛。” 方秉然看着她在阳光下又白又细,不见毛孔的肌肤,认真道:“我觉得,你用不用没两样。” 虽然知道他是在夸她,但这话听起来,更像是自己的皮肤已经差得没救了似的。 沈清歌斜着眼睛狠狠地睇了他一眼,看到他明明对她这个眼神有些不解,脸上却仍然保持着纹丝不动的表情,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我觉得,你用不用,也没两样。” 冰上加冰,也就这个程度了! 她笑着揉着肚子,跑回了车里。 方秉然显然不知道她到底在笑些什么,但这是他印象中,她在他面前笑得最为开怀的一次,他望着她纤瘦活泼的背影,也慢慢地笑了起来。 ****** 第164章 想亲就亲 车子慢悠悠地在山路上开着,到了贾斯珀镇稍作停歇,又去了药湖、马琳湖和马琳峡谷,蓝天、白云、雪山、碧湖,这样的景色看起来或许相似,看多了或许也有单调,但在方秉然的镜头里,这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树都是那么的动人,药湖边窜出的几只大角羊啃着沈清歌裙摆的那一瞬,是他最最得意的一张照片。 离开马琳峡谷后,方秉然开着车问沈清歌:“为什么不要去班芙?班芙很漂亮。” 沈清歌抿着嘴,一声不响地坐在位置上,翻着从小镇上拿来的免费旅游宣传册,属于班芙的那一页,是一片片花海围绕的青山碧水,与贾斯珀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 方秉然见她的目光流连在那张在绿树掩映中依山傍水的古堡饭店的照片上,心中轻笑。 他们在镇上歇息了一晚,计划第二天去埃德蒙顿游玩,然后就在当地还了车,乘飞机去多伦多附近再好好玩上几天,随后一起回国。 沈清歌的签证要求和方秉然还有些不同,方秉然的更为自由些,没有出入境地点的限制,让沈清歌很是羡慕。 “你的签证为什么会办的这么快?”安晓炎知道她要去加拿大也不过是出发前一周左右的事情,就算他听说了后立刻就去办,也只有十来天的时间,她等签证可是等了足足三周! 方秉然手握方向盘注视着前方,淡淡地说:“这个我也知道的不多,都是我爸爸让人弄的。” 方氏集团的老总方毅? 沈清歌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地问:“那……你跟你爸爸是怎么说的?” 他跟爸爸是怎么说的? 方秉然瞥了她一眼,想起方毅当初听到他要求时,惊诧的表情。 要说单独出国,他也是第一次,而且又是那么仓促地去这么遥远的地方,完全不担心是不可能的。但方毅终究什么都没有问,他拦住了想一问究竟的洪函茹,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他的首席秘书,让他尽快想办法办理签证。 签证很快就出来了,方毅把夹着机票的护照递还给方秉然的时候,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多加小心。”就起身走入了自己的书房。 沈清歌见方秉然不说话,愈发担心起来,手里无意识地玩弄着自己的裙角,望着窗外的风景,眉头微蹙。 方秉然在一个岔道口把车子驶上了高速,才开口轻轻道:“我的爸爸是个很开明的人,他什么都没问。” 这在他们这一辈的父母里,是很少见的,即便是安晓炎,每周都要向自己忙得顾不了家的爸妈例行汇报自己的行踪,但凡是他们问的,都要交代的一清二楚。 而自己呢…… 沈清歌轻轻叹了一口气,她却多希望有个能对她絮絮叨叨的妈妈呀! “为什么叹气?什么都没问,不是很好么?” 沈清歌摇摇头:“我不是为这个叹气……你和你爸妈的关系,应该很好吧。” “有吗?只能说还不错吧。”他想了想又道,“其实有一阵子,可以说很不好。” “为什么?” “在我十来岁的时候吧,爸爸的公司出了点问题,我妈又遇上最繁忙的轮班,我经常回到家里,只是一个人,保姆做完了饭就走了,没人管我作业,也没人管我睡觉。我心里气他们,就故意从外面抱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回来养,要知道,我妈是医生,可是最受不得这种小动物的脏乱的,而我爸……”方秉然说到这里,笑了起来,他回头看了正用心听他说话的沈清歌一眼,继续道,“他对猫毛狗毛什么的,有点过敏。” 沈清歌一愣,掩嘴笑了起来:“你这个抗议可够损的。” 方秉然见她高兴,又兴致勃勃地继续说道:“我妈那时候生气极了,命令我立刻把那只小猫扔出去,我不肯,又说不过她,就把自己和小猫一起关在了房间里不出去,后来还是我爸出面劝了我妈,才把那只猫留了下来。” “那你爸爸自己岂不是很痛苦?” “是啊,一回家就打喷嚏,不过那样的时间也不多就是了。” “那后来呢?小猫呢?” “后来……”方秉然嘴角的笑意慢慢淡去了,他握紧方向盘,缓缓地说,“后来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饮水机断了水只能自己烧水喝,那只小猫因为天冷蜷在厨房的煤气灶角落里,我拎着水壶想站上椅子往暖瓶里注水的时候没有注意,被它绊了一下,跌倒了。” “啊!”沈清歌轻呼一声,坐直了身体,“你烫到哪里了?” “右手、小腿和脚上,右脚的脚背最严重。”他轻轻地说,随后转头对她一笑,“住了好久的医院,不过现在都没事了。” “那时,很痛吧?”沈清歌喃喃地说,她学农时被烫伤了一点手背已经觉得无比痛苦,难怪那时他这么紧张,“怪不得你一直穿长裤……” 就算是运动会的赛跑,穿的也是类似足球运动员的那种长袜,把小腿包得密密实实。 听她这么说,方秉然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你观察得真仔细。”心里却是十分高兴的,原来,就算在那时,她的眼里也不全都是秦漠。 “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没有继续弹钢琴吗?”她的视线落在了他握着方向盘的右手上,似乎看不出什么疤痕。 “嗯,右手上的还好,也及时冲了冷水,但脚上的被厚衣服捂着,就有点严重……出院以后,忙着补落下的功课,钢琴就被放在一边了。” “那那只小猫呢?后来怎样?” “后来……”方秉然轻叹了一口气,道,“后来我住院,爸妈很是焦头烂额了一阵子,那猫就被我妈寄养到了宠物店里,等到回过神来想起它时,宠物店打电话来,说那时小猫也被烫到,伤口没有及时处理感染了,所以就……” 他微微向另一边侧过头,好一会儿才转过来,自嘲道:“这可是我养的第一个宠物,以后也再没养过。” 车子里的气氛变得沉重起来,沈清歌沉默了一会儿,轻轻道:“你以后,可以再养一只啊。” 方秉然没做声,变道超过了前面的一辆车后,忽然问:“你呢?喜欢猫吗?” 沈清歌转头看了眼他那一本正经望着前方路况的侧脸,轻轻地“嗯”了一声。 “好啊,那以后再养一只。我喜欢虎皮的,你呢?” 沈清歌的脸终于忍不住慢慢地红了起来,她回过头望着窗外飞逝的绿树林,装作没听出他的言外之意。 但方秉然却不依不饶地追问:“你喜欢什么样的?” 沈清歌拗不过他,没好气地回说:“三花的。” “哦。”方秉然略略失望地应了一声,默了默,忍不住还是补充道,“三花的不好看。” 沈清歌抿着嘴,摒了一会儿,还是笑了出来。方秉然对她回以不解的眼神,她却捂着肚子笑得更大声了。 于是他终于明白过来:“你故意的!” 抿了抿嘴,他也跟着笑起来。 “你这个……”他笑着说了一句,看了看她笑得双颊红润的小脸,咽下了后半句。 “好啦,其实我喜欢那种黑白的,毛长长的。”她掩着嘴又笑了两声,从车门边摸出一瓶水来,喝了一口,“上初中的时候,一直路过一家宠物店,那家的店主就养了一只这样的猫,冬天的时候,经常看到它趴在玻璃门后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所以就想养一只那样的?”方秉然接口问。 “不……没想过养,奶奶不喜欢猫……”沈清歌欢快的声音忽地低落了下来,“我那时,为了考市一中,读书读的很辛苦,还有练琴……所以很羡慕那只猫的悠闲。” “你一直跟你奶奶住一起?” “对。”沈清歌沉默了一下,咬了咬牙,抬头看着他,道,“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的弟弟是爸爸和继母生的,我们……不住在一起。” “嗯,我知道。”方秉然轻描淡写地应了,好像这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似的。 沈清歌听了他的话,却红了眼眶,逼着自己,一字一句地道:“我的妈妈,是跳海死的,因为我爸爸的缘故,他……” 车子突然往路边一歪,方秉然打了方向,随后一个急刹车,把车子停在了硬路肩上,转头看她时,脸上有着掩不住的惊讶。 沈清歌努力吸了口气,眨了眨酸涩的眼睛,不敢看他,只能垂下眼睑,道:“我爸爸,那时……” 只听得“咔哒”一声轻响,一个阴影遮住了透过车窗照在她身上的阳光,她抬起头,看到方秉然的脸在她的视野里越来越近,他微阖的双眼里带着万般的怜惜,随后,她的唇上微微一暖,如蜻蜓点水般,甚至还来不及有什么反应,他又坐回了驾驶座上,重新绑上了安全带。 “不开心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他淡淡地说,“你是他们的女儿,但更是你自己。” 沈清歌愣愣地看着他,直到嘴角尝到了咸咸的味道,才发现,自己的泪水已经无声无息地流满了脸颊。 她拿起纸巾擦干,泪水却控制不住地,越擦越多。 方秉然长叹一口气,重新发动了车子。 “算了,想哭就哭吧。”他咕哝了一句,踩下了油门。 沈清歌抽抽噎噎地哭了一会儿,情绪终于稳定下来,才想起方才只顾着哭,却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你刚才,为什么那样做?” “什么?”方秉然专注地看着前方随意道,“哪样?” 沈清歌气结,她是怎么也说不住那两个字的,他是故意的吧?故意装傻吧? 方秉然回头瞥了她一眼,又看着前方浅笑道:“你是说亲你吗?想亲就亲了啊。” 为什么他能够像说喝茶吃饭一样说着这件事情?! 沈清歌又羞又窘地别过脸,别扭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你说过的,不愿意就告诉你。” “你不愿意?”他看向左边的后视镜,又变道超了一辆车,随后,淡淡地说,“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气氛再度沉闷起来。 方秉然空出一只手,打开了车子里的广播,猛然跳出的喧闹的摇滚,惹得两人一阵皱眉,他连忙又按掉了声音。 沈清歌想了想,从随身的包里窸窸窣窣地拿出了一张cd,塞入了音响里,一阵空灵舒缓的歌声响起。 方秉然一听就知道,这是当初他送给她的那张cd。 “你竟然还带着?”他讶异地看了她还没有合上的包一眼,竟然还瞄到了一个类似古董cd机的东西。 “cd机?现在听这个的人,很少了吧?” “嗯……可是我很喜欢……”那是她自己十岁生日时的礼物,沈宽那阵子对她格外地好,空闲时也一直陪着她,她拿到这个cd机时,简直欢喜地无法形容。可惜……原来这一切都只是计划性的讨好,因为,他马上就要娶张雪梅了。 她知道后,气得把机器砸在了地上,吴卓芳见了却说,借着东西来出气的人,最没出息。 她坐在地上抱着膝盖对着那个cd机哭了半天,还是把它捡了起来。她想着,摔不坏拼命用坏总可以吧,可是那时却用来用去用不坏,跟着她时间长了,渐渐的,又不舍得起来,虽然现在电子档的音乐文件很多,但她还是最喜欢听cd。 沈清歌抚着cd机上被磨去漆层的棱角,轻轻地告诉方秉然这些,说完后,她想了想,又道:“其实我爸爸对我也算不上差,经济上一直没为难我,也一直叫我住回去,我却不愿意委屈自己去讨好继母,还是奶奶这里自在些。” 她转头对方秉然笑笑,又问:“我的家里是不是很复杂?” “还好。” 还有更复杂的没告诉你呢! 沈清歌望向窗外,心情突然变得好转起来。 “对了,这张cd我很喜欢,谢谢你。” “不客气。” 两人静静地坐在车上,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 ******* 第165章 惊喜 从贾斯珀开往埃德蒙顿大约需要四小时左右的车程,为了赶到埃德蒙顿去吃午饭,两人起了个大早。沈清歌说了这么多话,又哭了一场,靠在椅背上晒着暖暖的太阳,就觉得有些疲累,方秉然把冷气调小了一格,轻轻道:“累了就睡一会儿吧。快到了我叫你。” 沈清歌轻轻应了一声,半闭着双眼,迷迷糊糊地,就在歌声中进入了梦乡。 她没有睡很久,醒来时,车子仍是在高速上行驶。 她迷迷蒙蒙地睁开眼,窗外的天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浓云密布起来,阳光被挡在了云后,看上去就有点阴沉。 “醒了?马上就要到了。”方秉然的声音低低响起。 她含糊地“嗯”了一声,摸出了水瓶喝了几口,定了定神。 路边矗立着的路牌在她眼前一闪而过,她眨了眨眼,急忙回头去看,又翻出地图仔细地确认了一下,叫道:“怎么回事?我们这条路不是开向埃德蒙顿的?” 方秉然嘴角微翘:“你终于发现了?” “那是去哪里?” “班芙啊。” 沈清歌捏着地图呆在那里,又是生气又是好笑,脸上一时不知作什么表情,最后只能把手上的地图狠狠地一把扔在了他的身上,气道:“你这人怎么这样!” 方秉然笑着用手臂挡开了地图:“喂喂,我在开车呢。” “不是说好去埃德蒙顿的么?怎么又会开到班芙去?而且还不声不响的就决定了,你……简直气死我了!” “我是看你对着班芙的那几页翻来覆去的看,明显很心动,我们也不是没有时间,那为什么不去呢?”方秉然淡淡解释了一下,又回头看了眼还在气鼓鼓瞪着他的沈清歌,失笑道,“实在不想去,我们就在班芙镇上吃顿饭,再往埃德蒙顿开?一个下午也差不多可以到了。” 沈清歌别过脸不理睬他,路边的景色已经开始渐渐开朗起来,到处都可以看见绿树野花,班芙镇已经出现在视野里,方秉然不声不响地把车子驶入了镇上一家饭馆的停车场停好,拉了手刹,随后双手搁在方向盘上,转头问她:“怎么样?想好了吗?” 沈清歌再度白了他一眼,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 方秉然也不着急,靠在椅背上舒展着身体,四个小时的连续驾驶下来,要说不累是不可能的。 沈清歌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如果她坚持要去埃德蒙顿,方秉然自然不会反对,但这就意味着吃完饭休息一下后,又要连续开好几个小时的车…… 其实,自己确实很想来班芙看看,如果不是因为秦漠…… 她咬了咬嘴唇,挥开了心中的那个影子。 仔细想想,自己也太过执拗了,秦漠来过又怎样?回国以后,留下他身影的地方更多,难道她都要一一回避吗? 但是,就这样同意好像又…… 想到这里,她又斜了方秉然一眼。 “你一早就有计划吧?所以一上车就说了那么多话。” “当然不是。” 想转移她的注意力是真的,但却没想到会说了这么多……那些事情,他本来以为都忘记了,原来,只是没有适合的人倾诉而已。 沈清歌也不管他的理由,双手抱胸看着他,一脸找茬的样子:“既然早有计划,那你定的什么饭店?如果我喜欢,就去。” 相处的这几日,她渐渐对他有了了解,方秉然做事情还是比较有计划的,酒店、餐馆乃至租车,如果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订,他基本都会去订下。 方秉然听了,也不回答,直接发动了车子,一调头,走上了一条小路。 “你一定喜欢。”他望着前方,信心十足地说。 沈清歌在一个转弯时也看到了路口的指示牌——古堡饭店,她垂下头,抿着嘴偷偷笑了一下。 巍峨的建筑渐渐进入他们的视线,方秉然在酒店门口停了车,立刻就有热心的门童帮忙打开了车门。 方秉然要了两间对门的房间,上楼后把两间房的大门推开,一边是群山隐隐,一边是碧水潺潺,他倚门而站,笑着问她:“你要哪一间?” 那个笑容,怎么看怎么像奸计得逞后的得意之笑。 她抿着嘴快步走入那间对着湖水的房间,重重地关上了门。 不过是刚刚把行李收拾妥当,方秉然便来敲门,喊她下楼吃饭,她打开门虎着脸跟着他走到一楼的餐厅,跨入餐厅大门的那一刻,她惊呆了。 餐厅里只点了零星的灯火,采光全靠墙边的一排拱形大窗,太阳努力地从云层里露出了它的脸,金色的光线透过窗洒在了靠窗的那一排桌椅上,把坐在那里吃饭的人,都镀上了一层漂亮的金边。窗外是美丽的湖景,野花点缀在岸边,湖的对面是山,一座挨着一座,虽然是夏天,山顶上也有着积雪,最远处的那座高山隐在了一片飘渺的白色中,分不清哪些是雪,哪些是云。 沈清歌双眼晶亮地指着靠窗的一个空位,道:“我要坐那边!” 服务生带着他们到了位子边,又递上了菜单。 这是家咖啡厅,提供的食物并不多,两人各自点了一份套餐和一份饮料,面对着面默默地吃着。 吃完后,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方秉然放下杯子,望着故意把目光投向窗外的沈清歌,轻轻说:“不要生气了,我只是……想给你一个惊喜。” 确实是“又惊又喜”。 沈清歌啜了两口果汁,被里面的甜味齁到,嫌弃地皱了皱眉,终于把小脸转过来,静静地望着他。 肚子填饱了,景色也看够了,其实她心里已经不生气了。 或许他真的只是好意,只是……这种方式,她实在很不习惯。 “你知道吗?我那时真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我还在车上睡了一觉……真是被卖了也不知道!” 方秉然挑挑眉,欲言又止,他招来服务生签了单,站起身对她说:“走吧,去湖边走走?” 古堡酒店旁的湖叫路易斯湖,夏天的时候,各色的野花密密地挤在一起,开满了湖畔。 他们沿着野花地里的小径走到湖边,湖边有个小小的码头,可以租赁手划船。沈清歌饶有兴趣地看着租船的游客因为不会用桨而只能在码头附近打转,直到有人在岸边大声指点。 好像,很久以前,她也曾经和一个人在湖水上泛舟…… 胸口骤然间闷闷的,她坐在椅子上,对着湖水呆呆出了会儿神,忽地对方秉然说:“回头我们换个房间吧?我不想看水了。” 方秉然“嗯”了一声,也坐了下来。 群山环绕中的湖泊带有着平地上没有的壮丽,此时阳光从厚厚的云层缝隙中射下来,把云层分成了深深浅浅的好多层,一抹强光照射在湖中,周围的景色都瞬间暗淡不少,这样的景色,真真仿若仙境。 “好漂亮。”沈清歌赞叹道。 “确实。”方秉然举起了相机,对着那片快要消失的阳光,按了下去。 两人坐在椅子上看了许久,才起身回到了房间,略略收拾了下,就带着行李互相交换了房间。 下午的时间,方秉然想四处走走看看,沈清歌却想在宾馆里稍作调整,两人便约了晚饭的时间,互道了声“再见”。 沈清歌坐在阳台上看了一会儿书,就觉得倦意翻涌,她从来没有连续这么多天在外头旅游,虽然一路上都是坐车,可她还是有点无法适应。 于是她胡乱地换了件睡衣,倒在床上昏昏沉沉地又睡了过去。 再度睁开眼睛时,窗外已是红艳艳地一片落日景色了。 她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 “喂,好几天没有打电话,你这边怎样?”是安晓炎打过来的电话,现在,她那边还是清晨吧? “还好啦,回来后我详细告诉你。”沈清歌怕让方秉然等,讲电话的语气就有些敷衍。 “回来当然要详细地说,现在你只要简略地交代下就好了。”说完她贼贼地笑了两声,又问,“你是不是心虚呀?方秉然有没有找到你?” 竟然还好意思主动提这件事?! 沈清歌不咸不淡地应了她几句,终于哄得她挂了电话。她掀开毛毯,穿好拖鞋,刚想要起身,一张纸从枕头边滑落了下来。 她捡起一看,费了一点心思才认出,这照片里长发披肩,脸带怅然的不正是自己么? 她心念电转,忽然就明白过来,这一定是方秉然落下的! 难道这就是程静羽说的,夹在书里的照片? 沈清歌对着照片细细看了一阵,才确定她身后的背景应该是市一中。 这是她站在篮球场上时拍的照片。 一场久远的篮球赛从记忆里浮了上来,她记得,他确实拿了安晓炎的相机在拍照的…… 原来,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在喜欢她了吗? 照片看上去不新,边上还有些磨旧了,像是一直被拿出来翻看的,想到发现它的地方……沈清歌的脸微微红了起来。 第166章 做我的女朋友 她捏着那张照片站在窗前愣愣地发了会儿呆,还没想好怎么处理,门铃响了起来。 一定是方秉然来找她吃晚饭的! 怎么办?他会不会发现自己忘记把照片拿走了? 沈清歌咬了咬嘴唇,听到又一阵门铃的催促,她赶紧把照片胡乱塞在枕头下,然后跑去开门。 门外的方秉然神色如常,他看了眼她的睡衣,眼底泛起了惊讶:“又睡了?” 讲得好像自己有多么贪睡似的。 沈清歌撇撇嘴,想到那张在枕头底下的照片,又看看站在面前,一脸闲适淡定的方秉然,忽然很想知道,他心底的秘密被戳穿时,他那张脸上会有什么表情。 于是,她双颊微红地退了几步,示意他进屋。 方秉然却在门口彬彬有礼地说:“我不进去了,你换了衣服快出来吧,我在电梯口等你。” 越是这样,想逗他的心却越发强烈,于是沈清歌清了清嗓子,歪着头斜眼看他,悠悠道:“我方才睡觉的时候,在枕头下面发现了一样东西……” 虽然是别过头装作不经意的说出来,她的视线却一直凝在方秉然的脸上,看到方秉然一愕,眉头皱起又松开,随后……恢复了平静——竟然没有显现出一点点慌乱的神色! 于是她又不甘心地退了几步,往房间走去,边走边说:“我去拿给你看看。” 方秉然终于动了起来,他追进了房间,正好看到她弯下腰把手伸向枕头底部,连忙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叫道:“等一下。” 沈清歌心中偷乐,慢慢地直起身回望着他,眉眼带笑地等着他的解释。他却在下一秒,一个跨步走到床头,右手飞快地从枕头下面拿起了那张照片。 “喂!” 他的动作非常快,沈清歌根本来不及阻拦,只能徒劳地大叫一声,眼睁睁地看着他把那张照片,塞入了自己的口袋里。 “你怎么这样!” 方才的好心情瞬间荡然无存,她生气地跺着脚,对着他恼怒地大叫。 方秉然塞好照片后,却心情很好地对她挑挑眉,慢条斯理地说了声“谢谢!”。 一下子,沈清歌觉得,自己脑子里,有什么东西轰然炸响了,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一刻,理智全然崩塌。 “方秉然!”她对着他大叫着他的名字,水漾的双眼瞪的大大的,胸膛起伏着,小嘴张了几下,却说不出话来。 她该说什么? 指责他不应该随便拿她的东西? 可是那张照片本来就是他的呀。 说他不应该就这么闯到她的房间里来? 那好像也是她让他进来的。 他只是让她失去了嘲笑他的机会而已,还让她当场吃了个瘪! 最关键的是,她虽然揭穿了这个秘密,但是眼前这个人却任然一副淡定如常,若无其事的样子,怎么看怎么来气! 对,就是这个原因! 就像他擅自做主开来班芙一样,嘴上说着道歉的话,其实心里料定自己会留在班芙吧?他脸上那种不叫表情的表情,吃瘪的时候看,真的恨得心里痒痒的。 等下,他擅自做主开车来班芙后,根本没有向她正式道歉过吧? 沈清歌越想越气,一双眼不罢休地在他身上嗖嗖地刮来刮去,方秉然平静的面具终于裂开了一丝缝隙,他正了正身子,又清了清嗓子问道:“不去吃饭?” 说这话的时候他微微侧了侧头,避开了她的目光,于是,沈清歌看到了他鬓边碎发下露出的耳尖,那里正在微微发红! 她如获至宝地指着那里大叫道:“啊!原来你还是会害羞的!” 方秉然脸上飞快地闪过一抹异色,正眼对着她问:“我为什么要害羞?” 沈清歌被这句话彻底惹毛,她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伸手去掏他的口袋,嘴里大叫着:“你还嘴硬?还不是因为这张照片!等一下,你别躲,快点把它拿出来,喂!你这样把我的照片放在屁股后面,有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啊!” 和她笑闹挣扎的方秉然,听到最后这句话时,身形猛地一顿,一脸惊奇地看向她,随后,反手扶住她的双肩,弯腰大笑起来。 沈清歌也没想到自己会说出那么……“不文雅”的话来,一时窘在那里,自己倒先闹了个满脸通红。 方秉然清朗的笑声在房间里回荡着,她还是第一次听他笑得这么大声,听着听着,她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随即又用脚碰了碰他的小腿:“喂,笑好了吧。” 方秉然对她摇着手,闭起嘴巴闷笑了两声,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张照片,顺带矮身坐在了床沿上,然后把照片递给她: “给你,你要是喜欢再帮你去印一张。” 看吧!又说得冠冕堂皇、一本正经了。 她一把夺过照片,恶狠狠地问他:“你干嘛把我的照片放在枕头下面?!” 方秉然仰头看她,琥珀色的双眼里映着壁灯幽幽的光芒,嘴角愉悦地弯成了一个漂亮的弧度,轻柔地问:“你说呢?” 沈清歌的心嚯嚯地飞快跳了两下,低下头捋了捋头发。 ——从头到尾,她都在干些什么呀?! 她把照片往床头柜上一放,决定放弃这个话题,然后从他面前装作很自然地走过,道:“我要换衣服出去吃饭了……” 但方秉然却趁机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双眼直直地望入她的眼里,轻轻道:“清歌,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房间里一下子安静地只剩两人的呼吸声。 沈清歌的心往下狠狠地一沉,随后,飞快跳动起来。 他刚刚说什么? 他难道不知道,自己还在念着秦漠吗? 既然知道,为什么还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沈清歌,快点甩开他的手,快点生气,快点指着门让他出去! 但是,她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他深如秋水的双眼,被他握着的那只手像是瞬间僵硬了一般,麻麻的,怎么动都动不了。她只感觉到从他手心里传来的热度,汩汩地,通过手臂,往自己的心脏涌去。 “我向你保证,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扔下你,一个人走掉。”方秉然清冷的声音带着无限的温柔,继续蛊惑着她,“我们一起,努力把他忘掉。” 沈清歌僵硬的手指,动了动。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即便是知道,他还是义无反顾地追来了…… 在狮门大桥上孤立无援的时候,他的出现让她安心;在冰川高原上惊慌失措的时候,他的援手让她定心;在开往班芙的高速上聊天的时候,他的话语让她舒心;而现在,当他终于直白地告诉她心意的时候,他的举动又让她觉得……很开心。 自从考入市一中以来,她一直觉得自己的生活正在慢慢变好,昔日的灰暗正渐渐褪去,但她心底始终有一件最怕的事情,像是一根刺,时时刻刻地提醒她,她的生活越好,她越是害怕。 妈妈离开了她、秦漠离开了她、舅舅离开了她……她真的很怕,怕到最后,这个世上,和她亲近的人都远离了她,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 但是方秉然对她保证说,绝不会抛下她…… 鼻根酸酸的,沈清歌知道,她又想哭了。 方秉然拉着她的手慢慢站起来,向她走近了一步,另一只手试探地扶住了她的肩,随后,慢慢地加重了力道。 “好不好?”他低下头在她耳边轻问。 一颗泪珠从沈清歌的眼里滚落了下来。 他伸手把它从她的脸颊上抹去,喃喃地说:“你可真喜欢哭。以后,我要让你多笑。” 沈清歌仰起脸看着他,窗外落日的余晖已经隐去,房间里只开了一盏昏黄的壁灯,他立体的五官在灯光下线条分明,这样的俊脸,只要略略板起,就会给人几分说不出的压力。但此刻,他的那双平日让人觉得犀利万分眼睛,却正温柔地看着她。 恍惚间,她想起与他相识以来的点滴,她很少从他身上感受到压力,他仿佛一直是用这种眼神看着她,只是过去都比较隐晦地藏在平静的面目之后,而现在…… “如果……忘不掉怎么办?”她吸吸鼻子,轻轻地问。 方秉然眉头动了动,忽地绽开了一个自信万分的笑容:“你会忘掉他的。” 这样的自信,这样的有把握,就好像把一切都交给他都不用担心,沈清歌的心头一阵悸动。 她不由自主的开口,说了一句:“好。” 随后,她便被方秉然紧紧地拥入了怀中,他抱住她的力道是那么大,抚着她头发的手势又是那么地小心翼翼,她在他的怀里,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他对她万分珍惜的心情,刚刚收住的眼泪又掉了下来,落在了他灰黑色的衬衫上。 “你要记得,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扔下我一个……”她在他耳边呢喃着。 方秉然箍筋了她的纤腰,双唇轻轻地拂过她的耳垂,坚定有力地说:“我记得。” 她伸出手,也轻轻地抱住了他。 两颗心依偎在一起,“噗通、噗通”,跳得是那么的欢快。 窗外已是漆黑一片,只有远处的马路上还依稀亮着路灯。晚风吹过,白色的纱帘拂动着扬起,随后慢慢落下。他们两人拥在一起的影子在地毯上投下了长长的一条,穿衣镜里,她纤瘦的身影在他的怀中,是那么的契合…… 这样的一刻,他等了很久很久。 但是,终是被他等到了。 他转过头轻轻地吻着沈清歌的脸颊,她的脸上还有泪痕,沾在唇上咸咸的,舔在舌尖却漾开了无尽的甜蜜。 他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刻。 ****** 第167章 往事 班芙的天蔚蓝高远,班芙的湖碧绿清澈,班芙的山巍峨高耸,班芙的花遍地缤纷……沈清歌和方秉然在班芙高高兴兴地玩足了两天。他们在莫莲湖看日出,日照金山;他们在朱砂湖畔看伦德尔峰的日落,夜色朦胧;他们在路易斯湖上泛舟,仰望维多利亚冰川;他们乘着缆车到了山顶,在咖啡店里喝着咖啡俯视班芙…… 沈清歌彻底沉醉在这样的美景中,她忘记了曾经对班芙的种种别扭,也忘记了刚刚踏上加拿大土地时的忐忑与之后的伤心。 方秉然是一个很好的玩伴,明明是第一次来这里,对这里的一切都好似了若指掌,跟他在一起,沈清歌根本不用动什么脑筋,只需要好好享受美景美食。 夜晚,方秉然把一天中拍摄的照片都导入笔记本,沈清歌一张一张点开看去,她的一颦一笑,一动一静,都在他的镜头下纤毫毕现,而他自己的照片,则相对显得乏善可陈——那是沈清歌拍的。 沈清歌支着头看向靠坐在床上,舒展着长腿,低头看书的方秉然,他手上拿的正是沈清歌带来的《拉美西斯》。 “你有没有觉得,你很过分?”沈清歌突然说。 方秉然抬起头,挑眉相询:“过分?” 沈清歌掰着手指数着他擅长的东西:计算机、短跑、摄影……学习、体育、艺术上都有所长,而且,还很过分地都做得很好,对了,音乐上还会弹钢琴! 方秉然浅浅地笑了起来:“这很过分吗?我还是有很多不会的呀。” 沈清歌白了他一眼。 她知道,这个世上就是有些人,可以轻易把一些事情做得很好,而且花的精力比寻常人少得多! 她叹息地望着自己因为常年练琴而变得不那么秀气的双手,又想到自己苦读多年的英语在加拿大还比不上他抓了一学期的口语来得流利…… 意兴阑珊。 她关掉相册,在他的电脑上点点看看,随口说道:“我上一会儿网哦,你的电脑里,没有什么秘密吧?” 方秉然轻笑一声,道:“请随意。” 话音刚落,沈清歌便轻轻地“咦?”了一声:“你也玩wow呀?” “你玩的是什么职业?”她笑着转过头,看到了他微变的脸色,接下里的一句话就卡在了嗓子里。 “怎么了?”她轻轻地问。 方秉然捂着脸低笑了两声,抬起头,无奈地看着她:“我竟然忘了这个事情……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沈清歌双击了图标,登陆进了界面,随后,她看到了一个肌肉纠结的人类战士,头顶的id写着:溯洄。 她惊呼了一声,猛然转头看向方秉然。 方秉然对她歉意地一笑:“没错,那就是我。” “可是……可是……”沈清歌结结巴巴地回忆着,“不对啊,他说他的专业是电子信息技术……” “我所在的学院名称就叫电子信息学院。” “那、那他还比我大一届……” “是比你大一岁。”方秉然强调,“你读书读得早。” 沈清歌闭上嘴巴,看看他又转头去看看屏幕,最后,小声地问:“安晓炎知道吗?” “我想,她不知道吧。” “那你一开始怎么找到我们的?” 方秉然失笑:“你们一个叫炎舞一个叫曼舞,不是和直接贴上自己的名字差不多?” 哪有差不多?!差很多好不好? 沈清歌瘪瘪嘴,想到她在玩游戏的时候,曾经多次不务正业地跟他私聊,说一些谁都不知道的,以为永远都不会泄露出去的小秘密,但如今,知道这些的人,却正活生生地坐在她的面前。 她羞恼地扑上去,打掉那本还被他拿在手里装模作样的书,双手攀上了他的脖颈,握住。 “说,你为什么隐身在我身边?”这很不公平哎! 方秉然靠在床榻上,一脸轻松地看着她:“你说呢?” 又是这句话! “我说你不怀好意!” 方秉然再度失笑,他认真想了想,点头承认道:“好吧,确实有那么点。你那时很消沉,网上跟你说话也回复地很简短,听说你在玩网游,我向安晓炎问到了那个游戏之后,想也没想就去注册了……” “安晓炎什么时候这么笨了?你向她打听游戏和服务区她都没有怀疑吗?” “没有服务区。”方秉然淡淡地说,双目炯炯地看着她,“我只问了一个游戏的名字。” “没有服务区?”沈清歌喃喃地重复了一遍,一双手渐渐松开。 “我记得,那个游戏,有五六个服务区吧……” “六个。”方秉然定定地望着她道,“不过我运气挺好,随便选的第一个区就找到了你。” 那也彷如大浪淘沙了…… 沈清歌伸手遮住了他的双眼:“不要这样看我……”随后,她把头靠在了他的胸口,听到他的心脏,噗通噗通有力地跳动着。 “方秉然。”她低低地叫着他的名字。 “嗯?” “有件事情,我一直很想知道。” “说说看。” “那张照片……是高二篮球联赛的时候拍的吧?我记得,那时离我们同班不过2个月,为什么……为什么你会……” “为什么我会喜欢你?”他低头看她,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挠得他的心口一阵酥痒。 “你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么?”他低声问。 沈清歌蹙眉想了一阵,不确定地说:“是不是,高一下的时候,我和安晓炎在一起的那一次?那一次,程静羽也在找你。” 他低低笑了起来,摇着头,胸膛一阵起伏。 “你应该记得,高一开学没多久,学校组织了一个义务劳动,你被分配到一个居民区里……” 她倏地坐起了身,脸色微微发白:“你怎么知道?” 那一天,被她暗自铭刻在心底的那一天,原本打算记忆一生,而最近刚刚决定彻底遗忘的那一天…… 那是一个阴沉的午后,彼时,她被分配到一个拆迁户聚集的居民区里做志愿者,其实说白了就是捡捡绿地里的垃圾,清理一下宣传栏之类的义工,和她同组的女生装模作样地做了一会儿,便耐不住性子,向她打了招呼,去逛马路对面的小店了。 沈清歌按部就班地做完了自己的事后,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掏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没看几页,就听到一个轻佻的声音笑着说:“哟,哥,你看,有个小美女躲在这里看书。” 她不为所动地翻过一页,却听见有人走近的脚步声,随后,一片阴影遮住了她的书。 “抬起头让哥看看,有多漂亮?” 她放下书,眼神冰冷地抬眼看去,是两个约莫十七八岁,穿得流里流气,头发染得花里胡哨的男生,有一个还在耳朵上打了一个耳钉。 带耳钉的男生见到她的脸,吹了声口哨:“看书多没意思,走,哥哥带你去打台球。” 沈清歌收起书,望着他们没有做声。 那男生见了便笑嘻嘻地伸手去拉她的手臂,被她侧身避开,随后,拿出了一个皮夹子。 “钱给你们,打球不去。”她淡淡地说,“我是市一中来这里劳动的学生,居委会都有登记,一会儿集合时见不到我,一定会有人来找。你们就住在这里附近吧?兔子不吃窝边草,你们拿了钱,就快走吧。” 那两个男生面面相觑,大概是没想到被他们调戏的女生能说出这么一通话来,都有些愣神,随后,其中一人反应过来,啐了一口,道:“你能有多少钱?摆这么大谱?” 沈清歌默不作声地翻开皮夹——一叠红红的纸币整齐地摆放在中间,目测下来,怕不是没有两三千。 那男生心动了,向她伸出手,道:“钱给我,你就走。” “不用给钱,也能走。”一个清润动听的声音从他们的身后响起,声音的主人笑着倚在墙边,指了指外面,“综治队的保安巡查来了,这阵子正在创建文明城区,你们还是安分点好。” 接着,保安握在手里特有的宣传创建的喇叭录音,从远处响了起来。 两个男生犹豫对视一眼,飞快退出了。 只剩下站在墙角愣愣的沈清歌,和离她不远处,笑盈盈望着她的,秦漠。 “傻瓜,钱不是哪里都有用的。”他探头看了看墙外的情况,又向她侧头示意道,“快走吧,马上就要集合了。” 沈清歌匆匆跟了出去。 她没有注意,墙角斜对面的住宅楼一角,也站着一个俊挺的身影,愣愣地,望着她的背影出神…… “你是说,那天你也在场?” 方秉然点点头,伸手摸了摸她光洁的小脸,颇为遗憾地说:“我只是……比他慢了一步……” 当时他也入学不久,被班里女生若有若无的目光,和程静羽叽叽喳喳的声音烦的不行,就想找个僻静的地方独自休息下,没想到,被他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他笑着揉着她的头发道:“寻常的女孩,一定不是被吓哭就是尖声大叫求援吧?只有你,居然会拿出钱包来和他们谈判……”虽然她这样的相貌加上金钱可能会使恶人更加觊觎,他转头低笑了几声,才慢慢道,“我那时就奇怪,什么样的女生竟然会在自己被调戏的时候,冷静地拿出钱来和人谈判,对你便多了一份好奇……后来高二时和你一个班,又同时报考了物理竞赛班,接触后才发现……” 他沉吟了一下,望着她,不说话了。 “发现什么?”沈清歌好奇地问。 “发现原来你虽然长得漂亮,读书却异常努力,对物理竞赛也是……”像她这样漂亮而家里条件优渥的女生,不都应该像程静羽那样,把读书当做消遣,关注衣服和自己的装扮,可爱而又有点烦人? 但沈清歌是例外。 她的生活要说单调无趣那是肯定了,平日也没什么娱乐,她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自己的学业上,她的脸上笑容不多,只有在听到安晓炎跟人争执吃瘪时,会忍不住露出一点笑意。 这个发现让方秉然平时,更为“毒舌”起来。 她就像是一个深深的谜团,越是想解开,就陷入的越深…… 正当他为着自己的一点小小的心思踌躇的时候,学农了。 他发现,原来对她动着心思的,并不只有他一个,有人比他更快…… 于是,接下来的高中生活里,就带了煎熬。 他认识那个男生,对沈清歌的好感,是不是也源于当初墙角的那一幕?如果,当初开口解围的是他,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方秉然轻轻地扶着她的脸庞,眼里的怅然慢慢地褪去。 不过不要紧,这一切都过去了。 现在,坐在她身边,和她秉烛夜谈的那个人是他。 以后,也只会是他。 这就足够了! ****** 第168章 回家 结束班芙的行程后,方秉然开着车去了埃德蒙顿,在当地的租车行还了车,略略逛了逛,他们就乘飞机飞往多伦多了,距离沈清歌与商务旅行团约定的日子只有1天了。 在飞往多伦多的飞机上,沈清歌有些感慨。 她曾经设想过,如果那些照片都是真实的,她是会在宾馆里煎熬地等待着回国的航班,还是放纵自己在异国他乡借酒消愁? 无论是哪个,也不会好过现在,有人相陪……她转头看向正在低头看书的方秉然,他的目光专注,双唇紧抿,显然看得十分投入。 “是我带来解闷的书,你倒是看得起劲。” 方秉然抬头看了她一眼,轻笑道:“写得很好,后面还有对吗?” “嗯,一共五本,我只带了两本来。” “你这么爱看书,怎么会去读了物理系?”他合上书侧头看她,又是忍不住一笑,“记得你高中的时候,不管走到哪里,都会随手带着一本书……” 自从那天晚上,说开了高一义务劳动的那件事,两人的心里都起了微妙的变化。 沈清歌对他多了一份随意,而他对沈清歌则多了一份纵容。说起高中时的事情时,不会再刻意避开某些话题,只是那个名字,却还是两人小心翼翼不去触碰的禁区。 “喜欢看书,是因为它能给我轻松,尤其是对那些符号、字母、数字厌烦的时候,看书最能调剂了,你不觉得吗?” “那你家里的藏书一定很丰富。” 说起她塞得满满的的书柜,沈清歌露出了骄傲的笑容,但随即发亮的双眼又转为黯淡:“你没去我舅舅那里看过,那才叫真正的‘丰富’。他的家里,到处都是书,客厅、卧室、书房……连洗手间里都有个抽屉是放书的。” 方秉然握住了她的手,轻声道:“是么?以后有机会,带我去看一看。”他顿了顿,又说,“我看你在j大那里的房间,书架都是空落落的。” “我的书主要都放在奶奶家了,还有点在……那个家里……j大那里,实在有点远,又不知道要住多久,所以很多书都懒得搬。” 方秉然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沉吟了一会儿,又问:“那你……还想出国留学吗?” 沈清歌望向他的目光里就带着惊讶:“安晓炎告诉你的吗?” 方秉然皱着眉,无奈地笑了起来:“你以为,安晓炎会把你的事情都告诉我吗?连她告诉我你来加拿大的消息,都是有代价的。” “什么代价?” “帮她家的林浩然在我爸爸的公司里,要一个暑期实习的位置。” 沈清歌愣了愣,蹙起了双眉,愤愤道:“好啊,她可真是会算计!” 方秉然接过空姐递来的饮料,抿了一口,道:“以林浩然c大学生的身份,来方氏实习其实并不难,难的是他现在不过才大二……”他的目光扫过沈清歌气鼓鼓的小脸,安抚地递给她一杯清水,又道,“其实……如果她来找我,单凭着你和她的关系,我也会答应帮忙,她不愿意占这个便宜,才说用消息来换的吧。” 沈清歌听了,侧头想了想,脸上的怒气便渐渐平息了几分,但还是有几分不甘心的,于是便向他要求要好好“操练”林浩然。 方秉然笑着把她带入了自己的怀中,轻捏她的鼻子说她小心眼,但最终还是保证回去后会“好好照顾”林浩然。 沈清歌这才算解了气,想想刚才的话题,又觉得他太好心,竟然一早就安排好了实习。 “若是……若是你这次来加拿大不是现在这样的一番情况呢?”她有些纠结地问道。 她是说,若是她和秦漠能顺利相见吧。 “这跟她来找我帮忙,是两回事。”方秉然放下杯子轻轻道,“当时,只想着快点过来找你,最坏的结果,不过就是浪费两张机票罢了,但是,最好的结果……” 他转过脸,与她的视线相对,随后,飞快地在她的鬓边印下了一个吻,惹来她脸上的一片绯红。 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够“趁虚而入”并且“取而代之”!这样高回报低风险的事情,不来搏一下的,怎么对得起父亲方毅多年来的谆谆教导? 他在她的耳边低低笑了起来。 “别说安晓炎了,说说你将来的打算吧,出国?美国?” 沈清歌“嗯”了一声又出了会儿神,才轻叹道:“以前是一心一意想出国的,现在……倒是有点不知道了……” “物理系,你如果真的想读下去做研究,还是国外好些。其实,计算机也是一样,不如,我们一起?” “哪有这么简单?” 说得好像全美国的大学都任你挑选似的…… 能同时申请出去已经很不错了,美国这么大,想要同时申请到一个或者临近的两个学校,成功的概率真的是非常小的。 方秉然笑笑,没有说话。 如果是一般j大的学生,申请起来的难度是很高,但是,如果拿了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的金牌,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他握着沈清歌的手,沉吟着,想着未来两年大学里的计划,和那让人期待的将来,第一次,心底泛起了甜甜地滋味。 ****** 当沈清歌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吴卓芳这里的时候,吴卓芳和杨嫂都各自暗暗地松了口气。 吴卓芳只是坐在沙发上,淡淡地说了一句:“回来了。” 杨嫂却立刻拿了购物袋,换鞋去买菜:“吃了这么久的牛排,囡囡一定腻了,今天晚上要好好炖个汤。” 沈清歌放好行李,拿了一瓶枫糖和一盒子花旗参出来,摆在了客厅的桌上。吴卓芳淡淡扫过一眼,视线就又落回了报纸上:“见到他了?” “嗯。” “还去吗?” “不去了。” 吴卓芳抬头看了她一眼,脸上的疲累是长途旅行的结果,但眼底却没有去加拿大之前的焦虑和哀伤,更没有两年前丽江回来时的失魂落魄。 是真的做了一个了断吗? 她微微点头,翻过了一页报纸,又问:“方才,楼下的那个男孩是谁?是他送你回来的吗?” 沈清歌意外而略显尴尬的神情被她收于眼底,她轻轻地笑了起来。 如果心里被人捅了个大洞,最好的弥补方式,就是再塞一个人进去。 想到这里,吴卓芳的笑容里便带了几分揶揄,沈清歌红了耳根,坐在她的身边,把加拿大的事情,挑了重点说了说。吴卓芳却在听到方秉然名字的时候,凝神想了想,问:“就是那个,你舅舅住院时,开车送你去看他的男孩子?” 这件事情,只是在跟奶奶说何韬病情的时候,随意地提过一句……奶奶,为什么你的记性能那么好? 沈清歌红着脸含糊地点了点头,借口洗澡休息,逃回了自己的房间。 吴卓芳望着她的背影,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来。 ——直到现在,她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心,才算真真正正地放了下来。 ****** 晚上,吃了杨嫂大显身手的晚饭后,沈清歌懒懒地靠在床上,打开了笔记本。 连上qq后,跟安晓炎亮着的头像讲了几句,竟然没有回复。 一定是在wow里疯玩。 她心念一动,也打开了wow,果然看到炎小舞的id在线,立刻就短了个微笑的表情过去。 安晓炎立刻打了好几个惊叹号过来,随后又说:“你回来了?你居然上wow了?天哪,是太受打击还是心情太好?你多久没上了?” “找你啊,明天有空吗?” “当然有!!没有也要有!!”安晓炎又打了一连串表情表示自己内心的激动,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你和方秉然……怎样了?” 沈清歌的眼睛往好友名单里瞟了瞟,溯洄的名字是暗着的。 她的嘴角却抑制不住地弯了起来,随后,轻快地敲下了几个字:“无可奉告。” 按下回车时,她甚至可以听到,安晓炎在电脑前懊恼地叫声。 屏幕上的聊天信息停滞了一会儿,忽的,又跳出一行字来:“哈,方秉然千里追爱,果然有效,你被他搞定了对不对?哈哈哈哈,我要去要红包!” “去你的红包!这事情我明天找你详细算。” “矮油,你不要顾左右而言他嘛,如果你和方秉然没什么,怎么会说‘无可奉告’捏?这种蛛丝马迹,可逃不过我安晓炎的法眼!” 是是是,安女王最厉害!沈清歌撇撇嘴,跟她约好了明天见面的时间就想下线,系统叮的一声提示,有好友上线了。 溯洄的名字,亮了起来。 接着,她马上收到了短信。 “还不睡?” “睡不着,陪我玩一会儿吧。” “好,不过不可以太晚,11点怎样?” 从她一开始在网游里遇到他,他似乎就一直在劝她早点下线睡觉,以前听着觉得漫不经心,现在听了却别有一番滋味。 其实,以她现在的疲累程度,一个副本打起来都嫌累。 “其实挺累的,要不,你给我打电话吧。” “好。” 溯洄的id暗了下去,随后,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沈清歌用右手操控着鼠标退出了游戏,左手伸向床头柜,拿起了手机。 “喂……” 她带着笑意的声音,回荡在房间里,显得格外娇柔。 ****** 第169章 势在必得 9月中旬,开学了。 沈清歌大三了。 早在她回国的第三天,就带着礼物去了何家,在黄珍的要求下,她还带去了在加拿大的照片,虽然和方秉然的合照只有零星几张,但黄珍还是旁敲侧击地把事情问了个七七八八。 黄珍对方秉然的好印象源于那次音乐厅的演出,后来何韬住院,方秉然常来的探望更是让黄珍真心喜欢,现在看到他终于和沈清歌在一起,自然是非常高兴的。 沈清歌走后,她在电脑上翻看着那些照片,对坐在一边默默喝茶的何昱宁说:“我看,清歌的终生,八成就这样定下了。” 何昱宁“嘁”了一声,闷闷地说:“不过是大学里谈个恋爱而已,结婚什么的,长着呢!你能担保他们以后不分手?” 黄珍瞪了他一眼,呸了两口,才道:“你以为小方是你呀!大学里谈了8个!你想想,小方追了清歌多久?这次清歌一个人独自去加拿大找那个市长的儿子,他能这么果断迅速地追到加拿大去,还把清歌甜甜蜜蜜地带了回来,这份魄力这份手段……啧啧。”黄珍感叹了两声,看到何昱宁脸上还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又说,“越难到手的,越是会珍惜,你看着吧,只要清歌心里真能放下那个市长的儿子,他们俩,准能成!” 何昱宁哼哼了两声,烦躁地放下茶杯,走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黄珍望着他的背影,轻轻地叹了口气。 自己的儿子,她又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心思?只是,清歌的血缘和他太近了,若是两人感情好也罢了,如今这个样子……她心里还确实矛盾。 心疼总归是有的,但好像……也挺解气的。数年来对她介绍的相亲都不屑一顾的何昱宁,也算是踢到铁板了!黄珍拿起手机,翻了翻通讯录,拨通了好友的电话。 臭小子,好好冷静一下以后,乖乖给我去相亲吧! 何昱宁还不知道他母亲放开手脚的媳妇征召行动,他只是打电话给沈清歌问她开学的时间,却被沈清歌告知,以后的接送不用麻烦他了。 挂了电话后,他心中的郁闷,达到了最高点。 他终于意识到,那个漂亮的、倔强的、可爱的、爱哭的女孩不会再像大学前两年那样,对自己那么亲近了,因为她的身边有了更亲近的人。 他躺在沙发上,翻看着一本英语原版书,这是他接下来的工作,但心烦意乱地看了半天,一页内容都没有看进去。 他放下书对着天花板发呆,脑海里却浮现出在普吉岛时,沈清歌按着差点被海风吹走的草帽娇俏而笑的模样。 自己到底对沈清歌是什么样的感情,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一开始,只当她是妹妹。他还记得小时候去堂姑姑家,那个跟在他身后屁颠屁颠,走路都走不稳的小奶娃。十年的间隔,再次见到她时,竟已经出落成一个气质绝佳的小美人了,礼貌而有分寸的行事,自然让他对她多了几分好感。 秦漠骤然离去对她的打击,他都看在眼里。 那样伤心却又故作坚强的模样,比什么都更惹人怜惜。 他想让她开心,所以经常逗她,他希望她身边能有一个保护她的骑士,所以帮她试探。结果呢?骑士追到了加拿大,为这几年的守候划上了个幸福的句号,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却没有意料中的欣慰。心,微微胀痛着,又酸又涩,这种感觉,好像从未有过。 难道,他对沈清歌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兄妹间的喜欢? 又或者,这只是做哥哥的,在看到妹妹谈恋爱时,吃醋的正常反应? 何昱宁闭起眼睛,扶额苦笑。 人的感情错综复杂,他理不清楚,他只知道,他现在,很不高兴! ****** 方秉然开车把沈清歌接到j大后,先把车子停在了绿苑,又去学校对面的馆子里吃了顿饭,直到暮色降临,才陪着沈清歌拎着她的小箱子上了四楼。 寝室里的其他三人早就吃了晚饭,各自坐在椅子上,叽叽喳喳地讲着暑期见闻了,方秉然的出现,让寝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三对目光齐刷刷地凝在了他的身上。 方秉然对三人温和地笑了笑,放下了东西,又低声和沈清歌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沈清歌站在门口,见他下了楼才关上了房门。 一转身,孙思琦和陈键各自叉腰抱胸,双眼晶亮地站在自己身后,一脸坏笑。 “老实交代,怎么回事?!”孙思琦先发制人。 沈清歌眨了眨眼睛,觉得实在一言难尽。 她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了加拿大的特产分给众人,陈键望着手里的枫糖了悟道:“你暑假去了加拿大?” 沈清歌点点头。 在她的配合下,孙思琦和陈键连蒙带猜,也把过程知道了个大概——跟聪明人讲话,有时候确实很省力。 孙思琦粗鲁地拆开沈清歌送的巧克力,扔了一颗到嘴里,狠狠地嚼了两下,酸酸地说:“我妒忌了。” 陈键也拈了一颗放到嘴里,含糊不清地附和着:“我也是。” 王蓉把巧克力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架子上后,回头笑道:“我觉得这样很好啊,刚才那个男生,和沈清歌很配呢!” “那你……和加拿大那边,彻底了断了?”孙思琦知道的比较多点,望着沈清歌的眼里就带了点狐疑,想当初她说秦漠不会回来,她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呀! 沈清歌默了默,右手下意识地去抚胸前,按下去才想起来,那条挂着戒指的项链,已经被她拿下来很久了。 “彻底断了。”她轻轻地说。 孙思琦还想再问,陈键看看气氛不对,连忙用眼神制止了她,掏出了新鲜到手的课程表,和王蓉大声讨论起来。 从大三开始,各专业的基础课都结束了,体育课在课表上的消失代表着每天早上痛苦万分的晨跑也结束了。在402寝室为此欢呼雀跃的同时,课表上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金工实习。金工实习,全称是金属加工工艺实习,是j大的传统科目,是每届学生、每个科系的必修科目,文科、理科修一个学期,工科修两个学期,每周一整天。 寝室四人对照了课表,孙思琦和陈键的金工实习安排在每周五,沈清歌和王蓉的则是在每周三,这个安排让孙思琦和陈键沮丧不已,每周五是逃离学校最美好的约会日,现在被灰头土脸的实习霸占一整天,约会什么的,哪里还有搞头? 两人呼天抢地了一阵,各自上网对着自己的男朋友大吐苦水,沈清歌也把课表输入了电脑通过qq发给了方秉然。 “好巧,我也是周三实习。”方秉然回复道,“听说衣服上很容易蹭油腻,你大一军训时的军装没扔吧?” 沈清歌打开储物柜翻了翻,从最里面翻出一套皱巴巴的军绿色衣服,拎开看了看,还是没勇气再次穿上。 “好难看……”她把衣服堆在一边,对方秉然说。 方秉然在电脑那边愣了一愣,低声笑了起来。 是了,出门时衣服、头发都要弄得服服帖帖,袜子包包都要搭配的稳稳当当的沈清歌,军训时穿着肥大的衣服站在大太阳底下已经是极限了吧,这套军装是不会再穿第二回的了。 那她会穿什么衣服去工厂呢? 他突然万分期待起来。 两天之后,他靠着自行车站在一号楼下等待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大楼门内慢悠悠地走了出来。 居然是白色的! ——是大一入学时统一购买的j大校服。 说是校服,因为是运动款式,多数人都把它当运动服穿,沈清歌的这套却还是簇新的。宽松的裤腿,肥大的拉链衫,穿在她的身上一点都不臃肿,扎得高高的马尾辫在她的脑后随着她的脚步一跳一跳,这个年纪的美丽其实并不需要装饰。 她坐上方秉然自行车的后座后,车子慢慢地行驶起来。金工实习的工厂距离东区寝室有很长的一段路程,差不多是j大校区的两个对角,方秉然和她是同一天实习,接送自是义不容辞。他骑得不快,路上更是会小心地避开一些大的裂缝或者坡坑,王蓉骑着她的小自行车越过他们时,回头对沈清歌抿嘴笑了笑,沈清歌有些不好意思地别过头,方秉然窄窄的腰身和宽阔的肩背就在她的眼前,那一身军绿并没有掩盖住他比例匀称的身材,反而被他穿出几分磊落来。 沈清歌想起在这条路上,她曾经一个人来来回回地独自走了两年,现在却有人稳稳地把着车头,带着她一起走……这种有依靠的感觉,真的很好…… “对了,昨天晚上接到通知,从下周开始,我要参加acm大赛的集训了,比赛就在10月。” “什么时候集训?” “每周二、四的下午和晚上……要不要帮你去教室占个位置?” 沈清歌摇摇头:“不用。我去绿苑就可以。” 一旦成绩不是她追求的唯一目标,她想做的事情就有很多,方秉然的生日就在12月,她心中有个计划,正愁没办法实行,每周二、四晚上的空档是再好没有的机会了。 她坐在后座上想得正美,方秉然没听到她的声音匆忙间回头一望,就看到她一脸得偿所愿的笑容,不由佯怒道:“我参加集训,你这么高兴?” “哪有。”沈清歌侧身看到了他嘴角隐隐的笑意,伸手抱住了他的腰,娇声道,“你比赛要加油呀!” 这样的声音,方秉然一点抵抗力都没有,何况腰上还有一对软软的玉臂? 他心猿意马了一阵子,又想到近在眼前的acm区域赛,神情又渐渐坚定起来,这个比赛,他志在必得! ****** 第170章 打工 第一次金工实习,沈清歌就受伤了。 钳工车间里,一排学生站着听师傅讲着如何把一个长条状的钢块加工成榔头的形状,车间不大,物理系的两个班把它占得满满。操作听起来也并不难,先用锯子锯出一个斜劈再用锉刀手工锉出其他的棱角和线条,最后用机器钻一个孔就算完成。 沈清歌拿着发到的钢块,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在台虎钳上,随后拿起锯子用力锯了两下,取下锯子一看,竟然只留下了淡淡的一条印迹,师傅一个一个台子看过来,走到她面前时,打量着叹了口气:“小姑娘,平时不运动的吧?” 沈清歌不好意思地笑笑,在师傅的指点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锯出了一个斜劈,放下锯子拿起锉刀时,右手都已经微微颤抖了。 期间有班里男生主动上来说要帮她,她望着其他几个埋头苦作的女生,婉言谢绝了。 她的手常年弹琴,难道还算不上灵巧?锯子是个力气活她不行,锉刀这种精细活儿,她就不信她干不好。 执拗劲一上来,她什么都顾不得了,中午匆忙吃了顿饭,又催着方秉然带着她到了实习工厂。当她把榔头递交给师傅,师傅满意地点点头,在她的名字边写了一个85时,摊开自己的手掌,手心里已经起了几个小小的水泡。 晚上,她带着这几个水泡去了钢琴社,这是这学期钢琴社的第一次会议,崔师姐升上了大四,社长之位要移交给大三的学弟,上次合演成功后,一直繁忙的演出邀请也需要一一安排。 沈清歌大二下学期基本没怎么来过社里,大家多少都知道她家里出了点事,这次的出现,便引来了不少社员的询问。她没法一一应对,便拿出了包里在班芙买的几大盒巧克力,大家欢呼一声拿去分了,渐渐地注意力也就转移了。 苏迟推门进来时,正好看到她坐在一边,和社员一起说笑着吃着巧克力,他向她招招手,引着她走到了靠窗的一角。 “暑假里几次约你,你都推说有事要忙,究竟在忙些什么?”他借着窗外的光线仔细看她,气色还算不错,“你舅舅家那边……还好吧?” 沈清歌点点头,没有说话。 社里一个活泼的女孩红着脸拿了一盒子的巧克力走到苏迟身边:“吃吗?沈师姐送的,味道很好。再不吃,要给那帮饿狼抢光啦!” 苏迟客气地向她笑笑,拿了一颗,目光扫过包装盒时,皱了皱眉。 “banff?”他看向她,惊讶道,“你去了加拿大?” 沈清歌低笑一声,抬头看他:“是啊,8月去的。” 他的眼中就有了感情的变换,有惊异,也有钦佩。 “知道他的消息了?见到他了么?” 沈清歌的目光黯了黯,随即又努力地笑道:“见到了,他很好。”她望着眼前那张和秦漠有着五六分相似的脸,又慢慢地敛起了笑容。 苏迟挑挑眉,嗤笑道:“看来,结果并不好。” 眼前的笑容让她想到了在温哥华某栋别墅前,那人灿烂的笑颜,她的心中微微一痛,强迫自己别过脸看向窗外:“确实不好,但……这也算是一个结果了,我可以,放下了。” 她的脸上满满的都是带着心痛的落寞,苏迟动了动手指,顾忌着周围的社员,最后还是把手放入了口袋里。 “对了,崔师姐有没有跟你说?她兼职的地方要人,想把我们两个介绍过去。” “没有。” 苏迟打量着她,忽然笑道:“你一定从来没有为钱烦恼过吧。” 沈清歌终于转头看向他,眼里带着疑惑。 “有时间的话,不妨去试试。” 说完,他转身离去。 会议结束后,崔风桦果然把她留下来,单独说这个事情。她兼职的地方是学校附近的镇上的琴行,因为她和另外一个老师都即将毕业,于是就需要新的老师来填两人的位置。琴行给出的薪水不低,生源又算比较固定,与j大钢琴社的合作也有很多年了,崔风桦就想秉承传统在社里找两个人,保持这条线不断。 沈清歌其实并不需要打工赚钱,但她刚刚决定要开始一段新的和以往两年不一样的大学生活,不出去体验一下兼职的苦乐,好像说不过去。再说,教授钢琴和做钢琴师不同,不会在公众面前露脸,也不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确实是钢琴社里兼职的上品,也难怪崔风桦着急想找人去代她。 她想了想,还没有做出决定,钢琴社的大门被打开了,方秉然站在门口敲了敲门,问道:“结束了吗?” 沈清歌见是他,笑着从椅子上拿起了自己的背包,对崔风桦说还需要考虑一下,转身拉着他的手下了楼。 崔风桦直到两人消失在楼梯口,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那个男生,似乎在某次钢琴社聚餐时出现过,结果还不那么令人愉快。 想想两人亲密的样子…… 又看看桌上被吃空的巧克力包装盒…… 她觉得她还是要再物色一个可以代替她兼职的人选比较妥当。 方秉然牵着沈清歌的手走到楼下时,正遇上从外头走回大楼的苏迟。 沈清歌一惊,下意识地想抽回手,却被方秉然用力握住,碰到了手心的水泡,引得她抽吸了两口冷气。方秉然歉意地看了她一眼,略略松手往上握了握,但仍然很坚持地没有放手。 苏迟直到两人走到大门口的照明灯下,才看清他们的脸,目光下移,看到了两人交握的双手时,脸上就露出了震惊。 “你好。”方秉然淡淡地向他颔首示意。 苏迟却看向沈清歌,等她的解释。 沈清歌垂下双眼,抿了抿嘴,在他固执的眼神中,轻轻道:“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苏迟失笑,别过头看向大楼对面的那片小树林。 “沈清歌,你也变得太快了吧?” 暑假前还带着那条宝贝项链,说话时也会愣神摸着戒指看向窗外的是谁? 不过才两个月的功夫,已经和别人出双入对了? 沈清歌低着头不说话,任由方秉然礼貌而客气地对苏迟道了别,拉着她离开了社团大楼。 他今天没有骑车。 两人默默无语地肩并肩走着,终于,沈清歌忍不住回头望去,大楼门口早已经没有了苏迟的身影。 方秉然拉着她的手一紧,停下脚步看着她。 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她知道,他有些生气了。 “今天崔师姐跟我说,有一个镇上的钢琴教授的兼职,问我有没有兴趣。”她不知道怎么跟他讲,索性另外开了个话题。 方秉然的脸色稍缓,“哦?”了一声,又问:“是去别人家里教么?” “不是,在琴行教,据说薪水也不错,所以……” “只要不耽误学业,一周去做个一两次倒也无妨。”他拿起沈清歌受伤的右手,摊开细细看了一番,轻轻问,“还疼吗?” “只要不碰,就不会疼。” “这个钳工是这学期里最累得一个项目,被你第一个碰上了。” “那你今天做的是什么?” “车工,做的正是这个榔头的柄。” “是吗?下回带出来,看看能不能装在一起……” 两人絮絮叨叨地一路走回了东区寝室,在一号楼下告别时,方秉然忽然问:“那个兼职,就你一个人去?” 沈清歌摇摇头,低下头轻轻说:“师姐还找了苏迟。” 一路积累下来的好心情,瞬间冻结在他的双眼里。 沈清歌见了连忙解释道:“我们是轮班的,一般不会碰到他的……” 方秉然盯着她半晌,伸手理了理她的鬓角:“你很想去,是吗?” “嗯……我还没有,自己赚过钱呢。” 这个理由让方秉然笑了起来。 “那你不要把班次排在周二和周四,不然我没办法去接你。” “其实……我可以自己回来的……” 她说得很小声,咕哝着带着抱怨,像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方秉然听着,嘴角的笑意就更深了。沈清歌见了,又想了想9点以后的j大周边,确实已经渺无人烟,如果叫不到车,一个人走在路上,还真有些渗得慌,于是撇撇嘴,又道:“好吧,那我自己过去,你来接。” 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方秉然笑着把她拉到了自己的怀里,抱着她轻轻道:“那个苏迟,我对他总有些莫名的感觉,或许……是那次联合演出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清歌,我那时真希望自己小时候没有放弃弹琴。” 沈清歌也跟着笑了起来,她伸手环抱住他的腰,歪着头看着他,娇声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吃醋了?” 方秉然下巴的线条紧了紧,又松开了,嘴角边一个浅浅的酒窝一闪而逝。 “确实吃醋了,怎么办?” 沈清歌在他的怀里磨来磨去,想了半天才说:“要不,我不去了?反正我也不缺钱。” 一个十足的小富婆的派头。 “你究竟有多少资产?嗯?”方秉然捏捏她白玉般的小鼻子,在她耳边戏谑地问。 “比不上你方氏的大公子呀。”她笑着避开,大大的眼睛斜睨着她,调侃道。 方秉然却叹了口气,揉了揉她的长发,低声道:“想去就去吧,这个工作安全性还是比较高的。你对孩子,也有耐心。” 于是崔师姐第二天就接到了沈清歌的电话,确认了兼职。崔师姐把两人带到琴行,让他们听了一节她的教课,又和老板正式介绍了一下,沈清歌的打工生涯,就此开始…… ****** 第171章 暧昧 方秉然的acm集训,说是每周二和周四下午,其实平常也很忙碌。经常泡在机房里编程序做题目和队友讨论算法。沈清歌的课程科目虽然少了,但增加了大量的实验,物理实验室里也经常一呆就是一个下午。 两人在一起不过一个月多的时间,在加拿大时,时时相伴,几乎形影不离,开学以后却常常只是一起在食堂吃一顿饭就各自东西,好不容易空出来的夜晚,沈清歌又开始一周两次的兼职。 周五回家的时候,安晓炎、王禹和吴昕源都非常有眼色地找理由自己回了家,沈清歌和方秉然下午都没课,才算是有一个比较适意悠闲的周末。 但这样的日子也不过只有一次,开学第二周起,培训的老师又加出了周日的特训。收到消息的时候,沈清歌和方秉然刚刚吃完饭,正在校园里散步,方秉然放下电话,对她无奈地苦笑:“没想到,一开学我们俩会这么忙。” “那个acm竞赛,很重要吗?” 方秉然点点头,拿起她垂在身边的右手轻轻摊开,手心里的水泡已经结了个痂。他的手指轻轻拂过那几个痂,抬头望着她的眼,认真道:“清歌,我想和你在一起,我知道,你心里还是想出国念书的,只不过有着担心才没有说出口……但是,如果我告诉你,这个acm大赛的金牌,可以把你的问题都解决。” 他的双手合抱,把她的手抱在了手心里:“j大以前拿过一次金牌,我觉得,拼一拼还是有希望的。” 沈清歌嘴唇翕合了几次,说不出话来。 是的,她确实很想出去念书,物理这种研究类的学科,想要读得深,国外肯定是首选,j大的物理系,每年毕业时,都有三分之一的学生申请去美国留学。 开学时,一位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学长曾经给他们做过一个报告,国外大学的各种研究和生活便利,使系内很多学生都心生向往。结合沈清歌自己在加拿大的见闻,那种异国的风情,悠闲的生活方式,都让沈清歌心动不已。 但这些,她不过是在学长的报告会后,跟方秉然略略提了几句…… 他也知道她的担心。 如果两人同时出国申请大学,申请到一起的概率是很小的。如果一人申请出去,另一人做陪读,期间又要费上几番周折,并且陪读并不能马上念书。 所以,她把这个想法深深地埋在了心底。 但方秉然竟然都知道。 沈清歌觉得自己的眼角涩涩的,垂下头,扑到了他的怀里。 “可是我觉得你现在很辛苦,比高三时的物理竞赛紧张多了。” 方秉然低声笑了起来:“这个比赛比物理竞赛可大多了……放心,我还是有几分把握的。只是……”他略略分开了两人的距离,皱眉道,“只是复赛和决赛可能不在国内,我们,可能会分开一段日子。” 沈清歌摇了摇头,挽着他沿着河边的小路缓缓地走着,小路的尽头是一座拱桥,他们走上去,在桥的最高点,停了下来。 “你真的决定了?”沈清歌问,“如果要出去读书,三五年都有可能,你的爸妈都同意吗?” “他们支持我四处走走看看,方氏的事情,并不着急我去接手。” 沈清歌借着夕阳和路灯的光亮,细细地看着他,她最喜欢他的那两道斜飞的浓眉,整齐地彷如人工修出,生气时只要微微一蹙,压着犀利的眼神就会很让人心慌。而每当看着她时,那两道眉多是舒展的,笑起来时,还略略带了点弧度,就像是现在,他自信地宠溺地看着她,好像所有的问题他都可以解决,一切都不用烦恼。 沈清歌很喜欢这种可以放心依靠的感觉,她轻轻地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幽幽的河水反射着路灯的白光,星星点点。 “那,我们寒假去上托福吧,明年暑假去念gre。” 方秉然伸手揽住了她的腰,紧紧的,随后,轻轻地说:“嗯,到时候,还要请你多多指教。” 两人在桥上依偎了一会儿,沈清歌便惦记着7点开始的琴行兼职,方秉然送她出了校门,在等出租时,忽地想起来一件事。 “十一的时候,世纪公园有烟火,安晓炎说5号那天要来看,你也一起来吧。” “去你家?” “嗯。看完我送你回家。” 虽然相似的烟火,她每年都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但她还是没怎么思索就答应了。 说起来,她也好像好久没有和安晓炎好好说话了。 ****** 10月5日很快就到了,十一的前四天一直淅淅沥沥地下着雨,连着两场烟火都取消了,5日的一早,天空便突然放晴,稀薄的白云棉絮似的在碧蓝的天空中飘着,安晓炎在电话里大呼万岁,半小时以后,就笑眯眯地站在了沈清歌的楼下。 “奇怪,你怎么不去找你家的林浩然?”沈清歌穿了件长袖对襟的低领连衣裙,拎着一个白色的小包,闲闲地问。她还特意把“你家”咬得特别重。 安晓炎知道,她这是还在生她的气呢,怪她用她的消息去交换林浩然实习的机会,不禁舔着脸凑上去,讨好地笑道:“很久没跟你说话啦,当然来找你。” 沈清歌打量着安晓炎新烫的微卷的长发,越来越有女人味的穿着,嘴唇还特意涂了亮色的唇彩。 “你呀!就你脸皮厚!”开口说要去方秉然家看烟火什么的,全市一中大概也只有她敢这么做。 “其实,方秉然很好说话的啊。很多事我只开了个头,他就很理所当然地接下去说完然后答应了。”清歌,你还是很有眼光的。 沈清歌却双眼微眯地盯着她:“很、多、事?” 安晓炎“啊呀”一声,自知失言,连忙捂着嘴嘻嘻哈哈地逃远了。 烟火要到晚上7点才开始,但沈清歌、安晓炎、林浩然和吴昕源、王禹却下午就到了方秉然家。 方秉然的这套房子虽然住了两年,却从未请人过来玩过,大家吵嚷着要重新“暖房”,便带了零食饮料和扑克过来热闹。 一踏入这套房子的大门,脑海里就立刻闪现出一个字,“大”。 三室两厅的结构,竟有着接近140平方米的面积,导致每个房间都显得异常宽阔。客厅是最大的,中间没有隔断,连着270度的大转角落地窗,看上去空旷无比。方秉然在客厅靠窗的地方放了一架钢琴,每个来客厅的人,第一眼就会看到它。 光洁透亮的钢琴漆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亮,安晓炎惊奇道:“方秉然,你会弹钢琴?” 方秉然笑着看向沈清歌,道:“会一点。” 安晓炎的双眼在沈清歌的脸上转了一圈,明白过来,揶揄地长长地“喔~”了一声,又捅捅沈清歌:“弹一首吧。” “不着急,先参观下吧。”方秉然温文有礼地引着她们俩从厨房看到餐厅,从卧室看到书房,书房里最引人眼球的,就是两架高至天花板的书橱,书橱里却空空荡荡,只放了两格,安晓炎好奇地问:“你的书呢?” 方秉然却向沈清歌瞥了一眼,悠悠道:“还没来得及搬来。” 沈清歌结合他的眼神,从他的话里听出了言外之意,又想着客厅里的那一架价值不菲的钢琴,小脸终于耐不住地飞红了起来。 “你觉得,如何?”不知什么时候,方秉然走到了她的背后,扶着她的肩膀,在她耳边低声问道。 她的脸连同耳朵,“哄”地一声,瞬间通红。 “我……我先去订晚上的披萨吧,你们要吃什么?”她几乎是逃离出了书房。 他们两人之间关系的确立,不过2个月不到的时间,这种暧昧的玩笑,确实有点超过限度了。沈清歌坐在沙发上,平稳着自己的呼吸,再也不在这个房间里走一步,直到王禹按下了门铃。 人陆陆续续地都来齐后,安晓炎便掏出了三副扑克,招呼大家凑在一起玩大怪路子,方秉然、王禹、沈清歌这一组把另一组赢的嗷嗷直叫,3:0的压倒性比分,让吴昕源毅然地放弃了牌局,直奔美食。 披萨送来后,大家边看电视边吃边说,等到吃完收拾好桌子,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方秉然站在餐厅的一角,看着沈清歌忙忙碌碌地拿着抹布抹着餐桌,又把装满的垃圾袋细细缚好。 “这些后天都会有钟点工来做,你先放着吧。”他不禁说道。 “这些都是吃的,就这样放在这里,你也不怕引来蟑螂。”她放下垃圾袋,起身打量了一下餐厅和厨房,心满意足地去洗手了。 “你把这袋垃圾放在门口边吧,一会儿谁回去,谁给带下去点。” 沈清歌洗着手,很自然地嘱咐着方秉然,话音刚落就觉得太过随意,这多像是相处经年的老夫老妻,互相指使着去做一些琐事。 方秉然却笑眯眯地拎着垃圾袋照做了,回来后在沈清歌的身后轻轻地问:“还有事吗?” 忽地,窗外响起了一声“碰”的巨响,安晓炎欢快的欢呼声随之响起。 “清歌,快点来,开始啦!” 第172章 巴宝莉的围巾 十一长假的七天,是那么的短暂,重新回到学校后,方秉然愈发忙碌起来。比赛的日期已经定在了10月底,地点在北京。 学校决定提前一周赴京准备,出发的日期,堪堪就在沈清歌生日的后一天。 出发前两日,集训结束,学校特批参赛的选手们可以各自回家准备出发,方秉然不过在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便又回到了j大。 沈清歌从物理实验大楼里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方秉然在一棵梧桐树下等她。他本来是侧身站着,似是在想什么事情,听到人声后转过身来,在人群中对上了她的视线,勾起嘴角,轻轻地一笑。 高瘦颀长的身影、隐在树荫中却依然俊美的脸孔,立刻就引起了物理系众人的注意。 “呀,你看那个是谁?”沈清歌身后的一个和王蓉同班的女生低声惊呼。 “j大的男生虽然多,这样的帅哥也很少见哎!” 走在沈清歌身边的王蓉轻声一笑,回头对她们俩道:“是沈清歌的男朋友,在等她呢。” 物理系两个班四个女生,只有王蓉和沈清歌比较熟,其他两人听见是她的男友,就没有了追问打趣的心思,转而说起晚饭的事情来。只是路过那棵梧桐树时,眼睛还是忍不住,往方秉然身上瞟了几眼。 男生们也早就注意到了他,心中还在猜测,就听到王蓉不大不小的声音,宣告系花单身生涯的终结,一时间,大家的神情都有点呆滞。 沈清歌见到他很高兴,小跑了几步迎上去,问:“这么早就到了?行李可准备好了?” “哪有什么要准备的行李?”他拉住她的手,在众人的瞩目下,顺着小路走向校门,“先去吃饭吧,位子我订好了。” “去哪里吃?” “俏江南。” 沈清歌诧异地“啊”了一下,又说:“这么远?我还以为是学校附近。” 方秉然看着她,似笑非笑:“二十周岁的生日,怎么可以马虎?” 二十周岁。 沈清歌心中一阵感慨。 这是她小时候,心心念念想长成的年纪,一晃眼,真的二十了。 小时候,心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在生日时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过,高中时,又期望陪她过生日的人永远就是心中挂念的那个,而现在……二十周岁的生日,除了安晓炎和室友们一清早的祝福,吴卓芳、何昱宁中午相继打来的电话,似乎,就再也没有人惦念了…… 想到这里,她的心情就有些低落,方秉然坐在她对面点了菜和饮料,看到她满怀心事望着窗外的样子,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之前他曾经问她,打算怎么过这个生日,需不需要提前一天帮她庆祝?二十周岁也算是个大生日,记得去年他自己的生日当天,洪函茹特地把他叫回了家,所以下意识的,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沈清歌当天也会和家人一起过,但她淡淡地说,不用了。 他瞬间想起在加拿大时,她曾经跟他说过的一些事情,现在想来,恐怕不是“复杂”两字,可以说清的。 眼前这个用倔强、坚强的外壳把自己的脆弱密密包裹起来的女孩,让他从心底里感到疼惜。 他站起身,走到了沈清歌坐着的那一侧,坐了下来。 在她疑惑的目光下,他拿过了自己的碗筷,轻轻地说:“我想和你坐一起。” 低落的心情稍稍欢快了起来。 两人在愉快的氛围下吃了顿饭,结束后又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车子开回绿苑的时候,已经11点了。方秉然把车子停好后,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个礼盒递给她:“生日快乐。” 在他的示意下,沈清歌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条羊绒围巾。 经典的驼色格子花纹,柔软温暖的触感,他展开围巾,帮她轻轻围上,白白的小脸露在外面,格外可爱动人。 “很好看。”他低声赞叹。 “谢谢你,我很喜欢。”她踮起脚尖,在他的嘴唇上飞快地印了一吻,随后有些羞涩地抱住了他。 两人安静地依偎了一会儿,方秉然拍了拍她的肩,道:“好了,上去吧,我要回家了。” “这么晚还回家?” “嗯,明天上午的飞机,我妈说她开车送我去。” 沈清歌收紧了自己的手臂,靠在他的身上,一想到接下来的两周,都看不到他,就觉得十分不舍。 但她知道,他是在为两人的将来努力。 “你先上楼吧,我看你上去。”方秉然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松开了双手。 他看着那个女孩围着那条围巾,依依不舍地走到了大门口,开门后,又再度向他挥了挥手,一个深深的凝视后,她转头,迅速走入了电梯间。 没过多久,11楼西面的一个窗户,亮了起来,她到家了。 他发动了汽车,驶离了绿苑。 在时间即将滑过12点的时候,他在高架上,对着繁华城市里闪耀着霓虹灯火的美景,许了个愿。 每年她的生日,他都要陪在她的身边。 ****** 十月底下了几场秋雨,气温一下子降了下来。 沈清歌穿起了毛衣,又惦记着身在北方的方秉然是否会着凉。 方秉然在网上告诉她,降温的当天晚上,他们几个南方来的参赛队就集体去扫荡了商场,他买了一件毛衣和一件风衣,让她不用担心。 降温的第二天,沈清歌拿出那条围巾戴上,配着白色的小外套和深灰色的毛呢大摆裙,在秋风里站着,楚楚动人。 孙思琦盯着她那条围巾,绕着她走了一圈,嘴里啧啧赞叹:“巴宝莉的羊绒围巾,方公子真是大手笔。” 陈键也跟着摸摸看看,然后抬头问:“有多贵?” 孙思琦歪着头想了想,道:“你一学期生活费?” 陈键的生活费已经在学生里算比较宽裕的了,她翻着眼睛算了算,嫉妒地拉住沈清歌的手臂,抗议起来:“方公子家里条件很好吗?当初大一我们问你时,你怎么不说呢?” “他不高兴人家说他的背景。” 陈键哼哼了两声,松开了手,孙思琦又扑上来不依不饶地说:“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那时候还说,你们两个‘不熟’!怎么现在,又是这么‘熟’了?” 沈清歌告饶地笑着躲开,又被身手明显灵活上许多的孙思琦拦住,直到她主动邀请她们寝室几个去晶馆吃晚饭,这顿拷问才算结束。 晚上去琴行兼职,她意外地遇到了苏迟。 “有个学生要考级了,要我加课。”他笑着对她解释道,灯光下,容色如玉。 一间琴房的门被打开,一个小女孩从房间里探出头来,双颊染着兴奋的红晕:“苏老师,快点来。” 苏迟转过头笑着应了,又回头对她说:“一会儿一起回家吧。” 沈清歌答应了。 苏迟学生的家长有车,很客气地顺便送他们回了学校,那个女孩在车上一直叽叽喳喳地对苏迟说些自己学校里的事情,打量沈清歌的目光,却十分不友善。 女孩的母亲对沈清歌抱歉地笑笑,沈清歌却毫不介意。 她静静地坐在车里,看着苏迟从容地和女孩对话,明明有点不耐烦,明明没有怎么用心听她讲话,但恰到好处的提问和应和,笑起来如沐春风的样子,都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听众。 沈清歌看着这个似曾相识的熟悉场景,恍惚间又回到了高中时代。 那些借故找秦漠说话的女生们的表情,简直和那个女孩如出一辙。羞涩的、兴奋的、望着他的双眼里,充满了期待和忐忑…… 而他呢?一副温文有礼的样子,嘴角一直带着温和的笑容,但她知道,有时候,他的思想早就不知道走到哪个天马行空的地方了。 这兄弟两人,都有着装模作样的天赋呢! 她怅然地别过脸看向窗外。车子开过了绿苑,让她想起方秉然临别时温暖的怀抱。 如果是方秉然呢?她不禁拿了他来比较。 如果是方秉然,一定是肃着脸坐在车后,虽然嘴上不说,眼里的不耐烦早已经明明白白地流露出来,伤透了那个女孩的心了吧。 想到这里,她不由有些得意。 她喜欢这样的男朋友。 以往和秦漠在一起,再怎么习惯,再怎么告诉自己不要介意,看着他和其他女生谈笑风生,心里总是不舒服的。 她一直不明白,有些女生的目的已经很明显了,为什么他还能装作不知道地和她们打趣呢? 但是,方秉然不会这样。 对于不熟悉的人,他甚至吝啬一个微笑。 这让沈清歌觉得……很有安全感。 安全感,她的人生里,最需要的,大概就是安全感了…… 车子照着苏迟的要求,停在了东区寝室的边门口,两人有礼地和那对母女道别,走入了门内。 “你很受女学生的欢迎呢!”沈清歌揶揄地笑道。 “你不也是一样?”苏迟瞥了她一眼,视线在她的围巾上,多逗留了几秒,“你看老板的安排,女生都归我,男生都归你,这几周教学下来,没有一个学生表示异议。” 他得意而夸张地叹了口气,又道:“请了我们俩,他真是赚了,应该让他给我们涨工钱。” 沈清歌想到老板初见他们俩时,那仿佛看到了招财童子似的眼神,抿着嘴笑了起来。外貌的出色,在很多时候,真的很占便宜。老板只是草草地听了他们俩弹了一首曲子,就拍着崔师姐的肩膀,乐呵呵地说:“你们j大的学生我很放心。” ****** 第173章 为什么不来找我? 一个学生是否喜欢授课老师,能对他学习的积极性产生很大的影响。像方才的那个女孩,有了这么帅气温柔的老师,练琴怕是也要比平时勤快上几分吧? 他们说笑着走到一号楼的楼下时,苏迟停下了脚步:“这几日,方秉然不在吧?那,晚上我来接你,好不好?” 沈清歌一愣,缓缓地摇了摇头。 苏迟笑了起来:“我可没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晚上你一个人回家挺危险的,听老板说,年底前这里附近会有点乱。” 沈清歌低着头踌躇了一下,道:“那下周的两天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苏迟盯着她的侧脸自嘲地笑了笑,挥挥手走了。 夜色里,沈清歌望着他的背影,方才好不容易消散的怅然,又涌在了心头。 明明知道,是不一样的两个人,但在没有人注意时,她却总会放任自己通过苏迟看到另一个人。 这次从加拿大回来,没有人问她,秦漠在那边到底怎样。听到她对这段感情的放弃,都好像觉得理所当然,关系亲密点的如安晓炎,还很直接地在她面前松了一口气。 难道,自己这两年多的等待,竟然是毫无意义的吗? 她垂下双眼黯然地转过身去,没有看到苏迟停下脚步,回头的那一瞥。 那是带着某种决心的一瞥。 ****** 方秉然不在身边的日子,过得安静又寂寞。 她不再埋首繁复的力学习题,而是把晚上空闲的时间,用在了绿苑厨房里的那个烤箱上。 第一次烤出形状漂亮,味道香甜的玛德蕾妮蛋糕时,她眼眶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这阵子从网上买了点烘焙书,看后才知道,高一时秦漠第一次带给她的那几个贝壳小蛋糕是法国很著名的点心,叫玛德蕾妮,做法很简单,但要烤出漂亮的形状,却是要费几分功夫的。 她把蛋糕装袋,带到寝室里给众人分享,安晓炎拿到蛋糕时,神情有着几分古怪,陈键吃得啧啧称奇,而孙思琦则酸酸地说:“清歌,你是不是已经在做全职阔太太的准备了?” 沈清歌知道孙思琦的嘴不饶人惯了,于是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你呢?官太太的准备可有了?” 孙思琦家里对她的经济制裁还在继续,她嘴上说不在意,但在看到沈清歌一些价值不菲的物件时,脸色却一次比一次难看,她和刘楠早已经过了蜜月期,刘楠大四后开始找工作,两人又为工作的事情,几度闹得不愉快。 沈清歌的这句话戳到了孙思琦的痛处,她的脸色立刻就变得苍白起来,眼泪在眼睛里转来转去,寝室里顿时就剩下了她越来越重的喘气声。 陈键对孙思琦的事情知道的最多,连忙出来打岔,但孙思琦不领情,和沈清歌互不退让地对视了一会儿,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即便是在号称平等自由的现在,门当户对还是存在的。 刘楠有自己的坚持,她也有她的。 或许,等她毕业以后,两人就会各自一方,随后,便像沈清歌那样,即使是再眷恋这段感情,最终还是会亲手为它画上句号。 沈清歌是知道这一点,才这么说的吗? 孙思琦不敢问,捂着脸,放声大哭起来。 沈清歌在她的哭声中,望着桌上包装漂亮的小蛋糕,也长长地叹了口气。 方秉然不在的日子,真的很难熬呢。 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晚上,她看到他的qq头像亮起来时,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问了他。 他打了一个惊讶的表情,然后问:“想我了?” “恩。”沈清歌按下了发送键时,觉得自己委屈极了,鼻子就是一酸。 “今天刚定下的,周四早上的飞机,晚上一起吃饭?” 周四,那就是还有三天。 沈清歌打开门,站到了阳台上。 已经是秋天的尾巴了,晚风吹在身上,有着抵不住的凉意,也带走了她眼里的水汽。她望着天上在乌云中忽隐忽现的弯月,怔怔地发了会儿呆。 阳台门再度被打开,陈键走了出来,拿着刚刚洗干净的内衣,哼着小曲儿挂在了衣架上。 “对月抒怀呢?小心着凉。” 沈清歌轻笑一声,转头看着只穿了一件单衣的陈键:“你才是,穿这么少。” 陈键跺着脚飞快地把衣服挂好,进门时,停了停,转头压低声音对她说:“孙思琦这几天和刘楠不高兴呢,你就别刺激她了。” 沈清歌垂下眼,点了点头。 心里却想起了大一时,孙思琦字字见血的那一番话语。 说她小心眼也好,爱记仇也罢,她终究是无法释怀的。 手机铃声从房间里传来,她走进去接了起来,方秉然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怎么网上跟你说话,都不回复?在忙吗?” 清如流水的声音,瞬间洗去了心头的阴霾。 “没有,在外面看月亮呢。” “看月亮?”电话那头传来了他的笑声。 沈清歌拿着手机走到了阳台上,再次关起了门。 ****** 周三晚上,她还没结束琴房里的授课,就看到窗外闪过了苏迟的身影。 她含笑地对着一个十岁的小男孩最后讲解了一遍指法,合上了琴谱。 小男孩对她道了别,拎着书包奔向了等在大厅里的母亲。苏迟站在一边和琴行的老板聊天,见到她出来,老板笑着对她招了招手。 “小沈啊,辛苦了,来,这是你上个月的工钱。” 老板递给她一个信封,摸上去薄薄的,大约还不够她昨天网上订购的蛋糕模具的钱,却是自己第一次,通过劳动赚来的。 她瞬间觉得这个信封有几分沉重,小心地放入了包中。 回学校的路上,苏迟陪着她坐在空荡荡的公交车上,在颠簸中,忽然问她:“自己赚钱的感觉怎么样?” 沈清歌转头看他,玉色的皮肤在路灯的勾勒下,泛着细腻的光泽。 苏迟盯着她的脸,慢慢地皱起了眉头。 “跟我讲话的时候,想着另一个人,是不是有点过分?” 沈清歌一惊,慌忙地别过头去:“对不起……” 但是,为什么这两个人,竟长得越来越像了? “他在加拿大做了什么事情,让你就这样回来了?” 终于有一个人,问了出来。 “我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婴儿,那个婴儿叫他……爸爸。” 苏迟呆了呆,嗤笑起来:“婴儿?爸爸?他的动作也太快了点吧?你确定吗?没看错吧?” “本来,就是我朋友那里传来的消息,就说有这么个婴儿的存在,后来我去了加拿大,看到他们两次,都很亲热……”沈清歌说着,手里的小包已经被她捏变了形。 苏迟沉吟了一下,又问:“那你当面问过他吗?” 沈清歌摇了摇头。 “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了。” 他大笑了起来。 “沈清歌,你还不是普通的傻。”他低头笑着咳嗽了几声,转头问她,“如果,几年以后你发现,这都是一场误会,他还在那里等你,那你又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她也曾经想过,但是,可能吗?会有人让自己的孩子,随便叫爸爸吗?况且,他们还住在一起。 即便,这真是个误会。 她也不会后悔。 在离开那栋白色别墅时,她已经做了决定。 “我跑了这么远去找他,就是想做个了断,现在,已经有结果了。” “结果,就是你和方秉然在一起了?”苏迟尖锐地说,“你不是就想找个临时替代品来度过这个空窗期吧?” 沈清歌倏地站起来,生气地瞪着他,等到车子到站开了门,便飞快地跑了下去。 苏迟跟在她身后追了上去,一把拉住她的手,被她甩开,他跑到了她的面前,拦住了她。 “生气了?难道,是我说中了你的心思?” 沈清歌抬起头,小脸煞白,胸口不停地起伏着。 原来,他还是那个苏迟,那个在礼堂里,把她说得落荒而逃的苏迟。 但是,她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沈清歌了。 “我麻烦你送我回学校,不是让你说这些话来伤害我的。”她平复了一下呼吸,望着他冷冷地说道,“明天方秉然就要回来了,我先向你说声谢谢,然后,也就不继续麻烦你了。” 她看了看不远处的绿苑的大门,又道:“我今天不回寝室了,你走吧。” 苏迟听了,脸上就露出了几分难过,他低下头,默了默,轻轻道:“对不起,说到和他相关的话题,我就比较激动。” “那是你的事。” 沈清歌看他没有让开的意思,便提步从他的身前绕过,却被他一把拉住。 “其实,我最想说的是,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呢?” 沈清歌一愣,转头看他。 他的双眼里,哀伤和后悔交织着,深深地注视着她,她分明能看到他的情意。 “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我可以陪你弹琴,陪你说话,陪你跳舞……我很会玩的,只要你给我机会……我不会再说那些让你伤心的话了,而且,我这张脸,你应该也很喜欢吧?” 沈清歌望着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孔,心里隐隐地抽痛着。 她刚刚想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就听到身后有个声音冷冷地说: “把你的手,放开!” 第174章 生日礼物 第二天下午,沈清歌主动去钢琴社找了苏迟。 苏迟正在一间小琴房里弹奏着李斯特的练习曲,十指快速飞舞,琴声带着嘲讽,那种感觉竟与他嘴角的笑容如出一辙。 即便是这样,沈清歌还是被他的技巧再一次折服了。 一曲弹完,苏迟合上了琴盖,起身站在窗边,为自己泡了一杯红茶,喝了一口,才道:“找我?” 沈清歌轻轻应了一声。 “昨天和你说的事,这么快就有答案了?”他放下水杯,眼睛斜睨过来,眼波潋滟。 这双眼睛非常勾魂。 但是,秦漠从来不会用这样的眼神看人。 她昨天晚上,怎么会觉得两个人越来越像呢? 或许是因为自己想清楚了,所以有些事情,就能看通透了吧? 她捋了捋鬓边垂下的长发,抬起头,直视他,做出了决定。 “我和你,其实并不十分了解。”她的声音冷静而柔和,像是说着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虽然认识了好几年,但我所知晓的你,非常片面,秦漠告诉我的苏迟、会打篮球的苏迟、会弹钢琴的苏迟、在j大里念书的苏迟……这些,只是一小部分的你吧。” “而你呢?你又有多了解我?你知道我心里最看重的家人是谁吗?你知道我为什么会选物理系吗?我和秦漠的事情……你又知道多少?” “苏迟,其实你并没有多喜欢我吧,顶多,只是好感而已。” “好感,还不够吗?很多男女就是从好感开始交往的。”苏迟双臂抱胸,靠在墙上,冷冷地说。 沈清歌望向他秀美的双眼,轻轻地说:“对我来说,还不够。” “我对感情很吝啬,如果没有看到很多很多喜欢,我是不会付出自己的感情的。你说得对,我们都是一样的人,你应该找一个不吝啬给予你很多喜欢的女生,而不是我……” 苏迟低下头,静默了一会儿,缓缓道:“我知道了,你走吧。” 沈清歌对他笑了笑,拿起了一边的小包,走到门前。 在她拧开门把手的那一刻,苏迟忽然又问:“你真的……把秦漠忘记了吗?” 沈清歌回头看他,他的背影在阳光中,萧瑟又孤单,好像和她记忆中的那个背影,重合起来。 “我会把他忘记的。”她坚定地说,随后,打开了房门。 ****** 12月底,北风萧瑟的时候,方秉然的生日到了。 他的生日在圣诞的前一天,市区里的商家早就为这个此摆开了排场,即便是周边清冷如j大的,也能在校里校外处处看到欢庆的痕迹。 这天晚上,馆子里都是借着由头出来玩的年轻人,沈清歌很早就想去订市区内饭馆的位置,方秉然却嫌太远。 “怎么我过生日的时候可以开个十几公里去吃饭,轮着你的就嫌太远呢?”沈清歌坐在晶馆里的时候,还在念叨这件事。 方秉然举起酒杯,和她的碰了碰:“懒得开车。”他抿了一口啤酒,低头挑眉问她,“喝一点?” 又不是不知道她喝一点就会醉!沈清歌呸了他一下,别过头去。 方秉然笑着伸手搂住了她的腰:“你那是整寿,自然是要讲究一点的,我的不过是个小生日……” 沈清歌侧头想了想,道:“也好,这样更方便。” “什么更方便?” 她神秘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晚饭吃完,走出晶馆之后,方秉然问她:“你今天晚上回寝室吗?”眼里隐隐的,有光芒掠过。 沈清歌看着他压抑着的,期待又忐忑的表情,心里暗自好笑,故意吊着他的胃口沉默地走到了绿苑,才停下脚步抬头看他。 “我有礼物送给你。” “在哪里?” “你跟我上来,我拿给你。” 方秉然跟在她的身后,一时心跳如鼓。 什么东西,不能带下来在饭馆里给他,而是要上去拿? 除非是太大的,不便于携带,又或者……太私密的,不便于公开? 好吧,依清歌的性子,他们又交往不久,后者基本没可能,那多半还是前者,那又会是什么呢? 一路猜测地走到了11楼,沈清歌让他端坐在餐桌前,放了那张方秉然给她的cd,又去厨房独自在捣鼓什么。 方秉然看她郑重其事的样子,渐渐收起了戏谑之心,只是坐在那里等着,既然是厨房里折腾出来的东西,那多半是和吃的有关了,想到他前阵子陆陆续续尝到的,她做的小点心,和餐厅里只开了一盏小灯的环境…… 他的嘴角微微勾起,他想他知道是什么了。 果然,没多久,沈清歌捧着一个蛋糕走了出来,细细长长的蜡烛插满了蛋糕,晃动的烛火,照着她清秀的轮廓,忽明忽暗。 她把蛋糕轻轻地放在方秉然的面前,低声说:“生日快乐。” 蛋糕不大,中间摆放了密密一圈的草莓,外圈用鲜奶油裱花勾勒,是最常见也是最经典的草莓鲜奶油蛋糕。 “你做的?” 沈清歌的脸上就显出了一点点懊恼。 “很明显吗?我觉得已经很像店里买的了。” 原来她是以像店里买来的为标准,方秉然笑笑,拉她坐下。两人吹蜡烛,切蛋糕,挖下第一口放入嘴里的时候,他觉得她正屏息静气地望着自己。 入口即化的鲜奶油和轻软的蛋糕,还有草莓酸酸甜甜的滋味,这一切都是沈清歌亲手做的,蛋糕咽下,他却有些不能自已,转过头,一把抱住了沈清歌。 “味道应该还算可以吧……我自己另外做了个小的,吃过了……”沈清歌靠在他的肩上,紧张而不确定地说。 方秉然笑了起来:“很好吃……要不,你尝尝?”说罢,就低头向她亲去。 沈清歌连忙伸手捂住他的嘴尖叫着躲开,竟然又想故技重施! 两人笑闹了一阵,好不容易把蛋糕吃了,剩下的大半个沈清歌瞅了瞅,提议道:“要不你带去给你们寝室里的人尝尝?” 方秉然立刻拒绝:“不要,我要全部都吃掉。” 沈清歌抿嘴而笑,起身把剩下的蛋糕放入了冰箱。 方秉然跟在她身后,倚在厨房门边,问:“为什么要放冰箱?” “这样鲜奶油不容易化啊。” “那我岂不是不能带回寝室了?我们寝室还有人开取暖器。” 沈清歌斜了他一眼,顺着他的话道:“是啊,你明天来吃吧。” “可是我想把它当早饭。” “那你明天早上早点来……” 话音刚落,就有一双手,从她的身后伸出,牢牢抱住了她的腰。 “那多麻烦……”他利落地否决了,然后,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让我睡这里吧。” 热气喷在了她的脸侧,让她微微打了个哆嗦。 “天冷了,没你被子。”她兀自嘴硬。 “那你床上怎么多出一条簇新的厚被子来?难道不是买给我的?” 沈清歌跺跺脚,转身看他,右手忍不住在他的手臂上,拧了一把。 “你怎么可以偷看我的房间?!” 方秉然大呼冤枉:“我可是正大光明地看。” 沈清歌无奈地和他对视了一会儿,叹气转身:“算了,寿星最大,自己去铺床!” 方秉然应了,熟门熟路地一个人,拉开了沙发。 浴室里的那一支牙刷和两条毛巾,自从他第一次留宿后,就再也没有被拿走过。她网上买材料,不知怎的就晃到了床品店,对着羊毛被左挑右选,最后下了一单,才不过拿到几天,还没想好要不要让他知道,就被他撞见了…… 其实,她心里是希望方秉然留下陪她的吧。 两人之间,只隔着一扇门,晚上入睡时,只要想到他就睡在隔壁,心里就觉得十分安稳踏实,似乎梦也很少做。 但是,另一方面,她又有点害怕。 自从方秉然acm预选赛结束后,虽然集训一直有,但他不知道花了什么手段,把晚饭后的时间统统空了出来陪她,和她亲昵时的举动,也越来越火热,只怕是有哪一天…… 她的脸绯红了起来,从自己的房间里抱出那一床被子,放在已然铺好床单的沙发床上。 她按了按床垫,想到窗外呼啸的北风,犹豫着,这个天没有垫被会不会冷? 还没等她琢磨过来,方秉然就飞快地刷了牙抹了脸,摊开被子,钻入了被窝里。 她发现后,柳眉直竖:“你怎么不洗澡?” 他皱皱眉:“今天很冷哎。” 帅哥形象彻底坍塌。 是的,这个在人前俊逸、清冷、聪明的帅哥,压根不喜欢洗澡。 尤其是天冷以后,他似乎特别讨厌擦干穿衣服的那段时间,在沈清歌面前不愿意去洗澡,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上一次,是借口太累,这一次是太冷? 她怀疑,他之所以爱穿黑衣,是不是只是因为耐脏? 她觉得自己不能在放任下去,不然这么下去,以后怎么得了…… 沈清歌微红着脸扯回自己的心思,抓住被子就猛地一掀,方秉然吓了一跳,连忙按住,但裸露的长腿却已经大半露在了被子外面。 沈清歌看到了他小腿上,年代久远却不失狰狞的疤痕。 ****** 第175章 孕 安晓炎抬起头,惨白着脸望着她。 她的例假一向不是很准,她从来不放在心上。 但是,似乎,这次间隔的时间,久了一点…… 这种症状,怎么都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不会的。”安晓炎颤颤地捂住了肚子,“我们很小心的,危险的时候,他都……都弄在外面的。” 沈清歌捏了捏自己发烫的耳垂,朝天翻了个毫无形象的白眼。 “大小姐,这种根本不安全,你们为什么不用……套子?” 天哪,要一个完全没有经验的人去教授另一个有三年性经验的人这些,她实在有些,羞愤! “那……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眼泪在她的眼眶里滚来滚去,惶恐之极。 沈清歌把为自己点的一碗粥推到了她的面前:“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吃完以后,也别去看电影了,去屈臣氏吧。” 两人食之无味地吃完了这顿饭,到屈臣氏遮遮掩掩地买了试纸,沈清歌站在商场的过道这里等了好一会儿,安晓炎才慢慢地走出来。 看她的脸色就知道,是真的。 “打电话告诉林浩然吧。”她低声说。 安晓炎一愣,拼命摇头。 “为什么?”沈清歌疑惑。 安晓炎低着头揉着衣角,半晌才抬起头,可怜兮兮地说:“清歌,你先陪我回家好不好?” 沈清歌点点头,挽着她回了家。 安晓炎的家里照例是空荡荡的,她默不作声地走了一路,情绪已经略略调整过来,打开门换了鞋子后,故作轻松地对沈清歌说:“我家新添了一台wii要不要玩?很有趣。” 沈清歌不想违她的意,便答应了。 安晓炎翻出了一点零食点心和饮料往茶几上一堆,开机进入了游戏,一个一个游戏玩过来,打网球的时候,拼命挥动右手,玩疯狂兔子时,和沈清歌比赛,那个发泄的样子,把她吓了一大跳。 “不玩了。”她扔下手柄,淡淡地说,“我陪你再久都没有用,你需要和林浩然好好谈谈。” 安晓炎垂着头喘着气坐在那里,轻轻地“嗯”了一声。 “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记得跟我说……” 沈清歌拿起包走出了安晓炎家电梯的时候,阴沉多日的天气,终于在厚云间,透出了一片阳光,照在身上暖了不少,但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她知道安晓炎在想什么。 安晓炎的父母常年忙碌在外,虽然对她还是关照颇多,但她常年孤身一人的状态,是改变不了的。这样的人,要不就是习惯孤独,拒绝社交,要不就是对完整的家庭有着强烈的渴望,交友满天下。 安晓炎显然是后者。 但是,现实摆在那里,她自己恐怕也知道,所以,才不愿意去找林浩然吧?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回到家里,精神都是恹恹的,晚上和方秉然打电话,也推说困了早早地结束上了床。 安晓炎这个傻瓜,为什么不好好保护自己呢?! 辗转反侧中,她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过了一天,又到了去j大的日子。 沈清歌难得去乘了地铁,和各色的人群挤在一起,虽然空气很差,却比一个人坐计程车热闹多了。 花了将近两个小时,辗转到了绿苑,打开门时,方秉然已经坐在沙发上等了一阵子了。 “今天好晚,路上堵车?”他站起身,接过了她手里的包。 沈清歌摇摇头,疲惫地换了鞋,投入了方秉然的怀抱。 “我坐地铁来的。” “哦?”他笑得胸膛微微震动,“今天怎么这么勤快?那一会儿我们坐公交去吃饭好不好?” 沈清歌在他怀里蹭了蹭,没有做声。 方秉然察觉到了她的异样,低头问:“怎么了?” “是有件事情……不过,现在还不方便告诉你。” “你家里的事?” 她摇了摇头。 “和你有关?” 她又摇了摇头。 “别问了,不是我的事情。” 方秉然略略松了口气,低头亲了亲她的脸颊。 “那今天去哪里吃饭?” 沈清歌软软地伏在他的怀里,闷闷地说:“不想出去了,我们叫披萨吧。” 在绿苑的三天,沈清歌的心情都不怎么好,方秉然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经常分神去看看手机,像是在等什么消息,蛋糕倒是烤了好几炉,他带去学校分给同学老师,还惹来了不少艳羡。 马上就要春节了,老师对集训的效果很满意,大手一挥就决定明天开始放假,方秉然正高兴着晚上可以和沈清歌一起回家,顺便带她去哪里散散心,打开绿苑的房门,却发现餐桌上有一张纸条,沈清歌清秀的字迹匆忙地写着:我先回去了,晚上联系。 这本是打个电话或者发个消息就可以的事情,她却故意在家里留了条子,是不想自己阻止和追问她吧? 已经摸到手机的手缓缓地拿了出来。 洗了手打开冰箱,意外地看到了好几个乐扣乐扣的盒子,每个盒子里的各色配菜都摆放地整整齐齐,每顿一盒,足够他吃到春节放假。 他心情很好地拿出一盒放到微波炉里转了转。 唔,手艺又有长进。 ****** 沈清歌匆忙从绿苑赶回的原因,只有一个,她敲开了安晓炎家的门,就见她哭得花猫似地扑了上来。 “怎么了?林浩然怎么说?” “他……他坚持要拿掉它!” 沈清歌叹了口气,这是一个大学男生正常的反应吧。 “你不愿意?” 安晓炎低下头去,半晌才道:“你也觉得我很傻是吗?我还没满21岁呢……可是,现在大学生也是可以生孩子的吧?对不对?” 沈清歌怜悯地看着她,轻轻道:“可是林浩然没有满22周岁。”是不能结婚的。 她拿起纸巾擦了擦眼角,带着哭腔说:“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但是我知道,即使是可以结婚,他也是不愿意要这个小孩的。” 沈清歌伸手搂住了她的肩:“我们都还小……我知道,你很想要一个完整的家。” 这句话触动了安晓炎,她伏在沈清歌身上哭了一阵,终于端坐起来,好好地擦了把脸,嘶哑着说:“我爸妈小年夜就要回来了,所以……陪我去医院吧。” 去医院做了例行检查,发现胎儿已经满了2个月,没办法药流只能人流,做人流的人很多,还要预约排队,沈清歌看安晓炎焦急的样子,无奈打了个电话给何昱宁让他想办法。 何昱宁被她吓了一跳,搞清楚事情始末后,立马帮她们安排了医院,于是又是再一次的检查…… 手术约在了第二天。 何昱宁离开时,低头问沈清歌:“要不要我明天来陪你?” 沈清歌嗤地笑了出来:“又不是我要去……” 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嘲讽,何昱宁不禁皱了皱眉头:“你很不开心?” “当然,晓炎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回头望了望坐在走廊长椅上,呆呆看着手中b超报告的安晓炎,忽地转头问,“你有没有搞大过人家的肚子?” “我哪会出这种差错?”他冤枉连天地叫。 沈清歌斜睨他:“那还算可以。” “如果有呢?” 她微哼一声,利落地说:“鄙视你。” 何昱宁摸摸鼻子,决定不再去惹这个火药桶,开车把她们两个送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沈清歌便出门陪着安晓炎去了医院。 进手术室前,安晓炎打了电话给林浩然:“我现在,要去做手术了。” 等到林浩然心急慌忙地赶过来时,他只看到坐在长椅上等待的,冷冷地望着他的沈清歌,和手术室里传来的,安晓炎痛楚的呻吟。 “她、她……”林浩然在手术室门前来回走了几步,又对着沈清歌叫道,“你们怎么也不早点告诉我?” “告诉你有用吗?你能代她进去受这份苦吗?” “不是……不是有无痛人流吗?睡一觉就好了。”他讪讪地说。 沈清歌望着他的双眼更是利如冰刀。 “那是静脉全麻,会影响记忆力,晓炎说,她宁愿清醒地感受到孩子的离去。” 林浩然被“孩子”两字说得更心虚了,但又不愿意在沈清歌面前示弱,嘴硬道:“有那么夸张吗?做人流的人那么多……” 沈清歌再也忍不住,上前对他就是一挥手。 “啪!” 虽然林浩然发现不对,侧脸避开了一点,但手指扫到的脸颊,还是火辣辣地痛了起来。 “沈清歌!你做什么?!” “你知不知道,再安全的人流也是有危险的,有些人,做过一次人流以后,就再也生不出孩子了?!!” 她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在眼眶里滚来滚去,被她用手随意地一抹,背转着身子对着他,气道:“你明明可以让这一切不要发生……已经发生却没有担当的人,我最鄙视了!” 林浩然捂着脸,看着她纤瘦颤抖的身影,一肚子的气没处撒,只能狠狠一拳打在了墙上。 手术进行的时间不长,没多久,门就打开,安晓炎一脸灰白地躺在推床上,被推入了隔壁的休息室,医生叮嘱他们,要再躺一小时才可以走。 沈清歌拉着安晓炎的手坐在推床边,轻轻问:“方秉然放假了,我让他开车来接我们好不好?” 安晓炎缓缓地点了点头。 林浩然却在一边叫:“干嘛要告诉他?我们可以自己叫车回去。” 没有人理会他。 他凑上去拉住了安晓炎的另外一只手,心疼地看着她没有血色的嘴唇,低声问:“疼不疼?” 安晓炎凄然一笑:“你在外面,没有听到我叫的声音吗?” “晓炎,对不起,我们……我们以后……孩子……”他讲得语无伦次,又时不时地拿眼睛去瞥沈清歌,沈清歌很识趣地站起来:“我出去一下。” 安晓炎却拉着她的手不肯放。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当着清歌的面说的。”她轻而坚定地说。 林浩然一下子噎住了。 安晓炎看着他,再度笑了起来。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无非是些不痛不痒的安慰话,我们以后还会有更棒的孩子……之类。但是,林浩然,我告诉你,不管以后我是不是有孩子,有几个孩子,今天的这一个,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 林浩然目光晦涩了起来。 她叫他全名,本来,她一直很俏皮地叫他“小林子”的,他还因为这个称呼的出处,耿耿于怀了很久。 他只能握着她冰凉的手,用脸庞贴着,不停地说:“对不起,晓炎,对不起。” 安晓炎扯了扯嘴角,转过头去:“你对不起的,不是我……” “你知道吗?连做了两次b超,我都听到它的心跳,就像小火车开着的声音,轰隆轰隆轰隆……那么地有力……我昨天听到那个声音就很舍不得,发消息给你,你却没有回应,我强迫自己去网上查了下人流,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她低低地笑了起来:“原来,人流就是用工具,先把它的头部弄碎了,再一点一点地扯开弄出来……” 林浩然倏地站起来,大吼道:“够了!” 沈清歌也站起来俯下身搂住了她的头,轻轻地说:“别说了。” 安晓炎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清歌,我好难过……” “别哭了,掉了孩子本就需要休养,你这样,会把眼睛哭坏的。” “你让他走……” 沈清歌抬起头看着林浩然,他带着恨意和伤心的双眼,注视了安晓炎很久,可她也没有看过他一眼,只是闭起眼睛,哑声说:“我自己的轻忽,已经付出了代价,但是你……我不会原谅你的。” 林浩然红着眼睛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病房。 沈清歌看到安晓炎眼角渗出的泪水,轻轻帮她擦去:“你这又是何必……他也是很难过的。” 安晓炎没有做声。 没多久,方秉然打来了电话,说他已经到了。 沈清歌扶着安晓炎走到了医院门口,方秉然远远的就看到安晓炎吓人的脸色和狼狈的样子,连忙下车帮忙开门。 “怎么回事?生什么病了?” 沈清歌连忙向他使了个眼色,安晓炎却在方秉然坐回驾驶座以后,淡淡地说:“刚刚去人流了,不好意思,麻烦你。” 方秉然一愣,回头看了两人一眼,发动了汽车。 第176章 试探 送安晓炎到了楼下,方秉然就开着车回去了。 沈清歌扶着安晓炎回到家里,安排她在床上躺好,又去客厅冰箱里翻了翻,皱着眉对她说:“你在家都吃些什么?怎么没有叫钟点工烧点饭菜吗?” “钟点工过年回老家了,我减肥。” “那怎么行?身体好也不能这么折腾啊,等你年纪大了看你好受。”她边说边从厨房里翻出一包红糖,又从冰箱里拿了两个鸡蛋,开了煤气,煮了一碗红糖水匍蛋。 安晓炎喝着暖暖的红糖水,眼睛里又带了点雾气。 “清歌,你什么时候会弄这些了?” “我有时候会住在绿苑啊,一直吃馆子也很腻吧。” “绿苑……我还没住过呢……”她垂下眼,闷闷地想着这两年多j大c大两头跑,花去了多少精力时间,可是结果…… 她摇摇头,不再去想这些,故意振作地笑着说: “下学期,我搬来和你一起住好吗?” 沈清歌却没有她料想中的微笑答应,而是愣了一下,别过头去,脸颊微微红了起来。 安晓炎停摆多时的八卦天线,一下子“滋”的,恢复了运作。 “难道……难道是方秉然他……” 沈清歌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来:“寒假后,学校太冷,他就住到绿苑去了……” 虽然通身无力,八卦之心却瞬间是熊熊燃烧起来,安晓炎闻言坐起来夸张地大叫:“天哪,你们同居了?”往日的活力四射竟一下子恢复了几分。 “没有!”沈清歌红着脸辩解道,“我们还没有……还没有……那个……”声音越说越轻。 “那他睡哪里?” “客厅里的沙发可以拉出来当床睡的。” 安晓炎瞪着她,脸上震惊、羡慕、嫉妒的神色变幻着,最后幽幽叹了口气,恹恹地躺了下去:“沈清歌,你还真好运地让人妒忌!” 沈清歌轻轻地摇着头,伸手帮她捋了捋鬓边凌乱的发丝,低声道:“我之前,还羡慕过你呢,这又有谁说得清……你和林浩然也没有到最坏的那一步,这几天你别想太多,好好休息,吃的东西你别操心,我让阿婆帮你炖点好的帮你送来,要什么跟我说,你别出去吹风,别受凉,知道吗?” 啰啰嗦嗦的,像个大妈似的。 安晓炎撇撇嘴,眼眶却红了起来,不自在地说:“知道啦。” 沈清歌收拾了一下,打算先回去一次,临到门口,又停下回头跟她说:“你爸妈后天就要回来了吧?你得想想怎么跟他们说,我不建议你把这件事瞒着他们。” 但不瞒着,可以想象,又是一场狂风暴雨。 安晓炎把脸蒙在了枕头里,闷闷地说:“让我考虑下。” 沈清歌摇了摇头,关上了房门。 走出她家大楼时,天上竟又淅淅沥沥地开始下雨,她皱着眉摸了摸包里,没有带伞。 这个冬天,到处都是湿漉漉的,让人过得极为不爽。 她忽然分外怀念方秉然身上干爽的气息来。 拿出手机,想拨出租车公司的号码,却看到一条短信跳出,方秉然发信说:“我在小区门口等你。” 她的嘴角立刻翘了起来,电话拨过去,他带着笑意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喂?” 她用着自己也没有察觉的娇娇的声音说:“下雨了呢,你开进来好不好?” 黑色的本田开到楼下,她钻进车里,车里的暖气开的很足,她搓了搓已经冰冷的双手,向窗外看了看,叹了口气。 “你前几日心情不好,就是因为这件事吧?” “嗯。” “林浩然呢?他怎么不来?” “来了,被我和安晓炎又骂走了……” 方秉然在路口转了弯,讶异地看了她一眼:“你这么厉害?” 沈清歌回想起刚才在医院的情景,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我……好像,还打了他一巴掌。” 方秉然一愣,笑了起来。 “好凶。”他低笑道。 “别笑!我那时真生气了,他把安晓炎都当成什么了?是他交往三年的女朋友吗?讲的话气死人。” 方秉然收起笑容,没多久就开到了吴卓芳家的小区门口,停了下来:“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这毕竟是他们俩的事情,我又能做什么?这几天晓炎也没人照顾,我多去陪陪她,带点吃的给她吧。” 方秉然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 “怎么办?老师好不容易提早放了假,本来想多陪陪你……” “等过了这段日子再说吧,以后又不是没有时间。”沈清歌拉着他的手摇了摇,看了看时间又道,“我要下去啦,正好让阿婆多烧点菜煲个汤。” 以后又不是没有时间……这句话听得方秉然通身舒泰,心里一点被冷落的小小介怀,都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心情很好地回握住了她的手,说:“那一会儿我来接你?” “不用啦,多麻烦,我直接叫车吧。” 两人在车里拉拉扯扯着,忽地听到轻轻的车窗敲击声,转去一看,沈清歌瞬间大窘。 “阿婆!” 杨嫂笑眯眯地撑着伞拎着菜篮子站在车边,一双眼粘在方秉然的脸上,左看右看,还对两人挥了挥手。 沈清歌连忙下车,拉住她问:“你出来买菜吗?” “是呀,你奶奶也出来逛呢,喏!” 顺着她指的方向,沈清歌看到了吴卓芳在小区里渐行渐远的背影。 “你奶奶说,下雨天的又冷,让小方上来吃个饭再走吧。” 沈清歌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杨嫂抿着嘴笑着拍拍她的肩,示意她先坐回车里,撑着伞先走了。 方秉然望着呆若木鸡的沈清歌,疑惑地问:“怎么了?” “奶奶说……让你上去吃饭。” 他的眉头一挑,随后,缓缓地笑开了。 “好啊。” ****** 方秉然大包小包地拎着礼品跟在沈清歌身后走入了客厅时,吴卓芳正坐在沙发上,弯腰沏茶。 听到响动,回头看了两人一眼,目光在方秉然身上一扫而过。 “原来是去买东西去了,还算有心。”她指了指身边的沙发,又道,“坐。” 不是客套热情的招呼和看到礼品时假意的推让,说话言简意赅,声音却又是那么动听,还有保养得宜的皮肤和优雅的气质…… 方秉然不禁向身边的沈清歌看去。 他现在终于知道,沈清歌这样的性子和气质,是来自于哪里了。 恭敬地问好,介绍,落座。 客厅里安静下来。 方秉然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吴卓芳也不是,沈清歌夹在两人中间艰难地找着话题,如坐针毡,最后,她向方秉然投以“自求多福”的眼神,逃似的去了厨房。 “我去跟阿婆说晚上烧的菜!” 在厨房里,向杨嫂吞吞吐吐地说了要求,杨嫂立刻就紧张起来,追问连连,沈清歌无奈,选择性地告诉了她一些事情,她立时又变得爱心满溢。 “这个小姑娘也是个可怜的,亏得你问了我,这个小月子啊,可有讲究了,不能随便乱吃。”她边说边开冰箱翻找着食材,看了看沈清歌,又道,“你们年轻人,就是不注意身体,你自己可要小心,这种亏吃了只能往肚子里咽哟!” 沈清歌边听着杨嫂的碎碎念,边从厨房的玻璃隔断里望出去,意外地看到,方秉然竟然和吴卓芳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不由好奇地站着看了一会儿,随后,竟看到了吴卓芳抿嘴而笑! “这个男孩子长得真好,看上去又成熟,他家里是做什么的?”杨嫂冷不丁凑过来问。 “他爸爸是开公司的。” 杨嫂听了,不满意地皱了皱眉:“商人重利,不如你舅舅家那样的好。” 沈清歌笑了起来,端起杨嫂弄好的果盘,走了出去。 就听得方秉然对吴卓芳正说着:“……绿茶里,我们家里最喜欢太平猴魁,每年立夏以后,父亲都会从安徽老家的猴坑高山茶园里,弄一点回来。” 吴卓芳欣然挑眉:“太平猴魁以谷雨到立夏时高山茶园里的最优……你家老家在安徽?” “是,不过从太爷爷开始,就在这里落户了,那里也只有些远亲。”他见吴卓芳放下的茶杯里茶水已空,连忙起身执壶,倒入了浓浓的红色茶汤。 吴卓芳优雅地拿起茶杯,慢慢饮完,见沈清歌端着果盘惴惴地站在一边,不由心中一乐,她放下手中的杯子,站起来道:“我也乏了,你们聊吧。” 说完,悠悠地走入了书房中,关上了门。 沈清歌吐了吐舌头,把果盘放在了方秉然的面前,在他身边坐下:“看不出来,你可真会说话,安晓炎都不敢在我奶奶面前胡言乱语。” 方秉然肃着脸,一本正经道:“我这是胡言乱语吗?我说的都是大实话。” 他拿起茶杯一口喝完,又仔仔细细地对着沈清歌端详了半天。 “做什么?”她叉了一片苹果,秀秀气气地吃着。 “你跟你奶奶真像。” “乱讲,我舅舅说我跟我妈才最像。” 方秉然笑笑,没有出声。 长相相像是一回事,气质和举止相像,又是另一回事了。 想到方才和吴卓芳明来暗去地交手,他忽然觉得暖气开得有点太热。 轻轻巧巧,仿佛聊天家常似的问话,总能切中中心,例无虚发,这个奶奶,真是厉害! 他脱去羊毛开衫,靠在沙发上透了一口气,右手玩弄着沈清歌披肩的长发,忽地问:“春节的时候,去我家一次好不好?” 沈清歌一惊,嘴里的一块嚼到一半的苹果就顺着喉咙滑了下去,引来她一阵剧烈的咳嗽。 第177章 挣扎 她好不容易借着茶水,平息了咳嗽,转头对上方秉然静静望向她的目光,就有些心虚。 她张了张嘴,又不晓得说什么好。 方秉然望着她的目光里就带了了然和一点点的失落。 ——她不愿意去。 他可以这么坦然地坐在吴卓芳的面前,接受她的试探和考问,因为他全心全意地喜欢她,自然爱屋及乌地想讨她家人的欢心,他知道,奶奶吴卓芳的认可对沈清歌来说,很重要。 但是,她不愿意。 这个发现,让他愉快的心情,瞬间低落下来。 他抿着嘴角,垂下眼,拎起茶壶,手上一轻,茶壶里没有水了。 沈清歌连忙拿起一边的保温瓶注水。 “算了,都淡了。” 沈清歌瞥了他一眼,道:“普洱可以泡好几道都不淡呢,看你和我奶奶说了这么多,原来……” 她飘忽的眼神,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都让他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像是被人捏在了手里,又搓又揉,一阵说不出的难受。 但是他又能说什么呢? 他们交往不过半年的时间,如果今次不是在小区门口被吴卓芳撞见,他也不会这么早就登堂入室,那么,想来,沈清歌之前也从未想过,会这么早就去见他的爸妈。 是他太心急了吗? 他的目光凝在茶几上小小的紫砂杯子上,红红的茶汤泛着漂亮的琥珀色泽,他拿起一杯,一饮而尽。 热得发烫的茶水从他的嗓子流入胃中,隐隐刺痛。 不能着急,他默默地告诉自己。 他放下茶杯,站起身,低头看向沈清歌:“带我去参观下,你引以为傲的书橱吧。” ****** 在还算轻松愉快的气氛下,吃完晚饭后,方秉然载着沈清歌和几罐汤汤水水,把她送去了安晓炎家,她已经和吴卓芳说好,在安晓炎父母回来之前,在她家住两个晚上陪着她。 吴卓芳自她考入大学后就渐渐不怎么管她,尤其是她加拿大回来后,更是对她的行踪不问一句,但沈清歌还是会在每次出门前都跟她交代一下,她觉得,这是必要的尊重。 安晓炎看到沈清歌愿意过来陪她,很是高兴,两人一起躺在床上叽叽咕咕的聊天,怀念高中时肆意无忧的日子,方秉然那时候的一些若有若无的细节,都被安晓炎一一挖出来,嘲笑半天。直到她虚弱疲累地慢慢睡去,沈清歌却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睡意全无。 白天的时候,他生气了。 她知道是为什么。 但是,她真的无法答应。 她害怕与他父母见面的时候,被他母亲认出,如果她问起机场晕倒的事情,她无法坦然回答。 就像刚才安晓炎说了那么多过去的事情,但提到“秦漠”两字,还是会轻描淡写地跳过,同时小心翼翼地看着她的脸色。 距离她去加拿大已经半年了,但是,这个梗横在他们两人之间的影子,却始终没有淡去,所以,他也没有坚持不是吗?怕坚持到最后的结果,是发现了一个更为残酷的答案。 忘记一个人,到底需要多久呢? ****** 在陪伴安晓炎的两天日子里,沈清歌对她管头管脚,不许看电视不许看书不许上网,安晓炎直呼无聊,抱怨的时候嘴角却是带着笑的。林浩然网上联系不到安晓炎,打了几个电话过来,却被她一一按掉。 最后一次打来时,安晓炎刚刚接好她妈妈打来的电话,告诉她明天确切到家的时间。 于是安晓炎第一次接起林浩然的电话,开门见山地告诉他:“我打算把这件事情告诉我爸妈,到时候,你来不来?” 电话那头是无尽的沉默。 安晓炎等了一分钟,挂掉了电话。 她对着窗外看了一会儿,红着眼眶对沈清歌笑笑说:“看来,我和他是要分手了。” 沈清歌递了纸巾给她:“别哭,对眼睛不好。” 安晓炎吸吸鼻子,抹了抹眼角,点头道:“说的是,我为什么要为这种人哭坏了自己的眼睛?” 沈清歌迟疑了一下,小心地问:“你们……林浩然,见过你的爸爸妈妈吗?” “没有。”她用纸巾狠狠地捻了鼻涕,道,“平时我爸妈也没什么空,也就没提,去年十一的时候,他们难得休了整假,就跟我说想看看他什么样,但林浩然不肯来。” “为什么?” “他说要等他大学毕业事业有成后,买得起上门礼了再来见,说不急在这一时,还说什么第一次上门印象很重要……” 说到这里,她冷冷哼了一声:“其实都是借口!他就是不想来!谁稀罕他的上门礼?我爸妈就是想见见他什么样儿。” 沈清歌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晓炎便顺势把头靠在了她的肩上。 “或许,他真的只是没有准备好……”就像她自己……沈清歌底气不足地安慰道。 “哼,他在想些什么,我哪会不知道,我告诉你,他就是怕想以后的事情,觉得上门就是离结婚近一步了,以后一辈子都敲定了!说到底,他不愿意去,就是害怕!觉得自己高攀,又怕被我爸妈看不起,自卑着呢!” 林浩然家里是普通的工薪阶层,除了自家住的一套房子,没有多余的固产,安晓炎几次催他家下手买房,都被他含含糊糊地应付过去,眼看房价越涨越高,他心里的急躁,可想而知,但面子上又不甘示弱,与安晓炎的争执,也就越来越多。 她本来就是发泄性地说着林浩然的心事,但这些话听到沈清歌耳里,又是另一番意味。她很是心虚,但随即她又自我安慰,林浩然和安晓炎交往了这么久,她不过和方秉然交往了半年,还是不能等同而论的。 “……其实,他在乎的这些,统统都不是问题,我家房子又不是没有,只要他以后踏实上进,家里条件什么的,我爸妈也不会嫌他,是他自己一个劲儿的别扭!” 沈清歌想到那几次和林浩然出游,他偶尔显露的尴尬神色,去年十一时去方秉然家,更是几个同学里最沉默的一个,或许,他们几个从小衣食无忧,真的不能理解他的烦恼和自尊…… “但是这些,都不是问题。”安晓炎在沈清歌开口前,又说,“我只是希望,他能是个有担当的男人,如果他肯来,在我爸妈的面前和他们道歉,为我挡住爸妈的怒火……那我这辈子都跟着他我也愿意!” “可是……”她的声音再度哽咽起来,“他没有出声…… “清歌,他没有出声……” 沈清歌感到她的眼泪濡湿了她肩膀上的衣服,她搂紧了她,没有说任何安慰的话语,她知道,她现在要的,只是一个肩膀。 ****** 小年夜安晓炎父母双双归来,沈清歌回到了吴卓芳的家里。 林浩然发消息过来,问她身体的情况,但对来她家的事情,绝口不提。 安晓炎独自一人,对父母坦白了她现在的状态。 没有想象中的狂风暴雨,在震惊和愤怒中,这两位外企精英很好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细细盘问后,她的妈妈,忍不住抱住她放声大哭起来。 哭完后,她的妈妈立刻就打电话给老板,坚定地要了一个月的无薪假期,爸爸从书店里搜罗了一堆菜谱,夫妻两个钻在厨房,捣鼓出营养丰富却不那么美味但爱心十足的餐点来。 安晓炎已经不记得,他们上一次下厨是什么时候了。 对于自己的父母,她心里不是没有怨怼的。 但是这一切,在此刻,都化为了浓浓的温馨。 孩子,永远是父母心头最嫩的那一块肉;父母,永远是孩子最后的避风港。 她抚着感觉空落落的肚子,心中一阵抽痛。 等到初五迎了财神,安晓炎已经可以中气十足地打电话给沈清歌:“喂!我爸妈想请你吃饭,谢谢你。” “不用了吧……” “客气啥,我也是要谢谢你的,一顿饭还轻了,说吧,你要什么?” 沈清歌轻笑起来,也不推却:“让我想想。” 安晓炎知道她是在敷衍。 “你什么都不缺,有些想要的又没法给你,我只能求老天保佑你和方秉然白头偕老百年好合啦!” 这张利嘴又痒痒了!沈清歌笑骂了她几句,和她说好了吃饭的时间,挂下了电话。 在心中郁结了一个寒假的闷气,随着她起身的一声长叹,慢悠悠地,松动起来。 不管安晓炎和林浩然最后是不是能走到一起,安晓炎的这一劫,算是大致过去了…… 她们,都在长大。 都在越来越多的现实和无奈中,挣扎……努力地,让自己过得更好。 但,沈清歌终究没有和安晓炎一家吃成那一顿饭。 年初七早上,难得一见的冬日晨光把她照醒。 她心情愉快地起床洗漱后,换上大衣,想和吴卓芳一起去附近逛逛买点食材,昨天晚上想做蛋糕给吴卓芳吃,但冰箱里没有鸡蛋,只能把计划延后。 吴卓芳卧室的房门还关着,她看了看时钟,7点半,奶奶今天可睡晚了。 沈清歌在餐厅里吃了早点,又去书房找了本书坐在阳光中看了一阵,时钟的指针滑过了8点,吴卓芳还是没有出来。 她隐隐觉得不对,走到卧室门口尝试性地敲了敲门:“奶奶?” 没有回应。 她打开门向里看去。 窗帘被拉得很严实,床上的那个人一动不动地躺着。 沈清歌走到窗前,一边拉开了里层遮光帘一边说:“奶奶,8点多啦,这时候再睡,不符合你的养生之……” 她呆住了。 第178章 病来如山倒 吴卓芳侧躺在床上,被子稳稳妥妥地盖着,但是,她的脸色灰白,嘴唇发紫。 这种脸色,沈清歌曾经在何韬这里看到过。 她的呼吸停顿了几秒钟后,心脏飞快地跳了起来。 “奶奶!”她大声叫道。 没有反应。 她颤抖着,走到吴卓芳的床边,弯下腰,伸出手指…… 手指不停地抖动着,她费了好大的力气稳住它,但向来灵敏的指尖却好似失去了触觉,怎么也试探不出鼻息。 她呜咽了一声,乞求地叫道:“奶奶……” 她的手无力地落在了棉被上,指甲不小心划到了吴卓芳的下巴,于是,吴卓芳的眼皮,动了动。 “……清歌?”几近无声的呓语听在沈清歌的耳里,仿若天籁。 “奶奶!你听得到我说话?你不舒服是吗?我立刻叫救护车!”沈清歌喜极而泣,摸索着床头的电话。 吴卓芳费力地极轻极轻地说:“去……仁爱,孙医生……” 沈清歌的手一顿,立刻说:“好的!” 等到吴卓芳躺在洁白的病床上,呼吸平稳地挂着点滴的时候,沈家的人几乎都来了。 吴卓芳的身体一向很好,感冒都很少有,这次一下子病倒,着实把众人吓得不轻。 沈宽在病房外和孙医生询问着她的病情,王琼和张雪梅坐在病床的两头,争相地对吴卓芳嘘寒问暖,一个给她擦着虚汗,一个轻声轻气地问,要不要来一碗她刚刚炖好的白粥。 沈清扬和沈清音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乖乖地坐在一边的沙发上,各自玩着爸妈的手机,沈清歌坐在他们身边,望着病床前的那一幕,忍不住翘起了嘲讽的嘴角。 “姐姐,奶奶会没事的,对吧?”沈清扬看到她的表情,有些害怕地小声问道。 “嗯……奶奶平时的身体这么好……”她喃喃地说,垂下了酸胀的双眼。 但是,那时候,吴卓芳让她来这里…… 那个孙医生,救治的时候说着她听不懂的术语,但很明显,他对吴卓芳的病情,了然于胸。 奶奶,你到底瞒了大家多久?! 她恍恍惚惚地想起,吴卓芳曾经半夜才归来的失态的那个夜晚,难道,从那时开始,她的身体就不好了吗?…… 沈清歌自责极了。 她这几年,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小情绪里,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吴卓芳无声的关爱和支持,根本没有想过,吴卓芳的身体也会有垮掉的一天。 病床上,吴卓芳忽地睁了睁一直微阖的双眼,清晰地问:“辽海呢?来了吗?” 王琼立刻凑上去,小声说:“爸爸在飞机上啦,晚上就会到的。” 吴卓芳微微点头,眼珠动了动,又问:“清歌呢?” 王琼不甘心地撇撇嘴,让开了身体:“清歌,奶奶叫你。” “我有话,对清歌说,你们,都先出去。” 王琼和张雪梅一愣,看向沈清歌的目光,就带着难以言喻的情绪。 “出去。”吴卓芳再一次强调。 她们怏怏地,各自领着孩子,走出了病房。 “把门关上。” 大门,心不甘情不愿地关了。 沈清歌趴在病床边,握住了吴卓芳干瘦的手,还没开口,眼泪就掉了下来。 “奶奶,你别离开我……” 我们说好的,我结婚以后,你跟我住…… 吴卓芳望着她的目光带着前所未有的慈爱,她从来没有把心底的情绪这么坦然地放在脸上,这让沈清歌更加心惊。 “在我的床头柜抽屉里,有个紫色丝绒的小盒子,里面有一把钥匙,是奶奶留给你的。” 沈清歌拼命摇头:“不,我不要!” “听话,你拿了那把钥匙,带着身份证,去找黄秘书,他会帮你安排的……这件事,你爷爷也知道……那是我大半生的收集,交给你,随便你怎么处置……” 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话,吴卓芳有点精力不济,她闭上眼睛喘了几下,又道:“那个小盒子,你明天帮我带来……要记得……” “是……”沈清歌哽咽着,把脸贴在了吴卓芳的手心里,“我一定带来,奶奶,你一定要尽快好起来。” 吴卓芳弯了弯嘴角,闭上了眼睛。 许久,直到沈清歌以为她睡着了,轻轻把她的手放入了被窝里,轻手轻脚地退开,走到门前,听到她又说:“小方……有空叫他来看看我。” “……好。”她捂住了嘴巴,哽咽道。 “跟他们说,先回去吧,我先睡一会儿,留沈和和她媳妇下来陪我……” “是。” 她回头再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衰弱的吴卓芳,抹着眼角,走出了病房。 在病房外焦急等待的众人看到她出来,“呼啦”一下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着。 沈清歌擦了擦脸,轻轻道:“奶奶睡了,她要叔叔和婶婶留下来,其他人先回去。” 她没有错过王琼瞥向张雪梅得意的一眼,和张雪梅差劲的脸色,但她现在无力计较这些,对沈宽匆匆地说了一声,拎着包走出了医院。 第二天下午,沈清歌和匆匆从j大赶回的方秉然一起,到了仁爱医院。 陪在吴卓芳身边的人已经换了沈宽夫妇,他们本是相对无言地坐在病房门口,抬头见到沈清歌身边多了一名陌生的男子时,俱是一愣。 倒是方秉然彬彬有礼地先向他们打了招呼:“叔叔你好!阿姨你好!” 坐在一旁百无聊赖的沈清扬看到他,双眼一亮,跳起来叫道:“哥哥好!” 方秉然低头看着他又蹿了一节的身高,眼带笑意地说:“你好。” 沈清歌向还在愣神的两人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方秉然,得知吴卓芳醒着,杨嫂正陪着她,便敲了敲门,和方秉然一起进了病房。 病房门刚刚关上,张雪梅便低头审起儿子:“刚才那男的,你认识?” 沈清扬跳坐回椅子上,双腿一荡一荡地说:“认识啊,他是姐姐的男朋友。” “废话,那……你知道,他家是做什么的吗?” 沈清扬很疑惑地看着张雪梅,道:“我只知道姐姐说,是她同学,关他家里什么事?” 张雪梅重重地“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沈宽坐在一边,却觉得无比挫败。 沈清歌既然领着男朋友来看奶奶,说明之前他们两个八成见过。 连奶奶都见过了,可他却毫无所知…… 就像之前那个秦市长的儿子一样…… 他烦躁地抓抓头,对动静越来越大的沈清扬道:“别闹了,这里是医院!” 又回头对着张雪梅低声怒道:“让你别带他来,送去外婆家就好了么?这么小,来这里能成什么事儿?!” 张雪梅扁扁嘴,没有理他。 成什么事儿? 沈清扬可是沈家唯一的男孙,此时不表表孝心,什么时候表?没看见上午沈辽海见到沈清扬时,满意的表情吗? 笨死了! ****** 病房里,吴卓芳满意地看着站在她面前,般配的这一对。 杨嫂借口去打水,悄声地关上了门。 “带来了吗?”吴卓芳轻声问。 沈清歌点点头,从包里拿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紫色丝绒盒子。 “打开。” 盒子里,一枚闪闪发亮的钥匙,孤单地躺在中间。 “钥匙你收起来,放好。” 沈清歌拼命摇头:“等奶奶身体好了,再给我吧。” 吴卓芳无奈地笑了,看向站在一边的方秉然:“你敢不敢,帮清歌收下这把钥匙?” 方秉然的眼底闪过了一抹震惊,随后,欣喜和悲哀交织而过…… 但他只迟疑了一小会儿,便伸手,拿走了那枚钥匙。 冰冷小巧拿在手里几乎感受不到分量的钥匙,此刻,却重若千斤。 吴卓芳满意地,点了点头。 沈清歌还来不及消化这些举动代表的意义,又听得吴卓芳吩咐道:“把那一层黑色的底座,揭开……” 她费劲地拉开,盒底静静地,躺了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 照片上是三个人。 站在两边的,是两张陌生的脸孔。 中间那个笑得如盛放的鲜花般灿烂俊俏的,是年轻时候的吴卓芳,她穿戴着一套越剧的行头,画着浓妆,但沈清歌还是一眼认了出来。 “给我。”吴卓芳颤颤地伸出手。 沈清歌把照片小心地放在了她的手里。 她举起来,细细地端详了好一会儿,满意地把它塞入了枕头下面。 “清歌,帮我去洗几个苹果……”她支开了沈清歌,看着方秉然道,“你留下。” 等到沈清歌把碗里的苹果从头到尾洗得干干净净,端着回了病房,沈辽海来了。 他正站在病房门前,与方秉然说着什么。 方秉然不卑不亢的态度,和坐在一边明显竖起耳朵听着谈话的沈宽和张雪梅的脸色……她上前和沈辽海打了招呼,又与方秉然交汇了一个眼神,推门走了进去。 杨嫂正坐在病床头,看着那张照片抹泪。 她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 难道杨嫂认识照片上的另外两个人? 还是,纯粹只是看着吴卓芳的照片落泪? 但是,杨嫂也是差不多在沈宽和何婉玲结婚前后,来到这个家的吧……照片上的吴卓芳看起来不会超过25岁。 她忍着一肚子的疑惑,把苹果放在了吴卓芳的床头,吴卓芳听到声响,睁开眼睛看了看她,低声叫:“杨嫂……” 杨嫂“哎”了一声,抹了抹脸,把照片重新塞入枕头下,拿起一个苹果,削了起来。 当沈清歌以为,吴卓芳还有什么要嘱咐她时,吴卓芳却重新闭起了眼睛,轻声道:“没事了,你和小方,回去吧……” 第179章 暗涌 吴卓芳的病,简单的说就是器官衰竭。 几年前她就在孙医生这里查出了心脏瓣膜退化的症状,当时就被建议做瓣膜置换手术,被她拒绝了。 心脏是供血之地,心脏衰竭后,连带着其他器官都渐渐出了问题,用中医里常用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油尽灯枯”。这就不是一两场手术能够解决的问题了。 沈清歌从孙医生这里听明白了这几点以后,又彻夜上网查了资料,结果是十分让人沮丧的。再联想到吴卓芳这几日对她交代的事情,和她读大学以来的谆谆叮咛,必定是早有准备的。 何韬去世时撕心裂肺的痛还历历在目,何况是这位从小把她养大的奶奶? 她的生活,几乎茶饭不思,报了名的托福班都没怎么去上,白日黑夜一直泡在病房里,生怕某天突然来了个电话就告诉她,再也见不到奶奶了。 直到j大开学。 吴卓芳很坚定地告诉她,如果她不回去好好上课,她也不会配合医生吃药诊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沈清歌的任务在学校。 沈清歌又哭了一场,回到了j大。 方秉然的决赛日期定在了4月中下旬,一开学就被老师抓去做最后的冲刺集训,虽然百般找时间出来陪她,但对于缓解她的悲伤,只是杯水车薪。 而他忙碌时候,陪伴沈清歌的重任,就落在了安晓炎的身上。 她除了去上必要的专业课,几乎和沈清歌同进同出。吴卓芳规定沈清歌周一至周五上课时只能去看她一次,安晓炎就陪着沈清歌一起去;沈清歌想辞了琴行的工作却被老板要求再教一个月以便他寻找代替者,安晓炎就骑着自行车接送她;沈清歌去教室自修托福,她也捧着一本德语基础陪着…… 是的,德语。 安晓炎在寒假里跟父母敞开了心胸,一家人也对她的未来有了更明确的计划。 设计如果想学的更精,一定要出国。 工业设计以德国为最,她的父母早就为她留出了一笔钱,足够她安稳地在德国读完贵死人的设计,不用去餐馆洗盘子,安晓炎感动之余,也决定努力一下。 能去看一看这个世界,总比闷在家沉浸在过往的悲伤中要好得多。 于是她读起了德语。 沈清歌知道后,愣愣地坐了半天。 按照她原本的计划,再过一年,她就要开始美国大学的申请了,如果事情顺利,再过一年,她将在美国街头吃着汉堡,而安晓炎,则可能在德国餐厅里切着盘子中的肉肠…… 虽然在决定出国念书时,分离就变成了必然,但乍听得这个消息,还是觉得,有点难以接受。 远隔天涯。 想起吴卓芳毫无起色的病体,她忍不住红了眼眶。 安晓炎没想到一本德语书也能引起沈清歌悲春伤秋,连忙拉起她走出了教室,来到了河边。 刚刚立春,j大的夜晚还是很冷的,但还是有着零星的几对鸳鸯,在寒风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 安晓炎勾着沈清歌站在一棵树下,轻轻道:“别难过了,德国和美国虽然远,又不是不能到,而且现在还有无处不在的网络呢!” 这些,她又不是不知道。 安晓炎看着她的表情,就知道她的想法,安慰的话自己都觉得不痛不痒,便再也说不口。河边的冷风呼呼,吹得她连打了两个喷嚏,她不由跺跺脚,拉着沈清歌往寝室走去,边走还边说:“我跟你讲,虽然我和林浩然的事情还没最终了解,但我做了出国这个决定也就代表着我们俩玩完了。我可不相信远距离的爱情,就像我一直不看好你和秦漠一样,但是……” 她在楼道里停下了脚步。 “我们俩不一样,远距离的朋友,更珍贵,不是吗?” 安晓炎难得说这些肉麻的话,说完自己都觉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哆嗦着找着自己的暖瓶去泡热水,沈清歌看着她在热水房里蹦蹦跳跳的身影,慢慢地缓了过来。 安晓炎走出了阴影,有了新的目标,是好事。是她自己钻牛角尖了,有哪些朋友真真正正能一辈子都离得很近的?他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和伴侣,以后还会有家庭…… “我要去德国泡个金发帅哥!”安晓炎泡完热水,对着天花板挥拳道。 “碰!”地一声,脚下踢到了一个空的水瓶,内胆破了。 她懊恼地捂着脸大叫了一声,沈清歌却毫不给面子地,笑了出来。 但老天爷没有给她舒缓心情的机会。 3月中旬,一场倒春寒使气温骤降,医院里呼吸道疾病患者骤增,吴卓芳体内炎症突发,高烧不退。 3月下旬,沈清歌在物理实验室接到了沈宽的电话,他的声音十分疲惫:“来医院一次吧,你奶奶要见你。” 沈清歌拿着手机怔怔地站了一会儿,倏地起身,抓起了一边的背包。 她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医院,病房门口,沈家的人一个不少地都来了。 沈清歌的心沉到了谷底。 她轻轻地推开了门。 病房里,只有杨嫂红着双眼陪在吴卓芳的身边,看到沈清歌进来,低头在她的耳边说了句什么,许久,吴卓芳动了动眼皮,努力地睁开了双眼。 昔日,眼波流动、顾盼生辉的双眼,毫无生气。 “有件事,要麻烦你。”吴卓芳吃力地一字一字地说。 沈清歌走到吴卓芳的床头,蹲下了身。 “照片……烧掉。”她轻轻地说,“……问杨嫂……” 沈清歌摒着眼泪点点头:“奶奶是要我把那张老照片烧掉,想知道什么问杨嫂是吗?” 吴卓芳笑着点点头。 “小方……很好……忘了他……”她继续努力道。 忍了半天的眼泪终于还是落了下来。 “奶奶……你就别再操心我的事情了,先把身体养养好……” 吴卓芳抬起手,想擦去她脸上的泪水,可是气力不济,抬到一半,还是落了下来。 沈清歌见状,握住她的手,放在了脸颊边,泪眼朦胧中,又听到吴卓芳说:“把那个人……忘了,不要……不要像我……”话没有说完,就是一叠声的咳嗽。 沈清歌连忙点头,连声说:“好,奶奶,我忘了他,我本就决定忘了他的,奶奶……” 或许是听到了沈清歌的许诺,放下了一件心事,喝了水停下了咳嗽的吴卓芳觉得疲累万分,来不及再对她多说一句,便侧过头沉沉睡去。 杨嫂站在一边,抹了抹眼睛,道:“这阵子越来越贪睡,白天统共才醒四五个小时。” 沈清歌却渐渐冷静下来。 “孙医生怎么说?” 杨嫂欲言又止地摇了摇头。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她缓缓地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握着吴卓芳冰凉的手,许久,直到自己的手也一样冰凉。 3月底,连着下了几天的雨。 吴卓芳,逝世了。 在病床前呼天抢地的,是她的两个媳妇,沈清扬和沈清音不知是伤心还是被吓到,躲在沈清歌的身边,低低地抽泣,而沈清歌脸上木木的,没有丝毫表情。 接下来的大礼、头七、二七、三七……沈清歌后来回忆起来,都是混乱而没有颜色的片段,吴卓芳是周日去的,沈辽海又要大办,每逢七都要做一下,于是每个周末,她都木然地跪在吴卓芳笑吟吟的黑白照前,磕头、上香……听着身边人的嚎哭…… 奶奶,最不喜欢吵闹了。 她的目光扫过这一屋子的众生百态,心中讥讽,如果有心,又怎会让这屋子常年都冷冷清清? 只有到了晚上,整个屋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时,她才会在被窝里,悄悄地掉着眼泪。 奶奶,我上学时,你就是这样,一个人住在这么空荡荡的屋子里的吗?你可有觉得寂寞?你心中……可有怨恨?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方秉然在四月中旬的时候,飞去了夏威夷。 她有些怨他此刻的离去,但也明白,他其实是应该去的。这一次,不仅仅是为了两人的未来,也是为了j大的荣誉。 “等我回来,拿了金牌到奶奶的照片前上一柱香。”他抚着她眼底淡淡的青影,心疼地说,“你要照顾好你自己,别让我在比赛的时候担心。” 为这着他的这句话,她努力地吃饭,努力地睡觉,努力地看书,努力地让自己恢复到以往的作息…… 但是,沈家长久以来的平衡,因为吴卓芳去世而打破了,汹涌的暗涛,终于在“五七”的时候,卷上了海岸。 “五七”是比较大的一个祭奠日子,沈辽海特地在一家寺庙里做了一场法会,沈家所有人以及相关的亲戚都纷纷前去上香祭奠。这个法会从下午开始一直弄到了深夜,做的是包场,花销不菲。沈清歌冷眼看着一派热闹的道场,和在灵前面容哀戚的沈辽海和他的两个儿子,心里不由冷笑——若是真心对奶奶好,她活着的时候又为何让她独守空房?人都死了才来做这些,有意义吗? 法会结束时,大家身心皆疲。 因为第二天还要去寺庙里吃两顿素斋,沈辽海便在寺庙附近的一家宾馆里订了3间房歇脚,但沈清歌却不愿意和沈宽一家挤在一起,便对沈辽海要求回家,第二天一早再来吃斋。 沈辽海很爽快地答应了,沈清歌走出他的房间时,站在门口的王琼却怪腔怪调地压着嗓子说:“什么回家?自家有房子不去住,偏偏要占着别人的。” 第180章 明争 沈清歌猛然停住了脚步,回头向王琼看去。 没有说话,眼神却冰冷刺人。 王琼与她见面多是在沈家的家庭聚会上,印象中的沈清歌很少说话,总是低眉顺眼地坐在吴卓芳身边,没事总喜欢拿本书躲在一边看,可是,这一眼,却让她着实呆了呆。 像是看穿了一切的眼神,她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无所遁形。 随后,沈清歌漂亮的粉色嘴唇轻轻地向上弯了弯,转身,留给她一个背影,王琼好像还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冷笑。 她的火瞬间就冒了出来。 “你笑什么?”王琼尖声叫道。 沈清歌停下脚步,侧过头瞥了她一眼:“这好像跟你没有关系。” “别以为进了名牌大学就看不起人了……”王琼指着她,高声叫着,沈和开了房间的大门,一把拉住她,呵斥道:“三更半夜,你在走廊里鬼叫什么?睡觉!” 边说还边向她使着眼色,她可就站在沈辽海的房间门口! 王琼愤愤地放下了手臂,走进房门的时候,还在低声嘀咕着:“自己爸爸那里不去住,占着那么大一套房子,谁不晓得他们家的心思?” 沈清歌脚下一顿,听到身后关门的声音,好一会儿,才迈动了脚步。 原来,奶奶才不过故去了1个月,已经有人开始惦记着这套房子了! 她回到家,打开房门时,家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只是那个一直窝在沙发里喝茶看电视的人,不见了。 她不会用动听的声音,淡淡地说:“回来了?” 也不会在夜晚喝着酒半醉半醒地唱着“花落人亡两不知”。 花落人亡两不知…… 想着这首凄切的词,和吴卓芳唱时的心情,她的心中一阵揪疼。 她换了鞋,走到客厅里,窗外闪烁的路灯围起了一大片静谧的黑暗。但这就是这片黑暗,是这套房子最最值钱的地方。 沈清歌知道,她现在居住的这套四室两厅的房子,市价已经超过了八百万,市场上却很少有人抛售。因此,如果现在卖出,成交价上千万,也不是不可能。 一千万…… 难怪王琼用着那样的口气说话,她难道以为,回家时住在客房里的沈辽海,是假的吗? 她冷笑了几声,拉起了客厅里的窗帘。 沈清歌原本以为,只是王琼一个人对这套房子有想法,心里并不在意,但第二天吃素斋时,张雪梅对沈宽猛打眼色,沈宽对着她吞吞吐吐的样子,却让她彻底心寒了。 “你现在……一个人住不方便吧?要不要……来陪陪你?” 沈宽低声说完,掩饰性地咳嗽了几声, 沈清歌淡淡扫了扫坐在她对面,竖起耳朵听着的王琼,和坐在主位上,面沉如水的沈辽海,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爷爷,我有话要说。”她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 沈辽海看向她,微微点头。 “我接下来的学业比较忙,奶奶也走了……我想,过一段日子就收拾下东西,搬到绿苑去住……” 张雪梅瞬间变了脸色,看着沈清歌的目光就带了些狠厉,王琼低头不自觉地弯了弯嘴角,给了沈清歌一个“还算识相”的眼色。 沈辽海放下了筷子,沉默了一会儿,点头答应了:“等‘七七’结束以后再搬走吧。” 沈清歌松了一口气。 虽然她舍不得这个和吴卓芳一起,住了好几年的房子,但舍不得的理由是因为吴卓芳,而不是别的,若是有些人打着担心她的旗子,塞了些她不愿意看到的人进来,那这套房子于她,就完全没有了意义。 况且,这么幼稚低劣的手段,沈和那边会完全没有反应?鹬蚌相争,得利的也不会是她自己,与其到时候被沈辽海命令搬出,还不如现在自己提出,让大家面子上都好看些。 张雪梅一脸不甘地抓着桌沿,开口想说些什么,被沈宽一手肘,打断了。 等到大家吃完饭陆续走出餐厅时,沈辽海开口叫住了沈清歌。 “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他打量着沈清歌,满意地说,“不过,你奶奶是不会让你吃亏的,她把那把钥匙留给你了,是吗?” 沈清歌点点头。 “去看过了吗?” 她摇摇头。 沈辽海笑了起来:“‘七七’以后找空去看看吧,生活上有需要就来找我,我不在找黄秘书也可以。” 沈清歌垂下眼,小声地说:“谢谢爷爷。” 沈辽海拍拍她的肩膀:“好好念书。”然后,大步地走了出去。 ****** “五七”结束以后,五一长假还剩下三天的时间,沈清歌开始收拾东西。 衣橱里的衣服,睡惯的被褥,喜欢的茶具,还有书房里大部分的书籍……常常理啊理的,就渐渐红了眼睛——原来这么多和她息息相关的物件上,都留有吴卓芳的影子。 何韬留给她的那套房子,家具早已经到位,窗帘床品这种软装黄珍也早早地为她购置妥当,只要运了日常的用品过去,当晚就能睡在那里。沈清歌点了点自己的物品,还是决定,把大多数的东西运到那边的屋子,一些最常用的,便拿去绿苑。 做了这个决定后,东西整理起来,就更为有条理了。 杨嫂知道她要离开后,依依不舍地拉着她的手,红了眼眶。 “也好,有了属于自己的屋子,住起来才踏实。”她叹了口气,擦了擦眼角,“你是长大了……” “阿婆,我会来看你的……” “恩,你结婚的时候,要记得给我喜糖。”她勉强笑着调侃了她一句,却不料沈清歌怔了怔,轻抚着手里的那件旗袍,落下了眼泪。 这件旗袍是吴卓芳去年带她去做的,亮蓝色的锦缎上大片大片的牡丹花,她嫌花色太艳丽,喜欢那一匹素白底绣荷花的,但吴卓芳却说:“大场合一定要穿得亮眼才能出挑。” 这句话那时不过只是过耳轻风,现在想起来,背后却有着浓浓的深意。 女子出嫁虽然以婚纱为主,但有些条件的人家都会再给女儿定做一身旗袍。 这是奶奶,留给她的祝福吧…… 杨嫂拿纸巾给沈清歌擦了擦眼泪,说:“好了,我们别说这些了,你理了累了就歇一歇,我去帮你煮点东西吃。” 沈清歌点点头,把手中的旗袍仔细地放入衣袋中,平整地放入了箱底,站起来还想拿几件衣服时,门铃响了起来。 她按下一看,竟是王琼。 “清音说,想找姐姐玩。不打扰你吧?”一出电梯门,王琼便拉着别别扭扭跟在她身后的沈清音,满脸笑意地问。 要说沈清音找沈清扬玩,还比较靠谱,找她?沈清歌心中冷笑一声,也不多说,用杯子泡了杯茶给她,又给沈清音找了瓶果汁。 王琼路过沈清歌卧室时,探头张望了下,高声道:“哟,你在理东西呀?要不要帮忙?” “不用了。” “打算什么时候搬?叫你叔叔开车送你。” “不麻烦了。” 沈清歌不咸不淡地应付着,目光在母女两人身上滑过,沈清音坐在沙发上,低头玩弄着自己的手指,王琼的那一对眼睛,却一直在客厅多宝格上瞟来瞟去,然后,脸上浮现出一个略略安心的表情。 沈清歌一下子生气了。 她的双手颤抖着,努力压制着自己,不去把面前的热茶泼在她装模作样的嘴脸上! 原来,所谓的帮忙,其实是怕自己把不该带的带走吧?! 她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倏地站了起来,生硬地说:“我还要忙,你们自便。” 把母女俩冷冷清清地留在了客厅里。 王琼坐了一会儿,见没人搭理她,就起身走近多宝格,一格一格地看着里面摆放的物件,听沈和说,好几件都是清朝的古董呢!以前来这里,怕被人嘲笑,从来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这些,而以后……她轻轻地笑了起来,忍不住用手碰了碰花瓶上的描图。 杨嫂从厨房里端了一锅汤出来,重重地放在了桌上,“碰”地一声,把她吓了一大跳。 “不要碰。”杨嫂皱着眉说。 王琼看向她的目光,带着不屑:“为什么?” 杨嫂直直地望着她道:“沈先生托我帮他照看这栋房子,我可不敢有所疏忽。” “哼,这房子可是沈家的。”又不是你的!王琼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不以为然地说。 “是沈家的,但目前,还不是你家的。”杨嫂对她微微一笑,转身进了厨房,拿了两副碗筷出来,竟半点没有留她们吃午饭的意思。 王琼气得脸色发白,但她却想不出半点理由来反驳,她想过自己来这里沈清歌会不高兴,但不高兴正好,如果借着什么由头,大吵一场,把这套房子的归属定下来…… 她可是听说,当初沈辽海出钱买这套房子时,不晓得什么原因,写的是吴卓芳一人的名字。 按理,是该作为丈夫的沈辽海继承大半,但沈辽海年纪这么大了,遗产税又那么高,为了省事省钱,直接分给子女才是正理,就是不知道,吴卓芳可留有遗嘱…… 她看着弯腰正理纸箱的沈清歌,心中冷哼。 即便是有遗嘱,也轮不到她,不然沈辽海怎么可能让她就这么搬走了? 第181章 命太硬 王琼看到杨嫂招呼着沈清歌洗手吃饭,又盛出两碗白米饭,煲汤的炖锅盖子一打开,就飘出一股诱人的香味。沈清音早就饿了,闻到味道不由上前凑了凑,一双眼睛盯着桌上的那条松鼠桂鱼,就再也没有移开过。 沈清歌见了不免心软,对杨嫂轻声道:“阿婆,再加两双碗筷吧。”然后回头对王琼淡淡地说,“一起吃午饭吧。” 那种轻描淡写可有可无的语气,让王琼心中梗着的一口气,硬生生又胀大了几分。 这算什么态度?好歹她也是个长辈,这种口气,是施舍吗?! 不过是一顿饭而已,还只是三菜一汤,四个人吃怎么够,是让她们母女俩吃她们剩下的残羹吗? 她撇了撇嘴,拉起沈清音,硬声道:“不用了,我们中午已经订好了馆子。” 沈清歌用她那似乎洞察一切的目光在她的身上转了转,再度一笑。 “那请随意。” 王琼看着她背过身子,拉开椅子,优雅地坐了下去。 心中的郁气,压了压,再压了压…… 沈清音在旁摇着她的手道:“妈妈,我们就在这里吃吧,我饿了。” 王琼火大地拖着她的手,走到了门口:“吃什么吃,回家!” 沈清音委委屈屈地跟着她换了鞋,王琼打开大门后,按了电梯按钮,又回头去看房间里的两人,见到她们已经在餐桌边坐好提起了筷子,忍不住用刻意压低又恰能听清的声音,在入电梯前对着沈清音说:“以后,少跟你这个姐姐接触,她的命可硬了,想想她的妈妈、舅舅现在还有奶奶……哼哼,谁知道下一个被克的是谁?” 说完,她满意地看到沈清歌的身子一僵,于是她快意地笑着,用力甩上了大门,带着沈清音走入了电梯。 随着一声巨大的关门声传来,拿着筷子僵在空中的沈清歌动了动,缓缓地放下了手。 杨嫂也听到了王琼的话,重重地放下了手中的碗:“这是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满嘴喷粪!” 杨嫂跟着吴卓芳这么多年,话语言行早就被潜移默化,这么粗鲁的言辞,这么多年来,沈清歌还是头一次听到,但她一点都笑不出来。 王琼刚才那句话,在她的脑海里翻来覆去,震得她浑身上下,都控制不住地瑟瑟发抖。 杨嫂见了连忙站起来,走到她的身边,搂住她:“她故意这么说气你的,别当真。” 沈清歌垂下眼,握紧了双拳,许久,才沙哑着嗓音低声道:“我没事了,阿婆,我们吃饭吧。” 一顿饭吃得静寂无声。 沈清歌勉强吃了半碗饭,喝了一点汤,搁下了碗筷。 “我……下午就去学校了。” 杨嫂点点头,看向她的目光中,就带着怜惜。 沈清歌逼着自己挑了点常看的书、常穿的衣服,塞在行李箱里,出了门。 一路上都望着车窗外的景色发呆。 直到走进绿苑,打开1103的门。 她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回绿苑住了,方秉然好像,也很久没有在这个屋子里出现了。 突然间,非常想他。 把行李箱扔在一边,在沙发上坐下,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一起释放了出来。 是的,在她六岁的时候,妈妈就去世了,十六岁的时候,堂舅舅与她相认,3年以后去世,二十岁的时候,和她住在一起十四年的奶奶去世…… 和她最亲近的几个亲人,都离开了她。 当然,她还有父亲,但那是很多年没有住在一起的父亲,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得以健健康康太太平平地生活在这个世上? 她真的是个命硬的人吗? 她最爱的亲人,真的是被她克死的吗? 沈清歌倒在沙发上,放声大哭起来。 她完全无力反驳王琼的话,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为什么别人都可以有健全的家庭,而她却只能一个人,拖着行李,来到这一间小屋里,为着自己的命运哭泣。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哭得口干舌燥,嗓子沙哑,她才慢慢地起身,想倒杯水喝,走到饮水机前才想起,上一次已经把饮水机里的水用完,冷水壶里也是空的。 她只得红肿着眼睛,翻出水壶烧水。 打开冰箱想找些冰块时,却意外发现冷藏柜里还冰着两听啤酒。 是上次去超市时,方秉然随手拿的。 她毫不犹豫地拿出一听,打开,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 等水壶里的水烧热沸腾,发出汩汩的响声时,她已经有点飘飘然了。 ——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好。 她为自己倒了一杯水凉着,又去洗脸池这里擦了把脸,看着镜子里模模糊糊的倒影,对自己命令道:“笑!” 于是,镜子里的人笑了起来。 她忍不住又打开冰箱,拿出了一听啤酒。 从沙发绕到电视机,摸摸厅里的饭桌,又去床上坐了坐,原本熟悉的一切,都好像一下子变得新奇起来。 她放下啤酒,倒在了床上,看着头顶雪白的天花板,渐渐地,天花板上像有投影机照射似的,放起了短片。 从她有记忆开始,妈妈模糊的脸孔和爸爸的笑声……她努力弹钢琴获得奶奶首肯时,奶奶的笑容……她考上市一中后的雀跃……认识了安晓炎……认识了,秦漠…… 真好,她满足地对着天花板笑着,脑海里指挥着图像。 妈妈没有离开,而是和她一直在一起,他们和奶奶一起住,然后,妈妈又给她生了一个小弟弟,弟弟非常喜欢粘她,她唯一的烦恼就是学校里那个对她若即若离的王子…… 沈清歌眨了眨眼睛,眼角瞥到了床头柜上的台历。 她伸出手努力了两下,够到了。 拿近,翻页。 5月7日。 是了,方秉然告诉她,他今天回来。 但是,好像还有什么事情,是她遗忘了的。 是什么? 沈清歌眨眨眼,再眨两下。 什么东西,从眼睛里掉了出来。 她伸手去接,温热的湿漉漉的。 ——原来是眼泪。 她想起来了。 三年前的5月7日,在机场,有一个人曾决绝地离开她,飞去了加拿大。 这个人,也曾经在她的耳边坚定而温柔地许下三年的约定。 如今,三年已到。 可是他却早已另结新欢。 这个三年的约定,现在想来,竟觉得无比可笑。 沈清歌抹着眼泪,趴在枕头上,控制不住地低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她支起了身体,一口喝完了啤酒,对着房间一角的废纸篓,一边把空罐子扔过去一边叫道:“结束了!” “哐当”一声,啤酒罐子碰着了废纸篓,弹地老远。 没有进。 她不服输地拿起那本台历,扔过去。 “忘记他!” 这下力道太大,把塑料篓子整个儿打翻了。 她懊恼地向后一躺,对着天花板,毫无形象地大叫着,直到肺叶生疼,才停止了声音,拼命地喘气。 “你看,人家跟你不过谈了两年恋爱,连爸爸的官职都丢了,流落他乡!” “你看,最好的朋友连她的孩子都保不住,流掉了!” “你看,你看!……” 她用话语一刀一刀地凌迟自己,刚开始觉得很疼很疼,但是渐渐的,脑袋开始晕乎乎起来,身体轻飘飘的,酒精完全发挥了作用,她就这么摊在床上,睡了过去…… 她睡的很不安稳,一开始觉得很热,似乎汗如雨下,但很快,寒气包围了她,还没有蒸发的汗水粘在皮肤上,更觉冰冷,她没有办法,只能把自己蜷起来,微微颤抖中,她似乎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然后,温暖的被子包裹住了她。 “方秉然?”她嘟嘟喃喃地问。 那人应了一声,又说了一句什么,她没听清。 他又出现了。 每次在她需要帮助安慰的时候,他都会出现。 真好! 她安心地睡了下去。 一觉醒来,窗外已是擦黑一片。 她一骨碌坐起来,被子从身上滑下,手脚无力,脑袋隐隐抽痛。 客厅里的灯开着,从门缝里透进来,她慢慢地起身,打开门,一个身影背对着她,正在餐桌前忙碌着。 她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飞快地上前抱住了他的腰。 方秉然! 他真的回来了! 方秉然转过身搂住她,摸了摸她的秀发,低头吻了一下,又笑道:“一股酒味!” 她在他怀里蹭了蹭,又抬头看他。 剑眉星目,飞薄的嘴唇,端方的下巴…… 不过分开十几天的时间,却好像感觉过了很久很久…… “喝酒了?”他点点她的鼻子问,“我离开的时候,你答应我什么?” 沈清歌把她的头再度埋入他的怀里,闷闷地说:“我想你了。” 他没有追问下去,指了指桌上的东西道:“买了点粥,要不要吃?” 沈清歌用力点点头。 中午她根本没吃多少,喝过酒的胃,现在觉得难受极了。回想起自己昏睡前的又哭又笑,她连忙跑进洗手间对着镜子细细地洗了把脸,又刷了刷牙,理了理头发,然后干干净净地坐在餐桌前吃了晚饭。 吃完晚饭,两人缩在沙发上,互相说着分离时候的事情。 “夏威夷好玩吗?有没有去游泳?那里的美眉很养眼吧?” 方秉然失笑:“我是去比赛,哪有空一直去海边?只有最后一个晚上,在海边参加了一个烧烤晚会。” “那……比赛结果呢?”沈清歌期待地看着他。 第182章 奶奶的秘密 吴卓芳的“七七”过后,落葬在东郊的一个公墓中,沈清歌搬离了之后,沈辽海一个人住着,杨嫂还像平时那样打理着屋子,一切都维持着平静,直到两周以后,沈清歌接到了杨嫂的电话:“你奶奶的生忌要到了,去墓前烧个香吧。” 方秉然开着车把沈清歌和杨嫂送到了公墓,在吴卓芳的墓前献了花,便站在了远处等她。杨嫂很满意地点了点头,才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张黑白照片。 就是那一张,沈清歌从盒底取出来的照片。 沈清歌从杨嫂的手里接过照片,照片里吴卓芳年轻的笑脸,即便是隔着几十年,都能感受到她当时的欢快。沈清歌仔细地看着那张照片,她的身边站着一男一女,那男的生的疏眉朗目,望着镜头的双眼一派自信,他和吴卓芳站得很近,双臂交叠,隐隐的,似是交握着双手。 吴卓芳的另一边站着名女子,生得娇小,脸上也画着妆,一双眼睛甚是妩媚。 昨天下了一场大雨,墓碑上还有着水迹,杨嫂从袋子里拿出一块毛巾,蹲下来细细的擦拭着,边擦边说:“这张照片,是我拍的。” 只一句话,就让沈清歌吃了一惊。 “阿婆,你不是在我出生前后来到我家的吗?” 杨嫂浅笑:“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就跟你奶奶认识了,那时,她在剧团里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我呢,就是剧团里的小妹,端茶送水伺候戏服,什么都做,你奶奶那时……很开朗,对我们这些小工很好。” 沈清歌一阵恍惚。 开朗的奶奶?她实在想象不出来。 “那,照片上另外两个人是?” 杨嫂叹了口,站起来,看着墓碑上笑得矜持的吴卓芳,怅然道:“那是你奶奶,这辈子最爱也最恨的两个人。” “照片上的那个男子,叫程文,是我们剧团的编剧,写得一手好唱词,腹中有书气自华,更别说他本身就长的好,团里喜欢他的女子不知多少……” 沈清歌看着手里的那张照片,明白过来:“那站在奶奶身边的那个女的,也喜欢他吧?” 杨嫂点点头:“是啊,她是你奶奶团里最要好的女伴,叫青红。”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说也可以猜得到大半,才子佳人,三角纠葛…… “后来呢?是他们两个在一起了吗?” 杨嫂深深叹了口气。 “本来,你奶奶和程文情投意合,大家都觉得两人很登对……可是,你爷爷出现了……你也知道你爷爷,他……用了一些手段。” 杨嫂讲得很含蓄,但沈清歌对沈辽海素日的行事风格还是有些了解的,便约莫猜到了一些。 “那个程文背叛了奶奶,和青红在一起了,是吗?” 杨嫂惊异地看了她一眼,摇头叹道:“囡囡真是聪明。” 奶奶的性子那么矜持清高,强迫她是没有用的,那只能从对方下手,沈辽海的这一招的确是高明,只是…… “奶奶终究没有忘了他。” 杨嫂低头从篮子里拿出供奉的点心,小心地摆上,低声地说:“有时候回想起来,我觉得,这都是命……程文和青红在一起后,你奶奶伤心欲绝,转头就跟你爷爷结了婚。你奶奶婚后和你爷爷处得也算不错,你爷爷花了心思才娶了她,自然对她百依百顺,你父亲出生的时候,是他们感情最好的时候,可惜……没多久,那一场浩劫开始了。程文写的那些本子统统变成了‘淫词艳曲’,被打的翻不了身,青红那时候已经是剧团的头牌,又和程文好着,自然也逃不了。你奶奶若不是已经隐退又得你爷爷庇护,也是逃不过的……” “后来呢?” “后来?后来青红去求你奶奶,你奶奶为了这件事,和你爷爷闹翻,为程文求情……这是你爷爷最忌讳的事情,况且他也真的无能为力…… “再后来,他们两个,一死一残……八十年代平了反,你奶奶就再也没有和他们联系过,和你爷爷,也渐渐变成了现在这样……” “是谁死了?” “是青红……不堪受辱,跳河了……” 杨嫂在墓前摆好了香炉,点起了香烛,又取出了点元宝点燃烧了。 “还记得你刚进大学时,你奶奶有一次晚归吗?” 沈清歌点点头。 “那是程文走了,你奶奶去送他的。” “奶奶,是什么时候发现有心脏病的?” “……在那之前一年……她对我说,做手术置换瓣膜,人工的效果不好,一直要吃药,天然的却容易老化,可能还要换,她就不遭这个罪了……” 真的只是这个原因吗? 如果不是觉得生无可恋,又怎么会放弃多活几年的机会?沈家,又不是没有钱治病…… 沈清歌看着照片中那三个人,慢慢地,把照片送入了火中。 火焰一下子就把它吞没了,随后,变作了飞灰,随风散去…… 谁是谁非,回头望去,又有谁能说得清? 爷爷当初一定是爱着奶奶的,可最终却宛如陌生人一般…… 奶奶,是自始自终爱着程文吗?还是觉得,心有愧疚…… 这个问题,现在也没有答案了。 奶奶让杨嫂告诉她这些,是想借着自己的事情,来劝她吗? “阿婆,你觉得,我奶奶这些年,值得吗?” 杨嫂望着在灰烬中明明暗暗的火花,叹了口气。 “什么叫值得?我没念过什么书,想得简单,只觉得人生一场,尽量开心就好……你奶奶,太辛苦了……” 沈清歌起身,望向站在不远处的方秉然,正好对上他看来的视线,会心一笑。 奶奶,我和你,还是不一样的。 ****** 从公墓出来,方秉然先送杨嫂回了家,又开车去了银行。 黄秘书早就帮忙联系妥当,沈清歌出示了身份证和钥匙,就被领入了保管箱的存放处。方秉然站在门口示意她自己进去,沈清歌却拉着他的手不肯放。 两人走到对应的保管箱前,打开了箱子。 箱子里面是一只雕工精美的妆奁,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方秉然小心地把它放在一边的小桌上,沈清歌小心翼翼地揭开匣盖。 两人的眼前,都瞬间花了花。 竟是满满一匣子的首饰。 首饰被分门别类地放置在一个个小抽屉里,一些年代久远的,金属上有着氧化的暗沉,但品相都十分好,也看得出经过精心的打理,保存的十分妥当。 方秉然拈起一枚点翠的簪子看了看,又取了一只金镶玉的镯子掂了掂,笑着摇了摇头。 “一套房子算什么?你的爷爷奶奶,可是偏心你的很!” 沈清歌不是很懂这些,但也能大约知道这匣子东西的价值不菲。 她的神经被震得有些麻木,脑海里太多信息无法消化,便只能茫然地把妆奁放回保险箱,走出银行,站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发了会儿呆。 方秉然就一直静静地陪在她的身边。 “方秉然。” “嗯?” “你知道,你那天收下这把钥匙的含义吗?” 方秉然伸手搂住了她的纤腰。 “我知道。” “你还真有胆子接。” “那怎么办?长者赐,不敢辞。” “现在呢?看到东西,后悔了吗?” 在古代,妆奁也指女子的嫁妆,满满一盒价值不菲的首饰,不正是吴卓芳给沈清歌准备的嫁妆吗? 他在她的耳边笑了起来:“怎么会……我很高兴……” 沈清歌用肩膀顶了顶他越凑越近的身体,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想得美!” ******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大三的学习进入尾声,402寝室的人都有着各自的打算,大家忙忙碌碌的,聚在一起的时间便少了很多。 5月底,寝室里失窃了。 那天下午,陈键第一个回到寝室,见着寝室门半掩着,推进去却没看到人,心中就觉奇怪,她在寝室里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坐在椅子上又觉得不放心,便打电话把在机房剪片子的孙思琦叫了回来。 孙思琦回来后,拉开抽屉看了一下,就沉下了脸。 她的那条施华洛世奇的项链不见了。 倒不是这条项链有多贵重,而是因为,它是刘楠送的。 她立刻掏出手机按下了110。 陈键连忙阻止了她:“先告诉老师吧!” 等老师来了,王蓉和沈清歌也回来了,大家各自清点了一下自己的东西,陈键少了一本电子词典,王蓉没发现缺损,沈清歌却发现,那一个装着戒指、项链和发卡等秦漠送的首饰的小盒子不见了! 她的脸孔一下子煞白。 她现在在寝室里住的天数,一周里也就两三次,所以很多东西都渐渐搬去了绿苑。但这一盒首饰,她却迟迟没有动。 她不知道怎么处理,拿回去怕方秉然会看到,想着寄去加拿大又迟迟没有动手。 现在没有了,她才突然觉得异常难过。 她扶着桌子摇摇晃晃地坐下。 这些都是,秦漠留给她的回忆呀…… 老师在了解了大家各自的损失后,打量王蓉的眼光就十分不善起来。 王蓉涨红了脸,站在自己的桌前,一声不吭。 陈键却跑到相邻的几个寝室里打听了一圈,发现竟然失窃的不止他们一家,有个寝室的同学还是打电话报了警。 于是焦头烂额的老师连忙打电话叫人来帮忙,警察来了之后,和失窃的学生们一个个确认过去,等到了解了大概,暂告一段落,已经到了熄灯的时间。 沈清歌不想去绿苑面对方秉然,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胡诌了个理由搪塞了过去。 但这事情牵涉到了好几个寝室,又叫来了警察,没多久就被人贴上了论坛。 方秉然,还是知道了。 第183章 戒指 方秉然知道的时候,女生寝室的物品失窃风波已经基本平息了。 一号楼四楼的大半寝室都受到了牵连,受害者聚在一起后,接着就有人爆出,像这样的物品失窃已经不是第一次。大家嫌警方的调查进展太慢,连着几天都在动用自己的力量来想办法解决这件事情,终于有人在蛛丝马迹中发现,某寝室的某位大二时评上过优秀干部的女生,最为可疑。 孙思琦和几个义愤填膺的女生们在一天下午集结在一起,突然冲入了那女生的寝室,从她书桌下面的行李箱里翻出了一大包乱七八糟的东西。 受害者各自都从里面指认出了自己的物品,孙思琦找到了自己的项链,沈清歌找到了发夹和手链,但是她挂着戒指的项链还有陈键的电子词典却不见了。 接下来的事情纷纷杂杂,又扯出了这个女生的家庭背景,在外省当高官的家长出面和同学们道歉,赃物统统归还,找不到的东西则用现金赔偿,校方又花了些力气和警方交涉,这件事情终究被压了下来。 沈清歌拒绝接受现金,只想要回戒指和项链,但那女生却不肯说出少了的赃物去了哪里,事情就这么胶着着,传到了方秉然的耳朵里。 当他知道被偷窃的具体物品时,低头沉默了很久。 之后,面上虽然还是和往常一样,陪她自修,有空便一起吃饭,但沈清歌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 因为他一直没有在绿苑出现过。 安晓炎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把沈清歌大骂了一顿。 “东西掉了就掉了,这是天意,知道不?你还念念不忘,还对方秉然遮遮掩掩,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告诉他你还在念着秦漠吗?是个人都会生气啊,我也生气了!”她气呼呼地吸了一口手上的奶茶,又道,“方秉然对你,还不够好吗?当初追你都追去加拿大了,你自己仔细想想,他前前后后为你做了多少事情,你呢?嗯?你这次,绝对是往他心眼里捅刀子啊!” 她见沈清歌低头不语,烦躁地扔掉了手上的奶茶,站起身走到她的面前,叉腰问她:“我问你,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有想过现在怎么办吗?” 沈清歌默默地坐了一会儿,微微地摇了摇头。 安晓炎扶额。 她深吸了一口气以后,在她的身边坐下,挽住她的胳膊,面授机宜:“虽然我一直觉得,谈恋爱的时候,女生应该矜持一点,恩,就像你往常那样,但是,这次的事情不同,这件事情你一开始就处理的不对,方秉然本来就知道你和秦漠的事情,你们俩又交往了快一年,你留着秦漠送的东西他虽然会有不开心,但现在你们人在一起,我觉得他也不会小气到和你计较。但是!” 安晓炎顿了顿,提高了声音继续道:“你最大的错误就是瞒着这件事情不告诉他!这个举动,不管在谁的眼里,都代表着,你心虚!你为什么心虚?就是因为你对秦漠还——旧、情、难、忘!” 这四个字刺得沈清歌的身体颤了颤,她抬起了头望向她,嘴唇蠕动了一下,似是要辩白,但最终还是无力地垂下了眼帘。 安晓炎见她这个样子,又想到了自己,一肚子的火气忽然间就化为了悲伤。 “人都是有底线的,清歌……”她幽幽道,“你真的想把秦漠永远竖在你们俩中间吗?三年已经到了,现在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难道这不是老天爷对你的提醒吗?你心中的影子,难道比不上眼前活生生的一个人吗?” 沈清歌双眼一红,眼泪便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怎么可能忘记……”她说了自己的真心话,一直藏在心底的真心话,“但是,这几天方秉然这个样子,我又非常难过,晓炎,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安晓炎静静地看着她,间或递给她几张纸巾,等她痛痛快快地哭过一场后,才慢慢地说:“方法有两个,一呢,就是你什么都别说,就算忘不了秦漠也要死死地把他压在心底,然后在方秉然面前像方才那样哭一次,他肯定会心软,说不定还会反过来哄你。” “但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啊……” 安晓炎点点头:“二呢,就是你要跟他去道歉,并且让他感受到,你对他的心。嗯,你是喜欢他的,对吧?” 沈清歌怔忡了一儿,楞楞地问:“要怎么让他感受到呢……” 安晓炎喘了一口气,仰天向后倒去,歪在了沙发上,有气无力地说:“拜托,他是你的男朋友哎,你用你聪明的脑子好好想想吧。” 沈清歌慢慢地蜷起身子,把脚放到了沙发上,双手抱膝,下巴支在膝盖上,认真地想了起来。 她的眼睛还有点微红,瀑布般的黑发包裹着她的背脊,巴掌大的小脸带着楚楚的神情,安晓炎心里暗暗地摇头——这副样子,她都看了心动,别说方秉然,可是这一次,他竟能这么冷着和她拉锯了一周,可见他是真的生气了! 她陪沈清歌吃了午饭,又闲逛了一会儿,到了下午德语课的时候,就先回了学校。 沈清歌回到绿苑,对着窗外的景色发了一会儿呆,坐回书桌前,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连上qq后,看到方秉然的头像亮着,毫不犹豫地点开了对话框。 在对话框里写写删删,最后只剩下一句简单的话,发送了过去。 “晚上一起去晶馆吃饭好吗?” 感觉好像等了很久很久,对话框里才弹出了一个简单的字:好。 她顿时松下一口气来。 说好了时间后,她起身去了厨房。 手指饼干、马斯卡彭芝士、鲜奶油、意大利蛋白霜、咖啡利口酒……她在厨房里忙碌了一个下午,到了约定的时间,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深蓝色的圆领针织紧身t恤和黑白格子的麻布裙子,头发用发夹挽起,露出线条美好的脖颈,她在镜子前细细打量了一番自己,终于满意地走出了房门。 走到了晶馆,方秉然已经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坐下了,他难得穿了件浅色底的条纹衬衫,靠在椅背上,神情淡淡地看着门口,见到沈清歌进来,便拿起桌上的茶壶为她倒了一杯茶。 是她很喜欢的菊花普洱茶。 她小口地抿着茶,悄悄抬眼看他。 他好像瘦了一点,眉眼间似乎有点疲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心虚,沈清歌越看越觉得方秉然憔悴了。 两人点了三个菜,吃饭的时候,也只就着7月托福考试的事情简单地聊了几句,就再没有别的话题了。 在方秉然对服务员招手买单的时候,沈清歌放下茶杯,盯着他胸前的一颗衬衫扣子,鼓起勇气说:“我下午……做了蛋糕,要不要去吃吃看?” 方秉然一动不动地沉默地坐了一会儿,直到服务员拿着单子跑过来收钱,他才掏出皮夹子,站起身,轻轻地说:“那走吧。” 她立刻高兴起来,轻快地跟着他走出了晶馆。 一路无话地到了绿苑,换了鞋洗了手,沈清歌从冰箱里端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大玻璃盆子来,方秉然显然没有想到这个蛋糕是如此粗犷,不由挑了挑眉,问:“都要吃掉?” 沈清歌边笑边用筛网在蛋糕上均匀地洒上可可粉,微红着脸低声说:“你可以……天天来吃啊。” 她洒粉的动作是那么的行云流水,期待又害羞的表情在灯光下显得那么的可爱,方秉然知道,她是在向他求和,他按捺住自己已经软化的心,坐在那里,看着她用勺子从盆子里挖了一大块蛋糕,放在了白色的瓷碟里,递给他。 “这是,提拉米苏。” 意大利最有名的甜点,这个城市里的年轻人多少都听过吃过,但是,他却碰巧还知道提拉米苏的含义,于是望向她的目光里,又添了几分温柔。 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放入嘴里,故意忽略她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放下了碟子。 在她失望而带点受伤的目光中,方秉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放在了桌上。 是一个放首饰用的纸盒子,看上去有些粗劣。 沈清歌疑惑地看向他,他抬抬下巴示意她打开,又舀了一勺提拉米苏送入了嘴里。 盒子里,是她再熟悉不过的项链和戒指。 她震惊地望着他,语无伦次地说:“这个……这个怎么……,你怎么会有……” 方秉然没有回答,慢慢地吃完了碟子里的蛋糕,又取纸巾擦了擦嘴。 沈清歌慢慢冷静下来,吸吸鼻子,追问道:“我问过那个女生好几次,她都不肯说把它们弄去了哪里,你是怎么找到的?” 他低笑了一声,淡淡地说:“她不说,但是电脑会说,我不过是在她的电脑上装了个木马,就从她的电脑里查到了她所有的网上交易信息,然后……找到了那个卖家。”他提了提嘴角,无不嘲讽地说,“你知道么,那个人只花了一百块就买了一枚蒂凡尼的白金戒指,还送项链。” “然后……然后你就把它们买回来了?” “嗯。” 沈清歌捂着眼睛哭了起来。 第184章 为什么 沈清歌无法挪动自己的脚步。 她看着他一步一步向自己走来,脑海中已是一片空白。 她想过很多次,如果再一次看到秦漠,她会有什么反应,是会转身而去,还是会若无其事地礼貌招呼?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还是会泪流满面? 但再怎么想都没料到自己,竟只是呆呆傻傻地站在那里。她没有听到王蓉惊讶的呼声,也没有看到她班级同学向她投来的,探寻的目光,她的视线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眼前那个站在她面前,芝兰玉树般的男子。 他用他温柔的如同冬日暖阳般的声音,轻声说:“我回来了,清歌。” 他笑得犹如清风明月般疏淡清雅,仿佛这中间的三年多对他来说,只是须臾弹指,他不过是去加拿大旅游了一次,现在,他回来了。 他低下头,看着尚在震惊中的沈清歌,挑眉问道:“怎么了?吓傻了?” 这个笑容,瞬间把沈清歌拉回了现实里,她捂住嘴把呜咽吞下了肚子,但眼泪已经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 她终究还是哭了出来。 秦漠心疼地伸出手,想抹去她脸上的泪水,被她微微退了一步,侧头躲开了。 他双眼一黯,默默地收回了手。 沈清歌低头擦了擦眼角,抬起头,勉强微笑着对他说:“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吧。” 秦漠跟着她一路走出了j大,在校门斜对面的一家茶馆里,找了个隐蔽的位置,面对面地坐下。 她点了一壶柠檬红茶,为两人各自倒了一杯,在腾升起的热气中,抬眼再次看向秦漠。 他好像,一点都没变。 如此近距离的观察,三年多来,还是头一次。 他的眉眼,他的挺鼻,他永远噙着笑的嘴角,他如玉般细腻光泽的肌肤,一如往昔。 他没有变,但她却变了。 秦漠凝视着她,目光细细地描绘着她的五官,她更漂亮了,以往一直披散在肩后的墨色长发松松地挽起,看似随意的发型却把她的脸型和气质衬托的很好。她好像比三年前略略丰腴了一点,大衣下的曲线更显玲珑。她脸上的青涩已经褪去,眉眼间也没有了以往一贯的隐隐阴郁——她现在,是一个妩媚成熟的女人了。 这些变化,都发生在他离开的三年间。 他的心里浮起了些许遗憾,但随即振作起来,微笑着想问她这三年来的变化时,他的目光无意地落到了她玩弄着杯子的双手上……嘴角的笑容瞬间消失了,他的瞳孔一下子收紧起来。 她左手中指上带着的,是今年卡蒂亚的最新款戒指,不是他送的蒂凡尼了! 他的双眼紧紧地盯着那枚戒指,直到沈清歌发现,伸手轻轻抚过戒面,他才动了动眉头,吐出一口气问道:“他是谁?” 沈清歌低下头,轻轻道:“你认识的。” 他认识的,送得起卡蒂亚戒指的同学…… 他揉了揉眉心,问:“方秉然?”没有等沈清歌回答,他又笑了起来,“这几年,他一直在追求你吗?” 沈清歌抬眼,看着他熟悉而疏远的笑容,心中掠过一丝哀伤。 “他待我很好。”她说。 秦漠放在桌边的手,渐渐地紧握成拳。 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了几下,却无法控制住轻轻颤抖的拳头,最终,他蓦地站起身,带翻了桌上的红茶杯,褐色的茶水泼在了他米色的羊毛开衫上,他却丝毫没有察觉。 他站起身,紧紧地盯着沈清歌的脸,想在她的脸上找出一丝一毫的惊慌、心虚、眷恋或者欣喜,但是——都没有! 她的脸上,只有平静。 没有了以往见到他时,时不时流露出的羞涩,也没有俏皮娇媚的神色,软语温存…… 只有平静! 这该死的平静! 但是…… 这一切,又能够怨谁? 是他主动离开了她,不管是什么原因。 是他提出了三年的约定。 也是他,直到三年约定期满,都没有回来。 是他自己先放的手,又怎能期望她能在完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直等他? 秦漠霎时觉得心灰意冷,来之前满怀的激动和忐忑统统化为了揪心的痛楚,他幽幽长长地叹了口气后,拿起了摆在一边的大衣,转身离去。 沈清歌呆呆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恍惚间,这个背影与三年前在机场离去的那个决然背影,重合在了一起。 她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他这次回来,主要是为了他的父亲吧? 他来j大,是为了她吗? 可是,他在加拿大,不是已经有了另一个家吗?再来找她又有什么意义呢? 难道…… 沈清歌甩甩脑袋,把这些念头统统赶走。 她不想再费心力去研究这些,看看时间,方秉然快回来了,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快步走出了茶馆。 一推开门,便是一股冷风扑面而来。 她拉了拉脖子上的围巾,想到送这条围巾的人,心情略略轻快起来。 走下楼梯拐向绿苑,眼角却瞟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猛地转过头,却看到秦漠手拿着大衣,靠在墙边,正静静地望着她。 他还没有走! 难道,他就这么穿了一件羊毛开衫在这个风疾天寒的墙角站了这么久?! 沈清歌快步走过去,看见他已经有点发白的唇色,着急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你怎么不把大衣穿上?” 秦漠对她的反应好似很满意,慢吞吞地站直了身体:“我想看看,你会不会追出来……” 沈清歌跺跺脚道:“你先把衣服穿上!” 他听话地穿上了大衣,扣好了扣子,目光在沈清歌的脸上游来游去,随后,笑了起来:“你哭过了。”他的语气很肯定。 沈清歌有点心虚地摸了摸眼角,转过头不说话。 “清歌……你确实,等了我三年,对不对?”他走到她的面前,不依不饶地问,“你刚才为什么哭?如果……你生我的气,你可以说出来,我现在就站在你的面前,我回来了,清歌。” 第三次,他说出了那一句,沈清歌曾经朝思暮想过的话。 我回来了,清歌。 如果,这句话说在两年以前,如果,这句话说在她去加拿大以前,如果,这句话说在她和方秉然交往以前…… 她倏地抬起头,恨恨地看着他:“是的,我知道你回来了,恭喜你,你爸爸没事了,你们一家五口,可以在温哥华快快乐乐地享受天伦了! “我确实等了你三年,等到今年5月7日的最后一秒。是不是很傻?明明知道你那时只是拿话哄我,明明知道你已经……但是这一切都结束了秦漠,我不后悔我等了你三年,但是,这都已经结束了!” 秦漠的脸上神情变换着,她这段话带来的信息太大,他大略地过滤后,才发现不对,立刻拦住想转身离去的她,拉住了她的手。 他的手冰凉之极。 “你怎么知道我在温哥华?什么叫‘一家五口’?哄你等我三年是我不对,但是,我现在已经回来了,这一切,还不算太晚,不是吗?你刚才还哭了,难道这眼泪不是为我而流的吗?” 沈清歌气极反笑,转头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我不但知道你在温哥华,我还去过温哥华,我还知道,和你一起住在那栋白色别墅里的,除了你妈妈,还有一个叫‘小优’的女人和一个婴儿,那个婴儿,叫你,爸爸!” 秦漠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定定地看着她半晌,随后慢慢地笑了起来,那笑容,竟是发自肺腑的喜悦。 “你去找过我?那你怎么……啊,我知道,你一定是被小幽和她女儿吓坏了……”他越笑越开心,忽地上前一把抱住了她,“清歌,你心里还是有我的,对不对?” 这个带着寒气的熟悉的怀抱,让她瞬间忡怔了一下,然后猛地推开了他。 他却拉着她的手不肯放。 “小幽,你没认出来吗?你见过她的。” 沈清歌拼命挣扎的手一顿,愣了愣:“我肯定没见过。” 秦漠的双眸闪动,轻轻扬扬地说:“她的全名是——秦、幽、佑。” 这个名字进入耳朵,她一下子呆住了。 秦幽佑,那不是秦漠的堂姐吗? 她想起那个在湖上飞扬跋扈的女子,轮廓虽然已经模糊,但是她肯定,和温哥华见到的那个,不是同一个人。 于是她用力甩开了他的手。 “她整容了!”秦漠在她的身后说,“她比我还去的早,我到那里的时候,她顶着还没消肿的脸来接机,把我吓了一大跳。” 沈清歌曾经为秦漠找过很多理由和借口开脱,却从没想过,是那么搞笑又悲凉的一种。如果秦幽佑不整容,她断不会误会他们两个有什么,如果秦幽佑身边没有那个婴儿,她也或许有勇气上前质问一番,但是……一切都晚了。 她的眼泪扑簌簌地掉落在地上,对他声嘶力竭地大叫道:“那你为什么让她的孩子叫你爸爸?!你应该,是她的舅舅啊!!” 那般绝望愤懑中带点疯狂地眼神,秦漠从没有见过,街上来往的路人也被这边的声音和两人出色的长相吸引了目光,秦漠环视了一下四周,拉着她再度进了茶馆。 第185章 蛊惑 秦漠勉强笑了笑,继续道:“我回国后,第一个联系的就是他,我知道他和他的母亲一直陪在我父亲的身边,但更重要的是,我想去确认他是否真的和你在一起,我想知道你在j大的一切……”他眯了眯双眼,想到苏迟看着他似笑非笑,又带点幸灾乐祸的表情,“他只告诉了我你大致的情况,说我想太多……没想到,原来是留给我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他说“惊喜”两字的时候分外用力,沈清歌听得心中一颤,极不喜欢他这样的口气,心头不禁微微泛起了怒气。 但秦漠却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他对着那壶冒着悠悠热气的茶,怔怔地看了半晌,才继续开口说:“我那时见到你们两个的照片和视频,恨不得立时就飞回来,而父亲那边却几乎毫无进展,我又怎么可能把父母扔在一边,只顾着自己?连续几个晚上我翻来覆去地思量,也没有找到解决的方法,那时正逢圣诞和新年……几个和我家差不多背景的朋友为了劝慰我,带我去了他们的party……”之后的事情,不说也能想象得出,他痛苦地捂住了脸,身形看上去分外萧瑟。 沈清歌望着他,心中格外的震惊和心痛,隐隐的,却还有些失望。 或许他向来都是天之骄子,在身处绝望之境时,才会分外放纵。 她不禁想到了方秉然。 她知道,如果是他,他绝不会那么做。 “……后来呢?” “后来有一天,我刚刚结束通宵的狂欢,我妈打电话给我,说小幽快要生了……我开车去医院,打开病房大门时,正好听到小怡细细的哭声……”说到小怡,秦漠眼里泛出了温柔,他浅笑着比划了一个大小,又道,“这么小的婴儿,全身红彤彤又皱巴巴的,丑的过分,可是声音却是那么响亮……” “那哭声……说是醍醐灌顶也不过分……我抱着小怡,大哭了一场。” 他的眼神渐渐清明起来:“我开始重新回到学校,空余的时候帮忙带着小怡……这也是我为什么会纵着她叫我爸爸的原因,她的出生是因为她母亲的放纵,她的出生也终止了我的放纵……我要谢谢她。” 沈清歌静静地听完,心中已经大致确定了一件事。 “你从来不觉得你3年之内就能回来,对吧?那3年之约,只是哄我的,对吧?” 他用着复杂难辨的目光看着她,想伸手轻抚她的脸颊,伸到一半,又颓然落下。 “不错,你那时那么伤心,我想如果让你有个念想……” “如果有个念想,你就可以顺利地离开我去加拿大,然后,随着时间的过去,我的心痛也淡了,我也能渐渐把你忘记了,是吗?”她打断他,抑制不住自己的怒意,冷冷地说,“秦漠,你根本就没准备回来,所以在丽江的时候,即便……即便我们再亲密,你也没有要我,不是吗?” 她带着恨意地睨了他一眼,嘲讽地说:“我还要,谢谢你呢。” 秦漠心中大痛,一把抱住她,在她耳边叠声地道歉:“对不起,清歌,是我骗了你……我明明知道回不来,却自私地还希望你能等着我,所以才有了这个三年之约,这也是,给我自己一个希望啊……” “可是!你自己又亲手打破了它!”沈清歌挣扎着推开他,对上他充满哀伤悲戚和懊悔的双眼,心里又觉得自己话说的太重,升起了无限的后悔与同情。 他曾经有过一段乱七八糟的日子,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已经从颓废中走了出来,他还是爱着她的,他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来找她,他把他的过去合盘托出没有隐瞒…… “清歌,过去的事情我们不要去追究了好不好?”他轻抚着她的脸颊,喃喃地说,“重要的是,我们又能在一起了……你不想和我在一起吗?” 他用他好听的声音引诱着她,用他黑如深潭的双眸蛊惑着她:“你听到我的事情那么生气,难道不是因为你,还在在乎我吗?” 沈清歌动摇了。 是呀,过去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回来了。 不是一个影子,也不是一个梦,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她朝思暮想了这么久,终于回来的真人! 她的秦漠回来了! 于是,她的手不自觉地轻轻触碰了他的脸,他笑了起来,再度紧紧抱住了她。 这一次,她没有反抗。 他的手插入了她的秀发里,扶着她的后脑勺,轻轻地吻着她耳后嫩滑的肌肤,然后是脸颊,再是嘴唇…… 她下意识地想躲避,但扶在脑后的那只手却用力地托着她,他的唇不容置疑地印了下来。 她的眼眶一热,眼角又渗出了泪水。 一阵动听的铃声把她从迷乱中拉了出来,她挣扎着想去接电话,秦漠却在她的唇边喃喃地说:“别管它。” 她一个激灵,完全清醒过来。 这个铃声,只代表着一个人! 她立刻用力推开他,翻出了电话,平复了几下呼吸后,按下了接听键。 “……喂?” “清歌,你不在绿苑?这么晚了还在实验室里吗?” “我、我马上到绿苑了。”她边说边匆忙地收拾着小包。 “要不要开车去接你?外面很冷。” “不用不用,我马上就到了。嗯,一会儿见。”她挂上电话后,拿起小包就要离开,“我要走了。” 秦漠却悠悠闲闲地一把拉住她,笑道:“你怕什么,如果让他知道,不是更好?” 沈清歌立刻拒绝:“不行!” 他的双眼眯了起来:“那你是什么意思?” 她几乎是哀求地用力抽出了自己的手,道:“我回头再跟你说,好不好?我现在一定要走了。” 那样焦灼担心的神色,让秦漠感觉自己简直像一个见不得光的第三者! 他心中一怒,也站起身,抓住她的手臂,执意地问:“那是什么时候?清歌,你现在必须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秦漠!”沈清歌着急地大叫道,“他对我很好,即便是我要和他分手,也总需要一个适当的机会,尽量不伤害他地跟他讲清楚吧!” 秦漠的嘴角慢慢翘起,松开了手上的力道,轻轻地问:“也就是说……你打算,和他分手,对吗?” 沈清歌无声地动了动嘴唇,无力地扶着额头:“不……我现在很乱,我不知道……” 秦漠却心情很好地说:“不,你是知道的,清歌,我会等你的。” 沈清歌没有做声,转过身有些蹒跚地走出了茶馆。 北风呼呼地吹过,刮得她的脸颊生疼,冷风钻入脖颈里,她全身瞬间就被冻得冰冷,但沈清歌却丝毫没有在意到这些,只是木木地向前走着,直到一个大手拉住了她。 “你在想什么?绿苑都走过头了!”熟悉的声音带着笑揶揄着她,她抬头看到方秉然温柔的笑脸,心中一阵悸动。 方秉然拉住了她的手,皱眉道:“怎么手这么凉?”目光在她的身上转了一圈,又问,“你的围巾呢?” 围巾呢? 她愣愣地眨了眨眼,嘴唇顿时失去了血色。 围巾,忘在茶馆里了! “围巾呢?今天没带出来吗?”他追问道。 沈清歌索瑟了一下,还没想好怎么回答,一个带着些许笑意的声音在他们身后悠悠响起:“她的围巾,在这里。” 沈清歌像是被电到一般跳起来回过了头。 方秉然疑惑地回头,看到眼前的那个人后,一张脸顿时沉了下来,冷如寒冰。 “……秦漠!” “方秉然,真的是好久不见了。”秦漠浅笑着,向他颔首示意。 方秉然的目光在他手上的那条围巾和沈清歌心虚的脸上游移了一下,很多事情瞬间就明白了过来。 他大大方方地取过围巾,细心地围在了沈清歌的脖子上,随后牵着她的手,对着秦漠简简单单地说了一句:“再见。” 秦漠看着两人渐行渐远,在走入绿苑大门的那一刻,终于忍不住喊道:“清歌。” 两人双双回望过来。 “我等你消息。”他笑盈盈地说。 沈清歌顿时觉得自己被握着的右手,一阵钻心的疼痛。 她随着方秉然到了11号楼下,开门,进入电梯,再开门…… 直到大门被带上,发出很大的一声“碰!”,她才猛然一震,抬头看向已经怒气勃发的方秉然。 “你刚才,一直跟他在一起?”他冷冷地问。 沈清歌默默地点了点头。 他冷笑一声,甩掉了身上的大衣,低头看她。 她保持着进门后的那个站姿,低着头一动不动,这个角度看去,只能看到她头顶白白的头路,和挽在脑后的发髻。 他抿了抿唇,几度按捺,还是忍不住问道:“他找你做什么?” 沈清歌扭着双手,轻轻道:“他……他说我误会他了……” 方秉然挑眉,嘲讽地说:“误会?那对母女难道只是他的亲戚?” 沈清歌很想弯弯嘴唇,跳起来笑着抱着他的腰说:“bingo!”但她却实在没这个力气和心情和他撒娇,只能有气无力地说:“那女的……是他堂姐……” 方秉然沉默下来。 他烦乱地换了鞋,给自己倒了杯水,一口喝干。 冰凉的水从他的嗓子里钻入,直入腹中。 他发热的大脑,瞬间冷静了下来。 他打开了房间的空调,帮她取下了围巾,脱去了大衣,拉着她的手,一起坐到了沙发上。 “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86章 大麻 第二天,沈清歌去了银行,取出了那个装了那几件首饰的盒子回家,坐在书桌前来来回回写了几张纸,看来看去,又统统揉成一团扔了。 最后,只是把那几件首饰拿出来细细擦拭了一番,放进盒子里包好,拿到邮局寄了出去。 之后的日子,过得平淡而温馨,秦漠再也没有来找过她,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只是,每当沈清歌出入物理实验大楼,看到那棵梧桐树时,想起方秉然和秦漠都曾经站在这里等过她,想起他们看着她浅浅一笑的模样,心里就会涌起淡淡的难以言说的滋味。 他们两个,都很好。 只是,她必须做出抉择。 没过了几天,安晓炎脸色慎重地跑来找她。 “我听说,秦漠的爸爸被放出来了?” 连她都知道了。 沈清歌点点头,淡淡地说:“他来找过我了。” 安晓炎脸色一变:“秦漠?他回来了?他找你做什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沈清歌不由地微微一笑,拉着她在教室里坐下,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大致了告诉了她。安晓炎的脸色越听越沉,听到最后,却惊讶地挑高了眉,仔仔细细地把她打量了一番。 “怎么了?”沈清歌疑惑地问。 她终于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打趣道:“我在想,你这次难得开了窍,看来方秉然这么多年在你身上的功夫没白下。” 她支着下巴想了想又说:“要说你也真够绝的,最后连见面说一声都没有,直接把东西寄了回去……你说秦漠在收到这个包裹的时候,认出了你的字迹,拆包裹的时候会不会还带着期冀?” 拆开以后,却是满眼的伤心和绝望。 沈清歌垂下了眼,没有说话。 安晓炎自知失言,吐了吐舌头,勾住她的手臂就想打岔,却听到她幽幽长长的一声叹息,道:“我就是……不敢见他,才这么做的。见了他,听到他的声音,我怕……我又会动摇。”说到后来,声音里已经带了点哽咽。 “清歌,你的选择是对的。”她连忙安抚地抱住了她。 “是吗?”她怔怔地望着教室前面的黑板,喃喃地说。 可是,为什么想起他,她的心还是会隐隐作痛呢? ****** 方秉然的生日过后没多久,就是新年元旦了,两人虽然如胶似漆,在31号那天也被各自的父母召回身边。 元旦那天,沈清歌中午在沈宽家陪着吃了顿饭,下午就去了黄珍和何昱宁那里,陪着说话闲聊,到了晚上又去附近的馆子里吃了一顿。 吃完何昱宁开着车送她回家,在车子上,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起一看,竟是苏迟。 她接起来疑惑地“喂”了一声。 手机里传来十分嘈杂的背景音,苏迟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断断续续:“你现在立……来……尔顿一次。” “什么?” 电话那头苏迟着急地重复了一次,这次她听清楚了,是艾尔顿酒店。 “什么事?” “把秦漠……回去。” 听到这两个字,她眉头一蹙,下意识地拒绝道:“我不去,你不是在那里吗?” 苏迟充满怒气的声音在手机那头爆发出来:“你再不来,他就要……死在这里了!” 沈清歌手一抖,手机没拿稳,滑落在了大腿上。 何昱宁已经把车开到了森林小筑,在大门边停了下来,转头看到她惨白的脸色,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 沈清歌愣坐在那里,嘴唇动了动,再动了动,才勉强让自己发出了一点点声音:“艾尔顿酒店……在哪里?” “哈?”何昱宁怪叫一声,“你问这个干嘛?抓奸?” 他对上沈清歌空空看来的眼神,摸了摸鼻子道:“离这里不远,怎么了?” 她颤抖着抓着再度响起铃声的手机,抖着嘴唇道:“……带我去。” “现在?这么晚了你到那里去做什么?” 沈清歌闭起眼睛吸了口气,把手搭上了车门:“出租车司机应该认识吧?” 大有一副不去不休的架势。 何昱宁立刻投降道:“好好好,带你去,这么晚了,你一个人我怎么放心?” 车子开到艾尔顿,就着苏迟发来的地址七扭八拐地开到了一间别墅前,别墅灯火通明,虽然门窗紧闭,依旧听得到里面传来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何昱宁在她身后吹了下口哨:“哟,包了栋别墅开轰趴?大手笔。” 别墅大门边,身姿笔挺面不改色的应侍生礼貌地拦住两人询问,被正开门走出的苏迟看到,招呼着走了过来。 他的目光冷冷地扫过沈清歌,看到何昱宁时,顿了顿。 沈清歌抬了抬手,低声道:“我表哥……我同学。” 两人对视着相互点了点头,苏迟立刻就对她道:“跟我来。”然后压低了声音半带嘲讽地说,“你还真是,到哪里都有护花使者。” 沈清歌没有做声,随着他走入了别墅里。 客厅里灯光昏暗,群魔乱舞,时不时有男女进出串场,穿着暴露,尖声大笑。 跟着他踩过一地的狼藉,走上了两楼,到了半掩着门的最里间,才走到门口,就闻到了一股非常奇怪的味道。 何昱宁“咦?”了一声,抽了抽鼻子,就看到那门突然被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面带笑容脚步漂浮穿着艳丽的女人来,她微微抬着头,一路笑着走到了楼梯口,跟着楼下客厅里疯狂扭动的人群,手舞足蹈着,有男人上来贴着她大吃豆腐,她却像什么都不知道似的,继续扭动着身体,然后被那男人拉入了另一间房间里。 沈清歌快速地别开了眼。 “这都是什么鬼地方?”何昱宁咕哝道。 苏迟冷笑一声,边推开门边说:“这群人的爸妈家长站出来都可以把这个城市震三震,但是你看看他们的孩子们……” 他大力地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很黑,床上躺的,沙发上歪着的,椅子上坐的,约莫有三四个人。 但沈清歌一眼就看到了缩在窗边垂帘下,半靠着墙低头吸着手里一根细细长长的烟的那个人。 她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的直觉告诉她,那就是大麻! 苏迟的声音在她的身侧响起:“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了……老头子让我来找他回去,他却死活不肯走……现在老头子还不知道他在这里抽这个,他再不回去,怕是瞒不住了……” 沈清歌没有听完,就冲了进去。 “秦漠,秦漠。”她跑到他的面前,一把拿走了他手上的烟扔得远远的,然后费力地扯着他的手臂,想把他拉起来,“秦漠,你站起来,你在这里做什么?!” 秦漠钝钝地抬起头,一贯清澈明亮的双眼涣散着,直到苏迟按开了墙上的一个壁灯,照亮了沈清歌的脸,他才慢慢聚焦,看清了眼前的这个含泪带着愤怒望着他的人。 “……清歌?”他不敢相信地小心问。 “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刚刚绽出的欣喜笑容慢慢收起,摊开自己苍白的双手,无不嘲弄地说:“这就是我啊……自从和你分开以后……我一直是这个样子……我知道你不喜欢,所以努力地把自己恢复到从前……但是……”他痛苦地抱住头,哽咽了起来,“你还是决定离开我了……” 何昱宁终于从眼前的震惊中恢复过来:“这是……那个市长的儿子??” 他怎么也不能相信,昔日站在奔驰车边,自信又挑衅地看向他的那个如玉般的少年,和眼前的这个,是同一个人! 连他都觉得震惊,况论沈清歌! 她忍不住哭着抱住了他,阻止了他想继续在身上掏烟的双手。 “秦漠,你不能这个样子,你怎么可以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她的心痛如刀绞,他应该是阳光的,温柔的,灿烂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黑暗的,放纵的,颓废的。 她半跪着,费力地想把他拉起来,但是一米八的个子,又怎么是她一个人拉得动的? “你们快来帮我把他拉起来呀!不要呆在这里!”她泪流满面地对着苏迟和何昱宁嘶声大叫道,“他怎么可以呆在这里?我们离开这里!!” 两人动了起来,扛着他的手臂,一边一个把他架出了房间,沈清歌跟在他们身后擦着脸,被从某间房里拿着酒杯倒退着出来的一个男人撞了个正着,那男人大骂着转身,看到沈清歌的脸后怔了怔,又立刻笑着想伸手勾住她的肩。 拉扯间,沈清歌急叫:“放开我!” 那男人没当回事,笑着低头向她亲去,却被一只手堵住了嘴巴用力推开,然后,当鼻一拳! 身体轰然倒地! “这是……我的女人!”秦漠身体向旁边一歪,又靠着墙壁稳了稳身形,对着沈清歌绽开了带点讨好的笑容。 “不要怕。”他低声说。 何昱宁和苏迟看到那个倒在地上的男人,呻吟着动了动身体,连忙对视一眼,上前拉着秦漠走下了楼梯。 别墅门口的应侍生看到狼狈走出的四人,依旧彬彬有礼的问:“请问,需不需要房间?” 他们被带到了一间标房里。 第187章 扔下他我做不到 秦漠不单单碰了大麻,他还喝了很多酒,冷风一吹,再进入温暖的房间,胃部痉挛了几下,便在卫生间里狂吐。 沈清歌在一边照顾着他,看着他这般的样子,别过头,眼泪又忍不住滚滚落下。 略略洗漱了以后,三人把秦漠扶到床上,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像是已经睡着了,沈清歌给他盖好了被子,直起身看着房间里的另外两人,相顾无言。 苏迟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看了看屏幕,到走廊上去接了说了几句,又走进房间对着何昱宁和沈清歌说:“和老头子说了,喝多了在酒店住一晚。”他顿了顿,看了看沈清歌又说,“谢谢你,不然他是怎么都不肯走的。” 沈清歌低下头看着躺在床上,几乎与床单颜色一样苍白的脸,心里又是一酸。 “他最近,一直这样吗?” 苏迟斜了她一眼,讥讽道:“你说呢?” 沈清歌抿了抿嘴,没有回答。 从别墅出来一直沉默着的何昱宁终于开口:“那没事我和清歌先回去了吧,很晚了……你是他……兄弟?” 苏迟没有做声,沈清歌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秦漠后,抬步向何昱宁走去。 她的手臂被苏迟一把抓住。 “我有话跟你说。”他的声音阴测测的,脸上阴云密布。 沈清歌转头对上何昱宁满含担心的双眼,摇了摇头,轻轻道:“表哥,你去大厅里喝杯咖啡等我好吗?” 何昱宁犹豫了一下,狠盯了一眼苏迟,才转身离去。 等到他关上门,苏迟才松开手,慢悠悠走到一边的单人沙发里坐下,又指了指另外一个:“坐。” 沈清歌犹豫:“就在这里说?” 他轻笑:“你觉得他醉成那样,还能听到我们说话?” 她再度抿了抿嘴,先站着给两人都泡了一杯茶,端起茶杯捂了捂冰冷的双手,才走到沙发前坐下说:“你要跟我说什么?” 他低头看着地毯上描绘的花纹,沉吟了一下,又笑了起来。 “你说,我这是在干什么?”潋滟的眸子斜斜看来,他嘲弄地说,“你和秦漠怎么样,又关我什么事?他喝醉也好吸毒也好,其实跟我也没半点关系。” 壁灯在墙上散着柔和的光亮,把他侧面的线条衬托的几乎完美,也几乎,和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的那一位,一模一样。 “因为你们是兄弟啊。”沈清歌轻轻地说,“从我认识你开始,你就一直很关注他。” 苏迟嘴角的线条一紧,又缓缓地放松下来,支着下巴指了指床上的那个人问:“那你现在作何打算?不要告诉我,你就打算这么走了什么事也不做。” 沈清歌怔怔地看着躺在床上的秦漠,他紧闭着双眼朝天而卧,只看到胸口微微的起伏。虽然她听他说过一些他在加拿大的事情,但几个淡淡的文字和亲眼所见的震撼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而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她! 她一瞬间,有点透不过气来。 “……我本以为,他在加拿大过得很好。”她的眼中氤氲着,握紧了手里的杯子,“我和他阴差阳错,到后来已经说不清到底是谁的过错,又或者,其实我们都没有错,只是……天意弄人!” “天意?”苏迟冷哼了一声,不屑道,“只有不敢承担责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才会把一切推给天意。” 沈清歌霍地回头,秀美的双目睁得大大的,生气道:“我在得不到一点消息的情况下等了他两年多,有了线索就立刻追过去找他,你还要我怎么样?!我只知道,我再伤心,都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苏迟毫不示弱地回视他,眼里满满的都是讥诮:“你当然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这个世界上,你最想保护的,就是自己了。” 沈清歌一愣,一把放下手中的杯子站起来,提高了声音:“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苏迟站起身,盯着她的小脸,悠悠道:“难道不是吗?你给自己搭了一个硬壳,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缩回去,如果不小心受了伤,更是不到养好了不会出来……其实你很想要一个只属于你自己的家,但是你又不敢放心去爱,你最怕的事情是你爱的人离你而去…… “我知道,你对秦漠已经够好了,他抛弃你一次,你还能追到加拿大,可见是下了多大的决心,但是,当你发现他和一个女人过往从密时,你就胆怯了,心碎了,你觉得自己已经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忙不迭地缩回壳里去疗伤,即使觉得事实可能和你想象的不一样,也没有勇气上前再去问一问,你生怕问来的结果让你的心上再添一道伤口,你没有这个勇气也放不下这个身段! “你也跟我说过,在没有看到很多很多喜欢前,你是不会付出自己的感情的……所以,你看,你最爱的,难道不是你自己吗?” 沈清歌的脸色在他的话语中,越来越苍白,在最后一个反问中,踉跄地向后退了一步。她勉强稳住了身形,对他弯了弯嘴角:“你说得对,我没有勇气上前去问一问,因为我害怕受伤。在离开温哥华时,方秉然特地带我去秦漠家的别墅前,鼓励我上前问清楚,但是……我看到他抱着那个婴儿像是一家三口十分亲昵的样子,就怎么也没有勇气打开车门。” 她的眼泪无声地滑落下来。 “方秉然对我说,希望我以后,莫要后悔这个决定,我……不后悔。” 苏迟嗤笑一声,道:“这个方秉然,真是了解你。” “是的,他知道我最需要什么。” 苏迟不以为意地撇撇嘴,他低下头,在她的耳边轻轻软软地问:“那在你心里,你到底更爱哪个呢?” 沈清歌回答不出来。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涩声道:“当然……是……” 那个艰难的“方”字还没出口,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方秉然。 “喂?你还没到家吗?发给你的消息也没回。” “啊,我没有到家呢……我们……吃饭吃的晚了……” “那你到家,发个消息给我。” “好。” 挂上电话,苏迟可恶的笑脸又跳入她的眼帘。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事实?” “你真的,更爱他一点吗?” “秦漠为了你把自己折磨成这样,你难道不心痛吗?不后悔吗?” “够了!”她闭起眼睛尖叫道,“为什么你们一个一个,都在逼我呢?!我已经做出了选择,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还是不肯放过我?!”她捂着脸哭了起来。 苏迟静静地看着她,半晌,拿起了一边的衣服,走到了房间的大门口。 “我想,等他醒来,他最希望看到的那个人,是你。不管你心里的打算如何,现在,还请你陪一陪他吧……你表哥那边,我去说。” 门“咔嚓”一声,关上了。 房间里安静了下来。 一隅的灯光照在这个不大的房间里,躺在床上的那个人,忽地呻吟着翻了一个身,把呆坐在一边的沈清歌唬了一跳。 她立刻站起来跑到他的身边,轻轻地叫着他的名字。 于是,听到他喃喃地叫着:“水……” 她立刻倒了一杯温水,费劲全身的力气拉起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喂他。 他长长的睫毛微微抬起,确认了眼前的人后,又满意地倒下身睡了下去。他很快又睡着了。 方秉然又发来了消息:“还没到家?” 她飞快地按下几个字,想了想又删掉,重新一字一字地打道:“今天很晚了,舅妈留我在她那里睡,晚安!” 按下发送键的时候,内疚感从她的心底蔓延开来。 上次戒指掉了的事情,她只是瞒着他,他就会那么生气,这次这样骗了他…… 她还从没有骗过他。 短信提示音又响:“我爸临时决定明天去杭州开个会,让我和他一起去,后天我回来,一起去看电影吧。” “好的。”沈清歌回复道。 消息发出去没多久,何昱宁又打了过来:“清歌,你确定要留在那里?” “嗯……他醉的很厉害。” 何昱宁沉默了一下,又问:“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小方是你的男朋友吧?你留在那里又算什么?” 这些她都知道,可是……难道就这样不管不顾地转身离去? 沈清歌低下头,看着脸色苍白,大半都隐在阴影里,却依旧俊逸非常的秦漠,心里一阵难受。 “表哥,现在扔下他,我做不到。” 何昱宁长长的叹了口气:“要不要我陪你?” “不用……你回去吧,舅妈还在等你呢。” “……那我明天开车来接你,你自己小心。” “好。” 她拿着手机呆站了一阵,终于下决心关机扔进了包里,换了双舒适的拖鞋,把头发利落地扎起,去浴室洗了一把冷水脸,精神略略恢复了一些,她走出浴室,坐在了另外一张空床上。 有些人醉酒半夜还会再吐,她不敢换上宾馆里的睡袍,只是从柜子里找出了一床毯子,想累的时候在床上靠一靠。 刚刚坐好拿起书扭开一边的台灯,一回首,看到秦漠正躺在床上,睁着双眼含笑看她。 那双眼睛,清澈明亮,没有一丝醉意和迷离。 “还是那么爱看书。”他笑着说。 第188章 再见,清歌 沈清歌惊讶地放下了手中的书,目光在他的脸上转了一圈:“你的酒醒了?” 秦漠眨了眨眼,有点费力地撑起了半边身体,然后揉着太阳穴,低哑地说:“头好痛……” 她微微叹了口气,起身打电话去服务台要了杯蜂蜜水,又去浴室里搓了把热毛巾递给他擦脸,刚刚把毛巾重新挂回架子上,门铃就响了,酒店工作人员彬彬有礼地送上了一杯温度适宜的蜂蜜水。 沈清歌道了谢,把蜂蜜水递给了他:“快喝了吧,对缓解头痛有好处。” 秦漠伸手接过,指尖滑过了她的手背,她有点尴尬地收回手,看了看时间。 “你怎么知道蜂蜜水可以缓解头痛?”他一口气喝完后,放下杯子轻轻问。 她没有做声,见他的精神已经恢复了五六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开口道:“你感觉好些了吗?以后……不要再那样了,对身体不好。” 秦漠坐在床上,仰头看她,眼里似乎有着千言万语,但最终只是扯了一个笑容,低下头去。 他保持着那个姿势很久,房间里安静地只剩下空调排气的呼呼声,沈清歌耐不住,提步走到空床边,把那本书收进了包里,又没事找事地理了理包里的东西,直到分门别类清清楚楚,才拉起了拉链,清了清嗓子道:“如果你没事了……” 秦漠却出声打断了她:“你真的想好了吗?” “什么?” “方秉然。” 有些事情,逃也是逃不掉的。该要面对的,迟早都要面对。 她放下包,转身看着他,满怀歉疚地说:“对不起……” 秦漠低笑了几声,双手用力搓揉了一下脸孔,掀开被子,站起身来。 他们面对面地站着,距离不过只有几十公分,可他却觉得,自己离她是前所未有的遥远。 “我知道,你一旦下了决定,就不会轻易改变……当初我决定去加拿大,就注定了我们的分离,是我自己想要的更多,但是我却忘了,发现你好的,从来不只是我一个……” 他沉静在回忆里,默默地想了一会儿,又道:“我答应你,以后不再去碰大麻,那么,你可不可以也答应我最后的一个要求?” 他的语调平淡,像是在叙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望着她的双眼里,却盛满了哀戚,沈清歌不忍细看,低下头轻轻问:“什么要求?” “在这里,陪我最后一个晚上,好不好?”他看着她蓦然抬起的头,惊疑不定的表情,悲伤地笑着说,“你不相信我吗?” “不……”她摇了摇头,目光落在了窗外的那一片灯火辉煌上,想起在丽江古城时,那灯火渐渐熄去最终全黑的夜色,和这里永远不会熄灭的霓虹灯…… 不一样的。 景色不一样,人也不一样了。 他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沈清歌再度望向他,坚定地摇了摇头。 “对不起,我做不到。” 他后退了一步,痛苦地闭上了眼,转过身仰起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压抑地低吼道:“那你为什么来?为什么来?!” 他很少有这样失态的时候,发丝凌乱的散落在他的额头,清润的声音不复温文,像一只身处陷阱,百般努力却仍然无法逃脱的野兽一般,浑身上下散发出了绝望而暴躁的气息。 有那么一瞬间,沈清歌很想伸手去掳平他的悲伤和绝望,但很快,她克制了自己。 “我来,是因为我担心你,即便我们以后不再在一起,你也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你改变了我的生活,留给我那么多美好的记忆,只是为了这些,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那样折腾自己的身体……” “我可以在你醉酒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照顾你,但是却不能在你清醒后继续和你共处一处,即便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我也迈不过自己心里那道坎……” 秦漠却冷笑一声,淡淡地说:“你这是把我当做普通朋友了?这可和你之前说的话,完全不一样。” 沈清歌哑然,望着他冷静下来后,冰冷而疏淡的面容,想到他这三年来在漫长等待中的苦熬,并不比自己少一分,又想到他刚才在黑暗中颓唐的样子,一颗心像是被撕扯着,难受地不能呼吸。 ——可是,她又能够怎么办? 苏迟说的对,她最爱的是她自己,她害怕被人抛弃,她很自私,她的爱,是有条件的。 她眨了眨酸涩的眼角,拿起了包:“我真的要走了,很晚了。”说罢,强迫自己不去看秦漠的表情,低头从他的身边闪过,开门后一路疾走,生怕自己回头再看一眼,就会动摇。 但秦漠还是追了上来。 “我送你。”他伸手帮她按了电梯按钮。 两人一路无话地走到大厅的旋转门边,门口的候车处正停着几辆闪着灯的出租车,沈清歌暗暗松了一口气,停下脚步,转身对他说:“我叫车回去就可以了,你……好好休息。” 秦漠没有回答,只是深深地看着她,像是要把她的身影反复铭刻在心底似的,直到沈清歌别过脸,他才喃喃地说:“清歌,再见……” 三年前,在机场,他曾经用这四个字和她告别,那时心中悲痛欲绝,但他知道,他有他不得不去承担的责任;三年后,在这里,他又对她说了这四个字,心中的绝望却更胜从前,他知道,眼前的这个女孩在此刻与他交汇后,将越行越远,他们以后的生活,不再会有交集! 沈清歌再次听到这四个字,心中也是一阵翻滚,她知道,再向前迈出一步,她和秦漠就彻底结束了。 她强忍着眼中的热意,用尽全身的力气指挥自己僵硬的双腿,当这艰难的一步最终落下时,她的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了下来。 “再见,秦漠。” 这一次,她终于说出了再见。 话一出口,心里像是卸下了一块大石,她一把抹走自己的眼泪,对他绽开了最美丽的笑颜。 “我虽然没有做到你的最后一个要求,但是,你的已经答应我了,一定,要记得。” “……好。” 她再也没有多余的话,低头,咬牙,转身。 但隔着透亮的玻璃转门,她却看到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熟悉身影,从一辆宾利轿车里钻出来,一抬头,便四目相对。 他惊讶地扬起了眉毛:“清歌?” 第189章 大祸 方秉然的黑色大衣里穿了一身非常正式的深灰色西装,带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精英,他很快从惊讶中恢复,对她做了个手势让她等他,随后转身拉开了宾利的后车门。 一名年约五十上下的中年男子从车上走下。 方秉然引着那男子走到边门,门童恭敬地打开了大门,他含笑回头,等看清站在沈清歌身后的那个人时,一张俊脸瞬间沉了下来。 他的脚步顿了一顿,还是先领着那名中年男子去了一边的电梯间,状似无意的回头一瞥,却让沈清歌一颗心慌乱地跳了起来。 “怎么会这么巧?”秦漠在她的身后悠悠地说,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 沈清歌看了看他,商量着说:“你先回去吧,好好休息,我在这里等他。” 秦漠垂下双眼,脸上浮起了一丝嘲讽,但很快又消失无踪。 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沙发,道:“我先去那里坐一会儿。” 他看到从电梯间里风风火火走出来的方秉然,递给他一个带点挑衅的笑容,然后转身,缓缓地走到那个沙发前,拿起了报架上的报纸,坐下看了起来。 方秉然走到沈清歌面前立定,眼里的怒火跃跃欲出,他看看坐在不远处的秦漠,又看看站在那有点不安地看着他的沈清歌,最后发出了一声冷笑。 “住舅妈那里?嗯?” 沈清歌低下头,无力地解释道:“我已经打算回去了……” 但方秉然的脸色,却没有因为这句话有任何的改变,幽幽冷冷的声音毫无感情地说:“但是你骗了我。” 他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对上沈清歌惶然的双眸,一直僵硬的脸庞终于绽开了一丝松动:“清歌,我很难过……” 这句话带着几分鼻音,他侧过脸掩饰了一下表情,又转头看她,镜片反射着大厅吊顶水晶灯的亮光,把他的眼神遮挡的模糊不清,但这并不妨碍她感受到从他身上散发出的伤心气息。 她大急,拉住了他的手,解释道:“那时情况很乱,我又怕你生气……” 方秉然的手,竟是异乎寻常的冰冷。 他轻轻抽回自己的手,转过身道:“我送你回去吧。” 竟然是一副不想听她解释的样子。 沈清歌张合了一下嘴唇,无力地垂下了右手。 不管是谁遇到这样的情况,都是会生气的吧? 她从来没有看到过方秉然这样的表情,不单单是难过或者伤心,更像是带了点绝望,那种不想听是非曲直的绝望,好像是看穿了什么事情,又或者,是决定放弃了什么事情…… 这种猜测,让她骤然间心慌起来。 她赶紧跟上去,主动地拉住他的手,直到走出大门,他的脚步猛地一停,斜了她一眼:“你不跟他说再见吗?” 沈清歌一愣,轻轻“啊”了一声,回头看去,落地玻璃窗边的沙发上,已经空无一人。 “他已经走了……”她轻轻道,带着些许怅然,但她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抬起头,对着方秉然微微一笑。 这个笑容在方秉然眼里看起来,却带着些许勉强,他的心再度狠狠一痛,打开车门,一声不响地坐了进去。 向司机报了一个森林小筑的地址后,他便合上眼靠在椅背上,眉头紧皱,嘴角紧抿,整个人都笼罩在低气压中。 沈清歌看了看目不斜视开着车的司机,几度犹豫,见窗外的景色飞驰,到森林小筑不过是一两分钟内的事情了,便有些着急地开口道:“今天,是苏迟打电话给我,说秦漠出了点事……” “清歌。”方秉然睁开眼,打断了她的话,“我今天很累,明天一早还要和爸爸一起,陪刚才那位朱董去乘新建成的高速列车……我没有精力听你讲这些……而且,我想听的,也不是这些。” 那,是哪些? 沈清歌愣住,看着他有礼却淡漠的态度,一颗心像是被狠狠捏了下,酸疼酸疼的,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一下子又无影无踪了。 “……那,等你回来……再说吧。”她低下头紧紧地抓住手上的包,车子一停稳就轻轻地说了声“再见”,打开车门下了车。 透过车窗,她看到他闭上眼睛靠坐在那里,没有再向她看过一眼。 车子很快就消失在她的视野里。 他走了。 直到一阵寒风吹散了她脖子上的围巾,她才木木地转过身,打开了大门。 更衣,洗澡,上床。 她筋疲力尽地躺在暖暖的羊毛被窝里,房间里开着地暖,脚下捂着一个热水袋,但她还是觉得全身发冷。 想念那个温暖的胸膛…… 想起她把冰冷的双脚恶作剧似的踩在他腿上时,他大叫着跳起,却又强忍着寒意地靠近,把她的脚慢慢捂热…… 想起他在发现她翻来覆去难有睡意时,一个翻身覆住她,挑眉邪笑道:“既然睡不着,我们就来干些别的。” 沈清歌吸了吸发酸的鼻子,抹了抹眼角。 她太傻了。 方秉然想听的是什么,其实她很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在装傻。 她望着黑暗中灰白的天花板,辗转反侧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在双脚微微发热的时候,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等他后天回来,我就告诉他,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睡着前,她暗暗地想着。 ****** 第二天上午,她被小区里震耳欲聋的爆竹声吵醒,浑身发软地起床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一看,却是后面一栋楼里有人结婚。 爆竹声息,新郎从车中走出,新娘的亲友团却拉开架势,从大门开始堵起,出着各种歪题为难新郎,新郎散了一大叠红包而不得入,最终无奈,在楼下仰头大叫:“周洁我这辈子最爱的就是你!嫁给我吧!” 声音传遍了大半个小区。 众人哄笑,嘻嘻哈哈地打开门,把新郎放了出去。 沈清歌站在窗边看着,被这种热闹感染,嘴角不由地带起了一抹笑意。 切了两片吐司抹了点果酱,又给自己泡了杯伯爵红茶权作早饭,她拖着拖鞋坐在沙发前,随意地点开了电视。 女明星们在电视上甩头扭腰秀腿,说着各种诱惑的言语,吸引观众购买她们代言的产品,她小口小口地吃着吐司,想着今天是不是要做个蛋糕来打发时间。电视的广告蓦然中断,新闻主持人一脸肃然地拿着稿子,对着镜头说:“现在插播一个紧急新闻,半小时前,由本市开往杭州的k888次高速列车于途中与一列车追尾……” 第190章 人间地狱 “……本台记者已紧急赶往现场,具体伤亡人数尚未知晓,请观众们随时关注本台的追踪报道。” 沈清歌含着刚刚咬下的那口吐司,呆坐在那里,直到电视里又恢复了广告,她才跳起来跌跌撞撞地跑到书桌边,一边按开电源,一边拿起手机,拨给了方秉然。 电话里传来了优雅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她按掉,再拨……再按掉,再拨…… 不知道往复了几次,电脑开机完成,她一把扔掉了手机,登陆上了最大的新闻门户网站。 k888次列车的追尾事件已经被列了红字大标题,放在了最醒目的位置。新闻内容很短,说的和电视里没有很大差别,但它有配图,远远的似是路人用手机拍摄出来的照片,虽然模糊不清,但已经很明显的可以看出,追尾的地点是在桥上,有两节车厢从轨道上脱落,歪斜地挂在桥边…… 可以想象,现场是何等的惨烈! 沈清歌一瞬间,觉得自己的世界,轰然倒塌了! 她不停地深呼吸,却控制不住自己越跳越快的心脏,于是她喃喃地告诉自己:“不会的,火车班次那么多,不会这么巧的……” 于是她拿起了手机,再度拨打过去。 还是无法接通。 “或许,他现在正在信号不好的地方……对,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列车肯定都停运了……”她越说越大声,眼泪却滚滚落下。 正在茫然无措的时候,她的眼睛瞄到了网页上的gif广告,是一家体检医院。 对了!找洪函茹!她一定知道他乘的列车班次!她立刻翻找通讯录,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留下她的联系方式! 沈清歌没头苍蝇似的在家里胡乱兜转了一圈,忽然想起隐约听方秉然提过,洪函茹元旦是要在医院当值两天的,洪函茹所在的医院她是清楚的,当下便胡乱穿戴了衣服,拿起小包,冲出了房间。 出租车在医院门口停下后,她甚至来不及等找零,就开门冲了下去,刚刚走到门诊大楼楼下,就遇到一身白衣的洪函茹拎着她的医生包一脸煞白地走了出来。 “阿姨!”沈清歌着急地迎了上去。 “清歌?你……”洪函茹诧异地看着她,脸色略略缓了缓。 “阿姨,叔叔和小然坐的是哪班火车?不是k888次对不对?!”她的心中还隐隐存着一丝希望。 洪函茹却抿了抿嘴,双眼红红地说:“你也听说了?……就是那一般车……不过,列车有10节车厢,未必、未必就是……” “可是我根本联系不到他!”沈清歌捂脸哭了起来。 洪函茹自己也是心急如焚,看向停车场,着急道:“你先回去等消息好吗?我要去那里看看!” “不,阿姨,我和你一起去!”沈清歌瞬间就做出了决定。 洪函茹看了她一眼,也不废话,领着她就去了停车场。 从后备箱里拿出一台笔记本递给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沈清歌,她边绑着安全带边说:“你用它刷刷网上新闻,再看看出事的地方具体在哪里,我们直接开过去。” 这是漫长而焦急的两小时。 随着网上刷出的各种新闻和小道消息越来越多,伤亡人数也在成倍增加,最新的消息是,追尾的两辆列车脱离轨道掉落桥下的一共有4节车厢,对于其他未坠落车厢里的乘客,没有受伤的短途旅客已经逐渐安排大巴,送返他们回家。 沈清歌从没有放弃拨打方秉然和方毅的电话,但手机里传来的声音,永远只是一个。 洪函茹猛力地踩着脚下的油门,发泄似的说:“我让方毅下午走,他偏要上去走请朱董在楼外楼吃午饭!他一个人陪着也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拉上小然!做生意做生意,没完没了的应酬,钱赚这么多又有什么用?!” 沈清歌却想到昨晚方秉然离去时疲惫的身影,想起他看着她失望的眼神,后悔的泪水不禁溢出了眼眶。 “阿姨,他们会没事的……”她捂住自己的双眼,安慰她,也是安慰自己。 时间渐渐过去,电话一直没有接通,两人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下了高速后,又在小路上兜兜转转了许久,等到了事发现场,周围早就拦起了障碍物,大批媒体车辆滞留,她们把车子停在了外围,下了车就看到那庞大的两节挂在桥上的车厢,在寒风中看上去是多么的凄凉和无助。 洪函茹盯着桥下流淌的河水,喃喃地说:“这天,太冷了……” 沈清歌已经迫不及待地冲上去,急切地抓住一个工作人员问:“我的男朋友和他爸爸在这列火车上!现在遇难人员的名单出来了吗?其他人呢?” 工作人员不耐烦地向她挥挥手:“名单哪有那么快?怎么出啊?都成肉泥了!” 这话一出,沈清歌的脸更是毫无血色,身体晃了晃,勉强撑住,求救地向洪函茹看去。 洪函茹的脸色也没比她好多少,但毕竟经历摆在那里,她闭眼定了定神,又说:“那火车上没有遇难的其他人,现在在哪里?” 那工作人员指了指她们的来路道:“我建议你们先去安置地点看一下,是这里附近的一个小镇的学校,最近的几个医院也都有送去伤员,反正这里你们又不能进去,不如去那里找找。” 洪函茹对着现场看了一眼,就决定先去小镇,坚定地拉着沈清歌的手,离开了人群。 那个小镇很好找,一路上都能看到面色仓惶的行人和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沈清歌趴在车窗口,睁大眼睛一个一个找过去,没有看到。 前方路段越来越拥挤,洪函茹索性找了个位置停了车,便和沈清歌一起下来,边打听边在这人海中寻找着方毅和方秉然。 她们在学校操场上兜兜转转,面孔辨认了一个又一个,洪函茹甚至着急地大喊着方毅的名字,但她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了人声中,哭泣的,大笑的,尖叫的,各种各样节后重逢的声音,和那些尚自惊魂未定的人群…… 沈清歌捏着手机,反复地听到里面说:“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她也终于忍不住,闭上眼睛大叫:“方秉然——!” 第191章 我爱你 她还有很多话没有跟他说,她还有他最想听的话要告诉他,他怎么可以,在这个当口离她而去?不,不,不会的! 他答应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抛下她走掉! 但心里另一个声音,突然跳出来尖锐地说:“都是你命太硬!克死了妈妈,克死了舅舅,克死了奶奶,现在,轮到你的男朋友了!” 不!不是的! 沈清歌抱住头,痛苦地蹲了下来。 方秉然会没事的! 他一定会没事的! 她捂着头,哭了起来。 洪函茹在人群中回头,看到那个缩在一边痛苦哭泣的女孩,走回去一把拉起了她。 “清歌,在没有找到他们之前,我们不能自己先垮掉。” 沈清歌眨了眨迷蒙的双眼,接过洪函茹递过来的水,喝了几口。 冰凉刺骨的水,滑入了嗓子里。 就这么放弃了,可不是沈清歌的风格! 她抹了抹眼泪,吸吸鼻子,点头道:“阿姨你说得对,还有好多地方没有找呢!” 她们俩把学校翻遍,又去了镇上最大的一家医院,医院的诊室里几乎到处都摆满了病床,她们一个一个挨个儿看过去,每次看到扎着绷带伤重的人都提心吊胆,但看到脸后,又是无比失望。 这家医院里也没有。 “再找!”洪函茹走出院大门的时候,咬牙道。 第二家医院的情况比第一家糟糕多了,这个镇并不大,设施齐备的医院统共也就那么一家,这家与其说是医院,不如说是卫生所,不大的地方,挤满了横七竖八的伤患,呻吟声和哭闹声夹杂在一起,医生和护士忙得团团转,却还有半身血渍的患者,着急或麻木地等在那里。 艰难地找了半层楼,洪函茹注意到在墙角处那一个按着流血不止的手臂、脸色苍白的女性正无力地靠在墙壁上,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约莫十来岁的女孩,正拉着她的手,低声抽泣着,她嘴里低低地叫着:“医生,来救救妈妈。”可是在走廊上匆忙往来的护士们却谁也没有注意到她们。 洪函茹咬了咬牙,从包里拿出那件医生白袍抖开穿上:“清歌,对不起,我现在,必须去帮忙。” 沈清歌看着洪函茹拦住一个颇有年纪的医生,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后,那医生如获至宝地把她带到办公室,给了些基本的抢救器材和材料,安排了一个护士,又匆忙地奔赴病房了。 洪函茹拿了器材后,立刻就走到那对母女身边,帮她剪开了衣服,做了伤口处理,打了麻药,开始缝针。 鲜血淋漓的场面,沈清歌看着都是一阵发慌。 那女孩更是害怕地直哭,又担心妈妈,着急地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沈清歌走了上去,掩住了她的眼睛:“不用怕,这位医生很厉害,你妈妈一定会好的。” 女孩抽抽噎噎地看着她,内疚地说:“妈妈都是为了保护我……” “哪个妈妈,会不保护自己的孩子呢?”她帮她擦着眼泪,轻轻地说。 伤口不再流血后,那母亲虽然还是全身无力,但脸色已经慢慢缓过来了,洪函茹收拾了东西,叮嘱了几句就要告辞,旁边的几个伤者看到这里又来了一个医生,都着急地围了上来,洪函茹轻语安抚,一个一个诊疗过去。 “清歌,这里一时半会儿看不完,你去找小然。如果……不在这家医院,你再来找我。” 沈清歌点点头,知道自己呆在这里也帮不上忙,拍了拍女孩的肩膀,站起了身。 那女孩却抓住她的衣摆不放手,又问:“姐姐来找谁?” 沈清歌抿了抿嘴,一开口,眼泪又涌了出来:“找姐姐最爱的那个人,他和他的父亲和你一样,坐了在了那两列火车上。” 女孩懂事地眨了眨眼,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样东西,塞到她的手里。 “这是我阿姨的喜糖,我妈妈说,吃了喜糖会变得幸福,送一个给姐姐。” “谢谢。”沈清歌握紧了那颗心形的巧克力,抱了抱那个女孩,深深吸了口气,站起身挤入了人群。 她知道,这样寻人等于大海捞针,没有受伤的乘客已经陆续安排返家,受伤的乘客在这个小镇也有好几处落脚点,更别说如果还没救下来…… 她甩甩脑袋,不去想那些,只是一步一步地细细找寻。 二楼找完,还是没有。 她揉了揉有点眩晕的脑袋,向三楼走去。 如果,这一层还没有…… 她不死心地再度拨打了电话,还是无法接通…… 三楼的情况相对好些,基本都是已经救治过的中轻度伤患,留在医院里是为了24小时内的观察。 沈清歌推开一间又一间的病房,在过道上的加床上一个一个地辨认,随着没有查看的房间越来越少,她的心渐渐地沉到了谷底。 最后一间病房里,还是没有。 她找不到那个颀长的身影,那个爱穿黑白灰的冷峻男子,那个声音如冰玉撞击般动听的男子,那个笑起来脸颊上隐隐显出酒窝的男子…… 她靠在墙边,呜咽地哭了起来。 原来,没有他在的时候,自己是那么的脆弱爱哭。 他说过,以后要让她多笑的。 他们约好了去念同一所大学,也约好了以后每年一次不同地方的度假。 他给她留下了这么多承诺,又怎么会那么轻易地就离去? 沈清歌看了看时间,擦干了眼泪,决定再去最后一家医院找寻。 还没走到楼梯口,便听到一个焦急的声音在楼梯上几乎咆哮道: “医生,我现在必须要打这个电话!” “对不起先生,打电话请你至一楼投币电话处好吗?” “那两个倒霉的电话如果还能塞硬币,我会来找你吗?” “对不起先生,你可以去一楼咨询处登记,我们会按照登记先后通知你的家人的。” “我登记了,可是他们说现在很忙通知要延迟!我就借你们办公室的电话打一分钟,我女朋友和我妈现在一定急疯了!” “对不起先生……” “你能不能不要一直说对不起?!”那声音忽地拔高,显得有点疯狂,但沈清歌听着却宛如天籁,她一步一步地走到楼道口,向下看去。 那个离她五六个阶梯背对着她的人,身上穿的灰色巴宝莉格纹开衫已经有了两个破洞,手臂上的那个还隐隐露出了里面的绷带…… 他一向很注意衣饰,从来没有在她面前这么狼狈过,可是沈清歌却觉得,此时,在她的眼里,这个背影是那么的英挺,他带了嘶哑的嗓音,是那么的动听。 她张开嘴巴,尝试了几次,才歪歪扭扭,语不成音地叫了一声:“方……秉、然。” 他霍地回过头来。 然后,再没有理会那个护士,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上了台阶。 他的右脸颊上,有一道长长的血印子。 沈清歌伸出手,颤颤地在血印子边上碰了碰,喃喃地问:“疼吗?” 方秉然却一把抱住了她,拼命地收紧了双臂。 “清歌,清歌,天哪,你居然找到了这里……清歌……” 他的力气大得简直要掐断了她的腰,但是,这种痛感是那么的真实,沈清歌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息,流着眼泪,笑了起来。 他缓缓地松开她,拉她到窗边仔细地看着她,指尖轻轻地抚过她的肌肤。 真的是她! 距离上一次分离,还不满24小时,但两人都觉得,已经相隔了很久很久。 几乎是不约而同的,他们再度拥在了一起,四唇相接,再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分开。 直到身边一阵咳嗽声,把他们拉回了现实。 沈清歌抬眼一看,几乎羞红了脸。 “爸爸……”方秉然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脸色难得飞过了一丝红晕。 方毅笑眯眯地又咳了两声,淡淡道:“刚刚去抽了一支烟,咳咳,清歌,你找来了啊。” 沈清歌虽然觉得不好意思,但看到方毅行动自如的样子,一颗悬了许久的心终于妥当地放了下来:“嗯,叔叔,你们没事就好,是阿姨开车带我来的。” “嗯,是吗?那她现在在这里救人吧?” 沈清歌点点头:“叔叔你猜得真准。” “走,下去看看她。”他挥了挥手,首先走下了楼梯。 沈清歌跟在他身后,想抽回自己的手,但却被方秉然紧紧握住,怎么也不肯放。 三人见了在急诊室里的洪函茹,简单地说了几句,她又被人拉去继续做抢救了。 这家医院规模小,所以运送过来的伤患情况都不是很严重,伤患虽然很多,看起来场面有点恐怖,但忙碌到夜幕降临时,第一波抢救已经基本结束了。 小镇上人满为患,方秉然和沈清歌没地方说话,索性坐到了洪函茹的车里。 原来他和方毅坐的车厢就在掉落的那两节车厢的后面第二节,撞击时的冲力很大,方毅坐在靠窗的位置,被碎玻璃划伤了大半条手臂,方秉然坐在靠走廊的位置,被掉落下来的行李砸到,后来又护着方毅,身上伤了几处。他们的手机在撞击中都遗失了,因为害怕车厢掉落,逃离的时候,行李也没顾得及拿,和他们同车的朱董运气最好,只是破了点油皮,已经被专车送回家了。 沈清歌心疼地看到他小腹上方的一大块青紫,担忧地说:“这么大片,还是快点回去,好好地做个全身检查。” 他看到她满脸担心的神色,心里不由又是一喜,昨天晚上的事情,终于从一片纷乱中浮出了脑海,他想了想,又让它重新沉了下去。 她能一路找到这里,他还斤斤计较些什么呢? 他揉了揉她的长发,安慰似的调侃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觉得我们俩的学校一定能申请到,说不定,mit都能给全奖。” 沈清歌被他逗笑了:“mit给你全奖还有可能,给我半奖就不错啦。” “那……半奖你去不去?”半奖对学费和生活的支出要求还是很高的。 沈清歌笑了笑,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去啊,大不了,卖房子。” “j大的那套?不,不,那套有我们那么多回忆怎么能卖?但是其他两套,都是你舅舅精心挑选了留给你的,也不大好动吧?” “那怎么办?” 方秉然低头吻了吻她的脸颊,轻轻道:“我养你啊。” 这是他第二次对她说出类似求婚的话语了。 沈清歌睨了他一眼,娇娇地说:“说大话,还不是你爸爸的钱。” 方秉然神秘地笑笑,没有作答。 沈清歌却想起了什么,直起身,认真地看着他说:“我来找你,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情的。” “什么?” 她抚着他的脸颊,鼓起勇气,一字一字地说:“我想告诉你……我爱你。” 他意外了一下,然后,脸上瞬间绽开了灿烂的笑容,他觉得全身的细胞都瞬间狂喜地沸腾起来,他等这句话,等了这么久,等到几乎绝望,可是,他现在听到了! “……再说一遍。”他的声音激动得有点变调。 沈清歌却在他热烈的目光下红了脸,别过头:“不说了,你听到了。” “清歌,再说一遍。”他抱住她,向她的耳垂吻去,使出浑身解数诱哄着她。 她被他逗得气喘吁吁,四目相对时,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一丝渴望。 方秉然搂住她,还想再说些什么,肚子里却忽然发出一阵咕噜噜的响声。 两人一愣,继而抱着大笑起来。 “早上到现在,除了早饭几乎没吃什么东西……” 沈清歌靠在他身上,笑道:“我也是。”被他这么一说,她肚子也饿了起来,下意识地掏了掏口袋,拿出了一样东西。 一颗红色铝箔纸包裹的心形巧克力正躺在她的手心。 “刚刚一个小姑娘给的,一人一半?” 方秉然瞅着那丁点儿大小,笑道:“还是你吃吧。” 沈清歌也不客气,剥开铝箔纸,拈起巧克力放入了嘴里,想把铝箔纸揉成一团时,只是一瞥,便轻轻地“啊”了一声。 “怎么了?” 她借着窗外的灯光仔细看了看,回过头对他甜美而幸福地笑了。 “这纸上有字。” “哦?我看看。” 他凑过去,扫了一眼。 ——这一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你爱的人也爱着你。 劫后余生,再看这句被人写到俗烂的话,竟觉得分外应景和感人。 方秉然盯着那散发着甜美巧克力气息的小嘴,认真道:“那还是要一人一半的好。”说罢,按住她挣扎的手,再度吻了下去。 第192章 番外之十年(一) 江东机场的大厅内,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热闹非凡的。 沈清扬双臂撑在候人大厅的栏杆上,伸长脖子向里看去,利落的短发、张扬的笑脸,衬出他正青春肆意的年华,引来了不少瞩目的眼光。 张雪梅看到他差点没一头栽进去的夸张动作,来气地拍打了一下他的手臂:“给我下来,成什么样子?!也不看看马上就要18岁了!” “啊呀,妈,我好几年没看到姐姐了,还有我的小外甥,激动嘛!”他松手站定,笑嘻嘻地揉了揉手臂,回头去看沈宽,“爸,你不激动吗?” 沈宽瞥了张雪梅一眼,清了清嗓子,又看了看表:“怎么还不出来?不是说2点就到的嘛,都快3点了。” “啊呀,爸,十几小时的飞机,晚一点很正常的啦!你三年前不是和我去过一次的嘛!” 张雪梅听了,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还想说什么,就见沈清扬跳了起来,对着场内猛挥手:“姐姐!姐夫!这里这里!” 沈宽和张雪梅闻言,不由得纷纷直起了身体,顺着沈清扬的目光看去。 一个身着水蓝雪纺连衣裙的女子,一手牵着一个身着粉色公主裙约莫3岁的女孩,正和另一名身着短t牛仔裤披着大波浪长发的女子说笑。 她听到沈清扬的招呼,顺着声音看来,脸上缓缓地露出了一个温柔的微笑,她低头和那个女孩说了句什么,那女孩却有点害羞地抓住了她的裙摆。 她们的身后跟着一名推着行李车,身着黑蓝灰格子衬衫、身材颀长的男人,他的身边走着一名年约七八岁的男孩,半短不短的黑发,剑眉挺鼻,拉着一个黑色的小拉杆箱,身形笔挺。 一行人顺着人流走了出来,到了宽阔处,沈宽、张雪梅笑容满面地迎上去,嘘寒问暖。 沈清扬却叽叽喳喳,上蹿下跳。 “哇,姐姐,你怎么越来越漂亮了,谁看得出你比我大十三岁呀,还是两个孩子的妈!” “哎,小美女,你叫什么名字?快叫舅舅,你还没叫过舅舅呢!啊,不会讲中文吗?那叫uncle!” “小帅哥,你别板着个脸呀,我是你舅舅,记得不?你以前不是老爱腻着我的嘛,怎么长大了和你爸爸一个模样!” “咳咳,姐夫,我不是说你太凶哈,你一点都不凶,你很帅。” “咦?这位姐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安晓炎捂着肚子笑弯了腰:“清歌,你这个弟弟,可真能说啊!” 沈清歌爱怜地看着他,笑道:“越大越会贫!” 沈清扬却求救似的把手中不停挣扎的小女孩扔回给沈清歌,那女孩扑到沈清歌的怀里,双眼红红地叫道:“妈妈,妈妈抱!不要舅舅!” 眉眼间和沈清歌就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沈清歌抱着她走了一段路,就有点耐不住她的分量,可是她被沈清扬吓到,不肯自己下地走,两条雪藕似的手臂紧紧地勾住了她的脖子。那副撒娇的模样,配着微蜷的长发和粉色的连衣裙,直直地挠到了在场每一位男士们的心里去。 沈宽摆出了最慈和的笑脸伸出双手:“妈妈抱不动了,晴晴让外公抱好不好?” 方家晴再度缩了缩,凤眼一转,向方秉然伸出了手:“爸爸抱!” 方秉然弯了弯嘴角,眼里闪过一丝笑意,沈清歌把女儿递给他,接过了行李的推车。 没走了几步,身边伸出一只小手,搭在了推手上,沈清歌低头一看,却是儿子方家阳,他一本正经地说:“我帮妈妈一起推。” 沈清歌笑着把他的小行李箱也放在了行李车上,均出一半的扶手给他,诚心地对他说了声:“谢谢。” 没过多久,在方秉然怀里的方家晴看着哥哥和妈妈亲密的样子,心生不忿,也扭动着要下来推车,折腾来折腾去的,到机场大门的那段路走了好久。 张雪梅就板着脸和沈宽嘀咕:“怎么尽由着孩子来,也不做做规矩!” 沈宽看着那两个粉妆玉琢的外孙、外孙女正眉开眼笑呢,闻言只是白了她一眼,就屁颠屁颠凑上去低头跟方家晴细声细气地说话。 到了大门口,方秉然打了个电话后,回头对沈宽说:“爸,我爸爸在谭氏官府菜订了位置,一起去吃顿晚饭吧。” 沈宽连连点头,一家一起,坐入了早就等在门口的方氏商务车中。 沈清歌站在车门口对安晓炎说:“一起吃晚饭吧,也有一年多没见了。” 安晓炎摇摇头,笑道:“你们一家人吃饭,我去凑什么热闹,再说,我也要回家和家里人吃饭啊。”她抬手招了辆出租,对她漫不经心地挥挥手,“过两天找你,我要组织一个盛大的高中聚会,记得来!” 沈清歌看着那辆出租车开了老远,才弯腰坐进了车里。 “晓炎说,她要组织一个高中同学聚会。”车子发动后,她转头对着坐在一边闭目养神的方秉然说道。 “好啊,有些人也好久没有见到了。”他笑着喃喃道。 车后座传来一阵笑声,是沈清扬在和两个孩子玩耍,望着笑作一堆的三人,沈清歌不由叹道:“清扬都18岁了……高中,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方秉然搂住她,在她的耳边调侃道:“有吗?我觉得你和高中的时候,没差啊……啊,有些地方,反而更好看了。” 沈清歌微红着脸打落了她的手:“没正经!我爸爸在呢!” 方秉然却拉住了她的手不肯放,把她的脑袋按到了他的肩膀上:“难得小晴不粘着你,睡一会儿吧,飞机上几乎没合眼吧?” 方家晴第一次坐长途飞机,一路上因为各种新奇、无聊、害怕的情绪交织,一直黏在沈清歌身上,沈清歌疲累万分,而方秉然却在飞机上睡得天昏地暗,没帮上一点忙,她心里不是没有怨气的,但现在听他这么一说,一颗心顿时化成了一汪水。 “你也再休息会儿吧,上飞机前连着几天熬夜,身体怎么吃得消……” “这不是为了挤出时间来陪你回国好好度假嘛!” “才怪!有本事,这几日你见到吴昕源,不要讲公事。” “好好好,听你的,一起睡。” 他揉了揉她披肩的长发,握住她的手,闭上了眼睛。 沈清歌抬眼看到他俊挺的侧面,枕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听着车后孩子们的笑闹声,心里一阵甜蜜。 同学聚会,她也有点期待呢! 第193章 番外之十年(二) 同学聚会的地点很快就订了下来。 夏天本就是各行业都相对比较悠闲的时候,又有几个归国人士的大力号召,远在北京的陈逸媛请了假特地赶回来,在她家最大的一家酒楼定了一间豪包摆开宴席。 方秉然把车子停在酒楼前,和沈清歌相视一笑。 高三毕业时,在陈逸媛家酒店吃散伙饭的那一幕,仿佛就在不久之前,可是,时光轮转,竟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 酒店早已经换了新址新招牌,这十几年来的经营有方,也让这个品牌跃入了上流社会,成为社交界有名的会所。 在电梯里,沈清歌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看到镜子里方秉然含笑的嘴角,脸上不禁红了红:“我有点紧张……” 自从去了美国念书,这十年来,她见过的高中同学不过是安晓炎、吴昕源、程静羽零星的几个,而这次的聚会,据说来的同学会超过三十个…… 她对着镜子再度捋了捋她的披肩长发。 方秉然笑着伸手搂住了她的腰。 “别看啦,以前你是我们班最漂亮的,现在也是。” 电梯门“叮”一声打开,漂亮的迎宾小姐带着两人走入了走廊最里面的包厢,门一打开,迎面对上的就是坐在椅子上正和安晓炎凑在一起说笑的陈逸媛。 陈逸媛剪了一个利落的短发,穿着一条裁剪合身的格子衬衫裙,非常雅致的英伦风。她现在在首都外交部工作,平日里工作非常忙碌,几乎没什么休假,之前几次的同学聚会她都缺席了,这次好不容易时间凑到了一起,加上她爸爸的生意又是蒸蒸日上,立刻就把聚会的地点和餐饮都包了下来。 方秉然和沈清歌出现在包厢门口,房间里立刻静了静,这对在高中同学口中一直是高山仰止般存在的班对,瞬间吸引了在场十几位同学的目光。 陈逸媛眨了眨眼睛,跳了起来,跑到沈清歌身边一把勾住她的手臂,啧啧赞叹起来:“天哪,沈清歌,你怎么保养的这么好?你看看你的皮肤……和十几年前没什么差别嘛!天哪,快点坐过来,我要好好问你。” 方秉然跟着坐在了沈清歌身边,几个男生纷纷和他打招呼,客套话还没说完,大门一开,吴昕源笑嘻嘻地走了进来。 他算是班里除安晓炎外,沈清歌这几年最熟悉的人了,他笑着上前和两人打了招呼,坐在了方秉然的身边,勾肩搭背亲亲热热地说:“方总裁,一路辛苦了。” 方秉然肃着脸斜了他一眼,淡淡地说:“吴总经理,你好像又发福了。” 吴昕源脸色变了变,狠狠地哼了一声,灌下一杯茶,继而又展开笑脸拨了拨精心吹过的头发:“我不跟你计较,我知道,你是嫉妒。” 方秉然微微一晒,没有理会他的挑衅,拿起桌上的茶壶为沈清歌倒了一杯:“这个茶叶还不错,试试?” 体贴的模样,让在座所有的人都眼红起来。 有同学就接着吴昕源的话茬问:“你说方秉然嫉妒你什么?” 吴昕源得意洋洋地拍了拍自己已经有点微微凸出的肚子,道:“他大学一毕业就被沈清歌套牢,做了总裁又有什么用?哪像我……” 任佳琪听了,在一边吐槽道:“吴昕源,我看你是嫉妒方秉然家庭和睦才是真吧?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可一定要有一个美满的家庭,才能给人更好的印象哦!” 吴昕源装模作样地哀声叹气道:“是啊,怎么办呢?我虚位以待渴求淑女啊。” 沈清歌在一边听了,和方秉然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吴昕源号称自己追求任佳琪很久了,可是身边一直女伴不断,任佳琪不明着拒绝,但也不点头答应,相亲约会也一直有,两个人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吊着,时而说些暧昧的话,做一些暧昧的事,沈清歌一开始看着觉得很着急,时间久了,倒觉得这两人之间,别有一番趣味。 陈逸媛因为一直在首都,对班里的很多事情都不是很了解,就和吴昕源八卦道:“你是总经理了?混得很不错嘛,哪家公司?” 吴昕源笑着拿出了一张烫金的名片,谦虚道:“小公司小公司。” 方秉然斜了他一眼,低头抿了一口茶。 陈逸媛看了一眼名片,蹙了蹙眉,喃喃道:“这个公司名字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坐在她身边的安晓炎挥了挥手,道:“啊呀,就是前阵子很红的那个手机游戏嘛,叫什么来的,就是他们公司做的。” “宝石奇侠?”陈逸媛试探地问。 “对对,就是那个,好像最近还有款也不错。” “忙碌飞机场?” “咦,你怎么都知道?” 陈逸媛眉开眼笑地收好名片,拿出自己的手机晃了晃:“我可是都玩过的,吴昕源,你行啊!” 安晓炎却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那你得先夸一下方秉然。” 陈逸媛一愣,又想到之前吴昕源进来时的招呼,了悟道:“啊,你是这家公司的总裁?” “兼董事长。”安晓炎在一边补充道,“听说准备上市了。” 陈逸媛双眼亮了亮,随即一脸羡慕嫉妒恨地蹂躏着身边的沈清歌:“啊呀,沈清歌,还是你最好命!哎,你看你的身材,是生过两个孩子的人吗?你这样让我们这种大龄剩女怎么活啊!” 沈清歌浅浅地一笑:“你才让我羡慕呢,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过你哦!高翻局的陈翻译官,给国家元首做过翻译呢!那个时候,我正在家里被两个小家伙搞得头昏脑胀,看到你穿着西装英姿飒爽的样子,瞬间就觉得自己的生活糟糕透了!” “是吗?方太太,我怎么没听你说过这一段?”方秉然侧过了身体,手臂搁在桌沿上,笑得含蓄又帅气。 沈清歌睨了他一眼,犹自恨恨道:“你那时正在这里和吴昕源埋在游戏堆里呢!哪还想得起我们三个?” 陈逸媛却吃惊道:“啊,难道你一直是自己亲自带着两个孩子的?” 第194章 番外之十年(三) 沈清歌点点头,笑得一脸甜蜜:“当然是自己带,虽然有时候想抓狂,但是孩子很可爱,他们都说最爱妈妈呢!” 陈逸媛的身边,这样家庭型的女性还真是不多,即便是有,也是甩手给保姆或者长辈,自己吃喝玩乐照样过着逍遥日子。 “那你这样,不影响你的课业吗?”两个孩子,她不敢想象自己面对两个在房间里到处奔跑吵闹的孩子时会抓狂到什么程度!就算长得再可爱也不行! “对了,有他们照片吗?给我看看。” 沈清歌从手袋里拿出皮夹,拿出一张照片递给她:“这是家阳六岁的时候,我们一家照的。” 照片上的两个孩子,漂亮的像两尊洋娃娃,大大的眼睛,雪白的皮肤,尤其是方家阳穿着小西装一脸正经,努力想把自己扮成大人的样子,陈逸媛看了笑个不停。 “这两个小宝贝呢?怎么不带来?”她的手指触了触照片上方家阳的小脸蛋,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奇异的感觉。 “跟爷爷奶奶出去玩啦。”沈清歌支着下巴笑道,“不然我哪里有那么清闲。” 她笑得舒心温柔,莹白的皮肤在灯光下闪着温润的光泽,浑身上下都透着为人妻为人母后的那种满足与幸福,陈逸媛一阵恍惚,依稀想起高中时那很少露出笑颜的沈清歌,那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却依然让人觉得高不可攀的沈清歌。十几年过去了,她脸上的青涩和稚嫩已经完全褪去,她的身上再也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那一举一动中流露出来的风情,比她的容貌更吸引人们的目光。 她很羡慕她的生活,但是……她知道,她不适合。 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她伸手轻轻抚了抚颈项间的那条项链,微微笑了起来。 这举动看在安晓炎的眼里,立刻就有了不一样的意味。 “哦哦?你那条项链,给我看看!” 她凑上去扒拉了下领口,嘴里啧啧出声:“tiffanykeyslock系列,一般不会是自己买给自己的哟,老实交代,有何典故?!” 陈逸媛理了理领口,拿起桌上的杯子,低下头喝了一口水,挡住了自己微红的脸。 安晓炎的目光犀利,看她这么一个作势,就知道一定有鬼,便怪里怪气地笑了起来。陈逸媛清了清嗓子,想和沈清歌继续方才的话题,可是对上她的视线才发现,她带笑着双眼里,也有着再明显不过的揶揄。 她的脸终于禁不住,大红了起来。 安晓炎立刻抓住机会,大叫道:“啊,老实交代!是谁勾走了本市餐饮巨头的千金?!” 旁边的同学跟着起哄,大家一起闹起了陈逸媛。 坐在另两桌的同学见了也起哄着大叫,最后却是一直默默坐在一边的俞希行解的围,他现在已经是解放军某医院的主治医生了,经历过军队洗礼的他,身上糅合着儒雅和硬朗,早就引来不少在座未婚女同学的默默关注。 他笑着对安晓炎说:“你就别闹她了,她的那位呀,家里来头可大了。” 首都遍地都是官二代富二代,俞希行这么一说,大家立刻就联想到近日网络很红的晒富贴,望向陈逸媛的目光就有了些许不同。 陈逸媛却向俞希行啐道:“别乱说,小心我回头找你家瑶瑶告状!” 一句话又扯出一段粉色过往来。 俞希行和大家联系的也不多,他休假很少,也很少在群里聊天,同学们只是通过他偶尔的留言得知他的一些概况,听陈逸媛的口气,似乎和他挺熟?于是大家转移了目标,开始打听他的事情来。 陈逸媛捂着嘴偷笑了几声,看到俞希行脸上并没有生气的表情,知道他和瑶瑶两人大概好事将近,便说:“他女朋友的爸爸,我帮他做过翻译,后来往来多了也熟了,我是从他女朋友那里知道,啊,原来那个一直神神秘秘的男友竟然是我的高中同学!” 能让陈逸媛做翻译的,一定是身份不小的官员了,几个男生嘲嘲地拍着他的肩膀,说着少奋斗十年之类的酸话。俞希行却顺着话头,又说到了陈逸媛的身上:“是啊,因为瑶瑶和陈逸媛要好,我才知道,她们高翻局里的头牌,外交部长的儿子,对她追求的可猛烈啦!唔……怕不是有三四年了吧,听说……追求的足迹遍布世界呢!” 包厢里顿时嘘声一片。 “陈逸媛,太不够意思了,你自己坦白交代啊!” “啧啧,典型的官商勾结啊!哦,不,不……官商结合!” “项链都戴上了,看来好事将近了啊。” “到时候,弄个三亚婚礼啥的,记得叫上我们在座的,红包不送,吃住全包啊!” 大家又是一阵哄笑。 陈逸媛辩白无门,只得红着脸低下头,喃喃地说:“八字还没一撇儿呢!” 这话虽轻,沈清歌却听得分明,又看到她含羞带怯的样子,也忍不住笑道:“原来陈翻译官也有如此羞涩的一面,看电视上的英姿,还以为感情上也是个利落的人呢!” 陈逸媛跺了跺脚,听着大家一声大过一声的打趣,心里陡然升起一股气来。 承认了又怎么样?反正两人的事情在首都也不是秘密了! 她一口喝干了茶水,站起来大声道:“好啦好啦,真的成了请你们去北京吃饭是起码的,行了吧?!” 大家笑着齐齐答应了。 陆陆续续的,三个桌子都渐渐坐满了人。 十几年未见,有些同学的相貌变化很大,有的男同学早早地就开始有谢顶的迹象,有的起码胖了三四十斤,肚子已经滚圆,有做准妈妈的女同学大腹便便地前来,也有刚刚生完孩子还没甩掉一身赘肉的女同学,坐在那里抱怨着孩子难带,又有做了几年母亲的,交流着如何减肥恢复身材,如何带孩子。另一边尚待字闺中的女同学们,关注的却是哪个护肤品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年轻,如何才能淡化脸上的斑纹,哪个名牌代购网站最正宗…… 大家看来看去,容貌上最没有什么变化的,竟然是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的沈清歌,于是话题再度绕到了她的身上。 那年高考,她的“探花”高分,可是记忆犹新的,后来选择了冷门的物理系,也曾让众人大跌眼镜,于是便有人问:“沈清歌,你在美国念得是什么学校什么专业?” 第195章 番外之十年(四) 沈清歌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轻声道:“我念cit物理系,读了很久……” cit,加州理工学院,闻名世界的理工大学,在国内,他或许没有麻省理工大学那么有名,但在座的同学们可是知道这个学校的分量的,于是包厢里就有了一瞬间的沉默。 久未见面的徐政却赞叹了两声,道:“加州理工大学,很难申请啊,不愧是当年高考的探花,你的gpa成绩很高吧?发过论文吗?” 徐政在美国某私立大学念书,也是多年未归了,他是研究生毕业才申请到了心仪的学校,其中的艰辛,尚历历在目。 “还好。”沈清歌抿嘴一笑,瞟了方秉然一眼,没有说话。 安晓炎却是知道其中的曲折的,只是当事人都不做声,她也不好大嘴巴,便缩在一边偷偷地笑。 陈逸媛见了,便扯了扯她的衣服,低声问:“嗳,我怎么觉得有典故啊?” 她倒是会活学活用。 安晓炎笑了起来,瞄了瞄沈清歌,见她只是笑着在和徐政讲话,并没有注意到她,便压低声音说:“这事情,我告诉你,你可别乱宣传啊。” 陈逸媛斜了她一眼:“那当然。” “当初他们申请学校,投了好几个,方秉然很快就收到了mit和cit的邀请,让他去美国面试。” “哗,这么牛?他在j大的成绩比沈清歌还好吗?”在她的印象中,方秉然的成绩可是文理相差甚巨,英文还不怎么好。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方秉然当初凭着代表j大参赛拿到的一个国际性的计算机大赛金牌,要他的学校可多呢!他的英语口语也不错,面试都很顺利,于是面试结束后他就对教授提要求,要他们想办法把沈清歌也弄到同一个学校去。” 陈逸媛惊叹:“他可真敢说!” “他出国前拉着沈清歌去领了证,是合法夫妻啦,大概这也是在他计算范围内的,总之,后来mit没同意,cit同意了,他们就去了cit。” 陈逸媛看了看正在和吴昕源说话的方秉然,虽然不明显,但他确实是在笑着。 他的眼神看起来非常内敛温和,并不像以前,总是让人感觉十分犀利,虽然长得很帅,却有着“生人勿近”的标签,因此在高三二班女生们的心里,如春风般温柔的秦漠,才是位居第一的王子。 但是现在…… 俊美、帅气、稳重、可靠、多金! 如果……不是他无名指上的那一枚婚戒,说不定连自己都会心动呢! 陈逸媛不好意思地偷笑了几下,又想到刚才安晓炎说的,沈清歌进cit的神奇经历,不由又问:“那如果mit和cit都不同意呢?” “后来他们俩还一起收到了另一家大学的offer,排名美国大学六七十的样子吧,我估计,cit不同意,他们会一起去那家。” “哎?那方秉然不是很可惜?” 安晓炎看了她一眼,道:“可惜吗?你以为,就方秉然抢手呀?如果他不把沈清歌看得牢牢的,说不定秦漠就跨越边境线,追过来啦!哦,还有他弟弟……” “咦咦咦咦咦咦?”陈逸媛听到秦漠的名字,如同打了兴奋剂一般,立刻双眼发亮、背脊挺得笔直,一把扯住她的手臂,激动道,“秦漠?!秦漠后来有消息了?他在哪儿在哪儿?后来又回来找沈清歌了?哦哦,好狗血的桥段!” 安晓炎一把捂住她越嚷越响的嘴,在她的耳边咬牙切齿道:“你轻点儿,这件事情,我回头跟你说!” 陈逸媛双眼弯弯地点了点头,再三保证不出声,安晓炎才放开了她的嘴。 但是这边的动静,早已经看在了有心人的眼里,沈清歌悄悄地瞪了安晓炎一眼,另一桌刚刚到了没多久的周涛涛,玩弄着手里的杯子,清脆的声音盖过了众人嗡嗡的耳语:“你们知道吗?秦漠回来了。” 热闹的包厢瞬间安静下来,大家的目光或明或暗,齐刷刷地聚集到了沈清歌和方秉然的身上。 “听说……要和朱佳萱订婚呢!”周涛涛似乎没有察觉周围的变化,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诸多意味不明的目光在沈清歌丝毫没有变化的脸上顿了顿,收了回去,安晓炎给了周涛涛的背影一个大白眼,正想着起个什么好玩的话题转移注意力,坐在周涛涛身边的徐淼却悠悠地问:“是真的吗?那朱佳萱不是终于得偿所愿了?你知道,秦漠现在在做什么吗?” 周涛涛有意无意地瞟了方秉然一眼,淡淡地说:“听说,是一个公司的总裁呢,我有个同事的女朋友就在他开的公司里做事,是金融方面的公司。” “这么巧?”坐在周涛涛另一边的女生掩嘴笑道,“那你这个同事岂不是很有危机感?” 随后她压低声音,悄悄地问:“怎样怎样?你最近有没有见过秦漠?还像以前那样帅吗?” 周涛涛低声说了句什么,几个女生一起大笑起来。 包厢里的气氛终于又开始活跃起来,陈逸媛却望着周涛涛的背影沉默了一会儿,碰了碰安晓炎,道:“朱佳萱的大伯,号称‘政坛不倒翁’,那次前元首突然逝世,也没伤到他半分,这十年来,混得可是风生水起,你说,秦漠和朱佳萱订婚,和她的大伯有没有关系?” 安晓炎撇撇嘴,说:“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陈逸媛知道她不爽的原因,又看到吴昕源正隔着大半个桌子卖力地逗沈清歌说话,暗暗地吐了吐舌头,也顺着大家的话题,把这个桌面上的同学一个一个八卦过去。 最后,大家的炮火集中在了安晓炎的身上。 安晓炎的事情,她还是知道一点的。 她大学毕业就去了德国,先念了语言班,再申请进入了一家设计师资雄厚的私立大学,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在德国找了个工作,便一直留在那里了,这两年因为她所在的公司有了在国内的业务,又和美国扯上了什么关系,所以她经常三地来回跑,手头上负责了几个重要的项目,也是他们班里的精英级人物了。 高中时那成天和沈清歌黏在一起,别人提起她时多被冠以“沈清歌朋友”称谓的八卦女孩,已经变成了眼前这个穿着打扮漂亮别致,一举一动都魅力十足的女性。陈逸媛不得不感叹这十年时光的巨大魔力。 第196章 番外之十年(五) 和安晓炎谈了四年恋爱的林浩然,这次没有来。回绝陈逸媛的理由是出差,但她知道,他不来的原因,是因为组织者是安晓炎。 大学毕业到现在,正正好好十年,十年都过去了,却还是对她避而不见,只能说,在林浩然的心里,这个结还是没有解开吧。 陈逸媛暗暗叹了一口气,笑着抓住找借口想遁逃的安晓炎,调侃地说:“嗯?你现在知道滋味了吧?不行,我都交代了,又怎么少得了你?!” 吴昕源也在一旁推波助澜:“那是那是,哎,沈清歌,她不肯说你来说吧!你最清楚。” 沈清歌抿嘴一笑,对上安晓炎求救的眼神,想到她刚才对着陈逸媛八卦的那些事,就报复性地眨眨眼睛,低头喝茶,不理会她。 吴昕源和方、沈二人的联系十年来没有中断过,所以或多或少也从他们口中,知道一些安晓炎的事情,知道她的法国男友,也知道她在美国的旖旎往事,这个时候和陈逸媛一搭一唱地说出来,有鼻子有眼,安晓炎插科打诨了一阵,破绽却越来越多,不由大急。 她咬咬牙使出杀手锏对着方秉然大叫:“方秉然!” 他回头含笑挑眉:“怎么?” “你和清歌再在一边看笑话,我就要跟大家爆料了!” 他的眉毛愈发挑的高了:“哦?你要爆我的什么料?”一副行得正坐得直,不怕流言蜚语,没有把柄的样子。 “就是小家阳出生的时候你……” 话还没说完,方秉然就脸色微变地一愣,然后迅速抬眼对上安晓炎的,一本正经道:“我们人都到的差不多了吧?是不是可以开始了?”后一句,问的是正听得兴致盎然的陈逸媛,还附送了一个温和善意的笑容。 陈逸媛一晕,便愣愣地点了点头,抬手招来了一边侍立着的服务员,吩咐开席。 热菜和酒水开始流水般地端上了桌面。 安晓炎拿着酒杯跑到音响边,打开了话筒,干脆利落地宣布饭局的开始。 大家拿起酒杯敲击着转台,“砰砰砰”的声音震耳欲聋,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笑着的,虽然样貌和十年前都有了不同,但在这一瞬,大家又仿佛回到了市一中的高中时代,回到了高三毕业时,那一顿吃得颠三倒四却念念不忘的散伙饭局上。 作为两次饭局的主人,陈逸媛在这一阵敲击声中,渐渐回过神来。 方才……安晓炎好像是要爆一个大新闻呀!怎么就被方秉然糊弄过去了? 她斜眼恨恨地瞪着方秉然,被他注意到,含笑举着酒杯,遥敬了她一下,样子潇洒从容,仿佛刚才微变的脸色,只是她自己的错觉。 于是她不甘心地和沈清歌咬耳朵:“小家阳出生的时候,方秉然干了什么事情了?” 沈清歌瞟到方秉然微红的耳尖,对陈逸媛歉然地笑道:“这个我可不能说。” 陈逸媛的好奇心被完全挑起,却又无处宣泄,于是在上到第三个热菜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跑到台上,拿起话筒,对着包厢里的三十来个同学说:“这样吃饭太单调了啊,我们边吃边玩个游戏好不好?”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同。 陈逸媛背里暗暗摆了个“v”,努力绷住自己的表情,装作很随意地建议道:“我们大伙,很多都是很久没见了,三十几个人聊天什么的也很累,所以我想,我们每个人都站到台前来,先做一下自我介绍,主要是目前的生活状态啊,什么工作啊,职位啊,婚否啊,男生们积极点儿啊,我们这里还有姑娘待字闺中呢!” 话说到这里,底下的同学们一阵哄笑,有人调侃道:“你在说你自己吗?” 陈逸媛大大方方地承认:“是啊,多个选择总是好的嘛!” 又是一阵大笑。 她等笑声渐歇,又继续说:“介绍完了呢,大家就向台上的人提三个问题,规定啊,问题必须回答,不愿回答的人,一个问题,一瓶啤酒!”说完她招招手,服务员就搬着一箱啤酒,放在了台边,“先说好,到时候不要找什么开车不能喝酒的理由啊!我爸这里有专业代驾,大家放一百个心!” 这个游戏,有点像真心话大冒险的简易版,大家心里琢磨着想要知道的事情,互相打趣,一时嬉笑声不断。 陈逸媛在台上等了一会儿,很大方地从自己开始,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职务、工作内容附带还奉送了感情生活简略。 大家看她那么上路,提的问题也多集中于工作上,毕竟像她这种能近距离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接触的工作,在大多数人眼里看来,还是很神秘的。 陈逸媛讲完后,到第一桌扔下了话筒,高高兴兴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方秉然对上她挑衅的眼神,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淡淡地说:“一瓶啤酒而已。” 陈逸媛噎了噎,“哼”了一声,转头和安晓炎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台上几个同学轮番上场,各自有着比较要好的人提着有趣又适当的问题,大家边笑边吃边闹,气氛十分融洽。 轮到沈、方这桌时,最先上去的是吴昕源。他一杯红酒下肚,感觉有些飘飘然,加上他总经理的职业使然,一开口就是冠冕堂皇的话,台下嘘声一片,他却脸不红心不跳地自吹自擂着即将上线的新游戏,滔滔不绝了5分钟,终于完毕,大家在下面鼓掌喝起了倒彩。 到了提问时间,安晓炎首先站起来叫道:“我一直很好奇,请问,从初恋开始,和你有过亲密关系的女友,一共有几任?” 吴昕源作为这个游戏公司的总经理,亦是媒体上的公司代言人,方秉然这个大老板却是一直隐在幕后的,随着公司几个游戏的热卖,他出现在财经新闻、杂志上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有一次竟然还在一本很红的女性杂志专刊上,以钻石王老五的形象出现,被熟悉他的几个朋友笑了又笑。 吴昕源的模样端正,在一群成功人士里,算是年轻有为,因此身边的莺莺燕燕从来不少,安晓炎的这个问题,他摸着下巴装模作样地想了半天,很遗憾地说:“实在抱歉,以我这么优秀的智商,也竟然数不过来了。” 于是台下又是一片嘘声。 第197章 番外之十年(六) 这个不是答案的答案让在座的同学们都非常不满,于是又有人站起来大声问:“那你印象最深刻的女朋友是哪个,总知道了吧?” 吴昕源几乎是脱口而出:“顾冰冰!” 话音刚落,就有几个男同学怪叫起来。 顾冰冰是国内女星中数一数二的美女,一年到头绯闻不断,但她始终对媒体说自己是单身,希望能找一个稳重可靠的男人,早一点嫁出去。 没想到,在绯闻背后,竟然和吴昕源也有过一手。 于是就有人追问:“什么时候的事情啊?顾冰冰为什么让你印象深刻?是不是……” 最后的声音怪腔怪调地扬起,大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地贼眉鼠眼地笑了起来。 吴昕源清了清嗓子,很有风度地问:“这是第三个问题吗?” 那几个男生还没有回答,任佳琪就倏地站起来,声音大得盖过一切:“那你最爱的,是哪个?” 包厢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吴昕源嘴角含笑地拿起话筒,话到嘴边,又笑着别过头,放下了话筒。安晓炎在下面大叫:“不可以捣糨糊哦!不可以说不知道哦!” 又有人问:“是不是顾冰冰?你们虽然分手了你还默默地爱着她等着她回来是吗?”这个狗血的猜想引来零落的几个笑声,吴昕源笑着摇头,双眼却盯着仍然站在那里的任佳琪。 她穿着自己设计的一件连衣裙,长发披肩,双眼微红。 她的下巴微微抬起,看上去带了点高傲,但他知道,她小鸟依人的那一面,会让他整颗心都融化。 十年了,她为了自己的梦想,在时装界奋斗着,几经挫折,却仍然没有放弃。这一年,以她自己名字命名的女装,终于登陆了一线百货商店的柜台,只有他知道,其中蕴含了多少艰辛。 十年了,难道,他们两个,还要继续蹉跎下去吗? 吴昕源拿着话筒,突然觉得它在手里,无比沉重。 “快说,最爱的是谁?!”陈逸媛看着两人眉目传情,高声催促道。 鬼才相信他们只是爱斗嘴! 任佳琪似乎是被这声音惊醒,望着他的眼里就渐渐染上了失望。她蠕动了下嘴唇,最终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扶着桌沿,慢慢地坐了下来。 那纤细娇小的身影,充满了落寞。 于是吴昕源再也不去想其他,拿起话筒大声说:“任佳琪!最爱的……当然是,任佳琪!” 任佳琪蓦地抬起头来,捂住嘴巴,一脸地不可置信。 全场同学对这个刹那间的急转一时都没有反应过来,方秉然率先鼓起了掌,清脆的掌声很快就拉回了大家的情绪,安晓炎和陈逸媛把任佳琪推上了台,包厢里的气氛,一时间,达到了高潮,就连一边侍立的服务员都笑得双眼弯弯。 于是吴昕源趁着气氛热烈,又做了一件让大家掉下下巴的吃惊事。 他从皮夹里掏出一枚小小的钻戒,单膝跪地,对任佳琪说:“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嫁给我吧!” 竟然是一副早有准备的样子! 全场沸腾了。 当然,其中也有几个不和谐音大嚷着:“吴总经理,这个戒指太小了吧,一克拉都没有挖!” 任佳琪看到那枚戒指,却双眼一红,当场掉下了眼泪。 安晓炎连忙凑到沈清歌身边,问方秉然:“哎哎,这个戒指有何典故?” 方秉然笑笑,道:“大学毕业没几年的时候买的,本来已经答应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还给了吴昕源。” 徐政听到了,不禁吹了一记口哨:“多年来贴身珍藏!痴情啊……”于是他双手在嘴边围拢,大声吼道,“任佳琪,答应了吧!” 在一片“答应”声中,任佳琪拉起吴昕源,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吴昕源把戒指利落地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然后抱起她飞快地转了几圈。 他大学里跳脱的性子,这十年来已经被磨得几乎看不出来,只是这个动作,却是他抑制不住的欣喜,他像孩子一样大笑着,然后放下了任佳琪,低头看着她,公然地,吻了下去。 沈清歌看着,眼里忍不住地热意,她用纸巾抹了抹眼角,对方秉然说:“真好,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方秉然伸手搂住了她的腰,在她的耳边低声说:“太折腾了,浪费了很多时间,哪像我们……”他几不可闻地在她耳边说了几个词,惹来沈清歌娇羞地一捶。 安晓炎看着场上毫不顾忌亲热的两人,不知道想到了谁,眼里闪过一丝黯然。 陈逸媛却摸着项链看向窗外,拿出手机发起了消息。 在幸福的感染下,每个人都想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想到了一起创造幸福的人,想到了,幸福的将来。 等到吴昕源和任佳琪意识到在场虎视眈眈的三十来双眼睛时,两人都厚着脸皮,若无其事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吴昕源边上的俞希行,很识趣地主动和任佳琪换了一个位置。 吴昕源看到那几十双带着调侃笑意的眼睛,大手一挥,叫来了服务员,每桌都叫上两瓶标价上万的红酒,大家一声欢呼,觥筹交错,吴昕源终于得以与佳人亲密私语。 沈清歌转着杯中的红酒,轻轻抿了一口。 这十年来,她的酒量终于也有所进步,不会一碰就倒了。 她打量着满脸红光,一挥手就出去好几万的吴昕源,看到一些同学投来的羡慕的目光,向方秉然轻笑道:“看起来,你的公司收益确实不错。” 她从来不过问方秉然工作方面的事情,当然也不十分清楚,自己嫁的男人,现在的身家已然不菲,等到他手上的公司上市,身家又将是翻几翻,这也是方毅一直纵着方秉然在外面自己闯荡的原因。 方秉然笑着举起酒杯与吴昕源遥遥相敬,喝了一口,自信地说:“足够养得起你,还有那两只小的。” 同学之间的自我介绍和问答,还在继续进行着。 任佳琪红着脸被拷问了几个感情相关的问题后,俞希行上台说了几件军医的趣事,然后,便轮到了方秉然。 第198章 番外之十年(完) 方秉然风度翩翩地走上台,拿起话筒简略地自我介绍了一番,虽然对于工作只是轻轻带过,但听到他是吴昕源的合伙人,又想起吴昕源方才的一番吹嘘,不少人就对于这个自高中开始便一直冠有“天才”之名的英俊男人,产生了几分异样的感觉。 太好看或者太优秀的人,总是会自动地让人产生距离感,更何况他身兼两者,这种人就算不交好也不会去得罪,因此场下就有片刻的冷场,没有人提问。 于是吴昕源便很配合地举手大声问道:“我一直想知道,你高中时没有继续参加物理奥赛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这是物理王老师的最大遗憾,有恋旧的同学去市一中看望老师,王老师说起方秉然总是带着不可置信的口气,不理解他为什么要放弃比赛。他所了解的方秉然,是不会被奥赛班里的竞争淘汰的,除非他自己放弃。 高三毕业那顿散伙饭上,大家问起原因,方秉然也只是淡淡揭过,事隔十几年被翻出了老账,他微怔之后,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自然是……为了去j大上学。” 陈逸媛听了,跳出来大叫道:“方董,你不老实哦!j大在奥赛结束后也可以去嘛,他们很早就录取你啦!” 方秉然沉吟着措辞,目光落在了望向他的沈清歌的身上,沈清歌和他四目相对,忽然就明白了那个答案。 虽然他从来没有明说过,可是,他进j大以后的种种,不都证明了他对她,早有蓄谋吗? 她低下头,嘴角带了一个羞涩的笑容。 方秉然也跟着一笑,重新拿起话筒,坦白地说:“本来想借着奥赛出国求学,后来发现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求学计划延后,奥赛与我也就没有了意义,所以放弃了。” 这话说得含蓄之极,但高三二班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沈清歌和秦漠那时的恋爱和高三下半学期秦漠的突然离去,以此对照,大家对方秉然的话,各自都有了新的理解。 徐政就起哄地叫:“那你是说,你从高中就开始喜欢沈清歌吗?你进大学后,追她追了几年?” 他的话讲得快,方秉然答的更快,他看到陈逸媛反应过来张开嘴想阻止徐政的提问,就立刻果断地说:“是,我大学追她追了两年。” 随后,他摊了摊手,走下台道:“三个问题了。” 徐政顿时招来了一片骂声。 陈逸媛尤其跳脚:“你这两个问题,安晓炎都能回答你,你知道你浪费了什么?” 徐政摸摸鼻子,指了指正被大家伙儿起哄着上台的沈清歌,道:“这不还有他老婆吗?” 沈清歌站上台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些许红晕。她拿着话筒,娇俏俏地那么一站,纤腰还是那么不堪一握的样子,怎么样都看不出,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 这立刻遭到了广大已婚妇女的嫉妒,大家窃窃私语了一会儿,秉着不得罪方秉然的原则,由一个刚生完孩子没多久的女同学代表提问:“请问你产后是怎么瘦身的?” 这种不痛不痒的问题,更像是走过场,沈清歌却依然认真地想了想,才道:“我觉得是,顺其自然吧……这要谢谢我婆婆,她是个医生,给了我很多有用的建议,具体内容我觉得私下聊比较好,还有就是……自己带孩子的话,真的不用担心自己会胖,孩子是最天然的减肥药。” 她的话说的简略,心里却想起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手把手教她养颜护肤之道的吴卓芳。那些繁复的讲究和规律到无趣的形体拉伸以及每晚固定的睡眠时间,曾经让她很不能理解,但现在,她完全明白了奶奶的苦心,这比她留给她的那个妆奁更为宝贵。 恍惚中,她听到周涛涛清脆的声音响起:“那我问一个大家都想知道,但都不好意思提出来的问题——沈清歌,你现在,已经能够完全忘了秦漠吗?” “秦漠”两个字一出口,周涛涛就感受到,另一桌向她投来的或是恼怒或是愤愤的目光,其中有两道目光,让她直直地打了个冷战。但她依然挺直了背脊,看着沈清歌,等待着她的回答。 沈清歌知道,来参加这个聚会,迟早会有人向她提起秦漠,只不过没料到会在这种场合下。她低头抚弄着手里的话筒,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看向她轻轻道:“你觉得,那样的一个人,我们班里会有人忘记他吗?你不也是还记着他吗?我也和你一样,在电视里看到篮球比赛时,会想到那个曾在高中联赛上大放异彩的人,就像……我每次看到雪山的影视或者画片,都能想起方秉然,那个在我最低落的时候出现在我身边,陪我登上6000米冰原的人一样。” 她说完,对着在台下热烈地盯着她的方秉然璨然一笑。 那笑容纯净而深情,没有丝毫的做作或者勉强,傻子都能看出这两人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小插曲,根本完全不在意。周涛涛不甘心地还想再问,被陈逸媛瞅准机会,插话道:“那小家阳出生的时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还真是,磅礴旺盛的好奇心啊! 方秉然揉着额头,叹息着,对沈清歌做了一个无奈地表情,沈清歌笑着回答道:“这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罚酒吧。” 让这个温柔妩媚的美女拿着啤酒瓶吹喇叭? 是个男人都不忍心啊。 于是立刻有人来解围:“不能回答换一个嘛,我来问一个,你最喜欢方秉然的哪一点?” 立刻又有人反对:“不要不要,太低俗了这个问题,我想知道,方秉然的户头有多少钱?” “财迷财迷!那你还不如直接问方秉然的账号和密码呢,自己动手去看!” 一群人在台下嘀嘀咕咕,方秉然终于忍不住起身站到台上,拿起一瓶啤酒,道:“别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我代她喝。” 说完,便仰起头,咕嘟咕嘟把酒瓶里的啤酒喝了个精光。 大家笑着闹着起哄着,但沈清歌的三个问题,还是就这样结束了,徐政接了话筒,站上台开始自我介绍。 陈逸媛却气鼓鼓地坐在那里,给了方秉然一个大大的卫生眼。 安晓炎见她这个样子,连忙安慰地咬耳朵道:“其实也没什么啦,我偷偷告诉你哦!那时清歌就觉得自己生小孩的样子很丑,不想让方秉然看到,就把他赶到病房外面等着,可是,折腾了一天一夜,生来生去还是生不下来,最后医生把小家阳剖了出来,抱给方秉然看时,他却因为紧张了这么久一下子松懈下来,又没怎么吃过东西,身体承受不住,昏了过去。” 陈逸媛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怪不得他不肯说,原来是这么有损形象的一件事情。 她拿起酒杯,敬了方秉然一杯,爽气地一口喝干,看到方秉然坐在那里,成熟稳重的样子,又想到刚刚安晓炎说的,转过身,又偷偷笑起来。 安晓炎也想到了什么,走到沈清歌的身后,悄悄地说:“第三个问题,你现在……还会梦到他吗?” 沈清歌向她微微一笑,摇摇头道:“不会了,自从晴晴出生以后,再也没有梦到过了……” 她笑得恬淡自然,毫无芥蒂。 她的心结已经完全解开了。 安晓炎羡慕地看着她,反问自己,心头的那一个呢? 那又将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番外之十年,完。 第199章 番外之苏迟(一) 我的童年现在回想起来,是色彩斑斓的,空气里总是淡淡地飘散着有点刺鼻的油画颜料味,阳光透过窗,在画室的地板上映下横七竖八的影子,照在那个铺着好看的棉布,摆放着漂亮罐头和许多水果的台子上。 我摇摇摆摆地走过去拿起一个苹果扔在地上,塑料的材质带了点儿弹性,它蹦跳了几下,滚远了。 于是妈妈就用她好听温柔又有点儿无奈地声音说:“小迟,那是妈妈画画用的,快去把它捡起来。” 我知道那是妈妈画画用的道具,她每次拿起画笔坐在画架前就可以坐上好久,我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才这么做的,我也知道,她从来不会因此而呵斥我,只是用她温柔的声音低低地劝说,有时候听起来,甚至像央求。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她生气发怒的样子,除了她的画,她好像对一切都不那么上心,她做的饭菜永远是那么平淡寡味,偶尔还有让人惊喜的焦味,她漂亮的脸蛋永远都是清水的,没有脂粉味的,她的穿着永远是那么低调的颜色,和她的画截然相反——我觉得,她一点儿都不像一个艺术家。 妈妈的画室是我的乐园,等我知道拿起画笔,那四围的墙壁就成了我的画纸,妈妈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在她的学生面前带些骄傲和无奈地说,那是她儿子的杰作。 我躲在布景台后面,看到她的学生笑了起来,有些是善意的,有些则带着讥讽。 我看着他们的笑容,直觉地把自己藏的更深,直到妈妈想起我,用温柔的声音叫我,我才怯怯地从台后站出来。 学生们看着我的目光里,带着惊讶和赞叹,这是我从记事起,一直从第一次见到我的人们的脸上发现的表情。 “好可爱!”我听到有女生低呼。 “苏老师,你的儿子长得真好看。” 妈妈笑笑,给了我一辆小车子,让我在一边自己玩,她摆好布景台上的东西,打好了光线,和学生们略略讲解了一下,大家都动起笔来。她一个一个学生看过去,我始终很乖地坐在一边,玩着手上的车子。 于是又有人惊叹:“苏老师,你的儿子好乖,一点都不吵。” 妈妈还是笑。 我当然不会吵闹,只有达不到内心所想所要,被大人们忽视的孩子才会用吵闹这种低劣的手段来引起大人的注意,可是他们往往不知道,这只会让大人更加讨厌他,即使他通过了吵闹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我经常自己跟自己玩,如果妈妈的学生里有画得快的,他们也会偶尔陪我玩一会儿,但我不喜欢他们,他们看我的眼神,总是带着怜悯和俯视。 我知道,他们在怜悯什么。 因为,我没有爸爸。 这是我上幼儿园以后,发现的事情。 那时,我已经不满足于蹲在画室的一角玩耍,而老是想跑到门外去,妈妈看不住我,便把我送去了幼儿园。她告诉我,那里会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小朋友一起玩,我花了三天时间,适应了幼儿园的生活。 和大多数大哭大闹的孩子相比,我安静而乖巧,很快就成为了老师们的宠儿。 当然,老师们喜欢我,还因为我长了一张漂亮又可爱的脸,我会对老师灿烂的笑,还会每天早上跟每一个老师大声打招呼,包括烧饭的阿姨。 于是,我成了班里的大王,就连最高最胖的家伙都不敢欺负我。 虽然我没有他们口中,给他们买玩具、抱着他们骑大马的爸爸,但总的来说,那段时间我过得很开心,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那天,妈妈搀着我的手,从幼儿园走回家里。那条小路非常安静,秋风刮过,便从梧桐树上卷下几片枯黄的叶子。 我拉着妈妈的手,小脚踩在叶子上,咔嚓咔嚓的响,于是我低头一个接一个,踩得欢快。不知不觉,我松开了妈妈的手,一路向前,然后,撞在了一个穿着深色裤子的男人身上。 他的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我的生活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味道,我有点惊慌地抬起头,看到一张英俊的脸。 他是我看到过的,最好看的男人。 他笑着抱起了我,轻轻地问:“小迟?” 我突然之间非常害怕,挣扎着回头,向妈妈伸手,嘴里着急地叫着:“妈妈!妈妈!” 我看到妈妈捂着嘴,压抑着哭出了声。 我扑到妈妈的怀里,和她一起哭,那男人却抱住了我们两个,温柔地说:“这几年,辛苦你了……跟我回去吧。” 他跟着妈妈去了我家,耐心地跟我说话,陪我玩一些很无聊的游戏,他的脸上始终是笑着的,看着我的眼神非常温和,于是我吃完饭后,很大方地把碗里的一小块苹果分给了他。 他拿着苹果,双眼似乎有些发红,妈妈站在我身后,轻轻地告诉我,他是我爸爸。 原来,我也是有爸爸的。 我问他:你会给我买汽车吗?你会带我骑大马吗? 他把我一把抱起,骑在了他的脖子上,我大声尖叫着,但很快我就喜欢上了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他带着我忽高忽低地在房间里乱窜,我抓住他的头发尖声大笑,最后,我们一起倒在了床上,我翻身坐起,拉着他的袖子还想再玩,他却说他累了,玩不动了。 他看着我,乌黑的眼睛亮晶晶的。 “叫我爸爸。”他命令道,“叫了爸爸,就再来一次。” 这个交易很划算,我答应了。 于是,我在我4岁的时候,第一次叫了“爸爸”。 爸爸在我家住了几天,和妈妈一起收拾着东西。 妈妈告诉我,我们要搬家了,要搬到一个靠着大海的城市里去,在那里,有我们新的家,我也会有新的幼儿园。 我想到了幼儿园里的老师们,感到很难过。 我告诉妈妈,我害怕去新的幼儿园,我不想离开。 妈妈抱住我,轻柔地说,她和我一样害怕,但是她更想和爸爸在一起,所以就算是害怕,也要去面对。 妈妈说这个话的时候,紧紧地抱住了我,掉下了眼泪,于是我决定,我要陪着她,保护她。 我和她一起,来到了这个新的城市。 在这里,我认识了秦漠。 第200章 番外之苏迟(二) 我和妈妈一起搬到了靠海的一座小镇上。 这里的海不是我想象中那么蔚蓝,而是蜡黄蜡黄的,第一次看到时,那黄色成片延绵到天际,我一时间竟分不出哪个是沙滩哪个是海水。 我们的新房子很大,我有自己的卧室和玩具房,爸爸说,长大以后这就是我的书房,然后他笑着打开一扇门,一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钢琴占据了整整一间房间。 “小迟,这是爸爸送给你的。” 我从三岁的时候开始学钢琴,弹的是妈妈从朋友那里转来的二手琴,妈妈抱着我,手把手地教我按下每一个琴键,钢琴发出动听的声音,妈妈的怀抱,是那么的温暖舒适。可是眼前这一架钢琴,却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冰冷。 我不喜欢这里。 晚上,我躺在属于自己的小床上,望着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的淡淡的月光,哭了起来。 我想睡在妈妈的身边。 我想把自己的小脑袋贴在妈妈的手臂上,我想拉着妈妈的手入睡。 于是我抱着小毯子,光脚下了床,打开了门。 客厅里暗暗的,窗外的树随着风摇晃着,发出沙沙的古怪声音,我害怕极了,边跑边哭边大叫着:“妈妈!妈妈!”然后,一把推开妈妈卧室的大门。 我看到爸爸没有穿衣服,从妈妈的身上翻身坐起,一脸尴尬地看着我,他拉过被子盖住他们,妈妈拥着被子狼狈地坐了起来。 “小迟,怎么了?” 妈妈看到我光着脚丫踩在地板上,立刻心疼起来,她飞快地披好了衣服,从床上下来,抱起了我。 “天哪,浑身冰凉。”她抱紧我,把我塞到了被窝里。 我拉住妈妈的衣服不肯放手,抽抽噎噎地说:“我要跟妈妈一起睡。” 妈妈吻了吻我的脸颊,擦干了我的泪水,轻轻道:“好,妈妈去把你的被子拿来。” 于是我高高兴兴地拥着被子,睡在了妈妈的身边。 迷迷糊糊间,我听到妈妈说:“明天把小迟的小床放到大床边吧,他还小。” 爸爸一肚子不爽地说:“都四岁了!多睡睡就习惯了!” 妈妈没有做声,过了好一会儿,才清清淡淡地说:“还是搬过来吧,你不在的时候,他可以陪我。” 爸爸不说话了。 我听到被子悉悉索索的响动,妈妈关掉了台灯,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颊。 “真可爱。”我听到妈妈说。 然后,我睡着了,非常香甜。 ****** 适应新环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我拿出了在以往幼儿园一贯的招数,很快就博得了老师们的一致喜爱,女生们都喜欢和我玩过家家,我扮演新郎的时候,她们会为谁做新娘吵嚷不休。 可是,结婚是什么样子,我一点儿都不晓得。 她们说,新娘会穿白色的漂亮的婚纱,新郎带着鲜花去迎娶新娘,她们说,新郎新娘会手牵手走在红地毯上,互相戴上戒指,亲吻。她们虽然都说不清自己爸爸妈妈的婚礼是什么样子,但是都信誓旦旦地说,家里的墙上就挂着爸爸妈妈结婚的照片。 我回家特地在家里细细地找了找,只有妈妈的床头有一张我们三个刚刚拍了没多久的合影。妈妈的手上也没有戒指,但是爸爸的手上有。 于是我问妈妈,她是不是在搬家的时候,把她的戒指和照片弄丢了。 妈妈的双眼一黯,脸上露出了很难过的表情。 “小迟,爸爸和妈妈,没有结婚,你的爸爸另外有妻子。”妈妈很坦白的告诉我,漂亮的眼睛里,有着藏也藏不住的哀伤。 原来,我和其他小朋友是不一样的。 我渐渐变得沉默起来。 爸爸每周会来这里住上一两天,时间并不是很规律,但是,我可以从妈妈的情绪上判断出晚上吃饭时,会不会看到爸爸。 我一直以为妈妈是个没什么情绪的人,原来,她所有的情绪,都给了爸爸。她在爸爸的面前会哭会大笑会生气,有一次还摔坏了爸爸送给她的首饰。 但是,我在幼儿园里捣蛋、欺负别人、故意不睡午觉大吵大嚷,老师们都头疼不已,但妈妈只是云淡风轻地笑笑,她问我是不是不喜欢这个幼儿园,要不要换一个试试? 我大声地拒绝了她,甩开了她的手一个人跑了老远,妈妈始终没有追来,直到我害怕地回头找她,看到她一直静静地跟在我身后,不远不近,嘴角噙着一朵宠溺的笑容。 我跑回去抱住妈妈的腿,在她的裙摆上蹭去了我的眼泪。 妈妈是个非常多才多艺的人,她画画很棒,弹钢琴也不错,听爸爸说,如果不是妈妈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够好,不能让她全面发展,妈妈的钢琴造诣一定不止现在这些。 我也发现,只要钢琴老师表扬了我,妈妈就会很高兴,她的笑容不再是淡淡的,而是笑到了眼里。 于是我决定好好地弹琴,我要让妈妈天天都那么高兴。 我的琴技进步地很快,在我快5岁的时候,爸爸坐在沙发上听我弹完一曲练习曲后,轻轻地对我说:“小迟,明天,爸爸带你去见你哥哥。” 我听到厨房里发出了一声巨大的金属碰击声,妈妈一脸惊慌地跑了出来。 “为什么?”她高声地问,“她想对小迟怎么样?!” 爸爸站起身,安抚地抱住了妈妈:“别紧张,我只是……想让他们兄弟俩见见,她不会有什么举动的。” 妈妈看着一脸懵懂地我,忍了又忍,眼睛还是红了起来。 “你明天晚上,一定要把他带回来!”她拉着爸爸的衣服央求道。 爸爸拍着她的手:“放心!” 妈妈给我准备了一套新衣服,把我打扮地清清爽爽地送上了爸爸的车。 这身衣服,是妈妈帮我亲手做的。 虽然我家从来不会因为钱烦恼,但是妈妈有空的时候,还是喜欢帮我亲手做一点东西,我喜欢妈妈帮我做东西时候的样子,那样的专注,我坐在一边弹琴,偶尔回头看她,弹错了一个音,妈妈总是能听出来,对我鼓励地一笑。 哥哥好像住得很远,我想着妈妈温柔的样子,坐在车子上睡着了。 爸爸唤醒我的时候,我已经在一个绿树环绕的小区里了。 他领着我走上三楼,打开门,我看到一个男孩穿着白色的高领毛衣,坐在窗前翻看着手上的书本,他的坐姿很不规整,懒懒地蜷在了椅子里,听到响动也只是向门口瞟了一眼,又把目光投在了书本上。 爸爸领着我走到他的面前,我发现那本书上竟都是密密麻麻的文字,没有图片! 爸爸说,哥哥比我大一岁,可是,我连书封面上的字都认不全。 爸爸温和地抚着我的脑袋,轻轻地说:“秦漠,这是你的弟弟,小迟。” 原来,我的哥哥叫秦漠。 他抬眼看了爸爸一下,又把目光转向我,眼里的鄙夷立刻把我心里刚刚升起的崇拜打得七零八落。 “你知道,我看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吗?”他把书的封面给我看,我努力地认了认,念出了其中的三个字。 他嗤笑。 “你叫小迟?”他嘲嘲地问我,又转头看向爸爸,“这个名字,是说他来迟了吗?” 他倏地站起来,一把扔掉了手上的书,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爸爸,你还指望我们两个,在你面前演出一副兄友弟恭的画面吗?!你有没有想过妈妈?!” 他气冲冲地走进了一间房间,“碰”地关上了房门。 客厅里安静极了。 我觉得非常惶恐。 虽然我听不懂哥哥最后说的是什么,但是我知道,他讨厌我! 我怯怯地抬起头看向爸爸,他正无奈地笑着摇头。 是的,哥哥发了这么大的脾气,爸爸还是笑着的。 他说:“兄友弟恭都知道了……我是不是把他养得太早熟了?” 爸爸的语气是得意的。 然后他看向我:“小迟,哥哥今天不是很高兴,爸爸带你去买玩具好不好?” 我乖巧地点点头,跟着爸爸走出了大门。 在客厅里,我看到沙发后面墙壁上挂着的,爸爸和一个漂亮女人的合影,那个女人穿着的,正是雪白的婚纱! 原来,爸爸的妻子,真的不是妈妈。 秦漠是他和那个女人的孩子。 那我呢?我又算什么呢? 很快,我就知道了答案。 幼儿园里的媛媛告诉我,那个叫“私生子”。 她讲这三个字的时候,表情非常厌恶鄙夷,就像那天秦漠看向我的目光一样。 媛媛说,私生子的妈妈都是坏女人,她们都是来破坏别人家庭的,所以,私生子也一定是坏人! 她说我的妈妈是坏女人! 我气得一把把她推到在地上,决定从此再也不跟她说话。 我妈妈怎么会是坏女人?! 妈妈从来不大声跟我讲话,从来不打我,妈妈会弹钢琴会画画,妈妈长得比幼儿园里所有小朋友的妈妈都漂亮! 那天妈妈来接我的时候,我一路上都没有说话。 妈妈百般探询,我却双唇紧闭,我很生气,为什么妈妈不和爸爸结婚,为什么爸爸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为什么哥哥会用那种眼神看我?! 第201章 番外之苏迟(三) 我发现苏迟的番外不是很受欢迎哎,里面有秦漠哎,没人看哪~~ ****** 我不想理睬妈妈,但是到了晚上,妈妈帮我铺好了小床,向我招手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她的腰。 妈妈真香。 妈妈扶着我的头,亲吻着我的脸颊。 “小迟,你长大了,有自己的心事了……”妈妈抱着我轻轻道,“只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你要记得,妈妈是爱你的。” “那爸爸呢?爸爸爱我吗?”我忍不住问道。 “爸爸自然也爱你。” 爸爸或许是爱我的,但是我知道,他更爱哥哥。 那样得意的语气和自傲的笑容,爸爸从来没有在提到我时展现过。 秦漠是他站在阳光下的骄傲,我却是他阴影里极力隐藏的秘密。 从小学到初中,我换了四个学校,搬了两次家,从海边的小镇搬到了喧嚣的工业城镇又搬到了依附于大工厂的一个平民社区。 我渐渐长大,也渐渐明白我的相貌可以给我的生活带来多大的便捷。 总是会有不同的女生打电话到我家,妈妈接电话的声音永远那么温柔,把话筒递给我时,那嘴角淡淡的又有些骄傲的笑意,竟让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之后又见过秦漠几次,他站在他妈妈姜琳的身边,向我和妈妈投来的,是轻蔑的眼神,但随着他的长大,这种眼神也渐渐消失了,他看着我们时,始终是含着笑的,一脸的温文尔雅,爸爸非常满意,但是我能从他的目光中感觉到寒冷,彻骨的寒冷,他从来,没有接受过我和妈妈。 不过也是,我妈妈就是爸爸的外室,原则上是抢了姜琳丈夫的人,他们母子如果高高兴兴地接受了我们俩,我还会觉得奇怪。 但说是“抢”又好像不是很确切,妈妈认识爸爸比姜琳早上很多年,但是爸爸为了他的事业,连着两次都明媒正娶了别的女人,而我那个傻妈妈,竟对此无怨无悔! 我越长大越是对她不能理解。 她这样跟着我爸爸,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爱”吗? 别逗了! 以我妈妈的样貌和才华,年轻的时候找一个相当的,未必不能过的比现在好,也或许没有现在的华服美食,但是她和她的孩子,却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那人的身边,而不是像现在……永远生活在阴影里,永远躲躲藏藏,随着爸爸的官越做越大,竟然还给他伪造出了一份,妈妈早年丧夫的档案来! 好吧,这样一来,我法律上的父亲也换了人了。 爸爸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妈妈说,跟着他,她完全可以放心地依靠着他,即使她永远都不能堂堂正正地站在他的身边。 我从爸爸的行事上来看,他似乎是很看重妈妈的,不然何必费这么多心思去掩藏我们。但是,他或许不看重姜琳,娶她只是为了她父亲的背景和资源,但是他却非常看重秦漠。 秦漠,是个很优秀的人。 各方面。 他的记忆力一流,很小就做事沉稳,他是学校的运动健将,他是全校女生心中的王子,读书对他来说,根本是小菜一碟。 ——这些,都是我通过初中同学的嘴里得知的,她的表姐和秦漠同校,是他的狂热粉丝,最近正因为秦漠保送了市一中而伤心欲绝。 “我见过那个秦漠,是长得不错,不过,我还是觉得你更帅,苏迟。”那个女生微红着脸对我说,“你想过吗?明年要考什么高中?” 我对她笑,看到她的脸更红了。 “你考什么,我就考什么。”我轻轻道。 她捧着书本跑开了。 我要考什么高中呢?回家后,我问了妈妈。 妈妈摆着桌上的碗筷,眉眼带笑地说:“小迟,你尽力就好,妈妈无所谓。” 爸爸开门后,听到这个话题,对我纵容地笑道:“都可以,你不用有压力,等你高中毕业,爸爸送你去美国念大学,那里的大学考起来比国内容易多了。” 我有些踌躇地看着妈妈端上了四菜一汤,低声道:“我听说……哥哥保送了市一中。” 爸爸笑得连眼睛都快看不见了:“是呀,我也没见他怎么用心念书,保送考前我问他,要不要我去打个招呼?他白了我一眼,说不需要。结果,还真的不需要。” 市一中是市内数一数二的名牌高中,考入了它,就等于一只脚踏入了名牌大学。 我忍着心头的酸涩,故意忽略妈妈使过来的眼色,又问:“那哥哥,也会出国念大学吗?” 爸爸拿起筷子,已经想结束这个话题了,便匆匆道:“我让他准备着,他却说要再看看,反正以他的脑子,我是不担心的。” 妈妈给我盛了一碗汤,暗暗地瞪了我一眼。 我默默地吃完了饭,走到自己的房间里,仰天躺下。 同样是爸爸的儿子,为什么会差那么多? 我努力地弹琴、参加比赛,换来的也不过是爸爸偶尔淡淡的一笑。 但是那个秦漠,他随便做什么,爸爸都是高兴的。 他真的,有那么优秀吗? 心里有个越来越强烈的念头浮现出来。 我想去市一中! 我想去和他一较高下! 我想告诉爸爸,我也是很优秀的! 但是我知道,爸爸是不会允许我们两个同时出现在一个学校里的,他虽然把我和妈妈的身份做的几乎完美无缺,但是他是不会允许我和妈妈——他生活中最大的软肋,有任何暴露在阳光下的可能!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观察了很久。 我和秦漠,其实长得挺像。 我们都遗传到了爸爸漂亮的鼻子和下巴,我们的妈妈又都是鹅蛋脸的美人,站出去说是亲兄弟都有人相信。 于是我开始慢慢地把头发留长。 妈妈知道后,只是调侃我:“越来越向钢琴家靠拢了。” 天知道那阵子我有多讨厌弹钢琴! 我向妈妈发了顿脾气,出门找同学玩闹了一整天,回家的时候已是午夜,妈妈坐在客厅里开着壁灯,静静地望着我。 “小迟,不喜欢弹钢琴就不要弹了,不用勉强自己。” 我瞬间觉得一股热意从鼻梁冲到了眼里,我倔强地站在那里,告诉她,我要考市一中。 妈妈惊讶地睁大了双眼,随后慢慢地,脸上又显出了理解,理解又变成了哀伤。 “你知道,你爸爸不会同意的。” “你可以不告诉他,填志愿是我的事,他也不会很关心的。” 妈妈双眼黯了黯,沉默了很久,才答应了。 “你要保证,行事不能过分,不然……你爸爸有的是办法把你调出那个学校。” 于是我停掉了钢琴,埋首学业。 我当然也是聪明的,但考入市一中,我所在的初中,每年也就那么三四个,我如果不努力,以我现在的成绩,是肯定去不了的。 这是我继弹钢琴后,第二次那么认真地去做一件事情。 我成功了。 拿到市一中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高兴地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没有睡着。 爸爸知道后,因为生气而咆哮的声音,整个社区都能听到。 如果他们知道,这是秦副市长训斥他私生子的怒吼,不晓得脸上会有什么表情? 妈妈拉着他进了书房,他们在里面整整说了半小时,再度开门的时候,爸爸一脸僵硬地看着我,粗声粗气地说:“你自己在那里好自为之!” 妈妈脸带泪痕,却对我笑得依然温柔。 我背起书包,骑着自行车,去市一中报道了。 秦漠在市一中很有名,即便是高一的女生里,也流传着他让人如沐春风般的笑容和篮球场上帅气的样子。 但是我知道,他的笑容下面,隐藏的是高高在上的不屑,他把笑容当做面具,来掩饰他内心的真正情绪,小时候他的段数修炼不够,我才得以识破他的真面目。 班里的女生陆陆续续地,都去球场上看过了秦漠的真人,回来后兴奋不已窃窃私语,但她们没有发现我和他的相像,我想我留长了头发还是有用的。 于是,在某天的午后,我拉着班里的篮球好手一起去篮球场打球。我知道,秦漠也会在那里,他最近经常和一个大个子一起打球。 我站在球场边,接住了那个从篮板上碰落下来的篮球,笑着对他说:“一起打一场,怎样?” 他转头看我,脸上有片刻的错愕,随后立刻恢复了平静。 “好啊,二对二?”他也笑着问。 我们在球场上对抗、争抢、火药味十足。 他的个头已经超过了一米七五,可是我还没过一米七。 我努力地跑,努力地跳,努力地抢,可是,还是输了。 秦漠拿起放在一边的毛巾擦了擦汗就要离开,我不甘心地上前拦住他:“再来!” 他身边的大个子皱眉道:“马上就要开始上课了,下次吧。” 我不理会他,只是看着秦漠:“下次,你敢不敢和我一对一。” 秦漠双手插在口袋里,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再说吧。” 他绕开了我,离开了篮球场。 远远的,我听到那个大个子问他:“这个人,你认识?” 秦漠的声音轻飘飘地传来:“不认识。” 我突然觉得难受极了。 第202章 番外之苏迟(四) 是呀,他怎么会承认我是他的弟弟呢?还是个他爸爸在外头生的弟弟? 那不是给他完美的王子形象抹黑吗? 我练了几次投篮,突然觉得没意思极了,扔下手中的篮球,捂着脸笑了起来,和我一起打球的那个男生拿着篮球跑过来担心地问:“你没事吧?” 我摇了摇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经常一起打球啊。” 他点了点头,和我一前一后走回了教学楼。 我从课桌抽屉里拿了条毛巾,去洗手间擦了把脸,出来的时候,听到两个女生在楼梯上谈笑的声音。 “你和秦漠到底现在怎么样啊?” “没怎样。” “乱讲,我坐在后面看得一清二楚,你们两个一直眉来眼去的。” “哪有?” 那个动听的声音只是简短地说了两句,但我却能从中听出她的羞涩。 我赶紧跑到楼梯口追了几步,看到两个窈窕的背影从墙角闪过。 直觉的,我觉得那个动听的身影属于那一个长发披肩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生。 秦漠,有喜欢的女生了? 我望着她们背影消失的地方,愣愣地站了很久。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我妈妈是爸爸喜欢的女人,所以她是爸爸的软肋,秦漠如果有了喜欢的女生,那么那个女生也一定是他的软肋! 我心中一扫刚刚篮球被打败的沮丧,走上楼,慢悠悠地走过了高二二班的大门口。 我看到秦漠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好似百无聊赖的支着头,左手手指在课桌上敲击着,双眼却望向他的左边。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一个白色的俏丽身影落入我的眼帘。 果然是她! 我抑制着自己的笑容,从高二二班的门前走过。 秦漠,原来你也是有弱点的!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 我很快就打听出来,那个女孩叫沈清歌,人长的挺好看的,身上的绯闻也不少,如果算上秦漠,和她有牵扯的男生已经有三个了。 我有些不以为然地扯扯嘴角。 秦漠,竟然喜欢这样的女生? 和她有牵扯的那三个男生都长的不错,那是不是说明,我也有希望? 我对着镜子撩起自己的头发,看了看,笑了。 很好,就从那个女孩下手。 ——反正,我和秦漠是“互不相识”的两个陌生人,而已。 那女孩成绩不错,据说读书很刻苦,体育课的时候,有人还看到她捧着一本书躲在角落里看,我在学校附近的书店里晃了几次,果然等到了她。 让我有点吃惊的是,展示台那里满眼花花绿绿的少女小说她都无视,而是跑到书架的最里面,翻看起了推理侦探类的书来了。 她翻翻捡捡,最后拿了一本去柜台付钱,我走到她站立过的书架前,抚弄着那几本书的书脊,东野圭吾。 她一直在翻阅这个作者写的书,应该是很喜欢的吧。 我随手拿了两本,跟着去付了帐。 东野圭吾的书,都不是欢快的,伽利略系列尚可,但诸如《白夜行》、《流星之绊》之类的长篇,看起来实在是压抑的很。 看起来,这个女孩,似乎和市一中其他的高中女生,有些不太一样。 我被她勾起了兴趣,又花了一番心思去打听她的家里,结果更让我意外。她原来跟她的奶奶一起居住,自己的爸爸另娶了妻子,并有一个读幼儿园的弟弟。 知道这件事情的那一瞬间,不知怎么的,我的心重重地跳了一下。 我觉得,我和她的距离,瞬间被拉近了。 于是我找机会和她来了一次偶遇。 她果然如传闻中的那样,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但近看她的脸,觉得她真是好看。秀气的五官,雪白细腻的皮肤,没有高中女生们脸上常有的红红白白的痘痘,也没有斑点,就像白玉一样无暇,乌黑的头发,没有一丝染色,望着我的双眼里,清清冷冷,没有其他人惯有的悸动或者惊艳。 怪不得秦漠也会动心。 这样的女孩,全市一中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我们两个班打篮球赛,我又输了,于是我不服气地去堵她,我对她说,我喜欢她。 但她看着我的眼神里,带着浓浓的戒备,她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能点燃我的怒火,我当时只觉得一片红雾蒙住了眼睛,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挣脱我的钳制,跑到了一辆急速行来的奔驰车边。 秦漠来了。 果然,这个女孩,就是他的弱点。 但是,我还是输了。 这一次,输在我自己。 我没有正确估量到秦漠在爸爸心中的地位,爸爸喜欢他、看中他,并且,纵容他。 我输得很惨,我知道,我再也不能在市一中待下去了。 爸爸看着我和妈妈,重重地叹了口气。 “去美国吧,”他说,“你们一起去,这段时间很关键,把你们送出去,我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妈妈是绝对不愿意离开爸爸的,但是,爸爸的决定,她不会反对。 于是我们以最快的动作办理了手续,打算春节一过,就飞去美国。 同学们知道我要走,有的羡慕有的失落,还有的,有点难过。我每个中午都会趴在窗台上,看向大楼边的小路,沈清歌经常会在这条小路上来往,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和一个女孩一起,有时候是和秦漠。 她和秦漠,一定会发展的挺顺利吧? 秦漠是什么样的手段什么样的模样?那样一个缺乏家庭温暖的女生,对他来说,还不是轻松攻克? 而我呢?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承认,我与他,还是差上那么一点。 我行事太任性,又冲动,如果那时,我能慢慢接近那个女孩,说不定她对我,也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好感吧。 在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忍不住跟着她,走到了车站。 我想亲口跟她说一声再见。 还有,对不起。 但是后一句,我没有说出口。 她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望着我,漂亮而又倔强的小鹿,我祝你,幸福。 我这么想着,对她深深的一笑。 我真的不是有意伤害到她的。 至此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遇,或许下一次见面,她已经成为了我的嫂子,也或许,永远都不会再见了吧。 第203章 番外之苏迟(六) 回国后不久,j大就开学了。 妈妈不死心地一直在为爸爸奔走,可是,她本就是爸爸急欲隔离到圈外的人,她又能找到什么关键的人物来帮忙呢?而且,爸爸这次落马,背后的水深得很,并不是媒体上所说的 那些强拉硬扯的罪名,妈妈找了几个人,终于有一个人,愿意跟她说了实话,于是,她消沉起来。 “小迟,是妈妈耽误了你。”她对着满桌的菜毫无胃口,搁下了筷子。 “j大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名校,有什么耽误的?”我笑道,“倒是你,画廊那边的事情也不能耽搁,趁在国内,搜罗些字画倒是正经,我以后去美国深造,还要靠你出学费呢!” 妈妈听了精神一振,点头附和:“对,j大毕业还是可以申请出国,妈妈明天开始就联系以前的朋友去。” 学校报到后的第三天,就有钢琴社的社长找到了我,邀请我加入钢琴社。 弹了这么久的钢琴,目的也都达到了,说实话我有点疲倦,我并不想靠它吃饭,因此面对社长的游说我就有些兴趣缺缺,社长见了随即抛出了苦肉计,大叹社内高手的缺乏,还说年底的联合演出,正缺一人与他们社内的一个女生合奏。 他大赞了一番那个女生的技巧和美貌,顺便还提及了她是那年市内高考的理科探花。 我心中微微一动,便问了那个女生的高中和名字。 社长告诉我,她叫沈清歌。 于是,社长的美人计成功了。 我入社的那一天,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早早地到了钢琴社。 我知道沈清歌会弹钢琴,却不知道她在钢琴上的造诣已经足够去弹莫扎特的k488。我抚摸着琴键,翻开琴谱,开始弹奏我最得意的李斯特练习曲。 我遇到了她。 “好久不见了,沈清歌。”我对她展开了我最诱惑的笑容。 她变得更漂亮了。 像一颗挂在树上的苹果,高中时虽然长成,却仍是青的,摸样瞧着好看,但味道却是酸涩的,但现在,那颗苹果已经染上了漂亮的红色,它全身都闪着光泽,散发着香气,只等着最后一刻的成熟。 我们互相弹了一首曲子,她的技巧虽然不及我,但也足够可以练习那首合奏,我很高兴,与她的相遇是那么的顺利自然,而今后我们必然也会有很多见面的机会,难道,这不是天意? 我内心暗暗欣喜,眼角却瞥到了她脖子上挂着的那条项链。 原来……她竟然还在等着秦漠! 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女人?! 我忍不住拿话刺她,可她却回应了我一首《月光》——这个笨女人! 但是,为什么,我心里竟是暗暗的有些高兴? 她还在等秦漠,她看着我的脸时偶尔会走神…… 第一次,我觉得我长得和秦漠相像真是件好事,高中的时候我对她做了那么过分的事情,可是,她还会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 秦漠是不会回来了,他在加拿大的什么地方,我妈妈大概是知道点的,但是我一点儿都没有追问的打算。 小时候,我嫉妒他能站在阳光下,大声地说,他是秦正的儿子,而我却要装作根本不认识那个人。 现在,我却真的感谢爸爸这十几年来对我们费心的隐藏,我可以自由地来往世界,我可以,欢喜地呆在她的身边。 这样欢喜的心情,保持到了钢琴社聚餐的结束,我在门口遇到了方秉然。 我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这个人。 他在高中篮球联赛的时候,曾经帮沈清歌挡掉了我故意投向她的篮球,那时我就觉得,学校里流传的,关于他的那部分绯闻,可能是真的。 现在我和他对视,看到他眼里闪过的戒备的神色,还有看清我相貌后,惊讶和紧张的表情…… 他和沈清歌说话的口气,是那么的熟稔,和他一桌吃饭的同学,也毫不掩饰地在为他们制造机会。 有这么多人守候在苹果树下,摘到她的,又将是哪一个? 秦漠,你就这么离开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你现在还喜欢着她吗?亦或是,在异国女孩的怀里寻求慰藉? 兜兜转转了三年,我又遇到了她,或许,让我来代替你照顾她,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花了很多心思去配合沈清歌的钢琴,她的琴声像她的人一样,倔强的、自我的、看似柔软实则坚韧,托了钢琴的福,她看我的眼神没有了以往的疏远,在我展现出比她高超的技巧或者告诉她一些心得时,我还能收到她崇拜的眼神。 这十几年的钢琴练习,真没白费。 人生真是有意思,过去种下的种子,永远都不会知道,将来会收获些什么。 我因为秦漠接近她,因为秦漠离开了她,现在又因为我和秦漠的血缘,再度遇到了她…… 我努力地压抑着自己心底的冲动,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接近她,但是我发现,那个方秉然早已经抢好了最佳的摘取位置,并且对我,寸步不让! 沈清歌是个很难对人敞开胸怀的女孩,这或许是源于她的家庭。我和她在琴房里相处了整整一个学期,所能聊到的话题,还只是浮于表面的。我知道,我缺乏一个契机。 我们一起参加了联合演出,她穿着礼服站在台上的样子,简直漂亮的无法形容,我和她并肩站在一起,接受着大家的目光,我看到有电视台和报纸的记者用镜头对着我们。 那一刻,我真是快乐。 不管以后我是不是能和她走到一起,她每次看到钢琴,应该都会想起,有这么一个人,陪她练琴,陪她演出,心甘情愿地作为绿叶,陪她在舞台上,闪闪发光。 但是,我的好运,似乎随着学期的结束而终结了。 过了春节后我得知,沈清歌的舅舅住院了。并不是嫡亲的舅舅,但却很得她的重视,她往返于学校与医院之间,钢琴社都不太来了。我打电话、发消息给她,得到的回复都是简单而匆忙的,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坐进了方秉然的车,去了医院。 我恍然明白过来。 她是一个缺乏家庭温暖的女孩,坚强外表下藏着的,是一颗渴求温暖的心。她想要的,一直不是梦幻般的爱情,而是一个能够全心全意对她,为她撑起一片天,守护着她,给予她绝对安全感的男人。 我无声低笑。 苏迟,你可真了解她。 她想要的那些家庭温暖,不也正是你想要的吗? 第204章 番外之苏迟(完) 苏迟的番外我写的很乐,订阅却越来越少,汗!这章4500字,回馈给看到现在的朋友们。我很喜欢苏迟这个角色,但可能因为功力还不到位,正文里写的并不是很如意,不想着很多笔墨怕抢了小方的戏份,但不写又觉得可惜,所以特地开了个番外。对于苏迟和沈清歌来说,一个稳定的家庭远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结束的爱情来得实在和需要,我写这一篇,也是变相解释了下小沈的选择吧,另外,还写到点秦漠腹黑的那一面,咔咔,明天开始写秦漠!不会像苏迟篇这么长了,大家表失望,因为正文里我已经写了很多了。。。 ****** 虽然现在沈清歌的心里还装着秦漠,但可能连她自己都不晓得,她有多依赖身边这个,随时可以提供她温暖和依靠的男人。 秦漠,你如果再不出现,你的清歌,就会被人抢走了! 可是,秦漠又怎么可能回来? 中国自古便说,若要成事,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秦漠现在失去了天时和地利,我和方秉然两者皆有,他却比我更多了一样人和。 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秦漠和他的堂姐秦幽佑在一次婚礼上的合照,竟给沈清歌带来了那样的误会,她鼓起勇气追去加拿大,却又被方秉然追了回来。 他们终究走到了一起。 如果那时,她的好友安晓炎通风报信的对象不是方秉然,而是我…… 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如果是我,看到那样的一幕,一定会冲在沈清歌之前,就拎住秦漠的衣襟,让他交代个一清二楚。 结果自然是解开了这个误会,他们两人久别重逢,天雷地火,我只是为他们穿针引线的那个。 所以说方秉然实在够阴险。 说着永远支持她的话,又带着她去别墅,劝她问个清楚明白。 他怕是早就知道,以沈清歌的鸵鸟性子,起码有50%的可能,是不会冲上去问的。 他运气好,又遇上了那伪一家三口的温馨画面,沈清歌彻底死心,转头就被他诱惑到了自己的怀抱中。 真不愧是“老狐狸”方毅的儿子! 但我还是有点不甘心,我找机会向沈清歌挑明了心意。 她却说我对她只是好感,并没有多喜欢她。 我觉得很难过。 我陪她一起弹了那么多的曲子,难道她没有从琴声中听出,我对她的喜爱? 她说,我应该像她一样,找一个愿意付出更多感情的爱人,那一瞬间,我竟然想到了jessica。 或许她说得也有些道理。 如果当初,不是热情如火的jessica,我也不会有这么一段异国情缘。 但不管怎么说,我和沈清歌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退出了她的生命,只是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我要看看那个方秉然是不是真的可以一直陪着她,对她,不离不弃。 生活总是这么狗血连篇,谁都没有料到,我爸爸能这么早就出来。 虽然出来时权势早已不在,但好歹过去的事情都一笔勾销。 我和妈妈去北京接他回家,看到他时我差点都认不出他,只不过几年未见,他的头发竟然已经花白了大片,脸上的皱纹也如被凿刻过一般,深深的密布,爸爸,一下子老了很多。 妈妈抱着他失声痛哭,不知道是难过还是高兴。但总算,一家三口还是团聚了,他现在没了权势,也不会有人吃饱了撑着去追究他的外室和私生子,他跟着我们住到了一起。 之后没多久,秦漠和他的妈妈姜琳也回来了。 我妈看到姜琳的时候,很有点心虚的味道,但姜琳并没有计较这些,她看到我爸爸后就红了眼睛,努力克制后,冷静地开始和他讨论未来的计划,到底是跟着她去加拿大还是在国内另有打算。 我坐在一边百无聊赖,就找了个借口出门闲逛,秦漠追了出来。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他了。 他还是那么一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样子,但和我说话时,神色却有些紧张,他问我沈清歌的近况。 我很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和沈清歌有联系,他告诉我,他曾经在网络上看到我们俩的钢琴演出。 我打量着他的脸,眼底是掩饰不住的焦急,我忽然明白过来,他是不是以为,我和沈清歌会有些什么暧昧不明的关系? 这几年来,他竟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女孩?! 但是很可惜,我前阵子刚刚听钢琴社里的社员八卦,沈清歌和一个男人住在了一起,那个男人不用想也知道,就是那个追了她很久的方秉然。他等了这么久,终于摘到了这个鲜美的红苹果。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告诉秦漠,我只是告诉他沈清歌素日的行踪和她的寝室电话。 他揣着信息欢喜地匆匆离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幸灾乐祸地想,不知道沈清歌最终会选择哪一个? 方秉然行事果然干脆利落,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沈清歌没几天就给了秦漠答复,拒绝了他。 秦漠迅速地憔悴下来。 像一枚油润的玉石,乍然失去了所有的光泽,暗淡而灰败。 那时是圣诞前夕,满大街的喧闹和色彩,更显得他的沉寂,深如死水。 爸爸决定跟姜琳去加拿大,他们是夫妻关系,姜琳早已经拿到了加拿大的国籍,签证过去,随后办理入籍是非常方便的。 妈妈也决定回美国,好好打理一下这一年多来疏忽了的画廊,我知道,还有个原因,就是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往来,十分方便。 我耸耸肩表示无所谓,j大的生活我适应地很好,或许等四年本科毕业,我再去美国念书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而秦漠,这一阵子却很少看到他。 爸爸终于缓过气来,摆着大家长的威严,端着妈妈给他泡好的热茶,肃容道:“小迟,你去把他找回来,温哥华那边,是不是也快开学了?” 我点点头,拨了他的电话,打了好几通才有一个声音含糊不清地人接了。 他问我是谁,我顿了顿,说是他的弟弟。 于是那人笑嘻嘻地给了我一个地址,说欢迎我加入他们。 我疑惑地找到那里,开门的时候,着实呆了好一阵子。 奢华而糜烂,这是我对眼前景物的最终形容。 仿佛是情人喃喃私语般的音乐,黯淡却诱惑的灯光,暴露的衣着,旁若无人的亲昵,以及桌上放着的贵价的酒水…… 有人注意到了我,凝视了一会儿就嘻嘻笑道:“难道,这就是秦漠的弟弟?生得又是一副好皮相。”那女人穿着背后开叉到几乎露出臀沟的贴身礼服,红艳艳的嘴唇,虽然别墅里暖气很足,我还是感觉到了一阵寒意。 她身边的那个男的,占有性地搂住了她的腰,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那女的吃吃笑着,跟着他走进了一间房间,关门时,还若有若无地瞟了我一眼。 “你叫什么?”另一个穿着长袖低领t恤的女人趴在沙发上,歪头问我。 我没有回答,清了清嗓子问她秦漠在哪里。 她指了指楼上,拿起了桌几上的一杯酒,媚眼如丝:“一会儿下来,喝一杯啊。” 我一步一步地缓缓走上楼,楼上有好几间房,有两间里隔着门都能听到女人放荡的呻吟,我抿了抿嘴,把秦漠光裸着身体和其他人纠缠的画面逐出脑海,走到了走廊尽头。 这间房的大门敞开,灯光昏暗,我努力适应了下光线,在拉下帘子的窗边,发现了秦漠。 他只是默默地靠着墙,透过窗帘缝隙往外看去。 窗外幽幽的灯光投在他的脸上,他黝黑的双眸微转,看向了我。 “你来做什么?”他清清冷冷地问。 “爸爸让我找你回去。” 他深深地又无力地一笑,把脸又转向窗外。 我这时才发现,这间屋子里,还有着别人,他们或躺在床上,或靠着椅子,神情古怪,屋子里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 “是大麻。”秦漠淡淡地说,“你在美国试过吗?” 他看到我呆呆地摇了摇头,笑了起来:“我试过,很好,能让你把现在的不愉快都忘记……” 原来,站在阳光下的王子也有着他不为人知的阴暗面的。 我那时嘲笑沈清歌的痴傻,我眼前的这个和我有一半血缘的哥哥,又何尝不是呢? 沈清歌有方秉然的慰藉,而他呢? 我沉默着望着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秦漠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支细细长长的烟,拿到面前仔细地翻来覆去地看着,然后抬眼看我:“我不甘心,我想再试一次,最后一次。” 电光火石间,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决定帮他。 不因为他是我的哥哥。 只是因为,我心里隐藏着的,同样的不甘心。 于是我从怀里拿出了电话,当着秦漠的面,打给了沈清歌。 秦漠看着我,笑了起来。 我第一次从他的脸上,看到了认同。 或许人在低落的时候得到的帮助或理解让他们印象尤为深刻,又或许爸爸从那个位置上掉下来后,我和他之间的差距并没有那么遥远,也或许血亲之间真的会有某些共鸣,我和秦漠,就在此刻,达成了默契。 我回视着他,也笑了起来。 沈清歌果然来了,让我意外的是她还带着她的英俊表哥。 她倒是走到哪里都有着护花使者。 秦漠颓丧的模样让她哭得稀里哗啦,她把秦漠带出了那间别墅,秦漠在卫生间里大吐特吐——他这次可真是下了血本。 我很识趣地把她的表哥支开,套了套沈清歌的话,又留了两人独处。 可是最后,秦漠还是一个人回了加拿大。 姜琳要留在国内陪着爸爸办理去加国的手续,他本可以等上一等,却仿佛突然归心似箭,一声不吭地拎着行李就走了。 那几天,高速列车追尾的新闻在国内铺天盖地,我在电视新闻的一个镜头里捕捉到了沈清歌的侧影,打电话去问才知道,方秉然和他的父亲也在出事的列车上,所幸没有大碍,正准备驱车赶回。 我放下电话,看向窗外碧蓝的天空,一架飞机正缓缓地飞过。 秦漠现在,应该已经坐在飞机上,飞向加拿大了吧? 这一离去,不知多久才会回到这里? 而我呢?我想到沈清歌给我的建议,又想到前些天刚刚收到的,钢琴社里一个学妹的邀约,或许,接受这个邀约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于是接下来在j大的一年多里,我换了三个女朋友。 沈清歌和方秉然在大四下学期的时候,双双拿到了cit的offer,在校园里偶尔见到她的几次,皆是春风满面,笑得一脸甜蜜。 想到此刻在温哥华受了刺激埋首苦读的秦漠,我真觉得方秉然的手段和运气不是一般的高。 然后,在他们毕业飞往美国之前,我收到了沈清歌给我的请帖。 ——婚礼请帖! “怎么?很吃惊吗?”沈清歌看着我愣神的表情,笑得有些羞涩,“其实,我们春节后就领证了。” “这么早就把自己套牢了?放弃了整片森林?”我接过喜帖,揶揄着她。 她大约是想到了秦漠,脸上飞快地闪过了一丝黯然,但随即又笑了起来:“我想要一个完整的家,这种感觉,你能理解吗?” 我当然能够理解,所以我带着最真诚的祝福,出席了他们的婚礼。 方秉然花了很多心思来办这个婚礼,请的人并不多,但处处都透着他对沈清歌的爱意。 沈清歌穿着婚纱的样子,好看的无法形容。 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在遇到,比她更漂亮的新娘。 我掏出手机拍下了两人甜蜜相拥的照片,发给了秦漠。 如果你还爱着她,也请祝愿她幸福。 婚礼结束后不久,他们便飞去了美国。 一年以后,我也去了美国。 cit离旧金山不远,我偶尔会跑到洛杉矶去住一阵子,约沈清歌出来吃饭,又或者跑去cit闲逛,在方秉然的眼前晃来晃去。 他很大度地一边容忍着我若有若无地挑衅,一边,搞大了沈清歌的肚子。 虽然沈清歌很懊恼地跟我说过,那纯粹是意外。 但我觉得,方秉然一定是故意的! 他忙于cit的学业和自己刚刚起步的公司,没有办法掌握沈清歌的一切,就制造一个对于沈清歌来说永远的牵绊,把她牢牢套住。 方秉然,算你狠! 沈清歌因为早孕反应,吐得昏天黑地,她的婆婆辞了工作飞来美国照顾她,我也收到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商学院的offer。 在那里,我遇到了久未联系的jessica。 她比分别时成熟了许多,全身上下都散发着诱惑的气息,美艳动人。 她看向我的目光冷冷淡淡,仿佛过去一切的亲密都已经烟消云散,我却疑惑着,为什么我念着研究生一年级的书,她却还停留在本科四年级?如果算上我中间那一年在旧金山的游手好闲,她竟比我晚了两年! 我们分别时,可是同级。 答案很快就揭晓,在我看来,这个答案说是人生中的一道惊雷也不为过。 我看到了一个黑发、黑眼,眉目深刻的四五岁的男孩子,扑向jessica,并喊她:“mommy!” 那一瞬间,我大脑停摆、四肢僵硬、目瞪口呆! 生活真是tmd狗血! 不用问一句,我就知道,那是我的孩子! 天! 我前一刻还在电话里嘲笑沈清歌这么早就被套牢,后一刻老天竟告诉我,我有个已经能上街打酱油的孩子! 那男孩在jessica的怀里向我看来,只是一眼,他就挣脱了她的怀抱,向我跑来。 “areyoumydad?”他望向我,用着稚气的嗓音问。 我蹲下来,与他对视,看着他线条漂亮的下巴,笑着说:“要叫:爸爸。” jessica像个护崽的母鸡,拦在了我和他的中间,我起身看着她神色复杂的脸庞,对她展开了我最灿烂的笑容。 “结婚吧。”我说。 回应我的,是一个不轻不重,声音清脆的巴掌。 她抱起儿子,踩着高跟,窈窕地走了。 我抚着脸颊,望着她的背影,笑得没有半点委屈。 真好,我也有孩子了。 一个肯为你生下孩子的女人,苏迟,你不能错过。 我抬起脚步,快步追了上去。 jessica,你跑不掉的! 第205章 番外之秦漠(一) 我第一次看到沈清歌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她和其他女生有什么不同。 开学第一天,我站在男生的队伍里,望着天花板发呆,脑海里想着的是出门前妈妈对我的唠叨。经过了一个暑假的消化,她还是没能够彻底接受我考去市一中的事实。 按照她的想法,高中绝对是去那种专攻sat的私立学校方为上策,如果直接送出国念高中,也不是不可以,无论哪个都比竞争激烈的高考来的轻松,这才是她所期望的,儿子的高中生活。 “现在国内念书太累了,妈妈不想你这么辛苦,高高兴兴去做你喜欢做的事情,不是更好吗?” 可是,我喜欢做的事情,又是什么呢? 我认真地想了想,脑海里还是一片空白。 我想到妈妈姜琳层出不穷的兴趣,最近因为爱上烘焙,家里的橱柜里便堆满了材料和模具,而之前手工皂用的大罐大罐的油还躺在柜子的最顶端静静地等待积灰…… “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个不热爱生活的儿子?”姜琳在我嘲笑她的时候,大声跳脚气道。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能是物极必反吧。 很多常人看起来非常复杂非常难的事情,譬如读书,譬如运动,我都能很轻松地就做到很好,那些费时又费力的兴趣,在我看来,完全是浪费体力的一种行为,如果有时间,还不如晒着太阳睡个觉,有了精力就玩个永远没有积分上限的游戏,挑战一下自己,日子也就那么过去了。 因为没有兴趣,我对很多事情都无所谓,爸妈怎么说我就怎么做,纯粹是懒得多想而已,但在别人的眼里,我就成了优秀儿子的最佳释义——俊秀、聪颖、温文有礼。 不去私立高中而坚持自己考上了市一中,大概是我迄今为止做的最“不听话”的事情了。 啊,还有一件,就是始终没按爸爸的意思和苏迟好好相处。 想到这里,我的嘴角不禁又挂上了一个略带得意的笑容。 身边忽然传来一阵压抑不住的低叹,是不远处列队的女生们的窃窃私语,我感到自己的脸上被好几道视线扫过,然后,声音更大了。 似乎,市一中的女生们比我原来初中里的那些,更为热情些。 我想起初中毕业时,桌前堆满的同学录,我写到手酸,却还有女生捧着本子小心翼翼地递过来,眼里满是不舍和羞涩…… 就像……那边投来的眼光一样。 抬起头,准确地捕捉到了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披肩长发的女生的目光,她一阵惊慌,连忙低下头研究起地板的纹路。 唔,这个班里的女生总体水准还不错。 我百无聊赖地转过头透过窗户,数着教室里的位置,轮到我时,正好是靠窗的倒数第二排,这是个最适合开小差做小动作又不易被发现的位置。 我心情愉快地拎着书包坐下,习惯性地,对着邻座的女生礼貌地一笑。 那女生瞬间红了脸。 然后,我又感觉到了那道视线。 慢慢地对上,抓住! 她仓惶地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差点打翻了桌上的水杯。 是那个在走廊上偷看我的女孩。 我支着脑袋,细细地看了一番她的侧影。 从穿着打扮上来看,应该是那种很细致很讲究的女孩,这种女孩通常都比较高傲疏离,装模作样,明明想好好看我,却又怕被人发现,拿着各种机会做掩护…… 哪,又来了! 我毫不客气地再度捉住了她的目光。 她垂下眼,把从前面传下来的卷子递给后桌的同学后,若无其事地转过了身,但我眼尖地发现,她的耳朵尖泛起了微红。 拿起英语卷子,我低头笑了起来。 这个女生,还挺执着的。 第一堂课,班主任娄老师的英语课,惯例性的摸底考,我浏览了下大概,挑了挑眉。 如果这张卷子代表了市一中的英语水平,那这未来三年的英语课应该很好混。 我在卷子上圈圈写写,故意写错了三个答案。 这张卷子上有大约三分之一的部分是超出中考英语要求的,所以,我这样的放水,应该还是能在班里混个前三吧? 我这么想着,放下笔,支着脑袋看向窗外。 天气很好,阳光照在身上,还觉得有些燥热,对着天上变换的白云出了会儿神,下课铃响了。 第二天,娄老师拿着英语卷子宣布成绩的时候,我吃惊地发现,那个坐在我右前方的女孩,竟拿了班里的第一,98分,只错了一道选择题。 于是这节课后,高一三班全体学生都知道,那个长得秀秀气气,英语第一名的女孩,叫沈清歌。 沈清歌。 我瞬间就想到了许多首诗词。 “一曲清歌倒酒莲”、“一曲清歌声绕梁。尊前人断肠”、“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就不知道,这个沈清歌,是不是张嘴也能唱出一曲绕梁三日的清歌呢? 我耸耸肩,把卷子塞入了课桌里,拿出了手机。 那个诺基亚的经典游戏“贪吃蛇”最近是我的大爱,简单的设计,无尽的挑战,非常适合我这种有大把时间又觉得无从打发的人。 而随着开学后课程的日渐紧张,那个偶尔会落在我身上的目光,渐渐少了。 她读书很用功。 这个98分的英语,应该是花了比我多几倍的精力才得来的。 她会对某一个词的用法追根究底,一下课后跑到老师身边问题,缠到老师告饶尿遁。 哎,长得漂亮的女孩这么用功念书,我还是头一次看见。 难道,美少女们不应该像朱佳萱那样,拿着中上的成绩,在自己擅长的网球、舞蹈和社交上出尽风头? 这样的女孩,才更受男生们的欢迎。 我盯着她的侧影沉吟了半晌,忽然发现,这一阵子,无聊时视线不自觉地投向右前方看她,似乎已经成了习惯。 有些吃惊地收回目光,我揉了揉眉头,从课桌里拿出一本包着封皮的sat书籍,随意地翻看着。 好吧,就让我也用功一下。 我翻了几页书,眼角又瞥到她从课桌里拿出了一本厚厚的五星级题库来。 心中忍不住暗暗嗤笑:“真是个书呆子!” 第206章 番外之秦漠(二) 高一上半学期的期中考试以后,高一三班的同学们已经混得很熟了。 男生中间有几个篮球好手,我中午有空就时常和他们一起打球,渐渐的,我们打球的时候,周围会有女生驻足观看,桑宏说,要谢谢我让他也有被粉色包围的时候。 我看着他高高大大的个子,过了年说不定就要突破一米九,心里直接把他和赤木刚宪画上了等号。 然后有一天,我的课桌里出现了进入市一中以来的第一封情书。 我仔细地拆开看完,又塞回去放入了书包里。 坐在我身后的叶凌揶揄我:“谁的?是不是要放回家珍藏?” 我笑而不答。 从小到大,我收到的各种小纸片、卡片、情书,根本数不过来,谁会带回家细心珍藏?只不过,不管心里怎么无所谓或者怎么讨厌,我都尽量不会放到面上来。一封信能有多重?带回家然后扔入垃圾桶,大家都开心,挺好。 我估计有人在暗地观察我对这类情书的反应,因为受到了“礼貌对待”,圣诞节的时候,我收到的卡片数量就有些惊人。我牺牲了三本书的空位,把它们都塞入了书包。回家拿出来时,妈妈站在一边啧啧赞叹。 “我儿子是越来越迷人了!”她得意地说。 我很想向她翻个白眼,不过最后还是坐在桌边,一封封打开浏览,然后,扔掉。 有几个女生的名字我挺有印象,她们经常借故跟我说话,最近经常用的理由是英语,所以我在考虑是不是要在期末考的时候,把成绩再考低一点?这得让我好好算算,市一中的考试,并不是那么好混。 全部看完后,感觉好像缺了点什么,仔细一想,啊,沈清歌竟然没有给我送贺卡。 她和其他的女生,真有点不一样。读书那么擅长,人情往来却很少。进进出出经常是一个人,最近才有个叽叽喳喳的女生倒贴上去和她同进同出,哈,她倒是真受得了。 我坐在沙发里想着前几天体育课打篮球时,那帮子男生的热烈讨论。 男人背后的八卦,不比女人差。 那几个好事的,早就把这一年级的女生排查得清清楚楚,要说漂亮,沈清歌在年级里起码排名前三,但要说受欢迎……一帮男生说到她都以摇头结尾。 这种冷美人,看看就可以啦。 不过,我能受到冷美人的格外关注,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呢? 想起她被我锁住目光时,镇定的表情和掩不住发红的耳朵,我笑着站起了身。 “秦漠,过来帮我拌面糊!”妈妈在厨房里大叫。 我奉旨前往,手上做着事情,思绪却还在继续。 最近,空闲时想着那个别扭女孩的次数,好像越来越多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把盆子转了半圈,用刮刀舀起面糊,翻转落下。 是从开学不久的那次义务劳动开始的吧。 那个傻女孩,竟然以为拿出皮夹子就可以打发那两个混混! 她不怕人家起了贪念,想财色兼得吗? 一个高中生,皮夹子里就有上千的现金,想来家境也不会很差,难道她没想过会被盯梢绑票? 真是笨死了。读书这么好,又有什么用? 我忍不住出声帮了她,换来的是她羞涩的表情和感激的眼神。 她静静地跟在我身后,轻轻地跟我说了声:“谢谢你。” 那时阳光破开乌云,眼前有一瞬间的明媚,小鸟在枝头鸣叫,午后的小区安静、祥和。我很少听到她说话,她的声音就像悠扬的钢琴声一般动听。 我被那三个字蛊惑,转头看她,这么近距离的观察,我发现她脸上的皮肤竟看不到一点瑕疵,白腻光洁,清水芙蓉…… 我神使鬼差地说:“如果真要谢我,以后英语作业就借我抄抄。” 说完,我们两人皆是一愣。 我看到淡淡的粉色染上了她雪白的脸颊,她低下头,用黑发遮挡了自己的脸孔,轻轻说:“好。” 我敢肯定,她是喜欢我的。 但是我并没有问她要作业,我在生自己的气。 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那时我会说出那句话。我帮她,只是帮她,并不要她给我什么回报,这点我很清楚,但我又为什么会说出那句话呢? 这种感觉,就好像……那些试图接近我的女生们,为自己找的借口! 这个理由闪入脑海,把我全身都震了震。我以为只是一瞬,但妈妈很快就在我身边大叫:“啊!面糊都消泡了,你还拌!” 我低头一看,可不是么,这个面糊烤出来的海绵蛋糕一定又硬又干又难吃! 我抱歉地向妈妈笑笑,她气鼓鼓地打发我出了厨房。 我坐回沙发上,目光又投向了把废纸篓塞了个半满的那一堆贺卡。 承认吧,秦漠! 你很介意沈清歌没有给你写贺卡! 难道是因为我太受欢迎,她自愧不如,黯然退场了? 我坐在那里胡思乱想着,很快就到了睡觉的时间。 这个女生,竟能让我花上这么多的时间去想她,我想,她在我心中,和其他女生们还是有点不一样的吧。 为了验证我这个想法,第二天开始,我就问沈清歌要起了作业。 她一方面有些高兴,另一方面却很害怕被别人发现。她低头蹙眉想了半天,问我可不可以每天早上早点来学校? 这对于爱睡懒觉的我来说,真是个考验,但是我还是答应了。 我想我一定不会坚持下去的,不妨先试试再说。 但是,高一上结束了,高一下开学了,春天来了,我还是天天早起,基本都能做到班里第一个到学校。班长索性把钥匙交给了我保管,我捏着那枚小小的门钥匙,嘲笑着自己:秦漠,看来她不止有点不一样吧? 可是,我们的交流也仅限于早上的那段独处时间,讲的话也不多,她好像很不喜欢说到自己,也不会追问我的私事,于是我们的交往就只是拿作业,抄作业,还作业。 她的字写的很清秀,和她的人一样,越看越耐看,于是在某天妈妈又拖我帮她做点心的时候,我心血来潮,用了她的材料,照着方子,做了点玛德蕾妮。 漂亮的贝壳形状,鼓鼓的小肚子,妈妈嫉妒地嗷嗷叫,说她试验了好几次才能烤出这么漂亮的形状,问我是怎么做到的? 我不想刺激她,所以一句没说,只是把晾凉的蛋糕放入了纸袋里,心里却想着沈清歌这阵子一直在啃的饼干。 我想,我真的有点喜欢她了。 第207章 番外之秦漠(三) 但沈清歌真正让我改观的,还是那一次生日聚会。 她拿着话筒,站在包房中央,小嘴一张,动听的歌声把我们全场的同学们都震了震。灯光打在她瓷白的脸上,仿佛那一刻,她的全身都在发光。我看到林浩然的眼里升腾起的热情,我也感觉到自己,越来越快的心跳。 沈清歌,你还有多少地方,可以让我惊喜? 她的才艺很快就在男生里流传开来,有人还打听到她会弹钢琴,已经通过了九级考试。 没有人会用绝对客观的眼光去看另一个人,我也是。 起先看到她,只觉得她只是同龄女孩中的一员,并没有什么特别。 现在在看她,却觉得她每一处都与其他女孩不同,她的样貌、她的才华、她认真念书的样子、她对企图亲近她的男生们冷若冰霜的表情……每一个在我眼里都变得无比可爱动人起来。 这让我的高中生活,一下子丰富了很多。 妈妈希望我度过一个愉快的高中,高高兴兴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现在找到目标了。 越和她相处,就越觉得她像个谜团,我要和这个女孩在一起,我要亲手解开这个谜团,这是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个清冷的女孩让所有的男生都退避三舍,至今无人攻克,那就让我来做第一人吧。 至于,解开谜团后,我会不会突然就觉得索然无味,兴趣全无呢? 我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 谁知道呢? 高中生的恋爱,在大人们眼中,就像是儿戏。 我只要此刻的认真,就够了。 我花了很多心思去接近她,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一点点的软化,看着她在我的言语中羞红了脸,在海南的时候,我对她讲,请她和我交往。 这句话我第一次说出口,心跳如雷。 我以为,她不会拒绝我。 但是她哭了起来,然后告诉我,她不想谈恋爱,因为会影响到学习。 这是什么狗屁理论?! 我觉得自己非常挫败,但瞬间又振作起来,不管怎样,我已经是她生活中最亲近的一个异性了,不要着急,慢慢来。 但有时候,计划永远没有变化快。 苏迟竟然也考入了市一中,我们分班后,四班的方秉然也变成了我们的同班同学,一时间流言纷纷扰扰,我有些恐慌,因为我看到,沈清歌和方秉然说话时,脸上会流露出不经意的笑容。 事后想来,苏迟的出现正是时候,他搅浑了水,给我制造了机会,我出面保护了她,告诉了她家里的一些事情,于是她终于开口向我说自己的事了。 对她家里的事情,其实我知道一点,这并不难。 但是沈清歌自己开口告诉我,这其中的意味却让我欣喜。 这是不是说明,她的心门又向我敞开了一点点呢? 于是,在学农的时候,我趁热打铁,把她揽入了怀中,亲吻了她。 这种感觉,十分美妙。 明明是两个完全没有血缘的人,却可以彼此吸引,做着如此亲密的事情。 我在她的面前,不用一直维持着笑容,也不用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恶,我像个孩子一样和她嬉闹,调侃她,惹恼她,她却总不会真的和我生气。 她也不再是一副清冷的样子,她的笑容明媚动人,撒娇的声音娇娇糯糯,酥麻到我的心底。 原来我们两人,一直都戴着面具生活。 摘下面具后,竟感觉呼吸是如此的畅快自在,和她在一起,是如此的肆意愉快。 我帮她解开了多年的心结,她对我的依恋更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蓓蕾,渐渐地,在阳光下绽开她娇美的身姿。 她比高一初见时,开朗了许多。 那样的笑容,自然吸引了好几个爱慕者,方秉然就是其中一个。 我并不以为意,这是对沈清歌的信心,也是对自己的信心。我们度过了最愉快的一年时光,并约定携手进入j大,爸爸知道我的决定时,只是淡淡一笑。我知道,他很早就派人调查过沈清歌,结果并不让他满意,所以才会有朱佳萱的出现,但他也没有特别放在心上,大概在他的认知里,这真的,只是一场儿戏。 可是,我却是越来越认真地和沈清歌交往着。 她的眼里,明明白白只有我一人,而我敢肯定,以后的日子里,我在她心里的分量只会越来越重。虽然我们不过十八岁,想那些未来似乎还太早,但是,不知不觉,她的身影已经牢牢地扎在我的心里,盘根错节。 如果,没有那场变故,即便是爸爸的可以阻拦,我们最后还是会在一起的吧? 她是那么坚韧的性子,我若是认真起来,即便爸爸切断给我的经济来源,我们在国外也一定能过的不错…… 很可惜,这一切,只是如果。 爸爸被政敌拉下了马。 我犹记得那一天,他心情沉重地把我喊入书房,告诉我这一切时,我内心骤然的绞痛。 不是为了爸爸,只是为了和沈清歌不得不面临的分离! 我看着爸爸张合的嘴,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脑海里涌现的,是无数种不和她分离的方法,但是,没有一种是可以真正施行的! 如果,我们年龄再大一些,我会和她立刻结婚,一起离开! 如果,我没有爱她那么深,我会温和地和她挥手,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因为妈妈,我留在国内又有何妨?! 可是,我竟然找不出一个办法,让我不和清歌分离! 爸爸察觉了我的异样,沉声说:“秦漠,你要想好,留在国内面临的将是什么局面?别说j大会不会要你,即便是凭着本事考入了,以后的工作你能找到好的吗?更何况,你就放心你妈妈一个人在温哥华?!” 我红着眼睛狠狠地瞪着他。 眼前的这个男人,没有给妈妈一丝半点婚姻中的温情,却要她一起承担如今的风险和苦果! “放心,爸爸留给你们的钱,足够你们舒舒服服地用一辈子,去温哥华,考个好大学,重新开始。” 我毫无形象地对他大吼:“不是什么都可以重新开始的!” 第208章 番外之秦漠(四) 甩门而出,我一路疾走到滨江,春日的滨江畔,游人如织。 这个城市的每一处,都有我和清歌留下的回忆,我能够彻底割裂这些,去温哥华重新开始吗? 怎么可能?! 光是想到那么一天,我的心就已经疼痛的无以复加,我蜷坐在椅子上,痛苦地大口呼吸着。 不知不觉中,沈清歌,已经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这是当初我见到她时,怎么也不会想到的。 夜色渐渐降临,江风吹拂而过,我动了动麻木的身体,踉跄起身。 滨江两岸,灯火辉煌,我犹记得她16岁生日的前一天,我在这里为她庆生,她在这里为我敞开心扉,虔诚而带着稚气地说:“到时候我们一起申请出去。” 我望向那天我们相依相偎站立着的那个位置,眼睛忽然酸涩难忍。 一切,终将是泡影。 第二天,我去找爸爸,向他提了最后的要求。 他看着我的眼神很是古怪,迟疑了一下,又道:“那签证办好,护照我就放你妈妈那里吧。” 我嘲讽地笑了起来:“放心,我不会私奔,我答应你去加拿大,就是为了妈妈。” 我在学校照常上课,照常和清歌交往,她是个很敏感的人,已经察觉了些许不同,我每每想到,我将和身边的这个女孩天各一方,平静的面具就有崩溃的迹象。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秦漠,你绝对可以去做一个演员。 我们去了云南丽江,分别的倒计时,正式开始。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看到清歌知道真相后,眼里闪过的质疑和最终渐渐沉淀下来的绝望…… 她崩溃地哭了起来。 我知道,我的离开对她来说,并不单单只是意味着失恋。 可我又能怎么办? 这一刻,我只恨自己力孤,无法改变这残酷的事实! 于是我哄着她,给了三年之约。 但我心里十分清楚,三年之内,我是没有办法回来的。 我们拥抱、亲吻、爱抚,她雪白姣好的身躯是那么让人疯狂,想到我离开后,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她…… 她会一直等我吗?不,不,她这么美好,又怎么能让她把青春付诸在无望的等待中?我不忍心! 但是,难道我就可以接受她像如今这般模样,躺在别人的怀里? 想到这里,心里又是一阵撕扯,我的手失了力道,重重地在她的身上留下了一个印子,她低呼一声,用她水漾般的双眼似羞似怨地看着我。 我心中大痛。 即便是她自己愿意,我又怎么舍得让她以后的人生里,带着一丝丝的不完美? 如果我们可以如约重逢,那她还是我的;如果……我无法回来…… 我抱紧了她的身体,眼泪滚入了她的发间。 有一句话,在我喉头滚来滚去,却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 清歌,来找我吧! 等风声过去后,来加拿大找我! 我知道你可以,来找我! 我望入她的双眼,深深地吻住了她。 七天过得飞快,再回到江东机场时,就是分别。 妈妈在机场等我,我头也不回地跟她走了,生怕一个迟疑,就忍不住回去抱住她,再也不肯分离。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望着越变越小的城市,泪流满面。 一种深深的预感击中了我。 你永远失去她了,秦漠! 到了加拿大后,先行到达的秦幽佑一家接应了我们。她美艳精致的人工脸孔还略带浮肿,但和她过去已然面目全非,这个惊喜实在太大,终于把我神游太虚的灵魂,略略拉回了现实。 她大概被我一脸苍白憔悴的样子吓到,转而又红了眼睛,抱住我说:“秦漠,我们都要重新开始。” 我冷笑。 我的心已经丢在了大洋彼岸,缺失了一部分的我,还能够重新开始吗? 在温哥华的日子,不紧不慢地过去,我们买了房子买了车,我学会了开车,重新拾起了书本。这里的生活很平淡,我不知道除了看书我还能做什么。 高考分数颁布后没多久,我在学校的网站上,看到了清歌的名字。 她真的很棒,明明那么伤心,却还能在高考中发挥得那么出色。她考入了j大,考入了原本我们相约一起徜徉的学校。 而爸爸那边传来的消息,却越来越不好。 被抓,停职审查,已经是我们早就料到的事,但真的看到那一则新闻,妈妈还是哭了出来。她通过各种七弯八扭的渠道去打听消息,结果一个比一个差。 到了那一年的圣诞节,满城欢庆,我们两家人家,却围坐在饭桌前,相顾无言。 我叔叔提起筷子,又放下,重重地叹了口气。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和大哥一起吃饭。” 妈妈捂着脸,哭了起来。 我想,大概可能是十年。 这届元首把爸爸看做眼中钉,不拔不快,他刚刚上任不到一年,而一般元首在位的时间总可以有十来年…… 十年,婴儿都可以长成少年。 十年,清歌都已经28岁了。 即便十年以后,我们能再度相逢,这十年的空白,又怎么弥补? 我逼着自己吃了几筷子饭菜,离席而去。 寒假以后,妈妈帮我报了一个语言班让我去读书,其实我完全可以自己在家看sat,这并不难,但我知道,妈妈是想让我多出去走走,认识点朋友,她望向我的眼神里带着无奈和悲戚,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憔悴而消瘦,清歌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会不会吓一跳?然后,心疼地流出了眼泪。 清歌,清歌,你在j大一切可好?你身边,可有了新的追求者?你有没有像高中时那样,吝啬地连一个笑容都不肯给他们? 眼角酸涩着,我对着镜子细细地刮着胡须,冰冷地水扑在脸上,彻骨寒冷。 等我背上书包,振作精神走出别墅时,我又是那个温文有礼的秦漠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秦漠的内里,空了一个很大的洞,没有办法填补,只能用外表掩盖。 笑! 我对自己说,然后,推开了教室的大门。 第209章 番外之秦漠(五) 温哥华的华人很多,语言班里尤其多。 大家或是三两围聚在一起,或是歪坐在椅子上百无聊赖,整个教室里一点学校学习的气氛都没有。我知道这个语言班收费很贵,也有很多大学愿意招收从这里出去的学生,说白了,就是政府赚钱的一种工具,大家出钱走个过场,没有几个学生把读书当真。 我找了个空位坐下,环顾四周。 离开市一中后,我是第一次又重新坐回了教室里,但感觉大相径庭。这里没有市一中里那种活泼向上的气氛,有的只是懒懒散散的无奈,这里没有那个纤瘦娇美的身影,也再不会把她羞涩的目光投在我的身上,有的只是一如寻常女生看到我一般,惊喜、打量、兴味十足的目光。 我用我惯有地带着温和笑意的眼回视她们,惹来一阵暗暗的骚动,坐在我身边的一个男生和我搭话:“兄弟,你是哪儿的?”标准的京片子。 我毫不讳言地告诉他我的名字和那个城市,他沉吟了一下,看着我的双眼里,就带着几分了然。 我早就想过,妈妈那里如果打听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我就要从这票官二代富二代中下手,我想知道爸爸在国内的最新消息,我心中还保留着一丝丝的希望,虽然知道那几乎算是奇迹,但我也那么希望着,我要遵守和清歌的约定。 于是我很快就和他们打成了一片。 温哥华当地人的生活远没有国内那么丰富,我们只能自己找乐子,我知道他们有一种聚会,非常糜烂奢华,一些类似摇头丸大麻之类的药物,是他们纵情的媒介,他们呼朋唤友聚在一起,把原始的快感放大,就这么通宵一个晚上,白天起来在教室里打瞌睡,昨夜肌肤相亲,今日却形同陌路。 那个最初和我搭话的北京人叫陈翔,爸爸在京城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儿,混得不算太好,但也足够可以把儿子送到这里来消耗国帑,他在这个圈子里混得很开,和许多人都有交情,我也通过他认识了不少人。大家都有各自的消息渠道,我通过他们打听来的结果却如出一辙。 一点点的,把我心头微末的希望,浇灭。 陈翔拍着我的肩膀,笑道:“别这样,总能出来的,你就在这里好好过日子等着。” 他又怎么知道,我心里所想的,并不是他以为的那个。 陈翔见我情绪低落,便带我去了他们的跑车俱乐部,人手一辆保时捷或法拉利的最高端跑车,半夜里在温哥华外围的山路上,极速飞驰。 我喜欢这种感觉,让妈妈给我买了一辆。油门踩下去,看着两边的景色飞驰,让我有一种时空变化的错觉,只愿下一刻,我就出现在她的身边,从没有分开。 我开始晚归,妈妈很担心我,但却始终什么都没说,我叔叔听说我在和一票纨绔飙车,很是生气,他说了我几次,但很快,他就没有管我的心情了。 秦幽佑怀孕了。 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我叔叔是个挺本分的人,要不是有我爸爸的提携,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他的思想也和普通的中年男人一样保守而固执,因此,知道这件事情后,他怒得几欲晕厥,回过神来,却扯下皮带把秦幽佑打出了屋子。 因为有我婶婶拦着,秦幽佑打是没被打着什么,但屋子却是回不了了。 她来找我妈,我妈嘴上责怪她行事不知分寸,还是很心软地把她留了下来。 我看着秦幽佑的肚子一天天打起来,忍不住问她:“你真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谁?” 秦幽佑白了我一眼:“我就当他死了。” 我失笑,又问:“那以后他找上门来怎么办?” 她好看的双眼一瞪:“那也是我的,休想抢走!” 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人,即便只是个婴儿,那种感觉,也是十分不错的。 我收到了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offer,这终于让妈妈的脸上,露出了一点笑容。 大学里我又认识了一些不错的朋友,能到这里来读书的华人大多家里富裕,当地人大多温和,这大概和这里一年四季如春的气候是有关系的。这里的天空蔚蓝,空气清新,妈妈的鼻炎来这里以后就再没犯过。 可是,无论生活是多么的舒适自在,我们两人的心,却始终都放在了大洋彼岸。 离开那里,已经一年多,我再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清歌的消息,爸爸的审查已经进行了大半,看到网站上仅有的几条新闻里,他的罪名都是那么含糊其辞,越是这样,我就越感到绝望。 我不能再想以前一样,懒懒地坐在那里,因为只要身体松懈下来,我满脑子就都是她的影子,我把大多数的时间都花在了与人的交往上,但凡有时间,什么活动我都参加。清歌,你可知道,我觉得好累,就连嘴角边的笑容,都不愿意继续维持。 但即便是这样,即便是这么一个不完整的我,身边还是像高中时那样,围绕了不少女生。秦幽佑嘲笑我的桃花,我看着她气球般鼓胀起来的肚子,暗暗出神。 转眼,又年底了。 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我在网上看到了清歌的照片。 她看起来,还是那么漂亮。 她的身边站着苏迟,两人露着笑颜靠在一起,看起来是那么的亲密。 那笑容看到我的眼里,却是那么的刺眼。 苏迟!他怎么可以,这么亲近地站在清歌的身边,他怎么可以笑得如此自负得意?他的笑容,怎么可以和我这么相像?! 我发疯似地搜遍网络,找到了他们演出的视频,翻来覆去地看。 清歌在对他笑。 苏迟看她的目光里,明明白白写着爱意! 心里苦苦支撑一年多的信念,被击破了。 我知道,清歌不会就这么和苏迟在一起,他们一起演奏,也不过是因为演出的配合。 但是,从来没有哪一刻,会让我像现在这样疯狂地嫉妒着苏迟。 第210章 幸福就在身边(全文完) 幸福就在身边(全文完) 沈清歌知道,她又做梦了。 梦里雪山、湖泊、城市急转,她分不清自己究竟在何处,晕眩中捂着脑袋蹲下,忽地眼前敞亮,她抬起头,是那栋埋在记忆深处的别墅。 温哥华的白色别墅。 她怎么会到这里来?! 心里惊慌着,她左右四顾,干净整洁的小路,两边散落的别墅,别墅前的花园、大门,即便是过了这么久,细节还是记忆犹新。 门咿呀一声打开,清润的声音响起:“我去学校了。” 一个白色颀长的身影从门里走出,他背着一个斜挎包,对门内笑着挥了挥手,转身走向车库。 她听到耳边一个声音轻轻地说:“去吧。” 此时,别墅的大门再度被打开,一个穿着家居服的女子抱着婴儿,追了出来,叫住了那个白色身影。 那婴儿哭着扑到了他的怀里,扒住他的脖颈,再也不肯放手。 他笑着哄了婴儿好一阵子,直到那女子费力地把它从他的怀里挖出来,他才挥手离去。 走向车库时,他的身影在沈清歌的面前,擦过。 他看不到她! 沈清歌张了张嘴巴,却喊不出任何声音,只听得“碰!”地一声巨响,她转过头去,别墅的大门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辆车,车门被重重地关上了。 “不!不!不能走!”身边突然窜出一个身影走到车边,拍打着车窗,大声叫嚷着。 是她自己。 她看到车子里两个熟悉的身影,看到车外的自己,伸手拼命地拉动着门把手,眼看车门就要被打开,她心中一慌,连忙上前连拖带拽地死命开了那个人影。 “你不能去!”沈清歌急叫。 于是她听到一个清清冷冷的声音说:“开车。” “你以后,莫要后悔今天这个决定。”另一个低沉的声音说。 车子发动了。 她身边那个自己绝望地尖叫着,追着车子跑了很远,可是车子很快就没了踪影。 她哭着蹲了下来。 沈清歌的心头顿时也溢满了悲伤。 “清歌。”她听到那个久违的声音,柔柔地唤着她。 她转头望去,那个笑容模糊不清的身影,在她的身后向她招手,轻轻地对她说了什么,她没有听清,上前几步想再追问,那个身影却倏忽间,消散无踪了。 天空渐渐暗淡下来,没有了别墅,没有了小路,没有了树林,黑暗的世界里,只剩下了她一个。 她狂跳的心渐渐平缓下来。 她慢慢地睁开眼睛。 终于,从梦中醒了过来。 梦中那种强烈的情绪让沈清歌好一阵子,才慢慢地缓过神来,转头四顾,身边的那一半床还空着,儿子在小床上睡得香甜,身体已经转了几乎一百八十度,小脑袋搁在大床上,额头微微出汗。 她拿出纸巾细心地抹去汗珠,把他的睡姿摆正,他却咕哝了几声,小脑袋蹭了几下,又搁在了大床上。 沈清歌轻笑起来。 她的儿子方家阳,从小就非常粘她,连睡小床都是千哄万哄才肯的,只是他也有自己的坚持,大床在他来说,永远比枕头舒适。这个小家伙,马上就要满3周岁了。 沈清歌安静地躺了一会儿,却再没有睡意,看着时间已经过了2点,不由地起身披衣下床,打开了卧室门。 书房里,方秉然正在对着电脑移动着鼠标,时不时地还对着话筒说着什么。 她轻轻地敲了敲房门,佯怒地看着他。 他回头对她笑了起来,做了个稍等的手势,五分钟后,关上了电脑。 “又是那么晚!”沈清歌上前戳了戳他的胸口,“你白天是怎么答应我的?” 方秉然一把抓住她的小手圈住她的身体:“这款游戏马上就要上线销售了,确实比较忙,过了这一个月就不会了。” “你上个月也是这么说的!”沈清歌忿忿。 他笑着低头吻了吻她的脸颊,转移了话题:“好饿,有没有吃的?” 沈清歌斜眼看他:“这个点上吃夜宵对身体不好,当心吃出小肚腩脂肪肝。” 他不以为意,从沙发上拿起早就为他准备好的换洗衣物,走入浴室:“吃完运动下,就不会有脂肪了。” 沈清歌对着他的背影跺了跺脚,微红着脸低头一笑,还是打开冰箱,从食盒里取出写她自己做的核桃芝麻饼放到烤箱里热着,又倒了一杯牛奶。 方秉然出来的时候,已经在餐桌上都摆放妥当了。 他坐下三两下就吃了个干净,对坐在沙发上翻看着书籍的沈清歌道:“还有么?” 沈清歌对着书,淡淡地说:“只能吃这点,再多要自己去弄。” 他笑了起来,坐到她的身侧,搂住了她。 从她的衣领里逸出的淡淡的香味,让尚未觉得饱足的他,蠢蠢欲动。 于是毫不客气地咬了下去。 衣衫褪尽,眼前的这具身体,还是如一开始那么迷人。 不,对他来说,这种迷恋已经深种,再也不能自拔。 他咬住了面前的那颗樱桃,想到屋里的那个小家伙,曾经足足霸占了它达一年之久,心里闪过一丝醋意,不由加大了力道。 手下的身体,一阵轻颤。 她很快就热了起来。 方秉然轻笑着起身,想从沙发边的小几下拿保险套,却被沈清歌一把拉住。 “今天不需要?”他疑惑地问。 她抿着嘴摇摇头,起身搂住了他:“你不是……一直想给家阳要个妹妹吗?” 方秉然一愣,随即狂喜,一把压下她:“你答应了?” 还没等她回答,他便身体一沉,进入了她,随后迫切地低头吻住她…… 方秉然是抱着她回到大床上的,她软软地趴着,任由方秉然为她盖好了被子,从身后抱住了她。 “在想什么?”他低哑着嗓子问。 “我想,我快要毕业了。”她转过身,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 “哦?论文搞定了?”他挑眉问。因为生方家阳的关系,她中间休息了好久。 沈清歌但笑不语,把头依偎进他的怀里,闭上了眼睛。 论文确实已经弄得差不多了,导师也比较满意,但是,她指的不是这个…… 方才的那个梦,这几年来,她不知做过多少次,但每次的结尾都会有些不同。很快,她相信,她将完全摆脱这个梦魇了,也完全摆脱这个遗憾。 她会从秦漠那里,彻底毕业了。 迷迷糊糊间,她想起了一件事:“表哥夏天要结婚了,我们回去一次吧。” 头顶上的声音低笑起来:“哦?终于下决心了?新娘什么样的?” “听说是同行……”她喃喃低语,终于撑不住沉沉地睡去。 方秉然轻抚着她的秀发,望着小床上的儿子,又把她搂紧了一点。 很好,曾经的劲敌又去掉一个。 去年,苏迟拉着他儿子的妈步入了礼堂,今年是何昱宁…… 还剩下,最后一个…… 他为自己这种幼稚的想法笑着,满足地闭上了双眼。 睡着前的最后一刻还想着:这一次,一定是个女儿。 ——全文完—— 第211章 完结感言 终于完结了…… 以为自己会有很多话想说,细细想来,也说不出什么。 从331写下第一章开始到现在,整整经过了8个月,连自己都很惊讶,能坚持这么久更新没有断过。 《王子》的题材在起点是冷门,更新也不算快,感谢一路走来支持我的朋友们,感谢给我各种票子各种打赏的大家,让这个冷门的题材在分类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皇城樱,现在是我粉丝值最高的粉丝;木林杉抱歉没有写出你满意的关于秦漠的结局,还有曲奇sakura,觉得不好从来,晖晖人家……还有很多我没有写出名字的书友们,谢谢你们!! 关于这个故事,我说过,我想写的是沈清歌的成长,因此在爱情上就不那么专一,可能有些读者不太满意。 关于秦漠,他的身上其实还有很多故事可以写,我不排除会重新开个章节写他(有可能会换个马甲),不过,现在我需要好好的休息和构思一下。 最后,拜托大家两件事情。 一个是书页面的投票,这关于我下本书的题材的选择。 还有一个就是,订阅到现在的读者们,应该有不少都有了免费评价票,请登录个人中心——我的起点——投票记录——评价票里去找一找。 不要直接在书页上投哈,那个要花钱的~~ 最后,再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