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琢》 第1章 《难琢》作者:伯正【cp完结+番外】 简介: 【白切黑纯情美攻(方应琢)x恶毒直男帅受(秦理)】 我从小在山区长大,18岁那年,我遇到一个来镇上拍毕设的大学生。 那人叫方应琢,暂时借住在我家,从那天起,他就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人。 讨厌他那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讨厌他说话轻声细语,讨厌他身上的淡淡香气,讨厌他送我的太妃糖和昂贵相机。 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又虚假又恶心。 毕竟他是鸿鹄,我是燕雀,我们本不同路,也不需要结局。 * 几年后,我与方应琢偶然重逢,却被他撞见我与陌生的男男女女纠缠。 酒吧的暧昧灯光下,方应琢看着我,目光晦暗不明。 我笑道:方应琢,都来这种地方了,就别装得清清白白吧。当年玩玩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他却一把夺下我手中酒杯,声音毫无温度:秦理,我陪你接着玩玩。 * 对方应琢,我艳羡过,嫉妒过,也曾想过将他拉下神坛、拖入深渊,与我一同沉沦。 可我早该有所预料,我何尝不是主动戴上镣铐,困住自己,再也无法挣脱。 强制、狗血、强强、直掰弯、双向暗恋、第一人称、美攻帅受、he 第1章 美人面 我是被一通电话吵醒的。 今天早起去给店里进了货,回来时有些累,就趴在桌子上睡了个回笼觉,再睁眼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半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来电人是红姐,我将电话接起,听见她在那头说:“小秦,你能不能帮我去接个人?” 她简单地给我解释了一下情况。 红姐全名余红菱,是粟水镇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其实这镇上就只有这么一家旅馆,一年到头也不见能住进来几个人。 前几天旅馆意外失火,好在扑灭及时,人没什么大碍,只是那些屋子暂时没法住了。 余红菱受了点轻伤,这几天都在诊所,偏偏这个节骨眼上有人想入住——甚至是提前一星期预定的。 余红菱问:“那人之前说不确定在这住多久,直接给我转了一个月的钱。但你看现在这个情况……我想着要不然让他住你那里吧?我把钱给你转过去。如果你不方便,我再想想其他办法……” “没事。我先去把人接回来,你多注意休息。”我的回答很痛快,几乎是立刻答应下来——红姐于我有恩,所以她的忙我一定会帮。 不过,听完她说的话,我或多或少有些好奇。 我所在的地方叫粟水,是中国西南省份山区自治州里一个县级市下边的镇子,户籍人口不足两万,还在逐年减少。 虽然本省旅游资源不少,但是跟这片荒凉贫瘠的山区毫无关系,那人大概率不是游客。 到底什么人会往这穷乡僻壤来,并且一住就是一个月? 最近刚过处暑,夏季热气渐渐退去,加上粟水镇昨夜下了一场雨,此时竟然有些凉意。我又披上一件外套,把摩托车钥匙揣进口袋里。 锁好商店的门,我跨上摩托车,眼前是一片雾气蒙蒙的绿色的山。 山峰一座连着一座,层峦叠嶂,一眼望不到尽头,像是天然的屏障,将粟水镇与外界隔绝开,这里的人走不出去,也不会有外面的人想进来。 那人目前还在县城火车站,距离粟水镇大约三十公里。半小时后,我开到火车站,也见到了红姐提到的那个人。 在电话里,余红菱说她只知道那人叫方应琢,从首都来,听声音是个年轻男人。 到了火车站,我才意识到,就算余红菱什么也不说,我也能一眼便认出要人来接的是谁。 方应琢实在太醒目了。或者说,与周遭环境太过格格不入了,以至于很难不注意到他。 方应琢长得很高,脊背挺得笔直。我这种超过一米八的身高在这里已经极其罕见,据目测他比我还高几厘米。 他穿着简简单单的灰t黑裤,浑身上下没有多余的装饰,只是脸上戴了一个黑色口罩。人来人往中,就方应琢一个人站在那儿,堪称鹤立鸡群,这也是我能迅速锁定目标的原因之一。 发现方应琢是外地人的当然不止我一个,毕竟这人左脸写着“好骗”,右脸写着“宰我”,几分钟之内,不少黑车司机去跟他搭话,问他去哪,但好在方应琢保留着最基本的警惕,没有乱走。 我将摩托车停好,露出一个笑容,走近问他:“你好,是方先生吗?” “嗯,我是方应琢。”方应琢轻轻点头,而后询问道,“你是七月旅馆的人?” 七月旅馆就是余红菱的店。我没在这里向方应琢解释那么多,就说:“对,上车吧。” “那麻烦你了。” 方应琢虽然只身一人,携带的行李却不少。除去一个二十寸的登机箱,还有一个背包、一个挎包,两个包的容量都很可观。 看起来他真的要在粟水镇住很久。 我又想到红姐说方应琢从首都来。 从这座县城到首都,坐火车需要三十五小时。 县城没有机场,如果方应琢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飞机,那么他需要从首都飞到距离县城四十多公里的另一座城市,然后坐火车到县城,再坐我的摩托车去粟水。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会消耗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方应琢来粟水镇的举动就显得更新鲜。 第2章 尽管方应琢戴着口罩,也难掩一路奔波带来的疲惫感。他头发有些长,颜色乌黑,看得出发质极佳,此时被随意地束在脑后,散开后的长度大概会垂在肩膀处,其中一缕柔顺的发丝此时垂在脸侧。 我又看向方应琢的眼睛,发现他生了一双凤眼。 窄双,眼皮薄,眼裂长,眼睫密,本该显得凌厉,却因为瞳色不似发色那么深,更偏向深棕,又中和了一部分难以接近的气质。 如果在阳光下,他的瞳孔颜色应该会更漂亮吧。 可惜这里常年阴雨,鲜少见到太阳。 我拎起方应琢的行李箱,把箱子在摩托车上固定好,然后对方应琢说:“上来。” 方应琢坐到后座上,确认他坐好之后,我插好钥匙,转动油门手柄。我告诉他:“去粟水的路会有些颠,抓稳了。” 摩托车引擎发出轰鸣,车子窜出去,耳边拂过一阵带着凉意的风。考虑到车上不仅有行李,还有另一个大活人,回去的路我没有开得像来时那样快,但我隐约听见方应琢发出了一声惊呼,掺在风声之中,听不太真切。 下一秒,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我的外套。 粟水镇位于群山环抱之中,山路曲折坎坷,越是临近镇子,路就越破越颠簸,摩托车轮胎碾过粗粝的碎石子和沙尘,我终于带方应琢抵达了粟水。 车子停在商店门口,我正准备下车,却发现有人拽着我——原来是方应琢抓住我外套的那只手还没有松开。 “抱歉,可不可以借我扶一下……”紧接着,方应琢扯下脸上的口罩,我才发现他这时候脸色煞白,嘴唇也没有一丝血色,面色极差,很不舒服的样子。 “你怎么了?” “晕车,”方应琢停顿片刻,眉头锁得更紧,“还很想吐……但是吐不出来。” 听他这么说,我能理解——吐出来会舒服不少,但是处于临界点的状态才最折磨人,也难怪他现在看着这么痛苦。 我说“路有些颠”,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但我忽略了方应琢是初来乍到的外地人,这条路对他来说可能不亚于坐过山车吧。 见状,我打开商店的门,进屋去给方应琢拿了瓶矿泉水,又回到摩托车前,“你先喝点水吧,我正好有件事告诉你。” 方应琢拧开瓶盖,喝了一小口水,“你说。” “你原本要入住的那家旅店失火了,最近没法住人。老板余红菱是我朋友,目前还在诊所,她让你先住我这里。” 那瓶矿泉水被方应琢喝掉了小半瓶,他的脸色看上去也有稍许缓解。 方应琢听完我的解释,并不生气,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没关系,能有住的地方就好。” 对这个回答,我反倒有些意外。 从外表和打扮来看,不难看出方应琢就是个城里来的小少爷,我原以为他会对这个处境有所不满,或者挑三拣四一番,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爽快。 方应琢喝完那瓶水,将瓶盖拧好,连同被他揉攥得皱皱巴巴的口罩一起扔进垃圾桶。 他摘掉口罩后,我也得以看到他完整的正脸,一张标准的古典美人面,工笔勾勒而成,不太适合出现在现实中,应该印在绢画上。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方应琢,总觉得有点眼熟。 问题在于,我确信我没见过方应琢,一来我记性非常好,说过目不忘不为过,我见过的人都会在我脑子里留下印象,二来,谁见了长这样的人能忘? 但是说实话,我审美挺俗的,异性里要么喜欢清纯小白花要么喜欢明艳大美人,没观察过同性,因为没兴趣。 总而言之,这种混淆性别的长相我不太能欣赏得来。 “你呢,现在就住这商店里。一楼是营业的地方,二楼用来休息。”我冲着楼梯一扬下巴,“上楼吧。” 方应琢拎起行李箱,踩上狭窄的楼梯,老旧的木质楼梯一瞬间发出令人牙酸又胆战心惊的吱嘎声。 方应琢试探着又上了一个台阶,我停顿片刻,对他说:“条件有点简陋,克服一下。” “……没关系。”方应琢一鼓作气走上二楼,我留在一楼继续看店,让他有事就叫我。 粟水毕竟人口稀少,小商店自然也门可罗雀,偶尔才有一两个顾客光临,我也乐得清闲。 两小时后,我随便吃了点东西当作午饭,准备上楼看看方应琢的情况。 其实一楼的面积已经很小,二楼更是局促到令人咂舌的程度。有点像人们玩模拟经营游戏,在有限的房间里为了叠属性加租金,想方设法地恨不得塞下一切家具。 在二楼不足十平米的空间内,有一间卧室,一间盥洗室,以及一个灶台。 红姐让方应琢住我这,也是她实在没办法——我这里甚至没有另外一个单独的卧室,而是一张上下铺。我原本和我爸秦志勇住一起,秦志勇死后,就多了一张能够“租”给方应琢的床位。 ……确实有点过于寒碜了。 旅途疲惫加上晕车,或许还有轻微的高原反应,三项叠加之下,方应琢先一步倒在床上睡着了。也是在这时,我想起另一码事。我对方应琢说:“我得检查一下你的证件。” 方应琢的眼睛掀开一条缝,他伸手指向自己的背包,声音没什么力气:“就在最前面那个口袋的卡包里。” 说完,方应琢像是实在不舒服,又闭上了眼睛。 第3章 意思是让我自己翻? 这人也太没有防备心了吧? 依言,我找到方应琢的卡包,打开之后,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拍立得照片,画面中另一个男生揽着方应琢的肩膀,二人面容带笑,看得出关系十分亲密。 我无意打探别人隐私,快速将这页翻过去,没想到第二页竟然是方应琢的学生卡。 一张红色的卡片,顶端中央写着学校的名字。 方应琢,类别:本科生,编号:2016xxxxxx。 开头四位数字表明他是2016级,现在是2019年,他应该已经大四了。 看到那行校名,我蓦地睁大眼睛,手也跟着一抖,险些拿不住这小小的卡包。 怎么偏偏是这所学校…… 方应琢没发现我这边的异常,我渐渐恢复镇定,终于在第三页找到了方应琢的身份证,然后把身份证拍了张照发给红姐。 傍晚时分,烧酥的夕阳像一截将尽的红蜡烛瘫在地上。我拉下商店的卷帘门,回到二楼。 卧室里能听到轻微的动静,看来方应琢已经睡醒了。 房门虚掩着——秦志勇以前有次耍酒疯,拿着菜刀把门锁砍坏了,这门本来也关不上。 方应琢没开灯,我透过那条门缝向内看,屋内一片昏暗。 我轻轻推开门,发现方应琢在更衣。他坐在床铺上,背对着我,脱掉身上的灰色t恤。 从我这个角度看去,只能看见他的后背,和一截半隐半露的窄腰。 但这个画面已经足够具有冲击力。 美人果然无一处不美,方应琢露在外面的肌肤会叫我想到和田白玉中的羊脂玉,极为稀有,是玉中的天之骄子,其白度、润度、细度、纯度皆是顶尖的存在。 ……就像我眼前的这副美人背。 骨肉匀停,洁白无瑕。 我又想到他的名字,他叫方应琢——玉不琢不成器,或许他父母也笃信玉器应琢,才为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不过,这样顶尖的籽料,生来就已经和路边的石头不一样,就算未经雕琢,都注定非同凡响。 可惜我没能欣赏太久。因为方应琢听到了我的脚步声,迅速地披上了一件真丝居家服,动作竟然有些慌乱。 他回头看向我,眼底闪过一丝赧然。 方应琢习惯性地开口:“抱歉……” 一开口就抱歉似乎是方应琢的习惯,这人的脸皮怎么这么薄? “没必要抱歉啊,大家都是男的,你不用太拘束。”我被方应琢逗笑,“而且,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 作者有话说 啵蒸携带一个全新口味的故事向大家走来了!敲碗求一波海星星(鞠躬) 宝们可以关注一下作者专栏!就能第一时间在鱼塘里看到更新了! 阅读指南: 1.【高亮】微博@恕不归正,关注解锁更多惊喜(///▽///) 2.文中地名均为架空,与现实无关 3.双洁,无追妻/追夫火葬场 4.看小说作为闲暇时间的消遣,开心最重要,如果对于文案、剧情不满,及时止损就好 第2章 断眉 听完我这番话,方应琢的神色没缓和多少,反而抿了抿嘴唇,仿佛我是好色的登徒子,稍不留神就会对他做出轻薄的事。 不得不说,方应琢的反应还真是格外有趣。在他受惊时,那双狭长的凤眼微微睁大,倒是有点像无辜的小白兔。 我是上高中才来到粟水镇的,才此之前,一直和我奶奶住在附近的村子里。 村里每家每户都养牲畜,我奶奶养了几头黑猪和几只白兔,大多数时候都是我来喂养。 我时常观察那几只兔子,盯着它们红色的眼睛和淡粉色的耳朵看。这种动物性格温顺,的确很惹人怜爱。 越是这样,反而越想让人继续逗弄。 我双手交叉脱掉自己的上衣,走进盥洗室。 卫生间的面积只够一人活动,条件同样十分简陋,没有马桶而是老旧的蹲便,淋浴设施没有花洒,只有一条软管垂下来,水压和水温时高时低,全凭运气。 我洗澡一向草草了事,夏天尤甚,毕竟只需要用肥皂擦擦,随便冲个凉。 回到卧室后,方应琢从背包里拿出了他的手机。开机的一瞬间,一大堆消息争先恐后地冒出来,以至于让他的手机屏幕卡顿了一下。 他蹙起两条细长的眉,盯着屏幕好半天,似乎不知道该回复谁。又过了一会儿,他才点开其中两个页面,简短地打了几个字。 方应琢发现我在看他,忽然轻声开口:“我这次出门没有告诉别人。如果提前对我爸妈说,他们一定不会同意的。” 原来是先斩后奏。 方应琢似乎把我当成了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但他并没有意识到,有些事情其实无需对外人说。 我依旧表现得很和善,耐心地问他:“是担心你的安全吗?” “不。”方应琢摇了摇头,“从小到大,他们只令我做他们允许我做的事情,除此之外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继续问:“你为什么会想来粟水?” 方应琢的回答很简短:“散心。” “穷山恶水有什么可散心的?”我说,“这片明明有不少旅游城市和景区啊,需要我帮你推荐吗?” “我今年大四,来粟水是想完成我的毕设,太过商业化的地方未必有我想拍的东西。”方应琢解释道,“至于更重要的原因,我还想找一个人。” 第4章 “什么人?粟水这么小,说不定我认识。” “我也不知道他真实的名字。”方应琢笑笑,语气中有淡淡的遗憾,“也许这件事情不能强求吧。” 既然如此,我没有再将这段谈话继续下去。方应琢准备去洗漱,在此之前,他打开房间角落里的行李箱,依次取出他的洗护用品分装,包括但不限于洗面奶,水乳,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身体乳…… 啧。真讲究。 方应琢带着这堆瓶瓶罐罐洗澡去了,我一个人留在卧室,又意识到另一个问题。 卧室里的床是上下铺,方应琢在下铺睡了一下午,其实睡的是我的床位。 我的视线在两张床上来回移动,说实话,让我去睡秦志勇这个死人躺过的地方,我嫌晦气。 然而方应琢作为借住在这里的客人,平白无故让客人染上晦气,实在太不厚道。 思来想去,我还是爬上了上铺,简单地铺好床,然后平躺在上面。 也许是因为睡前想到了秦志勇,今晚做梦时,我梦见了一些过去的事。 上高中之前,我过着和千千万万留守儿童一样的生活,父母在村外打拼,我和奶奶相依为命。 那段时间乏善可陈。奶奶一直身体不好,大病小病缠身,她的性格也因此变得有些古怪,大多数时候沉默寡言,偶尔会突然发脾气。我和她的关系算不上好。 转折发生在2016年,也是我初中毕业那一年。 那年暑假奶奶病故,更准确来说,其实她是自杀。她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也知道家里拿不出多少治疗的钱,自己偷偷喝了农药。 前一天,她给了我一笔钱,都是她这几年攒的。厚厚一沓小面额的人民币,累积起来竟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她用干枯瘦弱的手覆盖在我的手背上,说她自己没福,这些钱以后就让我上高中、上大学。 当时我还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样做,可是她身体这样差,变得一天不如一天,让我隐隐有些不祥的预感。 我不愿过多猜想,握住她的手,立刻孝顺地回道:“阿婆,你瞎说什么呢,等我上了大学,该让你享福才是。” 第二天深夜,她就死在了家里。 这是我第一次面对死别。 我没有想到,即将迎接我的就是生离。还是在2016年夏天,父母离婚,按照秦志勇的话来说,我妈跟县城里一个男的跑了。我对秦志勇的话存疑,但事情如何已经不再重要,我要面对的事实是,从今以后跟我相依为命的人变成了秦志勇。 连续经历这两件事,我悲痛不足,茫然有余。 关于离世的奶奶,我无法回忆起有什么温情时刻曾发生在我和她之间。 至于我的母亲,从我出生到现在,我和她见面次数本就一只手数得过来,从今往后还能不能见到更是难讲。 经历一番生离死别,我失去了两个血缘上的亲人,但我从未体验过,到底怎样才算得上“家人”。 在落后的山区,有统一上高中的地方,一般会在附近几个镇子里最繁华的地方设一个点位,方圆几十公里都来上学。 粟水镇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秦志勇辞去了县城的工作,在粟水打理一家小商店。一楼用来卖货,二楼用来住人。 那时候我才知道秦志勇这人嗜赌,他不管店里生意是好是坏,整天当甩手掌柜,因为他志不在此,脑子里想的全是和镇子里那群狐朋狗友喝酒打牌。 他不光人烂,手气也烂,渐渐就欠下了一屁股债。 见他这样,我更加怀疑我妈和秦志勇离婚的真正原因。 一个染上赌博又家暴的男人,不离婚等着过年当杀猪菜吗? 就算她真的是跟着县城里别的男人跑了,我也觉得她做得对。 秦志勇每天凌晨醉醺醺地回家,打牌总是输钱让他心情很不爽,这种时候,他的出气筒就变成了我。 他年过而立,未到不惑,仍称得上壮年,一旦动起手,我还不是他的对手。 那醉鬼的力气奇大无比,下手没有分寸,仿佛眼前的人不是他亲儿子,而是向他讨债的那些人。 有一次,秦志勇醉醺醺地质问我:“操,要不是为了养你这个小王八蛋,老子还他妈用留在粟水?” 我被秦志勇说的话气笑了,一笑,身上的伤口被牵扯,反而更痛。 “秦志勇,你他爹的自己窝囊不中用,连老婆也留不住,”我冷笑一声,专挑他的痛处说,“跟人打牌也是技不如人,天天上赶着输钱,丢人现眼。你留在粟水是因为我?讨债的人一天恨不得上门三次,我倒是想你滚,你跑得掉吗?” 话音未落,秦志勇果然被我激怒。他瞪着眼,双目外凸,脖子上青筋绽起,当即抄起旁边的小凳子向我砸来。 屋内空间有限,我没能完全躲开,被凳子边缘粗糙的木刺划伤,温热的血慢慢从伤口流出。 后来,这一下子到底在我脸上留了一道小疤,不长,落在靠近眉尾的位置,使左侧眉毛变成了一道断眉。 那段时间里,我每天晚上挨一顿揍,第二天再浑身青紫地去上学。 就凭这份精神,我一定算得上当地最励志的高中生了——虽然是我自封的。 如果说以前的生活只是乏善可陈,那么现在就是水深火热,不管怎么看,前者总比后者要好过。 第5章 最先看不下去的人就是余红菱。七月旅馆和我家小卖铺挨得近,她总能看见一身伤口的我从门口经过。余红菱于心不忍,生怕这样下去迟早要出大事,于是她悄悄地告诉我,如果我不想天天挨揍,可以去她的旅馆写作业,晚上就在那里留宿。她会把门锁好,不让秦志勇来找麻烦。 这个办法的确很奏效,我挨打的频率变低,有一阵子甚至过得还算平静。 然而,后来还是出了大事——于我而言的大事。 到了2019年,我先后经历进入高三下学期、变成成年人,过不了多久,就是六月份的高考。 对于这场考试,我的的确确期待了很久。在我心里,这是第一个远走高飞、离开粟水、离开大山的机会。 镇子里多的是人只上过小学,或是一辈子没读过书,把中学念完已经是很稀奇的事,更别提大学。 他们觉得进城打工也是离开大山。可我还是想高考,想上大学。 学习这条道路会有选择的改变一部分人的命运,而我坚信我就是其中之一。 秦志勇却在五月份失踪了。 我不担心他的死活,他这种混账当然一命呜呼最好。可我大概猜得到,他失踪是为了躲债——因为他甚至挖出了我埋在树下的钱。 三年前奶奶去世后,我数了数她留给我的钱,一共一千五百人民币,我把钱装进一个小盒子里,带到了粟水镇。 那些钱我一分没动,我也知道不能放在家里,不然迟早会被秦志勇拿去挥霍,所以我思来想去,埋在了家门口一棵树下。 谁能想到他连这种地方都能找到…… 果然,人急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我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亲手骟了这个烂人,再将其五马分尸大卸八块。 跑路躲债的秦志勇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心里有些惴惴不安,最终还是等来了追债的人。 五月末的一个傍晚,我照常在放学后向商店走。这一阵子秦志勇不在,而我忙着高考,商店没有开张。如果没有秦志勇这颗炸弹,实在是再理想不过的备考状态。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是怎样的一个傍晚。血红色的太阳退出得那么慢,其间多次停顿,如同一种哽咽。 现在想来,倒是像某种不祥的征兆与隐喻。 就在我拐入一条小路时,突然被人从身后蒙住了脑袋,嘴巴也被毛巾塞住。 对面共有三人,我挣脱不开,就这样被拉上了一辆车。一路上,我的双手被捆着,眼睛也被遮住,分辨不出自己在哪一条路上,只能感觉出异常颠簸,像是驶出粟水镇的方向。 等待车子停下,我又被那三人推搡着下了车。直到进了一间小屋,他们将我绑在椅子上,确认我动弹不得之后,才摘下我的头套,拿出我嘴里的毛巾。 骤然恢复了视线,我环视四周,发现自己身在一间密闭的小仓库内。这里没有窗户,屋内一片昏暗,我看不清周遭环境,自知自己处于弱势的一方,几乎毫无胜算。 在那种时候,说不慌张一定是假的……尽管这样的桥段在小说电影里已经烂大街,但真真切切发生在了自己身上,还是难免头脑发懵。 我一条贱命不值钱,但在临近高考这个节骨眼上,我一点也不想出事。 三人里为首的是个光头,他没让我疑惑太久,开门见山地告诉我,秦志勇还不上牌友的债,又不想把商店抵押出去,干脆拆东墙补西墙,去借了高利贷。 秦志勇欠下的钱就像滚雪球,最终的数目令他难以负担,他见大事不妙,自己跑了躲风头,讨债的人反而盯上了我。 光头自上而下地俯视着我,被绑在椅子上的我也笼罩在他的影子中。对方开口道:“你就是秦志勇的儿子秦理吧,听说过父债子偿吗?” 父债子偿?且不说合不合理,我能拿什么偿? 后背已经被不断冒出的冷汗浸透,我尽力维持着表面上的冷静,回答他:“我没有钱。” “知道你一个高中生没钱,”光头继续道,“也的确没想叫你还钱。” 沉默了几秒钟,我才问:“什么意思?” “秦志勇跑了,能不能回来还不知道,但天底下没有欠债不还的道理,既然你是他儿子,就先给你一点教训。”光头向我走近一步,缓缓道,“不用钱来还,也可以用别的地方来还。” “这次,先打断你的手。” 作者有话说 代餐狂魔灵光一现,突然想到了适合这对的动物塑(看图移步wb@恕不归正,关键词搜“代餐”) 才意识到今天是520耶,希望可以拥有一些海星和评论给小情侣助兴,爱大家!(>.<) 第3章 海盐太妃糖 光头和另外两人的动作很干脆,其中一人按住我,另外两人一左一右,分别折断了我左手与右手的几根手指。 几声清脆的声音同时在耳边响起。 也许是因为从小糙养,再加上被秦志勇揍多了,我对于疼痛的忍耐力很高。可是当这股有预料的痛楚袭来时,令人近乎晕厥。 如果不是因为这几人重新在我嘴里塞了毛巾,我一定会遵循趋利避害的本能叫喊出声。 从绑架到被折断手指,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像是老天爷看不惯我过得太安逸,猝不及防地甩了我一巴掌,留下一道道清晰的指痕。 第6章 而我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渴望探出水面呼吸空气,又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狠狠按进了水里,看不到一丝生机。 我的头垂下来,身体因疼痛不受控制地痉挛颤抖,豆大的冷汗从额头淌下,砸在地上,洇开一片水痕。 …… “你还好吗?” 我隐隐约约听见有人这样说。 我像是被魇住了一样,想要睁开眼睛,想要起身,精神和身体却不受自己的控制,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床上。 我以为自己还在梦中,以为说话的人是余红菱。受伤那天回到粟水镇之后,是她把我送去了县城的医院,帮我支付了医药费。 发生了这样的事,我的亲生父母没有一人知情,只有红姐为我掉了眼泪。对我最好的人,反而与我非亲非故,不过从那天起,我便已决定将她视作至亲看待。 可是响在耳畔的不是红姐的声音,说话的明显是个男人…… 下一秒,我感到有人轻轻推了推我的肩膀,那道声音再次响起:“醒醒……你还好吗?” 这次,我终于睁开了眼睛。 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以后,我时常重复这样的噩梦。每次醒来时,无一例外都会满身冷汗,沾湿衣服和被褥。 我这才意识到,刚才说话的人是方应琢。 方应琢站在床边,面色流露出些许担忧。他伸出手,似乎想要触碰我额头的温度,检测我是不是感冒发烧了。 我却像触电一样,身体动作比大脑反应更快,避开了他的手,“别碰我。” 我猛地从床上坐起,神智渐渐清醒,忽然看着方应琢的眼睛,没头没脑地问:“今天是几月几号?” 刚起床的嗓子又沙又哑,像是声带被刀子划过,非常难听。 “2019年8月25日。” 我沉默了几秒钟,心里有些失望。 每当我从相同的噩梦中惊醒,总会在第一时间确认现在的时间,我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人生前十八年经历的事情不过是一场梦境。 但妄想终究是妄想,如今距离五月末已经过了三个月,手上的伤口也恢复了七七八八,可我却被留在了粟水镇。 六月七号,我出现在高考考场,折断的手指被套上固定器,不仅完全无法弯曲,稍稍一动就会感到钻心的疼,是那种咬碎了牙也无法挨过的剧痛。 在这两天的四场考试里,我所能做的事情不过是把监考官发的贴纸粘在试卷上,动笔答题根本就是奢望。 完全清醒的时候,我会刻意避免回想这些事、维持表面上的洒脱。 偏偏每到深夜,周公存心与我开玩笑,不让人好过,一遍遍地提醒我,想忘也忘不掉。 此刻的房间内光线昏暗,我猜测天还没亮。等到情绪逐渐平复之后,我问方应琢:“你醒这么早?” “嗯。昨天睡了太久午觉,晚上就没什么睡意了。”方应琢说,“醒来之后听见你在说梦话,有点担心。” “我说了什么?” “你说‘好疼’。” 我将这段话题结束:“没什么事,做噩梦了。” 下了床,我直接走进盥洗室去冲凉。即便在夏天,冰凉的水珠砸在我身上、顺着皮肤流落,还是让我打了个寒颤。 没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样的温度,一点一点变得麻木。 看着眼前带着裂缝的水泥墙壁,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想狠狠一拳捶在上面,用原始的、野蛮的方式发泄心中的不悦。 但如果真的这么做,我这一阵子的康复训练就前功尽弃了。 我强迫自己深呼吸了一次,心里的郁结却没因此减轻半分。 不是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吗?怎么还会反反复复梦见这件事? 而且今天还有方应琢在场……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又在习惯性地因为焦虑啃指甲,大拇指指尖已经被我咬出了血,我却一点没感到痛,也无暇顾及。 今早这场淋浴比以往的耗时都要久,等我走出盥洗室、回到卧室的时候,方应琢已经穿戴整齐,身上衣服和昨天的款式略有不同,今天变成了白t深灰工装裤和白色球鞋。 那时我还不懂版型对衣服的重要性,只觉得这样简单的款式在方应琢身上比其他人都好看,说不出来的干净熨贴。 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浅淡的、轻轻柔柔的香气。 那股香气大概来自方应琢昨晚使用过的洗护用品,分不清是红桔还是甜橙,后来我才知道这股香调是佛手柑。 方应琢又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是在确认我真的没什么事。于是他放心下来,拉开窗帘,从包里取出一个气垫梳。 他这时还没有束起头发,黑亮柔顺的发丝在肩膀散开。 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头发呵护得十分仔细,单是梳头就耗费了不少时间。 我第一次见这种从头发丝精致到脚尖的人,还是个男的。 一时间,一颗心脏也被一种不可名状的烦躁感填满。烦躁感的源头正是我旁边这个人。 没有人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尤其是在对方无论怎么看都是你的反义词的时候。 他脚上的白色球鞋一尘不染,我唯一一双白胶鞋来自中学时的一次募捐,鞋底早已脱胶裂开;他就读于名头响亮知名学府,也许根本不知道象牙塔之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连高考的机会都要被秦志勇惹出的事毁掉;他来自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到粟水不过是为了散心、拍毕设,我却困在这里,过日复一日的生活,从未走出过眼前一座又一座连绵的群山。 第7章 我想,我应该是讨厌他的,讨厌里掺杂了嫉妒和不甘心,像压在心口的一块巨石,让人喘不过气来。 不过,眼前的人对此一无所知。 也幸亏他一无所知。 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做。红姐说过她今天出院,我准备去诊所看看她。一想到方应琢原本应该是七月旅馆的顾客,我又叫上了方应琢。 方应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往往从互相知道彼此的姓名开始。虽然我和方应琢在此之前就像两条平行线,但我们现在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我回答他:“秦理。秦朝的秦,理性的理。” 我给余红菱拿上了几样水果,临出门前,方应琢忽然叫住我:“秦理,这个给你。” 他摊开的手掌里,有两颗糖果。深棕色包装的海盐太妃糖,看起来十分精致。 “我不爱吃糖。” 这话倒是真的。从小到大物质匮乏,没有吃零食的条件,后来则是真的对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感兴趣了。 方应琢的脸上始终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既不过分热情,也不会让人感到疏离,就像他说话的语气一样,永远温和、不紧不慢,有种恰到好处的得体:“你是不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我以前有一阵顾不上吃早饭,总是低血糖,后来就习惯了随身带着几块糖。” “谢了。”在方应琢的注视下,我拿起其中一块太妃糖,撕开包装含进嘴里。 入口能感觉到浓郁的黄油香和焦糖香,却不像劣质奶糖那样黏腻,里面的榛果也很酥脆,即便不嗜甜的人恐怕也会忍不住想要再尝一颗。 方应琢把另一块吃掉,脸上的笑意似乎变得更深了一点。 他大概很喜欢甜食吧。 粟水镇有一条主干道,从商店出门向左拐,沿着这条路直走就到了诊所。 我对这个地方早已轻车熟路,推开门走上二楼。比起逼仄的一楼,二楼就显得宽敞很多,摆放着五张床位,余红菱就躺在靠窗的那张床上,正在输液。 我走过去,把手里装着水果的袋子放到床头柜上。为了打发漫长的输液时间,余红菱拿着手机播电视剧,看到我来,她把手机放到一边,向我打了声招呼。 余红菱也看到了我身后的方应琢,她眼睛一亮,问:“你就是方应琢吧?” “是我。”方应琢点点头,又问余红菱,“听秦理说七月旅馆前几天失火,好在不严重,你感觉身体好些了吗?” 以前没发现余红菱有多颜控,现在算见识了,方应琢三两句话就把余红菱哄得心花怒放。 余红菱又是让方应琢赶紧坐下,又是笑弯了眼睛殷切道:“住在秦理那儿还习惯吗?你们两个年龄差不多,应该能聊得来,你在粟水的这段时间,有什么不懂的、想要的就直接跟他说,他如果欺负你,你就来告诉我。” 方应琢听余红菱提起年龄,对这件事表现出些许兴趣:“秦理和我差不多大?” “比你小点。”余红菱说,“他呀,今年才18。” “也就是高中刚毕业?” 余红菱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即接话。她对我的情况一清二楚,自然也知道我不爱听人提“高中”“高考”这类字眼。我也没有想到方应琢会在这件事上追问这么多,但一直藏着掖着反而显得小家子气,我直接说:“对。” 我从床头柜的塑料袋中拿起两个苹果,在洗手池前冲了冲水,然后分别递给余红菱和方应琢。 “稍等,我去切一切。”方应琢起身,去找诊所里的小护士借了水果刀和盘子,把苹果切成片,装在两个盘子里。 我以为方应琢不习惯直接啃苹果,没想到他把一盘给了余红菱,另一盘则放在我和他中间,他说:“一起吃吧。” 他一看就没怎么做过这类事情,刀功不敢恭维,每一片苹果厚度不均,横截面也凹凸不平。 那种烦躁的感觉又一次席卷而至,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如果方应琢没有在我做噩梦时问“你还好吗”,没有在出门前给我那块太妃糖,没有切好这盘苹果邀请我一起吃,我还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浑身难受,如同爬满了噬人骨血的小虫。 方应琢的表现堪称无可挑剔,他毫不吝啬地向别人释放善意,实在令人忍不住好奇,到底是怎样的成长环境,能培养出这样至纯至善的性格。 可惜方应琢还不明白,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粟水不是一个可以真心换真心的地方。 他现在不懂,但他迟早会懂。 太天真的乖宝宝难免会吃些苦头,这个道理,我准备亲自教教他。 作者有话说 一首《爱是怀疑》点播给秦理 爱是妒忌 爱是怀疑 爱是种近乎幻想的真理~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4章 乱我心者 余红菱享受着漂亮弟弟的贴心服务,两边颧骨双双升天。认识她这么久,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她笑得这么傻。 她又一次看向方应琢,本来只是无意一瞥,但这次停留的时间更久。 余红菱莫名地停顿了一下,说:“刚见到应琢的时候我就有种感觉,怎么觉得他看着有点眼熟呢……” 听余红菱这么说,我不免有些诧异——毕竟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心里也冒出过相同的想法。 第8章 既然我和余红菱都这么觉得,那多半是方应琢长得像什么人——可是方应琢并没有长一张大众脸。 我嘴上却笑话她:“红姐,你这个搭讪方式够老土的。” 余红菱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老家就在粟水,男友一直在外当兵,两人感情深厚,已经到了谈婚论嫁这一步,可是男友却在一次出任务的行动中意外身亡,客死他乡。后来余红菱就来粟水开了这间七月旅馆,因为她爱人的生日就在七月,她取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他。 “不行,我今天必须弄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余红菱没在意我的调侃,还在执着于方应琢到底像谁。 方应琢也不觉得冒犯,始终浅浅笑着,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她一时半会没想出头绪,又拿起放在枕边的手机继续看剧,没过一会儿,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一拍床单,大声说:“哎,我想起来了!” “嗯?”我不明所以,走到余红菱身边。 这时,余红菱按下暂停播放键,让我看着被定格的那帧画面,她说:“你看看,是不是跟我女神长得像?” 我被余红菱点醒,之前的疑惑迎刃而解。 余红菱正在看的电视剧国民度极高,每年暑假都会在各大电视台轮流反复播放,里面的女一号傅摇——也就是余红菱的女神,正是凭借这部剧爆红,变得家喻户晓,咖位居高不下。 余红菱起码反复看过这部剧十多遍,而我又跟红姐关系熟络,多多少少看过一些剧中的桥段,自然也就对傅摇的脸留下了印象,以至于看到方应琢的第一眼才觉得面熟。 一般情况下,生活中的人如果有四五分与明星相似,已经算是很醒目的帅哥美女,可是方应琢与傅摇的相似度竟然有八九分。但即便是与傅摇这样的顶流演员相比,方应琢也没有输给她半分。 画面中的女明星鼻梁细窄,鼻梁上有一块轻微凸起的小骨节,形成了恰到好处的微驼峰鼻,而方应琢的鼻梁中间也有这样一块浅浅凸起的骨节,鼻尖微微上翘。 尽管二人都是凤眼,傅摇的眼角眉梢透露出十足的妩媚,方应琢却与之相反,冷淡的神色令他显出一种矜贵的清冷。 只看脸的话,方应琢的确很像傅摇。但奇怪的是,如果这两人同时出现在我眼前,我反而不会觉得他们有太多相似之处。 方应琢见我和余红菱的目光在他的脸与屏幕之间来回扫视,又听余红菱编排他像这像那,也不生气,反而被我们逗笑了。 “她是我妈妈。”一直沉默着的方应琢这时才开口,“从小到大,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像她。” 闻言,我和余红菱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中读出了难以置信。 六度分隔理论,也就是常说的六人定律,指任何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带基本确定在六个人左右,两个陌生人之间可以通过六个人来建立联系。 此前我从未把这条定律当真过,有太多人在我心里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遥远,然而方应琢的出现竟让六人定律一下子变得有道理起来…… 方应琢说完这些话,表情却显得有些欲言又止,但他没有再说什么。 反倒是余红菱变得激动起来,没插针管的那只手一抖,手机掉在被褥里,她顾不上管,立刻拉着方应琢问:“真的吗真的吗?那你快给我讲讲……” 两人就这样聊了起来。方应琢一直很耐心,只要不涉及隐私,几乎是有问必答。 我的心里同样异常震惊,但我对那些八卦不感兴趣。 早晨产生的焦躁感始终挥之不去,让我习惯性地想要啃指甲,却发现大拇指的指缘处长了几根倒刺。 于是我决定先去撕碍眼的倒刺,尽管我知道这东西不该随便撕,容易感染发炎,但人就是手欠——撕了难受一天,不撕一天难受。 我很迷恋这种自己加诸于自己的、细微的痛感,无论是啃得乱七八糟的指甲,还是把伤口处结的痂整片揭下,或者无意识地撕倒刺,直到流出血。 这种疼痛很清晰、尖锐,却又可控。 然而这次我没能得手。也不知道跟人闲聊的方应琢怎么就发现了我的小动作,立刻眼疾手快地制止:“倒刺不要自己撕。” 方应琢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从里面的收纳袋取出一片湿巾,和一个指甲刀。 他撕开湿巾包装,又捉住我的手,用湿巾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擦拭了一下,算作基本的清洁和消毒。 我和他难免手指相触,湿巾是冰冰凉凉的,方应琢的体温同样很低,又令我想到了白玉的触感,也许就会像他的肌肤这样,带着一股温润的凉意。 我被他这套动作弄得浑身不自在,一方面是两个大男人做这些动作实在太肉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会直观看到我们的手,这个对比让人有些自惭形秽。 握住我的那只手肤色净白,不见一点瑕疵,手指修长骨感,骨节分明但不突兀,干净的指甲修成圆润的形状,随着方应琢的动作,我能清楚地看到他手背上浮现出的青筋。相比之下,我的手就要糙得多,毕竟从小就要学着砍柴烧火、洗衣做饭,想来也精细不到哪儿去,满是细小的伤疤和茧子,除了手指长以外,恐怕就没别的优点了。 擦完我的手之后,方应琢就用指甲刀剪掉了那几根倒刺。我以为这就结束了,刚要把自己的手抽出来,没想到方应琢没立刻松手,低头看了一眼,说:“啃指甲也不是好习惯。” 第9章 “你怎么管得这么宽?” 我和他的手终于分开了,没了那股凉丝丝的触感,我竟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燥热,真是邪门。 抬头看了一眼余红菱的吊瓶,我发现里面的药快要滴尽,就去叫大夫来拔针。 余红菱这边的事情处理妥当后,我也懒得在这里继续寒暄,本想带着方应琢离开,结果余红菱却叫住了我:“王大夫,你给秦理检查一下他的手吧,看看恢复的怎么样了。” 王大夫对我的情况知根知底,闻言点点头:“正好你在,来,我看看。” 距离我受伤已经过了三个月有余,拆掉支具后,那股疼痛、硬化的感觉依旧令人难以忍受,在此期间,我一直认真坚持复健训练,逐渐恢复了手指的知觉和控制感,现在不用力做动作基本不痛,攥拳、伸展也一切正常。 王大夫:“年轻人就是体质好,恢复的还不错,回去之后还要继续坚持每天泡手和屈伸练习,多揉搓手掌周围的肌肉。” 王大夫之前听见了我和红姐的聊天,知道我从独居变成了和人同居,又看向我身边的方应琢:“你们现在住一起?你记得监督一下他。” 我:“倒也不用……” 方应琢:“好的。” 我和方应琢同时开口。 我看了方应琢一眼,微微皱了皱眉。 直到我们走出诊所,方应琢才轻声问我:“你的手伤……是怎么回事?” “跟你没关系。” 我的语气并不好,甚至算得上很不客气。如果有人对我这么说话,我一定翻个白眼然后走人,指不定还要骂回去。 可方应琢就像不会生气一样,反而回答道:“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医生,你听话就当作是遵守医嘱了。” 见他这个态度,我又顿时觉得没什么意思。那股熟悉的烦躁感又一次涌上心头,我可以确认,这与早晨浮现的那种感觉如出一辙,只是更加强烈。 也许没有人会在初次见到方应琢时对其产生反感,当然,这是在不将自己与方应琢做比较的前提之下。 在此之前,我并未想过上天会如此偏爱一个人。 不仅给了他这样一张脸,漂亮的履历,还一并赋予了他让人难以企及的家室。有些人的母亲可以站在聚光灯之下,享受着千千万万人的崇拜与喜爱,有些人的母亲却不堪忍受人渣家暴,离婚后至今未知行踪。 曾经我不会主动去想这些事,毕竟他们远在天边。可现在身边出现了这样的人,会把我衬得格外狼狈不堪。 这就像月亮在白天也会出现,然而白天时太阳的光线非常明亮,月亮的光就会被遮蔽掉。只有等到太阳下山、天色变黑,人们才会发现月亮的存在。 如果方应琢是一颗散发光和热的恒星,那我连月亮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一根狗尾巴草吧。 早知如此,我就算再欠红姐一个人情,也不会答应让方应琢到我这里来住。 作者有话说 方应琢深夜内耗:同居室友对我态度不好,是我哪里做得还不好吗,难受……(tt)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章 坏小孩 现在时间临近中午,我正好也有些饿了,于是生硬地转移话题:“去吃午饭吧。” 自从手受伤后,我就没再自己开过火,粟水镇这种小地方也不会发展外卖行业,一般情况下,我就会找个小馆子随便吃点东西。 我常去的那一家饭馆离诊所不远,就在同一条街上,很容易找到。店面又窄又小,一共就放了三张桌子,还有一只中华田园猫趴在门口打盹。 我带着方应琢坐下,问他:“你能吃辣吗?” 方应琢不太确定道:“应该可以。” 我转头对老板说:“两碗凉面。” 凉面算是我在夏天最喜欢的主食之一,面条筋道,里面有海带丝和绿豆芽作为配菜,口感脆爽,配合适量的花椒粉和小米辣,既清爽开胃,又不失麻辣鲜香。有的时候,我还会再配一碗稀饭一起吃。 前阵子因为手伤,我有意控制清淡饮食,吃凉面也更偏向酸甜口味,如今终于可以稍稍放纵一下,我整整加了三勺半辣椒油。 出人意料的是,方应琢也在他那份凉面里加了不少辣椒油,又直接拿起装着醋的小瓶子,倒了一些在碗里。也许是出于潜在的刻板印象,无论是从方应琢的生长环境还是外在形象来看,方应琢都不太像能吃辣的人——但是很显然,我误判了。 方应琢连一句话都顾不上讲,埋头吃得飞快,吃相却不粗鲁,看他这副样子,我又难免想起以前养的小兔子啃胡萝卜的模样。 没过一会儿,方应琢就吃得一干二净。我不禁问:“这么喜欢?” “嗯,真的很好吃。”方应琢说。 听了这话,我还是挺开心的,毕竟这也算是一种来自别人的肯定。 方应琢又问:“秦理,我可以再点一份吗?” “会很撑。”我说,“你刚才吃那么快,未必会立刻觉得饱,一会儿就越来越撑了。” 这家饭馆的老板是实在人,饭菜份量都比其他店要大一些,一碗凉面就足够我填饱肚子,我没有想到方应琢的胃口居然这么好,原本还以为他这种人一日三餐只喝露水呢。 方应琢听到我的拒绝,露出稍显失望的表情。 我想了想,改口道:“要不然给你买份冰粉?” 第10章 隔壁就有个手搓冰粉的小摊,我让方应琢在饭馆等候,自己出去买了一份。 其实我很少吃这种甜兮兮的小吃,但想到方应琢随身带着的那几块太妃糖,估计嗜甜的方应琢会喜欢。 十几分钟后,我回到饭馆,把装着冰粉的塑料碗放在方应琢眼前,“这个摊子只卖手搓冰粉,不是粉兑的,你试试。” “我还没吃过,”方应琢十分好学,适时地询问,“有什么区别吗?” “口感不一样,”我答,“手搓的一吸就化水,很解渴,但粉兑的很硬,吸不起来。” 方应琢看着面前的塑料碗,里面的小料满满当当,芋圆,葡萄干,甜酒酿,山楂片…… 果不其然,方应琢这时候体会到了迟来的饱腹感,吃冰粉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他垂着眼睫,不知想了什么事,才缓缓开口:“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傅摇是我母亲,这些信息都是不对外公开的。一方面是她要保护家人隐私,另一方面,她也不太满意我这个儿子。” “那你这么轻易告诉了余红菱,难道就因为红姐是傅摇的粉丝?”我停顿片刻,又抓住方应琢话中另一个重点,“她对你不满意?” “傅摇是一个很自恋的人。她要求自己永远以最完美的一面示人,后来她怀孕、生子,也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她的孩子。”方应琢说,“你可能很难想象,在我们家,除去盥洗室,每个房间都被她安装了监控,包括我的卧室。因为她要时刻监督,察看我的言行举止是否得体。” 我瞠目结舌,稍显冒犯地感叹:“……这也太变态了吧?” 难怪方应琢的偶像包袱这么重…… “我也不被允许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以前年纪小,以为所有家庭都是这样,她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后来才发现这样不对,错得很离谱。”方应琢继续说,“甚至每一餐的食谱她都要找人专门制定,她认为不健康不卫生的食物不可以出现在家里的餐桌。” 难怪方应琢只是吃了普普通通的凉面和冰粉会这么激动,因为他根本就没吃过。 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言简意赅地总结:“没想到啊,余红菱塌房了。” “还是给她留一点想象的空间比较好。”方应琢笑了,如释重负道,“在这里我就可以很放松,无论是和红姐聊天,还是跟你在一起,都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难怪方应琢被七月旅馆放鸽子、面对我家简陋的居住环境没有一丝一毫不悦,于他而言,哪怕是去野外幕天席地都是新奇的体验。 可是,平心而论,我其实难以与方应琢共情。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我至今还停留在底层的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吃饱穿暖都成问题,自然也不太懂得老钱们的烦恼。 我当然明白活在世上的人各有难处,可是苦与苦还是不同的。 有些人的苦是顺遂人生里必经的波折,有些人的苦则是实打实能把人压垮。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告诉他秦志勇的事,跟他讲我的手为什么会受伤。 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互相比惨是最没必要的事,我更不想在别人面前自揭伤疤。 于是,原本想说的话到底转了个弯,咽回了肚子里。 “方应琢,其实你可以不优秀不完美。”我说,“每个人都有做坏小孩的权力。” 陀翁写过一句我深以为然的话——人最主要的缺点,那就是天长地久的品质恶劣。 方应琢垂着的眼睫微微颤抖了一下,他轻声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 “那别人都说什么?” “总会有人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我还是更喜欢你这句话。”方应琢抬起头,认真地道谢,“秦理,谢谢你。” “是啊,凡事做得那么好干嘛,人生的容错率这么大,就算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又怎么样?自己心里舒坦不就行了?” 我从小到大简直是野蛮生长,不还是活得好好的? 方应琢一抬头,我才发现他嘴角粘了一粒花生碎。我没忍住轻笑出声,告诉他:“你嘴角粘了东西。” 偶像包袱依旧很重的方应琢立刻慌乱起来:“在哪?” “你别动。” 见方应琢半天没找对地方,我伸出一只手捏住方应琢的下颌,明显感受到方应琢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滞。 我用另一只手抽出一张餐巾纸,拭过方应琢的嘴角,擦掉了花生碎。 方应琢僵在原地,许久未动。他在吃饭之前把头发扎了起来,完整露出的耳朵渐渐泛出一层浅淡的粉。 粉色的耳朵……更像小兔子了。 就在这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道满含讶异的声音:“秦理?” 我向声源看去,一个女生站在饭馆门口,看向这边的眼神里惊讶和疑惑参半,可能是因为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我猜我的脸色也好不到哪儿去。 因为对方是我前女友。 作者有话说 乖小孩总是容易被坏小孩吸引呢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6章 我们同在雨中 前女友名字叫胡雨霏。我和她是高中同班同学,这段恋情的开展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年轻的男生女生被彼此的脸吸引,多聊了几次天,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至今还停留在拉拉手的阶段。 第11章 她是粟水镇里罕见的文艺少女,曾借给过我一位葡萄牙作家的随笔集,说这是她最喜欢的作家;我有时会给她讲数学题和物理题,她是唯一一个会向我问问题的人,并且一点就透;她也问过我以后想去哪里的大学,我说首都,理由一是离家远,二是可供选择的名校多,就算没考上最顶尖那两所,进其他的应该不是问题。 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但这是我心底的一个秘密,不想告诉其他人。 她又问,那你就不能考虑一下省会的c大吗? 我明白她这么说的原因——她父母一直在外务工,前不久在省会找了份快递站的工作,收入还不错,一家人考虑长久地在那里定居。 我不准备改变我的选择,但我也不想因这件事与她发生争吵,于是我没有直接回答她到底可不可以,只答:“高考后再说吧。” 现在一回想,那句话颇具前瞻性,没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来,我因手伤高考落榜,害我沦落至此的秦志勇离世,而胡雨霏如愿以偿,成了粟水一中今年的状元,被省会的一所本科录取。当然,她也向我提出了分手。 我们算是和平分手,当时就是在这家饭馆,她看了看我戴着支具的手,试探着说:“秦理,我想了想,我们还是分开吧……” “嗯,好啊。” 胡雨霏没料到我的回答会这么爽快,又沉默了稍许,才问:“你之后打算怎么办?要复读吗?” “不复读了。” “那是打算直接打工?”胡雨霏微微皱了皱眉,对我未卜的前途表现出由衷的担忧,“留在粟水还是去外地?” “留在粟水。” 这是实话。我现在只身一人,亲妈走了,亲爹死了,又已经成年,能打工养活自己,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去其他的地方生活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绝非对粟水有什么感情,而是我还有没解决的事。所以暂时还不能离开。 “这样啊……” 在起身离开之前,胡雨霏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祝你早日康复。” 的确是不错的祝福。 我对她微笑:“祝你前程似锦。” “秦理?” 胡雨霏这一声唤回了我逐渐发散的思绪。 我和方应琢一起看向胡雨霏。距离我和胡雨霏上次见面,也就是分手那次,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这段时间里,她去了一趟省会,跟父母住在一起。 从大城市回来后,胡雨霏整个人变了不少,头发染成栗棕色,发尾烫了卷,嘴唇上的裸色唇蜜在室内呈现出一种细碎的闪光,蓝衬衫加白裙,配蓝白条纹鞋,跟她高中的时候截然不同。 但可能我有点直男癌吧,总觉得她这种清纯的长相,还是黑色头发最适配。 就像方应琢这样…… 清清冷冷的一张面孔,与那头柔顺的黑色长发相得益彰……但我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想到方应琢?? “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我敷衍道:“凑合。” 胡雨霏没再说什么,视线跃过我,落到了我对面的方应琢身上。我看得很真切,几乎就在一瞬间,胡雨霏的眼睛亮了起来。 我不免又想到,刚才余红菱第一次见到方应琢的时候,也表现得很兴奋。 怎么,这种小白脸就这么招女生待见? 我在心里冷哼了一声。 在这时,方应琢的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我与胡雨霏之间尴尬的沉寂,他拿起手机,对我说:“我出去接个电话。” 方应琢走出饭馆接电话去了,刚好给胡雨霏创造出一个向我打听这人的机会。 胡雨霏立刻问我:“他是谁呀?” 我违心道:“一个朋友,最近来这住几天。” 其实也算不上朋友,顶多是房东与租客的关系。但我不想跟胡雨霏解释太多,只好这么说。 “以前怎么没见过。”胡雨霏说,“没想到你们关系竟然这么好……” 关系好吗?我暗自思忖,而后才意识到胡雨霏多半是看见了我帮方应琢擦嘴,才会这么觉得。 真是不巧,怎么偏偏看见的是这一幕?当初做那个动作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后知后觉地感到了一阵恶寒。 一定是被方应琢传染了。 还是与他保持距离比较好。 我说:“最近刚认识没多久。” “他有女朋友吗?” 闻言,我意味深长地看了胡雨霏一眼,“不知道,你自己去问。” 胡雨霏撇了撇嘴:“好吧。” 听见胡雨霏这么说,我的心里浮现起一股颇为异样的感受,不太是滋味,有点酸。 两个高中生谈恋爱,一下子就爱得死去活来那显然不可能,但我和胡雨霏之间也有一些值得怀念的回忆,我第一次来这家饭馆也是和胡雨霏一起,那天我们一人吃了碗米粉,又喝了两瓶汽水,我还记得她脸上的笑容很羞涩。 她也真心实意地对我说过,秦理,你和这里的人都不一样,你一定要走出去看看。 她向我提分手,应该也是认清了我与这里的人没什么不同。 所以她才会对方应琢感兴趣。 话音刚落,方应琢从门外回来了,回来的可真不是时候。胡雨霏不是忸怩的人,她看着方应琢,主动问道:“你好,我叫胡雨霏,是秦理的同学,怎么称呼你呀?” 第12章 “方应琢。应该的应,雕琢的琢。” “你的名字真好听。”胡雨霏笑笑,“可不可以加个联系方式?” 方应琢听出了胡雨霏的弦外之音,婉拒道:“抱歉,平时不太经常看社交软件。” 胡雨霏也没气馁,她又看了方应琢几眼,向我们道别:“先走啦,改天再聊。” 从饭馆出来、走回商店的路上,天空忽然开始落雨,不远处的山笼罩在一片濛濛雾色之中。 在粟水镇,每天下雨是家常便饭,如果哪天阳光灿烂才是件稀奇的事情。我出门没有带伞,反正这里离商店也不远,就算淋雨也淋不了多久。 方应琢走在我旁边,我再一次闻到了他身上那股清浅的佛手柑的味道。在此之前,我原以为只有女生身上才会有这种香气。 无论怎么看,方应琢都是个打破了我常规认知的人。 见到雨滴不断地砸下来,方应琢脱下身上穿的外套,遮挡在我和他的头顶上方。 霎时间,那股香气变得更加浓郁,是方应琢外套上残留的香水味。那件外套就像一层屏障,很薄,却彻底将我们二人与外界隔离开,搭建出了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雨势越来越急,可是似乎真的没有雨滴再落到我身上了。 方应琢比我高几厘米,肩膀宽且平直,遮雨的外套被他的双臂举得稳稳当当,我到底没能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问他:“方应琢,你身高多少?” “一米八七。”方应琢说。 我不出声了。不过,想想也是,方应琢每一餐都被人精心搭配过,一定很注重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再加上常常接触那些专属有钱人的运动项目,发育得好也是情理之中。像我这种饥一顿饱一顿的人,能长到一米八四才是奇迹。但我对外都说一米八五。 方应琢敏锐地察觉到了我的沉默,温和地笑道:“你才十八岁,还会长高的。” 借他吉言。那就先让我长到一米八七吧。 我心里想着长高的办法,没看脚下的路,一不留神踩进了一个小水坑中。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旁边的人笑了一声。那笑声很轻,几乎是一闪而过,但还是被我捕捉到了。 我不满地向旁边看去,方应琢果然被我抓了个现行,脸上的笑意已经敛去,唯独那双眼睛出卖了他。那双凤眼依旧微微弯起,眼下两道卧蚕,形状漂亮至极,这是我第一次直接与方应琢对视,我才发现他的眼睛这么多情。 “嗳,你看得出来吧,刚才那个女生喜欢你。”我对方应琢说,“你谈过恋爱吗?” “嗯,看得出来,我也婉拒了。”方应琢分别回答了两个问题,“没有恋爱过。” 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他父母对他那样无孔不入地监视,又怎么会允许方应琢随便拥有一个交往对象。 “以前家里管得严,”方应琢耐人寻味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但现在不一样,我跑出来了啊。” 作者有话说 不确定,怎么感觉有人话里有话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7章 方应琢的缺点 这场雨没下多久,急匆匆地开场,又潦草地收尾,当天下午就停了。 回到商店之后,我继续看店,而方应琢在雨停后拎着相机出了门,说准备在粟水镇拍一些照片。 我这才想起方应琢来粟水的任务之一就是拍毕设。昨天我无意中看到了方应琢的学生卡,他就读于r大新闻系,我以前也翻过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知道新闻系在r大的评级为a+,从学科方面来讲甚至超过了分数线更高的p大。 日落时分,方应琢才从外面归来。夏天昼长,将近晚上八点才堪堪天黑,方应琢进屋,我锁上大门,跟他一起上了二楼。 方应琢放下相机包,从另一个背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我适时地给他开了灯,方便他看得更清楚些。 方应琢将自己的领口向下扯了扯,从镜子中看到一大片醒目的绯红。 方应琢伸手碰了碰,叹气道:“山里的蚊虫好多啊……才出去一趟,感觉现在浑身上下全是蚊子包。” 我点头:“这边确实是这样。你这种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招蚊子喜欢。” 我看了看方应琢露出来的皮肤,断定就是被蚊子给叮的,没什么大事,只是会很痒——山里的蚊虫不仅多,还特别毒,叮出的包不仅又红又大,还会痒得人半夜睡不着。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我去给方应琢拿了一个巴掌大的小罐子,里面是深绿色的药膏,“你涂这个,能缓解不舒服。” 方应琢将信将疑地接过,拧开了盖子。 这是我与方应琢同居的第二天,他已经不再像昨晚那样羞赧,接受了自己正在与人共处一室的事实。也许方应琢真的很需要立刻涂药,他直接 月兑|下了他的上衣——好家伙,前前后后红了一片。 方应琢有些崩溃:“怎么穿着衣服还会被咬成这样?” 我没忍住,噗嗤一声乐了:“我也是第一次见有人这么惨。” 方应琢用指尖沾取了一部分药膏,涂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 然而后背上的地方多少会有一点费力,方应琢试探性地看向我,问道:“秦理,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我走近方应琢,方应琢的一切在我眼前一览无遗。他肤色浅,就连……常人会堆积色素的地方都要颜色浅些。 第13章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不偏不倚地注意到了这个,明明昨天让他别拘束的人是我,现在更束手束脚的那人竟然也是我。 好在方应琢只需要我帮他涂后背。 不然我真的要义正严辞地拒绝他! 方应琢转过身去,背对着我,“麻烦你了。” “小事。” 我没再多说什么,手指抹上一点药膏,找到方应琢后背上泛红的痕迹,轻轻地涂上去。 “啊,”因为我的触碰,方应琢竟然小幅度地抖了一下,“好痒……” “抹完就不痒了。”我说,“很快就好。” 微凉的药膏逐渐在我的指尖融化,而方应琢的肌肤同样带着一股凉意,没有被夏日的暑气沾上半分。中间那道深深的背沟将 身区 体一分为二,一半隐匿在昏暗中,一半暴|露在光线下。 说来还真是难以置信,我昨夜不过是无意一瞥,看见了方应琢的后背,今天就变成了亲自确认手感,如我想象中的一致,光滑、细腻。 方应琢的感受与我截然相反,他的声音那么轻,“秦理,你的手好热啊。” 尽管他背对着我,我却好像已经想象出了他的表情。他也许微微皱起了眉,会显得比大多数时候生动一些。 “因为我体温高吧。”我回答他,“也许是你体温太低了也说不定。” 涂药终于结束了。方应琢换上居家服,而我去了盥洗室冲凉。明明早晨已经冲凉过一次,一整天下来也没出汗,这时候做这个举动显得有些多此一举。 可我现在格外不想与方应琢共处一室,只好换个房间了。真是好笑,这本来是我的家,怎么就变成了我避着他? 就在我将肥皂涂满全身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一个双手不便的人都能轻轻松松够到自己的后背,方应琢一个手长脚长的大男人有什么做不到的,我也不是没被蚊子咬过后背,涂药一向都是自己来,方应琢到底怎么回事? 胡思乱想了一通,也没什么头绪,毕竟我又不会真的去质问他。 随即,我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比刚才的问题严重百倍千倍—— 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慢慢抬起了头。 竟然还有愈发精神抖擞的趋势…… 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概率,绝对不亚于出门买彩票中了一千万大奖。一直以来,我甚至以为我那里有什么障碍…… 额头抵在墙壁上,我低声爆了句粗。 该死。 幸好这种异样的感觉没有持续太久,我堪称手忙脚乱地洗完了澡,回到卧室,又险些同手同脚地爬上上铺。 方应琢正坐在下铺写日记。这年头用纸笔写东西的人已经不多见,方应琢还要更老派,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我大致辨认出他的字体,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做了些改动,很美观。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泄情绪的方式。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情。在社交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点击一下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 衤果 奔有什么区别? 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高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 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道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部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每当红姐收到来信,她会转告我,我就去旅馆的空房间里写回信,装好,再拜托红姐寄回去。 可惜我们之间的结局并不好,连带着令我对使用纸笔记录也深恶痛绝。 不仅如此,我对方应琢的厌恶有一部分也是对非北的恨屋及乌。 非北与方应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见到方应琢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对方。 也许我把对非北不可名状的谴责一并投射到了方应琢身上。 这样不客观,但我没办法控制。 一边这样想着,我再次看向方应琢的字——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方应琢字敛,非北则锋芒毕露。二者差别很大,但都比我这狗爬一样的字好看就是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声,家在首都的r大学生没有一千也有五百,我又怎么能仅靠这一信息断定方应琢是不是非北,更何况他们的字迹也不一样。 方应琢写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另一个人观察。我用手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方应琢的后颈处。方应琢垂着头,清晰可见一节一节凸起的颈椎骨,头发散在脖颈两旁,发梢或许还残留着洗发水的味道。 第14章 房间里灯光昏黄,只听得见写字的声音。 然而,一声消息提示音打破了这份静谧,方应琢的思绪骤然被打断,笔尖墨水在纸面上划下一道不和谐的黑色痕迹。 方应琢拿起手机,打开微信页面。他把手机字体设置得很大,偏偏我从小到大就没近视过,白底黑字,把那条突兀的消息看得一清二楚。 [唐皓源:方应琢,既然你也喜欢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试着接受我?] 什么? 我维持不住方才的镇定,下意识地换了个姿势掩盖撞破别人秘密的局促,结果连带着上下铺都摇晃了一下,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 嘎吱—— 我顿时心里一惊。方应琢当然也听见了上铺传来的响动,向头顶上方看去,在这之前,我赶紧倒在床铺上,发挥出毕生演技,佯装只是睡觉时翻了个身。 方应琢那么单纯,不知道会不会怀疑。 我闭着眼睛,一只手却紧紧攥住了旁边的被子,脑子被看到的那句话牢牢占据。 ……方应琢喜欢男人? 在信息闭塞、思想封建的山区,同|性|恋是个太过惊世骇俗的概念,与精神疾病划等号。我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对于这类群体也没有半分好感,反而极其厌恶。 一想到刚才还帮他涂药膏,我就泛起一阵强烈的恶心。 中|guo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想到同|性|恋,就想到两个构造一模一样的身体相互 纟丩 缠,实在令人作呕。 直至深更半夜,我却迟迟无法入睡。我的心脏狂跳起来,一边对这一秘密感到难以言喻的震惊与嫌恶,一边又难以自控地感到了一股异样的、扭曲的窃喜。 我想,我终于发现了方应琢的缺点。 这一发现不亚于无双美玉出现裂缝,传世丹青溅上墨汁,珍馐美馔落上苍蝇。 看起来那样完美的方应琢……竟然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作者有话说 兄弟就是兄弟呀。。。兄弟是不可以变成妻子的,变成妻子了你就再也不能坦率地拍拍兄弟的肩膀再和他一起仗剑走天涯了。。如果变成妻子了你们就只能在夜晚一起缩在被子里再钻进浴望与爱的温床了。。所以兄弟只能是妻子。。哦不。。。我是说。。所以妻子只能是兄弟。。抱歉。。我是说。。兄弟。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8章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直到深黑的夜幕渐渐析出亮光,我才勉强睡着。 然而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 得益于今晚这个惊世骇俗的发现,这一宿我没再梦到秦志勇。取而代之的却是另一个缠绕我多年的梦魇。 那年是高一下学期,我经历了文理分科,来到了理科班。当时我不堪忍受秦志勇的家暴,准备从走读转为住校,这种事情需要班主任签字,于是,在一天放学后,我去了班主任的办公室。 新的班主任叫周敦行,教数学,是个去年刚来粟水支教的老师,人很儒雅。学生之间偶尔也会聊些八卦,说周老师条件这么好,快三十岁了还单身,有些不合理。 傍晚,我走到数学组老师的办公室门口,发现周老师的位置没人,但他的包还放在座位上,显然是还没有离开学校。旁边另一个班的老师认出了我是谁,主动与我聊天:“你就是秦理吧?上次月考年级第一那个学生。我还看了你的成绩单和卷子呢,690分,真厉害。” 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乖乖打招呼:“老师好。” “老师,您知道周老师去哪了吗?我想找他签个字。”我随口问道。 “周老师啊,刚才还在食堂那边见过他。” “好,谢谢您。” 我向老师道了谢,准备去食堂那边看看。就算找不到周敦行,正好还能吃顿晚饭。 天色一点一点地黯淡下来,我走进食堂,发现卖饭的窗口已经打烊了,只有零星几个人在扫地,不见周老师的身影。 粟水中学的面积一共巴掌大,逛完整个学校都不需要五分钟。食堂旁边是小树林,里面有间器材室,用来堆放一些杂物。 平日里鲜少有人踏足这里,器材室的门年久失修,门锁不牢固,一阵夜风吹过,把那扇门轻轻吹开了一条缝。 我站在一棵树后,从那道门缝中间看过去,竟然看到了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的一幕。 周敦行把一个男生按在地上,ku带散开,xia|身不断耸dong着。 我看不清另一人的面容,只能听到对方断断续续的哭喊,声音嘶哑至极,显然是已经反抗挣扎过很久。 周敦行死死捂住了男生的嘴,让对方发不出声音。 哭喊又变成了低声的呜咽。 我扶着树干,产生了一股呕吐的冲动,又因为晚上没吃饭,吐不出任何东西,只能剧烈地干呕。 情急之下,我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胆子,捡起脚边的一颗小石子,朝那扇门砸去。 这一下砸中了。 小石子砸到门板上,发出咚的一声响,声音在荒凉的夜里格外清晰。 周敦行瞬间警觉地抬起头,“谁在那边?!” 我见周敦行提起了裤子,似乎是想要立刻出门查看外面的异样。眼看情况不对,我及时地赶在周敦行发现之前拔腿就跑。 尽管那日我全身而退,那幅画面却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第15章 兽浴泯灭人性,把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变成一条只会发晴jiao|gou的野狗。 第二天,周敦行把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中,“秦理,听薛老师说你昨天在找我,有什么事吗?” 不过时隔一天,我的三观发生了堪称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也彻底放弃了住校的念头——我宁愿在家里被秦志勇揍死,也不想在学校里多停留哪怕一秒钟。 一想到此时此刻我还与周敦行呼吸着同一间屋子的空气,那股反胃的感觉就又一次涌现出来,令我变得面色煞白。 情急之下,我临时编了个理由:“昨天看到一道不会的题想问问老师,结果回家之后自己解开了。” “这样啊。”周敦行点了点头。隔着一层眼镜镜片,我很难辨认出周敦行的真实情绪到底是什么,他再次开口,缓缓道,“秦理,你是个很难得的好苗子。老师念了二十多年书,都很少见到像你这么聪明的学生。” 如果放在以前,我会把这句话看作是师长的肯定,再加上数学是我最喜欢的科目,来自数学老师的表扬更是会被我感激地记在心里。而现在,再一结合周敦行的性取向来看,这句话简直令我汗毛倒竖,整个后背布满了冷汗。 自那之后,每当我想给自己做点手活的时候,总会不合时宜地想到树林那一天,那里也就不争气地瘫软下去。 再后来,无论外界怎么刺激它,那里都趋近于一点反应也没有。 第二天清早醒来之后,我眼下的黑眼圈果然更深了。 不仅如此,我的脑子依旧乱得像一锅浆糊——谁能想到和我共处一室的人也是个变态? 商店从早晨开始一整天的营业,我没精打采地趴在桌前,准备补个觉。 方应琢也下楼了,坐在一旁,正在看相机里昨天拍的照片。闭眼之前,我对方应琢说:“有人来就叫我一声。” 大约眯了十分钟,我就被方应琢叫醒:“秦理,你同学来了。” 同学?哪个同学? 还没等我睁开眼睛,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早上好呀。” 原来是胡雨霏。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跟你分手的前女友突然出现在你的店里,显然是为了店里另一个人来的。 她也向方应琢打了招呼,方应琢礼貌地回应:“早上好。” 胡雨霏的注意力果然在方应琢身上,她看到方应琢手里拿着相机,为了找话题,就说:“你会拍照啊。” 方应琢毕竟昨天婉拒过她,此时的态度谈不上热情,但自身教养也不允许他太冷漠,“平时拍着玩玩,算是个人爱好。” “那我能看看你拍的照片吗?” “嗯,好的。” 于是胡雨霏就靠近了一些,缩短了自己与方应琢之间的距离,两个人看起来颇为亲密。 如果放在昨天,我一定会对自己看到的画面嗤之以鼻——可现在不一样了,我已经知道了方应琢的秘密。 我不禁幸灾乐祸地想,胡雨霏现在做的这些事不过是无用功,方应琢喜欢男人,就算胡雨霏使出浑身解数,他也不会喜欢她。 如果胡雨霏知道了这件事情会怎么样?恐怕会对方应琢避之不及吧。 “哇,这张照片好漂亮啊,是倚日山那边吧?”胡雨霏看得很认真,一边对方应琢的照片发出赞叹,“平时用眼睛看还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在相机里的效果真的很不一样。” 听到胡雨霏这番见解,方应琢的唇边浮起浅浅的笑意:“这也是我喜欢拍照的原因。无论美化还是丑化,相机里的世界总是与现实有所出入,用这种不一样的视角探索世界和记录生活,我觉得很有趣。” 眼见这两人一唱一和,大有高山流水觅知音之势,我预测胡雨霏的下一句话一定是“那你能教我拍照吗?”,而方应琢是个不擅拒绝的人,恐怕真的会乖乖应答。 我正好也不想睡了,当即从椅子上起身,走到方应琢身边,对他说:“你不是要采风吗?今天我带你出去转转吧。” 闻言,胡雨霏狠狠一翻白眼,扭头走了。 吸取了昨天挨浇的经验,我拎上一把雨伞,以备不时之需,然后带着方应琢走出商店的门。 其实刚才我不过是随口一说,根本不知道带方应琢去哪转转。更何况粟水镇这么小,方应琢昨天应该已经看了七七八八。 当一间屋子有三个人的时候,场面固然尴尬,可现在变成只有我与方应琢,好像也没好到哪儿去。 我的思绪依旧乱糟糟的,一会儿想到方应琢的秘密,一会儿又想到周敦行强迫男学生,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周敦行这个禽兽今年年初当选粟水中学的校长,被周敦行伤害过的那个男生,却选择跳下悬崖结束自己的生命。 小树林那夜,我并不知道那男生是谁,只是后来发现班里有个叫严小禾的男生开始频繁地请病假,一次就是两三天,而在那两三天中,周敦行也总会有一天不在学校。这个巧合让我心中渐渐有了推断。 严小禾容貌清秀,身型瘦弱,素来沉默寡言,在班级里存在感很低,我与他同学一场,几乎一句话都没讲过。 也正是因为严小禾是个透明人,就连他的死讯也没有在班级里掀起多么大的波澜,周敦行这个杀人凶手对学生们说,严小禾自尽是因为抑郁症,他还借机开了一场班会,为大家科普常见的心理疾病,呼吁学生们在课业之余多多关注心理健康。 第16章 他在台上侃侃而谈,我在台下如坐针毡,最后实在忍受不住,从后门跑出了教室,冲去卫生间里不住干呕。 我明白,有些事情无法一概而论,方应琢不会做出周敦行那样的事,然而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对同性恋这一群体早已产生了从生理到心理的双重厌恶。 偏见已经形成,没那么容易改变。 况且我从小到大喜欢过的都是女人,本来也跟这些家伙不是一路人。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今天我有意与方应琢保持距离。我们明明并排走在路上,中间却有近一米宽的距离,显得有些奇怪。 方应琢似乎觉察出了我的冷落,但他什么也没说。 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已经走到了粟水中学的门口。我不过离开校园三个月,却已经有了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粟水中学的门口张贴着本年高考考生的成绩,胡雨霏作为第一名,照片放在最前面,榜单上没有我这种落榜考生的名字。 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我索性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导游,给方应琢介绍:“这是粟水中学,一共两栋教学楼,分别是初中部和高中部,我的高中就是在这念的。” 方应琢站在大门外,向校园里面看了看,“好像环境还不错?” “嗯。”我解释道,“这几年每年会有两三名城里来的支教老师,他们会帮学校申请资金,用来翻修校园和购买学习用品。” 早些年,粟水中学的操场是沙地,厕所是旱厕,条件异常艰苦,近几年才渐渐形成规模。 周敦行就曾在班里设置过一个图书角,里面放着他买来的课外书,包含古今中外,学生随时可以借阅,每一本我都看过不止一次,我没有网络可以使用,看书和写信是我仅有的放松方式。 方应琢打开相机,拍了几张粟水中学门口的照片。 “其实我也考虑过来粟水支教,”方应琢说,“但我们学校没有对应的项目,支教地区是一些西北的乡镇,离这里太远了。” 方应琢对粟水还真是执着。我又想到他说过来这里的目的,一个是拍毕设,另一个是找人。 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找到那个想见的人。 作者有话说 儿童节快乐宝子们!!下一更在6.4,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9章 教教我 方应琢的视线落在了门口张贴的成绩单上。我们高中一个年级三百人左右,能上专科就会被张贴出来,上本科的更是寥寥无几,方应琢一会儿就看完了,没有看见“秦理”这个名字出现在哪。 我看着方应琢的表情,猜他难免会好奇我考上了什么学校,但他的礼貌令他没有问出口。 我当然不会主动向他解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让他猜去吧。 或者,也许这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也许方应琢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我只是一个社会混混,不上大学也正常。 我们没有聊这个话题,方应琢又问了我一些关于粟水中学的其他问题,我也一一回答了他。 就在这时,我听见一阵巨大的摩托轰鸣声,隔着十几米的距离,我认出车上的人是赵庆。赵庆也念过粟水中学,我们二人一直不对盘,后来他被开除学籍,成了一个如假包换货真价实的社会混混。 我这人向来秉持一个观念,那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赵庆不一样,他在粟水中学有一帮自己的小团体,与校外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也有勾结,时常恃强凌弱,但凡是他看不顺眼的人,在粟水的日子就不会好过。而我很不幸就是其中之一。 起初,赵庆看我不顺眼,是因为我在高中阶段才来到粟水中学,让赵庆隐隐产生一种领地被侵犯的危机感,他不待见外来物种,存心敲打敲打,但还没到想要斩草除根的地步。 每当我们在学校里遇见,他会跟旁边的小弟一起高声阴阳怪气,或者让手里的篮球故意不偏不倚地砸过来,但大体上对我的生活没造成什么影响。 班里的人见赵庆厌恶我,又怕得罪赵庆这种地痞流氓,也渐渐疏远了跟我的关系。 说实话,从小到大我一直不合群,因为我觉得这里的大多数人很蠢,我满心想的都是怎么从山里离开,自然也就不在意井底之蛙如何看待我。 我与他关系进一步恶化的导火索是一个姑娘。对方是年组里挺漂亮的一个女孩,赵庆一直追求她,然而对方根本就没那个意思。后来,我与她在一次升旗仪式中做搭档,她不过在下台后与我多说了几句话,赵庆便一心认定我要挖他墙角——就这么一件小事,让事态一下子变得严重起来。 自那之后,我书包里的作业本和试卷常常莫名其妙地被人撕碎,桌肚里出现被开膛破肚的死老鼠,放学路上也会被人围堵,运气好的时候我能逃掉,运气不好的时候就会挨揍。 既然已经到了这个份上,我自然没有继续忍气吞声的道理。不过赵庆那边人手多,我一个人还不足以以一敌众,因此我想出了一个剑走偏锋的办法。 那段时间里,我每天揣着一把折叠水果刀上学,小巧的体积便于携带、不易被发现,锋利的刀刃能够令我自保,是一件衬手的工具。 据我观察,赵庆在傍晚的一段时间内喜欢去职工卫生间独自吸烟,而我终于找准了一个时机,在他独自一人时进入卫生间,锁上了房门。 第17章 赵庆看到了我,脸上先是有一瞬间的诧异,随即又露出一个洋洋自得的冷笑:“秦理,真是没想到啊,你好大的胆子。” 在他心中,我闯入这个房间,无异于老鼠踩到捕鼠器,正好给了他一个狠狠修理我的机会。 这些年,赵庆对别人呼来喝去惯了,鲜少亲自动手,论起一对一打架,我除了目前打不过秦志勇以外,还没见过谁是我的对手。 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也印证了我的猜想——我出手更快,趁赵庆来不及防备,一把将其按倒在地。 “操!”赵庆骂了一句,嘴里的烟掉落在地上。 我一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则捡起地上那支还没有熄灭的烟,将烟头直接按在了赵庆的手背。 皮肉一瞬间被烫伤,留下一道鲜红的烫痕,赵庆瞬间感到一阵尖锐的疼痛,发出一声扭曲又难听的尖叫,“秦理,算你有种,你他妈死定了……” “你好好看清楚,该死的是谁,”水果刀的刀刃对准了赵庆的颈动脉,我语气冷静,吐字清晰,“别再来找我麻烦。” 那天,赵庆被吓得小便失禁,经此一役,他的确消停了一阵子。再后来,他因聚众赌博被粟水中学开除,我有一段时间没再见过他,听说他去县城打工了。 而现在赵庆重新回到粟水镇,还得知我在这几个月内手指骨折、高考落榜、父亲离世,他心里别提有多痛快,又恢复了从前那股嚣张的气焰,总想有事没事找点茬。 没想到今天刚好碰上这个杂种,真是冤家路窄。 赵庆的摩托车在我和方应琢面前停下,他没有跟我讲话,而是看向了我旁边的方应琢:“喂,听说你最近在秦理那儿住啊。” 赵庆能知道这个消息,我并不意外。 在粟水镇,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秘密。一点芝麻蒜皮大的小事,都能不出三天传遍整个镇子。也许只是余红菱的随口一提,又或许是诊所王大夫、胡雨霏、别的什么人,但这已经不重要,总之人人都知道最近镇上来了个长得白净的大学生,目前住在我家。 方应琢戒备地看了赵庆一眼,没说话。 鉴于方应琢在场,我不好对着赵庆直接发作,本想拉着方应琢直接离开,不料赵庆却不依不饶,驱车再次停在方应琢面前,继续胡扯:“你知不知道,秦理那家商店风水不好,当年出过凶杀案,才被秦理他老汉儿低价盘下来的,你在那儿住,当心阴气太重。哦对了,秦理本身也克别人,他奶就被他克死了,他还亲手杀了他老汉儿,我劝你也留意一点。” 谣言,也就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你甚至都不知道这是怎么传开的,然而经过一番添油加醋、以讹传讹之后,你就会得到一个跟事实南辕北辙的新故事。 商店以前出没出过人命我不知道,但秦志勇的死,的确跟我没半毛钱关系。 在我高考结束后,躲债跑路的秦志勇想要悄悄回到粟水,结果他乘坐的大巴车遇到山体滑坡,车子被山上的碎石砸中,一车人全部遇难。 这种事情在山区不少见,秦志勇一辈子作恶多端,终于等来了他的现世报。 只是死得太便宜他,车上的其他人又何其无辜。 我巴不得是赵庆说的那样——是我亲手杀了秦志勇。为此,我不是没有想过该怎么行动,既然他嗜酒,我就跟他喝酒、把他灌醉,再骗他我自己还有一笔钱,能还清他欠的一屁股债,只不过埋在悬崖旁的树下,再带他去挖,趁他醉醺醺神智不清的时候,我就把他推下去。届时,他粉身碎骨,死无对证,不会有任何人发现。就算搭上我自己的一条命、我们双双坠崖,他秦志勇也别想有命活。 可惜没能亲自实施这个计划,也许这就是恶人自有天收。那些讨债的人得知了秦志勇的死讯,又见我前途被毁,就把秦志勇欠的债一笔勾销,没再来找我的麻烦。 可是那又如何呢。一切都回不去了。 “赵庆,当年没一刀把你捅死是我不对,”我沉声警告道,“照你说的,我背了这么多条命案,现在也无所谓再多一条。” 赵庆此番只想进行言语的挑衅,没打算动手,他朝地上吐了口唾沫,骑着摩托扬长而去。 先后经历了知道方应琢是gay,梦见禽兽周敦行,胡雨霏登门拜访,现在又来一个碍眼至极的赵庆,我的心情烂到极点,脑子里像是有成百上千的人同时开口说话,乱糟糟,闹哄哄,吵得我的头快要炸开了。 别吵了,都去死吧!这样的想法占据了我的脑子,心脏也疯狂跳动起来,像脱轨的列车一样失控,过高的心率让我的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与此同时,我也像溺水的人一样呼吸不畅,过分杂乱无章的情绪急需找到一个出口,我再也忍不下去,用力地踹了一脚路边的垃圾桶。 垃圾桶剧烈地晃动了两下,险些晃出里边的垃圾,我用发抖的手摸向衣服口袋,从烟盒里取出一支烟,尝试着点了两次才点着。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完全把它当做一种情绪的镇定剂。我没去看旁边的方应琢,直接对他说:“你自己随便转转吧,我先走了。” 我快步离开,只想找个空无一人的地方自己静一静,可是没走出多久,我就听到后面有别人的脚步声,不远不近,不紧不慢,持续地跟着我。 我回头一看,是方应琢。 第18章 他是没听懂我刚才说的话吗?为什么还要来打扰我?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厌烦他,怒不可遏地朝他吼道:“不是告诉过你吗?离我远点!” 方应琢站定了,面对我的怒火,他的表现也很平静。 他平静地看着我,平静地承受了我的怒火。 看着那双明亮清润的眼睛,我没能说出那句“滚”。 我们四目相对,彼此沉默了片刻。 等我发泄完毕,一阵突然刮起的风拂过方应琢垂下来的发丝,他轻轻地将那缕头发别到耳后,优雅的姿态像在青瓷花器中插一支洋牡丹。 而后,方应琢看了看我手里的烟,在这时开口,说出一句令我倍感意外的话。 “秦理,可以教我吸烟吗?” 作者有话说 终于要申榜了,可不可以再来一波海星支持一下我们兔理呢!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0章 烟吻 我第一次抽烟是在十六岁,背着秦志勇拆开了自家店里的一包红利群。我见秦志勇总抽这个牌子,也不知道好坏,耳濡目染之下就想试试。 烟头被点燃,另一端塞进嘴里,我将信将疑地吸了口气,然而利群的冲劲儿实在太大,第一口就给我呛得不行,在快要燃到烟屁股的时候,这股烟还会呛到我的眼睛鼻子,难受得很。因此我没能完整地抽完人生第一支烟。那时候我意识到人们说得没错,烟果然不是个好东西。 可我还是莫名其妙地进行了第二次尝试,没什么特殊的原因,生活中的焦虑总是如影随形,又诚实地反应在身体层面,每当产生这种症状,我就会通过啃指甲发泄,指甲总有咬秃的时候,我就又一次想到了烟。 还是红利群。 可能因为我这人就是一头倔驴,旁人若是觉得什么东西不合心意 ,恐怕就不再碰了,或是换个好抽的牌子,就我偏偏不见棺材不落泪,哪怕已经栽过一次跟头,不再栽一次也绝不罢休。 第二次有了心理准备,体验比第一回稍好些。 那时的我还不懂抽烟要过肺,烟一到嘴就急急地呼出来,后来才渐渐地无师自通。 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有人一本正经地说想学吸烟。 我站在原地愣了几秒钟,短暂地将方才那阵剧烈的愠怒抛之脑后——因为我被方应琢逗笑了。 尤其这句话是从方应琢嘴里说出来的,显得更加违和。 我笑得连眼泪都挤出了两滴。 我抬手拭掉眼角的泪滴,心情莫名地变好了一点。 短暂的失语之后,我没有回答方应琢的请求,而是选择转移话题,“回家吧。” 方应琢问:“一起?” “嗯。” 一路上,方应琢不发一语。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在想吸烟的事。我原本以为他这种乖小孩看见有人抽烟会及时制止,毕竟他都不让我啃指甲,真是搞不懂方应琢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 我们重新回到商店里。我打开大门,从货架上取下一瓶罐装旺仔牛奶,单手打开拉环,递给方应琢:“给,你还是喝这个吧,少学那些乱七八糟的。不适合你。” 方应琢轻轻地皱了下眉,不情不愿地接过旺仔牛奶,似乎觉得我在哄小孩。 方应琢喝了一小口旺仔,又问:“什么是适合我的?” 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他,然后不假思索地回答:“就琴棋书画之类的啊。” “我父母也是这种想法。但你明明说过,每个人都有做坏小孩的权利,”方应琢看着我,认真地解释道,“当然,我不是指抽烟就是坏、不抽烟就是好,我只是……想做以前没有做过的事。” 他这么一说,我好像懂了。 方应琢家教森严,尽管他能接触到的事情远高于普通人的眼界,同时也是隐形的局限,因为那些事情与方应琢本人的意愿没关系。不谙世事的小兔子想变坏,自然而然地就会想到烟,想到酒,想到性。 在粟水,或者说在这片山里,这些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男人整日喝酒打牌,游手好闲,夜里乱搞,家务活都是女人在干。这地方从里到外都烂透了。 而我眼前的方应琢,在条条框框中活了二十几年,连“变坏”还需要人教。 心里有个声音在不断地越变越大——既然这是方应琢自己的想法,那我何乐而不为呢?我不是最厌恶方应琢那层完美的外壳吗? 打碎它就好了。我想。 越是美好的东西,人就越想看它被毁坏的模样。遑论方应琢还是我本来就反感的同性恋,我更不需要有任何心理负担。 你不想吗?心里那道声音继续问,如同逼迫我抵押灵魂的梅菲斯特,持续地盘问,秦理,你不想让方应琢变得和你一样狼狈不堪吗? 我心思一动,暗自捏了捏拳头。既然如此,就让方应琢在粟水吃点苦头和教训也好。 “那好吧。”我说,“我教你。” 话音刚落,屋子里的灯泡苟延残喘地闪了两下,突然灭了。房间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 停电了? 屋外是阴天,室内光线很差,停电后即便是下午也像深夜一样伸手不见五指。 我的夜视能力极差,此时此刻看不见任何东西,突如其来的黑暗难免令人感到恐慌,我不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后背撞上货架,撞倒了商品,几包薯片相继掉在地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第19章 “怎么了?”方应琢听见了我这边制造出来的动静,帮我把那几包薯片捡起来,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方应琢向我的方位走过来,同样看不太清周围的情况,用一只手摸索着。我隐约闻见了他身上那股淡淡的佛手柑香气,意识到我们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下一刻,他的手指触碰到了我的手臂。 “秦理,你在发抖……”我看不到方应琢的表情,只能通过他的语气辨认出他稍显意外,“你怕黑吗?” 自从陷入黑暗后,我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和情绪都失去了控制,像是一种强烈的濒死感,心悸,胸痛,止不住地颤抖,冷汗爬满了全身。 与其说是怕黑,不如说是怕黑暗的、密闭的空间。 其实以前是不会这样的,自从被绑架到小仓库折断手指那天起,才有了这些症状。 慌乱之中,有一只手搭在了我的手上。方应琢张开手臂,带有试探性的一点一点地将我揽进他的怀里,让我的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 方应琢身上的那股气息变得浓郁了一些,从他耳后的地方传来。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嗅了一下。 如果是在我清醒的时候,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推开他,让他别碰我,可是在当下……我做不到。 “别怕,我在呢。”方应琢的声音很轻,“你知道吗,其实我和你刚好相反,我很喜欢灯暗下去的时候,因为我觉得只有在黑暗里才会自由一些,没有人监视我,我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方应琢的手伸进我的衣服口袋,取出利群烟盒与打火机,烟盒里边还剩下两支烟,方应琢拿出一根,塞进我的嘴里,又打开打火机,慢慢地靠近,将那支烟点燃。 那一点橙色的火光亮在黑夜里,借着这一点点亮光,我看见方应琢的眼睛,那双眼睛总像含着笑意,目光总是很柔软。 最后一支烟也被方应琢取出了。 他将烟含|在自己的双唇间,用我的烟来借火,两支烟的烟头相触碰,静静地燃烧起来。 这个时候,方应琢低声开口:“秦理,接下来该怎么做?” 我的大脑混沌,思绪混乱,我在做什么,怎么做,在这时都已经变得不重要,那就顺其自然吧……我对方应琢说:“用舌尖顶住你的上颚。” “然后正常地呼吸,吸气,把烟像空气一样吸进你的肺里,但注意不要太多。” 在黑暗中,我只能依靠方应琢的气息判断方应琢的动作,听见他在按照我说的做,我继续开口:“你可能有想咳嗽的感觉,这时候就停止吸气,慢慢地吐出嘴里的烟……” “咳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骤然响起,方应琢果然被呛到了。 方应琢缓了好一会儿,“喉咙好难受啊。” 我笑了:“第一次是会这样。” 我猜,方应琢这时候一定又在蹙眉。 他自己恐怕还不知道,他在脸皱起来的时候会显得更可爱一些。 这样的反应固然有趣,可是当人的感官被黑暗无限放大之后,我突然觉得这还远远不够。 我想看到方应琢的更多反应。难堪的,仓惶的,受窘的…… 有的念头一旦产生,就会像野火燎原一样迅速扩散,再也压制不住。 心里那道声音突然开始煽风点火、蓄意挑拨——试试吧,既然停电本身就是个意外,那么在意外的时候做出意外的事,又怎么能算作是出格? 就在这时,我对方应琢说:“方应琢,其实还有一种办法。” “什么?” “就是这样……” 我与他凑得更近,低头吸一口烟,一只手突然捏住他的下颌,用了些力度,刚好让他无法挣脱。 双唇几乎快要贴在一起,我将这口烟渡进方应琢的嘴里,浓郁的烟草味不容反抗地灌满他的口腔。 顷刻间,方应琢更加剧烈地咳嗽起来。不知道该说巧还是不巧,室内的灯在这时倏地亮起,方应琢的惊慌失措被我尽收眼底。 方应琢的手臂依旧维持着刚才抱住我的姿势,僵在半空,可他的呼吸却变得急促,连带着胸腔微微颤动,那阵剧烈的咳嗽让方应琢掉了生理眼泪,他的头发散乱,眼睛隐约可见水光,看向我的目光也是湿漉漉的。 方应琢以前也不是没有害羞过,那次只是耳尖泛粉,这次蔓延到了整张脸庞,没有了黑暗作为遮掩,坦率地显露在灯光下。 他下意识地开口,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秦理……” 他这副脆弱的样子,我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 像是被我欺负了一样。 那股隐隐兴奋的感觉使我意识到,也许我真的找到了新的乐子。 作者有话说 在新干线上发出的一章……这回存稿是真的没了!最近都在外边没法码字,更新不太稳定,非常抱歉t^t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1章 蓬蒿 第二天一早,方应琢带着相机独自去了粟水中学。自从昨天我带他去校门口转了一圈之后,方应琢觉得学校里可以拍到不少素材,准备自己再去看一看。 过了中午十二点,粟水中学上午的四节课结束,学生们回宿舍短暂地午休,方应琢也回到了商店。 午饭是我自己下厨,距离我上次开火做饭已经过了有一阵子,以至于每个步骤略显生疏,不像以前那么利索。 第20章 既然方应琢也能吃辣,我就无需再考虑做饭口味的问题,直接做自己爱吃的菜就可以。 方应琢没下过厨,我就让他站在一旁打下手,帮着洗菜切菜。他把切好的菜盛在盘子里,拿给我看,刀工还是稀烂。 我看着盘子里的菜,沉默了好一会儿。 方应琢一向擅于察言观色,当即看出了我的欲言又止,他又看了看手中的盘子,问道:“要不然我再去加工一下?” “……算了。切得不好看又不影响味道。” 我无意中看见了方应琢手指上的伤口,应该是刚才切菜时被刀划伤的。细细的一道,向外渗出了两滴血珠。 我去另一个房间的抽屉里拿了创可贴递给方应琢。找这个东西还费了我一番功夫——我身上小伤不断,人又活得糙,那些伤口基本只是草草处理,也不在乎到底什么时候愈合。 不过,方应琢这种从城里来的细皮嫩肉的小少爷,我还是区别对待一下吧。 我把创可贴递给方应琢,不禁在心里想,看来我又找到了一条方应琢的缺点——笨手笨脚,生活技能基本没有。不过这些事情也不用方应琢亲自操心就是了。 这天中午,我一共做了两道菜,豌豆尖炒肉和干煸四季豆,都按照自己的喜好加了花椒粉和干辣椒。 炒菜的时候方应琢帮不上什么忙,我也不敢再让他添乱,于是他主动地把煮好的米饭盛出来,装在两个碗里。 锅里的白气飘散出来,使方应琢的面孔变得柔和又模糊,我隔着这一层白雾看向他的脸,影影绰绰,心中陡然升起一个怪异的想法。 家是这样的吗? 厨房里的烟火气,热气腾腾的饭菜,以及……一个能跟你一起吃饭的人。 几乎就要下一秒,这样的念头又被我干脆利落地打消。 “家”于我而言,本就是虚无缥缈的概念,我独来独往惯了,早已经适应一个人的生活,也怕麻烦,更没有兴趣与其他人建立太过紧密的联系。 方应琢不过是一个租客,我们两个连朋友都算不上,充其量是两条不会相交的线,即便某一刻靠近、使我产生了错觉,但也只是短暂的一瞬间。 我们在桌前坐下,方应琢夹了一筷子四季豆,夸赞道:“很好吃,一点也不输外面的餐馆。你好厉害呀。” 方应琢的赞赏总是很简单,没那么多花里胡哨的词,但我听着还算受用。我笑笑:“那你就多吃点。” 第一碗吃完后,方应琢又去盛了一碗饭。还真是听话的乖宝宝。 尽管上次带他吃凉面就发现了他胃口很好,但看着方应琢拿饭勺把碗里的米饭压实的样子,还是让我忍不住有些想笑。 我在夏天的胃口一向不算太好,通常吃到七八分饱就停止。我起身把自己的碗筷泡进池水里,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又重新坐回桌前。 “你今天在学校里都去哪儿了?”我随口问方应琢。 “教学楼,”方应琢说,“采访了几位老师和学生,大家都很配合。” “可能觉得比较新鲜吧。” 方应琢继续道:“我还去了你以前的班级。” 听到这里,我喝水的动作一顿,白开水在玻璃杯里晃了一下,溅出几滴水珠,暴露了我的心慌意乱。 我沉默片刻,发出一声没什么意义的音节:“嗯?” 方应琢:“教学楼走廊里有往届学生的模考成绩,我看到有你的名字和照片,了解到你以前在三班。”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粟水中学会在每次大考后公示学生成绩单,我的名字一直在第一行第一列,被方应琢看到也不奇怪。 但是方应琢忽然提起这个话题,总让我觉得还有什么话等在后面。 我一掀眼皮,再次用单音节回应他:“哦。” 方应琢察言观色的本领仿佛在这时失了效,看不出我对谈论这件事的兴致不高,反而图穷匕见,直白地问道:“秦理,你没有报考大学吗?” 果然……方应琢是想问这个。 手指在杯壁上摩挲了几下,我看向他的目光意味不明,终于爽快地承认:“对。” 闻言,方应琢看向我,可我没有与他对视,视线落在桌子的边缘。方应琢追问:“为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我们两人站在校门口看高考光荣榜,我还想过方应琢会不会说点什么,然而方应琢真的开了这个口,我反而本能地选择了避而不谈。 这件事情与紧紧缠绕我几个月的梦魇一样,变成了心口处一块溃烂的伤疤。 自己尚且不愿意回忆,又怎么想跟别人提。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想通了,”我耸了耸肩膀,“身边本来也没几个人高考,还是打工更有出路。而且我家还有这个小商店,我也算继承家业了吧。” 方应琢皱着眉,语气罕见的有点生硬;“秦理,别骗我。” “没骗你,现在这样不是挺好么?”我把水杯放在桌子上,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响,然后直接起身,准备下楼,“你记得把碗筷泡水里,一会儿我一起洗。” 出人意料的是,方应琢反应更快,竟直接拉住了我的胳膊。我这才发现原来他只是看起来斯文,其实力气很大。 怎么,小兔子急了要咬人? “我不相信。”方应琢执着地向我讨要一个说法,似乎听不到满意的答案就不会善罢甘休,“也许别人会说这种话,但是你不会。我看了你模考的那些卷子,我不信次次能考六七百分、在作文里写‘我辈岂是蓬蒿人’的秦理会这么想。” 第21章 这人平常一向温声细语,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他用稍显强硬的语气说话。但即便如此,方应琢的讲话声也并不大,却让我失语了更久。 刹那间,我想到了另一个人。 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李白,那位素未谋面的笔友非北也一样。 非北还寄给过我一本《李太白全集》,我在高中期间反反复复地看过很多次,有段时间睁眼想的是青崖白鹿,梦里又梦见江入荒流。看过的诗句总是自然而然地记在了脑子里,又顺手写进作文,反正批卷老师也吃这一套,我的作文分数总是很高。 然而后来接二连三的意外叫我认清现实,我也不再愚蠢地认为自己非同凡响,不再觉得自己与粟水镇的其他人有什么不同,都是被命运折磨的可怜虫罢了。 蓬蒿就是蓬蒿,永远也没办法变成鸿鹄或鲲鹏,既然生活已经是一滩烂泥,越挣扎反而会陷得越深。 见我迟迟没有反应,方应琢误以为他这一番话打动了失足少年,开始殷切地趁热打铁:“是因为手伤才没考好吗?秦理,试试复读吧,你还这么年轻……” 真是麻烦。没想到方应琢虽然笨手笨脚,脑子倒是还算灵光,猜得真准。 这种感觉很奇怪,我的脑子里冒出一种新鲜的类比,就像在看动画片的小孩正准备关掉电视去写作业,结果妈妈这时出声呵斥孩子去完成功课,反而会让人想要报复性地赖在电视机前。 因此,听见方应琢这么讲,我非但不买帐,反而愈发烦躁,产生了一种想要反驳的冲动。 他一个衣食无忧的小少爷懂什么? 趁他说话之际,我甩开了他攥住我的那只手。余光里,我隐约看见了方应琢的表情,他无措地微微睁大眼睛,看起来很不解,还有点难以掩藏的委屈。 我冷笑一声:“方应琢,人都是会变的。无论当年怎么想,不代表现在的我还是那样。你是我什么人?就以为自己很了解我?” “你太越界了。”我告诉他,“不该问的事别问,不该打听的少打听,不要多管闲事。” “对,我确实不是你的什么人。”方应琢怔怔地盯着我看了几秒钟,悬在半空的手慢慢地垂下来,“我只是觉得很可惜,你明明那么优秀。” 说完这句话,方应琢不再说什么,而是拎起背包先我一步走下楼,推开商店的门。他的背影最后消失在了我的视野中。 我留在原地,收拾了桌上的碗筷,连同池子里我的那份一起洗刷干净。 最近秋老虎猖獗,天气重新变得湿热起来,水龙头里的自来水淌过皮肤,温度显得格外冰凉,几乎到了刺骨的程度。 抹上洗洁精的瓷碗太滑,我的手却偏偏不听使唤地一直抖,费了很大力气才没有让它摔碎在地上。 那天方应琢离开商店之后,很久都没有回来。 起初我以为方应琢只是在生我的气,不愿意再看到我,想离我越远越好——当然这样再好不过。 然而直到过了粟水中学的放学时间、过了商店的关门时间,还不见方应琢的影子,我又难免担心起方应琢的人身安全。 按理来讲,方应琢作为一个成年男性,独自在外边也没什么危险,但这里是鸟不拉屎的粟水,方应琢又是个城里来的人傻钱多的外地人,这么晚还没回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就要另当别论了。 看着时间一点点逼近晚上十点,我终于有些坐不住。往常这时候我已经要准备睡下了,此时此刻也只好无奈地带上钥匙,出门找人。 尽管与方应琢同住了几天,但其实我没有方应琢的联系方式,找人也只能依靠最原始的笨方法,我走了好几条街,同时在脑子里琢磨着方应琢可能会去哪儿,他喜欢拍照,出门一般是为了采风,可是大晚上黑灯瞎火的有什么景色能拍? 我也是今天才发现,虽然粟水是个芝麻大点的镇子,想短时间内走遍每个地方还是颇有难度。薄而锋利的弯月静静悬在天边,耳边聒噪的蝉鸣不断,我不知不觉间走出了满后背的热汗,洗得褪色的t恤湿哒哒地黏在后背上,异常难受。我边走边想,算了,反正我本来也讨厌方应琢。干嘛要管他是死是活? 大约走了半小时,我终于在一条偏僻的小路上看见了几个人影,还有一辆眼熟的摩托停在路边。 借着树和草丛的掩护,我藏身在其中,向那边看去,刚好看到方应琢被几个人围在中间,其中一人正是赵庆。 他正在对方应琢说些什么,手里的东西在黑夜闪着银光。 我看得很清楚,那是一把刀。 作者有话说 端午安康宝子们,请品尝小兔小理肉粽! 从外面回来了,开始稳定更新,目前暂定隔日晚九点。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2章 馥郁 看清楚赵庆手里拿着刀之后,我心中一惊,迅速地推测了一下眼前发生的事,却没有立刻上前。 凭借我对赵庆这个杂种的了解,他有贼心没贼胆,未必敢当街捅人,他现在在这儿假模假样地比划两下子,无非是误以为方应琢是我朋友、想让方应琢吃点苦头,也隔山打牛地恶心一下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赵庆不仅猜错了,还是大错特错。我跟方应琢的关系谈不上好或差,是约等于没有关系。 况且,我还巴不得天真单纯的方应琢在粟水受点教训。 第22章 但是也说不准赵庆会不会在这月黑风高夜里恶向胆边生、作出冲动的事情来。 这就不好办了,方应琢作为租客,要是真出了什么三长两短,到头来还是我这边麻烦。 于是我蹲下身,在附近悄悄地摸索,准备捡一块趁手的板砖。没想到还真被我找见了工具——我摸到了一个空的啤酒瓶。 我握住细口那一端,将瓶底的部分在石头上敲碎,让手里的酒瓶变成和刀差不多的凶器。 看着末端不规则的尖锐玻璃,我的手指在上面划了一下,当即留下一道清晰的血痕。 行,够锋利。 我继续在树丛里静观其变,看到赵庆和另外几个小混混逼近方应琢。那些人又讲了几句话,然后方应琢从背包里拿出钱包,随手取出几张红艳艳的票子,正要递给赵庆。 原来赵庆是在勒索方应琢。 我估计了一下那叠钞票的厚度,起码也有四位数。 靠,我不禁咋舌,方应琢也真是好说话,别人朝他要钱他就给? 也对,毕竟方应琢有个当大明星的妈,这点钱对他来说可能还不够吃一顿饭。 不过勒索这种事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赵庆好不容易碰上这么一块肥肉,方应琢在粟水的日子是别想安生了。 方应琢住我家,他要是不安生,我家也必然鸡犬不宁。 正好我跟赵庆的事也该彻底画个句号,大家以后井水不犯河水,别总像只苍蝇似的在老子眼前晃。 在暗处,我沉着脸动了动自己的手指——很好,最近恢复得不错,灵活度几乎与以前无异。又伸展了一下僵硬发麻的筋骨,趁着赵庆还没跨上摩托车,我绕到他背后,趁其不备,猛地把啤酒瓶敲碎在了他的头上! 一瞬间,玻璃碎片飞溅,一道深红的血从赵庆的头顶淌下,流进了他的眼睛里。 “操!” “秦理?!”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赵庆还没能迅速地从被偷袭的状态中回神,这时我已经夺下他身上的刀,折叠起来丢给方应琢,“你用这个。” 赵庆加上其他小混混一共四个人,均摊下来我和方应琢只需要以一敌二,这对我来说没什么难度,只是不清楚方应琢什么水平,还是手里有点东西比较保险。 勒索四人组终于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场面顿时乱作一团。 我一屈膝把赵庆扣倒在地上,右手狠狠挥拳一下下砸向他的鼻梁,“离我远点,也离他远点。” 对方鼻腔里喷涌出的鼻血喷涌而出,全部溅在了我的手上。 刚才的挥拳我使出了全部力气,足够让赵庆的鼻梁骨折。 地上的赵庆发出一声痛苦不堪的叫喊,恼羞成怒地向我扑来,同时另一个小混混也开始向我身上招呼,我们扭打在一起,渐渐地,我也多了些零零碎碎的伤。 这样的场面我应付得来,维持不落下风的同时,还能用余光瞟一眼方应琢,这一看才真令我大吃一惊——方应琢独自面对那两人,竟然游刃有余。方应琢的动作干脆利落,显然是专门学习过,我不禁开始怀疑,就算我今天不出现,方应琢也许照样能脱身。 这场荒唐的打斗并没有持续多久,赵庆见了血、又断了鼻梁,而我打架向来不要命,那些人很快便招架不住,当即纷纷作鸟兽散,落荒而逃。 僻静的小路上只剩我和方应琢两个人。 方应琢刚才体力消耗不小,有些气短地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怕你死外边。”我还没来得及向方应琢兴师问罪,又猛然想起方应琢给赵庆的那叠钞票。 经过那一番混战,赵庆揣在口袋里的钞票早就凌乱地散落一地,好在这时候没刮风,票子还老老实实地躺在地上。 我立刻对方应琢说:“别愣着了,赶紧来捡钱啊!” 于是方应琢也蹲下来,跟我一起细致地搜寻。 “一共多少钱?” “一千五。” “你也是真大方,一千五说给就给,”我嗤笑一声,不禁想起方应琢刚才的身手,“你不是挺能打的吗?干嘛要把这么多钱给他们?” “对面四个人,还有人手里有刀,我不想和他们发生直接冲突,”方应琢说,“还不如破财消灾。” 我整理好手里的钱,不多不少,一共十五张。我把钱递给方应琢:“行了,这下子也没破财。” 方应琢仔细地收好钞票,语气很感激:“秦理,真的谢谢你。” “是该谢我。”我看着他,没好气地问道,“你大晚上的不回家在外边瞎转悠什么?” 听见这话,方应琢反而微微发怔,他落在我身上的视线很轻,说话声音也很轻:“对不起。” 我不吃这套:“先别道歉,直接跟我说原因。” “我在学校里打听了很多你的事,确实不太礼貌,也不该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他人身上,本来也要向你道歉的。你在中午的时候那么生气,应该不想见到我吧,所以我才没回去……”终于,方应琢小心翼翼地问出了压在心底一整个下午的问题,“秦理,你是不是讨厌我了?” 这一回,愣住的人变成了我。 严格来讲,方应琢没做对什么,但也没做错什么。那些成绩单和试卷不是我的隐私,学校里任何一人都能看到,方应琢建议我复读重新高考,也不过是出于他自己的客观考量。 第23章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因为他没做错的事情内耗自己、向我道歉。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不愧是方应琢。 有那么一刻,我突然觉得欺负方应琢也没多少意思了。 与此同时,一个声音在心底说,那又怎么样,还是讨厌你。不是今天才讨厌你,是一直讨厌你。 可我表面上却宽宏大量地笑笑:“好了,这事翻篇了,别瞎想。” 蝉鸣和虫鸣让夜色变得聒噪,只有那一弯冷白的月静静地悬挂在我和方应琢的头上,雾气从山间飘来,白茫茫的流淌着,有股凉丝丝的草木清香。 眼前这个人站在月色下和雾气中,那张白净的脸显得尤为雅致、渺茫。 刚才酣畅淋漓地打过一场架,身体本该感到疲惫,大脑却异常清醒。 也许因为方应琢是一起打架的人,也许因为我想对方应琢表示和解……总而言之,这种与人达成同谋的感觉还不赖。因此,我主动提议道:“方应琢,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要带方应琢去的地方途径家里商店,我又进去拿上了几瓶啤酒。 我拎着装啤酒的塑料袋,沿着路边慢慢地走,方应琢走在我旁边。他没有问我要去哪,只是静静地跟着我。 十几分钟之后,我走到了离商店不远的后山。这片地方人迹罕至,没有护栏,被深不可测的山谷环绕,一旦失足便会跌落悬崖,尸骨无存。 我以前常来这里背书背单词,轻车熟路地走到悬崖边的空地,坐下,让双腿自然地垂下去。 方应琢站在后面,看向我的眼神充满担忧,“秦理,你不害怕吗?” “不怕,我心里有数。”我拍了拍旁边的位置,对方应琢说,“坐。” 方应琢迟迟未动,我以为他恐高,便不再管他。没想到,过了一会儿,方应琢真的在我旁边坐下了,他学着我的姿势,将双腿垂下悬崖,“那我也不怕。” 我和方应琢像两只栖息在山崖边缘的摇摇欲坠的鸟,但我们永远也学不会振翅,只会在命悬一线的时候展开双臂,感受风吹透衣衫的形状。 这时候就适合喝点什么。我从塑料袋里拿出一瓶啤酒,拉开拉环,先给了方应琢,“能喝吗?” “……我没喝过酒。”方应琢接过,“但是可以试试。” 我揶揄道:“这个不用我教吧?” 在方应琢的眼睛里,我望见了自己的脸,我的嘴角还擒着一抹促狭的笑意。方应琢听出来,我是在笑他昨天让我教他吸烟,微微侧了侧脸,不让我再看他。 一提起这件事,我又难免想到方应琢的反应。 脑海中不断闪回方应琢当时的表情,我思绪起伏,也不知道这人喝了酒会怎么样…… 方应琢垂下头,喝了一小口啤酒,立刻皱起眉:“好苦,好难喝。” “啤酒就是这个味道,已经算比较好入口了。” “不如旺仔牛奶好喝。”方应琢说。 “喝酒本来也不是为了好喝啊,可乐雪碧哪个不比它好喝,”我没忍住笑笑,“抽烟也不舒服对吧?但还是有那么多人离不开烟酒,说白了就是疏解情绪的方式,只是没那么健康。” 方应琢点了点头。 “不过,只要不妨碍到别人,也不一定非要那么健康。”我说。 “嗯。”方应琢大概觉得有点道理,皱着眉又喝了两口。 他喝得一板一眼,像是学生在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这块空地很小,我们二人坐得也很近,我隐隐约约闻见了方应琢身上那股佛手柑香气,现在变成了混合着淡淡的酒气,并不难闻,像某种更馥郁的香水——是方应琢独有的。 我们很久都没有开口说话,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注意到方应琢忽然身体一歪—— 开什么玩笑,这下边可是悬崖峭壁!吓得我差点停了呼吸,赶紧伸手揽住了他。 与方应琢的距离拉近之后,我再一次嗅到了独属于方应琢的气息。 方应琢靠在了我的身上,额头抵着我的肩膀,率先开口打破沉默:“秦理,我的头好晕啊……” 作者有话说 醉兔一只 危险行为不要模仿(高亮)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3章 “你真好看。” 我问方应琢:“喝醉了?” 这啤酒还不到十度,我喝起来觉得跟水没什么两样,方应琢才喝了半瓶就已经头晕。酒量真浅,看得出以前的确滴酒不沾。 “应该算是吧……?”方应琢答,“就是头晕,但别的地方没有不舒服。” “那就是微醺,”我说,“喝到这种程度就够了。” 也是我自己最喜欢的状态。 但我才不是方应琢这种小朋友酒量,即便是这样的状态我也很久没体验过。 也许是我有意为之,潜意识里恐惧着失控和失去意识的感觉,无论做什么事,永远要维持可控的清醒。 方应琢却摇了摇头:“还剩半瓶呢,我要喝完……” 我笑了一声:“你是不是有强迫症?” “嗯。”方应琢点头,“很严重。” 这时候的方应琢呆呆的,远不像平时那样灵透,我确信他是真的醉了。 我又觉得他这个反应有点好玩,毕竟这是方应琢第一次碰酒,见惯了他平时那副不沾人间烟火的模样,这样的方应琢只有我一人见过。 第24章 所以我没拦着他。 方应琢依然维持刚才的姿势,靠着我喝啤酒,我怕他摔倒,默许了他这个举动。 从方应琢鬓边垂下来的一缕头发轻轻扫着我的脸颊,带着洗发水的味道,蹭得我有点痒。 我把那缕头发别在他的耳后,没想到他的发丝太滑,竟然不听话地散了下来。 于是我再一次感觉到了那股若有若无的痒,像一片羽毛慢悠悠地降落在掌心,那么轻,又不容忽视。 啧。这人留这么长的头发干嘛?不嫌麻烦吗? 方应琢还是不习惯啤酒花特有的苦味,每喝一口就要皱眉一次,眉心凸起一个淡淡的小疙瘩,又过一会儿,他忽然没头没脑地发问:“你说李白会喜欢这种酒吗?” 这种问题在方应琢清醒的时候必然问不出来,而我竟然能跟一个醉鬼保持同频脑电波,更加不可思议。我说:“说不准呢,我帮你问问他吧。” 方应琢微微睁大眼睛:“怎么问?” 下一刻,我对着幽深的山谷吼了一嗓子,大声地复述了方应琢刚才的问题—— “李白——你喜欢——喝啤酒吗——?” 回音在山谷间荡了几次,期间山上的树叶被风吹得不断颤动,发出簌簌声响。 方应琢很配合:“那我们该怎么知道他的回答?” “别急,等等看。” 那阵风倏地吹得更急了些,卷走弯月旁边漂浮的云,一瞬间,那弯月亮在夜空中显得愈发清晰,月光柔和均匀地倾泻在我与方应琢的身上,我像是心有所感道,“他说他喜欢。” “好。”方应琢当即改口,“那我也喜欢,再也不说啤酒苦了。” 嗯?我好像从方应琢粉随正主的行为里听明白了什么:“你也喜欢李白?” “嗯。”方应琢说,“最喜欢《行路难》。”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我很久没说话,伸手摸到放在一旁的啤酒瓶,里面还剩下最后一口,我将它一饮而尽。我沉默地仰头看着天空,头顶浓郁的夜色就像受损万物溢出的血液,人类仿佛也变成了需要舔舐伤口的野兽。 人的情绪果然很奇妙。 明明在中午的时候我还在斥责方应琢不要多管闲事,现在不过是喝了啤酒,吹了晚风,看了月亮,就催生出了罕见的不为人知的倾诉欲。 “今晚勒索你的混混头子叫赵庆,我跟他高中的时候有点过节,他一直看我不爽,又看到你最近住我家,所以才盯上你。不过他现在不敢再来找麻烦了。”趁着方应琢神智不太清醒,我清清嗓子,其实有点不知该怎么讲,但还是继续道,“你还记不记得他昨天跟你说,我是杀了我爸的人。方应琢,如果我真的做了这种事,你会害怕么?” 方应琢笃定地开口:“你不会做这种事。” “为什么?” “因为你说了‘如果’。” “好吧。”想不到方应琢会这么细致地挑出字眼问题,我笑笑,“原本是想这么干的,亲手杀了他才解气。” “方应琢,我没对别人说过这些事,跟你讲也不过是喝了酒想找人聊聊天,过了今晚你就当没听过,”我说,“不用可怜我,也不用安慰我,如果你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我就把你从这推下去。” 方应琢好像并没有害怕我的威胁,只是点了点头,表示他在听。 “有的人喝酒能做流芳千古的诗仙,有的人喝酒就变成了猪狗不如的畜生,我爸比较不凑巧,就是后者。我妈早早就和我爸离婚,上高中的时候我跟我爸来到粟水,才发现这人有嗜赌嗜酒的毛病。他打我还算小事,但他自己还因为赌博在外边借高利贷,欠了一屁股债。高考之前,我爸跑出去躲债,放贷的人找不到他,就想给他儿子一点教训。” 我把手伸到眼前,手心手背都看了看,自顾自地说:“所以他们就掰断了我的手指。后来的事情就是你猜到的那样,我在考场上没法写字,当然也没考上大学。我爸恶有恶报,前不久遇上山体滑坡,他坐的车被落石砸中,一车人都没活下来。” 方应琢安安静静地听完,嘴唇动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又想到我不让他说不该说当话,最终只是偏过了自己的头。 我先听见的,是其他的声音。 啪嗒。 啪嗒。 两滴水珠猝不及防地滴落在地面上,渐渐晕开,我望过去,发现竟然是方应琢在掉眼泪。 他把自己的手覆盖在我的手上,摩挲的动作十分轻柔,像是想要确认并抚平它曾经遭遇的伤痛,我心中大骇,受不了这么肉麻的举动,险些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然而,方应琢却更进一步。他的另一只手向上探,停驻在我的脸侧,最后摸了摸我眉毛上的那道疤。 我像在被一块暖玉触摸,浑身僵硬,却一动不敢动,怕从几千米海拔的悬崖上摔下去。 搞什么啊……方应琢简直比问东问西的时候还越界! 我悔青了肠子,果然,多说多错,面对方应琢最好的方式就是守口如瓶、无动于衷。 但愿他明天醒来时已经不记得这些,不然我一定现在将他灭口。 先开口的人是方应琢,他的声音带着压制不住的哽咽,也许还有更多情绪,惊讶、动容,或者伤心,它们混杂在一起,一并传入我耳朵里,“秦理,那该多疼啊……” 第25章 “我都没哭,你哭什么。” 方应琢抬起头,清亮的瞳孔深深地看着我,我竟像被他的眼神定住,半晌说不出来一句话。尽管我总是能拿很高的作文分数,却永远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形容方应琢,他的目光包含太多,里面的情绪装得太满太满,就快要溢出来了。 可我接不住。 我承受不住他这样的眼神,只敢去看他眼尾睫毛的弧度,看他脸颊上未干的泪痕,看他悄悄红透的耳尖。 那一瞬间,我本能地意识到这不对。 这样的眼神,怎么会诞生在我和方应琢之间…… 太容易令人误会,太容易令人产生幻觉。 我抽出自己的手,警告他:“方应琢,你别这样看我。” “我想看着你。”醉酒的方应琢说话语调也和平时不同,尾音变得更黏,更软,更轻,熟糯米似的,醉酒的方应琢也更大胆,他还是像刚才那样看我,带着醉意低柔地说,“秦理,你真好看。” 不……也许不是误会,不是幻觉。今晚发生的这一切,都指向同一个荒谬的真相。认清的一刹那,我像是被一道惊雷劈中,几近五感全失。 作为被注视的人,我不会辨认不出,这分明是方应琢无法遮掩的、漫溢的喜欢。 在悬崖边,我收到了一颗心,它来自方应琢。 尽管这本不应该。 作者有话说 夜色成了受损万物溢出的血液——加缪 我毕生的愿望就是可以和一个人达成同谋——加缪 不是,哥们,兄弟,你这是在干什么,我真是直男——秦理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4章 反义词 方应琢的情绪外露得太明显,那一刻,我堪称如坐针毡,不敢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秒钟,不然我怕第二天粟水镇就会传出两位青年双双坠崖的爆炸新闻。 不过,一个醉鬼的反应当不得真。还是回去睡一觉吧,我想,等到第二天醒来,方应琢多半就会忘了今晚的事,而我就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于是,我不再看方应琢,开始顾左右而言他:“晚上风大,好像有点凉,我们先回去吧。” 方应琢信以为真,收拾了地上的空啤酒罐,又被我搀扶着起身。我带方应琢离开了悬崖边,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一晚我简直心力交瘁,本想回到商店二楼倒头就睡,没想到我却失了眠。 尽管我的睡眠质量一向不佳,这种睁眼到天明的滋味还是让人倍感煎熬,反观方应琢,那点酒在他身上起了助眠的效果,他不仅一沾枕头就进入了梦乡,还轻轻打起了小呼噜。 我心里气不过,故意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翻身烙饼,让这张老旧的上下铺微微晃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试图让方应琢睡得不安宁,可惜无果,方应琢半点没受噪音和摇晃的影响,小呼噜还在持续。 我:“……” 真是可恶啊。 直到早晨六点钟的时候,我的手机震动了一下,解锁一看,是余红菱发来的消息。红姐告诉我,七月旅馆已经重新装修完毕,开始正常营业。 我给她回复了一个开心的表情。 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这就意味着方应琢可以走了。 毕竟方应琢住进我家是因为七月旅馆发生火灾,而现在旅馆重新营业,方应琢也可以回到他原本要住进的地方。 我在此刻甚至有些庆幸这条消息的出现,它在一切逐渐走向脱轨时,又猛地将我拉回了既定轨道。 等到方应琢起床,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他,让他立刻卷铺盖走人。 在粟水住的这几天,方应琢也养成了自然醒的习惯,等到方应琢起床的时候,我已经洗漱穿戴完毕,在灶台前煮早餐。 我一共煮了两碗白粥,还在里面加了些梅菜笋丝作为配菜。白粥清淡好消化,很适合宿醉的人。其实我在往常才不会这么贴心,但考虑到这是方应琢最后的早餐,我决定先给他一颗甜枣。 方应琢向我打了声招呼,带着他那堆瓶瓶罐罐去洗漱,直到现在我也不懂,洗个脸而已,哪来的那么多步骤?城里人就喜欢搞这些花里胡哨的。 等到方应琢出来,粥也被我盛在了两只碗里,我对他说:“过来吃饭。” 方应琢坐到凳子上,摘下手腕上的黑色发圈,顺手将头发扎了起来,露出一截雪白细长的脖颈,像只天鹅。 “现在还头晕吗?”我问他。 方应琢摇头:“好像没什么感觉了。” “嗯。”毕竟昨晚就你睡得香。我不再说什么,对于昨晚的事更是绝口不提,不管方应琢还记得什么,我已经在自己的脑海里将它们单方面抹去。 又埋头喝了几口粥,我们二人在饭桌前同时开口。 我:“方应琢,有件事跟你讲。” 方应琢:“秦理,有件事想问问你……” 也不知道怎么总碰上我们同时开口讲话这种事,我停顿了几秒钟,用眼神示意让方应琢先说。方应琢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就先侧过头,打了两个结结实实的喷嚏。 “昨晚着凉了?” “也许吧,”方应琢揉了揉鼻子,继续说,“刚才其实就是想问问你,粟水有理发店吗?” 我听出方应琢讲话带着鼻音,难道是昨晚吹风吹感冒了? “你想剪发?”我想了想,回答方应琢,“我还真不知道哪儿有理发店,我都是自己动手。” 第26章 为了图省事,我一向亲力亲为,直接用电推剪把头发打理得非常短。这发型毫无技术含量,再加上我早已熟能生巧,没人发现其实是我本人的手笔。 还在和胡雨霏交往的时候,她就对我说过,绝大多数人没办法驾驭这个发型,三种情况除外,一种是迫于学校规定,另一种是对自己的脸太自信。我问她,还有最后一种呢?胡雨霏说,最后一种就是真的帅哥。我点了点头,看来我属于这个范畴。她先是骂我一句太自恋,又说我的确很适合。 对于自己长什么样子,我并非没有自知之明,人都是视觉动物,从小到大收获过太多来自异性的善意,原因无非就是这副皮囊。可方应琢昨晚那句话又算怎么一回事? 一想到自己被喜欢男人的变态夸赞过,我一点也笑不出来。 真是搞不明白男同的审美。 方应琢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沉思了一会儿,说:“对,想剪短发。” “为什么,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看的吗。 幸亏我反应够快,意识到不能这么说。 我干嘛要夸一个男的长得好看?不然跟昨晚耍流氓的方应琢有什么区别? 我忽略话语中间奇怪的间断,补充道:“不是挺正常的吗。” “长发本来也是我妈妈让我留的。怀孕的时候她希望是个女儿,结果不是。我从记事起就是现在这个发型,因为她觉得这样比较漂亮,而且更像她年轻的时候。”方应琢说,“但我不想再留长发了。” “不如我帮你剪?”我说,“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 方应琢那双乌黑明净的眼睛亮起来:“好啊。” 被方应琢这么一打岔,我就暂时忘了原本想对方应琢说什么。我让方应琢先去洗头,家里没有吹风机,方应琢只能拿毛巾把头发擦了半干。然后方应琢坐在凳子上,我在他的脖子上围了一圈塑料布。 尽管我给自己理发过许多次,这还是第一次对别人的脑袋下手。 我在我们两人的前面摆了一面镜子,问方应琢:“你想剪个什么发型?” 方应琢:“你随便发挥就好。” 我逗他:“我这样的也行?” 闻言,方应琢扭过头,认真地看了看我的头,认真地说:“可以。” 还真有点想象不出来。 “算了吧,不适合你。” 然后我就没再说话,用指尖挑起一缕方应琢的头发,对着镜子修剪起来。银色的刀刃一点一点斩断方应琢的发丝,轻飘飘地在地面上积起一层,像乌黑的云。 头发的长度和形状都需要不断调整,因此我频频看向眼前的镜子,当然也会看到其中的我和方应琢。这面镜子以前被摔碎过一次,中间有一道深深的裂痕,刚好横亘在镜子里的我和他之间。 这还是我第一次直观地看到我们出现在一起。我和方应琢的长相完全是反义词,一个温润,一个凶戾,凑在一起怎么看怎么不和谐。不……我不禁在心里想,何止长相,我们之间明明一切都是反义词。 手中的剪刀又快又锋利,没有饶过我片刻的出神,猝不及防地割破了我的手指。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方应琢先出声提醒:“秦理,你流血了。” “哦,”我这才看到,“不碍事。” 我拧开水龙头,把血迹冲干净,方应琢又说:“给你,创可贴。” 眼前的创可贴看起来有些眼熟,我说:“这不是我当初给你的么?” “对呀,你给了我两个,我用了一个,剩下的一直揣在口袋里。” 我意味不明地看了方应琢一眼,迅速接过创可贴粘在伤口上,不去深想方应琢刚才说的话。 也是在这时,方应琢想起了另一件事,忽然问道:“对了,秦理,你在吃饭的时候想跟我说什么?” 差点忘了这码事,我看着镜子里的方应琢,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余红菱的七月旅馆重新营业了,你回那儿住吧。” 一句话说完,我如释重负,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终于能丢掉这块烫手山芋,回归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方应琢抬眼,看向的不是镜子,而是他身后真实的我,过了很久,方应琢才慢慢地说:“嗯,好。” 作者有话说 明天也有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5章 宠物与主人 方应琢的头发才刚剪到一半,我回归正题,对他说:“坐直,还没剪完。” 我继续手上的动作,期间,手指难免触碰到方应琢的脖颈,过热的温度让我以为自己摸到了一个热水袋。 这明显不对劲——方应琢的体温一向冰冰凉凉,现在变得这么高,只可能是发烧了。 “方应琢,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很烫。” “有吗,”方应琢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不确定道,“可能因为刚才洗头用的是凉水吧。” 这个还真不能怪方应琢。我家没有二十四小时热水供应,有时水温上不来,水管里流出的就是凉水,全凭运气。我又想起方应琢起床时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感冒,再加上用冷水洗了头,确实很容易发烧。 我叹了口气:“你这身体素质不怎么样啊。” “人人都会感冒发烧,”方应琢似乎对我的批评不太满意,皱着眉回答,“跟身体素质没有关系。” 他现在的声音好像比早晨那时候更嘶哑了一点。我没跟方应琢计较,从抽屉里摸出一个老式水银体温计,甩了甩,让方应琢夹在腋下。 第27章 五分钟过后,方应琢取出体温计读数,39.1 c,已经属于高烧的范畴。 怪不得那么烫。 方应琢大概也没料到现在这个情况,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点惊讶,“怎么会这样……” 这场理发先后被两件事打断,我速战速决,干脆利落地给方应琢修剪了最后的形状。几分钟过后,我说:“剪完了,看看怎么样。” 我表现得很镇定,其实心里还是有点紧张。毕竟方应琢是我的第一个顾客,作为理发师,我当然希望顾客能够喜欢这个发型。 经过我的改造,方应琢原本过肩的长发已经变成耳边的长度,整个脑袋焕然一新,看起来十分清爽。如果让我自己评判,我认为短发的他比长发看着顺眼一些。 方应琢凑近镜子,又仔细地看了看,惊喜道:“秦理,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看他那副满意的样子,我也没跟他谦虚:“还行吧。” 那人在镜子前欣赏了半天,然后掏出手机,自拍了一张。 拍完之后,方应琢说:“虽然每天扛着相机在外面跑来跑去,但我很久都没拍过自己的照片了……这么多年一直是一个样子,也没有什么纪念的必要。” 我甚至从来没有自拍过。我现在用的手机是余红菱几个月前送的,是她想淘汰掉的旧机子,被送到我手上之前经过一次格式化,至今相册里没有一张自己拍的图,无论是人像还是风景。 粟水镇的日子总是乏善可陈,千篇一律,我兴致缺缺,实在找不出能够按下快门的瞬间。 方应琢收起手机,想起了什么,语气又变得闷闷的,“我去收拾行李……” 说完,方应琢就转身上楼,我注视着他的背影,发现他竟然已经烧得脚步虚浮,身体也晃动了一下。 几分钟后,我跟上去,看到方应琢在卧室里打开了他的行李箱,正在叠衣服。 “方应琢,”我靠着门框皱起眉毛,打断方应琢收拾行李的动作,“你不用着急,我还没和余红菱那头说这件事。” “……哦。”方应琢停下了。 “你现在这样出去,我怕你把别人给传染了,”我问方应琢,“你自己有退烧药吗?” “有的。”方应琢从行李箱中取出一个收纳袋,里面是他准备的常见药物。 我又叹了口气,对方应琢说:“吃药,喝水,躺下,睡觉。” 对方大概放弃了思考,僵硬地起身,乖乖照做,重新躺回到他的下铺,还给自己盖上了被子。 他闭上了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着,一副十分脆弱的样子。 本来智商就不算太高,这么一烧别再烧得更傻……不过,兔子本来也不是多么聪明的动物。 我垂眼,看着床上的方应琢,看他原本苍白的脸颊因高热泛着不自然的红,额头上也渗出一层细密的虚汗,还有像蝴蝶振翅一样抖动的眼睫……有那么一刻,我冒出了一个想法——我好像真的在饲养一只宠物,我为他提供住处,给他食物和水,让他免遭其他凶兽的袭击,还会打理他的毛发。 离开的时候,我带上了卧室的门,自己站在门外原地暗自思考,离开了主人的小宠物又会怎么样?似乎只通向一个答案,那就是死亡。渐渐地,那股隐隐兴奋的感觉久违地蔓延心头,不过短短几分钟,生病虚弱的方应琢让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是啊,我好不容易才在这乏味的粟水镇找到乐子,如果就这么丢掉,未免太可惜。 我是讨厌方应琢没错,也当然可以对他避之不及,但如果换一种角度想想,牢牢控制一个你讨厌的人、让他根本离不开你……这种事情不是更爽吗? 方应琢睡了整整一个下午。等他睡醒下楼的时候,门外刚好停下一辆送货的货车。司机打开货车后门,我走过去,看见里面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货箱。 就在这时,方应琢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这是什么?” 他忽然开口,反而吓了我一跳,我回头看他一眼,回答说:“一些方便面和饮料。” 方应琢的精神看起来比上午好一点,脸上的潮红也褪去了一些。他主动说:“是要搬到商店里吗?我帮你搬。” “别在这添乱,烧退了吗?”我示意他赶紧起开,别挡路。 方应琢:“已经好很多了,不算什么大事。” 没想到方应琢是真想做点什么,他向我走过来,却突然看见庞大的货车向前动了一下。方应琢一瞬间瞪大眼睛,瞳孔紧缩,出声提醒道:“秦理,小心!” 我原本倚靠着后车厢,现在一下子没有保持住平衡,向车里倒去。方应琢一个箭步冲过来拉住了我,这时候也难免趔趄了一下,一并向前栽倒。 好在司机师傅及时地将车停稳,车身微微晃动了一下,我双手向后撑住,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而方应琢,则因为刚才的趔趄,整个人趴在了我的胸膛上。 我们两个紧紧地贴在一起,这还是我生平第一次与别人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而且对方还是一个男的…… 经过刚才那个不妙的小插曲,方应琢的呼吸也变得有些粗重,毫无保留地与我的气息交缠在一起,在错落的一呼一吸间,我能够确认到的仿佛是方应琢杂乱的心跳频率。 我忽然冒出一个无关紧要的想法。如果方应琢没有剪短发,或许还会有一缕作乱的发丝落在我的脸上。 第28章 车厢内漂浮着细小的尘埃,温度更加闷热,我还闻到了一股混合着霉味的机油味,混乱的环境和慌张的情形叠加在一起,使我心烦意乱,额头流下热汗,又顺着我的脸颊继续淌,最终没入了衣衫领口。 除此之外,我还注意到了我和方应琢怎么看怎么不对劲的姿势—— 昏暗隐蔽的车厢中,方应琢的手掌覆住我的手背,我们汗涔涔的手指贴在一起,看起来竟像是十指相扣。 通过这一刻短暂的肢体接触,我发现方应琢的体温确实比上午那会儿低了不少,至少没那么滚烫了。 然而,更加要命的是,紧紧相贴的不只是胸膛…… 方应琢这才意识到这个场面到底有多么尴尬,他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后退一步,与我保持距离。 他终于开口,嗓音听上去比高烧时还沙哑:“抱歉、我……” 方应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再没了下文。 他为什么忽然开始尴尬,我们两个人心里像明镜一样。 大家都是男的,不会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本以为是多纯情的小兔子,结果还不是满脑子下流的想法,一想到让方应琢产生异样感觉的人是我、是一个跟他生理结构完全相同的男人,我就控制不住地感到厌恶。嗬,同性恋果然很恶心。 作者有话说 头好痒,感觉要长脑子了 有点小小删减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6章 1900 如果方应琢没有说那句抱歉,我们两个完全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可是方应琢爱道歉的习惯却完完全全地出卖了他,也让我们的尴尬和窘迫无处躲藏。 知道方应琢喜欢男人是一回事,但是,知道方应琢对我有些想法,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我在昨夜已经承受过一番不小的刺激,现在谈不上有多惊讶,只是感到浑身不自在。 我面色不虞地起身,拍掉手上沾的灰,还没忘记自己要干的正事,开始搬车上的货箱。 尽管我让方应琢老实待着别添乱,方应琢却执意要帮忙。他有意避着我,不与我同抬一个箱子,自己搬自己的,动作比我更快,搬的箱子也比我更多。 不得不说,有了方应琢的帮助,效率确实高了不少,但我情愿是我一个人干活,累一点也好过跟方应琢单独相处的尴尬。 等到忙完这件事,方应琢才鼓起勇气问道:“秦理,你的店里缺不缺帮忙的人呀?” 我明知故问:“什么意思?” “就像刚才那样……我可以帮你进货,算账,打杂,”方应琢说,“不用给我工资,之前给的房费我也会照付。” 像刚才一样?在工作间隙趁机对雇主进行xing骚扰吗? 我在心里哂笑了一声,听听,多新鲜啊,这个城里来的小少爷不仅想帮我打工,还要在打工的时候倒贴钱,如果全世界的打工人能有方应琢这个觉悟,资本家大概在梦里都会笑出声。 既然我已经转变了想法,又没有那么快想扔掉方应琢这块烫手山芋了,于是,我顺阶而下,应道:“行啊。” 说是这么说,我也不会真的让方应琢做什么事。我虽然称不上是个好人,但也没到周扒皮那个程度,不至于泯灭了自己的良心。 当晚,方应琢打开笔电,准备继续修之前拍摄的图片,然而,就在他打开相机包、取出相机时,才发现相机镜头磕碎了一角,应该是昨晚打那一架时弄坏的。 这次来粟水,方应琢带了两台相机,一台用于日常摄影,一台用于录制视频,除此之外,还有一台大疆mavic 3 pro,但方应琢平时拍照片比较多,最常用的还是这台被磕碰了的相机。 方应琢小心地拆卸下受损的镜头,拿起手机搜了些信息,然后对我说:“秦理,明天我需要出门一趟,去c市。” c市就是这个省份的省会,我猜方应琢是想更换一个新镜头,只有c市这种大城市才有相应货源。 我当然没什么异议,毕竟方应琢来粟水本就是为了拍毕设,当然是他的正事更要紧。我点点头:“嗯,去吧。” 只不过从这里去c市挺麻烦的。粟水镇位于深山腹地,即便去省会也要转换几次交通工具。先要坐大巴车从粟水到县城,再坐绿皮火车从县城到c市,大概需要一整天。 第二天一早,方应琢就从商店离开,我睡眠浅,清楚地听见了方应琢的脚步声。等到方应琢走后,我也下了床,开始洗漱、换衣服。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竟莫名觉得这间又小又破的屋子有些空荡荡。 其实,方应琢是个很安静的人,他就算在屋子里,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但我这时才清楚地意识到,就算方应琢再安静,有人和没人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走到桌前吃早饭的时候,我发现方应琢还给我留了一张便利贴,上面的字迹非常漂亮。便利贴旁边还放着一颗方应琢常带在身上的海盐太妃糖。 ——很快就回来。 嘁。多此一举。难道我很想他回来吗?我吃掉糖果,把糖纸和便利贴揉成了一团。 我坐在桌前罕见的发了会儿呆,就连自己也很难说清到底在想什么。十几分钟后,我换上外出的衣服,锁好商店大门,去了粟水镇的车站。 车站只有一个售票窗口,我走过去,看了一眼车次表,对售票员说:“买一张到洛城的票。” 第29章 洛城就是距离粟水最近的县城。想去省会的人通常都从这里出发。 上午和下午各有一趟车,我付了钱,接过车票看了一眼时间,上午那趟还有二十分钟发车。候车大厅的人寥寥无几,方应琢在其中异常惹眼,他垂着头,大概是在看手机。 我悄悄戴上了连帽衫的帽子,莫名地不太希望方应琢现在注意到我。 也许从商店来到车站可以算作一时冲动,但直到买完了票,我也没搞懂我到底是在做什么。 想见方应琢吗?不想,看见他就烦躁。想去c市吗?当然也不想,毕竟出门这一趟我还少挣几天钱。那到底是为什么? 手里的车票也被我攥得皱皱巴巴的,我快步走向检票口,趁方应琢还没有起身,先方应琢一步上了大巴车。 其实,这不是我十八年来第一次做这种头脑一热的事。至于上一回,与其说是冲动,本质上是去赴约。 在我上高三的时候,非北与我聊起报考大学,对方建议我考虑一下首都的那几所学校,非北列举了很多条优点,最后在信的末尾说,那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想见你。 现在一回想,这话说得非常令人牙酸,肉麻程度和方应琢有一拼,不过当时的我只觉得十分喜悦和感动,我研究了首都每一所双一流高校,给非北回信说没问题。 一星期后,我又收到一封新的来信,非北提议在我高中毕业的暑假时就见上一面,然后他附上了见面的时间和地址,是七月中旬的一个日子。非北说,如果我不方便,不去也没有关系,但他会在那里等着我。 我没有立刻拿定主意,没给非北准确的答复,后来,六月份高考失利,七月份看着其他人有了录取结果,我去悬崖边的那块空地吹了很久的风,那时我的手依然动不了,又得知了秦志勇的死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活着确实没什么意思,不如跳下去,一了百了,这样就再也不会有什么烦恼了。 这样的想法愈演愈烈,我的身体又向着悬崖边缘走了几步,生死就在一念之间。脑海中开始走马灯,我想起以前的许多事,想到奶奶,已经没什么印象的母亲,秦志勇,胡雨霏,周敦行和死去的严小禾……最后想到非北,以及那个我还没有应答的邀约。 等等……现在离非北说的那个日期只剩两天了!于是我掉头就跑,没拿任何行李,跑到粟水车站,乘大巴到洛城,又坐了整整三十五小时的绿皮火车来到首都。 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大山,也是我第一次来到这么庞大的城市。如果让很久以后的我自己去形容,我总是会想到《海上钢琴师》中的1900,他曾经也想过走下那艘生活了一辈子的船,可他望着船下未知又复杂的世界,到底没有踏出最后一步。 首都于我而言,就是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地方。 人潮汹涌的地铁站里,我无法避免地陷入露怯的境地,因为从未乘坐过这种交通工具,也不知道该怎么买票,自己一个人站在机器前捣鼓了很久,结果票还买错了方向。不过,这座城市里的人行色匆匆,并没有人会在意一个路人的窘迫。 第二天,我准时在中午十二点抵达非北说的地点,是一家位于书店中心的咖啡店。据非北所说,他那天会穿灰上衣和黑裤子,手里拿着我寄给他的信,如果我见到他,就能认出来。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那天非北没有来。 期间,店员见我一个人坐在这里没有点单,问我需不需要什么帮助,言下之意是赶我走,于是我看了一眼菜单,发现最便宜的柠檬水也要二十五元。怎么不去抢钱?我离开了咖啡厅,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继续等候,从中午等到天黑关店,都没有见到对方的身影。 我与非北一直依靠一封封信件交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联系方式,这天他失了约,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质问。 所以我们这么久以来的友情又算什么? 也许对方当初只是随口一提,哪怕说得那么情真意切,到头来只有我一个人当真。 比起愤怒和失落的情绪,我只觉得无比茫然和荒谬。 回到粟水之后,我烧掉了非北以前寄来的那些信,一共五十六封。那本《李太白全集》也被我锁在了抽屉里,再没打开看过。 关于这个人的一切,从此在我的世界里被抹去了。 上了开往洛城的大巴车,我直接坐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没过多久,方应琢也上了车,向后排走过来。 原来他也有坐在车后排的习惯。 片刻后,方应琢的脚步非常明显地停顿了一下,他看着我,小声惊呼:“秦理,你怎么在这儿?” 如果人类也有像动物一样的耳朵和尾巴,那么方应琢头上的兔子耳朵在这时一定会立刻直立起来。 方应琢没有一点犹豫,立刻坐在了我的旁边,尽管我根本没有回答我为什么在这里,方应琢已经再次开口,还是刚才那样又惊又喜的愚蠢语气:“我们可以一起去c市了,真是太好啦。” ……谁想跟他一起去。 我只是一不小心买了票,又不想浪费钱罢了。 作者有话说 方应琢:(开心)(冒粉红泡泡) 秦理:本来说好以后不再冲动买票,但是刚刚一不小心钱包从衣服口袋里飞出来直接飞到售票员手里,我去接的时候眼睛不小心看到了车次表,正好买了一张去县城的票,等缓过来想退款已经不行了快发车了,哎呀真是奇幻的一个瞬间啊…发出来就是想跟大家说以后都小心点哈,这次没办法了只能跟方应琢一起去了… 第30章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7章 大床房 说话间,方应琢始终没能压下去想要翘起的唇角。我看他这副样子,也没说什么扫兴的话。 车子缓缓发动,方应琢看了看车窗外光秃秃的景色,兴致依旧高昂:“秦理,你饿不饿呀?我带了面包牛奶和巧克力,要不要吃点东西?” “不饿,吃了早饭。”我看了他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说,“方应琢,你怎么像小学生春游一样?” 方应琢并不否认:“我还从来没有春游秋游过呢。” “不对啊,”我疑惑道,“你们那边的学生不是有很多实践活动吗,不是今天去公园就是明天去博物馆什么的,总之花样很多。” “确实是这样。”方应琢的语气中有些遗憾,“但我家长总是不允许我参加这些集体活动,在他们眼里这些事情都是浪费时间。” 难怪方应琢现在这么开心。方应琢总是因为一些微小的事情开心。 我原以为这个世界在方应琢眼中不过是唾手可得,从未想过方应琢也会有不如意的时刻。 不过,我实在多余感慨方应琢的境遇。 只要方应琢愿意,他依然有做任何事的能力和能量,可我却无能为力,我也曾试图努力地拥抱这个世界,还是会被它刺伤。 车程一共三个小时,行程还未过半的时候,方应琢就皱起眉头,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胃。 一见方应琢这样,我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山路这么崎岖颠簸,他上次坐我的摩托车就有晕车的症状,现在恐怕也好不到哪儿去。 见状,我从口袋里拿出一盒晕车贴,塞到方应琢手里,“给你。” “嗯?这是……晕车贴?”方应琢看清盒子上的字,微微睁大了眼睛,“给我的吗?” “对啊,你是不是听不懂中国话。”我感到有点不耐烦,抓了抓头发,不去看方应琢的眼睛,“我又不晕车。” 方应琢垂下眼睫,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他才慢慢地说:“秦理,你真好。” 怎么莫名其妙地被发了一张好人卡? 鉴于这个人的脑回路非常奇怪,跟常人不太一样——我猛地意识到,如果方应琢误以为我是担心他才买票上了大巴车、又因为知道他晕车才在身上带了晕车贴,那我们之间的误会可就太大了! 只是主人出于对小宠物的关怀而已。 于是,我立刻坐直了身体,瞪着方应琢,皱着眉,欲言又止。 我皱起眉要比方应琢显得凶很多,方应琢像是有点被吓到,抬起眼,浓密的睫毛上下扇动,试探着问:“怎么了?” “方应琢,你可别误会。”我说。 方应琢不解:“误会什么?” 该怎么解释才不会越描越黑,我依然拧着眉头,好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最终,我只是咳嗽了一声,“总之你别想太多。” 方应琢笑起来,眼下弯出两道形状美观的卧蚕,他取出两片晕车贴,贴在了耳朵后面,然后,方应琢说:“谢谢你。” 我闭上眼睛,不再跟这人说话。 中途,我进入了梦乡,等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大巴车已经快要开到洛城,方应琢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秦理,醒醒,快到啦。” 他的声音很轻,听起来却格外近,我当即清醒了几分,竟发现我的头不知什么时候枕在了方应琢的肩膀上。 方应琢的肩膀很宽,枕起来十分舒服,他身上那股若有若无的清淡香气也变成了某种助眠香薰,一切都营造出了得天独厚的睡眠条件,这一觉我睡得很香。 可我明明清晰地记得,我的脑袋在睡着之前一直向另一侧歪着,跟方应琢挨不到一点边。怎么醒来的时候就这样了? 我们两个靠在一起,像是情侣间才会做出的姿势,我顿时一阵恶寒,恨不得当即跳车。 洛城只是个小县城,没有机场,如果想直达省会c市,只能乘坐火车。我和方应琢去了洛城火车站,买了两张票,又无缝衔接地坐上了老式绿皮火车。 我和方应琢在火车上吃了午饭,是列车员售卖的方便面。这是方应琢第一次吃泡面,他一共吃了两桶,还多加了一根火腿肠——我至今也想不明白他的胃口为什么总是像饿死鬼投胎。 等到我和方应琢抵达c市,天色已经擦黑,城市里华灯初上。方应琢想去的店关门很早,只能等到第二天上午,这也意味着我们要在c市停留一个晚上。 走出火车站时,我感到肚子有些饿,就对方应琢说:“先吃饭吧。” c市本就以饮食出名,一整条街香气四溢,满是火锅底料的浓郁味道。 我们沿着街边走,我忽然看见一家鲜椒兔,停下了脚步,问方应琢:“你能吃兔子吗?” 鲜椒兔算是本省特色,我自己也会做这道菜,把兔肉洗净切成丁,加入各种调料腌制,起锅烧油把兔子炸熟,再重新码料、用小火炒香,继续加入调料和兔肉一起煮,等到兔子已经入味,最后还要倒入一次调料,用葱花香菜小米辣做点缀。 方应琢露出了为难的神色:“抱歉……” 我也能理解,毕竟同类相残总会有些于心不忍嘛。 然而,此时此刻,我站在这家店门前,闻着里面传来的扑鼻香气,想吃兔子的心情到达了峰值。 思索片刻后,我去路边摊给方应琢买了一份酱香饼,然后拉着人走进店里。 第31章 现在刚好是晚饭时间,店内生意火热,我和方应琢被带到了墙边的双人位置。 等餐期间,我看着啃饼的方应琢,突然想起另一件事:“对了,你订今晚住哪儿了没有?” “还没。”方应琢被我点醒,打开了手机,“我现在看一看。” 方应琢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动了几下,“买什么价位的?” 我知道方应琢问这话是在考虑我能否负担,毕竟我们二人的经济条件简直是云泥之别。 不过,我虽然囊中羞涩,但也不是吝啬的葛朗台,我说:“都行,反正是aa,我能承受得来。” “那就便宜一点吧,”方应琢最终选定了一家宾馆,“我现在没钱。” “怎么回事?” 方应琢:“我这次从家里偷跑出来,爸妈很生气,冻结了我的卡。好在我自己还有一张,里面是这几年做兼职赚的钱。” 这晚,我自己吃光了一整盘鲜椒兔,撑得差点扶墙走。酒店距离车站只有三公里,我们两个干脆散步过去,就当消食。 还剩下几百米的时候,天空忽然落起了雨,我对这片地方阴雨绵绵的气候早已习惯,方应琢对此也见怪不怪,于是我们快走了几步,上衣和裤腿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沾湿。 进门之后,外面的雨势变得更大,密集的雨珠敲击在玻璃上,方应琢拿着身份证去前台登记,期间,前台工作人员看了看方应琢,又看看方应琢身后的我,表情在一瞬间变得有些微妙。 最终,她熟练地沉默着在电脑上操作一番,取出两张房卡递过来,“904房间,电梯在直走右手边。” 方应琢不明所以,接过房卡,“好的,谢谢。” 直到方应琢拿房卡刷开了门,沉默的人这回变成了我们两个。 一张雪白的双人床映入眼帘,我的右眼皮一跳,问方应琢:“你订的是大床房?” “等等,明明是双床房啊……”方应琢站在原地,手忙脚乱地打开订单页面确认,我也一并凑过去,发现页面上赫然写着“双人大床房”。 方应琢:“……下单的时候看错了。” 我:“……” 嗯。难怪前台小姑娘的眼神看起来格外意味深长。 毕竟在这个省份、这个城市,两个男的入住一间大床房,很难不让人误会什么。 那一刻,我恨得牙根痒痒,同时遏制不住地想,房间在九楼,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应该能证明我的清白吧? 作者有话说 方应琢看着车上睡着的秦理,悄悄地把这个人的脑袋拨到了自己的肩膀上。秦理有一张冷峻不近人情的脸,即使是熟睡也没有让他看上去更柔和,方应琢盯着秦理看了一会儿,心里希望他能睡得舒服一点。 * 秦理:你说鲜椒兔这玩意是谁发明的呢(嚼嚼嚼)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8章 金鱼 事已至此,凑合住吧。 果然,人这辈子总会因为“来都来了”这四个字接受一些身不由己的事。 我又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房间,空间狭小逼仄,被流动的淡蓝色灯光充盈,显出一种冰冰凉凉的失真感,室内空气却很湿热,一呼一吸间仿佛能挤出丰沛的水汽。 好在角落里还有一台老式空调,我立刻拿起空调遥控器,将房间温度设成了24度。 房间几乎只放得下一张双人床,墙纸微微泛黄裂开,已经有了要脱落的趋势,盥洗室的设施也有些陈旧,显然有些年头了。 对此我当然无所谓,有个能遮风挡雨的棚子就行,但我原以为方应琢是那种会对住宿条件很在意的人,不过,一想到他连我家都住得下去,我也就不意外了,跟我那间狗窝相比,这间屋子简直称得上豪华别墅。 房间的特别之处是床头柜上的玻璃鱼缸,里面有两尾橘红色的金鱼,正在在淡蓝色的空间里灵活地穿梭。我想起刚才看过方应琢的订单页面,这间酒店的名字,似乎就叫“金鱼”。 经过一路奔波,我们二人出了满身的汗,被空调缓缓吐出的冷气一吹,这才好受了一点。方应琢放下背包,对我说:“我先去洗澡。” 方应琢走进浴室,关上了门。 没一会儿,里面传来水声,不知怎么的,我又想起了制作鲜椒兔的第一步,把兔肉洗净切丁……网络上有句话广为流传,没有一只兔子可以活着走出我们省,可能方应琢这种建国后成精的除外吧。 我坐在床沿,被自己无厘头的想法逗笑,整个胸腔都跟着颤动起来,还不敢笑得太大声,怕被方应琢听见,无从解释。 我索性直接倒下去,仰面躺在床罩上,望着头顶闪着冷光的灯泡,竟然觉得此刻的心情还不赖。 不知过了多久,视野里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是刚刚出浴的方应琢。 他站在我面前,从我的视角看去,最先看见的是方应琢的下巴。 如果放在其他人身上,这妥妥就是死亡角度,然而方应琢的下巴要比寻常男性窄些,再加上面部折叠度高,即便这个角度看着也很精致。 我从床上坐起来,见方应琢只是在腰间系了一条浴巾,除此之外不|着|寸|纟娄,露出大片醒目的雪白。 有几滴水珠沾在那片肌肤上,在冷蓝光线的照射下,呈现出海水珍珠一样的光泽。 ……真是的,方应琢怎么也不注意一点? 第32章 一个直男和一个gay共处一室,他这样合适吗? 我当即移开了视线,生怕多看一眼就会长针眼。 方应琢的手里拿着一条毛巾,正垂着眼睫擦拭自己湿漉漉的发丝。他浑然不觉他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当,开口说:“头发变短了还有点不适应,但是真的凉快好多啊。” “有没有一种可能,凉快是因为我开了空调。”我说。 他笑了一声:“有道理。” 我没再看方应琢,也不想和方应琢共处一室,走下床,趿拉着酒店里纸片一样薄的拖鞋去了浴室。 浴室里还残留着湿热的水汽和香气,只不过不是方应琢平时身上的那股佛手柑味道,而是来自酒店廉价的洗护用品。 打开花洒,温热的水流倾泻而出,我任凭热水淌过自己的身体,同时注意到酒店提供了洗发水沐浴露和护发素,三个瓶子均有方应琢使用过的痕迹。 在往常,我才不会用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嫌麻烦,抹点洗发水和肥皂就当应付差事,但今天怎么说也是人生第一次住酒店,为了将房费物尽其用,每瓶液体我都试了试。 等等,我再转念一想,这不对劲——是啊,这是我第一次住酒店——所以我人生第一次开fang竟然是跟一个男的?? 反正是睡素的……倒也没什么关系。 洗完澡,我才意识到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严肃问题。我从家中出来得匆忙,根本没带换洗的衣物。 来时穿的那件短袖早已被雨水打湿,现在也没法穿了。 看向洗漱台上另一个折叠整齐的浴巾,我认命地取下,把它系在了腰间,就像方应琢刚才那样。 等我走出浴室时,发现方应琢坐在床边,已经换好了睡衣,其中一只脚穿着酒店的拖鞋,另一只脚则露在外面,随意地搭在拖鞋上,轻轻摇晃着,从脚踝到小腿延伸出的线条流畅又漂亮。 方应琢压低了身体,脸凑近鱼缸,正聚精会神地望着鱼缸里的两条金鱼。 那两条金鱼不知疲惫地游动着,方应琢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搭在鱼缸外壁,一条金鱼就向手指的方向游过来,对着他吐泡泡。 灯光是冷色,金鱼是暖色,方应琢处在强烈又鲜明的冷暖对比之间,是一抹难以言喻的色彩。 我看着眼前这一幕,一时间竟然忘了想对他说什么。 反而是方应琢先发现了站在一旁的我,微微侧过头:“秦理?” 我这才回过神,有些尴尬地问:“方应琢,你还有多出来的t恤吗?” 啧,真是麻烦,但我总不能围着这么一条摇摇欲坠的浴巾睡觉……不然,我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它一定会在我睡着后的某一刻从我身上掉下来。 那我真的会从九楼跳下去。 “啊,有的。”方应琢从床边起身,从背包里取出一件白色短袖,“这件可以吗?” 我接过衣服,套在了身上,还有些不习惯。 我很少穿白色的衣服,不禁脏,而身上这件基础款白t不仅一尘不染,质地柔软,做工精良,即便上面没有任何明显的logo,我也有种直觉,它一定价格不菲。 方应琢盯着我看了会儿,喉结一动:“很合身呢。” 我们两人的身高体重差不多,我穿方应琢的尺码的确正合适。 找完衣服,方应琢重新回到刚才的位置躺好,我掀开被子,睡在另一侧,关掉了房间里的灯。 屋子一瞬间被黑暗笼罩,耳边嘈杂的声音却没有停止。 室外汽车鸣笛的声音,烧烤摊营业的声音,室内空调制冷的声音,水龙头漏水的声音,以及隔壁房间窸窸窣窣的声响……这些都混合着彻夜不息的落雨和蝉鸣,一并灌入我的耳朵。 吵死了。我烦躁地翻了个身,原本背对着方应琢,现在则变成了跟方应琢面对面。 我和他的距离因这一个举动拉近,柔软的床褥微微塌陷下去,又被我压出了些许褶皱。 在那一刻,世界好像变得安静下来,我听见了方应琢平稳均匀的呼吸声。 因为我们用了同一瓶酒店沐浴露,我还嗅到了我与他相同的味道,像是鼠尾草和百香果,清爽,柔和,干净,或多或少抚平了心里那点烦闷的情绪。 方应琢倒是睡得快……在一片黑暗中,我看不清方应琢的面容,只能看到他模糊的身影。 我刚要闭上眼睛,就感觉到方应琢的手抓住被子一角,往他那边扯了扯。 我们盖着同一条被子,不大不小,一个人有余,两人就显得局促,他这一拽,被子就从我的身上滑落。 空调吹出的冷风慷慨地洒向我的胳膊,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又把被单重新拽回我的身上。 眼前的一团人影又动了一下,眼看着被子的位置又要发生变化,我眼疾手快地按住方应琢那只作乱的手,低声说:“不许动了。” 也不知道方应琢听见了没有,他嘟囔了一声,真的没再动了,乖乖地在被子里缩成一团。 我满意道:“睡吧。” 一整天舟车劳顿的疲惫终于席卷而至,我沉沉地睡了过去。 次日一早,我们在酒店楼下的小摊吃了早餐,然后乘地铁去方应琢选好的相机门店。 店面位于c市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我随着方应琢走进店里,方应琢大概已经与店员提前交涉过,对方接过了方应琢的相机,安装上一个新的镜头,又让方应琢按了几下快门试拍。 第33章 确认无误后,方应琢把相机重新装进了相机包,在这时,店员问我们:“二位要不要免费体验一下另一款相机?我帮你们拍张合照吧。” 方应琢欣然应允:“好呀。” 既然是免费体验,我便没有拒绝。接着,店员指挥我和方应琢站在一面深灰色的墙前,“好,就是这个位置,两个人可以再靠近点哈。” 大夏天的,靠那么近干什么,不热吗?我这么想着,又听见店员继续说:“左边的男生再笑一笑。” 左边的男生,也就是我,我心里不爽,只好皮笑肉不笑地弯了一下唇角。 店员拿着相机找了几个角度,最终按下了快门,闪光灯亮起,伴随着咔嚓一声,我和方应琢就这样莫名其妙有了一张合照。 方应琢走过去看成片,夸了几句,店员问他需不需要打印出来,方应琢点点头说好。 十分钟后,我看到了这张照片。 尽管只是一张薄薄的纸片,拿在手里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但却永久地定格了生命中的一刹那,我猜,也许这就是方应琢喜欢摄影的原因之一。 我不懂构图和光影,不懂一亿像素是什么概念,也不懂中画幅和全画幅的区别,此前,我只在镜子中见过我和方应琢同框,照片这种载体让我觉得有些陌生,我又看向画面里的两个人,他们穿一模一样的白色短袖,一起望着镜头,一人微微扬起唇角,另一人安安静静笑着。 就像……鱼缸中的两条金鱼。 我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十分异样的感觉。 照片只有一张,方应琢问我:“这张照片留给我好不好?” 事实上,我本来也不打算要,当然没异议。方应琢仔细地把照片装在信封里收好,过了很久,我听见方应琢认真地低声说:“秦理,我也很擅长拍照,你愿意做我的模特吗?” 作者有话说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19章 岂有此理 这人又在说什么奇奇怪怪的话呢……我这么想着,无意中撞到方应琢的眼神,发现他又像往常那样注视着我。 目光很深,睫毛弯起细微的弧度,深棕色的瞳孔在阳光下折射出多重色彩,我不好形容,只是莫名觉得,如果方应琢这么看一个小姑娘,或是一个本就喜欢男人的人,对方恐怕根本抵挡不住。 真是奇怪,方应琢明明整个人呈现出来的是温和无害、没有攻击性的气质,他的眼神像金鱼的尾巴搅动水面,只会让水面泛起一层层微小的涟漪,却让人无端感到几分压力。 于是,我错开视线,直言道:“方应琢,别这样看我。” 这是我第二次对他说这句话。 上次是在悬崖边的秘密基地,醉酒的方应琢胆子好大,面对我的抗拒,却带着醉意说:“我就想看着你。” 好在清醒的方应琢显然没有那么勇敢,他只是淡淡笑了一下,语气有点遗憾:“秦理,在这方面,你还是第一个拒绝我的人。”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上了,叼进嘴里。 熟悉的烟味裹挟了人的嗅觉,也让人的情绪逐渐放松。 “不是拒绝。”我慢慢地吐出一口稀薄的白色烟雾,没有彻底回绝,有点含混不清地说,“……再说吧。” 方应琢给相机换镜头没花费多少时间,现在仍然是上午,胃里的早餐还没消化干净,更遑论吃午饭。在早餐摊,我吃了碗豆花面,方应琢吃了甜水面和冰醉豆花——这家伙只是长了一张不食人间烟火的脸,背地里其实是个饭桶。 方应琢如愿换了新镜头,我们这趟c市之行按理来说也该结束了,我和方应琢两个不知道去哪的人杵在路边,都有点不知所措。 我们站在c市人流量最大的十字路口旁,周围人潮汹涌,各色人物与我擦肩而过,看着这么多人,我难免想到一个月前我去首都找非北,也是这样站在庞大拥挤的都市里发呆、不安。 但是……这里和首都不一样。 “这里和首都不一样,我还挺喜欢这里的。”方应琢忽然说,“我不喜欢……不,应该说,我很讨厌首都。” 我一惊,还以为方应琢掌握了传说中的读心术,原来是我们刚才的想法不谋而合。 我顺着方应琢的话问:“为什么讨厌那里?” “冬天干燥、风大,夏天又湿热得要命,直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一座北方城市的夏天怎么能热成这样,”方应琢如实说,“春天最难受,不仅扬沙,还有满城柳絮,我有过敏性鼻炎,每次出门除了戴口罩,还要带护目镜,只有秋天好受一点。除了气候糟糕,城市规划问题也很大,你要是想听,我再详细讲讲。” 我懒得听长篇大论:“不必了。” 方应琢:“其实优点也有,我还是很客观的。” 我无声地笑笑,没再说什么。也许人都会对自己长期生活的地方感到厌烦,所以方应琢选择逃到粟水短暂地喘息,那我又能去哪里呢。即便是整个省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活跃的c市,依然被层层山脉包围,位于地图的边陲,群山险峻,连绵不断,也难怪李太白会有感而发,写下那首千古流传的《蜀道难》。 “秦理,这样好不好?”方应琢继续说,他像是深思熟虑过,说出的话却十分出人意料,“我们就把来c市这趟行程当做你的毕业旅行,其他高中生毕业后都天南海北的玩,你也应该任性一下。” 第34章 我:“我又不是小朋友,没什么想玩的 。” 方应琢坚持道:“你可以是。” 在人来人往中,我陷入了沉默。过了很久,我才问方应琢:“那你在高中毕业后去了哪儿?” “洛杉矶。爷爷奶奶在那边。” ……哦。我就多余问这一嘴。 就在这时,我和方应琢面前的商场大屏突然有了变化,从原本的明星代言的珠宝广告变成了一段视频,霎时间,偌大的屏幕被铺天盖地的玫瑰花瓣占满,而后玫瑰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两行哥特风字体与人物cg一同浮现在屏幕上。 the secret of the rose. 玫瑰秘闻。 画面中的男生发丝飘扬,穿着一身纯黑色军服,佩戴相同色系的皮质手套,外衣长度垂在小腿位置,下面则是一双银灰色的长筒皮靴。他的胸口第二个扣子缝着金色的绶带,左胸前则别了一枚勋章,图案是一朵玫瑰被荆棘缠绕,两道银刃左右交错,隐隐闪光。 “这是什么?” 好学的方应琢已经率先打开手机搜索起来,片刻后,方应琢回答:“《玫瑰秘闻》是一款开放世界冒险游戏,于2019年8月24日正式公测,目前有pc,ios和android三种渠道,彼此之间数据互通,一个月内注册的用户赠送两次十连和开服限定礼包。” 原来是游戏的宣传广告,我点了点头。方应琢见我难得提问一次,趁热打铁道:“要不要玩玩试试?” 这回我没有拒绝。就这样,我跟方应琢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在c市的旅行,而第一站是……网吧。 我和方应琢在街边随便选了一家网咖,拿着身份证去前台找网管上机,在无烟区开了三个小时。 在满屏幕的游戏图标中,我看见了被荆棘缠绕的银刃与玫瑰。 我点进游戏,耳边一瞬间响起刀刃划破空气的音效,按照玩家指引,第一个步骤是给自己的角色捏脸。此前,除了老式手机自带的那些单机游戏之外,我对这个领域的认知简直是一片空白,再加上这个游戏捏脸的自由度非常高,我看着满屏幕“面容”“体型”“装饰”之类的字样,一时之间不知道从何下手。 方应琢显然与我有同样的困惑,他拖动光标在屏幕上操作了几下,忽然适时地开口:“秦理,我发现捏脸其实可以导入自己的照片,这样应该会比较便捷一点吧。” 方应琢点击页面右上角,有一个缩小的相机标志,他照了一张自己的相片上传,随后,页面上出现了一颗基于方应琢本人模样的头部建模。 我也跟着相同的步骤进行操作,也在屏幕上看到了一张跟自己有八九分相似的脸。我再次震惊于这个游戏的精细度,不仅皮肤纹理与真人无异,人脸上那些细小的瑕疵也纤毫毕现,除此之外,它竟然还还原了我眉毛上的那道疤。 有了这颗人头,剩下的操作就迅速很多,我简单调整了一下游戏角色的身高和体型,点进下一步,给角色取名。 在那一刻,我的脑海中骤然浮现出与非北当笔友时的笔名,逐青,我刚要打下这两个字,悬在键盘上的指尖却不由得停顿了一下。 这个笔名承载着满是与非北通信的回忆,但是既然结局并不美好,我也就没有将这个名字延续下去的必要了。 于是,我干脆利落地敲下了四个字。 ——岂有此理。 网吧的电脑主机显示屏十分宽阔,我只需微微偏头,就能清楚地看见方应琢的id。 方应琢取的名字很简洁,只有两个字,也是取自他的本名。 ——不琢。 作者有话说 也是网恋上了 上章修改过,加了一点内容,宝们可以再去看看 求海星!求收藏!求评论!爱大家! 第20章 紫毫,松烟墨,蚕纸 《玫瑰秘闻》作为一款开放世界冒险游戏,背景设置在未来的某个时代。 在那时,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病毒大肆蔓延,人类内部纷争不断,世界被分成五个庞大的联盟,游戏主要围绕北部联盟发生的故事展开。 北部联盟的地图形状如同一朵玫瑰,被细致地划分为26个区,分别是a区至z区,花蕊部分则是北部联盟的首都诺顿,也被称作玫瑰之心。 诺顿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中了北部联盟的绝大多数资源,在病毒蔓延的世界里打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的乌托邦,它与a区b区c区毗邻,这三个区的新贵都将移居诺顿视为目标,而居住在z区的人则一辈子都不知道诺顿究竟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玫瑰之心就像悬在天空中的一颗启明星,明亮,闪耀,却那么高不可攀。 诺顿公学位于市郊,是首都青少年步入社会前的中转站,五年学制,前三年集中授课,课程覆盖面极其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文史,科技,军事,医药等方向,后两年以实践为主,学生们开始分流,投入到各自擅长的领域中。 这便是游戏初始阶段的背景介绍,而游戏的广大玩家,则正是诺顿公学的一年级入学新生。 我打开人物形象面板,给自己换上了一套系统赠送的初始校服。 在诺顿公学,一年级学生的校服是纯黑,二年级是深蓝,三年级则是墨绿,等到后期开始分专业,还会拥有不同颜色的领结,作为初入学新生,基础服装是黑色制服与银灰色领结。 游戏内担任新手指引工作的是“我”的私家机器人,这类机器人的代号叫伊瓦,目前已经研发至205代,号称居家必备好伴侣,伊瓦身高不足一米,金属外壳呈亮银色,触感光滑,身体形状则是椭圆形,在充满科技感的同时,让它看起来很像一颗有鼻子有眼的金属鸡蛋。 第35章 等到玩家大致了解了这些信息,游戏主线剧情正式开启,玩家“岂有此理”出现在了诺顿公学的开学典礼上。 我操控鼠标切换角色的视角,可以全方位地观察这座礼堂的内部环境,屋子十分宽敞明亮,地上瓷砖洁净得能反光,穹顶高耸,庄严而宏伟,中央挂着一个水滴形状的吊灯,照得室内熠熠生辉,墙壁由大理石砌成,以金丝雕花作为点缀。 每扇窗前摆放着造型精致的烛台,橙黄色的火苗在其间摇曳,游戏的音效由远及近,我隐约听见了潺潺流水声,来自礼堂门侧的石雕喷泉,此外,还有校长讲话的回音,周围人潮的嘈杂声。 整个大厅人头攒动,都是玫瑰秘闻的游戏玩家,也都穿着一模一样的初始校服,只不过脑袋上面顶着不同的id,容貌也各不相同。 我随便点开几个玩家的面板看了看,每个人都是一张紧致的建模脸,鼻梁高挺,三庭五眼分布均匀,身材修长纤细,美则美矣,看多了又觉得没什么意思,于是我把这些面板一个个关掉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在人群中看见了一抹熟悉的身影。准确来说,是一张熟悉的脸。 是方应琢的游戏角色“不琢”。 ……难怪看着要顺眼一点。 就像灯红酒绿五光十色之中,需有素净点缀,而方应琢是万紫千红中一点芍药样的白。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这款游戏的建模是毋庸置疑的精致、完美、毫无瑕疵,但以我挑剔的眼光来看,它还原不出方应琢的样子。 那样细致的眉目,像是用贵如黄金的玳瑁管紫毫蘸取松烟墨,在蚕茧古纸上细细地勾画而成,但最难传达的,当属方应琢总是氤氲着水气的、欲语还休的眼神。 在同一时刻,方应琢也看到了我。因为机器人伊瓦向我发出了一声提示:嘀!玩家“不琢”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我查看了角色的智能手环通讯器,果然静静地躺着一条好友申请。我点下了“同意”。 伊瓦:恭喜您,收获了在诺顿公学的第一个朋友哦! 我给伊瓦打字:我们不是朋友。 人工智障陷入了思索:那你们是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反正不是朋友。 片刻后,伊瓦放弃了思考,豁然开朗道:哎呀,不管啦,总之请好好享受您在诺顿公学的探索之旅吧! 方应琢操控着角色“不琢”站到了我的旁边,我看着身穿相同款式校服的自己和方应琢,难免会有一瞬的恍惚,我和方应琢上同一所学校这件事,果然只会发生在游戏之中。 不过,就算我们是同学,方应琢这种老师眼里的乖学生、家长眼里的乖小孩,也不会跟我这种逃学打架斗殴的刺头有什么交集吧。 耳边响起方应琢的声音,他切换到好友之间的私聊频道,开麦说:“秦理,你好呀。” 我:“嗯。” 方应琢:“你好敷衍啊。” 我:“嗯嗯。” 方应琢沉默了几秒,看起来有点生气,因为“不琢”在原地转了个圈,又跺了跺脚。 我忽然又被方应琢这个样子给逗笑了,让自己的角色拍了拍方应琢的脑袋。 除了看主线剧情,游戏初期还会安排几场简单的战斗,操作难度基本属于有手就行,我的等级也从lv1升到了lv5,但这个等级依然太低,还不足以达到解锁进入竞技场的条件。 我逐渐沉浸在这个第一次接触的游戏中,结果网吧的电脑发出提示,上机时间快要结束了。我在桌前愣了一会儿,慢慢摘掉耳麦,莫名想到十二点钟就要被迫离开舞会的辛德瑞拉。 特定的时间一过,魔法失效,马车变回南瓜,马夫变回老鼠,公主变回灰姑娘,诺顿公学的一年级新生变回一无所有的失学少年秦理。 下了机,我才后知后觉地感到自己的颈椎变得有点僵硬,眼睛也因为一直盯着电脑屏幕变得稍显酸涩,但我整个人还没有从那种兴奋的情绪中抽离,我看了一眼旁边的方应琢,第一次直白地向他表示了自己的喜恶:“好玩。” 喜欢的理由很简单,毕竟在虚拟的世界里可以让我看到人生的无数种可能,就算有些关卡打不过,就算血条被清空,还能无限次重来。 那其他游戏呢?应该同样可以分泌多巴胺吧。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有趣的事情。 直到许多年以后,我依然对这一刻的心情记得非常清楚。 “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么开心。”方应琢笑了笑,“秦理,如果我们真的是同学该有多好啊。” 我抿了抿唇,没说话。 方应琢又说:“你看,我们出门这一趟还是有收获的吧。” 我不可置否,点了点头:“……嗯。” “肚子饿不饿?”方应琢的语气听起来很轻快,“要不要去吃饭?” 刚才打游戏的时候还无知无觉,被方应琢这么一提醒,我也开始感到饿了。 也许是因为难得出门一次,又或者是出于心情还不错,我和方应琢找了当地一家比较有口碑的火锅店,现在还没到用餐高峰期,我们避免了漫长的排队等位,直接被服务生带到了靠窗的一处座位前。 在平时,我几乎不怎么吃火锅,因为一个人太冷清,火锅还是要热热闹闹地吃才有意思,而且一个人也吃不下那么多东西,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现在外面这些火锅店的定价太昂贵,我狠不下心掏这个钱。今天也算是奢侈了一把。 第36章 等这顿火锅吃完,店里的客人陆陆续续多起来,开始排起队,门口摆放着的椅子渐渐坐满等位的顾客。 我和方应琢拿着座位牌去前台结账,前台工作人员核对订单信息期间,我用余光注意到,不远处的等位区椅子上,有个男的悄悄地举起了手机,而摄像头对准的是我和方应琢。 那人拿着手机的角度明显不像是自己在玩,偏转的方向就是前台这边,这时候在前台结账的只有我和方应琢两人,我基本上可以确定,他在偷拍我们。并且从那个人的视角,可以完整地拍到我和方应琢的侧脸。 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作为一个与他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都感受到了冒犯。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在c市被偷拍。今天早晨在地铁里,方应琢坐我旁边,我们对面坐着个穿校服的女高中生,她也拍下了我们两个。 我把她的行为看在眼里,但又觉得她大概也不会拿着这么张照片去做什么坏事,毕竟看她笑得挺开心,我就没追究。 能忍一次,不代表我能忍第二次。 更何况,这回还是个成年男人,谁知道他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于是,我迈开腿直接向对方走过去,沉声道:“刚才偷拍的照片,麻烦你删一下。” 作者有话说 从无到有写出一章的感觉很开心,但是发出来以后又会因为数据和反馈很挫败(叹气)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21章 睡过 我的说话声音不算大,但还是引得周围一些人纷纷侧目,向这边看过来。 方应琢自然也听见了,匆忙结了账,拿着小票就朝我走来,他问:“怎么回事?” 没等我出声,方应琢的视线又转移到我面前的男人身上,他的语气顿时变得错愕,眼睛也微微瞪圆:“唐皓源……你怎么在这儿?” 原来是方应琢认识的人? 我觉得这名字听着有些耳熟,一时之间没想起来,但这不是我现在要追究的事,我重新回到刚才的话题:“把相册里的照片删掉,还有最近删除和网盘,都删了。” 那男的见我态度强硬,不依不饶,也没跟我扯皮,在我的眼皮底下删掉了刚才偷拍的照片。 像是为了避开其他人的视线,怕在大庭广众之下进一步丢脸,他从座位上起身,对我和方应琢说:“我们借一步说话。” 然后,他又跟旁边的几人说:“稍等,我马上就回来。” 我这才注意到这一行人共有四位,除了这个姓唐的,还有两女一男。 既然他认识方应琢,可能是想对方应琢说点什么,这就和我这个外人没关系了。 我点上一支烟,开始慢慢思索,我到底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平心而论,我的记忆力很强,而且十分精准,无论是生活中的琐碎小事,还是课本上的知识点,但凡经过了我的眼睛和耳朵,就一定会在脑子里产生印象。 然而,过目不忘有利有弊,很多人只能看到优点,比如学业会因此变得更轻松,但是弊端则更加难以承受,那些负面记忆会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顽强地长期活跃着,又阴魂不散地潜入梦中,令人饱受折磨。 事实上,人对负面经历的记忆往往会更深刻,因为这代表着危险,警醒人不要重走老路、犯下同样的错误。 正是因为如此,我常常希望自己是个健忘的人,那些不堪的回忆,那些糟糕的烂人,通通都不要记得。 我跟着方应琢和唐皓源走到了火锅店门外,独自靠着墙壁,看着自己吐出的白雾渐渐消散在室外的空气中。 我从遇到方应琢以后开始回忆,这个范围一下子缩小了很多,那些片段像电影一样播放,电光石火间,其中一个场景倏地一闪而过,我在脑子里立刻按下暂停键,一下子从倚靠着墙变成直立的姿势。 我终于想起来,为什么会觉得唐皓源这三个字有些熟悉。 那天,方应琢在下铺写日记,而我在上铺默默注视着他,一则微信消息提示打破了室内的静寂,方应琢拿起手机查看,那条信息量巨大的消息就这样不巧地被我尽收眼底。 方应琢给这人的备注正是本名。 [唐皓源:方应琢,既然你也喜欢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试着接受我?] 好家伙,原来是撞见了方应琢的追求者,也就是说,这人也是个同性恋——我是掉入了什么除我以外都是gay的平行世界吗? 哼,原本就对这人印象不佳,现在更是直接在心里给对方判了死刑。 如果刨除心里对这一群体的偏见,唐皓源的外型还不错,身高有180,五官端正,勉强称得上英俊,穿着干净整洁,是那种长辈很喜欢、会夸一句“一表人材”的类型。放在人群中算得上突出,但可惜他现在站在方应琢身边,就完全不够看了。 “我表妹今年上大学,学校在c市,”唐皓源说,“我刚好没什么事,过来送送她,顺便陪她和她朋友在这边看看。” 方应琢的语气有些冷淡:“嗯,那祝你们玩得开心。” 我表面上在专心致志地抽烟,实际上竖起耳朵听着方应琢和唐皓源的谈话。 “应琢,你剪短发了?以前从来没见你剪过这个发型,不过短发也很适合你……当初你走掉也没打声招呼,给你发消息也不回,我真的快被吓死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唐皓源忽视方应琢的冷淡态度,自顾自地往下说,“叔叔阿姨也很担心你,他们还问了我好几次,知不知道你去了哪儿。” 第37章 方应琢掀起眼皮,凉凉地扫一眼他,不紧不慢道:“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在我的手机里装过定位。就算我死在外边,也能第一时间赶过来收尸。” 我一边抽烟,一边想,平常方应琢出现在我眼前时,看起来总是十分天真单纯,换句话说,看起来有点傻,现在这个方应琢像刀片一样锋利,薄薄的刀刃上淬着甜蜜的毒液,可以轻易割破人的喉咙,这样的方应琢反而让我感到有点陌生。 方应琢抬起手,把落在鬓边的一缕碎发别在耳后,他站在霓虹灯的光影下,缓缓抬眼,只不过看向了我:“秦理,我们走吧。” “嗯?”我没想到这场谈话结束得这么快,骤然回神,“好。” 唐皓源吃了颗软钉子,竟也不恼,再度开口:“应琢,我听说叔叔阿姨冻结了你的银行卡,你的钱还够花吗,如果有需要用钱的地方,我这边……” 方应琢:“不用担心。” 我一直没有出声,只在旁边充当一个会呼吸的摆件,没想到唐皓源把话题转到了我的身上。唐皓源看了我一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询问方应琢:“对了,刚才忘了打听,这位是……?” 我看得出,方应琢其实并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出于礼貌回应,说出口的话已经变得不太客气:“跟你没关系。如果没什么别的事,我们就先走了。” “是么,我还以为你找了男朋友。”唐皓源压低声音,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方应琢,我以前一直以为你喜欢的是裴朔,没想到是这种类型。看来我对你还不够了解。” 手里的烟快要燃尽了。我将烟头掐灭,随手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方应琢的情绪却在唐皓源说完这句话的下一刻激动了起来,他的面色变得惨白如纸,嘴唇微微颤抖着:“裴朔……你也配提起他?!我们一直是朋友关系,轮不到别人揣测,尤其是你。” 这个人想要看见的,似乎就是方应琢情绪崩溃的模样,见到这番话起了效果,他挂在唇角的那抹笑意也加深了几分。 我一个迈步走上前,将一条胳膊随意地搭在方应琢的肩膀上。 如果让我回答,长得不好惹有什么好处,那么第一点一定是,被你盯着看的人无一例外会乖乖闭嘴。 有句话怎么说,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就算我现在开始胡言乱语,也不必为此负什么责任。 “你不是好奇我和方应琢的关系吗?”我挑了挑眉毛,“其实就是你想的那样,是睡过的关系。” 作者有话说 没想到吧我又更新了!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22章 栀子花 当宠物在外面受了欺负,主人总该要帮忙出一口气。至于用什么方法不重要,对方能破防就好。 显而易见,我是有一点气人的本领在身上的。 话音刚落,就见唐皓源的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最后面如菜色,像是有人不慎在上面打翻了调色盘。 唐皓源大概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扰乱公序良俗、把这句话说得这么自然而然。 他在原地深呼吸了几次,最终一句话也没说出来,直接转身回了火锅店里,剩下我和方应琢两人在门外。 同样内心大惊的人还有方应琢,只不过刚才有别人在场,方应琢就算再怎么骇然,也要维持面色上的镇定自若,哪怕我上下嘴皮子一碰的功夫就让他没了清白,他也只能咬着牙默认。 毕竟语出惊人的是我,我看着方应琢,率先开口:“方应琢,刚才那些话你别放在心上。” 借着路灯的照亮,我发现方应琢的耳朵又变成了淡淡的粉色,方应琢也变回了我熟悉的方应琢,柔软,懵懂,不设防。 方应琢当然明白我指的是哪一句。过了半晌,方应琢才轻轻地说:“可是那样会让人误会呀……” “误会就误会呗,身正不怕影子斜,你懂不懂?我看得出来你不待见他,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呢,你就捡他不喜欢听的话,专门跟他讲。”我循循善诱,向方应琢传授我十八年来不要脸的人生经验,“况且,睡在同一张床上过,怎么就不能简称‘睡过’?” 明明怎么看牺牲最大的那人都是我吧???从现在开始,世界上出现了第一个对我的性取向产生误解的人,我这也算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五了。 方应琢慢慢地“嗯”了一声,方才紧绷又锐利的神态荡然无存。 相反,方应琢的情绪开始变得肉眼可见的低落,像被针戳破漏气的气球,一点一点地瘪下去。 他走了几步,在不远处的一个挡车石球上坐下,问我:“秦理,还有烟吗?” 我掏出烟盒,取出一支点上,递给了方应琢。方应琢把烟含进嘴里,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世界可真小。” 是啊,世界真小,而且总是冤家路窄,越是不想见的人越是容易碰到。 可是世界也真大,大到我的亲生母亲丢下了我,而我连她在哪都不知道。 方应琢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沉默着抽烟,抽得还是很不熟练。 我在心里猜测,方应琢与唐皓源的那番话触及了方应琢的伤心事,不然他怎么会看上去像一颗还没熟的杏子,一口咬下去又酸又涩。我只记得唐皓源是在提到“裴朔”这个名字时,方应琢的反应才尤为强烈。 第38章 我这才发现,我对方应琢其实一无所知。 方应琢已经在粟水镇打听到了关于我的一切,包括我那些不愿在人前揭露的伤疤,然而,我对方应琢却所知甚少,我只知道方应琢的学校和专业,知道方应琢有个行事作风令人发指的大明星母亲,除此之外,似乎就没有了。 我坐到另一个挡车石球上面,感到自己鲜少有这么纠结的时刻。 如果我现在询问方应琢,他也许会坦诚相待,也许会有所保留,但我最终选择了什么也没说。 毕竟,你对一个人的了解越多,就代表你与这个人的牵绊越深,可是如果对方注定是生命里的一个过客……那还是点到为止吧。 就像是在夏令营中遇到的伙伴,在一两个月的时间里,大家短暂地相熟,直至夏令营结束,每个人又会回到各自的人生轨迹。 忽然,我在形形色色的过路人中,看见了一个卖花的老婆婆。 她卖的不是精致的扎成一束束的鲜切花,而是在街边随处可见的黄角兰、栀子花和茉莉花,用一根根细线串好,挂在竹竿上。 离着那老婆婆还有段距离,我就闻见了那股亲切的清甜味道,香气的质感醇厚却不腻人。 在这里,卖花的人多,买花的人也不少,在潮湿闷热的夏夜闻见这一缕芬芳,心情好像也变得凉爽了一点。 于是,我站起身,走到那位老婆婆身边,她向我露出笑容,热情地招呼:“黄角兰、栀子花、茉莉花,选点嘛。” “栀子花怎么卖?” “三元一把!” 我身上总是会随身携带小额的零钱现金,刚好摸出三个一块钱钢镚,“那给我来一把。” 老婆婆乐呵呵地为我选起了花,一共四朵盛开的花,被宽大的绿叶簇拥着,香味沁人心脾。 我向老婆婆道了谢,攥着这一捧栀子花,递给方应琢:“送你。” “给我的?”方应琢有些惊讶。虽然方应琢看到了我去买花,但不明白我到底要做什么,他怎么也没想到,收到花的人会是自己。 方应琢接过栀子花,深深地嗅闻了一下,又傻里傻气地笑了:“真漂亮,好香啊。” “至于这么吃惊吗,”我不解道,“给你送花的人应该很多吧。” 方应琢笑着说:“那不一样。” 其实,这也不是我第一次送花给别人。 在黄雨霏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有次她模考失利,我见她情绪低落,就去后山那边摘了几朵野花,用丝线简单地扎了一下,然后送给了她。 但是方应琢的追求者众多,这些小玩意想必他也看不上。 这种哄人的小招数,不知道这次有没有灵验。我不太确定地问方应琢:“心情有没有好一点。” “有。”方应琢认真地说,“现在很开心,非常开心。” 这人好说歹说也是个知名大学的高材生,怎么语言就这么匮乏?我有些想笑,分不清是因为方应琢贫瘠的词汇量,还是因为方应琢笑得真的很傻。 我正准备问方应琢要不要回酒店,就听见方应琢忽然开口:“秦理。” “嗯?” “你知道吗,我爸是商人,我妈是演员,家里虽然不缺钱,但我从来不觉得父母爱我,他们做事只考虑利益,把我当做一件可以持续投资的商品。” 方应琢平静地叙述:“自打我记事开始,几乎没有过能自由支配的娱乐时间,行程是被规划好的,不仅需要报备,还有秘书负责记录,再汇报给我的父母,别人踢足球打游戏看漫画,我却一直被要求学习琵琶和书法,虽然我不讨厌这两件事,但也谈不上喜欢,因为早就习惯了,就像刷牙洗脸一样,变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于是我只好重新坐回挡车石球上,静静地看着方应琢,偶尔点头,意思是我在听。 “因为没什么和外面接触的机会,我的朋友非常少,只跟两个发小走得近些,一个是刚才碰见的唐皓源,另一个就是裴朔,他们都和我同龄。”方应琢继续说下去,“其中裴朔的父母与我父母是至交,因此他们很放心我和裴朔来往。相对来说,和唐皓源的关系只能称得上普通朋友。裴朔经常偷偷带我出去玩,也是在他的引导和鼓励下,我才渐渐发现原来自己喜欢摄影。”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方应琢一口气讲这么多话。 方应琢似乎讲得有些累了,垂下眼睫,从背包里取出矿泉水喝了一口。 我尽职尽责地充当捧哏,问:“那后来呢?” “高考以后,我和裴朔都选择了r大新闻系,没想到唐皓源也报了填了这个志愿,我当时非常意外,因为我记得他明明对金融更感兴趣。新闻系男生少,我们三人又被分进同一间宿舍。”方应琢说,“那段时间的快乐很纯粹,可惜没持续多久,裴朔就在大一那年的冬天去世了。从他确诊胶质瘤四期到死亡,只有一个月。” 作者有话说 今天体检竟然抽了七管血 明天也更,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23章 舌尖 一则轻描淡写的讣告,毫无预兆,让我愣了愣神,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的发展会是这样。 方应琢大一那年的冬天……也就是三年前,跟我现在的年纪差不多。 讲话期间,方应琢的语气一直很平静,但我心里清楚,这不过是方应琢用来掩盖内心哀恸的方式,也许时间能抚平伤痛,可是当旧事重提,无异于将愈合的伤疤残忍揭开,再次露出鲜血淋漓的伤口。 第39章 方应琢是个寡言的人,可是成年人的世界也需要情绪的出口,就像我忍不住在悬崖边对方应琢吐露实情一样,他之所以会对我讲这些事,恐怕正是因为我们是彼此生活中的过路人,可以短暂地收容对方为期一夜的失控。 在这种时候,我的内心也只剩下感慨世事无常这一个想法。 我又想到第一次见方应琢时,在他的卡包第一页见到过一张拍立得照片,是方应琢与另一个男生的合影。画面中的两人看起来关系匪浅,现在一想,也许另一人正是方应琢的挚友裴朔。 我的人生先后经历过奶奶和秦志勇的去世,前者的离开没让我感到有多悲痛,至于后者,我只觉得他死不足惜,死有余辜,也不知道这对母子在地下团聚以后会说些什么。于我而言重要的人,大概只有余红菱了。 我叹了口气,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我……天生喜欢同性,但我没发现唐皓源也是同性恋。”方应琢说,“他一直误以为我喜欢裴朔,直到裴朔去世之后,他在大二向我告白,我很清楚自己对他不存在那方面的心思,就拒绝了。结果他不死心,后来我觉得他的骚扰很烦,搬出了宿舍,跟他连普通朋友也做不成了。” “所以那个变态一直暗恋你,选r大新闻系也是为了你?” “嗯,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如果我早一点察觉,事情也许就不会闹得这么难看了。” 我一时语塞,震惊程度绝不亚于当时被方应琢告知他母亲就是家喻户晓的女明星傅摇。 过了许久,我才挤出一句,当作安慰:“这不怪你,是那人太没有分寸。” 听方应琢讲了这么久,我感觉屁股在石球上硌得有点麻,于是我站起身,走到方应琢旁边,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一捧栀子花,忽然从中抽出其中一朵,将花轻轻地别在了方应琢鬓边的发丝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忽然觉得,如果是这样白净雅致的面庞,戴上一朵栀子花,大概会很适合。 与此同时,方应琢抬眼看向我,眼神那么轻,像晨露亲吻一片新叶。 他抬起手,慢慢地摸了摸发间的花瓣,问我:“漂亮吗?” 明明方应琢今晚滴酒未沾,怎么又开始胡言乱语了……我并非听不出方应琢的弦外之音,但正是因为如此,我愈发感到如鲠在喉。 可是今夜的月色太美,我难得不愿说谎。 我点了点头,“……嗯。” 当然,我指的是栀子花。 方应琢低笑了一声。他摘掉相机的uv镜,旋出镜头,简单地调整了拍照参数和滤镜,下一秒,方应琢举起了相机,镜头仿佛变成枪口,将我瞄准,这一回,方应琢没有使用疑问句,而是选择直接陈述,他说:“秦理,做我的模特。” 这几个字仿佛变成一句简短的咒语,让我定格在原地。 伴随着按下快门时那一声清晰的“咔嚓”,我产生某种被子弹击中的错觉,一句答复在同一时刻被我无意识说出。 “好。” “给我看看刚才拍得怎么样。”我对方应琢说。虽然勉强答应了方应琢的请求,但我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如果方应琢有抹黑我形象的嫌疑,我必须及时地保护我的肖像权。 方应琢大大方方地给我展示,我凑过去看,整张图的色调是暗蓝色湿热的夏夜,喧闹的路边,我穿着被汗沁湿的白t,隐隐现出藏在t恤后面的身体的轮廓。这张照片是抓拍,我没有看向镜头,视线落在街边的某一处,面部呈现出虚焦的质感。 ……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尽管刚才的我是照片的主角,而此刻作为图片的欣赏者,我竟也会忍不住想,画面里的人到底在想什么? 我好像无师自通地悟出了一点方应琢的拍摄风格。比起单纯定格某一瞬间,也许方应琢更想通过一张张照片去传达什么。 我和方应琢回到入住的金鱼酒店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去。 “我们没有花瓶,”方应琢问,“这束栀子花怎么办?” “这个简单。” 我让方应琢去拿一个空的矿泉水瓶来,用水果刀割去靠近瓶口处偏窄的那一部分,又灌水至瓶身二分之一处。然后,我修剪了一下栀子花的枝叶,将它们错落地插进瓶中。 方应琢接过了简易的花瓶,把它摆放在了床头柜的鱼缸旁边。 那两条金鱼仍在不知疲倦地游动着。 但天黑以后反而才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楼下整条街搭起夜市,人声鼎沸。粟水镇人烟稀少,我鲜少能见到这么热闹的时刻,再加上也想透透气,就打开了酒店的窗户。 其中,一个抱着吉他卖唱的年轻人吸引了我的注意。 他唱的不是那些旋律洗脑、节奏感强、在各类短视频app流传度极高的歌,相反,那是一首在国内相对冷门的英文歌,也是我唯一一首会唱的英文歌。 其实,我平时没有听歌的爱好,只不过余红菱是这位歌手的歌迷,总在七月旅馆的前台放他的歌,听了太多遍,我也学会了。 我至今没看过完整的歌词,只是记住了每句话的大概发音,虽然歌词是英文,但歌手是个日本人,难怪发音听起来不太标准——不过我也没资格笑话别人,我自己学的就是哑巴英语,无论听力阅读写作的分数再高,一开口就现原形。 我站在窗边听了一会儿,忍不住跟着吉他的旋律哼唱了几句。 第40章 对不起,本章节内容暂缺! 第41章 第二天的天气有些阴沉,这对当地人来说司空见惯,方应琢站在窗边看了一会儿天色,告诉我,有时在阴天拍照反而会更出片。我不懂摄影,只是点了点头,就转身去盥洗室洗漱。 在往常,我的洗脸步骤也很简洁,用清水抹一把脸,就是全部的流程。考虑到今天还要出镜,我仔细看了一眼面前的镜子——发型没什么问题,普通短发,眼下有两道黑眼圈,比较浅,但这玩意我也不是第一天才有,一时半会儿也消不下去,不用管它,至于皮肤状态,凑凑合合,我好像也分辨不出来。我的视线看向洗手台上方应琢的洗面奶——如果我去问方应琢,能不能用一点,以他的脾气,多半不会拒绝,但是这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隐患,方应琢该不会误以为我很重视这次拍照吧?再加上我也用不惯洗面奶那种黏黏糊糊的东西,最终作罢,还是用自来水直接洗,只不过多搓了几次。 等到一切收拾妥当后,我和方应琢出了门。 我们所住的金鱼酒店在老城区,而方应琢想要的刚好就是这种破旧的感觉,我跟在方应琢的身后,他带我来到了一条窄小的街道,两边的建筑还保留着上个世纪的模样,脚下的道路也不是外面平整的水泥路,坑洼不平,走在上面会带起尘土。 街口有两个穿背心的老头面对面坐着打扑克,时不时冒出一句问候对方全家的方言。 我们走进窄窄的街道中,方应琢在一家烟酒副食小卖部前停下了脚步。看这个小卖部的门头,跟我家那间小商店有几分相似。 方应琢能在c市找到这么个地方,也挺神奇的。 “用商店作为背景的话,在粟水镇也能拍,只不过考虑到c市的场景更多一些,所以我们还是在今天拍完。”方应琢解释道。 方应琢拿了几条巧克力和两瓶矿泉水,结账后,问商店的婆婆,可不可以在这里拍照。老婆婆年纪大了耳背,普通话也不好,方应琢把问题重复了几次,两个人依然没沟通明白。 于是,我走上前,用方言给她翻译了一遍,这一回她终于理解了方应琢刚才的意思。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提出这样的请求,老婆婆虽然有点疑惑,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我们,自己到一旁摇着蒲扇看电视剧去了。 方应琢架起相机,开始对我进行指导:“秦理,你到收银台那里,就像平时那样。” 我照做,坐到了刚才老婆婆坐的板凳上,听见方应琢再次开口:“托腮,不用看镜头。” 我平时在店里就经常用手支着脑袋发呆,无所事事地盯着外面那棵树,看着树上的叶子被风吹得微微摇晃。 “眼神再向左看一点,好,就这样。”方应琢指导了一番,而后按下快门,我听到了连续响起的咔嚓声。 按照方应琢的意思,他所需要的只是我在粟水镇时的日常状态,这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只需要像平时那样做就好了。 在方应琢的指导下,我又换了几个姿势,在收银台前咬着一根冰棍,一边翻看账本;在货架前整理商品,中途回头望向方应琢的镜头;倚着门框闭上眼睛,感受着风扇吹来的凉风…… 方应琢的效率很高,这一组在小卖部的照片拍完,用时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又在店里买了点吃的,跟老婆婆再次道谢,然后离开了商店。 这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拍照这么消耗体力,明明也没做什么剧烈的体力活动,但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疲惫。 我啃了一个刚从商店买的蛋黄派,问方应琢:“接下来去哪儿?” 方应琢简单地回看了一下刚才拍的照片,回答道:“花鸟市场。” 方应琢又让我站在街道的墙壁前,拍了几张我的侧脸,然后我们就乘公交赶往了下一个目的地。 这家花鸟市场算得上是c市规模最大的大型综合市场之一,不过因为今天是工作日,相较于周末,客流量没有那么大。 这里面售卖的东西种类繁多,涵盖花卉、鸟类、水族、宠物、古玩、盆景……方应琢上了二楼,往里走几家店就是水族区域,这一片全是售卖观赏鱼的店铺,冷光是暗蓝色的,两侧有鲜红的鱼游过,整个人像置身于海底隧道。 一个个鱼缸密密麻麻挨在一起,每个鱼缸的水面上方放置着一根白色灯管,把水面照成波光粼粼的荧蓝色,也照亮了成千上万条游动着的金鱼。 那一瞬间产生的震撼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我立刻想到酒店房间鱼缸里的那两条金鱼。方应琢选择花鸟市场作为拍摄地点之一,说不定就是受了金鱼酒店的启发。 也许每个人生活的一方天地就是一座鱼缸,每个人都是池中之鱼,受困其中,自以为见了广阔的世界,然而,一旦撞碎眼前那层玻璃,就会头破血流地身亡。 “我在以前特别羡慕这些鱼,不是都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吗,我就特别想变成这样,什么烦恼都记不住,无忧无虑地过一辈子,”我看着鱼缸里的金鱼,笑了一声,忽然开口,“后来看了科普才知道,原来都是那些文艺青年骗人的,就拿金鱼来说,一般金鱼的记忆时常大概有三个月,甚至能长达一年,如果每天按时喂养金鱼,家养金鱼也会一直记住主人。” 我站在鱼缸前,一瞬不瞬地看着里面那些游来游去的金鱼,不禁心想,这么一看,鱼也有鱼的不容易。观赏鱼被养在漂亮的鱼缸里,日子过得又无聊又没劲,但是海里的鱼首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生存。 第42章 “秦理,我不会忘的。”方应琢眨了眨眼睛,开口,缓慢又坚定地说,“无论是粟水还是c市,还有这些拍下来的照片,我都不会忘。” 接下来,方应琢选了其中一家鱼店,跟老板交涉过后,支付了一些拍摄费用。方应琢让我站在一个鱼缸前,俯身,脸靠近鱼缸侧看,同时方应琢说:“右手可以抬起来,轻轻贴在玻璃上。” 这让我想到住进金鱼酒店的第一个晚上,我从浴室出来,看到坐在鱼缸边的方应琢。 那时的方应琢也把脸贴得离鱼缸很近,他伸出一根手指,搭在了玻璃鱼缸上。 活到这么大,我没有看过任何一部文艺电影,只在那一刻莫名觉得,眼前的画面像是从文艺影片中截取的某一帧,朦胧,飘渺,迷离,让人看一眼就很难移开视线。 拍完侧脸,方应琢又绕道鱼缸的另一侧,举起相机。 我和他隔着两层玻璃相望,中间是水里游弋的鱼群。 “你看着我就好。” 方应琢的脸被相机挡住,我望着中间的镜头,一个黑漆漆的圆圈,十几秒钟之后,方应琢按下了快门。 他回看刚才拍摄的照片,失语许久,我问他怎么了,他才慢慢地说:“秦理,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满意刚才那张照片。” “嗯?怎么了?” 我并不知道照出来的成片是怎么样的,直到方应琢把相机拿到我眼前,切换到刚拍好的图上。 方应琢捕捉到了其中一个瞬间,一条金鱼从我的鼻梁前游过,鱼尾遮住我的左眼,深蓝色的水泛起细小的波纹,金鱼吐出的泡泡漂浮在水面上,画面中的人有着冷硬锋利的面部轮廓,被红蓝白三种不同的颜色切割,显出失真的效果。 方应琢的镜头似乎真的有种异样的魔力,可以把整个世界变成他的画布,任他涂抹。 一个多小时后,在花鸟市场的这一组照片也拍摄完毕了。我和方应琢暂时收工,在路边找了家餐馆吃上了今天第一顿正餐。 自那之后的拍摄就比较随机,随意走动的慢门抓拍,落日中的侧脸,随意吐出烟圈,手臂自然地垂下来,手指间夹着一根燃到一半的烟,或者是在路边看到流浪猫,我给它喂了点猫能吃的零食,又揉了揉它的脑袋……这一切都被方应琢的镜头定格了下来。 直到天色渐渐暗下来,变黑,我作为模特已经精疲力尽,以为这一整天的拍摄就此结束,没想到,方应琢却在这时说:“秦理,其实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明明我和方应琢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抽空研究这么多东西的……路灯下,方应琢的眼睛看起来很亮,那双不存在的兔子耳朵又一次立了起来,他说:“先保密。不过,你应该会喜欢的。” 他这么一说,我反而有了一点点兴致。我会喜欢?那我倒要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方应琢拿起手机,拨出一个电话号码,然后他向电话那头的人说了我们所在的地址,是一个地铁站的出口。 大约二十分钟后,一辆摩托车停在我的眼前,掀起一阵夏夜热浪。 我看过去,那是一辆杜卡迪panigale v4,车身是浓郁的红色,配上两侧的鲨鱼鳍设计,即便在夜幕中也异常醒目。骑摩托的男人将车子停稳,把车钥匙递给方应琢,又跟方应琢交代了注意事项和归还车子的时间地点。 原来方应琢竟然不声不响地租了一辆摩托车。 而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做的这些事,我一概不知。 “怎么样?”方应琢弯起眼睛,笑了笑,把杜卡迪钥匙交到我手里。 我虽然会骑摩托,但此前骑过的不过是秦志勇留下来的那台破破烂烂的、即将要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 至于哈雷杜卡迪这种车子,我除了听过它们的名字,从未想过还能再产生进一步的关联。而现在我竟然可以尝试骑这样一辆车,哪怕它不属于我。 与此同时,方应琢却开口,声音里含着笑意:“在这段时间里,它就是你的车。出发吧,去兜风!” 刚才骑车的那人还带了两个头盔,一个红色,一个黑色。方应琢把红头盔给了我,自己戴上黑色的那个。他说:“车身也是红色,跟红头盔更配。毕竟你是司机,当然要打扮得更帅气一点。” 我接过红头盔戴好,抬腿跨上车,然后我扶稳车,方应琢也坐了上来。 我深吸一口气,用尽全力大喊:“准备好了吗?” 方应琢也效仿我,同样大声喊道:“准备好啦!” “那我们现在出发——” 当一个亡命之徒找到了同伴,于是他们一起开始流浪,奔波,逃亡,把一切抛在脑后,用力地感受当下,仿佛下一刻就是世界末日。 我对c市人生地不熟,方应琢也一样,我不知道该去哪,方应琢也没有问我去哪。偌大的城市里,我凭借着本能驱动身下的摩托车,不知道它会将我和方应琢带往何处,但我知道,在此时此刻,我和方应琢对那个未知的答案并不在乎。我们在乎的,只有此刻划过耳畔的尖锐的风。 直到进入一条偏僻的公路,我终于开始提速。摩托车在那一瞬间发出咆哮般的轰鸣,被风声稀释过后依然震耳欲聋,重重地敲击在我的心上。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到,方应琢原本扶在油箱上的手,变成了紧紧缠在我的腰上。方应琢会感到害怕,可是方应琢同样不要命,他会坐在粟水镇的悬崖边,也会毫无顾忌地跨上杜卡迪的后座。 第43章 过高的车速使人肾上腺素飙升,容易让人变得不理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上头,然而我又会在这种时刻变得格外冷静,我想,不知道方应琢那张斯文的脸上现在的表情会是什么样,会笑吗,会惊慌失措吗,还是像我一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是内心却已经发出了毋庸置疑的呼喊——我想死在这一刻。 宽阔的街道只有零星几辆车,又被杜卡迪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这样的感觉甚至难以用语言形容,眼前的世界好像变成了游戏厅里的赛车游戏,车子在疾驰,人却变得轻盈,草木连成一片绿影,路灯串成一线明亮的流星。 渐渐地,我放慢了速度,变成平稳地行驶,道路两旁的景色一点一点变得清晰起来。 前方有一座立交桥,我载着方应琢从下面长长的隧道走过,看到墙壁两侧满是各种各样的涂鸦。那些涂鸦配色新奇,创意大胆,看着这些风格前卫的作品,我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手里有一瓶喷漆,我也想在上面留下点什么,就当是纪念我十八年来最难忘也最放纵的一天。 “秦理。”方应琢突然出声喊了我的名字,示意我停车。于是,我及时地刹车,轮胎摩擦过粗粝的地面,划出一道清晰的线。 我问方应琢怎么了,方应琢用手指一指,我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竟然在地上看见了两个躺倒的喷漆罐,应该是以前的人留下来的。 这真的不是游戏中的场景吗?我恍惚地想,随机触发了一个场景之后,无论你在想什么,下一秒就会在空地上发现相应的道具。 方应琢提议道:“我们也留点什么吧?” 就这样,我和方应琢走过去,一人拿起一个喷漆罐,对着墙壁按了两下——还能如常使用。 找到一块没有被画满图案的地方,我又犯了难,我不会画画,那么该写点什么好呢…… 如果真的要说点什么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我认真地想了想,言简意赅地在墙上留下了一个高度凝练的字。 ——爽。 没什么别的想法,就是爽,痛快,尽兴,酣畅淋漓。 没过多久,方应琢也在上面写下了一句话。 ——想去世界尽头。 我不禁问他:“世界尽头在哪儿?” 我以为方应琢会说出一个具体的地方,比如北极南极什么的,没想到,方应琢脱口而出:“就是在这里。” “那你已经到了啊。” “嗯。”方应琢用力地点了点头,轻声说,“秦理,我找到了。” 我和方应琢隔着头盔面面相觑,活像两个刚登陆月球的宇航员。我们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闷热,摘下头盔,对视一眼,竟一起笑了。一开始只是噗嗤一声,后来一点点演变成大笑,笑得胸膛都在发抖,笑声回荡在桥洞之间,像是不断拍打着礁石的绵延海浪。 直到差点笑得肚子痛,我立马用手撑住墙壁,深呼吸了几次,才感觉情绪渐渐平复了下来。 我看向眼前的方应琢,他的发梢缀着几滴汗珠,红润的嘴唇也是湿漉漉的。 下一刻,方应琢骤然凑近,两条手臂揽住我的脖颈,用力地抱住了我。 作者有话说 长长的一章 无奖竞猜:兔为什么说“我找到了”?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25章 对峙,失控 现在已经过了白露,从节气来看,算是到了秋天,可是南方城市的夜晚依然闷热潮湿,和夏天没什么两样。 这个结结实实的拥抱发生在这样的气温之下,任谁都会觉得太过黏腻。 经过一天的折腾,我和方应琢早就变得汗涔涔,像是淋了一场大雨,短袖紧紧贴在身上,偏偏方应琢又这样毫无预兆地把我们二人的距离拉近,我不可避免地闻到了汗水的味道,与酒店洗护用品的廉价香气混合在一起,但是并不难闻。 方应琢的双臂揽着我的脖颈,短发发尾扫过我的脸颊。我被他撞得后退了半步,无所适从地抬起手,搭在了他的后腰。 也许是因为今晚的飙车太过瘾,才会让方应琢罕见地情绪外露,所以我没有像昨晚那样骂他是不是吃错了药,我顿了顿,才开口说:“行了方应琢,快松开吧,好热。” 片刻后,方应琢松开了我。 他的眼睛里映着立交桥洞里的灯光,却又比天边的恒星还要明亮许多。他扬起唇角,说他很开心。 我载着方应琢,把摩托车骑回金鱼酒店门口,我们二人回到了酒店房间里。方应琢甚至来不及换掉被汗水浸湿的上衣,就从背包里取出相机,导出了今天拍的照片,一共二百七十五张,每一张照片里的主人公都是同一个人。 是我自己。 “竟然这么多……”我有点惊讶。这一天,我们随走随拍,没想到方应琢按下过这么多次快门。 方应琢坐在床沿,打开自己的笔电,在桌面新建了一个文件夹,在键盘上敲下“秦理”两个字。 他的手指在触控面板上轻轻滑动,大致浏览了一下这些照片,而后对我说:“秦理,你果然很适合做模特,很上镜,表现力也好,除去那些光线不好的图,基本上没有废片。” 我坐在方应琢的旁边,看着方应琢的笔电屏幕,自然也看到了那些场景各异主角相同的照片。 但我毕竟无法从他人的视角看到自己在现实中的样子,我以前也没有单独拍照的经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上镜。 第44章 对于今天的拍摄,方应琢十分满意。整理完毕后,方应琢从中选出了九张最满意的照片,然后征求我的意见,问:“秦理,这些照片我能发到社交平台上吗?” 我并不了解现在那些五花八门的社交软件。我现在用的这台手机是余红菱送的,因为当时的她想换新手机,淘汰下来的旧机子就给了刚好没有手机的我。手机里那些app也是余红菱以前常用的,种类很丰富,她说年轻人都很爱看这些,但我从来不看,也没有注册用户。 不过,我没有拒绝方应琢,说了声“嗯”。 反正我又不是什么名人,就算方应琢在网上发了我的照片,既没人认识我,也不会对我原本的生活造成影响。 方应琢修图很快,只是简单地调整了一下图片的整体色调,至于人像部分,方应琢却没有动。 就这样,方应琢打开了一个黄色图标的app,把早已挑选好的九张照片编辑上去,配文只有四个字——“我的模特”。 怎么有点奇奇怪怪的……但是具体怪在哪儿,我又说不上来。从理论上讲,也确实没说错…… 方应琢的摄影师账号id与游戏id一样,都叫“不琢”。我看了一眼,这个账号有将近二十万粉丝,看到这个数量的时候,我再次震惊了一下——原来这人还真的有两把刷子,也算是小有名气。怪不得方应琢说自己的卡里还有做兼职挣的钱,还能支撑一阵子的花销。 令我没想到的是,方应琢刚把九宫格发出去没多久,很快就有了许多回复。 看起来方应琢不太经常登陆这个账号,点赞评论私信都积攒了99+,在他点开评论的时候,屏幕直接卡顿了一下。 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受到这么多关注——当然,完全是借了方应琢的光。意识到这一点时,我竟微微感到紧张,这样的情绪在我身上非常鲜有,不过我感到更加鲜明的情绪是期待和好奇。 我不禁问方应琢:“他们说了什么?” “我看看啊……” 几分钟的工夫,已经有了一百多条评论。方应琢将笔电屏幕摆在我们二人中间,这样我们就能一起看到其他人到底留了哪些评论。 方应琢选择了按时间顺序查看,开始一条条阅读。 最先回复的那几人应该关注方应琢很久了,还没来得及看九宫格的内容是什么,只是在感叹方应琢的突然出现。 [天呐我没看错吧,我关注的失踪人口竟然出现了???] [看了一下上一条竟然已经是五个月前……] [前面的是假粉吧,不琢前一阵刚发了自拍。] [什么?!?!真的没有刷到,感谢提醒,不然就错过了tut] 至于网友说的那张自拍,我也在刚才浏览方应琢的主页时看到了,正是我给方应琢剪短头发之后,方应琢当时用手机拍下的那张照片,配文依旧是四个字——“剪了短发”。 [哇,不琢竟然拍人像了?以前没有见过这位模特诶。] [这个男生有自己的账号吗?想关注!急,在线等!] [应该是素人吧,确实没见过。] [这个喷不了我是真的喜欢这一款……] 这组九宫格照片里,前三张的场景是花鸟市场,中间三张是在商店,最后三张分别是我在落日下吸烟、我摸流浪猫的脑袋,以及一张走路时的侧脸抓拍。 经过方应琢的调色和排版,整体色调呈现由冷到暖的过度,显出一种陈旧的老照片质感。 [感觉这种野生感帅哥现在好少啊,而且他还剃了断眉,更戳xp了嘶哈嘶哈……] [不对,我放大看了一下,眉尾那里好像是一道疤。] [他的身材和肤色好性感,抽烟那张有人懂吗,简直张力爆棚,看起来又拽又痞,跟摸猫猫头的那张一对比好有反差感!] [我懂你姐妹,我直接苦茶籽飞飞。] “他们都很喜欢你。”方应琢平静地说。 起初,这些评论都还算正常,除了有些词我看不太懂,结果后面的评论内容则愈发限制级,那些我看不懂的词汇也越来越多——但我再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那些人究竟表达了什么,我还是一清二楚的。 看到一些评论时,方应琢干脆利落地合上了电脑,“这些人也太冒犯了……” 其实我倒是不太介意,只是笑了笑。毕竟这一切于我而言都太过新奇,反而是不真实的感受占比更多——原来我也是可以不被排挤的,甚至是受欢迎的。 过了一会儿,方应琢看着我,凑近一些,对我说:“秦理,如果你去大城市,会有很多人想让你当模特的。” 方应琢打量我的目光很认真,我感受到若有若无的气息。 我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俗人,也从未想过要成为别人的灵感缪斯,于是我问方应琢:“会赚很多钱吗?” “会。”方应琢回答了我,而后又慢慢地开口,“……但是你不要让他们拍照。” “为什么?” 方应琢抿了抿嘴唇,“因为你在我的镜头里是最特别的。” 我笑了笑:“我就一个普通人,要那么特别有什么用。” 方应琢便不再与我谈论这个话题,又说:“秦理,其实我还有一组想拍的照片。” “没完了?”我以为我们今天换了那么多场地,拍了这二百七十五张照片,就算是结束了拍摄任务,更何况方应琢还挑选了最满意的九张发在了社交平台上。没想到他还要继续,真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第45章 “我们原本也没有商量拍摄时间和数量,”方应琢说,“而且今天还没结束啊。明天我们就不拍了,好不好?” 我一时失语——是啊,他当初随口一提,我随口一应,然后就这么任他摆布了一整天。我叹了口气:“你还想拍什么?” “很简单的。就在这间酒店房间里。” 噢。那确实不难。可是我不明白,就这么一间又破又小的屋子,到底有什么可拍的? 我不明所以,点了点头,“那行吧。不过就按你说的,今天全部拍完,明天回粟水。毕竟我还得开店,不能歇业太久。” “好。”方应琢为相机安装了一块新电池,然后开机,镜头慢慢探出。 他开始指挥我:“你坐到鱼缸那一侧去,双手撑在后面的床铺上,腿岔开一点,眼睛可以看前面的墙壁,也可以看我。我先看看效果怎么样。” 我的额头上还沾着骑摩托车时出的薄汗,t恤依然紧紧黏在身上,很不舒服。 说实话,我现在只想痛痛快快地进浴室冲个凉。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微微皱了下眉,很快又意识到方应琢还在拍照,刚要控制一下表情,就听见对方说:“好,就这样。不要动。” 在今天以前,我想象中的拍照就是一大群人聚在一起,摄影师倒数三二一,那群人一边说“茄子”一边傻兮兮地举起手比耶,如果脸上表情不到位,还要被点名——“第几排第几个同学,脸上的表情再开心一点!”,但在方应琢这里不一样,他从不会强迫他的模特变成特定的样子,他最常说的四个字就是“自然而然”,他所做的事,只不过是镜头捕捉他认为值得记录的一刹那,仅此而已。 方应琢再次吩咐:“tuo上衣,但别tuo那么快,也别一下子全都tuo掉。” 我的手移到衣摆处,攥住,然后迟疑了一下,“方应琢,你这是正经拍摄吗?” “不是啊。所以这些照片我也不会发。”方应琢似乎笑了一下,放下相机,一侧唇角微微勾起,“怎么,你要反悔?” 我与方应琢对视,与其说是对视,不如说更像对峙。 他的眼神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浓郁,毫无遮挡,任凭自己的情绪流淌而出,如同潮水拍岸。 尽管方应琢什么都没有说,却好似有什么东西在这方狭小的天地里逐渐发酵。 空气开始升温,变得更加黏稠。 我慢慢地眨了一下眼睛,不甘示弱地盯回去。 真是不巧,我这人最受不了激将法。我冷笑一声:“谁说要反悔?继续。” 我一个大男人,拍几张照片而已,有什么可扭扭捏捏的。于是,我按照方应琢的指示,双手交叉攥住衣角,慢慢地上提,露出一片腹肌。 眼前隔着一片衣物布料,我听见方应琢按下快门的声音。我干脆利落地tuo下这件浸透汗珠的短袖,随意地丢在一边。 方应琢在被我戳穿之后,彻底图穷匕见,继续不紧不慢道:“好,下面换个地方吧。” 浴室的空间更为逼仄。一个人使用的时候尚且施展不开手脚,现在只会更加局促。 像是打定了主意要跟方应琢在不要脸领域一决高下,我开口,戏谑地问:“大摄影师,衤库 子用tuo么?” “……不用。”方应琢的喉结上下滚动,他不再像刚才那么镇定,相反,方应琢后退半步,想要掩盖什么。 我盯住方应琢,视线从他的胸膛处一寸一寸地向下移动。 我们二人的距离太近,有任何异样都会暴露无遗。 这已经是第二次被我发现了吧。想入非非的小兔子。 我还记得方应琢昨晚做了什么,今天必须加倍讨回来。于是,我步步紧逼,鞋尖贴着他的鞋尖,低声询问:“方应琢,还以为你有多强的定力呢,就这么忍不住吗?” 作者有话说 久等了抱歉,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26章 覆水难收 事情进展到了这一步,方应琢不正经的拍摄计划显然也进行不下去了。 不如说,在他提出邀请的时候,我们就应该隐约预料到会发生什么。 方应琢又一次后退,后背触碰到墙壁,即便隔着一层衣料,也能感受到瓷砖冰冰凉凉的温度。我听见方应琢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 与此同时,我垂下眼睛,再次观察方应琢的异样。 竟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方应琢长而浓密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出一片淡淡的阴影,我看着那一片微微颤抖的阴影,又一次打定主意,迫切地想要看到方应琢不体面的样子。 上一次,我渡给他一口呛人的烟,让他在灯光亮起的那一刻被我发现眼角沾泪,楚楚可怜,那这次呢,如果我做出更过分的事,方应琢会有不同的回应吗? 方应琢表情羞赧,不敢与我直视,微微侧开了头,我们的距离已经很近,我捏住方应琢的下颌,几乎是在他的耳边开口:“方应琢,一直憋着很难受吧,需要帮忙吗?” 那一刻,方应琢错愕地睁大双眼,眼神中包含了许多情绪,他大概设想过,也许我会开他的玩笑,甚至是奚落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别有用心地问他需不需要帮忙。 我多善解人意啊。 将这句话问出口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过太多,基本上是想到什么就说了什么,的确是戏弄的成分更多。 第46章 对不起,本章节内容暂缺! 第47章 听到这句话时,我完全可以确认,方应琢是我遇见过最笨的人。他天真,单纯,一根筋,并且还认死理。大家萍水相逢一场,做点彼此都快乐的事,那么较真干什么?他怎么就不明白,我和他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也没有改变人生计划的打算。 方应琢见我久久没有回应,伸出手,用他的手指慢慢地勾住我的手指。 我能感受到,他还轻轻地用指腹摩挲了两下。 “秦理,你愿意吗?”方应琢继续询问,“我真的很喜……” 不……不能让方应琢说出来。 我不想再听下去,立刻起身,从包里拿出两桶我们早晨买的泡面,问方应琢:“饿了吗?我去把方便面泡了。” 方应琢抿了抿嘴唇,抬眼,安安静静地看着我。 有时候,不回复也是一种回复。这个道理,方应琢一定懂得。 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懂了,因为他没有再继续聊刚才那个话题,而是说:“好,那就麻烦你了。” 六七分钟后,我拿着两桶热气腾腾的泡面回到座位前,我和他分别吃起来,没有人再开口。 几年之后,我参加一次很多人的聚会,有人用投影仪在客厅里放电影,是一些经典的片子,出自同一位导演,在场的人几乎都看过,除了毫无文艺细胞的我。当时,房间里的其他人忙着唱k喝酒,我坐在沙发上,看得还算认真。 有两句台词我记得格外深刻。 一句是,如果有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 另一句是,因为我很了解我自己,我不能对你承诺什么。 回到粟水镇之后,我和方应琢过了一段较为平静的生活。我继续经营我的小商店,方应琢白天出去采风,晚上在家里剪视频,或是修之前拍摄的图片。直到中秋节将近,余红菱主动邀请我和方应琢去七月旅馆一起吃顿饭。 我们没有拒绝的理由,欣然应允,在当天傍晚去了七月旅馆。 余红菱买了几瓶酒,准备亲自下厨,让我和方应琢给她打下手。她把一头长发用抓夹夹住,熟练地吩咐道:“秦理你剥虾,把虾线给挑干净,应琢就把土豆片切了吧。” 我干活一向很熟练,况且剥虾本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先摘掉虾头,然后再去掉虾鳃,然后抽去虾壳,一个完整的虾仁就露出来了。很快,我处理完一整盘虾,看向旁边的方应琢,不出我所料,笨手笨脚的方应琢果然把一颗土豆切得歪歪扭扭。 于是,我放下盘子,向方应琢走过去,示意他起开,“你一边凉快去吧,我来切。” 方应琢似乎觉得我看扁了他,有些不满,“我能切好的。” “真的么,我不信。”我充满怀疑地看着被方应琢切出来的土豆片,实事求是地说,“你别像上回那样切到手。” 方应琢沉默了片刻。 方应琢还是想帮忙,又问:“那还有什么是我能做的吗?” “不用,你别添乱就行。”我回答他。 余红菱向我和方应琢这边看了一眼,笑了笑:“没想到你们两个的关系这么好。” 我不明所以。心想,余红菱什么眼神?我和方应琢的关系哪儿好了?我明明一看到方应琢就头大。 闻言,方应琢有些害羞地笑笑:“嗯,秦理一直很照顾我。” 我顿时又一阵恶寒,瞪了方应琢一眼,意思是让他别瞎说。 等到餐前工作准备完毕,余红菱开始炒菜,将我和方应琢赶出了厨房。我带着方应琢回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 眼前的茶几上放着余红菱买的几瓶葡萄酒,我拿起旁边一盒桃子汁递给方应琢,“看来你只能喝这个了。” 方应琢接过桃子汁,喝了一口。也是在这个时候,方应琢想起另一件事,开口告诉我:“秦理,我昨天去粟水中学的时候,正好赶上学校举办秋季运动会,我原本想拍一点运动会相关的素材,结果有一个人——大概是教职工吧,他告诉我学校内禁止拍摄,让我离开。” 我不解:“为什么?” “我也不明白,明明之前已经进过学校很多次。”方应琢说,“我向对方解释了我的来意,又出示了相关证件,但是那个人的态度很坚决,我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我问方应琢:“那人长什么样子?” “看起来三十几岁,戴黑框眼镜,右边眉毛上面有颗痣。” 一听方应琢这么说,我微微坐直了身体——方应琢的这番描述,让我立刻想到一个人。 这几个相貌特征,全部指向周敦行。 “哦对了,还有另一件事。昨天我还遇见了一个男生,当时他正在搬运动会需要用的那些器材,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就过去帮他一起,他见我身上挂着相机,忽然问我是不是记者。”方应琢又喝了几口桃子汁,继续道,“我没解释那么多,跟他说是,他好像又要跟我讲什么,结果那个男人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过来,告诉我不能拍摄。” 我皱了皱眉头。周敦行和严小禾那件事情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以至于现在听见这人的消息,直觉已经告诉我,准没好事。 我:“那你怎么办了?” “既然那人不允许我拍,我也只能配合规定,”方应琢说,“但是我离开之前,悄悄给那个男生塞了一张纸条,上面有我的电话号码。我让他需要帮助的时候就打给我。” 第48章 方应琢还真是爱多管闲事。我忍不住想。无论是劝我重新高考,还是想要帮助那个素未谋面的男生,方应琢的想法总是很简单,那就是尽他的能力做一点善事,然而,我与方应琢相反,我不会危害他人,但若是让我分出多余的热量温暖别人,我还没那么高尚。 沙发上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房间安静下来,一时间只有方应琢喝光桃子汁的声音,直到余红菱从厨房里走出来,大声招呼道:“开饭啦!” 我和方应琢走去厨房,帮余红菱把做好的几道菜端上桌。 这还是我们三个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余红菱取出葡萄酒的瓶塞,在面前的三个玻璃杯里倒了半杯。 我看了一眼那半杯深红色的液体,提醒某个人:“方应琢喝不了酒。” 余红菱乜斜我一眼,疑惑道:“秦理,你现在怎么变得像个老妈子一样?” 我皱眉:“我又怎么了?” “刚才不让方应琢切土豆,现在不让方应琢喝酒,”余红菱说,“人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又不是婴幼儿,你在这瞎操什么心?” 我愣了一下——余红菱到底对我有什么误解? 随后,我冷哼一声:“方应琢酒量太差,会耍酒疯。” “酒量是可以练的嘛,”余红菱笑了笑,拿起筷子,“来,应琢快吃菜,你尝尝姐的手艺。” 余红菱不是本地人,做菜的口味与我不同,但是厨艺很不错,方应琢夹了一筷子他眼前的滑蛋虾仁,点点头,夸赞道:“很好吃,是我没吃过的味道。” 没有人不喜欢被夸奖,尤其方应琢还是余红菱偶像的亲生儿子,这样一来,余红菱更加笑得合不拢嘴,殷切地对方应琢说:“喜欢就多吃点,你和秦理看着都挺瘦的,你们又这么年轻,营养可要跟上啊。” 方应琢嗯嗯两声,我看着他平静的脸,想起失控的那一晚,不禁又在心里冷笑,我看方应琢的营养应该是没落下,不然也不会发育成那样……害我费了半天劲,从没想过做手工活也能这么累。 方应琢又尝了尝其他的菜,忽然开口:“秦理做饭也好吃。” “哎呀,不光是好吃,而且那些特别难的菜他也会,有时候我都研究不明白菜谱。”余红菱说,“以后哪个姑娘嫁给小秦可算是有口福了。秦理只是看着凶,但真的是个很细心的人。” 听了这话,方应琢拿着筷子的手顿了顿。他放下筷子,拿起玻璃杯,喝了一口里面的葡萄酒。然后他才慢慢地说:“是呀。” 我一直没说话,也懒得接茬儿。我不是不知道方应琢那点小心思,也不是看不出方应琢想借酒消愁,但我既然对他没有那方面的意思,还是趁早断了他的念想比较好。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感受到有什么东西碰了碰我的脚踝。 那东西有着人类的体温,被包裹在一层棉袜中,是方应琢的右脚。 那人坐在我对面,刚刚放下手中的酒杯,坦然自若地迎接我审视的目光,面色波澜不惊。他似乎很享受这种隐秘的刺激感受。 餐桌下暗流涌动,方应琢的动作还在继续,他先是轻轻蹭了蹭我的脚踝,随后脚尖又向上探去,蹭了蹭我的小腿内侧。 我今天没穿牛仔裤,偏偏穿了条宽松的运动裤,才给了方应琢可乘之机。 于是,我表面上冲他勾起唇角,一边干脆利落地反击——我并拢双腿,把那只脚禁锢在了两条腿中间,让他没办法继续作乱。 作者有话说 感觉此兔绝非善类,相关人士可要注意了 勤奋更新中,期待评论3! 第28章 神女 如果有第三个人向这边看一眼,就会发现我的表情看起来颇为奇怪,唇角是上扬的,眼神中却不见半点笑意,像是在和什么东西较劲。 好在第三人余红菱正在专心致志地啃排骨,并没有发现餐桌下面的暗渡陈仓。 方应琢挑了挑眉毛,嘴唇一张一合,用口型对我说,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十几秒钟后,我放开了方应琢,又在桌子下面踢了他一下。 方应琢无声地笑了笑。因为喝了半杯葡萄酒,他的脸颊又开始一点一点泛红,他用手托着脑袋,那双湿润明亮的眼睛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盯着人看,让他嘴角噙着的那抹笑多少显得有些不正经。换句话说,也就是轻浮。 果然,人不可貌相,长得纯的人也会耍流氓。 三个人聚在一起,边吃边聊,这一顿饭吃了很长时间,微醺的方应琢变得话多起来,他主动挑起一个新话题,问余红菱:“红姐,最近粟水是有什么活动吗?我看到路边有好多人在卖香包和纸灯。我还买了一个香包,里面有股药材的味道。” “噢,是祈山节快要到了,”余红菱说,“祈山节就是这边少数民族会庆祝的一个节日,重要程度在当地人心里跟春节差不多呢。” “以前没听说过,”方应琢好像有点感兴趣,继续追问,“这个节日有什么由来吗?” “好像是为了纪念……纪念什么来着?”余红菱认真地想了一会儿,遂放弃,把答疑解惑的皮球踢给了我,“你问秦理吧,他是土著。” “是纪念山神之女的节日。”我根据自己的回忆讲述道,“相传在周朝的时候,这片地方战火纷飞,百姓民不聊生。直到某天外敌入侵,大军压境,眼看生灵涂炭的惨剧即将发生,守护这片山的神女突然显灵。她在山脚下自刎,神力使得外敌不战而退,就此换来了这里的祥和安宁。后来,人们就把神女的忌日称为祈山节,每到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自己做香包,里面放入蒿本和桂枝,这两种药材是神女最喜欢的味道,除此之外,百姓们也会自制纸灯,寓意是照亮神女魂魄归家的路,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在祈山节当天,也就是祈山祭典。那天,人们会穿上最隆重的民族服饰,选一片宽阔的空地,生火,饮酒,彻夜载歌载舞,为的是让山神和神女看到百姓们已经安居乐业,过上了祥和美满的生活。” 第49章 方应琢听得很认真,而后询问道:“粟水镇也会举办祈山祭典吗?” “会啊,”余红菱说,“但是粟水毕竟是个小地方,活动规模也小,隔壁县城的才叫热闹,花样多,我去过两次感觉都不错。尤其你不是在拍片子吗,还是很值得去看看的。” “好,我记住了。” 余红菱眼珠一转,趁机煽风点火:“应琢,你让秦理带你去呀,现成的导游在这儿呢!不用白不用。” 怎么又有我的事?我看起来有那么闲?我当机立断把自己摘出去,拒绝道:“我可没空。” 方应琢脸上仍挂着淡淡的笑,轻声说:“没关系,我自己去也可以的,不麻烦别人了。” 等到这一顿饭吃完,已经过了晚上九点。我原本想帮余红菱收拾一下餐桌和厨房,但余红菱见方应琢已经有了醉意,就挥了挥手,赶我们走:“不用帮忙,我自己慢慢收拾就行,大不了明天再搞,你们早点回去休息吧。” 我拗不过她,只好先带着方应琢离开。 月光下,我们走得很慢,街道空无一人,我看着地面上我们的影子,其中方应琢的影子摇摇晃晃,走得不太稳当。 走了一会儿,方应琢慢慢停下了脚步,蹲在了路边。 “你怎么回事?”我问方应琢,“身体不舒服?” “没怎么,只是从来没这样做过,”方应琢带着醉意说,“所以想试试……” 我看着地面上方应琢的影子,他的一头短发很蓬松,其中有两缕头发不听话地翘起,呈对称状,像是小恶魔的犄角。 但是出现在方应琢身上,更像侏儒兔短短的肉嘟嘟的耳朵。 我一时失笑,没忍住脱口而出:“小兔子。” “嗯?”方应琢的思绪有些迟滞,没有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说完之后,我有一点点后悔,不该这么随便就把自己心里想的东西说出来——不过,这人反正也醉了,恐怕明天一早什么也不记得。我也便不再多想,对他说:“你猜。” 方应琢沉默片刻,似乎想明白了一点:“是说我像小兔子吗?” “是啊,”我大大方方地承认道,“都笨笨的。” 听见我这么说,方应琢倒是也不生气,不如说我还从没有见他生气过。 我看过这样一种说法,兔子是世界上最能忍痛的动物,即使骨折、牙齿把口腔刺穿,它也一声不吭,哪怕从高处坠落、内脏受伤出血,它也只会在忍受疼痛中安静地等待死亡。 方应琢只是笑了一声,“但是兔子也会咬人呀。” 方应琢吹了一会儿晚风才站起身,可能是腿蹲得有点麻,方应琢起身的时候剧烈地摇晃了一下。 “当心——”我眼疾手快,扶住了方应琢。我们两个站得很近,方应琢一点一点向我靠过来,然后抱住了我。 这是发生在我们之间的第二次拥抱。也许这个动作本身没有什么含义,再加上醉酒后的方应琢总是做出出人意料的举动,我没有细想那么多。 直到方应琢逐渐凑近,用嘴唇碰了碰我耳垂下面的那一块皮肤。 像是有细小的电流从那一块皮肤经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身体各处蔓延,我顿时吓了一跳,一动不动地盯着方应琢看,方应琢却很坦然,那张素白的面孔沐浴在月光下,我愣愣地看着他鼻梁中间凸起的那一块小骨节,很久没有说话。 短暂的触碰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吻,也不含任何qing | yu的味道,反倒更像小朋友表达亲昵的举动,是一种纯粹且天然的示好。 可是方应琢到底图什么呢?我真的想不明白。 半晌后,我喊他的名字,“方应琢。” 但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 跟他说我不喜欢男的?或者直接说我不喜欢你?总之,我应该让他死心。 方应琢“嗯”了一声,似乎在等待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下,等待一个最终的判决。 最终,我轻轻叹了口气,“走了。” ……就当是被兔子咬了一口吧。 方应琢跟在我身后,我看到他的脚步踩着我的影子,我也听见他说:“秦理,中秋快乐。” 余红菱口中的隔壁县城其实是洛城,也是我和方应琢上次去c市中转的地方。自从听完祈山节的故事,无业游民方应琢打定了主意要去洛城凑祈山祭典的热闹。 祈山祭典在五日之后举行。我对这种活动一向兴致缺缺,但那天偏偏是方应琢的生日。 要我说,记性太好果然不是什么好事——在检查方应琢身份证的那一天,我看到过他的出生日期。我对生活中出现的数字极为敏感,看过就不会忘记,所以我也记住了方应琢的生日。 我和方应琢怎么看也不是会互送生日礼物的关系,但是方应琢再怎么说也是个寿星,为了尽地主之谊,我勉为其难地同意了给方应琢当导游。 于是,在祈山祭典当天,我和方应琢坐上了开往洛城的大巴车,在傍晚抵达了目的地。 相比平时,这座县城在重大节日到来的时候堪称焕然一新。整条街道点起了纸灯,入夜后也如同白昼。此外,主城区街道的树上还挂满了颜色各异的布条,方应琢问我是什么意思,我告诉他,这同样是祈山节的传统,将布条绑在树枝上,同时许下心愿,就可以把自己的心意传达给神灵、实现愿望。 第50章 方应琢点点头,说他也想要向神灵许愿。 “是么,但我不信这些。”我说。 我和方应琢沿着主干道走,一路上都是些小商小贩,卖与祈山节相关的商品,也有其他的工艺品。除了这些,还有洛城当地的特色小吃,跟普通的夜市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多了些节日与民族元素的装饰,看起来颇具氛围。 方应琢看这些东西很新鲜,他放慢脚步,又犯了职业病,站在原地开始拍摄照片。同时,我也松了口气——好在这次方应琢没有想让我当模特。 等到拍完照,方应琢从口袋中掏出之前在粟水镇买的香包,递给我,问:“你闻得出这是什么味道吗?” 虽然传说中的神女喜爱蒿本和桂枝的气味,但是现在售卖的香包其实什么形状和香味都有,便于顾客按喜好挑选。 我拿在手里嗅了嗅,没闻出来——这一枚小小的香包长久地贴着方应琢的衣物,染上的全是佛手柑的味道。 于是,我把香包还给方应琢,一本正经地答道:“橘子味。” 作者有话说 节日和习俗均为杜撰,关于兔子忍痛的叙述摘自网络 侏儒兔的小耳朵真的很可爱… 又要写到喜欢的剧情了,还是期待评论哦3! 第29章 虚幻,圣洁,不可亵渎 现在是一天之中的黄昏,我很喜欢这种天色逐渐暗下去、但又没有完全变黑的时刻。 县城里还没有亮起路灯,远处是绵延起伏的浓绿色的山,天地是一片灰蒙蒙的颜色,而天地之间弥漫着淡淡的白雾,街道人影憧憧,人们手中提着纸灯,仿佛真的可以引回消逝已久的亡灵。 这样的场景,会让人在某一刻产生错觉,仿佛自己并非身在现实的人间。 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清脆的银铃声,回音不断地荡开,我和方应琢同时回头看过去,茫茫白雾间,我们见到了一队仪仗。 队伍打头的是个男人,身穿一袭黑袍,脸上戴着黑色的面具,面具上则是用金银二色绘制出交错又对称的线条。 在他身后是两个奏乐的人,一左一右,伴随着乐声,黑袍男人开始慢慢地吟唱。他唱的是当地少数民族桑莫族几近失传的语言,从古至今甚至没有文字记载,只凭借口耳相传。 虽然我听不懂,但大概也能猜到,无非是祭天祭祖、祈求风调雨顺,慰问逝去之人的在天之灵。 方应琢没有见过这样的情景,他转过头:“这是什么?” “游神的队伍。”我回答。 那一队人越走越近,街道上的人停下了脚步,用目光注视着队伍中间的“神女”,神女的扮演者会从当地二十至二十五岁的女性中挑选而出,四位青壮年是神女的侍卫,稳稳当当地抬起轿子,神女在上面高高端坐,同样穿着纯黑的衣裙,层层叠叠,极尽反复,上面绣满鸟兽的花纹,她的面庞被银饰制成的面具遮挡住,只露出红唇,她双目紧闭,神色无悲无喜。 “你有没有看到,神女的手里有一束花,”我对方应琢说,“这也是祈山祭的一个环节,一会儿她会把手里的花抛出,据说,接到花的人就会收获一整年的好运。” 渐渐的,神女的轿子愈来愈靠近,与此同时,神女忽然扬手,指尖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花球同时落下,人群中出现小规模的骚动,大家都在四处张望,好奇究竟是谁拥有这份好运,能够获得来自神明的祝福。 心有所感一样,我像方应琢看过去,赫然在他的怀中看到了那束雪白的花球。 方应琢看上去有些茫然,嘴唇微张,他大概也没有料到,自己只不过随手一接,怎么就突然成了万众瞩目的天选之子。 不过,方应琢的反应更快,在街道上更多的人看过来之前,非常迅速地把花球塞进了我的怀里。 方应琢看着我,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见的音量笃定地说:“秦理,你会有一整年的好运的。” 游神的仪仗又渐渐远去了,银铃声消失在耳边,越来越多的人看到我手中的花,认定我是那个被神女赐福的人,他们发出欢呼,向我祝贺,尽管周围人潮汹涌,无比嘈杂,我却觉得整条街道上只剩下我与方应琢两个人。 方应琢同样无悲无喜,只是静静注视着我,在那一刻,他的模样与高高端坐的神女重合,叫我分不清现实与幻境。 恍惚间,我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要把花送给我? “你不是也给我送过花吗?”方应琢眨了眨眼睛,睫毛颤动如同玉色的蝴蝶,“更何况,这种事哪来这么多为什么,神明每天会听到那么多人的愿望,可是祂也会有想要偏爱的人吧。” 神爱世人,却唯独只想实现一个人的愿望。 我许久没有说话。 走过集市,不远处就是洛城祈山祭的主要活动场地,位于半山腰的北山广场。在离广场还有段距离的时候,已经可以看到空地上聚集了许多人。 我与方应琢走到广场入口,却被一个中年男人拦了下来。对方穿着一身桑莫族的服饰,普通话有些生涩,稍显笨拙地解释道,在祈山祭的重要场所,需要穿本民族的服饰才能入内。 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毕竟这是别人的习俗,作为外人只好遵守规定。况且,这也不是什么难解决的事,我向周围看了一圈,起码有五个服装租赁的摊子。 第51章 既然已经坐了几小时的大巴车来到了县城,就这么回去实在有些可惜。 于是,我带着方应琢随便选了一家外租衣服的摊位,做生意的是个上了年纪的婆婆,她看到我手里的花球,先是用桑莫语说了一句祈福的话,而后她告诉我,能接待被神女赐福的客人是她的荣幸,她不会收取我们的钱。 这与我们而言是件好事,然而,这位婆婆的摊位显然生意不错,现在一共就只剩下了两套衣服—— 一套男装,一套女装。 我想也没想,抬起手指向那套男装:“我穿这个。” 方应琢的神色变得犹豫起来,有些怀疑地问道:“是要我……穿女装吗?” 简直问了句废话。我点点头,理所当然地反问:“难不成是我穿?” 桑莫族尚黑,服装均以黑色为主,男装与女装的差别倒也不算太大,区别在于女装的下装是一条曳地长裙,上面绣满精细的彩色图案。 除此之外,女装配套的饰品更加复杂,纯手工打造,做工精美细致,从头饰到颈饰一应俱全。 “……”方应琢看了一眼那套繁复的桑莫族女装,“我穿会好看么?” 我看热闹不嫌事大,怂恿他:“试试吧。” 我很快换好了衣服裤子,又等了一会儿,方应琢才从帘子后面走出来。 老婆婆帮他整理了一下衣物,又让他坐在椅子上,开始帮他佩戴饰品。 摆弄间,老婆婆说了几句方言,方应琢没听懂,问我是什么意思,我如实转述:“她夸你长得俊。” 闻言,方应琢的耳尖微微泛起粉色,耳垂也透出微红。 十几分钟后,这一堆纷繁复杂的饰品终于在老婆婆的帮助下佩戴妥当。 她对方应琢赞不绝口,尽管方应琢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是她脸上的微笑和热情的态度,也足以让别人感受到她的情绪。 方应琢看向面前的镜子,似乎有一瞬间的晃神。随后,他轻轻晃动脑袋,琳琅银饰互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方应琢穿这套衣服竟然一点也不违和——大面积的饰品极为隆重,若是佩戴者容貌不出挑,就会喧宾夺主,而方应琢天生长了一张有距离感的脸,与任何珠宝相得益彰,显出一种超越性别的美丽。 虚幻,圣洁,不可亵渎。 方应琢的身后,是连绵不绝的青山,山脊模糊的边缘像宣纸的毛边,他的身影映着远处一轮薄而锋利的新月,在那一刻,我几乎可以确定,如果真的有神子降临于世,应该就是这样一副模样。 我不禁开口,对方应琢说:“相机借我一下,拍张照。” “嗯?”方应琢虽然不知道我究竟要做什么,但还是把相机递给了我,并且耐心地指点道,“旋转镜头可以控制焦距,这里的拨轮能调节光圈大小,然后按这个按钮就能拍照了。” “好。”我接过相机,按照方应琢的指示随便弄了弄,将镜头对准了他。 作为摄影师,方应琢好像没有多少当模特的经验,他短暂地愣了一下,乖乖在原地站好。 “拍完了,还你。”我把相机还给方应琢,想了想,又补充一句,“还有,生日快乐。” 方应琢看了一眼取景器中的照片,语气中含了几分显而易见的惊喜:“秦理,你还挺有拍照天赋的呀。” “是么。”我不明所以。我不懂摄影,拍照时也不会像方应琢那样研究不同的角度和光线,只是凭借着本能的感受按下快门。 直到后来,我才从别人的口中听说,拍摄人像的三要素是“模特好看,模特好看,和模特好看”,原来并非我在摄影领域天赋异禀。 这一小插曲过后,我和方应琢继续向北山广场走去。 这时的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广场中央燃起篝火,围着篝火跳舞的人也手举火把,将周遭的一切照得很明亮。 我和方应琢对唱歌跳舞不感兴趣,于是我带着方应琢绕过广场,直接来到了一棵古树之下。 据说这棵饱经风霜的树已经有三百多年的树龄,它看上去苍劲古拙,足有几十米高,树干粗壮,枝叶遮天蔽日,上面挂满了颜色各异的布条,正在随着微风轻轻晃动,声音窸窣。 “你不是想要许愿吗,”我说,“都说古树会更灵一些。” 我告诉方应琢,在树下许一个愿望,然后再对神灵说一个自己的秘密,最后将布条挂在树上,这就是祈山祭的完整许愿流程。 树旁就有领取布条的地方,我走过去取了两个,向方应琢示意:“你先来吧。” 毕竟,我好像没什么秘密,也没有什么愿望。 方应琢走上前,思考了许久,然后郑重地开口说:“我的愿望是……” “等等,”我忍不住出声打断方应琢,“在心里许愿就可以,其实不用讲出来。” 这种东西也可以算作个人隐私吧?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方应琢却摇了摇头:“不,要讲出来。神明不一定能实现我的愿望,但是你一定可以。” “我?” 眼前的人没有停顿,继续说下去:“我的愿望,就是希望秦理可以重新参加高考,以后拥有很美满的人生。” 我站在原地,沉默很久,几次张了张嘴,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出来。最后,我勉强扬起唇角,挤出一个笑,但大概比哭还难看,我说,方应琢,刚才那个愿望就当不作数,你许个跟自己有关的愿望啊。 第52章 “作数的。”方应琢轻声说,“你知道我的秘密是什么吗?” 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 可是方应琢没办法读心,已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秦理,我喜欢你。” 短暂潮湿的月夜,余音消散在晚风中,渐渐捕捉不到了,可是这句话却宛如惊蛰的霹雳,足够把一颗好端端的心脏戳得千疮百孔。 我看着方应琢,到底还是笑出了声,“方应琢,这算哪门子的秘密啊。” 我早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时的脑内bgm是攻壳机动队的傀儡谣和平潭映像主题曲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30章 “给你补补。” 方应琢听见我说的话,竟有些如释重负地笑了一下:“是啊,很明显吧。” 方应琢选了一处很高的树枝,踮起脚,将承载了心愿与秘密的布条系在了上面。 形形色色的情绪从我心中流淌而过,像是雨水冲刷长满青苔的墙面,我很难确切的形容那是什么感觉,心脏像是经过了一场地震,余震过后,只觉疲惫和意兴阑珊。 此前,我一直抗拒方应琢将这几个字说出来,可是现在事情真的发生了,似乎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我还能怎么样呢?我不过是从揣着明白装糊涂,变成了懒得再装糊涂。 真是奇怪。明明我只是把方应琢当作是自己的小宠物,想控制他,让他离不开我,可是小宠物却喜欢上了主人,又难免让人心烦意乱。 浪漫主义的弊病在于想要得到月亮,就好像月亮真的唾手可得一样。 如果说方应琢是天上的月亮,那么我从未觉得月亮与我有什么关系,尽管我曾被月光照拂过。 换做其他人说出“我喜欢你”这句话,通常后面还要再接一句“我们在一起好不好”,或者“可以做我男朋友吗”,可是方应琢显然并没有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他似乎只想陈述一个事实,然后沉默了半晌,才说:“秦理,该你了。” 他的意思是,现在轮到了我来许愿。 “其实我没什么秘密,我这十八年活得挺无聊的,高中时候那些事也基本都告诉你了,”我想了想,说,“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秘密的话……我以前有个朋友,应该算是朋友吧,他跟我认识的其他人都不一样,我们两个是笔友关系,有次他提出要不要见上一面,我如期去了他说的地址,可是他没有来赴约。” 也许是我的错觉,方应琢的身体好像摇晃了一下,下一刻又恢复如常,片刻后,方应琢问我,声音听起来有点沙哑:“那你……当时是什么感觉?” “很不解,也很气愤,毕竟被人放了鸽子,心里一直在想他真的有把我当朋友吗,而且我还从粟水跑到首都那么远的地方……如果他现在出现在我面前,我肯定要狠狠揍他一拳,不然都不够解气,”我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指,有点泄气地说,“算了,反正都过去了,我也不想再思考那么多,不然只会折磨自己。” 其实,如果真的见到了非北,我还是想亲口问问他,为什么没有赴约。 “也许他也有苦衷。”方应琢说。 “也许吧。” 方应琢在这时开口:“秦理,既然我喜欢你不算秘密了,那我再给你讲一个新的。” 祈山祭的许愿,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变成了真心话大冒险。 不过,我早已习惯小宠物时不时向主人吐露心声,就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今年夏天的时候,也就是来粟水之前,我去洛杉矶看望爷爷奶奶,结果在那里出了场车祸。”方应琢说,“不算严重,但我还是在医院躺了几天,也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人就只活这么一次,所以才下定决心,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对方应琢讲完了不算秘密的秘密,还剩下最后许愿的步骤。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地呼出去,然后对着方应琢笑了笑:“我希望,你的愿望能够实现。” 现在是九月份,而高考报名在十一月份……时间上还来得及。 我的确不相信世界上会有实现愿望的神灵,但我同样没想到,世界上竟有人会这样相信我,无比笃定,就像说出口就会变为现实。那么我也可以再相信自己一次。 于是,我也像其他人那样,把彩色的布条挂在了古树的树枝上,看着它被风吹得不断摇晃,如同振翅欲飞的鸟。 广场中央跳舞的人还在继续,大家兴致高涨,大有消耗掉整个长夜的劲头。我和方应琢不准备再继续凑热闹,离开了广场,把借来的两套衣服还给了老婆婆。 也是在这个时候,方应琢拉住我的手臂,突然对我说:“秦理,我好像看见那个男生了。”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哪个男生?” “前不久在粟水中学遇到的那个。” 哦,我想起来了,方应琢说过,并且还把电话号码给了对方。 “真有这么巧吗?”我有些怀疑,“你是不是看错了?” 方应琢蹙起眉:“不确定,我想走过去看看……” 毕竟我们现在不在巴掌大小的粟水镇,而是在洛城,二者之间还有一段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距离,而且这广场上有成百上千人,年轻男生起码占了三分之一,也许方应琢只是看到了一个与那人容貌相近的人也说不定。 第53章 不过,我没有多说什么,跟着方应琢慢慢地走近,在不远处卖冷饮的摊位前看到了一个男生。 “就是他。”方应琢低声说,“没有看错。” 那男生身上还穿着粟水中学的校服,正在掏钱买一瓶矿泉水。他额前的头发有些偏长,挡住了视线,柔顺的垂在脸侧。 这年纪的男生身材似乎容易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极宽,一个人恨不得挤占两三个人的空间,要么极窄,瘦瘦的一条,活像根会走路的筷子,而眼前的人显然就是后者。他的个头不高不矮,身体却显得过分纤瘦了,像一根柳枝,让我怀疑他能不能抵抗得住一阵剧烈的风。 我发现,其实我见过这个男生。不过,我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人,谈不上认识。 他叫孟泽,学习还不错,有次曾在国旗下讲话时演讲,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对他有了大概的印象。孟泽比我低一届,算是我的学弟,他的父母在粟水镇经营着一个水果摊,我还去买过两次,有时会见到放学的孟泽在水果摊帮忙。 看着孟泽,我忽然又想到严小禾。我在孟泽的身上看到了严小禾的影子,他们都是如出一辙的纤细、苍白,看上去游离于人群之外。 想到严小禾的遭遇,我的心中冒出一个猜测,但我希望那仅仅只是个猜测,但愿它从未发生过,也永远不要发生。 尽管方应琢并不知道以前发生过什么,然而,架不住他爱多管闲事——说得好听点,也可以叫做与生俱来的正义感,总而言之,方应琢下定决心道:“我想去找他聊聊。” 说完,方应琢已经迈开了步子。他个高腿长,几步路走得飞快。 我刚要提醒方应琢:“哎等等,你这样说不定会吓到别人……” 方应琢对于情绪的表达一向坦率,总是毫无保留地释放善意,即便对方与他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但是,对方却未必能够承接方应琢的好意。 就比如孟泽,如果我的猜测属实,那么孟泽在经历过人性之恶以后,见到如此直接的方应琢,很容易认为方应琢同样图谋不轨,转而对方应琢产生怀疑。 果不其然,孟泽在看到方应琢的一瞬间,第一反应是流露出恐惧的神色。 随后,孟泽又看到了方应琢身后的我,他与我短暂地对视,竟然直接拔腿就跑。 可能是因为……与方应琢相比,我看起来更不像好人。 一时间,只有我和方应琢留在原地面面相觑。 既然孟泽已经不见了踪影,我和方应琢自然也没有什么办法。方应琢没有想到孟泽的戒备心这么强,叹了口气:“早知道就该按你说的做,是我太冲动了。” “不急。”我思考了一会儿,告诉方应琢,“既然他在学校里选择向你求助,说明他愿意信任你,只是现在还在纠结,没有下定决心。而且你不是给了他电话号吗,如果真有什么事,他应该会联系你的。” 方应琢被我安慰一通,心情稍稍放松了些。不久后,方应琢问我:“秦理,你饿吗?” “是你饿了吧。”我没忍住笑了笑。 方应琢承认:“嗯。” “在这附近转转吧,”我随意道,“看看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我和方应琢离开北山广场,沿着洛城的街道走,路上,我组织好措辞,向方应琢坦陈道:“方应琢,那次在粟水中学阻止你拍摄的人,是粟水中学的校长周敦行。” “几年前,周敦行还是我的班主任,刚从城里来到粟水中学支教,教数学,”我停顿片刻,继续讲下去,“他这人表面上看起来人模狗样,实际上是个变态,有次我路过学校的器材室,无意中看见他在强迫一个男学生。后来……那个男生最终选择了跳崖自尽。” 听完这一番话,方应琢的脸上难掩震惊的神色,他的反应很快,立刻意识到我在猜测什么:“所以,也就是说……可能还会有新的受害人?” “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我说。 “竟然是这样,”方应琢陷入沉思之中,而后说,“等我回到粟水之后,再想办法联系他吧。” 我们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没想到渐渐走到了洛城火车站附近,也就是我当初去接方应琢的地方。 火车站附近有不少苍蝇馆子,我闻见一家烧烤店传来的香味,对方应琢说:“吃烧烤吗?” 方应琢点点头说好,我们就走进了窄小的店面里。屋子里一共就两张桌椅,塑料凳子上泛着一层油光。我没有洁癖,不介意,刚要坐下,就被方应琢拦住,方应琢从包里拿出湿巾,把两个凳子擦得干干净净,“坐吧。” 只有我和方应琢两个客人,在我们坐下之后,老板拿了张菜单和一支铅笔放在我们面前,让我们自己勾选。 我先选了吃烧烤常点的那几样菜,五花肉,烤面筋,小龙虾,大概点了好几盘的量,此外,我还点了几罐啤酒,考虑到方应琢此人酒品不佳,给他选的是碳酸饮料。然后我把菜单递给方应琢,几分钟后,等这薄薄一张纸回到我面前时,我发现方应琢又加了点东西。 我慢慢地浏览,感觉不太对劲,“烤羊腰子?” 方应琢面不改色地回应:“嗯,给你补补。” 倒是也没点错。 毕竟我真的阳|wei,吃点东西补补于情于理。 然而,方应琢遗漏了一个重要的变量。 第54章 “……”我沉默许久,才对方应琢说,“方应琢,你应该看得出来吧,我对男人其实没有兴趣。” 作者有话说 怎么感觉最近在看的人不太多哇!好想感受大家的热情(///▽///)…(明示) 第31章 “我也帮你一次。” 方应琢听见我说的话,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尾音微微上扬,听着反而像个疑问句。 我点点头,说:“嗯。” 我没有对方应琢说谎。 我的确对与我性别相同的人不存在那方面的想法。 中学时期,班上总有一群男生像是没开化完全的野人,一脚刚踏入青春期的大门,脑子里全是下三路那点事。 他们常聚在一起看三级片,都是男人和女人片子,然而,就像一首乐曲中偶尔蹦出的不和谐音符一样,那里面也穿插男人和男人的片子。 尽管我从不参与他们的活动,可我多多少少看过几眼。虽然我自己起不来,但我心里清楚,我喜欢女人,不然我也不会与前任交往——平心而论,我不认同现在太多人为了恋爱而恋爱的做法,爱情在我这里从来不是必需品,因此,我一旦与别人展开一段较为亲密的关系,对另一方自然是有好感的。 如果方应琢是个漂亮姑娘……当然,我知道这个设想对方应琢很不尊重,所以我也只是在心里随便想想——如果方应琢是个漂亮姑娘,那么他心里期许的那些事情,说不定还有发生的可能。 我和方应琢没有对峙太久,老板就端着大盘子走了过来,上面放满了我们刚才点的烤串,飘着一股带着孜然味儿的油香。 心里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我对方应琢说:“快吃吧。” 对面的方应琢把一串烤鲜蘑送到嘴边,再慢慢地咬下签子上的肉,我看着他,忍不住出声:“方应琢,那样太慢了,你这样吃。” 我给方应琢演示,用两根筷子将竹签上的蘑菇全部捋下,掉落到盘子里。 方应琢好像有点惊讶还有这种办法,微微睁大了眼睛,显得有点呆。 我原本想笑话他一句,又想到这大概是他第一次吃烧烤,于是作罢,把想说的话又咽回了肚子里。 一整天都没吃上什么正经的东西,这会儿是真的饿了,这顿饭我们吃得很快,等到六七分饱的时候,我才放慢速度,打开啤酒易拉罐,开始就着桌上的烧烤喝冰镇啤酒。 其实,我一直觉得低度数的啤酒喝起来和水差不多,只起到解渴的作用,没想到方应琢倒是人菜瘾大,没碰我给他点的雪碧,反而自然而然地喝起啤酒来。 对此,方应琢有自己的解释:“红姐不是说过嘛,酒量是可以练出来的。” “她说什么你不要都信,”我看方应琢一眼,有些无奈道,“她这人最喜欢忽悠小孩儿。” 方应琢随即反问:“那我可以信你说的话吗?” “也可以不信啊。”我回答,“我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说真话。” 看方应琢的表情,他好像想明白了什么,于是说:“那你刚才说的话,我就不准备信了。” 我:“……” 显而易见,方应琢是指“我对男人没有兴趣”那一句。 原来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冷笑一声,一把夺过方应琢手里的易拉罐,警告道:“不许喝酒了,喝饮料。” 方应琢笑笑,也不生气,反而拧开雪碧瓶子,倒进空了一大半的易拉罐里,让那一杯东西变成了酒精味的雪碧,又或者是雪碧味的酒。 这顿饭吃了很久,浓郁的烧烤香气里,我听见方应琢说,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 “不行,”我果断拒绝,“我会撑死。” 颇具分量的烧烤和麻小已经吃得人很饱,再加上灌了一肚子液体,就这么突破了“饱”与“撑”之间若有若无的界限,可是方应琢看起来面色如常,我便随口问他:“你撑吗?” “还好。”方应琢说。 我们两人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份量相当,听见他这个回答,我再一次感到震惊,这小兔子到底什么饭量? 火车站附近除了苍蝇馆子和卖土特产的店,最不缺的就是旅馆。 县城不像省会c市,这里没有五星级酒店,就算有,我一个穷鬼也不会去那种地方消费。 方应琢明白我的囊中羞涩,主动提议道:“在这附近随便找个地方住吧。” 确实想在附近住,但万万不能随便,我环视周围,十家小旅馆里面看起来起码八家需要进去扫|黄|打|非,看到那些灰扑扑的门头,还有里面暧昧的粉红色灯光,我可不敢进。最后,我指向一家价格平价的快捷酒店:“就那个吧。” 这是我第二次跟方应琢一起入住酒店——尽管这句话简直怎么看怎么奇怪。第一次因为方应琢下单时的纰漏,害得我被前台的员工姑娘误会,这回我势必要一雪前耻,于是我主动对前台说:“来间双床房。” 现在不是旅游旺季,酒店房源充足,很快,工作人员就递来了两张房卡。 电梯轿厢里,方应琢善意地提醒:“秦理,其实你可以直接开两间房的。” 哦。对啊。就算我们开了双床房,照样是住在一间屋子里。 搞不好别人还要以为我们是想干湿分离。 “方应琢,你就是故意的吧?”我下意识捏紧了拳头,做了好一番心理斗争,终于忍住揍方应琢一拳的冲动。 第55章 但是,要说我到底有多生气,其实也没有,充其量是一点不爽,真正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我好像习惯了跟方应琢住在一块,以至于第一时间竟然没有想到还有分开的可能性。 这样的想法令我感到抗拒和不安,还有那种久违的烦躁,几种情绪混杂在一起,味道就像兑了雪碧的啤酒一样奇怪。 方应琢见我面色不虞,以为我已经处在发怒的边缘,立刻试探着问道:“秦理,要不然我再去开一间吧?不用你付钱……” 电梯轿厢在这时缓缓停止上升,墙壁上的数字显示我们抵达了房间所在的楼层。我重重地叹了口气,懒得再跟方应琢掰扯计较那么多,没好气地说:“你别在这儿马后炮,少跟我来这套。” 一进房门,我先走进了盥洗室里洗漱、冲凉,洗掉了身上那股浓郁的烧烤味儿,等到从盥洗室出来时,我才感到有些头晕,渐渐地泛上一股极其罕见的醉意。 事实上,这还是要怪方应琢——在他把雪碧倒进啤酒罐之后,我再喝始终觉得不过瘾,又在店里拿了两瓶别的,一瓶白酒,一瓶洋酒,不同品类的酒混着喝,直接起到了意料之外的效果,我在外边还尚且能保证自己神智清醒,而现在回到相对封闭的空间,浑身上下又洗得清清爽爽,我几乎是立刻泄了一股劲儿,从浴室出来后就一动不动地瘫在了床上。 整个人迷迷糊糊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我难得犯困一次,决定抓住这个宝贵机会,当即关掉了棚顶的灯,只留下床头边的小台灯,倾泻出柔和的暖黄色光线。思绪飘散间,我听见方应琢说:“我去洗澡了。” 睡了不到五分钟,我又被一阵急促的声音吵醒,声音源头并不是来自一门之隔的方应琢,而是我们的隔壁。 在这个时间,这种场合,用脚趾头都能想出隔壁是什么动静,小情侣过自己的夜生活很正常,要怪就怪这廉价的快捷酒店实在隔音太差,扰人清梦。 十几秒后,我烦躁地睁开眼,心里那股不爽正好无处发泄,于是我抬起手,狠狠地捶了墙壁一拳,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一时间,隔壁两人停下了动作,我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 女人有些茫然:“搞啥子哦?” 男人不禁骂道:“神戳戳的。” 尽管手指隐隐作痛,已经开始泛红,但这一拳还是让我解了气,我靠在床头,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又开始觉得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 那对情侣只歇息了片刻,不再理会隔空揍了他们一拳的胎神,继续专注办事。 啧。真是干柴烈火。 这时,方应琢从浴室里走出来,自然也听到了这一出活chun宫。方应琢面皮薄,听不得这阵声音,好像耳朵里能长针眼似的,我倒是无所谓,仅仅恼自己被吵醒,一时半会没法重新入睡。 屋子空间小,两张床也挨得近,只够一人侧身通过,方应琢在另一张床的床沿坐下,探出指尖,摸到了我的额头,“秦理,你额头上有汗,已经流下来了,要不要开空调?” “……不用。” 现在已经入秋,吹空调反而觉得有点凉。 灯光昏暗,方应琢的眼睛却依旧明亮,琥珀珠一样,他用手指轻轻帮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他的体温总是比我低,指尖像玉一样冰冰凉凉,贴在皮肤上,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 我掀开眼皮,嘟囔了一句:“方应琢……” “嗯,我在。”方应琢回应道,“什么事?” “没什么事,就想随便喊你一声。”我许久没有体会过这种带着醉意的感觉,一时间不太适应,不禁道,“好像有点难受……” “哪里不舒服?” “有点头晕。” 方应琢的一只手捏住了我搭在被子外面的手指,另一只原本停留在我额头上的手却慢慢下滑。 指尖一点一点掠过鼻梁,最终停留在两片唇瓣上。 方应琢像是在确认触感,片刻后,才说:“这么软啊。” 他还没有见过我喝醉的样子,似乎觉得很好玩,笑了一声,又凑近些,继续细致地观察。 在那一刻,我与方应琢之间颠倒角色,也许他看我也像在看一只宠物。 我想制止方应琢手上的动作,但又没什么力气,只发出一声不太愉快的哼哼。 “秦理,你知道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吗?”意识朦胧间,我听见方应琢这样问。 危险……? 这有什么可危险的。 在秦志勇和周敦行的身边那才叫危险,前者喜怒无常后者笑里藏刀,现在这才哪到哪。 然而,没过多久,方应琢就用自身行动告诉了我,原来第三种危险的名字也可以叫做温柔乡。 “既然你之前帮过我,那我也帮你一次,”我听见方应琢问道,“怎么样?” 下一秒,方应琢关掉了床头的灯。 伴随着咔嗒一声,房间顿时被一片黑暗给吞噬,我无法视物,因此五感也变得更加敏锐,我清晰地感知到方应琢的动作,我伸手去推方应琢的肩膀,可是四肢像在温水里泡酥了泡软了,使不上任何力气,最终有心无力地垂下来。 算了……反正我也起不来,随他去吧。任他做什么,只不过是做无用功。 …… 我以为方应琢说的帮我,就像是上回我帮他那样,用手,可我没有想到,方应琢的胆子竟然这么大。 第56章 …… 我错愕地睁大双眼,抓住方应琢的头发。 作者有话说 来迟了抱歉!!补偿一只吹箫兔 方应琢用手指触碰秦理的嘴唇时,忍不住心想,嘴唇这么软,嘴却这么硬。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32章 我不想被你丢下 事情结束后,方应琢打开了床头灯。 房间一瞬间恢复了明亮,灯光填满房屋,不仅让一切无处遁形,也让我清楚地知道了刚才的场景究竟有多么混乱—— 床单与被褥皱皱巴巴的,像被用力揉攥过的纸。那些东西有些溅在了方应琢的身上,星星点点,甚至弄到了他的脸上。 尽管我脸皮再厚,眼前这个场景还是令我收到了不小的冲击,我愣了许久,才滞涩地出声:“方应琢,你……要不要再收拾一下?” 相比起难得慌乱的我,方应琢显得更加平静一些。他弯了弯眼睛,像是在笑:“好吧,刚才的澡算是白洗了。” 方应琢从凌乱的环境中起身,重新走进盥洗室。 经过刚才那一番折腾,我的醉意与睡意相比刚才减退了些,不过,我也绝对谈不上有多清醒。 我沉思良久,坐在床沿边开始抽一支烟。烟抽完了,方应琢也刚好从浴室里走出来,我们相视一眼,房间里的气氛变得暧昧而微妙起来,但是谁都没有主动开口。最后,我关掉床头灯,对方应琢说:“睡觉吧。” 然而,这一觉睡得同样混乱无比。我梦到了方应琢,与其说是做梦,实则更像在梦中又感受了一次昨晚的场景,镜头一帧一帧切换——方应琢触感灵活的唇||she,方应琢柔软的发丝,方应琢偶尔抬眼看我的眼神…… 明明方应琢是在服务于我,我却有了一种自己也在被他掌控的错觉。 陷入这样的梦境之中,让人不得安宁。我没睡踏实,自然醒的也早。 从自己那张床上坐起来的时候,方应琢还在另一张床上沉睡,阳光透过薄薄一层窗帘洒进屋子,也照亮了方应琢的睡颜,沉静,秀美,很像一幅画,不禁让人产生极为短暂的好奇,好奇方应琢到底梦见了什么。 我换好衣服,出门买早餐。事实上,买早餐是次要,我只是在尽力避免与方应琢同处一个房间。 楼下不远处就是洛城早市,恰巧最近碰上祈山祭,早市比平时更加热闹,我沿着早市来来回回走了两圈,最终随便选了一家早餐摊,买了四个包子两杯豆浆,还有一碗馄饨。然后,我才拎着几个塑料袋慢慢地上了楼。 等我回到房间时,方应琢已经醒了。在我进门的一刹那,发现方应琢眉头紧锁,脸上一副焦躁不安的表情,直到他转头看到是我推门进来,表情才发生了变化,开始一点一点逐渐舒缓。 与此同时,方应琢开口:“秦理,你去哪儿了?” 我提起手中的塑料袋,告诉他:“买早饭啊。” “哦。”方应琢看了一眼袋子,似乎放心下来,而后才缓缓道,“我还以为你走了。” 我笑他疑神疑鬼:“我能走去哪儿?” “我怕你……接受不了昨天那样,然后一个人回粟水,把我丢在这里。”方应琢说,“我不想被你丢下。” 他讲话总是很认真,吐字清晰,语速适中,对倾听者而言,几乎不存在无法理解的情况。 可是,在此时此刻,我却好像丧失了语言理解能力,听不懂方应琢说的话。 首先,我把方应琢丢下?我哪儿来那么大本事? 其次,我和方应琢的确互帮互助过没错,但这也代表不了什么。就算我真的不想面对这一切,选择独自一人回到粟水,也不该被谴责。 “别想那么多,”我说,“吃饭吧。” 尽管只是随便选了一家小摊子,包子的味道却出人意料的好,我感觉心情变好了一些,暂时不去想自己跟方应琢之间那点弯弯绕绕,专心吃起眼前的食物。 我和方应琢吃得很快,然后就坐上了回粟水的大巴车。毕竟方应琢心里还惦记着孟泽的事情,如果我们尽早回到粟水,说不定也能快一点让这件事有个着落。 大巴车缓缓抵达熟悉的小镇,我们下车,往我家商店的方向走去。 就在离门口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我注意到商店前面围了一圈人,都是些大爷大妈,相比起看热闹的神色,那些人的表情反而有点严肃,正在嘀嘀咕咕说些什么,如果放在平时,我不会有凑热闹的闲心,而现在情况不同,他们全部堵在我家门口,难免让人心生疑惑。到底怎么回事? 于是,我快步走上前,一边喊着“借过一下”,一边推开挡路的大爷大妈,直到人群散开,下一秒,我和方应琢就这样毫无防备地看到了令我们震惊的一幕。 商店的门口,有一具狗的尸体。 是一条说不上来什么品种的土狗,毛色灰黄相间,它的死法很惨烈,竟然是被人生生开膛破肚,内脏流了一地,血红色的一团,异常骇人。 这样凶残的死法显然不是意外身亡所致,再加上它又不偏不倚地躺在我家门前,无论怎么看,都像是有人故意而为之。 方应琢在看到狗的尸体那一刻,没忍住干呕了一声。我自认心理素质还算强大,骤然看见这一幕,也不禁有种反胃的感觉。 我尽力冷静下来,开始组织语言,对那些大爷大妈说:“抱歉各位,我昨天没在粟水,现在才刚回来,没搞明白到底是什么情况,大家先散了吧。” 第57章 围观的人群中,有几人常来我店里买东西,对我的情况也算是知根知底,其中一位大叔看着我,有些担忧地问:“小秦啊,你最近是不是招惹了什么人?唉,家门口被人放这种东西,多瘆人啊,想想都后怕。” 我摇摇头,只说我也不清楚。 如果放在以前,对于这个问题我还能讲出子丑寅卯来,比如跟我有过节的赵庆,再比如秦志勇,以及向秦志勇讨债的那些人,他们都有可能用这种办法来恶心我,可现在这些问题都解决了,还能有谁?我一时间百思不得其解。 人潮纷纷散去,只留下我和方应琢两人,以及门前一动不动的狗。 那些嘈杂的议论声却仿佛还残留在我的耳边,我揉了揉鼻梁上的穴位,让方应琢先拿着钥匙开门进商店,然后自己也紧随其后进了门,取出一些清理工具。 我回到门口,开始强忍着生理与心理的双重不适,清扫凶杀现场。最后,我在后山找了块空地挖坑,将狗的尸体放进去,又在上面盖上了好几层土。 直到做完这一切,我忽然倍感疲惫。脑子里还在想那个大叔的话,却始终没有头绪。 我回到商店,一言不发地走进盥洗室,洗了人生中耗时最长的一次澡,试图冲刷掉身上那股血腥气。 洗完澡,我随意地用毛巾擦了擦沾着水珠的发丝,准备让头发自然干。我走下楼梯,回到一楼。这段时间里,方应琢正坐在前台帮我看店,我向他走过去,准备告诉他更多关于孟泽的事,譬如孟泽一家经营的水果店,或许我们可以去那里看一看。 然而,这一天实在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还没等我向方应琢交代我的计划,就有一个女人急匆匆地闯入了商店里。 那个女人看起来四十多岁,一幅疏于梳洗打扮的模样,脸色憔悴蜡黄,眼珠浑浊,头发散乱地披下来,白头发在其间很醒目。 我看着她,隐隐约约觉得眼熟。 方应琢礼貌地开口:“买点什么?” 然而这女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并未理会方应琢的问话,而是看向我,冲过来不管不顾地握住了我的手,急切地问道:“你是不是秦理?你就是秦理对不对?” 面对她突如其来的询问,我简直一头雾水、莫名其妙,尽管我还完全搞不清楚情况,也只能原原本本地告诉她:“对,我是秦理。有什么事吗?” 话音刚落,女人的情绪一瞬间变得更加激动:“求求你了,你可千万要帮帮我们家小禾啊……!你帮帮他……” 小禾?严小禾? 可是严小禾不是已经死了吗? 我又想到她刚才说的话,她说“我们家小禾”,所以她是严小禾的母亲? 如此一来,倒是说得通我为什么觉得她眼熟。那是在严小禾刚去世不久的时候,她曾经来过粟水中学,处理严小禾的后事。从那时起,她就已经像现在这般憔悴了。 “怎么了?”我摸不着头脑,只能先安抚女人的情绪,试图让她变得冷静一点,“你先别着急,慢慢讲。” “你是小禾的同班同学对不对?”女人一只手颤抖着伸向随身挎着的布包,从里面取出一个陈旧的笔记本,声音嘶哑地缓缓道,“这是小禾的日记,他在里面提过你的名字。” “前几天,我想着把小禾的遗物全都烧干净,不然看着心里太难受,然后我仔仔细细收拾了一遍家里,结果就从小禾卧室的抽屉里发现了这个……”女人时断时续地说,“我也是看了这本日记才知道,原来小禾自杀不是因为学习压力太大……而是因为、因为周敦行那个禽兽……” 随即,女人又看向我,微微睁大眼睛,眼珠瞪得向外凸起,她慢慢地说:“秦理,小禾在日记里写,他有一次在器材室被周敦行强迫的时候……看到了是你在器材室门外。” 作者有话说 宝们,及时关注wb才不会错过更多通知哦(@恕不归正) 明天也更,期待评论3! 第33章 共享片刻心照不宣 【2017年3月1日】 从现在起正式进入高一下学期了。 上学期文理分科的时候我选了理科,但是说实话,我的文科和理科成绩都不算太好,只是总听老师们说,理科生能选择的工作更多一些,我才选了学理。 唉,其实我本来也不擅长学习,学什么都无所谓,如果能单纯学一门技术也很好,爸爸常年在外边打工,妈妈一个人前前后后照料家里的事情,我只想快一点工作赚钱,帮他们分担。 因为文理科要重新分班,我也被换到了一个新班级里,班主任姓周,全名叫周敦行,教数学。他是一个从城里来的支教老师,似乎三十岁出头,但是看起来要更显年轻一点,人很温和,气质也很儒雅,学生们总聚在一起讲他的八卦。 他上课时总爱穿浅色衬衫,米白色或者浅蓝色,在粟水镇从来都不会有人穿衬衫,我第一次发现原来这种穿搭这么好看。 【2017年3月30日】 今天公布了分科后第一次月考的成绩,我考了年级245名,比我想象中要好一点,继续加油! 年级第一也是我们班的同学,一个叫秦理的男生。天,他竟然考了690分,比第二名还多出一百分,每个老师讲卷子的时候都表扬了他一句。毕竟在粟水中学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学生。 有点羡慕,要是我也有这个脑子就好啦。 第58章 今天还有一件让人意外的事。自习课的时候,周老师忽然叫我去他的办公室里,让我坐下,说要给我讲卷子。 他告诉我,我的数学是弱项,如果有自己研究不明白的问题,一定要多问问老师。我有些受宠若惊,这还是我第一次面对面地跟老师交流呢…… 他还邀请我品尝了自己泡的花果茶,周老师真是个好人。 【2017年4月15日】 这段时间,周老师对我很关照,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多想,我总觉得这份关照好像超出了正常范畴…… 他叫我去办公室的次数越来越多,起初是请我喝茶、吃糕点,我曾拒绝过一次,但他却说这么多糕点他一个人也吃不完,不然就浪费了。 后来有一次,他直接握住了我的手,我有些慌张,想把手抽出来,问他怎么了,他说,小禾,你看起来白白净净的,手怎么这么粗糙,老师这里有一支没开封的护手霜,你拿去涂吧。 我愣在原地,没有立刻接过周老师的礼物,周老师又笑了,他又说,那老师帮你涂好不好? 我真的觉得很奇怪。 【2017年5月6日】 周老师说他五一假期时去了别的地方旅游,给我买回一个吊坠当礼物,想要给我戴上。我彻底意识到这样不对劲,真的会有老师给学生送项链吗?而且还是男老师对男学生…… 我跟他说,这个礼物我不能收。周老师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说,那你把桌上那杯茶喝了吧,之前不是还夸过味道好么? 我只想快点离开这里,就喝下了那杯茶。周老师又问我,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时候可不可以去器材室帮他搬东西。 等我真的到了器材室,周敦行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凑过来亲我的额头和脸颊,他说,小禾,老师真的很喜欢你,你来做我的小情人好不好? 我当时吓坏了,本能地开始挣扎,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一件更可怕的事,我的四肢竟然变得酸软无力,额头也滚烫得要命。 周敦行说:“小禾,那杯茶水里加了点会让你舒服的东西。” 【2017年5月8日】 也许人真的会选择遗忘掉一些东西吧,关于五月六号的记忆,有一部分竟然已经模糊了,也有可能只是因为我不愿回想,即便是面对着我最信任的日记本,我也不想写下来。 那天回家后,我洗了澡,然后发起了高烧,五月七号在家躺了一整天,妈妈以为我被传染了换季时的流感,并没有怀疑我。 不过,在五月六号那天,竟然有别人看到了我和周敦行…… 那个人朝着器材室的门扔了一块小石头,周敦行吓了一跳,我也向那边看过去,正好看到了那人的侧脸,是同班的秦理。 他看到我了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是想帮助我吗? 我的脑子很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2017年5月17日】 我观察了秦理几天,确信了一件事,他不知道那天器材室里的人是我。 既然这样,我还是不要主动对其他人说这件事了吧……发生这种事,真的会有人相信我吗? 如果别人只是不相信我,那也没什么,如果这件事被传出去,别人又会怎么看我?我不想被添油加醋地嘲笑。 更何况,那样一来,爸妈也会知道,他们承受不住这种打击的…… 话说回来,虽然我和秦理是同班同学,但是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讲过。秦理在班里的人缘一直不太好,但这并不是他自己的问题,一直有几个小混混在霸凌他,其他人不想得罪那些混混,自然也不敢与秦理主动接触了。 不过,秦理看起来并不怕那些人,他打架也很厉害,我真的很想成为他这样的人,如果我也能那样,应该就不会被人欺负了吧。 这段时间,周敦行一直在威胁我,他说那天他拍了很多我的照片,如果我不乖乖听他的话,就把照片公布出去。周敦行吸取了上次的经验,不敢继续在学校里那样做,他开始带我去旅馆。 【2017年9月28日】 我真的感觉很痛苦。每天晚上都会控制不住地呕吐,把一天内吃的东西全部吐出来,直到胃里没有任何东西,又一阵一阵地反酸水。 我悄悄拿了一把家里的水果刀,开始用水果刀划自己的胳膊,但我并不想靠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只是想用疼痛和流出来的血遮掩另一种痛苦。 撑到高考就好了。要么去上大学,要么去打工。高考结束以后我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了。 周敦行也这么说,撑到高考就好了。 【2018年1月1日】 新的一年。 可我真的撑得过去吗? 【2018年4月19日】 第一次尝试自||杀。没成功。 【2018年9月20日】 第二次。 【2019年2月4日】 今天是大年三十,离高考还有四个月。 【2019年3月1日】 周敦行当上了粟水中学的校长,不再教我们班的数学了。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又开始整夜地呕吐,总是控制不住地想,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现在两条胳膊上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不过好在冬天的时候可以用厚衣服遮住,基本上没有人发现。是啊,无论我怎么样,都不会有人发现。 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我太痛苦了。 第59章 今年三月一日的这一篇日记,是严小禾在世时留下的最后几句话。 这个作为日记本的笔记本很厚,从严小禾从刚上高中时开始记录,除去学校里的事情,严小禾也常常用纸笔记录他观察的世界,他的心思比常人更加敏感细腻,也常常观察到生活中一些独特又可爱的东西,比如形状古怪的云,路边的流浪橘猫,学校里开的不知名野花,还有来自别人的善意。 器材室那晚,我看清楚的人只有周敦行,并不知道屋内另一个人是严小禾,如果没有严母拿着这本日记给我看,我也永远不会知道,严小禾看到了我,并且曾经犹豫过,要不要向我寻求帮助。 然而,向他人求助同样需要勇气。 我与严小禾并不相熟,因此,严小禾不清楚如果我知道真相后会是什么反应、会不会帮他,他不敢拿这件事来赌,最终选择了放弃,这是他眼中的另一种自保方式。 面对周敦行的施压,严小禾最终选择了一再忍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和他很类似,我同样在忍耐秦志勇。我和严小禾都期盼着六月份的那一场高考,都想着高考之后可以开始新的人生,可是也都没等来愿望实现的那一天。 周敦行当选校长是压死严小禾的最后一根稻草。眼看着衣冠禽兽可以在外无限风光,受到他人敬仰,严小禾无法承受来自现实的落差,最终选择了结束年轻的生命。 我又忍不住想起孟泽。 孟泽是严小禾之后新的受害者,他们面临着同样的困境,但是孟泽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他抓住了方应琢伸向他的手。 看完日记后,我沉默许久,才向严母承诺,自己一定会尽力帮忙。 等到严母离开后,方应琢给日记进行了拍照备份,“这些可以作为受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报警的时候会用到。” “嗯。”我点了点头。 我和方应琢坐在椅子上,盯着桌面中间那本合上的日记,久久无法迅速地从沉重的真相中抽身。 过了半晌,我对方应琢说:“你在粟水中学遇见的那个男生叫孟泽,他父母在镇子上经营着一家水果摊,我们一会去那边看看吧,你不是很想找到他吗?” “好。”方应琢答应下来,而后方应琢起身,从商店货架上拿下一个面包,撕开了包装,递到我眼前,“秦理,先吃点东西。你看起来状态不太好。” 我接过面包,啃了几口,也没尝出到底是什么味道。方应琢安静地坐在我旁边,他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轻轻地牵住了我的手。 与此同时,方应琢开口说:“秦理,不怕。” 我:“没有害怕。” “无论发生什么,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方应琢的语气十分轻柔,哄孩子似的,让我想到幼儿园老师,但我没上过幼儿园,也不知道里面的老师到底什么样,只好全部凭借自己的想象。 于是,我忍不住对他说:“方应琢,你知不知道你有的时候很像在哄小朋友。” 方应琢见我吃完了面包,又拿来一盒牛奶,他认真地告诉我:“可是你本来也才十八岁啊,本来也可以是小朋友的。” 我没有接话,只是专心致志地吸着牛奶。 我也没有把自己的手从方应琢的手中抽出来。 至少在那一刻,我们心照不宣。 作者有话说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粟水镇的剧情应该快要结束了 第34章 是恋人关系吗 过了一会儿,我轻轻咳嗽一声,才把自己的手从方应琢的手里抽出来。也正是在此时,我才后知后觉并且十分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刚才其实算得上在牵手。 在此之前,我只和前女友胡雨霏牵过手,女孩子的手很柔软,比我的手整整小了两圈,但方应琢的手不一样,也许是因为他长得高,他的手很大,手指尤其长,甚至可以将我的手完全拢住,除此之外,他的手指骨节清晰却不过分凸出,力量感蕴藏其中,其实远不似他的外表看起来那样文秀。 我当然分得清,这是男人的手,但是,潜意识中,我却并不想承认,其实与方应琢牵手的滋味也不赖。 方应琢这人似乎总是有股神奇的魔力,只要在他身边,哪怕他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轻轻拉住我的手,就会让我慢慢地安定下来。 等到吃完面包喝完牛奶,我带着方应琢向孟泽家水果摊的那条街走去。现在是午后两点,一天当中气温最高的时刻,但也许是还沉浸在看过严小禾日记低落的情绪中,我仍旧觉得浑身冰凉。 方应琢走在我旁边,没有任何预兆地再次谈起之前与我聊过的话题,他说,秦理,我们一起走吧,等你高考之后,我也去你读书的城市,我们还可以像现在这样住在一起。 该说不说,在思维跳跃这方面,如果方应琢称第二,恐怕就没人夺冠了。 我顿时忍俊不禁,顺着方应琢的思路想了想这件事,然后我问他:“方应琢,那我是以什么身份跟你住在一起啊?同居室友吗?” 方应琢:“可以,就做室友。” 我又笑了:“你这人居心叵测,我才不上你的当。” 水果摊那条街与我家商店是对角线的方向,位于粟水镇的西北角,但也得益于粟水镇太小,走过去大约只需要十五分钟,快要抵达时,我告诉方应琢:“快到了。” 第60章 粟水镇已经是个位置偏远发展落后的地方,但即便如此,这一条街在粟水镇都称得上破败。 窄窄的一条路,蜿蜒曲折,这条路从未翻修过,常年被沙土覆盖,一旦下雨,就会变得泥泞不堪,远远看过去,只能看到一排低矮的平房,挤挤挨挨,从那些平房面前走过,还能闻到地面积水飘出来的阵阵臭气。 在此之前,方应琢对贫民窟的认知大概就是我家小商店,他还从未见过竟然还有人能如此窘迫,我看到他微微皱了下眉毛,但是方应琢出于礼貌,什么也没有说。 下一刻,方应琢从包里取出两片单独密封的口罩,自己戴上一个,将另一片递给我。 我接过来揣在了口袋里,无奈道:“我没那么娇气。” 在方应琢戴上口罩后,我又打量他一眼——方应琢这个身高无论在哪里都太过醒目,再加上方应琢的脊背总是挺得笔直,不像我这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因此他总是鹤立鸡群,有了口罩稍作遮掩,还能微微降低一下他的存在感。 我继续向这条街的深处走了十几米,很快,我就看见了孟泽家的水果店,门口垂着一层灰扑扑的塑料帘子,让人看不清里面都有什么。 于是,我走下几层台阶,掀开帘子,微微矮身,避免额头被过低的门边碰到。 内部构造与我曾经来过那次见到的一模一样,右手边有几个塑料筐,里面摆放着当季水果,左手边则是简陋的收银台,以及一个用来称重的秤。 这间店面在阴面,常年晒不到太阳,屋子没有开灯,十分昏暗,此外还有股潮湿的霉味。 方应琢走到那几个水果筐前面,装作在挑选的样子,他看了看那些蔫头耷脑的水果,最后指向其中一筐葡萄,低声对我说:“就这个吧。” 我环视周围一圈,没有人影,只好扬声道:“老板,结账!” 片刻后,一个单薄的影子从更里面的屋子走出来,对方的脚步虚浮,与其说是在走路,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缕魂魄在飘,这人正是我们要找的孟泽。 我猜的果然没错——这天是周末,据我所知,只要是在假期,孟泽都会在水果店帮忙。 孟泽站在收银台后,与方应琢对视,尽管方应琢戴着口罩,孟泽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是谁。 那一瞬间,孟泽脸上的错愕神色无法掩饰,他甚至后退了半步,连带抓着一串葡萄的那只手一抖,几颗葡萄骨碌碌地滚落到地上,沾上了一层灰尘。 孟泽的嘴唇也颤抖着,过了半晌,他才想起自己还要给葡萄结账,于是扯过一个塑料袋,把一串葡萄装进里面,在方应琢付款的时候,孟泽轻声开口:“抱歉,祈山祭那天,我太紧张了……我没有想到你们会找过来。” “没关系,孟泽,”我叫他的名字,“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换个地方说话。” 孟泽沉默了许久,才轻轻点头:“……好。” “稍等,我再去拿点东西。”说完,孟泽又回到里面那间房,等他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个布包。 我们三个走出低矮狭小的水果店,孟泽跟在我们的后面,他问道:“我该怎么称呼你们?” 方应琢看了我一眼,意思是让我先说,我发现,在跟方应琢住在一起的这段日子里,我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解读方应琢的眼神和微表情。不过,还没有等我开口,孟泽又对我说:“你是秦理学长吗?” “嗯。” 孟泽知道我是谁不奇怪,不如说,以前还在粟水中学的时候,有谁不知道秦理反而比较奇怪。啧,秦理学长,这叫法还怪洋气的。 见我已经简短地自我介绍完毕,方应琢开口:“我叫方应琢,应该的应,雕琢的琢。” “你的名字真好听。”孟泽由衷地说。 我知道方应琢一向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听见严小禾这么说,我不禁再次看向方应琢,见方应琢只是温和地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我想起自己有次在睡前与方应琢随意聊天,我问他,既然不喜欢“应琢”两个字,有没有考虑过改名,方应琢摇了摇头,说改名有些麻烦。 “要不然姓氏也改一个吧,”我不怀好意地笑笑,“跟我姓秦,怎么样?” 方应琢实在不禁逗,耳尖立刻泛起一层淡淡的粉,竟像胭脂被涂抹开的颜色,“秦理,不要再说这种让人误会的话了……” 我见方应琢这个样子,心里觉得很好玩,但我转念一想,我姓秦是随了秦志勇那个人渣的姓,还是不要把其他人牵扯进来比较好。 我原本想带孟泽回我家小商店,但是,我很快就意识到,商店也未必安全。毕竟上午还被人在门口扔了一具狗尸,说不准我们在那附近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注意到。 尽管我还尚且不清楚与我们作对的人究竟是谁,不过多留一个心眼总没坏处。 我们三个最终来到了七月旅馆,至少在余红菱这里是相对安全的。 在前台,我让余红菱开了一间大床房,余红菱只以为是我要与朋友聚会,没有多问。到了房间里,方应琢让孟泽坐下休息,然后自己去把刚买的那一袋葡萄冲洗干净,摆放在我们三人中间。 方应琢说:“先吃点东西吧。” 我猜测方应琢的座右铭大概是“民以食为天”。就算天塌下来,方应琢也会不紧不慢地吃完最后一顿饭。 第61章 方应琢先是自己尝了一颗,剥去紫色的外皮,露出里面晶莹剔透的果肉,塞进嘴里,吃完以后,方应琢夸赞道:“很好吃,好甜呀,你们也尝尝。” 孟泽被方应琢逗笑了,不知不觉间变得放松了一点,也开始吃自己家卖的葡萄。 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没动手,事实上,我平时不怎么吃水果,我总是嫌麻烦,就算要吃,吃的基本都是香蕉橘子这一类不用洗、剥了皮就能进嘴的水果。 与此同时,方应琢忽然开口,语气中颇有些劝导意味:“秦理,你平时吃水果太少了,应该多补充些维生素的。” 我对方应琢的说教习以为常,敷衍道:“嗯嗯。” 平心而论,方应琢是我身边唯一一个会对我管这管那的人。 我的亲妈这么多年不见踪影,我的亲爸死了,他活着的时候是个只知道吃喝piao||赌的人渣,完全指望不上,至于余红菱,那个女人的性格相当潇洒,虽然把我当成亲弟弟看待,但我们的相处其实还是更像朋友,她不会干涉我太多。 只有方应琢。 他总是在细致地观察周围的一切,同样,他身边的人也总会被他妥帖地对待。 如果每个人的生活是冷暖自知,恐怕也只有方应琢这个傻子会担心别人过得好不好。 就在我走神的时候,方应琢的手已经停在了我的唇边,我垂下眼,见到方应琢细长洁白的手指捏着一颗最饱满的葡萄。 方应琢:“尝尝嘛,这颗我挑了好久。” 方应琢考虑得很周到,他另一只手拿了两张餐巾纸,垫在我的下巴下面,方便我吃完了吐掉葡萄皮。 “方应琢,我能生活自理,”我一时有些失语,只想速战速决,于是飞快地低下头,叼走了那颗大葡萄,连皮一起吞了,“ok,吃完了。” 孟泽坐在我和方应琢的对面,将我们方才的举动尽收眼底,他沉思了许久,才迟疑地问:“你们两个……是恋人关系吗?” 闻言,我吓了一跳,差点被嘴里的果肉给噎死,我想都没想,立即否决:“当然不是!” “可是普通朋友之间也不会这么做吧……”孟泽面露怀疑,继续煞有其事地分析,“张飞就不会给关羽亲手喂葡萄。” “所以我和他也不是关羽跟张飞的关系。”我面无表情地说,“我是房东,他是我的房客。” 方应琢笑了笑:“嗯,秦理说什么就是什么。” 作者有话说 孟泽:……好嘛,这地方我根本就不该来。 注意看,一个啵蒸要开始勤奋更新了,再来求一波海星星!!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35章 今日打烊 吃完水果,话题终于回到了孟泽的正事上。 孟泽开口,给我们讲述他的经历:“周敦行——也就是粟水中学的现任校长,从我高二时开始骚扰我,一直持续到现在,大约有半年。我不堪其扰,很想把这些事公布出来,让这个衣冠禽兽身败名裂。但是,我就是个势单力薄的高中生,靠我一个人就想办到,几乎没有任何可能……所以我需要其他人帮忙。” “其实,在向别人求助之前,我真的犹豫了很久……这件事我一直没有跟爸妈说,他们两个一辈子老实本分,思想观念也很传统,他们不仅接受不了,恐怕还要以为是我的问题……”孟泽说,“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如果我把一切公之于众,别人会怎么议论我,我当然也会害怕别人的目光和流言蜚语,更何况是在粟水这种没有秘密的地方。” “可是我越想越觉得这不对,不应该。凭什么逍遥法外的是坏人,担惊受怕的是受害人?”孟泽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如果没有在学校里碰到应琢哥,我确实想不出什么办法,也许真的就忍下来了……不过既然出现了这个机会,就算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我也想抓住它。” “你很勇敢。”方应琢说。 “我知道什么事情口说无凭,就算要曝光,我也得拿出相应的证据,”孟泽拿过了自己带来的那个布包,从里面取出一支录音笔,“从我意识到周敦行在骚扰我之后,我们每一次单独相处,都被我录了下来。” 孟泽手里的录音笔通体漆黑,外形与钢笔无异,显而易见,这无疑是对孟泽极其有利的证据。不过,我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你为什么会有录音笔?” 孟泽如实回答:“一开始是觉得跟不上物理老师讲的课。想反复多听几次,就用攒的零花钱去县城买了这个,平时上学我一直把录音笔带在身上,没想到还能派上别的用场。” 胆大心细,这一点倒是很像我嘛。 然后,孟泽开始继续讲述事情的经过。 一切始于孟泽高二时的国旗下讲话。 那时,周敦行刚刚任职校长,不再教书,而严小禾这件称心的“玩具”又在这时候自尽,周敦行耐不住寂寞,又想重新培养一个新的“玩具”,供他寻求刺激。 但于周敦行而言,这件事有点难度——山里的孩子养得粗糙,大多数人都有股由内而外的质朴土气,周敦行不喜欢这种类型,他一向偏爱容貌白皙清秀,身材纤细修长的少年。 国旗下讲话那天,周敦行坐在主席台下的第一排,无意看了台上一眼,就这样看到了外貌和气质都与严小禾类似的孟泽。 从那一刻起,周敦行的心开始蠢蠢欲动,准备故技重施,将这个涉世未深的男生骗到手。 第62章 “那天,国旗下讲话结束后,我回到自己班级的队列,没想到就被周敦行叫了出去。我当时很意外,不知道校长找我一个普通学生能有什么事,我跟着周敦行去了他的办公室。周敦行告诉我,他觉得我有演讲天赋,向我推荐了一个高中生演讲比赛,说是对我未来的发展有益,我确实对那场比赛产生了一点兴趣,就答应他报了名。周敦行刚好是演讲比赛的评委之一,自那之后,每次我在学校里排练,他总会过来找我。那时候我们之间的聊天还算正常,我也没有开始录音。” “第二次跟周敦行有交流,就是在演讲比赛排练的时候了。有一次,他问我有没有申请今年的助学金,我说没有,因为我家水果店虽然挣得不多,但是不至于供不起我念完高中,班里有很多比我更需要这笔钱的同学。周敦行就说,他可以帮我再多增添一个名额。不过,我当时没有答应他,毕竟无功不受禄。现在一想,如果真的收了他的好处,就进入了他的圈套,也会被他抓住把柄,反而更难办。” “我是从第三次开始感到不对劲的。那个时候天气开始变热,我穿了件短袖,周敦行看到我胳膊上有一块胎记,以为是我受伤磕出来的淤青,他表现出一副很担心的样子,问我怎么回事,还要上手摸我胳膊上那片皮肤,我躲开了他的手,跟他说只是胎记。从那以后我就多留了一个心眼,开始录音了。” 接下来,孟泽开始播放他与周敦行相处时的录音。 孟泽在演讲比赛中的发挥很不错,一路晋级,顺利地进入到了前五名的争夺之中,比赛地点设置在粟水镇附近的县城洛城,周敦行作为评委以及带队老师,与其他几位老师和学生一起乘车从粟水镇前往洛城,当晚于当地一家宾馆入住。 带队老师为学生们预定了几间标间,两人同住一间房,然而学生的数量是单数,孟泽就变成了多出来那一人。 孟泽没有室友,独享单人间,那一晚,孟泽刚准备在宾馆房间休息,就听见一阵敲门声,他打开门,发现门外的人竟然是周敦行。 周敦行身穿居家服,手里拿着一盒牛奶,温和地对孟泽说:“小泽,牛奶是宾馆服务生在傍晚的时候送的,你在睡前喝下吧,今晚好好休息。” 周敦行向前走了两步,走进房间里,咔哒一声,顺手关上房门。 孟泽看着递到他眼前的牛奶,摇了摇头,“抱歉老师,我乳糖不耐受。” 周敦行似乎干笑了一声,悻悻地把牛奶放在了一旁的茶几上。 那时的孟泽刚洗过澡,周敦行看着眼前少年白净纤长的脖颈,还有喉结上沾着的一滴水珠,莫名又有些口干舌燥。他想,他特意给孟泽安排到单人间中,不就是为了这一晚么?可惜孟泽不肯喝这一盒牛奶,不然他得手还会更轻松些…… 孟泽的语气中有些疏离,客气地问:“老师,还有什么事吗?” “哈哈,明天就要比赛了,老师就是想看看你们的状态,别有太大压力,”周敦行笑了笑,又换了一个话题,“小泽,感觉你最近瘦了一点啊,是夏天没有胃口吃饭吗?” “……可能吧。” “这样可不行啊,高中这几年本就是长身体的年纪,你们学生平时压力又大,更该多吃点补充营养,”周敦行压低了声音,继续道,“你的身体要是累垮了,老师可是会心疼的。” 那时的孟泽已经对周敦行有所防备,当然听得出周敦行的言下之意,此时此刻,他也真正的感到了几分恐惧——房间里只有他和周敦行两个人,如果两人真的发生了冲突,瘦弱的他绝对不是周敦行的对手。 “小泽啊,你该不会还看不出来老师对你的心意吧,嗯?”周敦行抬起手,轻轻地拨弄了一下孟泽额前的头发,言语变得更加直接。 周敦行心道,既然没法像之前那样,用药将孟泽迷晕,那么他只好转换一下策略,徐徐图之,争取让孟泽自愿与他发生关系。 尽管孟泽已经愈来愈紧张,但他也只能尽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再一次回绝道:“抱歉,周老师……我很尊敬您,在我心里,我们一直是师生关系……” “小泽,但我现在不想跟你只有师生关系了,”周敦行循循诱导,别有用心地说,“今天这么晚了,要不然先这样,你就简单地帮帮我……” 闻言,孟泽的瞳孔猛地一缩,他惊叫了一声,“请您自重!” 周敦行却不愿再等待下去,向孟泽越凑越近。 就在孟泽惊慌失措间,“啪”地一下打到了周敦行的右脸。 周敦行一瞬间被激怒了——在此之前,他的每一个“玩具”在他的“教导”之下,都是无比乖顺、对他言听计从,孟泽是目前唯一一个意外,周敦行十分愠怒,同时,心底却涌起一股别样的滋味——孟泽不愿屈服的刚烈性格让他感到有趣,也更让他产生了一股强烈的征服欲。 周敦行冷笑一声,对着孟泽骂道:“不知好歹的东西……你跟着我,是走了捷径,知道吗?” 就在孟泽zheng||扎的时候,余光瞥见了茶几上的白瓷水壶,他用指尖用力一推,瓷器摔碎在地板上,瞬间四分五裂,同时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门外刚好有一位打扫卫生的服务生推着车路过,听见了房屋里的声音。服务生便停下脚步,问里面的人:“您好,请问需要什么帮助吗?” 第63章 借着这个机会,孟泽当即大声说:“需要帮助!请你进来帮我打扫一下房间!” 那一晚,周敦行没能得逞,计划不了了之。次日,在周敦行的操作之下,孟泽并未在演讲比赛中获取任何奖项,又回到了粟水镇。 那天之后,孟泽在粟水中学的日子简直提心吊胆,他会尽力避免一个人在校园里走,永远跟着班级大部队,但即便如此,粟水中学毕竟是周敦行的地盘,只要周敦行想,他总有办法接近孟泽。 周敦行也的确又找上孟泽几次,他对孟泽说:“那晚吓到你了吧?都怪我不好,是我的错,小泽,我们慢慢来好吗?” “老师,我现在高三了,只想专注学习。”孟泽说。 “哈哈,当然没问题啊,你有想要好好学习的这份心,任何一个老师听了都会高兴的,”周敦行笑着说,“我以前教的科目就是数学呢,小泽,我给你私人辅导数理化,绝对比你一个人钻研要事半功倍。” 周敦行就像一块黏在鞋底的口香糖,让人既厌烦又甩不掉,不仅如此,周敦行同样傲慢至极,他十分笃定,被他这个猎人看中的猎物,根本没有逃脱的可能性,因此,他开始温水煮青蛙,在孟泽之后几次的录音中,周敦行言语温和地试探,问孟泽可不可以拥抱、亲吻、用手或双|tui帮他。 不幸中的万幸是,孟泽还没有像严小禾那样,被彻彻底底地伤害,走向无法挽回的境地。现在一切还来得及。 听完孟泽的录音后,方应琢渐渐整理出了一些思绪。方应琢冷静地开口:“我们可以这样,今天录制一个视频,让孟泽出镜,揭发周敦行做的事情,附上录音。那些录音我会适当地剪辑一下,把最关键的几段着重挑出来强调。明天一早,我们几个带着严小禾的日记本和孟泽的录音笔去报警,同时,我会把视频发布在网络上,请一些做自媒体的记者朋友转发,扩大影响力。” “好,我听你的安排。”孟泽点了点头。他既然已经鼓起勇气向外界寻求帮助,原本已经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对方应琢提出的办法欣然接受。 方应琢又想了想,问:“孟泽,你的身份证在自己身上吗?” “不在,”孟泽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我现在回水果店去取,行吗?” “嗯。” 我看了孟泽一眼,也跟着他站起了身。我对孟泽说:“我跟你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出门我不放心。” 就这样,我与孟泽一起离开了七月旅馆,重新向孟泽家的水果店走去,而方应琢则开始在旅馆房间里调试拍视频的设备。 我们又回到了那条老街。孟泽进屋去找他的身份证,我站在门口的塑料帘子外,抬眼间忽然瞥见水果店的对面站着一个陌生男人。 那人似乎向我看了过来,我便与他对视了片刻。我注意到那是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穿了件黑色夹克,头上鸭舌帽的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在这个时间,这条街上的人非常少,至少在我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只有我和这个陌生男人。没想到,那人竟然向水果店的方向走来了。 可是,如果这人真的只是想买水果,为什么要在对面看那么久? 这时,孟泽刚好从店里走了出来。孟泽放下帘子,锁上了门。我主动开口,对那位疑似要买水果的陌生男人说:“不好意思,今天已经打烊了。” 作者有话说 明后天也更新,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36章 不好食言 自从遇见了那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之后,我便多留了一个心眼,没有直接领着孟泽回七月旅馆。 为了掩人耳目,我带着孟泽满粟水镇乱逛,大街小巷几乎走了个遍,直到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我们两个才溜回了七月旅馆。 方应琢一个人在房间里等了很久,难免有些焦急,直到看见我和孟泽打开了门,方应琢紧锁的眉头才微微舒展。方应琢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们在外边出了什么情况……” “没什么大事。”我告诉方应琢,“遇见了一个有点奇怪的人,我不太放心,就在外面多绕了几圈。” “奇怪的人?” “嗯,穿一身黑,站在孟泽家水果店对面,看起来不太像是要买水果,反而像……” “像盯梢的。”孟泽说。 被孟泽这么一说,我发现有点道理。 只是我们现在依旧处于被动局面,就算凑在这里分析一整夜,也研究不出什么名堂。 方应琢与我的想法一致,他对孟泽说:“准备录视频吧。” 孟泽点点头:“好。” 在我和孟泽还没有回来的时候,方应琢根据孟泽的讲述,提前写好了一篇发言稿。 等到孟泽个人陈述部分录制完毕,方应琢又将现有的好几段素材整合到一起,开始了漫长的剪视频工作。 方应琢专心致志地盯着笔电屏幕,不时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早在我与他同住一间卧室时,我睡上铺,也常常看着下铺的方应琢对着电脑工作,方应琢总是十分细致严谨,屏幕发出的光微微照亮他的侧脸,敲键盘的声音也变成了某种白噪音,我常常在这种声音里睡去。 我和孟泽在这种时候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坐在一旁等待。 我看了一眼坐我旁边的孟泽,试图跟这个小学弟聊点什么。不幸的是,我现在也变成了一个无聊的大人,除了学习,还真想不出其他的话题。 第64章 究其原因,我本就乏善可陈,生活就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我直不起腰、喘不过气,除去打工和学习两件事,我的生活也不剩下什么东西了。 我记得孟泽学习还不错,就问他:“孟泽,明年想考什么大学啊?” 孟泽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回答我:“我想去北方的学校,我还没有出过省呢,想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不想一辈子留在山里。” 我沉默了片刻。 去北方吗……? 孟泽的答案唤起了我的回忆,我又想到了非北,那个在信件中诚挚地邀请我去首都的可恶的人。 平心而论,我的确向往大城市,也想离这片大山越远越好,但我对北方没什么执念,毕竟东南一带的大城市同样很多。 然而,如果我今年在高考中正常发挥,填报志愿时,恐怕还是会填满首都的学校吧。 有时候,想去一个地方,并不是因为有多喜欢那个地方,而是那里有想见的人。 我回过神来,拍了拍孟泽的肩膀,鼓励他:“嗯,加油,一定会如愿以偿的。” “秦理哥……你今年没有上大学吗?”孟泽问我,下一刻,他意识到自己问出口的方式过于直接,又补充了一句,“抱歉,我太冒犯了,不回答也没关系的……” “因为家里出了点事,”我说,“高考前手受了伤,没法答题,就落榜了。” 听了我的解释,孟泽流露出异常惋惜的神色,“啊,怎么会这样,好可惜……” 孟泽似乎还想说更多,但他又担心是在给我的伤口上撒盐,最终选择了沉默。 在这一点上,孟泽显然要比方应琢招人喜欢多了。 孟泽问:“那你明年还会重新高考吗?” “会吧。”我想到了什么,笑了笑,“毕竟答应了别人,不好食言。” 祈山祭的古树下,降临凡间的神明倾诉了自己的秘密,只许下让我高考这么一个心愿,既然如此,我就替他实现吧。 方应琢听见我和孟泽的聊天,从电脑前抬头,向我的方向看了一眼。 “哇,那太好啦!”孟泽显得格外高兴,就连眼睛也亮了起来,“秦理哥,你就是注定要走出粟水镇、走出大山的那种人,如果要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天才陨落,我的心会痛死的!” 我被孟泽的说法逗笑了,“这么夸张啊,我算哪门子的天才。” 方应琢却在这时说:“你就是。” 这一大一小联合起来忽悠我,但凡我是个意志不坚定的人,都要被哄骗得找不着北。然而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也许在粟水镇这种地方看起来比较亮眼,到了外面就会泯然众人。自从我认识了方应琢以后,才重新理解了什么叫“人外有人”。 有太多东西,我踮起脚也够不到。 不过,我看着那两人带着笑意的脸,鬼使神差地改了口:“方应琢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天晚上,我们便在七月旅馆住了一夜。次日一早,我们三人便前往车站,购买由粟水前往洛城的最早一班车票——粟水的警力配置不足,没有公||安||局和派出所,如果想要报警,也只能前去距离粟水镇最近的洛城。 等到我们三人上车之后,孟泽却出现了一点小插曲。 就在距离发车时间还有两分钟的时候,孟泽突然说他肚子痛,需要上厕所。 孟泽看上去的确很不舒服,他皱着眉,双手捂住腹部,弓起了身子。人有三急,而且有时候自己没办法控制,对此我表示理解,按孟泽现在这个情况,他需要立刻下车找间厕所,毕竟一旦大巴车发车,就是四小时的车程,走的还全是曲折险峻的山路,中途根本没有停车的地方。 见状,我说:“那这样吧,我和孟泽下车去卫生间,然后坐下一趟车去县城,方应琢你就先在县城等我们。” “好,那我们约定一个位置吧,”方应琢点了点头,“县城车站门口的报刊亭怎么样?我就在那里等着。” 就这样,我跟孟泽刚一下车,大巴车便开走了。 孟泽向卫生间走去,我站在原地,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不对……等等! 就像调取监控录像的某一帧画面一样,我的大脑飞速闪回刚才发生的所有片段,最终在某个画面上按下定格。 大巴车从我眼前驶过的时候,透过车窗,我好像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鸭舌帽,黑色夹克……分明是我昨天在水果店对面看到的那人! 他就坐在方应琢的前面几排,而我在车上时竟然没有注意到! 几分钟后,孟泽从粟水车站的卫生间走了出来。我一把抓住孟泽的胳膊,对他说:“走,我们不坐大巴去县城了。” “那怎么去?” “骑摩托。” 孟泽坐在了我的车后座上,我让他扶稳,直接一拧油门,车子像子弹一样加速冲了出去。 我在心里想,如果我和孟泽按照原计划,乘大巴车去县城,那么还要三小时后才能上车。按照最坏的打算去想,等我们到了那里的时候,方应琢真的还能安全吗? 好在,孟泽在昨夜就已经在网络上发布了视频。在方应琢的指导下,孟泽注册了一个微博账号,上传方应琢已经剪辑好的视频,而后,方应琢使用自己的账号转发。除此之外,还有方应琢提前联系好的那批媒体人也转发了视频。 第65章 不管怎么说,舆论情况已经开始扩散,周敦行的名誉势必会受到影响。 摩托车飞驰在山路上,没想到天公却不作美,竟然在这时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雨珠一滴一滴砸在我的头盔上,模糊了我眼前的视线。为了行车安全,我不得不降低了车速,心里却愈发焦急。 孟泽的手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外套,我能感受到,其实孟泽有些慌张。是啊,毕竟孟泽还只是个十七岁的高中生,就算再勇敢,被迫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尽管我只比孟泽大一岁,但我已经是个高中毕业的成年人,如果就连我也乱了阵脚,情况只会更糟糕。 我只好渐渐强迫自己镇静下来,让自己不要瞎想——这不是还没发生什么事么? 可惜,秦理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行程已经过半,雨势却越来越大,孟泽从一开始抓着我的外套,变成了紧紧搂住我的腰,我一再降速,几乎要以为自己骑的其实是只电驴。 隐约间,我听见了一阵巨大的引擎轰鸣声,混杂在雨声之中,让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然而那不是幻觉。下一秒,另一辆摩托车像不要命一样,以更快地速度从我的内侧超了过去,与我擦身而过。 我本能地向另一侧闪避,身边就是没有防护栏的万丈悬崖,稍有不慎,我与孟泽就会连人带车滚落下去,粉身碎骨。 好险……我尚未从方才的心悸中缓过神来,那辆摩托车却不依不饶,再度调转车头向我冲来! 我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使出最大的力气及时刹车,车子堪堪停下,前轮已经微微探出悬崖,碾落了一片碎石,纷纷向山下滚去。 这辆突然窜出的摩托车以暴力的手段将我逼停,与此同时,还有一辆灰色的面包车在我身后停下,两辆车形成了两面夹击的局面,除非我跳下悬崖,不然无路可逃。 有三个人从面包车上走下来,其中一人控制住孟泽,另外两人则一左一右地架住我,将我拖拽着带上了那辆面包车。 作者有话说 好消息:买了一把据说很好用的键盘,生产力有望提高(但愿如此) 坏消息:因为买了新键盘,变成了倒贴写文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37章 吻 我怎么也想不到,一年之内,我竟然会被绑架两次。并且这两次之间不过只相隔了几个月。 人有必要在这种事情上一回生二回熟吗? 秦理,你这运气也算是糟糕到家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体会到怒极反笑的感觉。事实上,当你一直担心的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反而会陷入到一种诡异的平静状态中。就像我现在这样。 至少,这代表着我可以开始思考新的解决办法。 我与孟泽的双手被绑住,嘴里塞着毛巾,脑袋上套了头套,被扔到了车内最后一排后边的那块空地上。 车子在山路间不断地颠簸,我们不知会被带去何处,只能听见雨珠不断敲击车窗玻璃的声音,像是急促的鼓点,如同一段前奏,昭示着有什么事情即将开场。 我听着雨声,心想,也不知道方应琢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无论如何,希望他是安全的。 唉,我自己现在泥菩萨过江,担心别人也没什么用。 ……但还是有点担心。 毕竟方应琢是我的房客,也是我的小宠物,担心一下合情合理。 我又想,方应琢果然是个傻子。 整件事情,只有方应琢跟周敦行没有任何关系,正如他第一天来粟水镇时说的那样,他只是一个来散心的游客。 可是方应琢做的事情跟“散心”丝毫不沾边,他在对一切毫不知情、甚至不清楚孟泽是好是坏的时候,就去问孟泽需不需要帮助,主动卷入了事件之中。 想到这里,我不免又有些烦躁,开始马后炮地埋怨,方应琢也真是的,没事瞎逞能什么?如果此时此刻被绑架的只有我一人,我甚至未必会有多少情绪波动,毕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么多年我都是单枪匹马一个人,也没什么东西能威胁到我,大不了两败俱伤。可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就算方应琢没出事,我身边还有孟泽,我不光要保全自己,更要保证孟泽这个当事人的安全。 就在这时,面包车的副驾传来一声低低的笑。 我立刻听出了那人正是周敦行。 果然,这一切都跟这位罪魁祸首紧密相关。无论是商店门口出现的狗尸,还是水果店对面盯梢的男人,全部出自周敦行的指使,是他对我们的恐吓与警示。 “小泽啊,你真是太不听话了,不乖的孩子一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这个道理你还不明白吗?”周敦行慢条斯理地说。 如果不是嘴里被塞上了毛巾,我一定会在此时此刻破口大骂,刚巧,我们这儿的方言最不缺的就是骂人的话,如果让我敞开了尽情发挥,我能变着花样连续输出半小时。显然,孟泽与我想法一致,他的情绪立刻变得激动起来,从车里直起身子,剧烈地喘着气,呼吸间带着蓬勃的怒意。 然而我们现在被迫按下了静音键,只能发出一些没什么含义的音节,无济于事。 随后,周敦行话锋一转,竟然转移到了我身上。 “秦理,真是没想到,你也给了我一份惊喜。教书的时候我就说过你是我教过最聪明的学生,现在一看,果然是这样。”周敦行继续说,“呵呵,真可惜啊,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然……” 第66章 不然怎么样? 老子一定亲手把你那根又脏又臭的东西剁碎,再把那些碎块塞进你的嘴里。 敢惹我,也算是你周敦行惹对了人。我绝不会坐以待毙,只会看准时机,咬断敌人的咽喉。 “每个人的耐心都是有限的,既然你们这么执迷不悟,之前那种过家家捉迷藏的游戏,恕我就不继续奉陪了。” 说完这句话,周敦行没有再开口。 一时间,车厢内又只听得见外面的雨声。 我心里觉得有些奇怪。孟泽已经在网络上发布了视频,周敦行不可能不知情,然而周敦行此刻的语气洋洋得意,就仿佛此事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按理来说,除去骚扰学生这一条,周敦行是同性恋这一点被公之于众,在思想观念落后的山区乡镇,也绝对够他喝上一壶,让他备受别人的歧视。粟水中学的校长,周敦行恐怕是做不成了。 但周敦行现在这么泰然自若,除非…… 除非他为自己铺好了一条新的后路。 上一次被绑架的经历多多少少让我增长了经验,这一次,我一直在脑子里同步记录着车子行驶过的路线。我与孟泽在通往县城的路上被人拦下,现在其实依旧在原本的道路上。 进入县城城区之后,我又暗自记下了每一个转弯,最终在头脑中搭建出一个立体的地图,以此来确认自己目前的位置。 渐渐地,我竟然发现面包车开向了一个我曾去过的地方。那里是位于城郊的金缦会所。至于我为什么会来过这种场所,还要从严小禾没自杀时说起—— 那时,我发现班里的严小禾每星期都要请假两三天,远远高于其他学生的请假频率,巧合的是,在严小禾旷课的时候,周敦行同样不在粟水中学,而是会请其他老师来代课。时间一久,我便产生了一个猜测,被周敦行强迫的学生会不会就是严小禾? 于是,为了验证我的推测,在某一天,我向代课老师请了假,骑上摩托车,准备跟踪周敦行。 周敦行住在粟水中学的教职工宿舍,我看着他沿街走了一百米,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处,有一辆黑色的轿车在那里等待他。周敦行上了车,在他开门的一瞬间,我注意到座位里侧的人正是苍白纤细的严小禾。 我心里一惊——我猜的果然没错!等到黑色轿车开走后,我立刻发动摩托车跟上了它。 就这样一路跟到了县城。 我不知道周敦行到底想搞什么名堂,直到黑轿车停在了金缦会所附近。 虽然我没来过这地方,但我听班上有人曾经提起过。那位同学说:“你们知道洛城的金缦会所吗,那地方是会员预约制,我爸就是金缦的会员,上次我妈去那抓小三,我还跟着进去了……” 在我陷入回忆的时候,周敦行与严小禾已经下了车,走进金缦会所。我把摩托停在了一棵树边,独自一人向金缦的大门走去。 那位同学说的果然属实,前台会有工作人员查询预约状态,不允许散客进入。 好在我已经提前打好了腹稿,我看着前台姑娘,装作一副十分焦急的样子,皱着眉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我爸是这儿的会员,我要进去找人,能进了吗?” “您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那位同学叫靳鹏,至于他爸的名字……我好像在收上来的试卷签名里见到过。我在心里对靳氏父子说了声抱歉,然后面不改色地回道:“靳磊。” “好的,这边帮您查看一下,”前台姑娘敲了几下键盘,而后说,“靳先生今晚有约,靳公子里边请。” 好家伙,幸亏靳鹏的爸是欢场常客,真是天助我也。 我怕在原地再多待一秒就会露馅儿,脚底抹油一样迅速地溜之大吉。 就这样,我有惊无险地进入了金缦会所的内部。周敦行与严小禾早已不见踪影,但我仔仔细细把共有五层的金缦会所逛了个遍。 在那个时候,我已经可以确认,这金缦会所不是个正经地方。但由于其会员预约制的进入方式,具有很强的私密性。 周敦行带严小禾来这里,究竟是想做什么? 其实,当时的我动过想要帮严小禾一把的念头,可我手里没证据,不知该怎么做,再后来,严小禾就自||杀了。 算起来,这回是我第二次来到金缦会所。上次冒充了别人的身份,难免有些做贼心虚,结果现在蒙着头套,绑着双手,活像个阶下囚,还不如上回。 面包车停下后,位于副驾驶的周敦行先一步离开了,车子继续缓缓行驶,又绕到金缦会所的后门,我和孟泽被人拽下了车。 我们又走了一段弯弯绕绕的路,押送我们的人拉开一扇门,将我和孟泽干脆利落地丢了进去。下一秒,伴随着咔哒一声,门被人落了锁。 在这漆黑狭小的空间里,我立即敏锐的感知到,除了我与孟泽之外,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 我听到了那人从角落里传来的呼吸声。 什么人? 会是方应琢吗……? 我摸黑向着坐在墙边的那人走了过去,用手碰了碰。 还真是方应琢! 那一刻,无论周敦行把我们带到这鬼地方来是要干什么,我竟然已经没有丝毫恐惧。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方应琢也在,我便可以笃定地坚信,我们可以做成任何事。 尽管手腕被绳子绑住,但手指依然可以自如活动,于是我们三人互相帮忙,终于解开了绳子,拿掉了头套与嘴里的毛巾。 第67章 我终于得以观察周围的环境——我们三人身处金缦会所的杂物间中,面面相觑。 眼前的方应琢头发凌乱,脸颊和衣服上沾满了灰尘,手腕和手背上有几道划痕。他不再是平时那副永远干净清爽的样子,唯独那一双眼睛依旧明亮。 见方应琢这样,我大致可以推断出,我和孟泽也是如出一辙狼狈的样子。 一直以来,我对自己的外貌并不在意,然而,让我亲眼看着方应琢变成这样,我的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令我异常烦躁。 我问他:“方应琢,你怎么回事?” 方应琢被房间里的灰尘呛得咳嗽了几声,然后向我们解释道:“从大巴车上下来之后,我就向我们约定好的报刊亭走,没想到一辆车突然向我撞过来,我只好向路边躲闪,结果从后面冒出来另外一个人,拿棒球棍砸了一下我的后背……唔,跟你昨天提到的那人很像,穿一身黑,戴着鸭舌帽。我被这一下打得发懵,差点站不稳,然后车上下来了两个人,就这么把我带上了车。” “我和孟泽的遭遇也差不多。”我对方应琢说,“方应琢,你知道我们在哪儿吗?这里是……” “金缦会所。”方应琢说。 我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孟泽也愣了一下:“你们怎么都知道?” “由于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在其中一人的口袋里放了窃听器。就是这种东西。”方应琢摊开手掌,向我们展示,是一个黑色的小圆片,“关键时候,也只能用这种方法了……” “金缦会所自从建立以来,除了提供大家都明白的那种服务以外,当地很多 木又||se交易也在这里进行。周敦行费这么大力气雇人把我们绑到这里,为的就是这个。他早就打点好了关系,明天一早离开粟水,前往边境,再坐船去东南亚。至于给周敦行提供帮助的那些人,指名道姓想'见见'我们。”方应琢继续说,“这就是我听来的所有东西了。” 我想,恐怕不只是见见吧…… 毕竟是在金缦会所这种地方,用脚趾头都想得到会发生什么。 我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已经变得浑身脏污的衣服和鞋子,心生疑惑——不是,就这样也能下得去手?未免有点太重口了。 当然,也许不止会出现我想的那些事,而是任何事都会有可能发生。 越是封闭的地方,就越是藏污纳垢。 方应琢:“我们必须赶紧离开这,越快越好。” 我再次环视周围的空间,除去墙壁上方有一处通风口以外,这完全就是一间标准的密室。通风口的尺寸有限,作为一个成年男性,除非我会缩骨功,不然没有钻出去的可能。 那么,如果是纤瘦的男生呢?我和方应琢几乎是同时看向了孟泽——孟泽身材纤细,骨架比我和方应琢小了整整一圈多,如果是孟泽去钻通风口,或许勉勉强强可以过得去! 我把手搭在孟泽的肩上,告诉他:“其实我们运气还不错,这个房间在金缦会所二楼走廊最靠边的位置,一来,从二楼跳下去也不会有什么事,二来,通风口后面就是金缦的后山,孟泽,你就顺着树林一直跑,一定可以出去。” 虽然记性太好会让我被迫记住很多糟糕的经历,但是在此时此刻,我还是十分庆幸自己拥有过人的记忆力。 孟泽与方应琢异口同声,将我问过的话原封不动还给了我:“你怎么知道?” “以前跟踪周敦行的时候来过,记住了这里的地形。”我看着孟泽,对他说,“在你之前……还有其他的受害人,但我那时没能帮他什么。” “那他后来怎么样了?” “……已经不在了。” 孟泽沉默片刻,最终只发出一声叹息。 方应琢在孟泽的裤子口袋里塞入一枚指甲盖大小的定位器,长话短说,“孟泽,你不用管我们两个,只要确保自己的安全就好,有了定位器,我就可以确定你的位置。” 孟泽重重地点了点头,眼角似乎有泪痕。 我让孟泽踩着我的肩膀,孟泽借力一蹬,用指尖推开了那扇窗,紧接着,我与方应琢用力将孟泽向上托举,让他钻出去,“试试能不能成功。” 我们猜得没有错,孟泽的身形刚刚好可以通过那个小口。 在我和方应琢的帮助之下,孟泽还算顺利地离开了金缦会所。 经过这一番折腾,我早已冒了满额头的汗珠,身上的衣服同样早已被汗水浸湿。 我们疲惫地坐在地上,剧烈跳动的心脏几乎快要冲破胸膛。 “秦理。” 在这种时候,方应琢喊了一声我的名字。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一种呢喃。 方应琢的肩膀挨着我的肩膀,他没有问“我们两个怎么办”,也没有继续说什么,而是侧过头,安静地凝视我的眼睛,慢慢地凑近,吻住了我的嘴唇。 作者有话说 不管怎么说还是亲亲了 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38章 吊桥效应 这一吻来的毫无预兆,可我对此却并不意外。每当方应琢沉默不语地用他那双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无论发生什么似乎都合情合理,更何况是现在这样的情景…… 在那一刻,我莫名想到一个词语,吊桥效应,即一个人处在高度紧张刺激的情况下,如果遇到另一个人,可能会错误地将这种紧张或刺激产生的生理反应解读为对那个人的浪漫吸引力。也许我对此刻的方应琢产生了同样的心理机制,促使我没有拒绝他的吻。 第68章 尽管这是我的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给了一个认识还没多久的人…… 而且还是个男人。 我们两人的脸颊和嘴唇上沾了少许灰尘,但是已经没有人在意,我慢慢地闭上眼睛,感受到四片唇瓣相互触碰,起初只是轻轻地挤压,再后来,方应琢的手扣住了我的脑袋,开始一点点用力,加重。 最后,我竟发现方应琢的she||尖似乎想撬开我的齿关,这个举动终于让我感到了慌张,也让我变得清醒了一点。 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赶快逃出去,而不是在这里你侬我侬……想到这里,我推了一下方应琢的肩膀。方应琢终于微微回神,放开了我,对我说了声抱歉。 我们没有再谈论刚刚那个吻,只把它当作一个情不自禁的意外。 等到渐渐冷静下来之后,我继续开始思考从屋子里出去的办法,门锁从里面无法打开,房间里也没有任何能够开锁的工具,拍门求救更是无用功,无论怎么看,这都像是一道无解的题。 为了保留体力,我不再重复那些做过的事,而是重新坐回到地上,如果说刚才我的思绪像个混乱的毛线团,现在大脑反而趋近一片空白。 外面的天色越变越暗,简陋狭小的储物室逐渐被一片黑暗吞噬,我再次感到了那股久违的窒息感,伴随着一阵阵的心悸一起涌来,我开始感到呼吸急促,冷汗也爬满了整个后背。 上次被方应琢看到我这么狼狈的样子,还是我教他吸烟那次,商店突然停电了,而我为了逗弄方应琢,故意喂了他一口烟,让他被呛得连连咳嗽,还掉了几滴眼泪。 与此同时,方应琢的手轻轻覆盖在我的后背上,顺着我的脊椎骨来回抚摸,他向我重复那句曾经说过的话:“秦理,不怕。” “在粟水的这段时间,我父母也一直知道我的实时定位,再加上我转发了孟泽的那条视频,他们不可能没有看到……虽然他们对我很失望,但不会不管我的死活,如果我真的出了什么事,就算他们来不及救我,也一定会解决周敦行那些人。”方应琢说。 对于方应琢的这个说法,我当然没有丝毫怀疑。即便周敦行在粟水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但是相比起方应琢背后的家庭,就算周敦行再想搞出什么动作,也不过是以卵击石。 我以为我们现在的情况已经足够糟糕,然而,就在我与方应琢束手无策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伴随着人们惊恐的呼喊—— “起火了!” “好像是后厨失火……快跑吧!” 怎么回事?! 我们对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只能依靠只言片语推断到底发生了什么。很快,我闻到了一股呛人的浓烟味,金缦会所竟然真的在这个节骨眼上发生了火灾! 我和方应琢相视一眼,立刻起身跑到门边,不断拍打门板,或是用身体去撞击,在心里祈求着有谁能打开这扇门,放我们一条生路。 可是我们心里都清楚,在这种时候,金缦会所仿佛变成了那艘不断下沉的泰坦尼克号,在每个人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自然不会注意到走廊尽头的储物间里还锁着两个倒霉鬼。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那股黑烟也变得愈发呛人,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感觉眼前也开始一点点变得模糊,眼前的方应琢好像变成了一个虚影,我被呛得咳嗽起来,勉强挤出一句话:“方应琢,我们不会真的要死了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又有些后悔,秦理啊秦理,你可真会把天聊死。 虽然我不是个贪生怕死的人,甚至曾经有过想要放弃生命的时刻,但我现在已经没有了那样的念头,就算我真的要死在十八岁这年,也不该死得这么憋屈。 从我出生到现在,我总是在不断地失去,失去亲人,失去机会,失去前途……我甚至想不出,我究竟真正得到过什么。 难道现在我要连最宝贵的生命也失去吗? 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大,盖过了我们的呼救,没过多久,储物间被热浪侵袭,像是变成了一个蒸笼,并且还在逐渐加热。我确信了视线模糊不是我的错觉,因为我的双眼也开始发胀发痛,除此以外,整个呼吸道也变得火烧火燎,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此时此刻,我从未这么真切地明白了什么叫“听天由命”。 至于我能做的,只有不住地在心里祈祷,希望我和方应琢可以获救。 “秦理,我还有件事瞒着你……”方应琢一边剧烈地咳嗽,一边艰难地开口,“其实我……” 如果放在往常,我最讨厌别人话说一半的行为,但现在的方应琢一副要交代遗言的架势,我怒从中来,一点也不想知道他到底要说什么。 于是,我对方应琢吼道:“别说话了!出去以后再告诉我!” 这一吼耗尽了我最后的力气,我缓缓跌坐在地,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都说人在濒死的时候,脑内会开始走马灯,原来这个说法竟然是真的,可我并没有回溯到太久远的事情,反而闪过了方应琢来到粟水以后的许多画面。 方应琢在悬崖边第一次喝醉,方应琢剪短了长度齐肩的头发,方应琢和我一起注册的游戏账号,方应琢坐在杜卡迪的后座上抱住我的腰……还有方应琢在古树下袒露的心意。 怎么都是这个人…… 第69章 真讨厌。 这个人真讨厌。 我真是后悔死遇见方应琢了。 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我好像听见了警车与消防车鸣笛的声音。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入目是一片雪白的天花板,周围的环境已经从金缦会所变成了医院。我躺在病床上,戴着氧气鼻导管,脑袋动弹不得,只好转动眼珠观察四周,发现这竟然还是一间单人病房。 谢天谢地,我还活着。 然而我的头痛得要命,像是被人拿锤子不断地击打,就连维持基本的清醒都做不到,于是我又一次昏睡了过去。 当我醒来时,病房里多出了一个坐在我床边的人,是余红菱。 尽管我跟余红菱毫无血缘关系,但我心里一直把她看作唯一的亲人,在这种时候能看见她,于我而言无疑是一种莫大的慰藉。 我看着余红菱,有很多话想问她,毕竟我对火灾之后的情况一无所知——我现在在哪?我是怎么获救的?孟泽还安全吗?周敦行那帮人被抓了没有? 我张了张嘴唇,却发不出一丁点声音,像是被按下了静音键。 余红菱见我想要开口说话,立刻告诉我:“秦理,医生说你现在声门和声带充血水肿,没法说话,过几天就恢复正常了。” ……好吧。不是变哑了就好。我在心里说。 余红菱向我伸来了她的一只手,对我说:“你想说什么就先写给我。” 我点了点头。于是,我伸出一根手指,慢慢地在余红菱的掌心上写了四个字。 ——方应琢呢? 作者有话说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39章 我情愿你从没出现 在听见了我的问题之后,余红菱明显地愣了一下。她也许料到了我会询问当下究竟是什么情况,却并没有想到,我的第一个问题是打听方应琢的下落。 其实,就连我自己也想不到。 方应琢不过是粟水镇的一个过客,他原本该住在七月旅馆,而不是我家那个又小又破的商店二楼,如果没有意外,我们原本就是两个毫无关系的人。 可是人生最不缺的就是意外。 事到如今,方应琢似乎也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房客,我没办法忘记我和他也曾在火场里相依为命。 余红菱深深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才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 我拧起眉毛,用眼神询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余红菱继续道:“你和方应琢获救以后,你就被送到了洛城这座医院,然后整整昏迷了两天。方应琢那孩子下落不明,我昨天才赶到洛城,知道的情况不太多。” 余红菱叹了口气,神色凝重,语气中隐隐有些责备:“秦理,要不是你不能说话,我还想好好问问你呢,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是,我知道你是个正义的人,这么做肯定有自己的原因,但你做这些事情之前,到底有没有想过后果?你差点死掉你知道吗?” 我见她眼眶微红,又没法出声安慰,只能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背。 但我心里却对余红菱但话颇有微词。 正义的人吗……? 我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我还远远算不上。 “我一个人在粟水这么些年,一直把你当弟弟看待,秦理,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我真的不敢想……”余红菱的声音愈发哽咽,她抬起手,擦掉了眼角落下的泪珠。 我嫌用手指写字实在太慢,就用口型慢慢地对她说:“放心,我没事。” “你躺在病床上说自己没事,一点说服力都没有,”余红菱把另一只手搭在我的手背上,“唉,不管怎么说,人是安全的就好……” 等到余红菱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我又写字问她:“周敦行现在是什么情况?” “目前已经被拘留了,肯定跑不了被判刑。”余红菱说,“现在整个粟水传得沸沸扬扬的,你和应琢也算干了件大事。” 我这才真正地松了口气。 这么一看,我的运气已经算得上很好,不仅有惊无险地死里逃生,也达成了这趟任务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周敦行受到应得的惩罚,严小禾得以瞑目,孟泽不必再担惊受怕,以后也不会有新的受害者出现。 每一件事都迎来了最好的结局。 余红菱告诉我,医生说我预计一星期后可以出院,而她这几天住在医院附近的宾馆,方便随时过来照料我。 我顿时有些忍俊不禁,“我又不是小孩子,自己能照顾好自己,不用麻烦你。” “才十八岁,怎么就不是小孩子了?别跟你红姐瞎客气。”余红菱看了一眼时间,站起身,准备回到宾馆房间休息,“挺晚了,我先回去了啊,明天再过来。你也好好休息,身体不舒服就按床头的铃,会有护士进来检查你的情况。” 余红菱关上了房门,脚步声逐渐消失在门外。片刻之间,偌大的病房里只剩下我一人。 我依旧维持着靠在床头的姿势,许久没有回过神来。我忽然想到,方应琢也说过类似的话。甚至就是在不久以前。 方应琢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可是你本来也才十八岁啊,本来也可以是小朋友的。 这个骗子。 嘴里没一句真话。 不是还口口声声说过想要带我走吗? 到头来,还不是把我丢在了这里,自己先成为了别人口中“下落不明”的人。 第70章 我忍不住攥紧了被单,手背上筋骨凸现,思绪就像不受控制一样,我又想起方应琢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秦理,我还有件事瞒着你,其实我……” 方应琢到底想对我说什么呢? 我当时不准他说出口,让他出去以后再告诉我。 可是,我们顺利地逃出生天,没有死在那间储物室,我却没有机会能够得知了。 直到大拇指指尖传来一阵疼痛,我才猛然意识到,不知不觉间,我刚刚又一次把指甲啃咬得鲜血淋漓。 这一点痛楚于我而言根本不算什么,随之而来的那股焦躁与茫然才真正令我难以忍受,顷刻间,各种各样的情绪将我吞噬,又把我掏空,最终令我变成了一个只会喘气的空壳。 呼吸一点一点变得急促起来,几乎快要让我分不清想象与现实,我惊坐起身,把床头柜上的东西全部拂落在地。 一个玻璃水杯摔在地面上,碎片四溅,一个护士急匆匆地走进来,“怎么回事?” 我依旧剧烈地喘息着,面对护士的询问,只能扯谎道:“刚才起身的时候不小心碰掉的……我来打扫吧。” “没事,我来就好。”护士取来苕帚和簸箕,利落地将地面扫干净,“你再下地的时候小心点啊。” 我向她道了谢,而后对方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在医院的这些日子里,我一直谨遵医嘱,积极配合治疗,终于在六天过后,我办理了出院手续。 那天,医生告诉我,已经有人替我支付了这几天所有的住院费用,但他不能透露是什么人。我的情绪又开始波动,问了他很多问题,他一个都没有回答我。 我和余红菱一起回到了粟水镇。 尽管我离开这里不过一个星期,我却总觉得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粟水镇还是那个粟水镇,落后破败,群山还是那些群山,沉默无言。我独自一人拖着疲惫的步子回到商店门口,开锁,推开大门,迈进了屋子。 除去到处都落了一层灰尘以外,房间里同样没有任何变化。 不对……有一点不一样。 少了一个人。 我又沿着楼梯向二楼走去。 在往常,如果方应琢没有出门采风,基本都待在商店二楼,坐在下铺修图,剪视频,写日记,安安静静地做自己的事情,像一只在笼子里啃胡萝卜玩的小兔子。此时此刻,这里已经没有方应琢的任何痕迹,没有人忽然开口叫我秦理,也没有那股清淡的佛手柑香气,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个叫做方应琢的人。 原来……这就叫做物是人非。 一阵剧烈的眩晕感袭来,我跌坐在床铺上,又一次无法区分自己所处的究竟是不是真实的世界。 于是,我又慢慢地起身,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开始在商店里翻找,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或许只是想找一个未知的答案。 最终,在我拉开一个抽屉时,发现里面竟然静静地躺着一台相机。 也许是方应琢在离开粟水之前放进去的。 我还记得,方应琢来到粟水时,一共携带了两台相机,而我对于眼前的这个印象更深,因为我和方应琢去省会c市那一次,就是为了给它更换镜头。 眼前的物件,似乎变成了一个锚点,在这一刻清晰地提醒我,原来那些事情真的存在过。 在洛城参加祈山祭的时候,我用这台相机为方应琢拍下过一张照片。方应琢曾细致地教过我使用方法,我遵循着记忆将它开机,找出相册,只看到了一张照片。 就是我亲手按下快门的那张。 绵延不绝的山脉呈现出一种浓得化不开的墨绿色,溶溶云雾在四周浮动舒卷,而画面中的人就像楚辞中描绘的山鬼,含睇宜笑,如昆山片玉,仿佛正是由山间的精怪化形而来。 这是我能找到的,方应琢留下的唯一一件东西。 方应琢果然是个假惺惺的人。 我想,如果以前的我只是讨厌他,那么现在的我则开始恨他。 我关掉相机,几乎用尽了全部力气,才遏制住将它砸碎的冲动。 我忍不住在心里想,这是我第几次被人丢下……? 父母离婚后,母亲远走,奶奶离世,笔友非北没有如期赴约,方应琢不告而别。 明明我讨厌这种感觉,却要一次又一次被迫品尝这样的滋味。 我冲进盥洗室,剧烈地干呕起来。那一晚,我躺在床铺上,开始整夜失眠。尽管我睡意全无,但是我太累、太累了。 几日之后,我逐渐恢复了精神,但是我没有重新经营商店,相反,我做出了一个新决定,想要将店面转让,然后自己带着一直以来的积蓄离开粟水,换个地方生活。 具体去哪还没有想好,反正我一个有手有脚的成年人,在哪儿都饿不死。 我对余红菱说了这件事,也让她帮忙一起联系有没有愿意接手店铺的人,余红菱虽然舍不得我,但也尊重我的意愿,经过我们二人的一番努力,一个姓余的男人找上了我,我同他交涉过两次,最终谈妥,我们签下了合同。 就这样,我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开启新的生活。 我的东西很少,只有一些证件,还有几件换洗的衣物,即便加上方应琢那台相机,也不过堪堪装满一个背包。 在我临走的前一天上午,突然有人敲响了商店的门。 第71章 门外站着一个中年女人,个子比我矮了一头,模样看着面生,至少在粟水镇没有见过。 我把门打开,告诉她:“不好意思,这里不营业了。” 女人的视线一直落在我的脸上,过了许久,她才颤抖着嘴唇开口:“秦理,我是你的妈妈。” 作者有话说 本章bgm:郭顶《不明下落》 “你曾经说过啊/关于那些情话的不堪/现在可能要啊/浸入身体发生出障碍/我情愿你从没出现” 还是希望在看的宝们多多留评噢,急需一点支持tut 第40章 造化弄人 我的……妈妈? 于我而言,这实在是个陌生的概念。 自从我记事起,我就没见过父母几面,后来上高中跟秦志勇来到粟水,秦志勇的烂人形象在我心里根深蒂固,而母亲的面容却越来越模糊了。 闻言,我再一次打量眼前的女人,她穿着简朴,一件洗得发白的灰上衣,一条黑裤子,扎了一个低马尾,发丝黑白掺半,眼角有明显的细纹,皮肤有些粗糙,看得出时间在她身上流淌过的痕迹。 事实上,如果带着“她是我妈妈”这个答案去套过程,仔细看去,我的外貌确实有好几处跟她相似的地方。 我一时间不知如何回复,干脆给她开门,微微侧过身,让出一条路,“先进来说吧。” 她在椅子上坐下,而我在思索半晌后,最终问道:“你……真的是我妈?你怎么证明?” 女人叹了口气,缓缓从背在身上的布包里掏出一个文件夹,里面有她的身份证,还有我的出生证明,“我没有骗你,你看……” 尽管长这么大以来,我对母亲的记忆约等于无,但我还记得她的名字叫刘月兰,1978年生人,跟眼前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我给自己和刘月兰倒了两杯水,然后坐到她的对面。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感到这么局促,除此之外,还有些疑惑与茫然,而这一切竟然是因为见到了亲生母亲。 我再一次开口,问她:“为什么来找我?” 回顾前十八年的人生,父母在我人生中的位置一直缺失,如今这位血缘及法律意义上的母亲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反而无法适应。 刘月兰告诉我,她在跟秦志勇离婚之后,去了省内一个三线城市打工,和朋友一起开了家女装店。 在那座城市里,刘月兰结识了另一个男人,两人相处的时候,她觉得那个男人憨厚老实,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伴侣,就这样,他们领了结婚证。 起初,刘月兰也与对方有过一段还算幸福的日子,然而好景不长,刘月兰就发现那男人不过是另一个秦志勇。那男人同样嗜赌,在外欠下一笔债款,这让刘月兰倍感痛苦,她无法容忍丈夫的行为,向对方提出离婚。 为了帮丈夫还钱,刘月兰开女装店攒下的钱付之东流,幸好,欠债的窟窿已经补齐,两人顺利地离婚。他们两人之间没有孩子,离婚之后,彻底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经历过两次婚姻的挫败,让刘月兰放弃了寻找另一半的念头,开始专注经营女装店的生意,事业蒸蒸日上。日子过得虽然不宽裕,但是在三线城市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那时的刘月兰独自在外打拼,时常感到难以名状的孤独,她也会想到自己在这世上还有一个与她血脉相连的孩子。 “小理,我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这么多年对你不闻不问,让你平白无故吃了太多苦……”刘月兰垂着头,断断续续地说,“是我没用,真的对不起你……” 如果让我回答,我有没有怨恨过自己的母亲,说一点没有那是不可能的。 在遭受秦志勇家暴的时候,我常常想,为什么我要跟着父亲一起生活?为什么母亲离开时不把我一起带走? 起初,我也期待过,盼望过,想着她能有一天突然出现在粟水镇小商店的门口,对我说,秦理,跟妈妈走吧。可是,时间一久,失望积攒的越来越多,我渐渐明白了,她永远离开了这里,不会回来了。 既然已经认清现实,我也便不再奢望什么,不然无疑是一种对自己的折磨。 但我没有想到,她竟然真的出现了。 “小理,我突然找到你,你可能吓了一跳吧……前段时间,我一直到处打听你的消息,在得知你还没有上大学、手也受过伤的时候,心里真的特别难受……其实,妈妈来找你,就是想问问你,”眼前的刘月兰抬眼看着我,眼角有泪光闪烁,“你愿意跟妈妈走吗?” 几年前,我强迫自己不去奢望无法实现的事,如今,曾经的奢望竟然也触手可及。 尽管晚了好多年。 “嗯。”我点了点头,“好,我跟你走。” 在离开粟水之前,我先是正式地跟余红菱进行了道别,并且向她承诺,一定会在微信上经常与她保持联系。 除此之外,我还见了孟泽一面。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对孟泽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孟泽无疑是个坚强的人,但在短时间内经历这么多事,换做是谁都会觉得难以承受,更何况是个还没成年的高中生,这些事情或多或少影响了他的心理状态,因此,孟泽做出了一个决定,他准备休学一年,跟着下一届学生参加高考。 我点点头,表示尊重他的决定,“嗯,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也好。” 孟泽笑了笑:“秦理哥,那我就先等待你明年的好消息啦。你可不要忘了你说过什么。” 第72章 我也没忍住笑了,让孟泽放心。 那天,我自己下厨请孟泽吃了顿饭,孟泽连连夸赞好吃,在埋头吃了小半碗饭之后,才小心翼翼地问我:“应琢哥去哪儿了?” “不知道,可能回家了吧。”我神色如常地回答孟泽,语气很平淡,“他还没大学毕业,总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 孟泽盯着我的脸看了许久,随后,抛出一个更加直接的问题:“你们……没有在一起吗?” “没有。”我说,“我本来也不喜欢男的。” 自那之后,我便跟随刘月兰一起离开了粟水,去到一个新的城市,在那里,我终于拥有了真正的家。 刘月兰在这座三线城市租了一间三十平米的房子,位于老城区,附近紧挨着一个小广场,以及一条步行街夜市。 每到夜晚,总有一群老头老太太在广场上跳广场舞,我们住在五楼,音箱里传来的舞曲声清晰可闻,隔着窗户也很吵,但我并不在意。毕竟,粟水镇在进入傍晚之后,整座镇子就变得静悄悄的,并没有像这样能够感受烟火气的时刻。 刚住进新家的时候,我和刘月兰还远远谈不上熟悉,关系反而更像合租室友,但也许是因为血浓于水,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变得越来越像母子。 这一年十月份,我重新报名参加高考,购买了一套高中教材用于复习。 刘月兰问过我,需不需要把我安排进当地的高中做插班生,我觉得有些麻烦,就拒绝了她。诚然,高中那种纪律严明的氛围于备考而言颇有益处,但我已经脱离校园环境有一段时间,再加上我不是那种不自律、需要监督的人,完全可以自学,更加灵活地安排复习时间。 更何况,高考不算是多么有难度的考试。 我又买了一些教辅资料,试着掐表完成一套高考模拟试卷——我太久没碰书本,有点手生,那次只考了623分。 这个分数让我产生了不小的危机感,从那天起,我正式地投入了复习中,不再想其他的事,生活被高强度的学习填满。 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意识到,能够全身心地学习也是一种奢侈的幸福,我不必恐惧随时可能挨揍,不必担忧收入无法维持生计,不必操心自己的一日三餐,只需要坐在书桌前吸收知识,脑子转累了就转转笔,还能穿插着写不同学科的卷子转换思路,这样的日子简直称得上轻松。 轻松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次年夏天,我再一次踏入高考考场。 当为期两天的考试结束时,我的心情异常平静,独自走回家,倒头睡了一整天。 又过了几天,这群刚结束高考的学生们才逐渐回过神——他们已经不再是朝五晚十二的高中生了,相反,他们可以拥有一个漫长的夏天来挥霍人生。 刘月兰也问过我想干什么,还给我转了一笔钱,让我出去玩,我也如实地告诉她,其实我没有想做的事情。 她叹了一口气,说我太懂事。 我在心里想,也许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懂事,只是我所有的出格和叛逆,全部停滞并封存在了十八岁那年的夏天。 在家补觉了三四天,我便重新忙碌起来,找了家快餐店打工,进行一整天重复的轻体力劳动。 我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也不能闲下来。 无论是脑力还是体力,只要有一项照常运转,就可以作为我用来麻痹自己的方式。时至今日,我几乎不会再想起粟水镇,也不会再想起方应琢,我可以确信,总有一天,我可以彻底地忘掉这个人,也忘掉我和他之间发生过的一切。 就这样忙碌了半个月,我在打工的间隙用手机查到了高考成绩,686分,是我正常发挥的水平。 刘月兰很高兴,她自己没有上过大学,认知还停留在“上了大学就是天之骄子”的年代。如今,家里终于要出现一位大学生,她甚至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抱着我掉了眼泪。我跟她一起生活了将近一年,她说过很多次觉得对不起我,但我早就不怨她了,能拥有现在的一切,我已经很知足。 再后来,就到了填报志愿的日子。本着世俗且功利的想法,我填写的都是知名高校的热门专业,最终,我被首都一所航空航天大学的计算机类专业录取。 看到录取结果的那天,我罕见地拆开了一包红利群。 离开粟水的这一年里,我戒烟戒酒,早睡早起,活得无比自律。今天破戒一次,抽烟的手法早就变得无比生疏,期间还被烟灰烫到了手指,我抽得很凶,呛人的烟味令我咳嗽起来,却始终没压住心里那股烦躁的情绪。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明明我早就不想去那座城市了。 算了。我在心里想,一个拥有1.64万平方公里和2185.8万人口的地方,遇见讨厌的人的概率本就微乎其微,无异于大海捞针,我根本没有提前焦虑的必要。 一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又变好了一点。 只是眼睛被烟雾呛得有点酸。 作者有话说 今天我们之所以欢聚在这里,是为了庆祝我们从小到大的好朋友秦理终于有书读了! 秦理:出录取通知书,全新无暇,可包邮可面交,带价私:-)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41章 凭空消失 那年暑假,我用在快餐店打工的工资给自己添置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毕竟这种东西在日后的生活里算是刚需。拿到电脑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其实是下载了玫瑰秘闻。 第73章 也许是因为去年第一次接触这款游戏的时候,它带给我的新鲜感实在过于强烈,以至于我迫切地想要找回当时那种感觉。 在漫长的更新与加载结束后,我终于再次进入了游戏。 页面一瞬间弹出许多系统通知,五花八门的资源礼包和活动预览,我全部快速地略过,在那之后,我既没有去继续完成主线任务,也没有迫切地升级、光顾上次还没解锁的竞技场,而是点开了好友列表。 在玫瑰秘闻里,我只有一个游戏好友。 就是方应琢。 从认识方应琢第一天开始,到他不告而别,我们甚至没有交换过任何联系方式,仅剩下的唯一一点关联,只有在这款虚构的游戏中,“不琢”与“岂有此理”也曾产生过短暂的朋友关系。 然而,当我打开好友列表后,却清晰地看到“不琢”这个id后面多了三个字——已注销。 怎么回事? 方应琢在离开粟水后登录过游戏、并且把账号注销了? 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了断绝跟我的所有联系吗? 如果方应琢真的这样做了,那他的理由又是什么? 那一刻,我的心里涌现出许多疑问,让我一瞬间头痛不已,一直搭在触摸板上的手指微微移动,冲动之下,我险些按下去了“删除好友”的选项。 但是这不应该啊…… 我将光标从删除键挪开,而是点击与“不琢”曾经的聊天页面,竟然发现还可以查看到以前聊天的内容。 [不琢:我看到有一个双人副本,只需要等级5就可以解锁,一会儿我们一起打吧?] [岂有此理:嗯。] [不琢:秦理,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个游戏呀?] [岂有此理:怎么了?] [不琢:感觉从来没见你这么开心过。] [岂有此理: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开不开心?] [不琢:我就是知道。] 真是一点营养也没有的聊天记录。 我甚至不记得我和方应琢还打过双人副本,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几行字,我还能想象出他跟我说话的样子,他总是喜欢笑得两只眼睛弯起来,用轻轻柔柔的语气对我说:秦理,你要开心一点呀,你不笑的时候太凶了。 ……明明笑起来的时候也没好到哪儿去吧。 我对着电脑屏幕沉默了许久,心不在焉地过了几章主线任务,总觉得好像没有上次好玩。最终,我退出游戏,关掉了电脑。 暑假结束,我一个人北上,去上大学。这次我的所有行李不再是简简单单一个背包,而是升级成了一个20寸的行李箱。进入新环境后,我明显地感觉到时间就像是加快了流逝的速度——当然,是相较于生活节奏慢的粟水镇而言。 在粟水,我每天接收的信息有限,接触到的人也有限,只需要做重复的那几样事,视野被困在一方小小的天地内,被层峦叠嶂包围。现在却完全不同,我的生活开始被各种各样的新鲜东西填满,简直令人应接不暇。 每个学生对几年大学生活的体验褒贬不一,在我眼里这种地方很像一个大型游乐场。录取通知书就像一张入园门票,尽管就读专业是固定的,但是你依然可以最大限度地进行探索和开发,体验不同的玩法。我原以为自己会不太适应,然而几乎没有那样的时刻,因为世界上的人实在太多了,根本没人鸟你。 我们宿舍的关系也还不错。四人间,两个本地的,我来自西南,另一个男生是东北人。让原本陌生的几个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小矛盾肯定免不了,不过最多撑不过三天,大家又变成了一起嘻嘻哈哈的关系,继续一起通宵打游戏。况且,我都能跟秦志勇共处一室那么久,早练就了极强的包容性,只要不上升到刑事案件,我根本无所谓。 其中,我跟那个东北男生走得更近些,他叫孙禹,长了张白净清秀的脸,整天架着一副黑色细框眼镜,看起来像是个文弱书生,声音却跟那张脸很有反差感,十分低沉有磁性,除此之外,他的海拔直奔一米九,又因为人瘦,看起来像电线杆子成了精。孙禹在大一时非要拉着我加入系里的篮球队,原因非常简单粗暴,因为我也长得高。 我:“但我不太会打篮球。” 孙禹:“难道其他人就特别会打吗?” 我:“你说的也有道理……” 孙禹:“来都来了,打吧。” 中||国人听不得这四个字,我当即提交了报名表。 结果还真的一直当作爱好打了下去。 大学社团种类繁多,虽然我是个没什么爱好的人,但是大一那年的我总想着尽快融入新环境,经过一番考量,进入了一个长跑社团。相较于那些从小上过七八个兴趣班的同学,我实在没有拿得出手的技能,只有体育细胞开发得还算可以,而且跑步的门槛比较低。令人没想到的是,通过这个长跑社团,我竟然误打误撞地拥有了大学期间第一份兼职,尽管跟跑步毫无关系。 ——我开始兼职做模特。 当时,我参加了一次半程马拉松,比赛结束后,好几个学校的社团凑在一块团建,大家去ktv开了一个包间,我不想上去唱歌,一直坐在沙发角落里剥坚果吃。 过了一会儿,一个男生走过来坐在我旁边,先是略带好奇地将我打量一番,然后主动开口:“我见过你。” 我也看向对方,发现是一张生面孔,就问:“在哪?” 第74章 男生说:“你是方学长拍过的模特。” 我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口中的“方学长”是指方应琢。 毕竟,给我拍过照的只有方应琢一个人。 我在嘴里塞了一颗开心果,面无表情地嚼了嚼,“我不是模特。” “真的吗?那你的表现力也太好了吧,”男生的表情有些惊讶,“方应琢很少拍人像的,据我所知哈,以前还有些流量明星想跟他合作,一半是认可他拍得好,另一半是看中他长得好,想巴结他,硬往人身边贴,但方应琢根本不搭理他们,挺有个性的。” 是吗。 方应琢对我说过两次“做我的模特”,我是不是该表现得受宠若惊一点? 于是,我受宠若惊地说:“哦。” 我又从桌子上拿起一罐无糖可乐,借着开瓶的动作掩盖内心深处的慌乱,我看似不经意地询问:“你和方应琢是一个学校的?” “嗯,他比我大一级。” “那……”我连续灌了好几口冰凉的碳酸饮料,试图忽视速度愈发加快的心跳。 心里那两个小人又开始吵架。 一个说,既然你跟方应琢毫无关系,完全多余打听这些。秦理,你可不是这样的人啊。 另一个说,再怎么说方应琢也是你的小宠物,作为主人,你总该知道他是死是活吧。 在周围嘈杂的人声中,我几乎快要头晕目眩,像在声浪中溺水,我握紧手中的易拉罐,终究问出了那句话:“那你知道他的近况么?” “噢,我想想啊,毕业生去向表里登记过,他现在在美国留学,ucb还是ucla来着……记不清了,反正是其中一个。”男生回答我,“至于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听说他连毕业答辩都没到场,通过线上参加的,他的那些社交平台也没再更新过动态,整个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 作者有话说 秦理:还我漂亮兔子还我妈生兔 来迟了抱歉,最近的更新频率不太稳定,在准备开学前的各种事,下周就要去hk嘞… 我争取多存一点稿子,预计8.22恢复稳定更新,这段时间写完了就发,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42章 情侣套餐 美国? 我忍不住想,那地方有什么好去的? 又远,治安又差,白人饭也难吃。 旁边的男生见我面色不虞,也不再说什么。我们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讨论下去。 于是,男生又重新把话题绕回了模特这件事上,他说:“说真的,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做模特?工作不难,在课余时间出来拍照就可以,赚够你这几年的学费不成问题,还能再攒些零花钱。” 那年我大一,的确是正需要钱的时候。尽管刘月兰每月会给我一笔生活费,但我其实不想向家里要钱,在我眼里,只有我自己的存款足够多,才能感受到相应的安全感。这段时间,我没有找到太合适的兼职,也没有收入,思及此,我有些动心,又麻烦眼前的男生多介绍了一些行业情况。 男生的名字叫杜松柏,除去兼职摄影师以外,也跟网络上几个小有名气的模特经纪人是好友关系。 见我有点感兴趣,杜松柏心情不错,开始耐心地讲解,譬如模特都需要做些什么,以及这个行业的平均薪资,我一边听着,一边一心二用地回想,曾经,方应琢对我说,秦理,如果你去大城市,会有很多人想让你当模特的。 那时的我不以为意,并没有幻想过自己真的会来到大城市。方应琢告诉我,做模特可以赚到不少钱,却叫我不要让别人拍照。 我忍不住在心里嗤笑了一声。 嘁,方应琢自己就是个食言的人,又凭什么要求我遵守约定。 在多重考量下,我最终答应了杜松柏。 那一晚,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在杜松柏的引荐下,我正式踏入这项行业中,我不怕累能吃苦,性格也还不错,几年下来,逐渐有了一笔可观的积蓄。 由于职业要求,我不能像以前那样频繁地给自己理发,而是任由头发慢慢变长,长度最终稳定在耳朵与下巴之间。 其实我有点自然卷。在我们那片山区,很多人都这样,我就是因为不太喜欢这种微微卷曲的头发,才把自己剃成了寸头——凉快,而且还不需要打理。但是品牌方却很喜欢,他们认为相比起过短的寸头,这种微长的自然卷会更有一种忧郁的感觉。虽然我自己没感觉出来,但照做就是了。 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在做服装模特,有时品牌方会送我一些衣服,我记得有次收到一件白t恤,上面没有任何图案,乍一看平平无奇,但在他们家网店卖700块——抢钱都没这么抢的。我的衣柜里也有一件白t,那件才卖30,我还把700块的和30块的放一起认真对比过,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好像700的确实更合身一点。不过这跟我觉得他们在抢钱不冲突。 这几年,我也会陆陆续续收到来自别人的表白,异性中间还零星夹杂了几个同性,面对女生,我会委婉地说我没有想恋爱的想法,面对男生,我就直接说我不是gay。 宿舍其他人都有女朋友,孙禹更是热衷于跟不同的人频繁地分分合合。几个舍友见我一直单身,纷纷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意外,甚至提出过帮我介绍对象,吓得我连连拒绝,差点脱口而出说我阳|wei。 就这样一直忙忙碌碌到了大四,一个所有人都开始为自己的前途做规划的年级。 第75章 上半学期刚一开学,两位本地舍友就搬离了宿舍,只剩下我和孙禹两个人。 我们两个还是会经常结伴打篮球,将运动作为一种放松的方式,只不过那时我们已经退出了篮球队,不再打什么正规的比赛,而是一群大学生凑在一起的友谊赛。 一天,我跟朋友们打完篮球,时间已经将近中午,孙禹用一条胳膊揽住我的脖颈,问我:“咱一会儿去哪儿吃饭?” 我顿时感到一团黏黏糊糊的热气粘在了我的身上,难受得很,于是,我十分嫌弃地拍开孙禹的胳膊,告诉他:“我不吃,下午要去拍摄。” 孙禹悻悻地收回手,“那我自己点外卖咯。” 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现在几点钟,距离抵达摄影棚还有三个小时,看起来很宽裕,然而,按照首都的城市规划,无论去哪至少要留出一小时的出行时间,除此之外,我还要进行简单的冲凉和洗漱,这样一来,又显得有点紧巴巴了。 我和孙禹一起向篮球场外走去,看到一个高挑的女孩迎面向我们走来。 女生叫钟歆迪,跟我们同专业,她也是我唯一一个异性朋友。 钟歆迪刚一出现在球场,许多男生都开始悄悄地用余光看她。人都是视觉动物,自然喜欢欣赏外貌出众的人。钟歆迪很惹眼,身高174,长相是标准的浓颜,整个人呈现出一种热烈而外放的美,无论在哪总会吸引很多视线。 钟歆迪看见我,向我挥了挥手,我也跟她打了招呼,问她有什么事。 钟歆迪手里拎着一个纸袋,她从里面拿出一杯冰美式,递给我,“咖啡店今天买一送一,我喝不完这么多,送你一杯。” 正巧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喝冰美,这杯咖啡来的很是时候。 再加上我跟钟歆迪很熟,我索性不太客气地收下了,“谢了。” 钟歆迪又问:“秦理,有没有空啊,一起吃个饭呗?” 平常不忙的时候没人约,怎么今天一个两个的都说要跟我吃饭? 我抱歉地冲她笑笑:“一会儿还有事,我改天请你吧。” “真是大忙人,”钟歆迪说,“晚上行么?” “ok,”我估算了一下拍摄结束的时间,刚好可以吃晚饭,“到时候联系你。” 等到钟歆迪离开后,孙禹用胳膊肘捅了捅我,贼溜溜地问:“哎,你说,钟大美女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没有。”我说,“就是朋友关系。” 孙禹不信:“想帮她喝另一杯咖啡的人能从这里排到法国,她为什么偏偏给你?” 我:“碰巧吧。” “秦理,怪不得你一直打光棍儿,”孙禹恨铁不成钢地摇摇头,“你真是块木头。” 我笑着骂了他一句,然后跟他告别,“不聊了,我先走了啊。” 冲凉和洗漱过后,我一口气喝完咖啡,向地铁站赶去。 毫不意外,地铁里没有空座,我在门边的位置占好,没过几站,就被挤到了中间的扶杆处。 尽管现在是九月份,气温却和盛夏时无异。在密集人群的挤压之中,我又热出了一身汗。 我烦躁地皱起眉,看向pis屏幕,数了数还有几站能下车——七站,然后还要换乘两条线。 每当这种时候,我会短暂地想起方应琢,想到他曾经列举过很多讨厌首都的理由。 他说气候不好,但没有提到地铁很挤、无论去哪儿都很远。 也许是因为方应琢并不需要在公共交通里被人潮挤来挤去。 钟歆迪买一送一的咖啡还让我想起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那时我和方应琢还在c市旅游,我们两个在街上走得有些渴,方应琢看到街边有家奶茶店,就拉着我走了进去。 方应琢扫了二维码浏览菜单,过了一会儿,问我:“果茶买一送一,就喝这个怎么样?” “我都行。”我也凑过去看方应琢的手机屏幕,想看看是什么水果味的果茶,结果就看到了这款产品旁边的标语——“情侣套餐,大杯果茶买一送一”。 我看了方应琢一眼,戏谑地问:“情侣套餐?” 方应琢已经飞速地结了账,语焉不详地开口,声音越来越小:“其实就是双人套餐吧,又不是喝了就会变成情侣……” 几分钟后,两杯果茶制作完毕,我和方应琢一人一杯。饮料是葡萄味,对我来说有点太甜,我喝了半杯,就有点喝不下去了。 为了不浪费食物,那两杯都是方应琢喝完的。 明明方应琢心里清楚,就算喝了也不会变成情侣,但是在喝完情侣套餐后,方应琢还是肉眼可见变得很开心。 作者有话说 听说多多评论可以加快小兔子出场进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沉思) 第43章 “秦理,毕业快乐。” 下午的拍摄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幸运的是过程十分顺利,并没有拖延工作人员的下班时间。 在拍摄快要结束前,我给钟歆迪发了一则短讯,告诉她吃晚饭的地址。地方是我精心挑选过的,一家墨西哥餐厅,这家店环境不错,味道尚可,最重要的是,即便是两个人吃饭,价钱也在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当我抵达时,钟歆迪也刚刚到达,已经率先在靠窗的座位坐下。我向她走过去,坐到了她对面。 我和钟歆迪是通过一次game jam比赛熟络起来的,当时她正在招募能跟她组队的人,而我本身也对游戏开发存在兴趣,就这样,我们变成了队友。 第76章 团队一共四个人,我和钟歆迪一起负责游戏程序和引擎,以及机制和关卡的设计,一人负责美术,还有一人担任音效和音乐制作。在那次比赛中,我们制作的游戏demo拿到了奖项,后来,我和钟歆迪也变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等我们吃到七八分饱的时候,钟歆迪喝了一口柠檬水,开口道:“秦理,今天找你,是因为我有件事有求于你。” “你说。” 钟歆迪见我态度爽快,索性开门见山道:“也许会让你有点为难,你能不能……假扮我男朋友一阵子?” 我挑了一下眉毛,还真是个意料之外的请求。 不过,钟歆迪说了是“假扮”,想必也有她自己的理由,我没着急拒绝,就问她:“怎么回事?” 钟歆迪喝光了杯子里的柠檬水,继续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爸妈给我找了个‘门当户对’的联姻对象。天呐,我都不认识那人是谁!听说比我大几岁,在美国留学,藤校背景,最近快回国了……啧,我得尽快把这件事搅黄。” 钟歆迪的家庭背景不俗,这件事在我们专业人尽皆知。 她父亲钟远霄是创合科技创始人之一,而创合是业内知名大厂,钟歆迪又是家中独女,从小被当作掌上明珠宠着长大。“门当户对”这种说法虽然听上去有些老土,但自然有其合理性,像钟家这样的家庭背景,只会更加想要作出有利于家族发展的抉择,实现财富的进一步积累。 只是未免有些操之过急了。 难怪钟歆迪的语气听起来那么难以置信。 “不过,凡事无绝对嘛,我爸妈虽然想法传统,但也不是完全不尊重我的决定,”钟歆迪的语气稍稍轻松了一些,“如果我有一个‘男朋友’,并且和他感情很好,至少他们会重新考虑联姻的安排到底妥不妥当。至于我跟这位‘男朋友’能不能长久,就不是我现在要考虑的问题了。” “所以你决定找我演戏?”我想了想说,“但我的条件不怎么样吧。” “怎么会!”钟歆迪睁大眼睛,当即出声反驳,“你目标清晰,努力上进,比大多数同龄人做得好太多了。而且,你现在在我爸的公司实习对吧?以你目前的情况看,转正是迟早的事。如果你以后考虑入职创合,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就好。” 我们两人的谈话声音很低,但依然偶有其他桌的顾客向我们投来视线,我知道他们在用余光暗中打量钟歆迪。 毫无疑问,钟歆迪的长相是公认的第一眼美女,为了这顿晚饭,她穿得也比往常更加正式一些,黑色连衣裙,水滴状长流苏耳坠,耳坠上的珠宝在灯光下闪闪发光,而她眼睛里的光却比宝石更加明亮。 放在以前,我看着这样的女生估计也会心跳加速,或是因为她的某些举动想入非非,但我毕竟做了几年模特,见过了不少惊艳面孔,此时此刻竟然心如止水,开始认真地考虑钟歆迪开出的条件。 平心而论,钟歆迪这一番话令我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也令我有些动摇。 我的确在创合四大工作室的其中一个实习,岗位是游戏引擎开发,现在我已经大四,如果能在明年毕业后直接进入创合,无论怎么看都是一条很好的出路。 钟歆迪抛出了一根极具诱惑力的橄榄枝,于我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毕竟她只需要我陪她演戏做做样子而已。 “我是这么想的,我们可以一星期见面一两次,一次大约两小时左右吧,拍摄一些'约会'的照片给我爸妈看,其余的时间我不会打扰你。”钟歆迪说,“秦理,求求你啦,帮帮我吧,我不想这么早订婚……” 眼见钟歆迪放软了语气,我只好点点头:“好,我答应你。” 我想,至少也可以当作还了钟歆迪一个人情。我虽然对游戏行业感兴趣,但如果没有钟歆迪的邀请,恐怕我也没办法加入这么优秀的比赛团队,更别提拿奖了。 在那之后,果真如钟歆迪所言,每个星期我会抽出一点时间与她“约会”,大多数时候是在周末,我有时陪她买包,帮她做参谋,有时则是陪她探店,帮她拍一些能发在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几次出行之后,我发现钟歆迪大概是需要一个跟拍,于是这项工作我做得愈发得心应手起来。 某天,我陪钟歆迪喝咖啡,她带了一款ccd相机,让我帮她拍了几张照片。ccd卡片机作为一种几十年前的老物件,按理来说早该被单反和微单取代,没想到这两年又因为人们想要追求复古感,莫名其妙地翻红了。 我按下快门,看到屏幕中的钟歆迪艳光四射,但这显然不是相机的功劳。 钟歆迪看了看我给她拍的照片,差点笑得合不拢嘴:“秦理,没想到你还挺会拍照的嘛。我闺蜜简直就是直男拍照技术,我都不敢让她拍,每次和她出门一张照片也留不下。” 我笑了笑,没说什么。 我对于摄影的认知和了解,全部来自方应琢。 第一次使用相机的时候什么也不懂,只好劳烦方大摄影师手把手地教我,这才记住了一点拍照的皮毛。 我第一次做模特,摄影师是方应琢,而我第一次拿起相机,同样是源于一种想要记录方应琢的冲动。 至于方应琢留给我的,也只有一台机器和一张照片。我无数次想过删掉照片,卖掉相机,好让方应琢的最后一点痕迹彻底消失,我甚至还打听过二手市场的价格,没想到这款型号的相机由于供不应求,竟然能以官网1.5倍的价格转手。 第77章 原来方应琢留给我的是一件理财产品。 思及此,我决定继续留着这台相机,说不定以后能卖更高的价格。 咖啡厅里,钟歆迪告诉我:“对啦,我那个联姻对象,半个月前回国了,不过我的缓兵之计还挺有效果的,我爸妈信了我现在有男朋友,没有立刻安排我跟对方见面。” “嗯,那还不错。”我说。 我们两个坐在靠窗的位置,我向窗外看了一眼,外面是首都入夜后的街景,华灯初上,车水马龙,而我的注意却不在这上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我似乎看到玻璃上有光一闪而过,像是闪光灯一闪而过留下的痕迹,我对偷拍这种事一向敏锐,当即向周围看去,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端倪。 也许真的是我想多了。 秋招时,我经历了两轮面试和一轮笔试,最终成功拿到创合游戏开发岗位的offer。从大学校区到公司的通勤距离太远,在毕设开题答辩之后,我开始考虑在校外租房。寻觅房源不难,但在首都这样一个城市,想找到一个内部设施、小区地段、租房价格全部称心如意的房子,简直难于上青天。 我对房间条件的要求并不高,甚至称得上很低,毕竟从小到大的生活条件一直欠佳,糙惯了。因此,我将“便捷”放在了首位,挑出了六个可出租的房子,经过逐个排查,以及跟房产中介和房东的各种扯皮,我最终选定了其中一间,小区环境和房间装修破是破了点,但各方面都没有什么大问题,并且最大限度地缩短了我的通勤时间,我对此很满意。 我住的这层共有四间房,据我这段时间的观察,一间住着一位独居的鳏夫,一间是一家四口,剩下的两间房正常对外出租,我在看房时都看过,它们的户型一致,我就选择了其中一个。 令我没想到的是,在我签下合同后的一个星期内,另一间房子竟然也租了出去。 不过,我从未见过那位房客,从外边看去,那人的家里挂上了厚重的黑色窗帘,一直紧闭,就连一丝缝隙也从未拉开过。 真是个奇怪的人啊。 也许是对方的个人习惯吧。我并未放在心上。 次年六月,我顺利地通过毕业答辩,拿到了学位证和毕业证。 毕业典礼是最后一个环节,我至今依然记得十分清楚,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室外简直像个蒸笼,潮湿,闷热,就算穿着短袖短裤一动不动都会热出一身汗,更何况我们被要求穿衬衫和长裤,外面还要再加上一件学士服。 我们整个宿舍一起前往体育馆,抵达场地时,四个人大汗淋漓,像是刚被从河里捞出来。之后便是排队入场,按照序号坐下,场馆内倒是有空调,冷气很足,我渐渐消了汗。美中不足的是,封闭空间内信号欠佳,手机变成了废铁一块,台上各种领导与学生代表轮番讲话,我很快就听得昏昏欲睡,慢慢闭上了眼睛。 半梦半醒的时候,我忍不住想,原来我也到该毕业的时候了,时间可真快啊。 讲话过后,本科毕业生开始分批次上台拨穗,我们学院的序号相对靠前,结束得很早,尽管学生们还不能离开场馆,但大家已经不愿意坐在座位上,开始在场馆后台到处流窜,三三两两地合影拍照。 我也跟老师同学朋友们拍了不少照片,一些人带了拍立得,到最后,我收到的实体照片甚至可以塞满一个小相册。 毕业典礼结束,我们一大群人脱掉学士服,又去吃火锅喝酒,在外面玩到很晚。大家都有些感慨,明天我们就会离开这所学校,各奔东西。这几年里,我长了见识,有了朋友,收获远远大于遗憾,我很知足。 如果让几年前的秦理看到这一切,他甚至不一定会相信这是真的。 那天晚上,我最后一次回到待了几年的宿舍,准备把留在那里的东西全部带走,顺便打扫一下屋子。走到宿舍门口时,我发现地上竟然放着一束花。 是一大束栀子花。 在看到花朵之前,我就已经闻见了那股沁人心脾的香气,如同一阵清爽的微风拂面。 特定的气味会触发相应的记忆,我几乎是一瞬间想到了几年前的潮湿夏夜,我也曾买下一串栀子,送给了一个人。 这束花既然被端端正正地放在了我的宿舍门口,看来是送给我们四个其中一人的。毕业季送花的人很多,送栀子花的却几乎没有,我不禁有些好奇,会是谁收到这份礼物。 我走上前,抱起了花束,想要将花束拿进宿舍里。与此同时,一张卡片随着我的动作抖落出来,落在了地上。 我将卡片拾起,看到上面只有一行字,用瘦金体写成。 ——“秦理,毕业快乐。” 作者有话说 掐指一算,某人下章就能出场了,看来大家的砍一刀助力很起作用 还是期待评论哦3! 第44章 轻率想法 如果说,在看到那束栀子花的时候,我只是心头泛起一丝涟漪,会想起几年前的某些场景,但是,在看到那张卡片的字迹和内容时,我的心脏重重地跳动了一下,像有一串电流经过,让我的手微微颤抖,险些抱不住怀里的花。 我开门走进宿舍,将花束放在桌子上,把收拾行李这件事抛在了脑后,陷入沉思之中。 我又看向那张卡片——上面的字明显是亲手写下的,干透的墨迹微微渗进纸面,一笔一画棱角分明,瘦劲,却不失顾盼牵绕,十分灵动。能写出这种字的人,我只见过一个。 第78章 还有这一束栀子花…… 送花的人,会是方应琢吗? 方应琢已经回国了? 我皱起眉,继续想下去,既然方应琢已经知道了我的学校、我的宿舍,他会不会还知道更多? ……他到底想做什么? 我想了很久,也没有想明白。 算起来,我与方应琢的相识时间太短,分别的时间又太长,许多事情在我的脑海里已经逐渐变得模糊不清。 时至今日,我也已经分不清我对方应琢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最终,我还是把这束花连同最后一点行李带回了我的出租房,我的屋子里没有花瓶这种东西,于是,我又像当年在金鱼酒店里那样,找了好几个喝完的矿泉水瓶,剪掉瓶子的上半部分,灌上水,又细心地修剪了栀子花的枝叶,把花插进矿泉水瓶里。 一排矿泉水瓶在卧室的阳台上排列开来,那股清淡的香气在入睡时也一直萦绕鼻尖。 毕业典礼过后,我正式告别了学生身份,开始在创合科技上班。每天下班回到家时已经是深夜,好在租的房子离公司近,缩短了通勤时间,不然几乎没有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 高强度的工作难免让人感到疲惫,我也便不再去想其他的事。 以免徒增烦恼。 某天晚上,我刚回到家准备洗澡,人已经站进了浴室里,结果这时却突然停电了。屋子顿时陷入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我不想摸着黑洗澡,就重新穿上了衣服,准备出门看看其他住户的供电情况。 非常巧合的是,就在我推开门的时候,隔壁那位素未谋面的房客也要出门,我对这人原本就心存几分好奇,没想到在这种时候能见到本人——尽管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清。 那人已经迈出了屋子,但房门还没有关上,我正要开口跟对方搭话,然而那人刚察觉到我的存在,立刻缩回了门内,紧紧关上房门,发出“砰”一声巨响。 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发懵。 这个邻居……未免也太社恐了吧? 我也认识不少性格内向的人,但是这么抗拒与人接触的,这还是第一个。 我只看到一条瘦长的人影,身高跟我差不多,或者比我再高出一点点,头发好像有些长,大概在下巴的位置。 整栋楼都暂时停止了供电,我也回到房间里,几小时后才来电,但那个时候我已经沉沉睡去。 第二天是星期六,也是我为数不多能够休息放松的时刻。在上午,我收到了钟歆迪发来的消息,她问我晚上能不能出来吃饭。 就在我开始假扮钟歆迪的男友之后,我们两人的见面次数变多,又都是在咖啡店水族馆这种情侣约会的地方,周围人发现了我有“女朋友”,纷纷恭喜我谈上了系里知名的钟大美女,我没办法否认,心里却有些哭笑不得。 我们现在依然保持着一周见一面的频率,我和钟歆迪毕竟不是真情侣,“约会”氛围也不像男女朋友约会,只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凑在一块聚餐聊天。跟她相处挺舒服的,所以我也并不排斥每周和她吃饭,于是我爽快地答应了她。 没想到,这顿竟然是散伙饭。 依旧是在一顿饭快要吃完的时候,钟歆迪对我说:“秦理,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先听哪个?” “坏消息。” 一直以来,我算不上是多么乐观的人,早就习惯了预设最坏的结果。 “我那个联姻对象不是回国了嘛,我到底还是被逼着和他见了一面,他们一家三口加上我和我爸妈,一共六人一起吃了顿饭。” 看来钟父钟母并没有因我这个假冒伪劣男朋友就打消联姻的念头。我没忍住八卦了一句:“那人长得怎么样?” 其实我没有特别颜控,在择偶方面,更加看重相处时能不能对上感觉,然而钟歆迪则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颜狗,一听我这话,钟歆迪的眼睛好像变亮了一点。 “长得特别美,我还从来没用这词形容过男的呢……”钟歆迪说,“诶,你知不知道一个叫傅摇的女明星,那人就是傅摇的儿子,两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你大致想象一下。” 闻言,我手中的餐叉铛啷一声掉在了餐盘里。 我顾不上把盘子里的叉子重新捡起来,整个人僵在原地。 钟歆迪短短几句话,却涵盖了巨大的信息量,彻底将我变成一条无法正常运行的程序。 与其说接受的信息超出了我的承载范围,不如说是我不愿意去处理它。 我甚至抗拒去思考。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傅摇的儿子……那不就是方应琢吗? 再一想钟歆迪以前描述过的那些特征……大她几岁、美国留学,包括方应琢背后的家境,一切的一切,都能够对应上。 原来方应琢就是钟歆迪口中的联姻对象。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暗骂道,这个世界可真他爹的小。 当初方应琢不告而别,我不是没有想过,方应琢是不是遭遇了什么不测,现在一看,方应琢的生活过得挺滋润的嘛,不仅轻舟已过旧金山,回国后还能和联姻对象一起吃饭,我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比起担心这个金贵的大少爷,还不如心疼一下本就跟这对金童玉女不在一个阶级的我自己。 在往常,无论钟歆迪对我说什么,我都能像开玩笑一样给出回应,然而钟歆迪见我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似乎感到不大对劲,她问我:“秦理,你怎么了?” 第79章 “没什么,”我只好扯谎道,“……我还没见过明星呢,有点惊讶。” 尽管我现在的思绪十分混乱,但我不想被旁人看出我的异常,主动挑起话题:“你刚才不是说有两个消息吗,刚说了坏的,那好消息是什么?” “好消息是,那顿饭谈崩了,最后闹得不太愉快,我不用订婚咯。”钟歆迪耸耸肩膀,告诉我,“秦理,你也不用再假扮我男朋友啦,这段时间真的很谢谢你。” 事实上,我这人从不爱打听别人的私事,可是……此刻的我没办法控制自己反常的举动,我皱了皱眉,问:“发生什么事了?” 钟歆迪的表情露出一丝迟疑,半晌后,她摇了摇头,“涉及对方的私事,不太方便说。” “嗯,没关系。” 如果别人不想对我透露什么,我也从不强求。 可是那个“对方”是方应琢啊。 钟歆迪不知道我与方应琢相识,也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方应琢在我这里,恐怕早就没有什么“私事”可言。 但我很快就意识到,那已经是五年前,有太多的事可以被改变。就连我自己,不也像是换了个人么? 至于后面钟歆迪又跟我聊了什么,我一概记不清了。直到我与钟歆迪告别,重新回到十几平米的出租屋,我依然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 我仰面躺在床上,忽然久违地有点想喝酒。 然而家里的迷你冰箱空空荡荡,虽然楼下的便利店可以买到酒,但是一个人喝闷酒没什么意思,我拿起手机,刷了会儿朋友圈,看到杜松柏转发了广告,是一家刚开业没多久的酒吧,名字叫“隐喻”,请过几位网红来暖场,迅速地积攒了一波人气,不少年轻人喜欢去那里娱乐消费,挺热闹的。 倒是很适合现在的我。 我随手给杜松柏的朋友圈点了个赞,没想到下一秒就收到了杜松柏发来的消息。 [木土木公木白:秦理,今晚要不要出来喝酒啊?就去隐喻。我请客,老板是我朋友,能打七折。] 我回复他:还有别的人吗? 一个人喝闷酒固然没意思,两个大男的凑一起喝酒显然更奇怪吧。 [木土木公木白:人不少呢,有我的几个朋友,还有几个模特,加一起大概七八个。] 我又回复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收拾自己。 我重新换了套衣服,戴上两枚简单的黑锆石耳钉,甚至还用发蜡抓了个看似随意的发型,直到我再次看向镜中,确认自己现在的状态直接去拍摄杂志封面也不成问题,这才收手。 毕竟做了这么多年兼职模特,我早就学会了怎么打扮自己,也清楚自己在什么角度、什么状态下最具备吸引力,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捯饬了一通,我甚至说不上来为什么要这么做。 或许更像是某种发泄。 我单身了这么久,现在还不用给别人假扮男友,也该去找点新的乐子了。 带着这种略显轻率的想法,我走出了家门,准备前去隐喻酒吧。 然而,我不知道的是,当我走进电梯轿厢、电梯门缓缓合上后,隔壁那位怪人邻居也悄无声息地从家里走了出来。 作者有话说 原本以为能写到文案剧情的,失策了!不过兔也算是出场了吧(确信) 开始恢复稳定更新了,谢谢一直以来追连载的读者朋友们,每次读评论都觉得很幸福,今天也很期待3 第45章 酒吧重逢 我的出租房离隐喻酒吧有点远,而我又是个舍不得打车、出行全靠公共交通的人,等我抵达地方的时候,杜松柏那一行人已经落座将近二十分钟了。 现在这个时间,酒吧里的人还不算特别多,我在吧台附近的卡座找到了杜松柏,大致扫了一圈,一共七个人,除去跟杜松柏比较熟以外,和其中三人是泛泛之交,剩下的都是陌生人。不过,无论我认不认识,在场无一例外都是年轻靓丽的面孔,十分赏心悦目。 我向这些人打了声招呼,找了个空位坐下。杜松柏当即捶我一圈,怒斥道:“我靠,你小子怎么回事,就出来喝个酒而已,打扮这么帅是想干嘛?!” 我漫不经心地笑笑:“都出来喝酒了,还能想干嘛。” 无非是想寻求感官刺激,好让我短暂地忘记一些事情。 “刚才跟大家介绍过哈,这是秦理,我一个朋友,”杜松柏大声地嚷嚷,“秦理,你这算是迟到了啊,让我们一顿苦等,你可得自罚三杯!” “好啊,没问题。”我爽快道。反正我本来也想喝酒,更何况杜松柏还说过今天是他请客,简直没有拒绝的道理。 隐喻酒吧提供的酒杯不算大,我很快地将三杯酒一饮而尽,一杯啤酒两杯洋酒,喝完之后,整个人反而更加放松了一点。 既然现在人已经到齐,杜松柏就提出大家一起来玩游戏,然后开始微信面对面建群,把所有人拉近了同一个群聊中。 我的微信id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东西,就是我的本名,一目了然,一看便知。我刚一进群,就收到了三条好友申请,我一一通过,随后手机屏幕顶端立刻弹出其中一人发来的消息。 [cici:你好呀,我叫陈曦曦~] [秦理:嗯,我改一下备注。] 回复的同时,我在心里想,这名字的笔画可真多,考试的时候别人写到第二小题,陈曦曦估计还在写名呢。 第80章 [cici:哈哈,你刚进来的时候,感觉是个很冷酷的帅哥,没想到头像这么可爱!] 我的微信头像……是一只毛绒绒圆滚滚的小兔子。是我某次去兔咖时自己拍的。 这年头猫咖狗咖很多,但兔咖相对较少,那天我刚结束拍摄任务,独自走在一条陌生的街上,闲逛的时候一抬头看到这家店,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店里一共15只员工,门口的白板上画着它们的q版形象,旁边还贴心地介绍了这些兔子的品种和性格。我觉得还挺好玩,就花30块钱买了张门票。 从小到大,我不是个招小动物喜欢的人,那些流浪猫流浪狗见了我从不搭理,然而,这家兔咖里有只小兔子却格外黏人。 那是一只霜白垂耳兔,还没有我的巴掌大,乖乖地任摸任抱,一点也不怕生。见此情景,老板颇为意外,她说这只小兔叫圣代,很少这么亲近客人,不像店里的“销冠”是个自来熟。 看来我和这只小兔还算有缘分。 那天,我给它喂了很多提摩西草和兔粮,它一点不剩地吃掉了,胃口好得令人羡慕——尤其是让我这种不得不控制体重的人羡慕。但凡长胖一斤,在镜头里都会格外明显。 看着趴在我腿上埋头进食的垂耳兔,我难免想到了一个人。 那人看起来瘦,饭量却出乎意料的大,令人咂舌,那人总是要吃两人份,乖乖吃饭的样子就跟这只小兔子如出一辙。 我忍不住拿起手机给它拍了张照,后来又设置成微信头像。 [秦理:不止你,很多人都觉得有反差感。] [cici:你长得完全是我喜欢的类型,可以改天单独喝一杯吗?] 我还没有把陈曦曦这个名字和真人对上号,不过这似乎不是很重要。 在快餐时代,一个人总是十分轻易地对另一人产生好感,由外表决定要不要开启下一步进展,我本身并不相信长久稳定的亲密关系,但我不抗拒阶段性的热络,心照不宣地各取所需,不谈以后。 于是,我对陈曦曦说:好啊,以后有空再联系。 临时组建的群聊中,杜松柏已经开始宣布游戏规则。 [木土木公木白:咱们这个游戏很简单的哈,就是所有人同时在群里掷骰子,点数最小的人要无条件完成点数最大的人的命令,真心话或者大冒险都可以,如果数字有重复,掷出6和1的人就要重新掷,直到最终选出两个人为止。] [木土木公木白:想违约的话也可以,但是需要喝五杯隐喻里度数最高的酒,大家自行决定嗷。] 这游戏的规则十分简单易懂,只不过有人当即喊道:“杜松柏,这也太俗了吧!” 杜松柏的嘴角含着一抹坏笑:“先热热身嘛,让彼此熟悉一下啊。” 每个人心知肚明,在酒吧玩这种游戏,很显然是成年人版本,还真说不好自己一会儿会遭遇什么,因此,这种刺激的不确定性给这个又土又俗的游戏增添了一点趣味。 杜松柏一声令下,在场的几个人开始按照顺时针顺序掷骰子,大家的心里或多或少有些紧张,等待着骰子停止滚动那一刻的结果,让我想到上学时玩击鼓传花,在急促的鼓声之中,谁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倒霉蛋还是大赢家。 几人过后,终于轮到了我,我投出一个3,不大不小的数字,可以免于第一轮的施令或是责罚。杜松柏手比较臭,第一轮就掷了个1,点数最大的是另一个男生,男生拍了拍杜松柏的肩膀:“这样吧,哥们,我也不为难你,你连续报十个菜名,如果卡住了,就向你通讯录里面的第三个异性告白,但是要用我准备的文案。” 一口气说出十个菜名的确有些难度,然而杜松柏在本科期间有两年相声社的经历,报菜名这类的贯口简直信手拈来。他眼睛也不眨地一气呵成道:“蒸羊羔儿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卤猪卤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 “哎,停、停!”男生自知踢到了铁板,赶紧打断说个没完的杜松柏,悻悻地开口,“ok,算你过了。” 没想到,第二局依然是杜松柏点数最小,他忍不住骂了一句,又说“净可着攒局的人折腾是吧”,这回变成一个女生对他说:“你现在发条所有人可见的朋友圈,就说’怎么这个年纪了还会尿床啊’,没到明天之前不许删除。” “好好好,老子今天就舍命陪君子……”杜松柏一边气得牙根痒痒,一边飞快地在手机键盘上打字,最终眼睛一闭心一横点击了发送。然后杜松柏就把手机丢到了一边,不敢再看。 第三轮,风水轮流转,点数最小的变成了刚才那个男生,他被人要求拿过驻唱的麦克风给酒吧里所有人献唱一首,任务本身不难,但对于社恐和社牛来说就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好在男生一点不怯场,大大方方地走上台,询问驻唱:“你好,接下来能让我唱一首吗?” 随后,前奏响起,像是吹口哨的声音,男生开口,唱腔有些漫不经心的味道,像是在暗巷里旁若无人地踏着舞步,任由淅淅沥沥的雨丝打在自己的身上。现场的气氛被这首歌带动,直到一曲结束,还有人在底下喊“再来一首”。 男生勾唇笑了一下,拿着麦克风喊道:“不唱了,我要去喝酒啦!” 没过多久,杜松柏猛然意识到一件事——在场一共三个男的,只有我一直像隐身了一样,还没有被人洗刷过,这让杜松柏感到十分心里不平衡。他义正言辞地对我表示了他的不满,我笑着对他说,没办法就是这么运气好。 第81章 然而,人果然不能半场开香槟,高兴得太早准没好事,来到第四局的时候,我变成了全场唯一一个投出1的人,免不了要接受惩罚,好在点数最大的人并不是杜松柏,不然看他此时此刻那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说不定已经想出了一堆损招。 投出6的是个陌生女生,穿了一条淡紫色的连衣长裙,深棕色长卷发,脸长得很清纯。她看着我抿唇一笑,轻声说:“好巧呀,我是陈曦曦。” 我挑了挑眉毛,确实好巧。 “要不然……你让我亲一下呢?”陈曦曦想了想,开口说,“嘴唇。” 其他人没想到看似羞涩的陈曦曦会提出这么大胆的要求,于是纷纷开始鼓掌起哄,陈曦曦在众人的推搡中起身,坐到了我的旁边。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咯。” 陈曦曦的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似乎出卖了此刻的她有些紧张。我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玫瑰味混合着木质香,随着她越靠越近,这股香味也就越浓郁。 留给我犹豫的时间不多,就在她即将触碰到我的时候,我终于按住了她的肩膀,使我们之间的距离定格,与此同时,我说:“不好意思,我喝酒吧。” 在酒吧晦暗不明的灯光下,我清晰地看见陈曦曦的脸一瞬间惨白如纸。 下一秒,陈曦曦打开我的手,嗔怒道:“秦理,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我只能说:“……实在对不住。” 杜松柏最见不得美人动怒,立马凑过来和稀泥,他先是瞪了我一眼,然后说:“曦曦咱们别跟这臭男人生气,既然他不识好歹选择喝酒,看我给他拿五杯这儿最酸最苦的酒,让他喝不了兜着走。” 就在这时,一位穿着西装的男士向着我们的卡座走过来,低声对杜松柏说了几句话。也不知道那人说了什么,杜松柏面色一喜,我隐隐有种不妙的预感。 但毕竟是我亲自选择了接受喝酒的惩罚,无论一会儿发生什么,也只能忍下。 “秦理,你说巧不巧,”杜松柏对我说,“老板告诉我,刚好有人送了你一瓶clase azul ultra,你就把这个喝了吧。” 送给我的酒? 送酒的人又是谁? 我向着酒吧老板的方向看过去,却蓦地看到了他身后的人。 高瘦,头发微长,一张素白的古典美人面。 是方应琢。 不知道他在那里站了多久。 方应琢同时向我看过来,我猝不及防地与他视线相撞,在长夜刚刚开始的时刻。 作者有话说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46章 “陪你接着玩玩。” 相较于五年前,方应琢的长相并未发生什么变化,然而,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却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忍不住想,他怎么会变得这么瘦啊? 以前的方应琢也是细长一条,但他吃得多,看起来依然处于健康瘦的范围之内,现在的方应琢他站立在我的不远处,我透过那层透光的白色t恤,隐约可见过分瘦削的腰身,比五年前更窄,更细,整个人像是一片单薄的影子,或是一缕不完整的魂魄。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方应琢的面色比刚才的陈曦曦更加苍白。 即便酒吧灯光的颜色一直在不停地闪烁变换,也没有给那张脸染上任何颜色,只看得到投射出来的细碎的光斑。 平心而论,这五年里,我不是没有想过会与方应琢重逢,甚至设想过许多场景,可是随着一千多个日夜的流逝,我不再认为那些设想会成真。 可是这一天竟然真的来了。 在我最不希望它发生的时候。 该死,明明我已经打定主意想要开启新的生活了…… 我从未这样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造化弄人。 尽管心里无比难以置信,我的面色上却并未显露分毫。我和方应琢虽然算得上旧相识,但毕竟过去那么久,现在早就跟陌生人没什么两样,更何况,其他人对于我和方应琢之间的事毫不知情,有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我更不必有所顾虑。 这么想着,我便放心了些。 在这时,杜松柏也看到了不远处的方应琢,他同样感到十分意外,于是立刻招呼道:“哎,应琢,你怎么也在这儿?要不要过来坐坐?” 被杜松柏这么一喊,其他人也纷纷向暗处的方应琢看过去。 方应琢原本站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此时此刻,他人的视线像是变成了一束束聚光灯,将方应琢展现在所有人的眼前。 见状,酒吧老板适时地开口:“就是这位先生送了一瓶酒,他说在场有一位他认识的人,想要过来叙叙旧。” 方应琢的出现,令在场这些人短暂忘记了刚才的摇骰子游戏,方应琢的身高和长相又太过醒目,他只是沉默着站在那里,就足以让别人对他产生一份好奇。 面对杜松柏的邀请,方应琢却不为所动,他始终没有说话,晦暗不明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看不出到底是什么情绪。 是想我过去陪他“叙旧”吗? 那恐怕没什么好聊的吧。 但如果我表现出明显的抗拒,岂不是显得我很心虚? 我不禁嗤笑了一声,主动上前两步,接过了酒吧老板手中的酒瓶,“那我就喝这瓶酒好了。” 酒被人送过来时,已经是开了瓶的状态,我看了看瓶身上的字样,度数不低的龙舌兰,全部喝下去的话,也许会醉吧。 第82章 事已至此,会不会醉已经无所谓了。 我一口气喝掉半瓶,挑衅地冲方应琢笑笑,问他:“还要继续么?” 不等方应琢回答,我又喝了两口。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淌进食道,像是有一团火在烧。 不知什么时候,酒吧老板已经识趣地离开,杜松柏见方应琢没有加入酒局的意思,又重新招呼剩下的人继续玩游戏,卡座又恢复了方才热闹的气氛。 酒吧过道里,最终变成只有我和方应琢两个人。 方应琢终于开口说了今夜第一句话,音量不大,只有我们二人能够听清,“秦理,也许我们应该好好聊聊。” “聊什么?有什么可聊的?”尽管酒精已经开始慢慢发酵,我依然冷静地对方应琢说,“方应琢,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都来这种地方了,就别装得清清白白吧。我不信你不知道这里的人都什么心思。”停顿片刻后,我将最后一句补充完整,语气极尽戏谑,“当年玩玩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是,我们以前认识,同居过两个月,亲过一下,那又能怎么样? 过去这么久,那些事早变得不值一提了。 还不如喝两杯酒,彻底把自己灌醉,一觉无眠地睡到明天。 不知道是我的哪句话惹怒了方应琢,方应琢的平静的面色终于被打破,像一颗石子在湖心激起了层层涟漪,也像一面镜子被砸出道道裂纹。 方应琢一把夺下我手中酒杯,制止我继续喝酒的举动。他的声音毫无温度:“秦理,我陪你接着玩玩。” 啧,难得见小兔子发脾气一次,挺新鲜的。 “现在吗?”我说,“可惜,我不想奉陪了。” 我不再与方应琢对视,直接转身离开。 嘈杂的声浪中,我没有回到杜松柏那帮人的卡座,只想迫切地找个地方抽根烟。 吸烟区设置在酒吧三楼,我快步迈上楼梯,走向指定区域。方应琢没有跟过来。 事实上,方应琢在以前也不是个多么识趣的人,他明明能看出我不太待见他,却总是固执地做出让人更苦恼的事,不过现在过去了五年,方应琢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我已经在逐渐忘记,方应琢也开始学会放弃,真是再好不过,明明该高兴才对,我却觉得嘴里烟的味道太过反常。 时至今日,我不再抽红利群,换了更好抽的牌子,按理来讲不该这么苦这么呛。 一支烟抽完,我不仅没能冷静下来,脑子里反而愈发混乱。我伸手摸向口袋,又重新摸出一支点燃。 可是还不够。 远远不够…… 很快,我便发现,除去思绪无比混乱,那瓶下肚的烈酒渐渐开始发挥了作用,让我感到头晕目眩,甚至险些站不稳,好在眼疾手快地扶住了栏杆,才不至于摔在地上。 原本想抽烟让自己静一静,结果适得其反,莫名其妙地攒了一肚子无名火,我掐灭烟头,决定离开隐喻酒吧,也不在乎什么省不省钱了,只想立刻打车回家。 走出吸烟室,我看到不远处有个洗手间,几乎是跌跌撞撞地走了进去,拧开水龙头,用凉水洗了把脸。 冰凉的水珠顺着额头和脸颊淌下,我终于感到好受了一点点,可是那种感觉转瞬即逝,我并没有因为这一捧凉水变得有多清醒,相反,我的意识愈发涣散,变得虚无缥缈起来,昏昏沉沉的大脑无法思考任何东西。 与此同时,我还感到了一股热意,说不上来源头是哪儿,意识到的时候已经迅速蔓延全身,让我的心脏开始失重似的跳动,一下下牵出更为折磨人的余震,撑在洗手台上的两只手也开始发抖。 头晕。头痛。头脑发热。 为什么会这样…… 我的酒量谈不上千杯不醉,可是喝成濒临断片还是第一次,无论怎么看都太过奇怪。 意识模糊的时候,我看向镜子里的自己——身上出了好多汗,打湿头发和t恤,紧紧地黏在身上,简直狼狈不堪。 我又抬腿向门外走去,手刚一碰到门把手,还没等我用力向下压,门竟然被向外打开了,原来是有别人要进来,在门外跟我做了相同的动作。 出于惯性,我的上半身不受控制地前倾,几乎要跌进对方的怀里,一句“对不起”已经到了嘴边,那人却先一步扶住了我。 比起看清来人是谁,我先闻到了一股佛手柑的香气。 怎么又是方应琢…… 咔嗒一声,方应琢反手锁上了洗手间的门,走进屋内。 “秦理,说了要陪你继续玩玩的,”方应琢依旧面无表情,微微低下头,垂下来的发丝轻轻扫过我的脸侧,“我可没有食言呀。” 作者有话说 感冒之后的脑子实在太难用了,这章稍微短了点…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47章 趁人之危 方应琢的手搭在我的腰间,力度不轻不重,也许是因为我的皮肤太烫,尽管隔着一层衣物,还是能感到他指尖的温度格外冰凉。 我想推开他,却发现自己的胳膊既沉重又疲软,根本使不上力气。 两个大男人,在洗手间里腻腻歪歪的……不奇怪吗? 我皱起眉毛,没好气地说:“滚……” 一开口,我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沙哑得要命,像是凹凸不平的轮胎在粗砺的路面上急刹车,仿佛能看见冒出的白烟。 第83章 眼前的方应琢让我感到陌生,明明还是盯着一张相同的脸,但就是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也对,人都是会变的,我跟五年前相比,恐怕只会变得更多。 两个已经面目全非的故人,在这种暧昧的场合尴尬地重逢,究竟有什么再续前缘的必要? 方应琢的想法显然跟我截然相反,他用手按住我的肩膀,略微一用力,我的后背抵在了冰凉的瓷砖上。 我抬眼乜他,下一秒,方应琢用手指钳住了我的下颌。 他的手指果然很凉…… 他微微贴近,嗅了嗅,而后冷淡地开口,语气中还有轻微的嫌弃:“秦理,你身上的味道臭死了。” “那正好,”我冷笑着说,“你离我远点。” 我在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忍不住想,我身上除了酒味,还能有什么味?酒味是不好闻,但那酒还是你送我的,你在这瞎嫌弃什么? “玫瑰味的香水,”方应琢继续说,“难闻。” 玫瑰味的香水? 我愣了片刻,才滞涩地回想起来,刚才我和陈曦曦靠得很近,或多或少沾上了她的香水味。 原来方应琢说难闻的是这个味道啊…… 我竟然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 毕竟,没有人会希望自己被人说“臭死了”吧? 方应琢的视线充满了审视意味,一寸一寸地打量,仿佛这样就可以人为地把五年时光压缩成一个平面。 此刻的我们身在首都的隐喻酒吧,隔着洗手间的门板,外面是嘈杂的声浪,迷离的灯光,摇晃的人影和年轻的男男女女,是灯红酒绿。 而在方应琢的目光中,我却像看见了粟水镇,看见了绵延不绝的苍绿群山和终年不散的浓雾,看见了十八岁的自己和二十一岁的方应琢。 这样的认知使我轻微地颤栗起来,相应的,我在一时之间说不出任何话。 两个人平静地对峙许久后,我又一次开始感到头痛到快要爆炸,太阳穴那一处的血管一跳一跳的疼,于是,我轻轻地叹了口气,“方应琢,放开我,我要走了。” 方应琢并没有当真。与其说他没有相信,其实更像是他不认为我真的能做到。方应琢对我说:“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怎么回去?” 他捏住我下巴的那只手微微转动方向,迫使我重新看向镜面。 我的脸泛着不自然的红,从额头蔓延到脖颈,头发一缕一缕地粘在颊侧,睫毛被生理性泪水沾湿,除此以外,只有我自己清楚,如果方应琢在此刻松手,恐怕我会立刻跌坐在地上。 “很多摄影师都喜欢看到你这样吧,”方应琢垂眸,和我一起看向镜子里的我自己,“我看过一个你为运动品牌拍摄的广告,也是流汗过后的样子,很勾人,但是没有现在这么性|感。” 我从未觉得方应琢一向轻柔的语气那么吵过,“闭嘴……别再说了。” “我不是说过么,”方应琢淡淡道,“只有在我的镜头里,你才是最特别的人。”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别人尝试拧开门锁的声音,那人捣鼓了一阵,无果,疑惑地嘀咕:“奇怪,门怎么还打不开了……这间厕所在维修吗?” 他又拍了拍洗手间的门,问:“里面有没有人?” 也许这是个机会……我想。 我刚要出声,方应琢的反应却更快,他直接伸手捂住了我的嘴,让我发不出一点声音。 如果放在平时,方应琢未必能这么轻松地控制住我,毕竟我们的身高体重差不多,可我现在偏偏处于脱力的状态,同时浑身上下不正常地发热,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办法与方应琢抗衡。 方应琢将我的一举一动和细微变化看得一清二楚,开口说:“秦理,你现在很难受吧。” “还不是拜你所赐……”我几乎是用尽力气挤出了这句话,“方应琢,你在酒里加了东西?” 再怎么说,我也是个智力正常的成年人,喝瓶酒能搞出这么多反常的反应,怎么看都是酒有问题。 酒是方应琢送的,送来时已经被开了瓶,极有可能就是方应琢在里面做了手脚。 果然,被开封的东西不要乱吃乱喝。 ……小宠物真是长本事了,竟然还学会了反咬主人一口。 “对啊。”方应琢的回答简直称得上理直气壮。 他用手指慢慢地摩挲我干燥的唇,语气很轻,“我可以帮你变得舒服。” 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回道:“滚开……不需要。” 方应琢停下了动作,那张白瓷一样的面庞终于流露出了一丝似笑非笑的神色,“真的不需要?” 那股燥热的感觉越来越强烈,留给我思考的时间并不多。 就在理智一点一点被蚕食干净之前,我喉结一动,终于低声开口:“至少……别在这里。” 方应琢重新打开了洗手间门锁,揽着我离开,我们乘坐电梯来到一楼,又一次路过杜松柏那些人的卡座。 杜松柏眼睛尖,率先注意到我们二人,方应琢微微侧过身,将我挡住一部分,使人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无法看清我的异样。 “你们两个要走啦?”杜松柏热情地问,“需要帮忙叫车吗?” 方应琢笑了笑:“不用麻烦了。秦理喝醉了,我送他回家就好。” 我这才知道,方应琢是开车来的,几分钟后,我们到了方应琢泊车的地方,我也看到了方应琢今天开的车子,是一辆宽大的宾利添越,外观呈现瓷器灰色,尽管看上去很酷,但不太符合方应琢这个人的气质。 第84章 坐进车中后,我先闻到了车载香薰的香气,依然是方应琢最常用的佛手柑气味。他似乎格外钟爱这种柑橘型味道,新鲜,柔软,像一颗饱满多汁又富含维生素的水果。 除此以外,整辆车的内饰有大量碳纤维覆盖,看起来颇具攻击性,不像是方应琢会开的车。 身下的坐垫倒是很柔软,想让人不自觉地陷在里面、再闭上眼睛睡过去。 方应琢一句话没说,从一旁的烟盒里摸了一支烟,塞进嘴里,用火机点上,自己先用力地吸了几口,然后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捏住我的下颌,俯身低头,重重地压上来,直至四片唇瓣没有一丝缝隙。 他毫无保留地将那一口烟渡给了我。 就像五年前那样,我为了戏弄他,也曾给这个乖宝宝喂了一口烟,几乎快要碰到他的嘴唇,把他呛得咳嗽连连。 与五年前不同的是,这回我们的嘴唇紧密地贴在一起,被呛到止不住咳嗽起来的人变成了我。 烟一入口,我便认出了是红利群,我早就不再抽的牌子。 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方应琢却学会了抽这种又呛又烈的烟。 在这股浓烈的烟味里,我与方应琢接吻,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二个吻。如果说五年前储物室的那一吻只是简单的触碰、试探,还有几分相濡以沫的意味,那么此时此刻我们不像是在接吻,像在撕咬。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宣泄什么,也许是想要宣泄恨意吧,我当然是恨方应琢的,恨他虚情假意,恨他不告而别,最恨他又毫无预兆地出现,叫我陪他继续纠缠。 不知道这一吻持续了多久,我尝到一股鲜血的味道,有点腥,还有点甜,我和方应琢的口腔和嘴唇都被彼此咬破,血液混在一起,比刚才的酒还要难喝。 我的手指好像无意识地摸到了方应琢的脸颊,摸到了流淌下来的微热的液体。 是方应琢的眼泪。 还是像以前一样总是哭啊。 过了许久,方应琢才开口:“秦理,我来帮你吧。” 我想,方应琢说会让我舒服,无非就是重复五年前做过的那些事,然而,随着方应琢接下来的举动,我才惊恐地发现,现在的方应琢……似乎想要趁人之危。 …… 我感到一阵慌乱,当即问道:“喂、方应琢,你要干什么?!” “别多想,车上没准备那些东西,我不会乱来。”方应琢盯了我一会儿,慢条斯理地从车门储物槽里取出一支护手霜,拧开,挤出一部分在手心里,“秦理,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 哈,不会乱来?满口鬼话的小兔子……如果我现在没有头昏脑胀,一定狠狠地揍他一拳。 无论车外的夜晚是否吵闹,这辆车子为我们二人隔绝出了一个相对安静的空间,像是大海中央的无人小岛。 我听不见外面的任何声音,车窗漆黑一片,我也看不到任何东西,我能感受到的只有一片寂静的黑暗,以及身后的方应琢。 方应琢的声音,方应琢的手,方应琢的那一处…… 汗珠顺着额头一滴一滴掉落下来,滴在车坐垫上,又迅速地洇开。 …… 方应琢倒也算是说话算话,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到最后,我只觉得自己的 双| tui 内侧火辣辣的痛,像是破了皮。 困意渐渐地涌来,我感到浑身乏力、眼皮发沉,仿佛下一秒就能昏睡过去。 方应琢贴心地为我扣好了安全带,重新回到驾驶位,对我说:“睡吧,晚安。” 作者有话说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48章 蛇 等我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昏睡了多久,当我睁开眼的时候,眼前依旧是一片朦胧的黑。几分钟后,视线才慢慢地适应这片黑暗,我向周围看去,发现自己正身处一个陌生的房间之中。 不是我自己的出租房,不是隐喻酒吧,也不是酒店房间,更像是一处私人住宅的卧室。 室内面积很大,黑色的窗帘一直垂到地面,将光线遮挡得严严实实,整个屋子弥漫着一股佛手柑的香气,对此,我当然再熟悉不过,这就是方应琢身上的味道,只不过还要成倍浓郁,像是一种直白的提醒,告诉我这个地方究竟属于谁。 我正躺在卧室中央的双人床上,身下的床垫富有弹性,被褥柔软舒适,然而,我的后背却渐渐爬满一层冷汗——我已经被人换了一套衣服,就连最贴身的衣物也不是我原本穿的那一件,现在的我穿着一套居家服,刚好是我的衣服尺码,剪裁合身,面料亲肤,像是早就准备好的。 此外,我还注意到,我的左手手腕戴着一只手环,金属材质,与我的手腕紧密贴合,我尝试了一下,没办法靠自己摘下来。 方应琢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 我不免有些恼火,对着空气喊了一声:“方应琢?” 明明昨晚还阴魂不散的人,现在反倒没了踪影。 一想到昨晚发生的事,我更是恨不得咬舌自尽。越想越臊得慌。 隐喻酒吧里的许多片段不受控制地在脑海中闪回,以及最后我们在车里那一番胡闹……我最后的记忆是车垫被弄得乱七八糟,然后我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我这才发觉,双|tui内侧的不适好像发生了一点变化。 第85章 昨晚车上刚被折腾完的时候,尽管涂过护手霜作为保护,那里还是痛感鲜明,我一度以为破了皮,而现在那种痛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轻微的凉意,像是有一层清凉的药膏敷在了上面。 方应琢还给我涂了药? 光是想到那个画面,我就不自觉地皱起了眉。操,这也太…… 转念一想,这会儿觉得不好意思未免也太矫情。衣服都是方应琢给换的,浑身上下哪儿没被他看过? 哦,不对,甚至是早在五年前就看过了。 房屋的地面全部被一层厚厚的地毯覆盖,我赤脚踩在地毯上,向门口走去。 房门被安装了密码锁,就在我的手指碰到触控板的那一刻,手上的手环发出了尖锐的警报声。 我心中一惊,再次做出尝试,随便输入了几个数字。 我当然没有那个运气一下子打开门锁,结果想不到我还要更倒霉一些——不仅房屋内的警报声持续不断地响着,我还感觉到戴着手环的那侧胳膊一瞬间爬过细微的电流,让我的整条胳膊微微发麻。 方应琢的声音不知从房间的哪个角落响起:“秦理,我劝你还是不要做无用功了。” 我猛地回头,可是屋子里分明除我以外空无一人。 我又来到窗前,拉来了窗帘发现外面是一片浓绿色的山头,绵延数公里,楼层目测不高,但窗户已经被封死,既没办法打开,也没有能让人通过的空隙。 几乎没有靠自己逃出去的可能性。 整座房间像是一个牢笼,而我手上的手环则是手铐,将我囚禁于此,插翅难逃。 我又一次喊方应琢的名字,但是没有人回应我。我重新跌坐回床上,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从隐喻酒吧里那杯加了料的酒开始,到现在被方应琢带到不知道叫什么的地方,这一切的一切,都像是早有预谋。 主谋正是今非昔比的方应琢。 可是,方应琢如此大费周章,到底是想要做什么? 卧室里除了一张大床和盥洗室,就只剩下方应琢的监视设备,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东西,我的私人物品也不知被方应琢藏去了哪儿,我就这样无所事事地在床上躺到了太阳西沉,忽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输入密码的声音。 方应琢输入了六位数的密码,而后推开门进屋。 我同时抬头看向方应琢,他穿着与我相同的家居服,只不过我的这套是深灰色,他的那套是浅米色。 他的手里端着一个餐盘,上面放着一碗粥和几碟小菜,香气扑鼻,他轻轻地将餐盘放在茶几上,对我说:“秦理,饿了吧?我给你带了饭。” 莫名其妙地遭遇这种事,我哪还有吃饭的心思。我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方应琢,冷冷问道:“方应琢,无论你到底想搞什么名堂,现在立刻放我走。” “但是我没有想做什么呀,”方应琢眨了眨眼睛,说,“我就是想你了,想见你一面。” “可是你大概不想见到我,”方应琢说,“我就只好想一点办法了。” ……真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疯子。 如今的方应琢不仅让我感到陌生,也让我感到些许恐惧——毕竟手上这只能够电击的手环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方应琢是来真的。 就在室内气氛陷入僵持状态的时候,方应琢端起盛满粥的碗,用勺子轻轻地搅了搅,笑着说:“别想那么多啦。你昨晚喝了酒,正好喝粥养养胃,还热着呢,快趁热喝吧。” 方应琢准备的是生滚鱼片粥,味道鲜香浓郁,还在粟水镇的时候,我也曾给方应琢做过这道菜。那时我告诉方应琢,我喜欢咸一点的粥。 “按照你喜欢的口味做的。”方应琢说着,舀起一勺点缀着鱼片的白粥,吹了吹气,然后将勺子慢慢送至我的唇边。 “我没胃口。” 方应琢看着我,眼神里是一种我读不懂的情绪,他说:“不吃饭的话,身体会垮掉的。” “我不是说了吗?我没胃口!” 我的心中突然一股无名火起,方应琢对我做出的事情已经太过荒谬,我根本没有心情陪他在这里玩什么你侬我侬的游戏。 勺子依然停留在我一低头就能碰到的位置,我不耐烦地一挥手,直接连勺带粥滚落在了洁白的床单上,弄脏了一片。 看着眼前的一片狼籍,方应琢像是怔住了,过了半晌,他才慢慢地将脏掉的床单拆卸下来。 “……床单我会叫人去洗,”方应琢垂下眼睫,语气平静地说,“算了,你不想吃就不吃吧。少吃一顿饭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我沉默了许久,只觉得意兴阑珊。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我重新与方应琢对视,尝试着放软语气,跟他商量道:“方应琢,你昨晚不是想和我好好谈谈吗,那我们现在好好谈谈吧。怎么样?” 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在心里设想,如果我和方应琢能够进行一次有效的沟通,说不定方应琢就会改变他的想法,放我离开。 出人意料的是,方应琢却语气漠然地回绝:“可惜,我现在不想了。” 我恨得牙根痒痒,方应琢此人不仅软硬不吃,还犟得像头驴。 他甚至没给我思考第二句话的时间,拿起脏掉的床单准备离开。 这一回,我反应更加迅速,跟他同时到了门口,但凡方应琢打开门,我无论用什么办法都要跟着一起出去。然而,就在我靠近房门的时候,却再一次被一阵电流击中,比上次的强度更大。 第86章 我不禁后退了一步,眼睁睁地看着房门在我眼前关上。 隔着一层门板,方应琢在门外说:“我不建议你继续尝试。” 入夜后,我睡意全无,满脑子都是从昨天到现在发生的事。我又想,如果我消失了太久,应该会有人发现并报警吧?还有我的工作,我努力了那么久才争取来的创合科技的岗位…… 不知想了多久,最后,我无比疲惫地闭上了眼睛。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但凡靠近房门就会被电击,而方应琢又是个讲不通道理的人,事已至此,我能做的似乎只有保存体力,等待事情的转机。 就在我已经准备入睡的时候,方应琢走进了卧室。一个饲养盒被放在床头,方应琢开口:“既然你不想见到我,那就让它陪你玩一会儿吧。” 不久后,有什么东西开始顺着我的胳膊慢慢地向上爬。 细长,冰凉。 竟然是一条黑王蛇。 作者有话说 后面的章节会补充攻视角,揭秘小兔内心世界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49章 想不通,说不清 我不是怕蛇的人,毕竟从小在山里的乡下长大,各种不知名的蛇和虫子实在见过太多,可是在这种情况下,猝不及防地见到一条通体漆黑的蛇,还是让我感到极为震惊。 而且,在此前,我从未把方应琢与蛇这种动物联系到一起过。 借着台灯昏黄柔软的灯光,我看向方应琢,方应琢的皮肤像白瓷一样细腻,那双标准的凤眼眼尾微微上挑,勾出一道雅致且极具韵味的弧度。 他的嘴唇很薄,似笑非笑地扬起来。 像是志怪小说里会在山野间出没的艳鬼。 看着这样的方应琢,我有一瞬间恍惚——无论怎么看,方应琢的五官都无法用可爱来形容,五年前我面对着这样一张脸,又是为什么会把他与小兔子这种可爱的动物联系到一起? “这条蛇是我的宠物,”方应琢向我介绍,“它漂亮吗?” 我低头,再次看向一圈圈缠绕在我手腕上的黑蛇,长度有几十厘米,纯黑色的鳞片在灯下显出一种瑰丽的光泽,它一下下地向我吐着信子,但并没有对我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举动。 平心而论,这的确是一条漂亮的蛇,方应琢把它养得很好——当然,这也让这条蛇看起来更加具备攻击性。 但不管怎么说,养爬宠终究相对小众,方应琢什么时候有这个爱好了? 我说:“以前没看出你喜欢养蛇。” “在国外的时候养过一阵,回国时就把它带回来了。” 我重新看向方应琢,轻轻地叹了口气,“方应琢,你变了很多。” “怎么了?” “你现在……让我有点意外。”我委婉地说。 ……何止是有点意外,简直是要怀疑方应琢是不是变了个人。 方应琢却不以为意,他笑了笑,说:“但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至少,现在你就不会离开我了。” 听到方应琢的话,我微微皱了皱眉。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当初莫名其妙消失去美国的那个人难道不是他吗?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 “不过没关系,”方应琢见我面露疑惑,不仅答非所问,还俯身亲吻了一下我的额头,“现在这样就很好,你还是回到我身边了。” 尽管方应琢的种种亲昵动作极尽温柔,我却不自觉地感受到一阵可怖的寒意。 过了一会儿,方应琢把缠绕在我手臂上的黑王蛇拿开,重新放进饲养盒内。方应琢又说:“秦理,你困了吗?一起睡觉吧。” 我当然不困。此时此刻我所处的环境简直称得上危险,我怎么敢毫无顾虑地高枕而眠。 但我知道,方应琢并没有提出一个问句,他只是在通知我,现在到了该睡觉的时间。如果我不遵守,说不定会有其他意想不到的惩罚。 不过,我转念一想,虽然方应琢现在绝对无法称得上理智,但是他应该还没有丧心病狂到会将我灭口的程度,既然我刚才已经决定好好积攒体力,那么吃好睡好是个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于是,我回答方应琢:“那我先去洗个澡。” 据我观察,浴室是这间屋子唯一没有监控的地方,正好也方便我一个人整理一下头绪。 放在以前,我是个洗澡异常迅速的人,全身上下加起来用不到十分钟,现在的情况大不相同,我还不想那么快回到卧室面对方应琢,只好尽可能地在卧室里拖延时间。好在方应琢准备的洗护用品一应俱全,想想也是,他在粟水镇洗个澡都要用到一大堆瓶瓶罐罐,而那时的我甚至不知道护发精油和身体乳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打开花洒,开始逐一使用方应琢准备的东西,严谨程度不亚于做实验,生怕遗漏了哪个步骤,导致压缩了洗澡时间。我坐在浴缸里,再次环视周围,发现这座浴缸的占地面积甚至超过了我出租房里那张床。 果然,在足够的财富面前,寸土寸金这种说法似乎也不再成立。 经过一番拖延,直到泡到指腹起皱,我才起身披上了浴袍,去吹头发。我看向镜子里的自己,发现我的头发好像又变长了一些。自从正式入职创合科技以后,我便不再继续兼职模特的工作,按理讲也不再需要继续维持这个发型,但平时工作忙,总是想不起来要去理发,一直任由头发长到了现在这个长度。 第87章 我平常只会把头发吹到半干,但今天则吹到了从头顶到发梢全部干透,才放下吹风机。 与此同时,门外适时地响起三声敲门声,像是方应琢已在外面恭候多时,“秦理,你让我等了好久。” 我赶紧用余光扫了一眼洗手台附近的架子,看到一瓶未拆封的身体乳,于是我扯谎道:“我在涂身体乳。” 方应琢好像笑了一下,隔着门板,听得不算很清晰:“那我来帮你涂怎么样?” “不用麻烦!我自己来……” 话音未落,方应琢的手已经搭在了门把手上,他轻轻向下一压,而后推开了门。 糟糕,我怎么偏偏忘记了锁门这回事?! 毕竟我在出租房里一直是独居,从来不必担心有人闯入,自然也不会有洗澡时锁门的习惯。 方应琢走了进来,显而易见,他也看到了那瓶身体乳的包装还依旧完好无损。方应琢没有直接将我戳穿,而是神色自如地拆开包装,对我说:“过来。” 我站在原地,额角处慢慢地滑落一滴冷汗,我硬着头皮说:“方应琢,要不然还是去睡觉吧?其实我本来也不爱涂这种东西……” 然而,方应琢是一头犟驴,这件事我早就知道。 方应琢不发一语,沉默地注视着我,在他的视线之内,我动作迟缓地向前走了两步。 浴袍中间的腰带原本就没有系得太紧,松松垮垮,又因我走这两步彻底松散开了,一件衣服顿时变得与摆设无异。 我索性将摆设彻底脱掉,丢在一边。 更过分的事情都做过,也不差这个了吧? 空气中的潮气依然没有消散,同时还弥漫着一股洗护用品的淡淡清香,方应琢开始进行着手上的动作,同时对我说:“你的皮肤好容易干燥啊,的确应该多涂一点身体乳。” 方应琢的掌心与我的脊背贴合,我感受到膏体在我的后背上被慢慢涂开。 方应琢是个有耐心的人,手法很细致,先是大范围涂开,然后用指腹一点点地揉压、摩擦,让那些乳液充分地被皮肤吸收。 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服务很令人感到舒服。 后背这种地方,神经末梢相对稀疏,就算被人触碰也不会有什么感觉,可是随着方应琢的手换了地方,在不该碰的地方停留,我才发觉自己的气息愈发不稳,一呼一吸开始随着身体渐渐发热而升温,变得好烫。 我忍不住按住方应琢的手,声线也有些颤抖:“喂、方应琢……” …… 我闭上眼睛,尚未理清的思绪彻底像是断了线的珠子,毫无章法地滚落一地,彻底无法找寻。一个想法开始在脑海中盘旋——时至今日,我和方应琢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做这种事,但我们到底算得上什么关系? 我想不通,也说不清。 作者有话说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0章 渴求温暖 那一晚,我和方应琢睡在了同一张床上。 这样的场景难免让我感到有些陌生。 五年前,我们不是没有在一起睡觉的时候,那时是在c市的金鱼酒店。我兜里没什么钱,就算跟方应琢aa,也只住得起稍显廉价的房间。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酒店房间的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玻璃鱼缸,里面有两条颜色鲜红的金鱼。 方应琢侧卧着,伸长了胳膊去关掉床边的台灯,宽松的衣袖从方应琢的手腕滑落至手肘,我看清他的手臂上赫然有一道疤。 长度在十厘米左右,尽管早已愈合,依然能看出当初留下的伤口很深。 然而,在我的记忆里,五年前的方应琢全身上下没有一道疤。我又忽然想起来,昨晚在酒吧的时候,方应琢也是穿着一件长袖上衣。 随着咔嗒一声,台灯被关掉,偌大的卧室被一片浓稠的黑暗包裹,我不禁问方应琢:“你胳膊伤的疤……是怎么回事?” 闻言,我感受到旁边床褥的轻微塌陷,像是方应琢颤抖了一下。 过了半晌,方应琢否认道:“没什么,不小心磕碰的。” 我敏锐地注意到了方应琢的异样,同时,方应琢回避的态度也让我感到更加恼火。 自从我们重逢以后,我对方应琢堪称一无所知,对于他对我做出的这些疯狂举动,也无疑令我更加恨他。可是在看到那道异常刺目的伤疤时,我还是感到一颗心脏被捏得稀巴烂,滋味很不好受。 我起身,重新打开台灯,加重了语气,严肃地对方应琢说:“方应琢,跟我说实话。” 房间猝不及防变得明亮起来,方应琢被骤然亮起的灯光晃了眼睛,他神色躲闪,对我的问题避而不谈,“秦理,我很困了,想睡觉。” 方应琢这些反常举动,几乎可以使我确定,方应琢有问题。他有事情瞒着我,不止一件。 此情此景之下,继续逼问方应琢也许不是一个好办法,还有可能适得其反。 我重重地叹了口气,把灯关掉,不再说什么。 黑暗里,我们两个的枕头挨得很近,方应琢也紧紧地贴着我,浓郁的佛手柑香气中,我还嗅到了自己刚涂好的身体乳的味道,两种气味混合在一起,有一种貌合神离的亲昵。 “秦理,你能抱着我吗?”方应琢忽然轻声问。 这时的方应琢不再像刚才浴室里那样强势,似乎变回了粟水小镇的那个方应琢。 第88章 那时的方应琢也总是用这样的语气说话,总是小心翼翼地试探,总是堂而皇之地越界。 很快,我又觉得我的想法有些可笑。既然有些事情已经改变,五年前注定回不去——我不想再回到那个一无所有的时候,我也没有必要在方应琢身上寻找五年前的影子。 相应的,我没有答应方应琢的请求。我只是冷淡地说:“你对我这么过分,我为什么要抱着你?” “……嗯。”方应琢不再强求,而是慢慢地翻了个身,背对着我,把自己缩进被子里,“你在这里就很好了。” 我在心里冷哼了一声,喂,明明被困在这个屋子里丧失人身自由的人是我才对吧?方应琢为什么要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也许是因为睡前半推半就地被方应琢侍弄过一次,我竟然很快就有了困意,没过多久便睡着了。只不过中途又醒了一次,毫无防备地看见眼皮底下有一颗毛绒绒的脑袋,差点给我吓得滚到地上去。片刻后,我才意识到那是方应琢。 方应琢又变回了与我面对面的姿势,不仅如此,睡着后的方应琢还无意识地向我怀里钻了钻,像一只渴求温暖的小动物。 从方应琢的呼吸声来判断,他睡得并不安稳。我看不见方应琢的表情,但我猜测他或许蹙起了眉。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抬起手,摸了摸方应琢后脑勺的头发,手感依旧十分柔软。如今的方应琢又蓄起了长发,像五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他那样,但我记得方应琢口口声声说过自己不喜欢长发,因为留长发是从小到大母亲对他的要求,我还帮他剪短过。 明明不喜欢,那为什么又留起头发了呢? 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现在的我无从得知。 此外,我还碰到了方应琢后颈处凸起的一节节的骨头,几乎快要到了嶙峋的程度,很硌手。 方应琢像是感受到了我的动作,轻轻地咕哝了一声。 我在心里想,不过是出国留学几年,能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方应琢,你也算是有本事。 第二天一早,当我醒来时,方应琢已经穿戴整齐,换好了一身常服。茶几上多出一个新的餐盘,上面摆放着方应琢准备的早餐。 等我洗漱过后,方应琢叫我过去吃饭。 我看了一眼餐盘,里面的食物种类异常丰富,甚至贴心地分为了中式和西式。直到现在,我已经饿了一天一夜,看到这些还冒着热气的食物,立刻感到一阵更为剧烈的饥饿感。 更何况,我已经决定不再跟自己过不去——方应琢“好心”地为我提供三餐,还不收我餐费,不吃白不吃。 我当即拿起餐具,开始动手。 方应琢大概是怕我饿死,至少准备了三四人的分量,直到我已经吃掉一份鸡扒煎蛋和一个芝士培根贝果,又习惯性地喝掉一杯冰美式,眼前的餐盘依旧琳琅满目,像是个微型早餐摊。 方应琢坐在我对面,从始至终一动未动。 我觉得有点奇怪。如果放在以前,方应琢一人就能把双人份的饭菜吃得干干净净,有时还会意犹未尽地再吃些零食当作加餐,最后皱着眉头告诉我好撑。 我渐渐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向方应琢,有点不太自在地问:“你吃早饭了吗?” “没有。” “这么多东西,我一个人也吃不完,”我对方应琢说,“你也吃点吧,不然多浪费啊。” 方应琢点点头,十分犹豫地拿起勺子,尝了一口离他最近的清汤馄饨。他的进食速度变得很缓慢,相较于从前像是按下了0.5倍速键,每次总要咀嚼很多下,再费力地吞咽下去。 在我的注视之下,方应琢吃了五个小馄饨,而后就放下了勺子,“好像吃饱了。” 无论怎么看,这绝对不是一个成年人一顿饭该有的食量。 “吃这么少?”我狐疑地打量着方应琢,同时在心中腹诽——我喂流浪猫的时候,猫都比方应琢吃得多。 电光石火间,我不禁愣住了,所以方应琢这些年来一直是这样吃饭的吗? 难怪会瘦成这个样子…… 方应琢不再说什么,开始默不作声地收拾眼前的餐盘。几分钟后,方应琢却忽然面色一变,一张脸变得煞白,毫无血色。他站起身,快步走向盥洗室,锁上了门。 我听见里面传来呕吐的声音。 刚才吃的那点东西又被方应琢吐了个干干净净。 作者有话说 是开学季的原因吗,读者宝宝们你们都去哪了(捶胸顿足) 关于一些友友觉得方应琢大变活兔,其实是因为芝麻汤圆外皮破损,正在持续流心,等秦理修补过后又会变成一颗完好的芝麻汤圆兔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1章 当然想和你谈恋爱 早餐过后,方应琢就端着餐盘离开了卧室,房间又变回我一个人。 哦不对,还有一条黑王蛇。 方应琢不在的时候,饲养盒就放在卧室里,变成了由我来短暂地照料这条小宠物。不得不说,一人一蛇面面相觑,还是比我一个人对着墙壁发呆要有趣一点。 蛇这种动物其实不算难养,只需要喂老鼠就能养活,而一周只需要喂一次。那些小鼠被冻在单独的冰箱里,方应琢今早在饲养盒里放入一只,通体漆黑的蛇逐渐凑近,用身躯一圈圈绕住小鼠,再慢慢地将其绞杀,一副奇异又残忍的景象。 第89章 一直以来,我没有过想要养宠物的想法。丁点大的出租屋,人都未必能住明白,别提再加一只需要照料的活物。更何况,我对那些小动物本身谈不上多喜爱,也不需要它们的陪伴,平时看见流浪猫狗喂一喂没问题,如果真让我养一只,恐怕我只会觉得麻烦。一个人才最轻松自在。 我想,退一步来讲,就算真的让我养一只宠物,我的审美还是大众款,会优先选择毛绒绒的小动物,比如我在兔咖看到的那只霜白垂耳兔,而不是足足有一米长的黑王蛇。 蛇已经将小鼠吞吃入腹,我无所事事地发呆到中午,感到愈发焦虑——今天是星期一。我原本应该去上班的。 无故旷工一天或许不会影响什么,那三天呢?五天呢?我不知道方应琢会把我关在这里到什么时候,就算他大发慈悲放我出去,创合科技不炒我鱿鱼才怪。 找工作不难,但找到一份像现在这样心仪的工作却是我努力了很久的结果,如果真的被开除,我又该怎么在这个行业、在这座城市继续立足? 望着房间里纯黑色的窗帘和雪白色的厚地毯,我的一颗心就像大海中的一叶孤舟,摇摇晃晃,最后慢慢地沉了下去。 这一天,方应琢在傍晚的时候回到了卧室。他重新换上那件与我配套的居家服,而后我们一同共进晚餐。 方应琢还是吃不下什么东西,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旁盯着我看。 我一边咀嚼着食物,一边在心里分析——目前来看,方应琢会在上午的时候外出,不知道是去做什么,然后在傍晚回来。他会为我提供早晚两顿饭,而我整日窝在卧室里,几乎不产生任何体力消耗,两顿饭提供的热量刚好不会让人产生饥饿感。 我吃完了一份奶油蘑菇通心粉,随后,方应琢将餐盘收走,离开了屋子。 等方应琢再次回到卧室时,他看了看我的头发,忽然对我说:“秦理,我帮你剪发吧。” 方应琢的话令我产生一种怪异的感觉。无论是方应琢在接吻时恶劣地喂我一口烟,还是此时此刻想要为我剪发的冲动,这些都是五年前我们经历过的事,方应琢却要在角色颠倒的情况下重现,让人感到轻微的恍惚。 在我沉默的时候,方应琢细长的手指从我的发丝间穿过,语气中有些新奇:“以前都不知道你还有点自然卷。” “以前头发那么短,当然看不出来。” 我确实觉得现在的头发有点长了,剪断一部分看起来也许会更加清爽利落。不仅如此,我还看过一种说法表明,理发时人的头皮受到刺激,可以增加大脑的血液供应,还可以刺激大脑中枢、释放让人心情愉悦的化学物质,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很多人会通过更换发型以示自己开启了生活新阶段。 当然,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发型不翻车的前提下。如果头发被剪毁,无疑会带来情绪上的灭顶之灾。 于是,我问方应琢:“你会吗?” “嗯,现在会了。要试试看么?” 我在镜子前面坐下,方应琢则效仿我五年前的做法,在我的脖子上围上颈纸,又问我:“想要什么发型?” “先别剪太短,”我直言道,“怕你剪得太丑。” 方应琢笑了一下:“不会的,你怎么样都很好看。” 头发被打湿后,方应琢手持剪刀,开始从发尾一点一点细致地修剪,他的动作虽然不算娴熟,但是看起来竟然也挺像那么回事。 镜子里的方应琢扎了一个低马尾,乌黑的头发柔顺地垂在一侧肩膀,看着这样的方应琢,我不禁将心里的疑惑问出了口:“方应琢,你不是说过喜欢短发么,为什么不给自己剪?” “没心情打理。” 这可不像是方应琢的做派,他以前从不这样。在我的记忆中,方应琢对自己的头发一向十分在意,无论长短,总要让发型和发质维持在完美的状态。因此,我也总是嘲笑他,深山老林里还放不下一吨重的包袱,没见过这么事儿多的人。 经过方应琢的一番自由发挥,我的头发长度也从下巴到了耳边,眼见方应琢还想继续,我立刻出声制止:“先这样吧。” 方应琢还算听劝,又帮我修了修发稍的形状,完成这次的理发。 不过,我很快就发现,尽管换了个发型,我的心情也并没有变好,那股焦虑依然挥之不去、如影随形。 毕竟眼下人身自由受限,工作前途未卜,面对这么严峻的形势,我做不到继续麻痹自己。 我看了看手上的金属手环,问方应琢:“你要把我关到什么时候?” 算起来,这其实是我被方应琢关在这间卧室的第二天,但我却觉得有两个世纪那么漫长。 这间屋子里除了一些家具以外,没有任何东西,没有书本,没有电子设备,任何一个21世纪的人这样待上两天,都会觉得难以忍受。 不仅如此,更令人感到折磨的事这件事背后的不确定性,被手环电击后的感觉时时刻刻提醒着我,现在我的命运究竟会如何,实际上全凭方应琢的心情。 “还没想过。”方应琢不想回答我的问题,面无表情地说,“不是很想放你走。” 听见这个回答,我皱了皱眉,一瞬间变得面色不虞。 方应琢这种软硬不吃的态度还真是令人烦躁…… “方应琢,你费这么大力气,把我从酒吧弄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我盯着方应琢的眼睛,继续质问他,“想让我陪你睡觉?上||床?当个固定 火包 友?” 第90章 “你就是这么想的?” “那不然呢?”我嗤笑一声,“不会是想和我谈恋爱吧。” 这句话脱口而出时,连我自己也不由得感到震惊——我为什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 方应琢凑近我,抬起手触碰我的脸颊,勾唇笑着说:“我喜欢你,当然想和你谈恋爱。” 随着距离被拉近,我感受到他似有似无的气息。 是啊,方应琢喜欢我,这件事我从五年前就知道。 我一时失语:“可是……” 可是,恋爱好像不该是这样的。 “可是什么?秦理,别再告诉我,你还是对男人不感兴趣,只想和女人交往。”方应琢的手慢慢下移,滑至我的喉结处,他轻轻地戳了戳那里,笑意染上一丝讥讽,“你在酒吧里和她们交换联系方式,约定以后单独出来喝酒,然后呢?她们知道你*不起来、只有被我碰才会有反应吗?” 作者有话说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2章 华美牢笼 方应琢这一番话使我陷入了更加长久的沉默。 尽管他的言辞颇有羞辱之意,我还是没办法否认。 因为他说的没有错。 自从高中时撞破周敦行的丑行之后,我就鲜少产生那方面的感觉。 我自己纾解的频率同样极低,阈值也被无限拉高,有时心血来潮想看点小电影,无论屏幕里的画面进展到什么程度,我始终心如止水,像个修行多年的僧人。 这么多年来,也只有在面对方应琢的时候……那里才会变得正常一点。 无法靠自己获得的 忄夬||感,全部由方应琢慷慨赠予。 这算是我的一个秘密,除我以外,就只有方应琢知道。 方应琢的拇指抵在我的喉结上,慢慢地摩挲着,手法与他抚摸黑王蛇的蛇鳞时一致。 面对方应琢无声的施压,我正对上方应琢的视线,尽量使自己冷静地开口:“方应琢,可是我还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你的做法太自私了。” “也许吧。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真正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做过什么事,你忘了么,当初还是你告诉我,每个人都可以有变坏的权力。”方应琢唇角上扬,更像是皮笑肉不笑,“秦理,你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到首都来,如果你离我远远的,可能再过几十年我真就把你忘了,可惜,一时半会儿还没法忘掉。我就想自私这一回啊。” “你以为我很想来?”我只觉得荒谬,当即反唇相讥,“算我当初在酒吧里说错了话,方应琢,我玩儿不过你。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不该招惹你这种人。你放过我,也放过你自己吧。” “秦理,你自己不觉得这话说的有点晚吗?”方应琢的声音越来越冷,手上的力度逐渐收紧。我感受到自己的脖颈被方应琢的手扼住,呼吸也变得很不顺畅。 方应琢的脸上没有表情,继续说下去:“至于你那份工作,我已经帮你辞掉了。” 如果说刚才的我还能勉强保持情绪稳定,那么此刻的我则彻底被方应琢的这句话激怒,怒气控制了我的大脑,我用一只手扯住方应琢的衣领,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瞪着他,如果目光有实质,那么方应琢大概已经被我生吞活剥。 在以前,我也有很多想揍方应琢一拳的时刻,但没有哪次真正付诸行动,可是这回我简直无法克制心里的怒意,视线瞄准方应琢高挺的鼻梁,另一只手同时干脆利落地挥拳。 然而,变故也在这个时候发生—— 我的身体不小心撞到桌面,桌子微微晃动了一下,原本放在桌子边缘的剃须刀片被震得掉落下来,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接,抓住了锋利的刀片。 剃须刀片是我上午用过的,用完后就随手搁置在了桌子上,去抓它的时候,我好像还没意识到掉下来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只是出于本能做了这个动作,几秒钟之后,我才感觉到一阵清晰尖锐的疼痛蜂拥而至。 方应琢像是被吓到了,扼住我脖颈的那只手立刻松开。 我和方应琢一起低头看向我的手,我们同时看到了不断向外流出的鲜红色的血,顺着我的手指向下淌,正一滴一滴地砸在厚厚的羊毛地毯上面,把纯白的地毯染红了一片。 “秦理……!”方应琢露出惊慌失措的神色,第一时间握住我的手,想要检查我的伤口状况。 伤口有些深,或许需要缝针。 我算是忍痛能力很强的人,手被划破的时候,也只不过是闷哼了一声,但是随着逐渐失血,我感到轻微的头晕,脸色恐怕也不太好看。然而,方应琢的面色还要更加煞白,眼睛也迅速地红了一圈,他对我说:“秦理,我带你去医院。” 过了片刻,我又听见方应琢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握住我的那只手也在抖。 我闭上眼睛,暗自深呼吸了一次,但却感到自己的情绪变得更加混乱,几乎要把我整个人吞没。 其实我很想告诉方应琢,我刚才真的很想不留情面的揍他一拳,可是谁能料到那只手就变成了现在这个血淋淋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看我不爽,存心跟我的手过不去。要么手指被人掰骨折,要么被刀割伤需要去缝针。 怎么就偏偏让我一个人这么命途多舛? 方应琢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大概是在联系医院的人。电话挂断后,方应琢让我跟他走,我朝方应琢晃了晃另一只手上的金属手环,问他:“喂,我还带着这玩意呢,怎么办?” 第91章 但凡我一靠近卧室房门,都会被电击,如果强行离开,我还能有命活吗?对此我必须持怀疑态度。 “……我会暂时开放权限。”方应琢说。 方应琢打开手机上的监测系统,输入一个新的指令,在未来24小时之内,这个金属手环与普通的装饰品无异。而后,方应琢输入密码,打开卧室的房门。 当我从室内窗户向外看的时候,大概可以推测出我所处的地方是深山中的一座别墅,不过,当方应琢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我还是感到了惊异和震撼。 这是一座四层别墅,而我所在的卧室只不过是位于四楼的其中一间屋子。 在卧室待了太久,如今忽然来到更加广阔的空间,甚至让我产生了不太适应的感觉。 我慢慢地环视整座别墅,发现房屋的装修更像十年前的品味——虽然放到现在来看并不过时,但却显得过于严肃庄重。别墅一楼面积极为宽广,像宴会厅,能够容纳十分可观的人数。有几处地方挂着书画作品作为装饰,看笔迹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观赏眼前这一切景象的同时,我尝试为这座别墅估值,但很快便意识到这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 在首都这种地方,这样的住宅显然无法凭借一两代人的努力取得,不知背后究竟有怎样的积累,我旁边的方应琢却对此早已司空见惯。 在乘坐电梯下楼的时候,我问方应琢:“这是你家?” “算是吧。”方应琢简短地回答,“这栋楼是我外婆外公过世时留给我的遗产,大部分时间不住这边。” 我能想到一般人不会在这里居住的理由,无非是太过偏远。当然,也正是这种与世隔绝的环境,才打造出这样一间华美的牢笼,让我完全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逃走。 电梯轿厢在一楼停稳,门向两侧拉开,我们向着别墅正门走去,期间,方应琢一直眉头微皱,脚步也比我更急一些。 对于我手上的伤口,方应琢看起来比我更加焦急,而我还沉浸在可以保外就医的喜悦中,短暂地忽视了这一点皮肉之苦。 作者有话说 今明两天会腹泻式更新——试图创造赶榜奇迹的啵蒸留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3章 诺亚方舟的唯一乘客 时隔数日,我再次坐上了方应琢那辆宾利添越的副驾位置。 空旷的山路上,方应琢默不作声地把车速飙到了110码,行驶了半小时后,我们才进入市区。 经过两个十字路口,车子最终在一栋楼前停稳,眼前的建筑物看起来不像是常见的公立医院,而是一家私立医院。 进门后,没有走常规的取号排队的流程,方应琢直接带我走进一楼其中一个房间里。 方应琢对屋内一位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说:“麻烦你帮他处理一下伤口。” 看方应琢跟那人说话的神色和语气,两个人像是旧相识。不过考虑到还有伤患在场,两人之间并没有攀谈什么,医生让我坐在诊室的椅子上,随后走过来,开始为我仔细地清洗伤口。 这个过程产生的痛感在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可是方应琢似乎不这么认为,他紧贴着我,站在我的身侧,还握住了我没有受伤的那只手。 我能感受到从方应琢掌心里渗出的冷汗。 在医生给我消毒的时候,我侧头看了一眼方应琢,发现他那张本就苍白的脸在诊室惨白灯光的照射下,已经完全不见常人应有的血色。相比起人类,方应琢更像一具没有呼吸的人偶。 我主动开口,问方应琢:“你晕血啊?” “……不。”方应琢摇了摇头。 “那你怎么这么紧张?” 面对我的问题,方应琢的回答意外的很坦诚:“不想看到你受伤。” 我一时失语,不知道该给出怎样的答复。于情于理,我应该恨方应琢,无论方应琢对我的情感是真是假,无法否认的是,自从方应琢再次出现,我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像是被吸进了一个深不可测的漩涡之中,难以挣脱。 过了很久,我才叹了口气,准备跟方应琢算一笔账:“方应琢,这点皮外伤算什么,你不想看见这个,那我的精神损失又该怎么算?” 方应琢开始战略性地装聋作哑,不再说话了。 消毒完毕后,下一个步骤是打麻药,医生取来注射麻醉剂的针管,针尖对准了我的手指,将麻醉剂推了进去。让我没想到的是,打麻药的疼痛超出了我的想象,痛感比刀片划破手指时更甚。 大颗大颗的冷汗顺着额头滚落,我倒吸一口凉气:“嘶……” “这个过程是会有点疼,你还能忍受吧?”医生问我。 “嗯。”我点点头,示意医生继续。 医生先是在我的手指上扎了两针,或许是因为这些剂量还不够,紧接着,手指上更靠近伤口的地方又挨了新的两针,传来一阵更为剧烈的痛感。 好在接下来就可以准备缝合,这时我的手指已经没有知觉,开始变得不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我垂着头,开始看缝合的过程。 方应琢也注视着我的创口,看得比我还要认真,与此同时,我能感受到方应琢的手又在微微颤抖,仿佛正在经历这一切的人是他自己。 就在这时,天空骤然被两道亮白刺目的闪电劈开,亮光映在窗户上,十分骇人。 第92章 我听见窗外传来一阵雷声,地面似乎都被这阵声响震得晃了晃,这还是我在这些天里首次见到雷暴雨天气,难怪刚才出门的时候感到空气闷热得像是喘不过气。 见状,医生随口道:“听说最近有台风登陆,这一周都要持续降雨了。” 震耳的雷声过后,密集的雨珠毫无征兆地落下来,窗外灰蒙蒙一片,天地混沌,像是末世电影的片头。 我不禁开始胡思乱想,在这种时候,下一个剧情应该是什么? 可能是主人公开始了漫长的逃亡吧。 我又想,如果我是主角,我又会想做什么?既然已经是世界末日,那么一定不要做无聊的事,我思索许久,直到一段画面突然浮现在脑海中。 那是在五年前,我骑摩托车载着方应琢在c市兜风,那一晚的我们横冲直撞,肆无忌惮地追赶着潮湿的夜风。那也是我第一次真切地体会到自由的滋味。 天桥桥洞下,方应琢向我献出一个极为用力的拥抱,并且认真地告诉我,他想要去世界尽头。我问他,世界尽头在哪,他说就是在这里。 在我身边。 五年里,我一直避免让自己想起方应琢,好在我的大学生活很充实,足够让我产生很多难忘记忆,然而,就在此时此刻,我想到那辆红色的杜卡迪,想到桥洞下散落在地的喷漆罐,一颗心脏仍旧会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围裹。 让我体会到什么是自由的人是方应琢,亲手将这份自由剥夺的人也是方应琢。 如果世界末日降临,如果的确存在诺亚方舟,如果我能有幸成为船长……我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依然恨着方应琢,但我会邀请他成为唯一的乘客。 “好啦。”缝合结束。医生提醒我,“你在这里稍等一下,还需要打破伤风疫苗。” 伤口一共缝了五针,经过刚才那一番穿针引线,一次性使用垫巾上面沾满了星星点点的血。 打疫苗之前还需要做皮试,整个过程称得上迅速,很快就结束了。 最后,医生为我包扎好,向我交代了一些基本的注意事项,比如伤口不要沾水,以及这段时间要注意清淡饮食。 等到伤口彻底处理完毕,医生说话的语气变得更轻松了些,他也坐下来,靠在椅背上,开始跟方应琢闲聊:“应琢,你回国之后我们还没联系过呢吧?你最近怎么样?” 方应琢说:“一切都好。” “是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医生将方应琢上上下下打量好几次,有点无奈地说,“说真的,你这种情况还是要按时吃药、积极配合治疗,不然……” 吃药? 治疗? 不然会怎样? 方应琢他到底怎么了? 医生话音未落,已经被方应琢截断。方应琢客气地笑了笑:“今天真的太麻烦你了,你先继续忙吧,我们改天再聚。” “喂,我已经下班了好不好……”医生撇撇嘴,放弃了跟方应琢沟通。他的视线又落回我身上,尝试着开启一段新的话题:“诶,我刚才是不是还没自我介绍?我叫孔帆,是应琢的硕士校友。” “我叫秦理。”我对孔帆说,“谢谢你替我处理伤口。” “不用客气,”孔帆好像还想说什么,结果他的手机却在这时震动起来,孔帆只好欲言又止,冲我们摆了摆手,“我这边还有点事,你们两个先走吧,外面雨大,路上注意安全啊。” 我与方应琢离开诊室,还没走出几步路,我就在医院走廊拐角处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我的“前女友”钟歆迪。 钟歆迪见到我和方应琢迎面走来,显然更加震惊。 “秦理?你怎么在这儿?”她先是自然而然地喊了我的名字,而后又生疏地跟方应琢打招呼:“方、方应琢?哈哈,好巧,原来你们两个认识啊……” “手指受伤了,来缝针。”我说,“你呢?” “我来取体检报告。”钟歆迪看了看我手上缠着的纱布,露出有些担忧的神色,片刻后,她又对我说:“哎对了,我最近听小吴说,你请了好久的病假,一直没去上班……你怎么啦?” 小吴是我的同事,跟我一样在创合科技担任研发岗。 ……我请了很久的病假? 钟歆迪的话立刻让我意识到不对劲——先不提我根本没有生病,这段时间我压根没碰到过任何电子设备,怎么请的假? 除非……做这件事的另有其人。 能不着痕迹地策划这一切的人,恐怕只有我旁边的方应琢。 方应琢骗了我。他明明根本没有辞掉我的工作。 作者有话说 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中……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4章 绝路同行(二更) 方应琢始终没有开口讲话,一直沉默地站在一边。 钟歆迪的目光在我们二人之间不断逡巡,最后,她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样,向我开口道:“秦理,我有几句话想单独对你说。” 钟歆迪想要借一步说话,我当然没问题,只是……我看了一眼方应琢,发现他那张冷若冰霜的脸露出一丝难以言喻的表情,就像是白瓷器上的一道裂纹。方应琢看着我,目光很深。 我无法准确地探究其用意,只能靠自己的猜测——既然方应琢知道我在什么大学就读,知道我的宿舍楼宿舍号,对于我的工作单位和职业也一清二楚,那么,想必顺带得知钟歆迪是我“前女友”也不难。 第93章 在那一刻,我大概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如芒在背。 最终,方应琢还是选择了应允。他转过身离开,对我说:“秦理,我在外面等你,顺便抽根烟。” “不许抽烟。”我的态度称得上异常坚决,“方应琢,你这个身体状况,抽烟这种事就别想了。” “一会儿检查你身上有没有烟味。”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方应琢竟然笑了笑,很轻地说了一句:“好啊。” 方应琢去了医院大门外等候,体贴地给我和钟歆迪留出了一个二人空间。 单独面对我的时候,钟歆迪明显要更加放松,她讲话没有兜圈子的习惯,直接开口:“秦理,你和方应琢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说谎是一件很累的事情,更何况我早已没有更多的力气去圆谎,于是我选择实话实说:“五年前。” “那是在……上大学以前?”钟歆迪挑起一侧眉毛,惊讶比方才更甚,“……竟然是这么早。” “你知道我从小在山区里长大,那个时候方应琢来粟水镇拍毕设,借住在我家。” 上大学后,我拥有了许多朋友,有来自本专业的同学,有社团里的同好,还有做模特兼职时认识的业内人士,在首都这种地方,根据六人定律,他们之中有的人听说过方应琢这个名字,但唯独不是从我口中提起。没有人知道我与方应琢究竟有怎样的牵连,没有人知道秦理与方应琢相识。 这是我第一次向别人提及此事,以一种平淡、波澜不惊的口吻。 钟歆迪嘴巴微微张开,像是在心里重新组织措辞,腹稿打了半天,最终化作一个问句:“你们是什么关系?” 我隐约猜到了钟歆迪会这么问。 然而,预判出题是一回事,能够对答如流是另一回事。 我依然只能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 钟歆迪是我为数不多的异性朋友,我在此刻感到了真真切切的困惑,忍不住宣之于口,将问题抛回了我的朋友,希望她为我答疑解惑。我问她:“你觉得我和他像是什么关系?” “他喜欢你,这个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来。你也喜欢他对吧?但你们没有在谈恋爱。”钟歆迪说,“就是这种关系。” “……嗯。”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上次吃饭的时候我告诉过你,我们两家坐在一起吃饭,但最终谈崩了。”钟歆迪说。 我当然记得。因为涉及方应琢,我还问过钟歆迪,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时候我还跟你说,发生的事情和对方的隐私有关,不便于透露,”钟歆迪又继续讲下去,“但是看现在这个情况……我才是那个被蒙在鼓里的人,就不跟你藏着掖着了。” “那天,方应琢的状态一直不太好,我父母也看得出我和他之间实在擦不出火花,尽管他们想让我联姻,但有时候‘感觉’也是一件挺玄妙的事情,所以他们也不准备强扭这颗瓜了。”钟歆迪说,“不过,方应琢的父母对我很满意,就在饭局快要结束的时候,方应琢的父亲提了一杯酒,开始商量订婚的日子,结果方应琢直接站起来摔了杯子,跟他爸直接说,他不会订婚,他是同性恋。他父亲有高血压,一听这话,突然自发性脑出血,当场被120抬走。发生了这种事,大家自然也就不欢而散。” 听完钟歆迪的讲述,我久久无法回神。 怎么会是这样…… 经过这段时间和方应琢相处,我当然也看得出来,方应琢的状况与常人不太一样。 方应琢过分消瘦,有进食障碍,睡眠质量差,偶尔惊慌、心悸,一切症状都表明他患有心理疾病。 我没有想过,现在的方应琢甚至已经主动与家人分道扬镳,将自己放置于一条绝路之上,并且不确定我是否会与他同行。 我的心里实在太乱,只能先简单地对钟歆迪道谢:“谢谢你和我说这些。” “没关系。”钟歆迪抿了抿嘴唇,小声说,“这些事憋在我心里很久,讲出来也舒服一点。” 与钟歆迪分别后,我在医院大门外看到了方应琢。 方应琢撑着一把雨伞,独自站在大雨中。我向方应琢走去,站到了他的伞下。 方应琢见到身边忽然多出来的人,撑伞的手微微倾斜,为我遮挡住更多的雨水。 我却制止住他的动作,扶住伞柄,将雨伞推回原来的位置,同时,我慢慢靠近方应琢,吻住了他柔软的嘴唇。 这一吻来得毫无预兆,方应琢显然没有预料到。毕竟,在方应琢的心中,说不定我已经与钟歆迪再续前缘。方应琢作为承受方,一时之间能做的只有默默地回应着我的动作。 我用没有缠住纱布的那只手扶住方应琢的腰,将这个吻逐渐加深。 方应琢称的是一把伞面宽大的纯黑色雨伞,拿在手里颇有分量,可以容纳三人躲雨,完全撑开时,就像在弥天大雨中凭空打造出了一座安全岛,在此刻被人身吻的情况下,方应琢撑伞的手微微发抖,有水珠落在了我们二人的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方应琢已经气息不稳,眼底像有水光闪过。他对我说:“秦理,我没有抽烟,你检查出来了吗?” “嗯。” 事实上,这一吻我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方应琢不知不觉的时候,我从方应琢的口袋里摸出了那辆宾利添越的车钥匙。 第94章 一套动作神不知鬼不觉,我将车钥匙攥进了自己的手心里,这才松开方应琢。 手上的手环在24小时内不会起作用,从山里的别墅区来到医院,再加上缝针打疫苗、与钟歆迪交谈,除掉这些时间,我大概还剩下20小时。 在这20小时里,即便世界末日降临,我也要先把一些事情搞清楚。 就像方应琢常常对我做的那样,我伸出手捏住方应琢的下颌,冲他笑了一下,露出一颗尖锐的犬齿,“方应琢,你这人很不厚道,瞒了我太多事情。” “但你知道吗?我这人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被欺骗的感觉,”我看着方应琢被雨水打湿的发梢和面庞,继续说,“我们现在找个地方,好好把话说清楚,要不然……” 我一字一顿地低声开口:“我们两个就算玩完了。” 作者有话说 凌晨还更了一章,不要忘记看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5章 玫瑰手铐(三更) 又一道闪电劈下来,从南至北贯穿整个天际,将整片夜空照亮,将方应琢面庞照得更加惨白,与此同时,也令他他脸上的惊慌与无措无处闪躲。 方应琢大概不会想到,只不过是转瞬之间,被钳制的那个人就变成了他自己。 我猜测,也许是我最后说的那句话让方应琢感到威胁,方应琢咽了咽喉咙,轻声说:“好。” “秦理,你的手……”这时,方应琢再次出声,“医生说过不可以沾水的。”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刚才不小心淋到了雨,再加上无意识地握力攥拳,纱布上又微微渗出了血。 “哦,无所谓。”我浑不在意地笑笑,“方应琢,你觉得我还会顾得上这个?” 车钥匙在手指尖转了一圈,我按下解锁键,干脆利落地拉开车门,自己坐在了驾驶位,冲方应琢一扬下巴,“上车。” 再怎么说,我以前有过两只手骨折的经历,那会儿还不是要靠自己一个人生活,什么苦都吃过,如今用单手做这些事情,简直称得上轻轻松松。 方应琢在副驾驶位上坐好,终于意识到此刻局势颠倒,乖顺地系好了安全带。 尽管我心里清楚,眼下对我有利的局面具有时效性,不过,20个小时已经足够多,我相信我可以找到想要的答案。 经过一小时高强度的降水,地面积水已经很深,宾利添越平稳地行驶出去,轮胎压过的地方溅起很高的水花。 方应琢担忧地看着方向盘上我那只受伤的手,同时问我:“我们去哪?” 早在几分钟前,我思索过这个问题。如果说有什么地方能让我心静一点,并且还足够安全,思来想去,只有我的出租房能够担此重任。 我用余光瞥了方应琢一眼,冷哼一声:“少打听。” 黑心肝的小兔子,当初一言不合把我绑回郊区别墅的时候,我还在车上昏迷不省人事呢,连问出这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虽然不能完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能让方应琢吃瘪一次,也算得上是意外收获。 “……哦。好吧。”方应琢既来之则安之,接受现状的态度十分坦然,他笑了笑说,“你带我去哪我都会很开心的。” 眼前的红灯转绿,我不想搭理方应琢的甜言蜜语,他这人总爱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实际上拆开来看,每个偏旁部首、每个标点符号都恨不得渗出致命的毒液。 我一脚踩下油门,碳灰色的宾利添越汇入车流之中,像一条游向海洋的鲸鲨。 相较于首都平时总是拥堵不堪的道路,雷暴雨天气的出行人数减少,我甚至没有等几个红灯,一路顺畅地开到了自己住的小区。 这座小区没有设置车库和停车位,但凡是有私家车的住户,车子都在小区大门口的空地上乱停一通,毫无秩序可言。 现在这个时间点,那块空地早没了可以停车的位置,更何况是宾利添越这种本就体型庞大的suv。 我在附近兜兜转转绕了好几圈,终于在一条马路上找到了一个停车位。下车后,我带着方应琢走进了单元楼里。 方应琢自然而然地走到了左侧的第二个电梯前。 我不免觉得有点奇怪。 我住的这栋楼一共设有四个直梯,其中右侧的两个可以抵达任意楼层,左侧的第一个电梯只在单数楼层停留,第二个电梯则相反,只停靠双数层。 我住10楼,通常情况下,我都是乘坐只停靠双数层的电梯,一来速度更快,二来搭乘电梯的人数会减少一半,不会出现每层都停一下的情况。 但是,在没有进入电梯轿厢内部的情况下,人们无法看到这座电梯的经停楼层。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方应琢的举动才显得反常。 我默不作声的观察了方应琢一会儿,然后才按下自己所在的楼层。此时此刻,我无比庆幸这间房子的住户门安装了智能门锁,即便现在身无长物,只需要凭借指纹就可以进家门。 一进家门,我便感到自己被一股熟悉的气息包裹,整个人也忍不住放松了下来,方应琢紧随其后走进了屋子里。我让方应琢坐在单人沙发上,随后,我想出了一个惩治方应琢的办法。 我从柜子里取出一个金属材质的手铐。咔嗒一声,手铐打开,我将其中一端铐在方应琢的手腕上,另一端则链住了沙发扶手。 第95章 至于这个手铐的来头……其实是玫瑰秘闻这款游戏的五周年周边礼盒的隐藏款,铐体部分还可以摸到凸起的玫瑰花纹。 我觉得这东西多少显得有点不正经,自从收到以后就一直放在柜子里,本以为永远没有再拿出来的机会,没想到这就派上了用场。 方应琢全程没有任何反抗,他的唇边有一抹笑意,视线落在铐体的那朵玫瑰上,轻飘飘的语气透着难以掩藏的兴奋和期待:“秦理,要一直这样关着我吗?” “当然不。”我说。 “为什么不?” “我可没有你那些乱七八糟的爱好,”我啧了一声,伸手轻轻地拍了拍方应琢的脸颊,“而且……方应琢,我为什么要奖励你?” 方应琢看起来有点遗憾。过了半晌,方应琢才慢慢地问我:“那我要做什么你才会奖励我?”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一会儿乖乖回答我的问题,”我告诉方应琢,“我再好好考虑一下。” 方应琢认真地想了很久,像一个被老师训斥过后依旧不开窍的学生,再次流露出困惑的神色。 他的眉眼闪动一下,不太确定地问道:“秦理,如果听到不满意的回答怎么办呢?” “你会觉得我是一个很糟糕很差劲的人吗?”方应琢执着地问我,“你会讨厌我吗?” 方应琢一连抛出了三个问题,让我愣在了原地。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眉头紧锁,叹气道:“方应琢,为什么要这样想自己啊。”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但有的时候我又控制不住自己不那样做……”方应琢像是陷入了痛苦的情绪中,眉间蹙起的褶皱越来越深,讲话语速也越来越快,“秦理,我甚至宁愿你恨我,也不想你忘记我、离开我。” 五年前,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过,我讨厌方应琢。 因为他展现在外人面前的样子总是太过完美,我站在他身边,又土又穷酸,不仅如此,我还高考落榜、只有高中文凭。我总是会被他衬得一无是处,像丑小鸭遇见白天鹅。 但我从来没有细究过,那种情绪到底是不是纯粹的厌恶。 我羡慕他,暗暗学习他为人处事的方法,想成为跟他一样可以被别人喜爱的人,也会因为感受过方应琢的偏爱而沾沾自喜。 我肆无忌惮地享受着方应琢的喜欢,那种时刻会令我误以为自己是个幸运的、被命运眷顾的人。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我看见过方应琢的伤口,也曾坦诚地将自己的软肋暴露于人前,或许痛苦与痛苦也可以彼此连接,伤疤覆盖伤疤,再一同生长出崭新的血肉。 也许……我并不讨厌方应琢。 “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来没有。你是最可爱的小兔子。”我对方应琢说,“你现在只是生病了,这是很常见的事。” 这种肉麻的话会从我嘴里说出来,简直难以置信。况且……方应琢这人到底哪里跟可爱这两个字沾边了?我顿时又觉得一阵恶寒,痛骂自己实在太过心软。 可是现在方应琢的情绪明显不太稳定,我就当尽到一个主人应该履行的任务,姑且安抚一下小宠物吧。 今天跟人吵了架,又受伤失了血,还开车跑了挺长一段路,无论哪件事都很耗费体力,尽管已经吃过晚饭,我现在又不可避免地感到了饥饿。 于是,我试图向方应琢挑起一个更加轻松的话题:“方应琢,你饿不饿?要不然先吃点东西好不好?” 方应琢先是说了“不饿”,但很快他又意识到,也许秦理不会喜欢一个厌食的方应琢,他当即又改口说:“……好像有一点点饿吧。” 我喉头微动,感到嗓子发干发涩,有些说不出话来。 “我去做饭,如果想吃就吃一点,不想吃的话也没关系。”我说。 我转身走进厨房,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心脏传来一阵闷闷的钝痛,鼻子也微微发酸。在这种时候,我蓦然回想起刚被方应琢关在别墅卧室的第一天。我没有喝掉白粥的胃口,方应琢对我说:“不吃饭的话,身体会垮掉的。” 当时我看不懂方应琢眼神里的复杂情绪,现在我懂了,我才明白,原来食欲也可以与爱意结合。曾经还在粟水小镇的方应琢,哪怕是吃一块廉价蛋糕也会感到开心,笑得眉毛和眼睛都弯起来,像是中了特等奖彩票。 可是现在的方应琢却不能乐呵呵地吃完一整块他喜欢的蛋糕了。 作者有话说 晚上还会有一章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6章 小兔子朋友(四更) 说是去做饭,但家里的冰箱根本没有可用的食材,现在这个时间太晚,商店和超市早就已经关门,没有办法去采购新的物资,我翻箱倒柜,只找出了一点速食——两包方便面。不管怎么说,还算是有能吃的东西。 我从厨房的柜子里取出煮面的锅,把两个面饼都放了进去。方便面这种东西煮熟得很快,几分钟后,我又将一锅面分别盛入两个碗里,倒入调料。 做完这些,我看着眼前的两只碗,尽管热气腾腾,香味飘飘,我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在往常,我还会加点自己喜欢的菜和丸子一起煮,再敲入一个溏心蛋,加根火腿肠,色香味俱全,堪称泡面界的顶配版,然而现在那些辅料都没有,就显得有点普普通通了。不过把肚子填个七八分饱还是够用的。 第96章 我将两碗面端走,搁在客厅的茶几上,又取出两双筷子,其中一双递给方应琢。 我开口道:“你尝尝。” 说完,我又觉得自己这话有点多余。在粟水镇的时候,我常常亲自下厨,或是带方应琢下馆子,尝试我们省的特色菜,每次上菜之后,我就会习惯性地对方应琢说“你尝尝”。 但是平平无奇的方便面有什么可尝的,别人又不是不知道什么味儿…… 方应琢接过筷子,夹起面条,等到放凉后才塞进嘴里,他咀嚼的速度还是很慢,看得出进食于他而言只不过是一件维持必要生命体征的手段,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发自内心地喜欢吃饭,为吃到喜欢的东西感到开心。 “很好吃。”方应琢说。 我的吃饭速度很快,更何况一份方便面的量本就不多,几口就吃完了,我放下筷子的时候,方应琢吃了小半碗面,相比起上回见他吃了五个小馄饨,已经算是不错的进步。 见此情景,我表扬他:“真棒。” “……怎么像哄小朋友一样。”方应琢不太好意思地说。 方应琢脸皮薄,我甚至没逗他,他的脸就浅浅泛起一层红。 以前我也对方应琢说过这种话。那时方应琢就会说,你才18岁,本来也可以是小朋友,不过现在我们两人二十好几,岁数加起来年过半百,再怎么四舍五入,在年龄上也绝不属于小朋友的范畴。 思考片刻后,我煞有其事地说:“你是小兔子朋友,简称小朋友。” 小兔子朋友点了点头。 果然,方应琢还是在我的地盘比较乖。对此我十分满意。 我顺手拿过方应琢面前的碗,把剩下的半碗面吃光。 按照打一棍子给颗甜枣的形式逻辑,现在我已经给了甜枣,理应开始对方应琢实行严肃的刑讯逼供。偏偏在这个时候,我注意到方应琢的手腕被坚硬的手铐磨得发红,尤其是尺骨茎突的部分尤为明显。 他皮肤白,有任何痕迹都会很明显。 想了想,我又将方应琢手上的手铐给摘掉了。 同时,我又在心里痛骂自己,秦理啊秦理,你自己手上的手环可还没摘下来呢,你可真是以德报怨、优待俘虏,这简直是现身说法演绎了农夫与蛇的经典故事,你被蛇咬纯属活该。 不过随着手铐被摘掉,方应琢露出失望的表情,似乎希望被铐住的时间可以更久一点。 方应琢恢复了自由,在沙发上换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坐好。他反客为主,礼貌地向我询问:“我可以在这间屋子里转转吗?” 我并不介意:“随你。” 反正这间出租屋不过是巴掌大的一块地方,占地面积还没有方应琢给我提供的那间卧室宽广。 方应琢站起身来,向我的办公桌走去。 当初签下租房合同时,房东虽说屋子自带软装,可以直接拎包入住,但是原本那张桌子莫名其妙断了条腿,我又自己去宜家重新买了张款式简单的办公桌,用螺丝刀组装好,还自己做了个小柜子当作书架。 方应琢像是对这个小柜子上面放置的东西感到好奇,凑近了去观察,发现在最顶层放着一本《李太白全集》,还有一台相机。 “还记得吗,这相机是你当初留下的,”我对方应琢说,“当时我从粟水把它拿到首都来,一直想着如果再遇见你就把它还你,如今正好可以物归原主。” “不用还,这是我当初最喜欢也最常用的相机。把它留下的时候,就是想要送给你的。”提起这台相机时,方应琢的语气中有些感慨,他从柜子上将它取下,握在手里,熟练地找到开机键,自然也看到了里面唯一一张照片。 方应琢说:“秦理,其实你很有摄影的天赋。” 我笑了笑:“师父领进门嘛。” 如果我没有认识方应琢,或许直到现在我也没有碰过相机、对摄影一无所知,又或许根本不会去选择兼职做模特。 “但是……我已经很久没有拿起过相机了。” “为什么?” “现在有的时候会不受控制地手抖。”方应琢简短地向我解释,“药物副作用。” 即便我大致猜到了方应琢现在的状况,然而在听到方应琢亲口说出来时,我的呼吸还是滞了一瞬。 因为我再清楚不过,摄影于方应琢而言有怎样的意义。 方应琢从小在家教森严的家庭中长大成人,一直被迫按照他人的眼光与标准行事,而摄影是方应琢发现的他真正喜欢的第一件事。在方应琢的眼中,镜头里的世界比现实的世界更具趣味,我也清楚地记得,方应琢向我讲过他的未来规划,他不愿像母亲要求的那样,去电视台里当记者或主持人,而是想作为导演,拍摄一部属于自己的纪录片。 没有人能想到,五年后的秦理已经是一个业务能力娴熟的模特,方应琢却鲜少再举起相机。 “再试试吧。”我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向方应琢提议,“就拍我,怎么样?我来当你的模特。” 方应琢一时间恍了神,迟疑片刻后,开始调节相机的拍照参数,“……好。” 方应琢慢慢地调整焦距,对焦,时隔数年,我再一次被方应琢的镜头注视,竟久违地感到了一丝紧张,就像我第一次被方应琢拍摄时那样。那时的我肢体僵硬,面无表情,全靠方应琢一点一点地耐心引导。 第97章 此时此刻,我听见方应琢说:“秦理,再笑笑吧。” 随着唇角上扬的那一刻,我听见了快门被按下的咔嚓一声。 这台相机多出了一张新的照片,与那张神女扮相的方应琢挨在一起。 我凑过去看成片,然后夸赞道:“这不是拍得很好吗?” 即便方应琢与摄影这件事本身存在过生疏的时刻,但是按快门这件事或许已经融进了方应琢的生命里,变成了方应琢的一部分,只要他再次举起相机,他就还是那位我心中的大摄影师。 照片是居家轻松的风格,照片中的主角穿着一件款式简单的纯白色t恤,正在举起玻璃杯喝水,同时抬眼看向摄影师,唇边有一抹自然的笑意。 在与各路品牌方进行合作拍摄时,他们给我的定位一直是偏向于冷峻的形象,因此,成片里的我鲜少有露出笑容的时刻。 这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看向一个人的眼神会变得这么温柔。 “不是我拍得好,”方应琢说,“是因为模特很帅气很好看。” 方应琢只拍了这一张照片,而后就放下相机,将它重新放回到柜子上。 过了许久,方应琢才问我:“秦理,这一切是真的吗?会不会在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这些东西都不见了,你也不见了……” “当然都是真的。”我的语气笃定,“你随时可以确认。” 方应琢越靠越近,用手臂环住了我的脖颈,独属于方应琢的气息萦绕在我的鼻尖。 我听见方应琢再次开口:“那我可不可以亲你一下?” 还未等我回答,方应琢的嘴唇已经不由分说地贴上来。我慢慢地闭上眼睛,同样用两只手抱住方应琢,与他接吻。 作者有话说 妈生可爱兔返场,甜一下(秦理,你是不是忘记了还要刑讯逼供来着……) 今天写了快一万字,更了好多章!请饱饱们用评论砸死我吧拜托了! 第57章 无处遁形 四片唇瓣分开,我看着方应琢的眼睛,对他说:“方应琢,亲都亲了,接下来不能再跟我说谎,也不许总是逃避问题。” 方应琢见我语气严肃,听话地点了点头,浓密细长的睫毛安静的垂下来。每当方应琢露出这样的表情,整个人就会显得十分无辜乖巧。哪怕现在的我心里一清二楚,方应琢本质上绝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这么无害。我同样很清楚的一点是,对于方应琢,我总是无法做到真正拒绝,总是一次次地忍耐,一次次地心软。五年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方应琢像是陷入到回忆之中,眉头微微皱起,开口道:“我……我不知道该从哪里说。” 我耐心地回答他:“没关系,你想从哪里说起都可以。” “不然还是我问你答吧,”我问方应琢,“五年前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地就消失了?” 方应琢眼底划过一丝诧异,眉头蹙得更紧,然后他重复了一遍我的问题:“……我一声不吭地消失?” “是啊,你不记得了吗?”我开始回忆那一天,“我们原本被锁在金缦会所的储物室里,没想到发生了火灾,怎么也打不开房门,我当时昏了过去,获救之后再睁开眼睛,你就没影儿了。” “不、不可能……”方应琢立刻出声反驳,他用手触碰我的面庞,掌心贴着我的脸颊,睫毛与指尖同时微颤,“明明是我看着你走掉的……” 方应琢继续说:“我们在同一间病房里醒来,还见到了我的妈妈,她让你离开,你对她说‘我本来也不喜欢男的’,然后你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看着眼前的方应琢,神色变得愈发凝重。 方应琢坚定地认为先离开的人是我,他的记忆已经变得混淆,或许就是出于生病的缘故。我的两条眉毛几乎要拧到一处,而后,我将自己的手覆盖在方应琢的手上,沉声对他说:“方应琢,你记错了,不是这样的。” “我从来没有主动离开你,也从来没有把你丢下。”我说。 不管我们以前经历过什么事,这句话都是实话。我问心无愧。 如果方应琢在这几年里一直把他错误的记忆当作现实,我似乎也可以理解方应琢对我的“恨意”了。 ……也难怪他最常对我说的话是“别离开我”和“不要走”。 在小兔子心里,我是个抛弃宠物的主人。 方应琢误以为自己是真正被抛弃的那个人,于是选择把我紧紧地拴在他身边。而我却不明所以,误打误撞地卷入了这一场相互纠缠拉扯的游戏。 “我记错了?”闻言,方应琢的瞳孔微微放大,眼底闪过一抹错愕神色,“怎么可能?” 方应琢的手慢慢从我脸侧滑落,无力地垂在身侧,他跌坐在椅子上,又用两只手捂住自己的脸,“我真的记错了吗……?” 他曾经那么挺拔的脊背在此时慢慢地弓起来,整个人蜷缩着,看起来异常无助。 “我的头好痛……”方应琢的声音微微沙哑,语气挣扎、犹疑,却有带着显而易见的期冀,“秦理,不会对我说谎,对吗?” 我又听见方应琢这样说。 “嗯,我没有对你说谎。”我走上前去,将方应琢轻轻地揽进怀里,让他的头抵着我的胸膛。 这个姿势或许可以让方应琢清楚地听见我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沉稳,有力。 第98章 “身体不舒服的话,那就先不想了好不好?”我像哄孩子似的问。 不出我所料,方应琢被心脏跳动的声音安抚,他先是习惯性地对我说了“对不起”,闭上眼睛,慢慢地开口:“我需要一点时间。” 不知过去多久,就在我以为方应琢已经就着这个姿势睡着的时候,忽然又听见方应琢说:“秦理,我好像想起来了一点……金缦会所那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人接走,我不知道你在哪,怎么都找不到你……对不起,是我记错了……” 方应琢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做过mect之后,我就忘记了很多事情。有些被我彻底忘掉,有些能慢慢想起来,有些记忆是错乱的,跟现实发生过的情况不一样。我一共做过6次mect,记忆力变得很差劲,有时候会控制不住地手抖,甚至在某次疗程之后,我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这样吗。”我的心脏蓦地抽痛了一下,不自觉地将怀里的方应琢揽得更紧了些。 mect,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疾病治疗方法,主要用于治疗一些严重的、对药物治疗反应不佳的精神疾病,如重度抑郁、精神分裂、双相情感障碍。 这是方应琢第一次对我坦诚他五年间的经历,尽管是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像一记重锤,狠狠地凿在我心上,心脏像是豁开了一个无法愈合的口子,向外汩汩淌血,鲜血淋漓。 我鼻头发酸,眼眶也一点一点变红。 我想了许久,终于认真地对方应琢给出我的承诺:“方应琢,我不是说过么,你只是生病了,这是很常见的事,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健健康康?没关系,我记性好,你记不住的东西我帮你记,你想不起来的事情我就陪你慢慢想,就算你忘记我……” “秦理,你怎么哭啦?好像这还是第一次见你哭呢……”方应琢轻声说着,抬起手,擦掉我的眼泪,“你看,我这不是没有忘记你吗?如果不是因为想着还要见到你,也没有办法熬过这么多次电击。” 缓了很久,我依然无法做到情绪完全平复,只能忍耐着哽咽道:“就算你忘记我,我们也会再次遇到,就当我们又重新恋爱了一次。” 说完这句话,我才意识到自己使用了“恋爱”这个字眼,但我却并没有因此感到震惊。 我的确没有办法再自欺欺人——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中,唯独与眼前的方应琢经历过太多不可替代的事,他像是刻在我身上的一道疤,无论方应琢会不会忘记我,十八岁那年在粟水镇遇见方应琢以后,我就没有办法忘记方应琢了。 “那我一定会重新对你心动,秦理,你一直都是很好很好的,”方应琢说,“从我第一次见你那天,就知道你有多好。” 方应琢深呼吸了一次,指向我手上的金属手环,告诉我:“这个手环的密码是六位数,就是那一天的日期。” 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对数字和日期更加敏感,于是,我立刻脱口而出:“2019年8月24日,所以是190824?” 方应琢摇了摇头,拿出手机,点开同步监测手环的软件,输入161211,手环同时被打开,从我的手腕上脱落,掉在了地板上。 2016年12月11日? 我一瞬间睁大眼睛,难掩惊讶神色。 那明明是……我与非北开始通信的日子。更准确来说,“2016.12.11”是我在写寄给非北的第一封信时,在最末端留下的落款日期。 那一年我刚上高一。 方应琢拉住我的手,从椅子上起身,“秦理,我不想再对你隐瞒什么,就像你说的,放过我自己。无论你能不能接受……但你应该拥有知情的权利。” 方应琢拉着我向外走,到了走廊里。 我心里隐隐产生了某种预感,潘多拉魔盒即将开启。 隔壁住户的房门前,他在智能门锁的触摸屏上同样输入了161211,房门打开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与我那间出租房布局相同的屋子,室内很暗,厚重的黑色窗帘与那间别墅的卧室相同,打造出一个封闭的与世隔绝的空间,像一座孤岛。 方应琢打开灯,让这间屋子的一切无处遁形。 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照片墙。 位于照片墙顶端的那张照片我有印象,是在c市的相机店,店员为我和方应琢拍摄的一张合影,也是我和方应琢唯一一张合照。 其余的照片,则全部是我的单人照。 篮球赛,马拉松,毕业典礼,兼职模特时的每一张样片……甚至还有我与钟歆迪“约会”时的照片,图片把另一人裁掉,只留下坐在咖啡桌前托腮的我,唇边挂着一抹漫不经心的笑。 这些照片记录了我出现在公众场合那些大大小小的时刻,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身处于漩涡中心的我牢牢围困。 原来我早就逃不掉了。 但我竟然丝毫没有惧怕,心脏反而跳动得愈发快速,我转移视线,看向另一面墙壁,感到更加震惊。 那一面墙上,整整齐齐地贴满了我与非北的信,他寄给我的56封是复印件,我寄给他的54封是原稿。 纸上的文字密密麻麻,刺得我双眼发痛。 这两面墙上粘贴的一切,一共覆盖了我的八年。 房间角落的桌子上,放着两本合上的日记,都是很厚的本子,看得出使用者记录了很久。 方应琢走过去,拿起日记本,将两本日记递到我手里,像是原封不动地奉上了自己的一颗心。 第99章 “我以前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也幸好坚持写了很多东西,让我翻看以前的日记的时候才能想起来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可是有的时候我也会觉得那些文字很陌生,有的回忆也让我很痛苦,我好像也不认识我自己了。”方应琢说,“秦理,如果你还愿意了解我的话,就打开看看吧。” 作者有话说 终于写到这里了,痛痛的,下一章开启小兔视角哦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3! 第58章 璞玉,顽石 我的名字是父母一同为我取的。 如果说每个名字都蕴藏了一份取名者的期待,那么不难看出,我的父母拥有控制狂的本性,在我出生前便已初见端倪。 我随父亲姓方,双字应琢,很多人夸过我的名字好听,方应琢——合乎声律,释义文雅,确实像是个好名字,但我却非常讨厌它——从我理解了它的含义那一刻开始。 在他们眼中,我是一块尚未雕琢的璞玉,需要由他们亲手打造,才能发挥出最大价值。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也许我只是一块顽石。 从小到大,父母没有对我说过什么重话,因为在他们长期的不着痕迹的打压与规训之下,我的确是一个听话又懂事的儿子。 起初,母亲怀孕时想生一个女儿,最好是结合了他们夫妻二人容貌上的所有优点、容貌美丽得如母亲一样可以做大明星的女儿,可惜事与愿违,她生了个儿子。不过,她很快就发现,我长得很像她。任谁都能一眼看出,我与她是血缘意义上的母子关系。 于是,在童年时期,母亲告诉我:“应琢,你尝试一下把头发蓄起来吧,这样看起来会更漂亮。” 她说什么,我便做什么,所以我照做了。 尽管我不知道“漂亮”究竟有什么实际作用。 尽管我发现相较于其他男生的短发,长发有诸多不便,而且在夏天真的很热。 开始上学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家庭究竟有多么怪异。原来其他父母不会在家中安装监控,原来那些小孩可以自由地选择娱乐活动,原来我只是表面上看起来举止得体、成绩优异,实际上我才是那个彻头彻尾的异类。甚至,就连尽情品尝喜欢的零食这种小事,于我而言都是一种奢望。 我也曾向父母表达过我的困惑与不满,长长的餐桌旁,那两人的神色却愈来愈凝重,自那之后,他们开始更加严格地限制我的交友。 “不能让你被别人带坏了。”他们这样说。 我身边相识的那些人,能被称作普通朋友的人已经非常少,挚友则只有裴朔一个。我们的友情是父辈友情的延续,也正是因为如此,唯独在我同裴朔来往时,父母不会多说什么。 时至今日,我都发自内心地认为,能认识裴朔是件幸运的事。裴朔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裴朔看得出我在家中倍感压抑,常常邀请我去他家做客。裴朔拥有所有人都会感到羡慕的家庭关系,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他的性格十分开朗随和,可以毫无保留地向他人散发善意于热意,而我显得就要寡言许多。 升入中学后,裴朔与同校的一位女生交往,我也频繁地收到来自别人的告白,也是在那时,我产生了新的困惑。青春期懵懂的恋爱在校园中很常见,而我对身边那些女孩没有任何感觉——我能够欣赏她们的优点,也会承认她们或漂亮或可爱,但是仅限于此,我不会设想与她们之间的任何人展开恋爱关系,相反,在我偶尔看到一些男生时,才会有些不一样的感觉。 在信息并不闭塞的时代,我当然知道这种情况的学名叫什么,不过,这种困惑并未持续太久——虽然我发现自己对同性更感兴趣一点,但是没有具体喜欢的人。 我没有对其他人讲过这件事。 高中某次月考结束后,学校提前放学,这是我在每个月里最期待的日子,因为可以名正言顺地逃学旷课,短暂地从牢笼里透气喘息。那天,裴朔向我提议,要不要去街里随便逛逛,他最近听说了一个集市,里面会卖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很多人觉得蛮有意思。 就这样,我和裴朔坐了二十五站公交抵达目的地,那是一条很长的步行街,盛夏的傍晚依然天色明亮,阳光慷慨地倾泻而下,皮肤被晒得微微发烫。 快要走到街道尽头的时候,我无意中瞥见其中一个摊位,桌子上摆满了不同型号的二手相机,老板是个中年男人,留着微长的卷发,胡子拉碴,头戴一顶墨绿色的渔夫帽。裴朔敏锐地注意到我的视线停留,于是主动问我:“要不要过去看看?” 反正没有什么别的事,我点点头:“好。” 老板向我和裴朔介绍,这些相机都是他的藏品,摆摊不图赚钱,纯粹只为消磨时间,如果我们有感兴趣的机型,可以随意试用。那时的我还完全不懂相机和摄影,看不出什么头绪,但我的注意力却完全被眼前这些机器吸引。见我流露出一点好奇,老板便更加热情地介绍,我只好坦诚地对他讲,我是新手,不了解这些。 见状,老板挑选了一款他认为对新手很友好的相机,他对我说,二十年前他第一次玩摄影,使用的就是这一台,如今在市面上已绝版,二手价被炒得很高。 老板开始给我讲解机身上各个按键的功能,以及如何调节光圈和焦距,弄懂这些简单的操作之后,我又试拍了几张。放在很久以后来看,那几张照片拍得很业余,取景平平无奇,再普通不过的街景,构图也并没有任何精妙之处,但是,也正是这几张略显粗糙与质朴的照片,开始让我第一次发觉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第100章 无论是裴朔还是摊位老板,都对我表示出了鼓励和夸赞,仿佛我已经是个技术高超的大摄影师,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向老板询问这台相机的价格,准备将它买下。 老板却摆了摆手说:“既然你和这台相机有缘分,就送给你啦。” 我一听,自然是立刻拒绝:“不行。哪有这么做生意的?” 最后,我执意给老板付了钱,老板则将他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我,让我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继续请教他。拥有第一位老师之后,我的摄影技术进步很快,与此同时,我在社交平台上注册了自己的账号,渐渐积累了一些粉丝。再后来,我添置了更多新的相机和镜头。 我没有就读于国际高中,也没有选择去国外读本科的道路,而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参加国内的高考,对于这一点,我父母并未阻止,毕竟在他们眼中,就算我高考失利,依然可以申请国外大学读海本,同理,在他们眼中,没有考入top2就会被干脆利落地划入高考失利的范畴。 很遗憾,在2016年的6月末,高考成绩出分后,父母的脸色阴沉了一段时间,尽管录取我的那所学校称得上名头响亮,但他们认为还差了一截,令他们颜面无光。不过,裴朔与我一起被同校同专业录取,再怎么说,他也是与我一起长大的发小,父母认为我们二人在大学中依然可以互相照应,没有强硬地将我送出国。 在刚进入大学的那段时间里,我度过了一段相对快乐的日子,然而,变故往往在人放松警惕的时候发生。没有人能料到,裴朔会毫无征兆地确诊胶质瘤,发现时已经是四级,不仅如此,医生说胶质瘤的位置不好,没有办法进行手术。 那一年我和裴朔都是18岁,我们明明那么期待未来的生活,我们还有好多事情想去做,那些幻想就像刚刚挤在蛋糕胚上的奶油,还没有被抹开,一整块蛋糕就突然摔在了地上,变成了一滩烂泥。 被提前宣告命运结果后,裴朔由重症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在我去看望裴朔的时候,躺在病床上的他握住我的手,他用力地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对我说:“应琢,以后我就不在了,我有点担心你……你这么温柔的性格,很容易受伤的……但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用力地活,用力地去爱、去记录,替我好好再看看这个世界。” 我垂眼看着裴朔干枯瘦弱的手指,悲哀地发现,除了点头答应裴朔的请求之外,我竟然再也没有任何能做的事。 “对了,还有另一件事……”裴朔咳嗽了几声,然后告诉我,“我前不久参加过一个给山区高中生写信的活动,目前只寄出去过一封信,应琢,你能不能帮帮我,继续把信写下去……” “好,我答应你。” 我不忍心再去看病床上裴朔痛苦的模样,闭上了眼睛。有两行冰凉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下来。 一个月后,裴朔去世。 一个年轻的生命终结在了他刚刚准备大展拳脚探索世界的时刻。 在整理裴朔的遗物时,我发现了他之前提过的信件。一封来信,一封回信,静静地躺在盒子里。我将两封信拆开,开始阅读。通信时,裴朔使用的笔名是非北,由他的本名化用而来,对方同样用的是笔名,叫逐青。 裴朔只来得及给逐青写过一封信,信里并没有交代太多内容,只提及过他是r大新闻系的学生,以及讲了一些鼓励对方的话。我与裴朔的学校和专业相同,的确可以继续将通信保持下去,不会有人发现端倪。 不过,我与裴朔的笔迹并不相同,裴朔性格开朗外向,落笔潇洒,字迹锋芒毕露,而我却截然相反。好在我常年学习书法,模仿另一个人、尤其是多年挚友的字迹,于我而言不算难事。 自那之后,我开始使用“非北”这一笔名与逐青通信。 那段时间,我的世界原本是一片灰白,而“逐青”这个名字像一抹跳跃的苍绿,徐徐在我眼前展开。 我尚且不知道这个人又将如何彻底地改变我的人生。 作者有话说 正式揭秘一些往事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59章 非北,逐青(二更) 我与逐青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但这似乎已经变得不重要,通过一封又一封的来信与回信,我们愈发了解有关彼此更多的事情。 逐青比我小三岁,在西南山区出生长大,目前就读于粟水镇的一座高中,他的收件地址一直是“七月旅馆”。平心而论,逐青写的字有点丑,虽然在美观程度上打了一些折扣,但是并不影响他向我传递独属于他的想法,通过长期的笔谈,我看得出他有一定学识以及自己的思想,同时,在逐青写给我的信件中,我也能感受到他对于现状的迷茫和痛苦。 逐青告诉我,他的原生家庭很糟糕,从未感受过家人带来的温暖。他常年身在闭塞的山区中,更加时常感到自己的无知与渺小,所幸他的学习成绩还不错,可以通过高考走向更宽广的世界,他比任何人都盼望那一场考试,期待着靠自己的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 逐青在信里问过我,大城市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便把我知道的都讲给他,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我想尽我所能给逐青提供一点帮助,不仅如此,我也无比期待等逐青高考结束后,带他一起看看大山外面的世界。 我们二人最喜欢的诗人是李白,因此,我还寄给过逐青一本《李太白全集》。 第101章 几年间,我们一直坚持写信联系,从逐青的高一至高三,同时也是我的大一至大三。这段时间里,我开始频繁地浏览高校支教活动,格外关注西南地区——如果我能早一点到粟水镇去、到逐青身边看看,或许可以为他、为那个地方带来更多的改变。然而,支教活动虽然有不少,只是地点都不在粟水镇,最近的也要相隔几百公里,我便放弃了支教的念头。 我想,本质上我并不是一个多么无私的人,我的私心只会毫无保留地献给于我重要的人。 2019年,逐青高考之前,我向他提出高中毕业后见一面的邀请,将地址选在了一家我常去的咖啡厅,位于书店之中,时间则是七月中旬的某一天。 再后来,我又做出一个决定,我选择放弃保研名额,尽管我的综测成绩是全系第一,继续深造不是一件难事,可我不想再留在这座令我痛苦的城市了。 在大三升大四的暑假,我不愿在家中忍受父母的冷嘲热讽,主动提出去洛杉矶看望爷爷奶奶。 按照我的设想,我可以在洛杉矶停留半个月,然后在七月中旬回到首都与逐青见面。可惜世事无常,计划赶不上变化,还在洛杉矶的最后一天,我遭遇了一场车祸。不幸中的万幸是人没有大碍,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 车祸发生后,我一共住院三天,没有赶上回国的航班,错过了与逐青来之不易的一次见面。一直以来,我和逐青只依靠纸笔交流,并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我心急如焚,却只能躺在医院的床上无能为力。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会变成一个毁约的人。我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自己,更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逐青。我也不敢想象,只身一人来到首都的逐青会是怎么样的心情。 这次突发事故使我意识到,生命无比短暂又无比脆弱,我经历过挚友的离世,无法再承受另一个重要的人从我生命中消失。我不愿按照父母为我规划的人生轨迹去生活。趁现在还年轻,做出改变还为时未晚。 于是,我萌生出一个想法,我要亲自到粟水镇去看看。作为大四学生,我的任务只剩下毕业设计,刚好可以将粟水镇作为毕业设计的取景地,算是拥有了离家出走的正当理由。 出院回国后,我预约了七月旅馆的住宿,踏上前往粟水镇的路途。一路上十分波折,先乘坐飞机从首都抵达c市,而后坐火车从c市到达距离粟水镇最近的县城洛城,从火车站出来时,我遇见了一个来接我的人。 那人的长相介于男生与男人之间,十分英俊,面容深邃,线条清晰硬朗,是一张很适合上镜的脸。 我还注意到,他其中一条眉毛上有一道细小的疤痕,将眉毛从后半段截断,也正是这一点小小的“瑕疵”让他看起来多了一份浑然天成的野性与痞气。 他说他叫秦理。 这是个像鹰隼一样的男生。我在心里想。 许久以后,我才无奈地发觉,原来鹰隼也没有办法依靠自己的双翼飞出群山。 我坐在秦理的摩托车后座上来到粟水镇,又住进秦理的家中——七月旅馆前不久发生火灾,无法住宿,而秦理作为七月旅馆老板娘余红菱的朋友,暂时成为我的新房东。 在此之前,我还从未见过这么简陋的住宿环境,但我对此毫不在意,相较于从小长大的首都,位于群山之中的粟水反而更能让我感到内心平静。 当然,只有我自己知道,真正让我平静的不是粟水镇,而是秦理。 说不上来什么原因,第一次见到秦理的时候,我便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同时忍不住在心中猜测,秦理会是我正在寻找的逐青吗? 直到我独自一人前去粟水中学拍摄时,发现秦理试卷上的字迹与逐青相同,才真正确认了自己的猜想。 原来我想找到的那个人真的是秦理。 我真的找到了他。 可是,我却并不敢直接向秦理坦白,我就是他的笔友——经历了那样的事,秦理一定对我怀恨在心,说不定再也不想见到我。 除此之外,随着与秦理逐渐接触,我发现他的身上还隐藏着更多秘密。 面对这个人,我竟然生平第一次无法控制自己的好奇心。 这样的感觉……可以被称作喜欢吗? 秦理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他对我很凶,也说过一些过分的话,但我知道,那些虚张声势不过是为了掩盖内心的痛苦。最终,粟水镇的悬崖边,秦理选择向我坦陈他的秘密——他的生父,他的手伤,他高考落榜的原因…… 秦理不知道的是,在得知这些真相时,我远远比他更加痛苦。 为什么有这么多苦难要让这个十八岁的男生强行承受? 为什么在秦理最需要“非北”这一情感寄托的时候,我又阴差阳错地未能赴约? 我比秦理更先掉下眼泪,用手指触摸他的伤疤。我想握住他的手,永远站在他身边,我想对他再好一点,告诉他,我喜欢他。 可是秦理似乎并不需要别人对他好,他也不想接受我的喜欢。 在秦理眼中,方应琢只不过是一个初来乍到的过客,不会过多停留,我们就像两条素不相识的平行线,本不该有什么多余的交集。 秦理习惯了以冷淡又疏离的样子示人,更何况……秦理本就不是同性恋。 作者有话说 现在每写一章心都痛痛的,两个宝宝,唉…… 第102章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60章 痊愈,崩坏 与秦理朝夕相处的这段时间里,我们一起经历过很多事。 那些记忆伴随着喧嚣蝉鸣和潮湿夜风,直到很久以后回想起来,内心深处仍旧会感到不自觉地颤栗。 祈山祭典,繁茂的百年古树下,我向秦理说出自己的愿望和秘密,然后把象征着祈愿的布条系在了树枝上。 我的愿望和秘密,全部与秦理有关。 我那么喜欢他,自然希望他可以拥有最圆满的人生。 哪怕以后陪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我也没关系。 可我还是会忍不住奢望,如果是我就好了。 活到这么大,我好像从未拥有过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东西,如果我也能被人毫无保留地喜欢就好了。 我看得出来,秦理有时会变得心软——他没有把我赶回七月旅馆,他一声不吭地买了前往洛城和c市的车票,明明自己对祈山祭不感兴趣,却告诉我在百年古树下许愿会更灵验。 是啊,我的愿望的确实现了,我对秦理说希望他重新参加高考,秦理没有拒绝我。 面对我的告白,狡猾的秦理选择避而不谈,他只是对我说,他对男人不感兴趣。 既然真的不感兴趣,为什么又容许我与他发生那样的事呢? 在粟水镇的那段时间,我始终无法准确地为我和秦理的关系下定义。 我们大概算不上朋友,但却做了许多朋友之间不会做的事,譬如亲吻对方的嘴唇,譬如那些在 扌察 木仓 走|火时难以自持的边缘 * 行为。 人类作为感官动物,自然无法否认那些时刻带来的乐趣,多巴胺逐渐分泌,我们专注地试探彼此,把一切交给本能,将这个糟糕的世界暂时抛之脑后。 但是就像做了一场绚烂的美梦,总要有醒来的时刻。 我在粟水中学给一位男高中生留下的联系方式字条,让我和秦理卷入了与好几个人有关的案情。原来粟水镇不仅仅是闭塞,还如此藏污纳垢。 听完秦理的讲述,我和他达成共识,决定不让孟泽重蹈严小禾的覆辙,也不再让新的受害者出现。 在我们三人决定前往洛城报案之前,我将自己最喜欢的一台相机留在了商店二楼的一个抽屉里,相机里只有秦理为我拍的那一张照片。 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这次离开粟水镇,我未必还能再回得来。之所以产生这种想法,并不是因为我真的觉得人身安全会受到多大损害,而是现在的我依然没有脱离父母隐形的掌控。在他们的监视下,我随时都有在被抓回那座“牢笼”的隐患。无论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我想给秦理留下点什么,哪怕只是我自作多情。 报案经历比我预想中更加一波三折,当我与秦理一起被困在金缦会所的储物间、又遭遇一场火灾时,我以为我们会葬身于那场火海里。 从小到大,人们常常接受的教育是“珍爱生命”,而我却总是想不明白我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仅仅是为了满足父母的期待吗? 可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件没有生命的容器啊。 裴朔去世后,我再次认清生命的本质是琢磨不透和残酷无情,我渐渐感到自己被虚无填满,那是一种被削弱过后的痛苦,并不尖锐,却有连绵的余波。 直到与秦理相识,我才想明白很多事。他身上那股坚韧的气质就像野草,从不屈服,永远向上生长。与秦理相处的时候,我总是让他教我“变坏”,因为我想体验以前没做过的事,然而秦理真正教会我的,是如何热爱生活、感受生活。 如果生命真的停止在那一刻,我已经体验过用力去活去爱的滋味,没什么可遗憾的了,可是秦理值得好好活下去。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周围环境不再是金缦会所的储物间,而是单人病房。眼前的陈设与装修令我感到十分熟悉,我一眼便认出这是我每次看病都会来的那家私立医院。 怎么回事……我又回到了首都吗? 几分钟后,病房房门被人推开,我听见一阵踩着高跟鞋的脚步声。显而易见,走进来的人不会是医生或者护士。我抬眼望去,看见一个容貌与我有八九分相似的女人。是我的母亲,傅摇。 在我看到她的时候,一颗心脏缓缓地沉了下去。 傅摇穿着一袭白色连衣裙,乌黑的长发柔顺地散在肩上,不用凑近也能闻到淡淡香气。她如今已年逾不惑,但若是单看外貌,依然十分年轻,甚至偶尔会流露出一股少女般的神态。 仅看外表,我看她就像照镜子,可我却无端感到一种恐惧。那个时候,我只觉得浑身上下的伤口都在隐隐作痛,尤其是头痛得要命,我只好强打起精神问她:“我现在在哪儿?” 母亲回答了一座医院的名字。 果不其然,我又被带回了首都。 我试图去回想发生过的事情,可我却发现我想得起来,我与秦理被困金缦会所储物室,想得起来毫无征兆发生的那场火灾,可是在这之后的事情,我却一丁点也不记得了。但这些都不是我最关心的,我又问她,语气变得比刚才更急切:“秦理呢?秦理在哪?” 我的声音十分嘶哑,像是几天几夜滴水未进,难听至极。 听见秦理这个名字,母亲的唇角勾起一抹似有似无的笑意,她的语气轻柔又慢条斯理,“应琢,你忘了吗?” 第103章 尽管我沉默不语,可我脸上的表情还是出卖了我的答案——我的确什么也想不起来。 母亲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你太累了,先好好休息吧。” 心理的疲惫与肉体的疼痛像涨潮一样席卷了我,我闭上眼睛,据一位护士的转述,这次我整整昏睡了两天。醒来之后我的第一句话仍是:“秦理呢?” 没有人回答我。 我就像刻舟求剑的人,执着地寻求一个无法获得的答案。或许是我问的次数太多,又或许是因为我的精神状况已经出现了失常的迹象。到后来,我换了一种问法:“那他还安全吗?” 见到我如此执着,母亲终于大发慈悲,依旧似笑非笑道:“安全,当然安全。应琢,你忘了吗?你们在火灾现场获救的时候,明明被接到了一起救治,是那个人先离开的啊。” 我不相信她说的话。我还想继续问下去,就在这时,母亲的手机铃声响起,她接通电话,开始与她的助理确认一场访谈节目的档期。 “应琢,你太累了,先好好休息吧。等你彻底痊愈,我就来接你出院。”挂断电话后,母亲又重复一次她对我说过的话,而后告诉我,“不要将注意力放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说完这两句话,母亲踩着高跟鞋离开,一串清晰的脚步声逐渐消失在病房外。我看着眼前一片雪白的房间,攥紧身下床单,手背上绷出清晰可见的筋骨,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母亲,你知道吗,我恐怕没有办法彻底痊愈了。 作者有话说 38章,秦理醒来问出的第一句话是,方应琢呢? 第61章 离别,重逢(上) 我做不到相信母亲的一面之词,一直以来,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她的虚伪面孔。 然而,对于真相,我一无所知。时间一久,我便放弃了追寻这些问题的答案。 在病房里,我能够做到的事情很有限,我只好尽力配合治疗,让自己尽快康复。 出院那天,我被母亲接回首都常住的一栋房子。 与其说是回家,不如说我其实是被软禁了起来。 作为大四学生,我不需要去学校上课,我开始在家里继续剪辑毕设短片。即便秦理没有在短片中出镜,看着那些粟水镇的画面,有关秦理的记忆还是一点一点浮现,变得愈发清晰。 我对着电脑屏幕沉默很久,最终,我关掉剪辑软件,开始在电脑上搜索玫瑰秘闻这款游戏,点击下载。 即使我在粟水镇与秦理同居过一段时间,可我们各怀心思、十分默契地没有交换联系方式,在秦理眼中,或许是因为没有必要为一个过客耗费太多心神,而我则是不敢奢望自己真的会得到什么。 尽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脆弱不堪,好在我依然能找到自己与秦理的唯一一点联系,那就是我们一起玩过的端游。 游戏下载完毕,我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页面却突然跳出一行异常刺目的大字提醒——您的账号已被注销。 为什么? 我下意识皱起眉毛,心脏重重地跳了一下,我可以确信,自从上次离线后,没有再登录过玫瑰秘闻的游戏账号,更不可能做出主动注销账号这种事。于是,我拨打游戏客服电话,询问我的账号为什么会被注销,以及注销的账号还能否找回。客服的态度十分客气礼貌,耐心地帮我进行查询,几分钟过后,客服回拨我的电话,告诉我结果。 “后台显示您的账号是在三天前注销的,”对方抱歉地对我说,“非常不好意思,数据丢失,已经过了可以找回的时间。” “好的,麻烦您了。”我说。 三天之前……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院,不难猜出,有人注销了我的账号。 不难猜到,这种事情想必是我母亲的授意。 可是为什么要做得这么绝情呢? 为什么连一点点念想也不给我留下呢? 我木然地操纵着鼠标与键盘,重新注册了一个玫瑰秘闻的游戏账号,取相同的id,用相同的建模,按照脑海中的记忆又玩了一会儿,却始终找不回上一次打游戏的乐趣。 没意思。 真是无聊。 我烦躁地把鼠标摔得粉碎,将新账号一并注销。 在此之前,我从来不是一个会轻易情绪失控的人。 算了,方应琢,我对自己说,何必呢,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精神一天一天消沉下去,丧失进食的欲望,从起初的一日一餐变成想起来就吃点东西,不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维持基本的生命体征。 我时常觉得疲倦,哪怕一整天下来什么也没有做。白日里,我昏昏沉沉、提不起劲头,到了晚上却整夜整夜的失眠。我总是反复地想,真的是秦理先离开了我吗?还是我对秦理不告而别?秦理醒来后也会打听我的下落吗?秦理会恨我吗?在粟水镇的这些天里,他会不会对我产生一点点喜欢? 我被这些念头裹挟,又被一点一点蚕食,渐渐地,我觉得自己只剩下一句空壳了。 春节的时候,我们一家前往洛杉矶,与爷爷奶奶团聚。父母在餐桌前提出,不如等我本科毕业后就把我送来留学,既可以提升学历,也能陪在爷爷奶奶身边。 对此,爷爷奶奶欣然应允,而我甚至连反驳的力气也提不起来。 我的父母分明心知肚明,他们的儿子是个拿不上台面的同性恋,离家出走跑到粟水镇一趟就爱一个穷小子爱得死去活来,这种事在他们的认知里简直难以置信,曾经乖顺的儿子突然变成一块烫手山芋,那么眼不见心不烦就是最好的办法——在他们眼中,把我丢到国外生活几年,再回来的时候,说不准就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心思了,又回再度变成一个大众眼中的“正常人”。 第104章 我不想去美国留学,可我也不想继续待在首都。我知道,我的选择和想法其实并不重要,就算我明明白白地讲出来,也不会有任何人在意。 曾经,我不是没有设想过自己的未来,还对秦理说过,我想继续做摄影师,也想拍一部属于自己的纪录片,然而,现在的我连想做的事情都提不起任何兴致去做,至于要不要出国读书、去哪所学校就读似乎也就变得无所谓了。 除夕夜,我打开手机看到别人群发的新年快乐,感到一阵恍惚。 明知我和秦理根本没有交换过联系方式,也不可能收到他发来的新年祝福,我却执拗地将满屏消息一条条看完,翻到了底。 秦理还在粟水镇吗?他过得怎么样?会不会已经彻底忘记了我? 我攥紧手机,霎那间竟然感到无法呼吸,半晌过后,我冲进盥洗室,将一小时前吃掉的三明治吐得一干二净。 六月份,我顺利毕业,没有参加线下答辩,没有出席毕业典礼,学位证和毕业证被寄到了我的家中。回顾我的整个大学时代,大一入学那年,挚友裴朔病故,引发一场蝴蝶效应般的连锁反应,到头来,我的大学时代就这样潦草地画上句号,实在令人唏嘘。 九月份,我再度乘坐由首都飞往洛杉矶的航班。进入新学校之后,我开始尝试做出一些改变。我强迫自己打起精神,用繁重课业填满自己的生活,尽管带来的效果不过是杯水车薪。 孔帆就是我在这时候认识的朋友。我和他的关系算不上多么要好,只是一般熟络。 作为医学生,孔帆一眼就看出我的状态不对劲,在他的建议下,我开始继续系统地接受治疗,服用抗抑抗焦的药物。事实上,服药于我而言治标不治本,仅仅能够帮助我维持目前行尸走肉一样的生活,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比之前濒死的状态要好上一些。 某天晚上,我照常吃了药,随意地在手机上浏览一款购物软件,首页按照算法自动向我推荐了以前常买的男装店,我的视线在店家广告上停留了一秒钟,整个人却愣住了。 画面中的模特,正是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 是秦理。 秦理蓄起了头发,相比十八岁时的寸头多了几分成熟的味道,屏幕里的秦理穿着一件纯黑色冲锋衣,单肩背着一个斜挎包,看似随意地盯着镜头,眼神里没有笑意,一侧唇角却微微上扬。 那一刻,就像溺水的人用尽一切力气抓住一根浮木,我竟然产生了一种近似获救的错觉。 作者有话说 久等了非常抱歉!!!最近事情好多tut 虐虐的章节马上结束,小情侣很快就会变得甜甜,明天应该也会更新的。 之前的章节有位读者评论,秦理去兼职做模特是不是也想过会被方应琢看到,确实是这样,他们都比自己想象中还要爱对方。 第62章 离别,重逢(下) 如果说十八岁的秦理还会偶尔展现出青涩的一面,眼前画面中二十岁出头的秦理已经接近一个成熟男人,毫不遮掩地显露自己的锋芒与吸引力,但他又那么年轻,一股与生俱来的少年感又巧妙地中和了他身上的攻击性。 秦理果然很适合做模特。我想。 我开始收集秦理拍摄过的每一张照片,并将其打印出来,粘贴在卧室里的墙上,照片中的秦理穿着不同的衣服,表情各异,但都是我想要见到的那个人。然而我却误判了自己的状况,我并没有因为可以对着照片饮鸩止渴发呆而变得有所好转,相反,我感到愈发痛苦。 如今的秦理在首都读大学,见识到更加广阔的世界,成为小有名气的模特,被很多人喜欢着,反观现在的我自己,浑浑噩噩,不过是一具还在苟延残喘的躯壳,我讨厌这样的我自己,同时,我不认为会有人喜欢这样的方应琢,更何况原本就对我态度忽冷忽热的秦理。以前我们算不上朋友,甚至算不上相熟的人,恐怕现在只会更加陌生、渐行渐远。 某天晚上,我去参加杜帆的生日派对,杜帆人缘不错,一共邀请了二十余人,他暂时租下一整栋别墅,大家通宵喝酒后可以在这里留宿。 由于服药的缘故,我不能饮酒,那些人玩的棋牌类桌游我也没什么兴趣,只能一个人坐在茶几边,无所事事地望着窗外。这时,我用余光看到茶几上琳琅满目的饮品中,有一罐旺仔牛奶。 我微微一怔,拿起那罐饮料,拉开拉环。在去到粟水镇之前,我连这种常见的饮料都没有喝过,那个时候的我总是急于作出一些以前没有做过的事,于是我问秦理,可不可以教我抽烟,秦理露出无奈又不解的表情,递给我一罐旺仔牛奶,说还是这个适合我。 我无声地笑笑,举起瓶子喝了一口。冰凉的液体流进食道,尽管我现在的味觉已经变得非常不灵敏,但还是莫名觉出了一丝甜。 没过多久,沙发上旁边的空位坐下一位年轻男人,他看了看我,问道:“你不喝酒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在派对上喝这种小孩子饮料的人。” 我转头看向他,发现这是位没见过面的陌生人,从穿着打扮来看像这边常见到的留学生,同时长了一张容易出现在pdf中被到处传阅的脸。 “酒精过敏。”我说。 其实这只是一个借口。 “你是哪所学校的啊?”对方报了自己的校名,继续说,“我们好像不是校友,如果我们学校里有你这样的人,我不可能不知道。” 第105章 我们的确不是校友,对方在洛杉矶另一所学校,但是事实上我对平日里见过的那些同学也毫无印象。 我礼貌地笑笑,没有说话。 “可以交换一下联系方式吗?”对方熟练地打开ig主页分享码,递到我眼前,“有空可以一起出来玩啊。”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有时既简单又直接,我沉默了几秒钟,突然疲于再去编造弯弯绕绕的借口,我开口:“我有男友。” 但我又一次说了谎。 冗长的攀谈还在持续,对方流露出稍显讶异的神色,再次笑了:“真的吗?可是你看起来很孤单。” “他在国内。”我想了想,竟然鬼使神差地打开钱夹,向对方展示放置在其中的一张照片,“我们感情很好。” 那是我与秦理一起去c市相机店时,店员为我们拍下并打印的一张照片,也是我们两人唯一一张合影,这几年里一直被我带在身边。 “所以你们是异国恋咯?”对方还算是个识趣的人,没有讲出“远水解不了近渴”之类的话继续搭讪。他认真地盯着照片看了一会儿,才说:“很般配嘛,祝你们幸福。” 那一刻,我暗暗捏紧手中的铝罐,心跳速度加快,在这声祝福之中体会到一股仿佛偷窃而来的喜悦。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状态反反复复,在服药也无法缓解痛苦的时候,我住进了医院里。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做mect,依靠外界物理手段换取短暂的效果。 进行治疗的前一晚,我被通知不要进食和饮水,次日,我进入治疗室,注射麻醉剂,戴上仪器——一个贴在脑门上的电极片,大约二十分钟后,疗程就结束了。 那次之后,我暂时忘记许多事情,大脑变得比以往迟钝,过了两星期左右,忘掉的事又慢慢被我想起一些。 芬尼安是我在住院时期认识的新朋友,我们住在同一间病房。相较于杜帆这种点头之交,我与芬尼安之间的交流显然要更加深入。我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但在与他相处的这段时间里,我逐渐了解到有关他的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事,比如他今年23岁,母亲是北欧人,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听雨声,曾经有一个组乐队的梦想。 他说他时常感到痛苦,说不清这种情绪从何而来,却已经积攒到令人无法承受的程度。他还问过我,解决痛苦的办法是不是只有终止自己的生命。 我回答他,不是。 不是这样的。 尽管生命的本质是一片虚无,可我没办法否认的是,我也曾体验过一些感到活着值得的时刻。 芬尼安似乎并不相信,但我们没有继续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 我也对芬尼安讲过一些自己的事,讲到我喜欢摄影,讲到挚友裴朔,以及我与秦理的相识和分别。 坦白来讲,整个故事讲完用不了多久,因为相识的时间很短暂,而分别又太过漫长。 芬尼安在听完后却陷入了长久的深思,最后,他问我:“为什么不再去找他呢?也许他也很想你啊。方应琢,我认为你该勇敢一次。” “……是吗。” “方应琢,你总是否定自己,觉得自己很糟糕很差劲,但是有没有一种可能,别人根本没有这样想过。”芬尼安说,“更何况,如果有人一并爱着你的弱点和缺陷,才是真的爱你。” 芬尼安没有同任何人恋爱过或是暧昧过,在他眼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连接脆弱又虚假,同时,太敏感的人又太容易被刺伤。我自己不是乐观的人,而芬尼安比我还要悲观,能让悲观的芬尼安讲出这种话,我感到十分意外。 当时我已经进行过整整六次mect治疗,整个人变得有点像一台老旧且运行缓慢的机器,然而,来自芬尼安的肯定与支持让我生出了一些崭新的念头。 我与芬尼安下了几盘国际象棋,又陪他一起绘制了一副油画,这是我们二人在病房中常做的事。在芬尼安那半边画布中,只画着一条通体漆黑的蛇,张开嘴露出尖锐的牙齿和细长的蛇信,看上去颇为骇人。我问他这有没有什么含义,芬尼安告诉我,这是他养的宠物,一条饲养了许多年的黑王蛇。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与人来往,我觉得他们太聒噪太吵闹,而他们认为我是个异类,也许确实是这样吧,就连我养的宠物,也是很多人无法接受的类型。但在以前,它是我唯一的‘朋友’,后来它也去世了。”芬尼安的语气变得有些悲伤。 我给了芬尼安一个拥抱,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背。 在完成研究生学业后,我便回了国。然而,令我没有想到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我回国后,芬尼安也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到他在洛杉矶租的公寓,用上吊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芬尼安的父亲登录他的社交平台账号,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去认养了一个爬宠,正是芬尼安口中提到过的黑王蛇。芬尼安是个活得与世隔绝的人,他曾说过,如果自己消失了恐怕也没有人会记得。 但至少我不会忘记他。我会一直记得。 回到首都,搜集有关秦理的消息就变得简单许多,可他竟然有了女朋友,名字叫钟歆迪。 那位女生与他同校同专业,两个人郎才女貌,秦理身边的其他同学都认为他们十分登对。 果然是这样。 秦理不是没有对我说过他喜欢女生,像现在这样,与一位跟他般配的女生交往,才是他原本就要选择的生活方式。 第106章 到头来,都是我在自欺欺人罢了。 那晚,我回到郊区那栋外公外婆留给我的宅邸,萌生出一个疯狂的想法,这里远离市区、荒无人烟,出入只能依靠汽车,像是城市边缘的一座孤岛,如果我把秦理关在这里,他是不是就能回到我身边了? 有些想法一旦冒出了一点苗头,就会愈发不可控制,在心底里疯长。我在心中不断推测这一想法的可行性,并且在心里暗自规划,我要将秦理安置在四楼那一间卧室,不要让他逃走。 我开始派人跟踪秦理,偷拍他的照片,无论是单人照还是他与女友约会的照片,都会被人传到我的邮箱里。只不过,如果是双人照或是多人照,我会将其他人裁掉,只留下秦理一人在画面当中。 在秦理毕业典礼那天,我为他挑选了一束花。是他曾经送给过我的栀子。我还亲手写了一张卡片,言辞并未越界,只是祝他毕业快乐。芬尼安认为我要再勇敢点,可是如果秦理已经喜欢上了其他的人,我就算再勇敢又能有什么用呢? 我还租下了秦理隔壁的那间屋子,专门用于存放他的照片,以及我们做笔友时写过的那些信件。我想,我现在的行为大概已经不属于正常的范畴,如果被秦理本人知道,他或许会觉得我很可怕、会想要远离我吧? 而我已经是覆水难收,再也无法回头了。 当我还远在洛杉矶的时候,父母便为我寻觅了一位门当户对的联姻对象,对此我并不意外,这完全是他们二人能做得出来的事。 两家人没有过问子女的意见,在酒楼里预定了一间包厢,让六个人一起吃顿饭。 直到看见那位联姻对象时,我才又一次认识到这个世界真的很小——这不是秦理的女朋友么? 我一向善于观察别人,自然也看得出来,女方同样抗拒着商业联姻这场利益交换。于是,我做出了一件冲动的事情,在饭局上直截了当地开口说:“我不会和人结婚,我是同性恋。” 话音刚落,桌上其余人顿时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震惊,女方及她的父母尚且维持住了基本的社交体面,而是我的父母却脸色大变,即使他们早在五年前就知道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我的母亲一瞬间面色煞白,嘴唇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她抬起手,不由分说地扇了我一耳光,那一侧脸颊立刻红肿起来,见状,女方父母立刻制止,讲了些好听的场面话,而我的父亲则突然从椅子摔倒在了地上,一群人更加乱了阵脚,也顾不得两个小辈泡汤了的婚事,当即叫了120把我父亲接走。 那天我才知道我父亲一直有高血压,我那番话则刺激得他自发性脑出血。 一顿饭局最终以一地鸡毛收场。 父亲入院后,母亲更担心他的状况,没有匀出多余的精力管我。 就这样,我得以回到郊区的那栋别墅,开始着手布置四楼的那一间卧室,同时还托人制作了一对手环,用于限制秦理的行动。 再后来,钟歆迪与秦理分手,我才得知秦理不过是在假扮她的男友。可是秦理很不安分,“分手”当晚,他就精心打扮了一番,前去酒吧寻欢作乐。 感到异常愤怒的同时,我又意识到这也许是个机会。于是,在秦理出门后,我也悄悄跟了上去,驱车一并前往酒吧。 在暗处,我看到他与许多陌生的男男女女纠缠,神色游刃有余。我买了一瓶高度数的酒,在里面加了东西,只等待一个把酒送出去的机会。 很快,机会就来了。 一轮游戏结束后,秦理要接受大冒险的惩罚,一个女生凑近了要吻他,又被秦理拒绝,我便叫住酒吧老板,点名这瓶酒要送给37号卡座姓秦的那位客人。 无论秦理是不是忘记了我,或是真的喜欢上了别人,我都不会再让他离开我。 作者有话说 兔的故事已经全部交代完毕,下章会回到秦理视角,继续现在的时间线 小情侣终于可以开始甜甜了,但是也快要完结了……t^t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63章 爱你的弱点和缺陷 我合上了方应琢的日记。 这本日记很厚,文字密密麻麻,时间跨度很长,从方应琢少不更事至长大成人,就像在阅读一本厚重的书。 我看了许久,一直保持着沉默,期间,方应琢就站在我身边,同样没有作声。 看完后,我又将日记原封不动地放回到桌子上,喊了声方应琢的名字。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对他说什么,也许只是想简简单单地喊一声他的名字,或是再抱抱他。 我甚至很难概括我在阅读时的心情。 我的小兔子,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吃了这么多苦,而在他最痛苦的那段日子里,竟然要依靠粟水镇那几个月的经历来止痛。 在首都上学的这几年里,我总是想起方应琢,在各种各样的场合,那会不会在某一时刻,我们同样想到了彼此呢? 我看向方应琢,方应琢的视线却有些躲闪,他将一颗心剖开摊在我面前,却在担忧我能不能接受他。 方应琢想了许久,才对我说:“秦理,你还有一次离开的机会,如果你……” 他还没有说完,就被我一把抱住,我们的胸膛紧紧挨在一起,两颗心脏同时跳动着,我用另一只手轻轻摸着方应琢的头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第107章 我在心里想了想,才慢慢地开口:“方应琢,我活到这么大,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如果会因为这种事情退缩,那我也不是秦理了。” “更何况,你的日记里不是写过吗,”我说,“只有当我爱你的弱点和你的缺陷的时候,我才真正爱你。” 从前,方应琢展现于人前的从来都是最好的一面,似乎没有一处不完美的地方,我被他这种特质吸引,也曾产生过羡慕与嫉妒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情绪,然而,即便是这样的方应琢,也会有内心阴暗的一面,但那又怎么样,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这样的方应琢也很可爱。 方应琢似乎掉了眼泪,一点冰凉的液体落在我的脖颈上。 我再次开口,用一种安慰的语气对方应琢说:“今天已经很晚了,我们先不想那么多,去睡觉好不好?” “嗯。”方应琢点了点头。 我们离开这间摆满了信件与照片的房间,又回到隔壁我租下的那间房子。简单洗漱过后,我们一起躺在了床上。 一天之内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没有真的睡着,一直在黑暗里睁着眼睛望天花板,方应琢则乖巧地缩在我的怀里,过了半小时左右,方应琢先睡着了,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能听见他轻轻的呼吸声,窗外下起的雨一直没有停过,这样的夜里,我久违地感到一丝平静。 事到如今,我与方应琢之间没有了误会,至于以后的路该怎么走,还要好好思量一下。 我始终没有睡意,不知过了多久,方应琢像是被窗外的雷声惊醒,或者是刚才做了个噩梦,他睁开眼睛,看起来有点茫然。毕竟,于方应琢而言,这还是他第一次来我租的房子做客,算是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方应琢出声:“秦理?” 我拍了拍方应琢的后背,安抚他:“我在呢。” “……刚才梦到了很可怕的事。”方应琢小声说。 果然是做噩梦了。 我没有梦方应琢梦见了什么,只是对他说,梦境与现实都是相反的,让他别怕。 “我害怕一睁开眼睛你就不在了。” “不会的,”我轻声说,“我还能去哪儿?” 方应琢说他不想睡觉了,又换了一个姿势,跟我面对面躺着,把其中一条胳膊搭在我的腰间。我们静静感知着彼此的存在,半晌后,方应琢主动开口问我:“……那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你是小兔子,”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是你的主人。” 方应琢愣了大概两秒钟,而后才干巴巴地应答:“好吧。” 听得出来,方应琢有些失望。当然,我也知道方应琢想要听到的答案究竟是什么。 不过,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反过来也成立。” “嗯?”方应琢没有听懂。 我决定不再继续逗他,换回更加认真的语气告诉他:“好啦,刚才都是开玩笑的。到了现在这一步的话,怎么看都该是男朋友吧?” 方应琢当即打开台灯,我看到他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问道:“真的吗?” “嗯,真的。”我冲他笑了笑,“你现在可以好好睡一觉,第二天醒来再向我确认一次。” 我想,给出这个答案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无论如何,方应琢在我心里是最特别的人,许多值得纪念的回忆和亲密接触皆是有关于他,五年前我对他的不告而别颇有怨怼,五年后我又因他将我囚禁感到不解,现在两件事情都有了答案,背后的原因又那样令人揪心,而我无法做到无视,也该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心意。 如果此时此刻我还在拒不承认,那未免也太过渣男了。我才不是那种人。 方应琢又重新躺回到枕头上,借着台灯暖黄色的灯光,他用自己的眼睛描摹着我的眉眼,就这么看了许久,似乎觉得不够,他又伸出手,用手指摸了摸我眉毛上那道陈年疤痕。 因噩梦惊醒后,方应琢没有立刻重新睡着,而是开始与我聊天,他问我:“秦理,我是不是还没有问过你,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像小兔子啊?” 我开始回忆五年前自己的想法,一点一点转述:“我小时候是跟我奶奶在村子里长大的,那时候每家每户都会养些动物,我家养过几只大白兔,就是最常见的那种,粉耳朵,红眼睛,被我喂得很胖,它们几个的性格非常好,很亲人,有时候又表现得有些害羞,我觉得跟你在粟水镇的时候很像,所以就一直这么想了。” 我继续煞有其事地说:“不过呢,后来我又觉得你像垂耳兔,就是那种耳朵很长、耷拉下来的小兔子,毛绒绒的一团。” “就像你微信头像那只一样吗?”方应琢问我。 嗯?方应琢怎么知道我的头像是什么?我们两个好像还不是好友啊。 不对。我的一切明明都被方应琢了解得一清二楚,只有我被蒙在鼓里而已。 “对,就是那样。”我说。 当初在兔咖看见那只霜白垂耳兔时,我就有了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然也不会为它拍摄那么多张照片,还将其用作社交平台的头像。 方应琢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原来我在你眼里是这样的啊……但我应该没那么可爱。” 至于方应琢的另一面,我也不是没有见识过,我忍不住笑了一声,说:“现在我就希望你能健健康康,像小兔子一样吃好喝好,别有太多烦心事。” 第108章 那天我与方应琢谈心到很晚,期间接吻三次,不知道嘴巴怎么就黏到了一起,其中最后一次双方险些控制不住,我不想显得自己过于急色,而方应琢担心我手上包扎过的伤口,两人最终用了极大的耐力忍下来,最终还是只停留在亲吻这一步。 但即便是这样也很好。 简单的触碰也可以交换喜爱与心意,有时候做什么反而变得不重要,只要陪在身边的是想见到的那个人就好。 双唇分开,方应琢轻轻碰了碰我手上的纱布,问我伤口痛不痛,我摇摇头,说不疼。这是真话,我这人从小到大忍痛能力极强,一旦过了最难忍受的那一阵,就没什么其他的感觉了。 我则伸出手去摸方应琢手臂上那条伤疤,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这道疤痕出现在方应琢身上,就像白璧微瑕,令人惋惜,然而美人就是美人,即便有这一点细小的瑕疵,也是瑕不掩瑜。 “好像有一次偏头痛发作,很难受,为了让脑袋不那么痛,就顺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划了一下胳膊……”方应琢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人也变得越来越心虚。 他以为我会训斥他,可我只感到心疼。 我轻轻捧起方应琢那条手臂,低头亲吻那道约有十厘米的疤痕,尽管这种做法也无法缓解方应琢当时的疼痛,但我还是想要做点什么。 一开始,只是轻轻的啄吻,到后来,我渐渐生出些别的心思。我低笑一声,扌罙 出一小截 she || jian,从上至下地顺着整条伤疤来回 tian || nong。 方应琢像是感到了一阵不轻不重的痒意,整个人瑟缩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却被我一把按住。 我变本加厉地继续,直到方应琢的脸色红得像是快要自燃,才松开了他。 第二日,我和方应琢是被一阵有规律的敲门声吵醒的。 我大概只睡了半个小时,方应琢应该也差不多。 谁大清早的扰人清梦…… 方应琢睁开了眼睛,但还躺在床上,我便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去猫眼处看了一眼,看清楚来者的那一刻,我的心中顿时一惊,呼吸也随之一滞。 门外站着的人,竟然是方应琢的母亲,傅摇。 作者有话说 怎么样,开始甜了吧! 秦理口中“反过来也成立”的意思是,方应琢同样也是他的主人。嗯嗯,两个人玩很大……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64章 “要做吗?” 方应琢见我迟迟没有出声,也从床上走下来,略显疑惑地问我:“门外是谁?” 尽管毫无心理准备,我只好如实回答:“是你的妈妈,傅摇。” 门外除去傅摇以外,她的左右两边各站着一位穿黑色西装的保镖,傅摇同样穿着一身黑,是一套修身的黑色连衣裙。 闻言,方应琢脸色一变,表情与刚才的我别无二致。他蹙起眉头,语气中有几分显而易见的焦躁:“她来这里做什么……” 毕竟,这里不是方家任何一栋房子,只是我一人居住的出租屋。 我们昨晚才正式在一起,如今一睁眼就看到这个手段严酷的女人,很难不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傅摇为什么会找到这里来?她想干什么? 傅摇又敲门三声,见状,我朝门外说:“稍等一下。” 我和方应琢换了身衣服,穿戴整齐,我才将门打开。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女明星,的确是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再加上精心的保养呵护,傅摇丝毫不显年龄,只看外貌,没人看得出她已经年近半百,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与方应琢走在一起,别人恐怕要以为他们是姐弟。 方应琢果真长得很像他的母亲。我的视线在那两张十分相似的面孔之间来回逡巡,尽管五官和脸型几乎一致,两人一个美艳至极,一个清冷脱俗。 不过,我的审美当然会带有我个人的主观色彩,在我眼里,方应琢当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人。 “你来这里有什么事?”方应琢神色冷淡,随手拢了一下头发,我适时地递过去一根扎头发的小皮筋,方应琢便简单地束起了低马尾。 傅摇向前迈两步,走进了屋内,而后关上门。她说:“在外面讲话不方便。” 我和方应琢刚才亲昵的举动被傅摇看在眼里,我想,她应该不难猜到,她从小严厉管教的儿子到底还是落在了我手里。 傅摇的视线淡淡地扫了我一眼,而后又落在方应琢身上:“真是没想到,你们到底还是在一起了。” 方应琢说:“而且不会再分开。” “方应琢,你觉得值得吗?”傅摇问方应琢,用一种审视的目光将他来回打量,“我明明为你铺了一条人人羡慕的道路,你就这么轻易地放弃?” “我认为我们之间没有探讨这个问题的必要。”方应琢不愿继续谈论这一话题,“我和你的想法从来就不一样。” 我忍不住对傅摇冷哼一声:“你儿子被你们养成这样,没有误入歧途就烧高香去吧。” 不会养给我养。 傅摇似乎没有想到我一个外人还会突然插嘴,脸上闪过一丝愠怒,但又被她压制下来。 “我今天找过来,只想告诉你一件事,”傅摇的语气依旧冷静,神色却染上少许疲惫,“你父亲在医院里被下了病危通知书,你现在过去见他最后一面吧。” 第109章 听见这话,我难免感到震惊——虽说我通过方应琢的日记得知,方应琢父亲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大乐观,只是没有对方应琢开口讲过,后来方应琢当众出柜,父亲受了刺激,病情又进一步加重。 方应琢听见这话时,脸上的表情无悲无喜,似乎只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其实我能够理解他,不是所有人都对至亲怀有极其浓烈的感情,就像秦志勇当年乘车坠落山崖的时候,我只恨不是自己一刀捅死了他。 不过,方应琢没有拒绝,他点了点头,说:“好。” 眼见方应琢即将跟随傅摇一并离开,我立刻上前一步,拉住方应琢的胳膊,也跟了上去,“我不放心你就这么跟她走,我一起过去,不进医院。” 到了小区楼下,我也没有让方应琢上傅摇的车,谁敢保证那个女人不会做出一些失控的事。我叫方应琢去开那辆停在小区楼下的宾利添越,然后,我坐在了他的副驾。 宾利添越一直紧跟着前面那一辆黑车行驶,最终停在了一所医院的停车场中。我对方应琢说,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方应琢下车后,我看着方应琢跟随傅摇以及两位保镖离开。 我坐在车里想,无论发生什么,如果方应琢身边还有一个人陪着他,总归会好受一点吧。 方应琢的家事我不便插手,我又开始想自己未来的道路,按理来讲,等这些事情过后,我应该回到创合科技继续工作,但我现在又产生了一点其他的想法。我忽然有了更想实现的事。 那天,我从清早等到了夜晚,期间,我想过方应琢是不是不会回来了,但这种念头很快又被我自己否定,我相信方应琢一定会回来,因为这里还有我在等他。 就在我想要闭上眼睛睡一觉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屈起指节轻轻敲了敲车窗,车窗外的人正是方应琢。他拉开车门,重新回到了车内,对我说:“对不起,让你等了好久。” “你一共让我等了10小时23分钟。”我说。 方应琢露出愧疚又抱歉的神色,又要再一次道歉,而我却继续说下去,“但我们分开的时间有1825天,也就是43800个小时,所以10小时根本不算什么。” 时至今日,我已大概摸索出与方应琢的相处方式,他这个人容易多想、内耗,即便不是他的过错,也喜欢一并揽到自己身上,我刚好相反,我是个就事论事,没什么多余情感的人,方应琢是我唯一的例外。他柔软、包容、耐心,那么在面对这样的方应琢时,我要做得比他更好,让他明白,人生的容错率那么高,就算他真的犯了错,在我这里也是可以被原谅的。 “我爸脑溢血二次复发,没抢救回来。明天早晨送去灵堂。”方应琢说,“我妈竟然表现得很难过,她对自己的丈夫应该是有些真感情在的。事情闹成现在这个样子,她也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管我,毕竟这么多年来我在她眼里毫无长进、到底还是没能成器,她一下子就想通了,甚至告诉我,等到我爸葬礼结束,她会移居北美,不再干涉我的任何事,就当没有我这个儿子。” 方应琢慢慢地勾起唇角,露出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笑,他继续说:“我对傅摇说,你这话说得太晚了。” 我忽然感到有些荒谬,还有些讽刺。别人眼中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方应琢,生在他们家当儿子,而那对神经质的夫妻竟然还不知足。 我轻轻地摸了摸方应琢的手背,想到他在日记中写下的,从小到大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娱乐时间,于是我又开始设想:“如果你跟我一起长大,我一定带你漫山遍野地疯玩,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看别人的眼色,也不用担心自己做得是不是不够好。” “你就是这么长大的吗?” “对啊。” 从小到大没人管我,我一个人无拘无束惯了,后来跟着秦志勇去了粟水镇……这么一看,我这样的生长环境,没有误入歧途也该去烧几根高香。 方应琢回握住我的手,“所以我们是注定会遇见的。” 他一点一点地靠近我,亲了一下我的唇角。方应琢似乎很喜欢接吻,无论是他亲我,还是被我亲,都会表现得格外黏人。但我也十分乐意在这样的过程里纵容他。黏黏糊糊地亲了一会儿,方应琢又想得寸进尺,也不在乎我的手受没受伤了,他微微眯起眼睛,那双天生微微上挑的丹凤眼觑人时,当真像一条颜色与外形美丽至极的毒蛇。 如果被咬一口,会毒发身亡吗? 对此,我丝毫不恐惧,反而隐隐期待。 我又听见方应琢问:“秦理,要做吗?” 作者有话说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65章 超出预期 要吗? 一般情况下,我不太忍心拒绝方应琢的请求。 可是……现在这个场合真的合适吗? 犹豫片刻,我只好煞风景地出声:“方应琢,我们现在是在医院停车场,这儿还有监控……” 显然,刚才的方应琢似乎忽略了这一点,经我一提醒,方应琢不悦地皱起眉毛,轻啧一声。 昨晚,我曾信誓旦旦说过我们是彼此的男朋友,我当然想跟方应琢发生点什么,更何况我们还没正式确定关系的时候就已经做了些普通朋友不会做的事…… 见到方应琢不太高兴的样子,我便耐心地哄道:“那我们换个地方?你来定好不好?” 第110章 方应琢也不推脱,说了个地方的名字,是那栋郊区的别墅。方应琢说:“那里的地方比较宽敞。” 方应琢此言一出,我心中难免有些凄凉——首都房价是出了名的高,租房价格自然也居高不下,我一个没背景没积蓄的北漂上班族,那个小房间还是我货比八家选出来的,卧室那张床一个人住是足够了,但如果再多一人确实很局促。更何况那张床恐怕承受不住剧烈运动。 于是,方应琢又一次把车开回了那栋郊区的四层别墅。从离开这里到再回来这里,中间相隔还没到四十八小时,但就是这短短两天的时间,发生的变化却堪称翻天覆地。 一路上,我一直在琢磨一个事情。还在粟水镇的时候,我跟方应琢互帮互助,也分不出上下,再后来就是隐喻酒吧那天,方应琢趁人之危,拉着我在这辆宾利添越里干偷鸡摸狗的勾当,第二天我的双|tui 里侧还微微破了皮……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都不是最后一步。 这笔账,我怎么着都应该向方应琢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我看着方应琢线条秀美的侧脸,以及搭在方向盘上骨节分明的手,我怀疑自己的眼神稍显下流,有点像村里恶霸打量他的压寨夫人。方应琢像是用余光感知到了我的视线,勾唇笑了笑,问我要不要听歌,然后打开车内蓝牙音箱。 蓝牙连接着方应琢的手机,刚一打开,就自动播放了方应琢歌单中的曲目,熟悉的旋律在车内响起,我立即反应过来,这是我哼唱过的那首歌。c市金鱼酒店楼下的夜市,卖唱年轻人献唱的冷门英文歌……许多记忆涌入我的脑海,就像鱼缸里金鱼的颜色一样鲜明。 我想,我和方应琢同样是两条金鱼,无论是在鱼缸里还是更广阔的水域,我们永远拥有彼此。 “你还记不记得,当时你非要纠正我的发音,结果还动手动脚的,”我对方应琢说,“看不出你有这么多恶趣味。” “啊,现在应该很明显了吧。”方应琢笑着说。 是啊,很明显,但是除我以外,还会有谁知道方应琢的另一面呢? 这是个很长的夜晚。我以为会像一首歌一样,有前奏,主歌,副歌和尾奏,按照次序依次递进,令我没想到的是,我与方应琢的这个夜晚直接从激烈的副歌开始。事情进展得太快,不过,好在我还有机会抽空表达我的诉求—— 我与方应琢双唇分开,彼此的呼吸因为 忄青|云力 变得不太均匀,看着方应琢染上一层浅绯色的面颊,我开口道:“小兔子,之前被你占便宜那么多次,这次就换我来,一定让你舒服。” 这话我说得很心虚。 毕竟我空有理论知识,只会纸上谈兵,如果真要让我落到实际上,我也说不好到底是什么效果。更何况我常年心如止水,少有的几次有反应的情况,还全部都是因为方应琢。 方应琢还握着我的手指,脸上仍是那副我经常见到的无辜神色,见他这样,我竟隐隐有种预感,或许下一刻这只小兔子就会说出什么装可怜的话。果不其然,方应琢看似迟疑了一下,然后慢慢开了口:“秦理,你知道的,分开的这五年我一直很想你……” “我知道啊,我也想你。” “不仅会想到我们还在粟水镇的时候,也想还没发生过的事,但是……在那些想象里,我们的位置好像跟你想的有点出入。”方应琢眨巴两下眼睛,而后才垂下眼睫,“想你的表情,还有你会说什么话。甚至是结束之后,你会有什么不一样的反应……” “是不是太冒犯你了……?但我控制不住自己去想。”方应琢继续说,“秦理,其实这种事我都没关系的,我整个人都是你的。” 这一套丝滑小连招,方应琢还真是百用不厌。 可是。 我不得不承认。 之所以百用不厌,是因为真的百用百灵。 方应琢在日记里写过,秦理是个嘴硬心软的人。好吧。我承认,如果是对方应琢,确实是这样。 但也仅仅只能对方应琢这样。 “行了,方应琢,少来这套。”我终于忍不下去,用力地捏了一下方应琢的手指,“既然你想过那么多次,那就你来吧。” “真的吗?” 我佯装不耐烦道:“别磨磨叽叽的,要做快做。” 反正两个大男人,也谈不上什么吃亏不吃亏,这种你情我愿的事,只要两个人都舒服就行,位置也不是那么重要。 看得出来方应琢确实设想过很多次。因为这栋别墅里准备的东西……实在有点过于齐全了。最基础的那几样自不必说,除此之外,还有些我只听说过、没亲眼见过,更有些闻所未闻。 不愧是美国留学回来的人。学到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那些东西……以后真的要用在我身上吗? 希望方应琢不要那么狠心。 …… 也是在这一夜,我才明白了卧室中厚地毯的重要性。即便是 gui 在上面的时候,我的膝盖也不至于感到疼痛。 痛的地方在别处。 …… 忍过了前期略带不适的异物感,后面的过程就变得顺畅许多,我也渐渐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两个人又来到窗边,我的双手撑在玻璃上,考虑到伤口,不敢太用力,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太激烈的缘故,手上的伤口到底还是在某个时候裂开了,流出来的血染红了纱布,可我竟然感知不到,也根本无暇顾及。 第111章 …… “秦理,你也是我的了……”方应琢俯身,吻了吻我被汗水沾湿的脸侧,他的语气有一种不可自拔的着迷,但我想绝不是出于我的个人魅力,因为我是个无趣的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化学反应,要归因于 亻故|ai 的催化。 而我也是一样。 鱼缸中的两条金鱼紧紧交缠在一起,共同交换彼此的呼吸。 我向他坦承道:“嗯,是你的。” “我爱你,”方应琢抱住了我,低声说,“也谢谢你爱我。” …… 结束的时候,窗外天色已经由暗渐渐转亮,我和方应琢仍抱在一起说了许多话。我存心逗弄方应琢:“不是设想过很多次我的表情和反应么,还满意你看到的吗?” 方应琢笑了,像我以前做过的那样,用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脸侧,然后回答我。 “超出预期。” 作者有话说 可以自行想象一下姿势嘿嘿 应该还有两章就完结了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66章 完结章 第二日一早,方应琢已经穿戴整齐,前去灵堂,然后守灵至凌晨,再于次日清晨跟随车队将尸体送去殡仪馆火化。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整栋别墅已经空无一人,因为常年无人居住,显得有些阴森。不过我胆子比较大,并不觉得有什么。 我走下床去洗漱,站在盥洗室的镜子前,我望着里面的自己,发现脖颈下面那一片皮肤红一块紫一块,简直一言难尽。估计方应琢也好不到哪去。 我从四楼走到一楼的厨房,打开冰箱,发现方应琢不知什么时候贴心地添置了许多食材,冰箱里面不仅有蔬果,还有一些饮品,足够我们二人使用三四天。 于是,我随便煮了一包速食,然后加入几样蔬菜,当作早餐。吃完早餐后,我将厨具清洗干净,在这栋别墅里环顾了一圈,发现整栋房子一尘不染,没有什么可供我收拾打扫的空间。 我打开电脑,准备处理一些事情。首先,我写了一封辞职信。做出这个决定不是因为冲动,如果放在一个月前,我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现在的情况则不同,一来,我已经在创合科技请了很长一段时间“病假”,必然会对我的工作产生影响,二来,这段时间我与方应琢经历了这么多事,也让我产生了一些新想法。准确来讲,是曾经的想法再一次蠢蠢欲动。 电脑桌面上,有一个加密文件夹,里面存放着我自己制作的游戏demo。不止如此,还有完整的世界观、设定、主线任务,以及一些重要角色的建模。 自己做游戏的想法诞生在大二,除去在校学习的专业课程,我又自学了一部分相关知识,然后就开始摸索,起初,只是觉得自己的脑海中有许多急需抒发的想法,有时每当我闭上眼睛,眼前便会浮现出一片连绵起伏的青山,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不会再回到那里,但我没办法否认的是,从小到大生长的地方塑造了现在的我,有些印记永远无法被抹去。因此,我开始构想一个以大山为背景、充满民俗与神话色彩的游戏,主线任务与关卡则带有灵异与解谜要素。 我点击查看其中一位游戏角色的建模,这位角色的设定便是游戏中最重要的山神之子,而他拥有一张与方应琢一模一样的面孔。 至于服装,我以方应琢穿过的桑莫族服饰为原型,做出了一些改动,不过,有一点没有变化,他穿的依旧是女装。 在我的构想之中,历代山神诞下的皆是女嗣,也就是村民百姓供奉的神女,只有神女的法力才能庇护整座大山。直到某一天意外降临——其中一任山君诞下男胎,所幸这个男孩儿拥有与神女相同的法力,然而,为了继续维护百姓们的信仰,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慌乱,他从小被要求以神女的扮相示人。 我操控鼠标放大眼前的建模,王婆卖瓜似的开始360度欣赏。我至今还记得,为了制作这个模型,我耗费过数百小时,一点一点地调试、修改,而我能够参考的东西只有方应琢留给我的那一张照片,直到我的技术越来越熟练,弄出了一点眉目,却还是觉得不够好。 我想,那是因为方应琢在我心中是完美的。尽管那时的我还恨着他,但我还是想要尽全力呈现出心中的方应琢。 如果没有与方应琢重逢,这款游戏的demo说不定永远不会有见天日的时候,毕竟只是我自己做来玩儿的,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了一个新的念头,那就是我要把这个游戏做出来。 接下来,我组建初创团队,成立工作室,不过这些事不能急于一时,还要一步一步来。 要说眼前有什么比较紧要的,就是方应琢快要过生日了。显而易见,方应琢在物质上从未缺过什么,我决定为方应琢准备一份独一无二的礼物。 冥思苦想许久,一个计划终于在我心中渐渐成型。 方应琢父亲的丧事持续了三天,在那之后,傅摇果真如同她说过的那样,发布一则声明,宣告自己退出演艺圈,然后她便离开了首都,方应琢没有去送她。 方应琢并没有接手他父亲留下来的产业,交给其他人打理,而方应琢则持有股份,摇身一变成了整个集团最年轻的股东。 时至如今,我已经走在了实现目标的道路上,以我对方应琢的了解,他也一定会继续去做他想做的事。 第112章 一个月过后,方应琢的生日渐渐逼近。方应琢没有提醒过我,因为他本身对这种日子不太在意,其实我也一样,读本科那几年的生日很随意地就过了,可是我跟方应琢有个共同点,那便是对对方更加上心。 我瞒着方应琢准备的生日惊喜已经快要完成,只等待在当日亲手送给方应琢。这个礼物固然是最重要的,不过,一整天之内也不能只安排送礼物这一个环节,于是,我又为那天制作了一个约会计划。 那一天如期到来,方应琢对这天将会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还以为我们二人会像以前一样度过一整天。上午的时候,我问方应琢有没有什么别的安排,方应琢说没有,这个答案正合我意,我便扬起唇角,对方应琢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趁方应琢洗漱的时候,我把几样东西塞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我开着方应琢那辆宾利添越,驶离别墅区,向着另一方向的城郊行驶。 方应琢问:“去哪儿?” “到了你就知道了。”我说。 随着车子渐渐靠近目的地,方应琢通过观看一路上的各种指示牌,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你要带我去游乐园?” “嗯,”我承认道,“给你过生日。” 方应琢失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过儿童节呢。” 方应琢嘴上这么说,但我看得出他眼底隐隐有些期待——两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一起来游乐园或多或少有点奇怪,不过,这还是我们两个人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目力所及范围内,我看到许多对情侣,手挽着手,十分亲密的样子。既然别人有的东西,那我和方应琢也要有,于是,我效仿其他人,当即牵起方应琢的手,带着他一起向门口安检处走去。 对于我的举动,方应琢起初还显得有些惊讶,不过很快,他便露出一个笑容,用力地回握住我的手。 早在前几天,我已经提前在网上预订了两张门票,检票入园后,我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拿出一台拍立得,递给方应琢,同时对他说:“我们今天就是出来玩儿的,不用太正式,就拿这个随便拍拍吧。” 里面一共有十张相纸,刚好够我跟方应琢今天拍照。至于相纸的边框,也是在我逛商场时精挑细选的,图案是彩色波点与丝带,非常有过生日的氛围。 就在刚入园的地方,我看见一位工作人员在售卖氢气球,刚好是波点与彩带的图案。我的视线忍不住多停留了一秒钟,开始思考要不要过去买下一个。 工作人员同时看到了我手中的拍立得相机,敏锐地猜到我的意图,竟然主动对我说:“您好,需要拍照吗?” 既然如此,我将手中的相机递给了工作人员,请求他为我和方应琢以气球为背景拍一张合照,“麻烦您了。” 随着照片渐渐成像,方应琢注意到了我的小巧思,问我:“是特意挑选了这个款式的相纸吗?” “对啊。” 我原以为方应琢会颇有些感动,没想到,他却莫名其妙地吃起了飞醋:“秦理,你以前可从来不会这样,这些招数该不会是交‘女朋友’的时候学会的吧?” 我知道,方应琢口中的“女朋友”是指钟歆迪。 “方应琢,你摸着良心讲讲,”我笑了一下,看着方应琢的眼睛,认真地说,“我只对你这样过。” 这些天里在落地窗前的地毯上被反复折腾的到底是谁? 除了方应琢又还有谁能让我心甘情愿地屈居人下? 好在这只小兔子很好哄,并没有真的生我的气,很快,他的视线又被不远处的一些游乐项目吸引,于是拉着我向排队的地方走过去。 出乎意料的是,方应琢对跳楼机和过山车这类项目,这点倒是与我相同——来游乐园这种地方不体验一下失重感还有什么意思?我以前就觉得这种方式十分解压,不过一直没有机会得到尝试,现在也算是实现了一个愿望。 大半天过去,拍立得中的相纸又消耗掉好几张,那些游乐设施已经被我们两个人玩得差不多,其中跳楼机玩了三次,过山车刷了四遍,直到我们两人都略微感到疲惫,就在园区内找了一间冷饮店,坐下来慢悠悠地吃冰品。 室外的太阳逐渐西移,等到天色彻底暗下来的时刻,游乐园即将开始长达20分钟的烟花表演,到了那个时候,大多数游客会挤到广场中央看烟花,在我的计划之中,那时我想和方应琢一起乘坐摩天轮,在轿厢抵达顶端时,把我准备的生日礼物送送给他。 也许,在方应琢心中,这次游乐园一日约会便是我要送他的礼物,事实上,方应琢有所不知,真正的重头戏还在后头。 直到夜幕一点一点降临,烟花表演的音乐声响起,我和方应琢顺利地坐进了摩天轮的座舱之中。 这个摩天轮的高度有108米,能够俯瞰整座城市的夜景,随着轿厢逐渐升高,我们能够看见的景物越来越多,远处江边的粼粼波光,笼罩城市的万家灯火,在我们还没有升到摩天轮顶端之前,我开口,对方应琢说:“把你的手机给我一下。” 尽管方应琢不明白我要干什么,但他还是乖乖照做,把手机塞到了我手里。 我在屏幕上操作了一番,大概一分钟后,摩天轮抵达顶点,而我也将方应琢的手机还给了他。 方应琢看向手机屏幕,发现里面多出一个陌生的app,他忍不住出声:“这是什么……‘letters’?” 第113章 “嗯,是我制作的一款通讯软件。”我对方应琢说,“只不过,整个地球的用户只有我们两个人。” 为了这份礼物,我想了很久,究竟怎样才能不落俗套,又能够合乎心意。思来想去,我最终决定发挥自己的老本行,亲手制作了方应琢现在看到的这款app。 图标很简单,白底,上面有一个牛皮纸颜色的小信封,象征我们二人之间曾经给对方写过的几十封信件。 我在自己的手机上提前下载好了letters,于是,我开始给方应琢演示,告诉他:“我已经帮你注册了用户,你直接点进去就好。” 随着方应琢的操作,页面上跳出两个大眼睛q版小人,其中眼尾微微上挑、头戴兔子发卡的是方应琢,至于另一个手里拿着胡萝卜的断眉q版小人就是我。 “怎么样,很可爱吧?”我问方应琢。 两个小人在屏幕中央手牵着手,十分亲密的样子,方应琢视线下移,又看向人物底端的id,他还是叫“不琢”,而我却叫“有理”。 “letters的使用方式很简单,”我继续演示,“看到右下角的菜单栏了吗,你可以用letters写日记,当然,也可以使用它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跟我通信。” “我们最初是笔友,现在又变成相伴一生的伴侣,无论以后会发生什么,我都想和你一直记录下去。你给我写什么都好,我会做永远为你回信的那个人。这次,不要再失信缺席了。” 窗外烟花绚烂,像是流淌的星河,如瀑布一般从天幕倾泻而下,借着这份光亮,我也看到了方应琢眼底的泪光。 我没有问方应琢喜不喜欢这份礼物,因为这个问题实在显得太过多余,下一秒,我们的嘴唇已经触碰到一起,难舍难分。 此情此景,我们需要做的事情,不过是抓紧时间,用尽全力、不顾一切地去快活。 仅此而已。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难琢》完结了,感谢遇见喜欢这篇文和一路追连载的读者朋友们,祝大家国庆节快乐、玩得开心! 希望喜欢这本书的大家可以多多推荐一下兔梨的故事呀,私心想被更多读者看到 (/w\) 也希望我们可以下本书见。 微博@恕不归正,会持续更新每一篇文的各种通知,欢迎前来互动噢! 第67章 七夕番外:雨季心事 [高中同班同学if线] 方应琢留意那个插班生已经有段时间了。 那人有个很好记的名字,叫秦理。不过,相比起这个名字,方应琢还是对他整个人的印象更深。 秦理转学来这里已经有两个多月,一直坐在靠窗倒数第二排,比起那些认认真真听课的同学,秦理要显得散漫的多,他总是出神地望着窗外,一看就是小半节课,至于剩下的二十分钟,秦理则会直接趴在桌子上睡觉,甚至懒得拿书本作遮挡。他被老师训过几次,但都是左耳进右耳出,敷衍地点点头。 但偏偏就是这样一个散漫的人,学习成绩却出人意料的好,他不偏科,总分很高,第一次月考就考了班级第二名,仅次于方应琢之后。 大概是因为秦理的脑子很聪明吧。方应琢想。他跟秦理不一样,从小到大,他一直是公认的优等生,按部就班地过着所有人期望他过的生活,老师夸他认真努力,家长夸他懂事听话,可是方应琢觉得这一切很无聊,他没有什么朋友,大家都与他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他也没有什么爱好,因为有很多事情不被允许在他身上发生,会遭到家长的训斥。 台上的数学老师正在卖力讲解一道难解的压轴题,公式复杂,步骤繁琐,大多数学生在台下已经听得犯困,就连方应琢也忍不住微微出神,他继续想,在十几年严格家风的驯化之下,他的确不是一个叛逆的人,然而,在进入青春期之后,他多出了一个无法告知他人的秘密。 他喜欢男生。 方应琢慢慢地接受了这件事,毕竟他的生活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 直到他开始注意那个插班生。 就像男生总是会不自觉地关注班里那些漂亮女孩一样,方应琢开始关注秦理。 相比起标准的英俊长相,秦理的面孔更邪气,也更痞气,鼻骨与下颌棱角分明,肤色看起来也很健康性感,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条断眉,成因是一道细小的伤疤。方应琢对此尤为印象深刻。 某个星期,轮到方应琢与另一名同学在放学后值日,对方负责擦黑板和扫地,做完这两件事后,就先一步离开了教室。 方应琢负责拖地,他让拖布被水桶里的水浸湿,然后沿着靠窗那一侧慢慢地打扫起来,路过秦理的位置时,方应琢忍不住停顿了一下。 他看向秦理的座位,桌子上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什么也看不出来。方应琢站在原地,又望向窗外——他好奇很久了,秦理每次上课时到底在看什么? 窗外是一片低矮的树丛,从这个位置看过去,方应琢竟然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猫窝,掩藏在树丛之间,垫子上面竟然趴着两只橘色的小猫。 他从来不知道学校里有流浪猫。 天空在这时落起了雨,细密的雨珠纷纷砸在树叶上,两只小猫动了动身体,却没有离开那个位置。 方应琢又看了一会儿,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他的视野。 是秦理。 第114章 看起来这两只小猫是在等待他。 秦理手上拿着一个木制猫屋,看起来像是他自己做的,他快步走到树丛边,将猫屋放在那里。两只小猫一见到他,立刻喵喵叫了起来。 方应琢只看得到秦理的侧脸,秦理似乎笑了一下,亲手把小猫搬到它们的新家,然后又从包里掏出一点吃的,喂给它们。 原来秦理每天是在看这两只流浪猫。 就在方应琢看得入神的时候,秦理却突然回过头,看向教室的方向,自然也看到了窗后的方应琢。 方应琢猝不及防地与秦理对视,那人的目光称不上友善,十分锐利,方应琢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了一下,忍不住后退半步,撞到了身后的桌子边缘,有点痛。 秦理没有带雨伞,独自一人站在雨中,任凭雨水打湿他的校服。方应琢忍不住想,他的书包里倒是一直放着一把雨伞,如果他现在跑下楼,说不定还来得及把伞给他。 于是,方应琢又回到窗边,想要喊秦理一声,但是那人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方应琢与秦理再次产生交集,是在一个月后。 那天,秦理在下午第一节课结束后就不见了踪影。 方应琢说不上来自己到底被什么驱使着,向班主任请了假,谎称身体不适想回家休息,老师不疑有他,立刻批准,并且嘱咐他别太累。方应琢乖乖地点头,回到座位拎上书包,悄悄地跟了出去。 等真的走出了学校,方应琢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好像做了一件非常冲动的事。 他看着秦理在公交站前等车,如果自己也走过去,未免显得太过刻意,方应琢想了想,在秦理上了公交车后,抬手叫了辆出租车,让司机师傅跟在那辆公交后面。 司机见方应琢还穿着校服,好奇地问他要做什么,方应琢沉默片刻,最终给出一个惊人的答案。 方应琢说:“追人。” 公交车经停了十几站,最后停在一个方应琢没听说过的地方,他看着秦理走下车,赶紧给司机付了钱。 方应琢看着秦理走到一架立交桥的桥洞下面,于是他也向着立交桥走。事实上,他还没有想好,如果秦理看到他该怎么办,不过还没有等他想出什么头绪,他就见到不远处窜出几个流里流气的人,秦理很快就跟那几人殴打起来。 秦理以一敌多,下手狠,却渐渐招架不住。 方应琢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身体已经先一步比大脑做出了反应,他先打电话报了警,而后冲了过去。 秦理见到方应琢,第一反应不是感到惊讶和意外,而是烦躁地皱了皱眉。不过,他现在顾不上跟方应琢讲话,毕竟来找茬的这波人难缠得很,但凡他稍稍分神,自己的形势就会更加不利。 秦理心想,方应琢的突然出现纯属添乱,这好学生哪里打过架,就靠那点花拳绣腿,别说帮他了,能不能保全自身都有待商榷。更何况,他跟这几个小混混纯属私人恩怨,大不了被他们揍一顿,以后互不干涉,现在方应琢一来,倒像是他偷偷叫了外援,先坏了规矩。 场面变得更加混乱,秦理顿时感到十分头大。与此同时,在场的所有人都听见了一阵呼啸而来的警笛声,方应琢故作镇定道:“是我报的警。” 几个黄毛骂了一句,瞬间作鸟兽散。桥洞下只留方应琢和秦理两人。 秦理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瞪方应琢,没好气地跟眼前人开口:“说吧,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该怎么说?方应琢也不知道。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严谨的人,今天算是他唯一一次出格。 方应琢尚且还没有学会说谎,面对秦理的质问,也只能如实相告:“看到你一声不吭地逃课,有点担心。” 方应琢确实没说谎,但他自己不知道,把“跟踪”这件事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在秦理听来反而更像是一种挑衅。 秦理瞥了一眼面前的人,这人皮肤很白,下巴很尖,目光明亮温润,长了一张秀美的脸,个子倒是很高,跟他差不多。在此之前,他和方应琢没有任何交集,这种乖乖学生跟他也不是一路人,一个互不相识的人,突然对你说“担心你”,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秦理只觉得莫名其妙。他反问道:“和你有什么关系?” 不等方应琢回答,秦理没有任何预兆地转身离开。就像上次那样——方应琢还没来得及给秦理一把雨伞,秦理就不见了。但这次方应琢固执地跟了上去,反正他现在在秦理眼中大概已经足够奇怪,无论再做什么都显得合情合理。 “我们是同学,所以……”方应琢给自己找理由,“关心一下同学有什么不对吗?” 嗯?关心同学?秦理忍不住在心中冷哼,方应琢的脑子大概只在考试时够用,那点小动作还自以为掩藏得天衣无缝。 他早就发现了方应琢在观察他,但方应琢也仅限于此,没有任何别的举动。 直到今天他抓到了方应琢跟踪他。 他实在弄不明白方应琢到底想做什么。 “用不着。”秦理说,“早点回家吧,乖学生。” 方应琢第一次被人用这么冷淡的语气讲话,这让他感到有一点受挫,但他还是指了指自己的颧骨处,继续说:“你这里受伤了。需不需要去医院?” 秦理随手蹭了一下,看到手指上沾的血迹,并不在意,“这点小伤,都不用走到医院就愈合了。” 第115章 秦理沿着街边慢慢地走,方应琢跟在他身后,始终沉默不语。 方应琢从未来过这片地方,好奇地用余光打量周围环境。左侧有一条小河流过,水面波光粼粼,被夕阳余晖染成耀眼的金色。在这种时候,方应琢忽然冒出一种荒谬的想法,河水是流动的,岸永远留在原地,如果说秦理是流动的水,那么他也可以做跟着河水一起走的岸。 进入雨季后,这座城市的降水愈发频繁,雨珠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一部分融入水中,另一部分打湿两人的衣物。 幸运的是,方应琢刚好带了两把伞。 他撑开其中一把,递给秦理,“秦理,这把伞给你,我还有一个……我先回去了,你在路上要注意安全。” 透明的伞下,两人眼神相撞,再次四目相对。 他们上次对视,同样是在一场雨中,两人隔着一层玻璃窗,值日的方应琢看到了照顾流浪猫的秦理。 这次没有了窗户的遮挡,秦理看着方应琢棕色的瞳孔和浓密的睫毛,竟一时失语。 那一瞬间,秦理产生了一个猜想。尽管听起来难以置信,但如果带入方应琢的每个行为,似乎又变得很合理。 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秦理扬起唇角,拉近与方应琢的距离,漫不经心地开口:“方应琢,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很、很明显吗……?”方应琢罕见地卡顿了一下,随即才意识到,从这一刻起,他的暗恋好像变成了明恋。 是挺明显的。秦理想。可惜,如果是班花校花向他表白,他说不定不会拒绝,但是至于这个乖学生么……秦理刚想开口拒绝,说他对男人没有兴趣,话到了嘴边,视线却蓦地下移,看到了那人微微张开的嘴唇。 颜色是柔和的淡粉,像初春的樱花花瓣。 秦理欲言又止,最终却没再说什么。他伸手接过方应琢撑开的雨伞,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今天谢了,雨伞明天还你。” “嗯。”方应琢笑了笑,轻声说,“秦理,明天见。” [if线·end]